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八十七章 草原
“这是我的烙印,代表了我的力量,你在命运上的失败,归根结底是诸神的力量压制了你。拥有了我的烙印之后,诸神就无法限制你,反而会被你压制。”杨小天解释道,“你拥有了我的烙印之后,我们之间的契约,便算是完成了。”
“所以,现在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姜欢道。
杨小天道:“虽听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是的确可以如此说。”
姜欢道:“那么,伟大的上古之神,请释放我吧。如果我不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为你效力。”
杨小天却拒绝了,说道:“我不能释放你。”
“为什么?”姜欢不解。
杨小天道:“我虽然有释放你的力量,但是如果直接释放你,那就是强行干涉命运,哪怕诸神远在灵界之中,也会察觉到什么。那样的话,我的图谋,就会失败了。所以按照命运的指引,释放你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姜雪。”
姜欢道:“你是要等三年后姜雪来释放我?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和原本的命运,又有什么区别呢?而且云裳她……”
杨小天打断了姜欢的话,说道:“你不要着急,改变命运,有更加巧妙的办法。我可以让姜氏皇族面临巨大的危机,不得不提前请出你,这样的话,你比原本多出了三年时间,又知道杜兰德是自己的生死大敌,你就有充足的优势了。”
姜欢问道:“那么你如何让姜氏皇族面临巨大的危机呢?”
杨小天道:“加速草原的统一,影响狂风可汗的行动,就可以了。草原是蛮荒之地,是诸神都不重视的地段,是诸神力量的薄弱点,最适合我做些什么了。”
姜欢道:“所以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让草原蛮族提前攻入长城,让生灵涂炭?”
杨小天道:“正是如此。”
姜欢道:“你果然是一位邪神。”
杨小天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我早说过,我的存在比这个世界本身,还要古老。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根本没有资格评价我是否邪恶。你在这里等我的消息吧,我一向雷厉风行,最多一个月后,你就会被释放了……”
说罢,杨小天的意志瞬间离开了禁魔监狱,消失的无影无踪。
姜欢又陷入了沉寂之中。
刚才发生的一切,如同幻觉。
但是胸口的邪神印记告诉姜欢,这一切都并非幻觉,而是真实发生过的。
……
……
草原。
碎石氏族。
战争正在进行。
草原的法则是残酷而**裸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家通吃。这里的世界,只有弱肉强食,没有养老一说。
胜利者会掠夺走失败者的一切,杀死失败者,掠夺其财产妻儿。所以草原严格遵循着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而草原的势力,是零零散散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结构。曾经有强者统一过草原,但是那是基于强者的个人威望的,一旦强者死亡或者战败,这种统一就会顷刻间分崩离析。
从来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结构,可以让草原长久的统一,并且稳定。草原总是混乱的,一个草原蛮族,若能过上十年衣食无忧没有战争的生活,那就是天堂一般的太平盛世了。
严酷的自然环境也让蛮族的生存愈发艰难,蛮族不是天性好勇斗狠,只不过有时候生存所需的资源的确不够,这很难说。
而近些年,草原的有识之士都明白,草原再度统一的时候到了。
草原的统一,和势力强弱无关,和有没有什么英雄也无关,只和天气有关。一旦草原连续寒冷,水草不够,各大氏族生存状态变差,草原就会陷入极大的混乱之中。
而混乱是上升的阶梯。
只有混乱和战争,才能诞生所谓的英雄,以武力征服各个氏族,统一各个氏族。历史上,凡是出现连年的大寒与大旱,草原都会统一,游牧民族都会南下。
与其说是英雄人物创造了这一系列历史,不如说人类的历史,是自然环境创造的。
如今已经是草原大寒与大旱的第二个年头了。
为了生存,各个氏族之间的战争愈发的频繁,没有人注意到,在这种混乱之中,一个名叫狂风氏族的小部落,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崛起。
狂风氏族的首领狂风可汗,比任何蛮族都骁勇,此外还狡诈狠辣,诡计多端。这两年狂风氏族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吞并了许多中小的氏族,让狂风氏族的实力,已经不输于那几个大氏族了。只是那几个愚蠢的大氏族,还没有意识到狂风氏族的崛起,提起狂风氏族,都不屑一顾。
他们将狂风氏族比喻为鬣狗,认为狂风氏族只是欺凌弱小,如同鬣狗一样恶心狮子,但只要狮子一发威,挑衅狮子的鬣狗就只有死路一条。
四大氏族之间彼此征伐,打的狗脑子都出来了,他们认为,自己只要击败其它的大氏族,那些见风使舵的中小氏族就会望风而降,统一草原,指日可待。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彼此厮杀的时候,狂风氏族正在不断吞并中小氏族,不断扩张实力。
这是狂风可汗定下的战略:他们偷偷的餐食中小氏族,等大氏族彼此火并元气大伤的时候,养精蓄锐的狂风氏族就能击败大氏族,一统草原。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策略,狂风可汗就是用这一招统一草原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三年之后,狂风可汗就会统一草原,拿下长城,达到自己的人生巅峰。如果没有姜欢以灵魂魔法开挂的话,狂风可汗统一世界,都是有可能的。
这一次狂风氏族要灭亡碎石氏族。
通常而言,狂风氏族并不会对其它氏族赶尽杀绝,而是选择吸纳,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草原之民,虽然分为不同的氏族,但是氏族只是一个符号,蛮族实力为尊,强者为王,可不讲什么对氏族的忠诚。遇到更强的氏族,蛮族会毫无心理障碍的加入。
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
第一千七百八十八章 爱情
这一次,狂风可汗要灭亡碎石氏族,当然不是鸡犬不留,可狂风氏族所有的成年男子,都会死。
狂风可汗是这样说的:“妇女是生育机器,是宝贵的资源,尤其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最是宝贵,这是不能够杀的。应该把这些女人,分配给我们的战士,让她们为我们的战士生儿育女,壮大我们的氏族。”
“还有儿童,如果儿童的身高不超过车轮,那么他的性命,也应该被留下。因为这样的儿童,并不记仇,只要我们把他们养大,他们就是很好的奴隶和战士。”
随着狂风可汗取得连续不断的胜利,他的权威一天胜过一天,草原之民崇拜强者,狂风可汗这样的强者,自然是说一不二。他的命令,得到了十分严格的执行。
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违抗狂风可汗的命令。
而狂风可汗为什么执意要灭亡碎石氏族呢?
因为狂风可汗小时候,狂风氏族被碎石氏族所击败,狂风可汗的父母,都被碎石氏族杀死,狂风可汗更是在碎石氏族当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不过是草原之上的常态,并不足以让狂风可汗来彻底消灭一个氏族复仇。
但是在狂风可汗当奴隶的生涯之中,碎石氏族之中有一个名叫胭脂的女子,是一名女奴隶,与狂风可汗的朝夕相处之中,日久生情。
草原之民极其奔放,少年少女一旦生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狗屁说法,狂风可汗与胭脂情不自禁的就进行了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
食髓知味的狂风可汗,不仅没有停止这种不可描述都活动,反而愈发频繁起来。那时候,狂风可汗就知道了,有男人两大事业,一是征服世界,二是征服女人。
这都是令男人身心愉悦之事。
草原之民缺乏美女,毕竟草原上风吹日晒,洗澡都不容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能产生美女才是奇闻。但是那女奴胭脂,偏偏就是一位美女,被狂风可汗滋润之后,出落的愈发水灵。
这让胭脂被当时碎石氏族首领的小儿子(草原之民寿命短,所以是小儿子继承家业)达巴给看上了,达巴是碎石氏族的接班人,在碎石氏族之中地位崇高。他看上了胭脂这个女奴,自然不会去追求,更不要说当舔狗了。
他直接令人把胭脂送到自己的毡房,准备临幸胭脂,却发现胭脂不是处女,这让达巴勃然大怒。更让达巴无法接受的是,胭脂竟然有三个月的身孕,达巴简直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于是达巴鞭打了胭脂,逼问她的情郎是谁。胭脂却誓死不说,被鞭打的遍体鳞伤,也没有说出狂风可汗的名字。
达巴妒火中烧,不过毕竟狂风可汗与胭脂的那点破事,也不算是什么大秘密,当即便有小人告密,对达巴说胭脂的情郎是狂风可汗。
于是达巴令人把狂风可汗绑来,狂风可汗一见胭脂受苦,却是发了狂。但是他一人骁勇,却也无用,被达巴的手下暴揍一顿,揍了一个半死。
胭脂见此情况,哭着跪下为狂风可汗求饶,达巴却愈发愤怒,说:“我堂堂碎石氏族的继承人,在你的心目之中,竟然比不上一个奴才,真是气死我了。你去死!”达巴说完,抽出自己的弯刀,对着胭脂的小腹,就是一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当时就是一尸两命。
随后达巴故意告诉狂风可汗胭脂怀孕的事情,为的就是刺激狂风可汗,让狂风可汗痛不欲生。但是狂风可汗在沉默片刻后,只是发誓:“我铁穆特(狂风可汗的名字)发誓,长生天见证,我发誓我会灭亡碎石氏族,杀光所有和达巴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我的第一个女人和第一个孩子报仇!如违次誓,天打雷劈!”
达巴本来是打算直接杀死狂风可汗,见到狂风可汗无能狂怒,发下毒誓之后,却决定让狂风可汗受尽折磨而死。达巴命人将狂风可汗绑在黄沙之地上,那里寸草不生,没有水源,烈日当空。
狂风可汗被绑在此地,就会被烈日暴晒,脱水而死。这种死亡的过程,十分痛苦,而且按照萨满们的说法,以这种方式死去的草原之民,是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的。
这是一种极为恶毒的惩罚,是达巴专门为狂风可汗准备的,他一边笑,一边对狂风可汗道:“你死后,秃鹫会啄光你的尸体,你会化为风沙之中的一具骷髅,再也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说完之后,达巴便带人离去。
而这却是达巴此生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个决定,如果达巴当时把狂风可汗一刀砍死,就没有后来的事了。这种杀人方法,本来万无一失,没想到却反而给了狂风可汗机会。
原来当初狂风氏族战败之后,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归顺了碎石氏族和其它氏族,但是也有一批老人没有归顺别的氏族。并非是这些人忠心耿耿,实在是草原是一个很现实的地方,没有一个氏族会欢迎老人。而草原上,超过三十五岁,就已经是老人了。
这些狂风氏族的老人失去了肥美的水草之地,不得不避开所有的氏族,苟且在黄沙之地的一座洞窟之中。这洞窟之中,居然有地下水,还有许多蝙蝠老鼠。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偶尔会捕食蝙蝠老鼠蚯蚓蝎子这些常人难以下咽的动物为食,不需要烹饪,动物杀死之后,在烈日下暴晒两个时辰,就成肉干了。其次,他们会进食洞窟之中的一些蘑菇苔藓和植物的根茎,来补充碳水化合物。
但是这样只是生存而已,几年下来,这些老人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宛如野人一般。
而且他们最主要的食物,也不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是黄沙之地的死囚们。原来每个氏族都会把犯了大罪的人绑在黄沙之地,让烈日将其暴晒而死,让其尸体被秃鹫啄食,让其灵魂无法归于长生天。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却眼冒绿光,将这些人当成了自己的食物。几年来,他们吃这些人已经习惯了。不然的话,光一些老鼠蝙蝠,可不够人活命。
第一千七百八十九章 经历
从狂风可汗被一送到这里的时候,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就已经注意到狂风可汗。他们并不认识狂风可汗,只是把狂风可汗,当成了食物而已。他们在沙丘之后暗中观察,等达巴等人离开后,他们便来到了捆绑狂风可汗的木桩前。
一群目光发绿的全身臭气的野人,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自己,面对这样的情况,狂风可汗居然一点也不惊慌,只是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还是不是人?”
众老人之中的首领,是狂风氏族曾经的一位百夫长,名叫伊洛纳。伊洛纳桀桀怪笑,对狂风可汗说:“我们当然是人了,不过我们是被草原遗弃之民,苟且于黄沙之下的老鼠,草原上食腐的秃鹫。”
狂风可汗道:“你们是来救我的吗?”
伊洛纳道:“不,我们是来吃你的。”
狂风可汗道:“吃我?”
伊洛纳露出黑漆漆的牙齿,上面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道:“是的,怕了吧?我最喜欢喝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的鲜血了,喝了你们的血,我总感觉我可能会年轻几岁。”
狂风可汗道:“也对,你们像老鼠一样躲藏在这里,如同懦夫一样不敢争斗,不像秃鹫一样,你们如何生存。我只能说你们今天的运气不错,我的身体精力充沛,这是战士之躯,这是勇士之躯,也是你们的口福。”
“有意思。”伊洛纳道,“几乎所有被我们吃的人,要么痛哭流涕,要么苦苦哀求,要么怒斥我们,无论他们表现的如何,但我都能够闻到他们内心的恐惧。他们即便是冒充勇士,我也知道他们其实是怕死的。但是我确定你居然是一个不怕死的,有意思。”
狂风可汗道:“真正的勇士,无惧死亡,我不怕死亡,我只是有些遗憾。”
伊洛纳道:“你遗憾什么?”
狂风可汗道:“我只是遗憾我不能死在战场上。”
伊洛纳哈哈大笑道:“如果我再年轻十岁,我说不定会非常欣赏你,然后放了你。可惜我已经不年轻了,我只想苟且我的剩余的人生。所以对不起了,我要把你开膛破肚,然后吃掉你。”
狂风可汗道:“也好,你们杀了我吧,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们。”
伊洛纳道:“我没听错吧,我们要吃你,你却要谢我们。你要谢我们什么?”
狂风可汗道:“如果你们不吃我,我就要活活被烈日晒死,那是更加痛苦的,你们的行为,让我解脱了。”
伊洛纳道:“小子,我真是越来越觉得你有意思了,说起来我吃的那些食物,没有一个是我记住名字的。告诉我你的名字,你是一个难得不怕死的食物,我会记住你的名字,以你的名字为符号,记起这快乐的一天的。”
狂风可汗道:“我叫铁穆特……”
伊洛纳一瞬间面色大变。
众老人也是面色大变。
“你……”伊洛纳打断了狂风可汗的话,“你说你叫什么?”
狂风可汗道:“我叫铁穆特。”
伊洛纳呼吸急促,问道:“你和狂风氏族是什么关系?”
狂风可汗道:“狂风氏族的首领,英雄的酋长雷台吉,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是伊墨尔,我的父亲是雷台吉,他们都是战士,都是英雄。所以我身上流的是英雄之血,我的灵魂之中,都是战士的勇气!”
众老人沉默了。
他们面面相觑。
情绪显得极为怪异。
狂风可汗有些猜测,但却并没有说什么,而是等待老人们开口。
“我叫伊洛纳,狂风氏族都百夫长,你的母亲伊墨尔,是我的妹妹。你的父亲雷台吉,曾经是我饿兄弟。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如今的狂风氏族,早已经烟消云散,我们不过是一群孤魂野鬼罢了。”伊洛纳道。
狂风可汗道:“不,狂风氏族还在,只要我在!”
“你?”伊洛纳看了狂风可汗一眼,“你是很有勇气,可你连你自己都保不住,自身难保之人,何必说什么大话?”
“雏鹰在展翅腾飞的时候,总不免会摔跟斗,狼王在横扫草原之前,也总要吃些亏。锋利的宝剑,必须要经过顽石的磨砺;奔腾的战马,也需要战火的淬炼。英雄崛起之初,总是狼狈不堪。”狂风可汗道,“何况比这一切更加重要的,是长生天的眷顾。我本来会被达巴一刀砍死,但是达巴却把我送到了你们面前,这难道不是长生天的眷顾吗?长生天指引着你们,也指引着我,我们必然可以让狂风氏族崛起,我们的铁蹄,必然会踏破万里山河……”
“铁穆特,你说的很动听,但是我已经老了,我心灰意冷,不认为未来会有什么希望。看在我妹妹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次,但是我们不会追随你。你或许会有大的成就,但我们已经垂垂老矣,经不起折腾。再见……”伊洛纳说着,抽出锈迹斑斑的弯刀,斩开了缠绕在狂风可汗身上的麻绳。
狂风可汗跌倒在地,但是很快就爬了起来。
伊洛纳丢给狂风可汗一个水袋,说道:“这里面有水,足够你走出黄沙之地,离开吧。我们永不相见。”
伊洛纳说罢,带着众老人,转身就要离去。
当他们走出十步的时候,狂风可汗喝了一口水,大喝道:“请等一等!”
伊洛纳回过头来,道:“你还有什么事?”
狂风可汗却将水袋之中的水,尽数倒在了地上,很快就干了。
伊洛纳正要责备狂风可汗,却听狂风可汗道:“肥美的羊羔,被火焰炙烤,鲜嫩的羊肉,撒上盐巴。羊骨敲碎,吸吮骨髓,肉油入舌,入口即化,是不是世间的美味?这样的美味,你们有多少年没有品尝了?”
所有的老人都流下了口水。
“已经五年了。”伊洛纳苦笑道,“我们已经五年不吃羊味了。”
狂风可汗又道:“刚刚挤出的羊奶,经过少女之手的处理,热上一壶,滚烫而滋润;那牛奶更能做成奶酪,也可与茶叶一起喝,撒上糖块,妙不可言;还有香醇的马奶酒,难道你们不想与兄弟们一起共饮,一醉方休?这样的滋味,你们多久没有品尝了?”
伊洛纳泪流满面:“五年了,足足五年了。”
所有老人都泪流满面。
第一千七百九十章 复仇
狂风可汗道:“还有少女的肌肤,妇女的温柔,你们多久没有体验过了?一个没有女人的男人,那还是男人吗?”
伊洛纳掩面而泣,道:“五年了,已经五年了。”
所有的老人都呜咽起来,他们想起他们当年的青葱岁月,一时之间,感慨万千。生活是对比出来的,与他们昔日的生活比,他们现在的生活,说是地狱也不为过。
“人肉真的好吃吗?”
狂风可汗大声道,“这水好喝吗?黄沙之地除了沙子,还有什么?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的在这里了此残生?”
“难道你们不想吃到肥美的羊肉?”
“难道你们不想喝到新鲜的牛奶?”
“难道你们不想得到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到底想不想?”
狂风可汗说罢,目光凌厉,看向众人。
“想!”
所有的老人异口同声的说。
狂风可汗道:“想的话,就跟我来,今天晚上,我就让你们吃上羊肉,喝上牛奶,睡上女人!”
狂风可汗说罢,扭头就走。
老人们对望一眼。
一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两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三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最终,所有的老人都跟上了狂风可汗。
是夜,狂风可汗率领众人,利用下毒的卑鄙手段,干翻了一个几百人的小氏族,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羊肉有的吃,牛奶有的喝,女人有的睡。
狂风可汗的威望,初步的建立了起来。
三年光景,狂风可汗依靠一帮老弱病残为班底,在夹缝之中求生存,竟然重建了狂风氏族,并且让狂风氏族拥有了不逊色于大氏族的实力。
狂风可汗横刀立马,回忆着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他早已经今非昔比,麾下不再是那群老弱病残,而是精锐蛮族战士。恐怕那些大氏族都不知道,狂风氏族现在起码能拉出一万五千人的精锐骑兵,对上任何一个大氏族,都不怵。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大氏族的战争结束了。结果并没有出乎狂风可汗的预料,碎石氏族被完虐。
此刻,碎石氏族的酋长达巴被人带到了狂风可汗的面前。这三年发生了许多事,达巴的父亲坠马之后就死了,达巴继承了父亲的家业,成为碎石氏族的酋长。而达巴这个酋长明显当的比较安逸,整个人,都肥了三百斤,胖成球了都。
“跪下!”
两名彪悍的蛮兵一人一脚,踢在了达巴的膝盖上,达巴尽管不情愿,也只能惨叫一声,扑通的跪倒在狂风可汗的面前。
“达巴,三年不见,你的变化可真大,简直就像是一头肥猪。草原上有你这样的家伙,简直是草原的耻辱。”狂风可汗骑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达巴,不屑道。
“你是?”达巴看着狂风可汗,陷入回忆,突然间想起什么,“你……你是三年之前的那个奴隶?!”
狂风可汗淡淡道:“难为你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居然还记得我,我都已经做好被你遗忘的准备了呢。”
“你居然没有死?!”达巴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
狂风可汗道:“如果三年之前你把我一刀杀了的话,我肯定就死了,可惜你白白送给我机会,长生天在眷顾我。”
“你……”达巴脸色苍白,无话可说。
狂风可汗道:“胭脂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人生最难得的,其实就是第一次,而你偏偏让我失去了这么宝贵的第一次。如今我有了很多孩子,很多女人,可是我依然忘不了胭脂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三年之前,是就当着你的面,向长生天发誓,我会杀了你以及与你有血缘关系的所有人,但是你不相信。长生天眷顾了我,我今日便要兑现对长生天的誓言,人要言而有信。”
“毋庸置疑,我今天就是来杀你全家的,先让你看看你全家是怎么死的。最后会轮到你……”
狂风可汗说罢,命令人把达巴的家属都带出来。狂风可汗这个人,比一般的草原人,仿佛多出了一个心眼,特别重视情报站和谍报战。早在他对碎石氏族开战之前,他就摸清了碎石氏族的所有情况,而碎石氏族却对他和他的复仇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碎石氏族岂有不败之理?
见狂风可汗准确无误的把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抓了出来,甚至连几个秘密的私生子都没有放过,听到家人们痛苦哀嚎的声音,达巴一时面如死灰。
达巴闭上眼睛,说道:“是我对不起你,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为什么要对我的家人下毒手?你随便怎么处置我都行,只要你放过我的家人就好。”
狂风可汗冷笑道:“你以为你这是什么行为,男子汉气概吗?你这只不过是在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情况下,破罐子破摔罢了。不要以为我会同情你,我们出来混的要讲信用,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半点含糊不得。去吧,杀了他全家!”
随着狂风可汗一声令下,达巴的所有亲属,都死于蛮兵的屠刀之下。不过碎石氏族的营地,早已经血流成河,这点程度的血腥增加,对这里的气氛,没有任何影响。
达巴破口大骂,歇斯底里,几度昏厥,又几度被冷水泼醒。
“达巴,我不会给你机会的,而且我为你准备了一个很适合你的刑罚呢……”狂风可汗笑着,拍拍手道,“来人,把达巴五马分尸!”
达巴面色大变,却根本挣扎不得,很快,在几名蛮兵的操作下,达巴的头部,左手右手,左脚右脚,都被绳索牢牢的套了起来。绳索的另一头,则系在五匹马的身上,这五匹马分别头朝五个方向。
“开始!”
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五匹马上的骑手连忙用马鞭抽打胯下的马,五马迅速奔腾,中间的达巴瞬间惨叫一声,被五马分尸。他几乎没撑住几秒,惨叫一声后,便化为了好几个部分,被马匹带走。
所以碎石氏族的人都战战兢兢,面色如土。
只有一位少年不以为意,饶有兴趣的欣赏眼前的一幕。
第一千七百九十一章 屠杀
这个少年叫血狼。
在碎石氏族之中,血狼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少年,不是奴隶,也不是战士,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民罢了。
氏族之中,充斥着大量这样的牧民,不过随着氏族的失败,这,这些牧民的命运,便属于狂风氏族了。他们是生是死,由狂风可汗一言而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按照狂风可汗的命令,这位名叫血狼的少年必死无疑。只不过现在这位名叫血狼的少年,却有了极大的生机。他甚至不仅是有了极大的生机,而是有了左右世界命运的力量。
因为血狼的外表,虽然还是血狼,但是血狼的内在,却换了一个人。
血狼的内在,变成了杨小天。
是的,他被杨小天夺舍了。
杨小天要释放姜欢,又不能惊动灵界,就必须让姜雪释放姜欢。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办法,便是加速姜氏皇族的危机,让姜氏皇族彻底走投无路。
如果不是彻底的走投无路的话,姜氏皇族是万万不会释放姜欢的。
而想要为姜氏皇族制造走投无路的危机,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草原提前入侵进长城,兵临飞龙城之下。
于是杨小天选择了附体血狼。
血狼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普通牧民,根本无法抗拒杨小天的灵魂,轻而易举就被杨小天的夺舍。
表面上看上去,杨小天附体狂风可汗更加有利,不过狂风可汗是这个世界的重要角色,杨小天不想附体到重要角色上。
重要角色都被冥冥之中的命运关注着,杨小天一旦在重要角色身上发挥出超凡脱俗的力量,就很容易被这个世界的盖亚意识注意到。
杨小天的本体现在在灵界之中,吸引了盖亚意识和诸神的注意,灵界又远离凡人的世界,这才有杨小天在凡人世界发挥的机会。
所以在凡人世界开局的时候,杨小天还得低调一些,以免引起灵界的注意,导致自己满盘皆输。
因此现在的血狼就是杨小天,杨小天就是血狼。
此时此刻,碎石氏族战败,氏族的首领都被五马分尸,所以瞬时氏族的成员都战战兢兢,只有血狼,或者说杨小天淡然处之,显得气定神闲。
屠杀已经开始了。
“妇女可以活命!”
“低于车轮的孩子可以活命。”
“其余的人,都杀了。”
狂风可汗的书记官大声叫道。
他传达的是狂风可汗的命令。
这个命令一传达,碎石氏族的所有成年男子和高于车轮的少年,瞬间痛苦哀嚎起来。他们知道,他们这一次是死期将至了。
但是眼下的情形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们纵然不想死,也无可奈何,他们的痛苦哀嚎也不会收获任何的怜悯。
在草原上没有什么怜悯。
很快,所有的妇女都被挑了出来。
妇女是重要的生育工具,就是弱肉强食的草原,也没有随意杀害生育工具的道理。
不过这些妇女都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一个个哭哭啼啼,被聚集在一起,哀哀怨怨。
男人们看上去成年的,都不用测量,直接被乱刀砍死。只用了不到十分钟,成年男子基本都死干净了。
剩下的就是一些儿童和少年了。
他们是需要测量的。
杨小天便是其中之一。
一辆马车前。
一个又一个的孩童和少年排着队,穿过马车旁,自然而然就经过了车轮。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十分忐忑,即使是那些真正的小孩子也吓得不轻。那些已经长得有点模样的少年,更是两股战战,面色如土。
“低于车轮,可以当奴隶。”
“低于车轮,可以当奴隶。”
“高于车轮,拉出去杀了。”
有专门的千夫长在车轮前观察,凡是低于车轮的小孩子,他都放过了。有些少年因为个头矮,低于车轮,也被放过了。
但是哪怕比车轮高了一寸的少年,都立即被人拉出去斩首。
血腥的气味充斥整个碎石氏族的营地,这就是残酷的草原!
弱肉强食!
弱者没有生存的权利,只配被强者践踏。
杨小天抱手排队,看上去气定神闲。
不多时,便轮到了杨小天。
很显然,杨小天的个头是高于车轮。
那三角眼的千夫长冷冷看着杨小天,道:“高于车轮,拉出去杀了。”
当下,便有两名蛮族士兵来拽杨小天。
“且慢!”杨小天突然道。
声如洪雷,在场之人都能听到。
所有人都是一惊,看向杨小天。
就连狂风可汗,都注意到杨小天。
明明杨小天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牧民,但是狂风可汗是觉得杨小天这个人非常不简单,心中顿时一动。
“你想求饶?我可不接受求饶。规矩就是规矩,高于车轮的人,都该死。”千夫长冷着一张脸说道。
杨小天微微一笑道:“我可没有打算求饶,求饶我是我做不出来的事情。我只是想对你们说,你们是没有资格来杀我的。你们如果杀了我,你们必将受到长生天的惩罚。”
千夫长恶狠狠瞪着杨小天,厉声道:“长生天也是你能说的吗?你居然敢在我面前装神弄鬼,简直是自寻死路!拖出去,乱刀砍死!”
听到千夫长的话,那两名蛮族士兵不再迟疑,一左一右,拽着杨小天往外拖。
杨小天的身上却发出了一种弹抖劲,将两名蛮族士兵,轻轻松松的弹开。
众人皆是一惊。
两名蛮族士兵尤其紧张。
“你们不要害怕,我并非是反抗。我只是想告诉你们,我自己会走路,不用你们拖着我。”杨小天道,“既然你们执意要杀我,那就来杀吧。我想你们很快就能品尝到长生天的怒火。我是被长生天眷顾之人,你们不过是长生天的子民,你们有什么资格来杀我呢?”
千夫长怒道:“这个家伙装神弄鬼,真是不知所谓。也不用把他拉出去了,你们两个就在这里把他乱刀砍死,剁成肉酱。我倒要看看,长生天护不护着他!”
千夫长根本不相信杨小天说的话,在他看来,杨小天不过是为了活命装神弄鬼,这种装神弄鬼的人,是千夫长最讨厌的。
第一千七百九十二章 狂傲
这位千夫长,毫无疑问是一个很有威望之人。
那两名蛮族士兵被杨小天弹开之后,其实是有点惊疑不定的。
因为他们实在想象不出,杨小天如此虚弱单薄的身体,是如何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的。这事看上去有些诡异,莫非这杨小天真有点玄乎?
而现在经过千夫长得这么一说,他们便觉得杨小天很可能只不过是装神弄鬼罢了。
千夫长如此厌恶这个杨小天,他们便也恨屋及乌,厌恶起杨小天来。
两名蛮族士兵,当下抽出雪白的弯刀,向杨小天砍去。
在他们看来,纵然杨小天有点诡异的小手段,但是在锋利的刀剑面前,一切都是无用的。
杨小天很快就会被剁成肉酱。
“可惜了。”杨小天不慌不忙,只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只见晴空一声霹雳。
那两位蛮族士兵的弯刀还没有落在杨小天身上的时候,天空之中就突兀的响起了霹雳声,一道白光先于霹雳声上绽放在两人面前。
可那不是白光!
那是一道闪电!
一道闪电瞬间贯穿了两名蛮族士兵,将他们电的皮开肉绽,电出了一股焦糊味。
而这两名蛮族士兵在强大的电流之下,瞬间死亡,连惨叫的声音都没有。
在场之人,无不目瞪口呆,惊骇异常。
只有狂风可汗还勉强维持镇定,但是眼底的深处,也难掩其惊讶之情。
“这……这是长生天的怒火……”一位老萨满匍匐在地上,泪流满面,看上去他被吓得不轻。
“长生天啊……”
“长生天发怒了!”
“啊,长生天怒了!”
许多牧民都跪在了地上,这些人是非常迷信的,见到这神异的场面,都吓得不轻。
杨小天笑道:“我说我受到长生天的庇护,你们杀我会受到长生天的惩罚,你们还不信,现在你们知道了吧?我不让你们杀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你们啊……”
杨小天说着,轻轻叹气,一脸的遗憾。
但实际上杨小天的心中毫无波澜,在地球上杨小天杀人都没什么感觉了,何况是在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人对杨小天而言,甚至都不算什么真人,只相当于去nppc之间打打杀杀,杨小天更毫无感觉了,而杀几个npc,又何谈什么负罪感?
何况说起来,这些人打打杀杀,个个手里沾血,都是死罪,杀了也不算冤枉。总不能他们能杀无辜的人,别人就不能杀他们吧?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许多人看向杨小天的目光之中,都充满了敬畏。
那千夫长更是说不出话来。眼前的这一幕,实在过于震撼人心。
想要杀死杨小天的那两个人,竟然直接被晴空万里的情况下的惊雷的劈死,这若说不是长生天的力量,又是什么力量呢?
难不成是杨小天自己的力量?
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杨小天了。
杀?
放?
杀了吧,杨小天现在有长生天的庇护,如果杀杨小天就会被雷劈死的话,那想杀杨小天也困难。
就算这雷电有个极限,也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杀死杨小天。
万一牺牲超过十人,他这个千夫长也承担不起这种责任,因为这明显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为了一个人,死掉两个人已经够亏了,若为了一个人死掉十个人,就忒亏了。
而且看这杨小天的胸有成竹的架势,很可能会死掉更多的人,也未必能杀死杨小天。那么杀死杨小天,就不是什么好选择了。
可放过杨小天?
刚才自己可是要信誓旦旦的要把杨小天剁成肉酱的,如果就这么把杨小天放过的话,自己的面子,又往哪里搁呢?
他好歹也是一个千夫长,也是要面子的。
所以杀又不能杀,放又不能放,千夫长一时很尴尬。
“我看出你很尴尬了,所以我给你个台阶下,你还是放我吧。毕竟我是长生天眷顾之人,你杀不了我。放了我你就是给长生天面子,你要知道多少人想给长生天这个面子,都没这机会。这样的机会是你的荣幸,还不好好把握,好好珍惜?”杨小天看着那千夫长,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
正在此时,狂风可汗骑着马来到了杨小天的面前。
“真是丢人现眼。还不滚下去?”狂风可汗对千夫长冷冷道。
“是,是……我这就滚……”千夫长却知道这是狂风可汗给自己台阶下,当时就如蒙大赦,利利索索的就滚开了。
狂风可汗随后看向杨小天。
杨小天看向狂风可汗。
两人目光对视。
狂风可汗气场十分强大,十分霸道。
但杨小天却如海面,波澜不惊,却深沉的可怕。
“你是什么人?”狂风可汗道。
“我是碎手氏族的一个牧民。”杨小天道。
狂风可汗道:“我看你可不像一个牧民,牧民没有你这样的气质。”
杨小天道:“我也觉得我的身份并不是会是牧民那么简单。不过很遗憾的是,还真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牧民。我长期以来浑浑噩噩,十分平凡,不过今天我却突然觉醒了,我意识到了我隐藏的身份。我是长生天的眷顾者,我是草原上的战神。”
“长生天的眷顾者?雷电为你杀死敌人,我相信你是长生天的眷顾者。”狂风可汗道,“但是你说你是草原上的战神,这是否过于狂妄了?”
杨小天笑道:“我也觉得这太狂妄了,不过我看到了你麾下所有的勇士,我能够估算出他们的力量,我也清楚自己的力量,恕我直言,也许不是我太过强大,只不过是你麾下的勇士都是垃圾罢了。”
“放肆!”
“狂妄!”
“找死,我要和你单挑!”
狂风可汗的周围,都是他最信任的勇士,都是能够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勇士。
这些勇士骁勇善战,陪着狂风可汗一路崛起,个个桀骜不驯,自信心非常强,如今他们竟然被杨小天这样贬低,他们不由得就勃然大怒起来。
“这是第一次有人敢对我的勇士说出这样的话,你很有勇气,你叫什么名字?”狂风可汗道。
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 无双
狂风可汗毫无疑问对杨小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人是有利用价值的人,另一种人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有利用价值的人就配活着,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杀不杀就看他的心情了。
杨小天被长生天所眷顾,怎么看也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狂风可汗并不介意在杨小天的身上浪费一些时间。
“我叫血狼。”杨小天说,“你们应该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日后将响彻草原。”
狂风可汗身边有一位第一勇士,名叫哲别,他早就忍耐不住杨小天的狂妄了,当下勃然大怒道:“没有什么以后了,你今天就要死。”
杨小天道:“怎么,难道你有兴趣杀了我吗?我知道你,你是狂风可汗麾下的第一勇士,擅长使用弯刀和弓箭,你还有一匹非常强健的骏马,那是一匹千里马,其汗如血。但是你不会是我的对手的,你在我眼里还是太弱了。”
“你简直狂妄的没有人样了,既然你这么有自信,那么我就和你战斗一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我弱,还是你自以为是!”哲别怒道。
杨小天淡淡一笑,看向哲别身边的其他勇士,说道:“你们呢?是不是也看我不顺眼?是不是也很想收拾我?”
“像你这种狂妄之徒,在这里大言不惭,早就应该人头落地了。”
“我很想一刀杀了你,只可惜让哲别抢了先。”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狂妄的少年,你这今天是自寻死路。”
众勇士纷纷道。
杨小天这么猖狂,他们看杨小天当然不顺眼了。
其实草原上倒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道理,一个人有多大的能耐,就说多大的话,办多大的事,这是草原人民都认可的道理。
但是杨小天明明是一个孱弱至极的少年,全身的骨头加起来都没有二两,根本就不像一个战士,居然如此狂妄,这就是不自量力,不令人讨厌才奇怪呢。
“很好,那么证明我的时候就到了。”杨小天道,“狂风可汗,虽然我之前孤陋寡闻,但是我也在草原之上听说过你的威名。今日一见,你有很高的资质,征服草原指日可待,不过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若你如果有我的帮助的话,你最多三个月就能一统草原。”
狂风可汗此刻也觉得杨小天的这话有些不着调,皱眉道:“一同草原是我的夙愿,但是你又何必夸下如此海口?并非我小瞧你,实在是从古至今就没有人能够在三个月之内一统草原。最伟大的英雄,也办不到这样的事情。”
杨小天道:“我觉得我可以办到。而我现在就要给你一个证明,不过这是需要一个条件的。”
狂风可汗道:“你需要什么条件?你又怎样给我一个证明?”
杨小天胸有成竹的说道:“你的麾下能以一敌百的勇士,一共有十二人,这十二人便是十二金刚。他们随便一人都非常骁勇善战,就是其他氏族最强的勇士,也顶多和他们打一个平手,不可能胜过他们。”
“这是你最大的底牌。但是我今天,却要一个人挑战你麾下的十二名勇士。我要用我的力量来证明,我一个人就能战胜他们十二个人。”
“这是我要创造的一个奇迹,我是要创造这个奇迹来说明,我能创造更大的奇迹。”
杨小天的话令众人无比震惊,但是杨小天却神情自若,继续说道:“狂风可汗,我知道你胯下有一匹宝马,比你最强勇士的宝马还要矫健。那匹马的名字叫火云,我的条件就是当我打败你的十二名勇士之后,你就把你的火云送给我。”
狂风可汗哈哈大笑道:“你简直是我见过最狂妄的少年,不过此时我对你竟然有一些期待感了。很好,如果你能打败我回想最强的十二名勇士,那就证明你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勇士。最强大的勇士应当配得上最强大的宝马,我就会把我的马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死了的话……”
“我是不会死的,长生天在庇护着我。”杨小天强调说。
草原是一个非常封建迷信的地方,杨小天一直在扯长生天和自己的关系,就是在不断重复一个谎言。
谎言重复1000遍就是真理,当杨小天不断这样说并且创造奇迹的时候,人们就会对杨小天和长生天的关系深信不疑。到时候,杨小天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极高的威望,影响整个草原高层的决策。
“既然你这样说,难得我见到你这么有趣的人,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我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武器,十八般武器样样都有。不知道你精通哪一样?”狂风可汗道。
“有剑吗?”杨小天大言不惭的说,“我的剑法天下无双,没有人是我的一合之敌。”
狂风可汗道:“正好,前天我在粉碎裂骨氏族的时候,获得了一把非常精良的双手剑。这把双手剑没有名字,但锋利无比,毫无疑问,这是一把英雄之剑。无论你的本事如何,但你一个人敢挑战我麾下的十二个勇士,这说明你好歹有一些英雄气魄,我就暂时把这把双手剑借给你使用。如果你真能达成你所说的目标的话,这把双手剑我送给你又有何妨?”
狂风可汗说完,令人将那把双手剑取来。那是一把非常宽阔的双手剑,十分沉重。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竟然需要两个蛮族士兵一前一后才能扛得动。
“小子,这双手剑十分沉重,我怕你都举不起来。”哲别冷冷道,“本来我一个人就可以送你下地狱,但是你竟然敢挑战我们十二个人,并且可汗已经允许了你的这种挑战,那么我也不介意和我的十一个兄弟一起送你下地狱。”
“你们呀,张口闭口就是打打杀杀,实在太血腥,太暴力了。你们应该知道,不杀就是和平的道理,我今天就要教育教育你们,什么叫和平。”杨小天煞有介事的说。
其实他完全在胡扯淡,这都不是满嘴跑火车了,而是满嘴跑飞机。
第一千七百九十四章 挫败
众勇士早就习惯了杨小天的大话,当下都沉默着,互相对望一眼,眼神十分明确,他们对杨小天已经起了杀心。
在他们眼中,杨小田现在已经形容是一个死人了。同死人,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
但是紧接着,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那就是杨小天只用了区区一只右手,便轻轻松松的举起了那双手剑,跟小孩子拿起一根筷子没有任何区别,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负担。
他们这下便知道了,杨小天也不是一味的说空话大话,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
这把双手剑,传说之中是用陨铁锻造而成,十分沉重,既便是他们,想要拿起来也并不容易,杨小天能够轻轻松松拿起来,别的不说,这份力量确实不容小觑。
虽然说单纯的力量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至少说明杨晓婷不是一个普通人。
可惜杨小天如此狂妄,一个人要对正他们十二个人,他们觉得杨小天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胜算的。
哪怕杨小天的本领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强大,也做不到同时击溃他们十二个人。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道理,任何人都不可能违背这样的道理。
总之,杨小天是必败无疑,必死无疑。而这一切,也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的缘故。
“马战还是步战?”杨小天问道。
哲别道:“我们是草原之名,当然是骑在马背上作战了。”
“那么随便给我一匹马吧,我就站在这里,你们向我发动冲锋,我会用我的力量告诉你们,你们真的是一群垃圾。”杨小天狂傲道。
哲别虽然冷着一张脸,但还是对自己的手下说道:“把我备用的红枣马牵出来给他,我不占他任何便宜,这是我的器量。”
片刻后,在众人的围观之中,杨小天骑上了红枣马,手持双手剑,迎战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
这是一次非常悬殊的决斗。
几乎没有人看好杨小天。
虽然杨小天的身上,有很多神奇的地方。也许杨小天这个人真被长生天所眷顾,但是长生天毕竟远在天上,无法管理世俗的一切细节。
杨小天这样一个孱弱的少年,又如何能够战胜这十二名如狼似虎的勇士呢?
他们看到的只是杨小天的勇气,或者说无知者无畏,并没有看到杨小天的力量。
因此对杨小天不抱有什么希望,也很正常。
以哲别为首,十二名狂风氏族的勇士,早已经将杨小天团团包围,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被一个个勇士虎视眈眈。
他们占据了最有利的方位,距离杨小天不过百米的距离,只需要骏马的一个冲锋,就能来到杨小天的面前。
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一起冲锋,一起上阵,瞬间就能将这个狂妄的少年撕成碎片。
此时,烈日炎炎。
所有人的身影都被烈日所拉长。
太阳下,所有草原之民的脸上,都出现了汗珠,他们紧张的看着这一场决斗,虽然他们早已经预知到结果,但是总是会期待奇迹的发生。
“开始!”书记官此时充当了裁判的角色,大喝一声。
马蹄声踏碎了周围的寂静,卷起了一阵的喧嚣。
地面如雷鸣一般的颤动,十二匹骏马和他们的主人,手持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向杨小天发动的最猛烈的冲锋。
从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向杨小天扑来。
杨小天遭遇了没有死角的围攻,他如同是掉进陷阱的猛兽,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余地,只能做困兽之斗。
杨小天待在原地,一动不动,或者说是以静制动。
那十二名勇士,在一般人眼中,其速度十分快,快如闪电,让人的眼睛都捕捉不到他们的动作了。
但是杨小天却像进入了子弹时间一般。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状态,他感觉他四周的一切都变慢了。时间变得非常慢,非常慢,从娟娟细流,逐渐变为滴答滴答的小水滴。
时间变慢了之后,那些勇士们的动作自然也变慢了。他们的动作在杨小天面前,就像是慢放的动作片,每一个细节,都在杨小天的眼中展露无遗。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杨小天微微一笑,出剑了!
那些人的动作对于杨小天而言,仿佛是慢动作,但是杨小天的剑光,却又快如闪电一般,以快打慢,是最好的战斗方式。
噗——
叮——
卡——
杨小天的身影瞬间化为十二道,竟然以一个人的姿态,同时向那十二名勇士发动了攻击。他的剑法也超凡入圣,炉火纯青,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明是平平常常的一招直刺,却毫无破绽,以非常巧妙的方式将敌人缴械。而杨小天一招之中蕴藏着无数种变化。这无数种变化,化为无数道剑光,在这些勇士的身上掠过。
而落在一般人的眼中,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化为了道道幻影。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分裂为千千万万的人。
之所以能造成这样的效果,就是因为杨小天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快到人的目光根本跟不上。
因此,仿佛这场中出现了一千个一万个杨小天。其实只不过是杨小天在瞬息之间做出的动作,还没有在那些人的瞳孔里面消失。
战斗瞬间就结束了。
结果也已经出来了。
以哲别为首,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在一瞬间就被杨小天所缴械,然后纷纷被杨小天打落马。
战斗之快,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之色。
就连狂风可汗也不例外。
“我早说过了,你们不会是我的对手的。”杨小天说着,看向狂风可汗,“看来你的坐骑会变成我的坐骑。”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战神!”
“战神血狼!!”
“战神血狼,战无不胜!!!”
周围的人一片欢呼,就连狂风氏族的人,也是一片欢呼。草原自古以来就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人们推崇的就是实力,只要杨小天取得了胜利,证明他有那样的实力,就能受到所有人的欢呼,就算是敌人,也会发自内心的尊重他。
这就是草原的逻辑,草原的规矩。
第一千七百九十五章 装神弄鬼
这种规矩,是所有人都认可的规矩。
就连哲别等人也认可这样的规矩。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管杨小天之前有多么的狂妄,但是杨小天胜利了,他们就要尊重胜利者,这是规矩。
只见哲别等人哼哼唧唧的爬起身,虽然他们难掩眼中的惊骇之色,但是也知道自己等人是被杨小天以绝对的速度给压制了,而且杨小天在技术上的造诣,也的确神乎其神。
他们回想起自己落马的经历,只觉得杨小天的技术和速度都是超凡入圣,他们输的简直心服口服。
于是哲别等人半跪在杨小天面前,这是草原上失败者面对胜利者必要的礼仪。
“我们输了。”哲别说。
“我们输了。”众勇士说。
他们说着,低着头,一脸羞愧,虽然一脸羞愧,但还是痛快的承认自己输了。
在草原上如果输了还磨磨唧唧的话,会更加被人瞧不起。
这里的事情简单的很,胜就是胜,败就是败,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没有什么理由好讲。
“起来吧,我并非是责任,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我就是草原战神的化身。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力量,是超乎你们想象的。”杨小天淡淡道。
啪啪啪……
只听见一阵鼓掌声,原来是那狂风可汗为杨小天鼓起掌来。
“血狼,我不管你从前是什么人,但是今天你展现了你的价值,你是一个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英雄,你这样的人,值得被尊重。”狂风可汗道,“我想邀请你加入狂风氏族,成为狂风氏族的一员。我们能够并肩作战,取得非凡的荣耀,你意下如何?”
杨小天笑道:“其实我早就想加入狂风氏族了,我今天的觉醒,就是为你而觉醒的啊!”
狂风可汗道:“你何出此言呢?”
杨小天道:“牧民们可以为我作证,在今天之前,我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之人。平凡的与大部分牧民一样,没有任何奇特的地方。”
狂风可汗当下询问碎石氏族剩余的人员,发现他们果然对之前的血狼没有任何的印象。即便对血狼比较了解的人也说,从前的血狼只是一个木讷平凡的少年,远没有今天非同凡响的本领。
狂风可汗很快就相信了,这事情很容易理解,如果杨小天在此之前就有非同一般的本领的话,他大可以带领碎石氏族对抗狂风氏族。也不至于碎石氏族都灭族了,杨小天才异军突起。
“我相信你的话,你今天是为什么而觉醒的呢?长生天的眷顾者。”狂风可汗道。
“为了你。”杨小天道。
“为了我?”狂风可汗诧异道。
杨小天道:“在你来到碎石氏族之前,我一直昏昏噩噩,处于愚昧的状态之中,而你来到碎石氏族后,我就突然觉醒了。长生天的声音在我心中响起,你知道长生天告诉我什么吗?”
狂风可汗现在非常愿意相信杨小天是长生天的眷顾者,若非得到了长生天的眷顾,这么个普普通通的牧民,何以以一己之力,战胜他的十二名勇士呢?
恐怕正是长生天赋予了他这种力量。
“长生天告诉我,你是草原万年以来最伟大的英雄,你有着非凡的气魄,博大的胸襟,英雄的气概,勇士的胆略,你是命中注定统一草原之人。过去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都统一过草原,但是他们的崛起都是一时的,而你的崛起是永恒的,因为你统一草原之后,还将统一这个世界。这是长生天赋予你的使命。”杨小天装神弄鬼道。
杨小天之所以如此说,就是为了激起这个狂风可汗的野心。这个狂风可汗原本就野心勃勃,现在得到了君权神授的这种名目之后,其人的野心,更会永无休止的膨胀起来。
狂风可汗只有有着勃勃的野心,才能让这个世界陷入混乱,混乱是上升的阶梯,只有在混乱之中,杨小天才能下好自己的这盘棋。
这狂风可汗,就是他的第一枚棋子,把这枚棋子投入棋盘之中,整个棋盘就混沌了。
“哈哈哈哈。”听到杨小天的话,狂风可汗顿时龙颜大悦,放声大笑起来,“我现在非常相信长生天的话,果然天命在我。”
“恭喜大汗,贺喜大汗,得到长生天的认可。”那书记官率先溜须拍马道。
“恭喜大汗,贺喜大汗,有了长生天的认可,您统一草原,统一世界,指日可待!”
“恭喜大汗!贺喜大汗!大汗万岁!”
有了书记官的带头,一时之间吹捧狂风可汗的言论不绝于耳。草原之民虽然淳朴,但是溜须拍马起来,也不让与其他民族。反而恰恰是因为草原之民的这种淳朴,让他们拍出来的马屁,更加的响亮,更加的真诚,更加的让上位者觉得舒爽。
狂风可汗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有天命的人,若不是有天命的话,他怎么会在如此艰难险阻的情况之下还能够崛起呢?他几次九死一生,但又度过了重重的危机,取得今天的成就,这正是天命的庇护他的结果。
杨小天这个人的突兀出现与他展现的神异之处,让狂风可汗觉得自己也许已经获得了天命的直接认可,杨小天就代表了天命。
一位伟大的王者身边,总是需要一个贤者的辅助,或许这位杨小天,就是长生天送到他身边的贤者。
想到这里,狂风可汗看杨小天的目光愈发的亲和,道:“长生天对我给予厚望,而你又是长生天的眷顾者,所以你是长生天派来帮助我的吗?”
杨小天道:“是的,长生天让我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帮助你统一这个世界。”
杨小天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一脸的真诚之色,甚至连他自己都信的三分。
“好,好,好……”狂风可汗大笑道,“我说一个腐朽而没落的氏族里面,怎么会出现你这样的英雄少年,你仿佛是从石头里蹦出来一样,原来你是长生天送来辅助我的英雄。你放心,你既是长生天的眷顾者,又展现出了自己不凡的一面。而我这个人唯才是举,你有这样的才能,就会得到我的任用。”
一千七百九十六章 百夫长
杨小天的彩虹屁直接奉上,说道:“大汗用人不拘一格,唯才是举,这正是王者的气度。正是这样的气度,才让长生天青睐大汗。”
狂风可汗十分高兴,道:“说的好,你是勇士,并且取得了胜利,这把双手剑和我胯下了火云马,我都会送给你。希望你拿着它们,帮助我征服这个世界。”
杨小天道:“帮助你征服世界是我的使命,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狂风可汗道:“此外,碎石氏族这些人的性命,我就饶过了。我与碎石氏族之间,有着深仇大恨,原本我是应该斩尽杀绝他们的。但是因为你的出现,我决定原谅他们,这是为了你。我会把碎石氏族的这些人交到你手里,让他成为你的奴隶,你的附庸。”
狂风可汗果然非同常人,他收买人心自有一套手段。若非杨小天不是一般人,早已经被狂风可汗这套手段给收买了。
“多谢大汗的恩典。”杨小天拱了拱手说道。
狂风可汗继续道:“按理说,你是长生天派往我身边的勇士,我应该立即就提拔你,但是即使你是勇士,我的军中也自有规章制度。因为你战胜了哲别他们,你的起步要比一般人高的多,我可以允许你以百夫长为起步。只要你能立下功勋,我不会吝啬于奖赏。只要你能助我征服这个世界,我愿意列土封疆,也让你成王。”
狂风可汗的话术非常高明,又表明了自己军中有规章制度,比一般的部落军队强大的多。又给予了杨小天一个希望,甚至愿意列土封疆,体现了自己的慷慨。
难怪即使没有杨小天的干涉,这个狂风可汗也能一统草原,甚至差点有统一世界的趋势。其人的才能,果然非同小可。
“愿为大汗肝脑涂地,死而后已。”杨小天一幅感激涕零的模样,说道。
就这样,杨小天顺利的加入了狂风氏族,成为了一名百夫长。狂风氏族现在最高的将领级别是千夫长。未来会有万夫长大,将军,元帅……但不是现在。
一进入狂风氏族,杨小天就展现了自己惊人的才能。
首先,在管理军队上,杨小天手段老练,让狂风可汗都十分钦佩。他的练兵手段软硬兼施,再加上他强大的力量,将底下的士兵收拾的服服帖帖。几天下来,这些士兵都被杨小天洗脑了,杨小天指挥他们如臂指使。
然后在算账方面,杨小天不同于现在文盲遍地的蛮族。杨小天的数学非常好,军中的账目被杨小天管理的清晰明了,就是狂风可汗这种读书不多的人,都能看得懂。
这在草原上可是难得的才华,狂风可汗连续夸奖杨小天的才华。一时之间,杨小天真有成为狂风可汗左膀右臂的趋势。
而杨小天最让狂风可汗惊喜的一个才能,就是杨小天擅长于绘制地图。
绘制地图和看懂地图,在这种生产力的条件下,都是顶级将领才有的本事。
就算是狂风可汗,都没有这样的本事,狂风可汗是依靠一些老牧羊人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能够查看星星,判断地上的方向,但是却没有清晰的地图。而杨小天短短几天,就绘制出清晰明了的草原地图。
随后,杨小天按照这份草原地图,按照比例还原,制造出了一个沙盘。在这个时代,沙盘真是一个大杀器,狂风可汗一见之后就意识到了它的价值,马上将着沙盘列为军中最高机密。
一周之后。
有了沙盘,有了杨小天提供的情报,狂风可汗很快就制定出了一个迅速统一草原的战略。原本狂风可汗打算用三到五年的时间统一草原,但是奈何杨小天的话太有道理了。
杨小天对狂风可汗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草原之民的生命是更加有限的。我们不能耽误时间。草原的生命,就像疾风一样,来的快,去的也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能够一个月完成的工作,我们为什么要等三五年呢?”
“你说的对,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原本我还没有信心对付这四大氏族,但是有了你的加入,我觉得我可以。那么就不耽搁了。”狂风可汗信心百倍,自信满满的说。
这些天,杨小天早已四处出出击,展现出非同一般的才能。他带领着一百人的军队,就敢袭击上千人的氏族。
而他身先士卒,第一个带头冲锋,经常于千军之中斩敌人首级。几次下来,他带着人百战百胜,而他麾下的军队也扩张到1000人,他已经被正式任命为千夫长了。
到了这个地步,杨小天就是狂风可汗真正的左膀右臂了,与哲别的地位平起平坐。哪怕草原一向没什么严苛的等级制度,但是杨小天这样的升级速度,也令人瞠目结舌。
于是,在一周的时间内,除了四大氏族之外的所有小氏族,都被杨小天带人以闪电战的方式拿下。此时草原的格局,其实已经变成了五大氏族并列,只不过其他四大氏族,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发生。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天下的兵法,其实也是唯快不破。古人云,兵贵神速,就是这个道理。
如今的草原上,四大氏族正在征战不休。
这所谓的是四大氏族,指的是邪灵氏族,天罡氏族,麋鹿氏族,冰河氏族。其中以天罡氏族的实力最为强大,因为天罡氏族垄断了草原的圣山祁连山,祭拜长生天,培养出了大量的萨满祭司。
不过正因为天罡氏族的实力最为强大,其他的三大氏族都对天罡氏族提防万分。反而让天罡氏族难以有什么大的动作,被其它三大氏族很默契的堵住了扩张的路径。
冰河氏族正在不断蚕食的天罡氏族的领地,天罡氏族也准备与冰河氏族大大出手。剑拔弩张之中,两大氏族的战争一触即发。
而麋鹿氏族与邪灵氏族,其实已经在大打出手了。
邪灵氏族的实力更加强大,氏族首领古月更加年轻,野心勃勃。他一心想要吞并麋鹿氏族,以此为根基,统一草原。
第一千七百九十七章 出击
因此邪灵氏族与麋鹿氏族之间的斗争,现在以邪灵氏族占据了上风,麋鹿氏族节节败退。
而且麋鹿氏族的首领,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人一老就失去锐气,恐怕很难在邪灵氏族的攻击下坚持住。
这就是草原现在的格局了,四大氏族彼此虎视眈眈,但都忽略了狂风氏族。
因为狂风氏族崛起的时间太短,崛起的太快,草原又没有互联网,消息传播的十分缓慢。
这才是狂风氏族最大的优势。
狂风氏族明明已经掌握了可以影响草原格局的力量,但是狂风氏族却没有被其它大氏族所知晓。
这样的话,狂风氏族完全可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创造奇迹,甚至借机一统草原也不一定。
而且现在狂风氏族有了一张最大的王牌。
那就是杨小天。
杨小天的才能,狂风可汗已经见识到了,说一句是圣贤之姿也不为过。
但是杨小天真正霸道的,还是他的实力。
狂风可汗本以为,杨小天战胜十二名勇士的时候,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已经很强大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杨小天这几天征战的时候,展现出来的实力,更加恐怖。
论攻击力,杨小天堪称是草原战士,没有人是杨小天的一合之敌。草原上强者无数,多是骁勇善战之辈,高手如云,但是杨小天奋战至今,居然没有人能挡住杨小天的第二招。
论速度,杨小天更是天下无双,他自己跑起来都比他的火云马要快十倍。所以往往杨小天攻击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中招了。
论防御力,杨小天也是真正的刀枪不入,箭矢射在杨小天身上,连杨小天的一根毛发都射不掉,刀砍在杨小天的身上,连杨小天的皮都砍不破。
这样的战斗力,简直一个人就可以抵挡一只大军。杨小天这样的人出现在草原上,完全就是一个bug。
但杨小天是bug的同时,也是狂风氏族的一张王牌。用好了杨小天这张王牌,狂风氏族就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往不利。
为了笼络杨小天,狂风可汗送钱送女人送宝马,对杨小天推心置腹,而杨小天貌似也被狂风可汗打动了,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狂风可汗也担心杨小天会不会暗藏野心,想要谋夺自己的地位。草原上实力为尊,又不讲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的东西,氏族的首领必须是强者。
而这氏族的首领地位远不如皇帝那么稳固,草原上氏族的首领更像是狼群的头狼,虽然具有极高的地位,但地位也会受到新人的挑衅。
如果新人有足够的力量打败首领,首领就得退位让贤了。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法则,而也正是这样残酷的法则才让草原维持了勃勃的生机,让各大氏族拥有了极高的战斗力。
以杨小天现在的实力和威望来说的话,如果要挑战狂风可汗,狂风可汗的地位很难维持下去。
于是为了避免杨小天造反,狂风可汗试探性的想把杨小天收为义子,甚至暗示杨小天,自己可以立他为继承人。
但是杨小天可没有给别人当儿子的习惯,直接拒绝,并且说:“我知道可汗你在担心什么,但我要告诉你,你大可放心,我对世俗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从长生天而来,必将回归于长生天。世俗的君王虽然伟大,但不能永恒,唯有长生天的怀抱,才能让人永恒,与永生不死相比,你觉得世俗的权利对我有诱惑吗?我不过是秉承长生天的旨意,来辅助你成就一番霸业而已,当你的霸业完成之后,我就会功成身退,离开你,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杨小天说的十分真诚。
狂风可汗当时便信了。
至于他为什么信?
一来是他暂时还需要杨小天的力量,二来是狂风可汗真的相信自己有什么天命,三来就是杨小天对他是与精神上的影响。这种精神上的影响很轻微,但是也至关重要。
至少现在狂风可汗就认为杨小天是他的左膀右臂,是长生天派来辅佐他的圣贤。他对杨小天的信任,也一天胜过一天。
就在这种情况下,统一草原的步伐,就可以踏出第一步了。
“如今草原上的行驶已经很明朗了,四大氏族征战不休,彼此间矛盾重重,但是他们的增长还是勉强达成了一个平衡,但是我们狂风氏族的崛起,却破坏了这种平衡。他们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狂风世子的崛起,而我们就是要在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时候,给予他们致命一击。”狂风可汗在毡房里,信心满满的对自己手下的所有高层说道。
哲别道:“如今我们的实力已经彻底不输于四大氏族了,甚至我们的实力,比四大氏族之中最强大的天罡氏族,都不逊色半分。我们的确已经有了加入这场权力的游戏的资格,不过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同时战胜四大氏族?我们还没有那样的力量!”
“只有莽夫才会与四大氏族族硬碰硬,我们需要的最合适的时机出动,我们也不需要同时拿下四大氏族,只需要同时拿下两个氏族,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了,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计划。”狂风可汗说起了自己的计划。
原来情报显示,邪灵氏族和麋鹿氏族的战争,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就在明天晚上,邪灵氏族打算整个氏族出动,夜袭麋鹿氏族,一举粉碎麋鹿氏族。这个举动,在原本的历史上是成功的。
在原本的历史上,邪灵氏族因此灭亡了麋鹿氏族,吞并了麋鹿氏族的兵力,实力大大增强,最后王者的角逐,就是邪灵氏与天罡氏族之间的战争。
而狂风可汗的狂风氏族,就是在邪灵氏族与天罡氏族战争的关键时刻,捡了一个大漏,统一草原的。
而这一次,狂风可汗提前知道了情报,力量比历史上也强大,自然不会错失这一次好机会。
第一千七百九十八章 突袭
狂风可汗的计划就是在邪灵氏族和麋鹿氏族大战的最关键时刻,横插一杠,来一个鹤蚌相争,渔翁得利。
“真是一个好计划,我们的战士天天吃肉,已经不惧夜战了。如果这两大氏族真的在明天晚上战斗,那就是我们出手的好时机,我们可以一举拿下这两大氏族,吞并他们,那样的话,我们就有资本统一草原了。”哲别大喜,对狂风可涵的计谋,佩服的五体投地。
狂风可汗又问其他人:“你们呢,你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杨小天道:“我们没有任何的意见,我们愿为可汗效力,助可涵一统草原。”
“我们愿为可汗效力,助可汗一统草原。”众人齐声道。
狂风可汗很满意,说:“既然如此,那么现在我们就出击吧,提前埋伏好。”
随着狂风可汗一声令下,整个狂风氏族迅速行动起来,作为一个新生的氏族,狂风氏族还没有腐朽,执行力还是非常强的。
很快,狂风氏族就千里行军,提前埋伏在了麋鹿氏族营地十里之外,那是一片丘陵,叫孤魂之丘。
“这里,就是一统草原的.asxs.。”狂风可汗暗暗发誓。
……
……
是夜。
月圆如饼。
云高天黑。
风冷。
马蹄声响起——
突兀,而惨烈!
“敌袭!”
随着邪灵氏族的三万大军冲入了麋鹿氏族的营地后,麋鹿氏族终于反应过来,麋鹿氏族的战士们,连忙匆匆忙忙的应战,然而早已经晚了!
战争其实很简单,就是比谁犯的错误少。
麋鹿氏族猝不及防,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组织的匆忙,打的混乱。而邪灵氏族有备而来,统一行动,气势如虹。综合来看,自然是邪灵氏族犯下的错误少,而麋鹿氏族犯下的错误更多。
所以麋鹿氏族必败无疑。
实际上也是如此。
战争的形势,几乎是一边倒。
麋鹿氏族被邪灵氏族打的节节败退。
很快,邪灵氏族的首领古月就杀到了麋鹿氏族的核心地带,麋鹿氏族的局势摇摇欲坠,离战败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古月一脸桀骜,目光锐利,很快就从火把的光芒之中发现了麋鹿氏族的首领,年迈的奇奥拉。
奇奥拉今年已经足足有五十四岁了,五十四岁这个年龄,在草原已经是高龄了。按说奇奥拉这样的高龄人士,早就应该退位让贤,为氏族找一个更加年轻的首领。但是这奇奥拉却贪恋权位,权术手段高明,一直打压新人。这导致麋鹿氏族的实力年年衰退,也是历史上麋鹿氏族第一个出局的原因之一。
此时奇奥拉一脸惶恐。
“奇奥拉,你这个老东西,嫉贤妒能,昏庸无比,你知道你是怎么失败的吗?是你为了自己的位置,把你们氏族最优秀的勇士虎牙排斥了出去。虎牙投靠了我,把你们氏族的虚实都说给了我听,所以我才敢夜袭,把你们麋鹿氏族一举拿下!”古月得意的哈哈大笑。
“竟然是虎牙!那个该死的叛徒!”奇奥拉怒道,“还有你,古月,你背信弃义!昨天我送你礼物,你刚刚收下,说要休战一年的,但是你却突袭我,你……你简直卑鄙无耻!”
古月冷冷道:“是的,我欺骗了你,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是你是三岁小孩吗?说被骗就被骗?这归根结底还不是你的谋略不如我。你老了,精力不行了,智力也有所衰退,你早就应该退位让贤,但是你还死赖着不退下去。所以你们麋鹿氏族的失败,早已经注定。”
“你不要口出狂言,你还没有灭亡我们呢!”奇奥拉道。
“那也快了。”古月道,“原本我们之间是可以真正和平的,你的女儿是草原第一美女,我要迎娶这位草原第一美女,你我合作,我继承你的事业,你我两大氏族合并之后,统一草原的霸业就可以由我成就,你也可以安心养老,但是你却不答应。像你这样的老糊涂,就只能去死了,原本你的女儿可以作为我的正妻,但是她现在只能作为奴隶被我蹂躏了。哈哈,哈哈哈哈……”
“放肆!”奇奥拉气得满脸通红,吹胡子瞪眼睛,但可惜他这也只是无能,狂怒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眼看麋鹿氏族就要被邪灵氏族彻底粉碎的时候,一支两万人的大军突然在邪灵氏族的背后出现,打了邪灵氏族一个措手不及。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狂风氏族!”
“没有听说过!”
“但是现在你们知道了。”
“你们为什么袭击我们邪灵氏族,你们可知道,与我们邪灵氏族为敌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狂风可汗,是草原第一美女安琳的情郎,这一次得知你们邪灵氏族背信弃义,特地来帮助自己的老丈人的!”
“什么?”
混战开始之后,一番问答,一个消息便传来了:原来是狂风氏族的狂风可汗与麋鹿氏族的这位草原第一美女是情侣关系,两人情投意合,早已经私定终身,就等着禀告家长之后完婚,没想到麋鹿氏族却突然遭到了邪灵氏族的突袭。为了挽救自己的老丈人一家,狂风可汗冲冠一怒为红颜,率领大军,相助老丈人来了。
无论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但是现在狂风氏族都是麋鹿氏族唯一的大救星了。何况这个消息听起来就像是真的,毕竟涉及了个人情感。
堂堂的草原第一美女,有一个英雄一样的夫婿也很正常。于是本来绝望的麋鹿氏族的士兵,开始与狂风是族的士兵一起,向邪灵氏族发动了攻击。
局势一下逆转。
狂风氏族的战斗力十分惊人,再加上麋鹿氏族的里应外合,瞬间就打的邪灵氏族节节败退,逐渐支撑不住了。
“该死的狂风氏族,我记住你们了。你们竟然敢偷袭我,我一定要把你们灭族,我要把你们所有人都抽筋扒皮,大卸八块,挫骨扬灰!”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古月勃然大怒,但也不得不撤退了。
“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杨小天的声音在古月耳畔响起。
“什么?”
古月只发出了一声疑问,他的头颅便被杨小天砍掉了。
原来是杨小天一个冲锋,就冲入了万军之中,把古月的首级摘下,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第一千七百九十九章 统一
杨小天高举着古月的首级,大声喝道:“古月已授受,尔等还不速速投降,更待何时?!”
说话间,电闪雷鸣,杨小天的身边一道一道的闪电环绕,白色的闪电照亮了杨小天的周围,让古月的首级十分清晰,在场所有人都看见了这犹如鬼神的一幕,这彻底让邪灵氏族众人胆寒。
而狂风氏族的众人则为杨小天欢呼起来,他们口喊战神血狼,血狼战神,十分狂热。
在这一幕的震慑下,邪灵氏族的三万大军纷纷投降,麋鹿氏族也畏惧不已。
狂风可汗骑马过来,夸奖了杨小天一句,然后快马来到了奇奥拉的面前,说:“安琳呢?让他她来,我是来救她的。”
“你真的是她的情郎?我从来没有听她提过你。”奇奥拉道。
“如果你真的足够聪明的话,你就会知道这事情根本不重要,难道你希望它是假的吗?”狂风可汗意味深长的说。
奇奥拉定睛一看,发现如今的局势已经在狂风可汗的控制之中。草原之民崇拜强者,狂风可汗这一次一举击溃了两大氏族的胆气,只需要再加一把劲,这两大氏族就会像狂风可汗投降。
到时候奇奥拉就会身不由己。
而且经过今天的事情,奇奥拉也发现自己垂垂老矣,暮气沉沉,根本不是一统草原之人。而这狂风可汗,年少有为,雄姿英发,气魄非凡,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当然是真的了,你真的是我女儿的男朋友,我这就把我女儿叫出来。”奇奥拉说。
随后,奇奥拉把安琳喊了出来。安琳不愧是草原第一美女,长得非常漂亮。在草原之中,几乎没有和她可以相提并论的美女。
狂风可汗这一次的行为,虽然说有着更深层次的目的,但是表面上看起来却是英雄救美,安琳对狂风可汗本来就很感兴趣,又见狂风可汗长得十分英俊,心中顿时十分中意。
“上马!”狂风可汗对安琳说,“只要给我,我带你征服这个世界。”
“好。”安琳羞涩点头。
就这样,在今天晚上的战役之中,狂风可汗获得了最大的利益。他不仅强行吞并的邪灵氏族,并且以麋鹿氏族首领女婿的身份,掌控了麋鹿氏族。草原上的四大氏族,有两大氏族的力量,都落入了狂风可汗的手中。
从此狂风可汗变成为了草原上最强大的一支力量。
而其他的两大氏族也终于注意到了狂风可汗,吓得不轻,都派出使者来试探狂风可汗的虚实。
杨小天则因为功劳最大,被狂风可可汗封为屠龙元帅。
因为狂风可汗知道自己统一草原,已经是板板钉钉上的事情了。
但是一个草原,根本无法满足狂风可汗的野心,他统一草原之后便是要攻破长城,踏碎龙帝国,所以他封杨小天为屠龙元帅。
就是希望杨小天可以助他一臂之力,灭亡龙帝国。
并且狂风可汗向杨小天许诺,等打下龙帝国之后,会将龙帝国一半的领土分给她杨小天,让杨小天也成为一位君王。
他太清楚杨小天的力量有多么强大了,始终不放弃自己拉拢杨小天的行为。
杨小天当然乐意接受了。
然后狂风可汗开始整合起手中的力量来,草原民族本来就没有多少忠诚,狂风可汗带着他们,屡战屡胜,横扫周围的小氏族。几次下来之后,狂风可汗就将自己的力量整合的妥妥当当,麾下一共有八万大军,成为草原最强的力量。
而冰河氏族与天罡氏族在试探出了狂风氏族的力量之后,大为震惊,他们震惊于草原之上突然出现了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又害怕自己单独根本无法抵挡这样的力量,于是他们两家就有了联合的意向。
不过要真正的联合起来,还需要长久的谈判,毕竟在之前他们还打生打死,打的狗脑子都出来了。
狂风可汗自然不会坐视这两大氏族联合起来,他知道闪电战的奥义就是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于是他一边安抚两大氏族的使者,一边突然向冰河氏族发动了攻击。
冰河氏族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狂风可汗给灭族了,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杨小天的功劳。
杨小天直接改变了天气状况,在电闪雷鸣之中,他冲入万军之中,杀的敌人丢盔卸甲,节节败退。在他的英明领导之下,狂风氏族的士兵个个勇猛非常,冰河氏族就这样被打垮了。
狂风可汗于是吞并了冰河氏族的兵力。
此时,他已经有了十二万大军,是草原上最强的力量。
其他的小氏族战战兢兢,纷纷依附于狂风可汗,主动归顺。
一个月之后,狂风可汗已经有了二十万大军,天罡氏族作为曾经草原上最强大的氏族,却也不死心,他们想派出萨满祭司,利用魔法的力量,想消灭狂风可汗。
但是他们的萨满祭祀却被杨小天用雷电的力量彻底消灭了,并且杨小天还告诉他们,长生天是站在狂风可汗这一边的。
但是天罡氏族依旧冥顽不灵,准备做殊死的斗争。
既然如此,狂风可汗也不讲什么客气不客气,直接率领二十万大军,冲向祁连山,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把天罡氏族给覆灭了。天刚氏族的力量归于狂风可汗,
此时狂风可汗,已经拥有了三十万大军,真正的统一了草原。
志得意满的狂风可汗将自己称之为天可汗,所有人也都认可天可汗的称号,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当一个人统一草原之后,他就不是一个氏族的可汗,而是所有人的可汗,被称之为天可汗。
“我能统一草原,你是最大的功臣,你想要什么?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狂风可汗非常感激杨小天,对杨小天说。
杨小天道:“我要灭亡龙帝国。你只是统一了草原,离统一世界还差着远呢,而灭亡龙帝国,才是你统一世界的第一步,有我的帮助,五年之内你就能统一世界。”
“好,那我就灭亡龙帝国,如你所愿。”狂风可汗道。
第一千八百章 光之王
其实不用杨小天提醒,狂风可汗早已经将他的目光,投向了长城。
长城是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千百年来正是长城的存在,阻挡的游牧民族的入侵。
长城内外是两个世界。
长城之内是一个繁华的世界。
文明昌盛,人口稠密。虽然不能说是人人衣食无忧,但生活也比长城之外好了太多。
而长城之外,却是真正的苦寒之地,游牧民族为了争夺一点可怜的生存资源,每天过着纷争不休的生活。尤其是这些年,北方愈发的寒冷,各大氏族统一的意见就是南侵。
攻破长城,踏入繁华的土地,抢夺他们的财富,强奸他们的妇女,杀死他们的男人,占领他们的家园,这不只是狂风可汗一个人的野心,也是所有氏族所有蛮族的野心。
这野心滚滚如潮流,化为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狂风可汗知道自己只能顺应这种力量,不能违背这种力量。因为这种力量,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真正统一草原之后,狂风可汗才发现草原究竟有多么的贫瘠。他发现,他想要自己麾下的子民吃饱饭,是那样的困难。
单靠草原的生产,根本不足以让每个牧民吃饱饭。而现在草原受到寒冷的极大影响,优质的草场正一个一个的失去,长此以往,如果不侵入南方的话,草原就会出现非常大的危机。
狂风可汗也明白了为什么历史上,只有在寒潮来临的时候,草原才会统一,为什么在草原统一之后必然就会入侵南方。
这是一种规律,也是游牧民族千百年来的宿命。
“这是长生天赋予我的使命,我会完美的完成我的使命。我会做到所有客行都没有做到的事情,真正的统一这个世界,让我的子民都过上优渥的生活。”一瞬间,狂风可汗就有了一种使命感。
于是入侵开始了。
而懵懵懂懂的龙帝国,尚不知道危机的来临。
……
……
杨小天又决定装神弄鬼了。
在这个世界,杨小天一直装神弄鬼。
不是杨小天喜欢装神弄鬼,而是杨小天不得已而为之,毕竟这个世界是非常封建迷信的世界,想要快速达到自己的目的,装神弄鬼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手段。
毕竟这里的人类敬畏神灵,敬畏到了骨子里,狂风可汗之所以那么信任杨小天,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出于对长生天的敬畏。
对姜欢,杨小天伪装成上古之神克苏鲁。
对狂风可汗,杨小天将自己说成是长生天的眷顾着。某种意义上,他是长生天的化身。
而这一次,杨小天又有了全新的身份。
那就是光之王。
世界的属性是多元的,一个世界有无数种属性。
有光明,有黑暗,有火焰,有元素。有暗影,有诅咒,有死亡,有寒冷……
这些属性有些极其接近,有些截然不同。但所有的属性,归根结底是由四种基本属性构成的,那就是土,水,火,气。
因此,土,水,火气这四大基本属性之中,诞生了四大元素主神,这四大元素主神在这个世界之中可谓是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光之王就是其中之一。
光之王代表了光明,也代表了火焰,是这个世界古老而强大的神灵。
他的教会遍布于这世界所有的角落,他的影响力也非同一般。
二十年前,正是光之王降临凡尘,封印了姜欢这个大魔头。
否则的话,姜氏皇族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世界的格局恐怕也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时至今日,神灵的力量依旧在影响世界的运行,诸神的黄昏,远未到来。
龙帝国的首都,飞龙城。
皇宫大内之中。
龙帝国的皇帝此时忧心重重。
姜氏皇族已经衰落了。
他们早已经没有了神龙,二十年前他们遭受打击,而他们依靠的力量姜欢,也被神灵授意之下封印了。那一次姜氏皇族元起,大伤之后就一直没有恢复。
二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帝国的诸侯早已经遗忘了姜欢的威风,各地的诸侯蠢蠢欲动,彼此之间征战不断,帝国中枢的影响力不断下降,甚至连北方,都已经控制不住了。
姜峰明明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但是他却感觉它更像是飞龙城的城主。他的影响力只能在飞龙城中有皇帝的权力,离开了飞龙城,他这个皇帝和其他的诸侯没有任何的区别。
原本皇帝是要处理整个帝国的事物的,但是现在地方上的事物,都有各个诸侯代劳了。他这个皇帝也就当的没滋没味,十分苦闷。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就会是这个国家的亡国之君了。”姜峰在书房之中,自言自语。
刚才他心血来潮,屏退了左右之人,翻看各地汇报上来的情报。
他能感觉到,他统治这个帝国的力量正在不断失去,这个帝国的基础离他越来越远。
他的权力好像变成了空中楼阁一样,高高在上,却根本站不住脚。
这样的权力,根本不能叫权力,而这样的权力,也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丧失的。
他的权力是一个空壳子,根本制裁不了任何人,也约束不了任何人。
因此他觉得大厦将倾,凛冬将至。也许龙帝国的灭亡就在他有生之年,如果他的运气不太好的话,他可能就是龙帝国的末代君主了。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一个声音在皇帝的面前响起。
“什么人?”皇帝警惕的说道。
“我不是人,我是伟大的光之王,这个世界最古老的神灵。光明的象征,火焰的主宰。”这个说话的家伙,自然就是杨小天了。
“光之王……”皇帝感觉一阵窒息,他纵然贵为皇帝,但是在光之王面前也不过是一介凡人。
皇帝又如何?只不过是世俗之中掌握权力之人,而神灵却是永恒的主宰。
他们姜氏皇朝不过传承了五百年,而这位伟大的光之王,诞生于这世界,起码有几十万年了。
两者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
而皇帝看到了光之王。
那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散发着朦胧的金光,这种金光十分祥和,令人看到之后就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仿佛身上所有的病痛,所有的疲惫,所有的不安,都瞬间消失了一样。
皇帝知道,这就是神灵的力量,神灵总是有着安抚人心的能力。
第一千八百零一章 示警
皇帝也需要尊敬伟大的神灵。
不过,皇帝毕竟是皇帝,是有着特权的。
普通人见到神灵之后,那肯定是要顶礼膜拜,而皇帝见到神灵之后,只要行一个贵族的礼仪就可以了。
于是皇帝欠身,向光之王行了一个贵族的礼仪。
“伟大的光之王,不知道您大驾光临,有何指示?”皇帝问道。
杨小天道:“我是来向你示警的。”
皇帝诧异道:“示警?”
杨小天道:“你可知道,凛冬已至,你的龙帝国危在旦夕。你们家族的命运也将走向死亡,如果没有我的干涉的话,你们的灭亡,不会晚于一年之后。”
“对此,我已经有了一些预感,伟大的光之王,请您救赎我们。我们对您一向毕恭毕敬,您的教会我们一直也优待,20年前您降临凡尘,我们也一直在侍奉您。如今我们的命运走到了衰落的节点,只有您的指导才能让我们避免灭亡的危机。”皇帝诚恳的说道。
杨小天道:“正是如此,我才向你示警。你可知道危机,从何而来?”
皇帝摇头,问道:“请问危机从何而来?”
杨小天道:“从四面八方而来。”
皇帝呆住了。
杨小天道:“灭亡你们的力量,是内外的所有反对你们的力量。地方上的诸侯,长城之外的蛮族。但是在这个时间点,真正能够对你们造成致命威胁的就是蛮族。是蛮族撕下了你们纸老虎的面纱,让地方的诸侯知道你们不堪一击,于是地方的诸侯彻底叛乱,将你们姜氏皇族杀了一个干干净净。”
“啊!”皇帝道,“请光之王救我!难道我们就没有一线生机吗?”
杨小天道:“你们当然有一线生机了,我就是来告诉你们,什么是一线生机的。”
皇帝道:“请您明确指示。”
杨小天说出了一个名字:“姜欢。”
皇帝脸色一变。
杨小天道:“能够拯救你们的,只有姜欢。”
皇帝惊骇道:“可二十年前,正是在您的授意之下,我们才封印了姜欢,囚禁了他。”
“但我当时没有杀他,不是吗?如果我当时想杀他的话,他注定难逃一死。而我之所以没有杀他,就是因为他是你们的一线生机,我的怜悯让我将他留到了今天。”杨小天道,“我只是来告诉你一些线索,一些信息,但具体如何选择,这是你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灵界要远离这个世界了,从今而后,神灵对于这个世界的干涉会越来越少。希望你们不至于灭亡,告辞……”
杨小天说完,化为一道道淡淡的金光,凝聚成满天的小星星,在皇帝的面前消失不见。真是来无影去无踪,一点痕迹也没有。
皇帝陷入了沉思。
向他示警的是伟大的光之王。
但是要不要相信光之王的话,那又是另一回事情,神灵虽然伟大,但是只要不亲自降临,想要干涉凡人的意志,却也困难。
不过皇帝很快就知道,他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了。
因为蛮族开始攻打长城了。
……
……
长城脚下。
这个世界的长城与地球的长城不同,因为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而地球的魔法,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所以地球的长城虽然雄伟,但是是由凡人建造的,比较低矮,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这个世界的长城,却不是凡人建造的,而是神灵以魔法建造的。
当年几代魔法帝国建造了强大的长城,而且不断加固长城,因此这个世界的长城高达30米之高。
站在长城脚下,一眼都看不到长城的顶部。这也是千百年来,为什么蛮族很少能够打进长城的原因。因为这长城实在是太高了,也太坚固了。
长城之内的诸侯们,并不担心蛮族,也就是因为长城的雄伟。
只要能将蛮族赶出长城,蛮族再想入侵长城,就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每次蛮族入侵长城,其实都像蝗虫一样铺天盖地而来,不断积累的尸体。
当尸体堆成小山的时候,后面的蛮族就踩着这时山血海,踏入长城之中。这是极为惨烈的战争,消耗了蛮族的人口和潜力,所以当蛮族打入长城之内后,已经没有多少潜力了。
各地的诸侯就足以将蛮族驱赶回去,蛮族消耗了人口,抢回了物资,回去之后,粮食也够吃了,草原的危机也解除了,蛮族就再度分裂。千百年来,都是这样的循环。
“我最忠诚的勇士啊,这长城是这样的雄伟,这样的坚固,长城上的守军也不容小觑。要攻破这样的长城,起码要牺牲十万人的生命。而且一时半会,也很难攻破这样的长城。我知道你是草原上最有智慧,最有勇气,最有胆略的人。却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迅速攻破这长城呢?”狂风可汗站在长城之下,询问一旁的杨小天。
杨小天道:“伟大的可汗,纵然使用南方的炸药,也很难将这样坚固的长城炸开。但是长生天赋与您的使命,却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我有办法打开长城,只不过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一万人。”
狂风可汗道:“你具体要怎么做?”
杨小天神秘莫测道:“我需要一万人虔诚的向长生天祷告,他们的虔诚将打动长生天,长生天会将它的力量借予我。然后我再以长生天的力量,摧毁这道长城,从此之后,我们草原民族的马蹄就将踏入南方,粉碎一切。”
“很好,你果然是相助我的伟大贤者,我这就给你一万名最虔诚的信徒。”狂风可汗早已经见过杨小天的神奇之处,自然选择无条件的相信杨小天了。
次日。
烈日之下。
一万名草原之名盘坐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灰太狼……”
他们居然是在唱歌,而且是唱儿歌。
不过他们唱的,却是地球上的汉语,和他们的语言,截然不同。
他们也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杨小天只是告诉他们,这是长生天的语言,要打动长生天,就要用长生天的语言向长生天祈祷。
这儿歌很简单,杨小天只教了几遍,他们就学会了,现在唱出来,越唱越熟练。
一时之间,场面有些滑稽,杨小天看了甚至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