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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八后生     超凡伯爵txt下载     超凡伯爵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三章 修修亚晋级为骑士

    花季少女。

    尤其是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初见面还给他以纯情感的少女。

    如此让人愉悦。

    路德虽然对于目前迎娶一位妻子比较排斥,但却不介意来一段感情。

    不是抱着结婚的念头去谈恋爱。

    路德,庞贝。

    他想想自己,也只能无奈的评价上一句。

    “真他妈的是一个渣男啊。”

    不过路德虽然心里边这么评价自己,但是身体还是很顺从的与露丝进行书信往来,成功的成为了一名渣男。

    十天后的上午。

    是个很灿烂的艳阳天。

    随着时间的流逝,冬天的寒意彻底的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春天的湿润,春雨绵绵,已经连下好几天。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

    路德坐在自己的书房内,打开了窗户,让阳光进入卧房,借此驱散因为绵延春雨带来的潮湿。

    然后路德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取出了一封书信,然后拆开。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下身穿着黑色的西裤,衬衫的纽扣打开两个,朴素又休闲。

    信封是白色,信纸也是白色。信件的上边,还留有一阵淡淡的香味。

    这是露丝写来的信件。

    路德看完信之后,放在了桌子上,脸上露出了少许的笑容。这封信基本上算是情书吧。

    露丝小姐用纯情的内容,阐述了对他的思念之情。

    顺便的写了一些,日常上的小事情。

    露丝小姐虽然父母是经商的,但是她对商业不感兴趣。她喜欢钢琴,只是天赋不怎么样,最近似乎有些沮丧。

    “文艺少女啊。”路德微微一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路德都不是文艺青年,不过他却是挺喜欢这类少女的。

    至少比那些只知道参加宴会,生活放荡的贵族小姐强多了。

    不过路德也不懂钢琴,身为庞贝家下一代骑士,他也没时间上钢琴课。所以,路德很快就回信了,这是不谈钢琴,只是写了一些鼓励的话。

    还有一些思念的话。

    “其实我是思念那少女青春靓丽的身躯多一些吧。”路德摇了摇头,放下笔,然后吹干了墨迹,拿起一个信封装上。等下次商队出领地的时候,顺便带去城内。

    庞贝领是乡下地方啊,进出只有一条路,而且基本上没什么商队来这里,只有领地内的庞贝家的队伍,会每隔一段时间出去一次。

    也只能趁那个时候,让人送信了。

    想起商队,路德便想起了自己酿造出来的蒸馏酒,也就是“庞贝酒”。

    路德本想借着这种酒作为杀手锏,让庞贝家发展壮大,但似乎有点小挫折。目前酒已经放在庞贝家在城内的店铺内售卖了。

    但是销量很一般啊。

    对于平民来说,这种酒太贵了。

    对于贵族来说,除了葡萄酒,他们对麦酒没多大兴趣。

    不过路德并不焦急,因为他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的。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找到喜欢“庞贝酒”的人。

    甩了甩头,甩开了脑中的思绪。路德站了起来,立在了窗户前,看着窗户外的艳阳天。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贵族的生活还真好啊。

    骑士训练虽然艰苦,但就像是前世那些健身人士一样,其实习惯之后,也是颇为享受的。

    没事与花季少女写写情书。

    这缓慢而舒心的生活,绝对会让前世那些上班族们,羡慕的眼睛发红吧。

    哈哈。

    “啪啪啪!”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路德一阵讶然,因为他听出来了,这是小玛雅小皮鞋的声音啊。

    这妮子虽然有点小泼辣,没有女仆的低眉顺眼。

    但身为贴身女仆,绝对是守礼仪的。遇事不急,很少这么急促啊。

    莫非发生了什么大事?

    路德的脸上有了一点郑重,没等他做什么,书房的门就被打开了,露出了小玛雅那很可爱的脸蛋。

    小玛雅气喘吁吁的说道:“路德少爷,修修亚马上就要突破了。”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骑士,是一个骑士领的重要战力。

    庞贝领。

    类似于这样的小骑士领,历代的配置都是这样的。每一代家主自然都是当之无愧的骑士。

    而以这样小领地的财政收入,一般都可以养活另外一位骑士。

    所以庞贝领的这一代骑士是老索尔,还有麦哲伦。下一代的骑士自然是他,还有修修亚。

    这是庞贝与铁马的盟约。

    庞贝为主君,铁马为封臣。

    男爵家的骑士领之中,大多都是这样的配置。比如说他姑父索伦家族,也是这样的。

    但也有特别大的骑士领,除了家主之外,尚有数位平民骑士。

    一般都是一到五位,再多的骑士,骑士领则是养不起了。

    而路德已经先一步突破了,修修亚与路德是同龄。突破的时间与路德相差好几个月。

    这证明修修亚的天资比路德差一点,但也相差不远。

    当然,其实天资不天资的都不算什么。路德与修修亚的关系是紧密的君臣关系,所以没有比修修亚突破骑士更让他高兴了。

    尤其是目前庞贝领正在茁壮发展,路德相信过不了多久,庞贝领就会翻天覆地的成长。

    势力的增加,少不了骑士的保证。

    庞贝需要武力,而没有比一名骑士更能增加一个领地的武力了。

    “情况怎么样?”路德很是高兴,但也带着一点忐忑,因为骑士突破有一定几率失败。

    “我不太清楚。但是家主他们挺高兴的,应该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吧。修修亚的天资似乎不差,突破应该没问题。”

    小玛雅摇了摇头。

    路德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走出了书房,直奔楼下大厅而去。小玛雅赶紧跟了上去,踩着她的小圆头皮鞋。

    啪啪啪。

    来到大厅,路德便看见了老索尔,老管家费伦,治安官麦哲伦已经在了。三个人的脸上都是有一些严肃。

    路德冲着他们点了点头,然后安静的加入了这个队伍。

    慢慢等待修修亚的突破。

    许久后,路德耳朵竖起,然后看向了楼梯的方向。只见修修亚从楼上走了下来,脚步强劲有力。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第三十四章 大盗库尔德

    薪火传承!

    路德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修修亚,再看了一眼老索尔,以及老索尔身边的麦哲伦,老管家一眼。

    这就是庞贝家的薪火传承。

    庞贝家的领袖,庞贝骑士。

    铁马家的领袖,庞贝的家臣,铁马骑士。

    庞贝家的管家,费伦一家。

    庞贝家就是这么一代代的传承下来的,而随着修修亚的晋级,代表着老一辈虽然是壮年,但是新一辈已经崛起。

    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渐渐到来了。

    而在我的手中,庞贝必将走的更远,远胜于先祖。

    “骑士大人!”修修亚与他老爸麦哲伦一样,是一个话不多的木头,往常的时候基本上是面无表情,但此刻脸上却多了一抹笑容,一抹激动。

    晋级骑士,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会激动,都会高兴。

    修修亚踏入大厅之后,立刻单膝跪在了老索尔的面前,以铁马下一代的家主,庞贝家的骑士身份,觐见家主。

    “哈哈哈,好。在目前的情况下,修修亚你能够晋升成为骑士实在是太好了。”老索尔哈哈大笑,由衷的高兴,并且弯下腰扶起了修修亚。

    麦哲伦,老管家费伦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笑容。

    就路德听出了一点异样,他看向自己的老爸,问道:“目前的情况下?爸爸,最近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路德肯定,目前领地内绝对是祥和宁静的。

    这么小的领地,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绝对瞒不过他的耳朵。换句话说,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一定是从城里发生的。

    而庞贝领距离城市有些远,只有老索尔才能获得第一手消息。

    而上一次的路西,巴顿的事情,路德心里边可还记得呢。心里头自然是咯噔一下,难道巴顿男爵出了什么意外?

    巴顿家有分裂的危险?

    这与路德的计划有点冲突,毕竟路德打算先猥琐发育,对于巴顿家的破事,那也是几十年后了。估计那个时候,路德已经是爵位贵族,并且拥有庞大的势力了。

    巴顿家的破事,也影响不了庞贝家。

    而如果这个时候巴顿男爵有什么意外,巴顿家的破事立刻爆发,那么庞贝家势必陷入政治风暴之中。

    与路德的猥琐发育计划,正好相反。

    老索尔点了点头说道:“本来打算宣布的,但被修修亚晋级的事情抢先了。”顿了顿,老索尔凝重道:“巴顿家遭贼了,似乎是大盗库尔德干的。目前男爵大人正在全境通缉库尔德。这位大盗库尔德应该具有中级骑士的实力,如果流窜到我们庞贝领,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棘手的事情,这个时候多一份战力当然是好的。”

    大盗库尔德?

    路德的眉头一挑,这个世界上最普及的超凡之力,当然是骑士,巫师。并没有能够潜行的盗贼。

    巫师当然不可能去做盗贼。

    所以一般流窜的盗贼,都是具有骑士实力的人。

    大盗库尔德,按照外边流传的情报,具有中级骑士的实力。在整个行省通缉的盗贼之中,属于中流水平。

    而这样的盗贼,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潜入男爵家中。因为当代的巴顿男爵,具有高级骑士的实力。

    男爵家中,肯定也是戒备森严。

    大盗库尔德潜入男爵家中,并且盗窃了什么东西。这难度很大。当然更让路德好奇的是,男爵的家中到底是什么宝物,吸引了大盗库尔德,不惜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偷窃。

    “有没有别的情报?比如说库尔德在被发现的时候有没有与男爵家的护卫们交手,他有没有受伤?”

    路德问道。

    “听说是发生了激烈的交战,库尔德受了一定的伤,但受伤程度不明。目前城内正在戒严,还没有抓不到库尔德。按照官方判断,库尔德应该已经出城了。很有可能乡下地方进行躲藏,我们的领地也不得不防。”

    老索尔严肃的说道。

    路德点了点头,这很有可能。

    因为庞贝领十分偏僻,四处又都是被森林包围。一名中级骑士,就算是受伤了,在森林内应该还是能生存的。

    广袤的森林,就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而且庞贝家的实力,并不强悍。因为在此之前,庞贝家只有三名骑士,老索尔,麦哲伦,路德。

    没准这位大盗库尔德,会在庞贝领干一票。

    总而言之,库尔德流窜来庞贝领的几率比较大。

    “爸爸,我立刻交代鲁鲁修。派人去每个屯,让民众们多提高警惕,并尽量不要进去森林内打猎。”

    路德当机立断道。

    “去吧。”

    老索尔点头说道。

    事不宜迟。

    路德立刻急匆匆的去了市政厅,让鲁鲁修去传播消息去了。而老索尔让麦哲伦召集城堡内的卫兵,加强戒备。

    而随着消息扩散看来,自由民们在屯长的组织下,组建了一队队的民兵队伍,进行白天,黑夜的巡逻。

    整个庞贝领溢满了肃杀之气。

    ............

    庞贝领,庞贝领直通城市的道路附近的森林内。

    森林内的路,当然不好走。现在是春天,万物复苏的时候。饿了一冬天的各种动物纷纷出来活动。

    这大片森林内,既有成群的狼,还有棕熊,老虎等猛兽活动。

    不过对于一名骑士来说,这些猛兽当然算不了什么。除非遇到魔兽。

    此刻,就有一名男子正在森林内的一块石头上休息,这块石头十分光滑,靠近一条小溪流。

    男子衣着非常的普通,仿佛是一个平民。模样也是很普通,属于放在人堆里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类型。

    男子的胸前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沾染了衣衫。

    男子的脸色有些苍白,一把骑士剑插在大石的旁边,男子的手中拿着一本书。

    不是别人,正是大盗库尔德。

    库尔德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伤口已经结巴了。但是仍然隐隐作痛,这一道伤口来自于一名中级骑士,斗气在伤口上肆虐。

    虽然用了很好的金疮药,但是没那么容易好。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看了一眼伤口,库尔德举起了手中的书,问道。

    一本书会回答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回答的。

    但是这本书却是回答了。

    “本大爷是贤者之书。”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开口说话了,但是库尔德的眼中仍然闪过一抹惊悚。

    这一次我到底是从巴顿家盗取了什么样的东西?

第三十五章 贤者之书

    大盗库尔德,一名来历极为神秘的人。

    在整个行省,没有一个人知道库尔德的来历。这名大盗仿佛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刚出现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名初级骑士的实力。

    库尔德曾经跟随某一个盗贼团,纵横行省。之后那个盗贼团被官方力量击溃,大盗库尔德就成了独行侠,一转眼就是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内,库尔德做下了不少的事件。甚至有一次亲手屠灭了一个骑士领家族,倒在这个骑士领家族的主家血脉断绝。

    名震整个行省。

    贵族们震怒,竭尽全力的组织人员追捕大盗库尔德,但是一无所获。

    大盗库尔德,黑夜之中的盗贼,具有中级骑士实力的悍匪。

    这么多年来,还是没有人知道库尔德的来意。但是大众也有一些猜测,他们猜测库尔德应该是平民出身。

    如果库尔德是贵族出身,哪怕是初级骑士,肯定也能找到一些体面的保卫工作,不至于沦落为盗贼。

    而实际上这个猜测没有任何作用,因为现在纵横整个行省的大盗,基本上都是平民出身。

    除了某些怪胎。

    总而言之,库尔德是一名来历神秘的家伙。

    而库尔德之所以盯着巴顿男爵,正是因为手中的这本贤者之书。他是从某一个非常隐蔽的消息来源处得到的消息,说是巴顿男爵家中隐藏着了不得的东西。

    如果获得这个东西,那么绝对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

    所以库尔德就费尽心机,千方百计的潜入了巴顿男爵的家中,并在重重守卫之中,获得了这宝物。

    贤者之书。

    一本可以自己开口说话的书。

    惊悚。

    这个过程,库尔德花了将近两三年的时间。

    结果当然还算是可以,付出了一点伤势,就获得了宝物。

    一本可以自己开口说话的书,自称是贤者之书。不用多做考量,就可以猜测出这本书的价值。

    库尔德还敢断定,这应该是巫师们的造物。只有那些神秘,乃至于让人敬畏的巫师们,才可以创造出这样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库尔德判断不出来这本贤者之书,到底怎么用财富来衡量。

    获得宝物,知道宝物有极大的价值,却不知道具体的价值,这实在是太憋屈了。

    “现在的情况,我应该先养好伤。然后想方设法打听出贤者之书的具体价格,再进行脱手。换取财富,获得魔药。没准我能够在短时间内,可以晋级成为高级骑士,乃至于大骑士。就算成为高级骑士,就算是平民,也是有价值的。如果去王都,没准能混个宫廷贵族的身份,更不用说大骑士了。如果拥有贵族的身份,就不必做盗贼了。”

    库尔德十分冷静的计划着。

    但是冷静之中,却也有些许热血涌动。

    平民,贵族,这就像是地与天的差距。库尔德渴望成为贵族,如果能像贵族一样,可以一帆风顺的成为初级骑士,中级骑士,然后日常就是勾搭女人,谈谈优雅,谁愿意去做盗贼啊。

    “贵族!”库尔德双目之中精光爆闪,然后库尔德起身脱掉了衣服,在小溪内洗了个澡,从随身包裹之中,取出了一件平民的衣服穿上。

    再把贤者之书塞进包裹内,至于那把骑士剑,库尔德也用布层层包住,外表看起来像是一根棍子后,这才满意。

    之后,库尔德又进行了一番易容,易容没有易容术那么神奇,只是库尔德将头发修剪了一下,胡子,眉毛,再进行一阵折腾。

    库尔德就成为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三十五六岁,看起来有点机灵的乡下中年男子。

    其实这才是库尔德的本来面目,而在外活动的库尔德,都会经过一定程度上的易容,或修剪一下头发,或是在脸上贴一些什么东西,或干脆染色头发。

    一直以来的小心翼翼,这才没有人能够发现库尔德的真实身份。

    “前方就是庞贝啊,我已经四五年没有回来了吧?真是怀念啊。记得上一次离开的时候,领主家的长子庞贝路德还是个小屁孩,听说现在都已经成为一名骑士了。嘿,贵族就是好,从小精英教育。还有老索尔,那个自称是骁勇善战的家伙。”

    库尔德的脸上闪过一抹不屑。庞贝家身为骑士领主家族,本身传承的骑士秘册并不是高等。

    库尔德身上的骑士秘册,绝对不下于对方。

    在相同等级的情况下,谁强谁弱则要看一方的战斗经验。

    而库尔德是在外流浪的大盗,自认为战斗经验要比老索尔高许多,双方对上,库尔德并不惧怕。

    库尔德反而有些跃跃欲试。

    库尔德立了片刻,然后往庞贝领而去。这一次他是转道前往道路,正经八百的从唯一的道路,向南进入庞贝领。

    穿越过这条唯一的道路之后,库尔德来到了庞贝领的边界,从这里眺望,已经可以看见成片的农田,还有那巍然而立的庞贝城堡。

    不过在进入庞贝领之后,还有一个麻烦。

    因为大盗库尔德的消息,庞贝家在这个地方设立了一个小小的关卡。有一队卫兵正在把守。

    库尔德被拦截了下来。

    “你是什么人?来庞贝领有什么目的?”卫兵们很警惕的看着库尔德,紧张的将手中的长矛握紧,身上不由自主的散发出了肃杀之气。

    他们要防备的是大盗库尔德,一名独行侠。而库尔德目前就是一名独行的人。

    “咦,这不是阿诺大哥吗?”但很快一名卫兵认出了库尔德,摆了摆手,让同伴们放松,然后迎了上去。

    “阿诺大哥,距离上次见面已经四五年了,你在外边过的好吗?”这名卫兵笑着拥抱了一下库尔德,然后问道。

    阿诺。

    庞贝领内的一名自由民,十几岁就离开家乡去外边讨生活的人。这十几年内,很少回到庞贝领。

    在庞贝领,阿诺还有一名兄长,两名姐姐,还有父母传下来的一套房子,以及一片土地。

    阿诺,正经八百的庞贝人。

    “还行吧,能混口饭吃。只是年纪有些大了,就有点思念家乡。这一次趁着机会,回来庞贝看看。”

    阿诺也一脸笑容的说道。

    阿诺一脸的笑容,很平凡的一张脸,但是一双眸子却是透着少许的机灵。很符合乡下出身,却在外便讨生活的身份。

    比乡下人多了许多阅历啊。

第三十五章 灯下黑

    两个人说了一些话,库尔德随即左右看了看,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以前回来庞贝,这里都不设关卡的。怎么这一次设置了关卡?”

    卫兵摇了摇头说道:“还不是那个大盗库尔德,在城里做了大案。领主大人怕库尔德流窜到达庞贝,所以让我们来这里设置关卡。不仅如此呢,庞贝内的自由民,农奴都各自组成了队伍,白天黑夜巡视。”

    说到这里,卫兵又笑着安抚库尔德道:“不过也没必要太担心,现在庞贝包括领主大人在内,总共有四名骑士大人。而那个大盗库尔德听说已经受伤了,戒备又这么森严,他不来就算了,如果来了,一定被领主大人生擒。”

    库尔德面上笑着点了点头,心里边自然是不以为然。

    我正经八百的庞贝人,只要我不露出马脚,庞贝虽然有四名骑士,但也奈何不了我。

    戒备森严,有个什么用?

    不过库尔德却是挺惊异的,因为之前信息是庞贝总共三名骑士,现在却多了一名骑士。

    库尔德对庞贝十分了解,不由问道:“是铁马家的下一代继承人,成为了骑士了吗?”

    “是啊,是修修亚大人。”卫兵点头说道。

    “小鬼们都开始崭露头角了,这就是贵族啊。如果没有意外,庞贝家会一直延续下去。”

    库尔德心里头有些艳羡。

    不过库尔德抓了抓自己的包裹,感觉到包裹内的“贤者之书”,库尔德心里边便不再艳羡了。

    有这个宝物,庞贝家的权势不算什么。

    与这名卫兵说了一些话,库尔德就告别而去,进入了庞贝领。库尔德的家在庞贝八号屯。

    进入庞贝后,库尔德也有些惊异,因为与印象之中的情况略有不同。道路变得平整而且干净了。

    以前随处可见的粪便,看都看不到了。

    “见鬼了,才几年没回来,这乡下怎么比城里边还干净了?”库尔德心中暗道。不久后,库尔德又看到了一户人家提着散发着臭味的马桶,将粪便倒入了农田内,更是眼睛凸了出来。

    很想上前询问,但是库尔德忍住了,打算回去问问大哥。

    总而言之,库尔德觉得现在的庞贝领不一样了,大大的不一样。绝对不仅仅是骑士数量上的变化。

    很快,库尔德回到了庞贝八号屯,兄长的家门外。

    与庞贝领大多数自由民一样,这是一座双层楼的木屋,除了屋顶上上了一些特殊的油漆之外,屋子的外边保持木质颜色。

    房屋的外边起了木质围墙,围墙内有鸡鸭犬等牲畜。随着库尔德的到来,一条黑色的猎犬正疯狂的冲了出来,汪汪汪。

    犬吠之声,急促的像是雷雨一样落下。

    “嗨,瑞恩,才几年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库尔德闪电般伸出右手,抓住了猎犬的颈部提了起来。

    “呜呜。”猎犬顿时受到了惊吓,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谁啊?”

    外边的动静吸引了房屋主人注意,一个中年妇女走了出来。这名妇女看了一眼库尔德,先是一惊,随即不确定道:“是阿诺吗?”

    “嗨,琼尼。”库尔德放下了惊恐的猎犬,亲切的迎了上去。

    “真的是阿诺,你回来啦?”中年妇女的脸上露出了喜悦之色,很是亲切的招呼着库尔德。

    ………….

    十天后,庞贝城堡,老索尔的书房内。

    老索尔坐在椅子上,被靠在椅背上,书桌前放着一张羊皮纸。羊皮纸上,写着一行行的普鲁士文字。

    下方印着巴顿家的家徽。

    这是一张公文。

    “爸爸,公文上是什么内容?”路德站在老索尔的前方,好奇的问道。

    “男爵大人发布了悬赏,提供库尔德的消息给金币一千,生擒一万,杀死五千。”老索尔说道。

    “生擒一万?这比我们庞贝领十年的税收还高了。”路德咋舌道。

    这个世界上金币是民间的硬通货,在普鲁士王国被称作普鲁士金盾,像庞贝家这样的乡下小地方,一年能有一千金币的税收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咋舌之后,路德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好奇道:“不过正因为如此,我倒是很好奇库尔德到底是在男爵的府邸内,盗取了什么样的宝物。”

    “这位大盗库尔德怎么还不来?男爵气急败坏的发布高额悬赏,库尔德的宝物一定非常惊人。难道是某种珍贵的魔药?或者是巫师的宝物?锋利的兵器?”

    路德不由自主的浮想联翩。

    对于这位大盗,恨不得说“快来吧,快来吧,快来庞贝吧。”

    这简直是给我送新手礼包啊。

    老索尔现在是比较了解这个儿子了,一看到路德的表情,便知道路德正在打什么鬼主意。

    不由眉头一皱,斥道:“别乱打鬼主意,一旦发现库尔德,立刻斩杀,获得宝物还给男爵大人。如果斩杀不了,那就上报男爵大人。”

    “我哪有打什么鬼主意。”路德当然否认了。不过他对于老索尔的话很不以为意,不想成为爵位贵族的领主贵族,绝对不是好的领主贵族。

    但是庞贝家历代都是侍奉巴顿家的领主贵族,尽管老索尔被称作是金狮索尔,对于巴顿家族有天然的低人一等的心态。

    转变需要时间。

    而这宝物或许是另外一种契机,路德怎么可能放弃?

    不过路德很快自嘲一笑,算了,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大盗库尔德,在巴顿领地内掀起了风浪的男人。

    现在却仿佛是落入大海的石头,销声匿迹了。

    库尔德就算是往乡下偏僻的地方流窜,也有多个目标,不是只有庞贝一个领,而且就算来了,也未必能留得住。

    现在想宝物有点想多了。

    等真正发现库尔德再做想宝物不迟。

    有句话说的好,叫做“灯下黑”。库尔德的来历很神秘,谁都不知道库尔德的跟脚到底在什么地方。

    庞贝领的人们,谁也不会猜测到库尔德居然是正经八百的庞贝人。

    目前库尔德正大摇大摆的生活在庞贝领内。

    找得到才怪了。

第三十六章 庞贝酒发威

    不管路德怎么期待找到大盗库尔德,并拿下库尔德手中的新手大礼包。但是库尔德却是销声匿迹了一般。

    而这样的大盗销声匿迹了,就算是巴顿男爵也是无可奈何,更何况是路德这样的领主家的继承人。

    所以这日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庞贝领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戒严之后,防备就也松懈了下来。

    领地的工作还是鲁鲁修在进行,领地内的工作主要当然是农业,而农业虽然春耕重要,但是春耕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工作。

    比如说除草。

    这些事情都是由鲁鲁修盯着。

    路德自己只做自己的几件事情,第一当然是进行骑士训练,斗气的修炼,骑术,剑术,格斗。

    一名强大的骑士,注重的绝对不仅仅是境界,还有本身的战斗能力。

    听说有一些强横的骑士,遵循着古老的骑士准则,不贪恋财富,权利,享乐,每天进行苦行僧一样的骑士训练。

    他们既有强横的斗气修为,也有超越常人的格斗能力。

    路德身为领主家的继承人,不需要太苛责自己,但是对自己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除了骑士训练之外,路德还经常看书,看的都是一些杂书,用来继续了解这个世界。

    因为城堡内的藏书有限,路德不得不让商队去城里进行收购书籍。

    华夏有句话说的好,文武艺。路德现在就是进行这样的事情,摄取知识,增加武力。

    而除此之外,路德就是与露丝小姐通通信。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与露丝小姐的信件往来,就成了唯一休闲的事情。路德很享受这件事情。

    与露丝小姐就算不能培养出超乎男女友情的不可说的关系,就算是做一个纯粹的信友,似乎也不错。

    在这样有条不紊的日子之中,时间匆匆而过,很快就到达了夏天。

    整个普鲁士王国本就坐落在大陆南方,而庞贝领更是普鲁士最南方的领地之一。所以,夏季格外炎热。

    当然,草儿也会茁壮成长。

    在整个领地内,农田上。到处都是农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戴着草帽,弯着腰用镰刀割草。

    炙热的日晒,照的他们汗流浃背,肤色黑漆漆的仿佛黑炭。

    但是他们干的却还是很开心,因为农民们发现今年小麦长的比往年要好,连草都长的更好啊。

    一想到路德说的,“用粪便肥田,可以增加小麦的产量。”

    现在已经露出了苗头了,一想到秋天的大秋收,农民们干活就更加卖力了。只要有收成,什么都好说。

    不就是割点儿草吗?舍不得力气,哪有粮食吃。

    就在这一片平淡祥和之中,路德的庞贝酒也开始悄悄发威了。

    庞贝家的日子,将会越来越好。

    凯越城!

    这是巴顿领的主城。

    巴顿领包括凯越城,周边的几个镇子,还有数十个村落。其中二三十个村落,封给了旗下的封臣,也就是庞贝家这样的骑士贵族。

    整个巴顿领的人口,差不多有十万上下。

    属于独立的小王国。

    凯越城,就是这个小王国的首都。凯越城是平地而立,四周是广袤的平原,再南方就是广袤的森林。

    普鲁士王国不是一层不变的,在初代王天空骑士米修骑士斩杀红龙之后,建立了普鲁士王国,在那之后王国的势力就不断向南扩张。

    一点点的开发南方无尽的森林,渐渐靠近大海。而这座凯越城,就是因为开拓而建立的军事要塞。

    巴顿家就是从那个时候崛起的开拓贵族。

    所以凯越城充满了军事风格,城墙很高,城墙上处处都立着箭塔,城墙和城门都特别厚。

    十分有利于防守。

    城内人口大约有四五万左右,商业气息还算浓郁。因为巴顿领还出产一些矿石,比如说宝石矿,向南的无尽森林之中,也有一些魔兽盘踞。

    而魔兽全身都是宝贝,巫师们做实验,或者是研究,都需要魔兽。

    除此之外,巴顿领的土地很肥沃,出产小麦,农业很好。巴顿领内,还有一座巴顿酿酒庄园。

    是整个行省驰名的葡萄酒庄园,出产的葡萄酒,在整个行省范围内都有销售。

    总而言之,巴顿家很强,领地内商业气息浓郁。

    在实地贵族之中,巴顿领地不是最大,实力不是最强,但收入绝对是排的上号的。

    这当然也是路西,巴顿觊觎巴顿男爵这个爵位的主要愿意,利益巨大嘛。

    而庞贝家在凯越城内,就有两座店铺,两座相连的店铺,只卖一样商品,麦酒。

    别小看这两座店铺,也不要小看麦酒价格低廉,没有什么赚头,但是薄利多销。巴顿家的麦酒质量不差,价格也公道。

    每年都能收入不菲的金币,补贴庞贝家的日常开销,是庞贝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而管理这两家店铺的是索菲夫人娘家带来的一位仆从,这名仆从叫做盾牌,很朴素的一个名字。

    但是这位盾牌很有些商业头脑,在他的经营下,这两座店铺才会用这么好的成绩。

    而最近盾牌有点烦心。

    因为几个月前主家那边送来了一种新品酒,叫做庞贝酒。酒当然是好酒,盾牌很承认这一点。

    他与酒打交道一辈子了,连葡萄酒都喝过,更别说麦酒了。这同样是麦酒,这庞贝酒的味道,却是这大陆上任何一种麦酒天差地别。

    独特的味道。

    这意味着商机,同样意味着没有受众。就算是开拓中的骑士,要在一片森林之中,这片森林还有诸多的魔兽,甚至还有龙。

    一点点的斩杀魔兽,砍伐森林,开拓出一座领地。

    庞贝酒要打开市场,差不多就是这么一回事。

    盾牌的能力还可以,但也仅仅是可以。让他开拓一种新酒,一个品牌,却是有点为难他了。

    于是从主家运来的庞贝酒,就放在店铺内,几个月的时间内,连一桶都没有卖出去。

    这可是愁怀了盾牌了。

    两座店铺,一座店铺放着麦酒,一座店铺放着庞贝酒。放麦酒的店铺内,人来人往。

    放庞贝酒的店铺内,无人问津。

    盾牌坐在店长的位置上,看着两个伙计忙忙碌碌,唉声叹气了一声。

    “哎。”

第三十七章 庞贝酒发威(二)

    实在是没办法,庞贝酒不像麦酒一样价格低廉,又不像葡萄酒一样,拥有贵族作为簇拥。

    平民对于庞贝酒的价格没办法接受,而贵族一时间又看不上庞贝酒。

    这就是造成庞贝酒不尴不尬的原因。

    这个时候,两名男子走了进来。盾牌眼睛一亮,连忙上前招呼。

    两名男子一人身形修长,模样英俊,十分有气质。

    另外一人身形健壮,国字脸,看起来十分有威势。两个人身上穿着的衣裳,都是属于贵族的款式。

    这名国字脸的,盾牌认识。是巴顿男爵聘请的一名中级骑士,是城主府的重要护卫力量,贵族后裔出身。

    叫做波滋。这名波滋挺喜欢喝麦酒的,是他们店铺的常客。

    英俊男子盾牌不认识,但是能与波滋在一起的,而且穿着贵族服饰,大概也是城主府的骑士之一。

    “波滋大人,要麦酒吗?”盾牌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弯腰说道。

    “我说波滋,要喝酒也去喝葡萄酒啊。喝麦酒实在是太低端了。”英俊男子有些不满的叫道。

    “霍华德,你太片面了。葡萄酒有葡萄酒的美味,麦酒有麦酒的味道。喝惯了葡萄酒,再喝一喝麦酒滋味可是很新鲜的。这家的酒是庞贝家出产的麦酒,味道一直不错。”

    波滋看了一眼同伴,吸了一口气,闻着这酒香味,带着几许陶醉之色。

    盾牌暗笑,这位波滋大人是个十足的酒鬼,按照他的话来说,葡萄酒虽然味道好,但是量不够,还是喝麦酒痛快。

    想到这里,盾牌心中一动。

    动起了推销庞贝酒的念头。

    要知道庞贝酒,那烈,那辣,喝着真是痛快。

    霍华德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说道:“麦酒就是麦酒,平民们喝的酒。哪里有什么味道。”

    他也不是没喝过麦酒,波滋可是忽悠不了他。反正他绝对是不会喝麦酒的,就算波滋说的天花乱坠也一样。

    波滋看了一眼同伴绝然的表情,就果断放弃了。对着盾牌说道:“最好的麦酒来一桶。”

    “波滋大人,我们庞贝最近出产了新酒。喝着绝对比麦酒痛快十倍,就是价格贵了一点,比普通麦酒多了十倍的价格,您要不要买一桶尝尝?”

    盾牌见波滋的心情似乎不错,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不管波滋表现的怎么平易近人,身份摆在那里,那是不能不慎重对待的。

    盾牌在凯越城已经很多年了,看到过不止一次平民得罪贵族的下场。

    波滋闻言露出了意外之色,霍华德则是冷笑道:“新酒?庞贝不过是骑士领主而已,能有多少资金,研究新酒?我看不过还是麦酒而已,改了一下口味,就说是新酒了。”

    显然在庞贝领内,名字等同于威信的庞贝,在凯越城并不好使。

    也难怪,毕竟整个男爵领内足有二三十位骑士领主家族,再加上侍奉男爵的诸多贵族骑士。

    分摊下来,庞贝的名声就打折扣了。

    盾牌不敢反驳,只是巴巴的看着波滋。希望这位酒鬼的骑士大人,能够品尝一下可怜的无人问津的庞贝酒。

    波滋的想法其实与霍华德差不多,新酒?现在是麦酒,葡萄酒两大酒的天下,开口说新酒。

    庞贝家的口气有点大。

    不过波滋毕竟是喜欢酒的人,尤其还是口味独特,喜欢喝麦酒的贵族。尝一尝又不掉毛。

    想了想,波滋说道:“行吧,倒一碗酒给我。”

    “好的。”盾牌闻言大喜过望,亲自回了店铺内,取出了一个干净的酒碗,小心翼翼的开启一桶庞贝酒,倒出了一碗酒。

    然后小心翼翼的递给了波滋。

    “咕噜!”

    酒香味。

    浓郁的酒香味,就仿佛是不请自来的美女,自动投怀送抱来了。闻着这酒香味,波滋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

    不仅是波滋,就连霍华德也是抽了抽鼻子,有点想喝的冲动。

    波滋很快付诸行动,接过了盾牌递过来的酒碗,然后咕噜咕噜的喝了一整碗。然后,就像是老索尔一样。

    波滋也中招了。

    实在是因为波滋先入为主啊,这酒闻着香,但看起来与一般麦酒似乎没什么区别嘛。

    估计只是改了一下口味。但是喝下去,波滋才知道错了,简直是大错特错。

    一碗酒入肚,就像是一把刀子生生的插了进来,火辣辣的,然后在整个胃部燃烧了起来,让波滋浑身发热,整个人的毛孔全部打开。

    一下子受不了,憋的脸颊通红。但紧接着,一股爽快感就升腾了起来。让波滋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好酒。”

    “真这么好喝?”霍华德其实也已经被勾起了酒虫,很想喝一口试试,但是见波滋这惊天动地的表情,又忍不住怀疑道。

    “给他也倒一杯。这捅酒我买了。比麦酒贵十倍是吧?”波滋说到这里,取出一个钱袋子,从钱袋子中拿出了一个金币,叮咚一声,弹给了盾牌。

    “好的。”盾牌一见到金币,顿时眉开眼笑。立刻给霍华德也倒了一碗酒,然后把酒桶封存好,搬来给了波滋。

    “这就口感比不上葡萄酒,但是比麦酒又多了一种,一种劲道。庞贝家还真是开发出了新酒啊?”

    霍华德因为有了之前波滋的例子,所以先是小口喝了一口,随即眼睛一亮,咕噜咕噜的喝下去,喝的脸颊放红光。

    想也没想,也取出了一个金币谈给了盾牌,说道:“给我也来一桶。”

    “好的。”盾牌顿时乐开了花,又搬来了一桶酒。

    普通的麦酒,是一个银币一桶酒。一桶有五十斤。而庞贝酒也是五十斤,却要卖一个金币。

    盾牌不知道这庞贝酒的成本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但也知道索菲夫人是绝对不会吃亏的。

    这一个金币,至少有三个银币是利润。

    而如果市场打开,一桶酒三个银币的利润。别的不说,只需要把巴顿领地的市场打开,那么庞贝家的收入就会翻好几翻。

    真是暴利。

    庞贝家发达了。

    而其实盾牌还是低估了自家夫人的贪婪,这庞贝酒的本钱,其实才三个银币,利润是七个银币。

    堪称奸商。

    索菲夫人不愧是出身商人世家的女人,心黑着呢。

第三十八章 彻底火了(求推荐票)

    庞贝酒为什么卖不出去?有很多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价格偏贵。

    没有名气。

    而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没有名气。对于那些喜欢酒,却又有钱的贵族来说,钱不是问题,好酒难得。

    就像是波滋,他虽然喜欢喝葡萄酒,但也爱喝麦酒,更希望拥有能够醉痛快的好酒。

    也就是烈酒。

    而这个世界上,像是波滋这样的人不计其数。

    再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只有葡萄酒,麦酒两种酒,好不容易出来一种新品酒,而且似乎味道不错的样子。

    谁都想要拿来品尝一下。

    而对于打开名气,波滋,霍华德这两个巴顿家的骑士,就是契机。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波滋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性格也是豪爽。尤其是他喜欢喝酒,还喜欢推荐别人喝酒。

    就像波滋忽悠霍华德买麦酒一样。

    现在波滋喝过了庞贝酒这种新品酒,一时间惊为天人。他拿回家后,难道就自己一个人关起门来自己品尝吗?

    这比杀了他都难受。

    按照波滋的性格,少不了要呼朋唤友,招呼一些朋友来自己家里,举行一场小心宴会,并推荐庞贝酒。

    这酒好喝啊。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喝庞贝酒的。毕竟这个世界上葡萄酒才是贵族的主流,喝麦酒的贵族也有,但占不了多数。

    但就算是十个贵族之中有三个喜欢喝庞贝酒,那也是巨大的利润。

    没有贵族是不喝酒的,包括女贵族。当然,庞贝酒这种烈酒,估计很少会有女贵族会喜欢。

    所以庞贝酒的受众,还是男性贵族。

    算一算整个巴顿领内有多少男性贵族?巴顿家族一家,包括旗下的二三十位骑士领主封臣,还有一些受雇于巴顿家,但没有领地的护卫骑士。

    生活在巴顿领内的贵族后裔。

    再加上富裕的平民商人,或是土地主。

    庞贝酒的受众是这些人,至于底层的平民,他们还真喝不起庞贝酒,只能喝最廉价的麦酒。

    所以庞贝酒火了,突然火了。在经历好几个月的冷淡之后,突然就爆炸了。

    每天总有人来庞贝店铺购买庞贝酒的人,要不就是穿着贵族服饰的贵族亲自来,要么就是穿着上好料子的衣服,但看得出来是管家的人亲自来买。

    每天三五桶,每桶酒一个金币。可把四周店铺的人看的眼红不已,所有商人都知道庞贝酒火了。

    与盾牌一样,这些商人也都不知道庞贝酒的成本,但是他们知道酒肯定是有利润的,就算只有三成纯利润,那庞贝家也发达了。

    羡慕妒忌恨。

    幸好没有人敢惹庞贝家,毕竟庞贝是属于巴顿男爵的封臣之一,是实地贵族,并且目前的领袖庞贝骑士索尔,庞贝,是属于六大家族的领袖。

    得罪了庞贝,就等于是得罪了六大家族。别说是一些平民商人,或者是贵族后裔商人,就算是一些骑士领主家,要得罪庞贝也需要掂量一下。

    所以没发生什么,摘桃子的狗血事情。

    店铺内,盾牌刚好招待了一位前来购买庞贝酒的骑士老爷,得到了一枚金币,乐呵呵的回到了店铺内,进行了记账。

    一边记账,一边很开心。

    距离庞贝酒打开市场已经一个月了,这一个月的销售,就足有一百桶救,毛利润有一百金币。

    其中纯利润,足有七十金币。

    而整个庞贝领地税收,加上杂七杂八的进项,一年的收入也到达不了一千金币。

    而庞贝酒一个月就为庞贝家带来了七十金币的纯利润,就算是销售额不长,那一年也有**百的金币。

    按照现在的庞贝家的财力,可以供养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加上准骑士威廉,以及一百卫兵。

    如果有了这**百金币,庞贝家完全可以将实力扩充将近一倍。

    更别说,庞贝酒目前只在整个凯越城销售,甚至还没有辐射到整个男爵领,更何况如果庞贝酒销售到达行省内,乃至于整个普鲁士王国。

    这利润是难以想象的。

    每年一万金币,甚至是十万金币,似乎也不可能。到时候,庞贝家的财力,或许能男爵家比肩也说不定。

    总而言之,路德很快就会有钱了。

    这可比种田来钱快多了。

    当然,这些盾牌都是想不到的。他只是想到了这一个月的进项,按照索菲夫人对待属下的态度,他这个掌柜一定少不了奖励。

    庞贝酒卖的越多,庞贝家赚的越多,他的奖励也就越多啊。

    自然是高兴的可以。

    不过盾牌高兴的时候,也少不了它的兄弟,烦恼。庞贝酒的销量这么好,生产力就是个重大问题了。

    在此之前因为是试销售,第一批送来凯越城的庞贝酒只有三十桶,早卖完了。上一次盾牌又让队伍去庞贝领了一百桶庞贝酒。

    至于麦酒,目前庞贝店铺基本上是不卖了。那玩意赚不了太多钱。

    再说了,因为酿酒庄园全部改行去酿庞贝酒了,麦酒产出等于零,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

    而上一次进的一百桶酒差不多也卖完了,只剩下三四十桶了。按照这个销售量,过几天就没了。

    而没有比眼看生意很好,却断了货源更大的烦恼了。

    “不行啊,我得再写封信去告诉夫人,请夫人扩大酿酒庄园的规模,提高生产量。庞贝酒,未来潜力无比广大。”

    盾牌坐在店铺内盘算了一下,有点坐立不安。然后奋笔疾书,写了一封信,小心的封好,招呼了一名伙计。

    “马亚,快去租一匹马,骑马把信送去庞贝。”

    “好的。”

    叫做马亚的伙计,立刻拿过信件,放下店铺内的伙计,去租马往庞贝送信去了。

    没办法,庞贝在凯越城,虽然有一座官邸,但是庞贝家财政吃紧,再说庞贝一家也不怎么来凯越城。所以这座官邸,干脆是没有任何人打理,就空着。

    目前庞贝家在凯越城的势力,也就是这家店铺,以及几个伙计而已。

    送信这种事情,平常都是靠庞贝家的商队进行捎带的。现在事情紧急,盾牌只能让伙计去租马,快马送信。

    庞贝酒,耽搁不得啊。

    耽搁的可都是金光闪闪的金币。

第三十九章 狼崽子(第二更)

    “呼呼呼!”

    庞贝城堡外,一片空地上。路德赤膊上身,下身也只穿了一条短裤。身上的肤色黝黑,块块肌肉隆起,仿佛铁水浇灌而成的一般,充满了力量感。

    他手持骑士剑,把骑士剑舞的虎虎生风。

    头顶上艳阳高照,身体上则是汗如雨下。但是路德还是咬牙坚持。

    骑士训练。

    每天的骑士训练,不管是剑术,骑术,还是斗气训练。路德都是一刻也没有松懈,不仅没有松懈,反而越发的刻苦了。

    因为他知道,骑士之路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付出的只有两样东西,时间,汗水。

    哪怕是有了魔药,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的付出,那换来的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随着路德晋级为骑士日久,他已经不在麦哲伦手下学习了,按照麦哲伦的说法是他毕业了。

    所以现在路德只是一个人待在这个空地上进行训练。

    “路德少爷,老爷在书房,有事情找你。”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小玛雅踩着她的小圆头皮鞋,气喘吁吁的跑来。

    “知道什么事情吗?”路德闻言停下了骑士训练,取出了一条毛巾擦拭了一下。

    “不知道,但很急的样子。”小玛雅甩了甩头,一头秀发随之摇晃。

    “知道了。”路德擦了擦身体之后,穿上了衣服就离开了,至于剩下的骑士剑,战马之类的,当然是交给贴身小女仆了。

    “大懒虫。”

    小玛雅撇撇嘴,用吃奶的力气扛起骑士剑放在战马上,然后牵着战马,返回了庞贝城堡。

    路德回到了城堡之后,立刻来到了老索尔的书房。让路德有些意外的是,不仅是老索尔在,连索菲夫人也在。

    老索尔坐在书桌后方,索菲夫人则是坐在前方的椅子上。

    不过让路德心中一定的是,老索尔与索菲夫人虽然做出思考的模样,但是眉眼的笑意却是藏也藏不住。

    估计是什么好事。

    路德心中暗道。

    “爸爸,妈妈。”

    随即,路德打招呼道。

    “路德要不要先去洗个澡?”索菲夫人看着路德的模样,稍稍有些心疼道。虽然用毛巾擦拭过了,但是还是有不断的汗冒出来。

    此刻路德身上的衣裳都被汗水打湿了。

    看着比往日还要刻苦训练的路德,索菲夫人既感觉到骄傲,也感觉到心疼。

    这儿子很拼啊。

    “不用了妈妈,这样挺好的,等一下我还要继续训练呢。”路德摇了摇头,然后坐在了另外一张椅子上,并翘起右腿放在左腿上,问道:“什么事情,这么着急?”

    “好事。”索菲夫人脸上露出了笑意。

    连老索尔本很刻板严肃的脸颊,此刻也仿佛是花开一样,绽放出了笑容。

    老索尔拿出了一封信件,对路德说道:“这是在凯越城经营店铺的盾牌的信,一个月以来庞贝酒已经卖出去了一百桶,抛出掉成本,赚了七十个金币。他一方面催促我们加紧运送庞贝酒过去,另一方面建议我们扩大规模。因为庞贝酒是你研究出来的,所以我们想问问你的意见。”

    路德闻言眼睛一亮,他知道庞贝酒是个宝贝,可以为庞贝家产出源源不断的金币。但也料想不到庞贝酒居然这么火爆。

    小小的凯越城,还没有辐射向整个男爵领,就已经有这么大的销量了。

    等销路彻底打开,那可是金山银山。

    现在路德满脑子都是金币,而且眼前也有金币在飞。

    仿佛化作了两个金光闪闪的小天使,在他的眼前飞来飞去。

    爽!

    不过路德飞快的冷静了下来,因为他毕竟是要干大事的人。

    路德想了想,说道:“扩大生产那是应该的,我相信庞贝酒会更加火爆起来的。立刻把产量扩大十倍。”

    说到这里,路德顿了顿,然后说道:“至于赚来的钱,除了扩大生产之外。当初我就跟妈妈商量过,一部分为我购买魔药,一部分屯起来,一部分用来招募流浪骑士,增加领地的实力。现在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提上日程了。”

    老索尔闻言有些意外,抬头看了一样妻子,皱眉道:“这件事情你没有跟我提过。”

    索菲夫人闻言也小吃了一惊,却是忘记把这将事情告诉老索尔了。

    老索尔看了看妻子,随即抬头对长子说道:“这钱是你出的点子,利润中的大部分给你可以。买魔药我是赞成的,毕竟我也希望你的骑士之路走的更远。但是招募流浪骑士,又有什么作用?现在虽然有乱党不时的在王国境内作乱,但是行省还是很安全的。我们庞贝家没必要养这些不必要的战力。”

    对于老索尔的说法,路德是表示认同的。

    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是很平稳的,国王是主君,握有很多的土地,资源,军队。目前普鲁士王国的势力构成就是以国王为首的宫廷大贵族势力。

    还有国王的封臣,那些实地爵位贵族。

    这两大势力。

    至于平民们想要推翻王国,建立更加公平的普鲁士王国,自称是新党,被贵族们称作是乱党的党派,实力其实很弱小。

    在这样的情况下,庞贝家的当代首领,索尔,庞贝是个没有向上发展野心的人,自然对于扩充战力不感兴趣。

    路德当然也有自己的说辞。

    “爸爸,现在我们庞贝不缺少战力。但是随着庞贝酒名扬普鲁士,巨大的财富,会引来许多人的窥视。我们需要战力,保护自己。”

    路德义正言辞的说道。

    老索尔有些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道:“男爵大人会保护我们的。而我们只需要给男爵大人一点点税收就行了。如果连男爵大人都保护不了我们,那么我们自己就更不行了,招募一点骑士有什么用?”

    路德也承认老索尔说的是对的。

    身为主君,庞贝家是要为巴顿家效力的。反过来,巴顿家也会保护庞贝家。哪怕是庞贝家拥有这么大的产业,巴顿家也得保护庞贝家。

    因为如果巴顿家不能保护庞贝家,那么将会失去主君的威信。其他封臣,怎么可能还会效忠巴顿家?

    至于交给巴顿家税收,那是应该的。

    毕竟庞贝家在凯越城进行商业活动,是要交商业税的。如果庞贝家将生意铺展开来,在别的爵位贵族的领地上进行贸易,也是要交税的。

    而如果巴顿家保护不了庞贝家,那么庞贝家招募一些骑士就想保护自己?

    在老索尔看来那是不可能的。

    庞贝家太小了,与巴顿家相比就像是蚂蚁一样。

    但是,路德却昂起头来,正视老索尔道:“爸爸,虽然现在庞贝家是蚂蚁,但是庞贝不会是永远的蚂蚁。扩充骑士战力只是第一步,在利润增高之后,我还打算购买农奴,招募自由民来庞贝垦荒,扩充卫兵。庞贝在这里已经几百年了,一直都这么小。现在是个机会,我想要经营起来。”

    路德第一次对老索尔,庞贝家的这一代领袖,展现出了自己心中的野心。

    不想当大贵族的贵族,不是好贵族啊。

    他路德,庞贝,绝对是个不安分的家伙。

第四十章 一系列计划

    老索尔这才正视了长子一眼,悄悄皱起了眉头。他记起来了,上一次长子向他借钱买巴斯牛,说是要发展出一个城镇。

    当时他无情的嘲笑了长子。

    痴人说梦。

    买牛就能发展处一个城镇?

    那世界上就没有向庞贝家这么小的实地贵族了。

    所以老索尔没有借钱给路德,而事实证明他看走眼了。

    巴斯牛真的能像农民一样,抡起锄头耕田。一头牛,可以抵得上许多壮劳力。明年领地内就开始砍伐森林,准备扩充领地内的田地。

    计划是扩建一至数倍。

    这样一来,庞贝家的财力就扩充了。或许能成为巴顿男爵麾下,首屈一指的封臣,骑士领主。

    但就算这样,也不能短时期内发展处一座城镇。

    但是加上现在的庞贝酒的作用,老索尔觉得庞贝家或许还真能发展出一个镇子。

    真的,老索尔不敢想自己能发展出一座城,那不可能。就算可能,庞贝家也守不住。

    老索尔与鲁鲁修的想法是一样的,身为巴顿男爵家的封臣,如果自己拥有一座城池,那么会遭到巴顿家的忌惮。

    那是活腻了。

    至于庞贝家升格成为男爵家,老索尔做梦都没有想到过,那太困难了。

    总而言之,老索尔是欣赏自己长子的。这是一个有野心的小家伙,或许能让庞贝家有一座镇子。

    但是又头疼这个长子。

    如果真让这个长子发展出一座城池,那或许庞贝家就要有灭顶之灾了。

    真是优秀的长子,又太优秀了。

    想了想,老索尔与当时的鲁鲁修一样。对路德说出了如果发展太快,会导致男爵介意这件事情。

    路德当时对鲁鲁修是说了一番很有野心的话,要做爵位实地贵族。

    但是对于老爸,路德则是很低调,怕吓着老爸啊。所以路德笑嘻嘻的说道:“爸爸放心,我只是想让庞贝大一点,最好拥有一座小镇子,这就足够了。”

    “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老索尔呼出了一口气道。随即,老索尔又问道:“怎么招募流浪骑士,建立一座镇子,你有计划吗?”

    路德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笑着说道:“都在这里呢。”

    顿了顿,路德又说道:“招募流浪骑士很简单,每个月给十个金币,有大把大把的初级骑士,可供选择。但我们需要的是忠诚,可靠的骑士。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庞贝走出去,或者是六大家族走出去的骑士中寻找。”

    这就是路德的想法。

    要想成为实地大贵族,很简单。

    财力。

    武力。

    现在咱是有财力,没有武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先招募可靠的骑士,构建起领地内的基本战力。

    再招募卫兵。

    而这个世界上是有许多流浪骑士,或者是为别人工作的骑士。都是没有领地的贵族后裔,以及平民骑士。

    而一般的实地大贵族,比如说巴顿家。他们是与骑士家族拥有十分可靠关系的。

    这些家族就包括庞贝家等,二三十位骑士封臣。

    这是巴顿家的栋梁之臣,维系巴顿家统治的基石。

    其次就是类似于波滋,霍华德,等受雇于巴顿家,但是这种受雇关系,通常都保持了好几代人。

    这就保证了这些骑士的忠诚度。

    庞贝家太小了,没有这样的底蕴。能够信任的,只有铁马一族。当代的骑士是麦哲伦,下一代骑士是修修亚。

    而如果随便招募流浪骑士,没准会发生骑士们叛变,将主家给洗劫的情况。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很容易发生。

    所以选择招募骑士,就需要谨慎。

    按照目前庞贝家的情况,路德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个是庞贝家。

    一个是铁马家。

    一个是其他五个家族。

    很简单的道理。

    就像路德这一辈,他还有一个个弟弟,威廉,庞贝。那么老索尔有没有兄弟呢?好吧,路德知道老索尔没有兄弟,老索尔是独生子。

    但是老索尔难道就没有一个伯父,或者叔父吗?那么伯父,叔父生下的儿子呢?

    这些贵族后裔去哪里了?不是成为学者,就是成为了为别人工作的骑士。

    铁马家,其他五个大家族也是一样。

    总归是有一些族人散落在普鲁士王国的各处,成为为别人工作的骑士,或者干脆是流浪骑士。

    将这些人招募起来,总比别的流浪骑士要可信任一些。

    老索尔闻言用食指敲了敲书桌,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道:“你考虑的比较周全。我们庞贝家流落在外的不仅有骑士,还有别的一些学者。有的人在外边混的还可以,有的人则不如意。不管是混的好的,还是坏的。总归是寄人篱下,我身为庞贝家的首领,现在庞贝家有了财力,理应照顾这些族人。至于铁马家,还有其他五个家族,也有有才能的族人流落在外的。”

    说到这里,老索尔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说道:“我的一位堂兄,叫做斯顿,庞贝。是一名颇有实力的中级骑士呢。”

    “中级骑士?”路德眼睛一亮,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要知道,不是大贵族出身,却能成为中级骑士的,可都不是简单人物啊。

    老索尔点了点头,随即又严肃道;“招募骑士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发展领地?”

    “很简单,有了巴斯牛耕田,我们可以砍伐森林,这样就拥有了足够多的田地。我们依靠一些政策吸引自由民,比如说开垦的田地,属于自由民自己的。又比如说免掉第一年的税收。其次是农奴,花钱购买嘛。”

    路德对于这个其实早就构思很久了,只是之前囊中羞涩,实在是不好意思提,现在当然是如同滔滔江水一样,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欧洲贵族构架的普鲁士王国,发展领地很简单嘛。先有人口,就可以了。

    有了规模的一座镇子,哪怕是小镇子,就可以进行商业活动了。

    而路德对老爸说的,只发展一个城镇,发育有个度,完全是骗老爸的。等有了一座镇子,一座城还远吗?

    等有了一座城,有了足够的武力,有了更多的金币。

    路德就得搞外交了,拿着钱去游说王都的贵族院,国王,各大宫廷贵族,弄个男爵当当先啊。

    哈哈。

    完美。

    咱可是迟早要成为大贵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

    等下还有一章,求票票。

第四十一章 斯顿,庞贝

    看着一脸的自信,神采飞扬的长子离开。老索尔转眼看了看妻子,问道:“这个儿子,比我有出息。”

    索菲夫人笑着点了点头,眸子中有自豪。

    “儿子可是很能干的。”

    随即,索菲夫人起身说道:“我去招募工人,进行酒厂的扩大工作。”说到这里,索菲夫人又有些头疼。

    “只是现在有了耕牛,农民们的种地热情很高。招募他们来酒厂酿酒,恐怕有点不好招募。”

    “提高一下工人的工资吧。”老索尔笑着说道。

    索菲夫人白了一眼老索尔,如果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随即,索菲夫人扭着细细的腰肢,出了书房去忙碌了。

    老索尔注视着妻子离去的背影,眸光中有些沉醉。

    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一样好。

    老索尔心中暗道。很快老索尔就收敛心神,开始怎么考虑招募流浪骑士的事情了。

    别的路,老索尔只要写信就好了。

    比如说五大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以及铁马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总有在外边混的不如意,想要求一份稳定工作的人。

    老索尔只要写信给这些家族领袖,找来麦哲伦,让他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相信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流落在外族人的。

    但是庞贝家,老索尔必须得自己写信。

    身为庞贝领主,庞贝家的领袖,老索尔对于自己的族人,还是很有感情的。

    而要招募流落在外的族人,斯顿,庞贝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斯顿,庞贝不仅仅是一名中级骑士,还是一名佣兵。

    这个世界是很混乱的。

    就算是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比较安定,但也有乱党作乱,偏僻的地方有山贼,盗贼盘踞,还有一些魔兽,以及食人族出没。

    所以就催生了一个职业,佣兵。

    佣兵的职责就是保护往来的商人,旅人,免受这些危险的侵害。甚至国王,或是领主,会招募一些大型佣兵团,制定剿灭一些山贼势力,魔兽,乃至于巨龙。

    总而言之,佣兵是普鲁士王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武力组成部分。

    “亲爱的斯顿堂兄。”

    老索尔在心里边打了一下草稿,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奋笔疾书。

    ………….

    普鲁士王国,是大路上典型的人类骑士王国,位于大陆的南端。庞贝家的领地,更是普鲁士王国南端的南端。

    而其实庞贝家族虽然说是最小的实地贵族,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却又不是。

    因为普鲁士王国的构成是这样的,国王是当之无愧的至高主宰,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拥有一大片的领地,作为国王的自留地。

    在这片自留地内,拥有许多的宫廷贵族为国王效命。而另外一部分的势力,则是国王的封臣,也就是那些爵位实地贵族。

    类似于巴顿男爵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实地贵族。而庞贝家,其实只是封臣的封臣,是属于贵族中末流。

    而这些实地爵位贵族,或者是宫廷贵族,爵位都是分作五等。

    分别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但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在官方的地位上,公爵比侯爵高,以此类推,子爵比男爵高。

    但是在贵族圈子里,却不一定是。

    而且侯爵并不是公爵手下,男爵也不是子爵的手下。不管是公爵,男爵,子爵,他们的手下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庞贝家一样地位的,实地骑士领主。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们并没有从属关系,大家都是国王的封臣,平起平坐,只是爵位高低而已。

    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不管是宫廷贵族,还是实地贵族。

    而骑士,是作为贵族们的武力。

    衡量一个贵族家族武力的标准,就是这个贵族家族麾下有多少骑士。当然不是那些杂牌,而是忠心耿耿的骑士。

    就像是巴顿男爵家,拥有骑士的总人数在一百以上。

    是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经营起来的,很多骑士都是与巴顿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能够保证忠心的骑士。

    而骑士本身,也是用自己的武力,效忠主君,来证明自己。

    每一名在外流浪的骑士,都渴望拥有一名可以托付性命,证明荣耀的主君。

    而随着庞贝家财政的缓解,甚至是充分。对外展开招募骑士。就像是黑暗中的火焰一样,吸引了那些渴望证明自己的骑士,从四面八方来到庞贝。

    庞贝家,索伦家等六大家族的流浪骑士,加上庞贝家的直系封臣,铁马家的人。

    在一个月之后,总共有十二位骑士来到了庞贝。在来到庞贝与领主,索尔,庞贝签订了协议之后,就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这十二位骑士,加上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庞贝家的骑士总计有十六位。

    已经拥有了巴顿家骑士的十分之一数量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拖家带口回来了。之所以招募这批学者,老索尔是因为路德的计划。

    不是要建立一座镇子吗?要管理一座镇子,除了武力保护之外,还需要公职人员。

    总而言之,这一次召集家族流浪骑士,学者回来,目的就是撑起一个镇子规模大小的领地的,骨架。

    而有了骨架之后,自然就是补充血肉了。

    这血肉就是人口。

    所以,庞贝家举行了一次领主会议,地点是在市政厅的会议室内。偌大的会议室内,坐满了人。

    老索尔坐在领主的位置上,路德,庞贝站在老索尔的身边。

    会议桌是长长的,此刻会议桌的两侧坐满了人。两边的人,一边是学者,一边是骑士。

    坐在骑士第一席位的是斯顿,庞贝,因为中级骑士的实力,斯顿,庞贝是众骑士之中当之无愧的武力之一。

    就做了庞贝家的,骑士长。

    其次是治安官,铁马家的麦哲伦,最末尾是路德的贴身骑士,修修亚。

    学者位置第一位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其次是路德的文化课老师,学者,乔修亚老师。

    这文武坐起来,也有二三十人之多。

    路德扫视了一眼,觉得有点小兴奋,有点小成就感啊。

    看啊。

    庞贝在发育呢。

    以前是个什么情况?说是领主,其实就是村长嘛。领地内大猫小猫两三只,四名骑士,一位学者兼老师,兼参谋。

    现在好了,一眼看去有二三十人。

    如果以前咱是村长继承人,那么现在咱应该算是镇长继承人了吧?

    额,虽然还是很小,但总归是在长大哇。

    有点小成就,小兴奋。

第四十三章 招募人口

    “这是第一次庞贝家会议,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主,对于怎么发展领地,经营家族没有任何想法。所以,我将今天主持会议的权利,交给了我的长子,庞贝家下一代骑士,路德庞贝。”

    这时候,老索尔发言了。

    这一位庞贝家的当代骑士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迎接庞贝家的会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或许庞贝家从此以后会拥有一座镇子作为封地。

    并拥有十几位骑士作为战力。

    在整个巴顿家的封臣内,将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势力。

    但这个的前提,是要将领地交给长子来经营,而不是他这个只有肌肉,还有一点政客头脑的老爸。

    所以老索尔面对家族的骑士们,很干脆的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而骑士们,学者们也都没有任何的异议,他们纷纷将眸光投向了立在领主身后的少年身上。

    没错。

    路德还不算青年,只能算少年,做多算是青少年。

    在贵族尤其是实地贵族之中,这么年轻的孩子,脑子里只有一种事情,纨绔。玩女人,争风吃醋什么的。

    但是这位少年,却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庞贝是很小的,新来的骑士,学者们已经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耳濡目染,听到了许多事情,看到了许多事情。

    用牛去耕田,意味着效率。

    清理粪便,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文明。

    走在没有粪便的道路上,简直是身心舒畅。

    至于粪便肥田,虽然现在看起来小麦长的比往年要茁壮许多,但是这件事情是不是靠谱,还是今年的收成说了算。

    所以他们不好判断。

    而新品酒的研究,庞贝酒的出产,这才是庞贝家变革的根本原因。

    在别的实地贵族的继承人们,还在玩女人,还在玩纨绔的时候,这位庞贝的下一代骑士,已经开始经营领地,并且带来了实际上的收益。

    庞贝家本来只有四名骑士,现在增加到了十六位,这就是证明。

    而在场的不少流浪骑士,因此而回到了故乡。都是拜眼前这位庞贝下一代骑士所赐。

    所以,骑士们对于老索尔将权利交给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没有任何的意义。

    从某种方面来说,路德在整个领地内,拥有与老索尔相等的声望。

    而且路德显然更重要。

    因为老索尔代表着庞贝的现在,而路德代表着庞贝的未来。

    而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既然与庞贝家签订了协议,成为了庞贝家的家臣,生死荣辱都与庞贝与共。

    主家的辉煌,就是他们的荣耀。

    路德,庞贝。

    所有人都愿意为这个名字低下自己的头颅,并且任凭差遣。

    面对众家族封臣的目光,路德也好不怯场。至少表现的不怯场,但其实路德心中还是有点小小紧张的。

    慌的一笔夸张了点,但真的有点紧张。

    咱现在干的可是镇长的工作。

    哇塞,以前俺们镇子里的镇长,在俺们面前可是大领导来着。

    在心里边小小搞笑了一把,路德面上则是正经严肃,让下一代庞贝骑士看上去很认真。

    认真的男人,总是有魅力的。

    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严肃了许多。

    “众所周知,庞贝家现在仰仗的是庞贝酒的生意,虽然酒的生意一段时间内应该会很好。但是再好的酒也会被人破解,就像是葡萄酒一样,现在不是哪里都有酿葡萄酒的吗?所以,在我看来酒的生意,还是没有种田来的重要。别说我乡巴佬,土豹子,你们仔细想想,只有地理边长出来的粮食,才是源源不断,才是真的。而我们庞贝家的领地,往南都是没有开发的蛮荒。按照王国的法律,骑士领主有开拓权,田开发出来就是庞贝家的。所以庞贝的下一段发展,就是招募人口。不过一口也吃不下太多,我打算招募一万人左右。”

    说到这里,路德顿了顿,然后又说道:“招募人口有两条路,购买农奴,招募自由民。购买农奴花钱就行了,不用计划。而吸引自由民,我给出的条件是,开发出来的新田,全部是自由民们自己的。并免除税收一年。相信,会吸引很多没有田地的自由民。”

    “计划挺简单,但是执行起来,却是需要人手。我打算派遣几名骑士,几个学者一起,出门做这件事情。所以需要一名在外经验十分丰富的骑士带队。”

    说到这里,路德看了一眼,斯顿庞贝,在家族内部,这位斯顿骑士是他的堂伯,但是在这里大家是上下关系。

    所以,路德说道:“斯顿先生,你挑选五名骑士,五名学者,带上金币去做这件事情。”

    “愿意效劳。”斯顿,庞贝站了起来右手放在胸口,朝着路德弯了弯腰。

    “计划暂时就是这样了。诸位有什么要补充的吗?”路德很民主的问了问众人。

    乔修老师站了起来,他对路德弯了弯,问道:“路德骑士,作为领地内的税务官,我对庞贝家的财力,有些担心。”

    路德点了点头,示意乔修老师继续说下去。

    “众所周知,在此之前领地内的财政并不宽裕,这一次卖庞贝酒,获利很多,这才招募得了骑士。但是酒卖出去需要时间,现在您需要购买农奴。而购买农奴,还有招募自由民不是一笔买卖。因为购买农奴之后,领地需要负责农奴们最低的生存物资。如果明年开发领地,也将需要购买巴斯牛,打造犁,很多农具。我对家族的财政,有些担心。”

    乔修老师很诚恳的说道。

    乔修老师对于庞贝家当然是有感情的,毕竟生活了十几年了。如果不出意外,乔修老师还要靠路德养老呢。

    再说他儿子鲁鲁修还是庞贝市长。

    正因为如此,乔修老师才担心路德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反正终极目标是发展一座镇子,有必要这么大的步子吗?

    等酒的利益收拢了,等今年秋收过去。等冬天家族财政宽裕了,再招募人口,购买农奴也不迟啊。

    路德当然明白乔修老师的忧心,用华夏的一句话来说,这是老成谋国之言。

    稳妥。

    但是路德也有路德的考虑,在场的大多数人,包括他老爸在内,都是认为他要将庞贝家发展成为你一个上规模的骑士领主家族。

    只有鲁鲁修才知道,他是打算要成为爵位实地贵族。

    那可是争分夺秒。

    赚钱,发展要高调才行。

    稳扎稳打,是不行的。

    而且对于财政,路德也有了计较。他笑着对乔修老师说道:“老师你放心,我的父亲,庞贝家的领袖,庞贝骑士,已经准备好了金币,不管是购买农奴的钱,还是养活农奴的钱,农具,巴斯牛,招募一万人,不是问题。”

第四十四章 关于农奴的讨论

    乔修老师,以及在场的众人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只有路德的老爸,坐在主位上的当代庞贝骑士,老索尔嘴角抽了抽。

    心里边不由自主的暗骂了一声。

    “路德这个小子,说我已经准备好了金币。一脸的轻松模样。我不知道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向老伙计们开口借钱的。我长这么大,还没借过钱呢。”

    没错了。

    按照庞贝家原先的财力,根本不可能支撑路德这么庞大的计划。而庞贝酒销量虽然多,但是聘用骑士,学者,就已经花去了很一笔金币。

    每一名初级骑士的月薪是十个金币,而斯顿,庞贝这名中级骑士的月薪是一百个金币。

    而目前受雇于庞贝的护卫骑士,总计是中级骑士一人,初级骑士十三人。

    老索尔和路德没钱拿。

    每个月需要支付金币,二百三十枚。

    而原本庞贝家的人口不过就两千左右,现在一下子要引入一万人口,相当于原本人口的五倍。

    加上后期的养活农奴的口粮,耕牛,农具,种子等等。

    就算是卖了老索尔也不值那个价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借钱就成了首选。这一次不是路德向老索尔,或是索菲夫人借钱。

    而是老索尔向其他五大家族借钱,可以说舍下了一张老脸了。

    天知道老索尔这辈子没借过钱。幸好,他老索尔的面子还是挺管用的,总计为家族借来了五千金币。

    不然支撑不了这么庞大的计划。

    这一次会议,大事就是这么一件,既然决定之后,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好说的。接下来,路德为斯顿,庞贝挑选了几名骑士作为助手,还有一些学者充作会计记账之类的工作。

    以及拨给了五十名卫兵。

    就安排了斯顿庞贝等人行动了。

    之后会议解散,路德又与鲁鲁修的单独谈了一会儿。因为引进人口只是开始而已,后期的后勤,还是需要做的。

    比如说购买粮食,建造房屋等等。

    但是涉及到的事情,却又不仅仅如此的简单。

    因为路德,鲁鲁修两个人是唯二知道,路德有问鼎爵位实地贵族野心的人。

    交谈的地方放在了鲁鲁修的市长办公室,一间很大,但是装修却相当简约的办公室。

    来到办公室后,鲁鲁修问了问路德需不需要茶水,路德摇了摇头,随即,鲁鲁修便坐在了市长位置上,路德抽出椅子,随意的坐在了办公桌前方。

    “计划正在一点点的推动着,庞贝市的建设,有我看着。路德,我可以向你保证,等那批自由民,农奴进来,我不会让一个人饿死,冻死。但是除了砍伐森林,增加农田之外,对于建造一座城市,你有计划吗?”

    鲁鲁修问道。

    两个人都很清楚,路德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座镇子,而是一座城市。

    庞贝市。

    而发展一座镇子与发展一座城市,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现在建设刚刚开始,但是有必要规划一下一座城市了。

    对于这个,路德的心里边其实隐约计划过了。现在趁着鲁鲁修提起,路德也不妨交代一下。

    沉吟了片刻后,路德对鲁鲁修说道:“我打算是以庞贝城堡为中心,将原本属于庞贝家的田地,都放弃农业,建造出房屋。这些房屋可以赐给目前庞贝的封臣,官员们,剩下的则是对外出售。当然这些房屋一时间是卖不出去的,毕竟现在是庞贝还是乡下中的乡下,吸引不了自由民来定居。但是先可以屯着,等城发展好了,自然会有人来定居的。之后在外部建造出一座城墙。这就是我目前的计划。等人口进一步增多,就可以朝着外部扩张。让原本的城镇变成内城,扩张出来的地方作为外城,成为名副其实的庞贝镇。”

    鲁鲁修听了之后,眼眸中闪现出了几许笑容,点头道:“与我的想法差不多,一点点的建造出来嘛。等庞贝真的成为了庞贝市,庞贝家拥有了雄厚财力之后,我们就向贵族院进攻,摆脱巴顿家的控制,成为国王的封臣,实地爵位贵族。”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笑容。

    两个惺惺相惜的野心家,正要大展宏图。

    “建造一座城池,这是你庞贝市长的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多做插嘴了,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有一点想法。”

    笑过之后,路德说道。

    他翘起右腿放在了左腿上,背往椅背上靠了靠,摆出了更舒服的姿势。

    “什么想法?”鲁鲁修觉得有点热,起身把窗户开的更大了一些,顺便问道。

    “关于农奴,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农奴是没有必要存在的阶级。”路德很轻松的说出了一番惊世骇俗的话。

    鲁鲁修就觉得无比惊世骇俗,他猛的转头看向路德,露出了吃惊无比的表情。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所谓的农奴,就是直属于家族的奴隶。能够使用农奴的不仅是领主,还有大地主,大富商。

    这是官方合法的人口买卖。

    来源有很多种,农奴生出来的孩子还是农奴。与帝国交战,俘虏的人口,也可以成为农奴。

    还有欺骗自由民,拐卖成为农奴的。

    农奴的好处是,白打工,不给钱。

    就像是庞贝家这样的比较仁慈的贵族领主,对待农奴的也是这样的。每年农奴们辛苦劳动,丰收的时候,粮食全部上缴。

    然后每个月只发布生活必须的口粮,以及生活用品,不让农奴饿死而已。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有土地,有农奴,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产生财富。

    因为这种暴利,不少残暴的贵族还残害领地内的自由民,想方设法的将田地收回来,改让农奴种植。

    然后肆无忌惮的挥霍财富。

    可以说,农奴的存在,是为整个贵族,大地主,大富商服务的阶级,没有一个贵族会不喜欢农奴。

    而路德现在却说出农奴是一个不必要的阶层,这怎么能不让鲁鲁修吃惊。

    面对鲁鲁修的吃惊,路德微微一笑。

    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农奴这种生物抱着某种怜悯吗?

    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农奴这种制度,抱着一种蔑视吗?

    或许有点因素在,但却绝对不是这样的。

    因为路德身为一名骑士领主家的继承人,下一代的庞贝骑士,本身就是处在特权阶层的,站在特权阶层,他与目前普鲁士王国的制度不是敌对关系,反而是天然的盟友。

    要想继续维持特权,自然要维护制度。

    所以贵族们都讨厌乱党,路德也讨厌乱党。

    而路德对于农奴制度提出反对,其实是有自己的考虑。

第四十五章 取缔农奴计划

    公平。

    在路德看来就是狗屁。

    有人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要分出个高下。

    就好像是前世的民主国度,美美。在那个讲人权的地方,在表面上人与人是平等的。

    但是在暗地里呢?

    平民每天为生活奔波,养家糊口。富豪们醉生梦死,在女人与美酒之间摇摆。

    平民犯法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富豪们犯法,有一个加强排的律师团队,可以为他们提供服务。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公平的。

    更别说路德现在的身份是天生贵族,本身就站在特权的阶级之上。所以路德对于这个世界的制度没有挑衅的兴趣,反而是维护者。

    但是对于农奴这种制度,路德却是看不上眼的。

    首先路德身为一名现代人,虽然知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还是有那么一点怜悯之心的。

    生为农奴,被一身圈养,为主家创造财富。生下的儿女,儿女的儿女,子子孙孙都是农奴。

    就算是路德这样的家伙也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做的有点太过分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路德觉得让圈养人类作为家畜,这实在是太落后了。人是干什么用的?

    人本身就是财富。

    创造财富,实现价值。

    人的价值,永远高过家畜。将人圈养起来,绑在土地上,这是对于资源,对于财富最大的伤害。

    庞贝家要发展,就要取缔农奴制度。

    让人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不久后,几排房屋前。

    这是一排建筑风格一样的房屋,统一的木质结构,一层楼,屋子比较小,里边的生存空间应该十分有限。

    还有比较一致的是,这几排房屋的外表充满了岁月斑驳的痕迹,统一都比较老旧。

    此刻屋子内没有大人,只有一些小豆丁在屋子外玩耍,这些小豆丁统一都是瘦瘦小小的,明显营养不良。

    身上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的,甚至有些人根本就光着屁股。

    孩子们的年龄不超过十岁,因为根据规定,十岁衣上的农奴,就应该去田里边干活了。

    如果被发现有人偷懒,监工们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没错。

    这里就是农奴住的地方。

    此刻,路德,鲁鲁修,还有一些随从人员来到了这里。这个地方,路德来过几次。

    路德很不喜欢这个地方。

    尽管这段时间,这里也已经有了一些改变。比如说以前随处可见的粪便,都被清理干净了。

    道路也修葺的比较整齐。

    虽然贫穷,但不肮脏。

    但是路德仍然不喜欢这里,因为这里仍然看不到希望,农奴中麻木不仁的大人,虽然还有些灵动,但是营养不良的孩子。

    路德并不是圣人,但也有最基本的怜悯之心。

    更在乎自己的财富。

    让这些农奴们像是牲畜一样,圈养在这里,进行牲畜一般的生活,路德每一次看到这个情况,都会忍不住心如刀割。

    人口意味着财富。

    这么对待人们,就是对自己的财富的伤害。

    在此之前,路德没有办法改变这一点。因为庞贝家的财政,有很大一部分都落在这部分农奴的身上。

    路德在此之前的人生之所以活着,活的很好,就是依靠在这批农奴身上吸血得来的。

    所以路德没有办法,也不能让老索尔取缔农奴。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路德有了庞贝酒,带来了极大的利润。

    已经不在乎农奴们产生的这些利益了。

    并且,路德需要用更多的人,来实现更大的利益。

    让农奴转变成为自由民,工人,甚至学者,骑士,巫师,这就是路德接下来要做的工作。

    路德没有上前与这些农奴们的孩子打招呼,因为这完全没有必要。如果说路德以前对自由民很好,给过一些老人麦饼之类的东西。

    这是收买人心,增加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声望。

    但是这些农奴们不一样,农奴们对于庞贝家没有感恩,当然也没有怨恨,因为他们麻木不仁。

    不仅是身体上,连思想上也接近牲畜。

    出生!十岁之前食不果腹,很可能因为寒冷虚弱而冻死,或者各种各样的病死。十岁之后开始劳作,然后与一个农奴女人结婚,生下来孩子。

    运气好的熬过五十岁,在体力下降衰弱的时候死掉了。

    运气不好四十几岁差不多就该死了。

    加上幼儿的夭折,平均年龄可能不到三十岁。

    而管理这些农奴们的是监工,奴隶监工,执行的法则只有一个,反抗就打。

    鞭子打掉了农奴们的脊梁。

    一时间给这些农奴们的一点食物,不会带来一点变化。

    “鲁鲁修,我未来的庞贝市长。你看这些人们,如果不做出改变,他们只能带来土地里边的利益。当然土地的收入也是很重要的,但是为什么不解放了他们,让他们创造出有别于土地的更加大的财富呢?比如说庞贝酒庄园,目前正在招募工人。为什么不培养这些农奴呢?比如说未来庞贝市是一个大的城市,我们需要铁匠,木匠,征召卫兵,为什么不选择他们呢?”

    路德转头对鲁鲁修道。

    鲁鲁修对此无言以对,因为路德现在的做法是超越这个世界运转的制度的。以前从来没有商人,贵族,大地主,会说出路德这一番话来。

    但是仔细一想,鲁鲁修又不得不承认,路德说的非常的对。

    未来的庞贝市肯定是巨大的。

    一座城市,必将需要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职业。而现阶段,庞贝招募自由民主要是用土地作为吸引力。

    换句话说,招募来的人都是农民。

    到时候铁匠,木匠,乃至于卫兵都是稀缺的人,为什么不培养这批农奴呢?

    使得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好吧,我承认我被你说服了。取缔这帮农奴,给他们未来,这是利益最大化。但是你要怎么说服领主大人呢?这批农奴如果拿出去卖,都是明晃晃的金币。而且这一次你派遣斯顿骑士他们也去购买农奴,买回来的农奴如果变成了自由民,这不就是把金币白花花的丢在水里吗?领主大人那边能通过吗?”

    鲁鲁修摊了摊手,表示很无奈。

    农奴代表着贵族的私有财富,而现在路德的做法,虽然在长远看来是有利的,但是短期看来,就是糟蹋自己的财富。

    鲁鲁修觉得老索尔会认为路德是疯了。

    路德则很自信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鲁鲁修你放心,虽然对老爸有点不尊敬,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庞贝家,是我说了算。”

第四十六章 好像身体被掏空

    庞贝城堡,老索尔的书房内。

    老索尔坐在椅子上,额头上露出了青筋,脸色有点难看。似乎是憋着什么,终于还是憋不住了。

    骂道:“你这个败家子,你不仅要解放领地内的农奴,还要把以后购买来的农奴给解放了。这等于是白白浪费金币。”

    没错。路德刚刚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对老索尔提了提,结果并没有那么顺利。

    老索尔听完之后想忍,但还是忍不住炸毛了。

    要说老索尔发怒的话,刚穿越来的时候,路德或许会怕上三分,毕竟老索尔的爱之铁拳,可不是吃素的。

    一顿竹笋炒肉片,可以让他不要不要的。

    但是现在路德却是一点也不怕了。

    这让家族兴旺的人可是他,下一代庞贝骑士,是宝贝疙瘩。所以路德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道:“爸爸你放心,这笔钱绝对不会白白亏本的,只要按照我说的做,就能赚回来,而且大赚特赚。”

    老索尔听了之后,还真是信了几分。

    没办法,实在是不得不信。瞧瞧这个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做了什么,在农业上有所建树,庞贝以后的税收肯定庞大。

    在生意上有所建树,庞贝酒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利润。

    老索尔以前在儿子家人面前,可是很有威望的,当然在路德的眼中那是严厉古板,总归是严肃的家庭气氛。

    老索尔是当之无愧的一家之主。

    现在好了。

    面对路德这个如此优秀的继承人,老索尔都已经渐渐保持不住那份威望了。

    看看,看看。

    这卖农奴明明是跟金币过不去,但是说的我都动摇了。

    最终老索尔叹了口气,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般,无力的摆了摆手道:“反正庞贝家以后都是你的,不管败也好,赚也好,随便你处理吧。”

    破罐子破摔了。

    反正我不会经营领地。

    由你这傻儿子折腾。

    “谢谢爸爸。”路德的脸上露出了灿然的笑容,然后一溜烟的走出了书房,去找鲁鲁修商量接下来的问题了。

    市政厅,鲁鲁修办公室内。

    听到路德带来了确切的消息之后,鲁鲁修的还是很意外。因为在他的印象里,老索尔是个严厉古板的家伙。

    这么明显的败家行为,居然被通过了。

    随即,鲁鲁修又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路德,心里边明白了一个道理,小的太优秀,老的已经放权了。

    不过这是好事。

    老索尔是个不懂经营领地的领主,而现在完全放权给了路德,他们就可以大展拳脚,不用担心关键时刻老索尔要横插一手了。

    不管是哪个世界,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不怕老索尔放手,就怕老索尔插手啊。

    “路德,你的计划我已经明白了。但有什么具体细节吗?”鲁鲁修双手交叉放在办公桌上,询问道。

    这时候,路德也抽出了椅子坐下,想了想说道:“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顿了顿,路德才又说道:“家族的农奴,被禁锢了身体,思想,就像是家畜差不多了。但这代表的都是年长的人,年轻的还是有些灵性的。所以,对待不同年龄的农奴,我们应该分别处理。”

    “说说看。”鲁鲁修露出了饶有兴趣之色。

    “年长的农奴,我们给予种子,农具,让他们去砍伐森林,开垦良田,待遇也是免税一年,田地归于私人。在青年,少年之中,选拔出有灵性的人,由我们介绍去给铁匠,木匠们做学徒,为未来我们的庞贝市增加更多的职业人员。你看怎么样?”

    路德说完之后反问道。

    “这倒是不错的想法,年纪大的农奴,大多木讷,只能种田,但年轻的不一样。”鲁鲁修想了想之后,肯定了路德的处理办法。

    但是他还有一个疑问。

    “木匠还好说,领地内有一些木匠,所以不是独门手艺,所以木匠们偶尔也会招募学徒。但是铁匠就不好说了,领地内的铁匠,一直都是老鲍勃家世代为庞贝家服务的,是家传的手艺。他能把手艺传给这些农奴少年们,让他们抢走了饭碗吗?”

    鲁鲁修问道。

    “由我去说服老鲍勃,而我相信老鲍勃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路德对此并不担心,随即起身说道:“至于安排农奴们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开垦新的田地秋天收成之后再说,但是招募那些机灵的少年,却是刻不容缓了。等那一万人口招募来的时候,我需要更多的铁匠,木匠。”

    鲁鲁修则摇了摇头说道:“路德,你太急躁了。木匠还好说,学徒们学一点就可以打打下手,但是铁匠的养成,起码要三年。”

    路德一愣,但也有解决办法,便说道:“这样的话,去凯越城招募一些铁匠过来。总之,我需要在秋收之后,看到更多的工具。伐木的工具,农具等等。”

    “好,我会办的。”鲁鲁修点头道。

    路德交代之后,就走出了市政厅,朝着铁匠铺走去。市政厅距离铁匠铺比较近,很快就到达了。

    在铁匠铺外,路德听见了老鲍勃父子敲铁的声音,心想。

    “我倒不是鄙视铁匠,但是这里以后是庞贝市的中心区域,铁匠铺这么吵闹,还是迁徙到更外围比较好。”

    心中一点点的构建,未来庞贝市的格局。路德一边走进了铁匠铺,发现正在打铁的是老鲍勃的长子和次子。

    路德问了问之后,才知道老鲍勃不在这里。

    问了问老鲍勃在什么地方,路德露出了意外之色。随即,路德带着随从卫兵,骑马往东方而去。

    如今的领地,与一年前有着很大的区别。这路既平整又坚固,骑马在路上,一点也不颠簸。

    很快,路德带着随从卫兵来到了领地的边缘,也就是森林边上。远远的,路德看见了老鲍勃与鲍勃夫人正站在森林前,对着森林指指点点。

    “路德少爷。”老鲍勃听见了动静,转头见是路德来了,连忙带着妻子弯腰行礼。

    路德对着老鲍勃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多礼,随即翻身下马,也看了看森林,这才问道:“鲍勃大叔,你真的下定决心,把铁匠铺子交给儿子们,自己跟着领地的发展,秋天后砍伐森林,做一个农民吗?”

    “是啊,相比于铁匠,老鲍勃更喜欢做一个农民。”鲍勃撸起了袖子,做出了大干一场的动作。

    却是老鲍勃这一次来是看一看森林,并且打算开垦出一块鲍勃家的农田。

    这是骨子里热爱农民这个职业大叔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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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介绍:
穿越到普鲁士王国成为了一名骑士领主家的长子,路德表示非常满意。
日常建设领地,修炼斗气。
迟早要成为一名大贵族。
超凡伯爵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超凡伯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超凡伯爵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