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章
李枭没有回京城,而是留在了北戴河。如今的北戴河,远没有开发旅游资源。只是辽东与河北交界处的一个小渔村而已,渔村的边上修建了几座联排别墅。其中一座,就是李枭的房子。
李枭发现当大帅有许多好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自己不用花钱,在帝国的好多地方都有房子。
这还是李枭极力推辞的结果,按照德川千姬的说法,倭国在横滨和江户,都给李枭准备了房子。只要李枭愿意去,随时可以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倭国还是不要去了,现在的倭国和明治维新之后的倭国是两回事儿。去过一回李枭就够了,两个壮汉抬着一个箱子。本以为是搬运货物,结果箱子侧面开了一个小窗户,里面钻出一个女人的头。
这年月的倭国女人,实在是没办法看。好端端的一张脸,硬是刮大白一样抹了一层又一层,白的像鬼一样。大白脸上还画着红嘴唇,那嘴唇红的跟刚吃过小孩儿的妖怪似的。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两个眉毛被涂成了两个黑疙瘩。
看到这样的女人,李枭立刻想起小时候老家出殡时候扎的纸人。他娘的,简直太像了。
跟这样的娘们儿晚上睡觉,万一半夜醒了,那不是做噩梦的问题,完全有引起心肌梗塞的可能。好在德川千姬一直都是素颜,如果是倭国传统妆容,李枭一秒钟都不会让她在身边待着。
走出别墅,门口就是大海。
京城里面的天好像会下火!可北戴河这地方,风贴着水皮吹过来,带着丝丝凉气,吹在身上别提多舒服。
北戴河的海水非常清澈,轻易可以看到水下十几米那种。光着脚站在水里,可以清晰看到海水里面游曳的鱼。眼里好甚至可以看到梭子蟹在海水里面游!
那螃蟹真的是在游,而不是人们印象中的爬。或许这就是当地人把这东西称为飞蟹的原因,因为在清澈的海水下,梭子蟹游动的方式非常像是在飞。
听涛,吃海鲜喝五粮液。再来一盆煮熟的毛豆,这东西只要煮熟了,洒上一把盐就是好吃食。
对于煮毛豆这事情,李枭还是颇有一些心得。别人煮出来的毛豆都是黄黄的,只有李枭煮出来的毛豆,湛青碧绿,看着就有食欲。
秘方很简单,就是在煮毛豆的时候放一些碱。
今天有客人,本来李枭想渡过一个轻松的假期。可这人是艾虎生介绍来的,不好意思不见。据说是艾虎生以前做生意的时候,一个老朋友。
对于国际友人,见见也不错。毕竟可以通过他们的嘴,知道一些国外的事情。虽然自己脑子里有一幅清晰的世界历史走向,但那只不过是书本或者在网页上看来的。
和这些国际倒爷说话,可以更加真实的了解这个世界。毕竟,这年月想去一趟英国或者是美国。绝对是坐船坐得你想吐那种!
此时的美国,还叫大英帝国北美领地。靠着太平洋的这一面,还是印第安人的土地。全北美领地加起来,也不过就是几万人而已。
至于南美洲,现在已经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世界。大航海时代,这两个牙曾经非常牛b。教皇曾经说过,地球劈成两半给他们一家一半。
可以说,因为大航海时代的领先。让欧洲的那些打群架的老流氓,一下子都消停下来,想尽办法扩张帝国在海外的利益。
法国非常中意非洲,英国抢先占领了印度。俄罗斯帝国四处扩张,剩下的那些家里蹲。
“尊敬的大元帅,您好!”天气很热,可眼前这个家伙仍旧一身燕尾服。摘下礼帽,露出金色的头发。
“你也好!”对方的守礼让李枭觉得自己穿着跨栏背心和大裤衩有些不合适,可没办法,总不能现在进屋去换衣服。
“怎么称呼?”李枭按照四九城里面惯用的话套词。
“约翰!约翰.华盛顿。这是我的儿子,奥古斯丁!我们来自大英帝国北美领地!”来人说话很客气,手里拿着礼帽向李枭鞠躬。同时,身后的那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也弯下腰向李枭鞠躬。
“哦约翰!你说你叫约翰.华盛顿?”李枭声音忽然变了调,正在努力对付一只巨大梭子蟹的敖沧海吓了一跳。看看李枭,又看看眼前这个叫约翰的黄毛人,似乎和其他的外国人没啥区别。
“对!我是叫约翰.华盛顿。”约翰立刻紧张起来,小奥古斯丁紧紧拉着老爹的衣服。因为他们看到,李枭身边的顺子手已经搭在枪把上。而站在别墅顶层的士兵,更是将手里的枪直接瞄准这爷俩儿。
李枭仔细打量这个看不出年龄的家伙,外国人的年龄真的不好猜。尤其是三四十岁的男人,你说他三十岁也行,四十岁也对。不过他的实际年龄,可能只是二十五。
约翰.华盛顿!奥古斯丁.华盛顿!
这两个名字并不出众,确切的说应该没几个人认识。不过约翰有个好孙子,也就是奥古斯丁的儿子。那小子叫做乔治.华盛顿!
这孙子就太出名了,出名到学过近代史的人,应该都知道他的大名。也正因为有了他,才有了美利坚合众国。虽然这是几十年之后的事情,但能够看到大名鼎鼎华盛顿的爷爷和老爹,实在是想不到。
现在应该是个改写历史的机会,奥古斯丁.华盛顿现在不过十一二岁。除非这小子天赋异禀,小华盛顿现在或许正以某种单细胞形式,包含在他的身体里。
只要干掉了奥古斯丁,就可以阻止华盛顿的出生。没有了华盛顿,那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
李枭脑子里尽情的歪歪,华盛顿爷俩都快吓死了。他们只是想来和大明的高官谈生意,没想把自己的命谈进去。举着枪的士兵,顺子凶狠如狼的眼神儿。还有敖沧海看死人一样的模样,都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大元帅!大元帅!”华盛顿急着给舌人使眼色,舌人看到李枭发呆,乍着胆子喊了两句。
“哦!没什么,华盛顿!很好!很好!坐!请坐!顺子,拿两个杯子过来。”李枭反应过来,招呼顺子拿杯子。
身上巨大的压力,一下子就消失了。站在高处的士兵收起了枪,顺子也不再是狼一样的眼神儿,而是乖乖拿杯子去了。
华盛顿拉着儿子坐下来,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了。与天气无关!
“你说你们来自北美领地,你应该知道如今的大明与英国的关系。因为吴三桂的关系,事实上我们处于敌对状态。”李枭坐在对面,拍拍敖沧海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太激动。
老虎一样的敖沧海一边啃着螃蟹,一边盯着这爷俩,给两位华盛顿极大的心理压力。小奥古斯丁都快哭了!
“我尊敬的大元帅,这不是我们女王陛下的初衷。当然,也不是我们北美领地能够管得了的。您可能不知道,虽然我们是大英帝国北美领地。但我们是应有自治权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在北美领地实行自治。”约翰.华盛顿小心翼翼的回答。
“自治是个啥鸟玩意!”听了他们的话,敖沧海有些糊涂,扭过头看向李枭。
“跟夷洲的情况差不多,只要上缴赋税,朝廷不派官由地方治理。”李枭想了想,只能拿夷洲的例子。现在何可纲在夷洲根本没人管,只要每年缴纳足额的赋税便可。
“那他们那地方一定的鸟不拉屎的地方!”敖沧海立刻下了断语。
夷洲那地方由何可纲说了算,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地方实在太穷,朝廷本来就缺官儿。夷洲那地方又没人愿意去,只能是何可纲自己说了算。
所以李枭如此解释了自治,敖沧海第一印象就是什么狗屁北美领地,就是他娘的另外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们北美领地还是很富庶的,在波士顿我们有很好的港口。在那里有许多造船厂,甚至英国本土也来购买波士顿建造的船只。另外中部地方盛产粮食,产出的玉米和小麦远销欧洲各国。
南部种植园盛行,除生产稻米外,主要种植烟草和棉花等经济作物。北美生产的很多产品甚至能在国际市场上与英国产品一争高低,北美领地并非您说的那样一无是处。”约翰在一边听了舌人的翻译,赶忙向李枭解释。
这些李枭倒是知道,不过他也懒得和敖爷去说。试图和敖爷解释清楚一个道理,那绝对是一场噩梦。
“你来见我有什么事情?”李枭想着,这家伙的要求连艾虎生都搞不定,应该是一件大事才对。
“我们来见大元帅您,就是为了跟大明做生意。您看,这……!”约翰说着,从怀里掏出一盒东西放到桌子上。
李枭一看这东西乐了,好东西啊!
“这啥玩意儿?我操,这么粗。”敖沧海看了一眼,立刻发出惊呼。
第七百二十二章
鄙视的看了一眼敖沧海,李枭熟练的从盒子的夹盖里面翻出雪茄刀。一点一点儿的切着雪茄!这玩意以前抽过,他娘的要小二百块钱一根,贵的很!
老华盛顿眼前一亮,觉得今天这事情有门儿。
刚刚到达大明的时候,他就发现大明是个烟草消耗大国。不过大明的烟草,全都是一种卷烟。这种卷烟好像还不是纯粹的烟草,而是里面包含了一些不知名的香料。虽然抽起来味道不错,不过总没有正宗古巴哈瓦那雪茄醇厚。
老华盛顿很有眼色的点燃了一根火柴,帮着李枭点着了雪茄。
“正宗的哈瓦那雪茄,都是工人们人工搓出来的。”老华盛顿陪着笑脸。
李枭抽了一口,这时候他很想照照镜子,看看像不像港片里面的大佬。美中不足的就是,如果有一副墨镜就更拽了。
“嗯!很不错。”李枭拿起一根,削好了递给敖沧海。这老烟鬼,早就看着李枭的模样垂涎三尺。
“这玩意因为两头都被烟叶封死,所以抽之前需要剪开。这里有个诀窍,圆头平尾的剪圆头。圆头方已有开口或打了孔的,可以不剪。
抽了一半儿不想抽了,可以把烧着了那部分切下来。下次抽口感差不多!”李枭一边切,一边对着敖沧海讲解。
敖沧海没接李枭的那根,而是自己弄了一根,学着李枭的模样切了起来。这家伙切的很认真,比学习保养枪械还认真。
“没想到大元帅您也抽过哈瓦那雪茄!”华盛顿有些吃惊,据他所知大明没有雪茄。他也没有在大明见过人抽雪茄,来的时候特地向艾虎生打听过,得到是肯定的答案。
这就奇怪的,既然大明从来没有出现过雪茄,那为什么……这位大帅会对雪茄这样了解?
一大堆问号在老华盛顿脑子里闪现,不过这并不耽误他向李枭推销这种土特产。
“这东西产在佛罗里达,那里的阳光……!”
“我说约翰,你这就不实诚了。古巴应该在加勒比海,那地方接近驰道,终年气候燃热。哈瓦那雪茄,那可是古巴特产。你咋说是佛罗里达?再说,现在佛罗里达是你们大英帝国的领地?我怎么不知道!”
“呃……!”老华盛顿一下子傻了眼,他没想到李枭对北美领地了解的这么清楚,他甚至清楚的知道哈瓦那是哪里。这有些恐怖!
这事情在西方知道的人都不多,更何况在这遥远闭塞的东方。
“直说!你想干什么?”李枭一边抽着雪茄,一边看着老华盛顿。
“尊敬的大元帅阁下,我只是想和大明做生意。我们北美领地出产的……!”
“我知道,你是个恶棍。硬生生从印第安人手里掏出了大片土地!不过我不是印第安人,没有给他们出头的想法。如果你的商品是这东西,很抱歉大明不能和你贸易。
不过如果你的商品的别的,咱们倒是可以谈一谈。”
“您想要什么?”老华盛顿眼前一亮,肯做生意就好。只要有需求,不愁没生意做。大明是多么广大的市场,只要占领了这个市场。他就可以在西海岸建造一座城市,一座属于他华盛顿家族的城市。
“很简单,黄金!”
“黄金?”老华盛顿有些傻眼,黄金可是硬通货,这玩意的流通市值比英镑还好使。
“对!黄金!想对的,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武器。那种步枪,还有子弹。如果你要手榴弹和迫击炮也可以商量!”李枭指着卫兵手里拿着的大八粒步枪。
“步枪?我们要那东西干什么?”老华盛顿有些懵逼。那座荒凉的大陆上,只有一些蠢得不能再蠢的印第安人。这些人现在还在用弓箭作战,对付他们传统的燧发枪就能解决战斗。根本用不着这样的步枪,尽管老华盛顿也承认,这步枪看样子很先进。
“据我所知,印度现在给英国本土的税金很少。吴三桂在那里有自己的军队,总督乔治也站在他一边。女王拿这个在远东的家伙也没办法,事实上吴三桂已经成为印度的王。
印度税金减少,直接造成本土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然后英女王的首相,就把眼光盯在了你们身上。《印花税》法案,因为你们北美领地的强烈抵抗最终被否决。
现在又出了《茶税》法案,或许今后会出现更多的法案,盎格鲁萨克逊人是个尚武的民族。难道说……你们就甘心被他们盘剥一辈子?
北美十三个领地,可都是自治领。你们有一定自治权的!之所以要受大英帝国的盘剥,是因为你们没有武装,不够强大而已。
这个世界成王败寇,有位伟人说过。枪杆子里面才能出政权!
你拿黄金来,我给你提供武器。可以给你个提醒,在西海岸有一个叫做金山的地方。那里有含量丰富的金矿,如果你能找到,就可以来和我交易。至于其他的,对不起,我没兴趣。如果你敢把鸭片卖到大明来,我会把你吊死在城墙上。”
李枭说完,自顾自的抽着雪茄。这种好东西,今后恐怕没什么机会抽到了!
“西海岸有金矿?”老华盛顿眼前一亮,不过随即怀疑起来,这位大帅是怎么知道西海岸有金矿的?
“你我问问世代生活在那里的印第安人,他们会告诉你答案。不要想着向吴三桂购买军火,他到达西海岸比我的路途要远。而且,他的船也没办法经过我的控制区域。
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在西海岸建造一座城市。用来躲避税款!因为路途遥远,那里会成为避税的天堂。当然,你也知道怎么搞定那些土著印第安人。
这是我给你的答案,回去自己好好想吧。”李枭挥挥手,示意送客。
看着华盛顿爷俩走开,敖沧海问道:“他们能答应你的条件?”
“这个老华盛顿是个守财奴,也是个坏种。他骗走了原住民好多土地,不过有一点比较不错。他可以帮着咱们,在英国人的屁股后面放堆火。只要北美殖民地独立,大英帝国就会少三成以上的税金。
你想想家里钱不够怎么办?他吴三桂再想拿钱聘请博士,又或者是造军火造军舰啥的,英女王就不见得看的惯喽。”
“所以到了那个时候,吴三桂要么顺从英女王,要么举起造反宣布脱离英国。”
“呦!你居然变聪明了。”
“哼!跟你在一起,学好不容易。”敖沧海靠在藤椅上,非常惬意的抽着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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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印度洋依旧波涛汹涌,蔚蓝色的大海仿佛是开了锅的水。一阵阵暗流在水底涌出来,到处都是一**的涌浪。
一支舰队航行在汹涌的波涛中,狂暴的海浪一会儿把船掀上浪头,一会儿又会把船砸向低谷。
李休手扒着把手,看着大片的雨幕砸在巨大的玻璃屏风上。这样的天气实在不适合航海,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需要尽快把船开到那个叫做中东的地方,尽快找到李虎。李休非常担心这个兄弟,按照他的性子,肯定会在中东闯下大祸。
只是希望,自己到达之前,李虎还没有被当地人五马分尸。如果是那样的话,李休发誓一定要杀光那里的所有人给李虎陪葬。
出海的是靖远,来远和致远三艘船,巨大的风浪颠簸,让不少老海员都吐了。
李休站在致远舰的舰桥上望着外面黑漆漆的天空,心中凄然,八月的印度洋气候变幻无常,狂风暴雨瞬息既至,巨大的致远舰在天威面前宛若一片树叶,一会被巨浪推到波顶,一会又滑下了深谷,即便开足了马力,致远舰仍旧像是在随波逐流。
邓永昌脖子上挂着一个铁桶将自己捆在一根柱子上,嘴里不断地往外喷涌着呕吐物。陈老虎的脸色煞白,他倒是没有呕吐,海边长大的人,对这样规模的风暴并不陌生,他担心的是这样的大风浪致远舰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
更让陈老虎感觉到心惊肉跳的就是……,舰队会不会迷航。
海面上黑漆漆的,远处鬼火一样的漂浮着两个亮点儿。这是靖远和来远上的信号灯!三艘舰艰难的保持这目视距离的联系,这时候船不能靠的太近。天知道汹涌的暗流会不会把两艘船贴在一起!
这种天气下如果撞了船,那绝对是一场灾难,估计没有人能够活下来。
“二爷!们已经离开了风暴中心,现在航向稍微有点差错,天上有云彩,牵星术用不成了,指北针只能指出方向没错,我建议现在不做修正,走出风暴再说,我们必须远离海岸,要是不小心撞到了礁石上,整个舰队就完蛋了。”陈老虎知道,这三艘舰船是大明防守海峡和纵横印度洋的底气所在,不容有失!
“砰!”李休一拳砸在桌子上,坚硬的胡桃木磕破了李休的手。
他怎么不知道,这样的天气非常危险。可李虎那里更加危险,或许自己早一天到达,就能够把李虎救出来。家里遭过大难,可不敢再少一个兄弟了。
“咔嚓”天空中炸起一道惊雷,距离是那样的近,紫色的电叉子击打在海面上,冒出一股白色的烟雾。邓永昌居然在海面上,看到了几朵火花。
浑身打了一个激灵,他不敢想象雷电击中舰船会是个什么模样。
“怕个球!咱们的船上有避雷针,只要雷电打在船身上,避雷针就可以把电倒进海里去。”陈老虎看了邓永昌一眼。
这小子是实打实的幸进,就因为在德雷克率领英国舰队袭击新家坡的时候出个主意。一下子就成为了李休眼里的红人,现在更成为了致远舰的代理舰长。要知道,致远舰现在可是李休的旗舰。
幸进的小子就是缺少一些磨练,至少陈老虎不会被这种闪电吓到。
随着距离风暴越远,海面终于有些平静下来,不在那样颠簸,当天亮的时候,无数的水手就涌出舱门,开始抢修被风暴损坏的设施。
情况比预想的要好,只有一些表面设施遭到轻微损毁,不影响战斗力和航行。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这不是铁甲舰,而是一艘木头帆船,估计现在早就被风暴扯成了碎片。
太阳没出来,天上只不过是一片天光。但是天空依然阴沉的可怕,很显然另一股风暴又在酝酿中,八月天,是印度洋最不适合航行的月份,老天爷似乎要把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在这个月份放出来觅食,食物就是那些在海上漂泊的人。
站在笕桥上,举着望远镜不管往哪边看,都看不到海岸线。李休知道,自己已经处于深海之中。好处是这里基本不会触礁,坏处就是,很容易迷航。
天知道,等再次见到海岸线的时候,自己会在哪里。
望远镜里面,看到了另外两艘军舰。李休这才放下心来,天色微明的时候用灯语联系过。两艘舰倒是还算好,就是有几个水兵摔倒之后撞破了头而已。
经历这样大的风浪,这样的损失已经算是老天爷帮忙。李休心里虔诚的谢过了海龙王,虽然他也不知道脚底下的这片海,究竟归哪个龙王管辖。
陈老虎站在船台前面,手里拿着指北针,眼睛看着海图。手不断的在海图上比划着,时不时还用铅笔勾勒一下。
“偏了多少?”这种情况下肯定是要偏离航线的,李休只是乞求不要偏离太多。
“那个黄毛人说,好像并没有多大偏差。按照咱们现在的航线,估计再过三五天就能到达吉达港。”陈老虎指着对面那个满脑袋黄毛的家伙。
这是李休专门找来的向导,虽然也算是老海军,可李休从来没在印度洋航行过这么远。
“好!如期到达吉达港,老子赏他一百个银币!”
第七百二十三章
“轰!”一枚迫击炮弹落在李虎身前十几米的地方,掀起的气浪足以让人窒息。李虎清晰的感觉到,什么东西撞在钢盔上。带着他的整个身体,都向后仰了一下。
“操!”李虎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他娘的,战场上的沙子都带着硝烟味儿!
操起阿卡四七步枪,准星套住一个黑点儿扣动了扳机。
那个脑袋上裹着布条子的阿拉伯士兵,好像一根枯树庄一样栽倒在地上。但他的身后有更多的黑点儿,阿拉伯士兵一边走路一边开枪。李虎感觉子弹“嗖”“嗖”的在脑袋上飞过去!
“咔嚓!”枪栓一声响,李虎赶忙矮身钻进了战壕里面。按动卡销,推掉弹夹之后换上一个新的。旧弹夹揣进胸前的单袋里面,直起身子继续射击。
这已经是在中东转战的第三个月了,阿拉伯人远没有李虎想的那么不堪一击。甚至,他们还很勇敢。如果不是靠着坚固的工事,还有自己带来的两大船弹药。现在自己的骨头可能都凉了!
想想中的苏伊士运河,根本就是没影的事情。拿破仑给他的支援也很有限,除了一些食水之外,就是一些劣质炸药。法兰西人的炸药,跟大明的根本没有可比性。现在李虎才知道,当初在西北和蒙古人打仗,是他娘的多么幸福。
只要守好阵地,身后的补给源源不断。只要有一样东西少了,李虎就会指着军需官的鼻子骂娘。现在拿破仑给这点儿破东西,自己还得说谢谢。
破东西也得要!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己总是遭受阿拉伯联军的攻击。现在已经不是一个酋长攻击他,而是差不多整个中东的酋长都在攻击他。不是因为李虎对他们的宗教不敬,而是因为李虎来自异域。和谐社会里面,忽然间闯入了
一个蛮横的大汉。
这家伙自来熟似的抓起饭桌上的东西就吃,饭桌上的人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粗鲁的家伙打出去。
他们组成了联军,手里的家伙也越来越先进。最近进攻的时候,他们甚至有了迫击炮。
阿拉伯步兵再一次冲得近了,李虎摸出一个土质手榴弹。借着火种点燃之后,看了一下引信烧得差不多,猛的扔出了战壕。这样手榴弹会在空中爆炸,四散的弹片会是阿拉伯步兵们的噩梦。
制式的手榴弹已经用光了,只能铸造出手榴弹的模子。什么拉火管啥的都省略,里面直接放上炸药,然后插一根可点燃的引信。因为法国人提供的炸药威力不足,这种原始的手榴弹质量非常差。产生的破片,有时候只有几片而已。
不过另外一个好处就是,破片造成的伤口大了很多。这也算是塞翁失马!
耳朵里面听到哀嚎的声音,李虎清晰的看到三十多米远的地方,一个阿拉伯士兵大腿上,血像泉水一样的冒。这是个倒霉的家伙,一定是弹片割破了动脉。
一般这种情况,眨个眼的工夫他就会抽搐,然后再眨一下眼睛,这家伙的血也就快流干了。
人死之前的哀嚎声是那么大,大到可以覆盖阿卡步枪霸道开散的枪声,让离他足足有三十米远的李虎听得清清楚楚。
哀嚎声很快就消失了,不过更大的哀嚎声在李虎的身边想起。
脸上有些热,拿手一抹原来是鲜血。
“三儿!三儿!”李虎扭过头,看到自己的警卫员躺在地上,上了岸的鱼一样扑腾。
一颗九毫米的子弹呢,直接打穿了他的肩膀。子弹打穿了骨头,破碎的伤口可以看到骨头茬子,除了鲜血还有清亮亮的黄水。骨髓都打出来了……,肩膀跟胳膊只有一层皮连着。
“虎爷!虎爷!给我一枪,嗷……!”牙咬出了血,顺着嘴角往下流。
“三儿!三儿!”李虎扎着手,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去捂他的伤口。虽然这样可以止血,但也会给他带来更大的痛苦。
“虎爷!求你了……!”五个字从牙缝里面挤出来,后面的话传到耳朵里面就是野兽一样的嚎叫。
李虎喊着泪,抽出腰里的盒子炮对准了三儿的太阳穴。“兄弟!马上不疼了,就好了!”
“啊……!”李虎发出苍狼一样的嚎叫“啪!”一声枪响,李虎瘫坐在地上。自己一个愚蠢的想法,把三百多个兄弟带到这样的死地。一切!只是为了他的面子,为了他的抱负。或许,他也会为了这个抱负死在这里。
“轰!”“轰!”“轰!”一连串的爆炸声,将李虎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不想死,只能战斗。
生而无畏!战至终章!
连续的爆炸,是埋在阵地前的定向爆破地雷。地雷上面覆盖了大量小碎石子,被上百斤炸药赋予了巨大动能之后,成为了致命武器。
各种哀嚎惨叫不似人类的声音,随着爆炸声一瞬间响了起来。此时此刻,李虎感觉自己置身于阿鼻地狱!
到处是一片血肉模糊,到处是一群残肢断臂的人。有些,根本看不出是一个人,只是躺在血泊里面的一堆烂肉而已。
人身上嵌满了小石子,石子被血染红,好像身上长着许多藤壶的鲸鱼。李虎有些轻微的密集恐惧症,看到这样的场景,立刻把身子缩回来。
这一次进攻算是打退了,长长喘了一口气。鼻腔里面满是硝烟的味道,这味道混合了血腥味儿之后,冲得人脑浆子疼。
刚开始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还是在十几年前。那时候李虎并没有感觉到恶心,相反他很兴奋。战场经历的久了,人会对战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厌倦。
以前跟着大哥李枭打仗,从来没有打成这样惨烈过。李枭一般情况下都是拿大炮轰,然后再拿大炮轰。就算是没有大炮轰,也得用投石机把炸药包投过去。
等敌人枪械射程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损失过半。枪械的准确射击,会摧毁冲锋步兵或者骑兵最后的勇气。真正能够直面死亡的勇士其实非常罕见,好汉不吃眼前亏绝对是主流。
其实战场上,往往溃退的时候死的人最多。可除了带兵的将领,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被打溃散之后,每个人都只是想着跑。至于袍泽会被人杀,谁会去管,老子跑掉就是好事。除非你杀的是儿子,那就另当别说。
李虎也曾经学着大哥弄出了投石机,把裹着钢珠的炸药包扔出去。不过投石机虽然厉害,也比不过迫击炮厉害。
迫击炮弹的爆炸,摧毁了李虎的投石机。顺带引燃了炸药包,那些阿拉伯雇佣军损失惨重。至于李虎的迫击炮,早就因为打光了炮弹变成无用的铁管子。在敌军不断进攻的时候,是没办法节约炮弹的。
“报数!腮帮子打坏的,边上人帮着报。”李虎喊了一嗓子,以前靠着军火可以打出非常悬殊的交换比。自己的手下死一个人,阿拉伯人需要付出几百个人的代价。
奈何蚂蚁啃大象,虽然蚂蚁死的很多,但大象也被啃的受不了。
“一、二、三、四、五、六……!”数到一百三十五,就再也没人报数了。出发时候三百多爷们儿,现在只剩下三分之一,其中差不多还是人人带伤。
“郝大用!弹药还剩下多少?”李虎抹了一把鼻子,鼻子里面全是硝烟的灰烬非常难受。
“子弹剩的多,还有六万多发。炸药包没多少了,加上法兰西人送来的,还有一百多个。手榴弹比较少了,只有七百多个。按照目前的消耗速度,再守个五六天没问题。”郝大用躺在战壕里面,从怀里摸出一根烟。
皱皱巴巴的烟几乎断掉,里面的烟丝也掉出来很多。
李虎也从怀里拿出一包烟,看看只剩下两根。抽出一根比较完整的,扔给正要点烟的郝大用。
“最后一包了!”出发的时候,生怕弹药不够用。生活物资带的很少,烟卷虽然是重点保障物资,但也所剩无几。估计下面再想过烟瘾,就得抽阿拉伯人那难闻的水烟了。
“这玩意儿比子弹消耗的还他娘快!”郝大用划着了一根火柴,给李虎点着之后,自己也点上。
吸进一口烟雾,吐出一片清凉。
“瞧着这模样,似乎今天不会再进攻了。”李虎也喷出一口烟,大战之后的一口烟,算是小小的休整。
“是啊!应该不会再进攻了,他娘的。今天干掉了多少,一千还是两千?”郝大用喷了一口烟,这几天这里所有的人堪称是杀人如麻。对面的阿拉伯联军号称三十万!
虽然都知道,这是一个号称的数目。但十几万人还是有的,按照他们的人数,每天消灭两千人。人家再打上一个月,都木有太大问题。
自己这边呢?别说再打一个星期,再打七天子弹估计就没了。尤其是没有了爆炸物之后,子弹耗费的速度会更大。
“埋炸药包吧,地雷三天前就没有了。”李虎喷出一口烟,他知道郝大用的意思。
弹药告罄之后,李虎就得选择,究竟是这里等死还是回到船上,然后灰溜溜的回到大明。李虎就算死,也不愿意就这样回到大明。这也是不管战事怎样紧张,李虎都没有下令动用船上那六门炮。
这是所有人最后的武器,也是可以回到大明的保障。可以想象,杀了人家这么多人。即便逃到船上,也肯定会遭到阿拉伯人的追杀。
现实无奈!实在走到那一步,也只能硬着头皮去走,不能让这最后一百多爷们儿白白死在这里。都是有家有口的,一个人死去,背后就是一家人的伤悲。
“好!这就安排人去,他娘的晚上得派人看着点儿。不要让那些豺狗给踩爆了!”
“派个人,跟那边的人说说,让他们把尸体运回去。这么多尸体堆在这里,闻闻这味儿都臭了!让弟兄们小心着点儿,我可听说这里的豺狗跟咱们大明的不一样。被咬上一口会发烧,然后活生生的烧死!”
“死人都吃不过来,哪还有肚皮留着吃活人。那些豺狗又不傻!”郝大用嘴角咧着笑了一下。
“妈蛋的!现在你还笑得出来,过几天那些尸体都烂了,熏死你!听说尸臭会引起瘟疫的,剩下的烈酒让弟兄们都喝上一些。听说那东西能杀菌!”
“喝也能杀菌?”
“咋!你不想喝?”
“这就去办!”
郝大用扶着战壕站起来,喝酒能杀菌这事情他倒是不太懂,不过看李虎的样子就知道,这事情玩笑的成分居多。
平日里严谨饮酒,尤其是战时。所以老龙口剩了许多,现在能喝一点儿就喝一点儿。谁知道明天还能不能喝到,昨天晚上的时候还有一百七十多个爷们儿。今天就只剩下一百三十多个!
那些阿拉伯雇佣兵将阵亡将士的尸体摆放好,下面垫上油脂和木头。火把扔进去,火苗一下子燃烧起来。
落叶归根,可没办法把这么多尸体带回到大明去。只能把尸体焚烧掉,甚至没办法把尸体分别烧掉。只能集体焚烧,然后把骨灰装进骨灰坛子里。
都是袍泽兄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估计也不会在乎。
骑着骆驼的家伙去给阿拉伯人送信,让他们搬走自己人的尸体。结果就是,那个家伙变成了互不关联的好几块。切的很细,就差切成片了。
脑袋被系在骆驼的脖子上带回来,阿拉伯人用实际行动证明,这场战争不死不休。
李虎也没办法,现在他没能力给手下复仇。阿拉伯雇佣兵,被李虎雇佣的时候就抱着必死的决心,在阿拉伯人看来他们都是叛教者。他们的家人都死在酋长的手里,每个人与部落都有着深仇大恨。
夜幕降临了,残肢断臂在月光下更加瘆人。甚至没人敢向外看一眼,战壕外面不断传来豺狗撕扯尸体,还有嚼骨头的“咔嚓”声。
“操他妈的,原来想打下一片土地这么难!”李虎抱紧了枪,嘟囔了一句拉拉钢盔罩住眼睛。
第七百二十四章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月光下一道道身影在悄然移动。这些阿拉伯人非常小心,避免弄出任何声音。他们不仅要躲避敌军哨兵,还要躲避成群出没的豺狗。
前几天被打死的尸体已经发臭,西奈半岛炽热的阳光,晒得这些尸体的皮肤呈紫红色。不知道为什么,尸体的肚子全都鼓胀起来,犹如怀了孕的孕妇。
哈桑拿着枪,小心的趴着,不时看一眼同伴还有远处黑乎乎的明军阵地。手摸了摸腰里的砍刀,酋长说了,只要砍掉一个东方人的脑袋,就有五枚金币的赏金。
五枚金币!足够再娶两个老婆,还能再买一匹骆驼。
哈桑很穷,因为穷所以只有两个老婆。按照教义,他可以有四个老婆。只有两个老婆的他,成为了部落中人的笑柄。今天他就要扬眉吐气,只要砍掉一个脑袋,就能娶足四个老婆。
“呜……!”一只豺狗对着哈桑龇牙,嘴里流着黏糊糊的涎水,恶臭的味道距离好远都熏鼻子。
这种豺狗是沙漠里面最为难缠的,只要被咬上一口,人就会感染。当天晚上就会发烧,而后是昏迷不醒。过不了几天,人就会死掉。部落里的巫师说,这是被恶灵附体的狗,能不要碰就千万不要碰。
绿色的小光点一下子增多了五六双,哈桑有些害怕。距离这么近,真要是扑过来,顷刻间就能把自己扯得七零八落。
“哼!”哈桑赶忙爬了几步,一个翻滚抢到了上风口。看到那些豺狗有追击的意思,赶忙从怀里掏出狮子的蛋蛋,迎着风晃了晃。
豺狗闻到雄师的味道,立刻吓得魂飞魄散。一只只呜咽着跑开,尸体很多,用不着非得吃这地方的。
更远处的秃鹫,警觉的扇了扇翅膀,一副随时准备飞起来的模样。
总算是过了这关!哈桑对着后面一招手,身后跟着的都是部落里面的勇士。今天晚上,他们要夜袭东方人的营地。情报上说,他们只有一百多人。自己的身后,可是有三千人的队伍。更远处的地方,还有五千骑兵时刻准备着冲锋。
一寸一寸的爬,一寸一寸的接近东方人的战壕。眼看距离战壕只有三四十米,哈桑忍住了站起来杀进去的冲动,仍旧一点一点的移动。他甚至可以看到,战壕的最前沿,一个留着大胡子的家伙,正像鹰一样四处踅摸。
“哗啦!”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哈桑猛的一惊。声音虽然很小,但在这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
就在哈桑不知道自己碰到了什么的时候,一颗子弹准确的打在脑袋前面的沙土里面。哈桑吓得赶忙低下头,身子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啪!”又是一枪,打在距离哈桑一米多远的地方。哈桑仍旧没有动弹!他知道,明军没有看到他,只是听见声音才开的枪。
“操!不知道又是什么野兽,他娘的都想来这里吃白食。”大胡子骂了一句,依旧抱着枪看着远处的黑暗。
哎……!跟着虎爷出来,原本想着能发点儿财回去。现在可好,财没发到说不定还得把命搭进去。来的时候三百多条汉子,现在只剩下一百多人。剩下的那些爷们儿,全都变成骨灰送到了船上。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不会也变成骨灰被送回去。
失策啊!没想到,这一趟居然有这么大的风险,早知道的话就找个借口不来了。看了看天,估计是半夜了,困意袭来两只眼皮好像坠了两坨铅,不管怎么睁都睁不开。最后,两只眼睛好像两扇大门一样关闭了。
哈桑发现那个大胡子在发呆,不是发呆,而是在打瞌睡。他感觉脑袋兴奋的要充血,这个哨兵附近没有人,哈桑看了很久,他可以保证这一点。
身体好像豹子一样从地上弹起来,用撵羊的速度冲到那个大胡子面前。那个大胡子刚刚睁开眼睛,手里的看到已经劈下去。
“噗……!”砍刀砍掉大半个脑袋,刀卡在骨头缝里面,大蓬的鲜血顺着伤口激射而出。
大胡子想要说话,却只能张合着嘴说不出话来。鲜血顺着嘴里不断涌出来,喉咙里面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那是鲜血喷出体外的声音。
一刀没有砍掉脑袋,哈桑有些气馁。用脚踹着大胡子,抽出了砍刀,用力再劈一下。这一次,脖子总算被劈断。这个东方人脖子是真粗,都快和脑袋一般粗。难道说,东方人都是脑袋大脖子粗?
拎着滴血的人头,哈桑别提多兴奋。五个金币到手了,总算可以再娶两个老婆了。巴基达家的闺女不错,今年已经十一岁了,正是好时候。
没等哈桑兴奋两秒钟,他就看到自己脚下多了一个冒烟的东西。这是一个圆滚滚,差不多比拳头大点的东西,导火索还在“滋滋”冒着火星。
手榴弹!这个念头刚刚出现在脑子里面,手榴弹已经变成了一朵盛放的橘黄色花朵。伴随着硝烟,无数弹片钉进哈桑的身体里。
哈桑被炸得飞出去仰躺在地上,很快夜空变成一片血红。临死,他的手还牢牢的抓着那颗硕大的人头。
辽军的惯例,安排哨卡都是明暗哨。大胡子刚刚被砍死的时候,战壕里面的暗哨已经点燃了手榴弹。一声爆炸,所有人都从战壕里面窜了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手里的手榴弹随便找个什么东西点着就往黑暗中甩。
“轰!轰!轰!”手榴弹的声音响成了一片,黑暗中刚刚爬到战壕前面二三十米的那些阿拉伯人立刻伤亡惨重。
火光映照下,一群阿拉伯人站起来“嗷”“嗷”冲锋,都到这个地步了,还趴着让人炸?
李虎被眼前的情形吓得有些懵!黑暗中,忽然窜起来无数黑影。自己这边阿卡四七步枪的枪声,立刻爆豆一样响了起来。近一些的阿拉伯士兵,李虎甚至看得清他们狰狞的脸。
“点炸药包!”李虎情急之下,自己抓起一根火把冲了出去。
战壕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安放着数十个炸药包。只要点燃,定向爆破的炸药包可以把冲上来的那些阿拉伯士兵喷成筛子。
子弹在身边“嗖”“嗖”的飞,李虎只能听见自己的肺好像拉风箱一样“呼哧”“呼哧”的喘。记得大哥跟自己说过,人在战场上不能害怕,一害怕就带着一股味儿。子弹专门捡着身上有这种味儿的人招呼!
奇迹发生了,枪林弹雨之中。居然真就没有一颗子弹,击中闪展腾挪翻滚前进的李虎。
爬到最前面的壕沟,李虎已经可以看到阿拉伯士兵龇出来的獠牙。抽出腰间别着的盒子枪,甩手就是一枪干翻了一个阿拉伯士兵。十几米的距离上,盒子枪的准头还是不错的。
盒子枪一次可以装二十发子弹,完全是李枭照抄毛瑟驳壳枪的产物。李虎手里驳壳枪连续扣动扳机,妄图靠近他的五六个阿拉伯士兵,全都被放翻在地。
点燃导火索,趁着导火索还在冒火星子。李虎连滚带爬的往回跑,点燃之后只有十秒时间。李虎可不想待在原地,被四散的弹片捎上。
“轰!轰!轰……!”爆炸声接连响成了一串儿。
无数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被一堵金属墙喷个正着。这些士兵非常惨,浑身都是血窟窿在不停冒血。这种包裹了石子的炸药,虽然威力不大。但却特别讨厌,如果被喷中,伤者会被活活疼死。
借着爆炸的火光,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暴露在一瞬间的光亮之下。阿卡四七步枪的枪声,已经练成了一片。这时候看出自动步枪的好处来了,虽然不能打连发。但三十发容量的弹夹,足可以保持持续的火力输出。
李虎滚回自己的战壕,操起步枪对着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开始射击。这时候他非常后悔,没有带两挺马克沁重机枪过来。如果有那东西,别说这些阿拉伯士兵。就算再多来十倍,只要子弹够用,都他娘的给老子躺在这里喂狼。
对方的阿拉伯士兵,好像杀不完一样。干掉了一群之后,很快有来了一群。平均一个人瞄准的时间,不能超过两秒钟。不然,阿拉伯人就有冲到眼前的风险。几百人被成千上万的人冲,如果冲破防线大家都不要活了。
完全靠着阿卡四七步枪的连续火力,李虎才能够守住现有阵地。不过在阿拉伯人拼死冲锋下,也经常能够听到自己麾下士兵的惨叫。战场上子弹横飞,有时候在这种状况下能够存活下来,多多少少都需要一些运气成分。
打完弹夹,就甩手榴弹,然后换弹夹接着打。阿拉伯人死了一排又一排,可就是狠了命的冲锋。
阵地前面已经是尸体枕集,血腥味儿混着硝烟味儿,浓郁的几乎化不开。
“虎爷!照这样下去,咱们的子弹最多不超过三天。”郝大用满脑门儿都是汗,子弹不多了。他在盼望着这位虎爷,下达返航的命令。虽然没有发财,但好歹保住一条性命。
“操!你还能有啥好办法?找法兰西人要?他们也得有!”李虎一边给驳壳枪换弹夹,一边大声喊。
阿拉伯人好像洪水拍打堤岸一样,拍过来一群被撞了个粉碎,然后又来一波再次被撞得粉碎。天蒙蒙亮的时候,好几处阵地被突破。好多地方发生了肉搏战,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帮阿拉伯人爬得太近了。
“虎爷!您回船上去吧,这里有我!”两个人驳壳枪里面的子弹都打光了,郝大用猛的推了一把李虎。
“放你娘的狗屁,放下弟兄们,我自己一个人逃走?你让我下半辈子怎么活?一辈子生活在自责里面?门儿都没有!要死咱们他娘的一起死,要活,咱们他娘的就要活个精彩。”
“好!活个精彩,打个精彩。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
天边传出天雷的声音,仔细一看却不是。原来是阿拉伯骑兵,胯下全都是纯种阿拉伯战马。天雷贴着地面滚滚而来,从天边有耳朵里面,声音好像潮水一样的欢呼声。
是骑兵,非常大股的骑兵。李虎一下子心拎了起来!这他娘的看上去,得有好几千人。难道说,苏丹和酋长们,都堵上自己的全部身家,来干成这样的事情。
果然,阵前马嘶声不绝于耳。阿拉伯人骑在战马上,好像疯子一样拼命呼喊。
这一下要完蛋了,以现在李虎手里的实力,绝对不可能是数千骑兵的对手。
眼看骑兵越来越近,步兵们还在和阿拉伯步兵纠缠在一起。滚滚如闷雷一样的马蹄声,好像是道道催命的灵符。
“虎爷!您看!”准备豁出去的郝大用,忽然指着天空,然后孩子一样的又蹦又跳。
李虎抬起头,看到无数颗流星正飞跃自己的脑袋。不对,这不是流星,而是火箭炮的火箭弹!已经使用了这么多年火箭炮,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些拖着长长火焰尾巴的东西。
谁来了?是咱们大明的船?别国海军,根本不趁这东西。这些年得益于倭兵帮忙,猫这种生物给了倭国好多乐趣的同时,还可以去抓老鼠。
“别瞎许愿,这八成是咱们人的火箭弹。”李虎也没时间观察,一手拿过郝大用的瘪瘪香烟抽了一口。然后以转身,操起步枪继续射击。
郝大用好奇的用望远镜向城内看,城内人正在蚂蚁搬家一样四处逃窜。
远处的海平面上,停泊着四艘巨大的军舰。看旗杆信号就知道,这是大明的铁甲舰。大明铁甲舰,能派上用场的就那几艘,怎么居然一下子来了四艘。
懵逼不打搅李虎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李虎一个矮身钻进战壕。双手捧着枪,很快站到外面。火药爆炸物,一下子全都落在战壕里面。巨大的冲击波,能活活把人震死。
“弟兄们!援军来了,杀!”
第七百二十五章
虎爷看到李休时的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头发被烧焦了好大一片,脑袋顶上甚至已经没了头发,很像是蒙古人。
“这就是你要生根发芽的地方?”李休指了一下眼前的土地。
靠着海岸边是黄沙,再往前一点儿就是黄土。有些地方已经沙化,有些地方还没有,至于半沙化的地方到处都有。苏伊士城堡这地方,之所以只是一个小渔村,因为它只能是个小渔村。在这里种地,根本养活不了自己,更别说还有老婆孩子。
“大哥说过苏伊士运河,我派人测算过。从这里到塞得港,一共差不多四百里的路程。算起来,这已经是最短的距离。如果从黎巴嫩开始挖,距离要增加好几百里地。只要挖通了这条运河,两洋的船只就可以不用绕道走。货物也不用在这里下船,运送到那边再上船。咱们只管坐着收钱,这是一笔好生意。”
“你还会做生意了?就差把小命赔进去了!”李休黑着脸,为了来找李虎,他差一点儿就葬身在波涛汹涌的印度洋上。
今天早上的情形李休看在眼里,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到。用火箭炮轰碎了那些冲锋的骑兵,李虎的脑袋可能已经被人摘去当球踢。
“二哥!真的,你是搞海军的。你知道这里的价值,咱们只要掐住这条运河,将来就能称霸两洋。另外苏伊士港设立海军基地,完全可以掐死吴三桂的贸易通道。没了生意就没钱,他拿什么跟咱们斗。”
李休重新打量了一下李虎,不得不说李虎的这个建议很有吸引力。
身为海军,李休还是知道很多。现在的贸易,大明的工业品从大明出发经过南海卸载到新家坡港。然后,由各国的海商由新家坡港,再运往中东上岸。经由陆路转运之后,再从地中海上岸,然后沿地中海贩运到欧罗巴各地。
大明海商不出新家坡,是出于保护大明海商的目的。经过大明水师多年涤荡,南海基本上没什么海盗。而从新家坡往外走,各个品种的海盗层出不穷。
有波斯海盗,阿拉伯海盗,甚至还有遥远欧洲过来捞一票的海盗。更别说,吴三桂麾下海军这种官盗。可以说,出了新家坡之后,茫茫印度洋充满了各种危险。
各国海商们不得不求助于吴三桂,乞求他派出舰队护航。不过每一次,吴三桂都会收取不菲的护航费用。这也是吴三桂军费来源之一!
不过这一段时间,吴三桂的舰队损失惨重。能出海的战舰屈指可数,目前印度洋上的贸易,正处于危险之中。
有些船只开始冒险走远洋,绕过黑非洲之后,沿着非洲西海岸大西洋一侧去欧洲。这条航线虽然海盗很少,但海情复杂,需要大船和有经验的航海家才能航行。
李虎说的这条运河,可以连通地中海和印度洋。这条线路其实他也听大哥李枭讲过,不过那时候李休并没往心里去。现在听李虎说起来,李休不禁眯起了眼睛,重新审视眼前这片土地。
“虎子!你说的利益很大,计划也很好。不过只有一点你可能没注意到,四百里的运河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这里远离我大明,即便你站住了脚跟。我们给你运输补给,也需要经过吴三桂的地盘。虎子,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大哥说的对,贪多嚼不烂。现在咱们大明的人口,还不足以占领这么多的地方。或许十年,二十年之后,现在的孩子长大成人,我们才能打这片地方的主意。否则,即便是开通了运河,咱们想要占住也非常难,这里距离大明太远了。
听话,跟二哥回去。你在这里已经弹尽粮绝,再待下去毫无意义。”心中的贪念只是兴起了一瞬间,李休就硬生生按了下去。
大明现在的问题是没人,听大哥说这一次回鹘人在关中叛乱,关中人口再度凋敝。连大明本土都填不满,更别说要来遥远的中东。
李虎不甘心的看了一眼自己战斗过的土地,到处都是焦黑的弹坑。到处都是残肢断臂的尸体!这地方好像绞肉机一样,搅碎了上万阿拉伯人。也搅碎了李虎的二百多个兄弟!
就战果来看,李虎应该感到骄傲。可现在李虎却觉得很丢人!与拿着燧发枪战斗的阿拉伯人打,居然还死了这么多人。孙之洁,曹变蛟那些人知道了,会活活笑死。
郝大用舔了舔嘴唇,还是忍住没说话。他知道,这时候不是他能够插嘴的。
“好吧!”长长舒了一口气,李虎心里有满满不甘。
李休也松了一口气,能让这头倔驴松口,那是真不容易。可见,李虎在这里已经真的是山穷水尽。
“我还会回来的。”没想到,李虎恶狠狠的又补了一句。李休不免摇头!
“不能这样放过这些王八蛋,打死了我们两百多个兄弟。我不能就这么走了,要那些酋长们出点儿血才行。”李虎下面这句,让李休愣住了。看着遍地的尸骸,好像阿拉伯人才是吃亏的那一方,怎么变成李虎吃亏了。
“郝大用!派人去告诉那些阿拉伯人,送上两千名二十到二十五岁的青年劳力过来。男女各一半儿!如果他们敢于杀死使者,又或者是在明天日落之前不送来。我会亲自到他们的部落里面去抓!”李虎看了看跟随李休来的这几艘船,估计带走两千人已经是极限。
李休放下心来,临走事讹这些人一笔,也算是好买卖。讹着算,讹不着拉倒。这事情,属于有枣没枣打三杆子。
“呃……!虎爷!”郝大用有有些为难。上一个使者,直接被暴躁的苏丹切成了片。现在,谁也不敢去阿拉伯人的营地里面送信。
“谁愿意去,我有重赏。另外回到大明之后,给他分房子分地。”这些阿拉伯雇佣兵是要带走的,把他们留在这里,等于把他们推向地狱。
第七百二十六章
李枭这些日子马不停蹄的在辽东大地转悠,视察辽东的各个兵工厂和各种科研机构。每年朝廷都会拨付大笔的款子,用来支持这些机构。虽说科研这东西像是在买彩票,但李枭也得看看,这些家伙到底有没有忽悠自己。
拜爱新觉罗们所赐,辽东曾经是大明最为动乱的地方,没有之一的说法。如果没有李枭横空出世,女真鞑子现在估计已经在山海关门前打转转了。
不过既然有了李枭,女真人的噩梦从此到来了。眼看着李枭由小打到大,由一个连名头都没有小军阀,现在成长为手握天下兵马的大帅。辽东,始终的李枭的根据地。
这里为李枭提供了兵源、各种战争物资,各种武器弹药。甚至,辽东已经拥有了全国里程最长的铁路。如果李枭愿意,他可以坐着火车从山海关一直坐到漠河。直到磅礴的黑龙江挡住去路才罢休!
锦州兵工厂成为了全国最为忙碌的兵工厂,因为按照分工。锦州兵工厂负责制造子弹和各种型号的炮弹,这东西是消耗品。除了作战,训练时候打的也非常多。
李枭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看着工人们正在给子弹刷漆。四周墙壁挂着水幕,确保一丁点儿灰尘都不会落进来。工人们带着猪嘴防毒面具,正在仔细的对子弹进行喷淋。
“喷淋车间里的工人最是辛苦,中午吃饭时候,脸因为长时间戴防毒面具都勒出了印子。现在还好,夏天简直热得跟蒸笼一样。每个人走出来,身上都跟水里捞出来一样。我跟厂里正在研究,是不是每人每天工作六小时,每天由三班改成四班。这样,工人们也能多休息一段时间。只是这样以来,就需要增加一个班组的工人。开支也会随着增加!”郑森看着下面,向李枭介绍。
“这道工序能不能省省!省得工人们遭这个罪!我记得最先的子弹,都是不用刷漆的。”陪着李枭的敖沧海有些看不过去,他没想到自己看不上眼的子弹,生产起来居然这样辛苦。
“我的敖爷!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老师最先弄出来的子弹是铜壳的,所以不用刷漆。可咱们大明缺铜,用铜壳做子弹太浪费。只能用钢做子弹壳!
可钢做的子弹壳时间长了会生锈,没办法才多了这一道工序。就算是这样,子弹也有储存年限。过了年限的子弹,就得报废掉。”郑森看了一眼李枭,无奈的给这位敖爷解释。
“嫌铜贵,那干脆弄纸的好了。”
“想过用纸的,可纸制弹壳有纸制弹壳的毛病。最大的缺点,就是密闭性不好,弹药在潮湿环境下容易受潮成为打不响的臭子儿!给您的部队供应这种臭子儿,您还不带着兵来把我这兵工厂给抄了。”
“长久的看起来,还是用铁壳好一些。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老天爷不长眼,咱们大明缺铜缺的厉害。前些天听张先生讲古,说秦汉的时候,他们说的金其实就是铜。皇帝老子赏人钱财,都是颁赏下来一块块的铜块。
子弹是消耗品,弹壳也必然是消耗品。用铜做不划算!”李枭看到敖沧海已经开始胡扯,把话题又拉了回来。
“子弹虽然的消耗品,可你一定要把品控把握好。绝对不能把臭子儿的子弹发出去,在战场上一颗打不响的子弹,很可能会要了将士们的命。”
“诺!一定严把品控关!”郑森赶忙低头称诺。
大领导来视察,肯定要象征性的检查一下。有两个搬运工因为没有戴猪嘴防毒面具,受到李枭的严厉批评。油漆这东西是有毒的,长期吸入这东西,会导致严重的肺部疾病。肺结核在这个时代,仍旧是不治之症。
总体来说,锦州兵工厂还不错。一个兵工厂生产出来的弹药,就能供应两个辽军野战师。
“锦州城不要往工厂这边发展,这里这么多弹药。万一爆炸可不是小事情!”看到工厂外面正在建大楼,李枭皱起了眉毛。后世还是不是出现一两次大爆炸,每次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更何况,这工厂本身就是生产弹药的。
“那是工人们的宿舍!有些工人家里距离工厂太远,路上就得一个小时。赶上个下雨下雪的天,工人们全都苦不堪言。没办法,只能给盖几栋宿舍楼。愿意搬过来的工人,会分上一套房子。这样,也就解决了他们上下班的不便。”
李枭无奈叹了一口气,在辽东大雪天里面赶路,的确是不方便。有时候,鱼与熊掌就是不可兼得。
继锦州之后,沈阳成为了辽东又一重镇。坐落在浑河岸边的沈阳城,曾经的努尔哈赤的后金都城。如今,这里成为了辽东非常重要的工业基地。
沈阳兵工厂,已经成为了大明最为重要的兵工厂之一。这里每年能够生产一万支“大八粒”步枪,同时还能生产四千支阿卡四七步枪。每年能够生产一百二十毫米榴弹炮一百门,另外还能生产一百五十五毫米的榴弹炮二十门。
至于迫击炮这东西,每年五千门都生产得出来。只不过,部队没有那么大的需要。每年只是生产几百门充数!
李枭尤其专注的是阿卡四七步枪的生产,下面主力师都将换装这种步枪。这种可以在三百米之内,产生巨大威力的步枪,绝对是战场上的霸主。仍旧使用传统步枪的蒙古兵,根本不是对手。
从加工难度最高的枪管,到机匣甚至是扳机,都是这做工厂里面生产。兵工厂施行了严格的分工制,本部门的工人只知道本部门负责做的事情。出了产品之后,统一汇总到组装车间。
组装车间的工资比别处都要高一些,原因就是这里只招收身家清白,而且没有被衙门处置过的人。他们负责把一堆堆零件,组装成一把把杀人利器。而且,每一把枪在出厂前,都得经过试射才行。
试射场地就是一个小山包的下面,十几个装着沙子的铁通摆成一排,几个工人拿着阿卡四七步枪,在百十米远的地方打。普通人对打枪有很大兴趣,可这些工人对打枪却毫无兴趣。原因就是他们打的太多了,每天都听枪响,耳朵都听得麻木。甚至听到枪声,就能判断出枪支的型号。
这里严禁人员走动!李枭举着望远镜看了一会儿,发觉这些工人的手真臭。“噼里啪啦”的打一通,铁皮筒子居然只有一两个枪眼儿。这简直就是打李枭的脸,要知道阿卡四七步枪,不管是从射程还是精度,虽说不是最好的,但也绝对不至于如此垃圾。
走到工人们身前,拿起一支阿卡四七步枪,装上子弹对着远处的靶子连连搂火。子弹连续击中铁皮桶子,一股股沙子从里面漏了出来。
敖沧海也打了几发,他非常喜欢阿卡四七这款步枪。去西北之前,就是他堵着工厂大门,硬是要走了五千枝。
厂长看到李枭有些脸黑,吓得腿肚子都转筋。可他也没办法,一个爱枪的小伙子,调到这里来没一个月,就开始腻烦打枪。就好像谁都喜欢放鞭炮,可整天负责放鞭炮,这就有点儿腻歪了。
本来安排在兵工厂里面吃饭,结果李枭和敖沧海赌气走了。郑森狠狠瞪了那厂长一眼,也跟着屁股后面走了。
“不是恼恨他们的态度,而是恼恨他们不尊重别人的劳动。咱们在锦州时候都看了,子弹生产出来有多么不容易。可这些家伙,朝天开枪,我看着都心疼。”
郑森瘪瘪嘴不说话,谁家验枪都是检查打得响打不响就成了。谁想用这机会培养出神枪手来?再说,神枪手现在也已经有了光学瞄准镜。虽然还比较粗糙,但聊胜于无。
好在下一站飞艇工厂让李枭比较满意!因为他看到了改进过的汽油机,确切的说这东西已经有了发动机的雏形。而且这东西功率大,体积小。更重要的是,噪音也没有现在服役飞艇那么大。缩小了重量和体积,也就提高了载油量。所以,这玩意可以飞的更高飞得更远。
“这种新式汽油机,是采纳了李永芳弄回来的图纸,然后结合咱们的传统,做出最优化的改版。最后定型成这样,徐家兄弟说,这东西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郑森见到李枭高兴,赶忙站在边上充当解说员。
“嗯!这种好东西,多多益善。可以尝试着,在飞艇左右艇身各安装一个,这样不但可能增加航程,还能够增加航速。最重要的就是,两个发动机装的东西就多。”现在的飞艇,都是后屁股的地方有一个螺旋桨,因为只有一个发动机,航速和航程也都有了保障。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的设计,才导致飞艇裹足不前。难怪人都说,量变促成质变。李枭非常想他们研究出飞机发动机出来,不过却不现实。现在鼓捣出来的东西,比起飞机发动机来,还是要显得大而且功率不够。
飞机发动机可是工业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这句话说在大明。飞艇就是世界工业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全世界,能够造得出飞艇的国家只有大明。听说吴三桂也在研究,就是不知道能研究出个啥来。
不过李枭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吴三桂手下那些全欧洲的大科学家,或许在下个月就能够参透李枭设计飞艇的原理。而且李枭还知道,吴三桂知道这飞艇是怎么造的,肯定会竭尽全力去仿造。
甚至李枭还知道,吴三桂最先造出来的飞艇,一定会送回到伦敦显摆。
送给女王能载着人在天上飞的东西,女王陛下一定会非常高兴。吴三桂这个驻印军司令官,也坐得越发安稳。
“大帅!我们厂的飞艇生产量,已经达到每月一架的速度。而且根据大帅您的要求,我们正准备设计生产一种可以载两三百人,有舒服座椅吊舱的飞艇,专门用来进行远程航空服务。”飞艇厂的厂长,是一个笑眯眯的胖子。跟着李枭走了一圈儿,不得不用手帕不停擦汗。
李枭看了一眼这家伙,眼泡浮肿,眼圈儿还有一圈儿黑线。加上走几步就喘,浑身冒虚汗。不用问李枭就知道,这家伙是酒色过度。
一个酒色过度的家伙,却能把飞艇厂搞得风生水起,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一种人才。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什么鸟唱什么样的调。
“这厂子,是他一手搞起来的?”李枭有些狐疑的问郑森。
“的确是这样,这个人很能干。不过缺点是吃喝嫖赌样样沾!当初举荐他当飞艇厂的厂长,我还不怎么愿意,生怕他给搞黄了。却没想到,短短三个月时间。人家就领着工人们,愣是鼓动出来第一艘飞艇。接着,他把工艺细化,然后制定分工模式和标准。这样,我大明才算是有可靠的飞艇。”郑森对眼前这个人是赞不绝口。
“哦!这样!”李枭无奈摇了摇头,正常情况下朝廷会观察每个父母官的业绩。也就是说,你管辖的地方又增加了多少钱的税收。好险这样的奇葩,李枭还是一个看见。
沿着沈阳至旅顺的铁路线,可以贯穿整个工业脉络。鞍山兴建起了大型炼钢厂,据说渔老已经在这里研究最新的轧钢技术,他们称之为领轧钢。
水火无情!万一出了点儿什么事情,那可都是大明科技界的精英。
火车距离鞍山还很远,就能够看到鞍山里面飘扬着几股巨大的烟柱。烟柱下面,往往跟着一大截画着蓝白圈儿的烟囱。整个鞍山城,都笼罩在一层粉尘之下。
李枭闻了闻空气中的焦炭味道,让子孙们提前享受二十一世纪才有的待遇,这多少有些残忍。李枭知道,肺子里面常年吸入粉尘,会对身子造成多大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七章
如果说辽东是一条盘踞的巨龙,那么李枭眼前的烟囱就是巨龙凸起的两个鳞片。李枭做梦也想不到,在如今的大明居然会有高达百米的烟囱存在。
这或许是大明最高的烟囱,李枭到现在也弄不明白,大明的工匠是如何垒起这样高的烟囱。
巨大的蒸汽机带动下,轮轴吱吱扭扭的缓慢转动,带动了粗大的横杠,方钢再带动一个小一些的齿轮,这样递减下来,等到最后一个半人高的齿轮的时候,它已经转的飞快,带动着巨大的风箱向高炉里鼓风,小小的观察孔里冒出一尺多长的淡蓝色火焰。
李枭辽东之行,连沈阳都没有去,直接来到鞍山。钢铁对于一个正在向工业化道路狂奔的国家是多么重要,没人比李枭更加了解。
制造生产设备需要钢铁,钢筋水泥建筑需要钢铁。人们日常生活需要钢铁,农民耕作土地需要钢铁。更不用说,大明军队主力已经完全火器化。连阿卡四七步枪这种逆天的东西都存在了,军队对钢铁的需求更是到了空气级别。
恐怕这个世界上,在没有有对钢铁的理解超过李枭。
鞍钢这座庞大的钢厂里面,李枭一边听着管事给自己讲解,一边仔细观察高炉的运转过程,风箱鼓风并不理想,它不能持续不断地鼓风,无论如何总有一个停歇期,看看冒出来的火苗就知道,一伸一缩的,像是在呼吸。
“大帅!就如您所看到的,就是这副样子,卑职等人已经调整了所有能够调整的关节,目前就是最佳状态,卑职以为钢铁的溶炼水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可是焦炭燃烧的温度就这么高,钢铁里面还有很多的杂质炼化不掉,我们把这些杂质舀出来,储存起来,应该都是好东西,等将来咱们找到更好的燃料,就能炼化他们,到时候看看到底是什么宝贝。”
随行的周先生原本就出身于将作监,是被渔老举荐到厂长这个岗位上的。他家祖上是西域色目人,被蒙古人裹挟着来到张家口打造兵刃。据说到他家他这一代,已经炼钢炼了足足三百年,炒钢这种法子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只是弄不明白为何要炒才能炒出好钢,如果不是李枭给他讲解了炭在其中的作用,恐怕再炒三百年钢材也弄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三百年的炼钢生涯,让周家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就差最后的一层窗户纸无法捅破。有时候,这层窗户纸没人提点,就算是一千年或许都不会有进展。
李枭脑袋里面那点儿可怜的钢铁知识,对于周家来说不亚于捅**女摸一样珍贵。在压榨了李枭足足三个月之后,李枭那点儿可怜的化学知识和炼钢知识,全都变成了周家的。
为此!他带着人来到了苦寒的辽东,开始为大明的钢铁实业,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鞍钢是那样的庞大,以至于建厂足足七年,如今还是在不停的修建。为了修建鞍钢,朝廷不得不在腾鳌建立了一家砖厂和水泥厂,生产出来的砖石水泥,全都供给给鞍钢。
至于钢筋这东西……鞍钢从来不缺少钢筋。
后世用电炉,可因为电的应用还不够广泛,加上鞍钢的电厂还在建设中。所以,高炉里面就只能是焦炭。以前在皮岛的时候,李枭利用高山的风给高炉带来更多氧气。可无论如何,鞍钢的高炉也搬不到千山顶上去。
想要想要把焦炭的能量榨干,就需要吹氧,李枭哪来那么些氧气让他们往炉子里吹?
正说着,二十头牛就把龙门吊扯了过来,看样子他们配合的非常熟练,一旦到位,工人们就把牛赶走,铁钩子挂着巨大的钢包缓缓地放在出钢口。
“想过用机械,可这样一来需要增加许多的传动装置。而且还不十分可靠,说不定哪里就出了问题。用牲口挺好,简单实用。”看到李枭无奈摇头,老周赶忙补充。
“恐怕最重要的是,这么干省钱吧!”李枭叹了一口气,老周垂着脑袋不说话。
进入工业化的大明,还在用牲畜作为原动力。李枭认为这是工业化的耻辱,可没办法。一切需要发展,李枭不能变身发明家或者总工程师,解决一个个建造难题。如果那样的话,李枭就算是化身千手观音也忙不过来。
大明需要千千万万个老周,需要千千万万个敖沧海。就是不能有千千万万个李枭,如果有千千万万个李枭,大明必将天下大乱。
一个**着上半身的蠢货,高喊了一句:“出钢喽!”
炼钢炉的闸门就被打开,一股橘红se的钢水就从出口流了出来,落到钢包里溅起了无数的钢花,热烈的场景看得人热血沸腾。
一炉钢并不多,就装了一个钢包,远处的牛群继续在工匠的吆喝下牵着沉重的龙门向另一边的浇铸地走去,一个粗壮的汉子也是打着赤膊,盘动了钢包上巨大的圆环,钢包逐渐倾斜,对准了沙模的浇注口,不疾不徐的把钢水浇了进去,不得不说好手艺,还没浇完,就收手了,李枭不解的看向老周,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干。
“大帅!现在工人是在等模范里的空气拍出来,您看!空气受热之后会膨胀,如果一次浇好空气就会在铸件里形成气孔,您看,空气出来了。”老周赶忙解说。
果然一股白色的气流顺着另外一个孔嗤的一声就冒了出来,李枭估计那些蒸汽的温度一定高的可怕。铸造件最害怕的就是有气孔,这对铸造件的结构强度会起到绝大伤害。
在李枭没有到达大明之前,火炮铸造时的空腔,是炸膛的主要原因。所以,那个年代的火炮才铸造的那么厚重。
工人又往里浇筑,直到钢铁溢出浇口才停止,由于热胀冷缩的缘故,总是要多浇一些才成。看样子铸件并不大,因为模范并排摆了三个,钢水在糊满胶泥的钢包里可以存放一段时间,前后也就一个小时,工人就把钢包里的钢水浇筑完毕。
等壮汉停歇下来,拿起一个巨大的水罐子喝水的时候,李枭指着他瘢痕累累的上身问:“厂里没有给你发放工作服?”
“发了!太热了,穿不住!”壮汉大大咧咧的没说完,就被老周手下管事狠狠踹了一脚。壮汉不满的看了一眼管事,才不情不愿的单膝下跪,给李枭施礼。眼前这位贵人非常年青,估计又是哪家权贵的膏粱子弟。
“用不着,这里是工地,那些俗礼就不要在这里显摆了,我只问你,就因为热你们就可以不穿那些劳动保护用品?你看看,全身上下还有一块好皮么?既然是干这一行的,钢水见空气会飞溅,这点常识你们不知道?”李枭喜欢倔脾气,以前李枭也是这副脾气。
“都是上好的粗布,不但结实还足足有三层。一身衣裳拆开来就是三身,一年作坊里发两身,这样一来全家的衣衫都有着落了,俺这粗手粗脚的烫不坏,就留个印子。”大汉一下子就对这位没有啥架子的年青高官好感大增,不知不觉间就把实话说了出来。
大汉的话让李枭立刻无语!
或许是自己来到大明以后已经熟悉了富贵的生活,对这些底层人的日子早就变得陌生了,早就背叛了自己原来的阶级,成为了一个万恶的地主,一个吸血的资本家,再加上一个可耻的官僚身份,几乎已经可以不加处理的埋到地里沤肥了。
作为一个九零前,儿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不过还是记得,小时候穿过老妈改小的蓝色工作服。就连马首富幼年那张著名的照片,也是穿着一身粗布的改小工作服。
只要是新衣服,就不在乎他原来到底是什么,至于老爹,穿着破的不能再破的衣服在工厂忙碌的影子,自己已经记不清楚了,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身用工作服改的漂亮的小翻领西服。
面前的一切让李枭好像回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天是灰色的,厂房是灰色的,人也是灰色的,或者在那个时代,心大概也是灰色的。
“今后不穿工作服不准进入工厂,更加不准进入车间!”李枭对老周下达命令,站直了身子的大汉眼睛瞪得跟牛蛋大。
老周躬身称诺,李枭的身份对工人们保密,可他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另外!工作服还有口罩、手套、鞋子啥的,每年多发一副。朝廷现在财政是困难,但也不能差了工人们这点儿。忍忍,挺过了这三两年,一切都会变好。
你们这些当官儿的都记住了,工厂最值钱的就是这些手艺高超的工人。不是朝廷投巨资,用钢筋水泥垒起来的烟囱和厂房。
天气热也得戴口罩,这里空气灼热粉尘大,对肺很不好。工作服、手套、鞋子可以保护皮肤!真有一天这房子塌了可以再造,可有血有肉的活人一旦没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
李枭说刚刚说完,腰板拔得倍儿直的大汉躬着身子给李枭抱拳。老周垂首称诺!所有人看向李枭的眼光,全都变成了另外一幅模样。
除了厂里的几个核心领导,其他的人全都以为这不过就是一个膏粱子弟。仗着父辈的功劳,身居高位吆五喝六耍威风而已。
这样的膏粱子弟,每个人心里都鄙视。
可眼前这个不一样,至少他有人性!
钢铁工艺发展到今天,已经超出了李枭的掌控范围。毕竟,李枭不是炼钢技师。那点儿化学知识,也不过就是高中水平而已。
一切都需要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剩下的事情,就是在生产过程中逐渐改进。材料学是一门基础科学,需要不断的大量试错,才能不断改进。或许十几年后,大明的钢铁炼制水平,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谁又说得准呢!
现在大明办了许多学校,都是集中了各行各业的精英人物来授课。到了最后一年的时候,还会理论联系实际,进入到工厂实习。
虽然把人都集中到学校,一定程度上耽误了生产。不过李枭和孙承宗等人都觉得,把这些人放在学校里面教学,更加有用。这些人就像是酵母,只要给予一定条件,他们就可以带给人很大惊喜。
整整五年过去了,已经有两批学生毕业,开始充实到各行各业当中。钢铁厂就有百十名毕业的学生,在车间实习几年之后,他们会成为这个行业的骨干人物。
李枭如今和当年的大领导下基层视察区别不大,看望这些学生技术员,也在计划日程之内。
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一群人,他们好多人都认识李枭。因为学校的走廊里面,都挂着李枭和孙承宗的画像。
李枭几乎是全大明年青人的偶像,空手打天下的事迹,已经变成了一种传奇。坊间流传着无数版本,每个版本里面李枭都是神仙般的人物。
今天居然看到大帅真身,那真是激动的心,颤抖的手,一句完整话都没有。
李枭看到了一张张激动得扭曲的脸,有好几个都有昏过去的迹象。
非常有风范的挨个握手,看到过于激动的还特地扯两句家常,让这家伙更加激动万分。咧着嘴只知道傻乐,把小舌头秀给李枭看。
“同学们辛苦了!”
“大帅威武!”
李枭摆着手,向这些技术员致意。技术员们整齐划一的大声喊口号,看起来学校里面军训一下很有必要。
领导下基层视差,进入食堂与工人们一同进餐,这种亲民的举动一定要有。
老周就是的榆木脑袋,居然不知道如何让领导展现平易近人的美德。专门在厂部,弄了一桌极其丰盛的酒宴。李枭只是看了一眼,甩甩手就走了出去,抓了个人带路,直奔工厂食堂而去。一群瞠目结舌的高官,只能屁颠屁颠的跟在李枭身后。
食堂门口排队打饭的工人们都拿着饭盆看西洋景,一个年青人在前面大步流星的走,后面一群四五十岁的老头子在后面辛苦追赶。
第七百二十八章
官员们亲民的手段,在大明同样有市场。拿着饭盆排队打饭,不时和身边的工人们聊两句。从辽东的天气,到最近几年的生活状况。老一些的工人就说以前的事情,年青一点儿的就谈未来的憧憬。
反正官场上那一套用出来,效果是出奇的理想。
“还说啥呢!没有李大帅,咱们这鞍山现在还在鞑子手里占着呢。那边的汤岗子温泉,贼酋努尔哈赤就在那里洗过澡的。哼!现在,还不是成了咱们工人的澡堂子。”说起辽东往事,一个四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工人显得非常激动。
李枭把自己的饭盘塞进橱窗,听着身后的老愤青普及爱国主义教育。
饭盘出来了,满满的大肥肉布满了盘子。李枭看得有些傻眼,这怎么行。这个时代人们肚子里其实没啥油水,大白肥肉片子就成了好东西。谁家待贵客的时候,总会把肥肉片子给最尊贵的客人。自家的孩子眼巴巴的看着,只能分点儿瘦肉条子,吃在嘴里柴不赖叽的,口感一点儿都不好。
看大厨一脸诚惶诚恐的模样就知道,老周他们一定是在后厨做了手脚。
抢过身后老工人的盘子,把自己的饭盘塞给他。
“最近肠胃不好,不消化这些东西,烦劳您老。”动作有些粗野,但胜在话说得客气,大叔看在肥肉片子的份儿上,原谅这个小年青的鲁莽。
“小年青的!小小年纪就说狂话,这是李大帅当家,咱们才能吃上肉。俺当年,在老家混得连地都没了。老家遭了灾,只能跑出来逃荒。
到了京城要饭,那罪遭大发了。还得受丐帮那些人的盘剥,好几次都想死了算了。当年锦衣卫把他们送往辽东的时候,老子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以为自己这百十来斤,就要埋在辽东。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辈子来到辽东,在李大帅的地盘上,这把老骨头就算抄上了。真要见到李大帅,我老汉就是给磕一百个头都心甘情愿!李大帅是咱们这些人的大救星,是大明天下百姓的大救星。”
李枭挠挠头,被人这么夸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老家伙没直白的喊:“万岁!”但李枭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当年也是愁辽东被鞑子祸害得够呛,没人是个大问题。没办法,从京城里面硬是要了三十万流民过来。
现在看起来,这些流民已经在辽东安了家。日子虽说过得不富裕,但总比在老家连饭都吃不上的强。
豆角炖肉片,厨师特地加了一勺豆角汤。豆角汤拌饭,加上一勺炖得烂糊的素茄子,这就是盖浇饭的鼻祖。李枭觉得自己不用吃别的了,这两样就够下饭的。一大盘子饭食吃的干干净净,临了,拿菠菜菜汤涮涮,一口喝掉,盘子干净的像被狗舔过,不用洗了,可以拿回去继续用。
“小子!这才是吃饭的模样,就是饭量小了点儿。我在你这岁数那会儿,一顿能吃二十一个馒头。那会儿在工地上干活都吃啥,小白龙过江。你知道是啥不?”旁边的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壮汉,看着李枭打趣。
“小白龙过江?没听过!”李枭摇了摇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不知道这是一道什么名菜。
“豆芽菜汤,里面撒把盐就算是给你小子解馋。就算是豆芽菜都没几个,所以才叫小白龙过江。看看现在这饭食,小子!这也就是咱李大帅当家做主,才把天下鼓捣成这模样。
放在以前,俺小时候儿。别说豆角炖肉,过年能吃一顿肉就算是开了荤。大夏天的,谁家会宰猪?茄子?老子三十岁之前,茄子这东西连见都没见过。”
“您家里种地不种茄子?”这李枭就奇怪了,按理说茄子应该不算珍惜物种。怎么就三十岁都没吃过茄子!
“傻小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你当现在呢,有各种各样的肥料。那时候一亩地打不了多少粮食,交了租子剩不下多少。想要一家老小混个肚圆,谁家不是起早贪黑的干才能吃饱饭。
种菜!随便扔地里点啥,啥好长就种啥。谁有工夫去侍弄蔬菜!哪像现在,村里人种地之余,还会在家里种点儿黄瓜,豆角,茄子啥的。那时候就是想种,也他娘的没工夫。
要说!李大帅就是他娘的老天爷看咱们大明百姓太苦了,降下来救咱们大明百姓的。”
“就像观音菩萨?”一个年青点儿工人插嘴问道。
“啥叫像,就是!”
“观音菩萨不是女的吗?”
“那就是佛祖!小小孩儿,吃饭也堵不上你的嘴。”大汉对于拥有强烈好奇心的小年青非常不满。
看到老师傅生气了,小年青赶忙低头扒拉饭。尊师重道在这年代,还是比较深入人心的。
李枭听着大家伙的奉承,无奈摇了摇头。如果这里面有人忽然间喊自己大帅,估计会跪满一食堂的人。
不想闹出这么大动静,让大家伙安安稳稳的吃饭。李枭拍着肚皮走出了食堂!
一猛盘子饭食早就不是锦心绣口的大帅能消化得了的,撑的直哼哼,为了不落下肠胃上的毛病,强撑着让管事带着在钢厂继续遛弯。
老周早就等在食堂门口,看到李枭走出来,赶忙跟在身后。估计这货连午饭都没有吃,炎炎烈日也不能稍减官员们献媚的心。
“你小子非得吃什么食堂,这帮老小子不错,蛮巴结的。我看你走了,我不吃又不少,勉为其难吃了他一桌子筵席。”走出百十步,就见到敖沧海剃着牙。踱着方步,派头十足的走到李枭面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大帅。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吃大餐有大餐的味道,我吃食堂自然有食堂的味道。告诉你个乖,其实有时候大锅菜更好吃。今天中午有道豆角炖肉,那味道叫一个香。
鲜浓的豆角肉汤在饭上浇一勺,就算啥都不吃,都能干掉一大碗米饭。比你吃小灶,有意思多了。你看看我,撑得出来溜腿。”李枭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表示敖沧海没跟自己去吃食堂,实在是一大损失。
“真的的假的?”敖沧海看着李枭的模样,觉得这个老弟似乎没骗他。难道说,大锅饭真的比小灶好吃?
“真的,我还能日哄你?你被那些家伙给骗了!”李枭对着后面一群人努嘴。
敖沧海回过头,果然看到这些家伙一个个面目可憎。想要升官,这四个大字如同刻在脑门儿上一样显眼。
哥俩儿一边打趣,一边在众位管事众星捧月之下前行。前面就是库房,李枭决定进去看看。看看大明的钢铁生产量,到底是个什么壮观模样。因为,鞍钢的产量能占到全国的三成还要多。
看过了鞍钢,就能知道大明如今钢铁产量的大概。
进了库房,李枭才知道如今的大明兴盛到什么程度。高大的厂房里,钢锭都已经摞到房顶上去了。李枭一伸手,老周亲自双手捧着小铁锤送到李枭手上。
李枭拿着小锤,不断地在自己路过的钢锭上敲得叮叮咚咚的,旁边的敖沧海不明白这是干什么,但是看见李枭神色郑重的竖起耳朵倾听钢锭发出的脆响,管事也在倾听,周先生也闭上眼睛听,就知道这里面有大名堂。
“大帅!这批钢锭成色如何?”听到李枭一连敲击了一排,老周的心才算落进了肚子里。没听见一声闷响,清脆的声音很一致,都带着袅袅的余音,很有些显摆的向李枭请教!
“不错,不错,钢的品质不错,听声音一致,就说明他们的材质都差不多,应该是好钢。怎么样,今年下来能不能拿下八十万斤的数目来。”李枭显然对这批钢锭的质量很满意,开始询问钢铁的产量。
“呵呵!不瞒大帅,给兵部和工部的行文中。都说年产量能够达到五百万斤,不过现在还没建设完毕,产能也不能释放得那么大。再说,铁矿石一直都是大问题。经过连年开采,辽东已经没有富铁矿,甚至连高丽现在也没多少高品位的铁矿石。”
“别绕弯子!”看到老周有些啰嗦,敖沧海训斥道。
老周立刻在心里,问候了两遍敖沧海的全家女性。要不是害怕得罪不起这位军痞,早就翻脸!
“一年三百万斤还是没问题的,估计再有三五年时间,应该可以达到设计上的五百万斤标准。前提是,有那么多高品位的矿石才行。”老周也不傻,知道说话给自己留后门。
“矿石会有的,而且还都是高品位的矿石。你不知道,南边有一座非常大的岛屿,大到比咱们大明国土还要打。那里铁矿石的储量十分惊人,将来那里会有高品项的矿石出产。”李枭一句话,就把老周的后门给堵死了。估计老周不得已,只能下大力气提升产能。
别看李枭现在笑的欢,真要是出错,这位爷那是瞪眼睛宰活人。
李枭点点头,钢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像是国家的腰杆。钢材产量越高质量越好,这个国家的力量才会越来越强大。
敖沧海知道李枭在囤积钢材,别看西北已经在西域嵌进去一根钉子,但李枭绝对没有打算放过蒙古人。就算他们跑到天边去,李枭也不会放过他们。
兰州城的教训太惨痛了,不能给这些蒙古鞑子一丝一毫的喘息机会,最好就是抓到一个,直接按到马桶里面呛死。
如今打仗,离不开钢铁业的支撑。敖沧海这一次跟随李枭视察辽东,也同样想看看大明帝国的军械到底发展成什么样儿。作为军人,敖沧海第一是希望有仗打。第二就是!希望手里的家伙,威力越来越大。
工业区就没有干净整洁的,尤其是大明这种最初级的工业区,筛选出来的废矿堆满了山脚,旱原之说也只是相对于富饶的平原,这里的土地其实也能耕作,只不过在丰厚的工业利润面前,人们都选择了忽视,包括最睿智的君王和宰相。
废渣堆得像小山一样,露天的煤渣堆上,十几个黑乎乎的孩子提着篮子在捡拾煤渣,这一幕李枭也很熟悉,这活自己也干过,煤渣烧起来很好用,煤烟少,火力旺,但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很容易煤烟中毒,不知道这些孩子知不知道煤渣的这个特性。
因为建设的需要,鞍山附近的树木遭了灾。好多山头不可避免的变秃了,辽河这条恶龙也终于开始露出自己狰狞的面目。
现在的人不知道青山绿水的重要性,他们只知道干活就能生存,就会有一口饭吃。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在吃饭这个庞大的命题面前,一切问题都得往后靠。
这事情李枭也管不了,只能告诫官员们尽量保护环境。可在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一切都得为经济腾飞做准备和贡献。
看着身上仍旧穿着打补丁衣服的小孩子们,李枭不禁摇了摇头。虽说辽东人这些年的生活好了,但税赋也逐渐多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其实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
一个工人虽然看起来工资不少,可好多工人都得靠这些工资养活一家子人口。不打仗了社会安定下来不动刀枪,广大妇女们开始积极为大明人口增长做贡献。这年月又没有节制措施,家里的老娘们儿好像老母猪一样生个不停。
家里有七八个孩子,根本管不过来。李枭甚至听说过,晚上需要数鞋才能知道,家里的孩子回来没回来全乎。
好在朝廷修建了小学校,而且不管男孩儿还是女孩。只要你愿意送孩子去读书识字,朝廷不收一毛钱的费用。当然,这些学校也不是白来的。有很大一部分,出自于那些乐善好施人的腰包里面。
只要你愿意出一笔钱,你的名字就可以刻在门口的影壁墙后面!注意!是刻上去的,也就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帮助这些有家口人。
第七百二十九章
李枭的话对于辽军将领来说就是天条,威力比皇帝老子的圣旨还要大。可如今的左良玉,却对李枭的话有些……细微的……怀疑!
对就是怀疑!
努力摇了摇头,左良玉把这细微的怀疑摇到了九霄云外。辽军对大帅需要绝对忠诚,左良玉对自己刚刚那一丝怀疑羞愧不已。
不怪他怀疑,登陆这片土地以来,他带着队伍已经走了三天。三天里面,他看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动物。就是没看到一个人,也没有见到一条河流。甚至没有见到一滴雨落在地面上!
除了第一天能见到树林外,自从第二天开始队伍甚至没见过一棵树。
难道说这地方是不下雨的地方?那这些动物是怎么生存的?
这里的动物是其他地方没见过的,其中有一种会蹦得很远的东西,胸口居然有个袋子。幼崽就装在袋子里面,随着老娘一蹦一跳。
陆战队的士兵们射杀了几只,肉粗的不像话。不过那粗粗的尾巴肉,倒是很有嚼劲儿。
还看到一种硕大的鸟,左良玉发誓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鸟。张开翅膀足足有四米多长,而且高度也能够达到三米。一个班身体倍儿棒的大小伙子,干掉一只鸟足够吃上一整天。
行走了三天,左良玉对这片地方唯一的印象就是热!出奇的热!就连刮过来的风,都是热乎乎的热风。
不得不命令部队往回走了,左良玉很怕自己的队伍渴死在这片土地上。
正当左良玉想要队伍折返回去的时候,望远镜里面居然出现了一抹绿色。。
有树林!
左良玉头发丝都要竖起来,有树林就意味着有水源,有水源就意味着……!很多东西!
队伍逐渐行进的时候,左良玉才发现这就不是树林,而是一大片玉米地。
“准备战斗!”左良玉立刻命令手下做好战斗准备。在这片新奇的土地上,一切出现的直立行走生物,左良玉都不打算让他们活下来。这片大陆上,只能有一种直立行走的人,那就是中华汉人。
出乎左良玉的预料,这里的玉米长势非常好。居然有一人多高,队伍撒在玉米地里面,需要保持一米间隔才行。不然,整个队伍就有走散的趋势。
巨大的苞米棒子有一尺多长,比大明的苞米长得大多了。左良玉很纳闷儿,如此干旱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大片的农作物。这又是谁种的,出发的时候大帅可提过,这地方可能会有英国人。而且还是被流放的那一种!
如果说土著人,左良玉还有抓一下的兴趣。英国人,非常适合扔在地上做动物的饲料或者庄稼的肥料。
玉米地非常广大,玉米地中间还有很明显人工铺成的土路。大概三五米宽的模样!
左良玉甚至在土路上发现了车辙,而且还是在泥泞泥土上留下来的,这说明这地方很湿润。
有车辙就意味着有车,有车就意味着有人。有人就意味着是英国人,反正左良玉把自己那些武装到牙齿的士兵,想象成容易受伤的小猫咪。自己遇到的,全都他娘的是大灰狼。
士兵们沿着庄稼中间泥土路上的车辙前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跟着车辙肯定能够找到人。
这片玉米地是那样的广大,大到一眼望不到边际那种。
左良玉带着兵足足走了半天,才远远发现了炊烟。左良玉很兴奋,因为望远镜里面看,这是一座非常大的定居点,里面的居民至少也得有千八百人。虽然这一次,他只是带了两个营出来。但左良玉有信心,用两个营的辽军干掉这些浑身是毛的家伙。
许多辽军将领打仗,都得到了李枭的真传。甚至自己实力占优的情况下,也非常喜欢玩阴谋诡计。士兵们就蹲在玉米地里面,取出干粮就着最后的饮水饱餐一顿,然后放出警戒,在玉米地里面美美的睡了一个晚上。
晚上的风有些凉,吹得玉米叶子沙沙作响。虽然辽军士兵们都有睡袋,可没人敢用。他们抱着阿卡四七步枪,躲在玉米地里面。
半夜的时候,左良玉把大家喊醒。士兵们呈扇形,向定居点包抄过去。一营负责绕后穿插,这一次左良玉不想有一个人逃走。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一支钻天猴腾空而起。烟花在天空中炸亮,在烟花的映衬下,辽军士兵们如同下山猛虎。他们以班排位单位,潮水一样涌进定居点。他们没有去占领民居,而是专门控制定居点的路口等要点。已经有些亮的天光下,谁家只要有人探头,就会受到子弹的热情招呼。
当村子里面的各个路口都被占领之后,后面的人开始进村,挨家挨户的把人撵出来!
士兵们的态度非常凶恶,男主人只要有反抗的眼神儿,脑袋上就会挨一枪。所以,士兵们进村之后枪声不断。
男人的惨叫,女人的尖叫,孩子们在恐惧中瑟瑟发抖。至于那些狂吠的大狗,早就被子弹打穿躺在地上。不少辽军士兵都有吃狗肉的习惯,这一次可得好好解解馋。
事实证明,所有的村子都有一个类似于场院的地方。虽然英国人村中中间的空地不做场院用,但左良玉仍旧认定,这里就是场院。
村子中心的广场边上,有一座很大的红房子。红房子的尖上面,还顶着一个十字架。
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还有孩子都像羊一样,被端着步枪的士兵驱赶到这里。左良玉发现,这群人里面似乎没有老人。而且女人多男人少,估计这是进村的时候,士兵们的杰作。对于这些黄头发蓝眼睛的家伙,士兵们没有丝毫好感。只要看着蓝盈盈的眼珠滴流乱转,抬起枪给一颗子弹。
军队是纯粹的暴力机关,他们解决所有问题的时候,暴力永远是第一选项。
村子南边,枪声像爆豆一样响起。左良玉知道,尽管士兵们很得力,但还是有漏网之鱼逃了出去,看样子他们要往玉米地里面钻。这么大的玉米地,钻进去之后再想找到,的确非常困难。
好在迂回穿插的一营,及时到达南边的狙击阵地。逃往玉米地的几十个人,被士兵们当兔子一样打。当场被干掉了大半,剩下的扭头往回跑。结果被全部干掉!
左良玉站在台阶上,看着下面惊恐万分的人群。男人们搂着女人,女人们搂着孩子。孩子好像小兽一样,使劲抱住母亲的大腿,甚至想把身体重新揉进母亲的身体里。
“谁是你们的头,站出来!”队伍里面有舌人,迅速把左良玉的话翻译成英文。
一个五大三粗,头发胡子都有些发白的家伙走了出来。站在台阶下看着左良玉,眼神里面充满了敌意。仰着下巴,骨子里面带着一种贵族式的骄傲。
“啪!”左良玉抡圆了抽他一个嘴巴。
都他娘的当俘虏了,还装什么大尾巴狼。大明如今的王爷们都像鹌鹑一样瑟瑟发抖,侯爷们更是连狗都不如。你他娘的还充贵族!
那家伙居然硬挺了一巴掌,尽管鼻子里面有血流出来,不过他好像并不在乎,仍旧用他那蓝色的眼睛瞪着左良玉。
“啪!”反手又是一个嘴巴。
“这位将军,请你不要虐待俘虏。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一个穿着黑色衣服,胸前佩戴着十字架的家伙站了出来。舌人把他的话翻译给了左良玉!
“你算哪根葱!”左良玉看了一眼这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家伙,不屑的问道。
“我是德比镇教区的神父,我叫笨.杰明你也可以叫我笨。他是这里的镇长,名字叫做夏洛特。乔伊.夏洛特!”
“镇长姓夏,虽然名字怪了点儿,但总算是个人名。你他娘的叫笨是怎么回事儿,人他娘的还有姓笨的?”对于这两个名字,左良玉听得云里雾里。他不明白,为什么名字还要带上智商。
“呃……!师长,西洋人都是这么叫的。他们跟咱们不一样,名放前边,姓放后面。”舌人无奈,只能给这位师长大人普及一下西洋姓名常识。
“我不管,你告诉他们。今后他们就叫杰明笨,那个啥镇长叫什么来着?”
“乔伊.夏洛特。”
“乔……!算了,他今后就姓夏,叫夏洛特。这名字真他妈特!还有把自己名放前面,把姓放后面的,不敬祖宗的东西!我替你们祖宗,帮你们改过来。”左良玉背着手,看着眼前这两个人。
翻译没办法,只能把师长大人的话翻译给他们听。同时告诉激动的两个人,这家伙杀人不眨眼,如果想活下去,最好按照他说的做。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没办法了,实在是没办法了。想要活下去,恐怕也只能顺从。从那些大兵的凶恶程度上判断,这位高级军官也不是什么好鸟。
“那个杰明,现在你就是他们的头。我不管你能不能管得了,反正我吩咐你们做的事情都会告诉你。如果你们做不好,那么就只能死。”
“知道了,军官阁下。”
“好!现在所有人,全都到教堂里面去。没有我的命令,不准出来。”
听到舌人的话,本杰明和夏洛特商量一下,立刻命令镇里的居民走进教堂。
居民们倒是很听他们两个的话,他们在夏洛特的带领下走进了教堂。当最后一个人走进教堂之后,大门被立刻关闭。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在教堂门口,手里捧着上了膛的步枪。
“那个杰明!你说说,你们这些人是什么人。在这里是干啥的,为啥我们走了一路没有水源,你们这里却能种植大片玉米。”左良玉问出了一大串儿问题,他实在有太多的问题需要答案。
“这些都是英国本土的重犯,他们被流放到这里。剩下的,就是对他们不离不弃的家人。”
“噢!”左良玉点了点头,他没想到大帅说的是真的。难道说,大帅有不为人知的情报系统?他居然对大英帝国了解到这种程度,难怪说英国人跟大帅作战,都是打败仗。
“那我看这里大多是沙漠,你们又怎么能种植这么大片的玉米?”左良玉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玉米地,这他妈的能有几万亩吧。
“这里其实是戈壁的边缘,再往里面走两个星期左右就是沙漠了。这里虽然没有河流,但这里地下水很充沛。而且这里的土地非常肥沃,每年的降雨也不少。我们打了许多井,只要春播时候浇灌一下就没问题,剩下的时间差不多都是雨水在浇灌,直到庄稼成熟。”
我擦!还有这样的地方,也就是说春播之后就没啥事儿了。剩下的活计,就是等秋天收玉米。然后把山一样高的玉米秸秆一把大火烧掉,草木灰重新变成地里的肥料。
左良玉哈喇子差点儿都流下来,这是一片怎样的地方。那些英国人流放到这样的地方,简直就是他娘的享福。
享福享的都造孽!
左良玉的心里严重不平衡,凭啥这些英国人就可以轻轻松松收获粮食。而大明子民,需要在田地里辛勤劳作。
当然,左良玉还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任务。
“附近哪里有铁矿!听说你们这里有一整座山是一块铁矿石!”远渡重洋来到这里,为的就是铁矿石,这可得问清楚了。
“铁矿?呃……这个我不知道!”杰明倒是说实话,他真不知道这里哪里有铁矿。更加不知道,左良玉嘴里山一样大的铁矿石,还他娘的是一块儿!别说不知道,即便是有,也是上帝创造的神迹,绝对不能告诉这个异教徒。
“没理由啊!”左良玉有些茫然的嘟囔,按照大帅的说法,这地方应该有大片的铁矿才对。这家伙怎么会不知道?大帅对这片奇异大陆上的东西,全都说中了。包括把崽子踹怀里蹦的家伙,八个能吃一天的大鸟。没理由在铁矿这件事情犯错!
一定是这家伙不老实,看他那发绿的眼珠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人。好人哪有眼珠发绿的!鬼才这样!
哼!不老实!
“来人,用刑!”
第七百三十章
李枭收到关于澳大利亚奏报的时候,已经是秋天。按照奏报上来看,陆战队的做派跟鬼子兵没啥区别。不过还好,基础设施没有烧。只是把人打包弄回来!
户部很喜欢从澳大利亚送回来的人,因为这些人里面。幸存的男人大多身材高大健壮,很适合送到矿山里面做苦力。好多女人也同样人高马大,深得大门大户的喜欢。柔弱的丫鬟干不了太多体力活儿,普通人家又不能养太监。这些身体强壮的黄毛人,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反正都是女人,也不怕后援着火。
反正这批人还没送到大明,就被各种渠道预定一空。出手购买的全都是高门大门大户!
李枭知道这么干很反人类,不过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每个帝国的原始积累都是腥臭无比,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每个汗毛孔都流淌着肮脏。
作为正在崛起的帝国,大明同样不能免俗。在机械还没有有效运用到矿山之前,矿山上总是需要身体强壮的苦力。欧洲人选择了失地的农民,著名的羊吃人就是生动写照。美洲选择了罪恶的奴隶贸易,数以亿计的黑奴被打包运送到了美洲大陆。
运输途中的各种艰辛,导致死亡率非常高。以至于每条奴隶船的后面,都有鲨鱼跟着。
优势文明对于劣势文明的掠夺,不单是从财富上,而是从人开始。
历史的车轮就是这样无情,一部分人要过上好日子,另外一部分人就得忍受苦难。这是人类面临的残酷必然,基本上这个问题无解。
在李枭经历的那个世界,基本上就是西方横行世界四百年的历史。现在有机会改变,李枭不介意把他们的策略照搬过来。作为古老的东方文明,李枭觉得中华有能力站在世界民族之巅。尽管脚下垫满了枯骨,但山顶的风景依旧让人目眩神迷。
那些标榜民主自由的地方,脚下又何尝不是枯骨累累。
“国家的盐铁禁令已经放开,盐帮和漕帮那些人可以送去澳大利亚一些。那里有英国人打下的基础,好多房舍和农田都是现成的。他们去那里,应该很快就会适应。”
“已经交办了。下面传过来的消息,很多人听说了那地方之后,都愿意去那里。官家给的待遇很好,每个人五十亩地,按照人头发。是自己种还是撂荒都没人管,而且五年之内没有任何赋税。朝廷还会发放农具给他们,总的来说待遇还算是优厚。”
“嗯!”李枭点了点头,艾虎生办事总能让人放心。
“哦!给他们发放武器,复转军人愿意去的,待遇可以加倍。一定要组织起民兵组织,咱们部队淘汰下来的武器,左轮步枪和手枪啥的,都给他们配上。那地方太远,如果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要有自保能力。不能惨案传回到国内,咱们再组织人去报仇。黄瓜菜都凉了!”
“这件事情,需要兵部协办才行。”
“你去找下张先生,他现在是兵部主官。海外移民要秉承武装移民的政策,我们不是去帮助那些土人的。我们是要去统治他们,武力绝对不可缺少。先要他们怕我们,才能让他们尊敬我们。”
“诺!您的意思,我会跟张先生还有盐漕帮的那些人说清楚。”
“探矿队要尽快出发,同时从各个钢铁厂招募人手。机器设备也要预定好了!只要找到矿山,立刻就在矿山边上兴建工厂。出过人员,补助要往优厚了给。
另外会同工部,勘验一些适合建港的地方。在那地方,我们需要很多海港。大型的那种!这样才能停泊大船,把机器设备送过去,还有各种物资送回到大明来。
大明需要发展,可你知道的。大明缺铜,缺铁,缺好多金属元素。这些东西咱们大明本土没有,只能把眼光看向海外。孙先生说我是土匪性子,自家没有就出去抢。
可你说说,大明发展到今天。每天都需要海量的物资,我不派人出去抢可怎么整。”李枭两手一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物资不足还想发展,只能走掠夺一条路。
“上天不公,好多好东西都不给我们中华。其实咱们最缺的不是这些金属,最缺的实际上是油。最近在玉门发现了油田,不过听说储量不太高。”
“管他高不高,先抽出来再说。就地建炼油厂,给飞艇提供燃料。明年通往哈密的铁路修通,我就会继续进兵。希望这一次,可以一直打到伊犁河谷去。
伊犁河谷那地方水草繁茂,而且有好大的地方适合耕种。那里不但可以游牧,更加可以耕种农田。在那里驻扎一支人马,武装移民屯田。我们就可以占领天山以北的整个西域!至于天山南麓,他们会派人来向我们投降的。什么时候维族人,也能征善战了。”
“大规模屯田没问题,现在的问题就是人。大明人口如今还是不足!户部统计,去年因为关中回鹘人闹事的关系。全年人口增长才两百多万!大帅您打下这么大的疆土,可如果没人能够占领也是枉然。
大唐的教训,咱们还是要吸取的。”
“是啊!水过流沙,咱们不能只在西域留下一些痕迹。咱们要在西域真正站住脚!所以,我把咱们的西部疆域定在伊犁河谷。只要打到伊犁河谷这个落脚点,我们不会再盲目前进。”李枭知道,艾虎生是担心李枭盲目扩张,最后导致因为疆土面积过大而无法统治的问题。
想当年大唐何等风光,设立了安西四镇。其疆土面积,远超过了当时大唐人口的统治能力。结果导致,大唐分崩离析的时候,安西四镇也随之成为了历史。那里的汉人下场极其悲惨,成为汉民族扩张的牺牲品。
历史不能重演,悲剧不能重演。在领土问题上,李枭知道节制。什么时候大明人口爆炸到装不下的地步,再向外扩张也不迟。反正,时间窗口在大明这一边。如今的主动权,也在大明这一边。
李枭认定时间窗口在大明这一边,葛尔丹却不这么认为。大明的军队已经成功占领了哈密,对于这个西域门户,葛尔丹连抢夺一下的心思都没有。
与大明打了这么多年的城市攻防战,也只有在兰州那次成功了。那一次,是有吐蕃人作为内应。可现在,哈密城里的蒙古人都被杀光或者抓光了。哪他娘的来的内应!
失去了星星峡,失去了哈密城。整个西域就像是没穿衣服的美女躺到床上,等待着大明的临幸。伊犁河谷水草丰美,是西域难得的宝地。不过宝地也保不住准格尔蒙古的颓势,想要活下去只能向西走。挤压那些实力更加弱小的民族,就像汉人那句古老的谚语。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虾米……!
葛尔丹自认为,还没有堕落到虾米的地步。他的眼睛落在了乌兹别克人身上,苍狼与白鹿的后代,伟大的成吉思汗的子孙,怎么可能是虾米。腐朽的布哈拉汗国才是虾米,大明要吃老子,那老子就吃你了。
从冬天开始,葛尔丹就开始积极准备对布哈拉汗国的进攻。时间到了九月,草原上草长鹰飞兵强马壮。葛尔丹开始了自己凶悍的征程!
事实证明,只要不是面对大明那样狂暴的对手。蒙古骑兵仍旧威力绝伦!
泽拉夫一战,葛尔丹麾下三万蒙古骑兵,轻易的就撕开了乌兹别克人的防线。当乌兹别克人集中了大量军队准备反击的时候,铺天盖地的火箭弹从天而降。
密集的乌兹别克人军阵一瞬间就被硝烟吞没掉,硝烟过后只留下满地的残肢断臂。
时代变了,蒙古骑兵手里拿着的不再是弓箭,而是威力绝伦的步枪。他们身后不再是累赘的匠人营,而是威力惊人的火箭弹。
乌兹别克人完全被打蒙了,他们不明白蒙古人用了什么新式武器。以至于武装对抗成为了单方面的屠杀!
自从泽拉夫一战之后,作战时间表就变成了行军时间表。蒙古骑兵所到之处,基本上没有抵抗。所有的城市全都关闭城门,居民们关闭院门屋门。
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抵御强大的蒙古骑兵。毕竟在成吉思汗的年代,蒙古骑兵只是攻击那些重要城市。一些小城,蒙古骑兵根本懒得去攻占。
风一样的骑士用力抱着硕大的炸药包,催动强健的战马在夜间飞奔到城门口。扔下点燃的炸药包,厚重的城门就会像两个纸片片一样被炸飞。
城上守军在爆炸声中乱成一团的时候,蒙古骑兵闷雷一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颠簸的战马上,蒙古骑兵的枪法依旧很准。城墙上的乌兹别克士兵,只要敢露头,就会被子弹礼貌招呼。
一座又一座城市被攻占了,乌兹别克人对于蒙古人恐惧到了极点。到处都流传着蒙古人残暴的传说,当年成吉思汗血洗撒马尔干的事情,又被重新提起来。这座布哈拉汗国都城里面的人,全都战战兢兢心惊胆战的听着蒙古人越来越近的消息。
稍有能力的人,都会带着自己的家眷还有财产逃出撒马尔罕。去哪里不要紧,反正远离蒙古人就对了。天知道那些残忍的蒙古人,会怎样对待城里的居民。
“伟大的埃米尔,老臣建议您赶快搬到布哈拉城去。并且积极跟蒙古人谈判,反正蒙古人只是想抢一些东西而已。他们不会占着不走的!”曼吉特首领穆哈拉,对着埃米尔惨然说道。他的军队在泽拉夫之战中损失最为惨重,现在的他只想离蒙古人越远越好。
“你这老家伙,你已经被蒙古人吓破了胆。乌兹别克人,绝对不会像蒙古人臣服。伟大的埃米尔,几百年前成吉思汗攻破撒马尔罕的事情您该知道。您忍心,千千万万慕斯林的生命被豺狼一样凶狠的蒙古人夺走吗?”
“****你少说漂亮话,泽拉夫之战的时候你在哪儿?我们部族的战士为帝国流尽了血,那时候你的人在哪里?”穆哈拉怒不可遏,泽拉夫战役的时候,他实际上是二线部队。因为****的军队溃败得非常快,他才受到蒙古人凶残的攻击。
“我们部族的战士没有流血吗?都是你的人不堪一击,才让蒙古人如此嚣张。”****立刻回敬。
“好了!好了!”看到穆哈拉还要反击,埃米尔赶忙阻止这场毫无意义的争吵。
乌兹别克人虽然建立了统一的王朝,可各部族首领还是有非常大的权利。平日里他们就勾心斗角,为了各自的部族攫取最大利益。现在豺狼一样的蒙古兵入侵,他们还是为了各部族的利益纠缠不休!
撒马尔罕是****的势力范围,他当然要死守这里。而穆哈拉的势力范围在布哈拉,他当然愿意把人撤到布哈拉去。只要和蒙古人和谈成功,他就能保住自己的地盘。至于****的死活,穆哈拉不会在乎。
“事到如今,我们的确不能打下去了。蒙古人不但战马快如闪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武器比咱们精良得多。凭借咱们的武器,和他们打就是送死。我建议,和谈!答应蒙古人的一切要求!”另一位重臣穆斯塔法也站了出来。
他一发言,刚刚寂静的朝堂上再次热闹起来。朝臣们不断的争论着,有些人争得面红耳赤,挽起袖子就要开打。好在上殿之前,他们的武器都被收走。不然,当堂火拼起来也是极有可能。
“够了!够了!”埃米尔看着手下的人非常愤怒。
“涂尔干,你去和蒙古人和谈,看看他们会提出怎样的要求。”愤怒过后,埃米尔还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毕竟他也知道,如今的乌兹别克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就算要和谈,我也不会放弃撒马尔罕。”听说和谈两个字,****立刻大声叫嚷起来。
第七百三十一章
夕阳下,撒马尔罕的城墙露出一个又一个缺口。那些豁口又大又长,残存的城墙好像老太太的牙齿一样,孤独的矗立在夕阳下。
城里冒着浓烟,爆炸声此起彼伏的传出来。不时就有新的浓烟腾空而起,烟雾中带着橘红色的火焰,显示出爆炸的威力非常强劲。
葛尔丹看着眼前残破的撒马尔罕,恨得牙根都快咬碎了。
本以为乌兹别克人会很快屈服,可他们的国王都投降了,这座城市居然还不投降。心里腹诽了一下蒙古人的骄傲成吉思汗!都是他在几百年前对撒马尔罕的疯狂屠城,在造成今天的局面。
不知道谁散播的谣言,说蒙古人占领撒马尔罕之后,会效仿祖先制造同样的大屠杀。城里的每个乌兹别克人都信了这个谣言,所以抵抗非常激烈。城墙没有攻破的时候,小孩子都知道往城墙上搬砖。
进攻城墙是顺利的,长管炮拉过来。不管多么厚重的城墙,都能一层接着一层的被啃穿。可攻破城墙之后的巷战,就让葛尔丹头疼了。
无论蒙古人的装备有多么精良,作战有多么勇猛。对这座足足有二十万人口的城市来说,他们都是外来人。当地人牢牢的占据着地形优势,蒙古兵们冲进了撒马尔罕,就像是一头狂暴的战狼进入了迷宫一样。
房顶会往下扔砖头或者石头,墙角可能会有火枪子弹射过来。不是蒙古人那种制式步枪,而是最为原始的火铳。这玩意还在打铁沙子,虽然离得远了准头堪忧。可在十几米的距离上,这东西的杀伤里非常大。伤兵营里面躺满了嚎叫的战士,基本上都是被这种枪射伤的。
他们可能不会死,但一定会落下残疾。好多骁勇的战士眼睛被铁沙子喷瞎了,还有些人被打得前胸都是铁沙子。医生往外取的时候,嚎叫的声音已经不似人声。
乌兹别克人用弓箭,弹弓等所有一切方式攻击蒙古人。地形不熟的蒙古人吃了大亏,第一个突进市区的千人队只回来一百多人。剩下的,不是变成尸体,就是正在变成尸体。
凶狠的蒙古人不甘心吃亏,开始射杀见到的一切会移动物体。包括老人,孩子,妇女还有狗!
可肆意的屠杀,更加激起了撒马尔罕人的愤怒。街上开始流行自杀式爆炸,一队蒙古兵小心的走在大街上。会有一个身上背着炸药包的家伙从房顶上蹦下来,“轰”的一声巨响之后,这一队蒙古兵也就废了。
开始还只是袭击成队的蒙古兵,现在这些家伙已经连三五成群的蒙古兵都不放过了。只要有两个以上的蒙古人扎堆,说不定哪里就会有炸药包落下来。
一座碎砖烂瓦的城市,现在已经成了一座绞肉机。看到一队队蒙古士兵冲进去,然后变成伤员或者尸体被抬出来,葛尔丹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这些都是自己征战天下的本钱!
迫击炮被调了上去,却也没有办法。想要炸中目标,你得先看到目标。可蒙古人现在面对的是神出鬼没的敌人,而且不分男女老幼。反正怎么着都是一死,干掉一个蒙古人再死,似乎也划算一些。
吉日勒带着自己的一队手下,沿着布满了碎砖石的街道小心前进着。街道上满是尸体,多数是乌兹别克人,只有少数是蒙古人。
木制的门窗在燃烧,冒出袅袅黑烟。吉日勒不敢有丝毫大意,他的队伍分成三部分。最前面的是两个尖兵探路,再后面是十几个人跟进,最后才是他的大部队。手下五十个兄弟,呈梯次配备。
吉日勒觉得这样安全些,至少在两个尖兵被干掉的时候,后面的人可以干掉更多的乌兹别克人。在他来到这条街道之前,百夫长带着另外五十个人去了另外一条街。当吉日勒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全都成了尸体。在他们的尸体周围,是不下两百个乌兹别克人。
警惕的看着四周,尤其是头顶。吉日勒不敢有丝毫大意,看到头顶爬上房的哨兵没有任何动作。这才敢下令,队伍继续搜索前进。
一个乌兹别克小孩儿忽然间在街道上跑过,十几支步枪几乎同时射击。血雾在小男孩儿身上喷溅出来,哨兵呼出一口气,拉动枪栓重新推弹上膛。这样的地方,随时保持弹仓里面有随时可以击发的子弹非常重要。
忽然间,哨兵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回过头来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柄雪亮的砍刀。刀锋反射着阳光有些刺眼!还没等他做出反应,脑袋就飞了起来。腔子里的血喷出老高,整个身子向房子下面栽倒下去。
似乎是讯号,一瞬间无数人从街道两侧涌出来。就好像进了狼的羊圈一样,这些乌兹别克人手里拿着菜刀、斧头、木棍甚至是砖头。这些人里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甚至还有七八岁的娃娃,也拿着砖头跟着跑。
很奇怪,冲在前边的都是老人。他们刚刚冲出来,就被严阵以待的蒙古兵射翻在地上。只有十几米的距离,想要打偏非常不容易。
老人们倒在血泊里面,后面的人更加疯狂。他们张着嘴高声喊着号子,眼睛瞪得要从眼眶子里面鼓出来。脚下的步子奇快无比,只是呼吸之间。他们已经窜出了十几米,来到蒙古兵的眼前。
吉日勒刚刚推上一发子弹,对着冲到眼前的一个家伙就是一枪。子弹打中了胸口,可以看到这家伙胸口的皮袍子被撕开,碎骨头和鲜血飞溅出来喷了他一脸。
来不及拉动枪栓,一把斧子已经当头砍下来。无奈的吉日勒只能举起步枪,刺刀一下子捅进了那家伙的身体。奇怪的是那家伙被刺刀扎穿,却像没事儿人一样。前胸被枪管卡主,手里的斧头挥舞几下都没能看到吉日勒。
吉日勒想把这家伙甩开,因为身边已经又有人冲过来。抽了两下,刺刀居然纹丝不动。
被他捅穿的那个乌兹别克人,嘴里带着笑,露出沾满鲜血的牙齿。双手紧紧抓住刺刀,不让吉日勒抽出来。
眼看一个拿着切肉刀的家伙冲过来,吉日勒也拼了。猛的一抽步枪,刺刀抽了出来,半个手掌也掉到了地上。
刚想用步枪去戳,砍刀已经砍到了他的肩膀。砍刀把骨头劈断了一半儿,吉日勒的胳膊无力的耷拉下来。还没等吉日勒惨叫,一块板砖迎着面门就拍了下来。
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飞身扑倒了吉日勒。骑在他的身上,用手里的石头不断砸吉日勒的脑袋。石头上很快沾满了头发、鲜血以及脑浆。
四周惨叫人与咒骂的声音响成一团,可男孩儿充耳不闻,他只是很用力的砸吉日勒的脑袋。知道手被吉日勒的头骨划破为止!
前后不过片刻的工夫,一整队人被活活打死。乌兹别克人开始扒蒙古人身上的弹药,还有人扒蒙古人的衣服。年青的小伙子们捡起蒙古人的枪,迅速消失了附近的建筑物里面。
很快街道上恢复了平静,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只是地上多了许多尸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小的那具身体,只能够到成人的腰。。
蒙古兵没一个活下来,他们全都躺在血泊里面瞪着眼睛仰望天空,眼睛里面已经失去了生命的光华。吉日勒比较倒霉,他只剩下半张脸。眼珠子抓在耳朵边上,模样十分凄惨!
再一次看到自己的士兵伤亡惨重的撤出来,葛尔丹知道不能这样打下去了。如果在这里把本钱赔光,那些在暗处观察的势力,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把自己撕成碎片。
这些年葛尔丹取得了很多成就,可也得罪了很多人。他的侄子阿拉布坦,就发誓跟他不共戴天。对于葛尔丹来说,失去军队就意味着悲惨的死去。
“派人去告诉埃米尔,让他派军队来这里。不然,我去布哈拉直接把他抓过来放在火上活活烤死。”葛尔丹忽然间想出了一个主意。
既然撒马尔罕如此顽强,不如调集乌兹别克人进城作战。倒是要看看,乌兹别克人跟乌兹别克人打起来,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在埃米尔派军队来之前,围住撒马尔罕,不准一粒粮食运进去。同时抢掠方圆二十里内所有的乌兹别克人,抢夺他们的粮食以供军需。”
计毒莫过于放火,计恶莫过于绝粮。既然进攻不顺利,葛尔丹决定绝粮。这也是攻打城市不顺利的时候,非常常用的做法。
当然,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对城市破坏比较小,毕竟葛尔丹是想搬家来撒马尔罕,并不是想来摧毁这座历史古城。
葛尔丹做梦也想不到,当二十万人咬死了跟他死磕的时候,他居然真的打不下来这座蒙古人曾经屠灭的城市。
当然,还有葛尔丹更加想不到的事情在等着他。
第七百三十二章
草原上正有一支庞大的骑兵,正在向撒马尔罕挺进。这支骑兵的首领不是别人,正是葛尔丹的死敌阿拉布坦。
年青的阿拉布坦看了眼身后的队伍,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大八粒步枪。褡裢里面有手榴弹,驮马上背负着弹药和给养。
他从来没有这样阔绰过,即便是在跟汉人打仗的时候。英国人支援的武器弹药,大多数也被葛尔丹截留,能分到他手里的少之又少。哪像现在这样,每人三百发子弹。还不算腰里的左轮手枪!
带着队伍投奔格日图这步算是走对了,他永远忘不那座宏伟的大明都城。山一样高的城墙,人多得像天上的繁星。街上有各种各样的商铺,好多售卖的东西他见都没见过。
与这样的国家作战是多么的愚蠢,阿拉布坦觉得自己在过去几年蠢得冒烟。
见到了那位非常年青的大帅,看样子应该还不到三十岁。他带着自己参观了大明的武器试验场,见识过了大明帝国的各种武器。
精锐的大明野战师,全都换装了阿卡四七步枪。这种步枪可以一次装弹三十发,在打完之前不需要装填子弹。而他以前用的步枪,一次只能装五发子弹。火力连续性根本没办法相提并论!
阿卡四七步枪,阿拉布坦还能接受。毕竟,这种步枪还不算十分逆天。可当他看到马克沁重机枪之后,他的世界立刻颠覆了。
这种枪居然可以在一眨眼时间内,射出那么多子弹。骑兵在这种枪面前冲锋,简直就是去送死。不敢想象大批骑兵冲锋的时候,遭遇十几挺重机枪的下场。用那位大帅的话来说,这种枪的问世,标志着蒙古人只能在能歌善舞这条路上发展。任何想要进攻中原的企图,都会被重机枪撕成碎片。
准格尔蒙古人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依附汉人。这是让阿拉布坦绝望的发现,因为他看见的强大帝国是蒙古人永远无法击败的。
想要继续生存下去,在大明的羽翼下生存下去,就必须为大明作战。阿拉布坦准备去找自己的叔叔打一仗,用亲爱叔叔的人头换取准格尔蒙古人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
在汉人那里,这就叫投名状。
留下所有家眷部众阿拉布坦挥军进兵伊犁河谷,赶到那里的时候才发现。葛尔丹居然把自己的部众都带走了,听说他们要迁居到奇尔奇克河谷绿洲去。
阿拉布坦知道那地方,那是乌兹别克人的地盘。以他对乌兹别克人的了解,他们绝对不是叔叔葛尔丹的对手。
“快着点儿,去抢葛尔丹的烤全羊。”阿拉布坦不再犹豫,挥舞着手里的马鞭催促队伍行军。
自从骑兵全火器化之后,他们就不再需要靠冲锋进攻了。在大明,他学会更加高明的骑兵战法。阿拉布坦认为,他可以摒弃蒙古人使用几百年的战术了。
撒马尔罕城下的葛尔丹,完全没有料到一头恶狼正悄然逼近。他还在等待埃米尔的军队!
葛尔丹相信,埃米尔失去了祖先的勇武。如今的布哈拉王朝懦弱如羊!好像撒马尔罕这样的城市,应该是硕果仅存的硬汉。
午夜的月光照耀在撒马尔罕城外的大地上,今天的月亮很圆很大,玉盘一样的月亮将大地照如白昼。
惨烈的攻城战之后,蒙古军已经十分疲惫。冷锋吹着篝火忽明忽暗,不时溅.asxs.点火星。哨兵抱着枪,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
军官们也都钻进自己的帐篷,这几天的攻城战实在是榨干了每个人的体力。黑暗中,模糊的黑影正慢慢靠近蒙古人的营地。
阿拉布坦趴在小山丘上,用望远镜观察远处的军帐。距离大概四里地,迫击炮够得着。
“看到那片没有篝火的地方了么?”阿拉布坦指着远处一片帐篷说道。
“看到了,那些用帆布盖着的应该就是火箭弹。”绍伊古肯定的点了点头,作为蒙古军官,他非常熟悉蒙古军宿营时的安排。
“集中所有的迫击炮,轰击那片弹药堆集场。”阿拉布坦恶狠狠的说道。
“那一定很壮观。”绍伊古舔了舔嘴唇,如果那片弹药堆集场炸起来,足以轰平半个蒙古军营地。堆集的弹药太多了,不光是火箭弹,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炮弹和子弹。
“给你半个小时准备,去干吧!”阿拉布坦掏出怀表看了看,这是那位年轻大帅送给他的礼物。
绍伊古的身影很快消失了!
很快驮马驮着迫击炮被牵了出来,距离蒙古军营很近,所有的战马都戴上了嚼子。蹄子和铁器都被用布条仔细的缠好,不许发出丝毫声响。
驮马踩过被干掉的暗哨尸体,炮兵们飞快安装好迫击炮。绍伊古趴在小山包上,开始计算着射击诸元。
葛尔丹烦躁踹走了光屁股的乌兹别克女人,该死的女人睡觉居然打呼噜。乌兹别克女人受惊的母鹿一样逃走了!葛尔丹坐在毡垫上,呡了一口马奶酒。
他奶奶的,自从离开吐蕃之后,好像什么事情都不对劲了。跟汉人打仗,几乎就没赢过。什么时候羊一样懦弱的汉人,比狼还要凶悍了。
当他看到一个普通的汉人,拿着木棒就敢对抗蒙古大军的时候,惊讶的下差点儿掉到地上。这还是那个想欺负就欺负一下的大明?
不想那些烦心事,葛尔丹决定睡觉,明天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如果埃米尔还不来,他决定去问问他,是不是想被串在架子上替代烤全羊。
毯子刚刚盖到身上,葛尔丹就感觉自己的身子弹了起来。然后就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巨大的牛皮帐篷被呼啸的狂风一下子吹倒,把葛尔丹埋在下面。
站在阿拉布坦的角度上,他感觉爆炸的火光足足有一百米那么高。巨大的爆炸声,使得他耳朵瞬间失聪。冲击波的狂风,几乎让他窒息。大地的震颤,让阿拉布坦差点儿吐出来。
无数着了火的人和马在营地里面乱窜,爆炸炸飞的尸体居然被抛到五里地远的阿拉布坦面前。
看着眼前还在冒着热气的尸体,阿拉布坦决定再也不吃烤全羊了。
蒙古军营地已经变成巨大的篝火堆,阿拉布坦前出的手下,趴在戈壁上以篝火为背景,对着乱跑的蒙古兵不断射击。
这种射击就像是在打兔子,大八粒步枪的口径虽然小了点儿,但射击精确度却很高。
蒙古人好像天生就喜欢射击,而且擅长射击。从弓箭到步枪无一例外,步枪的声音霸道开散,几乎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葛尔丹从塌了的帐篷里面爬出来,厚重的牛皮差点儿让他窒息。贪婪的闻着带硝烟味道的空气,只是喘了几口,就看到自己的士兵被人像黄羊一样射杀。
“迫击炮!迫击炮!传尔丹,传尔丹!该死的,快把传尔丹拉起来,让他开炮打那些阴险狡猾的狐狸。”葛尔丹指着远处的枪口火光,疯狂的叫嚣。
多年战阵经验,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从枪声已经能够听出来,这是明军惯用的步枪。
明军打到撒马尔罕城下了?这他娘的不可能,就明军那点儿骑兵,敢深入中亚?
随着葛尔丹的叫嚣,蒙古军开始反击。谁也不敢在这时候骑马冲锋,那跟找死没有任何区别。双方纷纷骑兵改步兵,趴在地上互相射击。
双方的迫击炮也在互相射击,死在迫击炮弹碎片下的士兵,远比子弹打死的多。
两支都说蒙古话的军队,就在乌兹别克人的土地上忘我的撕杀。从天黑一直杀到天亮,未分胜负!
太阳升起来了,阳光照耀在布满硝烟和尸体的战场上。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一条黑线,葛尔丹看到那条黑线出现的时候,悬着的心一下子坠落到了谷底。
那些不是别人,正是撒马尔罕冲出来的人。这些里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十几岁连胡子都没长齐的孩子。
他们有人手里拿着缴获蒙古人的步枪,有些拿着乌兹别克人装备的步枪。更多的人手里拿着木棒、菜刀,砍刀、匕首,还有从步枪上摘下来的刺刀。
这些人明显精神不正常,具体表现在不怕死,也不在乎死。
他们疯狂的奔跑着,步枪打倒了前排,后排人立刻捡起武器接着冲锋。迫击炮弹炸死几个人,后面的人迎着硝烟继续冲锋。
撒马尔罕的居民们“嗷”“嗷”叫着,他们瞪着鼓出血丝的眼睛,挥舞着手里原始的武器。尸体铺满了冲锋的道路,当他们冲进蒙古军营地的时候,形势一下子就变了。
向来凶猛如狼的蒙古人,现在却被人撵得像兔子。撒马尔罕人用木棒,用砍刀,用石头,用拳头,用牙咬!他们想要撕碎看到的每一个蒙古人,完全是不要命的同归于尽打法。
葛尔丹第一次发现,女人尖利的爪子会有那么大杀伤力。
“撤退!撤退!”当地平线上又出现一条黑线的时候,葛尔丹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
就在昨天,他还盼望着埃米尔的到来。可今天,他非常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居然想出这样愚蠢的主意!
第七百三十三章
宽大的包厢里面,坐着李枭、李休、李虎三兄弟。场面沉闷的可怕,李枭端起茶杯吹着上面的茶叶沫子。
李休双手交叉在大腿上,两只拇指不断搅动。
李虎一口接着一口的抽烟,吐出来的烟雾差点儿把他包围了。
包厢的门忽然间打开,李浩走了进来。看到几位哥哥,龇牙乐了一下。黝黑的皮肤衬托得牙齿很白,刺眼的白。
“大哥好!二哥好!三哥好!”问了一圈儿好,似乎被沉闷的场面吓到,傻愣愣的站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四!坐吧。”李枭指了一下身边的座位,李浩赶忙摘下帽子坐了下去。
“今天咱们兄弟几个都在,老三!你的事情有什么话说。”李枭放下茶杯,看着不断抽烟的李虎。
“事情是我做下的,我只是想带着兄弟们打下一片地盘。大哥你处置我没关系,不要处置我的那些兄弟们。是我带他们去的埃及,一切都有我担着。”
李枭看了一眼李虎,李家男人从来不缺这点担当。不过……
“虎子!爹娘大姐都不在了,我是当大哥的。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不是想分家。”
“大哥!”李休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李浩惊得站起身来。
李虎手指间夹着的烟落在桌子上,烟灰迸了好大一片。
如今李家的天下是李枭一手打下来的,虽然好多东西都挂着朝廷的名目,但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那些就是大帅的。可以说,李枭现在是不是皇帝的皇帝。说起来有些拗口,但却是不争的事实。
自古国不可一日无君,可现在大明已经好几年没了皇帝。没人提起这件事情,所有人都选择了故意遗忘。皇位的话题成为了朝堂上的禁忌,没哪个不开眼的拿出来说事儿。
所有人都认定,大明已经名存实亡。李枭距离皇帝位的称号,不过就是到天坛跟老天爷说一声,然后坐到太和殿里的那个位置而已。
甚至,连孙承宗都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李枭忽然说要分家!怎么分?
自古皇帝对于权力都很独,父杀子、子弑父。兄屠弟、弟杀兄。祸起萧墙,骨肉相残的天家惨变史不绝书。
难道说,李家也难免天家诅咒?
“大哥……!”李浩嘴唇哆嗦,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
“大哥,老三是莽撞了一些。可他的想法也是好的,只要修成了那条运河就……!”
“我知道!没你事儿,坐下!”李枭没好气的瞪了李休一眼,李休无奈坐到椅子上。
“老三!虎爷!很爷们儿啊,很光棍啊!所有事情都是我搞出来的,不要难为我的那些兄弟们。
我是你大哥,你这么干想没想过有难为我?你去看看家属来领骨灰时的样子,爹娘老子找我要儿子,妇人们找我要丈夫。还没膝盖高的孩子,抱着我的大腿要爹。
我拿什么还!你告诉我,我拿什么还他们……!
七尺高的汉子,变成那么小小的一坛子骨灰带回来。你让我跟他们怎么交代!”
“你崩了我好了!”李虎腾的站起来。
“崩了你他们能活,我早崩了你。”李枭也站了起来,脖子上青筋直冒。
“富贵险中求!他们走的时候,都是说好了的。”李虎站起身,老虎一样的咆哮。
“带着几百个人就想去占领历史几千年的国家?你脑袋被驴踢了!整个慕斯林世界人口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你杀的完么?”
“我不想杀他们,我只是想休运河。”
“那是人家的土地,有人把辽东占领,说是要拿来种粮食,你干么?”
“那里是沙漠!”
“沙漠你靠什么活。”
兄弟两个跟斗鸡似的,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李休和李浩站在边上看傻了,从来没人敢跟李枭这么说话。一般情况下,跟李枭架没吵完,人就进了地狱。
顺子在门口钉子一样的站着,警卫们看着他也都一个个默不作声,目视前方做选择性失聪。
“啪!”李枭气得脸红得发紫,一巴掌甩在李虎的脸上。
“我……!”李虎瞪圆了眼睛,可举起来的手还是没敢打过去。
“大哥!大哥!”李浩一把搂住李枭的腰,常年在野外历练打熬的好筋骨。李枭一挣居然没挣脱!
“虎子!怎么能跟大哥这样说话。”李休一把抱住了李虎,双臂用力硬是把李虎按在了椅子上。
“放开我!咱们的命是他从鞑子那里救回来的,今天的一切也都是他给的。让他崩了我吧!崩了我啊!”被按住的李虎仍旧不断叫嚣着。
“我他妈……!”李枭一把抽出左轮手枪。
“大哥!”李浩吓得赶忙攥住李枭的手,用尽全身力气死死按住。
“老四!你不要拦着,让他往这打。”李虎指着自己的脑门儿,瞪着眼睛朝李枭叫嚣。
“我宰了你……!”
“砰!”
一声枪响,门立刻被撞开。侍卫们潮水一样涌进来,看到眼前的情形也是发傻。
李浩死死抱着李枭,死命按住李枭的手。李休死死压住李虎,身子挡在李虎身前。侍卫们扎着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顺子,你他娘的愣着干什么。把老三抓起来押出去!”看到顺子闯进来,李休拼了命的喊。
“呃……!诺!”顺子看到李枭眼睛都红了,知道这样下去李枭真能毙了李虎。
立刻对着手下侍卫一挥手,几个侍卫冲过去反剪李虎的胳膊,把李虎押了出去。李休缓过手来,死命掰开李枭的手,把左轮手枪夺过来交给顺子。
“大哥!您消消火,老三不该顶撞您。要打要骂都使得,就不要动枪了吧。”扶着李枭坐到椅子上,李休一副随时防备的模样。
“几百条人命啊!
阿卡步枪他丢了多少支,被埃及人捡到送给吴三桂。不出几个月仿品就得出来!还好,马克沁重机枪产量有限把得严。不然把马克沁带过去,被埃及人缴获,那热闹就大了。
你说说,咱们大明如今被英国在屁股后头拼了命的追赶。我是日防夜防,他倒是来了个送货上门。”
“他也是为了咱们大明好,有了那条运河的确是很大的利益。”李休接过李浩倒过来的茶水递在李枭的手里。
“我还不知道运河会有很大的利益?可一条四百里的运河,是一天两天能挖得好的?印度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大明的商船还不能出新家坡外海。这个时候,谈什么他娘的运河。
老老实实把印度打下来,再说运河的事情。吴三桂那个王八蛋现在已经的印度之王,上个月英女皇想调走他。英女皇派来的人,刚刚登岸就被人暗杀了。
如今他在印度,武装起来十五个精锐师团。完全参照咱们的编制,而且武器也是制式步枪。迫击炮,火箭炮,还有用来攻城的长管炮应有尽有。除了榴弹炮现在对他还是秘密之外,也就只有阿卡步枪和马克沁了。
现在,阿卡步枪被埃及人缴获了去。我告诉你!那些步枪一定会出现在吴三桂眼前,他只要让牛津、剑桥的那些工程师逆向仿制,不出半年就能批量生产。到时候,咱们的优势又小了一点儿。
为什么我要拼了命的往西边打,还不是为了尽早打开印度北部通道。尽早进攻印度!只有打下了印度,咱们大明才再也不会缺少劳动力。而且,还能铲除吴三桂这个生死大敌。
可你看看他都干了什么?早早跑到中东去招惹那些慕斯林,让他们憎恨我们大明。让他们和吴三桂联合起来!
拿破仑打仗有两把刷子,若是在以前。咱们部队淘汰下来的二手武器给他,就能够轻松打败埃及人。
可现在……!你等着看,吴三桂一定会大力援助埃及人。想要拿破仑在埃及站稳脚跟,不让英国人控制埃及,就得给拿破仑真材实料的东西才行。
还有好多事情,没办法跟你细说。总之他这么一闹,咱们会被动很多。”李枭想想生气,甩手把茶杯飞了出去。
李休和李浩也没有办法,李虎做得是过份,可也不能看着他被李枭枪毙吧。
“大哥!您先消消火,这事情咱们以后再说。老四也不是经常回京城,前几个月他还在楼兰发现了一具楼兰美女的干尸。让老四陪着大哥喝两盅,给大哥说说西北的趣事。
顺子!让人摆酒。”李休不等李枭同意,就招呼顺子。
顺子看了李枭一眼,看到李枭没有反对,赶忙吩咐身边人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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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听说李家那边打起来了,都动枪了,您不去劝劝?”孙之洁端着一碗参汤走进了孙承宗的书房,放在桌子上一边揉着孙承宗的肩膀一边说道。
“你个傻小子,那是李家自己的事情,老夫为什么要管?人家兄弟打架,打过了还是兄弟。老夫是什么人,外人!
李家最忌讳的是什么?就是外人干预李家兄弟之间的事情,再说李虎这一次真的是胆子太大了。居然敢带着几百人,就去远征埃及。这不是开玩笑么!”
“都是以前打仗打的太顺了,以为自己天下无敌来着。虎子就是那么一副脾气,说穿了就是孩子气。”
“哼!大胜仗那是李枭打的,哪场胜仗是他李虎打的。知道你跟李虎是陆军军官学校的同学,平日里又总是混在一起。
我警告你!李虎的事情你不许参合,就算是李枭拿枪毙了李虎,你也不准掺和。知道了么?”孙承宗脸色非常凝重的告诫孙之洁。
“知道了,爷爷!真的会毙了虎子?”孙之洁瞪大了眼睛,没想到爷爷会说李枭会毙了李虎。
“该有的姿态李枭一定会有,这一点不用怀疑。不过真毙了李虎倒不会,别看李虎经常违逆李枭。可几个弟弟里面,也只有李虎最为憨直。枭哥儿最喜欢的,其实也是这个李虎。
再说枭哥儿的性格,连大明子民他都不愿意多死一个。自家的弟弟,他能愿意处置?
依老夫看,最后无外乎有人说说情啥的。这场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板子高高举起最后轻轻放下。虎子会遭点罪,但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哦!”从爷爷这里打听清楚,孙之洁也放下了心。刚刚托人打听,李家兄弟吵架居然动了枪。孙之洁脊背都有些发凉,他还以为李枭真的要毙了李虎。
都是陆军军官学校同一期的兄弟,孙之洁和李虎、曹变蛟、祖宽、祖承训他们都是哥们儿。大家伙都不想李虎有不好的下场!
爷爷的话算是托了底!
可能帮李虎说话的人是谁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孙之洁好久,可李休脑袋一转就想到了人选。
如今能给李虎讲情的,只有敖沧海和满桂。满桂驻防在甘肃,想来京城很不容易。不过敖沧海就住在京城,他和李枭一起在北戴河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同视察了整个辽东。
通过辽东之行,俩人看到了大明如今的工业家底。从各种资源,尤其是铁矿资源上来看,大明的确不适宜现在就发动大规模军事行动。
身为主战派领秀的敖沧海,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大明如今只能支撑得起局部战争,而不是前些年那种大规模全面战争。
现在在京城里面,难得放几天假陪陪老婆孩子。
论起个人交情,没人赶得上敖沧海。
自从辽阳城之后,敖沧海和李枭就没有真正分开。这是真真正正的生死战友情,而且他家里与李家关系莫逆。
李浩和李玉几乎就是敖爷的媳妇带大的,两家人的情谊可谓深厚。
趁着李浩和李枭谈论大西北见闻,李休借着尿遁溜了出来,直奔敖沧海的府邸。
ps:今天是七夕节,老龙祝愿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同时祝愿七仙女与董永,一年一度的桥震幸福愉快。
可怜的老龙,我的红包在哪里……!
第七百三十四章
“这么说,今年玉门关到哈密的铁路修不通?”
“那是肯定的,这个月份那里已经开始降温。到了冬天地冻得梆硬,根本不能施工。就算是强行在冻土地上施工,来年春暖花开地软了之后还是会塌陷。
火车以碾压,肯定会造成铁轨变形什么的。铁轨变形,脱轨事故跟着就来了。这是一定会发生的,没办法!”为了吸引李枭的注意力,李浩特地把话题引到了玉门关到哈密的铁路上。
李枭无奈的抽了口烟,到哈密的铁路都这么难修。那么到伊犁河谷的铁路,就更他娘的想都不要想。按照目前的状况来看,且得修个三五七年。
问题是,伊犁河谷那样西域少见的水草丰美之地。等上个三五七年,还不又冒出一个草头王来?
遥远的西域从来不缺少野心家,李枭知道这一点。如果不解决好西域问题,那将是大明的重要安全隐患。
毕竟此前攻灭华夏政权的,大都是这些北方来的蛮族。大明需要一个缓冲地带,同时也需要广袤西域的矿产资源。
更不用说,西域那里好多地方光照充足海拔适宜。绝对是棉花种植的好地方,现在大明各种布匹的出口数字与日俱增。对棉花的需求非常庞大,中原的土地大都要耕种粮食,谁家敢拿好地种棉花,一定会被村里的老人喷一身口水。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八十岁的老家伙,就算是到公堂上都会有座位。一个乡下的年青后生仔,怎么敢跟他们争执。万一老家伙倒地不起,那绝对是大事故。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开了,敖爷大大刺刺的走进来。拍了拍李浩的肩膀:“行了小子,别白话了。”
如蒙大赦的李浩赶忙跳开,给敖爷让位置。仆役很得有得色的给敖爷换上新的碗筷。
“大哥,我吃饱了。”看到敖爷进来,李浩赶忙开溜。对这位大哥,他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害怕。
“挺好个孩子,让你吓成什么了。”敖沧海看看李浩的背影,揶揄了李枭一句。
“哎……!坐在这个位置上,能不让人怕么?想杀人!一个眼神儿过去,好多人抢着帮你杀。想要钱,露点口风,明天老子就他娘的被金币活埋了。
辽军在手,天下尽在掌握。无数人仰我的鼻息生存!你看看,亲弟弟也吓成这副德行。如今能好好坐着一起喝口酒的,也只有你和满爷。
剩下的,看到我入座。屁股永远只坐个椅子边,夹菜也是战战兢兢的,一顿饭下来没点儿骑马蹲裆式的功夫,能累晕过去。”
“哈哈!你小子也知道累了,我他娘的早就感觉到了。以前咱们在皮岛的时候,当兵的也怕我。可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大家一个锅里搅马勺,也没看见谁不敢夹菜的。
现在我下连队跟战士们一起吃饭,一个个棒小伙捧着饭盆扒拉,筷子根本不往外伸。我咳嗦一声,立刻全体起立。我瞪一下眼睛,那些连队小军官的脸就会变色。
在没有以前那种自在喽!”敖沧海端起酒杯,和李枭碰了一盅一饮而尽。
“是啊!没办法的事情。”李枭叹了一口气,也干了杯里的酒。
“虎子咋弄,你不是真想毙了他吧。”
“还能咋弄,下午的时候是真想毙了他。脑子得烧到什么程度,才敢带着几百个人挑战人口上亿的中东慕斯林。再不管管,我看他能上天。”
“都是打顺风仗打顺了,这些年跟着你,哪一仗你只要坐镇,大家按照你说的打准没错。顺风顺水惯了,难免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发现,咱们一些老下属都有这毛病。”敖沧海知道,李枭不是真想干掉李虎,心一下子就放下来。
“刚刚开始的时候,咱们就那些兵。可现在,全国加起来百万之众。我不可能每次都亲临战场指挥吧!”
“没事儿,曹文昭带兵还是有两把刷子。老袁别看他文绉绉的,带兵不含糊。二师这些年在东南没怎么打大仗,但平定东南的匪乱却是没停过手。
以前福建出了名的土匪窝子,官府实在逼得急了,还下海假扮倭寇去浙江抢劫。海上的倭寇,历来就有真倭假倭的说法。
现在你再去福建看看,歌舞升平的一塌糊涂,连个土匪的毛都没有。
祖大寿师虽然差点儿,但打蒙古兵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要这四大主力不出问题,咱们辽军就能横着走。陆军军官学校,每年都能送出来一千多个军官娃娃来。只要在战场上历练几年,肯定能出息几个。人有的是,不用担心。”敖沧海笑呵呵的非常乐观。
“话是这么说,可咱们的敌人也在进步。以前打蒙古人特别好打,趁着他们冲锋之前集结的时候,一顿火箭炮饱和打击,基本上就剩下打扫战场的事儿了。
可现在,人家蒙古人也学的精明了。游骑三一群五一伙,根本不会有大规模的集结。火箭炮这东西,在战场上是越来越不好用。反而是榴弹炮,因为打的准需求量大了起来。
去年的时候曹变蛟跟我说,蒙古兵现在也学会了挖战壕,而且还会埋地雷。攻打一个蒙古兵的据点儿,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炮兵轰几下,干掉了坚固堡垒,步兵冲上去占领。
李永芳回报说,吴三桂的印度师会比蒙古人难对付。头疼啊!印度人口也是上亿,而且吴三桂手里还有一群科学家。每天都在研究咱们,武器装备上并不比咱们差。今后的仗算是越来越难打了,没有一群能顶事儿的可怎么成。”
“这小子不会死心的,现在是实力不足。而且海军还被休哥儿干掉了,只能蛰伏在印度搞事情。没事儿,迟早咱们会把他抓回来。干!”敖沧海举起酒杯,邀着李枭又干了一杯。
“右眼皮老是在跳,总觉得有事情要发生。”李枭端起酒杯,有些不安的说道。
第七百三十五章
民间常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祸,金秋十月当李枭带着家人正在啃螃蟹的时候,坏消息传来了。
被阿拉布坦打败的葛尔丹投奔了吴三桂,而且还带着吴三桂的军队突袭了伊犁河谷。重新占领了这个中亚地区,最为湿润广大的绿洲。
伊犁河谷被称为中亚之眼,因为缺水的中亚伊犁绝对是个意外。所有人都知道后世伊犁被左宗棠收了回来,可大家不知道的是,左宗棠只收回了半个伊犁河谷,甚至就面积来说还不到半个伊犁河谷。
水是生命之源,在中亚更是如此。谁掌控了水资源,谁就控制了中亚。很不幸,在这个中亚抓手上,吴三桂抢在了李枭的前面。
“伊犁河谷那地方距离大明太远了,就算是距离咱们掌控的哈密也是太远了。我们的力量还不足以投放到那里,即便强行投放,后勤也会承受极大压力。”张煌言如今是内阁次辅,地位仅次于孙承宗。
老狐狸对战情的分析非常有道理,大明不可能出兵抢回伊犁河谷,至少现在不行。
“已经十月了,马上冬天就要到了。就算你想出兵,现在也不行。西域那地方本就没什么路,到了冬天有些地方会大雪封山,你就更加过不去了。就算你说伊犁河谷的地理位置重要,至少也不能今年出兵。”
孙承宗也不同意李枭出兵的想法!
内阁现在一共三个人,二比一,李枭的提议被无情否决。
“好,今年不进兵。那么来年,我要出兵伊犁河谷。”李枭觉得,左宗棠能打到伊犁,大明的将军们应该也没问题。祖大寿就是个很好的选择,四师因为缺少军功,一直都被其他三个师看不起。
祖大寿已经来京里两次了,想要李枭给他发点儿作战任务。不管是去西域打蒙古人,还是去南边对付地方土著,他不嫌敌人太弱。
“没问题,明年出兵伊犁河谷。顺便带几个师的守备师去那里农垦,去年黄河又闹了水,河南有大批的灾民没有着落。
开封、兰考那些地方,其实就不适合耕种。那里地势低,黄河一下大雨就涨水,那里就变成了泽国。朝廷计划从那里撤出九十多万人口,你看没问题吧。”张煌言笑眯眯的看着李枭。
从这老狐狸一张嘴,李枭就知道他憋着坏。平日里想要打这样劳资靡费,花钱如流水的仗,两只老狐狸早就跳起来反对。理由很简单,国家的钱大都投入到地方建设当中。军费……!没钱!
今天这么痛快的答应,原来是憋着让李枭安置人数多达百万的黄泛区灾民。
“还有山东,菏泽、东明、单县那些地方,也遭了灾。受灾人口多达一百一十多万,你看着也往西域安置点儿。打下那么大的地方,咱们利用不起来也是浪费。”还没等李枭反应过来,孙承宗放下茶杯,慢悠悠的说道。
李枭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这俩老狐狸今天不是来和自己谈西征的,他们是来谈安置灾民的。
“朝廷拿了国库的两成出来赈灾,今天的灾情总算是挺过来了。可朝廷也不能年年给早去补贴,现在已经安排灾民去关中。然后他们会乘坐火车,到玉门关和哈密。等你西征的时候,顺道把他们带上。遇到水草丰美的地方,就留下些人马安置。”
李枭感觉孙承宗白胡须上面的那张嘴,一张一合的喷着毒液。
打仗还得带着两百万的灾民,这他娘的是打仗?李自成才会这么干!
“关中去年……!”李枭觉得自己得抗争一下,不然带着百十万灾民去打仗,各种层出不穷的问题能把他活活折磨疯。
“关中已经安排了,四川移民了一些人,两湖移民了一些人。山西,河南都移民了一些,现在官家已经没什么熟田往外分。朝廷给的政策很好,三年不收租子,还分农具。农民们都愿意去!
另外,西安还在各地招工十万人。也算是解决了好多人的生计,孙传庭这一次干的不错。”
孙承宗这老王八蛋,一有机会就夸自己的学生。
“这些人会被编为军户,从此朝廷的民政管不了他们。”李枭气得咬牙切齿,很明显自己不同意安置这些难民。明年自己想要远征,那就是梦想。两只老狐狸会想出八百个理由,不让自己成行。
当然,最无解的一个理由就是没钱。有本事,你李枭自己出钱远征。
李枭没这本事,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两只老狐狸的条件。最多,给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一点利益而已。
“可以!没问题,只要你不介意,不承认他们是大明子民都没问题。”
张煌言的话一出口,李枭顿时泄了气。事实证明,李枭还是低估了这只老狐狸不要脸的程度。
“朝廷需要供给他们从现在到明年年底的粮秣!”粮食问题必须安排好,两百多万人,如果没有了粮食会闹出非常大,大到没人能够承受后果的动静来。
“这是自然,不但今年明两年供应。后年也会折半供应,这种供给一直到五年后才会停止。垦荒嘛!饿着肚子可没办法干活儿!”
李枭点了点头,可算是敲了两只老狐狸一笔。
“好,这件事情我应了。还有,我要南征,要老二去打斯里兰卡。”李枭赌气的坐到了沙发上,气哼哼的说出了第二个目的。
“这可不行!劳师远征乃国之大忌,如今国家刚刚遭了灾,救灾的欠款尚无着落,怎么有钱给你去打斯里兰卡。”张煌言笼着袖子衣服大义凛然。
“斯里兰卡太远了,老夫在地图上找着都费劲。咱们大明就这么多人口,即便打下了你又能怎样。没人去占领,过些年还不是人家印度人的。”孙承宗也在劝李枭。
李枭知道,这俩老狐狸是商量好的。他们很怕李枭会与历史上的汉武帝、唐太宗一样穷兵黩武,最后虽然打下大大的疆土,但将国力耗损到危险的地步,给子孙后代带来巨大危机。
“我会在斯里兰卡安置漕帮移民五万,这些都是正宗的华夏苗裔,这总可以了吧。”
“枭哥儿,兵凶战危。知道你想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来,可你不能一口吞个狮子。蛇吞象,会撑死的。”老狐狸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
“好吧!攻打斯里兰卡,我不用朝廷出一个银币。不过你们想清楚了,事情干成了,我也不会上缴一个子儿的缴获。”
斯里兰卡有宝石之国的美誉,那里出产的蓝宝石和红宝石堪称极品。况且以斯里兰卡为基地,可以无限度的骚扰吴三桂,让他不能集中精力经营伊犁河谷。
而且攻打斯里兰卡,也算是对吴三桂进兵伊犁河谷的报复。
两只老狐狸互相看了一眼,他们知道李枭是铁了心打这一仗。李枭心里决定了的事情,八头牛也拉不回来。
攻打伊犁河谷还能以后勤辎重托他的后腿,可如今大明海军在印度洋上已经没有对手。登陆作战已经非常成熟,李枭如果真想干没人能拦得住他。
再说攻打一个岛子,又能花费多少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