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八章 东征
吃下了金苹果之后,变异老村长渐渐地发现,自己居然开始掌握了一部分神的力量。
他能飞翔,能从远处将东西摄取过来,甚至可以用眼神杀死各种家禽。
从一开始的迷茫,慢慢变为欣喜,直至最后,他意识到,自己已然不凡。
“辉夜?真是有趣的名字。”
他想到了那一日吃下金苹果时,东方三贤者所说的话,给自己取名辉夜,也叫做辉夜伯。
在不断的练习之中,辉夜掌握神力的技巧越来越纯熟,而他也渐渐相信,自己已经是真正的神灵了。
两年后,一股山匪袭击了附近的村庄。
这些山匪不仅仅是堕落黑化的面包人,也包括了少量的野生精怪,甚至还有一些游牧的野化人族。
这样的匪帮显然战斗力不俗。
他们袭击村庄,掠夺财产,杀死男人,侵犯女人,犯下了种种令人发指的罪行。
辉夜老村长作为这一带的乡贤,也被邀请参加集会,研究防御山贼的村寨自保计划。
然而他却根本没有研究什么计划的意思。
一个人单枪匹马杀到匪山,杀死了所有的匪徒。
他沐浴着鲜血回到村子,宣示着真正的超凡者的回归。
凭借着强大的实力,辉夜统合了附近的村子,以王的身份自居。
他不再向古老的,已经风华剥落的古庙祭祀,而是要求大家为自己建造新的神庙。
他,便是行走在人间的神灵,是力量的主宰。
依靠武力镇压内部的叛乱,以及通过新的神庙统一思想,辉夜王很快牢牢掌握了整个王国。
接着,他开始对附近的村落发动战争。
仅仅五年时间,辉夜便征服了乳海东岸的全部土地,即紫色方上半野区六鸟与小龙坑之间的狭长新月土地,面积约0.72平方米。
由于毗邻乳海,这个新生的国家也被人们称之为乳之国。
乳之国统辖了超过十万人口,拥兵三千,是北俱芦洲诞生的第一个君主王国。
而辉夜王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面包修罗历史上最强大,也是最残暴的君主。
虽然据说在北部、西部,还有许许多多别的面包修罗部落存在,不过辉夜的目光投向了东南方向。
根据那些零零散散出现的野人表示,只要渡过一段广袤无垠的沙漠,就能抵达一块极其富饶的大陆。
如果说乳之国是流淌着蜜与奶之地,那么那块大路上则是黄金铺地,玉石为砖,是更加富饶的沃土。
而占据着那块土地的,自然是人族。
虽然那些野化的人族一再强调,在遥远的东方,哪怕只是一个游牧部落都可能会有超过三千的战士。
而那个被称为大商的国度,更有披甲数十万,甚至上百万。
但这种事情,辉夜王听了哈哈大笑,觉得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他决定要御驾亲征,征服那个吹牛都不知道节制的大商。
你若说有兵马两万,我一代面包枭雄或许还会畏你三分,说什么百万大军,傻子才信!
当然,辉夜王起兵向东还有一个目的。
这便是一直让他如鲠在喉的那个预言。
自己的儿子……
好吧,姑且算是儿子,在他们之中,真的会产生天降伟人吗?
可明明自己就是天降伟人啊?
自己推翻了原有的神庙,树立了新的神灵也就是自己。
怎么看,自己才是应了那个预言的天降伟人。
自己已然把一切能取得的荣耀都取得了,还有他们什么事呢?
这当中的矛盾和疑惑,辉夜王打算找到那东方三王,当面向他们问问清楚。
一声令下,一千两百面包战士留守各地,辉夜王率领一千八百大军,浩浩荡荡向着东方杀去。
于是,史称的第一次面包人东征开始了。
……
六七年时间,对于面包人或者人类来说,也不算是多么悠久的一段时间,对于仙人来说,更是弹指一挥间而已。
所有的事情,只是在张鸭的一次例行上下线之间便发生了。
当张鸭从波旬那里听说了事态的发展之后,目瞪口呆。
反而是波旬并不以为意,大概是因为,自从面包一族诞生至今,被吃什么的,简直就是洒洒水了。
这次虽然是历史上第一次组团千里送口粮,不过也算不上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这恐怕就是面包一族得宿命吧。
……
与此同时,阿修罗和因陀罗的转世,大柱和二柱也在姐姐的照料下,茁壮的成长着。
如今他们都已经到了七岁的年纪。
不过目前来说,他们只是两个普通的,略显强壮的孩子而已,并没有显示出什么特殊。
而姐姐也乐于弟弟们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她知道,这两个孩子已经渐渐成为了父亲心中的尖刺,任何异常的变化,都会引来可怕的灾难。
因此,虽然他们的父亲已经成为王,但她依然带着弟弟们生活在从前的小村子里面,以耕种和采集为生。
这一日大柱和二柱和往常一样去山上采集食物。
这个时节山上有许许多多的水果和野菜,几乎只要依靠这些资源,就足够填饱姐弟三人的肚子了。
采摘了一会儿,两人收获颇丰。
这时候,二柱忽然尿急,跑到一边小河中去放水。
大柱子从后面偷偷接近了弟弟。
他知道,二柱有一个特点,就是只要有人出现在他身后,他就会全身僵直,尿不出尿来。
大柱突然出现,果然把二柱下了一跳。
小喷泉瞬间萎靡。
“呱呱呱!”
正在大柱准备嘲笑弟弟的时候,忽然从脚下草丛里钻出了一只橘色的蛤蟆。
如果两人的姐姐在场的话,就会发现,这只蛤蟆正是当年吓了自己一跳的那只。
橘色蛤蟆不断用毛巾擦着背上的可疑液体,嘴里还轻声骂骂咧咧的。
“二柱快看,会搓澡的青蛙!”
“喂,愚蠢的哥哥哟,这是蟾蜍吧?”
“什么都好,我们快把他捉住煲汤吧!”
“呱呱???”
橘色蛤蟆被轻而易举的俘虏了,眼见两兄弟点起了火,架起了锅,那蛤蟆连忙口吐人言喊道:“你们不能吃我,我知道哪里有好吃的!”
……
不远处,一团仿佛没有实质的黑影从泥土中钻了出来,望着跟随蛤蟆远去的两兄弟,嘴角露出狰狞的笑容。
“终有一天,吾将统合一切力量,将那不公的天道砸得粉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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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两个文明的碰撞
经管早就被父亲和姐姐告诫,但大柱和二柱还是受到蛤蟆的诱惑,吃下了神树上的金苹果,获得了无与伦比的智慧,开启了隐藏在血脉中凡人难以企及的力量。
他们的大姐发现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耀眼的光芒刺穿天空,引来了留守在附近的监视者们的注意。
他们是辉夜王的爪牙,会将神树周围发生的一切事件汇报给辉夜王。
好在辉夜王正在东征的旅途之中,姐姐连忙安排大柱和二柱躲进山中。
与此同时,辉夜王的一千八百名远征军,此时也遇到了巨大的危机。
……
随着时间流速比的逐渐降低,如今的日夜交替越来越快。
辉夜王的选择在深夜的时候向着东方出征,经过三个月的行军,当他们抵达传说中的“中路大沙漠”的时候,恰好是凉爽适宜的清晨。
即便温度相对适宜,但是荒芜、干燥、了无生机的巨大沙漠带,还是给辉夜王的远征军造成了很多麻烦。
干粮和罐装的乳海之水快速的消耗着,但是沙漠的尽头看起来,依然遥遥无际。
由于地理尺度上的遥远,从零散野人口中得到的情报亦不完全,辉夜王的远征军手中并没有沙漠地区的详细地图,只有一份极其粗劣的草图。
在临时驻停的营帐里面,辉夜王和一些近臣开始商讨眼下的困境。
“王,我们的储备最多还能坚持二十日,如果找不到可以补给的地方,我们的部队就会陷入毁灭。”
听取了军粮官员的汇报,辉夜王皱起眉头,看了一眼众人,道:
“诸位,你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众人一阵小声地交流,数人摇头道:“伟大的王……眼下除了继续向前,恐怕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但有一人,欲言又止。
辉夜王问道:“迈特鲁托罗,你有什么建议吗?”
“尊敬的王,看到初生的朝霞,我想到了一种更加青春的奔跑方法,可以使得在沙漠中行军节省能量。”
“哦?”辉夜王来了兴致,来到帐外令鲁托罗演示。
只见他将双手摆在身后,双足在沙砾上迅速轻点向前,看上去确实轻便省力,还减少了与滚烫地面的接触面积。
“很好,推广全军,将鲁托罗升为军团长!”
辉夜王自己也学者这个姿势跑了一圈,然后又问道:“不过仅以此法,尚不足以令我军穿越沙漠,其他人还有没有别的建议?”
辉夜王问了数遍,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一群蠢货!”
辉夜王似乎成竹在胸,冷笑着摊开了草略的地图:“给你们点提示吧,你们看,这条长带状的区域,就是‘中路大沙漠’,现在,有想法了吗?”
看着抓耳挠腮的手下,辉夜王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这帮刚刚放下锄头的农夫果然靠不住,与吃下智慧之果的自己根本无法相比。
辉夜王取出一根树枝,蹲了下来,在沙地上划出了一个矩形,接着,画了一道指向东南的对角线。
“你们看,如果我们走这个线路,距离有这么长,而如果我们直接穿过这最短边的话,就能更快得到补给!”
矩形边长短于对角线的辉夜定理后来被称为几何学最早的基础定理,此时却是了不起的知识。
一经提出,立刻让半开化的面包族人大吃一惊。
他们蹲在地上,用手指比来比去,最终发现,伟大而睿智的王说的是对的。
如果笔直向东的话,将要比斜角走要更早离开沙漠太多太多时间了。
因此,统一了思想之后,面包东征军开始以双臂后摆,双足小碎步快跑的姿势,向着东方前进。
……
远在下界的东华山,东华宗宗主以及若风长老等人终于再次准备尝试与老祖沟通。
由于每一枚神筹价格高达万金,即便是以东华宗这样富裕的大宗们,也是在一番敲骨吸髓之后,才再次凑钱购买的。
因此,他们细心选择黄道吉日,沐浴焚香,在飞升殿中举行了庄重的仪式。
不过这一次参加仪式的人就没有像之前那么多了。
因为当上层权利意识到了玉屏风上映出仙界世界的宝贵,他们便自然而然的隔绝了普通弟子获得学习的机会。
只有像郭鼎这样有着特殊贡献的弟子,才被允许进入飞升殿参加仪式。
在经过了一套标准严格的祷告之后,若风长老上前将神筹插入了仙人像之中。
神筹很贵很贵,他们只有一刻时间。
所有人都祈祷,千万不要碰上老祖恰饭或者出恭之类的时间。
玉璧屏风再次亮了起来,东华宗的门人运气很好。
只见画面中,东华老祖正威风凛凛的站在一座巨石之癫,抱胸而立,说不尽的潇洒。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老祖的胡子似乎不知怎么回事稀疏了一点点。
而且此时他身后的,却是九个青面獠牙的妖怪,手中拿着的也不是长剑,而是一根绳索。
“老祖威武!居然降服了那么多妖魔,并让他们弃暗投明!”
“应该是类似传说中的五鬼搬运术,只不过我们老祖特别厉害,一下子役使了九个小鬼!”
东华宗一众长老和核心弟子发出了欢呼,而东华老祖脑中再次出现了那种不可名状的怪语。
“华督公,你怎么了?”
一只狸猫精小心的扶住了东华老祖。
这个人族可不简单,凭借着人服骑射的功绩,如今他可是蛟魔王手下最炙手可热的宠臣。
要不是饕餮王亲口保证已经把那东西没收了,其他妖王几乎都要以为这个人族是蛟魔王的面首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华公公确实深受蛟魔王的信任,是小妖们得罪不起的人物。
东华宗老祖推开狸猫精站了起来,“这是老疾了,无甚妨碍。”
他眯起眼睛,看向远方,接着道:“此刻,当戮力同心,一举歼灭来犯之敌!”
…………
…………
第一百二十章 新的火种
迈特鲁托罗永远忘记不了这一幕,当饥肠辘辘的面包人勇士终于穿越沙漠,见到新的部洲之后,等待他们的,居然是如此惨烈的战斗。
实际上,当面包东征军刚刚抵达东神神州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就开始出现了。
一个冒失的奶香面包在打水的时候,被东胜神州特有的腕足植物捉住,深深的撕裂成了面包渣,奶白色的血液流遍大抵,场面骇人无比。
这片部洲上的土著生物,以极端不友好的姿态,开始了与面包一族的交流。
辉夜王飞出两股冰刃,切断了吃人植物的腕足,接着,面包人们一把大火将这片林地焚烧一空,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场大火冒出的股股黑烟,最终引来了更加可怕的敌人。
拥有聆听植物之语能力的妖王重明发现了面包人军团的存在,经过层层上报,最终,蛟琴派出了近臣华督公,带领九妖王前去调查“比蜜糖更可口的小矮人”。
……
其实当年冥河以奶精和面粉制作面包修罗的时候,是按照自己的尺寸制作的,所以初代面包人并不矮小。
只不过这些妖王虽然化形,但动不动就是青面獠牙高达丈许,自然觉得面包人矮小了。
不但面包人矮小,人族也是同样矮小。
……
看着忽然出现的九个恶汉,辉夜王惊讶地发现那个粘着假胡子的野人才是头领。
区区十个人,辉夜王自然不会害怕。
他怒冲冲的飞上半空,迎着猛烈的东风,居高临下的睥睨着敌人。
看到自己的王居然飞了起来,面包一族的士兵们大受鼓舞,疯狂拍打着手中的长矛。
狸猫妖王挠了挠脑袋,“督公,这群奶白小人在干什么?”
东华老祖作为人族叛徒,自然老奸巨猾,这也是蛟琴器重他的原因。
东华老祖不动声色的道:“静观其变。”
辉夜王见状怒喝道:“我乃西方世界的王,蜜与奶之地的主人,神树出鞘的利刃,远东的征服者!尔等何故惊扰我的大军!”
脾气最直的猫妖笑道:“西方之王?我们只认识蛟魔王!”
辉夜皱眉,问道:“蛟魔王和牛魔王是什么关系?还有比利王,你们认不认识?”
东华老祖笑道:“这位道友,我等并不曾听过牛魔王、比利王,不如我们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
原本,北俱芦洲文明和东胜神州文明的第一次交汇至此都在朝着友好的方向发展。
东华老祖发现这些奇怪的类人族并非不可交流,打算以和平的手段化解这一场冲突。
而面包一族方面,也并不想在这里与这些“森林土著”发生战斗。
因为根据辉夜等人的理解,这种生活在森林中的原始种族一般都很贫穷,也很野蛮。
他们要征服的是黄金铺地、镶牙做柱的南瞻部洲,没有必要和这些森林土著发生矛盾。
也就是说,双方都没有战斗的理由。
然而,命运之神在此时给面包一族的雄心开起了玩笑。
原本一直刮着的东风忽然转换了方向。
东风变成了西风,裹挟着面包一族特有的体香,向着九妖王方向飘去。
一股让人无法抵挡,使人口齿生津的奶香味混合着麦香,弥久不散。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巨大的狸猫、巨大的猫妖、巨大的九尾狐、巨大的章鱼怪……
一个个可怕的巨型生物蹂躏了面包人的孱弱的军阵。
面包一族的弓箭和长矛确实能对这些巨兽造成伤害,但是他们的人数太少了,巨兽的数量又太多了。
辉夜王也只能勉强能够应付一个妖王。
由于此前最难对付的敌人也只不过是精怪一流,因此辉夜王对于自身能力的开发其实还很薄弱。
在数大妖王的攻击之中,他只能左支右绌,依靠黄泉瞬身之术,在未满刹那之刻,从死亡的边缘挪开!
看着大地上,被肆意屠戮的军队,辉夜王双目赤红。
这可是整整一千八百大军啊!
这样的宇宙第一强军,怎么就被一群森林蛮族给消灭了呢!
想着自己数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辉夜王心中满是怒火。
怒火烧灼着他的意志,但是这无益于改变战局。
族人依然一个个死去。
然而就在此时,他身体中涌出一股异能,向着眼睛涌去。
猩红的瞳孔中,数对勾玉飞快的旋转,最终结成了万花筒的模样……
……
乳之国的第一次东征,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西风而半途夭折。
东神神州雨林中的土著以偷袭的方式击溃了王国的东征军。
幸而伟大的辉夜王觉醒了神的血脉,以罪恶之瞳控制了其中一只狐妖巨兽,杀出了一条血路,带领残存的族人战略转移回到了乳之国。
但由于军事行动的失利,使得乳之国境内的反叛势力蠢蠢欲动。
一时间,刚刚回到乳之国的辉夜王,不得不再次踏上了平叛的道路。
在四起的烽烟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两个少年穿越山川河流,来到了一座小小的山谷。
他们在这里用无与伦比的智慧和超越凡人的力量,安置因为战乱而流离失所的面包人。
他们高举着东方三贤者赐予的,象征着孝顺的“火之高兴”利刃,以火之名,建立了一个小小的村寨,传播火的意志。
……
而另外一边,东华老祖等人在沙漠中发现了了不得的物资。
那就是各种松脆的面包干。
这种食物比起面包人本体,不但更加美味,而且更是适合行军携带。
这样的发现东华老祖连忙汇报给了蛟琴。
至于说被诱拐走了一个妖王,反而是小事了。
毕竟在东胜神州,最不缺的就是妖王。
屏退左右之后,蛟琴开始和东华老祖研究,出售或者说租赁妖王给西方的邻居,换取美味的面包干的可能性。
毕竟如果通过战争或者圈养那种美味小人既麻烦,也容易导致矛盾。
如果能通过贸易的话,再租售七八个妖王,每年享用租金,似乎是更加方便稳妥的一个策略。
于是蛟琴下令,受她统辖的妖族一律不得越界捕食面包一族,同时令东厂华督公择日带上礼物,出使西域,务必要消除误会,恢复贸易,打通面包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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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替天行孝
东胜神洲。
大砀山中,申公豹的“张鸭-46”战略和平仙丹已经有了初步的实验思路,而与之相应的,小贝也渐渐褪去了体毛。
这一日,小贝例行接受了天雷的淬体行刑,神清气爽的开始准备享用早饭。
大砀山物产丰富,以梨子驰名天下。
由于这里是张鸭道君的洞府,因此这些梨子也被人们称为砀山鸭梨。
小贝一口气吃掉了五十个砀山鸭梨,忽然发现一群猴子惊恐的朝着一个方向逃窜。
“吱吱吱”
拦下一只母猴子后,小贝使用母语和这个同族交流着,得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
这些年自己在天雷之下修行,没想到恐怖的绿色魔王居然已经复苏了。
他将一个鸭梨塞给了母猴子,连忙朝着魔王出没的地点跑去。
在树林间穿梭,小贝觉得自己变秃了,也变强了。
区区绿魔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再也不是那个懦弱的小贝了。
此刻,他要打十个。
然而,等他见到了正在肆意破坏植物的绿魔,却吃了一惊。
那的的确确是绿魔没错,却并非是同一只。
“是你杀死了我的父亲?”
绿魔比克缓缓抬起了头,死死盯着小贝。
他继承了父亲的部分记忆,记得有一只螳臂当车的野猴子。
只不过这只野猴子实在太菜了,以至于印象不深。
“父亲?你是指几十年前的那只绿魔吗?”
“你果然知道。”
比克猛地一蹬后腿,肌肉异常发达的后肢蹬在地上,砂石飞扬之间虫身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小贝一惊,这只新生绿魔的实力显然更在老辈绿魔之上。
好在此时的小贝已非吴下阿蒙。
他轻松的挡下了比克的攻击,并且举起鸿钧棍狠狠的打去。
比克堪堪避过,心中大惊。
这只猴子失去了毛发之后居然如此厉害,令人胆寒。
他自知不是对手,脚下猛然用力,朝着西方猛然跃去。
小贝举棍追赶,于是一猴一虫越行越远。
……
北俱芦洲。
控制了九尾狐妖的辉夜王很快便平息了境内所有的反叛。
为了重新组建能够征讨东方的庞大军队,他开始了更加严苛的暴政。
大量的雄性面包人被征召入伍,打造成实现其野心的战斗机器。
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辉夜王虽然渴求获得强大的军队,但他却将自己的身体严防死守,根本不给普通人一窥究竟的机会。
与之相反,一场小小的革命正在一个扇形的山谷中酝酿着。
大柱和二柱建立了木叶村,传授人们一种特殊的修炼方式。
通过冥想和锻炼,人们可以从精神和细胞中提取出一种乳白色的能量,称作查克拉。
学习使用查克拉,便能使用各种各样的术式,大大增强战斗的威力。
此消彼长之间木叶村的军事力量不可避免的膨胀了起来。
当消息传到辉夜王耳中,即便对方是自己真正的“骨肉”,也令这个日益蛮横的老王怒不可遏。
尤其是大柱、二柱将神力流传出去的做法,更是让辉夜王感到了痛恨。
崽儿卖爷不心疼!
在他看来,这两个逆子正在掘王室的根基。
虽然二十年前只不过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但这并不妨碍辉夜王将神力理所应当的视为自己的私产。
于是他立刻调派了原本用以东征的五千军队前来讨伐。
在终结之谷中,双方的部队发生了激战,一时间**四溢,奶流成河。
一方面,是辉夜王的绝对兵力,一方面是木叶村掌握了查克拉的精锐战士。
战局焦灼而富有悬念。
最终,由于长久以来的暴政,辉夜王的部队之中出现了叛乱,甚至是倒戈。
终结谷之战以木叶的胜利而告终。
不过这一场战斗的胜利并不足以动摇辉夜王的统治。
大柱和二柱索性高举着“火之高兴”利剑,打出了“替天行孝”的旗号,开始正式的反叛。
经过了漫长的拉锯战之后,辉夜王意识到了仅仅凭借常规武力是无法消灭那两个逆子的。
因为自己这边不可能将查克拉散步开来,形成一股股超凡力量,这使得自己在常规武力的对战中毫无胜算。
恰好正在此时,蛟魔王的使者带着礼物到来了。
这个时候,和大部分帝王一样,辉夜王无师自通的解锁了技能:攘外必先安内。
在与东华老祖进行了密谋之后,双方签订了一系列的秘密协定。
之后,辉夜王向木叶村派出了使者,表达的渴望和平,希望和谈的诉求。
大柱、二柱不疑有他,带领心腹前往与辉夜王进行和平谈判。
毕竟以他们兄弟二人的实力,就算是父亲亲自出手,也是有一战之力的,根本不必太过谨慎,太过胆小怕事的话,反而会阻碍和平的到来。
大柱、二柱的判断没有问题,然而,这次所谓的和平谈判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在商定的地点周围,早已埋伏下了八只妖兽,而这一切都是人族叛徒,仙界之暗,蛟帝麾下东厂督华督公一手策划的。
加上辉夜王亲自控制的狐妖,一共九只巨大的妖兽袭击了木叶村的使团。
“父王,为何要勾结妖魔!”
绝望的山巅,大柱二柱背靠而立,他们的身上都已经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创伤。
“东方的三贤者曾经有过预言,说你们之中将会产生带领面包修罗一族走向伟大的王,但我要证明他们错了,为父才是那个命运之子,才是那个万王之王!”
辉夜王浮在半空,脸色上露出丝丝狰狞。
“为何要如此,孩儿孝顺啊!”二柱举起火之高兴,一刀斩断了妖兽袭来的触须。
“哼,事已至此,废话少说!”
辉夜王手中凝结成一套冰爪,趁着兄弟二人被妖兽围攻无暇他顾的时候,奋力刺去。
甚至,为了使得这一击令两人避无可避,辉夜王甚至使用连续闪烁跳跃改变自己的位置,这一击,避无可避!
唰!
皮肉绽开的声音在父子三人耳边响起,洁白的乳花绽放,然后滴溅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姐姐!”
“女儿!”
在最后一刻,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子用身体挡住了这致命一击。
她带着淡淡的笑容,奶白的鲜血从嘴角溢出:“父亲,弟弟,答应我,不要伤害彼此……”
…………
…………
第一百二十二章 意外的邂逅
云端上,冥河老祖哭得像个十三万二千多岁的孩子。
张鸭拿出老牛的裤衩温柔的为他抹去眼泪。
用力的醒了醒鼻涕,冥河老祖道:“张鸭贤弟,你把我从闭关之中叫醒,难道就是让我来看这么一场悲剧的吗?”
张鸭摇摇头,道:“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实在太过分了,我们不能就让她这样香消玉殒。”
“这……救她不难,以张鸭贤弟你的手段,想来不用特地让老夫来此吧?”冥河疑惑的道。
“见到这么可爱的女孩纸,老哥你难道没有什么想法吗?”张鸭问道。
“这……不合适吧……老夫是一心向道之人,十三万年元阳未泄。”冥河骄傲的说。
捂了捂额头,张鸭道:“我的意思是,此等品行高洁的女子,老哥你应该收为义女啊!”
说着,张鸭掏出一枚小小的芭蕉叶,朝着云下丢去。
……
与此同时。
大柱和二柱看着姐姐渐渐在怀中变凉,他们想到了儿时长姐如母一般将自己细心抚养,带着他们在秋日的山谷中采摘野蔬,在田野中劳作,那一点一滴,浮现在两人心头。
“姐姐!”
大柱率先爆种。
当年张鸭埋在他体内的金坷垃和氮磷钾,疯狂的催生着植物的生长,转瞬之间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木人。
那木人脚踢九尾,拳打一尾,转眼间制服了数只妖魔。
而紧接着,二柱也开始爆种。
他的眼睛也变得鲜红,且出现了万花筒状的波纹,立刻将剩余的妖兽陷入幻术。
辉夜王惊恐的看着爆种二人组,知道这两个逆子马上要送自己上路了。
他掉转身体夺路而逃。
然而,大柱二柱根本不给他机会,兄弟二人追了上去,两人的手掌合力按在了辉夜王的后心。
“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别忘了你们姐姐临死前说的话!”
辉夜王歇斯底里的尖叫着,死亡的恐惧此时超过了所有的勃勃野心。
“放心,孩儿孝顺!”
随着一阵耀眼的光芒,辉夜王被两人齐心合力封印进了孝子剑火之高兴之中。
那火之高兴也坠落下来,插在了这座高山的山巅之上,成为了一把石中剑。
然而,封印父亲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紧接着是巨大的虚弱、疲惫,还有失去亲人的哀伤。
他们瘫坐在地,静静看着姐姐的尸体,一如睡着模样。
忽然,从天边飘来了一支芭蕉叶,轻轻的将她托举起来。
此时,天边响起悠远的圣歌,载着女子的芭蕉叶缓缓的飘向天际消失不见。
……
喜得义女的冥河非常高兴,张鸭收货一笔功德值也很高兴,两人回到乳神殿召集部众大摆宴席。
被救活的女子,冥河为她取名罗刹女。
罗刹女此时也已经搞清楚了状况。
原来自己是被传说中创造面包修罗一族的冥河教主,以及传说中能庇佑姻缘幸福、子孙繁茂的张鸭仙人所救。
父亲一心想要成神却不可得,而自己只想平凡度过一生,却莫名其妙成为了仙人。
这莫不是人世间最大的讽刺。
但不管怎么说,得到了第二次生命,亦须珍惜。
罗刹女对于冥河非常恭敬,对乳神殿的其他族人也非常友好。
这种恭敬和友好是发自内心的,带着对于得到第二次生命的感恩之情。
温良娴熟的品格让她很快被大家所喜爱。
但只有在无人知道的夜晚,罗刹女才会一个静静的坐在台阶上,望着自己家乡的方向。
她叹了口气:“是非成败转头空,父亲,你所争夺的天下,所追求的权柄,原来在真正的仙人面前,都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不值一提,我们……终归只是一只蝼蚁,一株稗草而已……”
“稗草?稗草是什么草?好吃吗?”
忽然,一个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刹女的悲春悯秋。
一个穿着短衫,全身肌肉隆起,端着一个大钵呼呼吃草的直立牛,出现在了她面前。
……
推演封神乃是最近百来年各个大能的主要工作,冥河老祖也不能免俗。
张鸭小家小业的倒是无所谓,冥河却不能不算。
哪怕他根本算不明白,但装模作样的也要再次闭关。
这不是算不算的准的问题,这是态度问题。
不能让手下人心寒,更不能让同行们耻笑。
在密室里面嚼着仙豆,又苦挨了五十年,冥河老祖终于再次出关了。
“哈哈哈,张鸭贤弟,阔别多年,我这乳海面包一族,多赖照拂啊!”
“哪里哪里,师兄闭关必有所得,想来封神一役当是大有作为啊!”
张鸭现在对于高级仙人之间的奉承已经得心应手了,他吃了一片面包干,与冥河老祖把臂同游。
乳海之中的乳神殿,住着的都是类似四大魔王、罗刹诸部之类的高级面包人。
张鸭热情的挽着冥河的手臂,在大殿中走着,一旁的波旬、**天、姜洛等人则面色古怪。
渐渐的,冥河老祖觉得有点不对了。
“贤弟,老夫闭关期间我族之内可有事情发生啊?”
“没有,当然没有,不信你问波旬他们,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张鸭露出八颗牙齿,看上去非常可靠。
冥河老祖端详着张鸭无死角的帅气面庞,心里愈发的不踏实。
“波旬,你来说说,究竟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你素来忠厚,切不可以胡言欺骗老夫。”
“没……没有,张鸭大人儒雅随和,客居在这里……绝对没有出什么问题,我可以发誓!”
“那就好,看来是老夫多疑了,该罚,该罚!一会的出关接风宴上定要多罚三杯!”
……
看着被张鸭拉去大殿的冥河老祖,波旬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天偷偷压低声音道:“大哥,咱们这样欺瞒老祖真的好吗?”
“放屁,我何时欺瞒老祖了?”
波旬板起面孔,低声喝道,“我说的是张鸭大人客居与此没有闯祸,又没说他的坐骑没有闯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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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恶人牛魔王
“啪!”
乳神殿里响起器物被砸的声音,张鸭连忙拦住暴怒的冥河老祖。
“真是岂有此理啊,虽然只是义女,但毕竟是我冥河的女儿,这个叫什么‘亲爱的牛牛’的家伙,究竟是哪里来的混帐,胆敢做出这种苟且之事!老夫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冥河手中拿着罗刹女私奔时留下的书信,怒不可遏。
张鸭劝道:“师兄不必如此,这恶徒牛牛显然只是一个化名,是一个代号。
我怀疑这一定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带恶人,建议师兄你仔细调查,看看究竟是谁!”
冥河皱了皱眉头:“真是奇怪,我们北俱芦洲似乎也没有什么与牛沾边的人物啊?”
说着说着,冥河将目光落在张鸭身上,“说起来,鸭贤弟你是不是有一头坐骑是鹿还是牛来着?”
张鸭连忙摇头道:“错了,错了,侦查方向错了!这样的大恶徒,怎么会是区区一个坐骑呢?这很不合理,我觉得他一定有一个凶恶的,名字,比如说‘牛魔王’什么的……这就很合理……”
“牛魔王?”
冥河细细品了一下这个名字,果然觉得不像是什么好人,“师弟,莫非你知道些什么?”
张鸭将脸一板,道:“我也只是这么一说,师兄莫要多想。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得回洞府去,你不知道,我有一个不肖弟子,最爱搞爆炸艺术,再不回去,我怕老家不保,告辞!”
……
宴请张鸭师弟并送他离开后,冥河老祖偷偷暗中调查牛魔王的身份,此事暂且不表。
没了坐骑的张鸭晃晃悠悠一路向北,在紫色方高地下方拜访了阉割后的玄武。
失去了尾巴,玄武原本暴躁的脾气变得相当温和,如同失去了双腿间铃铛的公猫一样温文尔雅。
张鸭与他把酒言欢,聊了一会并不存在的上个纪元的趣事,巩固了一下虚假的革命友谊。
接着他又一路向着东南,朝大砀山而去。
路过面包一族的蜜与奶之地的时候,张鸭发现,大柱和二柱已经开始衰老了。
这也很正常,他们的前世虽然是面包一族中的“仙人”,但这一世,他们终究还是没有办法彻底觉醒。
功德转世便是如此,如果不能彻底觉醒,便无法避免生老病死。
唐僧的前面几世是如此,水浒好汉是如此,陈王是如此,这大柱二柱也是如此。
唯一一个例外就是张鸭本人了。
他直接服用海量天才地宝开的挂,不可同日而语。
这大柱二柱战胜了父亲,成为执掌这一片面包修罗的权柄者。
但是如今他们的理念出现了分歧。
大柱主张分封制。
他将各个有功的将臣分封到各个村子,并将九头被降服的妖魔中的八头,无条件的赠送给其中几个比较强大的村子。
大柱认为,领导者的才能是有极限的,一味追求强权并不能让世人互相理解。
只有让各国形成某种平衡,才能实现永久的和平。
这样的观念和做法引起了二柱的强烈不满。
他的观念比这个时代先进了一千年。
二柱认为,只有以绝对的武力统一整个世界,形成统一的制度和行政体系,才能实现真正的平衡。
简单来说,他希望实行郡县制,推行王权领导。
而兄长的做法实在是迂腐至极,甚至可以说是天真。
二柱的言行受到了所有人的反感。
他们都说,这是辉夜王的血脉在二柱身上重新体现。
如果不阻止他,那个暴虐、残忍、手腕铁血的暴君的基因,将会再次复活。
张鸭看到的,便是二柱及其党羽受到整个村子排挤和憎恨的状态。
在可以想见的未来,双方的理念冲突必然愈演愈烈,而战争也恐怕不可避免。
……
摇了摇头,张鸭知道,这些面包修罗还需要更多的锤炼,现在还是太嫩了。
架着祥云再次朝东南飞去,行不多久,张鸭再次落下祥云,去拜访一个老朋友。
没办法,儒雅随和的张鸭道君就是这样的朋友遍天下。
这一次,他拜访的乃是号称地仙之祖的藏团子大仙。
踏入李庄,张鸭便很识相的戴上了口罩。
毕竟这里天下第一灵泉的先天之气,虽历经十多万年,却依然浓郁扑鼻。
鸭脖童子备下的蔬果灵肉,张鸭一概不吃,谁知道这些东西是不是用灵泉培育的?
但转念想想,灵肉就算了,蔬果好像并没有什么毛病?
藏团子容颜不减当年,只是似乎又胖了一些。
他一边夹起大块灵肉放入口中咀嚼,一边又感慨道:“听闻张鸭师弟成了乳神教的副教主,这冥河老匹夫向来喜怒无常、刻薄寡恩,没想到却对师弟颇为友善哪!”
张鸭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拈了一个红彤彤的苹果,仔细闻了闻,没什么毛病,又取出可乐反复冲洗,最后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感受着口腔中的清爽之感,张鸭笑着答道:“藏团子师兄,冥河师兄此人虽然嘴臭了一些,脾气差了一切,其他都是不错的,你们两人势如水火,实在让人遗憾啊!”
也就是在老好人藏团子面前,张鸭可以说说冥河好话,如果反过来的话,冥河肯定早就一蹦三尺高,指着鼻子骂娘了。
毕竟他们两人的恩怨从紫霄宫问道就开始了。
而且这还不是一般的小摩擦,而是事关证道的大事。
若不是他们二人相争,这圣人之位怎么可能轮得到女蜗?
冥河将圣人之位看得无比重要,以至于后来费尽心思制造了面包修罗一族,最终功亏一篑。
这藏团子又何曾不想证道洪荒,却又难以寸进呢?
藏团子又吃了一块肉,忽然对张鸭道:“师弟,此番鸿钧老师传天命以封神,你可曾推演一二了?”
张鸭摇了摇头,他当然没有推演过,不会,也没有必要。
“师弟倒是看得开,好心性啊!”
藏团子笑着摇了摇头:“我虽未得老师相邀,却也不死心的闭关推演多日,最终略有所得,只是所揭卦象颇为迷离,实在让人捉摸不透,师弟你家学渊源,又得老师抬爱,不如帮愚兄分解一二?”
…………
…………
第一百二十四章 封神欲起
请张鸭解惑,这倒也不算事藏团子病急乱投医。
实在是洪荒中鸿钧二代弟子里面,如同张鸭一般既有身份、有实力,为人又随和,不与人勾心斗角者实在太少。
伏羲勉强也算一个,但此次封神也同样事关蜗壳宫一脉,藏团子倒也不好去问他。
反而是张鸭,据说拿了一个内定的编制,了无牵挂,问问也无妨。
至于那些同列紫霄宫却成圣无望的老同学,藏团子走动之时自然也会问上一问。
眼前的张鸭却是他最倚重的参考。
“哦,大道扑朔,能窥得一二已是万幸,师兄且讲?”张鸭也来了兴致,好奇的问道。、
藏团子从袖中取出一张猪皮卷轴,摊开之后,上面写了一行小字。
“凡叶舞者,火烧于野,光影之下,根肥木硕。”
“这……”
张鸭皱了皱眉头,不太确定的道:“师兄,这封神一事,乃是各门各户争夺机缘之事,或者可以说是一场小辈间的代理人战争。
这谶言莫非是指,你命中合该有一弟子,符合此卦象?”
藏团子抚掌大笑道:“不错,愚兄也是这般想的,只是这天大地大,也不知这根肥木硕之人,又在何方?”
张鸭摇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了,想必只要有缘,师兄你终归能收得爱徒,传承你的衣钵的。”
“哈哈,此言妙极。不去说这些,咱们喝酒,吃菜!”
藏团子拉着张鸭吃喝,当然了,张鸭只是啃果子而已。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一旁掌酒的鸭脖龙,眼睛中露出恶毒的光芒。
“根肥之人?哼,我自紫霄宫传道之前便服侍在师父身侧,虽然受制于天赋,体型一直无法朝师父看齐。
但你一个跟脚不明的家伙,难道凭借着区区根肥的优点,就想成为师父亲传,取代我十万年来的努力吗?
真是岂有此理!我一定要除掉他!”
……
在与藏团子谈笑风生数日之后,张鸭回到了自己阔别已久的大砀山。
还没近山,张鸭便见后山火柱冲天,浓密的黑云遮天蔽日,动物们猪突而走,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卧槽,这申公豹把核弹搞出来了?”
张鸭大惊,连忙御起葫芦,朝着后山飞去,一边飞,还一边大喊:“逆徒阿豹,快快现身!”
好在最让人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出现,申公豹并没有死在火海之中。
一个戴着防毒面具,浑身漆黑,背上背着大水筒的家伙飞了上来,拜倒在张鸭面前。
此人正是申公豹,他痛哭流泣道:“师父,真不怪徒儿啊,徒儿只是试了一枚常规丹药,却不知怎么,先是冲起一黑色泉柱,紧接着,这黑色泉柱整个烧了起来啊!”
张鸭仔细观察着冲天火柱,黑着的脸逐渐笑容淫荡。
看起来苏联人是对的,美国佬果然在忽悠人。
石油和天然气果然不是什么生物化石沉积生成的,而是地质构造形成的太初物质。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在系统改造的仙界之中会存在太初物质,但张鸭知道,自己确实发现了一处大油田。
大概是申公豹这人性子太直,每天逮着一头绵阳薅羊毛,也朝着一个地方丢炸弹,居然把油田上面的岩层炸穿了。
申公豹满面焦黑,乌溜溜的白眼珠偷偷打量师父,发现他非常高兴,心里更害怕了,偷偷问道:“师父,不灭火吗?”
张鸭如梦初醒,道:“灭火,当然要灭火!”
冷静下来一想,就觉得蛋疼了,在洪荒世界做个石油大亨,实在是太蠢了。
不过火还是要救的,张鸭一拍屁股下面的葫芦,飞到高空,朝着火柱喷洒可乐。
众所周知,可乐是非常优秀的灭火材料。
它具备大量的泡沫,内含二氧化碳,虽然比不上专业的灭火剂,但效率比一般的水效率还是高出太多了。
在一通喷射之后,火焰渐渐熄灭。
尤其是成汤,他化身为可乐超人,勇敢的直扑心焰,立下了巨大的功劳。
张鸭丢出鸡槽宝鼎,反扣住出油眼,将局势平息下来。
申公豹自知闯下大火,跪在张鸭面前请罪。
叹了口气,张鸭拍了拍他的头:“怪你又能如何呢,如今你牛比利师兄去蜜月旅行,成汤师弟又还未彻底化形,为师也就你一个弟子可以倚靠了啊!”
虽然不清楚牛师兄为什么有了一个牛比利的名字,也不清楚为什么传说中薛定谔的猴师兄一直没有现身,但听老师这样说,申公豹还是大为感动,呜咽不能自已。
“好了,真男人就应该干大伊万,你别在这里哭哭啼啼做小女儿姿态了。”
张鸭挥手将他甩开,背着手道:“算算时间,封神公务员考试就要开始了。虽然为师通过一定的关系给你搞了一个编制,但我大砀山一脉的弟子,向来都不屑于开挂的!
所以你准备一下,即日下山赴京赶考,一定要干点政绩出来,也好让为师颜面有光。”
申公豹闻言大喜,道:“老师您放心,那本《一代明相张龙鸣》,弟子已经倒背如流了!弟子下山后,一定不负老师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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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气息微弱的先天灵宝
“凡人的世界,永远都是这样生机勃勃啊!”
张鸭已经变了个模样,手里拿着一根棍子,站在车水马龙的朝歌城前,感慨万千。
这是人族的第三个都城了。
当年伏羲教导三个弟子时所在的圣都早已废弃,盘庚迁殷的殷都也已经显得狭小局促,难以适应人族的蓬勃发展。
而朝歌,则是扩建殷都至于沫邑,大修离宫别馆而成。
此时的商王殷受初登大宝,意气风发,年少有为,但大商国祚六百载,至今已然疲敝。
因此在这盛世之下不免阴云密布,隐藏着数不清的矛盾和隐患。
但至少,在大商裱糊匠闻太师的奔走下,眼前的都会依然繁华。
朝歌夜弦五十里,八百诸侯朝灵山!
好一座人族王都。
张鸭抖了抖手中的棍子,朝着朝歌大门走去。
要说张鸭的这根棍子,并非凡品。
是他在离开大砀山的时候,在路边捡到的,按照系统的提示,这至少是一件紫色稀有装备。
而且处于破碎状态,如果能找到另外的部件,可以合成粉色甚至橙色传说装备。
虽然对于垃圾紫装张鸭并不贪图,但没了坐骑只能走路,正好缺根手杖,张鸭也就捡来用了。
“哪来的叫花子,朝歌城内不得行乞!”
“???”
张鸭被守城的卫士拦住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对方的审美品位。
虽然为了下基层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张鸭并没有穿他那件冰丝眷烟衬袍,但好歹也是衣着得体啊,凭什么被当做乞丐。
这么说吧,张鸭此时就算光着膀子,明眼人一看也是一猛男,和乞丐没有任何相像。
瞟了瞟守卫的脸色,张鸭懂了,这是吃拿卡要了。
若是穿着绫罗绸缎,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守卫自然不敢为难;
若是一看就是苦哈哈榨不出油水,守卫多半也就放行了。
就是张鸭这种打扮殷实,一看就是老实孩子的,成为了他们索要好处的对象。
想想也是,自成汤后六百年,要说这大商江山是一头狐狸一个纣王败掉的,也是不可能的。
多半是整个帝国的构架本身也已经腐朽老迈,运转出现了问题。
被一个小小的兵油子难为了,张鸭并不生气。
他又不是那种别人多看他一样,就要杀人全家,“杀伐果断”的都市兵王。
自然是儒雅随和的取了一只烧鸡丢给卫士,在他目瞪口呆之中大摇大摆的进了城。
却说这卫士拿了烧鸡,心中高兴。
原本只想勒索几个贝钱,没想到得了一只烧鸡,实在是赚大发了。
烧鸡这东西得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小心翼翼的四下张望,见没人注意,偷偷溜到墙角,扒开荷叶就大块朵颐起来。
吃着吃着,渐渐味道就不对了。
再一看荷叶之中,哪里还有什么烧鸡,那分明是一坨不可描述之物。
“尤浑,你小子居然偷偷躲在这里吃屎!”
“我没有……呜呜……嗝~~”
那向张鸭索要财物的守城士兵正是未来大名鼎鼎的大奸臣尤浑,死后名列卷舌星。
不过此时的尤浑并没有大奸臣的权势,只是一个小小的守城兵卒,而且满嘴是不可描述之物,就连最擅长的卷舌也卷不起来了。
尤其是当他打了一个嗝之后,原本取笑他的同僚们连忙屁滚尿流的撒丫子跑路了,而尤浑则连忙朝河边跑去,猛力抠挖着嗓子。
与此同时。
朝歌南门守将所在的高大角楼之中,一个英武的杀马特男子正在抚琴作乐。
忽然他手下琴弦猛的崩断,而男子也皱起了眉头。
一旁伴舞的女子忙道:“鸡大人,可是小女子跳错了拍子?”
此时三山关几任总兵尚都健在,鸡宣依然还只是朝歌城南门守将。
实际上,自“玄鸟”之卵被商朝祖母误食之后,商朝人就将玄鸟当做了自己的祖先和保护神。
而鸡宣同样也对这一脉人族抱有了特殊的感情,一直化作凡人,生活在他们身边。
其实当年张鸭借助成汤灭夏桀的时候,鸡宣就出现在军队中了。
而他像是个不老不死的吸血鬼,用子女的身份一代代存活着。
但老鸡家传了六百年,从开国功勋混到现在还是个南门守将,足可见鸡宣并没有对于官职有什么看重。
事实也正是如此。
如今鸡宣将军在朝歌城中并不以武力或者战功闻名,而是以精通乐理而闻名。
朝歌城中有言,曲有误鸡郎顾。
鸡大将军弹奏乐曲之时出现崩断琴弦的事故,还是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舞女难免紧张,担心是自己影响了鸡大将军的发挥。
鸡宣摇了摇头,道:“非你之过,我们继续!”
说着,他从脑后拔下一根五色斑斓的毛,插在断弦之处,继续演奏。
修长的十指如同在琴弦上跳舞,天籁一般的琴声再次在角楼中响起。
舞女开心的再次翩然起舞,却没有注意到,鸡宣的眉头并没有解开。
“一闪而逝的先天灵气……虽然极其微弱,但应该不是错觉……
先天灵宝啊……将这种好东西都拿出来了,你们赌注押得可真大啊……
但不管怎么样,如果做得太过分了,不管是圣人还是谁,我鸡宣也不能对孩子们的处境无动于衷啊!”
…………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可怜的老姜
张鸭此行来朝歌是打算常住的。
一方面是打算监督一下,先行到来的申公豹那货能不能施政为民,克己奉公,有没有学到自己这个千古贤相的万分之一。
另一方面,封神大捷功德值遍地,而这朝歌城便是重中之重了。
此外,成汤毕竟是自己的候补弟子,也是自己表哥的后人,所以张鸭对他的基业,也要照拂一二。
能帮就帮,不能帮,起码也要让殷受的死相好看一点,做个乐不思商的安乐公,自然老死,而不是搞**那么刺激。
基于这么几点,张鸭打算在朝歌城里常住,因此需要找一个安身之地。
他不知道申公豹是怎么去跑官钻营的,反正张鸭不准备当官,也就不想与官府打交道。
朝歌城毫无疑问是如今世上第一大都会,房价并不便宜,而且有价无市。
成汤那个家伙是指望不上的,商都都改过两次了,他也是个外来人口。
于是张鸭决定先找个本地人问一问。
“卖无心菜咯,卖无心菜咯!三贝一把,十贝三把,卖无心菜咯!”
这时候,张鸭注意到了街边卖菜的一个老婆婆,正在卖力的吆喝着摊位上新鲜的蔬菜。
“大娘,我是外乡人,请问附近有没有什么可以租住房屋的地方?”张鸭上前问道。
“这位相公,你若是买老妇三把无心菜,老妇便回答你这个问题。”老婆婆和蔼可亲的说到。
张鸭掏出十个铜贝,递给卖菜大娘,她拿起一掂,惊讶的道:“没想到居然是开国初的足贝,这可使不得。”
说着,大娘将其中一个铜贝还给了张鸭道:“若是足贝,九个就可以了。”
说着她将绿油油的一捆无心菜交给了张鸭。
原来,商朝和每个朝代一样,开国初年吏治清明,铸造的铜贝都分量十足,毫不掺假。
而如今铸造的铜贝则是又轻又薄,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张鸭手里的铜贝都是自己当商初宰相的时候积累的,自然都是足贝。
多么淳朴的朝歌大妈啊!
张鸭被她的善良所感染,继续问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哪里有房屋出租了吗?”
“当然可以,老婆子我一向童叟无欺。”
卖菜的老婆婆点点头,肯定的回答道:“关于哪里有房屋出租,这个事情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不是说会回答的吗?”张鸭瞪大了眼睛。
“你这个后生仔真奇怪,我不是回答你了,我不知道啊!”
老婆婆伸手将张鸭摞到一旁:“好了好了,你再去问问别人吧,别挡着老妇卖菜。
无心菜,三贝一把,十元三把嘞!好吃多汁的无心菜,包新鲜嘞!”
默默收回了对于朝歌大妈的评价,张鸭正要离开,忽然一双苍老有力的大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上。
“小友请留步!”
张鸭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鹤发童颜的俏老头,正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
“方才我闻小友道欲寻租住之处?在下于城郊宋家庄有陋室数间,若小友不弃,可租住一段时间。”
“既然是陋室,就算了吧,我这人从小就受不得苦,告辞!”
宋家庄这个地名,还有老杂毛这个扮相,张鸭基本上知道老头的身份了,连忙拔腿就走。
但是这老头面皮奇厚,又连忙赶上,道:“小友莫走,房屋其实也没有那么陋,而且我还能附赠护身符一枚给你,你看如何?”
张鸭不理他,自顾自在朝歌城里转悠,但还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住处。
要么去客栈常住,要么就是租个凶宅什么的。
叹了口气,张鸭对身后依然尾行的老头道:“老姜,去你家看看吧。”
“好嘞咦,你怎么知道我姓姜?”老头疑惑的道。
“刚才你直接说的,你姓姜,叫姜子牙,好了,老年人健忘是很常见的,快点带我去宋家庄吧!“
姜子牙摸了摸后脑勺,略微困惑之后,便带着张鸭回去。
老实说,张鸭觉得这姜子牙做生意才能很不错啊,至少很会推销。
甚至在后来还发明了直钩钓鱼法,简直是自我包装的鼻祖,姜总喜提珠穆朗玛什么的,估计也能做得出来。
这样的人才怎么会做啥买卖,赔啥买卖呢?
当见到了姜子牙的夫人,有着“花甲少年”之称的马氏,张鸭才算知道原因。
倒不是说这女人克夫什么的。
虽然从面相来说,颧高齿凸、三角小眼、膀大腰圆、声若冬雷的马氏,绝对算不上什么旺夫相。
但更在重要的是,这马氏见着姜子牙,便是劈头盖脸一顿祖安问候,姜子牙则是抱头鼠窜,一副老鼠见猫的模样。
原来这姜子牙三十二岁才上昆仑山学艺,跟着芦苇天尊修行了四十年,七十二岁才奉命下山。
这老兄与世隔绝了四十年,除了道术和打老k是什么都不会,全靠义兄宋异人接济,才勉强有了几间瓦房。
后来还是在老宋的撮合下,取了六十八岁的马氏为妻。
而如今,便是这对新婚夫妇婚后的第一年。
原本老来有伴应当更加珍惜,没曾想这马氏乃是名门之后,虽然年老但依然是一副千金小姐的暴脾气,动不动就对姜子牙拳脚相加。
张鸭一边咀嚼着无心菜,一边欣赏着女子拳击,为老姜的婚后生活感到悲哀。
这就是结婚不拜张鸭庙的后果啊!
啧啧,张鸭查了一下自己受到的姻缘祷告,里面根本没有姜子牙的。
让你不信张鸭,所以遇到家暴了吧?
当张鸭把一整捆无心菜当做辣条都快吃完了的时候,马氏才跟着鼻青脸肿的姜子牙来了。
她插着腰站在张鸭面前。
张鸭看看他,觉得如果给马氏头上装两个卷发棒,嘴里再来一根纸烟,那就活脱脱一个包租婆了。
实际上,马氏确实是为了租金而来,她对姜子牙做买卖不放心,哪怕只是当寓公。
之前姜子牙做买卖将本赔得精光,便一直在朋友的餐馆中打杂,不曾想,几个月后,朋友的餐馆也倒闭了,因此姜子牙如今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
虽然宋异人时不时会接济义弟,但这终归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因此姜子牙才会想到出租屋子收租的想法。
对此马氏也颇为意动。
“你住东边的瓦房,每旬五千贝,一日三餐如要搭伙,再加一千。”
“不用,我会自己觅食,谢谢。”
张鸭对马氏的手艺并不放心,连忙摇头。
“也好,省得老娘费心,至于被褥等物,都须你自己准备。”
说着,马氏便大摇大摆的走了。
张鸭上前拍了拍眼眶乌青的姜子牙,叹气道:“老姜,你说你图什么呢,就你这年纪,每年也就一两次吧,何苦来哉!”
说着,张鸭取出一小瓶玄武的口水,丢给姜子牙:“这里有一瓶非常好用的消肿灵药,你涂在乌青处,保证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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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张鸭画符
穷鬼姜子牙的屋子勉强可以挡风遮雨,却根本说不上什么舒适。
不过张鸭不是什么讲究的人,取出自己的睡囊美美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早,姜子牙便来找张鸭道谢。
玄武的口水自然不是凡品,姜子牙涂抹在伤口上,肿痛立刻就消除了。
不仅如此,原本软趴趴、赖麻麻的皱皮也恢复了青春,变得紧绷坚挺了起来。
“小友,你这药水是何处所得,此物大奇,若贩入市集,大有可图啊!”
不得不说,此时的姜子牙对经商有些魔怔了,见到啥都想做买卖。
为了打消姜子牙的念头,张鸭连忙称,这药水乃是一个九指乞丐所赠。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自己还是一个可爱的正太。
外出上山采蘑菇,结果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邋遢的乞丐,分给他吃了一个鸡腿,结果老乞丐便赠了一瓶神水给他。
听闻张鸭有此奇遇,还将如此宝贵的药水交给自己,姜子牙大为感动。
这九指神丐显然是一位仙道前辈,这年头仙人虽然也不常见,但毕竟不是什么末法时代,凡人遇仙得到仙缘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的。
总觉有所亏欠的姜子牙连忙拉着张鸭,想要请其去吃早饭。
“你老婆能同意吗?”
面对张鸭的灵魂拷问,姜子牙讪讪的笑了笑。
他又取出墨斗、桃木牌、朱砂笔,对张鸭道:“别看老哥我如今落魄,实不相瞒,我曾在昆仑山上学艺,尤其擅长画符制。”
说着,他认认真真的开始绘制起了护身符。
不得不说,姜子牙的业务很熟练。
即便下山了数年,甚至还取了老婆,但这并没有消磨掉他想当个神棍的雄心。
姜子牙三下五除二画好了鬼画符,放在风口风干。
张鸭则开始刷牙,咕噜咕噜。
很显然,这个小破屋并没有下水道什么的,张鸭只好把漱口水和牙膏泡沫吐在门口。
嘴里插着牙刷,张鸭忍不住问道:“老姜,我观你有仙帝之姿,为何要在这里当包租公呢?”
若是换成同门中人,姜子牙肯定以为是在嘲笑自己了。
可张鸭只是一个“凡人”,至少姜子牙反复检查过,张鸭是一个凡人,这么说便肯定是真心的。
姜子牙倒苦笑道:“吾师芦苇曾言,我学道太晚,根骨也差,要不是看在打牌颇有天赋,是根本是不会收我为弟子的。
即便如此,学道四十年,便也只能得个人间富贵,成不得仙神……”
“啧啧……人间富贵……”
张鸭上下打量着姜子牙浆洗得发白,满是补丁的长褂。
姜子牙老脸一红,差点就要把师父命自己下山当锅教封神总司令的事情透露出来,好在理智让他及时闭口不言。
张鸭拍了拍姜子牙的后背。
老姜的衣服虽然破旧了一些,还是洗得很干净的,正合适擦掉手上的泡沫。
张鸭鼓励道:“你老师说你成不了仙,那是他有眼无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头穷,我相信你一定会闯出一番事业的。”
姜子牙笑了起来。
虽然完全没把张鸭的话当真,不过整日身处家暴中的他,在张鸭身边体会到了久违的快乐。
“对了,你要不要刷牙,这是我家乡的风俗。”
张鸭递过了一支新牙刷。
姜子牙拿在手中啧啧称奇,这年头,拿根柳枝刷牙的已经是贵族了,而张鸭这牙刷做工如此精良,姜子牙更加肯定了自己新认识的这位‘张亚’小友乃是大户人家出身。
看了一会,他将牙刷还给了张鸭,道:“可惜老哥我已经没有牙齿了。”
说着,他怀念的嘬了嘬嘴,有点怀念吃肉的日子。
这时候护身符也已经晾干了,姜子牙将它交给张鸭,道:“随身佩戴此物,可滋养精神、强壮筋骨、外祟不侵、诛邪避退,更有其他种种妙用。”
“哦?”
张鸭伸手随意的接过,护身符与他皮肤一接触,滋滋滋冒气了黑烟。
“这是!”
姜子牙瞪大了老眼,难以置信。
自己这护身符可是玄门正宗的符所制,除非是碰上什么旷世大妖、绝世巨魔,否则根本不可能出现自毁的情况。
可眼前这小兄弟,横看竖看也不是妖孽啊,哪有妖物可以一点点妖气不泄露的?
“老姜,我可就要说你了,你这业务不行啊,搞这么危险的东西!”张鸭将护身符丢在一片。
看着张鸭怒气冲冲的模样,姜子牙心虚了。
毕竟自从下山忙着做买卖,自己的手艺确实好久不曾练习了。
再加上终日被老婆霸凌,心中的自信心也被一点点摧毁。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张鸭一身浩然正气,儒雅随和,富有魅力,绝对与妖魔没有一点沾边。
总之面对张鸭的质问,姜子牙连忙认错,觉得确实是自己画了错误的符。
“奇怪,我明明记得御妖护符是这样画的啊?”
姜子牙揉着自己的白发,一脸的不解。
他尝试着在符上修改起来。
“好像是这样……不对不对……应该是这样……”
轰!
后来名为起爆符的东西第一次在姜子牙手中诞生了。
但就和大多数的发明问世的时候一样,姜子牙完全没有看到起爆符的价值,他浑身焦黑的从爆炸中逃了出来,胡子头发都烧掉了一大截。
“死鬼,你又在搞什么?”
远远的传来了马氏的训斥声。
姜子牙连忙喊道:“没事没事,旱天打雷而已!”
看着姜子牙如此惧内,张鸭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助他重振雄风,找到做男人的尊严。
“其实画符这种事情,我也是略知一二的。”
“也是九指神丐前辈所授?”
“嗯嗯,没错,我可是很有天分的!”
说着张鸭拿起符纸墨斗就画了起来。
和炼丹不同,张鸭是真的会画画的,不然当年他也不会画出一副“吴彦祖真神像”了。
这一次,他三下五除二,一副惟妙惟肖的春宫图就出现在了符纸上面。
“看,这就是鸭式护身符了,你今天晚上把它挂在床头,会有奇效,配合灵龟神水效果更佳……”
…………
…………
第一百二十八章 遇袭
姜子牙红着老脸收下了护身符,虽然不相信张鸭说的功效,可光光是这份艺术价值,老姜觉得自己也应该好好收藏,时常温习,才不辜负小友所赠之情。
照例被马氏怒吼了一顿之后,姜子牙不得不去街上找工作。
而张鸭左右无事,也打算上街逛逛,两人便结伴而行。
刚一上街,便见一队甲胄明亮、旗帜森然的卫队,犹如蜿蜒长龙向着城外蜿蜒前进。
“老姜,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吗?”张鸭踮起脚,在人群中张望着。
姜子牙掐指算上一算,却觉得天机混乱纷杂,根本毫无所得。
“小哥,你想知道发生什么事的话,买三把无心菜,老妇就告诉你!”
这时候,在张鸭身边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愣了愣,张鸭转头便见那个卖菜的老大娘。
这家伙昨天坑了自己,不过万幸,无心菜很好吃。
张鸭又花了九个铜贝,买来一整捆无心菜,便听那大娘如数家珍道:
“再过五日,便是女蜗圣人的诞辰,这是大王率领百官出城祭祀神女,以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哪!”
这次果然没有白花钱,张鸭得到的消息很是了得。
纣王女蜗宫题诗,乃是重要的洪荒事件,见证显然会有大功德啊,张鸭当即打算前往围观。
没想到姜子牙居然也有这样的想法。
此时的姜子牙还不是那个反商志士,虽然有玉浊圣人之命,但他多半只记住了可享人间富贵这句话,对于封神的事情并不是那么上心。
此时听说纣王出行,一向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姜子牙,也觉得自己应该去碰碰运气,说不到能遇到明主赏识。
两人一拍即合,立刻尾随纣王的出行队伍而去。
其实跟着纣王队伍的百姓还不少。
因为女娲庙乃是在旧都边上,那旧都虽然渐渐没落,但毕竟也是一座大城,朝歌与旧都之间多有姻亲之家,行商之人。
无论是走亲戚还是运货,跟着大部队走肯定是最安全不过。
张鸭、姜子牙二人跟着天子仪仗出了朝歌南门。
行不百里,忽然一阵飞沙走石,妖风阵阵。
姜子牙定睛一看,远处飘来滚滚黑烟,乃是有妖魔作祟欲冲撞王驾。
这天子脚下、朝歌近郊,居然出了这等事情,显然并不寻常。
纣王的近卫自然都是精锐,立刻摆出环形大阵将纣王的王驾守护在中央。
接着他们甲胄相依、干橹相连,唱着战歌喝向黑云,长枪一搅,数个妖魔便变成筛子掉落下来,血肉模糊的眼见不活。
可谁知,那黑云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真正的杀招乃是一只张着巨口的钻地蠕虫。
它暗度陈仓绕过近卫,从纣王的车辇处忽然钻了出来。
其实它并无心杀死纣王,而是制造混乱,乘机放出一股烟雾,悄悄飘向纣王。
但近卫们可不认为这个张着血盆大口的虫子不会吃人,连忙掉转刀兵准备去救纣王。
然而或许是被蠕虫所惊,或是被蠕虫偷偷放出的烟雾迷惑,纣王车架的马匹忽然失控,朝着后方狂奔而去。
那蠕虫也破开地面紧随而去。
方向正是张鸭等平民所处的队伍尾端。
姜子牙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一展胸中所学,斩妖除魔证明自己的机会终于要来了。
惊的是这只蠕虫似乎太大只了,自己这老胳膊老腿也不知是不是对手。
然而正当他从背后取了一把桃木短剑上前想要救驾的时候,马车一个侧翻漂移,一个魁梧英挺的年轻人就飞了出来。
此人身着冕服,正是当今天子殷受,也就是纣王。
这纣王可以徒手托起房梁,自然长得膀大腰圆、身材魁梧。
他一个侧翻,便压倒了大片百姓。
蠕虫再次杀到,继续张牙舞爪的朝着纣王喷雾,似乎是想要对他施展什么妖法。
姜子牙一咬牙,举剑就朝蠕虫的尾巴刺去。
巨型蠕虫甩了甩尾巴,一下便将他抽飞出去。
由于过程太快,几乎都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老年猛士直面淋漓的鲜血,朝着恶龙的尾巴发动攻击,造成了恶龙hp-1的重创。
就在蠕虫继续朝着纣王喷雾,马上就要大功告成的时候,忽然一个穿着杂兵服侍年轻人嗷嗷叫着冲向了蠕虫。
“尤浑,你疯啦?快回来!”战友们连忙喊道。
他们只是朝歌南门的守城兵,属于军饷最低,从不训练,混吃等死的混子兵,根本不是天子近卫那种可以和妖魔搏斗的猛人。
而尤浑更是混子兵中的混子,属于混王之王的那种。
然而尤浑此刻却像是一个勇敢的战士,朝着可怕的矩形蠕虫扑了过去。
显然这只举行蠕虫对于突然出现干扰自己的小杂兵很愤怒,猛的探过身子,一口咬向尤浑。
尤浑此刻浑身颤抖,心中无比恐惧。
是要做一瞬间的英雄,还是要做一辈子的懦夫?
这是个好问题,但从刚才被不知道哪个崽种踢出来的一瞬间,尤浑就知道自己没得选了。
他闭上了眼睛,嗷嗷叫着向蠕虫冲了过去。
蠕虫也嘶吼着朝尤浑咬去。
一人一虫嘴对嘴撕咬在了一起。
蠕虫简单的大脑不能理解,这个凡人为什么嘴巴如此之大,舌头如此之长,还如此会饶舌。
一条舌头一卷一伸,搅得蠕虫巨口中天翻地覆。
而且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蠕虫从嘴中喷射酸液想要把这个杂鱼给融化掉,可这个杂鱼一样的凡人忽然也从嘴中喷射出可怕的毒气,向着蠕虫反攻过来。
蠕虫痛苦的嘶吼着,满地打滚。
它那点微末伎俩在饶舌嘴臭王面前,显得那么苍白,那么无力。
这时候,近卫们也终于赶到,合力将扭动的蠕虫杀死,给了它一个痛快。
纣王扶着头冠爬了起来,虽然脑袋有些昏沉,却并无大碍。
刚才尤浑勇斗妖魔的一目,纣王看得一清二楚。
他一指软瘫在地,陷入昏迷的尤浑道:“此乃真正的忠义之士,当好生照料,等他康复,孤要与之把臂同游啊!”
说着,纣王上前扶起尤浑,却忽然闻到了什么,鼻子抽了抽,两眼一翻,彻底昏倒过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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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张鸭的鼓舞
纣王晕厥了,自然又是一通鸡飞狗跳。
能用道术治疗帝王之疾,这又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姜子牙垂死病中惊坐起,从乱兵的鞋底下爬了出来,支起上身刚想自告奋勇上前治病,又被后面的士兵踩了下去。
此时的纣王正是鼎盛之年,有虎狼之姿,昏迷了半响之后便悠悠醒转。
自有太医上前搭脉诊断,捻碎了两寸胡须,才表示这大王确实无恙了。
只是看着纣王那略显迷离的眼神,太医心中还是惴惴不安。
旁人不疑有他,大将军鲁雄指挥部队稍作休整,之后再次向着故都进发。
……
张鸭从地里扣出来了姜子牙。
他苍老的脸上都是脚印子,出门前仔细打理的发髻也全都散开了,花白的头发胡乱的披在肩膀上。
一双老而浑浊的眼睛,仿佛失去了焦点和神采,看上去像极了被一次次困难和挫折所击溃的中国足球球迷。
张鸭递给他一把无心菜,刚想说什么,姜子牙忽然一把抓住了张鸭的手。
这老头虽然看起来一副土埋脖子的样子,但没想到力气出奇的大。
他梗咽道:“小友,为兄是不是很没用,命途为何如此多艰,时运为何如此不公啊!”
这一刻,张鸭看到了这个倔强老人的眼眶中有泪光闪烁。
本来也是,他三十岁前渔樵于野,苦读书籍于居,是朝着伊尹的王佐之路去的。
结果到了三十岁,一无所成,又得了仙人梦中指点。
一想,既然仕途无缘,那就改行吧,于是上昆仑山求道玉虚宫。
在玉虚宫中苦学四十载,没想到连个不死长生的本事都没混到,又被老师差遣下山去寻人间富贵。
四十年求仙路,仿佛弹指一挥间,最后又回到了求官的原点。
此时,年轻时的小玩伴们都已经子孙成群,甚至四世同堂,过上了退休老干部的悠闲生活。
而自己呢?
花里胡哨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回头一看零杠五。
自己这七十多年,到底在干什么啊!
因此哪怕是意志力远超常人的姜子牙,如今也不禁有了一丝丝迷茫,有了一丝丝困倦。
“老姜,振作起来!”
张鸭将沾了超级魔鬼辣椒酱的无心菜塞进姜子牙的嘴里,露出了阳光一般和煦的笑容,他深吸一口气,字正腔圆的道:
“我们遇到什么困难也不要怕,微笑着面对它!消除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加油!奥利给!”
……
旅途继续,张鸭花了一点小钱雇了一架驴车,两人可以坐着养精蓄锐。
张鸭觉得自己的正能量鼓舞法效果很好。
最直观的改变就是气色。
没错,子牙兄现在的气色非常好,一张老脸粉扑扑红澄澄,看上去就散发着热忱的光芒。
唯一的副作用就是姜子牙现在的嘴唇有些红肿,确切的说,是肿成了两条香肠。
必须承认,再高明的医生开具处方也很难保证没有副作用。
所以大心理医生张鸭同志表示,心中没有丝毫愧疚。
姜子牙举起水囊,从嘴缝中滋溜滋溜吸水喝。
因为嘴唇太肿,整个过程非常困难,花费了很多时间,他才将水喝掉。
接着,姜子牙拿出工具开始在颠簸的驴车上画符了。
张鸭好奇的问道:“老姜,你画这么多护身符,是打算去故都贩卖吗?”
“不,这不是护身之符,而是杀敌之符,我已经明白了,若想做一番事业,必须如履薄冰,多做准备。”
姜子牙一边画符一边叹息道:“假使彼时我手中有百张这样的起爆符,何愁不能一举荡平那妖魔!”
张鸭直愣愣的看着他,真担心姜子牙也会说出什么类似“艺术就是爆炸”之类的鬼话。
好在姜子牙显然不是个艺术爱好者,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埋头画符。
不过说到艺术就是爆炸的事情,张鸭忽然有点想念自己的爱徒申公豹了。
也不知道这小子跑哪儿去了,在纣王的车队中根本没有看到他。
按理来说,申公豹有自己和“张相”的联名推荐信,搞个官职应该不难,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见人影。
罢了罢了,儿大不由娘。
张鸭也懒得用系统去查他在干什么。
上次查老牛,就看到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很是辣眼睛。
张鸭决定下次见着他们,一定要用靴子狠狠地踢这些狗弟子的屁股。
……
与此同时,北海战场,一个长得獐头鼠目的家伙忽然没来由的打了喷嚏。
“北地寒凉,道友身体有恙呼?”
一个手持金锏的魁梧老者颇为关心的问道。
“无事无事,必是家师挂念,家师乃是儒雅敦厚的长者,常常思念我们几个游子。”
说着,那丑陋男子一扬马鞭,胯下的山驴嗷嗷叫着冲出了城寨。
与之相随的,乃是一支不弱与纣王近卫的铁军,如洪流一般滚滚向前。
在滚滚烟尘之中,只能看见那山驴之上的男子消瘦的身影,他穿着的不合体的甲胄,甲胄上大书的一个“鸭”字,还有他背着的一个巨大箩筐,箩筐用布蒙着,不知是何物。
自袁福通等七十二路诸侯反叛以来,整个北海局势糜烂,百姓流离失所,白骨露野,鸡鸣断绝。
北海属于北伯侯的地盘,当代北伯侯崇侯虎是一个无能之辈,不通战阵,不晓兵事,被袁福通等人一通乱拳打的七荤八素,丢了侯府逃亡朝歌,可以说是丢人至极。
单是如此,倒也正常。
可纣王所遣的平乱主帅乃是太师闻仲,闻仲依然迟迟拿不下袁福通等人,这就非常奇怪了。
…………
…………
第一百三十章 罪恶的贸易
闻仲太师,携精锐之兵,迟迟不克北海之叛,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要知道,闻仲乃是七党的三代弟子,更是先王的托孤重臣,手持雌雄锏、胯下墨麒麟,乃是文武双全、老成持重之人。
甚至有人赞过他说:“虽闻朝元之果,未证至一之谛。”
就是说这个人,虽然只修行了五十年,都快赶上别人修行数千数万年的道行,都快要证道混元了。
这当然是有些夸张了,但不管怎么说,光看天赋,除了打牌,闻太师要比姜老兄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有这样的老将出马,依然靡费人力物力,拿不下那区区北海叛军,自然是另有蹊跷。
这蹊跷的源头,却要从面包修罗一族的复兴开始。
自从大柱、二柱封印辉夜王,一统西北疆域以来,面包修罗一族渐渐兴盛,人口增长,国力富裕。
但是就像所有的分封制度的国家一样。
分藩容易,削藩难。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藩国早已忘记了当初的恩德,而越来越变得桀骜不驯。
不过慑于火之国的强大武力,各个小国依然不敢做出太过分的逾越之举。
凭借着封印辉夜的火之高兴宝剑为器,火之国以孝为纲治理国家,之后数代王基本都死于了弟子之手,政局动荡,国力消弱。
此消彼长之下,那些藩国越来越尾大不掉,纷纷开始自立。
面包修罗族内部形成了五大国并立,诸小国林立的状态,开始了一场场或大或小的战争。
不同于前辉夜时代的战争模式,见识过了九大妖兽在战场上的决定性实力之后,面包修罗们愈发依赖于这些大型战争机器在战场上的作用了。
伟大的导师马克思说过: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在高额的利润刺激下,一种罪恶的贸易,在北俱芦洲和东胜神州之间发生了。
那就是贩奴贸易。
借助中路大沙漠,面包修罗一族有了新的特产:面包干。
而面包干好像是民国时代的鸦片烟土,在东胜神州妖王之间是硬通货。
因此,带着大量面包干的面包修罗探险家们,不顾危险来到东胜神州,与各个高层妖王结成了罪恶的同盟,将魔爪伸向了低层次的妖魔。
在妖族之中,根本没有多少同宗同族的观念,实际上,它们也算不上什么同宗同族,所以下起黑手来自然毫无顾忌。
可以说,所谓的捕奴队,主力反而是妖族本身。
而最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就是东硬度公司的华公公。
据说,他作为某个妖界大能的白手套,垄断了面包干-奴隶贸易的三成利润,在无数奴隶妖魔的血泪和白骨之上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而那些被捕获的妖魔,捕奴队会就地在他们身上烙印下特殊的印记。
从此开始,他们就属于面包修罗们的私产了。
接着,他们将被穿越茫茫的中路沙漠去往北俱芦洲,或是加入军营,或是进入斗兽场。
而在这样的路途中,疾病、饥饿、脱水,将杀死这些妖魔之中的半数。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妖王都会参与到奴隶贸易中去的。
相比较于捕捉别的部落的妖兽当做一次性的廉价品进行贩卖,他们更愿意培养自己部落中的年轻子弟,成为真正的战士,然后以平等雇员的方式去往北俱芦洲参战,以换回珍贵的面包干。
这其中的代表,就比如魔沼蛤一族、蛞蝓一族、山椒鱼一族等等。
但不管怎么说,目前来说,奴隶贸易依然是整个仙界北方的主要经济形式,穿越沙漠的道路也被人们称为面包干之路。
如今这种贸易随着战争的频发而愈演愈烈。
……
再说南瞻部洲。
所谓北海,乃是人族疆域极北之地,与东胜神州隔着无尽海遥遥相望。
早年之间,便有一些为了躲避追捕的奴隶妖兽跨海遁入了北海一带。
随着袁福通举兵反叛,这些妖兽很快兴风作浪,趁机残害百姓。
这部分妖兽,无论是袁福通的叛军,还是北伯侯的官军,都是要绞杀的。
无非就是双方推诿扯皮,游而不击罢了。
在明面上,他们都是吊名伐罪,斩妖除魔的。
可很快,后面事态出现了变化。
那些培养族中年轻子弟战斗技巧,渐渐演化成为雇佣军组织的妖王部落,也发现了南瞻部洲的这场战争。
彼时,袁福通与北伯侯之间乃是最标准的菜鸡互啄,战争的危险性对于妖王们来说不高。
因此几个雇佣军部落便与袁福通联络,安排自己的年轻子弟参加战斗。
这样一方面可以赚取一点点微薄的收入,另一方面也能磨练自己部落的年轻子弟。
最关键的是,这些雇佣军出奇的军纪良好,除了偶尔索要一些不怎么人道的祭品之外,大抵来说,不愧是职业二字。
于是,北伯侯迅速白给,而闻仲率领平叛大军初来北海,也连吃了数个小亏。
不过闻仲当然不是北伯侯那种菜鸡,虽然因为情报不足加之客场作战而吃了小亏,却也给妖王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原本抱着练兵心态的妖王们,自然要求袁福通增加待遇。
好在此时叛乱已成气候,甚至一度打破北伯侯府,得到财货无数。
以战养战之下,袁福通居然雇佣了更多的妖魔参战,一时间声势震天。
事态急转直下,就在闻仲一筹莫展之际,一个自称大砀山祖安洞张鸭道君门下弟子的年轻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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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寡人要念诗
苍凉古朴的人族故都出现在地平线上。
高大的石制城墙和千百年前一样矗立着,残破的太极旗帜在斜阳中迎风飘扬。
蜿蜒的车队并没有进入故都,而是直接去往了女蜗神庙。
不过这个时候,太医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了。
因为他发现大王昏迷苏醒之后,根本没有痊愈。
相反的,他整个人眼神迷离,精神亢奋,脾气还愈来愈暴躁,像是得了某种癔症一般。
原来那蠕虫本就不是为了刺杀纣王而来,而是为了以迷雾霍乱纣王心智,以使他在女蜗神庙之中做出胆大妄为之事。
这精心布局者,便是想要借着纣王之手,打乱女蜗的部署,将封神这潭水搅浑。
然而所谓一只蝴蝶煽动翅膀,大洋彼岸会出现飓风。
张鸭无意之间以屎鸡戏弄门卫的行为,却阴差阳错的造就了大商第一巴图鲁兼饶舌之王尤浑的威名。
由于尤浑的挺身而出,蠕虫提前被他的生化武器降服,纣王的蛊惑之术尚未完成。
但这并非是说,纣王中毒比原本轻了。
实际上,蠕虫的气雾是类似蚂蚁传递生物信号一样,是一种生物信息激素,有正反馈和拮抗机制。
说人话就是,由于释放蛊毒被提前终止,纣王中毒反而比预期更深了。
若是闻仲在此,施展三眼神通自然能看出纣王有异,可偏偏现在他正在北海平叛,一个普通的太医却是对纣王此时的症状束手无策的。
不一会,一座高山出现在众人面前。
传说中的女蜗圣人庙和张鸭送子庙,便在这高山之上。
国相商容率先上前,跪拜于两位正神道场之下,神色虔诚的高呼:“殷商天子前来祭拜圣山祖神!”
接着,一众文武百官也都跪下叩首。
按照礼节,众人三拜圣山之后,才能拾阶而上去往两座神庙。
当然,身为天子,纣王在这一步是不用叩首的,但也应当下辇行礼,然后步行上山,以显虔诚。
然而此刻纣王双眼迷离,步态虚浮,犹如吸毒上头的瘾君子,一副飘然欲仙的样子。
原本按照幕后黑手的计划,纣王中蛊也是要等进了女蜗庙,见了女蜗神像才会发作。
但此时的纣王可不按照套路来,毕竟人假酒喝多了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他由近侍搀扶下车,眯着眼睛看向人族的圣山,脸上泛起酡红。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越看此山越是妙极,胸中文骚之气再也难以抑制。
没有来由的,纣王此刻就想要念两句诗。
“啊”他亮了亮嗓子。
商容等老臣被纣王这中气十足的一嗓子吓了一跳。
回首一看,只见纣王龙行虎步,在圣山之前来回踱步,眉头紧锁着似乎在想什么心事。
还不等商容起身劝诫,纣王忽然停下了脚步,以拳击掌道:
“诸位请听寡人这首《游玩圣山》诗:远看圣山黑乎乎,上边细来下边粗,若把圣山倒过来,下边细来上边粗!”
纣王将这诗念出,只觉得念头通达了少许,正想等众人恭维,却见他们都用一种吃了屎似的的表情看着自己。
“怎么……寡人的诗,它不香吗?”纣王皱眉问道。
“这……”
商容擦着额角的汗水,心道殷受这个孩子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呀。
平日里虽然更爱健身角力,可文学素养也是极佳的。
怎么如今却会做出如此粗鄙之诗,这教大王诗词的先生怕不是个草包吧?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先生好像就是自己……
商容脸都绿了,他此刻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绝对不能让这首诗歌流传出去,否则自己三朝老臣这一世英名可就毁于一旦了。
他站起身来,一脸正气的道:
“陛下切莫胡闹,这圣山不但是两位圣人养望之地,更是当年大王封禅天子之地,岂能如此亵渎?
此诗大为不雅,不可再提,请大王速速上山吧!”
“老丞相,此言差矣!”
这时候一个长得和阿豹、尤浑气质十分相似,仿佛三兄弟似的重臣也出列了。
他便是有名的大奸臣费仲。
费仲却是早已将刚才纣王所作的诗词在锦帛上誊写好了,如视珍宝般捧在手中。
“大王之词,大俗大雅,铿锵有帝王之音,体现了诗人漫卷长空,背负青天,壮志沉稳之志。
而老丞相你,只见诗词之皮骨,自然觉得粗陋,是不晓得其中真意的。”
说着,费仲对着纣王跪了下去,同时将锦帛高高举过头顶,道:“小臣有个不情之请,请大王准许小臣将此诗挂于小臣的书房与寝卧,小臣必将日日研读,以求悟出诗中更深的意境!”
商容被费仲说得目瞪口呆,甚至下意识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没有读懂纣王的诗。
毕竟这孩子以前的文采真还不错,没有理由特意写这样一首粗鄙不堪的诗词来自污吧?
而纣王此时却哈哈大笑,一把将费仲拉了起来。
“费爱卿所言深得吾心,寡人做这首诗,就是这般想的,不过还不止于此,你品,你细品!
还有,爱卿除了在家中裱上,还需多写两幅,随孤挂入两座圣庙,以显寡人重视之情。”
费仲有点傻眼。
他当然知道纣王写的都是些狗屁不通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自己吹捧一番。
但若是说要挂入女蜗圣人和张鸭大仙的神庙,这就性质恶劣了啊!
此时虽然比起人族初生那会儿仙踪少了很多,但依然时不时会有仙人入世行走。
比如费仲最畏惧的闻仲太师,便是传说中的上浊门徒。
这样的情况下,费仲还是有那么一点畏神之心的,自然心中发怵。
但大王有令,他也不敢不照做。
只好又研墨写了两幅龙飞凤舞的《游玩圣山》。
看着龙飞凤舞的诗词,纣王大为满意,一手抓着锦帛,一手提着费仲,来到了女蜗庙中。
纣王放下费仲正要祭拜,忽有一阵狂风卷起幔帐,露出了案台后面的女蜗神像。
这神像乃是当年羲皇一笔一划细心雕琢出来的水晶人像。
令人吃惊的是,这女蜗上半身国色天香,下半身却是一条长长的蛇尾。
…………
…………
第一百三十二章 陛下,请收了神通吧
包括三朝老臣商容在内,还没有人见过女蜗神像的真容,没想到传说中的女蜗圣人是人首蛇身之相,这是在其他各地的女蜗庙中都没有体现的。
但不得不说,这蛇尾非但没有破坏整体的美感,更令原本美丽端庄的女蜗神像,多了一丝丝诱惑和妩媚。
纣王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女蜗神像,脸上的酡红更甚。
这让一旁的商容大惊,忙道:“女蜗娘娘可是上古正神,乃造人始祖,陛下切莫逾矩,徒惹圣人恼怒啊!”
“丞相莫急,孤观女蜗之容,有绝世之姿,故欲写诗赞之。到时候,命人将孤的诗词誊写在各处女蜗庙中,也好教大家知道圣人之美和孤之才华!”
“万万不可!”
商容闻言大惊,心道大王乃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哪里见过这般蛇尾美人,莫不是想要作什么亵渎圣人的淫诗荡词吧?
这样想着,商容连忙上前去拉纣王。
可纣王是什么人?
不客气的说,就算阿诺在世、史泰龙重生也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就算硬背大猩猩,那也只能与之五五开。
要知道,纣王当年可是徒手托梁换柱。救了老爹才拼得王位的。
他身有九牛二五之力,区区一个文弱老头,岂不是螳臂当车?
纣王大步向前,甚至都没有感觉到商容的拉扯。
商容就这样挂在纣王浑圆的手臂上,来到了神像边上。
纣王正欲咬破手指在墙壁上写诗,忽然注意到居然有人捷足先登。
那灰白的墙壁上,用血液写着两段殷红的文字,字里行间流露着对于女蜗的爱慕之情。
商容看到了墙壁上的诗也大为惊讶,居然还有人在女蜗庙里写淫诗?
要知道,这座女蜗庙可是不是一般的女蜗庙。
乃是只接受历朝天子供奉的女蜗祖庙,平民百姓是绝对接触不到的。
也就是说,写下这样露骨诗词的,即便不是哪个帝王,也至少是个王子、伯侯什么的。
然而正在商容百思不得其解,思考着究竟是哪个胆大妄为的先王做出这种事情的时候,他忽然感受到指尖传来钻心的疼痛。
只见纣王毫不客气一口咬破了商容的手指,然后以指为笔开始在墙上题字。
十指连心,巨大的疼痛差点让这个文弱的老头昏死过去。
在一阵鬼哭狼嚎之后,纣王终于停了下来。
商容面白如纸,微微松了一口气。
但再看了一眼墙壁之上,商容惨叫一声,昏死了过去。
只见墙壁上龙飞凤舞的写着:
“远看女蜗黑乎乎,下边细来上边粗,若把女蜗倒过来,上边细来下边粗!”
拍了拍手,纣王满意的点了点脑袋,朝一边目瞪口呆的费仲道:“费大夫,就劳烦你把这首诗也一并传抄天下吧!”
砰!
即便是奸佞如费仲,此时也哭得像条老狗,死死抱住了纣王,哭号道:“使不得呀,使不得!大王请收了神通吧!”
“怎么?你也觉得寡人做的《游玩女蜗》写得不好吗……呜呜呜……”
商容垂死病中惊坐起。
费仲也连忙捂住了纣王的嘴巴:“写得好,写得太好了,只是陛下所取诗名太过高深,我恐天下愚民不解,不妨称作无题诗吧,也好给人一些遐想的空间!”
纣王甩开费仲的手,遗憾的道:“就依费卿之言吧……哎,世上愚昧之人太多,此乃寡人之责啊!”
说着,纣王摇头叹息,出门而去,背影潇洒而落寞……
……
与此同时,三十三天外,蜗壳宫。
女蜗与伏羲自火云洞访客归来。
虽然理论上,火云洞才是伏羲的主场,但如今一百年里伏羲有九十多年都恰巧客居在蜗壳宫。
他们依偎着走下定天簪,忽见蜗壳宫的几个道童侍女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
“圣人娘娘,大事不好!”
“桀桀桀桀多亏燃灯告诉我这般趣事!”
还不等道童们把话说完,一个标志性的狒狒笑声传了过来。
只见远远飘来一片黄云,芦苇天尊一个狒狒亮翅从九筒沉香辇上跳了下来,眼神奇怪的打量了一番女蜗。
女蜗完全不明所以,芦苇却不给她询问的机会,跳上麻将牌飞也似的远去了,只留下不怀好意的笑声回荡在天地之间。
伏羲心有所感,连忙取出龟甲卜算。
这一算,便变了脸色,怒道:“无道昏君,竖子安敢?”
女蜗闻言,也知道应该是人间出了问题,连忙看向了圣山女蜗庙,自然也看到了纣王在墙壁上的题诗,顿时俏脸一红。
粗鄙,实在是太粗鄙了!
自己虽然青丝如瀑,确实远看黑乎乎;
凹凸有致,腿足纤细,确实上大下细;
可这词句也太糟糕了啊!
“咳咳咳!”
这时候伏羲咳了咳,将女蜗拉回神来,道:“此事真真可恨,如此昏君执掌人族,恐非人族之福!”
女蜗其实觉得还好。
因为和纣王原本的诗词比,这首下头细来上头粗当然是狗屁不通。
但真要说起来,还确实没有什么亵渎之意,至少没有什么“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之类**裸的下流话。
说白了,这就是一首用词糟糕的,粗俗的描绘女子姿容的诗词罢了。
本质上和什么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类也差不太多,只是水平差,不是态度差,算不得淫诗。
不过无论算不算淫诗,居然有人在自己和神女表白的墙壁上,狗尾续貂写了这么一段东西,伏羲还是气得七窍生烟。
看着暴怒的伏羲,女蜗叹道:“可商纣乃是天子,这是真神大人都默认的事情,我等又岂能私加怪罪呢?”
伏羲摇头道:“娘娘勿忧,此事便交予我去办吧。”
“又叫人娘娘!”
女蜗嗔怒地捏了伏羲腰间软肉一把,伏羲连忙连连告罪。
接着,两人便依偎着走进了蜗壳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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