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虚惊一场
有着现代人丰富的关于怀孕方面知识的丁奇,看到这一幕,心中的震惊不次于被五雷轰顶。
难道自己要当爸爸了吗?这可是一个令人非常激动、又让人感到无措和惊慌的消息。
“我现在也只是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少年啊,这么快当爸爸确实有些让人不能够接受!”
穿越前的丁奇没有当成爸爸,虽说学了一些月嫂的本事,但那也是为了有一天能讨好老婆,能照顾好孩子。可自己没有成人父,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他还不能接受现在的自己,成为另一个小家伙的父亲。
更何况鹿也只是一个十七岁不到的女孩子,放在二十世纪**十年代就是一个高中生。一个高中生怀孕,在那个时代一般人还真hold不住!
丁奇此时真的如一个即将当父亲的少年人一般,心中的彷徨和无助无比强烈。但更多的是期待,和听到这个消息的激动。
丁奇双手颤抖地走上前,深吸一口气,语气尽量放平稳,关切地问道:
“鹿,你怎…怎么了?身…身体不…不舒服吗?”
本以为自己会很镇定地询问鹿的身体状况呢,却没想到自己越说越紧张。
如其他年轻的少年男女偷尝了禁果之后的表现一样,食髓知味的鹿和丁奇两人只要机会合适就会来一次。虽说丁奇测算过鹿例假的大概时间,也一直采取体外方式,可是他可不敢保证哪一次就中标了。
其实从安全角度来考虑问题,丁奇可是带的有四只避孕套的,但他只敢拿出一个使用,另外三个还藏在背包中。这东西现在是限量版,用坏一只就少一只,再多可是没有的,除非部落的工业化水平达到二十一世纪的水平。那得过去一万多年,丁奇可没有活那么久的本事!
就算只用那一只避孕套,丁奇也是用完之后清洗干净重复使用,每次还不敢玩得太嗨,要不然就坏事了。哪怕是到嗨点,也是赶紧换方式,生怕一不小心创造个生命出来。
可现在这个生命有可能已经到来,让丁奇再也不能平静。
鹿却是有些不明白,不知丁奇为何这样问,但还是回答道:
“没事啊!我挺好的,你为什么这样问呢?说话还这么结巴,紧张。”
“那你刚才为什么会干呕呢?看着特别像……特别像怀孕了!”
丁奇本不想说出“怀孕”两个字,可他犹豫之后还是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自己猜想的那样。
“怀孕?不是吧,丁哥哥开玩笑呢吧,我只是干呕一下而已,并不是因为怀孕而呕吐啊。而且,我干呕是因为今天晚上吃的东西太多了,都快到嗓子眼了。再说,你…你每次不都有做安全措施吗?”
鹿听到丁奇怀疑自己怀孕了,也是有些吃惊,但也是脸颊一红赶紧解释原因,生怕丁奇担心。
丁奇一听鹿的解释,刚才绷的那一股劲儿立即就散了,一屁股坐在大门口的石板上。浑身无力的他既有一些轻松,又有一点失落,内心深处如打翻了五味瓶,五味杂陈。
虚惊一场!
不过,他很快就从那种状态中恢复过来,起身将鹿横抱而起,告诉身边的那名叫白茅的奴不要打扰自己,就冲向卧室,把小可爱和小金两个扔在一边不管。很快,卧室那边就传来一记惊呼声,哈哈大笑的声音随之而来。
白茅的脸
色有些红,深深地看了一眼头领卧室的方向,克制住内心的那种想法,赶紧转身去烧水。她知道,头领和夫人两个人在那事儿之后是要沐浴后再睡觉的。只是今天晚上头领和夫人两个人的动静似乎时间上有些长,比以往要多出三分之一还要多。
可是她怎么会知道“小别胜新婚”的意思,更何况那是两个体力无穷、食髓知味的少年人。
第二天,日上三竿。
精神奕奕的丁奇起床洗漱,却发现鹿在一边羞红着脸清洗套套。每次用完后,丁奇都会清洗干净,并用酥油涂抹后保存。鹿也是在学丁奇那样,希望能将它保存得更久。
她可是听丁奇讲了,这可是头领家乡的好宝贝,用坏了就没了。她可是知道这个东西的好呢,没有了它,自己可能早就怀孕了。只是她隐隐有些期待,想拥有一个和头领的孩子,哪怕头领说过现在还不到要孩子的时候。
陪着重蹄头领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之后,丁奇领着重蹄在宁城中转了一圈儿。
丁部落的图腾,在昨天已经让头一次看到的重蹄弯下了腰,向着丁部落的图腾深深行了一礼。他如其他部落的人一样,在看到龙殿中图腾另一种表现之后,他产生了深深的敬畏感,认为只有龙图腾才是世间第一等图腾。
随后,丁奇带着重蹄在城墙上转了一圈,让他感受到拥有城墙的绝大好处。重蹄都希望自己部落能生活在一个不受猛兽袭扰的城墙内,让自己的族人远离危险。
“丁头领,我们猎马部落也可以像丁部落这样建造出来一座巨大的城吗?”
“可以的!等我们的人手和工匠越来越多,出行更加便利,我会安排他们过去,帮助猎马部落建造属于自己的城市!”
得到丁奇的承诺,重蹄非常开心,期待那一天早日到来。
在他看到城墙上巡逻的狗时,重蹄双眼放光,丁奇很适时地安排身边的奔去挑选出来十条狗送给重蹄头领作礼物,要求五公五母用以在猎马部落繁衍它们的族群。
在看到喂养的羊群时,丁奇又安排奔挑选出最健壮的十头羊送给猎马部落去草原上繁育,同样五公五母。这些类似于后世山羊的羊,也一定会在草原上壮大自己的族群。
与重蹄头领的交谈过程中,丁奇将油桐山谷中油桐的采集工作交给了猎马部落,猎马部落可以用那些油桐籽来换取更多的生活物资。重蹄很是欣喜地答应,并表示一定要将更多的马匹、油桐籽等,送到丁部落。
三天后,在丁部落得到盛情款待的猎马部落一行人,携带着从丁部落交换到的粗盐、陶器、香粉,及各种青铜器和长弓等武器,还有狗和羊启程前往自己的部落。他们来的时候是一人双马,因此,所有物资全部装在马背上,就连那十头羊也一并捆紧扔在马背上,至于它们舒服不舒服,人类是不会顾及的。
客人走后,丁部落再次进入繁忙的准备过冬物品的工作中去。大量的人力被派遣出去,采集干果和菌类、狩猎野兽、收集木材和草料,将鱼、熏肉、腊肉等物品源源不断地送到再次兴建的第三座第四座仓库中,丰富着部落的物资。
新增的八百人,虽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但也给部落的物资储备工作带来大的挑战。不过,大家的干劲实足,全情投入到这场物资储备工作中。
无所事事地丁奇将小可爱和
小金两个撵出去自个儿玩,甩开熊大熊二的纠缠,跑到自己那一片韭菜田里去收割韭菜花。
每隔半个月收割一次的韭菜,现在已经发展到一亩多地的规模。由于经常被割韭菜,致使韭菜的花期变长,是以现在是十月中旬韭菜花还在继续生长。
收割韭菜花,丁奇的目的自然是制作韭菜花酱。为了增加韭菜花酱浓厚的韭菜味道,也是为了不浪费韭菜,他还特地采回来一些鲜嫩的韭菜回来。将采集回来的韭菜花及韭菜摘洗干净后,在通风处晾干,然后将韭菜切碎后和韭菜花混合在一起,放在石臼中捣成碎末。
往混合后的韭菜花碎末中添加少量细盐进行搅拌调味,装入清洗干净的陶罐中,密封后放在阴凉处进行保存。大概放置上七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食用。
如果想再吃点辣味,可以几根除去辣椒籽的红辣椒进去。
在调味品缺少的原始社会时期,特别是新鲜蔬菜缺乏的冬天,有一小碗韭菜花酱放在那里,将会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事情。食用韭菜花酱能生津开胃,增强食欲,促进消化,而它还含有丰富的钙、磷、铁、胡萝卜素等有益健康的成分,纤维素含量高,还具有杀菌的作用。
丁奇一直致力于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是以先做了一罐韭菜花酱,大概十五六斤的样子,足够自己和鹿吃了。至于你说丁奇要吃独食儿?那是不可能的,这一罐韭菜花酱是给自己和鹿做的。田里还有不少韭菜花,大概还能采收二百公斤左右,再加上一些韭菜,能做上四百公斤左右的酱出来。隔三差五拿出一些分享给大家,那冬天的生活不要太美好!
其实,只有烤肉的日子,并不是很美好!
至于腌渍的酸辣青笋丝、酸辣木耳丝也是准备不少,可是把烤肉大师傅及负责制作陶器的那一干人累得不轻。因为准备腌渍的青笋丝和木耳丝很多,可不是十几二十几个大缸能够满足部落需求的。
更何况,丁奇还准备将莲藕采收回来,制作腌渍的藕丁藕条儿。那股子爽脆劲儿,在冬天实在是一大享受。
采收莲藕前,丁奇骑马来到东边那处草场,实地观察草场的情况。他来这里的时候,曾经踏足过这片草场。哪怕是去年冬天去羽部落救人回来,也是从这片草场过来。
由于被山体所阻,这片草场在宁城那里是看不到的,只能转过山体的阻挡,才能看到这片如稀树草原一般的草场。这里,将是部落更多食草动物生存的天堂。
为了保护这片草场,丁奇让雄鹿安排人在这里依山体修建了一处大马场,用以迎接更多的马匹和食草动物。就像去年冬天的驯鹿一样,不速之客或许会突然增多,也是有可能的。而收集到的草料,则直接堆积在草场中间,上面盖上和好的稀泥,防止草料被风吹跑。
等这一项重要的工作落到实处之后,丁奇带着人来到南湖边,准备采收湖里的莲藕。
天气渐冷,寒意也有些明显。可是脱光了只留下一条兽皮裤衩的部落汉子们,却是一丁点地也不担心。他们学着同样只余一条兽皮短裤的丁奇,踩在水中,用自己的脚来摸索莲藕的位置。不时地,南湖水中会传来一两声踩到巨大莲藕的惊喜声。
而在岸边,则生了一大堆木炭火,还有不少的兽皮毯放在一边,待有人受不住那股寒冷就给对方用来取暖。
第385章 采藕采蜜
水中,丁奇用脚踩到一根比较粗的莲藕。然后他又顺着这根藕前后摸索一遍,印象中这应该是一根比较长的藕。
“看我的!”
他大吼一声,立即向水下一蹲,一个猛子扎下去,顺着脚下的藕段前后将周围的淤泥清除。待全部清除干净之后,使劲一拔,钻出水面。
“哈!”
钻出水面的丁奇一扒拉脸上的湖水,喘息一口气大声喊道:
“看看!这个怎么样?大不大?”
丁奇举起手中那根胳膊上臂般粗细、白生生的一根莲藕,兴奋地喊叫起来。周围的人看到后纷纷喝彩,竟是将湖水的寒意给祛除一部分。
“大!像熊的小弟弟一般大!”
壮在那里起哄。
“那当然!我的不大谁的大?肯定比你壮的大。只是我还是比不上头领啊,那更是大啊!”
熊也不害臊,更何况是在讲男人大不大的问题,那更是不能怂啊,直接怼回去,并不动声色的拍了丁奇一记马屁。
“切!真不害臊!你怎么可能和头领相比呢?哪次你不是大吼一声,然后立即完事儿?”
仓在一边嘘他,搞得熊想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掐死仓,只可惜打不过他。
众人在那里玩闹,却也不耽搁捞藕,再有小半天时间就能将所有大的莲藕全部捞上来,至于一些小的则留在水中,等明年继续生长。
笑声中,丁奇将那根藕小心地递给岸上的人,他从水中钻出来。结实的身体上,已经布满细小的鸡皮疙瘩,这是身体在向人发出警告,不能再在水中呆着,要立即上岸。如若不然,寒气入体轻则感冒,重则落下病根儿,对身体产生危害。
因此,丁奇要求每一个下水捞藕的人在身体上出现鸡皮疙瘩的时候一定要上岸,而且过来捞藕的人都是军队中的人。像熊、壮等一些身体强壮的人下水时间都比别人多出三分之一,已经被丁奇严令呆在火边烤火喝热茶,祛除寒气。
此刻,丁奇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壶热酒啊!
这让丁奇准备去铜村挖葛根的心思越来越重,他已经计划好,准备过两天就去铜村那里,将土里的葛根全部挖出来,运回宁城来做酒。
酒的作用非常强大,不说酒精的作用,光是酒本身让人心情愉悦、豪兴大发的能力非任何饮料可比。他估计,自己做出来的酒一经问世肯定会诞生非常多的酒仙酒鬼之类,甚至有可能诞生醉拳的祖师。更不用说酒精那强大的消毒能力了。
那有人就提问了,你都不知道酒的酒精含量,如何能做出医用酒精呢?这个问题嘛,丁奇会在造酒成功之后,再制作医用酒精。酒都没有呢,就考虑医用酒精,是不是有些早呢?
丁奇没有做过酒,但总是要试试才行。作为一个穿越众,如果连如何造酒都不会,那也太笨了。穿越众拥有丰富的知识,更是要有创新、创造精神啊!
丁奇披上那件熊皮,喝了一口菖蒲草熬出来的茶暖暖身子,随即就将小可爱抱在怀中,温暖自己的前胸,舒服极了。
不远处的一处洼地中,一大群鸭子和大雁正在水中觅食。洼地朝湖水那一面,用栅栏围了起来,防止这些鸭子和大雁逃跑。虽不用担心它们飞走,但担心它们潜入水中,逃入远处的芦苇荡中。
这些被剪了翎羽的鸭子和大雁,已经不会飞,它们被一群孩子驱赶着每天来这里觅食,抓小鱼小虾吃水草,晚上再回到宁城那里。丁奇相信,到明年开春,这群鸭子和大雁就会习惯于自己的身份,成为真正的驯服动物,开始在这片水域繁衍生长。
马上冬天就要来临,这些动物的食物还没有准备好。在岬角另一边,正有十几个人拿着长竹竿在水里捞水草。他们捞上来的水草,自有其他人将其运到阳光充足的地方进行晾晒。晒干之后,这些水草会被切碎,磨成粉末到冬天的时候和温水喂食。不过水草粉末里面会加入一些晒干的小鱼干和吃剩下的鱼骨用石磨磨成的骨粉,这样能够增加它们的营养,保证它们在严寒的冬天能够活下去。
部落现在制造出来一批石磨,有大有小,用来磨鱼骨粉、细碎的水草粉却是轻而易举。只能说,在丁奇这个作弊者的指点下,原灰石部落的人却是迸发出它们关于石器方面的天赋。
可丁奇此时惦念的却是身后大石头上晾晒的羽毛,这些羽毛将是今年冬天丁奇是否过得舒服的保证。
“仓,看着大家,不要在水中久泡,赶紧将剩下的藕捞完就收工,晚上给大家做一碗藕丁辣炒鹿肉,保证让你们把舌头都吃下去!”
丁奇叮嘱大家注意身体,并准备犒劳一下他们。而他自己则穿上轻薄的兽皮衣服,带着小可爱一起回城内,来到一处背风向阳的角落,那里正是古隆氏族照看蜜蜂的地方。
此时天气转凉,大多数的蜜蜂已经归巢,准备过冬,外面已经看不到它们的身影。
古隆氏族族长古大正在那里弯腰检查每个蜂箱里蜜蜂的情史。现在蜂群的数量已经达到三十箱,生产出来的蜂蜜已经很多,都储存在陶罐中进行储存。蜂箱的样式有两种,一种是四四方方的蜂箱,一种是用掏空的树干搭建而成的蜂箱,这两种蜂箱在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上很是流行。
可还没等丁奇上前打招呼,他突然发现有两头身影正在蜂箱周围转来转去,似乎是准备在那里偷窃蜂蜜。不用说,这两货肯定是熊大熊二,正准备给自己身上的肥膘找些同伴。偷吃蜂蜜,这可是一件能够快速补充身体能量的好方法。
自打丁奇回来,就没有看到过两头熊的足迹,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
正翻箱倒柜的熊大熊二两个,似乎闻到熟悉的味道,猛地扭过身,就看到丁奇站在那里,当即低吼一声冲过来。可还没等它俩冲到丁奇眼前,斜次里冲出一个身影,直接将它俩给扑倒在地上,竟是小可
爱出手教训它俩呢!
这里的动静也把前面正在检查蜜蜂种群情况的古大吸引过来。
“头领,什么风儿把您给吹过来了。”
“哈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来看看你储存的蜂蜜怎么样,顺带整点蜜回去。”
古大一听丁奇准备了解蜜蜂,立即兴致勃勃地给丁奇讲解,并翻开每个蜂箱查看里面蜂群的状况。随后又看到古大准备的那些蜂腊,这些可是用来制作压铸模具的最佳材料,失腊法能够制作出来太多金属工具。
两人边看边聊,丁奇也告诉古大一些蜜蜂过冬时的注意事项,做好保暖工作,同时也要让蜜蜂有蜜吃。不过此时丁奇却是不管蜜蜂吃蜜的事儿,他倒是让古大给自己装了一小罐蜂蜜回去,顺带和熊大熊二两个嬉耍了一会儿,联络联络感情。
随后,丁奇又来到木匠组,询问了一下关于雪爬犁、滑雪板及雪地行走鞋的制作情况。这些东西,可是能保证丁部落的人在冬天大雪漫天时能够正常工作。
不过荆却是当着大家的面儿,给丁奇鞠了一躬,表示油桐籽的出现又增加了桐油的数量。他现在没事儿就会跑到狸那里,一起熬桐油,再制作成熟桐油进行使用。现在南湖上有两艘船,可供大家捕鱼、采集水草之用,这可都是荆的功劳。可他把这份功劳送给了丁奇,没有油桐,就不可能会有这些船的存在。
随后离开木匠组,丁奇来到食堂那边,借一口青铜锅,开始准备藕丁辣炒鹿肉的备料,另外还有一道菜:蜂蜜排骨。
藕丁辣炒鹿肉备料快,两根莲藕,五六根辣椒,还有七八斤鹿肉。最近,大家特别喜欢吃辣味儿的食物。虽说第一次辣得死去活来,可事后他们又想再吃辣椒制作成的菜肴,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受虐狂。
至于蜂蜜排骨,则是来自狩猎队不小心杀死的一头大野猪。两扇排骨还在,就是为了给丁奇留着当菜吃呢,大家以前可是吃过炖排骨,那味道至今难忘。
蜂蜜排骨做起来比较简单,先将剁好的排骨块放进热水锅中煮,将血沫杂质清除,排骨捞出沥干水分待用。
然后用猪油化成热油,放入排骨炸,炸成表面略微变色即可。然后留下底油,把多余的油倒出,放入切好的葱段和花椒,然后开大火翻炒,使排骨上色,并煸出香味。
接着加入开水,水面与排骨持平,加入木柴大火烧开后,盖上盖子抽出木柴用小火慢慢熬炖。
由于排骨多,炖的时间一定要长。小火慢炖一小时左右就可以,然后把蜂蜜加入进去,搅匀,改大火开始收汁。
收完汁的蜂蜜排骨,色泽诱人,味道鲜醇,很是吊人胃口。
还好,仓他们已经回来,丁奇赶紧将第一道菜藕丁辣炒鹿肉下锅,翻炒,没多大一会儿就出锅,开始和大家一起享受食物的美好滋味。
只是在美味面前,从来不会缺少部落医巫。
第386章 优生优育
两道菜,再配合部落中准备的煮肉、烤鱼,众人吃得都很爽,也很饱。特别是藕丁辣炒鹿肉,那清脆辣爽的滋味儿更是让大家直呼过瘾。而蜂蜜排骨的味道,差点儿让鹿将自己的舌头和手指头给吞下去。
丁奇有一个发现,在部落丰富食物的供应下,每个人都胖了不少,当然也可以用强壮来形容,毕竟大家在吃饱喝足之后,还要进行大量高强度的训练及工作。
其实他们在进入部落不到一个月,平均体重都已经增加了十到二十斤。随后部落开始战士选拔、宁城建设、日常狩猎等活动,身体从胖的角度开始变化,变得强壮。
大多数人的体重在增加二十斤左右,从一个瘦麻杆的状态进入健美身材的状态后,体重基本就没有再进行增加。但这里面有几个特殊人物,一个是熊,一个是壮,还有一个是翎。
熊和壮两人,体重一直在增加,身体的强壮程度也在增加,向人熊的方向发展。而翎却始终没有太大变化,体重只增加五六斤之后就没有再增加,也没有降低,可说不上强壮,但身体却依然矫健。超出常人许多的双臂,在射箭时让人非常羡慕,不仅准力度也更强。
还有一个群体的体重在增加,那就是女人。丁奇要求,每个女人的体重必须达到一百二十斤,吃不胖也得吃,直到吃胖为止。如吃不胖,就不允许她生孩子。
为什么?
因为丁奇是在为女人着想,也是为她们肚子里的孩子着想,想让她能正常分娩并能母子平安。
丁奇曾经看过一本书,讲到如果一个女人想要正常的生育,体内的脂肪含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脂肪含量很低就很有可能不能怀孕。他记得那个比例是40%,但丁奇觉得这有些夸张,因为一个女人身体里脂肪含量达到40%就属于肥胖范畴。
后来,他查看了一些资料,发现卵巢的发育能够促使女性体重与体内脂肪增加,而许多现象也证明体重或体内脂肪是维持卵巢正常功能的必要条件。体脂含量必须达到体重的17%时,月经才可能开始来潮;而建立规律的排卵性月经时,体内脂肪量必须达到体重的21-25%。
妊娠、分娩及哺乳对妇女是一个负担,需要足量的脂肪提供能量。当体重过低不能胜任这个负担时,人体为了保护自己,便自动暂时停止生育功能。对于处于成年期的女性来说(年龄16-39岁),体脂百分含量应达到一个合适的比例,如25%-30%,这样女人生育成功的比例会大大提高。
因此,丁奇要求部落女人提高体重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除此之外,丁奇还要求女人平时也要多做一些体育锻炼活动,如仰卧起坐、跑步,怀孕期做孕妈妇操,都是一些帮助女性拥有一个健康体魄,提高生育能力、分娩能力的活动。
饭后,丁奇拉着鹿的手来到雄鹿长老的屋里,看望他那个小舅子。现在已经快两个月大的小家伙吃得白白胖胖的,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可每次丁奇过来,他都很兴奋,哪怕是自己在睡觉也会立即醒来,对着丁奇笑个不停。
小家伙的表现让大家惊奇不已,只能将这些归于是荒神的气息影响到了他。
这次也一样,刚刚从梅姨怀里钻出来的他听到丁奇的声音立即转过头看着丁奇,张开双手求抱抱。这一幕,把雄鹿长老搞得哭笑不得,到底丁奇是哥哥呢还
是一个怪蜀黍呢?吸引力也太大了!
丁奇照例抱着他在院中玩耍,甚至坐在小可爱的背上走了两圈,惹得小可爱耷拉着自己的耳朵,不愿意搭理丁奇,发誓再也不跟着丁奇来这里了。可是每次它都要跟过来,被小家伙骑上两圈,然后再后悔。
截止目前,部落新出生的小孩子超过二百名,但不幸的是也有一些婴儿夭折,比例并不高,大概十一二个。这么高的婴幼儿存活率,这里面绝对有丁奇一大部分功劳。他推行的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接生婆的操作方法,很是降低了一些产妇的疾病或炎症的感染率。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丰富的食物、奶源的提供给了他们生存下去的能量。
丁奇曾听雄鹿长老讲过,以前的部落人经常变换生存地点,因为他们要不定期地更换采集地和狩猎地,不方便携带更多的小孩子。因此,每个成年期的妇女最多生育两个孩子就不再生养,而且每个孩子的出生间隔会较长,通常在四到六年,有些会达到六到八年。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原始社会的人们,预期生命太短,三十多岁已经算是长寿了。至于一些年长的医巫,如黑水部落医巫,他们都算是老人精了!
如果一个女人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或者不得不生下那个孩子而自己上一个孩子岁数还小,她们会通过堕胎或杀婴等方法,把孩子的出生时间间隔控制在四年以上。这样她的孩子能够长大并能跟随部落快速前进,不致于成为累赘时,她才有可能生育下一个孩子。
对于首次听到这个信息的丁奇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消息,但却在部落人中尤其是那些到处流浪的部落中普遍存在。
所以,一种比较科学的解释是目前的定居生活,使得处在育龄期的女人们无形中产生一种要进行生育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她们的生育方式。潜意识中,她们认为会有稳定的生活及充足的食物来满足她们生育的需求。
但在丁奇看来,无非就是“饱暖思淫*欲”的另一种表现方式罢了。有些片面,但何尝不是如此呢?
其实不仅是丁部落,其他最先接受丁部落恩惠的部落如白水、白泽等部落,在获取丰富食物的同时,部落中怀孕的女人也增多了。
丁奇相信,随着更好的捕猎工具的出现和种植更多的粮食作物,定居的部落会越来越多,生育的人口也会更多。特别是后年,当大批量的粮食作物推广出去的时候,人类的数量将会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那么,那个时期出生的孩子在他七八岁的时候会问自己的爸爸妈妈: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和我同岁的小朋友呢?”
他们的父母肯定会这样说:
“由于荒神给部落人们,带来了能够吃饱肚子的粮食。”
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为荒神的存在,才有了更多的人口出现在大荒上。但由于人口的激增,更加混乱的大荒也将会出现。这可能是在丁奇预料之外,抑或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情。
争地盘,在哪里都会出现。
再为人母的梅姨,每次见着丁奇和鹿两个过来,都会唠唠叨叨,让他俩快点成婚,快点生个孩子,到时候丁奇和鹿的孩子能和他的小舅舅一起玩,那样他们的感情才会更亲。
每次讲到这里,鹿都会把幽怨的眼神投向丁奇,看得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
大坏蛋一般,犹豫着要不要直接放弃套套,来个直捣黄龙,生个娃娃算了。但每次都会被心中另一个声音说服,一定要优生优育!
再次狼狈逃回自己住处,丁奇点起酥油灯,拿起竹笔,在桐油、锅灰、松明混成的墨汗中蘸一下,开始在草纸上书写小学数学知识。
之前给部落里学习的知识大多数是以数字的基础运算为主,像乘法、除法等知识、三角形、圆形、正方形穿插着学习。而近期大家的学习内容来到了长度、距离和速度方面,由于丁奇规定了基础单位米,所以大家接受程度较高。
但在具体演算中出现囧人一幕。比如五十米,会有人拿着一个米尺,划过五十次之后让大家理解那是五十米。但说到一千米时,已经把一众学生和演示的人累坏了。
看来任重道远,还需要努力学习才行!
丁奇写画的内容,第二天会由鹿交给雪和丹她们进行分类。至于文字的教学,由于有了纸张,文字的保存和对文字的学习更加方便和简单。这些工作,都由雪和丹等一众老师们承担。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
部落内最忙碌的,除了狩猎队、捕鱼队和收集草料组之外,当属皮匠队、制衣队和烧木炭队。
冬天最重要的就是保暖,因此皮匠队要赶在冬天上冻之前制作出来足够的皮料,供制衣队来制作兽皮衣服。他们在负责原料的供应,如果没有充足的皮料,制衣组的工作就会停顿下来。因此,牛二负责的皮匠队规模已经扩大到五十人,就这忙得都是脚不沾地。
制衣队更忙,为了保证部落上下从部落高层到下面的奴都有两套兽皮衣服,她们的规模直接上升到一百二十人,后面还有一部分女奴正在接受训练,数量很快就会突破二百人。
制衣队现在分成三个小组,其中最大的一个组自是传统的制兽皮衣组。第二个小组则是织毛衣的小组,人数不多,只有十个,每天坐在那里只有一件事,织毛衣。经过摸索和学习,织出来的毛衣已经超过二十多件,质量在逐步提高。但还需要继续扩大产能,因为羊角头领那里今年最后一批羊毛又快处理好了。
第三个小组是纺线组,她们正在按照毛线的纺织方法,进行纺线。人数不多,只有六人,但她们的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到冬天的时候,她们六个人就必须培训一大批人进行纺线,仓库里可是积攒了很多的葛根纤维。冬天的纺织大生产能否成功,就要看她们六个人能否担得起这个责任,让更多的人掌握纺线的能力。
第三个最忙碌的小队,就是烧木炭队。这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交换过来的奴。工作虽辛苦,但吃的、用的和其他人一样,队长和众位主管对待这些他们也很亲善,不会打骂他们。尤其是他们知道,在部落满一年无大错就可以转为部落正式成员。
所以,他们都很卖力,在自己的岗位上百分之一百二的付出。
早饭后,丁奇再次来到荆那个木匠组。由于要忙着制作雪爬犁等雪地使用的工具,荆已经暂停了那艘大船的制造,转而将所有精力都投入这方面。而在这紧张而又忙碌的空隙中,丁奇又给荆安排了一项活计,研究制造织布机。
葛根的纤维已经在纺成线,下一步就是如何利用这些线来纺成葛布,这还需要丁奇在旁边不停地给荆画图,让他了解织布机的样式和织布原理。
第387章 桐油葛布羽绒服?
丁奇失败了!
第一次给荆讲解织布机的构造图,对方却始终没有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让信心满满的丁奇首次有了一种挫败感,难道是自己讲解能力有问题?
丁奇进行多次尝试,还是失败,荆在这方面的理解能力始终没有提升上来。
没办法,丁奇只好从编织竹席的原理来入手。竹席在编成之后非常受大家欢迎,尤其是晚上睡觉,躺在清凉的竹席上睡觉非常舒服。后来,竹席发展成大家晾晒的工具,到秋天的时候直接将兽皮垫在上面,显得干净整洁。
“荆,咱们慢慢来,不要着急。编织竹席的原理你是知道的,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将一根根竹篾组织编织在一起,综合成一张竹席。之前没有和大家讲过,竹席上纵的竹篾是经线,横的竹篾是纬线,经线和纬线相互交织就成了竹席。”
丁奇拿过来一些竹篾,当着荆的面进行编织。竹篾编织的原理很简单,荆一听就懂。
“那么我问你,当把竹篾换成这种葛藤纤维,是否可以将它们综合在一起,织成类似于竹席的东西呢?”
丁奇循循诱导,让荆进行换位思考。荆思考了一会儿,不确定的回答道:
“应该可以吧,它们都是类似的。”
“对!没错,葛藤纤维编织成的类似于竹席的东西叫做布。如果是葛藤纤维织成的布就叫葛布,如果是麻纤维织成的布就叫麻布。”
“布?葛布?麻布?头领,难道您讲的织布机就是用来织布的吗?”
荆一副恍然大悟状,殊不知丁奇在内心鄙视了他一番。
“对,你总算开窍了,织布机当然就是用来织布的。所以,刚才编竹席的原理和编葛藤纤维成布的原理是一样,就是将刚才我讲的经线和纬结进行交织,织出布来。而织布机就是要将纬线在上下两层经线之间穿插,压实之后,最终成为一块布。”
鄙视归鄙视,丁奇还是要好好讲。
“明白了,头领。您画出来的图就是织布机吗?可是我没有任何概念啊,而且,您画得有些复杂,这种织机如果做出来耗费的时间将会很多,根本不是短期内能制造出来的。您那里有没有更简单的织机呢?”
丁奇笑起来,荆总算有些明白,当即给对方一个大大的赞。
“荆,你很聪明。是我疏忽了,你从来没有见过织机,虽说有结构图画,但确实比较复杂,我应该从最基础的原理出发,制作一个织机。”
荆所说的话,也提醒了丁奇,当即站起身来,在院子中走来走去,开始在自己的记忆库中搜索。
织布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将纬线在上下两层经线之间进行交叉,最终形成布。那么,能否制作一个简单的织机实现这样的目标呢?
他以前见过的织布机是经过历朝历代改革创新之后的产物,是勤劳的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在织布速度、宽幅、质量等方面远超以往的织布方式。但这种织布机也有它的缺点
,即结构复杂,不是这方面的制造行家根本把握不了织布机的精髓,需要慢慢摸索才可以,需要的不是一代人,而是三四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够达到。
不过丁奇有自信,他脑子里有织布机的结构图,待荆了解透彻之后,就可以真正将它复制出来。这就是他身为一个穿越者的福利,他很庆幸自己出生在那个年代,并见识过织布机的样式。
那么,最简单的织布机是什么呢?
腰机!
这个在纺织技术相当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还有如彝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还在使用的较原始的织布机-腰机,也叫踞织机。
腰机的主要工具有:前后两根横木,相当于现代织机上的卷布轴和经轴。它们之间没有固定距离的支架,而是以人来代替支架,用腰带缚在织造者的腰上。另有一把木制砍刀、一个梭子、一根较粗的分经棍与一根较细的综杆。
织布时,织工席地而坐,依靠两脚的位置及腰脊来控制经线的张力。通过分经棍把经线分成上下两层,形成一个自然的梭口,再用竹制的综杆从上层经线上面用线垂直穿过上层经纱,把下层经纱一根根牵吊起来,这样用手将棍提起便可使上下层位置对调,形成新的梭口。
当梭子牵引着纬线穿过梭口后,还要用木制砍刀打纬。梭子可能是一根细木杆,也可能是骨针,上面绕有纬丝,也可以是那种船形的梭子。
腰机已经具备上下开启梭口、左右穿引纬线、前后打紧纬线三项主要运动,具备了最基本的纺织织造功能。腰机实现了经纬线纵横交织,织成了布帛,从而使人类告别了草衣木食的蒙昧时代,进入了服用纺织品的文明时代。
“有了,我告诉你如何制作一个简单的织布机!”
想到腰机,丁奇兴奋地跳起来。内心深处在不断地感谢cctv纪录频道,是他们将少数民族的腰机展示给了丁奇。也是由于荆的提醒,才让丁奇从那繁复的织布机回到了最原始的织布方式上来。
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简单的才是最有效的!
在技术极端落后的原始时期,想让人类拥有织布的能力,只能从最简单的事情开始做。就像荆所说,丁奇画的织布机再先进,织出来的布再好,但它不能解决目前部落没有布的问题。那样一个先进却又复杂的机器,需要反复研究才可以,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
丁奇吩咐荆去寻找纺好的葛藤纤维线-葛线,自己则去准备其他东西。待准备好后,丁奇开始将葛线在两根木棍上进行缠绕,每根葛线长两米,按照织布的原理,将经线分成上下两层,中间就分经棍分开。
丁奇坐在凳子上,一根木棍用绳索系在腰上,另一根木棍则踩在他的脚上,留出足够的长度能让他将经线绷紧。
拉下来他将腰机的其他部件一一整好,包括那个提经线的综杆。
而一旁的荆则看得非常投入,反复思考丁奇这样做的意义,发觉头领这样一做
,一个简单的织布机就出来了。只是在穿纬线的时候有些不方便,老是用一根木棍穿过来穿过去,有些费时费力。
不过,他通过丁奇的演示,总算搞明白了织布机的基本原理,想着如何能够借助这个腰机的原理,再结合丁奇画的图来研究如何才能制作出来那复杂的织布机。
再看丁奇,显然已经投入到这织布的劳动过程中,有些乐此不疲,不知不觉竟已经来到晚上,直至再也看不清手中的动作。
转身一看,周围围着一圈人,包括鹿、巧儿、羊角、荆等七八个人,旁边还点着三四根火把,自己眼前则点着八盏酥油灯,虽有些亮堂,可自己的眼睛有些受不了,视线开始模糊。
丁奇有些歉意地笑笑,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
“哎呀!不好意思,一织起来就织个没完了,来,帮我收拾一下。”
可他刚说完,突然发觉不对,大家的视线竟没有在自己身上,或者说没有在自己脸上,而是在自己腿上的那块刚织出来的葛布上,两眼放光。
巧和鹿两人伸手摸上那块长有七八十公分的葛布,光滑柔软的感觉瞬间触碰到她们的指尖。
“好舒服!”
巧歪过头,看着丁奇,充满崇拜的目光让丁奇都有一些不好意思,赶紧离她远点,免得身边的鹿吃醋,尽管她没什么醋可吃!
“头领,这就是刚才荆所说的葛布吗?这可比那些兽皮舒服多了啊,这要是做成衣服穿在身上,那肯定舒适!”
丁奇咳嗽一声,环视一圈说道:
“对,这就是葛布,也是我之前一直给大家讲的能够制成衣服的布料。等部落的火麻成规模之后,我们还可以织麻布,穿麻布衣服,还可以将这些面料染成其他颜色,穿在身上既舒服又好看。”
丁奇在大家的帮助下,站起来,扭了两下,身体上一阵噼啪声响起。
“而且,你们现在纺织出来的毛线,也可以用来织毛布或毛毯,可以试着用这个织布机来织。”
丁奇指着那个简单的织布机,对大家说道,并将织布机的功能延伸到更多方面。
“头领,您再给我们制造一些这种织布机吧,整个三五十台都没有问题,我安排人过来学习如何织布。我现在有些等不及穿上用葛布制作出来的衣服了,不知道那是何等舒服。”
谁知,丁奇竟比她还要心急。
“三五十台?太少了,这种织机很简单,至少也得整个一百个,荆,这个任务交给你了!”
荆一脸黑线:“……”
丁奇这么着急,是他想赶紧拥有一套葛布制成的羽绒服,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结合桐油制成一个防水防风的的羽绒服,这个想法不知道疯狂不疯狂?只是这羽绒服叫什么名字比较好?桐油羽绒服?桐油葛布羽绒服?
这创意不错!
丁奇心思电转间,竟想到了这么多,实在是感叹自己有营销策划天赋。
第388章 真怀孕了?
丁部落目前制作的衣服,材料全部为兽皮,里外也就一层。厚的如羊皮、狼皮、豹子皮、熊皮,薄的如鱼皮、鹿皮,就没有两层兽皮制成的衣服。
为啥?没必要。厚的就是为了极致的暖和,薄的就是为了极致的薄。
如鱼皮,这在丁部落可是稀缺货,本身产量也就不高,只有部落高层和一些主管级中的女人穿戴。这又是为啥?因为男人不需要,直接光膀子。主管级以下的女人,却是没有资格使用,热了也只是在胸前搞个抹胸拉倒,也挺凉快的。
兽皮暖和归暖和,可就是太厚重,活动起来不方便。就像丁奇,全身上下裹着一件熊皮,说实话他感觉自己都快成一头熊了,笨!
所以,丁奇需要改进部落的穿戴,向轻便、保暖方向发展。
想做羽绒服,就要面对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得做成两层面料。面料的选择只能从容易制作的各种面料中进行选择,如葛布、麻布。而且还得保证面料不能露羽绒,要不然慢慢就成了薄款羽绒服,直至再没有羽绒存在。
第二个问题,就是布料衣服如何进行裁剪和缝制。这可不像兽皮衣服,简单点的直接在上面挖个洞套头上,肋边缝上几针就ok了。布料还得裁剪布样,每个人尺寸也不同,布料也不一样,对巧儿她们一干裁缝来讲困难很多。
但丁奇不怕,万里长征,总要迈出第一步,一步步来就行,迟早有成功那一天。
忙完织布的事儿,丁奇又带着邑来到庄稼地里,查看大白菜的长势。
有了人类帮忙照看,施肥、浇水、杀虫,大白菜长得非常好。现在它们已经结成足球般大小的球状,内里还在生长,外面则用一些藤蔓捆扎,防止白菜叶子散乱生长。
二十亩的大白菜,总共六万多棵,这一大片蔓延开去,看着就令人舒服,有种收获的满足感。
丁奇亲手拔出一棵白菜,抖落上面的泥,放在自己鼻子前面闻了一下,一股属于植物的清新味道冲入鼻孔,顿时感觉心旷神怡。白菜外面的叶子有不少虫眼儿,
拿出随身的开山刀,纵向将大白菜切开,一层层的叶片从中心向外扩展,中间黄嫩,越向外越翠绿。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就是中间的叶片有些蓬松,并不紧实。
看来,还得经过人工挑选和培育才能达到二十一世纪那种白菜样式。当然,这也与这棵白菜提早采收有关系,等它们再长一段时间,到霜冻前进行采收是最适合的。
“邑老,过两天我准备带人去铜村,让人砍出来两千棵白菜,我带人一起带到鹿村,其中一半分给铜村,另一半分给盐村,这些将作为他们过冬的食物。不过你现在可以再砍五棵,中午的时候我给你们做一个鹿肉炒白菜。”
大伙一听头领又要做好吃的,当即点头答应。
接着,丁奇来到一片刚刚浇过水的田里。那里,一行行嫩绿的叶片迎风招展,那是高有十公分左右的油菜苗。
对于壮收集回来的油菜花,丁奇判断其属于冬油菜花系列,九月底播种,来年五月底的时候收获。但他不敢保证今年冬天的气温和去年一样。
虽说灭世大火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去年冬天那一场场大雪下下来,光黑雪都下了三次,致使天空中大火形成的浓烟消失不少。但气温还是没有上升多少,这让他怀疑今年冬天的气温会更低。气温过低,会影响油菜的
生长。而且,夏部落等距离丁部落大概需要走二十天左右,考虑到需要跋山涉水,一天的行进距离大概在二十到二十五公里,那么两者间的距离大概有四五百公里。按照三角形边长计算公式,南北的直线距离也大概在三四百公里的样子。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更不用说距离超过三百公里。这样一个距离,天气对植物的影响肯定不一样。油菜苗在南边的夏部落不会被冻死,不代表在丁部落这里也不会被冻死。
因此,丁奇做了两手准备,将手头的油菜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九月底种,就是眼前这一大片油菜田。另一部分准备在明年雪化天气暖和之后,再种到田里,当成春油菜来种,看看到时候的收成如何。
中午,丁奇兑现承诺,给农业组的一群人做了一顿鹿肉炖白菜。久违的味道在自己口齿间回转,令得丁奇眼眶都湿润了,更是舍不得咽下去,直到白菜的味儿彻底消失。
乡愁啊!
中秋节的时候都没有哭的丁奇,此时却被一个小小的大白菜感动得流泪,让得周围一圈人有些懵圈,不知头领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自己刚才抢吃的白菜和肉太多了吗?呆会要不要少吃点?”
头领哭了,大家开始自责。
“头领,不好意思,刚才我吃得太多了,你都没有吃几口,来,我给您夹两筷子。”
邑带头开始给丁奇夹菜,其他人也都跟着一起夹,不一会儿丁奇碗里都冒尖儿了。
丁奇却是被大家的动作搞得哭笑不得,赶紧制止大家,要不然菜都会洒了。
“哎呀,不好意思,刚才触景生情,吃着白菜就想起来老家的大烩菜了,有些想家了。来,大家把菜夹走,我一个人可吃不了这么多。”
丁奇赶紧解释,然后将菜再给大家夹回去。
“我可说好了,等过年杀猪的时候,我给大家做大烩菜吃,猪肉、大白菜、葛粉条、山药、木耳、蘑菇、竹笋等一起炖,那滋味可是非常好吃啊!”
丁奇讲的大烩菜,是以现在部落拥有的东西为原料进行制作。至于烩菜里的豆腐,他没敢说,因为现在部落的大豆还太少,更是没有点豆腐用的卤水或者石膏。
不过他不担心,这两样东西迟早会被发现。没有它们之前,可以喝豆浆,可以制豆皮儿,美味还是有的。
吃饭过程中,丁奇叮嘱邑一定要在霜冻前采收大白菜,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时间要把握好。过晚会把白菜冻坏,过早白菜的产量会下降。
接下来几天,丁奇将部落的事情过了一遍,主要是在食物、住处火炕、木炭、兽皮衣服等进行重点追踪。这些工作全部交给奔和雄鹿两人负责,这也是丁奇在重点培养两人的综合管理能力。
除此之外,丁奇又将仓库中储存的柿子进行了处理,一部分用来制作柿饼,另一部分用来制作柿子醋。
丁奇对自己身为一个农民而骄傲,在农村里能学到很多其他地方学习不到的知识,这种学可是学习加实践,掌握的知识能融入自己的灵魂里。
采摘回来的柿子由于没有进行催熟、除涩,是以还比较硬。因此,正是制作柿饼、柿子醋的时候。
所有的柿子都先用井水洗净,再用凉白开二次清洗。清洗后的柿子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外表水分,挑出其中一部分制作柿饼,一部分制作柿子醋。
丁奇先是裁切出一块尖锐的等腰三角形青铜片,青铜片薄两毫米左右,高六公分,底边长三公分。然后在底边靠上三毫米的位置切出一个两公分的切口,沿着切口对折成九十度,露出那个切口形成的缺口,这样一个简单的削土豆皮儿的削皮器就做成。
丁奇记得,这个小东西在湖北四川那边叫土豆刮,这可是他们炊事班一个来自湖北山区的小伙子教他制作的。削起土豆来那叫一个“削皮如泥”,土豆皮只是被薄薄地削去一层,最后落在地上的皮儿和泥土差不多。
丁奇制作切削器、做柿子饼都是边做边给鹿他们一群人看,他们也会在丁奇做过之后亲自动手学习,包括之前做韭菜花酱。
丁奇先是演示如何削柿子皮,大家也是人手一个土豆刮,学着将手中的柿子削去外皮儿。所有被削去外皮儿的柿子被放在干净的竹匾或竹席上,端到有阳光通风处进行晾晒。待晒到半干的时候就开始捏柿子,将其挤压成扁圆形后,继续在太阳底下晒半个月左右,基本成形,柿子中的水分也基本被清除。
接着将柿子饼放入干净的陶缸中摆放,陶缸封口。由于没有合适的封口材料,丁奇只好选择消毒后的木板进行封口。
由于时间有限,丁奇只能讲晾晒之前的内容,至于之后就看鹿带领的一批人如何操作。不过,丁奇讲的内容已经被鹿记在草纸上,不用担心会忘记哪一个步骤。
讲完这个,开始晾晒柿子饼之后,丁奇继续进行柿子醋制作方法的讲解。
晾干表面水分的柿子,要将坏的地方削掉,然后将这些柿子码放在一个个大陶缸中。这些陶缸要用开水清洗,杀菌消毒,晾干后才能放柿子。
虽说柿子醋不用削柿子皮儿,但它的密封性要求比较高,因此他让荆制作出来几个木头缸盖,外表涂了一层桐油,再用高温蒸煮过的鹿皮将缸盖沿儿进行包裹,然后才盖在陶缸上进行密封保存。
这些陶缸被运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周围铺上一层石灰进行除虫除湿处理,陶缸里的柿子在里面进行自然发酵。
处理完这些工作,丁奇就严格要求鹿他们不要再触碰这些陶缸,直到五到六个月后闻到醋酸味儿的时候就可以食用了。不过那时候的柿子醋会很酸,需要兑水之后才能正常食用。
这些工作处理完,全部下来也就是一天的时间。接下来他带着人来到制作韭菜花酱的地方,打开盖子,一股浓浓的韭菜味道扑鼻而来,令得大家食指大动。
大家又有口福了!
没办法,丁奇当天晚上拿出清水煮羊排,然后蘸着韭菜花酱吃了个大饱。特别是鹿那个小吃货,最后都快走不动路。在来到自己那处院子门口时,鹿干呕之后,吐了!将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身体感到好受的鹿,在丁奇的搀扶下回到房间,却说出一句令丁奇炸毛的一句话:
“丁奇哥哥,我是不是真怀孕了,今天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好可惜!”
丁奇听后,立即将那个套套翻出来,跑到另一间屋里,拿出手电筒照亮,翻来覆去查看那个套套是不是露了,早把今天晚上那一顿美味的羊排蘸酱给抛到一边去了。而看丁奇草木皆兵的样子,怕是他还没有做好自己当爸爸的准备。
还好,鹿第二天对丁奇讲,自己实际上还是吃多了,不是真怀孕。没办法,都怪丁奇哥哥做的菜太好吃了。
第389章 越人部落
从空中俯瞰整个宁城,每个丁部落人如一个个忙碌的蚂蚁般忙着自己的工作和目标。他们走向各自的工作场地,将所需求的物资如草料、木头、石头、猎物、干货等运回宁城。再将宁城内产生的各种垃圾运到城外的一处垃圾处理场,将垃圾整合在一起,堆成粪肥,为明年开春种植作物做准备。
一些不怕人的鸟类、小兽会在那庞大的积肥堆周围寻找一些人类丢弃的食物,无形中它们与人类的关系更进一步。丁奇曾经在周围发现一些类似鸽子和斑鸠的鸟类,颜色不像鸽子那样多彩,却又比斑鸠更亲近人一些。又比如一些狐狸、土狼和豺等会在晚上过来寻找食物,早上人类出城后它们就会回归山林。
对于这些动物,丁奇的态度是只要它们不攻击人类,就任由它们在周围觅食。它们可以将一些腐烂的肉食等消灭,不会给周围的环境带来疫病。
垃圾堆外,有一个大坑,里面是人类和各类牲畜产生的尿液,至于产生的粪便则早已堆在那个大的粪肥堆里。在那尿坑边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过去收集上面产生的白色物体。那是硝土,虽产出的少,但积少成多总是会攒下不少。整个一年下来,光收集到的硝土前后已经达三千多斤。
每隔一段时间,马鹿就会带着人按照丁奇之前操作的过程将这些硝土提纯,利用硝土和草木灰之间的配比,混合成溶液之后再进行提纯,再将提纯好的溶液进行熬煮之后,就能得到真正的硝酸钾。至于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硝酸盐等物,也就是俗称的卤水。只是这种卤水,丁奇严禁用来点豆腐,太恶心了!但卤水能够用来改善土壤的肥力,全部被用来堆肥。
除此之外,每天早上宁城的清洁队都会将收过来的粪便及垃圾等,按照规划堆放在那些已经收割完庄稼的田地中,进行自然堆肥。堆完一块地,就在上面撒上黄土进行覆盖,免得气味被风吹向城中,或者引来过多的鸟兽将覆盖区域翻得底儿朝天。
紧挨着大白菜的田地里,那是一片大约三亩地的大葱。邑从夏天收获的葱籽和后来哞带回来的葱籽全部种下去,得到了这三亩地、大约四万棵葱,具体数量可是邑带领雪和丹两名部落老师一起数出来的。就像他们数白菜籽数量一样,反正他们时间多的是,对他们来说,向头领汇报具体的数字就有一种成就感。
这批大葱,除了部分会利用兽皮或鱼皮大棚进行覆盖保暖之外,其他将在田地中自然越冬,经受大自然残酷的洗练。用大棚,也是为了避免天气过于寒冷,将大葱损坏。在竹林旁边,丁奇还专门建造了一处大约半亩地的兽皮大棚,里面栽种有韭菜,就是为了冬天能吃上一些新鲜的蔬菜。那里有专门的火道,给大棚供暖。
再向宁城东西两边看,两大块被围在围栏中的草场上,自由的马儿、牛和驴在低头吃草,尽量减少活动的同时给体内堆积更多的脂肪,以期对抗即将到来的冬天。草场边缘,还有五六个专门的牧马人骑马牵狗在周围巡视,免得被一些掠食动物潜伏进来,对牲畜造成损伤。
按照丁奇规划,所有的羊、猪和雉鸡全部集约化管理、饲养,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养猪场、专业化的养羊场、养鸡场一样,专门进行育肥养殖。能够节约喂养的饲料。至于鹌鹑,早就已经开始这
样操作。集约化喂养,增加了不少劳动人力,但在丁奇看来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只要大家能吃饱穿暖,大家都争着抢着干。
再往城南看,一大队人正排成两队向西而去。
丁奇再次出发!
此次他们的目的地就是铜村,前后总共带了五十人,一人双马。除此之外,厚的兽皮衣服、兽皮帐篷都随身携带。每次出行,丁奇对战士们的要求是全副武装,蜥蜴皮甲、野牛皮甲、刀、弓箭和自己的背包等必须随身携带。
而此次出行,每人还带了两把青铜锹、一把青铜镐,为的就是去挖掘那里产出的葛根。葛根挖掘的最好时间是十一月份,现在出发,等到了铜村时间刚刚好。
按照计划,他们将先去鹿村,再去铜村,将那两千棵白菜分给铜村和盐村。至于为什么没有给鹿村带白菜,实在是因为鹿村近,可以在白菜采收之后再给他们运过去。白菜越晚采收,产量会更高一些。
三个村子,已经有了自己发展的基础。各个基本的工种已经具备,又拥有自己特色的产业,速度越来越快。等熬过这个冬天,丁奇会在新交换过来的奴中挑选一些优秀的女人送至盐村和铜村,让他们更像一个村落。
说实话,丁奇希望自己是一个引领者的同时当个甩手掌柜。可惜,他明白自己做不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更愿意走向原野,冲到第一线,将部落内部的事情交给奔和雄鹿他们进行打理。
交换会已经不再举行,奔也就暂时不需要前往鹿村进行交换。不过他的工作内容却是一点儿也没少,正在进行人员的统筹调度。
羽村那边,已经又派过去两个班的战士和五六名工匠前去打造东边的交换前哨。之前已经建设好的一部分,将会再次得到加固,并建造好取暖设施,保证大家在整个冬天能过得舒服一些。他们这群人在整个冬天的工作就是扩大羽村的范围,收集木料和石头,为来年春天建造更结实的房屋做准备。
既然是前哨,承担的责任也就是向东联络贝等一干部落。
至于向南发展,则由另一队两个班的战士驻扎在原毒蝎部落的位置,这一队的队长是毒蝎氏族的族长魁,战士则全部是原毒蝎部落的勇士们。他们经过部落的军事化训练,已经达到普通战士的标准。他们被奔派出来,将原毒蝎部落打造成向南部延伸的前进基地,名称改为蝎村,以此来加强和蜈部落、山南部落等周围部落的联系。
而此时,在距离蝎村还有两天距离的一处丛林中,一队二十几人的原始人正挥舞着手中的木矛、石斧,追赶着远处正仓皇逃跑的三人。看这三人装扮竟是山南部落之人,而其中一人是和壮打过交道的象鼻队长。后面追赶他们的人却不是夏部落、山南部落之人,更不是蜈部落之人。
这些追赶的人,身材偏瘦,肤色较黑,犹如一个个干瘦的大马猴一般,速度还特别快。只是他们凶悍的表情,仿佛是在说:不要惹我们!
象鼻队长此时心中非常恐慌,他们部落本打算来周围狩猎、采集一些食物回去。这个位置离蜈部落比较远,不属于任何一个部落,但任何部落也都可以过来。但没想到,他们受到了装扮成夏部落的越人部落族人袭击。如果不是他见过领头的名叫猪鬃的人,恐怕他
都不知道这是哪个部落的人,因为这些和夏部落打扮一样的人他从没有见过。
这群人一上来就发动袭击,就好像是夏部落在袭击他们一样。只是在象鼻队长喊出猪鬃的名字之后,这群人忽然如疯了一般攻击自己等人。在自己眼看不敌,带几人逃跑的时候,他们更是派出二十多人尾随追击,似乎是不想放跑一个活口。
再往南看,那里有一群同样黑瘦却穿着如夏部落的人,正围着倒在地上的一圈儿尸体,高举着手中的武器,兴奋地大吼。但很快有一个领头的人大喊一声,其他人才立时如寒蝉一般不敢说话。那些尸体,明显是来自山南部落。
“一群笨蛋!连几个人都抓不住,还在这里大喊大叫。本想栽赃给夏部落,却没想到被人给发现,导致之前的一切前功尽弃,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直接杀了你们?”
一群人猛地一缩头,不敢再看眼前之人,生怕哪个动作不合适引起对方不满可就糟糕了,他真敢杀人!
不过有人表面不敢侵犯对方的威严,内心却是在鄙视对方:还不是因为你被人家认出来了?还怪我们?
没错,眼前正发火之人正是被象鼻认出来的猪鬃队长。
他们本来按计划准备将这群山南部落的人杀了,再留两个活口。由两个看到他们夏部落装束的活口回山南部落告诉猛犸头领是夏部落杀了他们人,挑起山南和夏部落之间真正的仇恨。却没想到,本应隐藏身形的自己逞能露面,被人家给发现了。
除自己之外,其他人都是被越人头领凶豺秘密训练的一批勇士,从没有在其他部落人面前露过面。这些人就是越人部落挑起山南和夏部落仇恨的主要手段,为的就是削弱他们两个部落的实力,并最终由越人部落统治周围所有部落。
自己的身份被发现,本想杀人灭口。却没想到对方实在是狡猾,虚张声势之后找到包围圈的薄弱之处逃之夭夭。还好,他们逃跑的方向距离山南部落越来越远。势单力孤的他们,哪怕不是被自己杀死,也会被猛兽给吃了。
看到众人全部低下头不敢看自己,猪鬃满意地点点头。当即轻喝一声,立即有三个人出列将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换到尸体上,再上尸体上的兽皮衣。很快,这群人将周围的一切做了伪装,仿佛是三个夏部落的人与来自山南部落的人同归于尽。
轰隆隆~
正在逃跑的象鼻,突然听到一阵阵隆隆的声音。抬头望去,正好看到一群角鹿从北方奔过来,漫天遍野,大概有七八百只。
眼看后面的追兵将至,象鼻一狠心,带着两名手下冲向鹿群前方一块大石头,躲藏在后面。
成群的食草动物,仿佛拥有了能够撼动天地的力量,对刚才冲向鹿群的人类都有些不屑一顾,径直冲向前方,那里还有一些人类正挥舞着木棍、石头等物冲向鹿群。
这样的行为让鹿群为之愤怒,这是赤果果的轻视!这是对角鹿群的不尊重,对大自然竟然没有心存敬畏之心。
人类,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血的代价!
领头的角鹿当先冲过去,无视人类手中的木矛和石块,把头一低,嗷嗷叫着,一往无前。身后的鹿群更是天不怕地不怕,轰隆隆冲过去,将一切碾压。
第390章 乱象生
那群来自越人部落的人眼看一群有鹿冲过来,当即就心慌了,不敢迎接鹿群的挑战,纷纷作鸟兽散。可惜,有的人向左右逃跑,有的向后转身逃,还有慌不择路的人如无头苍蝇般原地转了两圈,直接迎着鹿群冲过去。
迎接他们的是无尽的踩踏和黑暗!人类的力量,在扑天盖地的兽群面前,渺小的犹如蚂蚁一般,最终粉身碎骨。
而在大石头后面躲过一劫的象鼻,却是不敢停留,在鹿群冲过去之后带着两个人加快速度朝前冲去。他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事关山南和夏两个部落,更和周围的部落息息相关。
猪鬃肯定不会放过自己,那么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北方的毒蝎部落,他们那个领头的壮和他们的战士非常厉害,肯定能够阻挡越人部落的袭击,并保护自己回到山南部落,将真相公布,免得双方再自相残杀。
遥远的贝部落,头领海螺正招待来自海部落的头领及其手下。按照现在的天气,各部落都在准备积攒过冬的食物、燃料,哪有时间去串门呢?尤其是两个部落之间,相差十五天的距离。步行都需要十五天,可想而知双方之间的距离会有多少。
海螺虽有些疑惑,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仍热情地招待这群人,心里面却想是不是海部落听说自己部落将女儿送到丁部落,换回了大量物资有关呢?
自己嫁女儿获得那么多嫁妆的消息早已传遍整片地区,得到消息的他们早就派人过来一睹为快。特别是那两匹马、弓箭和青铜斧头,更是众人围观的对象。如果不是自己派人看得紧,说不定就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给偷跑喽。
而且,嫁女儿、嫁妆这些新鲜的词儿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让更多的部落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丁部落的一切自是对他们有更大的诱惑。自己嫁女得到这么多嫁妆,各部落纷纷找自己打听丁部落的情况,事无巨细,连丁奇头领喜欢什么都要问。
本来高兴地向各部落介绍宁城及丁部落情况的海螺,被各部落的人拽着新做的兽皮衣服问情况,不仅把自己的衣服弄脏了,还想偷自己女儿的嫁妆,这更是让他火冒三丈。因此,对那些打着幌子看嫁妆,实则是想偷东西的人非常不感冒,恨不得抓住他们大卸八块。
所以,对海部落的到来,海螺持抵制的心态,却不敢在面上显露出来。只能旁敲侧击,看看是否能了解海部落头领来这里的原因。
“深海头领,现在大家都在储备食物,您怎么有空跑贝部落来了啊?”
深海头领长得高大魁梧,一副红脸膛,看着让人比较敬畏,只是他那细长的眼睛中不时闪过一丝精光,让得他看着又有些阴冷的感觉。
他乜斜了一眼海螺,开口说道:
“怎么,其他部落来得,我海部落就来不得?咱们可是比兄弟还亲的关系,自是应该加深这种兄弟关系啊!”
“唉,深海头领,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正值秋天收获的季节,万一储备不够过冬的食物,岂不是对部落来说是一种灾难?咱们之间的关系亲如兄弟,自是不必说。只是如果有人因此而被饿死,身为兄弟可就有些难过了!”
海螺生怕对方误解,赶紧出言解释。哪知道深海头领却是说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来:
“哈哈!兄弟真是有心了,不用担心,这不是还有兄弟你吗?咱们谁跟谁啊,你的东西不
就是我的东西嘛!”
看似一语双关,却是让海螺头领心中一紧,难道对方是为了女儿的嫁妆吗?海螺头领看以有些小心眼,但大事上却不含糊,因此对深海头领的话计上心来。
“嘿嘿,瞧我这记性!深海头领讲的没错,我们不分彼此,当共享、互帮互助啊!”
“海螺兄弟讲的对,听说我们的宝贝女儿贻贝送到一个叫丁的部落当女人,得到不少好东西。不知兄弟可否让我一观呢?”
深海顺杆儿往上爬,当即提出自己的要求。
海螺心里咯噔一下,心说来了!
都怪自己,嫁妆这事有些张扬了,还好自己藏了一手。
“海涛,将那两匹马牵过来,让深海头领看看!”
不多时,部落勇士海涛一手牵一匹马来到两位头领面前。
两匹马已经熟悉人类的存在,只是在来到深海头领面前时,它俩竟是有些惊慌,仿佛眼前有什么凶兽或危险一般。
虽说和两匹马接触时间不长,但海螺头领可是听丁奇头领讲过,马通人性,有危险的时候会给人类示警。并且在回来的路程中,两匹马确实示警了两次,让他们一群人避免被掠食动物袭击。因此,在两匹马出现受惊的情况时,立即有些警觉起来。
可他一想,这是自己的部落啊,周围还有这么多人,惊吓何来呢?难道是身边的深海头领?海螺头领当下记上心来。
“我的兄弟!这两匹马是遥远的丁部落头领赠送给我们部落当嫁妆的,嫁妆你知道吧,这可是丁部落时兴的礼节。他们不进行交换,他们叫娶媳妇。娶媳妇时,他们会给女方嫁妆表示尊重,而这个嫁妆只能给女方,而不能给其他人!”
海螺头领强调了一下嫁妆不能给其他人,算是给深渊头领一个暗示,你可不要打我女儿嫁妆的主意。
“有了马,这行进起来速度就是快。那丁部落头领可是说了,如果以后我贝部落和他们成为一体,马匹随便用,甚至可以做到人手一匹马!”
海螺一说起来就有些得意,没有看到深海头领眼中的一丝嫌恶,内心深处的那股子杀意越发重了。但也只能接下话茬,回上一句:
“看来,你女儿找到一个好部落啊!”
“是啊!是啊!贻贝的男人也不错,是西边一个叫羽部落的头领,现在加入丁部落,还是他们部落勇士中的队长级别的人物。”
海螺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招手让海涛将他腰间的一把青铜斧拿过来。一道斧光闪过,海螺头领身边的一棵小树被拦腰砍断。
“嘶!”
深海头领眼中闪过一抹震惊之色,但更多的是贪婪。海螺头领这一击,更加坐实海蛇报给自己消息的真实性。
一把神器出现在贝部落,这当有德者居之!
“兄弟,这就是各部落传的青铜斧头吗?竟如此锋利?”
“是的!像这样的青铜斧头,丁部落有很多,他们会进行交换。他们的勇士每一个人还拥有比这斧头更好的武器,打猎更是手到擒来,骑上马匹的丁部落勇士竟是比一头头剑齿虎还要勇猛。丁头领可是讲了,这青铜斧头只能给我们部落,如果让他知道这些如神器一样的斧头被别人抢了,丁头领就会派人过来将那个部落杀光。”
海螺头领一脸敬畏和向往,幻想着自己部落什么时候也能达
到如丁部落一样的水平。还好,海螺头领没有得意忘形,到关键处还是将那借口给提出来,免得深海头领惦记自己的斧头。
“我的兄弟,我可是听说你这里有不止一把斧头,不知能否给我一把呢?我拿食物和蚌珠来和你交换,你看如何?”
深海还想试探一下,看看能否交换过来。
“深海头领,不是我不愿意,而是丁头领讲过这是我女儿的嫁妆,谁也不能给。丁头领说了,如果想拥有这些青铜斧头,必须和丁部落进行交换。现在想去交换只怕来不及,不过等雪化之后,我可以派人当向导或者亲自去一趟,一起进行交换,如何?”
海螺没有答应,一股脑全推到丁奇身上,有本事他找丁头领去。
深海头领有些恼怒,恨声道:
“怎么?海螺头领这是不拿我当兄弟啊,竟为一个不知名的部落而伤了我们之间的感情,看来我们两个部落算是走到头了!”
“深海兄弟,深海头领,你……你怎么会如此想呢?深……”
海螺还想挽留住深海头领进行解释,可惜对方甩手就离开贝部落,对海螺的话一点也没有听到耳中。
海螺头领对深海的离开,并没有感到特别后悔。如果被对方知道自己手中还有比斧头更好的神弓,恐怕他们海部落会第一时间就上来抢。只能说丁部落头领未卜先知,早就告诉自己要将长弓给藏起来,偷偷使用。要不然,被其他部落知道自己拥有如此神物,早就派人打过来了。
海螺目送深海离开,立即对身边的一名勇士低声安排道:
“鳌,我安排你做的事一定要保密,按照丁部落的要求训练出来一支精锐的战士,我会安排海涛全力配合你。至于武器和食物,你不用管,有青蟹在那里研究长弓,想必下大雪前会有更好的样品出来。”
没想到海螺身边这叫鳌的人竟被海螺委以如此重任。海螺不仅训练了一支秘密勇士,还安排人研究长弓等武器。这一切都是在自己安排绝对信任的人在执行。
看来,哪一个部落的头领都不是简单的主儿。这不,海螺在安排鳌去秘密训练的时候,还安排身边一名勇士尾随深海头领他们一行人,看看是否离开贝部落领地。
一天后,那名监视海部落众人的贝部落勇士回来复命,海部落的人确实已经离开贝部落范围,向东回自己的部落。
“难道他们真回去了?”
海螺头领犹自不放心,仍是安排人手在部落东边进行监视,同时安排部落加大狩猎和食物准备工作。有了青铜斧头,今年冬天的燃料将会特别充足,更不用说还会有足够的食物,美味的食物!
只是海螺头领不知道的是,离开的深海头领并没有像他离开时那样愤恨,而是非常高兴。他看似是和海螺在聊天,其实他的手下一直在观察、打听贝部落的消息,而且那名向自己告密的贝部落人海蛇已经将海螺头领的虚实告诉自己的手下。
得到那么多好东西,怎么可能让你贝部落独享呢?等着吧,已经摸清你底细,只等着将你贝部落灭了!
海螺头领不知道自己部落出了叛徒,只是他所做的事,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丁奇的到来,或者说在他的影响下,原始部落人的智商也在快速提高,这难道也是蝴蝶效应的结果吗?又或者,这是历史的车轮在加速向前翻滚吗?
第391章 迁徙的部落
其实,这一切说起来,还是人类“生存”二字在起作用。不管是越人部落和山南、夏两个部落之间,还是海与贝两个部落之间的恩怨,都离不开生存这两个字。都是为了让自己的部落生存得更好,以此达到让自己生存得更好的目的。
但为了生存,少不得会损失别人的利益。利益的纷争,最后导致的就是争斗,甚至是战争。
而此时,丁奇也在为了自己的生存目的而奋斗。只是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部落生活得更好,能达到他让更多人生活无忧的目标。
丁奇已经带领那五十人的队伍来到铜村,随行的有大白菜和一些生活物资。此次行程有些转折,一是到达交换地鹿村时,发现那里储存的粗盐等物资太多,因此丁奇安排那里留守的人立即派遣两人前往丁部落,再派三个班的战士一人双马过来运送物资回宁城。同时,告诉鹿村负责人,在盐村来人时,让他们将生产出来的粗盐一半运到鹿村,另一半通过建立通商队,和各部落进行交换。
二是在向铜村前进的路上,碰到一队三十几人的队伍在向南方迁徙。丁奇上前询问原因,说是北方那里大旱,尤其是灭世大火发生的范围北方,干旱得更为厉害。除了大河周边的部落生存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其他部落都有想办法迁移。他们部落为了活命,不得以才选择向南方迁移,期望能够寻找到一片能够容身之所。
只是没想到,他们在灭世大火的范围获得的食物和饮水太少,又被同样迁徙的猛兽袭击,导致他们部落中大多数人都失去生命。
丁奇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加入他们丁部落,这样会有足够的食物和兽皮来度过整个寒冬,却没想到对方竟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个诱人的提议。
不过丁奇没有气馁,他立即派出一个五人小组,就地扎营准备食物,对那些路过的部落进行劝说。只要愿意加入部落就会得到食物、兽皮衣服和住所,丁奇会定期安排人过来查看。
到达铜村,丁奇一行人没敢休息,将物资卸下之后,就在白牙、狐、老黑和葛等人的带领下,直接前往葛根生长地,准备采收葛根。现在大地还没有上冻,而葛根的生长已经到达顶峰,不再吸收营养,准备过冬,内部的营养成分最多。
来到那处葛根生长地,看不到任何野外的景象,就好像来到一个农庄里,那里搭起一个个架子,上面爬满了藤蔓,一眼望不到边的样子。
“嚯!这也太多了吧!”
丁奇有些震惊,没想到这些人竟能折腾出来这么多葛根架子,看着就齐整很多。
白牙和狐把自己身边的位置让给葛,由他来给头领讲解。
葛稍微有些迟疑,但很快就迈步站在丁奇身边,指着这些架子回答道:
“头领,这都是我们一群老家伙平时没事,一起搭起来的。”
葛倒是很谦虚,没有将荣誉全揽在自己身上。
“平时我们来收集葛麻,看着漫山遍野的葛藤太散乱,就一起按照您原来搭过的架子来搭藤蔓。这样搭起来,也方便
我们采割葛藤,所以,说起来这些还都是您的功劳。”
葛倒是不声不响地拍了一记马屁,搞得丁奇莫名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葛,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啊!跟谁学的,拍马屁这一手倒是炉火纯青!”
周围的人听到丁奇这样说,也纷纷大笑起来。
“壮,安排人就地搭帐篷,再派一个班的战士去打猎,这一段时间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白牙和狐几人忙上前劝说,希望头领能够住在村里面,却被丁奇拒绝。
“如果你们过意不去,就带上二十个人过来和我们一起采挖葛根。炼铜的工作也不能放松,白牙和狐你们俩就不用过来,老黑你们那个班的战士过来烧水做饭就行。”
一句话就把这些事情安排好,白牙和狐他们也就不再劝说,转头让兴奋的老黑回去叫人过来。老黑兴奋是因为头领让他带人留下帮忙,这说明头领看重自己啊!
丁奇其实是不希望自己等人的到来影响铜村现有的生活,自己和他们在一起,势必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还不如自己带人在这里,等将大多数葛根采挖出来之后再去铜村不迟。
眼看天色还早,丁奇就在白牙和狐等人的带领下又回到铜村,检查了一番铜村上下的面貌。
铜村现在在一圈围墙的保护下,按照宁城的模式兴建起了一排排的住房,搭的有火炕。村北墙内也建了一处小型的龙殿,供奉着部落图腾龙,还有一小型广场供大家聚集开会之用。
对于铜村最重要的各项物资及熔炼出来的铜板,全部堆积在一个个仓库中,整整齐齐。铸造出来的各种工具和武器,则由专人进行管理分配,食堂、工坊、澡堂等一应俱全,就好像一个小的宁城一般。
村子四角,各有一名战士带着一只狗站岗,保护着铜村的安全。还有一小队五人战士,各牵一只狗在村中巡逻,避免有人跳进来作乱。
至于村子外面,除了去矿场的路,周围二百米范围没有任何植被,这是忠实地贯彻丁奇的防守思想,将防御做到极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天色渐渐暗下来,村口的大门外,正有一群奴在战士们的看守下鱼贯进入村中,在将工具整齐摆放在大门后面的一个工具台上后,就排队去洗漱吃饭。
奴群中,来自乌金部落的被俘小朋友乌金看到不远处的丁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可是还记得丁奇的刑罚,因此赶紧打了个报告,独自向丁奇跑过来问好。
“头领好!”
问好之后,乌金就不再多说一个字,等着丁奇讲话。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蜕去青涩、有了那么点稳重感觉的年轻人,丁奇点点说道:
“嗯!不错,我记得你叫乌金,在这里好好改造。相信过不了多久,乌金部落就会成为丁部落的一部分,而你就会像其他丁部落成员一样自由!”
乌金心中一凛,却是不敢答话,赶紧弯腰以示恭顺,心中却如江河泛滥,对丁奇越发敬畏。
另一边,一队三十名战士已经整装待发,他们带着陶器、帐篷等物,在自己班长的带领下,来到白牙身边,等待召唤。狐没有跟随,而是按照丁奇的安排,留守铜村,做好迎接丁奇他们回来的准备。丁奇可是还要在铜村内造酒呢!洞窑那边存放的各类大型陶器,可是丁奇早就安排人做好的。
接下来一段时间,丁奇带领着一大群人在采挖葛根,这些葛根每隔一天都会由白牙安排人运回铜村,集中清洗晾晒再堆积在一些荆条编成的大匾上,等待丁奇接下来的安排。
青木部落,头领楠遭受了一次比较大的信任危机。
楠将自己带领整个部落加入丁部落的打算向医巫云杉进行坦白,希望能够得到医巫的支持。却没想到,一向支持从不反对自己的医巫,在听完自己的打算之后,立即就蹦了起来,对楠破口大骂,宣称楠是部落的叛徒。
自此,楠和医巫之间开始闹得不愉快,部落甚至分成两部分,一半的人支持楠,如第一猎手苍松等人支持头领楠。另一部分人大大则围绕在医巫跟前,支持医巫的说法。
楠最郁闷,不知之前答应支持自己加入荒神麾下的医巫,在这一段时间内态度发生极大变化是因为什么原因。
但他知道,他不能让两方人打起来,因为这都是青木部落的人。可总有人想跳出来挑战楠的权威,质疑楠的能力。而医巫云杉却任由这些人胡作非为,甚至有时候还会煽风点火,给自己这群人鼓劲。
云杉的作法,无疑加大了他那一队人的底气,做起事来更是肆无忌惮。有人开始蛊惑人心,贬低青木部落的同时,宣称头领就是大叛徒;有人开始抢部落的人东西,宣称这一切都是大家创造出来的,理应归个人所有。
如果丁奇站在这里,听到有人说要抢肯定高兴地蹦起来。因为这样做,丁奇就可以对这批人实施抓捕,不听话的人永远也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一部分。
云杉老神在在地对待此次对峙事件,后期更是不管不闻不问。可是,在一次对峙中发生袭击事件之后,云杉出现了。
云杉是和头领楠一起出现在现场,两人边走边说,气氛融洽,让正打架的两群人有些摸不着头领。
什么情况?两人和好了?
云杉却是不管周围人的看法,嘴里一直不停地在向楠讲述部落的情况和此次对给青木部落带来许多温暖。
峙事件的看法。
“楠,我能帮你的就到这里。凡是冒头跳出来说你坏话、参与部落打砸抢的人,我全部记下来。这些人都是部落中不稳定的因素,需要将他们清除出去,来维持部落的纯净。”
楠听着云杉的讲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但也只能接受云杉给自己的礼物。
这些人很快就被清除出去部落,至于清除的方法,自然不会让那些人成为奴。楠则率领部落众人努力积攒更多的食物、木柴、兽皮等,狩猎日之后,丁部落可是赠送自己五六把斧头,却是在寒冷的日子里给青木部落带来许多温暖。
第392章 五大部落变化
楠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可惜在部落中仍有一部分人想反对他,幸好他一直在老医巫云杉的支持下坚持下来。为了能够将加入丁部落这一事稳妥顺利地推行下去,楠在回来的路上就开始着手准备此事,并安排自己的得力帮手苍松先行潜伏回来,和云杉商讨此事。
计划进行得很成功并超出他的想象,暗中反对他的人全部跳出来,被苍松带人一个个清除掉,加入丁部落最大的障碍或者说危险被清除,楠就能妥善安排接下来的迁移事宜。对于石头的事,楠可是还惦记着呢,丁部落的一切都让他充满向往,唯有加入丁部落才能达成这一切。
焱火部落,回来好多天的炎一直躲在自己的帐篷里,不问部落事。医巫虽然奇怪炎的行为,但也没有说什么。在通过随行人员了解到黑水部落狩猎日发生的一切之后,医巫更是一句话没说,带领着部落人们收集食物、燃料,并按照丁部落储存食物的方式,腌咸肉、植物根茎,想尽办法多储存整个部落一个冬天吃的食物。
属于丁奇的秘密,只有炎一个人知道。所以,他就在那里纳闷为何一个非焱火部落的人竟能支配火,而且还比他们更随意。虽然自己在心里面接受了丁奇是火神的事实,还邀请丁奇明年春天之后前来部落,但他还是不知道如何给医巫讲出这个事实。
自己心目中的火神竟然换人了?
三天后,在自己的住处实在呆不下去的炎来到火浆所在的山洞。甫一踏入充满热浪的山洞,那干燥高温的环境让炎感到极度舒服,恨不得脱光了衣服在里面跑上十几圈。
医巫如往常一样,坐在那终年燃烧着火焰的地坑外面,正低着头用一只手拨弄着眼前的一块黄色的石头,另一只手则拿着一块鹅卵石敲打着那块黄色的石头。散碎的小石头和粉末随着敲打,不停滑落,被医巫每隔一会儿盛到旁边的一个石臼中,准备继续砸成粉末。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臭味儿,刚开始可能会让人有想晕倒的意思,但等慢慢适应了人也就能呼吸顺畅,在山洞中行走自如。这股子刺鼻的味道,正是从医巫身后那处终年燃烧的地坑中冒出,那里仿佛要沉睡过去的岩浆每隔十几分钟都会翻滚一下,冒两个泡,提醒人们不要忽略它的存在。
它,仍是一座活火山!
而在坑壁上,大量的黄色固体散落在上面,数量很多。如果丁奇在这里,一定会惊喜地发现,这些黄色固体是他久寻不见的硫磺。
炎来到火浆的面前,深深地行了一礼,抬起头来,已经满脸泪水。
“医巫,非常抱歉,这两天让您受累了。”
“我的孩子,你我所做不都是为了部落吗?何至于这么郑重地向我说抱歉的话呢?”
医巫停下手中正在干的活儿,抬头看向眼前的炎。眼前的年轻人变了,没有之前面对百濮部落头领时的那份从容和果绝,很显然他的心乱了。至于为何乱了,肯定和丁部落脱不开关系。
只是炎没有讲,自己也就不会逼着问他,虽说自己没有从那些随从身上得到炎发生变化的原因,但机会到了炎肯定会说的。而现在,时机来了。
炎擦干脸上的泪水,平稳了一下情绪开口讲道:
“医巫,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我觉得我有必要把它讲出来。”
医巫拍拍手,粉末立即腾空而起,如雾一般将他遮掩住,让炎有些看不清医巫的面貌。只是很快,一双手就在空中挥来挥去,将那些
粉末驱散开,露出医巫火浆那稍显苍老的面容和与自己一样的光头。只是苍老的面容却面带微笑,看着炎说道:
“来说说看,是一个天大的秘密,竟能让我们部落的头领、第一勇士都感觉有些沉重。”
炎听出来医巫语气中调侃的意味,内心一阵苦笑,不知道医巫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否还笑得出来。
再次深吸一口气,炎一字一顿地回答道:
“火、神、现、世!”
正准备从身边的木桶中用一个木勺舀水喝的医巫,听到炎的声音猛地一顿,似乎是没有听明白。
“火神现世?孩子,我不就是火……神?”
可脱口而出的医巫后面的声音越来越低,甚至那个神字都没有一点声音传出。
很显然,炎口中所讲的火神,和焱火部落医巫嘴中所提的火神不一样。医巫指的火神是他自己,各部落都尊称他为火神,因为他离火最近,最不怕火和火产生的毒气。但炎口中的火神,却是只有焱火部落高层才知道的一个传说,火神是一个能够随心所欲操控火焰的人。他不仅能够钻木取火,还能够凭空生火,通过各种手段让某一样易燃的物体着火。
啪嗒!
医巫手中珍贵的木勺掉在地上,他却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显然这个消息让医巫感到了极度的震惊。木勺和木桶是从丁部落的鹿村交换过来,花费了部落五六张上好的兽皮,在现在来看这两样木器是很贵重。只是它的贵重,却是比不上炎眼中那肯定的眼神,这个眼神传递出来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消息,火神现世是真的。
“医巫,我希望我接下来说的话,不会让您感到更震惊,请您坐好。火神现世,是我亲眼看到的,而这个火神的身份正是丁部落的头领!”
轰!
医巫火浆犹如被雷击一般,正准备坐下去的身体直接扑通一声坐在一边的石头上,被这个消息震得外焦里嫩。
“也就是说,丁部落的头领荒神,身具火神血脉,他是火神!”
医巫大口喘息着,这个消息显然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
良久之后,医巫火浆终于消化掉这个消息,颤颤巍巍地在炎的搀扶下从原地站起来,坐在那个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靠背椅上,浑身瘫软无力。
看到医巫的表现,炎内心一阵心疼,他能理解医巫的心情。自己得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不也是这样子吗?
炎蹲下去,扶着医巫的胳膊正准备安慰两句的时候,坐在那里的医巫忽地站起来,惊喜地说道:
“炎,我的孩子,荒神既然是火神,那岂不就是我们焱火部落的火神,那他肯定不会对我们焱火部落的遭遇不管不问,对不对?”
炎一时有些接受不了医巫的变化,吃惊地看着对方。
如果是丁奇在这里,这一惊一乍的表现,丁奇肯定怀疑这老头会不会发生脑梗,大喜大悲之时,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和坚硬的血管,不是谁都能经受得住。
炎很快就恢复过来,思考了一下医巫的说法,面现惊喜,快速讲道:
“没错,医巫。荒神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他肯定会将丁部落那些先进的工具教会我们的。不过,我们还面临一个问题。”
医巫疑惑地问道:
“什么问题?”
“荒神一直强调,只有成为荒神的部落成员,他才会教那些实用的技术。现在我们知道他是火神,那么焱火部落
是不是也就是火神的部落呢?也就是说,我们焱火部落是不是应该加入火神的部落,成为丁部落的一个氏族呢?”
顿时,焱火部落两个最高领导人陷入了沉默。
黑水部落,头领水渊和副头领黑水两人看着眼前不知第多少次熊熊燃烧的火焰,不再满怀希望。看着火焰掩盖下的木头和五六块红色的大石块,两个人紧皱眉头,依稀还有那么一点点期待。
关于眼前这种红色的石头,水渊对丁奇撒了谎。
一是他手里还有上百块那种红色的石头,丁头领叫它赤铁矿,但在水渊看来它还是石头,只不过颜色令人感到惊奇罢了。
二是这些石头并不是从那个水塘中发现的,而是在靠近狂蛇部落的一处小型石山的山凹中发现。由于摸不透这种石头是不是丁奇一直在寻找的石头,更不知道这种石头的价值所在,所以水渊在这一方面藏了一手。准备自己弄懂弄通之后独占这种石头。
自从狩猎日之后,水渊调集大量人力,砍伐运来很多木柴来烧这些石头。可惜,无论他们怎么烧,这些石头就是没有太大的变化,顶多就是从一大块变成若干小块。至于变成丁部落那些青铜工具的金黄色,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水渊命人将火堆从大变成小,又从小变成大的火堆。里面的石头从五六块变成一块,又从一块变成若干块,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些石头的颜色和性状。这让水渊和操作此事的一干部落勇士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为何是这种情况。
“哥,你说这次会有变化吗?”
黑水在旁边抽空问了一句。整个部落上下,除了水渊之外,当属黑水对此事最为上心。狩猎日活动上,乌金部落的表现让黑水部落有些怀疑,尤其是他们藏着掖着的一种武器,更是让黑水他们有些心痒难耐,却始终无法得知。
绝不小心求证,只管大胆胡说,在黑水副头领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始终认为,乌金部落来人藏起来的武器,就是从赤铁矿中得出来的。他更是坚持,手头使用的青铜斧头,就是丁部落头领从眼前这些红色的石头中提炼出来的。他觉得,一定要是丁部落头领掌握着一种让石头变成青铜的方法,丁头领不愿意分享出来,那我们就应该打得他吐出来!
他的这一些想法,被水渊一个个无情地粉碎。黑水大胆地胡说,总会有一样会被他说对。可惜,他没有一一去求证,只是在那里胡说了。
水渊摇了遥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变化。
“哥,你说会不会是温度没有达到,所以这些赤铁矿没有发生变化呢?”
黑水副头领再次提出一个看法,在水渊看来这又是一个胡说。
水渊摇摇头,也不知道他是不知道,还是说他不认可黑水的看法。
黑水一看这样,顿时觉得兴趣缺缺,扭头来到一边,拿起一只剥了皮的兔子,开始烤兔子。在他看来,这一次肯定会再次失败,还不如坐在一边吃个烤兔子来得舒服。殊不知,他刚才提出来的“胡说”看法,竟是真的蒙对了。
赤铁矿没有熔化,当然是和温度有关。如果火的温度达不到七百度,铁矿石连开裂都做不到,更不用说熔化成铁水,差得远呢!
“难道非得加入丁部落,才能知道如何制造青铜工具?”
看着那忽明忽暗的篝火,水渊陷入了沉思。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需要他和部落医巫共同商量之后才能决定。
第393章 造酒始
新的一天,太阳没有洒下阳光,空中只余翻滚的云层,预示着又一场雨来临。
目前已经是深秋,已经连续下了三场雨,不大却连绵不断,让人感觉浑身都湿透,天气越发阴冷了。
但这阻挡不住人们外出寻找食物的决心。他们每天都挑选一个方向,按照部落头领的安排前往采集各种植物根茎,捕猎各种动物,包括河中的鱼类。
由于有了丁部落编织的渔网,现在部落捕获的鱼很多,但他们还要准备更多的食物。他们还利用渔网去猎捕一些小型的动物如兔子、麂等,利用弓箭猎捕那些大型的食草动物。会使用弓箭的猎手正小心翼翼地接近林子空地中央的一群梅花鹿,其他人则一致朝外,好像在防备着什么危险的事物一般。
乌金部落,熊正带着自己的战士们在乌金部落外围的一处空地上负重训练,每天出操锻炼已经成为他们骨子里不变的本能,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而在另一边,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则带着自己挑选出来的一队六十人的勇士,按照熊他们训练的模式在训练。这经过了丁奇的同意,由熊帮助训练乌金勇士,以此来提高他们部落的防护能力。
隐藏在暗中的厚土部落余孽已经消失,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但乌金部落众人却是不敢放松,不管是出猎还是训练,抑或是平时的生活,整个部落始终保持警惕,避免出现部落成员被人暗中袭击的情况出现。
熊来到乌金部落的第一时间就将他们部落所有储存的金属进行统计、封存,待丁部落来人之后统一进行铸造。
随后,熊就指导乌金部落建设防御围墙。利用从丁部落交换过来的大量青铜锹、十字镐、斧头和锯子等工具,将部落人分成三拨,一拨采集狩猎,保证全员有食物吃的情况下还要增加冬天的食物储备;再一拨则按照之前的规划挖掘墙基,运送石头;第三拨则去砍伐大量的树木回来,截成等长的木材作为围墙的主体。每天持续不断的建造,木质围墙的建造速度越来越快,部落生活的山洞外那一大片地方,已经被包围住,部落生活的地方一一下子就安全起来。
熊一众人出操结束,就赶紧解决早餐问题,随后就分成六队,由熊他们十个战士对乌金部落勇士进行单独训练。训练内容有俯卧撑、引体向上、障碍越野、射箭、枪术等内容,这些内容都经过丁奇的允许,也不怕乌金部落全部学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没有竞争对手,迟早会被自己击败。身处四战之地和温水煮青蛙的道理,丁奇可是非常清楚。
每当这个时候,熊就会在赤金的陪同下,帮助乌金部落的人们,指导他们如何制作鱼干、晒制植物块茎,随后会去检查他们部落木屋的建造质量,甚至还帮他们建造了五六间石头房子。建造出来的房子除了部落重要人物居住之外,其他都用来储存食物。
在熊等人的帮助下,乌金部落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甚至在赤金的带头下,他们开始讲卫生,在建造出来的面厕所中大小便。利用交换过来的小猎刀或剪刀和青铜针,缝制兽皮衣服,虽七扭八拐,却最终成为一件御寒的衣服,这让部落众人兴奋不已。
这一切,在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和医巫青金的观察下,悄然发生着变化。青金肯定了赤金的做法,指出要全力配合丁部落的熊,给他们提供最好的待遇,尝试着从熊身上获得更多的丁部落情报。他们
俩甚至讨论了一个比较禁忌的话题,就是是否可以加入丁部落。
斜风细雨中,一队二十人的原始人正手持弓箭、木矛,慢慢向一处山洞摸过去。
那是他们发现的一处灰狼栖息地,灰狼群一共有十二头,是一公一母两头大狼带领着刚长大的小狼在此暂时居住。它们将要在冬天来临之时,带领狼群和其他狼群汇合在一起,共同狩猎,度过食物缺少的冬天。
狼群傍晚以后才开始出猎,此时它们都在山洞口的空地上玩耍休息。滴答的雨声、摇摆的树木发出的声音,让它们忽略了一群人的脚步声。
很快,这些人就来到离狼群很近的地方,张弓搭箭,轻举木矛等待为首之人发出进攻的命令。
这群人来到周围已经有一段时间,但他们为了自己部落和掳掠过来的女人们的安全,集中力量将潜在的威胁消灭。之前他们已经将两头熊、五只豹子、二十几头的豺、十余头獾和一头剑齿虎除去,而眼前这些狼是他们的第六个目标。除去这些狼,他们不仅可以清除危险,还能获得不少狼肉、狼皮,甚至提升整个团队的力量。
为首之人,就是被剥夺了五大部落头衔的厚土部落头领商土。他只带了二十人出来狩猎,其他勇士和女人则在他们选择的那处山谷中留守,并处理各种食物和兽皮。
虽说厚土部落的荣光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但商土已经决定他要给部落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让部落能够快速恢复元气。除了眼前这些危险之外,即将到来的寒冬将是他们这个沦落为底层的部落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他们到达那处厚土命名为希望之谷的山谷后,立即利用手中掌握的青铜斧和锯子,建造御寒的木屋和保护他们安全的木质围墙。这一切,他们都是仿照丁部落在交换地的房屋和围墙样式,还有一部分简单的房子是参照猎人小屋样子进行建造。因为那种两个“∠”形组成的屋子,简单实用,保暖效果还特别好。
商土将那猎人小屋进行创新,将小屋的地面用石头垫高,上面再铺上厚厚一层干土,再在上面垫厚厚一层干草,最后则是一层兽皮。而在小屋中间篝火堆的作用下,整个猎人小屋干燥明亮,根本不怕目前这种阴雨连绵的天气。
有时候商土在想,这一切都是丁部落带来的,可厚土部落目前的处境也是直接或间接和丁部落有关,真不知道是该感谢丁部落还是仇恨丁部落。这种感觉让商土很难受,既然难受,那就不去想,只需要将眼前这群狼杀光,用它们的鲜血来释放自己心中那份压抑和**吧!
只是商土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厚土部落根本不会成为现在这样子。人,尤其是原始人类,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为自己着想,或者为自己的部落着想。只要自己或者自己的部落能生存下去,那就是最好的。
部落的生存和延续,就是他们血脉中根深蒂固的想法。
隐藏在树后的商土张开手中的弓,将一支携带着石制箭镞的木箭射向卧在那里的头狼,同时发起了进攻的信号。各种箭支和短矛投向狼群,带来的是惊慌、嗥叫还有死亡。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十分钟,十余头狼就被击杀在洞中。哪怕有狼钻进山洞深处,也有勇士们冲进去,用手中的木矛将它们捅死。
众人挥起手中的武器,兴奋地嗷嗷叫起来,庆祝这场轻松的胜利。他
们身上充满着野性和血性,庆祝过后就将抱着狼身上的伤口,吮吸它们身体中的鲜血,补充能量,然后将狼尸摆在一边后就静静站在那里,等待他们的头领发布命令。
“收拾猎物,回部落!”
大家迅速行动起来,没有喧哗没有窃窃私语,很快就将猎物分割完毕,然后在溪水中清洗干净血渍,就回到部落。
回到部落,他们从那处高有三米余的围墙中间的一处大门进入,受到了其他勇士和女人们的欢迎。
整个部落面积不大,处在一大片松树林中。围墙与其他树木之间保持了五六米远,为的是防止其他人类能够通过树木跳进围墙内。围墙内有不少直径二三十公分粗的树木,下面却是各种木屋和猎人小屋,足够三十七名勇士和六十余名年轻的女人居住。外围还留出一块近一亩大小的空地作为他们活动的场地,此时的场地中搭了一些木棚子,下面堆满各种肉类。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吃饱喝足之后,在夜色下进入属于自己的木屋或猎人小屋,搂着身边两个或一个女人,开始造人运动。这是商土下达的命令,一定要使属于自己的女人怀孕。
商土给每一位勇士分配了一到两个女人,不管俊丑身材高矮,只要是适合生养的女人就行。
一番轰轰烈烈的造人运动之后,整个部落陷入安静之中。没有呼噜声,凡是会打呼噜的人早就被扔出部落喂狼了。再说,缺少食物的时代,不会产生特别容易打呼噜的胖子。
部落中间最大的一处木屋中,商土在忙碌过后,斜倚着充满干草的兽皮枕头,在细细簌簌的秋雨声中,看着那一处篝火堆发呆。
六十多名女人早就认清了现实,将自己融入到厚土部落中。缺少保护自己力量的女人,在原始时期只能依靠男人和部落才能够生存下去。只要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只是让自己生孩子这有何不可呢?何况每天食物还很多,可以让自己吃饱。
商土明白,丁部落的强大是建立在那些各种各样的工具和他们头领的伟大之上的。商土希望有朝一日,自己部落能够利用丁部落产出的各种武器和工具,来消灭丁部落。而达成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劫掠,不停地劫掠。
原始时期的第一支强盗,正式问世!
不管其他四大部落、南方的山南部落和东方贝部落他们在做什么,怎么做,这一切都和丁奇无关。此时的他,正抱着小可爱窝在温暖的兽皮睡袋中,听着木屋外淅淅沥沥的秋雨声,昏昏欲睡。
而他脑子里正在回想的,正是以前村子里的老师傅造玉米酒的场景。
一口大铁锅,架在一口垒砌好的灶台上。铁锅下是熊熊的火焰,而上面则是两个上下堆叠的竹质蒸笼。顶端一个尖头圆盖,将整个蒸笼盖得严丝合缝,飘着微微酒香的蒸汽不小心从某一个缝隙中飘出来,让丁奇都有些陶醉。
但大多数的蒸汽都从尖头圆盖的盖子顶端的一个竹筒进入另一个粗大的圆桶中,最后从一边的一根竹管中流出来清亮的液体,充满浓郁的玉米香味酒。
丁奇所思所想的,就是他当时看到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制作好玉米酒后帮助清洗蒸馏玉米酒时的每一件工具的形状和材质。这些细节内容,不停地在丁奇脑海中如过电影般一遍遍回放,直至成为丁奇记忆中清晰的画面。
造酒!
第394章 酒曲和蒸馏设备
其实在发现葛根之后,丁奇并没有准备利用葛根酿酒,他主要的想法还是利用葛根用石磨制成浆,再经过过滤、沉淀、脱水、干燥等工序制成最终的葛根粉。有了葛根粉再结合鹌鹑蛋或雉鸡蛋摊成一种蛋皮子来食用,并且保存其长。就像湖北恩施那里的人们利用土豆粉、红薯粉和鸡蛋一起制作成的鸡蛋皮子,晒干后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吃的时候如下面条一样,可以配一些腊肉、猪油炒出来的菜当臊子面吃,味道非常棒。
另外,葛根粉也可以单独冲泡吃,就像藕粉一样,搭配一些采来的野果、蜂蜜,不仅营养丰富,还能果腹。
这就是丁奇最开始的想法,可是这个想法在丁奇得到稻谷和看到一种农村很常见的草-柳叶蓼之后,丁奇决定开始酿酒。
说实话,酿酒这个活儿不是专业人士还真不好做。光凭丁奇小时候看老师傅酿玉米酒这种连半吊子都达不到的水平,想去酿酒,不能说是痴人说梦,但也是难于上青天。
但路需要一步步走才能走出来,也只有试了、失败了才有可能成功。
因此,丁奇决定酿酒,并解决酿酒最关键的一环,制作酒曲。
不过对丁奇来讲,制作酒曲的过程也是试验的过程,他不知道自己是能否能够做出来,但总要试过。
他来到铜村的第二天,就将挖葛根的工作交给其他人,自己则将铜村的木匠、篾匠和陶匠等人叫过来,让他们去制作酒的蒸馏设备。条件简陋,就用简陋的方法来做。图形和尺寸等,丁奇已经在草纸上给大家画出来,由他们几个商量着来做。
陶匠去制作一个大陶锅,并想办法制作陶器版的冷凝管;木匠来制作蒸笼或者说蒸桶和冷凝桶,篾匠编竹匾、锅盖、用竹子制蒸馏管道。刚才讲到冷凝管,陶匠还要研究,但丁奇有替代的东西,就是自己那根从越野皮卡上拆下来制成钢矛的那根管子。
只是为了一个更加伟大的事业,这根管子告别了战斗行业,准备为酿酒行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在丁奇那种能够轻松举起五六百斤石头的变态力量下,这根钢管老老实实地被绕着一根**公分粗的竹子弯成一圈圈如弹簧样的冷凝管,底部留有二十公分作为冷凝管的出口。
这些工作需要不少时间,就由丁奇统筹规划先行开始,反正离真正酿酒的时间还远,慢慢来。比如那种冷凝管,说不定陶匠就能研究出来。
这些工作安排好,丁奇就带上两个手下,和自己一起研究制作酒曲。
柳叶蓼,也叫辣蓼草、水蓼,更有一个长长的名字:绵毛酸模叶蓼。一年生草本,茎直立,多分枝,表面有多数紫红色小斑点,是一种很常见的水生植物。生于近水草地、流水沟中,或阴湿处,分布在大江南北各地。
丁奇先是带人从一处河沟边采集回来五十斤左右的柳叶蓼,然后又和篾匠一起砍伐回来十几棵竹子,竹叶子归丁奇,竹杆归篾匠。又在森林边缘采集回来一些以前种田时经常碰到的狗尾草嫩茎叶、牛筋草等野草。这些草在这个季节能找到也真是不容易,也只在一些向阳暖和的地方存在。
这些材料采集回来之后先用清水洗干净,然后彻底晾干水分。接下来,丁奇安排手下把所有的野草如柳叶蓼、竹叶、牛筋草、狗尾草等用菜刀全
部切成碎末,然后再继续晾晒直至全部晒干。
这些草料晒干之后,再用石臼将他带过来的稻谷舂成大米,和草料混合在一起,然后将这些混合物用好不容易带过来的石磨进行研磨粉碎。这是一个需要耐心的活儿,丁奇只需要指挥手下干就行,但他要全程把握,免得中间出问题。
粉末终于制好,丁奇和两个手下被荡了一身的细粉。丁奇却是全然不顾,赶紧把粉末放进一个大陶盆里面,并拿出一部分粉末放在一边备用。接下来,丁奇亲自操刀,自己洗干净手后开始往粉末里面加入37~40度左右的温水,边加水边搅拌,一直到粉末能捏成团,又不滴水的时候就可以了。水不能多,多了就成稀泥,丁奇放在一边备用的粉末就是为了防止出现水多的情况。
以上这些步骤简单,但需更多的耐心,接下来他把这些粉末捏成一个一个的小圆球,这样的圆球就是酒曲最初没有发酵的形态。
然后把这些酒曲球放进竹匾中,上面铺上一层干草,然后就一层酒曲球一层干草叠上去堆放。为防止出现意外,所有制出来的酒曲球被丁奇堆放在五个竹匾中,主要是他担心某一个出现问题,不会对其他酒曲球造成危害,使得他所做的工作功亏一篑。所有竹匾,都被堆放在一处阴凉通风的仓库中。
仓库中,竹匾放在木桌上,竹匾下面还摆放了一层干草,竹匾最上面也铺上一层干草,并盖上一块兽皮。因为天气凉,盖兽皮也是为了让酒曲球能够快速升温,达到发酵的目的。
按照以前那位老师傅讲的,所有的材料是要用粉碎机进行粉碎再用电磨磨成粉。制成的酒曲球在升温放置上三天左右就可以成功。但丁奇现有的条件很简陋或者说叫落后,他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来制作这些东西。通往罗马的路有千万条,只要能达成目的就行,哪怕花费的时间更多,但相对来说现在丁奇最不缺的只怕就是时间。
这三天中,每隔一段时间丁奇就要去检查竹匾中酒曲球的状态。如果发现干草或者兽皮上面有水珠或者潮湿的话,就要把它们掀开,以此降温通风,以免温度太高,把酒曲给烧坏了。
在制作酒曲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把控酒曲球发酵的温度,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如果有温度计是最好的。但丁奇没有温度计,那就只能摸索来积累做酒曲的经验。
丁奇记得老师傅讲过,发酵好了之后,酒曲表面会有一层白色的细绒毛,就像制作米酒、豆豉或臭豆腐时那种白色的细绒毛。如果发酵温度太高,没有及时通风散热的话,酒曲上面的白色细绒毛就会变黑,就像霉斑一样,那么酒曲就算制作失败。
由于初次制作酒曲,丁奇还是有些失败。有两个竹匾中的酒曲没有把握好温度,导致霉变,彻底损坏。幸运的是,另外三个竹匾中的酒曲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这样的工作辛苦倒不辛苦,但就是繁琐还有紧张。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是他盯着,并教两个手下学习,精神上有些疲累。
等到酒曲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把它们从仓库中取出来在太阳底下进行晾晒,晒干之后就是以前农村酿酒时要用的成品酒曲了。
三个竹匾,最后成型的酒曲球大概有三百多个,总算让丁奇有些安慰。这些酒曲被丁奇小心地
放在两个大陶罐中,搁在干燥处保存。
其实丁奇制作酒曲还是有些心疼,主要是心疼那些稻谷种子。虽说是从其他部落交换过来的稻谷,没有进行人工栽培的那种,但如果明年种出来可就是几亩地的稻子,以后会发展到多少可是一个未知数。
但这方面的牺牲总是要有的,事情能同时进行,酒能提前酿造出来,对人类的造福将会非常大。要知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么多葛根最终能酿造出来多少酒还未为可知,但总量不多是肯定的。丁奇可不敢让大家可着劲儿的喝,这些酒大部分是要用来制作医用酒精的。
虽说这几天的注意力都在酒曲的制作上,但抽空他还是要对蒸馏设备的制作进行关注。
这些匠人们,都是宁城几大匠人的真系徒弟,在丁奇的要求下他们这些人得到了第一代大匠人们的真传。当然,这些人的选择也是看天赋和兴趣,没有这方面兴趣和天赋的人大匠人们也不会选择。因此,他们制作出来的东西在丁奇看来,都是无可挑剔。
先说木匠,第一次制作直径超过一米的大木桶或者说蒸笼算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有制作木桶的经验打底,制作大口径的木桶也就不算特别难,只是花费的功夫比较多罢了。中间,他还得到篾匠的支持,帮助他制作了几根竹皮制成的箍索。木桶制成的时候丁奇去看了一下,质量不错,没有松动,并特地滚了两圈,没见异常。
陶匠那边,陶锅对他来说不是一个问题,他把主要目标放在如何制作陶管上。丁奇只给他讲了制作的东西是一个一圈圈弯在一起的管状物,并特地看了丁奇那根钢质的冷凝管,然后他就去滚泥巴去了。
他先是整出来一块长两米粗有五六公分的泥条,压平后裁成宽十五公分左右的陶泥片,厚约一公分。然后,丁奇看到一个令他震惊的一幕,就见这匠人拿出来一根粗有不到五公分用藤蔓搓成的绳子。看绳子粗细和材质的新鲜程度,显然是最近在搓成,那么说明他在丁奇给他布置冷凝管任务的时候就已经想到用绳子作为制作陶版冷凝管的关键材料。
他先是把长边的泥板边缘削去大概一半成楔形,随后把绳子放在泥板边缘,放齐整之后,将泥板顺着绳子向前滚动,直至将所有绳子裹进去。裹进去之后,他发现泥板多了大概一公分左右,就用一个竹片刀将那部分去掉,并同样将那一边削去一半成楔形。
这一切准备好之后,他就把两边用水抹湿润之后结合在一起,用手指轻轻压弄之后再将整个泥条在制陶板上揉搓让陶管成型。
这一步只能算完成冷凝管制作的三分之一。接下来,这个名为黑石的陶匠从战士那边拿过来一根大概鸡蛋粗细、长直的矛木过来,然后将那根陶泥管拿起来绕着那根矛木开始缠绕。缠绕的过程中动作很轻很柔,担心管子开裂,导致成品失败。
还好,一切顺利,第一根冷凝管成功缠绕成功。这根冷凝管被放置在一边进行阴干,它还没有经过烧制,只有烧制好才能算真正的成功。至于管子中那根绳索,已经不需要,它会被高温烧成灰烬。
接下来,黑石又继续制作了其他五根陶版冷凝管,才开始准备烧制。丁奇也很期待这种陶器冷凝管的问世,以后能否大量酿酒就看冷凝管了。
第395章 出酒
烧制陶器需要的时间和准备的材料也多,过程太繁复。丁奇的酒曲制好的时候,陶器冷凝管还没有出窖,丁奇只能将目标放在其他部分。
篾匠编那种漏斗型的锅盖很轻松,按照尺寸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编好,上面还留了一个直径五公分的口子作为蒸汽的出口。然后他选取了一根直径有十公分的竹子,从中间截下来三米的一段竹筒,又将这一段竹筒从两头各截下一段半米长竹筒。
竹筒准备好后,用锯子将半米长的竹筒一端锯出一个长十公分的斜切口,两米长的竹筒则相对应锯出同样的缺口。这些缺口需要对在一起,确保严丝合缝,不会露气或者露的要少才行。所以,他选择用同一根竹子作为组合才能最大限度不出问题。
至于如何吻合切口,则用木匠那边的骨胶进行粘合,基本不会出问题。只是骨胶长期接触高温潮湿的气体,会发生变化,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就能重新更换粘合。
冷凝桶那边进度也可以,木匠做起来更是得心应手,时间花费不长,只是用竹皮制成的桶箍比较费时间,因为它是木桶质量的保证。冷凝桶制好,在桶底边缘处挖了一个和冷凝管尺寸一样的孔。又在桶上配了一个相应的桶盖,盖子上钻出一个眼儿,直径和蒸汽导管一样。
只是在蒸汽导管和冷凝管之间的连接上,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困难,管子尺寸不一样,不知道如何连接。
而这时,丁奇出手。
他拿出自己的斧头,将一块铜砸成厚约两毫米的铜片,裁切好之后制成一个漏斗。漏斗上口和蒸汽导管尺寸相合,下口和冷凝管尺寸一致,总算解决这个连接问题。
只是丁奇制作漏斗的一幕被铜村的铁匠铸发现,他现场学习,竟也慢慢学会,并将用铜皮制作各种工具的方法发扬出去,进行了各种创新,就连他师傅槌都努力学习。此人是一个奴,刚来丁部落的时候并没有名字。他跟随宁城的铁匠槌努力学习铸造技艺,后来由丁奇给他赐名:铸。本来他想给此人赐名冶,但觉得这个名字太贵气,没敢给他。
整套蒸馏设备制好之后,丁奇先行进行试用。宁城那边使用的青铜锅口径比较小,使用压模铸造技术制造而成,但如果想再制造更大的青铜锅却始终不成功。主要是压模时,那些沙子的重量太大,刚提起来就落下去,使模不成形。丁奇只能寄希望于扩大蜂群规模,得到更多的蜂蜡,运用失蜡法铸造更大的青铜器。
陶锅被烧开,大量的水蒸汽通过管道进入没入水中的冷凝管,不一会儿之后就有水流从冷凝管的下端流出,流入一边的一个陶罐中。这就是传说中的无根之水,也就是蒸馏水。如果蒸笼里放的是发酵好的酒醅,蒸馏出来的就是高浓度的酒液。
蒸馏装置初步成功!
此时,那大片的葛根被挖掘了大概不到一半的规模,主要是前期那绵绵的秋雨影响了采挖进度,那泥泞的地面和湿漉漉
的环境导致进度被放缓。
挖出来的葛根,超出了丁奇的想象。这些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葛根长得粗壮,都是成整块整块的,甚至有些长得厚实程度如一个大南瓜。幸亏这些葛根没有跑掉或者变成人,否则丁奇都怀疑这些葛根已经成精了。
丁奇让人将一部分葛根清洗干净切片,紧跟着将其再切成拇指大小的葛根丁,然后将这些葛根丁上锅蒸熟。上锅蒸的目的,一是为了让它变熟,让其比生葛根更容易更快速发酵;二是为了将葛根料中的杂味去除,并将其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分解掉。
蒸熟后的葛根丁立即出锅摊放在竹匾上晾凉,晾凉后将这些葛根丁放入用开水消毒后的陶缸中,撒入酒曲,注入一些井水,搅拌均匀后将陶缸封口。
由于没有好的封口材料,如二十一世纪的塑料薄膜等,所以丁奇也只能让木匠制一些木头盖子,然后在里面那一面覆一层消毒后的鹿皮。
丁奇一共准备了十个陶缸,每个大陶缸都装满了蒸熟的葛根丁,在和酒曲充分搅拌之后开始进入发酵环节。
这一环节非常重要,特别是温度的把控一定要得当,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大概像春天四月份的室外温度差不多。因此,在目前的温度环节下,丁奇命人将制酒的木棚子外面用一层兽皮进行封堵,尽量使木棚中的温度能达到发酵的理想温度。
接下来,将进入一个繁重的体力劳动环节。当然,对丁奇来讲,他只需要动动嘴指导手下来做就行。每隔一两天,丁奇都会进入木棚来感受棚中的温度,如果温度达不到,还会让人生一个碳火盆来加温。同时,打开盖子查看陶缸中葛根的发酵情况。
在发酵的过程中,陶缸中的物质会不停地产生气泡,因此需要人工隔一天或两天帮助搅拌一次,直至不再产生气泡。但气泡结束之后,每隔两天还要继续搅拌,为的就是让葛根充分发酵,让里面的淀粉转化成糖,再将糖份分解成酒精。
温度如过高,可能会将陶缸中的葛根混合物变臭,温度过低发酵的速度会降低。
在发酵的过程中,丁奇工作不停,开始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制取葛根粉这项工作中。挖出来的葛根按照丁奇的预计已经超过一万斤,甚至还会更多,这大大超出丁奇的预计。尽管他已经安排铜村的石匠、篾匠等人加快速度制作石磨、用于过滤用的竹匾,还让人提前制作了五六十个大陶缸,但他仍感觉这些不够用。
但在天气越来越寒冷的情况下,再批量制作陶缸已经不太现实,丁奇只能暂停挖掘葛根,转而进行葛根粉提取工作。好在这项工作可以流程化处理,清洗、切片、切丁、磨浆、注水、过滤、沉淀、烘干这一整套流程在丁奇的指挥下倒是有条不紊,快速进行。
丁奇听说过,野生的葛根出粉率低,俗话说叫看脸,意思是看运气。人工种植的葛根出粉率较高,大概在25%左右。但这片野葛根最后的出
粉率却是吓了丁奇一大跳,接近20%。
这是一个非常高的出粉率,丁奇只能将其归功于这些葛根生长周期长方面。在稍显贫瘠的地方,能够长出这么高出粉率的葛根,只能从生长周期长来解释。这些挖出来的葛根最细的也有十公分粗,实在不敢想象这些葛根生长年限有多久,丁奇真担心从里面蹦出来一个妖精!
绵绵的秋雨之后,迎来的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太阳将它的光线洒向整个世界,但却不能阻挡寒意的侵袭,白天的最低温度已经接近零度,仍然在一天天下降过程中。
天气好,人的心情也不错。丁奇难得地给所有人放了一天假,让白牙带着大家舒服地休息一天。而他自己,则带着那两名手下,开始准备蒸馏。
此时的陶缸中,葛根经过充分的发酵,里面的水分含量降低不少,酒醅干湿适度,轻轻抓在水中不会渗出液体,如果使劲一抓,则有液体顺着缝隙流下来。而且,原本占据陶缸大概五分之三位置的葛根酒醅,现在几乎到达缸沿儿,算是达到充分发酵的目的。
浓郁的酒香味充满木棚中的每一寸空间,还有一丝丝甜意混杂其中,让人有一种陶醉的感觉,以前喝遍整个连队无敌手的丁奇,此时竟有些微熏的惬意赶脚。丁奇身边两个打下手的人更是露出一种迷醉的表情,被丁奇一脚一个踢出木棚。
“考!比我还夸张!”
不过,由于丁奇是初次进行填料发酵,温度把控的火候还是差了不少,全凭感觉和经验,最后只有七个陶缸发酵成功,另外三个陶缸中的葛根酒醅直接发酸发臭,导致发酵失败。
不过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了,可恨的是丁奇竟是不满足,还希望达到百分百成功,让其他穿越众恨不得打他一顿,可惜穿不过来这个世界。
其实目前发酵好的酒醅已经可以提取酒液,只是酒精度不高,能有15%就算不错。这时的酒只能算是黄酒的一种,但丁奇的目标是蒸馏后的高度白酒。
屋外的另一个木棚下,一整套蒸馏设备已经就位。陶锅中注入足够的水,然后放入一个用竹片钉成的大篦子,上面放入一层经过开水煮过的杂草,放上蒸桶,再将那由散碎的葛根酒醅投入蒸桶中,盖上盖,固定好蒸汽输送管道,和冷凝管连接在一起。
此时,整个冷凝管已经整个埋入冷凝桶的冷水中。
在葛根料发酵的过程中,陶匠已经将那些陶质的冷凝管烧制出来。一共六根冷凝管坯,最终成功了三根,成功率50%。只是丁奇确保第一次成功,使用那根钢管制作出来的冷凝管作为冷凝设备。
在熊熊的火焰灼烧下,陶锅中的水很快沸腾起来,大量的水蒸汽透过蒸桶中厚厚的酒醅,将其快速加热,携带着酒精等内容物冲入上方的蒸汽管道中,又快速进入冷凝管中,没过多大会儿,一股浓厚的酒香味顺着流出来的酒液散发在空气中。
第396章 大碗喝酒
酒液很纯净,没有丝毫杂质。纯净无瑕的酒发出欢快的水流声,流入下面的陶罐中,形成细细碎碎的泡沫。
丁奇忍住内心的冲动,继续等待下去,没有急着舀出点酒来品尝。
老师傅给他讲过,出酒的时候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酒头、中酒、尾酒,这说明了酒在蒸馏过程中,酒液在不同阶段的酒精度数,也可以指酒的品质。
酒头不用讲,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刚出来的一部分酒液。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酒头,其实是没有酒精度数的,里面含有许多种微量成分,香味物质极多,可口感并不协调,暴烈味大,算不上好喝,也不适合饮用。
随后出来的酒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酒头,只是量不多,酒精度数高,如果把控不好它会和接下来中酒前液混合在一起,导致酒精度数降低。此时的酒花比较大,消失迅速,算是一个酒头判断的标准。
接下来出来的酒即是中酒,此时的酒液味道醇厚,香味物质均衡,品质最佳。而它的酒花均匀分布,细密却间隙清晰,散发在空气中的味道让人产生愉悦感。
随着出酒量减少,蒸馏的阶段就来到最后的尾酒。此时的尾酒内杂质多,水味重,香味物质含量急剧减少,酒精度数降低到五十度以下,口感差了很多。
丁奇经验不足,也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进行判断。他按照老师傅讲的“看花摘酒”进行区别。此时酒花开始变小,丁奇赶紧拿过来一个陶罐替换已经装满酒头的罐子,去盛接流出来的品质最好的中酒。
随着火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蒸汽凝结成酒液,汇入那个陶罐中。在即将满溢时,丁奇立即拿过来另一个干净的陶罐盛接酒液,一个接一个,直至流出尾酒,再到结束。
整个过程,丁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出酒的过程,生怕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这也算是自己为酿酒积累经验。
整个蒸馏的过程没出太大的问题,主要是蒸汽管道在刚开始的时候从竹盖和竹管相连的地方,露出不少蒸汽,丁奇赶紧用一块鹿皮包裹住,避免露出太多。
由于第一锅准备的酒醅不多,只有一陶缸,蒸馏出的酒液不到八罐,总计八十斤左右。其中酒头一罐,中酒三罐,尾酒四罐,一罐大概十斤。
看着这些让自己兴奋的场面,丁奇忍住内心的激动,立即抱起那盛满酒头的陶罐来到木棚外面,白牙和狐两人已经等在那里。他们得到消息,立即从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过来,只为亲眼目睹头领口中所说的神物诞生。
丁奇抱着的那个陶罐,现在应该称为酒罐。而里面的酒液,则可以称为葛根酒。将酒罐放在一张桌子上,然后拿过来一个干净的陶碗,再次抱起酒罐地朝碗中倒下散发着浓厚香味的葛根酒头。
从之前所说,此时碗中的酒花很大,消散速度也很快,不到三秒钟即消失不见,可见酒头酒精度数很高。紧跟着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冲鼻端,虽没入喉,却觉得味道很冲。
丁奇喝过不少好酒,对眼前自己认为是粗制滥造出来的酒并不是特别向往,只是因为是自己酿造出来的,所以兴奋激动多过想喝的**。可身边的白牙和狐两人,却已经是口水直流,恨不得立即上前喝上一口,感受一下神物的味道。眼前之物虽和水一样,但里面散发出来的让自己想喝的味道却明明白白告诉自己,这真的是一种神物
“你们俩可别偷偷喝,如果发生意外,可别怪我没有讲!”
丁奇看他俩的样子,担心自己离开两人会偷喝,所以赶紧警告他俩。现在酿造出来的酒,可是自己摸索出来的,里面有没有有毒物质如甲醇一类的丁奇不知道,有多少有毒物质自己也不知道。目前是原始社会,可没有检验检测工具,只能靠试验和摸索来积累经验。万一甲醇含量超标,轻则导致白牙和狐两人失明,重则导致两人死亡,这可不是丁奇希望看到的。
让两人互相盯着对方,丁奇立即返身来到木棚下,抱过来一罐中酒倒入第二个陶碗中。此时产生的酒花从小米粒到高粱米粒大小不等,酒花持续时间在15秒钟左右。散发出来的酒味醇厚甘爽,气味醇香,让人愉悦的味道散发在周围,令人吞咽口水。
丁奇喉头滚动了两下,可白牙和狐两人此刻已经开始冒口水,把头都伸到酒碗上面,狠狠闻嗅酒的味道,比刚才还要不堪。好像眼前有一个令他俩激动的女人,如果不是丁奇的命令在,他俩已经扑上去,去品味酒的美味。
从酒花来判断,这第一次出的中酒品质不错,而且酒精度达到55度上下,已经可以直接饮用。
当丁奇将装尾酒倒入第三个陶碗中时,产生的酒花如黄米粒般大小,且数量很少,消散的速度较慢,酒花持续的时间大概有二十二秒上下。迸散出来的酒味有些寡淡,很快就消散在风中,停留时间不长。很显然,尾酒的品质降了一大截,与中酒相比差之千里。
在看到尾酒倒入碗中的第一时间,丁奇就觉得尾酒要比二十一世纪某些小酒厂整出来的勾兑酒要好太多。可见,还是纯粮食酒好啊!
三种酒液,三种品质,高下立判!
只是丁奇谨慎起见,还是要进行一下动物试验。那么何种动物最合适呢?有人推荐用猴子,有人推荐用马,也有推荐用猪。但这些都不是最合适的,最适合的只能是会说话、会表达的人类。
而现有的人类当中,丁奇选择的当然是奴,而且是现成的奴!
“狐,去将那个乌金部落的奴乌金叫过来,顺便再喊上另外两个奴。”
狐应声而去。
“白牙,你去搞点吃的,要大块肉。这一天下来,我还没怎么吃东西呢!”
白牙也赶紧去铜村的食堂拿吃的。
现在铜村、鹿村、盐村的模式和宁城的管理模式一样,也建有专门的食堂。丁奇来之后,食堂方面也专门安排一个师傅为丁奇做饭,基本能保证随时有饭吃。
看着眼前三个有些战战兢兢的乌金部落奴,丁奇有些好笑,没想到这些人竟如此怕自己。殊不知,乌金被当时的刑罚搞怕了,回去之后和他们那一干同样来自乌金部落的人一说,他们也跟着一起害怕,将丁奇当成了魔鬼。
此时此刻,这个大家口中的魔鬼竟微笑着站在自己等人面前,实在是让他们感到害怕,不知道接下来迎接自己的会是什么下场。
难道是要请我们吃饭?
偷眼看到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两大碗肉,还有三碗“水”,乌金心中如是想到。只是他觉得吃肉之后才喝那么点水,实在是太少了,难道不怕被噎着?应该多来点才好。
如果被丁奇知道乌金的想法,不知道他会不会笑话乌金的无知。连眼前是什么都不知道,竟敢想多要点
,难道不怕喝晕?
乌金等人看到“魔鬼”不说话,自己也不敢吭声,只能低头看着地面,眼睛珠子在那里乱转,瞎想。不一会儿,一股植物的清香味道进入自己鼻子中,就好像这两天吃的蒸葛根一样的味道。但又比那种味道更吸引人,让自己有种想寻找这种味道源头的冲动。眼睛不敢乱看,那么就用鼻子开始寻找。
就在乌金三人不停地用鼻子寻找那种味道的源头时,他们眼中的“魔鬼”发话,让他们吸鼻子的动作立即一顿。
“不要再吸鼻子了,听着跟头猪似的。今天叫你们来,是有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任务要交给你们。如果完成了,以后你们三个就将是部落的品酒师,不用再干那些劳累的活儿,只需要坐在那里品酒即可。不知你们三个人是否愿意?”
乌金三人听完丁奇的问话,立即就是一惊。他们听不懂丁奇话中“光荣而伟大”的意思,也不知道品酒师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品酒是干什么的。他们只听到“只要完成,就不用干劳累的活儿”这一句。
可他们三人有些疑惑,惊的原因是他们感觉这个任务有些轻松。这么好的事儿,应该不会落在他们三个身上吧?可他们三个又有些向往,希望这件事是真的。而且,看桌上摆放的肉和“水”,这个任务应该是让他们吃肉喝“水”吧?这是多好的事啊!
感情这三个人以为,丁奇找他们来是请他们仨吃饭了!这让丁奇情何以堪?
三人互相看了看,知道刚才这个魔鬼讲的是真的,三人立即点头表示愿意。
“愿意!愿意,我们愿意!”
“好!既然愿意,那么就准备开始。这三个陶碗中的东西名叫酒,你们一人端一碗喝了,我们再继续。”
丁奇倒出来的酒量不大,每碗大概三两酒的样子,只有尾酒稍多,有半斤。因为只是做试验,只要喝不死人、人不会出问题就行。酒就是刚才丁奇倒的三种品质的酒,乌金对着的就是其中品质最好的中酒,丁奇心说便宜你小子了。
可丁奇话音刚落,位于中间的乌金突然发话了。
“哎!我说魔……哦,不,头领。”
乌金一张口差点把“魔鬼”两个字说出来,可见他对丁奇怨念有多深。幸亏他改口快,如果被丁奇知道对方称呼他为魔鬼,估计会好好招待这个家伙的。
“头领,您这是请我们吃饭呢,我不知道酒是啥,但光让我们喝这跟水一样的东西,有点那个啥吧,我们虽是你们的奴,但你们不是说奴要和你们一样吃喝嘛。喝酒,还得大口吃肉才行啊!”
刚刚被乌金出声吸引注意力的丁奇,本想着对方有什么问题呢,没想到他认为自己请他们来是请客呢!可没想到后面那句话,把他电得里嫩外焦,可以当作乌金口中的下酒菜了!
能人啊!
连“喝酒要大口吃肉”这句经典台词都说出来了,可见这货放到后世的宋朝也是梁山好汉一员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叫一个豪爽!只是怎么看,对方也不像是梁山好汉。
丁奇微微一笑,笑得却是有点不怀好意。
“好!没问题,大碗喝酒,一定要大口吃肉!来,随便吃!”
丁奇大挥一挥,立即有人去食堂那里端过来六碗肉放在三人面前。这倒是让乌金他们眼前一亮,能吃饱肚子,爽啊!
第397章 耍酒疯
三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当即上前端碗,那气势颇有一种好汉上刑场的感觉!再来一个摔碗的动作,估计就更像了!
三人端着碗,突然刚才一直久寻不到的香味源头猛地钻入他们鼻中,让他们仨明白,就是眼前这一碗“水”在起作用。
在部落中有些聪明的乌金眼睛珠子一转,心说这大“魔鬼”让我们品酒,难道那酒就藏在这水里?在水里兑酒?会不会有毒呢?
乌金猛地一激灵,冷汗瞬间就出来了,难不成对方要害自己?
这要是让丁奇听见,估计得笑死,水里兑酒?有这么兑的吗?我这特么的是纯粮食酿造!
丁奇看他们三人端起碗来有些犹豫,顿时有些不悦,当即大喝一声:
“赶紧喝!”
三人猛地一哆嗦,想起“魔鬼”那令人畏惧的手段,当即把心一横,把碗往嘴边一放,张嘴抬头,咕嘟一声就将碗里的东西灌进喉咙里。连味道也没有品尝,直接喝光。
三人此时正处在一种悲壮的心情之中,对酒的味道似乎没有感觉。他们已经看破自己最终的结果,再也不管不顾,把酒碗一摔,抓起眼前碗里的煮肉就开始往嘴里塞。在他们的感觉中,能吃饱再死,也比当一个饿死鬼强。
乌金本就年轻,也算是一个壮小伙,此时正是能吃的时候。嘴里鼓鼓囊囊的,不停地将肉咽下去。可还没等他咽下几口,从自己腹中突然窜出来一股灼热的感觉,仿佛有一道火在肚子中燃烧起来。直接从自己的肚子里,烧到自己的喉咙那里,马上又向嘴巴烧去。
紧跟着,他觉得那股火从嘴巴冲向自己的整张脸,轰地一声,自己整个脸庞感觉都烧起来,然后是额头,直至自己整个身体,全身都在燃烧。
“啊!好热啊!”
感觉浑身都在冒火的乌金噌地从原地蹦起,大吼一声,张开双手不停地在原地跳来跳去,甚至如身上像真的着火一般躺在地上打滚,期望能将火灭掉。
“啊!我真的不敢了!饶了我吧!热!热死我了!头领,我再也不敢叫您魔鬼了,求求您,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
乌金以为是丁奇施了法,让自己浑身着火一样,开始求饶,并将内心中的秘密说了出来。
丁奇额头三条黑线,扭头对白牙说道:
“我有那么可怕吗?”
白牙看看躺在地上的乌金,又看了看另外两个抱着头躺在地上打滚的人,不敢说话。此时的情景把他也吓住了,包括旁边的狐。之前头领一直告诫两人不要偷偷喝,看来是有先见之明啊!如果自己两人不听劝告,恐怕躺在地上打滚的就是自己和狐了。
抹抹额头上流下的汗水,看到头领仍在等自己的回答,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点点头说道:
“是…是的!”
丁奇:“……”
他索性不搭理两人,看向场中两人,只是眼角的余光看到白牙和狐看着自己,有些劫后余生和畏惧,心说自己得给两人解释一下,要不然两人非抑郁不可。
“不用害怕,这是喝酒时的正常表现,会浑身发热,觉得自己着火了一样。不过很快就会没事,而且感觉还很舒服。之前不让你们俩碰,是因为我是第一次酿酒,不知道酒里面会不会存在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很有可能让人失明,甚至是让人失去生命。除此之外,喝酒之后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有人会呼呼大睡,有人会骂人,有人会耍酒疯砸东西,还有人会不停地喊别人喊
爹,呆会你们看看他们三个的表现就知道了。”
丁奇刚解释完,就见在地上打滚的三人突然不再喊叫,一骨碌就从原地爬起来,看看自己浑身上下没有着火,顿时高兴起来。
“谢谢头领,谢谢您不杀之恩!”
乌金三人倒头便拜,感谢丁奇不再让他们承受那种浑身着火的刑罚。可一阵风吹来之后,处在最中间的乌金猛地一拨浪头,看着丁奇的眼睛珠子开始转起来。
乌金跪在地上的身体趔趄一下,差点摔倒在地。等他调整好姿势后,眼睛整个迷离了,他伸手指着丁奇笑道:
“嘿……嘿嘿,哎呀!你这小娃娃,你有多大本事,竟然能当部落头领。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乌金!前…前…前任头领的儿子,能让你当头领?这次比…比赛我赢定了!”
好嘛,乌金把丁奇当成自己的竞争对手金骨,也就是乌金部落现任的部落头领。
乌金这样对着丁奇开始胡言乱语,身为丁奇拥趸的丁部落成员顿时不乐意,纷纷上前就要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丁奇摆摆手让大家退下,不过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有些后悔刚才没让人去教训乌金。
只见乌金脑袋再一拨浪,迷蒙的眼睛看着丁奇,惊喜地大喊一声:
“啊!爹,是你吗?你去哪里了,好久没有看到你了,你都不回来看我,他们欺负我!”
说着说着,乌金如一个孩童似的哭了起来。
再看丁奇,此时满头黑线,乌金拿自己当成他爹了。可丁奇知道,金乌的爹是前前任头领,早就嗝屁了。他对着自己喊爹,真他娘地别扭。心想打他一顿吧,可自己非要和一个喝多的人置什么气呢?再说,还是自己让他喝多的,没办法,只能让乌金对着旁边的老黑哭去。年龄大,辈份足,合适!
乌金开始胡言乱语,另外两个人也好不到哪儿去。第一个人喝的是三两左右的酒头,此时已经瘫在地上,如头猪一般在地上呼呼大睡。第三个人喝的是半斤左右的尾酒,再差那也是比42度白酒度数要高的纯粮酒,而且他还是第一次喝。大家想着这人应该没有大的问题,没看另外两个一个疯了,一个睡死过去了吗?这个人看着还行。
可还没等大家歇口气儿,就看此人满脸傻笑,朝着一旁的大树走去。来到跟儿前,掏出自己那话儿,撒了一泡黄汤。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是想去撒尿了。可没等他们松口气,那人竟又来一个动作,让众人当场石化。
第三人撒完尿,嘿嘿傻笑两声,伸出手指向上一挑,仿佛挑在一个美女下巴上。紧跟着就听到对方嘟囔了两句什么,竟抱着那树开始亲了起来。很快,他就对着那树开始做起不雅动作。
众人瞬间从石化状态中清醒过来,哈哈大笑。只不过丁奇却是看不过去了,竟整出如此少儿不宜的画面出来,真是该打啊!
很快,憋着笑差点憋出内伤的白牙收回砍在第三人脖子上的手刀,再也忍不住,大声笑起来。
“笑!笑个屁啊你们,如果你们谁敢偷偷喝这酒了,肯定也会和他们一个下场!”
丁奇这么一说,众人一缩脖子,不敢再笑,生怕头领让自己去喝那什么酒,如果当众如他们三人一样出丑了可就丢人丢大发了。只是那酒味儿,真的吸引人啊!
馋!
丁奇可不知道大家内心如何想的,见三人喝了酒,试验结果最快也要明天才能知晓,当即命人将三人抬回奴们休息的地方,让人
照看好三人,并告诉其他人离他们三个远点,免得他们吐得哪都是。
执行命令的狐一脸狐疑,难道还有这么多后遗症?
当天晚上,众人早早休息。丁奇却让一人打着火把,自己端着一竹筐葛根酒渣、还有一人背着一筐葛根残渣来到小红吃草的地方。
傍晚,在一边看着其他人在收拾的丁奇偶然看到还冒着热气的酒渣,顿时想起来这可是一种非常好的饲料啊!又想到之前制葛根粉后过滤出来的残渣,当即转身出去,喊人去备一些残渣。
小红见到是自己的主人过来,当即嘶鸣一声。最近,丁奇忙着制粉酿酒一直没怎么管它,它都有些不高兴了。此刻看到丁奇过来,将头伸过去表示亲昵。
丁奇将竹筐放下,拍拍它的头,示意小红去吃竹筐中的酒渣。现在是深伙,草木枯黄,有营养的草料却是不太好找,光啃吃干草,是个马都受不了!
小红将鼻子凑过去闻了闻酒渣的味道,打了个响鼻,似乎对酒渣的味道有些不感冒。在丁奇认为小红不喜欢酒味儿再让它试试残渣的时候,小红再次低下头,咬起一点点酒渣慢慢嚼食。不过很快,它嚼食的速度加快,最后竟把自己的嘴巴伸进竹筐中不起来,大口大口咀嚼葛根酒渣。显然,这酒渣让小红非常满意。只是丁奇有些担心它会吃多,因此将装有残渣的竹筐拿过来,向小红那里倒了一些残渣进去,混合后让它吃。
可一件令丁奇感到惊奇的事情发生,小红竟对残渣不感兴趣,用自己的下下两排门牙挑捡着酒渣吃,实在是令丁奇感到无语。
丁奇转身不管它,带着人去其他马匹那里,将残渣倒在草料上面。没想到这些马匹竟纷纷争抢葛根残渣,让丁奇之前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那几千斤残渣终于有着落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
初次饮酒的三人被引领到丁奇又准备蒸馏酒的木棚子外面。
“三位,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头疼、恶心想吐的感觉?”
乌金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摇摇头,不知道头领为何如此问。他们三人对昨天下午喝酒之后的事情一点概念都没有,对喝酒前的事情还隐隐有些印象,但也不深。所以,他们三个对头领此时问的问题感到迷惑,但也赶紧如实回答。
“头领,没有头疼头晕的感觉。但我对昨天晚上您让我们喝的东西,似乎有些想念。虽然喝了之后全身发热,但事后觉得那酒非常好喝,让人浑身轻松,我感觉这一段时间来的压抑感觉全部落消失了!”
丁奇一头黑线,心说这群奴中也就你感到压抑,当不了头领却当了奴你肯定压抑了!当即扭过脸不看他,不过回头让他多喝点酒也不错,别整天想着当头领,那多累啊!可惜,酒有点少,那乌金只能受着了!
听到三人讲不头疼头晕,丁奇内心仍是一阵感慨,心说还是纯粮酿造的酒好啊!葛根虽然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粮食,但它仍可以划归到粮食行列,甚至还被世界粮农组织预测成为世界上的第六大粮食作物。那么,用它酿造出来的酒,当然算是纯粮酒,根本不会有头疼送晕的感觉。
不过喝多之后呕吐这一项后遗症还是有的,手下人刚才汇报说奴棚中臭气熏天,其他奴都躲着他们三个开门睡,可见这威力还不小。
“好,那我问第二个问题,你们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眼睛看东西不清楚,浑身乏力、想睡觉,有没有?”
第398章 葛根粉条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甚至还拿手在自己眼前看来看去,最后纷纷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丁奇所说的问题。
丁奇看到三人摇头,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心情特别高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好!你们三个立功了!记住,你们喝的是酒,一种很好的东西。我履行我的承诺,从今天起你们三个提升为部落的品酒师,不用再出去干活,酿酒期间每天都过来学习如何酿酒的同时,要进行品酒。当然,喝酒喝多之后的后遗症你们也知道,为人们着想,我规定每一次品酒喝的量不允许超过一碗底儿,多了不行,记住了吗?”
丁奇讲完,三人也明白了头领讲的内容,顿时高兴起来。这活儿不错,既不用干活,还可以品酒,尽管酒有后遗症,大不了少喝点儿。
丁奇让他们品酒,可不是因为他们仨有品鉴酒的经验,实在是丁奇想找几个喝酒的试验品,免得哪一次造酒出现问题。他可是做好打算,如果三人出问题,就让他们享受部落成员待遇,如果有家人,其家人立即转为部落正式成员。
将三人打发走,丁奇起身来到昨天酿出来的酒边上,打开一罐中酒兽子,用一个自制的竹制酒舀从其中舀出大概一两酒,倒入一边的碗中。
顿时一股子带有葛根清香味道的酒味冲入鼻端,没有刺鼻的味道,传达给自己大脑的信息是舒服和向往。丁奇没有犹豫,立即端起碗抿了一小口,将其压在自己舌下。一股油然而生的刺激感在舌下泛起,既不凛冽也没有刺激感,让人明白这是一口酒。
感受舌下的刺激并不激烈,也没有让人讨厌的感觉,丁奇让这口酒自然顺着喉咙滑下,那圆润舒畅、舒服自在的感觉瞬间冲上味觉的顶峰。可紧跟着那酒滑入喉管内,一道清冽的线非常清晰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直达胃部。
可还没等他回味过来,一条温热的线陡然从胃部自下而上到达喉咙口,让丁奇忍不住张开口,哈出一口酒气。酒气飘荡,凝而不散,在自己脸部周围回荡,刺激得鼻子不由自主地猛烈翕动三下,仿佛想将那酒气吸回去般。
酒香终究还散出去,让白牙和狐两人顿时精神一震,惊喜地看着丁奇手中那罐酒,口水直溢。
酒香四溢,中酒的品质当真是好!
看到两人一脸向往的样子,丁奇笑笑,砸吧砸吧嘴感受一下口中留有的余香后,示意两人各拿起一个碗,倒入大概一两酒,让他俩品尝。
“慢点喝!可别学那老牛吃草,囫囵吞就给咽下去了,平白浪费这好酒!”
两人点头如捣蒜,端起碗学着丁奇一样轻轻抿了口。初尝有点辣,接着一条火线升腾,最后将整个胃点燃,这第一次喝酒的感觉让两人登时张嘴呼喝。
“哈!”
两人生怕自己也如昨天那三奴一样,却没想到身体中紧跟着就出现一种舒爽的感觉,让
自己的毛孔瞬间张开,浑身舒服地让自己想蹦起来。
“爽!”
两人再次大喊出声,将自己内心的想法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这一幕,让周围观看的人一阵羡慕,头领又做出好东西了,很快他们也能享受到。
丁奇看两人表现,内心更加高兴,这是对别人接受自己东西的自然反应,也是对自己的褒奖。笑呵呵的他让另外两名跟着他的手下也一人喝了一口酒,皇帝不差饿兵,好东西还是要一起分享啊!
看到几人反应,丁奇乐得哈哈大笑,当即将那剩下的一口酒喝完,大手一挥,喊道:
“继续,酿酒!”
人员立即开动起来,烧水的烧水,填料的填料,一阵忙活起来,丁奇就坐在那里盯着冷凝管里出来的酒。
今天使用的是陶质的冷凝管,相比较那根钢管,感觉冷凝的效果较差。在火力加大时,竟有蒸汽从冷凝管口冲出。量虽不多,但足以说明效果还是有些差。只能再让陶匠黑石继续烧制更长的陶管,提高陶管的弯曲直径,加大陶管与冷凝水的接触面积。
这些就在以后的过程中慢慢摸索,想一蹴而就那是不可能的。就这丁奇都已经非常感激上天能给自己机会将酒制作出来,就凭自己那种水平能一次成功,他都怀疑自己的幸运属性特别高,或者得到上天眷顾了。
丁奇在这里忙着酿酒,白牙则转身带人去挖掘葛根。最后天气虽冷,但无雨无雪无风,适合出来干活。自从丁奇将一部分葛根制成粉之后,他就打算将余下的葛根全部挖出来制成粉,再挪出来一部分造酒。现在他可是尝到了造酒的甜头,肯定是要多造点酒才行。
再说葛根能当粮食吃,他还想让人将葛根渣带回部落,用油炒之后当饭吃呢。因此,他一面加紧派人大量挖掘葛根,一面派回部落两个人,让他们再从宁城那边喊五十人过来,同时要多带些兽皮袋子和雪爬犁。前前后后加起来一百人,回去的路上也轻松点。
丁奇在这里忙着两项重要的事儿,盐村那边,终日忙个不停的众人在鼠的带领下,加快食物储备的进程。由于每天要有大量肉食消耗,因此盐村每天要抽出大量时间去捕猎。还好,部落有渔网,能够捕获大量的鱼类回来填饱肚子。而且小黑小白两个还会带着自己属下的狼群出去外面捕猎,也能减轻铜村人的负担。
最近,鼠除了陪同怀孕月份越来越大的妇之外,他一直在担心一个事情,那就是周围的动物越来越少。
可能和天气寒冷有关,大量的动物都去南方越冬了,每天可以看到许多大象、犀牛、角鹿等动物朝南方迁徙。虽说自己可以利用弓箭等留下一部分,但经过盐村的动物却越来越少。如果不是丁部落严禁捕杀大象和犀牛,鼠就准备朝这些肉山一样的动物发起攻击,这可是大量的肉食啊!
现在盐村中,生产出来的粗盐已经足够多,全部存
在烧制出来的大陶缸中。村中储备的各类肉食和工具、取暖用的木炭、兽皮衣服、兽皮靴子等足够使用。也仿照宁城建了砖房、仓库,就连分配过来的一些奴都有砖房取暖,有厚厚的衣服穿。村里储备了大量草料,也喂养了一些猪、羊、雉鸡、兔子补充食物来源。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发展,用“蒸蒸日上”四个字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
可是,鼠总是有那种隐隐的担忧,担心动物减少,部落中没有足够的食物。想到这里,他又非常期待头领所讲的,有更多的粮食作物种出来,供大家填饱肚子。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周围没有可猎捕的动物,部落中人会饿肚子,这是他这个准爸爸接受不了的事情。
但动物在减少,在他心目中这是事实,也是他的直觉。所以,他每天除了陪妇,其他时间就是把所有精力放在狩猎上,储存更多的食物。
宁城,所有人都干劲实足地为宁城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每一分力量。他们每一项工作的进行,都是宁城这个机器能够转动的动力。白菜已经开始采收,葱也收获了一部分。制衣、织衣、食物、草料、燃料都朝着足够的数量储备,不仅人在吃饱穿暖,动物也要有足够的吃的,必要的时候也要给它们生火取暖。
南湖,白鲟在被人类喂养了一身肥膘之后,已经告别人类朋友,潜入最深处准备过冬。还有最后一批候鸟在还未封冻的湖面上觅食,补充能量好能一举飞回越冬地。而之前密密麻麻的芦苇荡,早已不见踪迹,全部被人收割,堆放在干燥的湖岸边,准备制成苇芭,或用来挡风挡雪的篱笆。
丁奇走后,宁城又增加了十几个小孩子,他们都在富有经验的接生婆手底下生出来,有男有女,男孩子居多,让部落充满欢声笑语。不管任何时候,男孩子永远是部落的依仗,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提倡多生男孩子。尽管有些不对,但总得来说,这都是部落的希望!
光阴如隙,十天时间很快过去。
在这十天时间里,丁奇将所有酒醅料全部制成酒液。幸运的是,品质始终如一,三位品酒师身体也无碍。只是每天都有些醉醺醺的,品酒之后就在铜村中溜达,向人们诉说酒的美妙之处,美酒一词逐渐流传开来。
随后,在丁奇的监督之下,白牙命人在一处空旷之地挖了一个大坑,将所有的酒头、三分之二的中酒、三分之一的尾酒埋进这个坑中进行封存,希望能通过地气将酒的品质进行升华。另外,丁奇不想把所有的酒都带回去,一是东西太多带不走,二是雪地行走担心路上将酒罐之类的碰碎,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丁奇只准备将三分之一的中酒、和三分之二的尾酒带回宁城,供他回去进行二次提炼。酒精能不能成功,就看他的表现了。
这些事情准备好之后,丁奇就又开始忙着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制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