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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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一剑刺出,林如海坦然挺胸受之,短剑透胸而过,林如海一脸欣慰,终于,解脱了!经过两个月生不如死的折磨,现在才发现,原来死亡,其实也很美好。
“风儿!”一个声音响起,却是一直装聋作哑两个月之久的宁竹涛。
“宁师叔!”林风心情不好,连调侃他的兴趣也没了,厌厌的打个招呼:“你有什么要说的?”
宁竹涛笑了笑:“这时候,还能听你喊一声宁师叔,真好!”看着倒地气绝的林如海,宁竹涛老泪珠落:“报应啊!”
林风嗤笑道:“宁师叔是想撇清你和师傅之间的关系吗?”
宁竹涛摇头道:“我们四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里还能撇的开哟!我只是觉得可笑,我们四兄弟,筹谋百余年,大小数百战,杀人过千,毁家数百。终于自以为万无一失了,谁知道却落得个这般下场。也罢,能死在这仙府之中,多少也算是圆了心愿。”
林风道:“宁师叔,你也想死了?”
宁竹涛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只是这种活法,生不如死,所以,能痛快的去死,已经成了最奢侈的事。这些年来,因为我性子安稳,所以四世家的财政大权一直都在我手中……你别误会,这些钱虽然不少,可眼下拿这个来说事未免有些好笑。我只是觉得,这些钱如此就此湮灭,多少有点可惜了。你是个好孩子,心地纯良,我相信这些钱在你手里,多少也能做几件好事。也算是我们几个老东西给后人积点阴德吧!”
林风不置可否,因为他吃不准老家伙这话到底是真是假。
宁竹涛接着道:“你不用怀疑,所有的东西,我已经全都写下来了,就在背包里的小本上,等我死后,你自己去验证就知道是真是假了。事到如今,再说什么都显得虚伪了,我只有个请求,希望你能帮忙转达,成与不成,我都承你的情!”
林风笑了笑,这时候,所谓的人情还有意义吗?不过老头的话,的确也打动了林风:“师叔请讲,能做到的,我尽量去做。”
宁竹涛很欣慰:“好,就请你转告那位高人,就说宁竹涛希望能与他公平一战!我宁竹涛一生纵横江湖,身经百战,所向披靡。如今被这阵法所困,实在死得不甘心!如果能见识更高的境界,我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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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炼器材料,又有阴阳鼎这样的炼器圣物,又有浓郁的灵气支持,李念青很轻松的就找回了熟悉的炼器感觉。短短几个钟头,他就炼制出了三枚容量大约一百立方米的储物指环。自己先滴血祭炼了一枚,把所有的东西依前世的习惯收入其中。正拿着其余两枚把玩时,林风和胡绛雪返回了。
听到林风的汇报,李念青毫无意外:“只要林如海把令牌的下落告诉你,他死就死了吧。那个宁竹涛,也罢,明天我去会他一会吧!”伸手递过一枚指环到胡绛雪面前:“试试这个好不好用。”
胡绛雪刷的一下满脸通红,戒指?什么意思?求婚?这也太匆忙了吧?再说这儿还当着小九的面呢,怎么能这么大大咧咧呢,太突然了!当场扭捏的不知如何是好。
李念青还挺纳闷,林风总算心情好了些,笑道:“哇!好浪漫啊,明天是不是就要改口叫姐夫了?”
李念青一下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了,实在是前世没这印象,山里人又没这习俗,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过,连忙翻了个白眼:“浪漫你个头!这是储物指环!用来放东西的,比那背包好用一万倍!”
啊?胡绛雪松了口气,同时又有点小失落,却还是满心欢喜的接过了指环:“这个怎么用?”
李念青道:“滴一滴血上去就能认主了,然后戴在手上,你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戴。”没好气的一瞪林风:“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所以没你的!”
林风马上变脸:“大哥明鉴,小的冤枉啊!”一副鸣冤告状的模样,被李念青一个指环扔过去,马上闭了嘴,欢天喜地的拿起短剑就往手上割。一刀下去,鲜血淋漓触目惊心,林风却浑然不沉,喜孜孜的把一枚指环在自己的血里泡了又泡,待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到李念青那促侠的目光时,嘿嘿一笑,又忙着包扎伤口去了。
胡绛雪抿嘴一笑,头上拔下李念青送的蛇牙发簪,轻轻一刺,滴血认主。
哇哦!林风很夸张的喊出了声,这么大的空间,都快赶上集装箱了,以后还怕什么行囊太重给养不足?嘿嘿的笑个没完,活像个捡到宝的二傻子,不停的把自己行囊里的东西入里装装取取,玩的不亦乐乎。
胡绛雪也试了试,感觉到果然神奇,向李念青投个感激的眼神,轻轻将指环套上了无名指,又见李念青似乎在笑自己,连忙转身离去:“我去看看阿姨!”
“李哥!”林风很兴奋:“这东西太神奇了,李哥你能不能把上回弄的那种传间灵符也做几个呀?现在市面上那种手机,个头又大,又不好用,还死贵死贵的。”
李念青笑道:“嗯,这几天我就想想怎么做才好!那种灵符需要有灵气补充才行,如果想在没有灵气的环境里用,就得用另外的一种符文,而且也需要更复杂的材料,不过我现在已经有了初步设想,应该很快就能做出来的。”
林风大喜:“太好了!去年在那个拍卖会上,被个狗屁美国佬笑话,说我们中国的电话个头大适合防身,真他奶奶的狗眼看人低!等李哥你做个好用的来,看我不拿去砸他脸上!对了,最好还能看到人,就像星球大战里欧比王那样的,就在手腕上一按,哇……”
李念青大是头痛:“赶紧去做饭!”林风抱头鼠窜。
胡绛雪走过来道:“你真的要和那个宁竹涛交手?”
李念青笑了笑:“怎么?对我没信心?”
胡绛雪连忙摇头,开玩笑,虽然没见过他出手,可当初能活捉了武元亮回来给自己疗伤,又指点过两人,让他们达到想不到的境界。这样的能力,又怎么会让她没信心?
“我只是觉得……”胡绛雪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说:“如果可以,还是给他一个痛快吧!”
李念青一愣,原来自己在她心目中,居然是个以折磨人到生不如死为乐趣的变态!这个误会也太大了吧?可是仔细一想,胡绛雪有这想法似乎也无可厚非。毕竟从一接触到现在,自己的确一直是这么表现的。而且最要紧的是,自己似乎真的很喜欢这种事呢。
看来,自己虽然融合了萧遥的记忆,却也在很多地方,受了他的影响,尤其是在对待敌人的手段这方面,似乎越是血腥的手段,就越能让自己兴奋呢。这个现象可有点不太妙啊!
第四十二章 小试牛刀(上)
宁竹涛右手一杆七尺高的大枪,双脚不丁不八,目光坚定,昂首挺立,一头银发梳理的一丝不苟。打眼一看,竟让人隐隐觉得有几分豪气干云的壮烈之感。
李念青叹道:“只凭这份从容,就值得我送他一程!想不到,这四兄弟里,竟然也有好汉!也罢,今天就给他一个痛快吧。”
宁竹涛见李念青神情肃穆的走到面前,执手施了一礼:“宁某平生不敬鬼神,不畏天道。今天,倒要向阁下道一声谢了!”
李念青很清楚自己那手法的杀伤力,看看林如海死前的表现就可见一斑,所以也明白宁竹涛所说的感谢,绝非虚言,而是真的解脱了。点头受了他一礼,平静开口:“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宁竹涛眉间一紧,随即又展开如常,因为他一下就想明白了,人家如果真的全力出手,自己只怕根本就不是对手。之所以愿意给自己这么一个公平的机会,恐怕真的是冲了林风的面子去的。
摇摇头,宁竹涛深情的望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长枪,长吁一口气道:“此物名叫洛阳铲,是我宁家祖传的宝物。我知道尊驾看不上眼,麻烦你把它转交给风儿。我宁家子嗣虽盛,可惜没几个好材料。这杆铲子,在风儿手里或者不会埋没。另外,尊驾身手高明过我兄弟许多无疑。在交手之前,我想问一句,天级之上,是否真的可以返璞归真达到神级?”
李念青怜悯的看着他,摇头道:“你所谓的神级,其实连入门都算不上。唯有迈过你所知道的返璞归真先天境界之后,才算踏入了修行之门,后面的路,才刚刚开始!”
宁竹涛哑然,愣了老半天才惨笑自嘲道:“可怜我等井蛙之见,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天下无敌,到头来却是一场笑话!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能亲耳听到这些道理,已经够了!宁某谢过尊驾指点,请!”
宁竹涛请字出口,手中长枪一般的洛阳铲舞起一片乌光,幻出数千寒光闪闪的虚影,铺天盖地向李念青刺了过来,他这已经全力出击,毫不留手的打法。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跟人家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全力一击或许还能溅出点水花来,这时候再有所保留,恐怕真的就再没机会了。
不远处,林风看到这片光芒,吓的心尖一颤,只是还没来得及他有所表示,就见满天的虚影眨眼间又消失一空没了踪迹。定睛看时,李念青不知何时已站到了宁竹涛的身后,而原本气势惊人的宁老头这时候举着一柄洛阳铲呆呆的站在那里保持着冲刺的姿势,一动不动有如泥像。林风越发吃惊,李哥居然强大到了这个地步!
天级高手啊!而且宁师叔绝对不像自己这样速成班出身的掺水货,那是已到达这个境界几十年,正宗的天级高手,居然在李哥手上连一个回合也走不过来!好笑自己还以为突破到天级境界以后多少有点和李哥说话的底气了,谁知道这一比较,简直就跟假的一样,呸!什么跟假的一样,分明就是假的!而且李哥说的很清楚,咱这天级境界,还是依仗着仙府里的灵气才临时达到的。要是出了仙府,灵气耗光之后,自然又会跌回原本的境界。天级高手在李哥面前都跟小鸡似的,要是跌落到地级以下,那岂不完全就是个废物?!不行,看来得抓紧修炼才行,要不然以后连跑腿打杂都用不上,还有什么脸面再跟李哥六姐混?
宁竹涛努力的挤出个笑脸:“好快的……”扑的一声,一颗白发苍苍的大好头颅冲天飞起,鲜血喷涌如泉,溅洒四周。此时的李念青,早已拎着宁竹涛放在一边的行囊闪出数百米外了。宁竹涛虽是天级高手,换个环境或者还有值得一战的资格,可在这灵气充沛的仙府之中,那就和纸糊泥捏的没啥区别。对他来说,要不是胡绛雪的相劝和对宁竹涛的少许尊重,根本就不屑出手。
本来在黄泉宗的功法和习惯里,修为高深的尸体一直都是最受欢迎的炼器材料之一。可是如今的李念青,经过胡绛雪的劝解之后反思了一回,也意识到这种行径和平常人的价值观不太一样。所以,宁竹涛的尸体虽好,却也没再动心思,由着林风出手把他草草埋葬了事。
午饭之后,林风向李念青和胡绛雪讲述起了关于那柄洛阳铲的故事:“倒斗这个行当由来已久,但是真正被列入三百六十行中还是三国时候的事。传说曹操为了筹集军饷,打起了倒斗的主意,因此召集了当时最顶尖的两位高手,并给他们册封了官职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一个负责寻龙点穴,一个负责倒斗摸金。后来,这两位高手的传人就一代一代的传承了下来,经达近两千的发展,变成了如今的林、宁、武、仇四大家族。洛阳铲,就是倒斗的时候用来勘探认穴的工具。而这一杆被宁师叔当成命根子随身携带的洛阳铲,传说是当年唐太宗李世民起事的时候,用来请四大家出山的聘礼。所以一直都是四大家族最看重的信物之一,想不到,老头最后能把他交给我。”
李念青饶有兴趣的打量这柄古怪的兵器,却见此物通体由精钢打造,其中可拆分成四段的那几处接口平滑无比,明显是被无数使用留下的痕迹。它的头部有八寸长,是个直径约十厘米的半圆形弧状长舌。翻过来在地面上杵了几下,果然很方便的就打出了个小洞,而且又能把带出来的泥土方便的取出观察,果然是寻龙点穴、盗墓挖坟的必备神器。
看到林风一直死死的盯着这柄洛阳铲,李念青笑道:“你就那么喜欢这东西?”
林风嘿嘿一笑:“不瞒李哥,这些年跟着这几个老头学了不少东西,虽说我一直都觉得这里头有古怪。可我是真的喜欢倒斗这个行当,你是不知道啊,从平平常常的地方发现一座古墓,然后再亲手把里面的宝贝倒腾出来,那种感觉,啧!别提有多爽了!”
胡绛雪丢个卫生眼过去:“变态!”
李念青笑道:“果然人各有志,难怪我得了丹炉,小雪找到的是武学秘籍,而你就得了一只罗盘和一本望气术。不过这样也好,你那罗盘也好,望气术也罢,再加上这杆洛阳铲,以后这世上的古墓,只怕没有你拿不下的了吧。”
林风接过铲,恋恋不舍道:“可惜了,这玩意拿回去多半还是得送到四大家里供起来的。”
李念青明白他说的这东西是信物,而在他打算统一四大家族势力的前提下,这东西恐怕就得先拿出来取信于人才行。轻轻一笑道:“这也好办,你不就想要一把好铲吗?我帮你打一把就是。”
林风大喜:“真的?呸呸!什么真的!李哥说话从来都是真的,谢谢李哥谢谢李哥!”
胡绛雪又翻白眼了:“你还真是天生做小贼的料!”
李念青一翻手,取出了两柄秋水剑。之前胡绛雪杀了仇十英得了这两柄剑,本来挺喜欢,只是一看到它们就想起了仇十英的丑恶嘴脸和他死前的惨状,索性就给了李念青。李念青就把自己多余的一大一小两只蛇牙做成一刀一簪送给了她。这两柄剑虽然锋利无比,可对于李念青自己来说,这玩意除了材料还算不错之外,根本就看不上眼。所以他打算用这两柄剑给林风打造一柄洛阳铲。
林风一听说李哥打算给自己打造一柄洛阳铲,高兴的吃了蜜蜂屎一样合不拢嘴,可一看到他拿出的材料是那对秋水剑,那嘴就越张越大,连带着把眼也瞪大了:“可耶!这可是秋水剑啊!江湖上大名鼎鼎,不知多少人想花巨资买回去收藏的宝贝呀……”
胡绛雪暗自好笑,雪上加霜道:“那你还想不想要洛阳铲了?”
林风左右为难:“能不能……两个都要啊?”
李念青笑了笑:“放心吧,肯定给你个惊喜。”手一翻,喀啷啷一阵乱响,正是武元亮那条九节鞭。
林风见他不像说笑,只得放弃了劝解,心中有些惴惴不安的同时,又有点小期待,李哥说有惊喜,那就肯定是有好处的了,只是不知道,用两把剑和一条九节鞭能改出个什么宝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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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小试牛刀(中)
李念青专注的闭关研究如何改造那几种兵器。林风陪着胡绛雪守在王月娥身边,看着她一脸专注,俨然一副小媳妇的模样,林风忍了又忍,压在心里很久的话不知应不应该说,想来想去左右为难,折腾的他如坐针毡。不时瞧一眼六姐,又连忙垂头不语,很是痛苦。
“有话就说,干嘛搞的这么鬼鬼从从?”胡绛雪检查完了王月娥的情况,没挪地方,就地盘坐下来,白了一眼,飘来一句话。
“什么鬼鬼从从?是鬼鬼祟祟好不好!”林风发现自己居然在学识方面能指点六姐一回,觉得很长面子。
胡绛雪笑了:“你也知道自己鬼鬼祟祟呀?”
林风一愣,又被六姐涮了,讪讪一笑:“六姐啊,有句话,我实在是憋不住了,不得不说,你别误会,我不是有意挑拨你和李哥,实在是……”
胡绛雪撇嘴:“痛快说!婆婆妈妈的没点男人样!”
林风嘿然道:“敢情我还成小人了!得,六姐,我实话对你说吧,人家李哥呀,已经有媳妇啦!”
胡绛雪似乎半点也不意外,瞅着林风一脸期待,半天见没反应,这才扔个询问的目光过去:“就这?没别的啦?”
林风心里这个气呀:“我说六姐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人家李哥家里都有媳妇啦,而且那位邱家姑娘我见过,半点不比六姐你差呀!你……到底怎么想的?”
胡绛雪没好气道:“我想你个头呀想!人家有没有媳妇跟我有什么关系?”
林风瞪着两眼,一脸的不可置信:“你就真没点别的想法?”
胡绛雪笑了:“咱们今年才十五好不好?想这个是不是有点远了?再说了,你看他那样子,像是那种守着媳妇过日子的人吗?”
林风挠头苦闷道:“说真的,我学相术也算有点门道。可李哥这面相,嘿,还真不是盖的。猛一看,就是个早夭的孤苦命。可再一细看,又是个遇难呈祥的大吉之相。再配上他的八字一推,完了,他这命完全就是一堆不可能遇到的种种异数堆在一起的路子。对于他的命数,反正我现在的能耐,是半点把握都没有的。”
胡绛雪笑的让林风直心虚:“那不就结了!以后的事,谁说的清呢?只要他不嫌弃我赶我走,我永远都不会有那些多余心思的!管他有没有媳妇,有几个二奶情人小蜜呢!”
林风傻眼了,咽了口口水,伸手在胡绛雪眼前晃了一晃,被拍开后很好奇的问道:“六姐,这几年你是不是一直跟着三少奶?”
“什么三少奶?”
“庄家三少奶呀!”
“莫名其妙!什么庄家闲家乱七八糟的!你是不是抽风了?”
林风啧啧叹道:“不应该呀!六姐你简直就是双儿的现代版嘛!前一阵还听人说,双儿那种性格是社会风气大环境下的产物,在现代是不可能出现的。就该让他们几个看看六姐,然后大嘴巴子抽一顿才解恨!”
胡绛雪白他一眼:“油嘴!死过两回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最珍贵,那不是白受两遭罪了?”
林风闻言默然不语。
碧玉亭外百余米处,李念青很认真的控制着阴阳鼎中的火势,一对秋水剑、一条九节鞭三件兵器在鼎中各占一角,火光中颜色、形状不断的发生着变化。随着温度越来越高,三件兵器渐渐开始出现融化的迹象。这时,李念青轻轻用手一招,三件兵器鱼贯飞出,落在早就准备好的石桌上。
这一次的加温融化,目的是为了确认这三件兵器各自材料的特性。检查确认之后,李念青不由的撇嘴不屑,在他看来,这三件东西的材质和炼制手法都很幼稚落后,因此很快就重新做了规划。打定主意之后,三件兵器就没有再保留下来的意义了,直接扔进炉中烧成铁水,又拣了几件自己的存货材料加了进去。
接下来,就是极其枯燥的除杂、塑形、绘制符文等等手续了。这一切忙活完毕之后,已经过了整整一夜。当全新的古怪兵器出炉之时,林风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喏!拿去试试看!”李念青毫无忙碌一夜的疲惫,反而越显精神抖擞,一见林风,就扔过去一条软如皮革的腰带。
林风一副摸不着头脸的模样接过腰带,怎么看这玩意都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皮带嘛,而且这模样完全就和自己腰里这一条没啥两样,愣了半天没明白:“李哥,裤带这东西,一条就够了!”
李念青道:“先滴血认亲!”
林风一听,两眼放光,也不管李念青话里带刺,连忙摸出匕首来在指头上轻轻刺了一下,这回可没昨天那么犯浑了,到底有了经验。几滴鲜血滴在腰带上的蛇头吞口上,没一会儿就渗了个干净,过了半分钟左右,林风猛然惊道:“呀!这个是……”
随着他的惊讶,手里的腰带猛然一闪,刷的一声挺的笔直,瞬间就变成了一把与腰带等长的长剑。林风两手各自握着两端,轻轻一抻,一把剑又变成了两把短剑。双手一并,一搓,两把短剑一闪而没,此时出现在林风手中的,却是一柄小七玲珑的洛阳铲。随着他抓着铲柄的手不断开合,那柄原本不过一米左右的洛阳铲不断延长,没几下就长到了五六米外。
“嘿嘿!”林风咧着大嘴,不知说啥好了,只是不停的发出这种憨厚的笑声。
胡绛雪都看呆了:“李哥,你这,是怎么做到的?”
李念青道:“这个东西做起来挺复杂,其实就是先打造出这么几种东西出来,然后再用个很巧妙的手法,把它们整合到一块就行了。这么说吧,你就把它想象成变形金刚那样的,有这么几种形态就明白了。而且,经过昨天一晚上的琢磨,我已经找到了不用灵气的方法。”
林风正在换腰带,一听这话连忙插口:“那不就是说,以后那种能打电话的灵符,在外面也能用了?”
李念青笑了:“聪明!就是这个意思!”
“哇!太好了,那赶紧弄几个最牛气的通讯器吧,就像星球大战里那种一样的!”
李念青:“放心吧,既然办法找到了,那些玩意,只不过是些花活儿,很快就会做出来的!”
第四十四章 小试牛刀(下)
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研究,李念青终于将可以不借助灵气就能够调动天地元气施法的一整套符文组合整理了出来。只要在炼器的时候使用这种特别挑选出来的符箓就能够使符器在没有灵气的环境中照常使用。说来也好笑,以前在修界的时候,因为灵气充沛,这种只能调动天地元气却并不能对灵气产生感兴的符文一直都被视为允肋的存在。除了那些封印符、储物符、记事符一类的场合能用得上之外,一般修士往往连接触它的兴趣都没有。原因很简单,亲近灵气的符文都是可以将法力放大数倍的助力,而这种无法被灵气催动的符文,对修者来说,就和死气沉沉的石头木根一样,根本就用不上嘛。
如今环境不同了,原本极为方便的灵符没了灵气支撑就成了废物。而最鸡肋的元气符文却翻身当家做了主。不得不说世事奇妙。李念青本是炼器宗师,在符文一道自然也就研究的很是精到。否则换个二把刀器修到这种没灵气的环境里来,非得愁死不可。毕竟不是每个器修都有兴趣不分好歹把所有的符文都研究那么仔细的。
整理了符文,李念青便开始认真的对他来说几乎是全新的炼器之道。首先命来试手的,自然是自己的蛇牙匕首和符笔了。有蛇牙的底子在,加上那些难道的珍贵材料,很快就把自己手中的兵器工具翻新了一回。又帮着胡绛雪把她那一对蛇牙做了改进。大的蛇牙匕首被他巧妙的制成了手镯的模样,认主之后只需心意一催便可随意改换形态。
就在李念青把三人所有的工具都改造完毕,开始研究林风、胡绛雪提出的新式通灵手机的那一天,在外练功的林风突然闯了进来,一脸震惊的说道:“李哥,你快去看看吧,外面那山塌了!”
三人匆匆出亭,向山上打量了一眼,果然那原本荒芜却坚挺耸立的山头居然如夏天雷雨前的积云一般,正在无声无息的坍塌。
李念青安抚两人道:“放心吧,没事的。这是仙府里的灵气被消耗空了,所以原本护持着仙府的结界开始收缩。结界收缩之后,山头没了保护与咱们的世界不相容,所以就坍塌了。照着眼前这速度看来,最多再有两个月,这仙府里的灵气就会消耗干净,到时候,这仙府也就真正的消失了。”
林风道:“那这山塌了,会不会把咱们的世界压坏呀?”
李念青笑了笑:“这你更不用担心了。这仙府中的荒山,那也是灵气所聚。坍塌之后就会化成最纯粹的混沌之气,混沌之气是天地初生时的状态,最利万物生养。所以,不但不会破坏咱们的世界,反而会让所有沾染了混沌气息的生物大占便宜。”
胡绛雪轻轻叹了口气:“咱们也要从这里出去,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李哥,阿姨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呀?”
李念青并没有告诉两人,仙府中的灵气已经被他全部收聚起来储存在碧玉亭中了,不是不放心他们,实在是此事干系太大,所以这两人都以为仙府中的灵气这么消耗一空之后就会完全消散。他想了想,轻声道:“用灵气淬体一百天之后,她的身子就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但是想要让她还阳,还需要一些更要紧的东西才行。那些东西,我暂时还没有,还需要慢慢寻找才行。”
看到两人面色都有些不太痛快,李念青道:“你们不像我,在山里过惯了。你们总还是要回到家中才能大展拳脚的。而且我也期待着你们俩都做了大哥大,大姐头的时候,到那时,就算我有什么难处,你们也能使得上劲。”
两人默然无语,眼中的决心却是同样的坚定。
李念青笑了笑:“仙府崩坏的时候,混沌之气外泄,别的不说,许多触角灵敏的生灵都会跑来凑热闹的,趁着这功夫,咱们倒是可以换换口味。那种吸收了灵气的兽肉,不但味道好,而且大补呢。”
林风大笑:“李哥你放心,包在我身上!”
这一阵子,李念青照着林风的要求,认真的打造了一套厨具,从刀叉勺筷,到锅碗瓢盆,甚至烧烤炉子、煎饼挡子这些东西,只要林风能想到的,应有尽有。甚至为了方便,李念青还特意多为他炼制了一枚储物指环,专门来放置这些东西。不过虽然李念青曾提醒过两人,只要小心行踪,有兴趣也可以出去逛逛散心购物,但是两人都很自觉的没有离开过半步。这也就搞的虽然厨具齐全,但每天的伙食却总是那么可怜兮兮的老几样。如今听说会有新鲜的食材,身为吃货的林风怎能不兴奋。
知道仙府坍塌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林风、胡绛雪都松了口气。只是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两人练功也就越发勤奋,也越发的珍惜与李念青相处的机会。
李念青依旧每天除了陪妈妈说会话之外,就全身心的去琢磨如何炼制新东西。本就在炼器一道极为精通,又对这个近乎全新的炼器概念大有兴趣,进步当然也就一日千里,成就大的令人瞠目结舌。
根据林风每天花样百出的提议,加上胡绛雪有条有理的分析,如今的李氏新手机已经开发到了第五代,表面上看起来和手表没什么两样,但是却能很方便的进行双向通话,而且最让林风拍手称快的是,这玩意不但能听到声音,更能看到图像。这个图像功能如果要用科学技术来解决,就算有极强大的人力物力支持,没有足够的时间也还是不会有什么进步。可对李念青来说,不过是个小小的幻阵而已,根本就不叫事!甚至在胡绛雪这个电脑迷的提议下,那个小幻阵还能实现手工调节,乍一眼,就和一面高智能的电脑触摸屏没两样。只是这个更夸张的玩意并不是实体,而是虚空显示的。相比科技产品,更显的高端华丽。
为了方便胡绛雪以后在电脑方面更方便使用,李念青还特意在通讯手镯里添加了储物功能,虽然只有不到两个立方的空间,但这么大的地方和它将来所需要发挥的功能相比,还是绰绰有余的。
山中不知岁月长,不知不觉,又是一个月过去了。三人在这种相对寂静的环境里也过的极为和谐,可能是感觉到分别不远有些伤感吧。最近这几天,三个人竟然都变的有些闷闷不乐。
有一个很尴尬的现状,虽然李念青整理出了一套元气符文,但是如果想要炼制符器,却必须消耗灵气或者法力。而这两样,一但离了仙府,将变成很奢侈的资源,根本不容浪费挥霍。所以他只好在离开之前就把能想到的东西都处理好,免得以后抓瞎。当然这也仅限于处理材料上,毕竟他无法预测自己都需要用哪些法器或者符箓,所以只能做到这一步。
这一天,李念青正在处理最后的几张蛇皮,却听到一直以来从不敢在六姐面前大声说话的林风居然在与胡绛雪顶嘴,而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李念青正纳闷呢,就听见林风气哼哼的喊了一句:“李哥你给评评理!”
李念青出来一看,却见胡绛雪怀里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一脸不善的瞪着林风,一双大眼睛凶光四射,看着挺吓人。而一脸不服气的林风也没空手,怀里也抱着个灰不溜秋的玩意儿,仔细一看,居然还活着,原来是条穿山甲!
这是搞哪样?
第四十五章 活宝
“李哥你来说!”不同平时的低声下四,林风今天底气很足:“她那条,看起来光鲜可爱,实际上,除了能当摆设风景,什么用都没有!最重要的,还有狐臭,骚起来能要人命!不吃你那个难道吃我这个?”
胡绛雪也不退让:“你看看你搂着个什么东西?长得贼眉鼠眼就不说了,那皮、那嘴、那爪子,哪一样看了不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那种东西你也要当宠物的养?你是想抓葫芦娃是怎么的?”
李念青听明白了,敢情这两位今天出去打猎,结果一个搂了一个要当宠物,非要吃掉对方那一只,结果就给闹翻了,不过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林风一直以来都不怎么愿意和胡绛雪对着干,怎么今天为了区区一条穿山甲就搞出这么大阵势来,看来最近气氛不太好,让这孩子心理有点扭曲了。
李念青想到这里,笑着劝道:“小九你也是,明知道女孩子最喜欢那种毛茸茸的小东西了,再加上通体雪白,谁见了不会动心?你就不能让着点儿?话说你真要斗嘴,也挑个好点的,这一条,实在是……”
胡绛雪得意的仰头冷笑。
林风更着急了:“李哥!你不能只看外表啊!穿山甲怎么了?它是看着没那么漂亮,可它有本事!”
呀?李念青好奇了:“这东西?除了挖坑还能有啥本事?”
林风一脸理所当然:“可不就是嘛!挖坑啊!你俩再想想……啧,怎么这么不上道呢?我是干啥的呀?倒斗啊!靠的就是挖坑的本事!你们知不知道,穿山甲这东西,在我们倒斗界,那就是吉祥物啊!就连护身符都是用穿山甲的爪子做的!那你们说,我能坏了规矩,把它吃掉吗?”
李念青没好气道:“闹了半天,你在这儿纠结呢!大不了你们俩都养着就是了,重抓一只回来不就完了嘛,非得为这事吵半天?”
两人一愣,也同时察觉到好像有点不妥当,同时摆出认错的态度来。
李念青看到这两只小东西,一下想起了当日邱宝萍见到红鼻貂时的兴奋模样,还有最后看着那只小东西被人买走之后的失落,不由的心头一阵恍惚。
回过神来,李念青笑了笑:“既然你们俩都这么喜欢,我就再帮你们一个忙,把它们调教调教!”
胡绛雪先高兴了:“李哥,这个你也会?”
李念青悠悠道:“以前在小狗身上试的时候,一窝小狗只有一条笨笨的开了窍,可惜……”想到尽心护主被人杀死的疙瘩,心里越发不是滋味,长呼一口气道:“不过这两条就好的多了,能感应到混沌之气,本就说明与众不同。应该没有问题。”其实他在不久前曾经很成功的在头狼身上试验成功过,只是那段经历他觉得没必要告诉这两个,所以只字未提。但他可以确定,这两只小东西比起那条头狼来,潜力只大不小,自然有把握。
林风和胡绛雪很识趣的放下两只小东西,再度出去打猎。李念青一手一只,拎着它们来到碧玉亭外,感觉到充沛的灵气,两只小家伙眼珠乱转,很聪明的窝在那里等候发落。
李念青掐了驭兽诀,试着和两个小东西沟通。有灵气辅助,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法术完全不是问题,比当初他竭尽全力在小狗身上试验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只是稍稍一个念头过去,两只小东西马上就有了反应,四只乌溜溜的大眼齐齐盯着他,表情说不出的惹人怜爱。
“呵呵!”李念青大乐:“你们俩个倒真是好运气,也罢,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再给你们俩弄个好住处!”
几道符文滑出蛇牙符笔,两只加工好几遍的蛇皮上,散出淡淡荧光,笔收符成,是最简单的驭兽袋。
林风和胡绛雪各自拎着一只猎物回来时,李念青交给每人两道蛇皮符箓,吩咐他们先滴血认主。随后用驭兽符贴了各自的宠物,让宠物与主人相认。然后又把驭兽袋贴身收了。以后他们就可以很方便的把宠物收在驭兽袋中,好过扔在外面招人眼球。
看两人做完了一整套手续,李念青鼓励道:“试试看!看看这两个小东西有多聪明,再试试听不听话。”
胡绛雪半信半疑:“看你毛茸茸的,又一身雪白,以后就叫你小白吧!”那只不过一尺长的白狐听了她的话,两只耳朵向后贴了又贴,一脸讨好的模样在她腿上蹭了蹭,睁着两只大眼,一条大尾巴晃的欢实。
胡绛雪看着小白的眼神,感受着那淡淡的灵魂交流,惊讶道:“我的天!你真的能听懂我说的话?”小白很郑重的点点头,胡绛雪吃惊的看向李念青,欢喜的搂起小白,一个劲的顺毛捋个没完,爱心泛滥到一塌糊涂。
林风也已经弄明白了这条穿山甲果然能听明白自己的话,很开心的给它取了个名叫小宝,希望它能给自己招财进宝,其中含义不言而喻。
胡绛雪嘲笑道:“还小宝,干脆叫活宝得了!”林风知道她在讽刺自己,可是过了最要紧的那个坎之后,他实在提不起勇气和六姐再吵嘴了,只好硬生生吞了这口气,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现。
接下来的几天,胡绛雪和林风每天除了练功之外,就是带着自己的宠物四下乱转,依着李念青的吩咐,不断的搜罗着混沌之气范围内能找到的各种药材和野兽。要说这两只小东西开了灵智之后,果然不同凡响,短短几天就帮着两人弄了好几百斤各种药材。两人收集回来的药材各类繁多,虽然大多只是药性比较好些的寻常药物,但也有个别比较珍贵的。其中甚至有一块十几斤重的赤茯苓!
李念青把这些药材分门别类挑拣了储存起来,像这种汲取了灵气的药材药性自然不同凡响,日后少不了有用的地方。趁着这段时间,他开始为自己炼制起了丹炉,阴阳鼎虽然是八阶法器,但离了灵气就很难催动,加上他还要用这东西来保送妈妈的肉身。而日后行走江湖,少不了要炼制些平常使用的丹药,所以一枚能在外界正常使用的丹炉就必不可少了。
眼看着仙府的灵气结界越来越小,最多再有十天半个月就要完全消逝的时候,李念青为自己炼制的丹炉终于成功了。这枚丹炉完全是根据现在这个世界的情况所打造的,除了本身材料用从仙府中得来的之外,丹炉通体也被他篆刻了数道符文阵法,而这种阵法无一例外,全都是只需要天地元气便可运转的低等符阵。
就在李念青松了一口气,用滴血之法为丹炉认主的时候,胡绛雪一脸兴奋的跑了回来:“逍遥哥哥,下雪了!”
李念青抬头望着头顶白茫茫的天空,雪花被结界挡在上空,距离地面不过百余米高。看来,差不多是时候让他们俩离开这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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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书半个月了,成绩一直很差,让人倍受打击。老白不想多说,只能在努力坚持的同时向大家呼唤支持。本卷结束了,下一章开始,主角将踏上入世修行之路。所以要好好理一下顺序,今天只有这两更了。
第四十六章 潜龙小组(上)
龙过台,传说中曾在醉龙镇撒过一阵酒疯的那条巨龙,临走前见面前有座山挡了路,一通醉拳打过去,生生让它撞开了一条通道,所以这个有如拗口的地方就有了龙过台这么个极有特色的名字。
如今的龙过台,由于地处长安到终南山的要冲,在旅游势潮的推动下,已经成为了方圆百里最有名气的小镇。这里不比醉龙镇那样远离城市的乡下偏僻地方,灯红酒绿一如长安城,光是星级酒店就有五座之多。加上又是出了长安南下最后一处比较繁华的所在,因此,南来北往的旅客都喜欢在这里落脚歇息。
临近年关,一场持续了一周的大雪,把进山的通道封的严严实实。进山是没戏了,只有等到来年开春路上积雪消融之后才有机会,只是大雪同时也把回程的路给中断了,所以,原本之前要进山的客人不得不中止行程,暂时歇在这里。等着路上积雪情况稍好一点,也好打道回府。
今天已是腊月二十九,明天就是除夕,距离过年也就只有这短短的今明两天了。所以原本住在小镇上的各方来客早已按捺不住,纷纷上窜下跳的寻找离开的门路。这也导致了原本就年味浓郁的小镇越发热闹起来。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注意到,有两个从南面来的少年悄悄进了镇上一家小饭馆。正是从仙府中出山一路走了好几天的林风和胡绛雪。
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胡绛雪喃喃道:“2002年二月十号,唔,咱们从七月进山,到现在,已经整整半年过去了呀!”
林风一扯背包,大声喊了一句:“老板,两碗臊子面!”回头一拉胡绛雪,两人寻了一张条桌对面入座,这才低声道:“醉龙镇上那帮人,心重的吃了石头一样,这几件衣服加起来就花了六百多!”
胡绛雪白他一眼:“装的跟真的一样!吃了饭赶紧找个住处歇一歇,这一路积雪走出来,还真是有够受的。尽量在明天之前赶到长安城,过年那几天火车飞机都比较空,要过了初五,又要挤罐头了。”
林风嘿嘿一笑,刚想扔几句场面话,突然看到桌上摆着一红一白两只碗。红的是油泼辣椒,白的则是芥末。当地习俗,这两种调料品就和盐醋酱油味精一样放在桌上任人取用。林风本就在饮食方面颇有心得,只是碍于环境,他只是听说过芥末这东西,却并没有见过实物。一想到芥末油那种刺激的口感,林风心里有如猫挠一般。左盯右看不见老板送饭上桌,索性拿起勺子来挖了一勺芥末往嘴里一倒。
轰!一股比芥末油那种刺激的感觉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呛味从上颚直冲天灵盖,刷的一下,林风两股清泪瀑布一般洒了下来,他连忙一把捂住嘴,轻轻把勺子放回碗中,吸溜吸溜半天不吭声。
胡绛雪正埋头看着地图,突然觉得不太对劲,一抬头,好家伙,小九这两行热泪的小模样,看的她心直抽抽,连忙问道:“怎么啦?”
林风正独自纳闷呢,一看六姐上了道,心里登时泛起个促狭的主意来,一副牙疼的模样闷声道:“我想起师傅了,虽说他那样……可,毕竟一起生活了八年啊……六姐,你尝尝,味道挺好的……”
胡绛雪浑不在意,劝道:“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千万记得,回去可别在他们眼前露了馅……”说话间,不知不觉就着了林风的道,下意识的拿起勺子来往嘴里一搭,刷!同样的两行热泪,同样的牙疼模样。
林风忍住笑,一脸关切:“六姐,你想起谁了?”
胡绛雪心里这个气呀,恨声道:“我想起你了,你怎么没跟你那祸害师傅一道去死呢!”
林风哈哈大笑,笑声中,两碗臊子面送了上来,两人连忙埋头吃饭,这事够丢人的,要让别人看见了怪不好意思的。
正吃着饭,里面包厢猛然走出个人来,三两步就到了两人面前,仔细一看,哈哈笑道:“我说这笑声这么耳熟呢,原来真是你小子!”
林风抬头一看,居然是曾经拿捏着自己走过一回龙涎沟的宋志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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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宋志贞一脸好奇:“你小子,这半年到底跑哪去了?”
林风嘿嘿一笑:“说出来怕吓着你!”
宋志贞毫不在意:“切!小屁孩就是小屁孩,动不动就想拿大话诈唬人。不就是跟着林家老祖去山里找机缘了嘛,有什么了不起?对了,你怎么跟胡家这位大小姐成了姐弟?”
林风和胡绛雪同时吃了一惊,方才介绍时只是互通了姓名,林风只是说胡绛雪是自己姐姐,并没有泄露任何信息,这家伙怎么会知道林如海和找机缘的事?甚至一下就点明了胡绛雪的身份?!两人心头齐齐一惊,甚至不约而同的闪过了灭口的念头。
见两人一脸惊愕,宋志贞摆摆手:“不用那么大惊小怪!其实我是听胡家老爷子说的。放心,这事也就我知道,不会泄露出去的。”
胡绛雪一愣:“我爷爷?你认识我爷爷?”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些什么,却不敢确认。原本她也和林风一样,对家族所有人都抱有一丝警惕之心,如今确认了胡家就是自己的出身地,感觉自然就多了些变化。
宋志贞道:“我也是**月间在醉龙镇附近与胡老爷子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候,你们好几个月没有消息,胡老爷子担心你的安危,自己跑来寻找。结果遇到了几个林家人,大家话不投机,打了一场。正好被我撞在了当面,然后我也就知道了。”
林风和胡绛雪对视一眼,心说那几个老家伙可真不靠谱,说什么这事知道的人只有那么几个什么的,现在明摆着,是个人都知道哇!幸亏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能找到仙府的地点,至于阵法就更不用提了。
宋志贞似乎能看透两人的想法,笑着道:“你们也不用那么惊讶,我是身份特殊,所以才会对这些消息略知一二。而且,你们应该明白,这种事情的处理上,大家都很守规矩的,并没惊动其他人。”
两人一言不发,只是很警惕的看着他。
宋志贞笑着取出一份证件来:“看看这个!”
黑色的证件皮毫不起眼,翻开一看,照片是对的,姓名宋志贞,可是除了单位是中央警卫局,军衔是大校之外,别的什么信息也没有。两人自然也知道所谓的中警局的确有很大的权限,可这个姓宋的行踪诡异,之前又有假冒警察的前科,让人不得不防。
林风合起证件推过去,冷哼道:“谁知道这玩意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
宋志贞把玩着自己的证件,淡淡一笑:“你们听没听说过潜龙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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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潜龙小组(下)
“近年来,国际恐怖活动越来越猖獗,许多原本与世无争的势力也耐不住寂寞,一个个的跳出来粉墨登场,想要分一杯羹。有鉴于此,我国政府为了防患于未然,特别组建了这个潜龙小组。目的是在原本一般散沙的江湖各大门派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对话平台,也好更有力的打击那些无法无天的不法分子!各门各派有能耐有本事的弟子,只要能通过考核,都有机会加入潜龙。”包厢内,宋志贞侃侃而谈,把潜龙小组的内幕向两人做了个大概的介绍,接着又道:“老哥我因为曾经跑过几年江湖,有那么点江湖经验,所以有幸在小组里挂了个衔。”
“也就是说,这个潜龙小组,就是国家做后台建立的新门派喽?”林风开口道:“那你暑假那时候逮住我往死了坑,也是你们那个潜龙小组的规矩?”
宋志贞一头大汗:“误会,那完全就是个误会!那时候我还没入潜龙小组呢,加上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你是林家的人啊!我要知道你是林家老祖的关门弟子,借我十个胆我也不敢把你当新芽看呀!”新芽,就是行话新手的意思。
林风一笑:“说的好听,这话明明就是把我俩当新芽糊弄呢!实说吧,这回找我有啥事?”
宋志贞笑道:“说来也巧,**月间,林、胡两家的几位前辈因为你们两位的事,就在这南山里头,和咱们潜龙小组的几位当家照了个面,几位前辈都已经答应了会各派几名弟子加入咱们潜龙。而且几位前辈还特别提了一句,是关于你们二位的。”
林风一愣:“你是说,他们答应让我俩加入潜龙?”心说装什么大尾巴狼,说的那么好听,能把两个势同水火的势力拉到一块,除了制服之外没第二条路,有部队做靠山,当然装得起这胖子了。他们敢不答应吗?
宋志贞点头道:“没错!几位前辈都说了,只要我们能找到你们两位,就由着你们加入,绝无二话!”
林风没好气道:“你有没有搞错啊!整个林家,谁敢那么大胆子指派我去哪?就算是家主,想要我做什么前那也得好言好语好商量!再说,人家让你找人,明明就是担心我俩的安危,你倒好,我俩出生入死的时候你就在这游山玩水,现在我俩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你这就来抢功劳,占好处了,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上回你糊弄我替你做苦力的事我还没跟你计较呢,你倒先冲我们下起手来了。”
宋志贞一听急了:“这可真是误会!实话说,我虽然在潜龙算不上什么人物,可也没那么多时间来游玩。这次来南山,实在是另有任务在身,遇上你们二位,确实是运气!”
林风一拉胡绛雪:“六姐,别听这家伙在这瞎掰掰,咱们走!”
宋志贞连忙扯住两人:“两位别急呀!”他算是明白了,这两位果然不是普通少年那么容易打发的。可他也知道这两人在胡林两家的地位有多重要,只要能把这两位拉进潜龙,别的不说,起码这两大势力以后不会和潜龙作对,如果再能由这两位搭话,与两大世家合作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这个合作意向对刚刚成立的潜龙小组来说,意义太重大了。
接下来,就是宋志贞舌灿莲花,唾沫星子四溅,许诺无数的劝说过程了。可是这两位是什么人?哪里是他这么轻松就能拿下的!一来二去,不但进展不大,反而让林风套出了他许多底细,搞的自以为江湖经验丰富的宋志贞郁闷非常。
“等等!”听到宋志风无意间透露出此行的目标,林风突然一抬手:“你说这次来南山,是因为在追踪狼行拂晓?”
宋志贞点头:“是啊,你们应该也知道,这个杀手组织有多恐怖了。这次我们收到风,一个入境的港商被他们追杀。所以我缀着那港商一路就来到了这里,哦,对了,说起来,这港商的目的可有点意思呢,他女儿病重,折腾了快一年了也没能治好,眼看着就要不行了。所以他带了女儿来南山想找神医王济生看看,听说那个王神医就住在龙涎沟,就是咱们上回去的那个村子。”
林风一怔:“那他找到神医了吗?”
宋志贞撇嘴摇头:“地方是找到了,可你知道那神医是谁?他就是那个失踪了的李念青的外公!而且已经过世好几年了,虽然有个徒弟医术也还不错,却也没能把她女儿医好。只是这家伙带了女儿出山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没了踪影,我这儿都找了好几天了还没发现,正着急上火呢,就碰到你们俩了。”
一听说和李哥有关,又有李哥特别交待过的“狼行拂晓”,两人同时上了心。对了个眼神,林风扮做不介意的样子道:“一个杀手组织都对付不了,还吹牛说什么国家级的大门派,这点能耐也好意思拉我们入伙?”
宋志贞道:“话可也不能那么说,虽说咱们在网罗江湖好手,可毕竟也是有纪律的,还没法做到像江湖人士那样毫无顾忌。要是你们加入了,那可就不一样了,你们只要在小组里挂个名,好处一样不少,负担半点没有,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多爽?”
林风翻着白眼:“好处?有多好?能吃饭不给钱不?能白拿衣服不?”醉龙镇上被人大价坑了一把,他还记着仇呢。
宋志贞哭笑不得:“那能一样吗?白吃白拿欺负弱小,不就成流氓阿飞了?!我说好处是说你们会有官方身份,如同遇到什么需要帮助的事,可以很方便的调动国家资源,警察、部队、政府部门随便招呼,谁不给几分面子?只要不是叛国罪,就算是杀了人,也一样能帮你抹平!”
林风顿时两眼放光,托着下巴,一副向往的样子喃喃道:“要是这么说起来嘛,还真是有点意思。唔,在你们那个组里挂个名,倒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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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南山深处某树林间,半尺厚的积雪使得行动极为困难,一个浑身包裹的如同棉球一般的庞然大物正在缓缓移动。这个圆球费力的移动到一棵大树前停了下来,一番折腾之后变成了一大一小两人活人。却是一个满脸坚毅却稍显憔悴的中年汉子和一个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少女。
汉子清出一片空地,铺开一幅防水小毯,小心的扶着那少女坐下,从怀里取出捂了一路,带着自己体温的水壶,仔细喂那少女喝下。那少女艰难的做着配合,皱着的眉头不时浮现出挣扎的痕迹,仿佛连每一个呼吸都要付出极大努力才能做到。
艰难的喝了几口水,少女脑袋一偏,喃喃道:“爹哋,咱们还是回去吧,这么久了连个影子都没有……”
汉子摇摇头,小心的把水壶收入怀中,自己顺手抄起一把积雪来咬的吱吱乱响,雪化成水咽下肚之后才开口道:“其实我也知道这事十有**是假的,可你这个样子,还能差到哪儿去呢?就算找不到,咱们爷俩死也死在一块!爹哋绝不会再让你一个人孤零零受苦了!”
“呸!”一个突兀的声音猛然间响起,十余米外突的冒出个人影来,一脸不爽的啐道:“真他老母的晦气!还以为真有什么好去处呢,原来是你这老东西想寻死!丢你老母,你是故意玩我的吧?”
汉子愕然:“你是什么人?”
神秘人踩着积雪慢慢走来:“我是送你上路的人!他奶奶的,早知道你这么不靠谱,一出那小山村就该送你上路!害老子跟你后面白受了几天冻!”
汉子皱眉:“是谁支使你来的?就算死,你也让我做个明白鬼吧!”
神秘人哈哈一笑:“说的也是,看在你还算条汉子的份了,就让你死的明白点。老子叫孤狼,狼行拂晓听说过吧?有人出了钱请我做了你,至于是谁,我想你自己应该清楚,对吧?”
汉子惨笑道:“都到这份上了,他们还不肯罢手吗?”
孤狼咂嘴道:“没办法,谁让你是林国栋呢?只要你不死,就总有翻身的可能,所以,还是请上路吧!”
汉子林国栋不再言语,回头把女儿紧紧搂在怀里,低声道:“麻烦你个事,一会开枪,打准一点。还有,别把我们爷俩分开太远,这丫头胆小,总是怕黑。”回过头,在女儿耳边轻声道:“晓月不怕,爹哋就在你身边,一下就过去了,不会疼的……”
孤狼叹了口气,居然很难得的红了眼,刚想抬起手中的枪时,赫然发现自己的右手居然不见了!再一看,右臂齐腕而断,鲜血不要钱似的刷刷往外淌。孤狼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眼前一晃,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突兀的闪现了出来:“孤狼是吧?向你打听点事。”
第四十八章 魇魂咒(上)
砍了一只手,就为打听点事?语气听着是挺普通的,可刚才这个招呼打的实在太霸气无比,让人半点反对的胆气也没有,所以江湖老手孤狼一瞬间就做出了判断。能不知不觉砍了自己右手,鬼一样在面前半尺的地方现身,这绝对不是自己这点能耐就能应付的扎手点子,除了吞毒牙自尽,根本没有任何挣扎的机会!
嘶!倒吸一口冷气,孤狼疼的满脸冷汗如雨,两眼更是瞪的快要掉出眼眶来。因为他感觉到一个最不愿想象的情况,自己的毒牙居然不见了!由于手腕的巨痛使他忽略了脸颊的感觉,但是那一缕冰冷的空气穿过脸蛋吹进口腔的感觉却分外清晰。身为老江湖,哪里还能不知道,脸被割了个口子!毒牙被挖走了!
天呐!这是碰上个什么怪物了?要说偷袭自己砍了一只手,孤狼也就认了,毕竟技不如人,刀口舔血的人自然有这觉悟。可是,为什么他会直接破了脸挖掉毒牙?他是什么时候下的手?又是怎么知道自己毒牙位置的?这一刻,本来以为还算是条硬汉的孤狼感觉到了一股源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李念青一脸淡然,随手在孤狼身上撒下块布条来将他右腕扎住:“别急着死,我话还没问完呢。”
发觉自己根本无法行动的孤狼面如死灰,对方这句话里的意思很明白,人家不同意,想死都难!
已经认命了的林国栋父女两双眼睛瞪无法再圆,这短短半分钟不到的时间里,眼前发生的一切太不真实,太不可置信了。当李念青转过脸时,两人更加震惊,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又是怎么把那个不可一世的家伙给治住的?他想干什么?
扫过李念青身上那可算得上单薄的衣物,对上那双似乎能洞彻人心的眼睛,林国栋蓦的福至心灵,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的磕头下去,悲声喝道:“大仙慈悲,请你救救我女儿吧!国栋愿今生做牛做马,来世衔草结环相报!”
李念青一阵头疼,好家伙,这就升格成神仙啦?那神仙也太容易做了!不过他之所以出手,除了想从孤狼嘴里掏点东西之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被这汉子方才那几句简单却能震撼心灵的话打动了。
被当成了神仙,李念青也不去说破,正好借着这个身份拉大旗做虎皮,回头吓一吓那头狼也好。轻轻伸手一拎,一米八出头的魁梧大汉林国栋轻飘飘的被拎起了身子,一脸期待的望着眼前的活神仙。
李念青没理会那双充斥着各种情感的眼睛,而是转向了倚在树下苦苦支撑的林晓月,这姑娘看起来大约二十岁上下,痛苦使她显得十分憔悴,但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依然清澈鲜活。细一打量,那精致的面容上虽不见丝毫粉黛之色,却依旧美丽的让人心动。只是印堂间若隐若现的黑气,将她那原本倾国倾城的美貌渲染的有些诡异。
咦?李念青看到林晓月眉宇间的黑气,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浮上心头,这是魇魂咒!登时有几分心花怒放的兴奋,这世上居然有人会使用这种魂魄法术,难道说这里也有类似黄泉宗那样的邪修不成?嘿,这回有意思了,要说玩魂魄尸体这一套把戏,黄泉宗是真正的行家!曾是黄泉宗名头最亮的老魔头,看到这些曾经烂熟于心的小把戏,怎么不勾起他的兴趣。
“这是被人施了邪法,镇压了魂魄!”李念青直接说出了症状由来:“是谁下的手?”
林国栋两眼一下就亮了,神仙,绝对是神仙!一下就说中了丫头的病根,那自然也就有救治的手段了,连忙又跪倒在地:“大仙明鉴!是小子在生意场上得罪了人,这才连累了丫头被人暗算。那下手的人,是个高手,小的也曾多方相求,只是那人能耐太大,所以没人敢为小子出头……”
哦!李念青点点头,一翻手取出一枚蛇皮符纸来,刷刷刷几笔过去,一枚清心安魂符新鲜出炉,轻轻按上林晓月的额头,低声道:“不用怕,细细感应这枚符上的气息。”
林晓月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眨也不眨一下的盯着李念青,额头传来丝丝清凉,一股让她舒服的差点当场呻吟出来的感觉溪水一般汩汩流入体内,羞红了脸的林晓月下意识的抬手向脸上捂去,蓦的,她瞪大双眼,看着眼前的双手,惊喜道:“爹哋,我能动了!”
林国栋一双虎目珠泪滚滚,九个月了!从女儿被人暗算到现在,整整九个月过去了,终于,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得救了!苍天有眼啊!
“多谢大仙,多谢大仙!”林国栋磕头如捣蒜:“请教大仙尊号,小子回去就为大仙立长生牌位,早晚供奉,绝不敢有半点怠慢!”
李念青挥挥手:“你女儿的情况也只是好转,要想根除,还得去根源上下手。你且闪过一旁,我还有话问他!”说话间,他双眉微微一皱,林晓月脸上黑气尽散,显出原本的容貌来,美的让人惊心动魄,最要紧的是,他居然觉得这位大姐似乎很面熟,可想了半天,也没能想明白到底在哪儿见过,只得暂且按下。
林国栋一听,这还不算完?看来还得求大仙出手去绝了根才行!眼下大仙有事要问那杀手,他不敢再多话,扑到女儿跟前,低声细语的问个不停。
孤狼眼看着方才发生的一切,心头越发冰凉,若换了别个,或者会把眼前这少年当成招摇撞骗的神棍也说不定,可他自己却是曾经亲眼见过那种传承古老的神奇法术有多强大的,那是一种会让人感到绝望的可怕力量。在自己出师之前,师门的长辈们也曾反复交待过,行走江湖,什么样的武道高手都不可怕,因为人力终究有时尽,以他在师门所学,就算打不赢,自保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如果遇到了那种道门中人,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因为那种人的能耐,根本就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多少年过去了,孤狼一直以为这种事根本就是个传说,就算真有那样的人,被自己遇上的机会又能有多大?可是这一次的任务,让他在追踪林国栋的同时,发现了这家伙居然有可能知道有关这方面的消息,心动之下,他就一路尾随,打算撞一撞机缘。谁知道,机缘真的被他撞上了,可惜,好像和他印象中的结果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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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魇魂咒(下)
打发了林风和胡绛雪离开之后,李念青花了三天时间,把仙府附近的雪花收取了满满一葫芦足有数万斤之多,这种吸收了混沌之气的雪花是绝佳的炼器炼丹材料,就算在修界也称得上难得,如今有机会收取,当然不能当面错过。
三天后,仙府中的灵气正好被碧玉亭完全榨取一空。知道如今灵气的珍贵,而母亲的身体又断然离不开灵气滋养温润,所以李念青不敢移动妈妈在碧玉亭中的位置,直接把碧玉亭用阴阳鼎收取,再将阴阳鼎收入体内膻中穴中封印起来。
本来像这种在体内温养法器最好的地方应该在丹田,但如今环境不同,外间并无灵气补充,所以纵以他筑基期的修为,法力也是一潭死水般用一点少一点,因此李念青打定主意,非不得已,坚决不会运用法力。可是不用法力,总还要应对各种危险,因此只能将法力封印,却不能隔绝武修的行功路线。把阴阳鼎封印在膻中穴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收了碧玉亭,整个仙府便彻底烟消云散不复存在。李念青本来想趁着积雪重重,找一找半年前收编了的那条头狼来联络联络感情,结果还没找到自己那条狼,倒让他碰到了跑来杀人的孤狼。虽然法力已封印,但他肉身的修为早已突破天级桎梏,达到了江湖中人人向往的先天境界。对付一个杀手,自然绰绰有余手到擒来。
孤狼也是倒霉催的,本来以他的身手和经验,在都市做案就好似游龙戏水,结果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非得跟着林国栋来撞什么运气,最憋屈的是,一直追了好几天才发觉自己好像上了当,这才忍不住跑出来要下手,可迟不下手早不下手,偏偏就要在对“狼行拂晓”整个组织恨之入骨的大煞星出现的时候亮了相,这一下就悲催了。
与李念青预料的差不多,孤狼虽然出身南方武林世家,江湖经验丰富,且在组织中也算颇有名望,可狼行拂晓严密的组织结构,还是让他无法吐露更多的信息,就连所谓的雇主,他也是丝毫不知情,方才向林国栋所说的那些话,只是他们这一行的套话而已。甚至于这家伙连毒狼、血狼他们都不认识,因为那些人是六月分堂的,而他则分属三月分堂。
唯一的收获就是,孤狼透露了一个之前李念青并没留意的消息,就是狼行拂晓无论接多大的业务,往往只会动一次手,如果任务失败,此后绝不会再次介入。当然,为了保证行动成功,他们会在事前调查任务目标,然后相应的派遣足够应付的人手。稍稍一想就能明白,这应该也是为了杜绝组织被泄露的一种手段。
这个消息让李念青更加疑惑,以林国栋如此魁梧的条件,也只来了一个孤狼而已。可是妈妈不过一介弱女子,而且还住在山里头,对方怎么就一下子出去了五个?这里头另有什么玄机?
见孤狼实在没什么更有价值的消息透露,李念青沉吟着收回了贴在他身上的定身符,正想来个顺藤摸瓜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呢,就见刚刚恢复了行动的孤狼左手一翻,一柄乌黑的匕首刷的一声刺入了自己心脏,闷声一声,惨笑道:“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只是行有行规……”
李念青大怒:“我没同意,你就想一死了之?你想的也太容易了些!”
孤狼口中不时的喷出血沫,脸上浮出一丝嘲笑的表情来:“打不过你,是我学艺不精,可你想要借我手去找他们……抱歉,我还有家人牵挂……”
李念青冷笑道:“我说过,先别急着死。要是这样都让你得逞了,以后我还有什么脸面见人!”手一扬,一枚青光嶙嶙的灵符缓缓飘起:“肉身死了不要紧,魂魄更好管教!”
吱呀!一声极为震惊惶恐的古怪声音如炸雷般响起,紧接着,一个与孤狼一模一样的虚影满脸惊恐的望着已经气绝的尸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死了也不肯放过我?”
本来以李念青的心性,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使用这种魂魄类的灵符法术的,之前纵然暗杀他本人的五条狼落入他手,也只是当时折磨了一番,事后任其自由轮回去了。毕竟这种法术实在太不人道,地球又不比修真界,如非必要,他也不愿意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尤其是他自己用类似的法术想要救母还阳,越发对处于生死两难之地的人心生同情。可是孤狼刚才太不给面子,加上之前他认出了林晓月身上被人下了类似的禁咒法术,所以一怒之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就使出了锁魂符。不敢催动灵气使用锁魂术,可是能够代替这种低价法术的二阶符箓,对现在的他来说,随手就来,毫无难度。
听到孤狼震惊的声音,李念青不为所动,冷冷道:“如果你乖乖听我吩咐,做完了我要你做的事,我自然会送你个痛快,可你没有把握机会。”一催手中灵符,孤狼大叫一声,咻的一声被收入符中:“先好好反思几天,希望下次见面你能想明白!”
林国栋父女心中的震惊难以言表,施展法术祛病是一回事,可当面捉鬼却是另一回事了。无疑这个把新鬼当场锁拿的法子更具视觉冲击效果,也更加让两人确认活神仙的身份,所以父女二人这时候,再看李念青,已经完全是膜拜神祗的表情和心态了。
没办法,从这些杀手嘴里掏出消息的可能太低了,唯今之计,似乎从林国栋父女身上着手还比较靠谱一点。只要能找到对他父女下手的人,然后再从那边下手,顺着上线往下摸,或者会有所得呢。
嗷呜~!一声狼嚎远远传来,林国栋吓的满脸煞白,紧紧搂着女儿,惶恐的看着李念青:“大仙,有狼!”
李念青摆手道:“无妨!”一柄如玉般晶莹的骨剑在手,刷刷几下砍下几枝胳膊粗的树枝来,自顾自的忙活着,十几分钟后,一架简单的雪橇就显出了雏形。
林国栋大喜:“多谢大仙!”安抚女儿几句,连忙上前帮手,不时的扯过那几条牵引绳试着力度,那样子,显然是打算自己上手准备做苦力了。
正在兴奋的做着试验,猛然感觉到气氛不太对,林国栋一扭头,好家伙,前方百余米处,齐刷刷出现了近百条狼!当间一条尤其雄壮,那身子小牛犊子一般,两眼凶光四射,满口獠牙白森森闪着寒光,看一眼就让人两腿发软。林国栋这回真吓坏了,一两条还好说,大仙在肯定不妨事,可这里足足有上百条!大仙他,还能应付得了吗?
“钢牙!”李念青朗声喝道:“挑几个力气大的过来拉车!”
林国栋瞠目结舌中,那条个头最大的头狼低声咽呜一番,七八条健壮的狼低眉顺眼乖乖走进雪撬的牵引绳前,哪里还有半点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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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事情,比停电更悲催么?大夏天啊,三十七八度的高温,一天停电三四回,这特么的叫什么事!各种诅咒怨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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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众生平等
缓缓行进的雪撬上,林国栋父女四只眼里全是崇拜和景仰。大仙就是大仙!那百多条对平常人来说躲之唯恐不及的恶狼,居然只是一声招呼就乖乖跑过来做了苦力。看雪撬前面七八条驾辕的狼那模样,简直和印象中的爱斯基摩犬没什么两样。更让人惊奇的是,除了这几头拉车的,其他的狼也分成了小队,各自在附近做着警戒和巡查的活路,那样子,整个就是训了不知多少年的狗嘛!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李念青很从容的吩咐停车扎营,三下五除二又支起了一座两三个平方的简易帐篷,林国栋也搭手帮了不少忙,然后又瞪着眼珠看着大仙神奇的变出一张床来,看这些东西的造型模样,分明就是如今流行的款式,这么说来,这大仙也经常在俗世中行走了?
李念青吩咐林晓月上床休息,一回头吼了一声:“钢牙!”头狼刷一声出现在了帐篷门口。
“去!”李念青两眼微眯:“叫你那帮小子,拣些干柴,找点吃的回来!”
啊呜~!头狼钢牙转头就仰天狂吼,开始传达命令。
林晓月这时已经恢复了许多精神,虽然与父亲一样对大仙充满了憧憬,可她毕竟少年心性,看到这一幕再也忍不住问道:“狼也懂得用语言沟通吗?”
林国栋连忙劝阻:“晓月!不要多嘴!”不过眼里的神情却透出浓浓的好奇,很明显也对这个问题有些迷惑,只是碍于自己的年纪,不便出口罢了。
李念青笑了笑:“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沟通的方法数不胜数。但是声音很明显是最容易交流的一种,能发声的生灵,应该都有自己的语言吧。人总是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长,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人占据了天时地利,早一步抢占了地球的主宰地位而已。如果放在白垩纪恐龙时代,估计那些大块头也在怀疑,人这样的小东西,也会说话吗?”
一句玩笑,一下就让林国栋父女同时笑出了声,与此同时,也让他们感觉到了一种亲切,再也不像早前那样敬畏多过亲近。
帐篷顶上挂起了一盏照明灯,这东西父女两都很面熟,骆驼牌野营照明灯,美国货,蓄电池能源,高亮低耗,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是旅行露营的必备神器。之所以这么熟,是因为他们家就有好几个。同时他们也很清楚,像这种泊来品中的高档货,在国内市场上还不太常见,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大路货。这么看来,这大仙还是个潮流少年啊。
就着灯光,林晓月这时才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大仙,分明就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嘛!再看他身上的衣着,也是很普通的坊间货色,这样的人要是扔到人堆里,打个转身,保管再也找不出来。可怎么就那么大本事呢?还有,他在山里做什么?难道真像爹哋说的那样,山里有仙府,他就住在仙府里?
李念青钻出帐篷,几分钟后拎着一只碧绿的小葫芦递给林晓月:“趁热喝几口!”
林晓月也不明究里,但大仙的话,这时候她还是不敢置疑的,接过那葫芦,小心的凑到嘴边,一口热乎乎的腥味直冲鼻腔,正想放下,又见父亲一脸关切,强忍着许多不爽硬灌了几口。那股热流一路流进肠胃,顿时就让她觉得浑身一阵暖洋洋的舒服,不由的诧异了。
李念青笑了笑:“这是新鲜鹿血,最能祛寒。”
林晓月两眼圆瞪,顿时觉得胃里一阵闹腾,天呐,我刚喝了鲜血!右手捂着小嘴,一副浑身不对劲的乱抖,左手里那只小葫芦上下挥舞。林国栋连忙轻轻抚着她的后背,沉声劝道:“大仙是为你好!”
李念青微微一笑,上前接过葫芦道:“你被魇魂咒困了大半年,魂魄已经受损,体内更聚集了许多阴寒之气。这新鲜鹿血正是最好的补品,不但能驱除你体内的寒气,更能温养魂魄。以后,要习惯喝它才行。”
林晓月小脸更苦了:“啊?大仙,能不能不喝呀?我是礼佛吃长斋的!”
林国栋大窘,连忙劝解:“晓月!不要胡说!”你吃长斋没什么,可你在大仙面前说什么礼佛?你不知道佛道之争由来已久,那是同行相仇的冤家!要为这个恶了大仙,咱爷俩可就要倒霉了!
林晓月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她一时半会哪里能想到这么复杂的东西,只是本来吃素已经习惯了,今天猛的来这么一剂重药,一时从生理到心理都有点无法适应,下意识的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李念青呵呵一笑:“那有什么关系?礼佛贵在心意,吃斋也只不过是个形式。总不能为了礼佛,连命也不要了吧?如果连自己的命都重视,那可就违背了佛祖的本意了!”
林晓月一想,咦?倒也挺在理的,转眼一想,又不对劲了:“那也不能杀生啊!”
李念青又笑:“谁说你杀生了?”
“那这鹿?嗯,就算是放血也不应该啊,太残忍了!”林秋月果然很虔诚。
李念青道:“你既是佛教徒,总知道舍身饲鹰的故事吧?”
林晓月点头:“我当然知道啦,这个故事是说尸毗王修身时,路遇饿鹰逐鸽,为救鸽子性命,就割自己的肉喂饿鹰,一身全两命,遂成正果。”别说佛教徒了,就是稍上过几年学,看过几部电视剧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老掉牙的佛教经典故事。
李念青点头道:“那你说,如果当天那只鹰不吃他的肉,他还会不会成佛?”
林晓月一愣,这个问题还真没想过,不过一眨眼她就想到了大仙话里可能的陷阱,俏脸一扬道:“尸毗王心有慈悲,他成佛乃是修持所得,就算没有这件事,迟早也还是会成正果的!”
李念青一副了然的样子:“那你说,那只鹰那天吃了他的肉,事后会不会被那些佛门弟子报复?”
“怎么会?”这回连想都不用想,林晓月一下就急了:“佛家眼里,众生平等。割肉喂鹰一是为救鸽子性命,二也是为全上天好生之德,以免鹰被饿死。如果为这了这事回头报复,又哪里还配成佛成祖?”
哦,这样子啊。李念青又追问道:“那你说,那只鹰后来怎么样了?如果他日后皈依,能不能成正果?”
林晓月有点晕了,人家这个故事是讲佛家舍已为人的,谁像你似的,将问那些配角的下落?可大仙问话呢,不答好像又不太好,想了想才道:“它能怎么样?应该以前什么样,以后还什么样吧!如果它有心向善,以后也会成正果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
李念青点头笑道:“这不就对了嘛!这才是众生平等的本来意义!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干嘛还要拘泥那头鹿?又何必执着什么长斋?”
林晓月一愣:“这能一样吗?”
李念青大笑:“怎么就不一样?你现在就把那头鹿当成尸毗王菩萨,人家在舍身搭救你这个快要病死的佛门弟子呢。如果你拒绝了人家的好意,岂不是要坏了人家的正果之路?还是说在你眼里,觉得一头鹿不配做佛门弟子?或者说,觉得不应该把自己和鹰相比较?那可就有违众生平等之意了!佛说慈悲,那是对众生皆慈悲,佛家弟子可也是众生之一,对别人讲慈悲,对自己,也要慈悲,那才是真慈悲!”
林晓月哑然,一双美目中全是迷茫之色,总觉得他说的好像有点不对,可仔细一想,又句句切合佛家经义,似乎天地之道,果然如此一般。沉吟了老半天,她有点糊涂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开窍,喃喃自语:“这么说,我要喝了鹿血,不再持斋,才是正理?”
第五十一章 父母在,不远游
帐篷里,林晓月很自然的拿着一块烤鹿肉,啃的津津有味,没有半点为难的迹象。林国栋见她并没什么不妥,心里总算落下一块大石。孩子受了九个月的罪,好不容易好转了,再守着那莫名其妙的长斋,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康复,现在肯吃肉,自然会容易的多了。
坚持长斋近十年的女儿居然就这么被说服了,林国栋也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走出帐篷,却见少年大仙正在篝火前慢条斯理的烤着那头舍身救人的慈悲鹿,不由的苦笑着摇摇头,大仙就是大仙,行事果然不拘一格,不可以常理度之。自己苦口婆心劝了不知多少回,女儿那里半点不动摇,甚至还有掉过头来劝自己吃素的迹象。结果到了大仙这儿,几句话过去就恢复了昔日那个无肉不欢的本来面目,这就是差距啊!
李念青递过一块烤肉:“听你口音,应该是南方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林国栋连忙双手恭敬接过,不敢下嘴,先回答问题:“小子是g省人,从小就在xg长大,这些年也一直在xg打混。这次北上,实在是小女的病,差点跑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解救的法子,只好依着内子临终前留下的消息,来这里碰一碰运气。想不到,老天真的开了眼!”
李念青对这个说话极显文气的中年大叔很有好感,不只是因为他在生死关头对女儿的维护,还有那视死如归的勇气,听到他提到自己过世妻子时的落寞,更觉此人重情重义,值得一交,又听他说起妻子临终时留下消息,不由的有些古怪:“不知尊夫人所留,是什么消息?”
林国栋苦笑一声:“其实内子本就是这终南山里人。当年身为红小兵,响应号召去xg宣传革|命,在港英时期那是犯了大忌讳的,一来二去吃了许多苦。也是在那时候与我相识,后来下嫁与我。只是内子一直觉得有愧祖宗,加上两地关系紧张,一直也没能回来探亲。十年前,又因小子在生意场上得罪了人,害的她被人暗算,出了车祸……”
李念青心头一紧,就是山里人?这个林国栋也真是个奇葩,做生意做的十年前被人暗算害死了妻子,十年后又被人暗算,差点没了女儿。整天听人吹xg如何开明,风气怎么好,搞半天居然这么黑!
林国栋接着道:“……内子临终前,曾经说过,日后若有危难,可回山里求父亲援手,希望他老人家能念在骨肉亲情的份上,帮上一把。一直以来,小子都没能打听到内子家乡的确切地址,所以迟迟不能成行。直到这次小女病危,家中余财货卖一空,打算典当她留给女儿的项链时,才无意间发现,那项链中竟有老家地址和进山地图。小子这才尚图寻找,进山寻亲来的。谁知,进山来才知,原来先翁已过世多年了,就连大姐也于半年前亡故,唯一的外甥也不知所踪……”
李念青越听越古怪,怎么听这意思,他嘴里说的亲戚那么像自己家呢?不由的出声问道:“敢问一声,令先翁如何称呼?”
林国栋摇头惋惜不已,并未察觉到李念青的异常,依旧低着头回道:“先翁王济生,一身医术出神入化,曾在民间闯下过‘一指定生死,七针败阎罗’的神医名头。只可惜,小子无缘拜会……”
李念青心中震惊的难以形容,强自镇定道:“那敢问一声,尊夫人名讳如何称呼?”
林国栋沉浸在悲痛之中,也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顺着话头答道:“内子闺名王月英,后入港籍,改名王淑芬。”
李念青心道,果然如此!难怪我一看见那个林晓月就觉得面熟呢,应该是见过那位素未谋面的阿姨少年时的照片,而她的样子又与母亲相似,这才让自己感到面熟。老天,想不到妈妈居然还有个妹妹在xg!难怪爷爷临终前一直絮絮叨叨说什么可怜丫头,辛苦你了,难为你了之类的昏话。原来根子在这儿!
李念青回忆起曾无意间在妈妈书里见过的那张照片,三个身穿当年流行的统一式军装的青春少女,并排站在海边沙滩上摆着个忠字舞造型,其中一个他记得是妈妈,另外两个印象就比较模糊,只记得当时曾经问妈妈照片中的人是谁时,被妈妈毫不留情的训斥了一顿,此后就再没敢提起。如今一想,那里面,应该有一个就是和林晓月极其相似的王月英了,那另一个又是谁呢?为什么妈妈拒绝提起那张照片的事呢?
这时候,林国栋已经从悲痛中解脱了出来,很恭敬的递过一条样式三相的银项链,指着吊坠上的小盒子道:“这就是内子当年留下的消息。”
李念青接过一看,那吊坠是一枚拇指大小的扁平羊脂玉,其中一面刻着两行蝇头小字,仔细一打量,是“皎皎明月,浩荡英华”八个字。稍稍一想就明白了,这应该是“月英”这个名字的来由。再看另一面,却是一副简笔勾勒的山水画,初一看,那山水树木都只寥寥几笔,并没什么出奇之处。可仔细一看,那画里竟似另有名堂。
拿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李念青终于确认,这副山水画并非做画之人手艺太差,而是有意为之。因为在这副简单的山水画里,居然巧妙的镶嵌了着几枚符文!看穿了其中的符文,剩下的事就显得比较简单了。只扫一眼,李念青就能确认,这几枚符文正好构成一个极简单的幻阵。
大拇指轻轻在玉面上抹过,一丝血气不着痕迹的渗入玉中,顿时,那块玉石猛然间放出淡淡光芒,光芒中,显化出一副山水地图来。只打量一眼,李念青就能肯定,地图中那唯一一处房屋所在,就是龙涎沟。仔细一看,那地图中的房屋上,居然还有一行小字,眼见光芒渐淡,连忙取出一块特意留着应急的灵石来,运转法门,将灵石中的灵气慢慢导入玉坠,顿时光芒大作,那副地图以更加清晰的姿态显化了出来,房屋上的一行字也清晰可辨。
林国栋对大仙施法显化地图毫不意外,此时自然也看清楚了那行小字,不由的念出了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嘴里念着,两行热泪忍不住滚落脸庞。
第五十二章 表弟黄泉
似曾相识的面容、完全符合的来历,再加上那块明显做不得假的吊坠,李念青可以肯定,林国栋的妻子王月英,肯定就是自己的阿姨不假。但是考虑到妈妈现在的情况,以及这枚吊坠的来历,还有林国栋父女眼前的处境,他还是决定暂不相认。
不过既然已经肯定是自己人,那当然少不了就要用心照料了。要不然,以妈妈那种对感情极为看重的性子,日后知道自己怠慢了这位表姐,起码也得半个月不搭理自己。再加上阿姨当年的车祸和表姐现在中的手段,明显是被仇家暗算的,而且又与那个神秘的狼行拂晓有关。种种情况综合下来,李念青更不能坐视不理了。
用不着李念青想什么借口,林国栋心系女儿安危,知道对方手段还没完全被清除,几次三番打算开口请大仙随他赴港一行,可心里又多少有点不托底,唯恐自己这要求太过鲁莽,要是让大仙觉得自己太烦,那可就不太好了。因此,更加小心的奉承,不敢有半点怠慢。反倒搞的李念青有点不自在,早前大家只是萍水相逢,装大仙倒无所谓,如今知道了,人家是自己姨父,再这么拿大,好像有点不太妥当。
第二天扎营的时候,距离出山最多还有十多里距离了,林国栋心里更加忐忑,晚上两人聚在一起啃肉的时候,一副魂不守舍的为难模样,几句话在肚子里翻来覆去的斟酌,就是不知道如何开口才好。
“你放心吧!”李念青见他那为难的样子,也知道想着这个便宜姨父开口求自己好像有点难为他了,索性主动一点:“我既然出了手,就一定会彻底断了病根才算数!”
林国栋大喜过望,连忙就要起身行礼,被李念青压回坐处还一个劲的念叨:“大仙慈悲,小子回去就为大仙立长生牌,早晚供奉!”
李念青笑了笑:“你也别一口一个大仙的叫了,以后在人前容易露了马脚,到时候被人发觉可就不妙了。”
林国栋点头:“大仙说的是……”
李念青很无奈:“这样吧,以后你把我当成是你远房侄子就行了,记住了,我叫黄泉,你喊我小泉就行了。”本来他还打算接着用李逍遥那个名字呢,又一想,这名字如今已经红的不像话了,回头再被人拿灵儿、月如什么的来取笑,可就尴尬了。索性就抻一抻前世宗门名号得了,又方便又顺口。
哎哎哎!林国栋那头点的小鸡吃米一般:“大仙……呃,就听小泉的!”心里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多少有点不吉利,可人家是大仙哎,肯定是百无禁忌的吧。别说一个名字了,估计真的黄泉都无所谓。
一听说大仙摇身一变成了表弟黄泉,林晓月不但没有惊讶,反而有些欣喜,这两天里,她的心境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原本传说中飘渺无迹的神仙在自己眼前亮了相,使自己从大半年的痛苦中解脱了出来。接着又是一番颠覆了认知的崭新说法,完全打破了自己心中佛法的概念。总的来说,林晓月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这个变化对她来说,明显是好处大过弊端的。现在大仙要扮成表弟帮自己解决隐患,她自然高兴万分。加上她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本身对这个少年神仙就有点遐想,接受这个新身份就更加容易了。
夜里,李念青接到了林风和胡绛雪的消息,得知那个宋志贞调查自己的消息之后,他斟酌一番,叮咛林风两人不要轻举妄动,就按着他们自己的打算,先混入那个潜龙小组,再慢慢打探消息不迟。同时他也得知林国栋回内地被追杀的消息也已经被对方掌握了,但对方似乎并不打算过多干涉。宋志贞似乎更在意新拉笼到的两个成员,只在龙过台歇了一夜,除夕当天带着两人从长安直接乘坐军用飞机直飞京城去赴命了。这两天正好过春节假期,他干脆就陪着两人在京城四处走动,同时也把两人盯的很紧,所以林风一直到今天才找到机会联络李念青。
大年初三的早上,李念青一行踏上了南下的火车。这时候正好是春运期间客流量最小的几天,三人轻轻松松就买到了票,一路颠簸,近三十个小时之后,就已经到了深圳。
林国栋在内地是两眼一摸黑,但一到GD地界,他多年生意打下的基础就派上用场了。只是生意场上被人阻击接连失利,为了女儿又差不多把全副身家砸的七七八八的林国栋,如今还真有点囊中羞涩了。好在他没钱,李念青手里却有货,他手里如今有六个身价不菲的一流杀手全部存货呢。
根本就容不得林国栋推辞,李念青直接取了几万现金给他活动。有了钱,林国栋一下就显出了本事,几个电话打过去,发张传真,吃了顿饭的功夫,XG那边就来人送了证件,三人顺顺当当又到了XG回到林国栋家中。
第一次走进这个在内地人眼中很神奇的地方,李念青也很是好奇,充斥着中西结合各种风格的建筑,肤色语言各不相同的人群,靠左行驶的道路规则……林林总总,许多只有接触到才会意识到不同的细节一一展现在眼前,这让一直对XG就有些向往的他狠狠的过了一回眼瘾。
只可惜,李念青如今在林国栋父女俩眼中,那是个无所不能的神圣存在,所以爷俩也不敢把他当成内地来的土鳖对待,那态度简直恭敬到了拘束的地步。也正因态度端正,一路上根本就不敢消耗多余的观光时间,所以李念青对XG的了解,差不多和对长安深圳的印象没什么区别。
跟着爷俩打了出租车直接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李念青不由的心中苦笑:“第一次出山到大城市里来呀,想不到除了走马观花之外,居然连一点介绍都听不到。这个高人做的,也太高处不胜寒了些。”
林国栋居住的小区,名叫“兰亭苑”,算得上是个比较高档的小区,而且兰亭苑里基本上全是独门独户的小型别墅。林家居住的是一座占地约五百平米的三层独立别墅,小区门口,三人很规矩的在门禁验了身份,登记了来客黄泉的身份信息,这才被放行入内。
出租车缓缓向小区向驶去,方才一脸公事公办模样给几人做了登记的门卫四下小心打量一圈,拿起桌上电话,飞快的拨了个号码:“林国栋回来了!”
中环是XG中西|区的一个地名,又称中区(Central)。是XG的政治及商业中心,很多银行、跨国金融机构及外国领事馆都设在中环。XG的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终审法院,以及前港督府都位于中环。因此,中环在XG算得上是最要紧的地区。而能把公司开到这里的,无一例外尽是个中翘楚。
在林国栋一行坐着出租车回家的同时,中环一座名叫“中天”的写字楼中,门上铭牌写着“总经理室”的包厢内。
一个梳着大背头的青年男子,正满脸惬意的半躺在真皮软椅上,双眼微眯,嘴里发出阵阵舒服的呻吟。突然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将他惊醒,男子懊恼的扭起取过手机,用下巴示意正俯在身下的美女继续,满脸不爽的按下了接听键。
“什么?”听筒中的消息一下刺激的男子直起了身子,这个大幅度的动作使猝不及防的美女触电般起身,连忙的捂着嘴,发出阵阵闷响的咳嗽。
“你老母个臭花!”男子恨恨扣上手机,两眼凶光四射:“狗屁的狼行拂晓,居然让林国栋那个扑街全须全尾的回了XG!”
美女温柔着爱抚着已经没了精神的鼻涕虫,娇声道:“聪少何必那么大火气!那个林国栋撑不了几天,他如今一穷二白,只要他那间店没法开业,公司迟早还不得落到聪少手上,你又何必怕他?”
聪少哼了一声道:“你懂个屁!那林国栋要是那么容易对付,我又何必费这么大劲?自从他二十年前把招牌扛进中环,这二十年里,起起落落不下三次!哪一次都栽的比上一次重,可每一次爬起来都比上一次更强大!这样的敌人,要是一次不彻底把他打死,日后迟早会酿成大患!”
美女不敢顶嘴,连忙将娇躯倚进聪少怀中:“实在不行,再求阮大师出手不就行了?”
聪少两眼一转,气哼哼道:“顶他老母个肺!本来打算让那姓阮的把林晓月制住,再干掉林国栋那个扑街,我就可以人财两得。谁知道那个姓阮的老东西居然要自己占先手,难道让我去涮他的臭锅?要不是在XG地面上多少得顾忌那老东西一点,我早让人干掉林国栋父女了,还能让他撑到现在?!哼,这个所谓的狼行拂晓,都没鬼用,还说什么从来没失过手,现在林国栋回来了,我倒想看看他们怎么给我回话!”
说着,拿过手机来就开始拨号。片刻之后,听筒里传来关机的提示声,聪少更加愤怒,啪一声把手机砸在地板上,恨声道:“八十万,八十万!花了我八十万,水花都没响一声,现在居然关机!”一扭头,冲着那个一脸小心的美女吼道:“联系姓阮的那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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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引蛇出洞
香G,皇后大道。冬天的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天空,有气无力的散发出丝丝暖意,被来自海面的冷风轻轻一吹,空气中再也感觉不到半点温暖。幸好,大街小巷为了庆祝新年张灯结彩,让这原本冰冷的季节变的人气十足,喜气冲盈。
汹涌如织的人潮中,李念青跟在林晓月身边,手捧一只大个的冰激凌,一路东张西望,舔的十分投入。
香G就是繁华啊!李念青感觉自己两眼都有点不够使了,虽然比常人多了近百年的记忆,可那个修者的世界里,最繁华的城市也没见过人口密度如此恐怖的情景,更别说那高耸入云的大楼和光彩流离的各色招牌装潢了。这一世更是纯粹的山里孩子,就连近在百多里外的长安城都没去过一次,更别说这对内地人来讲和出国没两样的特别行政区了。
早在赴港的半路上,林国栋就向李念青说了自己的怀疑,整个香G,能让人病到医院束手无策的人,只有那么一个。只可惜那个被圈里人称为“阮大师”的神秘人,除非他自己主动联络,否则根本没人能找得到他。所以即便知道对手十之**就是那个姓阮的,可是以林国栋的能力,根本就没法找到他的下落,所以这寻根问底的事,还得着落在李念青身上。
昨天回了林宅,李念青就对林宅做了个全面的检查,很奇怪,并没发现有任何异常,这说明对方并没在风水这方面动手脚。因此他断定,在林晓月身上下咒的那个人应该是用了其他法子。想来想去,他决定让林晓月主动出去抛头露面,来个引蛇出洞。出于对这位表弟大仙的极度信任,林晓月根本没有半点犹豫,加上她也卧床好几个月,也应该活动活动了。
两人沿着皇后大道溜溜达达,晃悠悠的走到一间关了门的铺子门口。林晓月望着铺子上硕大的“月华首饰”四个大字,久久不语。
李念青轻声道:“放心吧,既然你已经康复了,等咱们料理了背后那些小人,重新开张还不就是挑个好日子的事?”
林晓月笑了:“我只是心疼爹哋,这间店是他和妈咪一起开的,这些年,无论爹哋生意好坏,这间店始终都在照常营业。这一次,我病倒在床,爹哋在中天的股份又被套牢没法兑现,为了给我治病,没办法才把店里所有的流动资金都挪用了,结果搞的不得不关门歇业……好在,店铺还在手里,等这事过去了,我一定要让它再现辉煌!”
呀!一个惊讶的声音从旁响起:“晓月!真的是你?你返来了?”很标准的港式粤语。
李念青顺着声音一打量,是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婉约女孩,看年纪应该与林晓月相当,走到近处,却见她眉清目秀,脸上不见粉黛却也楚楚动人,确认了林晓月之后,一脸欣喜的踩着高跟鞋小跑过来,两人亲切的拉手交谈,一言一行无不透露着浓浓的关切之意,看起来两人关系应该不差。
两人用粤语聊了好一阵子,林晓月招手叫过李念青,对那女孩道:“欣妍,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上边的表弟黄泉,过年放假到香G来玩几天。小泉,这是柳欣妍,我大学时的室友,也是我的好朋友。”
柳欣妍连忙用稍显生疏的普通放和李念青打招呼,又是一阵嘘寒问暖,搞的李念青挺不好意思的。随后,两人便跟着柳欣妍一起进了前面不远处一家大卖场。
走进那间名叫“莎玛蒙”的专柜,李念青才弄明白,搞了半天,这位柳大姐是在这家卖场里卖化妆品的。这个事实让印象中对大学生一直怀着崇高敬意的李念青差点拐不过弯来,愣头愣脑的问了几句,总算明白了,大学生这种生物,在大陆来说兴许多少有点地位,可是在香G乃至海外发达国家,根本就没有任何优越之处。
坐在旁边看了一会,李念青又被那些晃花了眼的各种化妆品吓了一跳,不光是因为那些“非洲海底泥”、“澳洲珍珠粉”、“美白面膜”、“除皱保湿霜”一类的噱头,更因为那吓死人的价格!
好奇之下,他拿起宣传册翻看了一回,好家伙,稍稍一算,若是把这里所有的美白保养产品都买一件的话,没有三百万根本拿不下来!而让他惊讶的是,只这么一小会儿,经林欣妍的介绍,就有七八位各年龄段的女人购买了不下二十万的产品,平均每人消费两万出头!
李念青脑海中顿时就浮现出了前世身为丹师时,所有丹药中最受欢迎的“驻颜丹”来。不由摇头暗叹:“看来什么时候,这种臭美的东西都最好卖啊!”心下又是一动,那“驻颜丹”不过是不入流的二阶丹药,以眼下自己的身手,要炼制那东西简直易如反掌,而驻颜丹的功效相比这些化妆品来,绝对可以算得上仙丹了,要是摆在这儿来出售,得标个什么样的天价?再一想,很可惜,驻颜丹所需的那些药材,好像不那么容易找。这么看来,这事也就只能作罢。不过化妆品这令人吃惊的价格却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当中。
林晓月很清楚自己今天出来逛街,肩负着散播自己病愈归来的重要职责,因此与林欣妍聊了一会,约定下午一起去吃饭之后,就再度带着“表弟”逛起了大卖场。
这一圈转下来,李念青才发现,原来自己得了六个杀手所有资产,加起来将近两千万的存款,在原来生活的山里,好像还算得上个有钱人,可这点底子,别说和美国人比了,就放在香G,那也只是个中产阶级!这个巨大的落差让他觉得很受伤。虽然他最终的目标是渡劫飞升,可修者也得讲究“法、地、侣、财”四种基本需求。现在看来,只是“财”这方面,就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啊。
在林晓月的操持下,李念青多了几件衣服,两人转了一大圈,发现并没遇到更多的熟人,便打算离开大卖场,出门前自然要绕道“莎玛蒙”和柳欣妍打个招呼。刚下二楼电梯,就见旋转门里一片花花绿绿,伴随着极度嚣张的笑声,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捧着那团鲜花,很夸张的进了大厅。
林晓月皱着眉头道:“又是个这史公子!看来欣妍又要头疼了!咱们还是先走吧!”
李念青虽然也不太喜欢这种泡妞的排扬,但那毕竟是人家的私事,当然巴不得离得越远越好。正当两人打算下楼绕道而行时,就见那个花团锦簇的家伙已经一脸沮丧的打道回府了。
林晓月一愣:“咦?这家伙转性了?走,他走了,咱们去和欣妍打个招呼吧!”
一见面,柳欣妍听林晓月打趣自己魅力下降,笑道:“这事说起来还得多谢你。”
“谢我什么?”林晓月有点奇怪,这个史公子可是在学校的时候就开始追求柳欣妍了,虽说有点讨厌,可是那执着的念头却也让许多人佩服。像今天这么干脆就闪人的行为,可不太多见。
柳欣妍道:“我说今天约了你吃饭,他就走了。”
林晓月正奇怪了:“我哪里有那么大的面子?”
柳欣妍打趣道:“你林公主现在什么身份?中天集团里都是排名靠前的人物!谁敢不给你面子?”
切!要换了别人,林晓月兴许真信这话,可这史家豪和她们是同学,就算给面子,也用不着那么夸张吧。
两人聊着,李念青脸上却浮出了淡淡的笑容:“这个史公子,有点意思啊!看来,今天引蛇出洞的结果,就要着落在他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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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绑架
中天大厦顶楼,望着与一群董事低声交谈走出会议室的林国栋,孙少聪一脸青气,目光阴冷,直到会议室所有人都走干净,依旧独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知想些什么。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响突兀而响亮,孙少聪抬头一看,正是自己那个漂亮助理刘文娟,见她眼中神情,似乎有什么高兴的事,心中一动,连忙使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反锁了门,孙少聪两眼期待:“怎么样?”
刘文娟兴奋道:“刚接到消息,林晓月真的已经痊愈了,而且她今晚约了老同学吃饭,地点时间都打听清楚了。那个大便公子已经把消息传给了四海帮。”所谓大便公子,就是史家豪“屎”大少。
孙少聪大喜:“好好好!做的好!”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哼哼,林国栋今天当着所有董事的面威胁要解除我的职务,他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大过年的非要搅人心情!等到他宝贝女儿落到姓阮的老**手里的时候,我看他还会不会这么嚣张!”
刘文娟媚笑道:“聪少不心疼吗?”
孙少聪两眼一转,右手从刘文娟的领口滑了进去:“林晓月那冷妞整天板着脸,冰山一样,哪有你这么贴心?”
刘文娟顺势往他怀时一倒,嘴上却打趣道:“得了吧,你还不是不舍得在中天的位子……”
孙少聪笑道:“我最中意你这聪明劲……”
很快,声音就从少儿不宜开始向限制极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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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街某处,一辆全封闭的小货车静静停在路边。
车内,一个满脸期待的公子哥儿正殷勤的为另一个目光阴冷的壮汉点火。那壮汉吧哒几口,将雪茄点燃,长长喷出一口白雾,满意的拍拍公子哥儿的肩膀:“你放心吧,史大少,我们只要那个林晓月。那个柳欣妍,一定是你的!”
油头粉面的史家豪如同被主子抚了头顶的狗一样眉开眼笑:“多谢炮哥,以后炮哥有用得着兄弟的地方,尽管开声。”
史家豪家中虽颇有资产,但在香G这种九流混杂的社会环境下,再怎么有钱也比不上傍一个有能量的大腿。眼前这位炮哥孙大炮,就是近年在香G地下世界呼风唤雨的四海堂一位重量级人物。这个四海堂在回归前还只是个没人知道的小混混组织,整天混在庙街一带靠收点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白领一类的来维护生计。可不知怎么的,那位神秘而恐怖的阮大师就看中了他们,从此小小的四海堂一飞中天,从回归后到现在,短短五年时间,已经成为了全港继东兴和洪门外第三势力。如此强势的力量,不由不让史公子心动。
唿一声,车门被打开,一个头上染成花花绿绿的小青年弯着腰凑上来:“炮哥,他们在吴记打边炉,兄弟们都已经跟上去了,门口也守上了。”
炮哥点头:“做的好!记得到时手脚干脆点,这女人对阮大师很重要,完事我让大哥给你们派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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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街,吴记火锅店。
广东人把吃火锅叫打边炉,而且菜式吃法也与川式、京式、东北等地的吃法稍有区别。但这些细微的差别对李念青来讲,完全没意义。因为火锅这东西除了在仙府里听林风讲过几次之外,这次根本就是他生平第一次真正品尝。所以热情的柳欣妍那认真的讲解,除了让他不得不时时停下来表示聆听之外,并没任何实际帮助。
柳欣妍见他似乎对讲解并没多少兴趣,也就由得他去自己发挥了,转而和林晓月紧挨在一起,嘀嘀咕咕的说个不停。很仔细的询问关于她生病的整个过程,林晓月只好虚与委蛇,挑些无关紧要的向她解释。听她说到自己的病全港医院束手无策时,笑着说自己是和父亲回了内地,找了一位老中医才治好的。柳欣妍这才松了口气,近年来,中医在许多疑难杂症方面的表现,也打消了她的疑惑。
两人交谈自然是用最习惯的粤语,而且港式粤语中更加杂了非常多的英文词汇,这就大大增加了李念青的分辨难度。最初他还做样子听了几句,几分钟后终于败下阵来,索性埋头大吃而特吃,而这个除了吃东西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样子,也恰好符合了他那十五六岁的外表,倒也没引起更多关注。
吃着火锅,李念青留意到整个吴记火锅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起来,而不时进来坐下的那些小年轻互相之间又挤眉弄眼,明显是有点情况。他心下暗乐,总算来了,再不来我就得重新点菜了!
正在低声交谈的柳欣妍突然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一抬头,那张让她头大无比的小白脸映入了眼眶,这让她很诧异:“史公子?你来这儿做什么?”
史家豪左右扫一眼,一脸关切的模样,上来就拉她:“欣妍,跟我走吧!”
柳欣妍顺着他的眼光转圈一看,脸色大变:“你想做什么?”
史家豪耐着性子:“不关你的事,咱们快走吧!”
柳欣妍恍然:“你想对晓月做什么?你快走开!不然我报警了!”说着从包里翻出手机来就要拨号。
旁边的孙大炮一皱眉头,脑袋一偏,几个小混混马上作出要攻击的姿势,史家豪连忙伸手一拦:“误会误会,我来跟她解释。”
林晓月向依旧吃的津津有味的李念青投个询问的眼神,得到个放心的示意,马上安静了下来,拉着柳欣妍的手道:“欣妍,这不关你的事,你先跟史公子走吧!”
柳欣妍大怒:“我不走!香G是法治社会,我不信他们敢对你怎么样!”
两个混混猛然上前,一把夺下她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再踩了一脚,一款小巧玲珑的新式手机当场报废。孙大炮阴冷的声音响起:“史公子,不是我不给你面子,人家跟本就没把你当回事嘛!我看,还是让我的兄弟们来帮你圆这个梦吧!兄弟们,给史公子找个安静的地,让两位把喜事办了!”
两个小混混得到示意,一使劲就把柳欣妍夹了起来。一直生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这才变了脸色,奋力挣扎着要脱出混混的控制,一个不留神,砰一声,将桌上的碗碟打翻不少,翻滚的汤汁四溅。
一直埋头吃东西的李念青猛然抬头,冷脸怒喝道:“没看到这儿有人吃饭吗?”
双手一抬,两只洁白的细瓷茶杯闪电飞出,两声惨叫伴着茶杯碎裂声一同发出,两个混混砰然翻倒,各自捂着血流如注的脑袋杀猪般乱嚎。两只杯子打的同样准,正好砸在对方鼻梁上,一下子就血流如注染成了关公脸。所有人全都被这一幕震惊了。
孙大炮勃然大怒:“扑街仔,你想找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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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哇塞,黄飞鸿啊!
孙大炮说话,自然也是粤语,可李念青对这种语言还处于摸索阶段,他也不耐烦让人来翻译,一脸不耐烦的模样将他打断:“请讲普通话!”
操!孙大炮很无语:“原来是个大陆仔,你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不得不说炮哥是个人才,起码他的普通话就比柳欣妍要标准许多,难怪人家能上位。只是炮哥话一出口,在场的所有小弟都觉得有点纳闷,怎么炮哥这么听话,人家让他说普通话,他就乖乖说了呢?难道是炮哥在展示才华?嗯,一定是!
李念青很平静:“有困难,找警察!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人,我又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你爹!”
得了,傻子都知道这是在玩人了。不过这一次,抢先暴走的不是炮哥,也不是四海堂的其他小弟,而是被两颗血头吓了一跳的史家豪史大少。
眼看好事将成,被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给搞砸了,史大少心里无名火直冲脑门,戗指怒视高声叫骂:“不知死活的大陆仔!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
李念青翻了个白眼:“就这智商,也跑出来耍威风?你可真给特区同胞丢脸!”同样的问法都被嘲笑过一回了,你又接着来,不鄙视你都没天理。
史家豪马上会意,恼羞成怒老脸通红,大喊一声:“把这小子给我废了!”作风很彪悍,只是结果很遗憾,在场并没有他的手下,给你废了,你他吗算老几呀!
大家都看着炮哥,可是炮哥心里却有点疑惑,能爬到这个位子上,炮哥也不是只会动粗的肌肉男,相反他很有头脑,只看这小帅哥的镇定劲,就足够让他高度警惕了,因此炮哥开始权衡利弊,琢磨怎么才能探清对方的底,然后争取顺利把自己的事做好。
“没看出来,兄弟还是个高手。”孙大炮示意两个满脸红光的小弟先去止血,一拱手向李念青行了个江湖礼节:“敢问兄弟是哪条道上的?”
李念青哪里耐烦跟他扯这个,面不改色哼了一声:“人行道!”
泥人也有三分土脾气啊,何况手下一大帮小弟的炮哥。三番五次被人当面甩脸,就算你有后台也得先让我出了这口气才行,一挥手:“上!给脸不要脸,先把他四条腿打折了,再慢慢教他怎么说人话!”
李念青呵呵一笑:“早说嘛!打架,我最喜欢了!”也没见他脚下怎么动,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等到李念青拍着手重回原地的时候,一阵阵杂乱的呼号声此起彼伏。还能立在原处不动的,除了李念青三人之外,就只有孙大炮和史家豪两个有头脸的家伙了。
二十几个整天街道讨生活的古惑仔,眨眼的功夫就被打的倒了一地,一个个抱着腿倒在地上乱哼哼。孙大炮倒吸一口凉气,今天踢到铁板了!而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史家豪史大少脸都绿了,他怎么能想到,这个看起来毛都没张齐的小屁孩,居然是个如此恐怖的高手!
而开始震惊到恐惧,如今又感到不可思议的柳欣妍终于回过了神,一脸兴奋的喊了一声:“哇塞,黄飞鸿啊!”看向李念青的双眼里,充满了小星星,而刚才那惊魂的一幕,一下子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恨不得赶紧抱着李念青的大腿高喊,师傅,收下我吧!
孙大炮心里苦笑,要是黄飞鸿就好办多了,起码黄师傅那是君子,动手之后总会给对方个改过的机会。可眼前这位,看他动手的时候那面不改色的样子,和动过手之后一脸风轻云淡的神采,明显就是堂主那样不把别人生命放在眼里的存在!栽到这种人手里,下场哪里还能好得了?
孙大炮觉得自己的身手根本不够人家一盘菜,投降似乎是眼前唯一的选择。在李念青玩味的目光中,孙大炮吞了口唾沫,单膝跪地,拱手服软:“我孙大炮认栽,还请这位兄弟看在大家同是江湖一脉的份上,高抬贵手!”
史家豪见状,死了老爹一样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幸亏人家根本没把他当回事,看也没看一眼,这才悄悄松了口气,又连忙向一脸崇拜看着那个小煞星的柳欣妍投去个求救的眼神,可惜人家也没空搭理他。
李念青微微一笑:“别来那一套虚的,老老实实告诉我,那位阮大师人在哪里,只要你带我找到他,你的事,我可以不追究!”
孙大炮和史家豪一听这话,齐齐心里一抽,这家伙,真够胆大的呀!阮大师是什么人?那是会法术的能人异士!就凭他那一手风水相术和各种法术,纵|横江湖十几年从未遇到过对手,这家伙居然敢亮明了字号去挑他的场子?虽然他手上有点真功夫,可用这个去和阮大师拼,还是自寻死路吧?!
李念青见孙大炮半天不吭气,一扭头对正在乱哼哼的一群小混混道:“都闭嘴,没看到你们大哥正在想事情吗?”
那帮人这时候哪里还能听得进去他这话,虽然有几个努力闭了嘴闷哼,可大多数还是哎哟哎哟的乱喊。李念青见状一声冷笑,走上前去,砰砰砰一连串的踢过去,正在哼哼的家伙应声倒地昏迷过去,只踢了五六个,其他的就明白了,连忙捂了嘴,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小鸡崽似的抱成团窝在那里浑身乱抖。
史家豪心里更没谱了,这家伙,真下狠手啊!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这样,当初把消息传出去就完了,干嘛非得巴巴跑来凑热闹,这下好,马子没把上,倒把自己搭进去了。转眼又一想,以前怎么没发现,威风八面的炮哥居然是这么个胆小鬼呢?哼,等这小子栽到阮大师手里以后,一定要把今天炮哥这副小人嘴脸向郑堂主好好说说,指不定在四海堂里也能混上一席之地呢。借着四海堂的架子,和阮大师搭上话,以后我史家迟早也能飞黄腾达!
孙大炮心里也反复思量了许久,终于认定,这家伙手上有真功夫,绝对不是自己这种街头古惑仔可以应付得。可这种有真功夫的家伙,阮大师手里也不知道收拾了多少,那么他要找死,正好送他去,也借这个机会,洗了自己的麻烦,顺便还能把阮大师交待的事给做完了,也算是一举两得,那又何乐不为呢?
“兄弟你要找阮大师?”孙大炮小心的斟酌着说道:“阮大师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们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具体在什么地方落脚……您别着急,我有个办法,一定可以让你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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