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农事(一)
啊!啊!
接连不断地惨叫声响起,刚刚还不在意这点鞭笞处罚的人却是忍受不住后背的疼痛,惨叫出声,被抽得摔倒在地,有些人疼得在地上翻滚。
那些只挨一下的人庆幸自己只是斗鹌鹑了,可那些要挨三下的赌博之人却是后悔自己的赌博行为,对后面余下的两记鞭笞感受无比恐惧,期望轻一点,早点结束。
啪啪啪!
再次响起连续不断地鞭笞声,包括丁奇在内的人员承受了三记鞭笞之刑。丁奇只是有点脸色发白,可刚才还跪在地上的人,此时早已倒在地上,疼痛得哇哇大叫。内心中不停告诫自己,坚决不能再进行赌博,下一次可就是自己的命了!
周围传来呜呜哭泣声,鹿紧咬嘴唇,看到那些倒地之人的惨状,再看丁奇忍受住这同样的鞭笞,心中越发心疼。第一时间就赶紧冲上去,把仓推到一边,扶住丁奇有些颤抖的身体。
仓也是一阵苦笑,自己内心也难受啊,可自己实在不敢违背头领的意愿啊!自己可是知道违背头领的意愿有多惨,上次差点没被蚂蟥给吃喽!
下面围观的人也纷纷匍匐在地,向丁奇表达自己内心的尊敬之情,大家对丁奇的忠诚度那是刷刷地往上涨。而受鞭笞之人更是感同身受,对丁奇忠贞不二。哪有头领跟着受罚的人一起受罚呢?
很快,他们就被身后的战士给搀扶到自己的住处处理伤口,丁奇也被鹿用稚嫩的肩膀与双臂给挪回小院。奔和仓要上前帮忙,都被她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两人也只好悻悻地帮助疏散人群,不敢招惹正在生气中的“小母豹”。
当然,他们俩也不愿意此刻去打扰头领和鹿独处的机会,对奔这个原鹿部落的老人来说,头领迟早是鹿的;可转过来,在被丁奇救过的仓和奔看来,鹿迟早也是头领的,只不过早和晚罢了。
当天下午,关于斗鹌鹑一事在整个部落内得到了警示教育,有私藏喂养鹌鹑的人也赶紧将鹌鹑交给部落。雄鹿长老趁机在部落内宣传关于举报措施,凡举报者所述情况属实,奖励铜钱一枚。从此刻起,部落监察体系开始慢慢建立起来。尤其是关于发挥部落群众力量这一招,被他发挥到极致。
众人不再以斗鹌鹑为乐,可并没有能阻止大家游乐的心情。五子棋,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游戏项目。
这个游戏活动本来就是丁奇让大家玩的棋类游戏,刚开始玩的人比较少。可在经历过斗鹌鹑赌博风波之后,大家对五子棋的兴趣大增,每天要是不下上一盘,晚上都睡不好觉。
第三天,经过两天时间静养的丁奇站在城门外,朝着眼前妇和鼠率领的两个排及白牙带领的另外一个排战士,挥手告别,他的身边站着部落一应高层。
伤筋动骨一百天,鼠的胳膊还没有恢复,至少还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可以恢复好。但妇和他两人急于赶回盐矿,生怕被五大部落的人再过去抢夺。对于他们一起战斗过的地方,他们始终向往回去。更何况,那还是妇生长和生活的地方。
由于部落马匹不够,所以丁奇只允许他们带走十匹马和五公五母共计十匹驯鹿,用于驮运物品和传递信息,当然鼠和妇自己的马匹不算在内。丁奇给他们的物资很多,武器人手一套,包括新做出的弓、开山刀、斧头、锯子和青铜矛,至于生活用品如陶
器等更不会少。
这些物资都平均分配到每个人身上,用每个人必备的兽皮背包装着,还额外带了不少陶器,准备和周围的一些小部落进行交换,或者进行友好交流,提高丁部落知名度。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丁奇给鼠他们配备的人很齐全,配的有木匠、烧陶烧砖师傅,他们将在鼠的带领下在那里建造一个合适的居住区,建筑防御等都要按照一定的规模进行建造。同时,围绕盐矿山建立第二个交换场,直接在那里烧制陶器,便于交换,免去长途运送的麻烦。
和鼠他们同行的,是白牙的一个排战士和部分工匠,他们的任务是去铜矿开发建设,同样按照当地的情况进行建设,同时还要肩负起保卫和收集运送物资的工作。
三个排近百名战士,裹挟着一部分工匠,朝着目的地行去。而部落内,则在丁奇的领导下,开展大生产运动。
丁奇带头,人人挑粪桶担箩筐,向那片之前开垦好的田地里运送粪肥和草木灰。粪肥除了长期积累的人类粪便之外,还包括动物们的粪便和厩肥。
全员齐上阵,硬是将那十几亩地从前到后堆了两指厚的一层。如果不是丁奇担心肥力过度对下一步种植的农作物产生危害,他都想一股脑全给堆上去。
肥料运送完毕,这块地就暂时放在那里不管,等过几天粪肥干燥之后再翻到地里面去。
人不能闲着,闲能生事,既然开始干就不能停下来,再说部落内安排有一天休息时间,不用担心大家累着。
丁奇将部落劳动人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多,一部分人少。人少的由奔带领着,从水溪那里向刚开挖的田地那边挖掘沟渠,只待田里翻耕播种之后,就可以将溪水引到田里进行灌溉。
而人多一方则由他本人带着拿着铁锹等工具来到湖边,开始在之前确定好的低洼处挖掘平整泥土,将石头、草木等清除出去,然后将这块足有十亩大的地方分成一块块小田地。
奔询问丁奇,说为什么要挖这么多田呢?他是知道水稻种子不是特别多的,根本种不完。
丁奇只说了一句话:
“我们还要种更多的菖蒲草!”
奔一拍脑袋,扭头就走,太丢人了!自己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呢?
田地翻整好,离湖边有十余米的距离,各块田之间也有六十余公分的距离,方便进出。
这片水田的水来源有两处,一处是山上流下来的那条小溪,已经被丁奇安排人挖了一条沟用于排水。当水田中需要水时,将进水口打开就能用于水田灌溉。当不需要水时,就将进水口关闭,从旁边的沟渠中排出去,流向湖中。
另外一处,则是在湖岸边挖出一个围堰,围堰和水田之间通过一个半米宽的沟连接。平时不用水时封堵起来,用水时打开封堵即可自动流入水田中。
至于围堰本身,则是为了存水,和以前讲的围堰是用来排水的功能正好相反。围堰平时和湖水连接,待灌溉开始时,则将与湖水连接处堵住,人力向其中注水。现在还建不了水车,只能人工借助水桶和陶缸之类的工具从湖水中向其中注水。
其实关键的问题在于,丁奇目前还不想把人力过多的放在深挖水田这项工作上。他只是想进行一个初步的试验,种植水稻和菖蒲,反正冬天水田干了之后
也可以根据之前的情况进行挖掘,此事还不着急。
这些挖掘水田和围堰的工作同时进行,水田一块有九块,呈九宫格样式,围堰则挖了两个,能够同时向水田注水,结合上面的水溪注水,能够快速将水田注满。
哗啦啦~
水流欢快地流入这片刚刚挖好的水田中,快速向各个地块注入,慢慢渗入土壤里,将土壤和块状泥土化开。水积满之后逐渐升高,没过土面,将周围田埂上松散的土壤淹进水中,直至不能撬动分毫。
在水没过土壤二十多公分后,丁奇就让人不再放水,准备浸泡后三天后再翻泥。丁奇虽是北方人,但看的电视多了,也见过南方人水稻种植的一些简单画面。尤其是翻泥那块,应该用水牛拉犁铧进行翻土。但现在没有水牛,马又不合适,只能人工进行。
而在旁边一小块长宽两米的水田中,周围树了一圈栅栏,防止有野兽进入。这里,丁奇亲自翻整土地,将杂草树根石块等全部清除出去,再用铁锹进行翻地,用烧铸出的钉头耙(pa,第二声)将土壤耙平整后才将水引入。
这块水田是用来育苗的!
育苗时水不能多,不能有积水,保持田里湿润即可。所以在水漫过土壤五公分左右之后,就没有再进行灌水,余下的水会慢慢渗入田中,却不会让育苗田中积水。
丁奇趁着第二天天气好,将提早吸胀好的水稻种子撒进去,上面搭上十字交叉的横棍,铺上兽皮进行保温,希望稻种能够尽快出芽。现在的天气已经开始变热,加上保温层,能够使发芽的温度保持在30度上下,这是比较适合的温度。等待五到七天,就能发芽。只不过,发芽率能有多少,就不是丁奇能够决定的事了。
等待水田浸泡期间,引水灌溉的沟渠已经挖好,丁奇又带领大家开始犁地。
犁铧在荆和马鹿两组人的合作下,成功做出。先期做出一个,进行了犁地试验,刚开始有点不合适,犁铧入土角度和翻土曲线的牵引点选择上搭配不是特别好,操控人和马匹之间的力量不够协调。
没办法,丁奇只能再次描画自己印象中小时候农村的犁铧样子,荆照样寻找合适的木头,将犁铧入土的着力点和马牵引的力量原点尽量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
中国的犁铧出现在西汉时期,结构简单,却完全符合力学原理。农村二十世纪**十年代以前使用的犁,和西汉时期的犁没有太大区别,都是由犁尖、犁镜、犁床、犁托、犁柱等多部件组成。犁尖安装犁铧,配上犁镜,马拉着犁托的位置进行翻地。
犁铧和犁镜用青铜浇铸而成,犁铧呈v字形,后面有孔洞能装在犁尖上。犁镜是一块铜板,略微向外弯曲,被两根青铜钉固定在犁柱上,它用来将犁起的泥土翻向一边,主要是翻到右边。
至于犁托前方,则用一根五十公分长的木头挂上去,木头两端各牵引出一条长四米的绳子,挂在前面马脖子上的围脖,就可以开始犁地。
犁地时,吸引了大批部落成员过来观看,没见过啊!
很显然,扶犁的事儿得由丁奇来做,至于牵马的人,奔不会让给其他人。至于拉套的马,非小二黑莫属,这家伙看到丁奇在马圈外转悠的时候就奔过来,伸长马脖子在他面前不住撒娇,让丁奇都不好意思不选它。
第271章 农事(二)
现在还没有抓到合适的牛,之前见过的那种牛累似于北美野牛,不好驯服,还得继续寻找才可以。所以,只能选择马作为犁地的牲畜。
“驾!”
丁奇将犁铧插入土中,控制好深度,然后轻喝,头前的小二黑兴奋地一甩马尾巴,不用奔拉拽,就自己朝前走动,奔只需控制好方向即可。
哧地一声,犁被小二黑拉着朝前滑动,犁铧轻松地破开泥土,在犁镜的作用下翻到右边。随着小二黑前进,一道翻开的新泥呈现在后面众人眼中。
大家纷纷发出惊呼声,激动地大声叫喊起来,之前翻地的他们可是知道用一把铁锹翻地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儿。
周围有五六个人跟着丁奇一路小跑,观察着丁奇的动作。
犁地最关键的人就扶犁的人,他要保持犁铧入土的深度,既水能太浅也不能太深,所以他要使出力量和小二黑拉扯的力量保持一个平衡。而那五六个人就是为了学习如何驾驭这把木犁,待自己犁地时,好能顺畅地翻地。
“吁~”
“稍~稍~”
到地头了,丁奇指挥着小二黑停下后向左转身,奔也适时拉着小二黑向左转,来到地块的另一边。
丁奇是按照农村常用的犁地方法,始终从地块右边开始下犁,这样就能将左边的土翻到右边。刚开始还有些生涩,一是因为自己好久没有操作过,二是因为小二黑第一次拉套、双方之间配合有些生疏。随着小二黑步伐越来越稳,丁奇渐渐把握住节奏,感觉也越来越熟悉。
“吁~”
“喔~喔~”
回到出发点,丁奇指挥小二黑向右转。对于“稍”“喔”两个指挥牛马骡子的词语,分别代表向左转、向右转两个意思,算是丁奇农村老家操控它们的方法。
第二趟,丁奇越操作越轻松,这对他这个以前亲自操纵过木犁、犁过地的人来说很轻松,自然地就将以前操控指挥牲口的命令说出来。
来来回回走了六七趟,让周围的人也看明白之后,他就将手中的犁交给那五六个人中的一个,在身边手把手教着。一阵忙乎下来,半天时间就过去了。还好,成绩不错,至少那六个人学会了如何犁地。
只是苦了小二黑,看着丁奇的眼神都充满了委屈和幽怨,低着头,不看丁奇,自己在那里生闷气。丁奇只好赶紧配了点盐水让它喝下去,那家伙立马精神起来。
观摩过后,那六个人开始分地块儿犁地。丁奇也将自己的犁让给奔,奔则换上另一匹公马。小二黑可是只有丁奇能够指挥得动,其他人,哼哼,它会给对方一蹶子。
六个人逐渐开始上手,将自己负责的那些地块儿翻起如浪般的泥土,将上面的粪肥和草木灰翻到自己身下,露出更多湿润的泥土,等待着下一波泥浪。
丁奇不再管他们,这些事儿教给他们,他们会自行摸索,道理懂了,过程由他们把控。而他自己刚来到刚刚犁过的地那里,地头摆着一个石磙子,这是准备碾地用的。
岩他们那一组石匠有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指点,做起石器活来越来越快,技巧也逐渐成熟。
将这个石磙的形状和作用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很快找到合适的青石,拿出斧头凿子一顿砍削凿,制成一个长一米五、直径四十公分的圆柱体。然后在圆柱体左
右两边的平面中心处凿出一个直径十公分、深十公分的圆孔,这是用来安装磙框的位置。
磙框由木匠们按石磙的尺寸做成,由于制作了各种木工凿子,做这些工作简直不要太简单。磙框呈2字形,中间卡着两根磙轴,用两条绳子绑住2字的上下两条边,拧紧就可以使用。
其实石磙的作用有不少,包括碾麦场、碾麦子、碾地,是农民不可缺少的农用工具,还有碾玉米和小麦的石碾子等。
丁奇将小二黑再次拉过来,上套,牵着它顺着刚才犁好的地碾过去。碾地只需要一个人牵着牲口即可,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一些大块或硬实的泥土压碎,使整个地面变得平整,这样才方便接下来用钉齿耙(ba,第四声)来耙地。
咯吱咯吱的声音响起,将大家的目光又吸引过来。只不过看着这平平无奇、忽上忽下滚动的石磙,看了一会儿就又将视线投到那些犁地的人和马身上。
来回跑了几趟,将部分地块碾平实之后,丁奇又将碾地的活儿教给奔,由奔继续碾地,而自己则将小二黑套到那个新做成钉齿耙上,准备耙地。
耙这个农具构造同样简单,这是从古至今广大农民和劳动者智慧的结晶。耙可以看作是“目”字形,用木头做成,长一米五四十公分,中间有四根横木,使人能踩在上面。在左竖边的木头上按等间距凿出六个洞,里面插入一个方形钉,楔紧实。
方形钉用青铜制成,长二十公分左右,最粗处有三公分长宽,向下三分之二处突然变细变尖。做这么粗,主要是因为钉齿用青铜做成,细了不结实。
然后在右竖边的木头上同样凿出五个洞插入方形钉,而这五个钉齿刚好处在左边那六个钉齿的中间,双方前后形成的间距比较窄,碎土能力比较好,同时也能将一些杂草、植物根茎一并给清除出来。
用钉齿耙耙地,和用石磙碾地一样,只需要一个人。只不过,丁奇需要一条长缰绳,用来控制马的方向。因为在耙地时,刚开始要在地块里直线形耙一遍,然后在地块里s形耙一遍。如果从远处看,会看到耙过的地面s形和直线形交叉,挺漂亮的。
刚开始还没有人看自己碾地,开始耙地了倒吸引一大堆人过来观看。
丁奇站在耙上面,前后脚踩在两个方形横木上,抖动缰绳,吆喝小二黑朝前走。身体不停调换姿势,将重心在前脚、中间、后脚之间来回切换,给耙体施加不同的压力。
由于经过石磙碾压,目前的田地比较平整,所以耙起来比较轻松,特别是小二黑走得更平稳之后,耙得更好,丁奇站在上面也愈加稳当。
每隔一段距离,丁奇都会将重心放在后脚,前脚不停上下踩踏,将上面缠着的杂草和根茎之类震下来,实在不行再停下来,将上面那些东西弄下来后继续耙地。
小半天下来,耙过的地上都堆积有不少杂草,丁奇让人赶紧清出去,免得耙到那里被堵住。
对于部落众人来说,这神奇的一幕让他们感到吃惊,遍布田地里的杂草竟能从各个角落被收拢到一起,自动收成堆儿,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而且,看头领在那个叫耙的东西上来回踩踏倾斜后退,很有节奏感的样子。
现在犁地、碾地、耙地是流水作业,这么长时间过去,田地就剩下一小块没有犁。至于石磙又加入两个由另外两个
人帮着碾,奔已经交给其他人在做,自己也就图个新鲜。主要还是学习一些技术活儿,比如现在的耙地。
丁奇将钉齿耙交给奔,还有另外两个人也同样将地头准备好的耙拿出来,套上马,三个人一起开始按照丁奇示范的样子耙地。整个场面热闹非凡,就连部落长老团和很少出门的医巫团都来观看。
丁奇拿手一抹,将脸上的汗甩下去,看着前面摔倒在地的奔哈哈大笑,正准备再抹汗呢,身边一只白嫩的手伸过来,递给他一张鹿皮巾。
丁奇一看,正是鹿站在自己身边,一手拿着鹿皮巾,一手端着碗,里面盛满了温热的蒲公英茶水。
丁奇微微一笑,先是接过鹿皮巾将头上和脖间的汗水擦掉,然后端起那碗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那甘甜的茶水令他浑身透着舒爽。
最近,丁奇和鹿的关系有些近,特别是丁奇自罚自己之后,两人的关系发展比较快,比以前坐在院子前那块大石头上的关系还要近一些。
丁奇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集体婚礼后那群牲口们的表现刺激到自己了?他摸不准,索性就任其自然。虽说和鹿有五年之约,但这种情窦初开、爱情萌动的懵懂年纪,丁奇不想拒绝,他想体会一下这种纯洁美好的爱情。如果最终能修成正果,这也算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儿吧!
田里,人们还在那里熟悉犁地、碾地、耙地的过程,提升和马之间的配合熟练度。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不断地训练磨合,才能掌握住某一项技能。
原始人并不是智力方面有缺陷,相反他们很聪明,他们只是没有接触过或想象不到,可只要他们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们就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关注并学习这新的东西。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自己能吃饱饭,吃饱肚子才能去想其他事情。肚子都吃不饱,怎么可能将精力放在这摸不着头脑的事情上呢?
当!当!当!
突然,城头上有警钟声传过来,很急!
丁奇眉头一皱,按照最新警报要求,这声音特别急,显然是有大批不明身份人员赶过来。已经隐隐听到城中传来马蹄踩在石板路上发出隆隆的响声,至少有两个班的战士们已经出发。
由于部落已经有龙旗,自己部落的战士们在出行的时候都会打出旗帜标明身份。前两天出发的白牙和鼠他们也一样,都会将龙旗打出来,一是表明身份,二是宣传丁部落。
抬头朝天上看了一圈,没有找到小金的身影,想必又跑到哪里自己玩了吧。倒是小可爱一直跟着自己,自己在耕地时,它在地头的树上呆着,可谓形影不离。
大家只是观望一番,就又将注意力放在耕地上。虽说是在城外面,大家却不担心安全受到威胁,自己部落的值班战士能够在第一时间应对不明人群的攻击。
就在丁奇和鹿两人扭头朝宁城东门行走时,宁城西南方向又传来牛角号声,两长一短,长持续五秒,短则持续三秒,能让人清楚地区别开。这个意思是来人没有敌意,但人数在二百人以上。如果只是一个长声,那就说明对方是敌人,不用告知数量,直接干!
那片草场上,正有一群人分成两队站在一条人踩出来的道路两边,两名俨然是人群负责人的大汉正站在土路上,和他们面前十米处一名坐在马上的人正交谈着什么。
第272章 抢地盘?
马上的人是熊,今天是他带领一个排的战士当值,一个班在城墙和城门处,另外两个班则随他过来探查情况。他身后二十米处,战士们骑在马上呈一字形排开,手持长矛、开山刀,虎视眈眈,给眼前这群不明来历之人形成威慑。仿佛给这群人有种错觉,他们二十人能将眼前这二百多号人全给干掉。
熊跟前两人,赫然是来自黑水部落的水渊和焱火部落的炎两位头领。
他们两个部落是在交换地那里碰上的,很巧。黑水部落一百五十多人的队伍,焱火部落也有一百多人,呼啦啦一片,想不被注意也难。
两队人在交换地碰面之后,就利用交换地的房屋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长途跋涉过来,好不容易碰到这么安全的庇护所,他们当然要好好休息一番。
两个部落明面上和气,私下里可是一直属于竞争的关系。尤其是焱火部落,从来不把其他部落看在眼中。如果不是这几年部落实力有所下降,他更不会拿正眼看待他们。
两个部落在此休整了两天,就又开始赶路。只是人员众多,还有大量身体瘦弱的奴在队伍中,行进速度又慢了不少。就像之前提到的,他们在宁城内祭祀龙神时好像听到荒神两个字,也只是刚刚从交换地出发不久。只是有些神奇的是,“荒神”两字的喊声似乎传播到那里。
前两天,他们碰到了鼠和白牙他们近百人的队伍,双方接触后即分开,没有过多交流。白牙他们倒不用担心这群人是去袭击丁部落的,也不怕他们袭击,最终只能是有来无回的结果。至于之前白泽他们一群中小部落,在远远看到那两个部落时,早就绕开了,实力弱,小心为上。
水渊和炎两人右手扣胸,向熊行了一个部落间通用手势。以他们两人的身份,能行礼问个好算是不错了,这也是看在对方是丁部落的一个狩猎小队长罢了。这种人,在自己部落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水渊看了看眼前马上之人,生得比自己还要雄壮,再看一眼对方身后擎着一杆木棍、上面有一块兽皮、画着不知名的动物的手下,他开口问道:
“这位兄弟,我是黑水部落头领水渊,这位是焱火部落头领炎,请问你们是丁部落的勇士吗?”
虽说早已确定这群骑在马上的人就是丁部落的勇士,但水渊还是出口询问确定一下。
“正是!这里是我丁部落的地盘,不知你们这么多人,手持武器,来我丁部落有什么事情?难道是想来抢地盘的吗?”
熊说话有些呜呜弄弄的,嗓门也大,再加上他对这两个部落没有好感,是以话一出口就将对方吓了一跳,同时一顶抢地盘的大帽子就扣上去。
水渊和炎两人都被吓了一跳,没想到对方这么大嗓门。而炎在听到对方说自己是来抢地盘的,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准备发作,却被眼疾手快的水渊给拦住,不等炎说话就抢先答道:
“误会!误会!我们听闻丁部落举办几次交换会,部落内有许多各部落需要的陶器、工具,是以带领人过来交换,倒不是过来抢地盘的,你们放心!”
“交换?既然是交换,你们应该知道,我们在原鹿部落所在地有交换场,定期召开交换会,你们黑水部落的水泽副头领可是亲自去过。你们想交换可以去那里,不过你们明知有这个规矩,为什么还要跑这么远过来?哼!肯定就是想过来抢地盘了!”
熊本人看似粗豪,
实则精明。他在听到对方是黑水部落人之后,就不打算给他们好脸色,死抓着他们意图过来抢地盘不放手,就是想给他们施加压力,不让他们太过于拿自己的身份当回事儿。在丁部落,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虽说这对部落图腾多少有些不敬,可这是头领说的啊!这句话太霸气了,让别人听着不爽,可是自己说出来,那是多么蛮横不讲理,符合大家的品味!刚学的两个字怎么说来着?对,就是:
霸道!
对待敌人就是要更霸道!
“你敢!”
炎一拍自己的光脑袋,火气顿时就上来了,以前谁敢给他脸色看?对方一个小小的狩猎队长就敢这样对自己不敬,那不是捋了剑齿虎的胡须,找死吗?
水渊头上冷汗直接就下来了,怎么还往抢地盘上说啊。虽然自己也有些不高兴,面子上放不住,可总不能因为这事就和人家打起来,不办正事儿吧?打一架就回去,目的还达不到,这一趟可就白跑了。
深吸一口气,水渊面上带笑,将还想发作的炎给拦下来,对熊说道:
“这位兄弟,我们确实是来交换的,不是来抢地盘的,你看后面那些奴还有兽皮都是用来交换的东西。请你去禀告一声,就说黑水部落、焱火部落前来拜访丁部落,并交换物品。”
熊嘿嘿一笑,知道不能做得太过,伸手喊过来一个人,让他回去报告,自己则拨转马头,右手一伸:
“请!”
就好像山寨的小喽啰招呼拜见山大王的客人一般,两个班的战士则分列两边,持矛盯着水渊他们。
水渊一看不纠缠抢地盘的事了,心里面也高兴,赶紧招呼着炎带领各自的人朝前走,边走边跟骑马的熊没话找话聊。
“兄弟,你们好厉害啊!骑着马很威风啊!”
熊挤出一个笑容,不说话。
“兄弟,你们部落这马多吗?能交换不?”
熊再挤出一个笑容,还是不说话。
“啧啧!兄弟你们部落真的很强大啊,我们部落要能有你们部落一半实力就好了。”
熊两半边脸向后缩,尽量做出微笑的样子,还是那种标准的露齿的菱形微笑,就是不说话。
“兄弟,你看这样行不行,如果实在不能交换,你说说你们是怎么抓的好不好,这样我也能长长见识!”
熊再露八颗牙,仍旧不说话。
水渊见套近乎达不到目标,随手从手腕上摘下一串用兽牙做成的手链,递给熊。
“哎呀!你看看我,这是我的随身手链,很漂亮,一看就很适合你,来接着,送给你当礼物。我不求别的,你只需给我讲讲抓马的故事就好,我可喜欢听故事了!”
说着水渊就想抓着熊的手,给他戴上去,可惜,熊并不领情。仍是微笑着,将递过来的东西退给水渊。
能接吗?不说身边有这么多人看着,哪怕是没人看着,也不能私接别人的礼物啊,头领可是说了,别人给你送礼,那肯定是想谋求一些东西,丁部落的东西都是宝贝,怎么能透露出去呢?刚才他可是一直在打听马匹的事呢,这是秘密,不能说出去!
水渊见对方水泼不进,倒也不着急,心情愉快地朝两边望去,心说总算可以见一见这传说中的丁部落了。可不看还好,一看就把自己给看愣了!那是什么?
不远处,一群
七八个孩子正驱赶着羊群向部落走去,他们每天都会将羊群驱赶过来。刚才钟声响起时,他们就赶紧将羊赶回去,只是速度有些慢。而此时已经将羊驱赶起来,既如此干脆就回城吧,反正羊也吃得差不多,晚上再喂点干草就行。
可这一幕却让水渊吃惊不少,这也行?能养这么多羊?这可是够部落吃几天的啊!他却不知,丁部落可是将这些羊当宝贝,获取羊毛的来源,可是舍不得吃,随后丁部落还要扩大养殖规模呢!
不过水渊想想也就释然,人家连马都驯服了,更何况这种小动物羊呢?
再向远处湖边看过去,更是不得了,十几个人正在湖边向部落里运东西。肩上扛着一根棍,两头都挂着一个箩筐似的东西,里面有活物在动,白闪闪的,好像是鱼。
这些人也是在警报解除之后继续运鱼的人,捕了半天,鱼获真不少呢!
鱼!?
水渊心跳开始加快,马上就能知道他们部落是如何制作渔网了,真期待啊!看他们脸上的笑容,肯定抓鱼特别轻松,眼前也就十几个人啊,可看湖边还有不少鱼呢!
水渊一想到对方的渔网就兴奋不已,学会他们制作渔网的技术,到时候人手一张渔网,那能捕到多少鱼?能养活多少人啊!到时候黑水部落肯定能成为第一部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就连身边这个没脑子爱冲动的焱火部落头领都排在自己前面。
“水渊头领,黑水头领,到了,到了!”
熊眼看到达老院门口,赶紧拉住水渊告诉他,可没想到对方竟自己一个人傻呵呵地在那里发愣,也不知道刚才他怎么走到这的。
水渊被叫醒,心里面也是一阵恍惚,仿佛看到了自己部落崛起的那一天,那心里面是真美啊!
水渊抬眼看向眼前的院落,一排木头将里面的房屋围起来,看不到里面什么样,应该是不错的吧。
水渊向熊点头表示感谢,可眼睛冷不丁扫过右边,有一大片红色的建筑矗立在那里,上面有人来回走动。而在那面红色的东西中间,还有一个洞在里面,有人从那里进进出出,就像老鼠洞一般。
那圈红色的东西里,还有什么不知道,似乎能听到里面传来人和动物的声音,还有一二一的喊声传出来,感觉里面一片繁忙的样子。
旁边的炎也同样如此,对里面的情况有探究的意味,两人将视线慢慢挪回来,看向眼前的这个狩猎小队长,问道:
“兄弟,那个红色的东西是什么啊?那么大,而且怎么感觉里面人挺多的。兄弟,你给说说呗。”
熊稍稍有些得意,只是他得了头领的命令,不要过于多讲部落信息。并且,只让他们这一群人住在老院子周围,不得靠近宁城。
“哦,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们丁部落建的城,名字叫宁城,四周那红色的一圈儿叫城墙,它能保护我们大家不受猛兽的伤害,晚上没事儿还可以转转,安全。住在里面,不怕雨雪,走路都不怕脚上沾泥,冬天还可暖和。”
熊非常自豪,尤其是在外人面前,那种发自内心的自豪在水渊和炎眼中就是一种欠揍的表情。
虽说离得远,可在水渊和炎的眼中,这是一个庞然大物,他们发自内心有一种臣服感。他们觉得,如果站在那个叫宁城的城墙下面,他们会很渺小,就仿佛自己脚下的蚂蚁一般。
第273章 没见识的水渊和炎
两人不知道是如何进入那个小院子旁边的木房子里休息的,不知道晚上吃的什么,不知道周围安全不安全。他们迷迷糊糊,满怀心事,哪怕入睡、做梦都是在想关于看到的一切。这一切,都充满了神秘感,给丁部落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他们不禁问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难道真的是荒神带来的吗?如果是的话,自己也希望荒神能将这一切带给自己的部落。
每一个接触丁部落的人,都会像水渊和炎一般,对丁部落的一切产生极大的疑问,也会产生极大的兴趣,想一探究竟。可他们越接触丁部落的人和物,越觉得自己眼前有一团巨大的迷雾在那里挡着,始终看不清楚。
就像现在的水渊和炎,两个人顶个大黑眼圈从木屋中出来,感受着和自己部落那不一样的气氛,虽说还是同样的人,可那种感觉却是不同。
突然间,水渊想起来,昨天他们还没有见过丁部落的头领。这是自己的疏忽呢还是丁部落头领故意不见自己呢?按照部落之间的传统,部落之间进行交往,作为主人一方的头领是要第一时间招待客人的。可是自己确定记得,昨天晚上没有丁部落的主要人物过来陪同,还是那个叫熊的人陪着自己这群人。
为确定昨天晚上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水渊赶紧叫过来自己的一个经常跟着自己的手下,当着炎的面问道:
“鳅,你说,昨天晚上丁部落的头领有没有过来呢?谁在陪同我们?”
鳅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昨天晚上的事儿头领可是经历了,怎么还要问自己呢?但他可不敢违逆头领的问话,赶紧俯身回答道:
“头领,昨天晚上只有那个叫熊的人陪同您和炎头领,给我们提供有吃的和喝的。但再没有其他人过来,只有他们口中的战士在周围站着,既像保护我们,又像在监视我们一般。”
水渊眉头一皱,和炎对视了一眼,看来自己的记性没错,确实没有看到丁部落的头领。
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他面上倒没有表现出任何生气的意味,示意鳅继续说下去。
“不过,那个熊倒是解释了一番,说他们头领出去外面旅……旅行了。对,就是这个,旅行去了。”
鳅显然不知道这个“旅行”一词是什么意思,一脸迷茫。
炎却是见多识广,直接嘁了一声,说道:
“嘁!旅行?不就是出去转了吗?不过,我估计他是不愿意见我们随意找个借口罢了。”
水渊点点头,同意炎的看法,继续问鳅:
“对方还有没有说其他的?”
鳅挠挠头,想了想回答:
“头领,他还真说其他的事了,就是,就是不让…不让”
鳅刚开始还有兴致,可后面说着说着,就支支唔唔地不敢说了。
“不让什么?说!”
水渊一看鳅说话吞吞吐吐地,登时急了,在丁部落面前他可以暂时忍着,在自己部落人面前他可是头领。
鳅眼看头领要发火,脖子一缩,赶紧咽了口唾沫说道:
“不…不让我们走…走远,说是周围有猛兽,城里面却没有地方住,只能住在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吃的喝的得我们自己解决,但是又不能在这周围打猎,我问为什么?那个熊说这周围的野兽都是他们部落养的,不让抓!”
“欺人太甚!怎么不说大荒上的所有动物都是他们养的呢?”
这边水渊正呼哧呼哧直喘气呢,那
边炎突然就爆发了。
他脾气本来就火爆,能选择来丁部落交换,也是本着想看看这个部落发展情况呢,哪成想自己受到这种待遇?
之前去其他部落,哪个不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女人随时奉上,他们的头领跟前跟后,生怕照顾不周,惹来自己的怒火。
可这个丁部落倒好,头领自己不过来不说,还不准备大家在这里的吃食,连自己打猎都不行。难道要活活饿死在这?
“火鸟,你说说看,昨天他们丁部落是不是这样说的?”
炎气不过,但也怕是自己听错或理解错了,赶紧叫了在边上的一名部落成员回答。
“头领,鳅所说不错,对方确实是这么说的。”
火鸟不敢怠慢,赶紧回答。
“啊!丁部落敢如此欺我?”
嘭!
炎抽出随身的石斧,砸在身边的窝棚上,将一根碗口粗的木头砸断。
另一边的水渊眼神顿时一凛,深深看了一眼炎,隐隐有些忌惮。不过,他自己却不再生气了。
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交换的,是来摸清丁部落底细的,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吃点亏又怕啥?为了部落,忍辱负重,没啥!
“鳅,你去请一下那个熊,就说我要见一下他。算了,我还是亲自去找他吧!”
“头领,不可自降身份啊!”
看到头领要亲自去见那个狩猎小队长,鳅气不打一处来,怎能让自己头领去见对方呢?
“嗯?我的话你都敢不听?”
水渊倒是没有其他想法,自降身份也未尝不可。
那边焱火头领炎看水渊要出去,也只能降下火气,硬着头皮跟着一起去。现在两人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来这里何尝不是和水渊一样的目的啊,所以只能共进退。
呼啦啦一干十几个人刚绕到那座院子门口,就看到从小溪那边骑马来了三四个人,为首之人看着年龄较大,身材却极为壮硕,而他身边跟着的正是昨天迎接他们的那个狩猎队长熊。人还未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就传过来。
“两位头领,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水渊和炎两人有些疑惑,不知眼前之人是何许人,探询的目光转到熊身上。
熊也会意,点点头向水渊两人介绍:
“两位头领,这位是我部落的雄鹿长老,也是我们部落宁城的城主。”
昨天下午,丁奇在得知是黑水和焱火两个部落头领联袂以交换为目的来访时,就决定不见,由熊一人进行接待,并安排雄鹿长老第二天早上过来接见一下。
说是不给他们两个部落提供吃食,也只是言语上恶心一下两个部落,谁让他们那么嚣张跋扈呢?一些中小部落的消失都和他们五大部落脱不开关系,甚至力部落头领都是黑水部落干的,只是现在不好明着报仇罢了!
此时的雄鹿,早已经和他刚加入丁部落时完全不一样。那时候他虽说个子高大,但却浑身没有几两肉,有些瘦弱,和奔一样瘦。可自从见到丁奇,大家的伙食标准一再提高,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壮汉,整个人都看着年轻不少。
包括原鹿部落的梅,真实年龄也不到四十,现在看着更年轻漂亮,连三十岁都没有,这要放到二十一世纪,那也是标准的少妇一枚。
看到眼前这名壮汉,水渊和炎同样皱紧眉头,在脑海中思索着,这名似曾相识的人物。
炎反应最快,吃惊道:
“你,你可是鹿部落的头领雄鹿!”
作为和周围众多部落交换火源的焱火部落,他们经常和各个部落的头领接触,就和蓝虎头一样,肯定能记住他们的头领。只是雄鹿变化太大,他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哈哈,炎头领,你还记得我?真是难得,他们都说不认识我了。”
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雄鹿,上上下下看了几遍,这才确认是他曾经见过的鹿部落的头领。雄鹿自打加入丁部落之后,就没有离开过部落,只有来这里支援的部落才见过他。
“雄鹿头领,没想到原来那么瘦的一个人现在这么胖,而且还是这么大一座城的城主!佩服!看来丁部落很是富足啊!”
炎除了不可思议,还震惊于对方的地位,没想到对方已经是一个和他们五大部落头领平起平坐人物!水渊可能不知道,但他可是从百濮部落那里知道,丁部落现在拥有的人数已经超过大部落最低的三百人限制,已经实实在在是一个大部落。
“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小部落鹿的头领雄鹿!”
水渊也想起来了,虽是后知后觉,却也不晚。
“我可不敢居功啊!这都是荒神的功劳,我也只是帮着荒神代为管理这座城。两位头领,咱们不必纠结于此事。荒神前两天出去外面旅行,不在家,而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回到部落,怕影响你们休息,所以没有提前过来问候。还请两位头领原谅!”
水渊和炎两人摆手,表示不在意此事,对雄鹿的态度也很满意。
“两位头领,还没吃早饭吧,请随我一起去城中用餐。呆会也会有部落的勇士为黑水和焱火部落的兄弟们提供吃食,这可是一大早我让人去森林中刚刚抓到的野兽,当然也有咱们黑水部落喜欢吃的鱼!”
水渊两人一听,心中更是高兴,看来还是雄鹿有眼色啊!
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前往宁城,至于马匹则交给熊来处理,还要在那里招待其他人员呢!当然,水渊和炎两人也不怕雄鹿他们对自己有歹意,近三百人放在那里,还有部落勇士,没有人敢小瞧!
刚开始,水渊和炎两人还能和雄鹿交谈,可是随着走近宁城,水渊两人脸上的震惊之色越来越重,甚至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他们感觉自己呼吸变得沉重,甚至到有些不能呼吸的程度。随着高大的城墙出现在自己眼前,两人觉得一股浩大之气扑面而来,正是这种气息让自己呼吸不上来,脚步都变得有些沉重,甚至滋生出一种想要跪下去的冲动。
城头上,飘扬着昨天看到的丁部落所说的龙旗,呼啦啦响着,那忽隐忽现的龙头和龙身,感觉比昨天看到的时候还要有威势。
等到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来到城门洞的时候,两名高大的部落战士骑马持矛分列两边,两层楼高的厚实城墙立在那里,迫人的气息让两人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在地。如果不是两人互相扶持,早就丑态毕露。
“两位,这就是我们宁城,上面两个字叫宁城!荒神的意思是想这座城成为我们大荒上的人生活的安宁之城,故叫做宁城。”
雄鹿指着城墙及上面的石匾,向初次见到宁城的两们部落头领介绍。
水渊两人好不容易站稳身体,看向雄鹿指的东西,看不明白。可是两人也不敢说,也不敢问,生怕说出来显得自己没有见识,只得跟着一起说:
“好!有气势!”
殊不知两人根本看不懂那两个字是什么。
第274章 注意影响
虽说各个部落语言交流上没有什么障碍,可是每个部落还没有产生自己的文字。所以两人只觉得那两个字是几条蚯蚓一般,并不认识,只能不懂装懂。
雄鹿心底里暗笑,他可是知道这两位头领是大字不识一个,和自己原来一样。他明白,笑话他俩就是在笑话以前的自己,没必要。
走过城门,那种压迫感消失,可突然呈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一条用红砖铺就的大道,笔直地通向前方一座高大的房屋。
两人愣住,何曾见过这样的情景呢?
红色大道两边,两排房子延伸出去,并没有人居住,并不像那个熊所说没有足够的房子,纯粹就是恶心人啊!
耳朵里传来流水声,找来找去,却找不到水在哪里,只感觉就在自己身边。难道这是荒神神力所建成?
左边,传来人声、羊叫马嘶声,还有丁丁当当的敲打声;右边,又听到那种一二一的喊叫声,还有什么“团结就是力量”的声音传来,像歌声,却比自己部落唱的歌有力量。
水渊两人感觉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他们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世外桃源,或者是来到了荒神创造的仙境中。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世外桃源,不知道什么是仙境,但他们可以对不知道的事情赋予神秘的色彩。
他们内心深处,对于那个从未谋面的丁部落头领、荒神越发崇敬起来,认为眼前的这超出他俩想象的一切只能是荒神创造的。
周围有人来来往往,孩子们驱赶着羊群向城外走去,可这并不能引起两人的关注。
水渊和炎两人已经被广场上那一座图腾像震撼得无以复加,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令两人感觉到恐慌的事物。虽是第一次见,可他俩知道这个图腾柱上的图腾已经活了过来,正在怒视着自己。
“这就是丁部落的图腾,龙吗?”
两人内心只有这一个问题在回绕,想将内心的震惊给压下去,可始终不能得逞。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部落图腾啊!让人感到害怕畏惧,有种想转身就走的感觉,也让自己觉得应该就此臣服,成为这个部落的一分子。
两人此时额头已经见汗,冷汗!吓得!
他们用极大的毅力,克服了自己想要跪下去的冲动,不敢再看,在雄鹿的带领下,慢慢挪出这个广场,顺着东西大街朝左侧的食堂走去。
雄鹿边走边继续介绍,可他们俩一点也没有听进去,仍旧处在刚才丁部落图腾带给他们的震撼之中。饶是雕刻这个图腾柱和这个图腾柱经常打交道的原青鸟部落的医巫雕,都有些受不住图腾柱的威势,更不用说第一次见到怒龙图腾的水渊和炎两人。
没吓尿都算不错了!
食堂是一个人群密集处,为了保证部落上层人员居住环境安静,所以食堂就设置在大广场西边,东西大道的北边,靠近大道,方便人员就餐。
食堂搭建不像龙殿那么复杂,只是用柱子搭建好一个长六十米宽三十米高五米的木棚,中间高南北低,屋面材料是用苇芭铺就,上面加泥和草,抹平即可使用。
虽说棚顶高五米,空间大,但中间位置还是有些暗,但不影响大家就餐。为保证光线充足,荆他们那个木匠组在丁奇的建议下,在中间的位置东西方向上开了三个口,长宽各两米,口子上面搭有另外的棚子,防止雨雪落进来。
木棚底下摆放着桌凳,桌子长方形,长一米五、宽八十公分,能坐
六个人。凳子是长条凳,足够三个人坐。所有桌凳都是用粗木制成,显得很厚重结实,充满原始味道。
水渊和炎两人在雄鹿的陪同下走进食堂,他们再次走不动了。哪见过这个啊!他们俩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这个桌子晃晃,那个凳子摇摇,一切都是那么新奇。疑问也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几块木板就能放在一起而不倒?木头怎么会那么平整呢?是从哪里找到的这种木头呢?没见过啊!
两人仔细观看,这是近距离了解丁部落的机会。可是两人看来看去,始终看不明白,这些雄鹿口中所说的桌子凳子是如何做成的。
这还不算,他们抬头看木棚的构造,空间大不说,上面的草都很平整,看着让人感觉很舒服,不像自己部落的草木屋这里出来一块那里露个口儿,只能将就着使用,而且还做不了这么大。
可按照雄鹿所说,这个大木棚只是用来吃饭的地方,并不用来住人。这么大的木棚,估计全部落的人过来吃饭都能装得下吧!那住人的地方会是什么样子呢?吃完饭得去看看。
水渊和炎两人有些忐忑,坐在那里都不敢把屁股全放上,靠着自己两条腿弓着马步撑着。但看到雄鹿在凳子上来回晃,左右摇摆,一点问题都没有,这让两人稍稍放下点心。
很快就有两个女人端着木盘子过来,上面放着两大碗兽肉,一大碗鱼肉和汤,还有一个像是雉鸡的东西。
为什么说像呢?他们以前抓到的雉鸡直接就扔进火中烧烤,拿出来的时候都是黑乎乎的,雉鸡本来的样子早没有了,哪像人家丁部落的这种雉鸡,身上没有毛不说,又光又滑,就像…就像女人脱光了以后,不!女人脱光也比不上这种雉鸡,她们身上还有毛啊!
雄鹿拿起六根木棍,给水渊和炎每人面前放了两根,自己面前也放了两根。但水渊和炎不敢说话,也不敢问,对看一眼,眼中的意思很明显,不急着动,看雄鹿如何操作。免得自己不会,让人家看笑话。
雄鹿呵呵一笑,对两人说道:
“来,食堂那里做得匆忙,饭食有些简单,咱们随便吃点。最近部落在耕地,准备种庄稼。等秋天收获这些庄稼,我们就不用一直吃兽食,肯定要比现在品味丰富!”
水渊两人本来有些紧张,虽说坐稳当了,可对方始终不动,两人也不敢动。突然,两人听到雄鹿讲到耕地、庄稼、丰富等关键字眼,耳朵立马支棱起来,想听雄鹿继续说。
可雄鹿却不讲了,拿起那两根木棍放在手里,指着碗里的兽继续道:
“来,不用客气。这是筷子,可以用来吃饭,不会把手弄脏。”
说完,雄鹿就用筷子夹起一块兽肉送进嘴中,嘎吱嘎吱咬起来,汁水横流,看起来很香的样子。
两人一看,愣了!用木棍吃饭?
不过为了不露怯,他俩还是拿起木棍,用手握着,一个朝上握,一个向下握,就像拿石匕一样。一个向碗里的肉捅,一个向碗里的肉扎,可始终不能将肉夹起来送进自己嘴中。
两人急得跟个猴似的,始终不能将肉送进嘴里。炎急了,哼了一声,直接将肉划拉出来,用手拈着放进去。用眼睛一瞥雄鹿,心说,不就是吃个肉吗,至于这么麻烦?用陶锅煮的肉自己也在部落吃过,还不是直接用手抓!
可还没等他将视线收回去,炎两个眼睛顿时瞪大,一幅不敢相信的样子,指着那碗里的肉结结巴巴地说道:
“这…这…这是什么兽肉?太好吃了!”
水渊还在那里捞肉呢,他可不像炎,得注重自己的身份和形象。捞半天还没有吃上,没想到炎在那里大喊大叫,还说太好吃了,尼马,我还没有吃上好不好!
雄鹿看两人不会使用筷子,也不笑话他俩,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赶紧教两人如何使用筷子,等两人基本差不多,能夹住肉的时候,迫不及待的炎立即将筷子放在眼前那碗肉上,一块接一块往嘴里塞,生怕旁边的水渊跟自己抢似的。
水渊还夹着刚才一块肉在那里来回转,锻炼使筷子的技能,可看到炎的反应才记起来,他刚才可是说肉很好吃的。赶紧将那块肉送进嘴中,轻轻嚼了两下,立即停下。
“唔!”
轻轻呻吟一声,水渊可不知道那是美味激发了他的味蕾,更不知道其实就是盐引起了这一系列的变化。他们部落只有力石,没有盐,平时就算煮肉也没有往里面放力石,吃的肉当然干巴巴没有味道。
力石只是他们用来补充体力的东西,需要的时候舔两下或者掰下来一小块含在嘴中,又苦又涩,只能偶而为之。他们怎么可能知道盐这种东西呢?按照历史发展,粗盐还要很久很久才会出现,更不用说精盐。
水渊赶紧将嘴中的肉块吞下去,又夹一块连咀嚼都不用,直接咽下去。一口气的功夫,竟然连吞六块兽肉,如果不是还要吐骨头,十块肉都进去了,比炎吃得还猛!
为啥?他用筷子比炎好!
好不容易喘了口气,水渊看着雄鹿震惊的样子,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笑笑,用上敬语问道:
“雄鹿长老,这是什么肉啊,怎会如此好吃?”
“嗯嗯!”
旁边的炎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说不出来话,跟着点点头示意自己也是这个意思,想知道这是什么肉。
“哦,你们说这个肉啊?没别的,就是咱们平时吃的角鹿啊!”
雄鹿早知道两人是这样的反应,微笑地回答道。
“什么?角鹿?不可能!不…噗!”
刚将嘴里的肉咽下去一半的炎听到雄鹿的解释,不敢相信听到的是真的,急得一口气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可他对面的水渊可就遭殃了,被炎吐得满头满脸都是肉沫,还有口水和唾沫。
水渊:“……”
水渊也算定力强,伸手一抹,就不再管,看向雄鹿等着结果。
可不远处厨房那边做饭的人中,有人噗嗤一声笑了,搞得雄鹿好不尴尬。
“那个谁,注意影响啊!”
他又赶紧给水渊道歉。
雄鹿怎么这个反应呢?他不敢批评对方啊!
为啥?因为笑的那个人是丁奇!他们的头领,荒神!
丁奇早就站在那里,隔着老远就一直在观察水渊和炎的表现。刚开始印象不错,可在他俩进入食堂之后,两人的在丁奇心目中的形象就开始下滑。
和普通部落首领一样!
是以丁奇实在忍不住,笑喷了。不过他也知道,不能太过,也不能引起那两人的注意。还好,水渊和炎自视甚高、注意自身形象没有扭头看他,让丁奇可以继续看下去。
而且,昨天在得知是这五大部落之二的头领过来时,他就决定采用这种方式见面,让雄鹿透露一些部落明面上的消息,顺带看看这两人如何。至于正式见面,省省吧!
第275章 调料和三高
“那个,这确实是角鹿肉,只不过里面加了一味调料,所以这肉就变得鲜美起来。”
旁边聆听的两人眼睛猛地一亮,嗯?调料?又找到一样好东西啊,看来这就是关键了。
水渊斟酌了一下语言说道:
“雄鹿长老,城主,您说的‘调料’是什么啊?这个能交换吗?”
炎嘴里早没有了肉,此时也赶紧追问调料是什么东西。
“就是就是,这个‘调料’真是太神奇了,竟能将没有味道的肉变得如此美味,肯定是好东西吧?”
雄鹿心说,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雄鹿拍拍手,刚才那名偷笑的人端过来一个碗,里面盛了一些东西,白花花的。水渊两人看到这名丁部落成员,浑不在意,一个做饭的,有什么可看的,无非就是脸白了点。
随意扫了一眼,他俩就将目光投向此人手中端着的白花花的东西。
雄鹿赶紧双手接过来,水渊两人也不在意。
“没错,这个调料名叫盐,就是这白白的粉末。有了它,肉食才变得美味,鱼汤才变得鲜美,就连以前咱们做的烤肉也因为它而变得不再难以下咽。这,就是盐的神奇魅力!”
炎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水渊,此时他不再是那个容易发火的焱火头领。他没有像水渊一样第一时间去品尝那个盐的味道,而是在评估盐的价值,也就是说自己如何花费更小的代价来交换到这能够使肉食变美味的东西。在他的印象中,他觉得这个盐肯定很贵!
那边的水渊直接抓了一小把盐,在雄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仰起脖子将这大概有一个核桃大的一团盐放进嘴中。
“嗯?这个盐味道有点咸啊!和血里的咸味道一样,只是……呕!只是……呕!”
水渊“只是”了几次,差点没吐出来,赶紧将嘴里的盐吐出来。
“呸!呸!只是太咸了!齁得慌!”
站在旁边看的丁奇心里面好悬没笑抽过去,第一次看到这样吃盐的人。那能不咸吗?能不齁吗?神仙来了,也得齁!
水渊砸吧砸吧嘴,似乎能承受嘴里的那股咸劲,仔细品了品,眼睛立马睁大,惊喜地说道:
“不错不错,这是好东西。感觉和力石有点像,只是没有力石那么苦那么涩,入嘴即化,不像力石还得用舌头舔。我觉得我身上有力量了,比力石增加的力量还多!”
丁奇眼睛一亮,内心不住腹诽:
“嗯?这是个行家啊!这么快就能品出来,还和力石与血联系在一起,不简单,以后可以改行成为一个美食评论家!不过你能感觉出增加力量,这倒是佩服你,吃出小说中灵石的感觉了!”
水渊不知道身边这个人如何想,他还在品着呢!
雄鹿岂会告诉对方真相?将话头直接转移开。
“这个盐是我们丁部落的头领、荒神研究出来的,目前只能限量供应。像这么一小碗盐,至少需要二十个奴隶来换。每次我们煮肉,都只敢放一点点,不敢多放。这次是因为你们两位头领过来,我们才多放了一些,以示尊敬!”
雄鹿这句话既将盐的价格说出来,又抬了一下水渊两人的身份,让两人心中舒服无比。
“嘶!这盐好贵啊!”
炎在那里还没算计清楚,这边就给他报价了,一听确实贵!
水渊听到心里面也是一抖,不明白为何这么贵。但仔细一想,如果自己拥有这么神奇的东西,肯定会更贵,甚
至都不给别人分享。好东西,肯定是要自己拥有才行啊!
殊不知,眼前这碗盐只是粗盐,被人拿石头给碾细罢了,离更好的精盐还差得远。现在丁部落已经掌握那座盐矿山,花和草两人早就带领一帮部落成员按照丁奇教的办法生产粗盐和细盐。部落平时吃的盐都是细盐,粗盐也只用来腌咸肉和腊肉。有了这么丰富的盐资源,那还不可劲儿的造啊!
生活得精致些,对吧!
“这不贵!陶锅陶碗刚出来那会儿也得好几个奴才能换到呢,这盐可是比陶器更好的东西,当然要更贵了。不过我们头领说了,等以后盐的产量上来了,肯定会便宜不少。只是现在嘛,制作不易,还得是这么多奴才能换一碗盐!如果奴太瘦太小,还换不了这么多呢!”
雄鹿赶紧夸自家的东西好,俨然一副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样儿,说完还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丁奇,对方暗暗给他一个大拇指。
昨天,熊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给丁奇做了汇报,包括两个部落来了多少人,有多少是奴,有多少是部落勇士,估算出一个数,这从个人行为和群体状态就能判断出来。
黑水部落的奴大概一百个,焱火部落大概五十个。不过两个部落带来的兽皮不少,两个部落加起来也得有个上千张。丁奇可是打算都给吃下来。
而且,丁奇断定,黑水的一百个奴中肯定有上次水泽打赌输的六十个奴在里面,要不然他们不会跑过来交换。只要是大荒上的部落,如果想和其他部落打交道,至少明面上讲诚信还是要做到的。另外,从两个部落能打那么远的地方过来仅有一些伤者也能看出,两个部落实力不俗。
雄鹿一讲交换规则,两人就开始盘算自己能换到多少盐。炎也学着水渊尝了尝盐的味道,不过他不敢多拿,只拈了一点儿放在嘴巴里抿了抿。
“嗯!太美妙了!这个味道才是真正力量的味道!以后我要天天吃,顿顿吃!”
丁奇直接朝他翻个白眼:
“尼马,以后让你吃出个三高出来,看你还有没有力量!”
不过转念一想,能不能将盐整成一个生化武器呢,杀人不见形那种。不过考虑到长期才能见效,还不如直接杀了对方,时间成本太高!
雄鹿见两人还在思考,也不催促,招呼两人赶紧吃肉。
“来来来,两位,我们边吃边聊。这角鹿肉做得好吃,这鱼汤你们可得要尝尝。这是我们自己捕到的鱼,名叫草鱼。味道不用说,更好!”
雄鹿给两人都盛了一碗汤,还冒着热气。
一股香气飘起,他们俩耸耸鼻子,深吸一口气。
“哇哦!太香了!这真的是鱼汤吗?”
炎不敢确定,因为他上次去黑水部落喝的鱼汤发黄,又苦又腥。虽说第一次喝味道确实不错,但和眼前这碗鱼汤相比,那可是差远了。而且,他吃鱼的时候被鱼刺卡喉咙了,这事儿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关于鱼的食用,在座的人中,水渊最有发言权,只不过他的发言权仅限于烤鱼。至于煮鱼,也只是从他得到陶锅算起,还只是白水加力石煮鱼,经验还真比不上有丁奇指导的丁部落众人。
“嗯,这应该是鱼汤,这里面不是有鱼尾巴吗?”
水渊一出口,弄了炎一个难堪。
炎:“……”
炎拍拍自己的光脑袋,脖子一梗,嘴里嘟囔一句:
“我没吃过鱼!”
算是回怼水渊一句,不承
认自己吃过鱼,谁让你招待我的时候让我卡住喉咙了!是不是想害我?
得,他还记着这件事呢!
水渊懒得搭理对方,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我用我弟弟从你们丁部落换回来的陶锅煮过鱼,刚开始是白色的鱼汤,但是放在力石后就变黄了,而且鱼腥味特别大,不是特别好吃。如果不是老人可以喝口鱼汤,保住命,我早就不炖鱼了。所以我不敢确定眼前是否是鱼汤,既没有腥味,汤色还白,味道还鲜香。”
说完,不待雄鹿招呼,直接端起碗品了一口。
“嗯?”
来不及说话,咕咚咕咚两口就把一碗鱼汤喝没了。
炎一看,也赶紧端起碗,更干脆。
一口闷!
完了还拿舌头舔了舔碗底,生怕碗里有剩的。
“咳!咳!”
旁边的丁奇看不过去,赶紧咳嗽一声,这炎太奇葩了,把自己憋得太难受了!然后他用眼睛在这个碗上“盯”了一个记号,碗上有一个缺口和黑点,完事儿把碗扔了,太恶心了!
雄鹿赶紧出声:
“不着急,不着急,大碗里还有,管够!”
真豪气!
水渊尝了鱼汤味道,确实鲜美,刚才恨不得把自己舌头都给吞进去。此时缓口气,再品了品嘴里的味道,开口询问:
“雄鹿长老,这鱼汤缘何如此美味?难道里面也是因为添加盐的缘故?”
雄鹿一听,满心欢笑,这水渊真上路啊!立即用丁奇经常用的一个词回答道:
“水渊头领,厉害!用我们头领说的,您是行家啊!食髓知味,佩服!”
雄鹿夸奖了一下水渊,继续笑着说道:
“这鱼汤里,的确放有盐,但盐还不是最关键的,里面还有一种香料,名为香粉,就是它祛除了鱼腥味,还将鱼本身的鲜味给散发出来,起到去腥提味增鲜的作用!”
其实雄鹿所说的香粉,就是香菇粉和花椒粉的合称。这是丁奇怕外人知道,所以起这样一个名字罢了。
花椒粉能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去腥解腥的同时,还能改变口感,促进人们唾液分泌,增加食欲。而香菇粉在干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芳香物质,其本身含有多种氨基酸,是天然的鲜味调味料,就像味精鸡精一样。但它包含的氨基酸种类却远比味精要多,能够刺激味蕾,将人们的味觉感受放大到最大。
这两种原材料烘干研磨成粉,混合在一起使用,在香料缺乏的原始时代,足够将人们的味蕾作用放大无数倍。是以,水渊和炎两人尝到这样做出来的鱼汤时,觉得滋味鲜美的原因。
其实,香菇是在公元十三世纪前后,被大家的祖先们发现并栽培使用,如果不是丁奇,估计原始人们还拿它当作不能食用的东西看待呢。
“香粉?香粉是如何做成的,又是如何交换呢?”
炎头领迫不及待地问道,还想打听香粉的制作方法。
“这个,说实话,这香粉产量还有些低,这只是我们头领无意中发现的一种香料,并不能大量制作,比盐的产量可是要少多了。如果想交换,至少得需要三十个奴才能换到一碗香粉。至于制作方法,恕我不能告诉大家,因为我也不知道啊!”
雄鹿并没有给炎一个满意的答复,但炎也知道是自己过分了。如果自己知道制作方法会给别人说吗?不会,而且还要捂得严严实实的,不能让人知道。
第276章 椒麻鸡和交易
坐在一边的水渊在心里面一阵感慨,这还没有看到丁部落全部呢,就盐和香粉两样东西就已经吊起自己和炎的味口,如果能知道丁部落更多有用的信息,那岂不是自己部落将会发展更好?生活也将更加有滋有味,幸福得飞起来?
可水渊没有想过,部落发展的基础是什么?基础是人,但部落能否养得起那么多人是一个关键,而养人需要食物,肉食和采集只能维系一定的时期,长时间下来是支撑不住的,这也是为什么原始时期部落规模大了之后需要分离出去一部分,保证部落传承的同时,开枝散叶,保证更多的人生存下去。
最终还是要发展到农业社会,才有可能达到他期望的时期。
按照正统理论,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分为五大阶段,其中前三个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其中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贯穿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农业的发展。
不能走到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这一步,人类就不可能走向文明,而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没有农业的支撑,就不可能产生大量的剩余和人口的发展,也就不可能会有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外一个,就是需求的产生,没有需求,也就不可能产生交换这种最初级的经济活动。
而丁奇通过食物主导的就是提高部落的需求,推进部落之间交换或才说经济的发展,为交换媒介(铜钱)的推广打下基础,但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提高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普及率。
水渊和炎两人还处在鱼汤的美味之中呢,雄鹿已经开始介绍第三种食物了,那只雉鸡。
“来,两位头领,刚才尝的是角鹿和鱼,现在我们来尝尝这只雉鸡:椒麻鸡。”
眼前这只雉鸡比较小,和柴鸡一般,做出来的样子和叫花鸡差不多,表面一样,其实内里有乾坤。
丁奇在中原地区呆过一段时间,那里盛行过一段时间的椒麻鸡。此椒麻鸡非川菜的椒麻鸡,做法不同,类似于中原北地烧鸡的做法。
由于原材料少,香料更少,丁奇就采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制作他以前吃过的椒麻鸡。
怎么简单呢?就是将一只剥洗干净的雉鸡肚子里塞满花椒,洒一些盐,然后将鸡肚子缝上,扔陶锅里煮,陶锅中也洒有盐用于出味。煮上两三个小时,直至煮熟,出锅。
吃的时候,将鸡肉撕开成小碎片,和鸡肚子里的花椒搅拌在一起,那花椒的味道就会均匀地抹在肉的表面,吃起来麻香麻香的,还带有丁点的辣味。如果等辣椒种出来,再搁点干辣椒进来,那味道将是麻辣鲜香,回味无穷。
这是丁奇在看到卖家做出来的成品,以及和卖家的交流中捉摸出来的方法,在此处发现花椒之后就把雉鸡的吃法给扩展了一下,没想到吃到的人赞不绝口。
雄鹿说着就将雉鸡撕开成小块,然后将里面的花椒混合在肉里面,用筷子夹起一小块放进嘴中。
“嘶!哈!真爽!太好吃了!”
雄鹿吃完一块,自我感觉太棒了,每次吃这个椒麻鸡都有些欲罢不能,光想多吃点,却被丁奇给拒绝,为啥不多做点呢?因为花椒太少了,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丁奇会组织原丘部落的人回去采集更多的花椒。现在手头这些花椒还是丘部落加入的时候带过来的,那是吃一点少一点啊!
看着雄鹿的表现,水渊和炎两人有些疑惑,什么情况,又是
一种美味不成?要不然前面两种肉都不见他如此表现?
炎有没有吃过水煮雉鸡,水渊不知道,但他可是吃过的。陶锅得到的早,作为部落上层人员,除了医巫之外,他可以优先享用。吃的最多的就是白水煮鱼加力石,白水煮肉包括煮雉鸡也吃过,除了没有盐之外也就那么回事啊,难道里面又加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吗?
今天这一顿饭吃得值,先是发现盐,后发现香粉,现在又会发现什么呢?答案应该在雉鸡肉上面的小颗粒吧!
水渊已经猜出来,肯定和那种圆圆的小颗粒有关。
拿起筷子,水渊轻轻夹起一块雉鸡胸脯肉。雉鸡身上,就数这块肉大,却又属这块肉最难吃,全是肌肉没有脂肪,嚼起来干巴巴的没味儿。自己每次吃雉鸡,直接就是两个鸡大腿和鸡翅膀,其他的都会给其他人吃。
因此,他从最难吃的下筷子。
刚放进嘴中,还没来得及嚼动,舌尖上就传来一阵麻麻的感觉,还有点辣。这种感觉稍作停留,即迅速从舌尖传遍整个口腔,通过神经传给他的大脑。大脑做出反应,这种异味让他本能地想拒绝,准备将嘴中的鸡肉给吐出来。可很快大脑兴奋起来,兴奋起来的大脑给水渊的嘴巴反馈过来一则信息:
“咬下去!吃了它!”
嘴巴迅速嚼动,本显干巴又有些嚼劲的鸡胸脯肉在嘴巴里来回翻滚,给舌头和口腔充分的刺激,并不停地给大脑传递一个信号:太好吃了!
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味,越嚼越想吃。那股麻且有点儿辣的感觉刺激味蕾和口腔不断地分泌大量唾液,让那以前还有些干柴的鸡胸脯肉变得美味起来。
“咕嘟!”
那块被他咀嚼了无数次舍不得咽下去的鸡肉终于被他吞下去,从喉咙口慢慢到达胃部,一路充实,回味无穷,令得水渊却始终沉浸在那股麻香味道带来的震撼之中。
“啊!太美味了!”
水渊两人在这里体验美味,那边的黑水、焱火休息地外围,出现两名即将成年的女孩子,正是来自雪山部落的雪和丹。
现在两人已经成为丁部落的首席教官,主管部落的文化教学工作,她俩是除了鹿之外对汉字掌握程度最高的人,已经将丁奇能教的汉字都学会。如果按照语文教学要求,她们已经达到了优秀初中毕业生的标准。部落中大多数人都是两人学生,所以她俩走到哪,都会有人行礼致意。
跟随水渊而来的冰,已经在这院子周围转了几圈。她一路走来,都在观察丁部落生活的地方,她想把这里的一切都记在脑海中,因为这里是她的两个好姐妹生活的地方。
由于跟随水渊已久,所以部落中的一些事情她还是知道的。比如她的两个姐妹就是被水渊送到丁部落,打探丁部落信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信息传递回部落。可她知道,黑水部落就是一个吃人的深渊,成为他们的奴就不会有好下场。她们三姐妹无非是因为长得漂亮,才没有像其他族人一样从事太多劳累的采集狩猎活动,但她们没有自由。
她们始终向往自由,所以想尽办法也要逃出这个深渊,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直到丁部落和荒神的出现。
这次来丁部落,水渊还安排给自己一项任务,就是寻找机会接触自己的两个姐妹,了解丁部落的一切。自己在来之前请求水渊带自己过来,她就知道有这样的安排,她要见见自己的好姐妹
,确认她俩过得好不好。
自己已经转了一个大早上,从昨天到达这里开始,自己就没有平静过,一直期待能够见到自己的两个妹妹,却始终不能如愿。
那里,有两个身着兽皮衣服、留着黑直齐眉长发的女孩子正在休憩地外围向里观看。陌生的装扮,白皙的面孔,期盼的目光,熟悉的笑容出现在冰的视线中。
她知道,她的好妹妹们过来找她了。
食堂里,水渊和炎两人摸着滚圆的肚子,惬意地舒了口气。
“嗝!吃饱了,真是太好吃了。以前吃的东西算是白吃了,哪知道做出来的肉这么美味。雄鹿长老,您可得便宜点,让我们多交换些调料和盐回去啊!”
炎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儿,还不忘和雄鹿讨价还价,希望能多换些盐和调料。之前看到水渊可劲儿在那里吃雉鸡时,他也赶紧吃了一口,没想到停不下来了,最后两人一人分开一半到自己碗里。吃到最后还不够吃,雄鹿只好又给两人端过来两碗角鹿肉,才算将两人的肚子填饱。
吃饭过程中,他们三方谈好交换规则,盐十五个奴一碗,香粉也一样,至于花椒则没有作为交换对象,理由就是没有原料,得等。包括他们带过来的兽皮之类,也折算成盐和香粉,捎带着交换一些陶器。
交谈时,水渊承认自己带的奴中有六十名是水泽打赌输的,另外四十名奴他们想交换两到三张渔网。雄鹿没有立即答应他,只说需要长老团商量之后再答复。
水渊一听还有渔网,当即也决定要交换,雄鹿同样答复。
很快,有人端过来三碗蒲公英茶,热气蒸腾中,两人学着雄鹿的样子将碗中浅褐色的茶汤喝进嘴中。两人顿时又激动起来,赶紧询问这是什么,以及制作方法。
雄鹿说这是用蒲公英制作的茶,用开水冲泡即可。
水渊一捂脸:
“我滴个弟弟啊!”
这让他想起,自己弟弟第一次拿回去蒲公英茶泡水的情况,凉水泡!
真想抽他!
喝了这个茶水,雄鹿送给两人各一小袋茶做为礼物。
雄鹿把两人送回休息处,临分别前告诉两人道:
“水渊头领、炎头领,这两天我们正在进行耕作,用来种植能吃的植物籽实。确实比较忙,所以我希望今天下午就把交易完成,我派人安排此事,晚上在这里搞个宴会,至于渔网的事我会和长老们商量后答复你们,你们看,可行?”
水渊和炎对视一眼,当即点头同意,他们两人也赶紧安排人和丁部落进行交接。
另一边,雪和丹两人坐在部落建造的学校教室里,看着讲台上的丁奇。
刚才两人和自己的姐姐冰见面之后,冰将黑水部落的情况全部告诉两人。
这次过来交换,水渊只带来五六个雪山部落的人,还有三四十名族人还在黑水部落本部,没有成为此次交换的主要对象。五大部落商量共同打探丁部落详情,并削弱打击力部落,准备在秋天的狩猎日活动中邀请丁部落参加,让丁部落小心。
同时,也讲了一些周围部落的情况,比如和白水部落冲突,杀了对方不少人。
冰并没有要求将自己救出去,只是希望雪和丹两人能够在头领的帮助下,从黑水部落解救更多的雪山部落人。
两人焦急地看着头领走来走去。
第277章 农事(三)
丁奇站定,扭头对两人说道:
“放心,不会让你们的族人受苦太长时间!”
下午,三方如约进行了交换。
丁部落总共得到一百五十名奴、千张兽皮,交换出去的东西主要是陶器、盐和香粉。至于渔网,四十名奴加上他们带过来的菱角、莲子、莲藕等换了两张网,炎部落也用兽皮换了一张网。
只是水渊带过来的菱角等籽实并没有让丁奇有太多兴奋,这些东西中菱角不知道如何种,莲子和莲藕等他们部落早就种到那片湖岸里了。
看着那张网,水渊一阵眼热,这可是神器啊!他都动了想抢回来的心思,可惜实力和时机不允许。当即下定决心,回去后多掳掠一些奴回来,或者按照丁部落说的,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包括各种五颜六色的石头、有用的植物果实或根茎、有用的消息等。
炎也有同样的打算,只是他看到丁部落如此多人口,也有样学样,准备多多发展自己部落的人口,同时获得一些能够交换的资源。
晚上,篝火晚会,气氛很热烈。丁部落派了一些男性族人参加,可黑水部落和焱火部落的人有些失望,没有女人参加,如何进行求偶舞呢?
雄鹿陪同两人一起观看晚会,水渊趁着气氛良好,当着炎的面向雄鹿提出如何才能交换到丁部落那种砍树的斧头和锯子,甚至包括武器和渔网的编织方法。
雄鹿没有回答他们,只说时机未到,同时告知他们以后交换都在交换地进行,一应物资都有。同时,雄鹿隐晦地提醒他俩,白水、白泽等部落是丁部落的朋友,希望五大部落能够多加关照,两人欣然答应。
炎则在水渊的眼色提醒下,邀请丁部落头领参加在黑水部落举办的狩猎日活动,并提议举行大型交换会。
第二天,水渊和炎两人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雄鹿,返程回家。两人虽说交换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但关于丁部落的一切,还只是表面上的一切,至于表面以下的内容,他们始终没能得到。
丁部落越来越神秘,让他们俩产生敬畏之心的同时好奇心也越重。可他俩终究还是没有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遗憾而归,期待以后再得到。
两人回去,丁部落继续进行大生产运动。
水田那里,丁奇每天都会抽时间查看水稻种子发芽情况,是否有沤烂的情况发生。
不过在这几天,一件令丁奇值得高兴的事情发生。他在查看过水稻发芽情况之后,来到湖边和在湖中嬉戏的白鲟互动喂食时,发现湖中长出一大片嫩绿的叶片。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看着那熟悉的叶片,丁奇嗷地一声蹦起来,把正在吃食儿的白鲟吓了一大跳,哗啦一声,一个甩尾就游向深水区,将一片水花打向丁奇,淋得他满头满脸。
丁奇却是不在意,嘿嘿地在那里傻笑着,把另外一边正在钓鱼的小盆友们吓了一大跳,不知道头领是不是在研究什么邪恶的东西。
之前在得到的九千颗左右莲子之后,丁奇就第一时间安排人将莲子有凹点的那一端在石块上磨破后,便分开撒到湖岸边周围大概十亩左右的水域面积,平均估算大约一平方一到二颗。主要是丁奇不知道莲子种植的方法,只知道莲子破口,然后扔进水中等待莲子发芽。
他倒不担心莲子不发芽,以前就听说保存千年的莲子都能发芽,更何况这些去年采收回来的莲子呢?莲全身都是宝啊,可是能做出各种
不同的菜式,连荷叶都能吃。
看到莲叶长出来,丁奇猛然想起还有另外一种全身是宝的东西不知道长出来没有。
红菱!
这是从红湖部落得到的水生植物果实,只是这次黑水部落也带了一些菱角过来交换,这让丁奇有些纳闷,为什么白水部落没有?两个部落可是挨着的,难道被黑水部落独占了?但他们两家也共同拥有芡实,让人搞不懂,只能归结于那处生长红菱的地方在黑水部落区域,白水部落得不到。
不过,这不影响丁奇的行动。
很快来到另外一片水域,就是以前丁奇一个人抓鸭子的地方,那里大部分水域比较浅,适合种植红菱。其实丁奇根本不知道如何种植红菱,这还是红湖部落头领来到这里闲聊中告诉丁奇的信息,他们就是在水浅的地方采摘到的。丁奇结合这个信息,选择此处作为种植菱角的地方。
有段时间没过来,眼前却早变成一片绿油油的水面。一丛丛菱形叶片漂浮在水面上,看在丁奇眼中,那就是未来冬天的粮食。
菱叶也长出来了!
真是好消息不断啊!
看完这些,丁奇回到部落找到奔和雄鹿,让他们俩安排人进行专管,免得有人不认识,将莲叶和菱叶当杂草处理了。
接下来,趁着水稻还没有发芽,丁奇准备开始将大豆和蜀黍种进耕好的田里。
原始社会刚开始种植时,是刀耕火种,点哪算哪,然后就不再管了,收多收少看天吃饭。而丁奇现在的做法,一下子将原始人农业的发展进程提升了几千年,至少提升到汉代时期。想必,应该可以提升不少种植产量吧。特别是种植方法采用条播、间距加大通风效果良好的种植方法,这种植方法基本提升到二十一世纪,提高了一万多年。
土地已经平整好,由于没有耧,丁奇只能采用点播的方法,就像以前用一根钢管点种玉米一样。现在还没有钢管,也做不成青铜管,所以丁奇就让人去砍了一些鸡蛋粗的竹子,截成一米二到一米五长短,竹节打通,最下面削成长五公分左右的楔形。竹节一定要全部打掉,免得阻挡种子落下去。
不过这个竹制点播工具有个缺点,或者说和以前农村机械化点播之前的工具有不同的一点就是没有脚踩的地方,需要人使劲往下捅才可以。
由于人手足够,一共做出来五十个竹筒,一排五十个人,间距五十公分,不到一天就将手头所有的大豆和蜀黍种子全种下去。
随后开始的就是引水浇灌。小溪上面直接将朝下流的口子一堵,水直接就漫灌到这片新种好的地里。
这些事情,丁奇专门派了五六个人跟着自己学习,给他们讲解如何种植、如何除草。
这边旱地处理完,丁奇又带人去水田那里种植芡实,也就是鸡头米。之前开挖的九宫格式水田已经用去五个种植菖蒲草,而芡实则种在另外三个里面,留给水稻的只需要一块田即可。
这三个田离湖边较近,可以及时补充水。
因为不知道芡实种植的方法,丁奇只好采用和红菱种植方法一样,简单粗暴的撒播,也就是抓一把芡实种子撒进去即可。待出芽长大后,再按照白水头领讲的采集地点水深进行注水。
另外,丁奇还准备定期给水田里的菖蒲草、芡实及水稻补充粪肥,补充其营养所需。
这些事情忙完,丁奇发现那块育苗水田中的水稻发芽了。整体不错,但也存在有籽瘪未能发
芽的情况。丁奇很高兴,赶紧去弄来少量马粪和驯鹿粪进行追肥。苗长壮实了,才能经受住风吹雨打。而且,水稻刚刚出芽,还得等一周左右时间才能长得足够大用来插秧。
丁奇忙得马不停蹄,主要是这些事情都是第一次做,他需要人们跟着他一起学习如何种植。这不,他又忙活种植辣椒苗了。
他在庆典后抽时间在鱼皮大棚里整出来一小片地方,将手头仅有的那些辣椒籽种进去。现在这些辣椒籽也长大成十公分高的辣椒苗,可以进行移栽。
种辣椒苗,这个丁奇擅长。小时候陪着父母亲干过不少农活,他懂。
移栽菜苗,要选择下午日头不大的时候,头顶的太阳不会对菜苗造成伤害。鱼皮大棚中的辣椒苗被挖出来,全部运到种植大豆和蜀黍的田边。
每根辣椒苗根部都裹着一块湿泥巴,能够保证辣椒成活率。这些事情,都是丁奇手把手教会身边的人,尤其是奔,他要保证他们都学会,并亲手栽培种下去。五六百根幼苗也就是够种三分地左右,间距还够大,保证植株长成后透风性良好。
辣椒幼苗栽好后,众人又引水过来,将这片辣椒地浇透,经过一晚上的时间,这些辣椒苗就会茁壮成长起来。如果担心太阳毒,也可以在苗圃上面搭一个遮阴的草棚,避免太阳直射。当然,这十亩田地周围可是用木栅栏进行封堵,防止各种大小兽类跑进来祸祸这些庄稼。
把一些注意事项交待给大家,丁奇自己扛着一把马鹿他们新浇铸的锄头,和扛着一把铁锹的奔一起,如一个老农般趿拉着一双草鞋,慢慢悠悠回到自己的住处。
两人就着院子里的一陶缸水,洗把脸收拾停当,丁奇对奔说:
“你去韭菜地那里割些韭菜回来,我去拿一些鹌鹑蛋,晚上给你做一道美餐。”
说完两人就分开,可是刚出门就看到鹿站在门外,双手背在身后,就像一个高中女生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丁奇。
“啊!小鹿你来了,走,跟我一起去摸鹌鹑蛋,晚上做好吃的!”
鹿一听有好吃的,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甜甜的笑容就表露出她内心的想法。最近,她每天都会跑到丁奇这里来吃小灶,美其名曰:考验丁奇做菜的手艺。
丁奇也很高兴一天的忙碌之后能有美女一起聊聊天。
两人边走边聊,很开心,路过的人也都羡慕地看着两人经过。
“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嗯,早上在湖边看到他们抓到一鱼篓青虾,所以我准备给你做一道‘韭菜虾仁炒鸡蛋’,黄白绿三色,看起来就很不错。你呆会尝尝。”
鹿一听是这样一味美食,感觉自己嘴中都开始分泌唾液了。她自己可是一个小馋猫,连贡品都敢偷吃的医巫!
两人很快拿了足有一斤重的鹌鹑蛋,然后又去食堂去拿青虾。由于还没有到吃饭时间,食堂里就梅姨手下他们那群厨师在忙活。其实他们还称不上厨师,只是懂得做饭罢了,至少不难吃。
梅姨挺着个肚子,看到鹿过来,不忘打趣一下丁奇两人。
“哟!头领两口子来了啊,想吃啥?我给你们做。”
鹿听罢,小脸一红,抓着丁奇的胳膊就往他身后躲,还不忘用指头拧了丁奇老腰一把。
“嘶!”
真疼!丁奇心说女人喜欢拧男朋友或老公的肉可是从原始社会就开始的啊!
遗传!
第278章 造船
丁奇很快就拿到那些青虾,大概有两斤多重,顺带又拿了些鹿排、一条鱼和一些配料回去,调料自己那里有,不需要准备。和以前一样,小可爱和小金两个家伙的晚餐,他也一并带回去。
回到住处,奔已经在那里烧水,而他的老婆风坐在凳子上正在那里择菜,有说有笑和奔聊天。显然是知道有好吃的,让自己老婆也过来了。
风由于怀孕,基本不再带队伍,将排长之职转给哞,专心和一群怀孕的女人们一起在制衣组忙活一些轻松的活儿。
讲到哞,他在宁城庆典仪式后就已经带领他那个排的战士再次启程,前往原羽部落东方他发现的三个部落:风夷、有巢、山戎,以及有巢部落北方那个叫麻的部落。
哞的主要使命就是作为丁部落的特使,将宁城建立的事告诉他们,并将宁城特有的物产和他们进行交换,告诉他们哪些物产可以进行交换,并得到更多的葱、葱籽、麻和麻籽。特别是要带回来一些麻的植株,确定倒底是哪种麻类。
华夏大地上,原生的麻种类有青麻(茼麻)、火麻、苎麻等几十种,其中火麻和苎麻是先民们种植最多的麻种,大量用于纺织、绳索、造纸,甚至可以药用。其中火麻可以提取一些止痛药,苎麻则可以提取酒精,他们的作用不言而喻。青麻是火麻和苎麻的替代品,以前农村制作麻绳就是用青麻制作,而且它的籽还能吃。
另外哞还有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将原羽部落位置打造成另外一个交换地,主要对象是东边以有巢部落为中心周围的众多部落。
丁奇目前正在布局,以宁城为中心,打造鹿部落交换地、羽部落交换地以及南北交换地,共计四个交换地。四个交换地,辐射向四个交换地周围的众多部落,再以这些众多部落中的一个或两个部落为跳板,辐射更多的部落。
东西两个交换地有了,还差南北两个交换地。北方已经有人选,就是怒水和千水。他们两人已经将宁城以北到大河之间一些部落的具体位置,他们可以建议哪个地方更适合设置交换地。
至于南面,现在被那片大湖所阻挡。不过没关系,现在荆正在按照丁奇的草图制作渔船的模型,等船做出来,这件事也就能开始布置。到时候,所有这些布置将会开花结果,给整个部落、整个大荒带来质的变化。
说话间,四个人就将做菜需要的材料准备好。
鹿排和竹笋、蘑菇、木耳几样东西炖在一口陶锅中,里面放了盐,香粉调味儿,炖透后出锅。鱼剁成块儿,用猪油煎成金黄色,直接向里面倒入烧开的井水,放入一些菖蒲草茎叶,主要是劳累一天,菖蒲能够活血化淤,减轻疼痛,而且晚上还能睡个好觉。鱼汤出锅前撒一些细盐调味即可。
湖里抓到的青虾和丁奇以前吃到的对虾差不多大,每天晚上将鱼篓放湖中,第二天都差不多能抓满半篓。百十个鱼篓放进去,够每人吃上七八个。
先将青虾放进开水中焯至变成红色,剥出来虾仁儿,放进搅拌好的鹌鹑蛋液中,混合均匀后放入一些盐调味。将部落浇铸出的第一口圆底儿炒锅架在火上,拿出青铜锅铲,放入猪油,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儿四散开。
油温上来,将虾仁蛋液倒进去,翻炒出锅,再倒油,将切好的韭菜倒入翻炒一会儿之后再将鹌鹑蛋虾仁倒进去一起翻炒。顿时浓郁的蛋香和虾仁的清香弥漫在灶台周围。
快速放入丁点盐和香菇粉,搅拌后出锅。
鹌鹑蛋金黄,虾仁白嫩,韭菜青绿,刚端上桌就能听到他们三个人吞口水的声音。
丁奇又快速做了一锅野菜汤,清热退火,能够很好补充营养的同时还能改善长期吃肉食带来的火气。
餐桌上,四人一句话也不说,将桌上的食物快速消灭干净,如风卷残云。
“奔,农事儿上该教你的都教给你了,你多注意点。现在大豆和蜀黍、辣椒已经种下去,接下来把水稻种下去之后,我会带着两个班的战士顺着野马谷过去看看。我们部落还需要更多的马匹,还需要牛和一种叫驴的牲畜。”
鹿和风两人将碗筷收拾下去,将独处的空间留给两个男人。和奔也不是外人,所以丁奇直接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奔对于丁奇的安排从来都是言听计从,只是对头领的安全担心。
“没事,让仓跟着,带两个班的战士就行。部落内的防御你和雄鹿两人配合好,战士的训练交给熊,由他主导,你负责监督,不要松懈即可。日常生产,你要多上点心,新种的庄稼你一定要派人保护好,除草、灌溉、施肥不要少。如果有虫子,记得按照我给你讲的,用菖蒲草根按比例熬水,或者用草木灰兑水,都可以作为杀虫剂使用。”
有仓跟着,奔也安心,赶紧将头领的安排记在心里。
他知道目前部落的马匹不够,不能满足部落日常需要,尤其是战士不能做到一人双马,这可是丁奇提出来的要求。随着部落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需要的战士也会越来越多,就像这次交换过来的一百五十名奴,现正在壮的带领下进行训练。通过训练要将里面有可能存在的奸细给揪出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尤其是五大部落的人。
所以,战士的数量将会快速增加,尤其是马群中还有几十匹怀孕的母马,暂时不能骑乘。按照目前的需求,再来三百匹马也不够。
等鹿和风从灶房出来,奔带着风回去,独留下丁奇和鹿两人在院中。
再有两个月左右,风就要生了,那时候部落将会迎来一个生育潮,将会有几十名婴儿出生。
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丁奇虽不会接生,但妇女生孩子的一些注意事项还是知道的。而他所拥有的知识就有很大的可能挽救这些准妈妈们的生命,帮助更多的婴孩儿能度过危险期。
鹿看着风离去的身影,一脸期待的样子。
正在喂食小金肉条的丁奇摇了摇头,出声将鹿的注意力转回来。
“最近你们那里怎么样?你们五大医巫加上新来的医巫云,可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啊!”
鹿小脸一红,却没有害羞,主动迎上丁奇的目光,微笑道:
“你还别说,大家相互交流,还真学习到不少知识和经验。尤其是你所说的药草治病疗伤的知识,结合大家所说,我还真记了不少呢,可惜书写在木板上太麻烦了。你什么时候能将你说的那种纸做出来啊,光听你讲了,一直等着在上面写字呢!”
“等我从野马谷那里回来之后吧,现在部落千头万绪,只能先紧着最重要的事情来做。我保证,纸做出来的第一张纸拿给你用!”
丁奇刚给鹿打了保票,一阵敲门声传来。丁奇扭头一看,是木匠组组长荆。
鹿见是荆过来,知道对方肯定是找头领汇报关于木匠方面的工作
,起身拽着正在啃兔子的小可爱走出院子。
正在吃东西的猛兽如果受到打扰,肯定是最危险的,可小可爱一看是鹿,脑袋立马耷拉下来,连生气的**都不敢有。鹿可是部落内除了丁奇外,和它接触时间最长的一个人,而且鹿还有极大的可能是自己奶爸的女人,自己还是悠着点吧!
唳~
看到小可爱被揪着毛出去,同样在撕食兔子肉的小金则发出一声高鸣,仿佛是在嘲笑小可爱。
荆有些尴尬,不知道部落的医巫鹿在这里,显然是打扰了头领两人独处的时间,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走,荆,去看看你做的模型怎么样!”
走在外面,各个小组的工人们都陆陆续续收拾干净后拿着自己的碗筷去食堂吃饭。部落内讲究节约食物,这从他们认字开始,就需要遵守的第一个规定,而且是在部落保证大家吃饱的前提下节约食物。
路过广场,看到熊大和熊二两个在路上转悠,丁奇又忍不住上前和两个家伙亲昵一会儿,喂它俩一些吃的,算是培养感情。现在部落内,熊大熊二可是明星,走哪都有人喂它俩吃的,都快吃成桶了!
来到木匠组所在的那片棚子外面,那里有一片空地,点了两根火把照明,空地中央放了一个架子,架子则搭着一个模型-船。
呈现在丁奇眼前的是一艘舢板船,也就是一个小型的捕鱼船造型,和江南水乡的乌棚船差不多,只是没有乌棚罢了。
这是荆按照丁奇画的船模型,结合船的原理制成的一艘船,长一米五,宽有五十公分左右,高大概也有五十公分,底部是平的。
“头领,今天下午刚刚将这个模型造好,花费不少功夫。只是木板与木板之间的接缝处,做得有些不够细密,我担心下水后,会有水渗进来。”
荆将船指给丁奇观看,怕他看不清,让人又点了一根火把照明。
丁奇仔细检查了一番,甚至趴在船底部朝上观看。整艘船看着比较结实,部分地方采用的是卯榫结构,不用担心青铜钉被锈蚀后船体会散架。船体没有船厢,光源照过来也看不到透光的地方,说明荆将自己交待的注意点都考虑到了。
但就像荆担心的那样,现在接缝处没有防水的填充剂,水容易渗透进来。而且,船体没有进行油漆和防腐处理,船体极容易被水沤烂,需要寻找一些油脂和粘黏剂进行防水和防渗处理。
“嗯,你说得不错!这里肯定是要注意的地方。不过,你做得非常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将模型拿出来,是我没有想到的。明天将模型扛到湖边,我们试试水,看看渗水情况如何,我们再进行查漏补缺。
至于防渗的东西,我这脑海里倒是有一样东西,能够通过现有的手段制作出来。倒是那个防腐的东西比较难搞,至于在哪里有,我也不知道,需要大家一起来寻找。”
荆点点头,他知道自己的头领肯定能找到相关的东西,并解决这个小问题。
现在部落内木匠工具比较齐全,制作起东西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只要有图形,基本都能做出来,而且有丁奇这个bug存在,方向指出来,大家就能将东西给制作出来。
“你们几个人肯定不没有吃饭吧,走,我们一起回去,我指给你看用什么做防渗水剂!”
第279章 童趣
当天晚上,丁奇在荆吃过晚饭之后,就让荆和两个手下背着一篓肉骨头来到自己那个院子中,在院子中点上一堆火,烧水,碎骨头,准备熬制一种天然胶粘剂:骨胶。
之前丁奇制作过两种胶粘剂,一种是箭支上粘鸟类羽毛那种黏结剂,利用的是松脂和蒲公英根部的白色乳汁状液体搅拌后形成的物质。还有一种,就是城门上那个牌匾上的字,就是利用骨胶进行粘连。当时丁奇没有让别人插手帮忙,只是自己在那里熬制。现在丁奇则将荆喊上,还有呆会准备过来的奔,让他俩跟着一起学习。
骨胶熬制是一个辛苦活,和制羊毛一样,都需要用石灰水对骨头进行处理。
首先用野猪鬃制成的刷子和青铜刀将肉骨头上所有的杂物去掉,比如碎肉腐肉、筋膜等。接着就拿石锤石斧或青铜斧等将这些骨头砸碎,去除里面的骨髓等内容物。然后将这些碎骨头放在撒有石灰的热水中进行浸泡搅拌,将骨头上的杂物、油脂等进一步清除干净,同时算是中和骨头上的一些酸性物质,起到软化骨骼、使骨质疏松的作用。
这些做好后,将软化后的碎骨头捞出沥干水分,再向陶锅中加入足量的热水,至少是能将骨头中的胶质能全部提取出来的水量,丁奇一般选择1.5-2倍的水量。
陶锅上加一个竹制的篦子,盖上一个陶桶似的笼屉,里面填入碎骨,加上盖子,盖子上要加一块重物,防止盖子被蒸汽顶开。这块重物的主要作用就是使得笼屉始终处在密闭的环境中,给蒸笼里的骨头施加压力,能够将骨头中有胶质更多的萃取出来。
大火将水烧开蒸汽一上来,改为中火慢慢蒸煮。这个过程中,骨头中的胶质不停地析出流入下面的热水中,慢慢融合。等蒸汽开始减少的时候,将柴火改为小火进行蒸煮。
半个小时后,取出笼屉中的一块骨头,如果能将骨头轻松捏成碎末,则基本析出完毕。然后将笼屉、骨头、篦子等物去除,用一干净的木棍搅拌陶锅中余下的浸出物,也就是骨胶混合物。不停搅拌,慢慢进行脱水,最后改为文火进行干燥处理,最后就得到骨胶。
由于丁奇邻居家有一位木匠,骨胶的方法也得自这位匠人之手。以前农村的木匠很少使用铁钉制作家具,都是利用卯榫结构,配合骨胶黏结,做出来的家具结实耐用。
当时丁奇对这些特别感兴趣,这位木匠说他是不世出的奇人,可以接受木匠的衣钵。如果不是家人反对,丁奇还真跟着人家一起学木匠活了。
只不过骨胶使用时,还需配水加热后才能使用,比例基本为一比一。并且加热的温度还要保持恒定,大概在七十到八十度之间,这样准备好的骨胶在粘黏木头时,能够达到最好的功效,不透水不透气。当然,熬到哪种程度最好,这就要看木匠师傅自己的经验和需求了。
忙碌一整个晚上,丁奇总算给荆和奔他们展示了一遍制骨胶的过程,同时将制好的骨胶进行调和使用。结果令荆非常满意,他高兴得手舞足蹈,准备立即就去木匠棚那里再制作一架渔船模型,看看骨胶的效果。至于木材防水的问题,他暂时不去考虑,因为这是头领需要考虑的事,只要头领找到了,他只管拿来使用就是。
丁奇赶紧拉住他,要求他跟着一起去吃早饭,然后再去睡一觉才能去工作。折腾一个晚上,自己都已经累得不得了,更何况荆呢?没看奔都一直在那里哈欠连天、另外两个打下手的人都躺地上睡着了?
在丁奇的强制命令下,荆才不情不愿地
去吃饭睡觉。
丁奇自己呢?同样如此,搂着陪他忙碌了一个晚上的小可爱睡到中午才起床。
天气越来越热,睡在砖瓦房中虽说能祛除一定的暑气,可仍不能阻挡热气的侵袭,更何况还有那不停鸣叫的知了。最近忙于部落事物,连知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叫的都不知道。
去年他刚穿越过来,一场大火将广袤的森林和草原烧成灰土,丁奇一路走来都没有听到过知了叫。到达这片湖泊周围的时候,天气就开始转凉了,天空烟尘乌云翻滚,这周围的林子里更是听不到知了的叫声。
没想到待天气正常、夏天来到之时,它们这群窝在泥土中的小精灵们开始出来凑热闹了。不能不说,这群知了感觉相当敏锐,不愧是生活了上亿年的生物。
天气正热,部落内正是午休时间,就连城墙上都搭了四个凉棚进行遮荫,免得值班的战士中暑。丁奇估算了一下,温度大概在二十五度左右,还不算太热。最高温度会达到多少,丁奇不知道,但他知道现在部落内的原始人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温度了。
丁奇问过奔和雄鹿,还有没有比现在更热的时候,奔表示不知道,雄鹿则说以前有过比这还热的时候,大地上草木干枯,河水断流,应该算是大荒上的旱季吧。
既然想到知了,自然不会忘记知了刚刚爬出来时的美味。
最近忙得脚不沾地,连轴转,除了水稻没有种下去之外,大多数的农耕方面的事情都已经处理完毕。丁奇一看没有其他什么事儿,索性去了一趟皮匠牛二那里,找了一个剥下来的鹿尿泡。
牛二在研究如何用兽皮制作水袋,目前已经换了好多种兽类材料,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兽皮。现在部落里就差马皮、羊皮和驯鹿皮三种没有试了。按照蒙古草原和戈壁、沙漠使用水囊的数量,应该以羊皮和马皮为最,并且最有可能是用羊皮和羊尿泡。之前建城庆典时祭祀的那只羊,那个尿泡早不知道丢哪里了。现在羊的数量还少,没有成规模,等有成群成群的羊时,就可以进行批量试验或者说制作水囊。
丁奇找鹿尿泡,准备制作一个捕知了的网。
这个椭圆形的尿泡已经被炮制过,很薄很透亮,像个磨砂塑料袋,从底端开始三分之二处截断。然后他又去篾匠组那里找了一根半公分粗的竹蔑,圈成圈儿。现在负责篾匠组的是蝶,丁奇都没有想到,她竟然在竹编方面很有有天赋,编出来的竹器很漂亮结实不说,还不断翻出花样来,让丁奇这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都有些汗颜。
利用篾匠组的工具,丁奇将那个尿泡卷在竹蔑圈上,翻过来,拿一根青铜针在上面钻眼儿,再用细线将尿泡绑紧,形成一样口小肚大底儿窄的袋子,就像以前农村使用的那种做饭用的铝锅。
然后将这个竹圈儿绑在一根长竹竿上,用三根细竹子进行固定。这样,一个捕知了的网就做好了。
丁奇忙完,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看了看这个满意的作品,他咧嘴一笑,就准备迈步出去,一抬眼竟看到鹿笑盈盈走过来。
“我的头领大人,您这是要去做什么呢?”
鹿甩了甩自己的马尾辫,有些好奇地问道。
丁奇指了指手中的知了网,有些显摆地说道:
“这个啊?这是一种抓小动物的网,你能猜出来是抓什么小动物的吗?”
鹿歪着脑袋想了想,眨着眼睛猜道:
“蝴蝶?”
丁奇摇摇头:
“不对,但快了,
像蝴蝶一样会飞,你向这个方向想肯定对。”
鹿再想想,这时有知了叫声传过来,她的眼睛一亮:
“明白了,是知了猴?对不对?”
“哈哈,鹿不愧是部落的医巫,真聪明!没错,走,哥带你去抓知了!”
丁奇看到鹿猜对了,很开心,忍不住上前刮了鹿的鼻子,一下子把鹿的脸盘搞得跟个熟透了的密桃似的,粉嫩有霞光,胖瘦恰当适宜,看着是那么惹人怜爱。
丁奇心头一颤,有种想上前抱住鹿拥吻的冲动。但仔细一看对方现在的年龄,想想还是算了,还是一个大萝莉,再忍忍!瓜有点涩,熟透了再吃,甜!
冲动是忍住了,但丁奇还是上前,不管不顾,拉住鹿的手就朝东城门外走去,那里树木多,知了也多。路过食堂还不忘拿了一个小鹿皮袋,准备装抓到的知了。只不过,看他的心思似乎没有放在走路上,都连着两次碰到墙了。就连身边跟着的小可爱都有些疑惑,不时拿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
可沉浸在其中的丁奇却不自知,光在那里甜蜜蜜了,内心一直在说这原始小妞的手,柔嫩若无骨,都舍不得丢开了。
来到森林边缘,丁奇抖擞精神,准备在眼前的小姑娘眼前展示一下自己高超水平,看她如何崇拜自己。
可等他转脸朝树上一看,脸色顿时就黑了。
自己怕够不着知了,所以找到一个最长的竹竿。可谁想,这些知了有些无耻,全趴在最上面的枝叶间,没有一个能让自己够得着的。
自己可是想在小姑娘面前露一手呢,可好,够不着!这不打脸吗?
不过丁奇倒是没有气馁,对着鹿嘿嘿一笑,缓解一下刚才的尴尬,扭头就去林子里找能够得着的知了。
也不知道原始世界的知了就是这样,还是它们集体商量好了,全都在最上面,让丁奇满怀希望而来又败兴而归。每次失败,那些知了们就会徒然拔高音调,“知了、知了”叫个不停,仿佛是在嘲笑丁奇一般。
这不,有胆子大的家伙开始挑逗丁奇,慢慢将自己的身体向下挪动,边挪动边叫唤,好像在那里大喊大叫:
“来啊!来啊!来抓我啊!”
丁奇可不知道它们怎么想,他只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轻轻将知了网举高,慢慢向那只仍不停鸣响的黑色知了挪过去,越来越近。知了没有反应,似乎它已经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如何吸引异性方面。
丁奇内心得意地一笑:
“看你往哪里跑!吃我一网!”
在离知了还有二十公分远的时候,丁奇突然挥动竹竿,将知了网的网口对准那只知了挥了下去。
嘭!
“吱儿~”
势在必得的丁奇,一网扑空,让那小家伙逃跑了。紧跟着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篷水雾泛着七彩的光芒,笼罩向树下面的丁奇,淋了他满头满脸。
丁奇的脸更黑了!
知了临飞前,给丁奇带了一份礼物,知了尿!
“咯咯咯,头领哥哥好笨啊!”
银铃般的笑声响起,这让丁奇有些无地自容,恨不得自己现在有一双翅膀,能够飞上去,用网尽情地捕捉这群小家伙。
“哼!看我的!”
挥网!
吱儿~
再挥网!
吱儿~
三次挥网~
吱儿~
……
第280章 禽兽不如
一次次挥网,一次次失败,丁奇都怀疑这些知了就是来玩自己的。自己这么好的身手,反应速度灵敏,竟然捉不到它们。印象中,小时候的自己捉知了可是一捉一个准,失手都屈指可数。
可那些知了们的反应,却让丁奇不得不确定,它们就是来玩自己的。那撅起的屁股和喷洒的知了尿雾,就是对丁奇最无声的嘲笑!
不!有声的嘲笑!
就是那个“吱儿~”,知了飞走时发出的吱儿声。
岂有此理!
倒是小可爱,竟是偷偷爬到树上,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和树干一样的毛色进行欺骗,竟被它那宽大的脚掌连着拍死好几个。两相对比,丁奇更加郁闷,自己竟然是禽兽不如!?
“头领哥哥,让我来试试吧!”
无奈地笑笑,丁奇只好将手中的网递给鹿,心说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那边有人说了:你有黄历可看吗?继续你的穿越生活吧!
想到黄历,丁奇精神猛地一震,来这里这么久了,得观察四时变化制定农历啊,还有二十四节气,这些可都是农业耕作的依据呢!回去的路上就得赶紧把事安排下去。
“哇!抓住了!抓住了!头领哥哥,快来看我抓到的知了猴!”
正在沉思的丁奇被打断了,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鹿竟很幸运地抓到了一个知了。对,她今天运气好。才拿到知了网就能抓到一个知了,能不是运气好吗?她要是第一次玩这个啊!
丁奇也不羡慕,运气这事羡慕不来。乐呵呵地赶紧跑过去,从扣在地上的知了网中,捉出来一个黑色的知了。知了一直叫着,拼命扇动翅膀想逃脱人类的魔掌,随着时间地流逝,它的叫声不再刺耳,有些沙哑,甚至像一个劈了的笛子。
丁奇盯着这个知了在看,和自己小时候看到的知了没有什么变化,一万多年,样子真的没有什么变化,唯一觉得有些不同的地方就是现在的知了有些大。
“头领哥哥,我厉害吧!”
鹿小脸红扑扑的,似在求夸奖,像一个正准备讨糖吃的小丫头,一汪秋水,有些俏皮,倒映着丁奇的脸庞。
丁奇忍不住伸出手,抚摸着鹿的脸。
这让鹿顿时呆愣在那里,身体僵硬的她默默想道:怎么回事?头领哥哥想要做什么?难道是想吻我吗?那我算不算哥哥故事当中的灰姑娘呢?
睫毛颤动着,慢慢闭上眼睛,期待着那令自己终身难忘的时刻到来。
突然,一阵树叶摇晃声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连长,晚上可得好好吃一顿啊!哈哈,可把兄弟们……”
声音粗犷,嗡嗡地,正是熊那个家伙,可话却没有说完。
视线中,部落头领正摸着医巫的脸,含情脉脉,似乎正有一场好戏就要上演。突然,两道寒光射来,令得雄脖子一缩,赶紧向后跑。
丁奇有些尴尬,一看是仓和熊他那个排的战士打猎归来,倒也不好怪罪,毕竟是自己没有找对地方。可鹿正期待发生点什么呢,陡然被打扰,无名火起,眼神如刀子一般看向说了半截话的熊,咬牙切齿,抄起身边的一根树枝就追过去。没多大会儿,众人身后就传来熊的惨叫声,特凄惨那种。
很快,鹿就从人群后面转身出来,拍拍手,将树枝一扔,看也不看仓他们,哼了一声,抓着那个知了网扭头就走。
丁奇讪笑着,可包括
仓在内的战士们,集体石化,对之前看到的一切他们非常后悔。撞破头领和医巫的好事,他们无比尴尬。虽说以前的部落生活中,天天晚上听别人嗯嗯,甚至亲眼看到不少这种生理教育活动都习惯了。可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头领和医巫这样,就是尴尬、难堪,甚至有点狼狈的样子。
看到头领笑,他们也跟着笑,傻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一会儿熊一瘸一拐地走回来,头发乱蓬蓬,杂草无数,深色的兽皮短褂上两个土脚印。这倒没有什么,可等大家看到他的眼睛时,顿时一股寒意升起。心说,以后得离医巫鹿远点,这可是头领曾经讲过的河东狮吼的预备役啊!
熊顶着两个黑眼圈,跟个熊猫似的,比仓他们还尴尬。
还好,仓打破了双方之间的尴尬,左右看了看,讨好地问道:
“头领,这周围的风景真好,要不,您继续,我们不敢打扰!”
“继续你个大头鬼!现在这种情况,你继续看看!”
丁奇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惹得众人哄堂大笑,这份尴尬算是解了。
熊赶紧凑上前,问道:
“头领,您来这干什么来了?这林深草密的,没……”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登时发现周围寒意升腾,一道道冷光射过来,他更不敢说了。
不过丁奇也不好不解释,总不能说自己来这里谈情说爱吧。
“嗯哼,是这样,下午睡醒觉得知了有些吵,所以就制作了一个捉知了的网,准备多抓一些知了,晚上炸炸吃。”
一听有好吃的,众人眉眼一动,他们可是知道,自己头领做出来的食物可是非常美味的,尤其新做出来的食物,谁能吃到一口,讲个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这可是头领做的,还特别好吃!
见他们有些蠢蠢欲动,丁奇心中也了然,看着还有一会儿头就黑下来,干脆让他们将猎物送回去,自己在这里等他们,晚上一起摸知了去。
刚才来的路上,他可是从鹿那里了解过,原始人只知道知了会飞的样子,根本不知道知了还会在土里生长,一长还长几年甚至十几年。嚷嚷着晚上让自己的头领哥哥帮自己抓呢。
原始人没有见过蜕皮之前的知了,丁奇也能猜出来。
他们晚上很少出去,一到傍晚就赶紧回山洞或栖息地,不敢出去。而知了基本都是傍晚至凌晨爬出洞,蜕壳后飞上天空。所以,原始人没有见过在树上爬的知了也情有可原。
丁奇去哄刚才受惊的鹿,仓他们则赶紧将猎物送回食堂那边,又去找了一些储存的火把带上,呼啦啦一群人就赶紧朝着刚才的位置赶去。可这么一群人在大道上走,吸引不少人注意力,呼朋唤友之下,人群规模越来越大。
人群的吵吵声很快传到丁奇和鹿两人的耳中,丁奇有些震惊地笑了起来,鹿却仍是有些害羞,不敢再呆在那里,把网往肩上一扛,拿着刚才抓到的二十几个知了回去。但她有些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留恋的目光始终在丁奇身上。
丁奇看到一大群人过来,还有一些半大孩子,就交待仓让大家注意安全,晚上在森林里还是有些危险的,还要小心树根边有蛇,特别需要注意的还有用火安全。以前晚上出来摸知了摸到蛇的例子可是有不少呢!
丁奇让大家围拢在周围,拿着一个空蝉蜕给他们做了一个示范,让大家在身边树的上下及周围寻找一种和手
中蝉蜕类似的知了。一说就明白,没一会儿,还真有人找到了,可是那个人不敢用手拿,被身边的人狠狠笑话了一顿。
火把照耀下,丁奇上前,拿着那个挥动爪子身上布满泥土的知了,对大家说道:
“看到了吗?这个就是知了没有蜕壳以前的样子,刚刚从泥里钻出来,上面会有泥,等它蜕壳之后就会变成在树上叫唤的那种知了。现在开始找吧!”
大家欢呼一声就四散开来,一个个火把在周围晃动,上下摆动,越分越散,希望早点找到知了,找到越多越好。
很快,此起彼伏的惊喜声传来,这个说找到了,那个说抓到了,甚至还有惊呼说抓到一条蛇,吓得屁滚尿流有之,哈哈大笑者有之。大家气氛热烈,热闹非凡。丁奇也跟着大家一起,大呼小叫地,感受记忆当中那最深处的童趣,还有那一声声“马蝍蟟”,不断回荡。
第二天中午,泡洗了一晚上的马蝍蟟在丁奇的主持下,被几个厨师慢慢用小火油煎。整个部落都弥漫着浓郁的知了肉香味,一盘又一盘的知了出锅,撒上一点点细盐,被端到食堂的餐桌上,供大家品尝。百十号人一晚上的奴力,分配到每个人面前也能有十只左右,包括那些新来的一百五十个奴都有幸吃到。主要是森林里的知了太多了,爬得满地都是。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排查,部落从壮领的那一群奴中甄别出来八个奸细,来自黑水部落的有五个,焱火部落的有三个。他们都是非本部落的人,但又和这两个部落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关系,被这两个部落许以承诺,答应过来做卧底。
当然,原始时期在丁奇没有来这里之前还没有卧底或者奸细的称呼,但自从他的名号被传遍周围之后,奸细就开始多了起来。
其实丁奇并不怕他们两个部落或更多的部落派人过来偷学什么技术。一般的技术,迟早要传到大荒上。关键的技术,一般人接触不到,更不用说这些奴。
丁奇现在关键部位的人都是最先接触的部落,如鹿、青鸟、红牛两个部落,或从力部落交换过来的奴如仓、风他们,还有羽部落存活下来的人。他们可都是丁奇的嫡系,有了他们,足够丁奇掌控整个部落。
至于这八个人,丁奇也没有杀他们,这都是劳力,直接安排给岩和白石两人去开矿凿石头。之前那种做排水沟盖子的石板,岩他们负责的石匠组,已经凿刻出上千块,这些石板将会陆续更换两条大道上的红砖,铺成青石大道。
中午这特殊的一餐之后,丁奇召集医巫组六位医巫在自己小院中开会。
医巫组六人,每个人都负责一项事物。鹿统管全局,并负责部落祭祀、教育、培训之职。雕在研究雕刻,不仅有木雕,还包括石雕,主要以图腾雕刻为主。邑因为对花椒种植感兴趣,所以植物的开发利用这方面交给他负责,包括农业种植方面的一些事。这次部落大搞农业生产,他可是亲力亲为。
古蜂则一直醉心于蜜蜂养殖,之前的蜂箱由一个变为五个,到现在已经发展到二十箱蜜蜂。生产出来的蜂蜜都已经可以小批量供应给部落一些特殊人群,如上年纪的人、孕妇和孩子们,帮助大家提高身体素质。
自从丁奇将如何快速提取蜂蜜、蜂蜡的活儿交给他之后,他就更是沉醉于其中而不自拔。现在部落晚上的采光都是靠篝火或火把,如果能通过蜂蜡将蜡烛制造出来,那晚上室内的采光问题就解决了。
第281章 试航
云因为对草药治病这方面有兴趣,他就一直在研究此类草药。他通过和丁奇的接触探讨及学习,了解到不少草药知识,并对草药的性状进行记录。自从他来到部落,汉字数学学习方面,他是最积极的一个人。
只有犀牛一个人暂时没有研究或者负责的事情,平时都是跟着长老组他们一起活动。
丁奇召他们过来,一是为了了解他们负责的事项进度,帮助他们梳理一下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或者研究方向。博闻广记的丁奇能给大家最全面的指导。
坐在树阴下的凳子上,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内容讲出来,其他人有做补充。
讲到最后,犀牛就有点坐不住了。其他人都有拿得出手的成绩或研究成果,可唯独自己没有成绩,还感觉有些无所事事的样子,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丁奇知道他的想法,所以很是自在的就把一项重要的工作交给他:日月观测及农历的制定,包括二十四节气的制定。说的高大上一点,就是搞天文观测的天文学家!
这项工作有一个优势,就是丁奇能够大概估算出目前的月份,这从他的机械手表上能够进行粗略判断。但这是阳历,还需要进行仔细的辨别。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可犀牛却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项工作。
丁奇倒不会只让他一个人做这件事。一是让他从部落中的孩子里挑选一两个聪明的孩子,给他打下手,二是让他和邑进行交流结合,因为农历和二十四节气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
其实他们六个人的工作都安排有学徒或者说学生跟他们学习,这涉及到传承的问题。一个部落如果想长久发展下去,传承非常重要,包括血脉、语言、知识、文化、财富、技术等等方面的传承。
说到传承,丁奇感到有一项工作迫在眉睫,那就是造纸。这可是一项重要的活计,涉及到部落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它是部落传承的载体。往大了说是知识和技术等方面的传承,往小了说大家上厕所都需要它。
丁奇现在可是受够了用竹片和木棍来擦屁股,虽说已经适应了这种方式,自己小时候甚至还用土坷垃擦屁股。可现在有机会实现不再用竹片等外物来解决擦屁股的问题,那就刻不容缓,尽快搞定,哪怕就是一个糙纸也好啊!
谁又能理解丁奇的苦呢?
工作已安排好,但没有工具不行,道理还要讲清楚。
用于测量时间与太阳长度的工具,中国古代分别叫做日晷和圭表。日晷为一石制圆盘状物体,圆中心树立一细金属立杆,圆盘上面按照钟表的格式平均分成12格,每一格对应两小时。利用太阳照射金属立杆在圆盘上的投影,来判断时间。
圭表则更简单,利用一立杆在正午时分在地上的投影长度来确定二十四节气。投影最长的那一天是冬至,最短的那一天是夏至,将这两个时间节点之间进行十二等分,分成二十四份,就是二十四节气。利用二十四节气,来指导人们进行农业种植和收获。
万事开头难,就怕肯登攀,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个bug般的存在:丁奇。他能将前期摸索的阶段省去,直接进入观察或研究阶段,至于观察或研究阶段的细节,那就需要负责这件事的人来具体研究确定,原理讲通即可。
上面两样用于观测太阳的物事,必须有一个确定正南正北的工具来辅助,那就是指南
针。这个东西,在丁奇的背包里就有一个,可以帮助犀牛来确定方向。
接着丁奇安排白石两人去打磨雕刻一块圆盘,一定要正圆。为此,丁奇现场给他制作了一个圆规供他俩来画圆,而这个圆规也被在现场的荆给学了去。确定圆心之后,再利用荆的那个木工钻在圆心处打孔,插入一根铜针。铜针长度和圆盘尺寸由犀牛和他们商量,丁奇不管。
并且,丁奇准备制作的这个日晷是水平式,还做不到那种对准北天极、南天极呈南高北低的日晷。
随后又给荆安排制作圭表的事儿。圭表简单,但活儿要求细致。其实最好的方法是用金属来制作,如用青铜来制作一个长方形平板状的圭,用青铜针来作表。如果技术还达不到,那就制作一个石台状的圭表,只要不让人能轻易挪动就行。不让人挪动,就是怕方向不准,影响观测结果。
前期为了让犀牛他们了解观测的原理,制作一个木头的即可,回来慢慢制作,这事儿可是急不来的,算是给老头儿找件事做。
这些事儿解决后,又带人去查看大豆和蜀黍的长势。令人欣喜的是,大豆和蜀黍已经发芽,顶起了一个小芽包,露出地面。丁奇很高兴,内心非常充足,甚至还有一种期待在里面,这可能就是农民种植庄稼期待丰收的心情吧!
丁奇仔细给奔他们讲解大豆和蜀黍发芽的样子,让他们和普通的野草区分开来,免得除草的时候将庄稼给一起除了。
辣椒苗长得很棒,早已挺直了腰杆儿,一畦一畦,看着就喜人。这可是母本啊,以后多少辣椒追本溯源,那宁城就是源头。
这里再次讲一下中国辣椒的发源。通常意义上,是明朝时期从海外过来的。但到近代,科学家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中发现野生型极辣的小米椒,在湖北的神农架地区发现了野生的黄辣椒,从这里都可以佐证中国也是辣椒的发源地。
水稻苗的长势也不错,三天后就应该可以插秧。至于鸡头米、芡实和菱角等,只能看种子自己发芽生长情况了。
第二天,丁奇带领一众学习耕作的人,包括奔和邑,来到水田那里。由于没有合适的水田犁铧,所以丁奇就安排了二十个人过来,光着脚下田,用脚来翻地。就像浑水摸鱼一样,将田地里的泥浆整个搅起,越浑越好,达到充分翻地的目的。
待泥浆完全沉静下来后,将水田中多余的水排出,就可以插秧。
第三天后,丁奇再带着他们来到水田那里。先是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带着湿泥将秧苗从苗圃里挖出来,再送到水田里,隔一段距离放一些秧苗。
秧苗备好,马上进行插秧。
说实话,丁奇本人还真没有插过秧,他在影视或网络资料里看到过,说插进去之后要将根部往上稍提一下,这样方能提升秧苗的成活率。至于其他的,就是那不清楚了,需要他的部落成员们慢慢摸索。
当然,水稻种植和其他作物种植一样,加大通风和采光面积,作物一般都能长势很好。所以,丁奇在插秧时,就采用宽行窄株的方式。
做过示范,带来的人每一个都上来试了试,将秧苗插到泥土中。丁奇都要观看每个人的插秧方式,尽量保证秧苗成活。秧苗宝贵啊,丁奇可是计算过,他之前撒进去的稻谷,发芽率可是连60%都没有达到,以至于现在采用宽行窄株的插秧方式后,也没有种
满一亩地。
不过丁奇也不着急,只要这批水稻能够存活下来,进行人工育种,水稻的性状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邑在这方面可是要开始研究,甚至将花椒种植放在一边了。所以,他会不会是杂交水稻之父不知道,但肯定是要开水稻人工种植之先河。
虽说白泽那里有大量野生水稻,但历史是由胜利者撰写的,不是吗?
插秧之后,丁奇做出下一步部落工作安排,这些事项安排过之后,丁奇就要准备开始前往野马谷进行探索。
第一件事,安排壮带领两个班的战士前往他原来的部落,试着将他们那个部落招降。同时从那个食人部落向东西南三个方向进行探索,宣传丁部落和宁城的富足,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部落。他的职责和哞一样,就是宣传和交流。
新奴训练的事情交给熊来负责。
壮走后,部落的战士总共只余下四个班的战士。如果丁奇再带走两个班的战士,那就只余下两个班的战士负责部落巡逻和防御。为此,丁奇从熊那个排中抽调十五个人,任这群奴们的班长,又从青鸟他们那几个部落中挑选一部分人加入,使得整个新编的奴兵营人数达到200人,每个班的人数达到13人左右。仓暂代营长之职(非军衔,他还是连长),由熊进行训练和管理,几位排长职位不变,等部落军队人数提高之后再进行整合。
仓知道,自己是连长,可部落军队的最高指挥官是丁奇头领,所有人都宣誓效忠于丁奇头领。
当然,奴兵营只是一个称呼,丁部落善待奴的事迹,他们这群人可是早就听说了。只要能熬过一年时间,就能成为真正的丁部落人。
雄鹿作为丁城城主,负责整个部落日常事务,奔在旁协助,统筹规划部落农事、防御。长老团、医巫团各司其责,配合雄鹿,加强自身所属氏族管理及氏族工具使用和分配。现在就像大锅饭时期,统一出工,统一回城,工具上交,统一登记分配。
马上就到雨季,这一段时间也降过几次雨,雨水比较大,持续时间却比较短,影响不大。可如果到雨季,那就有可能形成洪水,部落可是需要重点关注。
鱼皮棚那里,已经交待给奔,由他来收获白菜籽和葱籽,晒干后保管好。
羊角负责煮羊毛的事情,早已进入尾声。六七十头羊,从剪羊毛、煮羊毛到纺毛线花费了不少时间,就连巧儿都加入纺线这项神奇的工作中来,投入不少精力。
羊角在听头领说还要加大羊群的规模时,直接晕了过去。为啥?累啊,又臭又累,煮羊毛那可是一项受罪的活儿。还好,丁奇答应他,等织成毛衣之后,第一件就奖励给他,总算让他有勇气去面对煮羊毛。
荆那边造船的事儿进展不错,又新造了一个模型,并用骨胶进行黏结,效果杠杠的。放在湖里试了试,有些漏水,不过影响不大,可以将水排出去。
丁奇自己坐在船上进行试航,感受了一下原始时期第一艘船漂在水面上的感觉。
爽!
轻轻挥动双桨,木船慢慢划离湖岸,在湖水中飘荡。而赶过来凑热闹的白鲟,则围着木船游来游去,显然对丁奇能在水中和它一样“游”表示极度的兴奋。它不时跃出水面,激起大片的水花,却把丁奇吓得不行,总担心拍过来的水浪会把这个小木船打翻了。
第282章 失败是成功之母
丁奇浮在水面上,并能借助那个奇怪的东西在水里“游”,这个场景还是将围观的人给吓住了,他们相当震惊,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头领是如何做到的。只有荆知道原因,就连他那个木匠组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震惊只是一会儿,很快大家就激动起来。只要是发生在荒神身上的事,就不需要震惊,理所当然才是最直接的想法,此刻只需要欢呼声。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飞翔的金雕,四周环绕着白鲟涌浪,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
丁奇这会感觉特别自在,忍不住就哼起一首改编的歌曲。他在这里畅游,天空上的小金也在那里激动地大声鸣叫。
唳~
丁奇很快将船划回来,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上岸。随后他让荆上去试试划船的感觉,同时想看看对他造船有没有什么启发。
激动不已的荆,在丁奇的帮助下终于稳稳地坐在那里,开始荡起双桨时,却无论如何也划不走,就在原地转圈,急得他满头大汗。岸上的人哈哈大笑,这让荆更是无地自容,恨不得自己找个石头缝钻进去。
看到有些尴尬的荆,丁奇忍住笑,告诉对方划桨的要领。对方总算摸着划船技巧的边了。慢慢向前划着,前进速度不快,生怕自己翻到湖水中。不过在看到般很稳当之后,他越划越开心,速度也越来越快,即将到达深水区了。
就在此时,荆突然发现一个令他感觉恐惧的事情。那条漏水的缝隙越来越大,水侵袭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滴冷汗很快滴下来,这让他手中的动作一顿,面色发白,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岸边的丁奇看到荆神色不对,赶紧挥手大声喊到:
“快回来!”
还好,荆回过神来。有些手忙脚乱的挥动双桨,终于算是划了回来。只是此刻,船舱里的水已经有一半深了。
试航失败!
不过丁奇倒没有任何沮丧之意,反倒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失败是成功之母嘛!再说,干什么事情哪可能一下子就成功的呢?尤其是这种造船的事儿,材料缺乏,对造船肯定有非常大的影响。防水和防腐这两项工作,就是重中之重。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船永远也跑不远。
“呜……呜~”
荆有些懊恼,认为是自己的船没有造好,导致差点沉船,眼泪刷地一下就出来了。
丁奇则赶紧上来安慰他,免得荆心里面有什么阴影,影响以后的造船工作。
一个人的信心很重要啊,要不然他就没有动力去做一些想做的事情,最终成为废人一个!
“不用担心,荆。失败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失败,你永远也不会觉得成功有多么美好。送你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好好干,找找原因,多总结一下失败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解决就行。”
荆抹抹眼睛,点点头,有些哽咽。
“我相信你肯定能找到失败的关键原因,这本身也只是一个小问题,不怕有问题,问题就是用来解决的。”
丁奇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其实,丁奇已经从漏水的情况判断,主要还是船体外层防水和缝隙之间那个骨胶黏性及防水性不够好导致的。外层防水只能找到类似桐油的东西,骨胶那方面还需要进行试验,看看如何能够提升黏性
和防水功能,是否需要增加其他物质进行辅助。
如果从二十一世纪工业制造骨胶来看,可能还是自己骨胶的制作工艺水平有些落后,还需要进行提升,就让荆他们自己来摸索吧。
回头也可以让云和荆两人学习一下,熬骨胶和熬皮胶是一个道理。如果能抓到一些驴之类的,可以熬驴皮胶,这可是一味治疗疾病的中药材啊。
从湖边的竹篓中拿出三条鱼,一条喂给白鲟,一条喂给小金,一条甩给小可爱。看着它们吃食儿的样子,丁奇陷入沉思。
他来到这个原始世界已经快有一年的时间,他本人始终沉浸在忙碌的氛围中,不曾停歇,哪怕是最冷的冬天都踏雪而行,只为让自己、让自己部落的所有人生活得更好更舒服一些。
其实这是一个相互矛盾的命题。
想更舒服,窝在部落里,有吃有喝就行了,干嘛非跑出去?尤其是丁奇自己,有小可爱它们几只动物,食物充足,还不担心冷热,多舒服啊!自由自在地,可以在整片大荒上遨游,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多好!
放在别人身上,丁奇不知道会是什么原因。可放在自己身上,可能是因为自己内心始终有一根弦在绷着吧,那根直面生存的弦。就像别人一直称呼他为荒神,是为了拯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原始人类而来。
说得矫情点,丁奇还真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既然自己有能力让更多的人生活更好更安全也能吃饱肚子,自己为什么不做呢?
丁奇一直有种担心,就是自己现在得到的一切会突然就没了。他想守护这片地方,守护这里的一切。所以,他都是安排其他人出去,比如鼠、比如白牙,比如哞和壮。他害怕有更强大的部落过来,将自己的部落给吞了,就像那五大部落一样,始终在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部落。
但自己能一直不放手吗?不可能!
而且,现在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估计是没有可能了。既如此,何不将自己当成这片土地上平凡的一个人,真正融入其中,为这个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呢?
举一个不恰当的似子,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你无力反抗,那就闭上眼睛静静享受吧!
转身望着宁城背后的那座大山,丁奇不自觉地就想起了李宗盛的那首《山丘》,哼唱着,走向部落,脚步是那么坚定、执着。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地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个山丘,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喋喋不休 时不我予的哀愁,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人,总要学会放手!
第二天,十五个人,十五匹马,全副武装,背负着行囊和绳索,离开宁城,朝着野马谷的方向奔去。
跟随丁奇的是熊手下最精锐的一个班,共计11人,班长是丘部落的翎。这是丁奇昨天晚上临时决定只带一个班,这样能给部落更多的防御力量,而人少的自己行进速度会更快。除了这些战士,还有既定的仓以及会驯马的土,另外又增加了一个毛遂自荐者:医巫云。
除了云之外,其他人都是合格的战士,哪怕驯马的土也一样,只有年轻的云比较弱。当然,也是相较而言,如果云身体弱,那么他早就会被大
荒淘汰了,在原始社会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幸运儿。
昨天晚上,云跑到丁奇的院子里,提出想一起去野马谷,目的是想在路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没有见过的草药。老是呆在部落里,肯定是找不到新草药的,总不能天天看着蒲公英和菖蒲草研究吧。
丁奇很欣慰,云能够有这样的想法,欣然同意。
能够出行,小二黑特别高兴,一骑绝尘,将仓他们落到后面几百米。如果不是丁奇拉着,小二黑早没影儿了。
天空上,小金在盘旋飞舞,用特殊的语言在和丁奇交流。小可爱则在左侧紧紧跟随,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后面十几个人将云保护在中间,向前方快速奔去。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虽只有十几个人,丁奇心中却是得意无比。丁奇此行,主要目的是寻找马群,顺带寻找一些可用的植物或动物,寻找草药,如能碰到一些部落,则进行交换,宣传宁城和丁部落。
当丁奇他们离开部落的时候,一群同样只有不到二十人的小队,正沿着密林边缘向前进,如果从极高的空中向下看,他们的方向就是丁部落。
铜矿场那里,白牙已经来到这里六天时间。他到达这里的第一时间就召开会议,传达了丁奇关于铜矿场的一些决定。
一是所有青奴全部成为自由者,正式成为丁部落的一员。
二是任命狐为排长,铜矿场所有原青部落所有人自动成为部落战士,由狐管理和任命相应班长。原鼠小队留下来的六名战士,则归属白牙管理。
三是在矿场这里建村,相应建筑及工匠都会配套齐全,生产陶器,建砖窑和灰窑,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为交换地那边提供交换物资。
众人听到后,全部欢呼起来,甚至有人跪在那里感谢上天感谢荒神带给他们新生。虽说待遇上没有变化,可在他们心里,身份就是奴,总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现在,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以丁部落人自居。
狐双眼含泪,内心对丁奇更加崇敬,忠诚度更是蹭蹭向上涨。他带着大家朝丁部落的方向跪下去,以示感谢。
紧随着,狐做出决定,任命獾、老黑、麻杆儿为自己手下的三个班长,管理五十来号人。
在将铜矿场这里的事情安排好之后,白牙和狐决定开始建造村落,建窑烧砖挖地基建围墙盖房子,有条不紊的进行。至于冶炼出来的铜板,则就地储存,待村建好之后定期分批进行运送回宁城。
白牙他们忙着建村,那边哞早将一个班的战士放在原羽部落所在位置,继续前进,现在距离有巢部落还有大概两三天的位置。
而鼠和妇带领的两个排战士及工匠人员已经临近力部落所在位置,大概还有小半天的时间就能到达。为谨慎起见,鼠和妇两人带着六名战士共计八人先行来到力部落外围进行观察。
可还没等他们靠近力部落,就被周围来回游荡的狼给吓了回来。
由于是白天,狼只是在部落周围来回晃荡,并没有出声。鼠他们几人牵着马想悄悄靠近时,被一头潜伏在草丛中的狼发现,顿时狼啸满天,吓得几人丝毫不敢停留,扭头就跑,连一刻停留都不敢。被百十头狼围着,哪怕自己手上有弓和开山刀,有速度飞速的马匹,死亡也只是呼吸间就能到达,根本不会给他们几人任何喘息的时间。
第283章 再见狼王
在鼠和妇没有注意的地方,一黑一白两头雄伟高大的狼蹲坐在力部落围墙外面,嗅嗅自己的鼻子,看着鼠他们离开的方向,神情似乎有些波动。
鼠他们来到汇合点,催促着两个排的战士们赶紧启程,直到来到一个距离力部落有大半天路程的地方,才开始下马准备宿营。可哪怕是宿营,鼠也不敢掉以轻心,安排战士们去砍伐木头、藤条之类,将宿营地保护起来。他和妇两人在看到那群狼的第一时间就判断,自己这么多人在空旷的地方,根本不是那么多狼的对手。更何况,那百十头狼是不是全部的狼。
“怎么回事,咋会有这么多狼呢?”
一路上,鼠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怎么也想不通这里会成为狼窝。
“别想那么多了,自打我带领族人一起去宁城的时候,这里就空下来了。有可能是在我们走了之后,这群狼跑到这里,把这里当它们的窝了吧,咱们住的那个山洞可是挺大的,足够这群狼在这里繁衍。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人和动物之间不就是经常会为了栖居的山洞而互相伤害的吗?”
妇倒是心大,也看得开,同时安慰鼠,免得他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可是它们拿这当窝,我们就没有办法建立居住区和开采盐矿了啊!头领可是给咱们定了任务和目标,虽说头领不会生气,但咱不是心里面不好受嘛。所以,我们必须将这群狼赶走,或者杀了他们才行!”
鼠担心完不成丁奇下达的任务目标,所以他觉得肯定要和这群狼硬刚一下才行。
“刚才你说的对,人和动物经常为了抢山洞而互相伤害。既如此,就让我们伤害它们吧!你觉得呢?”
妇抬起手拍了一下鼠的肩膀,却是把鼠拍了一趔趄。
“行,听我男人的!”
他俩这么亲昵的表现,却是让毛头和红蜂两个曾经视妇为自己保护对象的人一阵难受,好像还是接受不了妇已成鼠女人的事实。尤其是毛头,他可是受蓝虎头领所托,要答应照顾妇呢!
两人勾肩搭背,走向正在搭围栏的同伴们,站在一架子上,拿起大木槌,将碗口粗的木头砸进泥土里。
啪!啪!啪!
晚上,营地中间的篝火堆旁边,鼠和毛头两人坐在那里聊天,不时用手拍打正在自己身上吸血的蚊子,不一会儿手上都是血糊糊一片。
晚上第一班岗是毛头,还有三个人分别在围栏的一角值勤,其他人早就在用兽皮搭建的帐篷里睡觉。鼠睡不着,就特意出来陪毛头聊聊天。
火堆里传来一股蒿草的味道,蒿草生成的烟弥漫四周,可依然不能将那些无孔不入的蚊子驱赶走。
“鼠排长,一直没有机会向您说声谢谢,要不是您救了我,我肯定早喂豺狼了,肯定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还在这里和您聊天。”
毛头有些不自在,他是蓝虎头领指定的妇的男人,却没想到被鼠给抢走了。他不能抢回来,因为鼠是他的救命恩人,何况自己也打不过对方。
“都是自己人,何必说这个。再说你和妇两人一起长大,那都是亲人,按头领所说,你包括红蜂两人可是我的小舅子,救你更不在话下。”
鼠是一个聪明的人,哪能不知道毛头和红蜂两人的心思?但妇既然是自己的女人了,按照头领讲的,自己就要守护好她。
“刚才说你们一起长大,所以你俩对妇的心思我明白…”
两人在那里聊着的时候,
在漆黑的草丛中,正有一黑一白两头狼趴在那里看着营地中篝火前的两人。而在这两头猛兽身后,还有十几头狼散开在四周,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同时正睁着如灯泡般大的眼睛,盯着这个人类的营地。
这两头狼正是小黑和小白,它俩之前闻到了熟悉的人类气息。自从离开丁奇,两头狼王就带领着狼群在周围广阔的大荒世界中游荡,这一切都是为了壮大延续种族。
狼王为了保护族群,和各种猛兽进行争斗,如剑齿虎、狮子、猛犸和大象、犀牛,还有各种成群的豺狼及自己的同类。它们身上增添了许多伤口,但它们活了下来,并将族群逐步壮大。
一路游荡的它们,发现此处发生过一场战争,有大量人类尸体可供它们享用,并且周围的环境中生活着大量食草动物,天敌或者说对手很少,这就让它俩生出在此生活的决定。
可它俩在入主此处的第一天就发现这里竟然有熟悉的人类味道,这人类肯定是在主人身边的人。所以,它俩更是将这里视为自己的领地,同时也算是自己在守护主人的财产。
今天,它俩再次嗅到上次那个熟悉的味道,还有其他原本就在这里生活的人也回来了。这让它俩很兴奋,离开家已经很久,对家人也特别想念。可现在还不能回去,需要将族群的规模再扩大、完成对狼群的承诺才可以。
而且,它俩还有自己的打算。
所以,它俩循着气味,借助夜色的掩护来到这里。
在夜色中,它们的视线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它俩看到坐在火堆旁边那个瘦小人影的第一时间,就知道,那就是和它俩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类,是它们主人的手下。
小黑和小白不自觉地摆摆尾巴,这让身后的十几个跟班有些差异。我们的尾巴怎么就不能像王一样打弯呢?还是直直的,跟个什么似的。
呜!
两个家伙发出低鸣声,带着一些激动和兴奋,示意身后的手下不要轻举妄动。随后它俩就慢慢朝着宿营地走过去,边走边朝前方发出吼叫声。
嗷呜~
声音不大,却能刚好让营地里的人听到。
此时,营地中已经就妇的问题达成共识的鼠和毛头两人,正有说有笑地讲着自己过往的故事。那一声狼嗥,将本沉浸在轻松氛围中的两人惊得直接从原地蹦起,捞起身边的武器就朝狼嗥声传来的方向冲过去。
另外三个值勤的战士也同样奔过去。
借着不算明亮的火光,鼠透过围栏的缝隙朝外面看去,那里有两头毛色暗淡的两头狼正蹲坐在地上,体型高大,浑身散发着一种王者气息。
身边的毛头将箭头探出围栏,拉开弓弦就想射出去。
“不要!观察仔细了再做决定!”
鼠一把拽住毛头,生怕射杀对方引起狼群炸窝,那时可就非常危险了。
“拿火把来!”
两名战士分站两边,高举着火把,让光线更清晰。可没想到鼠发出一声惊呼:
“小黑!小白!”
和小黑和小白长期生活过一段时间的鼠,在真正看清楚对方的样子时,马上就认出了是离开部落当狼王的小黑和小白。
听到围栏里的人喊自己的名字,两头狼呼地一声站起来,摇摆着尾巴向前走动两步,低声呜鸣,回应鼠的呼喊。
“真的是你们?耶!”
确定是小黑小白两个家伙,鼠扭头就向出口跑去,
打开门就冲向它们。而小黑和小白也一样跑向鼠,兴奋异常。
“排长!小心啊!它们是狼,危险!”
不认识小黑和小白的毛头他们没有来得及拉住鼠,赶紧出声提醒。
可惜他们提醒地晚了,鼠已经跪在地上,抱着两头狼喜极而泣,就像久别重逢的朋友。小黑小白也不停在鼠的脸上舔来舔去,不一会儿就搞得他满脸口水,他却一点也不在意。
在部落中,头领养的几头宠物,在大家眼中那就是宝贝,除了越发高冷的小可爱,每头宠物都喜欢和大家玩闹在一起,并得到众人的精心呵护。
后面几个人,站在围栏口不知所措。出去吧,害怕那两头狼跑过来咬自己,不出去吧,又害怕两头狼咬排长。真纠结!
可是,此刻两狼一人已经打闹在一起,就连那十几头狼都已经呆滞,不知道两位狼王玩的是哪一出,这么快就和人类亲近在一起了?
它们这群狼可不知道狼王与人类的关系,它们都是小黑和小白一路游荡的过程中打败的小弟,就像毛头几个人也不知道这层关系一样。
当然,妇可是知道的,也是听她的父亲讲的。她靠在围栏边上,看着他们三个在那里打闹,心里面感到幸运,只有在力部落才能有这样的情景啊!
这个场景很和谐,人与野兽和谐共处!
营地中,两头狼正在接受周围一圈人类的伺候,将递到眼前的肉食吃了干净。鼠坐在两头狼中间,享受丁奇头领的待遇,能够这样抱着两头狼,并和大家讲关于两头狼王的故事。
两头狼王低吼出声,很快就看到有十几头狼来到围栏外面,一字儿排开,高大,雄壮,给大家强烈地震撼。
“瞧你们一群怂样!刚才给你们讲的故事白讲了,当时它们两个还小,却将那头袭击部落的狼王杀死,将它的狼群接收,那威势可比眼前这十几头狼厉害多了。”
看到大家对外面的狼有些发怵,忍不住熊他们,同时也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好了,大家不用担心。既然是小黑小白在这里,那对大家来说就不是危险之地,我们可以自由地回到盐矿场。”
第二天,当鼠和妇带着两个排的战士,在小黑小白及它们的护卫带领下,回到自己阔别已久的家时,此起彼伏的嗥叫声响彻整片天地,将大家座下的马匹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向前。
突然,小黑小白两个引颈长嗥,狼群突然安静下来。
小白走向狼群,站定,用前爪刨出一个坑,将自己嘴巴伸进松土中,低嗥出声。声波传向四方,似乎在说:
“我的臣民们,他们是我们的人类朋友,不许伤害他们,要和平相处!”
很快,狼群整体向后退出两步,让开通向那个被栅栏围起来的原力部落旧址。
步入栅栏内,眼前的一切和自己离开时没有任何变化,除了地上多了许多杂草。虽说离开时间不长,但对妇来说,这里就是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这才是自己生长的地方!
狼群没有进来过这片栅栏,只是将那片山洞占为己有,作为他们生存栖息的地方。
与狼群达成君子协议,鼠他们带过来的各类工匠开始忙活起来,部落选址、砖窑、洞窑选址等等一切全部交给工匠们来决定。等确定之后,鼠他们就要带领大家一起开挖地基、烧木炭、烧砖、砍伐木头,建立宁城重要的盐业生产基地,在狼群的护卫下!
第284章 人类的伙伴
由于制盐需要大量的陶锅,保存粗盐也需要更多的陶缸陶罐陶盆,所以烧陶用的洞窑也要建造。
跟随过来的工匠中,有一直跟随马鹿他们学烧砖的人,不过丁奇给这批人定了一个任务:烧青砖。
为了减少工作量,实现一窑多用的目的,此次他们建的下沉式砖窑不大。在东西方向挖一个长十五米宽五米深四米的坑,然后沿着北沿开始挖五口窑,窑直径两米,高三米,窑与窑之间的隔断宽一米二,隔断上会挖出一个长宽五十公分的口儿,便于窑温快速流通,利用第一口窑散热时的温度来预热窑温,减少燃料消耗。平时用土坯封住,烧砖时可以打开向里面喷水,试验制青砖的方法。
正对着窑门的窑壁那里向后挖出一个烟道,长宽三十公分,直通地面。开始点火烧砖时,将窑门用土坯封住,外面再抹上一层和好的泥来保温即可。
这次设计的方案,是丁奇和马鹿他们那些工匠们讨论得出的。烧窑时,先烧第二和第四口窑,出窑时利用它们的窑温给一三五这三口窑进行预热窑温,交替进行烧制。
初步测算了一下,烧制一次前后需要五天,一口窑能烧出两千块砖左右,五口窑大概能烧制一万块左右,速度还是很快的。
待不再烧砖的时候就可以烧陶器,空间小,窑温升温快,能够满足烧制陶器的需要。
鼠在开展建设的同时,生活要继续,盐矿采集及粗盐制造工作也同时进行。他们每天还会派出一个班的战士出去打猎,将猎物剥皮、分割之后,多余的会进行腌制、晾晒再行储存。至于那些不要的动物内脏、骨头等物,则会喂给狼群。
对于狼群来说,这些下水之类的东西不算太多,但却能够给它们族群中那些年老体弱及幼小的成员带来生的希望。本来鼠是打算给两头狼王准备动物精肉的,可它俩却不喜欢,直接将肉送给了部落中的弱小,选择自己带领狼群出去捕猎。这让鼠他们非常动容,所以每次带回来的这些都会送给那些弱小。
狩猎队每次回来,隔着老远,那些弱小就会迎上来,兴奋地围着他们嗷嗷叫。它们已经熟悉眼前这些人,不怕人类,甚至更喜欢与人类亲近。它们会帮助狩猎队将那些小型猎物拖回去,等人类剥皮、分割的时候就坐在一边不声不响,直到将下水及骨头等分给自己。
年长的狼有自己的尊严,在人类吃饭的时候不会去打扰。可小家伙们却不管这些,吃得不算太饱的它们会来到人类中间,将人类吃剩下的吞到自己肚子里,由此它们和人类的关系越发亲近。
狩猎队出去打猎,有时候会碰到出去捕猎的狼群。狼群通过观察人类打猎的方式,聪明的它们将自己围捕猎物的方式和人类打猎结合在一起。它们会将猎物追赶到人类的包围圈里面,由人类将猎物杀死,再分给自己相应的猎物。
和人类合作捕猎的狼群发现,这种合作的方式对自己来说很轻松,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长途奔袭,累得跟个什么似的,还不一定能抓到。它们开始喜欢这种合作捕猎的方式,很容易就能获得食物,而自己付出的不过就是跑动起来,驱赶猎物送到人类的眼前。
小黑和小白两个看到自己的族群开始和人类进行合作,并没有持反对意见,反而还亲自带着狼群和人类一起捕猎,通过这种方式来鼓励它们。
越来越多的狼开始喜欢和人类在一起,当狩猎队早上出发的时候,一部分狼
群会跟随人类一起,它们负责驱赶动物,然后由人类使用弓箭进行射杀。特别是对于兔子一类喜欢藏在草丛和灌木丛中的动物,它们可以将猎物撵到人类的网中,轻松获得这些猎物。
如果丁奇在这里的话,会发现小黑和小白带领的狼群正在向猎犬方向发展,在慢慢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狩猎伙伴。
可这些,丁奇并不知道,此时他正带着自己的手下在一处峡谷中前进。
峡谷很宽,长满了一人高的杂草甸,不时有大片灌木生长其间,偶有高大的树木,孤零零地站在那里,随风摇摆,却不能影响上面正欢叫的知了。
风吹过来,将草吹倒,如浪的草丛上下起伏,却仍看不到下面有什么东西。
还好,丁奇他们是骑在马上,能够看到前方的景象。如果是走路进来,他们会迷失在这片荒草丛中。
丁奇他们顺着野马谷和山坡上那些沉旧的马蹄印迹一路前进,来到这里后,满目的荒草,遮盖了马群印迹的同时也将危险隐藏在其中。眼看没有路可走,丁奇通过仔细观察发现了这部分长势有些低矮的草丛,就像一条道路,弯弯曲曲的,宛如指明一条坦途。
他将人分散开,在入口处寻找马蹄印迹,最终确定只有这些低草下面还有些马蹄印,其他地方却只有杂草和枯骨。这条马道,大概有四五十米宽,和马群行进时的情景差不多。丁奇猜测,这应该是千百年来大量马匹经过此处将荒草踏没了,然后又继续生长,影响了上面荒草的生长方式,导致同样的草比周围的草低了一部分。
就在这时,丁奇胯下的小二黑不经他驱策,就主动走进这条马道里朝前走去。边走边响鼻,似乎它的心情不错
老马识途?
丁奇内心激动,心想果然没有白疼这匹大黑马,到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了。
呼哨一声,身后众人将云保护在中间,跟着进入这片草场。仓和翎则抽出武器紧跟在丁奇左右两边,警惕着周围的动静,生怕有什么危险发生。丁奇抬手,做出一个手势,空中的小金迅速做出回应,平稳地划过一个圆形。
唳~
小金发出信号,示意前方没有危险。
回头寻找小可爱的身影,却没有找到,应该是在小二黑踏进这片草场的时候,它就已经进来,观察周围的环境了。
由于坐在马上,大家都能看到周围的情况,所以众人也没有太大的不安,不时调笑两句。十几匹马走得也很平衡,甩着尾巴驱赶着草丛中被惊飞的各类飞虫,蟋蟀等鸣虫叫个不停。
天气很热,草丛中更是闷热,走进来不到半个小时,身上就已经湿透,有人受不了干脆将上身的短褂脱下来,连马匹身上也汗津津的,一些飞虻都闻到马匹身上的汗味跑过来吸血。
丁奇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难受,这里夏天的温度大概在二十五度左右,和穿越之前东北的气温差不多。他以前每年可是经历过许多次桑拿天、40c以上的高温,这点闷热还真不当回事儿。
他正观察周围的草丛和峡谷两边的高山呢,猛地发觉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
丁奇一摆右臂,众人立即勒马停下。
紧跟着,左前方传来小可爱的怒吼声。
“哇哦!”
那是碰到自己对付不了的敌人时,它才会发出的声音。
很快那边就传来打斗声,而天上的小金也适时发出报警声
“唳~”
丁奇抬头一看,小金的身体急速落下,又急速抬高,快速盘旋,示意周围正有危险的东西冲过来。
小可爱那边打斗还在继续,从马上看过去,那里的草丛正被搅动着,偶尔传来一两声低沉的吼叫声,似狼如狗。
丁奇赶紧发出一声呼哨,召唤小可爱回来。
就见那个方向的草丛向两边迅速分开,如鱼划过水面形成的水浪,又快速合拢。后面跟着又分开一道草浪,紧随前面那道草浪,穷追不舍!
“呜嗷~呜~”
突然,从远处峡谷边上的一大块巨石上,传来一声狼的嗥叫。等丁奇将目光投向那里时,就看到有一头高大的灰狼正站在巨石上引颈长嚎。
就像忽然间发起总攻号角,丁奇他们很快就发现,周围的草丛中瞬间泛起几十道涟漪,破开高草的阻碍,冲向处在中间的自己。
丁奇明白,他们落入了狼群的包围圈。它们利用高草掩藏了自己的身形,就连天上的小金都没有能够发现。它们在逐渐收缩包围圈,等到足够小的时候再发动突袭,将人与兽都撕成碎片,就像以前的马群一般,总会丢下老弱,让自己的族群能填饱肚子。
很可惜,它们没有想到自己的队伍中有一个狼的天敌存在。是小可爱潜行过程中发现了前方有狼的存在,是以第一时间示警,并和对方打斗起来。
藏在巨石上的狼王没办法,只能提前发动攻击,试图将围猎成果更大化。
希律律~
有马匹开始不安,踢踏着四蹄在原地转圈,还有马匹开始惊慌失措,打着响鼻试图逃离此处,被马背上的战士控制住。唯有小二黑稍显镇定,并没有像它的同类般慌张,应该是它早就经历过同样的劫难吧!当然,从它一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丁奇这点来看,它并不怕这群狼!
更厉害的狼王它都见过,更何况这些普通的灰狼呢?
再看马背上的战士,除了云有些慌张之外,其他人非常镇定,抽出开山刀、手持青铜长矛,严阵以待。
就在这群狼环伺、情势开始变得岌岌可危之际,丁奇高喝一声:
“下马,砍草!”
包括土在内,十三人立即下马,挥动手中的开山刀朝面前的高草迅速砍去。
刷!刷!刷!
高草倒伏下去,连同着它们周围的草,只余下齐膝高的草茎。
不到二十秒钟,十三个人立即向外清理出大概十米多的空间。
“继续!五个呼吸后退回中心!”
坐在马背上的丁奇正盯着外围狼群的动向,预估它们会在十个呼吸后到达,迅即命令仓他们再多扩展一些空间,方便接下来的战斗。他知道,在密集的高草丛中和狼群战斗,自己这方将不会占优,必须腾出足够的空间才能给予己方足够的反应时间。
五个呼吸后,众人又扩展了大概七八米的空间之后,迅速后退至中心,围着马匹站成一圈,从马背上摘下弓箭,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场硬仗。
丁奇则早已下马,将精钢开山刀插入身前泥土中,张弓搭箭,面对小可爱回来的方向,吐气开声:
“战!”
“哈!哈!”
众人战意升腾,高声呼应来提升自己的气势。虽只有十人,可那声音却直冲云霄,似乎震得周围的高草向外倾倒,令狼群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