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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师日记全文阅读

作者:流浪小刀     阴阳师日记txt下载     阴阳师日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设局

    尸油,顾名思义,尸体所产生的一种特殊液体,味道不好闻并且剧毒,一般情况下每具尸体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尸油,只不过想要产生尸油需要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或者此人生前较为肥胖,但老魏的尸体被赶尸一脉所操控,又用特殊尸油锤炼过,其产生的尸油不但毒性堪比鹤顶红,而且……

    老乞丐看到老魏的手掌发生变化,墨绿色的指甲盖逐渐增长,足有五六厘米,老魏弯着腰指甲刚好能够碰触到地面,老魏僵硬的脸庞出现一点变化,他居然在笑,咧开嘴,露出常年吸引染黄的牙齿。

    指甲虽然细长,但很锋利,会让我们想到漫威电影里面的金刚狼,或许没有金刚狼坚硬,但……足够恶心。

    是的,你没听错,十个墨绿色指甲盖油漆漆的,不停地滴落墨色液体,液体滴落在地面上冒气白眼,空气中散发着堪比榴莲的臭味。

    滴答,滴答的落地声犹如催命沙漏,老乞丐注意到,这具尸体还在变化,看样子赶尸一脉为了阻止他真是煞费苦心了。

    老乞丐冷冷一笑,脚跟一抬化作一道残月先发制人,老魏十指一抬,像机关枪那样哒哒哒射出一滴滴墨绿色液体,老魏低沉吼叫着,双目赤红,浑身肌肉在发生剧烈的变化。

    如果说之前的老魏是瘦弱麻杆的话,那么现在就是巨人金刚,浑身上下都给人强烈震撼力,牙齿闪着寒芒尖锐有力,老魏伸出一只手,挡下了老乞丐的一击。

    老乞丐冷哼一声,转过身一阵连环踢,均被老魏挡下来,身上一点伤都没有,这不由得让老乞丐眯起眼睛,这怕已经不是第一段炼体了吧。

    果然,老魏十指紧扣,长长的指甲出人意料的刺入眉心,大量的墨绿色尸油流入脑内,头上冒着白雾,一块块皮肤掉落,露出里面血淋淋的肉块。

    嘴唇裂开,鲜血不停滴落,与尸油混在一起,有一股奇异的味道飘散在空其中,老乞丐是行走多年的老江湖了,自然不会在这栽跟头,封闭五绝,无论你有千般变化,吾怡然不惧。

    沾染尸油的符咒开始自主燃烧起来,很快燃烧殆尽符灰没有落下来,老魏伸出带有尸斑的舌头将其吞入肚子里,接着抽出插入额头中的十指,眉心伤口愈合很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老魏的额头上多了一道像鱼尾纹的文字闪烁着黑芒,本来膨胀的身躯恢复过来,就连尸油都不在滴落,脸颊颜色圆润有光泽,嘴唇红的妖艳,指甲恢复到正常大小。

    这一番变化看似变弱了,但给老乞丐的危险更甚了,可以这么说,就是高手和庸人之间的差别,老乞丐知晓,如果不认真战斗的话,搞不好今天晚上会交代在这里。

    更何况还有两个纸人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幕后纸人知道他比较难对付,采用围而攻之的策略,把他的后路全部封死,让他没办法去抽出身前去帮手,也不知道许小子那里怎么样了。

    ……

    许十营靠在李若水的胸口上缓缓闭上双眼,李若水还在唱着民谣《南山南》,完全没有察觉到正上空林嫣然的身影。

    “奴家,本不想过多的制造杀戮,怪就怪你生为极阴之体吧!”

    林嫣然还是那个林嫣然,只不过眉目显得妩媚了许多,动了动手指,不知从哪召唤出来两个纸人,其中一个纸人手里拿着银针,以雷霆之势攻向许十营。

    李若水察觉到不对劲,停下歌声抬头一看,脸色一变,抱着许十营弯腰低头小跑着,林嫣然微微一笑,手指一抬,另外一个纸人从背后,抓住许十营的腿部不放。

    李若水用脚去拆,却发现虽然是纸人,胳膊却硬如铁块,震得她脚底板生疼,眼看着另外一只纸人袭来,她灵机一动,想到了个办法。

    牛仔褂里掏出打火机,既然是纸做的,那么肯定怕火,当李若水掏出打火机的那一刻,她看到纸人眸中的惧意,嘴角微微上扬。然而还没等她有所动作,另外一只纸人打在她的胸口,力道之大使得她一口热血喷出。

    后背上浮现一个暗青色的手掌印,李若水只觉得心脏跳跃速度加快了,血液流淌的速度也加快不少,只觉得头昏眼花,常年接触形形色色的奇士,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被鬼打重了身体。

    李若水瘫倒在地剧烈喘着气,一只手紧紧抱住许十营,不让另外一个纸人将他拉走,一只手紧握打火机,这将是她唯一获胜的法宝。

    一拉一扯中,许十营幽幽醒来,头部感受着李若水胸前的温暖,他的眼神依旧无神无光,醒来只是身体的本能,但他的意识却还在思维小黑屋里挣扎着。

    李若水是女人,女人的力气总归是有限的,要同时应对两个纸人,活命概率并不高,而且她注意到林嫣然是这两个纸人的掌控者,这也让她恨得咬牙切齿;“老娘就知道,胸大的女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林嫣然可不会在意这些口角之争,指挥着纸人尽快把两人拿下,趁你病要你命,李若水已经受伤,体力大不如以前,纸人最大的优势在于不会累。

    李若水实在是被这两个纸人搞得焦头烂额,憋了一肚子火,一直忍耐不是她的性格,咬咬牙咬破手指挤出一滴血,她的血液跟其它人有一丝不同,红色之中夹杂着一丝淡金色。

    她扭头看向紧紧拽住许十营脚跟不放的纸人,随手一甩,血液粘在纸人身上的那一刻,纸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整个身子开始燃起熊熊大火,眨眼睛的功夫成了灰烬。

    林嫣然大惊,没想到眼前瘦弱的小姑娘的血液拥有如此威力,她也是个狠角色,指挥着剩下的纸人偷袭李若水,李若水怀里抱着许十营呢,躲避起来不是很方便,于是她选择硬抗下这一击。

    “噗!”

    一口热血喷出,李若水脸色苍白了许多,只不过她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只见那个偷袭她的纸人不小心沾染到了一丝血液,真的只是一丝而已,纸人居然跟之前一样燃起大火化作灰烬。

    李若水喷血的那一刻,许十营眸中再一次亮了,手指开始有了动静,食指动了动,正在抱着他的李若水察觉到动静,看到李若水有醒来的迹象,擦了擦嘴角血迹高兴道:“我就知道,老娘相中的男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倒下了呢。”

    许十营渐渐有了神智,抬头第一眼看到李若水嘴角未擦拭干净的血迹,心里某个地方一软,轻声道:“对不起,让你受伤了!”

    “嗨,老娘……嘶……”

    李若水本想在许十营面前强装镇定,奈何结结实实挨了两掌的她,稍微一动,浑身都在痛,心脏跳跃速度更快了,如果说之前速度是一百八,现在怎么着也得两百四了。

    而且头特别晕,李若水眼睛一闭身子往后一扬向后倒去,许十营连忙抱住,看到林嫣然还在,知道现在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

    “我想你现在应该不是林嫣然吧?你是谁?”许十营将李若水身体平摊放好,站起身来,静静地看向造成这一切的凶手,怒火腾腾往上升。

    “我就是林嫣然,只不过,我现在在为某个大人做事罢了,虽然我很想跟小帅哥你来一场美丽的邂逅或者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奴家身不由己,请小帅哥见谅!”

    林嫣然话是笑眯眯地说出来的,让人看起来没有丝毫恶意,她掏出一根黑色的笛子,朝许十营抛了个媚眼;“小帅哥,在梦中要记得奴家哦~”

    许十营听到这话,警惕心大增,天眼今日已经用过了,手里头现如今能派得上用场的,只有那只木枪了。

    木枪紧握在手,心里多少踏实一些,使用木枪需要大量的血液,精血是最好的弹药,他需要想办法借机积攒更多的鲜血。

    黑色笛子放在嘴边,林嫣然吹响笛子,悦耳动听的笛声传来,许十营本能察觉到一丝不妙,连忙捂住耳朵,却发觉根本没用,笛声仿佛能够穿越听觉传入灵魂当中,许十营听得直头晕。

    许十营咬牙坚持不让自己晕倒,身后还有李若水,一旦他晕倒了,他俩人都得完蛋。

    王森已经解决掉其中一个纸人,碰巧看到许十营晕头转向的模样,大吼道:“坚持住,森哥马上来救你!”

    话音落地,扔出一张符射向林嫣然,林嫣然灵巧的躲避开来,躲避过程中,笛声并没有断开,曲子节奏或低沉或高昂或柔情似水,笛声直达灵魂。

    许十营再也坚持不住,半跪在地上,护着身后的李若水,闭上了眼睛。

    见到许十营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林嫣然脸上露出笑意,曲子继续吹,没有停下,时不时夹杂着奇怪的音节,王森指挥着符咒让她不能安心吹奏。

    林嫣然对此毫不在意,只要许十营陷入沉睡,她的术法也就完成了,继续吹笛子只不过是确定他是否真的陷入沉睡罢了。一具开了天眼的身体,那位应该会给她什么样的丰厚奖励呢?

    她越想越开心,看到许十营半天没了反应,一直保持着单膝下跪的姿势,就知道已经陷入沉睡了,瞥了一眼穷追不舍的王森,笑道:“第三世梦已开,任凭小帅哥再有本事,都无可能醒来,你们还是为他准备一场盛大的葬礼吧,奴家我,就先撤了。”

    林嫣然收起笛子,朝王森招招手,麻溜离去,王森在对付纸人中已经消耗了太多了体力,想要追上林嫣然几乎不可能,望着她的背影,王森不死心的射出一张张符咒,或许威力不大,但总能吓唬吓唬那该死的娘们,利用自家兄弟的善意,真是该杀!

    别让他再见到,否则定要将她飞灰湮灭,王森眸中闪过一丝阴狠!

第三十二章:白蛆阻路

    一枚枚符咒射出,林嫣然逃得很快,一个都没射中,气得王森直骂娘,这只鬼没什么能力,逃命倒是挺快的。

    王森看着半跪在地上的许十营叹了口气,起身想要将其扶起来扛回去,谁料任凭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许十营的身体纹丝不动。

    转眼看到许十营身后的李若水,王森叹了口气道;“行吧,我先救大姐头,我会把她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相信我。”

    绕过许十营,蹲着身子抱起李若水,看向许十营正欲开口说话,脚底下不知何时出现一条条粉白色的蛆,每一个都有他小拇指那般身材,在蛆界里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扛把子。

    一只两只吃的那么壮,他还可以理解,一大群都那么魁梧雄壮有震慑力,这让王森怀疑,这玩意是不是他王森的符咒还未到到达,林嫣然早已逃之夭夭,连个背影都没给他,气得他只想骂娘。瞅见李若水和许十营俩人的状况,当务之急先把这两人保护起来。

    这些畜生全他娘的变异了,吃什么玩意了都?

    现在生活条件这般美好吗?连这玩意都能长得白白胖胖的,王森忍不住想要掏掏裤裆,想想这是在外面不太合适,抬脚甩掉爬上鞋面的一只蛆。

    他突然感到脚面有点疼,一看,被白蛆爬过的地方破了一个小洞,一口白色唾液不小心滴入鞋中,脚面就好像被虫蛰了一下似的。

    白蛆拥有不怕死的精神,而且数量居多,放眼望去入眼比比皆是,少说也有几千只吧!

    几千只白蛆,唾液还有强力的腐蚀性,虽说没有其它的攻击性,王森用脚解决掉离他最近的一只,脚下满是恶心的脓液,这该死的东西以腐肉为食,急巴巴地都往他这来,目标铁定是许十营和李若水。

    拥有腐蚀性唾液的白蛆,加上占绝对优势的数量,即使是王森都感到棘手,脚下脓液无味,他闻不到,不代表白蛆们闻不到。

    白蛆如大军压境般缓缓袭来,王森抱着李若水想要后退,但考虑到许十营还在这里,只好硬着头皮,一点点的解决离他近的白蛆。

    这一举动反而激起白蛆们的凶性,王森抱着李若水不停地闪躲,甩掉妄图接近他的白蛆,尽管他这里白蛆多如牛毛。无论怎么驱赶,怎么砍杀都无法让白蛆们退去,但是许十营身旁却无一只白蛆靠近。

    白蛆们像似有意识地在避开许十营,这让王森来了主意,他缓缓往后退,与许十营背靠着背,他神奇地发现,白蛆们居然停了下来,唧唧的叫着,好似在犹豫。

    “娘地,这群畜生没完没了了,搞得劳资鞋子全是白色脓液,也不知道能不能洗的掉。”王森天不怕地不怕,却最不擅长对付虫子,尤其是这种带有攻击性的,最关键的是数量还多。

    “兄弟,这次你救了哥一命,赶紧醒来,否则咱俩就都得丧命在这群畜生嘴里,劳资还年轻,可不想这样悲惨的死去,那悲惨的世界又不是咱写的。”

    王森拿起夹在耳朵上的烟,火机点燃,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肺部火辣辣的让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不知何时一只胆大包天的白蛆,冒着生命危险弓着身子慢慢爬行,属于同伴的味道在召唤着它,最主要的是,已经好久没吃到新鲜的腐肉了。

    按照前段时间网络流行语来讲,这是标准的吃货,王森拿烟头轻轻点了白蛆,一股刺鼻的液体喷洒出来差点弄他一脸,这只勇敢的白蛆逝去,倒是给了他灵感。

    动物都怕火,他知道这附近一代有一个荒废的加油站,里面说不定还有残留的油渣没有用,即使白蛆再多,不过是一把火的事。

    打定主意后,王森弹飞烟头,抱起李若水一跃而起,哪只身后跟了一群白蛆,它们没有能力跳跃,想了个办法,接竹竿,一只只白蛆往上落,哪只躯体太弱柔软,只不过接了四五个,便倒塌了。

    王森朝白蛆竖起中指,他的修行有限,还做不到可以飞行的程度,他想了个办法,脚下贴了两张飞行符,符咒是从裤裆里掏出来的。

    他有个习惯,只要是觉得重要的东西,都会放入裤裆里,这样就不怕别人抢走了,即使现在有了乾坤袋这样的宝物,他还是习惯性的把东西放裤裆里。

    要是许十营知道,解气丹曾经被他放入裤裆里暖了一段时间,不知道会怎么想。

    ……

    林嫣然说是逃之夭夭,其实是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那位的要求是得到这具身体宝藏,怎么可能弃之而逃呢。

    她躲在一座高大六十厘米的石碑后面,她本身就是魂魄,无形之体,只要她想多,想找到她很难。

    林嫣然此时掏出笛子,想了想换了首曲子,这首曲子很特殊,人类是听不到声音的,能听到声音的只有动物们,那些打算放弃的白蛆们,听到笛声开始不安分的躁动起来。

    一只只白蛆叫着,离得近些可以看到白蛆身上毛孔微张,细软的毛发竖立起来,两肋骨比其它部位增大了几分,紧接着从肋骨处长出一对白色透明的翅膀。

    半空中的王森注意到这一幕脸上,满是惊讶之色;“我去,这群家伙吃激素了吗?咋突然长出翅膀来了!”

    有了翅膀的白蛆,自然不会放过伤害同伴的王森,嗅着味道扑闪着翅膀向王森飞去。

    笛声还在继续,白蛆的进化还未结束,不知不觉中身子骨比之刚才整整大了一倍,王森默念咒语加快速度,白蛆穷追不舍,不光如此,唾液喷射距离也在增加。

    就在刚才,王森袖口不小心中弹,袖口腐蚀的很快,在即将伤及到皮肤之前,他当机立断短时间内腾出一只手撕下袖口扔掉。

    白蛆进化速度很快,刚开始只有寥寥几只变异的白蛆起飞,逐渐地成群结队越来越多,一窝蜂地飞起来,嘴里喷着唾液,王森在空中行动不便,又抱着一个人,身上不知中了多少彩弹。

    上衣早已被腐蚀完,只剩下一件红色肚兜,风一吹凉飕飕的,王森不敢停留拼命地往加油站赶去,嘴里骂骂咧咧道:“娘希匹的,等到了加油站,非得一把火将你们这群混蛋烧个干净才行。

    老乞丐自然注意到王森这边发生的状况,很想去帮忙,尤其是许十营周身被白蛆围住,许十营又陷入沉睡中没有还手的能力十分危险。

    但老魏却越打越强,越战越勇,再加上他是尸体,不畏疼痛,怎么打都会站起来,除非能把他的头拧下来,否则是没法让他停止行动的。

    老乞丐双手合十,手指朝下立起成一个特殊的姿势,双目一凝,手掌松开,伸出一根手指头,带有莫明的气质,刺中老魏腹部,一下刺穿血流不止。

    老魏眉头都未皱一下,想扣住老乞丐的脖颈,老乞丐哪能如其所愿,胳膊翻转四两拨千斤,脚下发力,老魏半跪在地。

    趁你病要你命,老乞丐双手抱住老魏头部,用力一凝,老魏头颅落地,鲜血撒满一地,正欲赶去支援许十营,不料两个纸人再次挡住他的去路。

    老乞丐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对于没完没了的阻拦已经没了耐心,五根手指冒气黑色火焰,两个纸人一拳一个。

    这下再也没了阻拦障碍,老乞丐朝许十营飞去,许十营是他的徒弟,也是阴阳师一脉留下的根,决不能发生意外。

    白蛆大军分两拨,一波空袭王森,一波打算吃掉许十营,尽管不情不愿,但笛声的命令使它们无法抗拒。

    白蛆派出侦察兵试探着,许十营虽然陷入沉睡,但身上散发着令人恐惧的气息,感受到白蛆的动机,第三只眼睛浮现,张开一丝缝隙,那只白蛆吓得头也不回的脱离群体躲在不远处石头后面,嗅了嗅,四下张望,总觉得这里好像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存在。

    隐藏在黑暗中的林嫣然,脸上厌恶丝毫不掩饰,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女生都讨厌虫子,尤其是白蛆还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想想都让人反胃。

    但白蛆是自己召唤出来的,有着特殊的作用,只要托够一定的时间,极阴之体的许十营便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而她也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之。

    白蛆嗅了半天没有发觉异常之处,静静地躲在石头后面,这时一道黑影一闪而过,速度快若闪电,白蛆捕捉到一点蛛丝马迹向前一喷,扑了一个空。

    扭头时,看到一双红色的眼睛,两颗高大的门牙,闪着寒芒,白蛆浑身都在发抖。

    一只庞然大物毫无征兆的凭空出现在它面前,一滴滴晶莹的液体落下,黑影张大嘴巴,一口下去,白蛆已被它吞进肚里。

    黑影砸吧砸吧着嘴巴,味道挺不错的,看到前方不远处还有很多,眼睛一亮,悄悄地前行。

    这一幕被林嫣然瞧见了,只是她并没有当回事,不过是一只畜生罢了,能翻起多大的风浪来。

    老乞丐急速赶来,手一挥,便有一只只白蛆死去,可是白蛆太多了,而且不知什么时候,白蛆繁殖了一批,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不少。

    有了翅膀的白蛆可不是任人捏的柿子,或许力量不大,但胜在人多,白蛆们渐渐有了组织性,瞄准老乞丐喷射唾液,使其无法靠近许十营。

    林嫣然脸上露出笑容,再次吹起笛子,这次的声音悦耳动听,所有人都能听得到,听到的人们放下手里的工作纷纷闭上双眼,嘴角上扬。

    在梦中,所有的梦想都实现了,老乞丐脸色微变,先一步封闭五觉,让整个城市都陷入梦境,这恐怕已经不是百年恶鬼的力量了。

    到底是谁在暗中操控这一切,好大的代价!

第三十三章:爷爷

    “这里是哪里?”

    许十营的前方是一抹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抬起脚不敢向前走去,生怕前方是一条大河波浪宽。

    有人说黑夜过后便是白天,许十营等了好大一会儿,没有出现丝毫的光亮,这让他觉得有些熟悉,仿佛在哪经历过见过这样的场景。

    他想起来了!

    去地下黑市那一次,他和王森一起回来的路上,中了那什么梦境,难道他又再一次不小心的着了道?

    可是这一次让他觉得奇怪,一般来说进入梦境不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吗?

    都会在梦境中根据每个人的心里需求,做着一个又一个各式各样的梦境,他记得第一次着此道时,来到的是一处桃花源地,那么这次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呢?

    许十营定了定神,往前走,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坚定自己的心。

    随着他往前走去,天空浮现一颗颗星星,照亮了整个黑暗,许十营注意到现在他所在的位置则是一条人行街道,碰巧还是个红绿灯路口。

    现在是红灯,道路两旁的行人等待着,扣手机刷微博的,脚踩滑板听歌的酷炫年轻人,搂搂抱抱的年轻情侣,接孙子孙女放学的老奶奶。

    许十营发现自己站在路的正中央,这可不行,马上就要变绿了,他前脚刚动,红绿灯就淘气地变换了颜色,来来往往的行人把他围在中间,奇怪的是,他并未感觉到拥挤,行人们是从他身体上穿越过去的。

    在行人眼中,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而且这个马路口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许十营带着疑惑的心情,穿过马路顺着心里的方向走去,拐了两次弯脚处停下来。

    向前方望去,这里是片小区,小区里的房子都是自己盖的,都有一个院子,离得近些能够听到狗叫声,看到这片小区,许十营心里多多少少有些眉目。

    但脚下却像生了根似的,无法向前一步,此时此刻心里无比的纠结,那里有他最重要的人,马上就可以见到,他既激动又害怕。

    “爷爷,是你吗……”

    他都快忘记有多少年没有见到爷爷了,在他三四岁的时候,爷爷就不在了,只记得爷爷对他很好,一有好东西,就给他留着,还说这孩子必成大器。

    他最喜欢跟爷爷,有次去爷爷家,爷爷不在,许十营问爸爸,爸爸告诉他爷爷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旅行去了。

    那时候小,不懂得爸爸口中的旅行是什么意思,只觉得说,爷爷偏心出去玩还不带他一起,等爷爷回来一定拔他的胡子。

    直到长大懂事以后,他才明白,爷爷去了天国,那天他跪在爷爷的坟前哭了好久,没能见到爷爷的最后一面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这一晃都十几年过去了。

    许十营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也许这次见到爷爷能圆了他一个心愿,向爷爷说声对不起,那时候没少惹爷爷生气。

    打定主意后,许十营数了数路口,数到第七个路口径直走过去,拐了进去,路口两旁的路灯本来是不亮的,当他走过去的时候,路灯亮起泛黄的灯光,照亮整个路口。

    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往后一拐,第二户人家就是爷爷家,爷爷家的房子只有九十平方,但有一个小院,远远望去感觉跟别墅似的。

    屋里的灯还在亮着,爷爷和奶奶还没睡,许十营站在大门前不敢进,他想见,却又怕见。

    他在门前犹犹豫豫的,左边走来一位满头银发老奶奶抱着大概只有三岁半左右留着平头,嘴里吸着奶嘴的男孩走来,一边走一边唱着歌谣,时不时朝男孩做个鬼脸。

    许十营眼睛瞬间通红,张了张嘴喊了一声;“奶奶!”

    喊完他才想起,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旁观者,只能看却碰不到摸不到,果然奶奶抱着小男孩推门进屋,啪嗒一声把门关上。

    许十营失落的低着头跟着走了进去,入眼看到院子里全是他记忆中的东西,墙上挂着晒干的带鱼和人造肉,左边用红色砖头堆起的小台阶上摆放着紫罗兰之类的植物。

    地面上到处都是年幼时的他所玩的玩具,旋转木马,拨浪鼓,木质枪支,还有用粉笔盒装的铜子弹壳,掉落地上的几个壳子,里面灌满了蜡烛油。

    当时是想着做一个不一样的蜡烛来着,反正那时候好奇心重,什么事都想琢磨琢磨。

    屋里的门打开,小男孩推门走出来,拾起地上的铜子弹壳抱着进屋,嘴里嚷嚷着:“爷爷,我要一架飞机,快给我做嘛!”

    “好好好,爷爷写完这一点,就给乖孙你制作一个漂漂亮亮的大飞机怎么样?”

    “不行,我现在就要!”

    “可是……”

    “我……现在……就要!!!”

    小男孩几乎是吼出来的,声音分贝很高,门外的许十营都听得直皱眉头。

    “好好好,乖孙子别气,爷爷马上就给你做!”

    许十营走屋里,看到小男孩爬在书房里,嘟着嘴瞪大眼睛,望着穿着军绿色服装,腰有些驼背的老人,大有你不妥协,我就捣乱的意思。

    老人放下手中的毛笔,小心翼翼地把只写了一半的信纸放入中间的抽屉里,看着小男孩并没有生气,反而笑容满面蹲下身子,捏了捏小男孩圆嫩的脸庞。

    小男孩挣扎摆脱掉某位老人的魔掌,毫不客气地递出手里的铜子弹壳气鼓鼓道:“我现在就要飞机,隔壁家的长安那死胖子都有,我也要有,而且要比他的飞机更好更大气死他。”

    “乖孙放心,爷爷的手艺还不了解吗?爷爷一出马,顶他俩!”老人尽管略微有些驼背,但说话声音浑厚,一点都不像七十七岁的一个老人。

    老人接过小男孩手里的铜子弹壳犯了愁,一来里面好多壳子被小男孩灌了许多蜡油,而来,这一盒子弹壳不足以制作一架飞机,甚至就连制作一只翅膀都不够。

    想要制作一架飞机,需要更多的弹壳,可和平年代里上哪去找这些玩意,一时间犯了愁,老人特别后悔,为啥一时冲动,答应下来。

    这不是自己挖坑,自己往里跳嘛,想火想骂人,可是看到小男孩童真的眼睛,心软了下来,想了想笑着说道:“十营,爷爷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探险怎么样?”

    男孩都对冒险的话题有着浓郁的兴趣,这就侧面印证了一句话,男人大多数时间聊的是冒险故事,女人大多数时间聊的金银珠宝和如何征服男人。

    “去哪?”小男孩瞳孔中冒着炽热的小火苗。

    “乖孙去了就知道了!”老人披上军皮大衣神秘一笑。

    一老一小走出家门,朝西边后山奔去,许十营默默跟在其后,可能怨当时年纪小记不住事,在他现有的记忆力,并没有发生过这件事,这让他很好奇,俩人去后山干什么。

    老实说,上学后他也曾多次去后山玩耍,并未发现那里有什么东西,要是有,他早就发现了。

    他实在是对俩人去后山干些什么着实好奇,跟在一老一小身后探个究竟。

    后山离家并不是很远,大概也就是一两里地的距离,老人牵着小男孩的手左拐右拐来到后山,说是山其实就是个小土堆,目测了下也就六十厘米左右。

    老人来到后山小土堆前却没有一丝不尊敬,弯腰九十度,鞠躬三次,同时也让身边的小男孩照做,小男孩不想,老人瞪着眼睛,小男孩头一次见好脾气的爷爷发火,努努嘴只好不情不愿的照做。

    鞠躬完,老人拉着小男孩来到一颗槐树前停下来,抽出别在腰间的斧子,让小男孩离得远一点,开始发力砍树。

    槐树不大,只有成人大腿那般粗壮,看起来还算很轻松,没用多久的功夫,槐树砍断开来,老人从断裂处拾起一枚血玉,摸起来让你有种血液在手中流动的光滑感。

    老人手握血玉,想了想蹲下身子笑着对小男孩道:“十营,看爷爷找到了什么?”

    小男孩看到爷爷手中的血玉,眼睛亮了,他虽然不知道这枚血玉的价值,但小孩子的喜好告诉他,这枚血玉很漂亮。

    血玉身上没有多余的花纹,平平淡淡的,只有两三厘米大小,小男孩争着抢着要爷爷手里的这块血玉:“给我,爷爷快给我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啊,好漂亮呢!”

    ”这是血玉,是一个高人送给爷爷的,可以称之为保命符。“

    老人顿了顿继续道:“乖孙,爷爷可以把血玉给你,但你要答应爷爷一件事情,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枚血玉戴在身上,不要弄丢了,这对爷爷来说,对你来说同样重要。

    你现在太小,还不懂得这枚血玉的价值,等到你长大了,就会知晓血玉的价值不是金钱可以比较的。“

    “知道啦,真??拢 ?/p>

    小男孩一把夺过爷爷手中的血玉,握在手里不停地把玩着,有了新玩具的他,不再去想制作弹壳飞机玩具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无法进入

    老人脸上闪过一丝宠溺,在老人眼里无论小男孩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看着小男孩把玩着手里的血玉玩的很开心,老人欣慰地笑了,看着眼前被自己劈开的树木。

    老人趁小男孩不注意地时候用腰间小刀割破手指,在断裂处滴了十几滴鲜血,树木往外流出白色脓液,很洁白无瑕的那种。

    不动声色地做完这一切,老人拉着小男孩前往后山深处走去,既然许下了制作弹壳飞机的承诺,就要做到,这是身为抗战老人的承诺。

    许十营站在他们不远处,看到老人之前滴血那一幕,眯起了眼,左手伸向脖颈紧握,他对这块血玉有一个模糊的印象。

    印象中他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什么事,把这块血玉弄丢了,为此哭了好久。

    老人带着小男孩去后山深处,许十营觉得越来越不可思议,他去后山的次数不下于五十次,除了中心土堆子和后来种植绿化的小树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而且既然那个小男孩是他本人,跟着老人一起去过后山深处,那为什么他对此一点印象都没有。

    许十营越想越觉得疑点重重,这场梦是他内心的写照,还是故意改变了一些结局?

    老人和小男孩的背景渐行渐远,为了不至于跟丢,许十营赶紧跟了上去,奔波的途中,身后响起沙拉拉的声响,他回头一看,断裂的树正在自动愈合着。

    至使树木主要因数,则是流出来的白色脓体,但许十营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老人在走的时候,可没有去把断裂的树抬起摆放好,而是树像似有了意识,借助大自然以力借力的法则,老人砍断的那半截树巧不巧的倒在另一颗树的枝条分叉中间。

    途中有鸟路过停歇起飞时,半截树弹起来,在神秘的白色脓液下,渐渐愈合着。

    白色脓液的味道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鸟类前来啄两下,品尝着白色脓液的味道。凡是品尝的鸟类,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有得羽毛不停脱落,有的两只小脚丫变大,像大象的脚掌似的。

    ……

    “乖孙,你呆在原地等着,爷爷去找个趁手的工具,只要把这东西给挖开了,那么给乖孙制作多少弹壳飞机都可以。“

    老人安慰小男孩几句,小男孩自从有了血玉以后,对弹壳飞机的兴趣不是很大了,难得地没有闹人,而是轻轻哦了一声。

    既然爷爷不让他帮忙,那便找个干净的地坐下来玩着手里的血玉,血玉看似平淡无奇,却有一种奇异地魔力吸引着他,让他时时刻刻都想攥着血玉。

    正如爷爷说的那样,没准血玉还真是个宝物,小小年纪的他,耳需目染之下,也模糊的知晓玉石之类的东西很值钱。奶奶说;大城市里的千金小姐公子哥身上都带着已显示身份尊贵。

    小男孩开心地把玩着研究者,老人则小心地把军皮大衣找个还算干净的地面平坦放下,不知从哪讨来了洛阳铲之类的工具,虽然锈迹斑斑的,老人试了试还可以用。

    老人面前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坟墓,外围用一块块红砖垒起来,咋一看还有些喜庆色彩。

    墓前有一根荒废许久的蜡烛,老人蹲着身子点燃蜡烛,抽着两块钱一盒的散烟,歉意道:“不好意思,老朽厚着脸皮再一次来了,想从你那讨点铜弹壳给我乖孙做一架飞机玩具,你放心,里面的其它陪葬品,老朽一点都不会拿。

    还请行个方面,如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实在是迫不得已了!“

    老人说完把烟插在土里拜了拜,墓碑上写着无名氏几个字,这还是当年抗战时期老人为其立的。

    点燃的蜡烛烛火突然摇摆不定起来,老人皱起眉头,四周安静地跟闹鬼似的,哪来的凤?

    烛火一直摇摆不定,有点邪乎!

    老人冷冷一笑,作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他不会相信莫须有的东西,而且,即使墓主人不同意,他也要下去走一趟,因为在老人看来,人死既入轮回。

    更何况,因为某些原因,才有了这么一个宝贵孙子,任何事情都没有他孙子来的重要,为了孙子他不介意犯一些禁忌,哪怕他也曾经生活那个封闭的年代,对挖墓这样的事情是要下地狱的。

    他何时怕过?抗战的那些年里,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战争,身上弹孔伤痕无数,许多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有次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听不过来了,最后却还是挺了过来。

    他自己的命,他清楚,阎王都不敢收他的命,更何况是莫须有的东西,要是被那些老战友知道自己相信那些缥缈的玩意,还不被嘲笑死。

    老人撸起袖子拿起洛阳铲,绕道后面找到上次无意间闯进来的入口,周围满是堪比人高的杂草,这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手里洛阳铲一铲下去,杂草们便被清理的七七八八。

    只是,当他下铲子的时候,前面的蜡烛突然熄灭,摸金校尉一直流传着一句话,蜡烛灭,鬼莫惊!

    无神论者的老人自然不会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更何况倔脾气的他,是一定会完成自己的承诺,他这个人把承诺看得比他自己的命都重要,也正因此,那批老战友里他的人缘是最好的。

    许十营一直紧跟着老人,老人没有看到前面发生的事情,他可是一清二楚的看到了,红砖外头留着血水,大凶之兆!

    你见过哪个坟墓,突然往外溢出血水的,而且老人说过以前曾经进去过一次,说明,这个墓有些年头了。

    许十营跑到老人跟前想提醒他有危险,这才想起自己是个局外人,无论他作什么,老人都听不到看不到。一路上他尝试过接触东西,均无法办到。

    他现在很惆怅,明知道可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却没法通知,抬头看到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攥着血玉头枕着石头睡着了。

    许十营见到小时候的自己都想抽他,真不知道爷爷为啥对他那么好,完全是个没心没肺主。

    除掉入口处的杂草,老人掀开石板,露出下面的阶梯,许十营感到很惊讶,这座墓从外观上来看,并不是很大,说白了就是普通人家修建的规模大小。

    按照他的理解就是在土堆的基础上磊了一层红砖罢了,连墓碑都是爷爷亲手立的,墓主人能高贵到哪去?

    但是,能在地下修有楼梯,必定是达官贵人显赫家族的后代才有这样的物力财力修建这样的东西。

    他想着跟老人一起探个究竟,他现在对墓主人的身份有着十足的好奇心,他想知道爷爷跟墓主人有什么渊源,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有座墓。

    而且墓里居然还有铜弹壳这样的东西,那么说明墓主人死的年代并不久远,甚至有可能是抗战时期爷爷所认识的战友之类的人吧。

    他也只能这也推断猜测,想要知道真相还是要去墓里亲自看一看,探一探究竟,是否如他猜测的那样。

    许十营正在推断猜测中,老人已经踏进地下楼梯,他跟上前想要下去,发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阻止他,尝试了几次,无论如何他都无法进入墓中。

    这不由得让他怀疑,既然他是在梦中,梦中一切地方大可以去,之前一切都很顺畅,为何唯独这座墓他进不去,是制造这个梦境的主人在阻止他吗?

    既然进不去,只好在旁边安心等待,小男孩睡得很甜,可能梦到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脸上露出笑容,偶尔会听到他喊爷爷。

    许十营心里总算得到一丝安慰,知道想着爷爷,还不算特别混蛋,还算有救。

    只不过一想到这小男孩就是自己,他就无比蛋疼,他小时候真有那么夸张吗?

    没让许十营等多久,老人很快从墓里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推铜弹壳,各式各样的弹壳都有,闲时没事时喜欢看军事报刊的他看到老人怀里的弹壳,依稀可以分别出几个较为熟悉的武器。

    其它的不认识,老人几乎是爬上来的,除了身上有点脏,并没有受到任何危险,许十营不由得松了口气,只要平安无事就好。

    这次收获很大,怀里的弹壳足有上万都不止,别说制作一架飞机,就是在制作两架都用不完。当然老人也遵守他的承诺,没有动墓里一丝一毫陪葬品,承诺跟他的生命一样重要。

    出来后把石板重新封好,没有刻意地盖上杂草,抬头看到睡着的乖孙子,开心地笑了。

    回去的时候,老人背着熟睡的小男孩,用衣服包裹着塞进军皮大衣里紧紧抱着,一路前行回家去。

    家门口,奶奶早已等候多时,看到老人忍不住想要唠叨几句,看到身后的小男孩,奶奶止住了,瞪着老人警告他,再有下一次非得跪拖衣板不可。

    许十营望着眼前温馨的一幕不由得眼睛湿润了,他又多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温馨和感动,在酒吧工作的这小半年里,遭到社会上的各种奇葩事,一件件地去操心解决。

    酒吧付出了他很多心血,因为他认为老板对他很好,他很知足,想报恩,想一直留在这里工作下去。

    结果到头来,他不过是活在梦中,酒吧里的生活一切都是假的,那里只是一片废墟,荒芜的废墟。

第三十五章:神秘的槐树

    梦之所以称之为梦,是因为梦中场景不固定,天南地北均可去,却又互不相连,整个就是一场无厘头电影的片花。

    许十营还在原地,场景却变了了,繁星点点的黑夜换成了阳光明媚的中午,一位胡子发白穿着中山装的老人,躺在太师椅上听着收音机里报道的军事新闻心情彭拜。

    “好,太好了,就该揍他们那群不要脸的混蛋,当年可没少趁机欺负我们,真是大快人心,大快人心呐!”

    “你呀,都这么大年纪了,嚷嚷那么大声干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把你怎么了呢。”

    大门推开,走进来的是留有一头漂亮银发的奶奶,手里挎着菜篮子,里面装着刚买回来的蔬菜,看着老人老神在在的躺在椅子上听着收音机,都七八十岁的糟老头子了,还像小年轻那样,羞不羞!

    “你懂什么?这叫与时俱进,现在的年轻人跟他们说点忆苦思甜的话题,不但听不懂还嫌你??拢?俨涣私饬私庑挛牛?认麓嗡镒永矗?岜荒切∽酉悠?摹!?/p>

    说到孙子,老人脸挂满了幸福的笑容,就连积攒多年的鱼尾纹加老人纹都消减不少,阳光照射下,老人的脸上能够很清晰地注意到泛黄的斑点,鼻子下面有一颗特别显眼的黑痣。

    我们常说嘴角边的黑痣是美人痣,可要是美人痣太大的话,单从形象上来说,不但不美,还代表着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故。

    可以说,这颗痣是一个报警信号,老人鼻子下面的那颗黑痣大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多多少少影响呼吸,老人每一次喘气都特别明显。

    尽管遭受病魔的无情侵犯,却从老人脸上看不出任何痛苦的神色,老人脸上更多的是坦然。

    即使是身为老人的老伴,都没有流露出担忧之色,只是看着听收音机的老人撇撇嘴,也不知道上次是谁跟小朋友吵架,说人家不懂的忆苦思甜,最后搞得人家好长时间没来了。

    “哎,赶紧过来帮忙,老大他们一家一会儿就过来,咱们的孙子十营等会儿也来,我得去做菜,一个人忙不过来。”老伴挎着菜篮子朝老人唠叨了几句,便匆匆去厨房做饭去了。

    “十营也来?”老人瞳孔突然一亮,瞬间有了火力,就连平时准会怼的收音机里卖药广告都不在意了,他都觉得可以继续负重三十公里训练了。

    老人从椅子上起来,原地来回转悠,嘴里嘀咕着该准备那些稀奇玩具才能引起孙子的注意,俩人才能和好。

    许十营像一个过客一样看着老人在原地打转,眼眶瞬间湿润了,这个场景他无比熟悉,就是今天过后,爷爷去世了!

    他很想让老人看看长大后的自己,鼻子下面的那颗黑痣,其实是一个肿瘤,在当时那个年代,国内医疗水平还达不到世界先进水平,很多癌症技术还不完善,药物库没有那么多的抗癌药,导致许多癌症病人无药可医。

    黑色素瘤,听起来挺有文艺范的名字,但对身体的伤害无法用言语来表达,老人完全是凭借着一股精气神在支撑着,其实他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意外。

    一想到这里,许十营就特别后悔,当年为什么那么不懂事,非要气爷爷,哪怕编个瞎话骗爷爷呢,不然也不会在那天过后,导致爷爷不幸离世,真要追究其原因,他的因素占据很大程度。

    老人一拍手,想到了,前两年有个老战友来看他时,送了他一首军舰模型,据说这是国内最新的航母军舰,军舰威力巨大,可对敌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在老人的熏陶下,小男孩也特别喜欢军事模型,家里摆放着许多都是老人亲自制作送给他的玩具模型,如果把这首惟妙惟肖的航母军舰模型送给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老人想到和好后的温馨场面,不自觉地嘴角上扬,哼着军营歌曲,心情很愉悦。

    回到书房,翻箱倒柜寻找军舰航母模型,许十营没有跟着老人去书房,他四下走走转转,多年以后,这里成了一片废墟,紧接着盖起高楼大厦,即使他想追忆都没了追忆的地方。

    自爷爷去世以后,过了三个月的时间,奶奶也跟着一起离去了,她说爷爷身体不好,她要去照顾他,省得整天邋里邋遢的,吃饭还不准时不注意。

    那时候他年纪小,完全不懂得伤心为何物,即使是两位老人出殡的时候,他也没有觉得有一丝不对,只是事后觉得爷爷朝他发火有些莫名其妙,他下定决心要老长时间不再搭理他,又或者扒光他仅剩的那几根白胡子?

    他在犹豫这两个方案,哪个更好一点,最终想来想去,决定扒光仅剩的几根白胡子,让他下意识抚摸胡子的时候想到没了胡子,就会想到他。

    直到很多年以后,许十营在某个夜晚,狠狠扇了自己好几巴掌,直到那个时候才知道,没了,就是没了。

    许十营四下转悠感慨着,无意间走出门外去看看风景,他注意到门口种植着一颗树,一颗槐树,个头很小,还没有他胳膊出呢,看样子这棵树种植时间并不长。

    槐树在民间有着不好的名声,他们认为种植槐树是不吉利的,也是不好的兆头,因为槐树有着鬼魂之名,是种植在墓地,镇守阴间的树木。

    不管槐树有着怎样的传说和名头,老人是个军人,对神鬼那一套从来是不屑的,那都是哄小孩玩的东西,劳资觉得好看,他就值得被种在这里,劳资觉得他不好看,就算它长得跟花似的,摆在面前看都不看他一眼。

    虽然不知道爷爷为什么会在门口种植一颗槐树,许十营瞅着这棵树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为了能够看得仔细一点,他往前走了走,一个不稳,屁股坐在地上。

    许十营瞪大双眼,他知道在哪见过这棵树了,就是上一次发现女尸的那里,他可是对大发神威的槐树精怪记忆犹新呐,要不是林嫣然救了他一命,说不得现在已经交代在这里了。

    眼前的这棵树看起来还是一颗小幼苗,还未成长起来,完全找不到当时那种可怕的感觉。

    他连连后退,身子撞到门边上晃荡一声,在屋里翻箱倒柜寻找模型的老人,还以为是老大他们一家到了,连忙跑出去迎接。

    许十营也顾不上想他为什么突然可以接触到这个世界上的事物,看到老人连忙找个地方躲起来,他藏到一家门口石狮子身后蹲下身子,以免被老人发现。

    老人冲出来,四下寻找老大他们一家人的身影,外面根本没有人影,他还以为已经提前到了呢,脸上流露出一丝落寞。

    这时老人兜里电话响起,老人看是老大打来的,接通后,电话那头告诉他,已经快到家了,这边遇上堵车了,不然刚才就到家了,让老人莫着急,大约十五分钟左右就到家。

    老人脸上的落寞早已不见,要不是为了注意形象,他早就高兴的要跳起来,连忙奔向厨房像家里最高领导回报消息。

    躲在石狮子身后的许十营松了一口气,还好没被发现,奇了怪了,他不是在这个世界中是处于特殊的存在,可以看,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更别说去碰触物品了。

    自从他碰触到槐树之后,他身上的隐藏功能就消失不见,现在可以碰触到任何事物,刚才试验了一下,无论什么都可碰触到。

    那颗槐树有古怪,正想着槐树有什么奇异特征,他感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好像在拽他裤腿。

    这是一只白色的狮子狗,身材不高不大,看起来蠢萌可爱,不知何时来到他身后,没有叫嚷,就是一直在紧紧拉扯裤腿,似乎把他当成了新奇的玩具。

    许十营撵它,他正躲着呢,没工夫逗狗狗玩,起料狮子狗哪会放过他,见玩具有了动静,先是连连后退,最后却是狂叫起来。

    狗叫声最麻烦,它会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力,本来他躲得好好的,现在全被打乱,一会儿小男孩他们就要到了,他决不能被人发现,否则事情就大条了。

    许十营追赶狮子狗,往里头跑去,他如果没记错的话,那里有个乡间小路,可以绕道爷爷家后墙,而后墙处有好几根爬墙虎,他可以踩上几根砖头,借助爬墙虎藏在院子里。

    狗叫声虽然引起周围邻居的注意,不过也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干自己的活,打麻将的打麻将,织毛衣的织毛衣。

    就在许十营追赶狮子狗奔跑的时候,一个身穿西装打领带,留着平头,左边脸上有一道伤疤的中年男人推门走进院子。

    老人见到中年男子神色一肃,伸出手想要敬礼,被中年男人阻止,俩人进入书房交谈着。

    “十营的身体怎么样了?”

    “目前还算比较稳定,没有浮现不良的反应,总得来说,应该算是暂时压制住了病情。

    中年男子看着老人书房里的摆设饶有兴趣,随手拿起一架铜子弹壳制作而成的飞机,虽然上面的胶水痕迹很明显,但中年男人却兴致大增。

    “自己做的?”

    “十营那孩子喜欢,我就做给他了,这是我第一次做的成品,不是很好看拿不出手,又不舍得扔,就自己留着,存在我书房里。”老人腼腆笑道。

    “能送我吗?”

    “啊!”

第三十六章:槐树下的黑影

    老人感到很惊讶,没想到眼前这位大人物,会喜欢这架劣质手工工艺品。既然开口要,老人肯定不会拒绝他的要求。

    “啊,首……老板,你既然喜欢,尽管拿去!”老人爽朗道。

    “放心,我不会白拿你的东西,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中年男子看起来真的很喜欢手里的那架飞机,一直把玩个不停。

    “先听坏得吧!”老人想了想道。

    “坏消息就是,我们发现了能救治你孙子病情的药,但是那里有很强的守卫,以我们现在的实力,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或许有一丝可能性才能搞到手。“

    中年人放下手里的飞机模型,看着老人继续道:”你老也知道,我们组正在初始阶段,很多东西都不完善,再加上那些老家伙,并不相信一些奇异的东西,搞得我们组很被动,开展工作进度很慢,招手到的特殊人才极少。

    对我们来说,这些人才都是宝贝疙瘩,损失哪一个对我来说都是很心疼。更何况要排除众多非议参与活动,救治你的孙子,从国家未来角度考虑,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很愿意参与进去,即使丢掉我这条命不要都行,毕竟我这命也是当年你救的,如今再还给你也没什么。“

    中年男人说到这里停住了,直勾勾地看着老人。

    “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老人一点都不意外,示意中年人需要他做什么,在救孙子性命这件事上,他丝毫不犹豫,哪怕可能会搭上自己的姓名。

    “你是我的前辈,在您老参加抗战那会儿,我还在尿裤子呢,不敢劳烦你老,只不过,组建设一直得不到上面的支持和认可,令我很头疼。”

    中年人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翻了两页,继续道:“上面有几位大人物,是前辈您的战友,我想如果你能美言两句,相信我们会减少许多麻烦。”

    老人皱了皱眉头,在沉思这件事的难度性,中年人也不去打扰,静静地看着手中那本《一剑长安》,看到有趣处,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着。

    “好,我可以去试试,至于能不能成功就不是我能把控的了,尽管我们是战友,但他们要从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如果你一定要我说成这件事,那请恕我无能为力。”老人想了想道。

    “没关系,只要我们尽力了,结果并不很重要。外围那些国家,都有他们的特殊机构,如果我们没有的话,势必会吃亏。”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一步先,步步先,一步晚,步步晚呐。

    “你说这些我都懂,只是每一项的事业开端都不容易,慢慢来,我相信,老板你一定会成功的。”老人给中年男人打着气。

    “不说这个了,说说好消息,费力九牛二虎之力,那个地方被我们找到了,而且我还带来了,可以暂时压制病情的药物,短时间内可以有效的控制病情。“

    “真的?”老人惊喜道。

    “是药三分毒,虽然可以压制并且,但会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那就是服用此药会失去一部分记忆,这里的记忆是随机的,根据当时情绪而定。

    情绪越浓烈,那个时候失去记忆的可能性就会越大,但只要还活着,就有一切可能性把记忆给找回来。“

    放下手里的书籍,中年男子兜里掏出一个精巧的蓝色药盒,轻轻放在桌上,之后拿起桌上的飞机模型,笑着道:“东西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接下来便不打扰你跟家人团聚了,我还有任务,就先走了。”

    中年男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除了老人,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来的,怎么离开的,如果不是桌子上那架飞机模型不见了,都不会没人注意到这里曾经有人来过。

    老人颤巍巍地拿起蓝色药盒,突然听到门外一声声熟悉的喊叫声,老人连忙装入兜里,笑着走出去:“臭小子,怎么现在才来,劳资都快等得急死了,快来陪我下两盘。”

    许十营赶跑了狮子狗,绕着小路辗转反侧来到院子后面,七八十年代的房子上面都垒着玻璃碎片,这是最早的防盗措施,虽然简陋却很有效果,稍有不慎就会割伤手掌。

    只不过,许十营是谁?会被这点小事难倒吗?

    显然不可能!

    三下五除二拔掉墙上玻璃碎片,许十营翻进院子里,脚步落地时有点响,幸亏爷爷没有养个小狗小猫啥的,否则他铁定露馅。

    院子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为了知晓他失去的记忆里都发生了什么事,他得在不被人发现之前,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找个机会听到些什么,他有预感,这一次梦境,会有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甚至运气好的话,就连幕后主人的身份都能知晓一二,梦境制造者既然让他来着,必定是有目的的,他倒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耳朵一动,听到前院热热闹闹的声音,许十营猜测是父亲母亲他们回来了,对于父母自从长大以后,因为工作关系俩人见面的时间很少,俩人都是考古学家,每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进行,挖!挖!挖!

    前些年比较有名的考古话题,说是找到了曹操的墓,其中参与的考古学家中就有他的父母,父母真正忙碌起来,大概也就是爷爷奶奶不在了以后吧。

    父子连心,他能察觉到,父亲的工作忙碌是因为什么,很多时候不说,不是因为不懂,而正因为懂所以才不说。

    为此,许十营从未责怪过父母工作忙碌,更多的是感激和感恩,至少他没为生活发过愁。

    四处寻觅,一个腌菜用的大水缸吸引住了他的注意,许十营眼睛一亮,连忙躲了进去,临了不忘记盖上盖子,为了避免自己吧自己给憋死,故意给自己留出一点缝隙,一来可以呼吸,二来还可以观察外面的情况。

    从缝隙中看到,老人拉着一男子坐下来下象棋,比上一次见到个头较为长高的小男孩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院子里热闹非凡,有说有笑的很温馨,许十营躲在缸里露出羡慕神色,大门敞开着,许十营瞥到一道黑影在门前一闪而过,好像在门前那颗槐树前停了了几秒钟,而黑影扭过头似乎察觉到许十营的存在,咧开嘴笑了笑,紧接着离开这里。

    许十营有心去追,但现在已经躲在缸里,没法再出去追查,那样会暴露出他的存在,虽然不知道一旦暴露会发生什么,但许十营尽量避免糟糕的事情发生。

    门外的黑影像似与他杠上了,神色挑衅想要故意激怒许十营出来,许十营哪会这么简单就上了当,自然不会像小孩子一样脑子一热就出去的。

    黑影来到槐树背后,好似与槐树合二为一,许十营注意到,黑影在槐树上面放置了什么,离得太远看不太清楚,依稀可以看到像一个黑匣子。

    许十营看到黑影不知用什么办法,把黑匣子塞进槐树中,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仿佛黑匣子本就与槐树融为一体了。

    “别出声,听好!”

    许十营正在观察,黑影的一举一动,门口种下槐树本就觉得异常,还往槐树里塞进黑匣子让他觉得可疑。

    突然听到有人在他耳边说话,他抬头想要掀开盖子看看到底是谁,但被人用力按住盖子无法看到其面容。

    “那颗槐树被人下了咒,从今天开始,它会有意识的吸取鲜血,从而变得越来越强大,而槐树自古以来便被誉为邪恶的存在,如果不加以制止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有弊也有利,这玩意吸食大量血液以后,会在体内产生血玉,而血玉却对某些拥有特殊血脉的人是大补之物。

    即使是修行之人,拥有血玉也会在短时间内功力大增,是个不可多得的宝物。

    “你要想办法,取到那枚黑匣子,然后交给我,否则,我不但杀了你,还会杀了你至亲之人,别想着反抗,我知道你是谁,如果你乖乖听话,没准结局会改变也说不定哦~”

    许十营躯体大震,这个人是谁?为何对他了如指掌,说实话,他自认为来到这里除了他就剩制造梦境的幕后黑手,只是从开始到现在都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难道你是……”

    许十营猜测这个人就是让他来这里的黑手,可是这里本就是他制造出来的梦境,即使结局改变了又如何?

    他才不会轻易地被人胁迫,许十营奋力挣脱,奈何无论如何用力都无法掀开盖子分毫。

    神秘人力气很大,他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都没用,许十营无奈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爷爷为什么会有一块血玉吗?而且还把这块血玉送给了你,并让你一定放好,这块血玉很重要。可是你却因为玩耍弄丢了血玉,你爷爷气急,本来还有三个月的寿命,活活被你给气死了。

    你就不想知道,你爷爷为什么特别在乎这枚血玉吗?还有那枚槐树的来历,即使爷爷再是无神论者,把一颗煞风景的槐树种在家门口,是怎么看都不怎么美观吧?“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许十营平静道。

    “等你拿到黑匣子,自然会告诉你,记住日落之前,一定要拿到,否则,你爷爷一家子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谁也不能保证哦~”

第三十七章:三世梦可怕的地方

    神秘人走了之后,许十营还躲在咸菜缸里不敢出来,他看到小男孩拿着彩色的小皮球在院子里踢来踢去,而离他的距离只有一两米,唯恐小男孩发现他,躲在缸里一点点声音都不敢发出,生怕俩人撞见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总不能告诉小男孩,嘿,我是未来的你,过来找你玩,给你当玩伴来,欢迎不?

    那会被人当做神经病给逮住,然后一顿乱棍打死,神秘黑衣人的话,还在脑海里余音绕梁,日落之前找到黑匣子,他相信这是梦境,但这个梦境给他的感觉却很奇怪,如果真的是一个梦境的话,为什么神秘人会那么笃定我一定会为他寻找黑匣子呢?

    是表示眼前的场景不见得是梦,而是真实的?

    王森将白蛆大军引到废弃加油站,他四处翻看了下,这里还留着半壶可以燃烧的油,这座加油站废弃的很久了,还能保存下来半壶油不得不说他很幸运,眼前白蛆大军黑压压一片朝他扑来,大有不吞掉他身上血肉不罢休的趋势。

    王森可不是许十营那样的战斗菜鸟,作为一个经历风雨的风水师,当然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符咒师,师傅所教授的技能里,就属符咒学的最好。

    一张金钟防护罩符咒随着古老而神秘的语言施展而出,一座如山般大的金钟浮现,在王森的指挥下笼罩着整个加油站。

    先用防护罩拖住这群混蛋的步伐争取时间,那半壶油并不够用,他需要找到更多的可燃物,希望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掉它们,同时他也需要喘口气,为了能够摆脱白蛆大军和林嫣然暗中使坏,脑细胞不知死的多少。

    体力更是消耗殆尽,再继续奔波下去,王森就觉得他可以去见一见传说中的上帝他老人家了。

    金色大钟的防御力极其强大, 白蛆大军数量何其多,一口一个吐沫都能把人淹死,但用在大钟上面毫无反应,就像蚊子嚷嚷着要击败大象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金色大钟的时间有限,只有短短十五分钟,一旦时间一旦,白蛆大军就会毫不留情地将他给吃掉。

    王森注意白蛆大军逐渐进化完全,几乎每一只白蛆身后都长有一双翅膀,而更为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它们在吞吃自己的同类来让自己变得更为强大。

    找到几件破旧扔掉的工作服,还有废弃轮胎等燃烧物,七七八八找了不下十件物品,都是他觉得可以持续燃烧物品,每一件物品上都被他浇上油,拖到废弃油箱将其团团包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每减少一秒钟大钟的防御力便会弱上一分,白蛆的唾液有很强的腐蚀性, 已经有几个地方出现裂痕,相信只要拿出滴水穿石的精神,眼前的大钟不再是阻碍。

    每吞噬一条白蛆,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直到出现一条足有六十厘米长的白蛆出现,这群白蛆大军才停止吞噬行动。

    而他们接下来的动作也令王森意外,下意识地眯起了眼,只见幸存的白蛆们往后退了退,然后拱起身子朝那只中间最大的白蛆鞠躬磕头。

    俯首称臣!

    这是王森脑海里第一时间出现的词,那只最大的白蛆仰天长啸,扇动翅膀引起阵阵狂风,笼罩着加油站的金色大钟,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来抵御狂风,紧接着白蛆喷出一口绿液,防御力爆表的金钟若影若现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王森眯着眼睛,没有流露出丝毫紧张,抽出一根烟点燃,吐出烟雾静静地看着金钟消失,巨大白蛆出现在他面前。白蛆见到仇人分外眼红,白蛆自然不会放过王森,挥动翅膀攻向王森,王森连翻躲避,奈何体力不支,不小心中彩,左臂沾到唾液的地方,整块皮肤被烧的通红,就像熟透的苹果,只是一下而已,这条胳膊已经没了力气,每一次动弹都是巨痛。

    他没忘记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王森眸中闪着寒芒,他要将这些混蛋都给吸引过来,然后一举消灭掉,省得跟在后面恶心他。

    林嫣然一直躲在某个角落里利用笛子指挥着一切,有了这只进化完全的白蛆王,收拾王森是手到擒来,别人不知道它的可怕的地方,她可是一清二楚。

    如果只是以为白蛆王只会喷射唾液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了,白蛆王最可怕的地方则是近乎不死的不死之躯,任何打击对白蛆王来说都能快速恢复,除非能一击定胜负将其杀死。

    老乞丐这里越战越勇,老魏身体已经是伤痕累累,上身衣服早已变成条条状,胸膛血流不止,老乞丐下手快很准,为了不消耗多余的力量,并没有运用阴阳师手段,完全利用体术在争斗,直到他看到许十营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后,老乞丐脸色大变,知晓他不会累,不会痛,翻身旋转躲避攻击,老乞丐决定动用阴阳师力量,不再保存实力,身影一闪,老魏身体停在原地定住,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好似个傻子似的。

    老乞丐双手背在身后,撇撇嘴道:“没有酒,干活真没劲!”

    说是这样说,老乞丐连忙去护着许十营,离得近一点,老乞丐上下打量许十营,凝重道:“怕已经是三世了吧,能用出这样手段的,整个圈子都没几个,到底是谁在哪我徒弟的注意。原先想着,是恶鬼在作怪,现在想来,怕不是那样简单,这鬼来势汹汹,又有人给他跑腿,布局手段高超,不知不觉中就连老朽我都被算了进去。

    第三世梦,全名是三世梦,顾名思义是要做三世的梦,梦境中一切可以说是真的也可以说假的,你以为你是醒着的,其实你是在沉睡罢了,你以为你在沉睡做梦,其实你是醒着的。

    听着有些绕口,但许十营现在的状态就是,他以为没做梦,其实已经入幻境中了,而场景中的一切都那么真实,他却以为是在做梦,如果对某些事情不在意的话,那么消失的会是入梦者最在乎的亲人甚至包括他自己都会安安静静的消失。

    都已经第三阶段了,这个阶段最险峻,稍有不慎灵魂丧失,就会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子,而恶鬼可以趁机潜入其中得到这具身体。

    老乞丐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徒弟的身体落入他人手中,瞄到王森那里正遭到白蛆王疯狂打击,此时此刻的王森哪有来时的风度翩翩,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红色裤衩。白蛆王的唾液腐蚀性比他想象的还要厉害几分,左臂和右腿已经开始肿起来,有要发脓的迹象。

    其实老乞丐巴不得看着王森这厮挨打受伤,因为他觉得王森接近他徒弟是别有目的,别有用心的接近,他活了几百年的光阴,跨越了几个世纪,见证了多少王朝的兴衰,居然看不懂王森这个人,不知从何而来,只是觉得王森身上的气息令他感到很熟悉。

    如果是在平时,老乞丐肯定很乐意看到这小子挨打受欺负,然后上前嘲笑两句。但现在可不行,眼尖的他抽到某个角落里的林嫣然,一直被众人忽略的林嫣然却是这里的幕后黑手。

    他注意到林嫣然在用手中奇特的笛子指挥着那群白蛆,老乞丐瞬间明白过来,白蛆和老魏,甚至那些凭空出现的纸人都是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鬼搞出来的作品。

    看来有必要把她擒来问问幕后之人是谁,真没想到他居然被一小鬼算计了,老乞丐一个箭步,换化作一道残影,左右手开弓袭击林嫣然。

    正在操控白蛆们的林嫣然,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扭头并没看到任何人,但她心里总是突突突跳个不停,越想越不对劲的她,收起笛子想要逃跑,急速赶来的老乞丐岂会让她逃走?

    老乞丐冷冷一笑,袖子中飞出一条绳子困住女鬼,林嫣然挣扎着,没想到身上的绳子那般霸道,越是挣扎她越觉得疼。

    “老头子我着实好奇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还有我徒弟中的三世梦,我想你应该知道解决的办法吧?”

    老乞丐瞥了一眼手忙脚乱的王森,淡淡地看着林嫣然,眸中闪烁着妖异地光芒,林嫣然本想说谎或者胡搅蛮缠打算借此混过去。

    哪只,当她对上老乞丐那双妖异地双眼时,神智开始不清,头昏眼花的,紧接着林嫣然目光痴呆两眼无神。

    “说,解开三世梦的方法是什么?”

    “中了三世梦的人,在入第三世之前杀死施术者便可解开,一旦入三世,除非能自己走出来,找到路口,否则只能等死。”林嫣然喃喃道。

    结果和他想的一样,老乞丐紧皱眉头,事情变得棘手起来,许十营的精神陷入梦境,并且还要保证身体不能‘死’去,为今之计便是把许十营带回去,找人专业照顾许十营的一日三餐,免得他会被饿死。

    “你们幕后之人是谁?”

    老乞丐问出最关键的问题,打从一开始他们就被幕后之人牵着鼻子走,绕了一大圈,所有人都被绕进去,完全云里雾里的不是所云。

第三十八章:小男孩和许十营

    没了林嫣然的暗中指挥,王森点燃早已浇过油的可燃物,整座加油站冒气浓郁的黑烟,升到空中像一个巨大的蘑菇云,白蛆被包裹在其中,炙热的火焰一点点侵蚀着它的生命,即使愈合力超强也抵御不过来自火焰的破坏。

    一滴滴绿色脓液滴落在地,侵蚀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受伤的它扇动翅膀想要逃走,王森岂会放过这一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

    王森堵住白蛆所有的去路,凡是白蛆能想到的路口都被他扔出一张张符咒困住,愤怒的白蛆喷出大量的绿色毒液,这与先前的唾液有所不同,威力更加强大,人只要沾染一丝一毫就会立即死去。

    只不过白蛆王刚刚进化完全,还没有熟练掌握新获得的技能,再加上没了林嫣然的控制,攻击没了准头,即使威力再大,打不到人也是白搭。

    白蛆王的怒火使它失去了理智,让它不管不顾,尤其是被王森拦住去路更加恼火,身上在冒着火,它的躯体特殊,对于火焰特别害怕,也特别易燃。

    王森困住白蛆王后越发从容,他当然看见老乞丐制服了幕后黑手林嫣然,否则对于白蛆王不至于那么轻松,说到底这些年当风水师当的太过顺风顺水,导致一身本领下降好多,如果师傅他老人家还在世的话,非抽他不可。

    白蛆王的毒液起了作用,更何况王森手里发符咒都是简易瞬发类型的防御符,不需要施咒不需要法决,只要是个人都能发动,简单来说就是属于傻瓜类型的符。

    方便是方便,但威力太小,时间太多,只能应个急,而且白蛆王的毒液腐蚀性强不仅仅是说说而已,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道路口,已有两个路口符咒效果消失,第三个路口符咒在毒液的侵蚀下即将失效。

    白蛆王的毒液之强,超出他的想象,王森不敢有丝毫大意,他可是注意到,地面偶尔路过几只小强只是沾染到一丁点毒液就什么都没剩下。

    毒液的可怕之处他算是见识到了,左臂已经暂时报废,皮肤肌肉疼得厉害,王森腿部肌肉绷紧跳跃出一定距离,加油站的油箱里早已没了油,所以造成的爆炸是有限的,王森观察白蛆王身上伤害最多的地方,准备给予一定的打击,最好是能一击毙命,这样大家都省心。

    老乞丐还在审讯林嫣然,表情阴影不定,似乎听到了不得了的事情,自家好兄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这个该死的老头子,追击到了这里,都不管徒弟的死活了,要是他能腾出手来打得过他,非得抽他不可。

    尽管这里很偏远,而且加油站荒废了许久,但还是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西装打领带一身上班族服装的黑白无常,站在人来人往的商业街道, 手掌伸向空中成爪状,众人觉得他们有病,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在行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只色鬼被黑无常捆鬼链锁住动弹不得,他们在寻找气息来源的途中看到这只色鬼附在一个酒鬼身上,正对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小女孩做一些不健康的暴力运动,身为地府执法者,自然不会眼看着小女孩被糟蹋出手相救。

    一个小鬼罢了,费不了他们多大功夫,黑白无常俩人寻觅半天没有找到之前的那股气息所在,想必是把气息给隐藏起来不让他们发现,既然一无所获本打算带着色鬼回地府继续闭关修炼,突然感受到一阵地晃,别人或许感受不到,他们可是一清二楚。

    “爆炸的方位在那里,要不看看吗?”黑无常的声音很有磁性,看向自己的同伴白无常道。

    “闲着也是闲着,走吧,一起去瞧瞧,吾有预感,会见到很有意思的画面!”白无常的声音有些重金属,让人听了感觉很压力很不舒服。

    俩人带着色鬼瞬间消失,行人均未感觉到任何不适,就像他们从未来过,也从未出现过。

    白蛆王的伤口在火焰中不能复原,肥胖的身子早已伤痕累累,一对翅膀有部分已被烧焦,甚至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肉香味。

    王森是个资深吃货,但他发誓绝对不吃白蛆王,太恶心了,可是五脏六腑很不给面子的咕噜个不停,气得王森直翻白眼。

    都说狗急了跳墙,白蛆王被火都快烤成肉干了,急中生智下,头部朝下扑闪翅膀钻入地下,王森一愣,这畜生玩意是打算自杀吗?

    显然不是!

    王森感受到脚下震动,还未反应过来,白蛆王从地下钻出,王森踩着土块往空中弹跳,嘴里叼着烟的他,将早已准备好的油桶从乾坤袋离拿出,往下一倒,哗啦一声,白蛆王视线受阻,停了下来,王森眯着眼深吸一口,吐出烟圈,将烟抛向白蛆王。

    白蛆王身上有油遇火就着,滔天大火犹如指路明灯,附近路过的行人,出租车司机都看到了一团巨亮的火光,当然黑白无常自然也注意到了,俩人身影一闪瞬间来到了这里,不过并没有露出真身,而是隐藏起来。

    第一眼他们就看到了伤痕累累叨叨个不停的王森,紧接着看到老乞丐和女鬼林嫣然,黑无常轻声道:“老白,有没有觉得,那个人很眼熟,是不是在哪见过?”

    “确实有点眼熟,咦,他不是那位吗?怎么会在这里?走咱们去瞧瞧!”白无常认出了老乞丐的身份,露出真身朝老乞丐的方向出现,黑无常紧跟步伐。

    俩人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手里的色鬼已被他们通过特殊手段送回地府了。

    老乞丐正在询问林嫣然一些信息还处于沉思状态,而林嫣然则不同,她是鬼魂本身就对地府的气息特别敏感,尤其是地府赫赫有名的两位执法领导黑白无常,她浑身都在颤抖。

    黑白无常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便不在搭理,只要不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作恶,他们对孤魂野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用他们出手自然会有相应的地府工作人员前来收编他们。

    况且他们也对林嫣然口中所说的事情较为感兴趣,所以也就没有出声打扰。

    老乞丐询问了解开三世梦的办法,最终得到的结果是无药可解,按现在的话来说,它属于精神类的病人,精神科是最不好治疗的,你无法准确判断病因所在,而且许十营的这种状况还不太一样,他处于很特殊的状态。

    救治许十营,需要其他的办法,纵观几百年的时间,他见过太多人中了三世梦的人,不是疯了就是死了,他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收来的徒弟,变成痴痴呆呆的植物人。

    “三世梦,八百年前那个女人创建的诅咒术吗?”

    老乞丐正在思考解决的办法,突然听到声音,扭头一看呆住了,我天,我看到什么?

    他在祖师爷的一幅画像上见过这两人,而且观其打扮,一身白,一身黑,只要是了解神话传说的都会知道大名鼎鼎的黑白无常两位大人。

    “大……大……人……”

    老乞丐见到黑白无常不知如何是好,说话都结结巴巴的,想要跪在地上磕头,别无形的力量拖起,黑白无常淡淡道:“我们只是碰巧路过,如果有人中了三世梦,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

    “请大人赐救!”老乞丐听闻救治有望,激动道。

    “驱魔师的血脉,可以解除三世梦的诅咒,不过拥有驱魔血脉的几大世家传人大多数都在百年前为国捐躯,或者隐姓埋名不问世事,想要找到拥有纯血脉之人很难,不过,我可以破例出手一次,为你寻来驱魔师的血液,也算是还了你祖师的恩情。”

    黑无常手指一抬,一瓶透明瓶子浮现空中,里面装着暗红色的血液,闪耀着妖异的光芒。

    “这便是驱魔师的血液,你可以用它救治你的徒弟,我想应该会把他从那种虚幻的世界中拉回来,让他不至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黑无常手指一弹,血液瓶飘落在老乞丐手中,老乞丐欣喜若狂正要感谢,黑无常抬手制止,不过是一恩还一情罢了。

    修行到他们如今的境界,因果对他们很重要,解决不好会影响他们修为,黑无常此时还了恩情,了解一段因果,接下来的修行中他的心境会更加稳固。

    “吾很好奇,是谁还在用三世梦诅咒术,诅咒术的使用需要特殊的媒介,也就是大量的处-女血,这种术有伤天和,无论是凡人界还是地府都是被列为禁术,一旦发现会被诛之。没想到现如今,还有人在使用这种术法,难道是苗疆那一带吗?”

    白无常想了想看着老乞丐道:“带我去见见你的徒弟,吾有预感,你徒弟或许与我有缘!”

    人家是地府领导,身为这一行的老前辈,自然知道黑白无常的厉害,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们都属于归黑白无常管理,尤其是阴阳师。

    阴阳师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死后会在地府任职工作三百年,不会直接投胎转世。

    三世梦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一半一半分不清虚幻和现实,这句话是许十营现在最好的心理写照。

    他与小男孩相见了,很意外的那种,就像冥冥之中注定的那样,他们迟早都会见面。

    而他们见面的方式也是奇葩特殊的,因为他们两个是亲在一起的,红果果的嘴唇对嘴唇,没有使用任何道具,童叟无欺。

第三十九章:偷黑匣子(上)

    两人大眼对小眼,场面无比尴尬,一大一小像触电般松开,许十营心里还不算糟糕,毕竟亲的是自己,只不过心里骂了无数遍神兽草泥马,难不成他的自恋已达到了只爱自己的程度?

    初吻就这样贡献给了自家小兄弟?

    他想多第一次会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失去,被女色狼强吻,被外星人女友吻,甚至被混蛋长安强吻都想到多,却没想到他把初吻献给了自己,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许十营心里很苦涩,快奔三的人了,还没初尝禁果,说出去都有些丢人,搞得他的金枪生锈了似的,但他现在却强吻了自己,尽管这是个美丽的意外。

    相比较许十营的想法诸多,小男孩就想的简单多了,踢球途中碰到个怪蜀黍,一上来就亲自己,就算咱长得太可爱情不自禁,那也太没礼貌了吧,昨天才让小雪勉强答应做他的女朋友,要是被小雪知道自己的初吻没有给她,而是给了一个男人,可以想象后果由多严重。

    “掏钱,精神损失费,五十!”

    小男孩心里头转过许多想法,一想到小雪可能会因为这事不理自己,就觉得十分委屈。只有一点点精神损失费才能弥补他那颗受伤而纠结的心。

    “小朋友,叔叔给你一百,你帮叔叔一个忙怎么样?”

    许十营正愁找什么借口才能混入大家庭中,以便于他拿走槐树里的黑匣子,这不刚有困意,就有人给你送枕头来,当真是惊喜的不要不要的。

    “两百,否则免谈,并且我说不定还会大喊大叫哦~”小男孩虽然面色平淡,眸中狡黠却一闪而过。

    该死,这是谁家的混小子,这么小的年纪就会坐地起价了!

    许十营心里暗骂这小子看似人畜无害,实际上比谁都要鸡贼,一个七八岁小孩子居然知道精神损失费,还有没有天理了?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早熟吗?

    然而他却忘记了,眼前的这位小男孩正是小时候的他,许十营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拖得时间越长,他就越危险,那个神秘人交代日落之前,抬头看天太阳还在工作,时间还算充足。

    “成交!”

    尽管他很想替小男孩父母管教一下熊孩子,但目前还是以大局为重,掏出两百块大洋递给小男孩。

    小男孩瞳孔中闪烁着小星星,接过许十营递来的二百块大洋,要不是许十营还在,他早就高兴地蹦了起来。平时妈妈给的零花钱才十块钱左右,他只用三言两语就赚了好多个月的零花钱,简直太佩服自己的才智了!

    可以买喜欢的玩具,喜欢的零食,还可以带小雪去看星星看月亮,俩人的感情还可以更进一步,我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喂!小家伙,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句话听过没?”

    小男孩回过神来,点点头。

    “我要的东西,就在门口那颗槐树身上,你去帮我把他拿出来,就算完成任务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容易?”许十营循循善诱道。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你告诉我,东西长什么样子,我去给你拿来!”

    小男孩拍拍自己的胸脯,显得很爷们的样子,让许十营想笑,没想到他会被一个孩子给坑去两百块大洋,不过只要能拿到黑匣子,那两百块钱就花的值,而且,一想到小男孩那副财迷的样子,他就情不自禁的嘴角上扬。

    与小时候的自己见面并对话,甚至一起冒险,这样的感觉挺奇妙的,许十营暂时忘记了梦境这件事情,藏身在某个自认为很隐秘的角落里,等待小男孩王者归来。

    之所以让小男孩前去拿,是因为他几乎可以确认那个黑影已经离开了这里,其次,这里是个梦境,小男孩是梦境中的人,他即使死去也可以再生,因为是梦,所以没有死亡。

    然而事实总是出人意料,这也让他意识到,至始至终都是他想的太简单了,梦境的剧情走向与他所想结局大不一样。

    黑影并未离去,一直在等待着他,小男孩刚来到槐树身旁,想要探个究竟就被黑影两三下弄晕,扛在肩膀上。刚藏好身子的许十营,耳朵里突然响起机械般的声音;“不想死,就来三十公里外的佐伯拉城堡找我,嘎嘎!“

    “你是谁!”

    耳边突然传来声音,而且仿若知道他的一切,许十营紧握双手,显露出他此时此刻内心不平静,他一直被牵着鼻子走,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特别讨厌被人威胁,更何况又是在梦境之中,即使小男孩死去了,也可以再生,梦境中的一切都可以再生,那么他又何必去冒险呢?

    不是他自私,而是冷静分析后的最佳结果,然而他还是想错了,他忽略了一件事,他是在梦境之中,换句话说,幕后操控人在梦境里几乎等于神的存在。

    “噗!”

    一口热血从他嘴里喷出,胸膛不知不觉流出血液,低头看去胸膛像似被人用手掌穿过,一个拳头大的洞口令其鲜血不止,许十营身子靠着墙壁,双腿跪在地上,一只手扶着墙壁,脸色苍白。

    “如果不来,你会死,嘎嘎嘎!”

    许十营此时再傻也知道,这声音来自那个黑影,虽然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但是就在刚才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死亡。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他会死,真的会死掉,这不是在开玩笑。

    擦掉嘴角血迹,许十营从角落里出来,碰巧看到黑影扛着小男孩,小男孩胸口处有一个洞口,许十营瞪大双眼瞳孔猛缩,原来如此。

    在这里, 他与小男孩的生命相连,小男孩死去,他也会死,这是他从未想过的事情。

    黑影扛着小男孩头也不回的走掉,地面响起滴答滴答流血声,许十营知道不能拖,一拖小男孩就会死去,而他也同样会死。

    许十营拿出翻墙绝活,轻轻一跃而起,翻出院子追随黑影而去,院子里像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依旧下象棋的下象棋,聊天的聊天,没有人发现小男孩失踪不见了。

    一路上许十营奔波三十公里走走停停,喉咙都快干的冒烟了,但是那什么鬼的城堡连个影子都没见到,不是他不想做车,而是他身上只有红色票子,司机没见过红票子认为是假的,根本不拉他。

    眼看着太阳即将落山,许十营实在忍不住停下来,正好对面有一家超市,超市门口有个自动贩卖机,许十营打算暴力一回。

    用力挥出一拳,自动贩卖机玻璃粉碎,发出刺耳的报警声,许十营毫不在意,随手拿起一瓶饮料咕噜咕噜喝了起来,超市保安听到报警声冲出来,看到自动贩卖机罪魁祸首正在喝个不停,许十营扔掉手里的饮料瓶,咧嘴笑起来,他要感受一下当坏蛋的感觉。

    许十营勾勾手指,嘴角邪笑,故意露出欠打的表情,保安们恼怒一拥而上,谁知许十营这边直接拔腿开溜,速度之快令所有人目瞪口呆,无奈只好放弃,然后如实像老板汇报。

    跑了大约一里地,一座很有欧美风的城堡出现在他眼前,华丽,神秘,复古!

    这是浮现在他脑海里的词语,远远望去,就像一座山峰,许十营想着这便是那鬼城堡了吧?

    深吸一口气,整理一下情绪,胸口处的伤口早就被他那强大的愈合能力修复,许十营径直走去,走到大门前,大门自动开启,大门内云雾缭绕,从云雾里飘出一个长达数十米的红色地毯,紧接着四个打扮艳丽的纸人抬着花轿走出云雾半蹲着身子,花轿门帘自动掀起,示意许十营坐上去。

    四个纸人和一个纸花轿,怎么看都觉得诡异的让人毛骨悚然,许十营犹豫着,说不害怕那是假的,而且四个纸人画的跟鬼似的,还没春花好看呢,他宁愿面对春花和如花之流,也不愿意直视这四位。

    纸人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居然抬着花桥渐渐离去,许十营愣住了,不是出来迎接他的吗,怎么还走了。

    既然人家都走了,许十营只能自己走着进去,一脚踏进云雾中,一颗心便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因为一张苍白色的脸颊与他面对面朝他微笑,双眼留着血泪。

    道路两旁露出一只只血手想要去抓他的脚跟,许十营哪敢在此停留,推开苍白人脸,不推还好,一推麻烦更大,他发现自己站在悬崖边缘,只差零点零一厘米就会掉入万丈深渊之中。

    后背冷汗淋淋,全身鸡皮疙瘩四起,许十营一路狂奔,可是无论他如何狂奔,他永远与悬崖边差零点零一厘米,耳边传来咯咯咯的笑声。

    许十营腿脚发颤,只觉得全身发痒,便用手去挠痒,大腿痒就去挠大腿,头发痒就去挠头发,一块块人皮掉落在地上融入土壤中,接下来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悬崖不见了,他在前方不远处的空地上看到了一大一小棺材,周围一群人带着白绫在哭丧,许十营好奇里面是谁,不顾大腿流血不止的伤口,走上前去无视周围哭丧的人们,推开棺材看到里面的人,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棺材里面的人,居然是他和小男孩!

第四十章:偷黑匣子(下)

    他已经死了?

    棺材里躺着的如果真是他自己,那他现在是怎么回事?鬼魂吗?

    看到自己的尸体,许十营着实吓到了,周围哭丧的人怒视着他,挥起各式各样的农用工具对他进行殴打,人都死了,还如此对死者不敬,该打!

    许十营麻木地承受着众人殴打也不反抗,他觉得不可思议,也严重怀疑自己的存在,苍白的脸色还回荡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棺材自古以来就不附带什么好的寓意,在许十营看来,没有谁会想不开的看到棺材还能乐呵呵地,尤其是棺材里躺着的是他还有刚才被黑影带走的小男孩!

    想到小男孩,许十营突然想到,黑影让他来到城堡,那么势必不会在他没见到黑影之前,不会让他或者小男孩死去,那么他看到棺材或许只是他人的障眼法而已。

    他一想到这里,精神振奋起来,摇摇晃晃站起来,还想殴打他的群众见他突然起身,还以为是想反抗,手中的家伙更加肆无忌惮,许十营非但没觉得疼,反而咧嘴笑起来,额头眉心出一道缝隙若影若现。

    不顾众人殴打,托着疲惫的身子,忘却心中的害怕和不安,即使脚下的路不知何时变成了悬崖上空,而他就像走钢丝般在悬崖上空步行犹如平地。

    想通了某些关键的地方,许十营渐渐克服心中的恐惧,能在午夜十二点还在继续工作的人,本身胆子就很大,而他没有因为走在上空而掉落下来,也证实了他某些猜测。

    城堡内,某个靠窗户的房间,两名漂亮女佣把窗帘拉开, 一女子慵懒地躺在水晶躺椅上,一名带着鬼脸面具的男人半跪在女子面前,男人身边躺着小男孩被他用绳子绑住双手以防逃跑,小男孩的胸口哪有什么伤口,除了还在沉睡就静静地躺在那里,颜值如玉,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苏醒地征兆,抖动了小一会儿,小男孩没有醒来,看样子还在沉睡。

    然而睫毛小浮动地证明他在醒着,黑影扛着他在路上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醒过来了,小男孩没敢张开眼睛,此时此刻心里满是后悔,为了二百块大洋,差点把小命都给丢了!

    黑影跪在地上,腿脚已经麻木到没有知觉,他已经跪了足足有半个钟头,头都不敢抬一下,躺在水晶椅上的女人对他来说是高不可攀的存在,不得有一丝一毫的不尊敬。

    女佣递来一杯红酒,躺在水晶椅上的女子玉手接过,端起酒杯优雅地晃了晃望向窗外,张开樱桃小嘴抿了一口,看在跪着的黑影淡淡道:“起来吧!”

    黑影闻言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腿脚麻木发软却不敢用手按摩,他怕引起女子的不快,弯着身子恭恭敬敬站着;“人已带到,接下来怎么做,请王上吩咐!”

    “找个地方,把东西放好,等他来取便是了!”女子动了动犹如白玉的双脚,身上穿着的红色蕾丝连衣睡袍,随着身体浮动露出两根白花花的大腿性感撩人。

    “王上,您认为拒绝捷径的他,能够通过层层关卡,来到这里?”黑影注视着窗外云雾深处似看到了什么。

    “来不了,那就为白骨塔增添一根新鲜骨头吧!”

    女人一饮而尽杯中酒,暮色悄然降临,一抹残月挂在上空照亮整个大地,首当其中的是佐伯拉城堡,在皎洁月光照耀下升起一团白雾犹如仙境,渐渐地城堡显露出它的真面目。

    这是一座高千尺的骨头堆成的城堡,城堡面积粗略估计上万平方米,远远望去像一座雄伟的骨塔。

    用骨头堆积而成的城堡,骨头上残留的血液还在滴答滴答的往下落,城堡周围的土地被鲜血染成了红色,土质软绵绵的像极了热带雨林中的沼泽地,城堡上空几只鸟雀飞过时,像时间停止一般停留在空中一动不动,一道月光照在鸟雀身上,连惨叫声都未能发出,几只鸟雀便被剥掉血肉,成了一堆白骨落下来,为城堡增添几根白骨。

    女人端着酒杯走出城堡,后面紧紧跟着两名女佣,黑影站在她的右侧为其护卫,夜光下女人抬头望月;“月黑风高杀人夜,挺应景的不是吗?”

    女佣唯唯诺诺不敢言语,黑影更是下意识的离女子远了一些,女人声音像月光一样温柔,说出来的话却像万年寒冰般使人感到寒冷,身后的骨城堡更衬托出几分阴森。

    女人是光着脚丫出来的,也不觉得冷,摇晃着杯中酒,望向前方云雾平静而淡然,就连身后一道鬼鬼祟祟的影子都没能引起她的注意,香椿的酒滋润着五脏六腑,一滴红酒顺着嘴唇留下来,女人伸出鲜红的舌头滋润着嘴唇,静静地等待着某些事情的发生。

    云雾中的地面伸出无数双血手,这些手长短不齐,目标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拽住许十营的身体,手掌掌心长出一张猩红大嘴,对着身上血肉就是一阵撕咬。而他则不停地挠着头皮,每挠一次,身上就会有一块皮肤滑落,很快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整的,这幅场景只能用阴森恐怖来形容。

    一个没有眼睛的纸人从云雾中浮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皮肤贴在身上,通过东拼西凑纸人有了自己的皮肤,除了没有眼睛以外,活脱脱就是没有眼睛的许十营。

    纸人对此还不满意,人性化的托着腮帮子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很快纸人便明白它缺少了什么,一对眼睛,于是乎把目标瞄准正在机械化挠痒的许十营,迈着僵硬的双腿,身上的皮肤还不适应,走起路来十分僵硬,双腿好像重若千斤。

    迈开双腿走起路来很想电影里的丧尸,一只只血手嗅到许十营的气息,抓住纸人不放,只是当血手抓住纸人时,一只只血手融入纸人体内,贴在纸人身上的皮肤随着血手入体,渐渐地融合起来,就好像皮肤是从纸人身上长出来的。

    苍白的脸颊因为有了人皮而红润光滑起来,无神的纸人适应后,行为越来越像个人,走到许十营面前,一只手刺破他的胸膛,抓住砰砰砰挑个不停地心脏,想要一把拽出来,陷入死循环里的许十营因为刺痛清醒过来,一把抓住纸人的手掌,用力一掰手臂断裂,纸人发出惨叫声。

    随着他醒来,云雾散去,露出铺满鹅卵石的小路,许十营平静地走上去,丝毫不在意左边胸膛已经被血手吃的只剩下一根根肋骨,看起来特别渗人。

    这条鹅软石路直通前方若隐若现的城堡,他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但必须走下去,想起刚才的凶险,许十营十分庆幸他找到了出路线索,而纸人更是帮了他大忙,要不然到现在还被困住那个地方,血肉 被众多血手吞掉,心脏被纸人占为己有,然后扣掉他的双眼,替代他成为活生生的人。

    死里逃生没让他打退堂鼓,因为当他进入梦境的那一刹那就明白,他已经无路可退了。

    云雾的那头,站在城堡门口的女子,嘴角一抹微笑浮现,脸上期待之色一闪而过。原本低着头的黑影腾地一下抬起头,流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他没想到一个手无寸铁的凡人,居然能够通过层层关卡来到这里,难怪王上对他特别关注,原来如此。

    城堡内,一个弱小的身影,溜进一间间房屋寻找着,时不时回头看向窗外,女子和黑影有没有发现他,此人正是昏迷醒来的小男孩。

    黑影抓住他的那一刹呐,小男孩就知道要糟糕,所以在黑影击打他的肚子时,他也就十分配合的晕了过去,直到女人和黑影出去后才敢醒来,绑在手上的绳索并不结实,但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很麻烦。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他运用浑身解数也弄不开绳索时,碰巧感应到下面好像有个东西,伸手一探,那是曾经贪玩偷出来的瑞士小军刀,小刀就装在他裤裆里没被发现,而这也给了他逃脱的希望。

    小男孩艰难地掏出小刀,利用小刀隔断绳索,趁人没注意他的时候麻溜逃跑,他的听力极好,黑影扛着他的时候虽然是闭上眼睛,但他记下了黑影的步数,只不过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留下来寻找黑匣子。

    他记得,黑匣子被黑影放在了一间房子里,至于这间房子长什么样他就不清楚了,而且这座城堡房间太多了,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他已经翻阅了四五间屋子,里面隔着乱七八糟的杂物,到处都是蜘蛛网,一定是城堡里的女佣偷懒不干活的缘故。

    小男孩关上门,继续寻找起来,他没注意到,当他关门的那一刻,屋内亮起一双红色的眼睛,吐着渗人的红芯子,地面响起撕拉撕拉的响声,一道黑影顺着底下门缝爬了出去,朝着小男孩的方向缓缓驶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他找到第八间房屋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许十营所说的黑匣子,黑匣子就静静摆放在屋内金色的长桌子上,小男孩没有冒然向前,很谨慎地观测了四周,还捡起地上的石子试探了一下有没有危险。

    作为考古学家的儿子,耳需目染之下知道有宝物的地方就有危险,人们往往在见到宝物的那一刻因为兴奋而忘记了潜在的危险,于是丢掉性命含恨而终。

    小男孩接连投了三四颗石子,均无报警反应,这才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走到金色桌子前,正要拿起黑匣子,耳边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咯咯,咯咯咯!

第四十一章:结阴婚(上)

    “咯咯咯!”

    静悄悄地房间里突然响起咯咯笑声,小男孩心里发毛,拿出瑞士小军刀挡在胸前颤巍巍道:“谁……谁里面,快出来!”

    小男孩背靠着桌角,寻找笑声来源,风平之下必起云涌,想想也是,能让那位怪蜀黍肯花二百块大洋雇佣他出马的宝物,岂能一点危险都没有。

    他这么一想,反倒不是那么害怕了,而且真要有邪恶的东西,没有什么是一泡是童子尿解决不了的!

    大家不都说,童子尿辟邪还能延年益寿吗,要是被小爷遇到了,非得让它尝尝咸淡才行。

    “咯咯咯!咯咯咯!”

    屋里笑声越来越响,小男孩连忙躲在桌子底下,手中小军刀护在身前,身子向后退去,以免被阴邪之物发现,正好桌子底下的视角是最好的,可以有效的观察。

    当他躲进桌底下时,诡异的笑声忽然消失了,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似的,小男孩以防有诈仔细聆听了下,笑声确实消失不见,难道是害怕小爷的童子尿吗?

    小男孩很?n瑟,当然他不会认为现在就安全了,这样的谨慎主要是跟爷爷玩游戏时培养成的,他和爷爷常常扮演警和匪,而他喜欢匪,认为男子汉大丈夫逍遥天地间,那种感觉很畅快很舒服。

    所以每当爷爷让他选择角色的时候,他都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匪徒,而爷爷自然而然的扮演者警官的角色。有人说警和匪是一对生死冤家,离了谁都无法存活,也有人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这些他都不懂,但他知道无论扮演什么角色,都无法从爷爷手里占到一丝一毫的便宜,输掉游戏的他想要毁棋重来,爷爷告诉他,游戏便是生死决斗。

    当决定好游戏规则,然后喊开始以后,决斗便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上了战场敌人不会给你重头再来的机会,想要不输掉比赛,不被淘汰掉,唯有谨慎,谨慎再谨慎。

    小心无大错,尽管每次爷爷唠叨人生道理时,他都表现的很不耐烦,觉得他??拢?忍粕?狗橙耍?档幕按永炊际亲蠖??叶?觯??艘??运?芪弈巍?/p>

    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他却牢牢记在心里,在无数次的游戏中与爷爷对战,他都是输家,想不记得都难,也正是因为记住了这句话,所以在有一次游戏中,他这个匪,战胜了爷爷的警,历史性的突破,那天晚上高兴地他一夜没睡。

    自此以后,他便学会了四个字,细心观察,小男孩躲在桌子底下观察着四周环境,这里是低处,能看到平常看不见的东西。屋里其实漆黑一片,全靠窗外的月光来照亮,屋里没灯吗?

    显然不是,他不敢开灯,怕惊动了城堡里里外外的人们,他还在想黑影是不是从断裂的绳索上发现了什么线索,正在追捕逃跑的他。

    砰!

    小男孩强忍住内心里的胡思乱想,拍拍额头想使自己冷静下来集中精神,他却忘记了现在的他正在桌子底下藏着,这一拍不小心碰到了桌子,在这寂静地连根针都能听地一清二楚的房间里,格外地刺耳。

    房间里有回音,虽然只敲了一下,但却仿佛他一直在敲打桌面似的,小男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捂着嘴不敢出声,小刀紧握着挡在胸前,手心直冒冷汗。

    偌大的城堡里必定有守卫巡逻,果然不出小男孩所料,一名身穿铠甲,背着一柄巨剑,蒙着脸颊的战士推开门,走进来把灯打开,小男孩蹑手蹑脚的把身子往后挪了挪,以恐被发现再落入黑影魔掌之中。

    灯光照亮了整个房间,战士四处查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想必是耗子之类的动物造成的声响,战士关闭灯光,重新关上门继续向前巡逻。

    小男孩捂住嘴巴不敢发出丝毫声音,连呼吸都不敢了,小脸憋的通红,直到看到巡逻战士退出房间,才大口大口的喘气,只是依旧躲在桌子底下不出来。

    巡逻之人大多都是谨慎之辈,有个整天跟他啥都讲啥都教的爷爷,狡兔三窟的道理他还是懂得的,小男孩静静地躲在桌子底下观望。

    果然如小男孩所料,刚才巡逻的战士推门而入,拿着手电照亮房间一些他认为可疑的角角落落,就连长桌子都没被他放过,当手电光照亮桌子的时候,小男孩心跳以二百二的速度跳着,双手都在抖动,下面某个水龙头开关有松开的迹象。

    铠甲战士将整个房间里的角角落落圈都照射一遍,直到他确认无误,这才小声嘀咕了几句,后面同伴正在呼唤他去前方巡逻,铠甲战士连忙关上房门紧紧跟上。

    当铠甲战士走了之后,小男孩整个人犹如虚脱般背靠着椅子,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而随着他的放松,水龙头开关刷的一下开启,流出褐黄色液体,一股刺鼻的味道充满整个房间里。

    拥有一双红色眼睛,吐着猩红芯子的主人,缠绕着椅柱子一步步靠近小男孩,却被这股味道熏的翻着白眼仰了过去,它实在受不了这股味道,离小男孩远远的,再也不敢靠近。

    小男孩不会想到,因为水龙头没关紧无意识之举,而救了他一命,他只觉得身为大老爷们,尿裤子是一件极其丢人的事,出了这个门,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这是男人的尊严。

    现在没了巡逻士兵,他也逃出来好久,当务之急便是拿上黑匣子逃命,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他从桌子底下出来,四处望了望,迅速拿起桌上黑匣子,抱在怀里藏好,正欲溜之大吉,房间左侧毫无征兆的亮起一道烛光。

    一道,两道,三道……

    整个房间都亮起了烛光,小男孩目瞪口呆的望着房间里从未发现的景象脸色发白,房间的左右两侧是一尊尊栩栩如生的蜡像,每一尊蜡像都穿着官服,这些蜡像,有跪着的,有坐在椅子上喝茶的,有身穿黄马褂的带刀侍卫押着带着锁链穿着囚服的犯人,放眼望去屋子里全是蜡像。

    奇怪,他来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这些呢,小男孩眸中满是吃惊与兴奋,像似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小跑着向前,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尊蜡像探出好奇之爪摸了摸,乖乖,还有皮肤弹性,自我感觉这比兵马俑还要兵马俑,要不是手上沾染一丝蜡油,他都怀疑这是真的了。

    小男孩学着爷爷托腮帮子的动作,啧啧啧道:“也不知道,这些工艺品出自谁之手,要是被爷爷知道了,岂不是要为其痴迷其中研究出个青春岁月。

    “亲爱的,喜欢这里的作品吗?它们可都是出自奴家之手哦~”

    小男孩正感叹着,这些蜡像模型随便搬出去一个,他那痴迷考古的父亲以及喜欢古董玩意的爷爷,定会特别喜欢这里,背后突然响起一道略带有一丝媚意的女声。

    声音离他很近很近,用近在咫尺来形容都不为过,小男孩扭头,第一次觉得脖子特别僵硬,全身毛孔张开,心跳加速到都快流鼻血的程度,小男孩紧紧抱着黑匣子一语不发。

    “别紧张亲爱的,奴家不会要你交还手中宝物,凭本事拿到手那是你应得的。”

    女子紧了紧身上的紫色睡袍,脸色流露出慵懒之色,她的手里还端着酒杯,性感的睡袍袖子里一双红色眼睛盯着小男孩微微张开嘴露出锋利的獠牙,然而只是打个哈切,没有女子的吩咐它不会去主动攻击被吓得尿裤裆的小屁孩的。

    “啊,你要送我吗?”

    小男孩再胆大心细,也毕竟是个孩子,对他来说,通过观察女子面相觉得不会是个坏人,而且他喜欢听到‘本事’这两个字,他觉得这是赞美,咱也能干大事!

    当他把黑匣子带回去给那位怪蜀黍时,一定会看到他惊呆的表情,想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就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

    “当然,为什么不呢?”

    女子抿了口杯中酒,走到一尊蜡像跟前,抚摸着蜡像脸颊露出痴迷地神色,喃喃道:“多么美的雕像啊!”

    “姐姐,这些雕像都是出自你的手吗?”小男孩好奇道。

    “没错,喜欢吗?”

    女子回过神来,再次抿了口酒,脸色越发红润,再加上一身吹弹可破的白嫩皮肤,还不太懂得什么是爱的小男孩不由看呆了,心里头有个强烈的声音告诉他,一定要取她为妻!

    “喜欢!”

    小男孩双眼痴迷,只觉得女子的美只应天上有,就像仙女下凡一般,为整个房间装饰了最美的图画,不知不觉中都忘记了他是来着偷东西的。

    “那姐姐送你一个好了,喜欢哪个?”女子笑眯眯地看着小男孩,穿着睡袍的她随着走动,身上的睡袍一抖一抖的露出白嫩的香肩,两颗紫葡萄若隐若现,小男孩咕噜一声,他把女子当成了小雪。

    女子身影与心目中女神小雪的身影合二为一,这就造就了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神,他不由得脱出口道:“小雪,我喜欢你!”

    女子一愣,这小家伙都有暗恋对象了吗?而且是把她当作暗恋对象,她没有恼怒,只觉得挺有趣的,小时候就这么就趣,长大后的他应该会更好玩吧,那就不枉费她费了布局那么久了。

    女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蹲下身子,毫不在意走光的身体,微笑着道:“小家伙,和姐姐说说你的女朋友吧!”

    听到女子提到女朋友这三个字,本能的就想到他的小雪,小男孩从痴迷的状态中回过神来,脸红的他左脚学着杨坤踩烟头的动作,害羞地低着头道;“她是俺班班花,学习好,长得漂亮,人还温柔,等将来长大了,我一定要娶她为妻!”

    女子柳眉动了动,瞳孔中闪过一道莫名神色,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静静地聆听小男孩的暗恋史。

第四十二章:结阴婚(下)

    小男孩语言表达能力不错,从开始怎么认识小雪,到开始用行动吸引小雪的注意力,保护小雪不受到欺负等等。

    女子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一杯酒饮尽,意犹未尽地她伸出樱桃小舌舔了舔嘴唇,似在回味齿唇残留地酒香,肚子咕噜噜叫着,红润的脸颊渐渐有变白的迹象。

    房屋内没有灯光,  只有淡淡地月关照射进来,没人会注意到女子的脸色有变化,更何况小男孩正滔滔不绝的说着,只要是跟小雪有关的话题,他就会一直讲个不停。

    七八岁的他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成熟,即使唾液不小心喷到女子脸上,女子依旧面不改色地聆听着,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着小男孩的脸颊,突然开口道:“我们结婚吧!”

    小男孩正滔滔不绝的诉说暗恋史,与其说是暗恋,不如说是单方面的相思罢了,七八岁的年纪哪懂得什么是爱,只不过是受到家庭电视剧的影响,懵懵懂懂有了‘爱情’观,就想着牵着手一辈子。

    一见钟情这件事是缘分和奇迹的结合体,他会有两种结局,一,执子之手与之终老,二,有缘无分。很多人的一见钟情结局大多数后一种,小男孩不想,他想等长大了就娶小雪为妻,然后生一堆胖娃娃,那样他会幸福一辈子。

    当他还在诉说的时候,突然听到女子神来句,声音戛然而止,他懵了,在学校里是熊孩子不假,也有着超出常人的成熟这也不假,这是他的错吗?只能说是他太优秀了而已。

    正因为他的优秀,所以女子想要嫁给他,然后结婚生子?

    小男孩审判美的能力还未得到完善,还处于发展阶段,即使这样也足够让他辨别出,女子是一等一的美女,如果能嫁给他,想到未来跟眼前的女子走进婚姻殿堂,小男孩脸上微红,但他有了小雪,怎么可以爱别人呢。

    么么!

    小男孩正要开口拒绝,女子伸头啪的一下吻在小男孩嘴唇上,笑嘻嘻地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奴家老公了!”

    “来,亲爱的,咱把这个签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女子脸上笑嘻嘻地,眸中却闪烁着红芒,袖子里的青蛇爬出吐着芯子,不知不觉中缠绕着小男孩的脚跟,四五月份的天气不算太冷,不算太热,小男孩没有把自己裹得很严实,这也就给了它机会,青蛇死死缠着嘴巴像亲吻一样挨着脚跟嫩白地方,小男孩逐渐感到一阵头晕,浑身发冷发热。

    女子拿出来一张黑色的纸,纸不大,正正方方的,还有一根毛笔。小男孩此时已经失去意识,双眼无神,女子的话对他来说像圣旨一样,她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小男孩双眼无神地拿起毛笔,在女子期待的目光中写下自己的名字,而就在下笔开始写的时候,门被暴力一脚跺开,进来的是许十营。

    许十营看到小男孩脸色一变狂吼道:“千万别签!”

    然而为时已晚,小男孩已经签上自己的大名,许十营脸上浮现悔恨的神色,要是能早点脱身,于是他咬牙切齿的看向女子道:“这便是你的目的吧?”

    “没错!从今天开始,奴家就是你的媳妇了,你可以好好对奴家呢!”

    签了婚姻契约,女子收起那张纸,显得心情很不错,抬起头看向许十营,一个瞬移来到他面前,勾起许十营的下颚道:“本宫,难道不配当你的媳妇吗?”

    “我是人,你是鬼!”许十营淡然道。

    “人和鬼来一场说谈就谈的恋爱,不也挺好的吗,就像你们人类常说的,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拍个黄瓜换个口味,味道还是极好的。再则不是有个电视剧叫什么和什么有个约会来着,本宫既然成了你的媳妇,这辈子想不荣华富贵都不可能。无论怎么算你都是赚到了。”女子一副全心全意为他着想的样子。

    “你只是为了得到我这具身体罢了,没想到会在梦境中遇到你,林嫣然之所以会暗算我,应该是你的布局之一吧?”

    许十营不为所动,大脑开动冷静分析着之前所遭遇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像串珠子一样,找到某个关键点,将其串联起来,进一步接近真相。

    “哪有你说的那么吓人,奴家只不过想再活五百年罢了!”

    女子眨巴着眼睛,没有正面回答,但许十营却得到了他想要得到的答案,冷冷地看着他。

    “好吧好吧,林嫣然确实是奴家的手下,偶尔替奴家办点杂事,算是身边一个跑腿的,怎么她得罪老公了,你放心,我一定严惩她,让她知道谁才是主人。”

    女子显得很生气的样子,让许十营觉得很可笑,要不是意外吞了血玉得知真相,他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呢。

    “你应该知道,如果他死了,我也会死的,那么你的计划不就落空了?”许十营指着瘫坐在地上,额头上直冒冷汗,浑身都在颤抖,嘴唇发紫的小男孩道。

    “放心,奴家不会让你死去的,这毒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半个钟头就会醒来。”女子慵懒地伸个懒腰,胸前两个大馒头随着她的浮动,馒头中心的葡萄勾人心魂,许十营心脏嘭嘭嘭乱跳,这是个妖精,举手投足之间就有勾人心魂的魅力。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不直接占领我的身体,以你的实力,占领我的身体想必轻而易举吧?”许十营咬破舌头,疼痛使自己清醒过来,他问出心里最想问的问题。

    “活得太久,太无聊,找点乐子罢了!这个回答你满意吗?”大概是喝了点酒感到乏了,女子不停地打着哈切,扭着性感的臀部走到龙椅前停下,女子躺了上去,手轻轻一挥,整个屋子里的灯光全都发亮。

    所有的蜡像暴露在灯光下,许十营进来时只顾得注意小男孩的安危,没有在意房间里的摆设,灯光亮起才看到屋内有好多蜡像,每一座蜡像都是那么栩栩如生,比世界上某个最著名的蜡像馆看起来还要有灵性,真不知道这些蜡像出自谁手。

    “这些均出自奴家之手呢,相公既然娶了人家,那么自然这些也就是相公的了,相中哪一个,相公都可以抱着。”女子躺在椅子上打着哈切,许十营看向椅子瞪大双眼,居然是一张拥有九颗龙头的龙椅,而往下看果然被他找到了爪子,九五之尊!

    这张龙椅代表着九五之尊,她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躺了上去,就不怕镇不住龙气吗?

    许十营在看向蜡像,眼里多了些东西,百官朝拜图,他的脑子里凭空出现了这幅图的画面,心里狂震,真如女子所说,这些蜡像均出自她之手的话,那么躺在龙椅上的她是谁?

    皇上?

    走到一尊蜡像前,许十营伸手抚摸了蜡像的皮肤,与小男孩一样,觉得雕刻出来的蜡像跟真人太像了,没有想象中的硬邦邦的感觉,反而就像是真人一样,除了缺少灵魂。

    这是触摸蜡像后的第一感觉,许十营注意到蜡像身穿的官服有点像唐朝时期的服装,他不是历史系的学生,对这些了解不多,也许可以问问专业人士,知道这到底是哪个朝代的。

    许十营掏出手机,调整到拍照模式,正准备拍照,困意连连的女子突然出声;“千万别拍照,小心他们会活过来把你吃掉哦!”

    活过来?吃掉?

    许十营捕捉到这两个关键词,突然灵光一现脱口而出:“难道,他们就是真人?”

    啪啪啪!

    “奴家可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呢!“女子慵懒地坐起来,眸中满是赞许。

    难怪这些蜡像逼真的有些过分了,原来都是真人,这些都是文武百官,据他推断这些文武百官都是唐朝时期的,具体是哪个年代的他不清楚,按照他所想,文武百官进行朝拜,整个一百官朝拜图,那么他们朝拜的是谁?

    许十营抬头看向女子道:“难道,你就是他们朝拜的对象?”

    “你猜!”

    女子很调皮的给了他一个模糊两可的答案,让他很无语,只得无乱猜测。

    “你不是想知道,黑匣子里藏着什么吗?”

    女子朝小男孩方向努努嘴;“答案就在这里,不打开看看吗?也许会有惊喜哦!”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许十营狐疑地看着女子,他越来越看不懂女子的路数了,先是放着侵占他身体主权的大好机会,接着又与他结成阴婚,虽然不是与他结,但与小男孩结和他结实一一样的,他们俩本身就是同一个人。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女子没有告诉他答案,困意上头的她,渐渐地有想要睡着的迹象,只是想要看到某个期待的画面,强忍着没有睡着。

    抱着怀疑和谨慎地态度,许十营拿起小男孩抱得紧紧地黑匣子,打开一看顿时瞪大双眼,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指着女子道:“你……你……你是!”

    “看来,你终于想起我是谁了不是吗?”女子见到了期待已久的画面,困意全无,嘴角微微上扬,许十营惊愕的表情对她来说是精神上的补品,回味无穷。

    “可是……”

    许十营皱着眉头,想不通里面的某些点,如果女子是她,应该早就对他下手了才对,怎么会等到现在才出手。

    “我是该叫你小雪呢,还是叫你幕后黑手好呢?”

第四十三章:真相(加更)

    “叫奴家老婆吧,你不是一直喜欢着人家,把人家当作女神吗?现在奴家嫁给了你,难道相公不开心吗?”女子眨巴着一双无辜大眼睛,语气发嗲的令人心颤。

    许十营不为所动,平静地望着她,只要一想到自他上小学开始,就已经被人盯上,他就感到发毛和不自在,别看女子美若天仙,对现在的他来说,不过是披着人皮的鬼罢了。

    对,人家也从未否认,自己是鬼,而且还正大光明地承认了,许十营紧皱眉头,女子虽然答非所问,其实刚才的话里便已经承认了女子不但是儿时暗恋对象小雪,还是这一切噩梦开始的黑手。

    最让许十营觉得可怕和不可饶恕的是,他大学毕业以后,在酒吧工作的这大半年里,所有的记忆居然都是假的,所有的生活记忆,认识的人和物到头来不过是梦一场罢了。

    到现在他还深陷眼前这位所特意制造出来的梦境里出不来,女子看出来许十营有着一肚子怨气轻轻一笑,踮起脚来到许十营跟前,足有一米五的大长腿勾勒住许十营的腿部,她性感的臀部与许十营来个亲密接触,弟弟很没骨气的向她妥协令他十分恼怒。

    碰到美色就忘记立场的家伙,人家可是想着念着这具身体多年了,就不能给点反应,弟弟极不服气崩的老紧,在抗议着,不许说人家没有立场,这不敌方都攻向大本营了,咱在没点反应那还是爷们吗?

    于是乎俩人不知不觉有了电火石花的反应,弟弟试探着,摸索着,很快拿出一份详细的攻占敌人军事基地的策划书,策划书内容简单明了,用四个字来形容,直捣天龙。

    女子半推半就,避开了一个加强团的猛烈攻势,身子绕到背后双手搂住许十营,朝他耳边吹气诱惑道:“今晚,奴家是你的!”

    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在一个绝色女人面前能保持冷静和风度的话,那绝对是不正常的,许十营作为一个血气方刚年芳十八的大小伙子,每天看着视频里的武老师练就出极品麒麟臂的他,岂会拒绝送上门的诱惑,这是对敌人的不尊重。作为新时代唯物主义传人,无赖学生代表,在李若水的影响下,即将进化为流氓的许十营身体是诚实的,心里是拒绝的。

    你说今晚是我的,你跟我商量了吗?就不能找个浪漫的地方,比如春暖花开面朝大海的恋爱圣地马尔代夫,这里阴森森地,还用一纸婚姻作为威胁手段,许十营知道,只要他表露出一点惧怕,就会被女子吃的死死的。

    “你现在的模样和我当初认识时的模样,有太大的变化,变得我都有点不认识你了!”许十营避开女子吃豆腐的魔爪,精神战胜了身体,他都感动的想哭。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这首歌简直就是为他量身订做的,他容易吗,面对如此诱惑,如此良机,却只能残忍拒绝,如果被他的死党小胖知道,定会深深地鄙视他一番。

    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你老人家是鬼呢,人和鬼是不可能有未来的,许十营为自己灌输这样的信念,来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能对手无寸铁的小男孩下得去手的美女,怎么着也不能用单纯来表示吧,许十营可不是小男孩,社会经验告诉他,对付这样的女人,尤其是长着绝世面孔的女人,必须打起十二分的谨慎。

    他现在只想弄懂,丢掉的半年里,都发生了什么,大脑一片空白的感觉不好受,记忆是人在世活着最有利的证据,一旦失去了记忆,那便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女子不会告诉他起因经过,跟他结成阴婚不用想都知道是带有一定目的的,真要相信她只是单纯闲得无聊,那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殉情了。

    “怎么,相公不喜欢奴家这样吗?”女子一步步攻占着许十营身体大本营,利用自身优势让许十营的呼吸都开始急促起来。

    想要攻占一个男人的心,就要从男人的身体入手,这是出自网络作家流浪小刀的话。正如他所说,女子也是如此做,而且很有心得的样子。女子很聪慧上手很快,两人你进我退,你退我进,不知道还以为再打太急呢。

    许十营一次次阻断女子偷袭重要部位的魔掌,在外人看来俩人是在谈情说爱,男欢女爱**啥的。

    其实不是,里面的凶险只有二人才知,许十营额头上的天眼早已开启,在凶险万分的梦境中,他学会了开启天眼的方法,不再是被动式的。

    天眼作为阴阳师的独门标记,女子生存多年自然认得,脸上微变,紧接着恢复正常,只不过不再对许十营动手动脚,恋恋不舍地松开许十营,眸中幽怨之色看向许十营,似在怪他对自己的暗恋对象如此狠心。

    “你到底是谁?尽管有着和小雪一样的面孔,但你不是小雪,快告诉我,不然我走了!”许十营双手插在兜里,直视女子,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溜的趋势。

    没人知道,许十营正在悄悄安抚着弟弟,让他不要轻举妄动,并告诉他,这是没有人情味的鬼,一旦喜欢上她,就会万劫不复。

    “我是小雪,但也可以说不是,小雪是我灵魂的一部分, 奴家只不过将其收了回来罢了!”女子似乎精力耗尽,慵懒之色再次浮现在脸上。

    “什么!你杀了小雪?”

    许十营大惊失色,难怪一直联系不上小雪,原来早就遇害了,可恨他一直被蒙在鼓里,却不知凶手是谁。

    “大惊小怪什么,我不过成为了更为完美的我,接近真神的我,我还是我,一如既往的我,在黑暗中孤独的我。”

    女子很佩服自己居然能想到一句逼格非常高的话来,不行一定要记下来,写下来传下去,让众生膜拜,让那些自负圣人的文人瞧瞧,奴家也是可以文墨斐然的。

    所以她对许十营不但不恼,反而朝他抛了抛媚眼越看越喜欢,如果不是他,怎么能想到这么精彩的话,她俩果然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吾。

    “还是那句话,你为何要找我做做你男人,难道是因为我是极阴之体吗?”

    许十营对此很不解,以他的眼光看不出来女子实力深浅,但依旧能瞧出她的不凡,就凭屋里雕刻而成的文武百官朝拜图,野心及视野都达到了令他可望不可即的境界。

    女子摇摇头;“极阴之体或许难得一见,但对我来说,想要得到极阴之体不算太难,只是时间问题罢了,而之所以选中你做我的相公,抱歉天机不可泄露,还望相公见谅。奴家只能告诉相公,我是不会害你了,相反还会助你位列人臣,难道你不想左搂右抱,手中掌握生杀大权,享受一下人生巅峰的生活吗?”

    许十营听到女子这些话别提,有多动心了,女子的这些话说到他的心坎里,同时这也是每个男人最期待,最想要的生活,尤其是还单身的他,要是拥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谁还当宅男啊。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这是你的真实模样吗?”

    许十营知道梦境中,造梦者可以改变任何相貌,也可以做任何事情,只要是在梦中,她就是无敌的。

    女子点点头,躺在地上的小男孩眉毛皱了皱,似有苏醒过来的迹象,数量不多的睫毛抖动的厉害,脚跟上的毒素渐渐消退,青蛇不知何时回到女子袖子里盘成圆状休息着。

    许十营不知道该如何与小男孩见面,因为通过血玉,他已经了解到事情起始和槐树的来历,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黑匣子里的东西他也已经看到,是当年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为小雪买的星星手链,象征着两人可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他和小雪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前后位,为了吸引小雪的注意,没少故意闯祸,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也正因此,小雪与他在一起。

    而就在他们刚相处了一个月,皎洁地月光下约定好长大结为夫妻幸福一辈子,小雪却突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中午匆匆离去,一家人搬到美利坚去生活,那时候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只能寄信。

    不知地址的他,寄出一封封信来表达对她的思念,结果却全都石沉大海,一晃多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梦想,便是通过工作攒够旅行的钱,去神秘的埃及,古老的印度,传说中的海岛去探险。

    小男孩渐渐苏醒过来,张开眼便看到了女子正笑盈盈地看着他打招呼,小男孩却像触电般连连后退,眼前的女子比毒蝎还可怕。

    就在小男孩后退的时候,后背仿佛碰到了什么,无法再退,小男孩扭头看到是许十营惊喜道:“怪蜀黍,你怎么在这里?”

    紧接着他脸色黯淡道:“难道叔叔也被坏女人抓住了吗?”

    女子突然看向许十营道:“你该离开了,过段时间我会去找你的,要记得奴家哦~”

第四十四章:醒来

    许十营正在思索女子的话语,他总觉得好似忽略了什么,正要开口询问,就看到女子飘然而去,而他则被云雾吞噬,看不到四周方向,刺的眼睛发疼的他,下意识地闭上眼睛。

    “醒了,快来人,终于醒来了!”

    许十营幽幽张开双眼的第一眼看到的是白色的天花板,扭头四下望去疑惑自己在什么地方,看到王森惊喜地望着他,就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按响呼叫护士铃声。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

    护士科内,几名护士围坐在一起聊着天,讨论着哪个男明星更帅更有男人味,议论着某某某医院里的八卦秘闻,正聊得兴起,听到屋里响起报警声。今日值班的人员告诉她们声音来源是1232病房,几名护士对视一眼,齐声道:“不会吧!”

    今天负责1232病房的是谁?

    刚巡视完病房的护士长,听到警报声响了半天,还没人处理表面虽然不露声色,其实心里早就起了一肚子火,本来这段时间家里出了一档子事,一直没能睡个安稳觉,总是在凌晨一两点被惊醒,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工作认真负责的她,并没有请假回家休息,而是坚持上岗,今天检查完病房以后,她就可以与人交班提前回家休息,谁知刚巡查完病房回来路上的她,就听到警报声一直在想,直到她走进办公室,还没人去病房查看,这才有了刚才的质问。

    一只小手弱弱地举起,护士长看到是一张生面孔,微微皱了眉;“新来的?”

    医院里工作人员就那么百十个人,虽然不一定全都叫上来名字,但长期在一起工作上下班,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印象。

    “是……是的。”

    举手的是个年轻女子,生得娇小玲珑,身材看起来很瘦小,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脸颊稚嫩的她,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小,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童颜巨-乳。

    标准的萝莉面孔,御姐身材,这样完美的搭配能征服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男性,让其成为裙下风流鬼。

    只是这孩子看起来胆小,还不自信,说起话来唯唯诺诺的。

    护士长叹了口气,心软的她强压下心中无妄之火,没有出声责怪,一来人家小姑娘是新来的,工作经验还不充足,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还不是很清楚,听到警报声不明白咋回事也正常。二来,这孩子看起来属于老实胆小的那种,她怕一顿责怪把这孩子给吓跑辞职不干了。

    现如今医院招人越来越困难了,本身就名额有限,能考入进来的多少还是有些本事的,不过很多医学专业的大学生因为医院压力大,都改行做其它的去了,导致一直以来各大医院人手并不充裕,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宝贝疙瘩,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使其留下。

    这造成了医院来来走走的流动性,护士长平静地看向新来的护士;“还不快去上班,记得带上你的医药箱!”

    交代完一些需要注意地事项,护士长转身回屋去换衣服,今儿提前回去,先去幼儿园接上孩子,陪孩子吃顿饭,然后早早地睡一觉,她要把这几天失去的美容觉都给补回来。

    没听说一句话嘛,翻过三十岁这道坎,睡眠不足不但会有黑眼袋,鱼尾纹,还会老得很快的,想想年轻的时候,值个夜班,第二天早上醒来依旧精力充沛,现在只要过了十一点还没睡觉,第二天总犯困,每天只好喝咖啡来提神。

    护士长前脚刚走,屋里就开始议论纷纷,只不过议论的话题从明星八卦,换到护士长频道。

    拥有灭绝师太称号的护士长,今天居然没有发脾气怼人,这是奇迹,几人叽叽喳喳地议论纷纷,说得新来的小姑娘宋晴脸刷的一下红润起来,拎着医药箱逃跑似的出了房间。

    “你们说是不是灭绝师太昨天晚上没少滋润,所以今天看起来就像换发第二春一样,这才大发慈悲的放了人家一码?”

    “我看不像,护士长这几天几乎天天值夜班,哪有时间让自己快乐,我看八成是看上了人家小姑娘,新时代人类的价值观已经不局限与男女之间可以产生快乐的交响乐,蕾丝边和菊花岛更能带来别样的风采,哎,我可听说……”

    “水!”

    许十营醒来的第一反应就是渴得慌,喉咙管里干的发疼,他都怀疑是不是毛血管破裂了,为啥觉得嘴巴里咸咸腥腥的。

    声音一出来,连他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俺滴乖乖这是我自己的声音吗,怎么像七老八十的人似的有气无力透着几分沙哑。依他现在的嗓子,要是跑去当歌星,估摸着凭借独特低沉的烟嗓,还能混上三线甚至二线小明星呢。

    只不过现在的他,别说唱歌了,就连说话都觉得累得慌,这不,只说了一个字,他就像耗尽了浑身力气,额头直冒汗。

    “早就为你小子准备好了茶水,你师父说,今天会醒来,会需要大量的水分来补充体力,所以让我提前准备了两大茶瓶。我原本对此还不信,那老头整天在我耳边吹嘘自个多厉害多厉害,遥想当年如何如何,既然那么厉害哪还能让徒弟在医院里躺了五天还没醒过来。”

    王森一边唠叨着老乞丐的种种不是,一边为许十营倒了一杯早准备好的特制茶水,将许十营枕头垫高一些方便喂水,珉了一口茶水,许十营便喝不下去了,苦着脸道:“难喝!”

    喉咙管道干枯,他尽量简咳地表达出想要表达的意思,王森挑挑眉邪邪笑了;“不错嘛,连里面特制的尿液都能喝出来,看样子身体已经恢复差不多了。”

    水虽然是温的,度数并不高,但由于长时间没有饮水,导致喉管干裂,他正艰难地下咽,听到王森的话,一口水喷了出来,而恰巧喷到了王森脸上。

    “劳资跟你开玩笑呢,你小子胆肥了,居然敢喷森哥,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要森哥给你松松筋骨?”王森擦掉脸上水啧故作凶悍道。

    “自找…的!”

    许十营闭上眼睛,剧烈喘着气,不能再说话了,不但喉咙管里疼的厉害,每说一个字都耗尽他所有的力气,现在的他需要休息。

    王森知道许十营既然醒来了就代表着已经无大碍,一直以来提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去,只不过嘴里依旧骂骂咧咧嘀咕个不停,闭眼休息的许十营权当没听到。

    这时带上口罩遮住面容的宋晴拎着医药箱推门而入;“病人现在什么情况?”

    今天是她第一天正式上班,宋晴不允许出现差错,拿出本子和笔准备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以便好像护士长以及主治医师汇报。

    拿出笔和本子满脸认真等待做笔记的宋晴逗笑了王森,这一看就是刚上班的新手,哪有一上来就做笔记的,他眼咕噜着一转起了捉弄的心思,于是他轻咳一声道:“美女医生,我这位兄弟昏迷了整整五天了,就在刚刚才醒过来。醒来后他告诉我,浑身难受的厉害,我这才按下病房里的急救按钮。”

    “啊,那我看看,还……还有,我不……不是……医生。”

    宋晴红着脸解释一番,一想到病人现在不舒服,连忙收敛心神,小手无处乱放,不知道第一步先检查哪才好,急得都快哭了!

    许十营精力不佳,刚才醒来后与王森闹了一会儿便耗尽他全身的气力,现在只觉得脑袋晕沉沉的很想睡觉,此时听到王森的话正准备沉沉睡去,不料接下来的话,让他很无语。

    “手在往下来三十公分,对对对,就是这个位置,他就是这个位置不舒服,美女医生你看能不能给他治疗治疗?“

    王森‘好心’指点着宋晴,嘴角微微上翘,接下来好戏开始上演咯!

    一双手掌不知如何安放的宋晴,王森的话让她有了方向,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渐渐心静下来,按照王森的指示缓缓往下移动,很快找到了目的地,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宋晴抬头问道:“是这里不舒服吗?”

    王森点点头,表示她没有找错,还给了她一个赞许的眼神,宋晴精神大振,受到鼓舞的她,开口道;怎么才能减轻他的痛苦呢?“

    挖个坑,就往里面跳,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许十营很想开口提醒,王森这厮挖了个坑就等着你往里面跳呢,但耗尽体力的他,眼睛困的实在睁不开,这无疑给了王森好戏继续的神助攻。

    “用嘴巴消毒,就能让他减轻痛苦!”

    “酒精消毒不行吗?”宋晴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温柔的她轻轻来回按摩,时而抓,时而挠。

    她并未注意到被她按摩过的地方,开始有了凹凸不停的变化,王森当然看到了这一幕,他只想狂笑,让你刚才喷森哥一脸,森哥向来有仇现报!

    “不行,我兄弟对酒精过敏,一旦沾染酒精就全身起红疙瘩,很厉害的那种,只能用嘴巴,利用唾液来进行消毒,当然为了消毒效果更好,我建议美女医生,你可以含一口风油精与唾液结合在一起,消毒的效果会更棒!”

第四十五章:论风油精的好处

    王森说的义正言辞,颇有几分一代‘宗师’风范,那抹风情在为迷路的羔羊指引回家的路!

    宋晴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咋舌道:“可……可是……我们培训时,并没有说唾液可以消毒啊!”

    想到要用唾液消毒,在她所学的医学知识当中,并没有提到唾液可以用来消毒,还可以治病,而且唾液是比较私人的,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唾液消毒是自古以来的古秘方,传说在商朝时期就有人在用此治病疗伤,为此造福千万百姓,使其人类文明没有灭绝。作为医生最重要的四个字便是医德仁心,我相信你不会觉得此举恶心,就要背弃你的信仰吧?

    王森一步步地将宋晴引领他早已挖好的坑中,尤其是看到许十营高举抗议的某个地方,强忍着心中笑意,故作严肃的模样,让宋晴神色凌然,让还有一丝神智的许十营想打他,心里狂呼,妹子,这厮坑你呢,别信,千万别信!

    然而耗尽全身气力的他,只觉得头疼欲裂,昏昏沉沉,身体状况告诉他,他需要休息,需要大量的休息来恢复,

    经王森这么一说,宋晴扁起袖子,做好随时为救人而献身的准备,学医就是为了救死扶伤,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希望用自己微薄的医术让这个世界,减少悲伤。

    王森咳嗽一声道;“你可以加点风油精,不需要太多,一滴两滴就可以,我想学医的你应该清楚,风油精本身就有消炎止痒的作用,而现如今更是挖掘出新的技能,可以治疗感冒,这一点你应该清楚吧?”

    宋晴点点头,互联网时代的繁荣,让人足不出户便可了解天下事,她学医自然会关注关于治疗有关的事情,原本她对风油精治疗感冒存有疑惑,后来上次感冒,她试了试虽然味道不好闻,但效果确实挺好的。

    论风油精的用处现在是最有争议的话题,一半医者支持风油精的作用认可风油精的强大功效,就像白兰根冲剂一样可以预防感冒,在**那个时期简直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良药,从而名声大振。

    所以她对王森说的话越来越信服,认为他是隐藏在民间的高手,而她作为一个新人菜鸟,理应听取建议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于是乎她朝向王森弯腰鞠躬九十度:“请前辈教我!”

    王森本意只不过是闲得无聊,逗逗人顺便给自家兄弟找点麻烦,只是经宋晴这么一鞠躬反而让他感到不好意思,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人家小姑娘,只是自己挖的坑,跪着也要挖完,否则接下来就是坑的自己了。

    装模作样地接受宋晴的尊敬,王森咳嗽两声来掩盖自己不平静地心,将如何用风油精进行治疗的方法胡说八道了一遍,然后流露出看好你的表情,接着不紧不慢地走出房间,美名其曰,这是减缓紧张情绪,实际上他则是遍不下去了。

    宋晴不愧是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每个问题都能问在关键的地方,对病人身体状况考虑很周到,王森不过是一时兴起逗逗人,哪懂得什么治疗知识,只好硬着皮头回答问题,宋晴认认真真地听着做笔记,最终他以再好的理论还需要实践为理由逃了出来。

    心里直冒冷汗,差一点他就要暴露死翘翘了,不过一想到接下来的画面,王森开心的笑了,也许待会他可以看到现场直播,高清无码版本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至于许十营的怒火被他直接忽略了,一个重伤还未痊愈的病人,能翻出多大的浪花,想揍他,先等他出院再说吧!

    哼着不知名地小曲,王森奔向卫生间先解决一下内急,然后回来好观看现场直播演出。

    王森走了之后,房间内只剩下宋晴和许十营两个人,宋晴一想到前辈交给她的方法脸色微红,她没想到病人不舒服的地方竟然是那里,即使她在小白,学医的时候老师在讲解人体构造的时候,有对身体任何部位都有详细的介绍。

    现在居然要她去治疗那里,说实话她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想到王森诉说病情时的满脸痛苦,她的心就软了,看到病人是睡着的,宋晴松了一口气,反正也只是活血化瘀,又没有人看到,应该不会有事吧。

    宋晴可不知道,躺在床上的许十营其实意识一直在醒着,只是身体在沉睡罢了,他目前陷入一种奇妙的状态当中,他可以听到感受到一切事物,但就是无法醒来,刚才王森和宋晴的对他他听得也是一清二楚,王森这厮不愧是老司机,速度都已经开到了二百九十迈堪比飞机起飞的速度。

    许十营很想醒来告诉宋晴,你快走吧,我没事,王森那厮是在坑你呢!

    宋晴深吸一口气,双手摸索到裤腰带,像剥栗子似的去掉皮露出里面的果实,第一次见到真家伙,尤其是这家伙还斗志昂扬的让宋晴脸红的只想逃离这个地方。

    用唾液加风油精可以有效的缓解病痛,宋晴望着王森走之前留下来的风油精犹豫了一会儿,打开往嘴里滴了两滴,许十营嗅到一股熟悉而奇异的味道,知道这是风油精的味道,要是传承的宝贝涂上风油精,想想他就头皮发麻,浑身颤抖,他要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许十营不停地挣扎着,双目突然睁开,宋晴正欲开始治疗,猛然间看到病人醒来。

    “啊!!!”

    换好衣服,将重要的随身物品都装入挎包里,准备回家的护士长,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喊叫声,连忙跑出去看到几名护士正往前奔跑很着急的样子,开口问道:“小丽,发生什么事了?”

    “秋姐,1232房间出现了色狼,打算对我们新来的作出苟且之事,我们准备去营救我们的小师妹,并把那家伙的作恶工具除去,敢惹我们的人,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一名护士听到有人叫她,停下脚步看到是护士长,解释道。

    “医院里有流氓?”

    护士长愣住了,她记得1232房间的值班护士正是刚上班的宋晴,难道这么巧?

    “走,咱们一起去看看!”

    护士长拿上手机跟着小丽他们一同赶去1232房间,醒来的许十营正对宋晴做出解释,不是他想图谋不轨,实在是王森那厮坑他,他真不是有意的。

    然而宋晴是不会相信他的话,捂着脸不敢看许十营露在外面的凶器,一步步后退,太羞人了,她本是抱着一番好心为病人减轻痛苦,即使是那个地方也就挣扎了一下,毕竟病人的生命安危在她看来最重要。

    谁知刚有所动作,病人便睁开双眼醒来,底下凶器越发狰狞,只需要主人一声令下,便可征战沙场无往不利,醒着和闭着对宋晴来硕是两个概念,即使她再傻也都知道,王森为什么要对她这么说,声称不舒服还让她治疗,原来俩人是一伙的,都对她图谋不轨。

    宋晴蹲在地上轻声呜咽着,她觉得这个世界太可怕了,许十营满脸无奈,他对此真的是不知情,都是王森那个混蛋,故意挖坑给人家妹子,结果挖完坑后,这厮见势不妙一个人跑了,还提议用风油精给他治病,别让他逮住机会,否则必定让他泡进风油精浴桶里感受一下难以言语的酸爽。

    “对不起,我真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哭了?”

    他不说还好,一说宋晴哭的更厉害了,还说没有,没看到凶器都露在外面对她面露凶相,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把她就地正法。

    “都怪森哥那个混蛋,故意坑我,我要是真对你有什么想法, 刚才就不会睁开眼睛来拒绝你了,你想想是不?”许十营不敢靠近,生怕刺激到这个单纯的少女。

    宋晴止住哭声,想了想也对,要是对她有不良的想法,刚才就不会睁开眼睛来拒绝他了,哪还会跟她解释一番,想到着宋晴这才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切切道:“你真的没有?”

    许十营摇摇头,劳资现在是有心无力,能醒来,能下床全都是依靠强大的意志力再之称着,这股精气神坚持不了多久,哪还有心神想乱七八糟的事情。

    见宋晴不哭了,许十营想要伸手去扶,宋晴连连后退娇声;“你能不能把裤子穿上,我……我害怕……”

    裤子不是你老人家脱的吗,许十营虽然很想这么说,但怕小妮子想不开认为是在侮辱她,麻溜提上裤子,结果他刚提上,困意再次袭来,身子发软倒了下去,吓了宋晴一跳,连忙去扶,结果一个不稳连她都倒了下去,而巧不巧的与许十营抱在一起,一只脚搭在许十营腿上,紫色看起来很暧昧。

    而这时,病房门被推开,准确来说是被跺开的,护士长他们气势汹汹地冲进来,看到眼前的一幕,本来不相信谣言的护士长顿时怒了,现在的采花贼胆太肥了,都敢到她地盘上来闹事,连新来的小姑娘都不放过,简直罪该万死。生平最恨阿飞青年的她,拎起板凳就要砸向许十营,宋晴看到后连忙解释道:“他不是流氓,他只是晕过去了!”

    不知为何,宋晴没有说出刚才的事情,也许是太过难以启齿,也许是善良的心在作怪,她只是说病人想要上厕所解决内急,刚从厕所出来还没回到床上,便晕了过去,她这才发出惊叫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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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老人常说半夜三更千万别出门,会碰到不干净的东西缠身,作为唯物主义接班人的许十营是决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鬼魂的存在,然而那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却从此为他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阴阳师日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阴阳师日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阴阳师日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