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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蛮阿三     重生为文学巨匠txt下载     重生为文学巨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五十二章:唐宋,我想…拜你为师!

    第一百五十二章:唐宋,我想--拜你为师!

    慕容疏影很无语,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他们就问自己什么时候办事,而且还说把份子钱准备好了。

    难道说,在他们看来,只要自己点头答应,这一个星期内就能办婚礼!!!

    现在郭绍年三人都在等慕容疏影的答案,慕容疏影知道必须得给他们一个答案,哪怕是模棱两可的答案,于是便说道:

    “男女之事,我现在还不想谈,等--毕业了再说吧!”

    话罢,慕容疏影便起身离开了。

    慕容疏影离开后,三人就开始嘀咕起来。

    彭德问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同意还是不同意呢?”

    朱英狠狠地白了眼彭德,道,“你真是胸大无脑,算了,你压根连胸跟脑都没有。这还看不出来,当然是同意了!”

    郭绍年一幅专家般的样子,点着头说道,“我也这么觉得!”

    “那要不等唐宋来了,咱们给他们制造点机会?”朱英建议道。

    “我看行。我就喜欢成人之美!”彭德嘿嘿一笑。

    慕容疏影走后,便一幅忧心忡忡的样子。

    她的脑海里,现在全是唐宋的身影。自己对他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喜欢还是讨厌呢?

    她现在也有点说不清楚。

    而这个时候呢,她却听到了一些议论声。

    “听说没有,又有新闻了。据说,唐宋翻译的那鼎文有内幕!”

    “啊!内幕?不会吧?小赵就是译文小组的,我跟他熟地很,他对唐宋可是佩服地五体投地啊,怎么可能有内幕呢!”

    “你知道什么呢。前几天冯老的一位老友来了,你知道不?”

    “知道啊,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啊。这有什么奇怪的?”

    “那你知道,冯老那位老友是谁吗?”

    “我怎么知道,冯老又没说。”

    “唐宋的岳父!”

    “什么?唐宋的岳父。你的意思是说,他来是有目的的?”

    “否则呢?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那个时候来呢?”

    “别说了,那不是魔都考古局的人嘛。”

    这番议论,慕容疏影听得清清楚楚。

    她很气愤,这些考古专家天天不工作,为什么老是喜欢八卦呢?

    慕容疏影很想追上去,跟他们理论一番。

    而这个时候,一道声音响起。

    “英雄姐姐!”

    慕容疏影一愣神,随即就看到了远处向自己跑来的左右小朋友。

    是左右。

    看来他们回来了。

    左右一来到慕容疏影跟前,就开门山见把自己的目的讲了出来,

    “英雄姐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是你一定不能告诉爸爸,行不行?”

    “好。你说吧!”慕容疏影抚摸着左右的脑袋,带着笑意说道。

    “我在大河乡看到爸爸跟他的情人约会了。而且还给她唱歌了呢!”左右很是认真地说道。

    慕容疏影一听,就愣神了。

    情人?

    约会?

    还唱歌!!

    “姐姐,你跟爸爸的感情,是不是出了问题了?”左右开始分析了起来,“我就知道爸爸是个花心的大萝卜,姐姐,我劝你,还是别跟她睡了,分开吧。要不----你会吃亏的!”

    左右小朋友心里却在说,我就说一次慌话,就一次。爸爸,对不起了,为了我妈妈的幸福,我就---先委曲你了!

    慕容疏影现在说不清楚自己心里到底是什么感觉。

    吃醋?

    嫉妒?

    生气?

    到底是哪一种呢?

    ---

    老友归来!冯日出自然要亲自去接了。更何况,他还要当面赞赏一番唐宋。

    他果然是妖孽中的妖孽。译文小组三天的成果,证明了一点---唐宋真乃神人也!

    “唐宋啊,译文小组三天的成果,任谁也想不到,你半个小时就完成了。即便是现在想想,我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冯日出边走边发表着感慨,“你给我说说,这翻译鼎文的经验,我也好学习学习。”

    冯日出是何许人也。那在华夏考古界,已然是元老级的人物了。

    而如今呢,他却虚心主动地向唐宋学习。旁边有几人听到后,顿时目露惊愕之色。

    由于考古现场涉及到一些机密,所以呢,并没有记者在场。否则的话,单是这番话报出去,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唐宋笑了笑,“冯老,您过奖了。这完全是--偶然。”

    “怎么,跟我还谦虚。”冯日出笑着说道。

    唐宋苦笑,“冯老,我没有谦虚,说的是实话。”

    冯日出见唐宋有所保留,八成是有别的原因。也就没有再问。

    随即冯日出话锋一转,道,“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有烤兔子肉,那叫个香啊,咱们哥三~去好好喝一杯!”

    哥三?

    旁边的人一听就愣住了。

    冯老跟老友称哥俩无可厚非。可是这第三者是谁呢?

    他们都知道,肯定不是自己。于是,就将目光纷纷看向了唐宋。

    唐宋自然也听出来了,“冯老,哥三?这---你也太抬举我了吧?”

    你跟章老都是当爷爷的人了,却跟我称兄道弟,我有那么老吗?

    在别的看来,这是天大的好事。

    你想想啊,一个是考古界的泰斗。一个是岭南市市公安局局长的父亲。这可都是大腿级的人物啊,随便抱上一个,那就是祖坟上冒青烟的事情。可是唐宋这货却觉得----自己很吃亏,人家可是小鲜肉,这被你一说就成老泥鳅了!

    冯日出却坚持道,“哥三就是哥三,今天啊,咱们不以年纪论辈分,只以真才实学说事!”

    板房内!

    正如冯日出所说,这烤兔子肉,的确让人回味无穷。吃到最后,唐宋直接下起了手,那叫个惨不忍睹啊。

    就在唐宋又撕下个兔子腿时,哗拉拉,板房里冲进来了十来号人。这些人都绝大多数都戴着眼镜,一看就是有知识有文化的精英。

    “老高,你们来干什么?”冯日出看着自己的译文小组问道。

    高峰,是译文小组的组长,今天已经50岁了。之前他对唐宋的态度,那是充满敌意的,就是打死他也不相信魔都考古局说的是真话。

    为此呢,他还跟朱英彭德吵过。

    但是,现在的他,却对眼前这个嘴上沾满油渍,而且还正在舔指甲缝里肉的年轻人,充满了至高无上的敬意。

    是发自真心的敬意。

    高峰没有回答冯日出的话,而是看着唐宋,向前走了两步。看到这一幕,唐宋心里一愣一愣的啊,什么意思?

    他们要搞哪出?

    “唐宋,之前---对不起!”高峰随即冲着唐宋深深地了一躬。

    紧接着,整个译文小组也纷纷向唐宋深深地躬起来。

    这是他们表达歉意的方法。

    可是,当唐宋看到这一幕后,顿时想到了吊唁者前来祭拜亡灵的那一幕。

    好渗得慌啊!

    “你们这是搞什么嘛?什么对不起?难道说,你们做了什么对不住我的事情?”唐宋直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冯日出自然知道事情的始终了,于是,便解释了起来。

    听完冯日出的话,唐宋顿时明白了,笑呵呵地说道,“高老,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这今后咱们就算朋友了。来,我请你们吃兔子腿,贼拉好吃了!”

    说着,唐宋又舔了舔指甲缝里的肉。

    来之前,就传言唐宋脾气有些怪,不怎么好相处。可是,现在整个译文上组看到这一幕,却悟出了一个道理---传言永远不可信。

    一番寒喧之后,高峰说出了一件犹豫良久的话,他眼神灼灼地盯着唐宋,

    “唐宋,我想--拜你为师!”

第一百五十三章:谣言事件

    第一百五十三章:谣言事件

    高峰跟郭绍年魏正一,属于同一类人,是那种视事业如生命的工作狂。在他们眼里,工作永远胜于生活。

    正如之前冯日出所说,不论年纪,只论真才实学。如果不是有着这样的求学态度,高峰也不可能走到今天,取得这样的成就。

    虽然说,唐宋对高峰不怎么了解,但是在考古译文界,提起他的名字,那就跟在娱乐圈里提起周杰伦一样知名。

    高峰此言一出,众人的眼神中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唐宋也愣住了。

    刚才这冯日出占自己便宜,明面上跟自己称兄道弟,实际上却是在说自己长得老。

    而现在呢,却又出来个拜师的。

    而且还是个能够当自己父亲的长辈。

    这让唐宋很为难!

    “高老,我对翻译鼎文,真的不怎么在行,这一次纯属----碰运气。这有什么咱们可以商量交流嘛,干嘛非得搞这么俗套呢!”

    唐宋开口说道。

    “师父,你是嫌我不够资格吗?”高峰一字一字地说道。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误会了。”唐宋有点脑袋大,这家伙难道说钻进牛角尖了?

    冯日出笑呵呵地说道,“唐宋啊,这件事情,依我看啊,你可以考虑考虑。老高呢,向来是以能者为师。否则的话,也不可能走到今天。”

    章军对考古不太懂。但是,对高峰这种执著与精神,却很是赞赏。

    其余译文小组成员,可以说都是高峰的半个学生。而如今,他们的老师要拜唐宋为师。说实话,他们也很想那么做,可是,如此一来且不说辈分之事。唐前辈唐高人连自己的老师都不收,自己这些人又何必凑热闹呢。

    此时此刻,跟黄秋生要好的那几个死党,正怒气冲冲地向这里赶来。

    当他们来到这里时,就看到了整个译文小组的人也在。看来,自己还真是来对了。这译文小组肯定也是来讨说法的。

    “你们又来干什么?”眼前的局面已经有点乱了。现在又来了几人,而且还一幅怒气冲冲的样子,冯日出顿时就意识到了什么。

    “冯老,我们要讨个说法,要替译文小组讨个说法。”说话这人,乃是黄秋生的死党史志全。

    你看看,这史志全就是会说话。替译文小组讨个说法,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正义与抱打不平光辉英勇的一面显示了出来。

    现在整个考古团队已经传开了,唐宋之所以获胜,那是因为有内幕,跟他有个好岳父有着莫大的关系。

    “史志全,你替我译文小组讨什么说法?”

    关于绯闻,译文小组的成员也自然听说了。

    “把话说清楚了。我们译文小组都在这,哪里用得着你了!”

    “史志全,谁让你来的?外面的谣言又是谁散步的?”

    前一秒史志全还一幅志在必成的样子。现在听到译文小组成员这么说,也不由得一愣啊。

    什么情况?

    难道说,他们不是为了声讨唐宋而来?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之所以有谣言,那自然是有人在暗中操纵。

    高峰还没有找他们算账,这可到好,现在竟然自动送上门来了。

    顿时高峰就目光冰冷充满恨意,一步一步向着史志全走了过去。

    “史志全,把话说清楚!”

    史志全现在已经是满头大汗了,他身后那几人已经有打退堂鼓的意思了。

    “我--我是听到外面的谣言后,想来跟---跟冯老反应下情况。”史志全灵机一动,便改变了说法。

    “什么谣言?”高峰逼问道。

    随即史志全就吞吞吐吐地讲了出来。

    闻言,冯日出勃然大怒。

    章军却面无表情,跟之前一样。

    而唐宋呢,却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似得,还在没心没肺地啃着兔子腿。

    “史志全,这谣言是谁传出来的??”冯日出质问道。

    “我--我--我不知道!”

    鼎是现场出土的鼎,唐宋翻译鼎文也是当着众人的面,用了三十分钟不到就完成了。

    随即,译文小组连续工作三天,翻译完成后,经自己跟高峰等人的一一比对后,这才发现惊人的一样。这样的结果,却有人敢造谣,敢质疑自己的公平公正性,简直岂有此理!

    “哎呀,吃饱喝足的感觉就是爽啊。你们先忙着,我出去溜溜食!”唐宋随即在众人的目光下,就离开了。

    他可没心思看这些破事。

    当然了,他也知道以冯日出的能力,自然会给所有人一个说法。

    外面微风依旧。唐宋不急不缓地走着。

    十多分钟后,他就被一人拦住了去路。

    不是旁人,正是黄秋生。

    唐宋跟黄秋生第一次相见时,便是这种场景。

    他向左,黄秋生向左。

    他向右,黄秋生向右。

    而如今,场景再现。

    “你又想干什么?”唐宋没好气地说道。

    “不想干什么,就是看看你这个靠关系靠岳父一心想出名的***,到底牛在哪里?”黄秋生嘲讽道。

    唐宋冷笑,道,“让我分析下你的心理。”

    “你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只能接受别人的赞赏与夸奖。你一直觉得自己很牛比,可是当有一天你发现还有人比你更牛时,甚至这辈子不吃不喝都无法赶上时,你整个人崩溃了。就像一条疯狗似得。于是开始疯狂乱叫乱咬,冀希望能够把别人也脱下水……黄秋生,何必呢?是真是假,你心里应该最清楚。还有-----你眼里的眼屎真的好恶心!”

    黄秋生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一语说中了自己的心中所想。而且还变着法子污辱自己,我眼里有没有眼屎关你屁事。我乐意眼里有眼屎,这样显得我更帅气潇洒,你管得着吗?

    “姓唐的,现在整个考古局都在议论你凭关系上位。不说别人,单是译文小组就够你受的。”黄秋生似乎稳操胜券似得,“知道高峰高老吗?”

    “切,一看你就不知道。我告诉你,高老可是考古界译文方面的泰山北斗。他现在也跟我们站在统一战线,只要他一句话,你觉得你能在考古界译文界站地住脚吗?别做白日梦了!”

    如果说,这黄秋生知道高峰高老想拜唐宋为师,却被唐宋给委婉拒绝的消息后,不知道此时会是何种想法。

    唐宋呵呵一笑,“是吗?那我到是很想看看那一幕!”

    “你会看到的!”黄秋生的目光变得阴森诡异起来。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好好,我现在就去。马上就到!”

    挂断电话后,黄秋生瞪着唐宋,指高气扬道,

    “知道谁给我打的电话吗?告诉你吧,是高老。哼,我现在就过去,你等着万劫不复吧!”

    唐宋苦笑,唉!

    会议室内!

    整个考古团队核心成员,已经都到场了。

    冯日出已经调查清楚,谣言最先出自于黄秋生之口,通过黄秋生那些死党迅速传到整个考古团队。

    冯日出向来秉持赏罚分明的原则。这件事情如果不有个说法,不说别的,他连自己的良心都对不起。

    宋一坐在那里,就如同泄了个气的皮球般。

    刚才冯日出言词激烈,字字之中尽是怒火。

    现在黄秋生还没有来,宋一在想一会儿他来了以后会怎么说,如果把自己给咬出来,那么----

    “冯老,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我也有责任。秋生毕竟是我的徒弟,他----做出这样的事情,完全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宋老,这怎么能怪你呢,要怪就怪冯秋生以前身上光环太多了。”

    有人替宋一开脱道。

    “宋老,你就别自责了,出现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看到啊!”

    “好好的苗子,怎么就成这样了呢?”有人替黄秋生感慨道。

    朱英很想拍案而起,不过却被郭绍年给制止住了。她心里清楚,这件事情,肯定跟宋一脱不了干系。

    而就在这时,会议室的门被人推开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反咬一口

    第一百五十四章:反咬一口

    在推门的时候,黄秋生还意气风发。

    一想到,下一秒就能听到众人质疑唐宋痛贬唐宋,他全身的神经就变得亢奋起来。

    不过,一到会议室,黄秋生就感觉到了气氛有点不对劲。

    所有人看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复杂之色。

    有痛恨。

    有叹息。

    有无奈。

    有……

    什么情况?

    黄秋生假装什么也不知道,正准备开口,却不曾想自己的师父宋一拍案而起,痛斥道,

    “黄秋生,我平日怎么教导你的,要不耻下问要好学。你那幅夜郎自大的样子什么时候能改掉。好啊,现在竟然还学会造谣生事了,我问你,你对得起我平日的教导对得起大家对你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职业道德吗?”

    宋一越说越激动,蹭蹭蹭向着黄秋生奔了过去,

    “我这张老脸都被你丢尽了,技不如人,可以再学。这尊严丢了,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呢……”

    这时的宋一已经来到了黄秋生面前,啪啪就动起手来。

    两个耳光,彻底地将黄秋生给打清楚了。

    他现在明白了。事情败露,自己的师父为了自己的形象将全部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身上。

    宋一,你也太无耻了吧,这当初是谁暗示我这么做的,你忘记了吗?

    “老宋!”冯日出这时开口了。如若不然,宋一还要继续动手。

    有时候,动手打人是一种怕的表现。

    的确,宋一害怕黄秋生胡说,所以他在用另一种方法暗示黄秋生。

    “秋生,谣言的事情你还有何话可说?”冯日出质问道。

    黄秋生冷笑了一番,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宋一的实力与人脉,黄秋生很清楚。虽然说现在自己被他推开,可是,如果讲出实话,只怕自己以后无法在京城考古局立足。

    那么,眼下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把局面搅乱。向让证明自己的忠心。

    想到这,黄秋生就有了主意,

    “冯老,谣言的确是从我嘴里传出去的。不过,这一切,还有一个人脱不了干系,是他--让我这么干的!”

    此话一出,顿时众人就开始纷纷议论起来。

    有几人已经开始用眼睛的余光瞅起了宋一。

    宋一表情没有半点变化,跟之前完全一样。

    “会不会是他呢?”

    “不清楚,不过---算了,咱们还是听吧。说出来得罪人!”

    “是谁?”冯日出质问道。

    黄秋生左手一指,众人顺着他的手势一看,不由得惊呆了。

    竟然是郭绍年!

    “我的天啊,怎么可能!”

    “郭绍年郭老,这怎么可能?”

    “这郭绍年不是唐宋的准师父嘛,这种事情,他怎么干得出来呢?”

    好小子,老子果然没有看错你。前一秒,宋一还提心吊胆。而现在他的内心却变得异常兴奋起来。现在的祸水完全引到了郭绍年身上,这一招--够狠!

    高峰拍案而起,瞪着黄秋生质问道,“黄秋生,话可不能乱说!”

    郭绍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表情并没有一丁点的变化。

    朱英已经拍案而起,要不是彭德拼死相拦,只怕这时朱英已经开启暴打模式了。

    “姓黄的,看老娘不把你那张嘴撕烂。你个血口喷人的狼……”朱英的肺都快气炸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最后,这黄秋生竟然反咬一口!

    既然这么做了,那就应该把戏做足了。黄秋生突然间恢复了往日的自信,向前走了两步,道,

    “郭绍年,怎么,你不想说点什么吗?”

    “老郭,你到是说话啊……”

    朱英那叫个气啊。今天彭德是使出吃奶的劲儿了,否则的话,女汉子朱英早就挣脱大大出手起来。

    郭绍年没有开口。事已至此,自己开口又有何用。

    “黄秋生,把话说清楚!”冯日出开口说道。现在这一幕,他也没有预料到。

    “你们别看郭绍年平日里一幅视考古业为生命的样子,其实,他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小人。他怕自己这个徒儿超过自己,怕自己被人笑话师父不如徒弟,怕影响自己的前程。于是,便找到我,跟我达成一致。说让我散布谣言,这样一来,双方都得利……”

    黄秋生所言,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

    可是,还是有人提出了质疑。

    高峰冷冷地说道,“黄秋生,依你所言,那么之前在微博上,魔都考古局又为什么要大肆宣传唐宋呢?而且还说这是天佑华夏!”

    黄秋生冷冷一笑,“那是他郭绍年想借此出名。”

    高峰又接着说道,“照你所说,郭绍年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他又为什么要把唐宋带到这里呢?难道他就不怕引火烧身吗?”

    黄秋生狞笑一番,“郭绍年跟我师父早就有恩怨。他之所以让唐宋前来,就是为了自己的私欲,让他战胜我跟师父。来满足他那虚荣心!”

    “那我问你,是郭绍年实力强,还是宋一实力强?”高峰继续说道。

    “当然是我师父。”

    “那之前,你跟唐宋认识吗?”高峰又问道。

    “不认识!”黄秋生心说,要是认识的话,我还会傻到跟他比试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嘛。

    “那我就不明白了。”高峰停顿了两秒,道,“既然如此,郭绍年凭什么断定,这跟你素昧蒙面过的唐宋,能够胜得了你呢?要知道,你在译文界,可是一等一的青年才俊。这一点,大家都认可。难道说,他就不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那你应该问他。我又不是他,我怎么知道他心中所想。”黄秋生愤愤地说道。

    高峰冷冷一笑,道,“可是,不问你,我们怎么能够确定,你不是反咬一口呢?”

    “你什么意思?”黄秋生急了。

    高峰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把我心中的疑问说出来而矣。”

    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宋一开口了,

    “秋生,你还年轻,要真是自己做的,那就承认了吧。大家也不会为难你。年轻人嘛,谁都会出点错!”宋一这番话,看似是在劝黄秋生,实际上呢却是在帮郭绍年说话。

    之前还是被怀疑的对象,现在已经成了众人眼中的大度的高尚者了。

    朱英实在看不下去了,“姓宋的,你少猫哭耗子了。我告诉你,老郭没有做就是没有做,不用你充好人!”

    局面有些乱。冯日出知道,再这么耗下去,也无济于事。

    于是便道,

    “都散了吧。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冯老这么说了,众人也不好再说什么,便纷纷离开了。

    这时,会议室内,只剩下了两人。

    冯日出跟郭绍年。

    郭绍年依然坐在那里,其正要起身离开,冯日出望着他一字一字地说道,

    “老郭,我相信你。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郭绍年笑笑,没有言语一字,便离开了。

    啪!

    唐宋将手里的杯子直接摔了个粉碎。这个黄秋生好特么阴险啊,这一招都玩得出来。

    “你要干什么?”慕容疏影问道。

    “不干什么。”

    将唐宋的去路拦住后,慕容疏影一字一字地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嘛。你想去教训黄秋生。”

    “你要拦我?”

    “不,我想说的是,咱们一起去。”

第一百五十五章:他现在的法号叫酒肉!

    第一百五十五章:他现在的法号叫酒肉!

    唐宋跟慕容疏影杀气腾腾,正要开门而去,却不曾想在门口碰到了高峰。

    今天的事情,也完全出身高峰的意料,不过,他相信郭绍年的为人,更相信自己的直觉。

    “师父,不能去!”

    很显然,高峰听到了他跟慕容疏影的谈话。

    “高老,别这么叫,我觉得叫小唐或者唐宋,更适合一些。”

    唐宋话里的意思,高峰再明白不过了。

    无奈之下,高峰只好改口,道,“师---唐宋,你不能去。这件事情蹊跷地很,就算你们去把黄秋生打了,事情也不能解决,相反,还会落人口实。”

    “我知道!”唐宋点了点头说道。

    高峰一愣啊,知道还去,这---有点不符合逻辑啊!!

    “我们刚才就随口一说。”慕容疏影补充道。

    她到是挺配合。唐宋狠狠地白了眼慕容疏影。

    “冯老让你过去一趟!”高峰终于说出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

    冯日出办公室内!

    一切就如同什么也没有发生似得。冯日出没有跟唐宋谈论今天发生的事情,而是谈起了更重要的事情,

    “唐宋,这鼎文翻译好,可是,取什么名字好呢?”冯日出问道。

    他已经收集到了几个名字,可是具体应该用哪个,还有些吃不准,所以才来找唐宋商量一番。

    听罢此言,唐宋一愣啊。他竟然找自己来不是谈郭老的事情!!!

    “毛公鼎!”唐宋张嘴说道。

    在地球上,毛公鼎是由作器人毛公得名。

    听到这个名字后,冯日出眉头一喜。

    鼎文内容共分五段:其一,此时局势不宁;其二,宣王命毛公治理邦家内外;其三,给毛公予宣示王命之专权;其四,告诫勉励之词;其五,赏赐与对扬。

    “好,就叫毛公鼎!”冯日出拍板说道。

    而就在这时,冯日出的办公室门却被突然推开了。

    “冯老,大喜啊大喜!”那人额头上尽是汗水,很显然他是一路狂奔而来。

    “老王,怎么了?”冯日出知道又挖出什么宝贝了。

    “鼎,大--大--大鼎!”

    与此同时,那日大雨冲刷出的大洞挖掘现场,已经聚满了专家。

    前几日,他们挖出了毛公鼎,虽然说比不上其它青铜器那么庞大,但是鼎内铭文字数却堪称之最。

    而如今,再次挖掘出一樽大鼎。

    唐宋并没有跟着前去,因为,他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虽然只是背影,可是,唐宋却有一种预感,应该是那个冷面杀手。

    那杀手似乎是在故意引导唐宋跟着他前行般,忽尔急忽尔缓,很快便进入了一片杨树林。

    想到这,唐宋突然停下了脚步。

    不出唐宋所料,唐宋的脚步刚停,那杀手也止住了步子。

    终于他转过身子露出了真容。

    唐宋没有猜错,他就是那夜在包租婆家中看到的有着一张冰冷脸的杀手。

    也是他裤袋里那枚飞镖的主人。

    “说吧,把我引到这里来,有什么企图?”唐宋冷冷地问道。

    杀手没有用嘴,相反却是用手比划了起来。

    这是手语。

    什么情况?难道说他是哑巴?

    唐宋所猜不错,他就是哑巴。

    “你的意思是说,你家主人要见我?”唐宋对哑语还是多少知道些的,大概能够猜透是什么意思。

    哑巴杀手点了点头。

    “你家主人是谁?”唐宋问道。

    哑巴杀手用手语比划了起来。大概意思是等你到了就知道了。

    唐宋冷笑一声,“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上次那个独臂杀手跟你是一伙的吧?”

    哑巴杀手点了点头,用手语再次比划了起来。

    “什么意思?你意思是说,他跟你的目的一样,也是要请我见你家主人?”

    哑巴杀手再次频频点头。

    唐宋笑道,“你们家主人请人见面的方式够特别的啊。别人请人见面,要么发请贴,要么派车去接。你们却是派杀手来----杀!”

    哑巴杀手再次用手语比划起来。

    大概意思是说,我们家主人请别人见面,一般都是绑来。

    而就在这时,突然一阵风起,吹得树叶哗哗作响,紧接着林内的一群麻雀如同受到了惊吓般,向着远处逃去。

    唐宋看得清清楚楚,一道身影如同鬼魅般,在每棵杨树间不停地穿梭,快若闪电。

    他正准备眨下眼睛仔细看看时,却不曾想,那身影已经出现在他面前。

    由于他被一袭黑袍包裹着,根本无法看清楚长相。见哑巴杀手面露恭敬之色,躬下了身子,唐宋就知道这黑袍男就是他的主人了。

    就凭他刚才那出场的身手,唐宋就知道,如果说他要杀自己的话,那么自己的小命已经没了。

    “你就是那个要见我的人?”唐宋眨着眼睛,很想看清楚这黑袍男长什么样子。

    “没错!”

    只不过,当听到这声音后,唐宋就疯狂地眨起了眼睛。

    不是男的!

    是个女的!

    我了个去!

    难道说,她相中了自己?要在这杨树林里把自己推倒?

    想到这,唐宋不由得后退了两步。

    “你害怕了?”黑袍女见唐宋后退了两步,笑着说道,“他竟然会找你这样的人做徒弟,笑话,真是笑话。”

    他?

    这个他是谁?

    唐宋有点蒙了。

    “我很忙的。我相信你也很忙,咱们还是直接进入正题吧!”唐宋吧唧了两下嘴巴,说道。

    黑袍女怪笑了两声,“这点到是挺像他。”

    又是“他”?

    他到底是谁呢?

    就不能说出姓名吗?

    唐宋很想指着黑袍女的鼻子训斥一番。

    “你知道修罗吗?”被黑袍女这么一问,唐宋顿是就蒙了。

    “不知道!”

    “我就知道,他不会跟你提起这些事情的。也罢,这么好的天气,我先给你讲个故事。”

    黑袍女也没有问唐宋是否愿意听,就开始讲了起来。

    八十年前,修罗这个组织就存在了。准确地说,它是一个杀手组织。

    每隔五年,这个组织就会吸收一批新鲜血液。从各地挑选一些有练武天赋的孩童送到一个秘密基地,接受最残忍的训练。与其说是训练,到不如说是彼此间的对抗---胜者活败者亡。

    从十岁开始,就经历刀与剑的洗礼。从十岁开始所见到的一切被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活人,一种是死人。

    从十岁开始,眼神里就没有了同情没有了爱没有了温暖。

    不知从何时起,那曾经柔弱不堪一击的孩童,却习惯了剑划破喉咙的那一瞬间。

    那一年,她跟他都十岁,都是因为吃了一块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那个魔鬼地狱里了。

    十年如一日,她跟他用自己的实际实行证明了自己是名出色的杀手。死在他们手下的同伴与敌人,不计其数。

    十五岁开始执行任务,两人都从未失过手。凭借着过人的本事,两人都成为了修罗的弟子。

    修罗,这个组织的创建者。当然了,他们则称他为王。

    修罗一生共收有九名弟子,而这九名弟子中,那个他被众人称之为王之子。

    而她却被众人称之为王之女。

    听完黑袍女讲的那个故事后,唐宋砸摸着自己的嘴,说道,“如此说来,你就是那个王之女了。”

    黑袍女仰头长啸一声,“王之女,不,我更别人叫我公主。”

    “那王之子呢?”唐宋问道,“听起来,他们到是青梅竹马。公主配王子,简直绝配啊!”

    “绝配?不,他消失了。不过,这两年我终于找到他的下落了。”黑袍女说到这,突然间声调一冷,一字一字地说道,“你认识他,而且还很熟悉。”

    “我认识?谁?”唐宋很好奇。

    “他现在的法号叫酒肉!”

    黑袍女此话一出,唐宋顿时一惊啊。

    是酒肉。

    竟然是他!

    他不是和尚么?这怎么还是杀手出身啊?

    这可真应了那句话了,放下屠山,立地成佛!

    “我明白了,你是想让我劝他还俗,然后跟你成婚,再生一大堆的小秃驴。咳咳,是baby!”

    “对吧?”

第一百五十六章:后母戊鼎

    第一百五十六章:后母戊鼎

    黑袍女很显然幻想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不过,她在深吸了一口气后,突然狞笑起来,

    “不对!不对!”

    啊!

    唐宋一惊啊。自己可是要做文学巨匠的,这怎么把剧情还猜错了呢。

    “那你想要我做什么?不会是酒肉负了你,你想让我杀了他吧?”唐宋眨了眨眼睛,摆着手说道,“他帮过我,怎么说我们也算朋友,这种事情我宁算死,也不会做的!”

    “是么?”

    黑袍女突然身子一动,便向唐宋攻击起来。

    这能跟酒肉相提并论的公主,身手自然堪称大师级别了。

    啪!

    一掌拍在唐宋的胸口上。唐宋只觉得整个人都快要死了,那种感觉就如同置身于火山中般。

    啪!

    又一掌拍在了唐宋的后背上。

    又被其一拉一扯,唐宋的两条胳膊就如同断了般,根本无法动弹一丝一毫。

    啪啪!

    黑袍女冲着唐宋的两条腿重重踢了两腿,然后唐宋就失去半点活动能力了。

    两条手废了。

    两条腿废了。

    唐宋有种想死的冲动。酒肉你个坑货,你丫的负了人家公主,到头来,却要老子替你还情账。老子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就在唐宋准备喊一声--士可杀不可辱时,他的身体再次被重重踢了一脚,随即飞到六七米开外,重重地落到了地上。

    “疼死老子了---我的胳膊啊,我的腿啊……”

    下一秒,唐宋就意识到了什么。

    嗯?

    手能动了?

    脚也能动了?

    站起身后,唐宋活动了下筋骨,见自己身体上的部件都完好无损后,顿时就忘记疼痛开始大笑起来。

    他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你果然是个练武的胚子。怪不得他要收你为徒.”黑袍女盯着唐宋喃喃地说道。

    我了个去,唐宋那叫无语啊。搞了半天,你刚才那番暴打,就是想试试自己是不是练武的胚子?

    这方法也太怪了吧?

    上来搭个脉测测血压什么的,不就可以了么??

    “回到魔都告诉他,十日后我在一剑山等他。”黑袍女紧接着又说道,“不要把我的话当成玩笑,因为,我已经在你身上种下了血蛇蛊。十日后,如若他不去一剑山,那么,你的整个身体就会像气球一样爆裂而亡。”

    不要怪我,我找了他一路,他跑了一路。如果不用这招,他又怎么肯见我呢。

    闻言,唐宋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

    什么情况?

    “不是,公主,你的王子负了你,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没错,他是想收我为徒,可是,我没答应啊。你这别吓唬我啊,什么血蛇蛊什么爆裂而亡,我很胆小的……喂喂,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呢?快点给我解蛊啊!”

    唐宋现在恨不得马上飞回魔都,然后把酒肉给大卸八块!

    ---

    大!庞然大物!这简直就是庞然大物。

    这鼎已经称过,竟然重达832.84千克。可以说,是目前华夏国已知古代最重的青铜器。

    此鼎器立耳,折沿,腹部呈长方形,下承四柱足,以云雷纹为地,器耳上饰一列浮雕式鱼纹,耳外饰浮雕式双虎食人首纹,腹部周缘饰饕餮纹,柱足上部饰浮雕式饕餮纹,下部饰两周凸弦纹。

    望着此鼎,众人惊呼不已。

    “这简直堪称之最啊!”

    “我的神啊,此鼎一出,真乃华夏之福啊。”

    “宝鼎啊,这宝鼎当年是如何建造的呢?老祖宗真是太有才了。”

    “你们快看,鼎内有鼎文!”

    鼎文很快就被处理好,然后用专业设备拍好,将图片纷发给众人。

    毛公鼎再加此鼎,这两件宝贝问世,其一亮相,足以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没想到,我冯日出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够赶上此等幸事,此生足矣啊!

    高峰跟译文小组此时正在商量那鼎文应该译做什么。

    “高峰,你脑子让驴踢了么?拿不定主意,去问唐宋啊!”朱英在一旁说道。

    听得此言,高峰瞬间恍然大悟,于是便急匆匆地要去请唐宋。

    “不用了,我来了!”这时,唐宋的声音响起。

    一见这鼎,唐宋就瞪大了眼睛。

    这--这不是司母戊鼎吗?

    司母戊鼎,这个名字乃是郭沫若先生敲定的。后来发现,“司母戊”三字,有一处错误,应该叫“后母戊”。

    2011年,在另个世界的中国,“司母戊鼎”被正式改名为“后母戊鼎”。

    后母戊鼎中的后字,取皇天后土之意,表示最高的尊敬。

    后母戊鼎,在地球上的中国,乃是商代后期王室祭祀用的青铜方鼎,是商朝青铜器的代表作,其发现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不过最终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同时,它还是目前发现的中国古代形体最大分量最重的青铜器,在世界上也是仅此一件。

    对于这些信息,唐宋自然心知肚名了。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前几日亲眼目睹了毛公鼎,而如今,在这里竟然还出土了后母戊鼎,简直双喜临门啊!

    “师--”高峰刚想叫师父,想起唐宋之前的叮嘱,这才变口道,“唐宋,你看看,这鼎文翻译成什么?”

    唐宋还没有开口,一个声音响起。

    是从一个角落里发生的。

    “司母戊!”

    众人一看,才知道原本是黄秋生。

    虽然说,谣言事件让其如坠谷底,但是他翻译鼎文的实力还在那里。

    “司母戊?真的假的?”

    “好像真应该是司母戊。”

    “有道理。”

    “有道理!”

    译文小组成员也纷纷开始低声议论起来。

    郭绍年宋一冯日出章军等人,此时的目光都看向了唐宋。

    司母戊这个名字,有一部分人同意。当然了,还有一部分人持模棱两可的态度。

    而剩下的那些人,则是在等唐宋开口。

    “乍一看,我也觉得应该是司母戊。不过,仔细一分析,应该叫后母戊。”唐宋分析道。

    “哦,那我到是想听听你的高见!”黄秋生阴笑着说道。

    “青铜器,在殷商时期是祭祀用品。咱们眼前这件青铜文鼎,如此庞大如此巧夺天工,很显然是王室祭祀用品。”

    众人听到唐宋这样说,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那又如何?为何应该是后母戊,而不是司母戊呢?有关系吗?”黄秋生叫起板来。

    唐宋笑了笑,“后母戊鼎,中后字,取皇天后土之意,表示最高的尊敬。所以,后母戊鼎更佳!”

    唐宋此言一出,高峰第一个鼓起掌来。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后母戊鼎,哈哈,我高峰想拜的师父,就是语出惊人!”

    “妙啊!”

    “精彩啊!”

    “有理有据,还是后母戊好啊!”

    角落里的宋一,原本以为黄秋生能够扳回一局,却不曾----还是输了。冷冷地瞪了眼黄秋生,宋一便转身离开了。

    与此同时,冯日出干咳两声道,“好了,现在我宣布一件事情。关于之前那小鼎的名字,今天也定了。”

    “叫什么?”

    “冯老,快说啊,别卖关子了。”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冯日出不急不缓地说道,“毛公鼎。”

    “谁起的?”

    “毛公,作器人的名字,再合适不过了!”

    这时,众人看得清清楚楚,冯日出的目光落到了唐宋身上。有人灵机一动,反应了过来。

    “难道说,毛公鼎这个名字,也是唐宋起的。”

    “我的天啊,毛公鼎,后母戊鼎,这两个名字都是唐宋起的。这肯定会流传千古的啊!”

    “同志们,看来咱们都应该好好充电了,否则的话,何时赶得上唐宋啊!”

    “就是。从今天开始,我要发奋苦读,一定要超过唐宋!”

    “行了吧,想超过唐宋,下辈子吧。”

第一百五十七章:左右的生日

    第一百五十七章:左右的生日

    又是一个夜晚!无风无月,漆黑一片!

    这两天唐宋很神秘,完全可以用神龙见首不见尾来形容。

    今天左右小朋友找了唐宋整整一天,也没有找到唐宋的身影。

    他逢人就问有没有见到我爸爸,可是,依然没有什么消息。

    打电话,关机!

    宿舍里,没人!

    “左右,走吧,也许,他真的有事!”章军劝道。

    左右坐在唐宋宿舍门前,死活不走,“不,我不走,我要等爸爸回来!”

    没办法,章军只好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很快,一男一女就出现了。

    男的是章武,左右的舅舅。

    女的是章娟,左右的妈妈。

    “左右,回家吧!”章娟劝道。今天是左右的生日,章娟跟章武兄妹前来,就是接他们回家给左右过生日的。

    章武见左右没有吭声,接着说道,“左右,来,舅舅抱抱,咱们回家!”

    “不!我要等爸爸回来!”左右嗓门提高了许多。

    这时,慕容疏影出现了。

    “左右小朋友,这是怎么了?”

    “姐姐,我爸爸呢?我爸爸呢?”见慕容疏影出现,左右的眼泪终于刷的一下子落了下来。

    “走,我带你去找他!”

    唐宋的记忆力,那是惊人的,完全可以用妖孽来形容的。在飞机上,唐宋问左右几岁时,章娟替左右回答了句---还差十三天就九岁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两天唐宋从冯日出那里借了台笔记本,加班加点地写《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虽然如此,也仅仅写了一半而矣。

    而这一半,唐宋利用冯日出办公室的打印机,将其打印装订好。决定今天晚上送给左右,当作生日礼物。

    夜色如墨,完全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

    慕容疏影拉着左右走在漆黑的夜里,有的只是手电筒微弱的灯光。

    后面,跟着章娟章武章军三人。

    “姐姐,爸爸去哪儿了?”难道说,爸爸被妖怪捉走了?

    “应该就在这附近!”

    慕容疏影回道。

    “爸爸!”冲着黑暗,左右声嘶力竭地吼了一声。

    突然间,众人眼前一亮,紧接着火光四起。

    而火光的轨迹,正好是一行字----祝左右小朋友生日快乐。

    章娟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有些感动。自己当时也就在飞机上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他真的记住了。

    章武喃喃自语道,“怪不得有一股汽油味儿呢。”

    章军赞赏道,“也没白让左右哭闹一场啊!”

    紧接着,唐宋就唱起了生日歌。

    左右小朋友高兴地跳了起来,这样的生日这样的庆祝方法他还是第一次经历。

    “爸爸,我爱你!”左右疯狂跑向唐宋,紧紧地抱着他的大腿。

    “你都叫我爸爸了,我怎么能不记得你的生日呢。生日快乐,这是生日礼物,送给你!”随即,唐宋将那本改名为《左右骑鹅旅行记》的特殊生日礼物拿了出来。

    “谢谢你爸爸!”此时唐宋弯着腰,左右小朋友趁机亲了下唐宋。

    “这么小就学会占人便宜,将来长大了,那还了得!”唐宋打趣到,章氏一家人闻言哈哈大笑。

    “生日快乐!”

    紧接着,从远处黑暗中突然杀出一股不明力量。有郭绍年,有朱英有彭德有冯日出有高峰……

    在考古现场给孩童过生日,这还是第一次。众人都很兴奋,就如同在给自己过生日般。

    不知何时,章娟已经凑到了唐宋身边。

    今天她上身穿了件白色休闲衬衣,下身是件直筒铅笔裤。虽然没有画妆,可是火光印在她脸上,却有一种醉人的魅力,再配上那俏挺的胸部,着实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谢谢你!”章娟盯着唐宋真诚地说道。

    “不用,这是我当爸爸应该做的。”唐宋不敢多看章娟,急忙将目光收回,看向远处的左右。

    “聊什么呢?”这时慕容疏影突然出现了,而且很不合时宜地站在了两人中间。

    “没聊什么,也谢谢你!”章娟知道,这里面也有慕容疏影功劳。

    “不用谢,谁让左右那么讨人喜欢呢。”说着,慕容疏影用胳膊肘狠狠地顶了下唐宋的胸。

    唐宋那叫个郁闷啊,你竟然袭胸?

    男人袭击女人的胸,那叫耍流氓。

    女人袭击男人的胸呢?唐宋觉得,那也叫耍流氓。

    “别逼我啊!”唐宋压低了声音,狠狠地瞪了眼慕容疏影。言下之意是,你再逼我那我就以牙还牙袭你胸了。

    这时,章娟笑笑,已经离开了。

    “怎么,找练?”慕容疏影开始活动起筋骨来。

    “我去,你以为自己是个全国大学生跆拳道冠军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说到这,唐宋突然间怪笑起来。

    “你笑什么?”

    “裙子不错。”唐宋诡异一笑,随即抬了抬头,“哎呦,有风真是好啊!”

    慕容疏影眨了眨眼睛,随即就想明白了,难道说刚才风吹起了自己的石榴裙,这家伙看到了?

    当天晚上,给左右过完生日,他们一家人就匆匆离去了。

    等他们离开后,唐宋收到了章娟的一条短信---真的谢谢你,可是,我们必须得连夜赶回去。因为明天是左右爸爸的祭日。

    第二天,唐宋是被一个电话惊醒的。

    “谁?”

    “几天不见,可让我好找啊!”

    唐宋一听这声音,就彻底地醒了。

    “是你人妖---程慕白!”

    “怎么?很意外吗?”“不意外。只是没想到---你的电话来得这么晚。”

    “什么意思?”

    “我以为,凭你的能力,我离开魔都的当天,你就知道了呢。看来,我高看你这个人妖了!”唐宋拿着手机,很是得意地说道。

    “哦对了,你猜我现在跟谁在一起?”手机里传来了程慕白有些得意的声音。

    “你个人妖爱跟谁在一起就在一起,跟我有半毛钱的关系。我告诉你,哥很正常!”唐宋愤愤地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正常了。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给我滚出来,否则的话,别怪我拿蝴蝶保镖收拾你!”

    是技术控林紫妍的声音。

    我了个去,他们怎么在一起?

    唐宋很是吃惊啊。

    “怎么,想不明白是吧。小丫头想吃冰激凌了,我就过来给她送了点。”唐宋听得清清楚楚,手机那头的程慕白此时肯定也在吃冰激凌,“怎么,要不要也来一盒?”

    “去死!”

    “我说过,我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办成,目前还不能死!”程慕白不急不缓地说道。

    这时,手机里传来了林紫妍的叫嚣声,

    “还有四分钟,我们就在考古现场外围!”

    我了个去!

    一想起那蝴蝶保镖的威力,唐宋就一幅蛋疼之色。

    可是,当唐宋出去后,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他们这对狼狈在哪儿,顿时唐宋就急了,也不管费不费电话费,就拨了过去,

    “妈的,敢戏弄老子,程慕白,这事咱们没完!”

    程慕白笑笑,“我压根也没想跟你完。你这样好玩的人,百年难遇!”

    啪!

    对方将电话给挂了。

    唐宋那叫气啊!一个电话惊了自己的美梦不说。而且呢,还被忽悠了。他大爷的,这笔账,将来一要定双倍奉上。

    等唐宋回到考古现场时,远远的高峰就向他跑了过来。

    “唐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找到证据了,这下郭老的清白就洗干净了!”说着高峰就拿出了一个优盘。

    昨天黄秋生跟宋一发生了争执,两在在争执的过程中,黄秋生提起了造谣事件。

    只不过,两人争吵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躲在暗处的高峰将他们的对话全部录了下来。

    “那个……”高峰犹豫了半天,似乎还有话要说,只不过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高老,如果你还想提拜师的事情,那就算了。”唐宋顿了顿,随即说道,“另外,我准备明天回魔都!”

    再不回去,误了十日之限,自己身上被那黑袍女种下的血蛇蛊万一------

    他可不想死。

第一百五十八章:墨香复明,九指恋爱

    第一百五十八章:墨香复明、九指恋爱

    魔都,人民医院!

    从睁开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真实模样后,墨香就深深地看上了它。

    有颜色的世界,真美。

    此时的墨香正在人民医院后院花坛处赏花。

    她爱花,爱一切有颜色的事物。

    “我说丫头,你到底想好没有?”

    人还未到,墨香就闻到了一股酒味。

    不用说,她也知道是谁。

    墨香没有回头,此时的她正在盯着一只采蜜的蜜蜂,“没有!”

    啪!

    酒坛子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当的一声。虽然响,但是力道掌握极好,酒坛内的酒并没有一滴溅出。

    “咱们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你今天怎么又反悔了?”拿酒坛的人,再次喝了一通酒。

    他自然就是酒肉和尚了。

    墨香反驳道,“别的事情,我都可以答应你。唯独这件不行。”

    “别的事情我也不用你,唯独这件事情需要你!”酒肉再次做起了思想工作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大恩无以言谢,唯有以相身许!”墨香替酒肉说了出来。

    “就是嘛,你看啊,他的字拍卖的钱,使你能够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现在由我做主,你只要点个头,等那小子回来,我立马让你们圆洞房……”酒肉吧唧了下嘴巴,眼神中露出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叹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让他---拜你为师。”

    墨香扭头,瞪着酒肉一字一字地说道,“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他拜不拜你为师,跟我嫁不嫁给他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酒肉开始讲解起来,“关系还大了。你看啊,你是不是欠我人情,你嫁给了他,那么也就相当于他也欠我的人情,到时候如果他还不拜师,那么,就是忘恩负义……”

    “懒得理你!”墨香实在搞不懂酒肉的逻辑。

    远处,一男一女正在嬉戏找闹。

    若是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男的双手一共有九指。女的穿着护士服,留着马尾辫。

    “九指,你到底吃不吃药?”马尾辫怒道。

    九指恨恨地说道,“宁死不吃药,打死不服输!”

    马尾辫双手掐腰,指点江山般地说道,“那好,那今天我叶沛然就成全你,打你个--半死不活!”

    远处的唐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离开魔都还没有一个月,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九指这货因祸得福,竟然把那天推他回病房的马尾辫护士给泡上了,而且两人还处于热恋期。

    就在这时,墨香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这张脸无数次出现在她的梦里,而如今,竟然真的看到了,却有种难以言语的----羞涩感。

    他在笑!

    在冲自己笑。

    是的,他看到自己了,真的看到自己了。

    “我说丫头,你到是---”酒肉一回头,却发现墨香不见了。仔细一寻找,这才发现,她向着一个男人跑去。

    我靠,我徒儿回来了!

    什么叫大煞风景?

    什么叫电灯泡?

    什么叫有眼睛没眼色?

    墨香复明,自己正打算跟她好好聊聊,你一个满身酒味的和尚过来干嘛,而且还把我们两人的话都抢了,你是在演话剧么?

    唐宋很郁闷。

    墨香很生气。

    “一边去!”

    这句话,是唐宋跟墨香同时说的。

    酒肉和尚眨了眨眼睛,随即呵呵一笑,道,“我就知道你们心有灵犀一点通,是绝配!”

    随即,就地一躺,抱着酒坛子就喝起了酒来。

    “谢谢你!”墨香此时有千言万语,可是,到嘴边时,却变成了这么一句话。

    唐宋正准备回一句时,却不曾想身子被人一推,然后冷不丁地就跟墨香来了个嘴对嘴。

    好与众不同的感觉啊。像蜂蜜的味道。

    那么一瞬间,唐宋的脑子里产生了这么一个念头。

    这一幕,墨香也万万没有想到。她甚至都闭上了眼睛。好像如果对方再进一步的话,也听之任之。

    “那个,老大,对---对不起啊!”

    正被叶沛然追赶的九指,见远处有一道身影跟老大极像,便急急地冲了过来。

    谁知道由于惯性的原因,没有及时停下来,直接撞到了唐宋身上。然后,唐宋就亲了墨香。

    “九指,你小子总算干了件人事!”这一幕,酒肉和尚自然也看到了。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

    “九指,我看你这一次还往哪跑!”

    叶沛然这时追了上来,二话不说,上来就踹了九指一脚。

    九指促不及防,身子一倒,就再次趴在了唐宋身上。而唐宋那嘴刚离开,就又吻了过去。

    而且他感觉地清清楚楚,那两团肉很有弹性。

    “好好,这就算拜了天地了,一会儿,九指啊,去开间房,让你老大直接跟我义女入洞房!”酒肉和尚一幅很期待抱孙子的样子,“来来,现在就差拜我这个高堂了。”

    墨香很紧张,那一瞬间有种窒息的感觉,就仿佛整个天地都消失不见,能够感觉到的是只有他的呼吸般。

    “九指,几天不见,你小的长本事了啊。还学会偷袭我了……”唐宋回过神后,就开始怒骂九指了。

    “我了个去,你谁啊,凭什么骂九指,我告诉你,除了我之外,谁也不能骂他打他!”叶沛然嗖的一下子站了出来,一幅要跟唐宋拼命的样子。

    “你闪开,这是我老大。”九指想把叶沛然拉开,却不曾想根本拉不动,“老大,她---不懂事,你别怪她啊。”

    “谁不懂事,敢说我!”叶沛然说着就踹了九指一脚,而九指呢却一幅痛并快乐的样子。

    “姑奶奶,当着我老大的面儿,你就不能给我留占面儿么?”九指求饶道。

    这时,一直沉默的墨香开口了,“沛然,他---就是《你是我的眼》作者。”

    叶沛然虽然暴力,可是呢很喜欢墨香唱那首《你是我的眼》。

    闻言,叶沛然嘴巴张得老大,随即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往后退了两步,瞪着九指小声说道,

    “你老大是《你是我的眼》作者?”

    “当然了。”

    “你怎么不早说?”

    九指很无辜,“我以为你知道呢。”

    “那个,其实我平时不这样的。”叶沛然见九指直咧嘴,踹了他一脚后,道,“九指,你说我平时对你温柔不温柔?”

    “温柔死了!”九指咬着牙说道。

    几人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只是,这时,从地上传来了打呼噜的声音。

    原来是酒肉和尚睡着了。

    见九指恢复地差不多了,唐宋拍着九指的肩膀打趣道:“九指,我问你。当初你跟闫二动手,是不是早有预谋。为的就是---来人民医院,泡上叶沛然?”

    九指:“……”

    “哎,想我叶沛然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到他这泡牛粪上呢。”叶沛然冲着九指勾了勾手,“过来,离我那么远干嘛?”

    九指翻着白眼说道,“我怕把你给熏倒。”

    “哎呦我去,给你脸还不要脸了是吧。”说着,叶沛然就再次狂追起九指来。

    “他们是怎么好上的?谁追的谁?”唐宋盯着墨香问道。

    唐宋很是好奇。

    墨香望着两人远去的身影,笑了笑道,“这个,你还是当面问九指吧。我也说不清楚。好像是吵着吵着后来就开始打,再后来,就传言说他们好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王子与公主的故事(上)

    第一百五十九章:王子与公主的故事(上)

    夜色笼罩了魔都,尽管如此,在灯光与霓虹灯的照耀下,这个城市依然显得充满了活力与生机,甚至说,比白天还要热闹三分。

    魔都人民医院北方某小湖旁。

    “哈哈,我说唐宋,你把我约到这里来,是不是要悄悄地拜师啊。”酒肉和尚喝了一通酒,哈哈一笑,道,“开始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唐宋目光冰冷,站在那里,淡淡地说道,“酒肉,少跟我扯这些,今天让你来,有正事!”

    “哦,什么正事,还不能在医院里说,难道说,你想向丫头求婚,想给他一个惊喜,想让我帮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这种事情我酒肉最喜欢干了。”酒肉和尚话罢便直接坐到了地上,拿着酒坛子喝起了酒。

    “只怕你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杀人吧。”唐宋冷冷地说道。

    听到这番话,虽然说酒肉的表情看不清楚,不过其内心却猛得一颤,难道说,她找这小子了?

    下一秒,酒肉爽朗一笑,道,“杀人不好玩,喝酒吃肉收你为徒弟,才是我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

    “那以前呢?”唐宋蓦然转身,瞪着酒肉一字一字地说道。

    “以前?什么以前?”酒肉和尚似乎已经将之前的记忆故意抹掉了般。

    “怎么,还不说实话吗?”唐宋逼问道。

    “什么实话?”酒肉已经预感到什么了。

    “那好,那我就提醒提醒你。”唐宋转身,向前走了两步,随即负手而立,道,

    “从前有个杀人组织,名叫修罗。修罗被他们称之为王。这个王呢这一生共收了九个徒弟,其中有两个被众人称为王之子和王之女。”

    听到这,酒肉的表情已经变得狰狞不堪起来。他逃了这么多年,本以为这一生再也不会听到修罗相关的信息,可是,应该来的还是来了。

    这难道就是因果报应吗?

    “酒肉,哦不,准确地说,应该称你为王子。想必当年关于你的传说多如牛毛吧。十步杀一人,还是……”

    唐宋还想说下去,却不曾想酒肉和尚勃然大怒,吼道,“够了!”

    “你们这些沉年往事,以为我真想管吗?可是,你丫的知道么,那个公主为了见你,给老子种下了血蛇蛊,她约你在一剑山见面,算算日子,也就是后天了。”唐宋的火气更大了。

    你们之前的爱也好仇也罢,跟我一个外人有什么关系。那个公主为了跟你见面,先是派独臂杀手来绑我,紧接着又是哑巴杀手。他大爷的,现在呢,直接在老子身上种下了血蛇蛊,还把老子的命给赌了进去。

    难道说,你们不知道江湖事江湖方式解决吗?干嘛把我一个局外人都搅进来呢?

    唐宋很郁闷。

    非常地郁闷。

    他一直在发牢骚,当听到血蛇蛊这个名字后,酒肉就不言语一字了,任唐宋在那喋喋不休。

    “说完了?”酒肉神色凝重,双眉紧蹙道。

    唐宋喘着气,一屁股坐到湖边,已经没有力气再吼再骂了。

    修罗组织内众人皆知,王子擅用剑公主擅用蛊。

    他的剑术无人能敌。

    她的蛊术也无人能敌。

    这几年,公主曾数次来找王子,只不过,往往在最后一步时王子神秘消失。

    他以为,逃避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可是,事实证明,自己错了。

    有些事情有些人,是永远也无法逃避的。

    她或他注定是你命中的劫。

    在所难逃。

    望着眼前的湖,酒肉突然间问了句,“她可还好?”

    从十岁开始,他和她就在修罗组织内并肩而战。他帮过她,她也帮过他。也许那种情,从十岁那年就已经开始,注定此生不死不休,纠缠到底。

    这时,唐宋的火气也全消了。他知道酒肉肯定会去一剑山,自己身上的血蛇蛊也肯定会被解除。

    “全身被一袭黑袍包裹,就连眼睛都看不到。”唐宋如实地回道,“你觉得,她会好吗?”

    酒肉和尚想再喝酒,可是坛中酒已然没了。

    “我对不起她!”酒肉和尚过了良久之后,一字一字地说出了这句话。

    “这么说,你对她还有情?”

    “……”酒肉没有回答。

    不过,唐宋已然看出来了。他的心里还是有她的,否则的话,就不会问自己--她还好吗?

    “能说说你们的故事吗?”

    “你想听?”酒肉有些疑惑地说道。

    “你想说,我就想听。你也知道,我将来是要做文学巨匠的。这些男男女女的事情,我最感兴趣。也许,将来还能以你为男主角写本书呢。”唐宋笑呵呵地说道。

    酒肉也嘿嘿笑了笑,深吸了口气后,就讲了起来。

    “我跟她同年被抓进组织。那一年,我们都十岁。”

    “你知道十岁的孩童为了一个馒头,是怎么争抢的吗?一间铁房里十个人,每天只给一个馒头,只有一个。我记得很清楚,那时的她很害怕,躲在一个角落里蜷着身子,就像见到猫的老鼠似得。”

    “我跟她连着两天没有抢到馒头,第三天的时候我发誓一定要抢到馒头。那一刻,我终于等来了,当那个馒头从上面抛进来时,我整个人就如同一条饿狼般,扑了上去。”

    “你知道咬掉别人耳朵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咬掉别人身上的肉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

    酒肉痛苦地笑了笑,“很不幸,第三天我失败了。尽管,我咬掉了他们耳朵咬掉了他们身上的肉------就在我以为要被活活打死时,她出手了。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原来最被忽视的她,屁股底下却坐着一块石头,整个铁房里最厉害的武器。”

    “那时的她,就像着了魔似得,用石头把那个家伙的**都砸了出来。”

    “一个月后,房间里走出了两个人。我和她!”

    “接下来,我们能够吃到各种食物,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旁边放着各种肉食。我没有吃,她也没有吃。我一口气吃了十个馒头,她一口气吃了十一个。她竟然--比我吃的多,事后竟然还嘲笑我……”

    说到这,酒肉已经有些哽咽了。看得出来,他虽然在慈安寺当和尚,但是心中的情还是无法放下。

    也是,这世间真正能够放下情的,又有几人呢。

    如若不然,这酒肉又为何天天以酒以肉为伴?

    又为何睡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长?

    他在试图忘记以前的一切,试图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可是,越是如此,越是无法忘记。

    借酒浇愁,愁更愁。

    “能够吃饱后,魔鬼般的生活又开始了。每天非人类的训练,每周进行一次抽签比赛,胜者生败者亡,一方必须将另一方打死,才能下来。要么一生一死要么两人都死。”

    “就这样,五年之后。我们开始执行任务,也越来越受组织的重用。终于有一天,我跟她都成了王的徒弟。”

    “后来,又被他们称之为王之子和王之女。”

    “那---为什么你离开了呢?”唐宋问道。

    “杀人再杀人,我---杀够了!”酒肉的回答让唐宋很吃惊。

    一个高级杀手,不是应该以杀人为乐吗?这怎么还有杀够的时候呢?

    “还有,我不想被---杀!”酒肉接着解释了起来,“王子,就像封建王朝一样,王离开后,王子继任。可是,很多人却都看中了那个位子,于是各种争夺各种暗杀各种内斗-----”

    “好吧,没想到,你们杀手圈里也有九龙夺嫡这么一出啊。”唐宋笑了笑,“那为什么不带她一起走呢?”

第一百六十章:王子与公主的故事(下)

    第一百六十章:王子与公主的故事(下)

    “我想带,非常想带。我想跟她到一个世外桃园,过最普通的生活。就像墨香他们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是,我办不到。我去找了他数次。她都不在,等待我的却是天罗地网。特别是最后一次,她--竟然也向我出手。”

    说到这,酒肉闭口不语了。

    “那你恨她?”

    “不恨,为什么要恨呢?”酒肉笑了笑,“准确地说,我应该谢她。尽管我身中33刀,已经血肉模糊。我应该感谢他那最后一脚,将我踢落悬崖。”

    “别人都以为我必死无疑。包括他,那个王。可是,我却活了下来!”

    唐宋眨了眨眼睛,分析道,“这么说,她当时向你动手,是---为了救你。”

    “没错。”

    “那后来,你为什么不再去找她呢?”

    “因为,近些年我才想明白。”酒肉和尚的眼角流出了泪水,“我当时以为,自己能够活下来,那是上天眷恋。却不知……”

    当年的酒肉侥幸活下来后,对她的爱已然转变成了---恨。

    她那么无情,那么绝情,那么地置自己于死地。

    自己为何还要想她呢?

    为何还要找她呢?

    沉沦之下,酒肉和尚就爱上了酒。几年后,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他遇到了一个和尚,机缘巧合之下,就成了今天这样。

    “没想到,你的经历还这么曲折。”唐宋起身,随即说道,“咱们换个地方,一醉方休,如何?”

    “谁请?”酒肉神情一变,就如同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似得,很无赖地说道,“我身上从来不带钱!”

    “靠---算你借的!”

    ------

    人民路,一家老字号大排档前!

    唐宋、酒肉、九指,三人边吃串边喝酒。

    别人桌上是啤酒。他们桌上却是用酒坛子盛的白酒。

    三人这样的喝酒法,自然引来了其余桌的注意与指指点点。

    “妈的,看什么看,不想吃滚蛋!”九指吼了这么一嗓子后,顿时就没有人敢看没有敢指指点点了。

    “靠,一身痞子气!”唐宋说这番话的时候,还给九指又要了十来个腰子。

    “老大,还是你懂我啊。我现在就需要这玩意!”九指嘿嘿一笑,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这里吃大排档的人,正准备离开时,突然间被眼前另外一道亮丽的风景吸引了。

    “我了个去,太特么漂亮了,那女的谁啊?”

    “你看看她走路的姿势,看得我都想上厕所然后……”

    “唯一不足的是,就是平胸,不过,还是美女!”

    “她旁边的那小美女也不错,够萌!”

    “别特么挡我,我特么没戴眼镜,你又不是不知道!”

    “快看啊,这两个美女竟然朝着那桌怪人走了过去。”

    “不是吧,这两朵鲜花,就这么地插在牛粪上了!”

    “上帝啊,难道说她们喜欢拿酒坛子喝酒的男人。老板,给我整坛子酒!”

    人还未到,唐宋就闻到了一股香气。这不是肉串的味道,而是香水的味道,很特别。

    顺着这种特别的味道一看,唐宋的火气就上来了。

    “妈的,是他!”九指回头的时候恰好看到恶魔公子跟一个女孩,顿时就火气上来了。

    “九指!”唐宋提声说道。

    听明白老大的意思后,九指就闷声不吭,坐在那里撸起串了。

    “回魔都了,也不说一声,太不够朋友了吧。”恶魔公子程慕白用左手微微捂了捂鼻子,随即淡淡地说道。

    站在他旁边的那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林紫妍。

    “你个人妖,之前…戏弄我的事情还没有找你算账,怎么,想找谑吗?”

    唐宋瞪着程慕白愤愤地说道。

    这时,林紫妍丝毫不客气地坐到了唐宋旁边,冲着老板说道,

    “给我来三十个串,二十个骨肉香连,再来二十个腰子。别烤那么老,多放点辣椒!”

    林紫妍这话一出口,顿时引来了无数人的诡异目光。

    她爱吃腰子,还一次要二十个?

    我的天啊,这爱好也太独特了吧?

    我以为,只有爷们爱吃呢,感情漂亮的女人也爱吃。

    “小丫头,这东西不卫生,不要吃!”程慕白盯着林紫妍劝道。像程慕白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会来大排档吃串了。

    “姐姐,没事的,我经常吃,来,你也坐,你尝尝就知道了,可好吃了!”林紫妍开始游说起堂堂的恶魔公子来。

    “敢吃吗?”九指拿着一串腰子,边咬边驱赶桌上的苍蝇,挑衅地说道。

    这时酒肉又喝了一通酒,将酒坛子直接放到酒桌上,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坛中酒竟然溅了出来,喷在了那些肉串上。

    紧接着,酒肉身子一倒,就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而他旁边已经有了十来个空酒坛子。

    “姐姐,我不骗你,真的很好吃!”林紫妍给程慕白放了把椅子,请‘她’坐到自己身边。

    “人家是天上的龙凤,怎么可能跟咱们坐一桌,吃这些垃圾呢。”九指挖苦道。

    “小丫头,为了你,姐姐就破次例!”犹豫了会儿,程慕白便讲出了这番话。

    很快,林紫妍点的串就上来了。

    “姐姐,你吃个串!”说是吃个串,可是林紫妍手里却拿了整整五串,然后一脸诚挚之色地递向程慕白。

    程慕白犹豫了,他有洁癖,他甚至在想自己是用左手接呢,还是右手接呢?

    见姐姐不接,林紫妍索性拿起一串喂起‘她’来。

    串到嘴边,程慕白望着林紫妍那天真可爱的样子,笑了笑,随即便张开了嘴。

    虽然只是咬了一小口,不过,林紫妍却乐开了花。

    “好吃吗姐姐?”林紫妍问道。

    “好吃!”这种味道,程慕白已经记不清楚有多少年没有尝过了。

    突然间,他望向远处,不经意地看了一眼,随即接过林紫妍手里那个串,便小家碧玉似地吃了起来。

    “我敬你!”

    九指说着,拿起串腰子,满脸诚意地递向程慕白。

    程慕白是何许人也,魔都三大家族程家有名的青年才俊。在魔都上流社会,提起来,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而且,一个月前,在影视城,九指还以苦肉计一击将闫二打败,扫了程慕白的面子,使得他铩羽而归。

    “看在你为了主人不惜冒死反扑的份上,这串我收下!”程慕白淡淡地说道。

    “来,这二十串腰子,算我敬你的。”这时唐宋开口了,而且说得一本正经,就好像这是理所当然似得。

    程慕白都快气疯了。自己是为了小丫头才破例坐下,又是为了小丫头开心,才破例动起嘴来。你难道就看不出来吗?

    阴险!

    “唐宋,这腰子是我给你买的。”林紫妍这时开口了,“你怎么可以把它给姐姐呢,快点给我吃了,一串都不能剩,否则!”

    林紫妍这个技术控,她的手段唐宋还是清楚的。见她这么说,唐宋顿时就翻起白眼来。

    “嘿嘿,老大不吃,我来吃!”九指随即拿起一串串腰子就狼吞虎咽起来。

    看到这一幕,程慕白喃喃地说道,“这个,真的那么好吃吗?”

    “当然了,你不信试试!”九指说这番话的时候,嘴里的肉屑还喷了出来。险些喷到程慕白身上,这事若是换在别的地方别的人,程慕白肯定让人割了他的舌头。

    “唐宋,我已经跟姐姐说好了。你那个电影主角,姐姐不演了。”林紫妍一幅居功自傲的样子。

    唐宋一愣。这堂堂的恶魔公子,之前为了演致青春主角郑薇这个角色,可以说闹得整个魔都都知道此事。为此,自己老爸跟整个剧组北上去京城拍摄,而如今,因为林紫妍的劝说,却放弃不演了???

    唐宋很惊讶。

    为什么这程慕白,堂堂的恶魔公子在别人面前,就如同真正的恶魔般,而在林紫妍面前,却是另外一幅模样呢?

    难道说,他看上她了?

    可是,也不像啊!

第一百六十一章:来自韩国的电话

    第一百六十一章:来自韩国的电话

    “若不是看在小丫头的面子上,这事,我是不会就此罢手的。”程慕白盯着唐宋,一字一字地说道。

    “好啊,那你就别罢手啊,还真当我怕你啊。”唐宋瞪着程慕白冷冷地说道,“我现在就替紫妍把面子要回来了!”

    听到这,林紫妍突然笑了,她看向程慕白,道,

    “姐姐,我赢了,你输了。我就知道他肯定这么说!”

    “好吧,明天我让人再给你送一车冰激凌!”程慕白心甘情愿地说道。

    “靠,感情你们在拿老子打赌!”唐宋顿时就火了。

    ----

    魔都某豪华别墅内!

    “宇少,刚刚得到的消息,他又跟她在一起了。”马车盯着闭目养神的程浩宇,接着汇报道,“而且,还破天荒地去吃大排档了!”

    听到这,程浩宇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他,堂堂的恶魔公子,家族里的癖好大王,竟然去吃大排档了?”

    马车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是真的。他们亲眼看到的。而且,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您熟悉的人。”

    “哦?谁?”

    “那天在天使拍卖场,跟林紫妍在一起的那个男人。”马车紧接着又说道,“我已经调查过他了。他叫唐宋,最近在网络上很火,又写诗又写小说什么的……”

    “有意思!”程浩宇喃喃地说道。

    “宇少,那现在咱们怎么办?”马车问道。

    “静观其变。有那个变态疯子在,暂时先不要跟地太紧。”程浩宇叮嘱道,“另外,让在疯子那面的人打探下,看他是真的对林紫妍感兴趣,而是跟咱们一样,是对林紫妍的姐姐林紫寒感兴趣。”

    “明白!”

    马车刚离开,程浩宇的手机就响了,是个国际号。

    “不是说了,没有什么重要事情不要跟我打电话嘛!”接通电话以后,程浩宇的语气带着怒火。

    电话那头传来淡淡的笑声,“怎么,听你这语气近来火气很大嘛,气大伤身,到时候影响了咱们之间的合作,就不好了。”

    “说吧,到底什么事!”程浩宇知道对方自然是有事情,否则的话,也不会给自己打电话。

    “自然是好事!”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随即接着说道,“你准备准备,我们的业务要向华夏扩张,第一站便是魔都!”

    程浩宇听到这番话,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怒道,“疯了,你们疯了吗?韩国人都这样吗?”

    那声音阴冷一笑,“怎么,不乐意了。没有我们,你程浩宇能在家族里面站稳脚根,能成为家族备受关注的小财神!上了这条船,就没有回头路了,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

    “你们……”程浩宇长长地吸了口气。

    “好了。做准备吧。”

    “可是整个魔都的地下世界,都由沈家把控着。我想这一点你比我还清楚,沈家的人,都是驴脾气,想说服他们,无异于上青天!”程浩宇提醒道。

    “这些年,沈家不是没落了吗。沈家老三不是也被关进魔都死亡监狱了嘛?他们还能嚣张到什么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了不屑的声音。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沈老三是被沈南那个老东西送进死亡监狱的,你明白吗?他亲自把他儿子送进了监狱。”程浩宇嗓门提高了些,吼道,“说是没落,准确地说沈家是退到二线了,只要沈南那个老东西出来振臂一呼,这魔都的地下世界,还是沈家的!”

    程浩宇觉得,对方听到这番话后,肯定会取消或者说延迟进军华夏的打算。但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对方比他想象的要可怕的多。

    “我听说,沈石有个孙女,他可视若掌上名珠。”电话那头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疯了,你们疯了。绑架她,那无异于找死,惹怒了沈南那个老东西,他能把魔都变成地狱!”程浩宇气急败坏道。

    对方咯咯一笑,“你看看,连你这头猪都知道的后果,我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停顿了两秒,电话里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们既然打算进军华夏,这魔都又是首战,必须得胜。沈梦儿,现就读于魔都东方中学,从小到大都是沈南的掌上明珠。”

    “不过,沈家对沈梦儿的教育是你们华夏国典型的儒家文化教育。沈南希望自己孙女成为一个才女,事实证明,那个沈梦儿没有让沈南失望。”

    “三岁能背《三字经》,五岁时便能背半部《论语》,七岁时已经开始写诗。她这一生最大的梦想,不是像沈家其它人那样成为江湖中的大佬,而是找一个能挥毫泼墨的才子谈一声风花雪夜般的恋爱……”

    “你到底想说什么?”程浩宇的心中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念头。

    “华夏有句俗语说得好,叫做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老弟,去做准备吧,我们已经按照沈梦儿的梦想给他打造出了一位能够挥毫泼墨的文人。而且,比她想象的还要强上十倍不止!”

    挂断电话以后,程浩宇就愣住了。可怕,太可怕了他们。这一切,原来他们早就预谋好了。

    ----

    第二天,魔都人文书店内。

    一个身穿东方中学校服的女孩,静静地坐在那里,正在品读《诗经》。

    她没有出声,没有抬头。

    但是,四周的男男女女却被她的气质所吸引。

    “天啊,这是谁家的闺女啊,这么有才气。”

    “生女当如此啊!”

    “快看,她抬起头了,我的天啊,果然是才情容貌并举啊!”

    “……”

    对于这一切,沈梦儿没有理会。她看了看表,离约定时间还有五分钟。

    这安静详如的气氛,就如同冬日你躺在阳光底下,懒懒地睡午觉般。

    一切是那么地安逸,那么地引人入胜。

    然尔,就在这时,重重的脚步声传来。

    将这童话般的气氛给破坏了。

    唐宋大气直喘,他实在想不明白,这沈梦儿把自己约到这里是为了什么,而且还说迟到一分钟,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到底,什么事情啊?”唐宋来到沈梦儿身边,见时间正好,便喘着大气问道

    “那人谁啊?”

    “不会是她爸吧?”

    “不像,不过总觉得他好像在哪儿见过,怎么那么面熟呢?”

    “行了,快走吧,回家还得给孩子做饭呢。”

    “……”

    沈梦儿抬头看着唐宋,笑着说道,“跑上来的?”

    “废话,您老人家那性子,万一真跳楼怎么办?那样的话,我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了!”唐宋愤愤地说道,“以后,再跟我说那种话,就再也别想见到我了。”

    “为什么?”沈梦儿不解地问道。

    “因为,很可能,在来的路人,我被车给撞死了!”唐宋是真气坏了,竟然自己诅咒起自己来。

    “你现在的样子,也挺迷人的!”沈梦儿话锋一转。唐宋就哭笑不得了。

    “你把我约来,不会就是跟我说这个吧?”唐宋苦笑。

    “当然不是。我是让你来听故事的!”沈梦儿抬头冲着唐宋笑着说道。

    听故事?

    我一个写小说的,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听你一个高中讲故事?

    唐宋很是鄙视地瞪了沈梦儿两眼。

    “听还是不听?”沈梦儿反问道。

    唐宋翻了翻白眼,“都来了,不听岂不是白跑一趟了。”

    “那我就开始讲了啊!”沈梦儿将手里的那本《诗经》合上,随即就开始讲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二章:我喜欢的你的真正原因!

    第一百六十二章:我喜欢你的真正原因!

    沈家虽然没有名列魔都三大家族之一,可是沈家在魔都的力量,却是谁也不能小瞧的。

    因为魔都地下世界的主宰就是沈家。

    沈南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沈国文,十五年前因为一件特殊的事情离开了这个世界。沈国文的女儿就是沈梦儿。

    从小到大,沈石对自己这个孙女可以说宠到了骨子里。

    沈南不想让自己这个孙女步自己的后尘,所以,从小到大沈梦儿的朋友就是各种书籍。

    别的孩童在游戏玩耍时,她在读书她在背诗。

    别的孩童夜晚被妈妈抱着睡觉时,她却抱着书籍在默默抹泪。

    别的孩童跌打摔了后,会有爸爸妈妈的搀扶与安慰,她却只能把泪水把肚子里咽。

    因为,旁边没有爸爸没有妈妈。

    正是这样的原因,使得她比同龄人都成熟。

    上学后,她能够通过老师今天上课状态好坏身上的衣服干净程度,来推断出老师家庭是否和睦等等详细情况,而且从来没有出过错。

    她爷爷不止一次问过沈梦儿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沈梦儿每次的回答都一样,从五岁到现在一直没有变。

    “爷爷,梦儿的梦想就是,希望以后,能有源源不断的作品来读。那样的话,我高兴的时候,它们会鼓掌;我失意的时候,他们会安慰我;我摔倒的时候,他们会冲我微笑;我夜晚睡不着时,他们会给我讲故事;我晚上做恶梦时,他们会紧紧地抱紧我……”

    而每次沈梦儿说完这番话后,她爷爷沈南都会面带笑意,讲这样一番话,

    “梦儿,与其说你喜欢那些作品那些书,到不如你喜欢的是写作品的人。爷爷相信,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你的梦里的----他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白衫,头戴状元帽,手拿山河扇,迎着朝阳,伴着春风,在全世界人的瞩目下,出现在你的面前!”

    从小到大,沈梦儿虽然受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真正伴她成长伴她度过一个个夜晚的却是由文字组成的一部部作品一首首诗歌。

    她爱文字,就像别的孩子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一样。

    可是,自从上了高中后,就很少再有作品能够进得了她的视野了。

    是的,她的才气与眼光,都提升到了一个寻常人达不到的地步。

    就像紫霞仙子在等待那个能够拔出她手中宝剑的有缘人一样。

    沈梦儿也在等待。

    她相信,爷爷说的那个骑高头大马的他一定会出现。

    尽管,每一次梦中的那个他,都看不清楚具体的模样。

    每每再向前一小步便能看清楚他的模样时,却发现,梦醒了。而眼角处却留下了泪痕。

    自己的亲身经历,沈梦儿讲得自然栩栩如生了,甚至讲完这个故事时,眼角已然出现了幸福的泪花。

    当然了,她没有直接说故事中的那个女孩就是自己,而是用她来代替。

    她讲得很细腻,唐宋听得很认真。

    “擦擦吧!”唐宋很是绅士地递过去一张纸巾,随即接着说道,“想必那个女孩那个她,就是你了!”

    “没错!”沈梦儿坦然承认,“还记得魔都第一届诗词大赛吗?”

    唐宋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我在梦中终于看清楚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他长什么样子了。”沈梦儿眼神灼灼地说道,“和你一模一样!”

    “这算是----你的再次表白吗?”唐宋嘴角泛着笑意说道。

    “不算!”沈梦儿眨了眨眼睛,盯着唐宋说道,“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这就是---真正的原因!”

    “那为什么选择今天告诉我这一切呢?”唐宋讲出了心中的疑惑。

    “因为,我发现你很抢手。去趟岭南都能无端地多一个儿子。”沈梦儿突然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唐宋,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青春期那懵懂的模糊的好感,也不是盲目地追星。”

    “我喜欢你。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注定要等待这一天!”

    “我喜欢你。因为,无数个日日夜夜,你都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喜欢你。因为,你的文字让我再次找回儿时那种安全归属感。”

    “我喜欢你。因为,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唐宋拼命地眨眼睛。

    这一刻,他害怕跟沈梦儿的眼神对视。

    “唐宋,你为什么不敢直视我?是怕会在这一刻爱上我吗?”沈梦儿追问道。她仿佛能够看明白唐宋的心事般。

    “你放心,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末了,沈梦儿又补充了一句。

    “你想多了,我只是---眼里进了一粒沙子!”唐宋找了一个很低级的理由。

    “是吗?”沈梦儿娇滴滴一笑,“给别人吹沙子,我最在行了!”

    沈梦儿身子又向前挪了挪,两人现在之间的距离也就一拳之隔。唐宋甚至能听到沈梦儿的心跳声。

    砰!

    砰!

    在她的纤纤小手碰到唐宋的脸颊和眼皮时,唐宋的心猛得一颤啊。

    “不是右眼,是---左眼!”

    “没事,今天我有时间,两只都看看!”沈梦儿很是大方地说道。

    “好了,好了。可以了,完全可以了!”

    现在两人的姿势是这样的,唐宋坐在那里微微抬着头,而沈梦儿就如同一股风般包裹着他。

    在她的手碰触唐宋脸颊和眼皮时,她的胸部如同那雨后的彩虹般,是那么地耀眼那么地夺目。

    唐宋发誓,自己真不是有意看的。而是……

    “真的好了?”沈梦儿此时吹气如兰般地,冲着唐宋的眼睛吹了口气,带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香气。

    唐宋险些醉掉。

    “好---了!”他咬着牙,艰难地说道。

    而就在这时,突然间沈梦儿的小嘴儿,趁唐宋不注意,猛得亲了下他。

    动作是那么熟练,那么地准,一点不带拖泥带水的。

    一瞬间,唐宋的脸就变得绯红了。“你脸红了!”沈梦儿见此情景,笑呵呵地说道,“就像夕阳般。”

    离开书店的时候,唐宋发现这沈梦儿跟里面的工作人员非常地熟,而且他看得清清楚楚,她还向他们做了个v型手势。

    唐宋眨了眨眼睛,顿时就明白了。怪不得刚才没有顾客呢,怪不得这沈梦儿讲到尽情处时,竟然还有应场景的音乐响起----这是一场阴谋!

    “你去哪?”出了书店后,沈梦儿盯着唐宋问道。

    “我去人民医院!”唐宋回道。

    “我也去!”

    沈梦儿跟墨香,当初在诗仙网举办的诗词梦想主题赛时就已经见过面了。而且彼此可以说才女惜才女。

    只不过,那时的墨香还是盲眼墨香罢了。

    唐宋万万没有想到,这沈梦儿跟墨香见面后,两人就如同知己如同十年未见的闺蜜般,直接把自己当成空气给忽视掉了。

    无奈,唐宋只好离开病房。

    而病房外,酒肉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晚上我们去一剑山!”酒肉冷冷地说道。随即抱着酒坛子,便向着楼道的另一头走去。

    唐宋追了过去,拦住其去路,不解地问道,“十日之期不是明天嘛,为什么今天晚上去啊?”

    酒肉没有解释,身子一闪,就继续向前走去。

    这时,楼道的的另一头,传来了九指跟叶沛然的声音。一个追一个跑,一个骂一个吵,场面甚是好笑。

    唐宋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幅。

    “老大,救我。她又逼着我吃药!”九指如同看到了救星般。

    “你吃不吃,不吃的话,信不信我打断你的狗腿。哎呦,还给我翻白眼,我看你是活够了……”叶沛然虽然穿着白大褂,可是却丝毫不注意影响,俨然一幅火暴**脾气。

    “老大,让我出院吧,这里我一会儿也不想呆了。老大,你别走,啊!我不吃药,不吃……”

第一百六十三章:一剑山

    第一百六十三章:一剑山

    一剑山,位于魔都东北部。因其形状似一柄剑倒插在地上而得名。

    夜色笼罩,一轮明月当空。

    一个被黑袍包裹的人坐在山巅,望着明月,眼神中尽是复杂之色。

    仿佛想起了儿时的往事,又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亦或是,想起了那个曾经深深爱过的人。

    突然,身后一股微风袭来。

    很微弱!

    她知道他来了!

    “你终归是来了!”被黑袍包裹的那个女人极力控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故作平淡地说道。

    酒肉抬头望了望那轮明月,绝情地说道,“月亮还如同当年那样,可是,人却变了!”

    黑袍女怪笑一声,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没错,是变了。月也有阴晴圆缺,更何况人呢。”

    其语气,让人无法分清楚,她到底是恨还是喜还是忧。

    “从悬崖下落下的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一切。”酒肉狞笑一声,冷笑道,“王子不死,公主怎么继承王位呢。我现在是应该称你为公主呢,还是修罗女王呢?”

    “公主跟女王这个称号,我更喜欢女王。”她咬了咬牙,用冷冰冰的声音说道,“我只恨,只恨当初没有要了你的命!”

    “谢谢。”酒肉哈哈一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把我徒儿身上的血蛇蛊解掉。你我今夜,把十年前那场战斗接着打完。”

    “不急,打完,再解!”黑袍女缓缓地站了起来,其身体四周已经被一股杀气包裹。

    唐宋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公主为何要见王子他不清楚。但是,唐宋心里很清楚一点,这王子对公主的情那还在。可是,为什么两人这番对话如此绝情呢,就好像两人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似得。

    一剑山巅,月圆之夜,暖风袭袭,这样的场所,不正是约会谈情的最好地方吗?

    十年不见,按常理来说,两人应该叙旧拉手,然后肩并肩地靠着,王子搂着公主,公主躺在王子的怀里。

    就那么地静静地坐着,直到第二天太阳从东方升起,一起看日出,一起欣赏那第一缕阳光笼罩这个世界的美景。

    那场面,多么地温馨。

    可是,现在呢?

    唐宋很无语。

    “那个,公主,我急,真急。你看啊,你们高手较量,我就别在这里碍眼了。这人也到了。按照约定,你先把我这血蛇蛊给解了吧。”唐宋笑呵呵地说道,“毕意诚信第一嘛,以后,呸呸,再也没有以后了!”

    然尔,公主却没有理会唐宋,如同把他当成了空气一般。

    明月下,一袭黑袍突然一跃而起。

    嗖!

    一柄长剑已经在手,在月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剑芒。

    “好剑!”王子抬头点评道。

    剑光一掠,剑在前黑袍在后,以凌云压顶之势,向着王子袭来。

    王子站在那里没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十年不见,她的剑法的确增进不长。

    剑尖映入眼帘,王子身子微微一侧,身影如同鬼魅般躲闪了开来。

    “女王,你擅用蛊,还是弃剑用蛊吧。”王子嘲讽道。

    王子擅用剑,公主擅用蛊。

    而如今,公主拿已之短攻人之长,如何能胜呢。

    “十年前,我就想用剑杀了你。今日,我定要如了当年的愿!”公主嘶吼一声,黑袍一抖,又一道剑芒飞出。

    她竟然使双剑!

    嗖嗖!

    剑光游离,似游龙似火蛇。

    不过,在唐宋看来,这一幕,就如同过年时,他拿着点燃的两根烟花在乱舞一般。

    眼花缭乱!

    剑光交错!

    王子望着这一幕,点评道,“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舞的。尽管,你舞的像小丑一样。”

    他在激怒她。

    “是吗?”她冷笑一声,双剑凌厉似虎似狼,向着王子袭来。

    快!

    若闪电般!

    至少唐宋是这样觉得。

    他只看到两道剑光一闪,被攻击的对象身体就如同长了翅膀般,飞了起来。

    紧接着,王子跟公主就在夜空中展开了战斗。

    公主攻势急狠,王子却如流水般,巧然地将这一招一式化开。

    唐宋觉得,这两人不是在决斗,到像是在----**!

    月圆之夜,一剑山之巅,舞剑**,这说出去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

    唐宋觉得,要是自己是空中的王子,那么逼格一定会更高。

    “出剑吧!”公主很显然没有使出全力,她要跟他比剑,然后将其击杀。

    “我不用剑了!”

    “王子不用剑,哈哈!”公主冷笑连连,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话般。

    “王子已经死了,现在跟你战斗的是酒肉!”话到这,酒肉脚尖一点山顶,身子猛然飞起,似一柄长剑直插夜空。

    人呢?

    唐宋睁大了眼睛,这酒肉去哪儿了?奔月了?

    这么---牛叉!

    公主双剑成交叉状,突然间她身上的长袍无风自动起来,紧接着,数柄飞刀自里面飞出。

    嗖嗖嗖!

    向着四面八方飞去。

    没有动静!

    就仿佛酒肉凭空消失了般。

    静!

    四周死一般的静!

    然尔,就在这时,突然一声爆响传来。包裹着公主的那袭黑袍如同爆炸的气球般,化为了无数碎片。

    在黑袍破裂的那一瞬间,酒肉看到了半张脸。

    半张是人的脸,半张戴着面具。

    什么情况?

    一瞬间,无数念头自酒肉的脑海中飞出。十年前,她的脸不是这样?这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嗖!

    嗖!

    双剑向着酒肉刺来。酒肉没有躲闪,而是用双手接双剑!

    空手接剑!!

    看到这一幕,唐宋的嘴张得都能放进去拳头了。

    他望着她,焦急似火。她的脸为什么成了这样?

    她望着她,忧心忡忡。他为什么不躲?

    啪!

    啪!

    两人重新着陆。

    酒肉的双手在流血。

    她的心在滴血。

    “你的脸怎么了?”之前的装腔作势,之前的假装恨意滔天,之前的一切----在看到那半张脸时,都化为了乌有,被十年来的牵挂瞬间取代。

    “你不恨我?”

    “为什么要恨呢?”

    “要不是我,当初你也不会跌落悬崖。”

    “我知道,你那是为了救我。”

    一瞬间,公主的眼睛湿润了。

    这时唐宋冲了过来,“我就知道你们刚才是在**。看看,不小心挂彩了吧。好在我早有准备,呢,这是上好的金创药!”

    “你的脸到底怎么回事?”

    酒肉很任性,根本不顾及鲜血直流的双手,盯着公主急切地问道。

    这时,公主似乎突然间想到了什么,目光一怔,盯着酒肉说道,“这件事情,回头再说,我先去处理掉那些杂碎!”

    她找了他十年。为了见这一面,也可谓费尽了心机。若不是他有意要收那个姓唐的为徒,自己撒谎称给其种下血蛇蛊,只怕今天也见不到他。

    十年,才换得今天的见面。

    她不是为了要结束当年那场战斗。而是为了那份十年也无法割舍的情。

    她知道,王子现身后,肯定不会承认。于是,她便故意给那些阿狗阿狗们透露了点关于自己的信息。

    只是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她没想到,他会用双手接双蛊剑。

    想到这,公主目光一寒,那可是双蛊剑,剑便是蛊源,那些肉眼微不可查的蛊虫就藏在剑身内。

    每隔一段时间,公主都要以血喂双蛊剑。与其说是喂剑,到不如说是喂剑体上的蛊虫。

    坏了!

    “你怎么又回来了?”唐宋很不解啊,这前后还没五秒钟的时间,难道说,传说中的公主就把那些杂碎给办了。这也太---逆天了吧。

    “放心,我死不了!”酒肉笑了笑,“有你,再难解的蛊也不怕!”

    “你知道这是双蛊剑?”

    “你忘记了,当年你曾经说过,有朝一日,你要将剑与蛊结合,制造出举世无双的双蛊剑。其实,从你拔剑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成功了!”酒肉盯着她,一字一字地说道。

    “那你……”她哽咽地无法发声。

    唐宋看得清清楚楚,这公主不知何时手中出现了几十条类似蚯蚓似的线形虫子。而且通体血红,十分渗得慌。

    远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就连唐宋这个外行也感觉出来股股杀意。

    有敌人在靠近。

第一百六十四章:战斗

    第一百六十四章:战斗

    “你忍着!”公主泣不成声。酒肉却在笑。

    双蛊剑里的蛊虫,是由这些红色线虫培育而来。而这些红色线虫,又是她用自己的鲜血,费尽心血喂养而成。

    换句话说,这些红色线虫体内的蛊血,就是她的鲜血。

    她要让这些喝饱自己鲜血的红色线虫爬进他的身体里,利用蛊虫噬红色线虫体内蛊血成性这一本性,将它们吸引到这些红色线虫体内,进尔将他们引出来。而做这一切,她必须寸步不离,因为,一旦没有了她的蛊术控制,那些红色线虫就会失控。那样的话,不出十秒,他必死!

    而如此一来,这一剑山上真正能够参加远程战斗的,也就只剩下唐宋这个外行了。

    “对不起!其实---这些杂碎是我故意招来的!”公主已然泪如雨下。

    酒肉还在笑,“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而不是你!”

    现在的局势,唐宋也清楚了。

    “公主,你就放心地给王子驱蛊吧。”唐宋一字一字地说道,“虽然说我没你们厉害,不过,也是---杀过猪狗牛羊的。那个,把那绝世神器双蛊剑借我使使。看我,如何秒杀他们!”

    大敌当前,而且来者都是修罗的杀手。他们可不是那些市井上的流氓无赖。那可是杀人如麻的鬼。

    而这个唐宋却没有跑路,而是选择了留下来战斗。

    她现在明白,为什么他非要收他为徒了!

    双蛊剑在手,唐宋有种义气风发战神转世的感觉。

    近了,更近了!

    唐宋看清楚了。对方有五人,统一打扮,一身夜行衣,若不是今夜明月当天,就算他们到了眼跟前,也无法发现。

    这五人都是修罗组织里的小虾米,让酒肉或者公主来对付,简直就是秒杀的节奏。

    这也是,他们五人为什么不敢直接动手的原因。

    然尔,当他们五人看清楚现场情况后,互相对视一眼,就出手了。

    五对一,唐宋自然不敢含糊了。双手持剑或砍或劈或刺,招招之间毫无章法可寻。

    一开始,这五人还认为唐宋是个高手,可是见到这种情况后,顿时有种想笑的冲动。

    原来是个门外汉。

    公主这个时候已经从身上取出了一个木制小瓶,里面有它培育的黑冥蛊,她正要出手,却被酒肉拦住了。

    她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他参加战斗历练一番。

    点了点头,公主将小瓶收起。随即顺手捡起几颗小石子。

    每一个男人,都有一颗英雄梦。

    每一个男人,内心最深处都有一颗好战梦。

    而这一刻,唐宋那颗英雄梦那颗好战梦,被彻底地激活了。

    他双手持剑,死磕一人,不停地砍,力若蛮牛。

    剑与剑相碰,火花四溅。

    其余四人想要帮忙,可是却完全插不上手。刚想出手,就被莫名出现的石子击中要害,身子一软就单膝跪在地上。

    有一人想要使用暗器,左手刚伸向腰间,嗖,一颗石子夹带着劲风便击穿了他的掌心。

    是的,石子就如同得利箭般,赫然穿透掌心。那人咬牙切齿,眉头冷汗直流。

    有人说,剑法之精妙处在于无招胜有招。

    也有人说,剑法之最高境界在于人剑合一,人就是剑,剑就是人。

    对于这两种观点,擅于用剑的王子却觉得,剑法之最高境界就是能够杀死对方。

    他看得清清楚楚,这唐宋虽然只是一招最为普通的砍,就像莽汉砍柴般,但是却剑剑似虎似豹般凶猛。他甚至觉得,唐宋那手里的双蛊剑还不如直接换成两把柴刀顺手。

    跟唐宋战斗的那人,此时的感觉就如同在跟一头野兽搏斗般,什么三招六式七十二绝技,在这头野兽面前竟然无法使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防御,不停地防御。

    快了!

    更快了!

    两剑下砍的速度就如同滚动的火车轮子般,双蛊剑此时已经如同两柄火龙般,在黑夜中显得极为耀眼,更为耀眼的是,那执剑者的双目,冰冷,无情,杀伐果断!

    当!

    唐宋纵身一跃,双蛊剑似一块巨石般压向他的头顶。情急之下,他急忙把剑一横作抵抗状。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双剑竟然如同削泥一般,把自己头顶上的剑给斩断了。

    剑芒一闪,两股杀意袭向他的天灵盖。

    壁虎为了活命,可以弃尾逃生。

    他为了活命,也可以弃掉身体的某一部分而逃生。

    电光火石之间,他身子似倒塌的城墙般向后一倒。两剑落下,削掉其双肩,鲜血直流。他在地上苟延残喘。

    唐宋知道这双蛊剑上蛊虫的利害,所以就没有再补上两剑,在唐宋看来,眼前这人已经是死人了。

    “来吧,爷还没有尽兴呢!”唐宋盯着剩下的四人豪爽一笑。

    王子跟公主都看出来了。不知是唐宋幸运呢还是说他运气极佳呢,这五人很显然是第一次外出执行任务。若是有经验的修罗成员,只怕这时的唐宋已经挂彩,战斗也不会如此轻易地结束。

    针对唐宋现在的武力值,他拼死搏斗,外加公主的恰当出手,战斗到最后笑到最后,那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四对一的战斗已经开始。而这时,公主却盯着王子问道,

    “这样的机会,以后多的是。何必非要选择今天呢。”已经有一条红色线虫从酒肉手掌伤口处爬了出来。

    其实,公主跟王子都清楚,这五人那只不过是虾兵蟹将,不堪入目。可是,他们一旦在一剑山呆的时间长了,那么,等大批修罗杀手前来,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到时,眼前这个正在战斗的唐宋,便已然如同鸡肋般。

    “的确,以后的机会多的是。可是,像这五人这样的实力,恰好让他用尽浑身解数战胜他们,只怕很少很少了。”王子观看着战斗,喃喃地说道。

    公主点了点头,这时她手上的一枚石子再次呼啸飞出。又有一条红色线虫从王子手掌伤口处爬了出来。

    “你再忍忍,很快就好了!”公主盯着王子变成黑紫色的双臂,一字一字地说道。

    “古有关公刮骨疗伤,今有酒肉赏月解蛊,岂不美哉!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酒啊!”

    公主苦笑,两人此时都望着属于唐宋的战斗。

    “我有一种预感,它日他必将破茧成蝶!”公主语气极为坚定。

    王子笑了笑,突然话锋一转,道,“修罗易主了吧,现在是谁当家?”

    王子离开,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继承王位的自然就是公主了。可是,如今这些修罗组织里的虾米都敢追杀她,那么只剩下了一种可能,继承王位的不是公主,另有其人。

    “是暗夜跟幽灵共同执掌修罗!”暗夜跟幽灵,也是修罗的弟子。

    “如此说来,你的脸,也是拜他们所赐了!”王子的语气变得阴森起来。

    “这件事情,我们以后再说。”公主转移话题道,“他现在只剩下两个对手了!”

    “不!现在是一个!”

第一百六十五章:宋仁孝

    第一百六十五章:宋仁孝

    艳阳高照,魔都机场接机大厅!

    “怎么还不来啊?时间已经到了啊?”

    “着什么急啊,难道你没有发现等待宋作家是一种享受吗?”

    “行了,别犯花痴了。宋任孝宋大作家,那可是韩国正当红作家。有多少女人想投怀送抱,都苦于无门。你---你有我漂亮吗?你有我胸大吗?你有我腿长吗?你有我屁股翘吗?”

    “亲,你好像--走光了!”

    “……”

    这些议论者都是韩国作家宋仁孝的粉丝。

    而不远处呢,则站着十余名扛摄相机跟手拿话筒的记者。

    他们也是在等待韩国当红作家宋仁孝。

    “听说,这宋仁孝可了不得,在韩国被称为天才作家。最擅长写的就是儿童类作品。”一名记者有些崇拜地说道。“他的代表作《会飞的鸽子》、《调皮男孩》、《红色帽子》,那可是长年霸占韩国十大畅销书榜。而且,据听说还能写诗呢。”

    “我擦,听你们这么一说,我怎么到是想起唐唐来了。这家伙这么逆天,他能跟唐唐相提并论吗?”有一名记者抬头反驳道。

    “我还是比较喜欢唐唐。一提起棒子我就反感!”

    “你们想想,如果唐唐跟宋仁孝碰上了,会是什么场景?”

    “别扯了,快看,有大人物来了!”有名眼尖的记者指向了左面。

    此时一行人等,正向着接机口奔去。

    这行人,为首的乃是魔都作家协会主席主席石勇,副主席季锦瑜。后面跟着那几人八成都是作协成员。

    “石主席,请问您是代表作协来接待宋仁孝宋作家的吗?”有记者发问起来。

    “有朋自远方来,身为作协主席当然要接这位贵客了。好了,记者朋友们,稍后我们会为宋仁孝这位贵客举办一场记者发布会。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再问吧!”作协主席石勇话罢,便向着接机口直接奔去。

    在两名保镖的护送下,众人期待的对象,韩国当红作家宋仁孝终于出现了。

    “欧巴!”

    “宋君,我爱你!”

    “宋作家,给我们签个名吧。”

    “……”

    宋仁孝一身淡蓝色休闲西服,身高一米七九,戴着幅墨镜,长相堪比当红小生某某星。

    宋仁孝崇尚华夏文化,不仅会说汉语,还会写汉字。无论是在韩国还是在别的国家,他永远一幅绅士模样。

    对待粉丝,他迷人一笑,便刷刷开始签名起来,有要求合影的,他也不拒绝,笑而应之。

    “年少有为啊,据说他今年才25岁。怪不得被称为天才作家呢。”作协主席大加赞赏道。

    其余人闻言,也纷纷开始赞赏起这位来自韩国的天才作家起来。

    的确,以宋仁孝的年纪,他的才华他的知名度,称之为天才也不算过份。

    “石主席!”远远地,宋仁孝就冲石勇伸出了双手。

    记者们自然将这一幕抓拍下来,双方寒暄一番后,就离开机场上了车子。

    当天下午,清心茶馆内!

    “什么?你不要逗我?”一个女人的声音自某间隔间内传了出来。

    茶馆内,每个隔间是用帘子隔开的。若不是这个点茶馆就他们两人,只怕会有工作人员前来示意他们小声些。

    “我说虾米,你怎么说也算是淑女,这嗓门怎么那么大呢,就不能柔和一些嘛!”坐在混血美女编辑虾米对面的,自然是唐宋了。

    虾米,现在身为奇点唐唐的专职编辑。

    自从《悟空传》结束以后,她就一直在期待唐宋的新书。

    可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期待的结果却是,他---的新书是本儿童类小说。

    “你知道看网络小说的人群都是哪些人吗?”虾米语速很快,“我告诉你有高中生有大学生有白领有……”

    “可是,这本《左右骑鹅旅行记》呢,很显然只适合9-12岁的儿童看。我问你,你见过哪个家长允许孩子长年累月地看电脑玩手机。他们的视力怎么办?”

    “你这是在玩火,这是在自-焚!”

    虾米越说越激动。

    由于《悟空传》的出现,现在各大站都掀起了一股西游热,哪怕再写一本关于西游的故事呢,哪怕是八戒传唐僧传等等。可是,唐粉期待了这么长时间,天天嚷嚷着看新书,末了,却告诉他们新书是本儿童作品,这不是----作死么!

    “你说的我明白!”唐宋端起茶碗,幽幽地喝了一口,“所以,我决定,《左右骑鹅旅行记》就不在网络上发了,直接---出版!”

    “出版?”虾米拿出手机,输入了一行字,随即将搜索结果呈现在唐宋面前,打击道,

    “你看看十大儿童类小说畅销榜,有没有一本是华夏的。你再看看前一百,有几本是华夏的……”虾米越说越激动,她盯着唐宋一字一字地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

    “华夏无儿童文学!”

    “这个观点,我在网上的确看到过!”唐宋点了点头。

    他竟然没有一丝异常反应?

    他到底想干什么?

    虾米虽然是混血儿,可是怎么说也在魔都呆了七八年了,对华夏文化对魔都文化对魔都人的思维逻辑都一清二楚。

    他---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啊。

    “虾米,你说的这一切,我都知道。而且我还知道,华夏十大童书畅销榜内,有三本是来自一个叫宋仁孝的韩国人。”唐宋顿了顿,此时他很想抽根烟儿,可惜兜里没有。

    “想我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传统文化的华夏,文臣武将历朝历代都多如星辰。我们有长城文化我们有兵马俑文化我们有故宫文化我们有昆曲我们有孔子孟子老子庄子……”

    “我们有那么多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化,为什么,偏偏要被人说华夏无儿童文学呢?为什么!!”

    唐宋义愤填膺。

    即便是没有在飞机上遇到左右。那么唐宋的新书也会是儿童类小说。他要让世人看看,是否真的是华夏无儿童文学!

    虾米很震惊,她之前的思考角度是站在商业化的角度来考虑的。却万万没有想到,原来他却还有着一颗爱国强国心!

    突然间,虾米想起了一句话,那句在唐粉圈里很流行的话----有唐唐的地方就有神一样的奇迹与传说。

    “原来,你志不在网络小说,志在振兴华夏文化上!”虾米说道。

    唐宋笑了笑,“你太抬举我了。我只不过是想做一名--文学巨匠而矣。”“文学巨匠?世界级别的?”虾米疑声说道。

    “那是自然。”唐宋淡淡地回道。这时,茶馆里两个女服务员望着那台液晶电视尖叫了起来。

    “欧巴,我偶像,我可崇拜他了。韩国天才作家,天啊,他怎么来魔都了,早知道,我今天就请假了!”

    “真失败。我天天关注他的微博,就这两天没看,就错过了这么重要的一刻,太失败了,吼吼……”

    “宋先生,您被称为天才作家,尤其以儿童类作品见长。您的作品《会飞的鸽子》、《调皮男孩》、《红色帽子》,这三部作品不仅在韩国热销,长年位居十大畅销书榜单。而且,在我们华夏同样畅销。您能给我们大家,谈谈您创作的灵感吗?”女主持人面带笑意,盯着宋仁孝问道。

    宋仁孝笑了笑,“主持人过于厚爱了,在石主席这些前辈面前,我一个外来小辈,怎么敢卖弄呢。”

    在旁边,还坐着魔都作家协会一干人等。有着天才作家之称的宋仁孝如此给自己面子,身为作协主席石勇自然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

    镜头切到作协主席石勇身上,石勇冲着镜头笑了笑,“小宋过谦了,我们这些人都老了。再说,未来文学领域是你们年轻人的。更何况,你擅长的是儿童类文学,我石勇自叹不如!”

    石勇的谦虚精神,赢来了众人的掌声。

    堂堂魔都作协主席都这么说了,无形中,这宋仁孝的地位与名气又提升了一个层次。

    看到这一幕,那两名服务员再次议论开来。

    “看见没,这就是欧巴男神的魅力,连堂堂的作协主席都得靠边站!”

    “宋仁孝,我爱你!”要不是同伴拦着,那名女服务员只怕就要去亲电视屏幕上的宋仁孝了。

    这一幕,唐宋跟虾米都看到了。

    当采访环节进行到最后时,一名记者突然冲上前去,问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都惊讶的一个问题。

    “宋先生,网上都传华夏无儿童文学,请问,您来华夏是要替华夏人弥补这个空缺吗?”

第一百六十六章:文化入侵

    第一百六十六章:文化入侵

    要知道,这次记者发布会是针对宋仁孝这位来自韩国的天才作家,专门举行的。

    而如今,这名记者抛出的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很多记者想问,但是却始终没有问出来的问题。

    宋孝仁笑了笑,表情还如同之前一样,就如同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般。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盯着他。

    停顿了几秒,那名主持人正准备打个圆场略过这个问题。不曾想,宋仁孝却开口了,

    “文学无国界,文学无界限。我永远信奉一条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来华夏,是来取经的,是像华夏各位前辈学习的!”

    宋仁孝不愧为搞文字的,这话说起,让你无法从鸡蛋里挑骨头。

    他的前半句‘文学无国界,文学无界限’,实则暗含了很多信息。

    文学没有国界,文学是全世界的,如今你们华夏国没有拿得起放得下的儿童文学,我宋仁孝来帮你们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我是一个韩国人。

    他的后半句话,乍一听,觉得这位远客真的很谦虚很好学。不远万里来到魔都是来虚心请教的。

    可是,聪明的人动动脑子就能够想明白,他所擅长的是儿童类文学,他向谁请教。华夏国有哪位儿童类作家的水平与实力超过他了?

    又有谁敢接受他这么一番话呢?

    堂堂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国家,竟然没有我可以学习的人,这----不是**裸的打脸么?

    这番话暗含的意思,别人听没听出来,唐宋不清楚。但是,唐宋却听得真真切切。

    他知道,这个宋仁孝来魔都,是有目的的。是带着**味与挑衅味来的。

    “宋孝仁,你这是---作死!”唐宋喃喃地说道。随即转身,离开了茶馆!

    混血美女虾米眨了眨眼睛,良久之后才回过味来,他刚才说的是----宋孝仁,你这是作死?

    泱泱大国,岂能缺少智者。

    对宋仁孝的采访视频,很快就流传到了网络上。

    由于宋仁孝的名气,再加上数名韩国艺人在新易微博里转载该视频。一时间,这段视频点击率达80万之多。

    网友的力量有无穷大了。很快,反感棒子的网友们,就挖出了宋仁孝话里的深层意思。

    不仅如此,网友们还进行了人-肉搜索,将宋仁孝在韩国的所有采访所有视频所有发言都起了个底。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一段让所有人震惊的视频。

    “宋,你现在已经是韩国儿童文学之父了。请问,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视频中,一名韩国男主持人问道。

    宋仁孝坚定而淡定地说道,“走向世界,成为世界儿童之父。”

    韩国国主持人又接着问道,“这可是一个让国人振奋的消息。我们韩国自古以来就多仁人志士,我们整个国家都会为你骄傲的。宋,据我所知,你特别热爱华夏文化,这第一战会选择华夏国吗?”

    视频中的宋仁孝笑了笑,没有回答。但是,他虽然没有回答,那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了。

    这段视频一出,顿时引来无数网民的吐槽。

    很快,网民就形成了两派。

    一派为挺宋派。一派为反宋派。

    “棒子,滚回你们老家去,我们华夏国怎么就没有儿童文学了。我们华夏国儿童类作家多如牛毛,哪里轮得着你在我们国土上得瑟了!”

    “亲,都什么年代了,能不能有点学习精神。多如牛毛,你到是数数都有几根牛毛啊。华夏国哪位儿童类作家这些年的作品得到了国人的认可,又得到了世界的认识?回家问问你家孩子这几年看的都是谁的作品?亲,你还在上学吧?愤青!”

    “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忍了。你们这些无知。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是文化入侵吗?你们就没想想吗?我们华夏的子孙,从小开始就读棒子的作品,那么将来他们的思维逻辑他们的思想,定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一场可怕的战场,这场战场的销烟已经弥漫开来。难道说,你们就没有看清楚吗?”

    “靠,我就不能忍了。让孩子从小接受国外思想怎么了?那么多人都挤着出国,那么多孩子都打破头要进外国托儿所。那么多华夏巨才出去后,又有多少回来的?这说明什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才是好的!”

    “你是棒子请来的托吧。国人们,醒醒吧,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人忘记了七夕,却只记得情人节。又有多少人忘记了春节,只记得对圣诞节……你们就没有发现吗?西方在对我们进行文化侵略,而且还**裸的侵略。而如今呢,棒子也来了。而且如此嚣张如此狂妄,你们的爱国心呢,你们的华夏脊梁呢?”

    魔都某别墅内!

    “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要如此地高调?不是说,他只是为了沈梦儿而来吗,为什么又要搞这么一出?”程浩宇盯着那个背影,费解地问道。

    “高调吗?不高调怎么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沈家那丫头又怎么会注意。你们华夏娱乐圈那些当红明星,不经常还自黑自爆下糗事搞些绯闻来搏头条吗。我们这也是入乡随俗。”那背影冷冷地说道。

    程浩宇掐断手中的雪茄,再次说道,“难道你们就不怕引起华夏人共愤,影响我们之间的合作吗?”

    “共愤?”那背影狂笑了声,“一个华夏人是条龙,一帮华夏人那就是一帮虫。共愤?我到是很期待那一幕。那样的话,岂不是更有利于我们的合作。前面战火纷飞,我们却在后面数钱。岂不美哉!”

    “这么说,他只不过是一张牌而矣了?”程浩宇这番话出口以后,又有些后悔了。

    他又何尝不是他们手里的一张牌呢。现在自己有用,如果说哪天没用了,那么肯定会被抛弃,无情地抛弃。

    那背影森然一笑,“你想说什么?小财神!”

    小财神这三个字,那背影咬得极重。他在提醒程浩宇,这个称号是谁送给他的。如果不想要,我们可以随时收回。

    “不要过于紧张,我们韩国人对朋友向来是仁至义尽的。那个技术宅办得怎么样了?”

    “正在跟她的妹妹接触。不过,遇到了一点点阻碍。”程浩宇如实说道。

    “那就把阻碍踢开。”

    “我会想办法的。”

    “这就对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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