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国王的婚姻
“那是乌尔班八世的私生子?”
路易转过头去,看到自己的弟弟菲利普正从门外探出头:“别这个样子,”他温和地责备道:“这可不合礼仪。邦唐,去拿一把椅子来,”他又转向菲利普:“母亲又去望弥撒了吗?”
“是的。”菲利普说,他从外面走进来,在还没有举行“吊裤”仪式之前,他还只能穿着丝缎的华贵小裙子,但在罩裙里面却挂着路易送给他的匕首,他一路走到路易面前,向他屈膝行礼,之后才转移到邦唐搬来的靠背椅上——在这座宫殿里,暂时只有三个人可以与国王这样面对面地坐着,马扎然主教、安妮王太后与王弟菲利普,事实上马扎然主教并不赞成路易对菲利普的宽容,按他的说法,王弟应该如同一个臣子那样在国王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
路易并不认为这些繁文缛节能够对真正的野心家起到什么作用,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在路易十三在世的时候,还吻过他王兄的袍子,但在反叛的时候还没心慈手软,而且他对于菲利普,确实怀有一份歉疚之情,这让他对这个弟弟总是格外宽容。
“您准备在什么地方用晚餐,陛下?”邦唐恭敬地问道,年少的国王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他的早餐一般在寝室里单独用,午餐则要看时间与地点而定,有时候在书房,有时候在庭院,有时候在森林(在他外出狩猎的时候);但晚餐一般他都会和王太后,王弟与亲眷(即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蒙庞西埃女公爵或许孔代亲王)一起用,他们会在用餐时候交换一点有趣的传闻,偶尔欣赏音乐。对于晚餐的菜肴国王更是时常亲自过问,尽力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并保证健康与美味。
“今天我和菲利普在小厅里用。”小厅是黎塞留宅面对花园的底层长廊中的一间,就在“船首廊”的末端,虽然三面围墙,但在严冬时分,这倒成为它的优势了,加之房间足够小,只要很少的炭火就能把它烧暖——现在的王室现在并不在乎一点炭火的费用,但一想到外面数以万计饥饿的暴民,路易就实在无法忍受毫无任何用处的抛费。
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菲利普也飞快地跳了起来,把手臂伸向国王,虽然王太后一直称他为“我的小姑娘”,而侍从与仆人们也总是以对待一个公主的态度来对待他,但菲利普对于自己的定位并没有太过偏斜——他就像是一神气的骑士那样,准备让国王挽着自己的臂膀,即作陛下的支柱,又做陛下的盾牌。
“拿我的河狸皮帽子来。”路易说,“给菲利普带上,我们要在长廊里走上一段路的。”
邦唐身后的藏衣总管立刻走到门外去吩咐了今天的着衣侍从,着衣侍从向仆人发出命令,国王与王弟等了几分钟,才终于得以戴上帽子,披上厚重的斗篷,手挽手地向着小厅走去。
在这之前邦唐还向管理炭火的总管发出了命令,这样小厅的炭火才能被点燃,不过这就不是国王会关心的事情了,等他与王弟抵达的时候,小厅已经暖意融融,国王坐在餐桌的主位,王弟在左手一侧相陪,为国王倒水,配置调料。路易让他为自己倒了一杯水,挑了一些胡椒酱后就让他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谢谢,”他说:“菲利普,非常感谢你的服务,你可以坐下了,今天有你喜欢的鸽子,你要尽可能地多吃一些。”
菲利普鞠躬谢过了国王,才从容坐下,今天的鸽子是清炖的,肚里塞满了白蘑菇与芹菜碎,只放了盐和胡椒,算是一道汤品,国王用餐十分节制,与自己的弟弟分享了一只鸽子,不过还有一道奶油甜菜汤。
虽然按照规矩应该有四道汤品,但路易很早就取缔了这样的规矩,暴食对如今的人们是一种炫耀财富与力量的方式,但对于一个还没能正式接触政务的国王来说就不那么必要。
之后是塞足了苹果的烤鸭,国王只选了一些鸭胸肉和里面一起烘烤的苹果,苹果大概是除了菠萝与香蕉之外唯一可以烤了之后会更为香甜的水果了,而且被苹果的酸甜汁液浸润后,肥腻的鸭皮也会变得爽口起来,王弟菲利普倒是津津有味地吃掉了一对鸭腿。
第三道菜有烧羊羔肉块,火腿片,水煮鸡蛋与奶酪,路易还是只选了一些火腿片在盘子里,等到主食上来了,再用面包裹着削薄的莴苣与火腿、奶酪一起吃掉,有时候他在外狩猎的时候,也用这种方法携带午餐,所以人们把它称之为“国王面包”并迅速地在贵族重臣中流行起来,就连马扎然主教在忙于公务的时候也会叫上一份“国王面包”。
之后是三种不同的果酱,越橘、桃子与黑莓,国王挑了一些越橘酱,擦在大概只有一口分量的面包上,算是结束了今天的用餐。
王弟菲利普倒是吃了很多果酱,在冬天的时候没有太多水果,只有果酱,对于这种近似于在糖里加水果的所谓果酱路易一直很谨慎,但从王太后到菲利普,没有一个不视之如命的。
最后侍从端上了牛奶,一看到牛奶菲利普就蹙起眉头来,他不喜欢牛奶,但这是他的王兄规定他一定要吃的东西,“因为它可以让你长高。”国王这么说——路易看着菲利普往里面加了好几汤匙果酱才勉强喝下去,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他也曾命令厨师往牛奶里加上杏仁去掉那种小孩子不喜欢的味道,但这个做法很快遭到了王太后安妮的异议,因为……大部分毒物都是有杏仁味儿的,一旦什么食物里面有了杏仁味儿,就很难说它会不会突然变得致命。
这并不是在说笑,之前提到过的,腓力三世不幸的长子就是因为一份加了磨碎的樱桃果核的酱料而死的。
不但菲利普喝了,路易也喝了,他们现在正在第一发育期,必须打好基础,不是说笑,此时的国王与公爵仍有需要亲上战场的时候,更不用说现在还有另一个世界的怪物与不明人士在暗处虎视眈眈——他们显然对国王是没有什么敬畏之心的,就和那些巴黎市民一个样儿。
“告诉今天的厨子,清炖鸽子做的很好,赏赐他一个小埃居。”路易说:“请他另外准备一份,送给我的姑妈和我的表妹,天气实在太冷了,汤里要多加胡椒。”
邦唐立刻领命退下。
正在懒洋洋地握着一枚腌橄榄,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的王弟忍不住撅嘴,路易严厉地看了他一眼:“别这样,菲利普,他们是我们的亲眷,我们本该照顾他们的。”
“但他们都说这是因为你爱上了亨利埃塔的缘故。”菲利普说。
“这是什么混账话啊,”路易生气地说:“我真该好好警告一番你身边的人,亨利埃塔只有六岁,什么样的人能够爱上一个六岁的孩子?”
菲利普沉默了一会,“那就好,”他说:“母亲挺担心这个的,他们并不准备让亨利埃塔做你的妻子。”他摆弄了一下面前的银质刀叉,这还是玛丽.美第奇从意大利远嫁到法国之后带入法国宫廷的,那时候法国宫廷的人们更喜欢用手指吃饭,当时还有教士指责这位美第奇之女过于奢靡,而从路易十三开始,宫廷里又逐渐开始恢复到原先的状态,等到路易十四能够自己决定该怎么吃饭,刀叉又上了餐桌。
“你知道了什么?”路易不太往王太后身边走动,所以这方面的消息可能并不如菲利普灵通。
“因为您之前的坚持,”菲利普说:“您对康沃尔公爵查理的……宽仁,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他们大概是无法接受一个英格兰公主做法国王后的,虽然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显然很愿意结成这门婚事。”
“他们说得对,”路易说:“我不会选择亨利埃塔做我的妻子。”
“为什么,您不爱她吗?”菲利普追问道:“虽然我很讨厌她,但从身份,容貌与修养上来说,亨利埃塔的确是个好选择。”
路易微笑了一下,自从他知道自己就是路易十四后,就确定自己将来的婚姻不会单纯地只需要考量爱情与身份,“我不会娶亨利埃塔的。”他重申道——英国与法国简直就像是两柄利剑,只能敌对,而无法相容,他援助康沃尔公爵只因为作为一个国王他必须坚定地站在叛贼的对立面,他将来的妻子必定要出自于一个能够与法国互有裨益的国家,亨利埃塔从一开始就出了局。
菲利普显然还想说些什么,但门外突然出来了清脆的咔哒一声,国王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出门去,门外已经没有人了,他一边记下了玩忽职守的侍从,一边弯下腰,拾起了一只小袋子,这只袋子让他感到熟悉,他放在鼻子边一闻,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硫磺气味,立刻确定了来人的身份。
“没事儿,”他走进去和同样神色紧张的菲利普说,“我知道那人是谁,”他停顿了一下:“不是敌人。”
第二十三章 小女巫的幻想
玛利飞快地跑进了冬青树篱后面,一颗小心脏咚咚地跳个不停,就连自己装着施法材料的小袋子丢了也没注意到,她一口气跑回自己的房间,赶走了侍女们,扑在床上剧烈地喘息着,她的头晕乎乎的,面颊发麻,眼前的世界旋转个不停,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但国王陛下,她是说,路易,(亲爱的)路易的声音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
他说他不会娶亨利埃塔公主做自己的妻子。
玛利.曼奇尼在来到巴黎之前还是一个孩子,虽然她只比路易小上两三岁,但因为生来就是一个巫师的缘故,她在里世界的时间远比表世界的多,而里世界的礼仪显然没有表世界那样严苛,所以她来到巴黎,尤其是得以随侍王太后之后,遇到了许多满怀嫉恨的嘲讽与陷害,虽然她都一一报复回去了,但总还是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尤其是主教先生和她说过,最好不要过于频繁地动用属于里世界的力量。
但她是个女巫啊。
如果不是有父亲与叔叔一再严厉地警告,也许玛利就会想法儿回到里世界去了,那里才是属于她的世界——在宫廷里,虽然巫师的存在几乎是个公开的秘密,但她仍然必须严格谨守法则——如果一个王室成员胆敢公开豢养巫师或是黑暗生物,是会被教会处以绝罚,甚至被宗教裁判所上门讯问的。
而且她的家族也并不希望她只是以一个女巫的身份存在于宫廷之中,他们给予希望的不是她对魔法的理解与掌握,而是她的容貌与声音,但……这对于玛利来说,简直是种耻辱,她也不愿意放弃作为女巫的身份,她希望她的丈夫能够相信她,理解她,支持她,甚至能够懂得魔法的美妙之处。
问题是,就算她只是一个孩子,也知道这几乎不可能。在里世界,不是没有男巫或是女巫因为爱上了表世界的凡人,而意外泄露身份的,结局有目共睹,不是巫师杀了爱人,就是因为爱人的出卖被送上火刑架。所以即便出自于一个女孩的憧憬,这个形象也是模糊的,难以捉摸与想象的。
直到她与国王陛下在那个可怕的夜晚并肩对抗成群的狼人。
他们第一次相遇,他就知道她是个女巫了。
玛利有担心过,国王陛下会不会如同巫师们描述的那些凡人,只因为见到他们施放咒语而陷入恐惧,继而疯狂,很显然,没有,国王陛下接受了她的存在,他不畏惧她,也不会向她献媚,他的态度……只能这样形容吧,就像是面对着一个乐师、一位教士、一名学者,令凡人们闻之色变的咒语也只是一个技能——如同料理花儿或是烘培面包那样的技能,他堪称平静地接受了她,还有魔法,她兴致勃勃地说起那些里世界的事儿时,他也不会瑟缩或是生气,反而抱着一种真诚与热忱的态度全神贯注地倾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模糊的形象变得鲜明起来了,鲜明的就像是随时会出现在她眼前。
直至今日,她在门外听到那句话的时候,路易突然与那个形象重叠了起来。
意识到这点的玛利惊慌得不知应该如何是好,甚至无意间拧断了小袋子的挂绳,发现路易正在向自己走来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转身逃走了,她无法面对他,至少今天不要,或许之后几天也不要。
可就在她无所适从的时候,路易来了。
国王可以拒绝他人的觐见,但在黎塞留宅里,没人能够拒绝国王的拜访,玛利带着一张酡红的脸蛋儿去见了国王,路易还以为她喝多了酒,“这是你的袋子,”他提着袋子把它还给玛利:“要小心,曼奇尼小姐,”他和善地说:“现在的巴黎到处都是宗教裁判所的人,也许会有一些心思叵测的人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玛利发自内心地道了谢,她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但还是恭恭敬敬地向国王行了礼,道了谢。
这让路易都有些意外了,曼奇尼小姐可能是他身边最放肆的一个人了,她不太把他当作国王看,经常直呼他的名字路易,会走在他前面,或是坚持与他共乘,也因为这个缘故,在人数众多的仕女中,玛利.曼奇尼是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路易从不为她的失仪而生气,毕竟她鲜活的让他恍如还在过去,也许正是如此,他才愿意和她时常相处。
路易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玛利看上去有点恍惚,这让国王有些担心,他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玛利的额头,冰冷的手指一下子就让玛利清醒过来,她知道应该屈膝行礼恭送国王陛下,但她之前不愿意见他,现在又不愿意让他离开。
“怎么啦,玛利?”路易问,“放心吧,这个袋子是我捡到的,没有让第二个人看过,把它收好,别有下次就行了。”
“是的……”玛利说,她垂着眼睛,几乎不敢与路易对视,“我会小心的。”
“那么我要回去了,”国王说:“明天我们或许可以一起去集市。”
他正准备转身走开,却被拉得往后一倾。
玛利拽住了他的肩带。
“你要做什么呢?玛利,”国王有些生气地说:“你这可有些失礼了。”
他差点就要责备玛利了,但小姑娘抬起了头,那双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让暴怒中的狮子平静下来,“好的,”她声音轻柔地说:“陛下,好的,我愿意和您到任何地方去。”
路易无奈地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鬈发。
“那么你要好好休息,”他说:“别再让人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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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去集市是路易的一个想法,他想更多地了解巴黎,还有他的民众,现在因为宗教裁判所的黑衣法官与苦修士们时不时出现在巴黎街头的缘故,巴黎的治安要比以往好了很多,三个月前集市也重开了,在这个没有太多娱乐的时代,热闹的集市不但令平民与商人们趋之若鹜,贵胄重臣也无法抵抗这样的诱惑,王太后安妮也曾经提过应该去集市走走,还有蒙庞西埃女公爵,这位女公爵一直在抱怨不想总是待在黎塞留宅。
国王写好了短笺,让邦唐传给王太后安妮、王弟菲利普、他的姑妈玛丽王后与其女亨利埃塔公主,还有蒙庞西埃女公爵,邀请他们明天一起去集市,回信很快就来了,除了蒙庞西埃女公爵之外——她说她病了,很不舒服,连走动都困难,只有心领国王的好意了。
对此路易并不放在心上,倒是菲利普亲自来道了谢,当然,之后他顺理成章地和国王分享了一张床,他在入睡前给了国王一张已经背书过的汇票,价值一万五千个金路易。
“这是什么?”国王问。
“母亲的一万个金路易,我的五千个金路易。”菲利普说,“给您,陛下,虽然我们不明白您为什么这样坚持,但如果您想要那么做,尽可以和我们说的。”
“我没有想让你们出钱。”路易说。
“但我们比你有钱得多啊。”菲利普直白地说:“路易,这不是给国王的,是给儿子与兄长的。”
第二十四章 红孩子集市
既然说定了,那么第二天的行程就被迅速地递交到了红衣主教马扎然手里,他仔细地检查了这份国王的手函,与其说是辨认真假倒不如说是在估量小国王对于书信的应用与熟练程度,他看完之后就直接在这封手函的下面写道:谨遵钧命。在这句话的下面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附上一条纸条,纸条写给他的雇佣军首领,吩咐他调派出一百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负责明天王太后、国王与王弟一行人的安全,每人可以得到一个金路易的津贴。
把这封信送出去之前,他又派出可信的教士,让他去请宗教裁判所(巴黎法庭)的审判长到他这里来,他用一千个金路易换取了审判长的承诺,保证明天巴黎的街巷里绝对不会出现任何一个狼人或是吸血鬼——这位以拉略先生非常年轻,有着一对细长的褐色眼睛,笑起来活像是一只狐狸,他一边一枚枚地看过了小箱子里挤挤挨挨的金币,一边若无其事地般地提到,他昨天又接到了来自于马伊达尔奇尼先生的信,在信里,这位赫然已经成为了天主的代理人的代理人——马伊达尔奇尼先生“相当”地不认可宗教裁判所对法国王室的暧昧姿态,极力要求他们尽快撤出巴黎,直到马扎然主教先生愿意答应他们的要求,不再庇护乌尔班八世的巴尔贝里尼家族,将他们驱逐出巴黎。
但就算是为了答谢乌尔班八世的拔擢之情,马扎然主教也不会这么做,更何况他已经从巴尔贝里尼家族这里得到了可观的馈赠,以及,法国并不畏惧英诺森十世,他唯一失算的事情就是教会竟然乘着巴黎平民暴乱,紧急召见了当时的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以至于国王一行人遭到了一群塞尔维亚狼人的袭击,不过幸好当时的裁判所还有马扎然主教的一张底牌在——也就是以拉略先生。
以拉略先生原本只是巴黎法庭的一个小小书记官,他能够越权行事与成为审判长与马扎然先生的竭力支持不无关系,至于原先的裁判长,既然他愿意听从教皇的诏令,就永远地留在罗马,别回巴黎了。
但需要严正申明的是,以拉略先生与马扎然主教虽然站在同一立场,但公事还是需要公办,毕竟里世界的人也提醒了以拉略,他不能和之前的审判长那样,过多地倾向表世界,无论是圣父还是主教——马扎然对此相当不以为然,不过对于他来说,能够用金路易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事情,而且这也便于以拉略向里世界的人们表示善意。
“你们的小麦还够吗?”
“足够了。”以拉略说:“或者您可以再给我们一些油脂。”
主教点点头:“拿去吧。”他说:“我会让商人去找你。”以拉略虽然年轻,却也从来没有向他泄露过太多里世界的情况,就像他从来不会回答有关于小麦的问题,对于其他物资也始终含糊其辞,免得主教先生有可能猜测出他们在里世界还存留着多少力量,但对于金路易,他们倒是一向很欢迎,虽然马扎然的密探从未在流通的市场上看到做过标记的任何一枚钱币。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以拉略立即就告辞了,并不做出与主教先生关系多么密切的样子,他走之后,教会的副主教雷斯立刻前来拜访,说起来这家伙也真是够厚颜无耻,他在民众暴乱的时候俨然站在他们这一边,等到国王回到巴黎,就又做出一副对王室忠贞不二的样子,更是频频拜访王太后安妮,试图说服她,以取代马扎然的位置。
如果不是国王坚决反对,也许他真的会得逞也说不定,看着那张比自己还要难看的老脸,马扎然主教好几次都想要拉开抽屉,把雷斯副主教写给孔代亲王与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信扔在他脸上,但后来他还是按捺住了自己的怒气,客客气气地把他送走,另外,他还提醒了雷斯副主教,国王有心重建杜勒里宫礼拜堂的事情,当然,这很虔诚,副主教大人可不能视若不见,听而不闻。
于是国王就又意外地收到了两张汇票,一张来自于马扎然主教,价值一千个金路易,一张来自于雷斯副主教,价值一千五百个金路易。
这样他要做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这些汇票当然不会都换成面包,这样只会餮足了那些囤积居奇的小麦商人,国王将这件事情交给了富凯先生,这位监政官先生,又一次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他会将这些钱换成最多的燕麦、黑麦、豌豆等粗粮,每个愿意来礼拜堂干活的人都能直接得到粮食。
让他惋惜的是,国王虽然对他十分倚重,却也给了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一个机会,对,就是那个为国王提供了马匹的小商人,他的任务要比富凯危险与艰难得多,因为他要到意大利去,去采买尽可能多的玉米,这种作物法国也有人种,但巴黎的市民还对它不怎么熟悉,也因为这个缘故,它的价格还没被无良商人抬上去。
国王站在窗口看着柯尔贝尔策马离开黎塞留宅,他一开始还谨慎地只是随着马儿步行,到了街角转弯的地方就忍不住兴奋地一跃上马,飞快地奔驰了起来,可不是,像是这样的随驾商人顶多也只能在守门的时候有幸一睹贵人们的面容仪态,他却已经登堂入室,与那些高贵的大人一样为国王效力了。
“最好别让我失望。”路易喃喃道,主教与王太后并不赞成国王对柯尔贝尔的任命,因为他甚至不如尼古拉斯.富凯,富凯的祖父、父亲与他自己都是国王的监政官,也就是说,也能勉强算得上“穿袍贵族”,虽然这样的身份算是每年向国王缴纳“波勒金”年贡就能世袭,与原先凭着血脉与功勋获得爵位的“佩剑贵族”完全无法相比,但总要比一个普通的随驾商人来得好。
说服他们并不容易,而且可以想象得到,如果柯尔贝尔这件事情没能做好,那么之后路易还想要拔擢什么人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既然如此,柯尔贝尔先生不但失去了出人头地的机会,甚至有条绞索等着他也说不定。
今天国王的入睡时间要比往常更晚一些,但仍然要比宫廷里的大部分人早,就像是现在,圣母院的钟已经敲响了五下,市民们都已经安寝,宫廷里的夜晚却刚刚开始,如果没有舞会,那么王太后安妮与贵妇们一定就在赌博,这个时代的娱乐很少,路易也想过是不是能想出一些游戏来挤占赌博的位置,但想到今后他可能要做的事情,他就又把它去轻轻放下了。
而就在他准备就寝的时候,他的寝宫总管与第一侍从邦唐也回来了,按照惯例,他要去监督王弟菲利普、亨利埃塔公主以及玛利.曼奇尼小姐的睡眠情况,如果他们还逗留在除了寝室之外的地方,邦唐就要向他们宣读国王的诏令,要求他们立刻回去睡觉,这也是贵人们津津乐道的趣闻之一,王太后安妮对此十分纵容,虽然在她的心里,孩子什么时候睡觉并不值得在意,他们又不是需要早起劳作或是吝啬蜡烛的平民,但她很高兴看到国王能够爱护自己的弟弟。
“菲利普小殿下表示感谢并问您安,亨利埃塔公主殿下表示感谢并问您安……玛利.曼奇尼小姐……”
路易等了半天也没能等来下一句,他自己套上亚麻长内衣,“怎么?”
邦唐看了看四周,确定只有国王和自己在:“曼奇尼小姐希望我能带给您这个,她说把这个放在枕头下,能够让人睡得好又精力充沛……”
邦唐犹豫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玛利.曼奇尼给他的东西很像是……某种用于诅咒的器具。
那是一颗橡树的果实,但被染成青绿色,下半部分被雕刻成闭合的眼睛形状,眼皮与眼珠清晰可辨认,上面铭刻着古怪的文字,它被固定在一个银的底座上,底座被做成了渡鸦的翅膀。
国王轻轻叹了口气,“只是小女孩的胡思乱想罢了,”他说:“邦唐,把它给我吧。”
他从还有些踌躇的邦唐手里拿来了橡树果实,在寝宫总管的欲言又止中把它放在了枕头下面,果然,他这一晚睡得非常好,他都怀疑自己没有在睡梦中翻过身。
邦唐打开窗户,新鲜冰冷的空气立刻冲入了室内,还有透明璀璨的金色晨光。
这个时候,距离王太后醒来至少还有敲两次钟的时间,农民、市民与行商这时候已经出现在了街头,国王用了简单的早餐,去完成他的两项课程——击剑与舞蹈,舞蹈课上王弟菲利普是他的舞伴,他在上击剑的时候,王弟要去试新衣服,课程结束后他在浴桶里补充了一份奶酪,和王弟在王太后寝室外的小会客室里等待,王太后大约在一个半个小时后完成了穿衣与梳妆工作,这时候钟声已经响过了第三声,时至正午,但对王太后来说,这还是为了去集市而特意早起的一天。
王太后望过弥撒后,他们的午餐当然还是在黎塞留宅里用的,虽然数百年后,人们更热衷于在逛街的时候品尝美食,但此时的巴黎集市上更多的还是大半都是白垩与锯末,并且没有发酵面包;直接掺入污浊的河水发酸的葡萄酒;泥巴做的烤鸭;满是蛆虫的奶酪,只因为上面刷了一层油脂而闪闪发亮……
等一群人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了黎塞留宅的时候,阳光都略微有些偏斜了,幸而主教先生为他们选择的红孩子集市距离黎塞留宅并不远,这个集市始建于路易十三时,阔大而整齐,路面上的粪便也还未堆积得太高,街道上有着三四家值得一观的珠宝与丝绸店,也有铜器店,面包房与陶瓷和玩具作坊,在街道的广场上有蔬果摊与牲畜贩子,再往后,靠近塞纳河的地方是鱼市场,因为要处理鱼会耗费很多水,还有成堆的鱼皮、鱼鳞、鱼内脏需要扔掉,主教先生并不建议国王往那里去,因为那里的臭味可以令人窒息。
然后您们就把这些令人窒息的垃圾扔到塞纳河里,然后继续在里面打水喝吗?
幸而马扎然主教也不会蠢的去喝这种水,他,还有王室,以及一些重臣,都是喝从枫丹白露送来的泉水,枫丹白露原来的意思就是“美泉”,距离巴黎约在十五法里左右,每天早晨都有马车送水到黎塞留宅,甚至国王洗浴的水也来自于此——这样水的价格早就超过了牛奶,对此路易当然知道,但也能当作不知道,他频繁洗浴并不是仅仅为了清洁,更是为了健康,毕竟此时的医疗手段依然等同于谋杀。
国王与一概贵人当然不可能徒步,他们乘着敞篷马车,在火枪手们与雇佣兵的护送下前往红孩子集市,在快要抵达集市的时候,一群套着红色斗篷的孩子从一座深灰色的建筑中跑了出来,在一个教士的指挥下向国王鞠躬,喊着国王万岁。
“这些是圣玛利亚孤儿院的孩子。”富凯看到国王露出了迷惑的神色,连忙殷勤地俯身说道:“他们总是披着红斗篷,所以这里的集市才会被叫做红孩子集市。”
看上去,这些孩子中最大的也只有王弟菲利普那么大,国王向富凯伸出手,富凯立刻心领神会地拿出了钱袋,国王在里面拿出了一个大埃居,交给就在马车边的一个火枪手:“去给那个教士,让他给孩子们煮一碗卷心菜汤,里面要有奶酪和牛油。”
那个火枪手立即遵命前去,国王把钱袋还给富凯,富凯看上去很想要恭维一番国王的慈悲,但此时市场已经到了,国王被一声响亮的叫卖声吸引去了注意力,看着国王留给自己的浅金色后脑勺,这位穿袍贵族只得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第二十五章 过分热切的军官
若是可以给本章一个名字,路易很愿意叫它——十七世纪巴黎的表面工程之一。
集市显然已经经过一番打理,他听到的叫卖声来自于一个面色红润,高高挺着胸膛的女人,她的摊子上摆满了在这个地方应该非常少见的菊莴、白芦笋、洋蓟、防风(萝卜)、卷心菜、生姜与甜菜根,除了防风,卷心菜与甜菜根之外,这些蔬菜都不是平民可以买得起的,更别说现在的巴黎——可能一些较为拮据的商人或是贵族也不行。
等国王等人下了马车,踩着高高的木屐踩在泥泞的路面上,走向那个摊贩的时候,她那双白净肥胖的小手更是暴露了她的真实身份,当然,这无可厚非,毕竟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时候,王太后等人已经窘迫到典卖珠宝衣服,却还要在回巴黎时接受一位绅士的款待时,拒绝了他的夫人前来服侍王太后饮酒,因为这是伯爵夫人以上的女士才有的资格,据说那位绅士的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就哭得昏厥过去。
王太后安妮很认真地购买了一些白莴苣,卷心菜和甜菜根,交给玛利.曼奇尼小姐提着,那只精巧的篮子提手上还包裹着丝绸,免得割伤小姐娇嫩的手,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也各自挑选了一些干净的蔬菜,交给他们身边的侍女露易丝,国王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又很快地移开了。
没人知道国王的视线在露易丝的手套上停留的时候,她有多么紧张,她的父亲克雷兰是个狼人,她当然也是,但要是看她的小手,是无法察觉到狼人特有的征象的——她一要到巴黎来,去服侍公主,她的父亲就狠下心,用钳子把她的无名指截断了一截,这样她就算变成了狼人,也会少一支爪子,而且那根手指上没有指甲,但除了用餐与服侍公主更衣的时候,她可以不脱下手套,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路易看着她没别的意思,只是看究竟有多少人选择了他喜欢的白莴苣,然后他挑了王弟菲利普喜欢的洋蓟,王弟与其说是喜欢吃这种蔬菜倒不如是喜欢玩儿这种蔬菜,因为把它一瓣瓣地剥下来很有趣,而且只吃末端的一点更合王弟的心意,毕竟他和大部分孩子那样对蔬菜无比厌恶,完全是在国王的要求下勉强为之。
最后国王在菊莴叶上停留了一会,是的,这是玛利喜欢的蔬菜,他的手指慢慢地挪开,这有点不合礼仪,但他最后还是在玛利殷切的目光下将一把菊苣放进了小女巫捧着的篮子里。
亨利埃塔公主有点难堪,对于母亲与兄长的期望她一直了然于心,法国的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虽然对此一直持着反对态度,甚至有意污蔑她对父王查理一世的感情——她也在母亲的教导下明白了如果他们坚持原来的想法,也许接下来的流言就让她的身份被质疑,因为当初亨利埃塔公主并不是在英国宫廷里诞生的,她生在埃克塞特,德文郡的一个河边小城,并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托养在那里,两岁后才被接到巴黎。
人们一可以攻击她是否还是原先的亨利埃塔公主,毕竟婴儿每天都在改变;二来可以攻击她并非查理一世的血脉,在此之前,我们都知道,玛丽王后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与英国的新教教徒们相处的并不愉快。
但康沃尔公爵查理离开之前,仍然认为他们或许有转圜的余地,他接触过路易,那是个温柔的孩子,如果康沃尔公爵可以回到英格兰,成功加冕,那么他的妹妹就是毋庸置疑的长公主,有这样的身份,加上爱情的筹码,想要继续英国与法国之间的联姻也不是不可能。
要说亨利埃塔喜欢路易吗?当然,虽然她还是个孩子,但在这个年代,孩子们成熟的比树上的果子还要快,亨利埃塔的母亲是十五岁嫁给查理一世的,在诸位公主中甚至称得上晚,十二岁就出嫁的公主大有人在,一般来说,在公主八九岁的时候,人们就开始为她寻觅夫婿了。亨利埃塔是1644年出生的,现在已经七岁了,从还在襁褓时她就没能享受过一个公主应有的尊荣,在巴黎寄人篱下,圣日耳曼昂莱的窘迫生活更是令她印象深刻,更不用说,若不是路易的命令,她或许也会夭折在持续的高热里。
她对路易产生了近似于眷恋的情感完全是正常的,但就算是这个微薄的希望,也被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联手扼杀在摇篮里。王弟对她的敌视近似于毫无理由,但对于这位玛利.曼奇尼小姐,却以一种纵容的态度允许她接近国王,因为她身份卑微,就算国王真的爱上了她,她至多也只能成为“官方皇家夫人”——从十五世纪末开始,每个宫廷都有这样的配置,她们可以获得爵位,有一桩令人满意的婚事,卖官鬻爵甚至贪污受贿,甚至参与政事,但她们是绝对不会影响到国王的婚姻。也永远无法窃据王后的位置。
亨利埃塔公主看着曼奇尼小姐眼中的光,她真不知道谁更可悲一些,是她,还是曼奇尼?
路易并没有注意到女孩们的眼神,他更关注被粉饰与清理过的街道,虽然墙面能修饰,建筑的本身却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此时的建筑几乎都在四层以下,红孩子集市的房屋算得上整齐漂亮,按照传统与需要,一层对着街道开门,是可供出租或是自用的店铺与酒馆,二层是主人的居室——从窗户外悬挂出波旁的鹫尾花旗帜,虽然做工粗劣,但颜色鲜艳,三层四层与阁楼或是出租给别人的卧室,或是提供给雇工的住所,有几扇小窗开着,可以看得见好奇的眼睛,一个年轻人从里面伸出帽子,热烈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他很快就被同伴拽了回去——应该是马扎然主教对他们的要求,但国王还是被逗笑了,他举起自己的帽子,优雅地向那个窗口回礼。
路易不知道那个莽撞的小伙子有没有看到自己的回礼,但得到这样的拥护远比接受大臣与教士们的恭维更令他高兴,他不知道的是,那个青年肩膀上佩戴着的是浅栗色的肩带,也就是说,他是孔代亲王军团中的一个实习军官——确切点来说,很快就不是了,因为他在前一年在洛林附近的战役中参与了对防御工事的设计,又在在香槟地区的攻防战中英勇作战,他的名字很快被孔代亲王知晓,他受召唤到巴黎来,是要接受亲王的奖赏以及被提升为“骑兵军官”的。
他的同伴简直可以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塞巴斯蒂安,”他小声地喊道:“那是国王!”
“是的!”塞巴斯蒂安.沃邦兴奋地说:“你看到了!我向国王行了礼,而他回了我的礼!”
“那又怎么样,”他的同伴说:“我们忠诚于孔代亲王。”
“而孔代亲王忠诚于国王。”塞巴斯蒂安立刻说。
他的同伴停顿了一下,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孔代亲王对王室并不尊敬,从王太后安妮到国王路易,从马扎然主教到王弟菲利普,都是他抱怨的对象,而他的士兵,当然,更多地是在为给他们饷金与赏赐的孔代亲王效力,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或许这一生也不可能见到国王,对王室更是毫无概念。
从圣日耳曼昂莱到巴黎,人们都在传说,要么是孔代亲王,要么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成取代路易成为国王。但这样的话显然无法和他的朋友说,他之前还以为塞巴斯蒂安所表现出来对国王的热忱与忠诚只是伪装,现在看起来是他大错特错。他忍不住头痛起来,深深地为之后的觐见(孔代亲王)的担忧起来。
第二十六章 热闹滚滚的集市
国王暂时还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他的崇拜者,他们继续往前,在精致的蔬果摊贩之后是干酪与香料摊贩,一样由温顺而又漂亮的男女商人看管着,他们恭敬地向王太后与国王行礼,一看就知道经过训练,他们售卖的货物也十分干净与精致。
在这些犹如前菜一般的布景之后,是原先红孩子集市里的店铺,店铺的主人站在门外,深深地鞠躬。第一家是来自于勃艮第的商人,他们在这里做葡萄酒的买卖,在橡木长桌上已经斟好了他们最好的酒,等待王太后等人的品鉴,王太后格外中意他们的一种桃红酒,并要求他们送一些到黎塞留宅,对此商人自然遵命;第二家是来自于莱斯特(英格兰)的羊毛商人,谁都知道莱斯特的羊毛是最细最柔软的,他们这里也有最多的切维厄特羊毛,还有一些杂(0)种羊的毛,他们呈上了漂亮的朱砂色毛呢,法国绿色的帽子与宝石蓝色的羊皮手套,王太后安妮见了就向英格兰的玛丽王后笑着说:“我还以为只能在英国人的店里看见赤褐色、灰色与黑色呢……”这些都是新教教徒们喜欢,或是最常用的颜色,如朱砂这样鲜艳的颜色,在英格兰随意使用在日常服饰上是会以“奢侈罪”受审的。
玛丽王后的神情不太好看,但也无可奈何,王太后安妮并没说错,但听起来实在刺耳,倒是那两位商人十分机敏,马上拿出一些以柔软的羊毛、细亮的丝线在高超的工艺下编织而成的壁毯,其中一副壁毯的画面格外吸引人,因为画面中央的天使很像是小时候的路易,王太后爱不释手,也就不再提起之前的事情了——路易看见那对商人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他们拿出的壁毯要比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毛呢和手套更吸引人,一幅画面上几乎找不到比指甲盖更大的空白,触目所及皆是形状典雅,颜色艳丽的卷草,鹫尾花与神圣的符号……它们框出的画面里,你可以看到收敛起双翅的天鹅……骚扰笼子里的鸟儿的猫……在花丛中奔跑的年轻男女……这下子,不但是王太后安妮,就连囊中羞涩的玛丽王后也忍不住挑选了一张四尺见方的小壁毯,壁毯上有着装饰大写字母L,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
幸而王太后安妮没在说些什么,第三家店是女士们期待已久的珠宝店,也是王太后与贵女们预备一掷千金的地方,但前来迎接的人不知道为何面色古怪,等到他们走进去的时候,路易才明白了过来——那不是声称自己病了,无法出行的蒙庞西埃女公爵又是谁?她看起来可没有一点生病的样子,反而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她身边站在孔代亲王,他们身边的小桌上还摆放着一套精美的祖母绿与钻石的饰品,即可以用来别在肩膀上,也可以当作项链或是发冠,价值不菲。
看到这个场面,还用多说吗?分明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与孔代亲王在这里私下见面,只是不知道为何女公爵会如此大胆,她明知道今天王太后安妮与国王要来这里,不过也有可能是孔代亲王有意为之,看看那双挑衅的眼睛,还有微翘的嘴角,显然他十分满意于自己的妄为。
见了王太后,孔代亲王立刻行了礼,并马上堪称无礼地告退了,而他在离开之前,还亲吻了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手,请求她接受自己的礼物——也就是那串祖母绿与钻石的挂饰,蒙庞西埃女公爵竟然也接受了,完全不顾王太后铁青的面色。
这下子可论到英格兰的玛丽王后看笑话了,固然,在此时,无论是先生,还是夫人,都有可能有各自的爱人(甚至连王太后安妮也曾经被指与白金汉公爵有染),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已经结了婚,有了继承人,完成了天主赋予他们的职责。
一个还未有丈夫的少女,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十分可耻的,甚至会影响到之后的婚姻,这不由得让王太后气恼。
她甚至没在这家珠宝店里停留,直接走了出去,接下来的几处店面,无论是精美的瓷器,还是厚软的毛皮,又或是巧夺天工的铜器或是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都无法平息王太后的怒火,路易察觉到服侍他们的人面色越来越僵硬,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在离开那家玻璃器皿店的时候,他随口问道:“您给了马扎然主教多少钱?”
“七百个金路易。”那家主人回答,之后才发现自己刚才说了些什么,他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国王哭笑不得,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如果在这里的每家店都给了主教差不多的贿赂,那么主教大人还赚了几千个金路易,对此路易不得不佩服马扎然主教的敛财手段——这些金路易原本还不至于令得这些可怜的人血本无归,但谁知道孔代亲王会来这么一招呢?
不过路易还是打算好了,等他们回到黎塞留宅,宫廷的一部分采买还是要归到这里来,马扎然主教从不在乎这些小人物,或许几千个金路易对他也算不得什么,但对于这些小人物,这可是如同性命一般重要的东西,很难说,将来的暴民会不会有他们之中的一个——最好还是将事端平息在未起之前吧。
王太后安妮既然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兴致,作为前导的该地区负责人也不会愚笨到继续原先的安排,在他们还在珠宝店的时候,一群玩儿杂耍、训兽、射箭、演戏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准备妥当了,这些人倒不都是贵人或是绅士——后者可不会去做这样卑贱的事情,但卑贱归卑贱,王太后安妮看到踩在木球上抛接酒瓶的侏儒、会跳舞的熊、滑稽的丑角时还是笑的喘不过气来,只是在看到一群褐色皮肤的人表演的小喜剧时,王太后安妮虽然笑了,但还是拒绝看下去,因为内容实在不够高雅。
既然如此,在广场的戏院里,一出神圣的戏剧正等待着尊贵的观众们。
与大部分宗教戏剧那样,这出戏剧从艺术性上来说乏善可陈,但墨守陈规也有墨守陈规的好处,虔诚的王太后一直不断地在胸口画着十字,低头喃喃祷告,与其说是在观赏戏剧倒不如说是在望弥撒——路易估算了一下时间,就带着王弟菲利普溜了出去,他们找到了那个射箭的地方,这里有弓箭,有弩弓,还有涂刷成五颜六色的箭靶。
第二十七章 便壶这个职位……
国王已经能够娴熟地使用长弓与弩弓,王弟菲利普虽然生疏,但看得出他很高兴能够在兄长的指导下射中一个又一个的箭靶——在这个时代,搭设箭靶的人可不会用玩偶来奖励获胜者,这种游戏完全可以说是变相的赌博,一个小埃居可以换到十根长箭与宽头矢,射中十次靶心就可以换到一个金路易,但这些箭靶比骑士们训练的时候还要小,就算是训练有素的长弓手来也未必能够射中,而且最后三枚羊皮纸质地的箭靶不是固定在墙上,而是系在一根细绳上,哪怕是微微的一阵轻风,都会让它移动,想要射中靶面都很困难。
先是国王与王弟兴高采烈地在那儿玩,不久之后,亨利埃塔公主也来了,不过与其说是她受玛丽王后的指派、倒不如说是终于以此为借口从冗长的拉丁语独白中脱身,她也拿出了一个小埃居来换取箭矢,但相比起经过了正统教导的路易,野性十足的玛利.曼奇尼,公主殿下的战绩着实令人悲观——具体点来说,就是箭靶的主人抱怨个不停,因为那些箭都不知道被公主射到什么地方去了,他的损失有点惨重。
亨利埃塔公主的神色这下子可真是有点惨淡了,这时候她的侍女露易丝靠近她,说了些什么,公主殿下就又拿出了一枚小埃居,换了十根箭矢,把它们交给了露易丝。
露易丝确实不是那种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孩,她的五官偏向于男性的刚毅,面部轮廓又过于严厉,并不符合现在人们的审美,就连手脚也不够小巧精致,但就是这样的手指与手掌,才能稳稳地托住长弓与弩弓,不会让箭矢在飞行的时候失去力量或是准头。
她没有停歇,一连射了十次,每次都射中了靶心,就连那三张以细绳悬挂着的箭靶也不例外,这下子轮到箭靶的主人沮丧了,他之前抱怨个不停也只是想从这些贵人身上多捞取一点赏赐,但这样他反而要赔本,他向国王投去哀求的眼神,路易知道他在谋划什么——他公正地判决箭靶主人必须按照口头契约给亨利埃塔公主一枚金路易,他只得遵命。
不过等到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和他说了一些什么,他就又高兴起来。
“您和他说了些什么?”亨利埃塔公主忍不住问道,她知道这有些失礼,但她确实很想知道国王陛下是否愿意给予她一些额外的庇护。
“我告诉他说,他可以挂出条幅,让人们都知道国王、王弟与公主都曾经在这里玩过他的游戏。”路易温和地说:“会有很多人愿意尝试的。”
“您真是太仁慈了。”亨利埃塔说。
“只是徒手之劳罢了,”路易说,“对于这些人来说,我们根本不会去在意的一些小问题,可能就是他生命中的一场劫难。”
亨利埃塔的脸色微微地白了白,路易顿时有些于心不忍,像是如亨利埃塔公主这样的贵女,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教育,她或许会同情那些衣食无着的饥民,但这种情感是高高在上的,她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叫做设身处地,或是调换立场,她自从诞生就是公主,今后可能还会成为王后,至少是亲王或是公爵夫人,哪怕她也曾因为窘迫的经济情况而险些死了,她也只会记得自己遭受的屈辱,而不是就此放低身份,与那些卑微的人保持同一个视线水平。
“这是我的错,“路易马上说道:”亲爱的亨利埃塔,我可以发誓说我没有责备任何人的意思,你,或是你的侍女,我只是不想看到有人失望,虽然那的确是个贪婪的家伙,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宽恕。”
“是的,”亨利埃塔公主有些勉强地说:“这正是圣人要我们做的。”
国王看出了她的言不由衷,但也没有太过分地胁迫她,没有这个必要,对亨利埃塔,国王只有怜悯与尊重,爱意是绝对没有的,或许,对十七世纪的人们来说,他们正处在谈婚论嫁的好时候,但对路易来说,这简直就是犯罪,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恋的时候,朱丽叶至少也有十四岁了,在这点上他绝对支持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希望他们越挑剔越好,他大可以等到二十二岁才结婚。
王弟菲利普见状立刻插入到亨利埃塔与王兄之间,按照礼仪,亨利埃塔应该走在他的身后,这样亨利埃塔就与国王拉开了距离,只是玛利.曼奇尼又必须走在公主殿下的侍女身后,这让她有些不愉快,但在她接受封爵或是与一个爵爷结婚之前这点是没办法改变的,国王就让邦唐去嘱咐她一件事情,于是她立刻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在国王与王太后在这里的时候,街道上当然不会有人随意抛洒粪便,但路面上还是有隐隐约约的说不出来的味儿,这股味儿在他们走过小广场的时候变得浓烈,臭气中混杂了鱼腥,看来就算是主教先生在今天禁止他们卖鱼还是祛除不了日积月累的气味,巴黎的市长,也是他们今天的向导顿时为难起来,万幸,这个时候献给王太后安妮的弥撒剧总算是结束了,王太后的侍女们围拢在一起——如果是几个月前的路易大概还弄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但在凡尔赛往圣日耳曼昂莱的路上,他已经看过很多次这样的景象。
简单地说,这就是一个露天的简易厕所,侍女们张开斗篷围住王太后,然后有专门的便壶侍女端来便壶供王太后处理个人问题,说起来,便壶侍者原先是国王的特权,但自从意大利的美第奇之女成为了王后,她就从自己的丈夫那里争得了这个权力——王太后安妮可以说是一个受益者。
国王路易当然也有自己的便壶侍者,但他真的很少用,不,如果可能他希望能够撤销这个职务,无论是在狩猎时,被侍卫们围观,一边仰望天空一边回馈自然,还是在喧闹的舞会或是丰盛的筵席上,在桌布的遮盖下预备两个人,一个端着便壶,一个握着丝巾,随时准备为他服务……不,他都不想。
但巴黎的市长可不会这么认为,他殷勤地向国王介绍了他的侄子——端着便壶,并声称这个年轻人有着最温暖与最软和的双手,绝对不会让国王柔嫩的皮肤受到伤害。
而就在路易正在斟酌词语,保证又不会伤害到这个……显然过分地热衷于权势的臣子,也不会让自己遭受重创的时候,一个女人疯疯癫癫地冲了过来,被机敏的侍卫与警卫挡住的时候国王才发现她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一开始国王没能听懂她在叫唤什么,但玛利.曼奇尼迅速地回到了国王身边,对国王急切地点了点头。
“孔代亲王遇刺了!”她说。
第二十八章 不那么情愿的救援
人们顿时一片哗然,路易立刻伸出手,让王弟菲利普握住它,并且立刻回到王太后安妮的身边,有趣的是,寻常时候只要遇到一点点事儿都会立即昏厥过去的贵女们居然没有一个在这个时候不支倒地的,她们神色惶恐地围绕在王太后身边,捏着绢帕与嗅盐,最有勇气的莫过于蒙庞西埃女公爵,她一个劲儿地抓着王太后嚷嚷,要求她调拨一部分士兵跟着她去图尔比格街,也就是孔代亲王遇袭的地方。
王太后安妮并不愿意,她为什么要愿意?孔代亲王几分钟前才给过她一个难堪,而且要说士兵,这些士兵最先应该保护着国王,王弟和她回到黎塞留宅,然后才有可能去剿灭暴徒——另外,孔代亲王有仅属于他的军团,他并不需要国王的保护。
但这些话是不能言之于口的,她看向蒙庞西埃女公爵,刚想要说些什么,就被女公爵看出了端倪。
“好啊,”女公爵站起身来,高喊道:“唉,上帝作证,您不愿意去救他,虽然他曾经救了你,不,陛下,或者就是您想要了他的性命呢?”她抬起手,摸着自己的脖子,那里还挂着孔代亲王送给她的祖母绿项链:“我不该来求您的,他是您的恩人,但您却是他的仇人,是我犯了错,陛下,现在您倒是要如意了,他的仆人还倒在剧院的台阶边,我的裙子上还沾着他的血,而很快我的嘴唇上也要沾上亲王的血了,”她怒视着在场的每个人,话语中的恫吓显而易见——古罗马人的至亲若是受了无辜的刑罚,他们的亲人是要在嘴上擦上他的血,发誓为他复仇的。
这样的情景应当是十分庄重的,可惜的是一声响亮的嗤笑让整个场面变得有些滑稽——就像是之前的小剧还没结束,转到这群尊贵的人里来了。
这声嗤笑是菲利普小殿下发出的,“我亲爱的堂姐。”他尖刻地说:“克莱拉.科莱芒斯,小孔代亲王夫人,还没死呢。”
他的话不亚于一记恶狠狠的巴掌,就打在蒙庞西埃女公爵的脸上,一些贵女将面孔隐藏在绢帕与扇子后面,小声地笑了起来——就如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一位可敬的夫人可以为了婚姻之外的爱人丧失理智,人们甚至会同情和怜悯他,但对于一个未婚女子来说,这就是耻辱。不过笑得最响亮的还是玛利.曼奇尼,她的牙齿都露了出来,王太后安妮罕见地没有用严厉的目光斥责这个小姑娘,她同样露出了笑容,当然只是微笑,轻蔑而冷酷,“你太失礼了,我的侄女,”她说:“这也不是你能管的事情,”她轻轻地说:“我们该回去了。”
蒙庞西埃女公爵面色苍白,她看上去随时都会倒下,但还是顽强地站在街道中央不肯离开,“你们不愿意去,就给我士兵,”她更加直白地说,“不然我就告诉我见到的每一个人,孔代亲王遇袭,是您们在暗中授意。”
王太后安妮听了,怒极反笑,“好啊。”她喊到:“我倒要听听是谁愿意听你说话。”她已经决定了,一回到黎塞留宅就立刻把蒙庞西埃女公爵按照一个人质应有的待遇关起来。
“等等。”国王说。
“母后,请您先带菲利普回去黎塞留宅,我和我的火枪手们去图尔比格街。”路易说,王太后安妮还是太过优柔寡断了,一开始她就应该封住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嘴,而不是任凭她在那里胡说八道,现在女公爵已经将这顶肮脏的帽子扣在了王室身上,如果他们仍然像是没事人儿那样地回到黎塞留宅,很难说一些有心人会不会就此推波助澜,他从玛利这里知道,巴黎已经有很多人在不平于孔代亲王没能从王室这里得到应有的赏赐——虽然他几乎没做什么,但王室的流亡生活确实是因为他才得以结束的。如果孔代亲王真的在这次刺杀中受了重伤甚至死了,人们只会看到王室是如何的“寡情薄意”、“忘恩负义”,加上总是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第二次暴动只怕就要迫在眉睫了。
王太后安妮几乎不假思索地就拒绝了路易的请求,路易在心里叹了口气,王太后不是政治动物,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
“我必须要去,”路易说:“只有国王冒着危险救了孔代亲王的命,这件事情才不至于成为一桩恶心的丑闻。”
王太后差点流下泪来,但国王已经不能再等待下去,他一把将菲利普推到王太后的怀里,拉住火枪手队官牵来的马,在跃上马匹后俯身对队官说道:“将你的好小伙子挑十二个最灵活勇敢的给我,其他人送我的母亲,弟弟回黎塞留宅,”他看向玛利,玛利走上前一步,路易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摇了摇头,玛利是女巫的事情就算是个公开的秘密也是个秘密。
“马扎然主教的人呢?”火枪手队官问。
“给他们每人一个金路易,只要王太后等人都能平安无事。”路易说:“你的小伙子们每个人能够拿到两个,和我一起去的人可以拿到五个。”
“他们会高兴到疯掉的。”队官说,他知道他的小伙子里有许多人时常入不敷出,武器、马、衣服都是一笔大支出,而且他们总有一两个可爱的爱人,而他也有一个总是挂念着的好人。他正在苦恼圣卡德林节的时候怎么能给他的好姑娘配置上一套上等衣服(在这个节日,每个女孩都要装扮成圣卡德林的样子),现在国王的赏赐为他解决了这一难题。
队官立刻精神振奋地去挑选人手,王弟菲利普挽着王太后的手臂,看了路易一眼,他多么想和自己的兄长在一起啊,但他也知道这几乎不可能,他要立刻回到安全的地方,以防万一——法国不能没有国王,他也不想让那个讨厌的加斯东戴上属于兄长的冠冕,住在他的宫殿里。
巴黎的市长被要求带路——这里要提一提红孩子集市的位置,众所周知,卢浮宫位于塞纳河边,而红孩子集市在它的左上角,国王与王太后暂居的黎塞留宅在卢浮宫的上方,正对面,间隔着一条街道,卢浮宫的下方右侧是市政厅,也是暴民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所以无论是王太后还是孔代亲王都不会选择这条道路,而是孔代亲王遇袭时经过的图尔比格街,图尔比格街与红孩子集市之间没几步路。
国王并不准备大摇大摆地过去,图尔比格街与集市之间应该还有几条细小街巷连接着,问题是,市长“不知道”,他的儿子也“不知道”,虽然路易很清楚他们只是因为胆小而退缩,但还是感到了一丝失望,而就在这个时候,两位可敬的先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其中一个正是向国王挥舞过帽子的赛巴蒂斯安,而另一个正是他的朋友,他们一听说国王要带人去援救孔代亲王,就忙不迭地跑了出来,要加入到这支勇敢的队伍里。
第二十九章 丑陋而真实的巴黎街巷
说来也巧,赛巴蒂斯安的朋友在图尔比格街上正有一个爱人,她的父亲是个顽固而又暴躁的人,所以塞巴斯蒂安的朋友必须鬼鬼祟祟地穿过小巷子去和她约会,所以他一听亲王仆人说的话,就立刻知道亲王现在的位置,“只是那种小巷子可不能骑马,”他为难地说:“就算是走路,也很为难呢。”
“那么我们就不骑马。”国王说,然后挥动短剑,将自己的马衣撕碎,包裹在柔软漂亮的方口鞋上,他们是要去战斗的,当然不可能再踩着木屐,而看看已经经过“清理”的集市,也知道那些被隔绝在国王视线外的街巷有多么可怕。
火枪手也跟着这么做了,他们的马被交给市长看管,塞巴斯蒂安和他的朋友们穿着长靴,倒也省去了这个麻烦,国王的视线在他们的浅栗色肩带上停留了一会,“你们是孔代军团的军官么?”
“不全是,陛下。”塞巴斯蒂安.沃邦骄傲地说:“我现在还是实习军官,我来巴黎就是因为获得了亲王的赞赏,来接受褒奖与军官的职位的。”
他的朋友不安地瞥了一眼国王。
路易笑了:“我发誓孔代亲王会无比愿意给你这个职位的,”他说:“你,还有你的朋友,你们不但会因为你们的英勇得到亲王的赏赐,还会得到我的,我之前说过,我要给每个小伙子五枚金路易,你们也是。”
塞巴斯蒂安的朋友蠕动着嘴唇,像是要说些什么,但这个时候,他们必须出发了,他只得垂头丧气地带着这位尊贵的大人物和火枪手们钻进了最近的一条小街巷。
一切正如路易所料,在国王看不到的地方,满是污浊与不堪——红孩子集市的路面尚且只是平整的泥土,这里就只有泥泞与坑洞,坑洞里积满了黑水,无法辨别的废弃物就是沼泽中凸起的丘陵,蛆虫与蝇虫终日在上面狂欢起舞,各种各样的臭味不断地涌入他们的鼻子,最多当然是粪便发酵后的热臭,也有干肉的霉臭,或是奶酪的酸臭,皮毛腌制沤烂后的粘糊糊的臭味,死去的猫狗所散发出的那种令人发冷的直挺挺的臭味……他们在经过一个敞开的庭院时,看到了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正蹲在堆煤灰上,她麻木地看着经过眼前的每个男人,不加丝毫遮掩地继续生产过程,一个婴儿从她的裙子里掉下来,蓬地一声扬起了不小的灰尘。
她低头看了一眼,提起裙子,就这么把那个婴儿扔在煤灰里,继续去干她的活儿——在尿水里洗衣服。
塞巴斯蒂安差点就冲了过去,他的朋友拉住了他,摇头示意,他们还有更要紧的事儿呢。
路易也只能把这件事情记下来,他不是不可以给那个女人一些钱,但他也很清楚,那些黑洞洞的窗子仿佛在说房间里空无一人,但这里多的是饥饿的暴民,他们能够按捺住只不过因为国王一行人衣着光鲜,佩戴着火枪与短剑,但如果他拿出了金币,就会点燃通往罪恶的导火索,他知道民众在疯狂的时候有多么可怕,有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完全被冲动主宰。
幸好这条小街巷是塞巴斯蒂安的朋友经常走动的,虽然它确实脏臭、崎岖又狭窄——最宽的地方也只容许两位纤细的女性面对面的错身而过,最窄的地方要火枪手们将手举起来,侧着身子挪过去,每座房屋都有加盖,上层的楼板直接伸出底层的墙体好几尺,直对着巷道的地面,遮掉几乎所有的光线——从那些稀疏的木板缝隙间可以看到房间里的景象,有烧焦与水浸润的痕迹,还有故意挖出来的洞,下面是堆历史悠久的粪便,看来有谁把这里当作了他的私人厕所。
这样的加盖高矮不一,最低处就连路易也要低下头,最高的地方也只能容许他们抬起头。
唯一的好处是他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只用了几分钟,他们就来到了孔代亲王出事的地方,亲王的马车横卧在街道上,辔头松散,没有马匹,赛巴蒂斯安锐利的眼睛扫过街道,立刻指出了亲王可能在的位置,火枪手队官并不愿意相信他,但赛巴蒂斯安争辩说,他就是因为在街垒战术中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天赋才被上级看中,从而推荐给孔代亲王的,他一看就知道,那辆马车是故意被推翻的,可能就是孔代亲王把它作为防护的屏障使用——在马车上有明显的火枪弹丸穿过与打裂的痕迹,他在洛林看到过无数次。
而这些弹丸留下的痕迹几乎都集中在马车的左侧,也就是说,亲王必然躲在右侧,右侧是有一家酒馆、古董店与硬领店,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古董店。“但您怎么知道亲王就在古董店呢?”国王问。
“那是必然的,”塞巴斯蒂安说:“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古董店,陛下,亲王是个英勇的战士,古董店里除了女士们喜欢的珠宝,也有男士们喜欢的短剑与盔甲,他可以马上把自己武装起来。”
赛巴蒂斯安的推测是正确的,他们一冲到店里,就看到孔代亲王正手持着一面小盾,握着一柄刺剑,同时与三个刺客对峙着。
蒙庞西埃女公爵之所以会对这位亲王如此迷恋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正处于一个男性最美好的而立之年,为法国征战十二年,长久的军队生活让他拥有着健康的体魄与无畏的肝胆,他有着一个宽阔的额头,黑色的鬈发披散在肩膀上,眼睛因为愤怒而发光,整齐洁白的牙齿咬得紧紧的,但每一次挥动利剑都会发出一声狮子般的咆哮。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接近了,所以国王没有命令火枪手们射击,而是拔出他们的剑与刺客们对话,火枪手们都是强壮而又英勇的小伙子,而自告奋勇而来的两个帮手也毫不示弱,但窄小凌乱的店堂限制了他们的发挥,塞巴斯蒂安与他的朋友在国王的示意下去帮了亲王一把,其他人则去帮助另外两个人。
看到亲王来了那么多个帮手,刺客们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畏缩的神色,孔代亲王则表现出了超乎一个养尊处优者许多倍的勇气,即便他的敌人逃走了,他也要追上去,并且亲自将利剑刺入他的后背,然后又转过身来与那两个显然属于孔代军团的军官们并肩作战。
古董店里的架子几乎都被他们推倒了,一开始是亲王为了拖延追击者的脚步,后来却是刺客们要摆脱火枪手们的纠缠,他们在店堂里跳来跳去,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充作防具与凶器,批零乓啷声不绝于耳,只有两个火枪手一直站在国王身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对于他们来说,虽然遗憾于不能让陛下看到自己卓越的技巧与力量,但能够护卫国王也是一件无比荣幸的好事。
当他们看到孔代亲王提着剑,向国王走过来的时候,立刻将手放在了足以威胁到他的火枪与剑柄上,孔代亲王仿佛这才意识到什么,他将武器丢在了地上,在国王的面前跪了下来。
国王把手伸出去,他立刻吻了吻。
第三十章 奇妙的三人行
孔代亲王的手十分粗糙,当然,一个战士的手,绝对不会细腻柔软,手心很热,几乎能够感觉得到血管在跳动,他还在剧烈地喘息,所以一时说不出话来,不过路易还是看到了怀疑从他的眼底一掠而过,这也很正常,毕竟他不久前刚在与这里不过几百尺距离的红孩子集市大肆嘲讽了王太后安妮乃至整个王室。
“请起身,我的堂兄。”路易温和地说,“看到你安然无恙令我倍感安慰。”
孔代亲王迟疑了一下,站了起来,异色从他的眼睛里慢慢地消失,倒不是他就此相信路易对他并未恶意,而是他也想到了国王完全不必多此一举,而且以国王尊贵的身份,哪怕他不出现在这里,他也必须为国王的仁慈而感恩戴德,他甚至还有一丝庆幸,向路易屈膝已经足够让他不快,如果来人是红衣主教马扎然的人,岂不是更令人恶心?
这时候,刺客们不是被杀,就是被捉住了,之前与孔代亲王并肩作战的两个人也走了过来,他们向国王行了礼,一个国王认识,他是孔代亲王的姐夫,也就是隆格维尔公爵,他多处受伤,但不是很严重,对于一个近六十岁的老人来说,可真是不容易,不过也能从这里看出他是如何地勇武,在政治上他也并非无用之辈——不久前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就是他率领着法国使团签订的,这份条约结束了漫长的三十年战争,虽然其中也有黎塞留、路易十三、马扎然等人的努力,但要说法国能够获得洛林内梅林、图尔、凡尔登等三个主教区和除斯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阿尔萨斯这件事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纯粹就是胡说八道。
但对于一个年轻貌美,富有魅力的年轻女性来说,在花信之年被迫嫁给这么一个鬓发灰白,满面皱纹的鳏夫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就算是隆格维尔夫人的风流韵事甚至从明斯特(明斯特是德国北laiyin威斯特**州北部的城市,也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处,当时隆格维尔公爵被马扎然任命为首席特使)传到了巴黎与圣日耳曼昂莱,隆格维尔公爵也宽容地原谅了她,并不为她的不贞节而愤怒。
这里我们就要提到另一个人,他就是弗朗索瓦.德.拉罗什富科,这位公爵先生今年不过三十九岁,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又是法兰西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的后裔,他的父亲很受黎塞留主教先生的看重,因而在1622年,拉罗什富科伯爵领地被晋升为公爵领地,弗朗索瓦也因此一跃成为公爵的继承人。六年后,他来到巴黎,成为了谢福斯公爵夫人的爱人,甚至参与了反黎塞留的阴谋活动,为此他曾经被投入监牢与流放。
如今他又来到了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身边,声称爱上了这位夫人,为了博得她的心,为了让她高兴,他马上站到了孔代亲王这边,以普瓦图高官的身份(继承于他父亲)为这位亲王效力。
现在宫廷里的人对他一般有两种看法,一种多半出自于女人,她们认为这位公爵先生委实多情,只是相比起他的爱情,他的爱人们显然更看中权势与地位,她们并不爱他,只是利用他,这种说法令得这位公爵先生越发的可怜可爱;但另一种,也就是男人的看法(女人们的想法令他们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拉罗什富科公爵事实上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小人,他可以说是利用女人和教士爬上高位的典范,具体的看看谢福斯公爵夫人就知道了,当初拉罗什富科公爵作为宫廷里的新贵,并没有多少攀附权贵的门路,相对的,谢福斯公爵夫人先是与路易十三的首席大臣吕伊纳结了婚,又成为了路易十三王后安妮的宫廷总管,吕伊纳去世之后又与颇有势力的谢福斯公爵克洛德结了婚——可以说,那几年这位夫人炙手可热,而她又足足大了拉罗什富科公爵十几岁,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真挚的爱情,谁也不会信,但就是这位夫人,把拉罗什富科公爵带到了国王和亲王眼前,让他得以在宫廷中占据一个很不错的位置。
若不是后来谢福斯公爵夫人与黎塞留主教先生产生了矛盾,这位先生只怕还能继续飞黄腾达下去,之后他被囚禁与流放,人们都以为他完蛋了,谁知道他竟然又成为了隆格维尔夫人的爱人,堂而皇之地回到了巴黎。
让路易来看,这位公爵先生能够先后迷惑住两个权势赫赫的夫人,同时又不至于被嫉妒的丈夫或是情敌报复,确实是有原因的——这位先生大概是他所见过最为漂亮的男性,甚至没有之一。他有着蓬松的金褐色鬈发,向着两侧分开,额头中央有着一个被无数女性所渴望的精致的尖儿,眼睛是极其深邃的暗蓝色,就像是秋季的湖面,嘴唇丰厚,呈现出一种格外润泽的浅玫瑰色,让人见了就想要吻上去。
而且除了无可挑剔的皮囊之外,他沉静的气质也成为了不容人们忽视的特征。另外,就国王刚才所看到的,他一连夺取了两个刺客的性命,俘获了一个,这可是一项了不得的功绩,所以在勇武上,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还有让国王惊讶的是,拉罗什富科公爵应该有三十八岁,但看起来,他比孔代亲王更年轻,要说孔代亲王比他更多地遭到了严酷的对待也不对,因为他十六岁就在军队里任职,孔代亲王至少是在十八岁才成为军官的。
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刺杀时伴随在孔代亲王身边的人之一,只是不知道他和隆格维尔亲王是一起被召唤的呢,还是偶尔遇见,如果是前者,路易真要称赞孔代亲王一声心大,不过他很快就不在纠结于此了,因为隆格维尔夫人来了。
马车一停下,这位夫人就立即提着裙子毫无仪态地跳了下来,向国王行礼之后(相当敷衍的),她先是热泪盈眶地拥抱了自己的弟弟,又满怀柔情地斜睨了拉罗什富科公爵一眼,之后才去查看隆格维尔公爵的伤势——他们在古董店边的酒馆里暂作修整,隆格维尔公爵的头被轻柔地放在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膝盖上,但她的眼睛几乎没能离开拉罗什富科公爵,虽然她的手被自己的丈夫紧紧地握着。
路易有听说一个荒唐的谣言,隆格维尔公爵与继妻的长子有可能是拉罗什富科公爵与这位夫人的……孩子,说真的,他不信,不是没有出过这样的丑事,但一般来说,丈夫是不会承认的,这个孩子最多的可能是成为一个修士,或是一个乡绅,但在这样明显的隆格维尔公爵→隆格维尔夫人→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公式下,他都快要相信了。
听说那个孩子已经五岁了。
大约一刻钟后,红衣主教马扎然率领着士兵前来迎接国王,此时光线已经变得非常昏暗,国王看到了主教先生脸上不甚赞成的表情,但他装作没看见。
略略略。
路易一回到黎塞留宅,就听说蒙庞西埃女公爵被关起来了,他一点也不惊讶,也不同情,自从这位女公爵来到巴黎之后,就在不断地消耗王太后对她的耐心,本来王太后对她确实有着一份怜悯之情,或许还有一点亲情,毕竟蒙庞西埃女公爵降生之后,几乎就是被她抚养长大的,那时候还是王后的安妮还没有路易与菲利普,她几乎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了大郡主(女公爵的称号)上。
没想到只是短短几年,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思想就完全被她的父亲加斯东调转过来了,很难说,她对孔代亲王的迷恋是真实的,还是因为她憎恨着路易母子,只要能让他们不快的事情她都愿意去做。
第三十一章 犹豫不决的孔代亲王与他的唆使者们
孔代亲王很快知道了蒙庞西埃女公爵被软禁在自己房间的消息,他丝毫不以为意,这位大郡主和他之间只能说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或者说,因为女性本身的软弱,蒙庞西埃女公爵或许确实对他动了真情实感,但对于任何一位有身份与道德要求的男性来说,真的与一位还未步入婚姻的女士发生些什么,是一件令人唾弃的事情,如果他没有结婚,还可以用婚姻来遮掩搪塞,但孔代亲王很早就结婚了,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妻子,黎塞留红衣主教的侄女。
克莱拉.科莱芒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嫁给孔代亲王的时候还只有十三岁,现在她已经为孔代亲王生了一个儿子,七岁,但这个儿子不幸地继承了她矮小的身材与驼背,这让孔代亲王从漠视她变成了憎恨她,相对的,她对孔代亲王的爱意反而更浓烈深沉了,她从黎塞留主教先生那里继承的遗产,无论是钱财还是人脉,都用在了孔代亲王身上,而且她也继承了黎塞留另外一件遗产,那就是刻毒的心肠与敏锐的洞察力。
今天的孔代亲王脸上阴云密布,无论是亲王的母亲(人们都尊称她为老夫人),还是他的姐夫隆格维尔公爵,都认为这是因为遇到了刺杀的缘故,亲王与两位公爵虽然平安,他最喜欢的一个仆从,也是最忠诚的,却因为要跑着去向国王一行人求援,死了,还有另外几名可靠的仆从,他们都是从与西班牙人的战役中一直跟随着他到这里的。
“殿下,”克莱拉亲王夫人这样称呼自己的丈夫,有时候也叫他先生,因为他从来不愿意在任何公开或是私下的场合与她过于亲昵:“你是在担忧那些忠诚的人留下的妻儿么?”
“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做我是很放心的。“孔代亲王说:“我担忧的并不是这个。”
“如果不是为了死了的人,”亲王夫人这样说:“那么就是为了活着的人了,那么我要告诉你,您带来的那两位军官我都安排妥当了,他们住在距离这里最近的旅社里,我的仆从每天会给他们一个大埃居,好为他们准备饭食,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二十个金路易的奖赏,以您的名义,他们对此感激不尽。”
孔代亲王那张仿佛掩着厚重云层的脸终于露出了一丝晴朗的笑意:“哎呀,”他说:“我的夫人,这可比国王许诺的多得多了,他只给他们每人五个金路易呢。”
“这是理所应当的,”亲王夫人说:“他们并不是国王的军官,而是您的,我就是看到了那条浅栗色的肩带才决定给他们这么多,不然的话,我宁愿他们去向国王请赏呢。”
“这可不行,夫人,”孔代亲王说:“无论他们的肩带是什么颜色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并且救了我的性命,二十个金路易并不多呢。”
“我倒觉得忠诚要比勇气更可贵,”亲王夫人说:“你可以在一百个人里挑出一个勇敢者,但一万个人里未必能够选出一个忠诚的人。”
然后她看到自己丈夫的脸色又灰暗了下来:“是啊,”亲王喃喃道:“你说的对,夫人,忠诚是比勇敢更珍贵的品质,也更罕见。”
亲王夫人观察了一下她丈夫的神色:“您看起来神色憔悴,殿下,但我相信在图尔比格街上的小小争斗并不能令您动摇,说吧,若是您有什么苦恼,请告诉我,我或许并没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的地方,但您尽可以向我倾诉,哪怕是最可怕的事情,我可以指着十字架发誓我会守口如瓶。”
“唉,”亲王说:“难道不就是那两个军官的事情么?”
“他们难道不是您的军官,他们难道不忠诚于您么?”
“问题就在这里,”亲王说:“您看,我的夫人,他们之中的一个正是我命令他到巴黎来的,因为他在洛林的攻防战中设计了很好的防御工事,又在香槟地区的战争中表现杰出,所以我决定要亲手给他赏赐,授予他正式军官的身份。”
“那是件好事啊。”
“但国王一召唤他,他就跑到国王身边,听从他的命令去了。”亲王苦恼地说:“虽然他愿意这么做,可能也有我的一部分原因在里面——他和他的朋友带着国王和国王的火枪手们穿过只有他们知道的小路,一下子就找到了我们,还与我一同击倒了三名刺客。”
“是啊。”出乎亲王意料的,他的夫人表现的十分冷静:“他仍然是愿意忠诚于您的。”
“没错。”
“但在他的心里,国王的分量是要重于您的。”
“很显然。”
“这就是啦,”亲王夫人说道:“这就是关键所在了,殿下,您认为您的力量会逊色于此时的国王陛下么?”
“这怎么可能?”
“那么在战场上的功绩呢?他能够与您相比吗?”
“不,他还是个孩子呢。”
“那么在书房与会议厅里,他表现的比您更出色吗?”
“当然不能,”亲王说:“他还不被允许接触政务。”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您究竟要说些什么啊,夫人?”
“您还不明白吗,”亲王夫人微笑着说:“殿下,我的意思是,您与国王陛下相比,唯一欠缺的也就是一个名义罢了。”
这句话让孔代亲王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他瞪着他的夫人,就像是她突然脱去身上的人皮,在他面前呈现出属于魔鬼的真面目:“您在说些什么啊!”他大叫道:“告诉我吧,您并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
“恰恰相反。”亲王夫人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您也是,殿下,您只是一味地被所谓的忠诚迷惑住了眼睛,就像是那个年轻的军官那样,您难道没能看出来么?现在的巴黎,乃至于整个法兰西的民众,比起臣服在一个教士的袍子和一个外国女人的裙子下面,他们更愿意服从您的意旨,这点从您进入巴黎的那天我就看出来了,若不然呢,您让我们的国王陛下率领着八百个士兵,不,哪怕是八千个士兵去面对十万个暴民,他能够如您这样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么?
殿下,如果他能做到,那时就不会被巴黎的民众驱赶出来了!”
“上帝啊!”孔代亲王发出一声大叫:“您正在怂恿我去做一件罪恶的事情!就像麦克白夫人那样,您正在操纵您的丈夫,去抢夺本不属于他的东西!”
“大错特错,”亲王夫人站在壁炉前,通红的火光成为了她的背景,而她的面孔几乎完全沉浸在了浓重的影子里,“麦克白只是一个大臣,而您的先祖在1601年前一直就是假定的王位继承人,而您的祖父,您的父亲和您,也一直是王室首席亲王,您距离王位从来就只有一步之遥……”
“永远跨不过去的一步。”孔代亲王说:“我绝不会成为一个卑劣的谋逆之徒。”
“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一再而,而在三地发生,”亲王夫人从黑暗里发出声音:“他会夺走您的一切,殿下,他是国王。”她上前一步,亲王则后退一步,跌倒在椅子里:“虽然您现在能够顶撞主教,嘲笑王太后,漠视国王,那是因为这头狮子还很年幼,但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庞然大物,到那时候,需要向他哀求,求取一点慈悲的就是您了。”
第三十二章 风流公爵的秘密
孔代亲王夫人走出房间,在走廊上遇见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两个女人在昏暗的光线中对视——她们曾经是两见两相厌恶的仇敌,黎塞留主教当权的时候,还是昂吉安公爵的孔代亲王有着恋慕的女性,就连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也视对方为未来的弟妹,克莱拉.科莱芒斯的突然插入虽然并非她的本意,但从实质上来说可谓对整个孔代家族的羞辱,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幸的婚姻又让她对克莱拉除了厌恶之外还有着深刻的嫉妒之情,孔代亲王对自己的妻子冷漠刻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但不设法劝解,甚至在一旁推波助澜,火上浇油。
但此时两位尊贵的女性却有着相同的目的,也许孔代亲王也会感到惊讶,她们没有如往常那样用视线与口舌厮杀,而是移开目光,平静地错身而过,亲王夫人已经种下了种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要设法让它蓬勃成长。
在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暂时无人知晓,但有心人还是能够推测出其中一二,王太后安妮吩咐侍从们将蒙庞西埃女公爵软禁起来之后,就又和马扎然主教先生会谈了整整一个下午。
“你是说他们想要拘捕孔代亲王。”路易说。
“是的。”玛利.曼奇尼说,“还有孔蒂亲王与隆格维尔公爵。”她担心地看着路易,因为国王的神情怎么也算不上好看。
“他们有说过拘捕了亲王之后要怎么做吗?”路易问。
玛利蹙眉,摇了摇头,但她马上说:“我再去听听?”
“不了。”路易说:“我现在……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用。”难道他还能去给孔代亲王示警,叫他赶快逃走吗?他敢发誓,只要孔代亲王一离开巴黎,就会立刻举起反王室的旗帜。
玛利和许多女孩那样,对政治不敏感,但她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国王情绪低落:“我还能帮您做些别的吗?”她试探地问。
“没什么了,”接下来只有等待了:“如果你一定要做些什么的话,”路易说:“可以整理一下你的小包,还有重要的行李。”
“为什么?您想离开巴黎吗?”
“我不想,”国王苦笑着说:“但很显然,这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事情。”他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觉得时间过的是如此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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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觉得时间缓慢,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觉得时间飞逝如同流沙一般迅速,他随着孔代亲王回到他在巴黎的府邸,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三天,孔代亲王仍然迟疑不决,他是个战场上的勇士,在政局中却像是个软弱的女人,没有人推着他走,他就宁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要说他甘心于此……哈!他就不会对王室充满怨言,喋喋不休,完全不想自己还能获得怎样的奖赏,难道这让他成为首相,或是摄政国王不成?若是那样,和公然反叛又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还是有区别的,大概就是他还能保有一个好名声,但这样遮遮掩掩的行事,却让拉罗什富科公爵为了难。
他这几天一直愁眉不展,就算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抛下了还在休养的丈夫跑到他这里来大加安慰也无济于事,黄昏时候,一个陌生人给他送了一封信,于是公爵的双眉几乎就没有再舒展来的时候。但无论怎么不情愿,他还是要赴约的,于是在送走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之后,他好好地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上一身黑色的便装,披上斗篷,单独一人策马离开了宅邸,这对于一个有身份的绅士来说,实在不应该,他甚至连一个仆人都没带,实在不成体统,但若是有人看到他的去向,马上就会露出一个理解的微笑——因为公爵是往布洛涅树林去的。
布洛涅树林位于巴黎的左侧,属于王室,国王时常会率领着贵胄重臣到里面狩猎策马,消磨时光,久而久之,就像是凡尔赛与枫丹白露,环绕着这座翠绿色的天堂,就有了一些旅店与戏院,有些纯粹是为了照顾贵人们的饮食起居,有些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需求——有趣的是,因为这里距离巴黎更近,后者,也就是无法为外人道的交易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势汹汹地发展了起来,完全越过了人们的初衷,不过鉴于它给他们带来的利润着实惊人,连续两任首相,也就是黎塞留与马扎然,在收取了巨额的税金后也保持了沉默。
整个巴黎乃至半个法国的人都知道,布洛涅树林的“名姝”们品质上乘,服务道地,收费虽然昂贵却也称得上公道,男人们都爱往哪儿去,甚至只是普通市民或是小商人,一些丈夫甚至挪用自己妻子的嫁妆,或是强迫自己的妻子去做同样恶心的事情弄钱来照顾这些女孩的生意,一时间,这里的夜晚甚至比白昼还要热闹,马车与马匹川流不息,往来难绝,就算是之前整个巴黎都在暴动,这里也没少过士兵、屠夫或是法官的踪迹,或是说,正是因为时局不安,人们也更需要麻痹与安抚,也更有挥霍的冲动,毕竟在这个时代,就连国王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说,无论是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夫人(和他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的表姐),还是也与他有了一个非婚生子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都没有权利干涉他在这方面的作为,也不会有人好奇他的行踪,男人们到布洛涅树林,还能做什么呢?
拉罗什富科公爵骑着马,在日落之前赶到了布洛涅,他所要去的地方乃是一处隐藏在沼泽与树林之间的爱情庙堂,这座建筑要让别人来看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不但在房间外环绕着延绵不断的长廊,它还延伸到了四方的庭院里,将庭院分割成四个部分,与现在人们喜好的低矮植株不同,庭院里触目所及都是高大的乔木,它们的枝叶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在盛夏时节,赤日炎炎的时候,哪怕一个人不戴帽子,不打伞,他也不会受到阳光的侵害。
公爵走进这里的时候,一场盛大的宴会方才开始,有人为他卸下了斗篷,有人帮他收起了帽子和手套,有人端上了盛着玫瑰水的黄铜盆让他洗手,他一进到房间里,扑面而来的就是燥热的空气与浓郁的葡萄酒香气。
“今天是谁在主宰这里?”拉罗什富科公爵问道。
“酒神巴克斯。”有人这样回答,这是名姝们为了保持人们对她们的新鲜感而玩弄的把戏,酒神巴克斯因为其隐秘与阴暗的象征意义,出现的频率几乎仅次于维纳斯。
于是公爵也从善如流地换上了罗马人的交叉绑带鞋,披上了宽松的亚麻袍子,戴上了常春藤与葡萄枝绞缠的冠冕,一位露着臂膀的少年给他斟了酒,他拿过酒杯一饮而尽——这几乎就是一种暗示,他跟着这个少年往庭院深处走,经过的每个房间都可谓春光满室,公爵心想,若是有人要做神圣的裁判,与其让他从烧红的十二柄铁犁上走过,倒不如让他从这里走过,若是他能够不起任何欲念,那么也与圣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也不会有罪。
这样的想法直到长廊的尽头方才消散,公爵的导引者一伸手,就推开了沉重的铜门——谁也看不出那只细巧白皙,就像是糖粉捏成的小手竟然有这样大的力气。
里面是几个连在一起,只用帷幔间隔的房间,每个角落都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或坐或躺,尽情的饮酒作乐,任凭猩红的酒液倾倒在昂贵的丝毯上——最后一重帷幔是厚重的蓝紫色天鹅绒,点缀着早已被人遗忘的纹印,少年在这里止步,拉罗什富科公爵以一种对着国王或是孔代亲王也没有过的恭敬态度屏息静气地等待着,直等到被召唤,才低着头,一步步地走了进去。
第三十三章 疯癫的吸血鬼亲王阿蒙
一位从外表上看,只在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上等着公爵,这把约在十三世纪完工的高背椅正是最典型的“教皇”椅,也就是说,靠背格外宽大,并且由三个尖尖的拱顶组成,然后在椅脚与椅脚形成的三个面上也各有三个尖顶的拱门,这样在椅子上人们可以看到总共十二个拱门,数十根细柱,椅子的扶手上方是卷曲的线条,不能扶手,座面上铺着织锦的软垫,软垫的四个角都垂着金丝的流苏,除了这把椅子,房间里就没有其他的家具了,只有帷幔与挂毯,墙板是深黑色的,垂挂下来的黄铜支架上,散发着馥郁香气的蜡烛正在燃烧。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到对方向他伸出了手才敢走上前去,吻了那只手上的戒指,那只手传出的森冷寒意让公爵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殿下……”公爵嗫嚅着说,而那只手抽了回去,摆了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那位殿下说:“但没必要,公爵,没必要,因为我们一直在注视着你,我的好先生,”他戏谑地说:“我们知道你做了些什么。”
公爵顿时双膝发软,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殿下……唉,殿下……”他哀求道:“我发誓,我可以向上帝发誓……”
他听到有人在吃吃发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好啦,”那位殿下说:“难道你真的做了什么嘛,我相信你,公爵,要说你有多么忠诚可不见得,但要说你有这样的胆量,我是不相信的。”
这句话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堪称羞辱,但对于拉罗什富科公爵来说,却无异于一道赦令,他感激地抬起头来,但在看到那双妖异的红色眼睛时又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抬起头。”那位殿下命令道,他只得再次看向那双眼睛,他看到那双眼睛里倒映出自己的影子,就像是被浸没在了鲜血里的拉罗什富科公爵,这个景象让他满怀恐惧又难以控制地被吸引。
“靠近点,公爵。”那个声音说,于是公爵立即遵命,他挪动膝盖,几乎碰上了椅子前的脚凳,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嵌板上的浮雕,上面是四片橡树叶和鸽子,以及百合花,四叶饰象征着四部福音;鸽子与百合花分别代表圣灵和圣洁——多么讽刺啊,这样庄重神圣的一把椅子,却被一个吸血鬼占据着。
阿蒙,魔党中的茨密希族的族长,按照血族里的传统,他是亲王,也是茨密希家族所有吸血鬼的家长,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因为臣服于他,才能够保持青春,拥有秀美的容貌,强壮的体魄与灵活的身手,以及对女性甚至部分男性的吸引力。也正是因为如此,阿蒙不认为他能够背叛自己,因为相比起钱财、荣誉与信仰,他能够给公爵的东西对公爵来说,可重要与珍贵的多得多了。
“你没有背叛我们,”阿蒙说:“那么我只能这么认为,你是因为无法达成我的要求,才一直拖延与我的会面。”
“是的。”公爵低声说。
“你大可不必如此,”阿蒙笑吟吟地说,虽然黑暗生物,包括血族中的密党与中立氏族,都认为魔党中的茨密希家族全都是一些疯子。但单纯的从外表与态度来看,只要别看那双赤红的眼睛,没人会以为这位温文尔雅,总是笑容可掬的好好先生会是一只无比残暴与冷酷的怪物。
事实上,就连茨密希家族中的吸血鬼丧命在阿蒙手里的也不在少数。公爵或许不知道,但他偶尔也能感受到——对于权力的渴望又让他无法拒绝阿蒙的赐予,哪怕对方要他去做的事情越来越危险,“你知道我对你一向宽容。”阿蒙说:“而且有时候我也会非常地想念你,虽然你还不是我的孩子,但我身边并没有多少能够与我讨论文学的人。”
他顿了顿:“有些太古板,有些太轻佻。”
“我倍感荣幸,殿下。”公爵说。
“我知道你一向谨慎,”阿蒙说:“也许你只是不愿意双手空空地来见我,但没关系,公爵,哪怕只是和我说些什么有趣的传闻呢,我也很愿意听听的。”
“您想要听些怎样的传闻呢?”
“你的国王——路易十四,如何?”
“我只能说他还是个孩子。”
“内心,还是身体?”
“身体。”公爵说:“他还年幼,但已经是只狮子。”
“听起来可真是令人惊讶,”阿蒙说:“有传闻说他还未接受正统教育。”
“有些人似乎是天生不要学习就能做国王的。”公爵说。
第三十四章 阿蒙的国王
这句话让阿蒙笑了起来。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虽然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国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时候他与你的国王一样大,拉罗什富科,只有十一岁,刚刚与法国国王的公主阿莉斯订婚,他是国王的第三子,人们都说,他不可能成为国王,但我只要一看他,就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孩子,就如你所说的,会是一头狮子。”
“而未来正如你所看见的历史那样,“阿蒙接着说道:“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杀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满鲜血的手捡起王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他大掠了西西里的墨西拿,夺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创了萨拉丁的军队,收复了雅法,阿什凯隆和达鲁姆,在距离耶路撒冷只有十二英里的贝特奴巴驻军。
他连续两次,一次在韦尔依纳,一次在弗雷特瓦拉,击败了法国国王腓力,俘虏了他的王家唱诗班,缴获了数不胜数的马匹、帐篷、珠宝与文书。
他在塞纳河上修建起了盖扬城堡,现在你还能看到它。”
“天呐,天呐,”公爵低声说:“您说的就像是这一切都是您亲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挂毯上,在书籍的插画上,在文字的记录上。
当他逼迫西西里的国王坦克雷德缴纳两万磅的黄金作为墨西拿的赎金时,我就站在他身边。
他在塞浦路斯决定让美貌的贝莲加成为他的王后时,正是我为他们作证。
他几乎能够看到耶路撒冷,即将夺回圣城的时候,也是我,写信给千里之外的约翰,让他掀起叛乱。
最后,他在利摩赞的沙露堡中了箭,几乎快要死了的时候,我问过他是否愿意背弃他的信仰,归于黑暗,他拒绝了——即便如此,公爵,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倾身,拿出了一个有着婴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开给公爵看,虽然这里的光线足够充足,但公爵还是只能看到发黑、收紧的一团东西,很难说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麝香与没药的气味,这种气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骑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别将他的心脏、头和身体分别送往三个地方埋葬,身体埋在他父亲亨利二世的脚下,以示忏悔,头颅留在阿奎丹,心脏送给他的王后贝莲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脏,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缩小,带在身边。”
拉罗什富科公爵睁大了眼睛,几乎说不出话来:“但那是违反秘法的啊,”他失态地喊道:“那是一个国王,一个伟大的国王,您们是不能让一个国王,甚至不能让一个可能成为国王的人转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从不需要遵循任何陈规旧律,”茨密希的亲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罗什富科,你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够为我奉献出一场精彩纷呈的演出……但没有,公爵,什么也没有,你,还有孔代亲王,散发出来的气味比诺菲勒的还要腐朽恶臭,死气沉沉。”
“你看,我曾经有个国王,”阿蒙说:“但最终我还是失去了那个孩子,我现在仍然想要一个国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成为一整个国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合心意的继承人,我想要个继承人,他也许会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蒙简直可以用兴致勃勃来形容了,也许一开始他只是因为公爵的无能而出言恫吓,现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让他不由自主地兴奋了起来。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要吓坏了,他来的时候,所抱着的最坏打算也不过是失去阿蒙的青睐,他甚至没有想过对于阿蒙来说,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一个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与食物的“东西”。
公爵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这个时代的人们从来就认为一个尊贵的人应当受到额外的优待,无论他是否已经走投无路,或是犯下了怎样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经有个国王被送上断头台,他们仍然固执地认为,血统与出身要胜过才能与智慧——现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惧,因为他平时所依仗的那些东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维持着公爵的仪态,也许他今晚真要死在这里,就像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
“但如果您这样做,”公爵低声喊道:“他是会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预感没出错,当一个新的念头攫住了这位疯狂的血族亲王后,拉罗什富科,这个他曾欣赏过的人类立刻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了。
“你会这么认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人类,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个继承人,又不是需要一个爱人。”
“当然,”吸血鬼伸出手,按住了公爵的肩膀:“不是现在,你的恐惧来的太早了,我的朋友,就像是你说的,他的灵魂或许已经显露出了动人的光彩,但他的躯体还十分年幼,我们还需要等待,时间会把他打磨的更好,就像是我的理查——这样说来,公爵,你的任务就变得更为紧迫了,告诉我,你是否遇到了困难,或许我应该让另一个人去完成这份工作……”
“不不不,殿下,不,”公爵急切地说:“我已经有了办法。”对于死亡的恐惧一下子就让他迟钝的思维猛地运转了起来——事实上在来的路上,他就有过这个想法,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因为对他来说,这太危险,但现在他已经站在悬崖的边缘,随时都会跌落,他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什么样的办法?”
“我会去投靠马扎然主教。”公爵说:“我会设法说服主教尽快拘捕孔代公爵等人,等他到了监狱里,无论声誉,地位还是性命都在他人掌控中的时候,他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固执了。”
“这倒不像是个坏主意。”阿蒙说:“但若是泄露了,你可能会被视作叛徒处决,又或是马扎然不愿意庇护你,你仍然不免一死。”
所以这并不是我原先的打算,公爵苦涩地想。
“那么就去吧,”阿蒙说:“别忘了,我所期望的,是一处足够出色的好戏……等等。”
拉罗什富科公爵站住了,“别忘记你的酬劳。”阿蒙说,他拍了拍手,一个少年就举着一只银杯走了进来,里面盛装着黑色的药水,阿蒙用指甲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自己的血滴在里面,只有三滴,落入药水后,药水立刻变成了浓烈的猩红色,公爵虽然余悸犹存,但看到这杯药水的时候还是露出了贪婪之色。
他颤抖着手端过杯子,一饮而尽,又一次向阿蒙鞠躬行礼。
第三十五章 国王很想说句话
拉罗什富科公爵忧心忡忡地走了,一旁的少年看着他离开,马上回到他的主人身边,他的眼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欲言又止,阿蒙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伸出手,尖利的指甲轻轻地捏了捏他的耳朵,“想要什么?”
谁都知道茨密希的亲王殿下阿蒙最喜欢出身尊贵,漂亮又聪明的少年,他的“孩子”们最常进贡给他的也是这样的“礼物”,而这个少年,曾经是一个伯爵的幺子,虽然注定了无法如兄长那样受到重视,但在母亲的裙子下他就像是一只甜美的小猫那样过得无忧无虑,就算被带到了巴黎,远离了父母,在黑暗中服侍一个危险的吸血鬼,他仍然是所有同类中最特殊的,这让他的胆量非比寻常:“殿下。”他激动地说:“您们刚才是在说我们的国王陛下么?”
“是的,”阿蒙笑吟吟地说:“正是我们的国王陛下,路易,路易.迪厄多内.波旁。你也听过他的名字?”
“怎么可能没有听过呢,”少年见他没有生气,就更加大胆地说:“我五岁的时候父亲还为他的出生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欢庆仪式——如果我没有来到这里,殿下,我原本有可能继承我叔叔的职位,去为陛下做藏衣官的!”
“哎呀,”阿蒙说,“我可从来没听你说过,那么,”他的指尖轻轻地为少年整理着他蓬松的秀发:“你是不愿意再留在我身边了喽?”
“我是宁愿服侍您的。”少年机敏地说:“但如果您想要知道有关于这位陛下的事情,我是很愿意为您探听的。”
“啊,你愿意做我的墨丘利。”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的商业之神,但也是窃贼与骗子的保护神,不过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还是他时常为众神之主朱庇特传递讯息,完成各种细小繁琐但重要的工作,阿蒙这样说,少年的心就跳得更加激烈了,他固然受到了阿蒙的宠爱——阿蒙的血让他拥有了比原先更美的容貌,与胜过一个强壮的屠夫的力气,但作为一个伯爵之子,他不可能就此满足,一听到有关于国王的消息,他就按捺不住自己的野心,前来恳求阿蒙了——没有谁能够明白国王身边的职位意味着什么,他的叔叔,只做了几年路易十三身边的藏衣官,就获得了等同二十万里弗尔的丰厚收入以及一个富有并且有身份的妻子,他的叔叔也是幺子,而且不幸地只有女儿,如果他还能获得拉罗什富科公爵,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夫人的推荐,想要站到国王身边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可比单单地服侍一个吸血鬼,被困在布洛涅树林不得动弹,或只是在母亲的裙下做一个乖顺的小孩子,等着他的长兄恩赐给他一些残羹剩饭要强得多了。
种种念头与幻想在他的小脑袋里一闪而过,当阿蒙的手轻轻地在他的后颈用力的时候,少年毫不犹豫地献上了自己的喉咙,熟悉的轻微刺痛感传来,伴随着失血带来的晕眩感,璀璨的光在他眼前闪烁和旋转,他漂浮了起来,飘得越来越高,越过了吊灯,飞过了屋顶,一直升向了明亮的银月,他向它探出双臂……他要拥抱它,虽然它是那样的冰冷与坚硬……
少年的手无力地跌落地面,阿蒙慢慢地从他的颈肩间抬起头,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总是有着一种错觉,那就是认为他们有着与吸血鬼同样的地位,无论是怎样危险的存在,都可以用属于人类的手段,像是欺骗与敷衍来对付,殊不知对于这些生存在黑暗中的异种来说,除了少数几个被他们选中的人之外,其他的人类不过是他们的食物和玩具——这个少年也不过是阿蒙在巴黎暂时停留时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而他现在已经有些多余了。
阿蒙最后一次抚摸了少年的脸,少年的脸苍白发青,阿蒙几乎吸干了他所有的血,以至于原本丰润的皮肤都有了一些皱褶,血族的亲王略带着一丝厌恶地握住他的下颌骨,直接扭下了他的头。
“这个是你们的了。”阿蒙说。
他先将少年的头抛入了帷幔后面,黑暗中立刻传出了格嚓格嚓,咬碎骨头的声音,然后是身体。
这些被阿蒙饲养在影子里的小生物属于魔法与吸血鬼天赋的产物,已经不知道为阿蒙,以及茨密希族,还有他们的盟友勒森魃处理了许多“渣滓”与“废料”,对于阿蒙来说,它们要比大部分人类可爱多了。
一只小怪物探头探脑地伸出了爪子,也许只是出于血缘上的亲近,又或是出于过分的贪婪,阿蒙挪动了一下脚,直接踩住,几乎没有施力就碾碎了它,他现在的心情,又好,又坏。
他几乎想要立即跑到黎塞留宅去,去看那个少年,是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又或是会令他又一次的失望?
他不知道。
生者滚热的血在冰冷的血管里疯狂地奔流着,为吸血鬼那张苍白的面孔带来了一抹奇异的嫣红,他闭上眼睛,人类的欢笑声与叫喊声从不远处传来,这里是布洛涅,一个堕落的地方,一个……随时可能成为地狱的地方,亲王站起来,伸出手臂,帷幔后的黑影就像流水那样迅速地流向他的影子,高大而瘦削的身躯瞬间膨胀又迅速缩小,然后伴随着一声轻轻的爆裂声,一缕黑色的雾气从人们看不见的缝隙里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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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缕雾气几乎融入了巴黎的黑暗,它沿着塞纳河一路向东,越过罗浮宫,最终盘旋在黎塞留宅的上方,宗教裁判所留下的“印痕”在吸血鬼的视野中清晰地刻印在这座行宫内外,是警告,也是威慑——阿蒙可以撕裂它,但必然会惊动以拉略,新的审判长,比起之前有些刻板,循规蹈矩的审判长,这个年轻的野心家更让血族们警惕——因为他有时比黑暗生物更下作,更不择手段。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阿蒙以为自己还要等待,但他竟然很快地就看到了年少的国王,现在正是子夜时分,万籁俱寂,但王太后还是带着国王,王弟一同徒步走到黎塞留宅的小礼拜堂里,让他们和她一同跪在天主前。
“您要我们祈祷什么呢?”路易问。
“祈祷马扎然主教今晚的行动能够成功。”王太后说。
“他在做什么?”国王问。
“拘捕叛贼。”
“给我名字。”国王坚持道,王太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
国王从王太后这里得到的三个名字让他情难自禁地闭了闭眼睛,虽然他早有预料,但进展果然如此的时候,他还是不由得升起了一股深重的沮丧之情。
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呢?”他问:“您要处死他们吗?”
王太后猛地跳了一下,就像是被火炭烫着了,“这怎么可能呢?!”她叫道。
路易的眼睛顿时黯淡了下来。
孔代、孔蒂与隆格维尔,这三个人,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想要用类似于阴谋这样的手段把他们拘捕起来,但只是囚禁,而不是直接绞死或是斩首,国王并不能确定后者会比前者好,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很快就要迎来孔代亲王如同飓风暴雨般的报复。
第三十六章 不速之客
凭借着女巫的天赋与王太后近身侍女的身份,玛利能够掌握许多旁人无法得知的秘密,有趣的是,这些情报是玛利的父亲与叔叔,或许还有如雷斯主教等人,以及一些大臣们所亟需得到的,现在这份力量反而成为了国王的武器,虽然他暂时什么都不能做,但他将每个有关的名字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大到国务参赞勒内,小到拉罗什富科公爵的一个跟班古尔威尔,他们都在这场好戏里扮演了各自的角色,红衣主教马扎然与王太后安妮俨然自居主角,事实上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丑,国王一眼就能看到他们的结局,却只能充当一个旁观的观众。
一定要描述一下的话,马扎然主教的计谋事实上非常简单,他先是在给孔代亲王的公务文件混入了一张对投石党人的拘捕令,因为之前对亲王的刺杀已经被确定了正是投石党人为了挑拨亲王与王室的关系所为,所以孔代亲王毫不犹豫地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在这份文件上犯人的姓名主教用一种特殊的墨水书写的,只要放在火上烘烤就可以隐去字迹,留下空白,以便填上新的名字。主教先生用这张拘捕令拘捕了对亲王最忠诚的两名宪兵队长,然后又用相同的手法换来了一张调令,将卢浮宫里的卫队换成主教的军队,这样,孔代亲王等于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当他带着孔蒂与隆格维尔,还有一身疲倦从卢浮宫的办公厅里走出来的时候,主教先生的卫兵一拥而上,把他们抓住,套上头套,送上马车。
当然,正如王太后安妮所言,就算是对孔代亲王芥蒂颇深的马扎然主教,也没有那个胆魄直接处死孔代亲王,甚至连孔蒂与隆格维尔也是一样,他们三人被连夜送往万森纳城堡,那座城堡位于巴右下角的万森森林,最快的抵达方式可以通过塞纳河,这座王室军事城堡约在三百年前建成,有着迄今为止最高的城堡主塔——高度在一百五十六法尺左右,“只有飞鸟才有可能与里面的犯人对话”,这里的军官是这么说的,孔代亲王三人就被囚禁在这里,无论马扎然主教还是王太后都极其安心。
也许整座王宫里唯一不能安心的就只有路易,如果他现在有那么一点点属于国王的,真正的权力,也许他会直接派人绞死孔代亲王,但他没有,他只能等待着必然的结果到来——他注视着深重的黑夜,等到明天天亮,孔代亲王遭到拘捕的消息就会流传到巴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也许孔代亲王对王室来说只是一个无礼不逊的暴徒,但对于巴黎的民众来说,他是个英雄,只要那些始终心怀叵测的人暗中加以推动——譬如奥尔良亲王加斯东,王室与马扎然主教就要迎来第二场危机。
国王的第一侍从与寝宫总管邦唐走上前,为国王卸下肩带、配饰与外套,脱下靴子,之后他可以感觉到国王有个轻微的停顿,“给我倒一杯酒来。”国王说,邦唐就走到门外去,吩咐男仆给国王端上一杯酒,等他回来,国王已经赤着脚坐在了椅子上,手边摆着一本沉重的金边圣经。
“房间里可不暖和,陛下。”邦唐说,在国王身前跪下,想要为国王穿上一双柔软的平底拖鞋,这种拖鞋是羊皮做的,因为柔软舒适而受到大臣们的青睐,国王只在卧室内穿,偶尔还会和摩纳哥的异教徒那样踩着鞋跟。
路易看着那只熟悉的脑袋,轻而缓慢地从圣经里抽了出一柄细巧的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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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烛火忽地跳动了一下,熄灭了。
月光透过还未放下的垂帘投入房间,邦唐的手牢牢地握住了短剑,黑色的血从他的指缝间溢出,流到白银的剑身上,就像是烧红的火炭碰到了冰块,滋滋作响,混浊的雾气瞬间升起又瞬间消失——邦唐抬起头,露齿而笑,这可不是会出现在国王所熟悉的那个邦唐脸上的笑容。
“您是怎么发现我的?陛下,”“邦唐”好奇地问,他受了伤,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巨大的力量从短剑上传来,国王松开了手,邦唐握紧拳头,在可怕的吱吱声中,黑血将短剑腐蚀成两截,它们落在地毯上。
路易垂下眼睛看了一眼,那柄据说用圣人佩戴过的十字架熔炼而成的银剑看来并不如教士描述的那样可靠,沾染到黑血的地方,坑坑洼洼,就像是被烈性的化学药物腐蚀过——不,也不该这么说,因为路易试过,无论是硫酸还是盐酸都无法对它形成这样的损伤,只能说……这个人,不,这个怪物的危险性非同寻常。
“我从来就是自己更换内衣的。”国王说,现在的贵人们会让贴身仆从为自己做到最后一步,就像是总有人想要为他端着便盆,但注重个人隐私的路易简直无法忍受,在他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算了,等他能够自如表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拒绝侍女的过分殷勤,虽然起初的时候并不顺利——邦唐是他举行了“吊裤”礼之后才来到他身边的,也许在侍从中,邦唐不算是最好的,但路易看重他就是因为他愿意遵从自己的命令,而不是用所谓的传统,或是王太后安妮的命令来制约他。
所以邦唐绝不会突然做出这样冒失的事,虽然路易不知道在没有整容手术的十七世纪怎么会有人能够与邦唐拥有同一张脸,但既然这个世界是魔幻的,想来有心人也能有他们自己的手段——年少的国王并不想探寻对方的来意,还能有什么呢?无论是谁,这种丝毫不含善意的行为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我对您没有恶意。”来人和善地说,仿佛是为了证明这点,他向身边的蜡烛轻轻地吹了口气,蜡烛呼地一声腾起了火焰,暗红色犹如凝固血液的火焰,幸而很快地,它的颜色就变得明亮起来,照亮了国王与“邦唐”的脸。
那人从国王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他轻轻地啧了一声,那张属于邦唐的脸就像是水面的涟漪那样轻微地颤动了起来,等它凝固了,国王看到的就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他不久之前才见过拉罗什富科公爵,公爵的面孔会让许多女人为之倾倒,但与这张面孔相比,顿时相形见拙,那双赤红色的眼睛注视着人类的时候,只怕很少有人能够挣脱——但路易正是少数人之一。
“那么,”年少的国王问:“不请自来的客人,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
来人笑了,他的笑容十分地放肆,并且邪恶,“不,陛下,”他说:“您应该说,我可以为您做些什么。”
“您是什么?”国王轻轻地问。
这个问题如果是别人问出来的,阿蒙定然会勃然大怒,但对着路易,他一点也不生气:“我是茨密希家族的族长,陛下,”他俯下身体,鞠了一躬,姿态优雅实属罕见:“我是一个……当然,您们称呼我们为吸血鬼,但我们更喜欢血族这个称呼,虽然我觉得其中区别也不是那么大。”
路易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所指:“据我所知,你们有十三个氏族,你是……”
“魔党,”茨密希的族长说:“您可以叫我阿蒙。”
他轻轻上前一步:“我知道您正在被一些小问题深深地困扰着,”吸血鬼说:“我可以为您解决,非常简单,而您,只需要付出一点小小的报酬。”
“你想要什么回报?”
“您的血,陛下,”阿蒙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渴望,两支尖锐的牙齿微微地伸出了嘴唇:“只要三盎司,陛下,只要三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