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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不勤     离魂录txt下载     离魂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两百零九章 别吻余温尚且在

    “叶风,你爱我吗?”苏晚玉目光灼灼的看着叶风的双眼问到。

    爱?应该是爱的吧?叶风想。不然为何,她离开自己的时候会心痛,会空虚,会有种珍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感觉?但是为何,这脑海中挥散不去的,却是莫离的身影和胡蝶的笑脸?

    爱是什么?是喜欢到刻骨铭心的伤痕累累吗?那么,自己到底爱不爱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呢?或者说,自己有没有爱她爱到刻骨铭心伤痕累累呢?

    大和尚不戒临去的时候说过,他叶风前缘未了,注定此生都漂泊于红尘。所以呢?是不是应该考虑考虑找个老婆造小人了?学业?什么学业?上学是为了什么?学习文化知识吗?狗~屁。上学地目的不就是为了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吗?

    君不见,多少名牌大学毕业的人们都找不到自己合适的工作;又有多少拿着百万年薪的人们甚至连个专科的毕业证书都没有。

    拜托,他叶风现在又不缺钱,更不缺能为他叶风赚钱的门路和方法。但是爱情,婚姻和家庭,却是每一个男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当然,还有他叶风的离魂症。他叶风之所以来南大医学院,最初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能学到顶尖医术,找到妙法良方,治好他自己的离魂症吗?

    “风,不管你现在爱不爱我了;但是请你记住,我爱你。”苏晚玉说着,就坐起了身子,然后开始缓缓地褪去自己的衣物。谁说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谁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狗屁!全都是狗屁!如果苏家强行逼迫她苏晚玉做出选择的话,她宁可先把这身体给了叶风,然后再去嫁给那个北都的大少爷。至少这样,她能够为自己留下一些回忆,留下一些爱过痛过的痕迹。

    叶风似乎也感觉到了苏晚玉的不对劲,她一向是那种唯唯诺诺娇憨听话的小淑女,今天这是怎么了?刚想开口问些什么,唇上一热,便被另一张娇唇给堵了个严严实实。然后一条丁香小舌便滑了进来,攻城略地,直到把叶风的身心全部融化掉。

    罢了,罢了,自己这蒲柳之姿就便宜她吧,毕竟已经向人家求了婚,就当

    是相互多了解一些吧。窗外秋寒露起,室内春意连绵,佳人情深恩重,不觉已是昨天。

    看着身边还在熟睡的叶风,苏晚玉的眼眶一红,两行热泪便流了下来。叶风,你一定要幸福,一定。她这样想着,悄悄的掀开被角,然后穿戴整齐,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如果不是床单上那一抹红色的血迹,叶风肯定会把昨晚的一切当成是场春梦。手机的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他却一点儿都不想理会,只想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第一次见到苏晚玉时的情景和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房门被人推开,然后画着精致妆容的胡蝶走了进来。闻到屋子里的味道时,先是微微的皱了皱眉头,这才走过去拉开了窗帘,然后把窗户打开,让外面清新的空气进来,这才觉得舒服了很多。

    “她----走了!”胡蝶说:“去了北都。”

    叶风一愣,慌忙掀开被子跳了下来,突然觉得有些冷,低头一看,自己竟然光溜溜的,不着一丝片缕。这才又转身钻回到被窝里,然后四下里寻找着昨晚被苏晚玉强行扯下的衣服。

    胡蝶轻轻地叹息一声,这才看着窗外的晨曦说道:“她让我带句话给你。”

    “什么?”叶风停下了去系皮带的双手,愣愣的看着胡蝶的背影。

    “她说你一定要幸福,不要去找她,更不要去北都。”胡蝶转过身来,一脸认真的看着叶风。看得出来,她没有开玩笑,更没有理由说谎。

    “为什么?”叶风的眸子黯淡,双眼之中闪过一丝失落。

    “因为她要嫁到北都去了,所以不方便再和你见面,如此简单而已。”房门再次被人推开,然后苏星辰一脸冰冷的站在门口,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说道:“你最好按照晚玉的意思去做,不然的话…”她斜眼瞟了一下叶风身后的胡蝶,嘴角向上勾了勾,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一定是你逼她的,一定是你们逼她的!”叶风说着,迅速系好腰间的皮带,然后一跃而起,抡起拳头便砸向了苏星辰的面门。

    却见苏星辰退后半步,然后往旁边一闪,

    便有一个黑色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拳和叶风对轰在一起。

    “砰!”两个身影各自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了身体,叶风这才有机会看清眼前的这个人。

    “是你?”叶风说着,微微的眯起了双眼,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银狐的身手竟然会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迅速提升,强大到如此地步。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然后王丽应约而来,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身后。

    但让叶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红色的影子也随即出现在了银狐的身后。它没有脸,甚至那五官面孔都是模糊不清的,还有那四肢,也不过像是被小孩子用橡皮泥捏成的一般,粗糙、简陋。

    血海修罗吗?叶风的心中一惊,然后伸长了鼻子闻了闻。奇怪,他并没有在这个家伙身上闻到那种奇异的香味;相反,它身上的味道还有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腥臭,虽然很淡,却还是被叶风给敏锐的捕获到了。

    “----你们,居然和妖怪鬼混在一起?”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然后屏气凝神,意由心生,那怀中七宝葫芦里的灵犀宝剑便“嗖”地一声飞了出来,然后横在叶风身前,不停的以剑柄为中心画着圆圈,变作一顶密不透风的剑盾,把危险挡在外面。

    “人剑合一?想不到你悟性如此之高。看来博士说的没错,你也属于那个超级大脑圈里的人物。如果…你愿意配合我们做军事研究的话,我可以考虑让晚玉嫁给你。”苏星辰的俏脸上挂着一抹讥笑,但是语气却依旧冷若冰霜。

    “呵呵?配合你们?怎么配合?难不成让你们把我给解剖了不成?”叶风苦笑,他没办法解释清楚自己是怎么变强大的。或者说,他没办法用科学的角度去解释这一切。

    “嗯,那也没有关系。”苏星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然后淡淡的说道:“那就离开晚玉,彻底的忘记她,不过分吧?”

    不过分!叶风想。

    只不过这心中为何会如此难受?像是有人在拿着刀子剜刺一般?别吻余温尚且在,衣袂飘飘香如兰。苏晚玉,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回来?

第两百一十章 忍一时风平浪静

    一股熟悉的气息逼近,叶风的心中怦怦直跳,然后目不转睛的盯着房门。近了,更近了,然后是一个娇艳如花倾国倾城的妩媚身影出现在房间门口。

    “是你?怎么会是你?”叶风大惊失色,然后满脸不可思议的指着那个身影对面前的苏星辰说道:“她怎么会在这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不要激动。”苏星辰一脸云淡风轻的说道:“碧瑶一直是我们军方的合作伙伴,或者说是研究对象。人家可不像你那么小气,只不过是抽点血,采集些骨髓和脑细胞而已,至于让你害怕成那个样子?”

    “说的轻松。”叶风想,修道之人为何会那么的看重**?就因为人类的身体内部自有着一个独立的小天地,而这个小天地包罗万象,和某些神秘力量有着特殊的联系方式。一旦生病或者某种原因导致手术开刀而破坏了身体的完整之后,这种能和神秘力量相互沟通的能力便会逐渐消失。

    古人也曾经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其实这些话里面有着很特殊的意义,只是古人含蓄,并没有将其中的秘密直接的说出来。

    简单讲,身体若有残疾肯定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情,使其自卑堕落,因此不能完全的爆发其本来潜质。别说身残,就是发型难看一些也会让人觉得郁闷不开心,这不仅会让其自惭形秽,更会让其不愿意见到熟识之人。

    为什么呢?因为外在决定内心,而内心才能决定一个人未来的方向。正所谓,心决定性叫心性,性决定命叫性命;命决定运叫命运,运决定气叫运气;气决定色叫气色,色决定相叫色相。色相是什么?脸色,相貌,皮肤,气质。以及眼睛所能看到的一切,包括身材,胖瘦和美丑。

    人们往往只会喜欢那些漂亮的事物;而丑陋或者残缺不全的却只能让他们感到恐惧害怕而已。叶风身上没有疤,更不想留下什么疤痕。所以,他才不会跑过去给军方当标本,让人肆意研究。换言之,他不想让别人知道其身上隐藏的各种秘密。

    如果这些研究只是取些口水或者尿液的话还行,至于抽血、采集骨髓和脑细胞的话,那还是算了。天知道他们手术的时候会不会开小差,抽血还好一点儿,扎一次不行可以扎两次,扎两次不行可以扎三次,扎三次还不行?还我不打死你。但是采集骨髓和脑细胞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有个闪失那可是要命的事情,更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有什么邪恶的想法。

    呵呵,这个未知的风险,他叶风还是不要冒的好。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谁愿意做谁做,反正他叶风是不会做的。

    看着笑眼如花的碧瑶,叶风忽然闻到了一股子阴谋的气息。难道说苏晚玉的离开是她在后面搞鬼?或者~,昨天晚上的事情,也是这个家伙一手策划的?为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让自己失去童子之身,从而掌控不了降魔宝杵吗?他心中泛起了一丝危机感,但脸上却强装镇定,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

    莫不是这个女人想要对自己动手了吗?不然为何敢这么正大光明的站到他叶风的对立面呢?叶风的双眼微眯,若有所思的盯着碧瑶。小样儿,你以为没了降魔宝杵,我就拿你没有办法了吗?别忘了咱身边还有阿黄这

    尊大神,一旦哪天不高兴了,照样能把你这只修罗女巫给打的魂飞魄散。

    “我们走。”叶风回头对身后的胡蝶说到,然后拉着胡蝶的小手一步步慢慢地朝着房门走去。

    “就这么离开了吗?”碧瑶一副讥诮的口吻说道:“听说你昨天晚上一夜风流,是不是现在感觉腿有些软?敢不敢和我一决高下,打一场呢?”

    听说吗?叶风微微错愕,谁他娘会和别人讲这种事情?不过还是满脸不屑的瞥了碧瑶一眼说道:“没兴趣。”他将自己的手臂搭在胡蝶的香肩上,然后把鼻子凑到她的耳垂旁闻了闻,装作一副很是陶醉的神情说道:“和我的女人比,跟你打架一点诱惑力都没有。所以呢,大爷今天就饶了你。不过你可要记好喽,下次再见,将会是不死不休。”

    “嗯,不错,我想那天一定会早点到来的。”碧瑶说的云淡风轻,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容,她知道是不可能在这里和叶风动手的,索性也就坡下驴,不再多言。

    叶风突然发现,这个妖女的笑脸居然和他朝思暮想的月姬有些相像。但又能如何呢?她们还能是一家人不成?”

    不用怀疑,他们是不死不休地仇敌,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或者亲人。

    因为对苏星辰有些怨恨,所以叶风就拒绝了她让人开车来送的好意。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拨通了陈飞的号码,说道:“你起床了吧?开车过来接我一下。”

    “起床是起床了,但是我还在上课啊老大,算了,我请假去,反正也听不懂。”电话那头儿的陈飞是压低了声音说的,然后叶风就听到了他以肚子痛的原因向老师请了病假。

    “你在哪里呢?先发个位置过来。对了,听说胡蝶老师也去了滇南,嘿嘿嘿,老实说,师父您老人家有没有得手?”陈飞一边加快脚步的向学校的停车场走去,一边还不忘和电话里的叶风调侃着。

    “这种事情需要你情我愿,你懂的,我从来都不喜欢勉强别人。”叶风说着,偷偷地看了看怀中胡蝶的脸色,见到她没有什么异样才又壮着胆子说道:“不过快了,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如愿以偿的。”

    “是你如愿以偿吧?”陈飞有点儿郁闷,心想,你泡妞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发红包又不请吃饭的。不过仔细想一想,这么久没见,是应该好好聚一聚一起喝两杯了。常乐和白齐还在上课,他想了想就对着话筒说道:“师父,就你和胡蝶老师吗?还有没有其他人?要不,我把他们都叫上,中午咱们聚一聚?”

    “我~这边三四个人。聚一聚可以,但是他们现在还在上课吧?你还是先来把我们接回去,顺便帮我收拾一下别墅,中午的时候再叫他们一起吃饭好了。”一提到自己的同学和室友,叶风的心情才变得舒服一些。

    “好吧,那我把金刚叫上,他块头儿大,搬搬扛扛的能用的上。”陈飞说着就掐断了通话,然后拨通了黑金刚吴亥的号码。

    因为叶风发来的位置竟然是他们军训的地方,所以陈飞和吴亥便一致认为,叶风的身边一定陪着不少于两位美女。

    “我靠,咱们师父也太强大了,竟然脚踏两只船还如履平地一帆风顺,要是换做我们,估计早就在阴沟里翻船了。”一提起叶风,吴亥就是满脸

    羡慕嫉妒恨的表情,恨不得立刻拜倒在叶风的休闲裤下,成为他的贴身弟子。没办法,谁让人家强大呢?谁让人家牛叉呢?谁让人家有着降魔除妖的本事呢?

    “脚踏两只船?嘿嘿,恐怕是四只吧?或者还不止。”陈飞没理由的撇撇嘴,然后接着说道:“你想想,你仔细想想,只说我们熟悉的,就有莫离师娘,校花赵菩提,胡蝶老师,还有小明星苏晚玉。那些我们不熟悉的,还不知道有多少个呢!”

    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吴亥和陈飞面面相觑,英雄惜英雄的对视了一眼之后,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达成了一致的共识。那就是叶风现在的身边,一定是众香环绕,所以他们如果只开一辆车子的话,说不定会坐不下。再者,这女人和女人之间肯定会争风吃醋的,万一到时候吵起来,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当吴亥和陈飞各自驾驶着自己的坐骑来到叶风所在的地方时,果然见到了让人嫉妒的一幕。除了他们认识的胡蝶老师,叶风的身边果然还陪伴着两位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只不过他们的叶师父貌似忒邪恶了点儿,竟然连人家十二三岁没有成年的小姑娘都不放过。禽兽!两个人的心中彼此都冒出了这个词语,不过还是笑嘻嘻的迎上去嘘寒问暖,讨好着在场的四个人。

    叶风转过身去看了看那栋让自己从男孩儿变成男人的白色小楼,心中不免有些唏嘘。终于,他还是回过了头,对着满脸期待的叶倾城点了点头,说道:“先回家吧?”他需要将胡蝶和李欣妍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再过来请教慕容雪,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和那个碧瑶来个彻彻底底的了断。

    刚一接近十里桃花别墅区,叶风就感觉到了至少不低于十双眼睛在打量着他们的车子。只不过这些眼神中并没有透露出什么杀意,过多的却是警惕。见到是陈飞和吴亥的车子停在了五号别墅的门前,那旁边的大树后面立即闪出了两个黑衣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车上下来的几人。

    见到胡蝶和叶风也在其中,那男人的表情明显一松,然后竟然缓缓地走了过来。对着叶风和胡蝶说道:“叶先生,小姐,我们是少爷安排在这边的,他说最近不安全,怕人在叶先生家中搞鬼。”

    胡蝶仔细的看了好久,才认出来,这个人是哥哥胡峰的保镖之一,身手也是非常不错的。于是就对着他微微一笑,说道:“辛苦了。”

    “没事的,小姐。”那名年轻的保镖羞涩的低下了头,避开胡蝶的眼神说道:“少爷他…怎么样了?听说撞得很严重。”

    胡蝶就转脸看了看叶风,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该怎么样向外界传达这个消息。商场如战场,尤其是一个大家族掌舵者的安危,那更是关乎着整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目前还算稳定,我们会邀请一些国际上的著名脑科医生来给你们少爷治疗,相信不久以后他就能够站起来,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虽然叶风的话有些模棱两可,但是仔细听就会发现,他所表达的意思是胡峰已经被撞坏了头或者大脑,近段时间肯定是不能工作的。

    欲擒之,故纵之,消彼斗志,散而后擒,方能兵不血刃。忍一时风平浪静吗?呵呵!静候疾风吧。

第两百一十一章 遇神杀神王者心

    有人说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叶风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别人逼迫成这个样子。

    一直以来他都以低调自居,为人处世也谦谦有礼,随心随和。没想到,今天却是被一个女人玩弄于鼓掌之间。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本善良,奈何现实逼良为娼。沉默是金吗?如果是,那么他叶风便不再沉默。

    虽然他现在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富豪,起码用不着打卡上班混工资。再者,他也属于那个特殊的群体,没必要被这些世俗的牢笼所禁锢。人啊,都他娘是被生活这个婊子逼强大的。

    怎么就着了她的道?----苏星辰?你到底是几个意思?不管黑猫白猫,能够抓着老鼠的就是好猫吗?求贤若渴能够理解,但你千不该万不该拿他叶风的感情当儿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不知道这个碧瑶是修罗一族的什么人,竟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和南都军方谈合作,还允许人家抽血化验,甚至是采集骨髓和脑细胞进行深入研究。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不然的话,她也不会这么大方的让外人研究他们修罗族人的身体构造。

    月姬,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会怎么样?会不会同意碧瑶做这件事情?或者,碧瑶看在月姬的面子上,就不会这么永无休止的纠缠自己了。

    逃避好像是可耻的!因为叶风曾经在电视上听过这么一句话:面对强敌,勇者无惧,要敢于亮剑。亮剑吗?叶风苦笑,好像在和碧瑶的两次交手中,自己的灵犀宝剑都没有占到过什么便宜。

    然而在这样的紧要关头,自己不仅仅失去了降魔宝杵,还把自己的童子之身给葬送了。该怎么办?能怎么办?叶风有些欲哭无泪。谁他娘说的,第一次都很贵?哎!多么痛的领悟,事实还偏就如此。

    胡蝶像个女主人一般,进门就和李欣妍一起打扫收拾,陈飞和吴亥也在帮忙。唯独叶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想着心事。叶倾城?她才不会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呢,在别人眼里,她也只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已。

    “你喜欢她们?”叶倾城眨巴着大眼睛对着叶风说道:“我看得出来,你面对她们的时候目光会很温柔。”

    “哦?是吗?”叶风微微错愕,怎么一不小心就暴露了内心的想法呢?看来他是对胡蝶动了真情了。怎么办?原来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但是对于李欣妍,他真的有那种想将其纳入后宫的龌龊心思吗?好像没有。那么,他叶风就不是单纯的为谁改变,而是打心底里舍不得离开这个眼前的花花世界吧!

    世俗之心,人皆有之!还是不戒大师的那

    句话说的好,尘缘未了,简简单单,清清楚楚。

    本来他叶风还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爱苏晚玉一个人,没想到现在全变了,原来他也是一个朝三暮四的渣男。难道说,见一个爱一个是所有男人的通病吗?嗯,应该是这个样子。叶风是男人,所以,他才会有所有男人都应该有的想法,仅此而已。

    “你还没有问答我的问题。”叶倾城不依不饶的说到。

    叶风就转过脸去瞥了她一眼,满脸认真的说道:“喜欢,如果她们也同样喜欢我的话。曾经有一位情圣说过这么一句话:爱情和年龄、国界、性别、人数无关。”

    “后来呢?”叶倾城好看的柳叶弯眉皱了皱,继续追问到。

    叶风就咧开嘴巴笑了笑,说:“后来他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呃~!”叶倾城显然是被叶风的这句话给雷到了,小嘴张了张,想说些什么,终究是没有说出口。有心想提醒一句那个碧瑶随时都会来找他们的麻烦时,抬起头,却看到叶风已经站了起来,步履沉重的向楼上走去。

    “保护好他们!”叶风说着,嘟起嘴巴指了指正在忙活的四个人,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二楼。趁无人打扰,他要灵魂出窍去一趟青丘蒲,邀请慕容雪来他的十里桃花五号别墅玩上几天。

    准确的说,是为了给胡蝶和李欣妍暂时找个保镖。而他,已经决定了,前往北都,找到苏晚玉,当面问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爱情啊,永远都是牵绊男人变强或者前进的绳索。

    “阿黄,是不是每一位王者都会把敌人踩在脚底下?或者我注定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那位猛将?都说仁者无敌,但是后来,我们看到的却往往却是强者无敌。我不想打打杀杀,可他们却纠缠不休。好吧,那我就遇神弑神,逢魔屠魔吧!人生无趣,也总得自娱自乐不是?”叶风说着,那脸上的表情竟然也多姿多彩起来。

    “汪汪!”细心的阿黄已经发现,它的这位老朋友已经改变了心性,那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嘴角微微翘,看似带着笑;眼角挂着泪,心中自伤悲。亦邪亦正,飘忽不定;邪恶夹着善,喜忧各参半儿!

    老实说,叶风的这种状态很不好!因为魔心一旦死灰复燃,那便会再度把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给释放出来。到时候不但会更加强大,还能直接的控制住叶风的**,使其真正的变成一个嗜血如命的木修罗!

    “汪,汪汪!”阿黄又叫了几声,然后伸出大舌头开始舔舐叶风的脸蛋儿,直到他双眼之中的血红颜色渐渐消退。

    想了想,还是打消了灵魂出窍的念头。一来是这样拜访有些欠妥;二来,请人家女孩子帮忙怎么能没有礼物呢!

    房门被人敲响,然后陈飞和吴亥便贼头贼脑的钻了进来。看见叶风,陈飞便嘿嘿一笑,殷勤的跑了过来说道:“师父,你看这马上就十一点了,我们是不是也准备一下?”

    “准备什么?”叶风有点儿听不懂了,不就是中午一起吃个饭嘛!难道还得让他洗个澡,换身衣服,化个妆不成?这洗个澡换身衣服还行,但是要化妆的话还是算了吧。

    他叶风自认为要比眼前的这两个家伙帅一些,即便是不化妆,不穿那些所谓的高档西服也比他们有魅力。嗯,气质这种东西并不是什么男人都配拥有的,更别说人格魅力这种稀有元素。

    “那个~”吴亥张了张嘴,支支吾吾的说道:“叶老大,我已经在世纪大酒店订了包厢,诚恳的邀请您和胡老师以及另外两位美女一起用餐。”他说话时的眼神有些躲闪,不过还是被叶风给敏锐的捕捉到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人?”叶风说,心中已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那个…我…”吴亥那黑乎乎的大脸竟然给活活地憋成了酱紫色,吞吞吐吐的不敢把事实的真相给说出来。

    “不说算了,反正我也有些累,就不过去了,你们吃吧!”叶风说着,松开了叠在一起的双腿,然后掀开被子躺在了床上,俨然一副要休息的模样。

    这下子换做吴亥着急了,苦着脸看了看身边的陈飞,求助似的说道:“飞哥,师兄,您老也帮忙说句话呗。叶老大就你这么一个徒弟,你要是帮忙求情,他老人家一定会卖你个面子的。”

    “哼!不说明白都叫了谁,我是不会去的,谁说情都不行!”叶风佯装生气的转过脸去,顺手将被子也盖在了身上。看样子,还真是有睡觉的打算。

    “好吧,那我就说了。不过,你可不要生气。”吴亥把头一低,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般可怜兮兮的说道:“我还请了嫂子和校花----赵菩提。”

    “嫂子?”叶风的双眼圆睁,显然是被吴亥的这个称呼给雷到了。不过,仔细想想,他口中所说的嫂子应该指的是莫离吧!虽然这样的行为十分幼稚,但却是非常纯真,让叶风有种重归净土的亲切感。

    于是,就白了吴亥一眼,说道:“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她们又不是母老虎,还能吃了我不成?说实在的,这么久没见,还真是有些想念她们了。”

    吴亥和陈飞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叶老大这是怎么了?吃错了药还是咋的?怎么就突然改变了性情?要知道以前他可是谈‘嫂’色变的,不仅喜欢辣手摧花,更像是故意在躲着莫离一般。

    如今这是怎么了?竟然会从他口中说出想念这个词语。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第两百一十二章 十里春风化不开

    既然吴亥请客是为了给自己接风,那么叶风总没必要驳人家的面子吧?男人可以强势,但要看对方是谁。对你好的人,那都是发自内心的关怀。所以,将心比心,他也不能做那么无耻的事情!

    尽管叶风和莫离、胡蝶甚至是赵菩提都有些暧昧,但是作为聪明的女人来讲,她们自然会顾及到大家的面子,不会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的。

    毕竟都是大户人家的姑娘,还念了大学,不至于像那些骂街的泼妇一般,当场就厮打起来。不过,叶风的心中还是有一些紧张的,因为在岭东的日子,他始终是和胡蝶共处一室的。而且,对外也宣称胡蝶是他的女朋友。

    如果莫离知道了这件事情会怎么样?能有什么反应?内心忐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叶风越想越是头疼,甚至额角还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由于昨晚是在军营度过的,所以叶风得先到酒店去退房,取车,然后才和吴亥并驾齐驱,到学校去接常乐跟莫离他们。陈飞则是载着胡蝶、李欣妍和叶倾城先去了世纪大酒店点餐,估计饭菜做好,叶风他们也应该回来了。

    都说距离产生美,小别胜新婚。但是对于那些才刚刚牵手,感情还很纯洁的男女朋友呢?据说异地恋的成功率仅有百分之五,叶风想,即便是再有钱,再有权势,只要没在一起,少了陪伴,这份感情便不容易保鲜吧!

    下课铃声才刚刚响起,那教学楼的楼道里便热闹非常,学生们像赶潮的海水般蜂拥而来,有说有笑的向着学校食堂的方向走过去。

    身穿校服,扎着马尾的莫离在人群中还是有些鹤立鸡群的。不仅仅是脸蛋儿漂亮,还因为她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身高。对,是身高,而不是身材。再加上脚下踏着一双内增高的小白鞋,看起来就是‘高’人一等,有些突兀。

    “呀,那不是男生寝室404的叶风嘛!还真是骚包,竟然开着大奔来上学,炫富吗?不过车子确实漂亮!”一个妹妹头的小女生指着叶风惊叫到,引得同学们连忙驻足观看。

    “不是车子漂亮,是钱漂亮!你知道那辆车子多少钱吗?我前两天还在网上关注过这款车型,纯进口的,售价高达六百多万华夏币,还只是裸车价格。不过,不是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开得起的,都是那些有钱人的玩具罢了!”一个小四眼目光灼灼的说着,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脸上透露出无奈的苦笑。

    没办法,生在拼爹的时代,却偏偏有着一对儿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懂得务农种田的父母,也就注定了此生都庸俗平凡的命运。还是好好学习吧!也许并不是唯一的出路,但却有着离成功人生最近的出口。

    “既然都是些有钱人的玩具,那你还浪费力气去关注干嘛?”瘦高个儿男生有些琢磨不透身边四眼哥们儿的行为,满脸疑惑的追问到。

    “喜欢啊!”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是道出了多少的无奈和心酸。本就知道买不起,别人看到你空间的照片也只会以为你纯粹是为了收藏那些豪车旁边的美丽车模而已。尽管如此,那也是他的初心。

    “不如过去合张影吧?”瘦高个儿男生看到好基友脸上的表情时微微有些动容。喜欢,就是一切一切的理由,就是愿意为你的初心,任何时候都无需争辩。

    “可以吗?我…怕人家不同意。”小四眼唯唯诺诺的说到。玻璃心,才是大多数失败者的最初原因。

    “不会这么小气吧?好歹他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再说了,泡走我们的大班长莫离,不请客就已经说

    不过去了,和他的车子合个影还不乐意的话,那他的人品还真是不敢让人恭维。”

    瘦高个儿男生一边说,一边壮着胆子拉着小四眼走了过去,并满脸堆笑的对着叶风讨好道:“风哥好,这车子真漂亮,新买的吧?我们能不能跟它合个影?”他转身看了眼身边的小四眼,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四眼很喜欢这款车子,但是家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叶风微笑着把手中的车钥匙递了过来,说道:“会开吗?我还有些时间,要不要兜一圈体验体验?”

    瘦高个儿男生一愣,不置可否的转脸看向了身边的四眼。小四眼也是一愣,然后连忙摆了摆手,并对着叶风说道:“不用,不用,谢谢风哥,我只要合个影就好。”他没敢说这辆车子太贵,万一开时出点儿什么意外,怕是爸妈忙活一辈子也赔不起吧!

    能够拍张合影足以,也算是圆了个豪车梦不是。他连忙掏出手机递给了身边的瘦高个儿男生,让这位好哥们帮自己好好拍几张。叶风按下了解锁键,拉开车门对着他们说道:“坐进去试试,系上安全带,手扶着方向盘才有感觉。不过我看你最近有些上火,脸上有几个小痘痘,打开美颜的话,效果会更加不错呦!”

    “嘿嘿,谢谢风哥了。”小四眼说着便钻进了驾驶室,然后对着瘦高个儿说道:“瘦子,打开美颜,给哥们来张帅点儿的,我要做相册封面。”他说着,系上安全带,扶着方向盘,然后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常乐,白齐,在这边!”黑金刚吴亥抱着一捧洁白的玫瑰花向叶风走了过来,然后用他那破锣嗓子冲着教学楼的方向大吼到,他已经看到了勾肩搭背走出来的常乐和白齐,只是为什么没有看到莫离和赵菩提的身影呢?她们明明已经答应了在这里等的。

    “怎么只买了一束?不是说过了让你买两束吗?”看到吴亥递过来的白玫瑰,叶风的眉头便微微皱了起来。

    吴亥的大脸一红,吞吞吐吐的说道:“人家卖花的小姑娘说了,这玫瑰花的花语是恋人,爱人和情人,所以…你同时送给嫂子和人家校花不合适。”其实他也是存有私心的,尽管已经明白自己配不上人家赵菩提,可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给这只禽兽当情人吧?

    叶风被这个家伙给气乐了,脸色不善的说道:“我让你去买两束花送给莫离和赵菩提,又没叫你买什么玫瑰。同学之间的相互问候而已,又不是真情告白,你就不会买百合、铃兰和康乃馨?脑子被门夹了吧?”

    说话之间就看见莫离朝着他们这边走了过来,而她的身后不远处,也出现了赵菩提那张国色天香的笑脸。

    怎么办?叶风有些为难了。这花只有一束,而女孩子却有两位,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还真有些骑虎难下的感觉。想了想,他对着身边的吴亥说道:“你买了多少朵?”

    “三十朵!”吴亥说到,见到叶风还盯着他看,就出声解释道:“那卖花的小姑娘说了,三十朵代表着:请接受我的爱!”他想,这叶老大还真是花心,不会当着全校同学的面脚踏两只船吧?禽兽!禽兽中的战斗兽!

    叶风把玫瑰花塞到吴亥手中,然后掏出手机搜索着白玫瑰的花语,当看到十五朵的意思代表着歉意的时候,心情顿时好了很多。连忙把手机揣回到裤兜里,并把吴亥手中的白玫瑰一分为二,又将包装纸也分成两份,重新包好,这才捧着鲜花微笑着转过身来。

    “黑了,也瘦了!”叶风盯着莫

    离的小脸看了看,还故意把目光朝人家胸口的位置瞄了瞄,在对方向他投过来不善的目光时才笑着将十五朵白玫瑰递了过去,说道:“没关系,会白起来的,回头我送你几套化妆品,只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牌子。”

    听到叶风这么说,莫离的脸上才又重新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然后把自己常用的化妆品牌子告诉了叶风,并特别交代了怎么识别真伪。

    赵菩提也走了过来,校花就是校花,所到之处,无不是众目睽睽,观众焦点。“还好吗?”叶风说着将另外的十五朵白玫瑰递给了她,然后若有所指的说道:“听说胡家的大少爷出了车祸,可能性命不保,这对胡家人来说是一个坏消息;但是对某些人来讲,未必不是一个好消息,你说呢?”

    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观察着赵菩提的面部表情和眼神变化,不得不说,他发现了蛛丝马迹。虽然赵菩提掩饰的很好,接过玫瑰花时的笑容和眼神都显得很是自然平静,但是叶风却分明听到她的心跳加速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件事情她是知道一些内幕的,那么抽丝剥茧,便能发现一些痕迹。

    “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商场如战场,打的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敌人,永远都是敌人,哪怕他们看起来像是朋友。叶风,如果你把我当成了朋友,那么你想要知道些什么,只要是我所知道的,必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赵菩提的眸子很真诚,在她的心中,一直是把叶风当做无所不能的超人看待的,她不在乎什么爱情,更没有想过以后会和什么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妹妹,才是她今生的一切,才是她坚持强大下去的理由,只不过…哎,还是找个时间和叶风好好聊聊吧。也许,只有他才能找得到玲珑,并把她带到自己的身边来。

    “我们当然是朋友了!”叶风若有所指的说到,莫离在身边,他也不好表现的过于热情。

    午饭的时间到了,围在叶风车子周围拍照的男男女女也心满意足的捧着手机离开了,就连小四眼也依依不舍的从驾驶室里钻了出来,然后关上车门,再次向叶风道谢后拉着瘦高个儿离开了。

    叶风对着常乐和白齐笑笑,各自在他们胸口捅了一拳,说道:“军营的伙食偏素,憋坏了吧?走,吴大公子请客,哥带你们去吃些好的。”

    两人看了看身上的校服,又看看衣冠楚楚的吴亥,脸上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当他们看到身价不菲的叶风还是穿着那一身不到两百块钱的地摊货时,就明显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还是坐金刚的车子吧!”说着,便拉着黑金刚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叶风对着莫离和赵菩提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他们还小,你们两个又太过漂亮,杀伤力太大,他们承受不来。”这话中的意思是唯有他叶风,才能承受的来美女们的强大杀伤力!两女对视一眼,纷纷向叶风投来了鄙视的眼神,然后拉开后车门,手牵着手坐进了后车厢。

    叶风苦笑着摸摸鼻子,然后钻进了驾驶室,心想,不是说一山难容二虎吗?怎么她们就能够这么和平的相处呢?想起电影电视里几个甚至十几个女人为了抢一个男人而打的头破血流的场景,叶风就有种挫败感。

    难道是他的钱不够多?还是他的魅力不够大?乃或是,身边的女人们都把他叶风当成是备胎了不成?细思极恐,叶风的心中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那首诗是怎么说的来着?冷似寒霜暖似灾,若即若离燕归来。芳心有属终需去,十里春风化不开。

第两百一十三章 人心好比东流水

    世纪大酒店是唐家大少爷唐毅名下的资产,今天,他将在这里接待一位来自东洋的贵客。不过是生意上的往来而已,没想到人家竟然在电话里向他打听起了叶风的消息。

    什么情况?难道这位贵客和叶风还是朋友不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笔生意是不是就要黄了?

    原本他们南都三杰是三位一体的合作伙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可是如今呢?那个胡峰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竟然和市府的马家,市局的陈家一起,对李家为首的纺织印染行业进行了遏制性的打压。

    没办法,谁让人家抓住了他们污染的小尾巴呢?排污治污一直都是件大事,尤其是在全民环保的倡议下。因此,这件事情也就从堂而皇之变得顺理成章,让人束手无策。别无他法,整个纺织印染业也只能停业整顿。

    要知道丝绸纺织品那可向来是被人称之为软黄金,有道是机器一响,黄金万两。可这么一整顿不要紧,上百家中小企业的订单便无法完成,全部面临着违约赔偿的风险。

    本以为十天半月就能够解决问题重开业,还像以往那样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吃吃饭,泡泡澡,塞点红包就能够顺利过关的。可是让他们失望了,似乎这一次的治污行动是得到了上级部门的特别批准,不达标就根本不可能开业。

    那些还在观望的小老板们一等就是一月有余,心里瞬间慌了。贷款要还,房租要交,工人的工资也不能不发,以至于骑虎难下,因此被牢牢套死。君不见,多少老板们唉声叹气,哭晕在厕所。

    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那胡峰竟然联合了什么《远风集团》,抽调出大笔的资金用来疯狂收购。南都不缺有钱人,但是除了少数的几个老牌家族,其他人根本就拿不到市府的运营指标。

    胡家显然是有备而来,甚至早已和国内的几家大型污水处理设备公司签订了合同,三年内只允许给他们《远风集团》供应污水处理设备。这样一来,即便是那些有先见之明的土豪们有心涉足这一领域,那也是有心无力,暂时挤不进脚来。

    总不能买了机器,聘了员工,然后干等着吧?那还不如买块儿地皮盖盖楼卖房子来的划算,最起码楼房还没有盖起来之前就可以收到那些房奴们的预付款。

    《远风集团》吗?原本还以为是京师北都的哪位公子哥无聊时创建的产业,没想到仔细一查,这幕后的老板竟然是他们南都三杰都非常熟悉的‘小’人物----叶风。

    这个家伙,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弄来了这么多资金?赌石吗?或者,是唐有福那个老东西赞助的?这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听说那个唐有福和叶风去了一趟滇南,然后便有了这一系列的变故。

    所以,这个唐有福一定是知道叶风的发财秘密的。究竟是怎么样在短短的时间内搞到那么一大笔资金的呢?不如把这个老西‘请’过来问一问。但以目前的形势来看,他们唐家没必要正面和叶风发生冲突,所以这件事情还得等一等。说不定那个从东洋远道而来的朋友对叶风更感兴趣呢

    当叶风和莫离、赵菩提他们一起走进世纪大酒店的时候,正巧和唐毅一伙人碰了个照面。

    叶风微微愣神,犹豫着要不要上前打声招呼的时候,那个唐毅却先他一步伸出了右手,微笑着说道:“这不是叶风叶兄弟吗?欢迎诸位来到哥哥的小酒馆,还真是蓬荜生辉啊。”

    叶风伸手和他握了握,眼神却情不自禁的转移到了他身后的那个男人身上。他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杀机,莫不是自己什么时候不小心得罪过他吗?不可能啊,这个人面生的紧,根本就不认识才对。

    看到自己的小举动已经成功将上野俊的目光吸引到了叶风的身上,唐毅才适可而止,风轻云淡的对着叶风说道:“那位是东洋来的上野先生,我也是刚刚认识,想找我谈一笔生意。所以…哥哥就不奉陪了。”

    唐毅说着,还叫来了酒店经理,当着众人的面解释说叶风是他的朋友,今天在世纪的消费全免,还让经理给这桌客人每人送一张高级vip年卡,只要他们来这里消费,所有的包厢免费,酒水免费,饭菜三折起。

    这可把陈飞和吴亥乐坏了,倒是赵菩提看着酒店经理的背影若有所思,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看来这个唐毅是想打叶风的主意了。

    东洋来的上野先生?叶风仔细在心中回味着这句话的含义。那个唐毅究竟想表达什么?是示好?还是警告?商人逐利,他现在应该不会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才是。所以,他应该是想要告诉自己,这个上野先生,是他叶风的‘旧相识’。

    既然碧瑶也来了南都,那么上野春夫派个得力干将过来也未尝不可。只是,他娘的也太不把自己当回事了,派来的人居然也是他们上野家族的成员。怎么着?还想明摆着蹂躏他叶风不成?

    在这个关键时刻,一定不能自乱阵脚。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大门难出。所以,在这个充满铜臭味的三丈红尘之中,资金才是维持一切物质生活的基础。

    因此,胡蝶和李欣妍的安危才是叶风的当务之急。逼不得已,也只能让阿黄出马,守护在她们身边。他看了看捧着红酒杯子正小口品尝的叶倾城,心里微微感慨,她也不能闲着,需要陪在胡峰的身边。

    一是守护,二是打探苏星辰和碧瑶到底合作到了什么地步。究竟是军方的正常研究,还是他们修罗一族有着什么阴谋。

    因为怀揣心事,所以这顿饭就吃的有些抑郁寡欢。倒是胡蝶、莫离和赵菩提她们几个女人相见恨晚,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时下最火的服装、发型以及化妆品。

    吴亥为了讨好叶风,想让其早日收他为徒,便紧紧地黏在陈飞、常乐和白齐的身边。什么白酒、啤酒、红酒、黄酒还有听都没听说过的洋酒让服务员每样都拿来一瓶,和他们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讨论着。还时不时跑过来帮叶风的杯子倒满,然后说一些恭维的话,想趁着这种江湖味儿十足的氛围让叶风收他为徒。

    但终究还是让吴亥失望了,以叶

    风的酒量来说,即便是一个人单挑这一桌子的男男女女那也是绰绰有余,怎么会被吴亥的混搭喝法给灌醉呢?

    莫离下午没有课,就提议和胡蝶她们去逛街。至于这群男孩子,看他们酒后丑态百出的模样,还是让叶风送他们回学校的寝室里睡觉吧。

    走出酒店大门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叶风把自己的车钥匙塞进了胡蝶的手中,然后再三交代她要照顾好莫离她们,还悄悄把阿黄也唤了出来,守护在她们身边,这才放心的钻进了吴亥的车子里。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然大家都喝了酒,所以也只能叫了两个代驾,开着吴亥和陈飞的车子帮他们送到了学校里。

    安顿好陈飞他们,叶风这才让小萝莉叶倾城驾驶着陈飞的车子载着他来到了商业街,挑选了两部精致的卫星电话。一部递给了叶倾城,而另外一部,他准备送给慕容雪。

    在旁边的花店里挑选了一束蓝色妖姬之后,叶风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回到后车厢,往青丘浦赶过去。

    新纪元时代最不缺什么?人。最缺少什么?优质的人才。所以,像慕容雪这样的人才是叶风想要竭力拉拢的。

    一方面是人家懂得玄门道法,身后又站着整个青丘浦千百只人面狐妖。再者,慕容雪的相貌和月姬有些相似,在叶风的心中是个特别的存在。说实在的,即便是叶风能够把持住自己,不推倒莫离,不推倒胡蝶,不推倒赵菩提。

    但是对于慕容雪,他却是完完全全的放下了防备之心。这叫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吗?不是。这应该是刻骨铭心的爱,三生三世的缘。

    本以为慕容雪见到自己时会表现的十分开心,但是,叶风错了。仅仅是他递上鲜花的那一刻,慕容雪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外,甚至是送上手机的时候她都是阴沉着一张脸。

    到底是怎么了?叶风仔细在心中琢磨着。她是不愿意涉足红尘之事,帮自己的忙,还是在责怪自己这么久不来看她呢?如果都不是的话,那到底是怎么了?按理说相见则欢,她又是为什么如此忧愁呢?

    许久,慕容雪才皱着眉头趴在了叶风的胸口,悠悠的说道:“如果你需要女人的话,可以来找我呀。怎么就…就和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做了苟且之事呢?要知道木玲珑那可是天材地宝,你这样的行为等同在道门的脸上抹黑,让明珠蒙尘,怕是要遭到天界惩罚的。”

    “什么?”叶风大惊失色,夺去他极阳之身的人明明是苏晚玉才对啊,怎么就成了不干净的东西了?他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的看着慕容雪。这个女孩子既然对自己说出了那样的话,说明她是喜欢自己的,那么他叶风也应该对人家敞开心扉才对。

    人心好比东流水,无风亦有三尺浪。鬼可怕吧?但是无冤无仇的也不会骚扰你。但是人呢?见异思迁,见财起意,见到喜欢的东西便会心生占有之欲。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句话,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更别说红颜知己了。

第两百一十四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如果你为难的话就算了。”叶风说。对于女人,他是不好意思勉强人家的。毕竟不是什么亲朋好友,也没有多深的交情。

    如果真要说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有一些暧昧吧!算得上是朋友,但是肯定称不得男女朋友,还没有到那个份上。一是叶风从来没有向人家表过态;二是慕容雪也属于那种农村的老旧思想,有些话,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无奈的哀叹一声,幽怨的看了叶风一眼,心里便升起了一股子酸楚。我的心,你终究是没能读懂。

    尽管说慕容雪也见过不少帅哥,甚至是土豪、富家公子,但是叶风在她的心中,却一直是特别的存在。

    为什么第一次约会或者去相亲的男男女女那么在意自己的外表和打扮?其目的不就是为了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吗?所以才有了那么一句话,美是初见,燃起爱情火焰。

    由此可见,对于陌生人的第一印象有多么的重要。或许,还真的能够影响到一对儿年轻男女未来的爱情和婚姻。

    叶风在心里仔细的回味着慕容雪的话,如果需要女人,可以来找她?...这么说,她也是喜欢自己的?一瞬间,叶风觉得,身上的某个部位开始融化。似春风拂过,红豆发芽,那记忆的湖面上泛起涟漪。最后,倒映出来的,竟然是慕容雪那张伤心欲绝的脸庞。

    “我从来都没有把你当成谁,或者是谁的替代品。你,就是你,不一样的阳光,不一样的风雨。”叶风也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仰天长笑道:“我,就是我,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烟火。或许是我太多情,也或许是我太贪心了些。不过,不得不说,你让我心动过。真的,这~也算得上是爱情吧?”

    见到慕容雪只是看着远处发呆,并没有回答自己的话,叶风不免就觉得有些心凉。什么情圣嘛,什么情诗嘛,狗屁,都他娘是狗屁。不然为何,自己这么煽情的说出那些诗句来慕容雪都没有任何反应呢?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琢磨着究竟该如何才能够打动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芳心,让其跟随自己到世俗红尘中一同生活。

    “好,我去!”慕容雪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忽然就转过身来,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的双眼说道:“但是我要你实话实说,告诉我得到你元阳之身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叶风微微一愣,满脸惊讶的看着慕容雪说道:“是~苏晚玉,真的是苏晚玉。你知道的…我当时也是情不自禁……”后面一句话叶风说的声音很小,甚至都不知道慕容雪有没有听到。他想不通,为什么慕容雪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相爱的两个人难道不应该相濡以沫,或者把感情升华吗?

    “不可能!”慕容雪显然是并不在意叶风的后面一句话,她想要知道的就是谁夺去了叶风的极阳之身,从而让明珠蒙尘,借叶风之手玷污了天界圣物----木玲珑。而叶风和其他女人之间的事情,却不是慕容雪想要提及的。

    只不过是用脸蛋和花言巧语骗走了叶风的身体而已,有什么呀。如果她慕容雪愿意,想必叶风也是很乐意和她同床共枕的吧!

    “你~,喜欢过我吗?”慕容雪说着,脸上还是爬上了一层红晕。毕竟是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连人

    家心中有没有自己都不知道就要跟着他离开,是不是有点儿冒失了?或者说,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喜欢肯定是喜欢的,叶风想,也应该跟人家表个态了。毕竟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总不能塞点钱就这么领回家吧?又不是买白菜,还可以还还价,挑一挑什么的。

    见到叶风闭口不言,慕容雪的心中就是一阵悲伤。她失落的转过身,刚想说些什么,耳畔却是传来了叶风的声音,说道:“喜欢!也许我给不了你名分,也给不了你心满意足的婚礼,但是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对你的这份感情真实存在。你若不弃,我便不离。”

    一时间,春暖花开,慕容雪含泪而笑,说道:“好,既然你心中有我,也不枉我倾心于你,就陪你在这滚滚红尘之中走上一程吧。”她说的是一程,而非一生。因为她心中了然,叶风和她们不一样,他是那种不成佛,便成魔的男人。终究是要悟道长生的,怎么能和普通人同日而语?

    也许短短的几十年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生全部的时光,但是对于叶风呢?也许就只是生命中的一小段插曲而已。佛说:一砂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念一生死,一笑一轮回。朝生而暮死的蜉蝣又怎会知道天地日月之长久呢?

    正所谓爱不过一时,恨不过几日,永远不过一辈子。爱过,恨过,拥有过,此生足矣,又何必在意那些世俗的眼光和所谓的名分呢?

    “谢谢!”叶风一脸认真的说到,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慕容雪竟然会真的同意自己的要求,刹那间竟然有些心虚,脸上也情不自禁的灼热起来。不一会儿就感觉火辣辣的,恨不能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将心比心,他叶风真的能够给人家慕容雪幸福的生活吗?恐怕这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吧?可是眼下的情况,也由不得他多说些什么,只是颤抖着双唇小声嘟囔道:“如果你真的跟着我离开了,这里…这青丘浦,该怎么办呢?”

    让一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陪着自己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那位女孩子,这样的事情对人家来说是不是也太残忍了些?心中惭愧之极,叶风甚至都萌生了独自离开的念头。

    爱一个人,没有对错,只有愿不愿意。人家既然愿意,他又何必带着人家置身险地呢?如果是这样,那他叶风也不配拥有这份爱情吧?

    “好!那我等两天过来接你。”叶风想,既然不忍心让慕容雪跟着自己以身犯险,那么就只能是他一个人远赴北都了。只是追过去问问苏晚玉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而已,又不是深入虎穴,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只是这心中为何会有种不好的预感,像是生离死别,再也回不来一般。

    慕容雪已经看出了叶风的心事,他的眼神从渴望变得淡然,是不是也预示着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呢?若非如此,何以会怜香惜玉?眼含温柔?要知道他刚刚过来青丘浦的时候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自己答应他同赴北都的。可是现在呢?分明是他想要把自己一把推开。

    “好。”慕容雪张了张嘴,终究只说出了这么一个字。

    等到叶风离开,那大树后面竟然就闪出来一个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的男人。他脚步轻盈的走到慕容雪的身后,站定,轻轻地说道:“你~想清楚了?真的要与他一同涉足红尘吗?”

    慕容雪的表情就变得痛苦起来,

    双眼之中也瞬间泛红,盈盈有泪光闪烁,支吾道:“我不想修什么道,更不想整天守在这里。”她说着,甚至还鼓足了勇气盯着那个男人的双眼,说:“他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我想要和他在一起,逛街约会吃美食。甚至只是单纯的坐在一起,聊天,发呆,或者是看一些完全没有营养的肥皂剧…”她说着,无助地蹲了下来,泪流满面。

    对于普通人来说司空见惯的恋爱情节,放在她慕容雪的面前怎么就显得这么奢侈呢?难道真如那些先天圣人所说的那样?道法自然,各有其途吗?

    “这就是爱情吧?”男人说着,忽然就咧开嘴巴笑了起来。这笑容阳光明媚,不夹杂一丝嘲讽,那是对幸福的向往。

    慕容雪一愣,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看着男人,竟然傻傻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能说是或者不是吗?或者在她拥有幸福以前,是没有权利提及那个词语的吧?

    “去吧。”男人收起笑容,一脸认真的说道:“爱情,我曾经也拥有过,只不过后来被我不小心弄丢了。我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而你,比较幸运一点儿,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希望你能够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这青丘浦,还是由我来厮守吧。”

    “爸~”慕容雪泪流满面,一下子瘫软在草地上。

    “你毕竟只是个女儿身,我早该想到的。放心吧,我会找一个身体和资质都好一点儿的男孩子收做徒弟,然后就由他来继承我的使命。”男人说着,转过身去,背对着慕容雪挥了挥大手,缓缓走向了大树后面。眼眶中不觉湿湿的,竟然还汇聚成了泪滴滑落在胸口的衣襟上。

    眼泪这种伤春悲秋的东西怎么还出现了?难道是自己老了吗?要知道,曾几何时,他也算得上是天神后裔,是拥有仙骨灵根的奇人。不是应该比常人更冷漠,更无情,更强大吗?

    只可惜,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些!

    为什么慕容雪会说得到自己极阳之身的那个人不是人呢?叶风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在叶风的心中,苏晚玉一直都是那种娇憨可爱,柔柔弱弱的小女生。不会欺骗别人的感情,更不会玩弄什么心机。如今看来,当真是他叶风自己看错了?

    他忽然想起一部电视剧里的画面,那个即将去世的母亲对儿子说:“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的话,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那时候,这句话被很多男人奉为经典。呵呵,还真是有其道理的。

    正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当真是苏晚玉欺骗了自己吗?不能吧?按理说,叶风把干爹钟馗赠与他的降魔宝剑挂在了苏晚玉的脖子上。如果她真的不是人,那么降魔宝剑应该会有反应才对。

    难道说,真正的苏晚玉被歹人挟持了?而那个和自己缠绵悱恻的女人根本就不是苏晚玉本人?那她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让自己失去极阳之身?失去降魔宝杵吗?

    再或者,真如慕容雪说的那样,让自己身体里的木玲珑明珠蒙尘,然后让天界降罪与自己?好歹毒,好阴险,好无耻下流!

    既然苏晚玉有危险,那么他叶风岂能坐视不管?看来这趟北都之旅,他叶风是势在必行了。

第两百一十五章 为爱一搏入北都

    是不是应该通知苏星辰一声?毕竟,苏晚玉可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妹妹。如果自己远赴北都,能得到苏家帮忙的话,恐怕还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叶风的心中刚刚燃起这个念头,却又被他给硬生生的扑灭了。不行,苏星辰一直和那个碧瑶有来往,如果她们之间的关系比自己铁的话,那么告诉她,岂不是故意走漏了自己的行踪吗?

    万一碧瑶那个老妖婆杀心未灭,布置好必杀之局来对付自己,那他叶风不就是九死一生了吗?

    算了,算了,还是一个人低调的离开吧。悄无声息,才能够平平安安。问世间,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小命还重要?如果有,那便是所谓的感情吧?亲情?友情?或者是那伤人无数的爱情?

    思来想去,叶风最终决定,还是一个人前往北都,去寻找一个答案。或者说,去挽救一场爱情,一场属于他和苏晚玉两个人的爱情。

    虽然说军训已经结束,但是学生们憋得太久,一时间还不能恢复心态,回到正常的学习中去。

    上午只有两节课,还被指导员张胜利给占用了。他在这南大教学多年,熟知学生们此时的心态。心肯定是要收的,但是盲目的训斥只会适得其反,还不如循序渐诱,一点点的调动这些学生们的积极心。

    既然他们还没有调整好心态,那么暂时就不要和他们讲什么教学课程了,还不如利用这两节课的时间讨论一下迎新晚会的事情。

    迎新晚会?同学们果然对这个感兴趣,一听到消息就乐了,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他们所听到或者亲眼见到过的那些迎新晚会。

    其实高中的时候也举办过类似的节目,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们正处在青春的叛逆期,还显青涩。男生大多数对香烟和啤酒更感兴趣一些,而女生们,过多的也还是素面朝天,不会把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朝脸上抹。

    所以,对于登台献艺,向全校师生展现自我的事情就显得更加拘谨了。而大学不同,不仅课程没有中学那么紧促,对于男女同学之间谈恋爱的事情也是持默认态度的。

    在这样的环境刺激下,同学们就变得乐于放飞自我,更加积极地向别人展示自己优秀的一面。

    于是乎,在张胜利一提出学校即将举办迎新晚会的时候,同学们就显得特别开心。甚至还有两位长相不错的女生毛遂自荐的登上讲台跳了一段鬼步舞,虽然说身上的衣服和这段舞蹈有些不搭,给她们的舞姿减色不少,但是她们的勇气可嘉,还是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莫离作为六班的班长,肯定是要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所以,在张胜利向她投来善意的微笑时,就鼓足勇气站了起来,走到讲台上。先是对着同学们微微一笑,然后才朗声说道:“刚才两位美女的舞蹈很不错,虽然我平时也学过一些,但是自认为不如她们,就不好意思献丑了。”

    她说着,故意停顿了几秒钟,等到全班的同学都将目光注意到她的脸上时,才羞涩的一笑,说道:“部队里的伙食不错,又胖了好几斤,怕把讲台给蹦塌。”

    听到班长的话,台下一片哗然,顿时是笑的前仰后合。而莫离却是适时的止住了笑容,把目光转移到了陈飞和常乐旁边的空位上。那里,本应该是叶风的位置,而如今,却是空空如

    也。

    她知道叶风请了假,却不知道叶风请假是为了什么。他不说,她便不问。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够默默的守在他的身边吧。

    “作为你们的班长,我是很想起一个带头的作用。但是才艺这种稀有元素,不是谁想有就能够得到的。因为会是一回事,擅长又是另外一回事。不然也没有那么多明星和网红了,不是吗?只有专业,才能够凸显优势。”莫离说着,微笑着若有所思的扫过班级里的每一位同学。

    想了想,才又接着说道:“我不是想对大家泼冷水,浇灭同学们的积极心。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因为参加这次迎新晚会的班级不仅仅是我们中医系,还有整个南大的数十个学系,上百个班级。所以,优胜劣汰。”

    “到最后,真正能够站在舞台上给广大师生们表演节目的屈指可数。我们只有一星期的时间排练,所以,请大家认真起来,拿出你们最擅长的才艺,好吗?谢谢大家了。”莫离说着,还一脸认真的对着台下微微鞠了一躬。

    “干部干部,先干一步。班长,你就带个头吧。也让同学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专业,什么叫做弓虽。”有个胆子大的男生在台下打趣到。

    莫离会心的一笑,然后佯装生气的白了那个男生一眼,说道:“没问题呀,还想将我的军?小样儿,也不看看你们班长是谁?”她说着,转过身去,掏出手机找到那首最近很流行的歌曲,点击了播放。这才微笑着面对台下说道:“一首网络新歌《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你》送给大家。”

    当音乐缓缓响起,莫离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和情绪,跟着音乐轻轻地点着头,张口唱道:“谢谢你曾爱我,放弃你也没错,拥有过我从没后悔过。请你不要难过,爱过你值得,就算结局没有我…”

    她一边唱,一边在脑海中想着叶风的脸庞;想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想着叶风当时一把扯掉她的耳机,略带生气的告诉她钱包丢了的事情。想着叶风为她买的原味土豆粉;想着叶风满脸紧张的挡在她的身前,一脚踢开医院里狂犬病发作的那名妇女;想着叶风的母亲说让他们先结婚,生个小孩;想着第一次住进一个男孩子家里时的紧张模样,想着他们以后是否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家。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呢?却让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伤痕累累,心力憔悴。她唱着唱着眼泪便流了下来,于是强颜欢笑的转过身去,刻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让声线中夹杂一丝呜咽。叶风,你害苦我了,她在心底里嘶吼道。

    秋风萧瑟,落叶枯黄。当叶风满脸疲惫的跳下月台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种。

    北都,我来了!他在心中说到。虽然已经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打听苏晚玉的消息,但是得到的却始终和苏星辰所说的一模一样。只知道苏晚玉来了北都,却是不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和什么人在一起。

    他掏出手机来,试着拨打苏晚玉的号码,却提示着您拨打的号码已经关机。于是,就发了条消息过去,只有三个字:想你了。

    如果手机还在苏晚玉的身上,她就一定会开机的,也一定会看到这则短信。哪怕是那些挟持她的歹徒们看到了也好呀,回个电话又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这电话费也不让他们出。

    只不过苏晚玉消失都快一个星期了,他还没有半点儿消息,这就显得不那么正常了。应该不是被歹人挟持了吧?那她究竟去了哪里?叶风想,总不能往电线杆子上贴一些寻人启事吧?或者干脆报警?让警察们帮助他找到苏晚玉?

    估计不行吧!因为苏星辰那个娘们说过,苏晚玉到北都来,是为了嫁给北都的一位世家公子。想必人家有权有势,即便是那些警察们知道了苏晚玉的落脚之处,也不会平白无故就告诉他一个外人的。

    怎么办呢?叶风想,如果想要在偌大的北都城找到苏晚玉,那就得发出自己的声音,让那些应该知道的人们知道自己已经到北都来了。即便这样的行为对自己十分不利,但是为了见苏晚玉一面,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贸然一试了。

    可是眼下,他必须先找一个落脚点,好好休息休息,再从长计议。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不料那怀中的七宝葫芦竟然微微颤动,似乎其中的灵犀宝剑要忍不住飞将出来。可是,叶风却丝毫都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

    但是直觉告诉他,灵犀预警,必有危险。本能的转过头来,身后的不远处正站着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怪人。看不出男女,看不出年龄,甚至叶风都看不到他的脸。只是直觉告诉叶风,这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就是那个让灵犀宝剑预警危险的人。

    见到叶风注意到了自己,斗篷人的嘴角微微上翘,然后气沉丹田,故意释放出强大的威压,势吞山河,直逼的叶风连连后退,身体也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

    车站的广场上强风骤起,而那些行人们却是像根本就没有见到过那个斗篷人一般,纷纷掩面狂奔。或跑到路边拦车离开,或又转身走进车站里面,却是没有一个人去关注叶风,或者是关注这阵不正常的妖风。

    “你究竟是谁?”叶风出声问到,他自问没有见过这么一号人物,更谈不上和他有什么恩怨。那么他对自己表现的如此不善,原因又是为了什么呢?

    “你不该来北都的。”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起,甚至叶风都没有看到他的下巴有动过。可是这句话,他却是实实在在的听到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叶风反问,看来自己还是被对手给算计了。了解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敌人。奶奶的,前人总结的经验,往往都是真理,不容置疑。

    “当然。”那个斗篷人说着,却是瞬间收住了杀意,周围的阵风也跟着瞬间停止。“想见苏晚玉的话,就跟我来。”话音未落,再看时,那斗篷人已经消失不见。

    张弛有度,来去无影,这就是江湖中传说的高手吗?还真是让人胆寒。去,还是不去?只在叶风的一念之间。既然人家找上了门,总是要跟过去打声招呼的。

    来而不往非礼也!况且这次北都之行,碧瑶他们未必得知。一切还都是未知数,不如就碰碰运气,随机应变吧!

    叶风四下里寻找着,好一会儿才在街口的角落里发现了斗篷人的踪迹。他似乎是在故意指引叶风去一个地方,等到叶风跟过去,他又出现在了更远的角落,恰巧是叶风能够看到的范围。

    那条街,悠长狭窄,十分昏暗,像是传说中的黄泉路,而等待叶风的,究竟是什么呢?

第两百一十六章 风云拂去杨柳绿

    正值黎明前的黑暗,没有车水马龙,绝对人迹罕至。叶风想,难怪把自己引到这里来,还真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地方。

    然而,他叶风却想错了。只见那个斗篷人在一栋老旧的筒子楼前站定,直到叶风的脚步近了,才身影一晃,就那么轻而易举的穿门而过。

    我靠,他不是人?叶风的心底一惊,居然情不自禁的吓出了一身的白毛汗。他不是少见多怪,而是确实被眼前的情形给震惊到了。要明白,无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仙圣,一旦有了灵身,那就肯定是不会有影子的。

    但是他,眼前的这个斗篷人,显然是不一样。他不仅能够以灵身示人,居然还会有身影,能不让人诧异吗?能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吗?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叶风的心思百转,看着那两扇黑乎乎的门板发呆。说来奇怪,别人家的大门上面都是挂着一对灯笼,而这户人家,偏偏为何只孤零零的挂着一只灯笼?一只就一只吧,还是那种竹篾做骨的长尾巴白纱灯。

    不对,这绝对不是普通的灯笼,而是专门用来招引魂魄用的招魂灯。尽管叶风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这种东西,但是他依稀记得,好像师兄素远跟他提及过这种东西。说是至阴之物,绝对的阴司冥器。

    普通人遇见的话倒是没有什么,但如果是游魂厉鬼遇到了,便会被这灯的幽暗光芒所迷惑,情不自禁的靠近,再靠近,然后被收入其中。最后的命运究竟如何,那却是不得而知,只能看这招魂灯主人的心情了。

    正所谓:索命爪,招魂灯,修为不足绕路行。风雷动,龟蛇静,叫天叫地皆不应。魑魅魍魉俱胆寒,妖魔鬼怪亦心惊。冥司至阴真法器,正果金身难逃生。

    死就死吧,叶风想,只是在临死之前,让自己再见苏晚玉一面吧。不然这心里,终究还是难以放下。刚一伸手,却发现这门也不同寻常。

    按理说一家一户的大门是整栋房子的门面,前脸,如果用料不当,或者颜色不衬的话,极其容易招风破财,严重一些的甚至还会聚集邪祟,引来灾祸。

    而这栋房子的大门木料却别有深意,并非普通人家常用的杉木,松木,核桃木;也非富贵家庭首选的红木,桃木,花梨木。而是那河堤鬼手垂柳木,弯弯曲曲的板材不说,还布满了褐色的木钉,像是一颗颗瘌痢,让人心里极不舒服。

    再怎么说也是个大门不是?怎么还涂刷成了死气沉沉的黑色?黑色就黑色吧,偏偏那两个门环又是特别鲜艳的红色。

    这样一来,怎么看怎么别扭,站在门前就不自觉的有一股子压抑感,好像是有一双鲜红诡异的眼睛在注视着你一般,让人汗毛倒立,心生惧意。不过既然来了,就算是狼窝虎穴他叶风也要闯那么一闯。

    “住手!”

    叶风抬手,刚想推开大门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身去,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慕容雪?她怎么来了?还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似乎他叶风正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一般。

    “怕什么?不过是一扇柳木大门而已,即便它藏有邪祟,也总不至于张嘴咬人吧?”叶风面露喜色,说实话,能够在这里看到慕容雪,他真的很开心。这种被人惦念和关心的感觉真好,如果平安归去,一定要在自己的别墅里给她留一席之地。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吧!叶

    风想,毕竟牵挂自己的人还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七大姑八大姨,胡蝶,莫离,赵菩提…。

    嗯,一定要活着,赚钱泡妞做慈善,为人生的目标而奋斗。好好的享受生活,让每一位牵挂自己的人都能够拥有幸福。

    “不要进去!”慕容雪说话间已经站在了叶风的身后,她秀眉微皱,满脸的紧张表情,怎么也掩饰不住关切之心。

    “来都来了…”叶风说,然后是满脸的苦涩,他想要寻找的答案,应该就藏在这扇黑乎乎的大门后吧。

    …“苏小姐,这么早是要去哪里呀?街上的店铺还没有开门营业。再说了,您人生地不熟的,如果需要什么,只要跟佣人们吩咐一声就行了,哪里还用得着亲自动手?”

    那院子里忽然就传出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这话,应该是管家吧。他口中所说的苏小姐,究竟是不是苏晚玉呢?

    叶风和慕容雪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各自都竖起了耳朵来,想听清楚他们的对话。只不过让他们失望了,那所谓的苏小姐并没有出声说话,只是轻轻地叹息一声,然后转身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下子叶风着急了,再一次举起手,想要推门而入。不曾想却被慕容雪一把拉住,用眼神指了指头顶上方的那盏灯,然后又不动声色的撅起嘴点了点地上。

    叶风会意,缓缓地抬起头看了看头顶上的那盏招魂灯,心中已经了然它确实是冥司的至阴法器。虽然是十分厉害,但他叶风是人,这招魂灯又只能引魂索魄,应该伤不了他。

    那慕容雪又在给他暗示什么呢?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却一下子怔住了。因为脚下,根本就没有他的身影。他又把目光转向了身后的慕容雪,奇怪了,怎么她会有身影呢?不仅有,还是很清晰的三重影子。

    一灯而三影?叶风有些纳闷,难道说,这招魂灯能照见寻常之人的三魂吗?那他叶风也是人啊,怎么就没有影子出现呢?还真是有些蹊跷。事出反常必有妖,难怪她慕容雪会如此紧张呢!

    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只是远远的站在叶风的身后,不敢近前。虽然她已经和叶风签署了人鬼契约,但是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能以灵身存在的鬼魂而已,面对如此强大的冥界法器,还是心存忌惮的。

    “主人,这好像是冥司的…招魂灯,看样子很是厉害,您不会是想要把我…拿去祭灯吧?”王丽支支吾吾的说着,身体也不自觉的向后躲,生怕叶风真的要拿她祭灯一般。只是那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既是害怕又不得不面对的样子。

    “怎么会呢?”叶风说:“我也看出来这玩意就是招魂灯,把你叫出来只是想问一问有没有什么来办法克制它?或者想办法把它收为己用?”

    “没有!”王丽可怜兮兮的说道:“即便有,以我们三个人目前的实力来看,想要把它收为己用的话,很难。相当难。”

    叶风苦笑,本以为自己已经是个强大的王者了,没想到夜郎自大。这山外青山楼外楼,一山还比一山高。看来这京师重地,王城北都,还真是个藏龙卧虎之地,到处危险重重,步步暗藏杀机。

    有心就此离开,只是这心中却实在是难以割舍。

    “灵犀何在?”叶风一声轻唤,那怀中的七宝葫芦微微一动,白光闪处,一把有眉有眼的宝剑便悬在身前。

    “保护好她们离开!”叶

    风说完,便毅然决然的推门而入。

    这一推之下却摸了个空,似乎那柳木大门里面暗藏玄机,有着十分诡异的结界一般。虽然进来是进来了,但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眼前是一个精致的院落,有花,有草,有树,还有着一座小小的假山。山下是一湾人工小河,居然还在上面建造了两座小桥,俨然是一处居所,雅致人家。

    只不过这院子里面异常寂静,死气沉沉的,没有半点儿生机。厅堂的木门哑然而开,入眼处却是一座神龛,上面供奉着一尊神像。

    不对,应该说是一尊尸体!或者说是谁的金身。魔不是魔,佛不是佛的,不伦不类,看不出是哪个门派,那尊神圣。

    桌案上摆着香炉和几盘水果,水果十分新鲜,是时令的苹果和脆梨。香炉里燃烧着七支焚香,远远的看过去参差不齐,异常诡异。

    按理说焚香上供,皆是一三九数,哪有七支说法?这不仅又让叶风心生疑惑,猜不透其中道理。

    这庭院两侧各有着一道小门,拿眼观瞧是两道走廊,旁边是两处厢房。叶风想,既然自己不认识这高堂大殿中的劳什子神尊,那就没必要上前去敬香。不如直接到后院去,顺着厢房找一找苏晚玉得了。

    天色已经泛白,那东方也出现了片片朝霞,显然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谁知道刚来到小门近前,却看见一道身影,不是他日思夜念的苏晚玉还会是谁?想要张口呼喊,顿了顿,觉得这样不妥。还是先静观其变,看一看她在这里干什么再说吧!

    既然她没被歹人挟持,那么也就是说,她来这里是完全自愿的,也是故意关掉手机不和自己联系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压力或者目的让她做出了如此选择呢?还是...她无法接受和其他的女人一起分享自己的爱情,一气之下才决定远嫁北都,来到这里的?

    “苏小姐早上好,想吃些什么?我去买。”一个十**岁的农村小丫头蹦蹦跳跳的来到那位苏小姐身前,满脸微笑的问到。

    “嗯~,今天的心情不错,想尝尝徐记的椰蓉卷和蟹黄包,你去给我买一些吧?听说城东新开了一家手磨豆浆,味道不错,也带两杯回来吧!”苏小姐轻启檀口,娓娓道来,俨然一副大家闺秀的端庄模样。

    但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气质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却不是叶风记忆力苏晚玉应有的姿态。

    一时间,叶风都有些茫然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娇憨可爱,柔柔弱弱的苏晚玉吗?不像!可是那张脸,那身影和她脖子上挂着的桃木小剑,却分明告诉叶风,这眼前的女孩子,她就是苏晚玉无疑。

    她也似乎觉察到了叶风的存在,却是不动声色,直到身边的小丫头远远离开,才脸带寒霜的对着叶风的方向低吼道:“谁?给我出来。”

    见到是叶风,她的表情明显一愣,然后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很显然,她是认识自己的。那么,她肯定就是苏晚玉无疑了。

    于是乎,叶风就敞开双臂,想要上前去和她来一个深深地拥抱。没想到晨风拂过,撩起了佳人额头的秀发。

    叶风只看了一眼,便暗叫糟糕。这个女人,她居然不是苏晚玉!恰是眼前:阴阳二气共此间,日月交辉同一天。风云拂去杨柳绿,善恶神魔着眼辨。

第两百一十七章 莫笑神魔由心生

    晨光初照,绿水红桥,雏菊傲霜,觅鸟归巢。天光已亮,万物苏醒,这院子里的空气清十分新,还夹杂着晨露的味道。

    有人说:只要希望还在,我便勇往直前。

    可是叶风即便是不借助这自然天光也看的清楚,眼前的俏丽佳人,她确确实实的不是苏晚玉。

    因为她的额头眉心处,正有着一朵黑色的莲花标记,还在隐隐泛着光芒。很显然,这眼前的苏小姐分明就是一位道行高深的练气士,哪里会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晚玉,她额头的黑莲标记就充分的阐明了她的真实身份和修行地位。

    其实普通人是看不出来这个苏小姐额头上有修为标记的,因为这是脱胎换骨的象征,是‘神’的标志。

    但叶风是普通人吗?他不是,他可是拥有幽冥鬼眼的怪胎。所以才能一眼就将面前的这个冒牌货给认了出来。

    要知道,这修为标记也分三六九等,妖魔鬼怪和神仙佛圣皆不相同。练气士顿悟大道,或者霞举飞升之时额头的眉间处才会出现一个标记,但大多都是按照所修行道法的五行属性划分的。

    像她这种莲花形状的实属个例,也充分说明了她非凡骨。但是看这颜色,却像是个堕仙,已经沦为魔道。或者说,她本来就是魔道中人,也难怪叶风会如此心惊。

    可是这张脸,这身材,这音容笑貌,实在是和苏晚玉太像了。像到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般,像到所见之人都会怀疑她们是一母所生的双胞胎吧!

    叶风不说话,这所谓的苏小姐便也不言语。两个人就这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如同多年未见的情侣一般,含情脉脉,彼此对望。

    究竟是何人成‘神’才会得到这黑色的莲花标记呢?叶风在心中苦苦冥想。神圣佛仙皆浴金光而脱胎换骨,所以他们额头眉间处的‘神’标也自然散发着金光。

    妖道不同,大多数妖怪在没有修得人身之前,本体不足九窍,所以是不可能获得仙籍的。故此,在没得人身之前的妖怪血液皆是绿色的;一旦它们修成人身之后,身体才会发生改变。

    九窍正身,唯善之心,只有它们学会了做人,这身体机能才会发生改变。开心智,血赤红,生慈悲心,这来去之时的黑风黑气方能得到净化,变作白光。至此,脱胎换骨,额头上的标记才会慢慢地褪去黑色,变成银白,从而被天界认可,赐予仙籍。

    唯有魔道,不服天界管辖,不从地府律令,自称一族,躲在三界角落,天地尽头。因为那里充满了邪恶的气息,日月无光,星辰不亮,所以即便是它们中的佼佼者修得人身或者灵身,也摆脱不了这黑雾的笼罩。

    所以,但凡周身有黑雾弥漫着,皆为魔族。这~,也便成了它们魔族的标志。

    可让叶风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眼前的苏小姐是如何被天界认可而获得仙籍的;又是犯了什么天条律令被天界除名的?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谜,她是一个有故

    事的女人。

    “你是堕仙?”叶风试探着问到。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那苏小姐出声回答。其表情倨傲,脸带不屑,根本就没有将眼前的叶风放在眼里。

    “你~知道她在哪里?”叶风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心中的想法,张嘴问了出来。这是他此行的目的,也是他以身犯险的追求。

    那苏小姐诧异的看了叶风一眼,眸子中微光闪动,却是开口说道:“不知道。”

    “你知道。你一定知道!”叶风的情绪有些失控,因为他的那句话,本来就有抛砖引玉的效果。如果这个苏小姐不知道自己所为何人,所问何事的话,又怎会如此回答?

    见到对方不语,叶风便无奈的走开,然后对着那一排厢房大声喊道:“晚玉,苏晚玉,你在哪里?出来,你给我出来!”

    黑风乍起,一个身着黑色斗篷的影子出现在那位苏小姐的身后,躬身说道:“主人,需要我做些什么?”

    苏小姐看着在那里胡乱叫喊的叶风,目光微凛,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机。她柳眉倒竖,欲怒还羞,饱满的酥胸上下起伏着,终究还是咬了咬牙,对着身后的斗篷人出声说道:“赶走!不要让他打扰了圣尊的清净。”

    赶走吗?斗篷人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如果只是赶走的话,为何又要千辛万苦的设计把他引到北都来?只不过,身为别人的鬼奴,服从吩咐也就是了,不需要考虑后果,或者挖空心思去猜测主人的想法。

    “是!”斗篷人答应一声,然后黑光一闪便挡在了叶风的身前。

    最为郁闷的便是慕容雪了,她是为了叶风而来。而叶风呢?却是为了苏晚玉以身犯险,贸然进到了眼前的宅院里。

    如果是完身而入也就算了,偏偏那柳木鬼门处设下了陷阱结界,把叶风的肉身挡在了门外。

    这下该怎么办?慕容雪回头看了身后的王丽一眼,见到她脚下生三影,浑然是一只鬼奴。突然计上心头,连忙伸手把叶风扶到墙角处,招魂灯幽光照耀不到的地方。

    这才让王丽上身,附在叶风的**内。然后,她伸手在腰间的百宝囊中掏出一道黄符,咬破中指在上面画了一道敕咒,贴在门上。接着她屏气凝神,口中默念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

    催动符咒,暂时屏蔽掉柳木鬼门上的陷井结界,这才拉着王丽附身的‘叶风’大手闪身闯进了面前的宅院之中。

    谁知道刚一进来,便被两名身穿黑衣头戴黑色面具的怪人拦住了去路,厉声喝道:“胆子不小,竟敢擅闯彼岸居?我看你们是活腻歪了。”说话间,便动手上来拿人。

    怎么说慕容雪也是仙根灵骨,学道多年,这武学和道法修为皆不是这些魔族的小喽啰能够比拟的。只见她轻舞罗袖,玉指摇晃,三两下便将面前的两人打伤,打散。清风吹过,化作一阵尘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谁?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闯进我们李

    府?不想活了吗?”那话音未落,却是从旁门后面窜出来两名身穿制服的安保人员。

    慕容雪的大眼睛眨了眨,不免有些头疼。身为修道之人,除妖灭魔可以,惩治邪恶可以,但是要对付这些红尘之中的凡夫俗子,就显得有些为难了。

    因为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泱泱华夏也是个法制国家,民主之帮,怎容她慕容雪私闯民宅,蓄意伤人呢?

    但是叶风现在有生命危险,不得不救。所以,她慕容雪也顾不得许多,莲步轻移,飞起两脚直踢对方面门。不过一个照面,两名保安便应声倒地,昏死过去。

    “啪!啪!啪!”

    孤单而有力的掌声响起,却是身后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然后一位西装革履,面貌光鲜的年轻男人款款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位躬身驼背的老头儿。虽然其貌不扬,但是慕容雪却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人美,身材好,功夫更是飘逸俊秀,不错,不错。能~认识一下吗?”那位年轻人丝毫不惧慕容雪的身手,无视地上两名昏厥的保安,只是眼神灼灼的盯着慕容雪的俏脸观看。

    慕容雪心系叶风的安危,哪里有时间和这个男人调侃,冷漠的白了他一眼,转身向院中走去。

    “大胆毛贼,竟然敢对我家公子无理,该打!”那年轻人身后的老头子说话间便闪身上前,一掌拍向慕容雪的后心。速度之快,如同电闪;力道之大,势如千钧。这一掌若是拍中了,不被他打个半死也要狂吐三口鲜血。

    慕容雪暗自心惊,脚下生莲,艰难而惊险的躲过了老头的一记偷袭,身体一侧,转手便是一拳,直击对方脸颊。

    “雕虫小技!”那老头儿支吾一声,也不躲闪,任凭慕容雪的粉拳打在他的左脸上。然后让人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老头子迅敏而用力的歪了一下脖子,慕容雪便被高高弹起,飘然向后方飞去。

    那位年轻的公子哥转身将柳木大门关上,并插上门栓,一步三晃的向着王丽附身的叶风走过来。冷笑道:“叶风吧?久仰大名。你也算是我的情敌了,今日一见,有些不如闻名啊!”

    看到王丽附身的叶风并没有和自己说话的意思,他又冷哼一声,对着那位老头子说道:“打死了丢进炼钢炉里!阿猫阿狗都敢来北都撒野,还真是可笑。”说完,他便拂袖而去,走向庭院右侧的那扇小门。

    好公子,不怒自威生霸气,风流倜傥赛瑜亮。

    慕容雪闻言恨得牙痒痒,但是客场作战,身在别人的地盘,还是谨慎些要紧。眼前的这个老头子修为颇高,实在是难以对付,还是尽快找到叶风,跑路为妙!

    “彼岸居赏彼岸花,阴阳同路故人家。莫笑神魔由心生,屠夫也能做菩萨!”一个高亢而沙哑的声音响起,众人抬头,却看见那庭院的房顶上正躺着一位衣衫褴褛的醉乞丐!

第两百一十八章 人心好比云遮月

    慕容雪只是淡淡的扫了那乞丐一眼,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和她交手的那个老头子却是明显一愣,然后强颜欢笑的说道:“二少爷?您~怎么会在这里?”

    那乞丐若无其事的歪过脑袋去,懒洋洋的看着院子里正在对峙的两个人,冷冷说道:“山伯,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我面前杀人。您是年纪大了记不住还是怎的?当我说的话是放屁吗?”

    见到那个乞丐生气,老头子明显一惊,然后小眼睛滴溜溜一转,接着呵呵赔笑道:“看您想哪里去了,我的二少爷诶。我~我只不过是见技心痒,想要和这个小丫头切磋切磋而已,哪里会伤人性命。”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中着急,思索着怎么样才能既把人给做掉,又不让这位二少爷看到呢?

    “我说怎么整个北都城都找不到你,原来是藏在了这里。”那西厢廊处闪出来一个人,不是刚才的那位公子哥还会是谁。他扬起脸来看着庭院房顶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面带讥诮的说道:“怎么?连我的事你也要管?”

    “你的事我自然是懒得管。只不过,他和我有约,我所在的地方,不容他杀人放火!”他说着,坐起身来指了指还想和慕容雪动手的那个老头子,说道:“高山,你是想毁约吗?或者,让我断你一臂?”

    见到那乞丐生气,老头子高山显得有些慌神,连忙看向了自己的主子大少爷----李明月。心想,我只是个下人,管家,保镖,打手,麻烦你们有什么事情先统一口径行不行?咱不带这么玩的,一个让杀,一个让放,我他娘到底是要听谁的呀?

    李明月像是看出了高山的顾虑,开口说道:“你杀你的,我不让他看到便是。”说着,他纵身一跃,也来到房顶之上,看着衣衫褴褛浑身酒气的弟弟,眼神灼灼的说道:“传言你参悟了《大德真经》,学会了无上妙法,却不知是真是假?”

    那乞丐闻言,只是淡淡一笑,说道:“真是假来假是真,假假真真是人心。人心好比云遮月,有时明白有时昏。”

    李明月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曾几何时,他们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是手足兄弟,是可以将生死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可是现在,自己坐上了梦寐以求的位置;而他却替代自己执行任务,不仅脸上大面积烧伤,右腿还低位截肢,变得不人不鬼,不得已只能选择离开。

    自己是哥哥。自己是哥哥。自己可是他的亲哥哥。可是传言,他才是武学奇才,军中武神。那些人都说,即便是他瘸着一条腿,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又逢奇遇,被一个法号不戒的大和尚点化,参悟了《大德真经》,学会了无上妙法。

    不戒大师吗?只可惜,圆寂的有点儿早。听说他生前有两位得意门徒,一位叫做叶风,另外的一位叫做素远。素远他没有找到,所以才将这一身的怒火发泄在了叶风的身上。

    经了解,这个叶风深爱着一位叫做苏晚玉的小明星,偏偏这个小明星的老爸也是他们军部的将官。巧的是,这位将军还曾在他李明月的老爸手下受过训。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横刀夺爱了。于是乎,一系列针对叶风的报复行动便开始了。

    谁说的,人间自有真情在?狗屁,全都是狗屁。之所以还没有背叛,原因是对方开出的条件还没有达到其预定的目标而已。只要价钱合适,没有什么是买不来的;或者,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包括爱情。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攻心也!所以,他想方设法让身为军部副部长的父亲去视察南都军区,还必须得带上自己。这样一来,他就非常偶然的遇到了苏晚玉,只不过,这种柔柔弱弱的女孩子不怎么对他的胃口。

    倒是她的姐姐----苏星辰,这朵军中绿花很让他一见倾心。说实话,如果不是嫉妒弟弟李流云而殃及叶风的话,他也不会费尽心思让父亲给他和苏晚玉安排相亲,更不会主动提出喜欢这个小明星而央求自己的老师,华夏国最神秘的特种部队----龙炎之主来出面做媒。

    想必这个面子够大吧?任他苏建军驳谁的面子也不敢驳龙主的面子。果然,苏家迫于面子和压力答应了这桩婚事,还把苏晚玉亲自送到北都这自己的离山别院来小住。

    离山别院?不是彼岸居吗?对,也不对。

    因为先天的资质问题,李明月的武学修为一直不如弟弟李流云。故此,为了快速提高自己的武学修为,他才斥巨资,笼络了一大批玄门高手,建造了这座阴阳宅院,神鬼居所。

    由于夹杂了奇门遁甲的因素,这座院落便显得异常诡异。大门的匾额上刻着《离山别院》,中庭正堂上供奉着金身菩萨;而这后门的匾额上则刻着《彼岸居》,中庭正堂上供奉着黑袍妖魔。

    然《离山别院》并不是《彼岸居》,《彼岸居》也不是《离山别院》。因为从正门进来的人们只能看得到《离山别院》而进不了《彼岸居》;恰恰相反,来拜访《彼岸居》的朋友们无论如何也进不了《离山别院》。

    所以,即便是苏晚玉现在和叶风在同一个院子里,他们也是永远不可能见面的。

    李明月好不容易才平定了心神,故意把嘴角微微上翘,看着弟弟那狼狈不堪的模样,说道:“好久不见,得到你回来的消息,我很开心,还特地让人把北都城找了个遍,没想到你居然躲在这里。”

    “怎么?不欢迎吗?”李流云转过脸去,分明看到了院子的角落里开满了血红色的彼岸花。听说这花要用人血浇灌才会盛开,而且,一个人的血液,也只够开这么一朵花。不知道自己的哥哥究竟在这院子里杀了多少人,才能开出这么多花来。

    “怎么会呢?你知道的,我们一直是不分彼此。别说是一座宅院,就算是这龙主徒弟的身份,龙炎队长的位置,你若要,我也会让给你的。”

    李明月说着,看向弟弟那张狰狞扭曲的侧脸,心想,认输吧!只要你向我认输,就还是我那个乖巧懂事的弟弟,哥哥依然会为你遮风挡雨,为你撑起一片你想要的天空。

    “那些都是你努力得来的,我为何要占为己有?”李流云转过脸来,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的哥哥,说道:“放手吧!我宁愿剃度为僧,常伴青灯。这样一来,就不会再有人拿你我二人作比较。爸妈需要你,龙炎需要你,华夏需要你。答应我,做一个善良的人,好吗?”

    他云淡风轻的说着,却很认

    真,见到自己的哥哥感觉很惊讶,还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的话。只轻轻地一挥手,那满头的油腻黑丝便随风落下,露出一个发光透亮的大秃头。

    “你~你~你~!”李明月气的直跳脚,满嘴皓齿咬的咯咯作响,眉头也紧紧地皱在一起,说道:“你就算是出家为僧也不愿意和我动手吗?我只想凭真本事打败你有错吗?”

    他暴跳如雷,双眼赤红,浑身上下竟然笼罩起了一层黑色的雾气。然后死死地盯着面前的李流云,终究是舍不得对他下死手。转过身来,正看见和老头子高山迎面对立的慕容雪,一个飞身从屋顶跃下,悄然而至,迅速拍出一掌,正打在慕容雪的后心处。

    慕容雪正在全神贯注的防备眼前的高山,忽觉背后有风,慌忙转身招架,还是被重重地拍在了肩膀上,只觉得喉中发甜,一口鲜血便吐了出来。

    李明月正在气头上,哪里有怜香惜玉之意,反而像发了疯般对着慕容雪手打脚踢,狂轰乱炸。而李流云,则像是入了定的菩萨一般,双眼不见,充耳不闻。他不出手,不是因为他不想出手,而是因为那个需要他出手的人还没有露面。

    王丽附在叶风的**之内,刚一跨入正堂门,便被迎面香案上供奉的黑袍妖魔所震慑住。但见他向外凸出的两只眼球就那么射出两道绿光来,直钉在王丽的身上,逼迫着她从叶风的体内脱离开。

    “不~可~以!”王丽咬牙坚持着,她知道这座宅院很诡异,万一自己离开了主人的**,而主人又不能及时回魂的话,恐怕就会有生命危险。她听说过招魂灯的可怕之处,更明白这次北都之行危险重重,就更得步步为营了。

    只可惜,她高估了自己的实力。或者说,她低估了叶风**里的那骨子力量。

    因为此刻,在那两道绿光打在她身上之时,这叶风的**里面,似乎还有着一个灵魂在蠢蠢欲动。

    心~不动,则不痛!心很痛,则证明主人他也有所感应。身体情不自禁的转过来,正看见慕容雪被李明月一脚踹飞的场景。

    “雪~姐~姐!”王丽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用力挣脱开身上那两道绿光的束缚,一阵风似的来到了慕容雪的身边。

    “你~”慕容雪看了她一眼,想说些什么,一张嘴,却是又喷出了大口的鲜血。

    扶起慕容雪的时候,王丽才发现,自己已经从叶风的**之中脱离出来。惊恐的回头看去,赫然发现,那两道绿光已经消失不见。而门后却闪出来两个身穿黑袍,头戴黑色面具的魔兵,正手执利刃,向主人的脖子上砍去。

    “不要!”王丽下意识的喊到。却发现紧闭着双眼的叶风**忽然间动了一下,然后就那么僵硬怪异的站了起来。

    “主人?是你吗?”王丽开心的喊到。

    叶风却没有回应,而是茫然的睁开了双眼。这一睁眼不要紧,所见之人,无不恐惧。只见那两只眼眶里面满满的都是血红,哪里有什么瞳孔和眼白,分明就是两个血窟窿。

    “----啊!”一声凄厉的叫喊声响起,红光大作!

    再看时,那叶风已然变成了红眼光头的大和尚。

第两百一十九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主人?不,这不是主人,这是主人的心魔。他~,不是被不戒大师给封印了吗?怎么又复活了呢?王丽怎么也想不通,叶风的肉身为何一瞬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那~,主人呢?她不敢想。

    那两名魔兵见到这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先是一愣,接着居然露出了惊诧之色,单膝跪地,惶恐不安的高呼道:“恭喜护法回归本位!”

    那红眼和尚只是爱答不理的瞥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没有过多的时间跟旁人闲扯。他神情恍惚的站直了身体,然后张开双臂,像是要感受这温暖的阳光一般。

    “老和尚,你以为凭这把降魔宝杵就能够封印住我了吗?太天真了。”那红眼和尚一边说,一边把右手握成了鹰爪状狠狠的抓向了自己胸口心脏的位置,并像是在寻找什么一般在身体里摸索着。

    “不~”慕容雪想要说些什么,张开嘴,却是又吐出了一口鲜血。她已经身受重伤,哪里还有力量站起来,更别说去阻止眼前这个红眼睛的和尚了。

    王丽虽是鬼身,但是看到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这样在主人的胸腔里掏东西,脸上也是一副难以接受的表情。这不是背包,更不是口袋,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胸腔,皮肉之躯,里面能有什么?居然让你这么肆无忌惮的摸索着?

    可是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该怎么办呢?她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希望主人的魂魄能够快速的回归本体,这样一来,说不定还能和这个心魔较量一番,赢得肉身的控制权。

    现场最蒙圈的估计就是李明月和高山了,两个人虽然身手了得,还懂得一些旁门左道,但是却没有天眼通,鬼眼通,乃或是慧眼通的本事。所以,压根就看不到王丽,更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叶风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红眼睛的光头和尚了。

    李明月修建这所阴阳宅院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武学造诣和旁门妙术。殊不知被有心人利用,从而改造成了一座能够让魔族妖人藏匿其中的秘密据点。

    他还在奇怪叶风究竟是练了什么功法,竟然一下子变的双眼赤红,头发也掉光了。还迟疑着如果自己和他对上,能够有几分胜算。

    却见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在心脏的位置一番摸索,然后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抽出了一把泛着黑光的降魔宝杵来。并且开口大笑道:“明珠蒙尘,这木玲珑已经受到了魔族妖血的玷污,你还认为能困得住我吗?”

    高山看了看躺倒在地的慕容雪,又看看身边的大公子李明月,终究是没有在他们脸上发现什么端倪。接着他又把目光转向了屋顶上的二公子李流云,却发现这个家伙更为淡定,眼神甚至都没有放在这个红眼睛的怪物身上。

    “自由了!”那个红眼睛的和尚把一柄长约三尺的降魔宝杵从心脏的位置抽出来,然后开心的发出一声低吼,舒服的,就像是大病初愈一般。

    他没有用那双红色的血窟窿眼睛去看慕容雪和王丽,而是回过头去,盯着身后正堂中间的那具尸体,并缓缓地向他走去。口中还喃喃自语道:“圣尊吗?没想到这许久不见,你也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一边说,一边跨过门槛,站到了那座看似神像的尸体面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然后,居然屏气凝神,用尽浑身力量从膻中穴的位置强行逼迫出一颗绿油油并且冒着黑气的珠子来。

    圣尊?什么圣尊?那不是鬼王吗?李明月有些搞不懂状况了。为了提升自己的修为,他不惜高薪聘请名师,甚至那些有点儿本事而见不得光的家伙们也被他请到了北都。

    只是天不遂人愿,真正能拿得出手的,也不过三三两两。直到有一天的黄昏时分,他在街角的路口处遇到那个身穿着黑色斗篷的怪人。才发现,这世间,其实还是隐藏着一些不为知之的高手。

    让他更为喜悦的是,这个身穿着黑色斗篷的怪人竟然同意了收他为徒,教他这些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功夫和道法

    。他还说,想要快速的提升修为,就必须把这座《离山别院》改建成一处能够聚集阴阳二气的所在。

    李明月哪里想得到其他,只要能够提升自己的修为,改建就改建吧,哪怕是把这里改建成一座祠堂又如何?在他的眼里,这《离山别院》不过就是一处房产而已。

    没想到改建完了之后竟然让他眼前一亮,从正门进去是一番场景,从后门进去又是一番场景。虽然院子还是那个院子,但是好像变成了两处互不相同的空间。

    那个斗篷人并没有食言,而是全身心的教了他很多东西。只不过,每教会他一样功夫,就要求他用真人测试其威力。因此,在这小小的院子里,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个陪练之人。

    慕容雪强忍着身体的疼痛站了起来,想要上前去阻止那个红眼和尚的行为,却被王丽用眼神给阻止了。叶风不在,就凭她们两个的实力,自认为还不能和眼前的几个家伙一决高下。

    其实也不能说是慕容雪的功夫不好,或者道法不高。只不过在这个诡异的宅院里,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不正常。不仅符咒失效,而且慕容雪的灵力骤减,所能发挥出来的真正实力还不足五成。

    不单单是她,就连王丽也觉得不对劲。这院子里阴风阵阵,处处透露着邪魅的气息,就连正常鬼飘漫步都有些奢侈,更别说祭出噬魂幡和别人动手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打不过,哪里还有什么话语权?她有些怀念阿黄了,有它在的日子里,只要是主人遇到危险,总会若无其事的轻唤一声:“阿黄出来。”

    然后,那瘟童大狗便屁颠屁颠的从主人的身后钻出来,龇着牙,咧着嘴,看谁不顺眼就飞身扑倒,咬他丫的。管你是什么人鬼佛仙,专治不服,咬的你哭爹喊娘。

    可是现在呢?那只大黄狗被安排在了两个女人的身边,主人的元神魂魄又不知去向,偏偏这个时候,他的心魔又解封苏醒。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与讨债人啊!

    怎么办?凉拌,炒鸡蛋。她没法办,唯有守护好慕容雪,即便是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也要撑到主人的元神归位,魂魄回体那一刻。

    “孽畜,还想利用木玲珑的神力复活魔族头子吗?简直是痴人做梦!”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众人寻声看去,却是在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背后发现了一个白色的光影。

    很显然,这光影并非常人,而是神形泯灭前的一缕幽光。看他的音容相貌,也是个和尚,只不过身材有些佝偻,像是年纪大了,有点儿驼背。

    听到这个声音,那房顶上的李流云微微皱眉,接着飘然而下,步踏莲光,怎么也看不出来他居然是个残肢之人。

    高山和李明月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他们两人自认为也是高手,还懂得一些旁门左道的玄功秘法,但是见到李流云露出的这一招,也是被瞬间震慑到了。

    要清楚,这道门一途,资质比什么都重要。有些人打坐一辈子,还在练气初期徘徊,气机虽然能够轻松发动,可是攻破不了玄关,更打不通奇经八脉,还谈什么炼精化气,炼气化神?

    可是,如果你资质平平,但是运气超级的好,那也是命中注定,另做他说,叶风便是这资质平平而运气超好的另类。

    但是李流云呢,却实属这万里挑一的武学奇才,不但根骨俱佳,而且经脉健硕。所以才能如此年轻就先他人一步迈入大道妙境,领悟这护体莲光。

    “师父?真的是你吗?”李流云不确定的问到,身形一闪便到了厅堂门外。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流云,是你?想来这也是天意。”大和尚不戒回头看了李流云一眼,轻挥衣袖,那红眼和尚手里的降魔宝杵便到了李流云的手中。

    接着,不戒大师又转过身来,盯着面前的红眼光头说道:“即便这降魔宝杵封印不了你,但如果是善恶同体,想必你这妖邪也战胜不了正义。”

    不戒说着,缓缓地

    闭上了双眼,用尽最后一丝力量直冲云霄,将这座阴阳宅院的结界撕开了一条口子。

    顿时,天光乍现,骄阳似火。这聚集在庭院之中的阴阳二气迅速消散,黑白合一,然后四周变成了正常的颜色。

    谁都知道黑暗的东西是见不得光的,所以,那些隐藏在庭院之中的暗黑力量便疾风般隐退,只剩下绿瓦红墙,和那些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类。还好这《离山别院》今天没有客人,不然还真不知道要搭上多少人命。

    叶风其实一开始就发现了这座院落的不凡之处,只不过出于好奇之心才斗胆闯进来看一看。当见到那个所谓的“苏小姐”并不是苏晚玉之后,他便想着要赶紧脱身,恰巧那斗篷人接到的命令是赶走,而不是消灭。

    等到他从侧门的玄关处逃走之后,便想着从正门的阳道进院来看一看,是不是另有一番天地。没想到还真被他蒙对了,不仅发现了苏晚玉,还看到了让他头疼不已的苏星辰。

    只不过这个时候,慕容雪遇袭,他情急之下想要抽身离开,却是被那个“苏小姐”和斗篷人给合伙儿拦了下来。

    原来这座宅院就像是一面镜子,尽管房屋的布局一模一样,但是这镜子的里面和外面却完全是两个概念。正门阳道进入者,人也;后门阴路进入者,鬼也,亦或是妖魔。

    叶风拥有着幽冥鬼眼,能够看穿阴阳两界,所以这《离山别院》和《彼岸居》里所发生的一切,他都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但是被身手和道法完全不输于他的“苏小姐”和其鬼奴斗篷人缠着,却是怎么也不得脱身。

    这种感觉十分痛苦,就像是隔着层防弹玻璃,眼睁睁的看着你的亲人被折磨凌辱而无能为力一样。

    直到大和尚不戒的幽光乍现,然后利用仅存的那点儿力量冲破云霄,撕开结界,让整个庭院都暴露在阳光下面。没了这层防弹玻璃的阻隔,叶风便能轻而易举的来到了慕容雪的身边。

    “主人,你终于回来了!”王丽一着急,竟然流下了几滴蓝色的鬼眼泪。尽管这玩意十分珍贵,叶风却是顾不得收集。他询问了一下慕容雪的伤势,然后近身上前,想要还魂入体。

    “拦住他,不要让他靠近护法!”苏小姐一声厉喝,然后闪身挡在了厅堂门外。而那个看不到脸庞的斗篷人则是激起了一层黑雾,一掌拍向了叶风的后心处。

    “灵犀何在?缠住他!”叶风也是低声轻吼,却见白光一闪,灵犀宝剑便“噌”的发出一声龙吟,化作三尺白光荡起层层剑气,直逼斗篷人而去。

    “苏晚玉?”李明月的眉头皱了皱,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这位苏小姐。心想,前几次见面,她还是一副娇憨可爱,柔柔弱弱的样子。怎么今天忽然就变性了?变得如此伶俐满含杀机,并不像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个小明星。

    听到李明月的称呼,叶风奔向那个红眼和尚的步伐微微一滞,有些想不通,这是他的地盘,难道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苏晚玉吗?骗鬼的吧?可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的表情确实很无辜,不免就心生疑惑。

    倒是旁边的李流云风轻云淡的看了自己的哥哥一眼,说道:“她不是人,而是魔族的大祭司。”

    “什么?”李明月大吃一惊,不可思议的盯着自己的亲弟弟,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你骗我,她明明是苏晚玉,是苏建军的女儿,是那个叶风喜欢的小明星。”

    “我没有骗你,她真的不是苏晚玉。”李流云说着,掐指捻决,对着李明月和高山挥动了几下手指,帮他们打开了灵光天眼之后,这才示意他们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三界六道,各有其途。有时候,你亲眼所见的,并不一定是事实真相。”李流云淡淡的说着,然后屏气凝神,聚集力量一拳挥出,直击那位苏小姐的面门,并出声对叶风说道:“师兄,我缠住他,你快去阻止那魔头复活。”

第两百二十章 一日夫妻百日恩

    师兄?他居然叫自己师兄?叶风微微愣神,但还是默默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刚才不戒大和尚幽光自爆,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撕开这彼岸居的结界之前,确实是和他说过话,并且亲手将那柄降魔宝杵赐给了他。

    这说明什么,不正说明了这个家伙的确是认识大师的吗?只可惜,叶风还没有来得及和这位大慈大悲,浑身正气的大和尚说上一句话,他们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永别了。

    身为受教于人的弟子,叶风不得不怀疑他在这位大和尚心目中的位置发生了改变。大和尚应该知道他叶风也在这里,一定知道他叶风也在这里。可是,自始至终为什么都没有喊一声叶风的名字?或者给他留下两句遗言什么的?

    是自己让他失望了呀!叶风想,为什么善良的人总是得不到善报?而那些穷凶极恶之人却可以活的自在逍遥?

    他虽然想不通,但却坚信,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可是,可是大和尚他不该死啊!至少不该因为自己的心魔而死。他是方外之人,有着慈悲度世之心,不应该落得这么一个魂飞魄灭的下场。

    如能再见,一定要跪在他面前忏悔!若有来生,必须得度他赎罪。

    他可是一次次把叶风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师父;是叶风从小到大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是教他叶风如何处世为人的再生父母。没有他,叶风的世界将少了一盏指引方向的霓虹灯。

    脸上情不自禁的爬上了一抹哀伤,叶风的心里清楚,如果没有阿黄的帮助,想要打败眼前的这个红眼和尚,简直是痴人说梦。但是为了大和尚,为了自己,为了所谓的正义,他要勇往直前,不能后退。

    看着和李流云打斗在一起的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叶风不得不出声提醒道:“她是堕仙,最害怕你手中的降魔宝杵!”

    叶风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旁边虎视眈眈的李明月,并暗自给王丽使了个眼神,让她扶着慕容雪到安全的地方去!

    虽然说李流云已经认了他叶风做师兄,但是那个李明月,却是一个阴柔善变,嫉妒心很强的家伙,保不准就会在他们和那群怪物拼命的时候在背后捅上一刀。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却不可无啊!身在江湖,还是谨慎些好,小心驶得万年船,莫把蛇蝎当圣贤。

    刚才就是这个家伙出手把慕容雪打成重伤的,只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阻止那个红眼和尚的行为,千万不能让他把丑陋强大的魔头给复活过来。

    只不过说时简单做时难,他叶风现在只能算是个无主的孤魂野鬼而已,哪里打得过这个身披着黑色斗篷的家伙嘛!

    有人说,将不在勇而在谋,事实也证明了的确如此。

    脑子可是个好东西,只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大多数人们面对强敌时,要么被吓得屁滚尿流,要么只能是被迫的举起拳头来死命硬抗,哪里又想得起来动脑筋,想办法。

    欲擒者,故纵也!一定要想方设法接触到自己的肉身,然后出其不意的还魂入体,将自己的善魂与红眼和尚这恶魄合二为一,然后间接的中和这心魔的强大力量。

    因为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所以英雄无惧,勇往直前。哪怕是流血流泪,伤痕累累,他叶风也

    要完成师父的这个愿望,把自己的心魔封印在身体里面。

    那么,怎样才能接触到自己的肉身呢?叶风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越是靠近那扇门,那个身影,就越是有种将要被撕碎吞噬的恐惧感。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会这样?他才是这具躯体的灵魂不是吗?可现在,却分明有种要强行侵入他身的痛苦感觉。那是无法形容的折磨和不可描述的灼热,还伴随着被不知名武器的剜刺切割。

    眼看着近了,更近了。但是,那红眼和尚分明察觉到了他的意图,只是轻松随意的抬起左手挥了挥,叶风的魂魄便像是遭到了雷霆重击一般倒着飞了出去。甚至那家伙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仍然专心致志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怎么办?叶风恨得牙痒痒。曾几何时,他也自认为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弄潮儿。没想到一对上这个家伙,竟然脆弱的不敢想象。

    李明月和高山对视一眼,双双露出了诧异的眼神。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鬼神,但是这鬼,貌似并没有电视电影里演的那么厉害,恐怖,可怕嘛!原来只要足够强大,哪怕是面对神魔,一样是可以来去自如,随意纵横的。

    “这~就是不戒大和尚的得意弟子吗?这~就是你李流云的同门师兄吗?还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李明月讥笑着看了看自己的亲弟弟,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正搀扶着慕容雪缓缓向墙角移动的王丽身上。

    他是龙炎的队长,本来对鬼神之说是心存敬意的。但是现在,他忽然觉得,所谓的鬼神也不过如此。只要足够强大,他们一样是可以被踩在脚下碾压的。

    那么,----李明月闪电般的出手,一把从王丽的手中抢过了奄奄一息的慕容雪,然后锁住了她的喉咙对试图还要靠近那位红眼和尚的叶风说道:“住手!不然的话我就杀了她。”

    叶风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一脸阴沉的盯着李明月。他没有开口求饶,更没有说些威胁的话。因为他暗自在心中发誓,如果李明月敢把慕容雪怎么样的话,一定要让这个家伙尝一尝百鬼掏心的滋味。一定。

    刚刚占据上风的李流云也停了手,却是一脸云淡风轻的对着李明月说道:“你究竟想怎么样?你是龙炎的队长,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明月的嘴角微微上翘,有些小人得志的指了指还在和灵犀宝剑纠缠在一起的黑色身影说道:“我是龙炎的队长不假,同时,我也是他的徒弟。神仙也好,妖魔也罢,只要能赐予我力量,便是我的恩人。”

    王丽手臂一晃,祭起噬魂幡迎风招展,想要把李明月和高山的魂魄收入其中。没想到旁边那个假晚玉眼疾手快,先一步将那柳木大门外挂着的招魂灯给高高的升了起来,让其光芒笼罩住在场的所有人。

    顿时阴风阵阵,黑雾弥漫,并且卷起漫天尘沙。阳光被挡在黑雾外面,而这座庭院之中却灰蒙蒙的,像是夜半时分一样。同时还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嘶喊声,那是无数恶鬼冤魂在寻找目标。

    王丽不甘心,念动咒语,那噬魂幡立即就伸高长大,变作三丈白旗,呼啦啦刮起狂风暴雨想要把招魂灯给打湿吹灭。

    但是同为冥器,招魂灯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败下阵来。却见假晚玉也掐指捻决,然后轻轻一点,那招魂灯顿时就飘了起来,越飞越高,越长越大,最后,竟然像一

    个微型的月亮般,高高的挂在天上,任凭王丽再怎么挥舞噬魂幡,鼓弄阴风也吹不着为止。

    同时,那灯光渐暗,朦朦胧胧,让人顿时有种想要昏昏欲睡的感觉。就连拥有者护体莲光的李流云和叶风、王丽这两只鬼魂也有些招架不住,总觉得出现了幻听幻想,意识像被人操控了一般。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护身保命。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李流云定了定心神,然后隔空画符,念动道家真言,那胸中气海处自开一朵白莲,如燃起一盏心灯,照亮一片光明,使在场的几个人心如明镜,不被这招魂灯的光芒所侵扰。

    而叶风却趁着李流云还在默念咒语的时候已经悄然隐身,不知不觉的出现在了李明月的身后。

    趁着李明月愣神的瞬间,叶风迅敏的拍灭了他的精气之光,然后附上他身,一把将慕容雪给拦腰抱起,并且快速后退,来到院落的玄关处,将她从侧门给送了出去。

    高山一脸蒙圈的盯着李明月的背影,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的时候,却见李明月又转身回来了。还对着自己微笑,并且露出了整齐光洁的八颗小白牙。

    就当李明月来到高山身旁的时候,冷不防,“啪!”的一掌重重的拍在高山的后心处。

    “少爷,你这是做什么?”高山不可思议的看向李明月,脸上露出了痛苦之色,还想说些什么,喉咙一甜,却是吐出了鲜红的血液。

    李明月不言不语,却是疾风般冲向了那个红眼和尚。现在,他有了肉身,即便是仍然打不过眼前的这个家伙,但是只要能够靠近他,想必就可以逼得他停下手里的动作。

    “拦住他!他是叶风,不要让他靠近护法。”假晚玉率先察觉了叶风的意图,并且出声示警,提醒自己的鬼奴叶风才是他们的目标。只是她的鬼奴,那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家伙还在和灵犀宝剑缠斗在一起,哪里有机会抽身拦截叶风。

    没办法,假晚玉便暂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不去管那还高高挂在长空的招魂灯,转过身来,跟着叶风的步伐,并且一掌拍向他了的后心处。

    叶风听到背后有声,知道是那个假晚玉跟了过来,便向李流云使了个眼神,让他去偷袭红眼和尚。毕竟,那只心魔忌惮的,终究是那把降魔宝杵。

    “啪!”假晚玉一掌拍在了叶风的身上。

    不,应该说是拍在了李明月的身上。

    因为叶风在放慢速度的同时,也从李明月的身体里面抽离出来。就那么一探右手,掌中便多了一把三尺来长的宝剑,不是灵犀还会是什么?

    假晚玉看着李明月的身体向地上倒去,还没有来得及露出胜利的微笑,眼角的余光便瞥见了叶风的身影。他正脸上带笑,手中拿着那把灵犀宝剑,一剑向自己的心窝处刺了过来。

    “不,你不能杀我!”假晚玉出声说到,但是为时已晚,那把宝剑已然穿过了她的心房。

    “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当真这么狠心,想要我魂飞魄散吗?”假晚玉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趁着叶风愣神的瞬间,卷起一团黑雾,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丽眼神怪异的看了叶风一眼,琢磨着假晚玉话中的意思。

第两百二十一章 生我之前谁是我

    前有人鬼生死恋,后有白蛇爱许仙。都说神仙乐逍遥,却想人间走一遭。王丽眼神怪异的看着叶风,心想,难道他的主人叶风,还和这个假晚玉,真魔女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吗?男人啊,还真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叶风也是郁闷的不行,想起慕容雪曾经一度质问得到他元阳之身的人究竟是谁。他说是苏晚玉,而慕容雪却是十分肯定的回答说不可能。此时想来,这假晚玉没头没脑的丢出这么一句话,绝非是空穴来风了。

    呵呵,叶风此刻也不知道是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了。他竟然莫名其妙的睡了一名堕仙,而且这名堕仙还是魔族的大祭司。可是,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说什么也于事无补。

    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先阻止这个红眼和尚的行为,不能让他用木玲珑的灵力把魔族的头子给复活过来。虽然不知道这个魔族的头子有什么可怕之处,但是他终究是魔族的头子,自古正邪不两立,绝不能让他活过来危害人间。

    黑斗篷躲开灵犀宝剑的伶俐一击,然后看了看化作一团黑气逃走的主人,心想:以她现在的修为,对上那个红眼和尚旗鼓相当。但如果是对付这院子里的其他人,就算是他们联起手来,恐怕也不是她的对手吧?

    可是,她究竟为何要隐藏实力呢?而且还不惜让这个叶风用灵犀宝剑伤了她的元身?

    想不通啊,想不通。难道说自己的主人当真喜欢上了那个叶风?不可能吧?就算是芳心蠢动,目标也只会是那颗木玲珑而已,又怎么会是这个失去了木玲珑的**凡胎呢?

    但是那颗木玲珑现在明明就在他们魔族的大护法手里,对了,他可是有着一个很是威风的绰号,叫做:赤眼罗汉。

    黑斗篷忽然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首歌曲十分应景,唱的是: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不知道她为什么掉眼泪,也不知她为什么笑开怀……

    黑斗篷现在很郁闷,跟着这个女主人在人间逗留久了,竟然沾染上了一些人类的坏习惯。以前的他,哪里会去想这些无聊的事情,从来都是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

    不过是一只鬼奴,一把利剑而已,不需要思考原因,更不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如今这是怎么了?居然总是情不自禁的替她担心,为她考虑,生怕她受到一丁点儿伤害。

    想必是吸多了红尘气息,变得伤春悲秋了吧!他看了眼正拿着降魔宝杵冲向那个红眼和尚的李流云,正要上前去阻拦,忽然觉得自己的右手小拇指轻轻地动了动。他心里明白,这是主人在召唤自己。

    怎么?她刚才不是还让自己去帮忙阻拦那些人靠近圣尊吗?现在这是?只是稍微迟疑,那右手的小拇指便又轻轻地动了一动。他心里明白,再不离开,怕是自己的女主人就要生气了。

    于是默念煞气决,激起阵阵黑烟,随风微微一动,身影晃时,

    便来到了主人假晚玉的身前。她正站在《离山别院》的密室里,看着房间大床上正在熟睡的两个女孩子发呆。

    这两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苏晚玉和她的姐姐苏星辰。

    “我本想利用她们把木童引到北都来,然后趁机夺取木玲珑复活圣尊。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居然把那个红眼和尚给放了出来。”假晚玉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然后说道:

    “老祖只说让我们想办法复活圣尊,至于那个红眼和尚,有他在,只会破坏我们的好事。”这些话既像解释,又像吩咐,只听得黑斗篷模棱两可,不知该怎么回答。

    正想着开口问一问主人有什么吩咐,却看见假晚玉屏气凝神,竟然附身在了苏晚玉的体内。

    口中的“小心”二字还未说出,但见金光一闪,却是苏晚玉脖子上挂着的那把桃木小剑晃了两晃,随即又暗淡下去。

    黑斗篷暗自心惊,他自然认得,这把剑乃是天界瑶池的蟠桃神木雕刻而成。别说孤魂野鬼,就算是道行高深的妖魔邪祟,离它三丈之远都要浑身颤抖。自己的女主人,怎么就能够如此近身而不受其伤呢?

    那假晚玉附在真晚玉身上,随即睁开双眼,跳下床来,像是看出了黑斗篷的疑惑,出声说道:“我虽然身为堕仙,但却得到了木童的元阳,体内自然会存留一些他的天罡之气。他是这把小剑的主人,所以我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附上苏晚玉的身体。不然的话,你以为就凭你的道行,能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到苏晚玉吗?”

    “呃~!”黑斗篷有些无语,他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说做那事做得这么理直气壮的,也算是醉了。能说些什么?敢说些什么?于是低着头也不说话,任凭女主人审视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这件事我自有主意,不用你插手。若是无聊的话,还是去看一看你的那位宝贝徒弟吧,他刚才的表现不错。欲所得者必有所求,去吧,如果能在生死关头救他一命,以后用起来也更随意一些。”苏晚玉若有所思的看了黑斗篷一眼,轻轻地挥挥手,转身向床边走去。

    见到假晚玉被叶风重伤,化风潜逃,那个黑斗篷也随即消失。王丽便闪身来到了叶风的身边,对还在失神的叶风说道:“主人,能不能帮我把那盏招魂灯给收入囊中。它可是高级冥器,能够快速提升我的修为。”

    “哦。”叶风还在回味那夜和假晚玉缠绵的场景,只是有心无意的答应一声,然后右手一挥,把掌中的灵犀宝剑甩了出去。却是不偏不倚正击中了天上的那盏招魂灯,却见那招魂灯晃了两晃,竟坠落下来。

    没了法力的加持,一切的法宝冥器便都成了摆设,不堪一击。

    王丽趁机挥动噬魂幡将灯卷入其中,然后收为己有,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再怎么不济,有了这招魂灯提升修为,起码五百年之内她是不会灰飞烟灭或者轮回投胎了。如

    果运气爆棚,再得些天材地宝的话,说不定她还能混个鬼仙当当。

    招魂灯被王丽收走,这周围的阴寒之气也随之消散。时间已经接近中午,李流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转脸和叶风对了个眼神,想趁着眼下阳气正浓阴气衰弱之时一举将这个红眼和尚给狙杀掉,永除后患。

    岂不知,叶风现在是中阴之身,被太阳一晒,便头晕眼花,有种将要被焚化的感觉。还好王丽眼疾手快,展开噬魂幡将他们的身体遮住,这才觉得舒服一些。他毕竟不是仙体灵身,怎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被那心魔给占为己有?

    所以,叶风即便是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勇往直前。看了看还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李明月,叶风灵机一动,闪身钻进了他的**里。这样一来,即便是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下,也不会有烈日灼身的痛苦。

    那个红眼和尚似乎察觉到了危险,漠然的转过头来看着叶风,脸上竟然带着一丝丝遗憾。他回过头,仰起脸盯着面前这具高大而又干瘪的尸体,张开嘴,缓缓说道:“这是我欠你的,今天就算两清了吧!”

    话音未落,却是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把木玲珑的灵气尽数逼入了圣尊的体内。似乎已经听到了圣尊的心跳,他的脸上随即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生与死对他来说已经不再重要,所以,即便是知道了有人偷袭,也没有回身反击。

    叶风手握着灵犀宝剑,一剑刺向了红眼和尚的腰眼,却是在剑尖接触到皮肉之际停了下来。他不确定这灵犀宝剑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肉身,所以心有挂碍,也便止步不前。

    倒是李流云没有顾忌,掌中的降魔宝杵一下子便没入了红眼和尚的后心里。说来奇怪,虽然是穿心而过,但是却丝毫都没有伤害到对方一般。像是捅进了空气中,那红眼和尚依旧是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丁点儿影响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李流云傻眼了,茫然的回过头来询问叶风。那红眼和尚本以为这次是必死无疑,不曾想叶风的**依然和那柄降魔宝杵有所感应,竟然不受其伤,还真是出人意料。

    于是乎,他飞起一脚,正踹在李流云的心口。可怜那李流云还在等待叶风的回答,身体便轻飘飘的倒飞出去,重重的撞在院墙上,然后跌落在地。喉咙一甜,满嘴的鲜血便喷了出来。

    叶风的眉头紧皱,不再迟疑,用力将手中的灵犀宝剑刺了进去。所幸他没有使出全力,但也听到了利刃划破衣服刺进皮肉的声音。

    那红眼和尚表情一僵,惊讶的看了叶风一眼,低下头,居然发现自己的腰背处正往下淌着血。不,不可能。他想,我是魔而不是人,为什么附上叶风的**以后,也会感同身受呢?而且,这**竟然让他有着无比熟悉的亲切感?

    我是谁?我在哪里?他想: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

第两百二十二章 势均力敌谋者成

    本以为是一击必杀,能和叶风联手将这个红眼恶魔给狙击掉,没想到天不遂人愿,降魔宝杵竟然还能和叶风的身体有所感应。李流云痛苦的哀叹一声,抬起头,正看见叶风狠狠地将那把灵犀宝剑刺进了红眼恶魔的腰眼处。

    那红眼和尚的脸上立刻就表现出了痛苦之色,而且他的腰间也被灵犀刺破,还向外流出了鲜红的血液。李流云的脸上一喜,正欲忍着胸口的疼痛站立起来,和叶风一起再次发动进攻时,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和叶风同时傻眼了。

    只见那红眼和尚刚才还血流汩汩的伤口以肉眼可辨的速度闪电般的愈合,然后,然后就完好如初,竟然连条疤痕都没有留下。

    开什么玩笑?李流云蒙圈了,心想,难道他是金刚狼?有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超级愈合功能?还是奥特曼?一见到光就又能够活蹦乱跳了?还尼玛是终结者?是那种超级液态合金制作而成的?怎么就不会受伤呢?

    即便他是魔,有着不可想象的法力又如何?他和叶风所使用的兵器也都非凡品啊,是有着能够斩妖除魔的法器,仙器,怎么就伤他不得呢?木玲珑?难道是木玲珑的力量?

    见到眼前的此景,那红眼和尚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因为他心里清楚,只有叶风的仙骨灵根才能和木玲珑完美的结合,让其发挥出神奇的潜在法力。他瞥了还在惊讶愣神的叶风一眼,又是一脚踢出。

    于是,李明月的身体便高高的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地上。叶风在李明月身体落地之前就已经很不厚道的离体而出,站在王丽身边看着一半儿脸惊,一半儿脸愁的李流云说道:“他有木玲珑护体,我们是伤不了他的。”

    李流云就悲哀的叹息一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嘴里喃喃说道:“师父啊师父,如果您老人家在天有灵的话,就给弟子们一个启示吧,究竟如何才能够将这个红眼恶魔给铲除掉?”

    然而不戒大师并没有显灵,更没有给他和叶风留下什么启示。但是那庭院右侧的廊檐下却走来了两位身材曼妙的可人儿,李流云和叶风同时转头去看,竟然发现是两个芳华正茂,五官精致的女孩子。

    叶风自然认得出来,这两个女孩子是苏晚玉和她的姐姐苏星辰。想不到多日不见,这苏晚玉竟然消瘦了一些;更想不到苏星辰不穿军装的时候是如此的妩媚动人,如九天仙子下凡尘一般,冷艳孤傲,恰似池塘里含苞欲放的白莲花。

    本来叶风到北都就是为了寻找苏晚玉,想当面问一句为什么。万万没想到,这北都城危险重重,步步杀机,他一来就掉进了别人准备好的陷阱里。不但害的慕容雪身负重伤,还连累不戒大师幽光自爆,连投胎转世的机会也没有了。

    心生愧疚之际,纵使发现了苏晚玉的踪迹又如何?看着她和苏星辰躺在那豪华舒适的大床上,睡得是那么香甜,自然。叶风的心中忽然就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是。假晚玉已经说的很清楚,那天晚上,是她和叶风缠绵温存的。所以,苏晚玉相亲,甚至是来到北都后住在这离山别院里,根本就没想要告诉叶风的意思。说的更明白一些,苏晚玉的心里根本就没有叶风,不管

    你承不承认。

    原来是自己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呀!叶风苦笑,得我心者不爱我,爱我人者不得心。月老啊,你这是牵的哪门子红线?根本就是一团乱麻嘛!

    既然苏晚玉平安无事,又不想自己过多的知道她的事情,那他叶风还瞎忙活什么呢?他忙得很,慕容雪身负重伤需要搭救,那个红眼和尚需要封印,还有一个更强更牛叉的魔族**oss即将复活…,他~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红眼和尚见到自己能够完美的利用叶风的身体掌控木玲珑,便再也无所顾忌,甚至明知道来人非友也不去看上一眼,专心致志的做着手头上的事情,奋力将木玲珑的灵力逼进圣尊的体内。他感觉得到,眼前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心跳,想必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睁开双眼,再度苏醒过来。

    看见叶风,苏晚玉并没有说话,而是伸出了纤纤小手解开了脖子上的红色细绳,将那把桃木小剑向叶风抛了过去。

    叶风的心中五味陈杂,说不出是喜是悲。这算什么?物归原主吗?还是?他下意识的瞄了一眼苏晚玉的左手,却见她手指上空空如也。自己在那种环境下送她的订婚戒指,她终究是没有当真的戴在手上。

    算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放下,转身,给自己留一分尊严,用优雅的姿态说拜拜。

    既然不爱,那就不再伤害。将那把桃木小剑珍而重之的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向王丽使了个眼神,让她保护苏家姐妹的安全,带着她们先行离开。万一那黑斗篷再杀个回马枪,拿她们姐妹俩做人质的话,恐怕这一切的努力将成为徒劳。

    再次附上李明月的身体,然后走到李流云的身边,伸手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出声说道:“你没事吧?”见到李流云摇头,他小声说道:“我先用灵犀宝剑将他刺伤,然后你再用降魔宝杵捅那受伤的地方,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李流云的双眼一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脚下生莲,和叶风一起,各执兵器向那个红眼和尚冲了过去。

    狭路相逢勇者胜,势均力敌谋者成。叶风从来都是把自己当成了脑力劳动者,所以,他对这次袭击抱有很大的希望。

    “噗嗤~”一声响,那锋利的剑尖便刺破了单薄的衣服,然后没入皮肉,接着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溅了叶风一身,一脸。他这次瞄准的地方是那个红眼和尚的后心,也是他叶风身体的后心,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动的手。

    因为那里疼啊,犹如刀绞。死便死了吧,他想,即便是死,也不能让红眼和尚把那个魔头给复活过来。岂料鲜血一沾到脖子上的那把桃木小剑,竟然金光闪耀,化作七尺来长横在了他的身前。离奇的是,他竟然不知不觉就从李明月的身体里脱离出来。

    入眼处金光一片,竟是一把灵气逼人的仙家宝贝。只不过这个儿头大了些,看起来有些笨重。好在是把桃木剑,如果是玄铁打造,或许他使尽浑身力气也挥舞不动吧?用神力?他叶风自问还没到那种境界。

    和李流云对视一眼,纷纷露出了喜悦之色。看来还真是他们的师父不戒大和尚在天有灵,给他们赐了这么一把降魔宝剑来。

    不过,有了前车之鉴,叶风的心里还是有一些惶恐不安。

    他将灵犀往空中一抛,只是一个眼神,那灵犀便一剑荡九花,护在了李流云的身前。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从三面夹击,对这个红眼和尚进行围剿。

    叶风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屏气凝神,一剑刺出,便是霞光万道。同时,灵犀宝剑在前,李流云手执降魔宝杵在后,也向那红眼和尚奔袭而去。

    红眼和尚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不屑的冷笑,心想,就凭你们还想伤我?知道仙魔两界管我叫什么吗?赤眼罗汉。罗汉,岂是凡夫俗子就能够杀死的?

    此话不假!单凭叶风和李流云肯定是伤他不得,但是这次有了天师钟馗的降魔宝剑助威,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

    只见叶风举着七尺来长的巨型桃木剑飘然而至,一剑刺向了红眼和尚的后心处。那瑶池仙木所雕刻成的宝剑却是神奇般的穿过了叶风的**,把占用这身体的红眼心魔给捅了出去。

    这时,灵犀宝剑已然破空袭来,看到此情此景,也只得强行转弯,绕开了叶风的**。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把主人的身体给捅个对穿一般。

    与此同时,李流云也握着降魔宝杵来到近前,看到那红眼恶魔从叶风的**之内歪倒出来,哪里肯放过如此良机,狠狠一杵就捅向了他的心窝。只吓得红眼恶魔立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躲进叶风的**内准备潜逃。

    留得青山在方能有柴烧的道理他不是不明白,复活不了圣尊可以以后再复活,只不过要是拐跑了这具**,不知道叶风的魂魄会不会再度轮回投胎,或者就此灰飞烟灭。他如果死了,那么自己还可能存在吗?

    应该是可以的吧?红眼和尚心想,他是天师座下木天童的心魔,又不是叶风的心魔。他被封印在轮回之墟的时候,那木天童已经转生了好几世,不是也没有什么问题吗?想到此处,他便想要携裹着圣尊的本体离开。

    叶风猴一样精明的人物哪里看不出来他的目的,见到那红眼和尚目光躲闪,时不时的瞟向旁边的魔头本体,便知道他想要干些什么。连忙对身侧的李流云说道:“毁了那魔头的本源之体,把他们的希望扼杀在萌芽状态!”

    听到叶风的话,灵犀和李流云同时行动,一左一右对魔尊的本体展开攻击。那红眼和尚的眉头皱了皱,再顾不得生命安危,拼尽全力向魔尊的本体飞扑过去,想要挡下灵犀宝剑和李流云的致命一击。

    只可惜,叶风就在近前,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举起巨剑,一记横扫砍向红眼和尚的腰腹。奈何这巨剑太长,挥舞时不知被什么东西给挡了一下,然后,叶风那握剑的双手就捧着剑柄砸在了红眼和尚的肚子上。

    手背一阵火辣辣的灼烧感传来,紧接着,一股大力便将叶风的魂魄吸进了本就属于他的**之中。

    那红眼恶魔被打了一记,腹部疼痛,差一点儿就从叶风的身体里倒飞出来。只不过,他再次稳住心神的时候才发现,叶风的三魂六魄已然回到了**之中。他再想要控制这叶风的**,却已经是有心无力。

    而叶风,也有着同样的感觉。

第两百二十三章 浓浓手足情似海

    说实在的,叶风很恐惧这种感觉。气若游丝目不明,浑身乏力耳不清。几欲张口吐人语,奈何全身皆不应。

    像是正处在晨梦初醒时的癔症状态一般,他叶风的头脑是清醒的,也很明确自己想要做些什么,可是这身体却是完全都没有任何反应。

    叶风害怕极了,这他娘是神经系统短路了吗?还是被那个红眼恶魔强行占用身体的后遗症?怎么感觉像瘫痪了一般?指挥不动这具**了?

    不对啊,他似乎感觉到这身体里面还有着另外一个灵魂,正向大脑下达着某种指令。但是这种指令又像是加了密的无线信号一般,明明知道它存在着,就在那里,可是不知道密码,连不上线,也就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那个红眼恶魔?他还在自己的身体里面?不好。叶风想,一定要赶在对方还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之前抢到这具**的控制权。不然的话,等到那个家伙控制住了这具**后,怕是他叶风的魂魄会被人家用法力吞噬掉。

    于是,叶风的魂魄便和那个红眼和尚的恶灵开始抢控这原本应该属于叶风的**。不过一个小小的泥丸宫而已,此时却有着三道不同的光芒在相互追逐,纠缠,吞噬。

    叶风的魂魄元灵是白色,自然而然就泛着白光;那红眼和尚的恶灵元神是黑色,所以自然就发着黑光;还有一道绿油油的光束,那是叶风体内的木玲珑散发出来的光芒,在修复黑白二魂魄因抢控**而误伤的大脑区域。

    一开始黑光占了上风,但是随着白光渐渐地和这具原本就属于它的**建立了越来越多的感应时,白光就像是得到了后援一般,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耀眼,便追逐着黑光,在这个泥丸宫里兜圈子。

    黑光似乎是笃定了永不妥协,任凭白光怎么追,就是不服输。直到最后,黑光被白光完全的包围住,仍然倔强的向前冲刺着。

    白光也似乎是短时间之内无法消化掉黑光一样,就那么牢牢的包围着黑光,在木玲珑绿光的照耀下,围着泥丸宫慢慢的旋转着。

    午后的阳光慵懒的照在李流云的身上,拖出长长的影子。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降魔宝杵,却是心急如焚,帮不上一点儿芒,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叶风竟然和那个红眼恶魔共同钻进了一个身体里面,这~究竟是谁能够压制住谁呢?看那双眼睛,一会儿赤红似血,一会儿又恢复成正常人的颜色,反反复复,实在是让人担心。

    那神案上,魔头的本源之体已经被李流云和灵犀宝剑蹂躏的不成样子。甚至,保险起见,李流云还放了一把无名火,将这尊黑乎乎的尸体连同那厚实笨重的红木神案一炬焚烧。

    只可惜,没有人注意到,那魔头本体的泥丸宫里却轻飘飘的飞出了一缕黑气,趁着大火的红光和黑烟遁逆而去,那~竟然是这个魔尊刚刚成形的元神幽光。

    即便是明知道苏晚玉和苏星辰都知道她王丽的存在,但是爱屋及

    乌,鉴于苏家姐妹俩对她主人叶风的态度都不怎么样,所以王丽并没有现出身来。只是在暗地里展开了噬魂幡,跟在苏家姐妹俩的身后,确保她们不受袭击。

    苏晚玉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王丽看在眼里,却是不明所以,也就没有理会。哪知道,她们刚从侧门的玄关处离开院子,便看到了让人头皮发麻的一幕。

    只见那个浑身冒着黑气的斗篷人就站在伤痕累累的慕容雪身后,还用他独有的不知名武器架在慕容雪的脖子上。很显然,慕容雪已经沦为了他的人质,这是王丽或者叶风最不愿发生的事情。

    害怕苏家姐妹俩也被黑斗篷虏了去,王丽赶紧闪身上前,将两人护在身后。不曾想还未和黑斗篷动手,她便感觉到浑身一麻,像是被雷电击到了一般。木讷的回过头来,赫然发现,苏晚玉竟然满脸堆笑的看着她,手里还握着一条拘魂鞭。

    “疼吗?”苏晚玉问到,又是一鞭子抽在王丽的香肩上,顿时那种雷电袭击般的酥麻感传遍全身。王丽再也支撑不住,手一松,噬魂幡便失去了灵力的支撑消失不见。她努力的抬起头来,却发现,一旁的苏星辰眼眸涣散,瞳孔无神,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意识。

    想求助已然是不可能了,只有眼睁睁的看着苏晚玉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精致小巧的白色瓷瓶。打开瓶塞,王丽被收入其中,然后那瓶塞被牢牢堵上,还贴上了一张小小的符纸。

    完了!这是王丽心头闪现出来的最后两个字。

    叶风痛苦的揪着自己的头发,这**根本就不听他的指挥。虽然说木玲珑已经回到了他的身体里面,但是这善魂和恶魄如何能够快速的融合却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李流云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怀里的一个小酒壶,打拧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起酒来。

    也许是地上太凉,那李明月的身体微微一动,竟然悠悠醒来。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看见跪在地上揪着头发痛苦哀嚎的叶风,也没有理会。他还一直把叶风当成是了刚才的那个红眼光头,魔族的大护法呢。

    忽然瞥见了旁边坐在地上正喝闷酒的李流云,便屏气凝神,暗自蓄力,然后一跃而起,挥起拳头向他的后心处砸了过去。

    你可以强大,但不能够比我还强大;你可以优秀,但不能够比我还优秀;你可以成仙成佛,但请不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没有了你我就能逍遥自在。弟弟啊,我恨你,就像我爱你一般多。不要怪我,我只想打败你,然后得到大家的认可。

    李流云本就有内伤在身,又察觉到是亲哥哥李明月来偷袭自己,摇头苦笑,却是并没有要出手还击的意思,甚至那嘴角还浮现出了幸福的笑容。

    他和别人不一样,三岁的时候便灵根苏醒,记忆力惊人,有着一身奇特的筋骨,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修行的速成家。

    还记得小时候

    每一次调皮捣蛋,爷爷总是拿着鸡毛掸子追着他们兄弟俩,问是谁犯错的时候,都是这个喜欢争强好胜的哥哥挡在他身前,如一座坚毅的大山般,说道:“我做的,要打,就打我好了。”

    于是,不管是他们兄弟俩谁犯的错,挨打的那一个,始终都是倔强骄傲的李明月。

    这是我欠你的!李流云心想,下辈子,如果还能做兄弟,我一定挡在你的前面。不管是面对家人的鸡毛掸子,还是外人的刀枪棍棒。

    然而,亲兄弟就是亲兄弟,争强好胜之心再怎么蛊惑,他李明月也不可能对自己的亲弟弟痛下杀手。

    果然,当李明月看到李流云嘴角的笑容时,心头一软,那满腹的杀机就减了一半。顿时就恨的咬牙切齿,刚想收住拳头,却听见“噌”的一声龙吟,那半空中突然就飞过来一把寒光闪闪的三尺宝剑。

    李流云自然也听到了声音,抬眼看时,才发现是神剑灵犀。它听命于叶风,一直守护着李流云的安全,见到有人偷袭,也不管来者是谁,本能的进行了反制。

    “不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李流云脚下生莲,身形一闪便挡在了李明月的身前。

    “噗嗤!”宝剑穿心而过,低头看时,那鲜红的血液如喷泉一般迸射而出。灵犀自知惹了大祸,小眼睛眨了眨,连忙躲进了叶风怀中的七宝葫芦里面,再也不敢出来。

    李明月伸手扶住即将摔倒的李流云,眼泪夺眶而出,怒道:“谁让你为我挡这一剑了?你凭什么就知道我躲不开了?”他一边说,一边将衣服的下摆扯成布条,去堵李流云血流不止的伤口处。

    然而那伤口如泉眼一般,怎么堵也堵不住。于是,李明月便不再多言,背起弟弟就夺门而去。他要去求见龙主,听说他那里有一些起死回生的神药,希望能够保住弟弟的一条小命。

    “你不能死,我们还没有分出胜败,我不许你就此离开!”李明月歇斯底里的怒吼着。浓浓手足情似海,殷殷鲜血全是爱。从今以后,他就有可能是一个人了,再也不会有人和他抢那虚无缥缈的武神头衔。

    “护法那么强,不可能赢不了一介凡夫吧?”黑斗篷疑惑的看着痛苦挣扎的叶风说到。

    “谁知道呢?一个是仙根,一个是魔心。三百年前本是一体,如今再次相遇,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苏晚玉慢悠悠的说着,那眉心处有一朵黑色的莲花闪耀,代表着她并不是真正的苏晚玉,而是魔族的大祭司----兰妃。

    “走吧,圣尊的元神幽光潜入凡尘,便像和孤魂野鬼一般,如果遇到了黑白无常或者阴司鬼差,把他抓回到幽冥地府去轮回投胎就麻烦了。”兰妃的话音未落,身体周围便升起了一层黑气,然后整个人便消失不见。

    黑斗篷看了看还在苦苦挣扎的叶风,无奈的耸了耸肩膀,也追随女主的身影离开了。叶风也好,木童也罢,其生死福祸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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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录介绍:
山村少年叶风自幼得了一种怪病,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常在睡觉的时候离体而出。是祸?是福?这离开身体的灵魂居然能自由的穿梭在人世间。有次,他出体的灵魂被一只黑猫吞入了腹中,竟然意外的获得了可以夜视,透视的特殊功能,从此大显身手,游戏人间。可是,这离魂之症终究是病,得治。切看《离魂录》,叶风的求医奋斗改命史…… 你的支持是我的动力,来书友群877147139吐槽吧。离魂录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离魂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离魂录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