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其他小说荒野王座TXT下载荒野王座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荒野王座全文阅读

作者:永夜     荒野王座txt下载     荒野王座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五百九十四 前往墨国

    墨国,提起这个国家,人们总是能把它和犯罪以及毒品联系到一起。

    稍微对国际社会有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墨国是一个犯罪率奇高,毒品泛滥的国家。特别是毒贩,国内视毒品为高压线,毒贩好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在墨国就不是这样,墨国的毒品产业都可以带动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了。

    墨国每年有成千上万次的犯罪和武装冲突,世界上最大的犯罪集团就在这里,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海湾集团。当地警方缴获了他们的武器,可以说相当于一个“军火库” 了,可以看出他们的武装势力有多强大。

    2007年墨国的这个海湾集团成立了“罗斯哲塔斯”机构,这个机构有着自己特殊的武装部队,这些武装部队人员相当厉害,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退休精英警察和狙击手之类的军事人才。他们的武器也非常精良,从后来缴获的情况来看,不仅装备有rpg-7火箭筒,全自动步枪,还有高级狙击枪等等一系列军用武器,由此可见墨国的混乱而这样的集团,不止一个,是有四个之多。

    而且墨国政府不仅没办法有力打击毒贩,自己能保命就不错了。比如曾经就有一支十一人的警察小分队不幸进入毒贩的埋伏圈后,不仅被一顿暴打,最后也全部被击毙。即使下跪求饶毒贩也无动于衷,场面很血腥。这些毒贩的势力大到让人不敢想象,完全无惧政府,随意杀人。下到老百姓上到市长州长,都逃不过他们的枪口。

    到这种国家,首先要考虑自己的安全。

    当然,如果把治安和犯罪以及毒贩剔除掉,墨国实际上是一个犹如天堂一般的国家。

    它是一个既古老又妖娆的国家,即纯朴又狂热的玛雅文化与阿兹特克的交融,几乎是整个美洲历史的缩影,笼罩着魔幻色彩的一片土地,历史太长,地理太广。而且许多神奇且短暂的文明,都在曾经在这里安家落户玛雅、阿兹特克、托尔特克、奥尔梅加和特奥蒂华坎等古印第安文化在这里都有被发现过,且已有21处古迹被联合国宣布为“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特别是在墨国的热带雨林之中,古迹更是随处可见。

    总之,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国家。

    李欢飞抵墨国首都墨城的时候,一身中美洲特色打扮的李昂等人已经在机场外面迎接李欢了。他们穿着本地人才穿的花衬衫,带着太阳眼镜,差点让李欢没认出来。接到了李欢之后,李昂带着他的三个兄弟,开着两辆本地产的“图哥”牌suv,把李欢带到了墨城最大的海湾酒店。

    这个酒店是墨城为数不多的安全区,因为四大武装集团也明白,他们在国内再嚣张,最终他们的产品,也就是那些白白的粉末和透明的晶体,也要卖给国外的大亨,所以他们一致划定了一个停火区域,谁也不准在海湾酒店附近开枪,否则将受到四家武装集团的合伙追杀,这虽然是一条地下规矩,但执行的相当好,就连市政府官邸都没有海湾酒店安全。

    当然,这里的消费也高的惊人,世界著名的迪拜七星级酒店比起海湾酒店,消费连零头都赶不上。毕竟你在这里的住宿费用,还包括了四大武装集团的保护费。

    海湾酒店高层套房,李欢一走进房间,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雪茄味,他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

    “赶快去把窗户打开,跟你们这些家伙说过,抽雪茄的时候不要像抽烟一样,这么好的雪茄,都让你们给糟蹋了!”李昂赶紧说道。

    “墨国的雪茄,你们还挺会享受的。”李欢呵呵一笑。

    “哦?先生你也懂这个?”李昂倒是没想到:“我还以为你们有钱人只抽古巴雪茄呢。”

    李欢虽然不抽,但他知道,墨国雪茄通常比其他大多数地区便宜,口味温和,但与其他雪茄地区相比,通常具有独特的香味。他们的一些最好的雪茄是在墨国的圣安德烈斯塔克斯特拉镇生产的。湿润温和的气候有利于雪茄的品质和味道。在这个地区,由于传统的原因,雪茄的卷制过程通常是手工完成的就跟传说中古巴的雪茄是在处.女的大腿上完成卷制,是一个概念。

    “你们现在才是有钱人。”李欢揶揄。

    “嘿嘿,这不也是托了先生的福,否则我们不敢想今天的日子。”李昂说道。

    “对对,我拿回去这笔钱之后,我妻子给国税局报税,那个税务员看我眼睛都是红色的。”

    “哈哈,我给我的儿子和女儿修建了一个大大的后院水上乐园,现在我的家是周围最受欢迎的。”

    “我给自己买了一辆保时捷跑车,那可是我们街上的第一辆!”

    听李欢这么说,除了李昂之外,其他三人也纷纷附和。

    的确,李欢这笔“赠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天翻地覆的改变。首先,花旗国的税很重,虽然不查是否是合法来源,但合法的收入都将面临高额的赋税,这些赋税是保证花旗国霸权主义和福利的基本,谁也别想逃掉。不过别忘记了,花旗国是典型的精英治国,在立法上,富人会巧立名目来给自己避税,比如说“合法赠予”。

    只要能证明两方之间没有利益关系,而且这笔钱是合法来源,理由合理,赠予的税收几乎为零。

    李欢和李昂他们之间没有利益关系,赠予的这笔钱是怎么来的,闹得洛杉矶皆知,肯定是合法的。而李欢赠予他们的理由是“在地震的时候舍命保护了自己”,理由合情合理,所以这一大笔钱几乎是没有被国税局搜刮就进了他们的口袋。

    一笔将近两千万美金的巨款,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

    用脚指头想也能想出来。

    首先,花旗国人是没有存款习惯的,几乎所有花旗国人脑袋上都有一笔巨额贷款要偿还,拿到这笔钱之后的第一时间他们就还掉了贷款。还了贷款之后,其实也就没什么太需要花钱的地方了。而几十万美金的贷款对于之前的时候是天文数字,可他们手上现在有李欢赠予的千万美金,那简直就是毛毛雨。

    千万美元级别,只要理财合适,不胡乱挥霍,吃利息一辈子都够了。

    所以他们现在喜欢上了雪茄,这是以前根本都不敢想的奢侈品一根上百美金。

    所以当李欢这么说的时候,他们对李欢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好了,咱们说正事吧。”李欢淡淡一笑,打断了众人:“李昂,你说你的线人发现他们要进入热带雨林,是什么情况?消息准确么?”

    “很准确,那些印第安人已经到了马哈图拉小镇,再朝前一点,就是雨林内部。今天上午我们才通过电话,这个消息很准确。”李昂说道:“而且,消息说他们在采购进入丛林需要的东西,数量还不少,甚至还有一些自动步枪,按照他们采购的食物来看,来回的路程起码有十几天的样子。”

    说完,李昂铺开一张地图,用红笔在上面画了个圈指给李欢看:“按照距离估算,他们要去的地方,应该就在这片区域之中。”

    李欢探头看了看:“豁,在这里?”

    被李昂勾画出来的区域,是一个大约有一百平方公里的长方形,正好是大祭司他们要去的地方不是李欢未卜先知,而是李昂按照他们补给的数量推定的活动范围,虽然不会很精确,但也绝对不会误差到哪里去这其实不是很大的问题,问题就是,这个长方形的区域所在的位置,正好是矛斯基提亚山脉。

    矛斯基提亚山脉,这是一个非常拗口,而且非常冷门的名字。

    全世界都知道雨林非常危险,但很少有人知道,矛斯基提亚山脉是全世界雨林之中,首屈一指的危险之地,特别是雨林里曾经存在过的文明,更是令人神往。

    中美洲丛林,最广为人知的就是玛雅文明,这个文明深深吸引着全世界人的好奇心,在欧洲人还在穿裤衩的年代,玛雅文明的建筑工程就能达到世界最高水平,能对坚固的石料进行雕镂加工。通过长期观测天象,已经掌握日食周期和日、月、金星的运动规律;雕刻、彩陶、壁画有很高艺术价值,被称为“美洲的希腊”。

    特别是矗立在丛林之中的那座玛雅金字塔,更是代表了玛雅人的最高文化和建筑工艺。

    更为人少知的,就是李欢他们要寻找的阿兹特克文明,这以血腥为主的王朝,虽然存在的历史很短,但也有很高的军事政治文化和艺术成就,不过有实锤被西班牙人给消灭,比起玛雅文明来,倒是少了很多神秘感。

    当然,还有一些更不为人知的传说,比如传说在矛斯基提亚山脉之中,曾经存在一座神秘的古城,时间大约可追溯到公元1000到公元1200年,相传有人曾在树梢间瞥见一座白色壁垒的神秘古城,当地人称其为“白色之城”。

    有人说它是玛雅和阿兹特克文明的前身,那个神秘的尔梅克文化。

    奥尔梅克是一支比阿兹特克和玛雅文明更早的文化,是被遗忘了的文化,早期的西班牙和印第安史学家曾描述过生活在中美洲古代的奥尔梅克人:纹身、黑齿、剃发、蓄须,但不知什么原因,他们逐渐被遗忘了,直到进入20世纪40年代才被重新发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至今也没有人能揭开这一民族文化的神秘面纱。

    在奥尔梅克人遗址有许多形状不同、用整块巨石制成的雕刻品,体积宏大,造型奇特生动。最令人惊叹的是那些巨大的人头雕像,高达2.5米以上,重量超过30吨,用玄武岩雕成。

    有意思的是,在奥尔梅克人的住地,找不到这些雕刻的原料,需要跋山涉水到很远的地方,才能采集到这些石料,真不知在原始生产条件下的奥尔梅克人是如何搬运的!这些大雕像面部扁平,眼睛具有蒙古人的特征,眼球突出,眼皮沉重,鼻子平阔,嘴的特征最为奇特,半张着,露出牙床,上唇平而翘起,下唇呈现弯曲状,与美洲虎的嘴部特征颇为相近。据说,美洲虎是奥尔梅克人的崇拜物,因此一些人猜测,这些石雕的用途与宗教崇拜祭祀有关。

    其实在国际社会,有很多机构和学者想要去矛斯基提亚山脉一探究竟,但一直未能成行。

    究其根本,那就是矛斯基提亚山脉除了有热带雨林的重重保护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墨国的毒贩。墨国的毒贩喜欢在热带雨林里到处开辟种植园种植毒品,这里的温度和湿度正好适合那些天然毒品生存。如果矛斯基提亚山脉是在中国,那它可以已经被围上栏杆收门票,如果是在花旗国,可能已经被富豪们当成私藏地,建别墅庄园偏偏它就是在墨国这个全世界治安混乱仅次于亚丁湾的地方。

    热带雨林,蚊虫飞鸟,野兽毒蛇,还有那些总是喜欢藏身在丛林之中的毒贩。

    如果这些都还不算什么,那么还有更糟糕的。

五百九十五 你们得自己进去

    中美洲是存留土著部落最多的地区,在丛林中,有很多土著部落,说他们是茹毛饮血都不为过。毒贩用枪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土著部落这是凭借自己对丛林的了解划分领地,擅自进入他们领地的人,会被他们用各种出其不意的方式杀死,所以很难说,到底是落到毒贩手里好,还是落到他们手里好。

    “先生,您也知道这个地方?”李欢的反应倒是让李昂吃了一惊。

    “嗯……”李欢点点头:“要进去这里就有点困难了,没有任何道路,也没有河流可以借力,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直升机直接飞入,不过我们要暗地里跟踪,就不能用直升机,而且用直升机,在矛斯基提亚山脉也休想找到降落的地方……加上矛斯基提亚山脉的矛头蝮蛇是出了名的凶狠,被咬之后要是一分钟之内没有解药,那就全完了,所以必须有高度防护。”

    “先生……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本来还打算给李欢科普丛林的李昂也蒙了,这个万恶的有钱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其实李欢说自己知道华尔街明天开盘的内幕,李昂都不会这么惊讶,李昂惊讶的是,明明李欢是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有钱人,他为什么会知道中美洲丛林的一片山脉啊,能徒手掰弯枪管,和知道矛斯基提亚山脉里的矛头蝮蛇是两码事。

    “我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既然他们都已经开始准备补给了,那我们也要尽快动身才好。”李欢说道:“怎么样,我们什么时候能动身?”

    李昂几人对视一眼,他笑着说道:“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们五分钟之后就可以动身。”

    他们从上次李欢的行事作风之中就能看出,李欢是一个标准行动派,所以在李欢来之前,李昂就做好了一切准备其实也不麻烦,因为这次行动主要是跟踪,所以不能大张旗鼓,那么剩下的准备就是装备和补给,还有一些急救用品了。在昨天他们就把这些东西准备好了,都放在一辆停在酒店停车场的吉普车箱里,只要李欢要出发,立刻就能出发。

    而且,他们甚至都没有问李欢,这次自己能拿到多少佣金在这些人的印象里,李欢绝对不是花旗国那些扣扣搜搜的雇主当然,不久之后李欢也会用事实证明自己,和那些资本主义混账有本质上的不同,谁忠心他,李欢从来都不吝啬。

    既然东西已经准备好了,那么几人也不耽误,李欢只是简单地吃了个午餐之后,几人就办理了退房手续,在地下停车场上车,设定导航之后,直直朝着雨林小镇的方向开去。

    雨林嘛,虽然矛斯基提亚山脉雨林地区出了名的危险……但李欢却心下有些暗喜。

    首先,是自己才对了,印第安人果然“毛”了属于自己的线索,第二,他也好久没有深入雨林去走走了,想想自己刚刚跟小飞认识的时候,在雨林里摸爬滚打的模样,李欢心下还有点小激动。只是他现在还没想到,自己这次要走入一个真正的,完全被绿色植物填满的陷阱里当然,这谁也不能怪,无论是李欢还是李昂,都是按照最正常的逻辑来思考,又哪里会想到这是一个陷阱呢?

    ……

    中美洲雨林,是这个世界上最特殊的一个雨林系统它的生态环境非常极端,明明是热带雨林,但除了雨林中央,两边都是热带草原气候,这种气候也造就了中美洲雨林的独特自然环境。当李欢来到这座边境小城的时候,才发现这座小城是建立在悬崖之上,悬崖下方就是茂密的丛林,一条十分明显的分界线将小镇和丛林犹如蛋糕一般整齐地切开。

    这个小镇的地势高耸,整体地势,就好像一个高高的浪花冲进了茂密的丛林之中,而小镇就建立在丛林之上,正好能俯瞰到这片茂密到令人发指的热带雨林。

    这片雨林浓密的森林浩瀚无边,宛如一张盖在地球上厚重而富有弹性的绿色地毯,在没看到它之前,是很难想象这样的宽广的绿色的地毯好像映照得整个天边都是绿的,无数大大小小的支流蜿蜒其间,雨林无边无际,单调,却很迷人。

    如果可以依靠这些河流,那么行进会变得容易一些。

    不过很可惜,李欢他们要跟去的目的地周围,并没有河流。

    李昂的线人,就在这座雨林小镇之中。

    这座小镇就好像一座完美的生态小城一样,坐落在雨林边缘,掩映在丛林之中,徐徐而来的带着泥土和植物清香的微风。当然,这里也不繁华,假如只从城市建筑的硬性角度去看,很像中国某个繁华的县城,只不过其间坐落着许多欧式建筑。

    李欢他们来的时候,整个小镇就像一个巨大的桑拿房,潮湿闷热,令人难耐,街道上也极少看到行人。

    不过,在雨林效应下,整个城市倒也享有充沛的雨量,花草葱茏,街道上随处可见悬于空中的附生兰科植物,四处一片绿色,倒也显得生机勃勃只是这么看上去有些怪异,满是植物的丛林小镇之中,植物生机勃勃,却极少看到人影,好像一切生命都被绿色给吞噬了。

    这就是丛林。

    李欢五人驾车停在一家小旅店门口,李昂的联系人就在这里。

    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本地人,眼睛大得像铃铛,宽厚的嘴唇,油晃晃地泛着紫色。在李欢等人进门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只香蕉,正在喂他背上趴着的猴子。这是一间非常老式的,具有墨国风格,一切都用夸张色调装饰的旅店,因为地理位置原因,一年也来不了几个人,没有倒闭到也是奇迹。

    “哟,李昂,你终于来了,听说你发财了,你要追踪那几个人可太狡猾了,我一路跟到这里,浪费了好好多时间,想要知道他们的行踪,你可要另外加钱才行。”看到众人进来之后,他也没动地方,笑眯眯地抚摸着猴子:“你为什么忽然要追踪一群印第安人?他们参与贩毒?不过真是奇怪……我就从来没有看到你们那边的印第安人来这里。”

    “黑猪,别废话,我们没有很多时间。”李昂没废话,掏出一叠美金扔到了这个叫做黑猪的男人身上,因为李欢还站在他屁股后面,他生怕李欢着急。

    “嗯,这还不错,你果然发财了。”黑猪拿起拿叠美金晃了晃。

    “赶紧说!”李昂不想跟他??隆?/p>

    “好吧,看在美金的份上……最近来的全是奇怪的人。”黑猪扔掉了香蕉,把自己摆正这才说道:“你跟我说要追踪这些印第安人起,我从边境就一直在注意他们的动向。说实在的,我这么多年了,从来就没看到过印第安人偷越国境的,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不过这不关我的事情……嗯,我说到哪里了,哦对了,那些人到这里补给食物之后,大约在一天之前就进入了丛林,朝着北方走了。”

    说完,黑猪拿出一张纸片:“跟着第7号水道找这个图案,我的人跟踪他们的时候沿途会留下这个图案的,只要你们动作够快,就能追上他们。”

    “好,我知道了。”李昂接过纸片:“我们的行踪不能透露,如果有谁知道我们的行踪,还有我来找过你的话,你知道后果的。”

    黑猪耸耸肩。

    李欢却盯着他,若有所思。

    “走吧先生,这个人虽然看起来不可靠,但他的确是掌握了这一带最多情报的人。我们已经落后了这么多时间,动作必须快点了。”李昂说完,看到李欢衣服老神在在的样子,还补充:“你放心,我们四个都有丰富的丛林求生经验,而且我们带足了给养装备,不会有危险。”

    “不,我不是担心这个。”李欢摇摇头,看着黑猪问道:“你刚刚说,最近来的都是奇怪的人,你能告诉我一些具体的吗?什么叫做奇怪的人?”

    李欢刚刚在黑猪的话里抓到了问题。

    奇怪的人,按说好像黑猪做这种生意,他见的牛鬼蛇神多了,一般不会轻易下“奇怪”这个评价的。而且他还特别说了“最近都是”,难道除了那些故意隐瞒真相的印第安人,还有其他的人?这片丛林里没什么可探索的,除了专业的考古队伍,就是毒贩,能有什么奇怪的人来这里?

    “在印第安人之前,有一批很奇怪的毒贩进去了,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的,还有一些人,他们大约在十天之前进入雨林的,现在还没出来。”黑猪说道:“我可不想趟这趟浑水。”

    “毒贩有什么奇怪的,黑猪,你是不是又想坑钱了?刚刚我可已经给你了一笔,你可别想再骗钱。”比起李欢,李昂更知道中美洲热带雨林的事情,毒贩在这里好像流浪狗身上的跳蚤随处可见,藏进丛林里制毒的毒贩有什么好奇怪的。

    “你以为你什么都知道了……”黑猪鄙夷一笑:“现在是什么季节,进去里面制毒,别说作物长不出,制出来你怎么运出来?再过几个月雨季就要来了,就连飞机都别想飞进去。毒贩已经够可恶的了,鬼鬼祟祟,看不出目的的毒贩我一点也不想有交集,甚至不想靠近他们,天知道他们想进去干什么。”

    “哦……你这么说起来,好像是有些奇怪。”李欢点点头,毒贩应该跟自己扯不上关系:“除了毒贩,还有什么奇怪的人吗?”

    黑猪不耐烦地摆摆手:“这时候进雨林的毒贩,还不够奇怪吗?好了,你们要追就赶快去,我的人跟着走了一段距离,一旦他们发现危险,就不会再跟,你们现在跟着记号走还来得及……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劝你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进去,我提醒你一句,我不知道你们追踪的印第安人如何,但那些毒贩是我看到最奇怪的人物。”

    “我们,你不带着我们一起?”李昂一愣:“交易可不是这样。”

    “不,任何时候都可以,唯独这么多怪人进去的时候,我可不想进去送命。”黑猪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的信用呢!?”李昂大怒,他们是这个地球上最精锐的机关训练出来的,掌握了丰富的野外求生常识,但要让他们自己进入雨林,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自己找人,他们也发憷。

    “这和信用没关系,我可不想跟这件事情扯上关系……”黑猪耸耸肩:“如果你质疑我,我可以把钱退还给你,怎么样,你自己决定。”

五百九十六 深入雨林

    李昂大怒,可又没有办法。为了跟踪那些印第安人,李昂开出了十万美金的价格,加上后来给的,总共有十二万美金。这点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相比印第安人的心中,这点钱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可对方是摆明了不讲信用,用退钱做要挟,李昂也没办法这是人家的地盘,总不能在人家的地盘上大开杀戒吧?

    李欢在犹豫,自己倒是能一瞬间弄死,但这毫无用处。

    “李昂,我们走。”李欢斟酌了一下之后说道:“再纠缠就浪费时间了。”

    说完,他盯着黑猪:“你可以不去,但你要保证,你给我们的记号是真的,能在丛林里找到这些记号,否则……就算我不说,你也猜到会发生什么。你看,这是你的脑袋。”

    说完,李欢在这间充满墨国风情,使用了大量木头装饰的旅店中随手抓起一根直径二十多公分的原木装饰,双手顶住两端,微微一用力,只听一阵让人牙酸的咯吱咯吱的响声,那原木就好像被液压装置给顶住一样,一段一段碎成了碎片,落得一地都是。

    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是什么鬼力量!这木头直径大概二十公分,普通人就算想要折断它那都是千难万难的,直接两头挤碎是什么操作!黑猪看着一地的碎片,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要是这个力量是用在自己的脑袋上的话……他吞了口口水。比黑猪等人更惊讶的是李昂四人,他们虽然在和李欢认识的第一天就敏锐地发现,李欢根本就不用什么保镖,真要打起来可能还得他保护大家,但他们没想到,自己老板能强悍到这个地步……

    “你说笑了,我要的是命,我不想得罪那些印第安人,不想得罪毒贩,也不想得罪你们。”黑猪说道:“你们如果再不快点的话,赶不上可别怪我。”

    “这样最好。”李欢点头说道。

    众人按照黑猪的指点,来到小镇悬崖下的一条支流,在那里,已经有一个黄皮肤的,大概十几岁的小男孩在等着。他看到众人前来,怯怯地打了个招呼,然后从林子里拉出拉了两条倒扣的扁舟。这种扁舟是由一棵大树凿挖而成,船底刻着各种图腾一样的画像,具体内容看不清楚。

    “各位先生,从这里出发,大概能赶上五六个小时的路。”小男孩仔细地说道:“等到支流没路了,你们就下船,朝着北方走,沿路注意我们留下的记号,动作快一点的话就能赶上他们。”

    按理来说,本来应该是黑猪亲自带路,现在黑猪食言,弄了个小男孩来送行,众人就算是心中有火,看着这个怯生生的小男孩,也不好意思冲他发,小男孩又没有得罪大家。况且李欢没发火,众人谁也不好意思发火,只好憋着气,拖下了两条独木舟,试了试船的稳定性,然后带着装备补给,跳上了船。

    不能再耽误时间了,再耽误时间,就追不上了。

    ……

    “该死的,我讨厌热带雨林!”

    一个小时之后,李昂带着的一个手下开启了吐槽模式,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喜欢热带雨林,特别是在他用狗腿.刀砍掉了一条悄悄从树梢垂下,想要张口咬人毒舌的时候,吐槽模式就开启了。

    “我的天,要不是老板带着我们一起来,我打死都不会踏入这个地方。黑猪那个该死的,等我安全出去之后,一定要把他的皮给扒掉。”砍掉毒蛇的家伙说道:“这个狗屁地方,怪不得黑猪不肯进来,怪不得那些毒耗子把这里当成老巢,换了我是国际刑警,要不是那毒耗子杀了我全家,我打死也不会主动跑到这个地方来的……这该死的蚊子!”

    刚刚吐槽完,就听到啪一声,他打死了一只附在他身上吸血的大蚊子。

    “你们不是有丛林求生经验么?”李欢倒是无所谓,他附了一层淡淡的灵气在身上,蚊虫不侵。

    “老板,您有钱是有道理的,这个直接上这么多有钱人,我只佩服您,您才是应该有钱,我从没看到有人能在热带雨林里这么舒服。”那人抱怨。

    “呵呵。”李欢不禁没有觉得难受,有一层灵气保护,他还觉得特别惬意,甚至想起了西高止山脉时候的生活。他手里拿着一把小匕首,正玩一样地削着几根木刺。

    “马歇尔,你闭嘴,我们都知道难受,怎么就你一个人话多!”李昂看着李欢一脸悠闲的模样,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下,他觉得十分郁闷,再这样下去,李欢就算给自己钱,自己也多半不好意思收。看看两条独木舟上的人,好像自己这边变成了娇生惯养的大少爷,而那位真正年少多金的巨富,反而是一副悠闲模样,嘴里叼着草根,吹着口哨,一派惬意。

    也难怪,他们虽然都是经过了丛林求生训练的,但花旗国那里有什么热带丛林,大不了就是温带森林里的流放,而全世界最寸步难行的,还是这种典型的热带雨林。这里的环境比西高止山脉还要恶劣,李欢在西高止山脉的时候,去的地方大都是高海拔区域,最起码没有这么闷热。可这里的平均海拔才几百米,所以这里的温度和湿度要远远大于印度的热带雨林。

    抬头去看,这里到处都是遮天蔽日的大树,大树和大树之间,各种各样的灌木、藤蔓把原本就有限的空间塞了一个严严实实,再加上无处不在的蛇虫,生态环境对人类来说,简直堪称灾难级。

    “老板,看你的样子,你来过雨林?”看李欢的模样,李昂找了个话题。

    “嗯,我去过印度西高止山脉,一个人一把刀,在里面晃荡了十多天,顺手还抓住一群国际古董贩子。”李欢慵懒地回答:“不过比起西高止山脉,这里的环境是稍微恶劣了一些。但你们应该庆幸,咱们还有船可以走。”

    “老板你还真去过热带雨林啊,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去丛林里?”那个拍死蚊子,在另外一条船上的雇佣兵抱怨:“哎,这不是人待的地方。”

    “小心!”李欢忽然示警,手里那根玩具一样的木刺随手一甩,一道黄光闪过之后,一只小孩巴掌大小的毛茸茸的大蜘蛛,被钉在了旁边一条独木舟的船身上,这一手引得众人一阵兴奋的口哨。

    “啊,我就看着树梢……”那个保镖直愣愣地看着大蜘蛛。

    李欢笑了笑说道:“都小心点,这是捕鸟蛛中的一种,剧毒!被这种蜘蛛咬了一口,咬的地方都得被截掉,那甚至比眼镜王蛇咬一口还要厉害。你们不用分心看着我,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是了,别还没有追上我们的目标,我们自己就被放倒在这里了。”

    几个人听了,脑袋都不由得缩了一下,这种毛茸茸的大蜘蛛不仅看上去恐怖,要是真被咬上一口,那效果绝对会更恐怖。而李欢漏了这一手后,更是让众人觉得他的出身神秘,刚刚那一手漂亮的“飞刀”绝技,可不是人人都能玩的出来的。

    “还好,有条水道可以供我们用……”李昂叹了口气:“都听到老板的话了,打起精神来,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追上去,尽量拉进和他们的距离,大家趁这段时间养养精神,等这条支流到了尽头之后,我们就要进入绿色地狱了。”

    “老大,你别说了,我一想到等下要踩进丛林,我心里就发憷……”刚刚差点让捕鸟蛛咬中的保镖咧嘴:“我得抓紧时间休息一下,还好,黑猪这个杂种还提供两条小船给我们,估计我们还能休息几个小时吧?”

    几个小时是不可能的。

    连半个小时都不到,支流越来越细,最终众人眼睁睁看着它收窄成了一条小小的沟渠,然后流入茂密的丛林之中,不见了。水道是丛林高速公路,没有了水,也就没有了最简单的行进办法,接下来,就要真正踏入密林之中了。虽然在支流结束的位置,众人找到了一个记号,说明没有走错路,但找到记号是一回事,在雨林里跋涉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是真正要了老命的事情。

    因为在这里,除了大树和无所不在的藤蔓,还有潜伏在暗处的毒虫蛇类之外,什么也看不见。一开始支流结束的时候众人还在骂,不是说能赶上五个小时的路么,怎么一个半小时就完了?现在自己在丛林里跋涉一下,他们就明白黑猪的意思,甚至都觉得黑猪把能赶上的时间说少了,因为在丛林里前进实在太慢了。

    两人一组,轮番在前面硬生生砍开一条路。

    等两人累了,就换下面两人,除了李欢之外,李昂四人轮番上阵,锋利的狗腿.刀上下翻飞,就这样,进展也十分之慢。因为要沿路找寻留下的记号,李欢一个是不想暴露实力,另外一个也是不想蛮干把记号毁了,现在是要追踪那些印第安人,否则李欢就叫旺财出来硬生生地撞开一条路了。

    而且除了印第安人,李欢脑子里始终想着黑猪的话,有一群奇怪的毒贩。在墨国,如果不想麻烦,最好不要跟毒贩船上关系,以他们的势力和财力,雇佣一些修炼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想腹背受敌,就低调一些。

    几人沿着路上的记号找,大约走了三个小时左右,记号消失了。

    “难道是我们走错方向了?”李昂在周围找了一圈,没有再看到黑猪的记号:“不可能啊,我们是沿路找过来的啊。该死,要是在这里迷路,就麻烦了!”

    “不一定是我们找错了,也许是记号被吞没了。”在这种热带雨林中,哪怕只有七个小时,一切都会被茂密的植物所遮盖起来。可众人偏偏要在这种雨林中寻找异常之处,那无异于.大海捞针。李欢从进入丛林之后就一直把小飞的子机放在天上搜索,他能看到远处有一棵很大的树,这棵树有多大呢,它的树冠已经高高立在雨林树冠之上,周围是雨林罕见的空地。大约是它的枝叶太过茂盛了,遮挡住了阳光,让周围的一切都没办法生长,就好像雨林之中的王者,高高矗立。

五百九十七 暗地里的监视

    在四处都是一片茂密的,完全无法分辨方向的雨林,这么一棵显眼的大树,李欢肯定它几乎百分之百会被当成参照物。也就是说,印第安人要么不从这里走,要么就必定会在那棵大树留下什么记号,于其到处乱找,还不如去砰砰运气。

    想到这里,李欢说道:“这里朝东北11点方向,大约一公里,有一棵大树,我觉得它会被当成参照物,我们在那里可能会有发现,走,咱们过去看看。”

    众人对视一眼,抬头看看天空,这么茂密的树冠,你是怎么看到远处大树的?不过李欢一贯以来的表现都让他的话可信度极高,在没有找到记号的前提下,众人只好跟着李欢的脚步,朝着那颗大树靠拢。

    别看只有两公里,这一公里硬是走了将近两个小时。

    众人顶着密集犹如牛粪上的苍蝇群一样密集的蚊虫,提防着随处可能窜出来的毒蛇,还有树上那该死的中美洲热带雨林特产捕鸟蛛,砍开密集的藤蔓,深一脚浅一脚在腐殖土里艰难前行,在两个多小时之后,似乎是老天也看不过去众人被这么折腾,在一片巨大的根茎类植物叶片被砍断之后,众人面前一片豁然开朗。

    “我去……好大的树!”一个保镖抬头看了一眼,吐了口口水。

    当人们面临一株巨大无比的树木,除了感叹人自身的渺小,还会被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彻底折服。

    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大树不仅给人们带来物质上的好处,还会强烈地影响着人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和看世界的角度。在很多国家或地区,人们还会对大树顶礼膜拜,一方面表达敬畏之意,另一方面还用以祈求平安和来年风调雨顺,甚至在有些地方,巨大的树木还会被当成神灵一样对待。

    李欢他们面前就是这么一棵树。

    这是一颗巨杉。

    任何植物,包括树木都会不遗余力的优先保障高生长,因为较快的高生长可以帮助树木打败竞争对手,获得树冠上层充分的光照,拥有绝对高度优势的树种传播种子和果实的能力也较强。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热带雨林,有的树木幼苗正是由于没有得到充分的光照而无法存活。

    巨杉,俗称世界爷,属杉科巨杉属唯一物种。大乔木,在原产地高达110米,胸径可达10米。阳性树,生长快,而树龄极长。巨杉是所有树中最粗大的一种,仅是最大的红杉,而且也是地球上最庞大的并且尚存活着的生物。而且它的外形雄伟壮观,树冠浓荫蔽日俗话说得好,“单丝不成线,独数不成林”,可巨杉就打破了这个俗语。

    因为这棵六十多米高的巨杉除了主干之外,还拥有多达三十四条的气根,树冠覆盖的面积目测达到了两平方公里左右,让这棵树看起来压根就是一片小树林,这是活生生的独木成林。

    “这棵树可真大!”就连成熟老练的李昂在见到这棵树后,都是一脸见了鬼的模样,其他两人甚至都开始掏出手机自拍来了。

    巨杉原产北美,在北美不是什么罕见的树种,罕见就罕见在这棵巨杉生长在热带雨林中,而且还长层了树王!

    “老板,你是怎么看到的呢?”李昂啧啧称奇:“这种玩意在加利福利亚山脉很多,可我没有在其他地方看到过。”

    “就这么看到的。”李欢淡淡一笑:“好了,大家找找这里,仔细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被留下的记号。我想,如果我是那些印第安人,看到有这么一棵大树的话,我肯定会选择这里作为休息点之一,大家仔细点,不要错过任何可疑。”

    巨杉的树冠遮天蔽日,周边没什么东西能生长得起来,只有一些齐膝深的杂草,这让在丛林里受够了藤蔓和灌木折磨的众人少了很多枯燥和烦闷的心情。李欢一声令下,几个人就钻进了这片由一棵树构成的树林中,开始在里面找寻异常的地方。

    还别说,在众人的搜索下,在局杉周围果真找到了一些食物包装袋,还有黑猪的记号和标注方向的箭头。李欢推测得很正确,在雨林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有一个空地就等于是天堂,谁肯放过这么好的休息机会。

    “好,找到记号咱们继续前进。”李欢说道。

    李欢发话了,众人自然跟着,不过谁也没注意到,在那棵高耸的巨杉上,有个红点亮了起来。如果凑近去看,就知道那是一个运动传感器。在运动传感器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有卫星收发模块的摄像头,此时这个摄像头正缓缓地转动,对准了李欢他们消失的方向李欢未免打草惊蛇没主动探测四周,就连他也没有发现这只鬼祟的眼睛。

    ……

    众人没有发现那个小小的,隐藏着的摄像头,寻回了留下的记号之后,慢慢的一路朝前追赶,再一次陷入了无穷无尽的丛林苦难之中。这点就连李欢都没办法,如果李欢知道目的地的话,早就叫旺财压出一条路来了,但现在他们是追踪,追踪就必须鬼鬼祟祟。

    而且还必须鬼鬼祟祟按照黑猪的说法,丛林之中可能有一批比印第安人更危险的存在,一旦他们被惊动,可能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所以李欢甚至不太敢用精神力大范围来跟踪,只能被动地一路找记号。

    这个道理就跟潜艇的主动被动声呐一样,在互相看不到的情况下,谁都不敢主动使用主动声呐,不然在主动声呐开启的瞬间就会变成黑夜里的明灯。在你我都不清楚情况的环境下,只能靠“听”,慢慢互相靠近。

    “这帮印第安人,真是坏的流油了。”路上,李昂和几个保镖抱怨不已:“国会就不应该可怜他们,应该把那些优惠条件全部收回去……妈的,这些小偷,还得我们跋山涉水,还没看到目标呢,我就已经感觉我快脱水了……罗德曼,你小心点喝,节约着水!”

    “老大,我也想节约,可我已经有脱水现象了……这该死的蒸笼!”一个保镖无辜地拿着水瓶说道:“我们一开始想简单了,吃的有很多,但水没有带够。”

    “他妈的,这藤蔓可真够硬的……我的刀都砍钝了,把磨刀石给我!”另外一个保镖也抱怨。

    众人又朝前追了两个多小时,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向导,在热带丛林里别说战斗了,就算是追踪都非常勉强。李昂等人准备的补给是按照标准强度活动而准备的,因为他们估计不会发生什么大规模的冲突,对方不过也就那么点人,要打起来很快也能解决问题。

    不过他们真正钻入热带雨林就发现自己错的离谱。

    以前那些在花旗国的荒山野岭里训练出来的野外求生技能,在这里都不管用了。花旗国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温带甚至寒带,那种野外神求生训练,“求生”是训练的基础,“野外技能”反而没有那么重要了。而这些号称进行过精锐训练的家伙一进入热带雨林就懵逼了。

    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在跟他们作对。

    你一抬起脚来,就会有低矮从腐殖土里冒出的根茎绊你一下,跨国了根茎,又有低矮满是刺的灌木拦路。砍开了灌木,就发现有一张巨大的芋类植物的叶子把前面的视线给挡光了,刚想抬手把这片巨大的叶子给砍掉,一个不小心,从树枝上垂下的藤蔓又把举起的手给缠住了……

    当所有一切都在跟你为敌的时候,这是一种地狱一般的体验。

    当然,这些人都经过严苛的训练,光是这些困难还能克服一下,可问题是,当他们发现给养也许不够支撑他们完成这次追踪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在这种环境里,如果不能保持充沛的体力,那唯一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所以还不到一天时间,众人就已经唉声叹气了,比起钱来说,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命。

    三个特勤局退役的保镖在叹气,李昂听得直皱眉头,毕竟这是大家自愿来的,走到这里了叹气,那不是动摇军心么,他不禁皱眉:“看看你们成什么样子,这是老板给我们机会发财,你们自己愿意来的,又不是谁逼迫你们来的,愁眉苦脸的干什么?想想你们自己的身份,想想老板的慷慨,连老板都没抱怨,我们有什么可抱怨的?是怕印第安人,还是怕毒贩?”

    “老大你别开玩笑,印第安人也好毒贩也好,我是那种会害怕的人么?我不是抱怨,我是想我们能不能回头,重新整理一下补给。”那个叫罗德曼的保镖无辜地说道:“最起码我不想死于脱水。”

    另外两个保镖也一起点头。

    李昂也沉默了一阵,的确,这是一个非常要命的问题。

    众人太小看在丛林里追踪的难度了,不提丛林之中无穷无尽障碍,就光是说这里的气候就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虽然眼看已经是12月份到了,但热带雨林的气温丝毫没有下降,地面腐殖土发酵产生的温度,树冠顶上太阳炙烤透下来的温度,全部被茂密的树冠给包了起来。李昂抬手看了看多功能表,这里的气温已经高达48摄氏度。在这种气温下,众人的身体会加快出汗,加速脱水,必须要有大量的水来补充,否则一旦进入脱水状态,别说追踪了,走出这片丛林都是问题。

    因为大家是要追踪印第安人的,所以一开始就轻装上阵,压缩给养是主要的口粮,这个没什么重量,但水确是非常占重量的,所以并没有带多少,这也的确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李昂想了半天,罗德曼说的有道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不得不婉转地叫住李欢说道:“老板,咱们可能有些托大了,我建议我们倒回去,重新补给一下。”

    “嗯?回去?”李欢一愣,他刚刚一直沉迷在自己的逻辑推测之中,根本没听到李昂等人说什么。

五百九十八 你能成大事

    “刚刚我们查看了补给,我们的口粮是足够的,但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足够的饮用水,这个天气加上出汗速度,撑不过后天我们的饮用水就消耗光了,这是个极限时间,如果第四天我们还不能完成追踪,那我们就会非常危险了……”李昂抓了抓头,他觉得李欢应该懂这些。

    “哦,你在热带雨林你还补给什么……”李欢明白了,淡淡一笑:“我忘记告诉你们了,雨林有你需要的一切,其实你们可以把补给扔掉。”

    “扔掉……我们吃什么喝什么……”李昂和几个特勤局的保镖一脸懵逼。

    “吃什么再说,至于喝什么……”李欢四处看了看,朝着两点钟方向走去,在地下摸来摸去摸了半天,然后猛然拽出一根大腿粗细的藤蔓,拍了拍听了听声音,这才说道:“谁渴了?来喝吧。”

    “……”众人看着李欢,不明所以。

    李昂走过去看了看李欢手里的东西,一脸迷茫:“这不是一根藤蔓……”

    “没错,这东西叫做扁担藤。”李欢笑笑:“谁口渴了,赶紧过来,我拿起来久了,水就跑了。”

    “我!老板,我来!”那个叫罗德曼的保镖身材最为高大,出的汗也最多,他跑到李欢面前,左看右看一阵:“老板,怎么喝?”

    “蹲下,仰起头。”李欢言简意赅,看着罗德曼蹲下之后,手起刀落一刀将那大腿粗细的藤蔓砍成了两截,然后双手一挤,顿时一条好像自来水管里流出那么大小的水流喷涌出来。罗德曼一愣,赶紧凑上去,咕咚咕咚贴着喝了十几秒。这才长长舒了口气:“这水真不错,还冰凉的,是我喝过最好喝的水!哈哈哈,如果有水源的话,我一定能追上那帮印第安人!”

    有了第一个做示范,其他两个保镖对看一眼,也跑过来求水,李欢也不??拢?终伊肆教踬橘朐诘厣系谋獾l倮?鹄纯扯希??忠患罚?锩娴乃?uuu刂背?庥俊??渲幸惶醣冉洗值模?踔梁孟瘛芭缢?币谎??牙畎嚎吹囊汇兑汇兜摹?/p>

    三个保镖喝饱了水,士气高涨,表示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那些孙子追上。

    “你呢,口渴不。”李欢拉出一段扁担藤看着李昂。

    “啊……哦哦哦,我也喝点。”李昂赶紧凑上去。

    四个人混了个水饱,而且还是冰凉的清水,顿时所有烦闷一扫而空。

    “老板,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东西可以喝的呀?”李昂看着李欢挤水出来洗手:“你自己不喝点吗?对了,我看你甚至身上都没有出汗……”

    “雨林你还怕没吃没喝?”李欢淡淡一笑,扔下那截扁担藤说道:“其实你只要仔细找,在雨林生活起来并不比城市麻烦很多。比如说水,找了就有许多植物可用以解渴,黑桦、白桦的树汁,山葡萄的嫩条,酸浆子的根茎,芭蕉茎、扁担藤,我们就刚刚就是喝的扁担藤。它是一种常年生的植物,通常匍匐在地下。很好认,藤面呈灰白色,叶色深绿,叶面宽约三四厘米,椭圆形,比一般树叶稍厚。砍断藤子后,可以看到条条小筋的断痕,很快就会流出可供饮用的清水,等不及,你也可以挤。在我们中国,生活在西双版纳的傣族猎人进山,一般不带水壶,就靠这种天然水壶中的清水解渴。至于我不出汗……这个道理跟你解释不了,好了,都休息好了么?”

    “是你的那个能力……”李昂试探性问道。

    “嗯,你可以这么理解吧。”李欢点头:“吃喝什么的,你们不用担心,现在我担心的就是追不上,如果你们动作再快点,那就最好了。”

    众人让李欢说的脸颊一红。

    这老板太硬核了,硬核程度不敢说是不是他们以后接下业务里最硬核的,但绝对是空前的。哪里有老板雇了保镖来,结果自己战斗力生存能力爆了保镖十条街这种人你雇保镖来干什么啊。最羞愧的就是众人一开始还准备给养,结果没考虑到热带雨林的具体情况,然后老板一出手解决了,所以说你这样的人呢要保镖来干什么啊……

    李欢显然也看懂大家的表情了。

    的确,传统意义上的保镖,李欢要不要问题都不大,但别忘记了,这个消息是李昂和众人探听出来的虽然李欢只是猜测,但最终消息还是得自李昂他们。

    “你们想岔了,我没把你们看成保镖,如果第一次是,起码这次不是,这个情报是你们提供给我的。”李欢认真地说道:“我在离开花旗国的时候曾经说雇佣你们盯着印第安人,但实际上我一分钱的雇佣费都没给,而你们得到了情报,完全可以不通知我自己来找,所以在这之前我们没有利益关系,我认为我们是合作关系。”

    李欢的坦白,让李昂等人有些措手不及。

    的确,李欢嘴上说雇佣他们跟着印第安人,没有给他们雇佣相关的费用,可别忘记了,这之前李欢非常豁达地将地下祭坛卖出来的钱平分,给了每人一笔巨款。有了这笔巨款,他们实际上不用再做什么保镖了,跟着印第安人,纯粹是相信李欢。其实李欢只是怀疑,没想到真的让他们跟出结果来了,然后一路追到墨国虽然现在他们不知道是误判,就连李欢都觉得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们找到了位置,通知李欢之后,李欢赶过来,然后一路追到这里来,他们一直以为自己在李欢眼中是保镖性质,可李欢刚刚那一通话,让他们感动不已。这个中国过年轻人是什么身份他们不知道,但铁定是中国来的上层人物。这种人他们在cia和特勤局见得多了,一个个恨不得把鼻孔长在天上去,李欢没有把他们当成保镖下人,而是当成合作伙伴,这让众人怎么能不感动。

    “老板,什么也不说了!”罗德曼拍拍胸口:“我从特勤局退役之后,靠您才过上几天好日子,您这么真诚对待我们,谁要想伤害您的话,得先把我放倒再说。特勤局这么多年的日子,我锻炼得最多的,就是快速挡子弹。”

    “夸张了。”李欢呵呵一笑:“好了,事情说完了,但我们的速度还是太慢了,把所有的补给品都给我,咱们必须加快速度了。”

    众人互相看了看,不知道李欢要大家把所有补给品给他干什么,但依然还是照做了。顿时,各人从背包里倒出来的东西对了一地,李欢伸手一抹,将所有东西收入虚拟空间。

    “东西呢!?”众人看着地下忽然消失的东西大惊,李欢只是挥了挥手,刚刚还堆满一地的饮用水和给养就消失不见了。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你们不理解的事情存在,不是吗?你们是特勤局的,难道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方面的传闻?”李欢微微一笑,直接点了出来理论上来说,他的身份是不能给普通人透露的,但他也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既然要带着李昂几人一起,最终可能还要跟一帮印第安人冲突,那索性还是将身份开诚布公了好。

    而且李欢说的很婉转,李昂等人能猜到就能猜到,猜不到,就当一个谜语吧。

    “老板,你是……”李昂忽然恍然大悟:“怪不得,怪不得了,你在沙漠……”

    “嗯,你知道就可以了。”李欢淡淡一笑。

    怪不得,李昂到现在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这个老板好像十项全能一样,原来他是那种人啊!李昂等人以前服役的特勤局,可以说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外勤和情报机构,专门负责保护花旗国总统的机构,岂是等闲?在特勤局里,专门有一个小部门,被称为快速反应部门,那个部门单独对总统负责,就连特勤局局长的命令他们都不鸟,有这么大的派头,当然就得有这么大的本事,李昂可是亲眼看到过那些堪称“怪物”的家伙。

    花旗国有,那么身为文明古国的中国有,也不奇怪了。

    李欢只是浅浅一提,众人就明白过来了,cia和特勤局都是权利部门,对这些东西一点了解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我明白了,怪不得老板你能徒手掰弯枪管……”罗德曼第一个拍了大腿:“原来你也是怪物啊!”

    “怪物?”李欢一愣。

    “不不,不是怪物,这是我们特勤局内部叫那些家伙的称呼,您当然不是怪物,您是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把我拯救出来的天使。”罗德曼赶紧改口,然后又好奇地问:“那老板,你能装多少东西呢?”

    “一个标准集装箱吧。”李欢想了想:“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就是说,其实我们可以天天牛排顿顿可乐了?”罗德曼夸张地说道:“那您为什么还要找藤蔓来喝水呢?这不是浪费时间么?为什么一开始不装好呢?”

    对啊!我为什么还要找藤蔓来喝水呢!

    李欢抓了抓头,大概是习惯成自然吧?首先他作为一个炼气士,已经能很好地控制身体了,给身体降温,收缩毛孔,不那么容易出汗,就极少损失水分。其次,只要有灵气,其实水分不水分的,跟李欢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上来……要说浪费时间,这也的确挺浪费时间的……

    他自己短时间内可以不用吃喝,但既然带着大家一起,那就得考虑吃喝呀。

    这是人为在浪费时间。

    这个问题就有点尴尬了。

    “问这么多干什么,老板是在亲身传授你们野外求生的知识!这种知识在哪里能学到!”李昂看李欢的脸色,立刻高声喝到:“赶紧的,把屁股抬起来,我奶奶都比你们走得快!吃饱了喝足了,还在这里磨蹭什么时间!”

    众人被李昂一呼和,站起来笑眯眯地朝前走,现在吃饱喝足,没有后顾之忧,老板又是厚道之人,除了印第安人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他们本来就是来找以印第安人晦气的。

    “李昂,你能成大事!”李欢竖了个拇指。

    “为自己老板解围,不是应该的事情么。”李昂哭笑不得,自己这个老板为人厚道,做事风格犀利,就是有时候有点脱线呀:“不过老板,咱们这么喝水,真的没事么?我可听说过印第安人那些手段,他们是最擅长跟植物和动物沟通的,你说他们会不会在沿途给我们下绊子呀?”

    “嗯……”李欢一愣,随即摇摇头:“不会的,如果他们做了手脚,我可以感觉得出来。”

    “那我们为什么一直只看到留下的记号,却没看到过他们留下走过的痕迹呢?”李昂问道。

    “这个……”李昂这么一问,李欢也反应过来了,他做了好几个假设,发现都没有可能。李欢自己在丛林里算一个追踪大师了,如果说一两个人的痕迹无法追踪,这情有可原,但这可是三十多个人……李欢到最后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的解释,只好敷衍一般:“大家仔细戒备就是了,这个世界上不同的手段太多了,我也不是每一样都能掌握的。不过大家记住,雨林里除了印第安人还又一群危险的毒贩,一个不小心,丢的可是自己的命。”

五百九十九 露出狰狞的爪牙

    在李欢等人前方大约五十公里左右,由大祭司带领,从花旗国出发,偷越墨国国境,将“鬼鬼祟祟”做到极致,导致引来李欢他们追踪的队伍,停下了脚步,他左右看了看,把权杖插在地上晃了晃,周围的灌木荆棘,树枝上垂下的藤蔓等等自行避让:“大家休息一下,还有最后十公里。我们在这里稍作休息,还有三个小时路程,我们就能带到古代祭坛了。”

    听大祭司说了之后,他们各自找地方坐下来,如果仔细看,他们在雨林里穿梭了这么长时间,不仅面无疲态,就连衣服都没有多少被弄脏的地方。

    他们已经进入雨林将近两天,进展十分顺利,已经快要靠近那个古代祭坛了。其中有几个人适时送上马屁:“大祭司的修为越来越精深了,没想到雨林里也能走得这么顺畅。我们一起开始听到要进雨林,都以为要好好折腾一番,没想到就跟散步一样。”

    大祭司矜持地点点头。

    大祭司带领的队伍进入雨林,几乎没有遇到阻拦,这一切都多亏了大祭司。

    每当遇到藤蔓荆棘挡路,他就会用权杖轻轻一点,那些横生让人陷入绿色地狱的藤蔓荆棘,好像遇到了至高王者一样自动让开,等到印第安人的队伍走过之后,才重新不着痕迹地落下。大祭司不断驱散挡路的植物,让印第安人快速通过,这种不破坏植被,不着痕迹的通过方式,别说三十个,就算三百个来,也不会留下一点痕迹。

    这是是纯粹的修炼者手段。

    李欢不知道不奇怪,因为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奇特的修炼者手段。

    “不过总有些人冥顽不灵呢。”拍马屁的人面色不善地看着两个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一个五十来岁,带着黑色羽冠,他面色的确不好看,听到这句话之后,更是直接示意大祭司拿来权杖:“阁下,请给我权杖,我有一些问题,还有一些看法。”

    印第安人有个传统,大家在议事的时候,会有一个权杖,这个权杖代表发言权,只有得到这个权杖的人,才能取得发言权。而获得权杖的唯一方式,就是重复对方的话,让对方认同你,当你理解了对方的话,并得到对方的同意时,你才有权发言。

    但是,经常一个神奇的情况会出现,原本那个十分激动,着急抢话筒的人,当他复述完对方的话,并征得对方认可之后,他却无言了。为什么?因为他发现,他已经理解了对方的意思,已经无需辩驳了。

    这个方法听起来很古老,但实际上在很多大型企业里流行很多时候我们不正是因为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话语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想法,结果欲速则不达,不但没有成功,反而导致了争执。回想大部争执都是因为一些误会,而误会的产生正是因为不了解对方的想法,而做出了一些错误的假设。回想自己上一次争执的时候,是否彼此都只想让对方听自己说的,而不想听对方所说的呢?到最后冷静下来慢慢沟通,才发现其实没有什么好吵的。

    大祭司想了想,面无表情地将权杖递给中年人,他抓到权杖之后,立刻语气严肃地问道:“大祭司,我们到底是干什么来的?就算我们要来找古代祭坛,为什么要偷渡?还有,这些人是什么人?”

    “古鲁安,你怀疑我不是印第安人,我还怀疑你的血统呢!”大祭司还没说话,刚刚站出来拍马屁的人声音立刻提高了八度:“你凭什么怀疑我?凭什么?”

    “我没有见到过有印第安人的肤色是白色的。”科特部落的中年人冷笑,然后转头看着大祭司,再次问道:“请问答我的问题。”

    古鲁安,科特部落的精英战士,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兽语者,擅长驱使各种动物协助他战斗,有“兽语者”之称,在洛杉矶大区的印第安人部落里,也是非常有名的战士不过他的战斗力不像炼气士这么稳定,时高时低,在他驱使大批动物作战的时候,战斗力爆表,可在城市,没有动物可供他驱使的时候,就跟普通人没啥两样,总结来说,是一个需要地利类型的选手。

    在几天之前,大祭司忽然带着一群人来到科特部落,将这位精英战士抽调出来,前往墨国执行寻找祖先祭坛的任务。一开始古鲁安还觉得十分荣幸,毕竟再操蛋的印第安人,对祖先也是毕恭毕敬,况且古鲁安是一个坚定的信仰者,他觉得这是一个光荣的任务。

    不过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感觉大祭司和他带来的人,行为越来越诡异。

    首先,大祭司带着的那些精英战士,来自科特部落的几人根本没有见过,而这位大祭司的权威只在洛杉矶大区,洛杉矶大区有点实力的人都互相认识,可他抬着那一帮看起来外表像印第安人的人,古鲁安和他一起来的另外一个精英战士,第一时间就产生了怀疑。

    其次,找祖先的祭坛,用得着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么就算要秘密行动,沿途不声张就对了,用得着去偷渡?

    “他们是洛杉矶大区里其他氏族的战士。”大祭司淡淡地说道。

    “是吗?那他们是来自什么部落,那个氏族?”古鲁安追问。

    “大祭司不用回答你任何问题!”白色皮肤“的印第安人挡在了他和大祭司面前。

    “哦?什么时候印第安人的传统改变了?权杖在我手里,我竟然没有问话的资格。”中年人冷笑:“既然大祭司不说,你说也可以,你根本一点印第安人的血统都没有,我也没有在洛杉矶区看到过你出现,你到底是谁?你跟着我们有什么目的,是谁招募你来的?”

    “谁说我不是印第安人,你说我不是,我就不是了?大祭司还没说话,你有什么资格说话!”那人听完中年人说的话,一下跳起来了三米高:“你想要诽谤我是吗!?”

    这个被古鲁安讽刺的人,他当然不是印第安人,这是大祭司从花旗国找来的,隐姓埋名的暗日组织成员之一。

    “诽谤?呵呵,我们印第安人的字典里就没有诽谤这个词。”古鲁安冷笑,再次转头看着大祭司,举起了权杖:“阁下,权杖在我手里,发言权在我,我要求你立刻回答我的问题,否则我和我的同伴拒绝再跟着你走下去了,我们要返回花旗国……怎么,你没有话好说码?”

    古鲁安咄咄逼人,但大祭司却依然一脸风清云淡,反而伸伸手,示意他交还权杖。

    中年人怒气冲冲地怒视着大祭司,想了想,最终还是将权杖交还给他。印第安权杖法律是一条古老的法律,不能违背,就算再生气,也不能剥夺别人发言的权利。大祭司接过权杖,看了看四周,忽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你说得对,看看位置,也是时候告诉你了。”

    “什么位置……”古鲁安一愣

    砰!

    猛然之间一声闷响,一条藤蔓从树上飞射而出,直直撞在那个古鲁安的胸口,把他撞得口吐鲜血,倒飞了出去。这一下力量极大,而且撞上来的还是那种大腿粗细的老藤,撞击那一瞬间,甚至听到了他胸口骨头碎裂的声音,让人牙酸。

    古鲁安是科特部落的佼佼者,但他的战斗力都在驱使兽群上,近身作战能力不强。而且他也没想到,以大祭司这么尊贵的身份,竟然会首先出手偷袭,这一下没算到,瞬间被打成了重伤。跟着古鲁安一起来的科特部落的精英战士,眼看自己的古鲁安被打得口吐鲜血倒飞出去,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被大祭司带来的人围成了铁桶一般。

    这些人拿着黑曜石磨制的匕首,在印第安人的文化里,被黑曜石制作的武器刺死,灵魂不能升天,而是会下灼热地狱,这对信仰先祖灵魂的印第安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痛苦。黑曜石匕首一亮出来,科特部落的人顿时明白,自己上当了。不过他们明白过来的时候也晚了,几个人几乎是瞬间就被放倒。

    黑曜石虽然不是金属,但是制作精良的黑曜石匕首,切割能力不逊于任何材料,古代人甚至用黑曜石刀做手术工具。那些杀人者似乎也不想掩饰了,伸到自己脖子里一拉,每个人都拉出一枚小小的,代表暗日组织的徽章来有黄色,有橙色,有灰色,刚刚动手杀人的人,都是暗日的余孽。

    “这就是实话。”大祭司看着一地的血冷笑:“你想听实话么,那我这就告诉你好了……你们这帮白痴,这是暗日的计划,谁也别想阻挡。这个李欢,我必须要杀了他,你们部落,只是陪葬品!”

    “你……”古鲁安怒气冲天:“你竟然投靠的暗日……”

    在全世界如火如荼清理暗日的大潮中,虽然花旗国没受到什么影响,但这件事情传的很远,就连花旗国本土的印第安人都知道。

    “不是投靠,早在很多年前,我就是黑日徽章拥有者了……”大祭司冷笑:“叫你们来,是双重保险,那个李欢以为你们科特部落的酋长隐瞒宝藏的信息才追过来,我在这里杀了他,再留下你们的尸体,在以后甩锅的时候,能摔得更彻底。”

    大祭司的计划里,他们必须死在这里,这样李欢和科特部落的死仇就结上了,这两边一结仇,自己就被摘出去了虽然自己在雨林里安排了一系列的后手,保证李欢大概率活不出去,为了这一点,他甚至把贩毒组织都牵扯进来了,可万一李欢活着出去,他也不好受。

    所以大祭司这一招,是两全其美,歹毒至极。

    “你不会得逞的!”古鲁安大骂:“你们的组织完了,你们也完了,你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你想冤枉我们没有这么简单,我们科特部落的战斗方式你们学不会!”

    “呵呵,你们科特部落号称兽语部落,战斗方式的倒是独树一帜,的确不好模仿……但我也不用模仿。”大祭司看了看左右:“给我按住他。”

    旁边两个狞笑的假印第安人立刻上来,一左一右地按住了古鲁安的手臂,使劲朝下压,几乎都要压到地面上。接着,大祭司从怀里掏出了一柄小小的黑曜石匕首,慢慢走到古鲁安的面前,将黑曜石匕首的刀锋在他脖子上滑来滑去。

    “你敢!”古鲁安顿时红了眼睛,他已经猜到大祭司要干什么了。

    大祭司要夺魂。

六百 歹毒的陷阱

    这是印第安人法术中非常歹毒的一招,属于灵魂禁术范畴,夺取一个人的生魂,在灵魂中种下诅咒和毒药,让这个灵魂不得不听命于自己,大祭司说的“不用模仿”就是这个意思,他可以直接控制古鲁安的灵魂。

    除了巫毒教之外,世界上还有很多派系是涉及灵魂禁术。灵魂禁术当然是不允许修炼的,但很多古老的文化和教派都有涉及到这一类法术,特殊执法机构也不能把那些从来不作恶的团体都铲除不是?所以大家都默认,你的历史传承里可以有,但绝对不能拿出来用,就好像你有一把八十米长的砍刀,你自己放家里可以,警察不会来抓你,但你要是拿出来扛着去市中心炫耀,那抓的就是你。

    大祭司没有废话,在他脖子后面开了一个小口子,默念一段咒文之后,之间一个淡蓝色的虚影从他的伤口里飘了出来。古鲁安强壮的身体顿时失去了生机,歪倒在地下。

    “你自己会去阻击他们的,你是科特部落的精英战士,著名的兽语者,我想你肯定能给他们带来大麻烦的。你们战斗过的痕迹,会告诉所有人,这一切都是科特部落干的。”大祭司一把抓住了古鲁安的灵魂,感受着这个灵魂的愤怒,他抬头看天,嘴里发出一阵哨音。

    顷刻,天空上传来了一声响亮的鹰叫。

    一只哈比鹰从天而降,它庞大的身体穿过茂密的树冠,在离地数米的地方猛然扇动翅膀,凌空转了个圈,金铁一般的羽毛带起强大的风势,卷起了腐殖土层的枯枝烂叶,然后收拢了翅膀,站在一根树枝之上。

    哈比鹰,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也是希腊神话中的女妖,那双深深嵌入树干里的的爪子,这让它们完全处于天空食物链的顶端,只要哈比鹰想,它们可以猎杀任何猎物,当然也包括人类,在一些美洲乡村的传闻中甚至也传闻过哈比鹰迪叼走小孩子的传闻。

    而且由于哈比鹰的体型它们需要摄入大量的蛋白质,所以它们会尽可能的猎捕体型较大的猎物以此来充饥。

    设想一下如果一只超过一米长的鹰盘旋在你的头顶张开它壮丽的翅膀对你露出尖锐的鹰爪的时候,应该任何人都会感到害怕,哈比鹰张开翅膀的时候最长可达2.2米,拥有这样恐怖的翼展,所以绝大多数的生物都会对哈比鹰敬而远之,而且哈比鹰的爪子可以使得它们狩猎任何生物,因为它们的爪子强度强大到甚至可以抓碎陆龟的龟壳,当然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将爪子抓入到人的头骨内。

    这是大祭司豢养的宠物,从洛杉矶一路跟来这里。

    “去吧,你会和天空同在的。”大祭司又默念一段咒文,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古鲁安的灵魂塞进了哈比鹰的体内。

    他露这一手的时候,跟着他一起来的暗日组织成员都神色惶惶。这位黑日徽章拥有者在暗日组织里不那么著名,也不经常和组织一起活动,一个人在花旗国蹲守,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正面战斗力虽然不那么强,但他一手灵魂禁术却是极为歹毒的,加之为人狡猾,手段毒辣,端的是一个狠角色。

    “你这个小人!”古鲁安的灵魂进入哈比鹰的身体之后,哈比鹰的嘴里立刻传来了人言。

    “成王败寇。”大祭司淡淡一笑:“去,用你的方式战斗,杀了他们,或者被他们杀死。不要有其他的想法,我的精神力连接在你的灵魂之上,你只要稍有移动,我种下的毒药就会发作,你从此就会变成一个失去意识的游魂,任人摆布。”

    古鲁安被控制了灵魂,无法反抗,它愤怒地拍打了两下翅膀,然后发出一声明亮的嚎叫,穿透树干升上天空,在破开树冠的那一刹那,哈比鹰愤怒地回头:“你会得到报应的。”

    “不是今天。”大祭司面无表情,看着一个手下:“去,找到他们,不要和他们冲突,记录下来这一切就可以了。”

    一个暗日的成员点点头,就地一滚,化为了一只花豹。

    ……

    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李欢等人还不知道,不过自从李欢确定了众人算是“无限补给,不会饿肚子不会口渴之后,大家的士气高涨,行进速度又大大提高了一截,为了不耽误时间,李欢现在也不装逼了,亲自上阵砍出一条路来。一开始李欢亲自上阵动手的时候,李昂等人两人一组,一个小时最多能向前推进两公里顶天了,有李欢的加入,众人一个小时可以朝前推进一倍的距离。

    李欢开路的方法是简单暴力的,不敢放旺财出来硬怼,也不敢用精神力和灵气,但李欢还有趁手的家伙呀。从亚特兰蒂斯捡来的长刀算是派上用场了,山铜有很好的影都,亚特兰蒂斯人装备这种武器的都是感染者,凭着力大无穷硬怼,这正好合李欢胃口。

    他开路的时候,就凭蛮力硬砍,所到之处,各种藤蔓树枝挡者披靡。

    如果不是李欢每突进一段,都要用自己查看周围的情况的话,他根本都不用别人来换手。

    “我现在相信老板有你说这么神了。”身材最强壮的罗德曼看着李欢秋风扫落叶一样打扫丛林障碍,心有余悸:“他的身材看起来小小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三十分钟之前,罗德曼看李欢一个人清理障碍快一个小时了,生怕这位好心的老板累着,他看看自己的狗.腿刀,又看看李欢的山铜长刀,主动要求跟李欢换位,要借李欢的刀来开路。李欢呵呵一笑把长刀递给他,罗德曼一下没接稳,差点砸了自己的脚。他当时差点眼睛都瞪出来了,看着李欢挥舞长刀,他还以为是什么高科技材料,毕竟这么大体积的刀子,就算是铁,重量也是极为惊人的。结果自己上手一拿,这哪里是铁,根本就跟黄金差不多……

    他涨红了脸,好不容易把山铜刀拿起来,结果别说开路了,就抱在怀里,都把脸涨红了。

    李欢看他那副样子,笑了笑从他手里拿过长刀来,挥舞成了一团铜色的光,继续好像一个压路机一样在面前开路。

    这一点让罗德曼心有余悸。

    “这算什么……你没看到老板和他的中国朋友在阿亚国的时候,我们打那一场,那才叫做人间地狱呢。”李昂吹了个口哨:“不到五十个人,打跑了四百多个。虽然咱们武器上占了一点优势,但让你上你敢不敢?那可是北非最凶狠的土匪集团,而且据我所知,老板他们当时还怀疑这个土匪集团有和他们一样的‘怪物’指挥。没想到最终的战果出来,我们生生把他们打跑了,我到现在都不太敢相信。”

    “武器有优势,人少打人多,没什么难度嘛。”一个保镖说道。

    “呵呵,你们这些特勤局出来的,真的是没见过大场面。你知道在一片广袤沙漠里,到处无遮无拦的,一点掩护物都没有,天上有直升机,下面有车载机枪,还有rpg,几十辆武装车朝你狂奔,那是要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才能稳住?”李昂鄙夷地看了一眼这三个土鳖:“咱们的任务环境不同,你们就能挡子弹,我们可是要把子弹送到别人脑子里去的。”

    “你就吹牛逼吧,老板的力气我是服气的,那个大刀我用尽全身力量提不起来,他一只手就能提起来……不过你说硬怼了四五百武装份子我还是有点不信的。他们没去过沙漠,我跟着奥总出访的时候,我可看到过沙漠。”罗德曼嘿嘿一笑:“几百只枪一起打过来,除非他是超人。”

    “你看看,跟超人有什么区别么?”李昂根本懒得说话了,用下巴点了点正在开路的李欢。

    众人看看,嗯,这特么和超人的区别的确也不大。

    “好了,你们也别一人一句的,跟着这种老板,有我们的好处……”李昂不想再闲扯,因为李欢已经在前面开路快两个小时了,自己这帮人是李欢雇佣来的,现在反倒成了大老爷虽然以他的实力完全用不着自己这些人,但李昂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伸手一指:“罗德曼和洛克,你们接替老板,一个小时之后换我们,虽然老板不需要我们帮忙,但我们不能心安理得,这是做人的基础,老板真心对我们好,我们得有自知之明。”

    众人听了赶紧点头,罗德曼和另外一个叫洛克的保镖抽出了自己的狗.腿刀,在李欢开路这段时间里,他们已经重新打磨了自己砍刀。

    罗德曼几步上前说道:“老板,你休息一下吧,换我们来,虽然我们动作比您慢一些,但您能歇一下,您都已经开路两个小时了。”

    经过刚刚一番交流,众人现在对李欢是心悦诚服的佩服,称呼都换成了敬语。

    “不用……你们别跟着我,守着后面。”李欢言简意赅,在罗德曼惊诧的目光里,砍倒了一棵成年人大腿粗细的重白盾籽树。

    重白盾籽树,这个名字说起来很拗口,但在中美洲是非常有名的一种树怎么有名呢,它当年构成了西班牙殖民者火枪和阿兹特克人之间最后也是最坚固的一道屏障。这种树不好看,也不会长到太高大,它唯一的特点就是硬。至于究竟有多硬,这种生长在中美洲热带的树木,还有一个绰号,叫做“破斧”。也就是说,斧头看上去,能把斧刃给卷了。

    李欢看似不费力气一刀下去,竟然把一颗成年人大腿粗细的“破斧”给砍断了,这差点让罗德曼把眼睛给看掉了,不过他立刻反应过来:“老板,守着后面,有什么情况吗?”

    “没有,我目前没发生什么情况,但我觉得哪里不对,大家警惕一些好。”李欢沉吟了一下:“你们追踪而来的印第安人有数十人,我自觉我对雨林是了解的,我考虑了很多种方法,都不可能让几十个人在雨林行进而不留下痕迹,所以说这个里面一定有修炼者。如果有修炼者的话,那就有麻烦了,印第安人是信仰自然和祖先的,这是他们的主场。”

    “不怕!老板,那些印第安人矮子只要敢出来,我的枪法可不是吹的!”罗德曼听李欢说完,举了举自己手里的ar突击步枪。

    “不光是印第安人。”李欢索性停下了脚步:“不排除这里也有毒贩的基地,中美洲丛林里的毒贩密集程度,连我都知道。”

    李欢的两个子机已经都放出去了,都在不停地扫描丛林的动静,理论上来说,李欢可以发现周围数平方公里内的一切动静,可这里有印第安人,有他不懂的修炼手段,就不太好说了。至于毒贩,李欢实际上是不那么担心的,因为两个子机其中之一,一直在用红外模式监控一切生命活动,方圆数公里范围,只要有有组织的活动生命靠近,李欢就能第一时间发现。

    “老板,小心!”李欢刚刚说完,罗德曼忽然一把将他拉了回来:“有只花豹!”

六百零一 你这个乌鸦嘴!

    “哪里……”李欢刚刚一路开路一路思考问题,心思不在看路上,反正看不看都得砍一条路出来,经过罗德曼一提醒,定睛一看,果然,在前方十多米位置,一棵树的树梢上,露出了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来,正在上下摇晃,显得十分惬意。

    果然,是一只花豹趴在树杈上。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动物,体形似虎,但明显较小,头小尾长,四肢短健。它生活的地方非常广阔,森林、灌丛、湿地、荒漠等环境,其巢穴多筑于浓密树丛、灌丛或岩洞中。花豹喜独居生活,常夜间活动,白天在树上或岩洞休息。在食物丰富的地方,活动范围较固定,食物缺乏时,则游荡数十公里觅食。守卫自己较固定的领域,雄性的领域比雌性者大。

    一只花豹对于拿着自动步枪的众人来说不构成威胁,罗德曼出言提醒也是下意识的。

    “这只花豹有问题。”李欢看了一眼,立刻说道:“给我打下来!”

    “老板,这是花豹啊?”罗德曼不解。

    “打!”李欢言简意赅。

    李欢这么说,罗德曼耸耸肩,举起突击步枪来,枪口刚刚瞄准那只花豹,只见那条摇来摇去的尾巴猛然一下收了回去,一只花豹跳下树来,头也不回地朝着众人相反的方向狂奔这下不止李欢,就连罗德曼等人也发现不对了,当下举枪就射。

    在这密集的热带原始雨林之中,花豹别说枪了,就连人估计都没看到过,一抬枪口就跑,这还不是有问题?要知道花豹在雨林之中,属于顶尖的捕猎者,动作敏捷,善于爬树跳跃,善于偷袭猎物,就算碰到老虎,也要叫两嗓子表示了自己的愤怒之后才会离开,它的行为完全没道理!

    顷刻间,瓢泼一般的子弹打了过去,李昂等人枪法都十分精准,有人射击提前量位置,逼迫花豹后退,有人射击花豹身后位,让它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

    “花豹”现在骂娘的心都有了这只花豹当然不是普通的花豹,是大祭司派来的,一个拥有化形能力的家伙变成的。他来的目的,就是亲眼目的古鲁安偷袭李欢等人,然后将每一个细节转达,这样李欢和科特部落的冲突就稳稳的了。

    可他没想到,自己完美的化形既然第一时间就被认出来了。

    到底是怎么被认出来的?

    这家伙当然不知道,李欢有野性察觉雷达,面对面看到一只花豹,野性察觉雷达上竟然没有显示,那这花豹还是花豹么?所以李欢在发现了它古怪的第一时间就下令开枪射击,果不其然,花豹接下来的表现笃定了李欢的猜测。

    花豹看到子弹打到地下带后退的?这花豹要么是成精,要么就是大有古怪。

    面对四条自动步枪前后夹击,“花豹”恼羞成怒,不跑了,改变了战术,掉头来冲着李欢怒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到了李欢的身上,李欢一个措手不及,差点被扑到在地!花豹一击不中,迅速转身,掉头再一次向李欢扑过来,一张血盆大口大大地张开。

    花豹喜偷袭,但不代表它们不能正面战斗,相反,它主动攻击的时候迅捷如电,甚至可以捕捉树上的猴类和鸟类,更善于跳跃,一跃可达6米高,12米远。花豹的标配武器犬齿大而锋利,裂齿也特别发达,有利于擒获和撕扯猎物。在做出攻击动作的时候,瞬间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八十公里以上。

    虽然是人化形的花豹,但既然化形,那么就拥有了花豹的全部能力。

    跑不掉,那就擒贼先擒王。

    李欢闪开了第一下,自然是已经有了准备,化形的花豹的速度再快,想要扑中他也是枉然。李欢轻巧地转了一个圈,还是没有动用灵气和大规模的精神力,只依靠身体反应速度闪过扑击,趁着和它错身而过的时候,狠狠一脚踢在了它的肚子上。

    “嗷!”化形的花豹发出一声痛呼。

    李昂等人也是身经百战,不是白给的,看到花豹朝自己这边飞过来,虽然在花豹袭击李欢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但那么大一只花豹变成一道抛物线飞过来,哪里还能反应不过来的,当下就有两人举枪瞄准,两个精准的三发点射,六发钢芯子弹精准地射中花豹,硬是将它打得改变了抛物线曲线,直接从空中落到地下。

    花豹被命中掉落在地,李昂等人刚刚舒了口气,可接下来的一幕差点没让他们被口水呛到。只见那花豹掉落在地下之后,身体一阵扭曲,众人眼睁睁地看着它从花豹的形态变成了一个全身**的人!这个全身**的白人,胸口和大腿有弹孔,正在朝外流血,致命的一枪这是在脖子的位置,脖子处破开的弹孔,大动脉喷出的血液有一米多高。

    罗德曼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枪,又看了看地上的人,什么时候子弹还有这个效果了?

    “老板,这是什么情况啊!”罗德曼拍了拍脑袋。

    “还有什么情况,肯定印第安人搞的鬼呗。”李欢走过去,用脚拨弄了一下白人的身体,他无意识地颤抖了几下,脑袋软软地垂着,脊椎被打断了:“好了,看来我们距离他们已经不远了,接下来大家小心走的每一步,只要看到什么不对的,立刻开枪。”

    “太可怕了,竟然有人能变成动物,那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戒备看到的每一只动物?”李昂走上前去,仔细地看了看,忽然说道:“老板,不对,这不是印第安人啊!”

    “不是?”李欢一愣。

    “不是,印第安人的肤色不是这样的,就算混血的印第安人,也是偏黄棕色,这是一个白人。”李昂笃定地指着他说道:“而且从体毛特征上来看,他是北方人,只有靠近阿拉斯加那边,才会有这么旺盛的体毛……这不是印第安人!我们花旗国内经常有白人冒充印第安人开赌场,这地方冒充印第安人有什么好处?”

    “不是印第安人?难道还有其他人掺和进来?”李欢忽然一下愣了:“不对……有哪里不对。”

    “老板,你在说什么?”李昂看着李欢,不明所以。

    “不对,我们想错了什么东西……”李欢皱眉,却想不通自己错过了什么东西,他默念一句咒文之后,伸手一拉一拽,将脊椎折断的白人灵魂给拉了出来。这个白人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生命体征,灵魂也即将消散,但李欢还是读出了问题:“怪不得!是他们!”

    虽然灵魂即将消散,但李欢依然找出了问题所在。

    灵魂法术在一瞬间就读取了这个家伙的思维。

    “老板,出什么问题了么?你这样有点可怕……”罗德曼看着李欢手里那个飘飘忽忽的影子,吞了口口水。

    “太聪明了,我没想到暗日还有余孽,这是专门针对我的陷阱!”李欢手里一捏,将那个影子捏成了碎片,这才说道:“根本不是什么印第安人,是一个曾经被我灭掉的组织!我早该想到这个问题了。当时我然给你们跟踪监视那个老酋长,固然是觉得他隐瞒了我们什么,可现在想想,太快了,他们动作太快了。如果他们存心要隐瞒真相,隐瞒那张文件上的一些信息,也不应该这么快行动,起码要等到几年甚至十几年,我把这个事情淡忘之后才开始行动,这才符合逻辑判断。”

    “您说的对!”李昂也明白过来:“这么想是有点不符合逻辑,如果我明知道对方怀疑我,不管我要干什么,肯定也要等对方注意力不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才行动……可您说的,是什么呢?”

    “我建议你们不要再跟着了,不管这里有没有宝藏……”李欢沉吟了一下:“相反的,前面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组织,全是我这样的超自然能力者,你们再跟着,我很可能没办法保护你们的安全。从这里出去,后退,你们能找到来的路,现在出去还安全,现在开始已经不是你们你能参与的情况了。”

    众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不退缩的光芒。

    李昂是cia出身,见多识广,而且还在非洲做了这么多年的雇佣兵,大风大浪都见过。罗德曼三人更是特勤局混过的,对保护政要有一种执着。虽然他们现在都不在机构任职,但常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是不会改变的况且,李欢一开始的直言,让他们把李欢当成了朋友,现在扔下李欢走,他们谁都做不出来。

    “老板,不管有没有宝藏,我们可没有扔下雇主的习惯。”李昂拍了拍枪:“我有这个东西就足够了,再说了,难道没宝藏你就不给我们酬金了么?你肯定不是那种人。有宝藏给我们分红当然好,没有宝藏,你也得给我们酬金。”

    “就是,我在特勤局里的时候接触过那些人,再厉害,一个弹匣怼上去,该死的也要死。”罗德曼更是大咧咧地说道:“有没有宝藏不一定,但老板我们以后就跟着你了,我的判断告诉我,想发财还得跟着您,如果这次我们能活着出来,就算找不到什么宝藏,您肯定也不会亏待我们吧?”

    “那是不会,不过前面的情况我没办法判断,很可能有致命危险。”李欢认真地说道:“想想刚刚那只花豹,很可能他们里面有能控制动物的人,那雨林就是他们的主场了。”

    “那又能怎么样,总不能控制十万只老虎来吧?”罗德曼轻蔑地说道:“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害怕。”

    罗德曼话音刚落,只听天上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叫,这声音如金似铁,穿透力极强。伴随这个声音,李欢发现虚拟屏幕上的野性雷达范围边缘,似乎被一片红色的潮水给盖过去了,这是李欢目前所见到的,密集程度最高的,具有高度敌意的兽群,不,不应该说是兽群,这应该说是兽潮。

    李欢遇到过不少兽群冲击,狗牙虫密密麻麻地爬满野性察觉雷达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过这种恐怖迹象,红色的光点就好像潮水一样,一波一波朝着这边蔓延过来,以五人为中心,不断地缩小包围圈,而且速度快的惊人一直悬浮在树冠上的子机传回了画面,那是鸟群,一大波鸟群!

    “乌鸦嘴,你说的真准……”李欢哭笑不得。

六百零二 疯鸟群

    李欢话音刚落,好像整个天色都暗了下来一般,树冠之上的阳光不见了,那些透过树冠穿出来的光柱也消失了,丛林里顿时变得一片昏暗。

    啪啪啪啪啪……空气中传来一种让人心悸的震动。

    李欢脸色变了变:“等下保护好你们自己。”

    “不是老虎,肯定不是老虎!”罗德曼也听到了声音,兀自嘴硬:“雨林里不可能有这么多老虎的!而且老虎也不是在天上,这跟我没关系!”

    李昂怒视罗德曼:“从现在开始,你把那张嘴闭起来,如果我再听到它出一声,我就撕烂它!”

    众人持枪背对背靠好,那种从头顶空气中传来的共振,似乎是一种极端危险的预兆,可树冠之上的情况大家又看不到这就好像死刑犯枪毙之前被蒙上了眼睛,天知道那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打来,本来的恐惧被未知给放大,有一个保镖拿枪的手甚至都在抖动。

    李昂吞了吞口水,下意识地把枪口对天空:“老板,上面是什么东西?”

    “鸟群……遮天蔽日的鸟群。”其他人看不到树冠之上,但李欢能看到,子机正在天空上悬浮,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头顶上那一片数量密集到令人发指的鸟群。

    虚拟屏幕的画面中,一群蝗虫一般铺天盖地的鸟群聚拢在了众人头顶的天空上,庞大的鸟群密密麻麻分辨不出数量,在树冠上空大约两三百米的高度徘徊。刚刚那些震动空气的声音,就是鸟群拍打翅膀的声音。鸟群酷似一张遮天蔽日的大网,从天空撒下。

    李欢眼尖,他看到了网里翻滚着绯红火焰,苗头上闪出大片蓝黄蓝紫的色彩。

    “你们全部到我身边!是金刚鹦鹉!”李欢眼神一凝,他认出了这群姹紫嫣红的鸟,它们样子酷似鹞鹰,但比鹞鹰的身体更大一些那是成群结队的金刚鹦鹉!

    金刚鹦鹉,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色彩最漂亮艳丽的鹦鹉,也是体型最大的鹦鹉,属大型攀禽,一般以水果为食,食量很大,有力的喙可将坚果啄开,用舌有吸出果肉。面部无羽毛,兴奋时可变为红色,李欢刚刚看到一团绯红的火焰,就是金刚鹦鹉成群了。

    这种寿命高达65年的鹦鹉在很多情况下是非常温和的,但也会攻击其他物种传说在欧洲白人入侵南美洲时,有一个士兵开枪射击一对金刚鹦鹉,其中的一只怦然落地,另一只飞走了。过了一会儿,正当这个士兵手拎猎物沾沾自喜时,消逝的金刚鹦鹉突然从天而降,先是一口啄瞎了射击者的眼睛,然后用嘴将地上的双筒.猎枪拧成了“铁麻花”。这个传说难免有些夸张的成分,但金刚鹦鹉确实有着很大的力气。

    一旦成群结队的金刚鹦鹉要伤人,那就是灾难。

    不过李欢有对付它们的方法众人集合在一起,鸟群要攻击它们也只能集合在一起,这个时候只要施放一个小小的精神冲击,就能打乱鸟群的节奏。

    众人听李欢说是金刚鹦鹉群,本来还想着去看一眼热闹,可一听到李欢说不好,他们也不问为什么,看热闹的心态立刻没了目前为止,李欢说的都实现了,众人也不管李欢为什么知道金刚鹦鹉是来伤人的,但大家都觉得,听他的没错。

    李昂等人本来正飞速朝着李欢靠拢,忽然一只金刚鹦鹉似乎等不及一样,破开了树冠朝他猛扑过来,李昂下意识抬起手中的自动步枪,将树冠打出一个缺口,顿时,天上密密麻麻的鸟群映入眼帘。

    “射击!射击!射击!驱散它们!”众人透过李昂打掉的树冠看到了天上恐怖的鸟群,不禁大喊。

    那些五彩斑斓,有着强力钩爪和嘴壳的金刚鹦鹉在被击中之后失去了平衡,直接摔落在地,还没来得及叫,就被摔得筋骨折断。金刚鹦鹉是很大的鸟,一旦失去了飞翔能力,重力给它们带来的伤害往往更加可怕。当然,也有有几只运气好,落下来的时候砸中了树梢,它们强有力的嘴和爪子碰到什么,就能借力翻起身体,然后张开翅膀冲着李欢等人大叫。

    “先不要射击……”李欢大喊,可恐惧让众人忽略了李欢的声音,四条突击步枪一起开火。

    这下完了,本来李欢想等金刚鹦鹉聚集在一起,用一个能控制范围的精神冲击将鸟群搞定,李昂等人开枪,鸟群肯定被吓走了李欢的精神冲击能覆盖很大范围,但如果肆无忌惮地使用精神冲击,很可能暴露自己的实力和位置。

    嗒嗒嗒!嗒嗒嗒!

    突击步枪火星飞溅,弹壳蹦豆似的落在腐殖土上。四条突击步枪四个弹匣满满的120发子弹,射入鸟群之后,仿佛不是射入,而是被巨大的粘稠液浆吸收。枪响的声音,也像建筑工地落下的一颗石子,被混乱刺耳的鸟鸣急速掩盖。这群红的像火,蓝的如天,紫的如花的金刚鹦鹉群,如一张巨大的嘴巴,吃进密集的子弹后,吐出几根油彩的羽毛,随着鼓动的强大气流飘起落下。

    突击步枪的射击,不仅没吓退鸟群,反而激起了它们的怒气!

    “保护老板!让老板先藏起来!”罗德曼还没忘记刚刚自己说的话,他动作迅速换了一个弹匣,继续朝着下降的金刚鹦鹉群射击,要在鹦鹉群降临之前,给它们造成最大的伤害。

    “老板,你快走,我们的弹药不够!”李昂也换上了一个弹匣,焦急地看着天空上的彩色漩涡,此时,鹦鹉群已经下降到了树冠上,众人甚至都能问道羽毛特殊的潮湿臭味。鹦鹉群的数量太大了蝗虫成群的时候尚且可怕,这些能把蝗虫当零食吃的金刚鹦鹉一旦成群,李昂都想不到应该怎么才能活着出去。

    靠三几把突击步枪想要驱散这种规模的鸟群,痴人说梦。

    四只自动步枪火舌吞吐,打得头顶树冠大片大片的朝下掉,而金刚鹦鹉在厉害也是在天空中飞翔的鸟儿,只要被子弹擦中,立刻就会掉下来。

    金刚鹦鹉是非常珍贵的鸟类,一只金刚鹦鹉**可以卖到五万美金左右但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有心情去欣赏五万美元满天飞的大自然奇迹,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幕,就绝对无法想象,数以万计金刚鹦鹉就象是下饺子般,从天空中噼里叭啦的落下来,转眼就挂满了整片天空所形成的震撼与压迫。

    最恐怖的是,当鸟群下降到树冠高度的时候,众人看到,这个鸟群里不止有金刚鹦鹉,还混杂这其他的鸟类,那些体型较小的鸟类刚刚下降到树冠的高度,顿时就朝着众人猛冲过来。数万只各色小鸟好像着魔一样,转眼间就填满了雨林的空间。也许它们没有金刚鹦鹉那可怕的鸟嘴和爪子,但数万鸟儿一起扑人,顿时之间只听得一片惨叫就好像食人蚁军团,虽然鸟群数量没有食人蚁军团那么庞大,但它们个体更大,在不要命的进攻之下,转眼间李昂四人就被扑到在地,惨叫连连。

    还好,鸟群再度聚集了,李欢一点没有迟疑地释放了一个精神冲击。

    顿时,刚刚喧闹一片的雨林好像陷入了死寂一般。

    精神力在丛林中横扫,已经红了眼的鸟儿被精神冲击裹挟进去,顿时,连扇动翅膀都忘记了,只听得倾盆暴雨一般噼里啪啦的声音,大片大片的鸟从天空跌落在地远远看去,就好像给雨林的地下铺了一层色彩斑斓的羽毛地毯一般。

    但被李欢精神冲击驱散的,仅仅是进入了树冠层的鸟群,天空上还有更庞大的鸟群存在。

    李昂等人被搞得极为狼狈好在李欢及时驱散了贴身的鸟群,他们只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有一些划伤和抓伤,总体来说问题不大。个子最大的罗德曼从地下爬起来,当场就对着落了一地的鸟群扫射一硕子子弹,指着天上怒骂:“傻逼,你们这次完了,弄不死我,我会弄死你们的!有本事出来面对面单挑,叫一群鸟来有什么用!”

    他一边说,一边摘自己身上的鸟毛。

    “老板,你真厉害!不管你做了什么,继续!”李昂倒是谨慎得多,爬起来之后没有叫骂,而是第一时间见换上了一发榴弹,瞄准了天空。

    “这不是最好的方法。”李欢谨慎地摇摇头:“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控制鸟群的家伙,然后立刻离开这里,再朝下拖,我怕每个人都能看到这里的异像,那个控制鸟群的,他一定就藏在这个附近!”

    “可这怎么找……”罗德曼一脸愁容。

    对啊,怎么找,李欢说这个人在附近,但肯定就在附近,可问题是众人根本不敢分开行动,金刚鹦鹉的爪子可不是吃素的。

    “你们保护好自己,我有办法找到他。”李欢说道。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开始用精神力感应四周的。

    这和精神冲击不一样,精神力感应就好像潜艇的被动声呐一样,是“自我感知”,只要精神力强度足够,就能感知更远的地方和更细微的细节,而这种自我感知是不会被发现的。不到五秒钟,李欢猛然睁眼,从虚拟空间里抓出一把突击步枪来,稳稳地瞄准天空,果断开枪,这是三枪连射,只打了三发子弹,李欢就收起了枪,拿出了山铜大刀。

    ……

    李欢他们在雨林中发生的这一切,都被那翱翔在天上,囚禁在哈比鹰身体里的古鲁安看在眼里。

    他欣喜异常!

    大祭司的对手果然有点本事,眼看就要扛过兽潮了!

    没错,金刚鹦鹉群正是古鲁安引来的,古鲁安的灵魂被大祭司捕获到了之后,强行控制起来,古鲁安最擅长就是控制的动物,大祭司控制了这个灵魂,也就有了控制动物的能力,在咒语的控制下,他也必须按照大祭司的意志做事。

    虽然他在心里把大祭司诅咒了一万遍,可是一点用没有。

    想要脱离大祭司的控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干掉大祭司,这个现在不可能实现,另外一个就是向人求助了。古鲁安在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求助而且还有一个很好的求助对象,就是大祭司要算计的那个李欢。

    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求助不能明着来,必须首先做出攻击姿态,这才能不让大祭司怀疑自己,大祭司的精神力链接在自己身上,自己做什么动作他都知道。所以自己想要向李欢求助,李欢就必须先扛过兽潮,然后精准地找到自己,切断精神力连接。

    所以当看到鸟群将李欢等人淹没的时候,古鲁安内心说不出的失望,不过就当他失望的时候,猛然感觉到雨林的鸟群好像被什么怪物“啃”了一口一样,硬生生地少了一小块。这是李欢的杰作,精神冲击在一点一点消磨鸟群。

    古鲁安自然是大喜!求助有门了!只要等李欢消耗掉鹦鹉群,自己就可以上去求助。

    不过古鲁安还没等鹦鹉群被消耗光,三声短促而清脆的枪响响起,他只觉得身体一下失去了平衡,然后大头朝下栽了下去。哈比鹰的身体既重又大,失去了飞翔能力砸在地上,就算有小鸟铺成地毯,也绝对没有生还的道理看着自己距离地面越来越近,古鲁安哭笑不得,他谁也不能怪,早知道这个年轻人这么厉害,自己就不驱使金刚鹦鹉群了,老老实实弄几只美洲豹来不是更好……自己飞得那么高,还藏在鸟群之后,究竟对方是怎么发现自己的呢?

    他当然不知道李欢能纵观整个天空的情况你这么大一只鹰盘旋在天空上,野性察觉雷达上还没有显示目标,不打你打谁?

六百零三 我们用最快的方法赶过去

    树冠下,李欢打下哈比鹰之后,换了山铜大刀,他估摸着这只大鹰是个狠角色,谁知道,看它掉下来的样子,竟然是直直坠地,一点反应都没有。

    太弱了,还是另有原因?

    “好大的鸟!”李昂等人在李欢开枪的时候就看着天上,眼睁睁看着哈比鹰砸穿了树冠落下来,他们情不自禁地举起枪来。金刚鹦鹉都这么难缠的话,这是鹰落地看恐怕是要出人命的。本着这个念头,众人举枪瞄准了个头硕大的哈比鹰。

    “别打,这鹰有问题!”李欢看出这只鹰有问题,索性收了刀,万一这只鹰身上有什么线索呢?

    李欢话音刚落,哈比鹰已经砸穿了树冠,正好落在李欢面前。李欢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哈比鹰,干净利落地将哈比鹰用精神力禁锢了起来,阻止了所有精神力的流动,然后感觉了一下,当下一愣:“人类的灵魂?怎么一只哈比鹰里面会有人类的灵魂在……”

    这一次李欢叫的早,加上众人的注意力在天上,好在一枪没开,不过四人还是将李欢围成了一团,背靠背,一人守一个方向。说来也怪,将哈比鹰提在手里的那一瞬间,鸟群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不再朝着树冠下压,而是好像被吓到了一样,赶紧震动翅膀,推动气流向上攀升。

    李欢暗自点头,果然是这只大鹰控制了鸟群啊。

    从第一只鸟开始朝上飞开始,鸟群就炸锅了,拥挤的鸟群不比在高空,它们被控制的时候还讲究一个阵型,此时忽然脱离了控制,队形完全乱了阵脚,鼓动的翅膀之间你打我我打你,像错误挂挡变速的齿轮,不但没使这个庞大的“鸟群集合体”迅捷灵活,反而鸟鸟之间互拍,不是飞得更高,而是降得更低这比刚刚鸟群下降的速度还要快。

    这就不是李欢能控制得了的了,他瞅了一眼天上,言简意赅地说道:“赶紧走,离开这个地方,鸟群下降之后肯定非常混乱,到时候我可帮不了你们。”

    说完,他提着哈比鹰一马当先溜了,剩下几人互看一眼,老板都这么说了,我们还犹豫什么?还不赶紧跟上?

    ……

    李欢在前面开路,众人拼尽全力狂奔,十分钟之后,众人透过树冠有限的空间,看到叽叽喳喳的鸟群腾空而起,这才松了一口气。

    “老板,要不是你,我们就死定了……”李昂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他的手心全是汗水:“你提着这只哈比鹰是要干什么?是它搞的鬼么?”

    “嗯,我觉得是它,但我不知道它怎么搞的鬼。”李欢点头说道:“这个世界上的修炼体系很复杂,比我想象得复杂多了,现在它就是俘虏,希望它可以给我们一些信息。”

    李欢收回了压制的精神力,他知道这只哈比鹰身体里有一个人类的灵魂,但要怎么交流?把灵魂拉出来?这个世界上的修炼体系也是繁杂而博大的,体系不一样,李欢现在就好像一个学物理的遇到一个学化学的,毫无头绪。

    就当李欢头疼的时候,没想到对方主动开口了,而且语气里充满着惊喜,古鲁安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太好了,我终于能脱离那个老混蛋的控制了,我感觉不到他的精神力了!太好了……哦不,我依然感觉到灵魂深处的有他的力量存在,你是那个在海盗湾发现了印第安人祭坛的人,你叫李欢,是不是?”

    本来一肚子话要问对方的李欢,没想到对方还先开口。

    “没错,你怎知道我?”李欢下意识点点头:“你别妄图再玩什么花样,你外部链接的精神力被我掐断了,没有我的允许,你现在飞都别想飞起来。”

    “你掐断了他的精神力!?”古鲁安大喜:“太好了!我终于得救了!”

    “你什么意思……”李欢这下听得一头雾水了,你到底是哪边的人啊?

    李欢明说掐断了大祭司的精神力,古鲁安这就不害怕了,他用极快地语速首先介绍了一下自己:“你好,尊贵的东方巫师,我早就听说过你们的强大,我是科特部落的战士,您和我们酋长见过面就是我们部落买下的古代祭坛。我的灵魂被大祭司种下了毒药,他通过我来控制兽群,我不能违背他的命令。你现在掐断了精神力我才能说这些话,不过我依然摆脱不了他的控制,一旦他觉得不对,我随时会死……但太好了,你救了我,我终于摆脱他的掌握了,我必须要向部落报告这个消息!”

    “什么意思?”李欢都听得一愣一愣的,更别提李昂四人了,不过众人还是听到出了关键的问题:“你是说,你是跟我交易的那个部落里的人,你们的大祭司是坏人?”

    “对,没错,这一切都是大祭司搞出来的,他是暗日的高级成员,这次跟着他来的,都是潜伏在花旗国的,残余的暗日组员,他们想把你们引入雨林击杀,然后把这件事情嫁祸给科特部落的。”古鲁安说着,将前前后后的事情跟李欢等人详细描述了一番。

    李欢听完,微微点了点头,看着哈比鹰问道:“我听你的意思,你是来警告我们的,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可我凭什么要相信你呢?”

    “我没有证据让你们相信我,我只希望你们能杀死大祭司,我可以给你们带路,反正你们已经知道真相,不会为难我们部落。不过我不保证我什么时候会死掉,虽然你掐断了大祭司的精神力,但我的灵魂……”古鲁安说道这里,有些犹豫。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检查一下。”李欢打断了哈比鹰的话:“既然涉及到暗日,你又说你的灵魂被种下了毒药,你也是受害者,那想必你不会介意我检查一下你灵魂吧?”

    “如果你会的话……”古鲁安点点头。

    李欢默念两句,伸手一拉一扯,从哈比鹰身体里扯出一个果冻一样的淡淡虚影。不过这个灵魂有点奇怪,除了淡蓝色的果冻状态之外,在这个“果冻”中央,还有一个小小的黑色,好像墨汁一样的晕染,李欢明显能感觉得出来,那团“晕染”不属于这个灵魂。

    灵魂层面的交流是不可能骗人的,李欢只是感觉了一下,就知道了一切。

    “你没骗我,我帮你取出这个毒药。”李欢说道:“你们印第安修炼者的确有独到的地方,被剥离的灵魂竟然还有这种强度……”

    “你知道?你读取了我的记忆?东方巫师,你怎么会灵魂法术的,那可是禁……”古鲁安这下更惊喜了,灵魂法术是禁术,这个早在十五世纪就已经被敲定了,但现在说这个显然不合适,管他是不是禁术呢,禁术可是能救自己的命啊!

    “禁术是吧?那看怎么用了。”李欢说道。

    印第安人可以控制灵魂,但巫毒教更善于诅咒和救治灵魂,这个“毒药”在李欢的操作下,很快就被移除了古鲁安的灵魂,古鲁安大喜。

    “好了,现在大祭司没有办法再控制你了。我刚刚读取了你的一些记忆,我现在确定你是可信的,那么既然我们有同一个目标,就让我们来好好谈一谈吧。”李欢轻轻一捏,将那团“晕染”消弭于无形。

    “太好了!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没问题,这个作恶多端的家伙!我带你们,大概有一天时间你们就能追上!”古鲁安大喜。

    “你知道他们要去的准确方位么?”李欢问道:“如果你知道具体的方位,我可以用更快的方法……你这个样子我们交流起来不太方便,要么我们先去找到你的身体?”

    一说到这个,古鲁安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没用了,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已经死亡……”

    李欢一不小心说道了人家的痛处,也是有些不好意思。

    但古鲁安很快就调整过来自己的情绪:“没什么,您不用为此感到不好意思,您已经为我和我的部落做了很多,如果不是您救我,我们的部落会背上骂名。虽然我的身体已经死亡,但我们印第安人的灵魂非常强韧,我能以这种姿态存活很长一段时间……不说这个了,我不知道他们要去的具体方位,但我知道我们走过的路。我们停留休息那里,距离最后的目的地,步行只有半天时间。沿路上大祭司可能还会派人来拦截你们,我可以给你们指出来!”

    “好,那就麻烦你了,沿途如果路过你身体所在的地方,我会想想看,看看有没有办法救你。”李欢说道:“既然你知道大概位置,那我就不怕惊动他们了,在一个小时之内赶上他们!”

    “老板,要叫直升机么?”李昂等人脸上露出喜色,虽然李欢解决了大家的饮水和食物问题,但坐上直升机飞,总比在热带雨林里跋涉舒服得多。

    “不,我们用另外一种方法。”李欢心动一念:“骑着它去。”

    哗啦,白光一闪,一只身形硕大的白色大狼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旺财一落地就是战斗形态,它抖了抖长毛,朝这里李欢撒娇一般叫唤了两声,它可是好久都没出来放风了。

    “我的上帝,我看到了什么!?”“这是什么东西!”“好大,老板,这是你的宠物?”

六百零四 你朝前走一步就知道了

    李昂等人瞪大了眼睛,就连号称兽语者的鲁多安都不着痕迹地朝后退了两步八米的旺财实在太过震撼人心了。如果说那只花豹让众人感觉到危险的话,那么旺财的战斗形态足以让任何人感觉到绝望,它就这么站立着,脑袋都要够到树冠了。

    旺财全力狂奔的速度有多快呢,用一个不太合适的形容词,简直就犹如疯狗出笼。在李昂他们面前无法逾越的丛林障碍,在旺财眼里根本连枯草都算不上。lv8级别的身体强度,就算是断斧木,也就轻轻一撞就倒了。李欢带着四人骑在旺财身上,耳边听着呼呼的风声,用这种速度,不到五十公里的距离很快就能赶上。

    在热带雨林里最危险的就是由绿色植物组成的绿色地狱,还有各种在周围窥伺的危险生物,一旦这两个因素不存在了,热带雨林跟高速公路其实也没有两样。

    特别是在天上,还有一个满脑子都是想要弄死那个大祭司的人指路。

    “阁下,以您的速度,还有半个小时就能赶上他们!”重新回到哈比鹰身体里的兽语者古鲁安一边说,一边称赞:“您的坐骑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过最威猛的生物了,如果当年我有这么一个伙伴的话,我都不敢想象我有多厉害。”

    “这个啊,这个家伙可遇不可求,当年你要是遇到它了,谁控制谁还说不一定呢。”李欢拍了拍旺财的白毛。

    李昂四人好像在看一部奇幻电影一样李欢一开始凭空收纳,他们还勉强能接受,接下来打不死的花豹,从天而降的鸟群,会说话的哈比鹰,其实只要一咬牙一狠心,都能接受,可屁股下面这只八米长的银白色巨狼,真是有点接受不能啊!在李昂等人眼里的绿色地狱,它视作无物,简直就如同一辆主战坦克一样横冲直撞,碾压敢于挡在它面前的一切东西。不,它比主战坦克可厉害多了,坦克虽然也能碾压雨林,但保证开不出十公里远就陷淤泥之中,遇到那些参天巨木,也不一定撞得倒,这匹巨狼好像视一切都不存在一样,在李欢的命令下飞速前进。

    一开始,李昂等人适应了在旺财背上的速度之后,还小心翼翼地戒备周围,因为古鲁安特别说过,这一路上还埋伏着不少危险。

    不过他们戒备了一会儿,就觉得没什么意义了。

    古鲁安说的埋伏,路上已经遇到两拨了。

    情况的确是非常凶险,对方手段非常歹毒,普通人是遇到就死的那种。在十分钟之前,旺财狂奔的路上遇到了大约三十多只花豹拦路。懂得控制野兽的不止古鲁安一个,大祭司虽然不是古鲁安这样专业的兽语者,但他的修为更强,强行控制花豹拦路,也不再话下。花豹非常典型的偷袭猎杀者,这三十多只花豹一起发难,李欢自然不会受到一点伤害,不过李昂他们就难说了,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被团灭,因为花豹速度太快了。

    坐在旺财背上,就没这么多讲究了。

    知道了目的地,李欢不再隐藏自己的精神力和灵气,他的精神力肆无忌惮地放开着扫描周围的一切,天空上还有子机和古鲁安附身的哈比鹰盯着,加上野性察觉雷达一起,四五重戒备扫描之下,花豹靠过来的时候几乎就跟黑夜里的明灯一样耀眼,它们身上的伪装斑纹根本没起到一点作用,无比轻巧的猫科动作的行动动作,也没给它们带来一点伪装加成。

    李欢一头扎入包围圈,然后不到三秒就突破了包围圈。

    被控制的花豹让旺财碾压得不能再惨,第一个照面就有十几只被撞得筋骨折断,身下一些被李欢斩断一些,天空上的古鲁安甚至都飞下来,瞅准机会抓起一只来带上天空,从空中百多米朝下扔,直接摔成了肉泥。

    他们的速度太快了,这样下去,还有十五分钟不到,就能赶上大祭司一行人。李欢现在真想看看,暗日的头领都让自己弄死了,到底是哪个家伙胆子这么大,想到这里,李欢喊道:“旺财再快一点!”

    旺财“嗷”一声,身体似乎又膨.大了一点点,本来跑得无比优雅的身体猛然低了一些,将重心放低,后腿猛然一蹬,犹如一道破开林海的白色闪电一般,甚至连天空上的哈比鹰都急忙振了几下翅,这才没有被旺财给甩掉。

    ……

    李欢众人前方二十公里左右,一片峡谷之中,李欢正追踪的目标,大祭司站在一个峡谷的边缘,面色凝重。

    不,不能说是峡谷,应该说是一个洼地,巨大的洼地。这个洼地大约有直径有三千米左右,最深的地方大约五十米左右,成片的丛林从盆地旁边延伸下去,形成了一个落差奇观。洼地之中郁郁葱葱长满了植物,飘渺游荡的水雾,像疲软后落下来似的,看上去再也浮升不起来。洼地上空,偶尔有几只飞鸟划过,贴着树冠飞行的彩色鸟羽,就好像绿色海洋之中翻腾起来的一尾小鱼。

    当然,一个洼地其实并不稀罕。

    大祭司的眼睛直视着洼地中央那一抹白色。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到那是一个极为平整的平台,它那个白色的平台顽强地露出了树丛一段距离,大约有十多米的高度,是一个完美的梯形建筑。这个梯形建筑四边都还有楼梯,是一个典型的阿兹特克或玛雅人的金字塔造型。

    “没错,记载就在这里,果然是这里……”大祭司眯着眼睛看着洼地中央的那一抹白色,脸上带着喜色:“果然有一个古代遗迹,不管这里有没有宝藏,只要有了个遗迹,就有了钱,有了钱我们暗日可以重振旗鼓,太好了,简直太好了……你们从此都是暗日的元老,我们可以重新建立暗日的帝国!”

    大祭司其实和李欢一样,不知道这个阿兹特克帝国遗迹里有没有宝藏,但这个世界上的宝藏分两种,一种是金银珠宝,另外一种是古董古物。印第安人的财富是惊人的,在政策优惠了这么多年之后,他们累积了惊人的财富,如果把这个古代遗迹里的东西搬出去卖掉,或者私下跟墨国政府购买这片土地,那得到的金钱肯定不菲反正大祭司只是要钱而已,无论是找到什么东西,只要是能换钱的,他都高兴。

    大祭司在高兴,可跟着他一起的人却高兴不起来。

    原因无他。

    时间倒推半个小时,正在赶路的众人忽然听到大祭司怒骂一句,尝试呼叫了几次古鲁特,可后者完全没有回应。接下来,大祭司连续派出了几个“主场优势”的成员去拦截,结果一个接一个的失去了联系,最近的一个,已经距离众人只有不到十五公里的距离。

    十五公里,也就是说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李欢一行人朝前突进了三十多公里,这跟本是难以想象的,除非他们坐飞机来,否则就算有大祭司那种让植物让开的本领,速度也不会快到这个地步。

    于是众人忽然从大祭司描绘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

    屁股后面追着的是李欢,他几乎是单人颠覆了整个暗日……

    在这里的暗日成员等级普遍不高,都是漏网之鱼,也难怪,等级高的暗日成员都被挑出来点杀了,但李欢这个名字,只要是暗日的成员都听过,这个名字一度成为了噩梦的代名词。

    最暴躁的雷道人被他弄死了,听说还是硬碰硬弄死的,最狡猾诡计多端的菲奥娜被他招安了,有小道消息说,菲奥娜已经成了他的枕边人……然后他和那个长的非常漂亮,但手段爆裂的欧洲特殊执法机构总会长贝拉米又勾勾搭搭地把暗先生给弄死在了亚速尔群岛,可以简单来说,李欢就是开启了暗日毁灭的关键人物。

    挡不住李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大家都不敢想。

    这些人其实不算是暗日的死忠,死忠的人已经在第一次清洗之中被全部剿灭,他们不过是看在钱的份上,跟着组织里的干部来发财,如果有机会,顺便把组织的仇敌弄死,就算弄不死,大家保持一个安全距离,等到李欢追近,众人已经带着财富离开了。

    谁也没想到李欢的动作这么快,竟然现在就追上来了!

    这就很要命了。

    “大祭司,他追上来了,怎么办?”一个人焦急地问道:“我们的目标是下面那个建筑对吗?那我们赶快动身!您难道不害怕吗,那可是李欢,那个李欢!”

    “怕?有什么好怕的?”大祭司反问:“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什么可怕?”

    “人多?那个可是李欢,人多有什么用!欧洲总部的人多不多,还不是一样让他给祸害干净了!”一个挂着灰日徽章的人不满:“你一开始信誓旦旦地要杀掉他,我并没有看到你有什么计划,难道我们就这么一直跑下去?等他们追到了怎么办?”

    “追到了,来多少他们都会死在这里。”大祭司说道。

    “你说这话凭什么,你不会什么计划都没有,就拉我们来一起陪葬吧?”灰日徽章佩戴者怒道。

    此人话一出,众人均是一片乱哄哄的嘈杂和质疑声。

    大祭司招募他们的时候,只是告诉他们有钱挣,还能报仇,可基本上没有说大概计划有计划也只是一句,雨林是作战主场,把李欢他们引进来。现在李欢引进来了,可接下来怎么办呢?连续几波阻击根本一点效果都没有,李欢在以惊人的速度追赶,众人这才从发财和复仇的梦里醒过来,那个杀神要是追上来,可是要全军覆没的啊!

    论打,肯定是打不过的,最能打的那个雷道人被李欢一对一弄死,他们没有见过李欢的手段,但是知道雷道人的威名,那是个动辄引动天雷的狠角色,就这里还剩下的不到二十个人,捆在一块也弄不过雷道人一只手。大祭司虽然厉害,是这些人里唯一一个血统纯正的印第安人,可以在小范围之内控制之物,也能控制为数不多的动物,还有一手灵魂禁术,可众人都明白,就靠这些本事,根本别指望跟李欢对抗。

    灵魂禁术是可怕,但这帮人都是知道的,李欢在暗日内部的名声就好像饭圈里的流量明星,众人恨不得把他从头研究到尾李欢同样也懂灵魂禁术呀。

    面对众人的质疑,大祭司淡淡一笑,看着那个灰日徽章佩戴者:“你朝前走一步就知道。”

    “干什么?”灰日徽章佩戴者疑惑。

六百零五 怎么会有地雷!?

    “你们难道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阿兹特克帝国的遗迹,为什么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有被发现过吗?”大祭司淡淡地说道:“朝前走一步,你就明白了。”

    “朝前走一步,难道还能跨入仙境!?”灰日徽章佩戴者怒道,虽然嘴上这么说,脚下还是朝前跨了一步。

    就是这一步,他忽然闭嘴了那只脚还没有落地,就好像碰到什么一样,迅速缩了回来,接着他好像沉吟了一下,又朝前伸了伸脚,接着脸上迅速带上了喜色。

    “怎么了怎么了?”众人看他动作古怪,以为前面有什么危险。

    “天佑我暗日!原来是这样!”那个灰日徽章佩戴者的脸上立刻脸上爬满了喜色:“大家赶快下去,这里有禁灵区存在!任何人进到这里来,灵气和精神力都会被压制到忽略不计的程度!原来是这样,我们有救了!大祭司,还是你聪明!你一早已经猜到了吗?”

    大祭司微微点头:“当然。”

    “不愧是大祭司!”灰日徽章竖了个大拇指。

    大祭司不是傻子,他能佩戴黑日徽章,说明他不止不傻,相反还很聪明。

    他在知道这里有一个遗迹之后,就笃定了一件事情的存在,那就是这个遗迹肯定是个禁灵区。

    在这个卫星漫天恨不得把地面以厘米级别探索的时代,这么大一个建筑看不到?因为在雨林深处?因为道路不方便?那纯粹是扯淡,那个露出树冠的白色平台,从这个距离看过去起码有二十平米左右,二十平米那么显眼的白色,那么规矩的正方形,不可能没有卫星看到所以他笃定,这个地方肯定有一个禁灵区的存在。

    禁灵区不是一个罕见的玩意,反而在很多重要的地方,比如各国政府的首脑机关,重要的金融机构,都有禁灵区的存在,如果没有这个存在,那么任意一个高等级的修炼者就能玩刺杀,这个世界还怎么运作……灵气从科学上来说,本质上是一种游离的能量,有禁灵图腾存在,卫星自然也拍摄不到这里的异常,没有异常,一般人也不会深入丛林数十公里,所以这个遗迹才至今没有被发现。至于为什么这里会有禁灵区,应该是古代建造这座金字塔的时候留下的,因为这里可能是阿兹特克人的圣地,自然是要建立禁灵区的。

    “禁灵区!?我们本来就打不过他,还禁灵,还有救了!?”灰日徽章话一出口,众人更是闹哄哄了:“我们有点灵气还能逃跑,进去里面我们连逃跑的手段都没有了,等着他们来一个个点杀吗?”

    “我们固然成了普通人,但他不也一样成了普通人么?”大祭司淡淡一笑:“我们二十个人,还能凭借我们对丛林的熟悉布置机关,他们不过几个人而已,你说哪边的赢面大?”

    大祭司一说,众人明白过来了:“怪不得,怪不得!进了这个地方,那个李欢本事再大,在这里也没有用武之地,拼的就是人数和战斗技巧了!”

    在外面,李欢对于他们来说是毁灭者,是恶魔,是勾魂的使者,是能跟使唤天雷的人一对一单挑,还赢了的人,众人加一块也不是他的对手,可是在这个古老的阿兹特克人建立的金字塔祭坛范围,众人都变成了普通人,而且大祭司在挑选人手的时候,专门找的熟悉丛林作战的人。也就是说,当李欢他们追到这个洼地的时候,要么放手后退,要么,就得抛下一切,用普通人作战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将近二十个精通丛林作战的人,事先埋伏起来,制造机关陷阱,如果这样还搞不定一个普通人的话,那活该暗日灭绝。

    大祭司的话让每个人都兴奋起来,众人争先恐后地进入了洼地。果不其然,进入洼地的那一瞬间,不管是什么样的修炼者,一身力量消失得无影无踪,比起现代新建的灵气压制阵法,古代人在这方面手法更为绝妙,根本就不是压制,而是彻底剥夺了灵气和精神力的使用,古人就用这种方法来保护修炼者突袭重要设施,不过这么精妙的压制阵法,在时间的流逝里也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暗日众人争先恐后.进入洼地,可大祭司却没想到,他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进入洼地之后,固然双方都失去了修炼者的力量,只能凭借普通人的技巧来战斗,在他的想法中,自己这边挑选的都是丛林战斗经验极为丰富的成员,将近二十人提前设好陷阱,等着李欢等人自投罗网,杀掉甚至活捉李欢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众人跳下洼地边缘,朝着洼地中央的那个白色建筑狂奔,大祭司当然也紧随其后,他见众人走起路来颇有些身体不协调,不仅淡淡一笑:“进入禁灵区,大家都需要适应一下……不过这也好,我们就在边缘给那个叫李欢的中国人设下第一个陷阱,我们脱离灵气不习惯,肯定也不习惯,趁他不习惯的时候要他命,大家觉得可好?”

    大祭司这么说,众人自然轰然叫好,其中有两个佩戴黄日徽章的人说干就干。

    这两人修炼层次低,但极为熟悉丛林作战,平时正经打架的时候轮不到他们表现,现在大家灵气尽失,不正好到了表现的好时候?两人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返回到洼地边缘,故意沿路留下一些痕迹,引诱后面的人追踪而来,他们一边布置还一边解释:“等到他们追到这里的时候,就会看到我故意留下的痕迹。他们如果跟着我留下的痕迹追踪,那么最终会来到这里,如果他到这里来,那么他就惨了。”

    说完,那人摸出一卷自动铅笔芯粗细的pe线,别看这pe线细,它的承重力惊人。这人用pe先做了一个弹性套索陷阱,又说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就会踩中弹性套索陷阱,别看我的线细,拉起五个普通成年人不成问题。而且这些线上被我涂上了特质的毒药,没有我的解药,就算是修炼者也只有等死而在他被套索拉起来那一刻,绳索就会割破皮肤,那么他就已经死了。]”

    “不错,很不错!”大祭司点头微笑:“我就是这个意思,大家都已经是普通人了,那么就用普通人的方式对决吧……这位组员,你的方法很不错,这就是我说的,大家都不占便宜的时候,弱者才是占便宜的……不过我建议你多一些痕迹,多几条路,以免他们发现不了,我们的陷阱白白浪费了。最好在三条路上留下痕迹,这样的话,无论他们从哪个方向来,都能保证走入我们的陷阱。”

    “好的阁下,我这就去弄!”那个组员兴冲冲地去了,如果李欢到时候死在自己手里,那这个事迹足够吹一辈子的,那可是硬怼了雷道人,干掉了暗先生的存在。

    在大祭司的鼓励下,众人各显神通,将设置好的弹性陷阱加以改造,甚至还有人创造性地在套索下方挖空了一个洞,里面倒插着锋利的黑曜石匕首,然后再用枯枝加木板掩盖起来。这个创造性的陷阱也是非常歹毒,如果就这么走上去,那么陷阱上的覆盖物是能承受重量的,不过一旦陷阱发动,把捕获目标高高吊起,那时候如果对方自行切断,或者有人帮他切断绳索,那么陷阱上的覆盖物在被解放的目标下坠落地的力量下,将片片崩坏,露出坑下的黑曜石匕首。

    这些人都是老手,布置陷阱起来速度奇快,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了三个陷阱的布置。这三个陷阱,只要不是修炼者,谁遇到一个,重伤是免不了的。大祭司左右看了一圈,正要称赞几句的时候,忽然看到最熟练那个家伙,不知道为什么,脸色发白僵在了原地。

    “发生了什么事吗?”大祭司轴上前去问道。

    “大祭司,这个地方我们是第一批发现者么?”他脸色发白指着脚下:“那这颗地雷又是怎么来的?”

    “地雷?”大祭司心里一惊,脸上却风轻云淡:“不可能,这里怎么会有地雷,自从阿兹特克人之后,这里已经数百年没人踏足了,不然这种规模的遗迹,早就被公开了。不会有地雷,你看错了。”

    “看错了?你来试试看!”那人指着脚下:“这不是地雷是什么!我甚至可以肯定这是m18阔刀的触发器!我难道还会看错!”

    “m18阔刀?赶快离开这里!”“天啊,这东西爆炸起来我们都完蛋!”

    有懂行的人顿时后退了好长一段距离,m18阔刀,那是人类历史上最巅峰的反步兵地雷。

    m18a1 claymore,又称指向性地雷或阔刀地雷,是一种由花旗国于1960年代越战时期所研发制作的定向人员杀伤地雷(亦称反步兵地雷),其前身为朝鲜战争时期的m18 claymore。在外观上,弧形、凸面的方形外壳角架等为m18a1的特色之一,另一个特点是具有精准而简易的瞄准具。主要引爆方式为绊发或电缆控制。m18a1内有预制的破片沟痕,因此爆炸时可使破片向一定之方向飞出,再加上其内藏的钢珠,m18a1的爆炸杀伤范围包括前方50米,以60度广角的扇形范围扩散,而高度则为2到2.4米。

    其钢珠的最远射程甚至可达250米,包含了100米左右的中度杀伤范围。

    “你不要动!”大祭司这下脸色也白了,如果踩中地雷的这个人一激动,那大家全完了:“我们想办法救你!”

六百零六 狗咬狗?

    李欢等人还不知道洼地那边发生的状况。

    在李欢救下了古鲁安之后,很快就到达了古鲁安的遇害地,找到了古鲁安的尸体。大祭司下手非常毒辣,从脖子后面切开的口子,刀子直入脑干,破坏了大脑,已经没得救了。他的手法极为熟练,绝对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虽然古鲁安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彻底破坏,还是神情黯然,不过这也坚定了众人一定要将暗日彻底铲除的决心。从这里开始,李欢唤回了旺财,因为从这里开始,前面已经没有踪迹和追寻,虽然说还有半天路程,但这可是热带雨林,一个不小心就能迷失方向。

    好在,从这里开始,大祭司一行人行动得不那么谨慎了,众人竟然很轻易地找到了他们行进的痕迹。也不知道是大祭司故意留下痕迹,还是他的灵气再也不能支撑他随时挡开藤蔓,总之,痕迹能判断出来了。

    不过李欢从这里开始走的更小心了。

    他不停在跟古鲁安交流,得出的结果,他的第一感觉就是那位大祭司脑子有问题。古鲁安一路走来虽然不知道大祭司的目的,结果最终被杀死在雨林之中,但他对整个队伍的配置一目了然。古鲁安临死之前看到这些人拽出了自己的徽章,黄色徽章占了一大部分,灰日只有两个,这种队伍配置想要弄死自己……李欢想了半天,想不通大祭司是怎么想的。

    是觉得在自己主场作战整个人就飘了,还是觉得自己进了雨林就提不动刀了?

    每一个都不太可能,李欢明白,如果还有活着的暗日的成员,肯定把自己研究了个透彻,大概除了不知道小飞的存在之外,其他方面可能比自己都要了解自己。自己可是捣毁了暗日的罪魁祸首,暗日的人怎么可能不把自己当头号敌人研究?

    既然清楚了自己的实力,为什么还来送死?

    李欢觉得在没弄明白这个问题之前,不适合快速突进,于是就带着众人慢慢在雨林之中穿行,速度不快,但也绝对不慢,几个小时就能赶上大祭司他们的脚步。此刻天上有古鲁安鹰的视野,有子机的特殊观测模式,想要偷袭小队,难如登天。

    只要自己不犯错就可以。

    李欢等人沿路追击,沿着前面留下的痕迹不断跟踪前进,半个小时左右,众人朝前几乎是跑步突进了五公里左右,再没遇到什么偷袭。

    “那些家伙是不是被吓破胆了?”罗德曼大咧咧地说道:“真爽,没有人窥伺的感觉真不错。”

    “嗯,不一定,但前面应该是没有人偷袭了,我们之前遇到的那些花豹死掉之后,他们应该是察觉了什么,再派人来玩添油战术没有意义。”李欢说道:“不过还是小心为上,有无数人就是因为大意才死在雨林里,千万不要以为我能保护你们,一直到我们找到那些人为止,都不安全。”

    “老板你放心,我就是嘴上说说,你忘记我是乌鸦嘴了么,我说他们被吓破胆,他们肯定就被吓破胆了。”罗德曼嬉皮笑脸。

    “你当时在特勤局也是这么没正经?”李昂白了一眼自己的同伴。

    众人见识过李欢的手段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自己还身处雨林之中,也知道随时都有人在周围窥伺发难,但却没有这么紧张了,性格最乐天的黑人罗德曼甚至开起了玩笑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李欢现在再要求众人如何正经戒备,大概也没办法回到之前了。就是因为李欢的那些神奇手段,李昂等人笃定,跟着老板发财是最简单的,反正老板能搞定一切,老板搞不定的事情,自己也不用烦老板这么大本事都搞不定,咱们也别反抗了,趁早洗干净脖子。

    所以他们现在完全放飞自我了,定位摆的很正,甚至有些不要脸反正老板能保护我们,老板保护不了的时候,咱们不用反抗。

    一旦放松了心情,众人忽然发现这片雨林真的出乎意料地美丽。

    身边是各种密密麻麻的热带植物,数十种树木的叶子形状相异,五颜六色,阳光照射在上面,就象是霓虹灯一样美丽,热气蒸腾水雾轻滚,更为他们头顶的植物世界笼上了一层梦幻般的质感。甚至他们都开始觉得,那些让他们陷入绿色地狱之中的藤蔓荆棘也开始美丽了。这些藤蔓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依托着树木蛇盘而上,一路上绽放出星星点灯般的花朵,显得妩媚妖娆美不胜收。

    深深吸上一口气,在潮湿的空气中,混合着植被的清新与花香,再加上树叶腐烂后形成的气浪,形成了大自然最原始的韵律。

    不过众人欣赏美景没两分钟,一声“轰隆隆”的闷响,就打断了他们欣赏美景的好心情,这声闷响的声音极为低沉,低沉到了如果众人不是专业人士,几乎就忽略过去的地步。

    “什么声音?古鲁安,过去看看!”众人互看一眼,李欢让天上的古鲁安朝着声音的方向飞过去侦查。

    “老板,是什么爆炸声?”李昂找了一块石头,贴在地面上听了一会之后说道:“还有回音,距离我们应该不太远,但声音怎么这么低沉,就好像在地下爆炸一样。”

    “不知道,暗日的手段从来都非常诡异,古鲁安过去看看情况就明白了。”李欢摇头。

    “老板,你们打起来不是都用‘那种’手段么,这应该不是你要找的人吧?”罗德曼好奇:“怎么,你们冲突的时候,也用枪炮炸药么?”

    罗德曼这个问题问出口,除了李昂一脸鄙夷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一脸八卦。李欢看他们的表情哑然失笑:“你们以为我们是什么怪物,战斗是以要用最简单的方法击垮敌人。我们这样的人虽然有一些超自然的能力,但在人类最尖端的武器面前,这种能力约等于无,不然这个世界早就归我们统治了。修炼者也是人,你是觉得我的皮比反坦克炮厚,还是我能抗住一轮152榴弹炮轰炸?真要有那么一天,我跟你说,我跑的比谁都快。”

    罗德曼不好意思地抓抓头:“那您追的那伙人,也有可能用热.兵器?那我们得更加小心了。”

    “嗯,我甚至觉得他们要想弄死我,主要还是得靠热.兵器,论修为的话,他们首领都让我弄死了,有自知之明的应该不会来送死。”李欢点头。

    “那打起来和我们也差不多。”另外一个保镖拍拍手里的枪:“这么说起来我信心更足了。”

    “也不是,修炼者有很多古怪的辅助能力,让我们在和普通人战斗起来更得心应手,千万不要大意,否则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救到你们……”李欢这边话还没说完,那边树冠哗啦啦一阵乱响,古鲁安附身的哈比鹰撞开了树冠,停在了附近一根树枝上。

    “阁下,就在距离我们两公里不到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洼地,我看到大祭司带着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有三四个重伤,而且估计已经活不了了!不过大祭司他们不见了踪影。”古鲁安的语调有些兴奋,说完,又带着奇怪的语气说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我觉得那是什么爆炸武器导致的。”

    “能爆炸的武器……”李欢沉吟了一下:“能看到更多吗?”

    “不行,我已经降低了飞行高度,但树冠太密集了。”古鲁安摇头:“我们二十分钟之后就会到达那个位置,你们沿途一定要小心。”

    “好,我知道了。”李欢点头说道:“麻烦你继续在空中监视,如果看到有什么古怪的地方,立刻通知我。”

    古鲁安点头,振翅卷起一阵气流腾空而起。

    “爆炸物,这个地方几百年没人来了,会有什么爆炸物?”李昂抓了抓头,满脸疑惑:“老板,你说会不会是你追踪的那些人要设置陷阱,结果因为自己不熟练,导致自己人把自己人炸死?不然我想不出为什么会有爆炸。那位鹰大哥大概对现代武器系统不是很熟悉,但我刚刚听声音,爆炸好像是从地下传来的,或者非常贴近地面,但爆炸声音太弱,我不敢笃定。不过如果只有两公里距离的话,那我就能笃定它就是从地下传来的,我估计是地雷或者其他什么预制触发武器。”

    说完,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奇怪了,这里有地雷?为什么有地雷?难道是我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声音我太熟悉了,我曾经做过扫雷训练,整整五百颗地雷,我不会听错的。”

    李欢耸耸肩:“天知道,还有二十分钟路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你说你没听错,那我们小心点,看清楚脚下每一步,免得还没见到正主就命丧黄泉了。”

    “好吧,但愿是我听错了,如果这里有地雷那就麻烦了,那就代表这不是一般程度的冲突了。”李昂挡住了李欢的路:“老板,这方面我们在行,我们走前面,您跟在后面一段距离就可以。”

    “好,你们小心点,我怀疑他们遇到了更危险的对手。”李欢谨慎地说道。

    “还有其他人?护卫队形!”李昂挥挥手,罗德曼等三人自觉上前,排成了松散的横列,这是标准的护卫阵型。

    地雷其实对李欢造不成多大的困扰,那些埋在地下的诡雷肉眼看不到,但小飞的红外扫描模式却能看到地下不同材质的东西,可以预先提出警告。但李欢想了想,还是没说出来,因为他怀疑这里有更危险的敌人进入战场了。李欢的两个子机一个在天上监控,另外一个在四周穿梭,已经没有足够的子机再看周围了,李昂他们有经验,就让他们走前面,自己纵观全场就好。

    “没错,你们还记得黑猪反复在提的一群‘奇怪’的毒贩没有?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是最反复无常,最难以猜测的一群人,那么就非毒贩莫属了。按照黑猪的说法,他们这个时候进入雨林是反常的,制不了毒也运不出去,那他们进来干什么?毒贩可没这么好的心情郊游……”李欢分析:“而且我跟暗日互相怼了这么久,他们会用一些武器,但绝对不是武器至上主义,地雷什么的,我从来没遇到过,所以我怀疑,引我们过来的那些人,应该是和毒贩遇到了……”

    “那就是他们狗咬狗了!?”李昂等人一喜。

    “不好说,总之两边都是危险人物,暗日我是肯定要彻底铲除的,他们隐藏得太深了,全世界范围内的铲除竟然还错漏这么多,天知道他们在哪里还有后备军,所以我必须见到一次铲除一次,要是哪天他们伪装潜伏进了我家附近,对我家人造成威胁,那我哭都找不到调门。”李欢说道:“就算其他人不管,那个大祭司必须要弄死,他很聪明,把我们引入了他的圈套,我不怕厉害的人,但是就怕那种动脑子的坏人。”

    “老板你说了算!”罗德曼点头:“那我们加快速度!”

六百零六 古代的天然防御带

    二十分钟之后,大家顺着古鲁安的指引,来到了一处洼地,面前视野陡然一亮。

    这个巨大的洼地边缘顷角大约有四十度之大,长在地面上的植物顺着倾角倾斜下去,形成了落差,不再阻挡众人的视线,洼地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碗形,就好像有在地下挖走了一块一般。当然如果这里没有血迹,没有燃烧的黑烟,没有看到几个挂在树上的尸体的话,李欢等人一定会为眼前的风景而惊叹。

    在洼地边缘,有一片被推倒的树木正在燃烧,周围有几个破破烂烂的尸体倒伏。倒伏的树木不是像一变倾斜,而是以放射形状,从中间朝外翻倒,这就证明了李昂的猜想,真是的有地雷爆炸,否则树木倒伏不会成放射状。

    天空中一声鹰叫,古鲁安附身的哈比鹰卷起气流落在了众人附近的树杈上:“阁下,就是这里,你看到那几具尸体没有……那就是的大祭司的人。”

    “老板,怎么办?连他们都中招了,我们继续追么?”李昂等人不由自主地拉动了枪栓。

    他的言下之意很明显,大祭司一行人在普通人看来是怪物,而且还是在主场作战的怪物,虽然大家都知道毒贩很可怕,但绝对没有可怕到能压制一批怪物,还一面倒屠杀的程度。在现场众人看到的尸体全部都是大祭司带来的人,一个毒贩的尸体都么留下。

    那么就是说,毒贩更危险了?

    “我几乎可以肯定这里还有另外一批人存在,不过我不懂,暗日的人就算再笨,也不会一开始就被毒贩袭击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欢也想不通,说着下意识迈步朝下走,脚刚刚一抬起来,他就愣了一下,然后他做出了和那个灰日徽章佩戴者一样的姿势,抬脚,收脚,抬脚,收脚,看的众人莫名其妙,在尝试了好几次之后,李欢舒了口气:“原来是这样啊,不要紧,是他们自寻死路,这里是一个禁灵区。”

    “禁灵区是什么?”众人不解。

    “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限制修炼者能力的区域,我们一旦进入里面,就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李欢快速地将禁灵区的含义科普了一遍之后冷笑:“这样的话,我就彻底明白了。这位大祭司大概一开始就知道这里有一个禁灵区,他们知道跟我正面冲突毫无胜算,就专门引我来这地方。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带上了科特部落的人,让我更是深信不疑他们要抢我的宝藏。等我进入禁灵区之后,大家都回到了普通人作战的水平上,谁也占不了优势,那时候就是拼谁的人多,谁的火力强。他们先我们一步进入禁灵区,没想到这里面早就有人去过了,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一直被保密起来,他们一进去之后就踩到了对方布下的地雷,结果就成这个样子了。”

    说完,李欢又总结:“想害我,看来他们对我调查得还不够仔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走,我们跟进去。”

    “老板,他们不知道你能打仗?”李昂是亲眼看到李欢和韩东在沙漠里是如何屠杀土匪的,他打了个寒颤:“所以我以前在cia的时候,我的老板就一直强调,情报局情报局,情报收不准,基本上就全输。”

    ……

    李欢最终还是追下了洼地,不过他没有带所有的人进来,而是让罗德曼的三人以交叉火力守在洼地边缘上,以防有人逃跑。以他们的本领,事先隐藏起来,来多少人死多少人并不夸张。因为不知道洼地里的有什么敌人存在,会用怎么样的方式进攻,所以李欢只带了作战经验最丰富的李昂一人,两个人高地搭配,李欢在前面开路,李昂在后面跟着,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真遇到了危险,只有李昂一个人的话,李欢也有把握把他带走。

    两人顺着洼地边缘,首先下到了那个呈放射性倒伏的爆炸范围查看了一番。

    “死的真惨,这是阔刀,花旗国的反步兵地雷……”武器知识李昂比李欢要丰富得多,他只看了现场一眼,那些镶嵌在树木上带着血的钢珠,就判断除了大祭司他们中了什么埋伏,他伸手指着数十颗密集镶嵌在树干之中的钢珠对李欢说:“老板,是地雷,而且是专门杀伤步兵的,我在北非接触过不少这种玩意。不过还好,设置陷阱的人对阔刀不是很熟悉,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选择绊索空爆,方圆三十米之内别想有活着的东西……嗯,这东西太可怕了,已经被禁制使用了。”

    李欢顺着李昂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颗粗壮的,好像棕榈树一样的树干上,有零零散散几十个十分规则的小圆孔,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那些圆孔上沾着血迹。有一个倒霉的家伙挂在这颗棕榈树上,不仅生命,灵魂都消散了。

    不过这个人死得很奇怪,他表情狰狞,好像死之前承受了极大的痛苦,而看他的全身,只有小腿位置有两个血洞,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伤口,应该是躲过了阔刀的爆炸。

    没有被爆炸重伤,他是怎么死的?

    “这家伙还真是倒霉,应该是被近距离的冲击波震死的?”李昂看着树上挂着的那具尸体,下意识想去补一脚,就是这些狗日的混蛋,设好陷阱把大家骗进来的。

    “别!”李欢一把拉住了李昂:“别碰他。”

    “老板,他已经死了,别看他身上没伤口,说不定现在五脏六腑都烂了。”李欢说道。

    “你如果碰他,你也活不了多久,他不是被冲击波搅碎内脏死的,你仔细看这里。”李欢随手从地下捡了一根木棍,轻轻拨开一片树叶,指着树叶后面说道:“你看看这里。”

    李昂不明所以,凑上前去一看,顿时倒抽一口冷气那树叶后面长满了黑色的,大约十毫米长短的黑色毛刺,这些毛刺十分锋利,但是又十分柔软,在它们和叶片连接的位置,是一个小小的凸起黑点,那些黑点油亮油亮的,密密麻麻地整齐排列在叶片背后,一看就让人全身发麻。

    “这是什么鬼树!”李昂退后两步,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这个啊,这个叫做刺莺树,它每一片树叶后面都长满了这种刺毛,千万不要小看它,一旦被它刺中,身体会疼痛整整六个月,再高明的医生也没有办法解除这种痛苦,当然,你们要是高兴的话,也可以把被刺中的肉直接割下来。”李欢说道:“你想想它的名字,专门刺那些飞鸟的,你觉得刺到人身上会如何。”

    “别,别,我不靠近它,听老板你这么说,这东西好像比阔刀还危险啊。”听到李欢的解说,李昂又后退了两步,瞪大双眼将这这棵刺莺树的形态牢牢记在心里,相信没有人会喜欢身上疼六个月或者是把自己身上的一块肉割下来。

    “那要看你怎么想了,阔刀炸到是一阵子,这个刺到,是好长一阵子。”

    两人小心地绕过刺莺树,李欢随时都在提醒李昂,除了戒备之外不要轻易伸手,因为刚走了五分钟不到,两人又看到了两具挂着暗日徽章,但死像恐怖的尸体。

    “想陷害我,结果把自己送到了地狱,这是何苦呢?”李欢看着两具尸体全身是伤,倒伏在一棵跟刺莺树看起来有几分相似,但看叶片背后又完全没有毛刺的巨型棕榈下感叹。

    “活该,老板,他们这是活活痛死的吧?”李昂吐了口口水:“真他妈难看,死也死的特别难看。”

    这两具尸体和地雷爆炸现场的那两具不同,虽然从他们脸部肌肉过度扭曲的形状来看,他们在临死前,一定经过最激烈而痛苦的挣扎,但死因却不是因为刺莺树的毛刺。在他们两人的身上,密密麻麻布满了各种切割伤口,伤口皮肉外翻,看起来说不出的触目惊心。

    李欢仔细打量了一下两具尸体之后,回头仔细跟李昂说道:“这洼地是一个天然的陷阱,暗日的混蛋们只猜到了这里是一个禁灵区,却没想到当年的阿兹特克人为什么会在这里设置禁灵区而不怕人打进来这就是原因了,一路上过来,已经看到了好多种十分危险的植物,这种数比刺莺树更危险,你绝对不要靠近它五十公分之内。”

    “老板,这又是什么?”李欢说不要靠近,李昂自然不会去作死。

    “你看它拥有非常长的树叶,这种树叶会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如果人类或者动物不小心碰触到它的叶子,叶子就会直接钩住衣服或者皮肤,如果你用力想要摆脱,它的叶子就会钩得越紧,甚至可能会有更多的叶子一起包绞上来,把你全身都彻底钩死。”李欢说道:“一旦被这种树的树叶钩住,最理智的方法,就是立刻停下脚步,静静的等待一会,再用尽可能轻柔的动作,将树叶从自己身上“请”下来。棕榈科的植物树叶强韧程度非同一般,你想要强行挣脱,只可能带来反效果。”

    李欢说完,开始似模似样地分析:“他们路过这里的时候,有一个人触动这这些树叶,结果他立刻被树叶包围紧紧缠住。你看到没有,那些带着锋利边角和细小倒刺的树叶能划得人遍体鳞伤,另外一个人,大概是想要解救他,结果把自己也送进了树叶的怀抱。两个人在痛苦的刺激下不停的挣扎,结果反而让更多的树叶包裹上来,全身的肌肉都被划得成了片状,就这么死了。”

    李昂吞了口口水:“我现在相信,跟着您走肯定是正确的。我的天,为什么这片洼地里都是这么危险的植物?”

    李欢淡淡一笑:“这就是我刚刚说的,他们猜到了这里有禁灵区,但没想到,这里表面上看起来不设防,但不可能真的不设防吧?真正危险的,就是这些顽强的植物。阿兹特克人太聪明了,知道时间会改变一切,唯独不会改变自然,自然的陷阱,才是最致命的。”

    “好吧,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李昂感叹。

    “嗯,咱们小心一点,看到不认识的东西,不要轻易伸手碰,我走过的路和碰过的东西是安全的,除此之外,你尽量不要碰触其他的植物或者物品,这里是古代阿兹特克帝国的死地,是用大自然建造的超级陷阱。”李欢说完,把突击步枪挂在了胸口上,抽出了山铜大刀来,拨开前面的植物,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老板,你可真是知识渊博,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呢?还有,既然这么危险 ,我们能不能骑着那只大狼?”李昂跟在李欢后面一步一个脚印,一点也不敢逾越。

    “这个你不用管,我就是知道,至于那只大狼……”李欢微微一笑:“这里是禁灵区,它在这里除了比其他生物体型大一些之外,唯一的优点就是更容易中招了,还好我没把它放在外面,如果它听到你这句话,肯定得咬你一口。”

    李昂赶紧闭上了嘴。

六百零七 千里迢迢来投降

    两人摸摸索索地朝前走,大祭司他们在这里的处境似乎并不好,沿路留下了不少搏斗的痕迹,让李欢能轻易跟上他们的脚步。不过还好,两人都没发现热.兵器交火的迹象,说明有可能毒贩只是在这里曾经设置过地雷的,但现在他们不在这个地方。

    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两人顺着痕迹追踪了没多远,忽然之间,一阵清脆的枪响在丛林中炸响。

    哒哒哒……

    在距离李欢他们不远的位置,突然传来一阵枪声,李欢霍然转身,凝视着枪声的方向:“出事了,还有人在这里。”

    李昂没说话,只是拉动了枪栓摆出一个防御姿态,三点一线瞄准了枪声传来的方向。两人都知道,引他们来这里的人刚刚在洼地边缘中了地雷,接着又被诡异的植物弄死两个成员他们损失了这么多人手,目的地就是为了埋伏李欢。既然是这样,那么除非他们遇到了极端危险的时候,否则绝对不会愿意在这个时候开枪暴露自己的位置。

    三分钟,枪声还没停歇。

    不仅没有停歇,枪声还有越来越激烈的倾向,中间混杂着手榴弹爆炸的轰鸣,从枪声移动速度和密集程度上来判断,大概有三十人在密集交火两人一开始还在庆幸,引自己来的那帮混蛋遭殃了,可过了一阵,两人就听出不对来了。

    一开始还是双方在交火,和后面就变了,那不是交火的声音,有经验的人很容易分辨交火和单方面射击的声音。交火的声音是有节奏的,而单方面射击是完全没有节奏的。李欢听了半天,疑惑地看着李昂,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枪声在小飞子机的极限距离之外,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因为禁灵区的关系,天上的古鲁安更是不敢飞跃洼地边缘,哈比鹰的视线再好,也不能穿透重重树冠。

    “是……好像单方面射击……”李昂也蒙了:“他们在打什么?”

    对啊,他们在打什么呢?

    李欢正想着,

    突然间,四周一片昏暗。李欢迅速抬头,头顶的天空被高大的树冠封锁,常年不见阳光,但是阳光投洒在树叶上。头顶的绿色天空,也会透出一种近乎朦胧的质感,有时候也会星星点灯般的透出几点细细碎碎的光点。

    但是在这一刻,两人头顶的光彩彻底消失了,剩下的就是一片因为光线不足而形成的阴沉,而伴随阴沉而来的,还有一股刺鼻的腥气!

    对了!阿兹特克人很聪明,他们既然懂得用植物做出致命的永恒陷阱,那么为什么不能豢养动物呢?只要这个洼地这片丛林还在,那么在这里繁衍生息的动物就不会离开李欢猛然抬起手中的自动步枪,对着头顶的树冠就是一阵疯狂扫射。在弹壳弹跳中,子弹打得枝叶乱飞,硬生生的撕出一个脸盆大小的缺口。就是在这么一个一尺多长的缺口里,李欢就看到十几条蛇从天而降。

    那些身上五彩斑澜,有着三角形脑袋的蛇,在空中奋力扭动身体。在落到大树上后,它们身体一曲一缠一绞,就依托树枝的弹性为缓冲,成功落到了李欢他们的头顶上。其中只有两条蛇运气差到姥姥家,直接掉进了附近棕榈树的地盘。它们还没有来得及舒展身体,就被十几根树枝包裹得严严实实。除非是奇迹发生,否则的话百分之百会成为雨林成长的养份。

    这一阵壮观的“蛇雨”,将李昂给吓到了,他下意识地要换一个弹匣继续射击,结果让李欢一把拉住:“跑,还打什么打!你还指望我有什么超能力?不然你去前面看看,咱们的对手遇到什么了?”

    被李欢这么一喊,他才如梦初醒,如果自己再不跑的话,树吃蛇,蛇吃自己,自己最终也要变成雨林的养分。他想到这里菊花一紧,紧跟在李欢身后,拼尽全力向前飞跑没想到他刚刚跑出两步,留听到后面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

    李昂下意识回头去看,只看了一眼,就直接扣动了扳机。

    “时候你们这些王八蛋!害得老子提心吊胆,都给我去死吧!老板,是他们!是他们出来了!”李昂怒吼,对着刚刚掀开一片刺莺树叶的暗日成员连射了一个弹匣的子弹。那人满脸是血,似乎是在狼狈逃窜,一个不注意摸到了刺莺树,数万根细小的毛刺瞬间入体,让他疼的一哆嗦。他本来在多路狂奔,忽然又被刺莺树给刺中,分心之下没注意李昂黑洞洞的枪口,瞬间被子弹打得抽风一样乱抖动!

    李昂看子弹命中,二话不说摸出腰上挂着的一个手榴弹,拉开保险栓,大概估计了一下距离,扔了出去:“傻逼们,都去死吧!”

    李昂等人知道要进入热带雨林作战,装备肯定是准备齐全了的,他们四人没人都佩戴了一枚m57手榴弹这种最新式的杀伤手榴弹,是花旗国陆军器材准备司令部制造的最新型号手榴弹,看它的名字就知道,它主要用于杀伤有生目标。卵形薄钢片弹体由上、下两部分咬合而成,内衬以钢丝缠绕预制刻槽破片套,在破片内部,还预支了700颗小型钢珠,这东西一旦爆炸,方圆十五米之内都会受到钢珠雨的洗礼。

    m57被远远投掷出去,三秒之后,一声爆响将洼地里的飞鸟都惊起来了。李欢本来跑出一段距离,听到韩东的呼喊,立刻摘了脖子上的枪转身回来,子机切换到了红外模式,树叶可挡不住他的视线。在只有红外成像的世界里,还有四个红色的人体成像在虚拟屏幕里晃来晃去。

    按照李欢的习惯,开枪之前是要先警告的,不过他觉得根本没有这个必要,能出现在这片洼地里的,不是毒贩就是暗日,打到谁都算活该。比起李昂的扫射和盲掷手榴弹,李欢跟着虚拟屏幕上的红外成像来打,除了两个正好被树木挡住的人影,几乎是一枪一个,三个人顿时被撂倒在地。

    “我们投降!投降!”大祭司的声音从那片刺莺树后面响起:“不要再打了,我自首,我投降,我是暗日的人,赶快带我离开这个地方!”

    说完,一根木棍挑开了刺莺树的叶片,一人从树叶后面露出了脸来,那不是大祭司又是谁李昂在跟踪的时候看到过大祭司的样子,当下就认出了这个罪魁祸首,他立刻指着大祭司对李欢说道:“老板,就是他,我在边境看到过这个人,不会错,就是他引我们过来的!”

    李欢一眼看了过去。

    听说这人是个大祭司,可现在哪里还有半点大祭司尊贵的模样。此时的大祭司再没有一脸的傲气,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在那一身扯得稀烂的长袍下也荡然无存了。他的胡子被烧掉了一般,稀烂的长袍上全是血迹,狼狈不堪,身体里灵气空荡荡的,显然是经过了一场惨烈的消耗战,此时已经虚弱到了需要投降的地步。

    千里迢迢把我引到这里来,然后就投降了?

    这是什么骚操作?李欢一时间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放下出来,跪在我能看到的地方!”李昂不等李欢说话,立刻厉声喝到,他把帝国.主义俘虏敌人那套说辞拿了出来:“双手抱头,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不用俘虏,留着他们也没用。”李欢一摆手,阻止了李昂的动作:“暗日的人一个都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送他们去见祖先吧。”

    李欢一开口,李昂当然不会反对,直接用枪管顶住了大祭司的脑袋。

    “不,不要,抓我回去,我还有很多情报,我还知道有很多隐藏起来的暗日成员,你在这里杀了我没有好处!”大祭司用极快的语速说道,生怕李昂开枪

    “那真不好意思,我相信经过几次严打之后,就算还有暗日的成员存在,他们也会把自己的徽章扯下来扔进马桶里冲走的,我不需要你的情报。”李欢说道。

    “不,我还有,还有你想知道的,关于这个洼地,这个祭坛!”大祭司说道:“还有,我知道很多东西,你只要不杀我,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李欢想了想,冲韩东挥挥手:“打折两只手。”

    “好勒!”李昂等得早就不耐烦了,调转枪口用枪托狠狠砸在了大祭司的肩膀上,没有了灵气护体,大祭司就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哪里经得起李昂的重手,只听“咔咔”两声脆响,大祭司的胳膊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弯曲了起来,折断手臂的痛疼,顿时让他脸色发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

    被打断了双手,李昂生怕他还要作妖,又用金属捆扎带将他的双手捆起来,这是钛丝和铜丝混编的捆扎带,只要一被扎上,除了用专用的小工具之外,连刀都切不开。李昂试了试捆扎带的结实程度,这才满意地对李欢说道:“老板,好了,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没有我的工具他也解不开,这东西有八吨的拉力。”

    说完,他一脚将大祭司踢到了李欢面前,这一脚又踢得大祭司差点背过气去。

    “说吧,我给你两分钟时间。”李欢抽出了山铜大刀来,插在了大祭司的脖子旁边,斜斜地用手提着说道:“两分钟之内你说不出有价值的消息,我的手就会松开了。到时候看看你的脖子硬,还是我的刀硬。说吧,先说说你们跑什么?落到我手里你们死定了,还有比死更可怕的……”

    “是毒贩,前面有毒贩在!”大祭司赶紧说道。

    “毒贩?”李欢鄙夷地“啧”了一声:“暗日真是越来越有出息了啊,你们的首领暗先生想要弄死我,起码也拉着一个古文明遗迹陪葬了,你们想要暗算我,就不能拿出点诚意来?千里迢迢把我引到这个地方来,然后告诉我你们被毒贩给打出来了?你们怎么变得这么有出息?”

    李昂正用枪顶着大祭司的脑袋,听李欢话里带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老板,也许是他们不能正视自己的缘故?”

    “太弱了,不知道你下地狱之后,看到你们首领暗先生,怎么交代。本来想暗算我的,结果竟然普通人给打得哭爹喊娘。”李欢呵呵一笑:“早知道我就不来了,你们自己就能把自己玩死。”

    “不,不是普通人,不是普通毒贩!是‘天堂’!那些生产‘天堂’的人就躲在阿兹特克金字塔里!”大祭司大概是觉得李欢可能不明白他说的什么,重复说道:“是全世界都在通缉的那帮人!他们在这里制造‘天堂’那种毒品!专门给修炼者服用的!”

    “这些毒贩子起名字越来越文艺了,这个名字代表什么,服用了自后去见上帝么?那太好了,让这个世界上的毒虫更少一点……”李昂鄙夷地说完,看着李欢:“老板,我们也没必要深入了,没必要跟毒贩子扯上关系,或者呼叫支援来这里,我们再行动,您说呢?”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0667/ 第一时间欣赏荒野王座最新章节! 作者:永夜所写的《荒野王座》为转载作品,荒野王座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荒野王座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荒野王座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荒野王座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荒野王座介绍:
世上系统千万万,可你见过系统成精么? 系统傍身,周围万界,平时最爱两件事,装逼和使劲装逼。 “宝藏可以帮你找,但我要一九分成,你一我九。” “有恐龙?问题不大,我准备好吃的,尽量不吃掉它。” “史莱姆问题不大,你看我手里的大保健!”荒野王座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荒野王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荒野王座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