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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空蝉     一剑封天txt下载     一剑封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五章一碗清粥

    细长籼米,在清冽的泉水中翻滚,一双素手在水中,摩挲着这温润洁白的米粒,水中的籼米皆饱满丰润,那些泛着青色的米,这是一个极其细致入微的活计,得是极有耐心的人才能做好,任何一粒青米,都不能掺进淘洗的籼米中,还有不甚饱满些的,皆给挑了出去,或许看起来有些吹毛求疵,甚至有些鸡蛋里挑骨头,但是想要一碗品相和味道皆上乘的清粥,这些算不得吹毛求疵,清澈的泉水渐渐浑浊,呈现一种浓稠的形态,这是米粒饱满丰润的最为昭彰的显示,只是比起洁白的籼米,给它们摩挲淘洗的这双手,更让人怜惜。

    瓦罐坐在山石垒就的锅灶上,同样取之于山上的木柴,在火焰下,噼啪作响,腾起的火舌,不断舔舐.着瓦罐丰满又润泽的身体,已经淘洗了三遍的籼米,终于显露出了它的绝世容颜,但是,想要真正俘获人心,还得经过一重磨炼,在这清冽的泉水中,经历红尘煮沸,才能除去满身铅华,真正绽放出能够俘获人心的美,这是属于它的,也是属于红尘世间烟火味的。

    火不甚大,非是因为木柴不够,而是一碗清粥,须得用小火慢慢熬煮,才能做的出彩,所以,这煮粥之人,天色熹微时,就已经起身准备,如今天色微明,却正是刚刚好的。

    拳风呼啸,虽然龙首山中山风吹拂,但是每一拳递出,都能带起一阵呼啸拳风,这不是王元宝刻意为之,而是自然使之,武夫五境,纯粹真气若火龙游野,而武运比之前境更是昌隆,一动一静,一张一弛,皆有龙吟虎啸之声,这在那些茶馆的说书人口中,这是虎豹雷音,是最高境界的侠客才能做到,但在兵家武夫的境界之中,这只是一个门槛,跻身五境,是质的飞跃,比之前境,那是云泥之别,没一次递出拳,窍穴经脉中的纯粹真气就与武运相互激荡,即便王元宝不想带起如此的动静,也是无可奈何的。

    兵家武夫五境,还分为细致入微的两个小境界,分别是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而王元宝而今的小境界,正是举重若轻,力气虽重千钧,我自举止如鸿毛,这便是举重若轻,一力降十会,最可以形容此一小境界。

    王元宝每天还是早晚练拳,跻身五境,不代表着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憾鼎拳第二式真意,王元宝已经有些领会,却始终找不到真正掌握的门道,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练拳,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拳百遍呢,估计也是不会差的,当然,前面已经掌握了真意的拳式,也得勤修苦练,温故而知新,世间的道理,就是如此,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连起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芸芸众生。

    练拳中的道理,或许适合为人处世,但却绝不适合煮粥,若是煮粥也能同这练拳般,错了还能重新来过就好了,煮粥,错了,就是糊,要不就是夹生,重新来过,就得承认,自己做了无用功,这才最是消磨人信心的。

    青烟从山石垒就得锅灶中飘出,夹杂着山间的露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味道,说不清楚,却能给人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仿佛就是小时候家中炊烟袅袅,而自己就等在厨房外,只等着那锅灶上的饭食熟透。

    青鸾从锅灶旁站起身,将散落在脸旁的一缕秀发撩起,放到耳后,有种别样的风情,岁月终将败美人,但是也会在这样的烟火岁月中,给予美人成熟的韵味,青鸾虽然年岁并不大,但是在秦楼楚馆中,吃食再怎么精致,山珍海味皆可随意品尝,但是心中始终念着的,无非不过是小时候的一碗清粥,青鸾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把自己卖到秦楼楚馆中,她甚至记不清楚,自己的父母,到底

    是什么样子,唯一能记得的,就是这煮粥的手艺,这是她唯一能值得回忆的故事。

    光阴流水,会磨平人心中的所有棱角,也包括爱恨无端,再怎么爱的死去活来,恨得再怎么深入骨髓,到最后,也只是遗忘,和归于平淡,就是这样,爱恨源起,皆归忘怀。

    青鸾不恨他们,因为若不是他们,她不会遇到姐姐,也不会遇到王元宝,而自己也不会知晓自己心中的所思所念,爱恨都不重要,珍惜好眼下,才是最重要的。

    云嫣第二天就醒了过来,她仿佛做了一场大梦,梦中,她好像经历了别人的一生,她在梦中,不是看客,而是实实在在地在经历,说不清楚,到底梦中的是她,还是醒来后的是她,只是,她醒来的时候,泪眼婆娑,眼泪不知为何,潸潸泪水止不住,她在为谁哭泣?

    云嫣说不清楚,也想不清楚,只是记得,自己在梦中,那个梦中的男人,给了她一枚佛珠,而她醒来时,手中却正有一枚佛珠,是梦吗?

    若是梦,为何梦会这般真实,若不是梦,为何自己手中会有这么一枚佛珠?

    云嫣思来想去,却始终没有找到答案,她索性就不再去想,只是那枚佛珠,她却没有随手抛下,而是随身带着,说不出缘由,云嫣只是觉得这枚佛珠戴在身上,分外安心。

    烟火味混杂着露水清新,云嫣懒梳洗,就这般,随意披散着头发,一袭红裙,丝毫不显得庸俗,反而雍容华贵,这鲜红的衣裙,仿佛就是为她而生的一般。

    走出房间,却看见青鸾颇为忙碌的身影,山石垒就的锅灶上,瓦罐中煮着粥,而不知从何处弄来的,明显全新的案板上,摆着山间的野菜,已经调和滋味,靠近了,那清新的滋味,不由得让人口齿生津。

    云嫣悄悄走到青鸾身后,猛的抱住她,贴近青鸾的小脸,坏笑道:“小娘子,可否让本公子轻薄轻薄呢?”

    青鸾初时给下了一大跳,但是熟悉的味道,还有后背两团柔软,告诉她,是姐姐。

    无奈,青鸾道:“姐姐,你醒了,快点去梳洗一下,粥就快好了。”

    云嫣撒娇道:“不嘛,我要你给我梳头。”

    说着,抱着青鸾的娇柔身子扭动起来,惊人的曲线,在有些宽大的红裙下,丝毫遮掩不住。

    青鸾无奈,自家姐姐,有时候却像个小女孩一般。

    只好道:“好好好,走啦,去给你梳头啦。”

    云嫣如同狡猾的狐狸得逞一般,但还没有忘了卖乖:“我就知道,小青鸾最好了,爱你。”

    说着,就在青鸾的脸上,来个个大大的吻。

    却弄的青鸾红透了脸庞。

    因为,有两个书院中的孩子王看着,姜阿源和韩慎呆愣地看着青鸾和云嫣,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只是来喝粥,竟然能看到这般香艳的场景,着实震惊了他们一次,不过,也在不知不觉中,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只是这门通向何方,谁也说不清楚。

    “呀!羞死了!”

    云嫣捂着脸跑向房间中,虽然看不见红透了的脸颊,白皙的肌肤,却是红了大半。

    青鸾也红着脸,只是她没有如同姐姐那般,捂着脸落荒而逃

    ,反而低着头给锅灶添火。

    莫名的尴尬与沉默。

    紧接着的便是两个孩子王放肆的大笑声,在这豫灵院中,或者说是这终南书院中,都是他们二人的笑声。

    王元宝也走进了豫灵院,看着两个笑的直不起腰的孩子王,有些疑惑道:“你们怎么了,有什么高兴的事,能笑成这样?”

    韩慎捂着肚子,指着青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你问……青鸾姐姐……哈哈哈哈哈哈。”

    而姜阿源更是不堪,不过,她心中却不仅仅是觉得好笑,反而有一种快意,像是大仇得报一般。

    王元宝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能走到青鸾身前,看着连耳根都红透了的青鸾,更是不解:“怎么了?脸这般红啊。”

    青鸾低着头,不敢看王元宝,声音如同蚊呐般道:“没什么,哥。”

    王元宝委实觉得莫名其妙,一边是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边是支支吾吾不肯说,这是什么事呢?

    锅灶下的火焰因为添得柴太多,将瓦罐中的粥煮得沸腾,隐隐有了些许糊味。

    “粥糊了!”

    王元宝闻到了糊味,大声喊到,青鸾如梦初醒,伸手就要去端那给烧得极为滚烫的瓦罐。

    王元宝手疾,伸手捉住了青鸾的素手:“你干什么呢!”

    语气带着叱责,青鸾这才反应过来,瓦罐给烧得滚烫,若是直接用手去端,最好的结果也是给烫得脱层皮,虽然王元宝叱责她,青鸾心中却是暖暖的。

    王元宝将武运纯粹真气附着在双手上,将已经滚沸的瓦罐从锅灶上端了下来。

    韩慎也不再笑了,看着王元宝这般的操作,眼中崇拜之情将要溢出。

    姜阿源笑不出来,心中有些不舒服,哼了一声,转身走出了豫灵院,她看到王元宝和青鸾在一起,心中就很不舒服,原本只属于自己的温柔,却给另一人分去,任谁也是不舒服的。

    韩慎一见姜阿源扭头就走,也顾不得要跟王元宝学他那徒手端滚热的瓦罐的手段,转身赶忙追上去:“等等我啊!”

    青鸾抬头看着依旧有些生气的王元宝,小声道:“哥,别生气了,我错了。”

    王元宝也并非是真的生气,但还是装着气道:“你知道自己错哪里了吗?”

    青鸾绞着衣角,她可怜兮兮小声道:“不该直接用手去端瓦罐的。”

    王元宝看她这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禁笑了出来,自己这个妹妹,也真是傻得可爱:“我生气的不是你,是你不爱惜自己,滚热的瓦罐,要是给烫伤了,可就不是生气能解决的了。”

    听着王元宝语重心长的话,青鸾心中一暖,原来哥哥是担心自己给烫伤了啊,虽然还是有些委屈,但是也随着这暖意,而烟消云散。

    “嗯,记住了哥。”

    青鸾抬起头,看着王元宝,笑了起来,梨涡浅笑,可爱。

    王元宝伸手捏住青鸾略带婴儿肥的脸颊,他越来越喜欢捏自己这个妹妹的丰润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

    青鸾不依道:“嗯~~哥!

第一百三十六章碗酒可杀人

    清粥小菜,是龙泉王朝最为寻常不过的晨时吃食,无论是市井小民,还是那朝堂之上的达官贵人,亦或是那些自诩高贵的宗室皇族,吃食皆是一般,山珍海味不是日日都能当做饭食吃的,一样米养百样人,在吃食面前,那些被人当做阶级的森严,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人在吃食面前的地位,是一致的,皆是饮食男女。

    建康京中的赵王可就没有终南书院中王元宝和青鸾这般轻松亲昵和惬意,鲁国街上的刺杀,到底还是查到了他的头上,不过想想也是,一座楼阁店铺的坍塌,还有满街的尸首,据说,那街道两旁的雨水,都给血染红,也好在下了雨,天气渐渐冷了下来,这些尸首也没有因为天气炎热而发臭,不过,鲁国街短时间内,可就没有人愿意去了,原本到了夜间也是极为繁华热闹极尽喧嚣的鲁国街,如今冷冷清清,夜中,更是没有一人敢到这鲁国街中,谁人也不能保证,那些惨死在鲁国街上的江湖人的鬼魂会不会徘徊不去,等着报仇雪恨,这回可是苦了鲁国街上的店家。

    不过,弦阳酒肆虽然夜里的生意冷清,但白日里的生意,依旧是那般红火,毕竟酒徒皆是好事之人,这样猎奇的事,最适合在酒桌上,当做下酒菜,而原本最不受待见的孔异己,而今在弦阳酒肆中,反而大受欢迎,请他喝酒的,络绎不绝,原因是什么呢?

    原来,孔异己亲眼目睹了王元宝拳杀江湖人的全部,他绘声绘色地给这些好事的酒徒讲着自己的见闻,不过,有一点他从来不提,他其实在偷偷旁观时,是吓尿了裤子的。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见过杀鸡杀牛羊,但这实实在在杀的却是人,无论如何,心中都是拔凉拔凉的。

    孔异己隐了自己的丑态,也没有讲出王元宝的容貌,只是说是个极为年轻的江湖人,他到底是精明,靠着这等猎奇之事,赚足了偿还酒债的钱,还小小的赚了笔足够他月余吃喝的钱,至于为什么隐了王元宝的容貌,这是孔异己的担心,保不齐自己最快说了出去,若是让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少年晓得了,自己只怕也是难逃一死的,江湖人可是不会王朝律法的,杀了,没有证据,也只能是无头悬案,像孔异己这般,无权无势又无钱的,死了,到还不如一只牛走丢了引起的轰动大,他倒是很有些自知之明。

    只不过,他到底还是因为他这嘴快的毛病,进了趟六扇门,龙泉王朝建康京死了这么多人,再怎么太平繁华,也不能阻挡住市井百姓心中的胡思乱想,仅仅是一夜,各种的谣传便在建康京里传开,有说是江湖人仇杀,也有说是狐妖报恩,把这些背着血债的江湖人全都给杀了,还有更离谱的,说是某个邪修为了炼丹取人心肺肝肾,这委实让六扇门的捕快伤透了脑筋。

    建康京府尹是刚上任的清流人物,最是铁面无私,当然,这铁面无私必定苛责于下属胥吏,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第一把火,就因为鲁国街上的人命案子,烧到了六扇门头上。

    限期破案,查不到有用的证据,每三天去领一次杖责,六扇门办案的捕快,可是结结实实吃了好几次杖责,但是仍旧毫无头绪,却听说弦阳酒肆中有个落魄读书人在给人大讲着人命案子的过程,憋了一肚子火的六扇门捕快自然要请孔异己到这六扇门中,好好喝杯茶谈谈心,二话不说,先是一遍流水刑具过堂,孔异己给吓得战战兢兢,纵然害怕自己性命丢在了这六扇门,但还是害怕那个年轻江湖人的报复,咬死牙关,愣是一遍刑具过了,仍旧是他给酒肆中人讲的那般别无二致。

    无奈,六扇门的办案捕快只能狠狠勒索了孔异己一笔钱财,才将他放了出去,但

    是,一遍流水刑具下来,孔异己的腿却是断了,只能求着两个相熟的酒客将自己抬了回去,以后,再也没有去过弦阳酒肆,据说,是老老实实在乡下的私塾里教书,他教的学生中,据说还出了个一甲的进士,倒也没有辜负了他的学问,当然这是后话。

    曹远在六扇门当差十来年,靠着自己的功劳,还有傍身的办案手段,还有钻营的头脑,终于坐上了六扇门总捕头的位子,他如今极为头疼。

    公门老吏,自然是认得这些惨死的江湖人,个个都是在六扇门有着备案的,背着不下于百十条人命的江洋大盗,按着曹远的心思,这些人死了倒是最好不过,那个杀人的江湖人也算是为民除害,但是在哪里杀人不好?非要在这建康京中动手,现下,即便是知晓了死了的人都是江洋大盗,也照样得限期破案。

    曹远抱怨归抱怨,但是他积年老吏的直觉却告诉他,这件事绝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几十个江洋大盗齐聚建康京,这是为什么?

    难道是为了学那些江湖武夫,来个决战紫禁之巅?

    曹远以前同这些血债累累的江洋大盗打过交道,知晓这些人皆不是好相与的,他们到这建康京的缘由,不由得人不去深思。

    这也是曹远之所以能够稳坐六扇门总捕头的缘故之一。

    拿起从尸首上翻出来的银两飞票,曹远仔细观察起来,凡是流通的银两飞票,都有着其特定的防伪符号,曹远要找的,正是这个。

    蓦地,曹远心中一惊,冷汗潸潸而下,银两飞票上的符号,他认得,而且还经常见到。

    是赵王!

    曹远脸色沉了下来,赵王召集这些江洋大盗来这建康京做什么?

    近些年朝堂上的流言蜚语,他曹远也不是不清楚,皇帝没有子嗣,赵王便是最佳人选,就连皇帝对于赵王的飞扬跋扈,结交朝堂重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赵王如此嚣张的缘故。

    但这件事,却比之前者更为严重,赵王终于还是等不了了吗?

    曹远思绪万千,良久,他拿起银两飞票,没有让人备马,自己换了官服,向着宫城方向走去,他终究还是过不了自己那个坎。

    赵王吃相难看,已经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皇储位子,却等不了,要用如此下作的手段,这等的吃相,当真难看至极。

    即便是那些乱臣贼子篡位,也会强逼着皇帝禅位,他再三推三辞,虽然本质皆是一般,但好歹还是顾及了皇家的尊严,但赵王招揽刺客和江洋大盗的事,却当真是令人所不齿。

    就在曹远去往宫城之时,鲁国街人命案子的幕后主使,却顶着围帽,遮掩着自己鼻青脸肿的脸,坐在他根本就瞧不上的路边粥摊上,等着一个市井流氓游侠儿打扮的人,在那里喝粥。

    粥水虽然不比自家的浓稠,但是却得益于佐粥的小菜,清新爽口,平淡的粥水,也出彩许多。

    游侠儿打扮的男人专心对付着自己眼前的白粥,丝毫没有搭理赵王的意思,在吃食面前,管你是什么狗屁的赵王还是皇帝,都比不过一碗白粥带来的饱腹感更幸福。

    赵王扯了扯嘴角,却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个混账下手着实不轻,到现在,他的脸上,还是如同开了染坊一般。

    但是有求于人,不得不如此,赵王此刻心中最恨的,却不是打了他的

    王元宝,也不是逼着他签下欠条的张载厚,而是他的皇兄,如今的天子,龙泉王朝皇帝。

    人的恨,就是这般无端,原本所有的因果关系,都与龙泉王朝的皇帝毫无关联,但仍旧抵不过赵王对他的恨意。

    若不是皇兄还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自己怎么可能会这么惨?

    赵王恨恨地想着,如果念头能杀人,只怕他的皇兄,龙泉王朝的皇帝陛下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遍,但是,念头是不能杀人的,所以,他只能在这他看不上眼,或者说是最不屑的市井小摊上等着一个游侠儿慢吞吞地喝粥。

    一碗白粥下肚,一天才算是真正开始。

    游侠儿打扮的平常男人这才肯正眼看着他的主顾:“说吧,有什么要我做的,价钱先说好,根据你要做的事而定,不过,还是得看我的心情,中途加钱,也是看心情。”

    说罢,游侠儿打扮的平常男人又要了份油,毫不顾及地咔嚓大嚼起来。

    赵王冷冷道:“杀皇帝。”

    语气近乎咬牙切齿,但也斩钉截铁,这是他早就想好了的,此刻说出来,心中陡然一松。

    游侠儿打扮的平常男人闻言一愣,手中酥脆油也掉在了桌上,良久,才开口道:“你可知道皇帝是我什么人吗?过命的兄弟,你让我去杀他?”

    赵王脸色不好看,阴沉地仿佛要滴出水来:“像你这样没有廉耻之人,还在乎过命的交情吗?”

    游侠儿道:“话不能这么说,我没有廉耻是因为要吃饭,廉耻能当饭吃,能换钱去青楼吗?所以说,杀皇帝,得加钱!”

    “好!”

    廉耻在这等的无耻之徒眼中,比之那路边的牛粪还不如。

    而就在建康京中暗流涌动的时候,终南书院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不过这位不速之客,却不是来者不善的恶客,而是佳客。

    没有伴当,也没有簇拥的护卫,就是一位容颜清丽脱俗,气质雍容的宫装女子,一个人,走过万级台阶,来到了这终南书院中。

    如果说云嫣是明艳且雍容是牡丹,那这位宫装女子,就一如那清水中的芙蓉,无须刻意雕饰,便自有国色。

    来到这终南书院,宫装女子倒是没有停歇,反而点名要见王元宝,这可令青鸾如临大敌。

    反倒是一直吃青鸾醋的姜阿源,一副冷淡模样,面对着这宫装女子的一再示好,依旧冷眼相待。

    张载厚不无揶揄道:“小师弟,你丈母娘来了呦!”

    王元宝给了张载一个大大的白眼,原来是姜阿源的娘亲,也不怪姜阿源会是现在这般冷漠模样。

    虽然没有非分之想,但是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王元宝深吸了口气,迎面走向清丽脱俗的宫装女子。

    细细打量着向着自己走来的王元宝,宫装女子心中已经开始靠着自己看人的眼光试着看透王元宝。

    面由心生,这句话没有错,一个人的善恶皆是可以从脸上看出,当然,这同样得有个前提,必须是老于世故之人。

    “你就是王元宝?”

第一百三十七章诡谲朝堂无父兄

    摆在明面上的东西,在市井江湖,那就该是何模样,就是何模样,可若是到了朝堂上,那这件事物,就会陡然变了个模样,就一如名家所言的“白马非马”,朝堂毕竟要涉及的,除却了本身所学立身之政见,还有着各色利益交织的乡党官僚所组成的地方政.治集团,无论是再怎么简单的事,在这些利益与权力的交杂下,就会变了他本来的模样。

    龙泉王朝初建时,朝堂与后宫本为一体,即便是后宫中的本为天子家奴的宦官,也是能够参政议政的,这是龙泉王朝烈祖皇帝用来平衡朝堂权力的帝王心术,文官清流势大,地方看着军功起家的军头们,又给文官清流的一句“马上可得天下,却不能治天下”所谓至理名言,死死压制,不能到朝堂上,分润了这文官清流的权势,于此之下,本质上为天子家奴的宦官,就被摆到了台面上,成为维护皇权最锋利的刀,不知杀了几多文官清流,而其中的权宦蒋忠贤,为了维护自己司礼监掌印的权位,就好好的玩了一手“白马非马”的权势手段,只是寻常不过的外邦进贡与本朝的胥吏发生争执,在蒋忠贤的推波助澜之下,竟然成为了一场席卷龙泉王朝朝堂的风暴,就连内阁首辅,也因为这“白马非马”的权势手段,被人架空,而如今,这样的权势诡谲,却要发生在两兄弟之间。

    曹远垂手站立在离阳宫的丹陛之下,低着头,盯着给人来脚往磨得光滑如镜的地面,心中却隐隐不安,他知晓,这是他升迁的契机,同样也是他临近死亡的大门,只是无论升迁或是身死,就看这临门一脚,曹远没有退缩,他选择了前者,没有权力**,他何必费尽千辛万苦坐上这六扇门的总捕头,没有野心的男人,才是最窝囊的。

    没有得到皇帝的首肯,任何官员都是不能贸然抬头去看皇帝的模样,这是规矩,虽然抬头看了,也不会获罪,但是这毕竟是官场上的规矩,也是皇帝与官员的一种默契。

    坐在鎏金镌刻有精巧龙纹的矮榻之上的中年男人,或者说,已经头发花白的老人,就是如今掌握着龙泉王朝权势的皇帝陛下,一言便可主宰许多人的命运,此刻,却阴沉着脸,而他的桌案上,摆着的,则是曹远得来的证据,他的亲兄弟赵王谋逆的证据,花费重金,召集江湖上的宵小进入这建康京,是何居心?

    招揽死士,在朝堂重臣与地方军头之中,极为平常,就连皇帝本人也不能免俗,后宫之中,豢养的死士鹰犬,丝毫不比朝堂重臣与地方军头府中少,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

    赵王豢养死士,招揽江湖人,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别摆在明面上,暗地里,随你怎么样招揽豢养,但是一旦摆在明面上,就再难以遮掩,如今,赵王自己扯掉了这最后一层遮羞布,就休怪官家无情。

    沉默良久,丹陛上的龙泉王朝的皇帝开口道:“他可还有其他的动静?”

    曹远心中一喜,他成功了,但他却忙敛了喜悦,正色道:“微臣已经遣了暗子去缀着,消息,一会儿便知,官家放心。”

    “嗯,你做事不错,颇有些古风,事了,你领着禁军万骑营吧。”

    丹陛之上的龙泉王朝皇帝淡淡说道。

    曹远忙跪,口呼万岁,心中却是极为舒爽,万骑营可是禁军之中最为权重的,整个宫城外的防卫,皆由万骑营管辖,一切事物,无须交接建康京府尹,直由万骑营统制管辖。

    “你先退下,跟着这件事,无须让旁人知晓,若是漏了口风,后果,不止你一人吃。”

    “是,微臣谨记于心!”

    离阳宫中的二

    人心照不宣,给一颗枣,再敲打,这是帝王心术,而臣子的应对,必定是得惶恐谢恩,雷霆雨露具是君恩,彼此心中知晓便可。

    曹远怀着激动的心思退出了离阳宫,他此刻需要做的,便是盯紧了朝堂上的动静,还有赵王所联络之人,只有宗人府,才能真正关押赵王,他曹远可没有这个能耐。

    站起身,龙泉王朝皇帝望着离阳宫外的阳光明媚之地,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但是他眼中的决绝却丝毫不减,皇家无父兄,曹远以为自己捉住的,是赵王谋逆的证据,但这却只是冰山一角。

    赵王的诸多不轨,或者说谋逆的作为,皆是在龙泉王朝皇帝的默肯之下做的,没有子嗣,这根刺,一直横亘在龙泉王朝皇帝的心中,自己的亲兄弟,自然就会经常给人提起,毕竟兄终弟继,这样的事,又不是少见,所以,朝堂上的臣子,倒是开始有意厚结赵王,这些,龙泉王朝皇帝再清楚不过。

    这是捧杀,若是赵王礼贤下士,低调些,这龙泉王朝的皇位,迟早是他的,可是仅仅因为小事,便动辄杀人,就像如今鲁国街命案,不用想,又是买凶.杀人。

    江湖人身上皆有人命,但是雇佣这些亡命之徒,好歹要擦干净屁股,不给人留下把柄,但是跋扈惯了的赵王,却没有这般做。

    但真正促使龙泉王朝皇帝下了杀心的,却是另一件事。

    龙泉王朝皇帝姓姜,名离,他不仅仅只有赵王一个兄弟,还有一个妹妹。

    姜离最喜欢的,不是自幼与他一同长大的赵王姜,而是同父异母的妹妹姜骊。

    而姜骊有个女儿,虽然不待见自己妹妹的负心夫婿,但是,姜离却极为喜欢自己的这个外甥女,而她,如今已经到了建康京。

    姜离走下丹陛,久在阴暗中,也该去阳光下走走了,就算是给自己这个日理万机的家伙偷一次懒吧,好在,身边没有史官,这件事到底可以不用记载到史书中。

    阳光明媚,微风不燥,最是一年秋好处,姜离舒展了下僵硬的筋骨,对着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的身着玄色剑衫的冷峻女子道:“你的兄长,也该为他的债偿还了,到底,这债是不能拖的,十几年了,也该尝过这盛世繁华,苟活久了,就不须还债了吗?别让他死的太舒服。”

    “是!”

    冷峻女子不带一丝情感应道,仿佛姜离口中所说的,不是她的兄长,而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蝼蚁。

    “坠枝橘熟初堪剪,浮瓮醅香恰受。这初秋时节,最适合登高望远,你先随我往龙首山去。”

    王元宝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副无所谓又冷漠的姜阿源,他可从来没有想到,原来姜阿源竟然是这龙泉王朝皇族。

    宫装女子正是龙泉王朝长公主姜骊,也正是姜阿源的娘亲。

    “阿源,你要不要随我一同回去,你舅舅可是想极了你的。”

    宫装女子走到姜阿源身前,扯着姜阿源的手,摩挲着,但是姜阿源却丝毫不给自己的娘亲好脸色看。

    “不去,我待在这里,比那个冷冰冰的地方舒服得多,想我,就来这,我才不去那个阴冷的宫城!”

    姜阿源一把甩开宫装女子姜骊的手,转身跑进了豫灵院中。

    青鸾倒是颇能理解姜阿源心中所想,对着王元宝道:“哥,我先去找阿源。”

    王元宝点点头,现在只能如此。

    宫装女子姜骊倒是一脸失落,自己的女儿,却是这般敌视自己,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女儿敌视自己,也是应该。

    但是转瞬间又想到了那个甩手掌柜一般的男人,怒火自心中腾起,若不是那个负心汉为了什么狗屁所谓的逍遥和道理,抛下她们,自己又怎么可能把女儿托付给自己的好友方两呢?

    说到底,姜阿源敌视她,都是因为那个负心汉!

    虽然怒火中烧,但是姜骊最起码得涵养还是有的,只是眨眼间,就收敛了怒气,对着王元宝道:“多谢你把阿源一路护送到这建康京,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这龙泉王朝,没有我不能给你的,你与我那个二哥的龌龊,我也有所耳闻,放心,他绝对不会再来烦扰你,对了,方两还好吗?也不晓得给我来封信,好歹也是可以见字如面的。”

    姜骊说了许多,却见王元宝脸色不好看,心中陡然不安:“怎么了?”

    虽然隐隐有了些许的猜测,但是姜骊却始终告诉自己,都是瞎猜妄想,不是真的。

    王元宝叹了口气,开口道:“方先生,兵解了。”

    “什么!”

    姜骊脸色大变,虽然心中有了些许的猜测,但是当真给王元宝说出来,却依旧大惊失色。

    王元宝没有隐瞒,将事情始末,全然道出,姜骊脸色苍白,但是却也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她是个极为聪慧的女子,逝者已逝,生者须得节哀。

    王元宝说完,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其实,方先生也不算是没(mo四声)了,他在春风里,也在春光里。”

    姜骊闻言,心中的悲伤倒是给王元宝这说法冲淡了许多,没错,方两一直都在说着,遇事皆可询春风,而今,他却真成了春风。

    姜骊道:“阿源好像喜欢你。”

    闻言王元宝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完全没有想到,面前这个前一息还在哀伤中的宫装女子姜骊,会陡然问出这句话。

    看着王元宝惊讶的神色,姜骊接着道:“我看得出来,阿源很是喜欢你,不过,你们不合适……”

    还没等王元宝回答,姜阿源就如同护窝的小兽一般从豫灵院中冲出,挡在王元宝身前大喊道:“我喜欢谁不用你管!”

    姜骊道:“我是你娘亲,我不管你谁管你?!”

    姜阿源道:“你去管爹啊!”

    姜骊和姜阿源母女俩针锋相对,倒是颇有些神似。

    王元宝苦笑一声,看着同样苦笑的青鸾,摇了摇头,她们母女俩的矛盾,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消弭的,倒是这个时候,两人针锋相对的沉默,在书院中的朗朗读书声中,分外尴尬。

    “哼!”

    姜阿源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而姜骊也是气的不轻,脸色阴沉,但是眉间倒是有些许的喜色,到底阿源愿意同她说话了,虽然这说话的方式和语气,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父母的生气,往往就是在那一瞬,过后,同样与子女一样,有后悔,有自省,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子女同样也是第一次做子女,只有相互理解,才是消弭矛盾的最好方法。

    只是,像姜阿源和姜骊一般针锋相对,到底还是需要有人从中说和。

第一百三十八章落花时节又逢君

    大雨将至,满地潮湿。

    延川江仍旧一如原来的模样,淅淅沥沥地给笼在了雨中,这倒是原本时节该有的景象,南瞻洲如今,正是稻米丰收,鱼肥蟹子黄的大好时节,其实即便不是这秋收时节,延川江也是会笼罩在这淅淅沥沥的烟雨之中。

    这是白龙镇上的第一场雨,却也是预示着丰收的一场雨,镇上的居民,或是坐在自家门槛上,或是群聚在酒肆中,谈论着这雨后丰收可以想象得到的忙碌却充实的生活,而小孩子们,则不顾及大雨,在刚刚铺就不久的青石板路上,跑着,欢笑着,被两边军镇中肃杀气氛压抑着的天性,倒是彻底释放出来。

    延川江流域,已经成了北阳王朝和南楚王朝,两边边境军镇居民聚居之地,两边的军镇,自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扩军备战的准备,除了从北阳和南楚各地调遣过来的精锐之师,本地军镇的主官,也开始强征壮丁,这倒是合情合理,但是,能吃饱饭,有妻子儿女,哪个想打仗?

    拉了壮丁,也是充当炮灰,或是民夫,民夫倒还比炮灰好上许多,虽然也是一般拿不到钱,但是好歹不用上战场,也能吃饱,但这也只是说说而已,真到了强征壮丁的时候,两边军镇的青壮,倒是很有默契得一同出逃。

    边军不敢入延川,这是逃役青壮们总结出来的规律,他们许多都是不读书的,却也同读书人一般,从这世事变化中,有了自己独有的为人处世的道理,不能说他们没有大智慧。

    也正如他们所思虑那般,当这些青壮逃入延川江边时,南楚和北阳的军队,在这延川江边,也一如这两边逃役的青壮一般,极为有默契,踟蹰不前,眼睁睁地看着这些青壮以及他们的家人老小,就这么,轻松进了延川江流域,想要去抓住他们,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

    过往的事,可不是传说,南楚和北阳军镇里的士卒,皆是见过延川江神异的。

    就这么僵持着,日落时分,延川江又下起了雨,人困马乏,再有大雨倾盆,这件事,也只能如此。

    不过,南楚和北阳的军队,倒是极为默契地,皆将这逃入延川江流域的青壮,抛在脑后,仿佛从来没有这样一般事。

    谁愿意打仗?

    没有人乐意在已经有了繁华盛世气象的时节打仗,上位者一言,这两大王朝的边境,就得成为烽火连天之地,血肉横飞,流尽热血,他们之所以默契地遗忘,或许是因为,他们心中也有对盛世太平的渴望,随着那些逃走的青壮,一同进了延川江。

    白龙镇许久之前,就已经存在于延川江,当年的大晋书院即是在这白龙镇中,长久无人居住,虽然年久失修,但是住人倒是没有问题,修缮房屋,这些青壮倒是极为擅长。

    烟火袅袅,饭食飘香,这白龙镇又重新燃起了灶火,升起炊烟。

    大晋书院中,也有了朗朗读书声,南楚文风颇盛,好学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父母望子成龙的心念最是重,南楚和北阳两边的孩子,倒是坐在了同一张书案上,同处于屋檐下,而老师,则是南楚和北阳两方军镇中,随着一同逃出来的读书人。

    如今秋收,孩子们也是疯跑,书院中,难得有了清净的时候,不过,金若鲲却宁愿这书院中热闹喧嚣些,这仿佛,当年大晋书院的风采。

    “今年倒是个好丰年啊!”

    “没错没错,多亏了水神娘娘保佑,风调雨顺的,才能有了今年的丰收,可不能忘了给水神娘娘多些供奉,今年的香火一定得旺盛!”

    人心就是这般淳朴,他们口中的水神娘娘萧豫却从未想过要这些人的香火,只是将笼在延川江上的精粹水运撤去了些许,举手之劳,毕竟,精粹水运对于寻常人,可并不如修士般极有裨益。

    金若鲲站在山巅看着这白龙镇中的一切,五味杂陈。

    他很清楚这是谁的手笔。

    不知何时,延川江的水神娘娘萧豫已经走到了金若鲲的身旁,没有说话,而是陪着金若鲲一同看着这山下的一切,烟火人间。

    “阿豫,我真的错了吗?”

    金若鲲忽然开口问道,他自己心中其实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心中的的侥幸,却始终

    让他想问问别人的答案。

    延川江的水神娘娘萧豫道:“对错无端,只要坚持自身道理就是。”

    闻言,金若鲲蓦地笑了起来,有许多时候,知晓得道理和学问多了,看待世间的问题偏偏总会复杂。

    “哈哈哈,阿豫你可以做我的老师了!”

    萧豫闻言,脸上一红。

    孤山论道自清晨开始,因为露水眷恋这梅花的冷香,所以露水浸透梅花,沾衣欲湿。

    梅花满山遍野,山崖上的各宗派弟子在这梅花冷香里等待着论道的开始。

    与镜山弟子走的最近的是千机宗,两宗从百年前已交好,经历百年后更是如此。

    据说千机宗掌门喜欢灭明,不过这些都只是没有证据的猜测。

    这次孤山论道,千机宗带队的位约莫四十岁的嬷嬷,这位嬷嬷乃是千机宗仅次于掌门的长老,半步破神梁愿。

    而梁愿身旁站着的可爱少女,正是千机宗掌门的嫡传弟子,楚星星。

    太上山此次来的没有宗门长老,是由太上山年轻一辈中最出色的弟子,从远方带队。

    而九州宗毫无疑问,肯定是修行界中年轻一代第一人元淮枳。

    青遥剑派来的是风头不输元淮枳的陶然。

    轩周子有些焦急,掌教真人告诉他的是两位师叔早他们一步出发,可是到这时还没来,反倒是两位不靠谱师叔的事迹先一步到了孤山。

    “快看那,师兄!”

    顺着身边师弟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孤山唯一上山的道路上悠然走来两人,一男一女。

    男的俊俏得不像男人,更像是一个女人,要是论相貌,他不下于相貌最为俊美的从远方。

    而女的则是英武异常,眉间有颗醒目的朱砂痣。

    所来的二人正是方源和苏有生。

    元淮枳的目光始终都在苏有生的身上,若说年轻一辈中最为人瞩目的除了元淮枳,就是苏有生。

    而从远方则对于方源更感兴趣,因为太上山的徐长老似乎认识这个慵懒的俊美少年。

    上得山崖,苏有生的一缕长发挡在了眼前,方源伸出修长的手,把那缕长发仔细地放在苏有生耳后。

    苏有生抬起头问道:“我的头发太长了吗?”

    方源道:“不,是太短了,连梅花冷香都沾不上。”

    这二人的对话清楚地传入了每个人耳中,从远方看方源的目光更加幽深。

    元淮枳则冷哼一声,转过了头。

    轩周子只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溃了,对人极其冰冷的苏有生竟然不排斥方源碰她!!

    “一定有原因!”

    这是轩周子心中唯一想到的。

    烟花在天空炸开,却没有烟火味,不是被梅花冷香给掩盖了,而是这烟花本就是寒梅花魂。

    以往的孤山论道只参加剑道争锋,但自从灭明师叔祖参加了书心道争后,镜山就又多了一项。

    但最为人诟病的是,灭明的剑虽无人能及,但他的字却让人无可恭维,真心难看,甚至不如三岁小儿所写的字。

    在书法上灭明倒是和他师兄天一真人一脉相承。

    镜山山门上的“剑意广”三字就是证据,那是天一真人亲手写的。

    不过还有写字比他二人更难看的,那就是庆余书院的夫子宁苛,身为四大书院之一的庆余书院最抬不起头的就是这件事。

    因为书院的招牌,就是宁苛写的,还不许人摘下来!

    晨雾在潮水的起落下,荡然无存,只掀起一阵阵海风,吹来。

    孤山的千亩寒梅中散落着一座座青石书案。

    转瞬间,一座座青石书案旁坐满了人。

    书道,论的就是道心。

    四大书院的共祖儒圣认为字如其人,字如其心,渐渐地比拼道心的棋便被书法所取代。

    从远方和元淮枳各自占了一个书案,南北对立。

    陶然最敬佩的是元淮枳的实力,对于书法.

    论道心他不屑一顾,他所期待的是剑道争锋。

    苏有生也是一样,不过方源却走进了寒梅林中。

    轩周子好奇地跟着这位方师叔,他也曾听说过灭明的字,更见过天一所写的字,他想看看这位新任以沫峰师叔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敢踏进寒梅林。

    方源挑了一个比较静谧的青石书案,对面坐的是个年轻的千机宗女弟子。

    千机宗的楚星星看见了方源,一路小跑过来,没有其他原因,她想看看方源这个比女人还俊俏的少年写字是不是跟天一真人,灭明真人一脉相承。

    千机宗的女弟子见楚星星过来,急忙起身行礼。

    但楚星星却道:“不用管我,快开始吧。”

    这时从寒梅林的深处飘飘荡荡地走出个头上插满淡黄色梅花的疯癫老头。

    边走边喝手里酒葫芦里的酒。

    方源拿起笔,在书案上的宣纸上写下了个“方”字。

    正宗的瘦金体。

    楚星星有些失望,并不想传闻里说的,镜山中出来的写字都难看。

    不过这时头上插满黄花的疯癫老头,喝口酒,看了看方源的所写的字道:“太粗糙了,转承太死板,没有灵气。”

    楚星星一听来了兴趣,急忙问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疯癫老头对楚星星的惊诧很是受用,道:“想学啊?我教你啊。”

    楚星星闻言看着疯癫老头的一双美目里都是小星星。

    不过疯癫老头准备再挑方源所写字的毛病时,再看那字脸陡然变了颜色。

    字的转承起落中,晕染着浩然剑意,与其说方源写的是字,倒不如说他写的是剑。

    疯癫老头有些尴尬,正准备趁着楚星星不注意想要溜走,却被楚星星黏了上去。

    “老爷爷,你不是要教我吗?别走啊!”

    楚星星去追疯癫老头了。

    千机宗的女弟子看了一眼方源的字,只觉得道心被一把剑刺中,异常得冷。

    “我认输。”

    轩周子也看到了方源的字,饶是他剑心稳固,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这个方师叔不简单。

    方源点点头,拿出了丹鼎壶喝了口酒,等待着下一位的到来。

    刚才那头上插满黄花的疯癫老头名叫陆真意,是百晓斋主的师弟,书画一绝,不过做事有些疯疯癫癫,倒是有些赤子之心。

    反观元淮枳和从远方的书案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撑过片刻便道心失手,更有甚者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难而退。

    现在从远方的对手是一个老和尚,二人的道心争锋正是物我两忘之境。

    “人生有多长?”

    “饮食之间。”

    “人生有多远?”

    “呼吸之间。”

    “天涯海角之鸿沟在何处?”

    “你我之间。”

    老和尚的问,字字诛心,但始终停留在问道一途上,终究落了下乘。

    其实从远方和老和尚面前的纸上,只写着两个字。

    问与悟。

    问道与悟道,就像天上的白云与地上的泥土。

    云虽然高,却没有根基,风一吹便四散飘荡。

    泥土虽然诞生于尘埃,却是经历了风霜雪雨的洗礼,脚掌车轮的碾压,虽然平凡,却蕴含大道。

    老和尚看云是佛法,镜花水月般空幻。

    从远方看泥土是道法,虽然易得却最难领悟。

    输赢立见分晓。

    老和尚惨然笑道:“是贫僧输了,竟把花叶菩提佛法看做了空幻,罪过。”

    从远方道:“大师佛法另辟蹊径,怎么是罪过呢?”

    老和尚颂声佛号,黯然退场。

    元淮枳看着淡然自若的从远方,从远方也同样看着元淮枳,他们二人必将有一战。

    关乎道心,也关乎两人心中所坚持的大道。

    书法,比拼的终究还是道心。

第一百三十九章蛮荒

    天上悬着三个月亮。

    这在森罗天下九大部洲中,却是极为少见的景象,当然,也有一洲除外,瀛洲冥原上,就能观赏到这等的奇异景象。

    素月辉光撒满了肉眼可见的地方,即便是看不到的,也给这清冷的月辉所笼罩,仿佛给这连绵不断,横亘在冥原上的十万大山上,铺上了厚厚地一层雪。

    若是此时有御剑或是御风远游的仙人纵横在这云海间,就会发现,这冥原上的十万大山上,密密麻麻地,铺开了诸多只存在于志怪名录中的蛮荒凶兽,它们拖曳着这连绵不断的山脉,而它们的身后,却是三座,巍峨如山的玄甲巨人,手持如同大川一般的鞭子,驱赶着这些拖曳着十万大山的蛮荒凶兽。

    这些只存在于书中志怪名录中的蛮荒凶兽,于人看来如同高山巍峨一般的躯体上,纵横交错地遍布着沟壑般的伤痕,而鼻头与四肢之上,则给一圈暗金色的圈子牢牢束缚,一动之间,就有雷般的轰鸣声想起。

    而玄甲巨人,或者说是傀儡,对于这等的景象和声响,丝毫未觉,当然,即使这些傀儡有灵智,也不会有丝毫的怜悯,他们要做的,是深刻于他们骨子里的忠诚。

    这些蛮荒凶兽,就如同耕地地老牛,任劳任怨,而玄甲巨人傀儡,一如那把持着犁铧的老农。

    这番景象,被从冥原上出去的,或是从冥原外来的,口口相传,以讹传讹,已经将这蛮荒凶兽本来的模样传得面目全非。

    传说冥原的尽头,就是那座妖魔与怪物并存,人与凶兽相依的荒古天下,那里的传说,从洞天时代,到如今的天下并分,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口中。

    偶尔有承担着苦役的蛮荒凶兽停下休憩,也是以地为床,以山为枕,每一声喘息,都是如同呼啸地狂风,冥原之上妖怪们避之不及的风季,就是如此而来,蛮荒凶兽,是曾经与龙族一同分封洞天时代的异族,它们的血统之中,多多少少都是有着龙族的血脉,只是这血脉稀薄,根本无法与龙种相提并论,但是也足够震慑这冥原上的所有异兽妖怪的血脉,这是龙族深植于妖怪异兽骨子里的恐惧。

    给无尽苦役消磨了凶顽性子的蛮荒凶兽,已经没有了曾经与龙族共分天下的气概,而今,只能在这苦役中,安安静静地充当着如同耕牛一般的存在。

    只是,这些口口相传的故事,已经变了模样,而且早就已是不知多少年月的老掉牙,但是却没有任何更迭过,因为没有人敢于从这蛮荒凶兽拖曳的十万大山之上飞掠。

    只不过,不信邪的人,从来不会少,悠长的历史之中,也不是没有上五境的冥原大圣和上五境修士曾御剑乘风到得这十万大山之上,但却再没了声息,仿佛就这般不明不白地消逝在了这历史之中。

    而十万大山巅峰,皆是些已经认不出面目的骸骨,有人的,更多的是给打杀之后,现出原形的上五境冥原大圣,这些骸骨无一例外,皆是给人一刀斩去了头颅,成了这群山间的养料,有许多,甚至连真灵也未能逃进无尽之乡,无法转世,只能在这群山之间,哀嚎。

    冥原之上的山,真正亘古不变的,任它沧海桑田也是如一的,也就只有那山海关百里外的镜山。

    或者说,冥原之上的山脉,只有两座,十万大山与镜山。

    而在这蛮荒凶兽拖曳着的十万大山的群峰之间巅峰之处,却有一座屹立在风雪之中的庙宇。

    群峰之间屹立着一座山,山名风雪,山上有座庙,庙名山神。

    庙,姑且

    称之为庙,世间破败的庙宇众多,却不及这座山神庙破败。

    只徒四壁尚可遮挡风雪,庙中的山神偶像,在这呼啸的风雪中茕茕孑立,香火早就断了,山高风雪急,又有哪个善男信女登山烧香。

    好在还有一位老翁陪伴着孤寂山神,老翁蓬头垢面,嘴中牙齿不仅缺了,还泛着黄昏的颜色。

    如此大的风雪,老翁没有生火御寒,他怀中有个酒葫芦,甚是光滑明亮,也不知在手中摩挲了多久。

    葫芦中是南柯州的黄粱醉。

    老翁脚边卧着只看老狗,瘦骨嶙峋,但它的双目却炯炯如炬。

    风雪山下的要道,绛雪谷。

    绛雪,将血。

    这条谷道,雪下的土壤里浸染了无数镜山剑修与山海关儿郎们的热血,同时也掩埋了无数进犯的冥原妖人们的骸骨。

    熟悉绛雪谷的人,都认识风雪山神庙中的老翁和他身边的那条老狗。

    不知有多少冥原之上的妖人们,丧命在老翁刀下和老狗的嘴中。

    黄酒老狗山神庙,风雪山上刀见笑。

    老翁的名字无人知晓,反倒是太平道国的妖人们给这位双手沾满其同胞鲜血的垂暮老翁起了个名号:刀老魔。

    山神庙里,住着冥原妖人们口耳相传的魔头,颇为讽刺的是,这个魔头却守了绛雪谷八十年。

    人间,也太平了八十年。

    庙里的山神,庙里的老魔,都在用一生的时光,守护着天下的太平。

    只是如今这风雪山上,可是多了一个人,原本就破败不堪的山神庙,在这个不速之客到来之后,就显得愈发破败,因为这人身着华贵衣衫珠光宝气,与这风雪山上的破败景象,格格不入。

    这个珠光宝气的衣着华贵的红面老者手中还拿着一根没有线钩的鱼竿,站在风雪山最高处,将手中的鱼竿,仿佛有线钩一般,甩了出去,然后就静静地等待着,仿佛在等着风雪山下有鱼上钩。

    一只老黄狗吠叫不绝于耳,罡风却随着这老黄狗的吠叫愈发凌冽,而风雪也更加狂暴。

    手持鱼竿的红面老者眉头一皱呵斥道:“老实点!再捣乱,等会儿就不是炖鱼了,先把你给炖了!”

    老黄狗不屑地吠叫一声,摇着尾巴向山神庙中跑去。

    红面老者为之气结:“嘿,这畜生!”

    但面上却没有丝毫怒气,仿佛是早就熟悉了这老黄狗的脾性。

    山神庙中,走出一位背着厚背鬼头刀的老人,眼神浑浊,手中还拿着个给摩挲把玩出了包浆光泽的酒葫芦,其中的酒香,骤然将这风雪山巅尽数笼罩其中。

    而山下拖曳着十万大山蛮荒凶兽也闻到了这酒香,陡然间皆似讨好一般,鸣叫了起来。

    背着厚背鬼头刀的老人眉头紧皱,很是不快。

    那驱赶着蛮荒凶兽的玄甲巨人傀儡仿佛心有灵犀般,扬起手中如同大川粗细长短的鞭子,狠狠抽下,带起一阵血肉模糊,留下沟壑纵横的伤口。

    红面老者嘴抽了抽,方才溅起得血,落在了他的脚下,正汩汩地冒着白气,而腥臭之味,也随之而来。

    而他身边的毛色灰暗的鬼鹤,则是饶有兴地盯着那团腥臭的鲜血。

    “你是成心恶心我吗?”

    红面老者没有收起鱼竿,而是对着背着厚背鬼头刀的刀老魔怒目而视。

    刀老魔喝了口酒,不急不缓道:“没错

    ,我就是在恶心你,怎么样,恶心到你了没有?”

    老黄狗不知何时摇着尾巴,在刀老魔身旁,幸灾乐地望着对刀老魔怒目而视的红面老者。

    沉默,尴尬地沉默。

    红面老者专心对着鱼竿,仿佛将有一条大鱼要上钩一般。

    而刀老魔继续喝了口酒,径自坐在了红面老者不远处的一块平整地石头上,倒是观赏起红面老者“钓鱼”来。

    红面老者如同山峰,屹立在云巅。

    十万大山有很多山,也有很多山崖,但最高的还是手持钓竿的红面老者所在的山崖。

    钓线沉入云海中,竿子都弯了,上钩的“鱼”不小。

    二十四节气的立夏喜欢钓鱼,所以他杀人也用钓竿,只不过是把钓线换成了因果。

    立夏身边卧着一只毛羽灰黑,眼睛赤红的鬼鹤,迫不及待地盯着紧绷的钓线。

    杀人钓元婴。

    鬼鹤脚上绑着一封剑书,是从神都来的。

    立夏猛的提竿拉线,一个金色的元婴从云海中破云而出,看那元婴的相貌是一个面目慈祥的中年人。

    金色元婴摔在地上的后,顾不得疼赶忙跪地求饶,但立夏只是冷冷的看着不断挣扎的金色元婴。

    谁会对钓上来的鱼心生怜悯。

    鬼鹤看见元婴的一刹那,赤红的眸子陡然间亮了,上五境的元婴对于异兽是大补。

    立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鬼鹤,对求饶的元婴卫天成道:“前些年做的交易,你也该偿还自己的债务了。”

    金色元婴闻言猛地萎顿下来,细看卫天成的元婴,其中夹杂着数道黑紫色的妖气,那是吞服妖丹的后遗症。

    谁能想到上五境的山巅人物竟是靠着吞服妖丹来修行的。

    鬼鹤见元婴萎顿,猛然用长喙将元婴叼入嘴中,嚼也不嚼直接吞了,发出极为愉悦的鸣叫声。

    立夏也笑了,每次“钓鱼”他总会把猎物扔给鬼鹤,看着鬼鹤吃“鱼”的样子,他总会想起自己小时候。

    家里有片鱼塘,塘基上种着桑树,阿娘用桑叶养蚕,阿爹用蚕粪养鱼,而他钓鱼吃桑葚。

    那时他还养了只鱼鹰,叫小七,养小七不为捕鱼,因为阿娘说过用鱼鹰捕鱼太残忍。

    所以立夏就钓鱼喂小七。

    鬼鹤吃了元婴的样子像极了小七,但真正的小七已经不在了,阿娘也不在了。

    阿爹还在,只不过记不起以前的人和事,包括他这个儿子。

    立夏解下鬼鹤脚上的剑书,鲜红的印章很刺眼,剑书上写的,立夏只负责去执行,因为那个人同意了剑书上的计划。

    拍拍乖巧地站在自己身边鬼鹤的头,立夏收起钓竿,转身走下了山崖。

    鱼已经钓了,剩下要做的是正事。

    鬼鹤恋恋不舍地目送立夏远去后,振翅飞入云海下,那里是虚境。

    刀老魔就这么看着,良久,他才开口道:“这就开始了?”

    红面老者立夏道:“开始了,你我谁都逃不出去的。”

    “逃不出去就不逃,这有什么可怕的,无非就是身死道消而已。”

    “你倒是潇洒。”

第一百四十章郡庭且观潮

    小孩子的气,只是一时,姜阿源和姜骊母女二人都不是那些心眼如针的,但是横亘在母女二人心中的隔阂,却始终存在着,不过两人却并没有再针锋相对。

    姜骊叹了口气,心中那点子莫名的火气,也随着这一声叹息烟消云散,到底是自己的女儿,到底,也还是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

    “快中秋了,你舅舅倒是想要见见你,到时你自己决定,若是想去,宫城的大门,绝不会阻拦你。”

    宫装女子姜骊开口淡淡说道,虽然她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遮掩自己面上的期待,但是隐隐有些颤抖的声音,却出卖了她。

    姜阿源不说话,她也是极为聪明的人,如何看不出姜骊面上的期待与遮掩的纠结?

    但是到底还是孩子心性,始终执拗着,不肯轻易答应。

    姜骊笑了笑:“多谢诸位对阿源的照顾,我先告辞了。”

    说罢,便转身向着书院大门外走去,脚步却极为缓慢,能看得出,龙泉王朝的长公主姜骊心中,还是有着期待的,或许自己走慢点,阿源就能答应了不是?

    可是姜阿源始终咬着嘴唇,纵然目光一直落在姜骊身上,可就是不愿意提前“示弱”。

    姜阿源不急,王元宝倒是急了,虽然这母女二人的矛盾一直都在,但是如今的局面,却是实实在在与自己有关,若是姜阿源和姜骊母女二人,因为自己又加深了矛盾,王元宝可是不愿意看到的。

    “长公主,不知宫城可欢迎在下吗?”

    王元宝开口问道。

    姜阿源目瞪口呆地看着王元宝,她没有想到,王元宝竟然会如此说。

    姜骊等着的便是这句话,她能够为当今龙泉王朝皇帝所倚仗,靠的便是绝顶地聪慧,她早就猜到,王元宝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母女二人反目,而方才那句话,其实是说给王元宝听的。

    在姜阿源的目瞪口呆中,姜骊转身明媚笑道:“那是自然。”

    王元宝笑道:“既然如此,我就厚颜应下长公主殿下的邀约。”

    姜骊微微颔首道:“静候阁下佳音。”

    说罢,姜骊脚步轻快地走出了书院大门,登上了门外早就侯下的轿,悠悠地下山去了。

    王元宝松了口气,还是与聪明人打交道舒服,只是略微一提,便将这原本不好促成之事给定了下来,可是省了不少力气。

    姜阿源看着松了口气的王元宝问道:“你真的要去吗?”

    王元宝笑道:“那是自然,说起来,我倒是还真的没有进过皇宫呢,呵呵,青鸾你呢?”

    青鸾接口笑道:“我也没有呢,哥,你能带我去吗?”

    王元宝笑道:“那有什么不能的。”

    姜阿源脸色纠结,仿佛下定了莫大的决心开口道:“我也要去!”

    王元宝和青鸾对视,皆看到了各自眼中的笑意,不由得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气氛陡然欢快起来,倒是姜阿源,好容易得了个台阶,却又给无良的王元宝和青鸾摆了一道,羞愤难当,红着脸逃离现场。

    不过,王元宝和青鸾两人的笑声却丝毫没有减小,反而愈发大了起来。

    姜阿源脸色通红,跑进了书舍中,韩慎正带着他的一众“小弟”,在书舍中操练着,见姜阿源羞愤模样,不由得犯贱道:“怎么了,见着你那个梦里的情哥哥了?”

    还没等韩慎继续说下去,再熟悉不过的疼痛自耳朵上传来。

    “啊!疼,松手!”

    姜阿源不断变换着手法,气力也愈发大了起来:“让你贱!我让你贱!”

    韩慎的惨叫声在书舍中回荡,他的一众小弟不禁咽了口唾沫,大姐头真霸气!

    龙泉王朝建康京除却了长歌江外,还毗邻着一处入海的河湾,如同外宽内窄的喇叭口,平日

    里,也没有什么神异的地方,可就是到了中秋时节,日日有着潮汐奔腾万千,极为壮观,每年里,只有一次观赏的机会,赏月观潮,已经成了建康京中的达官贵人与平民中秋时节的传统,年年有今日,年年皆如此。

    前朝的文人墨客,也曾为这壮观的大潮写下过无数的诗篇。

    八月涛声吼地来,头高数丈触山回。须臾却入海门去,卷起沙堆似雪堆。

    漫漫平沙走白虹,瑶台失手玉杯空。晴天摇动清江底,晚日浮沉急浪中。

    这些皆是写得大潮浩大声势的诗句。

    但是这大潮最令人震撼的,却是两潮大景。

    一线潮,未见潮影,先闻潮声。耳边传来轰隆隆的巨响,江面仍是风平浪静.响声越来越大,犹如擂起万面战鼓,震耳欲聋.远处,雾蒙蒙的江面出现一条白线,迅速西移,犹如“素练横江,漫漫平沙起白虹”。再近,白线变成了一堵水墙,逐渐升高,“欲识潮头高几许,越山横在浪花中”。随着一堵白墙的迅速向前推移,涌潮来到眼前,有万马奔腾之势,雷霆万钧之力,锐不可当。

    一线潮并非只有这建康京毗邻的盐城才有.凡江道顺直,没有沙州的地方,潮头均呈一线,但都不如盐城好看。

    从盐官逆流而上的潮水,将到达下一个观潮景点盐城最为悠久的盐城岩。老盐城岩的景色境界不同盐城,盐城河道顺直,涌潮毫无阻挡向西挺进,而老盐城岩的河道上,出于围垦和保护海塘的需要,建有一条长达百丈的拦河丁坝,咆哮而来的潮水遇到障碍后将被反射折回,在那里它猛烈撞击对面的堤坝,然后以泰山压顶之势翻卷回头,落到西进的急流上,形成一排“雪山”,风驰电掣地向东回奔,声如狮吼,惊天动地,这便是回头潮。

    只是,如今这时节,距着中秋还有旬余,不是最好的观潮时候。

    防潮水的塘坝上,却早早地有两人到了。

    其中一人,是张载厚。

    “你这是要合道了?”

    另外一人诧异问道,儒家合道最是艰难,而今,停留在君子境界上百十年的张载厚,就这么不声不响得,就将要合道,这出乎了他的意料。

    张载厚倒是洒脱笑道:“合道又如何?到底还是出不了学宫定立的境界。”

    另外一人似乎武夫打扮,闻言道:“你休要在这埋汰我,旁人不知,我能不知吗?你心里存着的,还是那造反的心思。”

    张载厚笑道:“嘿嘿,造反又能如何?天道崩塌,早就没了规矩,怕什么?窃钩者诛,窃国者候,我只不过是窃了文脉,再说,读书人的事,窃,读书人的事能叫窃吗?”

    武夫打扮的男人道:“呵呵,谁人不晓得你张载厚是口舌之争最难缠的,对我,你就不必用着话术,我来,就是告诉你,那边的道试已经开始了,山海关那边的,倒是稳居了首位。”

    张载厚笑道:“两世为人,若是再不能稳居钓鱼台,那不就是白白浪费感情吗?”

    说罢两人皆笑了起来。

    元淮枳起身走向了从远方的书案,这场道心的比试中没有胜负,只有对于自己所走道路的坚持。

    寒梅林中,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元淮枳和从远方。

    年轻一辈中的两大领军人物,在这场孤山论道上终究要有一次交锋。

    无论结果如何,他们的道心会更加的稳固,修行之路会更坦荡。

    方源不关心这些,他想见见孤山论道幕后的策划者,看他是不是真的无限接近天道。

    苏有生也不喜欢所谓的道心比拼,她所秉持的就是一颗坚不可摧的剑心,世间没有剑斩不断的东西。

    剑经里教授的其实就是一句话,世间的万物都可以做剑。

    南华经里说,世间有三剑。

    天子剑,以山川为脊,城池为锷,军队为锋,以百姓之民心为魂,上决浮云,下绝地纪。

    诸侯剑,勇士为锋,清廉之士为锷,王气为魂,此剑一出,如雷霆之震,四封之内无有不伏罪者。

    修行剑,精气为锋,体魄为锷,命魂为魂,上斩天道,下证初心,虽千百里外人取人之性命,未及飞升,依旧无用于事。

    剑经里的极点,是可以超越天子剑的道剑。

    自称一道,独立于三千大道之外。

    所以,镜山有一剑,名:道。

    疯癫老头陆真意带着楚星星

    ,在寒梅林里的小溪中抓鱼,陆真意抓鱼不用鱼钩鱼线,只将酒葫芦里的酒倒进溪水里。

    不一会儿就有五六条银鱼浮上水面,都是被酒给醉晕的。

    寒梅林里点起了一堆篝火,老头和少女在烤鱼。

    百晓斋中多狂士,陆真意就是其中的代表。

    更大的狂士,是他的师兄百晓斋主,无限接近天道,这不就是狂妄吗?但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墨的黑与纸的白,是两个极端,二者又缺一不可。

    黑色的墨在笔端凝聚,落在纸上,纵横捭阖,黑白分明,一道道沟壑在黑白间行成。

    棋不同书,棋虽分黑白二者,却是相互对立的,可是人间的事又有哪个是极端对立的?

    无不是在相互交流妥协,兼容并包,这就正像书法。

    纸离了墨,是空白。

    墨离了纸,是污秽。

    道心所修持的,就如同这纸与墨的关系,写出的,才是坚守的道。

    从远方笃行的是道家的悟,出世冷眼旁观人间事,所以太上忘情,这也是太上山名的由来。

    但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

    太上忘情,中者重情,最下矫情。

    人就是情绪化的动物,所有的事,都离不开一个“情”字。

    而元淮枳修行的是红尘道,只身入红尘,因为道不是曲高和寡,它充斥在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

    万物运行生长都有它特有的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只有死路一条,而掌握了这个规律的人,就是修行人。

    这个规律,每个人对它的称呼不同。

    佛祖叫它“无他无我”

    道祖叫它“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儒圣叫它“仁者无敌”

    所以元淮枳写下的字,是一个“入”,入红尘的“入”。

    而从远方写的则是一个“出”,出世悟道的“出”。

    两个人都在坚持自己的道,一个从云巅生长,开出的花最纯洁也最玄妙,人们求而不得,不求而自得。

    另一个从尘埃里发芽,开出的花不不甚美好,却又最为真实,不管你看不看得见,它就在那里,不管你要不要,它依旧在那里。

    山不是用来攀登的,因为它就在那里,所谓的攀登只是路过,它不为你而存在,它也不为世界而存在,它只为自己而存在。

    从远方看见了许多东西,农夫耕耘劳作中得到的天时是道,车夫赶路走的捷径也是道,人吃饭呼吸也是道…………

    太上忘情,似乎就像是象牙塔里的人,捧着至宝却不舍得将它传授给世人,等待它的只能是腐朽,化为泡影。

    放下笔,从远方的额头上竟出了汗,他似有所悟道:“呼吸饮食,皆是道,我输了。”

    元淮枳所收获的不比从远方少,多情道也有其弊端,而太上忘情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从师兄的道心,着实让人佩服!”元淮枳放下笔,真诚说道。

    “若不是元师兄手下留情,我这颗道心恐怕早就破灭了。”从远方呵呵一笑,走下了书案。

    这场比试,没有输赢。

    但是有胜负,关于道的领悟,还是从远方败给了元淮枳。

    众人以为书法道试就此结束时,元淮枳却看向了方源所在的书案。

    那里有两树寒梅掩映,着实清幽静谧。

    书案上还有一人,那么书法道试就没有结束。

    从远方回到了山崖上,他的目光投向了方源,这个镜山新任剑主,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寒梅冷香,刚好下酒。

    方源写下的字,击败了面前所有的挑战者。

    每一次下笔,丹鼎壶里的黄粱醉就会少许多,好在还有很多。

    陶然有些惊诧,这个身背铁剑,腰别酒壶的一剑宗剑主竟不自量力得要和元淮枳比试道心。

    他想了想,走下了山崖。

    苏有生看着淡定自若的方源,嘴角勾起了笑,原来她的嘴边是有酒窝的。

    她相信方源,因为他除了秘密多以外,更多的还是惊喜。

    陶然坐在了方源的对面,他想要打败这个自以为是的狂妄家伙。

    方源淡淡地瞥了眼陶然道:“你不行。”

    这是**裸的挑衅!!!

第一百四十一章嫣然一笑为君倾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

    终南书院中的夜,照例要比山下的那些私塾,或是当今龙泉王朝的国子监太学舍要热闹许多,这倒也不是张载厚多事,能入得终南书院的,大抵都是想要凭借着自身的学问平步青云,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不正是而今读书人最大的念想吗?

    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

    夜里没有夜课,一天的读书写文,到得清夜中,也告一段落,红袖添香夜读书没有可能,但是王元宝若是想如此,却是极为容易的,毕竟,还有个青鸾不是?

    三两同窗,或是亲近的同舍生,聚在一起,谈论说笑着,也有激烈者,高声喧哗,与人争辩着自的学问和体悟,到底还是挥斥方遒的年纪,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最是看不起那些如同粪土一般的侯王。

    想要平步青云的读书人,能谈论些什么呢?

    无非就是而今的天下时事,边境军事,或是王朝旗下的藩属国中的时务策,激扬文字,诸多精辟言谈,在这样的清夜里,让人不由得热血沸腾。

    王元宝倒是没有加入其中,他想要的,可不是这浮世帝王家,真正斩开枷锁之后,自己想要的,就愈发坚定,对于这些令人热血沸腾的言谈,听到了,也就姑且一听,不会放弃自己心中的坚持,这便是儒家圣贤所言的“立心”。

    立得住本心,才能在纷扬的世上,秉持住自己想要奔袭的方向,纵然前路漫漫,也必然会上下求索。

    晨时夜分,是练拳的好时候,王元宝经历了鲁国街一站,憾鼎拳第二式真意,隐隐有了些许苗头,王元宝一遍又一遍得回忆着那战中的心境,而手中的拳架,也没有停下,按部就班地挥绽开来,这是练拳日久的习惯,潜移默化的结果。

    初时韩慎对王元宝的憾鼎拳架大感兴趣,跟在王元宝身后,模仿着,毕竟聪慧,连着两天,就将拳架模仿得**不离十,只是也就是两日,韩慎便不愿再跟在王元宝后面学了,聪慧有聪慧的好处,但是其弊端,往往就在这枯燥,或者说是须得持之以恒的事里。

    读书练拳,都得需要天赋,但是也不止是天赋才能造就人才,天才须得天生,人才,却是靠着自己的上下求索,浑若天成。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拳势自然而成。

    这就是持之以恒的好处。

    韩慎很聪慧,这也是方两收他为徒的缘故,但是这份聪慧,在读书上,最是好处,在练拳上,却是大忌。

    兵家武夫的拳谱,是为了沙场而生,兵武不分,兵家真意是“非真武不足以当之”,而武,只是手段,武字拆开,是“止戈”,兵家虽在沙场中,行的却是止戈之道,天下一统,这烽火狼烟之“戈”,便能停止。

    走火入魔,踏入歧途,兵家最忌讳天资聪颖者,因为这些人,往往最容易走火入魔。

    韩慎就是此中之人,好在,他也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王元宝站定拳架,摆开拳势,在清夜月色下,缓缓挥递出拳。

    而剑气大雪山旁多了一道剑气,不是雪花,如同游龙,在剑气大雪山旁,盘旋。

    张载厚说的见面礼,就是王元宝而今站定拳架之后,仍然能够与武运纯粹真气并行不悖的剑气运转法门。

    “剑气八十一”。

    名字很怪,甚至很俗气,但却实打实的是上五境剑仙调理蕴养剑气剑元的法门,抽离剑器本身的剑灵气,纳入体内,与剑器呼吸相连,潜移默化之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剑气达到八十一道,便能够破镜飞升,当然,留下这个传说的飞升境剑仙,已经是千百年前的古人了,而今仍旧修习着“剑气八十一”的,已经不多,因为想要修习这个剑修法门,其先决条件,是须得有一柄真正有着灵性的剑器。

    这也是张载厚为什么选择“剑气八十一”送给王元宝的原因之一,思无邪,正是这有灵的剑器。

    王元宝身上地另外一柄剑器,也就是盲剑客李慕白的剑,虽然有着剑器之威,却只是只有杀伐之气的剑,没有灵性,或者说,即便有,也已经给无数次的杀伐给磨灭。

    剑器如人,它们的灵性,也正如人之性格,喜怒哀乐皆有之,持剑之人,唯有将剑器之喜怒哀乐入得心头,才能真正懂得剑修之道。

    当然,思无邪之纯澈威正,最是适合王元宝。

    剑气盘旋在剑气大雪山,将不断落下的剑气雪花消磨吞噬,却又与剑气大雪山有了一种难以言明的默契,吞噬的剑气雪花,让思无邪剑气成长,剑气大雪山也借着思无邪剑气的消磨,不断精炼本身,虽然不断在缩小,但却愈发精纯。

    走过来的读书人,也已经对于王元宝夜里练拳见怪不怪,这个小师叔,每天里都是起的最早,睡得最晚的那个,这可是让这些读书人伤透了脑筋。

    晨起晚了,或是夜中睡得早了,就会给人拿来与这个小师叔做对比,这可是让那些想偷懒的读书人,苦不堪言。

    初时王元宝也是不适应这许多比自己年岁都要大的读书人叫自己师叔,但是久而久之,也就脸皮厚了,习惯就好。

    当然,也有想跟着王元宝一同练拳的读书人,终南书院的特立独行,不仅仅是因为办学的宗旨,更是因为,旁的书院,出来的尽是些清流官员,而终南书院出来的,却不仅仅只是文官,更有驰骋疆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帅人物,更有甚者,还有那有着土匪将军名号的绝世猛将,文韬武略,具能顺手拈来。

    憾鼎拳不适合没有武运基础的读书人,王元宝也没藏私,江湖上的拳术很多,王元宝最为熟悉得,是半步崩拳,虽然也得需要童子功,但是现在开始修习,也并不算晚,这倒是带起了终南书院一股练拳的风潮。

    早课前的晨操,慢跑或是行走的人少了,尽是些练拳的,而终南书院的教习先生们也丝毫没有阻拦的意思,百舸争流,才能彰显读书人本色,何必拘泥于书本呢?

    这些练了拳的读书人,体魄愈发雄壮,比之那些体魄单薄的士子,更显男子气概,而终南书院每与国子监太学舍生争辩到激烈时,往往会动起手来,这是龙泉王朝官场与书院独有的特色,而占上风的,往往是终南书院的读书人,而这将国子监太学舍生揍得鼻青脸肿惨叫哀嚎连连的“罪魁祸首”,正是王元宝,而这样的事,也随着终南书院中的读书人步入官场后,也在官员中盛行开来,当然,大胜的,往往是终南书院出身的官员,也为终南书院出身的读书人,赢得了一个“雅号”:终南匪帮。

    当然,这只能是在被揍得哀嚎连连时,彰显自己硬气的时候给自己打气的,当面却是不敢的。

    这些都是后话。

    姜阿源自从娘亲,龙泉王朝长公主姜骊来后,很是消沉了一段时日,好在有青鸾陪着,也并没有消沉太久。

    而原本有些吃青鸾醋的姜阿源,心中的芥蒂渐渐消弭,女子的情感,真是让人摸不透。

    云嫣自从上次陷入梦境之中后,时常发呆,不晓得在想些什么,就连青鸾也不能得知。

    书院中的日子,总归是安静的,让人想要一直待在这份安静之中。

    月近天中,原本犹如玉盘的圆月,也渐渐有些暗淡,颇有些将要变为上弦月的模样。

    王元宝收拳,记忆中的憾鼎拳真意,在一遍遍地演练之中,也渐渐摸到了其中的门槛,王元宝心情大好,憾鼎拳第二式真意掌握后,是质的飞跃,五境武夫的修为,加上憾鼎拳第二式,已经有了跻身江湖顶尖的行列中的资格,就算是山上修士,也是能有一战之力的。

    豫灵院中,小厨房中的灯火葳蕤,自从云嫣和青鸾住进豫灵院后,张载厚闲置许久的小厨房,倒是天天炊烟袅袅,颇有了些红尘的烟火气,按着张载厚的原话说,“君子远庖厨,到底是因为懒,我还是懒的,想饱口腹之欲,却不愿意动,还是有女子在,才真有烟火气啊!”

    当然,这操持烟火气的,正是青鸾,十指不沾阳春水,说的是云嫣这般从罪臣女眷入了教坊司的女子,纵然想,也为各种强颜欢笑给阻了,有心而无力。

    青鸾倒是不同。

    王元宝推开小厨房的门,葳蕤灯火下,青鸾娇小犹如杨柳一般的身躯,宛若那天宫仙娥。

    素手浸染阳春水,最是人间烟火味。

    心有灵犀一般,青鸾扭过头来,看到了傻站在那里的王元宝,嫣然一笑。

    “哥,你怎么来了?”

    世间最美好的,便是心中女子的笑,悄然绽放,春风拂面般,人世间的风雪,都在这嫣然一笑间,尽数消融。

    王元宝望着那一道秀丽的身影,不由想到初见时的情形,剽悍的挡在自己面前要讨个公道,这个大字也不识一筐的女子,不知何时,竟也有了几分小家碧玉般淑静的气质,只是却也越发显得清瘦了。

    忽然想起一句词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第一百四十二章 月色如银,伊人如玉

    王元宝到如今,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坚持,对于他所能知的感情,亦早已有了答案,他何德何能,眼前这个女子,却对他倾心,最难辜负美人恩,王元宝不是花花公子,也不是那些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欢场老手,他在这情感的事上,只怕还没有姜阿源来的熟悉,但是,美人恩重,王元宝不想也不能辜负,世人皆想,平步青云,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王元宝不能免俗。

    青鸾有些疑惑,她从没见过王元宝露出如今这般茫然的神情,仿佛在做一个极难决断之事,蓦地,青鸾一颗芳心陡然提了起来,她似乎有些猜到王元宝正在思虑的是什么。

    素手在水中停泊,青鸾眼中已经闪烁着泪光,是啊,就算自己已经脱了教坊司的乐籍,但终究还是不能与寻常女子一般,秦楼楚馆出身的女子,大抵就算是未给人梳拢,赎身之后,仍旧还是为人所蔑视,秦楼楚馆,到底是倚门卖笑的烟花地,也一如那泥潭,世人口说着出淤泥而不染,但是对于真正从良的清倌人,到底还是存着一份恶意,能在烟花地中保留着所谓贞洁的,那只是妄想,卖艺不卖身?只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罢了,世间皆如此,即便是有平常心的,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之下,恶意总会抬头,青鸾非是没有见过,那原本已经脱了乐籍从良的清倌人,又重新进了秦楼楚馆中,当了那日日接客的姐儿,问及,却是惨然一笑,闭口不言。

    青鸾眼圈微红,泪光已然在闪烁,王元宝就算是看不上自己,也是对的,这世间的恶意,一人是难以抵御的,恶意无处不在,口耳之间,只言片语就能成毁一人,惨然一笑,青鸾自嘲,或许是自己痴心妄想了,无论如何,也是看不上自己的,但是,为什么自己还存着一丝不甘?

    是因为眷恋吗?

    青鸾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但是泪珠已如雨坠,跌落到碗碟浸泡的水中,溅起水花,那是泪花,也是一个女子的心。

    王元宝呼了一口气,眼中的迷茫神色尽数去除,而青鸾心已经将要跌入谷底,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果,但是,心中的那份不甘,还是支撑着她,想要真正听到他亲口说出来,即便是拒绝,青鸾也是愿意的,爱一人至深,便委身于尘埃中,无论是雷霆雨露,皆不会拒绝。

    王元宝看着这个敏感而又刚烈的女子,心中没来由地心疼起来,仅仅只是因为自己片刻迷茫,这个女子,已经放弃了吗?

    缓步走到青鸾身前,王元宝伸出手,抹去青鸾脸上的泪珠,感受着肌肤的温润,亦有着泪水的灼烧感,王元宝心中忽地有了个想法,他想要一生一世,都守护着这个女子,不为别的,就是不愿意见得她哭泣。

    “以后,你不用叫我哥哥了。”

    忽然,青鸾脸色苍白,却仍旧没有拒绝王元宝手在她脸上抹去泪水,因为,此刻,泪水已然成雨。

    果然,自己是妄想啊!

    王元宝心中已经下定决心,既然这个女子真的喜欢,自己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心中,同样也存在眼前这个女子的倩影。

    青鸾好容易控制住自己的哽咽问道:“哥,你不要我了吗?”

    王元宝忽地笑了起来,原来她是

    误会在这里了,抹去青鸾泪水的手,忽然搭在了她的肩上,稍一用力,便将杨柳一般娇俏的青鸾揽到怀中,认真的盯着青鸾婆娑的泪眼,同样认真道:“为什么不要?我想要的,是你的一辈子,好吗?”

    说罢,抱着青鸾的手愈发紧了,仿佛要将两人揉在一起,青鸾原本苍白的小脸,陡然红透,如同熟透了的石榴,反而在王元宝的怀中扭捏起来。

    王元宝已经打定主意,怎么会轻易放开?

    认真盯着青鸾的秋水般的眸子,王元宝道:“好吗?”

    青鸾不敢看着王元宝的眼睛,心如小鹿乱撞,只是两人贴的如此近,她也感受到了王元宝砰砰直跳的心,他们两人,都是第一次,王元宝是凭借着自己武运精粹真气,才勉强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羞涩与激动。

    鼻尖萦绕的,皆是青鸾身上的幽香,让人分不清,是她的发香,还是体.香。

    青鸾低下头,这不正是她所期待想要的吗?是梦吗?

    王元宝身上传来的男子独有的温暖与安全感,无不彰显着,这不是梦,青鸾深深吸了口气,用微不可察的声音道:“嗯!”

    王元宝一愣:“嗯?什么?”

    青鸾咬咬嘴唇道:“我愿意,哥!”

    说罢,青鸾更加羞涩,恨不得就这么推开他,心里却又有些舍不得。那股子剽悍泼辣劲,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了。

    王元宝抬起青鸾的俏脸,道:“怎么还叫哥?”

    说实话,王元宝如今听着青鸾叫自己哥,莫名有一种罪恶感。

    青鸾在他的怀中吐了吐舌头道:“习惯了,哥。”

    王元宝道:“那就还叫哥吧。”

    恩,哥!”这一声呼细细如猫儿的喵呜声,明明是极寻常的呼唤,却在二人心中升起一股异样的情绪来。

    月色入户,二人心中欣然已定,都放下了最后一块石头,就这么抱着,青鸾的手,也已经环在了王元宝的腰间,这份静谧,是最让人心安的。

    抬起青鸾的俏脸,二人的呼吸,如此的靠近,就连那少女脸上细幼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情所至极,便不需要再说其他言语,王元宝低下头,而青鸾则是闭着眼,红着脸,却是任君采撷模样,温软玉润的触感,在两人的相拥间,超越了这世间的所有。

    这一刻,王元宝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对于男子来说,真正的成长,往往是在拥有了所爱之人一般。

    佛说,那一天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不为来生

    只为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天上的仙鹤借我洁白的翅膀

    我不会远走高飞飞到理塘

    就返回

    山顶升起皎洁的月亮

    你的脸庞浮在我心上

    你那美丽的脸庞

    悄然浮在我的心上。

    两人相拥,便是世间的灵山,便是世间的极乐净土。

    这一刻,两个人的心儿,就此牵绊,没有了任何阻碍,这份情感,而今,在心湖中,如同星辰般闪烁。

    月色入户,欣然起行的张载厚忽地一笑,自己这个小师弟委实厉害,拖到如今,才肯对倾心于他的女子表白心迹,果然是有其师,必有其徒,会心一笑,张载厚悠然走出终南书院,现在想找个人一同散步,都没有了,念无与为乐者,遂至豫灵院寻小师弟,奈何小师弟已有佳人在侧,唉,唯有自己独身一人,在这月色之下,悠然漫步。

    忽然,终南山窄窄的山道上走来一个人,背着一柄铁剑,悠悠然的,走上终南山,脚步丝毫不慢。

    张载厚笑道:“果然,我就说那东神洲的书道一途,早就不能再有寸进,拘泥于古,再怎么底蕴深厚,也难以问得道理。”

    背着铁剑的年轻人已经走到了张载厚身旁,却正是光头的方源,他开口道:“冥原上,很不太平啊。”

    似乎是感叹,但张载厚却听出了方源心中的怀念。

    于是笑道:“不太平,才能让你有机会去见小芳山上的那位女帝不是?”

    方源不置可否道:“见不见又能如何,我到底是又活了一次,总不能顶着这副躯壳去吧,我前些时日去了趟冥原,屠狗,只怕已经得了女帝的所有权柄,只怕山海关还有镜山,是难以抵御的,十万大山,也已经到了冥原之上。”

    张载厚脸色这才微微正色道:“十万大山,这回山海关与镜山,确实有的一战了,虽说风雪山上的那位老魔不待见山海关和镜山,但是助纣为虐的事,他也不愿做的。”

    方源道:“老魔的女儿,在镜山当了剑主。”

    蓦地,先是一愣,紧接着,张载厚放声大笑起来:“你也是够阴毒,老魔的女儿,给你掳到镜山就算了,还让她当了剑主,不愧是两世为人的老狐狸,哈哈啊哈哈!”

    方源耸耸肩,他也不想,只是就而今的局势来说,也只能出此下策,但这也是最为妥帖的办法。

    刀老魔从来都是不顾及任何情感道理的,唯有一个女儿,是他的逆鳞,想要让他投鼠忌器,只能如此。

    张载厚笑够了,月色依旧如水:“说起来,你也该见见一个人了吧?我可是把你的剑气八十一给了我小师弟。”

    方源无所谓道:“给了就给了,有什么问题?正反我也是经历过飞升境界的人,这点子东西,还是能放的下的,莫说是剑气八十一,就算是飞剑也是可以的。”

    张载厚道:“走走?”

    方源摸了摸光头,笑道:“走走。”

    两人在山道上走着,念无与为乐者,如今,却是有了可以同为乐者。

第一百四十三章 纤手破新橙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

    张载厚叹息着,心中未尝没有些庆幸,光头的方源,可是没有口福喽。

    清秋时节雨纷纷,长歌江以南的地方,龙泉王朝称之为江南道,森罗天下各大部洲,皆有如此的自古繁华之地,天下的事物,总会这般无巧不成书,龙泉王朝泰半的税赋皆源自江南道,丘陵与丰沛的水系,共同孕育了这样一处江南烟雨水繁华地。

    丹阳湖中的蟹正是膏黄蟹肥的时候,湖边的渔民,早就用上了细密的罾网,将这在水中的“横行之辈”一网打尽,只等着那些官家贵人们的管事来收购这丹阳蟹,龙泉王朝并不存在强买强卖的勾当,因为有着御史专程负责这秋收时节的一应事物,谁敢去触这些二杆子脾气的御史的霉头?

    就算是御史骂皇帝,也只是贬官,三年后仍然能够回到台阁,甚至升官得名,这是买名。

    再有,这江南道最为出名的,还有岭南的新橙,甘润爽口,最是沁人心脾,而极受官家贵人欢迎的,仍然是江南道出产的吴盐,如同雪花般洁白,以胜雪吴盐来蘸着新橙来吃,别有一番风味,只是,这样豪奢的吃法,也仅仅限于官家贵人,寻常人家是买不起一两雪花银仅半两的吴盐,但是新橙还是能够一解口腹之欲的。

    清秋时节贴秋膘,各色的吃食,也如同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在建康京中的酒肆和食肆小摊上。

    小孩子欢喜的拿着父母给的几枚大钱,在街上跑着,或是驻足在一个吃食摊前,摸着手中的大钱,思虑着,如何能够多买些吃食。

    红尘世间,莫过如是。

    宫城之内,新橙的粗糙外皮随处可见,被人收集起来,在房间内阴干,等到来日做熏香用,这是龙泉王朝皇帝姜离登基后定下的规矩,宫城中的宫女内侍,中秋时节不能归家,便将各地的贡品,拿出一部分来,赏赐给这些宫女内侍,聊以慰藉他们思念家人的心。

    “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只是这样的好日子,天下人都能过的上吗?”

    姜离拿起了几案上的江南道进贡的新橙,默默出神,他登基数十年,平定了南方内乱,开辟运河,将龙泉王朝南北串联,才有了这般的繁华盛世,但是盛世之下,各种隐患,只有缔造这繁华的人才看得清楚。

    姜离深谙权术人心,自己那个皇弟的心思,他如何能不清楚,帝王之位,何人不想得到?

    只是,该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你若是抢,最后的结果,死路一条。

    下作手段,姜离不是没有用过,但是登上帝王之位后,他再没碰过,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事过程,买凶.杀人,这样的下作手段,放在自己身上,姜离不由得想笑。

    “来人,赐赵王新橙三十斤,对了,吴盐同上。”

    姜离放下手中把玩的新橙,对着站在身边的内侍说道。

    内侍年纪已过花甲之年,但是一双眸子却依旧锐利。

    他清楚自己的主子的言外之意,帝王心术,不仅仅是帝王的,也是臣子的,同样更是他们这些天子家奴的,其中的权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赵王,多半是要薨了的。

    内侍应声道:“是,陛下。”

    姜离笑了笑,起身走出离阳宫,他心情颇好,因为据说自己的外甥女,找了个夫婿。

    帘外秋雨绵绵,一场寒凉,很快就得降临。

    而这仅仅只是皎皎洲龙泉王朝的一方水土景象,东神洲,却依旧沉浸在冬日中,风雪,倒是小了许多。

    相国寺旁的街巷中,开了许多家涮肉的酒肆,热气蒸腾,人头攒动,冬日里,一壶酒再配着这热气腾腾的火锅,是极好的选择。

    而百晓斋,就在这相国寺旁的热闹喧嚣之中。

    苏有生胜了剑道争锋,也有向百晓斋主提问的资格,但她却放弃了,原因很简单,她所想知道的,已经有了答案,只是有个人不愿意告诉她罢了。

    百晓斋青云谱前,有一条小巷,这条小巷里坐满了各色人等,都是百晓斋的弟子,高谈阔论者有之,低头沉思者有之,更有甚者直接袒胸露乳高卧墙头。

    狂士,皆出百晓斋。

    其实百晓斋原本的名字不叫百晓斋,而是叫梅庐,梅庐的主人是现任百晓斋主的师父。

    世人所说的百晓斋不是梅庐,而梅庐却又是真正的百晓斋,能看透这点的,才是问道人。

    元淮枳先走进了梅庐,虽然斋前小巷里喧嚣异常,但在这座梅庐里却是清幽静谧。

    梅庐里,就只有两个蒲团。

    百晓斋主坐在蒲团上,目光平淡地看着元淮枳,就像邻家老翁看邻家少年。

    元淮枳没有犹豫,问道:“绛雪谷的雪还要下多久。”

    百晓斋主道:“风雪夜归,风不停,雪就下下不停。”

    元淮枳所关心的,终究还是天下事。

    他其实不该拜入九州宗,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他应该进西林书院。

    绛雪谷里的雪,只要太平道国那位不出小芳山,就不会停。

    从远方的问题,更简单。

    “太上忘情,忘的究竟是什么?”

    “天道无他。”

    从远方是最适合修行的人。

    当年的佛子也曾问过与从远方同样的问题,林老斋主没有直接回答他。

    而是在万千株寒梅中,种了株菩提,佛子在那株菩提树下静坐了七天七夜。

    后来,他用两匹白马驮着千卷佛经进了神都,而后便有了相国寺。

    自那以后,听禅寺的修行道,由出世变成了入世,红尘中滚滚的,才是人人皆佛的法。

    从远方一如当年的佛子。

    千机宗的楚星星没有参加任何一场比试,却也进了梅庐。

    因为她师尊让她带给百晓斋主一封信。

    信里只有一朵合欢。

    百晓斋主把合欢别在了衣领上,随手摘下一枝梅花放进了信封中。

    楚星星不知道师尊为什么只在信封中放一朵合欢,但她却知道百晓斋主在信封中放梅花的意思。

    鱼传尺素,驿寄梅花。

    所寄出的都是想念。

    不怪师尊的手腕上的铃铛是梅花纹饰的。

    落在楚星星眼里的,只是感情。

    方源走进了梅庐,一眼便看见了百晓斋主衣领上的合欢。

    其实这是百晓斋与千机宗的一桩公案。

    当年百晓斋主的师尊林老斋主与千机宗掌门的师尊红玉,本是知己,但是不知为何后来却形同陌路。

    而百晓斋主和千机宗掌门却相互生了情愫,这本是一桩美事,却被二人的师尊给生生拆成了孽缘。

    林老斋主只说了一句“梅林不枯,你便不可离开孤山。”

    千机宗掌门也被她师尊幽禁在了宗中。

    现在的百晓斋主已经可以离开孤山,千机宗掌门的师尊也已做古,但是两人却不敢相见。

    所能聊以慰藉的,唯有寄情于花。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孤山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百晓斋主

    看见了方源嘴角的笑,冷哼一声道:“这次过后,我欠你们师兄弟二人的债,两清了。”

    方源轻笑道:“清了,但是还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百晓斋主没有给方源好脸色,翻手拿出了抱着黑猫的年轻人留下的画卷,便不再理会方源。

    卷轴打开,映入眼帘的是无定河大战,烽烟间,有道剑光,而剑光里有两个人。

    方源在中间,他身边的女人,却不是苏有生。

    轻笑一声,方源道:“无定河边骨,小芳山上客。倒是我多想了。”

    百晓斋主把画卷收了回来,缓缓道:“只要小芳山上的那位不下山,这个人间就还会太平百年。”

    方源冷笑道:“就算她不从小芳山上下来,这人间也不太平。”

    百晓斋主知道方源所说的“不太平”是什么,只能无奈一叹。

    他虽然号称无限接近天道,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一句话非常对。

    “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卦不敢算尽,畏天道无常。”【注1】

    这是他师尊经常说的一句话。

    方源看着百晓斋主问道:“许多愁在什么地方?”

    百晓斋主苦涩道:“这个恐怕只能你自己去找了。”

    他不能说,那个抱着猫的年轻人比方源更为恐怖。

    方源拿起酒壶,喝了口酒,起身走出了梅庐,这个答案是他早就预料到的。

    迫使他不得不来东海,就是让他再次踏入绛雪谷。

    无定河大战时,他曾经和小芳山上的她一起去过,不为别的,只是她想见见战争的残酷。

    不过从星空下分别后,方源发过一个誓,此生不再踏足绛雪谷。

    这个誓,终究还是要成为空口白言。

    百晓斋前的青云谱,已经闪耀起了光芒,那光芒中间律动的是将血宗独有的阵纹。

    各宗的精英弟子,已经全部集结到了青云谱前。

    就连元气尚未恢复的南天派也派出了大半精英弟子。

    镜山的弟子,在苏有生的带领下,站在了青云谱的第一位。

    争斗永远是剑修的主场。

    青遥剑派的陶然剑心虽破,但是却没有丝毫退意,相反,他的眼中燃烧着熊熊烈火。

    方源走到镜山队伍前,看着苏有生道:“你留下。”

    语气不容置疑。

    但苏有生却一反常态,坚持道:“绛雪谷我一定要去。”

    终究还是要见面啊。

    方源不再说话,站在了苏有生身边,风雪山神庙里的那位,这回可是要下山了。

    元淮枳有些激动,这是他从离开家乡以来,第一次回到绛雪谷。

    陡然间,他却想起了那个一袭红装恍若天人的女子。

    “希望,还可以再见到她。”

    从远方的注意力,全在方源身上,梅庐中待的最久的,就是眼前这个美得不像男人的家伙。

    杨景观扫视一下各宗的精英,大声道:“出发!”

    于此同时,绛雪谷外,将血宗的弟子也从莫城出发。

    没有人知道这次进入绛雪谷后会发生什么,因为征北铁骑的骑兵已经进入了绛雪谷后的那片雪原。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百晓斋主折下了一枝梅,唤来一只白鹤,把手中的这枝梅花绑在了白鹤脚上。

    他在梅花中留了个秘密。

第一百四十四章 白首不见狐鬼妖

    一场秋雨,在大宋王朝十九州的版图疆域上,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简镇而言,却是顶好的事,云州夏日溽热,简镇就在云州,自然是不能免于溽热节气。

    雨水的多少,并不重要,顶重要的,是这场潇潇秋雨后的一场凉。

    而这场秋雨,已连绵不绝地下了四五天。

    简镇的青瓦白墙,都静默地沉寂在雨中,因为雨水的缘故,来往简镇的道路,湿滑难走,可是苦了行商的贩夫走卒。

    “这雨,到底他妈什么时候能停?!”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恨恨地骂着,可是这雨,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愈发大了。

    再怎么骂,也得避雨。

    少年人裹紧身上的蓑衣,快步走进了街边的一家茶馆中。

    有人恨,便有人爱。

    “潇潇凭栏听夜雨,朝夕叶落不留情。

    最是人间得意事,红袖添香不读书。”

    这是简镇上最负文名的陈秀才饮酒八斗,大醉,兼着夜雨声烦做出的这首七言,据说,此七言,是他半生中,最得意的诗作。

    只可惜,这样的诗,还是比不得那酒肆茶馆里说书先生口中的悲喜离合,醒木惊言,便是人间故事。

    茶馆里,茶香氤氲,人不多,只有寥寥三人,这还是带上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因为临近暮色,简镇的炊烟在雨中袅娜,台上的年近花甲的说书先生,一拍醒木,开口讲起大宋王朝太祖发迹之前的江湖草莽故事。

    “还好,来得不算晚。”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刚卸下如同盔甲一般繁重的蓑衣,茶馆外便走进了一大一小两个人,连同着他们的油纸伞,也是一大一小。

    收起油纸伞,伞下人的面目,就不再神秘。

    是一个身着白衣,面目顶清秀却又不失棱角的少年,而他身边跟着的小的,是个如同雪团样白皙珠圆玉润的女孩,同样的一身白衣,只是,要比少年更惹人喜爱。

    毕竟,在座的,都是男人,不,还有一位坐在角落里的女子,目光皆落在了少年身边的女孩身上。

    少年名叫王意,而他身边的可爱女孩,不是他的妹妹。

    尽管明显感受到了茶馆中诸人热切的目光,但是女孩的眼中,却只有王意

    一人。

    伞并排放在了桌旁的条凳上,茶博士慢悠悠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壶清茶,还有几样精致茶点,走到两人桌旁,对着女孩笑道:“今天小缘娘可是不能哭呦,下雨天哭鼻子,可是要做噩梦的呢!”

    女孩哼了一声,并不理会满脸笑意的茶博士。

    茶博士放下手中的东西,也并不着恼,只是对着王意莫测地笑了笑,便走开去。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缓缓走近王意与小缘娘的座位,拉开一张条凳,坐了下来。

    而此时,台上的说书先生,正讲到最为精彩的书扣,但凡是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都得有个“书扣”,讲到精彩处,便停下来,勾得人心痒,打赏之后,才会再次讲起,这是说书先生的存身之道。

    醒木一拍,故事便戛然而止。

    比之以往这故事,短了许多,喝了口茶,年过花甲的说书先生走下了台。

    王意抬手揉了揉坐在自己身边的小缘娘的头发道:“等会儿,你不要乱跑,跟在我身后,要是伤了我可是要心疼的。”

    小缘娘认真的点点头:“放心,我不会的。”

    茶馆中,只有两人的说话声,还有潇潇雨声,颇是压抑。

    方才走下台的说书先生在台下早就准备好的水盆中净手,而茶博士则恭敬的站在他身后,给老人递上棉巾。

    说书先生才是茶馆的主人。

    “都到齐了,有件事我这个老头子得给你们说上一说,到底是老了,不中用了,这简镇上的事,我说了不算,但是给你们漏些消息,还是能做到的。”

    茶馆中的五人,目光都落在了看似苍老的说书先生身上。

    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面色苍白却美艳绝伦惹人怜惜的女子,身披蓑衣袖藏匕首的少年,皆是一身白衣的王意和小缘娘。

    目光扫过这些简镇上不知道活了多久的家伙们,说书先生说道:“你们当年跟着我来到这简镇,时间也不短了,可是世道一直在变,就跟着茶叶一样,越发得淡薄,有些事情,我做不了主,你们也别恨我,建木天都来人要接管你们。”

    一阵沉寂。

    坐在临门边座位上的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嗤笑一声:“呵,当年公投放逐我们,现在又想接管,当我们是什么?皮

    球吗!?”

    “皮球?傲因你太高估自己了,我们这些老家伙,在天都建木眼中,只怕连皮球都算不上。”

    面色苍白却美艳绝伦又惹人怜惜的女子呵呵冷笑,这话中有刺,是说给说书先生听的。

    茶博士骤然而至,伸手便掐住了美艳女子的脖子,手臂上缠绕着银白电蛇,将美艳女子举起,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当康,放开她。”

    说书先生淡淡说道,闻言茶博士松开已经满脸通红的美艳女子。

    只是,他周身的银白电蛇,却没有收敛的打算。

    “我说过,我老了,天都建木的事,也该由你们自己去解决,当年的事,对错不能说,利益嘛,可是没有对错之说。”

    说书先生慢悠悠地喝了口茶,美艳女子给茶博士放下后,不再言语,只是呵呵冷笑。

    坐在王意对面的少年开口道:“那我们该怎么做呢?重新进入建木天都?”

    这时候坐在他对面的王意道:“我们,一直都在建木天都之中。”

    “呵呵,说的不错,我们一直都在建木天都之中,树不死,我们这些自诩行走的蝼蚁,就永远也不能脱离。”

    说书先生笑着说道,而他的手边,却凭空多出了一张以奇特树木为纹饰的纸。

    “亏不了你们,到底是跟着我受的罪,建木天都能给你们的,可比我这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多的多,狐鬼妖,这三个名位,够吗?”

    骤然间,除却了王意和小缘娘之外,剩下三人的目光灼热起来。

    说书先生放下手中的纸,他很满意这样对于力量渴望的灼热目光,曾经,他也是这样登临建木天都巅峰的。

    “你呢?狐鬼妖,建木天都真正的代行者,你想做哪个?”

    王意仍旧脸色平淡,但是目光深处,依旧有着难以掩饰的渴望,那是对于力量的渴望!

    小缘娘道:“人!我要当人!”

    说书先生放声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可笑的话一般。

    “白首不见狐鬼妖,人,却从未出现在这建木天都代行之中!”

    王意看着一脸茫然的小缘娘,道:“那我,便做第一个。”

第一百四十五章秋风秋雨梧桐落

    森罗天下想做“人”的,多吗?

    这个问题,可以去问问那些早就隐世不出的圣贤大能,世间难做的,往往不是圣贤神仙,反而是遍布于天下的“人”。

    善恶相悬而不可实指,人也是如此,相比于非黑即白的圣贤大能,这“人”才是难于登天的存在。

    时节如流,转瞬最易把人抛,终南书院所在的龙首山虽然隐隐有着与世隔绝之称,但是,中秋时节团圆日,依旧牵引着诸多书院士子的心,圣贤书里大道,可是能通往人心深处的,仍是万家灯火中的烟火人间。

    毕竟,思亲奉孝乃是人之常情,同样也是儒家学问中,最为根基的行事之则。

    张载厚倒是开明,从来不会阻拦着书院中的士子下山,掉书袋归掉书袋,谁还没点子私心,无私无我,那是佛家菩萨,读书人终究可是要去名利场中走一遭,去实现自己胸中的报负的,奉亲爱人,张载厚不会去阻拦。

    再者说,这清秋节气,谁不想着偷些懒呢?

    给下山回家奉亲团圆的书院士子,张载厚一律放行,那些因为天长路远不能回家团圆的书院士子,张载厚也索性全部放开,可以去山下的花花世界中游历一番,劳逸结合,方是正道。

    书院中倒是陡然一空,委实清净了许多,但也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院士子。

    天色还早,风吹黄叶簌簌秋凉。

    红袖添香夜读书,张载厚可是无福消受,但是有一人,最近这些时日里,可是享尽令人艳羡的福分。

    王元宝和青鸾正从书院外走进来,张载厚见状,笑道:“小师弟,你这可是羡煞旁人啊,近些时日,书院中的士子,可是没少找到你师兄我,说是委实被你这个小师叔稳稳得打击啊!”

    说着,便意味深长地看着虽然因为害羞而躲到王元宝身后,却依旧不舍得松开两人紧紧握住的手的青鸾。

    早就熟悉了张载厚的戏谑本性,王元宝不以为意,反而握紧了青鸾的手道:“那师兄可曾给他们讲过,建康京章台坊中的清倌人和花魁,这些他们的梦中佳人,可都是被一人给尽数采折,若是让他们知晓,不知道,是不是都得捶胸顿足呢?”

    张载厚哈哈大笑,王元宝这点揭人老底的功夫,还是嫩,读书人浪迹花丛,可是雅谈,是风流倜傥,最是为人津津乐道的。

    王元宝也不指望能让张载厚这个便宜师兄红脸,口舌之争,总不能平白落了下风不是。

    “好了好了,告诉你件正事,龙泉王朝中秋皇室的家宴,请帖可是来了,小师弟你可要去?”

    从袖中咫尺物中拿出一份九龙烫金的请帖,张载厚正色说道。

    这也正是王元宝最头疼不过得,自从青鸾表明心迹之后,两人愈发亲近,这可是气坏了姜阿源,近些时日,这个龙泉王朝的小公主,连带着师父张载厚都没有给过丝毫颜色,整日把自己埋在书房里,谁也不见。

    任凭谁人也叫不出来,也就只有青鸾能够将每日的饭食送进去。

    按理说两个女子本该是水火不容的,但就是这般奇怪,两人反而没有势同水火,仍旧是那般说笑如常,只是换做了王元宝,可就是丝毫不假以颜色。

    王元宝问起来,青鸾也只是笑着说是女孩子间的秘密,丝毫不透露。

    果真是,女人心,海底针,无论年岁,女子的心思最是难猜。

    现在经由张载厚提起,王元宝不由得皱起眉头,自己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殊不知,沉浸在情爱正浓时的男女,可是没有理性可说的。

    张载厚如何能不懂,论起浪迹花丛,他可是鼎鼎有名的,男女情浓意切时候的心思,他可是早就摸透,只是,他并没有戏谑王元宝这个小师弟,宴无好宴,但凡是涉及到皇家的事,从没有真如表面所讲的那般冠冕堂皇,帝王心术,帝王之家,不比寻常百姓家。

    会无好会,宴无好宴。

    眼线暗子在这龙泉王朝权力汇聚之地,何人不有?

    更何况是张载厚这个龙泉王朝文脉实际执掌呢?

    赵王之心,路人皆知,只是近些年收敛了许多,抓住时机,便自污声名,声名狼藉的赵王形象也只是近些年的运作之下形成的,龙泉王朝皇帝姜离岂能不知,但是杀一个自损声名的闲散王爷,无益于龙泉王朝皇室的名声,即便是极为清楚自己这个皇弟的狼子野心,姜离也只能当做看不到,权力,一旦入彀,就不能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去任性而为,必须得考虑各方利益和权力的平衡。

    这是张载厚教给他的,张载厚本人更是清楚其中的关窍,看似姜阿源的生母姜骊是为了姜阿源而来,但实际上,却是为了自己这个小师弟王元宝而来,赵王,必须得死在外人手里,这是背锅,浑水一滩,张载厚并不想让王元宝去当旁人的杀人刀。

    王元宝接过张载厚手中的请帖,说道:“既然答应了,那便去。”

    张载厚道:“你可知这其中的凶险,纵然是有着姜氏的皇族在身边,但是这可比鲁国街还要水深。”

    青鸾闻言不由得紧紧握住了王元宝的手,涉险之地,她不想让王元宝去。

    王元宝回过头,拍了拍青鸾的手道:“去不去,这事都是因我而起,鸿门宴已经摆开,不去,岂不是平白弗了他们的意?”

    看着王元宝,这份豪迈不禁让张载厚记起了当年一同求学的方两和顾两禅,他们二人皆是这般豪迈不羁,任他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

    “那好,如果感觉不对,尽可以放开束缚,这中秋宴本就不会多安生,皇宫大内,你且注意就是。”

    张载厚说罢,没来由叹了口气,纵然看出了王元宝的依仗,但是担心还是有的,五境武夫,再加上练气士攀山五境,这份战力算得上是顶尖。

    暗流涌动之际,谁也说不准会不会有隐匿在幕后的真境修士来趟这趟浑水,毕竟,新君立后,敕封的正统,可是炙手可热。

    不过既然王元宝已经做出决定,那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静观其变,只能如此。

    任他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以不变应万变,才是而今最好的对策。

    “张先生,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什么意思?”

    韩慎拿着书从书房里跑出来,捂着自己的头,嘴中大喊着,哪里有半分是请教的意思,分明是给姜阿源赶了出来,而

    且,还有被追杀的趋势。

    张载厚赶忙一个缩地成寸,眨眼间就没了踪影,只留下懵逼当场的韩慎。

    “这……”

    还没等韩慎回过神来,一个身着大红襦裙的小姑娘手拿戒尺就已经到了眼前,还没开口,手中的戒尺就落在了韩慎的屁股上。

    “啪啪啪!”

    三声清脆极了的响声,在书院中的静谧中分外响亮。

    而后便是韩慎痛彻心扉的惨叫。

    “啊!救命啊!”

    王元宝和青鸾不由得笑了起来,毕竟,这样的事,早就见怪不怪,一个自诩混世魔王的小捣蛋,给人这么收拾,委实让人忍俊不禁。

    “你们还笑!”

    还没等韩慎放狠话,又是一顿戒尺炒肉落在了屁股上。

    “好了,阿源我有话对你讲。”

    王元宝伸手抓过姜阿源手中的戒尺,韩慎瞅着空子,跑出老远。

    姜阿源冷着脸:“不听。”

    青鸾看着赌气冷着脸的姜阿源暗暗叹了口气,开口道:“哥,我先去找姐姐。”

    说罢,也不等王元宝回答,便一路小跑着离开,只留下冷着脸的姜阿源和王元宝。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两人心知肚明,只是王元宝当真是只当姜阿源是妹妹的,并无非分之想,但是姜阿源却不这样想。

    这才是两人间尴尬的缘故。

    爱恨本就是这般无端,谁也说不清楚,男女情爱这东西,玄得很。

    姜阿源看到了王元宝手中的九龙纹饰的请帖,冷冷道:“放心,我自己会去的,不让你为难。”

    说罢,转身便走,丝毫不给王元宝说话的余地。

    王元宝看着姜阿源赌气离开,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无论怎么说,都不过是,没有非分之想,虽然是实情,但往往也正是实情最伤人。

    看了看手中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的皇室请帖,王元宝皱眉不语,或许,只能等姜阿源自己走出来,旁人是难以对两人其中的微妙的误会置喙的。

    秋风渐起,天际隐隐有了片乌云,向着龙首山而来,看来是要下雨了,龙泉王朝最令人难以忍的,便是这清秋时节的连绵秋雨,虽然没了酷热,但是终日在雨中,不见阳光,终究还是令人难受。

    王元宝收起请帖,向着书院中走去,遇事不决,此刻,也只能去书中,寻求不多的安宁。

    而建康京中的风雨,却早就开始,连绵不绝,气氛浓重,令人难以喘息。

    赵王走在宫城的汉白玉甬道中,这就是真正的权力巅峰之处。

    他向来不是个甘心屈居人下的主,当年的储君本就是他占据上风,却不想给姜离夺了去,这份不甘,他始终没有忘记,这是他此生难忘的侮辱。

    但是这份侮辱,终于,要结束了。

    而代价,无非是生死两茫茫。

    他有错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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