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3章 谢谢你了兄弟
杨牧经历的多,也就感触多。
无论怎样的人,总会有好的一面,或者孝敬父母,或者善待某一友人。
所以人间在创造法律时,并不会一竿子打死,而是给了人们忏悔的机会。
作为在一个法治国家成长起来的杨牧,当真正去理解法治,就会知道这里面好的地方。
人的心有私欲,对任何人来说都是。
人类终究是幼稚的生物,不依靠法治来管理人类,那只能是越来越糟糕。
毕竟精神文明的发育还没有到达很高层次。
在宇宙层面来说,人类群体属于低智慧种族,发达的智慧文明是人类无法相像的。
人类所在宇宙时空位置其实非常偏僻,真正的大文明圈智慧星球距离这边很遥远,对人类来说算是遥不可及,人类连次元宇宙都没有走出去。
然而人类毕竟出现了,杨牧自己就是人类,不可能鄙视这种生物,就算鄙视后也是依然满带情怀。
他不想用一种残暴杀戮的态度去对待同类,对待这些弱者。
可他又不知如何做一个好圣母,能教化世人,让他们变得更好。
他以前一直在尝试这样做,但做的非常蹩脚。
这绝对是个难题,作为一个脑进化的变异人类,杨牧自己也存在很多问题,他非圣贤,最多算个暴君,要教化他人而不用刀,真的好复杂。
杨牧皱眉打了个哈气,昨晚太忙,没怎么睡好觉,越想也就越迷糊。
他不应该再想这样复杂的事情了。
看着眼前的黑人道:
“叫什么?”
“罗文。”
“嗯,你把孩子从人家父母身边带走,这是重罪,我放了你们,你们一定会继续作恶。”
“大人,我们从没否认自己有罪,我们也有兄弟是做父母的人,完全能够理解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会有多痛苦。然而在这个末日里,我们投靠了别人,就要为别人卖命,这是末日的一种生存法则,您说是吗?”
“滚,别跟我咬文咂字,老子汉语说的比你好一百倍。”
“是!请大人放我们离去吧,这次回去我们努力争取调去守城,这样就不会出来抓孩子了。”
“大哥,我服了,你能不能稍微反抗一下,啊?”
杨牧真的很懊恼。
在杨牧身边,小林夕已经目瞪口呆。
什么情况啊?
这几十个人,一个个人高马大,奎武有力。
怎么却怕这人怕成这样子?
他甚至没有展现出任何实力。
不对,他展现了,那马在疾驰,没人看到附近有人,他为什么忽然就出现了?这就是可怕的地方吧?
“全都过来全都过来,都坐到我面前来。”
杨牧决定把问题甩给别人。
这些人就算是盗贼了,平日里不但偷孩子,也干一些打家劫舍的勾当。
这时没了原石,都不敢造次了,乖乖听话。
杨牧看所有人都坐在自己面前排成排了,清点人头,一共四十二人,附近当然就有四十二匹马,以及六十多个孩子。
“好了,我来说一下,我认为你们一定做了不少坏事,可现在你们主动投降又感觉罪不至死,如果是在我家乡,也就是我的地盘。我可以把你们丢进监狱关个十年八年,可现在是野外,说实话我非常纠结,到底要不要杀你们?”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有的甚至觉得搞笑。
这人真在末日中生活了十几年?
如此圣母,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人们终于相信了黑人队长的判断。
呵呵,如果不是他撞了狗屎运在末日里混成高手,他早就死七八十次了吧?
面对杨牧的问题,没人去回答,很怕说错话就没了命在。
“老黑,你说,我到底要如何办?”
“我们发誓,以后再也不干坏事。”
“切,你自己相信吗?”
“可是大人,我如今只能和您发誓,我想活着,我们都还想活着。如您所言,我们以前是干了不少坏事,比如欺男霸女,比如现在听从公爵大人的命令去抢人孩子,这些都是罪恶,可罪不至死啊!我们当中甚至有三分之二的人,从来还没有杀过人!”
杨牧老脸一红。
好嘛!
他才是刽子手,人家这些人连人都没杀过,要是把自己和他们放在一起公审,将所有做过的事情列出来,罪有应得的弄不好是他自己。
“诶呀我套塔奶奶的,你是顺着我说是不?老子说你们罪不至死,你就说自己罪不至死?”
杨牧很生气,走过去打了老黑的脑袋。
老黑毫不反抗,又跪下磕头,杨牧气的翻了白眼。
“搞什么飞机?我就是追上来,连手都没动一下,你至于这么怕我?你难道不觉得我其实就是一个棒槌?你们一群人上来打我,弄不好直接就能把我弄死呢,来试试?”
“不大人,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凭一己之力忽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这份勇气就已经是末世中实力高手的象征!如果您不傻,您不可能这么做!您既然这么做了,而且还不傻,那就一定是超级高手,我们不动手认罪还有一线生机,如果和您对着干,我相信用不了五分钟,我们这边的人也就死的差不多了!”
“我擦!”
杨牧直接抬起双手抓头发。
“你说的也太对了,老子不用一分钟就能秒杀你们这群人,你塔玛怎么这么聪明?”
黑人没回答,立刻磕头。
后面各色皮肤的人也都跟着磕头。
杨牧要晕倒了。
要不就带着林夕和其他孩子离开,不管这边的人了?
问题一下又回到了原点。
他们没经过教化,回头一定还会去欺男霸女,抢人孩童。
哎,愁死!
其实这边距离温思佳他们也不算太远,两公里地不到。
温思佳几女的小黄人都已找到了附近,看到了杨牧的纠结。
女人们都觉得好笑,没想到声名远播的暴君大人,竟然被这样的事情给难住。
李宝珠皱眉琢磨了许久,终于叹气道:
“要是我的话,也会不知道怎么办,面对一群手无寸铁的普通人,怎么下得去手。”
相茹道:“如果是我的话,我就把他们都放了,何必让自己双手沾满鲜血,至于他们以后是否作恶,眼不见为净吧。”
思佳摇头道:“你可以轻松选择,杨牧却不能。杨牧的前半生世界观是他的源,末日中世界观是他的本,可是他被迫穿越三百三十世,经历了诸多人情冷暖,悲欢离合,已经形成新的世界观,而这种世界观与他世界观的本源是相互驳斥的,所以杨牧成了一个如此矛盾的人。”
“那怎么办?思佳,你最有注意了,你去帮帮他吧?看把他愁的。”
相茹终究还是为杨牧担心说话了。
而这是思佳最见不得的。
“哼,我才不管。”
说完,看相茹好像是真的急了,就又叹气道:
“让他自己慢慢琢磨吧,他会融合所有的世界观,形成全新的处事原则,这是一种磨砺的过程,等他想明白,那也就完事通畅了,放心,无论怎样融合,他的本源不会丢失,他还是那个杨牧,相茹,你最知道的。”
“啊?我知道什么?”
“坏喽。”
“吃醋鬼!”
相茹立刻明白温思佳话中含义,还是因为昨晚喽。
就在这时,又有十几个人骑马而来,到了杨牧他们那边。
带头的是个白人,开口用英文叫道:
“罗文,发生了什么事情?”
“鲁克,这是我们小队的事,跟你没关系。”
“哈哈哈,你们这是被人给生擒了?这人很厉害吗?我看你们身上连一点伤都没有。”
“我们没动手,我只是觉得人家很厉害,所以我交原石投降了,这位大人正在审判我们的罪行,觉得我们罪不至死,而我们也在等待着他的审判。”
鲁克目瞪口呆,而后哈哈大笑,他身后的人也跟着笑。
笑了许久,鲁克才擦着眼泪捂住肚子道:
“罗文,我真的鄙视你!人家没动手,你竟然就被吓得缴械,等着吧,回到城里我一定把这些事宣扬出去,到时候你的女人就会知道你有多么的懦弱,而你现在连原石都没有了,哈哈哈,你的女人以后就是我的。你知道的,我一项喜欢她的洁白和丰满,她需要的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而不是你这样懦弱的小贼。”
罗文没说话,只是皱眉。
鲁克终于收住笑容,看向杨牧,瞪圆了眼睛道:
“小子!你听好了!我是鲁克阿尔法,末日后杀十一人,一年杀一个,四个小孩,三个老人,四个强壮魁梧的男人,并且抢了这些男人的女人,在最艰难的时候我甚至吃过自己亲弟弟的肉,最后我没有杀他,因为他饿死了,我活过来了!我就是末日中最强的血液,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丧尸见到我都流眼泪,地狱的魔王见到我都要怕三分!你不是要审判吗?来呀,审判审判我,哈哈哈!”
他身后的人又跟着笑,然后也开始吹嘘自己做过什么坏事,并且还说,正是因为他们的恶,所以他们才活了下来,圣母必须死,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杨牧脸色茫然,之后闭眼,眼角竟有了一点湿润。
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再次睁开眼,然后抬手擦去了眼角的泪光。
玛德!
不知怎么心情就这么复杂,可能是想起了三百三十世中的某几个记忆片段吧,让他心有戚戚。
杨牧再次深呼吸,然后对这鲁克道:
“所以我其实有点喜欢你们这种坏人,够真实,够血腥,谢谢你了兄弟,来吧,杀我!”
“哈哈,看到了吧,他都吓哭了,根本就是一装叉的,兄弟们一起动手,将他们剁成肉泥,之后罗文小队的原石就全都是我们的战利品了!他们的马屁,他们抓的孩子也都将是我们的,这次在公爵面前,我们将是最能干的一支小队!我们的竞争对手罗文将会成为最低贱的乞丐,哈哈!给我先杀了这个装叉的小子!冲锋!”
第1184章 杨牧病了
杨牧并非软弱了,只是心思复杂。
跟眼前的场景没太大关系。
杀戮的血液再次从身体的角落里奔腾出来。
果然还是做野兽爽一点。
自己是不是精神分裂?
想要毫无顾忌大杀四方,又想立地成佛教化天下。
真是烦。
都去死吧!
一阵狂沙涌动,风卷快速升起。
风沙缠绕,一个个沙拳在龙卷风中出现。
这时鲁克等人已经被席卷。
沙拳张开成为手掌,过去将他们抓入“手中”,然后重新握拳。
鲁克他们根本没弄懂怎么回事,就觉得五脏六腑都在被压挤,想要开口呼喊,可那力量太大,将他们的骨骼捏碎,内脏纷纷破裂,一命呜呼了。
二三级原石战斗者,连用蓝色形成防御都难,防御力跟普通人差不多,怎么扛得住十级蓝的突袭。
杨牧的十二级蓝只能用来使用破灭,可他还能用分魂蓝色系,拥有的蓝色能量综合加在一起是十二级上,产生的幻想攻击效果当然异常强烈。
就是说不用破灭能力,利用其它等级原石释放蓝色能量的时候,杨牧本身拥有的十二级蓝也会释放蓝色能量。
现实防御和幻想防御是一种相互转化的值,可肉身基本无法抵抗高级幻想。
十几秒,一切结束,沙子落地散去,风还在吹,有点凉。
黑人罗文目瞪口呆看着眼前一切,后背都冒凉风。
这人一定是变态!
他之前表现的那样犹豫,那样圣母。
在场的任何人都觉得他是圣母,甚至已经有人开始怀疑他根本没太厉害的实力,可能真是傻子。
鲁克带领一群人叫喊的冲上去了。
然后......没了。
狂风卷沙十几秒后散去,地面全是尸体,而且是碎尸,惨不忍睹。
这种强悍能力凭借罗文这些人的层次,还从没见过。
“爽死了!”
杨牧皱着眉叹气,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
似乎明明是兴奋,却又压抑着。
罗文终于确定。
杨牧根本不是一只圣母。
他内心住着的绝对是野兽,最疯狂最嗜血的那种。
他只是在压制这样的兽.欲!
一群人急忙磕头,然后罗文身后所有的人都想亲吻罗文的屁股。
妈妈咪啊。
幸好缴械投降,要不然这时死的就是他们。
虽然现在也不一定就算活了下来,但最少还没死。
杨牧算是出了这个口气。
可鲜血又让他有些狂暴。
其实已经比之前好许多。
这段时间魔心术没停止修炼,这东西确实能够缓解尸毒的影响。
只是想要完全摆脱这种效果,还不要多久。
“行了,罗文啊,带上你的人,牵着你的马跟我走吧,我们先把所有的孩子送回去,然后去找那个公爵”
杨牧说完再没兴趣,转身就走。
林夕急忙跟上,而罗文吓得也是不敢不跟。
杨牧并没有回去坐车,让小黄人跟女人们待在一起,他自己躲到几百米外一个人走路,平息心中的狂乱。
这就启程了,非常有效率,一天时间就将所有的孩子还了回去,这里面还包括被鲁克抓来的。
同时杨牧也散播出消息,那些其他被抓了孩子没找到的人的父母,可以去布林克村外等着,杨牧会将所有的小孩都弄回来。
而这一次,杨牧没有当误时间,也没有胡思乱想,太费神了。
就是第二天的晚上,他一个人冲入了布林克村公爵府,杀十三人,搞到了一批九级石,还有几颗十级,合在一起估计能凑出两颗十一级,也算是收获颇丰。
临走之时,杨牧用公爵之血在墙壁上写下公爵罪状,将十三颗头颅悬挂于城墙,然后有用鲜血在几十米高度的城墙上写下几个大字我劝你善良!
一瞬间,布林克村发生的事不胫而走,很多人传说一个恶贼出现了,但那些没钱没地位的穷苦人就说,不,那是救世主!
当然,穷人并不代表正义。
他们觉得有人给撑腰了,将会对付那些作威作福的大老爷们,于是开始胆子变大,坑蒙拐骗偷,让这一地区瞬间变得混乱。
杨牧一路走一路了解到这些消息。
之后就是失望。
他一心想要做个好人,可偏偏最终得的却是恶果。
这让他变得颓废,觉得圣母果然是没啥意思,这不是治疗这个世界的良方。
圣母也做了,暴君也做了,结果呢?却是这样的。
杨牧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一天也说不出几句话来。
车子始终在慢慢的开,罗文的马队成为了两辆车的跟班。
沿途又遇到了一些不平事。
杨牧再无兴趣去管,他怕越管越乱,最终一事无功。
怒行八百里,用时整七天。
路不好走,车子开得也确实慢。
这一日到达一片开阔平原,车子没路走了,杨牧下车收起车子。
那伙盗贼一直心惊胆战,现在又看到奇异的事发生在杨牧身上,一个个吓得好像是那鹌鹑。
他们是请示杨牧带了家眷的,不知道此去跟杨牧要走到哪里,想着如果没了自己,老婆孩子中就是被欺凌,就算害怕杨牧,那也只能带着。
所以现在可不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万一杨牧发疯杀人,那死的就是全家满门。
幸好,杨牧收起车子后什么也没敢,只是打哈气,看上去没精神。
“行了,休息几天再走。”
温思佳提出了主意。
她觉得杨牧的状态太不好了,并且没人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情绪低沉。
这可能都是三百三十世的后遗症吧。
所以温思佳决定不走,留下来给杨牧做心理治疗。
杨牧无所谓,这几天他都跟行尸走肉一样,走也行,不走也可以。
随手拿出房子飞出去,盗贼们有几个直接就塌了跨,瘫软的坐在地上。
一些有信仰的已经开始跪地叩拜,认为这可能是神的化身。
杨牧不理会他们,上了二楼,回到自己房间睡觉。
这时天其实刚亮,昨晚他就在车中睡了一夜,如今还想睡。
不一会功夫房门打开,温思佳进来了,揪着他的耳朵把他叫醒。
“干嘛!”
杨牧火气有些大,直接吼出来。
温思佳吓一跳。
从结婚到现在,杨牧几乎就没跟她吼过。
原本也生气,可想到自己的目的是为了治疗有心理问题的杨牧,就把心中的气忍下来。
“你醒醒别睡了,我跟你说话。”
“以后再说吧,我累。”
“这几天就一直睡觉了,什么事都不管,这可不像你。”
“这本来就是我,你以为乞丐是那么好当的?”
“什么?”
“想当年老子在街上,都是睡了吃,吃完随便躺一个地方就睡,迷糊度日才是人生啊。”
“你又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以前的事情有什么好想的?老子早忘了。”
“那你这几天干嘛这样?你难道不知道我们担心你?”
“你也担心我?”
“当然。”
“我以为你对我不在乎。”
“杨牧!我要是对你不在乎,我为什么追你而来,然后跟着你受气?”
温思佳的声音带了一丝哭腔,委屈的。
杨牧躺在那里无语了一会,睁开眼,看到温思佳正用水汪汪的泪眼看着自己。
啊......
哭了?
杨牧努力回忆着,似乎真没怎么见过温思佳哭。
女强人嘛。
呦呦呦,这嘴巴撅的。
杨牧叹口气,终于集中了注意力,放到温思佳身上。
“怎么就哭了,我让你委屈了?刚才我声音是大了点,但可不是凶你。”
杨牧过去把温思佳抱在怀里,温思佳一下哭出声,如同个孩子。
杨牧安慰。
人在这世界上,总会有千般情感,很多看似不正常的行为,其实就发生在人身上。
杨牧有点揪心,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情绪。
温思佳哭了一会,推开杨牧道:
“你倒是跟我说说,为什么这样?”
“我......我是有些颓废。
“因为什么?”
“之前杀了那公爵,反而让城大乱,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以前做暴君倒是快活些,可我又偏偏一心想要做点事,可这么多年过来了,杀光丧尸的目光遥遥无期,自己又变成丧尸,而且面对神魂级的高手有时候还打不过,我累了思佳,我就只是累了,没怎么的。”
杨牧说到最后声音很小。
温思佳终于知道了杨牧的心思。
看着这个男人,温思佳满心的委屈终于化为柔情。
杨牧真的不容易。
不健康的童年,让他在末日后的想法有那么一点不符合主流三观,他看似洒脱的随手杀人,杀太多,杀来杀去终究是给自己心上留下阴影。
所以他很想去填补这样的阴影,从本义上来说他已不想杀人,他要去做点好事,比如救世主什么的。
然而到最后发现自己拯救不了任何人,所以失落。
温思佳叹口气道:
“你啊,何必钻牛角尖?还记得当年的相茹吗?女兵王啊!一身正气!可看看现在,她虽然没失去天生的良善,但也早已不是圣母,陌生人有什么危险,她都不会去管的。”
“这样做是对的吧?”
“不能算错,可也不能算对,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自私自利,内心冷漠,那这世界对于人来说,又有什么好留恋的?活着就是孤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第1185章 你很平庸
温思佳声音温柔,说完后停顿一会看杨牧,然后继续道:
“你这人啊,看着随和痞气,其实性格内向,你有你的内心世界,不会轻易表现出来,你找到了所有家人,你有了红颜知己,你已身为人父,你也找到了我,可你依然孤独,依然会觉得内心浮躁,这是你人生复杂经历的后遗症,以前你还能自我调节,但经历了三百三十世的轮回,看过了大千世界,人性冷暖,经历了生死痛苦,悲欢离合,你好像是有了更大的智慧,却也有了更大的缺陷,比如你身体内的诸多不同三观会彼此对撞,让你有时候迷迷糊糊,找不到人生的方向。”
杨牧终于再次看向温思佳,与她目光对视。
看了一会后杨牧微笑道:
“说的真好,继续说下去。”
“所以您现在要做的是固本,不要想太多外面的事,守好自己的本源,做好自己就行。”
“做好自己就行?这话听上去很耳熟。”
“很多人都说过。”
“不,我一个朋友,杂毛老道,在埃尔亚的时候遇到,临死之前他也让我做好自己,只不过我把他的那些话遗忘了。”
“现在想起来也不晚,不过杨牧,世道乱了,人心恶了,不是说你去做一两件好事就能改变这世界。作为一个强者,你也要学会做一个领袖一样的人物,人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能够保护我自己身体的强者,而是能够指引自己内心的领袖,你懂我的意思吗?”
杨牧微微皱眉。
温思佳举了个粒子。
“在末日前的时候我有一个秘书,和她老公天天打架,偶尔上班时脸上还有淤青呢。那时我不懂,为什么她老公打她,她还不跟她老公离婚?我是不会管闲事的,可其他同事会劝她,最后还真的把她劝离了。此后一年时间她也算挺好,虽然郁郁寡欢,但有时候会有笑容。后来家里人觉得她应该开启另一段感情,就给他重新介绍了对象。那男人很好,又帅又温柔,他们结婚了,所有人都认为她们可能会很幸福,然而这个女人的脸上再也没了笑容,她用事实告诉大家,她并不幸福。”
“为什么?”
“失去了灵魂,**又算得了什么?有一次同事聚会喝多了,她哭着说出这样的话,并讲出她的心声。和第一个丈夫生活,她是幸福多过伤感的,和第二个丈夫在一起,她已体验不到幸福或者伤感了,无论那人对她多好,她都感觉不到,只是想着过去的第一任,所以她痛苦。”
杨牧听后想起了之前遇到的另一个女人,那个胖镇长,最终被他抢来的女人坐死,之后那女人跳井。
这两个故事差不多,可这说的是爱情吧?温思佳想要把自己培养成大情圣吗?
“我想说的不是爱情,更不是家庭,只是在说人性。人这个东西很奇怪,不说你宠着敬重,就能让别人如此对你,相反你打着骂着,却或许能让他认为你才是真正的明灯。我知道你的困惑,你苦于无法让人向善,苦于不知改变人心,我只能告诉你,你永远无法主动的去改变别人的心,这是办不到的。”
说到这里温思佳莞尔一笑,道:
“但你可以让别人因你而改变,懂吗?一个是你主动去做,无法成功。另一个是别人围绕着你来主动,那就会成功。这就是领袖的力量,榜样的光环。做小善者救死扶伤,大善者需治国平天下,世界已经乱了,那就必须重造,当你杨牧的名字有一天声名远播真正传扬四海时,知道会怎么样嘛?”
“怎么样?”
“三千公里外,一个你从没见过的人,他杀光了敌人,而他的亲人们也被敌人杀光。他跪在地上痛哭不止,觉得这世界上已生无可恋,这时他想到了你!传闻,杨牧是个大英雄!他带领八千铁骑出关向北,一路杀丧尸七亿,与北方暴君城爱丽丝娜将军汇合,连手将爱娜丧尸群引到西海岸八百漏斗城防御阵地,他们一边杀丧尸,一边引流入海。暴君城的海上女将军率领巨人出行,在船舰上发射万千火炮,歼灭丧尸过百亿,举世震惊!”
杨牧听得已双眼发亮,这时坐起来。
温思佳声音更加轻柔的道:
“那个本已经失去希望的人忽然想到了你,然后他就不想死了,你猜他要干什么?”
“干嘛?”
“他要来找到你,即使你们相距三千公里,他也要找到你,他要跟你一起去战斗,因为他觉得你做的事情对他也同样有意义。
并且你已经是个榜样,那会让无数人去效仿。
杨牧,不要小看榜样的力量,当榜样的光环绽放出去,绝对比你找他们游说劝说好用的多。
你去拉着他们,让他们做好人,我保证没几个会听你的。
可当您释放出一个榜样的光环,当您自己做的有理有据,成为好人,相信我,他们都会去模仿你。
远的不说,就说上个世纪的八零年代,那时的榜样是那些一心为公;乐于助人的人,所以那个时代这样的人就很多。
可到了本世纪,一切变了,那些所谓的好人偶尔也会被叫做圣母,雷锋叔叔已经被很多人忘记。
为什么?
因为千年之初,二零一几年的时候,人们的偶像不是革命英雄,不是劳动模范,而是有颜值的网红,在东南亚大街上调戏女人的?潘浚?ぷ牌u商剐芈侗车拇笊??/p>
时过境迁,我不想去评价这到底是对是错,我只是想要你明白,偶像与榜样,会决定大众的性情与取向,甚至是三观!
末日快十二年,人心早已不古,现在的人绝对要比过去坏十倍二十倍。
这种坏是相对的。
对其他人坏,对自己善良!
因为每一个末日幸存者身边都存在活生生的例子。
逃难的时候,那些想要转回身救队友的都死了,那些逃跑时将队友踢向丧尸的人却活了下来。
这就是榜样的出现,人们知道怎样的人更容易活下来,就有样学样,然后就大家都这样。
你想通过解救或杀戮的方式去告诉他们要善良。
对不起,那没用!
你要做好自己,同时也要包装好自己。
怎么样能成为榜样?
只是自己闷头做好事?
不!
你还要推销,还要经营,还要让人知道,还要让传播远行,让自己成为神话。
一个没有包装的英雄与偶像是不完美的,因为人无完人。
每个人都向往的女明星,也要做拉屎撒尿这样的俗事,脱下裤子放屁弄不好比普通人还要臭气熏天。
可这些东西绝不会展现到民众面前。
杨牧,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
想要改变这世界,想要改变世界上的人,你在做好自己的同时,也要学会经营。
你可以不是好人,但你要做个好人给世界看。
如果你能成为所有幸存者的偶像,如果你告诉他们,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
相信我,很多与你相同或类似的人会聚集过来。
然后更多的人深受影响。
当丧尸变得没那么危机,当人们有一丝空闲去追星的时候,你就会是他们的王者。
而因为你,世界将改变,秩序会重建,这或许就是你想要的,前提跟你的理想不违背,我们还是要打败丧尸,那才有未来。
杨牧,一切都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好嘛?
我不知道你我的情感最终会走向何方。
不过我以朋友的角度答应你,会成为你身后的女人,会支持你。
以前我没这么多想法,现在我向你承诺,咱们一起来干这件事,杀光末日所有丧尸,建立新秩序,找回文明世界的光辉,好嘛?
当然,不单单是我,还有相茹这些人,他们也一定愿意跟着你,陪着你。
所以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总会忽略这一点,你总会让自己孤独,你总是把什么都自己来扛。
这不对。
要把压力分散出去,没了压力,你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才不会迷茫。
杨牧,有人觉得你是天生的王者,比如你这暴君做的还不错,我甚至曾经也以为是这样。
不过现在我知道错了,其实你是个小人物,你不服输,力争上游,因此到了现在的位置。
可你游不动了,你的能力无法让你走向更高的位置,你很平庸!
但是你又有不平庸的地方,比如你遇到了我温思佳,你有一票兄弟姐妹,你有家人鼎力支持!
放心的看向前方吧,我保证,如果你过不去这个坎,我就在后面把你推过去。
你或许不适合做一个王者,那咱们就来做一个偶像,一个能改变世界的绕眼明星!
杨牧,你准备好了吗?”
温思佳这段话说的有点长,说到最后都激动了。
杨牧睁大眼睛看着温思佳,许久后轻声道:
“思佳,你上辈子做传销的吧?看你这小嘴,叭叭叭一下没停,你可真能说。”
“讨厌,那你说啊,我说的对不对?”
温思佳忽然上前,抱住了杨牧的脖子,嘴唇到杨牧的嘴唇不到三公分了。
杨牧身体一下石化,然后瞬间血液上涌,只觉得全身沸腾!
第1186章 总裁出山
温思佳可是难得向杨牧主动。
杨牧怎么会不被勾引。
这是最爱的初恋。
还如此贤惠,愿意做他身后的女人。
而思佳说的一番话道理并不复杂,杨牧也懂。
有时就是这样,道理需要别人讲出来听上去才更有说服力。
杨牧不能说是一下被治愈了,但最少轻松不少,也有了方向。
以后什么事不需自己拿主意,和大家商量着来好了,这样会轻松。
身边有温思佳这样的人才不用,实在是浪费。
心情放松就有点感动,感动后就生情。
于是杨牧忍不住主动去亲吻温思佳。
马上嘴唇与嘴唇之间只有不到一厘米距离。
一厘米,何其近。
这不是杨牧第一次亲温思佳,可对初恋,自然每次感觉都不同,每次都是新鲜刺激。
思佳开始还脸色微红的模样。
那小嘴唇微微颤抖,好像是等待雨露滋润的小草。
眼神微微迷离,表现出无限的妩媚。
杨牧心跳加速,不知温思佳竟有这样魅惑的一面。
接下来他已经做好完全的准备,打算享受那一点樱红时,温思佳忽然把杨牧推开,直接从床上站起,快速退到墙角,一脸怕怕的表情,如同受惊小兔,还像被老鼠堵在墙角的小猫咪,不不不,是被猫咪堵在墙角的小老鼠。
咦?
这模样虽然依然很动人,但为什么要这样?
“怎么了?”
“天!我差一点忘记,你是丧尸啊。”
“没事的,我现在都一个小时刷一次牙,丧尸病毒不分泌就没事。”
“不行不行,那也不行!杨牧,我是那样爱你,好想和你亲吻,可你知道,我们不能,你是丧尸,而我是人,好悲哀,我们简直就是人鬼情未了的现实版本!”
温思佳似乎悲痛欲绝,豆大泪珠瞬间落下,然后冲出去,到达门前猛回头,给了杨牧一诀别的小眼神,这才出去狠狠的把门关上。
杨牧坐在那里一下情绪复杂,怎么有一种和温思佳马上要天人永隔的既视感?
搞什么啊?
虽然刚才思佳都哭了,但台词太做作。
竟然说:我是那样爱你?还好想要和自己亲吻?
杨牧快速冷静下来,在心里分析,之后就明白他是被温思佳给玩了。
靠!
好演技!
杨牧先愤怒,转而发笑。
细细回味刚才温思佳的样子,那面部表情真是丰富死了。
想想以前她可不是这样。
以前的温思佳脸上总是淡淡,即使笑也代表的是冰冷。
可现在变化好大。
杨牧叹口气,起身刷牙洗脸,然后振作气势。
当年的温思佳那么高傲,现在都知道过来逗自己开心了,明明脚踏两只船的不是她,凭啥还让她那么辛苦。
杨牧深刻检讨了自己,然后心结打开许多。
温思佳还真是个人才。
她的那番话和杂毛老道临死时说的不一样。
杂毛老道说让杨牧做自己,让他更伟大。
而温思佳不是。
让他做自己,不介意是否伟大,反正可以想办法包装成伟大的人。
这样以来杨牧就会轻松许多,远处的人信服了,大家都快乐了。
杨牧一直以来的矛盾就是他想要以身作则的去做圣母。
可他偏偏不是一个真正的圣母,里里外外全是矛盾。
温思佳是真塔玛厉害。
告诉杨牧只要继续做自己就好,想要做圣母,那就让别人以为他是就好了!
这虽然有点自欺欺人。
但也是神来之笔,画龙点睛。
杨牧是这样认为的,而到了中午的时候,他就深有体会。
来了两拨拾荒者。
其中一群太可怜了,看上去已都要饿死,过来祈祷,温思佳给了他们两颗土豆,并且告诉他们这是唯一能给他们的食物,不许把消息传出去,要不然他们如果在几天之后再来,不可能得到任何东西。
这样一来避免吸引其他的拾荒者。
也告诉他们如果几天之后找不到食物,还可以过来要,算是做了好事,但却有限度。
并且温思佳最后还加了一句,告诉他们不要让她看到,要跟着也距离远点,免得心烦。
这就拉开了阶层,让这群拾荒者知道,虽然获得了土豆,但这些小姐们可真不是善类。
后面又来了一批人,身上虽然没几个原石,但都带着家伙,也来要饭。
这群人估计一半是乞讨者拾荒者,另一半则是盗贼之类。
让杨牧非常意外,温思佳竟然给了他们大量的食物,并告诉他们说,乖乖听从我的安排,以后你们还可以得到更好的,比方说肉,香肠,奶油和面包。
这些人立刻马首是瞻,恨不得过来添温思佳的脚趾。
当然这种事没发生。
温思佳给他们分配了任务,到附近十公里范围收集一些消息,比如什么地方的路好走,哪里匪患猖獗,哪座城富足适合做生意,如果她采购了一批货物到另一个村子去卖,是否能够赚到钱,附近最有战斗力的团体是什么,有没有可能与之合作,甚至收编。
杨牧看的真是惊奇,因为温思佳在用人的时候太随意自然了,似乎根本不去考虑对方的背景与来历。
用温思佳自己的话来说,想来想去还不如先用了再说,这也是一种用人不疑,等她对这些人产生疑虑时,那才是疑人不用。
杨牧在伺候三天的时间里什么也没做,就跟在温思佳身边。
因为脑进化的缘故,杨牧一直觉得自己是聪明的。
可跟温思佳朝夕相处三天,准确的说是给她做了三天的小跟班,杨牧就发现自己的聪明只是偶尔出现,那不是他的天赋,是他因为脑进化而获得的能力。
温思佳就不同了,天生丽质难自弃,聪明就是她的品格,她的特点,她的**,他的灵魂,这与生俱来。
而且她太善于去做麻烦的事情了。
比如那伙马贼,黑人罗文那伙人,已经完全成了温思佳的狗腿子,当初为了想出怎么处理他们,杨牧可是都抑郁了。
“我知道你们害怕杨牧,但事实已经如此,你们成了他的手下,你们跑不了的,也无法逃避。”
“我是杨牧的夫人,我好看吗?”
“好的,不用回答,看得出来你们都认为我好看,可是你们却更喜欢去看那边的女人,因为她们更好看是吗?”
温思佳笑着说这番话,让气氛变的非常好,弄得所有人都跟着笑,即使杨牧在身边,他们不敢笑出声,但他们确实笑了。
温思佳这才道:
“我承认她们是很美丽,但我也不差。行了,这不是我要和你们说的事情,我要表达的是我叫温思佳,是杨牧的夫人,你们怕杨牧,而杨牧对我言听计从,如果你们打算以后不怕杨牧,可以更自由,那么就要成为我的心腹,一旦成为我的心腹,你们就可以在我的管控下自由自在的做事,然后利用杨牧的强大能力来壮大这个团体,到时候我们一起打天下,在西京混出一片天地来!末日这么多年了,你们难道只想要活着,而不想要更伟大?.......”
此后,温思佳慷慨激昂的给这群人洗脑六千字,只把他们洗的蒙头转向。
杨牧也懵,他还在琢磨温思佳一开始说的那几句话。
“在我的管控下自由自在的做事?”
这话绝了!
给了他们自由,可还要在我的管控下。
那其实不是自由。
可温思佳要让他们感觉到自由。
最后就会变成,他们是自由,同时也自愿在温思佳的管控下?
温思佳这番话说的应该就是这个意图吧?
听上去颠三倒四,实际上是真塔玛够黑的啊!拥有者极大的心理暗示。
后面一句更厉害。
“利用杨牧的强大能力来壮大这个团体。”
让他们利用自己?
好像主动权给了他们!
是他们要去创造一个团队,混出一片天地,跟自己啥关系没有。
如果他们真有这种称霸一方的心,自然也就有了主人翁的精神。
而之前他们都是惧怕杨牧的。
可温思佳说,你们以后不用怕他了,因为你们可以利用他的能力,前提是在我的控制下,发挥出你们的自由。
他们当然会觉得兴奋。
是啊,以后他们就有了杨牧这样一个超级打手,那可是比之前的公爵大人还要厉害许多。
遇到强悍的敌人,呵呵,关门,放杨牧!
杨牧觉得温思佳只是用这一句和刚才的那一句,共计两句话就能够把他们征服。
何况后面温思佳又洗了一波脑呢?
就这样,他们自愿将家人孩子交给温思佳照顾。
杨牧冷笑,不就是人质吗?这群傻子,竟然看不出温思佳的险恶用心,真以为遇到了亲妈呢?
之后他们开始出去为温思佳效力了,那真是跑断了腿,累坏了嘴,就好像温思佳能给他们分一套末世超级宝屋,并且送上一口袋大米两布袋白面一般。
而在他们出去后,杨牧的名头一下就流传开,传播的范围还挺广,杨牧自己都在一个拾荒者村落的边缘地带,听到了小孩子说的歌谣。
猛龙入西做好事,
大侠一怒为红颜,
他的名字叫小牧,
惩恶扬善笑黄泉!
......
第1187章 路过京师城
这一句还变出了一个曲子,被小孩子们唱出。
其中也就最后一句有点我深意,笑黄泉,不是笑话黄泉,而是笑看生死,毫无惧念。
杨牧当时问那些小孩,到底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并不知,只知道好多人都在唱这些歌,就是这两天流传的。
小牧大侠惩恶扬善,这几天已将杀了许多坏人。
这坏人可不单单包括那些作威作福的大老爷,还包括奸佞小人,甚至是那些想要趁火打劫的乞丐。
杨牧当然没做过这些事,所以一切都是假的。
在第三天的晚上,被温思佳收罗的人已经有三百多。
杨牧有粮食,这就是他们愿意卖命的原因,非常简单。
而这些人终于给温思佳带回来一条消息。
十三公里处的小河村,有一个恶霸外号大木鱼。
此人绝对是大坏人,不但好人恨他,就连坏人也狠。
温思佳让杨牧出手过去把他杀了,抢了他不少原石。
就只杀了他一人。
除去大恶,小恶还在,刁民可在小恶统治下对付活着,平民在这夹缝里倒是获得更多轻松,毕竟大恶没了。
于是各个阶层都觉得生活有所改善,可小村里的规矩还在,地区也就还是平衡,没有出现之前公爵村子的乱象,杨牧却真的替天行道做了好事,可谓功德圆满。
温思佳让杨牧出手,与杨牧自己出手不同。
有计划的去杀人,以最少的杀戮换取了最大的善果。
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她事先做了各种调查,从大局出手,找到了平衡点。
这就让杨牧忍不住想要去夸奖温思佳。
而温思佳只是微笑道:
“水致清则无鱼,就是这道理了。”
杨牧的心结彻底解开。
通过温思佳的行事作风,他深刻感到了自己的不足。
其实温思佳真的有多聪明吗?
并不是。
她只是更加会指派人,更加懂得运用权术,更有耐心知道先去收集情报,更有远见考虑到了后续的事情。
并且最大的不同是,她没有杨牧极端。
杨牧想要做圣母,那就要去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
而温思佳行事喜欢黑白都走,你说她是做好事,可在做这些事的过程中,其实她也做了一些不太光彩的事情,就比如弄小孩的诗,让他们去传唱,然而偶尔派人去给这些唱歌的小孩发糖豆,告诉他们只要唱的多,早晚会等来小牧大侠的爱,这显然是一种营销手段而已,谁有时间去时刻关注这些小孩呢?真正能得到礼物的也就是沿途遇到的,可通过这种欺骗的营销模式,它能把小牧的名声传出去。
用小牧而不是杨牧,温思佳又考虑到了木秀于林。
她不能让杨牧太出头,因此这些安排还只是一个开端,更多的计划和手段会在之后弥补并出现。
终有一天,当人们知道杨牧就是小牧的时候,弄不好小牧的名头已如日中天。
到时杨牧这个实体出现,一呼百应,那才是真正的水到渠成。
杨牧通过自己琢磨想明白了这些事情,越发觉得温思佳不得了,也就越发对她爱不释手。
这小娘子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上得了卧床,当然至今为止两人还清如水。
她在外可抵三军,可服悍匪,可谋天下,可看乾坤。
到自己身边又时而婉约如兰,时而羞涩如菊,时而醋意如杏,时而火热如玫。
实在是拥有诸多变化,让杨牧看不透摸不着。
这边刚吃了醋,噘着嘴走了。
杨牧以为她会很生气的,可转头再遇到她已笑容如花,喜气洋洋跑到杨牧身上拥抱,咬着他的耳垂分享了一些好玩的小事。
待杨牧以为温思佳是心情大好要跟他谈情说爱的时候。
她却忽然瞪圆翻,冷着脸道:
“你刚刚跟赫拉说什么了?都把她抱你坏里去了?”
“没,她身上有灰色石,我就是想着把石头要来,是她主动投怀送抱的,你知道的,她不正常。”
“结果呢?”
“她太小抠了,没给。”
“哼,不要脸!”
话音落下,温思佳扭着小蛮腰就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带走一丝云彩,让杨牧完全看不透,满心的开始又去琢磨她,然后就患得患失,知道她是欲擒故纵,却依然只能掉进去。
在这样的日子里,温思佳完全唱起了主角,杨牧基本不太管事了,压力顿失,再无愁苦,心结怎么可能打不开。
已经住了差不多九天,李宝珠开始着急到底什么时候能见到姥姥。
她去询问杨牧,杨牧就去找自己背后的女人温思佳。
思佳戴正在房间里看书,听杨牧问就皱眉思索了下,才道:
“那就走吧,我已打探到了京师的一些消息,据说风起云涌,三帝争雄,围绕他们的势力错综复杂,这趟水可是挺深!咱们也去凑凑热闹,如果能拿下西京的权利中枢,与一些神魂达成共识,共建强大人类与神魂联盟,到时京师和暴君城南北呼应,应该就可以和丧尸真真正正干上一架了,全美风起云涌时,或许就在几月后,杨牧,与丧尸真正的决斗即将开始,我觉得你或许可以和那东方二小姐身体中的灵魂好好聊聊了,她到底要站哪一边呢?咱们这次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十年之内,肃清全美所有丧尸,我说的不是美地,而是全美洲!等到这边搞完了,咱们就能坐船去欧洲了,到时候大军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战场,怎么样?这些就是你的愿望吧?”
杨牧听得心情激荡,终于理解那句话。
为什么说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站着个女人,就是如此了。
杨牧对温思佳的爱意更浓,一时忍不住就扑上去。
温思佳脸色秀红的模样煞是诱人,不过也只让杨牧亲了两口,就逃之夭夭。
跑到门口回头,见杨牧呼哧带喘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她轻声道:
“吃不到才更想知道那份美味,杨牧啊杨牧,想动我,有本事去休了李大花。”
好吧,最少吃醋这一点是很温思佳,随随便便就可以吃。
“亲爱的,我和李大花根本没结过婚啊。”
“哦,那最多算婚外情喽?”
“其实也不能算吧,咱们这些年不一直没有夫妻之实嘛。”
“哼,什么也不算是吧?狡猾的家伙,那你就把那六个大姑娘塞回李大花肚子里去!我就让你跟我圆房!”
温思佳说完霸气的走了,杨牧听得愁苦。
这可怎么塞?
他知道温思佳这是再给自己出难题,可悲的是她要的就是自己无法解决,然后跟她牵牵绕绕,对她魂牵梦萦。
可怕的女人,搞个对象都要搞个心惊肉跳的。
看着很稳重贤惠,最能作妖的却就是她。
而这样的女人其实挺好,与她的所有互动永远不会无聊,时刻都心惊肉跳,这才会完美的爱恋吧?
杨牧在温思佳的陪伴下心宽体胖,一路愣是胖了五六斤。
这一天,终于赶到了修建在一座大山上的京师。
距离很远看去,众人就都被这座巨大的山城弄的惊讶。
其规模不比暴君城小,城市人口破千万,与末日前时代的繁华大城都是可以相比的。
整座山几乎都被改造,巨大的城墙林立,建筑层层跌跌又形成完美的城市连体堡垒。
隐约可以看到一些地方应该是火炮阵地,据说这座城的攻击面积是半径五百公里,就是说在五百公里范围内,它都可以对远程的丧尸实现炮火打击,并且这些火炮弹药还得到了幻想能力的加持。
而且这座城是两面环海的格局,从内到外防御到牙齿,号称末日中的不灭之城,外围也有类似乎迷宫一样的通道建筑。
其实这不是迷宫,而是入海通道,如果丧尸来了冲过来,最终它们会走入大海,与杨牧的漏斗城想法不谋而合。
杨牧抬头看了许久,赞叹道:
“真雄伟,不过咱们暂时还不能进城,末日商人工会六子给我的地址是在蛮荒城内,蛮荒城距离这边三百公里,应该是向东边走。”
大家无异议,只是温思佳派遣了招揽的人先混入城中,让黑人罗文带领,要搞到更多情报才行。
压抑一路的赵梦兰身体颤抖,向前走了几步。
杨牧开口道:
“怨妇,走吧,等我们的事办完了,我自然会找机会带你回家,质问下那个叫什么来者?”
“辛凯奇!”
“对对对,问问辛凯奇杀妻失败的感想,弄不好他以为你已经死了,现在正跟西京第一母女尚小娟恩恩爱爱呢,嘿嘿。”
赵梦兰身体颤抖没说话。
杨牧的眉头扬了扬,眼角余光看到了那个满脸胡子的和尚。
这老家伙带着袁娜和林夕,一路来非常低调,煮饭打扫都是他们的事,他们任劳任怨,从无怨言。
之所以这时看向他,是因为杨牧有所感觉。
他的身体怎么颤抖的比赵梦兰还剧烈?那胸口都开始起伏了?
杨牧回忆了刚才自己的话,提到了第一美女尚小娟。
难道他的仇人跟尚小娟有关系?这可是有点意思了。
杨牧想起了那神秘女人的话,告诉他远离尚小娟,远离柳青青这两大美女。
可柳青青和尚小娟是表姐妹的关系,而如今看来,自己与尚小娟总会再次见面。
不过无所谓了,不就是美女吗?他现在有了温思佳等女,看谁都是粪土,身边还不够他忙的,当然不会去和别人勾勾搭搭,就算她是第一美女。
第1188章 末日生活的小日常
从京师到蛮荒,三百公里。
期间大多为山地,草原,树林,大路已无,小路不方便车子通行。
杨牧干脆就让大家步行,既已到了附近,那也就不着急,反正一路都没急过。
中午时分,到了一湖,湖中鱼多,杨牧忍不住去打捞,打算搞个新鲜的麻辣烤鱼宴。
女人们笑呵呵的在岸上看着,男人和孩子们去摸鱼。
相处了这些天,其实没有什么互动,这次的集体活动就算交流感情了。
关北带着他的儿子关小江,和尚与林夕,还有杨牧一共五个人全在水里忙活着。
其实想要抓鱼本没这么麻烦,开启蓝色幻想一个技能估计能把小湖里面的鱼给灭了,但那样就失去乐趣了。
杨牧展现了他良好的游泳能力。
什么浪里白条哪吒闹海,真有点厉害。
差不多忙活到午后一点,搞了几十只鱼上来。
温思佳好奇发现,杨牧这次很讲究。
并没大咧咧如同以前。
她确信,以前的杨牧才不会在意什么男女问题,游泳结束多半会穿着湿哒哒的短裤直接出来,弄不好还到女人面前跳个舞什么的。
而这次他完全没有,只是和其他男人一样快速走进茂盛林间,擦干了身体穿上衣服才来,虽然还是背心短裤,但好歹穿了一双布鞋,规矩可许多,让人满意。
“来来来,我来搞,林夕,去再弄点柴来,关小江你跟着去帮忙。”
关北的儿子关小江,年龄还不到十岁,要比林夕小很多,很显然江湖经验也比不上林夕,让他跟着就是为了长点见识。
杨牧有点喜欢林夕这小子。
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都是那种在逆境中还想着要努力活下去的人。
不同的是自己比他孤独,当年自己就是一个流浪儿,林夕好歹还有妈妈,还有和尚。
袁娜对和尚越加温柔。
傻子也能看出来她对他是有意思的。
但和尚还真是心如铁。
对袁娜的各种暗示都不理会,就把她当做好朋友一样相处,不越过雷池一步。
杨牧认为和尚并不是不喜欢袁娜,只是他的大仇未报,所以不敢旁顾,应该是这样。
东方鸣最近很不好,因为几天前杨牧剥夺了他的原石,给了她老婆。
原因是东方鸣又动粗了,给东方夫人打的脸都肿了起来。
杨牧当然就直接剥夺了他的能力。
这样一来东方夫人在东方鸣面前成了巨人,想要揍他跟玩一样。
东方夫人也是够极品,完全忘了东方鸣前几天打她的事情,就知道在东方鸣面前臭显摆。
“啊啊,你说说这些年,我在你面前那都是胆战心惊,现在好了,我有万夫不当之力,你就是个糟老头子,来呀来呀,打我啊!”
杨牧看到翻白眼,真想过去把东方鸣的石头还回去,让他出手揍这娘们一顿,真是欠揍。
所以说夫妻男女之间打架,外人最好别参与,各中曲直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明白,夫妻之间自古如此。
杨牧开始烤鱼了,在身边帮忙的是东方大姐和三妹。
其实两女对杨牧的心思没那么重了,毕竟对手强大,想要竞争堪忧,而且貌似杨牧身边确实也没有立足之地。
既然如此她们不打算为难杨牧,也不想为难自己。
不过她们还是喜欢往杨牧身边靠。
这就是异性相吸。
男女之间不一定非要因为喜欢或者爱才靠在一起,只是因为男女有别,那就能吸引靠近。
她们都不太会做饭,看杨牧熟练的操持那鱼,都是很佩服。
没想到这样帅气的小伙子还会烧鱼。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说话,让杨牧感觉也是挺有趣。
她们都涉世未深,三妹还好些,毕竟出去溜达了半年,活着返回了。
大姐却根本没出去过,啥也不知道,说出来的话都可笑。
“你真的天天吃鱼?”
“那当然,要不然你以为老子在外面吃什么?”
“切,别骗我了,我知道你有神器的宝贝,你的物件可以随便拿出来,随便又收起,我想你一定藏了不少的宝贝。”
“哈哈,老子的宝贝可多了......”
杨牧想要?n瑟一下,说话的声音有点热情,脸上的表情有点眉飞色舞。
不等他开口要告诉东方美笛,他到底有怎样的好宝贝。
忽然间就听那边温思佳一声怒吼。
杨牧抬头看去时,就见她飞身而起,落下一菜刀将那胖胖的鱼头就给切下来了。
“姐们儿,给你做剁椒鱼头和酸菜鱼吃。”
她是对相茹说话,不过杨牧却能感她的杀意是对自己来的。
这一刀至于那样生猛吗?
不就切个鱼头吗?
竟然还跳起来,还不是威胁自己,因为自己要给东方美笛看好宝贝。
好吧,面对这种状况,杨牧最好的选择是闭口不言。
总不能将热情似火的东方大姐赶走啊,人家又没招惹自己。
温思佳有时候也是太小气了一点,他根本好无邪念好不好,只是跟女子说说话她都恐吓他,还没结婚呢,如果结婚了以后还得了?
杨牧是这样想,温思佳也有她的道理。
还没圆房呢就依然勾三搭四,以后如果腻了,那他还不飞上天啊?非要在圆房之前把他这臭毛病改过,看到女孩子那风骚的模样,真是恨不得上去咬他几口!
杨牧是自我感觉良好的。
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在女人身上是很文明的,从来没开口撩拨过啊。
却不知如此严禁的自己在温思佳眼中依然是个花心的大萝卜。
人们忙活了一阵子,终于把个道菜全都做好。
杨牧拿出大桌子,众人围在一边吃,好不惬意。
东方二姐,也就是索马的心情似乎不好。
这多半与杨牧向她提出的要求有关,让她控制丧尸跟人类一伙,一起去对付爱美。
索马并没有一口拒绝,但她心中非常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是尸王,是尸群的主宰,因为尸群个体向往强大自由的情绪而生,就是说只有尸群在,她才会在。
如果丧尸群没了,或许她也就不会存在。
关于这个她知道的也不太多,因此还没跟杨牧细说。
或许提过,但杨牧没当回事,才不相信尸群没她也就会没了。
只有尸王们本身才知道这一点,才知道丧尸群对她们的重要性。
所以索马没办法跟杨牧一伙,如果杨牧打算把全美的丧尸群都干掉,那他们终究会有一战!
要么他杀光所有丧尸,让她死。
要么她杀光所有的人,把他占为己有。
索马在琢磨许久后开始调拨自己的丧尸,只是留下那么几百万的普通丧尸在爱娜尸群里,配合白素的行动,算是对白素有个交代。
让她去和人类斗法吧,希望最终不会轮到自己和杨牧对峙杀场。
那现在她或许应该享受来之不易的人生。
索马对杨牧的感情,源于懵懂时杨牧对她的拥抱,与她的朝夕相处。
这些被深深的刻印在了她智慧的初始记忆里,抹不去,放不开。
与索马的忧虑不同,赫拉变得更加没心没肺了。
作为一个绝品的吃货,面对全鱼宴,她完全抵抗不住诱惑,吃的毫无章法,脸上全是油,哪里还有一点女神气质。
杨牧坐在她斜对面,看到她那满脸油腻的样子实在看不过去,于是伸出手到她连边。
“怎么了?”
赫拉一脸呆萌的看着杨牧说话,嘴巴还在不断蠕动,咀嚼里面的肉。
杨牧拿起她面前的餐巾纸,给她擦了又擦。
“看你吃的,哪里还有一点女神像?”
“嘿嘿,我的神格就是自由自在,我自由,顾我在,神格不损,我就是女神!”
杨牧微笑点头,这时已经给赫拉擦好了,收回胳膊。
相茹叹了口气,笑道:
“来自爸爸的爱啊。”
李宝珠也笑道:
“当爹的人就是不同,只是你家的六个姑娘看到你这样照顾她们的赫拉阿姨,会不会吃醋呢?”
温思佳是一句话没说的,只是疯狂吃东西,把自己也吃了个满嘴油。
杨牧是误会了,还以为温思佳也要自己去关怀,于是急忙屁颠屁颠的拿了纸,也要给温思佳擦嘴。
却不想当手碰到温思佳脸上的时候,却被温思佳给推开,冷笑道:
“男女授受不亲,你大爷不懂得洁身自爱,本姑娘却懂得明哲保身,别碰我,花心鬼。”
杨牧纠结了。
原来温思佳之所以吃了满脸油,就是要等着去碰她的时候嘲讽自己,这个小心机婊。
一顿饭吃的也是有滋有味,而如同这样的场景,其实会成为杨牧生活的常态,最少在所有的女人都完全适应之前,这种无意义的小吵闹不会少。
生活挺多姿多彩的,遇一人白头前,经历的是柴米油盐。
与几人白头,同样如此。
年轻人或许觉得这样的生活琐碎很烦躁,不激情。
可三十几岁的人了如果还这么想,那就有些幼稚。
还好杨牧对这一切已经开始接受,并渐渐适应。
吃了午饭就继续全速赶路,杨牧干脆让大家跑起来,就当锻炼。
林夕跟着杨牧,如今可以放开了吃饱饭,还可以四处闯荡看世界,林夕实在是有点小兴奋,觉得这样的生活是真的美妙。
一行人就这样兴高采烈前行,晚上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下,第二天一大早,终于赶到深谷中建立的蛮荒城,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理想中的自由城!
第1189章 天价
一个很自由的城。
杨牧在进入这座城外部范围的时候,就有所感觉,它竟然没有城墙。
末日里没有城墙的城真的不多见。
虽然城墙对于很多变异种来说没用,但可以抵挡普通丧尸,这对于末日中人来说是挺重要的。
没有城墙的人口聚集地真不多,可这座城就是没有。
它有点像是那种科幻电影里看的星际之城,似乎什么种类的人都有。
比如一些龙人,一些猿猴人,一些古代人,一些异种人。
当然人类还是居多。
蛮荒城也是西京重镇,人口足足有七百万左右,因为没有城墙的缘故,这个数字是流动的,人们散布在这座超级大峡谷和两边的山坡上,整体城市宽度差不多有二十公里,而长度九十公里。
杨牧一行人向里面走时,看到的就是四处散乱建造的房屋,各式各样,有的高大结实,大多却都是破旧窄小,如同窝棚。
外圈并没车道之类的东西,各式房屋之间穿插的空隙就是路,而这些路真的非常窄。
并不是说所有的建筑都堆叠在一起,在那些大的空地上,还有各种摊位。
蛮荒城也是一座自由交易之城,是西京最大的交易市场,在这里号称没有买不到,只有买不起。
杨牧看到如此发达的货品交易,立刻开始猜测,这边真正的主人会不会就是末日商人工会呢?
大概也就走了五百米,商品开始有所变化,从没什么价值的垃圾,转为食物。
真是琳琅满目,什么食物都有。
杨牧甚至看到了棉花糖,棒棒糖,还有一个个红红的火腿肠。
当然,除了这些复古的,还有很多心潮的,时尚的,黑暗的!
“大腿肉大腿肉,一大块就只要五碎片,要买的快来啊!”
杨牧皱眉看向那嘶吼的小哥,然后就觉得头皮发麻。
小哥身边摆着好几只美腿。
她们的主人本来可以拿着它们去做腿模。
只可惜现在只剩下腿,上身不不知在哪里。
“我有点害怕。”
李宝珠忽然过来拉住杨牧的手。
杨牧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女人里确实只有李宝珠这货胆子最小。
而她一旦妖娆起来那就是我见犹怜的模样,所有其他女人全都向她抛冷眼,赫拉和雅典娜竟也是这样。
李宝珠感受到了危机,慢慢的把手从杨牧手里拿出来,想着还是算了吧,她又不是杨牧重要的人,何必添麻烦?
杨牧微笑,拉着她没松手,也不顾一边温思佳瞪眼睛。
也不能一直让她占上风啊。
温思佳可是说了,李宝珠算自己人,那当然偶尔可以拉拉手,这又不算大事,刚好拿她来气气思佳。
没去管那边卖肉的,继续走,过了外围卖食物的区域,接下来就五花八门了,卖什么的都有。
基本都可以用原石交易,有的也能以物换物。
“哇,这裙子真漂亮,是旗袍裙吗?”
李宝珠被杨牧拉着手,心情不错。
她一直无法找到自己的定位。
如果只是她和杨牧两个人。
那做纯洁的男女朋友也就罢了,反正她又不会吃亏,杨牧总归会来疼惜她几下。
可现在周围全是人,她的这个名分就啥也不是了。
所以李宝珠看似没表现,其实心中天天都会胡思乱想。
而这些所有的想法都落在杨牧的脑海里。
因此杨牧知道她的失落与无奈,今天才会如此主动,与她牵手。
李宝珠果然高兴,奔奔跳跳的,甚至看上了一套裙子。
杨牧看过去,应该是旗袍,手法很讲究,一看裁剪师傅就有多年造诣,估计在末日前时代就是一位做旗袍的大师。
杨牧低头看向摊位的主人,那是一个很苍老的老太太,长得小,还有点罗锅。
“老太,这旗袍是你做的?”
“不是,是我儿媳。”
“哦,看你这模样,你儿媳年龄也不小了吧?”
“很小很小,她才二十五岁。”
杨牧微微点头,目光在旗袍上大量。
“这样看不出效果,我去试验下好嘛?”
李宝珠提出了自己的愿望。
“嗯,好。”
杨牧微笑点头,这边有试衣间,用破布围绕起来的一个三角形,李宝珠快速跑到里面,把衣服换了出来。
原本的超级美女一下又升了一个层次,更美许多,让杨牧看的忍不住都开始摸鼻子,感觉身体内有点血流涌动。
“我好不好看?”
李宝珠奔奔跳跳到了杨牧身边。
这身旗袍是白底蓝扣红线的,非常修身,短款,刚能包住屁股,绝对超级无敌好看,尤其是和李宝珠搭配后,完全突出了她的美。
在加上她到杨牧面前蹦跳。
那样青春,
那样动人,
那样明媚,
那样风韵,
反正杨牧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就是美!好美好美!
文思佳相茹看的全都妒忌。
这一次不是吃醋,是妒忌。
她们从来不会妄自菲薄,但却又终究不得不承认,李宝珠这种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根本就不算女人。
正常的女人用来爱,用来生孩子,用来组建家庭,用来负责任。
如同李宝珠这种级别,那就是妖姬,妖精。
看到后根本没有其他念头,就是想要按在地上好好撕摩一番,这是每一个心里正常男人都应有的心态,要不然就是不正常!
当然东方巧荷也有这样的容貌,可都是差不多的美颜,比的就是衣妆,比的就是这一时的躁动雀跃,比的就是那欢笑与眉目传情。
此刻在杨牧面前蹦跳的女人,就是这场最美的一个了,夺取所有人的光辉,甚至是东方巧荷。
所以人们只是妒忌,只能是妒忌。
【夸我杨牧,快夸我!】
女为悦己者荣,李宝珠对杨牧已经有了情感,这时当然想要被夸奖。
“你太美了,美的让我窒息。”
杨牧没吝啬,顶住所有压力,夸奖出口。
李宝珠笑容如花,真真的高兴。
其他人则全都撇嘴。
不过就连温思佳也没说什么,总会有这样的时刻出现,她早有准备,也知道自己必须适应这些,要不然就会打破平衡。
她不能指望杨牧全身心的扑在她身上,这就是最现实的问题。
杨牧看到李宝珠笑得更甜美,觉得一切还都是值得的,哪怕得罪了温思佳。
他转头看向一边的老太,开口问道:
“这旗袍多少钱,我买了。”
“少年好眼光,旗袍不还价,五颗十一级石。”
李宝珠还在那高兴的跳,这一下好险歪着脚,急忙双手挣扎紧紧拉住杨牧才站稳。
思佳相茹等女对李宝珠的妒忌之心一下被惊讶取代,全都侧头看向那老太。
什么鬼?
一件旗袍要五颗十一级石?
穷疯了吧?
你怎么不去抢?
赫拉雅典娜终于集中了注意力,看向李宝珠身上穿着的旗袍,然后忍不住走上前用手去碰触,皱眉思索。
杨牧则在计算着自己拥有的原石,五颗十一级石倒是能拿出来,可这也是他现有的最多财富,不包括十二级。
李宝珠这么喜欢,无论多少价格都要给她拿下来,这是要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可也太贵了吧。
“老太太,你这是金子做的?不对,金子做的也不至于这么贵。”
“少年啊,这件旗袍,是我儿媳所做,我那可怜的儿媳已经死了三千年,她临死的时候告诉我,这件衣服可以卖一颗十二级石,老太我作为一个穿越者,孤家寡人这么久,生活实在清苦,这才将它拿出来卖,本来我是卖十二级石的,可没人买,我已经将价格一降再降,现在只是五颗十一级,我知道这好像还很贵,可我觉得它应该值这个价钱,因为在三千年前,我那儿媳妇就给我说过原石这种东西,后来我被冻在巨冰里,跨越三千年来到现在这世界,你们貌似也才知道巨冰种族以及神魂生物的存在。因此我猜测,我的儿媳一定是一位神魂,她既然说这东西值这个价钱,那就一定值。”
杨牧皱眉看向赫拉雅典娜。
两个人都一脸懵逼。
赫拉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杨牧无语道:
“看出什么来了就说。”
“这衣服上面感受不到太多的神魂能量,也似乎并没有幻想之力,所以我不能确认,它到底是不是一件神魂生物制作的物品,也就不知道它的价值。”
温思佳开口道:
“三千年前在东方,那就是西周,西周时候可没有这样华美的服饰。不过老太说她儿媳是神魂,弄不好神魂的审美观比较超前,已经知道搞出这种类似于旗袍的短衣,材质确实也很特别,非布非纱,非麻非丝,但却光滑剔透,亮堂明媚。”
温思佳的话给了赫拉一些提示,她细细观察这件衣服,发现了一些问题。
“杨牧,这应该是一件原石战衣,你看它的内部其实有很多银白色金属线,我不知这是银色还是铝丝,或者是其他金属,反正它至少一半材料应该是金属,这些蓝色的扣子和红色丝线也是。在那个时代,神魂确实掌握了这种技术,将各种金属炼化成丝,然后将之与线一起制作成布,用以制衣,将原石镶嵌其中,也就成为了可以任意变化的战衣!”
第1190章 自作孽,不可活
杨牧听得云里雾里,道:
“这岂不是有点画蛇添足?人类利用原石,可以将任何金属物质快速幻想成覆盖体表的薄膜,或者是包裹全身的盔甲,为什么还要费力气弄这样一套衣服?”
赫拉摊摊手道: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时代曾经有过那么一两百年,流行过原石战衣。”
“对对对,它在历史上也叫作西周锦衣!我想起来了!”
雅典娜大声说话。
众人视线又看向她。
而雅典娜只说了这一句就闭嘴了。
“然后呢?西周锦衣到底是什么东西?”
杨牧忍不住发问。
雅典娜摇了摇头,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虽然经常来人间界,但却没去过西周,只是在祖脉记忆里知道有西周锦衣这个名词,却真的不知道它到底有什么作用。”
众人都无语,杨牧气的过去抓住着雅典娜,在她的脸蛋上狠狠掐了几下,只把雅典娜弄得叫唤出声。
这时那老太也在听着众人说话。
她不是很聪明的人,要不然也不可能把这样的宝物拿出来到这么乱的地方卖。
不过就算是不聪明的人,也会有小聪明。
听了他们的话,老太觉得自己这衣服可能确实是宝物,卖五颗十一级石是不是太便宜了?儿媳妇可是跟她说过,能卖一颗十二级的,而据说一颗十二级就能换三十颗十一级,这可是一大笔财富。
足够她在蛮荒城买个好的房子,并且弄几块地了。
并不是所有人在获得强大能力后都想着要成仙修佛,也有些人如同老太这样,只想置办家业,安稳的过日子。
老太在心中盘算得失,口中道:
“那你们商量商量吧,到底要不要买。姑娘,这旗袍你就先脱下来吧?哦哦,对对,这不应该叫旗袍,按照你们的话来说,应该叫西周锦衣,这个名字好,不错不错。”
杨牧瞪了老太婆一眼,暗道你倒是会偷,雅典娜取得名字你就直接拿去用啊,要不要脸?干嘛?还想坐地起价?
心中开始盘算,干脆直接跑路好了,这么贵的东西让他来买是一定不会买的,倒是可以直接抢来。
“我出十颗十一级,老人家,这西周锦衣就卖给我吧。”
忽然不远处有人说话。
杨牧这边的人侧头看过去。
李宝珠东方姐妹以及其他所有的女人全都双眼明亮了。
她们看到一个比杨牧还帅的男人,那简直是帅出了一个新的高度啊。
而在这男人身边,还跟着个女人。
杨牧不是瞎子,一眼就认出,此女是柳青青。
当时第一眼看柳青青的时候,杨牧真是异常动心。
而那时的柳青青还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脸上是带着面纱的。
这次忽然再见,她却完全没有遮挡,恐怕是因为身边跟着个保镖的缘故。
绝色美男配绝色美女,还真是一对金童玉女般。
而在他们身后,还有三人,看上去很低调,好像是随从。
三个男人其一孔武有力体壮如牛,杨牧直接给他起名大牛,其二纤弱有点瘦,就叫瘦子,其三有点矮,那就叫矮子。
大牛瘦子矮子身上都没有原石气息透出,和绝美男子一样。
所以这几个人要么就是普通的人类,要么就应该是神魂生物。
杨牧猜测他们应该不普通,那就是神魂了。
这几人的到来,彻底吸引了周围人们的注意力。
什么状况?
两边的颜值也太高了。
杨牧一方以数量取胜,所有的女人都很美,其中还有两个极品。
那边是以金童玉女的搭配取胜,真真的绝配,总言之气势丝毫不比杨牧那边差。
一些人已经开始围观,然后相互打探,到底是什么东西吸引了这样两拨人。
有知情者开始四处传,然后名为西周锦衣的高价旗袍就一下被很多人知晓,越传越远。
老太太是个糊涂的。
其他人可不糊涂。
乖乖,五颗十一原石啊!
这样的天价物品到底是什么宝物?
消息刚扩散的时候人们就有了这样的疑问,没一会功夫另一则消息就传出,来了新买家,一出手就是十颗十一级原石,要对宝物势在必得。
很多卖东西的都不卖了,跑去看热闹。
在距离此处三公里的一处酒馆前,一对男女正对坐。
那男的长相粗鄙,身体健硕。
女的却秀美可人,引人遐思。
当消息开始被酒馆的人传送时,女人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些追忆。
“怎么了若婵娟,你在想什么?”
“没有,只是想起了我的上一世。”
“作为一个新魂,你还没有上一世完美的记忆,这很正常。”
“刀火离,看看你这口气,好像你不是新神一样。”
“哈哈,我们都还不到一千岁,当然都算。若婵娟,我刚刚神降,你却在这地球上生活了许多年,怎么样,打算带我去什么地方转转?”
“我们是一对神魂,转转就不必了,就在这里交流交流感情,合体指南上不是说了?一对神魂想要合体,最好的方式是拥有爱情,你要像人类那样,尝试爱上我。”
“爱情?艹,那到底是啥?”
粗鄙的刀火离将一大块肉塞到嘴巴里,又喝了一口酒。
若婵娟叹口气,侧头看向身边,听着他们的讲述,那西周锦衣到底是如何如何的美丽。
若婵娟作为新神,本人没经历过西周。
但这时记忆在觉醒,想起了上一世尘封中的记忆。
对于上一世若婵娟来说,难忘的就是那段在小山村的生活。
那段爱很朴实,因为古代人还没把爱情那样的名词化。
他们只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然后跟随她的丈夫一起恩恩爱爱。
其实她给他吃了黄色石。
可作为猎人的丈夫,没能发挥出黄色石的想象力,最终还是在山中被一群野狼给吃了。
若婵娟异常痛苦,决定离开那个家,走之前将自己炼制的魂器交给婆婆,让她能够保护她自己。
那件衣服就是那个时代所谓的锦衣,后边被称为西周锦衣,利用金银橙体系制作的衣服。
若婵娟炼制的这一件,就是所有锦衣的王者,号称那时代最强的一件,没有拿去参加魂器榜的排名,不过在上一代若婵娟的想法里,这衣服怎么也能进最强魂器前二十名。
后来若婵娟死了,临死之前她将名字改为若婵娟。
原本她叫魂系刀火离,可她的心已经给了人类男人,自认再也不能神魂合体,所以改名。
这一代的魂系出生,延续了上一代的名字。
这对于新魂来说其实是有些被动的。
神魂名字已不同,那就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即使没有相互爱上别人,似乎也难以到达灵魂的共鸣了。
作为一个有神魂系,她在出生之时最先接触的就是诸多关于神魂的规矩。
就好像老鼠的孩子会打洞,小鸭子下水直接就能游泳。
作为魂,若婵娟知道,自己应该和自己的神系在一起合体。
然而......臣妾做不到啊。
拥有很多人类观念的若婵娟觉得,刀火离这种款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你都神降了,不能在降落之前先好好学学人类常识?
最少这模样要好看一点吧?
这是个什么鬼?
魔王降世吗?
若婵娟觉得自己神系的身上有着诸多槽点,反正是越看越不爽。
而神魂之间神系为主,魂系为弱,她又不好指着自己的神系说:你这个丑币,能不能回去重新加工一下再来?
虽然这样说神系也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若婵娟还是不能这么说,毕竟她是个懂得人类礼数的女魂。
“好吃好吃,这可真好吃!跟你说魂系,我在上面的时候就听说了,拥有身体最爽的就是吃东西,哈哈,真的好啊,我的目标就是要吃光人类世界的所有美味,魂系,以后你就负责带着我吃,哇哈哈!”
若婵娟有了想死的冲动,同时她也有点想让她的神系死。
忍着吧!
忍耐!
若婵娟这样对自己说,然后站起来道:
“走吧我的神,咱们去那边看看,按照他们的说法,这老太的衣服是当年她儿媳送给她的,我的上一世曾经也送过婆婆一件超级魂器,我很想知道是不是这么巧,正在卖的这一件不会就是我上一世做的吧?如果是的话,那可是要收回的,不能让它在外面流浪了。哎,是妈妈的遗物啊。”
有些比较人性化的神魂会把上一代神魂称呼为爸爸或者妈妈。
若婵娟就是如此情感细腻敏感的魂,刀火离却完全与之相驳。
“你妈?你妈是谁?在哪里呢?我以为只有人类才有妈,你怎么也会有?”
若婵娟在与自己的神系遇到后,一直都是很有礼貌保持优雅的。
这时她终于受不了,冷声道:
“快走白痴!”
“好,毕竟你比较熟悉这里,我听你的,你刚才叫我白痴是吗?我对人类词组掌握的还不完善,你知道我很少下来,白痴到底是啥意思?”
“意思是说......”
“嗯?”
“你很可爱。”
“啊哈哈,原来人类词组可以用两个完全不同的的词去表达同一个意思,这就是所谓的近义词吗?哈哈哈哈,我喜欢,若婵娟,我的魂,你也很白痴!”
“是吗......”
“你超级白痴,哈哈!”
若婵娟满脸黑线,终究没过去弄死他的神,因为他想表达的意思是自己超级可爱,他已经知道夸奖人了,算是不容易。
很纠结的若婵娟只能满脸堆笑,开口道:
“我的神,谢谢你对我的赞美,你说的对,我们都很可爱。”
“是的,我的魂,你说的不错,我确定我们都是白痴!”
若婵娟气的差点晕倒,在心里叹气道:
自作孽,不可活!
第1191章 爱人的记忆之衣
大牛,瘦子,矮子的主人,柳青青的新任姘头,自报家门叫于美男。
杨牧差点就吐了。
我套泥奶奶个大鸡腿,能不能滚回你的神系世界,别出来恶心人类?还鱼美男?这名字好意思起?
杨牧对这帅哥有着满满的恶意,可人家还是很端庄的模样,面带微笑对着李宝珠道:
“美丽的女士,能把这身衣服脱下来吗?我想我的女友一定会非常高兴的。而她穿上这套衣服,应该也能这样漂亮,我的意思是说,甚至比你这样美丽的女士还要没上一些,请原谅我说了实话。”
杨牧的目光落在柳青青的身上。
看得出来,其实柳青青和这个男人在一起逛街没什么兴趣,她甚至都打了二十几个哈气,在出现后的不到三分钟时间里,也就是说她的嘴巴其实一直没有合上。
颜值这东西就是无敌。
虽然柳青青一个劲的打哈气,但看上去还是好看,就是能吸引附近大多数人的目光。
之所以不是所有,当然是因为杨牧身边还有个东方二小姐,还有李宝珠,能够与柳青青的颜值上一拼。
柳青青这个女人,智商与颜值是不对等的。
不算傻,可绝不聪明,最主要是懒。
她懒到连思考都不会,懒到不去记忆什么东西,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见过杨牧,当初要不是杨牧放她们一家出来,他们可能就困死在埃尔亚了。
因为懒,柳青青享受着属于她的快乐,她什么也不在乎,因为她懒。
杨牧的目光离开了柳青青,脸色有点差。
这个叫于美男的小子简直是来打自己脸的,现在怎么办?和他抢?
没那么多钱,难道要拿出十二级石来?
不抢,让李宝珠把穿在身上的衣服脱下来?
丢不起老爷们的这张脸!
就在杨牧思考时,温思佳开口了。
“我们出十五!”
杨牧笑了,嘿嘿,这个小富婆终于肯出手。
温思佳可真是富婆。
早些年她就在做生意收集原石,些年一直没停过。
所以她如果算上身上已经装备的,一共有十七颗十一级。
杨牧知道,能够感受到她身上十一级原石的波动。
杨牧还跟温思佳说过这个问题。
温思佳一听原来神魂级生物都能感受到人类身上携带的原石以及原石等级,二话不说就将所有原石全都交给了杨牧保管,免得被人惦记上,或者遗失,当然,她还留下一套自己装备用。
杨牧从来没想要吞掉温思佳财产,所以她的原石就是她的,一直只是储存的空间戒指里。
如今听她说愿意拿出来,那是太好了。
杨牧也在琢磨,无论如何不能把温思佳这些年辛辛苦苦攒的财富给花出去。
就先应付一下吧,等买了这旗袍,就把这个卖主老太直接带走,正所谓怀璧其罪,这种人要是真有了那么多十一级,多半也是被人抢劫的货色,他愿意对她提供保护,她自然要把原石都交出来,准确来说是杨牧就不需要实际付款了,如今叫价只是为了应付于美男。
于美男原本脸色如常,这时就有些懵。
他仔细看了看杨牧这边的人,发现其中有几个看不出深浅。
例如杨牧,例如赫拉雅典娜,甚至连索玛他也看不出。
而其他几个女人,竟然都是高等级原石战斗者,实力不弱,十一级就好几个,还有十级。
可即使这样又如何?还有人敢跟他抢东西?
于美男冷冷哼了一声,慢慢的道:
“十五颗十一级?我相信你们能拿出来,可如果拿出这么多十一级原石的话,你们怕是一个个都要变成普通的人类吧?我劝你们放弃,你们根本不会知道我的财力到底是怎样的,跟我斗,没好结果,若是我们这样加价下去,我可以保证,最终就算你们能竞拍成功,你们也拿不出那么多原石,所以你们现在的行为,只是给我捣乱,或者说给你们自己挖坟,知道吗?”
于美男说这番话的时候,目光落在温思佳身上。
看着看着他的眼中出现了一丝疑惑。
温思佳的颜值对于于美男来说,绝对比不上柳青青。
可为什么看着她时于美男却有一种心跳的感觉,这就好像是爱情,他难道又恋爱了吗?
于美男重新微笑,好吧,他不能否认,自己一项都是花花公子。
“我出二十颗十一级!”
就在杨牧和于美男都在各花心思,考虑到底要如何弄到这件衣服的时候。
忽然在人群中,一个粗狂的嗓门喊出声。
这下人群沸腾了。
这衣服到底是什么鬼?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愿意出高价买它?
而这些人到底又是从哪里来的?
一开口就是那么多十一级?
大家都觉得梦幻,什么时候十一级开始漫天飞了?
人群中快速让出一条通道。
来的这一男一女,正是若婵娟和刀火离。
近距离后,若婵娟终于感受到,这件衣服正是自己上一代神魂制作的。
虽然对刀火离不太爽,但这时若婵娟也只能去求助他。
“我的神,你有原石吗?”
“当然,你的上一代看上了一个人类,根本不知道尊重我的上一代,所以她也不知道,其实在上一代我们就已经加入了原石采集船队,告诉你个秘密,我的原石用之不尽的,哈哈!”
这话很可能有吹牛的成分,没有神魂的原石是用之不尽的,要不然为什么在神魂世界里,只是听说过十三级原石的存在,却不曾有人见过十四级石呢?
合成十三级应该已经是顶峰了吧?
当然,若婵娟也不能确定。
毕竟原石的掌控者是神殿和皇族,而他们中的很多高手是常年不露面的,要么在宇宙中生活,要么已经去了遥远的其他智慧星球。
所以到底有没有十四级,或者十五级,这个还真不好说。
神魂世界已经将消息外传,经过实践证明,原石投放地球的做法是成功的。
通过幻想让地球成为可以让神魂长久存在的磁场地,神系已经成功降临地球寄生与人类,即将真正拥有这个星球。
因此会有很多盛传已久的超级神系生物从外太空返回。
如果他们出现,或许其中有十四级强者或者是十五级强者也说不定。
若婵娟整理了情绪,开始对刀火离提出自己的愿望。
“这两伙人看着都挺厉害的,都有神魂,你认识他们吗?”
“神魂世界虽然不大,但都有自己的领地,而且在月球宫殿的时候,我们都是独行,我比较熟悉的神系有三十多个,听说过的神系有四百多个,也就是这样。”
“嗯,这么说这些你都不认识了,那么我的神,你能出手把这个衣服抢来吗?”
“这有什么难的,你那么白痴,我当然弄来给你,而且比阔绰,我喜欢!”
刀火离看着还是那么粗鲁,然而在他说拿出二十颗十一级要去买那衣服的时候,若婵娟就觉得他无比的帅气了。
地球人诚不欺我,男人在为女人花钱的时候果然是最帅的。
若婵娟挺高兴,找到了自己神系的一个优点。
场面一下变得诡异。
杨牧和于美男都在看着新来的刀火离。
杨牧感叹。
进入西京之后就听说了,这个地方是神降之地,诸多神系降临此处。
真是不假啊,于美男和刚出现的丑男一定都是神系,所以他们才能如此土豪。
“让开让开让开!主神泰美斯来了!”
一群人呼喊着,之后杨牧觉感觉地面好像在震动。
抬头看过去,就见远处出现一巨大身影。
走到近前后,看出她的身高估计接近五米,身体巨胖,简直就是一只站起来的大猪。
赫拉微微一笑,跑到杨牧耳边道:
“这一位是老牌的主神,活了三万年,号称掌管公平与正义,怪不得此处交易规模如此之大,原来是因为有她坐镇。”
“她是女的?”
“主神里经常降临西方的,多多少少都会把自己看做是人类信仰的某位神,你应该知道,西方神话里的女神可不少,所以一些经常出入人间的神系,会将自己的名字定为女神的名,就好像我,雅典娜都是这样。而这位主神泰美斯也是一位女神,她崇尚公平交易,喜欢法则制度,为此她特意在神降之时打造了自己这样小巨人的形象,她觉得这是威严与力量的象征,只有在这种形象的气度下,人们才能尊敬她,而尊敬了她,就等于尊重了公平与正义,遵守了法则与制度。所以杨牧,今天这一场怕是赖不掉了,你要想买到那件衣服,可能真的要拿出与你所叫价格一样的原石来。”
“你的意思是说,最终我们要将这些原石都交给那卖衣服的老太?”
“除非你最后想要跟主神泰美斯斗一斗。”
“她厉害吗?”
“绝对的战斗魂系,据我所知,她好像已经是一位大战神了!”
“你们的大战神是不是很多?”
“不算多。”
“那是多少?”
“几百个吧。”
杨牧纠结。
皱眉琢磨片刻开口道:
“赫拉啊,我就好奇了,这件衣服真的那么值钱吗?为什么他们两伙人都想要,而泰美斯竟然也出面了?”
不等赫拉说话,壮大如同一头猪,却面相和蔼慈祥的泰美斯主神开口说话了,声音非常巨大,传出去很远。
“由上一代神系若婵娟,以一套十一级金银橙原石炼制的战斗锦衣当然很值钱,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爱人的记忆’,是在若婵娟临死时命名的,也就是说若婵娟死的时候,开启十二级青色幻想,又为这件衣服增添了一层死亡幻想之力,呵呵,其实我一直想要找到这件宝物,拿去神殿评级,我相信它绝对可以进入魂器榜单的前十,虽然若婵娟这一脉神魂一直比较普通,可这件魂器的价值却不可估量啊。本神也是刚刚感受到了一点魂力的波动,所以出来看看。你们这三伙想要买‘爱人的记忆’之衣吗?那好吧,我给你们做公正,你们来拍,它的底价就是二十颗十一级,现在开始,价高者得!”
第1192章 小爱
泰美斯说话的时候,目光就在赫拉和雅典娜身上来回扫视。
原本慈眉善目看着如同老佛爷一样,现在眉头微微皱起。
“你们两个,让我莫名的有熟悉感。”
“泰美斯,你是一位老牌主神,认不出我们也正常。”
“你们也是主神?不过似乎是新神。”
”不错,这位是雅典娜。”
“原来是雅典娜,最跳线的主神,经常溜边与谁都不接触,据说已失神格,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从主神之位掉下去的那位?幸好拥有祖传的九环战王权杖,当年也是能排进魂器榜前十的,只是如今魂器榜一直在变动,怕是战王权杖也要失去往日荣光,排入几十名也未可知。”
雅典娜脸色立刻红了,皱着眉头噘着嘴,道:
“我正在培养神格呢!哼!”
赫拉笑道:
“是的,她现在天天化妆照镜子,弄不好会成为一位颜值之神,哈哈。”
"赫拉!”
雅典娜叫起来,觉得赫拉落井下石,好歹她们现在也是姐妹淘不是?
泰美斯哈哈笑,笑声都震人,这位果然不同反响,估计神格也一定很强吧。
笑过之后,泰美斯又低头看着赫拉道:
“那么你呢?”
“我是赫拉。”
“赫拉?”
泰美斯脸色变得郑重。
“就是那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神王级的赫拉吗?”
“不错,不过现在我就只是一位新神,祖辈的荣耀不知道会不会在我身上觉醒。”
“或许会吧,不过如今你们怎么跟人类混在一起了?我不是瞧不起人类,但事实上就是如此,人类是比我们低级的生物,你可不要过于放纵,丢失了你的神格。”
“用人类的理论来说,你算我的前辈,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本神自有本神的道行,你不需担心。”
泰美斯点头,看向另一边道:
“新神若婵娟也到了,你是要拿回你上一代的魂器吗?”
“是的主神大人。”
“嗯,只不过这魂器并没有捆绑血脉,所以任何人得到它,都可以发挥它最大的能力,所以她虽然是你上一代所炼化,却不属于你,你要得到它,就也来参加拍卖吧,你身边的这位应该是你的神,我知道火离刀,神殿侍卫,去过幻想星球,应该实力雄厚。”
刀火离嘿嘿一笑,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泰美斯微笑侧头,看向于美男。
“殿下,你兄长可好?”
杨牧一听立刻与赫拉咬耳朵。
“怎么?神系世界中也有兄弟姐妹?”
“有一些魂力属性特别相近的,相处时间长了就成为一家人,不但有兄妹,还有父子呢,不过这种状况一般只是在神系大家族中才会有,所谓的大家族就是神王家族。泰美斯是三万年主神,血脉记忆估计是完全觉醒了,所以她知道的事情远比我多许多!同为主位,我和她的差距还是有点大。”
赫拉也轻声贴着杨牧的耳朵说话,于美男微笑对泰美斯道:
“泰美斯大人您好,我兄长还没来地球,他过得不错,几千年内死不了。”
“神王哪里是那么容易死的,你也是刚神降地球不久吧?怎么样?拥有了永恒长存的身体,不再受地球法则阻碍,是不是很爽?”
“当然,二十四主位一直都可以这样做,一直以来不但让大众神魂羡慕,我兄长都嫉妒,这下好了,我们终于也有自己的身体,哈哈!”
“是不错,可你们的降临,却是以破坏人类世界为代价,以统治这个星球为目标......我只是一小小主位,神王的事我管不了,神殿与皇族的事情我更不会过问。不过我到蛮荒城也有五年了,五年来这边的人对我都很恭敬,我也把他们当做我的信徒友人,在这里做生意就要按规矩来,不管你是神王之弟,还是皇族侍卫,或者是两位主神的这位人类朋友,你们都要记住这个规矩,要么不出价,如果出价,就必须最终完成交易,将你们所出的原石送给这位老妇人,她生活在我的地盘,这桩生意吧我自然会保护!”
杨牧一听纠结了。
泰美斯果然厉害,已经想到了他的前面。
其他两方面表情也有点不自然,杨牧看着冷笑,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家可能都没想真的要去付原石,因此泰美斯这一搅合,就让人们没了主意。
杨牧又去与赫拉咬耳朵。
“这家伙是不是真的非常厉害?连神王老弟和皇族侍卫都不放在眼里啊?”
杨牧在询问时心中也是凉凉的。
真是踢到了砧板上,没想到另外的两拨人如此有来历。
赫拉道:
“那当然,她是主神,有信徒的!就像我一样,我可是有三位主神作为信徒,可想而知神格强大的主神自然就厉害啊,而且有一些主神的信徒,战斗力本来就是超越主神的。你别看泰美斯只是大战神级别,难保她的信徒里会拥有超越大战神的存在。”
“啥意思?超越大战神?那是神王?”
“不,大战神之上就是神王,这是最早神系世界里的一种划分,可大战神级别又很笼统,大战神与大战神之间的实力差距也是很大,神系已经习惯了大战神与神王这样的两节划分模式,所以官方层面上没有其他。只是在民间,我们偶尔会说极限大战神,那是很可能会成为神王,却没成为神王的神。”
“你的意思是说,泰美斯的信徒里,可能有极限大战神?”
“我不知道,但有可能,比如说我吧,就有一个极限大战神信徒。”
“啥?是谁?”
杨牧吓一跳,赫拉还真是会给他惊喜。
“在女神岛,我留着震岛的,顺便也保护你暴君城,反正你只要知道有一位超级高手在女神岛就好了,其他的你不用管。”
赫拉得意,很高兴看到杨牧被惊吓的样子。
而杨牧确实被吓到。
这时于美男开口说话。
“泰美斯大人,我们是可以出原石来参加拍卖的,毕竟我们爱的女人都喜欢这件衣服,可其实我想诸位怕是都不知道它的能力吧?新神若婵娟,你知道吗?”
“很抱歉这位大人,我也不知道。”
若婵娟对于美男说话很恭敬,因为听说了他是神王阵营的人,无论是哪位神王,那都是不好惹的。
于美男看向泰美斯,笑道:
“你看,果然连新神若婵娟都不知,那么泰美斯大人,您能来给我们介绍下嘛,这衣服到底厉害在哪里?”
泰美斯点头道:
“当然可以,请这位人类女子先将衣物脱下吧?”
李宝珠看着女巨人急忙点头,冲到换衣间脱了衣服,然后拿出来,将衣服递给老太。
老太这时还没搞懂什么状况,只知道自己卖的一定是宝物。
她这才后怕,颤巍巍的伸手想要把宝物拿回来,却听泰美斯道:
“十一级橙魂,这在神系世界也不多见,橙色系的数量真是相对不多,所以很多神可能都不知道,十一级橙魂的魂力智能到底可以达到一个什么程度。亲爱的,或许你可以出来与大家见见面?我想你一定是存在的吧?”
泰美斯话音刚落,那件衣服上金橙色光芒绽放,之后就开始鼓涨起来。
李宝珠吓的松开手,快速向后退,到了杨牧身边入怀。
原本的衣服里快速出现筋脉血液骨骼内脏,然后肌肉,皮肤。
只用了十几秒中,另一个李宝珠出现,赤脚站在地上。
这一下看的一圈人全惊奇万分,李宝珠直接捂住嘴巴,杨牧瞪大眼睛。
来回看了很久,没发现自己身边的李宝珠与对面的李宝珠有什么区别,如果说有,那可能只是她赤膊了双脚。
她出现后就开始四处看,似乎对谁都好奇,尤其是李宝珠,她甚至跑到李宝珠身边围着她转。
两个人接近后就看的更清楚,她们确实一模一样,一点不差。
泰美斯道:
“孩子,你叫什么?”
变化的李宝珠抬起头看泰美斯,道:
“我叫小爱。”
“你自己起的名字吗?”
“嗯。”
“你的智慧到达了什么程度?”
“应该比人类聪明一点。”
“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吗?”
“我是主人制造的衣服,橙色能量给了我无穷能量,让灵魂在衣服上形成,我获得了主人的知识记忆,了解这世界,利用金色能量变身,可以在衣服里制造出身体,身体可以任意变化成不同人。银魂捆绑在身上,让我成为银魂斗士,我有普通人类百倍力,弹跳可登天,踏足可飞行,我是个敏捷类型的银魂斗士。”
杨牧看着小爱,真很惊奇。
传说中橙魂可以给死物智慧,其实表现的一直不算好,所有的智慧也如同黄色小人一样,还是由人类主魂产生的幻想智慧。
而眼前的小爱不是,她的主人已经死了,可她还是拥有智慧,这就是最特别之处!
泰美斯听得点头,道:
“十一级银魂斗士,不错,给我们展示下你的能力。”
“好的。”
小爱似乎很好沟通,双腿弯曲直接弹跳而起,这一下就到了几十米高度,滞空后脚下银光连闪,竟脚踏虚空奔跑起来。
第1194章 一切全是阴谋
忽然间,从远处传来一阵娇媚的笑容,不一会功夫一道身影出现,踏空而行极速而来,落到神魂前方将他们阻拦。
“你到底想要怎样?”
刀火离喘息出声。
“小爱,我的上一代可是你的制造者,你怎么能杀我?而且我们买了你,你已经是我们的魂器,怎么可以背叛!”
这次是若婵娟说话。
杨牧听得皱起眉头,有些震惊。
追杀者竟然是那个橙色智慧生物小爱,这是咋搞的?
只听小爱冷声道:
“可是我的制造者已经把我抛弃,她将我给了那个老太太,哼!我陪着她几年,她却根本不知道珍惜我,将我压在箱下。”
“小爱!你不是有智慧吗?你难道不知道将你放在箱底,就是要珍惜你?”
“我不管!我这么漂亮,怎么能一直被一群破旧的衣服压着?我早就满心愤恨!这次醒来经历一段时间,已经受够了没用的老太,本来要直接杀了她的,嘿嘿,就在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你们刚好出现了!你说倒不倒霉,我要弑主,你们却成为了我的主人,这是命运让你们去死的!还想要让我成为你们的定情性物吗?真是好幼稚,我既然已经是个聪明的生物,一个智慧比人类还强大的个体,你们真相信我会任由你们支配,哈哈哈!好搞笑啊,你们简直笨死了。”
“小爱!你不愿意受我们支配那就直接走掉,为什么却一定要下此毒手?偷袭我们让我们重伤,还要赶尽杀绝!”
若婵娟愤恨的吼着,声音都有点嘶哑了。
小爱还是李宝珠的样子,娇笑道:
“这都想不明白?嘿嘿,其实非常的简单,因为有人要你们死喽。”
“谁?到底是谁想让我们死?他就不怕得罪皇族?”
“嗯,他不怕,他是光明神王之弟,于美男。”
若婵娟和火刀离瞪大眼睛,相互对望,不敢相信。
“不可能!我们有泰美斯主神公正,已经买了你,于美男也认输了,他为什么还要来找麻烦?而且你怎么会和他勾搭在一起?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火刀离完全迷糊,情商更高的若婵娟还能想到这些问题,于是一连串问出来。
小爱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诡异,慢慢的张口道:
“我当然没和他勾搭在一起,只不过你们要死,而于美男也会死,明天一大早消息就会传出!于美男和刀火离为了争夺我结仇,之后于美男带领三大护法想要干掉刀火离以及若婵娟,只可惜你们两个人实力高强,结果两败俱伤,双双殒命。”
“你......原来这都是阴谋,你要挑起光明神王与皇族之间的战争!”
若婵娟快速就想明白了。
“呵呵呵,不是我,不过确实有人想要这么做,他只是求我帮他而已,实现得到消息,你们两个会出现在这边,而于美男会来这里购物,所以才会安排那老太婆去卖东西,她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受人支配,估计现在也被杀了,而你们买我的原石,也落在了我们手里,没想到吧,抢来抢去却墙来了一个闪身之祸,呵呵。”
“真是痴心妄想,你以为别人会相信你吗?”
“当然会啊,于美男和他的三个护法估计已经死了,有实力更强的人去对付他们,而一会你们两个也会死。之后你们两伙人大战的场面会被布置在这里,接下来就好玩了,我会去皇族,告诉他们是于美男他们把你们杀了,而我的身份是你们买下的魂器,你们说他们会不会相信?哈哈哈,魂器大多会忠于主人,这是多数神魂的想法,也是一种思维模式。在神魂历史上也确实很少出现神魂背叛主人的事情,然而......”
小爱抬起了手,用舌头去添她锋利的指甲。
那舌头直接被划破出血,血液流出滴落在她的红唇上,那唇看上去更艳,在月光的映射下看上去黑紫黑紫的,很是吓人。
“然而我是一般的魂器吗?哼!我是有智慧的生物啊,还想随意掌控我?真是做梦!总之我会编一个弥天大谎,他们或许会怀疑我,或许会不信任,但他们却不会完全不信。而这时候,也有人会去告诉光明主神,确实是于美男干掉了刀火离,同时他们也被你们和我一起反杀。”
“谁?”
刀火离总算也听出点门道,张口发问。
“代表公平正义的女神,泰美斯大人!她的口碑可是极好,从来不说假话,何况她也是当事人,你说如果她去告状,光明主神会不会相信?
到时候你们皇族可能无所谓,不过就是死了个侍卫。
而光明主神却不一定善罢甘休,要知道他非常爱他的这个弟弟。
就算不立刻动手,也会在心中记住这个仇恨。
挑拨离间这种事当然不会是一蹴而就,不过在古代有种说法叫做三人成虎,几次矛盾之后,难保他们不会大大动干戈,嘿嘿,现在皇族与神王之间的矛盾其实只隔着一层纸。
只要把它捅破了,不信他们会不打起来!”
小爱得意洋洋的说着,刀火离和若婵娟听得则是心冷。
这是有预谋陷阱,针对的就是光明神王和皇族。
真是用心险恶。
杨牧在一边偷听到了这些后也是有点心潮起伏。
光明神王,那不就是搞原石收集计划的神王吗?
原来他也在被算计。
西京这潭水果然深不可测。
没有良善之徒。
算计人的也在被算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黄雀后面弄不好还跟着大黑狗。
大家都想在这里搞出来点事情,或者建立统一的势力,或者干掉对头等待后续崛起。
让杨牧最最意外的还是,看似和蔼可亲的公正女神泰美斯,以及眼前的橙色智慧生物小爱,原来都是这计谋的参与者,简直是太歹毒了,他们背后的主子又是谁呢?应该也是一位了不得的大人物吧?
杨牧继续看戏,没有要出去的打算,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好了,跟自己毫无关系,唯一的,如果能顺便搞一些原石就好了。
在心里琢磨着,控制小黄人靠后一点,爬到附近的树上隐身观看,很怕被发现。
现场,大战已经开启。
刀火离是十二级战斗者,能力果然强悍,控火如刀随便扫过一处,一公里内全都燃烧起大火,好像是由火焰组合的巨刀,将一排排大树全部斩断。
然而如此厉害的刀火离,一刀估计可以斩杀几万丧尸的超强神系,他的攻击对小爱来说无效。
橙色智慧生物最强的就是幻想体,她的身体就是幻想,在攻击到来时分散化为碎布四处飞,躲过攻击后快速重新聚集成型,已到了刀火离身边,手掌划过指尖闪出一道银光如刀,直接就将刀火离又断了一手臂。
果然是十二级的青色能量攻击,杨牧都能感受到。
就在小爱出手的那一刻,刀火离被青色控制,一时间无法闪避,也无法控制原石开启能力,进入无防御状态,让小爱一招得逞。
“哈哈哈!你们怎么跟我打?实力真是太弱了!乖乖把你们身上的原石全都拿出来,我也是时候应该装备一些其它色系的原石了,哼,我是被神制造,被神又抛弃,再过些许年,我的名声会震动神界,让他们知道知道,一个渴望强大的生命体,到底是怎样的意义!”
严重受伤的刀火离已很虚弱。
“你怎么样?你怎么样了?”
若婵娟拼命的叫喊着。
“你快走!她诚心要杀我们,一定就拥有噬魂的能力,我们的肉身灭了,魂估计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你快走,我来掩护。”
“你......”
听着刀火离毫无一丝温柔的吼叫,若婵娟只觉得心思颤抖。
真没想到,她的神原来是如此纯粹的性格。
他可能至今为止还不懂爱情,他所做的一切只因为她是他得魂。
若婵娟在魂系世界的时间不算长,但相对于人类来说也不算短了。
她数次跑到地上进入人类身体,想寻找的是如同上一代魂系那般的爱情。
没想到,最让她感动的一瞬间,正是由她的神系带给她的,而偏偏他的神系又不懂爱。
爱来爱去的有什么重要的。
如果有个什么东西愿意为自己而死,那爱情还算什么?
若婵娟笑了,苦笑,痴笑,然后狂笑不止。
在笑声中她紧紧拉着自己的手,忽然间魂力变得活跃,她彻彻底底感受到了自己神系的存在。
“刀,原谅我之前对你的鄙视,我愿意永远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们就是天生的一对,不是吗?”
话音落下,笑声中的若婵娟倒在地上,身体竟快速腐化消失,一道细微的光波融入了刀火离的身体。
刀火离原本断掉的手脚猛然间生长出新骨骼,皮肤急速覆盖。
不但如此他比刚才强壮了三圈,一声咆哮发出,似乎有狂风伴随涌动,吹的附近草丛杂木东倒西歪。
他的双眼也是血红的,身体撑开衣服漏出的肌肉在不断的颤动。
“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第1196章 乐过了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时的杨牧哪里还去管什么反噬不反噬。
他知道自己的机会只有一次,所以在等待。
终于,神秘女又使用了一次时空通道,进入入口再次出现已在十米之外。
机会来了!
幻体无极,想到就能做到!
杨牧幻想了一个本体停在原地,本体瞬间就出现在神秘女身边。
神秘女正在喘息,目光落在杨牧的幻影身上。
那幻影就跟真人一模一样,还能跑动,活灵活现,不碰触根本不知那是幻影。
“杨牧,你还真是缠人,只是也不过如此,如果不是刚刚我跟四大高手对战,就凭你......啊!”
神秘女话还没说完,杨牧已出手。
捏碎了所有情绪符的最强魂力状态,释放出幻体能力。
集合了青色系,粉色系,融入黄色能量里,十二级黄色能量幻想让手臂产生极限力量,一拳打到神秘女后背上。
神秘女如同断了线的风筝,直接就飞了出去。
这一下力量太大了,要比神秘女踢火刀离那一脚的力量还大许多。
这里的力量并不是单纯的物理级描述,是带着原石幻想能量的超级爆发。
神秘女转着圈飞出去三百多米向下坠落,沿途撞段了一颗粗壮的大树后开始向前滚,滚了五十几米,又撞断三颗树,身体摩擦让地面的一层草皮直接着火,最后又出去足足三十米这才撞击到一块大石头上停下来,石头直接裂开,碎成小石。
杨牧不敢停留,机会只有一次,在她停下时,已经到了她身边,再次用这样强大的一拳,打在了她的头上,直接将她的头击碎,并起深深陷入土地中。
下方的土地被杨牧这一拳打出了一个大坑。
这还不算完,杨牧从神秘女身上抢夺了装着原石的袋子,然后将又一百颗红色分身扔出去打在神秘女身上。
眼看着神秘女的身体被击中,那衣服直接被撕裂吞噬,那**也快速暴血后逐渐消失。
“杨牧!你奶奶个大鸡腿,你等着!”
有点瓮声瓮气的声音在土坑里发出。
啊?
她应该死了,竟然生命力这么顽强,还能说话?
“你奶奶个大鸡腿”这是杨牧偶尔会说的话,这神秘女竟然连这都知道?
她到底是谁?
死了吗?
人已消失,不见踪迹,应该是被破灭给干掉了。
可她那句话说的啥意思?
让自己等着?
不会吧,难道在临死之前穿越离开了?
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
杨牧不敢多做停留,将所有原石从袋子里拿出,全部吸收进身体中。
还是放在身体里安全,只要他不死,原石就不可能被偷走。
杨牧的心怦怦乱跳。
十三级原石收集之路总算启动,不但青粉到十二级,金银橙都一下到了八级,黑紫白也到七级,红黄蓝青绿粉都已有几颗十二级。
再没心思理小爱,也无心去管神秘女的死活,柳青青直接被忘在脑后,杨牧一边跑一边哈哈笑。
这次发财真是发大了。
头有点晕。
连续使用红色终极幻想两次,使用蓝色幻体超过十三秒。
没反噬,但魂力正在耗尽。
怎么这么快?
开启了情绪符的原因吗?
这本来就是一种掏空魂力的秘术,用来使用终极幻想,魂力当然就损失更多。
不行!
快跑,回城去找温思佳,可不能昏倒在野外。
哈哈哈!
真爽!
不是笑得时候,快跑啊。
杨牧的心情不知有多复杂。
这也正常。
费尽心尽他刚刚达到十二级也没多久,没想到一下发了这样一笔横财。
还有可能杀了神秘女。
真是天大的好事。
不过这不确定,神秘女可能没死,晕了晕了,跑多远了?还有多少距离才进城。
感觉怎么越来越荒凉?
咦?
杨牧站住,四下看,让黄色小人飞起来侦察,最终发现是跑错了路,应该离开蛮荒城更远了。
杨牧头脑一阵发热,发痛,发麻,之后一头栽倒,晕过去。
......
或许没多久,醒来时天上还有月亮,还有星星,看上去那么温煦。
夜风撩拨着暖意,送到人心,沁人心脾,很舒服。
能闻到草的香味,能听到虫的鸣叫,还能听到少女的歌声?
这是梦幻吗?
杨牧这样想。
发会呆后知道不是梦,急忙想坐起来,却发现身体无力。
“醒了?呵呵,不用挣扎,我给你注射了分散剂。”
“什......么......”
杨牧想开口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木了,想要说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只能一个字一个字说吧?嘿嘿,这就对了。分散剂的全名叫精神抑制剂,有点类似于你们末日之前的毒啊那种,很抱歉,我刚来这个世界不太久,之前又大多时候都作为衣服存在,所以有些词还说不出,反正这种药物可以麻痹你的神经,阻断你得幻想,让你无法用原石,号称原石战斗者的大杀器,嘿,刚好在蛮荒城交易市场有卖的。”
杨牧知道了,自己已落到小爱手里。
哎,富贵险中求,这次可是真的危险了。
忽然,一个身体骑在杨牧的胸口。
杨牧能够看到这女人,她还是李宝珠的模样。
“快说。”
“说说说什么?”
杨牧这些字都是一个个吐出来的,耗时足足四十秒。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你晕了我也无法用魂力引导出你的原石?”
杨牧冷笑,那是因为他的主魂比较特别,是魂力单向体。
如果是智慧魂系进入身体,想要逃都逃不出去。
原石不是智慧魂系,原物质却是幻想能量,没自己主魂的引导,它们是不会离开的。
以前杨牧还做不到这一点,修炼魔心术,让他对自己的主魂拥有更强操控性,即使在昏迷的时候。
“不说是吧?好!你不说,我就杀了你!”
小爱说话间把她锋利的指甲放到了杨牧的勃颈上。
杨牧脸色有些苍白,知道此时的情况很糟糕,小爱的指甲有多厉害他见识了,如果使用银色幻想能量,她可以轻易切断自己的脖子。
努力让心冷静下来。
杨牧也在观察周围的状况。
他一定确实没昏迷多久。
所以还没到很远的地方,而小爱也没把她交给泰美斯,这是最幸运的。
“我,杨牧。”
“你是什么东西?神魂?”
“人类。”
“你不可能是人类,你要是人类,怎么可能杀了那女人!她可是超级厉害的,已经达到大战神级,是真的大战神,不像我,我是因为很难被杀死所以才可以和大战神对抗。”
“真的,是,人类。”
“哼!”
“李宝珠!”
“什么?”
“你是,李宝珠!”
“我才不是,我是小爱,哦,你是说这模样的主人叫李宝珠吗?呵呵,我还可以变成别人。”
说话间小爱变化了,成为神秘女的模样。
杨牧觉得头皮更麻。
“换,换换换!”
“换一个吗?你不喜欢这模样?好吧,那么换她!”
下一刻,小爱成为了柳青青。
杨牧看到她时就想到了柳青青本人。
“她她叫柳青青。”
“啊?这个你也认识?你还挺厉害的。”
“柳青青,在哪里?柳青青。”
杨牧想哭,说话费死劲了。
“等着。”
小爱说完奔奔跳跳离去,不一会从草丛里拎出了一个女人,扔到杨牧身边。
杨牧全身发软发麻,还痛,扭头都累,不过他还是扭过头去看她。
柳青青的身上捆绑了草绳,看来体内有的原石已经被小爱给抢了,这时就是普通女人。
她眼镜瞪的很圆,眼中有惊恐,和杨牧对视。
杨牧重新转回头来,看着站立的小爱。
“你要,要干嘛?”
“我问你,你身上的原石呢!”
“不不,不知道。”
“找死!”
小爱脸色又冰冷下来,伸出手指,插向杨牧。
“爱情,同类,我帮你。”
小爱微微一愣,停止动作,疑惑的看着杨牧。
杨牧之前听了小爱的话,知道她虽然有智慧,但情商是不完美的。
比如她介意自己没有同类,她不知什么叫爱情,或者说知道,但感觉不到。
杨牧已有了八级金银橙套装,他觉得炼化一个智慧战斗者出来其实也不错。
如同小爱这种,如果她肯听话,那也是好武器。
小爱是银魂斗士,自己来炼化一个金魂斗士,岂不是正好跟她配对?
现在的状况是自己必须降服小爱,用一张嘴,要不然可就危险了。
而危险与机遇从来都是共生的。
“喂,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小爱还是没明白杨牧的意思,因为杨牧的表达实在太慢,要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话。
“我可以用金银橙系统,幻想出一个你的同类,你想要什么样子的?”
这一长串话说的差点给杨牧累死。
“凭你?据我所知很多厉害的神魂都无法如同我的主人一般,利用金银橙体系搞出我这样的智慧生命体,普通的智慧生命体都要笨拙的很,而且必须依存于主人才能存在,无法真正实现我这种只能,你能幻想出来我这种生物?”
“我想我是可以的,小爱,你是一个独立的智慧生物,你跟着泰美斯能获得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你跟着我,我可以让你找到自我,那才是真正的自由!”
第1197章 路人的末日十二年
杨牧竭力表达着自己的想法,让小爱开始思考。
和泰美斯在一起,可以得到什么呢?
“我和她遇到以后,是她告诉了我,我到底是什么。”
“她是什么人?”
“不知,这是第一次让我做事。”
或许杨牧说的那番话触动了小爱的心,也或许她原本就是这样一个四六不懂的人。
刚还凶巴巴的,现在画风突变,成了若有所思的小少女一般。
两个柳青青在自己身边,杨牧却无福消受。
小爱的情绪太不稳定了,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变化,还是要先脱困才行。
“这个,什么时候失去药效,我好开启幻想能力,帮你幻想一个同类生物。”
“那可不行,一旦你回复了能力,你有可能会干掉我。”
“你杀不死。”
“谁说我杀不死?我是有可能被杀死的,反正我不会冒险,我要比别人更加珍惜生命,因为我这条命,来之不易。”
小爱这句话说得很坚定。
杨牧皱眉看着她。
说她不够聪明,现在看来她还是挺哲学的,只是一件衣服啊,却能拥有了生命,当然来之不易。
“小爱,那你也要把我放开,我发誓,绝不伤害你,当然前提是你也跟我友好相处。”
“你以为我是傻子吗?现在我是老大好不好,你还想伤害我?”
小爱果然不傻,没有被套路,跳过去对着杨牧一通拳打脚踢。
杨牧郁闷了,暗道你奶奶个腿,等老子缓过来,一定打爆你,然后撕了你的衣服。
小爱把杨牧揍一顿后就拖着他走,另一只手拖着柳青青。
“今晚就在洞里睡觉,那边的事我不管了,自有泰美斯女神去料理。你说的挺对,我干嘛要听她的话做事情?我应该找寻自己,作自己的主人。”
小爱将杨牧两个弄到了山洞里。
很意外,这山看着不是很大,山洞却有点大,而且洞中有一温泉,温泉下还有发光的石头。
这让杨牧想到了武侠小说中描写的一些场景,类似于什么灵泉之类,泡在里面一天可以增长一两年功力那种,浸泡一年出去就是武林高手了。
这个泉当然不会有那种功效,但确实是温泉,泡澡应该还是很舒服的。
山洞内还有其他发光的石头,温泉内水雾缥缈,弥漫在洞中,倒是让这里看上去好像仙境一样了。
“能把我弄到温泉里嘛,我觉得泡泡一定很舒服。”
“好啊。”
“衣服脱了”
“可以。”
小爱非常配合,杨牧也没什么害羞,他只是觉得进入温泉水里弄不好对自己受药物麻痹的神经会起到好的作用。
小爱对杨牧的身体似乎没啥兴趣。
她不是伊甸园的小天使,知道男女有别,这些知识在她脑海里都是有的。
所以虽然是见怪,却真不觉得怪。
小爱把杨牧弄到水里后,又开始将柳青青脱了弄到水里。
“啊!你干嘛!别这样!不要!”
柳青青叫喊着。
杨牧瞪大了眼,看着柳青青眼睛都直了。
真是恨啊,这山洞光线太幽暗,这时又是晚上,就算有那么一些会发光的石头,视线也很一般。
不过可能是因为杨牧的眼睛瞪得过于大了一些。
还是被柳青青给发现了。
“你这人,难道不知非礼勿视男女有别吗?你看什么看?”
杨牧老脸一红。
毕竟不是当年的小伙子。
作为一个三观越来越成熟的中年男人,杨牧是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些不文明。
然而杨牧毕竟还是杨牧。
确实不对,确实不文明,确实应该非礼勿视,确实应该讲究个男女有别,然而这种状况下,不看白不看,白看不看是傻瓜!
所以杨牧顶住了压力,忘记了身边的处境,继续瞪大眼睛看,直到小爱将柳青青扔到水里,整个人压在杨牧身上,杨牧有点惋惜,这下看不见了。
不过惋惜不到一秒,杨牧就感受到了水中的肌肤之亲。
我去!
水中肌肤之亲原来如此别致,如此触电,人生第一次啊。
杨牧心里美,嘴上却还不忘记说。
“我是正经人,我有媳妇的,你别占我便宜。”
柳青青气的恼火,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浅薄,还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人。
这时她已经被松绑,虽然没了原石,但获得自由。
于是急忙从杨牧身上爬起来。
过程中的撕摩无法描述,让杨牧爽的都翻了白眼。
柳青青站到水中又觉得不妥,急忙蹲下来,然后也只能坐在温泉里,用水挡住自己曼妙多娇的身体。
杨牧嘿嘿一笑道:
“甭管你是怎样的美人,脱了衣服还不是惊如狡兔?到了男人面前依旧是惊慌如此,这就是娘们的本质啊,不过你以为老子真能看上你?”
“流氓!说话不磕巴了?”
“嗯?咦?”
杨牧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舌头不太麻了,已经有回复正常的趋势,难道药效的时间就这么一丁点?
看看小爱,她已过去到山洞内的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
看来之前的战斗实在是累。
杨牧更加觉得她的实力达不到大战神级,就是比较抗揍而已。
不去搭理柳青青,杨牧开始冥想,修炼魔心术。
希望能够快一点回复正常。
药效还并没有完全解除,他依然无法使用原石能力,只是身体的舒适度好了许多。
柳青青在水池里瞪着杨牧,想着刚才他说的那些话。
真是太流氓太无耻了,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人?好讨厌!偏偏刚刚还那么贴近,真是恨!
山洞里变得安静下来,慢慢的柳青青也疲惫睡去。
杨牧冥想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种休息。
意识仿佛脱离了身体,神游在附近。
这倒有点像小说里的元婴出窍,不过性质完全不同。
下雨了。
忽然间。
犹如倾盆而落。
这片山林距离海边不算太远。
天上的星星已消失,不知是进了黎明,还是乌云密布,大雨已漂泊,根本看不到天。
杨牧四处舞动,游魂的状态对于他来说已能够适应。
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自己,畅快淋漓。
想呐喊,可魂的状态让他无法喊出口。
终于能够感受到神魂的生活状态。
在地球存在几十亿年,却根本好像不存在,想要寄生进入生物体甚至都无法做到,进去了也无法长久保留意识,只有在地下岩浆和月球真空状态下才能长存。
估计那些远离地月体系到达其他地方的神魂们也不好过,如果他们都能找到一块可以拥有身体长存的生存空间,怕是早就移民了吧?
这一切都好神奇,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地球上,他不是穿越到了异世界,或者是次元星球里,只是在地球上,遭遇了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幻想。
飞吧!
远远的飞!
高高的飞!
一瞬入海,杨牧看到了惊心动魄的场面。
这什么鬼?
一个庞然大物立在海上,仿佛是从天而降的巨柱。
很快它接近了,已经来到岸边。
天!
竟是巨大的龙卷风?
真的大!
已经超出了杨牧的想象,直径有没有三十公里?
高度连接着云。
这是登陆以后它的大小,转速依然非常快。
杨牧猛然间惊觉。
他记得,魂飞过来的时候,距离海边不远处似乎还有一座小城。
不算大,但里面看上去房屋密密麻麻,人口非常密集,估计也会超过几万人吧?
这地方距离杨牧真身所在的位置估计已有几百公里。
而距离台风也就五十公里。
台风是直奔那小城去的,如果不减弱,后果不堪设想。
杨牧急速飞回小城,用时不过一秒,对于魂而言时空概念是存在的。
杨牧来了,可他却无法提醒任何人,无法告诉他们这地方已是万分紧急,必须离开。
他穿过一栋栋房屋,看到里面各式各样的人,有的已经睡觉,可还有很多并没睡,他们或许习惯夜晚,夜晚的宁静让他们更加安逸。
一个老头拿着纸卷了一根烟正在抽,在他的腿上躺着一个全身**的少女。
房子虽然还算结实,但雨太大,雨水依然漏进去。
掉落在两人的身上。
那少女毫无反应,估计年龄不到二十,就平躺在那里,眼睛在黑暗中睁开。
“下雨了提米尔。”
老头轻声说话。
她没有反应,过了一会才道:
“阿尔斯,你多大?”
“六十。”
“我以为你会更老,我十九。”
“哦。”
“谢谢你的食物,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饱了。”
“提米尔,你不用谢我,那是你应该得到的,没有你,今晚我没办法这样快乐。”
“那么我是不是应该骄傲,因为我让你快乐了。”
“呵,当然,你要不靠近我一点吧?你那边在落雨。”
“不阿尔斯,让雨淋着我,快十二年了,我一直迷失在这个末日里,以前为了活着而活,现在因为不想死而没死,可阿尔斯,这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知道。”
“你不知道,我并不痛苦,虽然我一生经历坎坷,从八岁开始这一切,我的家人死了,我的监护人无,我跟其他孩子一起流浪,我被关在地下室里,我成为人家的奴,我被卖来卖去,我差点死在墨西哥的末日酒吧,我以为遇到了真爱跟他逃离,结果他又把我卖掉,可悲的是我已经麻木,没有任何感觉,不知善恶是非,只是还活着,因为不想死去,这一切你都不知道阿尔斯。”
阿尔斯没说话,狠狠的吸了几口烟。
第1198章 飓风来袭
很久之后见提米尔也不说话了,他才叹口气道:
”好了提米尔,我再也不会给你讲末日前的事情,这样你可能就不会那样痛苦和迷茫,其实你是幸福的,因为你经历坎坷还活着,我或许可以继续教你写字,我指的是英文,汉语的字我不会写,只会说......然后你可以用我教你的字去写一本书,一本关于你的自传,如果你写了,请把它拿给我阅读,我想那一定是最美丽的文字,即使它讲述的是很悲情的故事。”
“这是一个约定吗阿尔斯?”
“是的,如果你这样想,它可以成为一个约定。”
“阿尔斯,你真是个好男人,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约定,我觉得忽然有了梦想!对,我要写一本书,但先要跟你学习写字。”
“是的。”
”阿尔斯,你是好人,跟别的男人不一样,他们睡完我就直接睡觉,从来不会跟我说这么多话。”
“因为我老了。”
“不,你很棒,相信我,毕竟在睡觉这样的事上,我可能比你经历丰富,所以我能给你一个公平的判断。”
“真的?呵呵,谢谢你了提米尔,我觉得无比自豪。”
“当然,虽然这是末日,但一个能够把女人弄舒服的男人,依然值得赞许,依然值得夸奖,即使你已经是个老头。”
“哈哈,你太会说话了亲爱的,我喜欢你。”
“真的吗?这是一个表白吗?那阿尔斯,让我跟你在一起好不好?我比你年轻很多,或许过些年你就死了,毕竟我们都没有原石。你死了,我能伴把的尸体烧了,然后记住你,或许在此之前我还可以给你生一个孩子,你有孩子吗?”
“孩子?”
老头双眼迷离,似乎是在回忆。
“额,有过。”
“那么他在什么地方?”
“我想应该已经死了吧,很多年不见了,随着末日爆发而消失。”
“这就对了,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不是吗?就好像其他人那样,我知道即使在末日里,有人也很能生孩子的,城西卖黄瓜的露西比,她这两年已经生了三个,那个让她生了这么多孩子的男人已经跑了,知道为什么嘛?”
阿尔斯微笑摇头,提米尔娇声道:
“因为他养不起!哈哈,他管露西比叫大母猪!”
提米尔确实还不够成熟,她的一生太过苦难,因此但凡有一点的乐趣,也能让她喜笑颜开。
阿尔斯配合的大笑两声,表示这可能确实是一个笑话。
提米尔忽然抱住了埃尔斯,轻声道:
“亲爱的,别傻笑,我们在一起生活好嘛?”
“你值得拥有更好的。”
“不,阿尔斯,你知道的,更好的事务从来没降临过我的身边,我甚至都从没有迎来过好的,所以阿尔斯,就这样吧,给我好的就可以,我不需要更好的!你就是好的,我会满足的,好嘛?吻我吧!让我们在这大雨中融为一体吧?”
提米尔崛起了嘴巴,对着阿尔斯,那样的青春,那样的阳光,让埃尔斯看到眼中明亮。
杨牧也看着这一切,就在他们的房间里,魂无形的飘荡在墙角。
他有点喜欢提米尔金黄色的短发,她的脸上显然化了妆,掩盖了她可能并不是很好肌肤,我她看上去白白净净,好像是玛丽莲梦露一样。
杨牧心中刚这样想,忽然间这座房子破碎了。
杨牧有些精神恍惚。
然后觉得异样精彩。
这场面好壮观,所有的一起全都在转圈。
他的魂,碎木头,破家具,瓦片,花草,发光的铁片,还有已经拥抱在一起的提米尔和阿尔斯,接着还有更多的人,更多的物品。
杨牧猛然醒悟。
是狂暴的台风来了!
这么快它就走了五十公里吗?
还是说自己的魂其实已经游荡在这里许久?
这有可能,毕竟他处于游魂状态的时候,其实无法掌控时间与空间。
不!
无声的怒吼!
杨牧觉得惋惜。
一个那样可怜的女孩,她好不容易有了人生梦想,好不容易给自己找了个男人,她经历千辛万苦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下来。
可忽然间一道凶横的飓风却要夺去她的性命。
杨牧觉得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他也想到了自己。
曾经的他也活得那么不容易。
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得到了要失去,那得到还有什么意义?
猛然间杨牧的魂被拉回本体,然后就不断喘息。
“呼,呼,呼......”
大雨依然倾盆而落,在山洞外面已经形成雨幕。
小爱还在那里睡觉,柳青青也没有醒来。
温泉的水还是那么舒服,让杨牧全身的肌肉都松弛下来。
他低头看自己,很强壮,皮肤光滑,质感充盈。
看得久了,似乎双目能够透过皮肤,看到里面的肌肉,血管,血液,五脏六腑。
甚至能够听到它们的响动,心脏在有力的跳跃。
闭上眼睛,杨牧脑海里出现了那巨大的龙卷风,以及它摧枯拉朽的气势。
这种力量似乎穿越了他能够控制的风幻想,因为飓风拥有毁灭一切的气势,虽然它可能并不是真的能毁灭一切。
在末日前时代,杨牧不知有没有这样的飓风。
反正如今有了,可能受到幻想之力全球辐射的影响,这飓风也携带着幻想能量,所以它才能那么巨大,所向披靡。
想要变强!
又想要变强了。
仿佛一刻之间杨牧就来到了那飓风中间,感受着强大力量的侵袭,他巍然不动,如同一座大山。
十二级黄的幻想之力在爆发,可没有方向。
过了许久许久,天都已经亮了,杨牧还是沉浸在自己身体上。
毫无进展,他没能最终有所收获,不过狂风席卷摧枯拉朽的景象却深深根植于心,尤其是人类在它面前的无奈,那种挫败感,那种失落,那种绝望。
......
“啊,好累!”
小爱伸着懒腰起床了,看看山洞外面就皱眉。
“好像下雨了?”
杨牧停止了所有的幻想,慢慢睁眼,冷哼一声。
“你是傻了?那么大的雨是好像吗?”
这时柳青青也醒了,首先被外面大雨声惊动,侧头看过去,迷迷糊糊的道:
“下雨了好像?”
杨牧翻了白眼。
傻女人傻女人,有些时候女人这东西还真是够傻的。
“好了好了,我该给你打针了。”
小爱说话间从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小包中拿出了针管和药。
估计就是她说的那种抑制神经的药物,可以阻断幻想能量的释放。
这东西是真的厉害,果然一物降一物。
一夜时间杨牧并没有在黄色幻想上有所突破,却已经恢复了原石幻想能力。
小爱还不知道,因为这种药剂的时间是二十四小时起效。
杨牧没动作,等待小爱过来,靠近水池边的时候才忽然出手,抢过针管直接把她拉下水,将一管药给她注射进入身体。
“啊啊啊!”
小爱的身体并非实体,却以幻想能量转化为实体存在,这模拟了人类的身体。
药物对身体快速起效,直接攻击了小爱模拟神经,竟然效果显著,小爱无法维持幻想形态了,重新变成那一套衣服。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你能动了?”
杨牧淡淡的道:“不过如此,还敢跟我?n瑟。”
说话间杨牧将这套衣服放入了空间戒指。
果然,虽然它有智慧,但幻想能量不激发的时候,它还是死物,可以放入空间戒指中。
杨牧不打算灭了小爱。
这是灭她的好机会,只要把衣服毁掉就可以。
但小爱毕竟昨天也算放他一马,对这个主观意识还不算清晰的高手,杨牧要慢慢培养,反正空间戒指是零变化空间,她刚刚被精神毒素侵扰,再次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来也会是这种状态,杨牧有都是时间跟她耗下去。
穿上衣服,开启幻体三秒钟,直接返回了温思佳他们住的地方。
所有人都在房间里惆怅,外面的雨下的太大,总不能用蓝色幻想变出一把把伞出去找人。
看到杨牧忽然出现,聚在一个房间的人大喜,思佳上来道:
“可算回来了,怎么样?今天什么计划?”
杨牧眉头微微皱起,城市太多人,终究不适应,不喜欢这种感觉。
“我看到飓风来了,超级大的飓风,已经将百十公里外的很多地方毁掉,现在大雨连绵,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停,今天就继续休息下,我适应不了城中太密集的人类,还是到城外去,放心,有事我能第一时间回来,李宝珠是我的密探。”
“嗯?”
李宝珠没听懂,温思佳却懂了,一定范围内杨牧可以知道李宝珠的心思,也就知道这边的情况。
“你的脸色不好?”
文思佳看出了杨牧的问题所在。
“嗯,昨晚经历了一些事情,然后也看到了一些事情,那飓风......算了,反正先都待在这里吧。我估计这这边的难民会多起来,末日飓风虽然凶残,但人是生灵,我相信会有不少失去家园的幸存者,回头叫你收罗的那些人搞些消息,有机会我要放粮,具体事你来操办吧,粮食我提供。”
杨牧已经学聪明,文思佳的办事能力在很多方面是超过自己的,那能让她做的事情就直接交给她,绝对比自己出手要好。
安排好这一切,杨牧再次开启三秒幻体,直接返回山东,就见柳青青正提着小裤裤想穿上,同时轻声说话:
“喂,有人吗?你们两个?喂?哪去了?”
第1199章 脱线美人
杨牧不知这算不算缘分。
或许算吧,不过却也只是有缘无分。
“若是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能留下,老子或许会让你做我女人,可惜,当初你眼中无我,而我不愿留你,生生错过,这就是人与人之间。”
杨牧经历了昨晚的飓风冲击,心情还是复杂的,说出的话就有了点深度。
柳青青完全没明白杨牧的意思。
她听到了每一个字,记住了每一个字,但惊讶的却只是自己身后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人?
急忙快速穿衣服。
那衣服皱皱巴巴的可真难看。
杨牧随手拿出一套扔过去。
“穿这个,干净的。”
“你转过去!”
杨牧没心思调戏柳青青,乖乖走到门口,看着外面的落雨,心中想的是昨夜见过的提米尔和埃尔斯。
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都不简单。
即使是路人,他们也有海誓山盟一般的爱情。
现在他们是否还活着?
大概几分钟时间,身后才传来声音。
“我好了。”
杨牧回头,看向那女子。
一条清凉的女士紧身裤,到膝盖,漏出小腿,脚上穿着凉鞋。
上身是比较宽松的圆领短袖,却依然能凸显出身材。
脸的话不需要描述了,拿李宝珠和东方巧荷作比较就好。
杨牧觉得不能把李宝珠放在这几个美女之下,毕竟都是美女,想要分出高低真的难,今天觉得好像李宝珠是差了那么一分姿色,人家张开嘴巴笑笑,立刻登顶颜值巅峰,比谁都不差,所以这真的不能比。
李宝珠,柳青青,索马,还有尚小娟就是杨牧心中四大美女。
颜值之首尚小娟,最喜欢的是李宝珠,对柳青青是初见有萌动,再见已无情,至于索马,杨牧从未想过。
看柳青青打了个哈气,站在那无所事事的模样,杨牧拿出一辆大车到山洞口。
柳青青吓得干瞪眼。
“走吧。”
“干嘛?”
“你难道要在这山洞里?”
“我......好吧,我跟你走,可去哪里呢?”
“快过来上车。”
“哦。”
柳青青扭着小腰慢慢走来,杨牧看她到身边,伸手拉着直接推上车。
“轻点!”
杨牧撇撇嘴,不搭理她。
柳青青这女人是有点脱线的,这次忽然被抢劫到这边,实在是很不适应,这才变得和平日有些不同。
坐在车上不一会她就睡着了,竟还流出了口水,样子煞是可爱。
普通的美女可爱就是可爱,绝色的美女可爱那就是引人犯罪。
幸好杨牧是个坏而不乱的人,最少他自己这样认为。
此时虽然也是多看了她的睡姿好几眼,但终究没去做过分的事。
杨牧也确实没什么心情。
他开着车径直向飓风的方向而去,只是开出几十公里,就见到许多残破景象。
雨还是非常大,但风却已没了。
杨牧的心情很矛盾,他昨晚一直限于幻想世界里,自己在大风中想要求得一点生机,一下就度过了一晚。
早上清醒后还在惦记着提米尔和埃尔斯,真的不想他们死。
虽然希望渺茫,但杨牧终究没抗拒自己的心。
他终究并非圣母,没本事也没有能力去救所有人,尝试过了,确实不行。
但最少还可以按着自己的心走,他就是想要找找看,提米尔和埃尔斯到底是否还活着。
一路开,一路斑驳,越向南凌乱越重。
杨牧一手开车一手抽烟,当车内烟雾缭绕的时候,柳青青终于被弄醒。
“咳咳咳!你干嘛啊?”
“抽烟。”
“你......你能不能别抽?呛死了!”
柳青青忍不住去开车窗,雨水却进来。
没办法,只能关闭车窗,然后开始琢磨。
“咦,刚才我们是在山上,你是怎么把车从山上开下来的?”
杨牧额头上青筋翻滚。
“你是不是傻?当然有山路!”
“哦,我以为山上没路。”
“傻鸟!”
柳青青打了个哈气,似乎没介意杨牧对她的羞辱。
过了几分钟后道:
“我应该谢谢你,是你救了我对吗?可你现在要带我去哪里?要不把车停下我们先睡一会觉吧?把车里的烟放出去一点,呛死了,这路不好走,我都看不见前边有路,万一看山沟里怎么办?”
可能刚才有起床气,所以爆发了一下,现在她跟杨牧商量,倒是温柔了许多。
杨牧对柳青青无语。
这女人反应不是慢半拍,根本就是慢了七八拍,什么事都是后反应过来。
而且她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孤男寡女?
在这样的荒野,在这样的车上,她竟说我们先睡一会觉吧?
睡你妹啊!不怕老子睡了你?
杨牧在心里胡思乱想着,并没回答她的话,只是继续开车。
车子是不好开,不过杨牧无所畏惧,反正他又不会摔死,即使撞车或者翻车。
想到这里杨牧拿出一颗五级黄,用拿着烟的手递给柳青青。
柳青青兴奋的接过,毫不犹疑直接吃了。
看得出来,毫无江湖经验,她也不怕那上边会抹了药。
大概足足过去十分钟,柳青青终于打破沉默道:
“我应该谢谢你给了我黄色的原石。”
杨牧一脚踩在刹车上,侧头看向她,眼珠子瞪得滚圆。
柳青青被瞪的有些害怕,皱眉看着杨牧。
“怎么了?”
“我是不是十分钟之前给的你黄色石?”
“有十分钟了吗?不知道啊,我刚才在想家里面会不会担心我,本来是跟那于美男出来相亲的,结果他死了,回去我舅舅估计会震惊死,怎么一位那样有背景的大人物就死了呢?我舅舅是谁你不知道吧?”
杨牧觉得自己完败,他搞不定这个脱线的妞。
重新发动车子,这次开的慢了一点。
“我给你介绍一下,我舅舅叫尚云豪。”
“嗯,你还有个表姐妹叫尚小娟。”
“啊?你怎么知道?咦,对了,我问过你姓名吗?我叫柳青青,你叫什么?
“杨牧。”
杨牧决定不再反抗,他已完全了解了这小妞的路数,她的脑袋里面装的估计是浆糊。
**型胸大无脑。
“哦,我叫柳青青。”
“你说过了。”
“对,哈哈。”
“......”
“你别介意,我这个人有时候会注意力不集中,我是那种心大的,而且很懒,我不喜欢思考,喜欢随遇而安。”
“看出来了。”
“丢脸,竟然被你看出来了。”
“......”
“你叫杨牧是吧?”
“对。”
“这名字还挺好听的。”
“嗯。”
“我平日话不多。”
“看出来了。”
“这你也能看出来?挺聪明。”
“嗯。”
“我这次实在是经历了太大的风险,所以跟平日不太一样,我们算熟人了吧?我想跟你说点话,要不然感觉心里没着没落的。”
“要不你还是睡觉吧?”
“不,我睡不着,你弄得车里都是烟。”
“哦。”
“其实我不太讨厌烟味,只是这空间太小了。”
“好,我把烟灭了,你睡觉吧。”
“外边下着雨,我睡不着。”
“刚才你不是睡了?”
“刚才我不小心睡着的。”
咣当!
车子不知道压在了什么上,飞起来。
杨牧双手控制方向盘,好不容易把车弄稳,脸色发紫,双眼血红。
与这种人聊天绝对会拉低智商,杨牧决定不说话。
然而他又好奇,这种小妞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啊,吓死我了,刚才我都飞起来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
“你是不是感觉我有点笨?”
“其实我不笨,我只是懒得思考。”
“我妈说如果不是我长得好看,我可能活不到这么大,不骗你,我能安全活这么大,都是因为我长得好看。”
“其实你这人接触下来我觉得还行,虽然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差,你昨晚真是色眯眯的样子。”
“可是我们独处了,你也没把我怎么样,没有对我说些暧昧的话。”
“果然人和人之间是需要了解的。”
“对不起,昨晚我误会你了,我们现在这样相处不错。”
“杨牧?你是叫杨牧吧?”
“对不起,不是我的记忆力不好,我只是懒,不喜欢去记忆。”
“跟你聊天真的挺愉快,我以前都没跟人这样聊过天,以前跟人说话,都是他们说得多,他们都夸我漂亮,说我有趣,不像你,你都不说话的,做我的倾听者,真好。”
杨牧终于又侧头看了柳青青,她有点小雀跃,不知是不是车里发闷,所以她的脸微红。
杨牧将后面的两个窗户开了一点小缝,让风进来,让烟排出去。
柳青青并没注意到杨牧的暖心,还在继续自顾自的说着话。
杨牧忽然打断,道:
“你真不记得我?”
“嗯?我们之前见过?”
“埃尔亚城,是我放你离开的,而且当时我还说过,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如果再见到,我可能会让你做我的小妾。”
“啊?你放我们离开的?不是啊,当时是埃尔亚城主杨牧把我们放走的。”
“......”
杨牧目瞪口呆。
柳青青耿直的看着杨牧。
杨牧趴在方向盘上要吐血。
许久之后,柳青青“啊”了一声。
“你叫杨牧?”
天,乌云密布,风起云涌。
咔嚓!
一道闪降落,折断了边上的一颗大树。
杨牧脚踩刹车,让车子幸免于难,然后坐在那里喘息,好险好险。
柳青青还坐在那里看着杨牧的脸,一脸震惊的模样,微微张开小嘴。
杨牧侧头看向她,与她对视。
“树倒了,刚才差点砸到车。”
“啊?什么树?不不不!这不是重点!你怎么会是杨牧呢?你就是埃尔亚那个放我们出城的首领啊,天啊!太巧了,你好杨牧,真没想到竟然会再次遇到你,我们全家都感谢你,谢谢你放我们出城,让我们能到舅舅身边避难,太感谢你了!我叫柳青青,握个手吧!”
柳青青伸出了一只葱白的玉手到杨牧面前,杨牧咬牙切齿,然后一口咬在了那白白的虎口上!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