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偷梁换柱
惊雷头领将期盼的目光投向仓,他认为仓应该是这个队伍的负责人。仓却是没有回应他,而是看向丁奇。心说:头领,你拿个主意吧!
丁奇却是不管其他,老神在在的盯着篝火上的鹿肉,思考着呆会是不是要多吃两块,算是提前庆祝一下,能够得到半片矛木林。
大自然真是神奇,这种鸡蛋粗、五六米高的植物,以前就没有听说过,可是韧性、硬度、锋锐度却堪比普通的钢铁,更难能可贵的是它就那么粗,比较好加工,尤其是在缺少加工工具的原始社会,而它用矛木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以前丁奇见识过一块铁桦木,那可是比普通钢铁还硬一倍、比橡木硬三倍的木王,是世界上最硬的木头,人们把它们当做金属的替代品。
这种矛木虽比不上铁桦树,可也不遑多让,让丁奇有种全部挖走的打算。而且,丁奇有个想法,那就是这种矛木可以加工成堪比紫杉木制成的长弓,韧性可能会更强。
对于图瓦部落的人来说,砍伐一棵矛木非常废力,可对拥有锯子的丁部落来说,怎么着也能节约一半甚至是更多的时间吧。
另一边,闪电和云的交流也暂告一段落,闪电一脸满足,随口就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云,你知道的真多啊!不知道你们部落在哪里呢?离这里远不远,部落人口有多少呢?那肯定是一个神奇的部落,我特别向往呢!”
云心思倒没有那么多,再说现在的丁部落还真不怕别人惦记。头领怎么说来着?对,还缺少人口,这个缺口可是需要奴来补充。奴从哪里来?战争啊!尤其是部落战争,这可是来奴特别快的方式。丁部落巴不得有其他部落和来攻打他们呢!
“哦,你说我们丁部落啊,我们部落人口很多,至少是你们部落人口的十倍。丁部落离这里有十天左右的距离,对了,这是骑马的距离,如果是你们不停步行的话至少得要三十天。我们的活动范围都在那周围,还是第一次来你们这里。”
一听说丁部落人口有至少**百人,脸色一下子就苦下来,这可是实足的大部落,不能招惹那种。可又听说距离自己部落竟有三十天之远,深藏内心的想法又突然蹦出来,尤其是看到眼前那口正在煮茶的陶锅,那想法止也止不住。
站起身来,刚好看到丁奇的目光看过来,两人视线交错,略一点头,一触即回。
“尊敬的医巫,您看我们双方之间的打赌什么时候开始呢?鹿肉马上就熟了,要不先赌吧!”
一说到鹿肉,闪电的口子忍不住就要流下来,真是太香了!这个丁部落真是一个神奇的部落呢,感觉样样都比自己的部落要强,连烤个肉都是那么香,更不用说还有那种锋利的匕、煮肉的陶锅,还有马。
用胳膊抹过嘴角,将即将流出来的口水逼回去,闪电大声说道:
“哈哈!打赌开始!”
刚加入篝火中的柴火发出哔哔啵啵的声音,仿佛是要为场中的丁奇加油一般,当然也有可能是给图瓦部落的人打气。
丁奇早等着闪电宣布开始了。刚才他和惊雷聊了很多,并告诉惊雷可以在部落内部打一口水井,这样就解决了部落用水问题。
他刚才转的那一圈也仔细看过部落地面,朝南阴凉处比较湿润,而且他们部落周围都是矛木,能够保持水分,完全可以试一下打出一口井。
他把自己的想法给惊雷说了,惊雷却拿他的说法当成玩笑,不说这土地不好挖,就算好挖,能
从土里挖出水来?那土还不是早就被水冲走了,还会有他们脚下这块地?
惊雷看在仓的面子上,没有驳斥丁奇,只是扭头与仓说话。仓也很无奈,给丁奇摊了一下双肩,意思是说:头领,不用和这帮人一般见识。
这让丁奇只能期待打赌早些开始,坐在那里煎熬啊!
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不才加入几块木头,这亮度就增加许多。
周围围着一圈儿两个部落的人,就连之前围着篝火跳舞的年轻女孩儿们都高兴地离场,因为她们知道接下来要有刺激性的活动上场了。
闪电站在场地中央,又重复了之前两人打赌的内容。图瓦部落的人听后很兴奋,一是娱乐活动本来就少,算是有一场刺激性的活动了。二是他们知道闪电经常会和来访的部落之间搞这种打赌的游戏,赌本身就是人类具有的一种天性。
“现在已经讲清楚对赌规则,现在,我宣布…”
“等等!”
丁奇突然出言打断闪电正准备说出来的话,这让闪电有些不悦,皱着眉头看着丁奇,那意思好像是说:小子,你怎么那么多事儿?
丁奇本来站在场中,手里拿着刚才闪电递给他的一根矛木。可他掂在手里时突然发现不对,这根木矛比刚才在小路上的那根木矛还要重三分。试了试力道,还得让他多花三分力气。丁奇一寻思,发觉中了闪电的圈套,这家伙竟然使了一计:偷梁换柱,换了一根更结实的矛木让丁奇弄折。
不过,丁奇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他们只是说要折断矛木制成的木矛,并没有指定哪根木矛。他犯了一个经验主义错误,认为矛木没有区别,而且原始人耍心眼的少。
可就是耍心眼的人少,却被丁奇碰上一个!
“闪电医巫,你还敢不敢再加点赌注?”
丁奇眼睛盯着闪电,有些皮笑肉不笑,能笑得出来才怪,被这个原始人摆了一道,心里面肯定不好受,会给对方好脸色?
闪电不敢看丁奇眼睛,背对着篝火,眼神有些闪烁。内心也是怦怦直跳,心说这家伙还想赌更大?半片林子我都拿出来赌了!不过,他倒不想当着全体部落人的面在气势上败给丁奇,当即说道:
“哦?还想赌更大的,可以,我赌了!你说说赌注吧,如果赌注不够大,可别怪我不接受啊!哈哈!”
闪电笑得有些勉强,有些讪讪。
这赌博嘛,赌得就是运气,目前来看自己赢面很大,可万一自己输了,那输的赌注绝对会让自己肚疼,是以他说的话就不够硬气。不过想想自己留的一手,还有那一后手,底气十足起来,大不了…
“好,既如此就请大家做个见证。看到那些马匹了吗?其中有一匹大黑马,对,就是那个正朝着这里看的那匹,我拿它当赌注!”
丁奇这话刚说完,小二黑不愿意了,希律律就人立而起,扯掉拴在矛木上的缰绳,一溜儿小跑来到丁奇身边。马嘴轻咬丁奇兽皮短褂儿,撒起娇来,那意思是说别把我给输了!
这一幕让周围一众图瓦部落人眼中一亮,啧啧称奇。仓他们倒是见怪不怪,早习惯了。
闪电更是震惊莫名,心说这可是灵兽啊!怎么都要将这匹马赢下来,可惜,刚才应该换一根更粗一点的矛木了。
图瓦部落的人清楚,矛木生长特殊,长至目前的高度得需要至少二十个春秋的时间。至于更粗更长的,还在部落背后的林子里,轻易得不到。就是部落里放的
更粗一些的木矛,还是他们的祖先在开辟这块生存之地的时候留存下来的一部分,所剩也不多。
他觉得刚才给丁奇的那一根已经可以了,那白熊部落的第一勇士根本就掰不动,看眼前这人的小身板,不是小瞧他,能掰弯就是个奇迹。
闪电思考了一下,说道:
“那我的赌注…”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又被丁奇给打断。
“别说其他赌注了,就刚才在这里跳舞的那六个女孩子,再加上那三个小男孩!就他们九个人,你看咋样?”
那三个小男孩是刚才在路上一路跟随丁奇的几个男孩中的三个,此时他们站在最前面,被丁奇当作添头加上了。
要不然丁奇会觉得亏得慌!
闪电脸色涨得通红,被这个家伙打断了两次,真是不知好歹的东西!我让你输个底儿朝天,闪电当即一摇头说道:
“那不行,再加上两匹马,还有你们刚才剥皮的那种小匕,我就跟你赌了!”
“既如此,那再加四个年轻女人,你敢吗?”
丁奇也跟他卯上了,当即加注。
“好!一言为定!开始!”
闪电最终爽快地同意丁奇的赌注,契约生成!
被当成赌注的马和青铜匕估计没有意见,就算有意见它们也说不出反对的意见来。
可对方那六个被当成赌注的女孩儿是又惊又怒还又喜,惊的是自己被当成赌注了,怒的是医巫竟不问问她们自己的意见就被当成赌注,不把自己当人看。喜的是如果医巫输了自己等人就能和这个部落的勇士们一起了,刚才看到那些勇士可是很壮实的!
是以她们又羞又怒,干脆搂抱在一起寻求安慰,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只是他们的父母眼中,却流露出空洞和麻木,可能他们习惯了吧。
仓他们站在外围,手心里捏着一把汗,他们知道头领厉害,可矛木的坚韧和结实程度他们可是领教了。矛木越长掰断的可能性越大,可两米长的木矛,抓住两端用力掰,难度非常大。至少在场的十几个人,没有一人能将之前丁奇拿的那根木矛掰断。
场中,丁奇拿着那根闪电特别准备的一根矛木制成的木矛,正在感受从其中反馈给他的感觉。矛木很直,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没有任何弯曲的地方。
其实不然,树木不可能长得就如一条水平线般直溜,总会有一些瑕疵存在的地方,例如稍微弯了一点。那么就是那一点,就有可能是那千里之堤上的蚁穴,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根弯曲的木棍,两手握住两端,弧顶处顶住膝盖,不管正反方向,都可以很轻松地将木棍掰折;可如果没有膝盖顶住,想把它掰折却需要费更大的力气。
但反过来,不借助膝盖等外物,外弧顶朝内掰花费的力气要比内弧顶朝内掰花费的力气大许多。丁奇现在准备掰断木矛方式就是不借助双手以外的物体,所以他要寻找一个更省力的方法。
耳畔有微风吹过,众人都屏住呼吸,此刻连那恼人的知了和鸣虫叫声都消失不见,生怕影响到丁奇。整个世界,唯有他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
丁奇的手掌握住木矛从矛身上慢慢滑过,仔细分辨着矛身的细微之处。
一遍,二遍,三遍…
就在众人渐渐失去耐心,准备将胸腔中憋的那口浊气吐出来的时候,丁奇眼睛猛地一亮。
“找到了!”
第301章 杀人诛心
关键点找到了,位于从左向右五分之三处,微微有一点弯曲的地方。
丁奇保持姿势不变,右手捏住那一点,食指指肚贴住外弧顶,拇指指甲刻出一个印迹。随后左手握在木矛从左向右五分之一处,右手握在木矛右端,稍微使出五成力,再次感受那一点带给自己的感觉,似乎能够听到那里伟来嘣的一声响,有木纤维断裂的声音传至耳中。
本不想搞这么复杂,上来干就是。可丁奇就想把这件事搞得神秘一些,增加一些噱头,让闪电医巫他们忌惮自己,不敢随便再招惹自己。再说,他自己也想轻松点不是?
深吸一口气,丁奇轻轻使力,但脸上表现的却是咬牙切齿、脸色通红,似乎使出非常大的劲儿,两臂上下摆动好像使出的力量已经到达极限,可就是掰不断。
周围喊起加油声,来自仓他们,这里也只有仓他们懂这个。可是,这加油声却越来越大,那些个被当成赌注的人,他们也加入到这个加油的队列中,喊得声嘶力竭,唾沫横飞。
反观闪电那边,看到丁奇脸上露出那种吃力的表情,内心中的喜悦逐渐转变成脸上的狂喜,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嘴中不停喊着“掰不断、掰不断”,激动得手舞足蹈,仿佛即将获得那些赌注,马匹、青铜匕,还有之前在小道上丁奇展示的那种砍树神器。
没错!丁奇将自己部落制造的青铜斧头拿了出来,作为此次打赌活动的赌注,一共是三把,并简单做了一下砍树展示!只要闪电赢了,斧头就会归图瓦部落所有,这也是闪电兴奋的原因所在。对于他们来说,能砍树就能砍野兽、砍人,有了他们自己部落将发展更快,而自己将成为这周围最大一个部落的医巫!
想想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美梦即将成真!
咔嚓!
犹如一道闪电闪过,就像闪电医巫成年礼后第一次出去狩猎时的那道闪电,而他也是因为这个现象而被命名为闪电。
但这道闪电将自己内心的美梦击得粉碎!
正在装模作样使劲掰的丁奇,看到闪电脸上那癫狂的笑容和动作,露出诡异的微笑,突地大吼一声,猛地发力,百分百的力量使出。
“哈!”
咔嚓一声响,将闪电脸上的笑容凝固,就像被定身了一般。那种狂喜、兴奋和激动,渐次地转变为震惊、不解、不可思议、疑惑和确认结果后的颓丧。
闪电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看到的是真的。耳中传来丁部落众人的欢呼声、惊叫声,还有那六名少女喜极而泣的哭声。
喜极而泣?
对,惊喜于那名勇士能将矛木掰折,自己就有可能成为和他交*欢中的一员,喜的是自己终于摆脱了这个不把自己族人当人看的医巫。
再看丁奇,貌似很轻松,甩甩手,撩撩额头的发梢,微微一笑,帅得一批!那六个女孩已经幸福得晕倒在地,不知道帅字何解的她们,只知道漂亮、强壮和有力量,那是她们后代优秀的保证。
看似轻松的丁奇,内心则在那里狂骂闪电。阴险的家伙,竟然搞了一根硬度韧性翻了一倍的木矛,如果不是自己双手的力量超过三百多公斤,只怕今天就阴沟里翻船,糗大了!
刚才可是使出了100%的力量,才能如此轻松掰断这根木矛。心中有些憋气的同时,惊喜却接踵而至,这样结实的矛木制成的弓箭和青铜矛将会远超之前制作的武器。而且,这片矛木的范围已经超过百亩。
之前在用望远镜观看的时候,图瓦部落周围的矛木有非常大的一片,图瓦部落也只是在这一块森林版图上挖出一小片栖息的地方。再往北,这片矛木森林已经延伸到那边的大山。
这么一大片矛木为什么只有图瓦部落开拓出一片栖息地,而其他部落没有照仿仍需要和图瓦部落交换木矛呢?原因就是图瓦部落掌握了用石斧或石匕快速切割矛木的方法。
仓他们冲过来,将丁奇抬起来,扔向空中。他们刚才紧张得不行,虽说斧头和马匹在部落中不算稀罕物,可这是打赌,肯定是希望自己赢的啊!更何况丁奇搞得大家很紧张,以为掰不断似的。
大黑马小二黑打了个响鼻,踩着轻快的脚步,翘起马尾,一弹一弹地回到林子边上,低头吃草,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担心。至于为什么不去丁奇身边撒娇,你刚才都想把我当赌注了,能不生气吗?生气中…
至于那两匹浑然不知自己早就被成当赌注、此刻又恢复自由身的马,仍在甩着尾巴驱蚊吃草,只能说:
“很傻,很幸福!”
被放下来的丁奇对着眼前兴奋的小伙子们说道:
“知道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女孩加进来了吧,快去吧,一群牲口,可别把自己玩坏了,幸福在自己手中!”
摇摇头看着十名见色忘友的战士跑去那些赌注旁边“嘘寒问暖”,丁奇自己则来到坐在那里独自神伤的闪电身边,一屁股坐在那兽皮垫子上,看了看惊雷,对方讪讪笑笑,没敢说话!
这特么的不是人!谁敢跟他说话?惊雷内心在流泪……
“闪电医巫,你可是给我出了老大的难题啊!没想到你还会三十六计,不错不错!”
坐在那里的闪电本来对丁奇这个怪物还有些恐慌呢,细胳膊里竟然爆发这么大的力量,不是怪物是什么?可丁奇这两句话直接将他弄懵逼。
“难题?”
“三十六计?”
这都哪跟哪啊?
身边的仓和翎两人捂嘴偷笑,知道自己头领说的“神”话让闪电听不懂了。这可是荒神说的话,神说的话你个普通人能听懂就怪了。看到对方的懵逼样,两人心里好不得意,浑然忘记自己当时是什么样子了。
丁奇却不浑不在意,听不懂更好。
“行了,我赢了,赌注我就笑纳了。谢谢你提供这么多的矛木和三个男孩,还有那十个女人,你看我们的勇士是多么高兴,他们还没有女人。”
闪电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杀人诛心,丁奇心中那口怨气总算吐出来,心情高兴起来,拿过仓递给他的烤肉啃起来,顺便给闪电和惊雷两人一人一块。
闪电总算从颓丧中恢得过来,脸上再没有刚才的疯狂,也无输了赌注后的懊恼与沮丧,眼神很平静,看着丁奇说道:
“你很厉害!隐藏得很深,应该是你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吧,丁部落,我一定要去看看。”
另一边的惊雷看到闪电的眼神,心中猛地一咯噔,心说坏了!
“欢迎你们去丁部落,到达那里你会发现,那是一个神奇的部落,一切都是神奇的造物!”
丁奇没有在意闪电那平静的眼神,嘴上客气,下嘴却不客气,咬了一大口鹿肉下来。他可是饿坏了,刚才又浪费那么多能量,得好好补补!
“你赢了,可是我很好奇你们如何将这么多的矛木带走,毕竟我告诉过你们,矛木极难砍伐,就算有
你手中的那种斧头,可也需要很久、很多人才能砍完吧。”
丁奇瞥了对方一眼,心说我才不会告诉你矛木真正的砍伐方法,这么坚硬堪比普通钢铁的矛木,我用青铜斧来砍那才是傻子!
青铜斧质脆,不利于劈砍质硬的物体,哪怕现在丁奇教给马鹿的锡铜配比为16%左右,但砍这种矛木,那是嫌自己的斧头太多!
不过,为了平息闪电心中的怨气,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冲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还有荒神的一贯原则,丁奇让仓拿过来一把锯子。拿着那根被掰断的木矛,在闪电和惊雷两人一脸惊奇的注视下,丁奇握着锯子在木矛上来回轻轻拉动。
嗤嗤嗤!
矛木果然很不好锯,可在丁奇的坚持下,慢慢出现一条浅浅的划痕,随后锯末逐渐增多,浅痕变成凹痕,凹痕变成深痕。逐渐加深,锯末已如白雪般掉落。
这一幕将闪电和惊雷两人震惊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情况?坚硬的矛木竟被那薄薄的不知名长条给剌出了一条大口子,并且这个口子还在变大,再看下去这矛木就会被剌断。这是什么东西?能比自己部落制作的石匕、石斧、石刀还要厉害,并且还特别轻松。
自己部落砍断一根矛木都需要大半天的时间,现在才多久?如果换算成他们不理解的分钟,也就不到十分钟,估计再有一半时间就会完全被锯断。
二十分钟,锯断一根鸡蛋粗的木头,在丁奇的印象中这都是不可想象呢,可他确实是发生了。之前只是见过铁桦木,知道它硬,可没有亲自试试啊!双方各有各的疑问,也有惊讶。
闪电两人张大嘴巴,连嘴角流下来的口水都不知道,任由其滑落。这发生的一切,早已超出他们的想象,对于这种解释不了的现象,他们只能归咎于这是神制造的工具,这是神器!
尤其是医巫闪电,直接跪倒在地,对着丁奇手中的青铜锯磕头。口中直呼父神保佑,却不知眼前的丁奇是大荒上人类口中的荒神,可他内心深处更加坚定一个想法:这是神器,抢回来!
仓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本来想要出声解释,却被丁奇一个眼神给制止。
“闪电医巫,惊雷头领,这可不是神制造的工具,这是我们部落的能人发明制作出来的锯,能够快速地将木头锯断而不废什么力气。我们是初次见面,为表达敬意,我将这把锯还有刚才使用的那把青铜匕赠送给贵部落,愿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丁奇将锯子和匕首送给图瓦部落的医巫和头领,两人颤抖着双手接过来,实在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在他们眼中的神器竟转眼间交到他们手中,实在难以想象,如做梦一般。刚才还觉得梦碎,已经决定另想他途的闪电更是一愣一愣的,实在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可它又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他俩处在这突然的惊喜之中,却将他们原本认为是队长的仓给忘记了,眼中只有那两件神器。
有了锯子,那自己的部落岂不是可以轻松地扩大居住地,增加木矛的输出,获得更多的兽皮、兽肉甚至是增加部落人口了吗?而且,这十几个人随手就赠送给自己两件神器,还有那种砍树的斧头,那他们的马背上那鼓鼓囊囊的兽皮袋里岂不是还有更多好东西?
事情分两面看,什么样的人看就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在闪电眼中,那丁奇一行人就是携带着许多神器的“肥鹿”,在自己的地盘可任由自己宰割的那种。
第302章 部落黑店
可在惊雷眼中,丁奇他们是一群神秘的人,从丁奇身上就能看出来对方不可力敌。他们带过来的东西都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更不用说刚才看到的锯子。
他知道闪电的为人和做法,权利**大,利用自己的身份笼络了一部分部落成员,有时会做出劫杀其他部落人员的事情,搞得部落中人敢怒不敢言。尤其是自己,被医巫打压得厉害,每次外部落来人自己基本上就是过来撑场面的。
本来不想让这些人过来,拒绝他们进入部落就是想救他们一命,可没成想还是被这个贪婪的医巫给搅了,实在是不甘心啊!
但眼前这个丁部落的勇士和他们身上这些锋利无匹的武器,让他升起了一点点的希望,应该能逃出医巫的魔掌吧。
两人各怀心思,却在接到两件神器时立即起身,向丁奇表示感谢。
“尊敬的勇士,我代表整个部落感谢您的慷慨和大方,愿父神保佑您和您的部落!”
闪电抢着表示感谢,惊雷却只能动两下嘴皮子,说了“感谢”两字。
肉香味弥漫,刚才那牵动着很多人心的打赌结束得很快,来不及回味的众人将目光又投到这从来没有闻过如此香味的肉上面,口水止不住流下来。吞咽口水的声音比比皆是,让丁奇无奈一笑,赶紧招呼众人开始吃肉,俨然成了主人一般。
以前图瓦部落人吃的烤肉,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八成熟,外面裹着厚厚一层黑糊,都让人很是向往。没想到现在这些外人烤的肉,竟如此美味,非但不糊外面还焦脆,里面的肉既熟又嫩,实在是好吃得不得了。
真想再多吃一口啊!
可惜,这些肉被头领按人头进行分配,医巫和头领吃得多,勇士们次之,女人、孩子、年老体弱之人更次之。吃不饱饭也实在没有办法,啃骨头吧!
按照现代社会一头重140公斤的鹿正常出肉量,大概在75公斤左右,而现在的鹿体型更大一些,出肉量大概在100公斤。两头鹿加在一起就是近200公斤肉,平均分配给在场所有人,那一个人也得有两公斤肉,就算有的人吃的多,女人孩子们吃的少,那少的怎么得也得有两斤左右的肉吧。
可丁奇眼睛转了一圈,看到的一部分人仍是没有吃饱的样子,甚至还看到几个孩子为几块骨头在那里打架。
丁奇眉头微微一皱,难道是因为加了香粉和盐,导致肉太好吃了,所以他们还想吃?可是不像啊,但眼前肉架子上确实没有肉了,这是何故?
仓看到丁奇似乎有些不满意,低头询问原因之后赶紧向丁奇解释,这肉是图瓦部落人在分配,他们的医巫将肉收起来一部分,说是当成明天的早饭。
丁奇眉头皱得更深,没想到自己这么久遇见的第一个部落,竟然在食物丰富的时候也不能吃饱肚子,实在是心里难过。
“去,把咱们的肉干拿出来一部分送给那些孩子和没有吃饱的人!”
仓领命而去。
一边的闪电和惊雷两人眼睛猛地一缩,难道他才是这只队伍的队长?不过他们对仓带人给自己部落成员食物的做法,没有反对,倒更是乐见其成。又能省下一些食物了,还是美味的食物!
那些没有吃饱肚子的人看到丁部落送给他们食物,顿时感激得磕头表示感谢,对丁部落人好感大增。
一顿晚餐很快结束,图瓦部落众人都回到自己的兽皮帐篷中睡觉
,独留下丁奇他们在那三个帐篷中休息。闪电和惊雷两人却没有离开,仍旧坐在篝火前和丁奇他们聊天,无非就是一些感谢的话,翻来覆去地说,让丁奇感觉甚是无聊,可又不能驳了对方的面子。
直到整个部落安静下来,闪电一招手,那边早有等候的三个人各拿了一个兽皮袋过来,摊放在地上,露出其中的果实,红通通的,每个袋子里大概二十多个。
“来,仓队长,我们的年轻勇士,这是周围山上生长的一种果实,名叫红果,吃起来很甜,还有一种浓郁的香味。由于采摘不易,也不好保存,所以得当天采当天吃。”
闪电看到兽皮袋打开,赶紧给仓和丁奇介绍,这回是终于把仓想起来了,只是身边的惊雷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仿佛是看到什么令他惊恐的事情。
“由于不知道今天会有部落兄弟过来,本来是我们自己吃的,现在拿出来算是对你们赠送神器的一点儿心意,请一定尝尝。你们来算是赶上时候了,这时节正是成熟的时候,吃完睡一觉起来人感觉特别舒服。来仓队长、勇士,你们俩先尝尝。”
说完,闪电就将四五个果子放在丁奇手中,仓手里也一样。闪电看着他俩乐呵呵的,一脸真诚。刚才送果子的人将兽皮袋拿给其他人,让翎他们每人拿出三颗后又把袋子放在闪电面前。
闪电拿出四颗,递给惊雷两颗。
“来,尝尝!”
说完当先递到嘴里一颗,噗嗤一声溅得汁水横流,犹如鲜血,在那布满黄牙的齿间流淌,看得丁奇眉头一皱。
不过很快,一股熟悉的味道钻入丁奇的鼻孔,令得丁奇忍不住翕动了一下鼻翼,来确定这味道是什么。似乎这股味道有一种奇怪的魅力,让周围的人都不自觉地耸动喉头,宛如这是一种非常美味的果实般。
特别是那几个拿果实过来的三个人,感觉口水都快流出来,就连图瓦部落的头领惊雷都忍受不住,舔舔嘴巴后赶紧将一颗果子送进嘴里,闭上嘴巴慢慢在那里咀嚼。可是那股子香味,却冲破嘴巴的阻挡,弥散开来。
丁奇还在思考,这股味道太熟悉了。又仿佛沉在了记忆深处,想又想不起来,肯定是一种丁奇穿越前他非常了解的一种味道。
实在是想不起来!
仓他们在看着自己,丁奇不发话,仓他们不敢吃。可看闪电和惊雷两人毫不犹豫、犹如品尝琼浆玉果一般吃了那颗果子,那三个送果子的图瓦人也在咽口水,说明这果子肯定没毒。
既然没毒,那就吃吧!
丁奇小心翼翼地拈起一颗红果子送到嘴边,轻轻用牙齿咬破一点果皮,红红的汁液流下来。快速将舌头探出,将那滴液体沾到舌尖上,感受液体带给舌头的触感,还有味觉。
犹如蜂蜜的甜味瞬间通过神经传达给自己的大脑,黏黏的却很甜,一股醇美的香甜味道在整个口腔中猛地爆开,让人产生一种愉悦感觉,还有一股米酒的味道。
“嗯?米酒?”
丁奇终于意识到刚才空气中传播的熟悉味道是什么,酒精的味道!这种果子竟然富含发酵后的酒精,怪不得这种味道能够迅速扩散,吸引人的兴趣。就像杏儿和青梅,人们一想到就能促进口腔里唾液分泌,提高人们的味觉,传输给大脑表示自己想吃,哪怕不想吃也能促进唾液分泌。
果实里含有酒精,这个果子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提炼出真正的酒精来。
似乎这种果子里还有一种让人兴奋的成分,让丁奇投入到这种果子本身的美味中,慢慢将其他果子吃完。
仓他们看丁奇吃了没有事儿,也开始迫不及待地享受这种美味的果子。有小口细细品之,有大嘴葫芦吞枣,但也都相继吃完,感受这种果子带来的甘醇,就像美酒一般。
“呼~”
丁奇猛地哈出一股酒气,就像喝了那种名传天下的酱香型白酒之后散发的酒气,让人甘之如饴,回味无穷,甚至还有一种醉眼朦胧的感觉。
“醉眼?”
眼睛瞥向闪电两人,发现两人脸庞酡红,微微摇晃,好像他俩的头部要重叠在一起。丁奇甩了一下头,定了定神,却看到闪电笑得非常开心,隐隐还有一种不怀好意、奸计得逞的意味在里面。而惊雷则愁容满面,似乎非常担心。可看向他俩的手中,竟然还有一颗果子没有吃,他们只吃了一颗果子。
为什么?
突然,丁奇觉得从自己的胃部猛地涌起一股热流,直上自己脸部,发热的脸部红的像要滴出血来。还仅剩一点清明的丁奇知道这是酒劲上涌带来的感觉,可这才几颗果子啊,为什么会有喝了两斤白酒的感觉?
眼中闪电和惊雷两人的头颅猛地一晃,重合在一起,又迅速分开,突地消失在丁奇的视线中,将头顶的星空映在他的眼中,又猛地陷入黑暗之中。
丁奇慕然摔倒在地,试图翻起身来,却无能为力,整个意识猛地消失。消失前,似乎听到一阵哈哈大笑声。
继丁奇倒地之后,仓、翎及其他人也都相继倒下去,烂醉如泥那种。
大自然非常神奇,存在着各种不同植物及果实。其中非洲大陆就有一种名叫玛努力拉的树,它的果实含有米酒的味道,能够让吃多了的大象成为一个醉鬼,狂奔、横冲直撞,蹦蹦跳跳、兴奋,更多的则是东倒西歪,呼呼大睡。
还有一种名叫休洛的树,能够分泌出一种香气扑鼻、富含浓烈酒精气味的液体,成为一种天赐美酒,滴滴醇香。
丁奇没有想到,在图瓦这个部落里,竟然有一种类似的果实,能让人有种喝烈酒的感觉。吃一个还好,吃了五个,那就真的不知道后果。
丁奇出身军队,酒量自然大,一斤半白酒喝完没有任何感觉。可如果喝上两斤,那他就会如刚才那样,突然醉倒下去,不醒人世。五颗不知名的果实,相当于两斤高度白酒,这是什么概念?怪不得闪电和惊雷两人吃一颗就脸色潮红,如喝多了一般。怪不得那三个人也渴望吃到那种果子,酒,不管是什么时期的人,只要喝过一口,那就会念念不忘。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丁奇被嘴中那一阵阵干渴的感觉给弄醒了,睁开迷蒙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灰蒙的天空,伴随着一些如薄纱般的云,飘过他上方的那片天空。
丁奇有些疑惑,自己不是应该在兽皮帐篷里吗?怎么会在外面?尽管是夏天,可早上还很凉,但自己全身上下却感觉到发冷。想动动胳膊翻个身,却发现自己的胳膊伸到了背后,怎么也拉不出来。
难道是鬼压床?
又使劲动动自己的胳膊,有些疼,两条胳膊像是被什么绳索给捆住了,动不了。
一滴冷汗自丁奇额头滑下去,丁奇突然酒醒,知道自己着了图瓦部落的道。
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终日小心,却还是碰到黑店!
第303章 杀!
丁奇使劲挣了两下,绑着自己的绳索有些松动,想必这些绳索搓的工艺有些差,但绑住一个普通人还是没问题的。
扭头看了看,自己上半身什么也没有穿,兽皮短褂没有了,要不然怎么会感觉到冷呢。
再望两边看,一群被脱光了的汉子横七竖八的躺在土地上,呼噜声震天响,暂时看不出他们有问题。这让丁奇心中稍微放下心来。
丁奇吃了五颗果子,竟然断片了。吃过果子之后的事情,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应该是被闪电他们给剥了衣服,捆起来扔在外面。至于自己的佩刀及随身物品肯定是被他们给抢走了,现在自己就得想办法自救了。
背后的双手摸了摸,感受到那个用伞绳编成的手链还在,丁奇登时放下心来。
突然,有脚步声传来,紧随其后的是两个人的交谈声。
“呜!好困啊!昨天把他们这群人给捆起来,真是废了不少的劲儿。”
第一个人有些抱怨地说道。
“是啊!还好医巫妙算,让他们多吃了两颗红果,这才把他们给放翻。要是普通人,顶多两颗就能让人晕死过去。医巫也不怕把两个领头的人给吃死了!”
第二个人却透露出不少信息,这种红果能让人醉倒,两颗就已经能进入烂醉如泥的状态。可好嘛,自己一下子吃了五颗。
“那是,你也不看看,那个勇士能一下子将那么粗的矛木折断,想必他肯定是他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对待这种人,我觉得五颗果子都是少的,怎么着也得八个,甚至是十个才行。再说,把他们给吃死了不也省了咱们的事儿了吗?”
第一个人有些佩服丁奇,看来五颗果子是专门给他的待遇。对方还嫌数量少,希望能够直接将丁奇他们给干掉,兵不血刃呐!
不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丁奇不管喝多少酒,第二天早上五点都能准时醒来,不知道为什么,只能归于他异于常人的体质,肝好,肾好!
丁奇在那两人来之前,已经眯缝上眼睛,透过缝隙看到那两人手持长矛走过来。他两眼盯着图瓦人的动静,背后的手则将那条手链的卡扣解开,从里面抽出一把小刀,轻轻割着那条束缚着他的绳索。
图瓦部落里目前还很安静,其他人应该是还没有醒来,这两人估计是来查看情况的。
“医巫昨天晚上可是安排好了,让我们将他们拖出部落,然后找个土坑将他们杀了埋进去。”
第二个人边查看地上人的状况,边对另一人继续说道。
“是啊,那几个家伙,到现在还不起来,小心挨医巫惩罚。不过说实话,那红果真美味啊,吃过之后轻飘飘的,感觉特别美妙,睡觉都觉得特舒服,可惜的是医巫平时都不让我们碰,而且昨天晚上还只吃了半颗。”
第一个人的意思是他们也吃过这种能醉人的果子,只是被闪电给控制住了,吃的还少。
“有的吃就算不错了,你还抱怨?赶紧看看这些人的状态,如果有要醒过来的,直接将他闷死。估计那几个家伙这会还在做美梦呢,呆会让他们去挖坑!”
第二个人稍稍训斥了一下第一人,安排他赶紧和自己检查。
“没事,醒不来的。你忘了这种果子的效力了?吃半颗就得睡一晚上,吃上一颗就得睡到太阳升起来。要是吃上两颗都得睡到中午,更不用说他们每个人都吃了三颗往上,那两个吃了五颗的
估计得睡上两天。估计他们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他们都不会知道。不用担心。”
第一个人却是有些不以为然,但他也只是嘴上说说,赶紧按照对方说的做。
这人说完,丁奇就看到他们俩弯腰去检查其他人的状态,这个踢一脚,那个拍拍脸。很快那第一人就来到丁奇这里,捏住他的鼻子持续了半分多钟,差点没把丁奇给憋死。还好丁奇见机的快,装着打呼噜才把那口气给喘匀实了。
“嗯?”
第一人似乎发现了什么,这让丁奇心中猛地一惊,难道是发现自己醒了?想想刚才他们说的要把醒的人给憋死,再加上刚才他手上的动作却是在捏自己的鼻子,这让丁奇后背沁出一层冷汗。背后的绳子还没有割断,打斗起来总是不那么舒服。但丁奇肌肉紧绷,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如果使力,肯定能将绳索挣开,只是动静会有些大。
“快来看,这家伙长得挺漂亮的吗,脸上还没有什么毛,我估计白熊部落的那个头领肯定会喜欢他。就是不知道这个人能不能受得了那种罪,听说可疼!”
第一人将第二人喊过来,张口就把丁奇当成了一个小白脸,还想把他送给白熊部落那个喜好男风之人。
这让丁奇一阵气结,恨不得起身将对方给杀了。还有,这好男风难道在原始社会都有了吗?
“行了,别看了,小心医巫的手段。赶紧把棘刺拉开,我们准备干活。”
“小心那头咕噜兽,昨天晚上它可是把我们的人抓伤后逃跑了。”
“对,还有那匹马,幸亏他们的人把它拴紧了,而且我们的矛木还结实,要不然凭它昨天晚上那股发疯的劲儿,我们部落非得被它翻个底儿朝天。”
躺在那里的丁奇听他们说话,总算知道昨天晚上自己醉倒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估计他们来绑自己的时候,小可爱不同意他们靠近,就将人给抓伤了。但自己实力还是比不上拿木矛的人类,所以只能逃出去再想办法,这也是丁奇平时灌输给它的思想。
至于小二黑,想去解救丁奇,奈何仓他们给每匹马上了绊马索,免得马匹受惊乱跑,是以小二黑也被困在那里,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命运,谁让他是一匹马呢。
而一直没有露面的小金,昨天落在图瓦部落外面的高树上,根本没有进来,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不过,小可爱逃出去,肯定会去找小金。丁奇不知道动物之间能不能交流,但聪明如小金应该会发现一些不同之处吧!
正想着呢,头顶的天空中出现了小金盘旋的身影,发出一声鸣叫,里面透着一点儿急切。它不断地盘旋,上下飞舞,在给下面的丁奇发出信号。可是丁奇没有回应他,一动不动,这让它更加焦急。
小金又发出一声雕鸣,从空中急速落下,想将那招牌式的攻击手段使出来,把那两名图瓦人给干掉。可才落下几十米,就又急速升空,回到原来的位置。应该是它发现,这个部落面积有些小,它的攻击没有可施展的余地。
背后的双手还在快速切割那根绳子,由于急切再加上好久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训练,还不小心将手腕割伤,但他却顾不上这些。
双眼眯缝着看到那两个人在挪路口上的棘刺,丁奇单脚快速抖动两下,还划出一个半圆。身在空中的小金鸣叫出声,显然是看到丁奇还活着,并接收到丁奇让它稍安勿躁的命令。
丁奇额头汗水
滑落,那是腕部被多次划破造成的。集中全力下,绳索纤维在快速断裂,最后随着一记轻微的断裂声响起,那根束缚丁奇双臂的绳索被割断。
丁奇猛地睁开眼睛,一道狠戾的眼神扫过那个犹自不知死神即将降临的两人,轻轻一个翻身,左右两边一看,没有找到自己其他的武器,连根飞石索都没有,估计全被闪电和惊雷他们收起来了。
右手食指与中指一错,露出那柄锋利的小刀片,上面鲜血斑斑,连接着那条伞绳手链,这是丁奇手中唯一的武器。
丁奇却毫不犹豫,双腿弹起,跃过近两米的距离,再度点了一下地面,飞扑向两人身后。口哨声轻轻响起,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扭过头来的两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黑影闪过。
呲!呲!
两道血泉喷出,却被丁奇快速闪过,来到两人身后,伸出双手捂住他们的嘴巴不让他们发出声音,拖到一边的角落里。正准备去查看仓他们的情况,却听到身后的那条小路上有一熟悉的声音响起。
“哇哦!”
猛地扭转身,竟看到是小可爱正趴伏在一堆树叶旁边看着自己,身上还有一些没有来得及抖落下来的树叶。
“小可爱!”
丁奇轻轻呼唤一声,赶紧将剩下的棘刺清理出来一个通道,一道灰影冲入他的怀中,咕噜叫唤两声。
时间紧迫,丁奇也不敢耽搁,赶紧来到其他人身边,将他们的双手解放出来,然后找到马背上放的竹筒,将清凉的水倒在仓他们脸上。马匹们都很安静,只有小二黑在看到是丁奇之后,打了一个响鼻,大嘴凑过来想去丁奇手中寻吃的,被丁奇一巴掌拍过去老实了。
很快,仓和翎及另外三个从醉酒状态中醒来,至于其他人却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倒不是他们已经惨遭毒手,还有呼吸,实在是他们吃的红果多,酒劲还没有消除的原因,冷水都浇不醒他们,还在那儿呼呼大睡呢。
看着面前几人,来不及给他们解释自己为什么光着上身,丁奇赶紧命令道:
“我说你们听。这个部落有问题,昨天晚上把我们都灌醉了,他们想杀我们,现在寻找武器,敢于反抗的全杀了。”
简单,干脆,利落,将整个过程说明白,命令也直接。
仓他们几人不知道灌醉这两个字的意思,但他们知道这个图瓦部落想害他们,这就足够,一个字,杀!
众人迅速分散开去寻找武器,丁奇灵机一动,扭头将包括小二黑在内的六匹马的绊马索扯开。一转身就看到仓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根木矛,没有其他武器。
“头领,我们的背包都在这三个帐篷里放着,只是开山刀、弓箭等武器没有找到,应该是被那个闪电和惊雷拿走,呆会战斗起来可能会有危险。”
仓将看到的信息进行汇报,有些担心对方拿着先进的武器会给自己这方带来危害。
伸手接过仓递过来的一杆长矛,丁奇拍拍仓的肩膀,安慰他道:
“不用担心,难道你们忘了我教给你们的战斗技巧了吗?这是长矛,已经足够保护我们,还能把敌人杀得屁滚尿流。擒贼先擒王,找到他们的医巫和头领,冲!”
丁奇当先冲出去,仓和翎紧随其后,另外三人持矛默默跟随,朝着中间一处最大的帐篷奔去。可还没等他们到达,就听到帐篷里传出闪电那令人恶心的话语。
第304章 谁是荒神?
“我们已经得到神器,这些神器就是我们的,我们将统治这周围所有的部落,成为这些部落的王者。现在你们要过去将那些人杀死,然后如从前一样,将他们拖出去埋了,那即大功告成!你们出去的时候,小心碰到头领那边的人,他还是死脑筋,不开窍。等今天这个事了了,我会找他好好谈谈。出发!”
闪电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里面充满杀意。
然后丁奇就看到那顶帐篷的兽皮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一队七八人从里面鱼贯而出,手上提着各种武器,包括丁奇他们带来的开山刀和斧头,也有图瓦部落自己的原始武器。
知道正主在里面,丁奇两脚猛地蹬地,从藏身处跑出来,借助其他帐篷的掩护,向前一个翻滚就冲到当先一人跟前。
噗嗤!
一矛刺出,正中那人喉咙位置。尖锐的矛木毫无阻滞,刺入对方血肉,又被猛地拔出,从此人肋骨与胳膊间的空隙扎入另一人的胸口。
咯吱!
矛木与肋骨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那是丁奇没有掌握住肋骨之间的缝隙,撞到肋骨边,可这却阻挡不了尖锐的矛木刺入对方的心脏。
一个呼吸间,连毙两命!
直到两人捂着自己的伤口倒下去,后面的人才发现不对劲。可等他们准备做出应对的时候,丁奇身后从左右两边冲出五个人,毫不停留地让出一个身位后,将手中的矛刺入身前敌人的身体中。或喉咙,或胸口,无一失手,全部为丁奇教给他们的拼刺刀术。
此时,已经来不及阻止敌人的惨叫声发出。
八个人出来,几个呼吸间就被干掉七个,最后一人听到同伴的惨叫声,连看都没看就被吓得倒退回帐篷内,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也不知道碰倒了什么。
“你干什么?怎么跑回来了?刚才谁在叫唤?”
里面传出来闪电的质问声,丁奇作势就要冲进去,耳朵里却听到刺啦一声。
另一边,干硬的兽皮被开山刀划破,一个人影冲出来,脚下不停,几个闪动间,就在后面的帐篷间消失不见。这让听到动静冲进来的丁奇一阵无语,看来之前的判断没错,这个闪电跑动速度确实很快,跟个兔子似的。
帐篷里,刚刚倒退进去那人被仓脚踹倒在地,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前,开山刀划破他的脖子,一股血泉喷出,将没有闪避的仓弄得满身鲜血,如一个血人般。
环顾一圈,丁奇发现他们自己的背包及武器等都在这个大帐篷中,包括之前被干掉的那七八个人都拿着他们的武器。仓他们赶紧上前,将属于自己的武器和弓箭捡起来,看向丁奇,听侯调遣。
“翎,你带两个人堵住那条路,其他人跟我来。”
丁奇说完,当先顺着那道缺口冲出去。
这边发生的动静,已经引起了图瓦部落其他人的注意。丁奇带着人冲出去的时候,有人从帐篷间伸出头观察,看到丁奇一行凶神恶煞般的模样,立即缩回去,不敢露头。
一夜没有睡好的惊雷始终在关注医巫那边的动静,当他听到惨叫声时,他就明白该来的还是来了。他身后有十几名手下,听到声音后就想冲出去,被他给拉住。
“不许动!”
惊雷明白,他和闪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重,迟早要发展到决裂的地步,而那时候将会是你死我活的局面。而现在出现了一个医巫解决不了的敌人,那何不借助对方的手将医巫干掉?
至于昨天晚上闪
电交给自己的那些神器,惊雷没敢接,直接以需要单独保管为由让医巫自己拿着,他担心对方隐藏起来的手段。如果被人家发现自己拿着他们的神器,那很有可能将自己摆在对方的敌对端,将自己部落整个葬送掉。
惊雷躲在兽皮帘后面,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一道人影闪过,依稀能辨认出来那是医巫,整个部落里能赶上这种速度的也就只有闪电一人,看来他的手下大多都被干掉了。
可还没等惊雷眨一下眼睛,就发现刚刚跑过去的闪电竟慢慢后退到两个帐篷间的空地上,盯着一个地方,如临大敌。
很快,一道棕黄色的身影出现在惊雷眼前,如一头金钱豹般大小,体长接近两米。他知道,这就是昨天晚上跑出去的那头咕噜兽,那位丁部落的勇士称呼它为猞猁。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咕噜兽,比他曾经见过的咕噜兽大出三分之一还多。
“哇哦!”
小可爱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一步步逼近这个可恶的人。
此时,闪电被小可爱给逼退,而他身后被丁奇带着人堵住他的后路,他已无路可逃。虽然他手中拿着丁部落的神器,可丁奇身后的人却一点儿也不怕他,很是玩味地看着他,却没有放松警惕。
突然,一旁的兽皮帘子被掀开,图瓦部落的头领惊雷从帐篷中走出来,来到闪电跟前五六米处站定,他身后鱼贯走出十余人。丁奇则示意仓他们不要动,只需观察。
“闪电,放下你的武器,投降吧!我会为你向这几位来自丁部落的勇士们求情,请求赦免你的罪过。”
对于惊雷,丁奇并没有表面上的那种放松。身为一个生存狂,自己把小心处事的原则又丢到爪洼国去了,他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生存狂。
生存狂处事原则之一:永远不要高估自己、低估环境的威力。自己竟然被一个小部落的医巫给放倒了,这说明自己又低估了原始人的能力和手段。如果不是自己以前酒量大,肝好、肾好身体壮,说不定这次真的阴沟里翻船,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
这事儿想一想后背都是一层冷汗,后怕啊!
是以,对惊雷的做法,丁奇不予置评,虽然他从之前闪电在帐篷里的话判断出来,闪电和惊雷两人不对付,而且这个事儿惊雷没有参与。但没有参与不代表他不知情,特别是惊雷还明显存了一个借刀杀人的心思在这里。
丁奇准备坐山观虎斗,让惊雷来解决这件事。
“惊雷,赶紧过来帮我,将他们这丁部落的人杀了,我们就可以使用手中的神器来统治周围所有的部落。快!”
闪电挥挥手中的开山刀,仍然没有放弃,试图说服惊雷。
“闪电,停止你错误的做法吧,你已经做出太多的错事,即将把部落带到深渊里,再不住手你还会把死神带到部落中,赶紧束手就缚,让丁部落的兄弟来裁决你的生死!”
惊雷很痛心闪电的做法,只是他一直反抗不了。闪电作为部落的医巫,本身就占据着身份上的优势,笼络了部落一部分人,借助红果来害人。
“少在那废话。你以为我做的事和你就没有关系吗?你是部落的头领,也获得了我做这些事带来的好处。哪怕你没吃没用,可你的女人你的孩子们有没有吃。还有你后面那些人,哪一个没有沾我的光?别在那里假惺惺地当好人,赶紧过来帮我!”
闪电有些惊慌,小可爱一直在逼近,此时闪电不怕丁奇,却怕这头猛兽,心说昨天就
不应该放它进来。可现在没有后悔药。
惊雷被闪电一通反驳,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自知理亏。他后面的人也同样如此,脑袋一低,不敢再看,当起缩头乌龟。惊雷当即冷哼一声:
“哼!你还好意思说,部落都是迫于你的暴力,没人敢反对。现在你做的事已经给部落带来危害,我们不想再被你拖累。赶紧将武器扔了,自己去向丁部落的兄弟们认错,请求宽大处理。如若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我们还想活下去!”
“对,我们想活下去!”
身边的人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纷纷响应起来。
丁奇还在冷眼旁观,事情已经发生,罪魁祸首就是闪电,和惊雷没有太大关系。只要罪首能够伏诛,他也就不再追究,更何况里面有十二个人已经成为自己部落的成员,他不会赶尽杀绝。
丁奇摇摇手指,别人看不出这是什么意思,但空中的小金明白这是让它准备战斗的意思。
闪电看到大势已去,没有人会帮他,前有猞猁后有受害者,自己只有授首一途。但他不想放弃,不放弃最后一丝活下去的机会。
“仓队长,能否放过我,我想为奴,不想死,哪怕终生为奴也行。我也想活下去。”
仓没有说话,微微一侧身,看向丁奇,看到他微微摇头,知道闪电逃不脱被杀的命运。当即对闪电说道:
“你要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既然想杀我们,就要做好被杀的准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丁奇一捂脸,憋住笑,没想到仓这么会活学活用,以前在部落教他们的东西竟能按情境说出来,真不知道是该夸他呢,还是夸他呢?
仓看向惊雷,伸出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惊雷深吸一口气,明白对方的意思,如果不想自己部落被覆灭,只能将闪电杀了,现在就是看他决断的时候。他狠狠一咬牙,向前一挥手,大声说道:
“杀了他!”
惊雷身后的人持矛向前,长武器对短武器,没有任何悬念,闪电倒在血泊中,睁大着双眼,充满不甘和眷恋。
而丁奇准备的小金那个后手却是没有起到作用,他不想再给这个部落的人带去精神上的压力。
在众人的帮助下,还躺在地上的丁部落众人被大家用凉水弄醒,迷迷瞪瞪的他们坐起来看着地上的尸体,一阵迷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醒来之后就看到这么惨烈血腥的一幕,在听过仓他们的解释之后,瞬间集体出汗虚脱在地。好不容易起来之后,以云为代表的众人趴伏在地,向丁奇跪拜。
“头领,感谢荒神救命之恩!”
跪拜三次,却把旁边观看的惊雷给吓到了,一直觉得是第一勇士的丁奇竟然是部落头领,而且他还是荒神!
等等,谁是荒神?
他茫然地看向身边的仓,结结巴巴地问道:
“仓队…队长,刚…刚才他们说什么,谁是荒…荒…荒神?”
仓微微一笑,对他说道:
“这位就是我们丁部落的头领,荒神!”
扑通一声,惊雷一屁股坐倒在地,震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传说中的荒神竟然降临图瓦部落,而且还是这么年轻、强大。
他颤颤巍巍地爬起来,以五体投地之姿向丁奇行跪拜之礼,口中高呼:
“荒神在上,感谢荒神不杀之恩,感谢荒神铲除部落毒害,让图瓦部落能够苟活在大荒的土地之上。”
第305章 我会人工呼吸
见到部落头领以如此行礼对待那名能力断矛木的勇士,图瓦部落人纷纷跪倒在地,口颂荒神。尤其是那被当作赌注的九名女子和三个男孩子,已经幸福得晕了过去。
江湖尽是荒神的传说!
部落正中原本属于闪电的帐篷里,丁奇盘腿坐在中间,仓、云、翎分坐两边。惊雷头领陪坐在末,仍有些不敢相信伟大的荒神会来到自己的部落,一脸的粉丝见到明星时的兴奋模样。让丁奇不住感慨,哪哪都有追星一族!
“实在想不到传说中的荒神降临到图瓦部落,这是图瓦部落上下的荣耀。这是天意啊,如若不是天意,怎么会让那害人的医巫自食苦果,怎么会让荒神来拯救图瓦部落上下?”
说完,惊雷侧身就又要跪下去,被丁奇一下喝止。
“行了!别再跪了,我不喜欢这样。你这半天都跪了十次了,你不累,我眼都晕了。说说吧,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做?”
惊雷也有些尴尬,但他就是忍不住。
“回荒神的话,我也没有什么打算,现在脑子里迷糊得很,眼睛里只有荒神您本人,其他的暂时没有想过。”
丁奇再次捂脸,身边的仓和翎两人捂嘴在那里吃吃笑,弄得丁奇更是难受。这搞得,你惊雷如果是个女的,丁奇也倒没有那么难受,可你一大老爷们在这里喊着“我的眼里只有你”,是不是太那个点了啊!
看来得让白熊部落的头领来收拾你!
丁奇还记得白熊头领的事呢,对白熊头领有些怨念。幸亏那两人死了,要不然丁奇非把两人揉成圆的不可。
“既然你没有考虑过,那我说你参考一下。相见即是有缘,啊呸!这不叫有缘,这叫天意。滚,也不是天意。”
惊雷被丁奇三两句话搞得惊诧莫名,但内心深处突然涌起一种感觉,这才是荒神应有的样子啊!对荒神的景仰,那就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啊!
“给你三条路,你自己选一条。一是加入丁部落,成为丁部落一员,部落会把这里当成一个基地,定期给你们提供一些必须的支持。谁打你一下,我打谁两下。二是成为丁部落的代表,丁部落的特产通过你们交换到周围其他部落,宣传丁部落的好处。谁打你一下,我帮你打一下。三是丁部落以你这里为基地,由我的人负责与周围部落交换。如果有人打你,你出肉出武器,我帮你打他。”
丁奇懒得说废话,立即给他指出三条路,由对方来选择。
这三条,说实话对图瓦部落来说是给他们送福利的。这里面最好的就是第一条,支持管够,还有保护,而且还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在里面。
惊雷考虑了一会儿之后,兴奋地说道:
“荒神,我选择第一条。图瓦部落将永远追随您的脚步,将荒神的光辉撒播向周围的部落,让他们永远铭记荒神的恩德与温暖。”
本来是一个不太善于说话的头领,却在看到丁奇之后激动兴奋异常,俨然有成为话痨、拍马屁功夫高手的潜质。这让丁奇实在是无语,对方妥妥是一个小迷弟!急得丁奇直接飙出英文:
“ok!不要再讲,我知道你的忠心。我们明天早上就出发,所以剩下这半天时间,就由仓他们教给你们一些实用的生活技能,之前答应你们的工具仍给你们,同时帮你们将部落面积再扩大一倍。”
第二天一早,十五人坐在马背上,补给齐全,属于他们的武器和背包都随身携
带。他们在惊雷带领全体部落成员向丁奇行跪拜礼之后,一扬手中的马鞭,快速冲向远方。
昨天剩下的时间,丁奇安排人指导着惊雷他们将图瓦部落扩大一倍,在一处向阳的地方挖了一口井。至于编织藤筐、烧陶、下套的相关知识也都讲给图瓦部落,由他们自己进行试验。
当挖掘的那口井从地下三米深的地方,冒出清冽的井水时,整个部落都沸腾起来。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竟然能在干硬的泥土下面挖出如此大量的清水,这再次颠覆他们的认知,超出他们的想象,只能将此归于荒神的伟大和博学。
当他们用丁部落提供的陶罐打上来一罐清水饮下去时,那股子甘甜和清凉,让他们忘记了酷暑。
由于时间紧迫,丁奇特意交待惊雷他们在井底铺满小石子,井壁要用裁切虚的石头进行垒砌,并垒出一个井沿儿防止小孩子或雨水进入。
至于锯子和斧头等工具,则给图瓦部落带来非常大的变化。他们长年累月才开辟出来的这么大点儿的部落,可在那神奇而又锋利的锯子切割下,整个扩大了一倍还多,让族人们的安全活动范围又扩大近两倍。如果不是丁奇说要保护这片给他们图瓦部落提供庇护的矛木时,他们都想把整片矛木形成的森林给全部砍倒。
丁奇给他们讲了竭泽而渔、焚林而田的故事,让他们目光放长远、不要只图眼前利益,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才能有人类更好的生存环境。大道至简,衍化至繁,这样的道理可能需要惊雷他们甚至丁奇身边人好好参悟才行,可他们只需要记住那简单的道理,并执行下去即可。
这将成为他们生活中,奉行的行事准则。
天空有些阴暗,但天气却越发闷热,让人感觉处在蒸笼中一般。盛满水的竹筒上,不断有水珠生成,这让丁奇明白,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可周围全部都是稀树草原,没有任何能够遮蔽风雨的地方,丁奇也只能硬着头皮带领大家,在小二黑的指引下,走向它生活过的地方。
离开部落已经十三天左右,距离大概七百多公里接近八百。这个路程是丁奇估算出来的,也有可能更远。他们有时候一天八十公里,有时候却又很慢,一天五十公里都算远的。就像那处高草平原,一天也只走了三十公里。
这一路过来,碰到各种不同的动物,各种不同的伏击与杀戮。如大象、犀牛、野牛、各类鹿和羚羊,食肉动物如剑齿虎、狼、灰熊、金钱豹、猎豹、鬣狗、豺等等,甚至还看到一些野驴在视线尽头消失不见。可他们的唯一目标,却始终不见踪影。
仓他们甚至怀疑小二黑带错路了,可丁奇相信小二黑肯定在朝着正确的道路上前行。想想马群为了从北方回到南方过冬,它们跋涉的路程肯定会比现在他们这队人类跑的路程还要远。
对于这个队伍中的每一个人来说,这都是他们第一次远行,在充满危机的大荒上远足。如果不是他们拥有锋利的武器和弓箭,这一个由肉组成的队伍,早被那些垂涎他们的猛兽给吃掉。他们不止经历过一次两次食肉的伏击,都靠着大家的谨慎小心和小可爱及天空上的小金的预警躲过去。
轰隆隆~
刚才还闷热的天气,随着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将清凉的雨水带下来,令大家浑身舒爽。没有地方躲雨,丁奇只好拿出自己珍藏的防水雨布,供大家在一处低洼处避雨。大家对丁奇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见怪不怪,认为这都是
应该的,如果有荒神做不到的事情,那这个事情也没有发生。
至于小二黑它们,它们早已适应没有遮盖的生活,在周围随意地走动,啃食着地上鲜嫩的青草,享受难得的安宁。
至于小可爱和小金两个,此时正依偎在丁奇怀中休息,长时间奔行,它们俩身体也到了极限,抓紧每一刻休息的时间。
马群不用担心,腿上绑着脚绊儿,在周围悠哉游哉。大家都蹲在防水雨布形成的空间中,至于他们身上所有金属武器或工具,都被远远地放在用碎石堆成的石堆上,为了以防万一。防水雨布四角绑在四根特意带过来的矛木杆上,中间是一根比较长的矛木,这样雨水就不会堆积,空气也能流通。
空旷的地方正打雷,如果没有合适的避雨地方,只能找一处低洼处,减少触地面积,蹲在那里最好。而把金属工具和武器放在远离人体的地方,也是为了避免发生雷暴时,降低人面临的风险。
可能这两天丁奇在图瓦部落做了不少装逼行为,使得自己荒神的名头更加响亮。这不,天上的雷电找到了他们。
正在说笑,观察大地被雨雾笼罩时的美景时,丁奇突然觉得自己头、颈和手背上有蚂蚁来回爬的感觉,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直立竖起,如产生静电一般。
丁奇头皮猛地炸开,来不及多做什么,大声吼道:
“屈膝,跪倒!”
此时丁奇已经顾不上其他人,只能将之前教给他们的避雷命令说完后,就赶紧双脚并拢,屈膝,身体向前曲成球状,降低身体高度的同时也尽量减少与大地的接触面积。
滋!滋!滋!
周围空间中发出滋滋的声响,还有轻微的爆裂声响起,让丁奇心中更是一紧,心中不停祈祷满天神佛保佑,以后不再装逼。
装逼遭雷劈啊!
咔嚓!
一个炸雷突然在耳边响起,丁奇整个大脑一片空白,耳朵嗡嗡直响,什么都不知道。
时间过得很快,也可能走得很慢。
当雷声远远离去的时候,丁奇大脑才恢复正常,就赶紧转身看向大家。一群人中大多数人都在地上翻滚呻吟,只有翎一个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两颊苍白,似乎连呼吸都没有。
丁奇心中一惊,顾不得此刻耳朵里的轰鸣,赶紧扑到翎身边,将其头上仰,一只手掌根部按压在翎胸骨与两乳连线的中间处,另一只手的掌根重叠放于第一只手掌上,肩、肘、腕关节成一直线,快速按压三十次后嘴对嘴对翎进行人工吹气两次,随后继续按压,每三十次吹气两次。
汗水不停滴下,丁奇现在所有精力都在翎身上,其他人是死是活,他已经顾不上。他不停地重复着先前的动作,口中急促地数数,感觉他都快呼吸不了。
就在丁奇不知道进行了多少次按压后,身边的翎猛地深吸一口气,紧跟着就将那口气吐出,总算是活了过来。
身体早已疲累不堪的丁奇,双臂痉挛,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但脸上却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翎被救过来了。
此时,其他人慢慢从无意识状态中恢复过来,看到丁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悲呼一声就冲上前想要把他扶起来。
“不要动!”
此时醒过来的仓头脑还算清醒,赶紧制止众人的动作。
“紧急时刻,放开他,让我来,我会人工呼吸!”
第306章 男人当如此
翎被救回来了,可却没有一个人将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丁奇那里,当听到仓大喊“让我来”的时候,大家觉得眼前一闪,一道身影飞扑而至。可紧接着那道身影就以比刚才更快的速度倒飞而回,大家定睛一看,正是仓四仰八叉躺在草地,一脸懵。
“紧急时刻,为什么不让我人工呼吸?我嘴大,活儿好啊!”
众人再扭头看丁奇,只见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起来,抖抖身上的泥土,走向躺在地上的翎,看也不看犹自在那里嘀咕的仓。
丁奇觉得自己使出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快的速度,将扑过来的仓一脚蹬飞,再一次冷汗直冒,心说还好自己反应快,要不然自己的初吻就会被一个男人夺走。
想想那都是令人非常恐惧的事情!
“嗯?不对,刚才我对翎人工呼吸了啊,难道初吻就这么不经意间被夺走了?”
正向翎走过去的丁奇猛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没有,我这里救人,我主动的,不算被夺。对,不算被夺!”
丁奇很快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能够接受得了的理由,走路也越发稳当快捷。
翎的状态不错,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呼吸看着很平稳。仔细回想刚才的过程,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从死神手中将翎抢回来,丁奇做到了。
“看来有必要全部落推广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法、烧伤、骨折等急救方法。虽说在场的人挺多,却只有仓反应过来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说明大家还是意识不到急救这个常识。”
雨过天晴。
众人骑在马上继续向前行,翎趴在马背上休息。之前那记炸雷并没有击打在众人中间,而是击打在一根丁奇提前插在土里的一根青铜长矛上。强大的能量将这根青铜长矛击成麻花状,也将离长矛最近的翎震晕过去,导致他短时间内心脏供血不足。
如果不是丁奇这个急救志愿者及经历过小规模战斗的军人在这里,翎今天恐怕就要回归父神怀抱。
当然,这一切得益于丁奇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防雷避雷知识,不管从预防还是危机处置方面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如若是一群原始人,走在这空旷的原野上,只怕会有好几个人被雷电产生的高温给烤熟喽!
丁奇和仓两人并骑前行,受到丁奇表扬的仓乐得跟个小孩子似的,早把丁奇把他踹飞的事儿给忘记。再说,丁奇用的是巧劲,不疼,就算疼也是屁股与地面接触之后被摔疼。
丁奇和仓讲了他的打算,如何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强部落成员军事能力训练,并从当天下午开始起训练,就像之前训练奔和仓他们一样。
下午,待天气不是特别热的时候,丁奇他们一群人脱得光光的,全身上下只余一条兽皮短裤,在丁奇的带领下进行武装越野。至于马匹则由云、土和养伤的翎他们驱赶。这样做下来,他们的行进速度不减反增,竟比平时前进的路程还要多出三分之一。
丁奇带人搜索马群,记录探索周围动植物情况同时,就是每天进行武装越野,看得土和云两人都有些心动。作为原始人,哪个不想自己狩猎能力更强呢?就跟比谁的时间长短、谁大谁小是一个道理。每次祭祀或集体活动,看着那些身上戴满猛兽牙齿、猛禽羽毛的勇士们,心里面不嫉妒是不可能的。
另一面,哞他们已经到达麻部落三天的时间。这三天他们受到了麻部落热情的招待,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个部落女人陪在他们身边,希望这些棒小伙们给他们部落带来新鲜的血液。对于勇士,特别是强壮的、能够穿越危险的大荒到达自己部落的勇士,他们会给予勇士最大的尊重,除了吃的就是女人。
幸福的人啊,总是觉得幸福的时光过得很快。
麻部落头领青麻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人,尤其是在看到哞这一行人的情况之后,那热情感觉能将冰化开。
他在接待哞他们的第一晚就告知哞他们,交换等其他事情一概不谈,只谈求偶。从青麻话中的意思,他们部落和周围的几个部落关系有些近,以至于最近一些年生出来的孩子夭折的较多,就算是活下来的孩子也有一部分不是特别健康。
因此,他们部落急需有更健康的人给他们部落提供更好的血脉,哞他们的到来刚好能解决一部分危机。这个危机也只有他和医巫天麻知道。
所以,按照青麻的安排,他们必须等三天之后才能讨论交换的事情。青麻特别强调,交换是否成功或达到预期,就要看他们这群人的表现了。
而此刻,青麻正微笑地看着脚步虚浮、两腿发颤的哞一步步坚持着挪到自己面前,他很满意。两天时间里,给哞安排了十五个女人,青麻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如果是自己年轻的时候,只怕连十个女人都搞不定,就可能直接累趴了。而哞却能走过来,端的是强壮,男人当如此啊!
麻部落是一个中型部落,总体人数不到一百五十人,其中女人占了一半还多。所以,青麻把自己部落只要是成人的女人都派过去,只是为了能够增加部落更多的优秀血统。
这其中,哞是他最满意的一个。他甚至将自己两个女儿都安排过去,只为给自己部落带来更加强大的头领。
而哞呢?感觉自己快绝望了,他觉得自己已经被青麻头领当成丁部落的那头种*马小二黑,逼着他不停地努力造人,这让他几近于疯狂。可人家头领说了,要想交换成功,就要看自己几人的表现。
所以,他每次造人之后就跑过去找青麻,问自己表现如何,是否可以交换。可青麻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就是不吐口,一直让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特么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真惹急了我,把你部落掀个底儿朝天!看着青麻头领那笑眯眯的样子,哞就来气,真把我当种*马了!连老女人都安排给自己,也不怕她能不能生?
“青麻头领,两天了,已经十五个人,您满意了吗?”
哞咬着牙把这句话问完,静等着青麻头领回话。
“哈哈!大兄弟,你太厉害了,满意,特别满意!我都想把你留在我们部落,把所有的女人都给你!”
哞听到这里,猛地打了个哆嗦,不禁苦笑道:
“青麻头领,您饶了我吧!您看我现在的样子,别开我的玩笑了。咱们说正事,明天开始交换?”
“行,没问题!就冲你大兄弟舍生忘死的表现,我也得同意你啊。就按你说,明天开始交换。哈哈!”
好不容易能不被打扰休息一晚上的哞他们,在第二天早饭之后,开始和麻部落开始交换。
按青麻头领所说,麻部落身后有一片山谷,山谷口小肚大,里面生长了特别多的火麻,他们拥有
这片麻的所有权。火麻,这是麻部落称呼这种麻的名字,如果被丁奇听到,绝对震惊得不要不要的,因为火麻是一种经济价值极高的麻属作物。不仅能提供粮食,还能提供韧皮纤维来制作绳索等。
如果能得到大量的火麻子,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养活更多的人。这也是麻部落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他们食用火麻子,减少了外出捕猎的时间,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种植火麻这件事上,算是他们部落的不传之秘。只是因为部落内部近亲关系,导致部落人口质量下降厉害。
当然,麻部落除了具有火麻以外,还在周围的杂草中采集青麻的种子食用。至于他们的医巫叫天麻,是因为他是医巫,离天最近的人,而他们的部落供奉的是麻图腾,是以他们世代以天麻自居,并不是那个中药天麻。
由于哞带的陶器深得麻部落上下的喜欢,所以他们将哞所带的大大小小的陶器换走了一半。而哞所得到的东西主要是麻绳、麻子和兽皮,其中尤以麻子居多。至于哞提出要带走一些火麻嫩杆的要求,青麻头领欣然同意,并表示能带多少就带多少。
整个交换,双方皆大欢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哞还将他们掌握的藤蔓编织技术教给他们,让他们多掌握了一项生存技能。至于烧陶的技艺,哞只是大概讲了一下,让青麻他们自己去学习领会制作。
这三天中,哞讲了许多关于丁部落的事迹,特别是宁城那样一座城市进行着重的描述,惊得青麻和天麻两人闭不上嘴巴。而当哞提到丁部落头领,就是各部落间传得沸沸扬扬的荒神时,他们惊得只能赶紧跪地上朝丁部落的方向跪拜。
而这也是青麻得知哞他们身份之后,安排那么多女人的原因,能和荒神扯上关系,而且还是荒神身边的人,那和他们部落女人生出来的孩子肯定更加健康、聪明。
青麻将哞他们当成了生育的工具,也真是事有凑巧,只是事后少不得被和哞他们关系好的人笑话。
麻部落外,哞和青麻他们告别,青麻头领表示今年下雪前一定去丁部落拜访,观看举世无双的宁城,拜见在宁城居住的荒神。
看着青麻头领的两个女儿含情脉脉的双眼,坐在马背上的哞两腿觉得突然发软。再不敢看她俩的眼睛,猛踢马腹,当先冲向麻部落东南方向的密林中,其余人紧随其后。
驾!
哞准备前往山戎部落,并继续向东南行进,在最终到达一个叫贝的部落之后,再折转回原羽部落所在地。中间会路过风夷部落,交换之后就赶紧汇合原羽部落那里驻扎的一个班战士,赶回丁部落。
贝部落,这是有巢部落头领雀巢告诉自己的一个偏远部落,路途可能会有些远,而且在麻部落耽搁了两天时间,所以他们得尽快赶过去。
镜头再转向壮那里。
此时,他们在金钩的指引下,正前往毒蝎口中所说的夏部落,还有那个山南部落。
越往南方,天气越热,壮带领着战士们穿行在密集的森林中,忍受着高温蒸烤和蚊虫叮咬,试图能找到一个更便捷的路。他们受够了这种温度和天气,希望早点从这片森林中钻出去。
“啪!”
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在前方带队的壮,伸出手将正在脸上疯狂吸血的蚊子给拍死,然后又将胳膊上被树枝划破的伤口里流出的血用嘴吸干净。
第307章 擒贼先擒王
头顶上,有两只猴子盯着他们这群人,时不时扔下来两个果核,砸在战士们身上,乐得这两只怪猴子张大布满锋利牙齿的嘴巴,嗬嗬直笑。
它们俩似乎喜欢上这个娱乐活动,扔下来的东西已经不再满足于果核。青涩的果实,粗壮的树枝,顺路掏过来的鸟蛋,这些东西不停地从头顶砸过来,将壮他们一行人恼得想杀猴子。
作为曾经前往过夏部落的毒蝎部落的金钩,他知道必须得走一段这种令人烦恼的路程,这样的路程超过大半天的时间。距离他们上一次前往夏部落,已经超过三个多月,对于这片必经之地发生的变化也是无从掌握,只能是被动接受这里的一切。
三个月前这里还没有这群恼人的猴子,可现在这群猴子却成为众人前进途中的一个障碍。
壮现在做事不像以前那样莽撞,心思多了一些细腻。他发觉这些猴子是故意在这里袭扰,不让自己通过这片森林。它俩的身份就好像哨兵,想警告人类不要靠近它们的栖息地,抑或是想留下一些买路钱。
“难道是这些猴子将这里当成它们的地盘,不让人类经过这里吗?如果是这样,那就比较麻烦了,这可是前往山南和夏两个部落的必经之地!”
壮正思考这其中的原因,突然听到一只猴子吱吱乱叫和树木枝叶折断的声音响起。
壮转过身,正好看到另一边的貂放下手中的弓。却是貂不堪骚扰,将弓箭拿出来,抬手射出一箭,正中其中一只猴子的胸口。至于另一只猴子,貂却没有把它当成目标,只是想吓阻对方。
却没想到,这只猴子猛烈地大喊大叫起来,从一棵树上蹿到另一棵树,始终不在一处地方停留,不给貂射中其身体的机会。
它的声音远远传开,似乎在远处有猴子在响应。显然,它就是一个哨兵,已经向它的族群传递了有入侵者的信息。
貂有些后悔,刚才没有直接将这只猴子一并给射下来。此时瞄了几次,始终得不到好的机会。
杂乱的声音由远及近,壮脸上猛地变色,高声命令道:
“拴马!清除障碍,防御!”
命令简捷高效,众人很快行动起来。牵马的赶紧将马拴在前方,形成一道屏障,并从马上各自解下来两面藤盾带在身上。其余人则抽出斧头,将周围十余米范围内的灌木藤蔓清除,以免影响大家的视线。
准备完毕,每人得到一面藤盾,左手持盾,右手持斧头,结成一个半圆阵,阵中站着十名弓手,正搭箭目视前方。壮双手各持一把比别人大一倍的斧头,和貂两人站在盾手的中间,严阵以待。
“吼!”
一声怒吼响起,伴随着吱吱的叫声响彻周围这片林子。
很快,一个高大的身影排众而出,竟是一头和普通人身高差不多的猕猴,猴中的王者。
这头猴王到达此处,一条粗壮的尾巴高高翘起,显示着它王者的身份,红色的脸膛怒意汹汹,一双棕色的大眼红
通通充满血光,一身棕褐色的毛发油光发亮根根竖起。它在场中转来转去,龇牙咧嘴,露出上颚两颗粗大的犬齿。它盯着眼前的人类,眼神不善,不时露出它那庞大的红色屁股,让人的呼吸都是一窒。
因为那红色屁股上竟像是有另一张扭曲的红色猴脸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吼!”
猴王人立而起,发出一声怒吼,震得人耳膜鼓胀。人前那些马匹被这头猴王吓得嘶鸣不已,如果不是被拴着,只怕早跑得没影。
枝叶拂动间,一只只猕猴的身影显现在壮他们的眼前,树上,草丛间,林间的石头上,大概七八十只身高近一米的猴子,虎视眈眈盯着场间,等待猴王的命令。
“咯咯咯!”
在这些猴子周围,还有一些身形小些的猕猴吱吱乱叫,胡乱摇晃着树枝,声势浩大,竟然懂得呐喊加油!
“弓手准备!五个人瞄准猴王,其余人自由射击,确保将猴王击杀。”
壮第一时间下发命令,执行“擒贼先擒王”的策略。
对于原始时期的动物来讲,长期和人类展开竞争关系的它们已经习惯了人类的手段,无非就是石斧、石块、飞石索和长矛。至于这些武器以外的狩猎工具,它们并不熟悉,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也是丁部落在开始使用弓箭后,狩猎回来的野兽很多的原因。说实话,如果不是丁奇要求大家控制狩猎动物的数量,估计部落周围的大型动物早就没影了。
想把这片森林作为自己族群繁衍生息地方的猕猴王,长得高大壮实,周围的人类和动物都不敢和它们产生冲突。特别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更是离它们远远的,免得被它发现侵犯了领地,带领许多的子民们打上门来,那感觉真不是它们能够承受的,看看猴王那四颗粗大尖锐的犬齿就知道后果如何。
“嗖!嗖!嗖!”
五支青铜箭离弦而出,旋转着刺入正在怒气冲冲来回走动的猴王身体里。它那宽阔的胸膛上,五朵血花爆开,看到那些人类只是张开双手没有其他动作的它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被刺破心脏和肺部。
眼睛里都是震惊,看着身前汩汩而流的鲜血,可它却一动不能动,连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身体上的五个口子正将它身体的力量快速抽离,然后它发觉自己的视线投向头顶的天空,并离头顶的头空越来越远。
英雄陌路!猴王是动物界的英雄,可惜它被先进的武器打败了。在身体向后倒的过程中,它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攒到自己的喉咙上,发出它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吼声!
“吼!”
这个吼声,并不是发起冲锋的命令,而是撤退。
它身后的众猴正在等待猴王的命令,可迎接它们的是五支利箭、十只利箭、十只利箭…
还有倒下去的猴王尸体,及猴王最后的命令。
猴群处在呆滞的状态中,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连破入它们**的利箭产生的剧烈疼痛都感觉
不到,直至自己死去。
终于,还是有猴子发觉有问题,也听到猴王发出的撤退命令。再到它们看到自己的同伴一个一个倒下去的时候,它们终于意识到眼前的人类非常强大,只能逃跑。
吱!吱!
尖叫声迅速响起,看着同伴不知原因而倒下,猴群开始混乱,它们只想远离前方的人类,冲向四面八方。
声势浩大的猴群,即将发动一场血腥的人与猴子的战争,将人类赶出这片森林的时候,却在猴王莫名倒地时,趋于崩溃。
看着溃散的猴群,壮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近百只强壮的猴群加一个猴王,真不是自己这二十余人能够对付的。幸运的是自己拥有先进的远程打击武器,能够对敌人造成非常大的心理恐慌。
所以,壮打心里面感谢头领的手段和本事,更不敢有任何反抗的心思,越发敬畏。
经历一声小规模冲突,众人再不复之前对这片丛林的抵触心理,赶紧把这片地方打通。至于壮,除了对头领敬畏有加之外,更关心的是头领什么时候能带领更多的马匹回来,现在他们这二十二人,只有十匹马,只能徒步而行,行进速度也太慢了。
壮在这里想头领,宁城那边,雄鹿长老也是特别想丁奇,想念他的女婿。
丁奇走之前安排的事情,他都做得不错。
白菜籽在荚果即将开裂之前收了回来,在鹿皮上晒干,弄出了大概一公斤左右、约莫六万颗白菜籽,这实在是一个大收获。虽然奔搞不清楚有多重,但至少数量上差不多,他可是一粒一粒数出来,装在一个平底陶罐中保存。
丁奇走之前采收的大葱种子已经被奔种下去,大约二万四千颗葱籽,成活的能有二万棵,种在一亩半地里,长势特别漂亮,只要管理得好,没有杂草,粪肥跟上,等到冬天就可以采收。
那些韭菜在丁奇他们出发后已经采收过一次,现在又长起来,不过按照安排就不再收割,准备韭菜自己开花结籽,明年就可以扩大规模。
葛根的长势喜人,已经把小溪两边占满,等到丁奇回来,就准备将这些葛根藤进行处理,还要安排人去铜矿场那里,采收那里的葛根藤,准备制作一种他们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葛布衣服。
花椒长势也很好,将老院子的墙那里围得满满当当。
在充足的水分和养分补充下,辣椒已经长有一尺多高,长得郁郁葱葱,看着就令人感觉舒服,只是长大之后它结出来的果的味道就会让一些人不舒服,一些人特别舒服。
大豆、蜀黍和水稻这三样粮食作物田里,一根杂草都没有,被雄鹿安排的人每三天清除一次,照顾得实在上心。
莲叶、芡实、菱角这三样东西已经把靠近部落那个方向的水面铺满。它们占据了大块的水域面积,限制了大白鲟的活动范围,没办法的它只好将自己的家安置在岬角那边,每天仍能和部落捕鱼的人、小孩子们一起玩耍。
第308章 水渊的烦恼
部落这几天的牲口圈那边也是好不热闹,不说那整天斗来斗去的鹌鹑,光是羊群的规模都翻了一倍,小羊都增加了一半。
雉鸡圈里,一群老母鸡带着一大群小鸡,将圈里的地面翻腾了十几遍,只为教会小鸡儿们如何用爪子刨虫子吃。还好鸡圈够大,能让这么多雉鸡在里面折腾。只是在专门搭建的雉鸡窝里,还有十几只雉鸡在抱窝,里面除了自己的蛋外,还有部落成员从湖里的芦苇丛中掏回来的鸭蛋。
再过段时间,头领回来之后,看到雉鸡领着鸭子来回转的情景会不会高兴得跳起来?因为看到了小可爱拿他当奶爸的事儿。
随着狩猎队扩大狩猎范围,野猪、梅花鹿、雉鸡之类增加不少,大概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其中雉鸡增加得最多。鹌鹑都不用再抓,孵出来都已经有几千只,把饲养它们的人累坏了。
西城门外面,雄鹿已经安排人开建了一个大型跑马场,驯鹿和梅花鹿之类也一并饲养在那里,有专人照看。而且,这个跑马场是头领为再次驯马安排建造的。头领说过,等回到野马谷会安排人提前回来,告知是否再建造更大的跑马场。那个更大的跑马场场地位置已经安排好,就在部落向西的那一大片草地上,占地能有五百亩左右,木料也准备妥当。到时候全员上阵,不出三天就能全部建好。
宁城以外原鹿部落、力部落、青部落及羽部落所在地,在建成围墙之后,将正式更名为鹿村、盐村、铜村和羽村。
盐村,最近鼠和妇两口子过着舒服日子,鼠除了每日训练战士们之外,就是建造部落防护的砖墙。战士们上午训练打猎,下午就和匠人们一起烧木炭、拉坯烧砖烧陶器。
妇则带领着十几人在盐矿山那边烧水熬盐,偶尔和鼠一起带着小黑小白在周围的山林河流边转转,放松心情。已经怀孕的妇被鼠照顾得无微不至,训练、重活之类都不让妇插手,都由鼠亲自办理,她只需要动动嘴即可。
妇被鼠弄得哭笑不得,却又拗不过鼠的说词,鼠可是把头领的话给搬出来,说孕妇就应该在部落歇着,不能干重体力活。所以妇也就由着鼠的性子,帮忙监督盐矿山那边的进度,现在他们还要负责为周围的一些部落提供粗盐,盐可是部落人少不了的生活必需品。
只是现在很少有其他部落敢来盐矿这边,只因他们怕在盐矿山周围游荡的狼。部落人都说力部落在遭逢大难之后,是山神保佑他们,让这些狼过来保护力部落的人。
可原力部落的人只是笑笑,内心并不赞同周围部落人的看法。只有他们知道,这是荒神在保佑他们,是荒神派来他的宠物在保护大家。
狼群现在受到部落上下全面的照顾,不仅把那座山洞给它们栖息,甚至还盖了不少木棚供它们在下面休息。狼群俨然已经成为部落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接受了人类为同伴,喜欢和人类一起打猎、休息、进食,甚至有狼和某一个战士合作久了,平时都住在一起,形影不离。
它们,已经朝着丁奇口中的猎犬在发展。
只是小黑小白领导的狼群中,仍有大概二十多头狼没有和人类保持亲近,似乎是小黑它们俩刻意安排的,想保持狼群的野性。这些狼独自猎杀动物,也不和其他狼住在一起,它们单独在远处一座山洞中栖息,小黑和小
白有一半的时间会在那里陪着它们。
铜村那边,一面龙旗竖立在瞭望塔上,塔上一名持矛的战士正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村外面的围墙已经建起来,里面的房屋正向砖瓦房更替。
由于现在粉碎矿石都是人工拿石斧或石头将石头砸碎,致使人们的工作效率并没有提高多少。为此,丁奇专门和众人商量如何更有效率地粉碎矿石,包括铜矿、锡矿、石灰石矿和盐矿。
一个办法就是利用大石头来砸小石头,达到粉碎的目的。大石头会选择小溪下面河道中的鹅卵石来代替,石头上钻眼儿,连上绳索,再借助青铜制成的滑轮组进行上下砸。
但这个方法看似简单,实则比较复杂,现在部落内也只有马鹿那里建了一座小型夯石架,进行石头的粉碎作业,效率比以前有所提升,但离整个部落推广还有一段距离,限于材料问题仍需要改进。
白牙在铜村除了每天上午的训练外,就是组织老黑那个班的战士去收集葛藤。老黑这个班比较特殊,里面的人都是部落中年龄比较大的人,但还都能劳动,也就是相当天现代社会六十岁左右的人,其实际年龄都在三十五岁以上。
他们在吃上陶锅煮肉熬骨汤后,身体越发健康起来。只是他们身体的根基早就损耗大半,想恢复到二十五岁健壮的身体那是不可能的。在这群人中,有一名叫葛的年长者。
他原本不叫葛,是之前他给丁奇介绍葛根时,丁奇为了便于记住他,所以给他赐名。在知道丁奇荒神的身份后,他毫不犹豫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兴奋地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因为这是荒神赐名!谁能有他这样的荣耀呢?这可是天下独一份!
因为他对葛根特别了解,是以白牙按照丁奇的安排,将他和一部分年长者们组织起来去收集葛藤,葛就是其中相当于顾问的角色。由他来指导大家,如何采集葛藤,采集哪部分,采集多长,都由他来决定。
生长葛根的地方,离村子大概有五公里远。每次骑马过去,然后采集大量葛藤之后,将葛藤扎成一抱粗的捆放在马背上,每匹马能放三捆。
按照丁奇的要求,他们采回来的葛藤按照部落取植物纤维的方式,将纤维取出来制成葛麻,扎成捆后再批量运回宁城,准备冬天没事的时候,统一纺线织布。他们现在做的,就是纺葛前收集葛麻的工作。
现在部落中针对藤蔓类植物取纤维的步骤,已经形成了格式化的流程,操作起来更快更便捷,而且缩短了至少十五天的时间。按照以前农村沤麻的方法,至少需要二十天时间才能沤好,而现在采用的方法则大概需要五天时间即可。
采集回来的葛藤,他们都会将其破成两半,这是为了方便后期剥皮。然后这些葛藤扔进水中浸泡两天,使得藤蔓中的胶质及粘液等物被水充分溶解,将葛藤泡涨泡松后将葛藤皮剥掉,捆扎成束。接下来将这些捆成束的葛藤皮撒上草木灰,将里面的胶质等物充分揉搓掉,扔进煮开的陶锅中进行沸煮,里面加有一些生石灰,能够帮助藤皮迅速煮烂。
待去掉大部分的表皮之后,捞出扔进凉水中进行冲洗,直至将所有表皮去除后搭在木架子或绳索上晾干,这收集葛麻的步骤算是完成。等他们统一向宁城那里运铜板时,一起将葛麻运回去。
葛在这其中
可是起了非常大的指导作用。
铜矿这边除了炼铜、采葛、烧砖建围墙的工作外,还承担着烧陶器的工作。这些陶器都是比较大的陶罐陶缸,一部分会运到鹿村交换地与其他部落进行交换,一部分则储存起来自己用。
这些自己用的陶缸陶罐,主要目的用来腌肉、收集葛根粉、酿酒。这都是丁奇提前安排好的,他会在秋天采收葛根的时候来到这里制作葛根粉、酿酒,并将多余的腌肉运回宁城。
原羽部落所在地,金羽带领那一个班的战士依托原部落的那个山洞,已经将羽村的三面防护墙建好。每一面围墙长五十米,地面以上部分高三米,全部都为直径二十公分的原木,深埋在地下一米处,建造得很结实。羽村处在周围的交通必经之地,视野开阔,内设瞭望塔,能够将周围的情况一览无余。
如果有大批量人员通过,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不管是敌人还是前往宁城的交换人员,他们都会立即派出人员快马通知后面宁城的管理人员,来提前做好应对。
围墙和房屋建造得很快,现在又已经在烧木炭烧砖,等砖房建好,就开始提前准备建造下沉式洞窑,为部落派工匠过来做准备。
部落各个方面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可黑水部落那里最近又有新的烦恼产生。
自从水渊从丁部落交换回去两张网之后,他们整个部落上下又进入了狂欢模式,就连低迷许久的水泽都眉开眼笑起来。天天指挥着一干奴们去捕鱼、杀鱼、晒鱼干,就连和白水部落之间的冲突都不愿搭理。
医巫吃到了用香粉和粗盐制作的食物,赞不绝口,每顿饭必加这些调味品,导致香粉消耗量急剧增加,眼看就要见底儿,水渊都不得不将医巫使用的香粉量降低,以延缓他消耗的速度。
可这样一来,老人家不愿意了。在原始时期,一个人年老的时候,如果能有一口好吃的,对他来讲那就是幸福。可不让他享受这种幸福,医巫就难受起来喝汤吃肉没有一点儿胃口,就连睡觉都不踏实。跟着,医巫就一病不起,可是把整个部落上下给吓坏了。
水渊赶紧将最后的香粉交给医巫自己来处理,可还是不见起色。一问原因,原来是医巫担心以后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食物了,是以思虑成疾。
这个事情的发生,可是难坏了水渊,不知该如何处理。最后又将这个问题转移到医巫那里,躺在木棍和藤条制成的床上,医巫说了一句话:
“对方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简单的四个字,就是投其所好,可惜黑水部落不知道这四字成语,但知道意思就可以。
水渊回去,拉上水泽一起商量,最后得出丁部落最需要的东西是奴和各种稀有的东西,或者说丁部落没有的东西。
有了目标,水渊立即召开部落会议,开始准备前往原雪山部落所在地周围进行扫荡,抓捕奴,和雪山部落相互依存的白熊,还有那些漂亮的宝石和玉石。
至于为何没有拿白水白泽等部落下手,实在是因为他答应了丁部落的雄鹿长老,不敢拿他们下手,尤其是自己看到白水部落有好几张网,眼睛发红的自己差点下令将那些渔网抢回来,哪怕杀光了白水部落也在所不惜。可他终究是在乎雄鹿的看法,不敢动手。
第309章 乌金部落的秘密
不过,水渊回来后,虽说不能拿白水部落怎么样,但他主动和对方修好,用一些捕回来的鱼干、玉石等弥补了之前水泽和他们之间的争斗给白水部落带去的损失。
关系有所缓和,他趁机向源请教如何能保持渔网完好如初。源早就和其他一些中小部落结成联盟,对外一致宣称自己和丁部落结盟,对外的事情一致共进退。所以源以联盟需要商量为借口,暂时拒绝了水渊的请求。
得不到结果,水渊就派人偷偷去观察白水部落如何捕鱼,捕鱼后对渔网如何保养打理,总算让他也摸索出来一套方法,是以他们部落这两张网采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方式保存下来。
至于编筐、编背篓等技术含量低的技能,源同意水渊在付出一些代价之后学到手。通过此举也算给部落内提供了不少运送工具,尤其是运鱼、采集,改变了之前用兽皮运送的历史。
因此,黑水部落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有了丰富的食物储备之后,水渊开始计划捕奴,而其中发动战争是获得奴最快的方式。水渊亲自带队,水泽留守部落,杀向西南方向。
焱火部落,头领炎自从回来后就将自己部落的勇士们组织起来,按照自己在丁部落观察到的、听到的信息近按照自己理解的方式传输给部落,按照这种方式进行训练。现在他比较看重丁部落战士们训练,虽说在丁部落没有走近宁城进行观看,但他靠的是脑子和耳朵。
有了一张渔网,有了更多的陶器和工具,再加上百濮部落送过来的斧头和锯子,又有编织工具的技术,焱火部落发展速度猛地就提升上去。
而且,炎这个人很聪明,他结合百濮部落所讲和丁部落所见,猜测丁部落肯定有一种从石头中提取制作斧头和锯子材料的方法。再结合一些不知名的烟雾,那么很有可能是利用火的方式作为辅助手段。
作为一个和火打交道很多年的部落,他们对火的理解和利用要远超其他部落。因此,炎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就和医巫进行沟通,将自己的猜测和想法告诉医巫火浆,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医巫听后直接表示支持,开始发动人手去部落周围的山上寻找各种有颜色的石头,特别是丁部落寻找的那种红色、绿色或蓝色的石头。找到之后就利用医巫的能力,将岩浆弄出来对那些石头进行煅烧,看是否能得到青铜材料或不一样东西。
焱火部落利用他们自己的专长,开始迈出走向部落强盛的一步。
青木部落,头领楠正和部落医巫云杉在一起商量目前部落从丁部落那里得到的收获,出席会议的自然有白果和部落第一猎手苍松。
白果带人回来的第一天,楠就组织人手开始用火烧石头,这些石头主要是那名俘虏认识的,和他砸的石头类似的石头。可是他们无论怎么烧,不是烧不开石头就是得到一堆粉末,加水后没有任何反应。
连续这么多天过去,一个有效的结果都没有,不免让他们有些气馁。
“按照从那名俘虏得到的消息,丁部落就是从周围山上拉过来的石头,石头拉过去之后,就由他们将石头砸碎。一共有两种石头,只不过他只砸其中一种外面带有白色粉末的石头。每天活儿结束,满手都是厚厚一层石粉。根据这个种情况,我们回来后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在找石头,可找到类似的石头却始终得不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白果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似乎有些愧疚,感到自己有些
无能,转来转去,始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内心感到灰心丧气。
他们想得到箭头一样材质的东西,可惜始终未能如愿!
“这不是你的错,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或没有掌握的技术。我们可以继续进行下去,我们周围不行,就扩大到其他地方,相信总会有找到的那一天。只要方向对了,总会离目标更近。”
医巫云杉年龄也比较大,看着很瘦,可精神矍铄,两眼清澈有神,让人很难将他和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联系在一起。说话铿锵有力,令人感到安慰和温暖。
“对,医巫说得很对,白果就不要难过了。现在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我们没有找对石头,周围山上的石头不是目标。二是我们使用的火可能也没有达到要求,可以看到我们烧过的石头,有一些石头根本就没有太大变化,所以这也是我们需要努力的地方。”
楠也安慰白果,并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如果有可能,我们亲自去一趟丁部落,想办法接触到他们的核心人员或核心材料。实在不行用丁部落需求的东西,和他们进行交换,我记得之前听白果说过,丁部落对一些稀罕物感兴趣,甚至需要大量的奴。”
坐在一边的苍松也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认为能打动对方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嗯,这个建议不错,可以安排人过去交涉一下。”
云杉点点头,似乎对苍松的建议比较满意。
“对,我们可以分五步走,同时进行。一是继续寻找石头,改良火焰的使用方法,我们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方法可能持续时间长,但这是我们自己的办法,可以不用和别人分享。并且,还有一个好处,就算我们找不到改良火焰的方法,只要我们找到一种丁部落需求的那种石头,也可以依此来和对方交换技术,甚至双方展开合作也不是不行。”
楠想得更多,将自己的想法提出来。
“二是我们要发动战争,俘虏更多的奴,这是丁部落迫切需要的东西,就像他们找那种红色的石头一样。
三是派人去丁部落,明面上和他们商量技术交换的事,包括他们使用的那些武器和便利的工具,这都是我们急需要的。暗地里,我们还要想办法弄到他们不让我们看到的信息,这可能是其中的关键之处。
四是想办法去接触那些在宁城干活的部落,我想他们至始至终都在那里,肯定会了解到一些更有价值的信息,我们想办法交换回来。”
楠顿了一下,很快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拿出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最后他仿佛做出一个重要决定般,缓缓说道:
“第五,就是派人去乌金部落,取得对方的原谅,将赤金的死亡甩到厚土部落头上。相传,乌金部落有神秘的金存在,他们部落名字也是取自其中一种金:乌金。”
楠将视线投到医巫身上,这个传说是医巫讲给自己听的,所以云杉医巫点点头算是支持楠的说法。
“好!头领讲得很有道理。那就这么做,找石头和抢奴一事可以放在一起,这个由部落第一勇士苍松来负责。前去丁部落交换,就由头领你本人去吧,白果再去有些不合适。白果则去那些参与宁城建设的部落中,寻找突破口。”
医巫最后做了安排,白果和苍松领命而去,只余下医巫和头领。两人相视一眼,欲言又止。
“呃,医巫,您先说。”
楠有些不好意思,谦让着
让医巫云杉先说。
“你先说吧,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相信你的看法。”
云杉微笑地看着楠,鼓励着楠。
“医巫,荒神的传说已经成真,大荒的世界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即便是我们五大部落,也不见得能在这变化的时代中能够岿然不动。就像站在湍流的大河中,一个人总会被水流冲击得左摇右晃,甚至被水冲倒冲跑,直至被淹死。这股趋势不可逆,唯有顺势而为。”
楠停顿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
“荒神的传说,是他来到人间,给所有部落人带来光明和希望,带来温饱和安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正地来看待此事,荒神所在的丁部落发生的那一切神奇的事情,确实朝那个方向在发展,更不用说白果讲的一座能够容纳很多人、给人们提供安全庇护的城池。
作为部落领袖,你和我,目的也是为了让更多部落成员活下去,能吃饱穿暖,让小孩子能长大成人,让部落能延续下去。如果有可能,我们是否可以加入丁部落,或者和他们结盟来达成这个目标呢?”
讲到最后,楠都有些紧张,不知道说出这样的话,医巫是否不喜欢,是否会批判自己背叛部落。
最终,他得到的是医巫那赞许的目光,一如以前小时候。
乌金部落,守着一座宝山的他们在医巫青金的带领下,正研究着部落三种金属的特性,即:乌金、青金和赤金。如果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钢铁工人在这里,看上一眼就会知道,上面那三种金属分别对应着铁、铅和红铜。
这是属于乌金部落的秘密!
三种金属,他们从坚硬度选择,分别放在火上烧。他们发现青金经火一烧就变成银白色的水状物体,并且青金本身很软。
赤金只有在烧到极致时才会融化,但融化后他们就没办法盛装,只能用陶碗盛放,但很快陶碗就承受不了高温而裂开,导致铜汁洒出来。
不过赤金在烧一段时间之后拿出来,就可以用石斧砸成自己需要的形状,比如匕状,可是冷却下来后刺入兽肉中还行,但不锋利,就算是在石头上像磨石匕一样磨也是一样。而且使劲刺的话甚至有可能将铜匕变弯,始终达不到半截神器的锋锐。
而使用乌金,他们始终不能将其融化,只能将其烧得红通通的,可以在石斧的多次砸击下慢慢变形,可是却老是没有一个合适的工具来夹住乌金。
经过千百次的努力,依靠持之以恒的精神,他们利用两根长石条夹住小块的乌金,将其打造成开山刀的样式,然后在水边的大石头上磨制。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把两尺长的开山刀被族人没日没夜地磨成了一把锋利的武器。
当这把开山刀轻松切开猎物的皮毛并将肉切开的时候,当族人拿着这把刀将一根碗口粗的树轻易砍倒的时候,全体族人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这一切得之不易,是他们的头领用自己的生命拼过来的,他们当得起自己这一跪!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第二次、第三次就越来越熟练,一把把同样的开山刀被制作出来,经过族人的磨制成为锋利坚固的武器。
甚至有聪明的族人,打造出小拇指粗的乌金针,用这乌金针砸穿两块板状的乌金棍,再利用另一根乌金针插入那两个孔中,砸实,成为一个最原始的钳子,使得打造开山刀的过程更加简单轻松。
第310章 交换会竞拍
利用部落中储存的乌金,他们打造出来二十把开山刀,还打造出来五六把斧头,这是他们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得到的结晶。开山刀和斧头的样式,也得益于丁部落武器样式。
部落所在山洞中,那半截神器被供奉在一个乌漆嘛黑如鸟一样的图腾柱前,青铜那独有的金黄颜色在医巫青金的眼中闪闪发光。如果仔细观看那黑色的图腾,会发现它的材质和那二十把开山刀的样式一样。
本想找到和半截神器一样的材质,可弄巧成拙,打造出来的乌金刀,似乎更锋利更坚韧。
如果丁奇在这里,绝对会非常嫉妒乌金部落的运气,并怀疑谁才是真正的穿越者。自己千寻万找的铁,竟然在乌金部落。之前他用陨铁打造的三把匕首,可是比他自己的带过来的开山刀、木工斧还要好。
这三把匕首已经成为丁部落身份的象征,他、雄鹿、奔一人一把,从不离身。
“复仇!复仇!复仇!”
二十把铁制的开山刀,交给自己部落最强大的勇士,他们将组成一支复仇的队伍,把自己的敌人撕得粉碎,这是他们唯一的念头!
刀为乌金刀,斧为乌金斧!
此时厚土部落的头领商土绝对不会想到,他惹到了一个多么可怕的敌人,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多么巨大的灾难。已经来到交换地外围五六天的他,正盯着丁部落的交换地,鹿村,期待着是否有合适的机会。
他,和他的二十多名手下,俨然成为一匹孤狼,凶狠,狡猾,耐性十足,伺机而动,动必撕下一块肉,只为提升自己的实力。
鹿村,以前的交换地,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密集的木头深埋在地下,高达五米,围成一个长宽八十米的院子。院子三面是木头,后面是原鹿部落栖居的山洞,安全性得到极大提高。
院角落有两个瞭望塔,只有一个进出口,里面还建了十间大木屋,供来交换的人居住。奔带过来不少人,除了交换的工具外,还有一部分匠人,他们就是鹿村成立的关键。
下一步等交换会结束后,将开始建造下沉式洞窑,烧砖烧瓦烧陶器,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将洞窑烧出来的陶器就地贩卖。只要召开交换会,就会将下沉式洞窑遮盖起来,避免核心泄露,这也算是下沉式洞窑一个好处。
陆陆续续,已经有十几个部落到达,看情况还会增加,奔预计会达到二十个甚至更多。
妇安排她手下的毛头,跟鼠下面的班长野带着一个小队,骑马运送过来一批粗盐,并和奔他们加强交流,将信息进行交换。
不过毛头和野过来的阵势有点大,他们身边竟然跟有二十头狼,真正的灰狼。这情景可是把来参加交换会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上蹿下跳的他们纷纷拿出武器要进行防御。
还好野见机得早,当先骑马和迎过来的奔进行解释。
当奔知道小黑小白两兄弟竟栖息在原力部落所时,心情一阵高兴,终于知道这两个家伙的踪迹,遂放下心来。又当他知道小黑它们的手下已经习惯和自己人在一起打猎、甚至守护自己时,那股自豪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好小子!干得好!这次还得亏是派鼠去了,在一同去的人中,也只有他和小黑小白最亲近了。”
奔当然觉得这是小黑小白的功劳,只有与自己部落亲近的它们才会选择这样做。同时他觉得,派鼠过去是明智之举。
“此次跟我们
来的二十头狼,其中十头会跟你们回宁城,其他十头还跟着我们几个,这些狼和我们已经形影不离。鼠排工安排我们分批将狼带回宁城,这样以后捕猎会更轻松。”
奔点点头,赶紧回身给那些部落解释,让他们安心。只是当毛头和野他们带着狼们进入鹿村时,不光其他部落的人害怕这些狼,就是灰狼自己看着这么多人也有些发怵,估计得有个适应过程。
其他部落的人看到丁部落竟然能驱使这么多狼,打心眼里觉得丁部落越来越强大。在他们的印象中,能够驱使动物的部落绝对是勇士强大的部落,更不用说驱使的还是狼这种凶猛的吃人猛兽。而且,他们还听说丁部落的荒神不仅养了两头一黑一白的狼,还养有一头咕噜兽(猞猁),一只金雕,甚至还有两头熊,除此之外还有成群的马、驯鹿、猪和雉鸡。
这太让人震惊了,能驱使这些的只能是一个神。
除此之外,也就听说遥远的北方有一个超大型的部落养有熊或剑齿虎,其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
面对这样一个部落,关系近的打心眼里高兴,打交道不多的则内心越发尊敬,甚至是敬畏丁部落,对荒神和丁部落充满向往。
当天晚上,一则消息在交换地传开。
丁部落拿出三把斧头三把锯子,在此次交换会上进行竞拍,竞拍的意思就是谁出的东西多谁得。
此消息一出,整个交换地沸腾起来。
去过丁部落的如白水、红湖、白泽、百濮等一干部落,可是知道丁部落这些神器的厉害,砍伐树木非常快速,可是比自己部落使用的石斧石刀强多了。没见当时百濮为了得到这些神器的补偿,竟干起了杀人骗赔偿之事。
没去过丁部落,但听说过或见过斧头和锯子作用的部落,如此次过来黑水和焱火两大部落庆幸自己来对了,说不得能利用自己身份压一下竞拍方。
得到这个消息,其他部落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是自己部落本次带过来的交换物品多,可以考虑入手;忧的当然就是带的东西少,纯粹就是过来看看,换些必需品罢了。
有些部落带的交换物少,就赶紧趁着篝火晚会,找一些关系近的部落,双方商量看看能不能合伙竞拍,回去再补偿对方。可人都不傻,都想拿别人的东西参与竞拍,回去再补偿,这一搞双方又纠缠不清。
甚至还有部落实力强却又感觉自己带的东西少的,就去威胁那些实力弱的部落。可在对方软硬不吃,知道丁部落规矩,自己不敢在交换地动手,只能当场撂下狠话,说出去有对方好看的。
这可好,这又增加了部落之间的仇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在交换地外动手了。
一个晚上在沸沸扬扬中过去了。只不过当天晚上的狼有些不安生,老是对着围墙外面嗥叫,似乎外面有什么东西在窥视。毛头和野把这个情况反馈给奔,奔第一时间就想到会不会是那个在宁城外抢武器的人过来了。
第二天,交换会正式开始。各部落主要目标是来交换丁部落的粗盐、陶器、竹筐、背篓之类,满足日常需要。至于其他东西,则在能力范围内,能多换一些有用的就换。
可在有昨天晚上那则消息之后,大家都不交换,都眼巴巴看着奔,准备竞拍开始。
奔也是苦笑,没办法只好宣布竞拍开始,并宣布竞拍规则。
“各位,感谢大家参加丁部落举办的交换会。现在我讲一下
竞拍规则。斧和锯子为一组,共同出售,起拍价为二十个男奴或等价值的东西,上不封顶。一个部落只能获得一组,如果没有能竞拍到这组斧和锯子的,则流拍,下次交换会再行竞拍。但可不能有哄抬价格,没有那么多奴却硬要抬价的。如被发现,以后丁部落恕不接待。”
规则简单,大家也都明白,如果有部落拿的东西不够,则只能下次再拍。底价虽低,可按照奔他们的预估,至少得到六十个奴才可以。同时,这个规则也避免有人乱抬价。现在丁部落在众部落眼中那可是一座高山,没人敢不把他当回事儿。
“现在拿出第一组,开始!”
“黑水部落,二十个奴!”
此次黑水部落派来一个叫水鳡的人过来参加交换会,目标是换些粗盐和有可能的香粉,如果还能换到渔网之类有用的工具,就一并交换了。
可哪想到,昨天晚上这则消息彻底打消了水鳡之前的计划,转而想办法得到这组神器,并想利用黑水部落的身份尽量将价格下压,是以第一个出声。
可没想到白水部落跟着出声:
“二十五个奴!”
水鳡狠狠瞪了那人一眼,扭过头不再出声。现在白水他们一干部落对外宣称和丁部落结盟,他们黑水部落还是得让一下他们。
白水部落话音儿刚落,白泽部落也跟着喊起来:
“三十个奴!”
“五十个奴!”
焱火部落直接将价格抬到五十个,他们这次过来交换的是一个小队长火磺,经常跟着头领出来交换。上次头领没有能在丁部落交换这两样东西,很是懊恼,此次碰上,当然想立即拿下。
二十来个部落,能出价的也不到十一二个,大多还是一个一个往上加,像黑水部落、焱火那样加的还真没有。很快,价格来到八十个奴,黑水部落出的价。
眼看无人再出价,奔一击掌,大声说道:
“再无人出价,第一组由黑水部落得到。”
水鳡乐呵呵赶紧把那斧头和锯子抱在怀里,生怕别人抢了去。
紧跟着第二组开始,只是开拍前,奔说了几句话:
“各位,这斧头和锯子的功能,大家都明白,尤其是斧头既可以砍树,还可以杀动物,剥皮,一举多得,有了它,部落能省很多事儿。而且,交换会两个圆月才能举行一次,那时候过来竞拍的部落可就要多不少,准备的等价物品也会越来越多,到时候这竞拍价可能是要多于八十个奴!”
众人一听,是那么个理儿。现在抢到,总比以后付出更多代价强吧。
很快,白水和白泽及红湖部落的人开始商量,一些其他中型部落也不愿意放弃,其中就有一个叫狂蛇的部落。
焱火部落的火磺有些后悔,刚才黑水部落加到八十个奴,他心里开始没底儿了,不敢再加,生怕回去挨头领和医巫责罚。可转眼就看到其他人准备抢第二组,甚至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在里面,他心里也开始急了。
很快,第二组的价格被拍到八十个奴。此后众部落出价越发谨慎起来。不过,很快就冲破八十大关,进入九十个奴。焱火部落此次肯定得拿到一把斧头,要不然在众部落中丢人丢大发了。
可是,狂蛇部落头领游蛇却没有打算放弃,直接出价到一百个奴。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狂蛇部落是真狂,竟敢和焱火部落抢。
第311章 狂蛇部落
“狂蛇部落,一百个奴!”
狂蛇是黑水泽中一个比较大的部落,人口在中等部落中偏下,他们信奉蛇神,行事有时候比较偏激。他们是在和红湖周围的部落进行交换时知道丁部落这里有大型交换会,还可以得到陶器,是以头领就亲自过来了。
没想到在这里还没有交换到陶器,竟然看到如神器般的斧头和锯子。看到一根木头在斧头的作用下,很快断成两截,他心动了,他准备看黑水部落的选择之后再选其他组。虽说自己部落有些狂,可在黑水部落面前,还是得低一头。
果不其然,第一组被黑水部落抢走,那第二组怎么着也得想办法抢走。他知道,剩下的部落中,可能就是焱火部落有这个实力,自己可是不怕他们。是以游蛇在出了一会价之后,直接将价格抬高到一百个奴,不让焱火部落有出价的可能,因为他知道火磺那边没有一百个奴。
火磺被气得不行,恨恨地瞪了游蛇一眼,当即不再抬价,准备抢第三组。
游蛇哈哈一笑,也不说话,当即上前将斧头和锯子拿走,让手下人去交割物品。他听说丁部落交换会喜欢用奴进行交换,所以他们来的时候就将部落中的奴带了七十个过来。至于余下的三十个奴,则用兽皮、兽肉和其他东西进行替代。
丁部落可是什么东西都收,只要认为有价值、对部落有用的东西。
很快,第三组开拍。
刚才火磺被抢,气不打一处来,看了一眼剩下的中小部落,冷哼一声,开口就把起价讲到八十个奴,这让一众想捡个便宜的白水、白泽他们直骂娘,说好的一点点向上加呢,怎么这么玩呢?
那也不能便宜你!
最终,焱火部落以九十个奴的价格将第三组收入囊中,让火磺恨得牙痒痒,看着白泽他们眼中跳动着危险的光芒。
三组斧头和锯子,一共收获二百七十个奴,这让奔眼中非常高兴,认为头领提出的这个竞拍活动好,能超过预期,相当于自己赚了呢!
当即也不再啰嗦,将东西交割清楚,就让各部落开始交换各自需要的东西。整个交换会下来,丁部落收获颇丰,奴共计三百五十个,兽皮、蛇皮、植物籽实等无算。奴们暂时都在围墙外面呆着,毕竟里面还盛不下他们那许多人。
狂蛇部落还拿出一部分绿色的玉石交换到一些陶器,这些玉石已经被初步打磨成形状各异的玉石器,鸟兽居多,绿莹莹,特别漂亮。还有一些玉刀,可以用来切割兽皮肉类,这些目前对丁部落来说就是装饰品,能给丁奇提供一些参考。
其他部落将自己学到手的编织技术用在编织的竹筐、背篓上,拿来交换。对于此,奔看到有和其他部落冲突的东西,则先行让其他部落进行交换,免得影响那些部落。毕竟对远来的部落来讲,来一趟不容易,自己则可以存在鹿村内,等待以后再交换。
为此,为减轻各部落负担,各部落没有交换到的东西可以暂时寄存在丁部落,等下次交换会再一起进行交换,丁部落认可他们的东西,只需补齐即可。比如有部落有二十个奴没法交换,可以交给丁部落,下次竞拍的时候可以少交二十个,或者用这二十个奴交换其他东西也可以。
因为竞拍的事儿,买到斧头和锯子的部落之间还是有了一些矛盾,比如焱火和狂蛇、白泽白水等部落之间的矛盾
。还有一些没抢拍到这些斧头,又对自己本身实力比较自信的人,则在目光始终放在那三个部落身上,犹豫着要不要出了鹿村后动手抢回来。
不过更多的部落看到希望,只要有足够的奴就能换到这些工具,这让他们都起了别样的心思。
丁奇也好,奔也罢,他们并不是没有想过采用这种用奴来竞拍的方式,是否会对大荒上的部落产生危害,但他们阻止不了。想要完成将人类聚集在自己部落还要听话的目标,这种方式是最快的。丁奇不是神仙,他不可能带着自己人去挨个将那些部落收拢在一起,没时间也没有精力,他还要将自己的部落发展起来。现在丁部落暂时没有雄霸天下的心思,但至少要将这周围大多数的部落拢在一起,唯丁部落马首是瞻。
鹿村外,藏在林子里的商土带着两名手下朝那围墙里观看。由于瞭望塔上有人,他们不敢接近,再加上围墙的木头与木头之间没有一丝缝隙,是以鹿村发生了什么,交换了什么、说了什么,他一概不知,只能时刻盯着那边,看看会什么时候结束。
月亮升起,躲藏在云彩后面的它将月光洒下来,把整个世界变得忽明忽暗。光影暗淡的丛林中,商土将趴在树上的身体挪了挪,伸展一下四肢。看着那片围墙后面,跳动的火光将交换地上空映红,人影攒动,光影变幻,似乎有些虚幻的美,却让正挪身的商土入了神。
“自己做得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呢?整天风餐露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不管不顾自己部落的成员,只为了去获得手中的神器,有意义吗?
有意义!我们要为死去的人报仇,让自己的部落重回五大部落之首,回归祖地,完成医巫遗愿,重振部落雄风!”
商土心中有困惑,可一想到那些死去的部落成员,他就告诫自己不能放弃,一定要抢到更多的神器,为他们报仇,让自己厚土部落重回巅峰,傲视其他部落。
现在部落成员吃的苦,以后会用百倍的甜还回来!
想着里面的人肯定在那里吃肥美的烤肉,饥饿感袭来,商土从怀里掏出一块冷硬的烤肉,狠狠咬下一口,慢慢咀嚼,生怕一个大的响动就会把周围的狼给吸引过来。昨天,他可是看到那群丁部落竟带来二十头狼,这让他心中猛地一凛。
这群狼不仅和丁部落的人关系很近,而且还在周围跑来跑去,似乎在寻找猎物一般。如果不是丁部落人不让它们跑远,估计他们几个早被这些狼给发现、亡命而奔了吧。
就着嘴里的唾液,将那冷硬的烤肉吞下去,继续盯着,直到围墙里面的声音安静下来。
第二天一早,嘈杂的人声将树上正睡觉的商土给吵醒。他猛地一惊,扒拉一下脸定眼观瞧,发现那些参加交换会的部落从交换地里鱼贯而出,各自奔向自己部落所在地。看他们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显然这次交换会他们的收获很大,得到不少好东西。特别是他们背着的那些竹筐和背篓,沉甸甸的,装满各种东西。
此时,另外两棵树上休息的手下也醒了过来,正伸头观察。他们要瞧仔细,看看哪些部落可能携带有神器,那种最先进的武器和工具。
鹿村内,奔正带着自己部落的人向参加交换会的部落告别。走之前,奔将自己的担心告诉大家。
“各位部落兄弟,大家回部落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之前丁部落
受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袭击,丢失了一些武器。我怀疑他们可能已经来到这周围,伺机发动袭击。所以,你们一定尽快回到部落,路上不要接触一切可疑人物。”
奔刚说几句,下面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相信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担心者有之,不屑者有之。特别是得到斧头和锯子的三个部落,如黑水、焱火和狂蛇三个部落,他们认为手持神器的自己,没人敢过来袭击自己,只要敢来,迎接对方的只能是死亡。
奔双手下压,沉声说道:
“各位,他们那伙人一共袭击我们部落两次,第一次杀了我们一名打猎的战士。第二次是在背后偷袭我,被我杀了一个,其他人全逃了。这伙人很狡猾,还抢走我们部落的锋利武器,因此你们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
在这里提个醒儿,之前有乌金、厚土和青木三个部落袭击力部落,再往前力部落头领蓝虎在半路被不明身份的人杀死,矛头也直指这三个部落。”
奔讲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神有意无意扫了一下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这让这两个部落的人心中一咯噔,忍不住猜想:难道对方知道了?
“哼!可想而知,这三大部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三大部落的人,可要躲得远远地啊!言尽于此,请好自为之!”
说完,奔狠狠瞪了一眼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这让水鳡有些恼火,火璜却是不吭声。
“奔,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对我黑水部落有意见?”
“不敢!我只相信荒神说的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末到!”
说完,奔看也不看对方难看的脸色,扭转身,对着大家再次朗声笑着说道:
“各位,你们要记得,下次交换会,我们部落将会拿出菜刀进行交换,大家不用抢,明码标价,二十个奴一把,大家加油!”
说完,他就径直走向白水白泽他们几个相熟的部落,送上几句关心的话语,留下各部落惊喜的欢呼声。因为昨天晚上,丁部落向他们展示了菜刀的用法,又是一种多功能武器,还不用竞拍,想买几个买几个。这让他们特别期待,争取早日凑够交换物。
部落很快散去,只是他们看向其他部落的眼神,有挑衅,有警惕,有贪婪,有羡慕,有无奈,甚至有的还恐惧,害怕自己成为其他部落的目标。唯一相同的,就是脚下轻快的脚步,越走越远,去向成谜!
各部落已经离开,林子中的商土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哪个部落会遭殃。也许,半个月之后会有消息吧。
中午,太阳高照,暑气升腾,焱火部落的人正在一条人为走出来的小路旁的大树下乘凉。大多数人正在打盹,火璜和另外两个人分坐三角,正盯着自己的方向警戒。尽管对奔的话有些不屑一顾,但应有的警惕还是有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本就是他们的本能。
知了烦人的叫声,始终持续不断在耳边响起,让人有些昏昏欲睡。火璜冷不丁惊醒过来,恐惧的双眼看向四周。
刚才,不小心睡着的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个长着獠牙的怪物正张开血盆大口冲向自己,途中自己的手下一个个都被它吞进肚中。那残肢断腿、鲜血横流的样子,一下子就将他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第312章 暗夜突袭
突然,在西边的小路上,一行人正在氤氲的热气中缓缓走来,看着有些不真实,甚至发生扭曲,又仿佛他们在草上飞驰,如一团张牙舞爪、不断变化的怪兽。
“有情况!”
火磺立即发出警报,众人很快就从睡意中清醒,拿起手中的武器面向那个方向,严阵以待。
远处那些人没有闪避的意思,径直朝他们走来,逐渐露出自己的身形,一个,两个,直至所有人清晰地出现在焱火部落众人面前。一共十五个人,手持武器,正在赶路,大汗淋漓的样子不像是要发起进攻。
这让焱火部落众人神情为之一松,但仍有警惕之心,还有丝丝敌意外泄。大中午的,打扰他们休息,该打!
很快这群人就走到他们的警戒范围,火磺当即大喝一声:
“嗨!此处为焱火部落休息场所,前方何人,报出身份,以免误伤!”
对面马上做出回应:
“我们是厚土部落族人,正要前往丁部落交换地。敢问是焱火部落哪位勇士带队?”
火磺一听是来自厚土部落的人,心中更是为之一松,摆摆手说道:
“没事没事,是五大部落的兄弟!”
众人跟着就整个放松下来,回到原位继续打盹,火磺则带人站在树阴边上迎接来人。
当那群人来到跟前时,火磺一下认出当先一人竟是厚土部落头领商土,赶快紧走几步说道:
“可是厚土部落头领商土吗?您在大热天赶路,是有什么急事啊?”
“哈哈!没想到还有人能认识我商土,这真是令人感到惊喜。你应该是焱火部落的火磺吧,长得更壮实了。怎么不见你们头领?你们是去参加丁部落的交换会吗?”
商土众人一路风尘,他当先走过去,甩了甩额头的汗珠,故作惊喜地问道。
“商土头领,好久不见。我们是刚刚结束在丁部落的交换会,现在准备回部落,我们头领这次没来。您不会是打算去参加丁部落交换会吧,恐怕您来晚了,已经结束了啊!”
火磺有些疑惑,对于各部落之间的交换会,一般情况下只会早到,晚来的可能性比较低,大家可都是非常重视交换会的。
“啊?交换会已经结束了吗?真可惜,我们在半路上过河时不小心把兽皮等物资遗落到河中,导致我们被耽搁了半天。可没想到后面又碰到一头剑齿虎,等摆脱之后发现方向跑偏了,还损失了十几个人手。唉!”
火磺一听商土如此惨,赶紧将他们让到树阴下面,腾出老大一片地方给对方。
商土他们进来树阴后,明显一阵轻松,口中称谢的同时纷纷与周围的人联络感情,还有一人手持一把正在各部落盛行的弯弓,站在远处的树阴中,紧盯着丛林,似乎是在警戒,担心有猛兽跑出来。这让火磺他们一阵汗颜,这才敬业啊!
“炎那家伙为什么没有过来?不会是在部落中造孩子吧,啊,哈哈哈!”
商土显然精神很好,并
没有因为损失人手和物资而沮丧,甚至有心情开炎的玩笑。
火磺讪笑着不敢搭腔,这牵涉自己的头领,这种玩笑话不敢接。商土显然也看出火磺的窘迫,当即将话题一转:
“怎么样,这样丁部落的交换会上有什么好东西吗?没有能赶上,真是可惜!”
一说到交换会,火磺精神头立马上来,赶紧将交换会上发生的一切告诉商土。
“这次交换会还是非常棒的,丁部落搞了一个竞拍,只要你有足够的奴,就能将斧头和锯子抢到。一共三组,被黑水、狂蛇和我们焱火三个部落得到。而且丁部落讲,下次交换会将会拿出一种青铜制作的菜刀,方方正正的,带一个把儿,可以切野菜、切肉、割皮等,特别方便。
除了这些,丁部落那陶器、竹筐背篓、椅子、粗盐、香粉等特别多,让人感觉他们丁部落太厉害了,这些东西怎么就能够想到并做出来呢?看来只能归功于他们的头领,荒神了!”
讲到这里,火磺狠狠咽了口唾沫,砸吧着嘴继续说道:
“说到香粉,那味道真特别。陶锅里煮肉的时候放一些,那煮出来的肉非常美味,我差点把自己的舌头给吃进去。从来没有想到过,世上竟会有这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全被那黑水部落的水鳡给抢跑了,他说他们部落的医巫没有这个香粉都快活不下去了。”
商土听到这里,感觉脑子里多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可以用奴来换斧头和锯子,可以换那种能切肉的菜刀。既然能切肉,肯定就能杀人啊,这可是好东西,回头换一些过来,一人一把,搞个 “菜刀队”,应该很威风吧!
还有那个竞拍,这太有意思了,等我抓到足够的奴,让我也去感受一下那刺激的场面,让其他部落看看我厚土部落的强大!
丁部落这么多好东西,如果能将那个荒神给控制住就好了,这些东西岂不是全部归我所有?
一直在那里yy的商土,却没有忘记办正事儿。
“丁部落竟然搞了一个竞拍?真有意思,还拿出三组神器来,他们也太富有了吧!是什么样子的斧头和锯子,能让我看看吗?”
正说在兴头上的火磺一抹嘴角横飞的唾沫,兴奋地想要将那把斧头从后背的兽皮带上摘下来。突然他的手势顿下来,看了一眼笑眯眯的商土,猛然想起丁部落的奔临走前说的话:
“哼!可想而知,这三大部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三大部落的人,可要躲得远远地啊!言尽于此,请好自为之!”
顿时,一滴冷汗顺着额头流下来。
“不会真被奔那个乌鸦嘴给说中了吧,厚土部落就是过来抢东西的?”
“阿秋!阿秋!”
在鹿村还未启程回部落的奔连着打了两个大喷嚏,让他忍不住嘀咕是不是有人在骂他。头领可是说过,一想二骂三感冒,肯定有人在骂他。哼!
火磺将探出去的手又伸回来,向后退出一步,摸摸自己没有多少头发的光
头,嘿嘿笑道:
“嘿嘿!这个,商土头领,那可是神器,不能轻易示人,哪天你到焱火部落,让我们头领给您演示看。我言轻位卑,还是别脏了您的眼。”
商土哈哈一笑,大手一扬,说道:
“哈哈!既然你不肯拿,那我就自己来拿!哼!拿来吧你!”
刚说完,商土双脚用力,猛地从原地跳起,呼吸间就跳到火磺身边。双手攥着对方的一只手腕,往上高举而起,在对方啊呀声中突地一转身,就将对方胳膊拧在背后。腾出一只手迅速掐住对方脖子,五指骤然一用力,就把对方脖子撕出一个大口子。
鲜血喷射而出,满脸不可思议的火磺头颅瞬间耷拉下来,嘴中发出嗬嗬声,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可能他会后悔吧,后悔没有听奔的话,后悔自己大意了。
周围,打斗的声音传来。商土大手一扬的瞬间,其他厚土部落勇士遽然发难,将藏在兽皮衣里的匕首捅进毫无防备的焱火部落众人喉间、腹部,甚或肋部等要害后,又快速扑向其他呆愣在那里的焱火众人。
那一名好似在戒备的厚土勇士,迅速抬起手中的长弓,搭箭连续射出,将一些看情况不对准备逃跑的焱火部落勇士射倒在地。那透体而出的箭头,在毒辣辣的阳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刺眼光芒,赫然是丁部落的青铜箭!
焱火部落近一倍人手,被厚土部落突袭,五六个呼吸间全部倒在地上,失去宝贵的生命。
商土掂了掂手中布满鲜血的青铜斧头,在身前那名犹自不肯闭眼的年轻勇士上擦干净,递给身边一名表现突出的手下,兴奋地大笑道:
“呃哈哈!嘿嘿!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除了人,其他东西全部带走,找个地方藏起来!快!”
声如夜枭,癫狂如斯!
商土反其道而行,转了一个大圈,绕到焱火部落前面,麻痹了焱火众人的思想,打了火磺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将在此处乘凉休息的焱火众人全部杀死,成了一桩悬案!
傍晚,丛林边的一条河流边,十五六处篝火正燃着熊熊的火焰,给身边的人带来光和热,带去熟透的兽肉,也将一些对此处虎视眈眈的猛兽驱离。
黑水、狂蛇、白水、白泽、红湖等七八个部落,正结伴到此,近二百号人的规模,让得一些猛兽也不敢接近。可是,此刻竟有一群比猛兽还可怕的人类,匍匐在周围的草丛中,盯着那些在篝火前载歌载舞的人们,慢慢咀嚼吞咽着口中的肉干,丝毫不在意叮在自己身上的蚊子,在假寐中积蓄着力量。
只需头领的一个暗号,他们就会借助篝火的余光冲进那群人中,大肆杀戮。
篝火在逐渐变得暗淡,疲惫了一天的人们热情在逐渐消散,慢慢进入那温柔与甜蜜的梦乡。
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所在地的外围,正有两个人借助月光躲进云朵中的时机在慢慢接近。视线始终放在那手持斧头的两人身上,避过两三名不停打瞌睡的守夜人,栖身在目标身边。
第313章 诡异厮杀
月上中天,与云追赶嬉戏。
远处的虫子不停发出鸣叫声,就连河边也是蛙声一片,可是在篝火周围却是出奇的安静。
“咕!咕咕!”
“咕!咕咕!”
连续两次,仿似猫头鹰的声音响起,将之前栖身在目标跟前的两人唤醒。
突然,夜空中传来一记惨叫声,好像有人被杀死一般。
“啊!”
紧跟着,四面八方传来嘈杂的喊叫声。
“杀啊!”
“杀黑水!”
“杀狂蛇!”
只闻人声却不见人影,可这已经足够。
在暗淡的篝火前,各部落人群顿时被那记惨叫声惊醒,全部人员沸腾起来,手持着武器,嗷嗷叫着赶忙查看四周。可漆黑的夜里
那两名潜伏在目标身边的人猛地大喊起来,同时将手中的石匕刺向身边的的目标人物。
“不好了!狂蛇部落杀过来了!”
“快跑啊!黑水部落杀过来了!”
紧跟着又是两声惨叫,还有些摸不着头脑的人瞬间炸窝,也不管手中有没有武器如无头苍蝇般冲向周围的黑暗中,这正中商土下怀。
两个部落之间本来挨得有些近,人员密集,有之前的喊声铺垫,互相碰面之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打。
而此时,将水鳡杀死的商土仍在趁机制造混乱。他将从水鳡身上搜到的斧头和锯子拿在自己手里,嘴里怪叫着,高声喊着杀啊杀啊!驱赶着周围的人向黑暗去跑去。有跑不及的人被他一斧头劈在身上,那惨叫的声音更加剧了没有水鳡领导的黑水众人混乱。
另一边狂蛇部落头领游蛇被商土的一名手下黄土刺倒,随即黄土大声高呼“黑水部落杀过来了”,试图制造混乱。可狂蛇部落的人在混乱中根本没有混乱的迹象,都站在原地戒备,因为他们感觉出来黑水那边一直没有冲击的动静。
黄土倒也急中生智,看到脚旁有一个盛满水的陶罐,抱起来就将水泼向被灰烬覆盖的篝火。篝火熄灭,一大片水雾及浓烟扩散开来,笼罩住了人们的视线,呛得人们咳嗽不停纷纷躲避。
一看机会来临,黄土左手锯右手斧,冲向身前两个剧烈咳嗽的狂蛇众,两手一挥,寒光闪过,只余两具抽搐的尸体和凄惨的叫声。
“黑水部落的,我跟你们拼了!”
黄土倒是机灵,利用砍倒两人的机会,再次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而此时,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的人混在一起,在仅有的一堆篝火照明下看清了彼此模样,大喊一声,厮杀在明灭不定的光线中。
在没有人看到的角落,两个人影装着倒地不起,随后匍匐着远离中间的是非之地,喊杀声越来越远,躲在树林中与自己人碰头,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迅速离开,不见踪影。
至于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各自剩下五六个人,站在一堆尸体中间,欲哭无泪。一场不明不白的杀戮,葬送了两个部落六七十号人,如果不是其他部落的人壮着胆子上前将他们拦下,估计他们都已经同归于尽。
被劝下的人两眼通红,瞪着对方恨不得生啖其肉喝其血,这是血仇,已经化不开。没有多余的废话,两拨人扭头就走,冲向不同的方向。本来回去的路是一个方向的两个部落,此刻,分道扬镳!
至于白水、白泽、红湖等一干黑水泽上的部落,只能无奈地摇摇头,转身赶紧收拾行李离开这不祥之地。两个部落昨天晚上打斗有些蹊跷,让人始终摸不着
头脑,尤其是他们的两个领头人更是不明不白的先后被杀,这里面更是透着一股诡异。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操纵这一切,又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魔鬼在窥视他们,准备一口一口将他们全部吃掉。
此时不离开,更待何时?
森林中,一行二十余人正围坐在篝火前,火上烤着一头枝角鹿,那滴滴的油脂洒落在篝火上,发出滋滋声响,将那区别于以往的肉香弥散开来。
“真是太香了!”
“是啊!是啊,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稀溜!没想到丁部落制作的这香粉真够香的,能把这普通的鹿肉做成如此美味,真不知道他们头领那脑袋是咋长的!”
众人议论纷纷间,那烤肉的味道越来越香,定眼看去,那烤肉金黄酥脆泛着油光,勾起人们最原始的**。
这些人,正是昨天晚上成功搅起黑水和狂蛇两个部落大战的罪魁祸首:厚土部落。
此时,他们的头领商土正盯着眼前地上的四把斧头、四把锯子,还有一把开山刀,嘿嘿直笑,仿佛魔怔了一般,让人不敢打扰他,甚至恨不得离他远远的。
从早上转移到这片密林之中,商土把那一小袋子香粉转给大家,就将斧头、锯子和开山刀拿过去,坐在那里盯着不动,持续了很长时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睡着了,睁着眼睛睡着!
还好,在那股浓郁的肉香味飘起时,商土的鼻子动了动,猛地抬头,盯着那金黄的烤肉,用手一指:
“肉,给我!”
很快就有一人拿着一把青铜匕首,从烤肉最好的部位削下来几大片肉,用树叶包裹,双手递给商土。
商土满意地点点头,用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中。那喷香的油脂顺着他的嘴角滑下,汁水四溅。
“好吃!大家一起开动!”
满嘴肉的商土顾不上嚼动,赶紧让大家吃肉,很快周围就响起吃烤肉吧唧吧唧声,和被滚烫的烤肉烫得几哇乱叫的喊声。
众人吃饱喝足,随便找一处阴凉地就开始睡觉。连续两天马不停蹄、没有休息好的他们,已经达成他们的既定目标,下一步就看头领如何制定目标。
午后,商土坐一根大木头上,看着眼前精神抖擞的部落勇士,将地上的开山刀递给单膝跪在地上的黄土。
“黄土,干得好!这把开山刀就奖励给你,希望你能勇往直前!”
“剩下的斧头和锯子,由你们自己角斗后决定,前面八人获得斧头和锯子的使用权!”
商土说完,背着双手走向密林深处,身后传来激烈的打斗声。
半个小时后,斧头和锯子各有归属。
“这些神器好不好?”
“好!”
“这些神器想不想要?”
“要!”
“那就跟着我一起去抢去夺去杀戮,厚土部落必将统治万族!”
商土的叫喊,充满一种魔样的蛊惑。
众人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嗷嗷叫喊,跟着商土走向那充满希望的道路,那必将是一条充满鲜血与杀戮的道路,那是厚土部落的崛起之路。
白泽和白水他们几个部落,正结伴而行,他们知道此番回增,黑水泽上必然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哪个部落能在这波风浪中挺住,他们迎接他们的必将是更加光明的未来和自由呼吸的空气。
远方,连续跋涉了两天的丁奇他们正在一条山谷中前行。周围虫鸣鸟叫,兽吼震天,一声又一声的猿啼传入耳中,伴随着阵
阵嘶吼。
左前方的山坡上,一片林子上空左右摇晃,一只只身形灵活的黑猿正在树顶端追逐打闹。
希律律!
正向前走的小二黑突然人立而起,发出兴奋的嘶鸣声,宛如有什么好事儿要发生一样,差点把丁奇给甩下马背。
丁奇一夹马腹,口中发出连续斥责声,才将兴奋得过头儿的小二黑制止住。
小二黑打了一个响鼻,朝着山坡上咴儿咴儿叫了两声。不成想,它的叫声似乎是将山上那群黑猿惊到,身影闪动间,那片林子就恢复了平静,仿佛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
小二黑如此反应,又看到刚才黑猿的动静,让连续两天没有什么收获的丁奇好奇心大起。
“仓,带两个人跟着我上去。翎,你带其他人在前面那棵大树下集合警戒,保护好云和土。”
丁奇话说完,就要准备驱策小二黑上山,却看到其他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是不想动。
丁奇一拍自己额头,抬头朝天空望了一圈,点点头笑道:
“不用怕!我刚才看过了,今天不会打雷,放心过去!”
可丁奇话音刚落,远处的天空突然黑云翻滚,一道闪电凭空闪现,将刚才还让大家放心的丁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好讪讪地笑道:
“没事没事!离得还远,大家将雨布拿去,准备搭防雨棚!”
最近,丁奇讲过不要呆在大树底下,否则会被闪电劈中的事情,又发生闪电击中躲雨众人,差点把翎给劈死,让大家逢空旷之地大树必不敢接近的情况。尤其是在丁奇说不会打雷的时候,总会来几记雷声,似乎在提醒众人不要忘记。
像刚才的那种情况,这几天已经不知发生过几次,仿佛雷电是要和荒神对着干的意思。无奈之下,丁奇只能命令他们原地搭防雨布进行避雨。
最近,这块防雨布真是起了大作用。只要雨水一来,迅速拿出遮盖在大家头顶,甚至还能将胯下的马儿一起遮盖住,实在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是以,对这件比最好的兽皮还要宝贝的防水雨布,保护得特别周到。
对于打雷的事儿,丁奇真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正处于雨季,尤其是午后,水汽蒸腾,云雾翻滚,最容易发生强对流天气,打雷下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在仓他们眼中,这些偶然因素聚集在一起,就成了必然因素,让得这干原始人们认为丁奇是否是雨神或雷神在世,能够召唤闪电、呼风唤雨。
雷人的想法啊!傻得可爱!
吹响竹哨,让空中的小金飞往那片林子上空进行观察。随后自己带着仓和翎还有两名战士一起,骑马向那片林子走去。至于我们最惹人喜欢的小可爱,则已经先期在丁奇的示意下,冲向前方。
丛林密集,山路难行,最后五人只好将马匹拴在半山腰一处空地上,手持武器徒步向前。
随着越来越临近那处地方,一丛丛高大的乔木出现在众人眼前。高有十几米的高大树木身上披满了宽大的卵圆形树叶,顶端短尖,基部呈心形,深绿色的叶片随风摆动,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而在一丛丛叶片中间,竟有比玻璃球般小的果实点缀其间。
高大的树干粗壮,树皮灰色,看起来特别光滑,只是上面布满一些新旧替的爪印,显然是某种善攀援的动物长期攀爬所致。
可丁奇的目光,却没有放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印痕上,而是这整棵树,这是他以前农村道路两边种植的一种树木,老家叫它光桐。
第314章 油桐和山洪暴发
光桐,这是与油茶、核桃、乌桕并称中国四大木本油料植物,俗称油桐。
油桐可谓全身都是宝,这也是丁奇认出此树之后眼睛都盯在树上再也挪不开的原因。
油桐叶具有清热消肿,解毒杀虫之功效;花具有清热解毒,生肌之功效。树根能杀蛔虫,制食积腹胀;树皮含单宁,可提取栲胶,制作鞣皮剂。而最最重要的油桐果实榨出来的桐油除了可以做呕吐剂之外,具有干燥快、有光泽、耐碱、 防水、防腐、防锈、不导电等特性,是重要的工业用油。制造油漆和涂料,防水防腐性能特别好,经济价值特别高。
而且,油桐果皮含钾3%~5%,可提取桐碱和碳酸钾。将果皮烧灰,用水浸灰使钾溶解,过滤后再蒸发,干后可得土碱。土碱可用于钾肥、玻璃、化妆品、软皂、香料、脱水剂、甘鞣皮剂、丝与羊毛洗涤剂及药品。在现在这个原始社会时期,在丁部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上,可以满足羊毛洗涤、兽皮鞣制、肥皂制作的需求。
榨油的剩余物经加工后制家畜饲料、烯油料、复合肥料、无公害长效农药。桐饼含有机质77%,是高效有机肥料。而它的木材质软,可用作轻便家具。
油桐的作用真的是太多了,尤其是目前部落制造的船体漏水问题,将会得到解决,那时丁奇就可以考虑划船沿着那片大湖游览风景了。
说到湖泊,始终对湖泊无名心怀芥蒂。鉴于部落前面那片湖泊的重要性,也为了时刻提醒自己的身份,再加上湖泊处在宁城的南边,该湖泊被丁奇命名为南湖!
很神圣,很有纪念意义的一个名字。
在南湖上携美而行?简直不要太美!
此时,也不知道小鹿那丫头怎么样了,还别说,真有点想她了呢!丁奇心中有了一些思念。
如今,部落内教学培训工作全部压在她领导的小组身上,一批又一批新人加入部落,都要进行文字学习。而部落快速发展,需要更多能工巧匠,这些匠人就出自鹿搞得培训班。
特别是那一干医巫们,他们一直在头疼自己原先部落内知识、技术、文化传承的问题,现在可好,有了荒神发明的文字,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更加激发了他们学习、研究、为部落做贡献的兴趣。而且,丁奇可是答应了他们,要给他们提供一种比石板更好的记录工具,这让他们更加勤奋,跟打了鸡血似的。
让丁奇没有想到的是,部落内学习兴趣最深厚的一群人就是医巫团和长老团,汉字掌握程度最高的也是他们,已经达到小学四年级的水平,都快赶上部落内最早一批学习汉字的人,如雪和丹她们。这和他们是原来部落的上层,本身头脑就聪明有关系。
对于这件事儿,丁奇认为这是好事儿。一个部落教育的发展如果跟不上部落的发展速度,或者说社会的发展速度,必将是失败的教育,也必将被历史所淘汰。
刚才说了,鹿除了汉字教学,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部落内核心知识和技术的传授。比如选矿、冶炼、合金、铸造及铁匠这一系列的工作,可不是随便找几个过来学习就行的,而是要好好筛选。从出身、汉字掌握程度、兴趣、能力、年龄甚至政治背景(对荒神和部落的看法和忠诚程度)等方面进行严格挑选,一系列的挑选下来,能达到要求的也只有不到五十个。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出身和政治背景,或者说是他们的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一个人的高度。这样一句经过千锤百炼的话,绝对是一句至理名言,能够看清绝大多数的问题。
这些人被挑选出来,就要开始进行严格的培训和实践。鹿他们那个小组只是掌握了初级的知识和技能,更高深的内容就要支找相应的匠人进行授课,去现场进行实习,回炉再学习,并依据每个人的兴趣最终走向各个重要岗位。
他们,就是部落的未来!
看着眼前的油桐,看着油桐上点点绿色的果实,丁奇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熟悉而又陌生,感觉叶片都要比农村种植的大,都快有篮球大小。
油桐树下,杂草长得不高,有腐枝败叶残留,偶尔能看到一些油桐籽露出的身影。丁奇左右张望了一下,这片油桐的面积大概得有五十多亩,树下面没有小树成长,只有那些倒了的大棵油桐树形成的空档中间会有五六棵小油桐生长。但在物竞天择的大自然法则下,最终也只会有一棵油桐能长成大树。
在这种情况下,树下面,只是一些不过膝的杂草。
丁奇蹲下身子,在杂草丛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五六颗有褶皱、比鸡蛋要大一些的果实。果皮形如龟背,紧紧缩在一起,还和剥了皮的核桃有些相似,有的发黑,有的发黄,显然它们的掉落时间不一样。有一颗果实外面有鼠类啃食的痕迹,有一颗果实腐烂了一半,另一半也接近烂完,里面的种子已经消失不见。
拿着一颗完好的果实,手指用力一搓,那厚厚的果壳被捏开,露出里面宽卵形的种子,这就是能够榨出油的油桐种子,里面的种仁出油率会更高。
看到种子还完好,说明这片油桐林子里没有损坏的果实还有很多,完全可以多搜集一些,回去榨油。
想到就做,安排翎吹牛角号,召集其他人过来。
“呜~”
翎快速爬上一棵长得枝繁叶茂的油桐树,站在一根枝杈上,露出脑袋,吹响牛角号。
待其他人都过来时,丁奇他们五个人已经捡了不少油桐果,都堆放在一边的兽皮上。此时雨水仍没有下来,丁奇又让人采摘了许多油桐叶,去半山腰马匹的位置搭防雨棚。今天肯定不会再出发,马儿又上不来,是以要在此处搭棚防雨休息。
众人分工明确,两人搭棚,两人打猎,其余人都跟着丁奇一起捡油桐果。
云看到这种果子,心里面也是一阵兴奋,心说又找到宝贝了,要不然头领不会这么兴奋。
“头领,这果子是好宝贝吧,能入药不?好吃不好吃,要不我先尝尝药性如何?您给我们讲的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我深受启发,我辈当以神农为榜样,尝百草为人类做贡献。”
说完,他不等丁奇回复就将手中一颗发黄的果子搓搓,准备扔进嘴里学神农尝百草。
“啪!”
一只手伸过来,将云手中的果子打掉。
“如果你想自杀,那么我不会拦你,明年的今天我会想念你的!”
丁奇看到云的动作之后,赶紧出手将果子打掉。
“这些树叫油桐,它的果实有毒,尤其是新鲜的果实,毒性更大。轻则呕吐腹痛,重则危及生命。而且,油桐的树皮和叶子,也都含毒,所以不要吞食它们。不过,它的叶子还有药用,具有清热消肿,解毒杀虫之功效。这些你可慢慢尝试,便切记不可再吞食。”
丁奇边说边给云讲解这些油桐的
药性,作为一个从小和路边的油桐接触的人,对油桐的特性还是比较了解,至少不会发生因为误食油桐果而导致中毒的情况发生。
“轰!劈啪!”
一道闪电突然在头顶的天空响起,很快一阵凉风吹过来,豆大的雨滴落在宽大的油桐叶上,发出“噗噗噗”的声响,暂时还没有落在树下面的众人身上。
听到雷声,众人身体开始发抖,这是蕴含在身体中数百万年来对于雷电的本能害怕。理解众人的丁奇招呼大家赶紧下山,来到那处半山腰的防雨棚下面避雨。早有其他人把篝火点燃,供大家烤肉干吃。
虽是盛夏,可山上还是有些凉意,相应的蚊虫倒是很少,晚上睡觉还得盖一条兽皮在身上。
夜幕降临,大家围在篝火前,在油桐叶棚上雨滴拍打的声音衬托下,丁奇给大家讲着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上次讲到神农得了一个宝贝鸟儿,名叫花蕊鸟。这个花蕊鸟可是神奇之物,它的身体是透明的,你能看到它身体的东西,包括它的心肝肺血管,包括它吃下的每一样东西在它身体里的移动轨迹都能看得清楚。”
丁奇从火边端起自己的军用水杯,喝了一口浓浓的蒲公英茶,看了一眼正如孩子般聚精会神听故事的云,微微一笑继续讲道:
“神农为了知道草药的药性及对身体作用,就熬一味药,喂花蕊鸟吃一味,并观看这味药在鸟肚子里的行走路线,记住身体的变化,然后自己也吃一口药,亲自感受药性……”
周围听得兴起的人在丁奇讲到精彩处都会鼓掌喝彩,也会端起自己的茶杯,学着丁奇的样子喝上一口茶继续听,俨然一群在茶馆听人说书喝茶的人。
半夜,云收雨住,天空上露出星星们眨着的俏皮眼睛,累了一天的人们带着无穷回味很快进入梦乡。丁奇此时正露出甜蜜的微笑,在梦中双手荡桨,划着一条轻快的船儿,载着医巫鹿在南湖上飘荡。
鹿梳着麻花辫,上穿白衬衣,下穿一件百褶花格子裙,双手托腮,听丁奇在唱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在优美的旋律中,一条大白鲟跃出水面,溅起一米多高的浪花,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一座七彩的虹桥,洒下一片如铃铛般的笑声。
突然,梦中的丁奇猛地发现周围的水面如开水一般沸腾起来,仿佛下面有万千条鱼儿在跃出水面,就连船底都感觉到震动不已,让人有一种惊悸的感觉。
“轰隆隆~”
山谷中传来雷鸣般的声响,地动山摇,似乎还有猛兽在嘶吼。
丁奇猛地惊醒,耳中听到小二黑它们在那里有些烦躁不安地踏地,想挣脱缰绳。身边的小可爱,颈间毛发竖起,似乎对这声音有着极大的恐惧。更别说仓他们那一群人了,此刻早就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祈求老天保佑。
丁奇在睁眼的一瞬间就将周围的情况看在眼中,再结合一下自己和自己脚下的动静,丁奇迅速判断出,没有发生地震,但也发生了一场令人心底发寒的自然灾害。
山洪暴发!
冷汗,一滴,一滴,从额头滑下。应该庆幸吗?还是说自己先知先觉,还是说无形中有一股力量,推动着自己,做出召唤族人的选择呢?
刚刚站起来的丁奇,又一屁股坐下去,呼哧呼哧直喘气,肾上腺素急剧分泌,导致发泄不出去的他身体有些承受不住,感觉自己扑通乱跳的小心脏都快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