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急报
当然,讲解的方式是按照原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比如大铁门换成大石头,受刺激说成是被野兽即将吃掉。
奔张着大嘴听完丁奇讲的故事,一脸不可思议。怎么也想不通会有这样的人,在他眼中,这种人就跟神人一般。
就像荒神,难道这两人也上天派下来,帮助荒神帮助丁部落的神人吗?
奔不知道,他开始纠结这个问题,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醒来,顶着两个黑眼圈出现的奔哈欠连天,把丁奇吓了一大跳,心说怎么来了一头大熊猫?
而突然出现在门外的千水两人却是把奔吓了一跳,在丁奇给奔和熊鹿长老两人介绍眼前的两人时,奔立马就止住哈欠,双手紧紧握住千水两人的手,一阵嘘寒问暖。
可他这样一弄,倒是搞得千水两人一阵尴尬。这是什么情况?对我们这么好?
殊不知奔是在为千水两人以后可能会超过他而提前拉关系。
丁奇则是一阵鄙视,这个阴险的奔!学会拉帮结派了啊!
铜矿场那里,毛头一个人静静地睡在窝棚里的兽皮垫子上,呼吸沉稳,只是他那紧皱的眉头仍说明睡梦中的他不平静。
任谁经历这样难捱的时光,内心都不会平静,更不用说还仅仅是一个刚成年没多久的原始小伙子?
鼠将毛头身上的兽皮掖了掖,转身走出窝棚。
外面,一干还不知道自己身份已经转为战士的狩猎队员们,正排成一排看着他们的队长,等待鼠下达命令。
另一边,狐和老黑、麻杆儿他们那一群青奴站在一处,也是满脸担忧。
按照头领规定的,丁部落对待奴像自己的部落正式成员一样,只要不反抗不逃跑,没任何区别,连吃的住的都一样。平时干活大家都在一起,苦活脏活抢着干,只是具体到工作职责上,就稍显不一样。狩猎队得训练,得打猎,有时候还要组织所有人去野外采集植物根茎、果实来调剂每天都吃肉带来的烦腻感。
就像草原部落中人,吃多了羊肉、马肉,还是要补充一些韭菜和韭菜花。
一路上,毛头和那匹黄色的母马相依为命,几次死里逃生,从野兽爪牙下逃脱。
终于毛头逃到距离铜矿场大概一公里远的地方,人疲马乏,被一群衔尾追击的豺狗围住。还好鼠带着队员们在周围打猎,听到动静赶紧出手驱散豺群将毛头救下来。尤其是看到毛头骑着一匹马,更是把他当自己人看待。
因为就鼠目前所知,能拥有马匹的只有丁部落,还有和丁部落交好的力部落。特别是这匹马鼠还熟悉,是蓝虎头领骑的那一匹黄色的母马,只有这匹马才能承载蓝虎头领的身体。
虽说他不认识这个骑马的人,但这个人却认识鼠,毕竟鼠可是丁部落狩猎队的一个小队长。
所以毛头在被救下的第一时间就向鼠求援。
“快,给丁部落、力部落报信,蓝虎头领在参加交换会后被乌金、厚土、青木三大部
落所杀,其他人也都被杀死,仅我一人逃出。”
说完,被一个信念所支撑的毛头很快晕倒在鼠怀中。
鼠带着队员很快回到矿场休息区,将毛头安排在窝棚中最温暖的地方睡觉。而大家看到鼠他们带一个陌生人回来,都意识到有事发生了。
“兔子、黄鼠,给你们俩一顿饭的时间,带上五天的食物,各带两匹马,武器准备好,即刻出发,将刚才那人带回来的消息送往部落,告诉头领这边发生的事情。”
鼠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就立即安排两个人返回丁部落,随即又叫上两个人准备出行的物资。
“野、强,你们俩准备好,一人双马,等那个人醒来后和我一起立即前往力部落。”
然后,鼠又转向青奴们:
“大家不用担心,我们只是去传递一个消息。我不在的这些天,由狐来负责大家的日常安排,其他狩猎队员配合。同时,大家要做好防御,如有不敌,立即撤退到原鹿部落所在地保存实力。听明白了吗?”
“明白!”
众人轰然应诺,转头就去忙自己的事。
一顿饭的功夫,兔子和黄鼠两个一人双马,带上必备的东西,冲出休息区围栏,直接朝丁部落所在的方向奔去。
鼠选择的四个人是小队中实力最强四人,平时在一起总是相互配合,独立作战的本事也很强。而选择四人出去,也是鼠有意在培养训练他们。
晚上,毛头醒过来一次,在喝了一碗肉汤之后又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早上被饿醒。
鼠陪着毛头吃了一顿早饭,毛头边吃边讲之前发生的事情。可在讲到蓝虎头领为了保护他,将自己置身在敌人的斧头前面时,毛头嚎啕大哭,饭再也吃不下一口。
鼠只得好好安慰他。
“毛头,是个男人就不要再哭,振作起来。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返回力部落,将这则消息带回去,为死去的蓝虎头领报仇!”
毛头双手紧握,哽咽地点头答应。
没什么胃口的两人索性起身来到外面,骑上早已准备好的马,四人八骑以最快速度前往力部落。
另一边,仓带着战士们引领着白泽等七个部落,已经从野马谷动身,继续返回力部落。
东方,希望坡所在地,哞正在给那群奴讲有关于丁部落头领营救自己和羽部落以及夜遇猛虎的事迹,将丁奇夸得如一个骁勇善战的英雄般,引得那群毒蝎部落的奴们(蝎奴)发出阵阵惊叹声。
丁奇这个名字,蝎奴们已经听过无数次,他们对这个神一般的男子充满了好奇和崇拜。对英雄,普通人看待他们永远怀着崇敬和景仰之情,他们对荒神充满向往。
自从那次袭击之后,蝎奴已经完全被这十几个强大的勇士们所慑服,不敢有丝毫忤逆和逃跑之意。就连那名最强大小头领貂,伤势在哞他们的照料下,快速恢复过来,这得益于肉汤、骨头汤和蒲公英的功效。
容易吸收的汤食,为他们的伤势恢复
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物质,可是比吃烤肉强多了。再加上天气还不热,伤口也没有溃烂,恢复起来速度更快。
给大家讲完故事,众人再次起程,快速通过希望坡,朝向那个传说中能给自己带来希望的地方。
希望,总是藏在不经意间命运带来的转变上!
三天后,丁部落所在地,望塔上,再次响起清脆的铜板敲击报警声。随后是一长一短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部落,传遍那座正在建设的城市中。
很快,所有战士们都在自己班长的带领和指挥下迅速集合在一起,拿起武器冲向哨塔。他们需要在哨塔战士们的判断下,保证来人不会突然发难。
随着人员逐渐接近那只正在前行的队伍,这批队伍的情况也落在众人眼前。
出去有段时间的仓正骑着一匹马走在最前方,边走边挥舞着手中的一件兽皮,向部落发出信号。
看着仓的状态,部落里众人发出巨大的喧哗声。有人吹响了牛角号声,示意没有危险。
不久之后,仓带领的人员来到大门口,接受了丁奇率全体部落骨干的欢迎仪式。随即,黄沙部落、有竹部落、狂猪部落、黄羊部落、白水部落、白泽部落、红湖部落等七个部落的头领分别上前,与传说中的丁部落头领握手言和,表达自己部落和丁部落之间兄弟般的关系。
丁奇对仓的出行非常满意,能让这么多部落头领来丁部落参加建城仪式,这充分说明现在丁部落已经成为一个众人皆知的部落。所以,丁奇对每一位光临丁部落的头领表达了最真诚的感谢,给每个部落赠送一套陶锅作为谢意。
这让以白泽部落为首的几个部落头领,心中更加高兴,认为这是丁部落头领非常珍视双方之间的关系所做出的最大诚意。
在将七个部落安排进部落之后,丁奇拿出珍藏的蒲公英茶,招待七位首领,还有之前的羌和人部落头领陪同,整个会面的气氛唰地一下就增高许多。
可就在丁奇招待众位部落头领之时,四匹马正奔向丁部落,马上的骑士正是之前从矿场出发的兔子和黄鼠两人。他们身上布满灰尘,差点看不出来是谁。
在他们踏入望塔上战士们的警戒线时,急促的铜板敲击声再次响起。
不久之后,马上的两位战士被带到大门外的空地上,那里,部落的头领丁奇已经等在那里。
看到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丁奇上前关心地拍落他们身上的灰尘,并关切地问道:
“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发生了,不用急,缓一缓,喘匀了再说话!”
兔子却急速地说道:
“头领,力部落头领蓝虎被乌金、厚土和青木三大部落的人所杀!”
丁奇听到这则消息,脸色猛地一变,站立不稳就要摔倒,被旁边跟着的奔给扶住。
而不远处,刚刚回来的仓看到有人骑马赶回来,心中焦急,担心有事发生,也赶紧跟上来,却也同时听到了兔子说的那句话。
第226章 缅怀与安排
轰!
就像有一道霹雳在仓头顶猛地炸开,震得他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一屁股坐到地上,两眼呆滞地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那条消息。
丁奇稳了稳身形,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再次睁开来,一道精光闪过。将胳膊从奔手中抽开,用不得置疑的口气地对兔子说道:
“我说过,不用急。缓口气,再细细讲。”
兔子被丁奇的气势所慑,不敢吭声。倒是旁边的黄鼠看出端倪,拉了兔子一把,对丁奇深鞠一躬,缓慢地说道:
“头领,四天前,我们在鼠队长的带领下出去狩猎,碰到一名骑着一匹黄色母马的人被豺狗围攻。我们立即上前将其解救下来,这人名叫毛头,曾经一直跟在蓝虎头领身边来参加交换活动。
上次,我们鼠小队陪同您去参加交换会时,我见过这个人。而且,那匹黄马我们也见过,确实是您送给蓝虎头领的那匹马。”
黄鼠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
“鼠队长对他没印象,但我第一时间能确认他的身份。毛头认识我们,他被救下来第一时间就向我们说了蓝虎头领被三大部落杀死的消息。随后,鼠队长就安排我们两人立即出发赶回来,向您报信儿。”
“另外,从他身上携带的青铜刀,我们也能确认他是力部落的人,这个消息不会有错!按照之前鼠队长的安排,他这会应该也快到达力部落了。”
黄鼠最后将此事汇报完毕,加入自己的判断,并结合之前鼠的安排,估计了一下他们队长的行程。
丁奇点了点头,眼中光芒闪动,对黄鼠的表现很满意,内心也在极速思考蓝虎被杀的动机。不过,显然此时并不是思考此事的时候,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安慰道:
“很好,你们俩做得非常棒,奔,你安排人让他们俩好好休息。用四天的时间跑回来,他们一定累坏了。”
说完,他扭头看向一脸愧疚走过来的仓,摇摇头,示意他不用说话。然后召集来长老团人员,向刚刚到达丁部落的七位部落头领介绍,并由雄鹿长老安排他们的接待事宜。
接待的事情,五位长老可是比他要老练得多。虽说此刻他也很想和七个部落坐在一起聊聊,了解一下他们那边的风土人情,可很明显,蓝虎头领和力部落的事情才是大事。
处理完七个部落的事情,丁奇带着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奔和仓回到小木屋,听取仓最详细的汇报。
“都怪我,如果我坚持带蓝虎头领和我们一起回部落,或者送他们回去,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了。”
仓将在交换场那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部进行汇报,没有遗漏任何信息。尤其是面对三大部落的挑衅,自己做出的决定和处置措施都做了详细说明。
丁奇听了仓的汇报,再结合之前黄鼠两人带回来的信息,基本将蓝虎头领遇害的事理顺。虽然不知道三大部落是谁主导了这一切,但总归和这三个部落脱不了关系。
蓝虎头领是丁奇来到这个原始社会的第一个朋友,没看错,就是朋友两字!
雄鹿也好,鹿也好,他们都是家人,拿奔更是当自己的兄弟看待。至于其他加入部落的人,那更不用说,吃一锅饭的人。
而蓝虎头领,却是目前唯一的一个朋友。
他们私下交流很多,蓝虎头领给丁奇讲了很多有关于部落之间的传闻,头领们之间的趣
事。还有他关于原始世界的见识,他自己对于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价值观。
虽然他不知道价值观是什么,但丁奇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帮助蓝虎来总结他的认识,对世界的认识,对规律的认识。
丁奇给他讲交换、贸易,将他的身份定义为商人,给他讲如何来进行交易,并将交换媒介的概念输入到蓝虎的头脑中。
而且,蓝虎头领将丁奇讲的关于度量衡中关于衡的价值推广了出去。虽说现在还没有称这一工具,但粗制的天平和砝码已经制作并推广,各部落对这一公平交易的工具非常满意,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部落之间交易的积极性和规模。
还有一件事,蓝虎头领私下曾隐晦表示他们部落想加入丁部落,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医巫的支持。只是由于他们部落曾经发生过的变故,让他们怀疑有外部势力在干扰力部落,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加入丁部落。
这可是涉及部落隐秘啊,蓝虎头领能讲给丁奇,足以说明蓝虎头领是拿丁奇当朋友看待,当自己人看待。
哪怕抛开朋友这一层身份不说,光是力部落拥有盐这一战略物资的价值,就足够丁奇来结交对方。
丁奇不是一个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不顾一切的人,他有自己的行事准则。
现在出现这样的事儿,丁奇必须表现出自己身为朋友的立场。
“仓,这些事和你没有关系。你是此次交换会的负责人,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作为力部落的老朋友,我们必须表现出我们身为朋友的立场。在力部落遭遇此事时,必须伸出我们的援手,保护他们不受敌对部落的迫害。”
丁奇首先安慰了一番仓,他其实是此次蓝虎遇害事件中最愧疚的一个人。但他做得足够好,没必要再让他背受痛苦。
“接下来,还得辛苦两位长老和仓出去一趟。本来我想让奔代表丁部落去一趟力部落表示慰问。可现在我们的城建设正在关键时刻,离不开他。所以,两位长老就是丁部落的最高代表,仓带上红蝎、丘部落的翎共计两个班,一人双马随行保护,赶往力部落。一切由苍鹰和商两位长老安排。”
丁奇将想代表部落出去的奔按在座位上,仍然派仓出行保护两位部落长老前去慰问。有两位长老在,足够让力部落看出丁部落对他们的重视。
并且,仓来自力部落,虽是奴,却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
“按照黄鼠所说,此刻鼠应该在前往力部落的路上。两位长老的职责一是慰问,二是劝说他们的医巫加入丁部落,只有这样才可以为他们的蓝虎头领报仇,找出一直加害他们的幕后敌人,变成真正自由的部落。
并且,只有加入丁部落我才会告诉他们粗盐的精制方法。”
丁奇又转向仓:
“仓,你们的职责就是为了保护力部落的人前来,哪怕你们全部战死,也要保证每一名力部落的人安全到达丁部落。等到力部落加入,我将举行盛大的建城庆典,让他们也成为这历史性时刻的见证人!”
丁奇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安排,并命令仓保护好力部落的人。他觉得保护对方的家人是对待自己朋友最好的方式,更不用提这个朋友和他的部落对丁部落的发展、对整个原始社会的发展来说都至关重要。
盐,是人类走上文明社会的关键之一。
“现在就去准备,半个时辰后出发!散会!”
大家鱼贯而出,
迅速将丁奇的要求落实下去。尤其是仓他们,这还没有休息到一个时辰呢,就又要准备出发,对他们的身体和身心都算是一个考验。
至于丁奇安排原商部落的翎带一个班的战士出发,也是为了锻炼他们。尤其是丁奇知道商部落弓箭是由翎发明之后,更是对他刮目相看。悉心教导翎的射术,提高他的战术水平。
丁奇可是知道,战场上一个狙击手的作用有多大,虽然现在的原始社会,还不会存在能威胁到自己部落的人,但有准备总是要好一些。
这叫不打无准备之仗!
丁奇没有出去,他想一个人独处一会。蓝虎头领的音容笑貌不时浮现,让他非常怀念这位友人。
可还没等他安静多久,报警的清脆铜板声再次响起!
一队在部落内值勤的战士骑马迎向东方沿着湖边迤逦而来的一班人马。
没过多久,哞就回到部落内头领的小木屋前。
只是在他进院前,他看到仓领着两个班的战士,一人双马朝西方而去。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哞打声招呼,就急匆匆而去。
“头领,哞回来了!”
站在木屋前背着一个竹背篓的哞毕恭毕敬向丁奇行了一礼,出声对丁奇说道。
看到哞回来,丁奇勉强撑起一个笑容,拍拍身边的兽皮垫子,对哞说道:
“哞回来了啊?看你肤色都黑了呢!来,坐在这里,给我讲讲你这次东进有什么收获。”
自从丁奇将哞从希望坡那里救下,并解救了他的族人之后,他一直视丁奇为主人。只不过丁奇从不愿自己的人这样,只让他以头领称呼自己,所以哞就越发尊敬这个头领。
哞见丁奇心情稍好些,赶紧将背后的那个背篓拿下来,跪坐在兽皮上,从其中拿出一卷绳索,双手捧给丁奇。
丁奇有些诧异,不知他拿出来一卷绳索是何意。
见丁奇疑惑,哞赶紧说道:
“头领,这是我在原羽部落所在往东还要很远的地方碰到的一个部落,名叫有巢。他们都住在树上,他们捆扎自己巢穴的绳子除了自己搓出来的以外,还有从麻部落交换过来的这种绳索。”
哞双手拿过其中一段,使劲拽两下,那段绳子发出嘣嘣嘣的声响,显示出这段绳子很有韧性,也很结实。
丁奇眼中一亮,明白过来,哞这是在说明这种绳索比自己部落搓出来的绳更结实也更耐用。
很快,丁奇捕捉到一个关键词:麻部落!
“等等,哞,你是说这卷绳是麻部落的人搓出来的吗?”
丁奇有些激动,赶紧出声问道。
“嗯,应该是的吧,有巢部落的头领说是从麻部落交换过来的,说他们那里这种绳索很多,他们靠搓绳索来向周围的部落换取动物毛皮和食物。”
得到哞的肯定答复,丁奇的心情兴奋起来。
如果这个麻部落真的是种植或利用麻的部落,不管是青麻还是苎麻抑或是大麻,都将会给部落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可能就是衣物了。
虽说自己有穿越的时候带过来的一些衣物,可丁奇大多数时候不敢穿出来。内衣内裤还好,像迷彩服却是不能穿在外面,那将会引起原始人类的极大好奇之心。到那时,自己可就没办法解释这种特殊的衣服是从哪里得到的。
所以,丁奇为了和大家一样,平时都穿着兽皮衣物。
第227章 大葱和猪之圣地
还好里面穿着开始脱线的内衣内裤,要不然自己就会像奔一样,隔一会就得掏两下自己裆部了。
为啥?
痒啊!
毛那么多,能不痒吗?
当然,此毛非彼毛。主要是皮子硝制技术有限,有时候还往下掉毛,更难受。
如果能发现麻,那么部落穿兽皮的历史就要改一下了。
“好,哞,你立功了!就此一件事,你都会给部落带来极大的贡献!”
丁奇很高兴,也是狠狠地夸赞了一番哞。
哞也高兴,只是他那不苟言笑的性子将那份高兴劲儿放在内心深处,只要头领高兴就好。
“还有什么,快,都一并拿出来我看看。”
丁奇高兴起来,暂时将心头的那份阴霾抛开,眼巴巴地看着那个背篓,希望哞再从里面拿出一些让他高兴的宝贝。
“好!”
哞嘴角上翘,赶紧从背篓中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是一根像草一样的植物,长有尺许,如小拇指般粗细,外表皮干枯如草黄色,一道道竖纹布满整个干枯表皮。只在是上面露出那么一点嫩绿。而在另一头,茎稍粗,长有一些如葱须般的细根,和一些干泥块搅在一起。
如果和其他野草放在一起,估计都会当成杂草。
“嗯?这是葱须吗?长得太像了!哞,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的,叫什么名字。”
丁奇自言自语说了一句,然后问哞,同时将眼前这根“枯草”般植物拿到鼻子前闻闻。
“头领,这是从山戎部落交换过来的,对方说这东西因为吃起来味道冲,所以他们就起名叫‘冲’。这东西剥开外皮,里面的根茎倒是白白嫩嫩,一层一层,水分也足。
我试了一下吃起来味道可冲,能把人的眼泪鼻涕都呛出来。而且吃后嘴里也有股臭味,可山戎部落的人却说这东西好吃,嘴里也不臭。真奇怪!”
丁奇听到哈哈大笑,心说如果哞是在加入丁部落之前,这东西他吃起来肯定也不会觉得臭。现在嘛,开始刷牙了,注意个人的口腔卫生,当然可以闻到异味了。
不过丁奇没敢说出来,免得让人家觉得是在笑话他。
“嗯?等等,味道冲,名字叫‘冲’,还是一层一层的白色根茎,怎么和葱一样啊?”
本来哈哈笑的丁奇猛得怔住,怎么和葱那么像呢?
丁奇赶紧将这个叫“冲”的东西剥皮,很快里面白嫩多水的根茎展露在他眼前。一缕浓烈的、久违的大葱味直冲鼻端,让丁奇鼻子发酸,想流泪。
不用尝,这就是葱!
不过丁奇还是忍住想哭的冲动,将眼前没有最终确定的根茎塞进嘴中。
轰!
一股浓烈的刺激性辛辣味道在丁奇整个口腔中迸发,熟悉的味道,却更充满野性,有点驾驭不住。葱味从口腔中散发出去,向上钻进鼻孔中,刺激得鼻腔开始收缩,一缕清流顺着鼻道下滑。
随着口腔嚼动,葱味继续向上,滑过鼻翼,弥漫向两只眼睛,将其包裹,不用酝酿,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下来。
幸福的眼泪,就是这个味儿!
丁奇鼻涕眼泪齐下,就像第一次在原始世界品尝花椒一般,这是激动的泪水,幸福的味道,嗯,不对,鼻涕的味道除外!
太幸福了!
丁奇这两天有些压抑,他想放纵一下,借由这葱的味道,任由泪水滑下来,如止不住的江河!
抽噎着,泪水、鼻涕已满身。哞的满身!
哞吓傻了!
这个“冲”自己吃过啊,没有像头领这样的啊,太夸张了吧?还是说刚才拿出来的那根更冲呢?可怎么看头领这样子都不像是被冲的啊,这是伤心流泪啊!
从来不曾见过头领会如此伤心流泪的哞,有些手足无措,又不敢将头领抹到身上的眼泪鼻涕擦掉,虽说这不是多么恶心的事儿,可也止不住它多啊!
都抹了厚厚一层了!
一刻钟后,实在不好意思继续往哞身上抹鼻涕的丁奇止住了抽噎,深吸两口气,调整了一下情绪,对哞说道:
“实在不好意思,这个东西实在太冲了!不过,我得表扬你,你找到了一种调味品,它在我那个部落里名字叫葱或者大葱,餐餐吃饭都离不开它。甚至有一个地方的人,每天都要卷着大葱当饭,如果你不喜欢葱的味道,那就说明你不喜欢对方。”
丁奇拿手擤了一下鼻涕,觉得好受多了。伸着手,看了看哞,这让对方猛地向后一缩。丁奇干笑一下,随手将指头上的鼻涕擦到草鞋上,这让哞刚才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下了。
“就比如你刚才说的山戎部落,估计他们就特别喜欢吃这个。你要是不喜欢这个味道,估计以后你都不好和他们打交道。记住了吧?以后它的名字就叫葱了,不叫冲。可能是它的野性还没有驯化,所以味道比较重没事,等我们多种几茬,它的味道应该能改善过来吧。”
其实,丁奇不知道的是,葱是原产于我国的特有植物,早在公元前就已经开始大面积种植。追溯到战国时期,《管子》中就曾记载:“恒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
这其中冬葱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大葱,戎椒指的应该是花椒。
丁奇赶紧将哞的背篓拿过来,赶紧翻看,是否还有其他好东西。可惜,除了葱和绳之外,其他东西都是丁奇不认识,或者说只是一些普通的植物根茎罢了。
“这葱总共有多少根?”
“有三十根左右,是我用两个陶碗换过来的。”
哞想了想,赶紧说道。
“走,全拿过来,跟我一起去种葱!”
现在是暮春时节,赶紧将葱种下去,夏季就能收获一批葱籽了。
大棚里,被抓来的劳力哞,正挥舞着铁锹,深翻泥土,并按照丁奇的要求将泥土打碎,平整好土地。
丁奇则拿着那把锄头在平整过的土地上,挖起两道沟,形成两条垄。然后将那些葱全部种到两条垄上,用还没有普及开的木桶打来几桶水,将地浇透,顺带又给其他作物洒了一遍水。
一通忙活下来,就已经临近天黑。
部落休息区那里,正堆起大量的柴火,准备晚上举办一个欢迎七部落的篝火会。丁奇索性就洗了手,让食堂的人准备好锅、食材,自己亲自下厨,忙活上几个菜。一是给七部落头领,让他们尝尝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餐;二算是给哞的一个奖励,表扬他这次东行,收获的绳索和大葱。
七个部落的头领也很好奇,不知道丁部落食堂的作用,也从没有见过这样做饭。所以,他们在三位长老的陪同下,和羌、人两个部落头领一起站在食堂的灶房前,看丁奇如何烹制晚餐。
那陶勺在各个锅里来回搅动,上下翻飞的样子,让九部落的头领发出阵阵惊叹声。
丁奇做了四道菜,一个是鲜兽肉炒菖蒲,一个是腊肉炒笋干,第三道是清炖鱼头,最后一道是韭菜
炒鹌鹑蛋。
做这四道菜丁奇可是费了一番功夫,光是鹌鹑蛋就打了半天,这可是准备留种孵化呢,被丁奇拿来招待客人们。用丁奇的话说,野地里鹌鹑多着呢,抓就是了!
四道菜共计八锅,被他们九位头领全部吃光,一点也不剩,这让连一筷子都没有插进去的丁奇苦笑不已。到底是自己做得太好吃了,还是做得太少了呢?不过,看他们弯腰走路的样子,丁奇还是满意地笑了。
就不信留不住你们的胃!
还好食堂本身就做了不少吃的,供给这么多人,也不差丁奇一个人的,量足够、管饱!
晚饭过后,照例举行欢迎篝火晚会,双方的男男女女们全都下场组队跳舞,就连鱼和石等一干小屁孩们都排队下场,好不热闹。
丁奇和七个部落的头领们坐在一起,互相聊着本部落的风土人情、特产资源,让丁奇也是大开眼界。
比如黄沙部落,靠近一片沙洲,沙洲大不知凡几,他们也没有深入过,靠沙洲和沙洲周围的草原生活。沙洲里有一些湖泊,湖泊周围生长不少人头大小的瓜。只是这种瓜的成熟季节还没到,需要到天气最热之后才可以吃。
而在沙洲周围的草原里,则生长着许多鼠类、旱獭、鼠兔、兔子和黄羊一类的动物,足够他们这个中型部落生存需要。这从他们身上穿的兽皮就可以判断,针脚粗大,较多,说明他们是将兽皮拼接后使用的。
有一点极为特殊,他们生活在草原边缘的土洞里,这和其他部落有很大的不同。可能和他们那里没有什么大型猛兽有关系吧。
有竹部落生活的地方有如仙境,部落周围是山区,竹子和水资源众多,有几条瀑布垂落。长年云汽蒸腾缭绕,雨水丰富,正走着说不定就会下一场雨。
由于植物和水资源丰富,他们的食物很富饶,但大多数都是即食性食物,能长期保存的食物不多,只有一些经过简单烟熏处理的兽肉和兽皮可作为交换物资。所以他们算是一个以采集为主的部落。
除了这些,他们准备的竹筐倒是从力部落交换到一些粗盐。可惜他们的手艺有些差,仓他们看不上,没有交换到陶器。
听到这种情况,丁奇当即决定他们有竹部落在这里劳动,换取他们在这里生活所需的物资,同时免费学习如何编竹器,待他们回去的时候,再赠送他们一套陶器组合。
这让有竹部落头领空竹非常感动,千恩万谢地表示将带着族人在这里多贡献劳力。
狂猪部落只是一个小部落,可他们的名字由来却很有意思,他们从没有见过猪长什么样子,完全是他们以前的头领从外面回来后直接改的部落名称。其他人不要说吃猪肉了,就连猪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
丁奇实在是没忍住笑,赶紧让奔领着他们去猪圈那里看看猪的样子。
可就在他倾听黄羊部落头领讲述自己部落情况时,跟随奔去看猪的狂猪部落头领猪牙跑过来,直接跪倒在地,激动地满脸泪水,嘴里不停说着要加入丁部落。
丁奇一问什么情况这是?
猪牙说:“荒神,终于看到猪长什么样子了,感谢荒神让我们知道猪为何物。猪是我们部落的神圣图腾,既然猪生长在丁部落,那么丁部落就是我们的圣地,我们要以圣地为家,从此加入丁部落!如您不答应,我就不起来了!”
说完,猪牙将一把鼻涕抹在丁奇伸手扶他起来的胳膊上,牢牢地抓着,生怕丁奇跑了似的。
第228章 新收部落和芡实
这弄得丁奇真是哭笑不得,最后看在那把鼻涕的份上,勉强答应了。如果不答应,丁奇怀疑自己也会像哞一般,身上会被涂满厚厚一层鼻涕,亮晶晶的!
既然答应对方加入部落,丁奇就劝猪牙赶紧回去将部落里的人接过来,事不宜迟,说不定还能和力部落一起参加建城庆典。
可猪牙却是将眼泪鼻涕用胳膊一蹭,眉开眼笑地说道:
“啊!头领不用担心,他们都已经来了!”
“来了?没看见啊!”
丁奇一脸懵,没看到有新人过来。
满脸大胡子的猪牙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两手绞在一起,扭捏地说道:
“哦,忘了给您说了,我们部落就这二十几口人!走哪我带哪!”
丁奇:“……”
丁奇一口气堵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把人给气的!他心说,走哪带哪,拖家带口,真特么的和猪一个德行啊!
丁奇无奈,又不好打消他的积极性,只得夸赞对方是一个有远见之人。不过他心中倒也乐见其成,并表示那些猪就由猪牙他们管理喂养,回头要多繁殖一些,可以杀了吃肉。
猪牙欣然同意,高兴得屁颠屁颠的,笑声直抽抽,真跟一头猪哼似的。
这可是傍上一条大腿啊,还是一条大粗腿!
只是丁奇有些郁闷了,现在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猪托生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像猪一样好吃懒做啊!
有了猪牙这个前车之鉴,另外一个小部落黄羊部落的头领羊角,在之后的言语中似乎也想加入丁部落。
狂猪和黄羊两个部落想加入丁部落,这里面的功劳有绝大部分属于蓝虎头领。如果不是他不遗余力游说这些个部落,估计丁部落在哪里人家都不会感兴趣,更不用说加入丁部落了。
一想到蓝虎头领,丁奇刚刚提起的兴致又落下去。其他几位头领见状,纷纷提出路途遥远,身体疲累,想提早结束欢迎会回去休息。
倒是奔机灵,用手一捅雄鹿长老,示意他和黑牛、古大赶紧上前招待几们头领,自己也拉着白水部落头领源一起聊天。
“源头领,可是今天饭菜不合您胃口,这么早就想休息,可是不应该啊!唉,最近事情比较多,听闻蓝虎头领被害,我们头领心情非常低落。想必您和蓝虎头领这么亲近的人,也很是怀念蓝虎头领的吧?”
奔一句话就将丁头领心情不好的原因带过,直接通过蓝虎头领这个人拉近和白水头领源之间的关系。
源长得高大威猛,敞着半个肩膀,露出的皮肤古铜色,毫不在意还有些凉意的夜晚。
在听到奔将话题转到力部落身上,和蓝虎头领打过不少交道的白水头领源也是有些唏嘘,好好的一个人,却被三大部落的成员随意杀死。这让源内心实在接受不了,如果不是仓他们拦着,自己早上去和那些人拼命了。
自己可是白水部落,就连黑水部落都得让一步的中
型部落。在他们的概念中,有仇不能隔夜报,唯有自己凶狠,周围的部落才怕你!
“是啊!蓝虎头领真是一个善人,他的做法可真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啊!”
说完,源眼中竟然流下两滴眼泪,他确实也是有些伤心了。
其他人见源没有离开,他们自己也被几位长老陪着,实在脱不开身,只好一起缅怀蓝虎头领。
可奔的意思是通过这样来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白水和白泽两个部落,他们可是有其他打算的。在决定来丁部落之前的那个晚上,蓝虎头令可是偷偷告诉自己,丁部落可是有一件捕鱼的神器。他可是说了,能不能得到,可是要看自己有没有这个缘分了。
大家聊得挺热闹,丁奇也慢慢从刚才那种沉闷的状态中回复过来,丝毫没有注意到奔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看到奔和几位长老在那里卖力地聊天、拉近关系,他知道自己也得有所表示才行。
因此,他直接打断羊角与古大的聊天,向其伸出橄榄枝:
“羊角头领,你愿意加入丁部落吗?”
对于黄羊和狂猪两个部落,他们认为猪牙和羊角是最厉害的,所以他们的头领就以此为名。他们是一些小部落,本能地期望能够获得大部落的庇护。
似乎没有想到丁奇会这么快答应自己,犹自一个人坐在那里,看着其他人在聊天,最后被奔给拍过来,自己才如梦初醒!
这是梦,是个美丽的梦!
羊角头领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
很快他就猛地蹦起来,疯狂地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同时向丁奇献上自己最诚挚的谢意,并以下属成员自居,脸上的笑意止也止不住。
其实丁奇心情也很高兴,一晚上有两个部落同意加入自己丁部落。虽说仅是两个小部落,但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自己现在最缺的就是人力,有了他们两个部落自己就可以更好地谋划。
眼看天色不早,丁奇直接建议说今天的篝火晚会暂时结束,明天晚上继续进行。他还想和另外三个部落好好交流一下。
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
回头小木屋,身心俱疲的丁奇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虽然关于蓝虎头领的消息实在让他难过无比,但今天的收获,却也让他心情舒缓不少。不仅得到了葱和两个小部落,而且还知道了麻的所在地,这不得不说实在是命运会捉弄人。
第二天早上,七个部落的人围在丁部落人洗漱的地方,看着对方拿着一根木棍在嘴里鼓捣,一脸不可思议。有不少人也去折了些树枝过来,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分发给他们的陶碗舀水,漱一口水后将树枝伸进去来回捣,不一会儿他们也开始满嘴地喷血沫子,就像曾经羌部落的头领狄一样。
丁部落人哈哈大笑,尤其是后加入的丘部落和古隆部落。不过很快雄鹿长老就出现,安排人赶紧给各位客人和新加入的两个小部落演示如何刷牙。这倒让他们对丁部落好感大增,虽是小事
,可由此判断他们对自己的重视。
刷牙这事儿,是丁奇专门安排由雄鹿长老为所有的新人进行指导,谁让他在狄刷牙时没有照顾好呢!
这算是一个小处罚。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现场变得安静起来,每个人都在那里认真地刷牙。只是在最后继续喝水漱口时,有人吐了出来,有人直接咽下去了,还有人连喝水都没有,直接将嘴里的东西吞下去。
雄鹿:“……”
没办法,来不及通知,只能直接一捂脸,转身,不忍直视!
这七个部落刚来丁部落第二天,还是有些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习惯。比如上厕所,比如洗脸刷牙,比如排队打饭,比如使用筷子,比如喝热水等等,很多不适应不习惯的地方。
可是,这些在丁部落以医巫鹿为首生活学习小组的提前准备下,这都不是个事儿,除了刷牙。
这个学习小组的成员都是一些年轻的未参加劳动的孩子(按部落规矩12岁可以和大人一起出外劳动),他们学习能力强,接受新生事物快,指导别人也特有耐心。
随着部落中孩子们增多,鹿特意将他们组织在一起,由雪和丹两人负责教授他们知识,学习之外就是帮助大人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
比如割草、打猪草、喂羊喂兔子等,这些活儿全部在他们那里,轻松还能锻炼他们处事能力,劳逸结合,算是一举多得。当然,那个话剧组的活儿也在他们身上,最近他们可是正在排练一组节目,用来宣传部落文明礼仪知识。
学习小组分员在几个重要地点指挥教导大家如何如厕、排队打饭,如何用筷子等,新来的人学习速度也逐渐加快。
吃过早饭,丁奇来到物资屋,那里是部落交换所得的物品摆放地。
由于仓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将这些收获向丁奇进行汇报。所以早上闲来无事,就转到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之前在这里发现了山药和葛根,这次会有什么收获呢?
已经成为部落物资大总管的草将一个个兽皮袋打开,并把竹匾上的交换物指给丁奇看,那些是怕焐烂的植物根茎,运回来的第一时间就堆放在竹匾上面晾干、通风。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小包圆圆的籽实,一端是黄白色,一端是棕红色,上面布满小白点,在白色一端是一个凹进去的小坑。有些像莲子,也像缩小了的橡子。
丁奇拿起一颗,用手掐,质地较硬,不过可以被自己的指甲刻画出一条条白痕。
“嗯?怎么这么像鸡头米呢?”
丁奇不敢确定,眼前之物是不是和自己以前见过的鸡头米一样。他赶紧将手中那颗籽实放在牙齿中间,轻轻一咬,籽实破开,露出里面的内容物。
断面白色,上面掉落一些粉状物,搓一下如土豆粉般滑腻腻的,没有任何味道。
看到此,丁奇再判断不出来这是何物就白瞎了这副好眼,这是俗称鸡头米的芡实!
第229章 我们有种了!
“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来的?”
丁奇抑制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指着那一小包芡实问草。草想了想,立即道:
“这是从白水部落交换过来的,仓特别讲过,说白水部落这种籽实挺多的,好像还有一大袋的量。只是他不敢确定,所以只是用五个陶碗先换了这一小包。”
草的记性不错,确实适合干物资总管的事儿,管理得也算井井有条。除了吃的,还包括各类生产生活物资,都由草进行管理。只不过目前的统计比较麻烦,每次都是拿着一个木板,上面写满密密麻麻的木炭字。
虽然都是汉字,也都排列整齐,可就是看着让人头大,多数时候要用五六张木板才行。如果能发明纸和笔,这种统计会更方便些。
“这叫鸡头米,也叫芡实,可以吃,这种是已经剥过壳的鸡头米。你联系他们部落负责交换的人,将他们手头所有鸡头米都换回来,包括没有剥壳的。”
确认是鸡头米之后,丁奇当即立断将白水部落手头所有鸡头米都换回来。有了鸡头米就可以熬粥喝了!
丁奇心情一阵高兴,虽说鸡头米产量比不上主粮,但一亩水面怎么也能产个二三百公斤。到时候把坡下面这一大片草场全部种成鸡头米,就可以解决一大部分人吃饭问题,不用一直捕捉兽类为食。
随后,草又拿出几十个鸟蛋,绿壳的,和丁奇见过的鸡蛋差不多大小,不过他可看不出这是什么鸟蛋。
“嗯?还换回来这么多鸟蛋?早知道,昨天晚上做饭时就打开吃掉,害大家剥了半天鹌鹑蛋。”
虽说只有这么多蛋,但可以做出来一些蛋花汤之类,让大家尝尝这种口福。
“呃,头领,是这样,仓说这些蛋可以孵出来水鸟之类。是白水部落从草窝中捡回来的,他们听说咱们部落喂养有雉鸡和鹌鹑,所以他们就想交换,一是换些陶器之类,二是看能不能孵出水鸟,如果能孵出来就想知道是什么水鸟。”
草赶紧解释,生怕头领一个不注意就将这些鸟蛋给吃了。万一要是什么好鸟,被吃了岂不是可惜?
“哦,这样啊,那没问题,交给那些个雉鸡,他们可是非常喜欢孵蛋的!”
这件事安排好之后,丁奇自己打开另外一个草指给他看的兽皮袋子,可在看到里面东西的第一时间,丁奇的呼吸一窒。
这又是一个丁奇熟悉的植物果实!
莲子!
准确地说,是红莲子!
这可是一个好东西啊!有莲子就能有莲藕,而且嫩莲叶莲藕等完全可以当蔬菜吃。这要是种在坡下面那片大湖泊里,那得产多少莲藕啊!
又有莲藕,又有芡实,想想都是很美的事儿!
“这是从哪个部落交换过来的?”
既然能得到莲子,想必这个部落肯定是住在水边,应该是白水、白泽和红湖三个部落之一。
“头领,这是红湖部落的特产,叫莲子,我偷偷和医巫两个人烤了十几个吃了,真香!哦,对了,包括这一大包东西,也是从红湖部落交换的。”
丁奇一听,嘿嘿笑了,偷吃这事儿也只有鹿能做得出来。不过丁奇这不怀好意的笑,倒是让草有些脸红,让别人知道自己偷东西吃,总归有些不好意思。
丁奇没有再揪着这事不放,转身掂了掂那一袋子莲子的重量,大概有不到三十斤,粗算起来得有九千颗左右的莲子。如果都种出来,那得有多大一片莲叶呢?看来得把那片湖好好整理
一下才行。
又将草说的那个大包打开,大包就是一条完整兽皮,对角一系就成的兽皮包,里面有一些被黑乎乎泥土包裹的植物根茎。
丁奇一看这个,顿时笑了起来。
有了莲子,莲藕能少了吗?
没错,被泥土包裹的是莲藕,只不过显得有些小,不像后期人工栽培的藕那么大。
当然,也有可能是红湖部落的人将大些的莲藕吃掉了,余下这些小的准备进行交换。他们可不知道,丁部落这里可是有一个识货的人!
丁奇拿起一根较小的藕递给草,笑着说道:
“来,帮我也洗一个,你们都偷吃了,我也偷吃一个!快,别被人发现了啊!”
草抿嘴一笑,白了丁奇一眼,扭头就去洗藕,那意思是说你真好意思!
趁草出去洗藕的空档,丁奇将大包莲藕边上的一个小袋子提了起来,放在脚边的一个架子上。晃了晃,感觉里面有很多小颗粒,摩擦的声音比较大,就像,嗯~,就像包着麦芒的麦子相互之间发出的那种刺啦声。
但丁奇知道,这肯定不是麦子!
慢慢将绳子解开,将系在一起的兽皮袋口打开,映入眼帘的东西让丁奇的心跳骤然停止。
轰!
气血上涌,丁奇感觉整个脑袋都是晕晕的,好像自己飞到了云端。他又仿佛是一个被丘比特射中爱情之箭的幸运儿,幸福来得有点快,他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扭得飞花随着白云飘,飘呀飘飘呀,我对你的爱如山高,我将拥抱年轻真心到老,暮暮朝朝难舍难了,江山不要开怀一笑!”
丁奇就是一个被幸福撞了一下腰的幸运儿,如果此刻将江山和眼前之物放在一起让他选择,他也只会选择眼前之物!
水稻!
眼前之物就是从稻穗上摘下来的稻谷,能够带来大量人口和食物的稻谷。它和蜀黍一样,在华夏民族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不知漏跳了几下,丁奇的心脏还是很争气地又连续跳动起来,只是跳动的速度非常快,达到每分钟120次,甚至会更多。喉节涌动,他狠狠地咽了口唾沫,再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揉揉眼睛,生怕自己刚才看错了。
双手捧起袋中那金黄的籽实,似乎能感受到稻谷的清香扑面而来。籽实有些小,外表被稻壳紧紧包裹,壳棱上有一些针状的茸毛,比较密,抓在手中却能感受到那种满足感,属于农民的收获满足感。
从外表能看出去掉颖壳后大米的形状,那是能让丁奇心脏再次停跳的形状!
拿出一颗籽实,用指甲剥开那紧实的颖壳,露出里面如玉般光洁的米黄色果实。
那一抹黄色,让丁奇激动不已。这是仅仅去掉颖壳的糙米,可已经可以食用,它能提供丰富的营养和膳食纤维,能够让人类生存下去的伟大籽实。如果再进行加工,就可以得到普通大众吃到的白大米。
眼前的一袋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约莫两万五到三万粒稻谷。
这可是非常大的一笔财富啊!
不过,这看似很多的稻粒,按照比较高产的宽行窄株的种植方式,也就刚刚达到种一亩水田的量。如果行距再窄一些,一丛稻栽两苗,却是连一亩水田都种不满。
前提还得保证所有的稻粒全部发芽,不过看包里的稻粒,明显有些还是瘪的,大概占到20%左右。粗劣估算,发芽率能到60%,丁奇睡觉
都能笑醒。
不过,万事开头难。既然有了种子,就不怕种不活以及种得少的问题,大不了再从白泽部落那里多交换回来一些。
“额,啊,哈,哈哈哈!”
看着眼前这些希望,嗓子有些干哑的丁奇慢慢长笑出声,表达着此刻他心中那兴奋激动的心情。只是这笑声听着让人感觉到有些发憷,惊起了竹林上方一群正在休息的林鸟。
而门口正站着替草拿过来一根白白莲藕的鹿,她看着丁奇那高兴的样子,忍不住发自内心地跟着笑起来。那白里透红的脸庞,在那一刻,如一朵明艳的花,粉嫩多姿。慢慢地,那如银铃般悦耳的笑声,竟将丁奇的大笑声遮住。
丁奇听到笑声,扭过身来,看到是鹿,明显一愣,不过看到她手中拿的那根藕,顿时明白过来。而他大喊一声,朝鹿扑了过去,很明显,他那股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
“哈哈哈!鹿,我们有种子了!我们有种子了!”
这个动静太大,好多人都冲出来,看看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兴地忘乎所以的丁奇此刻只想将自己激动心情表达出来,他紧紧拥抱着鹿,大喊大叫着,有些歇斯底里,也有些声嘶力竭,重音放在了“种”字上,最终导致他说出的话中那个“子”字彻底消失了。
尤其是丁奇怀中的鹿,虽说是离丁奇最近(也不能再近了),可她也是没有听到那个字,只知道“我们有种了!”这句让人大臊的话。而她此刻,脸上红得能滴出水来,浑身**辣的,尽管她还没有吃过辣椒。
其他人更是如此,这句“我们有种了”一进入他们的耳朵,众人瞬间炸窝,欢呼声也随即而起。他们可是知道“有种”是什么意思,那不就是有孩子了吗?
“我没听错吧,头领有种了?还是和鹿,真好啊!”
梅听到丁奇喊出这句话,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对能听到这个消息表示开心。
“哦,我的天呐!头领真有种了?我太高兴了!”
花一脸惊喜,指头咬在嘴巴里,实在是不敢相信这则消息。
风扛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哈哈大笑:
“哈哈,头领终于有种了,看来也没少偷吃!”
水莲在一边轻轻一靠,倚着门框,对旁边的风说道:
“嘿嘿,你还真别说,头领和鹿两人真般配,早就应该这样子了,还偷偷摸摸的。不至于!”
另一边,草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一脸懵逼,自言自语地说道:
“什么情况?头领和鹿有种了?怎么可能,这才一会儿好吧!这么快就有种了,那头领得有多快啊!唉,鹿,你幸福吗?”
草刚才还和头领在一起,这让鹿帮着送莲藕的功夫,孩子都有了,真让草怀疑人生,同时怀疑起头领的某项功能,对鹿的未来表示担心。
此刻,最幸福的当属刚跨进院门的雄鹿长老,看到头领抱着鹿在那里转啊转的,还听到头领喊“我们有种了!”这句话,雄鹿长老瞬间开启开心模式。
“哈哈,我要当姥爷了!哈哈,我要当姥爷了!”
雄鹿开心地像飘起来一样,几个点地就跑到梅的旁边,搂着对方狠狠亲了一口,大声说道:
“哈哈!梅,我要当姥爷了。哈哈!你也要当姥姥了!”
这姥爷姥姥两个词可是丁奇带给大家的,他们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丁奇将婚姻制推行起来旱,顺带讲了一下家庭关系。
第230章 可爱的人!
“呃,那鹿生出来的孩子和你生出来的孩子如何称呼对方啊!”
正高兴地雄鹿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看着梅那明显隆起的腹部,疑惑地问道。
“称呼你个大头鬼!”
梅突然给了雄鹿一个大爆栗,揪着他耳朵扯到一边。
储藏屋前面,丁奇拥抱着鹿在那里旋转,哈哈大笑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而他怀中的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奇的脸庞,很专注,一丝一毫也不放过,希望到永远。
经过刚才的尴尬与慌乱之后,鹿也逐渐听清楚丁奇喊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说的是有种子了。
什么种子能让头领高兴成这样?难道能吃吗?头领可是常常说起,有几种种子是可以大量种植,并能够让人吃的,难道就是那些种子吗?
心里面稍微有一些失落,但更多的还是喜悦,旁边的人似乎误会了什么,但那又怎么样呢?就让他们误会去吧,反正这事儿该由头领自己去头疼,谁让他喊出那句话呢?想想就让人害羞啊!
鹿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头领怀中那特有的男人味道,有些沉醉。仿佛是一刹那,也好像是永久,她只希望能一直呆在丁奇怀中,感受只有丁奇讲的故事中,那些女人所要感受到的爱与温暖。
脚好像踩在了地上,可身体还在旋转,宛如在跳舞一般,脚尖点地,向一侧偏离,止也止不住。耳边传来温柔的话语,还有温暖的气流环绕耳端,似乎还有点晕。
“小鹿?快醒醒,是不是有点晕啊?快醒醒!”
丁奇轻轻摇晃着鹿的肩膀,他早就从刚才激动兴奋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可没想到鹿竟然晕过去了。不过他的话语似乎起作用了,鹿慢慢醒转过来。
可鹿刚一睁眼,立即就感到天旋地转,整个天似乎塌了一般,而那股恶心的感觉再也止不住,倒在丁奇的怀中。
吐了!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可这一幕,被那些吃瓜群众看在眼中,自然是另一番光景。
“哦?医巫吐了啊,看来和头领说的吻合啊,确实是刚怀上的样子。”
这是吃瓜群众甲水莲。
“是啊是啊!你没见我之前吐得比鹿还厉害呢,还不是很快就过来了,鹿肯定也没问题。”
这是吃瓜群众乙风。
“看看,坐实了吧,这真是人证物证俱在啊,头领之前一直在否认,现在想不承认都不行了,嘿嘿!”
这是梅群众的发言。
花和草互相看看对方的肚子,叹了口气,心说晚上得让那个家伙卖点力了。
吃瓜群众胡乱猜测,而当事人鹿却是因为被丁奇抡了好多圈导致大脑眩晕得厉害,睁眼的第一时间就想吐了。
而刚才某一刻的安静让丁奇听到了水莲所说的话,稍一思索就知道自己的话让大家误会了。
可是,这种事怎么解释呢?越描越黑啊!
知道自己莫名惹了
一身臊的丁奇,在将鹿交给旁边的草之后,扭头就朝城那边跑过去。他不敢看鹿的眼睛,此事还是凉一凉吧!
可身后水莲和风的一句话,让正奔跑的丁奇猛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哇!你们快看,头领落荒而逃了啊!”
“是啊,可那感觉怎么看怎么像是做贼心虚的样子啊!”
风补充道。
好不容易逃到城中的丁奇踏入城门,赶紧停下脚步,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至于刚才的闹剧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可他心里面实际怎么想的,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了。
储藏屋里的东西,等会再回去收拾。
一抬手,却发现左手还拿着一根莲藕,竟是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从鹿手中夺了过来。不过,望着右手的丁奇嘿嘿一笑,心说原始时期女孩子的皮肤挺光滑的啊!完全没有想像中那么粗糙,动动五根手指头,还有些回味的样子。
晃晃脑袋,将这些杂乱的念头抛出脑海。
平复了心情的丁奇抬眼望去,整座城的面貌映入眼帘。
宽阔的大道两侧人影攒动,泥瓦匠们正挥汗如雨地垒砌排水沟。大道中间,一群人则正在铺设红砖,上下两层,平整密实,一直通到圆形广场那里。
红砖被工人摆成各种造型,每隔一段距离就变换一下。有一竖两横的,有两横两竖的,有l型的,有横向错缝的,有w型的,各种形状,不一而足。对于这种砖型摆放,丁奇只是指点了一次,其他的就被部落的工匠们给创造出来,这创新能力让丁奇都为之咋舌。
在源源不断的红砖支持下,大道的铺设工作进展顺利,即将铺设到南大门处。
而排水沟的垒砌的工作也已经进行大半,正紧张地加班加点砌筑。之前下过五六场春雨,雨量不大,没有对整个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但随着进入夏天,雨季也即将到来,那时候再去挖沟可就有点晚了。
从圆形广场那里开始,一些外部落人员正在排水沟上方铺设那种石板,同时清理排水沟中的杂物,保证排水沟不被建筑垃圾堵塞。
看这进度,只要石料跟得上,估计能超过排水沟的修建进度。
而圆形广场的石板铺设工作即将完工,直径六十米,铺设过那种深青色的石板之后,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厚重、肃穆,让人容易产生一种崇敬之情。
再向前,那座大殿拔地而起,红色的砖瓦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还有一些部落成员在清理大殿屋顶和墙壁。至于大殿内部,早就铺好红砖,墙面也粉刷上白灰。整个空间在两根大梁、四根立柱的支撑下,显得亮堂堂的,光辉夺目,让人生出一种渺小的感觉。
图腾龙的绘画工作还在进行,基本的轮廓已经成形,只是还差些颜料涂抹上去。但就是这还没有上色的龙形,都已经让人感觉威猛不凡,不自觉地都要恭敬起来,不敢大声喧哗。
而大殿外侧地面上,则铺设了青色的地砖,这是丁奇专门和
马鹿两人安排工匠一起捉摸出来的。只是烧制了小批量,将大殿周围砌筑成一个一米多高的平台,平台高度和大殿内部地面平齐,有十几层小台阶通向地面。
说实话,这个大殿的工程量真的不小。可在这么多人共同努力下,却很快成形,丁奇真的应该庆幸有这么多愿意支持他的人和部落。
虽说这些部落和人接触不多,但他们内心却是善良、诚实的,只要他们答应的事情,他们都会尽心尽力完成,而不会偷奸耍滑。能出十分力,绝不会只出五分。
这真的是一群可爱的人!
大殿两侧,那一排排高度三米的房屋正陆续完工,部分已经开始进行粉刷打扫。左右两边最前面有十几座带小院子的房屋,右边那些是准备给部落头领、长老团、医巫团人员居住使用的,左边那些则是准备给来部落参观或交换的部落头领们准备的。
至于其他各个功能区,除军营外,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变化,规划完整,只待后期继续进行建设。只要能赶上城市落成大典就行,如赶不上,也不用担心,慢慢建着就是。
东西两座大门已经完工,只等最后拆除下面的拱胎和支架。
而城墙上,还有一部分人在砌筑女墙和墙垛,增加墙内人员的防护措施。至于其他城墙设施,如马面、角楼、瓮城、箭塔之类,暂时还不用考虑。
丁奇觉得现在原始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那种文明程度,只怕就是这一圈城墙都能让敌人望而生畏了吧!
丁奇闭上眼睛,整个城市的轮廓与布局都映射在自己脑海中,如真如幻,却又真实存在。
如梦幻,是丁奇不敢相信这一切能在劳动力这么低下的情况下完成。
如真实,是因为丁奇就站在这么大的一座城池中间,见证了这座城池成长的每时每刻,每一砖每一瓦。
丁奇在这里回味,身后的院子里关于他和鹿有种的事如风一般传开了。
午时,快马加鞭奔波了数日之久的一行四人,来到力部落所在地。四人八马的队伍,早已经将部落内的警戒人员吸引出来。他们在部落最强勇士妇的带领之下,持木矛石斧飞石索弓箭等物来到由木头围成的栅栏门口,盯着来人。
最近妇一直有些心神不宁,这是在以往的日子里不曾出现的情况。以前每次自己的父亲出去,她都会带领部落的勇士们一起,打猎、采集供养部落成员。定时轮换后山开采力石奴们的看守,无忧无虑。
可是最近在使用丁部落交换过来的斧头砍刀树立起部落的防护栅栏之后,那种不安感反倒变得更强烈了,没有一点因为有了防护墙的安全感。
现在部落的生活蒸蒸日上,部落也越来越富足,部落成员更加健康、快乐,不再像以前那样来回奔波。尤其是在和丁部落交换之后,部落的变化越来越大,就连穿的兽皮衣服都变成现在这种有腿儿有袖的。和以前的那种只是用来遮体的兽皮有了天壤之别,以前那种只叫兽皮,不叫衣服!
第231章 妇
父亲和他的商队已经离开好一段时间,以往出去也有比这更长时间,比如去丁部落,去靠近黑水泽那里的红湖和白泽部落,双方之间离得太远,一来一回时间较长。
商队,这是父亲从丁部落回来后组建的队伍,意思是进行物品交换的队伍,而那些物品就是商品,所以交换商品的队伍就叫商队。
很有意思的一个名字!
其实挺羡慕父亲出去进行交换的,每次他回来,都会跟自己讲他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而讲得最多的,都是他在丁部落发现的新鲜事物。
比如说木头房子,砖房,城墙,城门,大殿,还有刷牙,在充满热气的房中洗澡。包括父亲骑的马,驯鹿拉的雪橇,养的羊和兔子,一大群鹌鹑,甚至还有六头猪。更不用说用鱼皮做的保暖帐篷,会冒烟的洞,从里面运出来的砖,砍树的斧头和锯子,还有自己腰间的开山刀!
这一切,都是丁部落带来的!
这个丁头领真厉害啊!不愧为大家盛传的荒神,带给各个部落巨大的变化。
现在,曾经与丁部落交好的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加入了丁部落;与丁部落交恶的灰石部落飞灰烟灭了。丘部落、古隆部落都在丁部落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技能和工具,融合成一个更大的部落。
这真不愧是我妇相中的男人啊!
妇想到此,不算漂亮的脸蛋上飞起一片红霞,给她不算明艳的脸庞增添些许红润和姿色,煞是好看,只可惜被那两条来回伸缩的鼻涕给弄没了。
“唉,可惜啊!听说那家伙有女人了,还是原来鹿部落的医巫,真是可惜啊!”
妇一阵感慨,忍不住哀叹出声,引起了她身边一名部落勇士的注意。
“妇姐,你说什么呢,什么可惜啊?”
这名勇士名叫红蜂,在第一次出去狩猎时,不小心被一群红蜂蛰了屁股,从此他的名字就和蜂结缘了。还好那一次是跟着比他大两岁的妇,要不然他就会被那群红蜂给蛰死,是妇用一根长满树叶的树枝将蜂群驱散,一起跳进小河沟里,才躲过一劫。
“哦,没什么可惜的,只是想到了我的男人,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妇随口回答着红蜂的问题,似乎真想到了她的男人,脸上竟挤出一点点娇羞的样子来。
“妇姐,你别吓我啊!你这表情会让我晚上睡不着觉的!”
红蜂一脸恐惧样,做出怕怕的表情,只是脸上带的笑容出卖了他的想法。
“滚!”
妇一脸将红蜂踢倒,一点儿也不给想逃跑的红蜂机会。
“唉呀!妇姐,你这一脚真狠,别再想那个头领了,人家都有女人了。听说长得还很漂亮,就是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啊。”
红蜂说完,一脸向往的样子,不说是花痴,但在妇眼中也好不到哪去。
扑通!
妇一脚上去,红蜂又倒在原位,让他明白为什么姐的脚这么重!
“姐,我错了,我错了。她哪怕长得再漂亮,那也比不上我姐的风采,我姐是整个大荒的明珠,没有最漂亮,只有更漂亮!那就是我姐!耶!”
红蜂边说边吐,将昨天晚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还在那里不停拍着马屁,特别熟练的样子,还把流行于力部落的胜利手势“耶”临场应用出来。
端的是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再看妇,双手捧脸,一脸享受自得、理所应当的样子。
“呕~”
红蜂再次伸长了脖子,将一小块消化得不成样子的肉块吐出来,趁着妇不注意,一
脚将它踢飞。
“呃,还好自己昨天晚上吃的少,要不然得吐到什么时候。”
红蜂嘀嘀咕咕地在那里庆幸,被妇横扫一眼,立马一人笑脸送上去,生怕惹急了这个小祖宗。
他可是知道,毛头之前惹着她了,被妇一把扔进长满蚂蝗的河沟里,差点没把毛头给吓死。
其实,在原始人中,妇长得还是可以,只是属于平均线靠下一点点,只是一点点罢了。但她的性格有些偏向男性化,部落中她这个年龄段的也就她一个女人,更是让她形象变差。可是其他人都已经习惯了她的这种形象,反倒不觉得怎么样,久而久之,大家就认为是理所当然了,也不算难看,要不然毛头也不会喜欢上妇。
总不能说毛头品味有些差吧,额,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差!真的,只是一点点。
“妇姐,有人过来了!人数不多,只有四个人,不过都骑着头领骑的那类马!”
按照丁部落设置的望塔上,一名部落哨兵发现有人过来,随即大声向妇示警。
妇一听有人骑马过来,立即兴奋地问道:
“是不是我爸回来了?赶紧看看有没有那匹黄马?”
哨兵赶紧看向外面,定眼观瞧,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匹大黄马跑过来。
“妇姐,看不太清,只是看到有一匹大黄马,不过看不清楚是不是头领。”
“继续观察,红蜂,通知部落勇士们都出来,其他人都回部落中。”
妇听到这种情况,赶紧安排人员示警,免得出差错。
部落日常要重点关重安全,一有风吹草动,都要立即进行警戒,免得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意外,甚至被敌对部落入侵的情况。
小心无大错,这是部落在大荒世界的生存之道!
很快,处在栅栏内的力部落众人听到外面传来沉闷的马蹄声,众人严阵以待,同时看向望塔上的哨兵。
“是毛头回来了!”
哨兵适时地发出声音,提醒下面的人,外面来人是谁。
下面的妇一听是毛头,立即抢在其他人前面,将栅栏门打开,冲了出去,其他人也呼啦啦一群跟着跑出去迎接。
他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以为是头领回来了,更是忽略了哨兵刚才说的那句话,是毛头回来了,根本没有和以往一样说“头领回来了!”,此事就连一向胆大心细的妇都没有发觉有什么问题。
不一会儿,四人八匹马冲到部落跟前,停在最前面满怀企盼的妇面前,携带的风将妇的头发吹起,似乎还将妇脸上的某些东西吹落。
“吁~”
骑在马上的毛头轻轻勒住座下黄马的缰绳,没等停稳,他就从马上跳下来,冲到妇面前,正欲开口,却被妇先问话。
“毛头,我爸呢?”
妇眼神锐利,早将来人看得一清二楚,三个陌生人,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父亲,更不用说跟随父亲一起出去的商队了。这让她心中一紧,赶紧出声询问。
一听妇问头领,毛头眼睛瞬间就红了,泪水跟着就出来,他大哭道:
“啊~~,妇,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头领啊!头领死了!”
轰!
就像有一个炸雷在耳边响起,一下子就把妇给炸蒙了!她身体有些摇晃,身后的红蜂赶紧扶住她,埋怨道:
“毛头哥,你不要瞎说!你看把妇姐给吓得!”
站稳的妇一把抓住毛头的身前的兽皮,大吼道:
“你说什么?你特么的再给我说一句?”
妇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就
急了,不管不顾,立即吼出来。
毛头却是没有反抗,哭啼着说道:
“妇,我没有骗你,是真的。我们被乌金、厚土还有青木三大部落的人伏击,但因寡不敌众,商队的兄弟们相继被杀。最后只剩下头领和我。头领本应该能逃走的,可他没有,扭回头将我拉上马一起逃跑。却没想到最后时刻被敌人用石斧袭击,头领为了保护我,主动迎上去被害。
而那时马速已经提了上来,我根本来不及救他就被马驮出包围圈。所以说是我害了头领啊,如果他不回来救我他就不会被杀的。是头领救了我,将生存的希望给我了啊!”
毛头号啕大哭,声泪俱下。
妇再次听到毛头说出父亲遇难的消息,整个人瞪大双眼直挺挺地倒下去,被眼急手快的红蜂一把抱住。可这更是把手足无措的毛头给吓住了,如果妇再出什么问题,估计他也只能以死谢罪跟着陪葬了。
红蜂和其他人赶紧上前,手忙脚乱地将妇抬进部落,并喊来部落的医巫去查看妇的情况。至于毛头身后的三人,他们根本没有心情去管。
医巫金象一来,赶紧握着妇的手检查她的情况,生怕她有个好歹。
摸了一会儿,金象紧皱的眉头总算舒展开了,他扭头问身边的毛头。
“怎么回事?怎么把我们的宝贝吓成这样,你是不是不想吃饭,想让我用力石喂你啊?”
力部落曾经有一种处罚犯错人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舔力石,直到再也舔不动为止。但没有人敢去尝试,因为尝试的人痛苦得死去活来,差点没被死,没死也差点被毒死。力石里含那么多种矿物质,能不被毒死只能说明对方比较幸运了。
“咦~,不对啊,怎么你在这里呢,你们头领呢,怎么没有回来?”
金象医巫很快发现不对,赶紧出声询问。
毛头一听要被喂力石,脸色猛地一白,不过又很快恢复过来,往地上一跪,向医巫说道:
“医巫,您罚我吧,喂我吃多少力石我都给吃了,不会有一点怨言的。头领他,他被乌金三大部落的人杀了!”
轰!仿佛有人当头棒喝,来不及闪躲就被人击倒。
“你说什么?呃~~”
金象医巫呃地一声,只觉得头顶一暗,两眼一黑,身体立马就倒了下去。还是眼急手快的毛头和红蜂发现得早,把他一把扶住,搀着坐在兽皮上。
毛头站在那里忐忑不安,心说这次力石吃定了,不知道自己咬咬牙能舔多少。
头领被杀,这样一则坏消息很快传遍整个部落。周围的人用一种仇恨的眼光看着毛头,让他站也不是,出去也不是。
还有一些人如无头苍蝇般,仿佛世界未日来临,惶惶不可终日。
“唉!”
一声长叹,昏过去有小半天的医巫金象长长地吐出胸中一口浊气,算是将刚才的噩耗消化掉。
毛头和红蜂赶紧上前扶着医巫坐起来。
“毛头,你是和其他人一起回来的吧?”
坐起来的医巫直指问题核心,他相信凭毛头一人之力不可能活着回来。
“是的,医巫,我被丁部落的人所救。出事前,丁部落的仓队长曾劝阻头领不要回来,而是和他们一起去丁部落。可头领认为我们是一个中立部落,没人敢动咱们,婉拒了仓的好意。临走前,仓告诉我们,先朝原青部落方向行走,再折转回部落,在那个方向有丁部落的一队狩猎队员,如发生意外,可寻求他们的帮助。”
毛头赶紧出声解释。
第232章 力部落过往
“我逃出三大部落围杀之后,骑马一直朝这个方向赶,最后被一群豺狗围住,眼看要葬身豺腹,来自丁部落的那队狩猎队员出现救了我。
当时身心俱疲的我很快晕了过去,等第二天醒过来,他们的小队长鼠告诉我已经安排人回丁部落报信,而他则陪同我一起回来向您报信。”
“快去有请你的救命恩人!”
毛头领命而去。
“红蜂,你去看看,妇如果醒来,就让她来我这里,我有事情交待给她。”
红蜂转身离去,却没有注意到医巫脸上一丝不正常的红晕,而他身边一名大概十二三岁的男孩看着老人的脸庞,脸色明显有一些隐忧。
一刻钟后,鼠随同毛头来到医巫金象跟前。虽说是第一次见这位老者,但鼠却发现有一些异样,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一般。鼠愣了一下后,赶紧向这位老医巫施礼。
“丁部落鼠拜见医巫,受头领所托,向您问候,祝您健康!”
金象一颔首,指了指身边靠近火堆的地方,微笑地说道:
“来,过来坐这里。孩子,我代表全体族人向你、向你们头领及丁部落向我们力部落伸出援手表示感谢!”
金象很客气,说话带着那么一点儿的俏皮。可鼠知道,这个老人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很有可能一阵风都能将他吹回大荒的怀抱。
“医巫客气了,丁部落和力部落之间是兄弟般的关系,理应互帮互助。倒是您,应该多休息一下才对,将这些事情交给小辈们来做就好。”
鼠很谦卑,对老人的身体也很关心,内心其实对蓝虎头领的死对老人的打击有多重很是担心。
“是啊,应该交给他们来做的,做完最后一件事就放下,可以好好休息。”
医巫手抚上身边那个男孩的头,有些宠溺,也意有所指地说道。
就在这时,红蜂扶着妇来到金象面前。
看着眼前这位瘦弱的老人,妇再次泪流满面。
这可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
父亲已经遇害,可眼前一切还必须得靠她将部落撑起来。所以她必须镇定起来,不能将自己软弱的一面暴露在部落成员面前。
她深吸一口气,向医巫行礼之后,就坐在医巫的身边,紧握着医巫的手,似乎想从中获取一些力量,同时也想给予医巫一些温暖。
又等了一会儿,陆续又进来五六个人,像是部落中的一些长辈和管事人。他们依次排队来到医巫面前,接受医巫的赐福。医巫手掌抚在对方头顶,口中喃喃出声,声音很低,仅能听到一些祝福的字眼儿。
眼见人员来齐,医巫轻咳一声说道:
“各位,关于蓝虎的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在上上个医巫时代,我们力部落本来有一次能够跃升为大部落的机会,可惜,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批强大的敌人,将我们力部落屠戮得只余下几十人,差点差我们灭族。我们开采出来的力石被他们掠夺殆尽,使我们部落的实力一落千丈。”
医巫说出这些话时,像妇和毛头、红蜂等一些年轻人闻言有些吃惊,至于其他年长之辈情绪上没有太大波动,想是早知道这些消息。
至于鼠这个外人,更不用说了,但他沉得住气,并且也知道这是了解力部落秘密的一个机会。
医巫双手紧握,情绪有些愤然,喘口气后继续说道:
“苟延残喘了许多个春秋,我们才又恢
复到以往那个时候的实力,甚至在碰到丁部落之后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一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通过医巫的传承,我们一直怀疑,我们力部落就是一个给别人看守力石的奴部落,这背后有一只黑手在周围遥控指挥着我们。我们的职责就是替他们看守和挖掘力石,而这背后的隐秘部落就是厚土、乌金、青木、焱火、黑水五大部落。”
提到五大部落时,医巫语气有些愤怒,还有一些无奈。
“这五大部落不允许我们发展起来,只要我们的实力逼近或者达到大部落的要求,他们就会来打击我们一次,或者说教训我们一次。
平时,这五大部落的作为,你们也都知道。来到部落里看中什么拿什么,给我们的东西也仿佛是施舍一般,犹如嗟来之食!”
医巫情绪波动比较大,妇赶紧起身轻拍对方的背部,示意他不要太激动了。
“咳!咳!嗯,妇拍两下我就好受多了。”
医巫拿妇逗了一句,让现场刚才孳生的氛围稍微放缓一些。
“自从上个医巫时代*开始,一直到我这里,每位头领都在做着一件事,就是如何才能摆脱背后这只黑手,让我们真正活在自由的空气之下。”
医巫看向鼠,笑着说道:
“很幸运地是,我们遇到了荒神,这个在整个大荒世界中流传了很久的神人。荒神生在丁部落,这是丁部落的福气,同时也是我们所有中小部落的福份。流传的故事中提到,荒神是带领所有中小部落摆脱目前的困境和危险环境,过上真正有吃有喝、温暖安全生活的领路人。”
医巫明显很高兴,周围的人也都点头,显然非常认可这件事。
“因此,蓝虎头领就找我商量,要不要和丁部落结盟,就像青鸟和红牛两个部落一样。但被我否决了,因为我还没有看到荒神的手段。
直到第一次部落交换会召开,蓝虎头领看到了丁部落使用的神器,捕捉到那么多的马和驯鹿,还能驾驭它们作为人的代步工具。这让我很震惊,可这还不是让我最震惊的,荒神竟然掌握有力石的提纯方法,能将力石变成现在大家所吃的粗盐!”
医巫猛地伸出一个大拇指,向大家展示他的夸赞是发自肺腑。
“这才是让我最佩服、最震惊的一件事!而这,也让我看到了摆脱身后那个黑手的最佳机会。
前不久,蓝虎头领从丁部落回来,说丁部落建了一个能保护很多人不受猛兽侵扰的城池,还带来了青铜斧头、锯子还有开山刀的神器。这只有神才可以做出来的创举啊!而这些只有神才可以使用的神器,就这样送给我们,不求回报,这大公无私的精神确实是让我们最佩服的地方。
所以,我和蓝虎一致同意,想加入丁部落!本来是想在丁部落建城庆典上送上这个礼物的。可惜,蓝虎竟然遭到了三大部落的偷袭遇难了。”
一滴浑浊的老泪从医巫的脸上滑下,看着那充满伤感的苍老面容,力部落众人都跟着流下伤心的泪水,哽咽出声。
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止住,稳定情绪。
“蓝虎遇难,再次提醒了我,那就是五大部落亡我之心不死!他们又准备开始将那只黑手伸向我们,屠戮我们的部落成员,削弱我们部落的实力!这一次,我坚决不允许他们的阴谋得逞!咳!咳!”
激动的医巫剧烈地咳嗽起来,一手捂着嘴,等过了一会儿拿下来,竟发现手中有血。
众人再次慌乱起来,这可是他们的医巫,部落中最年长的人,从上上一代医巫活下来的族人,堪称部落的活化石。
妇和那个男孩赶紧起身捶背,递上一碗温水喝下去,算是让医巫的状态稍微好些。
“今天,有各位部落主事、新一辈的代表在,也有丁部落的鼠做见证。我任命妇为部落头领,大家可有异议?”
除鼠外,其余力部落众人趴伏在地,用行动表示接受医巫的安排。
在部落中医巫就是精神领袖,他的决定不会有人置疑,哪怕是部落头领都不行。而且,医巫的吃用都是部落中最好的,所以他们的年龄也都较部落众人要大许多,算是部落的活字典和知识传承者。
至此,力部落迎来新一任部落头领:妇!
女人作为部落头领,并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就像鹿能作为部落医巫一样。只要她的能力达到,众人都会拜服,承认她做头领。而妇作为部落第一勇士,早已是部落头领的第一接班人,这也是部落内早就商量好的事情。
妇站在大家面前,接受众人跪拜。
“妇,你父亲已离开。你现在承担起部落一名头领的职责,望你能善待你的族人,带领他们走向更美好的日子。就像荒神所说,能吃饱穿暖没有危险,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生活!”
医巫对妇说出自己的期望,也希望她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头领。随后,他站起来,看着眼前所有人,沉声说道:
“今天,有鼠在此见证,我宣布,力部落成员全部加入丁部落,以荒神为首。全体成员要紧跟在荒神身后,为我们的头领报仇,为我们以往惨遭五大部落屠戮的族人们报仇!赢得我们自由生存下去的权利!”
“遵医巫令!”
众人再次跪倒在地,听从医巫安排。可就在众人以为这一切就要结束的时候,医巫金象指着身边那个男孩子再次出声说道:
“各位,自今日起,医巫之位传承至云!”
说完,金象将身边的一根象征着医巫权威的棍棒举起来。那个叫云的男孩站起来,面朝金象,俯身弯腰一拜,双手随即接过金象手中棍棒,扭转过身子,看向众人。
包括妇在内的所有人全部站起,弯腰再拜,接受云成为部落的医巫。
仪式完成,站在众人面前的老医巫金象脸色猛地一红,随即就变得苍白起来,紧跟着一口鲜血喷出。
“哇!”
染红了金象身前的兽皮衣服,老医巫慢慢软倒在兽皮垫子上。
“医巫!”
众人上前,悲嚎出声,声音远远传开去,部落其他人也都知道,立即跪倒在地,哭声震天!
当晚,整个部落点燃巨大的篝火,部落全体在新医巫云的主持下,举行祭祀活动,并围着篝火唱着部落传承的歌谣。歌声中充满着对老医巫、老头领的思念之情,情凄意切,使人潸然泪下。
整个祭祀活动持续到很晚,几近天明。
天亮后,部落全体人员集中在部落栅栏前面。部落里最强壮两名男性狩猎队员扛着医巫的身体,走在前面,妇带着其他部落主要成员跟在后方,穿过栅栏门,其他人员陆续加入这个送葬队伍。
而在队伍最后面,竟有两个奴一样的人被捆绑双手,由力部落两名成员拉拽着跟着队伍向前。可看着两个奴挣扎不愿向前的样子,似乎等待两人的命运不是太好。
第233章 退敌之策
一处山坡上,力部落众人全围在那里,中间一个很大的土坑。老医巫的身体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兽皮,已经被放在土坑里面,脚头的位置还有不少空位。
忽然,人群后方传来嘈杂的声音。那两名奴试图逃跑,被人一阵拳打脚踢,给抓了回来。
他们被带到那处土坑后边,老医巫脚头的位置,被人使劲按压着跪在地上,旁边分别站着一个手持石斧的狩猎队员。
医巫云在妇及其他人员的陪同下,站在准备埋葬老医巫的土坑前,嘴里念念有词。站在外围的鼠听不清楚,可他知道那是在歌颂老医巫的过往。
随着一声高亢的尾音,那两名手持石斧的部落狩猎队员举起手中的石斧,用力挥下,狠狠击打在两名跪在地上的奴头上。
嘭嘭两声,两个奴的头颅应声而碎,喷溅的血和散碎的脑浆洒满坑沿。随后,两具奴的尸体被扔进老医巫脚头的位置,成为殉葬品之一。接下来,妇将老医巫平生所使用的个人物品也都一一扔进坑里,随着那些土被埋藏在地底深处。
墓葬的位置形成一个大土包,上面堆放了许多石头,那是为了避免土包被一些食腐的动物刨开进行的防护措施,免得逝去的人被野兽给吃了。
就在力部落众人回到部落,开始准备收拾行装的时候,那座望塔上的哨兵发出示警。
“敌袭!”
却是哨兵发现有一群人正偷偷摸摸、手持武器朝力部落冲过来。
鼠在听到示警声音的第一时间就冲向那座望塔,三两下就攀爬上去,顺着哨兵指示的方向看去。只见前方黑压压一片人,手持木矛、石斧、棍棒甚至是石块冲过来,粗劣估算已经超过150人。
鼠心神一凛,冲着下面喊道:
“野、强,准备战斗!通知力部落的人紧守栅栏,不要出去!对方人很多!”
“是,队长!”
两人领命而去,刚转身却看到妇带着毛头、红蜂等一干力部落勇士手持武器跑过来。
妇的动作更是敏捷,三步并做两步,攀着望塔边缘就站在塔顶,将那一名哨兵赶下去。至于下面的力部落众人,早就分散开,守在栅栏后面。看他们不慌不忙的样子,想必也是经常训练才有这样的效果。
鼠所不知道的是,蓝虎头领在第一次接触到丁部落的战士和日常训练之后,就已经要求自己部落的勇士们按照丁部落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私下里他还请教丁奇讲了一下训练重点。
经过训练之后的人战术素养迅速提高,至少不会像其他部落那样乱糟糟。
站在塔顶的两人待冲过来的人走近之后,又发现有十几个手持弓箭类武器的人,隐藏在前冲的人群之中,并不断借助灌木丛来隐藏自己的身形。
而鼠已经利用这段时间,将来犯之人的数量摸清楚。
“妇头领,暂时不清楚是哪个部落的人,但看数量已经接近二百人。能有这个实力
的,只可能是五大部落。想必是上次袭击蓝虎头领的厚土、乌金和青木三个部落当中的某一个,或是他们的联合。看来他们还是不死心,想来夺宝啊!”
鼠看到妇头领上来,立即将主要位置让给对方,而话语上也将自己摆在客人的位置上,不因为自己受过严格训练就来喧宾夺主。而夺宝两字也是意有所指,他早就从毛头嘴里知道,三大部落对毛头使用的开山刀有觊觎之心。
“鼠队长,你可有退敌之策?”
妇轻蹙眉头,在仔细看过外面的情况之后,没有接话,反而问起鼠如退敌。
“暂时没有。不过我们丁头领曾经说过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是说我们不仅要了解自己的情况,包括长处和短处,也要了解敌人的情况,这样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打败敌人。”
妇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不过似乎她浓黑的眉毛比刚才舒展了一点点。
说话间,那群人已经冲到距离部落还有五六步远的地方。突然间,一声“停”响起,前冲的人慢慢停下来,并没有能做到令行禁止。
而此时,却能看出这群人的差别。
处在最前面的人,有的身上搭着兽皮,有的光着上身,下身只裹着一条兽皮,光着腿,脚下没有穿任何东西。手持的武器乱七八糟,有木矛,有短棍,有石斧石匕,还有不知名兽骨、兽角,石块、飞石索之类也不乏有之,更不用说还有三两人赤手空拳却长得高大壮实。只是在听到命令之后,并不能立即做出反应,显得稀稀拉拉。
这部分人的数量大概有六七十人的样子,而他们应该是被驱赶的奴。
至于后面人的表现,则相对比较好看一些。
每个人脸上都涂有白色的颜料条状物,穿的兽皮衣物虽也是杂七杂八,可比较齐整。身体袒露部分能看出大多数人都比较结实,至少他们受到饥饿的影响较小,大多数时间还是可以吃饱饭。至于他们的武器,则相对比较统一,主要是木矛、粗大的石斧,还有身后那一排手持弓箭之人。
这两队表现明显各异的人,在他们中间都有一个像是队长的人选站在前面,统驭着众人。
很快,一声呼喝响起,站在那里的人猛地向前踏出一步,并狠狠将脚踏下。
哈!
声音整齐有力,不似刚才那样杂乱。那么多脚掌踏在地上,腾起的灰尘弥漫开,又很快被不知哪来的风给吹散。脚掌有力,砸在地上嗵嗵响。
等烟尘散尽,人群中走出一人,前行至距离力部落栅栏有三四十步远的地方。大喊出声:
“力部落的人听着,你等众人违反上天的安排,将降下的神器私藏。现上天发奴,命我等奉最伟大的荒神之令,前来征讨你们。上天有好生之德,劝你们立即打开栅栏将神器献出,并自缚双手等待荒神从轻发落!”
此人话音刚落,力部落众人立即发出议论声,并将疑惑的目光递向鼠三人。甚至
有人正气愤地准备上前拿住三人,他们可是知道鼠三人是从荒神的部落而来。
倒是站在塔顶的妇和下面的毛头没有任何疑惑,根本没有受喊话之人话语的影响,赶紧出声制止下面众人的动作,要求他们将注意力放在敌人身上。只不过鼠神色却是微微一变,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冒充丁部落之人,却是让他没有想到。
下面那人又喊了两遍刚才的话语,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他立即怒了,大声骂到:
“你们这群不识好歹的人,你们已经被上天抛弃,再给你们一段时间,如若不投降,你们就等着被杀戮吧!”
来人迅速退回去,来到一名披着宽大兽皮、头脸遮面的人跟前,俯身说着什么。
妇和鼠两人一直盯着外面人的反应,见此时他们没有进攻,遂再次交谈起来。
鼠道:
“妇头领,麻烦问一下,部落中的食物还可供所有人几天吃的?”
妇眉头一皱,不知鼠是何意,却如实回答:
“所剩食物应该可以支撑三天时间,如果再节省一些,可以支撑四天。”
“那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最多四天的时间里想到退敌之策或将敌人打败,否则我们将面临没有食物可吃的境地,甚至整个部落都将面临人员崩溃的威胁。那么我们部落现在可战之士,加起来有多少人?”
妇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抬头说道:
“人数有些少,不到一百人的样子。”
“那也就是说只有人家一半的人数,如果打起来很有可能我们会遭受灭顶之灾,是吧,妇头领?”
鼠得到两个数据之后,直接继续开口问道,可这让妇有些不悦,似乎不想回答鼠提出的问题。鼠看出来,没有对妇的反应放在心上,继续说道:
“目前我们拥有的可战之士大概是一百人,可我们所有人的食物只够四天吃的。”
鼠话锋一转,直接指向眼前这群来历不明之人。
“可这群人有一个弱点,就是没有进行过特别训练,奴和他们混在一起,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而且,他们远途而来,肯定相当劳累,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立即上前进攻的原因,我们却以逸待劳。虽说他们人员众多,武器却相对落后一些,我们拥有的武器却能够碾压他们,并且我们有栅栏保护。”
鼠分析了目前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和优劣势,将这些分析情况摆在妇面前,想由她来进行判断。
妇一听,刚才还有些不悦的脸色立马就变得有些惊讶和高兴,立即说道:
“听鼠队长你这样说,他们远道而来,此时正是疲惫的时候,我们可发动突然袭击,冲击一下他们,利用我们手中的神器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打击他们的士气。尤其是其中有奴,说不定就会让他们自己先乱起来。”
妇越说越快,眼珠子则转来转去,看向鼠手中的那张弓,似乎想打这把弓的主意。
第234章 双杀
这把弓粗看和他们部落仿制的弓一样,可很明显,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弓的弧度较小,弓体细腻曲线优美,弓弦绷得极紧致,给人的感觉就是似乎更有力、弹性更好。听父亲所说,丁部落的弓射程很远,而他们整体的射术也很准。
鼠将对方的眼神看在眼中,微微一笑,伸手将自己的弓递给妇,说道:
“来,试试,为我们今天的战斗射出第一箭吧!”
妇有些激动地双手接过鼠递过来的弓箭,猛地一提气,趴在她鼻子下端的两条鼻涕虫刺溜一下就钻进洞中,让鼠没来由地一激灵,脑中一个经典词蹦出来。
考!
“光关注接下来的战斗了,差点把这尊的秘密武器给忘了!”
妇双眼如媚,右手轻轻抚过弓体,如看着自己的恋人,哦不,如看着荒神那俊郎的面孔一般,充满深情。看也不看就从鼠腰间的兽皮箭袋中拿出一支青铜箭,搭在箭上,猛地一吸气,鼻涕再入洞。
猛地大喝一声,长弓瞬间拉弯,双龙出洞,一支箭如流星般直奔四十几步外一名身体粗壮的奴。
嘣地一声异响!
鼠震惊地直接双眼暴突,不为双龙出洞,只为那一对儿汹涌的波涛被弓弦划过时妇的面不改色。
强悍!
鼠再看看对方那不输于自己的身高,粗壮的手臂,比自己宽一倍的身型,喉节不自然地涌动一下,眼中除了惊讶与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渴望。
征服的渴望!
啊~
远处传来一声惨叫,正是那名奴,捂着被箭射穿的大腿,倒在地上哇哇大叫。
站在塔顶的鼠大喊一声:
“好箭法!”
不过妇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脸色一红,面上接受了鼠的夸赞,可嘴里却低声嘀咕道:
“丢人啊!本来想射对方脑袋呢,没想到射到人家大腿上了!”
尴尬啊!
妇倒是很快从尴尬状态中恢复过来,将手中的弓递给鼠。
“还给你,看我如何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不待鼠回应,突然一个跃起,竟从**米高的望塔顶跳下,来到栅栏门口,抽出腰间的开山刀,高高举起,振臂一呼:
“兄弟们,跟我冲啊!”
呼啦啦一群人冲出栅栏外,直奔还愣在当场的那群奴。
鼠再次被妇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塔下面那两个深深的脚窝又一次震撼了他。低头看看自己干瘦的身板,再次咽下一口口水。
不过鼠瞄了瞄自己持弓的左臂鼓起的肱二头肌,信心稍微回复了一些,应该可以支撑住那样爆炸般的力量吧!
思绪间,一支利箭正中一名反应较快准备攻击妇的奴胸口,自信也终于回来了。弓弦连续响动间,一个接一个还不有反应过来的奴就被射倒。
而下面,妇正带领着自己的族人冲向前方,毛头和红蜂跟在妇左右两边,犹如一根箭头,冲入呆愣的奴群中,鲜血飞溅。
妇一个大力劈砍,将眼前那名奴刚刚举起石斧的右臂砍断,速度丝毫不减撞入对方怀中,如一辆人型坦克般看也不看那名飞了一会儿的奴,径直冲向另一人,手起刀落,咽喉一分为二。而那名被撞飞的奴,在空中就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砸了两下,就一命呜呼。
接敌一瞬间,双杀!
而那名被鼠射杀的奴,妇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似乎她对鼠这一手不感兴趣。你帅吗?有我男人帅吗?
妇两
个踏步就已经穿过奴群,冲向一名离自己最近的脸上涂满白斑的原始人。一刀划过,妇的身影快速落在对方身后,将那名咽喉被洞穿的人留在原地,久久没有倒下,将惊恐的表情留在对方的眼睛里。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只有力量和速度,身为部落头领,部落第一勇士,妇的战斗能力自不用说,那天赋与生俱来。
力部落的勇士们携愤怒和仇恨而来,片刻间就将为首的奴们击溃,杀向后方谎称是携荒神之命而来的人。
处在后方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看到前面那些奴朝后方涌过来,然后就看到一尊杀神冲过来。挡在她面前的人全部被砍倒在地,惨呼声传遍整片场地。
前面的人拥回来,后面的人连怎么回事都懒得去关注,扭头就跑,生怕跑慢了被人给杀死。
古语怎么说,死道友不死贫道,这话放在原始时期也照样生效。
一传二,二传三,三,已经没有三,全都逃跑了。包括那个身穿黑色兽皮衣服的神秘人。
“哈哈!”
此时,那人边逃跑边兴奋地哈哈大笑,周围的人纷纷躲开,想离这个人远一点儿,免得被力部落的人给盯上。也有人恨不得上来打他一顿,这是一个疯子,可惜碍于他的身份没人敢,只好埋头逃跑,希望力部落的人将这个疯子杀死。
这个疯子一样的人是商土,厚土部落的头领,一个为了壮大部落不惜一切的疯子。
自从灭世大火烧起来之后,自己部落栖息的地方被大火烧成一片黑地,部落成员死伤超过一半。
这可是曾经的第一部落,人员消亡一半也只是沦落到现在的第四部落,可见当时有多么威风。好不容易从原来的地方逃到这里,寻到了一个适合休养生息的新地方,却没想到处处受这个刚刚爬到第一位置上的乌金部落的气。
恨啊!
商土一直在寻找机会削弱其他部落、壮大自己的机会。
本来想借助丁部落的手干掉乌金部落和青木部落的头领和成员,却没有得逞。随后又想伏击力部落时削弱两个部落的人手,此消彼涨,从而达到壮大自身的目的,仍然没有如愿。
还好,他们发现了力部落持有的神器,一种能杀人的神器。只要自己能拥有这种神器,那么立即就可以成为五大部落中的第一大部落,重新恢复自己部落的威望与地位。
他知道,赤金和楠两人都想拥有那件神器。
所以他们在杀死力部落的头领之后,商定一个月之期,共同讨伐力部落。可商土多了个心眼,他强烈要求自己部落的人急行军,比平时速度早了两天回到部落。
和厚土部落的医巫见面的第一时间,商土就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医巫,并快速集结自己部落近半的战士,还有一部分奴,组成征讨力部落的队伍,快速朝力部落赶去。
他们厚土部落要吃独食儿!
厚土部落是离力部落最近的,他要赶在其他两个部落没有来之前将力部落消灭,抢走神器。
神器要归属于厚土部落!
可惜,本来想给力部落一个下马威,让他们束手就擒呢,没想到他们不予理睬不说,还竟如此大胆地冲出部落,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自己看到了什么?竟然有三把神器!三把啊,三把都让我心脏快跳出来了,三把,不活了!
这还不算,还有能射得更远的神弓。那犀利的弓和箭,那悦耳的刺破人体的响声,只
有自己这个部落曾经的第一勇士才能听到,想想都让人兴奋啊!
伤亡都不重要,这叫什么?舍不得肉套不着狼,更何况这些伤亡让自己摸清楚了力部落的底细。
力部落的一切都是我的,都是我的!
商土心中在呐喊,只要能将力部落快速消灭,拥有那些神器与神弓,我们厚土部落就可以称王了!
很真实的想法,也是原始人类最朴实的念头。
如果丁奇在这里,只会嗤之以鼻。如果拥有三把刀一把弓就能称王,那自己岂不是可以称帝了?真是一个傻冒!
但这只是以丁奇现代人的目光来看待,虽说他知道原始人受苦受难,但还是没有真正理解丁部落以外的人生存是如何之艰难的。
就像一个故事中描述的,一个滴血的馒头都能让人疯狂,更何乎能让自己得到更多馒头的武器呢?
自己和自己的部落落荒而逃了,但这叫战略性撤退,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还给那个瘦了吧唧,还想觊觎一个胖头领的人!
等着吧,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回来!回来,小心有埋伏!”
望塔上,眼看战果颇丰,担心有埋伏的鼠高声呼喊,连带着下面看守栅栏门的野和强两人也一并吆喝,让前出的妇和众人赶紧回来,紧守栅门。
本要扩大战果的妇在听到鼠的喊声之后,虽还想再砍杀一番,但在毛头和红蜂的劝说下,不得不收刀返回部落。
而刚才在妇大发神威之时躲起来的两条龙,此刻又耀武扬威地跑出来,随着气呼呼的妇来到鼠面前,鼓起两个气泡,气鼓鼓地瞪着眼前这个有些讨厌的人,打扰自己好事的人。
“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现在就把你扔出栅栏外面喂狼!”
妇很生气,鼠却也当仁不让。两人之间形成一个强大的气场,相互挤压,揉进去挤出来,旋转不休。
啪啪两声,僵持间两个气泡瞬间覆灭,本嚣张得不得了的两条龙顿时被鼠的气场给吓得惊叫出声,然后软趴趴地伏在那里,相互依偎着,低眉顺眼,不敢说话,连个泡都不敢冒。
在鼠的注视下,妇强大的气场慢慢被侵蚀,消失。就在妇有些不好意思,在鼠那炯炯有神、严厉的目光下想退缩、忸怩地想说句对不起的时候,妇当场愣在那里。
一只瘦却有力的大手伸到妇的鼻子上,轻轻捏住鼻翼,顺势往下一抹,那两条龙被连根拔起,不给它们挣扎和缩回去的机会,立即踩在草鞋底下,让它们永世不得翻身。
愣在那里的妇在那两条一直跟随着她的龙离开后,顿时一股久违的轻风钻进她的鼻孔,还有一丝特别的属于男人的味道从鼻孔钻进她的心里,烙印在她的灵魂深处,再也挥之不去。
她就那么任由鼠将自己的鼻子擦干抹净,并贪婪地闻嗅那股让她心灵有些战栗的味道。这个味道是除了她父亲外第一个离她最近的味道,这是被两条龙封堵多年之后接触到的第一缕男人的味道。这是一个男人的味道,似乎这还是一个封存了许多年的味道,只为了在这里等她。
可就在她想继续体会那股味道时,却迅速消失在鼠大腿外侧。有些失落,还有些惆怅,淡淡的。突然,一句温柔的话语传入她的耳朵,真正地打开了她的天窗。
“瞧,这样就干净多了!”
可这个举动落在毛头和红蜂的眼中,就如玻璃一般,砰地一声碎了,也似乎是心中的某一样东西断了一般。
第235章 篝火坐标
我有一颗玻璃心,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撕心裂肺的那种,疼!
那是承载着他们年少时光的两条龙,那是珍藏着他们的欢乐和珍贵回忆的两条龙,就这么无力地被消灭掉。
他们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最珍贵的东西已经离他们远去!
尤其是毛头,无声的泪水滑下,他在心里忏悔:
“头领啊,对不起,你交待的让我照顾好妇,可惜我没有做到!你惩罚我吧,只要不带我走,啥都行!”
而在红蜂眼中,这可是一直保护他的姐姐啊,就这么被别人擤了鼻涕之后沦陷了!太容易了吧,也太不值得了啊!
两人捶胸顿足悔恨连连,可当事人却很快恢复正常,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额,妇头领,是这样子的。我们头领丁曾经说过,穷寇莫追。意思是说对于走上绝路的人,不要追赶他,以免敌人情急反扑,给自己或自己的部落带来损失。所以,从你的安全着想,我才将你们喊了回来。首战即告捷,这是一个好兆头,我们可以把大家这种士气保存起来,用在最关键的时刻。”
“好吧!就按你说的来办!”
妇虽说也想公事公办,可说的话却有些无力,没有之前携杀人之势带回来的威风和霸道,似乎在这个男人面前提不起来这种威势。
而且鼠说到了自己的头领丁奇,可听在妇的耳中却是有些讽刺,这可是自己之前一直挂在嘴上的男人啊,可惜,也跑了,而且是自己主动撵跑的。
“哦对了,妇头领,有句话我忘了说了,就是除了我们头领的两匹狼之外,其他狼我还真不怕。”
鼠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弄得妇气鼓鼓的,可惜再没有两条龙出来给她助威了。
战斗已经结束,栅栏外面,来自厚土部落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大地上。不再有伤患在那里嘶喊呻吟,因为他们的血液已经喂饱了身下的土地,同时将自己的生命送还给大地母亲。
一只豺狼正在撕咬位于刚才那个战场位置边缘的一具尸体腹部,掏两下就会抬起头来,舔一下嘴角的鲜血,观察周围的情况,免得被自己的天敌给抄了后路,视线尽头,有更多的豺狼正呼朋引伴而来。
这地上躺的近二十具人类尸体将成为今天晚上的血肉盛宴,不仅满足豺狼家族的口腹之欲,还包括周围生存的几个食肉家族,如二十几只狐狸、十几头狼獾、五头熊。
而到明天天亮的时刻,剩下的残骨和血肉就会成为一群秃鹫的美味早餐,随后就会被扑天盖地而来的大量虫族所覆盖,彻底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连个水花都没有溅起来。
有人说我不会数数,怎么会知道有这么多数字呢?特么的,没看到我爪子上这么多爪吗?
栅栏内,五六名力部落的勇士正面朝外面,监视外面的动静。另有一队勇士在部落内部巡逻,免得有敌人翻进来搞破坏,望塔上也一直不间断地有两人在上面,盯着外面的动静,不仅包括敌人的还包括那些食肉动物的。
力部落新任头领妇接受了丁部落来援人员鼠的建议,没有去清除部落外面的尸体,而是交由食肉动物,此举也是为了防止敌人再次发动袭击,算是一种被动防御措施。有这么多食肉动物在,想必他们也不敢随便出来吧!
野和强两人正在清理回收回来的青铜箭头,将上面的血肉清洗干净,再将箭头打磨光滑。这是
他们狩猎或战斗后的一个习惯,尽可能将珍贵的青铜箭头收回来,一是尽量不暴露青铜箭头的秘密,二是保持战斗续航力。
部落内,妇正指挥着部落内的男女老少在收拾行装,将一些重要的物资如兽皮、熬制出来的粗盐等收拾出来,打捆装筐,等将外面的敌人逼退之后就可以快速出发。
目前的食物只够大家吃上四五天,之后就必须考虑退路的问题。所以鼠此刻正在思考的就是如何带领这么多人甚至有一半的老弱,逃脱敌人的围剿。
鼠能被丁奇单独留在铜矿那里,足以说明他个人有这个能力来扛起这份责任,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坐在高高的望塔上,鼠看到那群人逃离的方向上,冒起了浓烟。这说明那些人已经稳定下来,正在生火烤肉,准备迎接夜晚的到来。
跟着丁奇的人都有一种冒险精神,这也是为什么鼠看到敌人来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冲击对方,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而鼠现在想的就是能不能再来一次突然袭击,骑上仅有的八匹马,冲入敌人中间,将对方给驱散,让他们在黑夜来临时迷失方向,交由黑夜来处置这些人。只是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没有那么多人会骑马,除了自己三人,就是毛头会骑马,还需要再找四个人才行。
越想越觉得操作成功的可能性越大,鼠立马向下面正忙碌的妇头领摆摆手,示意对方上来。
妇一愣,有些疑惑对方为什么要让自己上去,有什么话不能在下面说吗?突然想起流传在交换会的一个故事,那是丁部落的狩猎队长仓和黑水部落一个被抛弃的女人之间的美丽故事。
妇的圆脸猛地一红,心说该不会对方想学那个仓吧。听那些嘴碎的女人们说,那两人可是在望塔上成就了好事啊,还唱了一首歌谣呢,叫什么《在那遥远的地方》,好美啊,令人向往!
本想拒绝的妇不知怎么脚步就不听使唤,没多大会就和鼠并肩坐在那望塔上面,脸色有些涨红的她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生怕自己被那个啥了。
鼠对妇已经产生了征服**,可他知道当下什么事该干,什么事不该干。
纳闷于女的奇怪表现,可他还是轻咳一声提醒对方。
“咳!嗯,妇头领,我这里有一个想法,你看行不行,咱们商量一下。”
感觉到自己异样的妇立马清醒过来,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摇摇头将那些不该有的想法驱除出去脑海,很认真地开始听鼠讲他的计划。
至于下面毛头和红蜂两人那嫉妒和担忧的表情,直接被她给忽略,或者根本就没有看到。
“是这样的,我想趁天黑前再次发动一次袭击,不过需要的人手不多,总共八个人,加上那八匹马。冲进敌人群砍杀一阵后就立即将对方的人全部驱散开,让他们在黑夜中受到应有的惩罚。你看咋样?”
妇一听,立即眉开眼笑,猛地点头表示自己同意。只要说到打斗的事,她可是从来没有退缩过,还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能有机会再杀一顿,妇可是非常乐意接受。
“好,看来你是同意了。那么,还有一件事需要落实,就是你们力部落除了毛头之外,还有谁会骑马?”
鼠指着下面那八匹正在草的马向妇问道,除了那匹黄色的母马外,其他七匹马都是鼠带过来的。
对于经常骑马训练的鼠他们来说,在马上射箭是他们必
须掌握的技能,准不准一回事,敢不敢射就是另一回事了。骑马射箭,命中率能有百分之三十,鼠他们练的除了这个,还有手持开山刀猛冲将鹿类猎物一刀枭首的功夫,这些已经有后世骑兵的雏形。
一听鼠问谁会骑马,妇如同一个小女生般雀跃地举起手说:
“我我我,我会骑马!我父亲将那匹黄马骑回来后,平时骑得最多的就是我,马跑得飞快我都没有掉下来过。还能拿着石斧在马上挥砍,曾经有一次我追上一头豺狼,一斧子就将它砍死!父亲都夸我有天赋,可惜,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最后,有些兴奋的妇情绪慢慢低落下来,直至一滴泪水滑落脸颊。
感受到身边妇那悲伤的情绪,鼠情不自禁地伸出右胳膊,用力地揽住妇的肩膀,看着对方说道:
“妇,不用担心。开心点,你父亲一定在天上看着你呢,他也不希望你伤心。以后的日子,我陪着你,想骑马就骑马,想打架就打架,只要你开心就行。”
被鼠这么一抱,再加上那有些煽情的话语,妇哇地一声哭出来,双手搂着鼠那瘦削却充满力量的身体,将这几天积郁的心情彻底散发出来。
可两人的表现看在其他人眼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此刻,毛头和红蜂两人已经欲哭无泪,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人,两人如落难的兄弟般肩并肩,躲在一处角落里默默的伤心。
“看,妇已经主动抱上人家了,咱俩没戏了!”
毛头沮丧着脸,闷闷不乐。
“你说错了,我只是关心谁会和妇姐姐在一起,但我不希望是外部落的人和妇姐姐在一起。你要加倍努力了,没有妇姐姐,你会更加没有光彩和未来的!”
不过有好事者却乐见其成。
“哇!快看,妇和那个男的搂一起了,会不会发生交换会上的一幕呢?真期待啊!”
这是跟着蓝虎头领一起去过交换会的人,见证了仓和水莲的婚礼,他们也希望有这样浪漫的故事发生在他们部落。
“不过,可惜毛头那么好的一个小子了。”
“可惜什么?头领不要他,我要了!哈哈!”
这是一个暗恋毛头的女生。
可就在他们在那里八卦的时候,部落栅栏里面八匹马已经准备就绪。为保险起见,鼠只选择了六人出击,分别是鼠、野、强、妇、毛头和红蜂。
红蜂是沾妇的光,经常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有什么好处也不会拉下他。
六个人,每人都带了一把长弓,一把开山刀,十支青铜箭,足够他们在敌人堆里冲杀一阵。另外两匹马则拴在前马后面,跟着一起跑,提升他们奔跑的威势。
外面,已经有一群豺狼在围着自己的那份食物开心地咀嚼,不时发出一声满意的嘶吼,或者警惕的呜咽声。
栅栏门已经打开,六个人端坐在马背上,由熟悉马性的丁部落三人在前,妇他们三人在后,呈雁翎状,等待着什么。
就在天空越发暗淡、七八米外已经看不清东西时,鼠动了,紧跟着后面五人也一起动了,催动马匹,绕了一个弯,避开那些正在进食的豺狼,冲向那片丛林后面正在吃晚餐的一干袭击者。
那摇曳的火光就是最好的靶子。
而在他们离开后,栅栏门前树立起来一大堆篝火用木柴,它们将作为出去发动袭击的六人回来时的坐标!
第236章 为了生存
丛林里,商土正坐在一块兽皮垫子上,啃着手下人送过来的一块烤肉,有些难以下咽,却又搞得满手油腻、满嘴黑灰。
还是黑水部落使用的那个陶锅好用啊!煮出来的肉喷香,汤更美。本想让黑水部落给自己一个,却被水渊以部落不够用为借口给拒绝。
随后他又想在交换会上交换或抢走一些陶器,却被乌金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给弄泡汤。最后一个机会是截杀力部落头领,可没想到那个陶器竟那么不耐摔,被找到的十几个陶锅全部摔碎了,一个也不能用。
真是可恶!
商土狠狠咬下一块肉,在嘴里嚼着,就像吃着一根干枯的树枝!却是自己忘记用肉在力石上抹一下了。
呸!
一口将那块有些发苦的肉吐出来,商土转身将力石拿出来,戳到肉上,里里外外使劲一抹,再次放进嘴里啃下一块肉。
噗!
还是没有一丁儿的味道!
如果有一个老中医在这里,一定能看出来对方这是肝阳上亢导致的口苦口干,甚至急躁易怒、心烦多梦。
商土痛恨自己没有完成任何一个目标,哪怕想吃口好吃的都不行。这一切,都是那场大火造成的,部落实力下降,其他部落对自己不再有以往的尊敬。
“哼哼!黑水部落、乌金部落,咱们等着瞧,看我掌握住这些神器和神弓之后如何收拾你们,让你们知道我厚土部落为什么一直是老大!”
索然无味的商土将手中黑乎乎的肉块扔到一边,将兽皮衣一裹躺倒在肉皮垫子上,准备休息。
生气!连口热乎的都吃不上!
朦朦胧胧间,睡在地上的商土听到沉闷的咚咚声,像是从地底传来,又像是来自四面八方,直接传入他的灵魂里。还有一些豺狼撕咬猎物时发出的如婴儿啼哭般的嘈杂声音,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不过周围有部落的狩猎队员在守候,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可那种咚咚声刚开始还是一声一声,很快就变得非常密集,如滚滚雷声一般,久久不愿停歇,甚至还有更密集之势!
有些心烦意乱的商土捂着有些疼痛的脑袋,朝天空中四下张望了一下。
还没有黑透的天空有些云层,却不似风雨来临前的乌云滚滚。
可哪来的雷声呢?
迷迷瞪瞪的商土隐约觉得这个咚咚声有些熟悉,就好像,嗯,就好像他们围攻力部落时,那名携带神器之人逃跑时,他骑的那匹马发出的声音。
商土猛得一个激灵,噌地一声跳起来,大喊一声:
“敌袭!”
轰隆隆声中,那两个字却被雷声遮盖起来,夹杂着一丝丝嗖嗖声,能夺人心魄!
黄昏的最后时刻,刚才还平静如常的薄雾一阵翻滚,如一团张牙舞爪的黑乎乎怪兽,直奔厚土部落众人。伴随而来的,是一声声惨叫,凄厉如鬼怪。
为时已晚!
商土眼睁睁看着八匹马从薄雾中冲出,如雷霆
远遁,亦如蝎尾猛探,将毒针刺向每一个在它视线中的人影。
八匹马六个人携带雷霆之势,将挡在面前的人影射翻,来不及远射的就用开山刀劈下去,甚至直接让马儿撞上去。一时间人仰曳兵,厚土的队伍顿时溃不成军,被冲撞得落花流水,纷纷找地方躲避。
厚土的人本身都在那里休息,冷不丁杀出来人马组合将他们杀了一个措手不及。隆隆的马蹄声,厚土部落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部落同伴临死前的惨叫,更是加重了他们的恐惧。
此时他们已经如没有头的苍蝇般,疯狂乱跑,只恨自己少生了两条腿,哇哇乱叫着冲向黑暗的丛林,生怕自己跑得慢,可迎接他们的是真正的黑暗。
厚土的头领商土已经疯了!自己的族人连续两次被打,却毫无还手之力,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儿郎们像无助的小鹿般被杀。这几个人就像一只大枭,站在原地睥睨着被吓破胆如老鼠般四散而逃的族人,心头在滴血。
商土在一棵大树后面大喊大叫,希望能召唤大家回到自己身边,然后利用身边树木的阻挡来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将这些不速之客干掉。
自己是来杀人的,不是被杀的!可惜,现在反过来了,连组织一点像样的反抗都不能,一败涂地!
这可是自己恢复部落往日荣光的基础啊!
商土仍在喊叫,试图能聚集起一部分人来。突然,一道锐利的目光射来,将他的声音生生堵在喉咙里。
“嗖”地一声,一支利箭划过还来不及反应的商土脸颊,深深地扎入他眼前那根大树上。
“嗡~”
箭尾急速地颤动,啪地一声打在商土脸上,将陷入震惊的他打醒。来不及查看那支箭有什么不同,商土就哎哟一声,扭头就朝身后的密林跑去,再也不敢回头,原地留下一滩湿漉漉的不明液体,散发着骚臭味道。
前方,看着那个大喊大叫令人讨厌的人,妇有些烦躁,如若不是自己正骑马前冲而且自己箭术有些差的话,早就过去将对方给杀了,免得他还在那里聒噪。
不过她还是给了射出那一箭的鼠一个大拇指,算是对他的表扬。
这越发让鼠兴奋,远远地再射出一箭,将一名晕头转向不知往哪里跑的人射倒,算是炫耀自己的箭技。却没想到换来的是妇给她的一个白眼,和嘴角翘起的笑意。
不过,如果让妇知道,刚才逃跑那人就是罪魁祸首之一的话,她哪怕是追到月色盈野,也要将对方抓住,碎尸万段。
至于毛头,他只知道对方是三大部落的人,至于商土,战斗的时候他还真没有注意。更不用说他现在注意力全在操控马匹驱赶敌人上,其他的,目前骑着无鞍马的他还做不到。
技术不到!
前面,妇两腿一夹马腹,冲上前去,啊啊大叫着骑马驱赶那群落荒而逃的人,在昏暗的光线下,寻找可供她发泄的目标。一名脚步蹒跚的奴出现在她眼中,直线奔跑的他却是一个最好的靶子。
妇抽出一支青铜箭,拉开稍显不够便利的长弓,侧转马身射出一箭。迅疾的箭支快速拉近和对方的距离,可就在即将射中对方之时,那奴被脚下一根树枝绊倒,躲过了那必杀一箭。
啊!
妇气呼呼地大喊一声,准备再冲过去时,却被身边的鼠拉住马缰绳。
“算了,留他一命,交给大荒的黑夜吧!”
很巧的是,一声狼吼从远处的丛林中传出,将妇的一丝不悦堵回去,点点头听从鼠的安排。
眼看敌人仍下二十几具尸体逃入四周的丛林,鼠一声呼哨,掉转马头冲向那几处被人踢散或压住的篝火堆,下马将火扑灭之后,众人飞速上马,朝着部落前那个座标篝火冲去。
而此时,周围已经变得黑压压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只有抬头时能看到星光熠熠。
马儿的眼睛和它们出色的听觉和嗅觉能力在此刻发挥作用,借助微弱的光芒,冲向远处那处巨大的篝火。周围那如小灯泡般忽闪忽灭的眼睛和那令它们胆战心惊的吼声,让马儿提前做出避让,绕了一大圈之后回到部落。
紧张,刺激,兴奋,激动,还有大喊大叫,这是每一个下马之人此刻的心情。
酣畅淋漓的战斗,让他们忘记了危险。敢于冒险的他们,收获了成功,不仅将敌人打散逼入丛林,还让他们迎接更加恐怖黑暗的夜晚,属于猛兽夜宴的欢乐夜晚。
栅栏外,充斥着食肉动物的嘶吼和人类临死前的惨叫声。而在栅栏内,力部落众人则在欢快地跳舞,庆祝今天的两场胜利。用两个人的受伤,换来对方近五十人的伤亡。而到明天,想必这个数字会增加一大截。
如果丁奇在这里,心里面可能会有一些不忍,但在原始人眼中,敌人就是敌人,只有你死我活。你打我一下,那我必须还回去,甚至还要更狠,咬一口肉下来那就更好。
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属于远古人类的处世原则。在他们眼中,生存是第一要务,一切都只能靠边站,哪怕只是活十几年,他们也要张张嘴,弄口吃的,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是人类生存的本能!
就像此刻的丁奇,躺在部落前面那块大石头上,依偎着小可爱,看着天上的北斗七星,也在思考着部落或者说人类生存的问题。他是生存狂不错,可在解决了个人生存问题之后,还要解决部落还有人类的生存问题。
斗柄指北,夏天就要到了,这是一个美好的季节!
第二天,喧嚣了一个晚上的大荒迎来每日清晨相对平静的时刻。鸟儿在林间或草丛中欢快的鸣叫,似乎昨天晚上那令人类感到恐惧的声音,对它们来说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可是在它们的心思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它们只会考虑今天能不能找到吃的,能找到多少吃的,能不能给自己的孩子找到吃的。春末,万物已经开始繁殖的季节。至于恐惧一词,在它们那小小的脑袋里,根本没有容身之所。
生存,仅此而已!
第237章 蜕变
没有睡懒觉习惯的鼠,在昨天晚上接管了力部落的狩猎队伍之后,将他们近百名狩猎队员早早组织起来,进行当天早上的锻炼活动。鼠、野和强分别带领一队三十余人的队伍,在栅栏外面的空地上跑步。不远处的草丛中散落着一些还残留着肉和内脏的骨头,让路过的队员们一阵阵心悸,对大荒的夜晚越发敬畏。
食物太丰富了,周围的食肉动物甚至都不用打架就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而留下来的这些残羹剩饭,已经被天上飞舞的秃鹫预订,只是碍于下面人类的活动,不敢下来罢了。
因为担心还有战斗,所以他们三个人对包括妇在内的人员锻炼也只是以活动身体为主的跑步、队列为主要活动项目,先将自己队伍的人摸清楚,再设置各个小队长。
还不知道部落内已经进行过军事改革的鼠一跃成为仓一般的大队长,心里面说不美那是假的。九个小队,近百人,想想都让他兴奋。虽说是自封的,那也是实实在在的百人队,不过他也清楚,回头这力部落的百人队有很大的可能是归于妇来管理。
妇的水平他看了,可以挑一下大拇指,能成部落头领,还是部落第一勇士,不会浪得虚名。除了弓术与马术差些,近战格斗水平不比自己差,而且还是那种具有浓郁大荒风格的格斗术,大开大合却又灵巧非常,融合了他们狩猎的技巧在里面。
别看妇身材有些胖,速度却是挺快,出手力量也重。鼠估计妇能将自己这小身板给举起来,毫不费力那种。如果不是自己经过仓和奔的训练,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是对手!
不过想想自己躺在妇怀里被抱着的景象,嗯,有碍观瞻啊!
除了妇以外,毛头和红蜂两人水平都不错,所以三个加强小队就由妇三人分别带领一支,只是目前的训练还是由鼠三人做主导。
丛里,战战兢兢的一夜下来,商土发现,活下来的人不到昨天刚擦黑时的三分之一。
每一个活下来的人都经历了巨大的苦难和恐惧,此时都像自己一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浑身僵硬得连手都伸不直,还和昨晚上一样,保持着趴树上的姿势。
再没有比昨天晚上更憋屈、更让人难受恐怖的事情了,听着此起彼伏的兽吼声,撕扯**发出的刺啦声,族人临死前的惨呼声,商土感觉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可在看到还能站立的人群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绝望与无助混杂的情绪,让商土的神经几近崩溃,如若不是还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鼓励他,恐怕他早已疯癫,而后葬身兽腹。
商土走过每一个如行尸走肉般的部落成员,抬起机械般生硬的胳膊,拍拍每一个人,祝贺他们活了下来,也算是安慰他们受伤的心灵。
渐渐地,人们开始有了生气,捡起地上散落的武器,将被吃剩下的部落成员残肢断
腿收集起来堆积在一边,点起篝火,默默地从肉堆里拿起一块布满野兽牙印的残臂或小腿,伸到篝火上烤炙。肉香味开始飘散时,他们便默不作声地将手中的肉一块块撕下来,扔进嘴里,无声地咀嚼着,一如他们的头领商土正在做的事。
没有哭泣,没有恐惧,没有任何交谈声音。蜕变,正在他们身上发生!
就在距离力部落还有一天路程的地方,一队六十余人的队伍正手持石斧木矛向力部落方向匀速奔跑,还有十个人背着木弓和箭支。每个人都光着上身,披散着头发,背后背着一卷兽皮,用藤蔓搓成的绳索固定在肩上,下身只着一条兽皮裙,光着脚。
随着他们奔跑,身上一条条肌肉涌动,将全身的力量传导至腿部,支撑着双腿的主人向目的地奔去。
而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正是乌金部落头领赤金。他亦如其他人一般光着脊梁,手持一柄硕大的石斧,胸膛平稳地呼吸,将大量的空气从鼻端压进肺部,供应肺部燃烧,再将能量通过血液输送至四肢百骸,轻松地应对这样长时间的奔跑。
由此,赤金能成为部落头领,自有其强大的原因。
他们已经保持这样的奔跑超过大半天的时间,待到其他人的呼吸加重、汗水淋漓时,赤金一挥手,全员迅速减低速度。在赤金的带领下,冲向不远处的一条小河,并慢慢将速度降下来。待到全体整齐地站在河边时,呼吸声也逐渐平稳下来。
没有喧哗,众人跳进齐膝深的河水里,随便一扒拉清可见底的水,掬起一捧水送进嘴里,缓解因长时间奔跑身体缺水带来的口干舌燥。
丁部落以外的部落现在实行的还是他们长久保持的一日两餐制,早上一餐后,就要开始进行长时间的狩猎、采集活动。第二餐就要到晚上才能吃到,而那时候能吃多少就要看他们当天的收获如何。
赤金抬头看天,此时已经算是午时,却见三两个人捡拾了一堆木头回来,从自己背后的兽皮中摸出一条绳子,拴在一条木棍上形成一个弓形。再拿出一根硬木棍在那条绳子上绕了两圈,垫在一块布满黑洞的木头上,用一块凹石压在木棍上。
这竟然是一个用于取火的弓钻!丁奇如果在这里,肯定会忍不住惊叹,惊叹于原始人钻木取火的水平。甚至有可能会吐槽蝴蝶效应的巨大作用,竟能催生出原始人改进取火工具。
生火之人快速拉动弓钻,不一会儿那块布满钻火洞的木板上,冒起了一丝青烟。随着弓钻频率加快,那丝青烟越来越浓,越来越密,点点火星就出现在那一小堆通过摩擦产生的碎木屑中。
赶紧拿起边上枯草做成的火绒,将那点火星轻轻放入火绒中,鼓起嘴巴,慢慢向火绒包裹中的火星吹气,一股浓烟升起。那人随手摇了摇手中的火绒,一蓬火焰嘭地出现,开
始迅速吞噬火绒。
将手边早已准备好的小木柴放在燃烧的火绒上,一堆篝火也慢慢升起来。众人拿着早上吃剩下的兽肉,串在随手捡来的木棍上,待烤热之后就狼吞虎咽吞下去,迅速补充身体所需。
赤金倒不用去烤肉,自有人帮他准备。此时他正站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盯着周围的地形和兽群的位置,来拟定呆会的前进路线。既要保证路线上障碍物要少,不能降低他们的行进速度,还要远离那些动物们的威胁。食草类兽群的威力,就算是部落中的小孩子都知道。
突然,一丛灌木后面,一头四角鹿出现在众人面前,正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些人类的举动。它没有被这些人类吓住,呆傻的样子如大东北的神兽傻狍子般,丝毫没有注意到,正有三个人手持弓箭离开人群,潜入齐腰深的草丛中,慢慢向那头四角鹿逼近。
对于送上门的食物,原始人类向来没有放过的习惯。三张弓分立三角慢慢拉开,露出的箭头绑着一颗尖锐的石头,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寒意,飞向那只呆傻萌的四角鹿。
一个小时后,得到充分休息的众人再次启程,在赤金的带领下,奔向目标所在地。
南边,一群**十名、身上涂满绿色汁液的原始部落人类正在一名身材强壮的勇士带领下亦如乌金部落一样,快速奔跑。这群人来自南边的青木部落,正在部落狩猎队长白果的带领下迅速前进,目标正是鼠所在的力部落。
这群人所持武器多数为木矛,也有石斧,还有七八把木弓。可每个人身上都携带了一面用藤蔓编织成的盾牌,斜套在左臂上。盾牌有些简陋,初看还不一定能认出来,可这样一个明显是防御的装备,只会出现在经常和树木打交道的青木部落中。
此次出行,楠和赤金、商土的想法一样,快速回到部落,集结自己部落最精锐的狩猎队员,再急行军赶往力部落,争取赶在其他两个大部落之前拿下力部落,将神器抢走,壮大自己部落的实力。
队员虽说只有九十人不到,可他们的战力却比五大部落之外的人要强许多,至少能顶得上一百五十人左右。就像乌金部落的赤金带领的那六十余人,战力能顶得上一些中大型部落一百五十人左右的战斗力。更何况,这还不是全部最强的部落队员,部落中还有兄弟们,保护着部落的安危。
前面正带队奔跑的是部落狩猎队长:白果。他奉楠的命令,每天都急速奔跑,试图早日抵达力部落。这样强度的奔跑,楠已经不适合了。
两个部落两个方向,只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而力部落外围的厚土部落众人则像消失了一般,无声无息地滑入丛林深处,等待着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他们已经变成丛林中夺人魂魄的幽魂,嗜血的幽魂。不择手段,只为达成目标!
第238章 齐聚
力部落内,鼠还在帮助妇他们收拾。虽说部落医巫已经发话要力部落加入丁部落,可部落长年的积累,还是有好多的东西没办法处理。
再加上故土难离,外面还有一群人等待着,他们还是不敢轻易离开。虽说两次袭击消灭不少人,但他们剩下的人还有不少,还是具有从他们身上狠狠咬下来一大块肉能力的。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鼠不知道目前厚土部落众人在丛林中一晚之后的变化。如果知道的话,他会不会为自己那一次突袭而后悔。将一头凶残、自信满满的猛兽变成阴狠、防不胜防的毒蛇,只怕是谁都没有料到的。
想必鼠永远也不会后悔做此事,敌人嘛,能打败一次就能打败两次,无非就是麻烦一些罢了。
天气开始变热,鼠和妇两人中午趁着光线好,带着毛头、红蜂四人骑马出去寻找敌人的踪迹,同时也看看昨天晚上大荒的威力如何。
可当他们看到遍地干涸的血迹,丛林中散落的尸骨时,他们无不动容。就像眼前草丛中那永不瞑目的头颅上惊恐的表情一样,他们几个内心中对大荒晚上的恐惧越发深信不疑。那恐惧不停滋生,在看到一具破碎的尸体时就加深一次,最后竟让他们有种想逃离此处的荒谬感觉。
他们感觉这布满人体残骸的丛林中,阴森寒冷,冷意直透脚底,仿佛随时都会有一个恶魔杀出来般。同时,他们觉得四面八方都有眼睛在盯着他们,就像毒蛇的眼睛,冷血而又无情,充满嗜血的味道。
“呔!”
最终还是鼠发现不对,一声舌绽春雷,将众人从刚才那种恐惧的氛围中惊醒。
“记住!他们是敌人,是准备杀死你的族人、吞食他们的血肉、抓你们为奴的敌人。对待敌人,就是要不择手段,狠辣无情。”
鼠的声音一声声回荡在周围的丛林中,传播开去,惊起无数鸟类。
正在一处水塘边休息、剥皮割肉的商土他们被哗啦啦飞起的鸟类吸引目光,可他们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就继续用手中的石匕划开鹿皮。不时有人俯下身子,张嘴喝上两口鲜血,然后就继续打理自己手中的武器,将矛磨得更尖,将石斧削得更锋利。
除了这些之外,每个人都一句话不说,安静得有些诡异可怕,如一头在黑暗中舔噬伤口的猎豹。
将众人惊醒的鼠领着人从另一个方向返回部落,可在路过一处有篝火痕迹的营地时,一堆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的人类残肢吸引了鼠的注意力。
他下马,捡起一块人类的前臂骨,看到上面残留的熟悉齿印时,他的心脏骤然一缩,随即眼中寒芒突然一盛,握着骨头的手臂青筋凸起。
鼠的状态突然变化,将马上的妇吓了一大跳,赶紧出声问道:
“鼠队长,没什么事吧,有什么发现吗?”
鼠没说话,将骨头上的齿印指给她看。
当妇看到那参差不齐的齿印时,眼睛也是猛地一缩,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次惹上了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蛇!
鼠将骨头扔向那堆开始发臭的肉堆,翻身上马,远离这片是非之地。而他不知道的是,又有两个大部落正在赶来的路上。
“呜~”
低沉的牛角号声响起,这是鼠从半路捡到的牛头骨上锯下来的牛角制成的牛角号,在力部落初次展现它的风采。
望塔上一名哨兵吹响了这枚牛角号,苍凉、浑厚、嘹亮的号声远远传递开,不仅惊醒了力部落众人,也将远处
正探头探脑查看力部落动静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人心惶惶的他们被这不知名却让人恐惧异常的声音吓得顾头不顾腚,纷纷左右张望,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声音来自何处。还好,这群人的领头者、乌金部落头领赤金发现了声音来源。
赤金本来只是想偷偷靠近这里,先观察一下再说,尤其是对方都躲藏在那些用木头围起来的空地里,这让自己人无法直接攻击到对方的人。
可还没有张望几眼呢,那个恐怖的声音就响起。赤金明白,自己部落的人被发现了。虽然在听到那个声音的第一时间,自己也如族人们一般慌乱,可是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并发现声音来自于力部落。
难道力部落里喂养了一头让人畏惧的猛兽吗?如果是这样,自己如何才能将对方消灭,把神器抢回来呢?
那个声音怒吼了两次,之后就沉寂下来,但力部落内部人头攒动,黑压压一群人正迅速集结起来。而在那座高高的木架子上,蹬蹬蹬爬上去两个人,将原本站在上面的人撵下去。两人正向自己这方张望,不时抬起手来指指点点,甚至会争吵两句。只是由于离得远,听不到两人在吵什么。
难道他们内部不和吗?
如果赤金在旁边,肯定能听到两人在说什么,只不过他肯定会吐血罢了。
“唉呀,鼠队长,你碰着我了!”
“哦,不好意思,碰着哪里了,疼不疼?用不用我给你揉揉?”
“讨厌啦!”
“来来,说正事。你看,那边人的装束和之前的人不太一样,光着膀子不说,身上穿的兽皮也以黑色为主。而那个明显没有受到牛角号影响的人,应该是一个队长或者部落头领之类的重要人物。”
鼠伸手指向赤金所在的位置,对妇说道。
“如果猜测的不错,眼前这个部落应该是袭击父亲的三个部落中的一个,有很大的可能是目前实力最强的乌金部落。这让我感觉压力好大啊!”
妇观察了一会儿,立即将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并且直指真相。
没有了父亲的帮助,妇成长得非常快,独立思考、处置事物的能力迅速提高。
“嗯,虽说没有见过乌金部落的人,但这些人应该是乌金部落的人。看他们刚才还慌乱现在却已经镇定如初的样子,之前使用的对待先前部落的方法却是不能用了。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
鼠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对方人数虽少,可却像是精英中的精英,绝对是身经百战,就算达不到自己这一类别,却也能和自己手下的队员们相比。这些人根本不是目前力部落这百来号勇士能够相比的,前景堪忧啊!
“怕什么!有你们头领的话来讲,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且他们暂时摸不清我们的虚实,实在不行先用你的长弓灭灭他们威风再说!而且我们有栅栏保护,他们攻不进来,我们却可以用箭射他们,哈哈,这个办法好!”
妇一如她自己的性格,天不怕地不怕的,也根本没将对方放在眼中,不过她心思也比较细,知道利用自己的长处来打击对方的短处。
赤金这边也确实不敢贸然行动,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立即将一名得力手下招过来,对他耳语几句。此人不停点头,随后就拿着手中的木矛向力部落跑去。只是看他行进中有些迟疑的动作,说明他还是对刚才那声音有所畏惧,生怕对方猛地跳出来将自己给吃了。
力部落栅栏前,乌金部落的使者左右张望几眼,
确定没什么危险之后,大声喊到:
“力部落的头领在吗?我们是厚土部落的人,准备前往交换地,路过你们部落。天色已晚,外面晚上不安全,我们想借你们部落暂住一晚,可否行个方便?”
这人话一说完,站在上面的妇扑哧一声笑了。鼠则掏掏耳朵,给了对方一个大白眼。
妇一叉腰,指着下面的人怒声说道:
“真是笑话,连说谎都不会。天色已晚?现在明明是中午头好吧!还有,你们是厚土部落的人吗?我怎么没有见过你啊?不会冒充人家厚土部落吧,看着你也不像是个好人啊!”
下面的人脸色猛地一窘,脸色都红到耳朵根了。被人家一眼就认出不是厚土部落的人,真丢脸啊!
妇伸出小拇指,扣了扣鼻孔,弹出一块鼻屎,继续说道:
“唉呀!你脸红了啊!不会真被我给说中了吧,你真不是厚土部落的人?啊呀呀,那我更不能放你们进来了。你说只是在我们部落暂住一晚,万一你们把我们部落给占了咋办,鸠占鹊巢的事我可是听说过的啊!”
下面的人一捂脸,一口老血喷出,再也不好意思站在那里,转身灰溜溜地就想回去。可还没等他走几步呢,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嗨嗨!我说,别空着手走啊!我送你一个礼物!”
说完,不待那人转过身来,就看到鼠张开手中长弓,嗖的一声, 一支石箭快速射出。等那人看向鼠说话的方向时,那支石箭噗地一声钻进对方的右肩窝。
“啊!”
巨大的力量作用在对方肩部,撞得他猛地向后甩去,扑通一下摔倒在地。
紧跟着一个声音悠悠地说道:
“回去告诉你们头领,不要冒充厚土部落的人,因为厚土部落早在你们来之前就光临我们力部落,可惜他们水土不服,已经自我了结,回归父神怀抱。你们可不要也走到他们那一步啊!”
被箭射倒之人紧咬牙关,单膝跪地,右手撑着身体,摇摇晃晃返回赤金他们藏身之处,并将鼠他们俩说的原话汇报给他们头领。
赤金一听,心中也是一咯噔,知道自己的计划失败了。本想卖个惨,让对方不知底细的情况下打开那个木头围栏,那样自己就可以轻松地将力部落占为己有。可惜被对方识破了,真是气煞我也!
而且听那意思,厚土部落之前就来过这里,甚至是被眼前这个力部落的人给杀了。这怎么可能?厚土部落再怎么说也是五大部落之一,瘦死的大象比鹿大。再弱小的大部落也不是这个才堪堪达到中型部落标准的他们对杀死的。
难道他们在骗我?想让我知难而退?抑或他们看到我这么多强大的勇士,他们怕了!
哼哼!既如此,你们也算是太小看我了!且让你们先等着,让我们走着瞧!
赤金胸膛一阵起伏,最后怨毒地看了一眼力部落方向,转身带着人就朝那边的丛林赶去。晚上,丛林中安全性要比这平坦的草地要安全些啊!
赤金走得飞快,却根本对手下之人受伤的事置之不理。可恨碰到这样的头领,却是敢怒不敢言。
好巧不巧地,赤金来到了厚土部落曾经最后一次烤火吃肉的地方,那堆肉正散发着恶臭,将新来之人熏了一个正着。
而赤金心中则是一沉,这么多残肢,还有上面布满的野兽牙印,让他知道这周围晚上可不安全啊!
赤金前脚刚走,青木部落的人也到了!
第239章 夜袭
从另一个方向出现的一群人正在借助树木、灌木丛的掩护悄悄靠近力部落。
他们身上挂满了青草树叶,仿佛一个树人或草人一般,如果不是离得近了,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人。而且,他们脸上和裸露的皮肤上还涂抹有绿色的草木汁液,
青木部落实力在五大部落中最弱,可不代表他们头领楠的智商是最低的,相反他很聪明,能够看得清事实。这也是他为什么也想召集人手,来抢夺神器的原因。而且,在他看到那几个部落都使用远程攻击武器弓箭的时候,他想出来一个防御弓箭的武器:盾。
自己在弓箭的使用方面落后一筹,那就要在防御方面走在前列。未虞攻,先虞防,防御做好,不见得最后自己会输。
所以他在回去的路上,就利用自己部落利用植物的专长,用藤蔓编织的藤盾来进行防御。他用石斧试了下,发现能够有效避免身体受到伤害。随即就要求自己部落成员在行进途中制作防御藤盾,每人做一面,和自己肩部同宽,高度达到自己身高一半。重量不重,还能有效保护身体免于受到致命伤害。
经常和植物打交道的青木部落也是一个善于伪装的部落,通过伪装自己的身体,接近猎物后再发动致命一击,是他们经常使用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有时候稍显被动,曾经出现过一个人在原地伪装一天,却没有打到一只猎物的情况。
此刻,青木部落众人藏在一片茂密的丛林后面。只是派出一小队人在白果的率领下,利用伪装靠近力部落进行观察。
白果是一个强壮的猎手,除了部落第一猎手苍松之外,自己算是最厉害的一名猎手。作为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猎手,他深知耐心的重要性。因此,他们这一小队人出来潜伏在力部落外围,就是为了获得充分的对手信息。至于其他人则要在远离此处的位置寻找庇护所,不仅要打猎,还要生火迎接即将到来的夜晚。
白果他们秉持的是部落头领低调的作风,不像乌金部落、焱火部落那样张扬。他们抵近观察之后,发觉力部落内人员很多,不知在忙碌什么。可他们都躲在那片木栅栏后面不出来,想伏击他们都找不到机会。
可他们有的是耐心,在观察过后,白果他们选择了一处力部落人经常走过的地方潜伏下来,很快就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他人擅长利用植物来遮盖自己的气味和驱离一些危险的动物,这算是他们能在大荒的世界中行走所依赖的手段。
至于那个高架上的哨兵,则根本没有发现下面有人在潜藏,仍将重点放在周围能活动的物体上。
夜晚如期来临,经过白天乌金部落的一场闹剧,力部落的人表现有些放松。不过在劳累了一天之后,大多数人都早早睡下,部落内的篝火也渐次熄灭,只留有部落中间一大堆篝火还在燃烧。
远处,大荒夜晚的世界开始热闹起来,尤其是现在进入初夏时节,漆黑的夜晚中各种发光的不会发光的虫子来回飞舞、鸣叫。星空上洒落的星光也给今天无月的黑夜带来点点光明,动物们也越发兴奋,尤其是各类食肉动物,都会围在昨天晚上的盛宴所在地,抢夺着能入口的任何肉块。
远远的,一声悠长的狼嚎传递过来,让正在争食的动物们动作猛地一滞,随即就又快速吃起来,只是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有些紧张,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和妇两人这两天的感情升温很快,打情骂俏从偶有为之,到现在时不时就会来两下,让下面的毛头和红蜂两人恨得牙痒痒。倒是野和强两人整天乐呵呵的,拉着毛头和红蜂两人坐在那唯一的火堆前联络感情,同时也不想让他俩过去打扰自己的队长。
鼠和妇两人肩靠肩,说着悄悄话。
“以前我所在的那个小部落,每天晚上睡不着,我就会跑到洞口那里,透过大石头与洞口之间的石缝听外面虫子们在那里歌唱。各种声音都有,有嘀嘀嘀的,有叽叽叽的,有咯咯咯的,有呲呲呲的。可好听了,就像现在部落周围的鸣叫声。”
鼠讲着自己以前部落的事情,他原来的部落早就没了,名字都忘了,如若不是成为奴,如果不是碰到丁奇,估计他早就饿死了。哪可能有现在这样相对舒适的环境让他来泡力部落的头领,曾经的部落头领女儿?
“以前只敢躲在石头后面听,现在多好,可以在用木头围成的木栅栏里,不用担心野兽袭击,自由地听它们畅快的叫声,这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更美妙的是,可以和你在一起听它们唱歌,这太棒了!”
鼠说着就来一句情话,让妇耳根有些发热,却仍愿意听他讲这些。
丁奇如果在这里,肯定会一脚踢在鼠屁股上,让你在这里哄骗小姑娘!
“那时候虫子叫时,是四面八方都有,如果你发出声音,它们就会立即停止。如果你在它们旁边,它们也会知道的,不敢鸣叫。来,闭上眼睛,听~”
鼠刚说完话,就立即噤声,同时让妇跟着一起安静下来,听虫子发出的鸣叫声。过了一会儿,鼠出声:
“哦,忘记了,周围这么黑,我们不用闭眼睛的,用心听就行。”
妇给了鼠一个大爆栗子。
继续听,鼠眉头皱起来,觉得哪里不对,遂低声说道:
“妇,好像有些不对,听虫子们的叫声,其他几个方向都有,唯独这个方向没有!怪了。”
鼠指向其中一个方向,而那个方向正是白果他们此刻正潜伏的地方。
妇看向那个方向,然后扭过来,看着鼠,两对儿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仿佛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一般,眸子发亮那种。
“唉呀!鼠,我困了,我想回去睡觉!”
妇突然大声来了一句,鼠稍微一愣就赶紧说道:
“嗯咽,是啊,我也困了呢,要不我们一起回去睡觉吧!”
鼠衔接的不错,只是嘴上还想占妇一点便宜,他知道这会妇不敢拿这句话怎么样他,说起话来有些贱嗖嗖的。
妇也不甘示弱,直接回怼过去:
“啊呸!一起睡?你有那胆吗?别说老娘没给你机会啊!”
两人边说边从望塔上下来,朝着部落那边的山洞走过去,边走边继续挑逗。只是路过野和强时,鼠偷偷比划一个手势,告诉他俩跟着一块回。
看到手势,两人顿时明白过来,伸个懒腰说道:
“唉,我也困了,走走走,回去睡觉。”
两人临走前又往火堆里加了两块柴,并没有喊在那里闷闷不乐的毛头两人。他们俩听到妇和鼠两人在那里打情骂俏,心里面不是滋味,回去也是睡不着,不如在这里守着,可以安静一会。
篝火猛地一亮,将发出的光投射出去,
也照亮了外面白果几个人的眼睛。
机会来了!
由于部落内有火光,所以这周围没有什么动物过来,偶尔有那么一两头,也是为了寻找些肉骨头啃,不会停留多久。
渐渐地,火光开始暗淡,篝火前毛头两人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他俩实在抗不住睡意的侵袭,背靠着身后的木头睡着了。
两个黑影从外面的灌木丛中偷偷摸了出来,朝着有火堆的方向,快速奔跑两步,矮身,倾听周围的声音,继续跑两步,朝栅栏里睡着的两人看一眼,再继续。两人全身都包裹着树叶和草,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挂上去的,远看就像一个草堆般,更不用说晚上,黑乎乎的更看不清。
夜晚对原始人来说,就是两眼一摸黑,啥也看不到。可如有火堆发出的亮光,他们还是可以看得见东西的,当然,这东西得是在光亮范围内。所以,只要有亮光,对原始人的行动就不会造成麻烦。只是对绝大多数原始人来说,谁没事大晚上跑外面啊!就连撒尿都是在洞口,没人敢跑远,免得被猛兽给叼了。
没多大会儿,两人就跑到栅栏边上,左右看了看没什么动静后,其中一人站起来,叉开腿坐在另一人肩上。
轻哼一声,两人身形就升起来。然后上面那人就抱着眼前一根栅栏,双手一用力就从身下那人肩上起来,双脚踏到那根木头上。再一使力,就向上跃过去半米高,就像他们平时爬树一般。
栅栏之间十几公分的缝隙并不能给他造成障碍,没多大会儿就翻到这三米多高的栅栏顶部。
再次看了看周围,尤其是火堆边的两人没什么动静后,这个人扭身就从栅栏顶刺溜一声落下来,快到地面时双手使劲抓住,稳住身形,再轻轻放脚落在地面上,整个过程都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随后,此人就立即转向栅栏门的方向,借助火光摸过去。
白果这一群人在白天的时候并没有闲着,他们一直在观察力部落人的动静,包括他们用木头围起来的栅栏,包括他们如何开门清理垃圾。最最重要的是,他们看到了楠头领所说的神器,不止一把,在几位重要人物身上都带有。
当夜晚来临之后,白果他们发现持有神器的几个人竟然坐在火堆那里,而且有两个人还睡着了,这让他非常兴奋。他想派人进去,将那两个人偷偷抓走,得到神器的同时,搞清楚部落的情况,说不得能将其他几人的神器都能抢过来。
所以,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种木栅栏,如果是白天有人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翻过来。只要被发现,就可以木矛捅下来。而且,这种木栅栏主要是用来防野兽的,可以扩大族人的活动范围,防人的作用次之。所以,晚上没有人看守的情况下,擅长爬树的人很容易就能翻过来。
里面那名青木部落的人很快就将木门打开,一摆手,正在外面那人赶紧朝木门那里摸去,同时向后摆手,示意自己的人可以过来了。
“机会来了,记住,将那两人抓活的!”
白果看到木栅栏门打开,赶紧让剩下的人过去。至于自己,可能出于警惕心理,却是趴在那里没动,看着自己人鱼贯而入。那激动的心情,瞬时就高涨起来。尤其是看到自己人离那两个熟睡中的人越来越近,心跳猛地加快,呼吸都开始重了起来。
夜袭,马上就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