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修修亚晋级为骑士
花季少女。
尤其是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初见面还给他以纯情感的少女。
如此让人愉悦。
路德虽然对于目前迎娶一位妻子比较排斥,但却不介意来一段感情。
不是抱着结婚的念头去谈恋爱。
路德,庞贝。
他想想自己,也只能无奈的评价上一句。
“真他妈的是一个渣男啊。”
不过路德虽然心里边这么评价自己,但是身体还是很顺从的与露丝进行书信往来,成功的成为了一名渣男。
十天后的上午。
是个很灿烂的艳阳天。
随着时间的流逝,冬天的寒意彻底的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春天的湿润,春雨绵绵,已经连下好几天。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
路德坐在自己的书房内,打开了窗户,让阳光进入卧房,借此驱散因为绵延春雨带来的潮湿。
然后路德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取出了一封书信,然后拆开。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下身穿着黑色的西裤,衬衫的纽扣打开两个,朴素又休闲。
信封是白色,信纸也是白色。信件的上边,还留有一阵淡淡的香味。
这是露丝写来的信件。
路德看完信之后,放在了桌子上,脸上露出了少许的笑容。这封信基本上算是情书吧。
露丝小姐用纯情的内容,阐述了对他的思念之情。
顺便的写了一些,日常上的小事情。
露丝小姐虽然父母是经商的,但是她对商业不感兴趣。她喜欢钢琴,只是天赋不怎么样,最近似乎有些沮丧。
“文艺少女啊。”路德微微一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路德都不是文艺青年,不过他却是挺喜欢这类少女的。
至少比那些只知道参加宴会,生活放荡的贵族小姐强多了。
不过路德也不懂钢琴,身为庞贝家下一代骑士,他也没时间上钢琴课。所以,路德很快就回信了,这是不谈钢琴,只是写了一些鼓励的话。
还有一些思念的话。
“其实我是思念那少女青春靓丽的身躯多一些吧。”路德摇了摇头,放下笔,然后吹干了墨迹,拿起一个信封装上。等下次商队出领地的时候,顺便带去城内。
庞贝领是乡下地方啊,进出只有一条路,而且基本上没什么商队来这里,只有领地内的庞贝家的队伍,会每隔一段时间出去一次。
也只能趁那个时候,让人送信了。
想起商队,路德便想起了自己酿造出来的蒸馏酒,也就是“庞贝酒”。
路德本想借着这种酒作为杀手锏,让庞贝家发展壮大,但似乎有点小挫折。目前酒已经放在庞贝家在城内的店铺内售卖了。
但是销量很一般啊。
对于平民来说,这种酒太贵了。
对于贵族来说,除了葡萄酒,他们对麦酒没多大兴趣。
不过路德并不焦急,因为他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的。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找到喜欢“庞贝酒”的人。
甩了甩头,甩开了脑中的思绪。路德站了起来,立在了窗户前,看着窗户外的艳阳天。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贵族的生活还真好啊。
骑士训练虽然艰苦,但就像是前世那些健身人士一样,其实习惯之后,也是颇为享受的。
没事与花季少女写写情书。
这缓慢而舒心的生活,绝对会让前世那些上班族们,羡慕的眼睛发红吧。
哈哈。
“啪啪啪!”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路德一阵讶然,因为他听出来了,这是小玛雅小皮鞋的声音啊。
这妮子虽然有点小泼辣,没有女仆的低眉顺眼。
但身为贴身女仆,绝对是守礼仪的。遇事不急,很少这么急促啊。
莫非发生了什么大事?
路德的脸上有了一点郑重,没等他做什么,书房的门就被打开了,露出了小玛雅那很可爱的脸蛋。
小玛雅气喘吁吁的说道:“路德少爷,修修亚马上就要突破了。”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骑士,是一个骑士领的重要战力。
庞贝领。
类似于这样的小骑士领,历代的配置都是这样的。每一代家主自然都是当之无愧的骑士。
而以这样小领地的财政收入,一般都可以养活另外一位骑士。
所以庞贝领的这一代骑士是老索尔,还有麦哲伦。下一代的骑士自然是他,还有修修亚。
这是庞贝与铁马的盟约。
庞贝为主君,铁马为封臣。
男爵家的骑士领之中,大多都是这样的配置。比如说他姑父索伦家族,也是这样的。
但也有特别大的骑士领,除了家主之外,尚有数位平民骑士。
一般都是一到五位,再多的骑士,骑士领则是养不起了。
而路德已经先一步突破了,修修亚与路德是同龄。突破的时间与路德相差好几个月。
这证明修修亚的天资比路德差一点,但也相差不远。
当然,其实天资不天资的都不算什么。路德与修修亚的关系是紧密的君臣关系,所以没有比修修亚突破骑士更让他高兴了。
尤其是目前庞贝领正在茁壮发展,路德相信过不了多久,庞贝领就会翻天覆地的成长。
势力的增加,少不了骑士的保证。
庞贝需要武力,而没有比一名骑士更能增加一个领地的武力了。
“情况怎么样?”路德很是高兴,但也带着一点忐忑,因为骑士突破有一定几率失败。
“我不太清楚。但是家主他们挺高兴的,应该是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吧。修修亚的天资似乎不差,突破应该没问题。”
小玛雅摇了摇头。
路德点了点头,然后快步走出了书房,直奔楼下大厅而去。小玛雅赶紧跟了上去,踩着她的小圆头皮鞋。
啪啪啪。
来到大厅,路德便看见了老索尔,老管家费伦,治安官麦哲伦已经在了。三个人的脸上都是有一些严肃。
路德冲着他们点了点头,然后安静的加入了这个队伍。
慢慢等待修修亚的突破。
许久后,路德耳朵竖起,然后看向了楼梯的方向。只见修修亚从楼上走了下来,脚步强劲有力。
路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第三十四章 大盗库尔德
薪火传承!
路德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修修亚,再看了一眼老索尔,以及老索尔身边的麦哲伦,老管家一眼。
这就是庞贝家的薪火传承。
庞贝家的领袖,庞贝骑士。
铁马家的领袖,庞贝的家臣,铁马骑士。
庞贝家的管家,费伦一家。
庞贝家就是这么一代代的传承下来的,而随着修修亚的晋级,代表着老一辈虽然是壮年,但是新一辈已经崛起。
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渐渐到来了。
而在我的手中,庞贝必将走的更远,远胜于先祖。
“骑士大人!”修修亚与他老爸麦哲伦一样,是一个话不多的木头,往常的时候基本上是面无表情,但此刻脸上却多了一抹笑容,一抹激动。
晋级骑士,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会激动,都会高兴。
修修亚踏入大厅之后,立刻单膝跪在了老索尔的面前,以铁马下一代的家主,庞贝家的骑士身份,觐见家主。
“哈哈哈,好。在目前的情况下,修修亚你能够晋升成为骑士实在是太好了。”老索尔哈哈大笑,由衷的高兴,并且弯下腰扶起了修修亚。
麦哲伦,老管家费伦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笑容。
就路德听出了一点异样,他看向自己的老爸,问道:“目前的情况下?爸爸,最近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路德肯定,目前领地内绝对是祥和宁静的。
这么小的领地,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绝对瞒不过他的耳朵。换句话说,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一定是从城里发生的。
而庞贝领距离城市有些远,只有老索尔才能获得第一手消息。
而上一次的路西,巴顿的事情,路德心里边可还记得呢。心里头自然是咯噔一下,难道巴顿男爵出了什么意外?
巴顿家有分裂的危险?
这与路德的计划有点冲突,毕竟路德打算先猥琐发育,对于巴顿家的破事,那也是几十年后了。估计那个时候,路德已经是爵位贵族,并且拥有庞大的势力了。
巴顿家的破事,也影响不了庞贝家。
而如果这个时候巴顿男爵有什么意外,巴顿家的破事立刻爆发,那么庞贝家势必陷入政治风暴之中。
与路德的猥琐发育计划,正好相反。
老索尔点了点头说道:“本来打算宣布的,但被修修亚晋级的事情抢先了。”顿了顿,老索尔凝重道:“巴顿家遭贼了,似乎是大盗库尔德干的。目前男爵大人正在全境通缉库尔德。这位大盗库尔德应该具有中级骑士的实力,如果流窜到我们庞贝领,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棘手的事情,这个时候多一份战力当然是好的。”
大盗库尔德?
路德的眉头一挑,这个世界上最普及的超凡之力,当然是骑士,巫师。并没有能够潜行的盗贼。
巫师当然不可能去做盗贼。
所以一般流窜的盗贼,都是具有骑士实力的人。
大盗库尔德,按照外边流传的情报,具有中级骑士的实力。在整个行省通缉的盗贼之中,属于中流水平。
而这样的盗贼,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潜入男爵家中。因为当代的巴顿男爵,具有高级骑士的实力。
男爵家中,肯定也是戒备森严。
大盗库尔德潜入男爵家中,并且盗窃了什么东西。这难度很大。当然更让路德好奇的是,男爵的家中到底是什么宝物,吸引了大盗库尔德,不惜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偷窃。
“有没有别的情报?比如说库尔德在被发现的时候有没有与男爵家的护卫们交手,他有没有受伤?”
路德问道。
“听说是发生了激烈的交战,库尔德受了一定的伤,但受伤程度不明。目前城内正在戒严,还没有抓不到库尔德。按照官方判断,库尔德应该已经出城了。很有可能乡下地方进行躲藏,我们的领地也不得不防。”
老索尔严肃的说道。
路德点了点头,这很有可能。
因为庞贝领十分偏僻,四处又都是被森林包围。一名中级骑士,就算是受伤了,在森林内应该还是能生存的。
广袤的森林,就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而且庞贝家的实力,并不强悍。因为在此之前,庞贝家只有三名骑士,老索尔,麦哲伦,路德。
没准这位大盗库尔德,会在庞贝领干一票。
总而言之,库尔德流窜来庞贝领的几率比较大。
“爸爸,我立刻交代鲁鲁修。派人去每个屯,让民众们多提高警惕,并尽量不要进去森林内打猎。”
路德当机立断道。
“去吧。”
老索尔点头说道。
事不宜迟。
路德立刻急匆匆的去了市政厅,让鲁鲁修去传播消息去了。而老索尔让麦哲伦召集城堡内的卫兵,加强戒备。
而随着消息扩散看来,自由民们在屯长的组织下,组建了一队队的民兵队伍,进行白天,黑夜的巡逻。
整个庞贝领溢满了肃杀之气。
............
庞贝领,庞贝领直通城市的道路附近的森林内。
森林内的路,当然不好走。现在是春天,万物复苏的时候。饿了一冬天的各种动物纷纷出来活动。
这大片森林内,既有成群的狼,还有棕熊,老虎等猛兽活动。
不过对于一名骑士来说,这些猛兽当然算不了什么。除非遇到魔兽。
此刻,就有一名男子正在森林内的一块石头上休息,这块石头十分光滑,靠近一条小溪流。
男子衣着非常的普通,仿佛是一个平民。模样也是很普通,属于放在人堆里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类型。
男子的胸前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沾染了衣衫。
男子的脸色有些苍白,一把骑士剑插在大石的旁边,男子的手中拿着一本书。
不是别人,正是大盗库尔德。
库尔德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伤口已经结巴了。但是仍然隐隐作痛,这一道伤口来自于一名中级骑士,斗气在伤口上肆虐。
虽然用了很好的金疮药,但是没那么容易好。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看了一眼伤口,库尔德举起了手中的书,问道。
一本书会回答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回答的。
但是这本书却是回答了。
“本大爷是贤者之书。”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开口说话了,但是库尔德的眼中仍然闪过一抹惊悚。
这一次我到底是从巴顿家盗取了什么样的东西?
第三十五章 贤者之书
大盗库尔德,一名来历极为神秘的人。
在整个行省,没有一个人知道库尔德的来历。这名大盗仿佛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刚出现的时候,就展现出了一名初级骑士的实力。
库尔德曾经跟随某一个盗贼团,纵横行省。之后那个盗贼团被官方力量击溃,大盗库尔德就成了独行侠,一转眼就是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内,库尔德做下了不少的事件。甚至有一次亲手屠灭了一个骑士领家族,倒在这个骑士领家族的主家血脉断绝。
名震整个行省。
贵族们震怒,竭尽全力的组织人员追捕大盗库尔德,但是一无所获。
大盗库尔德,黑夜之中的盗贼,具有中级骑士实力的悍匪。
这么多年来,还是没有人知道库尔德的来意。但是大众也有一些猜测,他们猜测库尔德应该是平民出身。
如果库尔德是贵族出身,哪怕是初级骑士,肯定也能找到一些体面的保卫工作,不至于沦落为盗贼。
而实际上这个猜测没有任何作用,因为现在纵横整个行省的大盗,基本上都是平民出身。
除了某些怪胎。
总而言之,库尔德是一名来历神秘的家伙。
而库尔德之所以盯着巴顿男爵,正是因为手中的这本贤者之书。他是从某一个非常隐蔽的消息来源处得到的消息,说是巴顿男爵家中隐藏着了不得的东西。
如果获得这个东西,那么绝对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
所以库尔德就费尽心机,千方百计的潜入了巴顿男爵的家中,并在重重守卫之中,获得了这宝物。
贤者之书。
一本可以自己开口说话的书。
惊悚。
这个过程,库尔德花了将近两三年的时间。
结果当然还算是可以,付出了一点伤势,就获得了宝物。
一本可以自己开口说话的书,自称是贤者之书。不用多做考量,就可以猜测出这本书的价值。
库尔德还敢断定,这应该是巫师们的造物。只有那些神秘,乃至于让人敬畏的巫师们,才可以创造出这样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库尔德判断不出来这本贤者之书,到底怎么用财富来衡量。
获得宝物,知道宝物有极大的价值,却不知道具体的价值,这实在是太憋屈了。
“现在的情况,我应该先养好伤。然后想方设法打听出贤者之书的具体价格,再进行脱手。换取财富,获得魔药。没准我能够在短时间内,可以晋级成为高级骑士,乃至于大骑士。就算成为高级骑士,就算是平民,也是有价值的。如果去王都,没准能混个宫廷贵族的身份,更不用说大骑士了。如果拥有贵族的身份,就不必做盗贼了。”
库尔德十分冷静的计划着。
但是冷静之中,却也有些许热血涌动。
平民,贵族,这就像是地与天的差距。库尔德渴望成为贵族,如果能像贵族一样,可以一帆风顺的成为初级骑士,中级骑士,然后日常就是勾搭女人,谈谈优雅,谁愿意去做盗贼啊。
“贵族!”库尔德双目之中精光爆闪,然后库尔德起身脱掉了衣服,在小溪内洗了个澡,从随身包裹之中,取出了一件平民的衣服穿上。
再把贤者之书塞进包裹内,至于那把骑士剑,库尔德也用布层层包住,外表看起来像是一根棍子后,这才满意。
之后,库尔德又进行了一番易容,易容没有易容术那么神奇,只是库尔德将头发修剪了一下,胡子,眉毛,再进行一阵折腾。
库尔德就成为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三十五六岁,看起来有点机灵的乡下中年男子。
其实这才是库尔德的本来面目,而在外活动的库尔德,都会经过一定程度上的易容,或修剪一下头发,或是在脸上贴一些什么东西,或干脆染色头发。
一直以来的小心翼翼,这才没有人能够发现库尔德的真实身份。
“前方就是庞贝啊,我已经四五年没有回来了吧?真是怀念啊。记得上一次离开的时候,领主家的长子庞贝路德还是个小屁孩,听说现在都已经成为一名骑士了。嘿,贵族就是好,从小精英教育。还有老索尔,那个自称是骁勇善战的家伙。”
库尔德的脸上闪过一抹不屑。庞贝家身为骑士领主家族,本身传承的骑士秘册并不是高等。
库尔德身上的骑士秘册,绝对不下于对方。
在相同等级的情况下,谁强谁弱则要看一方的战斗经验。
而库尔德是在外流浪的大盗,自认为战斗经验要比老索尔高许多,双方对上,库尔德并不惧怕。
库尔德反而有些跃跃欲试。
库尔德立了片刻,然后往庞贝领而去。这一次他是转道前往道路,正经八百的从唯一的道路,向南进入庞贝领。
穿越过这条唯一的道路之后,库尔德来到了庞贝领的边界,从这里眺望,已经可以看见成片的农田,还有那巍然而立的庞贝城堡。
不过在进入庞贝领之后,还有一个麻烦。
因为大盗库尔德的消息,庞贝家在这个地方设立了一个小小的关卡。有一队卫兵正在把守。
库尔德被拦截了下来。
“你是什么人?来庞贝领有什么目的?”卫兵们很警惕的看着库尔德,紧张的将手中的长矛握紧,身上不由自主的散发出了肃杀之气。
他们要防备的是大盗库尔德,一名独行侠。而库尔德目前就是一名独行的人。
“咦,这不是阿诺大哥吗?”但很快一名卫兵认出了库尔德,摆了摆手,让同伴们放松,然后迎了上去。
“阿诺大哥,距离上次见面已经四五年了,你在外边过的好吗?”这名卫兵笑着拥抱了一下库尔德,然后问道。
阿诺。
庞贝领内的一名自由民,十几岁就离开家乡去外边讨生活的人。这十几年内,很少回到庞贝领。
在庞贝领,阿诺还有一名兄长,两名姐姐,还有父母传下来的一套房子,以及一片土地。
阿诺,正经八百的庞贝人。
“还行吧,能混口饭吃。只是年纪有些大了,就有点思念家乡。这一次趁着机会,回来庞贝看看。”
阿诺也一脸笑容的说道。
阿诺一脸的笑容,很平凡的一张脸,但是一双眸子却是透着少许的机灵。很符合乡下出身,却在外便讨生活的身份。
比乡下人多了许多阅历啊。
第三十五章 灯下黑
两个人说了一些话,库尔德随即左右看了看,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以前回来庞贝,这里都不设关卡的。怎么这一次设置了关卡?”
卫兵摇了摇头说道:“还不是那个大盗库尔德,在城里做了大案。领主大人怕库尔德流窜到达庞贝,所以让我们来这里设置关卡。不仅如此呢,庞贝内的自由民,农奴都各自组成了队伍,白天黑夜巡视。”
说到这里,卫兵又笑着安抚库尔德道:“不过也没必要太担心,现在庞贝包括领主大人在内,总共有四名骑士大人。而那个大盗库尔德听说已经受伤了,戒备又这么森严,他不来就算了,如果来了,一定被领主大人生擒。”
库尔德面上笑着点了点头,心里边自然是不以为然。
我正经八百的庞贝人,只要我不露出马脚,庞贝虽然有四名骑士,但也奈何不了我。
戒备森严,有个什么用?
不过库尔德却是挺惊异的,因为之前信息是庞贝总共三名骑士,现在却多了一名骑士。
库尔德对庞贝十分了解,不由问道:“是铁马家的下一代继承人,成为了骑士了吗?”
“是啊,是修修亚大人。”卫兵点头说道。
“小鬼们都开始崭露头角了,这就是贵族啊。如果没有意外,庞贝家会一直延续下去。”
库尔德心里头有些艳羡。
不过库尔德抓了抓自己的包裹,感觉到包裹内的“贤者之书”,库尔德心里边便不再艳羡了。
有这个宝物,庞贝家的权势不算什么。
与这名卫兵说了一些话,库尔德就告别而去,进入了庞贝领。库尔德的家在庞贝八号屯。
进入庞贝后,库尔德也有些惊异,因为与印象之中的情况略有不同。道路变得平整而且干净了。
以前随处可见的粪便,看都看不到了。
“见鬼了,才几年没回来,这乡下怎么比城里边还干净了?”库尔德心中暗道。不久后,库尔德又看到了一户人家提着散发着臭味的马桶,将粪便倒入了农田内,更是眼睛凸了出来。
很想上前询问,但是库尔德忍住了,打算回去问问大哥。
总而言之,库尔德觉得现在的庞贝领不一样了,大大的不一样。绝对不仅仅是骑士数量上的变化。
很快,库尔德回到了庞贝八号屯,兄长的家门外。
与庞贝领大多数自由民一样,这是一座双层楼的木屋,除了屋顶上上了一些特殊的油漆之外,屋子的外边保持木质颜色。
房屋的外边起了木质围墙,围墙内有鸡鸭犬等牲畜。随着库尔德的到来,一条黑色的猎犬正疯狂的冲了出来,汪汪汪。
犬吠之声,急促的像是雷雨一样落下。
“嗨,瑞恩,才几年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库尔德闪电般伸出右手,抓住了猎犬的颈部提了起来。
“呜呜。”猎犬顿时受到了惊吓,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谁啊?”
外边的动静吸引了房屋主人注意,一个中年妇女走了出来。这名妇女看了一眼库尔德,先是一惊,随即不确定道:“是阿诺吗?”
“嗨,琼尼。”库尔德放下了惊恐的猎犬,亲切的迎了上去。
“真的是阿诺,你回来啦?”中年妇女的脸上露出了喜悦之色,很是亲切的招呼着库尔德。
………….
十天后,庞贝城堡,老索尔的书房内。
老索尔坐在椅子上,被靠在椅背上,书桌前放着一张羊皮纸。羊皮纸上,写着一行行的普鲁士文字。
下方印着巴顿家的家徽。
这是一张公文。
“爸爸,公文上是什么内容?”路德站在老索尔的前方,好奇的问道。
“男爵大人发布了悬赏,提供库尔德的消息给金币一千,生擒一万,杀死五千。”老索尔说道。
“生擒一万?这比我们庞贝领十年的税收还高了。”路德咋舌道。
这个世界上金币是民间的硬通货,在普鲁士王国被称作普鲁士金盾,像庞贝家这样的乡下小地方,一年能有一千金币的税收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咋舌之后,路德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好奇道:“不过正因为如此,我倒是很好奇库尔德到底是在男爵的府邸内,盗取了什么样的宝物。”
“这位大盗库尔德怎么还不来?男爵气急败坏的发布高额悬赏,库尔德的宝物一定非常惊人。难道是某种珍贵的魔药?或者是巫师的宝物?锋利的兵器?”
路德不由自主的浮想联翩。
对于这位大盗,恨不得说“快来吧,快来吧,快来庞贝吧。”
这简直是给我送新手礼包啊。
老索尔现在是比较了解这个儿子了,一看到路德的表情,便知道路德正在打什么鬼主意。
不由眉头一皱,斥道:“别乱打鬼主意,一旦发现库尔德,立刻斩杀,获得宝物还给男爵大人。如果斩杀不了,那就上报男爵大人。”
“我哪有打什么鬼主意。”路德当然否认了。不过他对于老索尔的话很不以为意,不想成为爵位贵族的领主贵族,绝对不是好的领主贵族。
但是庞贝家历代都是侍奉巴顿家的领主贵族,尽管老索尔被称作是金狮索尔,对于巴顿家族有天然的低人一等的心态。
转变需要时间。
而这宝物或许是另外一种契机,路德怎么可能放弃?
不过路德很快自嘲一笑,算了,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大盗库尔德,在巴顿领地内掀起了风浪的男人。
现在却仿佛是落入大海的石头,销声匿迹了。
库尔德就算是往乡下偏僻的地方流窜,也有多个目标,不是只有庞贝一个领,而且就算来了,也未必能留得住。
现在想宝物有点想多了。
等真正发现库尔德再做想宝物不迟。
有句话说的好,叫做“灯下黑”。库尔德的来历很神秘,谁都不知道库尔德的跟脚到底在什么地方。
庞贝领的人们,谁也不会猜测到库尔德居然是正经八百的庞贝人。
目前库尔德正大摇大摆的生活在庞贝领内。
找得到才怪了。
第三十六章 庞贝酒发威
不管路德怎么期待找到大盗库尔德,并拿下库尔德手中的新手大礼包。但是库尔德却是销声匿迹了一般。
而这样的大盗销声匿迹了,就算是巴顿男爵也是无可奈何,更何况是路德这样的领主家的继承人。
所以这日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庞贝领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戒严之后,防备就也松懈了下来。
领地的工作还是鲁鲁修在进行,领地内的工作主要当然是农业,而农业虽然春耕重要,但是春耕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工作。
比如说除草。
这些事情都是由鲁鲁修盯着。
路德自己只做自己的几件事情,第一当然是进行骑士训练,斗气的修炼,骑术,剑术,格斗。
一名强大的骑士,注重的绝对不仅仅是境界,还有本身的战斗能力。
听说有一些强横的骑士,遵循着古老的骑士准则,不贪恋财富,权利,享乐,每天进行苦行僧一样的骑士训练。
他们既有强横的斗气修为,也有超越常人的格斗能力。
路德身为领主家的继承人,不需要太苛责自己,但是对自己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除了骑士训练之外,路德还经常看书,看的都是一些杂书,用来继续了解这个世界。
因为城堡内的藏书有限,路德不得不让商队去城里进行收购书籍。
华夏有句话说的好,文武艺。路德现在就是进行这样的事情,摄取知识,增加武力。
而除此之外,路德就是与露丝小姐通通信。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与露丝小姐的信件往来,就成了唯一休闲的事情。路德很享受这件事情。
与露丝小姐就算不能培养出超乎男女友情的不可说的关系,就算是做一个纯粹的信友,似乎也不错。
在这样有条不紊的日子之中,时间匆匆而过,很快就到达了夏天。
整个普鲁士王国本就坐落在大陆南方,而庞贝领更是普鲁士最南方的领地之一。所以,夏季格外炎热。
当然,草儿也会茁壮成长。
在整个领地内,农田上。到处都是农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戴着草帽,弯着腰用镰刀割草。
炙热的日晒,照的他们汗流浃背,肤色黑漆漆的仿佛黑炭。
但是他们干的却还是很开心,因为农民们发现今年小麦长的比往年要好,连草都长的更好啊。
一想到路德说的,“用粪便肥田,可以增加小麦的产量。”
现在已经露出了苗头了,一想到秋天的大秋收,农民们干活就更加卖力了。只要有收成,什么都好说。
不就是割点儿草吗?舍不得力气,哪有粮食吃。
就在这一片平淡祥和之中,路德的庞贝酒也开始悄悄发威了。
庞贝家的日子,将会越来越好。
凯越城!
这是巴顿领的主城。
巴顿领包括凯越城,周边的几个镇子,还有数十个村落。其中二三十个村落,封给了旗下的封臣,也就是庞贝家这样的骑士贵族。
整个巴顿领的人口,差不多有十万上下。
属于独立的小王国。
凯越城,就是这个小王国的首都。凯越城是平地而立,四周是广袤的平原,再南方就是广袤的森林。
普鲁士王国不是一层不变的,在初代王天空骑士米修骑士斩杀红龙之后,建立了普鲁士王国,在那之后王国的势力就不断向南扩张。
一点点的开发南方无尽的森林,渐渐靠近大海。而这座凯越城,就是因为开拓而建立的军事要塞。
巴顿家就是从那个时候崛起的开拓贵族。
所以凯越城充满了军事风格,城墙很高,城墙上处处都立着箭塔,城墙和城门都特别厚。
十分有利于防守。
城内人口大约有四五万左右,商业气息还算浓郁。因为巴顿领还出产一些矿石,比如说宝石矿,向南的无尽森林之中,也有一些魔兽盘踞。
而魔兽全身都是宝贝,巫师们做实验,或者是研究,都需要魔兽。
除此之外,巴顿领的土地很肥沃,出产小麦,农业很好。巴顿领内,还有一座巴顿酿酒庄园。
是整个行省驰名的葡萄酒庄园,出产的葡萄酒,在整个行省范围内都有销售。
总而言之,巴顿家很强,领地内商业气息浓郁。
在实地贵族之中,巴顿领地不是最大,实力不是最强,但收入绝对是排的上号的。
这当然也是路西,巴顿觊觎巴顿男爵这个爵位的主要愿意,利益巨大嘛。
而庞贝家在凯越城内,就有两座店铺,两座相连的店铺,只卖一样商品,麦酒。
别小看这两座店铺,也不要小看麦酒价格低廉,没有什么赚头,但是薄利多销。巴顿家的麦酒质量不差,价格也公道。
每年都能收入不菲的金币,补贴庞贝家的日常开销,是庞贝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而管理这两家店铺的是索菲夫人娘家带来的一位仆从,这名仆从叫做盾牌,很朴素的一个名字。
但是这位盾牌很有些商业头脑,在他的经营下,这两座店铺才会用这么好的成绩。
而最近盾牌有点烦心。
因为几个月前主家那边送来了一种新品酒,叫做庞贝酒。酒当然是好酒,盾牌很承认这一点。
他与酒打交道一辈子了,连葡萄酒都喝过,更别说麦酒了。这同样是麦酒,这庞贝酒的味道,却是这大陆上任何一种麦酒天差地别。
独特的味道。
这意味着商机,同样意味着没有受众。就算是开拓中的骑士,要在一片森林之中,这片森林还有诸多的魔兽,甚至还有龙。
一点点的斩杀魔兽,砍伐森林,开拓出一座领地。
庞贝酒要打开市场,差不多就是这么一回事。
盾牌的能力还可以,但也仅仅是可以。让他开拓一种新酒,一个品牌,却是有点为难他了。
于是从主家运来的庞贝酒,就放在店铺内,几个月的时间内,连一桶都没有卖出去。
这可是愁怀了盾牌了。
两座店铺,一座店铺放着麦酒,一座店铺放着庞贝酒。放麦酒的店铺内,人来人往。
放庞贝酒的店铺内,无人问津。
盾牌坐在店长的位置上,看着两个伙计忙忙碌碌,唉声叹气了一声。
“哎。”
第三十七章 庞贝酒发威(二)
实在是没办法,庞贝酒不像麦酒一样价格低廉,又不像葡萄酒一样,拥有贵族作为簇拥。
平民对于庞贝酒的价格没办法接受,而贵族一时间又看不上庞贝酒。
这就是造成庞贝酒不尴不尬的原因。
这个时候,两名男子走了进来。盾牌眼睛一亮,连忙上前招呼。
两名男子一人身形修长,模样英俊,十分有气质。
另外一人身形健壮,国字脸,看起来十分有威势。两个人身上穿着的衣裳,都是属于贵族的款式。
这名国字脸的,盾牌认识。是巴顿男爵聘请的一名中级骑士,是城主府的重要护卫力量,贵族后裔出身。
叫做波滋。这名波滋挺喜欢喝麦酒的,是他们店铺的常客。
英俊男子盾牌不认识,但是能与波滋在一起的,而且穿着贵族服饰,大概也是城主府的骑士之一。
“波滋大人,要麦酒吗?”盾牌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弯腰说道。
“我说波滋,要喝酒也去喝葡萄酒啊。喝麦酒实在是太低端了。”英俊男子有些不满的叫道。
“霍华德,你太片面了。葡萄酒有葡萄酒的美味,麦酒有麦酒的味道。喝惯了葡萄酒,再喝一喝麦酒滋味可是很新鲜的。这家的酒是庞贝家出产的麦酒,味道一直不错。”
波滋看了一眼同伴,吸了一口气,闻着这酒香味,带着几许陶醉之色。
盾牌暗笑,这位波滋大人是个十足的酒鬼,按照他的话来说,葡萄酒虽然味道好,但是量不够,还是喝麦酒痛快。
想到这里,盾牌心中一动。
动起了推销庞贝酒的念头。
要知道庞贝酒,那烈,那辣,喝着真是痛快。
霍华德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说道:“麦酒就是麦酒,平民们喝的酒。哪里有什么味道。”
他也不是没喝过麦酒,波滋可是忽悠不了他。反正他绝对是不会喝麦酒的,就算波滋说的天花乱坠也一样。
波滋看了一眼同伴绝然的表情,就果断放弃了。对着盾牌说道:“最好的麦酒来一桶。”
“波滋大人,我们庞贝最近出产了新酒。喝着绝对比麦酒痛快十倍,就是价格贵了一点,比普通麦酒多了十倍的价格,您要不要买一桶尝尝?”
盾牌见波滋的心情似乎不错,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不管波滋表现的怎么平易近人,身份摆在那里,那是不能不慎重对待的。
盾牌在凯越城已经很多年了,看到过不止一次平民得罪贵族的下场。
波滋闻言露出了意外之色,霍华德则是冷笑道:“新酒?庞贝不过是骑士领主而已,能有多少资金,研究新酒?我看不过还是麦酒而已,改了一下口味,就说是新酒了。”
显然在庞贝领内,名字等同于威信的庞贝,在凯越城并不好使。
也难怪,毕竟整个男爵领内足有二三十位骑士领主家族,再加上侍奉男爵的诸多贵族骑士。
分摊下来,庞贝的名声就打折扣了。
盾牌不敢反驳,只是巴巴的看着波滋。希望这位酒鬼的骑士大人,能够品尝一下可怜的无人问津的庞贝酒。
波滋的想法其实与霍华德差不多,新酒?现在是麦酒,葡萄酒两大酒的天下,开口说新酒。
庞贝家的口气有点大。
不过波滋毕竟是喜欢酒的人,尤其还是口味独特,喜欢喝麦酒的贵族。尝一尝又不掉毛。
想了想,波滋说道:“行吧,倒一碗酒给我。”
“好的。”盾牌闻言大喜过望,亲自回了店铺内,取出了一个干净的酒碗,小心翼翼的开启一桶庞贝酒,倒出了一碗酒。
然后小心翼翼的递给了波滋。
“咕噜!”
酒香味。
浓郁的酒香味,就仿佛是不请自来的美女,自动投怀送抱来了。闻着这酒香味,波滋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
不仅是波滋,就连霍华德也是抽了抽鼻子,有点想喝的冲动。
波滋很快付诸行动,接过了盾牌递过来的酒碗,然后咕噜咕噜的喝了一整碗。然后,就像是老索尔一样。
波滋也中招了。
实在是因为波滋先入为主啊,这酒闻着香,但看起来与一般麦酒似乎没什么区别嘛。
估计只是改了一下口味。但是喝下去,波滋才知道错了,简直是大错特错。
一碗酒入肚,就像是一把刀子生生的插了进来,火辣辣的,然后在整个胃部燃烧了起来,让波滋浑身发热,整个人的毛孔全部打开。
一下子受不了,憋的脸颊通红。但紧接着,一股爽快感就升腾了起来。让波滋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好酒。”
“真这么好喝?”霍华德其实也已经被勾起了酒虫,很想喝一口试试,但是见波滋这惊天动地的表情,又忍不住怀疑道。
“给他也倒一杯。这捅酒我买了。比麦酒贵十倍是吧?”波滋说到这里,取出一个钱袋子,从钱袋子中拿出了一个金币,叮咚一声,弹给了盾牌。
“好的。”盾牌一见到金币,顿时眉开眼笑。立刻给霍华德也倒了一碗酒,然后把酒桶封存好,搬来给了波滋。
“这就口感比不上葡萄酒,但是比麦酒又多了一种,一种劲道。庞贝家还真是开发出了新酒啊?”
霍华德因为有了之前波滋的例子,所以先是小口喝了一口,随即眼睛一亮,咕噜咕噜的喝下去,喝的脸颊放红光。
想也没想,也取出了一个金币谈给了盾牌,说道:“给我也来一桶。”
“好的。”盾牌顿时乐开了花,又搬来了一桶酒。
普通的麦酒,是一个银币一桶酒。一桶有五十斤。而庞贝酒也是五十斤,却要卖一个金币。
盾牌不知道这庞贝酒的成本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但也知道索菲夫人是绝对不会吃亏的。
这一个金币,至少有三个银币是利润。
而如果市场打开,一桶酒三个银币的利润。别的不说,只需要把巴顿领地的市场打开,那么庞贝家的收入就会翻好几翻。
真是暴利。
庞贝家发达了。
而其实盾牌还是低估了自家夫人的贪婪,这庞贝酒的本钱,其实才三个银币,利润是七个银币。
堪称奸商。
索菲夫人不愧是出身商人世家的女人,心黑着呢。
第三十八章 彻底火了(求推荐票)
庞贝酒为什么卖不出去?有很多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价格偏贵。
没有名气。
而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没有名气。对于那些喜欢酒,却又有钱的贵族来说,钱不是问题,好酒难得。
就像是波滋,他虽然喜欢喝葡萄酒,但也爱喝麦酒,更希望拥有能够醉痛快的好酒。
也就是烈酒。
而这个世界上,像是波滋这样的人不计其数。
再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只有葡萄酒,麦酒两种酒,好不容易出来一种新品酒,而且似乎味道不错的样子。
谁都想要拿来品尝一下。
而对于打开名气,波滋,霍华德这两个巴顿家的骑士,就是契机。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波滋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性格也是豪爽。尤其是他喜欢喝酒,还喜欢推荐别人喝酒。
就像波滋忽悠霍华德买麦酒一样。
现在波滋喝过了庞贝酒这种新品酒,一时间惊为天人。他拿回家后,难道就自己一个人关起门来自己品尝吗?
这比杀了他都难受。
按照波滋的性格,少不了要呼朋唤友,招呼一些朋友来自己家里,举行一场小心宴会,并推荐庞贝酒。
这酒好喝啊。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喝庞贝酒的。毕竟这个世界上葡萄酒才是贵族的主流,喝麦酒的贵族也有,但占不了多数。
但就算是十个贵族之中有三个喜欢喝庞贝酒,那也是巨大的利润。
没有贵族是不喝酒的,包括女贵族。当然,庞贝酒这种烈酒,估计很少会有女贵族会喜欢。
所以庞贝酒的受众,还是男性贵族。
算一算整个巴顿领内有多少男性贵族?巴顿家族一家,包括旗下的二三十位骑士领主封臣,还有一些受雇于巴顿家,但没有领地的护卫骑士。
生活在巴顿领内的贵族后裔。
再加上富裕的平民商人,或是土地主。
庞贝酒的受众是这些人,至于底层的平民,他们还真喝不起庞贝酒,只能喝最廉价的麦酒。
所以庞贝酒火了,突然火了。在经历好几个月的冷淡之后,突然就爆炸了。
每天总有人来庞贝店铺购买庞贝酒的人,要不就是穿着贵族服饰的贵族亲自来,要么就是穿着上好料子的衣服,但看得出来是管家的人亲自来买。
每天三五桶,每桶酒一个金币。可把四周店铺的人看的眼红不已,所有商人都知道庞贝酒火了。
与盾牌一样,这些商人也都不知道庞贝酒的成本,但是他们知道酒肯定是有利润的,就算只有三成纯利润,那庞贝家也发达了。
羡慕妒忌恨。
幸好没有人敢惹庞贝家,毕竟庞贝是属于巴顿男爵的封臣之一,是实地贵族,并且目前的领袖庞贝骑士索尔,庞贝,是属于六大家族的领袖。
得罪了庞贝,就等于是得罪了六大家族。别说是一些平民商人,或者是贵族后裔商人,就算是一些骑士领主家,要得罪庞贝也需要掂量一下。
所以没发生什么,摘桃子的狗血事情。
店铺内,盾牌刚好招待了一位前来购买庞贝酒的骑士老爷,得到了一枚金币,乐呵呵的回到了店铺内,进行了记账。
一边记账,一边很开心。
距离庞贝酒打开市场已经一个月了,这一个月的销售,就足有一百桶救,毛利润有一百金币。
其中纯利润,足有七十金币。
而整个庞贝领地税收,加上杂七杂八的进项,一年的收入也到达不了一千金币。
而庞贝酒一个月就为庞贝家带来了七十金币的纯利润,就算是销售额不长,那一年也有**百的金币。
按照现在的庞贝家的财力,可以供养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加上准骑士威廉,以及一百卫兵。
如果有了这**百金币,庞贝家完全可以将实力扩充将近一倍。
更别说,庞贝酒目前只在整个凯越城销售,甚至还没有辐射到整个男爵领,更何况如果庞贝酒销售到达行省内,乃至于整个普鲁士王国。
这利润是难以想象的。
每年一万金币,甚至是十万金币,似乎也不可能。到时候,庞贝家的财力,或许能男爵家比肩也说不定。
总而言之,路德很快就会有钱了。
这可比种田来钱快多了。
当然,这些盾牌都是想不到的。他只是想到了这一个月的进项,按照索菲夫人对待属下的态度,他这个掌柜一定少不了奖励。
庞贝酒卖的越多,庞贝家赚的越多,他的奖励也就越多啊。
自然是高兴的可以。
不过盾牌高兴的时候,也少不了它的兄弟,烦恼。庞贝酒的销量这么好,生产力就是个重大问题了。
在此之前因为是试销售,第一批送来凯越城的庞贝酒只有三十桶,早卖完了。上一次盾牌又让队伍去庞贝领了一百桶庞贝酒。
至于麦酒,目前庞贝店铺基本上是不卖了。那玩意赚不了太多钱。
再说了,因为酿酒庄园全部改行去酿庞贝酒了,麦酒产出等于零,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
而上一次进的一百桶酒差不多也卖完了,只剩下三四十桶了。按照这个销售量,过几天就没了。
而没有比眼看生意很好,却断了货源更大的烦恼了。
“不行啊,我得再写封信去告诉夫人,请夫人扩大酿酒庄园的规模,提高生产量。庞贝酒,未来潜力无比广大。”
盾牌坐在店铺内盘算了一下,有点坐立不安。然后奋笔疾书,写了一封信,小心的封好,招呼了一名伙计。
“马亚,快去租一匹马,骑马把信送去庞贝。”
“好的。”
叫做马亚的伙计,立刻拿过信件,放下店铺内的伙计,去租马往庞贝送信去了。
没办法,庞贝在凯越城,虽然有一座官邸,但是庞贝家财政吃紧,再说庞贝一家也不怎么来凯越城。所以这座官邸,干脆是没有任何人打理,就空着。
目前庞贝家在凯越城的势力,也就是这家店铺,以及几个伙计而已。
送信这种事情,平常都是靠庞贝家的商队进行捎带的。现在事情紧急,盾牌只能让伙计去租马,快马送信。
庞贝酒,耽搁不得啊。
耽搁的可都是金光闪闪的金币。
第三十九章 狼崽子(第二更)
“呼呼呼!”
庞贝城堡外,一片空地上。路德赤膊上身,下身也只穿了一条短裤。身上的肤色黝黑,块块肌肉隆起,仿佛铁水浇灌而成的一般,充满了力量感。
他手持骑士剑,把骑士剑舞的虎虎生风。
头顶上艳阳高照,身体上则是汗如雨下。但是路德还是咬牙坚持。
骑士训练。
每天的骑士训练,不管是剑术,骑术,还是斗气训练。路德都是一刻也没有松懈,不仅没有松懈,反而越发的刻苦了。
因为他知道,骑士之路没有任何的捷径可以走。
付出的只有两样东西,时间,汗水。
哪怕是有了魔药,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的付出,那换来的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随着路德晋级为骑士日久,他已经不在麦哲伦手下学习了,按照麦哲伦的说法是他毕业了。
所以现在路德只是一个人待在这个空地上进行训练。
“路德少爷,老爷在书房,有事情找你。”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小玛雅踩着她的小圆头皮鞋,气喘吁吁的跑来。
“知道什么事情吗?”路德闻言停下了骑士训练,取出了一条毛巾擦拭了一下。
“不知道,但很急的样子。”小玛雅甩了甩头,一头秀发随之摇晃。
“知道了。”路德擦了擦身体之后,穿上了衣服就离开了,至于剩下的骑士剑,战马之类的,当然是交给贴身小女仆了。
“大懒虫。”
小玛雅撇撇嘴,用吃奶的力气扛起骑士剑放在战马上,然后牵着战马,返回了庞贝城堡。
路德回到了城堡之后,立刻来到了老索尔的书房。让路德有些意外的是,不仅是老索尔在,连索菲夫人也在。
老索尔坐在书桌后方,索菲夫人则是坐在前方的椅子上。
不过让路德心中一定的是,老索尔与索菲夫人虽然做出思考的模样,但是眉眼的笑意却是藏也藏不住。
估计是什么好事。
路德心中暗道。
“爸爸,妈妈。”
随即,路德打招呼道。
“路德要不要先去洗个澡?”索菲夫人看着路德的模样,稍稍有些心疼道。虽然用毛巾擦拭过了,但是还是有不断的汗冒出来。
此刻路德身上的衣裳都被汗水打湿了。
看着比往日还要刻苦训练的路德,索菲夫人既感觉到骄傲,也感觉到心疼。
这儿子很拼啊。
“不用了妈妈,这样挺好的,等一下我还要继续训练呢。”路德摇了摇头,然后坐在了另外一张椅子上,并翘起右腿放在左腿上,问道:“什么事情,这么着急?”
“好事。”索菲夫人脸上露出了笑意。
连老索尔本很刻板严肃的脸颊,此刻也仿佛是花开一样,绽放出了笑容。
老索尔拿出了一封信件,对路德说道:“这是在凯越城经营店铺的盾牌的信,一个月以来庞贝酒已经卖出去了一百桶,抛出掉成本,赚了七十个金币。他一方面催促我们加紧运送庞贝酒过去,另一方面建议我们扩大规模。因为庞贝酒是你研究出来的,所以我们想问问你的意见。”
路德闻言眼睛一亮,他知道庞贝酒是个宝贝,可以为庞贝家产出源源不断的金币。但也料想不到庞贝酒居然这么火爆。
小小的凯越城,还没有辐射向整个男爵领,就已经有这么大的销量了。
等销路彻底打开,那可是金山银山。
现在路德满脑子都是金币,而且眼前也有金币在飞。
仿佛化作了两个金光闪闪的小天使,在他的眼前飞来飞去。
爽!
不过路德飞快的冷静了下来,因为他毕竟是要干大事的人。
路德想了想,说道:“扩大生产那是应该的,我相信庞贝酒会更加火爆起来的。立刻把产量扩大十倍。”
说到这里,路德顿了顿,然后说道:“至于赚来的钱,除了扩大生产之外。当初我就跟妈妈商量过,一部分为我购买魔药,一部分屯起来,一部分用来招募流浪骑士,增加领地的实力。现在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提上日程了。”
老索尔闻言有些意外,抬头看了一样妻子,皱眉道:“这件事情你没有跟我提过。”
索菲夫人闻言也小吃了一惊,却是忘记把这将事情告诉老索尔了。
老索尔看了看妻子,随即抬头对长子说道:“这钱是你出的点子,利润中的大部分给你可以。买魔药我是赞成的,毕竟我也希望你的骑士之路走的更远。但是招募流浪骑士,又有什么作用?现在虽然有乱党不时的在王国境内作乱,但是行省还是很安全的。我们庞贝家没必要养这些不必要的战力。”
对于老索尔的说法,路德是表示认同的。
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是很平稳的,国王是主君,握有很多的土地,资源,军队。目前普鲁士王国的势力构成就是以国王为首的宫廷大贵族势力。
还有国王的封臣,那些实地爵位贵族。
这两大势力。
至于平民们想要推翻王国,建立更加公平的普鲁士王国,自称是新党,被贵族们称作是乱党的党派,实力其实很弱小。
在这样的情况下,庞贝家的当代首领,索尔,庞贝是个没有向上发展野心的人,自然对于扩充战力不感兴趣。
路德当然也有自己的说辞。
“爸爸,现在我们庞贝不缺少战力。但是随着庞贝酒名扬普鲁士,巨大的财富,会引来许多人的窥视。我们需要战力,保护自己。”
路德义正言辞的说道。
老索尔有些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道:“男爵大人会保护我们的。而我们只需要给男爵大人一点点税收就行了。如果连男爵大人都保护不了我们,那么我们自己就更不行了,招募一点骑士有什么用?”
路德也承认老索尔说的是对的。
身为主君,庞贝家是要为巴顿家效力的。反过来,巴顿家也会保护庞贝家。哪怕是庞贝家拥有这么大的产业,巴顿家也得保护庞贝家。
因为如果巴顿家不能保护庞贝家,那么将会失去主君的威信。其他封臣,怎么可能还会效忠巴顿家?
至于交给巴顿家税收,那是应该的。
毕竟庞贝家在凯越城进行商业活动,是要交商业税的。如果庞贝家将生意铺展开来,在别的爵位贵族的领地上进行贸易,也是要交税的。
而如果巴顿家保护不了庞贝家,那么庞贝家招募一些骑士就想保护自己?
在老索尔看来那是不可能的。
庞贝家太小了,与巴顿家相比就像是蚂蚁一样。
但是,路德却昂起头来,正视老索尔道:“爸爸,虽然现在庞贝家是蚂蚁,但是庞贝不会是永远的蚂蚁。扩充骑士战力只是第一步,在利润增高之后,我还打算购买农奴,招募自由民来庞贝垦荒,扩充卫兵。庞贝在这里已经几百年了,一直都这么小。现在是个机会,我想要经营起来。”
路德第一次对老索尔,庞贝家的这一代领袖,展现出了自己心中的野心。
不想当大贵族的贵族,不是好贵族啊。
他路德,庞贝,绝对是个不安分的家伙。
第四十章 一系列计划
老索尔这才正视了长子一眼,悄悄皱起了眉头。他记起来了,上一次长子向他借钱买巴斯牛,说是要发展出一个城镇。
当时他无情的嘲笑了长子。
痴人说梦。
买牛就能发展处一个城镇?
那世界上就没有向庞贝家这么小的实地贵族了。
所以老索尔没有借钱给路德,而事实证明他看走眼了。
巴斯牛真的能像农民一样,抡起锄头耕田。一头牛,可以抵得上许多壮劳力。明年领地内就开始砍伐森林,准备扩充领地内的田地。
计划是扩建一至数倍。
这样一来,庞贝家的财力就扩充了。或许能成为巴顿男爵麾下,首屈一指的封臣,骑士领主。
但就算这样,也不能短时期内发展处一座城镇。
但是加上现在的庞贝酒的作用,老索尔觉得庞贝家或许还真能发展出一个镇子。
真的,老索尔不敢想自己能发展出一座城,那不可能。就算可能,庞贝家也守不住。
老索尔与鲁鲁修的想法是一样的,身为巴顿男爵家的封臣,如果自己拥有一座城池,那么会遭到巴顿家的忌惮。
那是活腻了。
至于庞贝家升格成为男爵家,老索尔做梦都没有想到过,那太困难了。
总而言之,老索尔是欣赏自己长子的。这是一个有野心的小家伙,或许能让庞贝家有一座镇子。
但是又头疼这个长子。
如果真让这个长子发展出一座城池,那或许庞贝家就要有灭顶之灾了。
真是优秀的长子,又太优秀了。
想了想,老索尔与当时的鲁鲁修一样。对路德说出了如果发展太快,会导致男爵介意这件事情。
路德当时对鲁鲁修是说了一番很有野心的话,要做爵位实地贵族。
但是对于老爸,路德则是很低调,怕吓着老爸啊。所以路德笑嘻嘻的说道:“爸爸放心,我只是想让庞贝大一点,最好拥有一座小镇子,这就足够了。”
“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老索尔呼出了一口气道。随即,老索尔又问道:“怎么招募流浪骑士,建立一座镇子,你有计划吗?”
路德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笑着说道:“都在这里呢。”
顿了顿,路德又说道:“招募流浪骑士很简单,每个月给十个金币,有大把大把的初级骑士,可供选择。但我们需要的是忠诚,可靠的骑士。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庞贝走出去,或者是六大家族走出去的骑士中寻找。”
这就是路德的想法。
要想成为实地大贵族,很简单。
财力。
武力。
现在咱是有财力,没有武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先招募可靠的骑士,构建起领地内的基本战力。
再招募卫兵。
而这个世界上是有许多流浪骑士,或者是为别人工作的骑士。都是没有领地的贵族后裔,以及平民骑士。
而一般的实地大贵族,比如说巴顿家。他们是与骑士家族拥有十分可靠关系的。
这些家族就包括庞贝家等,二三十位骑士封臣。
这是巴顿家的栋梁之臣,维系巴顿家统治的基石。
其次就是类似于波滋,霍华德,等受雇于巴顿家,但是这种受雇关系,通常都保持了好几代人。
这就保证了这些骑士的忠诚度。
庞贝家太小了,没有这样的底蕴。能够信任的,只有铁马一族。当代的骑士是麦哲伦,下一代骑士是修修亚。
而如果随便招募流浪骑士,没准会发生骑士们叛变,将主家给洗劫的情况。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很容易发生。
所以选择招募骑士,就需要谨慎。
按照目前庞贝家的情况,路德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个是庞贝家。
一个是铁马家。
一个是其他五个家族。
很简单的道理。
就像路德这一辈,他还有一个个弟弟,威廉,庞贝。那么老索尔有没有兄弟呢?好吧,路德知道老索尔没有兄弟,老索尔是独生子。
但是老索尔难道就没有一个伯父,或者叔父吗?那么伯父,叔父生下的儿子呢?
这些贵族后裔去哪里了?不是成为学者,就是成为了为别人工作的骑士。
铁马家,其他五个大家族也是一样。
总归是有一些族人散落在普鲁士王国的各处,成为为别人工作的骑士,或者干脆是流浪骑士。
将这些人招募起来,总比别的流浪骑士要可信任一些。
老索尔闻言用食指敲了敲书桌,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道:“你考虑的比较周全。我们庞贝家流落在外的不仅有骑士,还有别的一些学者。有的人在外边混的还可以,有的人则不如意。不管是混的好的,还是坏的。总归是寄人篱下,我身为庞贝家的首领,现在庞贝家有了财力,理应照顾这些族人。至于铁马家,还有其他五个家族,也有有才能的族人流落在外的。”
说到这里,老索尔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说道:“我的一位堂兄,叫做斯顿,庞贝。是一名颇有实力的中级骑士呢。”
“中级骑士?”路德眼睛一亮,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要知道,不是大贵族出身,却能成为中级骑士的,可都不是简单人物啊。
老索尔点了点头,随即又严肃道;“招募骑士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发展领地?”
“很简单,有了巴斯牛耕田,我们可以砍伐森林,这样就拥有了足够多的田地。我们依靠一些政策吸引自由民,比如说开垦的田地,属于自由民自己的。又比如说免掉第一年的税收。其次是农奴,花钱购买嘛。”
路德对于这个其实早就构思很久了,只是之前囊中羞涩,实在是不好意思提,现在当然是如同滔滔江水一样,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欧洲贵族构架的普鲁士王国,发展领地很简单嘛。先有人口,就可以了。
有了规模的一座镇子,哪怕是小镇子,就可以进行商业活动了。
而路德对老爸说的,只发展一个城镇,发育有个度,完全是骗老爸的。等有了一座镇子,一座城还远吗?
等有了一座城,有了足够的武力,有了更多的金币。
路德就得搞外交了,拿着钱去游说王都的贵族院,国王,各大宫廷贵族,弄个男爵当当先啊。
哈哈。
完美。
咱可是迟早要成为大贵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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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斯顿,庞贝
看着一脸的自信,神采飞扬的长子离开。老索尔转眼看了看妻子,问道:“这个儿子,比我有出息。”
索菲夫人笑着点了点头,眸子中有自豪。
“儿子可是很能干的。”
随即,索菲夫人起身说道:“我去招募工人,进行酒厂的扩大工作。”说到这里,索菲夫人又有些头疼。
“只是现在有了耕牛,农民们的种地热情很高。招募他们来酒厂酿酒,恐怕有点不好招募。”
“提高一下工人的工资吧。”老索尔笑着说道。
索菲夫人白了一眼老索尔,如果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随即,索菲夫人扭着细细的腰肢,出了书房去忙碌了。
老索尔注视着妻子离去的背影,眸光中有些沉醉。
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一样好。
老索尔心中暗道。很快老索尔就收敛心神,开始怎么考虑招募流浪骑士的事情了。
别的路,老索尔只要写信就好了。
比如说五大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以及铁马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总有在外边混的不如意,想要求一份稳定工作的人。
老索尔只要写信给这些家族领袖,找来麦哲伦,让他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相信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流落在外族人的。
但是庞贝家,老索尔必须得自己写信。
身为庞贝领主,庞贝家的领袖,老索尔对于自己的族人,还是很有感情的。
而要招募流落在外的族人,斯顿,庞贝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斯顿,庞贝不仅仅是一名中级骑士,还是一名佣兵。
这个世界是很混乱的。
就算是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比较安定,但也有乱党作乱,偏僻的地方有山贼,盗贼盘踞,还有一些魔兽,以及食人族出没。
所以就催生了一个职业,佣兵。
佣兵的职责就是保护往来的商人,旅人,免受这些危险的侵害。甚至国王,或是领主,会招募一些大型佣兵团,制定剿灭一些山贼势力,魔兽,乃至于巨龙。
总而言之,佣兵是普鲁士王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武力组成部分。
“亲爱的斯顿堂兄。”
老索尔在心里边打了一下草稿,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奋笔疾书。
………….
普鲁士王国,是大路上典型的人类骑士王国,位于大陆的南端。庞贝家的领地,更是普鲁士王国南端的南端。
而其实庞贝家族虽然说是最小的实地贵族,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却又不是。
因为普鲁士王国的构成是这样的,国王是当之无愧的至高主宰,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拥有一大片的领地,作为国王的自留地。
在这片自留地内,拥有许多的宫廷贵族为国王效命。而另外一部分的势力,则是国王的封臣,也就是那些爵位实地贵族。
类似于巴顿男爵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实地贵族。而庞贝家,其实只是封臣的封臣,是属于贵族中末流。
而这些实地爵位贵族,或者是宫廷贵族,爵位都是分作五等。
分别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但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在官方的地位上,公爵比侯爵高,以此类推,子爵比男爵高。
但是在贵族圈子里,却不一定是。
而且侯爵并不是公爵手下,男爵也不是子爵的手下。不管是公爵,男爵,子爵,他们的手下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庞贝家一样地位的,实地骑士领主。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们并没有从属关系,大家都是国王的封臣,平起平坐,只是爵位高低而已。
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不管是宫廷贵族,还是实地贵族。
而骑士,是作为贵族们的武力。
衡量一个贵族家族武力的标准,就是这个贵族家族麾下有多少骑士。当然不是那些杂牌,而是忠心耿耿的骑士。
就像是巴顿男爵家,拥有骑士的总人数在一百以上。
是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经营起来的,很多骑士都是与巴顿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能够保证忠心的骑士。
而骑士本身,也是用自己的武力,效忠主君,来证明自己。
每一名在外流浪的骑士,都渴望拥有一名可以托付性命,证明荣耀的主君。
而随着庞贝家财政的缓解,甚至是充分。对外展开招募骑士。就像是黑暗中的火焰一样,吸引了那些渴望证明自己的骑士,从四面八方来到庞贝。
庞贝家,索伦家等六大家族的流浪骑士,加上庞贝家的直系封臣,铁马家的人。
在一个月之后,总共有十二位骑士来到了庞贝。在来到庞贝与领主,索尔,庞贝签订了协议之后,就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这十二位骑士,加上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庞贝家的骑士总计有十六位。
已经拥有了巴顿家骑士的十分之一数量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拖家带口回来了。之所以招募这批学者,老索尔是因为路德的计划。
不是要建立一座镇子吗?要管理一座镇子,除了武力保护之外,还需要公职人员。
总而言之,这一次召集家族流浪骑士,学者回来,目的就是撑起一个镇子规模大小的领地的,骨架。
而有了骨架之后,自然就是补充血肉了。
这血肉就是人口。
所以,庞贝家举行了一次领主会议,地点是在市政厅的会议室内。偌大的会议室内,坐满了人。
老索尔坐在领主的位置上,路德,庞贝站在老索尔的身边。
会议桌是长长的,此刻会议桌的两侧坐满了人。两边的人,一边是学者,一边是骑士。
坐在骑士第一席位的是斯顿,庞贝,因为中级骑士的实力,斯顿,庞贝是众骑士之中当之无愧的武力之一。
就做了庞贝家的,骑士长。
其次是治安官,铁马家的麦哲伦,最末尾是路德的贴身骑士,修修亚。
学者位置第一位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其次是路德的文化课老师,学者,乔修亚老师。
这文武坐起来,也有二三十人之多。
路德扫视了一眼,觉得有点小兴奋,有点小成就感啊。
看啊。
庞贝在发育呢。
以前是个什么情况?说是领主,其实就是村长嘛。领地内大猫小猫两三只,四名骑士,一位学者兼老师,兼参谋。
现在好了,一眼看去有二三十人。
如果以前咱是村长继承人,那么现在咱应该算是镇长继承人了吧?
额,虽然还是很小,但总归是在长大哇。
有点小成就,小兴奋。
第四十三章 招募人口
“这是第一次庞贝家会议,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主,对于怎么发展领地,经营家族没有任何想法。所以,我将今天主持会议的权利,交给了我的长子,庞贝家下一代骑士,路德庞贝。”
这时候,老索尔发言了。
这一位庞贝家的当代骑士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迎接庞贝家的会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或许庞贝家从此以后会拥有一座镇子作为封地。
并拥有十几位骑士作为战力。
在整个巴顿家的封臣内,将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势力。
但这个的前提,是要将领地交给长子来经营,而不是他这个只有肌肉,还有一点政客头脑的老爸。
所以老索尔面对家族的骑士们,很干脆的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而骑士们,学者们也都没有任何的异议,他们纷纷将眸光投向了立在领主身后的少年身上。
没错。
路德还不算青年,只能算少年,做多算是青少年。
在贵族尤其是实地贵族之中,这么年轻的孩子,脑子里只有一种事情,纨绔。玩女人,争风吃醋什么的。
但是这位少年,却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庞贝是很小的,新来的骑士,学者们已经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耳濡目染,听到了许多事情,看到了许多事情。
用牛去耕田,意味着效率。
清理粪便,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文明。
走在没有粪便的道路上,简直是身心舒畅。
至于粪便肥田,虽然现在看起来小麦长的比往年要茁壮许多,但是这件事情是不是靠谱,还是今年的收成说了算。
所以他们不好判断。
而新品酒的研究,庞贝酒的出产,这才是庞贝家变革的根本原因。
在别的实地贵族的继承人们,还在玩女人,还在玩纨绔的时候,这位庞贝的下一代骑士,已经开始经营领地,并且带来了实际上的收益。
庞贝家本来只有四名骑士,现在增加到了十六位,这就是证明。
而在场的不少流浪骑士,因此而回到了故乡。都是拜眼前这位庞贝下一代骑士所赐。
所以,骑士们对于老索尔将权利交给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没有任何的意义。
从某种方面来说,路德在整个领地内,拥有与老索尔相等的声望。
而且路德显然更重要。
因为老索尔代表着庞贝的现在,而路德代表着庞贝的未来。
而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既然与庞贝家签订了协议,成为了庞贝家的家臣,生死荣辱都与庞贝与共。
主家的辉煌,就是他们的荣耀。
路德,庞贝。
所有人都愿意为这个名字低下自己的头颅,并且任凭差遣。
面对众家族封臣的目光,路德也好不怯场。至少表现的不怯场,但其实路德心中还是有点小小紧张的。
慌的一笔夸张了点,但真的有点紧张。
咱现在干的可是镇长的工作。
哇塞,以前俺们镇子里的镇长,在俺们面前可是大领导来着。
在心里边小小搞笑了一把,路德面上则是正经严肃,让下一代庞贝骑士看上去很认真。
认真的男人,总是有魅力的。
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严肃了许多。
“众所周知,庞贝家现在仰仗的是庞贝酒的生意,虽然酒的生意一段时间内应该会很好。但是再好的酒也会被人破解,就像是葡萄酒一样,现在不是哪里都有酿葡萄酒的吗?所以,在我看来酒的生意,还是没有种田来的重要。别说我乡巴佬,土豹子,你们仔细想想,只有地理边长出来的粮食,才是源源不断,才是真的。而我们庞贝家的领地,往南都是没有开发的蛮荒。按照王国的法律,骑士领主有开拓权,田开发出来就是庞贝家的。所以庞贝的下一段发展,就是招募人口。不过一口也吃不下太多,我打算招募一万人左右。”
说到这里,路德顿了顿,然后又说道:“招募人口有两条路,购买农奴,招募自由民。购买农奴花钱就行了,不用计划。而吸引自由民,我给出的条件是,开发出来的新田,全部是自由民们自己的。并免除税收一年。相信,会吸引很多没有田地的自由民。”
“计划挺简单,但是执行起来,却是需要人手。我打算派遣几名骑士,几个学者一起,出门做这件事情。所以需要一名在外经验十分丰富的骑士带队。”
说到这里,路德看了一眼,斯顿庞贝,在家族内部,这位斯顿骑士是他的堂伯,但是在这里大家是上下关系。
所以,路德说道:“斯顿先生,你挑选五名骑士,五名学者,带上金币去做这件事情。”
“愿意效劳。”斯顿,庞贝站了起来右手放在胸口,朝着路德弯了弯腰。
“计划暂时就是这样了。诸位有什么要补充的吗?”路德很民主的问了问众人。
乔修老师站了起来,他对路德弯了弯,问道:“路德骑士,作为领地内的税务官,我对庞贝家的财力,有些担心。”
路德点了点头,示意乔修老师继续说下去。
“众所周知,在此之前领地内的财政并不宽裕,这一次卖庞贝酒,获利很多,这才招募得了骑士。但是酒卖出去需要时间,现在您需要购买农奴。而购买农奴,还有招募自由民不是一笔买卖。因为购买农奴之后,领地需要负责农奴们最低的生存物资。如果明年开发领地,也将需要购买巴斯牛,打造犁,很多农具。我对家族的财政,有些担心。”
乔修老师很诚恳的说道。
乔修老师对于庞贝家当然是有感情的,毕竟生活了十几年了。如果不出意外,乔修老师还要靠路德养老呢。
再说他儿子鲁鲁修还是庞贝市长。
正因为如此,乔修老师才担心路德的步子迈的太大了。反正终极目标是发展一座镇子,有必要这么大的步子吗?
等酒的利益收拢了,等今年秋收过去。等冬天家族财政宽裕了,再招募人口,购买农奴也不迟啊。
路德当然明白乔修老师的忧心,用华夏的一句话来说,这是老成谋国之言。
稳妥。
但是路德也有路德的考虑,在场的大多数人,包括他老爸在内,都是认为他要将庞贝家发展成为你一个上规模的骑士领主家族。
只有鲁鲁修才知道,他是打算要成为爵位实地贵族。
那可是争分夺秒。
赚钱,发展要高调才行。
稳扎稳打,是不行的。
而且对于财政,路德也有了计较。他笑着对乔修老师说道:“老师你放心,我的父亲,庞贝家的领袖,庞贝骑士,已经准备好了金币,不管是购买农奴的钱,还是养活农奴的钱,农具,巴斯牛,招募一万人,不是问题。”
第四十四章 关于农奴的讨论
乔修老师,以及在场的众人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只有路德的老爸,坐在主位上的当代庞贝骑士,老索尔嘴角抽了抽。
心里边不由自主的暗骂了一声。
“路德这个小子,说我已经准备好了金币。一脸的轻松模样。我不知道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向老伙计们开口借钱的。我长这么大,还没借过钱呢。”
没错了。
按照庞贝家原先的财力,根本不可能支撑路德这么庞大的计划。而庞贝酒销量虽然多,但是聘用骑士,学者,就已经花去了很一笔金币。
每一名初级骑士的月薪是十个金币,而斯顿,庞贝这名中级骑士的月薪是一百个金币。
而目前受雇于庞贝的护卫骑士,总计是中级骑士一人,初级骑士十三人。
老索尔和路德没钱拿。
每个月需要支付金币,二百三十枚。
而原本庞贝家的人口不过就两千左右,现在一下子要引入一万人口,相当于原本人口的五倍。
加上后期的养活农奴的口粮,耕牛,农具,种子等等。
就算是卖了老索尔也不值那个价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借钱就成了首选。这一次不是路德向老索尔,或是索菲夫人借钱。
而是老索尔向其他五大家族借钱,可以说舍下了一张老脸了。
天知道老索尔这辈子没借过钱。幸好,他老索尔的面子还是挺管用的,总计为家族借来了五千金币。
不然支撑不了这么庞大的计划。
这一次会议,大事就是这么一件,既然决定之后,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好说的。接下来,路德为斯顿,庞贝挑选了几名骑士作为助手,还有一些学者充作会计记账之类的工作。
以及拨给了五十名卫兵。
就安排了斯顿庞贝等人行动了。
之后会议解散,路德又与鲁鲁修的单独谈了一会儿。因为引进人口只是开始而已,后期的后勤,还是需要做的。
比如说购买粮食,建造房屋等等。
但是涉及到的事情,却又不仅仅如此的简单。
因为路德,鲁鲁修两个人是唯二知道,路德有问鼎爵位实地贵族野心的人。
交谈的地方放在了鲁鲁修的市长办公室,一间很大,但是装修却相当简约的办公室。
来到办公室后,鲁鲁修问了问路德需不需要茶水,路德摇了摇头,随即,鲁鲁修便坐在了市长位置上,路德抽出椅子,随意的坐在了办公桌前方。
“计划正在一点点的推动着,庞贝市的建设,有我看着。路德,我可以向你保证,等那批自由民,农奴进来,我不会让一个人饿死,冻死。但是除了砍伐森林,增加农田之外,对于建造一座城市,你有计划吗?”
鲁鲁修问道。
两个人都很清楚,路德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座镇子,而是一座城市。
庞贝市。
而发展一座镇子与发展一座城市,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现在建设刚刚开始,但是有必要规划一下一座城市了。
对于这个,路德的心里边其实隐约计划过了。现在趁着鲁鲁修提起,路德也不妨交代一下。
沉吟了片刻后,路德对鲁鲁修说道:“我打算是以庞贝城堡为中心,将原本属于庞贝家的田地,都放弃农业,建造出房屋。这些房屋可以赐给目前庞贝的封臣,官员们,剩下的则是对外出售。当然这些房屋一时间是卖不出去的,毕竟现在是庞贝还是乡下中的乡下,吸引不了自由民来定居。但是先可以屯着,等城发展好了,自然会有人来定居的。之后在外部建造出一座城墙。这就是我目前的计划。等人口进一步增多,就可以朝着外部扩张。让原本的城镇变成内城,扩张出来的地方作为外城,成为名副其实的庞贝镇。”
鲁鲁修听了之后,眼眸中闪现出了几许笑容,点头道:“与我的想法差不多,一点点的建造出来嘛。等庞贝真的成为了庞贝市,庞贝家拥有了雄厚财力之后,我们就向贵族院进攻,摆脱巴顿家的控制,成为国王的封臣,实地爵位贵族。”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笑容。
两个惺惺相惜的野心家,正要大展宏图。
“建造一座城池,这是你庞贝市长的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多做插嘴了,但是有一件事情我有一点想法。”
笑过之后,路德说道。
他翘起右腿放在了左腿上,背往椅背上靠了靠,摆出了更舒服的姿势。
“什么想法?”鲁鲁修觉得有点热,起身把窗户开的更大了一些,顺便问道。
“关于农奴,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农奴是没有必要存在的阶级。”路德很轻松的说出了一番惊世骇俗的话。
鲁鲁修就觉得无比惊世骇俗,他猛的转头看向路德,露出了吃惊无比的表情。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所谓的农奴,就是直属于家族的奴隶。能够使用农奴的不仅是领主,还有大地主,大富商。
这是官方合法的人口买卖。
来源有很多种,农奴生出来的孩子还是农奴。与帝国交战,俘虏的人口,也可以成为农奴。
还有欺骗自由民,拐卖成为农奴的。
农奴的好处是,白打工,不给钱。
就像是庞贝家这样的比较仁慈的贵族领主,对待农奴的也是这样的。每年农奴们辛苦劳动,丰收的时候,粮食全部上缴。
然后每个月只发布生活必须的口粮,以及生活用品,不让农奴饿死而已。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有土地,有农奴,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产生财富。
因为这种暴利,不少残暴的贵族还残害领地内的自由民,想方设法的将田地收回来,改让农奴种植。
然后肆无忌惮的挥霍财富。
可以说,农奴的存在,是为整个贵族,大地主,大富商服务的阶级,没有一个贵族会不喜欢农奴。
而路德现在却说出农奴是一个不必要的阶层,这怎么能不让鲁鲁修吃惊。
面对鲁鲁修的吃惊,路德微微一笑。
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农奴这种生物抱着某种怜悯吗?
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农奴这种制度,抱着一种蔑视吗?
或许有点因素在,但却绝对不是这样的。
因为路德身为一名骑士领主家的继承人,下一代的庞贝骑士,本身就是处在特权阶层的,站在特权阶层,他与目前普鲁士王国的制度不是敌对关系,反而是天然的盟友。
要想继续维持特权,自然要维护制度。
所以贵族们都讨厌乱党,路德也讨厌乱党。
而路德对于农奴制度提出反对,其实是有自己的考虑。
第四十五章 取缔农奴计划
公平。
在路德看来就是狗屁。
有人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要分出个高下。
就好像是前世的民主国度,美美。在那个讲人权的地方,在表面上人与人是平等的。
但是在暗地里呢?
平民每天为生活奔波,养家糊口。富豪们醉生梦死,在女人与美酒之间摇摆。
平民犯法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富豪们犯法,有一个加强排的律师团队,可以为他们提供服务。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公平的。
更别说路德现在的身份是天生贵族,本身就站在特权的阶级之上。所以路德对于这个世界的制度没有挑衅的兴趣,反而是维护者。
但是对于农奴这种制度,路德却是看不上眼的。
首先路德身为一名现代人,虽然知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还是有那么一点怜悯之心的。
生为农奴,被一身圈养,为主家创造财富。生下的儿女,儿女的儿女,子子孙孙都是农奴。
就算是路德这样的家伙也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做的有点太过分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路德觉得让圈养人类作为家畜,这实在是太落后了。人是干什么用的?
人本身就是财富。
创造财富,实现价值。
人的价值,永远高过家畜。将人圈养起来,绑在土地上,这是对于资源,对于财富最大的伤害。
庞贝家要发展,就要取缔农奴制度。
让人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不久后,几排房屋前。
这是一排建筑风格一样的房屋,统一的木质结构,一层楼,屋子比较小,里边的生存空间应该十分有限。
还有比较一致的是,这几排房屋的外表充满了岁月斑驳的痕迹,统一都比较老旧。
此刻屋子内没有大人,只有一些小豆丁在屋子外玩耍,这些小豆丁统一都是瘦瘦小小的,明显营养不良。
身上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的,甚至有些人根本就光着屁股。
孩子们的年龄不超过十岁,因为根据规定,十岁衣上的农奴,就应该去田里边干活了。
如果被发现有人偷懒,监工们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没错。
这里就是农奴住的地方。
此刻,路德,鲁鲁修,还有一些随从人员来到了这里。这个地方,路德来过几次。
路德很不喜欢这个地方。
尽管这段时间,这里也已经有了一些改变。比如说以前随处可见的粪便,都被清理干净了。
道路也修葺的比较整齐。
虽然贫穷,但不肮脏。
但是路德仍然不喜欢这里,因为这里仍然看不到希望,农奴中麻木不仁的大人,虽然还有些灵动,但是营养不良的孩子。
路德并不是圣人,但也有最基本的怜悯之心。
更在乎自己的财富。
让这些农奴们像是牲畜一样,圈养在这里,进行牲畜一般的生活,路德每一次看到这个情况,都会忍不住心如刀割。
人口意味着财富。
这么对待人们,就是对自己的财富的伤害。
在此之前,路德没有办法改变这一点。因为庞贝家的财政,有很大一部分都落在这部分农奴的身上。
路德在此之前的人生之所以活着,活的很好,就是依靠在这批农奴身上吸血得来的。
所以路德没有办法,也不能让老索尔取缔农奴。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路德有了庞贝酒,带来了极大的利润。
已经不在乎农奴们产生的这些利益了。
并且,路德需要用更多的人,来实现更大的利益。
让农奴转变成为自由民,工人,甚至学者,骑士,巫师,这就是路德接下来要做的工作。
路德没有上前与这些农奴们的孩子打招呼,因为这完全没有必要。如果说路德以前对自由民很好,给过一些老人麦饼之类的东西。
这是收买人心,增加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声望。
但是这些农奴们不一样,农奴们对于庞贝家没有感恩,当然也没有怨恨,因为他们麻木不仁。
不仅是身体上,连思想上也接近牲畜。
出生!十岁之前食不果腹,很可能因为寒冷虚弱而冻死,或者各种各样的病死。十岁之后开始劳作,然后与一个农奴女人结婚,生下来孩子。
运气好的熬过五十岁,在体力下降衰弱的时候死掉了。
运气不好四十几岁差不多就该死了。
加上幼儿的夭折,平均年龄可能不到三十岁。
而管理这些农奴们的是监工,奴隶监工,执行的法则只有一个,反抗就打。
鞭子打掉了农奴们的脊梁。
一时间给这些农奴们的一点食物,不会带来一点变化。
“鲁鲁修,我未来的庞贝市长。你看这些人们,如果不做出改变,他们只能带来土地里边的利益。当然土地的收入也是很重要的,但是为什么不解放了他们,让他们创造出有别于土地的更加大的财富呢?比如说庞贝酒庄园,目前正在招募工人。为什么不培养这些农奴呢?比如说未来庞贝市是一个大的城市,我们需要铁匠,木匠,征召卫兵,为什么不选择他们呢?”
路德转头对鲁鲁修道。
鲁鲁修对此无言以对,因为路德现在的做法是超越这个世界运转的制度的。以前从来没有商人,贵族,大地主,会说出路德这一番话来。
但是仔细一想,鲁鲁修又不得不承认,路德说的非常的对。
未来的庞贝市肯定是巨大的。
一座城市,必将需要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职业。而现阶段,庞贝招募自由民主要是用土地作为吸引力。
换句话说,招募来的人都是农民。
到时候铁匠,木匠,乃至于卫兵都是稀缺的人,为什么不培养这批农奴呢?
使得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好吧,我承认我被你说服了。取缔这帮农奴,给他们未来,这是利益最大化。但是你要怎么说服领主大人呢?这批农奴如果拿出去卖,都是明晃晃的金币。而且这一次你派遣斯顿骑士他们也去购买农奴,买回来的农奴如果变成了自由民,这不就是把金币白花花的丢在水里吗?领主大人那边能通过吗?”
鲁鲁修摊了摊手,表示很无奈。
农奴代表着贵族的私有财富,而现在路德的做法,虽然在长远看来是有利的,但是短期看来,就是糟蹋自己的财富。
鲁鲁修觉得老索尔会认为路德是疯了。
路德则很自信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鲁鲁修你放心,虽然对老爸有点不尊敬,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庞贝家,是我说了算。”
第四十六章 好像身体被掏空
庞贝城堡,老索尔的书房内。
老索尔坐在椅子上,额头上露出了青筋,脸色有点难看。似乎是憋着什么,终于还是憋不住了。
骂道:“你这个败家子,你不仅要解放领地内的农奴,还要把以后购买来的农奴给解放了。这等于是白白浪费金币。”
没错。路德刚刚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对老索尔提了提,结果并没有那么顺利。
老索尔听完之后想忍,但还是忍不住炸毛了。
要说老索尔发怒的话,刚穿越来的时候,路德或许会怕上三分,毕竟老索尔的爱之铁拳,可不是吃素的。
一顿竹笋炒肉片,可以让他不要不要的。
但是现在路德却是一点也不怕了。
这让家族兴旺的人可是他,下一代庞贝骑士,是宝贝疙瘩。所以路德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道:“爸爸你放心,这笔钱绝对不会白白亏本的,只要按照我说的做,就能赚回来,而且大赚特赚。”
老索尔听了之后,还真是信了几分。
没办法,实在是不得不信。瞧瞧这个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做了什么,在农业上有所建树,庞贝以后的税收肯定庞大。
在生意上有所建树,庞贝酒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利润。
老索尔以前在儿子家人面前,可是很有威望的,当然在路德的眼中那是严厉古板,总归是严肃的家庭气氛。
老索尔是当之无愧的一家之主。
现在好了。
面对路德这个如此优秀的继承人,老索尔都已经渐渐保持不住那份威望了。
看看,看看。
这卖农奴明明是跟金币过不去,但是说的我都动摇了。
最终老索尔叹了口气,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般,无力的摆了摆手道:“反正庞贝家以后都是你的,不管败也好,赚也好,随便你处理吧。”
破罐子破摔了。
反正我不会经营领地。
由你这傻儿子折腾。
“谢谢爸爸。”路德的脸上露出了灿然的笑容,然后一溜烟的走出了书房,去找鲁鲁修商量接下来的问题了。
市政厅,鲁鲁修办公室内。
听到路德带来了确切的消息之后,鲁鲁修的还是很意外。因为在他的印象里,老索尔是个严厉古板的家伙。
这么明显的败家行为,居然被通过了。
随即,鲁鲁修又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路德,心里边明白了一个道理,小的太优秀,老的已经放权了。
不过这是好事。
老索尔是个不懂经营领地的领主,而现在完全放权给了路德,他们就可以大展拳脚,不用担心关键时刻老索尔要横插一手了。
不管是哪个世界,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不怕老索尔放手,就怕老索尔插手啊。
“路德,你的计划我已经明白了。但有什么具体细节吗?”鲁鲁修双手交叉放在办公桌上,询问道。
这时候,路德也抽出了椅子坐下,想了想说道:“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顿了顿,路德才又说道:“家族的农奴,被禁锢了身体,思想,就像是家畜差不多了。但这代表的都是年长的人,年轻的还是有些灵性的。所以,对待不同年龄的农奴,我们应该分别处理。”
“说说看。”鲁鲁修露出了饶有兴趣之色。
“年长的农奴,我们给予种子,农具,让他们去砍伐森林,开垦良田,待遇也是免税一年,田地归于私人。在青年,少年之中,选拔出有灵性的人,由我们介绍去给铁匠,木匠们做学徒,为未来我们的庞贝市增加更多的职业人员。你看怎么样?”
路德说完之后反问道。
“这倒是不错的想法,年纪大的农奴,大多木讷,只能种田,但年轻的不一样。”鲁鲁修想了想之后,肯定了路德的处理办法。
但是他还有一个疑问。
“木匠还好说,领地内有一些木匠,所以不是独门手艺,所以木匠们偶尔也会招募学徒。但是铁匠就不好说了,领地内的铁匠,一直都是老鲍勃家世代为庞贝家服务的,是家传的手艺。他能把手艺传给这些农奴少年们,让他们抢走了饭碗吗?”
鲁鲁修问道。
“由我去说服老鲍勃,而我相信老鲍勃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路德对此并不担心,随即起身说道:“至于安排农奴们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开垦新的田地秋天收成之后再说,但是招募那些机灵的少年,却是刻不容缓了。等那一万人口招募来的时候,我需要更多的铁匠,木匠。”
鲁鲁修则摇了摇头说道:“路德,你太急躁了。木匠还好说,学徒们学一点就可以打打下手,但是铁匠的养成,起码要三年。”
路德一愣,但也有解决办法,便说道:“这样的话,去凯越城招募一些铁匠过来。总之,我需要在秋收之后,看到更多的工具。伐木的工具,农具等等。”
“好,我会办的。”鲁鲁修点头道。
路德交代之后,就走出了市政厅,朝着铁匠铺走去。市政厅距离铁匠铺比较近,很快就到达了。
在铁匠铺外,路德听见了老鲍勃父子敲铁的声音,心想。
“我倒不是鄙视铁匠,但是这里以后是庞贝市的中心区域,铁匠铺这么吵闹,还是迁徙到更外围比较好。”
心中一点点的构建,未来庞贝市的格局。路德一边走进了铁匠铺,发现正在打铁的是老鲍勃的长子和次子。
路德问了问之后,才知道老鲍勃不在这里。
问了问老鲍勃在什么地方,路德露出了意外之色。随即,路德带着随从卫兵,骑马往东方而去。
如今的领地,与一年前有着很大的区别。这路既平整又坚固,骑马在路上,一点也不颠簸。
很快,路德带着随从卫兵来到了领地的边缘,也就是森林边上。远远的,路德看见了老鲍勃与鲍勃夫人正站在森林前,对着森林指指点点。
“路德少爷。”老鲍勃听见了动静,转头见是路德来了,连忙带着妻子弯腰行礼。
路德对着老鲍勃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多礼,随即翻身下马,也看了看森林,这才问道:“鲍勃大叔,你真的下定决心,把铁匠铺子交给儿子们,自己跟着领地的发展,秋天后砍伐森林,做一个农民吗?”
“是啊,相比于铁匠,老鲍勃更喜欢做一个农民。”鲍勃撸起了袖子,做出了大干一场的动作。
却是老鲍勃这一次来是看一看森林,并且打算开垦出一块鲍勃家的农田。
这是骨子里热爱农民这个职业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