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奶奶
刚才还如常人一般的手臂突然伸长至几十米,轰向愣愣地站在雪原上的维奇。
路西双臂挥动,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只留下一片拳影,如同枪林弹雨般袭向地下的维奇。
维奇交叉着双臂护在头顶,路西的拳头势大力猛,而且速度极快,他一时间也找不到反击的空隙,只好双脚发力,死死顶着。
但**上的疼痛也比不上他此时内心的翻江倒海,他的惊讶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怎么可能?”幻想变成了现实,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维奇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这个现实。
拳头轰炸持续了仅半分钟才停止,大概路西见到维奇丝毫没有反抗的念头,也就没有兴趣再打了。
“好了,你打了我,我打了你,我们两不相欠了。”路西说完又咧了咧嘴,“不过你刚才那一拳可真痛啊!”
见到维奇这副魔鬼一般的样子,粗神经的路西好似不以为意,完全将他当成了正常人的模样,他爽朗地看着维奇笑了笑,接着转身就想走,维奇赶忙过去拉住了他。
“干嘛!”路西没想到维奇是这种纠缠不休的人。
“你是路飞?”
“不,我说过了,我是路西。我要成为周游世界的男人。”路西咧开嘴一笑。
“你就是路飞。”维奇坚定地道。
“我不是!”路飞也生气了,他叉着腰对着维奇叫道。
“那你从哪来?”
“我家在南边很远很远的一个小渔村。”
“你手臂怎么会突然变这么长,难道不是吃了什么恶魔果实吗?”维奇看路西还在狡辩,恶狠狠地质问道,獠牙毕露。
路西仰头直视着维奇的眼睛,学着他的模样,呲出虎牙,同样恶狠狠地道:“我那是**玄功!”
维奇可不知道什么八,九玄功,他认为路西还在嘴硬,指着他的鼻子道:“那你不好好呆在你的渔村里,跑到昆仑来干什么?”
维奇只见得路西一愣,脸上闪过短暂而触不可及的悲伤,路西声音显得落寞了几分:“村子发生了海难,阿娘,姆妈,阿爸,姐姐都死了,全村只有我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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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住在海边的一个小渔村里,我们村子里的人都是出海打鱼为生。
我听爸爸常说,深海里有怪物猛兽,所以他们只能在近海捕一些鱼虾为生。
即便如此,我也经常听说出海捕鱼的渔船遭遇了意外,有渔民葬身海底,或者被突然窜出来的大鱼吃掉了。
每次阿爸出海,我和姆妈都很担心,阿爸是全家人的支柱,他要是垮了,我们的日子便难以为继了。
好在上天眷顾我们家,阿爸虽然经历过许多海难,和死神擦肩而过,但也都只是受了轻伤,而他那些惊心动魄的经历则成为了安抚我入睡的冒险故事。
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好在一直都是这样,也并不觉得苦。
我最爱的人是奶奶,她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了。
她很唠叨,日复一日地和我重复着只要不是傻子便早已知晓的道理,我可不是傻子。
吃饭时,看书时,玩耍时,她经常会连续抛出数个无营养的话题,我时常有心却无力接过她的话。
可能他会觉得我寡言少语,所以又劝诫我应和气与人相处。
我的确很沉默,不过唯独是对家人的时光里。
奶奶又很迷信,整天念经拜佛,也不知道在这末世里,她拜的又是哪门子的佛。她希望佛龛中的菩萨能够保佑我一家子,我深不以为然,若真有菩萨,便不会让他这一生遭遇如此多磨难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多少次反驳,对她大声咆哮,争得面红耳赤。她说不过我,便以沉默相对,然后依旧是念经,拜佛。
平常出个门,她都会珍重地塞给我一个黄布袋缝制的大悲咒以保平安。
我不解为何只是去打个弯,都要求个菩萨来保驾护航。咒符被我狠狠地摔在地上,随即又被温柔的捡起,然后被我暗暗地塞进哪个角落里,也许等哪一天重见天日,就是被蹂躏成团扔进垃圾桶的结局。
她有点胖,那些肉搁在矮矮的他身上显得很有福相,可是也带来了疾病,有时走快几步都会气喘。因此我常常劝说他,有空应该多去散散步或者和村里的老头大妈们一起跳跳舞。可是她从未去过,只是宅在家里念念经。
奶奶也很笨,没什么文化,说话常常未经过思考,这也是我疲惫于与她说话的原因。有时被唠叨地实在忍不住了,我也会向她大吼“别讲了!”,又或者单纯地爆一些浑话。
我经常告诫自己,奶奶是最疼我的人,我不能这样做。可是没用。当罗嗦与无脑结合,便让我抓狂的像不停地被圣僧念紧箍咒的大圣。
奶奶也没什么素质,经常把擤鼻涕,然后随手甩在庭院的场地上,跟村子的任何人都能聊得起来,甚至不认识的人。有时换来一些无意义的对白,有时则是一片沉默,令一旁的我好不尴尬。我也因此不愿和他同行,觉得坍台。
她做饭很美味,会变着花样给我做出前所未见的佳肴,十分合我的胃口,这算是她众多缺点汇成江海中的一颗闪亮贝壳。以前吃多了也不以为意,但后来吃许多饭菜都食之无味,也许是她把我口味养刁了。她做饭习惯放很多油,那时候吹毛求疵的我揪住这一个缺点瑕疵便会无限放大,现在想想,我真是一个混蛋白眼狼。
然而,奶奶得重病了。
奶奶被阿爸和姑姑带着去附近的镇子医治,等我和村子里的朋友玩耍回来,是阿姆告诉我这个消息的。
那一刻,我还不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我没哭。
我们那附近根本就没有能够医治这种病的医生。
最近的安全区离我们村子也有两百公里,即使我们跋山涉水到了那,也拿不出钱给奶奶治病。
奶奶又回家了,她看起来好像和以前并无区别,她摸着我的头安慰着我。
我转头望向阿爸,才惊然发觉那个顶天立地的守护神脊背弯了好多,脸上也悄然布满了皱纹。
那时候我才明白,人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在一瞬间突然变老的。
等回过神来,我在黑夜的床上哭了,那是种压抑不住,撕心裂肺的悲伤。
也许平时我“去死掉算了”的混账言语竟然应验了,呵,真是“尽责”的菩萨。
想到可能再听不到她的唠叨,想到可能再也吃不到她油腻腻的菜,想到可能活生生的人便会在明日化作一尘土。
我哭了,嚎啕大哭。
或许在奶奶看来,生病的那段时间却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平常态度最不好的混账孙子和儿子都在悉心照顾她,陪她说话聊天。
我能看得出,她应是开心的。
奶奶很可怜,但他也是我前半生见到过的最坚强伟大的人。
爷爷在我父亲十几岁的时候就遭遇海难去世了,她一个女人没有另找人家,而是东奔西走,到处找活干,硬是靠自己养活了四个孩子。但对她的磨难仍未结束,她最小的儿子,我的亲叔叔也在几年后意外坠崖离世了。
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最大的磨难莫过于此了。
不过奶奶没有寻死觅活,他把我爸爸和两个姑姑养大,为爸爸娶了个媳妇,把两个姑姑都嫁了出去。
日子虽然贫苦,但她也没让自己的孩子饿着。
这些往事都是我出生以前发生的事了,是奶奶在和我聊天时笑着对我说的。
我不知道奶奶是如何撑过来的,又是如何笑着把这些辛酸往事说给我听的。
我不敢细想,怕在奶奶面前落泪。
如今父亲和姑姑们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好了,只是重病的奶奶还是有所担忧,他担心着每个家庭的和睦,担忧着我们这些孙辈的未来。
我看不惯,也不知道多少次我对他说,为别人操劳了一辈子,现在也该干点自己喜欢做,想做的事了。
可她却笑着说,她这辈子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我们姐弟能有出息。
我无言以对,后来想了想也是,奶奶这一辈子都是为别人而活,现在老了病了,怎么还会有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呢?
我不知道是该同情她,还是该敬佩她。
她就像一粒尘埃被风扬起,它未曾到过远方,未曾留下点滴痕迹,它只是狠狠的落下,狠狠地落下,燃烧着自己带着更大的能量,狠狠地溅起了我们,让我们能飞得更高,更远。而她只愿在她滑落的瞬间能够再望一眼正在高空飞扬的沙粒。
她没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但她知道她是对的,她是我最厌烦的奶奶,我是他最疼爱的孙子。
我希望若真的有上苍,能别再让她承受痛苦了,她这一生应是该苦尽甘来了,若还不够,请将磨难加诸我身。
我希望若真有漫天诸佛,能让她健康地活到她的孙子娶妻生子,事业有成,到时候我要把我的孩子交给她养,这是她希望并为之而乐的。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佛前许愿。
第三百三十三章 结伴
虽然没能力安全区医治,但父亲始终没有放弃奶奶。
他时常会抓来偏方给奶奶服用,又或者是上天真的听到了我的祈求,奶奶的身子虽然消瘦了许多,但病情却缓解了,至少在当时看起来是这样的。
每天起来,我都会到她的房间里陪她说说话,大多时候都是她在说,我在听。
虽然没多少话聊,但我没有再跟她吼过。
过了一个开心的年后,阿爸又重新出海捕鱼了。
这次出海捕鱼回来,阿爸出奇地没往家里捎一麻袋的鱼回来,反而神神秘秘地抱着一块黑色石头回来。
当时我正在陪奶奶聊天,瞧了一眼也并未在意,后来便听见姆妈和阿爸的争吵声。
又过了半晌,阿爸耷拉着脸把我叫了过去,然后把那块黑色石头递给了我。
这时我才注意到这块石头像是一块断裂的石碑,方方正正的,一块小枕头的大小,并不大
但奇异的是这块石碑浑身玄青色,其上还有看不懂的纹理字符,沾着泥沙,散发着鱼腥味,年代好像十分久远了。
我接过石碑,猝不及防之下差点摔倒在地,幸亏父亲早有防范,即使托住了我。
这个还被小臂长的断碑竟然有几十斤重!
“嘿嘿!”父亲见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得意地笑了笑,说道,“这是我们从海底捞出来的,我当时一瞧就知道是个宝贝,毫不犹豫用这一次分发的鱼换来了它。你姆妈这个妇道人家没头脑,见识短,还让我把这宝贝给扔掉。儿子,你偷偷把它藏起来。”
我双臂用上力气,将石碑翻来覆去地端详着,这个石碑上面的文字都是未曾见过的,或许真是个宝贝。
“但这个有什么用呢?又不能填饱肚子。”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是和姆妈站在统一战线的。
阿爸显然也不知道这个石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至于用处,他就更不知道了,反正肯定是不能吃就对了。
事实上,我能看得出,他当时也十分后悔了。
他挥了挥手便大步走开了:“随你吧,想扔就扔!”
虽然不能吃,但我也没把这个神秘的断碑给就这样扔掉。
我用水把他上面的泥沙和鱼腥味都洗掉,正好可以把它当个石枕来用。
不知从哪天起,我开始每夜做梦,但醒来后有完全记不清梦见了什么,只能模糊的记住一些感觉。
每次醒来脑袋都胀胀的,好像多了什么多西,但我也不清楚到底多了什么。
我隐隐地明白是那个神奇的断碑
那时候,我每天都很疲累,要睡很久,害得阿爸和姆妈都误以为我病了,好在我清醒的时候还是生龙活虎的。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奶奶的身子越来越糟糕了,死神终究还是没放过她。
最后她只能躺在床上,连最简单的吃饭和排泄都成了问题。
我每日守在床边,看着她日益虚弱,眼皮越来越耷拉,面色越来越差,眼珠子已经是一片昏黄,仿佛生命正有形的从她身上一丝丝抽离,我却无可奈何。
好无助。
好无助啊!
最后奶奶都认不出我了。
直到那一天,还在熟睡的我只听得到一声巨大如牛吼的声音,接着便是漫天的水。
水浪卷起百丈高,咆哮着朝着村子袭来,瞬间便吞没了临近海边的房屋,下一瞬便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亲眼看着阿爸和姆妈被巨浪瞬间卷走,接着是姐姐,我跳下楼,想前去扑救,但他们都已经没了踪影。
我不顾一切地冲向奶奶的房间,想抱着奶奶逃跑,虽然她已经认不清我了。
突然虚弱的她不知从哪喷发出这样一股力量,温柔地抱住了我。
“孙子啊!快跑!”
巨浪瞬间摧垮了房屋,我却宁愿就这样死去。
我紧紧的抱住了奶奶:“如果真的有投胎的话,眼睛一定要擦亮点,找个富贵人家,享受人生,不要受那么多苦了,等我再去做您的孙子。”
奶奶的头重重地在我肩头一磕:“我俩还会再碰面的,约定好了的。”
接着奶奶用尽他所有的力气把我一推,我看着洪水把他吞没,消失不见。
失去意识前,那块断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我的身边,抬头望见的是漫天水浪之中那双巨大的猩红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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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之后,我已经被巨浪冲出去几十里远了。按照记忆,我又回去找村子,不过那里什么都没有了。”
路西仰头眯起眼睛,露出开朗的笑容,但维奇却能感受到笑容之下隐藏的剧烈悲伤,无法抚平,无法触摸,无法遗忘。
路西摊了摊手臂:“不过阿爸还是留给我一笔财产八,九玄功。醒来之后,我便再也找不到那块断碑了,不过脑子里却多出了这一部功法。你刚才所问的,就是这部功法的奥妙,想来就是那个断碑之中所记载的,只不过只是半部而已。”
维奇并没有听说过这部功法,但它能让一个从未修习过元气的渔村少年在短短两三年之间就拥有如此实力,想来也是旷古烁今的绝世功法,不是凡间所有。
“那你怎么会在这死亡谷里?”事到如今,维奇也不再追究这个少年到底是路飞还是路西了。
“我从小没走出过村子,所以打算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走遍全世界。同时,我也想搞清楚那场突如其来的巨大海啸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路从南边西行,也经过了好几个安全区,但半个月前就到这鬼地方了。”路西这才手捂着肚子,耷拉着脸,一脸憔悴地说道,“到处都是雪,我已经在这里迷路十天了,身上的粮食也全都吃完了,又冷又饿......”
似乎是为了应景,路西又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他揉了揉酸痒的鼻子,对着维奇问道,“你就是妖族吗?我这一年多以来还没碰到过妖族诶!原来妖族长这样!这身鳞甲,这对角,这个尾巴,还有这一排尖刺,好酷!”
路西边说边围着维奇打转,上下打量着维奇的**,不时还动手摸来摸去,嘴里还时不时啧啧称奇。
华夏各大安全区互相守卫,成犄角之势,可谓铁板一块。
所以在整个华夏包围内的妖族十分罕见,当初位于东边的青丘一族算是一支,但后来也被狼王千里奔袭给屠灭了。
所以路西一路以来虽然见过不少异兽,但还真没见过什么妖族。
虽然道听途说过不少妖族的骇闻,不过路西对妖族并不厌恶排斥或者抵触,毕竟他只相信眼见为实。
此刻他围着可能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妖族仔细端详,搞得维奇一阵发毛。
不过维奇也不能发作,毕竟他之前对路西也是如此无礼,而且路西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在这冰天雪地的绝境之中,维奇自然不想与他为敌。
维奇只好无奈地用眼神瞪视着他,岔开话题道:“我就是从西边来的。”
“耶!”路西夸张地欢呼一声,兴奋地握着维奇手臂说道,“那你一定知道怎么出去对不对。”
“就算你出了这片雪谷也没用,外面是一片沙漠,天气还要恶劣,你还是找不到任何食物。”维奇的话让路西如遭雷击,呆若木鸡。
路西的肚子仿佛预知到了绝望的命运,咕咕地叫了两声。
“那怎么办......”路西只有十六岁,比维奇还要小上三岁,碰到这种要命的问题,他还是一时慌了手脚。
“跟我们一起东行吧,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补给。”维奇建议道。
如果能把这么强悍的人物拉进自己的华夏之行队伍,那么维奇对之后的华夏之旅便有多了几分信心。
但是路西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他说道:“我就是从那边过来的,怎么能半途而返。”
男子汉不能走回头路!
这犟脾气和维奇所熟识的路飞可真是如出一辙,对于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维奇只好耐着性子忽悠道:“这怎么能叫半途而返呢。这叫做战略性撤退补充补给,想必这几天你也意识到自己的周游世界计划准备得不充分了吧!这样下去,你还没冲出华夏就会嗝屁了!趁这次暂时回撤,做好充足准备,再出发也不迟啊!正好我在欧洲生活过一段时间,有空还可以给你讲讲那边的风土人情,还有沿路需要注意的东西。”
刚才说的决绝的路西犹豫了,他摸着下巴皱起眉头,仔细思考着。
“现在的你是不可能走出这片雪原和之后的沙漠的,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很抱歉,我也帮不了你了。”维奇转身作势要走。
“诶诶诶,我又没说不同意,等等!等等!”路西赶紧追了上去。
一个时辰后,还是这片雪原之中,路西耷拉着脸,面色枯黄,背上还背着枪,撇着嘴一脸不爽地跟在抱着子妍的维奇身后。
已经精疲力竭的白千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番,躲在路西和维奇的背后遮挡风霜。
对于这三位突然出现的维奇伙伴,路西倒没有多少排斥,只是他心中莫名地有种被维奇坑了的感觉。
第三百三十四章 乡村
浓重如黑布的乌云之下,满地的霜雪之原中,维奇顶着迎面而来的刺骨寒风前进着。
怀抱之中的子妍身体温度越来越冷了,他不得不时刻燃烧着元气换来暂时的热度。
“路西,还有多远?”维奇回头望向眉毛嘴唇上已经蒙上一层冰霜的路西。
作为一个人类,能够在这雪原坚持到此刻,依然是一个奇迹。
“我咋知道!说了我在这迷路好几天了,周围都是雪,运气好的话,半个时辰就能走出去,运气不好,估计我们一直都要在这打转了!”路西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中气十足。
维奇不再说话,像心中却是一片哀戚与愤懑。
在赤峰镇准备华夏之行时,维奇对于这次东行一路上的困难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他已经预想到了可能会沿路与华夏的大小势力,甚至是被华夏联邦追捕,但确实没想到会是如今这个局面。
难道连一个华夏人影都没见到,就要被困死在这片绝境之中?
下一瞬,风雪之外传来一阵隐晦的波动,却没能逃过维奇的感知。
“谁!”维奇厉声大喝,风雪随着他的喝声逆着气流一阵翻涌。
半晌后,风雪之中出现一道人影,信步缓缓走来。
走进了,维奇才看得清才看得清那是一个身穿单薄的青袍,仙风鹤骨,在这片极寒之地悠然自若的样子更是显得像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你要干什么?”维奇如同豹子般警惕地望着这个老道,身上的鳞片一阵蠕动,猛地收紧。
老道身上的气息飘忽不定,无法捉摸,若是闭上眼睛仅用元气感知,就像没人站在那块地方上一般。
维奇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不禁后退两步,如临大敌。
“小哥莫要紧张,贫道只是来带你们离开这片死亡谷的。”
维奇根本来不及反应,便见得对面的老道道袍一挥,接着便是一阵不受控制的天旋地转。
不过几秒,维奇感觉又落到了实地上。
在第一时间,他便绷紧了身体,身子前倾,打算和这位神秘莫测的老道决一死战,掩护路西和白千等人逃走,可是刚见到眼前的景象,他便彻底傻眼了。
他们此时正站在一处山坡之上,野山坡连绵数十里,多草地溪流,树林稀疏地分布在河流边。
透明清澈的河流如一道洁白的丝带将山坡分为两半,岸边长满水草,两旁植被茂盛,河流中溪水潺潺,有鱼儿在水中游动。
夏季正是各种野外山花盛开的季节,绿色的草地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红的、粉的、白的等各种颜色的花朵,给绿色地毯平添了几分华贵之气。笼罩在草地上方的花香诱得蜻蜓、蝴蝶和蜜蜂翩翩飞舞,不舍得离去,衬得这一片草地美仑美奂。
和之前一望无际的死亡雪原相比,这里美好得如同天堂。
因为刚刚经历过楼兰的缘故,维奇担心这又是一个天杀的幻境。
维奇转身,用询问的眼神望向白千,白千显然正为能够脱离那片了无生机的死亡之谷而感到庆幸,她迎向维奇的眼神,笑着摇了摇头,表示这是真实的世界。
维奇舒了一口气,又望向始终立在一旁的玩味的看着自己的老道。
“带着你们受伤的小伙伴,走吧。”老道率先走下山坡,笑着说道,“翠花已经把饭都做好,就等你们这群小子了。”
维奇看着他的背影伫立在原地半晌,心中正是犹豫,白千和路西都一脸纠结地望着他。
“走。”维奇终于抱起了躺在草坡上像睡着了一般的子妍,追着老道而去。
山坡不远处便是一片沟谷地带,地面铺满了青黄的嫩草,走在上面湿漉漉的,空气中十分湿润,天上还飘着将要停止的毛毛小雨,这是一个初春的季节,很显然刚刚下过一场雷雨。
若不是还残留在身上久久不能褪去的寒冷和麻痹的手脚,还有仍旧挂在路西眉毛上的滑稽冰棱,维奇还以为之前的死亡之谷是一片幻觉。
远眺身后,是一座一座连绵的银装素裹的山脉,目测海拔大约有两千米左右。
看来这里离之前他们所经历的死亡之谷相隔并不遥远,但两地的气候却仿佛相差千万里,如同两个完全不同的时空。
维奇平生所经历的,只有圣彼得堡军校期中测验时经历的那个布满不同地形的虚拟世界才能与现在这现实所堪比。
老道步调悠闲,宽大的道袍随风摇摆着,步伐之间却隐隐有种大道所在,一步跨出就是在十几丈外,即使是维奇也只能勉强跟上。
在维奇身前是一片片亚热带阔叶林带,还有一大片针阔混交林矗立在阔叶林的边缘地带。
徐徐地,当维奇回过神来时,雨已经停了,天空洁净如洗,没有云彩。山风时时从身边吹过,清凉的风仍带着一丝雪原之上风雪的凛冽,但却不再令人恐惧烦恼。
维奇使劲吸了一口雨后的空气,清新而湿润,带着浓郁的草木味,沁人心脾,顿时心生一种劫后余生的快感。
生死之间,有大快乐。
潮湿的林中处处充满了腐朽的气味,还有树根下滑溜的青苔。
白千也跟在路西身边蹦蹦跳跳着,说起来她也还是个孩子,半个月来几经生死,此刻能见到如此正常的美景,心中自然是一片欢愉。
走着走着,白千便看到了一片较为空旷的草地,这是一片针阔混交林的边缘地带。
这里的草丛格外茂盛,金黄的草群中,一簇簇的绿意正在茁壮成长。
渐渐地能够听见了涓涓流水的声音,那是从远处雪山山脉流淌过来的。等众人终于走出身后的密密排列着的树林时,白千深深地喘了口气。空旷地带上流动着带着溪水味道的空气,她不禁又大大地深吸了两口。
太阳悬在西边的天际,天空被染成了淡淡的金黄,草丛中也是淡淡的金黄带着浅浅的绿意,天地相映,别有一番美感。
“我们到了。”
出现在维奇眼前的是一个偌大的天然湖,湖水从远处的峡谷中流出。那是冬季积留的冰雪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融化后所成,流经这个盆地汇聚成一个水平如镜的湖泊,翡翠般的湖水在这里经过短暂的休息,再继续向着远方旅行。
湖面漂着浮萍和成片的水草,随着清晨的微风在水波中荡漾。
在湖泊的两面生长着一些生命力旺盛的植物,它们高大坚韧,一看便知道是经历过酷暑寒冬的考验。
而在这座湖的对面不远处,隐约可见十几亩被开垦过的农田就静静躺在山脚之下。
农田旁竟是几处人家,几缕炊烟袅袅升起,在夕阳晚霞的照耀下显得万分美好。
视力极好的维奇可以看见一个小人影就站在湖的对面,抬起手臂在空中挥舞,被烟熏的有些黑乎乎的脸上挂满了淳朴的笑容,她大喊着:“老李!快带孩子过来!饭都准备好了!”
“好嘞!”听见张翠花的声音,李淳风便笑得像个孩子一般。
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品尝心爱之人的手艺了,也顾不得理会身后的维奇等人,在湖畔旁轻轻一点地,张开道袍,身子便轻若无物般飘飘然落到了湖对面,潇洒写意。
“有吃的!”路西刚听到妇人的话眼中便爆闪着精光,背着枪,手臂挥成了一个风轮,接着猛地一甩,瞬间延长的手臂横跨几百米的大湖,然后紧紧抓住了一个树的枝干,最后便如一个弹簧般直射而去,竟比李淳风还要快上一分。
还在空中的李淳风见到此景,眼中精光一闪:“居然是八,九玄功,真是命好的小子!”
白千望了身后的维奇一眼,后者微微点头,她便笑着在朝湖对岸奔去,轻盈的身子在湖面上几个蜻蜓点水,便落到了湖对面。
最后,当维奇抱着子妍落到湖对面时,已经听见那个妇人在不住地夸奖着白千的美貌了。
“真是个水灵的姑娘!以后长大,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男人呢!”妇人真心地赞美着白千,宠溺的摸了摸白千的头发,倒是搞的白千一阵忸怩,揉着衣角害羞。
“等下我给你打热水好好洗个澡,我们的小美人脸上怎么能灰扑扑的呢?”妇人像是对待自家孩子似的勾了勾白千的鼻子。
这半个月来,白千跟着维奇死里逃生,说是风尘仆仆都是客气了,白千衣衫褴褛,脸上还沾着楼兰的沙子和雪原的风雪,倒像是个流落街头的乞丐公主。
“大婶!饭呢!说好的饭呢!”路西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早就给你们这些小家伙准备好了,要是饿了就先去吃饭吧!”张翠花也丝毫不生气路西的无礼,只觉得可爱。
“正好我也饿了,先吃饭吧!吃完饭我再给几个小家伙疗伤。”李淳风搓了搓手,和路西倒是一个模样。
维奇说话了:“请先救救他们。”
张翠花闻声转过身来,维奇能够捕捉到那一瞬她眼中闪过的惊讶之色。
第三百三十五章 孤独的血皇
维奇也知道如今自己这副可怖的魔鬼模样,对于普通人类的冲击有多么大,妇人没有第一时间大叫一声“妖怪”,然后慌不择路的逃窜就已经很出乎维奇的意料了。
不知为何,维奇本想躲在白千或者路西的身后,但无奈他们两个的身材都没有自己高大,而自己的这一身鳞甲,弯角和巨尾更是和这片鸟语花香的世外桃源格格不入,显眼异常。
张翠花眼中的惊讶之色一闪而过,她望了一眼维奇怀中的面如霜雪的子妍,然后严肃地看向李淳风道:“老李,这两个孩子的情况不太好,救人要紧。”
李淳风自然对张翠花言听计从,他笑着应了一声便转身对维奇等人说道:“你们三人并未受什么重伤,只是多日来太过疲惫了,休息几日便好。这两人的伤势你们也不用太过担心,性命无忧,只是等我为他们治疗之后需要再多加静养几日即可痊愈。”
李淳风说着便从路西背上一只手抱过了枪,接着又走到维奇面前。
维奇凝视着李淳风,李淳风也笑着凝视着维奇。
一时间风吹草动,炊烟升起的声音可闻。
半晌维奇才松了口气,将怀中的子妍交给了李淳风说道:“麻烦大师了。”
李淳风一笑,没有言语,便抱着枪和子妍朝屋中走去。
“你们几个小家伙饿了吧!先去吃饭吧!不用等老李!”张翠花拍了拍路西的背。
路西欢呼着跳了起来,然后未等张翠华招呼,便循着美味食物的香味朝厅堂之中窜去,敏捷得像一条街头抢食的老狗。
白千紧随其后,只有维奇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张翠花见状,走到维奇身边,仰头望着比他高两个头的维奇,用手轻抚着维奇背上的鳞片,温柔地道:“不用担心你的朋友,老李这人嘴上油滑,但办事还是挺牢靠的,他说能痊愈就一定能痊愈。几天前,他就说你们会来这了。我收拾了几件房子,你们千万别嫌弃,且住下,就当自己的家一样。”
张翠花的汉语夹杂着一股维奇不太了解的地方口音,说的话维奇只能听得懂大概,但却让他冰冷的心中涌过一道暖流。
维奇重重地点了点头,便任由张翠花牵着自己长着利爪的手拉向客厅。
维奇有些想哭,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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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殿堂,蓝色描金的合欢花壁纸贴在四周,墨绿色的羊毛地毯从门外一直铺到深处,家具均是用高级的白橡木制作,大厅顶部中央悬挂着水晶吊灯。
血族殿堂是血族城堡的圣地之一,只有当血族举行盛大典礼之时,这座殿堂才会向全体血族开启,比如四五年前的血脉觉醒大典,而大多数时候这出辉煌的殿堂就像是被尘封的博物馆一般。
这座在人族世界也有相当名气的血族殿堂并不如许多人类所幻想的那样,是众多妖魔鬼怪齐聚一地将食物开膛破肚,大快朵颐的魔鬼洞穴,正相反,这座殿堂在血族之中一直是神圣的代名词,不容侵犯。
而偌大的殿堂内此时却立着一名男子。
男人一身白色的亚麻西装,挺拔、清瘦,络腮短须,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是典型的意大利美男子,一身着装仿佛要出席最盛大的宴会,气质迷人。
然而此时他却拿着一块白布,如同抚摸心爱宝物一般仔细的擦拭着立在殿堂一角的雄伟雕塑。
男子是被称为血腥收割者的血族大公梅涅兹,血族城堡的管理者,整个血族的管家,最有希望在万年之后第一个突破亲王的男人。
若是维奇再见到梅涅兹,一时间一定认不出他来。
四五年过去,梅涅兹模样非但没有丝毫衰老,反而从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年人变成了一个充满迷人气质的中年男子。
梅涅兹温柔的擦拭着身前栩栩如生的血族战士的雕塑,这样的雕塑还有三个,分别立在殿堂四个角落,传说这是在上古时代威震四方的血族大公,战死后被当时的皇制成了雕塑以卫殿堂。
血族的孩子都曾听过这样的传说,当有外敌入侵这座神圣殿堂时,这些英烈便会苏醒过来,再次用生命捍卫荣耀。
至于传说是否属实,便只有血族城堡之中的大人物才知道了。
本来打扫殿堂这样的事是专门有血族干的,再不济也不应该由堂堂大公亲自清扫殿堂。
但是圣彼得堡一战后,血族城堡战死一半亲裔,元气大伤,最近一个月来更是入不敷出。
这位管理了血族城堡三百多年的血族大公近日来也是忧心忡忡,熟识他的人都知道梅涅兹变年轻可不是他实力精进,寿命变长的缘故,而是他开始燃烧自己的生命本源,让自己时刻处于战斗状态。
附近的大势力都看出了血族此事的虚弱,恨不得都来狠狠咬上一口,撕下一块肉来。
东边的四大安全区形成的欧洲防线仍在和血族对峙,在圣彼得堡的废墟上不断试探。
西方则有伦敦和巴黎两大安全区虎视眈眈,虽然他们正在和鹿族鏖战,但是胜利的天平已经渐渐向人族一方倾斜。
一旦这两大安全区腾出手来,那么血族可谓是腹背受敌。
南方则有古老的埃及安全区和阿尔及利亚安全区据守,同时近日来还有探子发现不少蛛族和虎族战士出没在森林边缘。
这两个妖族都是如今仅次于血族的大族,若是这两个大族联手要对血族不利,那么血族的生存将岌岌可危。
所有血族战士都能感受到一种风雨欲来的生死压迫感。
圣彼得堡之战,血皇重伤闭关至今,两名大公陨落,血族亲裔只剩下四千余人,就连十万血奴也消耗一空,仅剩下几千人,勉强打理着城堡的事务。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血族在这次大战之中都是损失巨大,导致此时面临着生死存亡的问题,城堡之中已经有许多对血皇曼特进攻圣彼德堡计划不当的非议声了。
梅涅兹却对血皇没有半点埋怨,一方面他很清楚进攻圣彼得堡是血族壮大,寻求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选择,另一方面,他很清楚曼特的强大。
梅涅兹很忠诚,倒不是忠于血皇,而是忠于这座城堡。
因此曾一度嗜血的他才肯放下沾满血的利斧,日夜操劳管理着这座城堡,当然在必要时,他也可以瞬间变成最强大的战士用他熟悉的方式来守卫这座城堡。
虽然地位岌岌可畏,但血族却更不能示弱了。
由德拉库拉亲自统率两名大公,三名公爵和一千精英战士驻扎在圣彼得堡,在废墟之上又建立起一个小型据点,充当前线和欧洲联邦相对抗。短短一个月来,也已经爆发了数场小规模的战斗。
另一方面,血族城堡内全民皆兵,剩余战力划分为三份,分别由无面亲王,卡佩亲王,路克亲王统领,轮换着出击扫荡大森林及周边地区,肃清宵小。
说起来,偌大的城堡之中,也只有自己落得了清闲,不用亲自上战场厮杀。
不过梅涅兹的脸上却丝毫没有轻松之色,而是紧皱着眉头,在刚才的一瞬间,他感到一股隐晦的气息彻底消失,他心中一震,面色变得苍白不堪,握着白布的手开始颤抖。
就在同一时间,一身戎装还未擦去甲胄上的血迹的琦推开了血族城堡最中心的那座城堡的大门。
即使是夏日烈阳,阳光也照不进这座城堡,但城堡却丝毫不显得昏暗。
拼花大理石的地板光可鉴人,屋顶贴满银箔,垂下金色的枝形吊灯散发着柔和的光,罗马式的立柱气势宏大,上面用黄金绘制着各种花卉。
毋庸置疑,这座城堡里居住的是血族最尊贵的皇。
曾几何时,这座城堡里塞满了美丽动人的曼特的姨太。
整日无所事事的曼特最喜欢干的就是关起城堡的大门来,和这上百个姨太一同嬉戏。
好在这座高耸的城堡位于城堡群的最中心,普通血族甚至是血族大公也不得轻易靠近这里,而其他那些亲王也没兴趣往曼特这里跑,倒也是少有人知道里面的荒唐。
因为琦的特殊身份,他自然不用顾虑这么多,因此有幸见识过几次酒肉池林的奢侈场面,有一次曼特甚至把这座历代血皇居住的神圣城堡当作了室内泳池,开门入眼的都是一片白花花,足够那些如低级动物般愚蠢的男人血脉喷张的香艳场面。
从这一点来看,曼特倒是像极了荒淫无度,不理朝政的昏庸君王。
起初琦也很气愤,她越过一个个赤身**的妖娆女人抓住被埋在最底下的男人狠狠揍了一顿。
那个自称种马的男人并没有还手,而是笑呵呵地搂过自己的纤腰,迷醉地索取香吻。
现在想来,一切都是曼特从外带回维奇的那时候开始的。
他开始无限的放纵自己,用酒色麻醉自己的神经,寻求堕落,大多时候都像个极不称职的君主,将一大摊烂事都交给自己或者梅涅兹去办。
整个城堡内只有琦真正看得到他内心那个巨大而无法弥补的空洞和深深的孤独。
第三百三十六章 谋害
然后,此刻那上百名姨太却都消失不见了,平日里的打情骂俏,寻欢作乐声也都听不见丝毫,整个城堡仿佛死去了一般。
曼特在重伤归来的那一天便遣散了他的所有姨太,然后宣布闭关。
出乎琦意料的事,所有姨太都趴在城堡的门口大声哭嚎,哭得梨花带雨,死死不愿离开。
其中不少都是曼特从人类世界强行掳来的面容姣好的女子,理应对曼特恨之入骨才对,恨不得早日脱离虎口才对。
然而她们纷纷呼喊着曼特的名字,死死抓着城堡的门环,直到被琦召来的血族战士拖走。
不得不承认再一次曼特对女性的魅力,即使他对这些姨太并没有真感情,但是曼特向来对女性温柔,并没有把他们看作发泄的工具或者是奴隶,这便足以使得这些女人对他死心塌地了。
琦倒是有些怀念,那些姨太在的日子了,虽然讨厌,但却不像现在这般安静,安静地让人想落泪。
琦身披甲胄,踏着螺旋式的楼梯拾阶而上,战靴发出铿锵之声,一路到了顶层。
楼梯的尽头是一扇古朴的木门,和这辉煌的城堡建筑格格不入,但琦却知道,他一定在里面。
琦轻轻伸手扣住门环,没有扣门,而是微微发力震开四寸多厚的乌木大门,灰尘簌簌地落下,还未沾到她的甲胄,便被无形的一道劲风吹向四周。
门里面是一片漆黑,似乎是没有尽头的深远。琦静静地看了一会,迈步踏上了早已朽败的木地板,随手在自己背后扣上了门。没有人的迹象,只有一股浓重的灰尘味道,似乎他每走一步都有灰尘从地板的缝隙里腾起来,脚下更是“咯吱咯吱”地响着,沉重的战靴踩在木板上,像是稍微用些劲就会塌陷下去。
琦就这么不动声色地走着,一共走了十五步。
又是很长时间,有“嚓”的一声响,一个火星腾了起来,小小的火苗摇晃着,火绒被点燃了。
然后是一灯如豆亮了起来,橘黄色的火光照亮了盔甲面具之下琦的眼睛,也照亮了对面那人清瘦的面容。
看到曼特的那瞬间,琦便红了眼睛。
才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本就不壮的曼特便整整瘦了一大圈,消瘦得像骷髅一般,蓬乱的须发拖到胸前,深陷的眼窝中眼球一片血红,眼神如受伤兽王一般警惕凌厉,但在见到琦那张熟悉的面孔时,又瞬间变得温和下来。
“你来了啊!”曼特的声音干涩沙哑,如同风烛残年,行将朽木的老人无力的声音。
琦一下子便抱住了曼特,小声哭喊道:“你不是跟我说没事的嘛!”
曼特抬起硕大而骨节分明的手温柔地拍了拍琦的背,安慰道:“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再静养调理一段时间就没事了。这段时间就辛苦你们了。”
良久琦才收拾了心情,向曼特汇报最近的情况:“德拉库拉率领一千余精英在圣彼得堡建立了据点前线,而人族联邦也已经形成了联合防线,只是他们这次和我们两败俱伤,四大安全区也凑不出两支军团来,若不是还有海伦亲自坐镇,我们当即就可以东行南下,席卷整个欧洲。”
“嗯。”情况和曼特所预料的相差无几,“联邦政府不可能眼看着欧洲失陷,要想搞垮欧洲联邦,仅靠我族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几个大族合力才行。”
“哼!就他们这些鼠目寸光的家伙,我们血族一马当先打开了欧洲的防锁,结果呢!”琦愤恨地道,“极北之地的巨人族甘愿屈居一隅,若是他们肯南下与我族两面夹击,这个欧洲防线早就破了!西边的鹿妖自顾不暇,能够扯住巴黎和伦敦安全区就已经不错了!更可气的是南方的蛛族和虎族,非但不去找人族的麻烦,反倒频繁派密探来打探我们血族的虚实。这几天,我就已经亲自抓住过十几个宵小之辈了!”
曼特沉默了许久,也没有说话。
血族如今的霸主地位早已不保,若不是他们这些老家伙尚在,血族存亡已是岌岌可危。
对此,血族一方面得展示出强硬的态度,坚决不能示弱,另一方面又得加紧时间休养生息,除此之外,便无可奈何。
就在此时,一阵隐晦的波动传来,接着便消失在天地间。
曼特和琦同时身子一震,仿佛瞬间苍老了几岁。
只有他们这种层次的才能捕捉到刚才那一瞬即逝的波动,才能明白那究竟代表着什么。
“该隐......亲王,终究还是去了......”曼特无力地长叹道。
自圣彼得堡最终一战,该隐被最终兵器零一拳毁去肉身之后,便彻底陷入了垂死阶段,只能依靠着被曼特保下来的血核苟延残喘。
理论上来说,亲王的血核能够重塑肉身,但其中凶险又怎么会如此简单。稍有不慎,便是血火熄灭,陨落的下场。
血核是血族最隐秘的东西,外人不得靠近,不得触摸,更不能帮助该隐亲王重塑肉身,当日曼特将其置于该隐亲王的城堡之后,便自行闭关了。
该隐亲王的城堡外始终有他的两名亲信公爵护法。
而这一刻,该隐亲王成了万年之后血族城堡第一位陨落的亲王。
“万年前的那场黄昏之战也没能夺取他的性命,却没想到该隐亲王会陨落在这场小小的圣彼得堡之战。流年不利啊!”琦不免有种兔死狐悲之感。
该隐亲王可以说是他们所有血族的长辈了,不管私底下个人关系怎样,他们也是相识了万年的老战友。
感受到该隐气息彻底消失,琦心中也是一片哀戚。
“在这特殊时期,只能委屈该隐亲王不能为他办盛大的葬礼了。要彻底封锁消息,不能被血族战士们知道该隐亲王陨落了,至少现在不能。”曼特吩咐道。
“明白。”琦重重的点了点头。
“这段时间要辛苦你了。”
琦又紧紧地抱住了曼特许久,接着便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整间密室又陷入一片黑暗。
就在前几分钟,血族领地的另一座辉煌城堡内。
一颗闪着晶莹血光的不规则形状的血核正滴溜溜地在虚空之中打转,同时从血核之中射出千万道如有生命的细丝正在空中交织缠绕,将血核层层包裹。
突然黑暗之中伸出一只大手,利爪瞬间撕破细丝织成的网布,死死抓住了内里的血核。
如有意识的血核仿佛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瞬间血光大盛,将那只大手烧灼成焦炭模样。
只听得到黑暗中一声充满戾气的冷哼声,接着那只大手猛地发力握紧。
黑暗之中隐约能听得到一声哀嚎惨叫,接着血核便彻底被大手握在掌中,连颜色都黯淡了许多。
橘黄的灯光亮起,照亮了那只大手的主人德拉库拉,和他身后的威廉,当今血皇之子。
德拉库拉没有转身,便随手将手中可谓无价之宝的亲王血核抛给了威廉,接着信步走到该隐亲王的王座旁,转身坐下。
这位本该驻守在圣彼得堡据点的杀戮亲王没有得到血皇的诏令便擅离职守,而且破坏规矩出现在该隐亲王的私人城堡内。
而本该为该隐亲王护法的两位公爵此刻正毕恭毕敬地匍匐在德拉库拉身前,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血核之内老家伙的意识已经被我毁灭了,你大可放心。你若吞下这颗血核并完全炼化,应该能在短时间内便到达大公层次。”德拉库拉一只手枕着头,玩味的望着威廉道,“但我要提醒你的是,这颗血核是该隐亲王多年来实力积累的精华,不可避免地带着他一生的印记。你如果吞了这颗血核,性情还有习惯等方面难免要受其影响,至于这颗血核对你未来的实力突破是否会造成瓶颈,我也不确定。反正我已经完成了我对你的约定,如何取舍,都由你来决定。”
“多谢亲王!”威廉邪魅一笑,便将整颗血核吞入腹中。
血核一入身体,威廉便能感觉到其中磅礴的力量,几乎让他沉醉其中,威廉恨不得当场便盘坐下来炼化这颗亲王血核。
“劝你还是之后找个离城堡远一点的地方去炼化。”德拉库拉见威廉毫不犹豫地吞下血核,眼底深处闪过一丝轻蔑和不屑。
虽然阴狠手辣,但德拉库拉却是以武为尊,他当然不屑于威廉靠吞吃该隐的血核,走捷径来获得实力的方法。
在他看来,这样得来实力虽然快捷,却虚浮而不堪一击。
但他还是及时出声制止提醒道:“这两位公爵现在对我忠心耿耿,不会把这事说出去。趁卡佩和路克都在外,琦去看望曼特的时刻,我隐秘地从前线回来,布下重重禁制。但如果你在这里炼化,气息暴露,此间的事情一败露,我倒是没事,你可是死定了。”
听到德拉库拉的话,正沉溺于力量之中的威廉如浇冷水,心神一凛,一下便清醒过来。
谋害血族亲王,即使他是血皇之子,也是难逃一死的结局。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承诺,你可不要忘记了你对我的约定。”德拉库拉冷厉地望着威廉道。
威廉微微一笑:“自然。父皇昏庸,导致血族如今危在旦夕,自然要退位由亲王您来统治血族。”
第三百三十七章 昆仑道境
子妍茫茫然睁开双眼,入目是片片碎金。窗外有金色阳光透隙挤入屋子,在窗沿、墙壁、床角上留下点点金屑。
子妍勉强支撑起虚弱的身子,望向床边,趴着的是一个长着尖角,耷拉着巨尾,浑身布满鳞片的怪物。
虽然在深潭底下维奇的模样大变,但子妍还是认得出他来。
维奇这几日都守在子妍身旁,实在累了,便趴在床沿小憩一番。
子妍望着维奇巨大身子沉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她伸出手想去摸摸维奇那像黑玛瑙一般的尖角。
突然,维奇醒了,时刻紧张着子妍的维奇一听到动静自然立刻从梦中醒来。
维奇抬头望着子妍,子妍也望着他,而子妍的手离维奇的眉心只有一寸的距离。
时间仿佛突然停止了。
良久,维奇才率先打破沉默:“那老道还真没说错,你果然醒了。”
子妍也瞬间收回手,强自镇定地望着维奇问道:“我们在哪?”
“昆仑。”接着,维奇就把自子妍昏迷过去之后发生的离奇经历都统统给她说了一遍。
当听到那段外星生命的过往时,子妍也是大吃一惊,久久不能消化,当然表面上仍是一副从容而毫无表情的样子。
仅仅是通过维奇只言片语的概括,子妍都能听出其中的凶险。
子妍暗暗握紧了拳头,自己还是太弱了,不仅没能帮上什么忙,还成为了整个队伍的累赘。
“枪昨天便醒了,那个老道说你们的伤势并不算重,只是长期的疲惫和饥饿让你们的身体陷入了自我保护状态。”维奇立了起来,向子妍伸出一只手,“走吧,那个老道说等你醒了,要和我们说一些事情。”
子妍也没有勉强,搭过维奇的手,在他的搀扶下落了地。
子妍这才查看自己的生理状态,情况要比自己想象的好上许多,被丧尸群攻时留下的伤疤咬痕都消失不见了,由于刚刚苏醒的原因,身体仍然有些虚弱,用不上力气,但是以她的实力,无需几日就能恢复到巅峰状态。
维奇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子妍出了门,刚刚到了院子便遇到正从拿着大桶湖边洗完衣服回来的张翠花。
“张婶。”维奇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这几日,张婶不辞辛苦地为他们做饭,洗衣服,打扫屋子,完全将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尤其是路西和白千这两个年纪最小的活宝,甚得张婶疼爱。
维奇看得出张翠花对自己也是发自真心的关心,第一天他走在村子中,其他的村民见了自己都惨叫着奔逃,有的还扔鸡蛋石子到自己身上。
这些鸡蛋石子落到自己身上倒是不痛不痒,但是维奇强烈的自尊心却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张翠花看到了,就像个护犊子的母狮子一般拉着维奇的手臂挨家挨户地敲门,要求那些躲在屋子里面的村民给维奇道歉。
张翠花的村子中的声望很高,有绝大部分是因为这些村民本都是流散在方圆百里朝不保息的流民,一开始他们都是被李淳风和张翠花收留在此处,渐渐地才建成了这个小村落。
碍于张翠花的威严,再加上维奇的确没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渐渐的,村里人也就习惯了这个魔鬼模样的妖怪。
从那一天后,维奇就对这个善良热心的妇人充满了感激。
张翠花看见被维奇搀扶着的子妍,眼睛顿时一亮,赶忙放下盛满衣服的大桶,跑了过来握起子妍的手道:“姑娘你终于醒了啊!你可不知道这几天小奇都多么紧张,每天都要问我家老头好几遍你的情况,每天也不睡觉,就守在你身边。这下好了!你醒了,大家都放心了。”
子妍闻言又望向维奇。
维奇连忙将脸撇向另一边,逃避子妍的目光,若是没有鳞甲,他的脸恐怕已经红到了耳根了。
李淳风和白千三人闻声也从大堂内走了出来。
“子妍,你终于醒啦!”白千蹦蹦跳跳着过来,才来到这个小村子没几天,她倒解放了不少小女孩的天性。
“哟!我叫路西!”路西抬手,算是打过招呼。
只是他的眼睛却还停留在着大堂餐桌上的菜肴,依依不舍的样子。
经过几天的相处,维奇发现路西完全就是路飞的刻板,贪吃不胖,不好女色。尤其是在男欢女爱这一方面,他完全倒了近乎愚钝的地步,白千的美貌对于天底下所有的雄性生物都具有杀伤力,唯独对路西不起丝毫作用。
平日里,路西与白千玩闹丝毫不让着她,前天还差点一拳把千鼻血打出来。
而此刻,面对冷艳的子妍,路西也完全不感兴趣,脑子中想着的只有还未吃完的饭菜。
至纯至真,因此维奇和白千都很愿意和他做朋友。
枪只是冲着子妍微微一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他也是昨天才醒来,但是身体状态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只是枪在楼兰受了情伤之后,好像又恢复了那个冷酷杀手的人格,从昨天到今天维奇也没听见他说过半句话。
只是偶尔看见白千和路西打闹的时候,枪的眉头会微微皱起。
“你终于醒了,正好我可以跟你们说些事情了。”李淳风老道冲着子妍微微一笑。
通过维奇之前的讲述,子妍已经知道了有这么一个神秘的老道将他们从雪原拯救出来,但是更多的就不得而知了。
倒不是维奇没说清楚,而是即使相处了四五天,他也不清楚这个老道到底是什么来头。
这几天,维奇也观察过他。
只是这个老道每天都穿着老农般的布衫在田里干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是见识过他的大神通,谁都会以为他就是个寻常的农夫罢了。
“先吃饭,先吃饭!做什么事都得先填饱肚子才行!我再去做两个菜!”张翠花提起大桶,便风风火火地走进厨房去了。
每到这时,路西总是第一个响应的人。
“吃饭吃饭!”他早就等不及了,一个箭步便冲回菜桌上开始狼吞虎咽。
其他人怕路西这个胃如深渊,不可见底的怪物把菜都吃完了(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先例),纷纷冲回菜桌上,开始抢食。
庭院内顿时又只剩下维奇和子妍两人。
“走吧!张婶的手艺很棒的!”维奇拉着子妍的手也走入了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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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饱饭足,维奇五人躺在碧湖旁的草坡上,此时正值盛夏,但此处却丝毫不觉炎热,凛冽的寒风从远处雪山吹来到这只剩下阵阵凉爽,阳光和煦,花香扑鼻。
五个人都沉浸在这一刻。
只有老道李淳风端坐着,可以板着脸,面对这五人。
“咳咳!”李淳风干咳了几声,想让昏昏欲睡的五人打起精神来,“现在你们都醒了,我也可以回答你们一些问题了。你们对这里,对我有什么疑惑,尽管可以问。”
一阵风拂过,压弯了小草。
“呵呵啊哈哈!”李淳风尴尬地笑了笑,“你们这些小家伙不必拘谨,这些天你们也应该了解了,我还是很和蔼的。尽管问,尽管问。”
李淳风最后的语气都像是在乞求了,他望向众人。
枪一言不发躺在最右侧闭目养神,白千的发梢落在他脸上,痒痒的,他也不敢去抓。
白千翘着个二郎腿,望着蓝天白云,哼着家乡的歌。
路西嚼着根草根,怡然自得地沐浴着难得的阳光。
子妍怀里抱着两把剑,一言不发,她倒是有满心疑惑,但是她今天才刚刚苏醒,不了解的东西太多了,一时间不知该从何问起。
无奈,李淳风只好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维奇。
“这里是怎么回事?”维奇只好给老道一个台阶下,想来他可能有些逼要装装。
“问得好!”李淳风大呼一声,“这一切还得从一个神话传说讲起了。”
得!李淳风这是早就想好要怎么讲他的故事了,不管自己问的问题是什么。
维奇心里一阵揶揄,也只好耐起性子从李淳风的神话故事开始听起。
“万年前,人族有一神山可与狐族青丘,血族城堡等圣地相媲美,名为昆仑。
这里湖水清瀛,鸟禽成群,更有不死树,不冻泉,凤凰鸟等神物栖息,气象百千,万物尽有。主峰经年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
昆仑为人族道教圣地,万年前更是香火鼎盛,大能辈出。
万年前的那一场黄昏之战,昆仑便是人族一方的执牛耳者,而最后人族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只是那一场大战,人族一方也是惨胜,昆仑更是一下子人才凋零。
那一场大战之后,天地崩裂,世界元气开始消散,渐渐进入末法时代。
无奈之下,当时的昆仑之主只好和几位大能之辈联合佛门圣地无色,界布下联合天地阵法,将整个昆仑道境封锁,自此真正的昆仑道境不显于人世间。
也正因为如此,世人甚少能再见到真正的昆仑仙境。
万年以来,昆仑虽然出过不少强大的统领者,但还是难逃渐渐衰败的厄运。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有万千道法
“所以说,我们历史记载上的昆仑,并不是真正的昆仑咯!因为真正的昆仑已经被什么天地阵法给封锁了?”路西是土生土长的华夏人,自然听说过昆仑的历史。
“正确。”李淳风说道,“不过昆仑却并非是永远避世,它有它自己的规则,而且整个昆仑仙境也必须吸收人才来管理偌大的仙境。一般来讲,若是有天尊大圣的转世出生,昆仑道境都会第一时间接引他回来着重培养,譬如春秋时的老子李耳,便是十万年前的道德天尊转世。当时道德天尊没有破碎虚空,跳脱这地球三界,而是选择继续在这片天地循环往生,就有了那一世的李耳。
只不过李耳天赋异禀,天纵之才,仅仅在昆仑道境三日,最后也如历代大能一般骑牛破碎虚空而去了。”
维奇五人此刻都已经正襟危坐,眼神惊疑不定。
老道说的话简直比神话传说还要天马行空,若是另外换任何一个人说,维奇都会把他当成疯子,可偏偏维奇又见识过他的神通。
而且此刻老道虽然面露微笑,但却丝毫没有玩笑的意味,可见他不是信口开河。
可是,破碎虚空这种话落在老道嘴里怎么变的这么随意了?
那不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穷极一生都不能到达的层次吗?
李淳风似乎看出了维奇等人的怀疑,温和一笑缓缓道:“不用紧张,要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据昆仑古书记载,古时还有从未修行过的人一朝得道,羽化升仙的事迹呢!我辈愚钝,又如何能猜测古之大能!”
李淳风眼神中露出对先辈的崇敬之色,接着又道:“被后人传为道圣的老子其实也只不过是这末法万年以来打破桎梏,破碎虚空的一个小小例子罢了,这样的人对比整个人族基数来讲虽然极少,但也不是一双手能数过来的!这些无一不是人中至圣,无论是道行还是德行都已到了完美的地步,当然他们也都受到了昆仑仙境又或是无色,界的接引,潜心修习过无上法门。其中大多数人都担任过昆仑之主,得到之后,他们或是隐于红尘世间,或是在道境潜心苦修,当人族遭遇灭世之灾时,他们也会出手消灭磨难。”
说到这,李淳风大有深意地望了维奇一眼。
维奇顿时心神一震,他突然想起了沙漠之中那个外星生命说过的话。
当它初至地球时,有几个高手拦截重创了他,导致整整两千多年,他都不能恢复元气,这才使得地球免于一难。
这几个高手难道就是当时的得道者了?
以外星生命的实力,即使这几个高手不是得道者,也相差无几了吧。
“但最后,他们无一例外,都会追随先辈的脚步,破碎虚空而去。因为地球的元气愈加稀薄,他们在这里犹如被困囚牢,不得寸进,而且他们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威胁了。”李淳风接着道,“一代代大贤大能之辈全都离开了这方天地,昆仑道境愈加衰败了,到了我那一代,偌大的道境便只有我师傅一人看管,与其说是昆仑之中,不如说是守墓人。这是他老人家醉酒后,常对我说的话。”
“你又是谁?”枪发问了。
李淳风洒然一笑:“我是李淳风,生于隋朝仁寿二年,岐州雍人,差不多是两千年前了吧。”
“你两千岁了!”路西眼睛暴睁,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看起来只有五六十岁,满面春光的老道。
“是的,我父亲曾在隋朝担任地方官,家境还算殷实,因此我从小便有条件看一些阴阳道书。后来家父转为道士,耳濡目染之下,我对这道家之法也甚感兴趣,与道学结缘。9岁时我远赴河南南坨山静云观拜至元道长为师,17岁回到家乡,经李世民的好友刘文静推荐,成为李世民的谋士,参与了反隋兴唐大起义。李唐破隋后,刚刚及冠的我也有幸担任了太史令,仕途算是顺风顺水。”
李淳风观维奇五人如遭雷磔,已然说不出话来,颇有些志得意满道:“老夫在后世其实还是蛮有名的,主要是世界末日之后,许多文化丢失,所以你们这些小子不认识老夫的名号也是无可厚非。当时的我虽然潜心修道,但始终未得法门,当时我痴迷于天文历法,星占学,其实已经落入了小道。”
维奇五人仍是说不出话来,两千年前的一个老怪物如今便活生生的坐在他们面前谈笑风生,换做任何一个人来都是难以置信的。
但是李淳风却将自己的生平经历缓缓道来,若是临时瞎编,断不可能如此流畅清晰,仿佛在回顾自己的人生一般。
“当时我还有一位道中好友,名为袁天罡,我俩当时听说了昆仑传闻,便结伴而行至此。没想到没有半点阻拦,我们便入了这仙境。我俩游于仙境山水林泉间,日心血来潮,便相背而坐,推古往今来之事。袁兄推前事,我推后事,推一事便画一幅秘象,写几句谶言偈语以记,甚得其乐。”李淳风嘴角上扬,仿佛还能感受到当时兴之所至便推以天下大事的乐趣,“后来还是当时的昆仑之主,也就是我的恩师组织了我继续往下推演。后来修行之后我才知道,推演未来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有万重业障加身,若不是恩师及时组织,恐怕我当场便会灰飞烟灭。即便如此,我归去后也生了场大病,不治后死去。”
“所以你现在是鬼?”维奇倒不是没遇见过鬼,只是如果李淳风是鬼魂,那么这活了两千多年还未散去的老鬼也太可怕,究竟是要有多深的怨念才能支撑着他久久未能释怀。
“不是。”李淳风摇了摇头。
维奇舒了口气,但转念又一想,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岂不是比鬼更可怕。
路西已经冲到李淳风身旁,使劲的揪着李淳风的须发,捏了捏他的脸皮,想看看这究竟是不是虚幻的:“老道,你是怎么保养得这么好的,传我长生之术啊!我也想活个两千年!”
李淳风被路西揪的满脑门黑线,此时张翠花正提着壶热茶走过来,连忙笑着推开路西护着李淳风道:“路西,可别这么折腾老李,他一把年纪了可经不起你们年轻人的折腾!我还怕他骨头架子散了呢!”
说着,张翠花便揉了揉李淳风的脸,而后者则一脸享受的闭起眼睛感受张翠花的爱抚。
明明是老夫老妻了,却像一对正在度蜜月的小夫妻一般恩爱。
维奇看到,心里也是一阵温暖。
张翠花为每个人倒了杯水,又忙着转身去干活了。
李淳风本来已经打算教训一顿没大没小的路西了,但张翠花的爱抚显然熄灭了他的怒火。
他深情地望着张翠花离去,才道:
“恩师特地出了昆仑道境,以生白骨之术将我复活,然后提出收我为徒。我推算出我奉献一生的盛唐终将亡在一个女人手里,我也无心再在红尘留恋。只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我的妻子,等我回去找的时候才知道我去世没几天,她也随我而去了。是的,翠花便是我妻子的转世,我等了她两千年,找了她两千年,可是还是太晚了。这一世她受了太多苦,我只能竭尽全力让她下半生能过得幸福。
而在当时,我对红尘再无留恋,和袁天罡一起拜入了昆仑道境,潜心苦修。
山中无岁月,不知过了多久,师父仙逝了。
我和袁兄就必须决定谁来担任昆仑之主,接过无数先辈的大旗,守护这片道境。
我们争执不断,最后只好抓阄。
结果便是,我成为了昆仑之主,执掌昆仑法则,但同时也成为了这一片墓地的守墓人,让昆仑道统能够继续传承下去。
而袁兄则在千年以前便彻悟大道,破碎虚空,成为了这末法世界最后一个圣人。”
“老道,你好可怜。”白千同情地望着李淳风道。
才活了十几年的她根本难以想象李淳风是怎么一个人在昆仑道境生活两千年的。
“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昆仑道境的时间流逝比主世界要慢得多。”老道说道,“真可谓山中一甲子,世上已千年。算起来,我在昆仑道境中也不过生活了一百几十年而已。至于破碎虚空,我对此并无奢望。我和袁兄虽是好友,却并不是同一类人,他渴望探索更大的世界,探求生命的意义,我却只想找到我生命的归宿罢了。”
维奇这才了然,即使是血族也是靠着沉睡才得以永生,真是算起来寿命也才几百年而已,寿命不过短短百年的人类又怎么能熬过两千年呢。
不过即使按照如此算法,李淳风也已经是两三百岁高龄了,却能保持鹤发童颜的模样,说不得真懂得长生之法。
至于李淳风说的生命的归宿,维奇五人都知道他讲的是什么。
“你对我们说这么多,究竟想干什么?”子妍问道。
“我有万千道法,你们想不想学?”李淳风笑着问道。
第三百三十九章 最后一个昆仑道童
“想!”路西昂起脑袋,挺起胸膛,把手举得老高,“长生之术!”
维奇一拍脑袋,估计路西这个一根筋的人根本没听老道之后的话,满心想着的都是怎么和李淳风一般活个两千岁再说。
见到第一时间热烈响应的路西,李淳风又是满心欢喜,心中对他之前无礼行为的不悦早已烟消云散。
李淳风心里想着这个呆头呆脑的小子没准真是个可造之材,笑容洋溢的说道:“没问题,你有玄功在身,我再教你昆仑的养身长生之法,活个三百岁应该不成问题!”
李淳风本想着路西会屁颠屁颠地凑到自己身边感恩戴德,却没想到这个小子突然皱起眉头,低下头,不满地抱怨嘀咕道:“才三百岁啊!没劲,那不学了......”
任是李淳风深厚的养气功夫,也想立刻削这个混小子一顿。
即使富有元气,生化科技突飞猛进的新时代,人族的平均寿命也不过一百多岁而已,一百五十岁已经算是长寿了,这个混帐小子能活普通人两三辈子还不知满足,真是可气可恨!
“故事你还没讲清楚,所以这里就是昆仑道境了吗?”维奇望着周边美若仙境的大湖,田埂,民居,和远处的寒风呼啸的雪峰形成了鲜明对比,如果说这里是传说的昆仑道境,维奇也并不怀疑。
“不是,这里只是我这几年用术法改造的一方天地而已,其实只是稍微改造了气候和地形,和外界并不阻隔。真正的昆仑道境已经消失了,顺带着还有佛门圣地无色,界。”李淳风说到这也是满怀愧疚,耿耿于怀。
“你一直提到无色,界,这个到底是什么地方?”维奇打断了李淳风的话。
“据昆仑古书上记载,无**也是能与昆仑道境相媲美的人族圣地,但是比昆仑还要神秘。传说那片空间内空无一物,不分天上地下,在里面修行的都是有大毅力的苦修者。他们在这无**内参透己身,参悟至理,方能走出这片无**,到后来便变成了佛门传说之中的圣地所在。这些苦修者身怀大神通,在万年前的那一场黄昏之战也做出了巨大牺牲。后来,昆仑先辈和佛门先辈布下连锁阵法,让这两大圣地自成一空间。”李淳风说道,“我不曾有幸见过来自无**的高僧,但是你却见过。”
维奇心神一震,身子止不住地颤抖,连声音都哽咽了:“一......一念?”
李淳风沉默着点了点头。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模糊间,往日的种种仿佛有浮现在眼前。
“因为,师傅告诫过,不准与人打斗,要以和为善啊。”初见时那个躲在墙角,让自己和猛鬼打斗的古怪和尚。
“女施主好,贫僧法号一念,阿弥陀......”
“我来接你们回去。”
“与卿再世相逢日,玉树临风一少年。”
“施主,快飞走吧!你属于未来,而有些人只属于过去。不必感伤,不要沉沦,终有一日,我们会再见。”
那个神秘的小和尚,那个不杀生的小和尚,那个一口一个施主的小和尚,那个暗恋小妖却两年都未能开口的小和尚,那个化成光点的小和尚......
在维奇印象里,一念永远都是温和如玉的,他带着善解人意的笑容仿佛能化去所有人的阴霾,他心地善良,即使是被一堆数据制造出来的恶羊,他都希望能够将其感化。
他陪着蛮人团经历了风风雨雨,最后又为了蛮人团,为了小妖,为了自己而牺牲。
维奇又感受到了熟悉的撕心裂肺的痛苦,在其身旁的子妍感受到他的异样,一只手抓住了维奇的手臂。
“我当时推演得到,无**最后的传人会在那场屠龙之战中丧生,至此无**的传承便已经断了。一念大师一去,世间再无佛法。”这已经是李淳风对于素未谋面的一念和传说中的无**的最高评价了。
“不过真正毁灭昆仑和无**道统的却另有其人。”李淳风仰天一叹道,“孽缘啊!”
李淳风收拾了情绪,才接着道:“本以为我会一直守护昆仑道境一直到我寿终正寝,没想到被禁封万年的妖族便提前破封出世,引发了世界末日。虽然在千年以前我便推演得到世间会有一场大灾难,但还是没法彻底算准。昆仑以守护人族为己任,我也不能坐视不管,因此我出了道境,在末日之后几年化名游历四方,留下了不少功法,但后来才发现这天下大势并不是贫道我一人之力可以扭转改变的。
几年后,我便又回到了昆仑道境,毕竟道境不可长久无人管理。
就在某一天,我感受到昆仑的护山阵法一阵波动,居然是一个年仅不过十岁的小男孩,没有我的接引,便闯入了昆仑道境!
这可是千百年来闻所未闻的事情!
细细询问之后,我才知道他是住在昆仑附近的流民,竟然是自行揣摩上古大能布下的阵法,误入道境!
天纵之才!万年难遇的奇才!
我知道这次我是捡到宝了,振兴昆仑道统有望,天不亡我昆仑!
我当即收他为徒,他却不肯,想要回家。
当时我一心急切想栽培他,好接任我昆仑之主之位,便强行留下了他。
误打误撞进来容易,出去可就难如上青天了,没我允许,他是出不去的,因此他一留便是六年。”
“山中一甲子,世上已千年。你这老混蛋,难道关了一个小孩几百年?”路西掰着手指算了算,指着李淳风的鼻子骂道。
“整整三百年。”李淳风并不动怒,而是垂下了头露出悔恨的神色,“我做错了。起初我一心留下他,并没有跟他说时间流速差异的事,而是诓骗他说我会让他流落在外的父母衣食无忧,等他道法大成,便可出山去寻他们。
不过这个拙劣的谎言并不能瞒他多久,他很快便发现了这个秘密,在最初的愤怒过后,他变得平静。
此后,他开始疯狂地学习昆仑道书,认真听我传授刀法,那些玄奥苦涩的道理他一看便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他的聪慧足以让天下人汗颜。
我当时想的是,这个孩子可能是想在一年内尽快学会昆仑道统,然后出山寻他的父母去。
可是哪有这么简单!
我在昆仑道境之中整整苦修了一百年,才勉强掌握了昆仑的三十六卷天书,八十一卷地法,一百零八道道术,不负恩师遗训,堪堪继承了昆仑道统。
这孩子虽然天资远在我之上,但想在一年内掌握整个昆仑道统,无疑是天方夜谈。
后来几年,他整天埋在道书之中,日夜不辍,同时也变得沉默寡言,一年内我跟他也说不上几句话,搞不懂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能看得出,这小子对我是心怀怨恨的,不过无所谓了。
我当时想着,等这小子学有所成,我就把昆仑之主的位子让给他,然后云游四方去了。
没想到,这小子每天在藏经阁中学的不是上乘道法,而是在寻找破阵之法!
他恨我,要报复我,要报复整个昆仑。
他对这昆仑之主的位置根本不在乎,甚至他对于天下人梦寐以求的昆仑道术,成仙之法也压根不在乎,在他眼里,这些道法犹如牛顿公式,嚼多了就跟狗屎一般。
果真是天纵奇才啊!
在他真正打破万年前无数人族大能布下的天地阵法那一瞬,我才了解到,他是个妖孽。
区区的昆仑道法根本留不住他,在他被我囚禁的第一天,他就想着怎么能打破这个该死的囚牢了!
六年后,他果真做到了。
甚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彻底破坏守护昆仑万年的护山阵法,同时将整个昆仑道境彻底粉碎的,至少我是不可能做到的。
可惜可叹,祖宗们留下来的瑰宝就在那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人族最正宗的道统传承就此断绝,昆仑仙境真的成为了传说。
昆仑道境就毁在了我的手里,我成了最后一任昆仑之主,而我的那个孽徒成了最后一个昆仑道童。
只是连累了无辜的无**,因为是连锁阵法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昆仑道境毁灭的同时,无**也将不复存在。”
“该。”子妍冷酷地下了个判断。
白千对李淳风也丝毫没有同情,落井下石道:“就是就是,你凭什么把一个十岁小孩强行关押,让他们一家子骨肉分离,在法治社会,你这就是犯罪!”
他们此时根本没意识到李淳风所说的昆仑道统究竟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宝藏,甚至若是人类联邦得到了它,消灭妖族也是指日可待。
“对,这些年我也在反思,一切罪孽的根源都在我,我才是那个千古罪人啊!”李淳风道,“本来作为失责的昆仑之主,我应该击毙那个孽徒,然后自行了断的。但几次机会,我对他就是下不去手,找到翠花后,我更是不愿意再离她而去了。”
第三百四十章 银皇
“这几年,他在联邦政府混得风生水起,却是丝毫没靠昆仑道术,倒也是真不负他那智慧了。”李淳风的故事讲完了,他静静地望着众人,给予他们消化的时间。
“你那个徒弟叫什么名字?”一听跟联邦政府有关系,维奇耳朵一动。
“沈琅缺。”
“沈琅缺?”这个名字好耳熟,维奇想一定是在哪里听到过,但就是一时间想不起来。
“人造人。”枪出声道。
维奇这才恍然大悟,当初他还在圣彼得堡军校时,乔治让背叛联邦政府,引发了银色之乱。
同时,他的背叛和离去还在整个机器人和人造人领域留下一大块无法弥补的空白。
就是这个叫沈琅缺的华夏人成功制造出一架不依靠乔治让理论研究的校级人造人,一时间声名大噪。
细细想来,当初圣彼得堡军校期中考核是的那个虚拟世界也是由这个沈琅缺一手开发的。
只不过后来,发生一大堆事,维奇自顾不暇,自然没有再去在意这个陌生天才的消息。
现在看来,这个沈琅缺果真是个样样都会,学啥都精的天才。
“为什么救我们?”
李淳风会无缘无故花大半个时辰给他们讲述了一个已逝去在风中的道境秘辛,但维奇在乎的还是这个核心问题。
虽然几天的相处时间,李淳风和张翠花都待众人非常不错,但维奇还是觉得这个老道别有所图,或者说别有所求。
“我想收各位为徒,若大家不嫌弃的话。”李淳风笑着说道。
众人惊愕,白千将嘴张成了“0”型,没想到这个老道是认真的。
“我和千是妖族......”
维奇还未说完,李淳风便打断了他的话:“几万年前,人妖是和睦的,这些古书上都有记载。即使是黄昏之战后,遗留下来的人妖两族也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关系恶劣。昆仑虽然为人族的道统,却没有那么多偏见,曾经的昆仑之主西王母便是人妖混血种。我知道你们都不是心术不正之辈,收你们为徒第一个原因是我爱才心切,你们都是不世出的小怪物,如今五个齐聚于此,难道不是天尊的旨意?难道不是我们之间的缘分?至于第二点,我刚才说了昆仑道境已经消失了,但是昆仑道统却没有彻底消失在这天地间。他们都在这。”
李淳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老夫虽然不才,但百年时间内也将昆仑道法学了个七七八八,但我阳寿不多了,最多也只有个百年好活,但这些道统却不能随我而去,能传下去一些是一些。”
维奇眼角一阵抽搐,即使按照昆仑道境内的时间流速来算,这老道也已经两三百岁了,还“也只有个百年好活”,其长寿之程度和脸皮成正比,足以令大多数以永生为名的血族战士汗颜。
白千嘻嘻一笑,有个身怀大神通的昆仑之主做师傅,以后谁还敢欺负她?欺负狐族?
就算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凯撒遇见眼前的老道,估计也会夹着尾巴窜逃了。
她当即就想跪拜磕头,行拜师礼,却被李淳风挥手洒出的一股柔风拖住了。
“传法传术不传道,算起来你们也不算是昆仑真正的徒弟,也就不必拘于这种俗礼了。”李淳风道,“即使你们得到了我的传承,在外也不可说我是你们的师傅,出了此地之后,你们是生是死,我也不会过问。我希望这个小村子永远如现在这般。”
维奇五人都点了点头,即使连一向冷酷的子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兴奋,能够被昆仑之主传授技艺,那可是人生中的大际遇,说不得她长久以来难以突破桎梏的剑术终于能够再进一层。
“你传授我们术法,我们需要为你做什么?”维奇问道。
天上不会掉馅饼,维奇一直是这么以为的。
他们五人在这个村子已经受了很多恩惠,若不为李淳风做些什么,他反倒会不舒服。
李淳风仔细思量了一番,对着五人一笑:“你们还小,也许不知道你们真正的目标,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支撑着你们现在前行的无非是爱恨情仇。而且你们这个队伍组合又十分有趣,有人又有妖,还有混血种。如果非要说,我对你们有什么要求,或是什么期许,我希望将来有一天你们有能力的时候,能给人妖两族带来真正的和平,平息两族从万年之前黄昏之战遗留下来的仇恨。”
“这个太难了。”白千面露难色。
现在人妖大战正如火如荼,世界各地烽烟四起,别说给两族带来和平了,这种形势别再恶化下去就是谢天谢地了。
而在这样的大势面前,他们这些小家伙又能做些什么呢?
光是在小小的一个阿富汗内生存,就需要他们拼尽全力,让他们焦头烂额了。
逆转大势,促成和平?
联邦的总司令,血皇或是其他大族族长都没办法办到。
“不要低估你们的实力,现在的你们自然不行,但不久之后的未来,你们将在这片世界上大放异彩。不用怀疑,论推演之道,估计这世上还没有谁能比得过我这个老怪物。”李淳风却对维奇五人信心十足的样子,“你们将改变这个世界的走向,若是你们真的想报答我和你张婶,就且答应下来。”
“好,我们尽力而为。”维奇说道。
李淳风喜笑颜开,想来是大为满意,接着道:“我还算到不久之后,你们和我那个让人头疼的徒弟便会相遇,我拜托诸位,若他遇危险,请护他周全。除他之外,这个村子之外,我也没什么需要牵挂的东西了。”
“可以。”
“好!”李淳风说的嘴皮子都快干了,他原地立了起来,兴奋地望着茫然不知所措的维奇五人,摩拳擦掌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分别应该教你们什么东西才好,苦思冥想,直到昨天才一一有了答案。事不宜迟,今天开始就开始修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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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圣彼得堡沦陷,北欧战事暂时处于冷战对峙状态时,人们又把目光放到了北美的战场。
从某种意义上,北美的战场规模之大丝毫不亚于北欧,只是美洲与亚非欧主大陆之间被白令山脉隔断,因此受到的关注不及北欧而已。
在被攻破的原温哥华遗址上,整整十万战士分成七个泾渭分明的队伍驻扎在这里。
从高处向下望去,万朵帐篷在阳光下像片片鱼鳞般耀眼。
居中的一处金顶大帐篷之内,整个军队的六个统帅正齐聚于此。
位居首位的正是在北美一手搅起惊涛骇浪的人造人神源。
神源的模样始终像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他身材修长,脸色苍白,眉眼锋利的仿佛能划伤别人,像是在砾石中磨出来的刀刃。此刻他穿着漆黑的军服,白手套一尘不染,右臂上还套着魔鬼徽记的银色臂章。
在这支虎狼之师中,神源麾下的银色军队就占了三分之一,也是攻城拔寨的主力部队,在攻陷温哥华一役中,无数机器人和人造人战士更是充当敢死队,第一批冲上了温哥华的城墙,拔下了地方战旗,做出了无可比拟的牺牲和贡献。
靠着前一两年天醒组织按约定分批送来的资源、能源和工匠,这个所谓的新生妖族撑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期。
冷酷的神源完美的贯彻了物尽其用和他的以战养战方针,低级不具有战斗能力或者在战争中彻底报废的机器会有专门的部队回收资源,将材料重新熔炼打造成新的杀戮机器。
靠着脑中灌输得到的乔治让的毕生研究心得,神源的银族战士也越发智能化,由于人类工匠的稀缺,神源还特地制造了一支几百数量的装有机械制造程序的机械师,在战场上,他们还充当着后方战场的补给小队。
只不过,在完成了约定之后,天醒方面便彻底断了和银族的联系。
天寒地冻,资源贫瘠的阿拉斯加再也满足不了这支日渐庞大的种族,所以神源联合北美的其余五只大族,对温哥华进行了闪电袭击战,一举拿下了这座北美屏障,威名赫赫。
每次银族出击,都是举族之力,不会留下丝毫后手和退路,这样的疯狂也是美洲联邦最头疼和忌惮的,同时这也是其他妖族联军愿意和银族绑在这辆疯狂前进的马车上的原因。
每一次大规模战斗,银族的损失总是最惨重的,不过只要有足够的资源和材料,假以时日,出现在联邦面前的又是一支不知疼痛,不畏死亡的恐怖军队。
“繁衍”至今,银族上下共有三万余战士,除了为了保护后方制造源源不断新生力量的工厂的五千护卫军之外,其余战士都随着神源南征北战,攻城掠地。
在美洲联邦心中,银族这个成立仅仅不到三年的新生种族已经成了他们最大的威胁,其威胁甚至还在其他五支妖族的联合军之上。
而这支银色之军的至高无上的统帅,又被美洲联邦称为银皇!
第三百四十一章 妖族联军
居在神源右位的是顶着一刻绿色蜥蜴头的蜥蜴族,他的头冠上还有一粒粒如肉瘤般的红色突起,从头顶一直延伸到眼睛之间,金色的竖瞳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一只苍蝇嗡嗡地飞过,以它引以为傲的敏捷戏耍着帐篷内的六位大人物,缺乏基本智慧的他怎么会感受到他们的恐怖。
当苍蝇划过蜥蜴王鼻尖,悠悠打着转远去的时候,蜥蜴王的长舌如闪电般一卷,便将这只苍蝇吞入肚中。
蜥蜴王即使端坐着,也随身握着一杆长枪。
这把枪的两个枪头,前端如尖刀,左边有分叉,右边有倒钩。枪头上还纹着一只凶狠的兽头,从兽头的双目与闪着寒光的牙齿上,传出一种血腥味,让人心中能产生一种压抑不住的杀意!
从远古到现在,蜥蜴族虽然称不上妖中大族,但却是妖界公认的残忍嗜血的好战种族,在银族出现之前,蜥蜴族也是北美安全区最头疼的对手。
因此前期神源遍访妖族,寻求联盟的时候,蜥蜴一族也是最先响应的。
当然以好杀为名的蜥蜴王自然不肯屈居在神源之下,听他统帅,传闻在蜥蜴族的地盘上,神源还和这个蜥蜴王打了一架。
战斗过程自然没有外族知晓,只不过在此之后,蜥蜴王便成了神源最忠实的拥趸者。
此外,这只妖族联盟军之中,蜥蜴族战士数量也是第二多的,有整整两万名精锐加入,几乎是蜥蜴族的八成战力了。
其他几位妖族族长对蜥蜴王的疯狂做法也是嗤之以鼻,要知道他们虽然是联盟,但却并不想为此搭上整个种族的存亡。
机器若是被打烂了,还可以再生,但是血肉之躯被剁碎了可就不能起死回生了。
此战若败,蜥蜴族定会元气大伤,难逃被灭族的厄运,而那时他们则会当仁不让地担任侵略者,分割蜥蜴族的地盘。
只有疯狂的蜥蜴王知道,他正在进行一场豪赌,而这个赌注,全都压在了身旁的这个真正的妖怪身上。
而坐在神源左位的的自然是金发碧眼,俊美高大的羽人王撒拉弗,他拄着一把金色大剑,面容严肃。
他是在场五个妖族之中最先与神源接触联盟的,作为羽人之中罕见地六翼羽人,他的一身武力绝不在蜥蜴王之下。
只是和蜥蜴族相比,羽人一族人丁稀少,繁衍至今也只有区区两万人。
这和他们的生活习性也有关系,万年前与人生活在天空之城上,只是那场黄昏之战中,号称亿万年永不坠落的天空之城却如流星般陨落,至此羽人便成了丧家之犬。
核污染严重的今天,羽人一族只能生活在污染程度较轻的阿拉斯加雪峰之上。
撒拉弗是个野心勃勃的王,天纵神武的他不甘心自己和自己的族人就这样一辈子呆在荒芜人烟的雪峰之上默默无闻,事实上,在这风起云涌的年代,他早就心痒痒了。
他率领一万羽人族战士加入妖族联盟军,充当珍贵的空中力量,对正常战役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猪妖王,猫妖王和羊王则坐在末尾,显然在军中的地位,要稍逊于之前三位。
他们三族事实上是被另外三族裹挟着加入这场战争的,最为典型的便是羊族。
此刻年迈睿智的羊王正耷拉着眼皮,衰老的他皮肉松弛,让人怀疑她随时都会在这场战争中途归天。
羊族战士的实力不弱,至少不亚于蜥蜴族战士,族群虽然不算庞大,但也有几万人。
更为重要的是,羊族中还不乏神秘的萨满,这种古老的传承足以使得骄傲的人族跌一个大跟头。
因此,神源初至北美时,便单枪匹马地进入羊族领地,找上了羊王。
羊王拒绝了这位后来的银皇,但却被当时的神源一语言中,这个乱世没有谁能够独善其身。
迫于羽人族,蜥蜴族和银族的压力,羊王只能被威胁着搭上了这辆疯狂前进的战车。
不过在整场战役中,羊王都不怎么发言,对于发起进攻更是不积极,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他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
不过非到万不得已,神源也不想跟这个老不死撕破脸皮,毕竟几万羊族战士的疯狂报复也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承受的。
神源的主要敌人还是北美联邦。
至于猪妖一族,他们战力平平,据传几万年前也出过几位大圣,但年代也已经相当久远了。
大体上,这个种族天生便没有什么侵略和战斗的**,也没有这个胆色,好吃懒做是他们的天性,同时他们也具有许多人类身上的恶性,如贪婪,好色,懦弱等。
他们渴望美食美色美酒,却没有创造的能力,也没有抢夺的胆气,按照那些妖中大族的说法,这是个不堪大用的劣等种族。
但存在即合理,猪妖一族能够在那场惨烈的大战之中存活下来,并在残酷的新时代繁衍至今,定有其优势所在,那便是繁衍力。
猪妖一族的繁衍力强大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往往一个雌性猪妖一胎便能生下七八只甚至十余只小猪妖,而且整日无所事事的猪妖没事就想着生孩子玩......
平均程度上,猪妖每年的出生率是死亡率的六至七倍,“收成”大好的年份甚至能达到恐怖的十倍,对比之下,血族真的可以算是不孕不育。
三百年下来,猪妖一族的种群数量已经到了恐怖的三十万,占据了加拿大哈得孙湾旁的一大片区域,是目前大大小小几十个妖族中数量最庞大的一支妖族。
但令一向冷漠的神源也要捏紧拳头才能克制下来的是,这么庞大的猪妖一族中居然挑不出多少高手来,其中半数人连斧头都没握过。
东拼西凑勉强整合出个两万人的军队,战力也不如羊王敷衍着调过来的羊族战士。
而且这些猪妖战士大多贪生怕死,上了战场叫得最大声,冲的却是最慢的。
此时,这位体型臃肿的猪妖王正将他肚子上的近百斤肥肉割在长桌上,拿着根牙签漫不经心地提着尖牙。
猫妖王是个身材娇小的女性,她鄙夷地瞥了身旁的猪妖王一眼,手指不禁堵住鼻子,身子往羽人王那挪了挪,想离猪妖王远一些。
猪妖王身上那流过汗的骚臭味足以匹敌人类的生化武器,对于嗅觉灵敏的猫妖王更是一种地狱般的酷刑。
猫妖一族是天生的潜行者,他们五官灵敏,敏捷如风,配上潜行之术和强大的爆发力,在战场便是恐怖的鬼魅,残酷的收割者。
猫妖一族前期在联盟军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他们可以潜入安全区充当卧底,收集资料,还可以充当斥候,两军交战时还可以化身成来去如风的此刻,但到了温哥华决战硬碰硬的时候,这些**不太强悍的猫妖所能发挥的作用就寥寥了。
“北美已经正式建成了联合防线,封锁了我们南下的几条道路。”神源说话了,“而这一个月来我们与人族联邦的几场大小较量也都是我方吃亏,兵贵神速,若不能趁着攻陷温哥华的势头一路南下,恐怕诸位就再也没有机会能够离开这片这片贫瘠之地了。各位族长有什么想法,就请说吧。”
偌大的加拿大和阿拉斯加洲再加上极北方大大小小的岛屿,面积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华夏,按理说留给六族繁衍的空间已经十分巨大了,但是神源却不满足于此。
曾经仅仅渴望有一座能够容纳机械生命的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了,变得更有野心,变得更像个人类。
神源的计划是庞大,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攻陷温哥华的初期目标已经被他实现,而下一步则是攻破北美防线,继而吞并整个美国安全区,最后通过狭长的墨西哥长廊,抵达南美,最终统治整个美洲,成为这块大陆的唯一主宰。
即使是在座的这些盟友,神源也没有对他们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些蝼蚁一定会觉得自己疯了,说了也无益。
羊王仍然是闭目不语,仿佛对这一切都置身事外,不过其他五个领袖也都习惯了。
“吭哧吭哧!直接干呗!还怕了他们是咋的!”猪妖王倒是率先说话了,“我猪族勇士无所畏惧!谁要是敢拦我们的路,老猪我一斧子便劈了他!”
神源见猪妖王说话都喘着粗气的吃力样子,倒是想立马一斧子把他给劈了。
最近这几次和联邦军队的较量,每次冲锋时猪妖战士都落在最后面,一见形势不对,掉头跑的倒是比谁都快,即使被督军砍掉几十个脑袋,也不管不顾。
兵败如山倒,说起来这几次战败的罪魁祸首正是这个大言不惭,浑身肥肉,整日吃喝的猪妖王。
猪妖王给全体猪妖战士做了个好榜样,每次逃跑都奔在最前头,人没杀几个,倒是一次把祖传的利斧给丢在战场了,还是好心的羊族战士帮他捡了回来。
猪妖王当时哭的那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恨不得拉着那个羊族战士结为兄弟。
百无一用,但耐不住猪妖王脸皮厚啊!
第三百四十二章 仙人之剑
蜥蜴王和羽人王索性都没理会这头肥猪,他们在一开始便惊诧为什么神源会决定招募猪妖战士,大战至今,这两位高傲的妖王都未曾跟猪妖王搭过话。
若不是怕忤逆了神源,他们甚至想联手把这头肥猪宰了烤肉吃。
如果不是猪妖战士能够壮大军队的声势,必要时刻还能扔出去当炮灰,神源早就动手了。
而羊王则对其他五位妖王都没有好感,跟猪妖王也不是一路人,自然不会与之交谈。
唯一能给猪妖王做做反应,让他别显得尴尬如空气,寂寞如霜雪的就是猫妖王了。
猫妖王轻声嗤笑一声,猪妖王也毫不示弱,重重地吭哧一声。
在其他四位族长面前,这两个妖王倒像是个小孩似的活宝。
“这种情况早便可以预见了。温哥华沦陷对于北美联邦甚至整个人族联邦政府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何况温哥华又是北美的第一道屏障。”羽人王撒拉弗说道,“若是他们不展开严厉的反击,才显得奇怪吧?”
“这次从西海岸到东海岸四个安全区练成第二道防线可谓是铁板一块,再加上由联邦总司令亲自坐镇,想要再像上次那样可就难了。毕竟我族跟他们打交道是最多的。”蜥蜴王说道,阴冷尖利的声音如同刀割破布,“你们也听到消息了吧!北欧的圣彼得堡战场,人族之中突然出现能跟血皇媲美的战力,甚至将一名亲王一拳打爆肉身,之后还重伤了血皇,谁知道联邦还有没有雪藏着那样的怪物,等着给我们致命一击。如果那样的怪物出现在战场,谁能挡得住他?如今北欧战场进入冷战对峙状态,南非战场被三个大族占领,联邦即使在愤怒也无力还击,那么现在燃烧着愤怒地矛头该指向谁了?”
“凯特尔族长,请说说贵族战士打探到的消息?”神源没有立即回答蜥蜴王的问题,而是对猫妖王问道。
“据我派出的探子回报,整条防线分为八个据点,每个据点都有一个大将驻守,驻扎着万名战士,后方则有北美总司令坐镇。总体上分析,这次联邦政府估计是把南部安全区的大半战力也全都抽调到前线上了,大约有十万精锐。”猫妖王说道。
“整条东西防线拉长,我们想要胜利则需要从一点突破。”神源说道,“但是之前几次,一旦被一处据点的军队缠住,片刻后便会有好几个军团来援,若再被敌军总司令缠住,面临我们的将会是失败!总结之前几次我们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军队还不够团结一心,没有应该具备的决心。难不成,事到如今,诸位还想着留有退路不成?”
说到这,神源冰冷的眼神扫过羊王和猪妖王。
羊王仍是一副快要睡着的样子,倒是猪妖王看到神源恐怖的眼神,身子猛地一震。
“不管各位是真心诚意想与我联盟共谋大事,还是被我胁迫的。”说到这,神源已经撕破虚伪的脸皮了,身为人造人,他也很厌恶这种客套话,干脆明讲,“你们已经都被我绑在这辆着火的战车上了,那么就只有两种结果,一是齐心协力攻破人族联邦,到时候自有你们想要的一切,而就是跟着这辆战车一起烧死!不成功,便成仁。诸位也不用怀疑我的话,若是因为各位的二心而导致这场战争失败,我会一一去拜访各位的领地的。”
**裸的威胁。
不过神源确有说这话的资本,他如果想逃,除了联邦总司令,估计还真没谁能留住他。
到时候,暴走的他给族人带来的威胁是难以现象的。
羊王轻轻叹息了一声,显然神源这话主要就是讲给他这个冥顽不灵的老顽固听得。
“限期一个月,请各族在调配勇士进入联盟军,厉兵秣马,给手底下的战士做好思想工作。一个月后,我势要与联邦殊死一战!”神源微微一笑,笑容仿佛来自地狱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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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是清晨,月色褪去,阳光升起,万点金光遍洒在这片山坡上,风和日丽,山风不疾不徐地扫过从山脚到山腰的树木,婆娑的树木摇曳着哗哗作响。
子妍抱着膝盖,面无表情地望着身前不远处的李淳风侃侃而谈。
昨天李淳风提出要传授她昆仑剑诀,让这个一生嗜剑的杀手心里也颇为激动。
但面对此刻叨叨不休的老道,子妍又对传说中的昆仑剑诀有了几分怀疑。
毕竟她的一身刀剑之术便是轮回组织的首领亲传,在长达十年的实战刺杀中磨砺而成,要旨在于一击必杀,如白虹贯日。
若不是上次拦截黑岩军队,被不知名的黑衣剑术高手击败,一心想要突破的子妍此刻也不会耐着性子听李淳风讲那么一大堆废话。
李淳风自然也看出了子妍的心不在焉和怀疑,倒也不愤怒,自顾自得继续往下讲:“剑乃百兵之王,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是杀人之器。昆仑道境之中,剑术一门自成一派,万千剑法融为昆仑剑诀。
老夫虽然不精于剑道,但无奈需承师训,所以也层休息过几年剑术。
所谓刀剑相通,其实万法皆通,昆仑剑诀也是秉承昆仑道法,意在动静圆润,借天下之势,以剑入道。”
一听李淳风只休息过几年剑术,子妍心底更加不抱什么希望了。
刀剑之术没有长年累月的积累,是难以有什么大成就的。
即使子妍的师傅夸赞过她天资过人,但她还是花了十年才得到了轮回首领的真传。
李淳风微微一笑,迈步走到一棵一人高的小树旁,折下一根半米长的枯枝。
一阵风拂过,李淳风提着枯枝,开始起舞。
剑气随着微风流转,瞬息再变,翩翩如蝴蝶穿花,再度划了出去。他举动之间也看不出杀气,带着文人雅客指点山水人物的风流。
子妍初时还嗤之以鼻,衣袍飘舞的老道虽然潇洒,但手中挥出的“剑”没有丝毫杀伤力,如同青楼里那些以卖艺为生的舞姬表演的剑舞一般,华而不实,弱不禁风。
子妍毫不怀疑,即使现在自己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也能砍得李淳风抱头鼠窜。
但渐渐的,风大了起来,呼啸着从山岗上席卷而来,仿佛是被李淳风手中的那一截随时会折断的枯枝吸引而来。
狂风凌乱了子妍的秀发,但她却死死地睁大眼睛顶着在飓风之中起舞的那个老人。
李淳风上一步,挥剑,剑如孤鸿掠影,剑势圆转,一个浑然的剑弧罩住了他全身。第一个剑弧未消,第二个剑弧又起,叶羽再上一步。
他缓缓地舞剑,脚步缓慢,踏着玄妙的步法,周身无数的剑弧闪而复灭,无穷无尽。剑上渐渐生起呼啸的风声,风声渐大,渐渐转为滚滚的雷声,雷声又渐高,剑每一动都有大雨滂沱的声音。一瞬间,风声、雨声、雷声汇集在一起,配合叶羽浑然无破的剑势,恍如开天辟地。
像是四面八方的能量都被无匹的力量或者大势裹挟着向这里汇聚而来,而处在风暴漩涡中心的李淳风却悠然自若,只是身形和手中之剑比初时要快上几分,又快上几分,又快上几分。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ling)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
狂风呼啸中传来李淳风的轻吟声,他吟着往日的剑歌,手中枯枝已经化成了天底下最锋利的刀剑。
李淳风毫不藏私地为子妍演示各种剑技,或劈、或砍、或崩、或撩、或格、或洗、或截、或刺、或搅、或压、或挂、或扫。
招式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衔接之间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剑似飞凤。
一时间,霜锋雪刃,飞舞满空。
渐渐的,汇聚而来的风融成了一颗巨大的高速旋转着的球,包裹着其中的李淳风。
子妍能感受到那极致压缩的风球所含的能量有多么爆裂,但清瘦的老道却在其中悠然自若。
他手中的剑如划过一道圆弧,如一泓秋水,带动着整个风暴。
旋转之间,风暴再次被压缩了,就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揉捏着变形,慢慢朝着李淳风手中的枯枝汇聚,直到化成浓缩到极致的白晕。
李淳风轻喝一声,凌空朝下方的草坡轻轻一挥,一道有形的风刃睥睨而过,在草坡上留下一道长达十丈,宽约五尺,深不见底的剑痕!
仙人之剑!
在挥出的那一刻,李淳风手中的枯枝也顿时化成齑粉,随风消散。
李淳风微微一愣,在飘然落地,对着惊为天人的子妍讪然一笑道:“几十年没碰剑了,生疏了不少,见丑了。”
“请前辈传我剑术!”子妍猛地磕拜在地。
如果说轮回首领的剑术是钢铸无比的杀戮之剑,鬼魅迅猛的的刺杀之剑,那么李淳风刚才所施展的就是蕴含大道,配合大势的仙人之剑了!
第三百四十三章 上古玄功
子妍对自己的师傅也就是轮回首领自然十分尊敬,一向也认为自己所学习的刀剑之术天下无双。
但是李淳风的剑术却与自己毕生所学的剑术截然不同,飘逸若天外之仙,却含有莫大天地威能。
若能将这种方法融入到自己的刀剑之术中,那么自己久久未能突破的剑术将更上一层楼。
李淳风微微一笑,也没有去搀扶子妍,缓声说道:“我既然说了要传授你昆仑剑诀,自然会竭尽全力,倾囊相授。只是昆仑剑诀玄奥无比,一万人修行便会得一万种法,我刚才所施展的便是我所得的昆仑剑法。至于这段时间你能学到多少,能悟得什么法,就得看你自身了。”
“晚辈一定尽力!”子妍端坐着严肃地说道。
“嗯。”李淳风满意地点点头,“你天资聪颖,想来剑道上的成就很快就会超越我们这些老家伙,这我倒是不担心。我最担心的,是你的身体。”
子妍微微一愣,便说道:“再休养几天,我身体就能完全恢复了。前辈不用担心......”
李淳风笑着摇了摇头,清澈的眼神仿佛看透了子妍的过往,他说道:“不是你的伤,而是你的身体。”
“你能看出来?”子妍身子一震才说道。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方法,但是我知道你的身体很糟糕。”李淳风也微微皱着眉头,“你的肉身和生命力很强大,这不是普通人类通过锻体可以达到的。相比之下,你的元气水平却不如其他这个层次的人。所以我猜测,你是通过什么方法强行提升自己的身体机能。但是这样的方法有很多弊端,你的身体很混乱,体内的能量在相互碾压吞噬,这会带给你短时间的强大,但终有一天你的身体会彻底奔溃。”
李淳风还有很多话没说,这种混乱无序的能量会时刻带给子妍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李淳风无法想象子妍是如何忍受下来,并且面不改色的。
“基因改造。”
原来子妍是基因改造战士,这也就解释了她一个年纪轻轻的人类女孩能够在几年内成为轮回组织王牌杀手。
“我就知道。”李淳风高呼一声,“我听说过这个东西,是现代的人类强行用来改造生命的东西。我的意思倒不是反对人们提升生命的品质,修行就是在不断打破桎梏,提升自己生命的层次,但这是千万年先辈用鲜血摸寻总结下来的办法,温和而循序渐进。而基因改造却是粗暴简陋,与其说是提升生命层次,不如说是打散人类的生命组成,再随机重新组合。这样的后果难道你不知道吗?为什么这么做?是有谁强迫你吗?”
“我要报仇。”子妍的脸色冷若冰霜,连带着语气也变得冰冷没有感情,“但我的实力太弱了。没有任何人强迫我,我知道试验失败后的结果,也知道我这具身体迟早会崩溃,但这些我都不怕。我怕的就是,我有生之年不能亲手手刃仇人。”
杀气凛然。
出奇的,对于陌生的老道,子妍倒是坦然,毫不隐瞒。
“我们组织的培养方式是残酷的,我必须活下来,必须要变的比其他人更加强大,才能变成最锋利的剑!”子妍说道,“温和的基因改造方式我们组织也有,但对我来说都太慢了,我等不及的。我只能选择风险大的,好在我都撑过来了。”
“你并没有,这种粗暴的改造在你身体留下的后遗症是巨大的,他会大大减少你的寿命。”李淳风的话对子妍无疑是最沉重的审判。
“我还有多少时间?”
“你改造的次数和时间想必也已经很长了,短则一两年,长则三四年,你的身体会彻底崩溃。”
“身体又恶化了吗?”子妍长叹了一口气,随即又恢复了之前的从容,“一两年的话,虽然有些赶,但应该也足够了。活的太长对我来说,只是种煎熬。”
没有人能够体会到子妍体内无法停歇的痛苦,无时无刻,无分昼夜。
他们更不能想象这么多年子妍是如何熬过来的。
这就是代价,力量的代价。
子妍虽然剑术造诣过人,但想在十年间在元气或**力量方面赶上化身龙蝠的维奇,九尾狐妖白千,还有身怀五行之根的枪或者修行神功的路西,也就只剩下基因改造一途了。
通过残暴的方法制造出来的只会是残暴的魔鬼,但只有魔鬼才能与其他魔鬼同行或对抗。
这不单单是子妍一个人的选择,她代表了现在人类社会中的一个趋势。
天下纷乱四起,谁都想有足够的实力能够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或者通过强大武力去掠夺称霸,享受未曾享受过的一切。
这都需要实力。
而基因改造,就是一条获得实力的捷径。
每个安全的黑市中,都会有地下基因改造市,那是专门非法进行危险基因改造的,成功率低到吓人。
但每日仍是有人趋之若鹜,耗费一生积蓄只求换一个冒险的机会。
而这些人大多都死在了那些黑心作坊里,剩下的则变成了半人半鬼的怪物,被秘密清除了。
从这一方面来讲,获得巨大实力还能存活至今,身体没发生异化的子妍已经是受到幸运之神的极致眷顾了。
“我明白了。”李淳风也叹了一声说道,“这些日子我会尽力帮你解决一些身体的麻烦,但你的身体根基已乱,最终我也只能为你多争取一些时间。”
“谢谢。”子妍由衷地感谢道,现在她需要时间。
“你身体还虚弱,不宜动武,回去之后好好揣摩一下我刚才的剑法,明天再开始正式修行吧。”李淳风挥了挥手道,“帮我把路西那个小子给我叫过来。”
子妍若有所思地起身离去,以他对剑术的悟性,刚才李淳风的演示依然能带给他许多启发。
不一会,一双无限延伸的手便从山坡底下如绳索般高高飞起,然后落下,五指插入草地之中。
接着,路西那张带着灿烂笑容的脸便瞬间出现在李淳风眼前。
这小子这些天颇得张翠花宠爱,完全被她当作亲儿子对待,平时路西肚子饿的时候,张翠花还会单独给他开小灶,这是李淳风都未享受过的待遇。
对此,李淳风颇为嫉妒。
这些天,路西已经向整个村子的人展示了如同橡胶一般可以无限延展的身体,对此,对传说中的那门神功有所了解的李淳风已经见怪不怪了。
“师父,要教我长生不坏之术了吗?”路西一脸希冀地望着李淳风。
“想要达到肉身不败,必须要突破这方天地桎梏,简而言之,需要达到圣人的境界才行。因此,即便是我,也不会长生之术。”李淳风呵呵一笑,“而即便是那些破碎虚空的大圣也不可能是永生的,万物皆有生死轮回,能够脱离这法则的,也许有,但也不是我所能知晓的。”
“什么呀!唬我?”路西不爽地撇过头挖起了鼻屎。
李淳风笑着问道:“你活那么久想干什么?”
路西好像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时支支吾吾地道:“唔就可以逛遍这世界,吃遍这世界,探索所有未知的新鲜事物了啊!还有就”
“那要是都逛遍了,吃遍了,探索遍了呢?”李淳风追问道。
“怎么可能会有止境呢!”路西大呼,“陆地玩腻了,就去海上。等我称霸海域,地球可也拦不住我了,到时候我就要去无垠的太空去了!听说宇宙里也有许多和我们一样的智慧种族,不知道长啥样,难道你不好奇吗?”
“那时候你所认识的,喜欢的都已经不在你身边,你要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一个个先自己离去,那岂不是很痛苦?”
“迟早都会离别的。”经历过生离死别的路西对这问题倒是比常人要看得透彻许多,“和老友分别后,旅途上又会遇到新的朋友,可能是一百年,也可能是一万年,至少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并不会因为岁月而褪色,反而会变得弥足珍贵吧!”
“你看起来傻傻呆呆地,倒是你们五人中活的最透彻干净的。”李淳风欣慰地点点头。
至纯至真,在李淳风看来,路西是最接近圣人之道的。
路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讪笑道:“至少我现在无牵无挂的,活的挺好。”
“我不能教你不败之术,但是你已经会了。”李淳风步入正题。
路西一愣,转念一想便道:“八,九玄功?”
李淳风肃然地点点头:“这门上古神功历史极为悠久,年代已不可考,但很明确的是,那是在昆仑道境建立之前,甚至是在混沌初开,人妖未分时便流传的一门神功。很可惜的是,即便连昆仑道境也未曾收录这门功法,在万年之前这门功法都是一个传说,没想到却在万年后的今天现世,被你所得,看来一切都是天意使然。”
“这么拽的吗?”路西听得一愣一愣的。
第三百四十四章 腾云驾雾之术
他自然也知道在脑海中凭空出现的这门功法非同小可,能够让他在短短几年内便具有了强悍的实力,但他却没想到这门从石头里得来的功法居然是上古神功。
尤其是见到**比自己还要强悍的维奇后,路西更觉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看李淳风肉痛的样子,还大有一副好白菜被猪拱了的意思。
“我爸从海里捞起一块断碑,我枕着它睡了几年,后来脑子中就有这段功法了。”路西没有隐瞒,一五一十地道,“每当修炼的时候,身体像是自动会运转吐纳一样,但我想去细究这段功法,却发现好像什么都忘了。那块断碑也消失不见了。”
李淳风了然地点点头:“神功择人,这也是这门功法千百万年来都如此神秘的原因。你能得到它,是你的幸运。”
路西嘿嘿一笑,连身怀万千道法的李淳风都这么说,路西知道自己是捡到宝了。
“虽然昆仑未曾收录这门神功,但却记载曾经身怀这门神功的大圣事迹。因此,我对这门功法也有所了解,在我看来,你所学的这门功法是残缺的。”
“残缺的?”路西一脸疑惑,他觉得他所学会的也并没有哪里出现漏洞啊。
“据那位大圣亲口所说,八,九玄功分上下两部。上部修金刚不坏如意身,从此脱胎换骨,不再落凡体俗胎之桎梏,如意二字便在于眼耳所及,及身之所及,天地再不能困你。修至大成,可得真神通。”李淳风缓缓道来。
“金刚不坏如意身?”路西摸着脑瓜壳仔细思量,才明白这说的就是自己手脚可以如橡胶板无限延伸扭曲,身子可大可小,刀剑难伤的本事了吧。
嘿,这名字可真够霸气!
“若说神功的上部是霸道,那么下半部便是玄道了,是真正玄而又玄的神功。”李淳风说道,“变化之道,这部神功真正的精妙所在也是在此。八,九二字,取天罡七十二,实则是天道变幻之极致。据那位上古大圣所言,若神功大成,则能化为天地万物,遨游驰骋。不同于如今流传在世的幻术,易容或是短暂变换样貌这些小道,这门功法是追求生命本质的改变,一念可成万物,大神通也!”
李淳风对神功的下半部不吝溢美之词,心中对这个难得一见的上古玄功更是推崇之至。
“这个我可不会。”路西连忙摆手。
“所以说,我才认为你只得了上半部的功法。”
“怪不得石碑是断的,估计下半部功法在另一块断碑上吧。”路西顿时有些气馁,倒不是对宝物的贪婪,纯粹是小孩拼图拼到最后才发现缺了一块时的那种遗憾。
“你也不用灰心。既然你能得神功的上半部,便说明你是其有缘人,说不定以后就能得到下半部的功法。”李淳风安慰道,“天下哪有这么大的馅饼,即使缺了半部,这门神功也是天下难寻的玄功,靠着它便够你纵横江湖,逛遍,吃遍,喝遍世界了!”
“也是!”听李淳风这么一说,路西立马又喜笑颜开。
能修成霸气绝伦的金刚不坏如意身,就已经很不错了!
“那么我该教你什么好呢?”李淳风仰着头摸着下巴苦思道,“你所修的功法已然超越了我昆仑所有道法,我再传你,不成了画蛇添足吗?”
路西也将眉头皱成了八字,现在看来从老道身上是学不到长生之术了,但就这么白白放过一个学习厉害招数的机会他却也不肯,毕竟“师父”都已经白白叫出口好几十次了......
若论干架,路西是不在怂的。
即使是面对维奇那具覆满坚硬鳞片的神魔般的身体,路西也敢挥拳头。
自己还缺什么呢?
“有了!”路西大声一笑,“老头,我们第一次碰到时,你一挥袖子,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再回过神来,就已经从那片该死的雪原到这个村庄附近了。这是什么神通?教我,教我,教我!”
“物换星移之术!”李淳风轻轻一拍路西的脑袋,“你小子倒是好眼光!这是我最为得意的几门神通之一,倒不是我不肯教你,只是这门术法牵涉到空间法则,还需要辅修多门昆仑道法才能练成。靠着昆仑道境内充沛的灵气,为了修成这门神通,我也花了足足三十多年的时间。即便如此,我所能施展这门神通的最大程度也仅仅是在几百里,此外还有诸多限制。你小子天资虽说不算愚钝,但想彻底掌握这门术法,起码也得几十年。除非你肯留在这个村子里,陪我和你张婶生活个十几年,否则是别想有所成就的。那么你还想学吗?”
“切!不想教就直说嘛!小气鬼!”路西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一听到李淳风花了三十年学会这门神通的时候,就立即放弃了学习这个变态神通的念头。
开玩笑!
自己的十几年大好青春难道就要在这个都是大叔大婶,大爷大妈的十几口人家的村子度过?
浪费在一门枯燥乏味的神通上面?
路西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把这个疯狂的念头甩出脑袋。
“我倒是想到了。”路西的提议给了李淳风一些想法,他直视着路西问道,“你是不是不会飞?”
“怎么可能!”路西牛吼一声,接着声调陡然转低,支支吾吾地道,“我只是只不过是......”
路西不会飞。
虽然他不想承认他不行,但是事实如此。
不过他不会飞的原因和枪不同,他并不恐高,他不会飞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学不会。
这个也是这两年一直埋在路西心底的一根刺。
首先,路西所修的玄功并没有教授他如何飞行,此外能够随时变大的身体和可以无限延伸的手臂也减少了路西飞行的必要。
有些时候,他就像一个人猿泰山或者蜘蛛侠那般在安全区的大厦间飞檐走壁,荡来荡去,或是干脆粗暴地抓住在天上飞行的无辜大鸟的尾翼用以代步......
只是这一切对于寻常人来太过惊世骇俗,事实上,路西一路已经逃过许多来自联邦非人类研究所派出的高手的追捕。
因此,路西曾一度十分迫切地想要学习飞行的本领,不管是元气化翼,还是什么其他的方法。
可能是自己太笨了。
路西曾深度怀疑自己的智商,除了玄功意外的功法,他竟然一个都学不会。
除了身体自发地运转**玄功以外,他对于元气最基本的控制都做不到,这着实让他郁闷了好一阵子。
在千百次失败之后路西放弃了。
李淳风看出了路西的窘色,笑眯眯地道:“说起来你真正的修行也只有两年,与其说是你在修行玄功,还不如说是这门玄妙无比的功法已经印刻在你的身体内,代你操控,运转,吐纳,用于强化**。而你自身对于天地能量的把握,甚至不如一名军队尉官。”
路西无奈地垂下头,像是个泄了气的皮球,只当是默认了。
“所以,这段时间我会训练你如何掌控天地间的能量,不说能够把天地能量为你所用,但至少你要能够明确地感知到这些能量的变化,如此在你以后对敌的时候也会带给你许多帮助!毕竟像你这样运用纯**对敌的是少之又少。”李淳风接着道,“另外,我还会传你一门特殊的飞行法术,想不想学?”
“我倒是想,但是我真的能够学会吗?”路西对自己的智商真的没什么自信了。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要是教不会你,老夫的颜面可是也挂不住的!”
“什么飞行法术,不就是元气化翼吗?我这两年学过了,学不会。”路西苦笑着说道。
“元气化翼只是这末世人类自行摸索出来的飞行术法,万年前虽然也有,但却落了下乘,很少人使用。关键的一点是,元气化翼耗费自身能量巨大,只适合在战斗中或者短途飞行中短时间使用,而且对于掌控如鸟般的翅膀和气流也是极大的考验。”李淳风道,“而我要教你的,是腾云驾雾之术!这可是仙人之道啊!”
“腾云驾雾之术?”路西挠了挠腮。
“云雾浮沉可载人,乘风而起,如顺流之舟,修至大成,这速度可一点不比粗暴地幻化出羽翼飞行来得慢啊!”李淳风好不容易想出了这么一个可以传授的术法,可不允许路西拒绝,兴奋地蛊惑道,“更为重要的是,乘云驾雾借助的是天地之力,对于你自身的消耗并不大。修习这门术法,也能提升你对周围能量的感受和掌控。如此神妙,难道你不想学?”
“难道就是书中说的筋斗云!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路西想起了阿爸常跟他讲的传说故事,想起故事中那叛逆豪气,挥一挥棒子就能崩天裂地的伟岸声音,路西便两眼放光。
“额”即使是脸皮厚的李淳风也不能违心说出这么夸张的话来,只好道,“书里的看看就行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修元神
“自妲己之后,我原以为这世上再无九尾狐妖了,没想到老道我有生之年竟还有幸能见到。”
李淳风望着娇小玲珑的白千由衷的赞美道,但眼中却无邪念。
随着岁月的增长,白千日渐变得水灵动人,仿佛从九天之上的谪仙。
她的身材并不高,却很匀称,肌肤光洁如同白瓷润玉,身上穿着张翠花亲手缝制的蓝布衣服,做工精巧。女孩眉目如画,尤其一对眼睛透着狡黠灵动的神色,头发是罕见的浅粉色,惹人怜爱。
任意一个世上的男子面对白千都不会大声呵斥,心生怒气,这种杀伤力甚至还在核弹之上。
饶是李淳风修心功夫过人,才能有如此定力,不在白千面前失态。
才初长成,便有了倾城倾国之貌,李淳风有些为维奇他们此去华夏,一路上的男同胞感到悲哀了。
白千倒是不认识什么妲己,毕竟妲己是万年前流落在外的狐族,与青丘已经断了联系。
时隔几千年,早已物是人非。
“李道长,你能教我什么,我已经迫不及待接受新的知识了!”白千眼下最关心的是能从老道这榨取到什么厉害的法门。
作为还在成长之中的狐族族长,未来还要向强大的狼族报仇,白千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够提升自己的机会。
“你可是修元婴一道?”李淳风问道。
“元婴?”白千歪着头,身后四条毛茸茸的雪白尾巴轻轻舞动,显然不懂李淳风所说的。
李淳风耐心解释道:“看来青丘的炼神之法和我们昆仑道门有所不同。正统的修道炼气无非要经历几个特殊的阶段,分别是炼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炼虚,合体,大乘,渡劫。”
白千抱着膝盖仔细听了起来,毕竟世间万法皆有所通,她也一直很好奇人族的修炼之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法门才能将孱弱的人类培养成一个个身怀移山倒海之力的大圣。
要知道,若是不修行,即使是不以**力量为尊的狐族小孩都能打翻一个人类壮汉。
而在修行一道上,妖族本就是天地宠儿,吞天地精华如吃糖豆似的。
“感知元气,吸收元气是修道第一步。迈入这一步才算真正开始修行,而想要到到这一步除了看修道者的天资,还要取决于周围环境的元气密集程度。比如在旧时代的最后几百年,世间元气几乎消散一空,自然也很少出现能有所成的道士了。”李淳风介绍道,“之后便是百日筑基,正式踏入修道一途。元气凝结化丹,到了这一步就能自如地控制周身的元气了,如今军队中的尉官们虽然没有进行结丹,但异曲同工。”
李淳风此刻实则是在纵横古今,谈论人族修炼一途的异同点了。
恐怕也只有博学渊源,古今中外无所不晓的他才能如此高谈阔论,大刀阔斧地对这些三百年来人族联邦都未能解开的迷惑做出自己的结论。
“若说之前的几步,古今修道大同小异,但接下来就截然不同了。”李淳风顿了一顿说道,“古时的修道之人比起外在的**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修炼,所以他们会苦心造诣,锻炼自己的精神力,直到能够控制纷乱的精神化为一体,谓之元婴。元婴有诸多神妙,经过化神炼虚更是能够沟通天地,施展出诸多神通来。而现在的人们,太看重**上的力量,却忽视了精神力量的重要性,老道见过太多人看似强壮蛮狠,但实则不堪一击。”
“那么最后的几步呢?”
“合体便是将分离的精神力量和**力量再次结合起来,重新归为一体,从此百无一漏,不受天地侵蚀,谓之大乘。最后便是渡劫飞升了,那是圣人的手段。”
“那道长您就是大乘了?”白千大叫一声。
李淳风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白千不由心中一震,自己这是见到准圣人了!
“我见你精神力远超**力量,便知道你是主修精神一道的。”李淳风接过正题道,“你想不想学元婴之法?”
“修出那个什么元婴有什么好处啊!”青丘自有青丘的锻神之法,白千从小就被白涟族长逼着记住了经阁内的千百法门,白千自信不会比昆仑的道法差。
“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元神出窍了吧!”李淳风又带着蛊惑的意味说道,“想象你脱离**的桎梏,意识化作一道清风,自由徜徉在天地云海之间,岂不快哉!若将元神修到极致,更是能够对物体产生影响,想象你像鬼魅一般攻击别人的时候,别人却连你在哪里都不知道,这算不算好处了?”
白千动心了,如果他学会了元神出窍,那以后便又多了一门令人防不胜防的制胜法宝。
但她还想从老道那学到更多的东西,眼珠子咕溜溜一转:“太危险了,要是灵魂回不来,那我可就变植物狐狸了,而且肯定很难学。道长您就是小气不肯把厉害的招数教我。”
“这还不厉害啊!若你能修到元神不灭,到可就能够长生不死了!那可是路西那个小子梦寐以求的,只不过那小子太笨,我都没提出来教他。”李淳风看着白千那充满求知欲的水汪汪的大眼睛,顿时心软了,“好了,那我就再教你我引以为傲的绝技!”
“什么?”白千眼睛放光。
“推演之法。”
“推演之法?”白千顿时索然无味,“那有什么好学的。”
李淳风急了:“小姑娘你懂什么!你所学的念力控物,幻术幻境又或是惑心之法等只不过是小道尔!若论起精神力真正的用途,不就是推演之法吗?如同占卜,珠算,占星,卦卜等都是推演之法的延伸,若你能修至大成,便可观过往,知未来,避吉凶,百万里之外发生的事你都能提前了如指掌!全知及全能,你若是知道了一切,你不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吗?”
“所以你能提前就算到我们会出现在雪原,甚至连教我们道法,你都能知晓?”白千问道。
“那是自然。”李淳风得意地捋着胡须道,“甚至你们这些小辈的过往未来,老夫都能看出来一些。”
“快说说,快说说!”白千眼睛一亮,猛地往李淳风身边凑了凑,“我未来有没有把凯撒给剁成肉酱?有没有灭了狼族?”
“看不了这么远,老夫修为有限,最多能知道一些你们此次东行的吉凶罢了。”李淳风不去看白千那小妮子的眼睛,免得忍不住被九尾狐天生的魅惑给迷住,那可就丢脸丢到家了。
接着,李淳风又补充了一句:“而且即使我能算出来,我也不能说。命运乃天道,去推算本就是逆天而行了,若是再说出来,怕是老夫也要被反噬而死,况且如果我提前对你说了未来之事,就会干扰命运的轨迹,乱了因果,到时候会引发更大的灾难。可算不可言,这是推演之道的禁忌,你如果入了这一门就须切记。”
“老道你都修了两百年了,还算不出来吗?”白千亮起的眼神又黯淡下去。
“没那么简单。”李淳风面露遗憾之色道,“推演之道不仅需要极强的精神力作支撑,还得通晓天文地理还有数理,以及天地法则等都方面的知识,是真正的通天之道。我在拜入昆仑之前,便对推演之道又极为浓厚的兴趣,不过没有完善的理论学习作支撑,我所推算的事件并不算准确。凭着至纯之心,我和袁天罡合力做出了那副***,但我却没想到那是我一生的巅峰。这两百年来,我的推演之术虽然已经臻至大乘,但却再没有那日如有神助一般。”
“所以这还得看运气?”
“是的。”李淳风笑着道,“我想这条道路永远没有穷尽,一念之差便可能会产生千万种结果,一个人不可能算尽天下,就像我算到了世间会有大难,却不知道这灾难由何而起,由何而生。而推演者往往最悲哀的,便是算到了结局,却对这个结局无能为力。”
李淳风说这话时,他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时而锋利,时而柔和,时而清澈,时而朦胧,思绪不知飘到了何处。
此刻的白千无法真正理解李淳风的话。
“既然既苦涩难懂,又有很大失算的可能,那还学这个推演之术干什么?”白千皱着眉头问道。
按老道的说法,想玩转这个,就是什么都要懂,白千可不觉得自己能够胜任。
“你这小女娃,不要知难便退!这推演之术可是老夫最引以为傲的传承了,你可倒好,还挑三拣四!”李淳风笑着呵斥道,“学了这个你就能逢吉避凶,以后迷路了就不怕走错路,打架前算一算,打得赢便打,打不赢便溜!诸多好处,还需要老夫一一给你讲来吗?”
“好吧好吧好吧!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就勉强学一学吧!”白千为难地应承下来。
第三百四十六章 陈立行
夜幕浓重,把月光遮得严严实实。
南非安全区的一处广场内,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篝火堆,赤身**的男男女女们在篝火堆旁载歌载舞,脸上都透着歇斯底里的笑意。
在火光可及的昏暗处,还能看见遍地的人们如野兽般媾和。
广场的中央搭起火焰筑成的高台,十几个耸立的十字架立在其中,而十字架上挂着的是正在惨叫的人。
不过他们凄厉的惨叫声还未来得及传出去便被整个广场的欢笑声给淹没了。
火焰越升越高,灼烧着那些人的脚。虚弱的人挣扎着,可是却已经没了力气。从脚到膝盖,渐渐地变成炭黑色,浓重的黑烟里,人像一块死肉一样被烤成干。
一个被烤着的人动了起来!
他惟一的动作竟然是奋力缩起胳膊去咬自己手腕上的绳子,只有看见过才能明白人能原来如此疯狂地去咬东西,简直如同野兽一样。绳子竟真的被他咬断了,他整个人沉重地落进火堆里,火焰吞噬了全身。
那人凄厉的号叫着冲出火堆,朝着正东方的另一座辉煌高台奔跑了几步,终于倒在地上,直到被焚成一段焦炭。
“这就是权利啊!”刀疤披着一件金色的浴袍,躺在宽敞的王位上,身边有四个身材妖娆,相貌各异的美女服侍。
刀疤居高临下地望着十几万人将这偌大的广场围得水泻不通,看着他们疯狂地表演着,心中着实愉悦。
更让他舒爽的是,那被绑在十字架上,被火渐渐烧成一堆焦炭的那些反叛者。
世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让人愉悦的事了。
黑熊就蹲在王座之下的阶梯上,黑熊的体型更加骇人了,坐在那就像一座肉山横亘,让人担心会不会压塌这个临时打起来的高台。
刀疤身边的美人眼神不小心瞟过时,厌恶的同时都是不禁心惊胆战到眼皮抽搐。
这个比熊还要骇人的男人着实是个野兽,之前便有一个美人因为好奇和他对上了眼,便直接被黑熊从刀疤身边一把掳了过去,压在身下强上了。
其余的美人眼睁睁看着那被黑熊压在身下的女人只露出一个头来,脸色憋得涨紫,不过一分钟就被活活压死了。
黑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活活蹂躏了尸体十几分钟,才意兴阑珊地把女人的尸体一把扔下了十几米高的台子,继续抓起一旁的乳猪吞了起来。
油滴滴的大手拿着一整只烤乳猪狼吞虎咽着,入口连嚼都不用嚼便往下咽,小孩般大小的乳猪眼看着几分钟就要被吞个干净了。
更让人害怕的是,刀疤从始至终都没有喝止呵斥过黑熊,脸上也丝毫没有怒意,十分纵容这个心腹大将。
也许在刀疤心里,他最信得过的就是这个为他挡过刀,挨过枪,救过他命的黑熊了。
黑熊平日里对刀疤憨憨地,但是对待别人可是凶悍异常,才占领南非安全区仅仅一个多月,黑熊的凶名便传遍了整个安全区,甚至在刀疤之上。
刀疤也放心把所有的凶事都让心狠手辣的黑熊去做。
而在高台的另一侧,与黑熊相对的,也立着几个人陪侍在刀疤一旁。
为首的是一名有着翡翠琥珀般眼瞳的中年男人,一头长发是银灰中夹着黑,却细细地梳理成道髻,以一根简单的骨簪固定,模样更像是中东甚至偏欧洲的,打扮却似个华夏道士。
即使立在喜怒无常,似个疯子一般的刀疤身旁,他也是不卑不亢,此刻他深邃的眼眸望着广场之上的地狱场景,神色淡然,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而他的一旁是一个黝黑的汉子,矮胖结实,脸上堆满横肉,敞开衣襟露出一大片胸毛,挺胸腆肚地站在那里,一看就是个杀猪匠的模子,偏偏身披了一件枯黄的披风,披风上绘有一团飘忽的猩红火焰,不知道是什么标志。
模样倒是像极了小上几号的黑熊,不过他眼中不时闪过的精明的光芒,便代表他可不是黑熊那种只懂得喊打喊杀的死脑筋。能在饿殍遍地的南非养出这么一身膘肉来,也证明他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还有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壮汉立在末尾,浓眉大眼,脸部的线条犹如刀刻,眼神很敏锐,胸肌发达高高贲起,整个人散发着威严与刚毅的气势。他有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在晚风中如海水中的水草般来回荡漾。
这三人都是这半个月来,除了黑熊之外,刀疤挑选的班底。
道士打扮的色目人叫做陈立行,早年在华夏有过一番际遇,在刀疤破城之时,他便在联邦政府内担任一个副科长级别的文职工作,位卑言轻,在偌大的安全区内并不起眼。
他的同时以及亲友都觉得他是待人温和,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不得意的政客。
然而在刀疤的破城的那一天,就是这样平日里老实得像一只绵羊的中年男人,用水果刀杀死了他那个部门的最高部长和整栋大楼的人,随后又向联邦军部报告了多条虚假消息导致延误了最合适的战机。
这还没有结束,这个隐藏了多年獠牙的男人不知从哪拉来了一支被政府欺压许久的叛军,率先发起了叛乱,最后又是带领着集结而来的起义军,一举帮助刀疤摧毁了南非联邦军队,功不可没。
事后谁也不敢相信,就是这样一个平日里显得木讷又老实巴交,最多时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的男人做出了这样的暴行。
但是这个男人,却一直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或者说,他想要些什么。
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在这南非生活了近十年,在这有了妻子,孩子还有一些熟悉的朋友,但是谁也不知道他过往的前半辈子是怎么度过,经历了什么。
也许所谓的野心家抑或是魔鬼并不是生来便是这样的。
陈立行自幼生长在华夏,至于他的祖籍在中东或者欧洲的哪里已经无从考证了。
他从小便是一个神童,三岁便可吟诗诵词,五岁通晓六艺,本来气力也比同龄人要大上许多,镇子上的长者都竖着大拇指对他的父母说,他是个文武全才,未来定能飞黄腾达。
只是陈立行六岁时生了一场古怪的大病,险些还未长成便夭折了,虽然陈爸陈妈耗尽家财终于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的身体也变得十分虚弱,每到天寒,便咳嗽个不停,自然也再不能习武。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力量比智慧要实用的多,可靠得多。
渐渐的,镇子上的人不再夸耀陈立行,每谈及此,镇民们都纷纷摇头扼首惋惜。
早熟的陈立行都看在眼里,这个只有七八岁的陈立行过早地经历了世间冷暖。
命运的戏弄并未就此结束,在陈立行大病期间急的心力交瘁的陈妈也在不久后去世。
经历丧妻之痛的陈爸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已经将这一切都怪罪在年幼的儿子身上。
陈爸开始每日酗酒,原本殷实的家庭也变得家徒四壁,支离破碎。
没有人能真正体会到那几年陈立行的心理,面对着镇子上的人的指指点点,陈立行只是变得更加沉默内向了。
陈立行却并没有别人想象的那般自暴自弃,相反,在确认自己孱弱的身体之后,他更加发奋了。
他所能依仗的只剩下智慧了。
而十岁的他已经对所谓的圣人书不再感兴趣,他开始广泛涉略他所需要的,他所能依靠的。
他就像是个掉入了龙潭虎穴,终日在自己所营造的惶恐中艰难度日,没有丝毫安全感的孩子疯狂的汲取有用的知识,就像捡起地上的石子,木块削成尖锐的刺,来当作自己的武器。
他在害怕什么?他手中的武器又要对准谁?
那时候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强大的恐惧和恨在推动着他不断前行,他决心让镇子上的人不再要用那样的眼光看待自己。
从**到**,从枪械到机甲,从机器到人造人,从**到生化,当镇子上的人再也没有人能教他时,他便开始自行摸索研究。
那些长者的预言是对了一半,陈立行绝不是池中之物,而是注定要腾飞的龙雀,只不过他带来的并不是什么和平的霞光,而是代表着毁灭和颠覆的火焰。
那时的陈立行在无限的知识海洋中摸索,寻找着自己的武器,但却并不知道该将这些强大的武器用在何处。
直到他十五岁那个夏夜,他的父亲像往常一样酗酒回家,看到陈立行堆满了整个汽车仓库的如同破铜烂铁的零件,破口大骂着将孱弱的他毒打了一顿,最后冷冷地对他说道:“就不该让你生下来!”
陈立行握紧了拳头,握紧了武器。
那一个深夜,整个镇子燃起冲天的火光,而这个孱弱瘦削的男孩剧烈的咳嗽着,离开。
他背后的火焰摇曳着,化成魔鬼的模样。
离开后的陈立行并没有发起什么恐怖行动,而是找了家清净的道观做了道士。
然而他潜心在道馆研究的,却不是什么天地道法,而是厚黑的权谋之术,捭阖的纵横之术。
权利!
在枯燥如禅定的问心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也终于找到了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而这一问,他便问了自己整整十五年的时间,从少年到青年。
踏出道观的那一刻,陈立行终于明白了自己这一生的目的,他握紧了拳头,感觉身体内充满了力量。
他决心要在这世间掀动风云,不求名垂青史,但求万世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