第三十一章 火烧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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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斥候散出去,继续寻找其他密道。其他人以百人队为一组,轮流清理山涧碎石,看能不能打通这条密道。”裴元庆下令道。
斥候很快钻入密林消失不见,大军一部分休息,一部分开始清理山涧通道。
半天之后,斥候先后全部回来,没有人再找到第二条密道。
裴元庆心中焦虑之极,他知道水泉关从正面进攻有多困难,一想起大都督昨日派他寻找密道时所说的话,就知道大都督此时定是心急如焚。
但着急也没有用,或许水泉关北边还有秘道,但是再往前数里有一条深不见底,东西长达超过百里的峡谷,而要穿过这片山脉,再绕开那个峡谷到达水泉关北面,至少也需要十天半个月,时间上多半是来不及。不过若是水泉关半个月都攻不下……裴元庆此时很纠结。
裴元庆不知道的是,王君临已经在北边开始寻找密道,只是一直还没有找到。
就在鱼俱罗准备用五千死士开始进攻水泉关时,王君临带着五千人爬上了水泉关西北方向二十里处的高山。
遥望着水泉关,王君临能够相像得到水泉关南边攻防的惨烈。他不是没有想过配合鱼俱罗从北边攻打水泉关,但是最终还是被他否决,一是他们兵力太少,二是水泉关北边比南边还要易守难攻。
皱眉沉思半响,感受到从西北方向刮来的大风,王君临心中一动,他忽然想起了一个办法,一个可以杀死水泉关内四万突厥大军的办法。只是这个办法太过残酷,他有些犹豫。
王君临想起了后世火炮、导弹、飞机造出来后,二战时战争的残酷,蒋某人为了挡住天军直接让黄河决堤,让数百万百姓受灾,因此而淹死、饿死、瘟疫死的人多达百万。特别是米国给倭国原.子.弹的投放,更是残酷的已经无法形容。
“战争本来就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达到胜利的目的,烧掉一片山林又算什么,烧死成千上万动物又能怎么样?”
“正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王君临心中念头转动,到最后化为眼中一抹决意和狠辣。
“传令下去,每人搜集一捆干柴,将干柴偷偷的堆积到水泉关西北二里处的山坡上,这件事情用半天时间完成。事后,周虎带斥候队留下,其他人下山埋伏在水泉关北边谷口两侧。
……
……
“裴元庆还没有消息吗?” 水泉关南边,隋军大营,鱼俱罗脸色难看,沉声问道。
“启禀大都督,刚刚裴元庆派人送来消息,他们找到了一条秘道,但突厥人早有防范,用石头堵死了密道,而且派了军队防守,裴元庆正在想办法打通秘道,同时寻找其他秘道。”宇文寒峰赶紧说道。
鱼俱罗叹了口气,没有说话,走向五千死士,他给五千死士敬过生死酒,许诺他们家中妻儿老小朝廷定会妥善安排,然后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语,将这五千死士赴死拼命之心彻底鼓动起来。
然而,就在这五千死士喊着杀声,一脸决然悲壮的冲向水泉关时,突然一股浓烟从水泉关西北方向出现,并且浓烟越来越大,很快将水泉关都笼罩在其中。水泉关城头突厥士兵惊慌的喊叫声远远传来,鱼俱罗果断下令五千死士原地待命。
水泉关西北两里处山头突然燃烧起大火,西北夏天天干地燥,长年大小风不断,并且多是西北风,火借风势,烈火迅速燃烧,等水泉关近四万突厥大军反应过来的时候,汹涌的火焰被风势卷了过来,水泉关旁边山林全部迅速燃烧起来,城楼上下房屋多为木头建造,很快也被火焰所吞没,一幢幢兵营房舍赤焰飞腾,整个水泉关化成了一片火海。
水泉关内,近四万突厥大军哭爹喊娘,汹涌烈火中,他们互相践踏,嘶声惨叫,争先恐后逃命,水泉关南边,五千死士距离城墙三百多步都感觉到了灼热,惊骇大喜之下迅速后退。
水泉关上只有三条出路,两条自然是南北城门口,另外一条便是曾经被裴元庆找到的那条密道,大火之下,突厥士兵慌不择路,或者说没得选择,南城门下面本来驻守着一万五千人,在大火逼迫下,打开了南城门向驻有隋军的城门外逃去。
鱼俱罗欣喜若狂之下,下令大军截杀,不放走一个,突厥士兵跪下求饶,但这些天隋军攻打水泉关损失惨重,早就打出了深仇大恨和无边的杀气,虽然三名御史监军喊叫着不能杀降兵,但包括鱼俱罗在内,全军上下却是没有人听他们的话,从这里跑出去的一万五千人全部被隋军斩杀。
而北城门只是驻守五千人,被烧死几百人后,就近从北城门逃了出去,只是他们逃出去的时候,稀稀拉拉,很多人马都没有骑,兵器都没有来得及带,被王君临带领四千多埋伏多时的精骑几轮冲锋,便杀了个一干二净,一个都没有逃走。
在城头上本来有近两万人,但他们下城头前往两边城门的路已经被大火封死,唯一的活路就是城头上通往旁边山崖上一条密道,这条密道也正是裴元庆找到的那条被封死的密道。
这两万人被烧死了一半之多,剩下近万人全从这密道逃了出去。
五里之外,山涧另一头,裴元庆带领五千隋军正在拼了命搬移被封死的山涧口,突然有士兵大喊着水泉关着火了,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之时,听到了被封死的石头后面传来慌乱的喊叫声和跑步声。
裴元庆略一沉思,眼睛一亮,说道:“隐蔽在两边,待会突厥士兵出来之后听我命令再动手。”
军令传下去,很快五千隋军便藏了起来,这个时候裴元庆看见山涧口被堵住的石头缝隙中开始往外冒烟,里面有人在死命的咳嗽。他知道这不是山涧里面着火了,而是山涧另一头水泉关烟火太大顺着山涧流了过来。裴元庆忽然有个想法,他若是让人将这山涧口堵死,里面的隋军是不是会活活呛死在里面。
不过,他转念一想,就算放这些人出来,也已经没有什么反抗之力,由他们斩杀,还有斩首之功不是,不然被全部呛死了,战功只能是放火的人。
没过多久,山涧出口石头被人从里面搬移开,一名脸被烟火熏乌黑一片的突厥将领模样的人,一脸狼狈的从里面钻了出来,连滚带爬跑到旁边开始蹲下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他身后跟着和他同样的人,出来之后做着同样的动作。
很快里面便冲出上千人,裴元庆看着最先冲出来的突厥士兵快要恢复过来,便在喝道:“射!”
一片箭雨笼罩了这些没有任何防备,且战力不足平时三分之一的突厥士兵,当场便射死大半,剩下的第二轮也全部射死,惨叫声吓得山涧里面突厥士兵不敢再出来,但这种状态并没有等多久,剩下的突厥人在最终还是跑了出来,因为他们不出来便要活活被烟呛死在里面。
裴元庆厉声喝道:“堵住出口,不投降者,就地格杀!”
半个时辰之后,这近万突厥士兵被杀死三分之一,呛死三分之一,剩下的两千多人成为了裴元庆的俘虏。
一个时辰后,熊熊大火已经彻底吞没了整个水泉关,没有来得及逃出来的人,全部被烧死在里面,或者为了抢先从出口离开,自相残杀而死。
大火烧了足足半天时间,大火停下时,整个水泉关上死尸堆积、臭味刺鼻,俨如森罗地狱,这场火战也成为这仁寿三年夏天,大隋与突厥人战争中死伤最惨烈的一战。
因为王君临带领四千多精骑封死了水泉关前往金城之间的践线,所以火烧水泉关之事,突厥处罗可汗并未接到任何消息。
……
“可汗!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亲自上阵,若拿不下金城,我拿人头来见可汗!”兀秃被五花大绑,几名可汗亲卫将他按倒在地,三天时间已过,可金城依然没有夺下,处罗可汗暴跳如雷,下令将兀秃斩首。
兀秃满眼通红,拼命恳求:“大汗,看在我兀秃为你南征北战十数年的份上,让我死在战场上吧!”
“好,我再给你最后一次进攻机会,若还拿不下金城,你就自已割下自己的脑袋吧!”
处罗可汗心急如焚,他刚刚得到情报,波多法王不但未能将白兰王剩余的两万多大军带到金城,而且白兰王直接率领两万多大军带着他们抢来的粮食、财物和女人回了老巢伏罗川和伏俟城。
而波王法王竟然消失不见,这让处罗可汗隐隐有一种被上天抛弃的感觉,所以处罗可汗已经萌生了退意,只是眼下就算要撤军,他也要抢到足够多的粮草才行,否则从金城回西突厥领地,还有上千里地,这一路上人和马吃什么,抢吐谷浑的,后者能没有防备?恐怕等他们到来的时候,早已带着牛羊和粮草躲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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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战争的尾声
“传我的命令,第一个杀进金城者,赏羊十万头,封万夫长!”
处罗可汗亲自督促三万大军,向金城发动又一次地猛烈进攻。
金城四面城墙前,尸体堆积如山,粘稠的鲜血都快要重新填满护城河,这三天时间,突厥战死者近万,加上前些天战损,光是攻打金城过程中,便损失六万余人,加上水泉关损失的四万人,来的时候二十万大军如今已经剩下十万。
守护金城的隋军也同样死伤惨重,金城本有守军三万,陇西和天水两郡各援兵两万五千,总共八万大军。从吐谷浑攻打开始到现在,已经剩下三万于人,战损四万多人,而且城内弩箭和弓箭快要耗费一空,若不是城内工匠不少,突厥人射上城头的箭稍一修补便可用,没有箭可用的金城早就失守了。
战斗间歇,士兵们都在忙碌地收集城头城内的箭矢,突厥大军的绝大部分箭矢都射在城头,有一小部分射过城头,落在了城内。
“韩将军,我们这边只收集到五万多支箭。”都尉高平旺上前禀报,他一支胳膊在守城时被敌军砍了,没法上阵,负责收集整理守城器械和物资。
“有多少算多少吧!”
韩子良看着城外突厥大营军队调动,隐隐有一种对方狗急跳墙的感觉。
“鱼大都督的援军应该快要来了吧!”韩子良这样想着,也这样盼着。他若是知道自己来西北上任,路过麦积镇随手收的一名亲兵,一次次的创造奇迹,改变了整个战局,也间接的快要救下他的命,不知会作何感想。
战鼓声中,突厥大军再一次发起了攻城,这一次比前面任何一次攻势都要凶狠,战争也最为惨烈,一下午时间西突厥又阵亡了五千多人,而隋军死伤近二千人,尸骨堆满了金城上下,旷野被鲜血染红,但金城始终巍然屹立,隋军士气却是越战越高昂。
傍晚,一缕血红夕阳透过云层照在金城头,照在城头上下尸体上犹如地狱一般。
这些尸体有的是蜷缩着身子,脸上带着临时前的痛苦,有的人头不见,尸体残缺不全,有的被砸成肉饼,血肉模糊,可以预料,若是再不收集淹没尸体,必将发生可怕的瘟疫。
突厥大军久攻不下,士气低落,处罗可汗虽然暴跳如雷,但不得不下令撤退。
此时,城头格外的安静,四面城头上隋军士兵靠着墙头歪东倒西地睡着了,显得疲惫不堪,十数天的激战,大部分人每天睡觉不足两个时辰,且每日从早到晚都要拼杀,早已是筋疲力尽。
在南城墙,数十名挤在一起入睡的士兵中,主将韩子良也和士兵们挤在一起沉沉入睡,他的马槊成为他和几个士兵的枕头,在这一刻,没有主将和士兵之分,在保卫金城的十数天激战后,每个人都在享受着这无比珍贵的小睡。
太守陈三思率领一队亲卫在城头上巡逻,路过韩子良身边时,暗叹一声:“虎父无犬子。”
然后,回头笑着对亲卫们嘘了一声,带人又悄悄离开,这时,一队百余人的民夫抬着热腾腾的胡饼和肉汤快步走上了城头,隋军士兵开始被叫醒,大口吃晚饭。
……
……
突厥大营。
“可汗,这名隋军士兵从城头掉下来砸在尸体堆上没有摔死,被我亲手抓了回来,我已经拷问过他了,城内隋军弓箭和弩箭早在昨日便已经用完,现在用的都是我们射进去的箭,可汗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明天一早上攻下金城。”兀秃哭喊着求处罗可汗再给他一次机会。
“好,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但这一次你若是不能攻下金城,我便不只是杀你,我还要杀光你全族上下。”
兀秃赶紧跪下大声说道:“多谢可汗,我明天一定攻下金城。”
说这句话的时候,兀秃眼睛深处有一丝怨毒之色一闪而逝。
……
清晨的阳光同样照耀在荒野之上,一支七万余人的大军,旌旗招展,浩浩荡荡,无边无际。
这是等水泉关大火熄灭,休整半晚上穿过水泉关而来的隋军援军主力。如今的鱼俱罗已经不满足于将突厥人赶走,救下金城。而是想着将西突厥处罗可汗和剩下的十万突厥大军永远的留在金城郡内。
“刘方,我隐隐有些不安,你率领所有骑兵加速前进,不用等步兵,赶紧去救援金城。”
刘方答应一声,命令传下去,很快两万多骑兵全速向金城疾驰而去。
……
第二日,金城攻防一个上午的鏖战,城头上又是死尸累累,双方死伤惨重,西突厥近十万大军已经全线压上,兵力占据绝对优势,他们渐渐开始占据上风,四面城墙上加起来已经有四千余敌军冲上城头,和隋军在城头上鏖战,形势变得危急起来。
巨大的体力消耗使隋军已经到了强弩之末,金城的城墙更已是千疮百孔,残垣断壁,有一种摇摇欲坠之感。
城外处罗可汗见此,心中狂喜,终于要拿下这从城池了,只要有城内粮草补充,再以金城为基,牢牢守住水泉关,这一次对大隋开战,至少拿下了金城郡。
越来越多的突厥士兵杀上城内,隋军士兵死伤惨重,四面城头只剩下不足两万人,韩子良浑身浴血,这时他似乎听见了南边传来的号角声,那是他们无比熟悉的号角声,是隋军的号角声。
韩子良拼尽全身力气大喊:“兄弟们,援军到了,让我们坚守到最后一刻!”
已经筋疲力尽的隋军士兵们纷纷怒吼起来,他们用尽最后的力气,向冲上城头数以万计的突厥士兵杀去……
就在这个时候,南方天边传来万马奔腾的声音,处罗可汗转头看去,黑压压一片洪流向他们所在席卷而来。
处罗可汗脸色剧变,嘶吼道:“快吹号撤退。”
然而,这个时候撤退却已经来不及了。
城头上这个时候有一万多突厥士兵,正在往上爬的和正往去跑的有三四万人,大营中还剩下四五万人。
……
仁寿三年九月十九日,十万正在攻城的突厥大军仓惶北撤,被刘方率两万骑兵衔尾追杀,十万突厥大军大败,隋军追杀两百余里,斩首六万七千人,处罗可汗带领不足三万骑兵逃走。
九月二十八日,路上因没有粮草,处罗可汗与吐谷浑讨要粮草无果,灭了吐谷浑大小十多个部落,惹恼了白兰王,双方一场大战,两败俱伤。
十月十五日,鱼俱罗率领八万大军西进,白兰王聚集全族之力,凑了七万大军,双方一场野战,吐谷浑大败,白兰王带四万多残兵逃往青海湖畔。
十月二十一日,隋军收服原来被吐谷浑所占领的西平、武威、和张掖三郡。
至此,历时两个多月的大隋与突厥、吐谷浑、戈多部联军大战告一段落。
……
如果说收回陇西城是赢得整个战局主动权的一战。那么,刘方一战打残吐谷浑则是隋军开始反攻的开始。而将突厥所有粮草和牛羊毁于一旦则可视为扭转整个战局最为重要的一环。接下来火烧水泉关则是决定整个占据胜负的关键,可以说当突厥四万大军在水泉关被烧死或者杀死后,便已经注定突厥失败的结局。
近三个月的大战,几经波折,大隋虽然取得最后胜利,战果丰硕,但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大隋也损失极大。
参与守金城的八万大军,战死近六万多人,剩下一万多大军也近半受伤,金城郡鹰扬郎将宇文俊驰在突厥人最后半日攻城中壮烈牺牲。
驻守陇西城五千人全部战损,陇西郡太守李元文自杀殉国。
鱼俱罗从关中带来的十万精锐也战损两万余人。
而最惨的还是金城和陇西两郡百姓,据战后统计,被突厥、吐谷浑、戈多部杀死和掳走百姓多达十五万人,无数财物被劫掠而走,数万户百姓家破人亡。可以说,经此一战,还算富裕的雍州元气大伤,隋帝杨坚下旨,金城和陇西两郡三年免税,让百姓休养生息,恢复民力。
与两郡百姓家破人亡、哭天喊地情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隋皇帝和朝廷上下都为打得了胜仗,特别是得到了武威、张掖、西平三郡而欢欣鼓舞,大肆宣扬陛下英明神武。当然,军队中活下来的人,也会因为获得了丰厚的封赏而欣喜。
仁寿三年,十一月一日,大隋天子封赏旨意和朝廷最新任职命令终于到来。
首先,武威、张掖和西平三郡纳入雍州管辖,各设一府军队。另,雍州刺史与行军总管各设一职,军政分离。
然后便是从上到下的封赏。
大都督鱼俱罗加食邑一千户,加封骠骑大将军,加封韩国公,暂代雍州行军总管。
金城郡太守陈三思加食邑八百户,加封河阴县公,官升雍州刺史。
大将军刘方加食邑五百户,加封清水县公,兼雍州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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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朝中有小人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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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郡鹰扬郎将韩子良加食邑五百户,加封蓝田县开国伯,官升从四品昭勇将军,兼天水郡鹰扬郎将。
陇西郡鹰扬郎将李落歌加食邑五百户,加封文峰县开国伯,官升从四品昭勇将军,兼陇西郡鹰杨郎将。
果毅都尉裴元庆加食邑五百户,加封甘谷县开国伯,官升为金城郡鹰杨郎将。
都尉王君临加食邑五百户,加封秦安县开国伯,官升正五品果毅都尉。
……
封赏之后,隋帝的圣旨又表达最后一层意思——就是经此一战,大隋短时间内不但已经无力西进,而且大隋朝廷将以最快的速度运转起来,调集重兵驻守边关,在鱼俱罗和陈三思带领下修建军寨、军堡,防备西突厥和吐谷浑残部反扑。
当然,大隋朝廷还要精选能吏良官迅速平定新得的武威、张掖和西平三郡形势,真正控制这三郡百姓和土地。
……
“王君临,此次大战,你居功至伟,单是战功当为我大军上下第一人,但却只官升果毅都尉,你心中可是有不服之意?”武威郡城中,鱼俱罗临时府邸中,鱼俱罗看着王君临,若有深意的问道。
“末将没有不服之意。”王君临面无表情,但心中却是暗自愤慨,他虽然在短短两个月内立下赫赫战功,但每一次都堪称是九死一生,稍有疏忽便死无葬身之地。可最后封赏与他所立战功明显不符,这让他怎么能够心服口服。
鱼俱罗叹了口气,说道:“此次朝廷封赏以你的结果最是不公,然后便是刘方。你可知这是为何?”
鱼俱罗话语中已经有考究之意,王君临自封赏下来之后,也深入思考过这个问题,此时不用再想,便说道:“末将以为当是朝廷中有小人作祟。”
鱼俱罗说道:“武将打仗,文官评功,皇帝封赏。自秦汉以来便已成定例。你初入官场不足三个月,能想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
王君临一咬牙,说道:“敢问大都督,背后暗箭伤人之小人为何人?”
鱼俱罗略一迟疑,说道:“刘方封赏太薄是因为有治书侍御史,监军王文轩弹劾其为抢功而不顾大局,致使大军被堵在水泉关以南,差点导致金城被破。这一点,其实也并不算强词夺理,所以刘方虽然是此次大战中战功仅次于你之人,但封赏最薄。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刘方与王文轩本身就不和,而朝中又没有人为刘方说话的缘故。”
顿了一下,鱼俱罗又说道:“至于你,却是因为你火烧水泉关一战,倍受朝廷争议,特别是昌平王邱瑞带领数十名文官联名向陛下弹劾你为人残暴,甚至请求严惩于你。幸亏本帅上书力保,再加上你连立大功,最后陛下才不计你火破水泉关之功,也不计残暴之过。最终只是以你毁去突厥粮草大营之功,再加封果毅都尉和开国县伯。”
王君临脸色难看,沉思半响之后,问道:“大都督,昌平王邱瑞对末将发难,是否因麦积镇张家勾结戈刀部,被满门抄斩一事。”
鱼俱罗赞赏道:“没错,那张家女儿是昌平王邱瑞庶子小妾。”
王君临苦笑一声,说道:“原来如此。”
鱼俱罗笑了笑,说道:“其实以本帅看来,这邱瑞反而帮了你大忙。”
王君临神色一怔,说道:“末将有些不明白,请大都督解惑。”
鱼俱罗说道:“古人云 :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前鉴不远,覆车继轨。你可知这是何意?”
王君临闻言,浑身一震,瞬间脸色变得苍白,额头渗出冷汗,脸显后怕之色,他突然发现他这些天一心想着升官,取得高位,却将无形中的危机给忽略了。
他在短短两个多月从一个士兵,晋升为正五品果毅都尉,这在大隋建国以来都是头一份的。而他在大隋没有半点根基,即使有鱼俱罗给他撑腰,但也无济于事,因为鱼俱罗本身也只是一个武将而已。
而大隋的天下却是门阀世家的天下。细细想一下,这一次封赏之人,鱼俱罗作为开国大将,一军统帅不算,只有他和刘方二人不是门阀世家之人。看裴元庆、韩子良、宇文寒峰等人哪一个不是门阀世家嫡系。再看独孤陌玉,犯了如此重罪,换做是其他人,早就被砍了头,全家都被抄斩。可事实上,独孤陌玉只是被免去雍州总管一职,闲置在家,独孤家族更是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鱼俱罗眼见王君临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不由一脸赞赏的点了点头,说道:“你应该庆幸,这一次若非你立下赫赫战功,已经入了陛下之眼,即使是昌平王邱瑞都已经无法随意揉捏于你,否则你如今除了死,只有亡命天涯之路了。”
王君临单膝跪地,一脸真挚的说道:“末将多谢大都督提携点化之恩,以后必将为大都督效犬马之劳。”
鱼俱罗坦然接受王君临大礼,说道:“起来吧!”
王君临起身,鱼俱罗又说道:“昌平王邱瑞此人极为好面子,而且睚眦必报,张家人的死活他其实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但你一个小小的果毅都尉敢不给他面子,借势灭了张家,他便不会放过你。我已经得到消息,邱瑞已经找人意欲调动你前往京城军中任职,到时候在京城重地,你一个小小的果毅都尉,手中又无兵权,昌平王府想要害死你易如反掌。”
王君临闻言,脸色一变,说道:“请大都督庇护末将。”
他知道鱼俱罗有拉拢他的意思,但他同样相信鱼俱罗所说句句属实。所以,他此时心中杀机如潮,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日势必将马踏昌平王府,血溅邱氏族人。
鱼俱罗说道:“我会替你向朝廷和陛下请示,将你放在边军任职,担任高台城守将,麾下五个团,两千骑兵,三千步兵,共计五千人马。你可愿意?”
王君临闻言,顿时大喜,连忙说道:“末将愿意,多谢大都督。”
能够担任一方主将正是王君临心中所愿,虽然只有五千人马,但在面对昌平王府这等庞然大物时也感觉有了一点点底气不是。
……
……
王君临在第二日便带着他本来的一千部署离开了金城,前往张掖郡往突厥方向的边关重镇——高台城。他另外四千个新的部属,是随刘方和裴元庆追杀吐谷浑余孽的大军中的一部分,大军往回撤的时候,这四千人奉命留守高台城。
三天后,王君临带人来到高台城时,四千守军和管理城中百姓的十多名官吏全部出城迎接,没有人敢怠慢丝毫。
因为毒破陇西和火烧水泉关这两场战役缘故,王君临如今凶名卓著,毒名远扬,即使是最桀骜不驯士兵,或者资格再老的都尉,都不敢在他面前摆任何架子。开玩笑,一桶毒毒死一万多人,一把火烧死四万人。这种事迹远比带领大军斩杀十万,甚至二十万,还要让任何人震撼。
王君临当场宣布了鱼俱罗的最新任命,这不光是他成为高台城守将的任命,主要是他成为果毅都尉,麾下有五个团,每个团都有统领一千军队的都尉。
得益于鱼俱罗的照顾,王君临麾下五个都尉都是王君临的老部署。
王君临因昌平王邱瑞带人弹劾他残暴不仁,最后所获得的封赏不足他所立赫赫战功五分之一,但这些军功却是实实在在的,没有人敢抹杀,在王君临极力要求和推荐下,鱼俱罗也极为给他面子,将他的这些战功分润到了王君临的老部下身上。
如今,王君临麾下五个都尉,分别是周虎、武三、姜木啷、李祥和苏长青。乔正伟等还活着的十来个斥候也被提升为百人长。而武四表示愿意成为王君府的家将,侍奉左右,王君临劝阻无果之后,也欣然接受。
高台城这四千人原本有四个都尉,武三等四人占据了他们的位置,这四人自然心中不爽,但却不敢在王君临面前表现出来,在王君临客气的给他们一人送了五十两银子作为盘缠之后,便爽快的和武三、武四、姜木啷和苏长青四人做了交接,然后很痛快的离开,回雍州总管府,那里自然有他们新的任命。
进入高台城,将城防部署好之后,王君临便迫不及待的带领五十名亲兵开始巡城。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得到的第一个自己绝对说了算的城池,虽然面积规模小了一点,人口也不多。但他依然兴致高昂。
高台城是紧靠祁连山余脉高台山而建,城墙高有三丈,而旁边的高台山高约三两百米,颇为险峻,四周陡光滑,难以攀爬,且是一座石山,山上全部是花岗岩,这高台城便就地取材,用山上方石所修建,坚固异常。
高台城面对西突厥方向呈弧形,长约有五里,宽只有三里左右,可容纳三四万人,目前除了五千驻军外,还有本来就住在其中的一千余户汉胡混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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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大好机会
按照王君临从鱼俱罗哪里听到的消息,在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中,会从雍州其它方向强行迁移三千五百户汉族百姓。
在城墙上走了一圈,王君临便去了军营,这一进去,便发现军营之中还有三百多伤兵。这些受伤的士兵是在最后几次与吐谷浑军队大战时所受的伤,这个时代伤员最是经不起长途跋涉,只能就近留在这里养伤,说是养伤,其实和等死没有什么区别,甚至一些伤势较重的上面都已经开始给他们后方的亲人发放抚恤金。
王君临皱着眉头,看了一会两个屠夫一般军医,伸着一双肮脏的手很粗鲁的为这些伤兵处理伤患,便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你们他娘的这也叫治疗,这种治疗轻伤也变成重伤,能多活几天也被你们弄死了。”王君临忍不住爆了粗口,但平日间很嚣张的两个军医吓得跪在地上发抖,不敢有任何的反驳。也就这个时候,王君临才真正认识到自己如今的凶名有多盛。
事实上,王君临也不是医生,但是作为一个后世顶尖佣兵,自然知道最基本的治疗和护理方法、手段,比如最简单的高温消毒这一条,还有知道病人居住的环境越干净越好。
于是,他命人烧了很多干净的水,让人先把那两个十天半个月都不洗脸洗手的军医洗涮干净,然后严令这两个军医,看完每一个伤患都用柳枝水洗一遍手,敢少洗一次就罚十次军棍。
隋朝的军队不比宋、元、明时期,军中医生的地位并不高,主要是因为经过他们治疗的伤兵十死一生,甚至这一个活下来的与他们关系也不大。
在很多士兵看来,军中有没有大夫并不是很重要,因为这些军中大夫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太简单了,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军中老兵没有不会的。
这不是说这个时代就没有高明的大夫,主要高明的大夫绝对不会来军队任职,甚至更高明的医生,也就是那些被称为高人或者神医的,病人不带重金上门,他们绝对不会出手的。
所以,士兵战场上一旦受伤未死,进了伤兵营,就纯粹看个人的命硬不硬,抗下来就活,抗不下来死了在所有人看来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王君临了解过这个时代拥有的医疗条件之后,便强硬的吩咐凡是外部创伤,都必须先用浓浓的皂角水洗干净伤口,然后再用盐水洗一遍,最后再用丝线缝上才行。
伤口小的、浅的直接缝死,伤口宽的、深的,就缝两遍,伤口更大一些的缝三层。最后再将蜂蜜涂抹在伤口上,用开水煮过的麻布条包扎在伤口处。
王君临发现自己凶名卓著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他吩咐的事情,凡是官职地位比他低的,几乎没有人敢违背。
这些事情两个军医忙不过来,而且也做的一般化,特别是这两个家伙手很笨,缝伤口手艺实在是惨不忍睹。
吐谷浑从金城郡劫掠走了十数万汉民,其中主要以女人居多,少部分男子也全是吐谷浑和突厥这些马上民族最缺的工匠,鱼俱罗带大军杀来的时候,有将近半数的被虏走的汉民救了出来,高台城中便滞留有一千多女人和近百名各种工匠。
行军总管鱼俱罗和刺史陈三思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和银钱去给这些百姓,更不会派出军队护送他们家乡。
而从高台城回金城郡,一路人烟稀少,千里路途,这些人没有足够多的吃食和银钱,又没有马匹代步,即使不担心路上出现吐谷浑残军和强盗劫匪,以及狼群出现,也难以回到家乡。
所以只能在高台城依靠官府每日一点两顿稀粥勉强活着。说白了,他们如今已经成了天底下最为可怜的一类人——流民。
对于朝廷和官府对这些人如此冷漠,王君临刚开始一度感觉不可思议,他相信这放在唐、宋、明时期,绝不会如此恶待百姓。但在进一步了解这个时代社会阶级构成的特点之后,他才发现这才是那些统治这个国度的高高在上贵族门阀们根深蒂固的观念——百姓贱如狗。
这也是到隋炀帝杨广的时候,为何修大运河,皇帝和朝廷可以累死上数百万百姓,修个长城累死百万人,杨广巡视一番天下,累死百万人,而没有多少心理负担。从而引发百姓离心,天下大乱,群雄趁势而起,隋二代而亡。原本历史上李唐便吸取了这个教训,所以唐太宗李世民经常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挂在嘴上。
“去流民营,征集五十名干活利索,针线活好的女人,将他们洗干净之后送到伤兵营来。”王君临在看过两名军医缝的伤口之后,皱着眉头下令。
他的命令很快得到了落实,五十名十五岁到三十岁的女人战战兢兢的被士兵押送到了伤兵营,数百名伤兵即使一些伤成为残废的鸟样看见女人竟然还双眼放光。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以往军中将领为了不让士兵寒心,会在伤兵死之前满足他们的一些需要,其中就要找来女人让伤兵尽情发泄的先例。而这些女人也是这样想的,甚至若不是王君临说明了要干活利索,针线活好的女人过来,去挑选押送这些女人的士兵也多半会这样想。
但接下来,王君临让这些女人干的事情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这些女人不管之前是什么身份,在吐谷浑人手中走了一遭,早已经历了世间最残酷的性折磨,没有了多少矜持,甚至羞耻之意。所以,当王君临以食物和军队的庇护为报酬,下令让她们用一块布将她们下半部脸盖住,然后将这些脏的不能再脏的伤兵一个个扒光衣服,进行清洗的时候,她们根本就不在乎。
甚至等渐渐熟悉了她们要干的工作之后,胆子大,泼辣一点的在给伤兵清洗之余,还对每一个男人身材肤色啥的,指指点点的一番品头论足。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每个上过战场厮杀过很多次的士兵生命都很顽强,而且意志都极为坚强,砍掉胳膊拿着烧红的烙铁把伤口封闭起来,这些伤兵也就是惨叫几声,甚至都没有几个昏迷过去的。然后休息几日,便又精神很好的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就这样,王君临来到高台城第一天,便强行弄了一个简陋的医院出来,这五十个女人担任的自然是护士的角色。
……
……
时光荏苒,转眼间已经深秋,天气渐冷,王君临也已经在高台城担负守将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王君临除了救治伤兵之外,还带着全城军民干了一件事情——修缮城墙。
按照以往惯例,这三百多名伤兵,能活下来不足百名,而且那两百多名会在一个月内便死的差不多。可是这一个月里面只死了三个伤到内脏的士兵。
这些士兵其实大多数已经被军队所放弃,甚至朝廷那边已经按照战死的抚恤钱粮送到了他们家中。所以,他们的军籍都已经没有了。
王君临如今是正五品的武将,麾下有五千人,放在边关也算是位高权重,特别是他如今是食邑五百户的开国伯,虽然没有什么根基,但已经是真正的贵族。是贵族岂能没有自己的府邸、仆人、家将和护卫。
不用王君临开口,其中自有聪明人,当第一个聪明人站出来,跪下表示愿意效忠王君临,愿意在王君临府上担任护院之后,所有已经被开除军籍的伤兵都跪下表示要效忠王君临,为王君临看家护院。
说实话,这些人中只有三分之二还能够提着刀枪厮杀,剩下三分之一歪瓜裂枣的残疾人士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心里,为后半生谋个活路,但他们其实几乎对能够被王君临收留,不抱有任何幻想。
但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王君临在略一思考之后,便同意了这些人的请求,表示将所有已经开除军籍的伤兵都收下,其中有四个百人长,被王君临收为自己的部曲和家将,其余的一百五十七人中,还能厮杀的则是他府上的看家护院,剩下的那些多多少少有些残疾的士兵则算是家丁仆人。
王君临自然不能算是一个烂好人,他这样做自然是在衡量利弊之后,所做出的决定。
这些伤兵全部是上过战场,打过恶仗,走过一遭鬼门关的精兵,身体恢复的那一百六十一人在正常情况下,绝对不可能变成他王君临的私兵,但眼下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因为,他们已经被除名,王君临将他们救活,这些人报答救命之恩,追随王君临,这在贵族可以拥有一定私兵的隋朝,是理所当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即使已经残疾的那三分之一,也有着丰富的战场厮杀经验,大部分最基本的活计还是能干的,甚至真有人打上府来,这些人还是有一拼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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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少女茹雪
最主要的是,这些人因为王君临对他们的救命之恩,在忠诚上已经基本具备了条件,这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且短短两个多月便火箭般由士兵成为将军的王君临来说才是最为难得的,算是一下子将王君临一个最致命的缺陷给弥补了。
眼见王君临这么好说话,且也知道果毅都尉府新建,除了有一个原本住在高台城的吐谷浑大贵族留给他的府邸之外,什么都没有。那五十个已经被王君临初步锻炼成护士,在照顾完伤兵之后,心中正为未来迷茫的女人一下子就找到了出路。
五十个清洗的很干净,而且五官长得基本都算端正的女子全部跪在王君临面前,哭喊着让王君临收留她们,并且表示愿意做任何事情。想一想,那是什么样的一个场景。
王君临府上的确需要这样的女人也充实自己的府邸,甚至他自己本来也有这样的想法,所以这五十个女人在欢天喜地的心情中进入了果毅都尉府。
她们中有的出身金城郡大户人家,甚至不乏世家贵族,能够识文断字。其中就有一个自称九娘,年龄二十七八岁的妇人,在这一个多月时间中已经成为护士长一类的角色,她被王君临任命为内院管家负责管理厨房做饭和内院事宜。在九娘的筛选下,这些女人迅速的根据各自的擅长和能力,被分配了各自的岗位,什么厨娘、侍女、绣娘等等。
至于那一百六十一名精兵和四十多名残疾人士,更不用王君临操心。武四顺理成章的成为王君临府上的大管家,那三个百人长各自统领一部分人,成为了护院头子,四十多个残疾士兵也如愿以偿的成了家丁。家丁的待遇当然不能和护卫相比,但在这种人命贱如狗的年代,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
……
当晚,王君临心情大好,武三、周虎等一众都尉设宴庆祝果毅都尉府真正的建成,王君临虽然酒量极好,但却喝了不少酒,晕乎乎的。
宴席之后,王君临在九娘和武四护送下,到了自己卧室,门口有今日新收的两名护卫把守,赶紧向王君临深深一礼,说道:“主公。”
王君临今天一天已经适应了府里面的护卫家将对叫自己主公的这个称呼,冲两人点了点头,这时武四告退。
王君临在九娘的搀扶下,走进了卧室。他的胳膊感受到了九娘胸部的柔软,闻着淡淡的香气,特别是九娘少妇成熟的风韵,心中不禁一荡,但看九娘虽然俏脸微红,却没有侍寝的任何意思。
“婢子年老色衰,给大人准备了侍寝丫头。”九娘感受到了王君临灼热的目光,略有些感慨的说道。
然后王君临进了卧室,就看见床上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这个少女他有印象,是新收的五十名仆妇中最漂亮的一个,只是名字他一时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当时九娘安排让这少女负责分发药材、蒸煮衣服、床单、被褥什么的,没有让其去照顾那些伤兵。
王君临刚被封为开国县伯,成为一城主将,一个月下来主宰整个城池数万军民生杀予夺的感觉,让他这些天对更大权力和地位的**更加强烈。
而此时看着床边上坐着的美丽少女,让王君临心中另一种更加原始的**也更加强烈,他走到少女面前,用手托起少女洁白的下巴,看着少女明眸皓齿、白净美丽的脸颊,这才发现这少女眼神中虽有紧张和可怜兮兮的样子,但却充满一种温柔。
这种温柔,让王君临联想到了江南水乡、青石小巷、油纸伞,云烟……各种婉约的意境。
王君临二话不说就开始胡乱脱自己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
少女一声惊呼,双腿紧紧并拢,双手使劲的抓着衣角,一脸羞红的坐立不安,惊慌道:“大人,你……你不要急,我……”
王君临却是嘿嘿一笑,已经脱光了上半身,手臂上的肌肉一股股的条线十分清晰,前胸和腹部也是结实成块,浑身充满了一种让人感到安全的美感,少女看在眼中,反而安静下来。
王君临向前一扑,直接将她按翻在床上,一手握住她的纤腰,一手贪婪地在她的裙后捏了一把,开始脱她的衣服,少女眼睛微微闭着,胸口起伏波动、檀口微张在喘息,虽然很乖巧,但却不知道配合,这还是一个雏。
……
次日,王君临早早起来,练了一会刀法,九娘亲自端来早点。
“对了,她叫什么?”王君临问道。
九娘笑道:“姓崔,名茹雪,是个知书达理的可人儿,也是一个苦命人……**苦短,大人何必着起这么早。”
王君临嘿嘿怪笑了一声,吃过早点,又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崔茹雪才刚刚起来,忍着痛楚,微微蹙着眉头给自己穿衣裳,头发却仍然随意的披在肩膀上,正扶着床沿边一瘸一拐地下床。
“你怎么了?”王君临问道。
崔茹雪的俏脸顿时羞得一片通红,别过脸去默不作声。
王君临反应过来,嘿嘿一笑,上去扶着她,却是让她的削肩微微一颤,心中稍许不满,瞬间化为无尽的感动。这个时代,谁家的贵族主子会这样对待一个侍寝的侍女。
“你既然已经成为我的女人,我不会亏待你的。”王君临认真的说道。
崔茹雪立刻转过身来,双手紧紧抱着王君临的腰,脸上有着泪痕,说道:“我爹爹是平台县令,当日吐谷浑破城之后,杀了我爹爹和娘亲,全家近百口人无一幸免。我因为有几分姿色,幸免于难,被一名吐谷浑头领进献给吐谷浑白兰王,白兰王说是要将我送给波兰法王当景教的圣女,当时和我差不多的还有五个少女,我之所以没有自杀,便是想苟且偷生,给家人报仇,后来隋军杀来,白兰王顾不上我们,我趁机跟着其他人逃了出来,跑到了高台城。”
王君临心想:“怪不得这么可人的少女,落在吐谷浑人手中,还能够保持清白。”
王君临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心,我会替你报仇的。”
崔茹雪顿时又哽咽起来:“奴婢定会好好伺候大人。”
王君临见她楚楚可怜,早上起来狼藉的样子别有风情,心中火热更次被撩起,便一把搂住她的腰。崔茹雪忙娇嗔道:“奴婢受不了了,请大人怜惜……”
……
……
军队大战后,休整了一个多月,王君临终于开始展开他筹划准备了一个多月的大练兵活动。
五更天的时候,王君临便已经收拾妥当了,红缨盔,光明铠,牛皮绞丝战裙,在赵茹雪带着两名十七八岁的俏丽少女温柔伺候下,穿戴在了身上。
这两个少女,一个叫溶月,一个叫小雪。因为青春年少,且长得俏丽可人,所以被九娘挑选出来,成为王君临的贴身侍女,至于赵茹雪则成为他的小妾。
溶月出身书香门第,长相甜美,性格温柔,做事细腻认真,据她所说,本是金城郡一李姓大户人家,三个多月前,她们家男人全部被吐谷浑人所杀,女人被吐谷浑人掳走,她乃族中小姐,被一位吐谷浑部落族长虏获,当晚便被强行欺辱。
而小雪则是出身一个寻常百姓家,经历和溶月大同小异,长一张漂亮的娃娃脸,清纯可人,勤劳能干。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把长弓,肋下一壶弩箭,脚穿牛皮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这是大隋果毅都尉这个级别标准配备。
门口五十名护卫在武四带领下,也已经披挂到位,王君临一声令下,一群人便纵马向军营疾驰而去。
从果毅都尉府出发向城西走五里,就是高台城五千守军主营所在。
深秋清冷的风从耳边掠过,王君临则心中想着如何将这五千军队训练成真正的精锐,同时还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
王君临的战马是鱼俱罗赏赐给他的一匹千里挑一的宝马,据鱼俱罗所说,拥有西域汗血宝马的一半血统。一个多月的磨合,王君临已经彻底喜欢上了这匹马,而且建立起了一定的感情和默契。
华夏自秦开始,历朝历代军队,军纪如何这与治军有关,但传下来的规矩却很多,并且很好的被保持了下来,比如说点操,这一规矩甚至传到了后世大天朝的人民军队,那就是点名制度。
此时天色大亮,军营大门已经大开,王君临来的时候,除去两个城门和城墙上担负战备值班的一千人之外,四千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王君临到来之后,便神色一脸肃然站在高台上,腰挺的直直的,如同一杆铁枪,在他的身旁,一名护卫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隋朝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鼓声停止,王君临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说道:“自今日起,大军开始操练,而在操练军阵、刺杀和骑射之外,本将准备带着大家锻炼体能。”
第三十六章 特殊的训练
“大家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应该知道战场上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你能不能跑。只有跑的快,跑得够久,才能追杀敌人数百里,乃至上千里。只要跑得快,坚持的久,关键时刻才能从敌人伏击或者追杀中活下来。所以,本将制定的体能训练计划中,跑步将是最主要的内容。”
正如王君临所说,大家是上过战场上的老兵,王君临所言句句在理,他们很认可王君临所说的理念。
“你们当中或许有人不同意我的训练方法,但这不重要,因为不管你认不认可,都要听我的。”
“所以,下面首先进行第一顶训练内容——长跑,这也是今后我们三个月内每天早上都必须要完成的训练。所有人全副武装,从军营到高台山西面有一块大白石,本将已经命人算过路程,一来回刚好差不多五十里。”
这一个多月的研究,王君临将后世训练特种兵之法与这个时代练兵之法相结合,与军中百人长以上军官多次开会研究讨论,制定了一套全新的训练方法。并且十多日前便已经通报给了全军,所以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这样的训练过程堪称残酷,若是换做其他人,这般严酷的训练,几日下来,很有可能会引来士兵们的不满,甚至兵变,但是面对大名鼎鼎的毒将王君临,没有人敢违背王君临的军令,随着王君令一声令下,四千人便以百人为一队开始跑着离开军营。
王君临下了点操台,也参与到了跑步之中,他同样需要提升自己的实力,而战场上一名将士的实力并不只是武力和厮杀,有时候耐力也很重要,因为很多时候一场厮杀持续大半天,甚至一整天都有可能,而一场战争打上数月,乃至数年时间再正常不过了。历史上勇武的大将因耐力不行,体力消耗过度被小兵轻易杀死的不在少数。
而跑步便是提高一个人耐力最基础的锻炼。特别是这个时代,军队能否跑步,能否坚持无休止的行军,实在是太重要了。所谓兵贵神速,靠什么神速,骑兵自然有战马,步兵却只有两条腿。追敌的时候能跑的军队,就能多杀敌。撤退的时候,能跑的军队就能更容易撤走或者逃走。
深秋渐冷,但麻雀依然成群的在荒野之中找食,南城门口两侧同样如此。忽然一声冲天的爆喝响起,放佛炸雷一般,惊的飞鸟仓惶离开,城门内冲出来一群士兵,个个全副武装,在一人带领下,嗷嗷叫着冲出了军营。
没错,领头之人正是王君临,为了激起大家训练热情,他一马当先的跑在了前面,而且冲出城门后,他并没有沿着官道跑。
而是选择路面很不平的荒野,向高台山跑去。
后面的队伍虽然心中疑惑,但自家将军在前面带着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也跟了上去,毕竟都是老兵,即使平时跑步训练少,但是几场大仗下来,行军何止千里,也已经锻炼出来。四千军队全部追上王君临,没一个掉队。
但没过多久,有一些人便渐渐追不上了,与王君临的距离了越拉越远,按照跑长跑的习惯,大家都会匀速前进,省时省力,但王君临完全相反,几乎全程保持快速,这种方式在前面速度会快很多,但到了后面基本跑不动,只是王君临不减速,所有人只好也以这种速度跟上。
全副武装的负重跑在没有路的荒野中是非常消耗体力的,而且需要很高的技巧。
不过,大家不缺技巧,也不缺体力,只是不习惯这种全力冲刺的方式,过了一会儿,前面开阔了些,出现了一跳河,这条河大家也熟悉,宽七八米左右,深不过膝盖,下面都是鹅卵石,河岸两侧地势平坦许多,虽然杂草丛生,但不影响奔跑。
大家以为果毅都尉大人会顺着河岸跑的时候,正欢喜着可以调整一下,就发现王君临一下子跳入河流中,逆流而上,玩命朝前奔跑,就像后面有追兵似的,所有人大吃一惊,但也纷纷跳入河流里面。
队伍最后面负责压阵的武四看到这一幕,脸色微变,搞不懂王君临为何会如此,不过一些打老了仗的老兵,隐隐有些明白王君临的用意了。
顺着河流跑了十几分钟,王君临上了岸,朝对面高台山脚下一个山坡冲去,山坡高百米左右,刚刚在河流里艰难奔跑了十几分钟,体力耗尽,许多人已经掉队,大家看到自家主将竟然不知疲倦一般冲向山坡,脸色都变了,但却不得不咬牙坚持。
如果是匀速,这点难度对于大家来说不算什么,这种一上来就全力奔跑的方式彻底打乱了大家的习惯,体力消耗非常大,不过这样的跑步才与真正的实战没什么区别,打仗的时候,不论追敌,还是撤退,怎么可能一路上全部平坦的路面,遇到河流、山坡挡路太正常不过了,而且形势所迫,需要全力奔跑,更是常态,敌人是不可能让你一直保持匀速奔跑的。
王君临没有管后面的人,他今天除了给麾下人马一个榜样,一个新的训练方式之外,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训练。他长跑之所以这么厉害,却是因为在后世不管是特种兵,还是佣兵,负重沙漠、丛林、山地等特殊地形越野长跑训练乃家常便饭,他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冲到半山腰的时候,王君临留意了一下身边的人,还有四百多个紧跟着,其中有近百人身法灵活,总能找到最适合的落脚点,身体飘忽不定,还懂得借手上力气加速,这些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斥候。
冲上山坡后,前面是一道二三十度左右的陡坡,出现一片灌木林,看不清哪里可以落脚,这种地方冲下去的惯性非常大,很难掌握身体重心,稍微不注意就会撞上树木,万一踩到松软的地方,很容易摔倒,如果踩到空陷的地方就麻烦了。
王君临脚不停蹄的继续狂冲,如履平地一般,总是能准确判断哪里泥土坚硬,哪里松软,哪里不能踩,身体时而旋转,时而侧滑,时而跳跃,以不可思议的度朝山坡下面冲过去。
后面跟上来的士兵们看到这一幕,苦着脸一咬牙,朝下面狂冲过去,运气不好的,脚下一空,身体摔倒,蹭破皮算是轻的了,地面断裂的树枝、树桩不小心撞一下,疼半天,还可能流血。不过这点场面比起战场上的厮杀差远了,并不会吓着士兵。
王君临回头看了一眼,便继续狂奔,下了山坡后,顺着峡谷继续奔跑,峡谷是干涸的河床,地上到处都是裸露在外面的石头,或大或小,将去路挡住,想要通过,最好的办法就是踩着石头奔跑,但石头堆叠的未必结实,有时候一踩就失去重心滑到。
奔跑中,王君临就像灵巧的猴子,手脚并用,不断跳跃前进,背着的十公斤负重就像不存在一般,每一次跳跃、奔跑都非常敏捷,踩到松垮的石头,王君临身体总能诡异的扭动,朝相反方向继续前进,根本不去管重心问题,就像一辆只知道前进的汽车在狂奔。
后面追上来的战士看到这一幕,学聪明了,没有盲目的往前冲,而是观察着王君临的奔跑方式,等基本掌握后,嗷嗷叫着冲进了石头堆。
只是,这会儿的王君临已经闯过了河床石头堆,站在一块巨大的白色石头上,看了一眼已经拉开队形的士兵,又跳下白石,冲进了刚才那条河流,开始顺流返回,和大家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
荒野,齐膝深的河流,山坡、灌木丛林,石头堆,每一处都不适合奔跑,更何况所有人盔甲兵器,负重都在十公斤左右,这绝对是挑战人极限的越野路线,也是考验士兵意志力和锻炼身法技巧的路线,王君临看着大部分士兵虽然渐渐掉队,但都能够咬牙跟上,便暗自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士兵吃苦和意志远比后世士兵要强的多。
他知道等不了几年,乱世就会到来,而在乱世安身立命的唯一本钱便是麾下军队,这是他麾下第一批军队,他要将他们打造成铁军,成为自己枭雄天下的基石。
一个个掉队的战士正艰苦的爬行着,脸上流露着痛苦之色,但眼睛里却跳动着兴奋之色,士兵中的聪明人或许不多,但是能够经历一次次战争而活下来的人,也绝对不会笨,对战争的理解更是极为深刻,他们已经明白这一项跑步训练的重要性了。
说直接点,这种越野负重跑步,就是应了四个字——兵贵神速。
王君临顺着河流而下,然后穿过一片树林,回到了高台城营区,站在训练场上,身上依然穿着盔甲,背着弓箭和战刀,里面贴身的衣服已经全部湿漉漉的,不断往下面掉水,地面都湿透了。
他看了看日头,开始计时,辰时三刻是他定下的最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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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西突厥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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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麾下士兵跑回来的时间充满了期盼和无奈,还有一些失望,足足一刻钟之后,才有几个人出现在营地大门口,踉踉跄跄的,跌倒了爬起,狼狈不堪的小跑过来,体力透支的非常严重,待看到正掐时间等待的王君临,一个个咬着牙,爆发出最后的力气,发起了最后几百米的冲刺。
待冲到王君临跟前时,一个个报告自己所在团、队、火,以及自己的职位和名字,每个人身体疲惫不堪,瘫软在地上,一时起不来了,看向王君临的目光中满是敬意。这一路上跑过来,大家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对于王君临的实力,大家有了清晰的认识,这个时代弱肉强食更为纯粹,在王君临凶名和毒名之外,王君临用实力征服了他们。当然,跑步只占了个人实力中很小的一部分。
很多士兵一回来,便累的瘫倒在地,但一看王君临直直站在那里,赶紧又颤巍巍起身,艰难的站立好,目视王君临,眼睛里满是狂热的敬意,自觉排成队伍,大口喘气恢复体力,看向不断回来的其他人。
足足等了半个时辰,终于所有的士兵全部回来,除了十几人摔的轻伤之外,没有一个人倒下。这样的结果,比王君临预想的要好一些。
“现在去弓马训练场,每个人拉弓一百次,然后再劈砍战刀一千次,刺杀铁枪一千次,挥盾一千次。一个时辰之内完成者休息吃饭,完不成者中午只有稀粥。没有干饭可吃。最先完成的五百人,有肉吃。”王君临下达了新的训练命令,并且带头开始训练。
一个时辰之后,在接近中午的时候,在王君临特意交待之下,提前准备好的饭菜放在外面,所有人就在外面吃饭。正如他训练之前所说的那样,前五百名士兵每人一块羊肉,一个个满脸兴奋,这种兴奋不光是有肉吃,更多的是完成了艰苦的训练,并比大部分人要更早完成训练的成就感。
另外还有两千六百人心情也不错,他们在吃干饭。剩下的九百多人,除了一碗稀粥之外,什么都没有,一个个脸色难看,没有干饭和肉吃也就算了,还有承受同伴的嘲笑,特别是其中有四个队是因为近半人没有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导致整个队的人都喝粥,这些连累战友的人更是感觉羞愧欲死。
中午吃完饭之后,军队休息了半个时辰,王君临又下令开始训练。这是一个五百米障碍场,是王君临结合后世特种兵训练用的五百米特种训练障碍场,又添加了这个时代战争的特点,研究了一个多月,才修建出来的。
这种训练在后世军队中被称为魔鬼训练,王君临亲自示范了一遍之后,让大家先各自体验尝试了一遍,然后便下令每人跑两次全程,距离算起来只有一千米,但因为同样有时间限制,每个人都不得不竭尽全力的跑。所以,两个全程下来,所有人都变成一滩烂泥,喘气如风箱,感觉肺部都快要炸开了。
“和上午一样,现在去弓马训练场,每个人拉弓一百次,然后再劈砍战刀一千次,刺杀铁枪一千次,挥盾一千次。一个时辰之内完成者休息吃晚饭,完不成者依然只有稀粥。没有干饭可吃。最先完成的五百人,还是有肉吃。另外,从明天开始,就按照今天的程序自行往下训练,上午和下午的训练跑步和跑障碍后不再集合,先跑回者,直接进行后面的训练,整体进行时间排名。”
……
……
光阴荏苒,时间已经到仁寿四年春天,王君临已经在边关高台城担任主将大半年时间。
在去年西突厥战败后,各个部落损失惨重,处罗可汗威望大降,波多法王与兀秃趁机暗中密谋,联络拉拢各个部落,终于在年初发动兵变,杀死处罗可汗,兀秃为西突厥新可汗,自称统叶护可汗,而波多法王则成为西突厥国师。
在波多法王一力主导之下,统叶护可汗主张与大隋议和,派出使者请求大隋册封,同时向大隋求亲,愿娶大隋公主为可敦(突厥皇后称呼)。
在这之前大隋已经以义成公主和东.突厥和亲,稳定北疆近十年,如今能够再与西突厥和亲,隋文帝欣然接受,这件事情朝廷已经开始准备多日,王君临听说派往西突厥的使团这两天就会来到高台城。
……
在这大半年中,王君临在干好本职,守好驻地边关,以他独特创新之法苦练精兵,逐步彻底掌控麾下五千人马的同时,也跟着武三、武四苦练武功,打熬身体,虽然还不是武三和武四的对手,但实力有了很大的提升。
除此之外,这大半年来,王君临亲自给自己打造了一把刀和一副板甲。这把刀所用材料是王君临耗费五百两银子买的精铁所打造,当然他所打造的刀与这个时代战刀不同,比如上面多了一个血槽。
而且,王君临的这把刀和这副板甲,可以算是钢刀和钢板甲,从准备材料,到一次次研究尝试打造,他用了足足三个月时间。
他先是让人找来煤炭,然后又将煤炭烧成焦炭。
烧焦炭其实和烧木炭流程方法一样,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但就是这样一个最原始的方法,王君临研究摸索了半个月才有成果。当然,这也就是他知道大体的路子,换成这个时代任何人,不知道方向的话,花费再多的时间也弄不出来。
事实上,王君临的这个法子是最愚蠢的方法,因为这样烧出来的焦炭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只有三分之一的煤炭变成了焦炭。
有了焦炭,然后就是炒钢,为此,王君临又耗费了半个月找工匠弄出来一个抽拉式的鼓风机,因为焦炭不容易点着,没有鼓风机的话,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而每一次王君临炼铁的时候,都把府中最强壮的两个护卫累的趴下。因为这需要他们两人持续不断的用力扯动鼓风机的风箱。
这个过程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后世研究早就知道铁之所以是铁,而不是钢,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碳元素的含量多少上面。
为此,王君临想破了脑袋,才想起一种加入到铁水里面可以烧光里面碳的矿物质,又派出护卫找来这种矿石,并让护卫砸成粉末,一次次的添加这种矿粉到铁水里面,搅动着试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终于让铁水里的碳被烧光,最后直接通过烧化铁矿最后得到了最基础的钢。
有了百炼钢,后面打造兵器就相对容易多了,但也耗费了王君临一个月时间,才打造了一把带有血槽的厚背战刀和一个钢板甲。
没办法,在这个很容易死去的年代,又干的是最容易死的职业,他只能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可是他已经错过了筑基的年龄,武力想要提升太难,只能从外力着手。
另外,在这大半年中,王君临率领手下和西突厥又进行了大大小小十数次战斗,不过每一次上报战功时,他都将功劳给了部属,所以他依然是正五品果毅都尉。
……
……
清风习习,正是三月春暖花开时节,温暖的阳光洒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天空一碧如洗,湛蓝得如同毫无杂质的蓝宝石,入眼是被春风吹绿的崭新娇嫩的草色,一朵朵不知名的娇黄小花从草棵子里探头伸出,风吹过,它们微微地点头,略带一丝凉意的清风将芬香的草香一同送至,令人心旷神怡。
一只草原猎鹰在蓝天下盘旋飞翔,犀利的目光注视着一队五百隋军骑兵护送的车队在荒芜的河西走廊里面不紧不慢的来到了高台城。
边军生活苦寒,吃食方面更是简单可怜,果蔬就不用说了,一年有时候都见不了几次,为此王君临每个月一次以巡逻关边为名,带领骑兵打猎改善伙食,顺便也算是练习骑兵弓马。
今日,王君临正在带两千骑兵打猎,有亲兵从高台城纵马而来,向王君临躬身行一礼,说道:“将军,鱼总管和朝廷钦差已到高台城,总管命你立刻回去。”
相比去年,王君临对这个世界逐渐了解熟悉,自身的生活习惯和言行举止也渐渐与这个世界没什么两样。
王君临本来就是一米八五的身高,且肩阔腰圆,浑身肌肉既不张扬却充满力量,而经过这大半年独自统兵打仗,他性格变得越加沉稳,考虑事情也越加成熟。
听了亲兵汇报,王君临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早在前日鱼俱罗便派人给他送来秘信,言称朝廷派出突厥使长孙晟出使西突厥,只是他没有想到鱼俱罗竟然亲自送长孙晟赶了过来。
第三十八章 突厥使
长孙晟此人,王君临在后世时,所了解的隋朝历史中也听说过。是隋朝著名军事家、外交家,北魏上党文宣王长孙稚曾孙、北周开府仪同三司长孙兕第三子。
史书记载,长孙晟生性聪慧,涉猎书史,擅长骑射。北周时期,长孙晟仅任司卫上士、奉车都尉。隋朝建立后,历任仪同三司、左勋卫骠骑将军、左领军将军、右骁卫将军等职。多次奉命出使突厥,在同突厥交往的十余年中,虽未指挥过大的作战,但凭其出众的谋略,为分化瓦解突厥,保持隋朝北境安宁、促进民族融合作出了重大贡献。
“走,回城。”王君临一声爆喝,率先催马离去,两千骑兵紧跟其后,向高台城疾驰而去。
高台城隶属于雍州张掖郡山丹县,这大半年为了防御西突厥,大隋又在山丹县靠近西突厥一方修建了大石、民乐两座坚固的城堡,与高台城互为犄角,不管突厥人对那一座城寨发动进攻,都会受到另外两个城寨的威胁。其中以王君临所在高台城为主,驻有五千兵马,大石和民乐各只有一千五百人马,总计八千人。
除此之外,自最东边的民乐堡往东,沿着河西走廊一线祁连山上修建了五十多座烽火台,直通金城郡。
这样一来,西突厥大军到来,高台城即使不敌,也可以第一时间将军情告诉千里之外的金城郡。如今雍州州治已经搬到了金城,暂代行军总管鱼俱罗和刺史陈三思便在金城,金城更是常驻大军五万,囤积粮草、兵甲、箭矢无数,可以第一时间内对张掖郡进行支援。
一个多时辰后,王君临一行回到了高台城,远远便看见高台城依山而建的高大城墙。
城墙之上,鱼俱罗和长孙晟看着环绕高台城的十数万亩田地,后者忍不住说道:“朝中上下都说王君临乃是一粗暴狠毒的武夫,但谁又知道就是这样一个武夫却在这大半年时间,带领全城的百姓和士兵们在城外平原上开垦了数百顷旱地。此举足可看出此子高瞻远瞩、目光长远。细细一想,两个多月时间,从一名士兵成为果毅都尉,这样人的人物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粗暴的武夫。”
鱼俱罗笑了笑,说道:“只不过是数百顷旱地罢了,一年也产不了多少粮食,长孙大人对这小子赞赏过甚了。”
长孙晟摇头道:“不要小看这小子开垦田地之举,此举既可以屯田,还可以吸引招募陇西、天水、金城三郡,甚至关中的农民来这里耕种,增加人口的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军粮问题。而当西突厥大军来犯之时,这些百姓躲进高台城中,便可帮助守城。此为一举三得之策。”
鱼俱罗一声长笑,王君临开垦田地之前自然是经过他的同意,他岂能不知这里面的好处,当时王君临说给他听的时候,他也是极为赞赏的,但这些话由长孙晟自己看出来,等回到京都后再告诉陛下和朝廷诸公,会极大的改变隋帝和朝廷上下对王君临的看法。
这大半年以来,不知道是有人在推波助澜,还是谣言本来就传的很快,如今王君临在大隋已经家喻户晓。只是王君临所立三件大功越传越离谱,严重诋毁他的名声。
比如,他只是用毒药让一万多戈刀部和西突厥士兵失去了战斗力,如今世间传言是王君临毒死了五万戈刀部大军和五万突厥士兵。
而他火烧水泉关一战,更是离谱,传言说他放火烧死了二十万突厥士兵,方圆百里水泉山被他烧成荒芜,无数鸟兽被他烧死。
即使他带领五千人毁了西突厥后勤大营一事,也同样被传的变了样,夸张的不行,出现了各种版本,其中一个是他在文峰河中下毒,毒死了突厥数百万牛羊和十数万牧民,以及数万看守牛羊的突厥士兵。还有一个版本说王君临嗜杀成性,不允许麾下士兵动手,夜袭西突厥后勤大营后,亲自一刀一刀将数百万牛羊和十数万牧民脑袋割了下来。
如今王君临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让西北百姓用来治小儿啼哭的外号——毒将。这个外号据说是从军队中传出去,外号其实倒也贴切,但传说到百姓耳朵中,再加上那些谣言,给百姓的感观便不一样了。
远远看见一队骑兵向高台城疾驰而来,鱼俱罗说道:“这小子回来了,这里风大,长孙大人隋我去城内驿站等他吧。”
“也好,这是老夫第一次见这小子,虽然只是一个小小果毅都尉,但冲着他毒将名头,也不敢失礼了,哈哈哈……”长孙晟开了个玩笑,跟着鱼俱罗下了城头。
“信义公主身体如何?”鱼俱罗有些担忧的问道。
长孙晟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满脸愁云,说道:“信义公主虽然本是宗亲之女,被陛下挑选出来加封为公主,可是从小也是娇生惯养的主,年龄也才十六岁,身体娇弱,这一路上老夫已经想尽办法不让公主劳累,防止其水土不服,可不想公主还是病倒了。”
鱼俱罗皱眉说道:“难道就这样将公主送给兀秃可汗,若是刚送到突厥人那里,公主便……”
长孙晟一脸无奈,说道:“陛下交待时日有限,老夫最多在高台城等上七日,七日后公主病若是还没康复,只能到突厥人那里,再养病了。”
鱼俱罗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在大隋自己地盘上若都治不好公主的病,送到突厥人手中,公主还能将病养好?
不过,这件事情关键是大隋与西突厥有了和亲之举,只要公主到了突厥人手中,这件事情便算是落到了实处,至于公主能活多久,隋帝和朝廷文武官员又有几人会关心。
公主和亲之事牵扯事情太大,鱼俱罗却是不好多说,将心思重新放在马上要见到的王君临身上。
说起王君临的毒将名头,鱼俱罗心中不由感慨世事难料,王君临毒将名头倒也给其带来了一些好处,毕竟刚刚经历南北朝混乱,不管是军中,还是民间,甚至是朝廷,弱肉强食之风极为盛行。王君临的凶名传开,虽然难听了一些,倒也让寻常世家和官员对王君临极为忌惮,在不能将其一下弄死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在背后算计王君临。就拿高台城五千人马的粮草、军资来说,从朝廷到雍州,各级文官,从未有人克扣,而另外两个城堡粮草和军资便经常被上面一层层的吃了回扣,等发下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
王君临一行刚进城门口,城头上当值的都尉周虎便高声对他笑道:“将军,鱼总管和长孙晟大人在驿站等你。”
这大半年以来,王君临悉心对这些老部下进行精心培养,最基本识字只是一方面,他将后世沙盘建出来,有事没事带这些人进行战术推演,研究练兵、带兵、打仗之法。算是给这些跟着他火速提升为中级军官的部署们,进行了一个较为特殊的任职培训。当然,这个过程中王君临同样收获很大,也算是彻底融入和了解这个时代军队的特点。
王君临不敢怠慢,快速来到供上官休息的驿站,门口一名驿站小吏一脸谄媚的接过王君临战马缰绳,王君临却是不理他,直接走进了驿站,穿过一个颇为简陋的花园,便到了一个会客厅,只见客厅中有三人,一人是鱼俱罗,另一人便是长孙晟,而在长孙晟身后,还站着一名十**岁的年轻文官,长得丰神俊朗,眉目清秀,身材比王君临小了足足半个头,见王君临进来,年轻文官眼睛睁得大大的和长孙晟一起好奇地打量王君临。
王君临目光扫过,也是暗自好奇这年轻文官是谁,竟然能够站在长孙晟身后。
脸色始终平静得如一块岩石,王君临快步走进大堂,对鱼俱罗单膝跪下行礼道:“末将王君临,参见鱼总管!”
鱼俱罗既是王君临的顶头上司,又对王君临有提携之恩,且对王君临也极为爱护,一有机会便对其为官之道、带兵打仗以及武功进行指点,让王君临收益匪浅。这大半年下来两人已经结下深厚的感情,王君临也将其当成亲近长辈看待。
随着对王君临的了解越深,鱼俱罗也越加喜欢王君临,从最开始的拉拢变成着重栽培,再到如今当成其子侄。不过,鱼俱罗从来不将这份感情表现出来,一如既往的对王君临严肃对待,甚至在王君临犯错的时候,对其呵斥比以前更甚,要求也更严格。
如今长孙晟在旁边,鱼俱罗更是恢复了上司的严肃,轻轻点点头道:“王君临,这位是朝廷左勋卫骠骑将军,陛下亲定的突厥大使,还不见过。”
王君临赶紧躬身一拜,说道:“末将见过长孙将军。”
军中下级见了上级单膝跪地的礼节,其实和后世军队下级见了上级举手礼是一个性质,实是为了突显上官的威严和军队等级森严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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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这是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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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隋朝的时候跪礼并不盛行,除了平民百姓和奴隶见贵族官员要跪拜之外,官员上下级之间很少跪拜。即使是面对天子,也只是上朝的时候大礼参拜,平时不用行此大礼。
长孙晟深深的看了王君临一眼,说道:“王将军客气了。”
待王君临起身,长孙晟又说道:“传闻果然不如一见,若王将军不说自己是王君临,谁会将你与大名鼎鼎的毒将联系在一起。”
王君临笑了笑,没有说话,鱼俱罗很乐意看到长孙晟对王君临生出好感,但是长孙晟开过玩笑之后,神色略有些无奈的说道:“老夫这里还有朝廷一道旨意与王将军有关。”
王君临一看长孙晟的表情,心中咯噔一下,感觉有些不妙起来。
鱼俱罗也皱起了眉头,长孙晟竟然事先没有给他说,心中不由有些不满,但又一想两人交情本来就一般,对方秉公行事,他也无话可说。
王君临神色始终平静无波,说道:“请长孙大人明示。”
长孙晟笑眯眯道:“这是陛下的旨意,老夫也不宣读了,你们也不用摆香案了,鱼总管先看看吧!”
鱼俱罗接过看了一眼,眉头便紧紧蹙了起来,但没有说话,递给了王君临。
王君临心中隐隐猜测是不是要将他调回关中腹地,但一看之后却是脸色变得冷了下来。
“王将军,老夫这一次奉旨出使突厥,昌平王邱瑞提议让你为副使,陛下准了。”长孙晟将王君临神色中细微变化,看在眼中,担心生出误会,赶紧解释道。
“末将自当遵从陛下旨意。”王君临心中对邱瑞已经杀机滔天。去年那场大战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关于他王君临的毒将事迹同样通过西突厥的探子和一些商人传到了突厥人的耳朵中。当西突厥上下得知去年那场本来计划完美,局势一片大好的战争突然急转而下,最终惨败而归的真正元凶是王君临之后,对王君临的恨意可想而知。如今西突厥上下,没有人不想杀死王君临的。
而这个时候让王君临出使西突厥,这无疑于让王君临去送死。
“其实王将军大可不必担心此次出使西突厥。”长孙晟说道。
事关自己的小命,王君临怎能不关心,赶紧问道:“请长孙大人赐教。”
长孙晟说道:“老夫多年与突厥人打交道,此次也是老夫第四次出使突厥,所以老夫对突厥人极为了解。据老夫所知,比起我大隋,突厥人更加崇拜强者,而且向来欺软怕硬,以老夫的判断,西突厥人对王将军应该是畏惧大于仇恨。这其实也是陛下同意昌平王提议的原因,有让西突厥人畏惧的王将军随行,老夫此次出使更容易达成目标。而王将军将是我大隋副使,突厥人绝对不会发动大军对王将军进行围杀,更不会行暗杀之举,最多只是言语上对王将军无礼,或者正面进行一对一的挑战。”
王君临闻言,细细一想感觉长孙晟言之有理,而且隋文帝杨坚乃历史上有名的开国明君,以其开国帝王心智,岂能会不考虑派王君临去的后果,王君临既然是副使,若是被突厥人所杀,不说长孙晟所担负的出使任务必然失败,杨坚和大隋朝廷即使为了上国尊严,除了再次对突厥开战,再没有第二种找回面子的办法了。
更何况,圣旨已下,他王君临根本没有抗旨的可能,除非他想丢下好不容易拼来的正五品果毅都尉官职和一番苦心才掌控到手中的五千军队,然后独自亡命天涯。
王君临看了一眼鱼俱罗,后者显然也被长孙晟说服,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向他微微点了点头,王君临便说道:“既然陛下有旨,末将自当护卫长孙大人一同前往西突厥走上一遭,不知长孙大人何时出发?”
长孙晟心中暗暗长松了口气,将王君临说服,让其没有怨恨的跟着和心怀怨气的随行有着天壤之别,而且他的确也有借王君临威名促成出使任务的打算,此时微微一笑,说道:“在高台城修整七日,王将军可准备一下,随行可带两千骑兵。七日后一早我们出发!”
王君临点了点头,见长孙晟身后年轻文官对他打量个不停,便看了他一眼,问道:“这位小哥是?”
长孙晟拍拍额头,歉然道:“看我一心想着正事,忘记给你介绍犬子了。”
接下来,他侧着身子指着这年轻文官对王君临笑道:“这位是犬子长孙无忌,如今在老夫身边担任属官,帮老夫整理文案。”
王君临闻言,面色不变,但心中却是惊了一跳,比起鱼俱罗、长孙晟,长孙无忌的大名那即使在后世,也是如雷贯耳。只是他却不知道长孙无忌是长孙晟的儿子。
长孙无忌乃原本历史上唐朝一代名相,在大名鼎鼎的二十四位凌烟阁功臣中排第一位,历仕三朝,做宰相三十多年,有文武之才,为唐初有名的政治家,特别是在为唐朝的典章制度的制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对唐朝之后宋、元、明清典章制度的施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让王君临对其印象最深的是,玄武门之变的策划便是出自长孙无忌和另一个牛人房玄龄。
“这他娘的才是历史上真正的智者。”王君临心中暗叹。
“下官长孙无忌,见过王将军.”长孙无忌表现得很客气,而且对王君临表现出了足够的敬意,率先躬身行礼
“原来是长孙贤弟,为兄有礼了。”这种牛人,即使还没有成长起来,王君临也不能怠慢。
王君临却不知道,在如今长孙无忌的眼中,他王君临才是牛人、猛人、凶人,当然也是毒人。
……
……
驿馆最好的房间中,年仅十五岁的信义公主皮肤白皙柔嫩,长的貌美如花,只是身子有些娇弱。
此时她躺在床榻上,脸色苍白,嘴唇略有些发紫,她自从过了金城郡,进入武威郡,就开始生病了,初时还不算严重,她身子虽然娇弱,但却是一个外柔内刚的性格,咬牙坚持,结果今日到了高台城,终于病倒了。
随行的医官和高台城最好的大夫都已经诊断过,结论都是水土不服,开的药方也大同小异,在两个贴身侍女伺候下,也小心的将茶汤喝了下去,但是就不见好转。
信义公主名叫杨慧芳,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温柔知礼,聪慧好学,性格坚强。这一次被隋帝挑选为和亲公主,自然明白自己的命运会如何,对她来说,说是从天堂到了地狱也不为过。这一路上,她虽然从不埋怨,也不叫苦,甚至别人也看不见她哭泣,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实际上她心中充满了无助和悲伤,若不是考虑到她父母兄弟的安危,她甚至想过一死了之。如今病倒了,她心中更加无助和孤寂。
王君临来拜见信义公主的时候,后者便是处于这种状态之下。
来之前,王君临已经从长孙无忌口中得知信义公主身体状况,以及后者若是病死在他高台城中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王君临有些担心。
“卑职高台城守将,果毅都尉王君临前来拜见公主殿下。”公主所住驿馆独立院子门口站着两名侍卫,身体看起来倒也魁梧,但看神色有些无精打采的。这也能理解,不管是侍卫,还是侍女,被指派跟着公主远嫁突厥,心情都不会好。
这两个侍卫本来对王君临到来爱理不理的,毕竟他们虽然要跟着信义公主后半生待在突厥,但也是大内侍卫,平时见的高官多的去了,一个小小果毅都尉还真没有被他们看在眼中。
可是,当王君临自报家门之后,这两人一个激灵,仔细看过王君临之后,神色之中有畏惧之色闪过,其中一人抱拳道:“王将军,稍等片刻,卑职这就进去通报。”
说着话,这名侍卫便走了进去,他自然不能直接进信义公主的房间,只能在客厅中禀报给一名负责照料信义公主起居的尚宫,然后再由这位尚宫进去禀报给信义公主。
信义公主性格中其实有着极强的好奇因子,且胆子也挺胆大的,若是王君临在京城出现,她说不定还会好奇的偷偷去看,但此时这种情景下,却是没有半点兴趣。
所以,王君临在外面等了片刻之后,那位侍卫便回来,客气的对王君临说道:“王将军,公主殿下说身体不适,就不见将军了。”
王君临眉头微皱,想了一下,说道:“麻烦兄弟再去禀报一下,就说我学过医术,想给公主看看病。”
两名侍卫闻言,互视一眼,其中一名侍卫说道:“卑职再进去通报一下。还请王将军稍等片刻。”
没过多久,卧室中,那名尚宫对信义公主劝道:“殿下,王君临是凶名赫赫的毒将,听说用毒之术出神入化,会医术也在情理之中,让他看看,说不定真能治好殿下的病。”
第四十章 信义公主
“此外,小人听长孙大人说过,那王君临是此次出使西突厥的副使,会带兵随殿下一起前往西突厥,而且王君临驻守边关,直面西突厥,殿下若是有什么意外,说不定还要王君临的照应。所以,不如见见也好。”
信义公主想了一下,说道:“也好,那就请王将军进来帮我看一下病吧!”
王君临在门外等了片刻,便见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长得颇为美颜的妇人和侍卫走了出来,这妇人仔细打量了王君临一眼,可能没想到王君临会长的这般俊朗,神色中有些意外,向王君临微微一礼,说道:“我是公主座下何尚宫,请王将军跟我来。”
王君临不敢怠慢,抱拳回礼道:“劳驾何尚宫了。”
尚宫是隋唐时期宫中女官的一种官职,王君临本来不知,是来之前长孙无忌随口提起过这位何尚宫,说本是信义公主的乳娘,从小将信义公主带到大,这尚宫之职也只是这次隋帝加封杨慧芳为信义公主,顺便才加封的。听长孙无忌所言,这何尚宫虽是下人,又是妇人之流,但却会读书诗字,且做事老练,长于琐事,心智不弱。
传说中犹如魔王一般的毒将王君临不但长得这般俊朗,而且表现得温文尔雅,这让何尚宫再次感到意外,心想果然人不可貌相,但又想或许是谣言不可全信。
王君临在何尚宫的带领下进了内室,抬眼看去,被纱帐遮住的床榻之上躺着一个身形娇小的女子,若隐若现,只能看见人影,看不清样貌,而床榻之前两名侍女看见他如临大敌,脸有惊惧之色。
王君临心中苦笑一声,单膝跪地,朗声说道:“高台城守将,果毅都尉王君临参见公主殿下。”
“王将军快快请起。”纱帐之后传来女子声音,极为悦耳动听,但却透着虚弱和一种忧伤。
王君临心底深出生出一丝怜惜,这让他想起了在这个时期另一个即使在后世都被不少人所熟知的隋朝和亲公主——义成公主。
义成公主如今是东.突厥启明可汗的可顿,但王君临却知道按照原本历史,这位义成公主这一生嫁了四个男人,启明可汗死了之后,按照突厥人的传统,她又嫁给了启明可汗的儿子始毕可汗,而后者死了之后,他又相继嫁给了小处罗可汗、颉利可汗(后三个都是启民可汗的儿子)。被后世称为最悲催的和亲公主。
眼前这位信义公主若是没有意外发生,命运多半和那位义成公主差不多。
脑海中胡思乱想着,王君临说道:“卑职多谢殿下。”
王君临起来之后,信义公主不再说话,而是何尚宫说道:“听侍卫说王将军也会医术,随行医官和高台城中的大夫都说公主殿下是水土不服所致生病,王将军可有办法医好公主殿下。”
王君临说道:“卑职需要给殿下诊断之后,才能下定语。”
何尚宫说道:“如何诊断?可是需要把脉。”
王君临说道:“不需要,我只需要看一下公主脸色,然后问清公主症状便可。”
“这……”何尚宫有些为难,隋时男女之别没有宋朝和明朝那般极端,寻常未嫁女子也可抛头露面,但是眼前这位可是公主殿下,而且是要和西突厥和亲的,所以让王君临在闺房之中见了却是有些不妥。
“此去西突厥,这一路上还要麻烦王将军护送,提前让王将军见上一面,也没有什么不妥。”何尚宫正在犹豫,信义公主却已经说道。
何尚宫立刻说道:“是,殿下。”
话音一落,她便带着两个侍女拉开的纱幔,将信义公主扶着坐了起来。
王君临毫不客气的抬头看去,不由心中怜惜更甚。
此女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中充满难以掩饰的忧伤,面容苍白,两靥之上病态明显。只是坐起来,便有些微微娇.喘。面容白皙娇美,身形娇柔,坐在那里闲静得似姣花照水,真是病如西子胜三分。
如此漂亮,惹人恋爱的女孩才十六岁,正是豆蔻年华,被父母疼爱的时候,却要背负着整个大隋与西突厥和亲的重担。
刚才隔着纱幔,信义公主同样没有看清王君临的长相,所以王君临打量信义公主的同时,后者同样在打量这位传说中以一已之力毒死十数万敌人和烧死十数万敌人的毒将。
和何尚宫一样,信义公主同样没想到王君临会是这般样貌,虽然身体也魁梧,但绝没有传说中超过一丈,更没有什么獠牙之类的恐怖之样。
相反,王君临的面容棱角分明,如刀削一般,再加上神色沉稳,眸中精光湛湛,自有其吸引人之处,特别是此时王君临因为要看清信义公主的脸色,两人便不免目光对视,信义公主顿时心如鹿撞,苍白的俏脸上出现两片嫣红,她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被年轻男子以这样灼灼的眼光注视过。
王君临发现信义公主娇羞之态,感觉惊艳的同时,也是略有尴尬,轻咳一声,说道:“殿下是否有食欲不振、精神疲乏之症状。”
信义公主说道:“有的。”
王君临又问道:“殿下是不是这几日睡眠也不好,而且心慌胸闷,有时还会腹泻呕吐。”
信义公主眼睛一亮,突然对王君临多了几分信心,说道:“王将军所言症状,我都存在。”
王君临说道:“医官诊断没错,的确是水土不服的症状。”
信义公主说道:“王将军可有办法医治。”
王君临说道:“卑职正好有一方法可医治和防范水土不服,公主只要照此方法施为,定能让玉体康复。”
信义公主闻言,不由大喜,说道:“王将军请说。”
王君临说道:“可有笔墨,卑职这就将药方写出来。”
何尚宫赶紧去准备笔墨,信义公主大为意外的说道:“没想到王将军还识字,更会写字。”
王君临苦笑一声,说道:“难道卑职看起来很像一个粗俗之人。”
扑哧一声,信义公主忍不住笑出声,声音如银铃一般,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赶紧解释说道:“我们都是被别人的传言误导了。”
王君临说道:“虽然空穴不来风,但世人多愚昧,所谓传言多会夸大其词,甚至胡编乱造,歪曲事实的多。就如,在我大隋百姓之中,多有传言说突厥人吃人肉,全部粗俗不堪,残忍邪恶。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突厥人也是人,只不过因为他们地处北方苦寒之地,所吃所用,所穿所住都远远不够,再加上他们文化教养远远达不到我朝,所以才喜欢做一些劫掠他族之事。当然,突厥人的生活条件的确艰苦,生活习俗刚开始也定会有所不适。”
信义公主认真的听完王君临所说,默默的点了点头,说道:“多谢王将军。”她当然知道王君临在趁机开导她。而且效果也很不错,也解开了她对突厥人的一些错误认识,心中对未来的恐惧一下子减弱很多。
这个时候,何尚宫已经让人准备好了笔墨和桌凳,王君临便坐下将药方写了下来。
王君临在后世的时候,他外公是一位有名的书法家,他从小又是跟着外公外婆长大,所以学了一手好字。来到这个世界大半年后,他也一直在学习古体汉字,翻读这个时代读书人所看的《论语》、《春秋》、《史记》、《礼记》等书同时,又重练了书法。
信义公主碍于身份,不好如何尚宫那般站在旁边看王君临写字,心中却是好奇的很,努力伸着可爱的小脑袋,就是看不见,心痒痒的很。不过她看着何尚宫目瞪口呆的神色表情,便知道王君临恐怕写的很好。因为她知道,何尚宫却不是普通的婢女,本是书香门第的小姐,不过却是前朝犯官之后而已。甚至,信义公主写字也是何尚宫所教的。
王君临将药方写好之后,交给再看向王君临时目光已经有所变化的何尚宫,说道:“按照这个药方烧熬药汤,每日三次。另外,公主可让人做一个香囊,挂在胸前,香囊里面装上苍术、藿香、白芷、橘皮、佩兰、艾叶、大青叶、金银花等药材。其次,从现在开始公主不可服用凉水,只能服用烧开的热水。最后一点要求,公主一定要好好休息,保证有足够的睡眠。公主只要按照卑职所说去做,最多七日,便可身体康复。”
王君临在后世时为佣兵,走南闯北,什么地方没有去过,戈壁沙漠和热带雨林这两个最容易让人水土不服的地方更是去了不少次,刚开始他也有过水土不服,所以他刚好知道一个药方以及如何医治和预防。
当然,水土不服放在医学发达的后世实在是不算什么,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或者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办法医治。
但在这个时代,却是会死人的,若是身体强壮的青壮男子,抗过去了,也就好了,可是体弱之辈,死亡率太高了。就眼前信义公主,若不是遇见王君临,十有八.九便难以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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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钟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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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劳王将军了。”信义公主不敢与王君临对视,略低着头有些害羞的说道。
王君临也发现自己这样注视着一位即将要和亲的公主不太合适,同样低头说道:“这是卑职应该做的。”
顿了一下,又说道:“公主若是没有其它事情,卑职先下去准备药材去了。”
说完,王君临便抱拳一拜,转身离去。
信义公主看着王君临的背影发呆,直到侍女关上门,才收回目光,拿着何尚宫递过来的药方,眼睛发亮的看了半响,眸中有异光流动,半响之后说道:“嬷嬷,他真的是那位毒将吗?怎么……”
何尚宫看着信义公主竟然见了王君临之后,整个人都变得精神了一些,也不像之前那般忧郁,笑着说道:“正如王将军刚才所言,世人传言多夸大其词,谣言不可信。”
信义公主沉默半响,突然说道:“阿姆,你说王将军要是彻底灭了西突厥,我是不是就不用嫁给西突厥的野人了。更不会像义成公主那样在东.突厥老可汗死了,还要嫁给老可汗的儿子,老可汗的儿子死了,又要嫁给他的弟弟或者孙子。”
何尚宫盯着信义公主看了一眼,神色中有欣慰,也有担忧,说道:“殿下说的没错,若是西突厥被灭国,公主的确不用再嫁给西突厥这些野人了。可是,要灭西突厥谈何容易。”
信义公主没有接话,脑海里面浮现出王君临那魁梧的身形和让人心安的眼神。
……
……
长孙晟已过中年,长途跋涉而来,已经很疲惫,说了几句话便下去休息了。鱼俱罗将王君临叫到一边认真一番交待之后,当天便带两千亲兵回了金城郡,毕竟他是一州行军总管,麾下各郡、县有近十万大军,事务繁忙,不可能在高台城久待。
傍晚,王君临本来要宴请长孙父子二人,长孙晟借口年高劳累,推辞没有来,只派他儿子长孙无忌和其他几名随官过来赴宴,这正中王君临心怀,他正准备深入接触一下长孙无忌。
宴会是在高台城最大的青楼春意楼举办的,除了长孙无忌之外,其他使团文武官员或畏惧,或忌惮,或冷笑的敬过王君临酒后,便不再找王君临,自有周虎、武三、武四、姜木啷和苏长青五个都尉陪酒,王君临也让人将春意楼最好姑娘请来了十多个,除王君临本人和长孙无忌之外,每个人身边都有一名姑娘陪这些人娱乐,场中也有歌姬伴舞。
王君临身边没有姑娘,不是他不想,而是不管是哪个姑娘一靠近他他都会吓得脸色发白,说话都打颤,好像他全身都带有毒一样,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
至于长孙无忌身边不要姑娘陪,王君临便不知道其原因了。可能是因为看着他身边没姑娘,为了礼貌所以也拒绝了,也可能是人家压根就不好此种调调。
“贤弟看起来对我很好奇啊!”两人渐渐熟络之后,开始以兄弟相称,长孙无忌便开始问起去年那场战争中,由王君临主导的毒破陇西城、夜袭突厥粮草营和火烧水泉关这三场战争的经过。王君临不夸张,也不谦虚,以一种很平淡的语言如实说给长孙无忌听。
长孙无忌笑着说道:“王兄有所不知,如今天下,没见过王兄的,谁不好奇,毕竟在传言中,王兄你可是双眼常年血红,一口獠牙,身高一丈之多,每日都要喝一碗人血。甚至有传言说朝廷之所以不让你到关中腹地为将,就是怕你喝自家百姓的血,而让你驻守边关,刚好可以继续祸害突厥人和吐谷浑人。”
“哈哈哈哈……这些说法,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见。”王君临忍不住长笑出声。
长孙无忌也跟着笑了两声,说道:“关于王兄的传言可是不少,比这更夸张的也有不少,王兄若是有兴趣,小弟还可以说一些让你听听。”
王君临摇了摇头,说道:“算了,不说了,谣言止于智者,相信这些谣言的只不过都是缺乏判断能力的无知之人罢了。”
长孙无忌面露奇光,说道:“好一个谣言止于智者,王兄此言大为有理。”
“来,为这句话,小弟敬王兄一杯酒。”
喝习惯了后世五六十度白酒的王君临对这十几度的酒水一点感觉都没有,向来是来者不拒,端起酒杯便一口干了。
长孙无忌的酒量也不错,同样一口喝了杯中酒之后,说道:“王兄可读过书。”
王君临笑着说道:“读过几年。”他这大半年已经抽时间将这个时代古字学了一遍,就连读书人喜欢读的那几本书都找的看了一遍。再结合多出来的后世一千多年历史认识,除了不会作诗写词之外,不管是见识经验,还是知识渊博程度,亦或是考虑问题的逻辑性,都远不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所能相比。
“敢问王兄师承何人,竟然文武全才不说,还是用毒高手。”看得出来长孙无忌对王君临这个人极为好奇,一门心思的想要将其底细打听清楚。
王君临说道:“我从小和师父在山中过着隐居生活,师父是一位奇人,所以我学的东西也很杂,除了武功之外,便是读各种书,另外,师父有一本毒经,他不教我,都是我在山中闲着无聊自己学的。待师父故去之后,我出了山,机缘巧合之下参军,成为我大隋一名士兵,之前从未试过用毒之威力,不想去年小试了一下,一不小心毒倒了一万多敌军,破了陇西城,立了大功。”
王君临随口将之前给鱼俱罗说过的说词很熟练的说了出来,长孙无忌一脸感慨和向往,说道:“王兄的师父真乃不出世的高人。”
没错,王君临从其眼中看出了向往,这才想起这家伙是一手策划玄武门之变的狠人。
“噢!对了,师父去了之后,我从师父的遗物里面找到一份毒秘方,只是那上面的字我不认识。贤弟学古通今,不如帮我看看。”王君临说道。
长孙无忌顿时来了兴趣,眼睛发亮的说道:“小弟恭敬不如从命,王兄不如现在便拿出来,让小弟一观。”
王君临从怀中拿出从兽皮卷上抄写下来的内容,递给长孙无忌,后者仔细看过之后,失声道:“竟然是钟鼎文,难道王兄的那本毒经是周朝时期传下来的古物?”
王君临闻言,心中狂喜,他这大半年来凡是从高台城经过的读书人都被他以各种理由询问过,但一直没有人认识这种字,不想那卷兽皮上写的内容竟然是周代的字,怪不得自己一个字都不认识。
“贤弟可认识这些是什么字?”王君临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得太过兴奋。
长孙无忌说道:“这有何难,小弟现在就可以将这些字翻译成汉字。”
所谓汉字,就是自汉朝之后一直延用下来的字,直到近代史简体字出现之前,便基本上没有再变过。所以,自那之后便一直称为汉字。
王君临当即让他拿来笔墨,亲自为长孙无忌研墨执笔,长孙无忌也不客气,刷刷刷几下,就在王君临抄写内容纸上特意留下的空间上对应着翻译过来。
王君临也不细看,欣喜的拿起来吹干,便喊过门口亲卫,让其小心收起来。
翻译过来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打乱了内容的,长孙无忌反而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毕竟这是王君临师门秘诀,怎可随意示于外人。
……
……
“周天搬运**?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不太像是修炼武功的秘法。”王君临喃喃自语。
夜宴之后,使团各个官员回驿馆休息,长孙无忌同样被王君临灌醉,硬塞了一个少女侍寝。而王君临回到自己在高台城中的府邸,特意交待让任何人都不要打扰自己,一个人在书房中迫不及待的拿出兽皮卷按照长孙无忌的翻译,研究兽皮卷上内容。
“丹者,单也,一者,单也。惟道无对,故名曰丹。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谷得一以盈,人得一以长存。”
“这是什么破玩意。”王君临看了第一段内容,便一阵无语。这等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很抽象的话语,他怎么能够看得懂,即使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也根本不知道如何修炼。
“或许是我想多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修炼之法。”王君临心中失望之极,自从去年在陇西城太守府看过波多法王与那古怪道士打斗之后,他便一直对这两人修炼的东西念念不忘,现在看来这种高深秘法或许真的存在,但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将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到一边,王君临开始想这一次和长孙晟出使西突厥可能遇到的危险,然后又如何面对,心中提前有个预案和对策。
虽然他也认为长孙晟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凡事都有意外,谁知道那些突厥人会不会发疯,所以他要进行万全准备。
第四十二章 尸子
离开书房,王君临让一直守在书房门口的护卫去休息。他本人则是直接走进后院,看着自己的房间还亮着灯,知道是侍妾崔茹雪还再等自己,不由心中微暖。不管怎么说,在这个世界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女人在等自己睡觉,这已经有些家的感觉了。
掀帘进屋,只见崔茹雪正半趴在桌上做着海棠春睡。王君临放轻了脚步,静静的走了进去,在桌边坐了下来,看着两尺开外,枕着手臂沉睡中的一张如花俏脸。
崔茹雪容色秀丽,身材高挑窈窕,今天她稍稍画了点妆,不过不是这个时代女子石灰抹墙一般的浓妆,只是略略描了眉,抹了口红。但就是这么一点改变,就让她显得更加眉目如画。
不知是在梦里看起了什么,崔茹雪殷红厚实的小嘴微抿着,修长的双眉也紧皱,显得很伤心的样子,眼角处还带着泪,闪着晕黄的灯光。
王君临看得怜惜不已。崔茹雪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子,自己是她唯一的依靠。
王君临伸手想拭去她眼角上的泪迹,不料崔茹雪被他的动作一下惊醒了。她猛的坐直了身子,眼睛睁了开来。几缕散开来的发丝调皮的贴在她的脸颊上,旁边还有着被压后的红痕,可见她睡得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
睁开的大眼睛中有着几许茫然,但眨了几眨之后,崔茹雪终于发现坐在眼前、微笑着的王君临。一喜之下猛的起身。结果“啊”的一声短促惊叫,身子控制不住的后仰。却不想她本是坐着,两腿别在桌下,这一动,桌子和人都是摇摇欲坠。
王君临微微笑着,不慌不忙的伸出双手,一手扶住桌子,一手则顺势搂住了她的纤腰。
一只坚定有力的大手扶在背上,掌心的热力,透过薄薄的纱衣传到肌肤上,崔茹雪顿时觉得自己的脸上都烧了起来,殷红如血,身体内的力气瞬间被抽干,软在了王君临的怀中。
看着她羞涩样儿,王君临怦然心动。手上微一用力,把她快要栽倒的身子,托回椅子上坐好。再抓住圆润细腻的手腕,将她扯了过来。
温香软玉入怀,便带来一阵淡淡幽香,王君临知道这是崔茹雪与生俱来的体香,这种香味让王君临为之迷醉。
王君临坐着,崔茹雪被拉过来时却顺势站起。晕晕的灯光照不透穿在身上的薄纱凉衫,玲珑浮凸的两团软.肉因为主人的紧张而急促起伏,就在王君临的正前方勾住了他的双眼。
崔茹雪身材高挑修长,只比身高六尺的王君临矮了大半个头去,相比起她的高挑身材,崔茹雪的胸口就显得有些单薄,不过如果对比起纤细的腰肢,这一点点缺憾就立刻让人忽视掉了。
视线向下,王君临张开双手将崔茹雪的腰肢环住。被宽宽的腰带勒住的腰身,大约只有一尺五六。崔茹雪的小腰宛如柔柳一般纤细,可谓是盈盈可握,双手一圈,露在外面的腰身就只剩几寸。但崔茹雪的窈窕并不是那等如干柴般的瘦削,反而不失丰腴,王君临手指过处,都是充满弹力的触感。
被王君临摩挲着腰间最敏感的位置,崔茹雪的身子不安的扭动着,紧咬着下唇,忍耐着腰间传来的一阵阵的瘙痒,呼吸略微加粗,期待着他的进一步的动作。王君临也没有让她失望,顺势将她抱起,倒在了旁边床榻之上,很快醉人的呻吟声便响了起来。
……
……
半夜时分,王君临突然醒了过来,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身边崔茹雪睡得很沉,像是一个死人一般。然后他在抬头的瞬间便是瞳孔一缩,一名道士不知何时坐在一旁椅子上,借着窗户外面照射进来的星光,王君临看清这名道士的面容,脸色大变,犹如见了鬼一般,若不是他意志坚如钢铁,直接失声大叫了出来。
“你……是人还是鬼。”王君临深吸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平静下来,沉声问道。
没错,这个道士不是别人,正是王君临刚刚穿越到这个时代时,与他同处一个石棺的那具道士的“尸体”。
“老道我自然是人。”这道士看着王君临,神色很奇怪,比起当初一心想夺回玉佩和道卷,然后将王君临杀死,他此时对王君临好像没有半点杀心,而且眼神之中对王君临充满着无限的好奇和疑问,以及一种别样的心思。
王君临沉默半响,说道:“晚辈当日不知前辈还活着,擅自拿了前辈的东西,还请前辈原谅。”
老道眼睛深邃,目光如电,盯着王君临看了半响,才说道:“贫道找到了当日那两个盗墓贼,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王君临闻言,脸色再变,穿越到这个世界,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从来没想过告诉任何一个人。但是他当时出现的蹊跷,却是有两个人知道,就是那两个盗墓贼,他本来也想过要找到这两个人,将他们杀死灭口,但以他如今的势力,想找这两个人虽然不至于.大海捞针,但也绝不容易。
他记得很清楚,这个老道当时的状态很奇特,不光是眼睛闭着,全身所有的感观系统都应该没有知觉,是真的和死人一样。所以他才能够拿走血玉和那兽皮卷。也就是说这老道当时不知道自己本来就是待在那个石棺中的。
可如今老道找到了那两个盗墓贼,显然已经了解了当时的详细经过。最主要的是,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盖上石棺的棺材里面,因为古人为防止诈尸,会将石棺盖子修的很重,且是在外面卡死的,那两个盗墓贼也是借助器具才能够从外面推开,而除了如老道这等身怀神奇本领的人之外,正常人是绝对从棺材的里面打不开的。
王君临一时无言以对。
老道将王君临的神色变化看在眼中,心中越加肯定了自己先前的推测,心中同样震惊,心神摇撼不已的同时,也是暗自惊奇:“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
不知道为什么,老道没有再继续纠结王君临的来历不明,反而突然说道:“贫道想收你为徒,你可愿意?”
王君临心中暗松一口气,说道:“前辈为何要收晚辈为徒?”
老道说道:“因为你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看见的就贫道,所以我们有缘。”
王君临心中苦笑一声,有心想问一下这个老道对于他这个来历不明的身份是怎么想的,但考虑到若是说起这个话题,他实在无法解释自己的来历,便没有说出口,而是说道:“缘分一说乃佛教向来所言,前辈看起来乃道家正宗,怎么也讲究缘分。”
老道显然脾气不太好,一听王君临这样一说,便眉头皱了起来,说道:“你难道不愿意?”
王君临有些小心翼翼的说道:“晚辈若是不愿意会怎么样?”他不是没有想过,喊来府中护卫,将这老道围杀,但是衡量过这老道实力之后,发现成功的可能性太低,而且等武四带着护卫跑来时,自己说不定已经交待到了这里。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你要是不愿意,贫道只好将你抓起来,带到那个石棺里面切开你的血、肉、骨头,甚至撬开你的脑袋,挖出你的心,看看你到底是什么人?”老道冷哼一声,神色有些复杂的说道。
王君临叹了口气,说道:“那我只好拜前辈为师了。”
老道一听,显得很开心,说道:“拜师不光是嘴里面说了就行了,你还不起来跪拜为师,我的乖徒儿。”
王君临只好从床上下来,向老道跪下,磕了三个头,并说道:“徒弟王君临拜见师尊。”
老道对王君临的认真很欣慰,捋了捋胡子,说道:“很好,自此之后,你就是我的徒弟。为师传自春秋尸子一脉,世代单传,为师法号长枯子,你可要记住了。”
王君临闻言,不由眼睛一亮,尸子他还真听说过,历史上也真有这号人物。
长枯子对王君临的神色有些意外,说道:“怎么,你听过我们的山门。”
王君临点了点头,说道:“尸子名佼,鲁国人,传说是商鞅的师傅。据《史记·孟荀列传·集解》记载,楚有尸子,又说他为晋人,是商鞅之客,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尸佼逃往蜀后,写作《尸子》书。《汉书·艺文志》列尸佼为杂家。他的思想,融合了儒、墨、道、法各家,和孟轲、荀卿、商鞅、韩非等人的思想都有相通处;对农家许行也有影响。”
长枯子神色复杂的看着王君临,说道:“我尸子一脉因为单传,世人大多已经遗忘,没想到你竟然知道,可见这都是天意。”
顿了一下,又说道:“为师看你想要修炼那道卷上的功法还不得知,为师可以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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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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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虽然知道这老道收自己为徒,这般热情教授自己功法,肯定是居心叵测,但还是忍不住有些激动的说道:“多谢师父。”
老道点了点头,说道:“这是一门道卷,上面记载的功法,光看文字你很难看懂,但若是与这张功法图相对应,你便知道如何修炼这门功法了。”
说着话,老道便从怀中拿出一卷兽皮递给王君临,然后突然站起来,也不见他怎么动,身体突然飘起,从窗户飘飞了出去:“不用担心,我不会害死你。乖徒弟,用不了多久我们还会再见。”
王君临看着老道消失的窗户,脸色异常难看,若不是手中还有一卷用兽皮画的功法图,他几乎怀疑自己刚才所经历的一切是在做梦。
打开手中成人脸面大小的兽皮,上面用简单的线条勾画出了一个盘膝坐着的人形图案,身体各部位标注着一些穴位,有王君临知道的,也有他从来没有听过的穴位。而在这些穴位之间有一条线连接着,王君临隐隐明白这可能是所谓的功夫路线。
他研究了半响,听到旁边动静,转头一看,崔茹雪睡眼朦胧的醒了过来,看着王君临说道:“郎君,你怎么起来了。”
王君临叹了口气,随手将那兽皮收起,压在床头下面,躺了下去。
……
……
第二日,天一亮,王君临去驿馆陪着长孙父子二人吃过早餐之后,便来到了他府邸后院,这里有一个用来打造兵器的火炉子。他那柄钢刀和钢板甲便是在这里由他亲手打造的。
眼下要去西突厥,虽然有长孙晟的一番解释,但王君临还是不放心,所以他准备给自己再打造一柄钢.弩。
这件事情他已经准备筹划了两个月,图纸、方法都已经研究通透,钢是王君临打造钢刀和钢板甲时候剩余的,其它材料也已经收集齐全,本来也是近期要动工。眼下距离出使西突厥还有七天时间,刚好够他打造一柄钢.弩。
而长孙晟和长孙无忌父子二人将自己关在屋子里面,对着一张画有西突厥各个部落所在位置地图,以及记载各部落人口、军队等资料的小册子,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在研究什么东西。
至于信义公主在按照王君临开的药方服用之后,也严格遵照王君临所说的三个要求,水土不服逐渐缓解,身体已经基本痊愈。
第三天的时候,信义公主以让王君临复诊为由,又将王君临叫了过去。
“感谢将军诊治之恩,我已经好多了。”两人见了一面,义成公主便当面感谢王君临,少女的神色中有些娇羞。
“殿下客气了,能治好殿下的病,是卑职的荣幸。”王君临略低着头,目光不敢与信义公主对视,因为他从信义公主眼睛中感受到了一些其它东西,比如青春期萌动……
“王将军,我需要你的帮助。”沉默半响之后,信义公主突然说道。
王君临暗自叹了口气,说道:“就怕卑职帮不上公主的忙。”
信义公主脸上流露出一丝失望,但很快这丝失望被坚毅所代替,她盯着王君临的眼睛,说道:“我知道我远嫁西突厥,已成定局,没有人能够改变。我如今只想着,到了西突厥之后,能够过得更好,至少不会死于非命。”
王君临沉默半响,说道:“除非公主殿下能够在西突厥中掌握一些真正的权力,拥有一些绝对忠于公主殿下的突厥武士。”
信义公主眼睛一亮,说道:“我需要怎么做,还请王将军教我。”
王君临略一沉思,摇了摇头说道:“如今西突厥有一个国师,名叫波多法王,足智多谋,狡猾无比,有此人在西突厥统叶护可汗身边,殿下的机会太渺茫了。”
信义公主略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这几天听说王将军自从成为高台城守将之后,便苦练麾下五千精兵,就连高台城百姓都知道,将军五千人马如今一个个如郎似虎。可见王将军的野心不小,每一刻都在为将来征伐突厥做准备。”
王君临心中暗叹,隋文帝杨坚挑选出和西突厥和亲的公主,怎么可能是无能之辈,心性、意志、心智必然是上上之选,否则又怎么能够在狼窝之中活下来,然后找机会为大隋做事。
只是,信义公主却不知道,王君临苦练精兵,可不只是为人征伐西突厥。
信义公主眼见王君临没有接话,便说道:“我想和王将军做一个约定。”
王君临有些意外,说道:“什么约定?”
信义公主说道:“将军帮我在西突厥立足,并尽可能获得一定权力,正如将军刚才所说,得到一批突厥武士的效忠。而我帮助将军扬威西域,建立不世之功。”
王君临心中暗自摇头,信义公主所言计划和约定成功可能性太小,说白了只不过是信义公主想要说服王君临全力帮他。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王君临没有将其揭穿。当然,他也不会拒绝或者附和这个计划。
王君临突然想起隋唐两朝出身高贵的女人,都好像有着异于寻常权力**。
近的,比如眼下还活着的独孤皇后,以及正活的好好的原北周宣帝宇文赟皇后、隋文帝杨坚长女乐平公主杨丽华。这两个女人在隋朝中拥有着极为强大的势力和权威。
按照原本历史在往后,唐朝时一度谋反的高阳公主和大名鼎鼎的武则天。
眼前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女自然还远不能和历史上这些赫赫有名的女人相比,但王君临从其话语中感受到了一种野心和对权力的**。
想起前天刚见到生病的信义公主那柔弱和让人怜惜的模样,再一见如今病好之后,兴致勃勃开始谋划西突厥的坚毅少女。王君临心中不禁感慨万千。难道,这个少女已经克服了嫁给突厥之后的一些恐惧,比如突厥人的穷蹙,突厥人的野蛮,突厥人令一个汉人女子感到无尽羞耻的,父死子承母,兄死弟承嫂的传统。
这个时代,不光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
沉默半响之后,王君临突然说道:“突厥人多是食肉,但突厥人烹饪水平实在是太差,公主殿下去了之后,肯定会不习惯,而且公主刚大病一场,身体还虚弱,正是大补之时。卑职会几种羊肉的烹饪之法,不如今天由卑职做出了让公主尝一尝。”
“人们常说君子远鲍厨,没想到王将军竟然还会做饭。”信义公主一脸疑惑,一时没有想明白,王君临为何要给她做羊肉吃。
王君临的确身怀精湛的厨艺,这是他后世为佣兵时,身在异国被逼出来的,吃惯了华夏的美食,再吃其他一些国家和民族的食物,尝尝新鲜还可以,若是天天吃,那简直是一种莫大的痛苦。为此,王君临特意花费一些精力和时间,学会了做饭,而且还做的挺不错的。
王君临叫来溶月和小雪帮忙,亲自下厨,给信义公主做了一桌子美食,全部是以羊肉为基础的餐食。
“羊肉,实际上乃大补之物,肉质在畜生肉里面算是美味的,而且羊肉性温味甘,补气滋阴,暖中补虚,开胃健身;可正气祛邪、治畏寒怕热,是补元阳、宜血气的滋补上品,特别是对寒暑侵袭、冷热不均、四肢无力、产病后虚弱有奇效。只是如吐谷浑、突厥、契丹等这些异族野人不懂得如何烹调,做出来的羊肉往往拥有让人难以下咽的腥膻之味。”
“公主来尝尝,这道菜叫手抓羊肉,是挑选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杀,扒皮入锅,进行蒸煮,因为净手后吃肉时一手抓着肉,一手拿着刀,割、挖、剔、片,把羊骨头上的肉吃得干干净净,所以得名“手抓羊肉”。
“这种菜品制作过程简单明快,只加一小把盐,火候恰如其份,血水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却带着一股子淡淡的草木的清香,食之会让人欲罢不能。”
听王君临讲解的如此详细,原本笑嘻嘻的信义公主隐隐明白了王君临的深意,一脸认真的听着,并且还叫何尚宫和自己的侍女也要认真记下做的方法。
而她在认真听王君临解说的同时,也在一边亲口品尝。
“明明只是以开水煮的羊肉,可是味道怎么会这么鲜美呢?难道将军还往水里面放了秘方。”
王君临从小雪手中接过一根半尺长的沉香木放在桌子上,说道:“羊肉与沉香木棒同煮便可!”
信义公主取过这跟手指粗的沉香木棒打量一下,然后对王君临微微施礼道:“我记下了。”
王君临毫不吝啬自己对这位十六岁美丽少女的赞赏之意,信义公主这么快便明白了自己亲自给她做羊肉美食的深意,这让他感到很欣慰。
吃过了手抓羊肉,王君临再指着桌子上另一道浓香扑鼻的菜肴,继续开始解释。
第四十四章 杀人之法
“这道菜名叫红焖羊肉!是将公山羊宰杀后剐去皮,除去内脏、头蹄,再刮洗净羊肉上的残毛及血污,之后把羊肉剁成小方块,沥尽血水,入沸水锅中……此种做法做出来的羊肉口味香酥,肥而不腻,是开胃健身、正气祛邪、补元阳、宜血气的滋补上品。”
信义公主夹了一块黄焖羊肉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快速的吃了几口,放下筷子道:“我一定多加练习,学会这种做法。”
王君临见信义公主对着红焖羊肉吞口水,暗自笑了笑,心想毕竟还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女,就算从小经历变态的皇家教育,终究还处于贪吃贪玩的年龄。
这样想着,王君临说道:“公主待会慢慢再吃,卑职再让殿下尝尝这份美食!”
王君临挥了挥手,小雪便抬上来一个小小的铜盆小火炉,小火炉里面火燃烧的正旺,溶月又端上来一个铜锅放在小火炉上,铜锅里煮着一锅水,里面飘着三截葱和四五块姜片。这个时代可再找不到其他涮羊肉所需要汤料。
王君临拿出一把小刀,拿起小雪送上来的一大块肉质鲜美的羊肉,说道:“这道菜要求将羊肉切得薄如绢帛,隔着肉片以能透出光亮为宜。”
一边说着话,王君临一手按着肉块,一手快速的切割,不一会,一盘子薄如蝉翼的羊肉片就切出来了。
然后王君临从一个小碗里挖了一些野葱花对信义公主道:“羊肉本味至鲜,想要可口,还需要五味调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野葱花跟姜末,西域荒野之中就有野葱,再辅以盐巴粉和豆油,也就能吃了,另外若是还能找到其他香料,也可试着调到里面。”
王君临说着话,就夹了一筷子肉片,在开水锅里来回涮了几下,见羊肉已经变色,就把肉片在调好的酱料碗里沾了沾,然后在信义公主目睹之下,喂到嘴里面,一脸满足之色。
信义公主早已被王君临一番演示馋的不行,学着王君临的动作,试着吃了一片羊肉,眼睛都开心的眯成了月牙儿。
“我曾经听人说过,想要抓住男人,就一定要抓住男人的胃。而突厥人什么时候吃过此等美味,只要吃上一次便绝对会想着吃第二次,甚至一直吃下去。公主若是不想被西突厥统叶护可汗欺辱,只要让他喜欢上公主做的饭,他便不会轻易伤害你的。”
信义公主呆呆的看着王君临,一脸感激之色,眸中流露出一丝柔情,对王君临微微一礼,说道:“王将军良苦用心,我记下了。还有四天时间才离开高台城,这几种羊肉做法,我会学会的。”
旁边何尚宫心中叹了口气,装作没有看见信义公主看向王君临时眸中的柔情。
王君临有些吃不消,主要是信义公主的身份太特殊了一些,赶紧说道:“卑职官小兵少,恐怕很难帮到公主大忙,只求这些微末之技,能够能帮到公主。”
信义公主略一犹豫,挥手让其她人都出了屋外,何尚宫感觉让王君临和公主独处一室,有些不妥,想要劝阻,公主看了其一眼,何尚军便不再说什么,叹了口气,带众侍女走了出去,王君临也让溶月和小雪先回府。
等所有人都出去之后,信义公主才说道:“既然将军教了我自保之道,能否赐予我进攻之法。”
王君临心中一凛,说道:“公主想要什么样的进攻之法!”
信义公主依然咬着牙,说道:“王将军最擅长的进攻之法。”
王君临苦笑一声,说道:“公主乃金枝玉叶,天上仙女下凡,学用毒之法恐怕不妥。”
信义公主突然跪在王君临脚下,哭着说道:“我身在虎狼之地,我大隋又随时会与西突厥开战,我若不学会这些手段,随时都会死于非命。请将军赐我救命之法。”
“学会用毒之法,又能毒死几只虎狼?改变不了什么的。”王君临没有去拉信义公主,只是避开一旁,因为伸手去拉,便免不了身体相触,这就更不合适了。
信义公主一脸委屈,说道:“我不管,我就要学。”
王君临愣了一下,心想这才是少女本性,说道:“公主先起来,我便给你教。”
信义公主破涕为笑,赶紧起身,王君临看在眼中,感到惊艳无比,不禁盯着多看了几眼,信义公主顿时一脸害羞,低下头去。
王君临叹了口气,说道:“听说西域有贵族喜欢用铅制作成酒器和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而据卑职所知,这铅中有毒,公主若是想让谁死,不妨让此人多用铅制器具喝酒、吃东西,若是此人每天都用铅制器具喝酒吃饭,最多一年,此人必死无疑,而且以突厥人的愚蠢,只会认为是病死,此法为杀人于无形之法。”
信义公主一脸肃然,点了点头,她已经牢牢记下了。
“此法虽妙,但持续时日太长,还请将军赐我快杀之法,或者请将军送我一些厉害的毒药。”信义公主犹豫了一下,又问道。
王君临一阵无语,心想看来自己毒将之名已经深入人心,人人都认为自己乃用毒高手,而且多半都想着自己全身上下都藏满了毒药。
想到这里,王君临说道:“公主可听过牵机药?”
信义公主闻言,顿时身体一震,眼睛发亮,说道:“自然听过,自汉以来,历朝历代天子赐死大臣和后宫贵人,便多是牵机之毒。”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中药马钱子,这个在古代是绝对的秘方,但是对于王君临这个后世来的用毒高手,却只是一个常识而已,不说他们那个佣兵、杀手的圈子,即使是很多知识稍微渊博一些的寻常人都知道马钱子为何物。
马钱子其实就是历朝历代皇族秘传的牵机之毒,属于神经性毒素,一旦中毒,人的手脚就会抽搐,脑袋就会自动下垂,最后手脚头颅佝偻到一起,死状极惨。
王君临告诉信义公主牵机之毒秘方为马钱子,然后交待马钱子在西域也能轻易找到之后,便离开了信义公主所在驿站独院。
……
……
这几天时间,王君临白天打造钢.弩,晚上对照着老道给的功法图研究那兽皮卷上的神秘功法,担心老道会害自己,他虽然已经弄懂了如何修炼,但是一直不敢开始修炼。
而在第六天下午,王君临的钢.弩终于打造好了。
这柄钢.弩是王君临根据后世佣兵界大名鼎鼎的杀人利器——死亡之弩所打造,体积和死亡之弩一样,都极为小巧,而且重不过两斤,只有一尺宽,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过一尺长。完全可以藏在怀中,甚至宽大的袖子之中。
而钢.弩所用的弩箭,王君临亲手打造了二十枚无尾铁刺。
后院,小型练武场之中,王君临将铁刺装进钢.弩的滑槽之中,对着四丈远的大树,扣动了机括。
嗡嗡声中,钢铁振鸣的声音刚刚响起,树干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铁刺。
王君临走近一看,入木多达四寸。
这具钢.弩制作过程王君临没有假手任何人,甚至都没有叫武三和武四帮忙,这是王君临给自己准备的秘密杀手锏。
王君临单手轻松的拿着钢.弩,右手敲敲弩臂,有些遗憾的自语道:“若是有软钢,我完全可以打造出拥有后世死亡之弩五成力量和速度的钢.弩,只可惜没有合用的物料,软钢做不出来,只能用精铁炼制的硬钢,弓弦也不好,最好的牛筋弹性依然有些不足,以至于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
……
……
王君临打造好钢.弩之后,当天晚上便去了驿馆,面见长孙晟。
这几天,王君临可不只是打造钢.弩,通过每天三餐和长孙父子二人交谈,他已经知道此次隋帝派他和长孙晟出使西突厥地真正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西突厥四分五裂。
针对这个目的中他可能扮演的角色,这几天王君临脑子里面一直在思考谋划着自己要如何做。
驿馆客厅中,长孙晟说道:“眼下看来,统叶护可汗和那波多法王主动和我大隋和亲,并让陛下册封其为大可汗,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统叶护和波多法王得位不正,西突厥内部必然有人不服,他们是想要借我大隋这个外力给这些人施压。二是也可麻痹我大隋,以防我们这时候出兵,让他们内外难以兼顾。”
王君临点了点头,说道:“长孙大人所言极是,末将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是这样说,但是王君临还是想起了在陇西城太守府中,偷听到的波多法王与独孤陌玉之间的秘密交易,不由暗忖道:“或许那波多法王还有第三个目的,只不过应该与他们二人之间的秘密交易有关。”
长孙晟看着王君临说道:“王将军对此行出使突厥,关于陛下交待我等要完成的任务可以具体的计划?说出来让老夫参详参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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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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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临笑了笑,说道:“末将认为末将隐在暗中可能会对我们此行更加有利。长孙大人以为如何?”
长孙晟闻言若有所思,说道:“王将军的意思是要给自己找一个替身,而你装扮成使团中其他人。”
王君临心想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说道:“没错,西突厥人从未近距离见过末将,最多有探子画的一些画像被波多法王、统叶护可汗等西突厥高层见过,而末将会一些易容化妆之术,找一个与末将身形、脸型相仿,然后再加以装扮,足以以假乱真。到时候末将隐藏在暗中行事,岂不是更加方便。”
旁边长孙无忌眼睛一亮,说道:“父亲,孩儿认为王将军此举极妙,以王将军的威名和毒名,若是去了西突厥必然会成为西突厥人重点防范目标,多半会被突厥人盯得死死的,而我们的计划,有不少环节需要王将军去做,若是被突厥人盯住,很难成事。”
长孙晟略一沉思,说道:“既然如此,便依王将军所言,王将军找一人装扮成自己,当做副使,而王将军则扮做使节队伍中一个寻常武官,有此身份,王将军的行动就不会太引人注意,行事的确会方便很多。”
王君临与长孙晟、长孙无忌细细地商量了足有一个半时辰,最后商定了明日出发具体时间,王君临才告辞出来,去了军营。他还要好多事情要忙,挑选随他出行的骑兵,交待安排高台城的驻守等事宜。
……
出使西突厥的队伍又增加了王君临和他麾下两千骑兵,加上长孙晟从京城带来的五百骑兵和随行官员,以及伺候公主的一群人,总共有近三千人。
这里面还包括一支两百人的车队,不过在王君临的建议下,车队变成了骆驼队,这些骆驼都是王君临在高台城和过往商人买的,总共四百匹骆驼满载了隋帝杨坚送给新上任的统叶护可汗的礼物,以及信义公主的嫁妆。
此时已经到了四月,南方已经开始感到热了,可是西北才进入草长莺飞的时候,也是最具活力的季节,茫茫戈壁草原上,到处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一望无际的新绿将草原覆盖,从草丘向远处望去,一群群黄羊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碧水如带,蜿蜒流淌在草原上,一面面湖泊如宝石般地镶嵌在草原上,更远处是黑黝黝的祁连山脉,延绵数千里,乃至上万里,贯穿了整个河西走廊。
王君临如今成了一名百人长,他只是将眉毛变得更浓,然后又找了一部络腮胡子贴在下颚,最后稍许化妆,看着很简单,但以他掌握的后世装扮技术,即使是这样,也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除非对他极为熟悉之人,否则没有人能够认得出。
反倒是做为王君临替身的周虎,是被王君临精心装扮过的。
……
……
博格达峰脚下的方圆五百多里的柴窝堡盆地便是西突厥王庭所在。
此时,盆地中心位置,柴窝堡湖湖畔,波分浪卷,鱼鹰翔空。
岸上春草茵茵,随风起伏,一眼望去亦如湖中波浪般起伏不定。
成群的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在大草原上缓缓而行,仿佛天空中慢慢移动着的云朵。
草原上,星辰般座落着许多毡包,其中一处毡帐比较密集的地方,中央是十六座纯白色的毡帐,紧紧排列在一起,在十六顶白帐最中间帐蓬里面,西突厥统叶护可汗此刻正和国师波多法王密谈。
统叶护可汗也就是原来的西突厥第一勇士兀秃,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材却极为壮实,一部浓密的大胡子遮住了他大半个面孔,露出的颧骨却似刀削一般,棱角分明,他看了一眼波多法王说道:“国师,大隋的和亲使节很快就要到了,这也代表我们在短时间内不用再担心大隋会出兵对付我们,如今只要专心将忽鲁努比和阿史那这两个狗贼消灭,我这大汗位置才算是坐着名正言顺!”
波多法王摇了摇头,说道:“隋朝正使是长孙晟,副使是毒将王君临,这两人不是易于之辈,来了之后,多半会兴风作浪。”
统叶护可汗微微一笑,说道:“隋人到了咱们的地盘上,虽然我们也不杀使者,但岂能任由他们所为。国师放心,我会安排人将他们盯紧,并且会约束所部,不与隋使过多接触。尤其是忽鲁努比和阿史那的人!”
波多法王笑了笑,说道:“我景教的霓裳羽衣舞本座研究数年时间,最近有所心得,改进了不少。刚好献给这些隋朝使臣,若是让那长孙晟和王君临成为我教信徒,岂不是两全其美。”
统叶可汗心中凛然,三年前波多法王就是用一场霓裳羽衣舞让在场突厥贵族和百姓成为景教信徒,事后一些意志坚硬之辈,比如原来和处罗可汗过了好长时间才慢慢醒悟,但景教在西突厥中的势力已成,超过一半的普通牧民更是对波多法王信若神明,即使是原来的处罗可汗不满波多法王对西突厥政事的干预,对波多法王生出杀机,但也迟迟不敢动手,反而被同样看出处罗可汗不信奉景教的波多法王与他联手,杀了处罗可汗。
……
……
“五千吊!”
“我出一万吊!你输了,哈哈哈……”
王君临刚一出牌,长孙无忌就一脸高深莫测状的掀开自己扣着的底牌,嘿嘿笑着潇洒地一掷,赫然是一张“一千吊”。
王君临、长孙无忌、姜木啷、苏长青正在大车上玩王君临发明的叶子牌,这牌有三十五张,分为一万吊、五千吊、一千吊、五百吊四种花色,打法和纸牌差不多,其实就是简装版的纸牌游戏,王君临让人制作出来,给三人讲了规则,本以为自己在后世当佣兵时经常玩这种牌,肯定能够赢,结果长孙无忌不愧是历史上有名的牛人,等熟悉玩法之后,王君临很快就输了五百多两银子。
“长孙兄,这怎么可能,一万吊的牌咋会在你手里?”
王君临瞪着那张牌,悲愤地道:“长孙兄,你这演技实在是厉害,大牌在你手上,你一个劲儿的冒什么汗,看你紧张那样儿,我以为大牌在姜木啷手中!”
长孙无忌嘿嘿一笑,说道:“这可不是我紧张,我打小喜欢出汗,是你怎么判断失策而已,哈哈哈哈……”
“给银子,快给银子!”姜木啷也不甘寂寞,伸手和王君临要银子,王君临苦笑一声,开始掏银子。
整个队伍里,除了长孙晟、长孙无忌之外,就姜木啷、周虎和苏长青这三个都尉知道王君临的身份,一开始玩牌时,姜木啷和苏长青还放不开,不过王君临有意要与其他武官士兵浑然一色,再说王君临在平时本来就没有什么架子,拉着长孙无忌,一路上半个月时间,众人面对王君临时已经能够做到熟稔随意了。
这一点很重要,不然突厥人很容易从其他人对王君临的态度上,看出端倪,从而坏了大事。
“快到了,最多一个时辰,再往前走三十多里,绕过那座山就能看见博格达峰,博格达峰脚下就是我们可汗王庭所在的柴窝堡盆地。”
在敦煌的时候,突厥一队骑兵便将大隋使团接上并一路护送过来,此时带领这队突厥骑兵的千夫长用长矛指着前方喊道,王君临从车上探出头去,拨开一脸的纸条向前望云,只见天蓝、山青、水绿,一片草甸沿河漫卷,直铺到远处一片山峦之下……
……
一个时辰之后,一队十人的骑兵迎面驰来,到了车队前一勒马缰,给那千夫长行了一礼,说了一句什么,然后转身又离去。
这千夫长转过来大声说道:“长孙大人,我们可汗听闻天使光临,已经派出国师和两位万夫长在王庭之外恭候多时了!”
“噢!那我们稍微加快速度吧!”
“好!”
千夫长带人在前面稍微加快速度疾驰,车队紧随其后。
远处,两支加起来有五千人的骑兵队伍正列阵相迎,人人刀盾弓弩,羔裘皮甲,装束齐全,眼见大隋使团车队驶来,骑兵突然潮水般涌来,其势如山倾岳倒,令人震撼。而之前带路的五百突厥骑兵早已如事先约好一般,迅速闪到一边,将大隋使团车队暴露最前面。长孙晟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扭头看了一眼他身后、身旁的骑兵。
这一路上,因为长途奔波实在无聊,骑兵们虽然警惕,但是一路上有些懒散,长孙晟一直有些担心,私下里问过王君临,后者说不用担心,并且强调一直让军队绷紧弦可不是什么好事,该紧张的时候自然会紧张起来。
果然,这个时候军容赫然一变,其行如林、其疾如风,与原来的模样判若两人,那龙精虎猛的样子令一路护送过来的突厥骑兵惊讶不已。
长孙晟身为隋使,自然不能弱了大隋的气势,长长地吸了口气,挺直了腰杆儿,正襟危坐,一脸肃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