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清风城
又当了回渔翁,收获颇丰,方寸感觉心情美美哒。
打起洞来,那是干劲十足,直到一连打了十数里之地,他这才从地底钻出。
他震落一身尘泥,旋身一变,化做人形,又从嘴里吐出那块秦素茗附身的符玉钱,塞入怀中,而后一路向南撒腿狂奔而去。
想想自己居然胆大包天的跑到虎口前去拔牙……刺激!
他这一路狂奔,到了傍晚时分,便见到一座大城。
大城身后两座大山如同两条手臂延伸而出,将大城后方,以及左右两边皆护住,使得这座大城看起来像一座扇形城。
扇形前端有三座城门,每座城门,皆是行人往来如织,商旅排队如长龙。每座城门上,皆书‘清风城’仨字!
如果方寸知道,这里就是步青冥的老巢,估计他会扭头就走。
在他离开桐枫山的这半天时间里,虎妖黄风山主已被步青冥锤得落荒而逃,而后被一路狂追八百里,直到虎妖跑进大野泽,进入大妖墨鳞大王的地盘之后,步青冥这才无奈退走。
而黄风洞内的小妖,也尽数被石进杰和任庄主屠杀一空。
可当步青冥兴匆匆跑回桐枫山,准备瓜分黄风山主的宝库时,只看到石进杰和任庄主那两张哭丧着的脸。
原来,那些值钱的玩意,便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
步青冥知道,不论是石进杰还是任金水,他们都没有胆子侵吞属于他的那份战利品,肯定是这里的东西被其他人给事先偷走了。
他这才明白,之前和他交手时,黄风山主说的‘黑长虫’应该不是指石进杰他们。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贼人便已遛进黄风洞了。
而且很可能,这个‘贼人’真的是条黑长虫,而那条黑长虫,很可能是一条黑蛇妖。
想到他们打生打死,最后居然便宜了另一条黑长虫……
是以,可以想象步青冥会有多恼火了。
而这一切,方寸并不知晓。
如果他知道石进杰找来的帮手就是清风城城主步青冥,估计方寸二话不说,扭头就走。不管步青冥知不知道浑水摸鱼的是不是他。
而对此一无所知的他,在看到有座大城后,便停了下来。
此时的他,已是一脸疲态,主要是体力消耗过大,先是打了十几里的地洞,而后又接连跑了上百里,不累才怪。
进入清风城,找了家客栈入住,然后一边美美地泡着热水澡,一边暗数自己此次冒险的收获。
浑身毛孔在这热水中纷纷舒张开来,暗数收获,爽得他躺在桶边直哼哼。
“啊!爽啊!要是再来个美妞帮忙搓背捏肩,那就更爽了!”
“公子,奴可以帮你呀!”秦素茗从那枚玉钱里冒了出来。
方寸愣了下,笑道:“差点把你给忘了,不过,还是不必了。”
“公子是嫌弃奴家吗?”
秦素茗露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那故作伤心的模样,确实是我见犹怜,特别是那股娇柔的气质。
方寸很想说,果然不愧是练过的。
但想想,还是没有说出口,转而说道:“不是嫌弃,只是……”
“公子这次又救了奴家一命,奴家现在大仇已然得报,已是了无牵挂,就让奴家留在公子身边,伺候公子吧!”
经历了黄风山主之事,让秦素茗明白,找一个靠山是多么重要之事。若非方寸前来救她,她都已经做好魂飞魄散的准备了。
方寸微微摇首,道:“我一个人习惯了,也用不着人伺候。而且我这里也没有鬼魂修行的功法,你留在我这里,只是蹉跎岁月,空耗时光而已。原本我是想杀了你,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的,但现在看来,你还有点良知未泯,我愿意给你一次改过的机会。过了今晚,大家还是各奔前程吧!”
“公子还是不能原谅奴家之前利用了您吗?”
知道了就不要说出来了嘛!
方寸腹诽了句,而后默然不语。
其实有个人在身边伺候,而且还是个美人,这种地主老财式的**生活,是个男人都没有不喜欢的。
可是,他的秘密不少,想抓他的人也不少,留她在身边的话,不仅她有危险,他也有泄密的危险。
毕竟她利用过他,是有前科在的。
再加上,他的身子还这么嫩,毛都还没开始长,天天看着一个吃不到的美人,有什么意思?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
“公子……”
秦素茗一副柔肠百转的样子,凄凄切切地叫着。叫得方寸浑身起鸡皮疙瘩,那嗲嗲的声线和姿态,实在叫人有些受不了。
“打住!”方寸赶紧阻止了她的行止,道:“秦姑娘,不能因为我救了你,你就赖上我,对吧!你是鬼,我是人,人鬼殊途!若你还想留在这人世间,就去寻找一些鬼修之法,或者回到那座绿湖,继续以灵体之躯潜心修行。若想重新做人,也可以去投胎转世……”
秦素茗轻叹起来,道:“若无公子在身边敦促奴,奴不知能否抵挡得住鲜血带来的诱惑,奴现在越来越有些渴望那些新鲜血液了。再者,奴身为阴鬼,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打杀了,或抓走炼化……”
“你这是讹上我了是吧!”方寸双眉轻蹙道。
秦素茗微微摇首,道:“不敢欺瞒公子,这两天,奴确实有这方面的渴望。若是继续在那桐枫山上呆着,奴敢肯定会有控制不住自己的一天。可在公子身边,奴相信可以控制得住,奴欠公子的,奴希望这份亏欠,能够束缚住奴的这种渴望。”
顿了下,她又道:“且奴也相信,若有一天,奴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公子可以阻止奴。纵使有一天奴必须死,也宁愿死在公子手中,而不是其他那些自诩正道的修士手中。”
听到这话,方寸默然无言。
他不知道她这话是真是假,但想来应该有五六分真诚。
他闭起双眸,在脑海里思索起来,看有没有完美解决的办法。
思忖片刻,还真被他想出了两种解决方案。
第92章 我想静静
鬼魂浴血而渐成恶鬼,这个进程是没法回头的,除非有鬼修之法供以修行,才可以在修行过程中,排除异常,保持神思清明。
这也是他之前想杀了她,以补自己放她出来的过错的原因。
只是鬼修之法,方寸根本没有,这个办法只能排除。
思忖片刻,就在秦素茗一脸哀怨地看着他,觉得‘我都这般轻贱自己了,他都不拿正眼瞧我一下,好伤心呀’的时候,方寸睁开眼来。
“公子……”她幽幽怨怨地轻唤了声。
“打住!”方寸抬起手来,道:“我这里没有鬼修之法,暂时也只有两种方法可以控制住你的这种渴望,你可以先听听。”
“公子请说,不论什么办法,奴都愿意试!”
方寸微微颔首,道:“第一种办法,就是我施展一道秘法,在你的灵体内打入一道印记,一旦印记种在你身上,从此以后,你将成为我的仆人,无法更改,无法去除,没有自由,直至死亡。”
“奴,奴愿意!”
“先听听第二种!”
“哦!”
“第二种办法,就是找一件灵兵,用秘法将自身融入灵兵,化作器灵。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你拥有自主意识,天生就是仙兵胚子,只要能够找到足够多,足够好的材料,你迟早可以晋升为仙兵……”
不论是第一种种秘法印记,还是第二种炼兵秘法,在那些散乱的真龙传承里都能找到。这也是方寸能想得出的两种方式了。
“公子觉得哪一种方法更适合奴呢?”
方寸看了她一眼,道:“第一种方式,是彻底失去自由,除非我身死魂销,又或者你的修为高过我,才有可能反抗我……”
“奴怎会反抗公子呢!公子就是叫奴现在去死,奴也绝无怨言!”
这鬼话能信?
方寸暗自腹诽,继而说道:“第二种方式,虽也是失去自由,但我却可以给你一次择主的机会,直到你的主人身死道消,你才能再得自由,重择新主。当然,到时能不能真正自由择主,也很难说。”
“奴不会选择其他人的,奴就选公子!”
我信你个鬼……
暗中腹诽了下,他又道:“当然,如果是让我给你建议,我是倾向于第一种的。虽说第一种方式,你还得继续修行,且修行起来肯定也会有瓶颈。但相比第二种,第一种要相对安全许多。第二种,理论上,只要材料足够多,足够好,你将再无瓶颈,也再无止境。”
“公子,为何说是理论上?实际上呢?”
“实际上这种办法的过程很痛苦,很艰难。”方寸微微摇首,“世上仙兵总共才多少?而知道这种秘法的人绝对不会少,他们难道就不知道利用这种秘法去打造仙兵?可最后成功者,又有几人?”
“公子,这个过程,有多痛苦?多艰难?”
“你不会想知道的。”
“不!奴想知道!”
“……”
秦素茗有些幽怨地看着方寸,道:“公子,您其实并不希望奴留在您身边,对不对?”
知道了还说?
方寸面无表情,默默搓起澡来。
“公子,教奴如何成为器灵吧!”
方寸抬起头来看着她,道:“你可能会死!”
“奴不怕!”
方寸摇头道:“我不希望你是因为觉得亏欠我而选择这样。”
秦素茗愣了愣,掩嘴失笑起来,道:“公子,您这不是强奴所难么?若非奴觉得亏欠公子良多,奴又怎会做如此选择?莫非公子以为奴看上公子了?公子您是不是想多了?您还只是一个小孩呀!”
方寸张了张嘴,末了道:“请不要和我说话,我想静静!”
看着方寸那唇角不由自主地抖动,暗地里咬牙切齿的模样,秦素茗以袖掩唇,咯咯轻笑起来,看起来极为欢快。
泡完澡,方寸让她转过身去,而后起身,身子微震,抖落身上的水珠,披上新衣。
而后叫店小二进来把热水抬走。
看着房间里多出一个艳丽之极的红衣女子,店小二红着脸,垂首不敢直视,心中暗奇,这个女人是什么时候进店的?
这样艳丽,而且还是穿红衣的女子进店,不可能会没注意到啊!
方寸没有去管店小二心中到底想什么,关上房门,张中一吐,十几柄刀剑,以及那柄瓜锤,便落在秦素茗面前。
“目前只有这么多件法兵灵兵,你选一件吧!”
看到那柄金灿灿的瓜锤,秦素茗很嫌弃的把目光移开,她可不想将来被同行叫成‘秦大锤’,真要那样,还不如死了算。
方寸也默默把那柄瓜锤拎起,塞回口中,想想这女鬼要是真选了这柄瓜锤,回头她就是‘大锤妹子’了,这……辣眼睛。
秦素茗看了一圈,素手一张,一支赤箫出现在她手中,道:“公子,我可以用这根血玉箫吗?”
这是黄风山主送给她的,事后她便将其炼化,随身带着。
虽然她不喜欢黄风山主,但却并不妨碍她喜欢这支血玉箫,就当它是她被那虎妖掳走的赔偿之物了。
方寸看着她,直到她有些羞赧地收起赤箫,“奴就是问问!”
然后她将目光定在了那柄只有两尺来长的短剑上面。
一来这柄短剑上面弥漫着阴寒之气,让她很喜欢;二来,这柄短剑也是这些刀剑之中品质最好的一柄;三者,以方寸如今的年纪,以及身量,佩带这样的短剑才最合适,不会显得不伦不类。
见秦素茗有些不情不愿地选了那柄短剑,方寸才轻叹道:“你当修行是娱乐吗?乐器类灵兵,大多都是那些宗门侍女使用,且只是用来娱乐所用,和其他灵兵相比,它们的杀伤力普遍太弱。”
他微微摇首,继续道:“而且这类灵兵不是受材质限质而无法提升,就是提升难度太大,基本上一成型便已定型。你这只赤箫的材质是一种血玉,确实很不错,但也只是不错而已。”
见她依然皱着眉头,方寸轻叹:“算了,还是你自己选择吧!千金难买我愿意,要是连自己都不喜欢,这人生肯定也没意思!”
第93章 百宝斋
秦素茗闻言,松了口气,朝他盈盈一礼,道:“公子,谢谢你!虽然选乐器类灵兵可能不是最理想的,但却是奴最喜欢的。将来能够提升到何种程度,就看奴的造化吧!现在,奴该怎么做?”
方寸微微颔首,问道:“你对修行界的法器灵兵,知晓多少?”
秦素茗微微摇首,道:“不甚了解!”
方寸微微颔首,道:“通常情况下,上山修士们把他们的随身法器分为几个级别,最低级的就是法兵。山下武夫们所谓的神兵利器在他们看来,都不如法兵有用。但其实有些法兵的材质,还不如一些江湖游侠儿所用的兵器。比如那天晚上找你麻烦的游方老道,他的那柄桃木剑,便是一件法兵,但真要和那些铁剑相碰,一碰就断。”
秦素茗微微点头,等待着方寸继续给她科普修行界知识。
她现在明白,眼前这个小家伙,绝对非什么游侠儿,而是来自于修行世界,是一个修士,而不是武夫。
方寸继续道:“法兵生出一丝灵性,便可晋级为灵兵,灵兵拥有一丝灵性,随着灵性的增长,而不断提升品质,可晋级为灵宝。灵宝一类的器灵,便能拥有一定的意识了,只是还很稚嫩。”
“灵宝之上,便是仙兵,但有些强大的灵宝,虽比不上仙兵,却也不弱多少,这些灵宝,又被人称之为半仙兵。其实不论是仙兵还是半仙兵,都有一个特点,便是器灵灵智全开,与常人无异。”
听到这个,秦素茗心里头便有些担忧起来。
照这么说的话,那仙兵和半仙兵应该不会少才是啊!这世间鬼怪那么多,真要到死的时候,肯定也有不少愿意成为器灵的吧!
既然愿意,那仙兵和半仙兵的数量,肯定就不会少。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大多数这么干的鬼或妖,都死了,成功者寥寥。
方寸看了她一眼,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秦素茗张了张嘴,末了轻叹道:“奴确实有些担心,但奴若不做这般选择,那活在这人世间还有何意义?奴资质鲁钝,只懂得些许琴棋书画,若作第一种选择,能帮到公子的地方也极为有限。如此又谈何报答公子?来吧!奴想做个有用之鬼,纵死亦无悔!”
唉!你选了紫玉箫当灵兵,估计到头来,也是一件只供消遣娱乐的灵兵了!还不是一样是无用之鬼?
不过表面上,方寸还是很矜持地微微颔首,道:“炼兵之险,首在燃魂。简单点说,便是用灵力点燃自身灵体,与灵兵融为一体,绝大多数阴魂都倒在这一关。而后灵兵每一次晋升,都需要重历一次这种痛苦,一次比一次痛,一次比一次难,一次比一次险……”
虽然方寸将这种炼兵之法说得凶险万分,但依然还是没能打消秦素茗的想法,她一副吃了秤砣铁了心似的。
“行吧!不过我得多做些准备,你也得熟悉炼兵秘法。”
方寸点点头,将炼兵秘法教给她,然后自己也开始熟悉这炼兵之时所需要运用到的那些禁制符纹。
炼兵不是单方面的事情,还需要方寸的配合。
次日一早,方寸找了个袋子,吐出十几块玉钱装入袋中,和另一个装着金银货币的钱袋,分别挂于腰侧,转身出门。
“公子,不带上奴吗?”坐了一夜的秦素茗抬首问道。
方寸抬手摆了摆,道:“外面骄阳当空,你出去能干嘛?好好在这里熟悉那些秘法,一旦出了岔子,你便彻底魂飞魄散了。我去买点东西,多做点准备工作,也好帮你降低一些风险……”
方寸边手边想,“那虎妖虽然又丑又臭,但却也是只好妖啊!藏了那么多符玉钱,这下倒是省得我为钱烦忧了!甚善甚善!”
出了房门,方寸找来店小二,打听了下清风城的一些事情,比如买东西该去哪个地方,娱乐又该去哪个地方之类的。
问清之后,方寸又让店小二帮忙租了辆马车,准备了一口空箱子,而后直往清风城内的百宝斋而去。
据店小二介绍,这清风城乃是一个类似于独立小王国的国都,内住居民超过三十万,算是较为繁华的大城了。
清风城城主的祖上因立过大功,得到天香国主的封赐,以清风城为中心,方圆八百里之内的山山水水,皆为他的封地。
方寸估计着,这天香国,可能也是那些被大与大禹两大帝国夹在中间努力挣扎求存的小国之一。
不过从这清风城的封地来看的话,这个天香国,估计面积也不小。
他无法想象,像大和大禹这样的帝国,国土面积到底有多大?
半个时辰后,驾车的老师傅将方寸送到城东的一座坊市外。
坊市内高楼林立,两边商铺令人应接不,往来行人如织,吆喝声此起伏彼,游侠书生,随处可见。
到了坊市外,就必需要下车步行了,方寸付了些钱,又令老师傅帮他抗起那口箱子随他进坊市。
看着方寸这小娃儿,抗着箱子的老师傅暗自摇头,这到底是谁家娃儿?他父母可真够放心的,就不怕遭歹人暗害吗?
对这种闹市,方寸并不觉得好奇,相想前世那高楼林立,节假日出游时的情景,这里的规模,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而且旁边的高楼,也其实上都是三层左右,最高的也才五层。
那座百宝斋,便是五层高楼。
听说百宝斋是一个超级连锁集团,许多国家的都城,都有他们的分店,其幕后的金主,据说不仅来自一个宗门。
是以,就连一国之君,都不会轻易得罪这样的商家。
除了百宝斋之外,还有一个可以与它分庭抗礼的存在,那就是万宝楼,同样是做各种奇珍异宝买卖的。
据说青木洲有句话叫‘哪里有百宝斋,哪里就有万宝楼’。
好似这两家是冤家对头一样,就这么杠上了。
方寸觉得这样挺好,对顾客挺好。
比如,他才走进百宝斋,便有位丽人上前询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没?而不是把他当小孩,将他无视掉。
至于抗着箱子的老师傅,确实被她给无视了,显然是个下人。
第94章 花钱如水
“我需要购买一些炼兵之物,你们这可有极阴极寒之水?”
“不知如何称呼小公子?”丽人微笑问。
“鄙姓甄。”
“原来是甄公子,甄公子这边请。”丽人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而后微笑着补充道:“另外,小公子可能不知道,进我百宝斋,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问有没有什么东西,而是担心那些东西买不买得起。”
不卑不亢,底气很足啊!
方寸微微笑了笑,道:“那么,玄阴重水有么?怎么卖?极北冰焰有么?作价几何?玄金冰铁有没有?一斤多少?”
“……”丽人唇角抽搐,呵呵道:“小公子很会说话呢!”
“当然,许多人都说我嘴很甜。”
“……”丽人暗自腹诽:确定是甜?而不是贱?!
虽然她在暗自腹诽,但还是很职业地保持着微笑,然后把他带到了二楼,介绍了个年过半百的老头给他。
“金老,这位小公子说要买玄阴重水,玄金冰铁……”
金老头闻言,双眸便瞪了起来,直言道:“娃儿,这可不是开玩笑之地,要是让老夫发现你没能力购买,老夫肯定会打你屁股的。”
“这便是待顾客为上仙的百宝斋待客之道?看来世人欺我年幼无知啊!也罢,没有了百宝斋,不还有个万宝楼嘛!”
我还不伺候了呢!一来就威胁要打我屁股,你这老变态。
而且,你没看到我带着下人来吗?你这也忒没眼力劲了吧!
他并不知道,金老是认识那赶车师傅的,是以一眼就认定,方寸肯定是哪户富人家里跑出来玩闹的公子哥。
“咳咳,娃儿就是娃儿,一点定性都没有,老夫的玩笑话都听不出来?老夫还以为你看起来挺机灵的呢!”
既然是公子哥,就不能随便把人往外赶了,容易损失潜在客户。
方寸摆了摆手,道:“算了,夫子曾教我们要尊老爱幼,虽然你这老也没爱我这幼,可谁叫我这幼天性良善呢!今日便不与你这老人家计较了。带我去看看你们这里都有什么宝贝吧!”
他这话,差点让那丽人笑场,让那金老头很想抽他屁股。而扛着箱子的赶车师傅,则是咧着大嘴憨笑着。
方寸完全不以为意,边说边从装着符玉钱的袋子里掏出一枚雪玉钱,扔给那个给他带路的丽人,“漂亮小姐姐,这个是赏你的。忘了告诉你,我姓甄,双名大方,你也可以叫我大方公子。”
甄大方?!
你家老子给儿子取名,真够‘大气’的啊!
金老头和那位丽人的唇角都不由轻轻抽搐了下,而后在金老头微微颔首之下,丽人朝方寸行了个礼,转身出去。
金老则带着方寸进入一间会客室,双方落座后,他便问道:“不知公子需要些什么东西?又需要多大的量?”
方寸从怀中掏出一份清单,递了上去,一边示意赶车师傅把那口箱子放到地上,道:“还请金老帮我估算一下,这上面这些东西,总共需要多少符玉钱才够?”
金老头看了下清单,道:“至少需要一万两千符玉钱。”
方寸暗自倒吸冷气,自己的身家可连这零头都没有。
他点了下头,故作镇定地拿过清单,思索了下,道:“可有笔?”
“请稍候!”金老转身去里间,端出笔墨。
方寸拎起笔,在那份清单上面划掉几个物品名称,而后重新递了过去,道:“现在呢?”
“八千!”
方寸接过清单,上下看了看,眉头微微轻蹙起来。
金老好笑道:“甄公子是想炼器吧!瞧你购买的这些东西,老夫便能看得出来,公子似乎进入了一个误区。玄阴重水虽好,万载冰玉虽善,但也要视情况而定。这些东西,可是炼制仙兵之物,而且一滴玄阴重水或一斤万载冰玉,也根本不顶大用……”
方寸闻言,不由愣了愣,而后轻笑起来,道:“多谢金老,我明白了。”于是,他拿过清单,提笔重新写了一份递了过去。
用极冰寒泉之水代替了玄阴重水,用冰晶石代替了万载冰玉,用水晶砂代替了星辰砂……
金老看了看清单,有些狐疑地看向方寸,问道:“小公子可是来自万剑宗葬剑渊?”
方寸愣了愣,看着他不说话。
万剑宗他知道,可葬剑渊又是哪?
金老轻笑道:“是老夫鲁莽了。”他低头看了下,道:“如果是这些东西的话,那只需要三百符玉钱就可以了。”
方寸点点头,道;“就照这上面的份量来吧!一会来个人,帮这些东西送到坊市外面装车即可。”
“好,老夫这就去准备,公子稍候片刻。”
金老出去之后,之前那位丽人便送了杯香茶进来。
方寸一边等一边饮茶,两刻钟后,金老走了回来,道:“总共三百零四块符玉钱,老夫做主抹去零头,收公子三百块。”
方寸放下茶杯,起身来到那口箱子旁,打开箱子数起钱来。
金老看到这,不由愕然。
原本他还以为方寸拥有方寸之物呢!没想到,居然把符玉钱随意装在一口破箱子里,难道他就不怕被人给打劫了?
“金老请清点一下!”
金老随意看了下,便点了点头,末了道:“甄公子,你需要方寸之物吗?”
方寸:……
“怎么卖?”
“最便宜的,百枚符玉钱即可!”
方寸闻言,不由暗忖:“百枚符玉钱,那就是万枚雪玉钱,就是十万两黄金……你怎么不去抢!那东西,有这么值钱吗?”
关键是,他的钱也不够了,买不起!
从虎妖那里搜刮来的钱堆,符玉钱都还不到三百枚,这还是用雪玉钱和冰玉印凑一凑才够的。
他这一趟,把从虎妖那里收来的玉钱,直接花掉了七、八成。
“算了,钱不够,得省着点花了。”方寸摇起头来,道:“而且这东西我家有不少,回头回家了,随便拿几个放身上就是了。”
方寸随口便吹起牛逼来,但金老头却是真相信。
一个敢随意用破箱子来装符玉钱的公子哥,而且对炼器还么懂行的人,也就那几家了。
清风城外的铸剑山庄肯定不行,他们只会铸些江湖游侠儿用的普通兵器。除此之外,也就只有万剑宗的葬剑渊,青木宗的赤焰山,以及凤雷殿的火阳阁才有这个资格。
而这三家之中,从那份清单的风格来看,与葬剑渊最像。
第95章 魂火炼兵
离开了百宝斋后,方寸径直回到了那家‘家风客栈’,让人将几口箱子抬到客栈内院的小楼客房。
“公子,你回来了!”
秦素茗看到方寸回来,松了口气,而那些抬箱子的糙汉们看到这个艳丽的姑娘,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个个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
一看就是很守规矩之人。
方寸点了点头,给那些糙汉们赏了些钱银,打发他们离去,而后打开箱子,指着里面的东西,一个个给秦素茗介绍过去。
“这些东西,都是用于给你提升那支赤箫所用,你必须了解一下它们的性质,到时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秦素茗点点头,认真听着。
如此这般,他们在这客栈里一住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来,方寸和秦素茗几乎是足不出户,就在客栈里学习熟悉那炼兵秘法。
学累了,便思索一下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原本他是想找个地方苟着,当条死肥宅龙,默默修行的。结果碰到这女鬼之后,便被一路推着跑到这清风城里来了。
想烦了,便起身打一趟拳,站站拳桩,拳法正是来自陈采儿的那套《震天撼地唯我独尊拳》,拳桩有两个,一个静桩,一个动桩。
一静一动,动静结合。
静时如涓涓细流,动时如大江奔去。
不过这套拳法,他也只能在暗地里练练,真要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的话,估计迟早得被人发现端倪。
虽然无法炼出真气,但随着拳打多了,筋骨多少也得到些许打熬,他的身体强度多少有了一些不小地提升。
这个变化,让他觉得,等炼兵之事过后,可以去学一学拳法。
山下武夫虽被许多山上仙人瞧不起,但那在方寸看来,其实更多的还是一种‘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胜利法而已。
就好像‘我现在是打不过你,但我可以熬死你’一样。
可见,相比山上修士,山下武夫差的,并不是修为,而是寿命。
方寸现在差的,只是身体强度,只要身体强度上去,他就可以继续在识海中吞噬那些‘星光’,继续补全传承。
虽然目前只得到一点传承,但已经让方寸尝到了不少甜头。
除了练拳打熬身体之外,他还可以通过服用水月银丝草来增强身体强度。不过,这个得等秦素茗变成器灵之后再说,否则要是被她看到的话,就多少有些让他尴尬了。
秦素茗可是一直觉得那些水月银丝草早被他给吃了的。
……
夜幕低垂,点点星光于星河摇曳。夜风拂去日间燥热,让虫鸣之声更为欢快,也使得这花香弥漫的黑夜更显幽静。
清风城外,某处山间密林深处,荒坡谷地里,青草飘摇,一位白衣童子盘膝坐于青草间,一支赤箫横躺于其面前不远处。
点点萤光飞舞间,突然一朵绿火于谷中点燃,在那绿火之中,一道赤色身影在那挣扎着,阴森之感顿时在这谷地中弥漫开来。
若是胆小之人见此情景,非得吓得头皮发麻,掉头狂奔不可。
不多时,一道惨然之声,从那绿火之中透出,“公子,奴现在后悔,可还来得及?”
白衣童子看着这个红衣女鬼身上燃起绿油油的鬼火,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道:“可以的!正好你可以选择就此兵解,彻底消失于这人世间。从此尘归尘来土归土,也无烦忧也无愁。挺好!”
秦素茗:“……”
这童子便是方寸,那红衣女鬼,则是秦素茗。
被方寸这么一激,反倒是激起了秦素茗的韧性。
方寸随手一挥,将那些早就准备好的水晶砂,冰晶石,寒玉等炼器之物,逐一投入那鬼火之中,开始锻烧。
现在,秦素茗终于知道,为何用这种方式铸造仙兵,难之又难了。
这不是要人命,这比要人命还要难受千万倍。人死,也不过就是一时痛苦而已,可这却是一直痛苦,且还不知痛苦的尽头在哪!
然而,这是一条不归路,踏出第一步,就无法回头了。不想阴魂彻底消散于世,便只能咬牙撑下去,直到撑不下去为止。
她不知道,这世间,到底有多少前辈死在这条路上,她觉得自己很可能就是下一位,这实在是太难熬了。
不知过了多久,当那些石矿被烧成赤水,方寸随手结印,用灵力结出禁制符文,打入那赤水之中,将赤水化成金玉之气。
当金玉之气形成时,他一指赤箫,便见赤箫浮起,秦素茗身上的鬼火分出一份,将赤箫包裹,缕缕金玉之气,随之投入赤箫之中。
好在赤箫并非凡物,没有被那魂火轻易烧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团魂火变得有些明灭不定起来。
秦素茗虚弱的声音从那火中透出,“公子,奴怕是不行了!”
方寸闻言,眉头微微轻蹙,喝道:“坚持住,若现在放弃,你前番所受之苦,可就白受了!”
他说着,暗自咬了下牙,张嘴吐出几株水月银丝草,而后朝那鬼火扔了一株过去。
看到这些水月银丝草,秦素茗便叫了起来,“公子,你……”
“咳咳,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细节之时,你先吃一株试试。”
水月银丝草乃食月华而生,其中所蕴含的月华星辉,正是妖物与鬼物最喜之物。月华星辉性质温和,易炼化,易吸收。
果然,有了水月银丝草的帮助,秦素茗终于坚持了下去。
但方寸心里却在默默流泪,我的草啊!
默默心痛了一会,方寸又咬起牙来,一不做,二不休,都投入这么多了,他自然不再介意多投入一些。
于是他拎出那柄短剑,对着自己的手腕一割,便见一串血珠飙出。
那串血珠并未飘落于地,而是朝着那团包裹赤金之水与短剑的鬼火射去。鬼火一碰此血珠,瞬间变得炽烈起来。
“公子……”
秦素茗的声音变得有些颤抖起来。
颤抖的声线中,有些兴奋,也有些害怕。
“怎么样?没想到公子我的血这么有效果吧!”
方寸表面轻松,但暗地里却在倒抽着冷气,伤口疼痛钻心,随着心跳一抽一抽的。
第96章 自毁重修
方寸知道,鬼物乃阴灵之体,最惧阳气,但又喜食阳气,这看似很矛盾,但若明白其中关窍,便不难理解。
正因为鬼乃阴灵体,是以才惧阳气,这也是阴物白日不敢出没的原因。这两种东西的性质,本就是相反的,就如那水与火一样。
而鬼喜食阳气,这阳气,并非指至刚至阳之气,而是指人之精气。
老人们常说,精气神足,气血旺盛,则鬼物不敢靠近。
道理正是如此,精气神足,气血旺盛,则阳刚之气浓郁,鬼物一般不会轻易靠近。他们喜欢靠近的,多是一些精气神涣散之人。
似那些老弱妇孺,或刚生完病,身体虚弱之人,都容易被鬼物盯上,因为他们身上的阳火,不足以给那些鬼物带来威胁。
方寸知道自己的血液之中,阳刚之气浓郁之极,毕竟他的血液可是真龙之血。真龙本就是这天地间至刚至阳的生物,其血液之中所蕴含着的血液精气,自然非凡俗之血可比。
秦素茗怕的是血液之中的那股阳刚之气,而非那些血液精气。
只是血液精气与阳刚之气混杂一块,难分彼此,她也不敢靠近。
好在这血液中的阳刚之气与鬼火中的阴气中和掉之后,剩下的血液精气,便成了秦素茗的大补之物。
“不,不是啊!公子,你额上怎的长角了?”秦素茗愕然问,一边飞速吸食龙血中的血液精气。
方寸闻言,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门,发现上面还真有两只小角凸起,仔细摸了摸,还有一点分叉感。
方寸轻咳了下,道:“此乃幻术,安心炼兵,莫要分心!”
“哦!”
至此,秦素茗终于得以坚持下去,魂火不再明灭不定。
而方寸则在琢磨自己脑门上的小角,“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突然间长出一对龙角来了?这要是顶着两只龙角出门的话,不等于是在脑门上写着‘我就是龙’吗?”
好在摸着摸着,两只小龙角便渐渐消失了。
直到第二次输血时,方寸才发现,自己好像一流血,龙角就会自动跑出来。
这让方寸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流血,龙角就跑出来,那以后岂不是不能受伤?可身为修士,怎么可能不受伤?”
“难道这是要我一直苟着?”
方寸有些纠结地挠起头来。
……
当那些矿物被魂火煅烧分解,去除糟粕,留下精华,又受禁制长符文之引,化成金玉之气,与那支赤箫相融时,方寸再次以灵力凭空勾勒禁制符纹,打入那支赤箫之中。
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一夜,直到黎明时分,方寸才将一瓶极冰寒泉倒在那支重塑的赤玉箫上。
随着哧哧声响起,赤玉箫很快冷却,露出更为晶莹剔透之感。
这一夜,方寸在自己的手腕上割了九刀,收藏起来的四十八株水月银丝草,最终也只剩下二十一株。
损失之惨,让方寸泪流满面。
唯一可以安慰的是,有了秦素茗为器灵,且还提升了一个档次的赤玉箫,终于从最初级的灵兵,晋升成了最高级别的灵兵。
只要秦素茗能够领悟出属于自己独有的灵兵神通,那它就初具灵宝雏形了。
如果材质再跟上去,她又能再次挺过去,那就是真正的灵宝。
而后再过几次晋升,她就有可能成为半仙兵,甚至是仙兵。
这个过程,剑灵会受很大的苦,这也是所有灵兵灵宝想要晋升仙兵最大的难关。过则生,不过则灵消道散,沦为废兵。
对于灵兵灵宝而言,这便是他们的大劫。
……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方寸没有离开那座山谷。
他在山谷里挖了个山洞,准备在这里闭关一段时间。
在深思熟虑之后,他做了个决定,决定来个破而后立。
陆夫子说的其实没错,虽然方寸嘴上不愿承认,但事实上,之前身为虫子的他,确实是极其先天不足。
而以先天不足之躯修来的修为,自然要比其他同阶修士低上几个档次。这也是一直以来,对上人类修士,他都只能选择逃跑的原因。
完全打不过,他还能怎么办?也只能选择逃命混混日子这样。
而如今,他已成功化龙,是时候重新来过了。
他将山洞的洞口从里面封死,留下几道出气孔后,又将炼化之后的‘赤玉箫秦素茗’收入体内,接着在山洞中现出原形。
一条丈长的小龙在洞中腾云驾雾,舒展着他的身体,展现着他那睥睨四方的霸气……可惜没有观众。
在这种状态下修行,完全可以称之为妖修了。
妖修其实与山上修士差不多,都是肉身与识体双修。
只是相较而言,妖修天生肉身强度要比人类强大,是以,在通过修炼之后,同阶之下,战力普遍偏高。
虽然他现在所得到的真龙传承有些残缺不全,未能在其中找到完整的真龙修行法门,但他却可以先修行《流云剑诀》。
借这套剑诀中的行气法门,吞噬月华星辉,天地灵气,以壮其身。
比起那些灵智初开的小妖,他的优势要大得多。
他相信,总有一天,他可以补全那些传承,找到完整的真龙修炼之法,到时便可以改修真龙修行法,最终登临绝巅。
当然,前提是,他能保住小命再说。
思索了一阵,他张嘴吐出剩下的二十一株水月银丝草,然后用强大的神识引导体内灵力,将体内灵力两两相撞,彻底引爆开来。
他用这种方式,自毁道基,自断天地桥。
这个过程并不快,总共花了他两三天时间,因为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疼痛,让他一度想要放弃。
最终都是想到秦素茗这只女鬼化成器灵的过程,想到连她都能承受那样的痛苦,自己身为她的主人,要是受不住,岂不丢龙?
于是,他终于咬牙忍受了下来。
也还好他的神识强大无比,自毁的过程相对要容易许多,可控性也要强得多,不至于把自己玩死。
当他将道基毁去,将天地之桥弄断,体内灵力顿时就像失去束缚的洪水猛兽,在他体内逸散开来。
第97章 晋升六境
见体内灵力逸散,方寸只好用他那强大的神识之力,将这股失去束缚的灵力,送入‘素茗箫’中,让秦素茗这道器灵将其吞噬。
意外得到‘补药’的器灵秦素茗,顿时从体眠中醒来,发现这个情况之后,便开始奋力吞噬这些送到嘴边的灵力。
见她吞噬灵力的速度比较慢,方寸又将《流云剑诀》教给她。有了《流云剑诀》的辅助,她吞噬起灵力的速度,果然快了许多。
可惜她选的是箫,而不是剑,否则与《流云剑诀》就更契合了。
接着,他开始吞食那些水月银丝草。
水月银丝草中的月华与星辉之力在他体内散开,融入他的四肢百骸之中,使得他那龙躯之上,浮现出一道道如星光般的流光。
星光于体表流动,使得他这龙躯看起来眩目异常。
可惜,这一幕没有人能够看到,即便是成为器灵的秦素茗。
因为此时的秦素茗,正在吞噬那些灵力。
当灵兵拥有灵识之后,修士将其收于体内,灵兵便可自行汲取主人身上的灵力用以养护,这也是灵兵成长的方式之一。
随着一株株水月银丝草被他消化掉,他的龙躯,也在缓慢增长着。
半个月过去,当方寸将二十一株水月银丝草都消化掉后,他的身体已经从之前的一丈左右,成长到现在的丈五有余。
看着自己又变长变壮的身体,方寸不由感慨,“不愧是吞月小妖们最喜欢的宝药啊!内中蕴含的星辉月华,果然不是一般的多。”
“可惜,这种机遇,可遇不可求。下一次什么时候能够碰到就不知道了!”方寸施展了个水镜术,吐出‘方寸印’,借印章之光,欣赏自己身上的变化,“对了,不知道百宝斋和万宝楼中,有没有水月银丝草这种宝药?啧!估计就算有,也应该很贵吧!”
想到自己这囊中羞涩的现状,方寸又微微摇了摇头。
而后,他开始以《流云剑诀》的行气法门,重新修行。
他先是从壮气境开始,重新将体内的所有大小经脉,尽数打通。
而后再次凝聚天地之桥。
比起曾经身为小青虫时,莫明其妙地就修成的那座天地之桥,重新凝聚的这座天地之桥,明显要庞大稳固十几倍都不止。
过桥境之后便是登山境,这个过程更快。他本就到了筑基境,现在不过是自己打碎走过的那条路,重新过一遍这个过程罢了。
道基自毁与被毁,那完全是两码事。
自毁是可控性的,而被毁,那是无法控制的。
自毁后重建的难度要比被毁后重建低得多。
特别是,还有一些玉钱,以及灵药让他消耗的情况下。
是以,他修行起来的速度可谓一日千里。
七天之后,他重临登山境之巅,而后服下那株紫玉金线草。
又三天后,他重新登临筑基境。
不过此时,他身上的玉钱,也被他消耗得也只剩下十枚冰玉钱和数十枚雪玉钱了。
当初只剩三十株灵药,卖掉一株,现在又消耗掉十二株,如今也就只剩下十七株了,包括那株火芝兰在内。
此时的他,道基比之前稳固庞大十倍有余。
他原本是一条未进化完全的小龙,打造出来的道基,自然比不过正常修士。如今已是真龙躯,虽然还很小,但也不可同日而语。
是以,重新打造出来的道基,自然要比之前更庞大。
再加上紫玉金线草的加成,是以,当三天后,他顺势晋升洞府境之时,所开辟出来的洞府,更是要比寻常修士庞大数倍有余。
庞大的灵力在其体内流转开时,仿佛都能听到奔腾咆哮之声。
最终灵力在其体内经脉中化成一条灵力小龙,随着经脉流转一周天后,这条灵力小龙跃上天地之桥,回归丹田洞府,蛰伏下来。
于是,一切复归平静,唯有丝丝灵气顺着天地之桥,缓缓流入他刚开辟出来的洞府,最终被他洞府中的灵力所同化。
天地之桥以往连接的是外界天地与丹田气海,如今丹田气海变成一座气府,天地之桥自然变成了连接外界天地与气府。
他腾空而起,龙躯在空中一扭,重新化为人形。
看着自己又光着身子,方寸觉得以后有机会得买件法袍,这样心神一动就能穿到身上,就不怕走光了,免得每次变身,都要先招来云雾遮掩一番,实在有些不便。
他张口吐出一件袍子,而后穿上,“看来以后有机会,还得买件储物物件,老是这样张口吐东西,不仅恶心,还容易引人注目。”
来到洞口,方寸一脚踹开挡在洞口的巨石,离开了山洞。
外间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炎热扑面而来,虫鸣之声入耳。
他抬手放在额前,遮挡着刺眼的骄阳,转首四顾一番之后,身形一动,朝着不远处的林间掠去。
“这是夏天了吧!也不知道这次闭关具体用了多长时间?”
他一边嘟喃着,一边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都不知道多久没吃过东西了,修行之时没感觉,现在感觉好像能吃下好几头牛。”
他辨别了下方向,朝林外走去,心中暗忖:“不过这次收获却是不小,秦素茗成功化为器灵,不用担心她会泄露我的秘密。
“我又重修一番,顺势晋入修士六境,实力比之前超码强了几十倍都不止。也不知道现在的我,和那些天才修士们相比如何?”
“身体强度也提升了许多倍,神识远远强大于身体的不适感也已经消失。看来再适应一段日子,就可以再次吞噬那些星光了。”
他试着调用了下灵力,施展了下虚空龙游之术,身形在树林中穿梭闪烁起来。可结果一不小心就撞到了一棵树,甚至直接将那棵他无法环抱过来的大树,给撞得拦腰折断。
“看来我需要先适应一下这股新增长的力量。”
“真龙形态下修出来的灵力,在人类形态下依然能用。看来想要修出真气,却是不可能了,除非能够将洞府和天地之桥封印。”
ps:祝大小儿童们,节日快乐!
第98章 扯淡之言
真气与灵力,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力量。
真气来源于武者自身,由体内气血精气所化。
而灵力,则是外界灵气入体,结合体内精气炼化而成。
两种力量混杂到一块,真气很容易就会被灵力同化,因为真气就是人体精气所化,是一个性质的东西。
是以,相较而言,武者对自身筋骨的熬炼,要比修士更精深。
也因此,武者的身体,往往要比修士更加强大。
方寸练武的目的,就是为了熬练自身筋骨,提升身体强度。
可他发现,他根本无法练出真气。练不出真气,就激发不了更强大的气血,培养不了更强健的体魄,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
虽然他可以自毁道基,将全身灵力打散,而后重走武者之路,但这样做就等于是自断手足,太舍本逐末了。
没有了灵力,他的诸多神通便无法使用。
为了提升身体而不顾自己小命的安全,显然是不智的。
他在这树林里,施展起了《震天撼地唯我独尊拳》,虽然没办法练出真气,但这并不妨碍他用灵力来充当真气。
其实山上修士也同样可以这般做,不过他们自矜身份,一般情况下,都是用法兵灵兵,或者术法来战斗。
相比武夫们那拳拳到肉的浪漫,修士那种飘逸潇洒,仿佛不识人间烟火一般的战斗风格,显然更受人追捧。
不过方寸倒是觉得拳拳到肉的浪漫其实更刺激。
相较而言,妖修的战斗方式,就有点像武夫与修士的结合,肉身强大,又能施展妖术,完全可以用‘近战法师’来称呼他们。
拳随意动,人随拳走,拳风嚯嚯,卷起落叶纷纷。
不知何时,方寸已经来到树林的边缘,官道便在眼前。
马蹄声嗒嗒,策马声呼喝,从远处传来。
他收起拳势,身上微见汗渍,小脸通红,就像玩野了的小孩。
他小跑着上了官道,便见几个一副劲装打扮的江湖游侠儿,戴着斗笠,系着遮尘巾,纵马提剑,带起一道烟尘,朝这方驰骋而来。
方寸站到路边,沿着官道小跑着朝清风城而去。
没多久,那几个江湖游侠儿便纵马从方寸身边掠过,飞扬的尘土让方寸心里头直骂娘。
然而,开车之人从来都不会去顾及路人是否受到他们排放出来的尾气所荼毒,他们从来都是释放完便扬长而去。
好在方寸也不是普通人,体内灵力一动,一道无形的屏障便将这些尘土给挡在身外,然后在心里问候这些人的亲属。
沿着官道,方寸再次进入清风城,再次入住那家‘家风客栈’。
让店家给准备好热水和一大桌子饭菜,方寸洗漱了下后,便开始享用美食,结果一桌子饭菜下去,才吃了个五分饱的样子。
于是他照着样式再叫了一桌,差点吓到店家。
前来收拾碗筷的店小二常二见方寸这么能吃,便不由问了句:“公子,您是习武之人吧?”
方寸拿着布巾擦了擦嘴,微笑道:“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若非习武之人,谁能吃得了这么多东西?”
方寸说着,掏出一块银子朝他丢了过去,“赏你的。”
“谢谢,谢谢公子!”常二眉开眼笑,抱拳躬身,“公子,您这偷偷跑出来,您家人不担心吗?最近来清风城的江湖侠士可不少。”
“他们啊!放心的很呢!反正有人看着。”方寸随口胡诌。
常二一听这话,瞬间就明白了。想想也是,这么小的娃儿敢跑出来闯荡江湖,后面怎么可能没有高手暗中跟着保护?
方寸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让常二发挥,转而问道:“对了,清风城最近可有什么事吗?为何来此的江湖侠士变多了?”
“公子最近没在清风城吗?”常二反问了句,末了又觉得这样问有些不太好,便自顾自解释了起来。
“十天前,城主府那边传出一则消息,城主大人有意给他那十六岁的小女儿择一夫婿,于是便设下擂台,准备来个比武招亲。这个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有些人甚至从千里之外赶来。”
他说着,又压低了声音道:“不过,不少人都觉得,城主大人选婿,意在那些山上修士,而非江湖游侠儿。”
方寸疑惑道:“那直接明说就是啊!为何又要设这擂台?这不是耍人玩吗?寻常游侠儿,哪是那些修士的对手?”
常二摇头道:“公子有所不知,城主大人是个武者,江湖上都流传着山上仙人瞧不上山下武夫的传言,城主大人又哪能直接明言?要是被人直接拒绝的话,可不就颜面扫地了?”
“嗯,是这个理!”方寸微微颔首。
不过貌似这事和自己无关吧!
自己的作案工具还有待成长啊!
唉!可惜了,如此盛会,却无法亲自参与。
“常二,死哪去了?”
方寸还想向这店小二常二多打听点消息,结果掌柜的大嗓门便从前院传来,店小二只好收拾好碗筷,匆匆告辞离去。
店小二离开之后,方寸便走出房门,在院中步行消食。
他现在也算是个小富豪,身怀数千金的主,包下一座独立院落自不在话下。也正因为他出手阔绰,人如其名(甄大方),店掌柜他们都觉得他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不敢轻易怠慢。
散了会步,方寸便回到房中站桩。
站了一夜桩,清晨醒来,方寸活动了下筋骨,吃过早餐,便让店小二帮他找了个布袋,又租了辆马车。
回到房间后,方寸张口一吐,几柄刀剑便从他口中飞出。
这些都是从桐枫山虎妖的宝库里搜来的,三柄刀,六柄剑。还有一柄瓜锤和短剑,方寸没有吐出来。
瓜锤,方寸觉得那东西可以留着当锤子用。
短剑,那就是装逼时用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山上修士用刀的其实还是比较少见的,绝大多数修士都选择用剑,毕竟人家喜欢潇洒飘逸嘛!
用刀就显得有些破坏气氛了不是!
嗯,以上纯属扯淡之言。
ps:感冒难受喉咙痛。
第99章 装逼利剑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剑乃君子之器,而刀乃主杀伐之器。
山上修士大多出自道门,道门讲究清静无为,自然随心,又怎会选杀伐之器作为随身法兵?
而且,剑乃君子之器,在儒家门人眼里,它的意义也是非凡,不仅代表着身份,还代表着权力。
相较而言,刀的身份就低许多了。
刀最常出现的地方,便是军中。军伍之人的地位,并不高。
试想一下,有哪个儒门中人,会在腰间悬刀的?
即便是在战场上,许多儒门中人,依然还是会选择用剑。
君子之器不离手,方显君子本色嘛!
至于剑在军中好不好用,这个谁在乎啊!
方寸要是腰间挎刀,行走江湖倒是没什么,江湖游侠儿用刀的也不在少数。但要是碰到山上修士或儒门学子,那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就算是打不过你,他们也同样瞧不上你。
就像许多山上修士打不过武夫,依然瞧不起武夫一样。
这九柄兵器之中,有两柄是初级灵兵,都是剑,剩下的则都是法兵,不过材质还算不错。
那黄风山主虽看似粗鄙,但眼光并不差。
方寸将这九柄灵器往布袋里一装,一捆,便背后背上,然后转身出门,坐上店小二叫来的马车,朝着百宝斋所在的坊市而去。
……
“哟,大方公子,您来了!”
当方寸背着那些刀剑,出现在百宝斋门前时,再一次碰到上次迎接他的那位丽人小姐姐。“月余未见,大方公子长高了不少呢!”
“是吗?哈哈……我也觉得我长高了不少呢!”
原形从一丈左右长到丈五,变化为人之后,自然也就高了些许。
如今看起来,倒是有十岁模样了,只是依然还是那模白白净净的俊俏小模样,让人很难把他往大里想。
看到方寸背上背着的东西,她便问:“您这是?”
“卖东西,找个有眼力的,金老要是在,找他也行!”
丽人小姐姐闻言,将方寸迎接了进去,低声道:“公子,你这不会是把钱花光了,将家里的东西偷出来卖吧!”
“啧!你这话说的就没水平了,公子我拿点东西,能叫偷吗?”
“……”
再一次,她将他引到了二楼,依然还是那个金老头坐镇于此。
看到方寸背着捆东西进来,金老头便朝他看了过去,“呵,你这是偷你家的东西了?”
呵,一个德性!
方寸暗自腹诽了句,道:“拿家里的东西也叫偷,那还叫家么?”
他说着,将刀剑拿下,小心翼翼地往他面前一摆,然后解开袋口的绳子,将刀剑一柄一柄抽了出来。
“麻烦金老看看,这些灵兵值多少?”
他说着,随手掏出一枚雪玉钱,扔给丽人小姐姐,“赏你的!”
“咯咯,多谢大方公子!”丽人小姐姐接过雪玉钱,甜甜的叫了声,而后说道:“公子请稍候,我去给您泡茶!”
“要是将来你父母找来,我百宝斋可不认账!”金老说着,看了方寸一眼,而后一一抽出那些法兵灵兵看了看,道:“两件灵兵,七件法兵,你这小家伙,不会真把家里的宝库给端了吧!”
方寸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道:“你开个价,顺便,我想买些东西,可别欺负我小啊!”
金老头闻言,失笑起来,道:“可不敢欺你小!”
在金老头看来,眼前这小家伙很有可能是来自那几大宗门,再不济,他所在的家族,也与那几大宗门有不小渊源,想来对这些法兵灵兵的价值,定是门清。
欺负不懂行的可以,欺负懂行的,那不是把贵客往门外推吗?
“两件灵兵,虽然是初级灵兵,不过是灵剑,依然还是能值个一千符玉钱,灵剑不愁没销路。但是剩下的,老夫吃点亏,法剑一件一百符玉钱,法刀一件五十符玉钱,公子觉得如何?”
方寸估算了下,点了点头,虽然他不是很懂行,但想想,其实也差不了多少。百宝斋毕竟是开门做生意的,不可能不让他们赚一点。
此时,那位丽人小姐姐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方寸接过她递过来的茶,轻轻抿了口,道:“可以!对了,你们百宝斋,可有收集武者的拳经剑谱之类的武学秘笈?”
金老头哈哈笑道:“虽然武夫在山上修士眼中地位不高,但在我们这种开门做生意的商人眼里,那是一视同仁的。拳经剑谱刀法这些东西,又怎会没有呢!说起来,相比那些高高在上的山上修士,这片天地之中,数量最多的,其实还是武人啊!”
金老侃侃而谈道:“山上修士门槛高,不是谁都有机会得到那等福缘的。整个青木洲人口有多少?山上修士又有多少?根本就是十万百万中选一啊!可你想想武人的数量,不说其他地方,单就这座清风城,武馆便不下十家,只要你有钱,都可以去学!”
方寸微微点头,对于生意人来说,确实是这个理。
但事实上,武人数量多,其实也没什么鸟用。
还是那句话,打不过你,我可以熬死你!
于是,他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道:“可有专门炼体的拳经?”
金老微笑道:“别说是武人专用炼体之法,便是山上修士专用炼体的修行法,我百宝斋都有,就看公子买不买得起了。”
“那先看看货吧!”
金老头微微颔首,在袖兜里掏摸一阵,末了掏出一本册子,递给方寸,道:“这本册子上所记载着的,皆是本店能及时拿得出的炼体功法,上面有那些功法的介绍和价格对比,你可以先看看。若是还不满意,本店还可以从别处调集,只是需要此时间。”
方寸略微有些矜持地点点头,接过册子,翻开第一页,上面记载着一套名为《上古龙象呼吸法》的功法。
据介绍说,此功法是山上修士的修行法,偏向肉身修行,可修出龙象之力,端是不凡之法。
但一看价格,方寸直接就翻过这一页了。
要不起!
第100章 真武九锻
“十万符玉钱,怎么不去抢啊!”
“就是把我卖了……貌似刚好可以。”
“当初驭兽宗不是想要拿十万符玉钱买下我吗?”
十万符玉钱,那就是千万雪玉钱,换成黄金,那是万万两。
这么一想,方寸也不由觉得,“我特么其实也挺金贵的!”
但是这个价格,方寸估计,就是这清风城的城主,都不一定能拿得出来……不,是肯定拿不出来!
更别说是他这种‘穷光蛋’了。
而且,方寸觉得自己就是真龙,没必要去学这种东西,等将来传承补全之后,真龙的修行法,还能比这差了去?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顿时就好了不少。
于是,他一边翻看,一边问道:“对了金老,水月银丝草,你们百宝斋是怎么卖的?”
他现在不问对方‘有没有’了,直接问价格。
金老回道:“水月银丝草啊?那可是宝贝!嗯,三年份的,一株一枚符玉钱,十年份的,一株三十符玉钱,百年份的,一株五百符玉钱,千年份的,一株五千符玉钱……”
“得,我就问问,这东西不是给妖宠吃的吗?怎会这么贵?”
方寸明知故问,但这金老头却不清楚这点。
是以,金老头很有耐心的给他解释起来,“公子有所不知,妖宠喜食此物不假,但是对其修为的提升,帮助却也大。豢养妖宠,那就是给自己多添一份战力,给自己多加一份保险,谁也不会计较给自己保命花了多少钱。再者,那些鬼修也同样喜欢此物啊!有些鬼修为得到此物,杀人放火都甘愿,更何况区区钱财!”
此言在理!
但是,穷人伤不起!
方寸暗自琢磨,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的挺穷的。
不过他仔细算了算之后,他才发现,这一个月来,好像被他吃掉的玉钱,已经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
那些被他吃掉的水月银丝草,最差的也是十年份的,百年份的也有三五株的样子。
法侣财地,古人诚不欺我啊!
方寸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翻看着这些功法介绍。
看着看着,方寸便发现,武夫的炼体之法,对他而言,效果应该不会太好,因为这些功法都需要真气来配合。
反倒是山上修士的炼体之法,对他可能会更有效果一些,因为他体内就拥有灵力。
然而问题是,山上修士的炼体之法,最低级别的,也需要三千符玉钱。倒是武夫的炼体之法,最贵也才一千符玉钱。
可即便是一千符玉钱,换成世俗黄金,那也是百万两之巨,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出来的超巨款。
就算有人能拿出这巨款,一般也不会轻易去购买。
一来修士修行太过耗钱,一般人供不起。
二来武学好入手,学而有成的话,战斗力也不差,甚至可以跨境战修士。
其实也不能说是越境而战,毕竟武者的修行体系和修士的修行体系是不一样的。
不过,方寸最后还是选择了武夫最贵的一种炼体之法《真武九锻法》。据介绍,这套功法可以让武夫一路修到金身境。
武夫金身境,在江湖中,也算是一方豪强了。
据说这清风城城主,就是金身境武夫。
方寸在选了这套《真武九锻法》之后,又选了一套《龙形拳》和一套《落叶剑法》,后两者极其便宜,只花了他不到一百雪玉钱。
不过所谓的便宜,也只是对他这种一来就花符玉钱的人而言。
对于那些寻常江湖游侠儿而言,一百雪玉钱,也是一笔巨款,那可是千两黄金。
《龙形拳》,据说是一位武道前辈观摩蛟龙搏杀之态所创,其中拳法四招,爪法四招,腿法四招。
可价格既然这么便宜,可见这种说法,有待商榷。
而《落叶剑法》,名字很普通,总共也只有十二式剑法,剑法由慢到快,最后一式‘秋风扫落叶’,更是需要摧枯拉朽的气势。
选《龙形拳》,主要是因为他有真龙形态,拿此来映证一下,或许可以将这套拳法上升到另一个层次。
而选一套剑法,也是为了行走江湖时,能够更方便一些。
把黄风山主虎妖那里顺走了法兵灵兵,除那柄瓜锤,以及短剑之外,全都卖掉,换来了两千六百五十块符玉钱。
结果这一转手,就花掉了一千块。
然后,方寸又忍痛买了个最便宜的储物袋。
储物袋,乾坤袋,咫尺物等等这些,都叫‘方寸之物’。
最便宜的储物袋,内中空间不足一立方,可却价值十万金。
可见,这东西根本就不是普通的江湖游侠儿能玩得起的,唯有那些山上修士们,才能玩得转。
但是方寸不想每次出门前都要准备个箱子,他也不可能当着其他人的面从嘴里吐东西出来,这不仅恶心,也容易引人注意。
所以,这一百符玉钱,他是必需要花的。
之前是没钱,现在有钱了,也就不差这一百符玉钱了。
这么一花,他身上就剩下一千六百多块符玉钱了。
而且,为了保险起见,从龙墓里采摘来的那些灵药,也不能卖。
除了那些灵药之外,他身上,就剩一柄黄金瓜锤和一柄短剑,以及一箱三十二颗装的天雷晶,原本是三十六颗的,被他用掉了四颗。
天雷晶这东西,方寸咨询过了,一颗就是百块符玉钱,也就是黄金十万两,可见这东西有多珍贵。
而一颗天雷晶爆发出来的威力,金身境之下,若是躲之不及,都得受伤。这也就是天雷晶这东西是消耗品,一爆就没了,否则这价格肯定会更贵。毕竟这东西用起来确实非常方便。
也因此,这东西也不是山下武夫能够使用的。
爆一下就黄金十万两,谁受得起?
也就只有山上修士才能用得起这东西了。
想想这些,方寸也不由觉得,这样的世界,物价居然没有因此而出现繁乱,还真得亏玉钱这东西可以用来修行,也是个消耗品。
否则的话,货币分分钟贬值啊!
“金老,再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百宝斋里的锻体丹药吧!”
第101章 疑似故人
当方寸带着一脸小兴奋,从百宝斋离开时,买了功法和方寸之物后所剩下的一千五百多块符玉钱,就剩下不到一百块了。
因为他用一千五百块符玉钱,换回了一瓶‘蛟龙锻体丹’。
蛟龙锻体丹,其实也就是名字听上去比较有逼格一点。
事实上,它是用蛟蟒的精血,混合雾根草,月影金钱草,星辰花等三百六十余种灵药炼制而成。
一颗三十块符玉钱,也就是三万两黄金。
一般武者,还真使用不起。
不过方寸估计,所谓的‘蛟蟒精血’,很可能只是一些巨蟒的精血而已。蛟其实并不多见,龙更不必说,目前存在于这天地间的,都是亚龙种,真龙也就只有他这么一条而已,而且还是一条幼龙。
蛟还好些,毕竟巨蟒通过修行进化,是可以逐步化蛟的。
不过方寸在试过一颗之后,发现这‘蛟龙锻体丹’对他还真有那么一丝丝效果。于是他便欣然采买了五十颗。
离开百宝斋,方寸回到客栈,直接开始‘闭关修炼’。
白天在客栈的院子里练拳练剑,晚上服用‘蛟龙锻体丹’,用《真武九锻法》淬炼身体。
真武九锻法,用的是真气于经脉之中运行丸停九转的方式,使真气在‘停转’过程中,冲击身体经脉和窍穴,激发人体潜能,从而达到锻体的效果。
不过方寸体内没有真气,他直接用灵力来代替了。
这一试,他便发现,效果明显没有功法上所描述的那么明显。
虽然每一停一转之间,灵力逆转所带来的冲击,对经脉都是一种考验。而每次考验结束,都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经脉又强劲了一丝,身体又强壮了一丝,但这种增长,却极为有限。
明显没有服用‘蛟龙锻体丹’来得那么有效。
方寸估计,这是因为灵力不是真气,是以灵气虽有增长,但他本身的气血却没有跟着强大所造成的。
不过,他依然没有放弃用这种方式锻炼自己。
能增张一丝是一丝。
要是他把那柄瓜锤给卖了,凑点符玉钱,再去买一套最低级别的灵力锻体之法,估计效果也没有现在这么明显。
毕竟修行是需要时间来积累的,而丹药却可以立竿见影。
《龙形拳》,方寸练了一趟,几乎就已明白其中的关键,毕竟没有人比他更懂龙的一些习性,以及它们的进攻方式。
虽然他基本上没有用真龙形态这个本体战斗过,但在那残缺的传承之中,却是存在着不少真龙战斗的画面。
是以,这套拳法,他一天就掌握了。
反倒是《落叶剑法》,方寸一直摸不到精随。
但短短十几天时间,那瓶‘蛟龙锻体丹’被服用完,九锻法也才完成了三停三转,可方寸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强度又强了一成。
……
“公子,你不去看那些江湖侠士打擂吗?”
这天,方寸手持已经被他炼化的短剑灵兵,在院中练习着《落叶剑法》,没什么事干的店小二小常便跑来找他聊天。
方寸笑道:“你跑我这来,小心掌柜的又吼你!”
店小二小常嘿笑道:“不会不会,今天城主府前的大校场上正进行比武招亲擂台大战,住店的客官都往那跑了,这会店里就只有公子你一个人,若是你也去了,小人就可以不用在这侍候客人了。”
方寸闻言失笑,道:“听你这意思,是我害了你不能去看热闹喽?”
“公子说笑,公子说笑,小的可不敢有这意思。”小常嘿嘿笑着挠着头,嘴上说没有,但看那神情,却是有些的。
只是身为侍候人的,即便心里有怪罪,脸上也得赔着笑脸。
方寸还剑归鞘,道:“也罢!那就一起去看看热闹吧!”
“公子英明!”
“少拍马屁!”方寸说着,随手给他扔了块银子,“去找辆马车!”
小常接过银子,嘿嘿笑道:“不用找不用找,小的已经准备好马车了,公子,小的会驾车。”
“居然连马车都给准备好了,你就那么敢肯定,我会愿意和你一块去凑那热闹?”
小常嘿笑道:“公子,您都在客栈里呆了十多天了,也就是公子您性子稳重,耐得住这寂寞,寻常像公子这般大的小公子,早就憋不住,溜出去玩儿去了。现在趁着这番盛事,正好出去走走,不是正好吗?公子既然习武,那去看看那些江湖高手交手,应该也有助益吧!”
“行吧!算你能说,我也正好去见识一下这方豪侠们。”
方寸一席白色长衫,脚蹬白色鹿皮靴,耳鬓两边的头发被束于头顶,用发带绑紧,看起来像个半丸子头,腰悬短剑,整个人看起来很有精神,粉雕玉琢似的,像个富家小公子。
坐着店小二小常驾的马车,两人朝着城主府方向而去。
清风城被两座大山拱卫在中间,呈扇形,而城主府,便坐落于扇形底角。可以说是整个清风城最安全之地。
除非敌人跋山涉水,从两座大山向清风城进攻。
但显然,这么做乃下下之策,极其费时费力。
在城主府前方,是一个巨大的校场,乃城主点兵点将之地。
平时很少会有城民跑到这里来,毕竟就在城主府门前,谁没事跑城主府来瞎晃?被城主府当成贼子抓起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今日,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这青石铺就的校场中间,设着一个长宽各十丈的大擂台。
擂台边上,竖着一杆大旗,旗上写着‘比武招亲’四字。
擂台下,里里外外黑压压地围着一群看热闹的民众,有书生,有游侠,更多的是普通民众。
此时的擂台上,两位侠士正你来我往地打得有模有样。
城主府中,亭台楼阁相连,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于这方建筑群中,有一座檐角高翘的阁楼,楼阁栏上,站着几道身影,正好可以看到校场擂台。
中间那道身影,身形魁梧,形容威严,正是这城主府的主人。
当方寸在人群中朝着那阁楼上扫了一眼过去,他便愣了,而后不由自主垂下头去。因为他发现,那是一个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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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比武招亲
在碧水河神府,方寸身为一条小青虫的时候,曾混进那场迎亲大典当中,见过这位‘青冥道友’的尊容。
不过那个时候的‘青冥道友’身上,少了一层威严,多了一股道貌岸然……不是,是仙风道骨。
这是他没有见识过步青冥后来大战碧水河神时的气势,否则就不会觉得他缺少威严了。
方寸还记得,这位‘青冥道友’,在碧水河神府的宝库里,捡走了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让方寸以为自己错过了什么宝贝。
如今再见‘故人’,方寸的心情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堂堂一城之主,方圆八百里内的绝对土皇帝,居然偷偷跑去大禹的一座河神府里偷东西,这简直难以理解啊!
很快,方寸便将脑袋抬起,不再故意去看他,而是看向他身边的那道浅蓝色身影。
虽然距离至少有两百米以上,但方寸还是很清楚地看到那个身影的容颜,身段婀娜多姿,姿容清秀俏丽,五官精致,特别是一双大眼像是会说话似的,扑闪扑闪的,像两颗星辰。
然而,她的腰间却悬挂着一柄蓝色剑鞘的长剑,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兴奋之色,双眸之中更是透着股跃跃欲试的感觉。
这是一个像只小鹿一样不安分的小美人儿!
这是方寸对这个女孩的第一印象。
他估计,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清风城城主步青冥的小女儿步芙瑶。
步芙瑶年方十六,长相甜美,据店小二小常介绍,说是她性格精灵古怪,很讨喜,清风城内许多家族的子弟都很喜欢她,也有不少家族想要和城主府联姻。
可惜的是,据说这位清风城城主更喜欢山上仙人,希望自己的小女儿能够被山上仙人看中,是以一直没有答应他们的提亲。
是以,这次突然间搞出个比武招亲大会,就有些让人不理解了。
可不理解归不理解,那些自觉有机会的年轻才俊们,可不会轻易放过这次机会。
台下围观的吃瓜群众中,就有不少来自清风城内的家族子弟。
而更加让许多人跃跃欲试的是,不论是谁,只要在台上坚持接受其他人的挑战过十次,便能晋级下一轮,同时还奖励白银千两。
就单是这个奖励,城主府那边至少要准备近百万两银钱。
参与的人数超过五千人,按五百人晋级来算,就是五十万两银钱出去了。而这还是第一轮,五百多人进入第二**战。
依然还是这个方式,坚持十场,晋级下一轮,得白银三千两。
依此类推,最后决出最强者,抱得美人归。
当然,年纪上有做了些限制,参与的选手,年龄最大不能超过三十岁,除非是山上修士。
不过大家都知道,山上修士是绝对不会轻易来参与这种事情的。
除非是哪个刚好路过的小修士,看上了这位城主府小姐。
否则的话,上了擂台,赢了是应该,输了就丢人。
是以,不少人都觉得,步城主不可能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他这应该只是在破除他想巴结山上仙人的谣传。
否则的话,他又怎么会摆下擂台,来羞辱山上仙人?
大家都觉得,步城主这是不想得罪清风城内任何一个家族,他给了所有家族一个机会,想和城主府联姻,那就拿出真本事来。
同时,这也是给那些闯荡江湖的游侠们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
江湖游侠儿,要是靠上这样一方大壕,那就相当于鱼跃龙门了。
方寸估计,店小二小常能够知道这些,也应该是道听途说来的。
面对这样的人山人海,店小二小常显然不敢轻易往里钻,于是方寸直接将他给抛弃了,占着自己身子小,蛮力大,直接往里挤。
没多久,他便挤到了擂台边上。
“小娃娃,你这毛都没长齐呢!凑什么热闹?”
终于被方寸挤到最前方,旁边就有少年这般对他说。
方寸看了那少年一眼,拍拍腰间悬挂的短剑,道:“我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城主府小姐也不过十六而已,怎就不能来了?我辈江湖侠士,行走江湖看的不是年纪大小,而是本领高低,懂?”
“哟呵!你这小家伙还挺能吹?说吧!你是哪家的瓜娃子?在这清风城里,我怎没见过你?”那少年倒也没生气,只是觉得好笑。
“在下姓甄,名大方,来自夏华村,现已闯荡江湖半载有余,江湖人称玉面小郎君便是区区在下,敢问阁下姓甚名谁?来自何方?”
方寸一副故作姿态,让那少年哈哈大笑起来,也跟着朝他抱了抱拳,道:“好说好说,在下姓段,名九歌,乃本地人士,混迹江湖已数载有余,人送浑号潇洒不羁公子歌,便是在下。”
“久仰久仰!”
“失敬失敬!”
两人在那故作姿态,惹得旁边不少人跟着失笑。
明明看起来都是小屁孩一个,还真以为自己是江湖豪侠了。
这段九歌也是个妙人,模样倒也周正,就是眼神飘忽,给人一种不太正经,不太靠谱的感觉。
方寸扫了眼台上,道:“段少侠为何不上台试试?我看这台上两位侠士定非段少侠的对手,段少侠若是出手,定手到擒来。”
“不急不急!”段九歌唰的声,打开折扇,轻摇起来,“在台下多看看,方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莫非甄少侠真想试试?”
方寸看了下擂台,微微摇首,道:“本少侠还不差那区区千两银钱,只是还未出现值得本少侠出手的对手,故而先看看!”
两人继续吹着。
……
就在此时,一道身影从擂台上坠下,而后台上便响起轰然叫好声。
台上的那位选手还剑归鞘,单手举了起来,一副嚣张的模样看着落台的选手,气得正在吐血的落台选手又忍不住吐了口血。
此时,一个青年挤开方寸和段九歌,“一个傻子,一个废物,还真能吹!段九歌,我要上台了,有本事就上来见个高下!”
那青年一席白衣,纵身上台,双足在空中凌空虚踏了几下,就像是在凌空漫步一样,姿态优美,潇洒不群。
“段少侠,他在骂你傻子!”
“甄少侠,他在骂你傻子!”
方寸与段九歌两人不约而同的看着对方说道。
顿了下,两人又不约而同道:“不,你是傻子!”
第103章 武者境界
听到他们的对话,旁边不少人都不由失笑。
这不是两个傻子争当废物吗?
方寸有些生气,自己不过就是吹吹牛皮而已,怎就招来了这般无妄之灾?看来这段九歌名字虽然很有主角感,但肯定是个衰人。
方寸决定离他远一点。
至于被骂傻子,他倒是无所谓,不疼不痒的。
其实吧!主要是他不太好出手,没办法光明正大地教训对方。他的出处很成问题,就像凭空出现的人一样。
这也就是陆明和陈不留这两尊大能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没有仔细去调查他,否则的话,肯定能发现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是以,方寸目前的打算,就是低调些,别强出头。
能苟就尽量苟吧!被骂几句又不会少块肉。
此时,城主府那边早就准备好的医护队员小跑了过来,将伤者给请到了城主府中,进行免费治疗。
面对步城主如此善举,不少人纷纷叫好。
而那些准备上台搏个前程,或扬名立万一番的江湖游侠们,也个个摩拳擦掌起来。没有了后顾之忧,还有什么不能拼的呢?
方寸有些意外,总觉得步青冥这个‘盗贼’,像是在做秀。
不过他也没多想,不会做秀的城主,不是好城主嘛!
段九歌显然也是个厚脸皮的,对别人的耻笑也没啥大反应。
而是给方寸介绍起来,“这人叫楼观诚,清风城楼家嫡孙,武者四境壮气境中期修为,一身功力渐趋化境,已有凝势之势。”
武者四境壮气境,与修士的壮气境,虽然相似,都是打通体内的经脉窍穴,但两者实力相较,却是天差地别。
因为武者前三境,都在打熬身体气血,熬炼筋骨皮。
武者前三境,乃是藤筋,铁骨,铜皮。
从内而外,将筋骨皮练到极境。
当然,这里的铜皮铁骨,只是一个比喻,并非真正的刀剑难伤。
即便是号称金刚不坏的武者七境金身,都能被打碎,更何况只是最基础的‘铜皮铁骨’了。
这些方寸都是知道的,自从陈采儿开始练拳,陆夫子就和陈采儿普及过这方面的知识,作为‘旁听生’,方寸自然也就记下了。
他有些不明白的是,武者的身体明明都很强悍,气血旺盛,可为何全都寿命不长?
与常人数十近百载寿数相比,强大的武者可活一两百岁,这确实算是很厉害的了。
可和那些寿数动辄数百上千,甚至数千年的修士相比,却显得有些相形见绌了。
这里面的问题,方寸是不了解,而那些了解的,却又无力解决。
壮气境之后,便是凝势境。
比如方寸练的《龙形拳》,凝练出蛟龙之势后,便可算是进入武者第四境了。凝势境的武者,施展出来的招式,威力要大上许多。
凝势之后,便是聚威,也称‘聚罡’,就是将真气引出体外,凝势成罡,威力更是能翻好几倍。
能够施展出拳罡剑罡刀罡的,都算是拥有了远程攻击方式。
这才是武者真正登堂入室之时,可算一方豪侠。
而能步入金身境,就是一方大豪侠了。
只是和八境九境的相比,七境也只能算是大豪侠中小弟。
但八境九境的武者,数量毕竟不是很多。
其稀有程度,要高过修士八境九境。
“你打不过他吧!”方寸扫了眼段九歌,道:“我看你的修为和他应该相差不大啊!怎么会干不过他?”
“咳咳,打打杀杀,毕竟伤和气嘛!”
“孬!”
“你行你上!”
“我才十一岁!”
“我也才十六啊!”
旁边一些人听到这对话,又忍不住笑了,两个都孬好不好?
擂台上,楼观诚和他的对手静静对峙了一会,他的对手便朝他扑了上去。然后楼观诚只出了一招,对方就被他轰下台去了。
吐血的对手,没有引起他的任何怜悯,他只是将目光看向了台下的段九歌,“废物,敢上来吗?你迟早要和我一战,除非你放弃!”
方寸伸手在段九歌的后腰一推,道:“上吧!输人不输阵!”
甘泥娘嘞!
段九歌暗骂了一声,整个人便朝擂台飞去。
这不是方寸真的把他推上台,而是他觉得方寸说得对,输人不算丢人,输阵就真没脸在这清风城里混了。
所以方寸只是推他出来,上台则是他自己的选择。
只是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他就是被方寸给坑上台去的。
此时,一个青年朝方寸走了过来,向方寸抱拳道:“我观少侠气宇不凡,敢问少侠姓甚名谁,来自何方?”
方寸扫了他一眼,抱拳道:“在下甄大方,来自夏华村,江湖人称玉面小郎君,不知这位少侠如何称呼?”
“不知甄少侠可有去过玉兰镇?”那人问。
“玉兰镇?”方寸挠起头来,“貌似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哎!”
“在下石进杰!少侠可有印象?”
石进杰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双眸一直盯着方寸的眼睛。
方寸一副懵逼的模样看着他,而后微微摇首。
但石进杰的手却朝他的肩膀抓来,方寸向后退了一步,顺手拔出剑来,横剑在胸,喝道:“你是不是我爹爹派来抓我回去的?”
旁边不少人一听这话,便觉得,这小家伙果然是受江湖游侠传说给荼毒,做着豪侠梦,悄悄离家出走的少不更事少年郎。
“不要误会,我只是想问你一些事情。”石进杰退了一步,表示他并无恶意,“咱们能换个地方说话吗?”
“不能!换个地方,你肯定就抓我回去了,我才不要回家,我还没有玩够!”方寸很轻易便将自己带入到贪玩的熊孩子身份当中。
“少年郎,你这样让父母担心,可是不孝!”旁边有人见不得这熊孩子糟蹋其父母的一片可怜父母心,便出言教训道。
方寸闻言,暗翻白眼,然后觑了个空,直接转身钻进人群。
石进杰见此,不以为意,唇角微微扬了扬,露出一副苦笑的样子跟了上去。旁边有人见此,还主动让出道来。
“棍棒底下出孝子,似这等玩劣皮猴子,就该抓回去揍一顿。”
“是极是极!小兄弟可莫要手软,少不更事容易闯大祸!”
方寸:你妹啊!
他在人群中如皮猴子一样左冲右突,但石进杰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他的身后,虽然看不到他,但方寸总觉得好像自己被锁定了。
于是他只好往城主府的方向跑去,心里暗忖:“我就不信,你还能进城主府!”
第104章 别吹牛逼
方寸能感觉得出来,这石进杰的修为,其实还没他高。
可他却不能真个出手反击,一旦出手,他暴露的就更多了。
而且,这里可是城主府的大门,在这里和人动手,要是把那‘盗贼’步青冥给引出来,后果更加难以想象。
方寸此时还在纳闷,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
“我都装出一副懵逼样了,他怎么还能猜到和我有关系?”
此时,他的耳畔传来石进杰的声音,“别跑了,你逃不掉的,我只想要那只女鬼!”
“什么女鬼,我不知道啊!”
方寸低语,他知道对方能听得见。
虽然他也可以使用聚音成线的本事,但他却不能这么干。
“别否认了,我回过玉兰镇,问过许多人,不少人都说惨案发生的当天,玉兰镇出过一个白衣童子,但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我问过他们白衣童子的长相,我这还有你的画相呢!要不要看看?”
“就算我在玉兰镇出现过,可这事又有和我有什么关系?”
“真的没关系?既然没关系,那女鬼事后为何会去找你?莫要再狡辩,我知道那女鬼来找过你。月余前,我们打上桐枫山之时,那女鬼就和一条蛇妖逃了。后来我来到这清风城,曾打听过你,就在你住的那家‘余家客栈’,可是有不少人看到那女鬼的。”
方寸暗自皱眉,凭这点蛛丝马迹,就查到我身上来,这要是陈不留和陆明这两位大佬认真一点,我还能逃得掉?
话说到这份上,方寸就知道自己瞒不住了。
于是他道:“就算那女鬼是我救出的又如何?那女鬼也没有杀你家人,反倒是你的家人把她给害死了,你这样太不讲理了吧!”
石进杰哼声道:“所有事情皆因那女鬼而起,你也难逃其责。不过只要你把那女鬼交出来,我可以既往不咎。”
方寸闻言便道:“她早已离开多时,我是人,她是鬼,人鬼殊途。更何况,她诸事皆了,还留在这人世间干嘛?”
“看来你是敬酒不吃,想吃罚酒了!”
“别吹牛逼,等你有本事抓到我再说!”
既然已经被看破,方寸便不再装怂,很硬气地回敬道。
但石进杰一听这话,就笑了,这是被一童子小看了啊!只见他身形拔地而起,在空中御风而行,朝着方寸所在的方向直扑而来。
方寸身形一动,也拔地而起,一拳朝着空中的石进杰轰了过去。
这是‘龙形拳’的一招‘飞龙出海’,不过他没打出拳势,怕石进杰有所戒备,没法偷袭成功。
石进杰见方寸不退反进,心下一哼,随手便朝方寸拍来。
方寸身上的灵力波动被陆夫子的印章所掩盖,石进杰还以为方寸只会一些武夫手段呢!
结果这拳掌相交之下,他反而被方寸击飞了出去。
方寸的身形也同样倒转而去,落在人群中,飞速穿入人群。
此时,周围的尖叫声这才响起,并引起一阵骚乱。
等石进杰气恼地想要再次锁定方寸的气息时,他已经找不到方寸的身影了。
方寸身上的气息被印章掩盖,看起来就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而在这校场边上,就普通人最多。
不过方寸也知道,自己人太小,目标反而很大。
因为来这里看热闹的,小孩子较少。
像他这种穿着的小孩子,旁边都有人跟着。
于是,他直接将短剑收入体内,身形在人群中一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化成一只苍蝇飞走了,目标正是前方的城主府。
他知道,清风城内的客栈,肯定是不能住了。
是以,离开清风城,这是必须的。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不介意去这城主府的宝库走一圈。
虽然偷东西有些缺德,可想到那位‘盗贼’城主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方寸顿时便没有丝毫心里压力了。
这也算是‘黑吃黑’了吧!
大哥不说二哥,谁也别说谁黑。
站在阁楼上的城主步青冥也看到了那里的骚乱,于是便派人下去看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没多久,石进杰便跟着一队甲士进入了城主府。
城主步青冥也从那座阁楼上下来,来到城主府主殿大堂。
变成一只苍蝇乱飞的方寸,悄然停在了大堂外的梁上。
“怎么回事?”步青冥皱着眉头问石进杰。
石进杰朝步青冥抱了下拳,道:“回禀叔父,刚才小侄在外面看到那个救出那只女鬼的稚童,本想将他拦下,问出那女鬼下落。怎奈那稚童狡猾,占着人小,借人群之便逃之夭夭……”
步青冥皱了皱眉头,道:“这事先放一放吧!过两天,待贤侄夺得擂台赛头名,与小女成婚之后,再来忙这事也来得及。”
石进杰沉凝了下,道:“就怕到时他已逃离清风城,想来他要是聪明一点,这个时候就已应该出城去了才对。”
步青冥看着他,沉声道:“不过区区一女鬼罢了,想要找一只还不容易?莫要再节外生枝,可莫忘了,我等还有大事要做。”
听到这话,石进杰不由深吸了口气,末了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化成苍蝇躲在外面的方寸有些不明所以。
既然这步青冥已经搭上石进杰这位万剑宗的弟子,而且还把小女儿许给了他,那为何还要举办这个比武招亲大会?
给石进杰杨名立万的机会?有必要吗?
抬高城主府的声望?也没有必要啊!
一旦城主府这边宣布他和万剑宗搭上关系了,那这声望还不是唰唰唰往上涨?有必要这么折腾吗?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大事?
直觉告诉方寸,这里面有猫腻。
不过,他没有多想,有什么阴谋和他关系都不大,他只要找出城主府的宝库就行了。
于是,他飞离了这座大殿,在这城主府里逛了起来。
城主府很大,一座座建筑连成一片,形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群。
在主殿前方,离门口最近之处,有两座偏殿。
此时,那里正有许多人进进出出,那些在擂台上受伤的江湖游侠儿们,有的被人抬进去,有的被人扶进去。
被人扶进去的人,没多久就离开了。
倒是那些被抬进去的人,基本上都没有离开。
方寸看了几眼,便转身往城主府深处飞去。
他的目的地,正是那座最高的阁楼。
第105章 盗城主府
邀月楼。
城主府内最高的那座阁楼之名。
此楼也是城主步青冥平时修行读书之所。
别看他是一个武夫,但却是个爱读书的武夫。
此楼底层是练功房,二楼是卧室,三楼是书房,四楼是书画玉瓷等古董,及刀剑类储藏室,最上面一层是各类秘笈的藏书地。
这里的防卫很森严,在步青冥离开之后,陪他一起看擂台赛的那几道身影也离开了。只有阁楼外站着一圈的甲士,连只苍蝇……
emm……
方寸这只苍蝇飞进来了。
他并不知晓,平时这里都不让其他人进来,包括步青冥的妻妾儿女们。今天算是破了格,让他妻儿一起上楼观看外间的比武。
不过在步青冥离开之后,他们也离开了。
方寸很轻易便飞了进去,谁又真的会去在意一只苍蝇呢?
他一路从底层飞到五楼,那些看起来很值钱的古董玉器,他一件都没有收取。直到来到五楼,看到这小小的阁楼里,居然藏着不少武功秘典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真的挖到宝了。
虽说对修士而言,武人的武功秘典,价值其实并不大。可要是这么多秘典放到江湖上去,依然还是能瞬间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的。
一个普通小家族,要是能够得到一本一流的武学秘典,苟着发育个十几年,肯定可以培养出一两个高手来。
壮大家族,那便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虽然没有找到这城主府的真正宝库,但是能够找到这藏典阁,方寸也觉得不虚此行了。
他默默看了看四周,没在这藏典阁中发现藏有什么秘密甲卫之类的暗中守护之后,便恢复了人类形态,开始看起那些武学秘典来。
他只是随意浏览查看,并没有打算将这些东西全都搬走。
一来是没有必要,这么多武学典籍,肯定绝大多数典籍都只是一些地摊货色,拿来充门面,或者是相互映证所学之用。
二者,一旦他将这些典籍都收走,肯定很快就会惊动人家,而且这么多典籍一下凭空消失,足以说明许多问题,太过引人注目。
他还想找到真正的宝库,可不想拿着一堆地摊货就走。
他在寻找这位城主所学的武学秘典,据传闻,步家从第一代家主步清风得到封地,选在这里建城,到现在已有三百余年。
步家的绝学《天风诀》,在江湖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绝学,每代城主,基本上都是金身之上的修为。
到了步青冥这一代,应该是第四代了。
看着这些藏书,方寸只觉得这步城主摆书的方式极不科学,他没有竖着放,全都是平放,除了封面有个名字,书脊上并没有名字。
这对于找书的人来说,其恶意有多大,可想而知。
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部《天风诀》,让方寸渐渐有些烦躁。
就在此时,下方传来脚步声,方寸一惊,身形一晃,再次变成一只苍蝇,藏身于书架之后。
没多久,步青冥的身影便走进了阁楼,在其身后,还跟着一个八字胡的中年人,双眸很小,眯成一条线,给人一种没睡醒的样子。
但在这清风城内,却没有人敢小看这个没睡醒的家伙,有些人在暗地里甚至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假寐的老狐狸’。
他正是这城主府的‘师爷’,步青冥的智囊娄德义。
“大人放心,一切都已安排妥当,那些牺牲之人,绝大多数都是一些独行侠,少有朋友在身边。即便是有至交好友在身边,属下也都已经做好抚恤安排,甚至承诺事后给他们办个集体葬礼。”
步青冥微微颔首,道:“小心些,有些人的伤并不致命,这类人最好不要动,直接打发走便是……要是让半崖书院的那些腐儒们知晓我等所行之事,后果不堪设想。”
“大人放心,属下都已安排妥当,绝不会出错。”
步青冥长长呼了口气,道:“待事成之后,你便是我的师弟,到时咱们师兄弟便可共享这长生了。”
“属下多谢大人抬爱!”
步青冥微微颔首,道:“你去看着吧!不要出半点差错,另外看着那姓石的,要是他敢坏事,必要时,直接将他干掉!”
“属下明白!”
……
但躲在书架后面的方寸,却有些不明白了。
很明显,这位城主大人在做着一件有可能是天怒人怨的事情。
而且,他不是和石进杰沆瀣一气的吗?怎么这会又对那姓石的不放心起来了?而且还不惜得罪万剑宗,这是想干嘛?
就在方寸胡思乱想的时候,这位城主大人站了起来,来到书架前。
这一刻,他离方寸所在的距离,只有不到一尺。
他在书架前,方寸在书架后。
方寸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要是被他看到这阁楼里居然有一只苍蝇,会不会顺手将其拍死?
好在步青冥没有发现一只苍蝇有什么问题,他直接推开了书架。
原来,这座书架后面,还有一道和墙壁融为一体的门。
没有仔细分辨的话,还真的很难发现。
方寸之前的心神都被那些秘典给吸引了过去,压根没有去想这阁楼上面,是否还藏有暗室。
当步青冥走进密室,密室的门随之关上,方寸只能干看着,不敢乱动,怕引起步青冥的注意。
直到密室的门关上,方寸这才换了个地方,不敢继续在书架后面呆着,他飞到了梁上,藏身其中。
没一会,便见步青冥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块黑乎乎的六边形石头。那块黑乎乎的六边形石头,正是从碧水河神府偷来的那块。
他边盘着那块小石头,离开了阁楼,来到三楼的书房。
方寸继续躲在梁上未动,以步青冥的五感,即便是身在三楼,只要这里稍微有点动静,也能引起他的注意。
他默默关注着步青冥的动向,直到夜幕降临,步青冥才离开这座邀月楼,去陪他的妻妾儿女们。
方寸见步青冥离开这座邀月楼,便松了口气,飞回阁楼内,现出人形,悄然推开那座书架,打开暗室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