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九)打赏10000+加更
(九)
这样的身份,过去注定了她这个想要为人的任务不会多么容易。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过去而过去。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逃避而过去。
亦不会因为你去遮掩,恐惧而过去。
那就是一个槛儿,要么就趴下来等死,要么就跨过去。
风言风语有何惧?
她的便宜女婿都受了几十年的风言风语不是都活的好好的,并且还成就开挂人生了吗?
“我的确是个青楼女子,且还是年幼不知事尚不知人间险恶之时就被卖入了青楼。”
笙歌擦去满脸的泪水,站在原地抬头淡然说道。
事实就是事实,说出来又何妨。
你说的越光明正大,那些人窃窃私语时才会越低调。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又是一段神奇凄惨的往事。
浪九九: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想起了主播当初在仙子姐姐面前声情并茂的演绎了一段卖身葬父,穷酸秀才女儿的故事吗?
月嵘流殇:作为潜水党,我怕说出来羞耻ing
豺狼配女猫:说不完的故事是不是意味着主播本身就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笙歌小姐。
mdzz……
笙歌简直是对直播间这帮说话永远能够不知道歪到哪里的人无语了。
还野马?
还有故事的女同学……
她是不是应该在下次直播的时候带上那么多年积攒下的证书,证明一下她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主播:你们多看看八点档,多看看童话故事,你们也是有故事的男同学,女同学,或者是人妖同学。
主播:接下来我要说的是真实事件。
走路太浪会闪腰:啊,狼来了……啊,狼又来了……啊,狼把主播咬死了……
戏精啊……
深呼吸,不能跟玻璃碴子们一般见识,也不能被影响。
现在她是要尽职尽责的扮演白莲花,这是一个光荣而又伟大的事业。
“父亲好赌,卖掉了母亲,后又卖掉了我。”
这话半真半假。
杜微杜十娘的确是被自小卖入烟花地,但因何,她自己都不知道。
“……”
笙歌泪眼婆娑,声音淡然的讲述了一个女子深陷泥沼却仍然向往光明的故事。
之所以声音淡然没有歇斯底里就是为了表达一种疲惫。
杜十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何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的。
“我自以为遇到了可以托付终身之人,于是把银子给了李甲,让他代为赎身,只是没想到到头来依旧是一场空。”
“当日悲愤欲绝,唯有投江一死。”
说到这里,笙歌陡然提高了声音。
嗯,重点来了,看戏的观众们,好好听啊,传出去可还要靠你们呢。
千万不要辜负了我对你们的殷切期盼。
“奈何江中有神君,怜我满腔赤诚,怜我一片贞烈,怜我多年不易,指点迷津,方有机会重回人世。”
其实笙歌更想简单粗暴的说一句河神看我倾国倾城美貌不凡,舍不得我死……
可是,她怕面前这些人用石头砸死她。
所以,她还是入乡随俗,说的神神叨叨些吧。
神君?
江中的神君自然是河神……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至极都有不少地方逢年过节便会祭祀河神。
于是,偌大的江边站着无数人静悄悄的。
其实笙歌这番话很多人在潜意识中是有几分相信的。
这还是当日杜十娘跳江前虽说让无数人感念。
有人想要反驳,但却不敢第一个出头。
他们这些靠水的地方,可比北方更加相信河神。
万一触怒了河神,到时候谁又能负责呢。
但总有些人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当然更多的是看不惯笙歌身为一个名姬哗众取宠,甚至还想清清白白。
在这些人心中,一日为妓子,那么终身都是妓子,只能一辈子被指指点点,没有权利活的像人。
这也是杜微聪颖非常,但仍把希望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的根本原因。
整个时代的风气思想皆是如此,她能如何。
她苦苦挣扎,自救不了,唯有靠他救。
只是,一心想要回归人生活的杜微忘记了他人永远不如自己可靠。
整个社会都是如此,你又拿什么来保证你选的人是特殊呢?
不是没有万里挑一的特例,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好运气,通常意味着可遇不可求,那只是几率很小的偶然事件。
“胡言乱语。”
“河神受四方敬仰,哪是你一个一双玉臂万人枕的烟花柳巷之人可以玷污的……”
玷污……
这个词用的让笙歌无力吐槽。
为什么开口的会是个小伙子呢,难道她的美貌没有杀伤力了吗?
还是说她的到来真的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所言严重拉低了杜微杜十娘的颜值……
她有那么差吗?
本来笙歌还以为发难的会是少女或是中年女子,没醒到……
唉……
“你怎知我是胡言乱语?”
笙歌不慌不忙的问道。
“你拿什么证明你你不是胡言乱语。”小伙子轻嗤一声,反问道。
“凭借着我真的见到了江中神君,神君赐我一线生机。”
“要不然你觉得我是怎么上来的。”
“你可以试试沉下去之后还能不能上来。”
没错,笙歌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诡辩。
“若是没有遇到河神大人呢?”
小伙子咬牙切齿不死心的接着问道。
“那也许就是你心不诚志不坚人不真,花花肠子太多,神君不喜欢……”
根本原因是你长得丑,神君又不好搞基这一口……
“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小伙子气的直发抖甩出这样一句话。
“这位公子,还请你客气一些,难不成你母亲是男人?”
“还有,我曾经虽为烟花柳巷之地的第一名姬,但我已经赎身从良,且神君有言,过去的那个我已经消失在淘淘江水中,言我乃是新生。”
“若你不信,可以去问神君。”
笙歌光脚不怕穿鞋的,说起话来得理不饶人。
嗯,有本事你证明没河神。
当然,你更有本事的话,也可以让河神证明她说了假话。
第一百三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
(十)
“看公子这般咄咄逼人,难道公子的意思是人就不能有向善从良之心吗?”
“还是说公子格外赞同这种众目睽睽之下耍流氓的行为。”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向那位年轻的公子,声音不疾不徐,可说出的话无一不是把对方推往舆论的反面。
“呵,真是没想到啊……”
说道最后,笙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似是有诉不清的悲哀。
“也许在你们所有眼里,我都应该被淘淘江水所吞没。”
“难道,我连活着的权利都没了吗?”
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的技能被笙歌点亮了……
笙歌也没想到,她竟然在装小白花这方面无师自通。
好吧,怂也是无师自通。
她这个人,笙歌自己都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辣眼睛啊……
浪九九: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为什么我只看到了群众的眼睛是火热的。
带特产回家的蛙:那是你不知道颜值是正义。
谁都否认不了,天生丽质很多情况下的buff加成。
孙富被气的哇哇哇乱叫一通,肿得就像一头猪。
跟在孙富身后的小厮一脸懵逼,他是谁,他在哪里……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的女人……
这应该是母夜叉里长的最好看的,最好看的里最凶悍的一个了吧。
据公子说,这杜小姐还是京城第一名姬,裙下之臣如过江之鲫。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这么不可靠呢?
还是说京城的男人都不怕被揍。
看看少爷脸肿得,怕是十天半个月出不了门了吧。
就算是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但也不是这么个风流法儿啊。
不过,认真想想,少爷窝家不出的日子,那些未出阁的平民小姐也能放松一段时间了。
小厮正在神游天外就被人从后踹了一脚,摔了个狗吃屎。
呸……哪个天杀的狗东西敢踹小爷……厮我……
“少爷……”
小厮揉着屁股回头就看到了怒目而视的孙富。
少爷,打你的不是我,你是不是踹错人了呢?
少爷,杜小姐在那边……
难道,少爷被杜小姐六巴掌扇成斜眼了吗?
不应该啊。
他明明看到杜小姐在少爷的左右两颊上各扇了三巴掌。
就算最开始歪了,后面也应该正了啊……
小厮的表情过于丰富,逗乐了笙歌。
笙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需要多想,这个小厮一定不是合格的小厮。
说不定刚刚上任……
“你是刚刚做他的小厮吗?”
笙歌见众人已经开始散开各自归家,三五成群的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向远处走去,便开始问道。
小厮见美人儿问话,腾的闹了个大红脸,就连屁股上被踹的那一脚都忘了。
他终于理解少爷为什么宁愿花千金都要与李公子抢杜小姐了。
“回杜小姐的话,小乃徽州新安人士,今年十五,刚刚来到少爷身边不足二月。”
小厮就像是倒竹筒一般,把自己的底细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孙富气的牙直痒痒,这么蠢的小厮一定不是他的。
而笙歌反倒是笑了起来,十五岁,还真是小年轻啊。
怎么办,她突然又想露出狼外婆的笑容了。
“看的出来。”
“你与他不一样。”
这个他自然是指孙富。
这孙富一看旁人便知是个生性风流,惯向青楼买笑,红粉追欢,若嘲风弄月,到是个轻薄的头儿。
而这小厮,还带着几分天真。
砰……
又是一脚。
孙富实在看不过去自己小厮在那个揍了自己的女人面前卖蠢。
他之前还觉得这个小厮呆是呆了点儿,最起码不多嘴,没想到竟是个此等货色。
“……”
小厮哭丧着脸。
但孙富是主子,他就是一个小厮,任劳任怨,任打任骂。
“孙富,不知你现在可能心平气和的与我谈谈了。”
笙歌把心平气和四个字咬的很重。
肝火太旺盛,可是会伤身的。
孙富下意识的就想口吐脏话出一口恶气,但一动就疼的脸让他心碎了。
这个女人是不是修炼了铁手功。
“不能吗?”
笙歌拉长最后一个字,问道。
“能。”
孙富看着笙歌渐渐伸起的胳膊,争分夺秒的回答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这不是怂,是聪慧。
“这才乖嘛……”
“听话乖巧的孩子才惹人喜欢,知道吗?”
“动不动就骂人可是会遭天谴的啊,知道什么是天谴吗?”
“这就是……”
笙歌握拳砸向岸边一棵已经枯死许久的树。
树,轰然倒下。
在范进小女婿身上,笙歌就体会到了能动手就别叨叨。
揍一顿,什么都老实了。
“……”
“……”
小厮和孙富四目相对,同时长大了嘴巴。
少爷这是惹了个什么煞星……
他这是招惹了一头母老虎吧……
小厮和孙富不约而同的想到。
一拳砸到一棵树,这其实不是京城第一名姬而是江湖第一高手吧。
“杜小姐,前方有茶楼,那是个说话的好地点。”
小厮是个有眼色的,立刻指着岸边不远处的茶楼说道。
孙富有口难言,这个小厮也是他找来讨债的吗?
大庭广众之下,这个暴力女人说不定还能收敛几分,如果去了茶楼,也许他死了都没人知道。
命苦啊……
千金买了一个女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都怪李甲,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个杜十娘这么彪悍。
怪不得他随随便便说了几句话,李甲就忙不迭的应了下来。
原来这杜十娘就是个烫手的山芋啊,想甩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偏偏他自己还送上门去。
李甲,小爷我发誓这辈子跟你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请……”
不管孙富心中如何苦哈哈,还是对着笙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女煞星,您说啥就是啥,只要不把我像那棵树一样拦腰截断就好。
我孙家三代单传,我若是死了,那可怎么办啊。
“真乖……”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
社会如此和谐,人与人之间自然也要友爱相处了。
这不,彼此和睦气氛多融洽。
在小厮的带路下,笙歌孙富三人走进了茶楼,但孙富分外固执的表示绝对不进包间。
笙歌挑眉,也许姓孙的没钱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一)
(十一)
笙歌口中的姓孙的却在心中泪流满面的想着坐在大堂中死了最起码也有人可以收尸,不至于死都是悄无声息的。
老天爷啊,我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本公子除了花心一点儿,是不是调戏个良家女子,也没做什么缺德事啊,去青楼争粉头也是阔绰大方,可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也许,他该去拜拜佛去去晦气了。
“我有钱,茶钱不用你出。”
本姑娘有一匣子价值连城的珍宝,天天请你喝茶都可以
当然,只要你不害怕。
“……”
孙富心累,这是茶钱的问题吗。
笙歌此话一出,茶楼里不少人看向孙富的眼神中都多了鄙视。
竟然还是个吃软饭的……
这得多好的运气吃软饭还能碰到这样千娇百媚价值连城的美人啊。
嗯,他们也想吃软饭了……
如果孙富知道茶楼这群人的想法,一定会一口老血喷出来,然后指着这群人的鼻子骂一句有眼无珠,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岸边少了一棵树吗?
好运气……
上黄泉路的好运气。
“杜姑娘,大堂就好,热闹,热闹……”
孙富顶着一张大猪脸,想法设法,绞尽脑汁的想要想一些大堂喝茶的好处。
只可惜,半晌只能想出热闹二字。
比较以前最嫌弃在大堂跟这么多人一起挤的就是他。
非雅间不入……
孙富挤眉弄眼看向自家小厮,可偏偏小厮在如此奇特的印象下竟然化身笙歌的小迷弟,一双眼睛亮亮的,就差赴汤蹈火了,哪里还有时间看自家少爷的眼睛。
倒是笙歌,注意到了孙富。
难不成自己刚才揍他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眼睛吗?
看看这抽的……
瞎了可怎么办,她是不会以身相许的。
“不去雅间不去不去……”孙富见求救不成,在心中狠狠的骂了小厮一顿后,开始耍赖,直接坐下不走。
“……”
厉害了,原来你是这样的孙富。
就这样竟然还把杜十娘逼着跳江了……
“这里就这里吧。”
笙歌想了想,又能省下一笔小钱钱了。
笙歌看着孙富选的位置,四面八方都是客人,这样的环境谈事情还真是酸爽啊……
这是在刻意锻炼她的脸皮有多厚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孙富是怕主播在雅间神不知鬼不觉的灭了他,然后顺手把他扔江里喂鱼。
浪九九:同意同意,没看孙富就差哭了……
笙歌看完弹幕眨眼,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你是怕我杀了你啊。”
“放心,作为五讲四美的好公民,是不会做犯法的事情的。”
杀了他……
孙富低着头,生怕自己眼中的怨恨流露出来。
对杜十娘,他有觊觎,有恐惧,但更多的是怨恨。
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委屈呢。
“孙富,李甲是没有资格把我卖给你的。”
“李甲看似为我赎身,但银子是我出,李甲就是个顺手牵羊的。”
“我是自由身,这点官府可以证明。”
幸亏当初李甲没脑子,并没有把杜十娘归于奴籍,要不然她现在会更麻烦。
“那一千金你要是舍不得就去寻李甲要回来吧,需要我给你指路吗?恰好我也去讨债,咱俩还能搭个伴……”
李甲傻眼,这女人是疯了吗?
什么时候烟花地见不得人的女子都这般理直气壮了,光明正大了。
这胆子,一般人还真没有。
李甲的身份,他了解一二,这绍兴府的布政大人。
素来民不与官斗,他家虽是徽州富商,但商人乃是最低等的。
官员之家,向来都是以银子交好。
如果因为千金他撕破脸皮上门,若是被父亲知道,怕是会打断他一条腿。
再三代单传都没用,反正打断腿不妨碍生儿子……
尤其是这银子还是为了争一个女人,这事情说出去非但不会有人同情他,反而会狠狠啐他一口。
“小……”
小娘子……
呸,他对天发誓,这真的只是惯性。
因为家中富庶,他调戏小女子已经成了习惯。
“杜姑娘,我家中有急事不便逗留,那千金就当是交朋友了。”
李甲现在只想回到徽州新安。
只有回到自己的地盘才最安心。
到时候,他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这个杜姓小娘子,他得徐徐图之,报今日之仇。
就算是不能报仇,也得拉上他的那帮狗肉朋友。
不是说好有难一起当吗?
“……”
大佬就是大佬,千金扔出去都不眨眼睛。
可是一个人上门势单力薄,还是带上孙富吧,唱戏也热闹点儿。
毕竟是三个人的故事,怎么能让孙富就这么随随便便退场呢。
头上长角了吗?
“嗯?”
“你不去?”
笙歌摩挲着手中的杯子,眉头一挑,一字一顿的反问道。
“去……”
孙富苦着脸答道。
断掉腿总比丢掉小命强吧。
大不了去了李甲,他就开始拍马屁,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
嗯,他就一直笑,笑到抽筋为止。
他就不信了,拍马屁还能得罪李大人。
哼,他以后一定要认识更大的官,整死李甲那个小东西。
敢算计他……
“真乖……”
又是这两个字……
孙富总觉得自己无形间被京城花街柳巷的第一名姬给调戏了……
真乖,乖就给你一颗糖吃……
真恶寒啊。
“趁热打铁,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说不定还能蹭一顿午饭呢,也不知道这当官的吃的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样不。”
笙歌想想装疯卖傻背着一千两逃跑的李甲,忍不住撇了撇嘴。
帽子和鞋子都掉了下来,怎么不见那一千两丢了呢。
越想越觉得被李甲这个靠不中贪慕美色的负心汉给套路了。
小老百姓?
李甲心中吐槽,京城第一名姬,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上上选。
“这不太合适吧。”
孙富口齿不清的建议道。
哪有上门做客专门选饭点儿的。
没错,就是上门做客。
他和这位暴力女只是偶然相遇,绝不是相携讨债。
“怎么不合适,就这么说定了。”
反正要去,早晚都不如现在去。
现在,永远是个黄道吉日。
第一百三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二)
(十二)
说定了?
大姐,您老人家跟谁说定了……
孙富越来越怀疑,京城的烟花柳巷是没有人了吗,竟让这样的杜十娘稳坐第一名姬的位置,且还人人趋之若鹜。
瞎……
嗯,当初他也瞎了。
不过,幸亏老天庇佑,他清醒了。
势不如人,哪有反抗的权利。
……
几番问路之下,笙歌到达李府时已经过了饭点儿……
这个是重点……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李布政住的这么远呢。
唉,这算不算是代替真正的杜十娘见了一次在剧情中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公爹呢?
整个故事中,李布政都没有露面,但任何人都无法忽视。
就这样一个没有露面的人,吓得李甲先是不敢归家,之后又卖了杜十娘……
“杜姑娘和我家公子上门拜访贵府三公子。”
小厮是个很有眼色的,见大门紧闭就自动上前去敲门。
“不见客。”
“我们三公子才刚刚回来,老爷夫人正忙着呢。”
大门只开了一个缝儿,话说完就砰的关上了。
额……
高门大户不仅门槛儿高,大门还这么难进。
笙歌上前再次敲开了大门。
“你家公子欠我们钱,如果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可就得去说道说道了。”
“堂堂布政大人家的三公子,听说还是个太学读书人,欠钱不还是什么道理。”
人言可畏这四个字任何时候都有用。
舆论这把剑,与其让别人用来伤你,倒不如主动握在手里。
门房的人狠狠的瞪了一眼笙歌,然后硬巴巴的扔下一句等着就再次关上了门。
等啊,等啊……
笙歌觉得自己饿得都快要把门口的狮子给啃了的时候,门终于开了。
随着门童的引路,笙歌和孙富见到的人不是李甲,而是李甲那位传说中家风严厉刻板注重名誉的爹。
对于李家的家风,笙歌只想呵呵笑笑不说话
若真像传闻中那般看重清明规矩,就不该让李甲去烟花柳巷。
真的家风好的家族,子弟皆是洁身自好,爱惜羽毛。
呵,李甲不过就是名声听起来不错罢了。
至于其中,究竟怎样,谁又知道呢。
“你就是杜微?”
李布政直接忽视了孙富,看向了笙歌。
眼神和声音中的浓浓厌恶,就像是笙歌刨了李家祖坟似的。
李布政的忽视,让孙富欣喜。
现在看来被杜微揍的面目全非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李布政绝对不会记住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是徽州新安有名的富商子弟。
谢天谢地……
嗯,以后他如果得势,折腾李甲的时候也会手下留情的,就当是报今日恩情了。
“我就是杜微。”
“那个你儿子曾经迷的神魂颠倒不思归家的杜微。”
“当然也是被你那个食言而肥懦弱无能儿子抛弃投江自尽的杜微。”
笙歌脊背挺得直直的,气势丝毫不弱。
她虽然怂,但是她现在又不心虚。
李甲确实先是山盟海誓,得尽好处之后又负了杜十娘逼得杜微投了江。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
杜微毕竟是死了,这件事情怎么可能就这么简简单单揭过去呢。
不理清旧怨,如何开始新途。
孙富看的傻眼了,姑娘,大姐,您能好好说话吗?这样夹枪带棒的明显就是找茬啊,这哪是回答问题。
明知道李布政不喜,可偏偏还是这般作态……
大姐,您要找死可别拉上小爷啊,小爷还没来得及生孩子呢。
孙富偷偷摸摸的远离了笙歌,努力降低存在感。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认识这个人,这是真的……
“哦,原来你投江了啊。”
“似你这般污秽之人,江水为什么就没有溺死你呢。”
李布政眼露寒光,冷漠无情的说道。
就好似笙歌这样玷污了李甲的人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江水没有淹死她,反而是过错了。
这下,本来就心惊胆战的李甲更加恐惧了。
针锋相对啊……
老爹不是说这些当官的说话最是圆滑吗?可情况不对啊……
爹,你是不是骗儿子了?
听听这李布政说话,完完全全就是往人心窝子里插刀子啊。
要知道,当日杜微投江,他着着实实吓了一跳。
他虽好色,但不想害命啊。
后来看着杜微诡异的浮上来了,他才又一次升起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
可是事实证明,这种小心思要不得。
现在他可怜的母亲大人来到他面前都不可能认出他是她的贴心宝贝儿子……
果然,他不是当官的料。
这些当官的心都硬,他比不了。
只是,杜微杜小姐是这么容易被戳到的吗?
呵,江水都收不了,哪是李布政几句话就能戳死的。
“你很遗憾?”
笙歌轻笑一声,笔直的背弯了弯,耸耸肩膀,丝毫不为所动。
想拿气势压她吗?呵,也不看看她是被谁训练出来的人。
本姑娘曾经跳过云蹦过悬崖杀过野狼打过仗也当过县官……
如果被这么一个小布政吓到,大圣怕是会一棒子打死她。
像她这么丢脸的徒弟,大圣怕是不会认吧。
大圣那样的存在,踏破凌霄放肆桀骜一往无前,她是他教出来的,怎能时时刻刻都怂呢。
怂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绝技。
嗯,就像范进小女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开锁绝技。
“真是不好意思呢,神君言我此生所有厄运已过,命不该绝,日后必定贵不可言。”
贵不可言什么鬼……
反正要比布政贵……
笙歌觉得她好像有渐渐像段子手发展的趋势。
“呵……”
李布政一脸轻蔑。
一个自小在烟花地长大的女子,所经男子不计其数,还贵不可言。
呵,哪个贵人瞎了,想找这样一个肮脏的女人。
“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李布政满是不耐烦,挥了挥手,就好像笙歌的存在污染了李府的空气一般。
“这样是没用的,空气是流通的。”
笙歌好心的提醒到。
也许,这位老头儿没文化呢。
“……”
孙富真是要哭了。
他真怕自己今天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然后李布政大手一挥把他下了大牢。
第一百四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三)
(十三)
唉,今年一定是他的倒霉年。
“放肆,还真是那种地方长大的,不懂规矩,不知羞耻。”
李布政拳头紧握着,恨不得掐死笙歌。
真是不知道自家儿子到底眼睛哪瞎了,看上了这种空有美貌却俗粗鲁的女人。
这绍兴府无数的名门闺秀看不上,偏偏看上个青楼女子。
“瞧您这话说的,是我拉着您儿子的手入的烟花柳巷吗?”
“李大人,虽说我懂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哪怕屁都是香的,但您也得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果不是李甲每日表现的那么情深不悔非我不娶,我又怎么会跟他来这绍兴府呢。”
“绍兴再繁华富庶,能比得上京城吗?”
“说句不好听的,您儿子在我的恩客中根本不值一提,可谁让我之前被您儿子所谓的深情迷了眼,自以为这就是良人,待我归途,然后傻乎乎的以身相许呢。”
“谁知道,李甲不过就是个什么都想要却什么都不想付出的怯弱负心汉,若早知这样,我断不会看上这样的人。”
“做我的恩客,我都嫌丢脸。”
笙歌淡淡的笑着,慵懒随意,就好似是在逗弄着自己养的猫。
说实话,相比起孙富,笙歌更看不上李甲。
孙富这人,就是喜好美色,看上了好皮囊。
可李甲呢?
逛着青楼,说着海誓山盟,偏偏玩着玩着觉得自己有了真情,想娶回家。
万事俱备临门一脚的时候又反悔了……
呵,你让你妈生你的时候生出来再塞回肚子。
如果能的话,她绝对既往不咎,哪怕杜微的死,李甲脱不了干系。
“你……”
李布政吹胡子瞪眼,说话都哆嗦起来。
而孙富则是欲哭无泪,大姐,难道青楼女子都是这样豪爽泼辣吗?
不是说那些花魁娘子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笑不露齿行不露足,除了身份,其他完全比得上钟鸣鼎食之家的大家闺秀吗?
是他以前太天真,还是他遇到了一个假花魁……
他比较偏向后者……
听听杜微说的这话,简直让李布政无法回应。
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被最看不起的青楼女子评价成做恩客都嫌弃……
“杜微,你别太过分。”
李布政毕竟是个读书人,很难像笙歌这样说话大(chou)开(bu)大(yao)合(lian)……
“过分吗?别忘了我进来你就在咒我死。”
“不过,过去的我是真的死了,现在的我可是神君亲口所言的大富贵之人。”
“所以你也别担心我攀着李甲不放。”
不知为何,笙歌这个时候很想中二的来一句,过去的我你们爱搭不理,未来的我你们高攀不起……
好吧,太中二,说出来可能有点儿羞耻……
那她还是不说了……
正在神神叨叨的李甲再次听到笙歌那句真的死了,突然背后发寒,脑门上密密麻麻的铺了一层冷汗。
大姐,姑奶奶,小的以后再也不打您的主意了,你能不吓唬小的吗?
“今天我来只是要债的。”
“李甲在京的衣食住行皆是我的银子,如今既然恩情已断,那么钱财还是早些算清吧。”
笙歌伸手展开,示意李布政利利索索给。
“一派胡言,甲儿入京本官曾予他数千金,此次归来尚余千金。”
李布政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他涵养足够,真想抓花这杜十娘的脸,看她还怎么蛊惑自家儿子。
“哎呦,布政大人,您不说我还真给忘了……”
“谢谢您哦……”
笙歌这话说的笑容满面,就像是老鸨似的。
看戏的孙富心是提到了嗓子眼,他就知道,杜微是不会让他就这么轻松自在看戏的。
“你说的那一千金是这位公子所给。”
“我隆重的给你介绍下,这是徽州新安孙家公子,孙富。”
“你那儿子也忒不是东西了,吃我的穿我的花我的住我的,竟然还反手将我卖给了孙富。”
“你那儿子的脸皮也不知道是遗传了谁。”
“以后打仗都不用修城墙了,李甲直接上,就那脸皮就足够抵挡千军万马。”
杜微,杜姑娘……
小爷我也想问问你,你的嘴皮子和拳头是继承了谁……
就算青楼里的妈妈有嘴皮子,那拳头呢?
“李布政,我现在可是自由身,也没有做你儿子的妾,你儿子这样自作主张的卖了我,也不知道官府会如何判啊。”
“你是官老爷,要不先给我们分析分析。”
“过段时间天子的钦差怕是会到这绍兴府进行今年的官员绩效考核吧。唉,也不知道布政大人的儿子带头欠债不还,又肆意买卖人口会怎样呢,想来钦差会很感兴趣吧。”
“你也知道,京城的官员,我很熟的……”
很熟的……
熟的……
孙富在心里,又一次为笙歌贴上了一个口无遮拦的标签。
还说李甲脸皮厚,可李甲脸皮再厚能厚的过杜微吗?
完完全全的小巫见大巫,好吗?
李布政只觉得自己心中窝着一团火,可是却无处可发泄。
“私闯民宅,污蔑当朝官员,该杖毙。”
李布政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死人最放心。
那孙姓公子看起来是个老实的,不像这个杜微就是个刺头,恨不得刺死所有人。
“大人,您的深思熟虑啊。”
“我和贵公子的往事不是秘密,江上的闹剧也是人尽皆知,当然我来这布政府可是来来回回的问了十几二多个人呢。”
“贵公子的负心薄幸还贪财欠钱不还的美德若是我有难怕是会闹得更加沸沸扬扬吧。”
“倒是大人今日若是和谐相处,外界的人指不定会说大人明察秋毫是个清官,帮理不帮亲呢。”
和谐相处……
李布政心里狠狠的骂道,还真是恶心了和谐这俩字。
而孙富是彻底目瞪口呆了……
这小娘子是有备而来啊,怪不得路上那么隆重又兴师动众的。
现在的歌姬舞女名姬都这般神秘了吗?
妈呀,他会不会被骗的成为乞丐……
看来烟花柳巷是个有风险的地方,最起码不像他当初以为的那么安全……
第一百四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四)
(十四)
“大人,小女子身无所系,但你确定要拿美玉来碰我这瓦砾吗?”
“瓦砾虽普通,但不见得不够坚硬。”
“你说呢。”
虽说笙歌坚持认为自己是最美的玉……
李布政努力想要维持着自己身为官员的威严的淡定,但是终究还是维持不住。
他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不要脸都可以不要的这么光明正大,心安理得。
杜微……
呵,他就说嘛,一个烟花巷长的的女人怎么可能有真心。
这不,甲儿才刚刚狼狈的回府,这个女人就明艳动人衣着华贵的前来索债。
也罢,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这要甲儿经此一事不再留恋花丛,可以奋发向上,也算是值了。
再说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是甲儿被这杜姓女子捏住了把柄,所以他才寸步难行,进退维艰。
过了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少个从良的青楼女子又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病死意外,死法多的是。
他刚刚还真是怒火上头了,竟然被这样一个小姑娘刺激到了,失了体面。
“直截了当,你要多少。”
李布政并没有说甲儿欠你多少,而是一句要多少。
这话就像是把笙歌放在了一个势利小人的位置上。
势力小人又怎么了,她乐意。
笙歌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听懂李布政话中的玄机。
“李大人,您勉勉强强也算得上是达官贵人,自然知道我这京城第一名姬的价位。”
“看在您儿子李甲是我老相识的份儿上,一天不多要,百金就好。”
“别说我狮子大开口,李甲最清楚京城子弟为与我春风一度可出千金。”
“半年来,李甲吃我的穿我的,一百多天,把零头再一免,就按百天算,一天百金,一百天是多少呢。”
“我读书少,布政大人可别骗我。”
为什么要免了零头呢,整个更想四舍五入进成两百天。
唉,一下子少了一半。
“万金……”
李布政的心狠狠跳了跳。
他虽说家底不菲,但是也经不起儿子这么浪啊。
百金……
李布政看着面前这个娇艳的就像是一朵花的女人,实在舍不下脸面说他一天值不了百金。
这才是最憋屈的。
甲儿入京之后迷恋杜微,他也曾派人查过,自是清楚杜微的身价。
京城第一名姬,别说千金了,还有很多恨不得散尽家产就为与她一夜良宵的。
这个杜微嘴这么贱,又贱又毒的,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如果他说一句没有自知之明,这个女人会说出什么恶心人的话。
算了,他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
只是希望甲儿是真的长了记性,别过两天又故态复萌,藕断丝连。
他可没有无数个万金让李甲折腾。
万金……
有命拿,可别到时候没命花啊。
李布政对着信任的管家使了个眼色,示意管家去拿钱。
这个时候很是敏感,天子的人也要到了,他还是消停一段时间吧。
笙歌悠哉悠哉的坐在椅子上,随口说道“李大人,别忘了贵公子可还欠这位徽州新安孙富孙公子一千金呢。”
笙歌再一次强调了孙富的来历。
这李布政毕竟老了,她好心多提醒两次有错吗?
孙富这个时候是真的快要憋不住哭出来了。
在笙歌虎视眈眈的注视下,孙富始终没有胆子完完整整的说出那句一千金他不要了。
拿到银子,笙歌笑容更盛了。
“布政大人,我在这里祝贵公子以后科举顺利位极人臣且佳偶天成白头偕老。”
笙歌表示,这话她一点儿都不真诚。
李甲有什么资格爱情事业双丰收呢。
“……”李布政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没有表示。
这话听起来就是阴森森的,他是绝对不相信这个嘴贱的女人能有这么好心。
“孙公子,不走是等着李大人管饭吗?”
笙歌看着缩在一旁再也看不到任何嚣张跋扈的孙富,兴致盎然的说道。
她也饿,要不就留下来用饭吧……
经过短暂相处,深知笙歌性格的孙富一改怯弱的样子拉着笙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大姐,您不想活了,能不能别带上他。
孙富察言观色的本事是一流,自然能够看出李布政得隐忍已经快要到达极致。
吃饭?
断头饭吗?
吃饱喝足上黄泉……
“杜姑娘,这钱给你。”
小跑着远离了李府,孙富才舒了一口气。
怀里的千金就像是烫手的山芋,能丢就一定要想尽办法丢了。
他再也不要在外面浪了,他得回去跟自家那个大腹便便的爹请罪。
是打是骂,全看爹的意愿了……
还是回家最安全,这么残暴的美人,他实在是无福消受了。
“买身钱?”
笙歌似笑非笑的问道。
“怎么敢,这是我孝敬杜姑娘的。”
孙富连连解释。
姑奶奶,你现在就是主动跟着我,我都不敢要了。
笙歌凝眉,说实话她现在还真有些不知道接下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她一番折腾,只待舆论发酵,李甲的名声就坏了。
想要及第,几率很小。
哪怕李甲是个官二代。
只是,她现在成为杜十娘为的不是报仇,而是为人。
哪怕她现在一手编造了神君救她的谎言,顺带又把李甲拉下了水,让他成为个人人唾弃人负心汉。
但是这一切依旧改变不了她本身的卑微。
方才身处李府,从头至尾,李甲的父亲李布政都没有拿正眼看过她。
她出现在李府,是对李府的一种侮辱。
不仅仅李布政是这样,就连现在看起来对她心惊胆战的孙富亦是如此。
孙富虽怕她,但心中依旧只把她当做玩物。
为人,为人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罢,一口吃不成胖子,想要彻彻底底改变杜十娘的处境,唯有真真正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急,也急不得。
“钱我接下了。”
笙歌接过孙富递过来的钱,然后紧接着说道“听说徽州新安府风景秀丽富庶繁华,不如你我同行?”
既然没有目的地,为何不先了解一下这里呢。
“……”
“姑娘说的不错,我徽州商人足迹遍天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五)
(十五)
“咳咳……”不等热情小厮说完,孙富就如同被口水呛到了,迫不及待的开始咳嗽。
你个小东西,是想害死小爷吗?
这么个女煞星,不离开,反而还盛情邀请,谁给你的狗胆子。
“孙富公子,嗓子不舒服吗,是需要看看大夫,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的为你通一通。”
笙歌笑意盈盈的说道。
拥有盛世美颜,仿佛就连空气都清新了,太阳都温暖了。
“……”
孙富有口难言。
真倒霉,自十五岁开始他就留恋于花丛,真真是应了一句玩了一辈子鹰,到头来还是被鹰啄了眼睛。
去吧……
大不了他回去不要脸的求求他爹,问问该怎么办。
他爹一辈子走南闯北,走过的桥都比他走过的路多,吃过的盐比他吃过的米还要多。
当然,这话是他老子每次训他的时候所说。
既然老爹这么厉害,这个时候正是老爹出马的时机。
哼,既然吹出去牛皮,那就得好好实现,牛皮哪是这么好吹的。
牛皮不要钱的吗?
“杜姑娘能来,蓬荜生辉,甚是欢迎。”
“徽州新安虽说算不上什么大地方,但因为多年经商,倒也是一片富庶。”
“能与杜姑娘一路同行,是我孙富的荣幸。”
孙富拱拱手,温和颇具欺骗性的说道。
鬼知道孙富脸上的和颜悦色究竟是怎样伪装出来的。
笙歌挑眉,孙富也是把能屈能伸趋利避害的好手啊。
“唉……”
“本来我也只是有这样的想法,还没决定好。”
“既然你如此盛情邀请,我也不好推辞。”
“既如此,本姑娘就随你去看看徽州新安是什么样子吧。”
笙歌故意逗着孙富,她虽然对孙富并没有李甲那般厌恶,但多折腾一下才能出气啊。
“……”
孙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杜微,你这才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吗?
你刚刚那是有想法?分明就是强迫人同意。
爹,儿子被欺负惨了,求救命。
“杜姑娘,不知你准备何时启程。”
拳头不如人家硬,孙富是彻彻底底的贯彻了人在屋檐下,一定得低头的理念。
“吃点东西再走吧,来一次绍兴府容易么。”
人生在世,吃吃喝喝睡睡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哼,反正本姑娘这么美,吃不胖。
孙富嘴角抽搐,这姑娘还真是心大。
跳江没多长时间,除了病了一场,活脱脱没一点后遗症。
他当初是得有多么鬼迷心窍,才会觉得杜微惹人怜爱,是个梨花带雨柔弱无骨的女人呢。
柔弱无骨?
呵呵哒,一拳头砸断一棵树的是肉吗?
孙富是彻彻底底被笙歌之前那一手震慑住了。
“杜姑娘说的对。”
“在下对这绍兴府也颇有了解,不如我带路?”
疼久了,脸就麻木了,说话反而利索了。
“带路可以,但你是不是要带个斗笠遮遮脸。”
丑,妨碍食欲……
孙富手指一僵,连连点头,他这副样子走在街上难免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杜微还有这般细心善解人意的时候。
既然这么善解人意,当初揍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手下留情?
宝宝心好痛……
硕大的斗笠戴在头上,孙富的整张脸都被埋在阴影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可舒服多了,谁愿意整天对着一张猪脸。
猪脸……
差点忘了,她自己曾经也是一头猪。
真是难为小白了,曾经那么俊俏贵气的小白就得天天看着她这头猪,还得喊一声二师兄……
……
孙富不愧是个吃喝玩乐的好手,找到的酒楼倒也称得上一句高大上。
也许这孩子是被笙歌吓得有了心理阴影,死活都不愿意去雅间。
孙富表示,呆在一个小空间里没有外人,他没有安全感啊。
他那个小厮,那绝对是坑他的。
笙歌无语,如果她想杀了孙富毁尸灭迹还用等这么久?
深不可测的江水,她只要把孙富一脚踹下去,连最后一步都省了,哪里还需要她脏手。
算了,她身为一个老年人,得爱幼,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
吃了顿大餐,打包了些东西,笙歌一行三人就踏上了回徽州新安的路。
正所谓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本来白天还是晴空万里,可到了日落之后却刮起了大妖风,天更是黑的能够滴出墨来,一颗星星都没有。
笙歌住在客栈中,百无聊赖。
唉,没有网络的年代就不能打游戏,好忧伤啊,忧伤的不能自已。
庄周新出的皮肤,她还没有玩够啊……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夜渐渐深了,笙歌却还是精力旺盛。
一定是她在船上的时候睡多了……
微小的声音在笙歌房外响起,一个机灵,笙歌闻到了一股奇奇怪怪的味道,当机立断的捂住了鼻子。
幸亏她的体质是强化的,要不然还真着了道。
谁派来的人呢?
笙歌闭着眼睛假寐,开始思考来人何意。
作为一个小仙女,这个直播世界她貌似就得罪过李家和孙富。
孙富没这个胆子,而李甲没这个魄力,有可能下黑手的也只有李布政了。
哼,还是布政呢,这么抠,不过万金而已,还不如她扔进江里的多……
因为万金就来谋财害命,不愧是当官的,胆子就是肥。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来想看一场戏,没想到主播反应这么灵敏。
笙歌表示不是她反应灵敏,而是她对开锁的声音分外敏感。
各种各样的锁,正着开反着开,各种各样开……
只要是锁子,她都玩过。
这还得感谢她的便宜女婿啊。
咔哒一声,锁开了,两个五大三粗的黑影出现在笙歌房中。
浪九九:主播这么娇滴滴的,这些人怎么能够舍得下手。
北城南笙:之前听闻过美人计,不知道今日还能不能亲眼看上一出美人计。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想太多,主播那欺软怕硬的性子,像是会这个两个宵小之徒使美人计的吗?你们不觉得太掉价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依我看,主播只会更加的简单粗暴放飞自我。
主播:知我者太浪大兄弟也。
第一百四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六)
(十六)
势不如人才需要美人计,她现在又不是处于弱势,美人计什么的还是想想就好了。
偌大的房间只有一根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手提大刀的两位大汉四目相对,然后点点头,一步步朝着床边走了过去。
呀……
这么好看的女子,也不知道出钱的人是怎么舍得杀死的。
大汉眼中闪过犹豫,当然不可能是犹豫要不要杀,而是犹豫杀之前要不要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嗯,为什么要用不可描述四个字来概括,当然是怕点娘的和谐大军啊。
反正这貌美小娘子已经被他们用迷烟迷倒了,迟杀个一时片刻也不碍事啊。
两个大汉眼神交流,瞬间下了决定。
早死迟死反正是死,倒不如让他们二人好好享享福。
听说这女子还是京城的第一名姬,想来定有不凡之处。
阴影逐渐弯腰,笙歌猛地睁开眼睛。
“大哥,你今晚是吃了一碗大蒜吧……”
笙歌翻着白眼,嫌弃十足。
你说杀人就杀人,吃那么多大蒜干嘛,难不成壮胆子么。
实在是要熏死本姑娘了,就算是想配合你演戏都做不到了。
该配合你演戏的我差点儿吐出来。
“……”
大汉先是一脸懵逼。
**香什么时候药效这么短了,难不成误打误撞大蒜是**香的解药?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爪子了。
“本来想让你神不知鬼不觉的死去,也省的痛苦,可谁让你运气不好的醒了过来了。”
大汉凶相毕露,这个时候也不再想着先舒服舒服再杀人了,只想一刀砍死回去好领赏钱。
女人再美,也没有银子舒坦。
只要银子足够多,还怕睡不上美人吗。
“唉,这能怪我嘛,只能怪你们大蒜吃多了。”
笙歌云淡风轻的把头发微微收拢起来,省的一会儿动起手来碍手碍脚。
本姑娘不是吸血鬼,大蒜不管用……
“你……”
胆子略小的大汉已经有些怂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还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在笙歌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中渐渐消散。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会手里握着一把刀,我怎么真的做上了杀人的勾当。
“小孩子家动刀动枪的,晚上容易尿床。”
“这么大的孩子了,怎么能够这么不懂事呢。”
笙歌掀开被子,慢条斯理的下床穿鞋子然后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夺下了二人手中的刀。
“别想着拖延时间,老子一刀砍死你……”
“大哥,刀不在你手上……”
比较怂的那个汉子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
大汉嘴角抽搐,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一脸尴尬,谁来告诉他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眨眼的功夫刀就不见了。
这装逼是门学问,他显然学艺不精。
“刀在这里,想要吗?”
笙歌左右手各一把刀,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一看这俩人就是业余的,这刀还没有胡屠夫杀猪卖肉的刀看起来锋利。
“来,坐下,本姑娘给你们上一堂课。”
笙歌指着房间中仅有的两把椅子,笑眯眯的说道。
大汉眨眼,这女人怕是智障吧,就算不是智障,脑子也有坑。
他们刚才竟然被一个傻女人唬住了,真是丢脸。
“臭……”
“啪……”
一个字,一巴掌,多公平。
笙歌清楚,这个大汉想说什么。
大汉被笙歌这一巴掌打蒙了,本以为这个女人手无缚鸡之力,没想到竟练着铁砂掌。
一巴掌下去,他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嗡响个不停,眼前除了金星什么都看不到。
有没有功夫,一巴掌就知道。
“别跑。”
笙歌伸手拎起那个胆小的,直接扔在了椅子上。
说了讲课,就要好好听一听啊。
一个大汉,就这样被笙歌如同拎小鸡一样,面不改色的提溜着,实在有些震撼。
老天爷,他们究竟是来杀一个怎样的女魔头。
“门外站着的那个,不进来看看吗?”
正准备落荒而逃的孙富脚步顿住,面露难色。
因为心中藏着事情,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便起身去客栈的院子中转了转,回来恰好看到了想要作恶的两个大汉。
一番犹豫之后,他还是选择了默不作声。
好吧,他根本没怎么犹豫。
他跟杜微本就不是什么好友,如果杜微死了,他反倒更加轻松。
于是,他心安理得的开始站在门外看戏。
从杜微开口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要糟。
这两个大汉怎么杀人准备的**香都这么劣质,难道不清楚舍不得孩子套不着浪吗?
女魔头发现了他,他还能逃吗?
孙富用行动告诉大家是不能逃的。
短暂的时间内,孙富的大脑告诉运转,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自己看到了却不做声。
孙富脚步僵硬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看到两个就像乖宝宝的大汉情,心凉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说你们杀人,拿这么一把刀确定会有用吗?”
听到这里,孙富忍不住在心中补充,不仅仅是刀,还有**香。
如果**香不是这么劣质,这个凶女人早就被大卸八块了。
“看,就说这刀既不中看也不中用了。”
两个大汉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们看到了什么,徒手掰断刀子吗?
虽说他们这刀确实是廉价了一些,可是也没这么脆弱吧。
他们后悔了……
“就算是杀人,你也得爱岗敬业。”
“你们这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样子,还是混吃等死吧。”
笙歌嫌弃十足,连审问的想法都没有。
幕后黑手,除了李布政还是李布政,有什么好问的。
“该你上场表演了。”
笙歌推了推孙富,示意他别只顾着看戏。
孙富眨眼,表演什么,他真的不会徒手掰断刀子啊。
杜微姑娘,求求您饶了小民吧。
“揍,留口气就成。”
既然来了,哪能毫发无伤的离开。
“……”
孙富这下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哭了。
不死贫道死道友,两位倒霉人,得罪了。
“仔细选好,是要被他揍,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一些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呢?”
第一百四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七)
(十七)
笙歌打了个哈欠,贱兮兮的说道。
她自是知道,这两个大汉是绝对不甘心被孙富揍的。
若是她不出声,说不定被揍的只剩一口气的就是孙富了。
大汉蔫了……
刀都能掰断,这样的女魔头他们还是消停点儿吧。
最起码没要了命啊。
任何时候最怕的都是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
本来还有心反抗一二的大汉,瞬间蔫了,任凭孙富的拳头砸在他们身上。
这个富家公子,一看就是弱鸡。
这小拳头砸在他们兄弟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
但是为了配合,两个大汉不约而同此起彼伏的喊出了歇斯底里的声音。
痛啊……
“聒噪……”
笙歌塞住这两个大汉的嘴,皱皱眉。
入室杀人,她这个受害者还没喊呢,你们两个大汉还要脸吗?
还有孙富,拿出你强迫小姑娘的架势来,这是揍还是调戏?
看着孙富轻飘飘的拳头,再看看孙富一脸的隐忍,笙歌总是能够想起那句人家用小拳拳锤你的胸口,你还爱不爱人家了……
画面太美,不敢脑补太过……
“孙富,要不还是换我揍你吧。”
“就你这副样子若是被人看到怕是会让不知情的人以为你是有龙阳之好,这是你们三人之间的情趣呢。”
笙歌脱鞋披散开头发,重新躺下眯上眼睛。
唉,这么一通闹腾,反而让她有了睡意,这生活果然还是得热闹一下。
“……”
孙富满头黑线,杜微说的是认真的吗?
就算是有龙阳之好,他也不可能重口味的挑这么两个人吧。
再说了他万花丛中过,除了在杜微这里失手看错了眼,还从未有不成功的时候。
不过,他还是听懂了杜微的警告。
唉,暴力凶狠的杜姑娘这是在嫌弃他力气小。
呵呵哒,他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的的富贵少爷,又不是扛大包的,哪来的力气。
只是,这话他只敢在心中吐槽,绝不敢说出口。
此时此刻,在孙富心中除了岸边那棵轰然倒塌的大树还有桌子上明晃晃断成两截的刀子都是阴影。
这阴影还偏偏都与杜微有关。
孙富咬牙切齿,受伤的拳头越发重了起来,本来还演戏演的正欢快的大汉懵逼了。
这位富家公子是吃了什么东西,怎么力气暴增?
这下小拳拳变成了大铁拳,砸的人喘不上气。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睡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今日要闻,三更半夜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浪九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灯火阑珊处:我以为你是预知到了这两个大汉该准备后事了……
孙富听到床上越发平稳的呼吸声,松了口气。
杜微也真是心大,这样都能睡得这么熟。
而那两个大汉已经被彻彻底底打晕了,鼻青脸肿,看不到一处完好。
幸亏杜微睡着了,要不然他的这双手也要给废了。
怪不得杜微不自己动手,原来揍人也是一件如此有学问的事情。
别看他是揍人的,可是他也真的很疼啊。
刚开始是火辣辣的疼,现在就是木木的没有知觉了。
兄弟,咱们就这样点到为止吧。
孙富不知不觉间对这两个大汉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当然,他要比这两个大汉幸运的多,只是挨了几巴掌,没被揍成这样气息奄奄的模样。
孙富心里自发的把揍人这件事情记在了杜微身上。
嗯,又不是他想揍嗯,他是被逼的。
笙歌继续睡的香甜,孙富为了小命着想也不敢偷跑,只能瘫坐着静待天亮。
东方初晓,天蒙蒙亮。
笙歌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倒在地上横七竖八的三个人。
天啊,她睡着之后这是发生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难道真的揍着揍着来电了,然后就滚了床单?
看看这地上的狼藉,这战斗是有多凶狠啊。
笙歌咂咂嘴,觉得她是不是欺负孙富欺负的狠了,审美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还是说孙富被霸王硬上弓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那猥琐的小眼神,真真是毁了这张倾国倾城的脸。
浪九九:主播现在应该长着麻子脸,老鼠眼睛,流着口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脑补了少儿不宜的画面……
豺狼配女猫:主播别脑补,他们只是累了……
主播:你确定这是句解释吗?
累了……
为何累了?
然后这个话题又回到了最开始。
笙歌踢了踢孙富,孙富凶神恶煞的睁开眼睛张口就想发火。
但看到踢自己的人是笙歌时,瞬间变得像被捏住了嗓子的鸭子。
“小孙,战果不错嘛。”
笙歌摸着自己的下巴,意有所指。
孙富腾的站起来,等待笙歌的审阅,丝毫没有听出笙歌口中的言外之意。
“把这两个人交给客栈掌柜,送到衙门,别忘了把那两把刀带上。”
孙富可怜兮兮的看了那两个还昏迷着的大汉一眼,皮肉之苦受过了,还得去官府。
“你很可怜他们吗?”
“那顿揍是他们意图杀我的惩罚,但你又可知他们之前没有恶记?”
“送到官府,是生是死跟我们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
听到这两个字,孙富感受不到任何的感动。
他一点儿都不想跟杜微这个残暴的女魔头合称我们……
打开房门,孙富去喊醒自己那个好命的小厮,两人拖着两个大汉下了楼交给了掌柜的。
“少爷,您真是越来越英武了。”
“是不是杜姑娘教了您几招,所以您才这么厉害。”
“少爷,要不您也教小的几招,以后这种粗活累活,小的来就好,您坐着喝茶看戏。”
小厮屁颠屁颠跟在孙富身后叨叨叨说个不停。
真是没想到自家只会在女人堆里打转的少爷竟然还能以一敌二。
“闭嘴。”
孙富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抽抽抽疼。
他不敢得罪杜微,难道还不能训斥一下自己的小厮吗?
自从杜微一拳砸倒一棵树之后,这个小厮就越发跳脱了。
一回家,他就把这个小厮打发了,谁劝都没用。
第一百四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八)
(十八)
客栈在深夜溜进两个大汉意图杀人引起了客栈掌柜的重视,立马派店小二快马加鞭前去报官。
虽说这两个大汉看起来倒霉了点儿,非但没有杀了人反而还被揍的这么惨,但是掩盖不了行凶的本质啊。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这富贵公子看起来文文弱弱风流倜傥的,没想到动起手来也绝不含糊。
所有人下意识的都把这件事情归结到孙富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笙歌在其中的丰功伟绩。
毕竟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这么粗暴武力值爆表的人。
于是,笙歌华丽丽的被人忽视了。
因着这件事情,孙富人气高了起来,就连脸上的淤青和红肿,都被围观的人们自发的归结为见义勇为然后不幸受伤。
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比眼睛更加雪亮的是观众的脑补。
脑补起来的观众,脑洞突破天际。
孙富表示自己痛并快乐着。
因着名声变好,孙富多了不少小姑娘的暗送秋波和投怀送抱。
孙富被笙歌压抑的那颗浪子之心蠢蠢欲动。
多年浪子,哪是那么容易收心的。
“孙公子,你眼睛出问题了吗?”
笙歌很是不雅的拿筷子敲了敲碗。
孙富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难道忘了本姑娘揍人时的洪荒之力了吗?
吃饭的功夫,眼睛就像是抽筋似的,一眨一眨,真当她瞎看不到孙富发自内心的春心荡漾?
“……”
孙富一僵。
这日子真是没法儿过了,他觉得自己这是请了位祖宗。
生活如此美好,可你偏偏却不让我浪。
能得这么多小姑娘的青睐,容易吗?
小厮根本不知道自家公子内心的苦逼,而是星星眼的看着笙歌。
杜姑娘真是越来越霸气了,怎么办,越看越好看了。
“唉,怎么办呢,我现在突然觉得孙家要不就在你这代断了单传也挺好。”
笙歌美目流转,媚态横生。
孙富难得的没有色迷心窍,而是只觉得下身一冷,就好似在刚才那一刻体会了一把感觉上的宫刑。
杜微杜姑娘,您是不是太霸道了一些。
不让睡就算了,怎么还不让撩别人?
本公子心好疼。
孙富知道,以笙歌的性子绝对不是告诉他多子多福,而是让他以后再也无法体会幸福……
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他……
当然,还有他的小兄弟。
杜大姐,您这么凶残,真的好吗?
娘,救命啊……
“杜姑娘说笑了。”
“我们在此地已耽搁了不少时间,不如我们即刻启程吧。”
孙富机警的说道。
唉,一定是杜姑娘被伤透了心,所以才见不得旁人恩爱。
都怪李甲。
“你舍得下这群美娇娘?”
笙歌看着周围女子看向孙富时的欲言又止和欲说还休,叹了口气。
肤浅,肤浅。
孙富不是已经被她揍成了猪头吗?为什么还是会有说不清的女子青睐?
难道是因为孙富身上的环佩叮当吗。
这年头,除了颜值,银子也是正义。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孙富装作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神神叨叨的说道。
呸,明明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偏偏要装不近女色的苦行僧。
笙歌撇撇嘴,年轻人,你能在说这话的时候能收起那副肉痛的表情吗?那样更有说服力。
“没想到你对佛法还有研究,想来你也是与佛有缘。”
闻言,孙富的心又高高提了起来。
他错了,他不应该装……
孙富无比的害怕面前这个说风就是雨的杜大姐二话不说直接剪了他的头发,把他送到寺庙。
从此以后,美人再美,看得到摸不着。
美酒再醇,闻得到喝不到。
肉食再肥,也与他无关……
那样的日子,想想就觉得生无可恋。
“杜姑娘,我怎么会对佛法有研究呢,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大俗人。”
孙富万分真切,就差拍着胸脯了。
他真的是个大俗人,想娶三十八房小妾,吃香的喝辣的到达人生巅峰的那种。
“姑娘,我家公子没说假话。”小厮定定的点头。
如果他家公子这样色中饿鬼,常年留恋烟花之地顺带还时不时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女子的人都与佛有缘,佛怕是也会气的想杀人,破了杀戒。
“……”
孙富嘴角抽搐,拥有这样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真是可惜啊。”
“我还打算着送你入京城中香火最旺盛的寺庙呢,还想着若你真有悟性成就圣僧之名,顺带罩罩我呢。”
笙歌似笑非笑,慢条斯理的把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做惯了糙汉子,就连酒都忍不住选的烈了几分。
虽说火辣辣的,但也分外尽兴。
孙富吞了口口水,这么彪悍的绝代名姬,怕是也只有京城中的那些大人物才能驾驭吧。
这么烈的酒,喝起来面不改色。
孙富觉得,越是与杜微相处的久,自己关于花魁这两个字的理解就更加一言难尽。
“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玷污了寺庙。”
孙富不遗余力的抹黑自己,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变成秃子。
小厮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他家公子还是有优点的,最起码有自知之明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成了众人眼中的母夜叉恶婆娘,而孙富救赎那可爱惹人心怜的小绵羊。
浪九九:主播真真是越发威风了。
豺狼配女猫:你确定不是孙富太怂了?
灯火阑珊处:感觉大圣的一颗蟠桃奠定了主播的威风之旅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遇软她就硬,遇硬她就软。看着吧,这个世界貌似又可以见证主播谄媚巴结贱兮兮的样子。
北城南笙:静静看戏。
对于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不置可否。
欺软怕硬是美德,这可是羡慕不来的。
不过太浪兄说的也没错,这酒楼中的姑娘们可不就觉得孙富生活的暗无天日。
如果不是对女子束缚过重,指不定就有仁慈心爆棚的少女站起来义正言辞地讨伐笙歌了。
唉,姑娘们,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投过表面看本质呢。
孙富不是良配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九)
(十九)
算了,就当是做好事了……
身为京城第一名姬,竟然要化身正义使者,拯救即将失足少女了。
唉,为什么没有人给她颁奖呢。
“孙富,你的第三十九房小妾是不是怀孕了?”
笙歌此话一出,整个酒楼大堂寂静一片。
少女的芳心渐渐碎落成渣渣,弥漫着颓然气息。
孙富瞪大眼睛,怀孕?
他有后了?
这个懵逼孙富抓住的第一个重点。
呆愣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这又是杜大姐的幺蛾子。
三十九房小妾……
他爹就是再宠他,都不会任由他造作到这种境地。
更不要说这些年来爹爹一直在努力经营名声,试图捐官,摒弃贱商身份,谋一介官身。
他虽胡作非为吊儿郎当,但也知道爹爹的底线在哪里。
所以,他也从调戏良家妇女转为流连烟花之地一掷千金与各色美人翻云覆雨。
一直以来,他也是颇为自得的。
毕竟他长相虽说算不上龙章凤姿,但也自诩俊朗非凡,再加上出手阔绰,向来是无往不利的。
谁知道,碰到了杜微这个异类。
没得手就算了,反而还甩不掉了。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就是不说话。
“孙富,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你也不能来者不拒吧。”
“看看你的后院乌烟瘴气成了什么。”
笙歌自顾自的说道。
谁让她拳头硬,孙富现在看到她就发怵呢。
孙富张口结舌,对天发誓,他的后院还是蛮和谐的。
母亲大人的手段,足以保后宅安宁。
泠泠七弦上:终是懂得了戏精一词是何意,主播玩的好欢乐。
主播:七弦小姐姐,你得坚持自己的出淤泥而不染,做一股与众不同的清流。
泠泠七弦上是直播间玻璃碴子里难得的文艺女青年,怎么能被重口味的玻璃碴子传染呢。
笙歌这里的喧闹李家自是无法体会的。
……
两个大汉刚被扭送到官府,李布政就收到了消息。
竟然失败了……
这是李布政没有想到的。
在李布政看来,杜微不过就是在烟花之地之地长大的女人,能有什么本事。
难不成那位孙姓公子出了力?
可怎么看,那孙姓公子都不像是有担当的人,那么怂,这能解决得了两个大汉吗?
李布政眼睛微眯,握着茶杯的手已经紧绷,青筋凸显。
这事过于人尽皆知,那两个大汉怕是不好捞出来了。
幸亏,自始至终,他从未露面。
没用的人,活着也没什么价值。
“老爷,三公子醒了。”
甲儿醒了吗?
李布政的眼神中有惊喜有愠怒。
甲儿乃是幼子,自小最得他疼爱,爱之深责之切,没想到他寄予厚望的幼子竟然被一个青楼女子玩的团团转,简直是丢尽了李家的颜面。
可甲儿是他的儿子,失望也好,愤怒也罢,总不能彻底了断。
“请大夫了吗?”
李布政缓缓放下手中的杯子,声音平稳,让人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李布政刚才对杜微动了杀念。
对于情绪,能够如此收放自如,也实属不易,足以看出这是个浸淫官场多年的老狐狸。
“回老爷的话,夫人已打发人去请了回春堂的闫大夫。”
闻言,李布政眼神闪烁。
甲儿当日癫狂失态的回答家中,胡言乱语一番便晕了过去。
好不容易在闫大夫的针灸下醒了过来,却只能张口闭口说些胡话。
甲儿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被吓成这个样子?
杜微吗?
他必须得承认杜微非一般青楼女子可比拟,但也绝对不至于把甲儿吓得魂不守舍,足足昏迷了好几天。
也罢,就算是要教训甲儿,那也得弄清楚事情还的来龙去脉。
李布政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锦袍上几不可见的褶子,不疾不徐的打开门走了出去。
悬在天际的太阳,乃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明亮温暖。
可是,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碍眼的。
感受着这样的日光,想到了一身红衣当面恬不知耻顶撞他的杜微,李布政冷冷的哼了一声。
亦步亦趋跟在李布政身后的管家,头垂的更低了,脸上的表情更加谦卑。
作为这李府的老人,作为布政大人的心腹,管家最是清楚主人的心狠手辣。
多年来,凡是被大人惦记的人,绝无好下场。
无一例外。
管家心中唏嘘,那位杜姑娘美则美矣,但太蠢了些。
身为一个青楼出身的女子,不躲起来就算了,竟然还敢光明正大的威胁老爷,简直就是活腻外了。
在管家心中,笙歌已经是个死人了。
“老杜,收尾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蓦地,李布政突兀的开口。
脸上明明是百姓最常见到的仁慈父母官的笑容,但说出的话却不见半分感情,冰冷的就好似阴暗角落中未来得及化开的玻璃碴子。
杜管家见怪不怪,平淡谦卑的应了下来。
收尾,自是要彻彻底底的解决那两个大汉之事。
老爷做事,从不留把柄。
哪怕那两个大汉自始至终都不知是何人买凶杀人雇佣了他们。
中间转了无数个弯,就算是死也得做个糊涂鬼。
这是老爷一贯的风格。
“你做事我放心。”
一句不知是喜是怒的话让杜管家的心高高提着。
……
“爹。”
坐在床上,魂不守舍脸色苍白的李甲看到李布政一个激灵,瑟缩的开口。
李甲从小到大,最怕的人就是李布政。
“杜微到府中要债,取走了万金。”
这是李布政开口的第一句话。
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李甲依旧对那个小娼妇心存柔情。
以防万一,索性撕开二人之间那层看似含情脉脉的窗户纸吧。
杜微跳江一事,前因后果他已了解清楚。
他最怕李甲因着此事又对杜微有了愧疚之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听杜微二字,本就苍白的脸更加透明了。
“你在怕什么。”
李布政颇有耐心的坐在李甲床边的凳子上,目光如炬。
只见李甲左顾右盼,一双无神的眼睛不断转动,许久之后,才偷偷摸摸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爹,杜微是鬼,是从江中爬出来索命的恶鬼。”
第一百四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
(二十)
“爹,杜微已经死了。”
李甲瑟缩发抖,但这句话却说的格外肯定。
“……”
李布政满头黑线,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可以容忍自己的儿子留恋花丛,不思进取,但绝对无法容忍最小的儿子神神叨叨开口闭口都是鬼。
他想了千万种答案,却没想到甲儿是自己吓到了自己。
“胡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李布政眼睛紧紧的盯着李甲,不怒自威。
“爹,我说真的。”
李甲本来最开始也以为自己是胡思乱想,想着装疯卖傻的离开也是一种法子。
可是,在回来的路上,惊吓慢慢褪去之后,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无意间猜到了真相。
他可是亲眼看着杜微失去挣扎,彻底被江水吞噬,悄无声息的沉默。
他确定,杜微必死无疑。
就算是水性再好的渔民,在那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再抱着木匣子游上来。
更何况,杜微自幼长在京城,不善水性。
淘淘江水,冬日冰冷刺骨,人只要掉进去不久便会手脚抽筋,然后死亡。
杜微一个身娇体软的弱女子绝不可能是例外。
除非她已经死了……
除非她现在已经是地狱里的恶鬼……
他自幼读书,在顽劣不堪的年纪也看过不少山中精野志怪小说,以前只觉得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想也不无可能。
“爹,您认真想想,杜微一个弱女子真的能够在沉下去之后再游上来吗?”
李甲的声音因着数日昏迷,听起来干涩沙哑,却凭白多了几分说服力。
李布政敛眉沉思,对于杜微那套河神之说,他是半分不信的。
但若是无河神,被江水吞噬,杜微又是怎么上来的?
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探究。
正因为这件事情过于匪夷所思,所以那些愚昧的百姓才会信了杜微的说辞。
恶鬼吗?
李布政觉得这件事情就好似一团乱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言道,魑魅魍魉鬼怪之物惧怕阳光,可那日他分明看到杜微面不改色的在阳光下挑衅他。
不对,不对……
李布政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甲儿,你可知杜微如何解释吗?”
“江中神君怜她忠贞,惜她悲悯,赐予她新生。”
李布政简短的把这几天来的流言总结起来告诉李甲。
“一派胡言。”
李甲毫不犹豫的否定了李布政的话。
古往今来无数名士国士投江而死,从不见神君现行点拨,偏偏对一个残花败柳心生怜悯,怎么想都觉得是无稽之谈。
难不成在神君心中,那些无双国士比不过一个妓子吗?
“爹,素问京城中有一高僧,通古今晓未来,与其猜测,倒不如请神僧出手。”
“这本就是佛家之责。”
李甲在京中太学入学,自是对一些事情知之甚详。
李布政摸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沉吟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事太过于匪夷所思,与其脏了自己的手染了一身腥,倒不如让别人出手,坐收渔翁之利。
思及此,李布政应了李甲的提议。
“甲儿,经此一事,你可有长进?”
这才是李布政最关心的问题。
李甲眼神黯了黯,但随机便恢复一片清明。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他与杜十娘已经有无数的温存日子,如今割舍虽有些不忍,但总归不是难事。
再说了,如今的杜微是人是鬼都不清楚呢。
他虽贪慕杜微美貌,但也绝不容自己有失。
那万金,就当作他们二人一刀两断的见证吧。
当然,也是他给杜微补偿。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会呵呵哒,李甲,你的脸怎么这么大呢。
补偿?
呸……
李甲也知父亲脾性,最是严谨刻板,这种时候容不得他半点犹豫。
“父亲,儿子知错了。”
李甲毫不犹豫的承认错误,父子之间气氛难得和缓。
在笙歌不知情的时候,一场针对她的阴谋就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对于笙歌而言,知道与否并不重要。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怂,不能认怂就逃。
真正的杜十娘已经死了,这个世界她不必有任何的桎梏。
笙歌随同孙富前往徽州新安,而浙江绍兴府关于她的流言此起彼伏久久未曾散去。
一是她自编的神君之语,二便是由李家散播的孤魂野鬼索命说。
一个烟花之地的绝代佳人成为了绍兴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个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徽州地界。
数日的相处,孙富已经彻彻底底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一次次的见证了笙歌的彪悍,孙富着实生不出什么反抗之心。
哪怕家近在咫尺,想找的靠山也近在眼前。
“听闻孙兄得一美人,倾国倾城,甚至可比得上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杨氏。”
“孙兄,好福气啊,怪不得乐不思蜀不归家呢。”
“是爽的忘了吧。”
“不知兄弟们可否一见?”
孙富看着成群结队的狐朋狗友口中的轻佻之言不绝于耳,脸瞬间白了。
兄弟们,求绕过。
杜微杜大姑奶奶,可是能够徒手劈数,谈笑间解决两个大汉,荒山野岭还能让野狼闻风丧胆的人物。
爽……
呵呵哒,你们可以亲自体会一下新鲜的带着热气和腥味的野狼血喷洒在脸上之后,再问爽不爽。
想来那个时候一定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这样的美人儿,原谅他无福消受啊。
“孙兄,别这么小气啊,如果你玩腻了可以送给我们兄弟乐呵乐呵……”
mmp……
越说越过分了,兄弟们,你们是想让我们孙家绝后吗?
玩腻了?
谁玩谁还说不定呢。
果然啊,姜还是老的辣。
父亲以前就经常告诉他远离这些惹是生非的狐朋狗友,可他偏偏不信邪。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不对,他也怕神一样的对手。
他的胆子好像被杜大姑奶奶吓破了。
“杜姑奶……”
“杜姑娘……”
孙富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哪怕心里觉得杜微比姑奶奶还难缠,但也不能说出来啊。
“呦,看来此次的美人深得孙兄之心啊。”
第一百四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一)
(二十一)
“孙兄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怎么现在却又舍不得了呢。”
“可不嘛,没看到孙兄都自己骑马,美人坐轿子了?”
“想来这位美娇娘定然不凡,否则又怎么能让孙兄这么千依百顺呢。”
说话的功夫,一位自诩潇洒风流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公子哥上前一步掀开了轿帘。
“……”
轿帘掀开,入目的是笙歌口水横流头发乱糟糟的睡样。
孙富嘴角抽搐,姑奶奶,您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孙兄还真是口味独特啊。”
掀开轿帘的人讪讪的收回了手。
浓密的墨发遮挡着面容,他们看的并不真切。
但就这副豪放不羁就好似绿林好汉的睡相就让他们甘拜下风。
“隔着头发看美人实在不尽兴啊。”
“住手……”
眼看着狐朋狗友的咸猪手就要碰到笙歌,孙富求生欲极强的喊道。
只可惜,孙富的这句提醒还是迟了些。
伴随着孙富的住手二字,随即响起的就是哀嚎声。
孙富敛眉,兄弟,我尽力了。
“好看吗?”
笙歌甩开黑痣公子哥的手,蹙眉问道。
真是不可饶恕,她好不容易梦到了贴心乖巧的阿毛,这些人竟然打扰她。
软糯糯的小棉袄不见了……
笙歌打理了头发,缓步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衣袂翩翩,妖娆多姿。
杜十娘的美与媚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笙歌走路依旧带着胡屠夫的彪悍,可依旧无损于杜十娘的美。
一代名姬,当之无愧。
当然,步子能够再轻盈一些就更好了。
“……”
孙富把他这些酒肉朋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尽收眼底,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有眼无珠的不止他一人。
算了,作为好哥们不就是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被杜微吓唬呢。
想到这里,孙富默默把提醒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反正不死人,吓吓更健康。
“小娘子果真是貌若天仙,让百花惭愧。”
“敢问姑娘芳名,小生乃是这徽州新安府郑家公子。”
寒暄一开始,便停不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更不用说这些人以前并没有少做交换美人妾室的事情。
常年混迹在青楼的风流浪子,能指望对方是君子吗?
在这些人眼中,笙歌既是李甲新得的美人,他们还是有机会一亲芳泽,说不定还能春风一度,尝尽人间极致欢愉呢。
“公子,他欺负我……”
孙富本在静静的看戏,等待着笙歌发飙,顺带让这些狐朋狗友看看什么是天生神力。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等来了笙歌软糯乖巧又极具诱惑力的一句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小扇子,在轻轻撩拨着人的心,让听者欲罢不能。
最近一次听到杜微如此言语,还是那晚江中的唱曲。
闻此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鸾鸣凤奏,不足喻其美。
孙富心神忍不住荡漾,但当他看到杜微戏谑的眼神时,便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
真没出息……
明明知道面前这是一朵食人花,竟然还是被迷惑了。
不过杜微此举为何意?
让他出头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比杜微强大。
只是姑奶奶都开口了,他敢不从吗?
“都散了,散了。”
“杜姑娘是我孙富的贵客,你们莫要放肆。”
孙富站在笙歌身前,试图挡住那群狐朋狗友的眼神。
嗯,这样的眼神真讨厌。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孙富的心情就有些复杂。
“贵客?”
“孙富,你哪能有什么贵客,美娇客还差不多。”
这些人与孙富乃是熟识,说话早就荤素不忌,哪是孙富一句话能够打发得了的。
“孙富,你之前不是来信说你得了京城第一名姬吗?”
“若是我没有猜错,就是面前这位姑娘了吧。”
“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笙歌凝眉,怎么办,她也很赞同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嗯,她看这位郑公子腰间的玉佩就很是精致贵重,要不分享一下?
反正她百宝箱中还缺点儿东西,再说了盛情难却啊。
既然郑公子都提了出来,她怎么能够狠心拒绝呢。
俗话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
她虽不是君子,但也能做个女装大佬。
“公子说的甚是有理。”
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了。
本就清亮如水的眼睛此刻更是熠熠生辉,让人眼前一亮。
“呦,还是这位小娘子懂事……”
不同于郑姓公子的轻佻,孙富默默的降低存在感,在心中替这位好基友点了根蜡。
他虽与杜微相识并不久,但也看得出来杜微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
看看这自绍兴归来一路上,想方设法的败坏李甲的名声。
以李甲现在的知名度,就连巷子里孩童传唱的歌谣都在说李甲的背信弃义软弱无能。
哪怕有李布政这样做官的老爹,李甲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身为太学生,官员子弟,断了仕途,着实不是一件小事。
杜微的心还没有芝麻大……
兄弟,你自求多福吧。
这么上赶着作死,他实在是拦不住啊。
“我很喜欢公子腰间的玉佩,不如分享一下。”
“公子不是说好东西是要分享的吗?”
笙歌在郑姓公子反应过来之前,玉佩就在她手心了。
果然,她眼神还是蛮毒辣的。
这块玉佩,绝对可以当传家宝。
“美人喜欢玉佩,本公子送你一块儿就是了,但这块儿不行。”
说话间,郑姓公子便要挑起笙歌下巴。
“是吗?”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一块儿啊。”
笙歌微微后退一步,脊背挺直,收起了声音中的魅惑。
孙富的心一提,姑奶奶这是要发大招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郑公子,你很喜欢裸奔吗?”
“没想到这徽州新安府的富商子弟口味竟如此独特。”
“许是我长在京城,孤陋寡闻了。”
这是笙歌在回应最开始的那句女人如衣服。
怎么办,手有些痒,要不扒了对方衣服,让他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真真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第一百四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不知花费了多少心力,才抑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恶趣味。
杜十娘费尽心思,几番筹谋才能够从良。
从良之后,自然不想看到声名狼藉的局面。
这一点从杜十娘想做李甲的妻子而不是妾室就可以看出来。
只可惜,自始至终,在李甲的心中杜十娘都只是一个可供玩乐的风花雪月之地的女子。
哪怕这个女人有倾城之色,哪怕这个女人想要忠贞不二。
只能说,青楼女子,一代花魁,绝色名姬已经在杜十娘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不是她离开青楼,赎身从良就能揭下来的。
呵呵……
笙歌敛眉,她已经能够想象到如果她趴下这位郑姓公子的衣服会引起什么轰动。
想想那个后果,还是算了吧……
手痒心痒,却不能付诸于行动,好生心酸啊。
“不识好歹……”
郑姓公子眼神一冷,他自是听出了笙歌话中的反讽之意。
“好歹?”
笙歌轻笑一声,纤细柔嫩的玉手把玩着手中质地绝佳估摸着很值钱的玉佩反问道。
唉,这么好看的手便宜女婿却看不到了。
想到当初自作多情的误以为范进小女婿有恋手癖,还独爱胡屠夫那双大糙手,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郑公子,请问你何曾表露出好呢?”
这个时代啊,周遭之人竟对此见怪不怪。
“残花败柳而已,不过不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你以为你还有机会这样站着与本公子说话。”
郑姓公子家境与孙富相仿,否则也不会在孙富阻止之后依旧放肆恣意。
笙歌沉默的把玩着玉佩。
怎么办,别人都说爱屋及乌,她现在好像有点儿恨屋及乌了。
因看着这位郑公子着实厌恶,导致就连这价值连城的玉佩都让人分外不喜了。
唉,看来她的财迷属性还不够深。
要不然,把这块玉佩扔了吧。
这么值钱,应该也挺硬的。
玉佩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笙歌砸在了地上,清脆悦耳的声音慢慢驱散了笙歌心头的阴霾。
果然,音乐拥有神奇的力量,能够抚平忧伤,吹散烦恼……
还真想多听几次呢。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贱兮兮的。
原来,她不仅怂,还贱兮兮的。
这个自我认知,莫名扎心啊。
“孙公子,奴家失手了……”
笙歌嘟嘟唇,开始无辜的卖萌,把锅推向的孙富。
招惹了杜十娘,那稍稍收拾下烂摊子不是很正常吗?
难道杜十娘的一条命还不如一块儿玉佩值钱么?
“……”
孙富一颗还在幸灾乐祸的心沉到深渊。
呵呵哒,果然笑话不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能看的。
前一刻还在心里偷乐姓郑的玉佩碎了,看他以后还怎么显摆。
现在这个锅就成自己的了……
作为矫情甚笃的狐朋狗友,孙富最是清楚姓郑的有多宝贝这块玉。
不对,换句话更确切的应该说是姓郑的母亲总是在得瑟这块玉。
什么来历不凡啊,什么地位尊崇荣耀啊……
依他看,不就是一块儿玉吗,有必要得瑟的上天?
嗯,现在好了,杜姑奶奶一出手,玉碎了……
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乐的看热闹。
只可惜,现在杜姑奶奶有意把他从旁观者变成当事人。
好想反抗啊……
“你……”
孙富揽住了郑姓公子想要扇笙歌巴掌的手。
玉碎了,还能买第二块儿。
胳膊断了,难不成还能被再生一次?
郑兄,你得感谢小弟我的救命之恩。
“郑兄,有话好好说嘛……”
嘛……
笙歌眼神古怪,不停的在孙富和那位郑公子身上打转。
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这是在撒娇吧?
她好像没听错吧?
难不成这群公子哥的花样已经玩出了新高度?
孙富汗毛竖起,姑奶奶,能换种眼神吗?
“好好说?”
“孙富,你也知道我母亲对这块儿玉的看重。”
“这可是前朝王爷贴身玉佩,母亲身份血统的证明。”
笙歌听得一愣一愣的,前朝皇族王爷的玉佩?
身份血统的证明?
至少都过了几百年了,谈血统?
“孙富,我可是王爷后裔。”
笙歌失笑。
王爷后人算什么,她还是女娲后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呢。
这三个身份,哪一个提起来不比王爷威风。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贱人,你笑什么。”
“……”
孙富讪讪的笑着。
这个和事佬,他是做不了了。
姑奶奶,就算你想笑也憋一会儿好吗?
向他学习学习,他听着这句王爷后人也想笑。
可是,他笑了吗?
“自是笑自己目光短浅,没看到郑公子背景竟如此光辉。”
一个王爷,还是前朝的,都不知道死了几百年了……
“郑公子,也不知当今圣上是否知道你郑家如此推崇前朝呢。”
“王爷血脉,是挺正统的,难不成还想干一出大事业?”
前朝正统血脉能做什么呢,自然是造反啊。
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笙歌点到为止。
“……”
孙富佩服的五体投地。
原来姑奶奶除了拳脚功夫好,嘴巴还这么毒。
他是不是还得感谢姑奶奶之前对他手下留情了呢?
最起码,没想着让整个孙家抄家灭族啊。
郑姓公子一愣神,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莫要胡言乱语,我郑家对圣上忠心耿耿,日月可见。”
郑姓公子确实有些慌神。
多少文人因为含沙射影的写了一些模糊暧昧的文字被下大狱,然后送上了断头台。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他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话一传二二传三,三人成虎越描越黑之后,等待他们郑家的会是什么下场。
郑姓公子越想越觉得心虚,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对此,笙歌还有些纳闷。
她就是想吓吓对方,但也没必要怂成这样吧。
“郑公子,难不成你忘了数日来皆是阴天,无日也无月。”
言外之意,日月可见证不了你郑家的一片赤诚。
孙富这个时候已经很自觉的退居笙歌深厚,眼观鼻口观心的做起了背景板。
嗯,能不与郑家交恶最好。
如果避免不了,反正不是他亲自造作的,到时候老爹揍他也能稍微轻点儿。
第一百五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三)
(二十三)
“你给小爷我等着……”
郑公子抛下一句狠话之后便故作镇定的离开了。
留下一众面面相觑的公子哥还有玉佩的碎片。
郑姓公子触了眉头,足够让其他富商公子哥儿忌惮几分。
他们也算是看出来了,这杜微可不是一个善茬儿。
圣人诚不欺我,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孙兄,我记得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有空再聚。”
接二连三的人告辞,用的还是一听就很假的勉强理由。
孙富想到曾经的狐朋狗友临走时一言难尽的眼神,就知道他这是要被这个小团体给抛弃了。
想想以前组队逛青楼的场面,孙富就忍不住一腔激荡。
只可惜,这个场面一去不复返了。
唉,想到以后逛青楼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孙富就觉得郁闷。
两月未归,也不知道小柳小翠她们怎么样了……
“依依不舍?”
笙歌真心是有些受不了孙富的眼神了。
你能想象到一个男人对着另一群姿色各异的男人露出不舍都神情是什么模样吗?
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孙富连连摇头,不用想,也知道杜姑奶奶又想歪了。
听到杜微的声音,孙富心里头对小柳小翠的绮念瞬间烟消云散了。
怎么又忘了青楼不是个安全地方呢。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哪天运气不好玩,又碰到了类似于杜姑奶奶这样的美人儿,他怕是会横尸街头。
对天发誓,他再也不要去青楼了。
美人再重要,也得有小命睡不是。
孙富弯腰捡起玉佩的碎片用小厮递过来的帕子包起来。
以防万一,如果郑家来索要玉佩,这也是个交代。
浪九九:唉,莫名心酸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唉,莫名想念啊。
豺狼配女猫:唉,莫名惆怅啊。
笙歌翻了个白眼,对着直播间这群是不是画风改变的玻璃碴子,她已经掀不起任何情绪了。
嗯,这又是一种新兴的文体。
作为一个聪明的学霸,笙歌决定发扬好沉默是金的品德。
不需要怀疑,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一定为她挖好了坑,在等着她跳。
哼,本姑娘这么聪明,以不变应万变。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已洞悉各位的想法。
泠泠七弦上:不就是心酸想念惆怅主播怂贱怂贱的样子么……
对于泠泠七弦上越来越接地气的画风,笙歌无力吐槽。
小姐姐,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小棉袄吗,你怎么悄无声息的就向着玻璃碴子们靠近了?
主播:←_←
主播:给你们一个眼神自行体会。
……
看着莫名其妙又开始冒冷气的笙歌,孙富胆战心惊。
女人心海底针……
这是不是太善变了一些。
“杜姑娘,不如在下给你在城中置办一处宅子吧。”
孙富现在只想干净利索跟笙歌划清界限,然后再也不联系。
至于老爹的责骂,他现在已经毫不畏惧了。
“何须如此麻烦,孙府那么大,随便给我个厢房就是。”
“孙公子,你说我们是如何相遇的呢?”
孙富眨眼,一脸迷茫。
姑奶奶,您有话直说好吗,不需要打哑迷。
“杜姑娘觉得我们是如何相遇的才合适呢?”
生怕自己说错的孙富,小心翼翼的问道。
“实话实说啊。”
“只不过与你同行时顺带救了你几次,解决了些谋财害命的贼人以及山间野兽罢了。”
“孙公子,不是我说你,财不外露的道理你总听过吧。”
“如果不是你总是口口声声的说自己家财万贯,何至于惹下这么多的麻烦事儿。”
笙歌温柔的笑着,开始化身知心小姐姐循循善诱。
孙富瞠目结舌,这样也可以?
他是不是太孤陋寡闻了?要么就是脸皮还不够厚。
不行,他以后得多读书了。
读书使他快乐……
明明那两个大汉是奔着杜微来的,跟他有什么关系。
“杜姑娘说的是。”
孙富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想法了,他只想感受一下家的温暖。
他需要自家老爹出来壮壮胆。
只要让他回家,一切好说。
“真乖……”
笙歌拍拍孙富的脑袋笑眯眯的说道。
小厮一脸淡定的看着,能跟杜姑娘这么亲近,少爷一定是祖上积了阴德。
小厮对于笙歌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杜姑娘与众不同。
嗯,拳头硬力气大嘴还毒又狡诈,最重要的是看着还很无辜很漂亮……
若是笙歌知道小厮心中对她的评价,定然会好奇的问一句,孩子,你这是在夸人,还是在骂人,还能好好说话吗?
……
笙歌随同孙富一起回到了孙府。
最开始,孙母并没有正眼看笙歌,直到孙富捏着嗓子憋屈的说了一句笙歌是他的救命恩人,笙歌才得到了孙睦的一个眼神。
接下来,就是孙母对孙富铺天盖地的嘘寒问暖。
笙歌终于明白,慈母多败儿这句话其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看看孙母这无原则无对错的疼宠,笙歌觉得孙富就是干出杀人放火的事情都不稀奇。
“咳咳……”
笙歌轻咳两声,示意孙母她这个外人还在。
“杜姑娘,多谢你对小儿的救命之恩。”
“不管你有什么心愿,我孙府都会尽力达成。”
哪怕孙母从孙富口中知道了笙歌是孙富的救命恩人,孙母都难以对笙歌有太多好感。
这样从骨子里妖娆妩媚的女人,很难让多年来一直跟无数女人斗智斗勇的孙母产生好感。
在孙母看来,笙歌与那些人一般无二。
还不等笙歌开口,孙富就开始拆台了。
“娘,你能不说大话吗?”
不管什么心愿?
娘,您老人家是不是忘了我们孙家只是普通的富商之家……
这语气,活脱脱天王老子。
“孙夫人,晚辈只是想借居一段时间罢了。”
“孙夫人美貌慈爱,如同国手UU小说的观音像,真是让晚辈不敢直视。”
“之前见孙公子谈吐不俗,自成风流,和善大度,晚辈就在猜测定然是拥有一位慈爱的母亲,孙公子才能养成这样温和儒雅的性子。”
“孙公子这样的人,晚辈能够救他实在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