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八十章 古神(下)
姜欢垂着头,浓密的胡须遮住了他的半张脸,他的身体是看上去十分干瘪,瞳孔也十分暗淡,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其内在已然是油尽灯枯。
这很正常。
世界上再强大的魔法师,如果遭遇了这20年的禁魔监狱的牢狱之灾,并且被抽空了全身的魔力,且周围都是隔绝魔力的石板,那么他连活下去都困难。姜欢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一种奇迹了。
阴暗潮湿的牢房一片寂静,作为危险人员,没有人会靠近姜欢。他们恐惧姜欢,生怕姜欢以危险的灵魂魔法,汲取了他们的灵魂。
20年来,从来没有人靠近他。就连送饭,也是通过一个机械装置送饭。这牢房之中一片幽静,20年来从没有任何的声音,姜欢仿佛被世界遗忘了一样。
这让姜欢都有些木然了。
世人总是说他是一个邪恶的大魔王,可他自己知道,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罢了,至少20年前是那样。他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为了挽救他的亲人,他的家族,但是他在挽救了一切之后,却遭到了所有人的指责,遭到了所有人的背叛。
起初他像一万只蚂蚁撕咬自己的心灵一样的痛苦,但是时间久了,他已经麻木了。痛苦的时间久了,痛苦并不再是痛苦。
他的所有痛苦,所有愤怒,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形,心中也没有什么悲哀,也没有什么凄凉。此情此景,难说是平静,但至少也是沉默。
长达二十年的沉默。
“你已经油尽灯枯了,你的身体宛如风中的败絮,只会随风凋零。”
突然之间,一个声音在姜欢的耳畔响起,那是杨小天的声音,但是杨小天却并没有使用自己原本的声音,而是使用了一个低沉的充满邪恶意味的声音。
这声音生存之中,仿佛带着远古时代的某种混乱气息,某种邪恶的意志。也就是姜欢,如果是普通人听的这样的声音的话,只会感到无际无边的恐惧,然后陷入疯狂之中,最终七窍流血而死。
姜欢却依旧沉默着,二十年来,他听到了太多的声音,但大部分声音都只是他的幻听,小部分声音是他的自言自语,他可不相信,他这个被世界遗忘的人,还会有什么存在与他说话。
“你不相信我的存在吗?姜欢。我对于你抱有极大的善意。你不觉得委屈吗?你明明拯救了姜氏皇族,但是却落到如此地步。”
“姜氏皇族背叛了你,诸神背叛了你,世人也背叛了你。他们只以为你拯救的只是姜氏皇族,但你实际上却是想要让这个帝国免于混乱。你拯救了整个国家的人民,但是他们却不感激你,甚至对你充满了憎恨。”
“现在关于你的零星半点的传说之中,你是那么邪恶的一个魔法师,一个吃人的魔王。你想想看,这是不是很讽刺呢?”
杨小天道。
这个声音一口道破了姜欢最大的秘密,即姜欢对于世界和平的追求。他所使用的杀戮手段,不过是让其他人起到极大忌惮,把可能会发生的战争消灭于无形。他固然热爱姜氏皇族,但是同时他也热爱这个世界。
从来就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哪怕是姜氏皇族与姜欢最亲近的人,也不知道姜欢这个双手上沾满鲜血的魔王,其实追求的是世界的和平。
于是,姜欢知道了与自己说话的并非是幻听,也并非是自己自言自语,而是一个存在。一个伟大的存在,一个玄妙的存在,一个邪恶而恐怖的存在。
“你是什么人?神灵?魔法师还是凡人?是巫师?是萨满?抑或是别有用心装神弄鬼之人?”姜欢用干涩的声音说道。
按理说,一个人如果20年没有人同他讲话,他会丧失语言的功能,要恢复过来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姜欢却并没有受到影响,除了因为长时间没有说话让声音有些干涩之外,姜欢的语言功能一切正常。
“我是旧日支配者,远古时代的邪神,曾经支配这个世界的伟大的存在,不可名状之神。我的真名具有神奇的力量,你听到之后将受到极大的影响。你确定你要听吗?”杨小天冷笑道。
“我不需要你在我面前装神弄鬼。你究竟是什么人?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神灵了。那些神灵不过是魔法等级比我们更高的魔法师罢了。他们自以为高高在上,凌驾于众生之上。但是实际上,他们却小肚鸡肠,否则的话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他们在畏惧凡人,畏惧我的力量。”姜欢冷冷道,“或许你也一样。”
杨小天道:“既然你如此傲慢,那么我就将我的真名告知你,希望你不要后悔。你听好了,我的真名叫——克苏鲁……”
当杨小天说出克苏鲁这三个字的时候,一瞬间,姜欢仿佛在冥冥之中看见一只一种宛如章鱼背后长着蝙蝠翅膀,有着巨大邪恶竖瞳的神灵。一种恐怖的邪恶向他席卷而来,他感觉大脑一阵刺痛,无言的恐怖在他心中蔓延,他的双目之中瞬间留下了鲜血……
这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恐怖。
姜欢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恐惧这两个字怎么写了,但是这一刻,他知道恐惧怎么写了。
那是邪神啊!
上古的邪神。
那样的邪神,即使泄露一丝气息,都能让一个普通人瞬间失去所有的理智。
姜欢的精神世界虽然十分强大,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他的身心都遭遇了重创,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复原。
“想必你也已经见识到这种恐惧了,但这不算什么,你所看见的,只不过是我投影力量的万分之一。”杨小天煞有介事的说,“我大大削减了我对你造成的影响,否则的话,你现在就会崩溃而死。”
“我感受到了你力量的强大,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强大的神灵。你果然不愧你的名号,你是上古之神,你是旧日支配者,你是极端邪恶的存在。如果让你的身影靠近现实世界之中,我们整个世界都将崩溃。”姜欢沉声道。
第一千七百八十一章 命运
不得不说,杨小天的这个逼,装的的确非常好。
他化身克苏鲁古神,模拟出了一种极限的恐怖,让姜欢认为他的实力,是一种惊人的程度。
不过纵然杨小天没有姜欢想的那么恐怖,但是也大差不差了。这个世界上的诸神,没有一个比杨小天强大。
“看来你意识到了我的强大。”杨小天道,“这便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姜欢擦了擦自己脸上的血痕,淡淡问道:“那么强大的上古之神,你是如此的伟大,你找到我,要做什么呢?如你所见,我不过是一个在禁魔监狱底层,连牢房都走不出去的废人罢了。”
“你的心中难道就没有遗憾吗?”杨小天道。
“曾经有,但是现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我知道你们这些邪神的目的,你们总是想趁我们精神空虚的时候趁虚而入,但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要么你直接以你的力量入侵我,要么你就离开吧。我不想同你达成任何的交易与合作。”姜欢拒绝之意十分明显。
杨小天奇道:“为什么?以你现在的处境来看,我几乎是你唯一的救星了。你难道以为你还能走出禁魔监狱不成吗?”
姜欢道:“我不是擅长与魔鬼做交易。”
杨小天道:“我不是魔鬼,我是神。”
姜欢道:“但你是邪神。”
杨小天道:“何为邪神,何为正神?我的存在,比这世界本身还要古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诞生的时候,我就已经存在了,在你们人类还没有诞生的时候,我就已经存在了,你们人类有什么资格将我定义为邪神?”
“我只不过是宇宙混沌力量的一种代表罢了,宇宙在无限的混沌与秩序之中交替,在光明与黑暗之中轮回,我是宇宙力量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
“世界上不会有单纯的秩序,也不会有单纯的混沌,不会有单纯的光明,也不会有单纯的黑暗。光明诞生于黑暗,黑暗涌现出光明,混沌造就了秩序,秩序必将归于混沌。如果你连这一点都看不透的话,你就不配成为我的棋子。”
姜欢道:“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凝望深渊之人,必将遭到深渊的回望。与邪神合作之人,必将被邪神所感染。如果我与你合作,我将落入万劫不复的下场。”
杨小天冷笑道:“你现在与万劫不复还有什么区别吗?”
姜欢道:“至少这个世界没有因此万劫不复。”
杨小天道:“我明白了,你还是深深的热爱着这个世界,你担心我对这个世界做什么。”
姜欢不说话,但是已经如同默认了。
杨小天道:“还真是讽刺啊,你遭到了整个世界的背弃,却还是对这个世界心存善意,而且你大大的低估了我。我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企图,这个世界是生是死,是荣是衰,与我无干。”
姜欢道:“我可不相信你这样的存在会无缘无故的去做一件事情。”
杨小天道:“那么你知道我现在在干什么吗?”
姜欢道:“你可以直接说。”
杨小天道:“我现在正与诸神作战,整个世界的神灵都在与我为敌,而我所要做的就是粉碎这些神灵。但是在灵界之中,这些神灵的优势太大了,我必须削减他们的优势,所以你是一枚很重要的棋子。你也不用垂头丧气,比起被我利用,最可怕的是没有利用价值。就像这个世界上大部分芸芸众生,他们没有丝毫被我利用的价值。也许我不小心打一个喷嚏,他们就死一片,但我甚至都不知道。”
姜欢道:“你是打算消灭诸神?”
杨小天道:“你知道那个流传很久的预言吗?”
姜欢道:“什么预言?”
杨小天道:“诸神之黄昏。”
姜欢目光一凝,道:“你要为这个世界带来诸神之黄昏?”
诸神之黄昏,是这个世界流传很久的预言。
说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诸神的权柄都会消失,诸神也会死去。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成住坏空,是这宇宙之中必然的法则。
只是诸神如何消失,如何死亡,预言并没有详细说明。但大概的意思是在一位英雄的屠戮之下,诸神陨落,进入黄昏。
“是的,为诸神带来黄昏是我的使命,我相信你也并不喜欢那些神灵,我们有着相当的合作空间。”杨小天道。
姜欢已经有些意动了,但他还在犹豫,毕竟与这样一位远古的邪神合作,无异于是与虎谋皮,稍有不慎,就将为整个世界带来泼天的大祸。
见此情况,杨小天知道,自己得加一把火了。
“你们凡人总是无法看透自己的命运,昏昏噩噩。但是我早已经看透你的命运,你以为没有了我,你的结局会更好?姜氏皇族的结局会更好吗?你错了,也许我应该让你看看原本的命运。”杨小天突然道。
杨小天说罢,在姜欢的眼前出现了一幕幕的幻象,那是未来将发生的事情。
大约在两年之后,草原的蛮族统一了,强大的游牧民族的铁蹄终于冲破了长城,龙帝国的首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那些蛮族所过之处大事劫掠,大肆屠城。使得生灵涂炭,哀鸿遍野。
当时领导蛮族的,是一位名叫狂风可汗的人物,这位狂风可涵还发表了自己的名言,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杀死敌人,倾占他们的财产,占有他们的妻女。我们最大的荣耀,就是让整个世界在我们的铁蹄下瑟瑟发抖。”
这位狂风可汗,是一位十分狡诈阴险的人物,这从一件事情里面就可以看出来。
蛮族攻破长城防线,让整个龙帝国都十分惊恐。
帝国的边军损失惨重,而姜氏皇族并不想消耗皇族亲卫军的力量。
也不是因为皇族自私,而是皇族的力量本已经衰落,如果亲卫军的力量也失去了的话,各地野心勃勃的诸侯就会彻底造反。
到时候,前面有蛮族,后面有诸侯,姜氏皇族会在两者的夹击之间,落一个族灭的下场。
第一千七百八十二章 和亲
政治是妥协的艺术。
姜氏皇族愿意妥协。
于是绥靖之事便出现了。
战争上无力对抗狂风可汗,那么姜氏皇族就想办法在政治上妥协,求和就是一个办法。
而求和最常规的一个手段,就是和亲。
和亲是狂风可汗提出的。
当时姜氏皇族无奈之下,只能派出使者,携带大量珍贵的礼物,卑躬屈膝的向狂风可汗投降。当时狂风可汗距离龙帝国的首都,也只差三座城市的距离了,可以说近在咫尺。
那三座城市虽然都是要塞,坚固无比,防御力惊人,但是姜氏皇族却对这三座城市没有信心。蛮族是不擅长攻城,但是更加险峻长城都已经被蛮族拿下,这三座城市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
尤其是蛮族在踏入长城之后,还获得了大量的投石机,云梯之类的攻城器械。拿下那三座城市,长驱直入龙帝国的首都,更是指日可待。如果龙帝国不想办法应对的话,龙帝国灭亡之日,已然是进入了一个倒计时。
所以姜氏皇族派出了求和的使者。
“我们我草原之民,你们是境内之民,草原之民钟情于放牧,不擅长农耕。所以我们其实对你们的土地,没有什么野心。不过今年草原天气骤然变冷,大量牲畜死亡,我们也得生活。战争是要死人的,战争也只是我们的无奈选择而已。”狂风可汗不同于使者想象的那么暴虐,居然和蔼可亲的对使者说。
使者道:“所以避免战争,对我们双方都有利,我们是带着十二万分的诚意来寻求和平的。”
狂风可汗道:“和平是一个好东西,来之不易,而你们是战败者。战败者的和平,更加的来之不易,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你们准备好了吗?”
使者道:“我们早有觉悟,只要您愿意退兵,再苛刻的条件我们都答应你。”
狂风可汗道:“七个条件!只要你们满足我七个条件,我就退兵,否则一切免谈!”
使者道:“请讲,我有很大的权限决定,如果我权限不够,我会快马加鞭回去请示的。”
狂风可汗看上去心中仿佛已经早有腹案,说道:“条件一,草原之民应该免于饥荒,我们要粮食五百万石。”
“条件二,草原之民应当抵御寒冷的侵袭,我们要亚麻布十万斤,丝绸十万斤,棉布十万斤。”
“条件三,退兵要集体同意,士兵们参与战争,就是为了发财。我要退兵,就得让士兵发财。所以我要黄金五万斤,白银十万斤,其它珍宝合计二十万斤。”
“条件三,草原缺铁,很多草原之民甚至连铁锅都没有。所以我们要生铁五十万斤,熟铁二十万斤。”
“条件四,我们需要工匠。所以我们要铁匠一千人,木匠一千人,石匠一千人,皮匠一千人。”
“条件五,草原之民需要与龙帝国贸易,所以我们要求在长城设立一个边境贸易城市,互通有无,进行贸易,做长期的打算。”
“条件六,此外我们需要茶叶十万斤,盐巴十万斤,大黄五万斤,胡椒五万斤。草料二十万斤,以备牧民之用。”
“最后一个条件,为了让和平看上去更有诚意,增强我们的互信,我要你们和亲。你们必须送一位公主给我当妾,以证明你们的诚意。”
“以上七个条件,你们答应了,那一切都好说。你们若是不答应,我也不在乎,我会率十万骑兵,铁蹄铮铮,踏碎贵国山河,长驱直入贵国首都。你们不愿意给我的,我会自己去拿!还有,在此之前,我不会停止攻城!”
狂风可汗一改一开始的和颜悦色,厉声说着,气场全开,霸气侧漏,令使者大气都不敢出。
毫无疑问,狂风可汗这是狮子大开口。
不过正因为狂风可汗是狮子大开口,且附带有很多屈辱性的条件,使者反而相信了狂风可汗和谈的诚意。毕竟自古游牧民族打仗,就是为了劫掠,天元大陆可从来没有游牧民族战令他国土地的先例。
蛮族擅长放牧,农耕对他们没有什么吸引力。
既然打仗的目的是为了钱,那么能不废一兵一卒就拿到大笔的钱,狂风可汗又何苦牺牲部下的性命,继续与龙帝国较劲呢?要知道狂风可汗纵然灭亡了龙帝国,所获的收益,也不会比他现在开出的价码更高。
不过也正是因为狂风可汗开出的价码太高,使者无法自行做主,只能说:“尊敬的可汗,这事不是我能做主的,我得回去请示一下。”
狂风可汗道:“那你就回去请示吧,你们最好快点,你们的城市在我的怒火之下摇摇欲坠。你们每失去一座城市,我们的价码就会越高。如果你们把三座要塞城市都失去了的话,那么和平就再也不会降临了。届时,传承五百年的龙帝国,除了灭亡之外,别无其它结局。”
“是,是,是……”使者唯唯诺诺的离开了。
“真是岂有此理,简直丧心病狂!”这是龙帝国当代皇帝姜峰对狂风可汗狮子大开口的愤怒。
但是愤怒不是力量,于事无补。
姜峰感到了深深的无力。
蛮族的攻势是那样的凶猛,势不可挡。北地的诸侯,基本都在看热闹,没有一家诸侯,对姜氏皇族施以援手。
虽然它们也能明白,一旦姜氏皇族灭亡的话,他们也讨不了好,可是让他们现在就消耗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姜氏皇族,那更是吃力不讨好,不是他们愿意做的事。
他们更愿意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
至于南方的诸侯,虽然没有名义上叛乱,实际上已经叛乱了。龙帝国有十年都没有收到南方正常的赋税了,所收的赋税,连年缩水。就比如南方某省的茶税,堂堂一个产茶大省,茶税竟然只有区区五百枚银币。就是一个中等商人一年的收入,也不止五百银币了。
从税收就可以看出,龙帝国已经无力掌控南方,南方基本已经是事实上的独立。之所以名义上还遵从姜氏皇族,不过是诸侯之间还没有决出胜负,谁也不服谁当老大,就干脆让行将就木的老大,继续当老大。
第一千七百八十三章 云裳
龙帝国虽大,但是姜氏皇族除了自己的直属力量之外,几乎调动不了一兵一卒。按理说以龙帝国的国力,即使狂风可汗攻入长城,龙帝国也不是没有对抗的本钱。
奈何龙帝国各自为战,一盘散沙,蛮族反而上下一心,众志成城。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绝妙的讽刺。
这场战争,与其说是龙帝国对狂风可汗的战争,还不如说是姜氏皇族对狂风可汗的战争。姜氏皇族如今虚弱无比,其力量,根本就无法与狂风可汗相提并论。
力量不如人,只能妥协。
狂风可汗的这七个条件,不仅苛刻,而且屈辱。
但是姜峰在与长老们商议之后,还是决定妥协。
只不过狂风可汗索要的物资,实在是数目庞大,姜氏皇族虽然底蕴深厚,但是一时之间也很难凑齐。
于是姜峰派使者告知狂风可汗,他索要的物资,可以给,但是无法一次性给齐。
“那么你们要多久才能给齐?”狂风可汗道。
“起码小半年的时间。”使者说。
“那你们就去凑吧,我会在条约签订后退到长城上修整,你们交齐物资,我们便离去。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齐物资,我们的合约就会作废。”狂风可汗冷冷道。
“了然。”使者觉得十分屈辱。
“还有……”狂风可汗问道,“你们打算把哪一位公主,嫁给我为妾。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们给的公主血统不纯,我可是不认的。我知道你们和亲喜欢弄鬼,曾经出现过让宫女假冒公主的戏码,但是我却不是一个可以被愚弄之人,你们如果敢愚弄我,就当承受我的雷霆之怒。”
“关于这一点,可汗您尽管放心,我们选的和亲人物是云裳公主。她叫姜云裳,她还是我们帝国的第一美女呢。她的父亲,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姜欢……”使者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姜欢的名字。
狂风可汗点点头道:“如此说来,这位公主却是一位血统尊贵的货真价实的公主了,而且居然有第一美女的名声,说来我还是艳福不浅。不过她的父亲,居然是姜欢吗?有意思,有意思……”
使者心中一跳,道:“您知道姜欢?”
狂风可汗道:“二十年前,你们姜氏皇族的处境比今天还要可悲,是姜欢以一己之力,粉碎了敌人十万大军,拯救了你们。是吧?”
“是……”使者有些无言以对。
狂风可汗道:“如果是在我们的草原上,以姜欢的功劳,是可以当首领的,也就是你们的皇帝。但是姜欢却没有成为你们的皇帝,反而消声灭迹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使者支支吾吾的说道,“他死了……”
狂风可汗道:“如此强大的人物,是怎么死的?”
使者面色难看,却不敢不回答狂风可汗的问题,说道:“他的手段太过激烈,引起了神灵的不满,神灵下凡,将他击杀。这件事一直由于涉及了神灵,太过敏感,是我们姜氏皇族的秘密,不便对外人相告。不过既然是可汗您问起,我也只能如实回答。”
“哦。”狂风可汗道,“姜欢的手段虽然激烈,但也是你们姜氏皇族的大功臣,就算他辜负了所有人,也没有辜负你们姜氏皇族,是不是?”
使者:“……”
狂风可汗冷笑道:“但是如今和亲,需要一位货真价实的公主,你们便将姜欢的女儿送出,还真是忘恩负义啊!”
“不过我就喜欢你们这样,你们越是卑劣懦弱,我屠城的负罪感就越少许多。而且在踏入长城之前,贵国令我忌惮的人物,不过姜欢一人而已。”
“我派出密探,得知姜欢已死的消息,才入侵贵国。论贵国之上下,能令我正眼去看的,也就姜欢一人而已。姜欢之死,对我说一种幸运,也是一种遗憾。”
“如今你们既然把姜欢的女儿送给我,就如同把绵羊送入老虎的巢穴之中,我是一定会好好招待这位第一美女的。哈哈,哈哈哈哈……”
狂风可汗说着,发出了桀桀的笑声,得意洋洋。
使者却面色如土,羞愧不能言。
……
……
姜氏皇族答应了狂风可汗的七个要求之后,和谈便以极快的速度开始了,合约很快就签订了。虽然双方都不太相信这张羊皮纸能有什么约束力,也不相信双方之间能有什么长久的和平,但是对于权贵们而言,能苟且一时便苟且一时。
帝国第一美女,姜欢的女儿姜云裳则成为和亲的公主,被送入了狂风可汗的军营之中,操办婚礼,所有给狂风可汗的赔款,也都以姜云裳嫁妆的名义,源源不断都送入狂风可汗的军营之中。
然而令人惊异的是,狂风可汗在大婚之夜并没有碰姜云裳,只是挑起姜云裳的下颚,看着美人楚楚可怜且又秀色可餐的面庞,意味深长的说:“真是倾国倾城我见犹怜的红颜啊,可惜自古红颜多薄命……”
大婚之后,狂风可汗果然开始撤军,蛮族的军队不断向长城撤退,龙帝国上上下下,总算松了口气。就当姜氏皇族觉得和平已经到来的时候,突然一夜之间,阻挡蛮族的第一道要塞,龙翼城被破。
原来狂风可汗乃是兵法大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他表面上,令大军制造出撤军的声势,源源不断的将姜氏皇族送来的物资运走,实际上却是用这种声势来掩盖自己挖掘地道的动静。而狂风可汗也化身为高明的演员,一副沉迷温柔乡被腐化的模样,麻痹姜氏皇族。
等姜氏皇族失去警惕之后,狂风可汗的军队通过地道,杀入了龙翼城之中,龙帝国抵挡蛮族的第一道防线被破。是夜,蛮族进入龙翼城之中,大肆杀戮。可汗有令,有功之臣,三天之内,不封刀。
而云裳公主,也被狂风可汗丢入军妓营之中,受尽凌辱之后,肛裂而亡,其状惨不忍睹。对此,得到消息的狂风可汗只是冷冷一笑,说:“温柔乡是英雄冢,要成就霸业,岂能被美色所迷?龙帝国的人,太小看我了。”
第一千七百八十四章 战争
狂风可汗的狡诈、狠毒、残忍超过了姜氏皇族的想象,他不碰姜云裳,也不是因为不近女色,而是根本就没打算让姜云裳成为自己后宫成员之一。
姜云裳只不过他用来打消姜氏皇族疑虑的工具人,等这个工具人失去价值的时候,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姜云裳丢给手下凌虐致死。
愚蠢的姜氏皇族还以为姜云裳能够凭借自己的美色,把狂风可汗迷的神魂颠倒,能争取个二十年和平期什么的。但是狂风可汗眼里的女人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生育机器,漂亮与否,完全不重要。
在狂风可汗看来,拥有尊贵血统的姜云裳,和部落里的女奴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狂风可汗就是奴隶出身,最不迷信的就是血脉,甚至轻蔑血脉,尤其是龙帝国的血脉。
假如姜氏皇族真像自己说的那样,拥有什么真龙的血脉,拥有什么天命的话,何至于会被他一个奴隶出身的蛮族踩在脚下。对血脉轻蔑无比的狂风可汗,直接就放弃了姜云裳,没有任何犹豫。
他要灭绝姜氏皇族,心中便不能有任何的犹豫,说实话他还是很喜欢姜云裳漂亮的脸蛋的,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碰姜云裳。因为他不希望自己有什么弱点,而通常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就是最大的弱点。
蛮族在攻破了龙翼城之后,除了在龙翼城屠城的部队之外,其它的部队没有任何的耽搁,直奔龙帝国的第二道要塞龙骨城而来。
兵贵神速。
龙骨城的守军万万没有想到蛮族居然会来,而且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凶猛,甚至没有来得及关闭城门,就被狂风可汗一举拿下。随后狂风可汗也不修整,继续带着骑兵,直扑龙帝国的最后一道防线,龙魂城。
长城是真正的防线。
长城的背后就是三大要塞。
龙翼城。
龙骨城。
龙魂城。
这三座要塞的背后,就是整个龙帝国的首都,飞龙城了。
如今狂风可汗已经攻破了长城,又以闪电战拿下了龙翼城与龙骨城,如果龙魂城再被狂风可汗一举拿下的话,帝国的首都飞龙城就会暴露在狂风可汗的兵峰之下。
而到时候,各地的诸侯们不仅不会驰援,反而会趁火打劫。飞龙城固然是铜墙铁壁,但只要狂风可汗堵住迷龙运河,截断京城的货物运输,只用半年时间,首都的粮食就会耗空。
到时候饥饿的市民恐怕会主动打开城门,向蛮族投降,为蛮族带路,帮助蛮族屠戮姜氏皇族。
好在龙帝国终究不是纸糊的,龙骨城因为及时发出了狼烟,被龙魂城看到,让龙魂城有了警惕。龙魂城的守将,也是一个有才能之人,严密布防之下,狂风可汗失去了一鼓作气拿下三大要塞的可能。
狂风可汗只能命令部队运送投石机和攻城车前来,徐徐攻城。无论如何,他一口气拿下两座要塞,又骗取了龙帝国大量物资,这总是不亏的。
反应过来的姜氏皇族痛斥狂风可汗背信弃义,狂风可汗直接说我是野蛮人,你们相信蛮族被骗,能怪我吗?那是你们自己愚不可及!
姜氏皇族无言以对。狂风可汗放言,自己只需要三个月,就可以灭亡龙帝国。姜氏皇族默然,甚至无力反驳。
而此时,龙帝国南北双方的许多大诸侯都向狂风可汗派出了使者,暗中有支持狂风可汗的意思。原来这些诸侯认为,狂风可汗虽然有野心,但蛮族就是蛮族,是不可能治理长城之内的土地的。
他们支持蛮族,获得蛮族的支持,等姜氏皇族灭亡之后,就有可能在蛮族的支持下,一统帝国,开创新的王朝。
他们其中很多人,其实早就想造反了,只不过姜氏皇族到底是他们的君主,直接反叛君主,说出去总是不好听。君主若是被野蛮人给灭了,他们再造乾坤,就没有那么难看了。
许多诸侯都暗中向狂风可汗许诺,会当内应,帮助狂风可汗灭亡龙帝国。狂风可汗一边暗笑龙帝国的人真是一群酒囊饭袋,土鸡瓦狗,一边信心大增,这才放出了三个月灭亡龙帝国的狂言。
无论是姜氏皇族还是诸侯们,都小看了狂风可汗的鸿鹄之志,以为狂风可汗只不过想打捞一笔,最后还是要回草原的。历史上那些攻破长城的蛮族,无不是这样。
但是狂风可汗想要的,却是用自己的马鞭惩罚整个世界,他要他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他的领土。他要灭亡千国万邦,粉碎世界所有的国度,皇帝在他面前臣服,国王在他面前屈膝,尊贵的血统舔他的鞋子。
他的野心之大,前所未有。
龙帝国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飞龙城之中人心惶惶。
帝国皇帝姜峰在思考了十天十夜之后,以十分憔悴的面容,对众位长老说:“现在,我们已经彻底没有办法了,内忧外患,帝国的崩溃,也许就在下一秒。而唯一能够拯救我们的,就是那个人了。”
“难道你是说龙冢里面的那个人?”
“不错。”
“你难道不知道,那个人是光之王封印的吗?你如果把那个人放出来的话,就是得罪了光之王,得罪诸神。我们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姜峰苦笑道:“你们所说的,我都知道,但是如今这情况,诸神何曾眷顾我们?如果光之王真在乎我们的话,他何不下凡,为我们抵挡狂风可汗的脚步?然而他理都未曾理会我们。”
“可是……”
“没有可是了,其实那个人对我的恨意,会远超各位,他出来之后,我很可能会被他杀死。但是为了避免姜氏五百年的江山就此断绝,我不得不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了。此时此刻,我还是皇帝!”姜峰道,“所以我现在以皇帝的身份下令,释放姜欢!”
到了姜氏皇族最绝望的时候,姜氏皇族不是没有祈求过诸神的帮助,但是诸神没有一个搭理姜氏皇族,曾经让姜氏皇族自毁长城的光之王,都没有理会姜氏皇族。姜氏皇族在无奈之下,不甘灭亡,只能释放姜欢这个“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
第一千七百八十五章 天灾
如非万不得已,姜氏皇族根本不打算释放姜欢。
姜欢太危险了!
灵魂魔法也太邪恶了!
连光之王这些神灵都无法忍受,何况是人类。
但是姜氏皇族实在是穷途末路,他们都绥靖到那种份上,狂风可汗还是不打算放过他们。这何止是欺人太甚,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不得已之下,姜氏皇族只能释放姜欢了。
如果是别的人,别的势力,想要释放姜欢,那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以龙冢里禁魔监狱的防御,是强攻也无用的。但是神龙岛毕竟是姜氏皇族控制的,虽然禁魔监狱里面有很多光之王教会的人,但是姜氏皇族做手脚的空间,依旧很大。
不过派谁去释放姜欢,还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人选。毕竟姜欢被关押了二十年,受尽折磨,心中的戾气一定很大。很可能一见面,姜欢就会暴走杀人。
思来想去,姜峰决定派出自己的亲妹妹姜雪,去释放姜欢。
一来是姜欢当年,就很喜欢姜雪这个冰雪聪明的侄女,二来是姜雪长大之后的长相,和姜欢死于乱兵之中的妹妹姜乐简直一模一样。倘若姜欢心中还有一块柔软的地方的话,他都不会对姜雪动手。
此后的事情,就是姜雪秘密释放姜欢,姜欢清算了一些人之后,放过了皇帝,却掌握了姜氏皇族。他苦思冥想二十年,灵魂魔法又有了突破,居然可以把尸体转化为亡灵军团。
单个的亡灵不过是骨头架子,弱的很,根本不是蛮族士兵的对手。
但是亡灵天生就让人觉得恐惧,而且要杀死亡灵,只能敲碎其头颅,难度比较高。
而且最让人无解的是,亡灵士兵不吃不喝,也不用休息,可以一直作战,这一点完克人类。
亡灵士兵最邪恶的一点,就是只要对面死一个人,自己这边就会多一个人。当蛮族发现自己的兄弟,自己的战友在死亡之后,会变成亡灵与自己作战后,即使蛮族骁勇善战,武德充沛,那一刻却也崩溃了。
姜欢的灵魂魔法此刻终于大成,为世界带来了无边的恐惧,他那源源不绝的亡灵军团,被世人称之为“亡灵天灾”。
狂风可汗屡战屡败,不断退缩,三次大战之后,狂风可汗的十万大军,只剩下了五六千人。之前还意气风发的狂风可汗,这一刻终于狼狈不堪,向草原逃遁。
过去的时代,入侵的蛮族一旦失败,只要跑路回草原,便万事大吉。
因为草原很广阔,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地球上的汉帝国与匈奴大战,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找到匈奴的主力军,而不是打不过匈奴。
道理都是共通的,龙帝国要进入草原,也无法找到蛮族的大军,反而因为补给问题,不得不退缩。
往往帝国与蛮族之间的战争,打的蛮族缩回草原,战争也就结束了。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姜欢的亡灵大军不吃不喝,不休不眠,直扑草原。
他甚至没有去刻意寻找狂风可汗,他只是一个氏族一个氏族的消灭,拉起来的亡灵大军浩浩荡荡,所过之处,无数氏族灭亡。姜欢告诉蛮族:“想要活命,就交出狂风可汗,否则的话,亡灵大军将永远徘徊在草原,直到草原再无一个活人为止。”
当姜欢灭亡了第十三个氏族的时候,他的亡灵大军,已经有三十万的规模。三十万不吃不喝的亡灵大军,天下没有敌手。蛮族终于认清了事实,狂风可汗的权威也荡然无存,最终几大氏族突袭了狂风氏族,将狂风可汗绑到了姜欢面前。
姜欢以最残酷的手段杀死了狂风可汗,狂风可汗被凌迟处死,历经三天三夜,才彻底死透。
草原蛮族向恐怖的姜欢俯首称臣,进贡了五十万头羊,二十万头牛,十万妇女,姜欢这才满载而归。
而为帝国带来了胜利与荣耀的姜欢,并没有受到帝国上下的欢迎,人们畏惧姜欢,憎恨姜欢,诅咒姜欢。姜欢再一次拯救了帝国,可帝国的人却说姜欢是一个怪物。
刺杀姜欢的人络绎不绝,但是这一次姜欢却不手软了,三大魔法师流派瞬间就被姜欢摧毁。姜欢对他们说:“要么向我效忠,学习灵魂魔法,要么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有人宁死不屈,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那样的勇气,于是姜欢统一了帝国的魔法世界。此后,姜欢清理了帝国的学士,权贵。各地诸侯畏惧姜欢,早已经暗自组成了两大联军,北方联盟与南方联盟,准备对抗姜欢的“亡灵天灾”。
但是这没有用。
凡人的战士,根本无法对抗浩浩荡荡的亡灵,只用了三个月,北地的诸侯便被姜欢全部消灭。姜欢连俘虏都不要,所有贵族全部击杀,一时之间,天下震怖。
这一次,姜欢真的成为了大魔头,举世闻名的大魔头。隔壁的亚瑟王国的妇女,在哄小孩子的时候,都时不时来一句“姜欢要来吃你了。”
随后的一年时间,虽然南方联盟负隅顽抗,但是姜欢的军团所过之处,各大野心勃勃的贵族根本无力抗衡。南方的一部分贵族,逃到了更南边的贸易王国联盟,更多的贵族,则被姜欢送上了断头台。也因此,姜欢被称之为“贵族屠夫”。
他的确也是名副其实的贵族屠夫,他一个人就杀光了整个龙帝国的贵族,从此之后,在姜欢的威名之下,龙帝国的官僚瑟瑟发抖的兢兢业业的服务于帝国,龙帝国整合了全国的力量。而这力量,却掌握在姜欢手中。
姜欢不是皇帝,却胜似皇帝,皇帝姜峰已经成了一个吉祥物,帝国的大小事物,人们都请示姜欢。姜欢成为龙帝国真正的主宰……
而这就是姜欢的极限吗?
不!
这远不是姜欢的极限。
姜欢直接去往龙冢,反而抽取了十八道迷锁的力量,用灵魂魔法的力量,将神龙的尸骨,转化为亡灵。有些成功了,有些失败了,但这一次,姜欢转化出了十二条亡灵龙。
亡灵龙起码拥有神龙三分之一的力量,这一次,姜欢都力量大增。
第一千七百八十六章 女儿
拥有十二条亡灵龙,四十万亡灵大军,这就是姜欢手里掌握的力量,足以让天下震颤的力量。
姜欢整合完龙帝国内部之后,便派出亡灵龙和大军,直接击溃了诸国联盟的军队。一时之间,天下侧目,众生震怖。
龙帝国再度崛起。
不过此时的主角杜兰德也早已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憎恨姜欢的人们就像铁钉被吸铁石所吸引一样,环绕在杜兰德的周围,增强杜兰德的力量。
甚至有多个神灵也下凡,或者直接现身,或者化身为圣者,化身为预言家,来到杜兰德的身边,帮助杜兰德。那时候的杜兰德,真可谓是天地间唯一的主角,有种“时来天地皆同力”的既视感。
而姜欢,自然就是命运钦定的反派了。
杜兰德和姜欢的战争在两者很默契的瓜分了诸国联盟,并且休养生息了一年之后,便开始了。
哪怕是完成了初步的工业革命,杜兰德的大军,仍然不是姜欢的对手。奈何姜欢天纵奇才,人家杜兰德也不是吃素的,神灵们开始为杜兰德开挂。
在神灵的帮助之中,杜兰德竟然完成了第三次工业革命才会诞生的武器旭日炸弹(核裂变武器)。旭日炸弹完克亡灵,杜兰德以三颗旭日炸弹,便终结了姜欢的大军。最终他与诸神一起杀到了飞龙城,将姜欢杀死,把姜氏皇族灭门。
此后杜兰德统一世界,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时代,魔法的时代永远的离去了,科学的时代已经来临了。
这就是这个世界未来的命运。
是杜兰德的命运。
更是姜欢的命运。
而杨小天宛如剧透一样,让姜欢知道了一切。
……
……
姜欢看完命运之后,久久不语。
杨小天却并不打算给姜欢思考的时间,打算了姜欢的沉思,说道:“如你所见,这就是你在未来的命运,对此情此景,不知道你有何感想?”
姜欢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我有一个女儿吗?”
杨小天道:“是的,姜云裳就是你的女儿,二十年前,你被光之王等人暗算的那一天,你的妻子怀孕了。她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等有明显的特征之后,把这件事情再告诉你的,但是没想到这一次,竟然是永别。你的妻子以为你已经死了,伤心过度之下,生下了姜云裳不久后,就病逝了。”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姜欢喃喃道,状如疯魔。
杨小天继续道:“所以姜云裳从小孤苦无依,又因为你的缘故,从小不受待见。虽然有着公主之名,但是待遇却很糟糕,并没有享受到皇族的锦衣玉食,反而很小就自力更生。”
“不过这孩子从小就聪明伶俐,惹人恋爱,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帝国第一美女。按说这样的公主,应该早早就定下婚姻大事,但是皇族之人却忽略了姜云裳。”
“姜云裳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你府邸残旧的花园之中,数一棵梅花的花朵和花瓣。那梅花,是你与妻子亲手所植……在被送去和亲之前,姜云裳还数过那棵梅花树,共数出梅花八百七十二朵,花瓣五千一百一十五片……”
姜欢的心猛然沉了下去,一个芳华正当的少女,却在残破的花园之中,数着花朵和花瓣,这是何等的寂寞,何等的孤独。
一想到这里,姜欢霎时间,便心如刀绞。
“平时的时候,姜氏皇族完全忽略了姜云裳,但是关键都时候,需要和亲的时候,他们却第一时间想起了姜云裳。姜云裳什么也没有做,甚至连皇族的优待都没有享受过,就背负了沉重的命运,被送去和亲。”杨小天唏嘘道,“不过这孩子一直很乐观,很善良,她甚至不曾怨恨任何人,她想如果牺牲她一个就能完成这个世界的和平的话,那也是值得的。”
“不要说了,求你不要说了……”哪怕是被囚禁了二十年,姜欢已经心如铁石,但此刻也无法维持高冷,他早已经是泪如雨下。
“姜云裳还有一个心理,就是为你赎罪,他们一直说你是一个罪人,死有应得。姜云裳虽然不相信,但是她一直受到影响,潜意识里还是相信了。所以她宁愿用自己的牺牲,来偿还父亲所犯下的罪孽。”杨小天沉声道,“但是姜云裳却低估了狂风可汗的残暴,蛮族的血腥,她被凌虐而死的时候,她的眼睛都是那么的清澈,她死亡的时候,双眸望向天空。她没有痛苦,只是解脱,只有平静。她未曾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此刻,她无疑是死如秋叶之静美……”
“不要说了!!”姜欢咆哮道,“我求求你不要说了!!!”
杨小天于冥冥之中,看着姜欢,道:“你哭了,你为什么哭了呢?是因为自己没有守护好自己应该守护的人而哭泣吗?”
“我……”姜欢道,“在命运之中,我为什么没有杀光所有始作俑者?”
杨小天道:“因为那时候的你,没有看破命运,虽然痛苦,但并不了解自己的女儿是怎样一个人。而你现在了解了,那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子,那是一个寂寞孤独的少女,那是一个世界以痛吻她,她却报之以歌的女孩子。”
“我此刻明白了,命运是一个混蛋,如果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充满遗憾的话,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姜欢的眼泪停止了,他一字一句的说道,“伟大的克苏鲁古神,我不在乎你是不是邪神,我不在乎你想从我的身上达成什么目的,但只要你能让我掌握我的命运,我都会为你效忠。永生永世,为你效忠!”
杨小天道:“很好,你总算是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那么我们就缔结盟约。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棋子。”
姜欢发现,自己的胸口一痛,仿佛被烙铁烫了一下,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胸口,出现了一个符文。那是一个三角形之中,有一颗邪恶的眼睛,隐隐约约,似乎要化为章鱼加蝙蝠翅膀的模样。姜欢只是看了一眼,大脑便是一阵眩晕。
第一千七百八十七章 草原
“这是我的烙印,代表了我的力量,你在命运上的失败,归根结底是诸神的力量压制了你。拥有了我的烙印之后,诸神就无法限制你,反而会被你压制。”杨小天解释道,“你拥有了我的烙印之后,我们之间的契约,便算是完成了。”
“所以,现在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姜欢道。
杨小天道:“虽听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是的确可以如此说。”
姜欢道:“那么,伟大的上古之神,请释放我吧。如果我不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为你效力。”
杨小天却拒绝了,说道:“我不能释放你。”
“为什么?”姜欢不解。
杨小天道:“我虽然有释放你的力量,但是如果直接释放你,那就是强行干涉命运,哪怕诸神远在灵界之中,也会察觉到什么。那样的话,我的图谋,就会失败了。所以按照命运的指引,释放你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姜雪。”
姜欢道:“你是要等三年后姜雪来释放我?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和原本的命运,又有什么区别呢?而且云裳她……”
杨小天打断了姜欢的话,说道:“你不要着急,改变命运,有更加巧妙的办法。我可以让姜氏皇族面临巨大的危机,不得不提前请出你,这样的话,你比原本多出了三年时间,又知道杜兰德是自己的生死大敌,你就有充足的优势了。”
姜欢问道:“那么你如何让姜氏皇族面临巨大的危机呢?”
杨小天道:“加速草原的统一,影响狂风可汗的行动,就可以了。草原是蛮荒之地,是诸神都不重视的地段,是诸神力量的薄弱点,最适合我做些什么了。”
姜欢道:“所以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让草原蛮族提前攻入长城,让生灵涂炭?”
杨小天道:“正是如此。”
姜欢道:“你果然是一位邪神。”
杨小天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我早说过,我的存在比这个世界本身,还要古老。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根本没有资格评价我是否邪恶。你在这里等我的消息吧,我一向雷厉风行,最多一个月后,你就会被释放了……”
说罢,杨小天的意志瞬间离开了禁魔监狱,消失的无影无踪。
姜欢又陷入了沉寂之中。
刚才发生的一切,如同幻觉。
但是胸口的邪神印记告诉姜欢,这一切都并非幻觉,而是真实发生过的。
……
……
草原。
碎石氏族。
战争正在进行。
草原的法则是残酷而**裸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家通吃。这里的世界,只有弱肉强食,没有养老一说。
胜利者会掠夺走失败者的一切,杀死失败者,掠夺其财产妻儿。所以草原严格遵循着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而草原的势力,是零零散散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结构。曾经有强者统一过草原,但是那是基于强者的个人威望的,一旦强者死亡或者战败,这种统一就会顷刻间分崩离析。
从来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结构,可以让草原长久的统一,并且稳定。草原总是混乱的,一个草原蛮族,若能过上十年衣食无忧没有战争的生活,那就是天堂一般的太平盛世了。
严酷的自然环境也让蛮族的生存愈发艰难,蛮族不是天性好勇斗狠,只不过有时候生存所需的资源的确不够,这很难说。
而近些年,草原的有识之士都明白,草原再度统一的时候到了。
草原的统一,和势力强弱无关,和有没有什么英雄也无关,只和天气有关。一旦草原连续寒冷,水草不够,各大氏族生存状态变差,草原就会陷入极大的混乱之中。
而混乱是上升的阶梯。
只有混乱和战争,才能诞生所谓的英雄,以武力征服各个氏族,统一各个氏族。历史上,凡是出现连年的大寒与大旱,草原都会统一,游牧民族都会南下。
与其说是英雄人物创造了这一系列历史,不如说人类的历史,是自然环境创造的。
如今已经是草原大寒与大旱的第二个年头了。
为了生存,各个氏族之间的战争愈发的频繁,没有人注意到,在这种混乱之中,一个名叫狂风氏族的小部落,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崛起。
狂风氏族的首领狂风可汗,比任何蛮族都骁勇,此外还狡诈狠辣,诡计多端。这两年狂风氏族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吞并了许多中小的氏族,让狂风氏族的实力,已经不输于那几个大氏族了。只是那几个愚蠢的大氏族,还没有意识到狂风氏族的崛起,提起狂风氏族,都不屑一顾。
他们将狂风氏族比喻为鬣狗,认为狂风氏族只是欺凌弱小,如同鬣狗一样恶心狮子,但只要狮子一发威,挑衅狮子的鬣狗就只有死路一条。
四大氏族之间彼此征伐,打的狗脑子都出来了,他们认为,自己只要击败其它的大氏族,那些见风使舵的中小氏族就会望风而降,统一草原,指日可待。却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彼此厮杀的时候,狂风氏族正在不断吞并中小氏族,不断扩张实力。
这是狂风可汗定下的战略:他们偷偷的餐食中小氏族,等大氏族彼此火并元气大伤的时候,养精蓄锐的狂风氏族就能击败大氏族,一统草原。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策略,狂风可汗就是用这一招统一草原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三年之后,狂风可汗就会统一草原,拿下长城,达到自己的人生巅峰。如果没有姜欢以灵魂魔法开挂的话,狂风可汗统一世界,都是有可能的。
这一次狂风氏族要灭亡碎石氏族。
通常而言,狂风氏族并不会对其它氏族赶尽杀绝,而是选择吸纳,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草原之民,虽然分为不同的氏族,但是氏族只是一个符号,蛮族实力为尊,强者为王,可不讲什么对氏族的忠诚。遇到更强的氏族,蛮族会毫无心理障碍的加入。
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
第一千七百八十八章 爱情
这一次,狂风可汗要灭亡碎石氏族,当然不是鸡犬不留,可狂风氏族所有的成年男子,都会死。
狂风可汗是这样说的:“妇女是生育机器,是宝贵的资源,尤其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最是宝贵,这是不能够杀的。应该把这些女人,分配给我们的战士,让她们为我们的战士生儿育女,壮大我们的氏族。”
“还有儿童,如果儿童的身高不超过车轮,那么他的性命,也应该被留下。因为这样的儿童,并不记仇,只要我们把他们养大,他们就是很好的奴隶和战士。”
随着狂风可汗取得连续不断的胜利,他的权威一天胜过一天,草原之民崇拜强者,狂风可汗这样的强者,自然是说一不二。他的命令,得到了十分严格的执行。
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违抗狂风可汗的命令。
而狂风可汗为什么执意要灭亡碎石氏族呢?
因为狂风可汗小时候,狂风氏族被碎石氏族所击败,狂风可汗的父母,都被碎石氏族杀死,狂风可汗更是在碎石氏族当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不过是草原之上的常态,并不足以让狂风可汗来彻底消灭一个氏族复仇。
但是在狂风可汗当奴隶的生涯之中,碎石氏族之中有一个名叫胭脂的女子,是一名女奴隶,与狂风可汗的朝夕相处之中,日久生情。
草原之民极其奔放,少年少女一旦生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狗屁说法,狂风可汗与胭脂情不自禁的就进行了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
食髓知味的狂风可汗,不仅没有停止这种不可描述都活动,反而愈发频繁起来。那时候,狂风可汗就知道了,有男人两大事业,一是征服世界,二是征服女人。
这都是令男人身心愉悦之事。
草原之民缺乏美女,毕竟草原上风吹日晒,洗澡都不容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能产生美女才是奇闻。但是那女奴胭脂,偏偏就是一位美女,被狂风可汗滋润之后,出落的愈发水灵。
这让胭脂被当时碎石氏族首领的小儿子(草原之民寿命短,所以是小儿子继承家业)达巴给看上了,达巴是碎石氏族的接班人,在碎石氏族之中地位崇高。他看上了胭脂这个女奴,自然不会去追求,更不要说当舔狗了。
他直接令人把胭脂送到自己的毡房,准备临幸胭脂,却发现胭脂不是处女,这让达巴勃然大怒。更让达巴无法接受的是,胭脂竟然有三个月的身孕,达巴简直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于是达巴鞭打了胭脂,逼问她的情郎是谁。胭脂却誓死不说,被鞭打的遍体鳞伤,也没有说出狂风可汗的名字。
达巴妒火中烧,不过毕竟狂风可汗与胭脂的那点破事,也不算是什么大秘密,当即便有小人告密,对达巴说胭脂的情郎是狂风可汗。
于是达巴令人把狂风可汗绑来,狂风可汗一见胭脂受苦,却是发了狂。但是他一人骁勇,却也无用,被达巴的手下暴揍一顿,揍了一个半死。
胭脂见此情况,哭着跪下为狂风可汗求饶,达巴却愈发愤怒,说:“我堂堂碎石氏族的继承人,在你的心目之中,竟然比不上一个奴才,真是气死我了。你去死!”达巴说完,抽出自己的弯刀,对着胭脂的小腹,就是一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当时就是一尸两命。
随后达巴故意告诉狂风可汗胭脂怀孕的事情,为的就是刺激狂风可汗,让狂风可汗痛不欲生。但是狂风可汗在沉默片刻后,只是发誓:“我铁穆特(狂风可汗的名字)发誓,长生天见证,我发誓我会灭亡碎石氏族,杀光所有和达巴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我的第一个女人和第一个孩子报仇!如违次誓,天打雷劈!”
达巴本来是打算直接杀死狂风可汗,见到狂风可汗无能狂怒,发下毒誓之后,却决定让狂风可汗受尽折磨而死。达巴命人将狂风可汗绑在黄沙之地上,那里寸草不生,没有水源,烈日当空。
狂风可汗被绑在此地,就会被烈日暴晒,脱水而死。这种死亡的过程,十分痛苦,而且按照萨满们的说法,以这种方式死去的草原之民,是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的。
这是一种极为恶毒的惩罚,是达巴专门为狂风可汗准备的,他一边笑,一边对狂风可汗道:“你死后,秃鹫会啄光你的尸体,你会化为风沙之中的一具骷髅,再也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说完之后,达巴便带人离去。
而这却是达巴此生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个决定,如果达巴当时把狂风可汗一刀砍死,就没有后来的事了。这种杀人方法,本来万无一失,没想到却反而给了狂风可汗机会。
原来当初狂风氏族战败之后,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归顺了碎石氏族和其它氏族,但是也有一批老人没有归顺别的氏族。并非是这些人忠心耿耿,实在是草原是一个很现实的地方,没有一个氏族会欢迎老人。而草原上,超过三十五岁,就已经是老人了。
这些狂风氏族的老人失去了肥美的水草之地,不得不避开所有的氏族,苟且在黄沙之地的一座洞窟之中。这洞窟之中,居然有地下水,还有许多蝙蝠老鼠。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偶尔会捕食蝙蝠老鼠蚯蚓蝎子这些常人难以下咽的动物为食,不需要烹饪,动物杀死之后,在烈日下暴晒两个时辰,就成肉干了。其次,他们会进食洞窟之中的一些蘑菇苔藓和植物的根茎,来补充碳水化合物。
但是这样只是生存而已,几年下来,这些老人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宛如野人一般。
而且他们最主要的食物,也不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是黄沙之地的死囚们。原来每个氏族都会把犯了大罪的人绑在黄沙之地,让烈日将其暴晒而死,让其尸体被秃鹫啄食,让其灵魂无法归于长生天。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却眼冒绿光,将这些人当成了自己的食物。几年来,他们吃这些人已经习惯了。不然的话,光一些老鼠蝙蝠,可不够人活命。
第一千七百八十九章 经历
从狂风可汗被一送到这里的时候,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就已经注意到狂风可汗。他们并不认识狂风可汗,只是把狂风可汗,当成了食物而已。他们在沙丘之后暗中观察,等达巴等人离开后,他们便来到了捆绑狂风可汗的木桩前。
一群目光发绿的全身臭气的野人,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自己,面对这样的情况,狂风可汗居然一点也不惊慌,只是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还是不是人?”
众老人之中的首领,是狂风氏族曾经的一位百夫长,名叫伊洛纳。伊洛纳桀桀怪笑,对狂风可汗说:“我们当然是人了,不过我们是被草原遗弃之民,苟且于黄沙之下的老鼠,草原上食腐的秃鹫。”
狂风可汗道:“你们是来救我的吗?”
伊洛纳道:“不,我们是来吃你的。”
狂风可汗道:“吃我?”
伊洛纳露出黑漆漆的牙齿,上面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道:“是的,怕了吧?我最喜欢喝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的鲜血了,喝了你们的血,我总感觉我可能会年轻几岁。”
狂风可汗道:“也对,你们像老鼠一样躲藏在这里,如同懦夫一样不敢争斗,不像秃鹫一样,你们如何生存。我只能说你们今天的运气不错,我的身体精力充沛,这是战士之躯,这是勇士之躯,也是你们的口福。”
“有意思。”伊洛纳道,“几乎所有被我们吃的人,要么痛哭流涕,要么苦苦哀求,要么怒斥我们,无论他们表现的如何,但我都能够闻到他们内心的恐惧。他们即便是冒充勇士,我也知道他们其实是怕死的。但是我确定你居然是一个不怕死的,有意思。”
狂风可汗道:“真正的勇士,无惧死亡,我不怕死亡,我只是有些遗憾。”
伊洛纳道:“你遗憾什么?”
狂风可汗道:“我只是遗憾我不能死在战场上。”
伊洛纳哈哈大笑道:“如果我再年轻十岁,我说不定会非常欣赏你,然后放了你。可惜我已经不年轻了,我只想苟且我的剩余的人生。所以对不起了,我要把你开膛破肚,然后吃掉你。”
狂风可汗道:“也好,你们杀了我吧,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们。”
伊洛纳道:“我没听错吧,我们要吃你,你却要谢我们。你要谢我们什么?”
狂风可汗道:“如果你们不吃我,我就要活活被烈日晒死,那是更加痛苦的,你们的行为,让我解脱了。”
伊洛纳道:“小子,我真是越来越觉得你有意思了,说起来我吃的那些食物,没有一个是我记住名字的。告诉我你的名字,你是一个难得不怕死的食物,我会记住你的名字,以你的名字为符号,记起这快乐的一天的。”
狂风可汗道:“我叫铁穆特……”
伊洛纳一瞬间面色大变。
众老人也是面色大变。
“你……”伊洛纳打断了狂风可汗的话,“你说你叫什么?”
狂风可汗道:“我叫铁穆特。”
伊洛纳呼吸急促,问道:“你和狂风氏族是什么关系?”
狂风可汗道:“狂风氏族的首领,英雄的酋长雷台吉,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是伊墨尔,我的父亲是雷台吉,他们都是战士,都是英雄。所以我身上流的是英雄之血,我的灵魂之中,都是战士的勇气!”
众老人沉默了。
他们面面相觑。
情绪显得极为怪异。
狂风可汗有些猜测,但却并没有说什么,而是等待老人们开口。
“我叫伊洛纳,狂风氏族都百夫长,你的母亲伊墨尔,是我的妹妹。你的父亲雷台吉,曾经是我饿兄弟。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如今的狂风氏族,早已经烟消云散,我们不过是一群孤魂野鬼罢了。”伊洛纳道。
狂风可汗道:“不,狂风氏族还在,只要我在!”
“你?”伊洛纳看了狂风可汗一眼,“你是很有勇气,可你连你自己都保不住,自身难保之人,何必说什么大话?”
“雏鹰在展翅腾飞的时候,总不免会摔跟斗,狼王在横扫草原之前,也总要吃些亏。锋利的宝剑,必须要经过顽石的磨砺;奔腾的战马,也需要战火的淬炼。英雄崛起之初,总是狼狈不堪。”狂风可汗道,“何况比这一切更加重要的,是长生天的眷顾。我本来会被达巴一刀砍死,但是达巴却把我送到了你们面前,这难道不是长生天的眷顾吗?长生天指引着你们,也指引着我,我们必然可以让狂风氏族崛起,我们的铁蹄,必然会踏破万里山河……”
“铁穆特,你说的很动听,但是我已经老了,我心灰意冷,不认为未来会有什么希望。看在我妹妹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次,但是我们不会追随你。你或许会有大的成就,但我们已经垂垂老矣,经不起折腾。再见……”伊洛纳说着,抽出锈迹斑斑的弯刀,斩开了缠绕在狂风可汗身上的麻绳。
狂风可汗跌倒在地,但是很快就爬了起来。
伊洛纳丢给狂风可汗一个水袋,说道:“这里面有水,足够你走出黄沙之地,离开吧。我们永不相见。”
伊洛纳说罢,带着众老人,转身就要离去。
当他们走出十步的时候,狂风可汗喝了一口水,大喝道:“请等一等!”
伊洛纳回过头来,道:“你还有什么事?”
狂风可汗却将水袋之中的水,尽数倒在了地上,很快就干了。
伊洛纳正要责备狂风可汗,却听狂风可汗道:“肥美的羊羔,被火焰炙烤,鲜嫩的羊肉,撒上盐巴。羊骨敲碎,吸吮骨髓,肉油入舌,入口即化,是不是世间的美味?这样的美味,你们有多少年没有品尝了?”
所有的老人都流下了口水。
“已经五年了。”伊洛纳苦笑道,“我们已经五年不吃羊味了。”
狂风可汗又道:“刚刚挤出的羊奶,经过少女之手的处理,热上一壶,滚烫而滋润;那牛奶更能做成奶酪,也可与茶叶一起喝,撒上糖块,妙不可言;还有香醇的马奶酒,难道你们不想与兄弟们一起共饮,一醉方休?这样的滋味,你们多久没有品尝了?”
伊洛纳泪流满面:“五年了,足足五年了。”
所有老人都泪流满面。
第一千七百九十章 复仇
狂风可汗道:“还有少女的肌肤,妇女的温柔,你们多久没有体验过了?一个没有女人的男人,那还是男人吗?”
伊洛纳掩面而泣,道:“五年了,已经五年了。”
所有的老人都呜咽起来,他们想起他们当年的青葱岁月,一时之间,感慨万千。生活是对比出来的,与他们昔日的生活比,他们现在的生活,说是地狱也不为过。
“人肉真的好吃吗?”
狂风可汗大声道,“这水好喝吗?黄沙之地除了沙子,还有什么?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的在这里了此残生?”
“难道你们不想吃到肥美的羊肉?”
“难道你们不想喝到新鲜的牛奶?”
“难道你们不想得到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到底想不想?”
狂风可汗说罢,目光凌厉,看向众人。
“想!”
所有的老人异口同声的说。
狂风可汗道:“想的话,就跟我来,今天晚上,我就让你们吃上羊肉,喝上牛奶,睡上女人!”
狂风可汗说罢,扭头就走。
老人们对望一眼。
一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两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三个老人跟上了狂风可汗。
最终,所有的老人都跟上了狂风可汗。
是夜,狂风可汗率领众人,利用下毒的卑鄙手段,干翻了一个几百人的小氏族,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羊肉有的吃,牛奶有的喝,女人有的睡。
狂风可汗的威望,初步的建立了起来。
三年光景,狂风可汗依靠一帮老弱病残为班底,在夹缝之中求生存,竟然重建了狂风氏族,并且让狂风氏族拥有了不逊色于大氏族的实力。
狂风可汗横刀立马,回忆着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他早已经今非昔比,麾下不再是那群老弱病残,而是精锐蛮族战士。恐怕那些大氏族都不知道,狂风氏族现在起码能拉出一万五千人的精锐骑兵,对上任何一个大氏族,都不怵。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大氏族的战争结束了。结果并没有出乎狂风可汗的预料,碎石氏族被完虐。
此刻,碎石氏族的酋长达巴被人带到了狂风可汗的面前。这三年发生了许多事,达巴的父亲坠马之后就死了,达巴继承了父亲的家业,成为碎石氏族的酋长。而达巴这个酋长明显当的比较安逸,整个人,都肥了三百斤,胖成球了都。
“跪下!”
两名彪悍的蛮兵一人一脚,踢在了达巴的膝盖上,达巴尽管不情愿,也只能惨叫一声,扑通的跪倒在狂风可汗的面前。
“达巴,三年不见,你的变化可真大,简直就像是一头肥猪。草原上有你这样的家伙,简直是草原的耻辱。”狂风可汗骑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达巴,不屑道。
“你是?”达巴看着狂风可汗,陷入回忆,突然间想起什么,“你……你是三年之前的那个奴隶?!”
狂风可汗淡淡道:“难为你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居然还记得我,我都已经做好被你遗忘的准备了呢。”
“你居然没有死?!”达巴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
狂风可汗道:“如果三年之前你把我一刀杀了的话,我肯定就死了,可惜你白白送给我机会,长生天在眷顾我。”
“你……”达巴脸色苍白,无话可说。
狂风可汗道:“胭脂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人生最难得的,其实就是第一次,而你偏偏让我失去了这么宝贵的第一次。如今我有了很多孩子,很多女人,可是我依然忘不了胭脂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三年之前,是就当着你的面,向长生天发誓,我会杀了你以及与你有血缘关系的所有人,但是你不相信。长生天眷顾了我,我今日便要兑现对长生天的誓言,人要言而有信。”
“毋庸置疑,我今天就是来杀你全家的,先让你看看你全家是怎么死的。最后会轮到你……”
狂风可汗说罢,命令人把达巴的家属都带出来。狂风可汗这个人,比一般的草原人,仿佛多出了一个心眼,特别重视情报站和谍报战。早在他对碎石氏族开战之前,他就摸清了碎石氏族的所有情况,而碎石氏族却对他和他的复仇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碎石氏族岂有不败之理?
见狂风可汗准确无误的把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抓了出来,甚至连几个秘密的私生子都没有放过,听到家人们痛苦哀嚎的声音,达巴一时面如死灰。
达巴闭上眼睛,说道:“是我对不起你,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为什么要对我的家人下毒手?你随便怎么处置我都行,只要你放过我的家人就好。”
狂风可汗冷笑道:“你以为你这是什么行为,男子汉气概吗?你这只不过是在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情况下,破罐子破摔罢了。不要以为我会同情你,我们出来混的要讲信用,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半点含糊不得。去吧,杀了他全家!”
随着狂风可汗一声令下,达巴的所有亲属,都死于蛮兵的屠刀之下。不过碎石氏族的营地,早已经血流成河,这点程度的血腥增加,对这里的气氛,没有任何影响。
达巴破口大骂,歇斯底里,几度昏厥,又几度被冷水泼醒。
“达巴,我不会给你机会的,而且我为你准备了一个很适合你的刑罚呢……”狂风可汗笑着,拍拍手道,“来人,把达巴五马分尸!”
达巴面色大变,却根本挣扎不得,很快,在几名蛮兵的操作下,达巴的头部,左手右手,左脚右脚,都被绳索牢牢的套了起来。绳索的另一头,则系在五匹马的身上,这五匹马分别头朝五个方向。
“开始!”
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五匹马上的骑手连忙用马鞭抽打胯下的马,五马迅速奔腾,中间的达巴瞬间惨叫一声,被五马分尸。他几乎没撑住几秒,惨叫一声后,便化为了好几个部分,被马匹带走。
所以碎石氏族的人都战战兢兢,面色如土。
只有一位少年不以为意,饶有兴趣的欣赏眼前的一幕。
第一千七百九十一章 屠杀
这个少年叫血狼。
在碎石氏族之中,血狼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少年,不是奴隶,也不是战士,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民罢了。
氏族之中,充斥着大量这样的牧民,不过随着氏族的失败,这,这些牧民的命运,便属于狂风氏族了。他们是生是死,由狂风可汗一言而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按照狂风可汗的命令,这位名叫血狼的少年必死无疑。只不过现在这位名叫血狼的少年,却有了极大的生机。他甚至不仅是有了极大的生机,而是有了左右世界命运的力量。
因为血狼的外表,虽然还是血狼,但是血狼的内在,却换了一个人。
血狼的内在,变成了杨小天。
是的,他被杨小天夺舍了。
杨小天要释放姜欢,又不能惊动灵界,就必须让姜雪释放姜欢。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办法,便是加速姜氏皇族的危机,让姜氏皇族彻底走投无路。
如果不是彻底的走投无路的话,姜氏皇族是万万不会释放姜欢的。
而想要为姜氏皇族制造走投无路的危机,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草原提前入侵进长城,兵临飞龙城之下。
于是杨小天选择了附体血狼。
血狼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普通牧民,根本无法抗拒杨小天的灵魂,轻而易举就被杨小天的夺舍。
表面上看上去,杨小天附体狂风可汗更加有利,不过狂风可汗是这个世界的重要角色,杨小天不想附体到重要角色上。
重要角色都被冥冥之中的命运关注着,杨小天一旦在重要角色身上发挥出超凡脱俗的力量,就很容易被这个世界的盖亚意识注意到。
杨小天的本体现在在灵界之中,吸引了盖亚意识和诸神的注意,灵界又远离凡人的世界,这才有杨小天在凡人世界发挥的机会。
所以在凡人世界开局的时候,杨小天还得低调一些,以免引起灵界的注意,导致自己满盘皆输。
因此现在的血狼就是杨小天,杨小天就是血狼。
此时此刻,碎石氏族战败,氏族的首领都被五马分尸,所以瞬时氏族的成员都战战兢兢,只有血狼,或者说杨小天淡然处之,显得气定神闲。
屠杀已经开始了。
“妇女可以活命!”
“低于车轮的孩子可以活命。”
“其余的人,都杀了。”
狂风可汗的书记官大声叫道。
他传达的是狂风可汗的命令。
这个命令一传达,碎石氏族的所有成年男子和高于车轮的少年,瞬间痛苦哀嚎起来。他们知道,他们这一次是死期将至了。
但是眼下的情形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们纵然不想死,也无可奈何,他们的痛苦哀嚎也不会收获任何的怜悯。
在草原上没有什么怜悯。
很快,所有的妇女都被挑了出来。
妇女是重要的生育工具,就是弱肉强食的草原,也没有随意杀害生育工具的道理。
不过这些妇女都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一个个哭哭啼啼,被聚集在一起,哀哀怨怨。
男人们看上去成年的,都不用测量,直接被乱刀砍死。只用了不到十分钟,成年男子基本都死干净了。
剩下的就是一些儿童和少年了。
他们是需要测量的。
杨小天便是其中之一。
一辆马车前。
一个又一个的孩童和少年排着队,穿过马车旁,自然而然就经过了车轮。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十分忐忑,即使是那些真正的小孩子也吓得不轻。那些已经长得有点模样的少年,更是两股战战,面色如土。
“低于车轮,可以当奴隶。”
“低于车轮,可以当奴隶。”
“高于车轮,拉出去杀了。”
有专门的千夫长在车轮前观察,凡是低于车轮的小孩子,他都放过了。有些少年因为个头矮,低于车轮,也被放过了。
但是哪怕比车轮高了一寸的少年,都立即被人拉出去斩首。
血腥的气味充斥整个碎石氏族的营地,这就是残酷的草原!
弱肉强食!
弱者没有生存的权利,只配被强者践踏。
杨小天抱手排队,看上去气定神闲。
不多时,便轮到了杨小天。
很显然,杨小天的个头是高于车轮。
那三角眼的千夫长冷冷看着杨小天,道:“高于车轮,拉出去杀了。”
当下,便有两名蛮族士兵来拽杨小天。
“且慢!”杨小天突然道。
声如洪雷,在场之人都能听到。
所有人都是一惊,看向杨小天。
就连狂风可汗,都注意到杨小天。
明明杨小天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牧民,但是狂风可汗是觉得杨小天这个人非常不简单,心中顿时一动。
“你想求饶?我可不接受求饶。规矩就是规矩,高于车轮的人,都该死。”千夫长冷着一张脸说道。
杨小天微微一笑道:“我可没有打算求饶,求饶我是我做不出来的事情。我只是想对你们说,你们是没有资格来杀我的。你们如果杀了我,你们必将受到长生天的惩罚。”
千夫长恶狠狠瞪着杨小天,厉声道:“长生天也是你能说的吗?你居然敢在我面前装神弄鬼,简直是自寻死路!拖出去,乱刀砍死!”
听到千夫长的话,那两名蛮族士兵不再迟疑,一左一右,拽着杨小天往外拖。
杨小天的身上却发出了一种弹抖劲,将两名蛮族士兵,轻轻松松的弹开。
众人皆是一惊。
两名蛮族士兵尤其紧张。
“你们不要害怕,我并非是反抗。我只是想告诉你们,我自己会走路,不用你们拖着我。”杨小天道,“既然你们执意要杀我,那就来杀吧。我想你们很快就能品尝到长生天的怒火。我是被长生天眷顾之人,你们不过是长生天的子民,你们有什么资格来杀我呢?”
千夫长怒道:“这个家伙装神弄鬼,真是不知所谓。也不用把他拉出去了,你们两个就在这里把他乱刀砍死,剁成肉酱。我倒要看看,长生天护不护着他!”
千夫长根本不相信杨小天说的话,在他看来,杨小天不过是为了活命装神弄鬼,这种装神弄鬼的人,是千夫长最讨厌的。
第一千七百九十二章 狂傲
这位千夫长,毫无疑问是一个很有威望之人。
那两名蛮族士兵被杨小天弹开之后,其实是有点惊疑不定的。
因为他们实在想象不出,杨小天如此虚弱单薄的身体,是如何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的。这事看上去有些诡异,莫非这杨小天真有点玄乎?
而现在经过千夫长得这么一说,他们便觉得杨小天很可能只不过是装神弄鬼罢了。
千夫长如此厌恶这个杨小天,他们便也恨屋及乌,厌恶起杨小天来。
两名蛮族士兵,当下抽出雪白的弯刀,向杨小天砍去。
在他们看来,纵然杨小天有点诡异的小手段,但是在锋利的刀剑面前,一切都是无用的。
杨小天很快就会被剁成肉酱。
“可惜了。”杨小天不慌不忙,只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只见晴空一声霹雳。
那两位蛮族士兵的弯刀还没有落在杨小天身上的时候,天空之中就突兀的响起了霹雳声,一道白光先于霹雳声上绽放在两人面前。
可那不是白光!
那是一道闪电!
一道闪电瞬间贯穿了两名蛮族士兵,将他们电的皮开肉绽,电出了一股焦糊味。
而这两名蛮族士兵在强大的电流之下,瞬间死亡,连惨叫的声音都没有。
在场之人,无不目瞪口呆,惊骇异常。
只有狂风可汗还勉强维持镇定,但是眼底的深处,也难掩其惊讶之情。
“这……这是长生天的怒火……”一位老萨满匍匐在地上,泪流满面,看上去他被吓得不轻。
“长生天啊……”
“长生天发怒了!”
“啊,长生天怒了!”
许多牧民都跪在了地上,这些人是非常迷信的,见到这神异的场面,都吓得不轻。
杨小天笑道:“我说我受到长生天的庇护,你们杀我会受到长生天的惩罚,你们还不信,现在你们知道了吧?我不让你们杀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你们啊……”
杨小天说着,轻轻叹气,一脸的遗憾。
但实际上杨小天的心中毫无波澜,在地球上杨小天杀人都没什么感觉了,何况是在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人对杨小天而言,甚至都不算什么真人,只相当于去nppc之间打打杀杀,杨小天更毫无感觉了,而杀几个npc,又何谈什么负罪感?
何况说起来,这些人打打杀杀,个个手里沾血,都是死罪,杀了也不算冤枉。总不能他们能杀无辜的人,别人就不能杀他们吧?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许多人看向杨小天的目光之中,都充满了敬畏。
那千夫长更是说不出话来。眼前的这一幕,实在过于震撼人心。
想要杀死杨小天的那两个人,竟然直接被晴空万里的情况下的惊雷的劈死,这若说不是长生天的力量,又是什么力量呢?
难不成是杨小天自己的力量?
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杨小天了。
杀?
放?
杀了吧,杨小天现在有长生天的庇护,如果杀杨小天就会被雷劈死的话,那想杀杨小天也困难。
就算这雷电有个极限,也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杀死杨小天。
万一牺牲超过十人,他这个千夫长也承担不起这种责任,因为这明显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为了一个人,死掉两个人已经够亏了,若为了一个人死掉十个人,就忒亏了。
而且看这杨小天的胸有成竹的架势,很可能会死掉更多的人,也未必能杀死杨小天。那么杀死杨小天,就不是什么好选择了。
可放过杨小天?
刚才自己可是要信誓旦旦的要把杨小天剁成肉酱的,如果就这么把杨小天放过的话,自己的面子,又往哪里搁呢?
他好歹也是一个千夫长,也是要面子的。
所以杀又不能杀,放又不能放,千夫长一时很尴尬。
“我看出你很尴尬了,所以我给你个台阶下,你还是放我吧。毕竟我是长生天眷顾之人,你杀不了我。放了我你就是给长生天面子,你要知道多少人想给长生天这个面子,都没这机会。这样的机会是你的荣幸,还不好好把握,好好珍惜?”杨小天看着那千夫长,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
正在此时,狂风可汗骑着马来到了杨小天的面前。
“真是丢人现眼。还不滚下去?”狂风可汗对千夫长冷冷道。
“是,是……我这就滚……”千夫长却知道这是狂风可汗给自己台阶下,当时就如蒙大赦,利利索索的就滚开了。
狂风可汗随后看向杨小天。
杨小天看向狂风可汗。
两人目光对视。
狂风可汗气场十分强大,十分霸道。
但杨小天却如海面,波澜不惊,却深沉的可怕。
“你是什么人?”狂风可汗道。
“我是碎手氏族的一个牧民。”杨小天道。
狂风可汗道:“我看你可不像一个牧民,牧民没有你这样的气质。”
杨小天道:“我也觉得我的身份并不是会是牧民那么简单。不过很遗憾的是,还真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牧民。我长期以来浑浑噩噩,十分平凡,不过今天我却突然觉醒了,我意识到了我隐藏的身份。我是长生天的眷顾者,我是草原上的战神。”
“长生天的眷顾者?雷电为你杀死敌人,我相信你是长生天的眷顾者。”狂风可汗道,“但是你说你是草原上的战神,这是否过于狂妄了?”
杨小天笑道:“我也觉得这太狂妄了,不过我看到了你麾下所有的勇士,我能够估算出他们的力量,我也清楚自己的力量,恕我直言,也许不是我太过强大,只不过是你麾下的勇士都是垃圾罢了。”
“放肆!”
“狂妄!”
“找死,我要和你单挑!”
狂风可汗的周围,都是他最信任的勇士,都是能够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勇士。
这些勇士骁勇善战,陪着狂风可汗一路崛起,个个桀骜不驯,自信心非常强,如今他们竟然被杨小天这样贬低,他们不由得就勃然大怒起来。
“这是第一次有人敢对我的勇士说出这样的话,你很有勇气,你叫什么名字?”狂风可汗道。
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 无双
狂风可汗毫无疑问对杨小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人是有利用价值的人,另一种人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有利用价值的人就配活着,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杀不杀就看他的心情了。
杨小天被长生天所眷顾,怎么看也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狂风可汗并不介意在杨小天的身上浪费一些时间。
“我叫血狼。”杨小天说,“你们应该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日后将响彻草原。”
狂风可汗身边有一位第一勇士,名叫哲别,他早就忍耐不住杨小天的狂妄了,当下勃然大怒道:“没有什么以后了,你今天就要死。”
杨小天道:“怎么,难道你有兴趣杀了我吗?我知道你,你是狂风可汗麾下的第一勇士,擅长使用弯刀和弓箭,你还有一匹非常强健的骏马,那是一匹千里马,其汗如血。但是你不会是我的对手的,你在我眼里还是太弱了。”
“你简直狂妄的没有人样了,既然你这么有自信,那么我就和你战斗一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我弱,还是你自以为是!”哲别怒道。
杨小天淡淡一笑,看向哲别身边的其他勇士,说道:“你们呢?是不是也看我不顺眼?是不是也很想收拾我?”
“像你这种狂妄之徒,在这里大言不惭,早就应该人头落地了。”
“我很想一刀杀了你,只可惜让哲别抢了先。”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狂妄的少年,你这今天是自寻死路。”
众勇士纷纷道。
杨小天这么猖狂,他们看杨小天当然不顺眼了。
其实草原上倒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道理,一个人有多大的能耐,就说多大的话,办多大的事,这是草原人民都认可的道理。
但是杨小天明明是一个孱弱至极的少年,全身的骨头加起来都没有二两,根本就不像一个战士,居然如此狂妄,这就是不自量力,不令人讨厌才奇怪呢。
“很好,那么证明我的时候就到了。”杨小天道,“狂风可汗,虽然我之前孤陋寡闻,但是我也在草原之上听说过你的威名。今日一见,你有很高的资质,征服草原指日可待,不过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若你如果有我的帮助的话,你最多三个月就能一统草原。”
狂风可汗此刻也觉得杨小天的这话有些不着调,皱眉道:“一同草原是我的夙愿,但是你又何必夸下如此海口?并非我小瞧你,实在是从古至今就没有人能够在三个月之内一统草原。最伟大的英雄,也办不到这样的事情。”
杨小天道:“我觉得我可以办到。而我现在就要给你一个证明,不过这是需要一个条件的。”
狂风可汗道:“你需要什么条件?你又怎样给我一个证明?”
杨小天胸有成竹的说道:“你的麾下能以一敌百的勇士,一共有十二人,这十二人便是十二金刚。他们随便一人都非常骁勇善战,就是其他氏族最强的勇士,也顶多和他们打一个平手,不可能胜过他们。”
“这是你最大的底牌。但是我今天,却要一个人挑战你麾下的十二名勇士。我要用我的力量来证明,我一个人就能战胜他们十二个人。”
“这是我要创造的一个奇迹,我是要创造这个奇迹来说明,我能创造更大的奇迹。”
杨小天的话令众人无比震惊,但是杨小天却神情自若,继续说道:“狂风可汗,我知道你胯下有一匹宝马,比你最强勇士的宝马还要矫健。那匹马的名字叫火云,我的条件就是当我打败你的十二名勇士之后,你就把你的火云送给我。”
狂风可汗哈哈大笑道:“你简直是我见过最狂妄的少年,不过此时我对你竟然有一些期待感了。很好,如果你能打败我回想最强的十二名勇士,那就证明你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勇士。最强大的勇士应当配得上最强大的宝马,我就会把我的马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死了的话……”
“我是不会死的,长生天在庇护着我。”杨小天强调说。
草原是一个非常封建迷信的地方,杨小天一直在扯长生天和自己的关系,就是在不断重复一个谎言。
谎言重复1000遍就是真理,当杨小天不断这样说并且创造奇迹的时候,人们就会对杨小天和长生天的关系深信不疑。到时候,杨小天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极高的威望,影响整个草原高层的决策。
“既然你这样说,难得我见到你这么有趣的人,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我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武器,十八般武器样样都有。不知道你精通哪一样?”狂风可汗道。
“有剑吗?”杨小天大言不惭的说,“我的剑法天下无双,没有人是我的一合之敌。”
狂风可汗道:“正好,前天我在粉碎裂骨氏族的时候,获得了一把非常精良的双手剑。这把双手剑没有名字,但锋利无比,毫无疑问,这是一把英雄之剑。无论你的本事如何,但你一个人敢挑战我麾下的十二个勇士,这说明你好歹有一些英雄气魄,我就暂时把这把双手剑借给你使用。如果你真能达成你所说的目标的话,这把双手剑我送给你又有何妨?”
狂风可汗说完,令人将那把双手剑取来。那是一把非常宽阔的双手剑,十分沉重。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竟然需要两个蛮族士兵一前一后才能扛得动。
“小子,这双手剑十分沉重,我怕你都举不起来。”哲别冷冷道,“本来我一个人就可以送你下地狱,但是你竟然敢挑战我们十二个人,并且可汗已经允许了你的这种挑战,那么我也不介意和我的十一个兄弟一起送你下地狱。”
“你们呀,张口闭口就是打打杀杀,实在太血腥,太暴力了。你们应该知道,不杀就是和平的道理,我今天就要教育教育你们,什么叫和平。”杨小天煞有介事的说。
其实他完全在胡扯淡,这都不是满嘴跑火车了,而是满嘴跑飞机。
第一千七百九十四章 挫败
众勇士早就习惯了杨小天的大话,当下都沉默着,互相对望一眼,眼神十分明确,他们对杨小天已经起了杀心。
在他们眼中,杨小田现在已经形容是一个死人了。同死人,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
但是紧接着,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那就是杨小天只用了区区一只右手,便轻轻松松的举起了那双手剑,跟小孩子拿起一根筷子没有任何区别,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负担。
他们这下便知道了,杨小天也不是一味的说空话大话,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
这把双手剑,传说之中是用陨铁锻造而成,十分沉重,既便是他们,想要拿起来也并不容易,杨小天能够轻轻松松拿起来,别的不说,这份力量确实不容小觑。
虽然说单纯的力量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至少说明杨晓婷不是一个普通人。
可惜杨小天如此狂妄,一个人要对正他们十二个人,他们觉得杨小天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胜算的。
哪怕杨小天的本领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强大,也做不到同时击溃他们十二个人。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道理,任何人都不可能违背这样的道理。
总之,杨小天是必败无疑,必死无疑。而这一切,也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的缘故。
“马战还是步战?”杨小天问道。
哲别道:“我们是草原之名,当然是骑在马背上作战了。”
“那么随便给我一匹马吧,我就站在这里,你们向我发动冲锋,我会用我的力量告诉你们,你们真的是一群垃圾。”杨小天狂傲道。
哲别虽然冷着一张脸,但还是对自己的手下说道:“把我备用的红枣马牵出来给他,我不占他任何便宜,这是我的器量。”
片刻后,在众人的围观之中,杨小天骑上了红枣马,手持双手剑,迎战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
这是一次非常悬殊的决斗。
几乎没有人看好杨小天。
虽然杨小天的身上,有很多神奇的地方。也许杨小天这个人真被长生天所眷顾,但是长生天毕竟远在天上,无法管理世俗的一切细节。
杨小天这样一个孱弱的少年,又如何能够战胜这十二名如狼似虎的勇士呢?
他们看到的只是杨小天的勇气,或者说无知者无畏,并没有看到杨小天的力量。
因此对杨小天不抱有什么希望,也很正常。
以哲别为首,十二名狂风氏族的勇士,早已经将杨小天团团包围,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被一个个勇士虎视眈眈。
他们占据了最有利的方位,距离杨小天不过百米的距离,只需要骏马的一个冲锋,就能来到杨小天的面前。
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一起冲锋,一起上阵,瞬间就能将这个狂妄的少年撕成碎片。
此时,烈日炎炎。
所有人的身影都被烈日所拉长。
太阳下,所有草原之民的脸上,都出现了汗珠,他们紧张的看着这一场决斗,虽然他们早已经预知到结果,但是总是会期待奇迹的发生。
“开始!”书记官此时充当了裁判的角色,大喝一声。
马蹄声踏碎了周围的寂静,卷起了一阵的喧嚣。
地面如雷鸣一般的颤动,十二匹骏马和他们的主人,手持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向杨小天发动的最猛烈的冲锋。
从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向杨小天扑来。
杨小天遭遇了没有死角的围攻,他如同是掉进陷阱的猛兽,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余地,只能做困兽之斗。
杨小天待在原地,一动不动,或者说是以静制动。
那十二名勇士,在一般人眼中,其速度十分快,快如闪电,让人的眼睛都捕捉不到他们的动作了。
但是杨小天却像进入了子弹时间一般。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状态,他感觉他四周的一切都变慢了。时间变得非常慢,非常慢,从娟娟细流,逐渐变为滴答滴答的小水滴。
时间变慢了之后,那些勇士们的动作自然也变慢了。他们的动作在杨小天面前,就像是慢放的动作片,每一个细节,都在杨小天的眼中展露无遗。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杨小天微微一笑,出剑了!
那些人的动作对于杨小天而言,仿佛是慢动作,但是杨小天的剑光,却又快如闪电一般,以快打慢,是最好的战斗方式。
噗——
叮——
卡——
杨小天的身影瞬间化为十二道,竟然以一个人的姿态,同时向那十二名勇士发动了攻击。他的剑法也超凡入圣,炉火纯青,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明是平平常常的一招直刺,却毫无破绽,以非常巧妙的方式将敌人缴械。而杨小天一招之中蕴藏着无数种变化。这无数种变化,化为无数道剑光,在这些勇士的身上掠过。
而落在一般人的眼中,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化为了道道幻影。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分裂为千千万万的人。
之所以能造成这样的效果,就是因为杨小天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快到人的目光根本跟不上。
因此,仿佛这场中出现了一千个一万个杨小天。其实只不过是杨小天在瞬息之间做出的动作,还没有在那些人的瞳孔里面消失。
战斗瞬间就结束了。
结果也已经出来了。
以哲别为首,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在一瞬间就被杨小天所缴械,然后纷纷被杨小天打落马。
战斗之快,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之色。
就连狂风可汗也不例外。
“我早说过了,你们不会是我的对手的。”杨小天说着,看向狂风可汗,“看来你的坐骑会变成我的坐骑。”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战神!”
“战神血狼!!”
“战神血狼,战无不胜!!!”
周围的人一片欢呼,就连狂风氏族的人,也是一片欢呼。草原自古以来就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人们推崇的就是实力,只要杨小天取得了胜利,证明他有那样的实力,就能受到所有人的欢呼,就算是敌人,也会发自内心的尊重他。
这就是草原的逻辑,草原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