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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M粒子     亡灵都城txt下载     亡灵都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八十章:艰难前行

    在魂玉移动过程中,乐戚曾尝试着让魂玉直接从膝盖上穿过身体直接向紧贴在其上的手指移动,不过很可惜,这种想法并未成功。当时的感觉,并非是有强大阻力感,而更多的是一种力不从心的无力感。

    倒也不难理解,根据一番探索得出的规律,魂玉顺着灵魂脉络丰富的区域中移动速度会更快,而在灵魂脉络较少的区域移动速度便会较慢。据此,基本可以得出魂玉移动需要借助灵魂物质,灵魂物质丰富之处,自然便会快上不少,相反,灵魂物质较少的区域,移动速度便会慢,若是完全没有灵魂物质或是极度稀少之处,就如同膝盖与手指间的间隙,看似靠得很近,实则根本没有灵魂脉络相连,灵魂物质连续性也是被隔断,魂玉自然是不能从其中直接穿过。

    根据粗略估算,魂玉循环一圈,所用时间约莫一两分钟,这样的速度,虽算不得太慢,但也实在算不得多快。当然,这只是自己第一次尝试,能有这样的速度,也算勉强能接受吧。

    只是移动魂玉之事才是初初摸到门路所在,仍算不得入了门,情况不容乐观,依旧还有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首先,魂玉的移动速度需要提高自不用说,那需要反复锻炼意念力量方可达到。再者,如今自己仅是控制着一块魂玉都有些许吃力,若是要控制七块魂玉,难度更是巨大。之后,还需准确计算魂玉的移动规律,令其高效率合理运作。毕竟,只是简单地让七块魂玉排成一字长蛇在十处位置上循环运动,这种方法实在过于粗糙了些。

    尤其是一些部位与其余部位距离较远,例如手肘膝盖之间,若是需要在两者间强行移动,必定大大增长偏差时间占比。因此,合理安排每一块魂玉的运作路线与停留时间,显得格外重要。

    另外还有一点极为重要,也是当前迫在眉睫的关键一点,那便是需要在非冥想或半冥想状态下也能感知并移动魂玉。要知道,虽如今自己能够极为清晰地感受到魂玉并简单将其移动,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进入冥想状态(至少是较为专注的半冥想状态),极大程度地减少了周围环境对心神的干扰。这一点,从《电决》功法中对感应魂玉的记载描述便能看出一二。

    “平心静气,闭目养神,摒除万千杂念,达冥想之境,可窥识海源魂之玉。”

    由此不难看出,感应魂玉,是需要进入冥想状态的,究其目的,应当是排除杂念。说白了,便是魂玉发出的波动并不算强烈,平日里有些难以察觉,需要排除其他干扰波动,才更容易察觉。它就好比天空中的星光,白日里太阳强光太盛,基本观察不到隐藏在其中的点点星光,而到了夜晚,阳光被遮挡,漆黑夜空上便能清晰看见繁星点点。

    当然,乐戚感觉自己服用过神魂剂后,将魂玉比作渺小的星光不太恰当,勉强能当得初一二的小月牙

    吧。只是这依旧不够,自己要努力尝试识别它的特别波动,只有这样,才能在非冥想状态下也能察觉到它的存在。

    想到这里,乐戚不禁有些头疼,微微叹了一口气,不由自言自语感慨道:“哎,看来脚下的路还很长啊!”

    不过说罢,又是凝神静气继续重复锻炼魂玉移动……

    …………

    时光总是匆匆,一晃十天已过,在这十天内,每天早晨与晚饭过后,乐戚均在锻炼意念力量,不断控制着魂玉来回移动,如今,魂玉的移动速度至少是最初的三倍以上。

    同时,也在通过强行退出冥想状态尝试着感受魂玉的存在。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今日清晨,乐戚能够在睁眼的非冥想状态下隐隐感受到魂玉的存在,并且让其缓慢移动,虽然速度远不及在冥想状态下的快速,但却并未太过担心,因为这多半只是由于感应程度依旧不足导致,只要自己日以继夜地坚持不懈训练,达到突破标准的日子,应该不会太远。

    而同时,魂玉的移动规律也已经被设计完成,考虑到自己只是初学者,这一规律自然是越简单越好,当然也不是效率极低的一字长蛇循环,而是按区域划分魂玉。十个位置总共分为三个区域,首先,识海双目相连极近,理当分为同一区域。而第二区域,则是脊椎与双臂手肘处,最后一个区域,便是位于腹部的玄海与双膝。

    这样按区域划分魂玉,便能让得魂玉减少移动路程,减少移动时的偏差时间占比,同时,也能让规律变得清晰明了,不容易混乱。通过简单计算,第一区域总共四处位置,那么正常的占比便应该是十分之七乘以四,等于二又十分之八,少十分之二便是三,那么将其划分为三也勉强能够接受。而第二第三区域,分别有三处位置,三七二十一,少十分之一便是二,分别占有两块魂玉,也相差不远。

    当然,这也只是根据自己这个初练者对魂玉移动还不能如臂使指那般随心所欲地移动魂玉的粗略安排规律罢了,权当作平日里练习所用。待得日后练得差不多了,自然会严格遵照均分原则重新分配,让那一区域缺少的十分之二化为另外两个区域的十分之一便可。

    并且,魂玉在区域内的移动,也不一定为简单的首尾衔接循环移动,就如第二区域中的两块魂玉,便是一左一右,即一块只在负责左手肘处与脊椎处来回移动,另一块则只在负责右手肘处与脊椎处来回移动,至于如此一来魂玉在脊椎一处停留的次数似乎要多一倍,只要令其在此每次的停顿时间减半,也就能够保持均衡。

    …………

    转眼间,已是两月之后,晚春已入盛夏。毒辣的太阳高挂正空,哪怕是身处山林之中,一些稍微没有茂密树影遮挡的草木,也会被晒蔫了叶,有些卷曲起

    来。不过在占据了山林绝大多数面积的树荫之下,没了阳光的直射,还算有几分难得的清凉。

    距离小溪流不玄的一片山林之中,竖耳细听,还能闻见那潺潺流水声。一棵大树巨大横枝上,不知在何时蹲着一人身影,漆黑眼眸转动,目光扫视着下方草地,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忽然,不远处草丛中传来几下细微摇动,随即只见那低矮青绿草叶间探出了一双灰色耳朵,而后再那处,便是出现了一只体态略微肥胖的大兔子,毛绒脑袋上两旁深红眼睛不时左右观察动静,而那三瓣嘴则是在不停一撇一撇,嚼动下方的嫩绿草叶。

    发现猎物踪影,树上身影嘴角微微上扬,目光迅速锁定地上的身影,渐渐下压身子,找准时间后双眼猛地一睁,握在树枝上的手一放,双腿用力一蹬,树上身影便是迅速向下掠去。

    声响传出,那地上吃草的兔子警觉,闻声四腿狂蹬就要逃窜而去,别见其体态丰腴,可速度却是丝毫不慢,三两下已是弹射出了两三米。

    只是其后身影更快,落地瞬间没有半点缓冲停顿,一个踏地又是贴地弹射而去,直逼兔子,伸出手来向前一探,不偏不倚地正好握在了那双大耳朵之上,停下步伐,站起身来,顺带提起了那只肥兔子,任其四脚前后乱蹬着挣扎。

    提起手中的肥兔子在眼前晃了晃,脸庞上流露出淡淡笑容,对着它说道:“肥兔啊肥兔,你在我的地头上活动,最终被逮住了,也就怨不得别人咯!乖乖成为小爷的午餐吧,呵呵!”

    捉兔之人,正是居住于石壁之下的乐戚,此时的他,在山林中住了两月有余,衣服虽还算干净,但早已不再光鲜亮丽,而是变得有些陈旧起点。而脸上,也是有着不小的变化,尤其是上唇须髭已经变得浓密,那原本算得英俊的脸庞也带上了几分粗糙,给人以成熟稳重气质。加之他原本老成的心性,丝毫看不出半分十九二十岁青年该有的青涩模样,而十足一副二三十岁的刚迈入中年的半年轻大叔模样。

    这两月以来,经过长期对魂玉移动的反复训练,乐戚已经十分接近突破标准。说起来,此事着实不易。两月前,他已能在非冥想状态下隐隐感受到魂玉并将其缓缓移动,可如此程度,算是取得一定突破。不过与目标相比,仍有一大截的遥远距离。

    在这第一个月内,每天他都耗费至少三个时辰凭借意念移动魂玉,日积月累地提升其移动速度,有时是在冥想状态下,有时则是在非冥想状态下,毫不夸张地说,期间魂玉来回移动次数,至少达到了数万次,甚至是十万次以上!

    而移动的魂玉,也是从最初的一块魂玉到两块魂玉,再到三块魂玉,逐渐扩展到同时移动七块魂玉,他是从一心一用逐渐做到了一心七用,又是从心七用硬生生让此事变为了一心一用。

第二百八十一章:小松果

    此话何解?简单,这说的是自己最初控制魂玉,每移动一块魂玉,便需要分一份心,同时移动七块魂玉,便是需要七份心。说实话,在最初那时,一心七用,那煎熬滋味,着实很不好受,并且不出几次循环,魂玉的移动便是要乱成一锅粥。只是随着循环次数的不断增加,意识与身体不断重复着这些过程,渐渐地,也算是开始逐渐摸到了门路,正所谓熟能生巧,当同一件事被重复了上万次,想要出错都是不容易。因此,移动七块魂玉,便成为了富有熟悉规律的同一件事。也就是所谓的一心七用又变为了一心一用。

    只是虽然一心一用比之一心七用固然好上太多,但说到底,终究还需一用,即是说还得分一份神理会魂玉,如此,依旧不足够。因此,在第二个月内,乐戚开始尝试在非冥想状态中持续移动魂玉作规则周期循环,注意,这里说的持续,并非几个时辰,而是真正的全天十二时辰!即是所谓的永不间断!

    是的,乐戚在第二个月起,开始了不间断尝试,其目的便是将魂玉规律性移动化为身体本能反应的一种。只是这一次,他实在是有些太过低估了此事的难度,哪怕在前一个月内早已循环超过数万次,可想要将其变为本能,仍是十分困难。

    最初之时,他只要想分神做点其他事,稍不注意,魂玉移动便会陷入混乱中。因此,乐戚不得已时刻分一份神控制着它们的移动。只是有一点不得不承认,人的注意力与控制力,终究是有限的,一心多用做相同或相似之事还算勉强可行,但说到做两件节奏根本毫不相同的互相独立事情,就比如最简单的吃饭,都是让得他够呛。时刻以前者为主还好说,可若是某个瞬间感觉口中的食物十分美味,一不留神地分神感叹几下,保不准灵魂移动的规律性就要陷入混乱。

    而说到难,睡觉时才是最难的,睡觉时,几乎就是无意识状态,那么对魂玉的主动控制就算基本不存在,因此,再最初四五天,他愣是不敢睡,也实在无法入睡,毕竟心里时刻想着一件事,人又怎么睡得着呢。

    只是武者也是人,尤其是像乐戚这般的低级武者,四五天不睡觉,哪里能撑得住,就在第五日白天,便是一股困意强势袭来,他一时没撑住,便倒下昏睡了过去。或许也没睡太久,玄气阵却已是开始变得不平衡起来,而体内的异样,迅速惊醒了敏锐的他,这才强顶着睡意,赶紧平复一番,才未酿成大祸。

    就这样十分艰难地熬过了十天,虽然在那段时间里,乐戚感觉仿佛度日如年,期间还大病一场,但经过日以继夜的不间断训练,所取得的效果同样显著无比。虽不说能够完全让其成为自动运行的本能,但夜晚间断地睡上几次,已是问题不大,而一些如吃饭等简单之事,也是变得毫无障碍,至此,他已经能做到短暂不理会魂玉移动一事,而这也说明,此事基本成为了一种本能,只是在节奏规律上,还有些许微小偏差。

    不过这些微笑小偏差,却同样是马虎不得,因为在时间的放大作用下,

    再小的偏差也会令玄气阵陷入巨大混乱,乐戚可不想一觉醒来后,体内的玄气阵已是临近了崩溃边缘。

    而同时,训练也需进入下一阶段了,那便是使用玄气。是的,在这持续不间断训练的十天内,乐戚还未使用过玄气,因为害怕魂玉移动循环会因此被打破。

    而这点,也着实不好办,最初调动玄气时,由于体内玄气阵的加速运作,每每都让魂玉移动出现波动偏差,无奈的乐戚只能停下动作分神稳定魂玉。

    只是狩猎一事讲究的是快准狠,机会稍纵即逝,每次都需分神顾全魂玉,哪能把握住绝佳时机。因此一连三四天,乐戚都是打不着猎物,就连一只兔子,都是抓不着。

    于是乎,堂堂大玄者巅峰境的武者,在食物充足的山林之中,竟是面临饿肚子的困境,说出来,实在丢人得很。在前七八天内,倒也还有着先前储备的粮食。烤干的兽肉,虚空戒中的备用粮,乃至那原本用于炼药的玄草,在这些日子里通通都被吃得一干二净,甚至不仅如此,就连小鼠的坚果,乐戚都是凑合着啃了一两天。当然,对此,小家伙倒是没什么不满,反而高高兴兴地剥了壳递给自己吃。

    只是小家伙不吝啬,自己总得有些羞耻之心,堂堂武者,居然与一只小松鼠抢食物,这要是传出去了,恐怕得让他人笑掉大牙。因此,他只得前往山林中碰碰运气,哪怕打不到一只野兽,也能摘点知根知底的野果,挖几颗野菜,凑合着也就是一顿饭。有几次运气不错,戳了一两条肥美的鱼儿,便算一两顿十分难得的丰盛大餐。

    就这样,又是有一顿好一顿坏地又熬了十几天,终于,他基本能够做到在战斗时兼备维持魂玉规律移动,直至如今,已是基本将此事化为一种如同呼吸一般简单的本能,哪怕是毫无意识的睡眠中,也能够自动维持魂玉移动规律运作。同时,能如前那般使用玄气,打几只野兽妖兽大吃一顿,好好补上这一个月来吃不上的野味。

    大火烤肥兔大快朵颐地饱餐一顿后,乐戚躺坐在洞口旁铺垫有柔软草垫的平整石块上,腿上卧趴着毛茸茸的小家伙,被前者手掌抚摸着露出一副半眯着眼很是喜欢的小模样。

    看着这只小家伙,乐戚也是不由啧啧称奇,两个月以来,小鼠两三天便是要吃一顿玄药,三阶四阶雷属性灵药简直就是当草吃,五六株的量,哪怕是自己的身体,恐怕也是差不多了,这至少等同于一枚大灵丹甚至是特制大灵丹的玄气量。

    只是这小家伙,却完全是一副吃了不认账的模样,服用后,半点玄气都是未曾泄露出来,而身体的变化,也是不大,只是背后的两道蓝线,似乎稍微光亮柔顺了些许,蓝毛数量,或许也多了几根,只是看不太出。至于体型与重量,更是基本没有任何变化。真不知它都吃哪去了。

    另外,小家伙的智慧,也很是不低。就说一月以前,自己准备第二次炖汤喝,那铁锅才刚拿出来

    ,前者看了一眼,便像是明白了接下来要做什么一般,仿佛已经看见了锅中香喷喷的美味鲜嫩灵草,兴奋地上窜下跳起来,发出高兴的吱吱声响。随后去拾柴起火时,它也是懂得帮忙寻找,而且叼来的,尽是些容易烧着的干燥枯柴,说明小家伙懂得什么能用得上。

    而且有一次,自己才说了一句“熄灯睡觉”,还没动作,小家伙竟是直接用小爪子扭了扭油灯上的开关将灯给熄灭。(燃烧需要空气,开关能够调节空气尽量,扭到头便是彻底熄灯)这让得自己都是愣了许久。

    显然,种种迹象表明它并非一只普通的小松鼠,如此智慧,或许已经不低于普通五六岁的孩童,乐戚甚至怀疑,这还是它听不懂人话的表现,若是教导一番,指不定聪明到何等地步。这或许是什么天地异种灵兽吧。

    当然,乐戚也不指望它能成长到何种地步,更不指望它能与自己并肩作战,只要能够陪伴在身边给自己解解闷,足矣。

    只是低头看了一眼慵懒趴在腿上的小鼠,想了想,一同生活了两三个月,似乎还未给它取个名字啊,实在是不应该。

    在它的疑惑目光中将其捧了起来端在眼前,像是对它说话,又似自言自语:“小家伙,我该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

    叫大傻?还是二狗?或者是旺财?”只是试着用这些名字叫唤小家伙,后者小脸上却是露出十分不满的表情。

    对此,乐戚尴尬一笑,继续说道:“呵呵,好像是大众化了,也土了点,是不好听哈!”

    又是仔细端详了它一番,道:“那叫你小鼠?肥鼠?小蓝鼠?”不过说罢,乐戚自己也是否定了这些名字,不够顺口,也不够亲切。

    “看你背后两道蓝线,叫你蓝线?蓝毛?毛线?毛团?”依旧摇了摇头,这听起来也不像一只松鼠的名字。

    “你这么喜欢吃坚果,坚果,松果。嗯?不如就叫你“小松果”吧!既能体现你是只松鼠,也体现你吃货的本质!哈哈,就叫你“小松果”了!”

    闻言,小家伙似懂非懂地看着乐戚,小脸却不像先前“大傻、二狗、旺财”那般嫌弃,反而流露出些许欣喜之色,像是喜欢这个新名字,吱吱地叫唤两声答应。

    见了小家伙的机灵模样,乐戚又是笑着叫道:“小松果!”

    “吱吱!”小家伙又是回应到,大尾巴更是欢喜地左右摇晃,表示心中的高兴之情。

    “小松果!”

    “吱吱吱!”

    “小松果!”

    “吱吱吱!”

    “哈哈!看来你很喜欢这个名字啊!小机灵鬼!”

    …………

第二百八十二章:魂锁境第零阶

    坐于山洞里,看着那毫无波澜的灯火,乐戚陷入了沉思中。而他心中所想,自然是突破之事。

    如今离开琳琅宗已有两三个月,魂玉缺失也想到了巧妙解决办法并顺利实施,魂玉按照规律严格循环移动,可以说是万事俱备。甚至可以说,自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魂玉分离并融入十处位置的关键步骤,只差将各处玄气阵重新强化一次,便能真正突破至魂锁境。

    当然,此处所说的强化玄气阵,并非指液化玄气阵,而是根据魂玉分离所带来的灵魂力量成倍增长进一步强化玄气阵而已。其实,在魂玉分离后的规律移动中,各区域灵魂力量得到强化,阵法也是自然而然地开始自我强化,就目前状态而言,他的实力早已超出最初一半有余,若说未曾分离魂玉前能够硬拼普通魂锁境初阶武者,此时的他,或许连中阶武者,也完全不虚。

    只是这种无意识的自我强化,还未真正充分利用这前所未有的强大灵魂力量,若是自己能够重新强化一次,必定会有不小的进展,指不定的,能在最初实力基础上翻一番。

    阵法随意的自主强化能够达到最初的一点多倍,而重新强化后,能达到两倍。两者仅仅是两三成的差距,看似收效并不显著,或许换个普通武者,突破魂锁境也是能够令实力翻上一番甚至不止?

    不过若有人真这么算,未免想得过于简单了。要知道,乐戚在大玄者境巅峰,便是有着不低于普通魂锁境低阶的实力,这个基数,已是十分巨大,此刻仍旧能像他人那般翻上一番,着实很不简单。若非当初有幸服用了神魂剂,令得灵魂天赋提升至极限,此刻是绝无可能做到这一点的。以初入魂锁的境界拥有不亚于甚至是超过中阶的真实实力,加之丰富的战斗经验,哪怕是与魂锁境高阶战斗,也不见得会输多少。

    而此时说的初入魂锁境,其实也并非魂锁境第一阶,准确定位,应该算作第零阶段。这种说法的确有些奇怪,但从名称上也能看出此阶段的特点。

    首先,哪怕是第零阶段,也是魂锁境的第零阶段,如此说来,必然是突破了大玄者境晋入魂锁境无疑。何解?简单,对人类而言,魂锁境整级境界的最关键在于分离源魂玉以提升灵魂力量,从而带来一系列实力提升。毫不夸张地说,这就是魂锁境本质所在,那么只要将魂玉分离并充分利用提升数倍的灵魂力量,便算晋入魂锁境。

    只是魂锁境还有一大特点,液化身体各处的玄气阵,并按此划分为前七个阶段,而最后一个阶段,则是液化全身玄脉内的玄气。如此说来,若是没有液化玄气阵,自然是算不得晋入第一阶。因此,这种状态算是晋入魂锁境,却不到第一阶段,只能被归为了魂锁境第零阶。

    至于为何最初人类祖先不将其命名为第一阶,并以此往后推至第九阶,对于这一点并没有准确的说法,有人说这是

    因为最初参考妖兽修炼之法时,后者根本没有魂玉分离一说,自然不存在这一不上不下的阶段,所以为达到统一,便也将液化第一处玄气阵定为了魂锁境的第一阶。也有人说,这是因为很多功法修炼时,是不存在这一阶段的,分离魂玉后,便会顺势液化一处玄气阵,而很可能,数万年前人类先祖突破魂锁境时揣摩出的功法,也是如此,因此没考虑到这种情况。当日后发现这一点后,才在前方硬塞了一个第零阶。

    不过世间之事本就如此,一个新鲜事物,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中,由于各种阶段性的片面了解,总是会出现各种在日后看起来很不合理的名称与说法,只是世人早已接受这些名称,哪怕日后了解更为深入,知道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也已是很难改口了,亦不想改口。

    就仅是武道一途的境界划分,便有不少像这般不准确之事,最简单的,说是武者全身有八处重要位置,可阵法数目却是根本不止,双目一处位置便有两个阵法,四肢关节、末端更是各有四处。严格分析,天地法则并未规定同一处的阵法不允许分别于不同时间内凝练,若是最初人类先祖按照凝练一座玄气阵便算突破一阶,想来今日大玄者境、魂锁境也就不止八阶了,而世人亦不会对此感到疑惑,同样能说得十分顺口。

    所以说,了解一件事,不能只看其名与只听他人的说法,不能停留在浅显的表面,而是需要从各个角度观察,观其全貌,方能分析出它的本质,这样,才算是真正了解了一件事。

    就如同魂锁境,在乐戚心中,每一阶段之分早已变得愈发模糊,因为他知道这一境界的本质所在:武者之所以能在这一阶段变强,根源在于分离魂玉以充分利用灵魂力量,而主要方法则是液化玄气阵,增加玄气储量的同时提高玄气输出极限,所谓一至八个阶段,不过是方法的步骤罢了,何须分得太过清楚,自惹麻烦。只要条件成熟,魂锁第零阶也能直接液化全身玄气阵,他人眼中看似天方夜谭的一跃八阶段,其实又有何难。

    只是可惜,在这武道为尊的世界里,即便是这样简单的道理,真正懂得之人却实属不太多。多少人不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为耻,反引以为荣。多少武者只知死板根据功法按部就班地修炼,却是不曾思考过功法之中隐藏的本质所在,如何能够做到去其糟粕而取其精华,最后终是作茧自缚,将自己困死于所练功法之内罢了,这样的人,哪怕天赋再好,境界实力也极难超过功法著者。

    大言不惭说句杞人忧天的胡话,处于安乐时代中的人类,正在逐渐遗忘种族的最大优势,忘却着那帮助自己在十万年内打下天下霸主之位、令万族望尘莫及的与生俱来的极端恐怖高等智慧。与其说人类崛起征服了世界,倒不如说是人类已被野蛮的妖族所同化,如此漫长的十万年,也只是发展至文明度如此的世界罢。可悲,可叹矣。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非如此,自

    己的灵活头脑亦占不了多少优势,心中很不厚道也得祈祷:英勇的世人啊,你们继续尊崇武道放弃智者之路吧!动脑子这种粗重活,我来就行!

    千丝万缕想得太多,乐戚摇了摇头,思绪又是回归到突破的主题。现阶段自己要做的,应当是重新强化各处阵法。

    并未太过着急,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乐戚静下心来后,先是平复了心境,为突破做足准备。一呼一吸间,脑海中杂念逐渐暗淡消散而去。

    待得内心波澜不惊,便是从怀中取出一枚特制大灵丹,没有丝毫犹豫,放进嘴里咕噜吞入了腹中。做完这些,又是继续闭目沉神,仔细感应着体内的状况。

    不出片刻,只觉得腹中一股热气盘旋,略带胀意,显然是特制大灵丹内开始释放出大量雷属性玄气。控制着附近玄脉不断吸收聚集在腹中的玄气并快速运往全身。

    体内玄脉玄气奔腾不息,乐戚却是没有半点将其截停在各处阵法区域内的想法,反而任其均匀充满各处玄脉,只是偶尔故意驱动灵魂力量,让各处阵法自动均匀地吸收着玄气,这样,何处灵魂力量较强,阵法便能吸收多些玄气,何处灵魂力量较弱,阵法便吸收少些玄气,使得全身玄气阵强度依旧处于平衡状态。

    无意识吸收玄气的过程较为缓慢,足足过去一个时辰后,乐戚体内玄气已是降下许多,玄脉内的胀痛感也是逐渐消散。而各处阵法的强度,则是明显强上了几分,周期循环间,当最达到高值时,玄气内芯竟是隐隐有种液化粘稠感觉。如此强度的玄气阵法,实在难以想象在一个魂锁境第零阶中武者体内出现。

    并非自吹自擂,乐戚甚至觉得,若是此时一鼓作气服用大量玄气丹药,十有**能够顺势液化三四处玄气阵,连破数阶。

    只是他并不希望如此,因为如今正处于基础阶段,注重量的累积,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是正道,没必要为了追求质变而放弃了自己比同境界武者玄气储量与输出都要强上不少的巨大优势。若是此时便勉强突破,与那些普通的魂锁境中阶武者相比,又能有多少优势呢。

    因此,突破一事虽时间紧迫,却也绝不能急乱,更不能抱有任何退而求其次的思想,既然与同境界武者相比,自己的实力有巨大优势,就一定要保持甚至是逐渐扩大,待得何时自己的玄气储量与输出达到或是超过了普通星玄境武者程度,再来突破亦不算迟。

    并且,在大玄者境中尝过做足准备打好基础而后一举突破数阶的甜头后,日后突破魂锁境,他依旧打算如法炮制,先将量堆起,等到时机成熟,再一举突破八阶,直接从第零阶飙升到第八阶,那样,也能节省不少时间。

    毕竟时间,最佳的缩短方法,从来不是以牺牲优势为代价的退而求其次,而是高效率。

第二百八十三章:疗伤圣药的秘密

    又是半个时辰过去,此时乐戚体内的多余玄气早已不复存在,而是全数被凝入了玄气阵之中。沉神感应着体内各处玄气阵,果不其然,那厚重感觉,恐怕又是强了两三成,当阵法处于周期内最强盛之时,内芯处更是明显出现了凝实的液态玄气,发出耀眼雷芒,十分奇特。

    而此时,由于彻底突破至魂锁境,魂玉分离带来两三倍的灵魂力量提升,乐戚觉得,自己的感应能力,也是要强上许多,连同阵法附近的身体组织的轮廓,都是清晰了不少。

    说起来,突破魂锁境,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感触,没有什么玄气自主散发至周围的爆发光罩,也没有任何惊动周围环境的奇异动静,仿佛只是完成了一件十分平常之事。

    不过仔细想想,便又是觉得自己奇遇故事看太多了吧,突个破而已,从本质上而言,就不可能出现什么天地异像。

    缓缓地,乐戚从突破状态中退了出来,睁开了双眼,竟是带上了些许银芒,不久后,才是逐渐消失不见。入眼,仍是熟悉的火光照耀下的山洞石壁,由于当初突破之时,已是晚饭过后,因此估计,现在已是夜深时分。

    偏头扫了一眼随意卧躺在那柔软小窝里的小松果,只见后者睡相果真不太好,两只小脚丫前后撇开,不时还有的没的轻蹬两下,而那小嘴也是微微张开,露出一双大门牙,不定地轻轻动一动,想来是在梦中遇到什么好吃的了吧!

    见状,乐戚摇了摇头,心中不由感叹小家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连睡觉做梦,都是想着吃!而最近,或许是天气转热,小家伙睡觉时也基本不会梦游般迷迷糊糊地钻进自己的被窝中,只是呆在这里那舒适柔软的小窝里,一躺到天亮。

    没有打扰小松果,乐戚轻手轻脚地躺了下去,而这种天气,也完全不需要盖被子,若非山洞内有几分凉爽,恐怕他此刻就得直接贴着地面降温才能睡着。

    不过躺下后,并未直接入睡,而是枕着手臂思考着一些事情。今日突破,自己服用了一枚特制大灵丹,加之先前两三个月的修炼消耗,虚空戒中的玄气类丹药已经几乎被消耗殆尽。当然这并不是说他身上就没有一点能够提供雷属性的东西,相反,这一类的东西其实很多。

    首先最简单的雷属性灵药,尤其是低阶的玄药,山顶上的那片区域满满都是,说来也奇怪,明明自己将中心区域的陨石给挖了出来,似乎玄气源已经不复存在,只是那片区域却仍是不受多少影响一般,虽然中心区域有些许变化,可其余部分,灵草该怎么长还是怎么长,尤其夏日来临,阳光充足,更是茂盛得很。

    对此,乐戚也曾探究过原因,他曾尝试在其余地方挖掘,不过却是并未寻得什么,只是有一次在一处玄草长势良好的边缘区域挖到了如两三指大小的几块黑色光泽

    金属块,正是与当初中央区域所挖陨石相同的高密度矿石。如此,他也算是大致想明白灵草依旧能够生长的原因所在,那便是整片区域的土壤中,都是零散分布着大小各异的黑色陨石碎片,所以哪怕是挖去了最中央的大块陨石,也不足以摇动整片区域的根基。

    当然,将那几块黑色收好后,乐戚并未继续挖掘剩余的陨石碎片,一则是难度太大,二则做人做事不能太贪,既然自己得了大头利益,也算足够了,就留着剩余的零星碎片继续滋养这片难得的美丽风景吧!

    只是雷属性灵药再多,没有被炼成丹药,终究过于粗糙,先不说其中玄气吸收效率不高,会造成相当程度的浪费,只是灵药终究不如炼化过的丹药纯净,其中更是混杂有不少杂质,若是随便乱吃,指不定会出什么大问题。

    而储备中,也还有另一类蕴含大量玄气的物质,那便是生命之泉与生之精华等疗伤圣药,这类药物不仅能够舒缓精神疲劳,令人神清气爽,更是能够大量补充消耗的玄气。

    毫不怀疑,服用一整瓶生之精华所能补充的玄气,绝对要超过一枚特制大灵丹中所蕴含的玄气。只是,却从未有人将其当作玄气源用于突破,而多是用于缓解突破之时的疲劳与补充消耗而已。

    这是为何?莫非仅是因为它的价格太过昂贵?毫无疑问,这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是其中还有一个原因,那便是生命之泉与生之精华这类疗伤圣药是无法提供符合突破所用的玄气条件。

    很多人感到奇怪,既然一瓶生之精华所能提供的玄气比一枚特制大灵丹都要多出太多,为何却不能达到突破条件呢?这一点,需从生之精华等疗伤圣药的本质说起。

    首先,无论是服用生命之泉还是生之精华,感觉均能用两个字概括舒畅!由此可见,它们的药效是十分温和的。当然,这也是人尽皆知之事,疗伤圣药不能让服用之人舒畅,药效不温和,那算是哪门子的疗伤圣药,毕竟受伤之人本就虚弱,若再服用药性猛烈的疗伤药物,岂非伤上加伤,说不准哪个还剩半条命的喝了,一个没挺住,便是把剩余的半条命给丢了!那般,哪里还算疗伤圣药,而是夺命毒药了!

    疗伤圣药药效温和,能够大量补充消耗的玄气,这一点,看起来很合理,并无不妥之处。其实细想则不然,能够提供大量玄气的疗伤圣药,又怎会药效温和呢?

    回想服用特制大灵丹的感受,玄脉内压力巨大,体内满满一种压迫感,若用温和来形容,似乎很不合适吧?因为那根本就和温和不沾边!

    只是生之精华却是做到了这一点,能够补充大量玄气的同时,它还就真算得上药效温和,这看似相互矛盾的特点,究竟是如何同时存在的呢?莫非是神规定了疗伤药物就能如此?显然不可能,哪来那么多神规定,

    再者,哪怕世上真有神,也没这么得空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其实它们的奥秘,靠人也就能解释。这原因便在于疗伤圣药,本身是不蕴含任何玄气的!

    不蕴含任何玄气的疗伤圣药,却是能够为武者提供庞大的玄气,咋一听,这似乎比之神规定的解释更鬼扯了!

    众所周知,物质不会凭空消失,也不会凭空出现,连实力通天的圣者,都是无法做到这一点。可区区疗伤圣药竟能无中生有,凭空变出玄气提供给武者?

    这显然是不可能事件,物质是绝不会凭空消失与出现的。不过,却是可以相互转化为其他物质。水加热能成气,冰冻可成雪冰,矿石经过一定炼化后,可以呈现出不一样的光泽形状质感。

    而后来乐戚通过阅读书籍,也是了解到玄气粒子,亦是存在两种可以相互转换的状态,分别是携带能量与不携带能量状态。前一状态,是所有武者通识中的状态,而后者,则是难以察觉到它们存在的状态,可以称之为消耗后的玄气状态。当然,亦可以将第一种称为玄气,第二种则称为玄气空载体。

    尽管说法众多,但本质便是玄气粒子通过改变状态便能够携带能量,一定条件下又能释放能量,重新变为空载体。过程中变化的,只是它的状态罢了,本身物质,并未太多改变。因此,玄气的消耗也不存在凭空消失之说了。

    而生之精华等疗伤圣药能够补充玄气,利用的正是这一点,它们本身虽不蕴含两种玄气粒子,却是能以特定形式向玄气空载体供应能量,让其重新转化为携带能量的玄气粒子,继续被利用消耗。

    解释至此,那么一切疑惑也算是说得通了。首先,疗伤圣药能提供大量玄气,那是因为其中蕴含了大量能够让玄气粒子状态转化的所需能量,而本身并不携带玄气粒子,自然不会带来玄气对玄脉的压迫感,是温和药效原因之一。

    同时,也能解释为何疗伤药物不分属性,任何属性武者均可服用同一种疗伤药物以恢复状态,因为它携带的是一种通用的转化能量。

    并且,由于它只是携带能量,所以被吞入腹中而流向身体各处玄脉的有效成分,一般只会对体内或附近被消耗的玄气粒子起作用,即主要是体内玄气粒子循环使用,便能保持体内玄气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下浮动,此乃药效温和原因之二,也是无法用作突破玄气源的理由,毕竟它只能让武者体内玄气粒子携能状态保持一个相当高的占比,但却不能真切提供更多的玄气粒子,而突破,却正是需要更多的玄气粒子造成一定压力。

    而当武者服用疗伤药物后一段时间内并未消耗太多的玄气,那么缓慢地,它们便会逐渐向外释放能量,直至药效完全消失殆尽,并不会淤积在武者体内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第二百八十四章:

    总体而言,疗伤药物药效温和,几乎无副作用,只是价格较为昂贵,也无法用于突破时提供充足玄气。而这,也导致了乐戚用于修炼的玄气类药物见了底。说来此事赖不得别人,只怪当初自己在冰雪宫殿时只顾得买了些灵魂类与淬炼身体的药物,却未曾考虑购买一些玄气类丹药,这才导致如今无药可用的窘迫地步。

    只是当初谁又会料到自己会落到如此田地呢。想到这里,乐戚轻轻叹了一口气,却并未太过在意,不就是没有供修炼使用的丹药而已,多大的事儿,去到附近镇子购买一些便是了。反正,如今已经突破了魂锁境,实力已算不弱,是时候应该外出历练闯荡一番了。

    反正他又并非见不得人,虽然此处仍属琳琅宗的管辖范围,但想来经过当日之事,他们应该以为自己已经死去了吧。哪怕退一步说,至少他们不可能派人四处寻找自己的踪影,更不会成为什么通缉犯等搜捕对象,因此,又有何惧呢。

    至于鱼龙混杂的江湖或许要比山林更为险恶,这一点,乐戚却是毫不担忧,想当初他还是孩童时代,便是能在其中混得风生水起,如今有了不低实力,又有着一身保命的好东西,更是信心满满。

    其实,根据先前十年混迹江湖的丰富经验,乐戚觉得社会也并非想象中的那般险恶,并非身处所有人均是些见利忘义两面三刀的阴险小人,更多的,只是如同青山镇中猎豹突击团成员那般豪放热情之人。

    当然,江湖社会中鱼龙混杂,什么三教九流之人都有,阴险小人、残暴匪徒绝对是不少的,否则这个江湖如何能完整。因此,一个人身边都聚集了些什么人,就要看他的行事风格与识人能力咯。不想招惹一些见利忘义阴险小人之徒?简单,做人做事不要高调,财不外露也就行了,这些蛇虫鼠蚁多半都是趋利之属,试想若自己是一个有点实力的穷光蛋,谁没事做会打自己的主意,摆明就是一件无利可图还存在不小风险的亏本买卖,当他们真是傻子吗?

    说一句多年总结出的经验:在江湖中,最大的安全保障并不是强大的实力,而是这个人根本不起眼。

    实力强大之人,哪怕境界达到了玄王境,只要露出了诱人的财富宝物,那么他离危险甚至死亡,也就不远了。而一个人哪怕实力极低,甚至如同当初的自己就是一个炼体境的小鬼头,若是身上根本没几个金币,那么他基本是安全的,毕竟谁没事去打这几个破金币的主意,买盐都不咸的,吃饱了撑的?说起来或许有人不信,但毫无疑问的是,后者的安全系数绝对比前者高出数倍甚至是数十倍。区区一个炼体境的孩童却要比一位高高在上的玄王更安全,何解?

    着实无利可图,连歹徒也不愿为之罢了。

    最不安全的安全保障,是暴露自身后的强大防守,此为下下之策。而让自己变得毫不起

    眼,至少在有实力严重威胁到自己安全的人或势力眼中毫不起眼,更无利可图,那么自然没人会打自己主意,没有了攻,又何须守,此为上上之策。

    至于乐戚手中的好东西可是多得很,丹药灵药宝物应有尽有,连那在琳琅宗任职阳级长老的谢狄都不惜铤而走险想要谋财害命,这些东西,足以让他变得十分有利可图?不存在的,自己有多少钱他人如何知道,还不是具体表现说了算,到时演成一个穷鬼兼刺头,谁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宝贝!

    …………

    次日清晨,乐戚并未着急离去,在此之前,他该打算做些事情。而今日,则是准备好好试试自己晋入魂锁境后实力如何。

    出门来到碎石堆中,望着四处横竖错乱堆砌的大小碎石,乐戚目光扫视而过,像是在寻找些什么。随即,便是看见了一块形状不规则体积有半方的巨大石块,迈步走近,仔细打量一番狗,双手握在了巨石左右两处好受力的位置上,随即意念催动全身阵法,玄海之中玄气疯狂气化自各玄脉涌出,阵法虚实交替周期统一加快,一瞬间身体已是银白雷芒涌动,气势较之两月之前何止强上一星半点。

    双腿下沉马步一扎,口中一声轻喝,双手平衡用力,便是将巨石给轻松抬了起来。掂量着手中石块重量,其实并不算重,约莫也就一两千斤的模样,不太满意,随手一甩,便是将其扔出了两三米之外。

    目光再次搜寻,挑选了一块更为巨大的石块,初步估计,恐怕是有一方有余的体积,点了点头,便是开始找寻下手位置,双手牢牢卡进石缝,一个用力,缓慢而沉稳地竟是将其给抬了起来。手掌继续用力夹紧巨石,再次轻喝一声,巨石已是被抬过胸口直上头顶,待得其稳当举过头顶,停留片刻后,便是猛地将其向前抛出。那恐有三四千斤的巨石,便是被硬生生掷出五六米,重中砸再了其余碎石之上,一时两者均有石块破碎四处飞溅,扬起一阵碎石灰尘,久久才是平复。

    能够将三四千斤的重物举国头顶并投掷而出,这样的力量,乐戚感到十分满意,恐怕仅从力量来看,自己就不输于魂锁境中高阶武者。

    随即,他又是踢了踢腿,活动活动筋骨后,缓缓倾斜了身子,双腿前后稍微分离,双目正视前方,便是使劲向后踏地蹬射而出,身体维持倾斜角度,虽脚下跨度并不算大,但脚下落地间距却也不小,踏步频率更是极快,顺息间已是在凹凸不平的松动碎石面上稳健冲出百米,随后又是在高速移动中施展身法瞬间左右折闪而去,七折八拐地便是冲入了森林之中。

    速度依旧不减,冲刺间一脚踏在了一棵大树的粗壮树干之上,强大的力道,都是让得整棵大树一摇,树冠叶片哗哗作响,凭借反作用,乐戚顺势向右上方弹射而去,双手高举一把环吊在了临近的横枝之上,借着巨大惯性

    ,以横枝为轴,便是整个人荡了小半圈,扯得手臂粗壮的横枝都是夸张地变形摇曳,不过质地倒是坚韧,并未断裂。

    随即,乐戚在落下时轻轻踏在枝条之上,也不迟疑停留,强壮双腿似刚强弹簧蹬出,又是对着另一棵树的枝条弹射而去。就这样,一连跃过十几棵树后,直到前方没有适合的落脚点,才又是落到满是杂草的地面之上,去势不减,左右折闪空翻过程中,不知在何时手中便是多了几株抽芯的狗尾巴草,折成了一只小兽模样,看那束粗壮的大尾巴,倒是与小松果有几分相像。

    随即,乐戚才是慢慢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几分满意的笑容,魂锁境果然不是大玄者境能比,速度比之两月之前快了将近五成!而敏捷度,也是随着灵魂力量的大幅提升而显著提升。哪怕在高速移动中,也是能够准确寻出适合落脚点,并分神编织出了一只狗尾巴草版的小松果,这若是在以前,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将手中的小玩意收入虚空戒内,乐戚又是挑了一棵大树,走近那直径过一尺的树干,随即全身玄气爆发而出,握紧拳头,强大的力度让得手臂之上都是展现出几条隆起的青筋,一记直冲拳带着凌厉威势与破风声,便是重重地轰击在了树干之上。

    “砰!”

    冲出的左拳,直到手腕处,都是没入其中,而树干则是出现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凹陷坑洞,坑洞表面,着上了一层炭黑,显然是因雷属性释放的狂暴能量所致。

    收回拳头,发现指骨突节处,都是因为方才的猛烈拳击而破损了皮,流出些许鲜红血液。却并未因此不悦,反而很是兴奋,这未使出全力一击,力度反而要比以前全力一击还要强上几分,魂锁境的实力,果然厉害。

    速度、力量都已测试,乐戚却不打算停止,因为还有一项重要能力还未检验,那便是构成魂锁境实力的重中之重玄气攻击。

    注意,这里所说的玄气攻击,并不包括乐戚早在大玄者境便能释放的雷光弧那类玄技,虽然从字面理解,那也算得上是玄气攻击。此处,是指真正的玄气攻击,以灵魂控制为前提的玄气攻击,就如同当日烈焰雕那般能够让玄气温和存在也能瞬间爆发的精细操控。

    而这,也是修炼无数玄气类玄技的前提,其中便是包括了无比重要的玄气铠甲,其防御能力,可是要比玄气层强上太多。当初对战凝练了玄气铠甲的冯建,哪怕他只是火属性武者,对玄气攻击的防御能力,亦是能够达到拥有雷属性并在同境界武者中绝对算佼佼者樊幻的防御强度。

    想了想,乐戚伸出了两根手指,在眼前晃了晃,便是缓缓闭上了双眼,没有了视觉的影响,不久后便是能够逐渐感受到灵魂波动。细细体会,意念通过想象控制体内的灵魂物质向伸出的手指尖端汇聚而去。

第二百八十五章:探出灵魂

    灵魂物质在手指上缓慢移动,一时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不似玄气一般难以直接观测,但玄脉脉壁组织与肌肉处会有明显的流动感。前者的移动,则是恰好相反,明明能够清晰感受到它的移动,只是看似要与身体组织相碰撞时,却是如同虚幻一样轻易穿透而过。

    随即,在乐戚的专注操控下,那规律闪烁的灵魂物质已是来到指尖处,此刻,他可以凭借灵魂清晰感知到整个手指的组成部分,无论是藏于内部的指骨还是包裹指骨的血肉组织,乃至那并不含有神经的指甲盖,都是能清晰感应,仿佛睁开了双眼观察一样。

    并未停顿,乐戚继续控制着灵魂物质向外延伸而去。由于是初次尝试外放灵魂力量,一时间不自主地有几分紧张,更为聚精会神。只是担忧有几分多余,不算费力的,便是让得灵魂力量越出指尖,继续向前探去。而那感觉,其实也不算奇异,甚至可以用毫不陌生形容,很普通平淡,就如同手指恍惚间在伸长一般,并没有很特别的感觉。

    意念继续操控着灵魂物质向外延伸,感知中,就如同那两根手指在逐渐生长,不多时,已是到达了半尺有余的长度。不过至此,想要继续延伸,却是有几分吃力,最终又是努力了三两分钟,“加长手指”终于是达到了近一尺的长度,便再也无法继续延长。

    对此,乐戚心中不免有几分不满,只能伸长一尺左右而已吗?一尺距离,也就也把短刀的距离,似乎不太够用啊!摇了摇头,倒也不太将此事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自己第一次尝试而已,日后通过反复练习,灵魂探出的距离,总会随之逐渐提升的。

    只是他不清楚的是,普通的魂锁境第零阶武者,灵魂若是能探出一寸,就已算达到了平均水平,若是能探出两三寸,便是有资格尝试凝练玄气铠甲,而他第一次便能将灵魂探出近一尺长,这到底是一件何等不可思议的事情。若非他有幸服用过神魂剂将灵魂力量提升到极致,又是在近两三个月内拼了命的锻炼意念控制力量,并在此过程中顺带提升了灵魂力量,想在第一次尝试中便将灵魂探出一尺,完全是白日做梦!

    不过不知者无畏,或许这还是一件好事也不定,因对探出灵魂的距离感到不满而更加勤奋修炼灵魂,日积月累,最终必定从中受益匪浅。

    并未收回灵魂,乐戚维持着那“加长手指”,随即,那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一时心神宁静状态被打破,那探出的柱状灵魂,也是因此变得有些摇摇欲坠,仿佛随时可能涣散而去,花了些时间,才是将其稳定下来,不过长度,依旧缩短了三分之一左右。

    目光聚集在那手指上方的空白虚无,仿佛真的空无一物,却是能够感受到那处的轻微空气流动,如同真有一根无形手指无异,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件无比奇妙的事情。

    随即,他又是从体内调动出玄气

    ,缓缓向指尖调动而去。看得见的银色玄气自玄海流淌而出,经各处阵法过了手掌后,便是对着伸出两指指尖流去,随即,自然而然地被引上了指尖上方,银色光芒将透明灵魂柱体着色,直达半尺有余之处才是停止。

    这与长枪尖端上的枪芒不同,后者虽有凌厉威势,却是有些涣散的,那是通过不断消耗玄气才得以维持的锋芒,而此时伸出的雷芒,却是能够温和存在,并不暴燥,而雷属性玄气的凝聚程度,也是更高,表面因脱离控制而放能跳动的玄气也要少上太多。一眼看去,宛如自己指尖上立有一把纯白匕首。

    逐渐调取更多的玄气注入其中,指尖的细小雷柱也是逐渐变得粗壮起来,而长度,亦有所增,足有一尺半长短,不过能够明显看出,其中有一半,只是类似枪尖之上的虚芒而已,为大量溢出的雷属性玄气释放能能量聚集而成。

    目光扫了一眼身前那棵先前挨了自己一记重拳的粗壮树干,手指逐渐平放,渐渐降低对指尖的玄气输出,让其恢复到凝实状态,随后,便是动作缓慢地对着树干上的凹陷坑洞指出了两根手指,呼吸间手指之上的玄气柱体已经抵在了凹陷的树干上,竟有些许轻微的阻碍感。

    手腕往前部位肌肉紧绷,手指用力向前戳了戳,那灵魂物质,竟是如同无固定形状的液体一般,顺着树干上的细小孔洞渐渐向内部探去,乐戚甚至可以清晰感知到那些微观孔洞结构,甚至连同树木的细小组织轮廓,也能模糊地感知一二。

    同时,他还能感受到,那被灵魂物质完全控制的雷属性玄气,竟也是随着前者渗透入其中缝隙与甚至是一些细小树木组织中,两者似乎保持着相安无事,若非有些许玄气无意中脱离了控制而释放能量,缓慢地破坏侵蚀着树体结构,乐戚甚至觉得,当自己将玄气柱抽出来后,树体依旧能够保持完好无损,就仿佛期间从未发生过什么。

    继续将纯白光柱探入树体之中,直至手指已是抵在树干面上,才是停。此刻,乐戚仔细感受着这种玄秒状态,因为树体组织的阻碍,灵魂探入的距离进一步缩短,约莫只有半尺的距离,不过能够深入感知非我物体内部,也是一件趣事。

    片刻后,感受得差不多,乐戚又是想到些什么,没有原路返回将银色光柱抽出,而是控制着让其中聚集的玄气逐渐释放能量,一时间,原本被束缚而与树体井水不犯河水的玄气,仿佛憋屈了太久,竟是开始了大肆破坏周围结构。通过灵魂感知可以到,光柱内部那还算坚硬的树体结构竟是被毫不费力地彻底摧毁得一干二净,甚至其中还有不少被破坏的细小木屑直接在雷属性释放的能量作用下冒烟化为黑炭乃至直接燃烧起来。

    瞬息之间,自内部释放而出的雷属性玄气已是将光柱含括在内的树体结构完全摧毁,在树干凹洞内制造出了一个几乎贯穿整个树体的柱形规则空洞,与此同时,洞内则是飞射出

    不少细小木屑并伴随有白烟与赤红火焰。

    片刻后,无需抽出光柱,乐戚也是能凭借灵魂感知观察那竖直深洞,其表面虽算不得光滑如镜,但也能算得规则与此,只是偶尔会有些突出的横竖木刺而已。

    对此,他也不得不感叹一句:从内部结构破坏一个物体,果然要比从外部下手容易太多!从外部的一记狂暴冲拳,虽也能勉强轰出一个拳头深浅的坑洞,但其消耗的玄气,却不知是那轻轻一指的多少十倍甚至百倍,并且还是叠加了重拳高速而携带的巨大惯性结果。若是将方才一指所释放的那丁点玄气化作普通的外部一击,到底能不能在树皮表面划出一道浅痕亦是两说之事。

    随即,他又是在限制了玄气的释放,直接在树干之内移动灵魂操控的银色光柱,在凝实的树木组织中平移过程中,也是感受到些许阻力,不过并不费力,便是将其移到了空洞左侧中间部位。这一次,乐戚并不打算只是缓慢释放玄气,意念一动,就如同施展雷暴那般,瞬间释放了银色光柱内的所有玄气。

    “轰!”

    纯白玄气在树干内部瞬间尽数释放出狂暴能量,打出耀眼银光的同时,一声巨响随即而至。与此同时,一股强烈银色冲击波夹带着大量碎木屑截极速飞溅喷涌而来,连同乐戚的手指,都是感受到其中的强大力度,整个人被轰得往后退了两步。

    被自己搞出来的大动静吓了一大跳,乐戚也是不禁愣了愣,才是缓过劲来,察觉到释放能量的手指有些疼痛,抬起看了看,竟是被那飞溅的木屑划出了几道血痕,而指缝中,还插着一小根尖锐木刺,轻轻将其拔出,原位置还留下了一个带血小凹陷,流出几丝鲜红血液。不过并不算深,想来应该过几日便会恢复。

    自己没什么事,不过这棵树却是糟了殃,原本完整的树干一侧,如今更是直接炸出了一个足有两手粗的不规则大坑,连同边缘处,都是几乎被炸穿了去,能不能活都是个问题,估计哪天吹一阵大风,就能将其给横腰刮断。

    当然,对于树遭不遭殃,乐戚是不在乎的。因为此刻,他已是陷入了沉思之中。虽从表象上来看,此次的爆炸威力比之上次的确要强上许多,可若是平分到每一份玄气之上,威力却是远不及后者,整个玄气柱均是尽数挥霍,效果却仅仅如此,而已,为何?

    思忖片刻,乐戚觉得,问题应该在于绝大部分玄气只是在表面表面爆炸威力较弱。实际上,真正被玄气所侵入的依旧只有光柱周围的那部分树干,坑洞其余的部分,只是等同于从外表被玄气轰击而成罢了,说起来,若非这算是半密封爆炸,加强了威力,恐怕连如此规模的坑洞都是炸不出来。

    摇了摇头,看来想要最有效地破坏物体,还是需要从细小结构入手了。

    …………

第二百八十六章:离去

    数日后,时值正午,位于天空正中央的炙热太阳散发出无尽的光与热,盛夏的天气热得很。

    山林之中,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乐戚背靠树干随意坐在了柔软草地上,耳边不时传来几声动听的鸟叫与蝉鸣声,仿佛在合奏着一曲悦耳的自然之歌。

    在他身前,躺着一头死去不久的巨大妖兽尸体,妖兽头顶紫色独角,冒血半张的大嘴内满是半寸有余的尖锐獠牙,皮肤上尽是些白色云朵花纹,豹头豹身豹尾模样,毫无疑问,这是一头斑豹,实力达到了第四阶,相当于人类魂锁境。

    这头斑豹,自然是被乐戚所猎杀,击杀时,由于并非伏击而是正面相遇,因此费了不小力气。

    掏出一把小刀,乐戚找准斑豹的头颅顶部,便是戳了进去,剖开皮肉,挑了挑,一枚寸许的散发银芒的菱形晶体显露了出来。将其拿出后,用水洗干净表面沾有的粘稠血渍,便是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装了起来。

    这枚银色菱形晶体,自然是这头斑豹的玄晶。倒不是乐戚穷困潦倒得还要贪图这点钱,事实上,先前狩猎的妖兽,无论是沙蜥还是红狼,他均未取下它们的玄晶。而此次之所以取了它的玄晶,自然不是因为这头斑豹有何特别之处,而只是为离开山林做准备罢了。

    事实上,这几日内,他一共斩杀了不下十头妖兽,其中达到四阶的,共有七头,其余的则是三阶妖兽。无一例外,这些妖兽的玄晶,都是被他取出妥当存放。为何会突然开始击杀妖兽并收集玄晶?这自然不是头脑发热所为。具体原因大致有二,一则是通过与妖兽的激烈战斗而磨砺自身战斗实力,从而更快适应掌握魂锁境的强大实力。

    二则也为离开山林做准备。离开山林,与收集玄晶有何关联?这自然是有的。离开山林,自然便是要进入人类社会的镇子中生活,乐戚的生存经验告诉他,想要安全,就必须让自己变得不起眼,具体而言,便是财不外露。倒也不必装称一个乞丐般的穷鬼,与众人一般正常些就行。

    只是人要生活,花钱总是必不可少的,而一个不起眼的正常人,有钱花的前提必然是能赚钱,否则总是光花不赚,哪怕数额不太大,也容易让人产生怀疑。所以钱从何来?喏,盒子里躺着的玄晶便是了。

    乐戚准备以一个猎杀者的身份进入江湖之中,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的烂大街职业,几乎有点实力的武者都能干,也愿意干,绝对算得上不起眼。当然,虽然他手中只有十块玄晶,但这并不代表他真的只能使用这丁点钱,这样做,只是为了在他人面前售卖一番,以获得一个身份罢了。有了一个能赚钱的身份,也就够了,毕竟谁又能知道自己钱袋里的钱是从何而来。不过也不能太过大手大脚便是了。

    同时,他还准备了十株四五阶雷属性灵药,并用封存灵药的精致盒子装好,这样,也就能多个采药师的名头,好提高赚钱的本领,日后也不至于被迫过得太窘迫不是。当然,这灵药自然是

    从山顶圆坑中采来,而数量也远远不止十株,而是一大堆,倒不是准备拿来出售,只是给小松果准备的口粮而已。毕竟到了外边,以自己的收入,可绝不应该有大把大把的钱购买价格不菲的玄草给区区宠物当口粮。

    收好玄晶,乐戚便是直接向山洞走去,连那头斑豹,也是不打算用来当作午餐充饥,说实话,总是吃烧烤炖大补的灵草肉汤,自己都是有些上火,体质燥得很。反正清晨摘了不少可口的水果,也能凑合一两顿,今天自己就走人,准备前往附近的小镇,到了那时,还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片刻后,乐戚便是悠闲地走入了洞中,看了一眼墙角边上背靠凉爽石壁蹲坐着的小家伙又是在啃起了一枚坚果,不由摇头笑了笑,心想它是真能吃啊!

    没有打扰它,而是快手收拾起了地面上的床褥,简单叠个方正豆腐块,便是将其收入虚空戒中。

    小家伙瞧了瞧,感到有些疑惑,不过观察了没一会儿,又是继续愉快地吃了起来。

    左右环视一眼,乐戚又是收了油灯,将原本绑在洞口内门的被子与铃铛取下收好。

    此时,小松果见得整个山洞都是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却是有些坐不住了。怎么回事?主人将整个山洞都收拾干净,这是要离开了吗?可怎么自己的小被窝没被收拾啊?莫非是不要自己了?!

    赶紧两口啃完手中满是牙印的半枚坚果,小松果便是快步跳来乐戚的脚边,乖巧地在裤腿边上左蹭右蹭。不时吱吱叫唤两声。

    乐戚察觉到脚踝处的柔软,低头看了看,一眼发现了小家伙的小巧身影,笑着蹲下了身子,摸了摸它后背的柔顺毛发,并未意识到它的用意,只当它是撒个娇而已。

    只是小家伙见乐戚依旧未收拾自己的小窝,心里有些焦急,便是走去将自己的被窝叼了过来放到后者跟前,原地转了两个圈,示意他不要忘记了自己的小窝与自己。

    只是小家伙毕竟不会说话,一时间乐戚还以为它的意思只是将这被窝也带走。笑着摆了摆手,说道:“小家伙,这个简陋的窝就不要了,到时我给你做一个更舒适的!”

    只是小松果听不懂话语,又看见他摆了摆手,心中更是着急,以为乐戚真的不要它了,便是一跃到了后者的肩膀之上,小舌头舔了舔 他的脸颊,摆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精致小模样。

    见状,乐戚仍旧不知它这是怎么了,伸手要抚摸安慰小家伙,后者却是拉着他的手向那被窝移去,示意自己收拾小窝。

    有些疑惑,但也是将由布片做成的小窝收进虚空戒中。如此,小家伙,才是满意地蹦哒起来。

    而思考片刻后,乐戚才是猜想到小家伙是怕自己不要它了,因此才想要他将它的小窝收起来,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它!若真如此,不得不承认,这小不点还是一如既往

    的机灵啊!

    想到这里,乐戚便是一把将小松果抱了起来,轻轻往脸上蹭了蹭后捧在了眼前,对它说道:“小松果还怕我不要你了呀!嘿嘿,想的美哟!再说了,你个小吃货这么能吃,除了我,还有谁能养得起啊!”

    随即,便是将其放在了肩膀上,也不知是对谁说道:“走咯,出发前往附近的小镇!”

    说罢,便是带着小松果出了山洞,站在碎石堆上,转身看了一眼这生活了两三个月的住所,回想起点滴经历,狩猎建墙挖陨石,以及突破魂锁境记那忆犹新的痛苦过程,在这里,似乎发生了很多事啊!

    不过,乐戚并未对此感到不舍,也没必要不舍,因为自己将这里最美好的事物带在了身边,又有什么值得留恋呢。随即,便是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迈步离开。

    …………

    一道路牌前,乐戚手中拿着地图辨别位置,仔细查看后,才是发现自己距离琳琅宗预计有近千里远,而前方二三十里前,似乎有一个名为罗云镇的城镇,嗯,就是它了。收起地图,喝了口水后,又是继续前行。

    …………

    傍晚时分,乐戚行走在三四米宽的马路上,道路是条算不得平整的干燥土石路,行走在其中,时常发出摩擦碎石泥沙的沙沙声响。

    根据地图的指引,估计再走四五里路,便能到达罗云镇。而此时,道路两盘,已是出现了大片种植有蔬菜作物的农田,其间还有流水潺潺的小沟渠,在赤红余晖的映衬下,显出几分农耕的和谐柔美。

    就在乐戚放慢脚步欣赏这片秀丽风光时,肩膀上的小松果,却是向后发出了有些低沉的“滋滋”声响。前者一惊,立马转身向后看去,只见不远处的路面扬起滚滚灰尘,一队人马正在快速向前冲来。不过,他们骑乘的并非马匹,而是身型巨大的至少算是三阶妖兽的成年红狼!一眼扫去,那队伍中至少有近二十匹红狼。

    思考间,那队人马的先头部队已是冲到了乐戚十米前,为首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只见他身着一身无袖上衣,有道伤疤的脸庞上带有几分狂傲与威严。

    那男子见了并未完全站在路边的乐戚,竟是挥动了手中的鞭子,作势对着后者的方向空抽出了一记响鞭,开口大骂道:“小子滚开,别挡道!”

    见状,乐戚心中一惊,向路边后退了一步,站到了路的边缘,让出了道路。

    那男子见了乐戚买怕,像是轻蔑地冷笑了几声后,便是速度不减地带队扬长而去。

    等那队人马走了后,乐戚也是笑了两声,那人还真是狂傲啊,这么大的路都不够他过的。不过,心中却是没有把方才的遭遇太当回事,一个有点实力便自以为是到处张狂的傻子罢了,指不定哪天就得罪了位得罪不起的强者,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第二百八十七章:抵达罗云镇

    不久后,乐戚便是见到了城镇的影子,在道路的前方,立有一近十米高的古朴木质门牌,其上写有字迹飘逸的三个字“罗云镇”。

    落日余晖已是完全消散,黑夜随之而来。不过由于时值盛夏的缘故,此时已经将近十时。

    迈步走近镇内,行走在街道上,两旁林立着各种各样的店铺,摆满各式武器装备的武器铺,出售灵药丹药的药铺,以及各种酒楼饭店,人气均是十分兴旺。

    不过对前两者没多大兴趣,如今乐戚连续赶了三四个时辰的路,途中只吃了些水果,实在是饿得不行,只想赶紧找个能管饭的客栈旅馆,大吃一顿后泡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晚。

    找了个人客气询问一番后,知道在前方不远处有着罗云镇最大的客栈冒险者客栈。感谢一句后,便是顺着指引轻易找到了地方。

    这是一间足有五层高的楼阁,从外表来看,虽算不得太富丽堂皇,但也算大方得体,整栋建筑由石块所砌而成,给人以坚固的感觉。墙上那规律间隔的窗户,表明了其中有许多客房。

    点了点头,就这了。乐戚迈过门槛进到其中。入眼,内部装潢设计与外墙风格相似,均是也朴素实用格调为主,只有周围内壁上挂有几件木雕工艺品,其余的,只是几张厚实的木质桌椅。

    大门正对去,是客栈柜台所在,柜台高一米二三,其后站立着五六名容貌年轻貌美的女子,从她们的统一衣着来看,应该是前台为客人办理处理事物的侍女吧。而此时或许是无事可做,正有几靠在柜台上男子与她们交谈说笑,不时逗得几位女子咯咯发笑。

    而柜台右方,有一道只有门框的大门,能够出入这大厅,里面传来阵阵热闹声响,并不时飘出饭菜香味与烈酒的味道,不用猜也能知道,那便是客栈的饭厅所在。

    想了想,乐戚觉得还是先去登记入住,随后再去吃饭。快步走上前去,看向一位侍女,乐戚礼貌地开口问道:“姑娘你好,请问客栈还有空房吗?”

    那位正在与一名男子交谈的侍女闻言,小声对后者说了两句后,便是面带笑容地看向乐戚,打量一番后,发现眼前是一位并不算太年轻的男子,轻声说道:“还有空房的,先生!请问您是一个人吗?”

    点了点头,乐戚应道:“嗯,一个人。”

    侍女继续详细介绍道:“好的,您很有眼光,我们冒险者客栈是整个罗云镇最大收费最合理的客栈,而客房按照舒适程度共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级别,当然,价格方面自然也有所差别,其中丁级的客房,价格最为便宜,只需五十金币一天,不过条件设施有些许欠缺,而且需要与其余三人同住。

    丙级客房,则是一百五十金币一天,条件设施已是不错,而且是单

    人间。再往上的,则是乙级客房,卧室较大,设有独立浴室与厕所,很是方便,价格是三百金币一天。至于甲级客房,则是在乙级客房基础上增加了一间配有家具的厅室,不过价格也是要高一些,需要五百金币一天。并且,甲乙两种客房,免费赠送衣物清洗服务。问您需要哪种客房。”

    闻言,乐戚倒是有些认同她的话,收费的确是很合理,甲级客房,也只是需要五百金币一天,早已习惯使用紫髓的自己,一时听到金币这个货币单位,还需要转换一番才是认清五百金币等于半个紫晶。不过想来也不奇怪,五百金币,对普通冒险者而言,虽也不算多少钱,但这只是一天房钱,算上饭钱,一月下来至少二十紫晶,也是不算便宜了,何况还需要购买各种修炼或是狩猎时需要的药物,还别说,甲级客房真不是谁都住得起。要知道,当初自己在青山镇的时候,仅靠狩猎赚的钱,恐怕连乙级房钱都不一定付得起。

    虽然这罗云镇总体水平要比青山镇好上不少,但冒险者的实力,估计也不会太强,整个镇子阳玄境玄王境有没有不清楚,但毫无疑问的是,大玄者境魂锁境武者应该占据绝大多数。以他们的实力,又没有自己这一身保命的宝贝,想进山狩猎,基本都是以狩猎团队的形式群体行动。人多安全不错,可分的钱也会少上不少。总体而言,客房的价位,也不算便宜吧。

    思考,片刻后,乐戚觉得自己还是要一间乙级客房吧。于是,便开口说道:“那我要一间乙级客房吧。”

    不过话刚说完,乐戚却是从身后听得了一声嘲讽般的冷笑,回头一看,只见有一位青年带着数人走到了柜台边上,见乐戚看向自己,脸上的轻蔑没有收起反而是更甚几分,像有些嫌弃地啧了啧嘴,便是不再看向前者。

    乐戚看得出,此人摆明是在嘲笑自己是个连五百金币都给不起的死穷鬼,而巧的是,在后者身后的人群中,他还看见了先前齐红狼向自己挥舞鞭子的狂傲中年男子,显然,两者是一伙人。不得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狂傲的傻子总爱扎堆出现,或许这就是傻气相投的道理吧。

    不过,乐戚依旧没有太过在意,因为现在自己没有太多实力,又身处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不惹事就不惹事吧。

    幸好,那青年也仅仅如此,随后便是对另一名侍女说道:“小妞,赶紧给本公子准备十间清幽小院!我不需要知道价格,钱而已,我们羽荒镇吕家有的是!”

    “好的,吕公子!”侍女连忙应到,显然是知道羽荒镇吕家的名号,立即派人领着一众人等离开。

    等这些人走后,乐戚向侍女询问道:“姑娘,这清幽小院是什么?比甲级客房更高级吗?”

    “先生有所不知,清幽小院是我们冒险者客栈最高级的客房,那并不在此楼之中,而是在一些环境清幽地段建造的独

    立小屋,条件比之甲级客房,还要好上许多,不过价格,也是要贵上许多,一日价格,要三颗紫晶。”侍女解释道,而之所以先前没有向乐戚解释,也是因为看后者的衣着模样,并不像什么富家贵公子,想来也不会选择价格昂贵至极的清幽小院。

    “哦,是这样,三颗紫晶一天的确不便宜。我还是要乙级客房吧,先付半个月的费用可以吗?若是算得没错,应该是四点五个紫晶吧。”

    说罢,乐戚便是在虚空戒中笑了笑,寻得了一个钱袋,先是自己打开瞄了一眼,确认里面装的是紫晶后,才是放心第从中拿出五颗紫晶递出。说实话,他早就不记得这个装有紫晶的钱袋,甚至连它是自己的还是那两个倒霉蛋的都说不清楚。若是不确认一眼,都是担心自己从里边拿出了几颗紫髓。

    不过尽管如此,那侍女见乐戚竟拥有虚空戒这等价格不菲的宝贝,也是感到眼前一亮,看来此人是有些不可貌相了,能够用数十万金币购买虚空容器中性价比最低的虚空戒,应该是有些本事了。要知道,普通的狩猎者,带的多是容积较大价格较为便宜的虚空盒,连虚空护腕等携带较为方便且容量较大的容器都是较少见,更莫说是容量更小价格更贵的虚空戒了,那一般只是富家子弟与一些收入可观之人才会购买用来彰显身份。

    不过说起虚空护腕,少女才是注意到乐戚左手上似乎也是佩戴了一个算得精致的护腕,莫非此人还有虚空护腕?若真是如此,那此人恐怕真有着不小财力了。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乐戚当初便是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特地将身上另外三枚虚空戒给串在了项链上,藏在了衣服里,尤其是那枚从遗迹内死去强者手中捋下的顶级虚空戒,否则,前者绝对会惊讶得说不出话。不过那样,自己可就得被歹人盯上了。

    想到这里,侍女的语气又是柔上几分,笑着说道:“先生,当然可以!并且您是连续居住十天以上,费用还可以打上八折!另外,若您是冒险者工会的认证冒险者,将享受七折优惠,请问您有冒险者证明吗?”

    闻言,乐戚摇了摇头,回道:“冒险者证明?并没有。”随即想了想,似乎发现了些什么,这间客栈名为冒险者客栈,而冒险者证明竟能减少住房费用,两者间,应该有着紧密的联系,或者可以猜测,这间客栈就是冒险者工会所开吧?

    说起冒险者联盟,乐戚还算有所耳闻的,这似乎是一个不小的组织,在黑林帝国的许多城镇,尤其是一些靠近妖大规模兽栖息山脉的较大型城镇,是有冒险者工会分会存在的,莫非这罗云镇也有?继续开口询问道:“莫非罗云镇内设有冒险者工会分会?”

    点了点头,侍女肯定道:“您说的没错,罗云镇内的确设有冒险者公会分会,实际上,我们的客栈也是由冒险者公会所建,目的正是为来此的冒险者提供舒适住所。”

第二百八十八章:冒险者工会

    闻言,侍女回以微笑,说道:“先生说笑了!入门是客!不过您却是可以前往位于本镇央处的冒险者公会进行注册,成为一名认证的冒险者,这样,不仅仅是在罗云镇,在其他设有冒险者公会分会的城镇,也能得到不小的优惠与方便。”

    “注册成为冒险者?姑娘能说得具体些吗?”乐戚有兴致地问道。如今自己是出来磨砺的,若是能成为一个冒险者,或许会便利许多。

    “当然可以!所谓冒险者公会,顾名思义,便是冒险者的公会,由冒险者组成,为冒险者服务。

    只要有大玄者境的实力,便有资格注册为一名公会认证冒险者,随后只要前往公会分会进行注册,便能成为一名冒险者,注册过程只会要求武者提供姓名等信息。当然,这也是不收取任何注册费用的。

    不过,注册为认证冒险者后,并不代表能够拿到冒险者证明,而是需要完成公会发布的两个悬赏任务后,便会被公会认为冒险者拥有一定实力,才就能拿到冒险者证明,这点您也可放心,完成这两个任务的酬劳,同样不会被扣除或是再次抽成。或者,冒险者拥有星玄境实力,那么无需完成任务,也能获得冒险者证明。”

    “那么加入冒险者公会获得冒险者证明后,冒险者能获得什么好处吗?”乐戚继续提问道。

    侍女耐心讲解道:“自然是有的,首先,像是在我们冒险者公会的产业中消费,都会有一定折扣,折扣数视具体情况而定。其次,只有获得冒险者证明成为真正的冒险者后,才能接受大部分由冒险者公会发布的各种悬赏任务,通过完成任务,冒险者便能获得对应的丰厚报酬。”

    折扣与完成任务的报酬,成为冒险者倒也不亏。看来找个时间,自己也最好去注册成为冒险者了。

    “多谢姑娘耐心解释了,我想我会去注册的。不过现在,呵呵,还是休息一番吧,方便给我客房的钥匙吗?”乐戚笑着说道,现在他真是又累又饿,还一身臭汗味,状态实在不怎样。

    “好的!请稍等”从柜台里拿出一把钥匙递给乐戚连同一颗紫晶递给了乐戚,又是说道:“这是您的房间钥匙,另外半个月的房费只需要四颗紫晶。”

    接过钥匙,乐戚却是没有拿起紫晶,对着侍女笑道:“若是姑娘不嫌少,这颗紫晶就当作你为我耐心介绍的辛苦酬劳了!”

    闻言,侍女满脸写满高兴,她不曾想到这位客人出手竟如此大方,要知道,她只是一位修炼资质极差的普通人,幸亏有张不错的脸蛋,才能在此谋得一个前台职位,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六千金币而已!如今这位客人一出手,便是给了一颗紫晶的小费,怎么让她不高兴!

    连忙道谢:“谰儿多谢先生!”随即,又是挥手招来了一名伙计,吩咐他好

    生领着乐戚去对应的客房。

    对此,乐戚倒是感到几分诧异了,区区一颗紫晶而已,至于让她如此开心吗!不过仔细想想,或许是自己有些膨胀了吧,曾几何时,自己不也为了几个金币与三餐管饱,就能高高兴兴地干一个月。

    乐戚啊乐戚,你膨胀了!不过,想了想,又是觉得:膨胀也就膨胀了吧!既然自己有钱了,膨胀一下怎么了!人嘛,总不能越活越回去了吧,既然生活条件上来了,为何还要活成以前的窘迫模样,闲得蛋疼怀旧吗!

    不过很快,乐戚的思绪便是被伙计的搭话给拉了回来:“呵呵,客人是第一次来我们罗云镇吧!莫非,您也是为了那金家大小姐金梦欣的比武招亲而来?”

    “金家大小姐的比武招亲?没听说过,不过听起来倒是挺有趣的。讲来听听?”乐戚倒是被这伙计的话所吸引,比武招亲这种事,可是不多见。

    伙计解释道:“呵呵,您有所不知,金家大小姐金梦欣已经立下誓言,要在本月二十号进行比武招亲,也就是三日之后,凡是境界在魂锁境及以下且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的男子,均有资格参加比武,直至得出一二名,分别与大小姐比武,只要胜了她,她就嫁!绝不反悔!”

    闻言,乐戚觉得好笑,继续问道:“这么有趣?听你这么说,金家应该也是罗云镇有头有脸的人家吧,可这金家大小姐竟要沦落到比武招亲的地步,莫非这位金大小姐长得很那什么?已经到了嫁不出去的地步了?”

    不过话刚出口,乐戚又觉得不太合理,若说这位金大小姐的条件实在差到嫁不出去的地步,又怎会在最后设一道要胜过她才嫁的关卡,这么说来,这位金大小姐并不想嫁?

    伙计摇了摇头,解释道:“您这话后半部部分可就说错了!金家的确是罗云镇有头有脸的家族,甚至连冒险者公会分会,都是有一半掌握在金家手里,可以说那就是罗云镇的一流家族。不过那金大小姐,可绝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女,相反,她的容貌绝美,为人处事也是十分得当,甚至连修炼天赋,都是高得惊人,如今才十九岁出头,便是达到了魂锁境第八阶!这样优秀的女子,大把青年才俊都想娶她为妻!又可能嫁不出去呢!”

    果然,那位大小姐显然是不想嫁,可不想嫁就不嫁呗,反正年龄也不大,条件也好,根本不愁嫁,为什么非得弄个比武招亲呢?只是根据伙计先前所说,比武招亲,是这位大小姐自己立的誓言,这岂非自找麻烦?怎的,好东西吃太多,撑的?

    于是,乐戚又是好奇问道:“那她摆明是不想嫁,却非得整这一出戏,到底是何用意呢?”

    “您有所不知,说起来金大小姐立誓比武招亲也是迫不得已。这事得从头说起,这位金大小姐人美天赋高,几乎是方圆数百里众所周知的事情,传着

    传着,便是被一位有权有势的公子哥给看上了,据说那人的父亲是琳琅宗的阳级长老,爷爷更是玄王级别的宗老。

    当然,那公子倒也不是什么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也是二十岁不够,便是达到了魂锁境高阶。不过又确实是喜欢金家小姐,于是便想让他爷爷出面,说觉得她天赋异禀,想让她进入琳琅宗内门修行,说会亲自教导,那样,两人早晚见面的,或许就能培养出感情来也不定。

    不过那金家大小姐,却是不知如何知晓了这件事,虽然她也知道那位公子不是什么纨绔子弟,而且也长得有几分英气,不过自己的人生被人刻意安排的感觉,总是很不好的。因此她便是不想进入琳琅宗内修行。

    只是对方毕竟是玄王境的强者,又是帝国三大宗派之一琳琅宗的宗老,可谓有权有势,万一因此事发起怒火,可不是区区金家能够承受得起的。

    并且,其实金家家主,也就是大小姐的父亲,也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嫁过去的,毕竟那位公子品行其实不错,天赋亦是不弱于自己女儿,又是真心喜欢她,更重要的是,能让金家攀上玄王强者攀上琳琅宗的关系,到那时,金家可就算是飞黄腾达了。

    只是金大小姐也算是天之娇女,不管父亲长辈如何劝诫,都是不动于衷,反而对此事愈发反感,因此,才立誓要比武招亲,当然,玄王的面子肯定是要顾全的,因此她是托人告诉那位公子,若是真心喜欢自己,那就来比武招亲,只要胜了,她就进入琳琅宗嫁于他,否则,她将对外宣称,自己是因为想要陪伴在父母身边尽孝才不得已放弃了进入琳琅宗修行的绝佳机会。也算是顾全了玄王的脸面。”

    听了伙计的解释,乐戚点了点头,算是大概明白了此事,原来是因为这样才弄出个比武招亲。

    随即,那伙计又是狡黠地笑了两声,继续说道:“如何?您准备去碰碰运气吗?虽说看模样,您的年纪可能稍微超了些许,不过把胡子一刮,说是二十五岁,应该没人会质疑!说不定的,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闻言,乐戚看了伙计一眼,心中不由觉得好笑,现在自己看起来是真的很老吗!剃了须才勉强像二十五岁。不过,却也没必要解释什么,只是笑着摇了摇头,道:“算了吧,我可没这种实力,而且我也不是为此事来的。”

    抱得美人归这种事,对他着实没有什么吸引力,金家大小姐算什么,自己的小姑娘那才叫绝世容颜,又乖巧懂事好养活。

    “不是为这事来的?哦,那您一定是为了罗云镇在半月后举办的钱吊子采摘大赛而来了。”

    “钱吊子采摘大赛?”乐戚疑惑地问道,心想这罗云镇自己还真是来对了,先是有冒险者公会分会,再是有金家大小姐比武招亲,现在又冒出个钱串子采摘大赛,真是热闹非凡。

第二百八十九章:钱吊子

    “您不知道?”闻言,连那伙计都是一愣,心想这位客人到底是来干嘛的。当然这话,他一个伙计自然是不敢问的。

    “不知道,似乎也很有趣的样子,不过这钱吊子,可是一种灵魂类灵药黄结铃?”乐戚很诚实地回答道,只是这钱吊子,听起来有些许耳熟,似乎有一种名为黄结铃的灵魂类灵药因为果实能吊一长串,色泽金黄且呈扁平片状,看起来有点像一大串金币,因此别名钱吊子。

    听了乐戚的话,伙计也是不由一惊,这位客人竟是知道钱吊子的正名,要知道,哪怕是镇上许多常年采摘它的冒险者,都说不知道这点。不由惊惊讶道:“客人果然有见识!这钱吊子正是灵魂类灵药黄结铃,不过我们这里基本称它为钱吊子。”

    “那你先前说的钱吊子采摘大赛是什么?比赛谁采得得多?”乐戚疑惑问道,钱吊子就是黄结铃他是知道,可这种东西还能弄个采摘大赛?意义何在呢?

    伙计点了点头,认同道:“呵呵,您还真就说对了,钱吊子采摘大赛就是比谁采得多,品阶更高!当然,其中也是有些缘由的,我们罗云镇,靠近罗南山脉,而罗南山脉由于气候地貌等原因,竟是盛产钱吊子这种珍贵灵魂类灵药,因此罗云镇也就成了帝国最大的钱吊子产地。

    在罗云镇的冒险者,很多人都能辨认并懂得采摘方法,因此采摘钱吊子,变成了许多人不可或缺的谋生之路。

    不过,冒险者基本都不是炼药师,因此采摘的钱吊子,基本都出售给冒险者公会所开设的药铺以换取对应货币。

    那么自不用说,冒险者公会与掌管分会的两大家族自然就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是这钱赚多了,心里反而有点不踏实,因此,他们便是在每年夏季钱吊子药效最好成熟数量最多的时候,举办为期一个月的钱吊子采摘节,在此时出售新鲜采摘的钱吊子,价格要比平常高出三成,也算是让出利益以回报各位冒险者一年来的支持,同时也能借此机会收买人心,让冒险者继续将采摘的钱吊子卖给他们。

    而在采摘节中期,将有一次为期三天的钱吊子采摘大赛,所有认证冒险者都可以报名参加,比赛方式自然是比谁采的钱吊子多,以及谁采的钱吊子品级最高。这三天内新采摘的钱吊子,更是可以双倍价格出售,优胜者,还能获得丰厚奖励!”

    听了解释,乐戚觉得这些人倒是挺有头脑的。看似让利于人,实际上冒险者也的确得到了不小利益,但要说最大获利者,仍旧还是冒险者公会与两家掌舵人。虽然他们让出了一部分利益,却是能留住了人心,也就留住了稳定货源,确保了长期稳定收益。

    生意嘛,得双方一起做,钱,得一起赚。否则利益都被你一家给吃了,另一方心里可就会很不舒服,指不定哪天有其他势力趁虚而入,货源全给抢走了,到那时,可就欲哭无泪了。

    “比赛是挺有趣的,不过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钱吊子价格挺高,你们为何不参与呢,随便寻得几串,总比当伙计的工钱高出不少吧?或者干脆当个采药者?”乐戚开口问道,当一个跑腿的伙计,估计还不如前台侍女赚得多,累死累活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倒不如成为一名采药者,反正这个职业并不需

    要实力,只要有能辨别灵药,也就足够了。

    苦笑着摇了摇头,伙计接道:“您说笑了,像我们这种当伙计的,多半就是不能修炼的普通人,哪里敢进去妖兽横行的危险大山之中采摘钱吊子。至于采药者,更是困难重重,总共认不得两三种灵药,而这方面的书籍也很难得,并且,一般的狩猎团队佣金收得重不说,很多都直接不收实力低微的采药者。至于关键时候丢下采药者逃命或是见钱眼开在大山里杀人越货的,更是不罕见。这条路,我们是走不通的了,还是老老实实当个伙计好。”

    经伙计一说,乐戚也是觉得有道理,这里毕竟不是琳琅宗,所谓人心叵测,莫说他人的狩猎团队信不过,就连自己的狩猎团队,都是未必信得过。想当一名没有实力的采药者着实不容易,一不小心寻得一株珍贵灵药,不说七八阶,哪怕是六阶,恐怕小命就不安全了。

    “说的也是,的确不太安全。”乐戚随意地答道,随即想起了些什么,又是问道:“呵呵,我还有个问题,羽荒镇吕家在这一带很有名吗?”

    “羽荒镇吕家?嗯,那也是这一带颇有权势的家族,实力与我们罗云镇的金、叶两大家族相当吧。他们居于相距数十里外的羽荒镇,羽荒镇规模虽不如罗云镇,也并未建有冒险者公会分会,但那里,却是发现了一条规模不小的紫晶矿脉,因此在羽荒镇一家独大的吕家,财势可丝毫不比金、叶两家弱多少。”

    说到这里,伙计左右看了看,又是压低声音说道:“不过那吕家的人,可是有些野蛮,很是自大桀骜。客人若是无事,最好不要惹上他们。”

    原来是羽荒镇的霸主,难怪如此目中无人,毫无教养。这样的家族,基本就属于暴发户类型,为人处事方面比之罗云镇的金、叶两家实在是差得太远。说实话,乐戚很不看好这种有点实力便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家族,倒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端遭遇,而是因为这种家族总是得罪人多称乎人少,又尽是些自以为精明实际上鼠目寸光的蠢货,日积月累的,最终搞得人神共愤,不走向衰亡才有鬼了。

    “多谢提醒了,我自然是不会惹上这种不必要的麻烦!”乐戚感谢道,实际上,从第一次相遇时,他就打定主意离这伙没多少逻辑可讲的傻子远点,毕竟谁也知道这些没多少脑子的蛮子会不会一时头脑发热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一两个倒是没什么,十几二十个也勉强顶得住,但他们后面,还有整个吕家,虽然有些认怂的嫌疑,但如今的自己,仍旧太过弱小,根本没有实力与整个吕家为敌,所以,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反正自己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交集,做人做事稍微低调退让一些,也就不会存在认怂不认怂的状况。只是,他乐戚也是有底线的,必要情况下,他也不介意送他们之中的几个去阎王爷那报到,当然,自己价值连城的小命是绝不能丢的,大不了便赶紧溜呗,琳琅宗他都逃出来了,小小罗云镇算什么。

    说话间,两人已是来到了客房门前,拿出钥匙有些生疏地开了门锁后,乐戚想了想,从钱袋中拿出了一枚紫晶,在伙计的兴奋目光中送到了他的手上,笑着道:“呵呵,你一路上为我介绍这么多,也辛苦了!”

    手里拿着紫晶,伙计脸上乐开了花,

    连忙道:“能为您服务一点也不辛苦!我看客人您有些旅途劳顿,小的这就打几桶热水来,您可以泡个舒适的热水澡!”

    “有劳了!”

    “您客气!”说罢,伙计便是小跑着下了楼去。

    由于已是夜晚,乐戚入了门后,便是点亮了桌上与墙上的油灯,而此处的油灯,与他在山洞中使用的又有些许不同,这种油灯,不需要外界点火,它本身似乎就装有起火器,只需一扭,便能点着。

    乐戚自然是明白这一点,不过肩膀上的小松果,却是感到十分神奇,它明明记得以前这种会发亮的奇怪东西不仅仅要扭,还要从外面把火光送进去的,怎么今天这个一扭就亮了?

    小家伙一跃跳到了桌面上,小脸上满是好奇,小爪子轻轻挠了挠放置在桌面上的油灯外壳,触感似乎与先前的差别不大?随即又是双爪抱在了一字旋钮上,轻轻向顺时针方向扭了扭,发现扭不动后,又是机灵地向反方向扭了扭。

    果不其然,这次被它扭动了,并且,随着原扭的扭动,油灯火苗在逐渐变得弱小,最终,“嗒”的一声后,便是彻底熄灭。小家伙见状,又是顺时针地扭去,而当扭过一一定角度后,起火器又是将油灯点亮发出光芒。

    “吱!”

    小家伙一下被突如其来的火光吓了一跳,叫唤了一声后赶紧向后蹦了几步,不过看着那与先前没有多少差别的油灯,又是放下心来重新来到了油灯边上,继续研究起来。

    乐戚见了小家伙那是十足的好奇宝宝模样,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诧异,想不到它只看自己操作一次便能研究出这种油灯的使用方法。

    摸了摸小松果的柔顺毛发,乐戚笑道:“你啊,真是个好奇的小机灵!什么事物都想研究研究!”不过好奇这一点,倒是和自己挺像的。

    闻言,小家伙像是回应般“吱吱”叫唤了两声,显得格外高兴。

    不久后,伙计便给乐戚提来了三大桶直冒热气的开水,而冷水,则是可以从楼顶通往各间客房内的管道装置获得。

    放水泡了个舒服无比的热水澡后,乐戚感觉整个人的体验都升华了一般。随即,他又是给小松果洗了个澡,最初下水时,小家伙还有些不乐意,抱着他的手臂不肯松开,习惯了后,却是在水里玩得十分欢快,不肯出来,若非最后将它提了出来,恐怕它能玩一晚上。

    用布将湿了水的小松果擦干后,它的毛发又是恢复了最初的柔顺,紧接着,带着小家伙,乐戚便是匆匆下楼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实或许是太饿了,又或许是太久没吃正常的饭菜,这一顿,他几乎吃了平常三顿的饭菜,最终打了几个饱嗝后,才放下了碗筷。

    不过,大的吃饱喝足,小的却只舔了几口汤水,肯定是说不过去的,于是,于是乐戚又外出花了一两百个金币给它买了几十斤各种各样的坚果,回到客房后,让它吃个够。

    夜晚,躺在舒适柔软的床上,乐戚感叹一句“享受!”后,困意逐渐袭来,眼皮变得沉重起来,最终,进入了甜美梦乡……

第二百九十章:比武招亲

    次日,或许是由于前些日子太累,这一觉,乐戚直接睡到了大中午,唤醒他的,并非那经过层层阻碍已不再刺眼的柔和光线,而是小松果的毛绒大尾巴,只是在脸上轻轻扫过,他便是睁开了仍旧有些迷糊的双眼。

    给了小家伙一个笑容后,乐戚终于是起了床,推开了窗户看向外部,太阳已经接近最高点,看来时间已经不早了,只是自己仍旧有些困乏,双眼不时眨两下,口中也是哈欠连天,直到洗漱时用冷水敷面,那清凉感觉,才是完全让他完全清醒过来。

    下到客栈一楼用过普通的午饭后,乐戚并未返回客房,而是出门而去,准备在镇上兜一圈,熟悉地形的同时,顺带详细了解了解自己即将生活一段时间的罗云镇。

    ……

    眨眼间,已是到了八时,乐戚出门算起,已是走了一两个时辰,有些劳累,见前方不远处开有一茶铺,茶座上正有不少人休闲地饮茶,让得几名伙计亦是忙活得四处奔走招呼客人,想来是茶水还不错吧。

    走近上了二楼找了张靠窗的无人小茶桌坐了下去,不久,茶铺伙计带笑脸走来招呼,乐戚随意付了几十金币点了一壶略有名气且味道不错的绿茶后,便是开始回想先前关于罗云镇的见闻。

    罗云镇,靠近罗南山脉,其实也就是与琳琅山脉支脉相连的山脉,只不过隔了较远距离,又是不起眼的支脉,所以被附近居民称为了罗南山脉。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镇,纵横均是超过七八里,而其中的居民,初步估计已经达到了五六万人的规模,这样的数字,对一个城镇而言,着实不算小。若是加上附近的大小村落,或许能超过十万人。

    而在这五六万人中,至少有超过六成是来自其他地方的狩猎者以及其他职业者,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冒险者,而土生土长的原住民,只占了不到三成的比例。

    至于为何会有大量冒险者在此集聚,原因并不复杂,那便是三百年前冒险者公会在这个临山小镇设立了分会,在那之前,罗云镇只是众多临山小镇中并不起眼的存在,甚至可以说,那时候的罗云镇,可能称为罗云村会更合适一些。

    不过它是幸运的,三百年前,冒险者公会决定在这一带设立一个分会,最终选定为规模稍大的罗云村,罗云村变为了罗云镇,罗云镇成为了方圆两三百里内唯一的冒险者公会分会点。至此,罗云镇开始了它的光辉岁月,被冒险者公会发布的任务酬劳吸引而来的冒险者越来越多,而为了各种目的前来发布任务的委托者也是络绎不绝,因此,镇内的居民也是逐渐增加,房屋也越建越多,最终达到了如今这种规模。

    其实,在冒险者公会到来之前,无论是追逐利益的冒险者或是想要发布任务的委托者就已是存在,前者的到来,只是给了一个可信度较高的平台。简单来说,给活的,基本还是这一带的人,接活的,也基本还是这一带的人,只是这一切,却是因为冒险者公会的到来而接上了线。整个过程中,冒险者公会其实并没有干太多的事情,却是能够从中获得最多的收益。说起来有些奇怪,这完全是无本生利?其实

    也不然,因为它提供了最重要的因素,实力、信誉与保障。

    当然,若是有人觉得这些因素依旧是无本生利,其实也没什么不妥,不过经商一途本就如此,尤其是一些至关紧要的行业,更是如此,规模大、实力雄厚的龙头老大,自然而然便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相反,一些规模小、实力较弱的商铺字号,基本上无人问津。是前者做得比后者好很多吗?不见得,甚至有时后者的模式更为有效。那这又何解?不为何,只因为前者拥有这些行业最重要的一点因素:可信度高。

    例如存钱的,自然是选择最可信的钱庄了。一间百年千年老字号钱庄,它利息低,甚至连伙计的服务态度都是很一般。可另一间名不见经传只开了几年的小钱庄,利息要比前者高三成,服务态度也好,只是实力却不如何。怎么选?去哪存钱?基本上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为何,钱财这种重要东西,人不敢赌,求稳足已。总结起来,也就是人类天性本能追求安稳,这些重要行业,谁能提供稳定保障,谁就做得开。

    冒险者公会在黑林帝国立足数千年,名声显赫,更容易让人相信,所以它就能在罗云镇一带做开做大,仅此而已。

    回到罗云镇,冒险者公会吸引了大量人流来往,甚至于像羽荒镇等临近城镇武者,也是时常来此,因此罗云镇真正的人口密度,其实要更大。有人就有买卖消费,因此各种功能商铺由此而建,很是齐全。

    而在罗云镇,有两大家族,也就是昨日客栈伙计所说的金、叶两家,他们已经在罗云镇世代居住了三四百年,最初建立分会,他们都是出了很大力气,所以得到了分会的管理权,也是因此起家。

    其中叶家叶宅,坐落于罗云镇北区,乐戚已经看过,确实很是气派,占地至少数十亩吧。朱门大气,外立高墙,连守门的家丁都是衣着光鲜,一看就是大户人家。

    不过那金家,乐戚却是还未见着,不过想来,也是差不多吧。

    不多时,伙计用盘托着一壶茶水过来,放在了桌上,恭敬说道:“您慢用!”

    见伙计来到,乐戚开口问道:“哎,伙计,你知道金府在哪吗?”如今自己将近绕了罗云镇大半圈,却也未能看见金家的踪影,倒不如问伙计的快。

    “金府?”闻言,伙计也是一愣,随即向窗外指了指,说道:“那便是金府了!”

    顺着伙计所指方向,乐戚却才是发现了不远处敞开的大门,门楣之上,不正是写着金府两个金色大字吗!呵呵,看来自己是走得太累了,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伙计可以退下了。

    倒了一杯热茶轻轻品了品,香气淡淡芬芳,入口先是小涩,后转微甘,浓淡适中,嗯,是壶好茶。

    转身向窗外望去,只见那金家的大门敞开,此时门前,已是排起了一条长龙,在队伍的最前方,放置着一张书桌,一名老先生坐在后方提笔正在书写着什么,很是热闹。

    乐戚对此感到好奇,却也没有即刻前往,而是将一壶茶喝得有些温了,才是带着小松果下了茶楼,向着金府门前的队伍走去。

    找了位正在排队面目和善的男子开口客气问道:“朋友,你们在此排队所谓何事?”

    那人瞥了乐戚一眼,见他还算客气,便是回道:“你不知道?两日后金家大小姐金梦欣要举行比武招亲,我们在金府大门排队,自然是报名参加了!”

    “哦,是这样,多谢告知!”乐戚笑着说道。原来是这件事,如此多人排队参加,看来那金家大小姐,确实是挺招人喜欢的,也不知道长什么样。

    走到队伍前方去看了看,依旧还是那位老先生与几名家丁,并未看见大小姐的身影。有些遗憾,不过也仅仅如此。

    乐戚粗略数了数报名人数,就此刻竟已是超过了三十人,如此估算,最后参赛的人,恐怕得过千人吧!呵呵,有好戏看咯!只是这队伍中,怎么明显混入了两三个中年大叔的身影?自己似乎记得,有一点要求是规定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男子才能报名?就比如下一位报名的大叔?

    只见此人皮肤黝黑粗糙,一身壮实大肉,或许是人到中年有些发福还是怎的,有些松垮的肚腩肉连衣服都是遮挡不住,二十五岁?三十五四十五岁也差不多了吧。

    果不其然,那老先生抬头看了一眼,便是说道:“年龄大于二十五岁者,不予报名,下一个!”

    闻言,那人不羞不臊地笑道:“我就是二十五岁啊!年龄符合要求!”

    “你这副模样二十五岁,你自己信吗?”老先生抬头看着他问道,眼神带上了几分犀利。

    不过,那人依旧是一副不要脸的无赖模样说道:“我信啊!我就是二十五岁,只是人显老像而已,再说,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我超过了二十五岁吧?”

    “这么说,你是想挑事了?”老先生露出了不悦之色,语气不善地问道。

    那人却是认定年龄这种东西不可能有证据,于是继续不依不饶地争辩道:“老头,你本就无法证明我年龄超过二十五岁,凭什么不给我报名!”

    见状,乐戚都是不得不佩服此人的脸皮是真厚啊!

    “看来你是成心想在金家挑事了?”那老先生站起身开,苍老身体竟是散发出了一股不亚于月玄境的威势,干瘪老嘴微动,却是发出了中气十足的声音:“再不滚!莫怪老夫下重手!”

    这附加了玄气波动的声音,竟是令得那人向后退了两步,吓得赶紧离去。

    随后,老先生又是开口对众人说道:“别让老夫再看见这种浑水摸鱼之人,三十岁说是二十五岁还说得过去,三四十岁的也说是二十五岁,不嫌丢人吗!以后若再有这种人,绝不轻饶!”

    此话一出,有几人便匆匆逃走,显然,这些都是准备像先前那位男子一般准备浑水摸鱼的人。

第二百九十一章:偷袭?

    此时,边上不远处一个不起眼的墙角下,站立着两人,只见两人均是一身朴素书生打扮,头上带着顶书生帽,不过那白皙水嫩的脸蛋,却是有些暴露了她们女子的身份。

    其实两人很早便是来到边上看着前方的报名队伍,因此方才那无赖中年大叔完全不要脸面冒充二十五岁青年的一幕,尽数落去了两人眼中。

    对此,其中一名女子实在是气得不轻,对边上另一名女子气嘟嘟地小声骂道:“那头肥猪真不是东西!长得丑还不说,一把年纪还厚着脸皮装二十五岁,哼,也不照照镜子看他自己像二十五岁吗!”

    闻言,边上的女子也是点头认同道:“就是就是,那副模样那个年纪还色心不死,竟想来参加小姐你的比武招亲,真不是个好东西!”

    随即,她又是有些担忧地问道:“不过小姐,两日后你真的要进行比武招亲呀?”

    说起这事,被称作小姐的女子也是一脸苦恼,无奈地说道:“你以为我想呀,可这事能有什么办法,话已经说出去,所有人都知道了去。再说对玄王总得有个交代,这场比武招亲不办能行吗?”

    “我说小姐,你要不就嫁给那位杨公子得了,说起来他也不差呀,长得算英俊,天赋也很高,而且家世显赫,更重要的是,他也不算什么纨绔子弟吧,至少没拿权势来压迫我们金家。”丫鬟劝诫道,并不是受了谁教唆才说出这番话,而是她的真心话,那杨公子多好一个人,有权有势,样貌不差天赋又好,也是真心喜欢自家小姐,她实在想不明白,小姐为何不肯嫁,为了拒绝甚至不惜立下比武招亲的誓言。若换作是自己,恐怕早就嫁了。

    “嫁什么嫁!你就这么盼着你家小姐嫁吗!真是个没良心的家伙!你以为我不知道那杨公子条件不算差,可我一想到此事,就有种人生被他人操控的感觉,实在是烦得很,哎呦,反正我就是不想嫁!”小姐瞪了丫鬟一眼,没好气地说到。实际上,她倒也说不上讨厌那位杨公子,只是被这种逆反心理先入为主,心中实在是不可能生出半分喜欢之情。或许她觉得,当初那位杨公子不是让他爷爷出面而是亲自来追求,指不定结果会完全不一样。

    “不嫁不嫁!行了吧,我的大小姐!只是小可很担心你呀!比武招亲这种事,万一到时候输了,哪怕对方再丑,小姐也是要嫁的!”丫鬟小可皱着眉头忧虑地说道。

    闻言,小姐赶紧截停道:“呸呸呸!你可别咒我,好的不灵坏的灵!再说,你要相信我的实力,此次比武招亲年龄限定在二十五岁及以下,境界限定在了魂锁境及以下,本小姐堂堂魂锁境第八阶武者,魂锁境中的顶尖翘楚,连星玄境初阶都能比上一比,我怕过谁!”

    此话的确不假,金家大小姐的天才名声,可是众所周知之事,曾经以魂锁境第五阶的境界越级与达到了魂锁境第

    八阶的叶家少爷战斗,最终取得胜利,实力可见一斑。

    点了点头,小可也是认同道:“嗯,有道理。小姐在罗云镇可是出了名的修炼天才,不足二十岁境界已达魂锁境第八阶,实力也是一流,与同境界武者比武更是从未输过,这次同样不会输的!”

    不过很快,小可便是发现了一个奇怪身影,只见那人站在边上抱起手臂,肩上还蹲着一只松鼠模样的小兽,悠闲看着热闹。她感到有十分奇怪,从背影来看,此人不过二十出头,按理说也是达到了报名参加比武招亲的条件,为何不报名呢?莫非是觉得自己的实力太差吗?

    而那位小姐,也是察觉到这个人,不过她的注意点,则是主要放在了那只小兽的身上,松鼠?还有武者会养松鼠做兽宠的吗?而且是一名男性武者?武者,大多都喜欢驯养一些强大威猛的兽宠吧,因为在战斗时,它们也能提供强大战力。此人养只小不点的松鼠,有什么用?只是当作宠物而已?一个大男人,怎么养了只这么可爱的小家伙做宠物?不会是此人有想要女性化的心理问题吧?

    不过她也不太确定那是一只松鼠,便是向身旁的贴身丫鬟问道:“哎,小可,那人身上是不是站着一只小松鼠?”

    “好像是,看那小家伙的模样,似乎好可爱呀!不过松鼠这种动物,不是很警惕人类的吗?这人竟能让松鼠站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本事啊!”小可回道,对可爱的小动物,许多女孩都没有抵抗力,她心中幻想若是自己也能拥有一只这样听话的小松鼠,那该多好。

    不过,小姐却是不以为然地评论道:“一个大男人养只这般可爱的小松鼠,能有多大本事?”不过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那只小松鼠似乎有些特别,能乖巧站在那人的肩膀上,说明它很听话,是已经被驯服的,只是一些驯服的野兽,大多有些呆滞,不过这只,竟是毫不显得木讷,反而全身上下充斥着一股机灵劲。

    而此时,小松果蹲着蹲着或是有些累了竟是反过身来趴了下去,柔软小肚皮抵在肩膀平面上,面向乐戚背后方向,正巧看见了两人正看着自己。小家伙也不怕生,小眼睛也是看向两人,眨了眨,摆出一副好奇模样,还不忘“吱吱”叫唤两声,像是在冲她们打招呼。

    一时,连小姐都是一惊,她身为武者,自然看得比小可清楚,方才那小松鼠,似乎是在和自己两人打招呼?!一只小野兽,真的有这么机灵吗!

    随后,乐戚也是看得有些厌倦,毕竟那些个准备浑水摸鱼的人都是被吓跑,如此,表演者都下台了,一个单纯的报名也就没什么看头了,倒不如继续逛逛罗云镇更有趣。

    转过身,乐戚迈步离去,随即,小家伙一时被调转了个头,很快又是转过身来,继续看向前方两人。当然,这一切他自然是不会知道的,想了想,怕小家伙出来这么久

    会有些饿,便是从虚空戒中取出了一粒花生,递给了它。

    小松果看见花生,小脸上满是高兴,双爪一把抱住花生,亲昵地在乐戚脖子上蹭了蹭,随后,便是欢快地啃起了花生。不过,它剥花生壳的方式,却并非普通老鼠那般粗暴地将壳咬碎,从而吃到花生米,而是像人那般顺着两瓣花生壳中间连接部分轻轻咬开,两三下便是吃到了其中的花生米。说起来,这也是看过乐戚吃花生的手法后才学会的。

    对此,乐戚早已是见怪不怪,这小机灵可是聪明得很。不过这一幕,却是让得不远处的两人惊讶不已,一只小松鼠会撒娇卖萌已算十分难得,可这只竟然还会用人类的巧妙方法剥花生壳?!这也太机灵了吧!

    一时间,两人都是对小家伙心生喜爱,不自主地便是向着它走出几步,似乎想要近距离观察这只聪明可爱的小松鼠。

    双方行径路线出现交集,乐戚自然是注意到了侧面的两人,不过却也不太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两者接近时,小家伙显然也注意到了先前远处的两人,偏头看着两人,摇了摇尾巴。

    只是这样的萌化冲击,两个女生心中早已喜欢得不行哪里经受得住,下意识便是伸出手想要摸一摸这只小可爱。

    不过这样突如其来的动作,却是把乐戚吓了一大跳,余光察觉到侧面有两只手正在向自己袭来,以为有巨大危险,心中立马变得警惕无比,下一瞬间双腿雷玄气迅速爆发,强脚下肌肉紧绷,一个右折步便是退到了三四米,迅速拉开了双方距离。

    双眼半眯死死盯着前方,虽然从两人的动作与并未爆发出玄气波动来看,前者似乎没有太多恶意,但突然伸手偷袭,总不会有什么好事。

    只是乐戚还未开口斥责,那小姐却是被前者突然的动作吓得一惊,更重要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摸到那只小可爱!不满地开口道:“你干什么!”

    闻言,乐戚都是愣了愣,你们突然伸出手来吓我一大跳我自然是要闪躲的,到头来竟然还问我干什么?!这算不算恶人先告状?想到这里,他语气不善地回道:“两位,你们突然伸出手来偷袭于我还问我干什么?这句话,应该我问才是吧?你们想干什么?”

    “谁要偷袭你!本小…我若真要偷袭,你以为你还有机会躲闪?”被人诬陷行偷袭这种毫不光明磊落之事,小姐显然是不肯,立马犀利地回应道。

    不过身旁的小可却是附耳小声地提醒道:“小姐,方才好像真的是我们不自主地伸出了手想要摸此人肩膀上的小松鼠,才让他瞬间跳了出去。另外,好像这个人实力也很强,小可完全没看出他是在什么时候跳出去的,只觉得一眨眼便出现在了三四米之外。你即便真要突袭,也未必能成功。”

第二百九十二章:可爱的小松果

    经过小可的一番提醒,小姐也是注意到了先前的确是自己伸出了手,而且那人的反应能力与移动速度,似乎快得吓人,一瞬间便是出现在了三米之外,实力恐怕比自己弱不了多少,或许正如小可所说,哪怕自己想要突袭,还真不一定能成功。不过这时候总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吧,她小声否定道:“胡说!这么近的距离,以你家小姐的实力想要偷袭一个人,怎么可能不成功!”

    “是是是!我家小姐最厉害!”小可口不对心地说道。其实她知道小姐就是要强而已。

    “我们没想干什么呀!”小姐依旧含糊其辞地说道,不过眼光的躲闪,却是出卖了她的心虚。

    “没想干什么?会突然伸出手?”乐戚反问道。

    “伸出手来,没想干什么,就伸出手来,好像不太合理,这个,我们想干嘛来着,小可,我们先前想干什么来着?”小姐发现话语似乎有点圆不过去,于是给身旁的小可使了个颜色,示意她赶紧想个法子蒙混过关。

    “我们,想干,什么?”冷不丁这么大个锅砸到自己身上,小可也是一时语塞,不过很快便是计上心头,笑着说道:“呵呵,公子不要误会,我们只是站得太久有些劳累,所以想舒展舒展筋骨而已,正巧你在旁边经过,才惹出误会!”

    这样的话,乐戚也是觉得有些好笑,站累了却要舒展手臂筋骨,怎么,莫非两人先前是在练习倒立?!摆明就是临时瞎编乱造的话语。不过,他也是有些眼力的,两人细皮嫩肉的,又穿着一身根本不合气质的衣服,带顶帽子,摆明了就是女扮男装,恐怕是哪家的小姐丫鬟之类,又在这里出现,很有可能就是金家的大小姐。因此,他也不想与她们计较,省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事。

    好歹对方也是给出了一个说法,那自己正好借此了解此事,于是散去玄气波动,装出一副释怀的模样,说道:“哦,原来如此,那倒是我太过警觉了,呵呵,既然是一场误会,那在下便告辞了!”

    说罢,乐戚便是转身离去。

    而对方这么轻易便信了小可那破绽百出的说辞,连小姐都是感到难以置信。不过既然对方不再抓住此事不放,自己当然高兴。只是见对方带着那只机灵的小松鼠要离去,她脑海中一时冒出了一个想法,既然自己喜欢,为何不像那人买下它呢?相信只要自己给得起价格,那人应该会卖的。

    想到这里,小姐叫住了乐戚:“那位朋友,请留步!”

    对于小姐突然叫住那人,小可亦是一脸茫然,人家都已经不计较了,怎么前者又叫停了他呢?

    听见背后先前那人叫喊,乐戚停顿脚步,转过身去,左右瞧了瞧,附近似乎没有其他人,不确定地指了指自己,疑惑问道:“我?”

    “没错,是你。”小姐肯定道。

    “二位找我有事?”乐戚疑惑地问道,此刻他脸上平淡,心中却是再次变得警惕起来,果然这

    两个人有问题,先前伸手明显就是有意之举。

    小姐带着疑惑不解的丫鬟走上前来,面带微笑地说道:“呵呵,朋友不必多虑,我们只是有一事想与你商量商量。”

    乐戚继续问道:“有事商量?只是在下与二位萍水相逢,能有什么交集的事情可以商量?”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大小姐与她的丫鬟能与自己这个刚刚来到罗云镇的新人有什么事情可商量的。

    小姐看了一眼乐戚肩膀上的小松果,眼中露出几分喜爱之情,柔声问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肩膀上的那只小兽是一只小松鼠吗?”

    肩膀上的小兽,她说的是小松果?忽然间怎么会问这个,莫非此女辨认出了小家伙的特殊品种?不过心中虽想得多,脸上依旧毫无波澜,随意地点了点头,肯定道:“嗯,的确是一只小松鼠。”

    “那你能把它卖给我吗?别误会,我只是看这个小家伙很机灵可爱,想买它做宠物罢了。”小姐直接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她想买下这只小家伙当宠物。

    闻言,小可也是明白了自家小姐的用意,原来是想买下这只小松鼠,对此,她也感到高兴,毕竟她也喜欢这只小机灵。

    “就是此事?”乐戚反问道,他不曾料到此人竟是想要买下小松果,如此想来先前她们伸出手,也只是为了摸一摸自己肩膀上的小家伙吧。

    “嗯,就是想要与你商量此事。”见了对方那平淡的样子,想来这人也不是特别在意这只小松鼠,她甚至觉得此事已经成了一半,只是乐戚的下一句话,又是让她的才看见的希望落了空。

    “哦,这是我养的宠物叫小松果,不卖!”乐戚一口回绝道,虽然他十分理解小家伙对女生的杀伤力极大。但理解归理解,卖是不舍得卖的。

    听了乐戚的话语,小姐依旧不想放弃:“为什么不卖?你是担心价格问题吗?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价钱的。”

    乐戚又是平淡地回道:“这不是价格的问题,不卖就是不卖。”

    “你开个价吧,你不用担心我给不起。”小姐继续坚持道,她相信在足以让人心动的利益面前,对方一定会动摇的。

    对于此人的执着,乐戚也是笑了笑,说道:“我再说一遍,这是我的宠物,我不卖,你要是喜欢松鼠,去市场上买一只或者让人进山里捉一只不就行了。”

    小姐还是不肯放弃:“你就卖给我吧,我看别的松鼠没你这只机灵,我实在是得意这只小家伙,你放心,日后我一定好好照顾它,它跟着我一定会过得很好的。”

    “巧了,我也知道我的宠物很机灵,同时我也很喜欢这只小家伙,并且现在它跟着我也过得很好,我想它并不需要你的照顾!”随即,乐戚递给了肩膀上的小松果一枚花生,对它说道:“是吧,小松果!”

    小松果捧起花生,十分高兴地“吱吱”

    叫唤两声,便是旁若无人地剥壳吃了起来。

    小姐见这人油盐不进,又用食物诱惑小松鼠,不禁有些生气地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不通情达理,还有它只是被你的食物所诱惑,并不代表它真的喜欢跟着你!”

    说到这里,乐戚却是有些心生厌烦,心想这人怎么回事,跟她说了多少次不卖不卖,怎么她还在这没完没了的说个不停,烦不烦人。耐心被耗得七七八八,他没好气地说道:“大小姐,到底是谁不通情达理?我说了不卖你非要我卖,这就是你说的通情达理?你搞清楚了吗,这是属于我的宠物,我的宠物到底是喜欢我给的食物还是喜欢跟着我这个人,与他人没有太大关系吧?”

    听得对方叫她大小姐,金梦欣心中一惊,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大小姐?”不过想了想,又觉得这不是重点,继续说道:“怎么没关系?是属于你的宠物又怎么了?宠物也有过好日子的权利!”

    闻言,乐戚倒是觉得此人有点意思,看来她有这般作为也不是因为刁蛮任性,而是真心中意自己的小松果,于是语气也和善许多:“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我不瞎。第二个问题,不管它喜不喜欢,属于我的自然是我说了算,这就好比农场养的鸡鸭鹅,它们喜欢农场主吗?不见得吧,但卖不卖谁说了算?农场主说了算吧。”

    “你这是强词夺理!再说了,农场主一定会卖的!”大小姐不服气地争辩道。

    “嘿!我就不信了,这事我会说不明白!”乐戚也是奇了怪了,天下的大小姐都是这般没有逻辑吗!当初的冰玲珑是这样,现在这位不知哪冒出来的大小姐也是这样。

    乐戚反问道:“大小姐,我问你,你有养什么宠物吗?”

    “当然有啊,本小姐家里养了一只无比可爱的小花猫,不知被照顾得多好!”

    养了一只猫,这就好办了,乐戚直接了当说道:“好,那我要买它,你开个价吧!”

    大小姐一口否决道:“我不卖!我辛辛苦苦养大它,怎么可能卖给你!”

    “你开个价吧,我很喜欢你的猫,

    我也会照顾好它。”乐戚继续说道。

    “说了不卖就不卖,我的猫不需要你照顾!”

    “大小姐,原来你也知道这个道理啊!”

    金梦欣仔细想了想,才发现原来他在这里等着自己,其实这个道理,她自然是懂的,不过当初觉得这人穿着普通,应该会为钱财所动而将这只小松鼠卖给自己罢了,所以想着绕一绕或许此事就成了呢。不曾想,绕来绕去,竟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虽然很可惜,金梦欣也只能无奈地说道:“不卖就不卖呗,也不知道你在哪里找到这只如此机灵的松鼠,真是好运。”

    随即,她又是好奇地问道:“我方才见你在比武招亲的报名现场转了一圈又走开了,你为何不报名啊?”

第二百九十三章:鬼七

    金梦欣对此感到十分好奇,按理说此人的模样,现在看起来虽然有二三十岁,但只要把胡须刮干净,说是二十五岁想来也没人会质疑。而实力,也是有点水准,可他竟然没像那些人般前去报名,反而看了片刻后便选择离去,这是何故?虽然她也是希望报名的人太多,万一出两个特别厉害的角色,自己岂非真要嫁出去,但她依旧想知道其中的缘由。

    “不报名自然是不想报名咯。”乐戚随意答道。

    闻言,小可感到诧异,怎么会有人不想报名呢?随即,她插嘴问道:“不想报名?难道你不想去那位各方面条件都极为优秀的金家大小姐?我看呐,你是怕自己实力不够吧?”

    听了小可的话,金梦欣也是看向了对方,希望得到答案,倒不是对此人有什么意思,只是每一个女生,尤其是一些平日里被人追捧惯了的女生,都是希望得到别人肯定的。

    对此,乐戚也是看出这两人心中所想,很正常,女生总是想被人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因此,他也不打算说什么,只是顺着接道:“算是吧,我这都二三十岁了,才在不久前侥幸突破魂锁境,哪争得过别人啊!再说,那金家大小姐摆明是不想嫁,我何必凑这个热闹。”

    至于心中的实话,却是差得有些远,他明显是不想报名的,首先自己是有媳妇的人,其次,他承认这个眼前这个疑似金家大小姐的女子长得的确算绝美,但倾城美女,他自认算见过不少,自己的小姑娘自不用说,并非爱情使人盲目,而是事实如此。她虽不能修炼而少了些许灵秀气质,但仅论容貌的精致绝美,绝对称得上世间罕见。再说卡娜的天然妩媚,一举一动中不经意便会吸引男人的眼光,丝毫不比这位大小姐差。最后,还有那欣赏一眼便能让人终身难忘的绝世容颜,冰雪美人冰玲珑,更是达到了极致,乐戚甚至觉得天下之大,可亿万女子中,拥有同一种气质的,绝不可能有人能超越她。

    说起来,他乐戚在美人这方面,也是见多识广,抗诱惑能力比较惊人了。

    金梦欣听了对方的回答,还算感到满意,至少前者只是因为自身实力不济而选择放弃,而非因为自己魅力不足才不想报名,就说嘛,本小姐的魅力那是何等惊人!

    “好吧,我们也不打扰你了。另外,若是你什么改主意想要卖了这只小松鼠,记得来…来冒险者公会联系我,就说找金色月影,自然有人告知我!”金梦欣本想说去金家找我,不过想了想,那岂非告诉对方自己就是金家大小姐,不行不行,还是告诉让他去冒险者公会吧,金色月影,是她的冒险者代号,而知道金色月影便是自己的,并不太多。

    闻言,乐戚点了点头,回道:“金色月影,好的,我记住了,不过我想,金色月影小姐是不可能等到我的消息了。告辞!”

    “你的

    名字?”

    停下了脚步,乐戚想了想,既然对方未告诉自己真实名字,那自己也回个代号吧,叫什么好呢?在许多人眼中,自己早已是个死去之人,死去之人是为鬼也,那我就叫鬼戚?或者,鬼七,似乎更为简洁好记一些。想到这里,他头也不回地回道:“我叫鬼七,鬼魂的鬼,五六七的七。”

    “好,我记住你了,鬼七!”鬼七?好奇怪的名字,有人会给自己取这种不太吉利的名字代号吗?摇了摇头,这真是个看不透的怪人,名怪,人也怪。

    …………

    被无意提醒,乐戚想起了冒险者公会,现在反正闲来无事,不若去一趟,仔细瞧瞧那传闻的冒险者公会到底长什么样。

    根本不需要找人询问,冒险者公会作为罗云镇的顶梁柱,必然设立中心地带,而绕了罗云镇走了大半圈的乐戚,自然知道中心区域在哪个方位。

    约莫走了有半刻钟,乐戚发现周围的人流密度逐渐开始增大,最终,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便是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建筑高度超过三十米,或许是镇中最高建筑,而顶部中央,耸立着一个超过十米的塔状突起,塔顶部,有一巨大刀剑十字交叉碰撞金属立体模型,显然,那便是冒险者公会的专属会标。通过建筑外墙轮廓估计,其长宽或许要超过一里,据此,内部面积之广阔可想而知。

    第一层楼外沿,有上层楼板骑跨而出形成的宽度超过十米的沿廊,延伸而出的楼板由粗壮的红色金属柱体支撑,显得格外坚固,而从那柱子的高度来看,这一层的高度,或许就有五六米之高。

    走进观察,第一层外墙几乎有一半位置都是大开的门框,门框间距约莫五米,而门框之间的坚固金属墙壁约莫是一半的宽度,仔细看一眼那,便会发现那似乎正是左右两扇重叠在一起的厚重门板。

    左钻右拐地终于绕进了公会大厅之内,乐戚发现它的内部依旧如此拥挤。此时已经接近九时,到了饭点的时刻,可这里,却仍是人山人海,哪怕是面积超过一平方里,都是难以容纳这可能超过万人的冒险者。

    乐戚并未着急四处寻找,而是左右看了看,想要寻找指导手册或是地图之类的东西,果不其然,抬头瞥了一眼,便是看见了一副巨大指示图,根据图示,那颗显著的红点位置便是自己所在位置,前方及右边,是灵药区,左边,是护卫区,再往右,则是团队区,团队区靠自己这边的一小块区域,便是今天的目的地,冒险者注册服务区。同时,指示图上还标注了十几个进入第二层的楼梯口所在方位,同时在边上有炼药、锻器区,远途任务区,其他任务区等标注,显然是在告诉冒险者在第二层有些什么功能区。

    看着各功能区的名字,乐戚大概也能猜到它们大概会发

    布什么任务。灵药区,基本就是各种灵药的需求任务吧。护卫应该是保护之类的任务。但想来也没必要在此处瞎猜,前往注册区一问,便什么都清楚了。

    向着指示图标识的注册区方向,乐戚便是在人群中左右闪避着迂回前进,所幸,冒险者公会的指示设计十分到位,在天花板处,吊挂着前往各处的指示牌,跟着指示向前走,不多时便是看见了“冒险者注册服务区”几个红色大字。

    走进区域内,虽说指示图上所占比例并不大,只是真正进入到内部,一眼看去,也是着实不小,约莫有数十个圆环型注册服务点,圆环是半人多高半径一米宽一尺的平整规则石台,正好便于书写。每个服务点内,站有三名年轻侍女,正在忙碌服务着外部有需要帮助的冒险者。

    找了一处不太多人的服务点,等待片刻后,便是轮到了乐戚。

    侍女面带微笑,热情问道:“您好,冒险者大人!有什么能帮到您的?”

    “是这样的,我想注册成为冒险者,请问需要做些什么?”乐戚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注册成为冒险者。

    闻言,侍女点了点头,随即从柜台暗格中取出一份表格递给了乐戚,轻声说道:“好的,请您先在这份注册表上填写上相应信息。”

    接过表格,乐戚大致看了看,其实这份注册表内容很简单,无非是姓名,冒险者代号,性别,境界,常住城镇等,并且关于境界这一栏,只是按等级模糊分项选择,即如大玄者境、魂锁境、星玄境等等,而姓名一栏,估计也是可以随意乱填,毕竟,谁又知道你真正姓名是什么。

    想了想,乐戚觉得自己还是不用真名的好,因此,便是在姓名与冒险者代号一栏中均是填写了相同的两个字“鬼七”。至于其他信息,则是按实填写。随即,便是将表格回递给了侍女。

    接过表格,侍女看了一眼,自然也是看见了表格上姓名与冒险者代号上的名字一致且很是奇怪,十有**是用的假名,不过,这些事其实都是允许的,因为很多冒险者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名。而其实说到底,冒险者公会也不需要这些信息,无论是假名还是重名,都无伤大雅,因为最后完成注册的冒险者,都会获得一个独有的编号,而这个编号,才是冒险者在冒险者公会内部的唯一代号。

    就比如先是有人来注册冒险者代号叫张三,后又有人来注册冒险者代号也叫张三,对于这一点,冒险者公会是允许发生的,因为他们虽然代号相同,但最终获得的冒险者编号是不同的,因此两人的冒险信息并不会因此混淆。当然,对于一些实力强大的冒险者,冒险者公会为表示尊敬,因此他们的冒险者代号是唯一的,不允许其他人使用。

    因此,乐戚能用鬼七之名,说明冒险者公会没有哪一位强者代号为鬼七。

第二百九十四章:冒险者指南

    侍女看了一眼注册表上境界一栏,此人选择的是魂锁境,开口确认到:“您在境界一栏选择的是魂锁境是吗?”

    乐戚点头肯定道:“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侍女摇了摇头,微笑道:“并没有问题,那么现在离注册完成只差最后一步,我们需要确认您的实力。”

    “我是需要释放出玄气吗?”乐戚问道。

    “并不需要的。”随即,侍女从柜台后拿出了一块淡蓝色圆润水晶,递给了乐戚,继续说道:“这是一块测玄晶,您只需向其中以一定速率注入玄气,若玄气输送速率达到了魂锁境水平,它便会发光,只要检测到微弱光芒,就算确认成功。”

    接过测玄晶,乐戚稍稍观察,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估计也就和测试灵魂所用的测灵晶原理差不多吧,加了些能感应玄气发光的物质在水晶内。

    调动体内玄气向手中的测玄晶传输而去,慢慢增加玄气输出量,几个呼吸间,便是令得水晶球发出淡淡蓝光,而见其发光,乐戚也是停止了输送,很快的,水晶球停止发光。

    而时刻注视着测玄晶的侍女,自然也是看见了蓝光,点了点头,收好测玄晶后,又是从柜台后取出了一块小型铜色金属牌,按照上面的编号在另一张表格上抄写了一遍,随后又是将先前表格上的重要信息抄写了一遍,做完这些,将表格调转方向后与金属牌一同递给乐戚,解释道:“这块令牌是您的冒险者认证令牌,另外请您对照令牌编号检查一下表格内容是否有错,最后,请您在表格下方确认码上填写上一串不少于四个数字的认证码。若是日后您的令牌丢失的情况,可以通过报冒险者代号加姓名并核对认证码后,便可重新您的冒险者身份。”

    听了侍女的解释,乐戚倒是觉得冒险者公会不愧是遍布全帝国的大组织,方方面面的考虑都是十分到位,连日后冒险者令牌可能丢失这种事都是提前想好对策。

    其实这里,乐戚的认知也是有些局限了,实际上,冒险者公会并不止遍布全黑林帝国,而是遍布了整个人类世界。只不过冒险者公会不像虚阁那般由唯一势力掌控,冒险者公会则是掌握在各大帝国手中,虽然不一定掌握在皇室手中,但或者至少是帝国内本土势力手中。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功能巨大且实力不容小觑的庞大势力不被他国利用,威胁帝国的稳定存在。当然,各国之间的冒险者公会,在名义上也是玄虚大陆冒险者公会的分会,两者存在不少关联,经常会发布一些跨国的重大任务。

    仔细检查一番后,乐戚又是在验证码上填上了一串好记的数字,随后将表格回传,侍女收好后,便是递给了乐戚一本薄薄的折叠型小册子,只见封面印着五个字“冒险者指南”。

    拿着指南,乐戚告辞一声后找了个人较少的区域坐了下来,将手中的指南小册子翻开,而肩膀上的小家伙,也是好事地探头看去。

    乐戚大致翻看一遍,大概了解了它的编写结构,指南前一两页主要介绍了冒险者公会的各种历史与取得的辉煌成就数据,大概就是些自夸的威水事了,至于目的,应该是想让人产生敬畏之心吧。

    快速一眼扫过,便是来到第二部分,主要讲解冒险者规则。指南上说到,冒险者有等级之分,像自己这般才完成注册的冒险者,称为认证冒险者,这是最低级的冒险者,或者只能说,此时只是一只脚跨过了成为冒险者的大门。

    认证冒险者可以接受一些较为简单低级的任务,指南上具体写的是不高于二星任务,而成功完成两个任务后,便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冒险者,称为初级冒险者,同时能够获得初级冒险者证明。

    冒险者每次完成一次任务,除去能获得相应报酬外,还能获得相应的冒险者贡献值与积分,数值视任务级别与难度而定。其中的积分,能够用于换取各类物品与发布任务,也允许买卖,简单说起来就相当于一种在冒险者公会内可以流通的货币。而贡献者,却是逐渐累积的不可交易值,它的作用是用于提升冒险者的等级,当冒险者的贡献值达到一定数量时,便能前来冒险者公会申请晋升下一级别。

    初级冒险者之上,是中级冒险者,之后是高级冒险者,然后是特级冒险者,最后,则是冒险者之王。而前四个等级,每一级都划分为三个阶段,称为一二三星,比如一星初级冒险者,三星特级冒险者等等。只有最后一个阶段,似乎没有这种说法,冒险者之王就是冒险者之王,不过想来那应该是一种称号之类的吧。

    那不同级别的冒险者称号有何区别?仅仅只是好听而已?当然,荣誉肯定是一个作用,不提冒险者之王,只说特级冒险者,也是一件值得吹嘘之事。同时,不同级别冒险者能够接受的最高级别任务也是不同,例如初级冒险者只能接受三星以下难度的任务,中级冒险者则是提升至最高五星,那么能够获得的报酬收入,自然也随之提升。

    另外,不同级别的冒险者证明在冒险者公会开设的商铺中消费能享受不同折扣。最后,成为中级冒险者后,只要每月完成一定数量的任务,还能获得冒险者公会的额外奖励,具体奖励视级别与贡献值而定。这些最低任务数量随着级别的上升反而逐渐下降,但额外奖励力度却是在逐渐增大,到了冒险者之王后,哪怕不用干活,也能获得不菲收入。

    这自然不是冒险者公会善心大发在做亏本买卖,相反,这正是它经营的高明之处。级别越好干的越少,收入却越高,这便给了冒险者们一个巨大动力,他们便会努力完成任务,冒险者公会完成任务的能力自然得到提升,办事效率也是得到提高,自然而然的,冒险者公会便更加得到世人肯定,大家会委托更多的任务,自然而然,冒险者收入提高,冒险者公会的收入也随之提高,委托人的需求也能及时被满足,显然这是一件多赢的事情。

    同时供奉着许多冒险者之王,哪怕他们完成任务而为冒险者公会带来的价值或许还不足每月的奖励,但前者的名声却是十分值钱的,因为他们代表了整个冒险者公会接受任务难度的上限所在,有他们在,那么绝大多数任务,就是可能完成之事,只要委托人出得起高价。仅凭这一点,便带给了冒险者公会巨大收益。

    冒险者公会的运营模式,说起来与琳琅宗的宗们贡献值有些相似,不过规模却是要更大。也算不得什么巧合,只是因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简单

    而已。

    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各种需求,需要有衣服穿,需要食物吃,需要有地方住,武者需要各种武器,各种丹药,但毫无疑问,这些东西,大自然都不能直接给予我们,哪怕是山林中结的可口野果,至少也需要有人去采摘。怎么办?只能自己动手做,但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如此全能,衣服鞋子或许可以自己动手缝制,饭菜或许也能自己生活烹饪,但锻造武器,炼制丹药等许多事情,是要讲天赋的,一个人很难学会所有的事情,哪怕他是个绝世天才。可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自己学不会或者不想干的需求,怎么办?

    很简单,交换呗,张三不会砍柴,李四不会做饭,那张三便给李四做饭换取后者劈的柴,那两人不就都有饭吃了。至此,人与人便联系了起来,社会也因此诞生。

    不过很显然,砍柴总是要比做一顿饭累,日子久了,砍柴的李四也不傻啊,凭什么你个老张头干得比我少,却能和我得到一样的东西?这不公平!于是,李四要求自己劈一天柴的一半得换张三做好几顿饭,否则就不分给他柴了。此对,张三也没办法,做几顿饭就几顿饭呗。可张三也是人呐,得顿顿吃饭,只是张三一天给的柴不够做饭啊,怎么办?不要紧,这不还有其他砍柴的王五、吴六、周七嘛,给他们做饭换柴不就行了。

    这样,劳动价值的最初观念便出现了。人们日子也在逐渐变好,一天,张三偶然间发现赵寡妇做的鞋子好看,也耐穿,他就想要给后者做饭换一双鞋穿,可不料人家赵寡妇会做饭,想用做饭换来的木柴换吧,她还是不需要,这就比较尴尬了,最终张三终于是绕了一大圈,先用做饭换来的木柴给罗八换了些蔬菜,又用蔬菜与金九换了铁器,后用铁器换了罗十的兽皮,最终,才是用兽皮换了赵寡妇做的鞋子。

    虽然最终还是换到了鞋子,可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的张三感觉很麻烦啊,实际结果还不就是自己用做饭的劳动价值换了赵寡妇做的鞋子。久而久之,李四、王五等人也觉得是这回事,那既然如此,我们何不用具体的东西定义出劳动价值呢?

    由此,衡量价值的货币由此而生。当然,最初的货币,乃至是今天玄虚大陆通用的货币,多是本身便具有相当价值的东西。至此,换取东西也演变为了买卖,货币被赋予了超越本身价值的附加价值。

    玄虚大陆货币的出现如此,琳琅宗的贡献值如此,冒险者公会的运营模式同样如此,三者之所以类似,因为这些事的本质,都是相同的,那便是人类的需求与劳动供给在起作用。甚至我们可以将冒险者公会看作是一个小型社会,一个联合需求与供给的平台。

    当然,这与世界 通用货币又有所区别,那便是世界 通用货币规则由整个玄虚大陆的人一同制定,没有谁从中获利,或者说所有人都从中获取相同的利益,但冒险者公会的货币,或者说劳动价值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冒险者公会单方面制定的,那么很显然,获利最多的,自然就是冒险者公会了,同理,琳琅宗的贡献值体系中获利最多的,必然是琳琅宗本身。

    需求与供给,就是这个世界做作的本质之一。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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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都城介绍:
亡灵之都,科技之城。
合理合逻辑,尽量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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