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婚(三)
前边五礼后,重头戏是亲迎。
寻常百姓一般是新郎带着迎亲队伍,去岳父家中接新娘。到了国君身上,由于地位至尊,于是改成派一个有儿有女的大臣,做代表去迎亲。
而唐曦委派的大臣是唐曲,内阁辅臣,原烽国的宗正,面子里子都给了陈庭玉,算是对他支持自己的一种奖励。
天不亮,雍咸宫内就燃起了爆竹,火盆里的嫩竹子通过燃烧,猛的爆裂开来,发出“噼噼叭叭”的响声。
一队队穿着新衣的宦官、宫女忙的脚不沾地,有的不断的往火盆里填竹子,有的捧着一双红色烫金双喜字儿大蜡烛,有的在宫中御道上铺红毡子。
宫内的门神、对联焕然一新,各宫门、殿门红灯高挂,正门太和门、太极殿、宣政殿,两仪殿等都悬挂双喜字彩绸,门上的双喜字是一早就贴好的。
看着热闹的雍咸宫,看着外面忙碌的宦官、宫女,一夜未眠的唐曦任由宫娥们为自己穿上红色的袍服。等一切穿戴妥当,他挥退所有人,缓缓的走到窗前,背着手看着天上那轮还未落下的明月。
夏大陆的夜空很清澈,可以看到漫天的繁星,这里的月亮要比地球的更大,像是一块悬挂在天际的磨盘,以唐曦的目力甚至可以看到月亮上那些被陨石砸出来的巨坑。
越是热闹的时候,唐曦越是觉得孤单,自己带着记忆来到这个世界,与这个世界的人是那么的不同,即便自己很努力的想要融入进去,但依然如同那黑夜里的萤火虫,那般显眼。
温柔的母亲去世了,疼爱自己的父亲也去世了,这让唐曦的内心更加的孤寂,前世的自己孑然一身,今世的自己依然如此。
唐曦非常讨厌这样的政治联姻,但是时事所迫,让他不得不勉强自己、说服自己。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地位,怀疑自己能不能统领偌大的烽国。
殿外轰鸣的爆竹声打乱了唐曦的心绪,让他数十年来练就的那颗坚韧的心出现了一丝裂缝。
唐曦眼神逐渐的开始迷茫,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要重新经历这些痛苦?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前世种种如同一幕幕的电影画面,不断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最终定格在了那个破碎的花瓶。
唐曦脑海中的画面一转,今世自己遭遇的一切再次浮现眼前,贫穷、孤独的小子一跃成了王子,他很满足,想要像前世一般,一辈子碌碌无为下去。
但是事与愿违,一切都来的太快了,让他根本没有机会去反抗,他唯有不停的鞭笞自己。
是的,自己不能软弱、不能犹豫,慢慢的,唐曦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心中的那丝裂缝开始愈合。
“二哥。”“二弟。”
身后传来了两道熟悉的叫声,唐曦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不用通禀就能进入自己寝宫的,只有自己的姐姐和弟弟。
“是啊,自己还有亲人,有家族,还有烽国,在这个世界,有无数的人跟着自己,自己必须对他们负责。我不在是前世那个孤苦无依的唐日秀,知道了母亲的不舍,尝到了父亲的爱护,有姐弟,有袍泽。
最重要的是,有千千万万的烽国百姓,为了他们,为了烽国,也为了自己的抱负,牺牲再多也是值得的。那么多人为此失去了生命,我不过就是娶一女子,有何想不通的,烽国的稳定才是最重要的!
从今往后,我就是我,吾乃烽王,吾名唐曦!”
心里的那丝裂缝轰然愈合,再也没有一丝痕迹。唐曦缓缓的转过身,脸上没有了茫然,还露出了微笑;眼神也不再迷离,黑色的眼眸愈发的深邃。只不过一夜未眠让他脸色稍显苍白。
“寡人没事。”唐曦看着眼前两人露出担忧的眼神,便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很好。
“二哥,时辰差不多了。”唐辉今日同样是一身红色的锦袍。
“嗯,走吧。”
仪仗队、鼓乐队在迎亲队伍前,迎亲使者唐曲居中,后面跟着迎亲官员、宦官、侍卫,出了太和门,会同王后仪仗,抬上大批的礼品,直奔陈府。
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数十里的红妆,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大道两旁挂满了大红灯笼,将街道照的亮如白昼。
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士兵,百姓们也早早的起床,涌动的人群络绎不绝,比肩继踵,个个皆伸头探脑去观望这盛大的婚礼。
陈府内,内侍总管高珂奏请王后梳洗打扮。同样一夜未眠的陈梓萱,配合着宫女们打扮。等一切收拾妥当,接过高珂递过来的两个苹果,再由自己的母亲亲自送自己出门。
陈府门外,陈庭玉率全家老少,在大门口跪接迎亲队伍,唐曲高声宣召。陈梓萱穿着王后的礼服,戴凤冠霞帔,跪受金册、金宝。
陈夫人将御笔龙字和金如意放在轿中,并送女儿上轿。吉时到,十六人用力抬起喜轿,一行人吹吹打打往雍咸宫行去。
送亲花轿所到之处锣鼓喧天,保卫森严,任何有异动的人都会被斩杀,这是全城乃至全国的盛事,可谓是隆重异常。
来到雍咸宫,喜轿一路走正门直抬到太极殿,烽国迎娶王后的步骤非常考究,也非常隆重。新立的王后可以从太和门进宫,穿过各门各殿,直达后宫,这是对王后的莫大礼遇。而一般的夫人、美人只能从后门进宫。
唐曲的夫人扶王后下轿,接过苹果,将装有珠宝金银,米谷的宝瓶交给王后,并扶王后跨过火盆,取红红火火之意。然后穿过交泰殿,直奔两仪殿,这是王后的专属寝宫。
两仪殿门口放着一个红盆,盆子下面是王后从娘家带来的苹果,王后从上面迈过,取平平安安之意。
唐夫人扶着陈梓萱,远远的便看到了站在大殿外的唐曦。挺拔的身躯,俊朗的外表,初升的晨辉照在唐曦身上,让他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显得那么的神圣不可侵犯。陈梓萱一时看的有些痴了,她开始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
拜过天地宗庙,陈梓萱就被唐夫人扶进了洞房,洞房布置的非常华丽,红色的主色调显得非常喜庆。床前,挂着专门准备好的“百子帐”,在床上放的则是“百子被”。
顾名思义,这两样物品上面都刻画着百来个形态各异的小娃娃,意誉着王室兴旺,子孙不断,这些东西都是出自大家之手,用料华贵,价值连城。
绸缎被面上铺着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之意。
是夜,热闹了一整日的雍咸宫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唐曦睁着微醺的双眼走进洞房。看着坐在床上的佳人,小腹处忽然出现一团烈火,直达脑门。
陈梓萱长的确实美丽,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
心头火气的唐曦再加上饮酒后微微有些迷糊的大脑,哪里还管什么礼节,转身关上房门,将宦官、宫女关在门外,一个猛虎捕食就扑了过去。陈梓萱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唐曦抓着她欲反抗的双手,一脸坏笑。
“哈哈...反抗是没用的,从今往后,你便是寡人的王后了!”
一夜春色,佳人轻吟,落红如花,伴着唐曦粗重的喘息声直到天明。
第四十四章 城长万里
人生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却给烽国带来了极大的变化。
一场蝗灾,一场兵灾,搅的烽国风云涌动,七郡大乱,导致人口锐减。百姓们食不果腹,衣布遮体,唐曦接手的烽国已是百业凋敝、民不聊生,全国人口不足三百万户。
为了恢复国力,五年来,唐曦以唐太宗李世民为师,励精图治,时刻注意叮咛自我克制欲望,嘱咐臣下莫恐上不悦而停止进谏。
由于初期剥夺世家贵族的封地和爵位,导致朝廷上下不满,内外不稳,百官惫懒,唯恐唐曦再行霸绝之事。
唐曦命天眼秘密传播消息,说只等烽国恢复国力,便要一雪前耻,大业一成,封公封侯,良田千顷,旦夕之间。满朝文武这才放下心头的忧患,毕竟他们都不是傻子,不会认为这只是谣言,如果烽王没有开口,谁敢说这话。
政治上,知人善任,从谏如流,既往不咎,整饬吏治。唐曦熟读华夏五千年的史书,明白什么叫官逼民反,所以十分重视吏治的清明。曾命萧贺、司马良玉等内阁大臣为黜陟大使,巡察全国,考察风评。
唐曦亲自考评各郡郡守、郡尉等地方官,为此还特意命人制作了一十四道屏风,将各地方官员的功过写于其上,作为升降奖惩的依据。
唐曦担心下面有事而朝廷无人接手,便规定五品以上的中央官员轮番值守内阁,以便随时廷见,垂询民间疾苦和施政得失,百官遂自励廉能,直接提高朝廷效率。
三年前,唐曦曾想开办各种学馆,他太清楚广开民智的好处,奈何烽国无人。他多次派人前往各文化教派,却都一一无功而回,像儒教、道教、法教等都视西北为蛮荒之地,百姓不足教化。
见此,唐曦只得放下胸中的打算,将其深藏于自己的心中。
经济上,唐曦真正的做到了轻徭薄赋。在这样的一个科技不发达的冷兵器时代,粮食的重要性要远大过金钱。所以,农业的发展就很有必要,他施行的均田制和摊税入亩,让百姓耕者有其田,安定生产。
藏富于民,这是唐曦的施政宗旨,百姓富了,那烽国自然就强了。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他革除“民少吏多”的弊政,又将曾经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还经常减免各地的赋税。并且带头戒奢从简,节制欲望。
对于所谓的“士农工商”的说法,唐曦嗤之以鼻,每个人、每个岗位存在必然有其道理,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做为现代人,他不排斥商业,甚至大力发展,提供各种便利。其中,被收了封地的各家族也是获利最丰的,不然,那会那么乖乖听话。
在唐曦有意的引导下,各国的商人纷纷涌向烽国,新兴的商业城市像雨后春笋般地兴起。
百姓吃饱了饭,还有了余粮,这才让得唐曦松了一口气。他决定巡视一下七郡,而第一站,就是永安郡。这几年唐曦奉行远交近攻的策略,大力交好铁厥,抑制乌朔,乌朔数次南下也都无功而返。
麦城城外,镇北将军孟阔,出城十里迎接。看着这个先王时的猛将,唐曦感慨万千,此人是被埋没的帅才,一生被困于北境三城,如今也已是两鬓斑白。
离孟阔还有百步之遥时,唐曦便下了銮驾,步行前往,以示尊重。孟阔见此,赶忙疾步上前,一甩战袍,单膝跪地。
“大王使不得,老将怎敢受大王如此大礼。”
“孟卿快快请起,您为烽国镇守北疆,寡人理应如此。”唐曦扶起孟阔,看着眼前这位烽国的功臣,忍不住说出心头的话语:“老叔啊,是我唐家对你不起,您可千万不要怪罪啊。”
听到这话,孟阔吓了一跳,又要跪倒,唐曦一把拖住,对他点了点头。
孟阔哪能不知道唐曦的意思,万般滋味涌上心头,忍不住老泪纵横。唐曦也是眼眶微红,不过很快便忍住了,他轻轻的拍了拍孟阔的手背,他高声说道:
“孟将军,寡人便不进城了,你带寡人前往烽国的长城看看,可好?听说这长城全场有数万里。”
孟阔悄悄擦去泪水,直起身,原本略微佝偻的身躯此刻挺的笔直,似乎换发了无穷的生气。
“诺!大王,请上马,让老将为您牵马执鞭。”
“好!”见孟阔将自己的战马牵了过来,唐曦也不推辞,终身一跃,稳稳的骑在马背上。为了大战前不被敌人探取隐秘,马鞍、马镫都还没有用到军中,只是为各将领的坐骑打了马蹄铁。
唐曦抛下依仗,只带了官员随从,骑马前往长城。
不到半日时间,唐曦便来到了连接着麦城的这段长城。看着这如巨龙盘旋般的长城,唐曦突然来了兴致,他提议道:
“不如我们即兴作诗如何?”
“大王的提议甚妙!”司马良玉附和道,然后转身吩咐仆从。
“笔墨伺候”
仆从们赶紧搬来桌子和笔墨纸砚,一边将纸摊开用镇纸压好,一边仔细的磨着墨。唐曦上前,哈哈一笑说道
“哈哈...那便让寡人先来吧”
说完,抓起毛笔,微微沉思,便挥毫写下了一首诗,字为行书,苍劲有力。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好诗!”
“好字!”
大臣们都不敢置信的看着纸上的诗,纷纷赞叹道,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阿谀奉承。庞鸿畴凑过去看了一下,忍不住道:
“大王,好诗!而比起这诗,大王这手字,更是妙哉!这种字体,微臣似乎只在大王这见过,大王可算是自成一派了,堪比当代宗师。”
“呵呵...寡人将其命名为唐体。”唐曦微微一笑,厚颜无耻的回道。说完,他又看向众人。
“诸位大人,下面谁来?”
“这...”
看了唐曦的诗书双绝,谁也不想去献丑。司马良玉见状,抓起身后一人,往前一推。
“子安,你来试试。”
“这位是?”唐曦好奇的看着眼前的青年。
第四十五章 鲁子安
“回大王,小人名为鲁成,字子安,只是一介书生,曾经有幸结识司马大人,得司马大人赏识,将我带在身边。”青年躬身回道。
“哦?良玉的眼界可是很高的。那你便来试试吧。”
“诺。”
鲁成走到桌案前,闭眼沉思,好一会他才睁开双眼,眼中闪着自信的光芒,然后俯身提笔便写。
南来北往走西东,人生杳杳在其中,天也来空地也空,换了多少主人公;
夜静听得三更鼓,翻身不觉五更钟,从头仔细思量起,便是周公一梦中;
一场辛苦一场空,死后还归泥土中,身归泥土气随风,一片顽皮化臭胧;
在身置得万倾田,死后只得三步地,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沉舟侧畔轻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一首长诗,一气呵成,鲁子安放下毛笔,退后几步。唐曦走上前,认真的看完这首诗,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的开口道:
“好!”
“好一句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
唐曦心里其实是吓了一跳,他差点以为张廷玉也穿越了。后来想了想,便被否决了,如果穿越那么容易,那还叫穿越吗?但是不放心的他还是轻轻的说了一句。
“大清?”
见鲁成毫无反应,这才放下心头的巨石。继而他转头看着众臣
“你们知道他这首诗的意思吗?”
见众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司马良玉等人欲言又止,唐曦笑着继续说道:
“他的意思是说这座长城是空的,是个没用的东西。子安,寡人说的对吗?”
“回大王,是的。”鲁成弯腰九十度,躬身回道。
“嗯,能跟寡人说说为什么吗?”唐曦同样脚伸直弯下腰,背着双手,与鲁成面对面,和颜悦色的问道。
见唐曦弯下腰,似乎是被吓到了,鲁成赶忙跪倒,一揖到地,头都不敢抬。唐曦见此,哈哈一笑,拍了拍鲁成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害怕,然后直起身,那手中的扇子指了指鲁成,说道:
“子安啊,你无须害怕,照实说。就算你说错了,寡人也不怪你。”
“诺!大王,数百年来,我中原各国为了抵御北方的侵略,便修筑了这万里长城。但是草民认为,这万里长城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中原地区各国纷争,诸侯国改朝换代已是家常便饭,但是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没有能抵御游牧名族的南下。
遥想当年,洛天睿统一中原各部落,成立了天睿王朝,何曾有过这万里长城,而草原部落对中原却不敢有一丝的不敬,洛天睿率领十万大军便能撵的草原人惶惶如丧家之犬。
草民认为,在国力强盛时,我们根本不需要长城保护,而在国力衰微之时,长城又不能完全起到作用,所以才说万里长城万里空,百世英雄百世梦。”
鲁成双手抱拳,低着头,声音却非常的坚定有力。唐曦没有对他的话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继续称赞了一句他写的诗。
“自天睿王朝到现在的数百年间,有无数歌颂长城的诗句,但在寡人看来,唯有这一句才真正的有意义。”
说完转身就走,也没有去管跪在地上的鲁成,各大臣急忙跟上。司马良玉见鲁成还跪在地上,走到他面前,用力将他扶了起来,替他拍去身上的尘土。
“子安,你还跪着干嘛,走啊。”
“大王是不是不喜欢我做的诗?”鲁成不安的问道。
“傻小子,恰恰相反,大王非常喜欢。大王不仅喜欢你的诗,还喜欢你的人。”司马良玉哭笑不得的说道,这小子怎么就不开窍呢。
队伍的前头,庞鸿畴疾步走到唐曦的身后,凑到唐曦耳后轻声问道:
“大王,这鲁成是个难得的人才,不知?”
“嗯,你将良玉唤来吧。”
“诺。”
司马良玉见唐曦找自己,便安抚好鲁成,快步追赶上去。唐曦看着司马良玉,脸上并没有过多的表露,只是轻声的吩咐道:
“良玉啊,你做的很好,将这鲁子安放下去做个乡长吧。一年后,如果乡长干得好,便升他为县守,县守再干得好就升做郡守。他的功过寡人会亲自评定。”
“诺。”司马良玉一脸的欣喜。
一行人告别孟阔,护卫唐曦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山源郡进发。唐曦的时间非常的紧迫,他要在数月内游遍烽国,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他必须衡量现在的国力,能不能支撑起一场大战。
夜色渐渐深了,驻扎在永安郡境内的一条大河旁边的营寨中,有十数骑趁着夜色悄悄的脱离了大部队,向无边的黑暗驶去。
为首的是一青年,骑着枣红大马,约二十五六岁,丰神俊朗,身披红色斗篷,着黑色锦袍,锦袍并不华丽,没有什么复杂的修饰,只在衣襟处绣有几个小小的图案。
图案呈圆形,中间是一个远古文字里的“天”,四周围绕着四象神兽花纹,这是唐氏一族的秘密族纹,代表了唐氏一族族长的身份。
看到这个族纹,那名青年的身份就显而易见了。为了避免下头的官员弄虚作假,在自己面前演戏,唐曦便打算微服私访,好真正的了解各地民情,而仪仗则按计划的时间继续走走停停。
司马良玉等人担心唐曦的安全问题,便苦苦劝阻,然而并没有什么效果。唐曦一句“寡人心意已决,尔等无须再劝”将他们全部打发了。
唐曦此次微服暗访,身边只带了十数名神武卫和硬要跟来的庞鸿畴。当然,还有永远都守在唐曦身边的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
神武卫是去年刚刚成立的烽王亲卫军团,人数约五万人,将军是被唐曦调回狄秋的龙元担任。
这五万人是由各个军团中最忠诚的精锐抽调组成,战力强悍,装备精良,每人都有一副钢制铠甲,虽然不像玄武军的那么夸张,但是比大陆上普遍的皮甲和链子甲,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反正烽国有海量的铁矿,不担心消耗。
他们甚至连还未公开的手弩都是人手一把,还有几台去年刚刚调研通过的大型床弩,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
第四十六章 麦浪滚滚
护卫着唐曦的这十数名军士是神武卫中的高手,算是士兵里精锐中的精锐,他们的高头大马皆装备了马鞍、马镫、马掌,只是被黑布盖了起来,让人看不出来。
马鞍一侧装有得胜钩,上面放着一杆长约一丈(2.5米左右)的马朔,矛尖寒光闪闪,锋利异常。
马鞍另一侧挂了一把巨弓和几壶箭矢,弓是八石弓,这样的弓,能拉开的人寥寥无几,唯一不同的是弓的两边分别装有一个滑轮,样子极像现世地球的复合弓,但是不像复合弓那样能折叠,格物院将这种弓命名为“射日”。
除此之外,马尾处还放置了一把流星锤。
十数人连夜赶路,终于在第二天傍晚,进入了山源郡境内。此时的庞鸿畴骑在马上已经是摇摇欲坠了,大腿内侧被磨得的起了水泡了,唐曦骑在马上无情的嘲笑着,而庞鸿畴却视而不见。
唐曦自起兵复国,几乎有一大半时间都是在军营里渡过,与士兵们同吃同睡,一起训练,训练量更是普通士兵的数倍,所以这点路程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唐曦命令神武卫脱下钢甲藏好,换上常服,将武器全部遮盖起来,便牵着马走进了一座小山村。山源郡连接着横断山脉,土地肥沃,数次兵灾都没有祸及此处,所以百姓相对富庶,现在烽国的税赋有三成来自山源郡。
走近村落,农户们似乎刚从地里回来,都忙着赶回家吃午饭。因为唐曦这个烽王有一天三餐的习惯,导致富庶起来的烽人现在也开始一日三餐,美其名曰:“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路过的农人看到唐曦也没有露出对外乡人的排斥,大多都是笑笑,点头示意一下就走了,唐曦每回都会礼貌的回礼,而其他的也都只是好奇的盯着他们这群一看就是富庶人家的家伙看两眼。
沿着农户们反方向走去,不一会,唐曦便看到了一副人间盛景。现在正值春分,无边的麦田,一片绿油油、清爽爽,微风吹过,飘来阵阵麦香。
唐曦忍不住深吸了几口气,闭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如果不是肚子发出了抗议的叫声,他能站一整天。睁开眼,尴尬的笑了笑,缓缓的走近细看,麦田里,麦穗儿粒粒饱满,风一吹,麦浪滚滚,让人心旷神怡。
夏炎即将到来,麦子也快到了收获的时节,看着那被沉甸甸的麦穗压弯了的麦秆,唐曦仿佛看到了一缸缸的小麦、一个个热气腾腾的白馍馍、一碗碗飘着油花的面疙瘩,顿时感觉自己的精气神猛的升起,浑身有使不完的气力。
似乎有水滴划过脸颊,唐曦伸手打算抹去,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泪水,他擦干泪水,自嘲的笑了笑,转过头。
“这样的美景,寡人真是永远也看不厌。这是上天送给寡人最好的礼物。”
说完,便看到了庞鸿畴脸上流满了泪水,已经泣不成声。唐曦低低的叹了口气,五年前的蝗灾同样波及到了山源郡,当时的庞鸿畴正被唐曦派在龙寒身边当参军,谁都没有想到庞鸿畴的家人会被活活的饿死。
等庞鸿畴收到家书的时候,家人已经离世多时了,对于这件事唐曦一直都非常自责,认为是自己没有照顾好下属的家人,所以对于庞鸿畴,他是能赏则赏,能让则让,还亲自为他保媒。
“鸿畴...”
“大王莫怪,臣下只是情不自禁,让大王见笑了。”庞鸿畴擦干眼角的泪水。
“你没事吧?”唐曦担忧的看着庞鸿畴。
“回大王,臣下无碍。臣下知道大王在想什么,那件事都过去那么久了,臣下已经放下了,希望大王也不要再过多思虑。此事本来就与大王没有多少关系,是微臣一时忽略了,却劳大王日夜惦记,还将微臣的过错全部抗在自己身上,微臣实在是有罪啊。”
庞鸿畴叹了口气,劝慰道。
“呵呵...做君上的,为下属背黑锅,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嘛。”唐曦转过身,看着那无边无言的麦田,感受着徐徐的清风,微微一笑。
庞鸿畴没有再说话,只是整了整衣冠,一脸严肃的朝唐曦的背影恭恭敬敬的一拜。
“走吧,找个人问问怎么去县城。”
“诺。”
一行人牵着马,走在路中间,路边的庄户家中升起袅袅炊烟,应该是妇人在家中做饭。
唐曦见院子里的男人刚从田里回来便在自家院子里忙东忙西,不是接过自己媳妇儿的活计就是劈着柴,便也没有去打扰。
庞鸿畴眼尖,瞧见前方不远的一户人家门口蹲着一个老翁,正托着一个脑袋大的碗在吃饭,便快步上前。
只见那老人家一头白发,精神矍铄,捧着大碗正“哧溜哧溜”的吃着宽大的面条。面条是油泼面,吸进一大口便用手擦擦嘴角的汤水,继续吃。
那面条似乎不用咀嚼一般,直接下到胃里,等庞鸿畴走进,那一大碗面已经吃了一半了。庞鸿畴对着老农拱拱手,问道:
“老丈,我们是外地来的游商,敢问县城在哪个方向,距此还有多远?”
老农抬起头,露出一张布满褶子的脸,咽下嘴里的面条,大声回答。
“哦!县城啊,离此不远,沿着这条路往西二十里便是了。”
说完便指了指路,声音洪亮,连走在后面的唐曦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唐曦加快脚步来到庞鸿畴身旁,躬身一礼,问道:
“老丈,小子心中有些疑问,不知老丈可否为小子解惑?”
“年轻人有什么就问,老头子要是知道,肯定会告诉你的。”老农摆摆手回道。
“小子方才路过村里的农田,见大家都有种植土豆,只是似乎每户只有不到一亩。小子听闻这土豆亩产惊人,亦菜亦粮,为何不大多种一点?”
“哈哈...年轻人有所不知啊,这土豆虽然在其他郡早已推广种植,但是我山源郡偏远,也是今年刚刚才传播过来。老头子我也是听说这土豆亩产惊人才在官府那里领了一些,准备试种,地里的那些都是准备当做种苗的。
我听远方的亲戚说,这土豆虽然产量高,但是废地,种一年土豆就要养一年地,不是大荒年间,谁没事天天吃那玩意儿啊。只要每年种一些苗子,如果遇到荒年就用得上了。”老农哈哈笑着回道。
第四十七章 存人失地
土豆当然是唐曦弄出来的,除了他,别人见到了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的价值。这种东西即便是在农业落后的古代,亩产也能超过三千斤。
说来也巧,这是唐曦在横断山脉中打猎时,无意中发现的。当时远远的看到几株已经枯黄的植物,叶子为羽状复叶,像极了前世的马铃薯的植被。
唐曦怀着激动的心情,亲手挖开地表的泥土,露出了里面大块的椭圆行块茎。这一发现,让他高兴了很久,这玩意在前世也是非常著名的,特别是在灾荒年间。
它亦菜亦粮,耐储存的特点,深受广大农民的喜爱,除此之外,味道还格外的鲜美。
烽国复国之后,他便命人开始试种,接过和前世的土豆没什么差别。亩产高的惊人,最主要的是,不挑地儿,即便是在沙地里也能种植。
在找到土豆的当天,唐曦就对岳山族人下了一道命令,让他们在大山中寻找各自植物,比如野生棉花、玉米等。但是,到目前为止,还一无所获。
不过唐曦并没有灰心,横断山脉有多大,他太清楚了。想要在里面找宝贝,不花大力气,是根本不可能的,自己能找到土豆,那只不过是运气。
唐曦看着眼前的老农,还想问些其他的,但是他的肚子却很不争气的叫了起来,许是闻到了面条的香味。老农见此,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一把拉住唐曦的胳膊。
身后的神武卫一个个紧张的悄悄抽出手弩,只要老农有任何异动,便马上射死他。唐曦不着痕迹的朝后做了个手势,然后看着老农,神武卫见此,这才收起手弩,但还是紧张的看着老农。
“这位小哥儿看来是饿了,不若在老头子这里用些吃食吧。我们这里偏僻,难得有客商经过,今天正好家里收了面条。我们的面条劲道,做油泼面最是好吃,听说这油泼面还是咱烽国的大王发明的。”
“怎敢叨唠老人家,我们去县城就行。”唐曦客气的回绝。
“有什么叨唠不叨唠的,山里人家,不讲这套。我们村离县城虽然不远,但是也有数十里,即便是骑马,没有几个时辰也到不了。
既然客人远道而来,哪有不招待的道理,说出去人家会笑话的。现在咱烽国不比以前,盼来了一位好大王,家家有饭吃,年年有余粮,老头子还打算拿些去县城里卖呢。”
嘴里还说着话,便起身拉着唐曦往屋子里走。烽人的好客,是出了名的,不管在哪个郡都是一样。唐曦怀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任由老农拉着自己走进院子。
“那便有劳老丈了。”
“什么有劳没劳的,文绉绉的,老头子可不喜欢。老婆子,家里来客人了,赶紧煮个三四十斤面条出来。”然后转身看了看还在院子外的侍卫,朝他们招了招手。
“你们还站在外面干啥,快进来,屋子小,坐不开,将就的坐在院子里吧。”
“老丈客气了,到打扰老丈已是很不该了,哪敢嫌弃。”唐曦抱拳躬身说道,然后朝外面喊道:“既然老人家邀请,你们都进来吧。”
侍卫们这才绑好马匹,走了进来。
“你们这是...?”老农奇怪的看着他们。
“老丈莫要多想,这些都是我家请的护院,这位便是我们商号的少主。我们此次是来山源郡考察的,看看能不能在这边开几家分店。”庞鸿畴赶紧向老农解释道,然后指了指唐曦。
“原来是这样。”
这时,屋子里走出一个老婆婆,手里拿着擀面杖,指着老农骂道:
“老不死的,瞎嚷嚷什么。”
然后便看到了满院子的人,顿时吓了一跳。
“你们这是...”
“这是远方来的贵人,打算在咱们县城开店。快去做你的面,别瞎打听。”老农走到老妇人面前,将他往屋子里推了推。
“诶诶诶,好嘞,那客人们先坐,老身这就给你们做饭去。”说着便走进屋子里。
不一会儿,十几碗香喷喷的油泼面便端了出来。
赶了十几个时辰的路,众人走就饿的饥肠辘辘,从军中带来的干粮是又冷又硬,还不如军营里的饭食。见司马良杰打算先试吃,看看有没有毒,被唐曦一脚踹了个跟头。
唐曦伸手接过老农递来的大碗,大口的吃了起来。见老农和老妇人进屋,唐曦没好气的白了司马良杰一眼,轻声呵斥道:
“猪脑子,如果在这种地方,寡人都能被毒死,那即便寡人在宫里也一样活不了。”
说完便端起大碗继续“哧溜哧溜”的猛吸,不一会儿,一碗差不多两斤左右的面条便吃完了。老妇人见状,开心的笑了起来,露出嘴里仅剩的几颗牙。
“哈哈...贵客慢慢吃,锅里还有很多呢。这孩子一看就是被饿着了。”
唐曦忍不住老脸一红,将手里的碗递给伸手来接的老妇人,客气的说道:
“有劳了。”
一行人吃饱喝足,又与老农聊了一会儿,见天色依然不早,便起身告辞。走的时候,唐曦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庞鸿畴,庞鸿畴会意,悄悄的在院门上留下了一袋子钱,便骑上马走了。待老农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奔出老远了。
骑着马快速的奔驰在大路上,唐曦身后,司马良杰很不解的看着前面显得非常愉快的唐曦,瓮声瓮气的问出了自己心头的疑惑。
“大王,您为何要脱离大部队,自己前来看什么农田。这也没什么好看的啊。”
“你个夯货,懂什么?大王又不只是为了看庄稼。”庞鸿畴翻了翻白眼,忍不住出口说道。
“那是为了什么?”
“良杰啊,你可知道打战最主要的是什么吗?”唐曦笑着问道。
“当然知道!需要将军的指挥有方和士卒的勇往无前。”
“这不过是其中一点,打仗最主要的,除了这些,便是钱粮,天时地利。而钱粮的根源是哪里?根源便是百姓。而你所说的将军、士兵,其实从根源上来说,也是百姓。没有百姓,一切都是虚幻的,就像那无根之水。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
唐曦看着前方,似乎颇为感慨。
第四十八章 玉龙河畔
一行十数人抛开大队仪仗,从山源郡一直微服至景兴郡。为了避人耳目,唐曦专门寻山间小道前行,夜晚也不投宿客栈,在县城备足干粮便宿于荒野。
唐曦常年居住兵营,与士卒为伍,对于他而言,每日赶路、露宿野外已经是稀松平常,但是对于身为文人的庞鸿畴而言,实在是苦不堪言。
幸亏已经进入夏炎,晚间气候凉爽。只是晚上蚊子多了起来,“嗡嗡嗡”的一夜,吵的人睡不着,趁你不注意,还时不时得叮你一口。
山林里的蚊子特别毒,只要被叮咬,立马起了一个大包,虽然不致命,但也瘙痒难耐。
唐曦见此,便命侍卫寻来大量嵩草,在太阳底下晾干,研磨成粉,配以多种香料。一入夜,就点燃粉末,让其一点点焖烧,以此来驱赶蚊虫。
这种方法,是前世在农村老家学的,那里不兴用蚊香,喜欢用这样的纯天然方式,效果显著且无毒,第二天身上还会留有一股淡淡的清新。
为了免于迷失方向,众人一直沿着玉龙河前行。玉龙河,自横断山脉流出,经山源郡中部,流入景兴郡,最后神器的消失于景兴郡东部一座名为玉龙山的山涧之中,而玉龙河也是因此得名。
唐曦的第一任师傅,赵成,就提起过这条河。因为河水最终消失在地底,赵成称这条河是黄泉的一条支流,河水最终都是汇聚于地下十八层的冥府。
对于这种说法,唐曦一直以来都是嗤之以鼻的,自己解释不了的事情,便归咎于鬼神。真是无知的典型,这玉龙河最后不过是成为了地下河流而已。
为此,唐曦还花费了一番气力,让唐政给他换了一个师傅,也就是后来的司马元寿。他必须要赶走这个欺世盗名的老孺,只知一心读圣贤书,不知领会其意,读之何用?子不语怪力乱神?
唐曦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虽然他解释不了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但是他也不愿意认为是什么所谓的仙人在背后操纵着一切。
不像这个世界的人或者现世的古人,一解释不通,就认为是神鬼作祟。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对人说过自己的故事,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他打算将自己的秘密永远的藏在心里,带进坟墓。
午间时分,太阳正是最毒的时候,唐曦命众人停下歇息。他们身上带的药材不足,万一中暑了,在这样的山林里,等于是自杀。他们所在停驻的这处玉龙河段,河道较窄且深,宽约两丈左右,河流湍急。
在这种没有污染的地方还是有好处的,河道虽然深,但河水清澈,一眼便能看到河底的泥沙和几条小鱼。远远望去,宛若一条玉带,在绿意盎然的大地上静静地铺展着。
河的两边,是一大片的柳树林子。此时,唐曦正坐在马车里与庞鸿畴下棋、聊天。马车是在山源郡的时候买的,不过空间狭小,宽度只够一人横坐,两人坐在里面,再加一棋盘,更是拥挤不堪,连伸腿都难。
平时,唐曦都是骑马而不坐车,马车是专门为庞鸿畴准备的。这个中年文士大腿处的擦伤一直没好,到了夏天,天气闷热,伤口似乎有发炎的迹象,唐曦没办法,只得给他准备了马车。
“啊~这大夏天的,喝口冰镇的果酒,真是赛似神仙啊。大王真是智比夏海,这硝石成冰的法子,微臣是听都没听过,大王却好似稀松平常。”
喝了一口酒杯里的冰镇果酒,庞鸿畴感觉自己全身的毛口似乎都张开了,舒爽无比,忍不住发出叹息声。唐曦非常鄙视的看了前面这个摇头晃脑的家伙一眼,开口说道:
“硝石成冰之法,虽然方便快速,但是需要的硝石量很大,所出的冰块也不多,寡人都没打算大量推广。酒也喝了,继续说刚才的话题。”
“诺。这魏宋之间啊,有条横贯东西的大河,名曰恒河。此河九曲十八弯,西起云岩燕国之地,东入夏海之滨...”
庞鸿畴两指夹起一枚白色的棋子,落于棋盘上,然后缓缓的说道。唐曦听了一会便挥手打断,没好气的说道:
“这些寡人知道,说些寡人不知道的。”
“大王莫急,听微臣慢慢道来。这条大河顺流而下,将霄国一分为二。为了防止魏宋两国的水军顺水攻入自己的国土,霄国便在上游建了一座水上要塞,这座要塞横跨恒河,阻挡了魏宋两国百年,让其只得望河兴叹。
既然说到了水军,咱们再说说各国的水军力量。以前,我烽国因为贫穷,又加之在内陆,所以水军实力薄弱,几乎为零。广湖上游弋的,皆是康国的舰船,我国只是沿湖设立了许多的岗哨、要塞,耗费人力无数啊。
不过,自大王登基以来,大力发展船舶业,虽然比不得真、霄、越等临海国度,但是面对康国,我烽国已能自保。”
见庞鸿畴说到水军,唐曦似乎有些无奈,扔下手中的棋子,深深的叹了口气。
“大王似乎对水军有所不满?”
“哎...五年的努力,虽然楼船、蒙冲、先登、赤马舟等舰船在数量上比之康国无不及,但是军士的素质、将军的能力都远远不及,导致我烽国水军只得固守一地,这和之前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能打败敌军,那这些都是无用之物。劳民伤财啊。”
唐曦又叹了口气,说出了心中的忧虑。
“大王其实不用如此担心,我烽国水军要打败康国,还是有可能的。”庞鸿畴似乎智珠在握,拂了拂自己颌下的短须,微笑着说道。
“噢?计将安出?”
“大王怎么忘了格物院最新研制的床弩,此物射程远,威力大,远非投石器所能比拟,如果装载到舰船上,不需要将帅多高的指挥才能,我军也必将所向披靡。”
庞鸿畴非常自信的说道,但是唐曦听到这话却并没有表现的多高兴。他比谁都清楚床弩在海战中的作用,那强大的破坏力,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射穿一般的楼船。
唐曦永远忘不了韩炎请他看床弩试射的场景,儿臂粗的弩箭在六百步处射出,钉入岩石数尺,那简直就是后世的大炮。
第四十九章 河畔遇袭
“大王可是担心以后?其实您是着相了,等我烽国统一天下,难道您还怕没有人才?转了这一圈,微臣发现许多百姓家中都给您立了长生牌位,微臣相信,只要您坚持以仁治国,天下英雄必定会为您所用!”
庞鸿畴看穿了唐曦的心思,忍不住心头发笑,却没有表现出来,大王虽然雄才伟略、智谋出众,但毕竟不是完人,有时候想问题同样会拐进死胡同。
听到这话,唐曦眼前一亮,对啊,自己没事钻这牛角尖干嘛?统一天下又不是一定要靠水师,等寡人的版图开始扩张,人才自然会源源不断的流入,各国有识之士也会主动来投。
“是寡人着相了,庞卿真是一针见血,寡人甚是感激。”
“大王,我等做臣子的,理应如此,不然的话,要我等何用?”
说完看着唐曦,两人相视纷纷哈哈大笑起来。笑罢,唐曦无意中朝柳树林子里瞥了一眼,忽然,一道寒芒自眼中一闪而过。唐曦微微愕然,不过转瞬间便醒悟过来,毫无疑问,那是武器的反光。
唐曦低头沉思片刻,嘴角稍稍扯出一道残忍的弧度,他抬起头,见庞鸿畴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用眼神阻止了欲要发问的庞鸿畴。唐曦将脑袋从车窗处伸出车外,看一眼数十丈外的柳树林,眼中一片戏谑之色。
跳下马车,唐曦挥手招来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在他们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两兄弟立马大惊失色,四只眼睛在树林里乱瞟,似乎要找出刺客的位置。
而司马良杰差点吓得跳起来,唐曦一把拉住他,然后捂住他的嘴,这才没有打草惊蛇。唐曦眯着眼看了二人一眼,眼神阴冷,两人吓的打了个寒颤,然后纷纷一抱拳,走开了。
看来,良玉的经验还是不够老辣,如果是自己的舅舅,必然不会让人发现自己脱离了大队。
唐曦左手插在腋下,右手高抬,用大拇指撑着下巴,他首先排除了内奸,这一路来,有太多的机会可以刺杀自己,根本不必等到现在,所以这些刺客是刚刚赶到不久的。
不一会,司马良杰便拿着两门铁盾走了过来,唐曦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车厢,司马良杰会意,朝马车走去。
这马车是木制的,没有任何防护,箭矢要射穿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庞鸿畴需要盾牌保护。
至于自己,唐曦从来没担心过,自己的衣袍可不一般,主要的部位都缝制了钢板。
突然,一道哨声响起,近百名身着黑色皮甲、黑巾蒙面的人,手持弓箭、腰佩长刀,迅无比的从柳树林里冒了出来。为首之人一挥手,冷厉的大喝:
“上!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嗖嗖嗖….”,声音响起,几十只铁羽箭飞蝗般散射了过来,箭头上闪着蓝汪汪的光芒,显然涂有剧毒!唐曦就地一滚,躲过第一轮箭射,刚刚那一瞬间,他看到为首那人手中居然握着一把手弩!这让唐曦无比惊讶。
“保护大王!”
从马车中出来的司马良杰一声大喝,身子从车辕上一跃而起,单刀已经拔在手里,“铛铛”两声,拨开了朝他射来的两根羽箭,顺势扑了出去。
司马良贤带着数名神武卫,手举着盾牌,将唐曦团团围住,手中长刀挥舞,纷纷将射来的剧毒箭矢击落在地。
而其余的神武卫则在司马良杰的带领下朝黑衣刺客冲去。神武卫是什么人,那是精锐中的精锐,对这小小的箭阵当然不放在眼里。而且他们人少,目标小,加之大部分的箭矢都飞向了唐曦,躲避起来轻声自然。
来到刺客近前,几人手中长刀上下翻飞,刀刀见血,一刀一命。可惜敌人人数实在众多,足足十倍有余。
“大王,末将带人顶住,您先走!”司马良杰转头高声道。
“走?往哪里走?还是一起去阎王殿吧!”为首那人冷笑一声。说着抬起手中的手弩,对着唐曦一箭。
唐曦对司马良杰的劝告充耳不闻,右手提着一把钢刀,偶尔举刀打飞漏网的箭矢。他并没有把这些人放在心上,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真的只带了这么几人,那就真的太愚蠢了。
果然,正在刺客准备射出第二轮箭矢的时候,树林中再次传来了“嗖嗖嗖”的声响和机括运转的“咔咔”声,站在最后面的数十名刺客瞬间便被射倒在地。
紧接着,又是数十道弩箭声和机括声,两轮弩箭过后,场上能站着的黑衣人已不足三十人。唐曦见状,赶忙高声喝止。
“良元、孟非,寡人要活口!”
“诺!”
树林中传来两道不同的应和声,紧接着,分别窜出两拨人马。一波身穿墨绿色的制式军服,头上戴着草帽,脸上画着一道道黑绿相间的条纹;另一波身穿黑衣黑裤,头戴黑锦,把整张脸都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两拨人马一出现,便收起手弩,拔出各自的武器,快速的朝刺客扑去。
黑衣蒙面人各个目光阴冷,散发着一道道刺骨的杀气,跳出树林便四散而开;而绿衣人则各个神色冷硬,浑身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气势,血腥、摄人心魄,他们出了树林便数人结成一组,配合着朝敌人杀去,似乎是战场上常见的三才阵、四象阵。
“不好,是唐曦的秘密卫队,这是一个陷阱,我们中计了!快撤!”
刺客首领见势不妙,快速的朝同伴下达撤退的命令。
黑衣人中的领头人未带头巾,仔细看去,原来是地煞统领,孟非!他此刻正挥舞着手中的匕首,朝刺客首领杀去,所过之处,刺客皆被挑断脚筋。听到刺客首领的喊声,冷漠的眼中露出了嘲讽的眼神,脚下用力,加速朝那边冲了过去。
绿衣人的首领,手持一杆方天画戟,听到刺客首领的喊话,用戟身随手砸断一个扑来刺客的腿骨,而后哈哈大笑着说道:
“哈哈...想从我司马良元手中逃走,简直痴人说梦!想走?可以!那就把命留下!”
说完,抬脚用力一踩地面,一颗小石子受力飞起,司马良元挥动长戟,砸向石子。只听“叮”的一声,石子被击打出去,正好砸在刺客首领的膝盖,刺客首领忍不住跪倒在地。
第五十章 黑麒军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刺客便尽数被伏。司马良元提着双手双脚被绑的刺客首领来到唐曦面前,狠狠的将刺客首领扔到地上。
“砰”的一声,扬起数道尘土,刺客首领被震的连咳数声。司马良元看都未看倒地的刺客首领,朝唐曦躬身一礼,然后开口疑惑的问道:
“大王,您为何要等他们出手了再反击?当时发现这波贼人的时候,就该让末将率领黑麒军,将其一网打尽!您说,万一您有个什么意外,让末将怎么向烽国臣民交代。”
黑麒军,是唐曦在四年前下令组建的,选人、训练等模式都是仿照特种兵。这只部队自授旗成军以来,一直由司马良元统领,在各种深山湖泽中训练,人数大约六千人。
其中,有一千多人是司马良元游历大陆时候结交的江湖游侠,其余的四千多人则是选自永安军里的精锐。
除了给司马良元必要的军械辎重,唐曦就只提点了一下关于前世特种兵的相关知识,便任其发展,毕竟唐曦对这方面,了解的也不多。
和天眼地煞一样,唐曦对司马良玉没有提出太多要求,除了必须绝对忠诚之外,就是必须做到该做的。其实,这才是最难的要求。
目前看来,黑麒军的训练进行的非常顺利。和天眼、地煞一样,经过多年的磨合、探索,他们都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模式,早就超越了唐曦这个半吊子“师傅”。
唐曦记得,在司马良元按自己的说法,在脸上涂抹各种颜色的染料时,还被司马良杰无情的嘲笑了。让得司马良元追着司马良杰狠揍,边揍还边骂“我操,让你小子笑我,皮痒了?是不是觉得哥哥的拳头没力了?哥哥这就给你止痒!”
司马良杰可不敢还手,如果还手,除了被打的更狠外,毫无用处。他记得小时候挨打,不还手还好,只要休息几天就没事了,如果还手,那只能被打的更惨,没有半个月,肯定下不了床。
唐曦是不知道挨揍的过程,但是司马良杰来找自己告假是被人抬着来的,那张脸啊,啧啧啧,说猪头是抬举了,除了肿,还有颜色,红红绿绿的,好看极了。
不过司马良杰是真的皮实,没过两天,又人模狗样的在唐曦面前晃悠了。
咳咳,跑题了,让我们重现把目光移向玉龙河畔。
“呵呵...良元啊,寡人是想看看,除了这波人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势力想要寡人的那颗脑袋。所以寡人才把自己当做诱饵,万一还有隐藏着的敌人没被发现,那才是真的麻烦,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唐曦微笑着向司马良元解释道。
“大王多心了,末将我早就四处搜寻过了,必定不会有别的什么敌人!”司马良元自信满满的说道。
“夜郎自大!你司马良元的功夫是了得,但你能确定你是天下第一了?连藏匿之术最精通的地煞都不敢如此说,你又凭什么保证?术业有专攻。良元,你近几年的心态过于自傲了,需要自省!”
唐曦见司马良元如此的小看天下英豪,心中忍不住担忧,便皱眉训斥。
“诺!”
司马良元见唐曦发火,也没有反驳,恭敬的抱拳应和。但是任谁都能看出他眼中的不屑一顾,唐曦自然不会看不出,不过他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司马良玉的武力确实强大的不像话,也只能由着他了,但愿不要吃亏。
司马良杰将刺客的尸体堆在一起,打算请示唐曦如何处置,便看到唐曦训斥自己二哥的场景,顿时让他眉飞色舞起来,看二哥出丑,他感觉浑身得劲。司马良杰默默的走到唐曦身后,嬉皮笑脸的看着自己二哥。
司马良元对唐曦是绝对忠诚的,所以只得任打任骂,但是司马良杰就没有这个特权了。司马良元也退到唐曦身后,司马良杰见二哥走了过来,就知道准没好事,他收起笑脸,默默的横移半步,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司马良元哪管他这些小动作,对着司马良杰后脑勺,伸手就是一个大力的脑瓜崩。司马良杰被打的朝前踉跄了几步,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发黑,全身除了头疼,就没别的感觉了。
他勉强站稳,甩了甩昏沉沉的脑袋,然后哭丧着脸回到唐曦身后站好。低头看着司马良元轻声说道:
“二哥,您就不能轻点吗?”
“自找的!”司马良元头也没抬,同样轻声回道。
唐曦冷着脸,回头狠狠的盯了两人一眼,呵斥道:
“不得胡闹!良杰,寡人不是叫你去收拢尸体嘛!”
“回禀大王,尸体已经收敛的差不多了,三哥让我问问您,是埋了还是烧了?另外,有一名神武卫手臂中了一箭,箭上似乎涂有剧毒,现在整个胳膊都发黑了。”
唐曦早就发现了箭上有毒,只是没想到这毒药这么猛。他弯腰准备在刺客首领身上搜索,司马良元见状,一步跨出,阻止了唐曦的动作,示意唐曦小心。然后自己蹲下身,冷冷的看着刺客首领,威胁道:
“小子,解药放在哪里,交出来,爷爷饶你一命,不然...嘿嘿...”
“呸,要杀便杀,哪那么多废话!”
刺客首领朝司马良元吐了口吐沫,然后十分硬气的回道。司马良元抹了一把脸上的唾沫星子,朝着刺客的肚子就是一拳。刺客首领吃痛,猛的弓起身形,司马良元这才在他身上搜寻起来。摸索了许久,掏出了两个小瓷瓶,他拔掉瓶塞,闻了闻,便将其中一个扔给了司马良杰。
“这个应该是解药了,快去试试。”
“去吧,其余死了的刺客,无须掩埋,就地焚化。”唐曦命令道。
“诺!”司马良杰接过瓷瓶,转身快步离去。
唐曦转过头,看着地上的刺客首领
“看来还是个硬骨头,看来你是不会告诉寡人谁派你来的了。”
刺客首领将头一扭,不再理会唐曦。
“也罢,既然你不肯对寡人说,那寡人只能找别人了。孟非!”
第五十一章 雷鸣救主
正在唐曦吩咐孟非将刺客和其首领分开审问的时候,地上的刺客用藏在暗处的小刀片割开绳索,趁所有人注意力转移,便猛的挑起,用手里的小刀片刺向唐曦。
这一变化,超出了所有人预计,待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刀片已经临近唐曦。
眼看阻止不了,刀片就要划过唐曦的脖颈时,一直跟在唐曦身旁的一匹高头大马,人立而起,前蹄用力朝前踢去,正中刺客首领的肩膀。
刺客首领被那马儿踢的横飞出去,掉在地上,划出十数米远。
反应过来的众人纷纷抽出兵器,满脸暴怒,似乎要将此人碎尸万段。唐曦也很快从震惊中反应过来,抬手阻止众将,示意孟非过去看看此人是死是活。然后转身看着那马儿,一脸感激的说道:
“雷鸣,你又救了寡人一次。”
只见这马将脑袋凑近唐曦,在他身上拱了拱,似乎是想说,小事一桩。这名唤雷鸣的马,是唐曦捡的,说是捡,也不准确。
唐曦还在横断山脉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一匹马在和一只老虎对峙。
那匹马和普通的马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毛色红中微微偏紫,但是面对老虎,那匹马儿似乎一点都不畏惧。
老虎和马身上都布满伤痕,也许是唐曦来之前,它们已经交过手了。老虎匍匐着身子,龇牙咧嘴,狠狠的盯着马儿,马儿却高昂这头颅,藐视着老虎,一脸的不屑。
对此,唐曦非常惊讶,便打算看看再说。
似乎是不堪忍受马儿的侮辱,老虎猛的扑了过去,马儿灵活的转身,躲过老虎的扑杀,然后抬起两只后蹄,用力一蹬,准确的命中了老虎的身体。
老虎被马儿踢的倒飞出去数米远,它想要站起来继续战斗,但是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唐曦见此,显出身形,抽出自己的长刀,一刀刺穿了老虎的心脏,老虎抽搐了两下,便没了生息。
马儿似乎受伤颇重,流了很多血,见老虎断气,它便不支的倒在地上。唐曦赶紧拿出最好的伤药,敷在马儿身上,并且一直在它身边照顾它。
直到第二天,马儿能自行走路了,唐曦才离去。但是那马儿似乎认准了唐曦,一直跟在唐曦身后,怎么赶都赶不走。唐曦没法,只得收留了它,将他带回岳山族。
一直以来,唐曦都以为这马儿已经成年,哪里想到,数年来,这马儿一直在成长。
到唐曦平定烽国,这马儿已经长的非常夸张了,个头比龙三从匈奴带回来的哈捷宝马还要大,皮毛红中带紫,油光发亮,马腿强健有力,四蹄硕大。因其急奔如电,蹄若雷鸣,便给他取名为雷鸣。
雷鸣很通人性,这些年一直跟在唐曦的身边。
孟非查看了一下刺客首领的状况,便跑回来回禀道:
“大王,此人右肩粉碎,心脉震断,已经断气了。”
唐曦点了点头,没有多说,只是挥手示意他可以开始审讯了。孟非一抱拳,转身朝刺客们走去。他在剩余的十几名刺客面前站定,却没有开始审讯,而是朝地煞成员招招手喊道:
“小右,过来。”
地煞成员里,走出一个小个子,小跑着来到孟非身边,抱拳说道:
“师父!”
声音稚嫩,似乎是个不大的孩童。孟非拍了拍他的肩膀,将他的头巾摘了下来。果然,这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少年,相貌平平,毫不惹眼。
“小右,一个时辰,师父只能给你一个时辰。你必须给我所有大王想知道讯息。至于办法,你自己想。如果办不到,那你就不用跟着我回去了。师父会给你一些银子,你自己另谋出路。”
孟非眼神柔和,但是说出的话却冷酷无情。说完,转身便往回走,对身边的一切全部不闻不问。唐曦饶有兴趣的看着走回来的孟非,似乎在等他解释。孟非抱拳说道:
“大王,这是属下的弟子,名叫左右。属下见他孤苦无依,又天赋异禀,便收他为徒,一直带在身边调教。”
“嗯,你这教弟子的方式,是不是残忍了一点?”
“回大王,您当年训练我们的方式,似乎并不比现在柔和。”
“额...”唐曦被孟非说的哑口无言,便不再说话,而是好奇的看着那个少年,看他打算怎么做。
这时,焚烧尸体的神武卫完成任务回来了,见孟非竟然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一个如此瘦弱的八九岁的小孩子,纷纷大感诧异,便打算向前帮忙。孟非见此,缓缓走上前几步,冷冷的喝道:
“谁都不准帮忙!都给我老老实实的在一边看着!左右要做什么就让他放手去做,谁敢发出一点声音,那么,我就求大王将他逐出神武卫!”
众将士迈出的脚步顿时顿在了半空,看向唐曦,见唐曦点点头,一个个方才讪讪的将脚收了回来。
司马良贤、司马良杰两兄弟走回了唐曦身旁,原本也打算跟唐曦说说这事,但是见唐曦似乎没有一点要阻止的意思,还满脸的兴奋,便耐着性子看向场中。
左右没有使用自己的匕首,而是径自走到一名神武卫面前,右手一伸,锵的一声,将他腰间钢刀拔了出来。
沉重的钢刀,左右竟然用单手便举了起来,小小而单薄的身体,似乎在微微颤抖,也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
他一直被师父很好的保护着,只是练习技巧,从没真正杀过人。但是,身为地煞,不可能不杀人,所以他一直在期待。
左右倒提着刀,微微垂着头,慢慢的向那十几名刺客走去。额前乱发垂下一绺,在他眼前随风舞动,遮住了他的双眼。
一瞬间,众人竟然从这个小小孩子的身上,感到了一股极度的阴沉与压抑!拖着刀,来到众刺客面前,左右让地煞的成员将十几人分成两拨,将一波刺客拉倒远处,然后沉声说道:
“你们也都听见了,我只有一个时辰时间,所以,时间很紧迫。希望你们主动地告诉我,我家大王想要知道的一切,那样会很愉快。”
声音虽然稚嫩,却是冷冷如冰。
第五十二章 残忍的左右
看着眼前的小孩,刺客们一脸不屑,他们当然也听见了孟非刚才说的话,一名刺客嘿嘿冷笑道:
“我们为什么要告诉你?小子,板着脸就可以吓人么?爷爷今曰栽了,本就没打算活着回…啊~~”
一声惨叫,响彻长空,余音袅袅。他话还没说完,左右眼中寒光一闪,右手中的大刀已经是毫不犹豫的劈了下去!
血光一闪,这名刺客一条左臂齐肩而落,鲜血喷泉般从断臂处射出,喷在了他身边的那名刺客脸上,顿时模糊了他的双眼。
强烈的不适感升起,但断臂的刺客身边的这人却是一声也没有吭,强自忍住了那股强烈的不适感,看向左右那单薄身影的眼中顿时充满了诧异。
四周一片死寂,这些刺客是见惯了血腥的人,但是此刻他们心里无不升起一丝凉意。但是,凭这还不足以让他们惧怕。
在旁观看的黑麒军、神武卫和司马良元等人也是绝未想到,这个八九岁的小孩子,手段竟然是如此的狠辣!
一句话之间没有达到目的,竟然毫不犹豫,提刀便砍。而且下手毒辣之极,一刀出去,人已致残!
但是孟非和地煞众人却神色平静,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了。地煞中,很多高手的嫡系弟子,都是这么练出来的。而唐曦眼中的兴奋之色更浓了,满脸期待的看着眼前那个小小的身影。
马车中,把头探出车外的庞鸿畴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脸色发白,喉中咯咯作响,喉结在一个劲的剧烈运动着,似乎在吞咽着什么。
庞鸿畴只是谋士,一直在后方出谋划策,并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自然没有见过这样血腥的场面,一时适应不了。他不由自主的看向了唐曦,却见他满脸期待,兴奋的看着那个小孩,似乎对那小孩的作为毫无责怪。
压下劝谏的打算,庞鸿畴摇了摇头在心里想道:
“算了,每个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秩序,我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
左右面色不变,手中钢刀刃面上,滴滴鲜血缓缓滑落,落在雪地上,出轻微的“噗噗”的声音。冷眼一看,那名被砍去左臂的刺客已经痛得晕了过去,左右口气依然很平静的说道:
“我的时间不多,不想用刑,太麻烦了。现在,你们可以告诉我了吗?”
不想用刑?!旁边的神武卫听到这句话,顿时翻了翻白眼,有一种拿头砸地的冲动。这话太经典了,你小子还打算怎样用刑?一刀便砍了人家一只胳膊,竟然还说自己不想用刑?
左右低着头,提着刀,静静的等待着,等待其他的刺客说话。但是,他失望了,心中已经数到了十个数,却还是没有听见任何声音。左右在心中冷冷的一哼,双手举起钢刀,看也不看,朝着另一名刺客用力劈了下去。
这次,不再是胳膊了,而是生生的劈下了半个脑袋,那名刺客当场死亡。脑浆流了一地,其他刺客见状,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左右看着其他刺客还是不打算张嘴,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哎...你们为什么要逼我呢?乖乖的说出来不是很好吗?”
语气惋惜,还透着不忍,但是唐曦却听出了一丝淡淡的兴奋。只见左右扔掉手中的钢刀,抽出自己的匕首,然后又从身上拿出一张渔网。
左右叫来两名地煞成员,让他们把一名刺客固定在树上,然后将渔网用力的套在刺客身上,刺客的皮肉通过渔网的孔洞凸了出来。
在刺客和将士们不解的眼神中,左右拿着匕首,毫不犹豫的一刀,将一块凸出来皮肉削了下来,那名刺客发出了凄厉的叫声。
因为全身被固定,刺客动不了分毫。左右似乎没有听到惨叫声一般,又是一刀,一块皮肉再次被削了下来,然后他便不停的一刀一刀又一刀,边削嘴里还不停的说着话。
“这是一种刑罚,名叫凌迟,也叫千刀万剐。主要是针对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
执行方式是将犯人用三千六百刀切碎,中途犯人不得死亡,你放心,我的手艺没那么好,而且这里的工具和药物也不齐全,恐怕你挨不了多少刀就死了。还有啊...”
左右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似乎是在和老友聊天一般。而那名刺客早就疼晕过去,又疼醒过来,再疼晕过去,反复十数次了。终于,在削了一百多刀之后,刺客再也没有醒过来,左右伸手试了试他的脉搏,然后低声喃喃道:
“哎,我的水平和前辈们差太多了...”
说完,便转身看向另一个刺客。
“不...不...饶了我吧!我说!我说!唔...”
那名刺客被两名地煞成员抬到另一颗树上,并且用布塞住了嘴巴。他满脸惊恐的看着慢慢走近的左右,眼中透着哀求,左右看着那名刺客,淡淡的说道:
“不好意思,你说晚了。”
这次,左右足足削了两百多刀,刺客才咽气。他对自己的进步非常满意,看了一眼自己的作品,然后缓缓的走到剩余的刺客面前。喷溅在左右脸上的鲜血,缓缓的滑落,在他苍白的小脸上画出了一道妖艳的痕迹,他挺立如故,竟不打算擦试一下。
“你呢?愿意告诉我吗?”
脸上的血痕依然,说话的声音很冷静,似乎在闲话家常一般,口气轻松地就像是在邻居家做客,客气的问主家用过吃食了没有。
众将士看着这个幼小瘦弱的小孩子,一股冷意从心底油然升起,不由得齐齐打了个冷颤。
想起自己在七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再看看眼前这小家伙,用酷刑如同常便饭一般,眉头也不眨一下。这是孩子吗?这就是一个魔鬼。即便是见惯了生死他们,此刻也不禁有些反胃,脸色也有些苍白。
庞鸿畴早就已经缩回马车了,他是不打算在露头,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虽然他见过断手断脚的士兵,但那不一样,而且当时他一心只想大胜战,根本没有在意那么多。
第五十三章 又是宋国
众人中神色如常的,除了地煞成员外,也就只有唐曦了。不是因为他司空见惯,而是那颗冰冷、孤寂的心,让他起不了一丝波动。
这凌迟最早就是唐曦提出来的,后来成了地煞的一种拷问手段,这种手段也应用在其他的部门。
今天这样大张旗鼓的审讯,其实就是唐曦的本意,意在震慑。用到凌迟,也在唐曦的意料之外,但是效果是显著的!不仅震慑了敌人,还给自己的将士留下了阴影,让他们在打算背叛时,想想后果。
那名刺客双眼瞪得大大的,看着面前这个杀神一般的小孩子,嘴巴张得老大。见他竟然问的是自己,一急一怕之下,喉中出一声短暂的声响,两眼一阵泛白,竟然活活的吓晕了过去!
“妈的!竟然装死!”
左右勃然大怒,再次捡起地上的钢刀,刷的劈落,提起,再劈落,再提起...血光飞溅,一连四刀,将刺客的手脚皆砍了下来,刺客只剩下一个头颅和躯干。鲜血不断地喷溅而出,左右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
那名刺客四肢被砍,面容扭曲,疼醒之后,竟没晕过去。他痛的想要翻滚,但是现在连这么简单的动作他都做不到。鲜血汩汩的流出,四周一片醒目的殷红。
刺客口中出嗬嗬的声音,剧痛之下,连话也说不出来了。不时出一声短促的、似乎是从心底出的低低痛呼,剧烈的疼痛,使得他似乎连呻吟的力量也没有了。
“我说!”
“我说!我说!”
“不,我说,我愿意说……请让我说……”
一众刺客身子拼命向后缩着,脸上已经是恐惧到了极点的神色。争先恐后的喊了出来,唯恐眼前这恶魔下一个目标便对准自己,声音之大,简直能够振聋聩。左右冷哼一声,随手提到指着一个矮个子说道:
“你说!”
刀尖上,粘稠的鲜血尚在一点一点汇聚着,慢慢变得圆润、滴落。那名刺客几乎吓得前后一起失禁,软软的跪在了地上。
“小爷,爷爷,您要问什么,小人一定知无不言虚假,让小人全家不得好死!”
极端恐惧之下,这名刺客竟然发起咒誓来。左右似乎非常满意他的表现,面容稍缓,说道:
“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是是是,小人名叫张河,乃是宋王刘杰秘密卫队,铁血卫中的一员。铁血卫不止保护宋王的安危,更兼着刺杀各国政要的指责。里面具体有多少人,小人不知,恐怕只有大王和卫队长才知道。
此次是宋王下令,让我们秘密潜入烽国,伺机杀死烽王唐曦,至于原因,小人真的不知。还有...嗯...还有...”
越急越是想不起到底要说什么,这名刺客不由急得满头大汗。左右淡淡的问道:
“此次刺杀,你们来了多少人?”
“小人知道的,只有现在这些。至于宋王有没有派其他人,这个,小人实在是不知!”
张河见左右的脸色又冷了下来,不禁连声求饶,磕头如捣蒜。左右又看向其他人,众刺客见这个小恶魔看过来,一个个如同小猫般恭顺,纷纷开口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出来。
刺客们个个是面容诚惶诚恐,唯恐说得不详细,而惹来他的不满。其中一个刺客竟然连宋王有几个夫人、美人,每月某某时间在某某夫人房中过夜的规律这种事也说了出来。
眼看这波刺客是再也没什么油水可以逼问的出来了,左右便叫人把另一波刺客提了过来,准备核实一下得到的信息。这波刺客早就见到了左右的手段,一个吓的倒豆子一般说出自己知道的消息。
审讯看似很久,其实还不到半个时辰。结束后,左右小跑着来到唐曦面前,单膝跪地,抱拳说道:
“大王,小臣已经问出来了,幕后之人是宋王,他...”
“起来吧,寡人都听到了。你做的很好,寡人不会亏待你的。好好的和你师父学本事,将来好为寡人效力!”唐曦摆手打断左右,扶起他,温和的说道。
“愿为大王赴死!”左右激动的行了一个军礼,高声许诺。
“好!你去一边休息一下吧。”
左右再次躬身一礼,然后朝玉龙河走去。看着这个小小的身影,单薄的身子似乎一阵风来便可以吹倒,但是一众杀人如麻,在战场上也可以笑看生死的将士看向左右的眼神之中,竟然充满了忌惮与戒备。但是不一会儿,眼中又浮现了怜惜和敬畏。
别人不理解或可原谅,这些将士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最是了解不过,战场上,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个小小的人儿,为了烽国,付出了很多,甚至超过了自己等人。自己这些所谓的战场精英,在这般年纪,还都躲在父母的怀里,撒娇。而他,已经要直面国难。
“又是宋国!他们到底要干嘛!”司马良元恨恨的说道。
“我们很快就会知道的。”唐曦眯着眼说着,心里也活跃开来。
“现在刺杀我,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了吧,成功了也最多让烽国乱一下。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国内发生了变化或者和周边国家起了冲突。”
忽然,玉龙河边传来剧烈的呕吐之声,让人一听到就可以想象到,那正在呕吐的人恨不得将自己的肝肠五脏全部呕吐出来的痛苦!
众人转头望去,纷纷大出意外。那个站在河边浑身急剧颤抖着呕吐的人,竟是那刚才还冷血无情的左右。此刻,已然由站着吐发展到跪着吐了。吐着吐着,似乎已经吐不出什么来了,一口一口的全是清水。
左右把头伸进玉龙河内,大口大口的喝着河水,冰凉的河水也让左右舒服了许多。他师父告诉过他,呕吐和腹泻都会导致身体缺水,需要不顾一切的补充水分。
左右喝饱了河水,便将头缩了回来,忽然,又是一阵猛烈的恶心感袭来,扭头便是一阵狂吐,将喝进去的水全部吐了出来。
吐过之后,又是喝水,然后再吐。反复数次之后,心头的恶心感,终于消退了。
左右无力的躺在河边,毕竟只是一个九岁的小孩子,顶着巨大的压力,第一次面对这般血淋淋的场面,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最为极端的审讯方法。原本腹中早已是翻江倒海般难受,只是一直隐忍不发。
此子若善加利用,以后成就非凡啊,唐曦心头忍不住想着。
第五十四章 天下大势
一道振翼声远远传来,正在收拾行囊唐曦等人抬头望去,只见一只棕色的信鹰,自北方急掠而来,停在众人营盘上空盘旋。
孟非拿出一支外形奇特的哨子,对着嘴用力一吹,一道清亮的鹰啸声从哨子中传了出来。
天空中的信鹰听到鹰啸,收起双翼,朝着孟非一掠而下,轻巧的落在孟非戴着皮手套的右手上。
信鹰用自己尖尖的嘴在孟非衣服上轻轻的蹭着,亲昵之极,孟非伸手摸了摸鹰背,信鹰享受的眯起了鹰眼。孟非自信鹰的脚上取下信件,然后扔了一大块生肉,这才轻轻一抬手,放信鹰自行飞走。
孟非拿着一卷信笺,来到唐曦面前,唐曦伸手打开。是唐辉的密报,他在信上称,宋国国内近日来,兵力调动异常频繁。
宋王在尧山峡谷十里外加派了近五万大军,并且派重兵囤于恒河大营,见其动向,似要对魏用兵。另外,还探得康真北方的铁厥部最近也是动作异常。
唐曦将信笺交给孟非,孟非看过之后,眉头一挑,又将信笺交给司马良元,当所有人都看完之后,唐曦这才将信纸烧毁。孟非走到唐曦面前,抱拳说道:
“大王...”
唐曦挥手打断,然后看了看众人,见司马良贤低头思索,便笑了笑说道:
“良贤,你想到什么了?”
司马良贤:“大王,末将并未所得,只是有些疑惑。”
唐曦:“哦?你不妨说出来,大家探讨一下。”
“诺。魏国自公孙博文继位以来,一直埋头发展,国力日渐增强。相反,宋国的刘杰近年来被文武两派闹得无一日安宁,更别提发展生产了。此消彼长之下,原本两国国力相当,现今怕是已经失衡。
在这样的情况下,宋国为何还要攻打魏国,这不是自取灭亡嘛?更何况宋国四周强敌环伺,可不止一个魏国。”
司马良贤朝这唐曦一抱拳,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他心中虽然有了一些猜测,但是并没有说出来,这是要留给唐曦的。唐曦深深的看了一眼司马良贤,他听出司马良贤的话并没有说尽,不过并没揭破。
“呵呵...良贤问的很好。刘杰此人,庸而不昏,还是有一些小聪明的。寡人估计,他并不是真的要与魏国死战,只是想借此转移朝中的争斗,顺便干扰魏国的发展。
至于领国,霄国与越蛮子向来敌对,霄国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康真两国此刻也是分身乏术,刘杰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打动了铁厥部,怕是马上就要南下了。”
“这么说来,能够威胁到宋国的只剩我烽国了。据斥候回报,乌朔现在发生了内乱,赫毕的大儿子伙同其弟安库,欲要夺取赫毕的政权。双方领着各自的部落,打的难解难分。看来,是无暇南下了。”孟非看着唐曦说道。
“不对啊,还有云岩高原上的三只乌龟啊。”司马良元不解的说道。
“呵呵...二哥,您都说是乌龟了,您觉得他们会插手吗?恒、云联盟,勉强能抵御燕国,而燕国几乎每一代都会因为兄弟为了王位进行内战,这才保持了这么久的平衡。三国人口向来稀少,加起来都不超过三百万户,自保尚且不足,哪有力量东进。”司马良贤笑着给自己二哥解释。
“云岩高原,那可是好地方啊。寡人已经向往许久了。”
唐曦毫不掩饰自己对云岩高原的觊觎,眼中投射出如同狼一般贪婪且凶狠的目光。司马良杰不解的看着唐曦,在他看来那地方就是个不毛之地,除了雪山就只剩下草了。
最重要的是,那地方空气稀薄,人容易窒息,实在没什么好的,于是挠了挠头,瓮声瓮气的说道:
“大王,您惦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作甚?不仅难以攻下,而且攻下了没甚用处。”
“夯货,你懂什么!那里万里平坦,皆是草原,正是放牧的好去处。加之地势高,存活下来的马匹等,皆是异常的雄壮,用作战马,在合适不过了。”
唐曦非常不满司马良杰打断自己的幻象,出声呵斥。至于自己能不能打下那片疆域,似乎一点都不担心,别人或许对于那里的气候很不适应,但是有一群人却是习惯的很。他转头看向司马良元,下令道:
“良元,寡人命你即刻召回其余黑麒军,然后秘密潜入宋境,隐于山林,伺机而动。”
“诺!”
司马良元领命而去。黑麒军原本就在景兴郡练兵,唐曦来景兴郡的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查看黑麒军的训练情况,所以才召来了在玉龙山中的司马良元,让其护驾。
既然现在剑已铸成,哪有不用的道理,纵观如今天下形势,大乱将起,时不我待啊。
“大王这是要对宋用兵?”一直闭着眼没说话的庞鸿畴,忽然问了唐曦这么一句话。
“不错,寡人原本打算等宋国两派水火不容,然后从中挑拨,引发内乱,待到元气大伤,再行讨伐。不过,现在也不失为一个好机会。
北方的乌朔自顾不暇,看来是没有能力南下了。即便内乱平定,也是元气大伤,没有数十年是很难恢复了。此时不出,更待何时?庞相以为如何?”
“嗯,刘杰自作聪明,倒也可以一试。只是,微臣担心朝中官员不允。”庞鸿畴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一群老家伙,思想僵化,只知固守旧地,安逸惫懒。寡人要出兵,还不是他们能阻止的。更何况,那几个被夺了封地的世家,可是一直想着建功立业,好封爵封地,重现家族往日的辉煌。”
唐曦眼中露出一丝不屑的笑意,他并不担心朝中的阻碍,只要自己一战而定,那些个老顽固自然会乖乖的闭嘴。唐曦并不是一个好大喜功之人,两世为人,苦难的经历,让他学会了谨而慎之。
明明烽国在军械已经超过这个时代很多;将士们也是战意高昂,日日求战;百姓们安居乐业、家有余粮;国库钱粮充足,可算是盛世初现,但唐曦还是隐忍不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第五十五章 战略方针
“父王!”
一个胖乎乎小男孩,踉踉跄跄的朝唐曦跑了过来,身后跟着一位绝色少妇,少妇一边朝小男孩喊着“慢点!慢点!”,一边用幽怨的眼神瞥了唐曦一眼。
“诶~来,让父王抱抱。父王不在,我们的小桓兮有没有听话?有没有好好用饭?有没有长高一点?”
唐曦一把抱起小男孩,满脸慈爱,高兴的见牙不见眼。此时的唐曦褪去荣光,不再是那个无情的君王,也不是那个铁血的统帅,只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关心着自己儿子的起居生活。
“父王,孩儿可乖了,每日早起练功,午时念书,晚间练字,顿顿都吃两大碗呢!不信您可以问问母后!”
唐桓兮昂着胖乎乎的小脸,睁着大大的眼睛,掰着手指说着。桓兮,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他是唐曦与王后陈梓萱的儿子,也是长子,今年刚满三岁。
回头看了一眼朝自己行礼的陈梓萱,唐曦空出一只手,一把将她拉起,拥入怀中。
“辛苦你了。”
“臣妾不辛苦,大王为国事操劳,为百姓奔波,才真的辛劳,应该好好休息一下。”
陈梓萱红着脸想要挣开,可惜挣扎了几下都没有成功,只得任由唐曦抱着,低着头不敢看唐曦火热的眼神。此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父王、母后羞羞!”
“小屁孩...”
唐曦放开怀里的陈梓萱,伸手在唐桓兮的屁股上轻轻的拍了两下。殿外,一群容貌秀丽的女子走了过来,进得殿内,便朝唐曦盈盈一拜。
“妾身参见大王。”
唐曦回宫的消息,早就传回了后宫,这些女子都是后宫的夫人、美人。这个是某某大臣的女儿,那个是某某将军的妹妹,总之,都是大臣们的直系亲属。
“啊,你们都起来吧。”
将怀里的唐桓兮交给陈梓萱,唐曦走到那群女子中间,看着其中几名女子怀中的婴孩,忍不住抱抱这个,亲亲那个。前世孤苦无依,今生却是儿女齐全,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好好享受了一番天伦之乐,唐曦又不得不做回烽王,面对现今紧张的局势。
御书房内,站满了朝内的实权人物,包括驻军在外的将军。数日前,唐曦在回程的途中,便传令各路大军的主帅,让其先行回狄秋述职,而副将则带着大军随后而来。
“列为臣公,今日在京的三品以上大员都到齐了。寡人刚刚回宫,便收到了两份塘报,相信你们也都看过了,那就议议吧,都议议。”
这两份塘报,他们早就看过了,一份是说宋王在尧山关外加派了五万兵马,不知意欲何为。另一份则是说,宋王命李朝天率领二十万大军,欲渡过恒河,与魏军作战。
萧贺见无人说话,便首先开口打破沉默。
“大王,老臣以为,我烽国不宜参合其中。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烽国国力刚刚复苏,呈现大国气象,不宜用兵。如果急急忙忙对外开战,万一失败,烽国会被打回原形,得不偿失啊。我们还是以观望为主,坐山观虎斗,两不相帮,让他们狗咬狗。”
说完,便有几位大臣附和。
“臣附议。”
“臣也附议。”
......
唐曦看只有小半数官员附和,眼中笑意一闪而过。唐曦侧着身子,右手拄着书桌,抬头看着屋顶,嘴微张,说道:
“啊,观望。嗯,也是一个主意。还有别的想法吗?”
“老臣以为,不若联合宋国攻打魏国。”
户部尚书尹乐抱拳说道,其它大臣似乎对这个提议并不认同,无人附议。唐曦佯做微惊。
“联合宋国?尹尚书,寡人记得,先王在世的时候,你可是提议亲近魏国的,怎么此刻却…”
“大王,此一时彼一时。当年联合,甚至攀附魏国,与我烽国有利。现今的魏王公孙博文韬光养晦,魏国实力日益壮大,隐隐有十国之首的架势。如果宋国此役失利,让得魏军渡过恒河,那宋国危矣。如果魏王平定宋国,那对我烽国而言,有百害无一利。”
面对唐曦的惊异,尹乐表现的非常平静,站在那里侃侃而谈。唐曦认真的听完,点了点头,抿了抿嘴说道:
“嗯,有道理。还有吗?”
唐曦话刚说完,便有一人走了出来,是兵部尚书程博。他躬身一礼,说道:
“启禀大王,臣以为,应联合魏国。与其一起出兵,宋国必然不敌,到时便可与魏国平分宋土。”
“末将以为可行!”
“臣附议。”
……
一众军方将领纷纷出言支持,未等唐曦发表意见,又有一人快速走出,此人样貌年轻,身穿将铠,朝唐曦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便开口道:
“大王,前面几位大人说的都有道理,皆属老成谋国。只是,微臣以为,我们不妨使诈!”
“诈?白括,你接着说。”
唐曦垂着头,让大臣们无法真切的看到自己的眼神、脸色。听到白括的话,唐曦眼睛微张,伸手指了指白括,让他继续。白括一抱拳,接着说道:
“诺。魏宋两国相争,乃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必须把握。我们不妨两边讨好,微臣相信,这两国的使者,不日便会来到烽国。宋王必定是求大王不要出手,而魏王则必然相反。
届时,大王只管收下好处,两边应承,然后蓄势不发,只待两国打的两败俱伤,我们便可以逸待劳,随便找个理由攻入宋国。这样,即遵守了宋王的承诺,也可让魏王无话可说。
我烽国国运多舛,可谓是历经磨难。现在虽然稍有恢复,但也经不起太大的波折,我们没有牺牲士兵换取胜利的资本。兵法有云:兵者,诡道也。不必太过拘泥于形式,对自己有利就行。”
说完,便看着唐曦,不再言语。唐曦抬起头,眼光灼灼的盯着白括,白括实在是受不了唐曦恶狼般的眼神,低下头去。
“难怪别人叫你诡帅,不错。寡人认为,此计可行。那就这样决定了。”
“大王…”
其它大臣纷纷附和,唯有萧贺似乎还想劝阻,唐曦一摆手,威严的说道:
“吾意已决,对宋用兵,舅舅就不必再劝了。大家还是商讨一下细节吧。”
“诺…”
第五十六章 魏国来使
“报~!”
一名护卫王城的神武卫士卒高喊着快步走进大殿,打断了早朝奏事,他单膝跪地,抱拳又道:
“启禀大王,魏国遣使来我烽国,现使者正在王城外,等候大王召见。”
“这么快...”唐曦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然后急忙说道:“宣魏国使臣。”
“诺!”
不多时,只见殿外行来两名游商打扮的男子。其中一人身材高瘦,身躯挺拔,器宇轩昂;另一人则中等身高,微胖,进得殿来,两眼便四处乱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两人朝唐曦躬身一礼,那高瘦男子开口说道:
“魏国公孙博敖,见过烽王殿下。”
“贵使免礼。原来是魏国的亲王阁下,不知魏王殿下有何事,劳动亲王亲自为使。寡人见二位风尘仆仆,身穿游商服饰,此来烽国,路途中并不顺畅吧?”唐曦笑着说道。
“让殿下见笑了,为了穿越宋境,我们只得出此下策,如果不是郑大夫谨慎,恐怕小王就见不到殿下了。”
公孙博敖神情自若,语出恭敬,完全没有把唐曦当做杀妹仇人,似乎早就忘了这事一般。提到此来的凶险,公孙博敖唏嘘不已,虽然没有过多阐述,但是其中的危机,不足与外人道。唐曦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理解,然后提议道:
“两位贵使何不歇息一下,寡人为二位准备了宴席。”
“谢殿下垂怜,这一路虽然艰辛,但大哥的使命不敢忘。这是我大哥的亲笔书信,临来前交代小王,一定要亲手交给殿下。”
说罢,便小心的从怀里拿出一封信笺,双手前举。不用唐曦招呼,高珂自觉的下了台阶,拿过信笺。他伸手揭开火漆,拿出信纸,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又闻了闻,这才放到唐曦的书案上。整个过程,公孙博敖没有露出一丝不满,小心谨慎是必须的,唐曦和魏国毕竟有着仇恨。
唐曦伸手拿起信纸,纸是劣质的宣纸,是自己授意卧龙出售到各国的。唐曦小心的展开,应该是公孙博文的亲笔书,左下方还有他的私印。
信的内容很长,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堆,意思就是希望和唐曦结盟,共同攻打宋国,事成之后愿意与唐曦平分宋土。还为唐曦列举了结盟的好处和必须结盟的理由,说的好像不和他结盟,烽国就会有大难一样。
“魏王殿下的意思,寡人已经知道了。只是...”
唐曦放下信纸,看着公孙博敖,面色为难。公孙博敖见唐曦没有马上拒绝,便知道此事有门,至于其它的,可以放在一边,先听听唐曦怎么说。
“殿下是否有什么难处?不妨直说,我魏国必当鼎力相助。”
唐曦眼前一亮,送上门来的竹杠啊,不敲就太对不起自己了。他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说道:
“阁下也知道,我烽国地处西北,土地贫瘠,国力本就不强。加之前几年的一场大乱,国内民生更是凋敝,人口十不存一,实在是无力对外作战。”
“不然。殿下您想,和你我两国之力,战争必然是摧枯拉朽,宋国不会有什么抵抗之力的。到时候坐拥宋国半壁江山,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必能让烽国摆脱现在的困境。”说完,见唐曦神色丝毫不动,又说道:
“小王此来,大哥特意命我带了黄金千两,锦缎百匹,珍宝一车,良马十匹,献于烽王殿下。”
“啊!魏王殿下真是太客气了,既然如此,那寡人也就不推辞了。”唐曦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又开口问道:
“如果攻下宋国,魏王殿下可有交代如何分配?”
不等公孙博敖说话,司马良玉走出班位,手持笏板,躬身一礼,道:
“大王。微臣以为,应以璩、关二山为线,西面为我烽国,东面则为魏国。西面靠近我烽国,东面则土地肥沃,十分公允。”
公孙博敖见走出这人气度不凡,身穿紫袍,立于百官首位,职位应该不低。但是,这人说出的话,却差点把公孙博敖的鼻子气歪。
“这位大人好算计,东面确实土地肥沃,但是要直面康真两国。大人真是深谋远虑啊,不知大人名讳?”
“劳亲王阁下垂问,微臣乃内阁次辅,司马良玉。”司马良玉一点不在意公孙博敖的讽刺,淡淡的自我介绍道。
“原来是司马相公,久仰了!”公孙博敖话语虽然客气,但是神态却轻慢无比。
“好说。想我烽国,国力贫弱。即便打下宋国,还要面对你强大的魏国,如果再与康真为邻,那烽国危已!但你魏国不一样,国力强大,人口众多,何惧那康真。”
司马良玉无视公孙博敖的无礼,自顾自的说着。见公孙博敖又要反驳,唐曦赶紧挥手制止,这样吵下去,没完没了,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不依不饶。
“好了!此事可延后再议,两位远来,必定困乏,不如先去歇息。”
唐曦看着两人,也不等他们回到,就招来宦官。
“烽王殿下,既然事已谈妥,我二人明日就会回国,我大哥还在等小王的消息。至于结盟的具体事宜,我国会有其他使者前来商讨。”
公孙博敖见唐曦打算和稀泥,也懒得多争辩,不卑不亢的说道。唐曦惊讶的看着公孙博敖,似乎很惊讶他的着急。看来公孙博文等不及了,他胸怀韬略,自然不会允许在卧榻之侧,有其它猛虎酣睡。
“既然如此,那寡人也不留你们。你们歇息一晚,明日寡人就命人护送你们出尧山关。至于出兵时日,等魏王派其他使者通知寡人便可,寡人全力配合。”
“谢烽王殿下!”
见唐曦表态,二人心下欢喜,躬身一礼,便随宦官走出大殿,自始至终,那位郑大夫都未曾言语。唐曦听说过此人的名头,他是魏国的卿大夫,名叫郑谭邱,是公孙博文的左膀右臂,没想到公孙博文舍得把他派出来。
相较于公孙博敖,此人应该才是此次结盟的正使。
第五十七章 谢书傲
宋王宫,宋王刘杰手抚额头,听着一名黑衣人的信报。
“大王,烽国密探回报,前日魏王派使者前往烽国,邀请烽王唐曦一起攻打我国。而烽王似乎已经应允...”
那名黑衣人将烽国朝堂上的对话,原原本本的复述了一遍,似乎自己当时就在大殿里一样。刘杰听了下属的汇报,吓了一跳,猛的站起身。
“什么!消息确认了吗?”
“回大王,那名密探与烽王宫里的一名宦官是挚友,他灌醉了那名宦官,那宦官酒后失言才说出来的。这宦官当时正好在无极殿轮值,看到了整个过程,所以必然可信。”
“可恶的公孙博文,可恨的唐曦!将我宋国当成什么了?待宰的羔羊吗?!你先下去吧。”
说完,转头对一名宦官说道:
“去,把大臣们都招来!”
现在已经是午夜,宋国的大臣都已经入睡了。但是刘杰的一道诏令,他们不得不起来,拖着疲惫的身体赶到王宫。刘杰看到一个个昏昏欲睡的样子,心里忍不住火气。
“呵呵...各位大人睡的可好啊?寡人是无心睡眠了。”
“大王保重身体啊。”一名大臣满脸担忧的说道。
“保重个屁!人家已经把我宋国当做盘子里的美食,准备瓜分了!让我怎么能睡得着!”
马屁拍到了马蹄上,刘杰听到这话,暴怒的长身而起,连寡人的自称也不叫了。他伸出手指,颤抖的指着面前的那些个大臣。那名出言关怀的大臣知道自己巴结错了,赶忙躲进人群,不敢露头。
“大王,不知发生了何事,让您如此动怒?何人敢把我宋国当做肥肉?”左相谢书傲微微躬身一揖,疑惑的问道。
“公孙博文、唐曦!”
刘杰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胸中的怒火,咬着后槽牙说出了两个名字。众臣听罢,纷纷大吃一惊,魏王和烽王?他们两怎么走到一起了,不是说公孙琴轩是唐曦亲手所杀吗?而老魏王也是被唐曦活活气死的。
当年宋国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才一举夺下烽国七郡。而传言,唐政的死和魏国妥不了干系。
“大王,到底是怎么回事?”谢书傲问出了所有人心中的疑惑。
“寡人的密探今日回报,公孙博文见我军打算攻打他魏国,便派了自己的亲弟弟前去烽国,表示要与烽国结盟,共同对付我宋国。”
“唐曦怎么说?”谢书傲见事态确实超出了想象,赶忙问道。
“还能怎么说,答应了。”刘杰平息了自己的怒火,颓然的做回软塌,止不住的唉声叹气。
“哎...寡人该如何是好?难道要召回李朝天?”
“呵呵...大王大可不必如此烦忧。”谢书傲沉思片刻,便笑着说道。
“相国有办法了?”
刘杰听到这话,一下子来了精神。打仗可不是儿戏,即便不是真的要强攻魏国,但是前期的投入还是一样的。如果贸贸然的收回兵力,不仅打击士气,还会血本无归。谢书傲抚着长须,笑眯眯的说道:
“此时召回李朝天,无济于事,只会增长敌人的气焰。公孙博文恐怕早就在打我宋国的主意了,这次的事情,只不过是给了他一个借口。既然魏王可以派使者,那您也可以派使者。只要能让唐曦小儿保持中立,牺牲一点利益,也无不可。如果可以说动他一齐进攻魏国,那即便是让出两个郡,也是划算的。”
“唐曦能同意吗?”刘杰不确定的问道。
“既然他可以为了利益与仇敌联手,那为何不能与我宋国联手?我观唐曦此人,贪婪成性,一登基便夺了那些世家的封地,十足的小人,根本不足为患。大王请放心,我愿出使烽国,必能打动唐曦小儿,携手对抗魏国。最不济,也能让他袖手旁观,以他烽国的现状,要粮没粮,要人没人,那什么谋夺我宋国。”
谢书傲非常自信,他作为左相,当然有他自信的本钱。宋王借故调走李朝天,就是偏向了他谢书傲。李朝天手握重兵,又素有“不败将军”的美誉,君王猜疑是必然的。他现在真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过,什么事情都不是完美的,总会有那么几个看他谢书傲不爽的人。比如此刻,就有一名大臣走了出来,反驳了他的话。
“什么君子小人,只要对国家有利,哪里需要分的那么清楚。唐曦此人,用了十年时间积蓄力量,一举平定内乱,从我宋国手中夺回七郡。微臣观此子,性格坚韧,智谋卓著,非常人可比,大王万不可轻慢。如果不是烽国羸弱,国内百姓困苦,人口凋零,唐曦恐怕早就越过尧山关,攻入我宋国境内了。”
谢书傲偏着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不屑的摇了摇头,不过是典客下的一行人,名字好像叫马明阳,也不知道是怎么混进来的。谢书傲朝刘杰躬身一礼,自信的说道:
“大王,微臣愿立军令状!此去如果没有收获,那微臣甘愿自解袍服!”
“哈哈,如此甚好!那就要劳烦相国走一趟了。”刘杰大笑着应允。
“为大王效死!”
马明阳还欲再说,但是见二人一唱一和,将事情决定了,也只得退了回去。他微微的叹了口气:此事必然没有那么简单,不管谢书傲去或不去,也不管唐曦如何应答,烽国肯定是要出兵的。
雍咸宫御书房,看着谢书傲喝了一口茶,享受的闭上眼睛,唐曦微微一笑。
“不知谢相公此来何为?还要寡人秘密召见。”
“烽王殿下,您这茶真是回味无穷啊!”谢书傲放下茶杯,自信满满的说道:
“殿下,你我都是聪明人,微臣就不拐弯抹角了。只要殿下愿意与我宋国一齐出兵对付魏国,我家大王愿意割让两个郡。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可是寡人已经答应魏王了,这...”唐曦一脸的为难之色。
“明人不说暗话,您与魏王结盟,无异于与虎谋皮,最终结果谁都不知道。而与我宋国结盟,马上就能得到两个郡。殿下可要考虑清楚。”
谢书傲似乎智珠在握,俯身逼视着唐曦,等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