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气的修炼
《七龙珠》世界里的“气”,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内力,仙侠小说中的仙气,《火影忍者》世界的查克拉,《海贼王》世界的霸气一样,拥有非常神奇的能力和完善的体系。
在物理伤害方面,气表现得十分完美,小到击碎巨石,中到毁星灭世,大到打破次元,根据使用者的实力呈现出不同伤害水平,攻击手段大多以波的形势将气外放;另外还有气元斩、贯穿炮,控制物体,制造分体爆炸精灵,太阳拳、舞空术等使用方法。
防护方面同样出色,气强大的人可以站在那里承受气弱的人攻击而不伤分毫,现在的孙悟空就算被子弹击中也破不了防;同时还具有抵御精神攻击、魔法,恢复物理伤势的用处。
拥有气还可以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到了超级赛亚人阶段,悟空甚至可以隔着星海探测对手的位置、动作、身体状态,简直就是超级人形雷达。
气还可以让人在更加严苛的条件下生存,比如几十倍重力,但是无法抵御自然疾病,悟空就曾经因为心脏病而去世。
既然来了《七龙珠》的世界,要是能学会修炼和使用气就再好不过了,所以感觉自己已经超越了原本的身体极限后,沈隆就向武天老师问起了气。
“诶,气?就是武天老师的龟派气功么?”悟空挠了挠头说道,说完从椅子上跳下来,双手并拢摆了个龟派气功的起手式。
“混蛋!你想毁了我的龟屋么!”龟仙人一拐杖敲在了悟空的脑袋上,真是混蛋啊,我修炼了五十年才可以使用龟派气功,这小子只看了一眼就学会了,悟饭的这个孙子到底是什么来路啊?
“啊?悟空,你难道已经学会武天老师的龟派气功了?这可是传说中武天老师最厉害的武术啊!”克林惊讶地问道,马上转过来哀求道,“武天老师,也教教我龟派气功吧!”
“想要修炼龟派气功,起码也要五……”龟仙人刚要说五十年,可一想到孙悟空的经历,还有克林之前优秀的表现,心里就犯嘀咕了,这个小家伙恐怕也用不了那么久。
“好吧,今天就给你们说说到底什么是气!气是所有生物都拥有的一种能量,将气聚集到一点突然爆发就是龟派气功;每个人都拥有气,并且经过修炼可以变得更加强大,悟空现在已经懂得了气的简单使用,克林你体内的气已经比较强大了,至于你么……”龟仙人看了沈隆半天,才继续说道,“你心中的杂念太多,对气的感知没有他们两个敏锐,如果你想学习如何修炼和使用气,就先从静心开始吧!”
悟空是只知道修行武道的单细胞生物,克林虽然有点喜欢搞小动作,可他对武道的执着却也有目共睹,不然也没办法成为最强的地球人;我所来的世界比《七龙珠》世界复杂太多了,心中自然积累了许多杂念。
想明白之后,沈隆又想起了孙悟空在神殿之中跟随**和天神修行的章节,那里面**说了和龟仙人相似的话,“要想感知到气,就要先摈弃杂念,达到‘无心’的境界么?”
“是这样的……哎呀,今天就说到这里吧,健身节目要开始了!”瞬间龟仙人就从高深莫测的武道家变成了色老头,趴在电视机前流着口水色眯眯盯着电视上的美女健身教练,那还有一点儿高人的样子啊!
让克林和沈隆下巴差点掉出来,克林戳了戳沈隆的胳膊,“喂,你觉得那个老家伙说得靠谱么?”
要不是看过漫画,我也怀疑啊!沈隆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悟空则说起了在火焰山的往事,“龟仙人老爷爷的龟派气功很厉害呢,一下就摧毁了大山和牛魔王的城堡!”
“诶,真的这么厉害?”这样的话,我也要学!克林握紧了拳头。
临晨四点的海岛没有灯光,沈隆和悟空、克林早早爬起来,准备开始新一天的修炼,“武天老师,今天教我们如何修炼气吧?”克林哀求道。
“你们两个继续去送牛奶,身体强大了气自然而然就会强大起来!”将他二人赶走之后,龟仙人将沈隆带到悬崖边,“你的身体素质和那两个小家伙有很大差距,现在已经接近你身体的极限了,只有先学会感知和使用气,才能保护好你的身体不受伤害。”
龟仙人盘腿在悬崖边坐下,“来,照着我的动作来做……慢慢闭上眼睛,摒弃杂念,让内心犹如天空一般沉静……”
沈隆盘腿坐下,双手合十慢慢闭上眼睛,尽量将脑子放空,可这个似乎太难了啊,前一个念头刚刚驱走,下一个念头又冒了出来,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让内心犹如天空一般沉静。
“想要感知和修炼气就必须先磨练你的意志,继续保持这个姿势练习吧。”说完龟仙人就起身离开继续督促孙悟空和克林的修行去了,将沈隆独自留在了悬崖边上。
闭目凝神,搞得自己脑袋都开始发胀了,沈隆还是没办法完全静下心来,忍不住睁开眼睛吐槽,鸟山明为什么就没有把悟空在神殿中修行的过程画出来呢,现在完全摸不着头脑么,在这里干坐着似乎根本没什么效果啊。
一连尝试了好多次,甚至还参考了气功、瑜伽、坐禅的方法,始终都无法做到,反而越来越心浮气躁了。
不行,继续这么下去不仅没有任何收获,还有可能让心思更乱,我先继续之前的练习吧!沈隆干脆起身开始了蛙跳、绕树跑、上台阶的锻炼。
穿过小村庄,绕过行道树,顺着台阶爬上山顶的寺庙,再顺着独木桥走过深不见底的峡谷,又在鲨鱼的追赶下游过岛心湖,重新回到悬崖边上。
沈隆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连动脑子的力气就没有了,他下意识的摆出打坐的姿势,闭上眼睛竭力维持脑海中的一丝清明,不让自己晕过去。
忽然之间,他意外地进入到一种玄而又玄的境界。
第17章 极限训练法
虽然闭着眼睛,但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前方的悬崖下,大海冲击礁石溅起的浪花,有海鸥从天空飞过,鱼儿跃出海波,微风吹起发梢,蚂蚁在草丛中觅食。
一切的一切,似乎和刚刚已经大有不同,自己可以更清晰的感觉到空气的流动,身体中有股莫名的能量在缓缓流动,弥补着辛苦锻炼造成的身体损耗。
嗯?忽然感觉到耳后有劲风袭来,沈隆下意识偏了偏脖子,只听一阵儿风从耳边擦过,等他睁开眼睛一看,正是龟仙人的拐杖。
“看来你进步的很快么!这么短时间就觉察到了气的存在。”龟仙人收回了拐杖。
“这都多亏了武天老师您的教导啊!”这就是《七龙珠》中最盛行的极限训练法了吧?每次悟空都是先通过训练达到身体的极限才能获得突破,自己下意识的先用身体训练消耗尽了体能,然后再进行打坐,刚好符合了极限训练法的精髓,觉察到了气的存在。
如果不是龟仙人先前督促自己不断进行体能训练,将自己的潜力全部开发出来,想要达到这种效果怕是不可能的。
“所谓武道修行就是对自己极限的挑战,每打破一次极限,就能看到更广阔的存在,你现在已经正式入门了,从明天开始,你的训练强度可以再加大一些。”龟仙人背着双手说道。
“嗯,我感觉刚才的消耗已经完全恢复了!”起来试着跳了几下,身体的酸疼已经烟消云散,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气,感觉再跑上一圈儿也完全不是问题,气加快了体能恢复的速度,让自己可以迎接更大强度的训练。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沈隆挠着脑袋问道,“武天老师,那么,从明天开始我是不是要和悟空他们一样加上负重了?”背着龟壳太难看了啊,我不要行不行?“这个其实我已经准备好了负重背包……”
“身为龟仙流的弟子,必须进行同样的训练;现在既然你已经恢复了,就去森林里打些猎物准备做晚饭吧,晚上我想吃恐龙肉。”龟仙人理也不理,说完就走了。
啊,看样子还要和悟空他们一样背龟壳啊!还恐龙肉?信不信我把你那只海龟载了晚上吃海龟肉?沈隆忍不住吐槽道。
嗯?等等,他刚才说什么来着?身为龟仙流的弟子?这意思是说终于肯承认我是龟仙流的弟子了?沈隆大喜过望,将些许不满抛在脑后,这说明自己的努力已经得到了龟仙人的认可,而且未来很有希望达到牛魔王和孙悟饭的境界,要不然他也不会承认不是?
不就是恐龙肉么?我给你做!想吃多少都有!沈隆马上起身奔向悬崖边的小路,打算从这儿下到悬崖下方的森林中,记得那里有几只体型较小的恐龙,自己或许还能应付过来。
刚走了两步,沈隆又停下了,站在悬崖边缘看下去,只见陡峭的岩壁上有几处凸起可以落脚,要是落脚准确完全可以借着这几处凸起跳到悬崖下方,就不用绕路了。
将气覆盖在眼睛上,眼前的视野为之一清,将几处凸起之间的距离分析得清清楚楚,使出三成力气向左前方跃出,刚好可以落在第一块凸起处,然后再向右侧跳落到第二块凸起处……最后接着树枝的缓冲就可以轻松落地了。
那么,试试看好了!有气的保护,就算摔下去也不至于挂掉,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沈隆的胆气也大了起来,深呼吸数次平稳心神,然后轻轻一跃离开悬崖,带着风声向下方坠去。
砰的一声刚好落在第一块凸起处稳稳站住,微微弯曲膝盖以缓冲下落的冲力,然后猛地站直再次跃起落向第二处凸起,如是几次就到了森林上方,双手抓住横生的树枝在空中转了个圈,下落的力道已经被缓冲的差不多了,最后稳稳落在地上。
在森林里游走几圈,找到了几只体型较小的恐龙,打晕带走,以他现在的能力,对付大恐龙还远远不够。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沈隆背着几只羊羔般大小的恐龙回到龟屋,和兰琪一起将这些恐龙加工成烤肉,这些恐龙习惯长时间奔跑,大腿肌肉紧凑,有些像牛肉,烤来吃最好不过了。
“今天吃烤肉啊?这是什么肉?兰琪你在菜市场买回来的么?”准备结束,孙悟空他们也训练回来了。
“是恐龙肉,我从森林里打回来的,以前老是辛苦悟空你去捕鱼打猎,现在也该轮到我了。”沈隆笑眯眯地说道。
“你现在已经可以击败恐龙了?”克林第一反应就是这段时间经常追着他们跑的那只大恐龙,要是这样沈隆的进步也太快了吧?
“只是一些小型食草恐龙而已,它们的肉有些像牛肉,吃起来味道不错。”一般来说食草类动物的肉要比食肉类好吃,咳咳,我才不会承认自己打不过那些食肉类恐龙呢。
“我开动了!”悟空才不管是什么恐龙呢,只要好吃就可以了,他马上拿起烤肉塞进嘴里。
“悟空,你又偷吃,简直太可恶了。”这两个小家伙又闹腾起来。
“大叔,你今天吃得好多啊。”兰琪接过沈隆的碗帮他添饭,这已经是第六次了,以前每次也只是五碗饭而已。
“或许是因为修炼了气,所以消耗又增加了吧?”照这么下去,一顿怕是得七八碗饭才能吃饱。
这么一想的话,龟仙人似乎很有钱啊,悟空、克林他们每天比我吃得都多,就算可以自己去海里捞鱼,去森林里打猎获取食材,可调料和米饭也要花钱买啊,就他们俩的饭量,一般家庭可负担不起。
哦,差点忘了,这俩吃得多干得也多啊,白天在工地上干活锻炼,拿的可是六个人的工钱,这些钱可都是龟仙人拿去了。
“明天早上,你也背着这个吧!”吃完饭,龟仙人直接将一个龟壳丢在沈隆面前。
哎,还是没办法逃脱这个悲惨的命运啊。
第18章 天下第一武道会
“这个大概只有五斤重吧?”沈隆拎起来颠了颠,龟壳约莫五斤上下,比悟空和克林背的轻多了,他们俩现在背的龟壳可都是二十斤的。
“嘿嘿,和我相比你还差得远啊!”克林得意地笑了。
“好了,快点去送牛奶吧!”龟仙人督促着他们开始了新一天的训练,这次沈隆也开始学着悟空、克林的样子端着牛奶开始蛙跳、绕树跑,一路将牛奶送到客户手里。
到了中午,龟仙人又将他们带到工地上,找到工头,“我又带了一个人过来,还是和以前一样,工钱都交给我。”
“好吧。”工头擦了一把汗,那两个小家伙都这么厉害,两个能顶六个工人,这个成年人一定更厉害吧?再这么下去,工期肯定能提前完成,多给点工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真是禽兽啊,看着悟空拖着压路机一路飞跑、克林推着山一样泥土的样子,沈隆直接给跪了,这还是人么?你们俩要是去我的世界搬砖,怕是光靠搬砖就能在京城买房。
“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点开始干活啊!”龟仙人催促道。
“是,马上开始!”沈隆赶紧跑过去,推上一辆小推车,开始飞快地运送着泥土,他的速度和体力还没办法和悟空、克林相比,但比起一般的工人却要强上许多。
“怎么样?这个还可以吧?”龟仙人盘算着,这些家伙实在是太能吃了,就算有送牛奶的收入和六个工人的收入,都抵不上购买大米、调料的开支,他这些日子可都一直在亏钱,再这么下去,怕是连购买美女杂志的钱都没了。
“这个就给两个人的工钱吧。”工头有些失望,沈隆和悟空、克林比起来还差得远,那俩两个就能顶十个壮劳力,给六个人的工钱还有得赚,沈隆么,怕是最多能顶三个人,聊胜于无罢了。
辛苦了几个小时,搬砖结束,龟仙人喜滋滋的收起了八个人的工钱,这下扣除买大米和调料的费用,应该还有剩余。
下一个环节的训练就更刺激了,龟仙人将他们带到一棵大树下,用绳子将他们三人的腰缠住,让他们没办法离开大树太远,然后爬上树用拐杖敲打蜂窝,刷得跳下树躲在石头后面,探出脑袋远远地张望。
只听“嗡嗡嗡”一阵儿响,被激怒了的蜜蜂从蜂窝里飞出来,亮出蜂刺朝他们冲来。
“哇~~~”三个人狼狈逃窜,可被绳子束缚着怎么也跑不远。
这项训练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在有限的范围内避开敌人的攻击,可如此多的蜜蜂,就算跑得再快也难免有漏网之鱼,不一会儿沈隆就被叮得满头大包,悟空和克林接受此项训练的时间比他早一些,情况要稍微好点,可也挨了不少下。
等晚上回去的时候,兰琪看到他们三人狼狈的样子,忍不住捂着嘴巴笑了。
“兰琪,明天去市场里买些蜂蜜回来吧,我给你们做蜜汁叉烧。”可恶啊,你们把我叮得这么惨,我得吃点蜂蜜报复回来。
睡一觉醒来,沈隆发现身上被蜜蜂叮的肿包就已经彻底消失了,想来应该是气的作用吧?他又可以恢复到最佳状态开始新一天的训练了。
就这样,沈隆和悟空、克林开始了正式的训练,每天背着龟壳和他们一起送牛奶、去工地搬砖、然后到大树下迎接蜜蜂的挑战。
一转眼,又是好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如今沈隆已经可以毫不费力的跑完全程,在工地上的工钱也涨到了三个人的标准,就算换了更大的蜂窝、更短的绳子,蜜蜂也很难再叮到他了。
可是修行也随之进入到瓶颈,他似乎感觉到进步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这一个月,几乎没有多少进步,似乎现在的训练结果已经接近极限了。
“老爷爷,老爷爷,你快跟我过来。”这天正在龟屋中休息的时候,悟空兴奋地跑进来,将龟仙人拉倒一块小山般大小的巨石前,龟仙人早些时候曾经说过,等他们可以推动这块石头的时候,就可以正式传授他们龟仙流武术了。
“喝!哇呀呀啊~~”只见悟空双手按在石头上,随着一阵儿喊叫,这块巨大的石头硬是被悟空推动了。
“下面看我的,不过我没有悟空推得那么快。”克林也不甘示弱,上前将石头推动了一小段。
龟仙人的墨镜碎了一地,沈隆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块石头约莫有十米来高,六米方圆,算下来怕是有几百吨重,再加上地面的摩擦,悟空和克林这都能推动,真是禽兽啊!
“大叔,你也试试看吧?”悟空和克林将沈隆拉倒大石头前。
“我应该还差得很远吧?”话是这么说,可既然来了,不试试总觉得有些遗憾,沈隆将双手按在石头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然而石头依然一动不动。
呼,这才正常么!龟仙人松了一口气,要是沈隆也推得动,他就该怀疑人生了。
“怎么样,这回该教我们武功了吧?”悟空和克林眼巴巴看着龟仙人。
我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你们真能做到,龟仙人很是无语,半天才说道,“我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你们的了,在这七个月的训练里,你们的眼力、拳脚、身体各部位还有头脑都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只要将这些力量用活,就是武术了。”
似乎是这样,《七龙珠》的世界里,没有武侠小说中那些繁复的招式,拼得就是反应速度与力量,之前这些训练练的就是这些。
“现在距离天下第一武道会还有一个月时间,这一个月你们就把龟壳换成四十斤的吧!哦,你的话十斤就可以了,你现在距离参加天下第一武道会还有一定差距。”龟仙人又丢出来几个龟壳。
一个月之后,天下第一武道会的时间就要到了,明天龟仙人就会带着他们前往南都参加比赛,而沈隆也在琢磨着要不要去现场看看呢?
第19章 任务完成
“这下你们可以卸掉龟壳了,试着跳跳看。”出发之前,总算是可以把难看的龟壳取下来了,悟空和克林一跳,直接跳到了半空中,比龟屋还高许多。
这要是去参加奥运会,不用拿杆儿就能得撑杆跳比赛的冠军啊,沈隆也试着跳了跳,虽然和悟空、克林还有很大差距,但是以他的身高,灌篮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这么久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啊,这一刻沈隆喜极而泣,再试着跑了几步,感觉百米速度差不多都快接近十秒了,整个身体无比轻快。
“快来试试你们的新衣服吧!”兰琪拿出了几套蓝色西装给他们换上,还真别说,兰琪真是个居家的好主妇啊,不管是做饭打扫卫生,还是裁缝手艺都是一等一的,沈隆穿在身上感觉比什么阿玛尼、范思哲都要帅气。
“那么我们就去参加比赛了,兰琪你好好看家。”众人向兰琪挥手作别,坐着汽车前往机场,登上了飞往南都的飞机,至于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岛上还有机场,这种小事儿就不用纠结了,毕竟是动漫世界么。
“这次你虽然还不能参加比赛,但是看看其他选手的比赛也是有好处的。”飞机上,龟仙人一边一本正经的教导,一边将罪恶的爪子伸向空姐的屁股……
到底比赛场之后,很快开始了抽签仪式,由于报名选手众多,预选赛被分为四个小组,每组前两名晋级正式比赛,悟空和克林轻松就击败了自己的对手,和雅木茶等其它五名参赛选手晋级正赛,龟仙人假扮的程龙也顺利晋级。
第二场比赛就打败了雅木茶,晋级四强,又在半决赛击败了克林,最终在决赛之中击败了悟空,获得了这一届天下第一武道会的冠军,悟空屈居亚军。
沈隆并没有点名程龙选手的身份,他知道龟仙人这是害怕悟空和克林要是夺得冠军会满足现状,不在继续磨练自己的武道,沈隆当然不会破坏他的好意。
他全程都在认真地观看每一场比赛,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很强了,可格斗经验还差得很远,他还没有实战过一场呢,在岛上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要进行实战练习,可不管是对上悟空还是克林,每次都没轻松击败,根本没起到锻炼的效果。
现在看看别人的比赛,多琢磨琢磨别人的动作,多少也可以学习一些,这么多场比赛看下来,倒也颇有收获。
“可惜悟空要不是肚子饿了,一定能拿到冠军。”比赛结束,龟仙人拿到了五十万奖金就赶紧跑到一边换衣服去了,克林还在为悟空感到遗憾。
“不,即使我不饿,也打不过那位老爷爷,他太厉害了。”悟空对自己和龟仙人的差距认识得很清楚。
“说得对,你们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水平,武道的修炼是没有止境的,真正的修炼才刚刚开始。”龟仙人适时出现来装逼了。
“为了奖励你们的表现,我请你们吃一顿饭好了。”龟仙人大方地说道。
“还是让我来吧,这段时间给你们添麻烦了,临走之前就让我给你们做顿好吃的吧!”沈隆说道,武道大会结束了,也是该完成任务离开了。
“岛上食材种类还是太少了,之前这几个月完全没办法发挥出我的水平啊,这次就让我好好给你们做一顿吧!”沈隆将他们带到旁边的饭店,他用几道大菜的菜谱说服了老板,让他准备好厨房和食材。
这一顿饭可是把沈隆累得够呛,孙悟空这个大饭桶一个人吃了五十人份的饭菜,辛亏沈隆早有准备,专门让老板购买了足够多的食材,要不然店里的储备还真不够这货吃的;得亏他这段时间修行武道颇有成果,要不然肯定没办法坚持做完。
“好饱啊,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饱了!”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悟空总算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惬意地摸着肚子。
沈隆脑海中也传来了任务完成的声音,分别的时候到了,龟仙人已经没什么可以教授他们的了,接下来就要他们自己去修行了。
悟空要去寻找爷爷的四星龙珠,克林觉得自己还需要在龟仙人那里修行一段时间,搞得龟仙人腹诽不已,他还想和兰琪单独相处呢。
“大叔,你打算去那里啊?要不和我一起去我家吧,我帮你开家饭店,以你的手艺绝对可以赚很多钱。”布尔玛已经被沈隆的厨艺给征服了,想劝说他去自己的城市开饭店。
“离开家这么久,我也该回家了,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们再见面吧!”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也该离开了,沈隆依依不舍的说道,通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已经有些舍不得离开了,和悟空、克林这些单纯的家伙相处感觉真得很棒啊。
“那么,我们下一届天下第一武道会再见吧!”悟空坐上筋斗云,朝着龙珠雷达指示的方向飞去,克林跟随龟仙人准备回海岛,雅木茶和布尔玛他们也坐上飞机离开了。
哎,为什么要走的这么快啊,我还想问布尔玛要两个胶囊来着,等他们离开之后沈隆才想起来,自己还忘了这个。
算了,做人不能太贪心,这八个月的修炼已经收获很多了,而且悟空还会给我回报呢,沈隆摇头笑了笑,左右看看没有注意,伸手打开空间门迈步回归到自己的世界里。
房间里并没有太大变化,看看桌上的手表,时间依旧停留在自己离开的时候,如果不是能感觉到身体的强化,沈隆估计还会觉得这些都是梦呢。
打开电脑上了一会儿网,沈隆才重新适应下来,然后关灯上床准备休息。
“叮,此次任务顺利完成,孙悟空实现了自己吃饱的愿望,对此他非常感谢,准备赠送给你……”脑海中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收获的时间到了,只是这一次孙悟空会送给自己什么呢?
第20章 筋斗云
“来自《七龙珠》世界的孙悟空非常感谢您填饱了他的肚子,现将筋斗云赠送给您,是否接受,请确认。”脑海中出现了两个选项:接受和拒绝。
筋斗云啊?好像很拉风的样子,不知道坐在上面飞行是什么感觉?等会儿,好像不对啊,筋斗云可不是一般人能坐上去的,我可以么?
按照《七龙珠》的设定,筋斗云是猫仙人送给青年龟仙人的礼物,本体是加林塔外的一片云,可以乘坐上去飞行,平时藏在天空的云朵中,随时等候主人的召唤,并且不惧怕子弹、炮弹等物理攻击,悟空早年间长期乘坐筋斗云赶路,实在是绝好的交通工具。
只是筋斗云似乎只有内心纯洁善良的人才可以乘坐上去,克林跳上去就掉了下来,完全没办法乘坐,沈隆自觉得自己的内心怕是和纯洁善良还有很大差距。
“所谓纯洁善良只是猫仙人的借口罢了,只要获得猫仙人的许可就可以使用,既然这朵筋斗云是孙悟空赠送给你的,你就可以使用。”脑海中系统解释道。
嗯,有这种可能,记得猫仙人还有三口可以观察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水缸,他应该是看到了孙悟空,才借着龟仙人将筋斗云送给他,要不然就凭龟仙人那副好色的样子,要筋斗云有什么用啊。
所以筋斗云应该是孙悟空的专属物品才是,其它那些能坐上筋斗云的,比如兰琪、琪琪、南无、悟饭、悟天、乌帕、阿拉蕾等人估计是得到了猫仙人和悟空的认可才获得的资格。
沈隆接受了这一解释,按下了接受的按钮,随即一朵淡黄色的云彩出现在房间里,带着长长的尾巴漂浮在半空中,距离地面约莫有六七十厘米,他轻轻一跃就可以坐上去。
要不试试看?沈隆想了想,从沙发那儿拿了几个抱枕放在筋斗云下方,这样就算是掉下来也不至于摔得太狠。
然后学着孙悟空的样子轻轻一跃,就稳稳地落在了筋斗云上,盘腿坐下试着摸了摸,云朵犹如棉花糖一样柔软,却怎么用力也坐不破,真是一件奇妙的道具啊。
这个该怎么控制?怎么开启飞行,怎么上升下降减速?怎么停下来?脑海中刚想了个飞字,就见筋斗云呼的向前飞去。
“停!”屋里才多大空间,眼看着就要撞到墙上了,沈隆赶紧喊了个停,筋斗云就稳稳的停住了,此时他的脑袋距离墙壁也只有一厘米的距离而已,沈隆本人丝毫没有受到惯性的影响,这么快的速度停下也没有从筋斗云上摔下来。
这一点儿都不符合物理常识啊!沈隆吐槽道,可转念一想,这玩意儿本来就是从漫画世界带来的,漫画世界的物理常识可不归牛顿管,出现这样的情况似乎也很正常。
经过这次意外,沈隆也明白了,筋斗云不用按钮也不用方向盘和油门,完全可以用意念来控制,只要他脑中有所想,筋斗云就会按照他的指令飞行。
再试试看好了,现在往门口的方向飞,脑中刚生出念头,筋斗云就如实按照指示朝门口飞去;再向上升一点,向下,拐弯,从门口绕出去……随着他的指令,筋斗云载着他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指令。
“啊哈哈哈!简直太棒了!”筋斗云在房间里忽上忽上,忽快忽慢,甚至还尝试了头朝下倒着飞,全程都做得稳稳当当,就连口袋里的手机都没掉出来。
人都是向往飞行的,沈隆现在等于拥有了飞行的能力,自然开心不已,只是玩了一会儿又觉得光在房间里飞不过瘾了。
“好想去外面飞飞看啊,飞到云层上去看看夜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他这边心念刚一动,筋斗云就载着他朝窗口飞去。
“停下!”可不敢在市区乱飞,这可是京城啊,摄像头不计其数,要是被拍到自己可就没清净日子可以过了。
找个安静点的,偏远点的,没有摄像头的地方试试看吧!一想到这些,沈隆完全没心思睡觉休息了,马上收拾好东西出门,租了辆车就往城外开去。
一口气从京城开到燕山山区,然后从高速路上下来,专门寻找人少的山路开,渐渐周边已经不见了人烟,道路两边的森林也是越来越茂密,根据汽车上的地图显示,这里已经是大山深处,附近并没有人居住。
沈隆将车停下,从车上下来又往山里走了走,爬过两个山头,确定距离公路已经很远了,方才朝着天空大声呼喊,“筋斗云!”
话音刚落,就看到一朵黄色云朵带着长长的尾巴从天空中飞来,落在他的身边。
“哈哈,这下总算是可以飞个过瘾了!”这么小的体积,而且不是金属,雷达应该搜索不到吧?就算看到了估计也以为会是什么大鸟。
沈隆猛地一跃稳稳落在筋斗云上,伸手指向天空,“筋斗云,飞吧!”
只听耳边传来呼呼地风声,筋斗云载着沈隆飞向天空,不一会儿就越过了附近最高的山脉,来到夜空之中。
“哇~原来天空中就是这个样子,这可是和乘坐飞机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啊。”望着下方斑斑点点的灯光,再看看周围空旷的天空,沈隆只觉得心旷神怡。
“继续,我们继续向上飞,一直飞到云层上去!”刚才没过够的瘾全都冒了出来,乘着筋斗云一路向上,穿透云层来到云层上方。
穿过云层再看天空中的星星,没有了雾霾和云层的遮挡,美丽的星空清晰地呈现在沈隆面前,美得让人迷醉。
“真是好漂亮啊。”换了个姿势,舒舒服服躺在筋斗云上,双手放在脑后仰望星空,按道理来说在云层上温度应该下降才对,可是坐在筋斗云上一点儿也不冷,依旧保持着地面上的温度。
看了一会儿,沈隆重新坐起来,好了,趁着天还没有亮,来试试筋斗云可以飞多块吧!心念一动,筋斗云以最快的速度划破云层向前飞去。
第21章 飞行
云层上月亮显得特别大,月光照在云朵上,清冷而又温和,这两种本该极其矛盾的感觉在此时却显得格外和谐。
“哈哈,飞啊,再快些!”筋斗云从一座云山中穿过,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只是没有沈隆预想的那么强烈,就好像……就好像是开着敞篷跑车飙车一样,筋斗云周围有一圈无形的防护罩,削弱了风力的冲击。
再想想漫画里悟空乘坐筋斗云追飞机的片段,感觉那时候筋斗云的飞行速度可能都超过音速了,如果没有任何防护的话,他的衣服恐怕早就被风吹碎了。
这样最好不过了,要不然我还真不敢飞得太快了,沈隆顿时放下心来,一个劲地在脑海中催促飞快一些。
他可以听到风的声音在耳边呼呼作响,忽然砰的一声轻响,筋斗云周围绽开了一朵竖浅碟形的云,周围的云海收到冲击碎了不少。
这应该就是音爆云了吧,可自己的耳朵却没有多少难受,筋斗云的保护罩很好地保护了自己,让自己不受音爆冲击的伤害。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涌上心头,沈隆张开双臂站在筋斗云上,感受着风的冲击,星月的光辉洒在身上,这一刻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一种脱离了大地束缚,完全和天空融为一体的自由。
怪不得那么多人向往飞行,飞行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沈隆忍不住仰天长啸,“啊~~~~~~”往日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种种不快随着啸声散发出来,心胸顿时为之开阔不少,脸上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温暖的笑容。
急速飞驰向前,大拐弯绕回,笔直地冲向月亮又急速下坠,甚至是头朝下倒着飞行,这天晚上,沈隆尝试了所有能尝试的飞行方式,一直到体力耗尽才依依不舍的回去,回到停车的地方,钻进车子,躺在后座沉沉睡去。
一直到被电话铃声响起,他才重新醒过来,接起电话原来是林姐打过来询问他明天要不要上班的,沈隆现在那还有兴致上班啊,筋斗云还没有玩够呢。
“明天不用,后天不用,大后天也不用,这两天我要去外地旅游,你也好好休息下吧,工资照常发,不用特地给我打电话,需要上班的时候我会提前通知你的。”昨晚只是尝试了下在夜间飞行的感觉,还没有试过白天飞行呢,沈隆才不舍得这么早回去。
打过电话,人也清醒过来,起来用矿泉水洗漱一番,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想想又沿着山路跑了十多公里,跟随龟仙人修炼的这段日子里,沈隆已经习惯了每天都锻炼,现在一天不训练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锻炼结束回来,开上车到附近的城市找了家酒店洗了个澡休息下,买了些食材和户外野炊用的厨具,继续开车向西北方驶去。
到了晚上的时候,进入到阴山山脉一代,这里人口比燕山更加稀少,就算白天出来也不容易被发现。
在野外支起帐篷做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再次召唤出筋斗云飞上了天空,这里的空气污染比燕山轻多了,云层更为白皙,像一朵朵棉花糖。
绕着圈子在周围不断飞行,时刻留意下方的灯光,将这些都标注在地图上,找出了一片人烟稀少的区域,重新回到帐篷里休息。
临晨四点钟,沈隆从睡梦中醒来,赶在太阳升起之前飞上了天空,盘腿坐在云海中,看着东方,朝阳渐渐从云层中升起,将周围的一切都染成瑰丽的色彩,就好像给云层镀上了一层金一样,让人为之迷醉,久久不能自拔。
哇~~这可比在峨眉金顶、泰山观日台、华山巅峰看过的日出更加壮观啊,在那些险峰顶上,只能看到前方一百八十度的云海而已,而在这里,放眼望去,没有任何遮挡,目光所及,全都是金色的云海。
金色的巨人,金色的奔马,金色的佛陀,金色的海浪翻滚着,太阳射出一道道金色的光线,给世间带来了光明和温暖。
从金色云海的迷醉中醒来,沈隆飞到云海间隙,俯视着广袤无垠的大地,这边是波澜起伏的阴山山脉,山脉腹地是绿茵如毯的哈达门高原草原,西边是如同丝带一般的黄河从茫茫黄沙之间流过。
朝着昨天那些没有灯光的地方飞过去,来到阴山山脉深处,试着穿过云海向下,来到山顶上方,他今天特意穿了一身和筋斗云一样颜色的衣服,从下面看上去完全和筋斗云融为一体,就算是有人看到了,恐怕也只会认为是一朵造型比较别致的云彩而已。
广袤的林海郁郁葱葱,草甸草原繁花似锦,牧草丛生,鲜花盛开,各类鸟兽无忧无虑的徘徊其间,鸟儿从森林中飞起,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
“咻~~咻~~”忽然两声尖啸传来,一只金雕朝着沈隆飞过来,气势汹汹,似乎想看看到底是谁敢侵入它的领地。
筋斗云一个拐弯躲过金雕的袭击,沈隆哈哈大笑,从口袋里摸出自己准备当零食吃的肉干丢过去,“我就逛逛,不要紧张,来,这个给你吃。”
金雕顺着肉干坠落的方向飞了一段,然后不屑地叫了一声,任由肉干落地,身为鸟类之中的王者,它是不会吃这种东西的。
肉干掉在地上,一头小狼还以为这是上天的恩赐,马上扑过去撕咬起来,然而它光顾着吃东西,却没有注意到那只金雕已经将它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金雕以三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急速下坠,在即将坠落地面的时候急速扇动翅膀止住身形,同时伸出爪子牢牢抓住小狼的脑袋,利刃一般的爪子轻而易举地刺入小狼的要害,一击毙命,然后落在地上将小狼肢解,吃掉心肺,再将剩下的带回窝里喂自己的孩子。
真是太牛逼了,这一幕看得沈隆目瞪口呆,让他忍不住开始思索,现实世界都如此奇妙,要是进到任务世界里,在天空中欣赏郭靖的白雕捕猎,甚至是青龙、朱雀这样的神兽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第22章 回家
在阴山呆了两天,在空中看遍了周围的风景,遇到特别漂亮的地方还下去看看,拍几张照片,顺便收集一些山里的珍贵食材。
然后继续向西,渡过黄河在贺兰山停了两天,再转道朝东进入秦岭山脉,到了秦岭距离老家就不远了,沈隆干脆开车回了老家。
“滴~滴~”在小区门口按了两下喇叭,门卫老大爷从门房探出脑袋,沈隆拿出一包烟递过去,“刘叔,是我回来了。”
“呦,沈隆啊,你爸妈昨天还念叨你来着。”刘叔喜滋滋接过烟,再看看沈隆的车,“奔驰,沈隆你在外面混得不错啊?”
“嗨,做点小生意罢了,车是租来的。”沈隆笑嘻嘻说道,看着车子进了小区,在自家楼下找了个车位停好,从后备箱拿出大包小包的东西拎上去。
上楼,按门铃,不一会儿,沈隆的母亲过来打开了房门,“呦,怎么不声不响的就回来了啊?”现在这不年不节的,该不会是出什么事儿了吧?
“前段时间没给你们说,我刚把工作辞了,现在自己开了家小店,刚开业生意就挺好的,忙了一段时间觉得有些累,就给自己放了几天假,回来看看。”沈隆把大包小包提回家里,“爸,我回来了。”
“回来就行,带这些东西干什么,家里又不缺。”父母一边嘀咕着,一边帮着沈隆把东西接过去,“饿了没有,我给你做饭去?”
“不用,等会再说,我先给你们看看我的小店儿吧!”父母肯定还担心着呢,沈隆拉着他俩坐下,拿出手机打开一个美食评论网站,找到自己的私房菜馆,“喏,这就是我的店了,你们看看。”
“饭店?你们那儿的租金挺贵吧?能回本么?厨子是那儿请的,靠谱不靠谱?”父母接过手机好奇地看着,“呦,人均一千块!你这饭店可是够贵的啊,有人吃饭么?”
“租金还好,胡同里的老房子,不比那些商业街,厨子手艺挺好的。”沈隆笑眯眯的说道,离家这么多年,这次终于可以自豪地和父母说起自己的事业了。
“手艺好的厨子可不好请,咱不能亏待人家,别让人给挖走了。”父母看着屏幕上那一道道精致的菜肴,忍不住咂舌,“这么好手艺的厨子,你到底那儿找到的啊!”
“放心好了,除非我不开饭店了,要不然厨子肯定走不了。”想挖人是不可能的,给再多的薪水,沈隆也不想给别人打工。
“怎么着,这些都是你做的?”知子莫若父母,他俩一下就听出了沈隆话里的意思,“你啥时候学的这手艺?”
“京城那边大能耐的人多了去了,刚去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前清御厨的传入,跟着他学了几手,之前一直没出师不好和家里说,现在总算是出师了,我这就去做几个菜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这些东西光说没用,沈隆起身把带回来的食材拿到厨房忙活起来。
这回父母也不在客厅看电视,都挤到厨房里看沈隆忙活,看着看着他俩的嘴巴就合不拢了,下刀如有神,摆盘如作画,这还是自己家那个从来不进厨房的孩子么?
“松树猴头菇,牛柳炒白蘑,松鹤延年,野鸡片汤……正好弄到点内蒙的野鸡和蘑菇,带回来给你们尝尝。”三个人吃不了多少,做了个三菜一汤就够了,再配上用人参蒸出来的米饭,这一手是廖杰在第一名厨大赛上用过的,蒸出来的米饭带有人参的香味,用来给老人补身子再好不过了。
“嗯,真香,吃了你做的菜,感觉好像我这几十年的饭白做了一样。”饭菜做得好,又是孩子的一片心意,父母吃得自然开心。
“喜欢吃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天,完了你们要是喜欢那几道菜,我教你们做。”沈隆也想把父母接出去住,可一来父母的人际关系都在本地,去了京城难免寂寞,二来么京城的空气远不如老家,为了他们的健康还是算了。
“既然开始做生意就好好做,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该忙你就早点回去忙,我和你妈身体都好着呢。”没回来的时候盼着回来,真回来了却又开始担心影响孩子的事业,做父母的就是这么矛盾。
“没事儿,我这叫饥渴营销,他们越是吃不上就越想吃,偶尔放几天假没问题。”沈隆宽慰道。
舒舒服服在家呆了几天,每天给父母换着花样做菜,既考虑到美味又考虑到健康,几天下来,感觉父母的脸色都红润了不少。
临走时又给家里留了些钱,父母本来还不答应,沈隆直接亮出自己店里的流水,他们这才勉强收下。
哎,终究是年纪大了啊,和上次回来相比,父母头上的白头发又多了,希望下次能进入到仙侠或者玄幻世界,给父母弄点灵丹妙药回来吧。
刚开始的时候,沈隆还对进入其他世界满怀担忧,可在经历了两次之后,他却开始期待起下一次的任务了。
回到京城,给林姐打了个电话,让她明天一早恢复上班,等晚上六点的时候,沈隆准时打开了订餐电话。
电话刚一打开,电话就拨了进来,“喂,您好,这里是金玉满堂私房菜。”
“谢天谢地,总算是拨通了,老板,我要预订两桌明天的。”打电话的人激动地都快哭了,你这电话也太难打了吧,打了一个多星期才打通。
“不好意思,每位只限定一桌。”对方好话说尽也没说通沈隆,只好答应下来。
不到五分钟,明天的第一桌菜就订出去了,这边刚挂了电话,那边又有电话打进来,沈隆一看来显,竟然还是不可显示号码。
有点意思哈,先听听他说什么吧?沈隆想想按下了接听键,“喂,你好,金玉满堂私房菜。”
“你好,我这里是外务部,有外国客人想要在你们那儿用餐…….”电话里,一个中年人的声音说道。
第23章 超级VIP客人
晚上六点半,沈隆正在饭店做着最后的准备工作,几名西装墨镜男站在院子里,像雕塑一般,始终保持有人视线落在沈隆身上,沈隆没有受到影响,依旧淡定地处理食材。
门铃响起,第一批客人先进来了,几名衣着时尚的男女簇拥着一名用墨镜口罩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男人进来;沈隆瞄了一眼,看样子像是混娱乐圈的,外人也不会这幅打扮。
看到店里的格局,墨镜男对旁边的助理耳语几句,助理就屁颠屁颠跑到沈隆跟前,“老板,待会儿还有一桌客人吧?建哥今天是私人聚会,不希望被打扰,一会儿他们进来你和他们提前说下,让他们就不要过来拍照要签名了吧?”
建哥?好像是最近正当红的小鲜肉吧?沈隆平时不怎么看新出的影视剧,可随便打开个社交软件,到处都是这些人买的热搜,想不认识都不行。
“嗯,知道了,你们一会儿也不要影响别人吃饭。”沈隆淡淡地说道,“还有,可以拍摄菜品,但是不能拍摄我和其它用餐的客人,不然的话我就只好请你们离开了。”
助理听得一愣一愣的,之前不管是去那儿用餐,老板都巴不得和建哥合影,怎么到你这儿了竟然一点儿也不在乎?搞得好像谁稀罕拍你一样,助理嘟囔一句,过去和建哥说了两句,一行人进到包厢里面,一边享用茶点一边等待宴席开始。
“咦,那些人都是干嘛的?不像是来用餐的客人啊?”看到那几个西装墨镜男,建哥等人有些好奇。
“好像是保镖吧?”经纪人见多识广,“之前参加首映式的时候,龙哥身边那些保镖和他们有些像,不过似乎还不太一样。”这些保镖感觉要比龙哥的还要厉害,龙哥可以说是华夏娱乐圈最大牌的人物了,旁边包厢的到底是什么客人,保镖配置竟然比龙哥的还高端?
“至于吗?我们建哥出来吃饭都没带保镖,他装什么大头蒜啊!”助理不满地说道,话音刚落就见离他们最近的那名保镖目光扫过来,直接让他把后半句话吞进了肚子里,这目光实在是有些吓人啊。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没人把你当哑巴,这可是京城,卧虎藏龙的地方!”经纪人压低嗓音喝道,有资格用这种保镖的那是一般人吗?别因为一句话给建哥惹上麻烦,说完他赶紧对那名保镖歉意的笑笑,连上去道歉都不敢。
助理还想说什么,就听见门铃再次响起,不等沈隆有所行动,靠门那边的保镖就打开了院门,几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簇拥着一对黑人夫妇走了进来。
“奥……奥观海!”建哥一行人直接冷汗就出来了,他们没想到旁边这间包厢竟然是米国前大伯理玺天德奥观海定下的,助理想起自己刚说的那几句话,差点就缩到桌子底下去了,满脑子都是我刚才竟然骂奥观海装逼?
把宴席定在今天似乎是个错误啊,我刚还说不要让人家打扰我用餐,米国的前大伯理玺天德那有兴趣搭理我啊,反倒是我如果能和他拍个合影,绝对能承包明天的热搜,然而看看那些保镖,还有奥观海身边的陪同人员,自己怕是没这个机会啊。
“奥观海来吃饭,怎么没包下整个饭店?还能让我们进来吃饭?”建哥有点不明白了。
“毕竟是退休了么,这次来好像是私人事务,并不牵涉什么国家要事,而且他退休之后一直表现的十分亲民,所以才没有清场吧?”经纪人猜测道,“那个,咱们这次酒就不用开了吧?安安静静的吃完饭就好,不要影响到人家。”
刚才还担心隔壁桌影响到自己,这会儿就完全反了过来,其余人把脑袋点的和小鸡啄米似的,连说话都不敢说了。
其实外务部昨天也提出了要包场的要求,却被沈隆拒绝了,外务部查清楚了另一桌的客人是谁之后没有再坚持,只是增加了几名保镖。
奥观海夫妇入席,今天的晚宴正式开始,沈隆出神入化的手艺让他们俩赞不绝口,就连建哥等人也沉浸于沈隆的精妙厨艺,一时忘了隔壁的超级vip客人,忍不住叫起好来,奥观海并没有感到不适,反倒学着他们的样子鼓掌叫好。
尤其是最后那道豆腐雕刻的八仙过海,让奥观海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拍摄,发到了他的社交软件账号上,建哥同样拍了照片发在自己的围脖上。
建哥可是有数千万粉丝的,其中有不少正好在国外留学,他们敏锐地发现,建哥发的图片好像和奥观海的一模一样啊,这下建哥的粉丝圈直接炸了锅。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我家建哥正在和奥观海一起用餐?短短时间里,这条微博就杀上了热搜榜,帮着建哥狠狠地赚了一波流量。
这倒是意外之喜,建哥等人喜出望外,以前每次上热搜榜都花了不少钱,这次却是一毛钱都没花。
等他们吃完饭回去,再次查看热搜榜,那条微博已经攀升到热搜榜第三位,至于前两位,则被奥观海还有豆腐雕刻八仙过海承包了。
“要不,下次我们再找机会去这儿吃饭?”经纪人吃到甜头了,这次能遇到奥观海,下次指不定还是什么名人,到时候拍两张照片互动下,说不定又能免费上热搜了;就算是没有这些,去吃顿饭也好啊,金玉满堂的饭菜绝对一流。
然而,等他们下次再想打电话预定的时候,却是怎么打也打不进去了,经过这次微博曝光,金玉满堂知名度大大增加,每天都有无数人想要预定,除非逆天的运气,一般人那有机会打进来。
期间有无数客人想让沈隆扩大店面,可惜沈隆丝毫不为所动,一点儿都没有扩大店面的意思,让那些想吃却吃不到的客人郁闷不已。
忙碌了一段时间,沈隆刚想给自己放几天假,新的任务又来了。
第24章 不甘心的李奎勇
“我挣扎了一辈子,到头来自己的现状没有改变,亲人的现状也没有改变,就算在朋友中间我也是个没用的人……可是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自己一辈子受穷,我不甘心我的老婆孩子还要跟着我一起受穷,你能帮帮我么?”来自《血色浪漫》世界的李奎勇许愿道。
李奎勇?《血色浪漫》里主角钟跃民的那个好朋友?这部电视剧沈隆在读大学的时候看过很多遍,那时候他无比羡慕钟跃民的潇洒,可等进入社会,方才明白,人家钟跃民潇洒是人家有潇洒的资本。
下乡插队的时候,有他老子钟山岳的部下走后门让他当兵;退伍回来不肯当警察的时候,有李援朝带他进公司,利用他老子的人脉做生意……他本人有人格魅力是不假,可要是他没有那个当将军的老子,能让他这么可劲儿的浪么?
让他和李奎勇换个身份背景,他怕是不一定能有李奎勇混得好,要么在混乱时期死于顽主乱斗,要么在陕北苦苦挨着,就算返回城里,有一大家子拖累,没资本开饭店,也没办法丢开一大家子去可可西里。
李奎勇的老子就是个拉车的,和沈隆的父母一样,根本没办法给他们提供太多帮助,像他们这样的人进入社会只能靠自己,李奎勇又没什么技能,空有一身力气也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和家人罢了,落到最后连得病都没钱看。
回想起李奎勇的一生,沈隆唏嘘不已,在李奎勇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如果不是得到了神龙系统,他现在要么回老家,要么和李奎勇一样整日为生活奔波。
这个任务我接了,就当是给像自己一样的社会底层一个逆袭的机会吧,沈隆默默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开始了进入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系统提示,这次他将会以魂穿的方式附身李奎勇进入到《血色浪漫》世界,这样虽然省了解决身份问题还有结实李奎勇的麻烦,但是也没办法带东西进入,一切都得依靠他自己,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才是。
第二天给前一天预定的客人做完饭,沈隆又宣布放假休息了,回到家里找出《血色浪漫》的原著和电视剧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李奎勇出现的那些章节,他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的,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待看完之后,他对李奎勇的人生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李奎勇的父亲李顺发早年间从沧州逃荒到京城,没什么手艺只有一把子力气,因此拉黄包车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李顺发赶上了好日子,每两年京城就解放了,他加入三轮车联社蹬上了平板车,成了板儿爷。
五一年李顺发回老家带回来一个乡下丫头结婚,五二年生下了李奎勇,从那以后李家几乎每年生一个孩子,一共生了九个,活下来六个,所以李奎勇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家里的老三叫李奎元,在小说和电视剧里也出场过几次。
李顺发在困难时期拖垮了身子,六五年春节刚过,就因为长期重体力劳动和营养不良引起的肾衰竭和心脏病等多种并发症而去世;好在那时候工人阶级的地位还不错,李顺发的单位准时给李奎勇他们发放抚恤金,这一大家子活了下来。
小混蛋事发的时候,李奎勇和小混蛋站在一起,他们俩对抗以李援朝、地雷为首的上百老兵,小混蛋身中数刀而死,李奎勇腹部被捅了一刀,肠子都出来了,肩膀又被砍了一刀,幸亏钟跃民救援才捡回来一条命。
后来又是周晓白从家里偷钱帮他住院治病,病好之后他追着钟跃民前往陕北插队,和钟跃民的红颜知己秦岭在一个知青点。
钟跃民家里有关系,在陕北潇洒了不到一年时间,推倒了秦岭就拍拍屁股当兵走了,李奎勇则一直熬到七四年,才被分配到县电力局野外架线队工作,七九年返回京城,花了一年时间才找到一份开出租车的工作,一直干到他因病去世。
娶了个农村媳妇,不好看却贤惠,替他伺候母亲,还给他生了个儿子,可惜李奎勇的儿子也和他一样不爱读书,只懂好勇斗狠,将来和钟跃民、袁军这些人的孩子差距只能是越来越大。
那些和李奎勇一样没什么背景的平民子弟,结局也都不太好,赵大勇蹬三轮儿、郭洁当送奶工、钱志民和张广志下岗、王虹当小学教师,曹刚沦落到去碰瓷;李援朝他们却成了人生赢家,要么身居高位,要么身家厚实。
再去找来和《血色浪漫》时代相似的文艺作品看看,从《阳光灿烂的日子》到《芳华》莫不如是,有背景的都成了人生赢家,平民子弟大多成了丝;血色中的浪漫是属于钟跃民这些人的,而不是李奎勇他们的。
花了一段时间搜集资料,并将这些资料牢牢记在脑海里,沈隆再看了一遍小说和电视剧,选择进入《血色浪漫》世界。
费力地挣开双眼,一阵儿剧烈地疼痛从腹部和肩膀传来,让沈隆眼前一黑又晕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钟跃民、周晓白、袁军和郑桐站在病床前。
钟跃民握住他的手,“奎勇,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你昏迷了整整一天一夜,我真怕你醒不过来,你别说话,听我说。”
沈隆微微点头。
钟跃民说,“你看,郑桐和袁军你都见过,这是周晓白,我女朋友……这次多亏了晓白,要不是她偷了她爸的钱,我们一时半会儿还真凑不出这么多钱来给你交手术费,晓白真是高手,一出手就把她爸钱包给顺出来了。”
周晓白娇嗔道,“去你的,那是我爸放抽屉里的钱,你说谁偷钱包?”
这应该是小混蛋刚死的时候吧?李奎勇就是在那时候受伤的,沈隆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费力地抬起头,对周晓白说道,“这次多谢你了。”
第25章 周晓白(加更求收藏)
沈隆知道,如果李奎勇不是钟跃民的朋友,周晓白是不会管他的,但恩情终究是恩情,他会想办法回报的。
钟跃民并不知道李奎勇的躯壳里已经换了一个人,这些天他想起了小时候和李奎勇的友谊,想自己为什么要到处打架,他觉得这些没意思透了,他握着沈隆的手说道,“奎勇,咱们还是朋友,对不对?”
沈隆点了点头,钟跃民和李援朝他们还是不一样的,不管他富贵还是贫贱,都没有忘记昔日的李奎勇,就凭这个也值得认这个朋友。
钟跃民等人陪着他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李奎勇刚刚醒来不适合说太多话,而且他们现在也该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了。
周晓白的父亲周镇南没有像钟山岳一样受到影响,依旧身居高位,周晓白不出意外的获得了参军的资格,这是这个时代年轻人最好的出路了,钟跃民、袁军等人要去陕北插队,而李奎勇自然是没资格入伍的,等病好之后也只能去当知青。
这天,周晓白、罗芸和钟跃民、袁军、郑桐去房山云水洞探险;夜幕降临,大家伙儿在洞口点起了篝火取暖做饭,期间钟跃民唱起了一首离别的歌,周晓白想起自己马上和钟跃民分开了,一时有些伤感。
这种伤感一直持续到第二天还没有消散,她从家里出来,打算找上罗芸一起去钟跃民那儿,分别之前她恨不得每一分钟都和钟跃民待在一起。
离开大院没几步路,就看到路边站着一名身材敦实粗壮,面相有些凶恶的青年,身上还缠着绷带,正向她招手。
“你是……李奎勇?”看了一会儿周晓白才认出眼前这人是钟跃民的朋友,“你怎么从医院跑出来了啊,跃民知道不?”钟跃民要是知道肯定会担心的。
“医院待着有些闷,就跑出来溜溜,你别给跃民说啊,我逛一圈就回去。”这些天沈隆用上了从龟仙人那里学来的按摩方法,伤势恢复的比预想要快,“对了,跃民他们几个最近都干嘛呢?”
一说起钟跃民,周晓白马上就忘了追问,“他们几个不太好,想去当兵,可因为他们父母的问题政审没过,估计再过一阵儿就要去陕北插队了,昨天和他们去了趟房山云水洞散心,跃民才好了些。”
“去陕北也好,跃民他爸的老部下不少都在陕北,要是遇到了从陕北也能当兵,比京城好办些。”沈隆四处看看,指着前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公园说道,“去那儿坐坐吧,说说跃民最近的事儿。”
“好吧。”周晓白也是将门子女,听沈隆这么一说,觉得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犹豫片刻就跟着沈隆走了过去,要是钟跃民真能当上兵,那也是好事儿,她还想多了解些,到公园的椅子上坐下,周晓白就迫不及待的问起了这件事儿,“你怎么知道跃民他爸有老部下在陕北?真能帮他当兵?”
“以前听跃民吹牛说的,他父亲有个老警卫员在陕北;警卫员么,转业去了地方也能和招兵办说得上话,要是遇上招兵,把他送到父亲老部下的部队不是什么难事儿,陕北不比京城,有些事好办得多。”这事儿钟跃民没说过,沈隆是看原著知道的。
“那就好,那就好,一会儿我去跃民家提醒下他,免得他忘了。”周晓白转忧为喜。
“别,你可千万别,要是你不提醒还好,一提醒钟跃民怕是反倒会避开这个人,他这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大,那会上门求人?”沈隆赶紧制止,“这事儿你就交给我吧,我也打算去陕北插队,等我打听好之后,就帮跃民去把这事儿办了。”
事实上根本不用沈隆帮忙,钟山岳的前警卫员马贵平现在就在钟跃民要去插队的县当知青办主任,以钟跃民这么爱闹腾的性子,迟早会遇到他。
“奎勇,谢谢你。”可周晓白不知道这些,她真诚地向李奎勇道谢。
“说这些就见外了,我认识跃民可比你早。”沈隆不在意的摆摆手,他嘴巴张了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上次听跃民介绍,你是他女朋友吧?有些话我不知道适不适合和你说。”
“没事儿,说吧,我听着呢。”周晓白还以为他要和自己说钟跃民的事儿。
“我虽然没见过你几次,不过就这几次的印象,我大概也能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周晓白是个好姑娘,但是不适合钟跃民,也栓不住他。”周晓白救了自己,沈隆不愿意看她受这么久的相思之苦。
“你先别插话,听我说。”沈隆抬手制止了周晓白的话,“你看,我刚和你一说跃民他爸有老部下在陕北,你就急着去找跃民,想让他找到这人去当兵,却没想过跃民会不会接受;这事儿放到一般人身上肯定马上就去了,可跃民不一样啊!”
“一来他不愿意求人,二来他也舍不得抛下郑桐这些好朋友独自去当兵。”记得小说里也是马贵平发火之后钟跃民才不得不去的,沈隆回过头看着周晓白,“这些你想过没有?”
“我……”周晓白不说话了。
“倒不是说你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性格差得太远,你所向往的是两个人长相厮守的稳定生活,而钟跃民却对一丝不变的生活十分厌倦,这家伙更喜欢浪迹天涯,这样的人你能接受么?你能在他一说要去上前线打仗就给他准备好刀枪战马,一说要去沙漠探险你就给他备好汽车指南针么?你能和他在一起却不领证结婚么?”日后高正是这样做的,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能陪着钟跃民走到最后。
“我……我愿意为跃民改变自己。”这时候的周晓白还沉浸于美好的爱情之中,她觉得自己可以为钟跃民做一切。
“这样吧,我推荐你看一本书,内参读物,一般人找不到,不过你家肯定没问题,叫《在路上》,是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写的,我觉得跃民和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像。”沈隆说道。
第26章 李奎勇的家
“我羡慕迪安,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那无非是要体验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这句话可以说是钟跃民对自己人生追求的宣言。
在陕北插队遇到秦岭时,他也说过,“凯鲁亚克的那句话说的真好,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回到京城和周晓白重逢,他说,“除非你和我一样,自愿选择过一种‘在路上’的生活,你行吗?”钟跃民始终保持着这样的信念,他有能力也有资本过这样的生活,可周晓白却不一样,一直到多年之后,她才从钟跃民的影响中恢复过来。
沈隆受了她的恩情,不愿意她这一辈子纠结那么久,所以才专门过来说了这么多的话,不管是周晓白做出改变也好,还是果断醒悟过来也好,总归能好一些。
沈隆继续说道,“既然你那么喜欢他,看看这本书终归没什么坏处。”
钟跃民在多年之后看到《在路上》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遵循多年的信念全都在凯鲁亚克这本书里。
说完沈隆站起身来,“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我该回医院去了,等我去陕北之后会帮跃民早点去当兵的,你也好好想想这事儿。”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去找这本书好好看看。”周晓白醒了过来,听沈隆这么一说,她方才醒悟,自己对钟跃民了解的还是太少太少了。
从公园出来,俩人分道扬镳,沈隆回医院,周晓白也没去钟跃民家,她去找来沈隆说得那本《在路上》,在家整整看了好几天。
看完之后她的脸上没了笑容,搞得周镇南还以为出什么事儿了,被周晓白以即将离家,舍不得他们应付过去。
在周晓白离家参军的前一天,钟跃民在家里给她送行,如果是以前,周晓白肯定会感动不已,甚至是受宠若惊,可看完了《在路上》,对比主人公和钟跃民的言行,周晓白觉得正如李奎勇说得那样,自己恐怕很难拴住钟跃民了。
钟跃民家的客厅里静悄悄,留声机的印象里传来柴可夫斯基的《忧郁小夜曲》,两个人的心里都有淡淡地忧伤在流淌。
钟跃民和周晓白每人手里拿着一杯红葡萄酒,他们默默对视着;钟跃民举杯道,“晓白,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为你践行,干了这杯。”
周晓白目光迷离,“别干,喝一口,好么?”
“为什么?”
“杯子里的酒没了,宴会就要结束了,可我不想让它结束。”两个人各自饮了一口。
钟跃民叹了口气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周晓白一冲动,差点就要固执地反驳,“有,就有不散的宴席,我的宴席永不结束。”可想想《在路上》,再想想李奎勇的话,她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这样,“跃民,到了陕北,你打算怎么办?”
钟跃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打架的事儿是不能干了,拍婆子的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在当地娶妻生子过日子呗,不然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周晓白抬起头来凝视着他,久久没有说话,这让钟跃民有些不适应,按说周晓白听到这话不是应该哭着骂他一场么?
泪水从周晓白眼角涌了出来,可她硬是强忍着没哭出声,她知道自己和钟跃民的故事该结束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本黄皮书递给钟跃民,“有个看过这本书的人,说你和书里的主人公挺像的,开始时候我还不信,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明天我就要去当兵了,估计你也不想有我这么个拖累,所以这本书就当做分别的礼物吧,我去的部队你也知道,你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写信,不记得就算了……”
“晓白!”钟跃民愣住了,周晓白今天是怎么了?其实原本今天他就打算和周晓白说分手的话,可没想到周晓白竟然先他说了出来,让他茫然不知所措。
周晓白悄然离去了,那本书就放在桌上,钟跃民愣了一会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拿起书翻看起来,他很好奇这本书里到底说了些什么,能让周晓白有如此大的变化。
这本书不是公开出版的书籍,只有高级干部出入的内部书店才有,据说是供他们批判学习用的,书的封面是黄色或者灰色,没有任何装饰,俗称“黄皮书”或者“灰皮书”,这些书在大院子弟圈子里很流行,钟跃民和郑桐就看过不少。
《在路上》的故事很简单,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
然而钟跃民翻了几页就被迪安-莫里亚蒂吸引了,他藐视权威,无视传统,听凭本能和个人意志的驱使,做事疯狂而不顾后果,和钟跃民自己的行事喜好颇有相似之处,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大声朗读起来,“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二十多万字的小说,钟跃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一直到实在扛不住了才上床睡去,等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
这也让他错过了给周晓白送行的机会,在火车站,周晓白的目光一直看向站台,可是一直到火车开动,她也没有等到钟跃民的身影。
周晓白终于没忍住倒在罗芸怀里哭了出来,她知道她的初恋已经结束了,那个充满叛逆的英俊少年终究是不属于她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沈隆再次偷偷摸出医院,朝宣武区南横街走去,那里是他的家,家中还有他母亲、三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
“哥,你怎么回来了?”刚进胡同,就看到三弟李奎元。
第27章 弄钱
李奎元家里排行第三,实际上却是兄弟六人中第二大的,比他大的那个没能养活,这小子今年十四岁,正穿着李奎勇从老兵那儿抢来的将校呢军服,一手缩在袖子里。
一看他这架势,沈隆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脸马上拉了下来,“袖子里藏着什么?这是打算干嘛去?”
“没干嘛……”刚想辩解两句,看到沈隆的目光,李奎元马上怂了,李顺发一死,李奎勇就成了这个家庭的主心骨,担起了管理家庭收入的重任,就连他妈买菜也得找他要钱,李奎元和几个弟妹都得听他的话,只要他一瞪眼,李奎元绝对不敢分辨。
李奎元亮出了藏在袖子里的东西,一把五六式军刺,将校呢再加上五六式军刺,不用说,这铁定是准备出去打架的。
穷人家的孩子性格容易走两个极端,要么极其自尊,要么极其自卑,李奎勇属于前者,他从小好勇斗狠,打起架来不要命,他练摔跤打拳的唯一目的,就是不受人欺负;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只求平等,如果别人不给,他就会用拳头说话。
有样学样,他这几个弟弟也都和他一样,从小就不爱学习,反倒对打架斗狠极其热衷,从电视剧里最后李奎元去找钟跃民告诉他李奎勇重病时的衣着打扮来看,这孩子将来也和他一样,都是在社会底层厮混。
“走吧,跟我回家去吧!”李奎勇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夺过李奎元的军刺一把丢到下水道,提溜着脖子把他带回了家。
“哥,你不是在住院么?怎么回来了?”李奎元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军刺,这可是好东西啊,可也不敢说什么,只好问起了李奎勇为啥从医院出来。
“医院里待了这么多天,憋得慌,就跑出来回家看看。”说话间俩人已经回到了他们家院子外面,李奎勇一家七口和其它十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挤在东边两间加起来只有十四平米的小房子里。
房子被用木板和红砖支起来的大通铺挤得满满当当,全家的换洗衣服放在几口木箱里,木箱放在铺板上靠墙的位置,三只箱子叠起来都快到天花板了,没多余的地儿拜餐桌,吃饭只能用炕桌。
李顺发还在的时候,李奎勇因为是长子有资格上炕桌吃饭,他母亲和几个弟妹就只能端着碗蹲在地上吃。
“奎勇,你咋回来了?医生不是说还得住几天么?是不是没钱了?我给你拿去!”他妈看他回来,赶紧就要打开箱子找钱。
“妈,没事儿,我就是在医院待得时间长了想回家看看,坐一会儿就走。”沈隆好说歹说,才让母亲相信真的不是缺钱。
扫了一眼,三个弟弟和两个妹妹都在,李奎勇将他们召集起来,身为家中长子,就要肩负起家庭的责任来,不能再任由他们在街上打架混日子了,现在是六八年,距离七七年恢复高考还有九年时间,现在努力完全来得及。
高考可以说是社会底层改变命运最好的机会了,再加上进入《血色浪漫》世界之前,沈隆对恢复高考之初那几届考试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所以只要李奎元他们几个肯下心思学习,绝对能考上大学,摆脱原本的命运。
沈隆盘腿在炕上做好,他母亲看出他要训话,转身就躲到隔壁屋去了,这也是李顺发还在时候的惯例。
“来,给你们看看。”沈隆环视一圈,解开衣服露出了绷带包裹的伤口,“都抬起头来好好看着,这就是打架的下场,我这还算是好的了,周长利你们也见过,这回他可是把命都丢了。”周长利就是小混蛋。
“哥,是谁捅的?我们哥几个给你报仇去!”李奎元下意识就把手缩回袖子里,想去摸那根军刺,其它两个男孩儿李奎阳、李奎应也是义愤填膺,只要李奎勇一声令下,兄弟四人马上就能拉出去找人干架。
两个妹妹李大妮、李二妮也没害怕,李家四兄弟出去打群架那是惯有的事儿,“哥,我去给你们烧水,等你们回来。”打架之后难免要洗下血渍什么的,这些事儿她俩也干惯了。
李奎勇,你都是怎么管教弟妹的啊?沈隆忍不住以手覆面,啪的一巴掌拍在炕桌上,“打架我还用得着叫你们!”
“我今儿个给你们看这个,就是想告诉你们,打架没啥好下场,从今往后,你们都给我乖乖地待在家里,不要出去给我惹事儿,我这回命大才逃过一劫,要不然就要跟着周长利一块儿下去了。”自尊没问题,可如果因为这个就天天打架,就不值得了。
“奎元,等我出院我就要去陕北插队了,从今往后家里都得你照看了,把这身儿给我脱了,以后再让我知道你和人打架,我就打断你的腿。”沈隆不想看到这几个孩子再走上李奎勇的老路。
“哥,现在学校也停课了,待在家里干啥啊?”十四五岁的孩子,那个能在家里呆得住?再说了,李奎勇家也没多大地方啊,他们五个孩子挤在家里怕是只能睡觉了。
“给咱们帮忙干活,去居委会帮忙,在家自己学习功课!大妮、二妮,你俩学习好点,多教教他们,谁要是不听话,你就跟我说,我打断他的腿。”这些孩子,你给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沈隆只好拿出暴力威胁的手段。
“大妮、二妮去把课本拿出来,奎元,你出去弄几块光木板回来,奎阳、奎应,你们俩去找几根细柴烧几根炭笔出来。”以他们家的条件,铅笔白纸是别指望了,就用这东西来练习吧。
准备好之后,沈隆监督着他们五个学了一个小时,“嗯,后天我再回来,到时候检查,谁要是不用功别怪我心狠。”
又给他们叮嘱了几句,沈隆出门离开了南横街,哎,李奎勇家实在是太穷了,就这么去陕北插队实在是有些不放心,在离开之前还得弄点钱啊。
第28章 三元纸币
李奎勇家其实还没到十分缺钱的地步,自从李顺发死后,国家可是按时给他们家发抚恤金,而且是按人头发的,他们家人多,抚恤金加起来维持家里的正常开支差不多够了。
再加上李奎勇以前跟着小混蛋一块儿吃佛,也就是拿扒手的上贡,京城的扒手自称“佛爷”,他们有手艺却没有战斗力,一般都需要找个名声大的混混上缴扒窃所得,以换取混混的保护,平时不在家里吃饭,也不花家里的钱。
不过这些钱大多放在小混蛋那儿,李奎勇身上没几个,现在小混蛋死了,之前“吃佛”的积蓄应该还没花完,沈隆就琢磨着是不是能把这笔钱给找出来。
家里吃喝虽然够了,可接下来就要去陕北插队,钟跃民他们落得断粮去县城乞讨的地步,想来自己要去插队的地方粮食也不宽裕,得提前做些准备;另外,家里几个小的读书学习也要花钱,练字做习题可以用木板炭笔来代替,可购买教材总是要花钱的。
藏钱的地方应该不难找,建国十几年来,京城的房子没盖多少,人口倒是翻倍的增长,对小混蛋、李奎勇这样的底层百姓来说,能找到的落脚地就那么几个,之前他们就是因为藏身之处太少,才被钟跃民和张海洋轻易找到。
将李奎勇和小混蛋藏身的几个地方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沈隆梳理了一个先后顺序,迈步向小混蛋被杀前一晚上他们过夜的地方走去。
那是离这儿不远一处简易楼三楼的小房子,这类楼房一般三层,每层都有公共卫生间和厨水房,甬道两侧是住户的房间,住的一般都是社会底层。
这套房子是李奎勇和小混蛋一个手下亲戚家的,这家人现在都在外地,家里没人,沈隆轻而易举就摸了进去,屋子里没什么家具,李奎勇和小混蛋当时还是打地铺睡的,地上乱七八糟扔着他们抢来的将校呢、军帽……和钟跃民、张海洋围堵小混蛋时候那套房子差不多。
沈隆仔仔细细摸过每一件衣服的口袋,甚至连帽子内衬都没有放过,可惜只找出来几张毛票,加起来也就两三块钱,和小混蛋平日的收入非常不符。
因为敢动刀子,小混蛋在京城的混混里可是数得上的人物,找他上供的“佛爷”为数不少,不可能只有这点;虽说平日里小混蛋一拿到钱就带着大伙儿去老莫、新桥等大饭店潇洒,可在他死之前那段时间,一直躲避李援朝等人,没机会去挥霍,所以按道理说应该还有一笔为数不少的钱藏在那儿。
又去翻了翻墙角、砖缝儿等有可能藏钱的地方,依旧一无所获,沈隆坐在地上,仔细回想着和小混蛋在这儿度过的最后几天,这几天时间里,小混蛋到底有没有藏钱的举动?
沈隆的眼神无意间扫过窗户,脑中灵光一闪,还真被他找出个可疑的细节来,记得那天晚上,小混蛋专门打开窗户趴在窗沿上抽了一根烟,那时候李奎勇还以为小混蛋嫌屋子里气闷就没多想。
现在想来似乎完全不是这回事儿,他们这种逼仄屋子住惯了的人,那有钟跃民他们那么娇气,平日在家的时候屋子里的人更多都不觉得什么,现在屋子里才他们俩,完全没开窗户的必要啊,而且这段时间到处都有人找他们,像这种可能暴露自己的行为可是大忌。
再努力回想一番,沈隆确信在这屋子待的几天时间里,小混蛋就干过这么一回开窗户抽烟的事儿,他马上起身,打开窗户探出脑袋左右张望。
找到了,在沈隆的仔细探查下,还真被他找到了小混蛋藏钱的地方,这间房子位于简易楼最外沿,刚好有一根水管从左边伸向地下,上面连着楼顶,是用来排放雨水、免得楼顶积水侵蚀屋顶的。
水管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缝隙,一个用油纸包的小包就夹在缝隙之间,沈隆左右看了几眼,确定没人注意就伸手将小包取了出来。
关上窗户坐在地上,打开小包一看,里面厚厚一摞各式各样的钞票,有印着工农相的第二版十元,有印着炼钢工人的第三版五元,还有女拖拉机手的一元,宝塔山的两元,甚至还有印着井冈山龙源口石桥的三元纸币,其余毛票、分票也不少。
对,你没看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的确曾经出现过三元人民币纸币的奇葩记录,这张纸币为淡绿色,比现在流通的1元人民币稍微大一些,正面的两端各有繁体三元字样,下面标着“1953年”,正上方为“中国人民银行”六字,中间是永新县龙源口大捷桥图景,石桥周围的花边为深绿色,中间的底纹为黄色,纸币的背面图案是花纹和国徽,中间有汉、维、蒙、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三元”字样。
之所以有“三元”的面额,是因为共和国建国之初,很多地方都参考了北方红色帝国的体系,红色帝国使用的钞票就有三戈比的硬币和三卢布的纸币。
后来因为这批“三元”纸币是由红色帝国印刷的,在两国关系交恶时期就停止了使用,到现在已经停止流通两年了,也不知道是那家“佛爷”运气好,竟然遇到了绝版的玩意儿。
因为印刷数量少,“三元”纸币日后也成了货币收藏市场的热门,一张品相较好的“三元”钞票可以卖出五万元的高价,可惜这次是魂穿,不能带走,要不然收一些“三元”纸币回去也能换上不少钱。
沈隆想想,将这张“三元”钞票仔细收好,慢慢数起剩下的钱来,最后拢共一算,竟然有三百多块,都赶得上一级工一年的收入了。
这时候实行八级工资制,一级工工资在29到33元之间,别看数字少,购买力却不低,一个一级工靠三十块工资养活一家五口完全不是问题。
好了,差不多够用一段时间了,沈隆讲钱收好,出门准备回医院了。
第29章 送别
这天,沈隆刚想偷摸出去回家看看几个弟妹学得怎么样,钟跃民过来看他了,现在沈隆的伤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钟跃民扶着他在医院住院部的疗养区散步,俩人对之前的矛盾闭口不提,只是谈童年,谈将来。
“前几天晓白给了我一本书,叫《在路上》,我非常喜欢书中那种‘在路上’的感觉,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钟跃民说起周晓白的时候情绪并没有太大波动,看样子他已经走出来了,他所享受的只是追周晓白的过程,真要让他和周晓白在一起他可受不了。
“我没你那么洒脱,我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活。”沈隆叹了口气,钟跃民的家庭可以为他插上自由的翅膀,让他想怎么飞就怎么飞,李奎勇的老母亲和五个弟妹却像是沉重的铅块,拖得他不得不现实起来。
以前李奎勇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重工业企业的技术工人,拿着国家的铁饭碗,可以给自己老母亲养老送终,能顺利地把几个弟弟妹妹拉扯大。
但是现在,沈隆肯定不会再去走这条路,未来几十年是华夏大地剧烈变化的历史阶段,一名技术工人很难做到这些,养活大几个弟妹不难,想让他们有更好的出路就难了,对此他有着和李奎勇截然不同的计划。
“没劲,我虽然不知道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但是我知道我不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这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没劲透了。”钟跃民对沈隆的话嗤之以鼻。
“我觉得吧,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指手画脚。”沈隆那个时代,和钟跃民有一样想法的人挺多的,他倒也没和李奎勇一样觉得大惊小怪。
“嘿,这话说得有意思!”钟跃民听到这话忍不住击掌叫好,袁军、郑桐等人一直不理解他的想法,今天反倒从这个发小嘴里听到赞赏的话,让他很是开心。
“呵呵,过段时间你就要去陕北插队了吧?什么时候走?我去送送你?”沈隆问道。
“不去插队还能干啥?谁让咱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没办法当兵呢!”虽然出身将门,可钟跃民完全没有参军当兵的想法,之前去报名只是出于现实的考虑,当兵总比去陕北插队好吧?可惜由于钟山岳的问题还没解决,他政审过不了。
“我那中学也要去插队,说是去陕北或者云南,到时候我也报名去陕北吧,说不定咱俩还能遇上。”
“陕北地方太大,就算去了也不一定碰的上。”
“无所谓,总归在一个省里,多少有个盼头,比你在陕北我在云南天各一方的强。”
临走的时候,钟跃民给沈隆塞了一百块钱,让他好好休养,沈隆没有推辞,他知道这一百块就算留给钟跃民,他也是拿着和郑桐、袁军他们去老莫潇洒,没几天就造光了,还不如自己留着,将来去了陕北,他们断粮的时候还能救济点。
沈隆继续留在医院,等伤好得差不多可以运动的时候,他就重新捡起了龟仙人的训练方法,每天在疗养区锻炼,然后回家督促李奎元他们几个好好学习,为此可没少抽打李奎元、李奎阳两个,李奎应还小没学会调皮捣蛋,两个妹妹本身就爱学习,倒也不用他多操心。
在龟仙人训练法的帮助下,沈隆的伤势恢复地很快,在钟跃民离开京城前往陕北的时候,他差不多就可以出院了。
火车站人头攒动,锣鼓喧天,一道红色的横幅悬挂在月台上方,欢送这一批知青前去陕北插队,喇叭里传来朗诵语录的声音,知青们胸前佩戴着大红花,硬生生挤出几丝笑容,和送行的亲友挥手作别。
唯独钟跃民依旧是乐呵呵的样子,他并不把陕北视为恶路险途,反倒将其看为一场新冒险的开始,依旧是那副顽主的派头,大大咧咧的和认识的老兵们打着招呼。
“嗨,我都说了不用来送,你怎么还从医院跑出来?等到了陕北,咱们有得是见面的时候。”钟跃民在人群里看到了沈隆。
“呦,伤好得倒是快。”这会儿袁军正伤感着呢,突然被沈隆打断有些不爽。
“那是,身体好没办法,搁你身上怕是早就放盒子里装着了。”沈隆直接怼了回去,这时候的袁军一点儿也不可爱。
“嗬,不是说前一阵还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么?怎么一转眼就当上兵了?”不等袁军回话,沈隆瞟了一眼他的军装说道,“看样子你爹出来了?真是啥好事儿都归了你们这群人啊。”
“我们爹妈拎着脑袋干革命的时候你们爹妈在干嘛呢?现在给我说起这个了?”袁军不屑地说道。
沈隆啪得一把揪住袁军的衣领,“走,我倒要去找袁北光说道说道,问问他当初是为啥起来拎着脑袋闹革命的,就是为了给自家孩子走后门?”
袁军身子一挣没挣脱,抬手就要打沈隆,钟跃民和郑桐赶紧把他俩拦住了,“都给我消停点,今儿个是来给我送行的,有什么怨气都给我憋着,等我走了你们爱怎么打怎么打。”
钟跃民劝了沈隆几句,回过头来拍了拍袁军的肩膀,他知道袁军最好冲动,始终放不下心,“回去吧,袁军,以后常给我写信,到部队可不能再惹事了。”
月台上响起铃声,列车就要出发了,送行的人群忽然爆出惊天动地的哭声,这么一别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相聚啊?有很多人再次别后就没有再见面过。
袁军和郑桐握手作别,钟跃民微笑着凝视哭泣的人群,他点燃一支烟,从挎包里摸出一个双响爆竹。
列车缓缓前行,哭泣的人群跟着火车奔跑挥手。
啪!砰!双响爆竹被钟跃民点燃。
人群被惊呆了,哭声戛然而止。
钟跃民仰天长笑,“小家子气,又不是上刑场,哭什么?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情还没开始呢……”
第30章 巴掌和甜枣
钟跃民去陕北没几天,沈隆也养好伤出院了,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儿就是检查李奎元他们的学习成绩,按照年纪和学习进度的不同,给他们分别布置了一些简单的题目,或是默写汉字,或是数学计算,写在他们的木板上,让他们作答。
李大妮、李二妮和李奎应三个收到题目后就认认真真的开始答题,李奎元和李奎阳俩人则抓耳挠腮,看着木板上的题目完全无法下手;沈隆不说话,就坐在炕桌边冷冷地看着他们。
一个小时后,沈隆收过木板一个个批改起来,“嗯,大妮答得不错,八十五分,二妮也挺好,八十三分,奎应还行,七十六分,一会儿我带你们吃好吃的去…..奎元、奎阳,你俩就有些不像话了,一个十七分,一个二十八分,过来趴好了。”
二话不说,拿起竹鞭啪啪啪就是几下抽过去,把这俩皮猴子抽得哇哇直叫,“奎元四十三下,奎阳三十二下,三天后继续考,和及格差多少分就挨多少下!”
“孩子还小,别打坏了。”看得李奎勇的母亲心疼地不行。
“妈,这事儿你就甭管了,别说是他们,以后我也得好好看书识字,今后招工要是不认识字人家可不要,我总不能看着这几个孩子将来没个出路。”高考的事儿现在还不能说,只有用招工搪塞进去。
打完孩子给他们抹上药,让家人收拾收拾带他们出门,学得不好的要惩罚,学得好的自然要奖励,沈隆直接将他们带到京城烤鸭店的门口。
这地儿其实就是全聚德,前些年“破四旧”的时候一群学生砸了全聚德的招牌,换上了“京城烤鸭店”的招牌,一直挂到八零年才恢复正常。
刚换招牌的时候,进来吃饭的人都要查出身,搞得那阵儿没人敢上门,烤出来的鸭子都便宜了那些在店里的学生,后来因为总理经常用烤鸭招待外国宾客,才多少恢复了些。
“咱在家自己做就行,干嘛要来这地方花钱。”一见这种地方,李奎勇的妈就有些心虚不敢进去。
“没事儿,大妮、二妮她们考得好,也该奖励奖励,再说,过阵儿我就要去陕北插队了,就当是给我送行吧!”沈隆硬是拉着他们进去,要了个包间,点了两只烤鸭,还有几道肉菜。
闻着阵阵香味,几个孩子都流起了口水,李奎元和李奎阳一把抓起筷子,眼巴巴看着门口,就等着一上菜就马上动手了。
“你俩起来,到墙角站着去,这顿没你俩的份儿,这是奖励大妮他们的。”沈隆毫不客气的将他俩提溜起来,拎到墙角站好,“想要吃,等下次考试及格了再说。”
光靠体罚没办法让孩子好好学习,你得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才行,让他们知道学习好了能有好处,这样他们才会用心学习。
不一会儿,烤鸭片好送上来了,沈隆先卷了一卷递给李奎勇的妈,然后按照成绩依次给李大妮、李二妮和李奎应卷好,最后才是自己,“好了,都开始吃吧。”
李奎勇的妈还有这些孩子啥时候吃过这么好的东西啊,小混蛋带着李奎勇去老莫潇洒的时候又不会叫上他们,当即一个个吃得狼吞虎咽满嘴流油,几个小的还一个劲叫着好吃,馋得李奎元和李奎阳一个劲咽着口水,眼睛死死盯着烤鸭,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奎勇,让他俩也吃点吧。”李奎勇的妈劝道,她觉得让这俩孩子看着吃也不是个事儿。
“妈,你看我身上这伤口。”沈隆拉开衣服,露出了肚子上的伤疤,“我这回是命大才捡了一条小命,奎元和奎阳要是再不学好,天天出去打架就不一定有我这么好的运气了。”
李奎勇的妈不说话了,沈隆接着说道,“我爹吃了不识字的苦,只能卖死力气,早年间和他一起拉车的吴叔,不就是因为认识几个字,能算数,就当上了合作社的会计,不用风吹日晒,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就行,前一阵儿我看见他了,头发都没白多少,比爹走的时候看起来年轻多了。”
“您不想让这几个孩子和我爹一样一辈子受苦吧?别看现在学校都停课了,钟跃民那几个朋友可都被父母逼着在家里读书呢!”袁军和郑桐没人管不算,周镇南可是一直让周晓白在家里读书的,“我琢磨着,他们的爹妈都是当大官的,消息比咱们灵通,跟着他们学没坏处,说不定那天现在学的东西就拍上用场了。”
“奎元,奎阳,你俩说说看,你俩将来想和咱爹一样卖死力气还是和吴叔一样舒舒服服待在办公室里,走到那儿去别人都高看一眼?”沈隆看着他俩问道。
孩子还小不懂事儿,你给他们讲大道理他们听不懂,可身边的事情大家都能看到,心里也有杆秤,能分得清楚好坏,能舒舒服服呆着谁愿意出去风吹日晒啊?李奎元和李奎阳都说愿意当会计,不愿意拉板车。
见这番话起了作用,沈隆也不继续晾着他俩了,让他俩上桌子来一起吃,可现在桌上就只有鸭骨头可以啃了。
“想吃肉就好好学,下回考试你俩能及格我就带你俩来吃肉。”鞭子抽过了,现在是该上甜枣了。
吃过饭时候也不早了,回到家里,沈隆带头拿起书看了起来,有他做表率,几个弟妹也乖乖的拿起炭笔木板写了起来,李奎元和李奎阳也比以前认真多了。
在家里看了两天书,沈隆感觉李奎元和李奎阳短时间内不敢再马虎了,于是给李大妮说了声,让她管好几个孩子,给口袋里装了些钱出门去了。
现在家里只有他们几个的课本还有一些语录,用来学习远远不够,必须得出去买些教材,顺便给他们买些纸笔练字,在木板上写字和在纸上写字终究不一样。
另外,他可是知道,有一套非常神奇的教材现在已经出版了,让他们早些拿来学习对将来的高考有天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