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八章: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昨天听说裘朗要给沈越泽找护工,便主动报名说自己之前学过护理,所以才好不容易争取到这个位置。
本来,她是公司最近刚刚新收入的一个新人,是想着可以进星媒然后慢慢进入娱乐圈的,可是她之前就听说过沈越泽的大名,对沈越泽这个boss很感兴趣。
裘朗抛出的这个橄榄枝,让她看到了机会。
她是今天早上刚到这的,她听说阿妙最近都在照顾沈越泽,关于阿妙跟沈越泽的事情她多少也知道一些,可是她想,自己又年轻又漂亮,如果能近水楼台先得月,那阿妙肯定就没有机会了。
所以,莎莎故意表现的刚刚不认识阿妙。
可没想到,却还是被那个女人反将了一军……
不行。
她不服气!
自己跟那个阿妙除了家世背景以外,她有哪里不如那个席妙嘉?
之前阿妙跟沈越泽在一起了一段时间,可后来两个人又毫无征兆的分开,说明两个人之间肯定出了问题,现在沈越泽出了车祸,可阿妙那个女人还屁颠屁颠的回来照顾沈越泽,显然就是不死心的意思。
她得努力,不能让那个阿妙回来,抢走沈越泽。
莎莎眯着眼睛,暗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那张漂亮的脸蛋阴晴莫测,一会儿红一会儿绿的,直到半个小时之后,才看起来正常了一些。
“小白。”
“呀,阿妙姐,你可算过来了!”
阿妙从沈越泽家出来,没什么事情做,本来是想直接回家去的,可路上突然接到了小白的电话,说是她接了一个综艺节目,但是需要好友助阵,拍一些温情的画面,所以小白就找上她了。
阿妙已经退出了娱乐圈,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小白娱乐圈内的好朋友只有自己一个,并且只是作为嘉宾出场,阿妙被小白说的动容了,只好过去帮忙。
小白拉情的把阿妙拉进来。
不大的公寓,九十多平方的复式,但是布置的却很温馨。
这是小白公司给她配的住所。
阿妙之前也来过一次,所以还记得这里怎么走。
“你这是在拍哪一档综艺啊?”
阿妙被小白一拉进去,就看到了站在客厅的两个摄影师。
“路人的剧透。”
“咦,我之前在微博上看过这个节目的官宣,好像也是一档明星体验节目。”
“嗯,是啊!我这是开拍第一天,收拾完东西一会儿就要坐飞机去临西的乡下了。”
小白笑眯眯的拿起桌子上一瓶酸奶。
“这是节目商赞助的,我柜子里还有一箱,别客气!”
阿妙接过去,是一个现在挺火的酸奶牌子,代言人也是小白。
她没客气,接过去插上吸管就喝了。
摄影师都是在这个圈子里混的,自然也是认识阿妙的。
其中有一个之前还跟阿妙有些眼熟。
他把机器放到一边,对小白道:“小白姐,既然你邀请的好朋友是阿妙,那我们就得先拍你跟阿妙的朋友感情。你们自然一点,我们的机器跟随着你们的角度,你们像正常聊天一样就是了!”
阿妙之前说是退隐了娱乐圈,而且她前些日子还被爆出跟沈越泽的绯闻,如今以小白的闺蜜身份出现在节目里,虽然只是助演的身份,可却已经博得了很高的话题度。
节目组知道阿妙来的时候,不知道有多高兴。
本身路人的剧透这个节目的话题率就随着小白他们等花旦小鲜肉的加盟很高,如今阿妙这个话题性女王又加入其中,节目组可不愁第一集的收视率了。
阿妙看了一眼那两个摄影师,小白冲阿妙挥挥手:
“阿妙姐,没事,你别管他们!我们就正常聊我们的,如果是不该在节目里出现的,到时候他们都会剪掉。”
“我知道,不过我本来没想来的,你知道的,我现在不想再涉足这个圈子了。”
阿妙一边吸溜着酸奶,一边跟小白吐槽。
小白拉着她的手,撒娇似得摇了摇:“我知道,阿妙姐你这都是为了我!所以我特感动!你看,知道你要来,我还准备了好多好吃的!”
小白把自己的零食包拿出来,阿妙扫一眼外面装这些东西的是旅行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你这哪里是带来给我吃的?你这分明是自己怕在外面吃不好,所以偷偷藏了零食吧!”
“嘻嘻,阿妙姐,有些话我们还是自己知道,别说出来的好,人艰不拆啊!”
小白跟阿妙两个凑在一起,聊的话就变得非常多了。
正好,赶上阿妙不开心,于是阿妙就跟小白闲聊天,不知不觉的,两个小时过去了,小白的飞机是晚上八点的,于是小白就叫了外卖,来跟阿妙一起吃。
“你们摄影机今天白日里的取材够了吗?”
饭吃到一半,阿妙突然转头问两位摄影师。
其中一个摄影师没反应过来,另外一个赶紧点头:“基本差不多了!”
“这里点东西太多了,你们也坐下来吃吧!”
阿妙招呼着两个人,小白被阿妙一提醒,这才猛地想起来,两个摄影师扛了一整天机器还没吃饭呢。
小白赶紧也道:“对啊,既然取材够了,你们就别一直架着这大笨家伙了,多累啊,赶紧过来喝点酸奶!”
桌子上全都是赞助商给的酸奶,小白往两个人手里各自塞了一个。
两个摄影师挺不好意思的。
“谢谢谢谢,我们自己来。”
小白是一个很好说话的女艺人,而且她平时也挺会照顾人的,所以这些摄影师久经娱乐圈的浮沉,都能看的出来。
谁都喜欢讨喜的人。
所以小白现在跟这两个摄影师搞好关系,也是为了自己以后在镜头里的画面,可以博人喜爱一些。
阿妙问小白:“我听说这档综艺节目每个月都要换一个体验的地方,你们一共要去几站?”
“临西,昆明,还有华北地区那边……反正都是很有特色或者是很清苦的地方。”
小白摊了摊手,对这些倒是觉得没什么关系。
“反正我从小也是吃苦吃惯了的,倒是不怕吃苦。就是吧……这次大家是具体去体验生活,所以一共有好几个是我相熟的艺人。”
“那不是挺好的,互相帮忙互相照顾呗!”
小白呵呵苦笑了一声:“洛天哲也参加了。”
阿妙啊了一声,猛地反应过来。
但是因为有摄影师,她不好直接跟小白说,于是就朝着小白的方向挤眉弄眼,小白也回应了两个眼色给她,而对面正在吃东西喝酸奶的两位摄影师看的一脸懵逼。
摄影师a偷偷的问摄影师b:“你知道她们在说什么么?”
摄影师b:“我怎么知道哦!不过我们现在把机器放旁边了,现在这些我们都是不拍的了吧?”
摄影师a:“今天的素材都取够了,所以就别拍了吧!拍了一天了,你不饿吗?”
摄影师b:“你看,我都吃两个馒头了,你说我饿不饿?”
摄影师a:“我也是,早上就来拍摄了,一上午没吃东西,现在饿的不行,反正拍的东西都够了,其他就不归我们管了!我们就当没看到就行。”
阿妙朝小白做了个手势。
两个女生以眼神跟手势交流,但别说,交流的还挺好的。
阿妙:“只是录节目,你们只是刚出场的时候要集合在一起,之后不见得大家都还是集体模式。”
小白:“我就是觉得尴尬。”
阿妙:“o)o唉,没办法,娱乐圈就是这样小。更何况你是小花旦,他是小鲜肉,这样的模式组合在一起,本来就很容易撞到。所有我劝你最好还是自己先做好心里准备吧!否认你不止这一次会撞到他,以后你拍电影或者电视剧也还是会的啊。”
小白:“天哪,我一个女生被拒绝了本来就很尴尬,以后还要让我跟他一起工作……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烦心的事情。
小白虽然是一个很乐观的女孩子,但是总也会出现糟心的问题。
阿妙安抚了小白之后,午餐也都吃的差不多了。
小白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把刚刚吃的零食包打算塞进去。
现在距出发还有四个小时不到,可小白打开行李箱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少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天啦噜!我忘记带那个了!”
小白满脸窘迫。
两个摄影师一脸懵逼。
“是很重要的东西吗?你现在放进去也来得及啊!”
“不行啊,我那个东西没有了,我得现在买!”
小白急的团团转。
阿妙一脸不解的问她:“怎么了,是什么东西没有了?”
“我明天来大姨妈,每个月的日子都很准,但是我之前的姨妈巾用光了,忘记备了,刚刚打开行李箱的似乎才猛地想起来这件事!”
小白小声的跟阿妙说。
幸好现在机器买开着,不然小白说的这些话,也都得被录下来。
阿妙啊了一声,赶紧道:“没事没事,你不是说你晚上的飞机吗?现在才两点多,没事,来得及,走,我跟你现在去商场买!”
这是大事,不能马虎。
阿妙拉着小白,赶紧下楼去商场。
那两个摄影师一见两个女孩要出去了,赶紧也架起摄影机追了过去。
第七百三十九章:不负责任的父母
小白:“你们也要去吗?”
小白穿上鞋子,刚要关门,结果就看到两个摄影师扛着机器追了出来。
两个摄影师点点头,很尽责的道:“虽然白日里的素材已经录够了,但导演组说了,如果出现新画面我们一定得拍下来。这是我们的职责。因为到时候选素材的时候,要尽可能的多一些,这样节目效果才会好。”
小白红着脸,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开口,阿妙见小白那么窘迫,看了一眼那两个摄影师,把小白直接拉走了。
“没事,你就让他们跟着,等到时候他们自己就不敢再拍了!”
……
……
就算不是周末,平时商场里的人也挺多的。
小白跟阿妙出去的时候现在都要戴着口罩,就是怕万一被人认出来,然后就麻烦了。
“阿妙姐,我看了微博,沈老大出车祸了,这些日子听说都是你在照顾他?”
小白是星媒集团旗下的艺人,自然也应该知道沈越泽出事的消息。
更何况,现在网络多发达啊,任何事情都逃不过记者的眼睛。
阿妙其实不是很想说这件事,于是就淡淡的嗯了一声,“现在已经有人接手了。”
“啊?”
小白不明白阿妙说的意思,不解的看着她。
“一个叫莎莎的姑娘,你认识吗?”
阿妙跟小白刚说完,小白就拍了下脑袋。
“不是吧?你说的是那个**莎莎?”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模特,但现在,是由她来照顾沈越泽。”
“那个莎莎是公司新手的一个艺人,之前是**出身,听说是因为私底下抱上了我们人事部经理的大腿,所以被带了进来。她……怎么会去照顾沈老大?”
小白感觉这事情不简单,她张口,刚想提醒下阿妙,结果阿妙便道:“不管那个女孩是什么人,现在都跟我没关系。我跟沈越泽,早就分手了。”
阿妙最后那句话说的特别咬牙切齿。
小白觉得阿妙就跟在赌气一样。
因为她说话的时候,语气特别的重,显然是走了心的,但可能是怕人家看出来,所以就故意表现的满不在乎的模样。
但这个是瞒不住的。
小白看了一眼后面的摄像头,这时候,这些摄影师会很自觉的只拍摄她们逛超市的画面,不会把她们的对话录进去。
因为这是私人的话题。
她如果不想让人知道,导演组也没有权利公布于众。
于是,小白便故意道:“那个莎莎听说在高中上学的时候就不让人省心了,经常跷课去夜店,而且她很爱勾搭有钱人,现在她又找上沈老大……该不是看上了沈老大的大腿。”
小白的话故意没说完,就是讲给阿妙听的。
她暗暗地观察着阿妙的表情,阿妙本来是面无表情的,可听到她说完这些,果然有一些动容了。
“阿妙姐,像胡莎莎那样的人如果真的缠上老大了,那到时候想甩掉这个女人,就会跟口香糖一样了。”
“如果不是他自己不干净,怎么会招惹上人家?所以,他们这是王八对绿豆对上眼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阿妙撇了撇嘴,还是没有要回头的意思。
小白见状,也没办法再继续劝她了。
有些话,她只能点到为止。
如果一直说,只会让阿妙感觉反感。
她摊了摊手:“不知道哦,只是希望那个胡莎莎只是贪图沈老大的美色就好了,如果她要是还想从老大身上取点其他东西,那就太居心不良了。”
说话的功夫,两个人已经走到了女性购物区。
本来小白来超市就只是为了买姨妈巾的。
而那两个摄影师一开始根本不知道小白下来超市是干什么的,一看到她们两个女生走到了女生购物区这边,而且一入眼,就是什么苏菲超薄熟睡……
两个年纪不大的摄影师小哥哥脸蹭的一下就红了。
其中一个,还很害羞的对小白道:“我们……我们不知道你们是来买这个东西的。。这样吧,你们先挑,我们在旁边等你们!”
说完,两个摄影师小哥哥便赶紧转过身佯装拍摄别的画面。
小白习以为常,挑了两个自己平时用着很舒服的牌子,就准备走了。
“你没有什么其他东西是忘记带的了吧?”
阿妙怕小白又忘记了东西,便先提醒她。
小白歪着头,想了想:“应该没有了。”
“成。”阿妙点了点头:“你只要没有再丢三落四就行。”
阿妙跟小白决定去找那两个摄影师,然后准备结账。
因为是来商场买东西,所以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哥也不能太明目张胆的拍摄阿妙跟小白,所以两个人出来的时候早就换了袖珍型的摄影机,就算别人看到,也不会猜疑这是在录节目。
可阿妙跟小白刚准备去收银台结账的时候,突然不知道从哪冲出来一个小女孩。
她手上抱着一个粉色的糖果盒子,一个人也没看前面,噗通一下,就撞到了阿妙的怀里。
阿妙当时就感觉肚子疼痛不已,而那个小女孩也因为撞上去的力气太大,往后退的时候没站稳,噗通一下也跟着坐在了地上。
小白看呆了,想先把小姑娘扶起来,可这时一个中年女人突然冲过来。
她好像是看到小姑娘坐在地上,然后一下子急了。
先把女孩从地上抱起来,然后就指着小白跟阿妙不分青红皂白的骂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啊?两个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欺负小孩子?”
“什么?欺负小孩子?!”
阿妙跟小白都听懵了。
“这位女士,你是不是误会了?”
小白看着眼前这个中年女人似乎是小女孩的母亲,小白压着声音想解释,可那个女人好像什么都听不进去,根本不让小白说话,她只要一开口,她就直接打断小白。
“误会什么啊?我亲眼看到我女儿坐在了地上,你们能说这跟你们没关系?你看看你们,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这样欺负一个小孩子,你们的良心上也过的去伐?”
小白很少见到这样蛮不讲理的人,差点都被气笑了。
“你女儿坐在地上是因为她跑步的时候没看人,撞到了我朋友,我朋友肚子现在还被撞的很痛,你女儿就是因为惯力作用坐在了地上而已。”
“什么惯力作用不惯力作用的?你别跟我瞎扯!”
这个小女孩的母亲一看就是很不讲理的人。
她一直指着小白跟阿妙,说是她们欺负了自己女儿,还要叫她们赔钱,而那个小女孩也一直在哇哇的哭。
小白想让那个小女孩自己说清楚事情始末,可那个小女孩却一直在哭,根本不理她。
小白无语极了。
如果不是眼前这个中年女人穿的衣服还算可以,她真的以为这两个人是在碰瓷的。
而因为她们几个人在争执,四周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两个女学生在旁边看着阿妙跟小白,好像隐隐的认出了她们。
“咦,我怎么觉得这两个人很眼熟?”
“是啊,你不说我也不知道,看着的确很眼熟,该不会是什么明星吧?”
小白皱起眉头,阿妙的肚子被撞的那一下力度真心不小,小白一抬头,见她脸都白了。
“阿妙姐,你没事吧?”
小白压着嗓音问她。
阿妙摇了摇头:“我还好。赶紧把这个女孩子的事情给处理清楚吧,你看,四周围观了太多人了。”
小白感觉这事一时半会都说不清楚了,阿妙提醒她:“不是还有摄影师在我们后面吗?他刚刚应该把那一幕拍下来了吧?”
阿妙这么一说,小白突然茅塞顿开,赶紧走过去找那两个小哥哥。
“刚刚你们又拍到这个女孩子扑过来的始末吗?”
摄影师小哥哥用力地点头。
小白松了一口气,把dv机拿过来,直接走到那个女孩母亲跟前。
她仰着头,感觉终于能扬眉吐气了。
“这是刚刚发生事情的所有始末,你自己好好看看,到底是我们不小心把你女儿推到了,还是是你女儿猛地撞了上来,自己没站稳摔倒的。如果这个你不相信,你还可以去调商场的监控,反正这件事跟我们没关系,这个锅,别想乱甩别人!”
一开始,那个小女生的母亲还一副你在推卸责任的模样,根本不相信小白的话,但是等她看完了视频之后,她突然脸色就变了。
小白冷冷的看着面前的女人,现在很多孩子嚣张跋扈,得理不让人的坏习惯,根本不是自己养成的,而是都是从自己父母身上学来的。
小白觉得这样的父母真的很让人可怜。
她们生了孩子,却没有进行教导的义务,既然如此,还不如不生。
这简直是在变相的毁坏一个孩子的人生!
小白凉凉的道:“真相你也都看到了,现在,你还要说这些都是我们的责任吗?”
“哦,是这样啊!原来是我搞错了啊!”
那个女孩的母亲看完之后脸色的确不太好,但她非但没道歉,反而还一副也不过就是这么点小事的口吻,根本没有要道歉的意思。
“算了算了,原来就这么一件小事。好了,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宝贝,我们走吧,今天这次就当作自认倒霉,小心下心一次,别再遇到这么晦气的事了。”
第七百四十章:嫩模的绯闻男友
小白跟阿妙两个人瞪大了眼睛,真的没想到那个女人会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
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在旁边都看不下去了,拦住那个要走的女人,道:“喂,大婶,这件事本来就是你女儿的错,你作为她的母亲不赔礼道歉,刚刚说的那些话是什么鬼?你就这样教导自己的孩子吗?简直是在误人子弟啊!”
“就是啊。”
旁边围观的人群也一个个都长着眼睛,她们看得懂是非黑白,也都觉得那个小女孩的母亲过分了。
每个人都指着那个女人,在讨论她的过错。
如果阿妙或者小白是那个女孩的母亲,现在肯定已经满脸羞愧不知道该怎么见人了,可一个人的心理素质一旦强大到一个地步,那就绝对非常人可比。
“喂喂喂,你们还想怎样啊?我的女儿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难道你们还想逼着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给你们道歉吗?”
“没说要你女儿给我们道歉,但最起码你作为她的母亲,也应该给我们道个歉吧?你看我朋友的肚子刚刚那一下被她撞的多厉害?如果我朋友是个孕妇,你女儿现在可能都变成了杀人凶手你知道吗?”
小白脾气急的时候,说话就变得很冲。
那个女人也不是一个省油的主,一听小白这么说,当即就开喷了。
“哎哟哎哟,你们这么大的人现在跟一个小孩子在计较?你们可真搞笑啊!你说我女儿把你朋友肚子弄痛了,可我女儿的头难道就不疼吗?你们毕竟这么大的人了,我女儿皮娇肉嫩的,怎么能跟你们比啊?”
小白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不讲理的人,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阿妙赶紧把她拉住。
这样的人,她之前也遇到过。
跟这样的人是说不通的。
因为她们的世界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世界,她们把自己还有自己的子女当成了主宰,所有人都应该为她们妥协。
撞到这样的人,是她们的晦气。
“好了,小白,别跟她们再理论了。跟这样的人,你就算说一万遍都说不通!”
阿妙拉住小白的手,想带她去结账,而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也认不了,他们刚刚在小白跟这个女人理论的时候就在暗中拍摄了,准备等节目播出来的时候把这个画面插进去,让所有人都看看这个女人无耻的一面。
但那个女人的眼睛很尖。
她见小白跟阿妙走了,而刚刚那两个摄影师手里拿着一个小dv,脸唰的一下就变了。
她扑过去,想把那两个摄影师手里的dv抢过来。
“喂,你干嘛?!”
“你们还问我干嘛?刚刚你们在干嘛呢?是不是在录我的象?我告诉你们,未经他人允许,是不能轻易录像的,你这样是在侵犯我的肖像权!”
女人梗着脖子,说的话特别大声,好像自己非常有理。
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也火了。
dv是公司的,也算是他们吃饭的家伙,哪是别人想拿就拿的啊?
四个人,一下子就僵持住了。
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围观的人群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把阿妙小白她们全都带到了商场的休息室。
摄影师小哥哥把自己录下来的视频给警察看。
警察看完,便指着那个胡搅蛮缠的女人道:“这件事就是你女儿有错在先,你不教育竟然还护着她?呵呵,我真是头一次遇到你这样的奇葩母亲。”
“我女儿这么小,有什么错难道不应该被原谅吗?她们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跟我女儿计较?”
“什么叫人家故意跟你女儿计较?一开始你看人家有要跟你女儿计较的意思吗?是你自己这个做母亲的不知道如何教导自己孩子,惹恼了人家,还要抢人家东西!好了,现在你该给人家道个歉,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那个女人不情愿的看了阿妙跟小白一眼,很不愿意的样子。
警察压低声音跟喊似得道:“还不快点?我们派出所事情每天都很忙,没工夫天天来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自己主动点,别给我们找麻烦!”
那个女人属于软的其硬的怕的人。
她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她道歉的时候那很敷衍的态度,但阿妙跟小白也不想跟这样的人计较了。
因为她的思维跟世界观都跟她们不一样。
跟这样的人无论你说再大,她都是听不进去的。更何况,小白好像赶晚上的飞机。
她就没理那个女人了,跟警察道了谢,便跟阿妙还有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离开准备返家了。
“哇,真的从没见过那么奇葩的人,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在这个世界上,象她那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恶心人的事情?全都是这种人搞出来的。”
“刚刚我们两个在旁边看的都气死了。”
阿妙跟小白在回去的路上,还在讨论刚刚的事情。
身后的两个摄影师小哥哥提起来也是气哄哄的。
“她竟然还要来抢我们的摄影机?真的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啊!”
“哈哈,没事!好在你们的摄影机都没问题,如果万一被她弄坏了,就狠狠地讹她一笔!让她知道,长着一张嘴然后到处乱说话乱喷人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
小白笑呵呵的跟她们开玩笑,阿妙朝她比了一个牛掰的手势。
到了小白家,阿妙帮小白又收拾了下行李,两个人说了会话,阿妙便准备走了。
这时,两个摄影师小哥哥又赶紧扛起机器,拍摄阿妙跟小白分别的片段。
因为是要拍出阿妙跟小白好朋友的感情,所以在分别的时候,小白还特有综艺感跟阿妙来了一个爱的抱抱。
阿妙之前也拍过综艺节目,虽然对这些东西挺抵触的,觉得很不真实,但是拍电视的东西就是这样。
你不能展现那些太过普通的东西,所以自然而然表演出来的时候就变得夸张了。
“好了,那我先走了!等你到了之后给我打个电话记得报平安!”
“好哒,没问题阿妙姐!”
小白朝阿妙比了一个ok的手势,阿妙关上门,离开了小白家。
阿妙本来是打算跟席瑞麟一起出国留学深造的。
可当时赶上沈越泽车祸出事,所以后来阿妙只好暂时放弃了留学的打算。
国外的教学一旦开课,便是一学期。
一学期有三个月,不能中途插班,所以,就算现在阿妙想去美国上课,也要等三个月之后。
于是,阿妙每天在家闲着无聊,就想找点事情做,但除了唱歌,阿妙实在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兴趣爱好。
阿妙抱着韩峻尘送自己的小猫,每天窝在床上发呆看书看电视。
这样的日子一连过了几天,突然阿妙在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图片,黑色的标题硕大刺眼
三线**胡莎莎疑与人热恋,对象为星媒集团老总沈越泽。
新闻上贴出的照片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在逛街的图片。
阿妙看那个男人的背影,的确很像是沈越泽。
阿妙又想到当时沈越泽对自己的态度,阿妙越看越生气,直接把手机扔到一边。
萌萌刚刚醒过来,听到动静,摇着尾巴,晃晃悠悠的跑到阿妙身边。
阿妙看了一眼萌萌,心都化了。
她把小家伙抱起来,眼睛里跟盛了水一样,波光潋滟。
“萌萌,你说,那个叫做沈越泽的家伙是不是很讨厌?他当时说的那些话,那么伤人,我现在却还在想着他的腿有没有好,身上的伤还会不会痛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很天真啊?”
“喵呜~”
萌萌已经三个月了。
它总是爱黏在阿妙的身上。
阿妙把小家伙抱在怀里,小家伙一直喵喵的小声叫。
“你在说什么?你是不是在跟我说以后都别理那个家伙了?嗯!我觉得萌萌说的对,像沈越泽那样的人,我们以后都不要理了!就算韩峻尘说他之前做的那些都不是故意的又怎么样?你看看他现在的态度,那么差那么拽,难道我跟他分手之后,就不能再找到更好的了吗?”
阿妙还是挺清楚自己的优点跟缺点的。
先不说她的家世背景,自己的身段还有脸盘走出去,绝对是引人注目的那种。
自己没有什么太让人反感的地方,所以想找到一个好男人,不会是什么难事。
“萌萌,既然他都能重新找个女人,那我们也应该放下过去那些事情。我也要谈恋爱!学会接受新的感情,这样,我才能忘掉那个让我难过的讨厌家伙。”
阿妙看着自己手腕上的手镯,这个粉色的手镯,是沈越泽当年送给自己的。
阿妙一直没有摘下来过,就连洗澡的时候都没有。
可现在,她想摘下来了。
既然已经过去了,那她就不能再恋恋不舍。
做人,要学会往前看。
阿妙把怀里的小猫放下来,想把手镯摘下来,但是她突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用力,手上的镯子就跟黏在她手上了一样,不管她用多大的力气,也摘不下来。
第七百四十一章:摘不下来的手镯
阿妙一下子就懵逼了。
“咦,怎么会这样?!”
阿妙试了好几种方法,又是用肥皂水泡,又是借助工具的。
后来她连钳子都想拿出来了,但最后,阿妙还是没舍得。
毕竟她只是想把这个镯子取下来,而不是想把它弄坏。
阿妙想了想,就先开车去了附近最近的一个珠宝店。
“老板,我这个镯子摘不下来了,可能是长时间呆着开关坏了吧?你帮我看一下。”
阿妙已经带了最起码十年以上了。
她想会不会就是因为她长时间佩戴,导致开关出现了问题,没办法把东西取下来。
店老板研究了一下,然后对阿妙摇头:“不行啊!席小姐,你这个虽然有一段时间了,可开关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啊!”
店老板说完之后,也觉得很奇怪。
“不过我饰品店这么多年了,还从没遇到过这样奇怪的饰品,既然戴的上去,却取不下来?席小姐,这个手镯一定跟你很多年了吧?哈哈,我看它是跟你有感情了,不愿意下来了!”
店老板随口开了一句玩笑,阿妙也没当真,她苦笑了一声:“算了,我再自己想办法吧。”
阿妙从饰品店出来,又去问了两家。
结果给出的答案都是一样。
阿妙觉得这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她垂着头,失魂落魄的从另外一家珠宝店正打算离开,突然旁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冲了过来:
“等下!这位小姐,你能不能让我看一下你手上的镯子?”
“啊,你说我吗?”
阿妙指了指自己,然后见那个老人激动的点头。
“是啊!”
阿妙哦了一声,没所谓的把手伸过去,那个老人认真的看起来,非常仔细,像是在研究一样,阿妙见他的眼睛都快贴到镯子上了,很想好心的问他一句需要不需要放大镜。
可老人这时却突然激动的叫了起来:“研究了这么多年,原来真的有凤灵镯的存在!看来我之前的那些研究都没白费,我没有再胡思乱想!这么多年了,我终于看到凤灵镯实物了!”
老人特激动,眼睛跟黏在镯子上了一样,但一直在喊。
阿妙都听懵逼了。
“等等,老人家,什么是凤灵镯啊?你说的是我手上的镯子吗?”
“是啊!你难道不知道这个是凤灵镯吗?!”
老人用很惊讶的眼神看着阿妙。
阿妙摇摇头。
“这是当初我朋友从一个小商贩手里买下来送给我的。当时也不是很贵,才十几块吧。”
“什么,小商贩?十几块?!”
老人听了,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凤灵国公主非常珍爱的藏品,当时凤灵国被一场大雪吞没,后来关于那个国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不见了,很多寻宝人都想找到属于那个国家的东西,哪怕是一点点都好!这是非常珍贵的文物啊!”
“……老伯伯,你别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什么凤灵国,我怎么都从来没听说过哇?”
老人见阿妙不相信自己,他伸手在自己口袋摸啊摸,然后掏出一个小本子给阿妙看。
考古学教授,杨一本。
阿妙把名片拿过去,接在手里翻看了一下。
“您还是考古学校的副校长?”
“呵呵,是啊,我接触考古已经有三十年了,所以,刚刚打你手上的镯子一看,就觉得这镯子不同凡响。你看,凤灵镯的手镯内侧有她们国家专门的雕纹,这个镯子里的纹路,非常符合,所以,我敢断定,这就是凤灵镯!”
老人越说越激动,指着那个镯子,眼睛好像都会发光一样。
阿妙低头也看了一眼,倒没什么太大的起伏情绪。
不管这镯子是不是古董,它值多少钱,她都不在意。
阿妙晃了晃手上的镯子:“你想要这个什么凤灵的手镯吗?”
“姑娘,你愿意卖给我们?”
“不是卖,是赠送给你们。但前提是……这个镯子,你们得帮我取下来。”
阿妙耸了耸肩,说的非常随意,那个教授一下子有点不确定了。
“你真的要送给我们?”
“是啊!这个镯子我不想要了,如果我放在家里丢掉也是浪费,既然你们要研究,那就当我为国家的考古事业做份贡献好了。”之
阿妙想过了,既然决心要忘掉一切,那就不能恋恋不舍。
老教授高兴坏了。
阿妙把手伸出去,老教授想把镯子取下来,可等他准备取手镯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不太对劲。
“咦,怎么取不下来?”
老教授尝试了几次,最后都不行。
他不解的看向阿妙,阿妙见老教授也是一副蒙圈的样子,顿时感觉这个镯子拿下来是没希望的了。
“这个镯子我带了大概有十年了,但是我一直没有把它取下来过,今天想把它拿下来,可发现这个镯子就跟长我手上一样。所以,现在您也看到了,不是我不愿意把镯子给您,而是这个镯子,它自己不愿意下来。”
杨一本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阿妙。
因为他刚刚也看了开关,这个镯子的开关是好的,也就是说,它应该是可以取下来的,可现在,却不能把它从阿妙的手上拿下来……
这种怪事,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怎么会这样?”
“我也不知道啊!”
阿妙摊了摊手,也很无奈啊!
老教授看了看阿妙手上的镯子,又看了看她,索性道:“这样吧,姑娘,你给我留一个电话。我回去跟我的学生研究研究,兴许还有办法。”
“好吧。”
阿妙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帮杨一本存进去,然后她就开车回家了。
这个镯子阿妙试了很多次,既然拿不掉,那她索性就放弃了。
阿妙后来回家,晚上睡觉却还在做梦。
之前梦里总会出现一只狸猫,可这一天晚上的梦却跟以往的都不太一样。
阿妙的梦里,没有再出现那只狸猫,而她好像化成了空气,站在一栋房子外,看到里面有一对男女还有一个小孩子,她们看起来似乎是很温馨的一个家庭,可突然一队人马冲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杀人。
整个庭院血流成河,本来被女人抱在怀里的孩子也死了。
而就在这时,那个女人突然发狂,一席长长的黑发突然变红,赤发烈焰,手里猛地多出两把泛着紫光的长剑,直勾勾的捅向对面男人的心脏。
而就在这时,突然一大片樱花雨下,一个女人姿态妖娆,笑容勾人的出现。
她拿着一把花色的雨扇,指着赤发烈焰的女人。
阿妙根本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只是看到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
那个站在赤发烈焰女人旁边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父亲,他后来不知道是听到对面的女人说了什么,突然发怒,扬起手里的长刀,猛地挥向那女人,那个女人站在原地,见男人提刀朝自己冲来,却没有任何害怕的意思。
就在电光火石的刹那,突然那个女人猛地一个后空翻,躲开了男人手中的长刀,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
四周噼里啪啦的,全都是雷电的声音。
梦境就到这里,戛然而止。
阿妙醒过来的时候,有一秒觉得自己甚至还在那个场景里。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晚上都在做梦。
而每一天的梦有时候都是一样的,可有时候,又不太一样。
阿妙觉得自己可能是心里想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导致晚上都睡不好觉。
她想着,从今天晚上开始,她就去跑步。
回来的时候洗个澡,然后累累的睡觉,这样肯定不会再做什么奇奇怪怪的梦了。
“妈!”
阿妙从房间出来,乐多雅跟席御臣今天都没去公司。
乐多雅正坐在沙发上插画,席御臣在旁边看,阿妙抱着萌萌哒哒哒的系着拖鞋下来。
“妈~这是什么花啊?看着挺漂亮,还挺少见的!”
阿妙一到客厅,就把花瓶里紫色的小花吸引住了视线。
乐多雅笑了笑回答:“这是紫荆花。平时都是生长在高山树林上,昨天你阿布叔叔刚刚爬山回来,见那边有人在卖,特地带了一些回来。”
“咦,这就是紫荆花?还真挺好看的!”
阿妙不太喜欢仿若牡丹的张扬,就喜欢梅花山茶花啊这种小巧秀丽的。
阿妙低下头嗅了嗅,还挺香的。
她转头问乐多雅:“那阿布叔叔呢?我已经有段时间没见他了,昨天他带东西过来,怎么也没见到他人哇?”
“这不是今天一大早又被你爸派去处理公司上的事情了吗?”
乐多雅指了指身旁坐着一言不发的男人。
席御臣被点名了,脸一沉,故意装的自己很委屈的模样道:“我今天不让他去公司,那我怎么留下来陪你?我已经一周没休息了,今天公司正好也没什么需要我主持的事情,我辛辛苦苦争取机会留下来陪我老婆大人,难道老婆大人不高兴么?”
“诶呀,你别这样说!你这样说的搞的我是古代那些祸国殃民的妖精,祸水红颜一样!耽误君王上朝,我可不背这锅啊!”
第七百四十二章:考古教授杨一本
虽然乐多雅跟席御臣现在已经是快五十岁的人了,可两个人还跟二十多岁新婚时一样,斗嘴玩笑,扮可怜装萌,一点都不觉得唐突或者是不舒服。
阿妙早都习惯自家父母秀恩爱撒狗粮了。
她捂着眼睛,赶紧先逃离客厅沙发。
“好了好了,我带萌萌出门溜达溜达,给你们腾地方!接下来,不管你们说什么做什么,我都听不到!”
阿妙一边说,一边往外跑。
外面的阳光很好,现在还不到夏季,春风徐徐,撩拨着人的鼻尖,让人感觉很舒服。
阿妙把怀里闹腾的小家伙放到门口的草坪上。
席家的门口有一个大院子跟喷泉,萌萌不喜欢去喷泉那个地方,因为它知道那边有水,所以一直躲喷泉远远的,只在草坪上蹦达。
阿妙就蹲在旁边,时不时的逗下小家伙,喊它一声,就看到萌萌屁颠屁颠的跑回来,整个猫身子都黏在了草坪上似得,一直蹭啊蹭。
阿妙见状,赶紧把相机开起来给她抓拍了两张。
“嘿,这是我写的第几回~看鸟儿成双成对飞,这次又写给哪位……”
铃声突然响起,阿妙低头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哪位?”
“席小姐,你好,你还记得我么?”
电话内传出苍老的男声,但这声音阿妙听到,隐隐的觉得有些熟悉。
“前几天我们还在珠宝店遇到过,当时我自我介绍过,我是考古系的教授,我姓杨。”
杨一本。
阿妙被一提醒,就想起来了。
“杨教授,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萌萌还在阿妙的脚边蹭来蹭去,根本没有理会阿妙手中的电话。
她把小家伙抱起来,放到膝盖上,小家伙就软绵绵的朝她叫。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你不是说你的手镯摘不下来吗?我回去跟我的学生研究了一下,发现了一些事情,我想,应该跟你说一下。席小姐,你现在有时间吗?不如我们见面聊。”
“唔,我现在倒是有时间啊。”
阿妙刚开始接到杨一本的电话还觉得挺奇怪的。
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打电话给自己,但他说是跟手镯有关,阿妙好像就能理解了。
“那这样吧,在贵友商场一层的星巴克,我们在那见面吧。”
“好。”
“席小姐!”
阿妙到星巴克的时候,杨教授已经到了。
他一看到阿妙就立刻站了起来,他身旁还坐了一个年轻的男生,一看自己老师站起来,他也立刻跟着起立。
“席小姐,这是我的学生,也是研究凤灵国历史的,叫做汤明。”
“嗯,你好。”
阿妙笑了笑,没有伸手。
汤明是想跟她握手的,可见阿妙没有那个意思,顿时有点尴尬,掩饰的把手收了回来。
“杨教授,你在电话里跟我说关于镯子有事情要跟我讲?”
阿妙对考古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她会过来,也单纯的是因为手上的镯子而已。
杨一本点点头,道:“我回去之后就又重新调查了了一遍凤灵镯跟凤灵国的资料,发现,这个镯子其实并不属于凤灵国,它是由帝都王朝来的。”
“帝都王朝?”
这些都是阿妙从未听过的朝代称呼,她觉得很新奇。
杨一本见她好像挺有兴趣的样子,就继续解释:“帝都王朝跟凤灵国一样,并不被记载在教科书上的历史上。至于原因,现在也没人能说的清楚,但当年的帝都王朝很大,相当于我们现在一半国家的领土,领导着四周无数个小国,凤灵国本来也是受它领导的其中之一,可后来,帝都王朝爆发内乱,当朝的两位王爷皇甫峻皇甫则分别效忠皇朝的两位皇子,战火一触即发,整个帝都王朝都陷入了杀戮之中,后来,凤灵国见机发动战乱,说是要平息军火,解决内乱,却利用当时最好的时机,一举灭了帝都王朝,取而代之。”
“这些历史,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算是一段野史,但的确是真实存在在我们国家中过的。你可以看看我带来的这些资料。”
阿妙本来以为自己对考古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她随手翻看了几下杨一本带来的资料,阿妙突然觉得,这些过去古代的历史,也挺有意思的。
很多东西,都是她闻所未闻的。
每一段都跟个小故事一样。
只不过……
“你在电话里说说不定有办法解开这镯子,那,你是不是从这些历史中找到了打开它的方法?”
“不不不,我找席小姐你过来,其实是有另外一件事要跟你说。这个镯子……”
杨一本突然变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我们根据资料调查,席小姐你手上的这个镯子,虽然是凤灵国公主的陪葬之物,但这个东西本不属于凤灵国公主,这是帝都王朝当时王爷皇甫则的妻子,黎妙的东西。”
汤明在旁边一直没说话,但杨一本说到这里,他就突然很激动,好像自己知道很多东西,现在终于有机会讲出来,有用武之地一样高兴。
“关于那个黎妙有许多传闻,但是历史上也没有正确的记载。可是根据历史上零零碎碎的描述,那个王妃黎妙可能不是人,而是一只妖精。这个手镯本是她的东西,后来,却流落到凤灵国公主的手里。”
妖精?
在现代社会听到这个词,而且还被人用这样郑重其事的表情说出来,阿妙真的是忍不禁的挑了挑眉毛。
汤明见阿妙似乎不太相信,继续道:“在来的时候,教授一直嘱咐我,让我不要说太多关于这个镯子的事情,因为他怕你听到会吓到。但是我觉得,既然这个镯子现在戴在你身上,你就应该有权利知道这些事情!”
汤明是一个典型的热血青年,讲话做事都有点不经大脑。
阿妙看了看杨一本,见杨一本也是一副很沉重的模样,阿妙却并不害怕或者是好奇。
她现在生长在二十一世纪,什么妖魔鬼怪,这些都是小说或者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东西,阿妙真不会太轻易地相信。
汤明看了看四周,神秘兮兮的道:“关于这个镯子有一个传说,当年皇甫则的王妃黎妙刚刚生下第一胎,结果帝都王朝就爆发战乱,凤灵国趁势攻入,当时,凤灵国公主很喜欢皇甫则,想要让他入赘,可皇甫则不肯,于是凤灵国公主就暗中妒忌起他的妻子黎妙。在知道黎妙是一只妖精之后,凤灵国公主特地请了当时最厉害的一位驱妖师。黎妙被重创,自己跟皇甫则刚刚出生的孩子也在战乱中死去。黎妙当场发疯。因为当时黎妙手上的镯子是她的贴身之物,而凤灵国公主却很喜欢,她便把黎妙手上的镯子派人抢了下来,黎妙将自己所有的怨念都化为诅咒,封印在了那个镯子里面。而皇甫则见自己妻子如此痛苦,自己的孩子还被凤灵国的人杀了,在拼尽全力杀了凤灵国国王之后,便跟黎妙一同自杀,帝都王朝,也因此没落。”
“这好像是一个魔幻剧的剧本。”
阿妙听了之后,感觉汤明说的这些有点耳熟,可一时之间她又想不起来了。
之前她还没退出娱乐圈的时候,有不少制片人跟导演找到她,塞了很多类型的剧本给她。
关于魔幻这一类的电影,阿妙觉得大抵都差不多,所以她觉得汤明说的这些,很有可能是从某个魔幻剧里看来的。
汤明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你不相信?虽然这只是传说,但是我们考究过关于帝都王朝跟凤灵国所有的历史,这个传说是最贴近的了!所以,我们教授才会这么着急的找到你,这个手镯可能有千年之前的诅咒,这是很危险的东西!”
“千年之前的诅咒?你也说了,这些都只是传说,或者是从书上看来的,有证据吗?关于你说那个什么王妃黎妙是一只妖精,你连明确的证据都没有,又凭什么认定这个手镯上有千年之前的诅咒?”
阿妙觉得有点无厘头,她不相信。
汤明还想开口,这时杨一本却道:“席小姐,我有一件事想问你,希望你能诚实的回答我。”
“你问吧教授。”
“你说你是从十年前戴上这个手镯的。那在这十年中,你可有什么跟以前不一样的地方?”
“没什么啊!”
阿妙摇了摇头,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除了……
“我之前很少做梦,只是这十年来经常晚上会重复做梦。有时候,梦境几乎差不多,但又有的时候,梦境不太一样,可都跟之前的梦境差不了太多,因为地点会变,可人物都没发生过改变。”
“是什么样的梦?席小姐你能方便描述下吗?”
杨一本在听到阿妙会重复做梦的时候,眼睛立刻变亮了许多。
“我自己也说不清那个梦,只是梦里的女主角是一只狸猫,不过,她有时候是一只狸猫的样子,又有的时候是人的形状。”
“狸猫……妖精?”
汤明在旁边暗暗地嘀咕。
阿妙见杨一本跟他那个学生汤明神色突然变了,她一开始还没察觉到什么,但过了几秒,她仿佛理解到了什么,她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跟刚刚不太一样了。
第七百四十三章:你就这么想躲我吗?
阿妙见杨一本跟他那个学生汤明神色突然变了,她一开始还没察觉到什么,但过了几秒,她仿佛理解到了什么,她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跟刚刚不太一样了。
“难道,这手镯真有问题?”
“你刚刚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吗?”
杨一本追问。
阿妙点了点头:“这点小事,我犯不着骗你们,我又没有好处!”
阿妙说的是大实话,杨一本听完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
“看来这个镯子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奇!”
“我之前就说过了,这个镯子被下了诅咒,席小姐你戴了这么久……”
汤明的话说到一半,就没往下继续了。
但显然,不是什么好的意思。
阿妙的脸色也一下子阴郁下来。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这个镯子现在我想拿都拿不掉。”
杨一本见阿妙心情很差,便安抚她:“席小姐你别着急,我们会帮助你的,但你得给我们点时间,我们得多去研究下这手镯的来历跟资料,说不定,可以帮你找到如何解开这镯子的办法。”
阿妙其实挺生气的,因为之前没遇到他们之前,她根本没有想过这镯子会有什么问题,可现在,他们刚刚说的那些话一句比一句吓人。
什么这个镯子上有只妖精的千年诅咒。
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啊!
阿妙从小就是无神主义论者,可被他们这样一说完,她自己都在怀疑了。
“希望你们能找到解开它的办法吧。”
阿妙在控制自己不生气。
杨一本还想再说什么,可他刚刚喊出“阿妙小姐”四个字,就被自己的学生汤明拉住了。
“老师,我们现在还是赶紧回研究所查找资料吧!”
汤明还算是个眼力价的。
他看出了阿妙的不高兴,所以就不敢让杨一本再说话了。
杨一本倒是没想那么多。
“是是是,汤明你说的对。既然这个镯子危害力这么大,那我们可不能耽误。走走走,现在就回研究所!”
“席小姐,那我们就先回家了,如果有突破,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你。”
“……”
汤明跟杨一本走了。
阿妙低头看着自己的镯子,越看越心烦。
她叹了声气,起身准备回家,可是刚一出咖啡厅的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穿着清凉的女孩子,女孩的手里拎着一个袋子,里面似乎都是刚刚从超市买的东西,男人坐在轮椅上,自己推着轮子,往前在走,女孩跟在后面,一直嘻嘻笑着在说些什么,两个人的背影遥遥看过去,就跟情侣一样。
阿妙的手,一点点的收紧,就连指甲刺进肉里,她第一时间都没感觉。
“嘶!”
直到看到莎莎跟沈越泽已经走远,阿妙这才缓过神来。
她低低的叫了一声,因为感觉到自己掌心的刺痛。
“席妙嘉……你怎么这么没出息?”
可能是因为刚刚太用力了,阿妙的掌心隐隐的有流血的痕迹。
她拿出包里的纸巾,擦干净,然后转身去停车场。
“老板!”
沈越泽虽然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可是前天刚刚看过医生,他这腿最起码还要再休息几天才能下地走路,所以,这几天都是由莎莎来照顾沈越泽的。
白天,她就在沈越泽公寓里打扫卫生、做饭,晚上做完晚饭后,她就回自己的家。
一开始,莎莎跟沈越泽说,每天晚上还要回家太麻烦了,她可以在沙发上凑合睡的,可沈越泽不愿意,他说,要么晚上自己每天回去,要么就别再来了。
莎莎怎么能放过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
刚刚泡了一杯柠檬水,黄色的柠檬在蓝色的杯子里,看着煞是透明好看。
穿着清凉的女孩笑吟吟的把水杯递到沈越泽的手里。
“听人家说,每天多喝一杯柠檬水有助于补充维生素c。”
沈越泽嗯了一声。
“放那吧。”
男人的声音始终还是冰冷清凉,莎莎嘴角微微一抽,内心不相信自己感化不动这个男人。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
现在天气还没有很热,可她却每天都挑的最清凉最性感的衣服,就是希望她能吸引到这个男人的视线,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
可沈越泽比和尚还和尚。
他不但一眼都不看,而且说话的语气永远都是那样冰冷冷的。
好歹自己也是个大美女,胡莎莎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胡莎莎不死心,继续又跟沈越泽找话题:
“对了,前几天经纪人跟我说乾坤记的剧组想要邀请我做女二号出演,老板,你觉得怎么样?”
胡莎莎虽然是**出身,演技不好,可胜在她长了一张年轻漂亮,又会勾人妩媚的眼睛。
沈越泽之前也听说过关于乾坤记这个小说。
这本来是一本很火的网络ip,后来被改成了电视剧剧本,因为演员女二号是一个长相妖艳又心狠手辣的人,所以后来公司才把胡莎莎推荐去。
“这事归裘朗管,你要是不愿意去就跟他说。”
“没有啊,我没有不愿意去!”
胡莎莎以为沈越泽觉得自己是不愿意去,赶紧解释。
“我就是想,这是我这刚刚出演的第一部剧,开头就接了一个恶毒的女二号角色,这以后定位会不会被限制了啊?”
“你很适合。”
沈越泽的四个字,让胡莎莎一下子哑口无言了。
沈越泽是名副其实的话题终结者……
尤其是在跟自己不喜欢的人讲话的时候,他恨不得多一个字都不讲。
胡莎莎在这几天照顾沈越泽拼了命的想找话题想跟他讲话,可沈越泽总是爱搭不理的态度,或者是她刚一开口,结果就看到对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胡莎莎都在心里怀疑沈越泽究竟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先不说她这每天多明显的引诱,她好歹是个女孩子吧?
可他竟然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跟自己讲……
胡莎莎的自尊心大大受挫。
她都有点想放弃了,可又想到星媒老板娘的位置……
如果她能成为星媒的老板娘,她根本不需要这么辛苦的争取角色就能大红大紫,过的舒舒服服。
“唔,老板,今天中午你想吃什么?刚刚去超市买了很多菜,不如我煲个汤吧?我煲汤技术很好哒!”
胡莎莎把排骨跟海带拿出来,沈越泽没说话,但胡莎莎见他不说话,就当默认了。
人家都说,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就一定得先拴住他的胃!
胡莎莎的煲汤技术自认还算不错,她想着,如果能在这几天让沈越泽爱上她的美食也是不错的事情。
她哼着小曲,心里充满幻想的开始做汤。
突然这时手机“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她拿起来一看上面显示的号码,脸都白了。
怎么是他?!
胡莎莎下意识的摁断。
她记得自己明明拉黑了这个号码,可他怎么还能再打的进来?
胡莎莎赶紧又把号码拖到了拉黑区。
天色渐凉,做完晚饭后,胡莎莎便准备回家去了。
她在走之前,一直在暗示沈越泽,自己想留下来,可是沈越泽连理都不理她,没办法,胡莎莎只能打道回府。
她收拾了下东西,便出门准备打车回家。
“啧,这个地方这么多年怎么还是这么脏乱差?一到下雨天就这样,都没人管啊!”
下午的时候,北城下雨了。
雨不大,但下了有两三个小时,而胡莎莎所住的地方有点类似于胡同弄堂。
地面因为是二十多年前建造的关系,经历过风吹雨打,现在地面坑坑洼洼的,只要一下雨就容易积水,胡莎莎穿着高跟鞋,再加上天也黑了,这边没路灯,她如果自己不拿手机当手电筒照着,很难看清地板,只要一不小心她就能摔倒。
胡莎莎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因为怕地方有什么东西会伴着自己,所以现在胡莎莎的注意力都在坑坑洼洼的地板上。
她家在弄堂里的最里面,所以走的也最是难受。
终于,到了自家门口,胡莎莎把手机的手电筒关上,正打算掏钥匙进门,突然她感觉到身后窜来一股冷气,她下意识的转身,就在这一刹那,一只手猛地捂住了她的嘴巴。
“啊!”
恐惧充满全身,胡莎莎忍不住大叫起来。
但是声音全都被捂在了手掌里,胡莎莎就算再怎么用力的叫喊,都会变成呜咽的声音。
一只手在她的包包里到处翻找,胡莎莎一开始以为只是抢劫犯,可是没想到男人在她的包包里翻了半天,没有去拿钱包,而是找到她的钥匙,又轻车熟路的开了门,胡莎莎的整个后背都冒起了冷汗。
她的钱包就在包里。
可是这个男人不但不翻她的钱包,却拿出她的钥匙去开门……
任是个长着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到她家有多破多旧。
“进去!”
耳边响起一道粗戾的男声,胡莎莎的眼睛不由得瞪大,好像一下子就明白了什么。
“胡莎莎,我找了你好久,我给你打电话你一直都不接,怎么,你就这么想躲我吗?”
第七百四十四章:又有人要倒霉了
男人打开灯,明亮的灯光充斥房间的那一刻,胡莎莎的身体却在不由自主的抖。
对面的男人冷冷的看着胡莎莎,她动都不敢动。
这个眼前三十多岁,衣衫褴褛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男人,是前几年很火的一个导演。
他才华横溢,二十岁的时候,拍摄了国内第一部纪实文艺片,从此名声大噪。
四年前,胡莎莎还只有十七岁,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当时这个男人去艺术学院挑女配角,胡莎莎暗中设计,接近导演,为自己博得了出演的机会。
虽然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配角,电影里露脸的时间都不超过五秒钟,可胡莎莎却因此上了他的床,并且还缠上了这个导演。
这个导演叫陈均,自己有个很贤惠的妻子跟一对儿女,本来是很幸福的家庭,可就因为胡莎莎缠上了他,导致后来陈均跟胡莎莎的事情被记者拍到,曝光大众。
但胡莎莎却暗中找到记者,隐藏了她的脸跟身份,可陈均却倒霉了。
不但他的名声全都因为出轨**的事情毁于一旦,他的妻子知道这件事之后,一怒之下带着孩子坐车回老家。
途中,出了一场车祸。
他的妻子跟子女全都葬身在那场车祸中,而胡莎莎知道这件事之后,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销声匿迹,谁都找不到她。
几年过去了,陈均一直在找胡莎莎。
最近,看到了胡莎莎又在报纸上出现,所以,陈均一直在暗中调查,终于好不容易找到了她。
男人目光阴狠的看着对面的女人:“你害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胡莎莎,你现在面对我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愧疚吗?”
“陈均,我们之前好歹也有过一段感情,人家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我求求你,过去的事情我们就当过去了,我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别搞我好不好?”
胡莎莎垂着眼角,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她想用这一招打动男人,可是这么些年过去了,陈均再也不是当时那个会被她轻易蒙骗的男人了。
陈均在自己的后背摸啊摸,好像是在找东西,胡莎莎注意着他的动作,直到看到银色的光芒一闪而过,胡莎莎立刻蹲了下来。
“别!陈均,你别杀我!你考虑清楚,你要是杀了我,你就变成杀人犯了,以后,你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我的整个人生都被你这个女人给毁了,我还求什么翻盘的机会?”
“不!不是这么说的啊!你看,你这么有才华,如果你重新回归娱乐圈做导演,你肯定还能创造当年的神话。陈均,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真的!”
“我的名声已经臭了,回归娱乐圈?呵呵,你在逗我吗?”
现在的人一个个的都当自己是正义之侠,没有人会原谅一个曾经因为出轨**而把自己整个家毁了的男人。
陈均认得清这个事实。
胡莎莎见状,赶紧又道:“那你想要什么?你想要钱么?我可以给你啊!只要你放过我,我可以为你挣来大笔大笔的钱!你可以拿着这笔钱然后出国,去国外找个媳妇,开始你另外一种人生的生活,你想想,这样是不是很美好?”
“钱,你有钱吗?”
陈均冷笑的看着她,根本没把胡莎莎的话听进去。
这个只有三十多平方还是公共卫生间的小破屋子,是胡莎莎每个月花八百块租的。
她一个月可能只赚四五千块钱,还都得用在买化妆品买衣服,保养自己上面,她怎么会有钱?
胡莎莎举起手来道:“我是没有钱,可是我能为你赚来钱啊!”
陈均皱起眉头,刀子就在离胡莎莎不到三厘米的位置,胡莎莎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刀子,这是一把切西瓜的长刀,如果要捅到自己,只需要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胡莎莎抖着嗓子道:“你先把刀放下来,听我好好跟你讲。”
“你现在凭什么指挥我?”
陈均冷笑一声,根本不听胡莎莎的话。
胡莎莎看着眼前的男人,这才猛地意识到这个男人早就丧心病狂。
她不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呆的时间太长,否则她一定会出事!
胡莎莎心里暗暗的在想如何赶紧脱身的办法。
“那,你看,我最近签约星媒,肯定有大把大把的资源会往我身上砸,那我只要赚钱了,我就把钱都给你,你想想,你是现在直接一刀杀了我好呢,还是把我当成你的赚钱机器好?”
“你签约星媒又有什么关系?哦,我知道了,你最近是不是搭上了那个星媒的老总?”
胡莎莎听到陈均说沈越泽,眼睛一动,赶紧附和着道:“是啊!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我跟他在一起,你说,这大把大把的资源,还不都变成我的?所以啊,你别着急!我知道我之前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用钱解决的呢?你说对吧。”
胡莎莎很警惕的看着陈均手里的刀子,她是真的怕陈均万一一发脾气,或者是她那句话说错了,惹到这个男人,他不分青红皂白,就直接拿刀子捅死自己。
人在死亡面前都变得很胆小。
然而,陈均听着胡莎莎的话,却又转而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呵呵,你这个女人,真的是天生就长了一张水性杨花的脸!”
陈均捏着她的下巴,刀在她的脸上来回摩擦,胡莎莎一下子不敢动了。
她怕,万一陈均的刀子没动,可却因为她不小心的动了一下,她的脸花了,那就彻底完了。
胡莎莎可怜巴巴的看着跟前的男人:“你想想,与其杀了我让你自己也变成杀人犯,倒不如你拿着钱远走高飞,我会努力赚钱……”
“我不需要你的钱!等你赚钱,呵呵,我大概还没等到拿着钱远走高飞,就已经被你送进了警察局!”
陈均一眼就看出了胡莎莎的小心思。
胡莎莎瞪了瞪眼睛,赶紧否认,可陈均却不管她。
他指着胡莎莎,眼睛里的光线黯淡阴郁。
“你最近跟着的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应该也是个有钱人吧?”
“……你什么意思?”
胡莎莎皱起眉头,感觉陈均的心思好像是动到了沈越泽的头上。
“既然你现在跟的男人是个有钱人,不如让他拿点钱来给我花花!”
陈均想过了,她先让胡莎莎在沈越泽那边要钱,等他拿到钱之后,他就把这个女人弄死,然后逃到国外!
胡莎莎笑的很尴尬:“怎么可能啊。。他怎么可能会给你钱。”
“你现在不是跟着他么?你这么会魅惑人的妖精,难道连点钱都拿不到手?”
“……他跟其他男人不一样。我不可能从他那拿到钱的!”
胡莎莎怎么会跟陈均说自己跟沈越泽没有任何关系,但陈均却急了。
“看来你是不想保自己的命了?”
“别!你别急!你不就是要钱吗?”
刀子猛地又朝她靠近了一厘米,胡莎莎吓死了,赶紧道:“你想要钱,不一定得我找他要不是!你也知道,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而且他之前是从美国回来的,肯定是有钱人。这样……不如,我们计划一下,如果能抓到他,这样他的钱,不都是你的了吗?”
胡莎莎讨好着在给陈均出主意。
陈均拧起眉头,听出了胡莎莎话里话外的意思。
她是想让自己去绑架沈越泽,然后拿钱。
可是……
“你现在跟着那个男人,怎么会让我去绑架你的金主?”
“呵呵,正因为他是我的金主,所以他才有钱啊。”
胡莎莎面不改色的哄骗:“其实吧,沈越泽这个人挺抠的,我跟他这些日子里也没有拿到什么好东西,如果你能把他绑住,那他的钱,就都变成你的了。你拿着这些钱,买张机票远走高飞,到时候谁都找不到你!我最近都在他家,我可以帮你下手!你看,这样,不是很好的合作吗?”
陈均拿刀指着胡莎莎:“你不会骗我?”
胡莎莎谄媚的摇头:“我现在命都在你手里,怎么会骗你啊?而且,他前几天出了车祸受了伤,现在如果你要动手是最好的时机!”
陈均被胡莎莎说的有点心动了。
沉默了一会儿,男人一拍即合道:“行!你最好把你刚刚说的话都能说到做到,否则……我想弄死你,现在就跟弄死一只蚂蚁一样!”
陈均眼眸阴森的盯着胡莎莎,胡莎莎一个劲的点头。
“放心吧,我肯定会帮你的!”
胡莎莎刚刚因为吓的害怕整个人都是蹲在地上的。
现在她一点点慢慢站起来。
“那……你现在能不能别拿刀子对着我了?你这样,让我真的很害怕。”
胡莎莎想过了,沈越泽的小区治安都很好,就算陈均想绑架沈越泽也没那么容易,她只要等到一个破绽,便立刻找人救沈越泽。
到时候,陈均被抓进了监狱,沈越泽也会因为自己而获救。
到时候沈越泽肯定会感激自己的。
那时候,只要她再稍稍用点手段,她就肯定能飞黄腾达,成为星媒的老板娘!
这一招太过铤而走险,可现在,是她不得不用的唯一办法。
第七百四十五章:一模一样的脸
因为手镯的事情,阿妙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
本来,之前她挺喜欢这个镯子的。
她从第一眼看到这个镯子的时候,就觉得它很漂亮,绝非凡物,而且又是沈越泽送给自己的第一件东西,阿妙格外珍惜。
可现在,自从知道这镯子的来历之后,阿妙就天天忐忑不安,生怕这镯子再会对自己或者是家里人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直到三天后,杨一本的电话又打了过来。
老教授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激动:“席小姐,好消息,好消息啊!我们三天没怎么合眼,可终于不枉费这一番辛苦,找出了打开这镯子的办法!”
“是,你直接来我们的研究所就好!”
阿妙接了杨一本的电话,就直接开车去了他说的古研究所。
三层洋楼的设计,看起来却很古色古香,在楼顶有四个大字:古研究所。
阿妙站在门口,玻璃感应门自动打开。
杨一本的办公室在三楼。
阿妙直接坐电梯到三楼去找杨一本。
“席小姐!”
办公室里,不止杨一本在,他的学生,那个叫汤明的也坐在沙发上。
一看到阿妙,汤明立刻起来先给她倒了一杯水。
“席小姐,请坐。”
“不用这么客套,我来就是想知道教授你刚刚在电话里说找到了能打开镯子的办法是真的?”
阿妙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杨一本激动的点点头:“没错!我们研究了三天三夜,终于找到了打开这镯子的办法!”
他朝汤明招了招手,汤明立刻把桌子上一个很厚重的文件夹拿过来。
“席小姐你看,这里面是关于凤灵镯所有的资料!”
阿妙低下头翻了几页,然后又听到杨***:“这个镯子现在之所以固定在你的手上打不开,我想不是因为什么诅咒的关系,而是这个镯子有一个机关。你看,上面的资料上说,这个凤灵镯当时是皇甫则的妻子,皇甫王妃所物,她的来历是一只雪山白狐,这手镯是她的灵物,一旦戴到手上,便很难摘下。但是,当时凤灵国公主因为喜欢这镯子,后来还是从她的手上取走了这个手镯。”
“她是怎么取走的?”
阿妙听的很好奇,就问杨一本。
杨一本把资料翻到最后一页:“是这个东西!”
“这是什么?”
阿妙看着图片上一把类似于钥匙一样的东西,皱起眉头。
“难道这个镯子还需要钥匙开启?”
“不不不,没那么复杂。”
杨一本笑着摇了摇头,看起来很自信的样子。
“这个钥匙不是用来开这个手镯的,而是凤灵国公主当时用来收藏宝物的密钥。当时,凤灵国公主也是想尽了办法才把这手镯从王妃手上取走,后来,她试了很多种方法也徒劳无功,有一个谋士献策,说是只要让她滴上三滴皇甫则的血便可以打开。”
“………”
阿妙听后,整张脸都黑了。
“滴血?那个皇甫则的血?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让我去哪里找?这就是你说的能打开他的办法?”
如果不是她脾气好,而杨一本又年纪大了是个老年人,阿妙说不定现在会骂人哦。
杨一本见阿妙快生气的样子,摇了摇头,又道:“不是,不是滴他的血!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怎么可能还能找到他的血?只是,我们可以从这个做突破口,现在的科学技术这么发达,不一定非要那么古老或者是神话的办法,我叫你来,就是想试一试,如果用现代激光的办法能不能打开这手镯。”
“现代激光?”
阿妙听到这个,总算觉得有点靠谱了。
汤明见自己老师有点累了,赶紧跟上去解释:“所谓现代激光就是采取激光束来进行切割。可我们又得最大限度保证这手镯的完整性,所以过程会很麻烦。”
“那这东西会对我自己造成伤害吗?”
“只要我们过程小心,是没事的。”
“那就好。”
阿妙放心了。
“那现在能做么?”
“这个……恐怕不行。”
汤明遗憾的摇了摇头。
阿妙追问:“为什么?”
“因为进行激光切割要非常谨慎,所以我们得请专业的外科医生来。我们今天早上刚刚联系了驻外的一位研究所医生。他的手法很好,之前是全国第一的外科医生。我们得等他回来。”
“……”
阿妙无语了。
“那你们这么着急的把我喊过来,意义是什么?”
“这个……”汤明挠了挠头,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赶紧看向杨一本。
杨一本还挺激动的:“我们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想赶紧把它分享给你!不然,万一到时候你不同意,不也是没办法的事吗?”
阿妙实在不太能理解这些研究什么考古的怪人。
感觉她们的思维方式,都跟现代人不太一样了。
阿妙叹了声气:“好吧,最起码也算是一个好消息。”
她现在只能往好的地方想了。
杨一本点头:“是啊,这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我们真的能把手镯从你手上拿下来,那我们继续研究风灵镯,对凤灵国绝对又会上升一个突破点的!”
汤明仿佛也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笑着恭喜杨一本:“老师,您研究了凤灵国一辈子,现在终于能圆满了!”
阿妙实在看不下眼了。
“好了,那你们继续互相庆贺吧,我要先走了。”
阿妙起身准备回去,但刚刚走到门口,突然汤明追了出来。
“等下,席小姐!”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阿妙回头,见汤明似乎是要话要跟自己说的样子。
“刚刚太激动了,所以有一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你说吧。”
“我前两天查看关于凤灵国的资料,无意间发现了一副当年的画像。那是皇甫则王妃的人形画像。”
“唔,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阿妙觉得有点不太能理解。
她对凤灵国的历史可没什么兴趣。
汤明摇了摇头,“不是。你听我把话说完。”
对面男人的神色看起来有点怪异,这让阿妙感到有点好奇。
“好,你继续说。”
“那个人形画像虽然已经年代久远,有点看不太清楚脸部五官,可是隐隐的,有点跟某一个人有点相似。”
说完,汤明怕阿妙不相信,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
“我特地拍了照片,不信你看!”
他把手机拿到阿妙跟前。
阿妙接过去,照片里的画像早已泛黄的不成样子,第一眼根本都看不清画像上的脸。
但是汤明一直在她耳边说,“你要是看不清就拿近了看。”
阿妙按照他说的,真把手机里的画像放近了看,一开始她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但过了几秒,阿妙的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怎么会这样?!
画像上女人的眼睛还有鼻子都跟自己很像,而且当她越努力想看清整幅画之后,越发现画像上那张脸,跟自己一模一样……
阿妙手机都差点丢出去。
汤明赶紧把手机拿回来。
“你是不是也觉得这画像上的王妃跟你很像?”
汤明看着她,问。
阿妙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不可置信的道:“这怎么可能,你确定你没有在逗我?”
“我昨天晚上看这幅画像的时候越看越觉得跟你很像。可老师现在年纪大了,眼睛花了根本看不清这幅画像,只是,现在你本人看了,也觉得这画像上的王妃跟你很相似吧?”
画像虽然已经年代很久远了,可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得清里面的细节。
阿妙觉得这有点太莫名其妙了。
“不可能的。。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脸。。”
“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一模一样的脸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是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现在却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我才觉得很不能理解。”
阿妙尴尬的笑:“可能,是巧合吧。”
除了巧合,阿妙真的想不出任何能解释它的词语。
汤明摇摇头:“我不太清楚,但可能是巧合。毕竟,现在人的基因跟古代人不会相差太大。”
早就过了石器时代,,人只要不是原始人或者是猿猴的形态,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阿妙僵硬的扯了扯唇:“好了,那我先走了,等你们说的那个医生回来之后,你们再联系我吧。”
阿妙离开研究所,回到车上,并没有马上驱车离开,而是静下心来,又把刚刚看到的那幅画像在脑海里复刻了一遍,然后她把车挡板拉下来,从里面的镜子反射性的看自己。
眉眼,嘴唇,还有鼻子,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可能不太一样的,是那个女人眼睛里有一股天生的媚态,而阿妙更多的清明或是傲娇。
阿妙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真的是不差分毫……
……
……
“老板,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过来?”
沈越泽打开门,胡莎莎笑吟吟的拎着一个包装精致的棕色小盒子走进来。
今天胡莎莎穿的跟前几天都不太一样。
简单的白色雪纺吊带,下面是红色的阔腿裤,整个人走的都是轻熟风。
第七百四十六章:不按套路出牌
“这是刚刚过来的时候路过梦巴黎甜品店买的蓝莓蛋挞。这个非常好吃,而且还很有魔力!比如,心情不好的人,吃了这个,一下子会变得很高兴呢!”
胡莎莎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笑着解释。
沈越泽却依旧面不改色,连眼神都没有在她身上多留一眼。
“我的腿已经快好了,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了。”
沈越泽老早就想把这个女人赶走了,可是胡莎莎一直腻在这里不肯离开。
说是什么一定要等他腿好了之后才肯走。
胡莎莎没有任何不愿意的话,相反,还笑着答应:“好啊,那今天我要为老板你好好做一顿饭,大补一下。”
沈越泽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次胡莎莎竟然没有任何不愿意或者是反对的意思,让他有点吃惊。
胡莎莎拿起挂在墙上的围裙,开始处理买来的鱼跟蔬菜。
沈越泽也没理她,自己推着轮椅转身进了卧室处理公务。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之后,胡莎莎在客厅那边喊沈越泽。
“老板,可以出来吃饭了!”
标准的三菜一汤,而且都是很香的味道。
胡莎莎夹了一块鱼肉放进沈越泽的碗里。
然后,男人皱起了眉头。
“再盛一碗饭。”
“啊?老板,你要吃这么多么?”
胡莎莎以为沈越泽胃口很大,有一秒还被吓到了呢。
但沈越泽却把跟前的碗推开:“把这碗饭倒掉。”
“为什么?”
胡莎莎不太理解的问,直到后来看到沈越泽的眼睛盯在碗里的那块鱼肉上时,胡莎莎才猛地反应过来。
“……”
是因为她夹的那块鱼肉吗?
女人的自尊心狠狠地受到了一次重创。
这不是摆明了在嫌弃她么?
可胡莎莎还什么都不能做也不能说,只能装作很无所谓的样子,又去添了一碗饭,然后把她刚刚盛的那碗饭倒进垃圾桶。
“没事,老板,你继续用餐吧。”
处理好一切,胡莎莎回到位置上,她强颜欢笑的说完,暗暗地却握紧了双手。
沈越泽依旧没有跟她多说一句话,或者是给她多一个眼神。
沉默无语的吃完午餐,沈越泽就准备离开饭桌,胡莎莎突然道:“老板,今天是我的生日!”
轮椅有一秒保持了停顿。
“哦,生日快乐。”
胡莎莎眼圈泛红,差一秒就哭了出来。
早知道这个男人很冷情,可是她这些天付出这么多努力这么辛苦,却依旧换不来他一个可怜的眼神,胡莎莎感觉自己实在是太没用,太窝囊了。
她强忍着哭腔,道:“老板,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买一块生日蛋糕啊?”
沈越泽拧起眉头:“你觉得我现在方便出去吗?”
“老板,你先别着急拒绝我!”
胡莎莎想到今天早晨出来的时候,陈均跟她说的话,她就算是死撑着也得把这场戏演完。
“我已经五年没过过生日了。我爸在我五年前生日那天出了事,从此之后,我只能跟我妈相依为命。可我妈也不太喜欢我。她觉得是我拖累了整个家跟她,后来自己又找了一个有钱人结婚,也不要我了。所以每年当我过生日的时候,我都觉得像是在过我爸爸的忌日,也是我自己的灾难日。老板,这次如果不是我进到星媒,我还不知道我应该在哪流浪。所以,你就算是帮我圆个梦,跟我一起去买个生日蛋糕,别让我孤独一人好不好?”
这些话,都是胡莎莎在早晨临出门的时候就想好的台词。
她已经把每一句话都背的滚瓜烂熟,牢记于心。
所以她说出来的时候,每一句话都带着感情,就跟真的一样。
沈越泽不是一个会心软的人,可是他刚刚准备拒绝,又听到胡莎莎道:“我知道你的心里没有我,你不会喜欢我,但你也看到了,我这些天这么用心的照顾你……我是喜欢你的。我想让你接受我。可是我不是一个不识趣的人,既然你的心里容不下我,那我也就放弃了。只是放弃的最后那一秒,你就不能陪我过一次生日吗?”
胡莎莎最后还是把沈越泽忽悠出门了。
一切都在她的预想之中。
她推着沈越泽,往最近的一家蛋糕店走。
叮铃铃。
在接近蛋糕店只差不到一条街距离的时候,突然胡莎莎的手机响了。
她拿起来一看,是陈均的号码。
胡莎莎暗暗地吸了一口气,因为怕沈越泽感觉到什么,所以她必须让自己特别淡定。
“老板,我先接个电话。”
胡莎莎笑着跟沈越泽说完,拿起电话往旁边走。
这是一条有三岔口的街。
地势复杂,来往的人也很多。
沈越泽坐在轮椅上,看着人来人往,始终都是冰冷着那一张脸,直到有一辆面包车突然在他跟前刹车停下,一个高瘦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在沈越泽还来不及反应的刹那,猛地举起手中的棒球棍,一棒子敲向沈越泽的肩膀。
巨大的痛意像是潮水,铺天盖地的袭来,沈越泽下意识的要反抗,可是他的腿受伤了,现在不能动,他想把男人推开,可刚刚肩膀受创,手也来不及抬,而刚刚佯装打完电话的胡莎莎一转身,看到沈越泽这样,猛地嘶了一口气,故作害怕的扑过来,想把沈越泽拉回来,可陈均突然抬手,黑漆漆的枪口对准她的脑袋,胡莎莎脸色一变,没想到陈均还留了这么一手!
她赶紧看向四周,想呼救,可陈均的枪口就在她脑袋不到一米的地方。
胡莎莎救命两个字卡在嗓子眼,四周的人也都被吓傻了。
哇哇叫着纷纷逃命。
肩膀上的痛意,使沈越泽整张脸都流下了冷汗。
“老板……”
胡莎莎呐呐的叫,陈均冷冷的看了她一眼,然后直接抓起沈越泽的衣领,把他丢到了面包车上,车子就像是闪电一样,在车流人海中迅速消失不见,胡莎莎没想到事情跟她想象中出入会那么大,这下子是真慌了。
而就在那辆面包车开出去不久,一辆银色的跑车也直冲着面包车的方向追过去。
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一晃而过,胡莎莎根本看不清里面坐的人是谁。
“沈越泽……”
阿妙没想到她正准备回家的路上,会突然撞到沈越泽被绑架这样一幕。
她一边加大马力追不远的那辆面包车,一边打电话给阿布。
“阿布叔叔,我的朋友被绑架了,我正在追那辆绑架他的面包车,你现在开启我的定位,马上报警派人来支援啊!”
“小姐,你说什么,你自己一个人在追绑架犯?!”
阿布在电话里传出惊讶的喊叫声:“不行,小姐,你赶紧停车!那些绑架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万一你出了事,我怎么跟你爸妈交代啊!”
“阿布叔叔,你别说了,现在人命关天,你就按照我说的做,我自己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
阿妙根本不给阿布在劝阻的机会,说完之后就直接挂了电话,之后阿布再打电话过来,她也都没接了。
阿妙专心致志的盯着那辆面包车,她的跑车起步速度,就赶上了那辆车正常行驶的速度。
所以想要追那辆面包车,简直是很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是,阿妙不敢追的太紧,她怕开车的人会发现,可阿妙不是专业的追踪者,始终还是被陈均发现了身后跟着的银色跑车。
“卧槽,怎么有个女人一直跟着我?!”
陈均看了一眼,然后暗暗地咒骂了一句。
沈越泽被丢到后车座,刚刚陈均把他拖上车的时候,特地在手掌心里涂了一些类似于蒙汗药的那种东西,所以现在沈越泽整个人都昏睡过去。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在他的身后,有一个叫席妙嘉的女人看到他被绑架,然后奋不顾身的来追他。
按照一开始跟胡莎莎讨论的剧情套路,陈均是应该在所有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绑走沈越泽,然后带沈越泽到在河边的一栋废弃工厂里。
可陈均没有按照套路来,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要相信胡莎莎。
他开车一路到了西郊的一处茅屋。
这是之前他一直流浪的地方。
陈均把车子停在茅屋不远处,然后把沈越泽拖进去。
过了两分钟,阿妙的车子,也停了下来。
四周都是大片大片的芦苇地,除了不远处独树一帜的茅屋,看起来非常空旷。
这里……是西郊……
阿妙想打电话给阿布,给他说下现在的情况,可阿妙拨打电话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很尴尬的问题……
我擦,怎么没有信号?!
阿妙脸上的表情,唰的一下都变了。
她赶紧把手机拿出来,她的手机里装了自动gps,如果阿布开启了定位,肯定是能知道她现在所在的方位的。
阿妙看到地图上有小五六个红点在移动,就知道是阿布派人过来了。
好在席家的人因为知道世间险恶,所以给每一个人的手机里都装了自动寻位的软件,包括,就算阿妙的手机被人丢掉了,她的身体里也植入了gps芯片。
所以,不管阿妙人在哪,席家都有办法把人找到。
只不过,是看她们想不想找罢了。
第七百四十七章:买一送二
阿妙在车里翻翻找找,她是想找个武器防身的,可是找了半天,最后只摸出了一把削水果的小刀……
天啦噜!
之前她过生日的时候,席御臣还特地问她要不要一把手枪作为生日礼物,平时可以用来防身。
当时她觉得那东西对自己没用,而且她也不喜欢打打杀杀,所以就没要,可现在想想,真的是后悔死了!
阿妙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怎么当时会那么傻那么天真?
阿妙瞅着自己手里小巧的水果刀,刀柄还是粉紫色的……看起来,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绑架沈越泽的那个男人手里有枪,阿妙当时坐在车里的时候就看到了。
阿妙注视着不远处的茅屋,现在里面没什么动静,按照那些绑架犯的心理来说,他们绑架人要么是为了钱,要么就是为了报复。
可沈越泽平时虽然讲话的时候是毒了一点,但应该没有得罪人到要绑架他的地步,所以绝大部分是为了钱……
阿妙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现在是下午三点十一分。
红色的真皮手表,还有月蓝宝石镜面的表盘,看起来就知道这表很贵很值钱。
阿妙的手表盘上摸了摸,在它的侧面有凸起的两个迷你摁纽。
阿妙拧起眉头,想着势在必行,就得动用重杀伤武器了。
虽然她很不想那么做,可是为了救人,她毫无办法。
阿妙先下车,然后小心翼翼的接近那间茅屋。
因为陈均给沈越泽下的药量并不是太多,所以没过多一会儿,沈越泽就醒来了。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陌生又简陋。
沈越泽眯起眼睛,一点点的注意到坐在不远处在擦拭枪口的陈均。
沈越泽隐隐的感觉这个人有点面熟。
“你是谁?”
男人喑哑的开口。
“沈先生,你好。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可没想到,我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会是在这样的场合。”
陈均笑的彬彬有礼,而沈越泽却皱起了眉毛。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
“我陈均只是一个小人物,沈先生你不认识我,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陈均?”
沈越泽听到这个名字,恍然大悟。
“你就是几年前那个很火的纪实片导演陈均?!”
沈越泽觉得很奇怪。
“哈?没想到沈先生还记得我的名字,,我是不是应该觉得此刻很荣幸?”
陈均嘻嘻哈哈的,一看都看不出他是之前绑架自己的人。
但沈越泽现在却很警惕。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因为他知道,表面上看起来越是嘻嘻哈哈,不露情绪的人,就越是可怕。
陈均见沈越泽满脸警惕,便朝着沈越泽摇了摇头,回答他刚刚的问题:“沈先生,我跟你的确无冤无仇,但是……没办法,谁让我现在缺钱呢。”
“你需要钱?”
“是啊!我需要大把大把的钱,这样,我才能离开这个对我来说,充满肮脏跟不堪的地方。”
陈均说着说着,眼底就露出了盛人的愤怒。
沈越泽仿佛察觉到了什么。
他继续往下问:“可是你需要钱为什么会来找我?这世界上的有钱人很多。你难道觉得我会比那些富豪还要富有?”
“呵呵呵,我跟那些富豪又不认识,而且,又没有帮手,为什么我要傻到绑架那些没有保证的人?”
“你的意思是有人在背后帮你?”
“我知道你在套我的话。”
陈均很冷静。
他早就听出了沈越泽在套自己的话,可他顺着沈越泽的话在往下说,并没有要隐瞒什么的意思,这让沈越泽才觉得更奇怪。
这个男人……
真的很奇怪。
陈均看了看天花板,他手里的枪已经擦的很亮了。
“你能体会到你身边最亲近的人背叛你是一种什么感觉吗?”
“什么?”
沈越泽觉得陈均这句话说的很莫名其妙。
“我也被她背叛过。那种感觉,真的生不如死。我从来没想过,原来一个小小的女子可以掀起那么大的风浪,我之前一直都很看不起她,可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错。这个女人心狠手辣,野心膨大,不亚于任何一个男人。”
“你在说谁?”
沈越泽感觉越听越糊涂了。
他身边最亲近的人?还是一个女人吗?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可陈均偏偏还说的头头是道,这就让沈越泽更不懂了。
“你跟她在一起多久了?”
陈均继续问他他不太理解的话。
“看杂志的那些八卦新闻,你们是刚刚在一起的吧?呵呵,可是你也很天真很愚蠢,你被一个女人玩在鼓掌之间,你觉得这滋味怎么样,好受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谁。”
“怎么,直到现在你还不相信胡莎莎她背叛了你,欺骗了你?”
“胡莎莎?”
沈越泽挑起眉头,仿佛明白了什么。
这个陈均一直在说一个女人,好像说的就是胡莎莎。
可她什么时候成为了自己最亲近的人?
陈均呵呵冷笑:“她跟我说,你是个有钱人,只要我把你绑起来,我就能获得一大笔钱。她跟我约法三章,说不希望从我的口中说出关于她的任何事情。呵呵,那个贱人可真蠢!我那么恨她,怎么会放过她,让她好好的过生活?她想做她的豪门少奶奶,做阔太太,可那只是白日梦里的事情了。现在你知道那个女人的真面目,你还会跟她在一起?”
“……”
沈越泽从来没遇到过这么荒唐的事情。
什么时候胡莎莎成了他的女人?
呵呵,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跟胡莎莎没有任何关系,我想你是误会了。”
“沈先生,我劝你,现在就别顾忌你自己的面子了。”
陈均摇摇头,一副他是过来人的样子,这还真的有点恶心到沈越泽了。
“我最后跟你说一次,我跟胡莎莎那个女人的确没有任何关系。我不知道她跟你说了什么,可那个女人一直想勾引我,我对她不感兴趣。事情就是这样,不管你信还是不信。”
陈均盯着沈越泽的脸,他说话的时候,表情很沉静,看起来,不像是在说假话。
陈均的脸,一点点的阴沉下来。
他猛地举起手中的枪,对准陈均的胸膛:“妈的,那个贱人竟然敢骗我!”
“别动!”
茅屋的大门猛地被踹开,阿妙绷着一张脸,霍然出现在门口。
那一刹那,沈越泽以为自己眼花了。
“阿妙?”
“把你手里的枪放下!”
“阿妙,你怎么会来这里?赶紧走啊!”
沈越泽看到阿妙会出现在这,真的是一脸的意外。
阿妙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目光依旧牢牢的盯着陈均。
陈均打量了两眼阿妙,也认出了她的身份。
“席妙嘉?席家的大小姐?”
“看来你知道我是谁,那你最好赶紧把你手里的枪放下。”
“呵呵呵,看来我第一次绑票就出师大捷啊!不但绑到了星媒的老板,而且还多搭了一个席家的千金大小姐,这可真不错。”陈均本来五官就有些阴冷,所以他笑起来的时候,就给人一种很阴森的感觉。
沈越泽紧张的看着阿妙,真的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
“席妙嘉,你赶紧滚,别在这里呆着!”
“随你怎么说,我走不走那是我的事情,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现在,两个人都还维持着倔强的性子,谁都不肯先低头。
陈均看着两个人,他之前在报纸上就看过了关于阿妙跟沈越泽的新闻。
后来,胡莎莎又出来抢头条,他以为沈越泽移情别恋了,可现在看来……好像事情远远比报纸新闻上说的要复杂。
不过……没关系。
即使沈越泽跟胡莎莎没有任何干系,可他现在已经把人绑到这了!
他难道不要东西,还客客气气的把人送回去吗?
更何况……
现在他手上的筹码不止是一个沈越泽。
席妙嘉是席家的千金大小姐,而席家又是北城的一方霸主,是绝对的富豪。
如果他绑到席妙嘉,那他以后不止是这辈子,就连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愁了。
“好了,你们别打情骂俏了!”
陈均举着枪,指着阿妙的脸。
“你,走到沈越泽旁边去,快点!”
阿妙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一开始连听都没听,直到陈均又说了两次之后,她这才挪动着脚步走过去,陈均根本没把阿妙当一回事。
第一他没看到阿妙身上有武器,第二,阿妙是个女孩子,他自然而然的就没把她放在眼里。
在陈均的意识里,尽管他被胡莎莎坑过一次,可他依旧没有认识到女人的厉害。
“买一送二?这可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陈均现在心里都快笑死了。
他用枪指着阿妙,“现在,背对过去。”
他捡起地上的绳子,想把阿妙也绑起来,沈越泽眼睛内的光芒一点点的沉下去。
他可以允许自己处于危险之地,却不能让阿妙有半点的危险。
否则……
人挡杀人,佛挡**,谁都不能阻止他!
第七百四十八章:我选他
阿妙听陈均的话,乖乖把身子转过去,并没有要不遵从的样子。
陈均得意洋洋的看着已经背过身的女人,想到自己现在手头上多了一个席家大小姐的筹码,就不禁做起白日梦。
而在背过身的这段时间,阿妙刚好眼睛能跟沈越泽对视上。
沈越泽看着她,眼睛里有东西在暗潮汹涌。
阿妙以为她们已经分别这么久,她应该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搞笑的是,她什么都看得懂。
阿妙忍下心头的苦涩,朝他暗暗地眨了眨眼睛,表示是没问题的意思。
陈均根本没发现阿妙跟沈越泽刚刚的互动,还处于兴高采烈的劲头上。
他拿着绳子,走到阿妙那边。
因为要系绳子,所以他手上拿着枪并不是很方便,但陈均现在是最放松警惕的时候,趁着这个时机,沈越泽猛地大喊一声阿妙的名字,陈均一晃神,重新举起枪来的刹那,只看到阿妙突然一个转身直接大长腿狠狠地踢向陈均的手。
陈均手上的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阿妙比他的速度还快,将自己的手背对准准备去重新拿枪的男人,摁了下侧边的小摁钮,银色的针一排排的飞出去,像是古代弓弩战斗时的箭,帅气又迅速。
“嘶!”
银色的小针猝不及防的摄入陈均的胳膊还有肩膀上,陈均倒吸一口凉气,一下子控制不住倒在了地上,趁着这个机会,阿妙赶紧将口袋里那把水果小刀拿出来,她一边指着陈均,一边快速的捡起地上的枪。
“阿妙!”
沈越泽喊了一声她的名字,阿妙立刻退到沈越泽的身后。
“帮我解开!”
“嗯。”
阿妙帮沈越泽手上捆着的绳子用小刀割开,药劲儿基本已经褪去,沈越泽现在恢复了应有的战斗力。
陈均回头看着两人,不甘心的笑:“呵呵,我千算万算最后没想到竟然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的手里!”
“你太轻视女人了!”
阿妙皱了皱眉毛,对他道。
陈均看着阿妙跟沈越泽,眼睛里都是不屑跟轻嘲:“可就算这样,你们以为你们能逃的出去?”
“你什么意思?”
“这个房子的四周都被我铺满了**。只要我的手轻轻一摁,这整栋房子都爆炸了。你,他,还有我,都得死!”
“你跟沈越泽有什么深仇大恨?”
阿妙不太理解的问。
陈均摇摇头:“他没有得罪过我。”
阿妙这就更讶异了。
“那你为什么?”
“反正我都是迟早要下地狱的人,一个人下地狱多孤独?如果能多两个人陪我一起,那黄泉路上,就不寂寞了。”
陈均说完,还呵呵的低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像是个疯子。
阿妙的脸跟沈越泽一样,同一节奏的阴沉了下去。
“现在怎么办?”
“我掩护你,你跑。”
沈越泽没有任何犹豫,第一时间,永远都是先护住阿妙。
但跟他一样,在生死抉择上,阿妙都是把自己放在第二位。
“不行,你先走!”
“你如果不走我们谁都走不了!”
沈越泽着急的低声道。
阿妙还是不肯的摇头,沈越泽没想到她这么执拗,一下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而陈均这时眼尖的发现了他们两个人在私底下暗自交流,陈均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型的遥控器之类的东西。
“报纸上说你们两个人早就分手了,可我看你们两个这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已经分手的人啊。”
“看不出你还挺八卦的。”
阿妙呵呵笑了笑,心里在思考该怎么解决这个心理明显有畸形的男人。
“这样吧,我给你们一个机会……”陈均看了看阿妙又看了看沈越泽,跟感叹似得道:“我现在可以放走一个人,你们自己商量决定下,谁走谁留,怎么样?这样,还是挺公平的吧?”
“你说的话以为我们会相信吗?你现在可是绑架犯。”
“呵呵,正因为我是绑架犯,所以你们才不得不信啊!”
陈均摊了摊手,满脸轻松的看着他们两个。
“来吧,现在开始选,我的时间不多,我也不想浪费这大好时光。三十秒的考虑时间,三十秒之后,如果我再没听到答案,可就算是自动弃权了?!”
“让他走!”
“让她走!”
两个人的声音异口同声,而两个人的手,也都在同一时间毫不犹豫的指向了对方。
阿妙看着沈越泽,有一瞬间,眼圈都红了。
“沈越泽,你不是跟我说你看到我会烦会恶心吗?可是为什么你现在还要让我先走?”
“……你是女人,女士优先。”
“沈越泽,你又在骗我了。”
一直听人说,如果想考验一个男人对你爱的够不够,是否真心,就该用生命作为证明成为代价。
阿妙以前也曾经在心里暗暗地想过,如果有一天,她们两个真的会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沈越泽会怎么选。
现在看来……
他跟自己一样。
第一时间,选的都是自己心里最爱的那个人。
沈越泽沉默着不说话,而陈均看着两个人的表情,心里却突然感到自己很可悲。
为什么?
“为什么你们两个第一时间选择的都是对方?为什么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是你这样的女人?”
陈均感觉好不公平啊
他这一生都被女人给毁掉了,胡莎莎就像是毒瘤一样,残留在他的心底,吞噬着他所有最初的梦想跟美好。
阿妙听到陈均在对面哀凉的喊叫,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因为我们在选择的那一刻都交付出了自己的真心。假如从一开始,你对另外一个人就没有付出自己的真心,把最真实的自己藏了起来,那凭什么要求对方也为你倾尽所有?”
“呵呵……我对她还不够好吗?胡莎莎她当时还只是电影学院的一个学生,是我一直在背后出钱供她上学,让她穿好的吃好的,否则就凭她当时家里的经济能力,她连学都上不完,半路就要退学回家卖菜!”
“胡莎莎?”
阿妙听到陈均嘴里出现一个熟悉的名字,有一霎那,愣住了。
“你跟胡莎莎……”
阿妙好像明白了什么。
她转头看了看沈越泽,然后一脸嫌恶的皱起了眉头。
“原来人家之所以把你抓来,是因为你抢了人家的女人啊!”
“……什么跟什么?”
沈越泽从来不知道原来阿妙的想象力能这么强。
他哭笑不得。
“这个男人叫陈均,难道你没有印象?”
“陈均……?”
阿妙猛地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就挺熟悉的。
过了差不多十几秒,阿妙好像想了起来。
“是之前那个拍纪实文艺片很火的年轻导演陈均?”
“对。”
“咦,他之前……”
“对,所以他刚刚提到了胡莎莎。”
沈越泽跟阿妙如若无人的还在旁边聊起天来了。
阿妙朝他眨了眨眼睛:“哦,原来是这样哇……”
“你们能不能尊重一下人?”
陈均黑着脸,见两个人突然在那边聊起天来,顿时很生气。
喂,好歹他也是个绑架犯诶!
她们两个是被抓到这来的,作为人质,难道她们就不会感到害怕么?
阿妙听到对面男人的吼声,反应过来。
“既然你们都选择对方,那不好意思,我不可能一次性的放走两个,你们现在谁都出不去了,都得留下来,做陪葬品!”
陈均的手抓着遥控器突然举了起来,阿妙这时耳尖的听到了外面传来汽车的声音,她猜到是阿布带着人来了,为了争取时间,所以阿妙下意识的举起手里的枪对准陈均
砰!
男人依旧好好的站在对面,并没有任何事的模样。
阿妙看呆了。
怎么会这样?!
她扣动扳机,又试了一次,陈均看着她,突然笑了。
“这枪是一把假枪。”
沈越泽看了一眼,就看出了端倪。
阿妙啊了一声,满脸惊讶。
不是吧?
假枪?!
陈均呵呵冷笑:“是啊,你手里那的确是一把假枪!因为现在要搞到一把枪实在是太难了,可这些**就不一样了。这些**我自己就能配……”
陈均指着阿妙跟沈越泽,眼神阴狠:“现在,就让我们三个人一起下地狱吧!”
“不,不要!”
沈越泽本能的把阿妙护到身后,有一瞬间阿妙感觉自己的手不受控制的动了一下,但她根本来不及反应。
因为她的眼睛里倒映的是陈均的手。
就在男人即将摁下遥控器的那一刹那,只听到一声刺穿玻璃的细微声,下一秒,陈均整个人就扑到了地上
“小姐!”
“阿妙!”
阿布带着狙击警破门而出,阿妙跟沈越泽两个人都站在角落里,阿布立刻冲过去:“小姐,你没事吧?”
“阿布叔叔!”
阿妙把手里的假枪丢掉。
虽然这是一把假枪,可她拿在手里,还是感觉怪怪的。
“他人死了吗?”
阿妙看向陈均,男人的后脑勺大片大片的流出鲜血。
整个地板都湿了。
阿布点头:“嗯,他死了。”
阿妙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阿布叔叔,这个屋子四周有**,你一会儿找专业的人来把它给清理了吧!”
“嗯,小姐,这都是小事情,完全没问题!”
第七百四十九章:跟她逃不了关系
“那就好……阿布叔叔,这个屋子四周有**,你一会儿找专业的人来把它给清理了吧!”
“嗯,小姐,这都是小事情,完全没问题!”
阿布说完了,目光便移到了沈越泽的身上。
阿妙也注意到了阿布的目光。
她沉默了两秒,然后对阿布道:“今天这事,能不告诉我爸妈她们吗?”
“小姐?”
阿布看着她,很为难。
阿妙撒娇似得扯住阿布的手,沈越泽看了一眼,然后就赶紧把眼睛挪开了。
在阿妙的心里,阿布就跟她的亲叔叔一样。
因为是从小看她长大的,所以阿妙对他自然很亲近。
这些沈越泽也都清楚,可他就是看不得阿妙跟另外的男人太亲密。
就算现在是席御臣站在这里,他也不愿意。
“阿布叔,就算是帮我一个忙好吗?你看,今天本来也没发生什么严重的大事,我连伤都没有受,所以你别告诉我爸妈她们了!要是她们知道,肯定又要担心了!”
阿妙不愿意让阿布告诉席御臣她们不止是怕她们担心,更因为身旁的这个男人。
阿布如果要汇报,肯定也要说起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如果让爸妈她们知道这件事又跟席御臣有关系,她就很尴尬了。
阿布实在挨不住阿妙这可怜巴巴的哀求。
从小到大,只要她这样一弄自己,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同情心。
“好吧好吧。今天这件事我可以帮你瞒着,可是你爸爸的能力你也知道,如果到时候是他自己知道了这件事,那可就不怪我了。”
“嗯嗯,我知道,肯定不怪你!”
阿妙笑嘻嘻的点点头,阿布道:“那小姐,我们现在回去吧?”
“呃……”
阿妙看了一眼身旁的男人:“阿布叔叔,你先带人走吧,我自己一会儿开车回去。”
“小姐,这里说不定还很危险,我不能抛下你一个人先走!”
阿妙挠了挠头:“唔……那,你就在外面等下我,我两分钟就出来。”
阿布看了看沈越泽,又看了看阿妙,最后只叹息一声,就出去了。
死掉的陈均也被阿布的人抬走了,房间里一下子安静许多。
阿妙抬头,看向跟前的男人,女孩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烁,但是过了两秒,又暗淡了下去。
“那个……刚刚,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刚刚第一时间要让我逃走。”
“……我说了,女士优先。”
沈越泽始终坚持着这四个字,阿妙也拿他没办法。
“好吧,那就算是我自作多情了吧。”
阿妙倒是很大度,她无谓地笑了笑,看了看四周,这里是荒郊野岭,而且现在天也晚了,肯定是没有车的:“我送你回市区吧。”
沈越泽想拒绝,可阿妙却打断他:“你也看到了,这个地方不可能有车子的,而且现在天也晚了,我反正也顺路要回市区,不过是捎你一段的事。”
“好吧。”
阿布带着人,在外面等阿妙。
等了一会儿,他看阿妙出来了,而旁边,还跟着一个男人……
阿布正想张口说话,就听到阿妙道:“好了,辛苦大家了,我们准备回去了!”
阿布:“……”
这感觉很奇怪,明明刚刚在茅草屋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还说的很顺畅,说什么都不会觉得尴尬,都很自如,可是坐进车里之后,两个人一下子都变得沉默起来。
眼看着离市区越来越近,在停下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阿妙会忍不住的侧头看一眼身侧的男人。
“今天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啊?”
“嗯?”
阿妙知道这样主动挑起话题是一件很没出息的事情,可是……她就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
可能,是她不太适应这种尴尬的气氛,所以想活跃一下吧!
阿妙在心里自欺欺人。
“那个陈均今天提到了胡莎莎,你觉得这件事跟她会不会有关系?”
阿妙说完之后,又仿佛是想到了什么,赶紧道:“我可不是故意要这样说的啊!你自己今天也听到了,陈均提到了胡莎莎。”
阿妙说完之后,暗暗地去观察沈越泽的表情。
她心里有点怕万一沈越泽觉得自己是故意妒忌胡莎莎,所以才往她身上泼脏水,那就不好了。
沈越泽一开始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
“这件事我会去调查。但是那个陈均之前跟胡莎莎的确有一段过往。他突然将目标针对到我身上,我也一开始就在怀疑了。”
“唔,反正你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了。”
沈越泽今天被人这么明显的摆了一道,显然是有点尴尬的。
很快,车子就驶到了沈越泽公寓的楼下。
阿妙将车子停下来,回头的那一刹那,注意到了沈越泽的双腿,她猛地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
“你的轮椅!”
“没关系。。”
沈越泽看了一眼自己的双腿:“现在基本可以走了。”
“真的?”
阿妙不相信的看着他。
沈越泽见她不相信,打开车门,看来是打算自己要走一下,展现一下。
可是他刚刚下地,顿时整张脸都白了。
阿妙一直在留心他的表情,一看到他这样,立刻从主驾驶跑下来,把他又扶到了车上。
“医生说了,你这一个月内都别想动这双腿,否则万一影响到以后就得不偿失了!”
沈越泽正要说话,就看到阿妙朝着后面招了招手,一个长得结实高大的男人立刻从后面的黑色轿车上下来。
“小姐!”
“小坤。”
后面车子里坐了七八个席家的保镖,阿妙每个都认识。
她招呼着那个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交给你一个任务,你把这个人送到七楼。”
阿妙指着沈越泽,道。
小坤看了一眼沈越泽,表示没问题。
他朝沈越泽伸出双手,这一举动把沈越泽看呆了。
“嗯?干嘛?”
“抱你呗!”
什么鬼?
抱他?!
小坤见沈越泽凝固住似得模样坐在车里,立刻俯身把沈越泽公主抱了起来……
这画面,有点辣眼睛啊!
阿妙看了没忍住,差点笑出声来。
哈哈!
这画面可真美!
“喂,不用,阿妙,你让他把我放下来,扶我上去就行了!”
“哈哈,小坤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好了,你回家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阿妙忍俊不禁的看着小坤抱着沈越泽进公寓去了,大概过了两分钟后,小坤一个人回来了。
“人安全送回去了?”
“嗯。在电梯间的时候他死活都不要我抱他,后来我把他扶进去了。”
“嗯,我猜到了。没事,小坤,你刚刚做的很好,到时候我跟老爸讲,这个月给你发双倍工资!”
阿妙今天这一天所有的坏心情都因为刚刚那个画面而烟消云散。
她笑着钻进车里,阿坤也回到了车上。
阿布坐在副驾驶,看了一眼回来的男人,“小姐的心情看起来很高兴?”
“是啊。我也不知道,小姐怎么突然那么高兴……”
阿坤挠了挠脑袋,自己也是一脸懵逼。
阿布也忍不住笑了了一下。
“你知道你刚刚抱着的那个人是谁吗?”
他问阿坤,男人点了点头:“他不是星媒集团的老总吗?之前跟我们小姐不是还谈过一段恋爱?不过,她们两个不是已经分手了吗!”
“你觉得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她们两个是分手状态吗?”
阿布反问阿坤,阿坤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阿布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你刚刚抱了未来的席氏姑爷,以后啊,你的前途肯定会一片光明的!”
席氏姑爷?!
阿坤被吓到了。
“我……我不知道啊!”
如果他知道沈越泽跟阿妙没有分手,他可不敢刚刚用那种姿势抱沈越泽!
没看沈越泽那一脸不高兴,黑着脸快杀人的表情吗!
阿布笑了:“没关系,不知者无罪。不过,最重要的是小姐开心就好了。你刚刚不是也看到了?小姐很开心,很满意。”
沈越泽阴着脸回到公寓,打开灯之后,立刻打电话先给一个号码。
“马上去查一下陈均跟胡莎莎,还有,送一辆轮椅到我家来。”
半个小时之后,门铃响了。
沈越泽拿起旁边的遥控器朝着门那边摁了一下,电子的大门便自动开了。
“轮椅到了!”
裘朗扛着一个全新的轮椅走进来。
桌子上放着很多关于胡莎莎的资料,裘朗低头看了一眼,然后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沈越泽把今天在公路上自己被明目张胆绑架的事情跟裘朗说了一遍,裘朗当时的表情有一瞬间是不能自控的。
“挖槽?这件事是胡莎莎干的?!”
“陈均的话里一直有提到她的名字,想来,跟她是逃不了关系。”
“我还真不知道这件事!奇怪了,你说你今天在路上就发生了这事,怎么新闻报纸上一点风声都没有?”
“就因为这个我才怀疑跟胡莎莎有关系。她肯定已经提前跟那些新闻报社打了招呼。”
“等等,我打电话问一下。”
裘朗朝沈越泽做了一个等下的手势,然后他拿起手机,过了三十秒后,他脸色凝重的放下手机:
第七百五十章:务必护她周全
他脸色凝重的放下手机:
“亲,恭喜你,你好像猜对了。带胡莎莎的经纪人说她今天一天都没去公司,本来明天有一个她的广告要拍,可经纪人现在一直联系不上她。”
“马上跟警察局联系,下发通缉令。”
这早就在沈越泽的意料之中了。
因为今天那个陈均一直反反复复的提胡莎莎的名字,而今天他之所以会出去,也都是因为胡莎莎说今天是他的生日。
显然,是这两个人合谋要搞他,但是可能中间两个人出了一些分歧,所以现在胡莎莎才会一个人逃之夭夭。
裘朗点点头,对胡莎莎的去向即使不了解也不担心,因为他有的是办法抓到人,除非,胡莎莎畏罪自杀。
“放心吧,我这就给警局的人打电话,不出四十八小时,就能把胡莎莎给抓住。”
裘朗说完之后,就马上打电话给警局那边。
事情都办完了,他目光重新回到沈越泽身上。
见他一直表情不变的盯着自己的双手看,裘朗便有些好奇。
“对了,你刚刚只说了胡莎莎跟陈均的事情,还没说,你后来是怎么逃出来的?是有人救了你吗?”
沈越泽还没跟他说阿妙也在其中的事情,裘朗见他不说话,好奇心就更大了。
“喂,咱们好歹也是兄弟,这种事情你不该瞒着我的吧?”
“我感觉你现在越来越八卦了。”
“嘻嘻,我这不是八卦,我这是担心我兄弟的人身安全。”
裘朗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
“呵呵。”
沈越泽对他翻了个白眼,裘朗继续死皮赖脸的跟过去:“喂,别这么消气啊,讲一讲,到底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啊!”
沈越泽最后还是没挨过裘朗的死皮赖脸精神,把过程简单的讲了一些,然后就看到裘朗猛地拍了下桌子,大喊了两个字
“感动!”
“感动什么?”
沈越泽斜着眼看他。
裘朗激动的道:“阿妙连命都不要了,也要救你,这说明她的心里还有你啊,而且不止还有你,她还在深深的爱着你!你知道么?我一直以为像阿妙这样的豪门大小姐,从小就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可阿妙跟其他那些女人都不一样!她知道应该怎么对一个人好,而且她也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怎么爱。沈越泽,我跟你说,你就这样放弃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惜了!”
裘朗听完沈越泽说的过程之后,特别的激动,每说完一句话就拍一下大腿。
沈越泽看了一眼他的腿,估计他再多说两句,一会儿腿就要被他自己给拍肿了。
“她是个好女孩,我什么时候说过她不是个好姑娘了么?但正因为她是个好姑娘,所以我才不愿意耽误她。”
“哇,我实在搞不懂你的脑回路?!如果有一个女人为了我连命都不要的话,那不管怎样,我都会对她好一辈子的。因为她值得啊!”
沈越泽挥了挥手,这次听完裘朗的话之后,却没有像上次一样,还反驳或者是解释什么,而是干脆不说话,直接沉默了。
裘朗见状就道:“你看,你现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不是?我跟你说,阿妙是个好女孩,她这样全心全意的为你,你该好好珍惜人家!”
裘朗是真心实意的在为自己这个兄弟好。
沈越泽摇了摇头:“你别说了。我跟她之间的事情早就结束了。这次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后暗自设计,也不会闹出这种事情来。你现在别管我的事情了,先去跟公司的人事部打一声招呼,星媒跟胡莎莎就此解约,并且让警局对胡莎莎发出通缉令,必须要抓到那个女人。”
“啧,我跟你说,你现在这样子就跟个懦夫一样,不愿意去面对自己的真感情,一直想着逃避,你这样,到时候迟早是要后悔的。”
裘朗跟沈越泽感觉实在是说不通了。
他丢下这句话,就直接起身出去了。
沈越泽看着裘朗离去的身影,脑海里关于他刚刚说的那句话一直在脑海里回旋。
夜色深沉,星月黯然。
男人睡在黑色的真皮大床上,已是深夜,整个城市都仿佛陷入了安静之中,白日里的喧闹,一下子烟消云散。
沈越泽闭着眼睛,斑驳的光影像是在放映的电影,一幕一幕的闪过去,把每个人的动作跟声音串成画面。
“我现在放走一个人,你们自己商量决定下,谁走谁留,怎么样?这样,还是挺公平的吧?”
“让他走!”
“让她走!”
“沈越泽,你不是跟我说你看到我会烦会恶心吗?可是为什么你现在还要让我先走?”
“既然你们都选择对方,那不好意思,我不可能一次性的放走两个,你们现在谁都出不去了,都得留下来,做陪葬品!”
“现在,就让我们三个人一起下地狱吧!”
砰!
“阿妙!”
沈越泽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刚刚做噩梦了。
不,也不能说叫噩梦。
因为刚刚做的那个梦,是今天白天里,的确有发生的场景。
只是,梦最后的结果跟现实中的不太一样罢了。
梦里,陈均突然丧心病狂举枪射向他,阿妙在关键时刻冲了上来,帮他挡了那最后一枪。
他抱着阿妙的尸体,竟然哭了。
沈越泽摸了摸眼角,有点湿润。
这是第一次,他竟然哭了?!
沈越泽走到卫生间,站在镜子看着里面自己的那张脸。
镜子里可以映入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而沈越泽现在脸上的表情,却是复杂多变的。
有悲怆,又担忧,有害怕,有难过,还有伤感。
太多的情绪结合在一起,但更多的都是负面的情绪。
“阿妙……”
沈越泽自嘲的笑了笑,去了厨房拿出一瓶红酒。
别人或许不知道他有多在乎阿妙,可是他自己心里清楚啊!
他是那么害怕阿妙出事。
宁愿舍弃自己的命,也要护阿妙周全。
这似乎变成了他的使命,而他没有半分的不愿意。
因为他知道,对他来说,阿妙就是他的全世界。
当看到她受伤,或者是遇到危险,他会出于本能,第一时间的冲上去。
可就算是这样,他又能怎样?
他只能一个人躲在暗处,守护着她。
不敢跟她见面也不敢知道她现在目前的消息或是情况。
因为他怕他一旦了解她太多事情他到时候会克制不住自己。
就像是今天一样。
他刻意的在拉开跟阿妙之间的关系。
阿妙那么聪明,也一定能感觉到。
他多想抱住她跟她说这不是他有意的。
可是他不行啊……
男人忧愁的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想要将自己那些苦涩,连通着酒,一起喝进肚子里。
两天后,胡莎莎在越南边境被捕。
当时胡莎莎是一名偷渡游客,因为怕坐飞机被人认出来,于是就选择了偷渡的办法,想先去欧洲躲几天,可是在越南乘船的时候,却被检查偷渡贩的警察给抓住了。
于是,胡莎莎伪装的身份就此暴露,她也被当地的警察遣送回国,胡莎莎在警局里交代了事情的一切经过。
但她一直在反复强调,是陈均威胁她做的这些事情,她的本意,并没有要伤害任何一个人。
裘朗把胡莎莎这些话原原本本的转告给沈越泽。
休养了几天,沈越泽的腿也好的差不多了。
他正在康复中心训练,听完这些之后,只说了三句话:“有因就有果。几年前如果不是因为她在暗中故意泄露她跟陈均的消息,为了增强自己的知名度,故意制造绯闻让狗仔抓到,陈均的妻子就不会知道这件事。她身上也背了一条人命,还为了自己的虚荣心使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她总该付出自己的代价。”
第二天,负责胡莎莎这件事的警察在自己的邮箱里收到一封匿名的邮件。
里面是所有关于胡莎莎暗中买通狗仔曝光自己与陈均事情的证据,并且还有一些胡莎莎曾经找人故意恐吓陈均妻子跟她们孩子的证据。
虽然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可是诸罪并罚。
最后,胡莎莎在法院被判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胡莎莎当时在庭上听到这个结果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了。
二十年,多漫长?
二十年后,等她出来已经是一个老太婆了。
她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价值?
胡莎莎在庭上跟个泼妇一样大喊大叫,不服气,想要上诉,可最后,没有一个人理她。
就像是沈越泽那句话说的一样:
一个人做错了事情,总要付出代价。
不管你选择了什么方法去隐藏它,最后,你还是要接受应有的结果。
一个月过去。
眨眼的时间,北城的夏天便悄悄的来了。
阿妙坐在研究所的内部医院手术室内,四周全都是白色的冷光,打在人的脸上很刺亮,让人很不舒服。
汤明打开门,恭恭敬敬的迎来一个人。
“席小姐,这就是我们之前跟你说的景医生,景飒。”
“席小姐,你好。”
第七百五十一章:这办法可行
阿妙抬头,看着眼前的人。
穿着一身标准的医生白大褂,一米七多的身高利落的短发,阿妙第一时间伸出手:“你好景医生。之前杨教授跟我介绍过你了,说你现在是全世界第一外科手术医生。我没想到古医生你不但年轻有为,而且还长得这么帅!一定有不少小护士暗中喜欢你想追你吧?”
“不好意思啊席小姐。”汤明在旁边突然咳嗽了两声,笑着打断她的话:“景医生不是男人!”
“啊?!”
阿妙瞪大眼睛看着跟前的人,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景飒不满意地瞪了汤明一眼:“怎么就你话多啊?”
“你是个女生?”
阿妙有点不敢相信。
但是认真辨别景飒的声音之后,阿妙倒是也确定了她的身份。
眼前的人的确是个女人。
只是这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还有高瘦的身材,倒真的不太像是个女孩子。
尤其是……
阿妙注意到景飒的手。
她一双手修长又白皙,很像是会弹钢琴或者是男医生的手。
因为女孩子的手指,很少有这样长的。
汤明见阿妙的注意力都在景飒的手上,便解释道:“景飒正是因为天生长了一双修长的手,所以才会来做医生。而且,她不止是全世界第一的外科手术医生,也是应用激光切割最得心应手的人选。”
阿妙啊了一声,感叹道:“真没想到啊,现在技术高超的医生跟能人都这么年轻。”
“席小姐,你的情况汤明跟教授都跟我说了。我本人对古历史也挺感兴趣的,所以我听说这件事后,就将我手头上的事情都能推则推。”
汤明在旁边狂点头,附和道:“是啊,虽然还是等了她一个月的时间,但也已经是最快的了!之前她在欧洲跟阿拉伯为首富跟酋长做手术,一场手术就得是十天的时间。因为她得等人家康复起来才准离开,不然我们也不会等这么长的时间!”
汤明可能是怕阿妙觉得时间太久了,就赶紧先解释一下缘由。
阿妙倒是没觉得什么,因为随着时间的关系,就算她知道这件事,可最开始的担心跟惊讶,也都慢慢的淡泊下来。
阿妙摇了摇头:“没关系,我不会计较这个的。”
景飒见阿妙这么好说话,而且又是一个明事理的姑娘,一下子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来,你先伸出手让我看看那个传说之中的凤灵镯。之前杨教授一直跟我说这个镯子,说他研究了一辈子凤灵国的历史,如果能让他找到凤灵镯,那他这一生都无憾了。”
其实景飒挺不能理解杨一本这种执拗型的。
可是想到自己在做手术上也是有差不多的行为,于是景飒就不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阿妙伸出手,把手上的镯子给景飒看。
白皙纤细的手腕配上粉红色的宝石手镯,简直是全世界最美的一幅画面。
景飒抓住阿妙的手,又拉近一些距离看,看清了之后,景飒挑了挑眉头,说出了一句让全场人都很惊愕的话
“不需要用激光分解这么麻烦了。”
“为什么?”
“你们难道没有注意到这手镯跟之前有些不同?”
景飒看了看汤明跟杨一本,两个人立刻凑了过来,杨一本把自己的老花镜都带上了。
“教授,你来看看!”
汤明赶紧给杨一本让道。
阿妙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见他们好像很认真的样子,也不由得跟着有些紧张起来。
杨一本把专业的放大镜拿过来,仔细看过之后,脸色也腾的一下变了。
“阿妙……”
“怎么了教授?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最近,你戴着这镯子时,有没有感觉不对劲的地方?”
“不对劲的地方?没有吧,好像还跟以前一样啊。怎么了,到底有什么问题?”
“你来看看这里。”
杨一本将自己手里的放大镜借给阿妙,阿妙接过去看。
大概过了六七秒钟后,阿妙发出一惊讶的声音:“呀,怎么镯子上有一粒宝石的颜色变成了红色?!”
阿妙戴这个镯子已经很久了,她当然知道这个镯子每一颗宝石应该都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子的。
粉宝石突然变成了红宝石,这也不可能是褪色啊!
杨一本跟汤明互相看了看,两个人的表情都很凝重。
景飒道:“我觉得这镯子上的宝石之所以会变色,大概跟人的血有关。”
“人的血?”
“嗯。”
景飒点了点头,突然抬头看向杨一本:“教授,你之前不是说这镯子想要自行解开,除非是用皇甫则的血来进行开启吗?”
“是啊!”杨一本点了点头,但又道:“可是现在过去这么多年了,这几千年的人,现在怎么可能还存在?而且,还是活着,他身上的血还在跟正常人一样娟娟流动?”
景飒跟杨一本她们把目光都看向了阿妙。
阿妙没想到她们会这么看自己,一时间傻住了。
“你们……你们这么盯着我看干嘛?”
“阿妙,你仔细想想,到底最近你都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事?这镯子上的宝石是天然的颜色,不可能突然自行改变颜色,只可能是碰到了什么东西!”
杨一本提醒着阿妙。
阿妙静下心来,一边盯着桌子上的宝石,一边开始想。
大约过了十几秒后,阿妙眼睛一眯,猛地想到了一件事!
这个手镯上的宝石颜色突然变得这么红,本身就有些怪异,如果仔细看过之后,就更不对劲了。
因为有点像是人的血染色上去的,因为单独这颗红色的宝石颜色鲜艳如血。
阿妙猛地想到在一个月之前,沈越泽被人设计绑架,她跑去茅屋救人的时候,自己当时的手有一瞬间不听话的动了一下,拿一下她自己都觉得很莫名其妙,可后来因为也没再出现那样的事情,所以她就没当一回事了。
现在仔细想想……
难道不对劲是从那个时候发生的?
阿妙把这件事跟杨一本他们简单的说了一下,杨一本立刻问她:“阿妙你能不能把你那个朋友叫过来?”
“啊……这个,好像……有点难。”
这个阿妙的确很为难。
她跟沈越泽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现在这么尴尬,她现在直接把沈越泽喊过来……
好像的确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啊!
杨一本跟汤明都在用渴求的眼神看着阿妙,但景飒是个女人,她一眼就看出了阿妙的为难,也看出了阿妙刚刚口中的那个男人跟她不寻常的关系。
景飒朝杨一本跟汤明摇了摇头:“你们别逼阿妙了。教授,我之前听你说过这凤灵镯的来历,不然我跟阿妙去见一见那个男人,等我了解清楚之后,再回来跟你们复述一遍。”
杨一本跟汤明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把所有的信心都寄托在景飒身上。
“好,景飒,那这件事我们就拜托给你了!”
一旁的阿妙,表情是这样的
o_o
发生了什么?
刚刚怎么谁都没有人问过她的意见,却一下子好像就拍板定下来了?
这是不是有点不科学啊大兄弟!
景飒跟阿妙一同离开研究所。
毕竟现在这手镯出现了新的变故,她们现在都没了解清楚事情的缘由,如果现在下手解开这镯子,有点可惜。
景飒跟阿妙一同往外走,一边问她:“你刚刚说的那个叫沈越泽的男人,跟你应该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吧?”
景飒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性的问题,一针见血。
阿妙低低的嗯了一声。
景飒摊了摊手:“我听汤明说你之前是一个很火的明星,不过很抱歉,我从来不看娱乐新闻,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事情。但我是杨教授的忘年交,凤灵镯他研究了一辈子,现在这镯子又在你身上,所以我可能会有很多问题想问你,你千万别嫌我冒昧。”
“不会觉得冒昧,只是有些事情,它都已经是过去了。”
“过去?你们……”
阿妙打开车门,已经坐进车里,而景飒在听到她刚刚那句话时,开门的动作顿了一秒,然后才也坐上车子。
景飒的眼神在她身上微微流转。
阿妙知道她的眼神代表什么。
她微微一笑:“我们之前是恋人,可现在,我们分手了。”
阿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自然也很镇定,没有伤心的样子。
景飒:“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关系,不用跟我道歉。这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只是你们刚刚跟我说要我把他请来……所以我有点为难罢了。”
“如果你们现在是这样的关系,的确很为难。”
景飒是女人,自然了解这其中的尴尬。
她比了一个我懂得的手势。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这时景飒突然道:“这样吧,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你看看,这样可行么?”
阿妙好奇的看着她:“什么?”
景飒朝她招了招手,阿妙贴近她,听她在自己耳朵边叽里咕噜的说了两句话之后,阿妙的表情,跟刚刚明显不一样了。
“这样……可行么?”
“呵呵,没什么不行的!我是个女人,他对我不会有太强的戒备心理的!”
第七百五十二章:脑洞大开
“boss,刚刚的新闻发布会开的很成功!林小姐这次跟我们签约合作,一下子就将那些媒体的目光吸引过来,之前胡莎莎的事情,那些记者都抛之脑后不感兴趣了。”
“很正常,林芸是当代最火热的荧幕花旦,相比起胡莎莎那种不知名的小人物,那些记者只要是有脑子的都知道谁的新闻比较吸人眼球。”
“那,boss,我们现在是直接回公司?”
“嗯。”
一身深蓝色西装,面色冷静严肃的男人身旁跟着一个年轻的男生。
两个人一边交谈一边往酒店的停车场走。
“啊!”
沈越泽正准备拿出车钥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声。
沈越泽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男人一把抢过女人手上的包,然后转身就跑,女生哇的叫了一声,也跟着追了过去。
沈越泽眼眸一紧,突然也拔腿跑了过去。
“boss?!”
“你别管我,先报警!”
“啊?这什么情况?boss什么时候开始管这种闲事了?”
一开始助理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但是见沈越泽也朝着那两个人跑去,他这才隐隐的发现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包被小偷抢了,然后boss帮她去追去了。
“阿妙!”
沈越泽看到被抢包的女人是阿妙,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追了过去。
三个人你追我赶,直到跑到一条胡同,阿妙突然停了下来。
沈越泽见她站在那一动不动的,皱起眉头,立刻也走了过去。
“阿妙?”
他并不觉得自己看错了,因为不管是这背影还是刚刚一闪而过的脸,都是阿妙的样子。
沈越泽喊了一声,背对着他的女生慢慢转过身,沈越泽紧绷着的脸,有一瞬放松下来。
“阿……”
后面的妙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突然他感觉自己身后有奇怪的动静。
沈越泽迅速回头,只看到一个女人站在他的身后,并且还笑吟吟的看着他。
“沈先生,你好。”
沈越泽:“……”
什么情况?
沈越泽转身看向阿妙。
阿妙呵呵的笑:“这位叫景飒,是全世界一流的外科手术大夫。”
沈越泽看着两个人,眼睛里的疑惑更深了。
景飒见阿妙有点不敢讲话的样子,便主动道:“沈先生,是这样的,有一件事,我想请您帮忙。”
景飒把关于镯子的事情简单的跟沈越泽复述了一遍,然后又跟他解释了一下,为什么她们要用这样的办法见面。
沈越泽却跟听天方夜谭一样。
“你是不是进了什么传销组织?”
沈越泽转头就问阿妙。
阿妙一脸懵逼:“o_o?”
景飒见沈越泽不相信,赶紧道:“我们就是猜到这样直接说你可能会不相信了,所以,沈先生,如果你现在有时间,麻烦您跟我们去一个地方。太多的谜团需要理清,而这是脱不开你的帮助的。”
阿妙在旁边点头:“是,景飒说的没错。我没进什么传销组织,之所以会故意弄成这样子,就是怕你轻易不肯见我们。”
沈越泽是难以拒绝阿妙的。
只要她开口,他就很难说不。
可是……
“你们说这镯子有问题,上面可能有什么千年的诅咒,我有点不能接受。阿妙,你确定你没有被洗脑吗?”
阿妙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因为她自己有时候也觉得这太天方夜谭了。
她们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科技时代啊!
阿妙挠了挠头,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男人的时候,这时景飒突然仰起头,用很自信的声音道:“沈先生,你可以觉得我们是在说谎故意骗你,但是你只要跟我们去一个地方,是真是假,你很快就知道了。你该不会没有胆量跟我们去吧?”
景飒看了一眼阿妙手上的镯子,又道:“这个手镯来历本就不清楚,席小姐说,自从她带了这个手镯之后,每天晚上都会做很奇怪的梦。你就不担心这东西对她的身体会有什么印象吗?”
“做梦?”
沈越泽听到景飒的话,立刻转头看向阿妙。
阿妙点了点头。
“我之前应该也有跟你说过吧?
阿妙的确跟沈越泽有说过她做梦的事情。
沈越泽当时还觉得她就是心理压力太大,事情太多累着了。
阿妙道:“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一个关于狸猫的梦,这个梦可以是重复的,但是场景在变动,人物却不会变。就好像跟演戏一样,你在里面扮演主演,每天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情。可是仔细串联起来,她们又会变成一个剧本。”
沈越泽拧起眉头,之前从来没有听阿妙跟他说过这件事。
沈越泽看了看景飒,又看了看阿妙,最后三个人一同来到古研究所。
杨一本跟汤明见沈越泽来了,立刻很热情的出来迎接。
“这就是阿妙你说的沈先生吧?”
汤明礼貌的伸手打招呼:“你好沈先生,我是杨教授的学生,我叫汤明!”
沈越泽看了他一眼,简单的伸手回握了一下。
杨一本笑吟吟的走过来:“景飒,你们的行动能力可真快,这才出去不到三个小时,你们就把沈先生带回来了!”
“这里是哪?”
沈越泽打量了一下四周,感觉这里有点像是个研究所。
杨***:“沈先生,我是一名考古学家,这里是国家资助的古研究所。我研究凤灵国的历史已经很久了……”
杨一本简单的跟沈越泽解释跟介绍了一下。
沈越泽拧起眉头:“凤灵国?”
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国家,在书上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国家的历史。
杨一本让汤明把资料拿过来。
“沈先生,这是关于凤灵国的资料,你可以看看。”
沈越泽:“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
他只看了两眼,就把这些东西都统统放到一边。
“我只想知道,你们嘴里说的那个国家,跟阿妙手上的镯子有什么关系?”
“阿妙手上的手镯叫做凤灵镯。”杨一本把阿妙手上的镯子来历跟沈越泽解释了一下,然后道:“当初我碰到阿妙的时候,只是惊讶这个镯子会在她的手上,后来,我回去研究之后发现这镯子跟普通镯子不太一样,之前佩戴它的主人,是个妖精。”
“妖精?”
沈越泽用看小孩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教授,就算他现在不说话,看他脸上的表情,也是分明不相信的样子。
一直没说话的阿妙这时道:“之前我也不相信这些事情,可是后来我仔细想了一下,自从我戴上这手镯之后,的确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这个手镯,好像有什么魔力。而且,我之前一直都摘不下来它,它明明也没有坏,可我就是不能把它摘下来,后来我又让杨教授帮我研究如何摘下它,结果那时你出了事,我在帮你解绳子的时候,你记得吗,你手腕上受伤了,有血的痕迹,我可能是不经意间沾上了血,后来,我发现镯子上有一颗粉色的宝石变成了鲜艳的红色,而且洗都洗不掉。”
沈越泽听着阿妙一字一句的解释,然后整张脸也变得严肃起来。
“所以你觉得,这可能跟我有关?”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才想让你过来,也让杨教授看一看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沈越泽总觉得这像是天方夜谭里的小说,可看阿妙这么一本正经的样子,又容不得他不相信或者是有所怀疑。
“好吧,那现在要怎么办?我应该做点什么呢?”
所有人的目光,这一时间都看向了景飒。
她是医生,而且对古代历史也很有研究。
景飒揉了揉太阳穴,道:“我要抽你的血。”
沈越泽见她是对自己说的,便问:“抽我的血?为什么?就因为我的血可能会让这粉色的宝石变成红色?”
“阿妙说了,她就是那次之后才发现镯子上的宝石变了颜色,所以肯定跟你有关。我现在不能确定为什么你的血会让这镯子上的宝石变颜色,只能用抽血化验的方式来研究你的血液特殊性。”
景飒已经在努力用不是那么专业,显而易懂的话跟她们解释了。
沈越泽不害怕抽血,他只是觉得自己的血不可能有问题或者是像景飒刚刚说的那样,有什么特殊性,可是,阿妙也在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不忍心让阿妙失望。
而且阿妙自己也说了,她戴上手镯之后,会经常整夜整夜的做恶梦。
他不希望阿妙有一点不舒服或者是不开心。
所以,他把手伸出来:“好吧,随便你抽。反正我提前先说清楚了,我的血不可能有问题,而你们刚刚说的什么妖精跟千年诅咒,我觉得纯粹就是你们的臆想。这镯子可能的确是个古董,历经这么多年,它有点难打开就是了,而你们却脑洞大开,我并不觉得,这符合你们所谓的考古精神。”
景飒先抽了沈越泽50cc的血,然后拿到自己现在放仪器的屋子里化验。
化验的结果大概要两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