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练拳的少年
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李凤栖竟有些愉悦。
对旅途有点小期许。
胸腔有壮气欲抒,于是打开车载音响,音量调到最大,播放他最喜欢的一首老歌,跟着一起声嘶力竭的狂吼。
任性一次又何妨,大不了被偷袭。
县道上响起了鬼哭狼嚎: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啊!看那碧波高壮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做个好汉子,热血热肠热,比太阳更光!
老夫聊发少年狂。
李凤栖此刻,倒真有点仗剑出城猎荒狼的狂浪。
歌声曳然而止。
大概是因为陆旭死后结界内只剩一人,所以收缩极快,此刻距离县城已经不远,在到结界边缘不足千米之处,有人迎面而来!
李凤栖已不奢望是人类归来。
出现的人只有一种可能:前来猎杀自己的天选之子,能够进入结界,和陆旭一样,实力在自己之上。
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满身的风尘仆仆,怎么看都不像是踏入修行领域的天选之子,更像是个骑着车自由行的驴友。
少年赤手空拳,五官犀利。
一脚颠地,一脚踩在车蹬上,默默看着车内的李凤栖。
空气凝滞。
彼此心里明白,天选之子遭遇,往往要分生死。
打不打?
李凤栖欲掉头,不想打没把握的架。
不料少年见李凤栖不想战后,竟对他微微点头,继续骑车,慢慢悠悠的从李凤栖车旁经过,一点也不担心被偷袭,擦肩而过时,他轻声说了句。
最好能离开,我不想杀人。
李凤栖从车内探出头,看着少年骑车远去的背影,觉得刺目。
少年不高不大。
但在李凤栖眼里,少年却像一座百米高山。
硬不可撼!
不想杀人的天选之子,是个异类。
可这样的人能活到最后?
难。
猛然醒悟,陆旭曾经提到一个练拳的少年,进入陆旭的结界后却不杀陆旭,难道就是他?
身上起了一层冷汗。
连陆旭都落荒而逃,自己对上他,大概没有半分胜算。
如果无法离开,就要和他一战。
立即调转车头。
练拳的少年从对面而来,说明对面结界里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要么……
比练拳的少年更强!
只能去市区了。
发动机轰鸣,李凤栖很快追上了骑车的少年,降速之后落下车窗,对少年道:“从结界收缩后,你杀了多少天选之子?”
少年摇头,“没杀。”
李凤栖讶然不解,“就如现在,你进入我这座城市,若是不杀我,怎么离开?”
不杀人,迟早都要死在结界收缩下。
少年不是话多的人,骑着车缓慢前行,半分钟后才说道:“大部分时候,想离开便离开。”
很简单的一句话。
李凤栖却震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想离开就离开。
说起来简单,但里面蕴含的信息却耸人惊闻。
他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座结界。
能这样做的前提,只有一种:这个练拳的少年,无论走进哪座结界,他都是最强。
这是规则漏洞。
当下规则是促成结界内的两个天选之子不死不休,但当某个极强的人不愿意杀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穿行所有结界而不出手。
当结界剩下不多,出现实力不输给他的天选之子时,才会让他陷入你死我活的厮杀。
羡慕……
可惜自己还要继续踏上征途,不断厮杀,做不到他这般来去自如的洒脱,“我要去尝试另外一边的结界,你叫什么?”
少年侧首,看了一眼李凤栖,继续前行,没有回答。
萍水相逢。
谁知道是否还有下次相见的可能,但愿不见,若相见,便是敌人。
李凤栖也不在意。
高手总是孤高的。
不再和少年勾兑,修行的世界里,实力为尊,每个人都可以是主角,也可以是配角,一念之差而已,我李凤栖虽然不如你,但也不会阿谀奉承。
何况没用。
这场猎杀游戏里,绝对不可能存在盟友,每个人都是潜在对手。
一脚油门,将少年远远甩在身后。
一个小时后,李凤栖看着不远处竖立在路边的巨大路牌,陷入沉思。
家乡小县辖领于德扬市。
不远处路牌上写的却是“禹迹仙乡师方欢迎您”。
师方市?!
师方曾因大禹的足迹而享有“禹迹仙乡”之美誉,秦代著名水利学家李冰曾在此治水并仙逝于此,还是佛教南禅八祖马道一的故里,汉代名将雍齿的受封之地,故又名雍城。
穿过结界后的下一秒,自己没有出现在辖领的德扬市,而是在县级市师方师方也是德扬市辖境,和家乡小城恰好在德扬市的两端。
什么状况?
为何德扬市消失不见了。
思索许久得出结论:德扬市的结界收缩至消失,自己穿过家乡小城结界的刹那,直接越过没有结界笼罩的德扬市,出现在师方市。
幕后黑手如此设置,就是为了让天选之子更快的接触、厮杀。
也防止天选之子在没有结界的地方驻留不前。
进入后期,当剩下的结界和天选之子不多后,也许某个天选之子穿过一座结界,就出现在了千里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甚至……出国?
鬼知道这场猎杀游戏范围是否只在国内。
也许全世界呢。
小心翼翼驱车前行。
自己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里,说明实力比这个天选之子更强,不过事关生死,大意不得,唯恐被这个天选之子用陷阱给收拾掉。
杀人很难。
但在这场猎杀游戏里杀人不难。
只要准备充分,热武器、化学物质、物理陷阱……都能带走每一个天选之子的性命。
一路畅通无阻。
很快进入师方市市区。
市区不大,李凤栖曾经来这边避过暑师方在蜀中平原的边缘处,背后是十万大山,越过漭漭大山,便是世界屋脊。
在环城路上找了家豪华宾馆暂时入住。
接下来是找到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并将之杀掉,还是根据结界收缩速度制定下一步计划,李凤栖倾向于后者。
只要两个天选之子还活着,结界的收缩速度就不会很快。
而被动杀人和主动杀人,区别很大。
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
第十八章 猫鼠游戏
环城路那边依然有淡淡青烟,大概快要烧完了。
李凤栖决意休憩。
长枪龙胆不用急着去取,反正也没人去废墟,何况他练剑,现在用不上长枪,解决短发女子这根芒刺才是当务之急。
在没有知己知彼之前,李凤栖不敢贸然出手。
等。
看谁先露出破绽。
已经入夜,意随心至,没有刻意去找宾馆,顺便走进一家普通宾馆,找了间不临街的房间,先将就一夜,明天再随意换。
这是聪明之处。
我自己都不知道明天要去哪里,对手又怎么可能猜到。
一夜无事。
李凤栖却辗转难眠。
思来想去许久,都没有制定出针对短发女子的策略。
远程输出着实恶心。
索性起身,盘膝坐在黑暗里运转《太虚经》,这才宁静下来,半夜时分沉沉睡去。
游戏拉开序幕。
李凤栖和吴丽华都没有意料到,对手竟然如此沉得住气。
接下来几日,两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却谁也发现不了谁,谁也不敢轻易上街,只能在暗处默默的等候。
吴丽华还好,很快改变策略。
她去了市区最高的大厦,占据着地利,藏身在天台的暗处俯视全城,更容易发现李凤栖的踪迹,而且易守难攻。
李凤栖则蛋疼。
他不是没想过去最高的大厦。
但是不敢。
鬼知道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最强的威力能达到什么地步,如果比火箭炮还厉害,那自己去最高的大厦岂非成了箭靶子。
反正结界在不断收缩。
收缩得越小,对自己越有利,大不了捱到最后一天。
僵局很快打破。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空旷而安静的城市被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打破。
李凤栖大喜。
难道是短发女子熬不住了,打算离开?
立即抓了长剑出门。
当然,没敢明目张胆,深恐是短发女子的陷阱。
悄无声息的来到汽车发动机声音消失的位置,发现在市区中心的超市旁,停着一辆极其老旧的小车,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儿从车上跳下来,走入超市。
天选之子?
李凤栖有些拿不准。
如果是天选之子,是不是太老了点,迄今为止遇到的天选之子,可没一个老人。
没有声张。
继续躲在暗处观察。
一个小时后,那老头儿拿着一些生活用品从超市出来,将东西放入汽车尾箱,钻入驾驶室,发动机轰鸣声中,老头儿开着车在城内溜达。
李凤栖在等。
不管这老头儿年纪多大,他极有可能是个天选之子。
短发女子很可能会对他出手。
毕竟杀一个天选之子,就能提升一点自身实力,这个诱惑一般人真抵挡不了。
如果短发女子出手,就会暴露目标。
自己可以趁机接近。
然而还是天真了。
短发女子也明白这个道理,没有贸然出手,直到老头儿找了家宾馆入住,李凤栖也没等来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
李凤栖很忧郁啊。
如此好的一个诱饵,短发女子竟然没有咬钩,可惜了。
心念一动。
短发女子不出手,是忌惮被自己黄雀在后,那么……自己何不给她制造一个出手的机会,也能趁此衡量她和那个老头儿的实力。
李凤栖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立即退远。
找了一辆停在路中央,车钥匙还在启动档上的车,打开手机导航,一脚油门下去,以疯狂的速度向城外驶去。
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了数条街。
速度必须快,而且不能笔直行驶。
毕竟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类似狙击枪,若是被射中,自己大概率会挂,李凤栖可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白白便宜短发女子。
一路狂奔。
很快驶离城区,进入县道,直到从后视镜里已不见高楼大厦后,李凤栖才找了个隐蔽的院子,将车停下,然后找了辆电瓶车,循着一条小路返回。
电瓶车的声音极小,不至于暴露。
进入环城路后,李凤栖连电瓶车都不敢骑,选择悄无声息的步行潜入。
意图在暗处坐收渔翁之利。
演了这一出戏后,就算短发女子有所怀疑,但只要自己沉得住气,几天都不现身,她很可能会认为自己因为担心被围攻而逃离了这座城市的结界。
那时候她会动老头儿动手。
理想是美好的。
现实是骨感的。
李凤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短发女子,貌似也高估了那老头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短发女子依然没有现身。
倒是那老头儿,完全没有一点危机感,就好像他自己是绝世高手,一点也不在乎被人偷袭一样,每天早上起床,下楼到广场听着音乐打半个小时太极拳。
别说,有模有样。
极有宗师风范。
中午在一家被他撬开的饭店做饭,自斟自饮喝个微醺。
下午拿着个小录音机,听着戏曲儿,优哉游哉的满城闲逛,或是泡一杯茶,坐在树荫下看一下午的书,黄昏时候喝点小酒后,又到健身广场做点小运动,然后会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发呆,似乎在想念老伴儿,脸上偶尔会浮起温暖笑意。
那一刻,老头儿很年轻,青春满笑意。
一副退休老大爷的做派。
怎么看……
这老头儿都在作死,也一点没有天选之子的实力。
这不科学。
如果不是天选之子,只是普通人的话,能在无人的世界里承受多年的孤独?能在结界收缩即将死亡的威胁下如此淡定?
该不会是……
这老头儿在扮猪吃虎!
他在引诱其他的天选之子出手,敢如此自信的行事,这老头儿必然有着相应的实力,说不准还在练拳的少年之上。
阴险!
简直太阴险了!
但李凤栖很快察觉了不合理之处,这老头儿如果实力在自己之上,那么就不会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也是外来者。
可他对师方市的情况了若指掌。
如果他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实力在自己之上的话,自己也进不来。
到底怎么回事?
李凤栖迷糊了。
当然,迷糊的其实不止他,在最高大厦里藏匿着的吴丽华也懵逼着,她实在想不明白,那老头儿如此作死,就一点也不惧怕被猎杀么。
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一座空城,三个人,一男一女各怀心思勾心斗角,一老头儿悠然自得赛神仙。
短暂安宁。
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一个!
三个人,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这座城市,除非有人离开,也存在一种可能。
谁也离不开。
第十九章 儒家有君子
结界一天天在收缩。
吴丽华站在高楼大厦上,已经可以望见远处天穹上的那层玄光,大概要不了几天,结界就会收缩到城市中来。
她依然自信。
不论佩剑青年和老头儿有多强,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这个人一定是她。
只能是她!
从始至终她都不相信佩剑青年离开了。
因为一点:他没带走那柄长枪!
所以吴丽华依然等待机会。
当结界收缩到城市中来,怕死的一方必然会露出破绽,自己再趁机一击毙命,就还有机会离开,所以结界收缩,既是威胁,也是契机。
一个普通的黄昏。
老头儿罕见的穿了中山装,随手拿了把半米长的木尺,极其的温文尔雅,没有在健身广场运动,径直坐在了旁边榕树下的长椅上,望着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清浅河水里只有水草飘摇,没有任何生物。
老头儿沉默不语,脸上浮起一丝解脱。
他抬头看了看远空,夜色里,看不见那层囚束着他的玄光,但他知道,那层玄光要不了几日,就会出现在这座城市里。
老头儿看远方。
李凤栖却在看老头儿,他就在老头儿头顶上的榕树枝丫里。
很苦。
昨夜四点过,他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藏身在榕树上,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就是吃面包和喝水都小心翼翼,万幸的是所有生物都和人类一起消失了。
不用担心蛇蚁之类的。
之所以选择凌晨四点过,是因为这时候是人一天之中最麻痹的时候。
避开短发女子视线的可能性更大。
至于老头儿……
李凤栖如此行事,是一场豪赌。
他也很无奈。
结界收缩得越来越小,昨天夜里,他去试过师方市结界的各个方位,无一例外,他都出不去,这意味着其他结界里的人要么死了,要么实力比他高。
他只能赌。
为了活下去,他赌短发女子一定会对老头儿出手,而老头儿坐在长椅上发呆的时候,就是最好的出手时机。
老头儿如果是天选之子,身上必然有宝物。
他一死,短发女子很可能来拾荒。
所以这颗榕树就成了李凤栖埋伏短发女子最完美的地方,当然,如果老头儿是高手,一击反杀了短发女子,李凤栖会不会出手?
他自己都不知道。
为了活下去,主动出手杀一个对自己没有恶意的人,似乎有些过分。
但他又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练拳的少年。
当下的局势,天选之子们相遇,几乎都只有一个结局:你死我活。
他不出手,老头儿可不会心软。
李凤栖不是一个圣母心的人,他明白一个道理,在这场游戏中,不能没有道德,但也不能被道德束缚,不能总次次落于被动。
李凤栖其实很纠结。
此刻出手的话,如此短的距离,居高临下一剑劈落,哪怕老头儿实力很强,成功的几率也在五成以上。
但一想起短发女子,李凤栖就平衡了。
小不忍乱大谋。
长椅上的老头儿收回目光,忽然冷不丁冒出一句话,“终于来了啊。”
李凤栖越发不敢动。
老头儿双手搭在椅背弦上,看着远处的灯火,眸子里充斥着言语无法形容的情绪,轻声言语,“你知道《百年孤独》吗,其实说的并不是孤独,而是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所以专门写独孤的书,其实很少。”
李凤栖愣住,他发现了?
强忍住现身的冲动,再等等看,哪有那么容易被发现。
老头儿脸上浮起灿烂的笑意,“那一年我们在图书馆第一次相遇,当我们同时去拿《百年孤独》时,你对我说这番话,我都快忘了,如今却记忆犹新,还记得你当时歪着头,眼睛里满是挑衅。”
李凤栖长出了口气。
这老头儿是在怀念他的老伴儿呢,也是,承受了这么久的孤独,也就爱情和亲情能让人念念不忘,自己不也总是梦见爸妈吗。
老头儿一声长叹,“可是你啊……你肯定不知道,世间写孤独的书少,但却有人能承受无数年的漫长孤独,孤独并不可怕啊……”
老头儿沉默了一阵,“可怕的是,没有你。”
心情似乎很好。
他抬头看了看远方,脸上那股解脱的神色越发浓郁,脸上浮起温和笑意,“你肯定会笑我胆小,那么多年了,都不敢选择结束,那你可要错怪我了,我是个老师,不能给孩子们带坏榜样,无论何等绝望的环境,只要能活着,那就要活下去,因为希望啊……也许就在转角处。”
“所以我一直活着,从没想过亲手结束这条苟延残喘的老命,你会笑我迂腐吗?笑就笑吧,反正也被你笑了几十年,不过你也一样,你的那些学生都在私下里笑你呆板……”
老头儿声音渐小。
许久,才呵呵一声,“一个迂腐,一个呆板,咱俩啊,真配。”
老头儿解脱的神色里浮起疲倦,“世界变了样,你不见了,直到昨日我才知道真相,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做了这么大一个局,让我们互相厮杀,可惜了那群孩子,他们当中有误入歧途的人,但还可以拯救啊,他们当中更多的是好孩子,却在这个局里被逼着杀人,你知道吗,每念及此,我心痛然。”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啊!”
“那么多年的孤独,我能承受,是因为我知道你在等着我,今天,我可以去找你了,但我却改变了主意,我选择留下,你会怪我吗?”
“别怪,谁叫我是一位老师呢,你会理解吧,因为你也是老师嘛。”
老头儿说着说着,浑浊老眼渐渐清明。
一声长叹,“我呐,现在有能力了,就想为这群苦命的孩子去做一件事,去告诉做出这一场大局的那些人,哪怕蝼蚁也是生命,不容践踏。”
老头儿眸子里精光闪耀。
浑身上下,浩然正气冲天而起,天穹之上,竟有霞光漫天,又有凤鸣啾啾,更有彩虹横空,宛若孔庙圣人临人间。
儒气昭昭!
“人呐,做了错事,悔改则好,不知悔改,我等读书人教之,教不听怎么办?”
“揍啊!”
老头儿笑眯眯的,浩然之气纵横睥睨,读书人的酸儒风采笼罩全城,哈哈大笑道:“教书育人,我还就酸儒一枚了,戒尺立威,有何不可!”
“此举,可为君子乎?”
第二十章 朝闻道而夕入青云
树上的李凤栖呆若木鸡。
这老头儿竟然能和小说里一样,言辞之间生异象。
霞光漫天,凤鸣啾啾,彩虹横空。
这是圣贤啊。
而老头儿这长长的一番自语,说他和他老伴的事,并不算什么,毕竟谁没个年轻时候,谁没个牵手白发的爱人。
但他最后几句话,着实让人热血沸腾。
老头儿在李凤栖眼中,不再是一个穿着中山装的普通老头儿,而是一位手执教鞭,教书育人的大儒,是……
君子!
就冲他最后这几句舍小我为大我的话,老头儿就是个君子。
李凤栖心生钦佩。
这样的天选之子,就算这个结界只剩下自己和他,自己也没有理由出手,这样的天选之子,就不该有人对他出手。
一念及此,李凤栖果断有了决定。
如果短发女子对老头儿射出火焰之箭,那么我便用朝歌拦住。
君子,当长命。
老头儿貌似有圣贤风采,不过终究是个读书人,李凤栖可不认为他有很强的实力能应对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
毕竟读书人嘛,手无缚鸡之力。
呆若木鸡的不止李凤栖。
云天之上,有女子身影绰约,出现在霞光之中,脚踏彩虹,俯视着师方市,目光直直落在长椅上的老头儿身上,神情震惊。
身后阴影如山,九尾遮天,妖异的气息在天穹之上荡漾。
激荡起天风海涛。
女子如临大敌。
不可思议的讷讷自语了一句,“朝闻道夕入青云?”
倏然伸出晶莹若玉一般的葱指,轻轻在空中一点,唰的一声,女子面前凭空出现一张古朴长卷,上书两个失传古字:封神。
长卷摊开,竟有数十米长。
榜首第一行:徐墨规(女),三百一十二年,秘境四阶,已杀九人。
榜首第二行:黄天(男),二百九十九年,秘境四阶,已杀二十四人。
……
就在女子摊开长卷的短短时间里,黄天已杀二十四人中的四字,墨韵渲染,逐渐幻化,变成了已杀二十五人。
女子根本不关心。
她迅速横扫长卷,最终目光落在榜尾,脸色大变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榜尾最后一行是一个叫陈树的人。
女子看着陈树名字后面的那一行字,怔怔发呆。
榕树下的长椅上,老头儿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笑了笑,忽然道:“小伙子,读过多少书,还记得几个教过你的老师?”
树上的李凤栖苦笑,感情早被他发现了,倒也不紧张,反而松懈了下来,说道:“本科毕业,老师么,其实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小学班主任。”
老头儿点点头,“坚持了多少年?”
李凤栖想了想,“十年?”
老头儿呵呵一乐,“也不错,怎么度过的这十年?”
“大多时候在看书。”
“挺好,这段时间杀了几个人?”
李凤栖苦笑,“我都是在被杀的边缘上,哪还去主动杀人,倒是被动的杀了一个想杀我的富二代,在老先生您眼中,也是坏学生了吧,对了,老先生高姓大名?”
老头儿嗯嗯点头,“善勿类恶,大浪卷身下,谨记初心,勿要随波逐流即好。”
又道:“我叫陈树。”
李凤栖问道:“老先生为何今日才知道真相?”
陈树叹气,“三年前一场大病,差点要了我的命,当时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女子呼唤我伸手进去,我没伸手,任由那团白光跟了我三年,世间诱惑,大抵无好事。”
李凤栖不解,“所以呢。”
陈树继续道:“昨日见天穹,知道时日不多,想着临死之前,怎么也该明白真相,于是今晨伸手去了白光之中……”
李凤栖急声问道:“老先生得到什么了?”
陈树温文尔雅的一笑,缓缓伸出手,手心间墨韵流淌,汇聚成一本极厚极厚的古朴书卷,“倒是简单,一本书,书名《春秋》。”
李凤栖知道《春秋》,没读过。
陈树摇头,“此《春秋》非彼《春秋》。”
信手一扔,将《春秋》抛到树上,“有空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李凤栖接过《春秋》,不解,“老先生要去何处?”
陈树长身而起,“我啊,去给你们这些孩子讨一个公道。”
李凤栖不解。
陈树笑道:“经历了一千六百三十一年的孤独,我深深的知道你们的不容易,也知道你们生命被践踏的无力感,总该有人对此给个说辞。”
李凤栖心弦震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千六百三十一年!
这位老先生,竟然在无人的世界里承受了一千六百三十一年,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世间怎么可能有人能做到。
不可思议。
陈树一步踏出,身影原地消失。
云天之上,女子将目光从榜尾移开,落向突兀出现的陈树,苦笑着叹气。
榜尾一行。
陈树(男),一千六百三十一年,朝闻道夕入青云。
难怪不在榜首,这样的人,这张仿“封神”而制作的伪榜,根本没有资格写下他,只有天枢上相手中那张真封神榜才有资格。
朝闻道夕入青云,惊艳千古。
陈树看向女子,“我本读书人,子不语怪力乱神,然而事实在眼前,有些事,不信也得信了,世间竟然真有妖。小狐狸,我不和你为难,告诉我他们在何处。”
女子苦笑,抬头指天外。
陈树点头,“哪些人?”
女子根本不打算隐瞒,直接说道:“九州九圣人。”
陈树不屑,“既是圣人,为何做出这等行径。”
女子沉默了一阵,轻轻说了很长的一段话,最后才道:“老先生,换做是你,践踏一千多人的生命尊严和拯救七十多亿生命,你会怎么选择?”
陈树愣住。
这是个极其艰难的选择,与火车道上一个人和五个人的取舍问题,异曲同工,从生命学上来说,一条生命和五条生命没有差别。
都是生命。
从道德和数学角度来说,五条生命大于一条。
但从哲理上来说,可以无为,因为你只能掌控自己的生命,而不能干涉其他的生命。
所以这是个争执多年的难题。
许久,陈树才轻声道:“我无法抉择,然佛家有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不信佛的,但我喜欢这句话。”
一步踏出,从人间消失。
第二十一章 狗屁的圣人
烟波浩渺,碧海无疆。
这里是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
有人持尺悬空而立。
一身中山装,儒气昭昭。
陈树望向东方,那里是他的故国,有他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伴,还有几个不成才的儿女。
为了他们,也为了那群孩子,陈树一去不回头。
一步踏出。
海水两分。
陈树如降天梯,一步一步在空中缓慢而下,许久之后,海面愈合。
深海之下,倏然响起尖锐咆哮,宛若龙吟。
海水滚滚宛若沸水。
大风起卷,惊涛拍岸,骤起巨浪。
遮天盖日。
百米高的巨浪,汹涌咆哮着向着四面席卷远方。
许久,一切风平浪静。
海面涌出一片嫣红,旋即染红了整个海面,方圆数里之内,海水不再深蓝,而是一片血色海洋,触目惊心。
海水两分。
儒气昭昭的陈树踏空而出,身后巨大的海沟里,躺着一具数千米的黑色蛟龙。
死得不能再死。
陈树站在海面上,擦拭掉嘴角的血,苦笑。
小狐狸没撒谎。
圣人之下皆蝼蚁,在地球,一方天地的规则限制下,圣人亦是蝼蚁!
本还想一鼓作气。
不料仅是杀这条三头巨龙,自己便已经油尽灯枯,何况这些洪荒巨兽杀之不绝,难怪九州那些个圣人不愿意来,而是在那群孩子之中选人。
陈树忽然面露恚怒!
何谓圣人?
圣者通也,德化及人,而人之德亦成已之德,既人之福,亦可相通感。
我陈树倒要去问问那几个狗屁圣人。
哪点配为圣人。
……
……
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
陈树重新站在天穹,看向坐在云端发呆的女子,道:“小狐狸,如何去九州。”
女子摇头,“老先生,你已油尽灯枯,何苦来哉。”
陈树冷然一眼,“但说便是。”
女子只好一一告之,最后补充道:“老先生,《山海经》已经翻开,就算您杀了海中那条镇门的黑蛟也于事无补,会有新的荒兽补上黑蛟的位置,一旦时间到了,那道门还是会打开,谁也阻挡不了。”
陈树黯然。
许久,“尽人事,听天命罢。”
转身。
榕树上的李凤栖只觉眼前一花,刚消失的陈树又立即出现,坐在树下长椅上,仿佛从没离开过,轻声说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李凤栖。”
“凤栖梧桐,好名字,其实若是取名李凤梧,更好。”
李凤栖笑而不语。
陈树想了想,“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也许将来有一天,你也会去,不过我可能熬不到那一天,李凤栖,记住我给你说的话。”
李凤栖点头,“多读书,明事理,辨善恶,知是非,兼修德,做一个对世间有用的人。”
陈树哈哈大笑。
孺子可教。
起身,“接下来你们之间的厮杀,我无能为力,我能做的,就是去问问那九个狗屁圣人,看他们是否知错,若是悔改,愿意为你们付出一些,甚好,若是不能”
李凤栖笑道:“戒尺立威,有何不可?”
揍啊!
陈树闻言笑了,低头看了看手中还沾有血迹的尺子,“我终究只是个教书先生啊。”
起身,“拿了我的《春秋》,可莫要负了春秋,好好活着,砥砺前行,行事做人但问本心,无愧于天地人间。”
话落,身影绰约。
消失不见。
许久之后,浩渺星空之中,有人横空跨度,一步便是可跨越光年。
端坐于云天的女子起身。
仰望星空。
许久,微微弯腰,“老先生,请受小女子一拜!”
汝当为圣人。
可惜您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时候。
饶是如此,您本可以回归正常生活,但您没有,您只是回去给老伴说了会话,告诉她别等你,您只是看了儿女最后一眼,然后便毅然决然的去为这群天选之子做一些事,为此哪怕持戒尺怒问九州圣人,甚至有可能身死魂消也在所不辞。
此不为圣,何为圣?
许久低头。
女子看着躲在榕树上的李凤栖,陷入沉思。
这个人……
只在无人的世界里坚持了十年,在那张伪封神榜上悬名最末,算不得天赋出众,不提榜首的徐墨规和黄天,就是那个练拳的少年,也跻身了前十。
但李凤栖却得到了商皇的朝歌长剑,又得到了天枢上相的《太虚经》。
如今再得《春秋》。
这《春秋》本算不得什么,可是陈树这位老先生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从他手中送出的《春秋》,便不仅仅是《春秋》。
可列神器之位。
这也还行。
毕竟神器真不算少,徐墨规和黄天两人,皆手握神器,乃至于此刻和李凤栖对峙的短发女子吴丽华,她手中射日长弓和腰间短刀,其实也近神器。
但这《春秋》里却有陈树留给李凤栖的读书人气运。
李凤栖本已道、剑双修。
如今又得儒家气运。
怕是要撑死。
女子也想不明白,就他这天赋,为何会如此受青睐。
可若是撑不死,他会变成一个什么怪胎?
她也不知道。
纵观九州历史,从没有人道、剑、儒三修。
不过……
不论李凤栖今后怎样,他也得在这场角逐中活到最后,否则一切都是徒然,而且哪怕就算如此,他走的剑修路,依然是条断头路。
女子一声长叹,得盯着些这李凤栖。
总觉得他不像自己看见的这么简单,要不然陈树为何偏偏选择了他?
李凤栖一直觉得自己很简单。
从人类消失前,他就没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角,哪怕是大学才毕业那几年,锋芒正劲的时候,也认命的觉得自己只会是一个普通人。
若是努力,大概会活得好一些,所以他一直很努力。
藏好《春秋》。
尽管这算是一件读书人的修行宝物,他也没作多想区区一个大学本科,只能勉强算是个小小的读书人,可不敢和陈树比。
儒家?
想想就好,贪多嚼不烂,练剑才是王道。
呆在榕树上没了意义。
陈树抛书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况且陈树已经离开,没有诱饵让短发女子出手,欲要赢她,还得重新布局,想办法近身切她这个脆皮。
索性大大方方的下树,又大大方方的找了家宾馆入住。
厮杀,才真正开始。
结界已经快要收缩到城区,和短发女子之间的生死,就在这几日便要水落石出。
自己占优!
第二十二章 图穷匕见
李凤栖现身,吴丽华没有选择出手。
没有绝对把握。
且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总觉得佩剑青年的现身会是让自己暴露位置的陷阱,一旦出手,就可能被消失的老头儿近身秒杀。
陈树的两次离去让她无法心安。
借着夜色,李凤栖脱离了吴丽华的视野,随意找了家宾馆,暂且住着。
他已经知道短发女子在哪里了。
随着结界的收缩,最后的大战一触即发,作为一个远程输出,她需要绝对的距离和视野,短发女子没得选择。
她必然在城区内最高的那座大厦的天台上。
今夜就潜伏过去。
游戏,该结束了。
半夜三点,李凤栖带上佩剑朝歌,悄然出门,假定以短发女子在那栋“广达”大厦为目标,尽量行走在黑暗中,避免被她发现。
很快,李凤栖来到了广达大厦下。
果然。
大门大开。
李凤栖进了大厦,暗暗叫苦,电梯肯定是不敢走的,易被短发女子发现,成了固定靶子不说,就是一箭射断缆绳,自己也必死无疑。
只能走楼梯。
且有几个楼梯,能降低被发现、埋伏的风险。
不过……四十层啊!
仅是想一下,李凤栖就觉得头皮发麻。
能怎么办?
爬呗。
还得轻手轻脚,若是在楼梯间被短发女子发现,也让人头疼。
仿佛爬了一个世纪。
运气不错,通往楼顶的门都被破坏了,这也笃定了短发女子躲在上面,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藏拙掖着。
就算被发现,楼顶这点面积,弓箭反而是累赘。
悄然踏上天台。
一眼就看见有个短发女子蹲在墙角,在城市灯火的夜光照耀下,隐约可见火辣身材短发女子,没跑了。
李凤栖大喜。
狂奔中干净利落的挥剑,出手就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黑色的彩虹自腰间掠起。
电光石火间劈中。
轰然巨响中,短发女子被炸得四分五裂,天台一角被朝歌劈坍塌,巨大的响声几乎传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这么简单?
李凤栖怔了下,反而有点不敢相信。
天选之子啊。
一个城市只有一个人啊,智商和策略被自己碾压就算了,作为一个远程输出,连这点应急反应都做不出来?
不合理嘛。
仔细一看地上的断手,顿时暗叫一声不好。
假手!
是服装店用的那种假模特!
上当了。
李凤栖想都不想,转身就要跑,耳畔却传来了轰然巨响,急忙低头一看,顿时懵逼。
大厦下已经被熊熊大火包围。
不仅如此,李凤栖清晰的看见身影只有小狗大小的短发女子不断的射出火焰之箭,没有射天台,而是环绕着大厦,隔一两层射一箭。
层层而上。
在极短的时间里,大厦便被火光包裹。
怎么办?
李凤栖满头大汗,难道要被烧死在这里,这架势,就算烧不死也要呛死啊。
必须下楼。
留在楼上,死无葬身之地。
下楼,尚有一线机会。
李凤栖迅速来到顶层……万幸,是家酒店,找到守夜人的棉被,用水打湿裹在身上,出门一看,浓烟已经到了。
怎么办?
没有选择,只能尝试着从楼梯跑下去。
深呼吸一口气。
闭气。
危急关头,灵犀突来,我是修行者啊,电视里和小说里的修行者运转心法时,可以在水里几日几夜,自己也可以尝试一番。
于是在狂奔的同时,运转《太虚经》。
一层……
两层……
三层……
电力系统已经停止供电,要不是应急照明,李凤栖在浓烟中根本找不到方向,但下了五层,李凤栖却足足用了三分钟。
李凤栖却不惊反喜。
闭气之后,体内太虚经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短期内竟然没有窒息感。
有效!
看来小说里说的并非全无道理,修行者是可以做到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
不敢耽误时间,疯狂下楼。
虽然不用呼吸浓烟,有沾水的棉被保护,但炙热的火焰下,李凤栖还是被熏烤得欲仙欲死,感觉自己快要熟透了。
尤其是下了几层后,发现楼梯已经完全着火,只能换其他楼梯。
天无绝人之路。
当李凤栖冲出大厦那一刹那,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然而……
迎接他的不仅有世界的光亮,还有一道火焰之箭。
李凤栖想都不想,侧身,按剑,丢开棉被,向着火焰之箭射来的方向,猱身而上已经图穷匕见,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快!
火焰之箭快如闪电。
李凤栖的身影亦极其的快,尽管短发女子不断的变换方位拉开距离,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李凤栖接近。
身后,火焰之箭射空落在大厦上,不断炸出缺口。
威力极大。
如果射在人身上,恐怕不用等死,会直接被里面蕴含的强大能量给炸得四分五裂。
一分多钟后,李凤栖按剑站定。
吴丽华手挽长弓。
不躲了。
拉不开距离,再躲也没用。
两人对视,谁也没有开口说第一句话,只有杀意在身上张扬,彼此的眼神里,都没有怜悯短发女子不会怜悯。
而李凤栖,是没有怜悯。
正如对陆旭。
许久,李凤栖才问道:“你究竟是怎么发现我的。”
吴丽华没料到大火竟然烧不死李凤栖,这是她经验不足的地方,若是有经验的修行者,就不会把希望放在这种程度的大火之上。
她腾出手指了指脑袋,“智商是个好东西,你能猜到我在这座大厦里,我岂会想不到你会猜到,所以傍晚时分我就换了位置,找了一个可以监控全城的地方。”
什么地方可以监控全城?
交警大队。
李凤栖恍然,旋即眉头紧蹙,本以为近身了,要杀她便不费吹灰之力,然而……短发女子不仅只有一张长弓,还有一柄短刀佩在腰间。
不足为惧。
这改变不了她是个脆皮远程输出的事实。
战略上轻视对手。
战术上重视对手。
李凤栖并没有因此松懈,万一短发女子不仅练弓箭,还真的练了武道擅长近身厮杀呢,毕竟身为天选之子,绝对不会是蠢货,她若是没有后手,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被自己近身。
按剑的手青筋暴突。
蓄势待发。
吴丽华没有按短刀,依然手持射日长弓。
第二十三章 我被智商碾压了?
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都不想死,都不弱!
一刹之间,李凤栖暴起。
出剑!
近身厮杀讲究什么?
快、准、狠。
李凤栖没有使用《青云三式》,对付一个脆皮输出,就是用剑砍也能砍翻在地,运转《太虚经》,借助朝歌之锋利,和朝歌本身的杀意,比之使用《青云三式》要快上数百刹那。
一刹那是多久?
佛经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昼为三十臾。
一刹那只有0.018秒。
数百刹那,不足一秒。
似乎很短。
李凤栖明白,近身厮杀中,生死往往在一瞬间,哪怕是零点零零一秒,也有可能决定输赢。
他选择了快。
不曾想,吴丽华更快。
她一踮脚,鬼魅一般横移动了六七米,同时拉开了手中的射日长弓,手指捻着弓弦的地方,立即腾起一团火焰。
嗡!
弓弦颤抖,那团火焰激射而出,拉成一道火焰之箭,撕裂空间发出劈啪的烧灼声。
李凤栖一剑落空,借势一点,前跳两米,恰好躲过火焰之箭,没有丝毫停滞,脚下发力,追击吴丽华的同时拧动腰身,反手一剑横扫。
吴丽华射出一箭后,亦没有停滞,脚跟不落地,脚尖再踮,一个角度极大的后仰漂移,恰好躲过李凤栖横扫的长剑,又一箭射出。
李凤栖猫腰,低头,顿足,发力。
唰!
火焰之箭擦着他头皮掠过。
手中朝歌,剑气洋溢,倏然成一线,直刺后仰着漂移的吴丽华。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一回合的交手,其实只有短短几个呼吸。
李凤栖终究是男人,而且还是练剑,属于近身厮杀,《太虚经》周天运转下,肉身也得到了一些强化,速度比吴丽华快一些。
不过……
眼看这一剑即将刺中,吴丽华却用长弓按压下来,弓身压在剑身上的同时,猛然发力,竟然又借势后漂。
李凤栖一语不发,落地刹那再次追击。
只要近身,她没有赢的可能。
长街之上,火光熊熊映照下的两人,展开了一场无比激烈的近身厮杀,剑气如虹,箭影重重,一时间打了个火热朝天……
嗯,应该是险象环生。
李凤栖占据着绝对优势。
然而吴丽华的脚步实在太诡异,在地上一点,竟然能任意方位漂移,而且速度极快,让李凤栖一度怀疑,这脚步会不会是凌波微步。
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加上其敏锐的反应速度,李凤栖的攻击很难一击凑效。
又陷入僵局。
现在就看的体力和秘境内的灵力能支撑得更久。
李凤栖却信心满满。
他胜券在握!
从出手到现在,他只是靠身体爆发的速度追击,没使用过秘境内的一丝一毫灵力,而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和射出的火焰之箭,都在耗费灵力。
她的速度迟早会降下来。
不出意料。
几分钟后,吴丽华的速度慢了下来,她只能尽最大的努力保持着距离,而无法再拉弓反击。
输,是迟早的事。
李凤栖明白这一点,更不用急,只是慢慢消耗对方。
很快。
男人的通病发作了。
吴丽华拧腰躲开李凤栖追击的一瞬间,她眼角余光看见李凤栖呆滞了下,盯着自己胸口和胯部的眼神燃烧着她无比熟悉的火焰。
她太明白那是什么了。
欲火!
吴丽华看见李凤栖吞了口口水,邪恶的对她说:“投降吧。”
她冷笑连连,回了三个字:臭男人。
然后疯狂的还击!
她明白李凤栖的意思。
毕竟天选之子都度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作为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有那方面的需求,她以为李凤栖是让她投降胯下承欢。
然而……
李凤栖只是让吴丽华这么想,实际上他根本不敢有这种想法,她身材很好,可生死存亡由不得精虫上脑。
况且,女子敢躺。
他敢上吗?
万一欢乐之中吴丽华给他来一下,后悔莫及。
之所以故作邪恶。
目的只有一个:刺激她,让她失去理智不断射出火焰之箭,借此消耗灵气。
不得不说,成功了。
李凤栖不觉得这一细节卑鄙,生死的事情,只算挑衅。
吴丽华的速度越来越慢。
李凤栖却不急于造成杀伤,只是继续保持着当前的优势,不断追击的同时,让吴丽华保有射箭还击的能力。
细节决定成败。
这是李凤栖第二场生死厮杀,以后还有更多,也会更凶险。
他必须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
吴丽华终于露出破绽。
李凤栖抓住机会,趁着她脚步被一辆共享单车挡了刹那的瞬间,猛然用尽全力,彻底靠近吴丽华,然后一剑劈落。
没有留情。
不须留情。
当李凤栖进入这座城市,她射出第一箭开始,就注定了当下的结局。
哗!
黑色的剑气张扬而起,朝歌闪着寒光而化虹。
黑色的虹光劈落!
吴丽华躲无可躲。
她只能无奈的举起长弓,欲挡住这一剑。
锵!
一声脆响,长弓崩飞。
李凤栖想都不想,借着倒弹之势,一个弯腰,转到吴丽华一侧,反手一剑横扫。
快。
极快!
哪怕吴丽华拥有神鬼莫测的脚步,可此时她灵力几乎耗尽,又被李凤栖彻底近身,根本来不及躲避,只能绝望的看着黑色的虹光落向腰间。
她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凭本能按住了腰间的短刀。
尘埃即将落定。
噗!
如击败革。
朝歌落在吴丽华腰身之上,斩裂了衣衫。
露出雪白的腰肢。
然而……
腰肢上的肌肤只是在刹那间变得通红,根本没有鲜血飞溅。
吴丽华闷哼一声。
横飞的刹那,腰间短刀出鞘,划出一道雪亮刀光。
李凤栖眼神凝滞,暗叫不好。
上当了!
吴丽华是故意的,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个一击毙命的机会!
李凤栖之前不是没怀疑过吴丽华也会近身格斗,但随着优势越来越明显,年轻人的张扬轻狂占据了理智的上风,他渐渐忘记了这件事。
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总是难以避免。
犯错,就要付出代价。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代价很大。
尽管李凤栖在关键时刻,借着朝歌扫中吴丽华腰身反弹的力量,侧身躲开了兜头罩脸的一刀,左后背却没躲过。
也正因为吴丽华被扫飞,这一刀才威力不足。
这也是她的预估失误。
否则这一刀下去,哪怕是劈中后背,也能将李凤栖当场击杀。
饶是如此,李凤栖后背上的伤口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白骨,鲜血汩汩,将他染成了血人,因为大火而显得呛鼻的空气中,弥漫起浓郁血腥味。
两人再次对峙。
吴丽华将长弓背在后背,握刀冷视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他现在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就算灵力充沛,可有伤势拖累。
吴丽华灵力不多,但没有伤。
李凤栖苦笑,“你很聪明。”
而且很稳。
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磨砺下,每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异常沉稳,看待事物也更清晰。
吴丽华冷笑,“你们这些娇生惯养的人,哪知道我曾经历过何等黑暗的岁月,想要在丑恶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很好,我付出的努力超过你们百千倍,然而……”
我依然过得像条狗。
我不努力吗?
几乎与世隔绝的山区,父母经年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来的不过仅仅是不饿肚子而已,无所事事的黑夜,为她送来了几个弟弟妹妹。
多了几张嘴,贫困的家更难。
村里破旧的学校,终究不是每个老师都能燃烧自己,
吴丽华十三岁辍学,走出那片大山。
她想改变。
让父母不再沉默寡言的等着老死,让弟弟妹妹都能上学,高中,大学,研究生,甚至于出国留学。
她怀着梦想来到了花花世界。
现实如此残酷。
她是童工,没人敢要她。
好不容易在一家苍蝇馆子找了个工作,老板很凶,老板娘人很好,每个月总是偷偷摸摸多给她拿五十块钱的工资。
半年后,老板娘回娘家,那个夜里,老板爬上了她的床。
她反抗过。
无济于事。
她哭了一夜,弱小无助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天亮时选择去报警,在出门时遇见归家的老板娘,她心软了。
这么好的老板娘,却也是个可怜人。
于是吴丽华撒谎说回老家。
老板娘给她塞了两百块钱。
后来,她到处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赚钱,最终在一家制作板鸭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岁。
她进了一家电子厂。
认识了个男孩,喜欢听他的梦想,他说,以后要带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还说以后结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来。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
第二十五章 刀剑之舞
大厦已经烧红了半边天,整个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长街空旷。
握剑的手,渐紧。
握刀的手,更紧。
情绪渐渐紧张,肾上腺激素飙涨。
一男一女,在这寂寞的长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灿烂的火焰。
没有呼喊。
没有愤怒。
短刀遗忘带起雪亮光弧,激荡着空气卷起狂风阵阵,力劈华山走中宫,霸气绝伦,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这一刀下被劈成两爿。
吴丽华练的巫族功法。
巫族,从不来不以花枝招展的术法见长。
所依仗的仅肉身力量。
力量。
绝对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凤栖在消耗她的灵力,吴丽华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简单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没有一丝的灵力,也具有一刀断岳的威力,更何况手中的长刀是神器仿制品。
这一刀极重。
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剑气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桥,跨越了的时空,后发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点不信。
只要是人,只要是活的血肉,怎么可能真正的金刚不坏。
砍不动,不是她太强。
而是自己力量不够。
无论是人类消失前,还是人类消失后,李凤栖遇到自己做错了的事后,都会先扪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锵!
金属交鸣的铿锵声激荡。
刀剑相处的地方,爆发出炽烈的光彩,黑白光华闪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从相交的地方,沿着一个平面扩散。
绚丽无比。
大风席卷,气浪涌滚。
不远处的共享单车被气浪席卷飞,撞在一堵墙上落地,变成一堆废铁。
吴丽华屹然不动。
李凤栖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身影倒弹而起。
他觉得被一列飞驰的动车撞上了。
不可阻挡。
磅礴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疯狂的在体内肆虐,周天运转的气脉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动荡。
好恐怖的力量。
李凤栖实在想不明白,吴丽华一个女子,她那具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刚抬起头,眼前便出现一片雪亮的瀑布。
吴丽华已经凌空跃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带起的光华,宛若从天而落的银河,狂野、霸道、无理至极,仿佛这一刀在手,世间任何人在她面前,都只是蝼蚁。
一刀劈之。
刀名遗忘,一刀下去,斩情忘恨。
遗忘所有。
李凤栖眼中,雪亮的刀光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幻象。
他看见了一个女子。
一个漂亮得世间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间佩刀,仿佛仙女一般,从月宫之中踽踽而来,缓缓走向人间。
生死瞬间,李凤栖不愿硬撼。
侧身闪开。
啪!
短刀遗忘劈空,斩落在地。
狂驳的纯粹的力量透过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里啪啦声中,地面出现了一条长达十米的裂痕,最深处竟有一米多深,连不远处的垃圾桶也被这股力量一分为二。
吴丽华手腕一翻,顺势横斩。
李凤栖无奈,只得再退。
形势倒转。
之前李凤栖追击吴丽华,吴丽华竭尽全力的拉开距离,此刻反而成了李凤栖要拉开距离。
可惜,他低估了吴丽华。
这位短发女子忽然讽笑了一声,“知道吗,除了弓,其实那套步法根本不要灵力。”
话音未落,她已经出现在李凤栖背后。
一刀劈落。
李凤栖大惊,没料到她竟然还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经没时间躲避。
反手就是一个苏秦背剑。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顺势拍在李凤栖背上。
李凤栖如断线风筝飞落远处。
浑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断了,背后的刀伤更是针刺一样撕裂着神经,李凤栖落地之后却根本没有停留,抬腿就跑。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吴丽华目睹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没有觉得他懦弱,反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追!
吴丽华一手握短刀遗忘,背负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鹰落,紧紧跟随在李凤栖身后,因为担心他还有回马枪之类的绝招,没敢贸然出手,只是咬在尾巴上。
李凤栖不断狂奔,速度越来越慢。
终究受了伤。
吴丽华好整以暇,胜利的天平在向她倾斜,杀了这个佩剑男人不过是时间早晚。
阴差阳错。
来到了健身广场畔,在老头子陈树经常坐的那张长椅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水不深,仅齐膝,李凤栖意欲一跃过河,却不料高估了伤后的实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间落入河中。
看着这一幕,冷笑。
没有丝毫留情,居高临下跃起,一刀劈落。
李凤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吴丽华会趁势出手,几乎是本能反应,往上游一个翻滚,起身后跳几步,拉开了三五米距离。
雪亮刀光入水,溅起的水花,将两人浑身打湿。
再次对峙。
李凤栖盯着吴丽华,笑了。
自信睥睨。
吴丽华浑身衣衫被打湿,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挡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纤毫毕露的被佩剑男人看了个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钦佩。
因为李凤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没有丝毫**的杂质,纯净得像一汪清泉。
李凤栖在笑的同时出剑。
依然是那一招:君临天下。
长剑朝歌缭绕着的黑色剑气化作一座虹桥,直扑吴丽华,吴丽华想到不想,抬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桥的同时,将李凤栖也击退到十余米外。
吴丽华欲要终结。
接连被震伤,又在水中,李凤栖绝对躲不过这最后最快、最重的一刀,只要出刀,他必然是剑断人亡的下场。
但她起手抬刀的刹那,骤然停住。
落水后的李凤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长剑朝歌,而是一柄长枪。
她见过这柄枪。
李凤栖来到这座城市时,绑在车顶上,后来他入住的第一家宾馆被烧,他就一直没去取这柄枪,自己以为这是他杀了天选之子抢夺来的宝物。
为何会出现在河沟里。
这么巧?
第二十六章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无巧不成书?
当然不是。
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缘分?
更不是。
李凤栖从不觉得自己智商过人,他能保证自己尽量活得更长更久,站得更高更远的办法之一,就是细心细心再细心。
和陆旭一战,智商碾压了对方。
和吴丽华一战,彼此勾心斗角。
一开始,李凤栖就设定了吴丽华也擅长近身厮杀,只不过去偷袭反被埋伏,从大厦里出来又被她的表演迷惑,导致连续中计。
但这并不妨碍李凤栖提前布局。
计划之所以称为计划,在于它的周全性。
在以吴丽华是近身厮杀高手的前提下,李凤栖之前藏到榕树上,想借陈树为诱饵伏杀吴丽华时,就已经将长枪龙胆藏在了河里。
那时,吴丽华尚在大厦之上,无法监控死角。
所以这一招神不知鬼不觉。
事实证明,李凤栖下了一着神仙手,在智商的角逐中,扳回一城。
持枪,出枪。
李凤栖没练过枪法。
他只能选择用长枪龙胆来使出青云三十的第一招:君临天下。
枪出如龙。
极快。
只不过比起陆旭来,差了极远,远远看不见雏蛟形态。
仅仅是淡蓝色的光彩泛寒而已。
但够了。
吴丽华有些意外,因为李凤栖这一枪并非射的她胸口,而是脚下,她甚至只需要偏移一尺就可以躲过去,然后顺势反击。
她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哗的一声,长枪龙胆射入水中,激荡起浪花,斜斜的插入水底,枪身犹在轻颤。
吴丽华侧步,扭身,起手,抬刀,欲一跃而起。
下一刻,脸色大变。
她被定在了河中。
长枪龙胆如水刹那间,从枪身处,流动极慢的河水迅速结为寒冰,向着河道的上下游蔓延,也将吴丽华的双脚冻在了冰中。
并不厚,仅齐膝。
吴丽华大惊之余,并不害怕,以她的肉身力量,完全可以挣脱。
只是李凤栖没给她时间。
以剑法射出长枪之后,立即手捏剑诀。
《青云三式》第二招:八方来朝。
不能给吴丽华机会!
先前出剑被震散的黑色虹光,重归剑气形态在空中显形,一道又一道,道道剑气皆是剑,四面八方悬浮于空,撕裂长空发出尖锐的啸声,向着吴丽华攒射。
第一次使出八方来朝,还是和陆旭之战。
那时尚未开辟秘境。
威力天差地壤之别。
体内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灵气源源不断先化作精气,再进入秘境转化为灵力,再经由秘境流转周天气脉,最后涌入手指剑诀,遥领剑气。
精气御剑和灵力御剑,差别巨大。
陆旭一战,剑气激射。
好看是好看。
但都是随机的射向陆旭,射到哪里是那里。
今夜不同。
灵力御剑时,李凤栖心湖间仿佛多了数十条无形的绳索,每一道剑气都似乎和他心意相通,就似多了数十双手在挥剑一般。
想射哪里射那里。
剑气激射,接踵而至,宛若漫天流星,四面八方无死角,哪怕被迸散击飞,又会再次出现,根本不给吴丽华蓄力挣脱寒冰桎梏的机会。
威力也极强。
长剑朝歌砍不破她的肉身防御,然而剑气可以。
吴丽华身上出现了伤痕。
但短期内依然难以杀她。
李凤栖也没奢望简单击杀,吴丽华可以用长刀破开寒冰桎梏,所以他只需要剑气激射,不让她腾出双手即可。
随着河道结冰,上游来的河水被堵住之后,越过冰层,继续涌向下游,在抵达长枪龙胆的位置后,又化作寒冰。
很快,寒冰凝结到了吴丽华胯部。
她彻底动弹不得。
无法屈膝,无法蓄势,她已经被牢牢禁锢,只能等死。
她输了。
尽管她还能挥刀,但疲于应付层出不穷的剑气,这是何等绝望的局面。
时间很慢。
吴丽华仿佛过了千万年,她终于放弃。
寒冰齐肩。
李凤栖停滞了刹那,问道:“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是屁话。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吴丽华说过的一句话触动了他。
她曾经历过黑暗。
也是个苦命女人,那么就不应该默默而死。
至少让自己知道她的名字。
李凤栖看过一部动画电影,当死人的名字被后人记住时,就能永远活在冥界之中,相反,则会消亡,虽然是电影。
吴丽华一声长叹,“无所谓了,我不恨你,输了是我自己实力不够。”
名字的存在毫无意义。
她挺释然。
至少输给的是个坦坦正正的男人。
当下的局势,李凤栖若是个龌蹉男人,完全可以不杀她,用各种办法将她彻底的牢牢禁锢,然后扒光她的衣服享受一番。
毕竟,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历了漫长孤独,连她都差点控制不住走入成人用品店,何况李凤栖一个正常的男人。
长期的压抑,早就应该找到宣泄。
但他没有。
他看她的目光依然纯净,不仅仅是作为对手的目光,还有平等和尊重。
李凤栖点头,“走好。”
心意动处,数十道剑气向着吴丽华的头颅激射这是对她的最后一丝仁慈,务必瞬间湮灭她的所有神经。
如此,没有痛苦。
吴丽华面露微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原来……
还是有好男人的啊,可惜我没遇见呢。
骤生异变。
河畔长椅背后的那颗榕树枝丫间,一片墨韵飘散过来,光影婆娑聚而为人,随手挥舞,时间仿佛停滞,激射的剑气竟然悬在吴丽华的头顶。
李凤栖瞬间凌乱。
榕树枝丫间有什么?
一本书。
《春秋》。
老头子陈树离去之前送给自己的《春秋》,因为太厚重,不好携带,于是当日顺手就将它藏在了榕树枝丫里。
墨韵光影所聚的陈树温文尔雅的一笑,“这是我为你俩做的最后一件事。”
挥手。
一瞬之间,儒气昭昭漫小城,已收缩至城外的结界凝滞。
禁锢了结界收缩后,对吴丽华轻声道:“傻孩子,还不回头么?”
吴丽华苦笑,“您是不是要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身在苦海,却望不见彼岸。
彼岸,已毁于李凤栖的剑下。
陈树摇头,“那是佛家,我是读书人,要说也该是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吴丽华低声自语,“可是我又能怎样呢?”
陈树挥手,“再想想,你为何活得如此沉重,为何要给自己增加那许多的负荷,人生不易,前方高山我们爬不上去,何不登丘陵?”
不是什么大道理,很简单的比喻。
吴丽华眼睛一亮,她忽然想通了,笑了,“如果能活着,我想简简单单的,陪伴爸妈,把弟弟妹妹拉扯大,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是吗先生?”
陈树欣慰大笑。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这孩子挺好,于黑夜之中依然保留着初心。
于是挥手,“回家罢,重新做回最初的那个少女吴丽华。”
墨韵飘散如烟,笼罩河畔。
待烟消云散。
陈树已消失不见,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吴丽华,只剩下被冻在寒冰里的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以及陈树随风飘来的最后一句话,“李凤栖,你且前行,再逢会有时,我带她归故乡。”
第二十七章 规则
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并非仿品,而且在九州是无主之物,李凤栖得到了,就是他的。
这也是规则。
这个规则是死的。
女子笑眯眯的表示头疼,“哎哟,老先生嘞,你救走吴丽华也便罢了,为何要帮助李凤栖啊,现在这座空城可就成他的老巢了。”
陈树那一手并非禁锢结界那么简单,而是改变了结界的规则。
从此以后,结界不再收缩。
李凤栖可以出去,但别人……想进也行,但只有境界、实力和李凤栖相当的天选之子才可以。
公平!
陈树只是为李凤栖留下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天选之子强大到可以直接破碎结界进入,毕竟结界设定的强度并不高,突破秘境踏入玉璞境就能做到。
李凤栖能得到短时安宁。
女子起身,蹦蹦跳跳,踏云远去,“我是小狐狸,逍遥又美丽,奉命回故地,不用再受气,坐在白云里,演了一场戏……”
李凤栖没得到长弓和短刀,有些小小遗憾,旋即欣喜万分。
背上不疼了。
伸手一摸,伤口已经愈合。
数次被吴丽华震伤的五脏六腑,也没了丝毫不适。
痊愈了。
这必然是陈树最后墨韵飘散如烟的顺手之举,儒家高人嘛,小说里的儒家圣贤都能出口成宪,对于陈树而言应该也不难。
提着龙胆,抱着《春秋》,佩着朝歌,找了一座小别墅。
生活不能亏待自己。
天色已微明。
李凤栖一觉到黄昏,起床弄了些吃食,锻炼半个小时,泡了杯茶带入书房,看着老先生陈树留给自己的厚重古卷。
《春秋》。
四书五经之一。
又称《麟经》或《麟史》,古代儒家典籍之一,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后世盛行的大多是孔子修订那一版。
其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被称为春秋三传。
春秋,又是一个时代。
是中国历史东周前半期历史阶段。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是春秋之始,公元前476年,战国前夕,总共295年,是春秋之末。
又有两种说辞,春秋止于公元前453年,韩、赵、魏灭智氏,和止于公元前403年的三家分晋。
这本《春秋》是哪种?
老先生陈树说这这本书是春秋,实际古卷封面上的两个字李凤栖有点不认识。
应该是古篆。
两个字溢着厚重、沧桑、悠远之意,一眼望去,内心深处便有深陷一段漫长岁月的泥泞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翻开第一页,一行行古篆瞬间将李凤栖压得头晕眼花。
闭目,凝神。
片刻后恢复清宁,再看。
依然瞬间头晕眼花。
不信邪。
再试。
许久后李凤栖一声哀叹,这书有点邪门,无论自己怎么尝试,只要目光一落向第一页的内容,立即头晕眼花。
半点不由人。
这书大概也讲缘分吧,毕竟属于修行的世界,无奇不有。
意欲去翻第二页。
愣住。
第二页到后面的张页,似乎凝滞在一起,无论李凤栖用尽多大的力气,哪怕周天气脉运转动用灵力,也依然翻不开。
李凤栖啼笑皆非。
不知道老先生陈树送书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空守宝山而不得,李凤栖当下很忧郁啊,他是真的羡慕陈树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以为自己看了《春秋》之后也能如他一般。
还是太天真了。
无奈收好《春秋》,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参透。
盘膝而坐,运转《太虚经》。
陆旭说过,杀一个天选之子,实力就会精进,自己杀了他后,确实开辟了秘境,这一次虽然没杀吴丽华,万一实力还是飙涨了呢。
气运周天,神识内观。
先观己身。
广漠无边世界里,峥嵘山脉如卧龙,代表着五脏六腑的十一座耸入云霄的大山,疤痕累累……皆是败吴丽华所赐。
代表血肉的广阔平原,青草依然生机盎然,不过多了一道巨大的疤痕,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恢复原貌。
应该是背上的伤。
平原间代表着气脉和血脉的大江、溪流依然流淌。
第二十八章 你过来啊!
神识内观,让李凤栖颇为感触。
不知道吴丽华的身体是什么样。
嗯……单纯的。
没有邪恶的想法,因为吴丽华肉身极为强横,内观肉身,看见恐怕不仅仅是山川河流,必然有着质的变化。
神识进入秘境。
不爽。
大写的。
依然是空旷而虚无的世界,只有一黑一白两道光剑,化作阴阳鱼逐尾游走。
好不容易赢了吴丽华,竟然没有任何进步。
这不科学。
旋即自己都忍不住乐了,经历的事情,哪一件科学了。
前路漫漫,唯有努力。
练吧。
李凤栖平复心绪,凝神静思,气运周天。
《青云三式》有三招,为何第三招始终无法掌控,李凤栖分析了诸多可能性,最终得出一个蛋疼的结论:灵力不足。
作为压箱底的第三招,一般来说有着毁天灭地的威力。
威力越大,需求越大。
所以当务之急,是不断修行《太虚经》,在秘境内储蓄更多的灵力,没准灵力多到突破桎梏,不仅能掌控第三招,还有破境的可能。
清晨,收拾了一番,取车,出城。
本以为结界已经收缩进城,却不料依然停滞在城外,而且看样子不会再收缩。
李凤栖仔细一想便明白了过来。
是陈树。
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既然结界停止收缩,那就不用着急离开,反正都是要厮杀,等人来便是,进入其他结界,就算赢了也要面临结界收缩,从而不得不继续行走在路上。
正欲掉头,却发现城外来了辆车。
砰的一下撞在结界上。
车子面目全非,一道身影从驾驶室里撞破前挡风玻璃,啪的一声,贴着结界缓缓滑到地上。
结界上留下两道血痕。
李凤栖大乐。
下车,来到结界边缘,蹲下,看着地上捂着鼻子的青年,乐道:“此路不通啊。”
青年吓了一跳。
李凤栖眼前一花,根本没看见他如何动作,就见青年已经退到了十米开外,警惕的道:“你想出来杀我吗?”
进不去结界,意味着里面的人比他强。
李凤栖起身,耸耸肩,打趣道:“连秘境都没开辟的人,我半点兴趣都没有。”
难得遇到有人可以说说话,呱噪了些。
还在流鼻血的青年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怒道:“放你娘的屁,老子是天资绝世万中无一的天才,一路杀人如麻,如今已是秘境三阶!”
李凤栖愣住。
秘境三阶?
秘境还分阶,为啥自己不知道,急声问道:“怎么判定秘境在几阶啊。”
青年也愣了,“你不知道?”
李凤栖苦笑,“我才开辟秘境没多久。”
青年讶然不解,低声自语,怪事,才开辟秘境的人,按说比老子弱,怎么反而进不去,莫非这货是在扮猪吃虎,引诱老子出手?
嗯,不能上当。
萌生退意,为了防止那货追杀,青年眼咕噜一转,说道:“秘境第几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身实力,老子刚开辟秘境时,就杀了一个秘境四阶的天选之子,如今老子已经是秘境三阶,天选之子中,老子就是无敌的存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李凤栖看出来了,这货想走。
但他苦啊。
这货是秘境三阶,他根本不敢出去,打不赢。
麻杆打狼,两头怕。
忽然起风。
吹拂着两人的衣衫,寒意沁骨,肌肤仿佛被刀割一般。
旋即有清脆的女声在四处响荡,飘飘渺渺,不知道起于何处。
“是么?”
还有人?
李凤栖立即按剑。
结界外的青年几乎是同一时间运转灵力,噼里啪啦声中,上衣竟然被狂肆的力量震得粉碎,露出恐怖的肉身。
肌肉虬结,手指大的经络如蛇盘缠。
狂野。
极其狂野。
整个人散发出绝对的力量之美。
然而……
风起,风落。
嗤嗤嗤声中,毫无预兆的,青年那具充斥化作野性和狂野力量的身体,像瓷瓶一样出现无数条直线的龟裂,鲜血如群水喷涌。
有人乘风从天而落。
是个女子。
年纪不大,身材挺高,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的高中生,留着一头长长的小波浪卷发,穿着长裙,从天而落时衣衫飘飘,宛若仙子。
似乎走的成熟路线,颇有些御姐风采平胸的女子大概没法走可爱路线。
女子背剑。
不是一般长剑,似乎是道家用剑,青色剑穗上悬挂一枚阴阳玉佩。
落地时挥手,便又有风起。
身体龟裂的青年根本没有任何反应,那颗大好头颅就飞了起来,无头身体倒地,血流成河。
背剑女子根本不看尸首,冷笑一声,“我是四阶,杀你如蝼蚁。”
目睹这一幕的李凤栖瞠目结舌。
妈呀。
这还怎么玩。
根本不知道这背剑女子如何杀的那青年,这特么简直就是千里取人头的大魔王嘛。
背剑女子转身,看向李凤栖。
没有任何言语。
直接向着结界迈步,欲要入结界杀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跑是跑不赢了,毕竟这女子可以飞。
只能拼死一战。
下一秒,乐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背剑女子和那青年一样,本来自信睥睨可以进入结界,根本没想到会进不来,结果也一头撞了上去,碰得额头和鼻头通红。
背剑女子揉着额头,斜乜一眼,冷哼,“你在笑我?”
李凤栖立即收敛笑意,“没有。”
背剑女子眼眸里沸腾在杀意,“我会先割了你的舌头,再慢慢凌迟你。”
李凤栖心头一跳,真尼玛狠,急声道:“我是受过专业训练,再好笑的事情,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所以你不要误会,我是在笑那个死在你手上的青年。”
背剑女子根本不管,“你死定了。”
没法交流啊。
李凤栖也是恼了,伸出一根手指,“你~过来啊!”
反正她进不来。
女子勃然大怒,挥手,便有狂风骤卷。
风如剑。
噼里啪啦,看不见的风剑落在结界上,又迸散成空气,结界只是像湖面一样,荡漾起阵阵涟漪,没有出现丝毫破损。
李凤栖终于放下心来。
背剑女子不信。
缓缓拔出背上的长剑,一剑劈落。
风。
大风。
剑光带起了无穷无尽的大风,竟然呈现出肉眼可见的青色,从天而落,化作一挂银河落在结界上。
然而……
结界依然稳如泰山。
第二十九章 走火入魔
李凤栖本还有些担心,一看这状况,乐不可支。
陈树这一手硬是要得。
结界不收缩,实力比我更强的进不来,岂非成了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坐等这场猎杀游戏结束,天选之子们在外面杀得你死我活,我在这里吃着火锅唱着歌……
爽!
背剑女子一脸懵逼。
结界里那个笑得一脸欠揍的人,明明才开辟秘境不久,自己一个秘境四阶的人,为何会进不去,难道结界里有突破了秘境的天选之子?
只有这个解释。
女子忽然想起了什么事,看李凤栖的眼神顿时变得有些炽热,就似初恋情人久别重逢。
李凤栖笑不出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女子忽然转身,警惕的盯着远方。
又有人来。
随着不断有天选之子陨落,剩下的结界不多,实力较强的天选之子会逐渐被逼着走向共同的区域,但出现的这个人……
是个异类。
依然是熟悉的身影,骑着他的车,仿佛在做一场没有终点的骑行。
练拳的少年。
一个不愿杀人的异类。
风尘仆仆,骑车来到近前,看了一眼警惕万分的背剑女子,继续前行。
李凤栖急忙道,“慢些,过不来。”
少年哦了一声,想了许久,才想起见过李凤栖,腼腆的笑了笑,“谢谢提醒。”
下车,近前,推了推。
确实进不来。
少年有些讶然的盯了李凤栖一眼,“你很强啊。”
李凤栖不知道怎么回答。
只好一笑。
少年转身,原路返回,要去其他的地方,从始至终,都没有出手的意思。
背剑女子一直看着他。
她几次想出手。
可是直觉告诉她,如果对这少年出手,死的人必然是她。
女人的直觉……
一般很准。
待少年远去,背剑女子回身盯着李凤栖,目光炽热,“我叫徐娇,记住我的名字,总有一天,我要撕烂你那张丑陋的脸!”
话落,风起。
女子乘风而去,端的是翩若仙子。
李凤栖很惆怅啊。
我招惹谁了,这就莫名其妙的树了个大敌。
话说,这背剑女子才秘境四阶就可以乘风飞翔,实力应该很强,可又不敢对练拳的少年出手,那少年真有这么恐怖?
吓得陆旭落荒而逃,镇得秘境四阶的高手不敢出剑。
这完全是主角待遇。
还有个疑惑,背剑女子出手很诡异,不像是近身厮杀的人,却背了剑,出剑时能引出青色的风刃,她到底是不是剑修?
莫非是个脆皮法师。
头疼。
只能暂时放一边,就算以后她打破结界进来,自己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回城。
有陈树的帮忙,自己现在高枕无忧,回去吃边火锅边唱歌,顺便勤修行,天选之子在外面杀得天翻地覆,我在里面默默发展。
完美的种田流。
虽然有结界保护,李凤栖却不敢放纵,吃着火锅唱着歌的美事,也就想想。
再次制订计划,规律生活。
李凤栖一直记得一句话:天道酬勤。
所以看书、锻炼身体、修行《太虚经》、练习《青云三式》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从无间断,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当然,也在这座空城里布置下了无数的陷阱。
未雨绸缪!
厮杀迟早会来,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李凤栖不愿意打没把握的架。
时间飞逝。
外面杀得怎么样了,李凤栖不清楚,他只是不断的修行,近来隐然有破境的迹象,秘境那片空旷而虚无的空间里,总是流溢着一股淡淡的暖意。
不是从黑白光剑化成的阴阳鱼上流出来的,而是在某个深邃的地方。
有东西即将出现。
秘境至少有四阶,而这个东西的出现,很可能意味着自己要晋入秘境二阶。
还差一点。
灵力不够,只要灵力够了,它就会出现在秘境里。
努力!
再努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陈树为李凤栖营造的安全区内,他终于将要再上台阶。
夜幕昏沉。
李凤栖在健身馆呆了一个小时,回去后看半个小时书后,上床盘膝而坐,开始运转《太虚经》,吸纳天地灵气到周天气脉,再引导进入秘境内。
每当灵气进入秘境,黑白光剑的阴阳鱼便分外活跃。
这一次……
寂然不动。
所有的灵气进入秘境后,罕见的向漆黑而空旷的天穹汇聚,整个秘境内,那股暖意越发明显,仿佛即将进入春天。
有个东西,要破土发芽。
李凤栖这些年一直在读书修身养性,还没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也能做到波澜不惊,是以心静如水,继续运转《太虚经》。
此刻他神识内观,并不清楚体外发生了什么。
若是神识外观,便会发现异状。
那些肉眼不可见的灵气,笼罩着整个空城,如今已有些稀薄,此刻正在上空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不断的将周遭灵气扯入漩涡之中。
无比巨大的漩涡,覆盖了整个城市。
李凤栖便在漩涡中心。
随着李凤栖不断的气行周天,漩涡之中便生出一道气流,旋转着从天穹蜿蜒而下,形成一道巨大的龙卷风,没入李凤栖体内。
心神俱空明的李凤栖很快察觉到不对劲。
周天气脉运行的灵气,太过汹涌。
这就像是一条河道,遇上了百年一遇的洪水过境,若是不能承受,迟早溃堤李凤栖当下也是如此。
他想停止周天气脉运转,却发现无能无力。
因为秘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力量,疯狂的吞噬着气脉里的灵气,就似抽水泵,哪怕是气脉无法承受,秘境也不管不顾。
无比贪婪。
秘境那的那股暖意越来越炽烈,到最后竟似火焰一般,炙烤着整个秘境的虚空,甚至蔓延出秘境,影响到了肉身。
李凤栖感觉自己像被架在了火炉上。
热!
言语无法形容的热。
痛!
无穷无尽涌入的灵气,撑着血脉,和开辟秘境时一样,李凤栖觉得自己的肉身成了一个巨大的气球,不断的膨胀。
走火入魔了?
如果一旦气脉撑不住,自己是不是会爆体而亡?
李凤栖不知道。
也无能为力。
灵气的涌入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现在根本停不下来周天气脉的运转,只能硬撑,并希望这不是走火入魔。
第三十章 自救者天助
东海之滨,被陈树称为小狐狸的女子端坐于云天之上,默默的望着脚下空城内的那个天选之子,兴趣寥寥,
忽然侧首,望向西方。
眸子里,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灵气漩涡。
讶然,“走火入魔?”
旋即笑眯眯的起身,“还是观察他有意思,总能给人意外。”
一步踏出。
身后阴影骤显,九尾摇摆,煌煌然欲遮天。
女子消失。
下一刻,她出现在灵气漩涡之下,随意的坐在半空,荡漾着小脚丫,撑着小脸,目光落在盘膝而坐的李凤栖身上,笑眯眯的,“还没见过谁突破个秘境一阶就这么大阵仗嘞,可惜控制不住秘境,已经走火入魔了。”
道、剑双修哪有那么简单。
剑道已死。
此刻他秘境内的剑修本源,压不住道家本源,失去了平衡,后果么……就是周天气脉的运转无法停止,秘境需要的灵气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涌入,导致经脉无法承受,从而肉身崩溃。
若只修道或者修剑,一者需要的灵气不会超过肉身负荷。
二者,修行本源可压制气脉运行,从而缓慢的吸收灵气,以涓涓溪流滋润经脉和肉身的同时,提升秘境。
不会出现眼前的鲸吞。
可惜了。
还以为老先生陈树看中的人,会有更高更远的未来,结果他的路只能走到今天,即将和那些被杀的天选之子一样,浪费了这个回到故乡的机会。
女子没有出手。
她可以救。
但没必要。
规则!
在这场游戏中,她不能插手任何天选之子的事情,哪怕这个天选之子是商皇选定的人也一样。
何况还有天枢上相。
想起天枢上相,本体为狐狸的女子就恨得牙痒痒的。
当年要不是他斩掉自己一命,使得九命真身出现瑕疵,费尽了一两千年才重塑一尾,但也不复巅峰状态,否则何至于在九州妖族里当个受气包。
李凤栖神识内观。
气脉周天运转,灵气汹涌澎湃,不断的撑着气脉,随时都有溃堤的危险,偏生秘境还在贪婪的不断吞噬灵气。
这样下去,迟早爆体而亡。
必须自救。
如何自救?
自毁秘境……
这倒是一个主意,问题是李凤栖不知道怎么做,如果他知道,会毫不犹豫,修行可以再来,生命只有一次。
治本不行,那便治标。
如果能扩展气脉,使气脉能够容纳灵气通行,也能自救。
如何做?
生死存亡之际,李凤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便是秘境内黑白光剑形成的阴阳鱼。
心念动处,本是火焰化作的黑白光剑,骤然分开。
一黑一白两剑,在秘境浩渺空旷无边的空间里一闪而逝,下一刻,一剑从灵气进入秘境的气脉之中,穿入肉身。
一剑从秘境运行灵力至肉身的气脉之中穿入身体。
双剑如游鱼。
浸淫在气脉里浩瀚的灵气中,双剑如鲤鱼跃龙门,瞬间暴涨,所过之处,气脉瞬间崩溃,不管不顾的寸寸而上。
李凤栖脑子瞬间炸了。
神识内观的肉身世界,那片有高山有平原的世界里,天穹之上,落下了瀑布一般的暴雨,这是涌入体内的灵气。
而代表着血脉、气脉的江河溪流的河道,瞬间崩塌,无数洪流漫向代表血肉的平原,摧毁着生机盎然的春草。
世界……
即将崩塌。
李凤栖只觉得从气海穴附近开始,体内一段一段的经脉在崩溃,那种扩散开来的碎裂痛楚,狂浪的袭击着他的神经。
在即将晕过去的最后刹那,他做了一件事。
他捏了个剑诀!
两眼一黑,意识陷入一片混沌。
锵!
随着李凤栖捏的那个剑诀,放在不远处的长剑朝歌,轻颤而生剑吟,黑色的剑气有若实质缭绕而起,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
与此同时,体内在气脉中游走的黑白双剑,依然在不断的摧毁气脉。
没了黑白双剑化作阴阳鱼镇守的秘境内,那股暖意化作的炽热再无桎梏,仅仅是一瞬间,便将整个秘境燃烧了起来。
秘境之内不再虚无,充斥着无穷无尽的火焰。
李凤栖身上的衣裳,瞬间化为灰烬。
他脚下的床,化为灰烬。
房间里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都在瞬间化为灰烬,不止如此,整个别墅,整个小区内,所有能燃烧的东西,包括青草树木,都在这一瞬间化作灰烬。
小区水池里的水,瞬间化作白雾。
黑白双剑在将全身气脉尽数摧毁之后,终于汇聚在一起,再次逐尾而成阴阳鱼,顺着气脉原本的痕迹,周天游走。
汹涌而入的灵气,便在阴阳鱼之后,重塑经脉。
比之前宽广了两倍有余!
天穹之上,灵气的漩涡已经越来越小,整座空城的灵气,几乎都将被李凤栖这一次走火入魔耗尽。
但被吸纳进入体内的灵气依然狂肆。
李凤栖的身体,肉眼可见的膨胀。
哪怕是重塑了气脉,他依然有可能会爆体而亡。
关键时刻,朝歌爆发。
黑色的剑气倏然之间炸裂开来,化作无数道黑色的虹桥,弹指刹那间,李凤栖置身的别墅被无数黑色虹桥炸成废墟。
没完!
虹桥炸裂之后,漫空的无数黑色剑气,又化作成百上千的长剑。
八方来朝。
然而李凤栖已经昏迷,这招八方来朝没有对象,在某种规则之下,竟然向着坐在灵气漩涡之下的女子攒射。
女子啼笑皆非,颔首道:“昏死过去了,还想以青云三式泄去体内多余的灵力,想法真是不错,也算一着妙手。”
随意挥袖。
身后,九尾摇摆,阴影遮天,所有剑气瞬间被清除一空。
然而……
还没完!
没有意识的李凤栖捏着的剑诀,竟然让长剑朝歌发出了青云三式最后的一招。
依然针对半空的女子。
女子微怒,“没完没了是吧。”
再次挥袖。
这一次她含怒出手,有意无意针对了李凤栖的本体,于是整座空城都在刹那之间跳动了一下,宛若地震。
废墟之中的李凤栖,肉身之上出现无数龟裂,他像一个泄气的气球,不断的冒出肉眼不可见的灵气。
仅此而已。
坐于半空的女子转怒为笑,看向星空,“你们看见了的哦,不是我故意帮他的啊,我只是被迫还手,只不过好久没出手,于是出手重了些,让他肉身出现破损,他体内的灵气跑了出来而已,这可怪不了我在干涉天选之子,实在是自救者天助啊。”
满脸的狡黠。
当天穹的灵气漩涡散尽,李凤栖肉身上的龟裂,在灵气滋润下,渐渐弥合。
黑白双剑重归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