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狄秋城头
天未放亮,唐曦便命令各军埋锅造饭,当天边出现第一道晨光时,大军便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唐曦以两万钱家军和收编的五万新兵为前锋,对狄秋城上的济世军发动了第一轮的进攻。
战鼓声隆隆,喊杀声震天。烽军蜂拥而出,兵未至,投石器先动,一颗颗巨石不断的朝城头砸去。最先出动的烽军各个举着临时制作的木盾,冲到护城河边,将身上扛着的沙袋扔进河内。
城头上的济世军明显气势不足,被投石器轰了几轮便不敢露头,不管上官怎么鞭打都缩在城垛后头。
城头上零星的箭雨对烽军造不成什么伤害,护城河很快就被填平了。士兵们扛着一架架云梯朝城下跑去,从宋军手里收获的云车也被唐曦派了出来,缓缓的朝城墙驶去。
一架巨大的冲车早就等候在河岸边,护城河一平,数十名士兵便用力的将其推到城门洞下。
这个大家伙底下装有六个轮子,内部是一根粗大的圆木用铁链悬挂在横梁上,原木后端有金属帽,前端有金属头,金属头为龙形,这是冲车的冲城槌。
攻城车中的士兵们合力抓住攻城槌向后运动后猛烈撞向城门,依靠惯性和动能来破坏城门或者门后的门闩结构。
城头上的济世军见投石器停了下来,知道敌军已经填平护城河,开始登城作战。没有了投石器的威胁,他们的胆气也稍微的回笼了一些,一个个站起身拿起弓箭朝城下蚂蚁般的烽军射去。
不需要多么高的箭术,此时城下已遍地的烽军,只要箭射出去必能射中。一坛坛装有火油的酒坛被扔向云车,济世军又用火箭射之,很快,云车里的烽军惨叫着跳下云车摔死,云车也在大火中被焚毁。
郝兵站在城头上和士兵们一起用力的将雷石往城下砸,而西武郡原郡守方绍仪则在后方城楼内发号施令,一道道将领不断的从城楼送出。
方绍仪虽是文官出身,但是他的军事谋略却不可小觑,虽频繁调动士卒和战术,却不见一丝慌乱,一切都是那么的有条不絮。
一天的战斗,烽军没有占到丝毫便宜,甚至连城头都没有上去过,这个方绍仪确有其过人之处。唐曦见久攻不下,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只得无奈的下令鸣金收兵。龙一看战场的局势对己方非常不利,便躬身对唐曦说道。
“主公,这方绍仪一介文士端是厉害的紧,这仗怕是不好打。”
“龙寒,你是想说本将指挥不利吗?!”从前线退下来的钱通听到这话,满脸涨得通红,大声的质问龙一。他今天身先士卒,一直在城下指挥作战,数次差点死于济世军的流矢之下,听到龙一的话,心中当然不满。
“钱将军稍安勿躁,龙某并无此意。你的勇猛大家都看到了,只是你麾下的军队都是新兵,换了谁都难以占得便宜的。”龙一看着钱通,急忙解释道。
“那你说怎么办?”钱通听完龙一的话,知道是自己误会了他,但是话已出口就不能收回了,只能发问来缓解尴尬。
“主公,城内有二十多万济世军,靠对耗显然是行不通的,这只会让我军的士气越来越低。明日不如由玄武军和末将的一万精锐打头阵,以玄武军之利,必能一举攻上城头!”龙一转向唐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唐曦环视一圈众人,见白括与赵玉堂等人没有提出异议,便点了点头,看向巴图与雷雄。
“你二人明日便和龙寒一起为先锋,务必一举拿下!”
两人躬身应诺。
第二日,太阳刚刚升起,烽军便开始了进攻。
全身包裹在玄甲中的玄武军整齐的列成一个方阵向城下奔去,身后则跟着同样列着方阵的龙一部队。巴图这次没有做孤单英雄,和雷雄一起跟着大部队奔跑。
到得护城河边,先是一轮短矛攻势,城头上的济世军瞬间被射死数千人,接着便是与城头弓手的数轮对射,直到把随身的六支短矛全部扔完才继续前行。
玄武军没有使用云车,因为实在是太重了,推动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一架架云梯被固定在城头,玄武军迎着城头的箭雨开始缓缓的向上爬。
火油、滚木、雷石、箭雨对玄武军并不能造成太大的威胁,他们虽然爬的缓慢,但却极稳。终于,第一个玄武军登上了城头,不过很快,在杀了十数人之后被城头的济世军合力推了下去。
这名玄武军卒摔在城下发出“砰”的巨响,殷红的鲜血从玄甲的缝隙中流淌了下来,抽搐了几下,便没了生息。
方绍仪见玄武军如此神勇,眼珠一转,便下令放火,将城墙和城下的火油全部点燃。火势一起,铺天盖地,玄武军的玄甲立马被烧的通红,如同烙铁一般。
玄武军卒们发出一声声惨叫,纷纷掉头跑向身后还在渗水的护城河。顿时,“呲呲”之声,不绝于耳。
见挡住了玄武军的攻势,方绍仪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正在这时,城头的一个位置一阵骚动,方绍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刚想让身旁的亲卫去打探一下,便见一名小兵飞奔而来。到了方绍仪近前,急忙抱拳说道。
“大帅,不好了,有敌军从城内攻上城头了!”
听到此话,方绍仪吓出了一身冷汗,背后怎么来了敌人?敌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他第一反应城内有人反了,如果敌人突破己方的防守,与城下的玄武军里应外合,那己方的形势就不妙了。
“敌军有多少人攻上城头了?”方绍仪急忙问那名小兵。
“有...有一人...”那名小兵咽口吐沫,伸出一根手指,结结巴巴道。
“什么?”方绍仪探着脑袋,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对方只有一个人吗?
“来敌是一人!”小兵确定地说道。
方绍仪这回可听清楚了,鼻子也差点随之气歪了,来敌只有一人?那还怕什么?他脸色顿沉,冷声说道:
“只来一敌,就把你吓成这样?”
“来人十分厉害,我方抵御不住……”
没等他说完,方绍仪侧头对身旁的亲卫队正说道:“你带些人去擒住来敌,记住,要留活口,我亲自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孤身一人前来!”
“诺!”
亲卫队正答应一声,随后一挥手,带走百余名亲卫。这些亲卫可不是普通的济世军卒,而是随方绍仪来西武郡上任的百战老兵,宋军里精锐中的精锐。
对方只来了一人,由亲卫队正带领百余名亲卫,将其擒拿住,本是件十拿九稳的事,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些人竟然有去无回,走了之后如石沉大海。
第三十二章 良元擒贼
那段城头的混乱没有平息,打斗之声反而由远及近,正当方绍仪等候消息的时候,一名浑身是血的亲卫飞奔而来,到了他近前便软倒在地,发出沙哑的声音说道:
“大帅,弟兄们都被来敌给杀了!”
“啊?”
一听这话,原本端坐在席子上望着城下战场的方绍仪猛的站了起来,环眼圆张,大声喝道:
“都被杀了?”
这在他想来是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对方只一人,怎么可能把自己派去的亲卫队队正连同百名亲卫都杀了?他顿了片刻,又追问道:
“对方只有一人吗?”
“是……是的,大帅!”
只一人……怎么如此厉害?!方绍仪这时候也有些傻眼了。他还愣着神,突然之间,从他右侧二百步外的人群里窜出一骑。由于距离太远,方绍仪看不太真切,但对方只有一人倒是看见了。
来人手持一把长兵器,骑着黑色大马。此马浑身乌黑,四蹄踏雪,没有一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此马居然是万中无一的踏雪乌骓。
在此人身后,还追有上百名的兵卒。说是追,其实只是跟罢了,那些兵卒根本不敢靠前,只是跟在这人的身后远远观望。
只见此人冲出人群后,略微停顿片刻,便向城楼处策马而来。他的速度并不快,但后面的追兵就是不敢靠近。方绍仪身边的副队正也发现了此人,他略一犹豫,便带领着剩余的百名亲卫迎了上去。
百余名亲卫,黑压压的一片,冲向那人,仿佛瞬间就能把他淹没在人海之中。后方张望的方绍仪抿着嘴唇,拳头也下意识的握紧。可就在这时,只见那人手中的武器寒光一闪,接着,冲杀过去的亲卫由下而上的挑了出去。
“嗡”方绍仪离的百步之远,可耳轮中还是能听到武器的破风之声。只见那人挥舞着手中的兵刃,不断的劈在亲卫身上,劈中之人落地扬起阵阵尘埃,场上已只能看不到人影,其中夹杂着道道的血光,耳中隐隐约约能听到亲卫们的惨叫声。尘埃落地,只见场中已只有一人一骑站立。
那人似乎也是消耗颇大,骑在马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然而握着兵器的手还是一如既往的紧。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活生生绞杀百余名亲卫。方绍仪连同周围的济世军卒看得清楚,虽然他们未身处现场,距离那人也有百步之远,但仍能感觉到一阵阵的寒意由心底深处生出。此人的武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来人的武力一下子震慑住附近的济世军卒,时间仿佛停止了一般,人们瞪大眼睛看着那人,简直都快忘记了呼吸。那人似乎歇息够了,随手甩了甩手中的武器,像没事人似的继续催促黑马前进。他进一步,挡在前面的济世军卒就退后一步,济世军卒越聚越多,很快就退到了方绍仪的身前。
这时,郝兵见已退无可退,便大吼着抽出战刀,越众而出,手中战刀指向那人喝道:
“来者通名!”
那人似乎没有听见郝兵的喊话,依然催马前进。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郝兵忍不住了,运气全身气力,猛的跳起,双手持刀,凌空挥砍下去。
那人手中武器是一把方天画戟,可刺可砍,即可当刀用,也可做枪使。他随手一挡,郝兵的全力一击便被轻松的挡下,方天画戟一转一挑之间,战刀便离开了郝兵的手,飞向空中。那人再次挥戟横扫,郝兵的人头立时被斩下,鲜血喷出老高,无头的尸体缓缓的摔倒在地。
“雕虫小技,也敢献丑?!”那人看着郝兵的尸体,冷笑一声嘟囔着说道。他这一串的动作,一气呵成,恰倒好处,兵卒见状,皆吓的兵器都拿不稳了。那人不再看郝兵的尸体,直接催马跃了过去,同时单手持戟,冲着吓破胆的济世军卒大声喊道:
“我乃司马良元!谁敢出来与我一战!”
声音洪亮,如同晴空炸雷,回音久久不散,挡在他面前的兵卒震的耳膜都嗡嗡直响,吓的脸色再变,不约而同的向两旁退散。他提戟催马,几乎没受任何的拦阻,直接冲到方绍仪身前。方绍仪终于看清此人,这是一位大约十七八岁的青年,身穿黑色麻衣,个子不高约七尺左右,脸庞白皙,神色冷峻,相貌并不出众,与普通人无异。
自称司马良元的青年从马上一跃而下,右手抬起手中的方天画戟,将其置于方绍仪肩膀之上、脖颈之侧。长戟上冷冽的刀锋将目瞪口呆的方绍仪唤醒,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又马上定下心神,挺直腰板喝问道。
“且慢动手,敢问少侠,老夫哪里得罪你了?你居然杀我数百义军!”
“哈哈~宋国狗贼!尔等荼毒我烽国百姓,安敢自称义军!真是恬不知耻!”司马良元仰天大笑,讥讽的看着眼前的方绍仪又道:
“你若能速速打开城门,降与我主,我便饶你狗命!”
“笑话!烽国已亡,我乃大王亲命郡守,要我投降唐曦小儿,痴心妄想!要杀便杀,无需多言!”方绍仪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说完便闭眼等死。
此时,城下的玄武军和龙一的一万精锐已休整完毕,又开始登梯攻城。巴图第一个爬上云梯,爬了几步便奇怪的望着城头,上面居然没有放箭,也没有雷石滚木咋下。正奇怪着,城头便传来一声爆喝“我乃司马良元!谁敢出来与我一战!”。巴图听到这话,心头狂喜,催促玄武军卒加快速度,自己则一蹬三五阶,快速的向上攀去。
到得城头,巴图便看到方绍仪被司马良元擒住的一幕,他哈哈一笑高呼道:
“哈哈...良元小子,这次你可是立了大功了!快快让俺一棒砸死此獠!”
说完,又恶狠狠的看着方绍仪。
“狗贼!你害俺数百兄弟葬身火海,俺这便送你去见他们!”
说着便双手抡起“鬼煞”,“鬼煞”发出“嗡”的响声猛的向方绍仪砸去。
“”一声金铁相撞的巨响传来,刺的附近的济世军耳膜生疼,只见司马良元举起长戟挡住了巴图的猛力一击。
巴图不解的看向司马良元,司马良元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轻轻的说道:
“此人对主公有用。”
巴图听到这话,不好再动手,只得闷闷不乐的收起“鬼煞”,静静的站在一边等玄武军登上城头。
没有了济世军的阻拦,玄武军卒轻易的登上了城头,等兵卒们列出一个千人方阵,巴图便带领着他们朝城门推去,边走边喊:
“降者不杀!”
济世军们看着这群气势汹汹的钢铁巨人,吓的赶紧让到一边,丢掉手中的武器,双手举过头顶。
其中有一名宋国的将军似乎不甘心就此败阵,抽出长刀便向巴图杀来。巴图正愁一肚子火没地儿发,见有人居然敢反抗,更是怒火中烧,轮动手中的“鬼煞”砸向那名宋将,他没有一丝留手。
只听“”的一声,巴图轻易的砸断那宋将手中的长刀,“鬼煞”去试不减,狠狠的砸在那人的胸口,“砰”“咔嚓”那人被砸的飞上半空,重重的落在十丈处,早已没了生息。
快速的来到城门口,城门口的守军早就知道了城头发生的事情,各个放下武器,双手举过头顶。巴图看着挡在门后的巨石,不由分说的对着石头猛砸,最前面的几块石头被砸的粉碎,但也足足耗费了一炷香时间。巴图见蛮力作用不大,只得无奈的停手,下令让投降的济世军将堵门的巨石搬开。
第三十三章 烽军大帐
大帐内,唐曦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茶水,而各军的将领主帅也都一改焦急的模样,安静的跪坐在自己的案几后头,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
这茶听说是主公亲自研制的,从采摘到清洗再到翻炒,主公都没有假手于人,他们第一次听说茶叶还需要炒制,不过首次喝到这茶的时候确实让这些乡巴佬感觉到了什么叫回味无穷。
刚刚亲卫已经向唐曦禀报了狄秋城已破的消息,现在就等前线的巴图和龙一回来汇报大战的过程,然后安排大军进城驻扎,自己也可以回到那个阔别十年之久的家。
要说不兴奋,那是骗人的,二十年的时间,早就让唐曦真正的融入了这个世界。他想念那个住了十年的家,想念为自己而死的母亲,想念疼爱自己的父亲。
前世种种已是过眼云烟,而前世的一切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唐曦习惯了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还没被各种污染浸透的世界,不管是风景还是人心。
这里没有前世的污泥浊水,有的是看不尽的青山绿水;这里没有前世的狡诈、怀疑,有的是汉子一诺千金的誓言;这里没有前世那些所谓便利的电子产品,有的是真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勤劳。
这里的人是憨厚的、勤劳的、真诚的,他觉得自己能被老天送到这里是那么的幸运。
正在唐曦陷入自己的遐想中无法自拔的时候,账外却传来了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的惊呼声。
“二哥!”
“嗯,主公在里面吗?”账外又传来了司马良元平淡的声音。
“在在,我给您通报一声。”
司马良杰谄媚的声音传了进来,这家伙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大哥的絮叨和二哥的拳头。想象一下,一个八尺有余的大汉在一个勉强七尺的青年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想想就有趣。
唐曦对于司马家的血统一直都非常的好奇,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师傅是怎么生出这四个活宝一样的儿子。
老大司马良玉温文尔雅、运筹帷幄,但却手无缚鸡之力;老二司马良元冷漠好武、杀人如麻且天生神力;老三司马良贤和老四司马良杰这对双胞胎,一个性子沉稳内敛,一个性格跳脱无常。
要说老大最像师傅也不见得,如果有需要,师傅他老人家绝对可以为了皇家屠戮百姓而不会眨一下眉头,司马良玉就不同,他是一个心软的人,看见百姓饿肚子都会躲起来伤心好久。
停止心里好笑的念头,不等司马良杰进来通报,唐曦便高声道:
“是良元来了吗?快快进来。”
帐帘被高高撩起,只见那名在城头上单骑破敌的青年走了进来,后面跟着像小媳妇儿一样扭捏的司马良杰。唐曦看不得他那副恶心的样子,随手将他挥退,司马良杰如蒙大赦一般快速的钻了出去。
“良元,你怎会在此?你大哥不是说你去别的诸侯国历练了吗?”
“回主公,是大哥写信将我召回,没想到还是来晚了,良元助阵来迟请主公责罚。”见到唐曦,司马良元眼中闪过一丝激动的神色,不过很快便消失了,又恢复了那副不将天下人看在眼中的冷淡模样。
“不知者无罪。”唐曦摆摆手。
“主公,在经过尧山关的时候听大哥说起现在的战事,我便马不停蹄的赶到了狄秋,昨日到达的时候刚好见到主公攻打狄秋,我见战事不利便趁着夜色在天眼的帮助下潜入了城内准备偷袭那贼首方绍仪。不想那贼子晚上守卫如此森严,我只得等今天主公攻城的时候再行擒贼。幸不辱命,我替主公擒下了这祸乱烽国的宋贼。”
司马良元似乎突然话多了起来,不再像对别人那样惜字如金。唐曦听到他说的话,一脸惊讶的看着他说道:
“带上来我看看。”
“诺!”
司马良元应了一声,便转身走到帐帘处,撩起帐帘的一角朝外面招了招手,又走了回来躬身站在一边。
不一会,雷雄便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走了进来,唐曦定睛一看,不错,这人便是方绍仪,天眼的人给他看过此人的画像。身后,骂骂咧咧的巴图也跟了进来。
“主公,良元这混账小子居然不让俺杀了这贼人,俺可是有数百人死在此獠手下!”
唐曦没有理会不停抱怨的巴图,而是饶有兴趣的看着方绍仪。巴图见唐曦不理会自己,还欲再说,靠近门口的一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一把拉住他,向他使了个眼神。巴图走到这名文士身边,低声问道:
“庞先生,你拉俺作甚?”
“你没见主公对此獠很感兴趣吗?”那名被唤为庞先生的文士白了巴图一眼,解释道。
“这等贼人,一棒砸死便可,留之何用?!”巴图不满的说道。
听到这话,文士又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对这种人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但又不能不解释,如果他又没头没脑的去问主公,虽然主公不会生气但也麻烦。
“一个活着的方绍仪要比死了的有价值的多。今年大灾,虽然没有赋税,但是商税必然不少。宋王的赈灾粮食他们也贪墨了,这些年他们收的那许多贿赂,还有这段时间济世军到处劫掠所得的粮食。
这些东西一定还在关内,主公攻打尧山关非常突然,他们不可能提早做准备,而在烽国的宋人中,此人身份最高,肯定知道东西都被藏在了哪里。只要得到这些东西,我烽国就能挺过眼下的这个难关。”
庞先生详细的解释了唐曦的用意,又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道:
“想想我烽国的百姓,他们有什么过错,经历了宋贼的剥削,还要经受老天的惩罚。太可怜了,那一个个饿的皮包骨头的样子,为了填饱肚子居然吃草根、树皮,更甚者还有吃人的。”
巴图扰了扰头,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太知道饥饿的感觉了,在唐曦还没去横断山脉之前,岳山族人几乎每年都要忍受饥饿带来的痛苦。
“好吧,那等这家伙交代了再砸死他。”庞先生这次没有再朝他翻白眼,而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唐曦看着方绍仪,露出了温和的笑意,但眼中透出的刻骨杀气却怎么也掩饰不了。
“郡守大人不想对我说点什么?”
“唐曦小儿!我劝你还是速速将我处死,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想从我嘴里知道这些消息,你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听到这话,唐曦的笑容更加的温和了。
“嗯,还算有点骨气。不过,我相信你会说的。”
“孟非”
唐曦话音刚落,一个矮小的身影便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大帐里没有一人看出此人是如何出现的,更没有发现此人之前藏匿在什么地方,甚至连武力超群的司马良元也没有察觉。
“这个人就交给你了,我只需要知道结果。”
“诺!”
孟非的声音嘶哑中带着阴冷,犹如来自地狱的呼唤。
大帐内的众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而司马良元却一直盯着孟非,虽然孟非并不理会他,他始终不相信有人能够逃过他的耳目。孟非出师了,他的忠诚也得到了唐曦的认可,现在正式接管了地煞,唐曦相信他一定能让方绍仪开口。
第三十四章 继烽王位
唐曦这几天非常的痛苦,在山野间无拘无束的生活了十年,一朝回到朝堂,首先要面对的不是嗷嗷待哺的百姓和百废待兴的国家,却是繁琐到令人头疼的礼仪。
唐曦攻下狄秋的第四天,司马良玉和萧贺就带领着原烽国的一众文武大臣赶回了国都,安排唐曦继任烽王的大典。
当年,洛天睿统一中原各部族,建立天睿王朝,进而大封天下。他将有功的部下统统封了诸侯王,又将土地全都分给了这三十六位异姓的王公,就有了后来的封地一说。
那时候的诸侯分封和子嗣继位是不需要什么大典的,只要拿到君王的封册和诸侯的印信便是名正言顺的王侯。
后来,康国撕破脸皮攻入天睿王朝的都城洛城,天睿王朝亡国之后,诸侯王们便讲究了起来,他们沿用了君王的礼仪,认为自己的国家才是正统。
在互相说服不了对方之后便有了后来的三十六路诸侯乱战,直至现在的十国。
此时的唐曦对那个结束奴隶制度转而又建立了封建制度的洛天睿是又爱又恨。他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让人们各司其职,各尊礼仪。
这个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将唐曦内心中的猛兽释放了出来,也将他的**无限的扩大,他习惯并且喜欢上了这个没有人权的世界。
为了让自己成为世上唯一的那个,唐曦曾经发誓要灭掉其他九个诸侯,学嬴政那样统一天下。
而这位要做夏大陆始皇帝的人现在却对着封建制度的礼仪头疼不已,他多次向萧贺提出是否可以缩减一些步骤,都被一一拒绝了,在这一点上,国王也是没有人权的。
大臣们选定的吉日到了,唐曦头戴平天冠,身穿玄色锦袍,左手边悬挂一把青铜剑,双手平伸向前做揖礼状。
对于这件黑袍,唐曦还是挺满意的,衣着并不华丽,整件袍服通体黑色,没有过多复杂的花纹,只有衣襟处绣有简单的卷云图案。
首先便是迎苍天,唐曦双手致礼,带着宦官侍女从南门缓步走到雍咸宫正殿太极殿前,登上台阶来到最高层平台的拜位。
太极殿大门前摆放了一张巨大的香案,上面放满了各种祭品和一尊巨大的香炉,还有一块棕红色的木制牌位,上书“苍天之位”。
唐曦伸手插上三注清香,跪拜,迎苍天,乐奏“始平之章“。
接着便是奠玉帛、进俎、行初献礼、行亚献礼、行终献礼,最后对着苍天读祭文。这片晦涩难懂的祭文唐曦足足念了一天才能通顺的念下来,而祭文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一个字也没看懂,不过想来应该是奉承之类的话。
读完祭文,唐曦又对着苍天行三跪九拜礼,祭品送燎炉焚烧,焚烧祭品的过程他必须从头到尾的看完,再拜送苍天。
这些事情做完便颁布诏书昭告烽国七郡自己继烽王位,然后接过萧贺递上来的烽王印信,一路端着印信前往祭告宗庙叩拜先祖。到这里,唐曦才算是真正的继承了烽王的王位,再由内侍宦官扶着走回太极殿登上王位,接受百官朝贺。
看着身边的宦官,唐曦陷入了自己的遐想中,自从他出身在真正的王侯之家,便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唐甄在《潜书》中把宦官描述的如此不堪。什么叫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简直就是狗屁不通。
比如眼前这位,名叫高珂,相貌俊朗,身材匀称,声音洪亮,没有一点符合唐甄在《潜书》中描述。
当然,高珂不是从小就是宦官,他曾经是地煞的一名副统领,武功极高,精通暗杀之术,后来因一次任务失败不幸失去了男人的第五肢,唐曦便将他留在了自己身边。
唐曦又看了看其他的宦官,没有哪位是和唐甄描述一样的,他摇了摇头,从自己的想法中回过神来,继续看向百官。
等大臣们朝贺完毕,高珂缓步走到众臣面前,拿出一卷锦帛展开,用自己那洪亮穿透力强的嗓音高声的宣读唐曦的第一道诏令:
“诏:自即日起,官分品级,从一品至九品,再分正、从两级...自即日起,废除三公九卿制,改行内阁六部制。内阁者,议政也,主票拟批答、上传下达…六部者,吏、户、礼、兵、刑、工...”
唐曦的一道道诏令从高珂的嘴里念出,文官们听到这些诏令无不惊讶异常,这是要完全推翻曾经的制度啊。
特别是“废除三公九卿制,改行内阁六部制”的诏令一出,文官们各个都坐不住了,想要上奏又不敢,都看向萧贺和司马良玉。此二人身穿紫袍,手持笏板站在文官首位,正闭眼倾听诏令,似乎没有一丝反对的意思。
众臣见此也只得安静的继续听,毕竟大王要将权利捏在自己手上,利益首先受损的就是前面这二位,他们都不着急,自己急什么。
萧贺和司马良玉当然不急,他们早就和唐曦通过气了,也非常认同唐曦的改革,烽国在不久的将来将全面对外战争,这个制度的改革非常有必要。
而武将们更是无所谓这些,没看见巴图闭着眼睛留着口水睡的正香,就差打呼噜了。唐曦看到他这个样子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实在是拿这个夯货没办法,这家伙就是个滚刀肉。
“诏:自即日起,废除郡城制,改行郡县制...”
以前一郡之地大概有三城,每座城池的城守管理一片地方,而郡县制则将每郡的区域更加的细化,分化了历来把控城守位置的世家的权利。
唐曦又将郡守的军政职务分为了三份,主掌政务的还是叫郡守,主掌军事的叫郡尉,主掌刑法的叫郡察,再下面的县也是一样。
“诏:自即日起,施行均田制。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
唐曦对原有的土地制度非常的不满,上好的良田全都是世家大族把持,百姓们只能给他们种地混个饭吃,还吃不饱。
这一次烽国的灾难不止百姓受苦,那些个世家啊官绅啊死了一大半,烽国大部分的土地都成了无主的荒田。
唐曦决定按每户的人口把这些土地分给百姓,土地虽然是国有制,但所分的土地可终身耕作,只需死后归还。土地不得买卖,不得转租,可以雇人耕作,所收粮食一人一半,税赋也是一人一半。
与唐朝的均田制不同的是税赋,他使用了清朝的摊丁入亩,就是有多少田纳多少税,税率是十五税一,世家大族王公贵胄也不例外。田越多纳的税就多,田越少纳的税就少,没有田就不用纳税。
他还施行了永业田制度,就是士兵在战场上牺牲了,那名士兵的口分田便会转为永业田,当然,永业田也是要收税的,只是不用交还朝堂,可以世代耕作,不算在人口里面。
第三十五章 庆功
均田制的颁布让那些世家贵族坐不住了,这已经侵害到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一个个低着头打算等朝会结束了就上奏此事,希望唐曦能够收回这个诏令。
“诏:封萧贺为内阁首辅,授文渊阁大学士,正一品衔,参知政事;封司马良玉为内阁次辅,授文渊阁大学士,从一品衔,参知政事;白兴德、陈庭玉、钱百川、庞鸿畴、唐曲为内阁辅臣,授东阁大学士,正二品衔,参知政事...”
这白兴德、陈庭玉、钱百川就是白、陈、钱三家的家主,是三家那几万军队的实际掌控者。唐曦曾经答应他们会在朝堂上给他们留位置,只是没想到位置会那么高,内阁辅臣可就相当于丞相了。
当然,收益的不只是他们,还有其它的一些世家。
比如固云城的叶家,唐曦一直非常欣赏叶群的能力,这次当然不会放过他,给了他吏部尚书的职务。再比如夏川郡的孔家、卫家,山源郡的章家、曹家,唐曦都没有吝啬自己的官位。
至于唐曲和庞鸿畴,一位是被略去商丘的唐氏宗族,原九卿之一的宗正,而另一位却是一奇人,是数年前司马良玉应唐曦的召唤前往横断山脉时结识的。
当年,司马良玉路过山源郡的璩城,打算歇息一晚再走,他便领着仆役找客栈下榻,刚巧在街上碰到了一位艺人。
此人与其门下弟子在街边摆摊赌棋,这倒不足为奇,毕竟靠技艺糊口的人很多,怪就怪在他是同时与十人弈棋。
在好奇心的趋势下,司马良玉忍不住看完了这人与那十人弈棋的全过程,结果自然是这人全胜,而且那十人皆是同一时间认输。
这让司马良玉起了结交一番的心思,便请此人去酒馆饮酒,一番促膝长谈之后,两人皆有相逢恨晚的感觉,相互引为知己。
一番交谈之后,司马良玉知道了此人的身份,此人居然是百年前庞国公的后人。他见此人对烽国的现状愤怒不已,便将唐曦的事情告诉了他,并邀请一起前往岳山族,此人欣然接受,而这个人就是庞鸿畴。
第一次见到庞鸿畴并且听司马良玉诉说结识的过程后,唐曦便打算试一试这人的能耐,他在接风宴上不断的给庞鸿畴出难题,而庞鸿畴一一化解,不见一丝局促。
而后,唐曦又与他谈论了当今天下的时事政要,发现庞鸿畴对此有着极其深刻的见解。不仅如此,唐曦还发现庞鸿畴有着出色的智谋,真可算是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谈话结束,唐曦忍不住发出感叹:
“吾之张良也!”
唐曦在重夺烽国的计划中,针对北境的三城之计便是出自此人之手。在观察了庞鸿畴的忠诚之后,便被唐曦派往广陵郡协助龙一。
文臣们纷纷封官,唐曦更为倚重的武将们当然不会遗忘。忠心耿耿的赵飞虎被封了大将军,为武将之首,正一品衔,并且将他从北境调了回来,让他可以休息一下。
孟阔被封为辅国将军,从一品衔,并且任命为镇北将军,接替赵飞虎统领十八万永安军镇守北境三城。刘邯也被封为辅国将军,负责镇守尧山关。
巴图被封为骠骑将军,正二品衔,并且正式任命为玄武将军,统领两万玄武军和三万预备役。
唐曦原本打算让巴图将岳山族迁出横断山脉,并且承诺给他们找一块立身之地。但是却被南北二十五部的所有长老拒绝了,且言辞恳切,唐曦见他们心意已决,便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情。
其他新一代的将领中,龙一被唐曦正式赐名为龙寒,并封为镇军将军,从二品衔。其余作战出色的如白括、赵玉堂皆被封为镇军将军,陈家的陈碧穹则被封为正三品衔的冠军将军,等等不再赘述。
晚上的庆功酒宴非常热闹,烽国现有的新老贵族几乎全部到场。唐曦坐在首位,不断的有人向他敬酒,他也来者不拒,这个世界的低度酒对于他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
唐曦喝着酒,微眯着眼看着台下美妙的歌舞,看到精彩处会大声叫好,群臣们也会跟着叫。而他眼角的余光却没离开过下面的那些世家家主,看着一个个坐卧不安的样子,心里就忍不住发笑,这些人恐怕快忍不住要发难了。唐曦放下酒盅,嘴角牵起一点弧度,在心里大声的喊着:“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坐在唐曦下首位的武将群中,赵玉堂不安分的左看右看,然后悄悄的挪到了龙寒的身边,舔着脸拿起酒壶给龙寒斟满酒,小声的说道:
“寒哥,大王今天只授官不封爵,只说了俸禄却没有提食邑,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龙寒歪着头了一眼这个家伙,反问道:
“你说呢?”
“大王打算废除爵位制,一个人独吞所有土地?”
赵玉堂挠了挠头,不确定的说道。
龙寒正仰头喝酒,听到这话,一口酒差点喷出来,艰难的咽下嘴里的酒浆,剧烈的咳嗽了几声。赵玉堂见此,赶紧拍着龙寒的后背,帮他顺气。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龙寒忍不住白了赵玉堂一眼,这小子带兵那么老辣,怎么这方面像个白痴一样?正欲稍微点拨他一下,右手边就响起一个声音。
“一群贪婪的蠢人。”
听到这个声音,龙寒、赵玉堂两人纷纷侧头去看,原来是白括。赵玉堂不满的说道:
“说谁呢?!有种你再说一遍!老子非拔了你的皮。”
赵玉堂虽然愤怒,但是还是有理智的,并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白括没有转头,一直目视着前方,听到赵玉堂的话,便继续说道:
“没说你。看看对面那些人,大王改革吏治、改革郡制、改革田制,为的是什么,为了好玩?大王可谓是江山在怀,宏图在胸。这番改革只要成功,我烽国用不了几年就会迅速强大起来,到时候要钱有钱,要粮有粮,将士们勇猛无畏,百姓们极力拥戴,何惧乌朔,何惧宋国。看看这些愚昧无知的人,他们很快就会后悔的,该还给大王一分不会少,包括自己的小命。”
白括说着话,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如果有人站在他的身后顺着他的目光看的话,一定会发现他不是在看歌舞,而一直死盯着的居然是自己的父亲!
赵玉堂静静的听白括说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龙寒则不停的喝着酒,已有几分醉意,他见赵玉堂点头,忍不住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你听懂他的意思了?你就点头。”
赵玉堂委屈的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点头都不行了,心里把龙寒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第三十六章 酒宴(一)
“哎,到底是忍不住了啊...”
看着那三个从案几后走出来的老头,唐曦轻轻的叹了口气。三人手持笏板躬身作揖,疾步走到唐曦面前十步处跪拜,唐曦无奈的挥退舞女,和颜悦色的对三个老头道:
“三位阁老,不知有何事?”
“启禀大王!臣等对均田制有所不解,请大王示下。”白兴德抬起头挺直腰板回道,其实说他们三个是老头有点过了,三个人都不到五十岁,只是这个时代的条件使然,显得特别老态。
“三位阁老,今日是我烽国盛世,宴会上都是我烽国贵胄,有事明日早朝再议,可好?”唐曦的语音逐渐转冷,脸色也变的不怎么好看。
“大王,这均田制关乎在场每个人利益,大家家里都有一大家子人需要养活,老臣觉得他们也想知道大王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以老臣之见,不如先搁置再议。”
白兴德似乎是没有看到唐曦越发阴沉的脸色一样,自顾自的说道。他们白、陈、钱三家有十万大军在手,只要三家联手,白兴德根本就不担心唐曦会怎么样他,相反,唐曦需要顺着自己等人。
唐曦并没有马上回话,他拿起桌子上的酒盅站起身走出案几。看了看跪在前面的白兴德三人,三人依然昂着头目视前方,唐曦将酒盅内的酒一饮而尽。
他缓缓的看了一圈,将所有人的表情、动作尽收眼底,那些世家一个个皆是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
而司马良玉等新贵则一眨不眨的看着唐曦,似乎只要他一声令下便会暴起伤人。特别是巴图,左手拎着一整只烤羊腿猛啃,而右手却紧紧的握着“鬼煞”,唐曦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再看向萧贺这些老臣,则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又不由得有些无奈。
“我的好舅舅啊,你们早早的交出手中的封地,然后在这等着寡人吗?看来,连你们也不是很赞成寡人的制度,也罢,今日便一次解决,免得生出后患。”
唐曦心里想着,便高声说道。
“诸位,均田制是寡人制定的国策,绝对不会更改。至于你们手中的封地,寡人看来,也没有必要留在手中了,毕竟你们都是大忙人,没时间打理,不如就卖于寡人如何?”
此话一出,所有世家家主皆是一惊,没想到唐曦做的这么绝,白兴德的话不仅没让他放弃均田制,他尽然还想收走所有人的封地,唐曦这是要卸磨杀驴啊。跪在地上的白兴德猛的站起,正欲开口说话,席间一人先一步怒喝出声:
“大王,我等的封地都是你的先祖对我们功勋的赏赐,岂容你说收就收!”
唐曦还未有什么动作,武将这边已经有人坐不住了,猛的一拍桌几。
“大胆!你竟敢如此对大王说话,难道以为我龙寒的刀不够快?老匹夫,你可知道,就凭此言我便可将你五马分尸!”
“哈哈,我先祖为了烽国戎马一生,我邵家此次又助大王夺回江山,难道不该得到应有的封赏?大王不封赏也便罢了,居然要收回封地,这是何道理!有种就将我杀了,我看看你们如何向天下人交代!”
那人哈哈大笑一声。唐曦朝龙寒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激动,看着大笑不止的邵家家主,平静的说道:
“寡人需要向何人交代?邵琦邵侍郎,以你的俸禄足以让一家过上富庶的生活还有富余,要那些地有何用?你们把持着这些土地,年年压榨百姓,百姓家中无一粒存粮,大灾到来你们不思拯救自己封地的百姓,居然还想囤积居奇,惹的民怨四起,让宋国有机可乘,忘了那些被百姓吊死的世家贵族了?这才过了几天?一场蝗灾,竟让我烽国损失一半多的人口,如再发生一次,寡人这个烽王恐怕就真的成孤家寡人了!”
不等邵琦反驳,跪在地上的陈庭玉突然转向唐曦,高声说道:
“大王说得好!大王定下的俸禄之高已是历史之最,等以后封了爵又会多一份俸禄,老臣家中亦有商号经营,足以让家中数百人过富足的生活。老臣愿意将封地无常交还于朝堂,望大王恩准!”
白兴德一脸惊讶的看着陈庭玉,这个家伙是疯了吗?别人或许只是看中封地得到的利益,但是他们不一样的啊,他们每家都有数万的私人军队,如果没有这些封地,这些人吃什么?不过很快,他就知道陈庭玉为什么那么大方了。
“大王,老臣还有一事。”
陈庭玉面不改色的继续说道,唐曦点点头让他接着说。
“老臣以为,烽国既然已经平定,那天下就不应该有什么私人军队,在英明神武的大王治下,臣相信臣是安全的,并不需要军队来保护自己,所以老臣打算将陈家的兵马全部献于大王。”
依然是脸不红气不喘的陈庭玉缓缓的说完,然后朝唐曦一拜到地。唐曦只是微微的一笑,大步走回自己的案几后头,侧着身子,背着双手说道:
“准。不过寡人不会占你的便宜,该是多少寡人会照价赔偿,只是现今国库空虚,寡人需要钱粮助百姓渡过寒冬、重建家园,百姓们也需要买农具、稻种,陈卿且宽限寡人一些时日。”
“诺。”
陈庭玉又是一拜到地。白兴德和钱百川对视一眼,这两人一唱一和,却将他们逼到了一个及其尴尬的角落,要他们怪怪的交出封地和军权,显然是做不到的。
正在他们心里盘算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名全副武装的将军大步走了进来,见到唐曦便单膝跪地高声道:
“大王,末将已完成任务,特来复命。”
见到此人,坐在武将群中的钱通大吃一惊,站起身对着来将喝道:
“钱元!你竟敢擅离职守!”
那名名为钱元的将军抬起头对着钱通嘿嘿一笑,开口道:
“兄长这是何意?我身为烽国怀化中朗将,大王传令让我办事,我当然要遵从,何来擅离职守一说?”
钱通被他的话噎的满脸通红,眼中怒气勃发,想发怒却无从发起。唐曦哈哈一笑道:“好。”然后又看向那些世家。
“诸位在朝为官,而家人却在千里之外,寡人认为实在是残忍,每逢佳节倍思亲嘛。寡人认为应当为你们办点事情,好让你们安心的做事,所以寡人便命令钱将军将各位的族人家眷全部接回了狄秋,现在应该已经到各位的府上了,晚上你们就可以团聚。”
此话一出,吓的那些人脸色发白,冷汗直流。他们都是聪明人,知道这是唐曦在拿他们的家人作为人质,想通了其中的关节,他们相互看了看,连额头的汗都来不及擦,直接走出案几跪伏在地齐声道:
“谢大王恩典!”
“嗯,你们满意就好,起来吧。”
众人这才擦了擦脸上的冷汗,纷纷坐会自己的位置。
第三十七章 酒宴(二)
白兴德和钱百川也是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湿透了,他们的背忍不住弯了起来。
倒是陈庭玉老神在在的听唐曦说完,然后叩谢恩典,和那些世家家主一起回到了座位上,接着闭上了双眼一语不发。
钱百川回头向钱通看去,发现钱通也在看着自己,他立马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而钱通却回了一个茫然的眼神,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钱百川又看向跪在后面的钱元,他实在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钱元又怎么会告诉他呢。
看着钱元那狡黠的眼神,钱百川似乎回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义子的时候。是的,钱元并非正式的钱家人,是钱百川在外面捡回来的。
那日,钱百川在街上闲逛,发现路边有个托钵行乞的少年,见他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将他带回了家,让他陪自己的儿子念书。
慢慢的,钱百川发现这个少年非常聪明,而且具有一定的军事才能,便起了爱才之心,将他收为义子,赐名钱元,并交给了自己的大儿子钱通。
钱通那时候刚刚接手钱家的军权,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他正需要有人为他出谋划策,而钱元适时地出现让他喜出望外。
在交往了数月之后,发现钱元在军事上确实有过人的才能,便放手让他施为,自己则恢复了花花公子的本性,整日留恋花丛。
数年间,钱元不断的加强自己对于钱家军的掌控,悄悄的排除异己,将亲信安排在重要的位置。钱百川不是没有怀疑过他,可惜都被他一一的用计蒙混过关。
钱百川万万想不到,这个自己好心收留的义子会在这个时候背叛自己,他五内俱焚,怒火万丈,恨不得将这个恩将仇报的人挫骨扬灰。
他知道,既然钱元出现在这里,那自己的钱家军必然已经不再姓钱了,真是悔之晚矣。
其实,钱百川不知道的是,钱元还有一个名字,龙二十五。他和钱元的相遇并不是巧合,即便他没有收留钱元,钱元也会通过别的方法进入到钱家,并且混入钱家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局,一个针对钱家的局。
白兴德同样看向了自己的儿子,而他的儿子却自顾自的在喝酒,似乎没有看到自己父亲那急迫的眼神。忽然,白括放下酒盅,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站起身对唐曦抱拳说道:
“大王,末将昨日收到了刘将军的书信,信上说尧山关的五万兵马已经整合完毕,现正在按照您给他留下的练兵之法操练。”
唐曦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白括见此便自顾自的坐了下来,继续喝酒,这过程中没有看自己的父亲一眼,白兴德实在是没想到,自己的亲儿子会背叛自己。
完了,白兴德和钱百川心里同时出现了这两个字。
一切的努力都为他们做了嫁衣,没有了兵权,自己就什么都不是,虽然有些家族可以左右烽国的士子之心,让读书人声讨唐曦,但是家人掌握在唐曦手上,这已经变的不可能了。
更何况唐曦毫不吝啬的给百姓大量的衣食,让他们可以继续活下去,在现在的百姓心里,唐曦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君王,士子的几篇文章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作用,只会淹没在百姓们的口水中。
造反?那更加不可能,即便唐曦答应,他麾下的文武不会答应,烽国五十万大军不会答应,那仅存的数百万百姓也不会答应。
而通敌叛国,那只会给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自己也会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清书史册不会放过自己,遗臭万年是最好的结局。
现在唯一的路便是投降,服从唐曦的安排,他既然没有将事情挑明,那就是不打算再纠结此事,也没打算惩罚自己等人。也罢,自己好歹还是烽国的宰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给自己留个亲民的形象,明日便上折吧。
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白兴德和钱百川心里掠过了无数的念头,最后无奈的向唐曦低头。
“两位阁老,还有别的事情吗?”唐曦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
“回大王,臣等无事。”
“那便回去做好,今夜咱们君臣不醉不归。”说完,唐曦又转头对钱元说道:“你也回军营吧。”
“诺!”钱元对唐曦一抱拳,转身便大步离去。白兴德和钱百川无奈的走回自己的案几,白兴德还不忘狠狠的盯了自己儿子一眼,白括不为所动,依然面带微笑的喝着酒,似乎打算将自己彻底灌醉。
酒宴一直进行到第二天,唐曦才宣布结束,众文武向唐曦行了一礼便匆匆的离去了。特别是世家之人,他们一刻都待不下去了,需要马上赶回狄秋的新宅院,不亲眼看看自己的族人是否安好,实在放心不下。
一个通宵的狂欢,唐曦也有了几分醉意,他非常高兴,一切终于尘埃落定。十年逃亡,十年含辱,十年磨剑,十年刻苦,今日终于再回烽王位。
曾经以为卧薪尝胆只是《史记》里的一个成语,直到落难才发现胆是真的苦;曾经以为悬梁刺股只不过是苏秦、孙敬的励志之言,直到努力了才发现成功来的是如此不易。
唐曦命高珂取来笔墨,趁着酒兴肆意挥毫。司马良玉走上前看了看,忍不住点了点头。
“头悬梁,锥刺股,学有所成。卧薪柴,尝苦胆,苦尽甘来。好!”
白家,白兴德正愤怒的摔着碗碟,那些以前珍惜无比的瓷器,现在被率的四分五裂。他颤抖着手,指着白括,脸色苍白,满面怒火。
“逆子!逆子!”
白括见老父如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脸朝地“砰砰砰”的就是三个响头。血水混着尘土从额头滑落,缓缓的流进眼中,白括没有伸手去擦,他挺直着腰板看着自己的父亲。白括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也是自己最疼爱的儿子,白兴德忍不住深深的叹了口气,似乎被抽干了气力一般,跌坐在席塌上。
“难道你就没有话要对老夫说吗?”
白括看着自己的父亲,缓缓的开口,说出来自己和唐曦待在一起的经历和自己的想法。两人聊了很久,一直到太阳西斜才走出房门,没人知道他们聊了什么。
白兴德在走出那间房子的时候便召集了所有白家的人,在白家长老们的见证下,将白家的家主之位传给了白括。
那天,那些世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过第二天,他们依然神色如常的来上朝,并上折请求唐曦收回封地。唐曦来者不拒,一一接纳,并承诺给与补偿。
其实唐曦一直不想用这样强硬的方法,这是大忌,成功也会被人诟病,对烽国的长治久安也是百害而无一利,但是烽国的现状已经由不得他有半分犹豫了。
第三十八章 格物院
雍咸宫靠近宫墙的一角,唐辉引着唐曦几人来到一座荒废的宫殿前,唐曦身后的则是永远如印随形的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
几人跨过破败的殿门,入眼的是一大块空地和一片院落群,空地上的荒草有半人高,院落尤其荒凉,到处都是蛇虫鼠蚁的踪迹,门窗半掩着,地上的尘土铺了厚厚一层,大白天的就让人脊背发凉。
“阿辉,宫内怎么有如此荒僻的宫殿,寡人在宫内住了十年都不知道有这样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唐曦看着衰败的院落群说道。
“二哥,您当年多低调,一年也不出几次寝宫,这偌大的雍咸宫您怕是没去过几处吧?”听到这话,唐辉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然后接着说道:
“我也是和大姐玩耍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这地方的,这里应该就是最早的雍咸宫,我唐家先祖就是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势力,然后逐渐才有了强大的烽国。您当时问我宫内有没有废弃的建筑,还要求面积一定要大,我便第一时间想到了这里。您看这地方合适不?”
听到唐辉嘲笑自己,唐曦脸红了红,咳嗽了几声缓解自己的尴尬,然后带着众人走了进去。
数人走到一座院落前,唐曦向前指了指,司马良贤会意的上前,用力推开院门,院内扑棱棱的飞出来一群鸟,一时间尘土飞扬,数人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
等尘埃落定,众人才跨过院子走进一间稍微完好的屋子。斑驳的几束光透过破烂不堪的窗户照进了屋子,里面很深,唐曦站在黑暗处眨了一会眼睛,才适应里面昏暗的环境。
这里以前似乎是一个女人的卧房,一张宽大的锦榻显示着主人身前的地位,只可惜现在被老鼠咬的到处都是洞。
床榻的对面是一张梳妆台,台子上空空如也,唐曦打开其中一个柜子,里面也是空的,这里的东西恐怕是被太监宫女偷光了。
唐曦转了一圈便走出了这进院落,然后对唐辉说道:
“就这了,通知韩炎,让他把这里修葺一下。他这个工部尚书做的太闲了,事务全部交给两个侍郎,自己躲在房子里不知道搞什么名堂,也没见他拿出什么新花样来。既然他喜欢研究,那便让他兼任这个格物院院正的位置。”
唐辉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微笑,点头应诺,然后又疑惑的问道:
“二哥,您这新成立的格物院到底是做什么的?”
“格物者,意在探究天地万物之至理,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寡人成立这格物院就是要研究天地之力为己所用,所谓格物就是物之理,比如投石器,比如农具,这些事物存在必然有其道理,我们就是要找出其存在的道理和最基本的运动形式、规律,剖析其中的原理,然后加以利用,再慢慢的研究,使其不断的强化。这样,我烽国便可伫立在这片大陆的巅峰。”
唐曦看着唐辉,解释的非常仔细,虽然明知道跟唐辉说物理的原理是对牛弹琴,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让这个三弟对格物一学有点概念。
唐曦要让他知道格物院的重要性,这样唐辉才会尽全力护卫格物院的研究成果,不过,唐曦显然是失败了。看着自己三弟那张似懂非懂却又满不在意的脸,唐曦深深的叹了口气,他决定带三弟去见见世面。
“阿辉,走吧,我跟你一起去工部。”
带着几人穿过一座座的宫殿,来到太极殿前的广场,广场的两边坐落着六进大院,左右各三进,唐曦直接朝挂着“工部”匾额的那处大院走去。
这六进院落原本是百官休憩、等待召见的地方,现在成了六部的办公场所。
唐曦领着几人在侍卫和工部官员的行礼声中,穿过院门和办事厅房,走在长长的回廊上,回廊尽头的转弯处便是后院,是尚书办公的地方。
唐曦正准备转入后院,忽然,迎面冲来一道人影,与他撞了个满怀。唐曦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而冲撞者踉跄着退后数步,一屁股跌倒在地上。
司马兄弟见状,赶忙抽出腰间的长刀,唐曦挥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司马兄弟却不敢大意,提着刀走到那人面前。
冲撞者坐在地上,怀里紧紧的抱着一个黑色包裹,发出“哎哟哎哟”的痛呼声,等他缓过劲来,抬头刚要呵斥撞自己的人,却看到一张笑眯眯的俊脸。
一看之下,不禁吓了一跳,赶忙咽下已经到嘴边的“操”字,放下怀里的包裹,爬起来跪倒在地,头放的低低的,结结巴巴的说道:
“微...微臣...微臣韩炎,不知...不知大王驾到,冲...冲...冲撞了大王,请大王责罚。”
“哟,寡人的工部尚书这是打算去哪儿啊?火急火燎的,房子着火了?”唐曦看着韩炎战战兢兢的样子,忍不住笑着打趣道。
韩炎:“大王说笑了,微臣正打算觐见大王。”
唐曦:“哦?寡人让你弄的东西有眉目了?”
韩炎:“是的,大王,微臣通过您提的建议,对投石器做了一些强化。”
“哦?在哪,可有模型?”
唐曦对于现在大陆流行的投石器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那所谓的投石器,个头小,射程短,搬运还麻烦,最主要的是力量小。那些人居然敢称射出去的石块是巨石,在唐曦看来,那些比人头还小的石块只要不是砸到脑袋,都未必能砸死人。
“大王请看。”
韩炎拿起身边的黑色包裹,解开系带,拿出里面的物事高举过头。
唐曦摆摆手,示意想要伸手去接的司马良杰退后,自己亲自接过韩炎递过来的模型。
这是一架微型的投石车,是按照唐曦记忆中的结构制作,模样和现世古代的投石车几乎一致。
投石车模型底盘有四个轮子,整车由铁木和上好的精钢打造而成,入手微沉,唐曦看了一眼便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型,应该是韩炎安比例缩小制作的,也就是说这小东西是可以抛石子的。
“嗯,做得不错,韩卿的手艺还是那么巧夺天工,你起来吧。只是,只有模型,有做出实物吗?”
“有的,大王。这小玩意是微臣特意给大王看的缩小版样品,与这个一般的实物已经做出来了,也经过了测试”韩炎站起身躬身回道。
“带寡人去看看。”
“诺。”韩炎应了一声,便带头朝工部大院外走去。
第三十九章 玉山之行
一行人在韩炎的带领下,来到狄秋城北的玉山。
现在的玉山被大军重重包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进出都需要腰牌,守卫可以说如同铜墙铁壁。
唐曦坐着马车来到山下,被守卫的士兵拦了下来,上山是不允许乘坐马车的,当然,除了运送货物的箱车。他随手甩出自己的玉牌,让司马良贤交给那名拦车的百夫长。
百夫长接过玉牌,吓的赶紧跪倒在地,然后他身后的士卒也纷纷的效仿,一时间“哗啦啦”的跪倒一大片。唐曦见此,柔声说道:
“起来吧,你们做得很好,职责所在,寡人不会怪你们。你们不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寡人对你们很满意,记住,不管谁来了,都要验明身份才能通过。”
“诺!”百夫长感动的高声应和。
马车通过数十道障碍,来到一片宽阔的空地,这里是唐曦专门开发出来供以后的格物院实验之用。
此时,空地上摆放着一台大型的投石车,高约三丈,比传统的投石器大出一丈有余。
投石车车底有四个巨大的车轮,只要收起轴承处的卡槽,便可由士兵推着前进,不用像以往那样拆卸装车,战时又要慢慢组装。
原始的投石器又称人力抛石机,需要多人同时拉下杠杆的一边抛射另一边的石弹,费时费力不说,还需要庞大的人员进行拉扯。
而新制造的投石车则有了巨大的改进,投石车的机架两支柱间有固定横轴,上有与轴垂直的杠杆,可绕轴自由转动,杠杆短臂上固定一个重物,长臂末端有弹袋用于装弹。
守在四周的士兵看到唐曦,纷纷躬身行礼,在烽国,士卒只要有任务在身是不用行跪拜礼的。韩炎抢先朝投石车跑去,大叫着吩咐站在投石车旁边的士兵进行投掷实验。
只见几名士兵用绞车把长臂向后拉至几乎水平,一名士兵用力搬起脚边的大石块。
石块大概有三十公斤,几乎有士兵的一半重,那名士兵费力的将石块放在弹袋上,然后其他士兵放开绞车,石袋即迅速升起。
当短臂重锤完全落下时,石块从弹袋中沿约45度角飞出。三十公斤的大石块沿着抛物线跨越了近450步的的距离,重重的砸在地上,扬起阵阵尘土,尘土散尽,只见那处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陷坑。
唐曦快步走近,看着那个陷坑,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这个破坏力并不是很满意。他摸着自己下颌的胡渣,摇了摇头,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距离是够了,这力道似乎还差了一点。”
紧跟在唐曦后面的唐辉等人听到他的话,一个个从投石车造成的巨大破坏力中回过神来,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这力道还差,那您到底是想要什么样的?难道一石头砸穿人家的城墙啊?”
唐曦身后的几人不无恶意的想着。唐曦朝韩炎招了招手,韩炎赶忙跑过来,到得近前,得意的开口说道:
“大王,这威力可还过眼?”
“还行,差强人意,目前也只能这样了。”唐曦随意的说着。韩炎吃惊的看着唐曦,刚要开口,便被唐曦挥手打断。
“你不用说了,寡人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做的很好,是寡人太过苛求了。”
“大王,这个投石车其实还能继续改进,微臣正在和工匠们日夜研究,目前已经有些眉目了。”韩炎听出了唐曦话语里淡淡的失落感,便开口说道。
“噢?给寡人说说。”唐曦来了兴趣。
“诺。臣等研制的新型投石车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大,理论上能把超过60公斤的巨石抛出600步的距离,如果成功,这将是一个庞然大物。有了这样的投石车,不管是守城还是攻城都将会给敌人带来巨大的伤亡。”
一说到自己专业上的东西,韩炎似乎立刻来了精神。
唐曦认真的听完韩炎的讲述,露出一副相当期待的样子,其实内心却非常失落,原来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大。
也对,华夏五千年历史才造出来的东西,哪是说改就改的,毕竟他们接触这样的投石车也不过一个月。
想通了便不再纠结,唐曦快速的从怀里抽出几张图纸递给韩炎,指着其中一张说道:
“韩炎,这是新式的装备图纸,此物名为弩弓,是一种装有臂的弓,主要由弩臂、弩弓、弓弦和弩机等部分组成。虽然它的装填时间比弓长很多,但是它比弓的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命中率更高,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比较低,能轻易的洞穿一般的铁甲,算得上是一种大威力的远距离杀伤武器。”
唐曦没有理会韩炎和唐辉等人呆滞的表情,指着另一张图纸继续说道:
“此物名为床弩,是一种大型化的弩弓,威力自然也比小型的弩大得多。床弩的原理和弩相差不大,只不过不是以人力拉开弩弦,需要士兵绞动其后部的轮轴张弓装箭。而与之配合的弩箭名为攻城凿,三百步内可入城墙两尺,能够轻易的洞穿玄武军的玄甲。”
介绍完弩弓的唐曦似乎感觉到自己周围有点安静,便从图纸上抬起头,入眼处是几张惊骇过度的脸。唐曦伸手在几人面前晃了晃,唐辉首先回过神来,他皱着眉头问道:
“二哥,这玩意儿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王爷不用怀疑,仅凭这几张图纸的构成原理,微臣便能初步看出此物的威力。大王之奇思妙想,微臣拍马难及,在大王面前,微臣的这大师的称号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韩炎似乎非常的激动,颤抖着双手接过图纸,并且给唐辉做出了肯定的答复。
对于韩炎的马屁,唐曦非常的享受,虽然这些东西并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是谁知道呢?自己最先提出来,那这东西便是自己的。他们哪里知道,唐曦怀里还有一张未画完的图纸,里面画着的是一把弓,旁边写着这种弓的名称“复合弓”。
“韩炎,有言官弹劾你,说你对工部的事不管不顾,可有此事。”
唐曦看着还沉浸在图纸中的韩炎,淡淡的说道。
“啊?大王,您说什么?”
韩炎艰难的把注意力从图纸上撤回,看着唐曦,一脸茫然的问道。
唐曦哭笑不得的看着眼前这个家伙,对于这个家伙他是真的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作为工匠,他是合格的,面对新式的东西,他可以研究的废寝忘食,但是作为官员,他就极度的不称职了,甚至可以说是渎职。
“算了,既然你对工部尚书的职位兴趣不大,寡人也不勉强你。寡人新成立的格物院,你是知道的,回去之后你便卸去工部的职务,去格物院任院正。还有,匠作司缺一个匠作使,你兼任吧。”
唐曦无奈的对这个爱铁锤多过爱权利的家伙说道。
“大王此话当真?”
韩炎一脸惊喜的看着唐曦,见唐曦似乎要发火,赶忙双膝跪地,说道:
“谢大王,微臣这就回去交接。”
然后不等唐曦发话,韩炎便起身窜了出去,唐曦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脖领子,单手将他提了起来。
“你一天都没管过工部,有什么需要交接的?跟寡人回宫,带你去地方看看。”
韩炎只得放下对弩弓的渴望,低着头,跟着唐曦往王宫走去。
第四十章 隐患
“大王,现在朝内的气氛相当诡异啊。”
司马良玉一脸担忧的看着批阅奏章的唐曦。写完最后一个字,唐曦放下手中的朱笔,揉了揉发胀的脑袋,抬起头看着司马良玉叹了口气。
“哎,寡人当然知道。这世家大族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封地和家臣,现在寡人收了他们的封地,也怪不得人家不干活。”
“我烽国底子薄,就如那墙头上的草,头重脚轻根底浅,一场天灾差点让我烽国从十国中除名,即使是勉强挺过来了,也是元气大伤。良玉,这方面,你是最有发言权的,说说吧,人口普查的怎么样了?”
“哎,果然不出大王的预计,人口锐减的厉害。这几个月,微臣遵照大王的旨意,让各郡的郡守通过各县百姓自发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空缺的各县县守、乡长、村长、亭长。
微臣通过都察院了解了过程,郡守们并没有徇私舞弊,选出来的也都是颇有贤名之辈。微臣通过他们一边帮助百姓丈量土地、恢复耕作,一边调查人口数量,这一查之下,着实把微臣吓了一跳。”
司马良玉脸色略显苍白,眼中充满血丝,似乎很久没有好好睡觉了。
不过,他的精神头倒是挺好,听到唐曦的问话,马上将自己这数月来的成绩汇报给唐曦。话一出口就吓了唐曦一跳,司马良玉的声音已经沙哑的如同迟暮的老人。
“良玉,国事虽然很重要,但是你也要注意休息。你要是倒下了,寡人身边可是没有什么可以信赖的人了。”唐曦看了一眼司马良玉,不无担忧的说道。
“谢大王,您不必担忧,微臣知道自己的身体,宫里的御医已经给微臣开了进补的药。何况您身边还有大把的能臣勇将。
等微臣把事情理顺了,就好好的休息一下,到时,大王可得给微臣一个长长的假期。”司马良玉为了表示自己没事,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还开了个小玩笑。
“呵呵,你自己有数就行,至于那些所谓的能臣,不提也罢。说吧,调查之后结果如何?”唐曦对满朝文武似乎并不抱太大的奢望,听到司马良玉的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并转移了话题。
“很不好,各郡各县都出现了很多无人村、无人乡,有些县区甚至都看不到几个人,人口数已经接近烽国建国以来的最低点。
据下面官员的汇总调查,总户籍数不过二百五十万户,人口不到六百万,其中以妇孺为主,大概占有七成有余;长者几乎死绝,比例不到半成;而青壮年所占比例大约两成多。”
司马良玉看了看唐曦那缓缓阴沉下来的脸色,顿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继续说。
“各县都出现了许多孤儿寡妇,这些人没有大把的气力,承担不起粗重的农活,即便是分了田地,也是无用。微臣命令地方上的官员和衙役们帮着给这些人翻土、下种,好赶上春麦的时节。
但是人手稍显不足,好在我烽国男儿都是热心肠,左邻右舍有男人的都会帮衬着,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对这样的情况,内阁就没有做过讨论吗?为何寡人没有看到你们的计划?”唐曦的语气透露着不善。
“大王,对这个情况,内阁已经多次展开讨论,但也是束手无策。这是有把子气力的青壮年数量缺失造成的,政策即便再好,也是力不从心。”
唐曦缓缓的收起脸上的怒火,右手摸着自己颌下的短须,他不能让愤怒左右自己的大脑,现在的他是烽国的国君,下面有数百万张嘴跟着他吃饭。
其实这些官员的能力已经非常不错了,特别是几家的家主,处理事情非常的老道,经验上也不是一般的年轻官员可以比拟的。
看着似乎平静下来的唐曦,司马良玉几次张嘴,似乎有话要说,最后却又生生的咽了回去。唐曦看似还在思考中,两眼依然没有焦距,但却敏感的察觉到了司马良玉的异常,他依旧一动不动,双眼迷离,嘴中却发出轻轻呵斥声。
“有话就说,吞吞吐吐的不像个爷们,更不像我烽国男儿的作风。难道在寡人面前你还需要顾及什么吗?寡人向来都是从谏如流,什么时候怪罪过尔等?”
“庞相曾提出过一个建议,微臣觉得可行,只是...”司马良玉为难的说道。
“既然可行,必然有其道理,不需要顾及寡人。”唐曦似乎从深思中回过神来,看着司马良玉,不满的说道。
“他认为三十余万大军驻守在国都四周是一种人力资源上的浪费,即便是为了练兵,也不一定放在一起。狄秋毕竟不是北境三城和尧山关,不需要长期驻扎,如果在都城内大王您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有大军驻扎也是于事无补。
庞相提议,这三十余万大军只需要留个三两万拱卫京师,其余的人分散于各郡,农忙时帮着种地、收割,空闲时练兵。”
看着唐曦似乎有些意动,司马良玉接着说道:
“至于各军主将的忠诚问题,大王大可不必担忧。其一,他们的族人都在国都;其二,大王您在大军中的威望是这些将军取代不了的;其三,即便士兵会跟着造反,百姓们也不会同意,这样的军队就如同无根之水,翻不了什么大浪。”
“好主意!这样的主意为何不早点告诉寡人。你们这些人,太过迂腐,整天担心什么忌讳,在寡人这里统统都是狗屁,只要对烽国有力,对百姓有力,寡人亲自去耕作也无不可。”
唐曦想通了其中的一些关节,一拍大腿,大声叫好,这不是和唐朝的府兵制有异曲同工之妙嘛,自己真是守着宝库乞讨。老祖宗那么多的好政策,自己居然一个也没想到,那些个史书真是白读了。
“对了,良玉啊,你这次来找寡人就是为了这件事情?明日早朝,寡人便会传下旨意,让大军调动的。”
“大王,除了这件事,倒还真是有件喜事。”这件事似乎让司马良玉非常高兴,那满脸的兴奋,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哦?能让你高兴的忘形的事,不多了。寡人相当好奇啊。”唐曦也是一脸的好奇,司马良玉已经不是以前陪着自己读书的书童了,现在他是烽国的次辅,司马丞相。多年的历练,早就让他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最多在自己面前稍微展露一点。
“方绍仪的“宝藏”找到了!通过孟统领的指示,我们找到了藏匿的地方,现在正打算调集人马运回狄秋城,充盈国库。”司马良玉激动的嘴唇都在哆嗦。
“哈哈...好好好,确实是一个好消息。你替寡人传召,让他们将银钱运回狄秋,粮食就地运往各郡。”唐曦哈哈一笑,连说了三个好。
“大王,粮食恐怕也会有一部分运回都城。方绍仪藏匿的金银、粮食之多,简直是丧心病狂,微臣看了下面传回的塘报,真是恨不得将这些宋人千刀万剐!不过,有了这些,我烽国短期内再无饥馑之忧,不仅能撑到秋收的时节,甚至有富余,复兴,指日可待。”司马良玉一会怒火万丈,一会又满脸希冀。
第四十一章 大婚(一)
第二日,唐曦便下旨,免除烽国七郡一年的赋税,第二年赋税减半。紧接着,又颁布了屯兵制,除了守卫北境三城的永安军和驻扎在尧山关的五万尧山军,其余军队皆派往七郡,练兵的同时帮助百姓种地。
其中,除巴图的玄武军被留在了狄秋拱卫京师外,白括则带领八万人前往永安郡,赵玉堂领兵六万前往宁兰郡,龙寒领兵六万前往夏川郡,陈碧穹领兵五万前往山源郡,正式赐名为龙元的钱元领兵五万前往广陵郡。
而国都所在的西武郡,则由三万玄武预备役负责。
下朝之后的唐曦快步朝自己的书房走去,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位烽王殿下的嘴角流出了一丝晶莹的口水。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猪肘子,对于一个数月不沾荤腥的食肉动物来说,什么天下,什么百姓,此刻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烽国百姓吃不上饭,唐曦为了表示王族对这事的重视,带头削减宫内的开支,克扣体己钱,用攒下的钱购买粮食救助百姓。
数月来,唐曦每天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并且戒掉自己一天三顿偶尔外加夜宵的习惯,遵从这个时代一天两顿的习俗。每顿一菜一汤,汤是清汤,菜是腌菜,毕竟在冬季是没有绿色蔬菜的。
自从昨日司马良玉告诉唐曦找到方绍仪藏匿的钱粮后,他便下令让御膳房做一顿自己最爱吃的猪肘子来慰劳自己。既然百姓没有了饥馑之忧,那自己身为烽王,吃点肘子,应该不过分吧。
之前,唐曦意外的发现御膳房的御用调料里居然有豉油,也就是酱油,便开始打着做红烧猪蹄的算盘,可惜一直都没有实现。现在好了,唐曦将记忆中的菜谱誊写了一张交给御膳房的大厨,命令他下朝之后便要做出来。
看着书桌上摆着的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猪蹄,唐曦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桌前,伸手就抓起一只狠狠的咬了下去,看那样子和饿死鬼投胎没什么两样。
御膳房大厨的手艺确实没话说,对于猪肉的烹调,颇有心得,只要看看守在门外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就知道,那不断耸动的喉结和嘴角晶莹的丝线,无不说明这东西有多香。
倒是高珂,与他俩不同,对于美味的猪蹄没有一丝垂涎,他只是心疼的看着这个异于常人的大王,眼中满是辛酸和欣慰。
夏大陆和现世的古代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吃猪肉。古时的华夏是不吃猪肉的,他们认为猪是污秽之物,而夏大陆则不同,中原人只要有余钱,都会在家中养上几头猪,等到新年便杀猪吃肉。
唐曦快速的消灭了一只猪蹄,毫无形象的将骨头吐在书桌上,然后转到主桌后面,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这套桌椅是唐曦画图,匠作司动手,刚刚制作好的,他实在是受不了跪坐和低矮的案几,为了自己的腰背考虑,便制作了这套桌椅,他还打算大力推广。
一只猪蹄怎么能满足唐曦巨大的胃,屁股刚沾到椅子,便又伸出油腻腻的双手拿起一只。他习惯性的抬起左脚踩在在椅子上,看着手里的猪蹄,找准下嘴的位置,狠狠的咬了下去,形象简直是不堪入目。
别说君王的仪态,就是普通的贵族也没他这样的,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土匪流氓。
陈庭玉走进御书房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唐曦早就嘱咐过,陈相进御书房不用通报,直接放行便可。
唐曦没有注意走进来的陈庭玉,依然和猪蹄在作战,吃的“吧唧”作响,陈庭玉忍不住抚了抚额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唐曦咬着猪蹄抬起头,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陈庭玉。
两人大眼瞪小眼对视了片刻,唐曦似乎这才想起自己是烽王,他缓缓的放下椅子上的左脚,又把手里的猪脚放回盘子里并且闭着嘴无声的嚼烂嘴里的肘子咽下去,样子非常斯文。
接过高珂递过来的锦帕,唐曦优雅的擦了擦自己油腻的嘴巴和双手,这才坐直身体,准备和陈庭玉说话。这一套动作,显得那么的自然,完全没有一丝难为情。
“咳~赐坐!”
“谢大王!”陈庭玉拜谢唐曦后便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
唐曦:“陈相找寡人何事?”
陈庭玉:“大王,小女昨夜做了一首诗,听闻大王在诗歌一道上有极深的造诣,堪称当代宗师,今日便特意嘱咐老臣将诗献于大王品鉴。”
一听到这话,唐曦就猜到了陈庭玉的目的,但他只能装作没听懂,对于他的奉承更是当做没听见,若无其事的说道:
“陈相过誉了,梓萱小姐既然有如此雅兴,那就请陈相念于寡人听听,让寡人拜读梓萱小姐的大作。”
“诺!大王听好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陈庭玉见唐曦没有任何表示,心头微怒,说话有点冲。
“好诗,好诗!陈卿啊,那什么,寡人早已命钦天监推算良辰吉日,等吉日确定,寡人便下诏册封梓萱为王后,你看如何?”唐曦见这老头似乎有点生气了,不敢再推脱,自己现在因为封地的问题,得罪了大部分的贵族,如果连这老头也得罪了,那自己就真的寸步难行了。
“谢大王!”见唐曦终于松口了,陈庭玉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自己拿整个家族在赌,不能有丝毫的大意。他看了看唐曦,又道:
“大王,这钦天监现在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计算个吉日尽需数月,他们这是渎职,不若让老臣去敲打敲打,省得以后耽误大王的正事。”
“呵呵~陈卿不必动怒,寡人已经下旨斥责过他们,想来不会再有懈怠。”唐曦尴尬的笑了笑。
“那老臣就放心了。大王,老臣听闻昨日长公主从魏国回来,特意带着小女出城赏花。小女的护卫是老臣家的家将,曾经有幸见过大王,他告诉老臣,昨日似乎看到了大王。现今烽国刚刚迎来和平的日子,大王应该勤于政事,万不可贪图享乐。”
“一派胡言!寡人昨日就未曾出宫,一直在御书房批阅奏折。”唐曦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随即又挺了挺胸,大声怒道。
唐曦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千方百计的布局,故意让大姐约陈梓萱出去赏花,然后自己尾随在后,目的只是为了看看陈梓萱到底长啥模样。
虽然下面的人都说陈梓萱长的很美,但是不亲眼看看,总是让人放心不下。另外,他更加不会承认自己为了拖延时间,昨日才让钦天监计算吉日。
第四十二章 大婚(二)
“老臣也不相信他的话,果然,老臣这便回去重重的惩罚这个奴才,好叫他知道乱说的后果。”
唐曦眼中的惊慌虽然出现的短暂,但还是被老于世故的陈庭玉发觉了,他眼中略过一丝笑意。陈庭玉当然知道唐曦的把戏,这在贵族联姻中非常普遍,他自己曾经就干过这事。
看着躬身退走的陈庭玉,唐曦缓缓的收起了所有的表情,变回了那个冷峻睿智、从容淡定的烽王。
“你怎么看?”
唐曦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眼神空洞的看着门口。高珂没有回答大王的问话,他知道大王不是在问他,果然,从屏风后传出一道淡漠的声音。
“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个人比白兴德和钱百川难对付的多,天眼花了七年时间都没有成功渗透进他的身边。”
“呵呵~老狐狸。”
唐曦给出了自己的评价,然后看向从屏风后面转出来的唐辉,看到唐辉手里抓着已经啃了一半的猪蹄,不禁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想吃不会自己去找御膳房做,非要来寡人这里偷吃?”
“给您做的不仅安全而且味道肯定是最好的。”唐辉耸耸肩,给出了自己偷吃的理由。
“滚蛋。”
第二日,唐曦正式向内阁提出王后人选,以陈相陈庭玉的女儿陈梓萱为王后。这一点,大家其实早就达成了共识,毕竟是唐曦曾经亲口应允的,内阁和礼部有就算有想法也只得赞成。
其实,在唐曦刚刚登上烽王位的时候,大臣们就上书让大王早点敲定王后人选,以便母仪天下,教化万民。
想想看,连君王都不想着早点娶妻生子,那些在朝堂的帮助下堪堪吃饱饭的百姓那里会想这些,而烽国朝堂现在的第一政策就是鼓励生育。
大臣们巴不得唐曦多纳一些夫人、美人、良人,他这一脉人丁太过单薄,除了他,就只剩个唐辉了,而现在这两个人因为各种原因都还是单身,更没有子嗣,万一出了什么状况,烽国又将大乱。
在唐曦下达旨意之后,内阁便负责起草文件,礼部则负责制册造宝,并且会同宗人府、内务府,备办各种用品。而钦天监则正式开始测算良辰吉日,以便“执六礼”。
礼部很快便将一切都置备妥当,就等纳采、问名的那天。纳采,是六礼中的第一礼,简单来说就是提亲;问名,就是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以便测算男女双方结合是否合适,当然,王族的婚礼是没有媒人的,一般都是君主任命礼使前往。
这一天,唐曦盛装打扮,在雍咸宫正殿太极殿隆重登场。身后的高珂手捧诏书,缓缓的走出大殿,来到东侧的丹陛上,高声宣召:
“诏:命亲王唐辉为正礼使,次辅司马良玉为副礼使,前往陈府采纳、问名。”
“诺!”唐辉、司马良玉两人躬身接过旨意,在高珂的引领下来到礼部大院,脱下朝服,换上礼使的礼服。乐曲声中,两位礼使手捧奉节、奉诏在仪仗队和鼓乐队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奔向陈府。
此时,陈府所有人员早已等在大门口了,他们接受礼品后,将写着女儿姓名、简历、生辰八字等项内容的“表”呈交礼使,并设宴招待唐辉、司马良玉二人。席间,三人相谈甚欢,几杯酒下肚,脸色微红的陈庭玉便做起了月老,不断的向两人介绍未婚的少女。
“王爷、良玉,您二位现在也还是单身吧,这可不行啊,大王现在都定亲了,你们也得抓紧啊。这狄秋城内的小娘子,老夫是略知一二。比如刑部的刘侍郎,有一个女儿,年芳二八,老夫为小儿选媳时曾见过,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长的是真好看,如果老夫再年轻个二十岁...呵呵...再比如...”
这人一喝多就容易话多,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唐辉和司马良玉不断的轮番劝酒都没有阻挡陈庭玉做月老的决心。没法子,二人只得一脸尴尬的听着陈庭玉介绍各大臣的女儿,这些大臣大多都是陈庭玉保举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酒足饭饱,看着明显喝高了的陈庭玉,被仆人抬进内宅,嘴里还不断的高喊着:
“下次再喝,老夫继续为你们介绍!”
唐辉、司马良玉二人面面相觑,相视苦笑,赶忙走出陈府。
陈庭玉被抬出大厅,便睁开双眼,眼中一片清明,哪有半分醉意,他命仆人放下自己,眯着眼看着两人出府,这才转身朝内宅走去。
唐辉、司马良玉出了府便率队回雍咸宫,将“节”和“表”,交给宗人府,算是圆满完成了任务。宗人府的宗正唐明旭持节、表,到太极殿复命,而唐曦则向王公大臣“诏告”纳采、问名情况。
纳吉、纳征礼,是六礼中的第三和第四礼。纳吉,就是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则是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
这天,唐曦早早的在雍咸宫中举行相应的仪式,然后再次派唐辉、司马良玉二人持节带着礼物和有关文件,前往陈府。
烽王的赏赐,不仅陈梓萱和陈庭玉及其家人有,甚至连家丁、奴仆,也人人有份儿。
司马良玉带着仪仗队给下人们分发唐曦的赏赐,唐辉则将聘礼交给陈庭玉,这门亲事算是正式敲定,不可反悔。
夏大陆在这方面和现世古代有着惊人的一致,亲事只要正式确立,男人即使在入洞房前有个三长两短,女方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
在民间,婚期一到,婚礼必须照样举行。新娘子与未婚小姑子,或与一只大公鸡拜天地,之后,要么独守空房,要么与一个木制假人共寝。民间如此,何况王族,如果君主发生意外,那这样迎娶的王后是要随着君主一起入王陵的,算是陪葬。
礼毕,唐辉满脸喜意的朝陈庭玉拱手。
“陈相,恭喜恭喜啊!以后咱们可就是一家人了!”
“同喜同喜!王爷辛苦了,不若在家中用完午饭再走。”陈庭玉也是满脸笑容,拱手回礼,并且对唐辉发出邀请。
“陈相太客气了,我们还得回去向大王回复呢,可不敢让大王就等啊。”分完赏钱的司马良玉走了过来,客气的推辞。
“既然如此,那老夫就不留二位了。过几日,老夫打算在风月楼大摆宴席,到时候二位可一定要来啊。”陈庭玉大笑着向二人发出邀请。
“一定一定。国丈邀请,我二人怎敢不去,哈哈...”
在贵族圈里,家中有喜事,摆宴邀请各大臣是不成文的规矩,唐辉、司马良玉作为礼使当然要去,这没什么好避讳的。
这种宴席,一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威势,二是为了方便各官员联络感情,在这样的场合是不会被言官弹劾结党营私的,连内侍总管高珂都会被邀请。
第四十三章 大婚(三)
前边五礼后,重头戏是亲迎。
寻常百姓一般是新郎带着迎亲队伍,去岳父家中接新娘。到了国君身上,由于地位至尊,于是改成派一个有儿有女的大臣,做代表去迎亲。
而唐曦委派的大臣是唐曲,内阁辅臣,原烽国的宗正,面子里子都给了陈庭玉,算是对他支持自己的一种奖励。
天不亮,雍咸宫内就燃起了爆竹,火盆里的嫩竹子通过燃烧,猛的爆裂开来,发出“噼噼叭叭”的响声。
一队队穿着新衣的宦官、宫女忙的脚不沾地,有的不断的往火盆里填竹子,有的捧着一双红色烫金双喜字儿大蜡烛,有的在宫中御道上铺红毡子。
宫内的门神、对联焕然一新,各宫门、殿门红灯高挂,正门太和门、太极殿、宣政殿,两仪殿等都悬挂双喜字彩绸,门上的双喜字是一早就贴好的。
看着热闹的雍咸宫,看着外面忙碌的宦官、宫女,一夜未眠的唐曦任由宫娥们为自己穿上红色的袍服。等一切穿戴妥当,他挥退所有人,缓缓的走到窗前,背着手看着天上那轮还未落下的明月。
夏大陆的夜空很清澈,可以看到漫天的繁星,这里的月亮要比地球的更大,像是一块悬挂在天际的磨盘,以唐曦的目力甚至可以看到月亮上那些被陨石砸出来的巨坑。
越是热闹的时候,唐曦越是觉得孤单,自己带着记忆来到这个世界,与这个世界的人是那么的不同,即便自己很努力的想要融入进去,但依然如同那黑夜里的萤火虫,那般显眼。
温柔的母亲去世了,疼爱自己的父亲也去世了,这让唐曦的内心更加的孤寂,前世的自己孑然一身,今世的自己依然如此。
唐曦非常讨厌这样的政治联姻,但是时事所迫,让他不得不勉强自己、说服自己。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地位,怀疑自己能不能统领偌大的烽国。
殿外轰鸣的爆竹声打乱了唐曦的心绪,让他数十年来练就的那颗坚韧的心出现了一丝裂缝。
唐曦眼神逐渐的开始迷茫,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要重新经历这些痛苦?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前世种种如同一幕幕的电影画面,不断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最终定格在了那个破碎的花瓶。
唐曦脑海中的画面一转,今世自己遭遇的一切再次浮现眼前,贫穷、孤独的小子一跃成了王子,他很满足,想要像前世一般,一辈子碌碌无为下去。
但是事与愿违,一切都来的太快了,让他根本没有机会去反抗,他唯有不停的鞭笞自己。
是的,自己不能软弱、不能犹豫,慢慢的,唐曦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心中的那丝裂缝开始愈合。
“二哥。”“二弟。”
身后传来了两道熟悉的叫声,唐曦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不用通禀就能进入自己寝宫的,只有自己的姐姐和弟弟。
“是啊,自己还有亲人,有家族,还有烽国,在这个世界,有无数的人跟着自己,自己必须对他们负责。我不在是前世那个孤苦无依的唐日秀,知道了母亲的不舍,尝到了父亲的爱护,有姐弟,有袍泽。
最重要的是,有千千万万的烽国百姓,为了他们,为了烽国,也为了自己的抱负,牺牲再多也是值得的。那么多人为此失去了生命,我不过就是娶一女子,有何想不通的,烽国的稳定才是最重要的!
从今往后,我就是我,吾乃烽王,吾名唐曦!”
心里的那丝裂缝轰然愈合,再也没有一丝痕迹。唐曦缓缓的转过身,脸上没有了茫然,还露出了微笑;眼神也不再迷离,黑色的眼眸愈发的深邃。只不过一夜未眠让他脸色稍显苍白。
“寡人没事。”唐曦看着眼前两人露出担忧的眼神,便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很好。
“二哥,时辰差不多了。”唐辉今日同样是一身红色的锦袍。
“嗯,走吧。”
仪仗队、鼓乐队在迎亲队伍前,迎亲使者唐曲居中,后面跟着迎亲官员、宦官、侍卫,出了太和门,会同王后仪仗,抬上大批的礼品,直奔陈府。
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数十里的红妆,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大道两旁挂满了大红灯笼,将街道照的亮如白昼。
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百姓们也早早的起床,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继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观望这盛大的婚礼。
陈府内,内侍总管高珂奏请王后梳洗打扮。同样一夜未眠的陈梓萱,配合着宫女们打扮。等一切收拾妥当,接过高珂递过来的两个苹果,再由自己的母亲亲自送自己出门。
陈府门外,陈庭玉率全家老少,在大门口跪接迎亲队伍,唐曲高声宣召。陈梓萱穿着王后的礼服,戴凤冠霞帔,跪受金册、金宝。
陈夫人将御笔龙字和金如意放在轿中,并送女儿上轿。吉时到,十六人用力抬起喜轿,一行人吹吹打打往雍咸宫行去。
送亲花轿所到之处锣鼓喧天,保卫森严,任何有异动的人都会被斩杀,这是全城乃至全国的盛事,可谓是隆重异常。
来到雍咸宫,喜轿一路走正门直抬到太极殿,烽国迎娶王后的步骤非常考究,也非常隆重。新立的王后可以从太和门进宫,穿过各门各殿,直达后宫,这是对王后的莫大礼遇。而一般的夫人、美人只能从后门进宫。
唐曲的夫人扶王后下轿,接过苹果,将装有珠宝金银,米谷的宝瓶交给王后,并扶王后跨过火盆,取红红火火之意。然后穿过交泰殿,直奔两仪殿,这是王后的专属寝宫。
两仪殿门口放着一个红盆,盆子下面是王后从娘家带来的苹果,王后从上面迈过,取平平安安之意。
唐夫人扶着陈梓萱,远远的便看到了站在大殿外的唐曦。挺拔的身躯,俊朗的外表,初升的晨辉照在唐曦身上,让他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显得那么的神圣不可侵犯。陈梓萱一时看的有些痴了,她开始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
拜过天地宗庙,陈梓萱就被唐夫人扶进了洞房,洞房布置的非常华丽,红色的主色调显得非常喜庆。床前,挂着专门准备好的“百子帐”,在床上放的则是“百子被”。
顾名思义,这两样物品上面都刻画着百来个形态各异的小娃娃,意誉着王室兴旺,子孙不断,这些东西都是出自大家之手,用料华贵,价值连城。
绸缎被面上铺着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之意。
是夜,热闹了一整日的雍咸宫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唐曦睁着微醺的双眼走进洞房。看着坐在床上的佳人,小腹处忽然出现一团烈火,直达脑门。
陈梓萱长的确实美丽,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
心头火气的唐曦再加上饮酒后微微有些迷糊的大脑,哪里还管什么礼节,转身关上房门,将宦官、宫女关在门外,一个猛虎捕食就扑了过去。陈梓萱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唐曦抓着她欲反抗的双手,一脸坏笑。
“哈哈...反抗是没用的,从今往后,你便是寡人的王后了!”
一夜春色,佳人轻吟,落红如花,伴着唐曦粗重的喘息声直到天明。
第四十四章 城长万里
人生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却给烽国带来了极大的变化。
一场蝗灾,一场兵灾,搅的烽国风云涌动,七郡大乱,导致人口锐减。百姓们食不果腹,衣布遮体,唐曦接手的烽国已是百业凋敝、民不聊生,全国人口不足三百万户。
为了恢复国力,五年来,唐曦以唐太宗李世民为师,励精图治,时刻注意叮咛自我克制**,嘱咐臣下莫恐上不悦而停止进谏。
由于初期剥夺世家贵族的封地和爵位,导致朝廷上下不满,内外不稳,百官惫懒,唯恐唐曦再行霸绝之事。
唐曦命天眼秘密传播消息,说只等烽国恢复国力,便要一雪前耻,大业一成,封公封侯,良田千顷,旦夕之间。满朝文武这才放下心头的忧患,毕竟他们都不是傻子,不会认为这只是谣言,如果烽王没有开口,谁敢说这话。
政治上,知人善任,从谏如流,既往不咎,整饬吏治。唐曦熟读华夏五千年的史书,明白什么叫官逼民反,所以十分重视吏治的清明。曾命萧贺、司马良玉等内阁大臣为黜陟大使,巡察全国,考察风评。
唐曦亲自考评各郡郡守、郡尉等地方官,为此还特意命人制作了一十四道屏风,将各地方官员的功过写于其上,作为升降奖惩的依据。
唐曦担心下面有事而朝廷无人接手,便规定五品以上的中央官员轮番值守内阁,以便随时廷见,垂询民间疾苦和施政得失,百官遂自励廉能,直接提高朝廷效率。
三年前,唐曦曾想开办各种学馆,他太清楚广开民智的好处,奈何烽国无人。他多次派人前往各文化教派,却都一一无功而回,像儒教、道教、法教等都视西北为蛮荒之地,百姓不足教化。
见此,唐曦只得放下胸中的打算,将其深藏于自己的心中。
经济上,唐曦真正的做到了轻徭薄赋。在这样的一个科技不发达的冷兵器时代,粮食的重要性要远大过金钱。所以,农业的发展就很有必要,他施行的均田制和摊税入亩,让百姓耕者有其田,安定生产。
藏富于民,这是唐曦的施政宗旨,百姓富了,那烽国自然就强了。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他革除“民少吏多”的弊政,又将曾经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还经常减免各地的赋税。并且带头戒奢从简,节制**。
对于所谓的“士农工商”的说法,唐曦嗤之以鼻,每个人、每个岗位存在必然有其道理,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做为现代人,他不排斥商业,甚至大力发展,提供各种便利。其中,被收了封地的各家族也是获利最丰的,不然,那会那么乖乖听话。
在唐曦有意的引导下,各国的商人纷纷涌向烽国,新兴的商业城市像雨后春笋般地兴起。
百姓吃饱了饭,还有了余粮,这才让得唐曦松了一口气。他决定巡视一下七郡,而第一站,就是永安郡。这几年唐曦奉行远交近攻的策略,大力交好铁厥,抑制乌朔,乌朔数次南下也都无功而返。
麦城城外,镇北将军孟阔,出城十里迎接。看着这个先王时的猛将,唐曦感慨万千,此人是被埋没的帅才,一生被困于北境三城,如今也已是两鬓斑白。
离孟阔还有百步之遥时,唐曦便下了銮驾,步行前往,以示尊重。孟阔见此,赶忙疾步上前,一甩战袍,单膝跪地。
“大王使不得,老将怎敢受大王如此大礼。”
“孟卿快快请起,您为烽国镇守北疆,寡人理应如此。”唐曦扶起孟阔,看着眼前这位烽国的功臣,忍不住说出心头的话语:“老叔啊,是我唐家对你不起,您可千万不要怪罪啊。”
听到这话,孟阔吓了一跳,又要跪倒,唐曦一把拖住,对他点了点头。
孟阔哪能不知道唐曦的意思,万般滋味涌上心头,忍不住老泪纵横。唐曦也是眼眶微红,不过很快便忍住了,他轻轻的拍了拍孟阔的手背,他高声说道:
“孟将军,寡人便不进城了,你带寡人前往烽国的长城看看,可好?听说这长城全场有数万里。”
孟阔悄悄擦去泪水,直起身,原本略微佝偻的身躯此刻挺的笔直,似乎换发了无穷的生气。
“诺!大王,请上马,让老将为您牵马执鞭。”
“好!”见孟阔将自己的战马牵了过来,唐曦也不推辞,终身一跃,稳稳的骑在马背上。为了大战前不被敌人探取隐秘,马鞍、马镫都还没有用到军中,只是为各将领的坐骑打了马蹄铁。
唐曦抛下依仗,只带了官员随从,骑马前往长城。
不到半日时间,唐曦便来到了连接着麦城的这段长城。看着这如巨龙盘旋般的长城,唐曦突然来了兴致,他提议道:
“不如我们即兴作诗如何?”
“大王的提议甚妙!”司马良玉附和道,然后转身吩咐仆从。
“笔墨伺候”
仆从们赶紧搬来桌子和笔墨纸砚,一边将纸摊开用镇纸压好,一边仔细的磨着墨。唐曦上前,哈哈一笑说道
“哈哈...那便让寡人先来吧”
说完,抓起毛笔,微微沉思,便挥毫写下了一首诗,字为行书,苍劲有力。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好诗!”
“好字!”
大臣们都不敢置信的看着纸上的诗,纷纷赞叹道,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阿谀奉承。庞鸿畴凑过去看了一下,忍不住道:
“大王,好诗!而比起这诗,大王这手字,更是妙哉!这种字体,微臣似乎只在大王这见过,大王可算是自成一派了,堪比当代宗师。”
“呵呵...寡人将其命名为唐体。”唐曦微微一笑,厚颜无耻的回道。说完,他又看向众人。
“诸位大人,下面谁来?”
“这...”
看了唐曦的诗书双绝,谁也不想去献丑。司马良玉见状,抓起身后一人,往前一推。
“子安,你来试试。”
“这位是?”唐曦好奇的看着眼前的青年。
第四十五章 鲁子安
“回大王,小人名为鲁成,字子安,只是一介书生,曾经有幸结识司马大人,得司马大人赏识,将我带在身边。”青年躬身回道。
“哦?良玉的眼界可是很高的。那你便来试试吧。”
“诺。”
鲁成走到桌案前,闭眼沉思,好一会他才睁开双眼,眼中闪着自信的光芒,然后俯身提笔便写。
南来北往走西东,人生杳杳在其中,天也来空地也空,换了多少主人公;
夜静听得三更鼓,翻身不觉五更钟,从头仔细思量起,便是周公一梦中;
一场辛苦一场空,死后还归泥土中,身归泥土气随风,一片顽皮化臭胧;
在身置得万倾田,死后只得三步地,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沉舟侧畔轻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一首长诗,一气呵成,鲁子安放下毛笔,退后几步。唐曦走上前,认真的看完这首诗,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的开口道:
“好!”
“好一句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
唐曦心里其实是吓了一跳,他差点以为张廷玉也穿越了。后来想了想,便被否决了,如果穿越那么容易,那还叫穿越吗?但是不放心的他还是轻轻的说了一句。
“大清?”
见鲁成毫无反应,这才放下心头的巨石。继而他转头看着众臣
“你们知道他这首诗的意思吗?”
见众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司马良玉等人欲言又止,唐曦笑着继续说道:
“他的意思是说这座长城是空的,是个没用的东西。子安,寡人说的对吗?”
“回大王,是的。”鲁成弯腰九十度,躬身回道。
“嗯,能跟寡人说说为什么吗?”唐曦同样脚伸直弯下腰,背着双手,与鲁成面对面,和颜悦色的问道。
见唐曦弯下腰,似乎是被吓到了,鲁成赶忙跪倒,一揖到地,头都不敢抬。唐曦见此,哈哈一笑,拍了拍鲁成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害怕,然后直起身,那手中的扇子指了指鲁成,说道:
“子安啊,你无须害怕,照实说。就算你说错了,寡人也不怪你。”
“诺!大王,数百年来,我中原各国为了抵御北方的侵略,便修筑了这万里长城。但是草民认为,这万里长城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中原地区各国纷争,诸侯国改朝换代已是家常便饭,但是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没有能抵御游牧名族的南下。
遥想当年,洛天睿统一中原各部落,成立了天睿王朝,何曾有过这万里长城,而草原部落对中原却不敢有一丝的不敬,洛天睿率领十万大军便能撵的草原人惶惶如丧家之犬。
草民认为,在国力强盛时,我们根本不需要长城保护,而在国力衰微之时,长城又不能完全起到作用,所以才说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
鲁成双手抱拳,低着头,声音却非常的坚定有力。唐曦没有对他的话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继续称赞了一句他写的诗。
“自天睿王朝到现在的数百年间,有无数歌颂长城的诗句,但在寡人看来,唯有这一句才真正的有意义。”
说完转身就走,也没有去管跪在地上的鲁成,各大臣急忙跟上。司马良玉见鲁成还跪在地上,走到他面前,用力将他扶了起来,替他拍去身上的尘土。
“子安,你还跪着干嘛,走啊。”
“大王是不是不喜欢我做的诗?”鲁成不安的问道。
“傻小子,恰恰相反,大王非常喜欢。大王不仅喜欢你的诗,还喜欢你的人。”司马良玉哭笑不得的说道,这小子怎么就不开窍呢。
队伍的前头,庞鸿畴疾步走到唐曦的身后,凑到唐曦耳后轻声问道:
“大王,这鲁成是个难得的人才,不知?”
“嗯,你将良玉唤来吧。”
“诺。”
司马良玉见唐曦找自己,便安抚好鲁成,快步追赶上去。唐曦看着司马良玉,脸上并没有过多的表露,只是轻声的吩咐道:
“良玉啊,你做的很好,将这鲁子安放下去做个乡长吧。一年后,如果乡长干得好,便升他为县守,县守再干得好就升做郡守。他的功过寡人会亲自评定。”
“诺。”司马良玉一脸的欣喜。
一行人告别孟阔,护卫唐曦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山源郡进发。唐曦的时间非常的紧迫,他要在数月内游遍烽国,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他必须衡量现在的国力,能不能支撑起一场大战。
夜色渐渐深了,驻扎在永安郡境内的一条大河旁边的营寨中,有十数骑趁着夜色悄悄的脱离了大部队,向无边的黑暗驶去。
为首的是一青年,骑着枣红大马,约二十五六岁,丰神俊朗,身披红色斗篷,着黑色锦袍,锦袍并不华丽,没有什么复杂的修饰,只在衣襟处绣有几个小小的图案。
图案呈圆形,中间是一个远古文字里的“天”,四周围绕着四象神兽花纹,这是唐氏一族的秘密族纹,代表了唐氏一族族长的身份。
看到这个族纹,那名青年的身份就显而易见了。为了避免下头的官员弄虚作假,在自己面前演戏,唐曦便打算微服私访,好真正的了解各地民情,而仪仗则按计划的时间继续走走停停。
司马良玉等人担心唐曦的安全问题,便苦苦劝阻,然而并没有什么效果。唐曦一句“寡人心意已决,尔等无须再劝”将他们全部打发了。
唐曦此次微服暗访,身边只带了十数名神武卫和硬要跟来的庞鸿畴。当然,还有永远都守在唐曦身边的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
神武卫是去年刚刚成立的烽王亲卫军团,人数约五万人,将军是被唐曦调回狄秋的龙元担任。
这五万人是由各个军团中最忠诚的精锐抽调组成,战力强悍,装备精良,每人都有一副钢制铠甲,虽然不像玄武军的那么夸张,但是比大陆上普遍的皮甲和链子甲,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反正烽国有海量的铁矿,不担心消耗。
他们甚至连还未公开的手弩都是人手一把,还有几台去年刚刚调研通过的大型床弩,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