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4章 又双叒结婚了
“那个……请问…..”k似乎想问沈隆点什么,不过以他的性格,说出这种话来确实有些为难,打断了沈隆和不知火舞的缠绵后,就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不过沈隆知道他想说什么,音巢组织为他移植草薙京之火的时候,在他的记忆里动过手脚,导致他的童年记忆一片空白,后来k察觉到自己火焰的能力与一个名叫草薙京的男人持有的能力十分相似。
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开始调查自己与草薙京之有何关连,但音巢组织组织却绝不容许他这样做,最后与马克西马一起脱离组织,并开始参加拳皇大赛,试图通过这一举动来查明自己的身份真相,不过迄今为止并没有多少收获。
“关于你的信息都在这里了。”沈隆掏出一张碟片丢了过去,这里面有他让白泽从音巢组织数据库里找出来的相关信息,然后又指了指没有跟随怒队一起离开的薇普,“你最好和她一起浏览这些资料。”
薇普是k的姐姐仙拉的复制体,后来还和k多次组队参加拳皇大赛,看到沈隆的手指,薇普隐约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慢慢走了过来。
年幼时k和s仙拉就被音巢组织进行身体改造试验,k的试验成功了,仙拉却不幸夭折;之后音巢组织提取仙拉的基因进行克隆,和k一样,2人都被音巢组织消除了改造前的记忆,但在k'的记忆当中还存在着对姐姐的印象。
薇普长大后成为了音巢阻止的干部,一直认为库里扎利德是自己的弟弟,后来发现他其实只是k的复制人,进而对自己的身世产生了怀疑,之后脱离音巢组织加入了哈迪伦上校所领导的佣兵组织。
在佣兵部队原本使用莎莉这个代号,加入怒队后,拉尔夫为她取了个鞭子的新代号,薇普本人非常不喜欢这个名字,后来接受克拉克的建议使用薇普作为代号。
“哦,对了,音巢组织还制造了一个专门针对你的改造人,不过她现在已经背叛音巢组织了,或许你们能有一些共同语言,我把她的资料和下落也放到这里面了!”库拉还没来得及出场音巢组织就被沈隆搞定了。
不过k也挺不容易的,不能让他一直打光棍,于是沈隆索性也把库拉的信息告诉了他,至于能不能成就看他们的缘分吧。
k接过碟片沉默片刻,交给了马克西马,马克西马利用自己身上的设备读取之后对k点点头,“没错,的确是关于你们的信息!”没想到你们俩竟然是姐弟啊。
“那么,这次多谢了!”k对沈隆点头致谢,让他说出这种话来可不容易,然后就带着马克西马和薇普离去了。
“真是的,一点礼貌都没有吗!”k为人桀骜不驯、说话尖酸刻薄,之前就给坂崎由莉她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如今又是这样,于是就有人忍不住嘀咕道。
“没关系的,他就是这样的性格啊!虽然他没太多道谢的话,不过我相信,如果将来我遇到什么事情的话,无论他在世界那个角落,只要听到消息就会立刻赶过来的!”沈隆却是不怎么在意,k和阿飞差不多,都是面冷心热的性格啊,这样的人可比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人靠谱多了。
“小舞、阿隆,恭喜了,你们定好结婚时间的话一定要通知我哦!”麻宫雅典娜带着椎拳崇等人过来道喜了。
“那是肯定的啊,婚礼上要是有你这样的大明星出现,那可是我们的荣幸啊!”沈隆拉着不知火舞的手说道。
“小舞,小舞,让我来当伴娘吧!不过伴娘的衣服看起来好繁琐,到时候一定会很头疼的吧?”坂崎由莉平日里不喜欢过分打扮,额,也可能是因为极限流没钱,她又不愿意平白受罗伯特礼物的原因吧,不管怎么说,她都觉得穿伴娘装有些麻烦,不过为了自己的好姐妹不知火舞,她愿意承受这些。
“没问题,香澄、king,你们到时候也要一起来当伴娘哦!”至于四条雏子就算了,她还只是个高中生呢。
“嗯,我们肯定会去的!”藤堂香澄重重点头,至于找爸爸的事情就先向后放一放吧,反正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也不差这几天的功夫。
众人离开比赛场地,在king的酒吧里休息一晚,第二天就登上了返回东京的航班,回到东京第一件事,就是跟着不知火舞一起去不知火流的道场,拜见不知火流家的长辈,虽然不知火舞的父母还有爷爷不知火半藏都过世了,不过多少还是有些亲戚的。
这些人也在电视上看到了沈隆独自一人打穿比赛、拿到拳皇大赛冠军的场景,他们也为不知火舞找到这样一个好夫婿而感到高兴,于是纷纷忙活起来,开始筹备婚礼,再加上藤堂香澄、坂崎由莉、king等人的帮忙,很快就做好了准备。
到了合适的日子,不知火舞终于穿上了自己期待已久、亲手做成的白无垢,在坂崎由莉、藤堂香澄、king组成的伴娘团的簇拥下,步入婚礼现场。
这场婚礼采取的是日式传统仪式,沈隆倒是不怎么在乎,中式的、西式的、古典的、现代的……各式各样的婚礼他都经历过了,来个新鲜的套路倒是也挺合适的。
他们婚礼所在的神社是神乐家的产业,主持婚礼的自然就是神乐千鹤了,在拳皇97的比赛里,不知火舞和神乐千鹤组过队,也算是老交情了,所以场地费什么的自然全免,神乐千鹤以最高规格完成了准备工作。
当然,这场婚礼也不是所有细节都完全按照传统进行,比如麻宫雅典娜的献唱就不是,不过这却赢得了所有到场嘉宾的好感,毕竟能近距离聆听大明星演唱的机会可是很难得的。
神乐千鹤捧上祭祀神的祈祷文之后,终于轮到沈隆和不知火舞了,沈隆端起了酒杯,同时在心里嘀咕着,这是我第几次结婚来着?
第2785章 回归
按照礼仪沈隆和不知火舞献酒三次,每次三杯一共九次,然后说出结婚誓言,接下来就是交换戒指了,互相将戒指戴入对方左手的无名指;戴好戒指之后向神明谨献缠有白棉纸的小杨桐树的树枝,最后所有亲友举杯互敬。
前面倒是挺正常的,只是在向神明献礼的时候,沈隆心里嘀咕着,就小小的日本,那个神明能有这么大的脸接受我的奉献?
这些仪式结束之后,就轮到披露宴了,不知火舞换上有着华丽鲜艳织锦拖尾的色打褂,和沈隆一起进入宴席,与到场的亲友共饮。
前面的仪式庄严肃穆,到了这个环节大家终于可以放开了,椎拳崇这小子明明喝不了几杯,还非得缠着人喝酒,看得麻宫雅典娜都无奈了。
镇元斋和唐福禄、坂崎琢磨几位老资格坐在一起,坂崎良和罗伯特等年轻人凑到一块儿,坂崎由莉等伴娘也频频举杯,四条雏子好奇地看着酒杯,有点想尝尝但又怕被别人发现失了身份,这可就不太好了。
饿狼队都没过来,这件事对安迪打击挺大的,k原本和沈隆、不知火舞等人没什么交情,不过因为沈隆送他的那些资料,这次他虽然没有亲自到场,但也让薇普作为代表过来,让她帮忙送了礼物。
宴饮结束之后,沈隆带着不知火舞回到自己用音巢组织资金购买的院子里,虽然不知火流也有一个大院子,但既然结了婚,还是住在男方家里更合适一些,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沈隆是入赘的来着,在日本赘婿的地位可不高,沈隆的嘴又不歪,对这个身份可没啥兴趣。
婚礼也挺累人的,俩人都出了一身汗,回来之后自然是要先洗澡了,沈隆美滋滋地享受了一番不知火舞的搓背按摩,然后抱着她进入卧室,开始了喜闻乐见的下一环节……
别看不知火舞的战斗服这么火辣,实际上她可是很传统的女性,直到洞房这天才是第一次,这让沈隆再次怀疑安迪的取向,这么漂亮的妹子在身边,你不急着结婚啪啪啪,反倒是一直推脱,我看你怕是压根就不喜欢女人吧?
翌日清晨,醒来之后,坂崎由莉和藤堂香澄等人就过来拜会,住的这么近以后相互来往倒是方便了。
不过仅仅和她们吃了个饭就离开了,他和不知火舞预约了蜜月旅环球行,沈隆又不缺钱,自然是怎么玩得开心怎么来了。
于是乎,夏威夷岛、乞力马扎罗山、芬兰的冰川、南美的大草原……都留下了他们酣畅淋漓的汗水。
等旅行结束后回到东京,坂崎由莉再次见到不知火舞的时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诶,小舞,怎么你出去旅游一圈儿,回来皮肤就更好了?”出去玩天天风吹日晒的,难道不应该是皮肤变黑才对嘛?这是怎么回事?
这自然是沈隆的功效了,他有那么多天材地宝、灵丹妙药,让不知火舞变得更漂亮轻而易举啊,小麦色的皮肤固然有他的魅力,但是不知火舞不适合这种风格啊,换成拳皇14里面的瑟琳娜或许还差不多。
吃饭的时候,坂崎由莉说起了明年拳皇大赛的事儿,“明年拳皇大赛应该还会正常举行吧?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该考虑组队的事情了。”
拳皇2001是音巢组织举办的,不过现在音巢组织被我干掉了,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承办啊?不知道遥远彼之地那伙人和卢卡尔的女儿萝丝会不会提前出来举办呢?先看看吧,要是不行的话我掏钱来办好了。
音巢组织虽然被哈迪伦上校他们剿灭了,不过他们留下的财富还有很大一部分被白泽隐藏了起来,举办比赛的财力沈隆一点儿也不缺,在这个世界,要是没了拳皇大赛总觉得又会有些别扭。
“不知道明年的比赛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呢?要是三个人还好办些,我和香澄还有雏子一起去参加就好了,四个人的话就还得再找一个了!反正小舞你肯定是要和阿隆一起参加的吧?你们似乎也不用再找其他队员了,有阿隆在肯定能拿下冠军!”哎,冠军什么的我就不想了,只要让我获得比爸爸、哥哥他们更好的名次就行了,坂崎由莉嘀咕着。
“不了,我已经打算放弃参加之后的拳皇大赛了,以前没有结婚的时候,还可以忙自己的事情,现在既然已经成了阿隆的妻子,那么我就应该承担起身为妻子的责任才对!”不知火舞脸上满是幸福的表情。
“从今往后,我每天就在家里照顾好阿隆就行了!帮他开好这家餐厅,照顾好他的生活。”至于不知火流招徒弟什么的就算了,等将来让我们的孩子继承不知火流的武道就可以了,只要别让不知火流失传就好。
“当然,我虽然不参加拳皇大赛了,但我们依旧是好朋友吗!以后大家还可以继续交流武道!”朋友还是朋友,只是不知火舞对拳皇大赛已经没什么兴趣了。
“啊?小舞,难道你就不想拿个冠军么?”这顿狗粮把坂崎由莉噎得不轻。
“冠军什么的,阿隆有就可以了!”对不知火舞这种传统的日本女性来说,看到丈夫成功就是自己最大的成功,自己拿不拿冠军并不重要。
哇,小舞姐姐现在也太幸福了吧?坂崎由莉有点不太认同不知火舞的想法,四条雏子却眼睛里满是星星。
蜜月结束之后,沈隆的料理店继续开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给自己找点有趣的事情倒也不错啊,反正不知火舞那么喜欢料理,这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吧?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沈隆这才选择离开这个世界返回现实世界,至于任务,早在婚礼结束当天就完成了,只是沈隆觉得刚结婚就回去有些不好,所以才多留了一段时间;等下次再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再多停留一段时间,参加完明年的拳皇大赛吧。
第2786章 沙漠美食(500月票加更)
一道白光闪过,沈隆回到了京城的四合院里,同时脑海里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不知火舞非常感谢您实现了她的愿望,现将她的忍术技能全部赠送给您,是否接受,请确认!”
嗨,你人都归我了,还这么客气干嘛?不过好歹也是你一片心意,那我就收下好了!沈隆点击了确认按钮,随即一道白光浸入沈隆的身体,他的脑海里多了不少东西,潜入、伪装、刺杀等等,各种忍术的精髓自然而然地学会了。
虽然威力相对一般,不过在某些特殊场合还是有用的,沈隆点点头,坐在椅子上慢慢回味着这些新知识,虽然这些能力都很一般,但再加上不知火舞和从音巢组织那儿搞到的资料和设备的话,这次的任务还是赚大了。
那么,就先试试这些设备吧,上次去音巢组织总部的时候也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看,还没有来得及认真研究呢,于是沈隆拿出平板电脑,在上面浏览起了资料,这些领先现实世界多年的航空航天技术确实有趣,沈隆看得津津有味。
一直到艾莉亚从学校回来,他才从沉迷中清醒过来,去厨房做了一顿日本料理,等艾莉亚吃完之后,沈隆问道,“想不想去太空看看?”
“你又去什么有趣的地方了?然后又没有带我!”艾莉亚眼睛里满是哀怨,看得沈隆都有点于心不忍了。
“啊哈哈!这次实在是不合适,下次一定,下次一定!”咦,我怎么把在小破站上经常说的话带到现实世界了呢?这可有点不太好。
“那么,我今天就带你去太空看看吧!太空中的景色之壮观,可远不是地球上能比的!”沈隆打了个哈哈,拉着艾莉亚进到房间里面,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任意门,这儿可是京城啊,要是在这里直接发射太空飞船,那可就太夸张了。
虽然音巢组织的飞船具有隐身功能,可发射的最开始阶段还是瞒不住人啊,周围这么多摄像头,怎么可能不被人发现?沈隆还想继续当安静的幕后大佬呢,可不想暴露身份,所以那就得换个地方发射了。
那么去那里呢?这世界上那里人烟最稀少?那里头顶上的太空卫星监控最少?就选在非洲好了,欧亚大陆和北美人烟密集,而且一向是各国卫星监控的重点,在这里肯定不太方便,至于非洲的话,从来都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除了几个热点地区,那些大国才不会把宝贵的卫星资源浪费在这些广袤荒芜的土地上呢。
打开任意门,拉着艾莉亚的手从这门中穿过,沈隆和她就从京城来到了撒哈拉沙漠的深处,放眼望去四周到处都是茫茫黄沙,视线所及范围之内,根本就没有人类文明造物的痕迹,你就算是把贝爷搁在这儿,他估计也走不出去。
“非常独特的景致!”艾莉亚以前在维斯特洛大陆的时候,倒是走过很多地方,来到现实世界之后,也跟沈隆去过不少地方旅游,但是来沙漠,这还是第一次,维斯特洛大陆自然不用说,只有最南边马泰尔家族的多恩有沙漠,不过艾莉亚没去过多恩,至于厄索斯大陆的话,只有在多斯拉克海的最西边才有沙漠,艾莉亚也没去过。
她兴奋地看着周围的沙丘,不停拿出手机自拍,甚至还学着电视里的样子,跑到沙丘顶端再滑下来,沈隆陪着她一起嬉戏玩耍,哎,一不小心又结了一次婚,沈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愧疚的,那就用这样的方式来补偿吧。
不过沙漠这种地方,刚来的时候会觉得很有趣,但是很容易让人厌倦,毕竟周围都是一成不变的沙丘,这地方又能有多少意思呢?再加上沙尘扑面而来,玩了几个小时,艾莉亚浑身上下就变得灰突突了。
这要是放到别人身上,想在沙漠里洗澡可是一件难办的事情,不过在沈隆这儿却是再轻松不过了,他从随身空间里掏出胶囊随手一摔,当初布尔玛送他的别墅就出现在沙漠里,把门打开,“好了,你先去洗个澡,我去附近找点吃的,回来给你做当地美食。”
帮艾莉亚放好洗澡水,沈隆用任意门来到附近的小城镇,这里是柏柏尔人的聚集地,集市上贩卖着各种柏柏尔人的食物,生羊蛋什么的就连贝爷都扛不住,沈隆自然是无福享受的,不过骆驼脂肪这种东西倒是可以试试。
这玩意儿在中国古代叫做驼峰,可是八珍之一,廖杰传授给沈隆的食谱里有多种烹饪方式,于是沈隆选了一些好的带走,至于付账倒也不麻烦,沈隆虽然没有当地的货币,可是他有美金啊,在这种地方,美金可比当地货币还要受欢迎。
既然是要品尝当地的美食,那也不能完全用中国传统烹饪技法进行烹饪,所以沈隆又买了一些当地的厨具,比如塔吉锅,这是一种有着圆帽状高锅盖的锅,是柏柏尔人的传统厨具。
根据当地传说,由于本地水资源严重短缺,,做饭成了一件麻烦的事于是一个叫做阿里巴巴的年轻人,从在沙漠中行走帽子上流下的汗水中得到了灵感,他把帽子脱下来,直接盖倒正在烹饪的锅上,一下食物就熟了,而且更好吃了,因为食物的水分没有挥发掉,而是聚在帽子顶,然后再回落到食物里面。
塔吉锅透气不透水,加上三角圆锥的造型使得蒸气循环上升,因此在烹调过程中不需要加很多水,水汽均匀地滴落在食材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食物的原汁原味和营养,用这个炖羊肉、炖鹰嘴豆、做蜂蜜果酱甜饭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沈隆又买了一堆羊肉、鹰嘴豆等食材,以及萨洛克饼、脆皮土豆派、杏仁甜卷配果酱等小吃,这才钻进巷子里,然后隐去身形回到了沙漠中的别墅之中。
等艾莉亚洗完澡出来,沈隆已经做好了饭菜可以开吃了。
第2787章 星辰大海
有这样的男朋友实在是太幸福了吧?不仅可以带你去各种神奇的地方游玩冒险,还随时随地能给你准备美味的食物,除了花心了些,这家伙简直就没缺点了!哎,就算是花心也算了吧,反正起码在这个世界里,他只有我一个!
“这是塔吉锅吨羊肉,里面还加了鹰嘴豆、胡萝卜、土豆和蘑菇,你可以尝尝!”沈隆揭开了圆帽状的锅盖,顿时一股香气扑面而来。
艾莉亚拿起筷子开始品尝,羊肉糊烂,土豆酥软,又吸满了美味的汤汁,简直不能再棒了,吃到最后,羊肉还剩下点,土豆倒是被他俩给抢光了。
塔吉锅并不大,就和夜市里的砂锅差不多大小,所以吃完一锅俩人还远没有到填饱肚子的程度,于是又打开了下一锅,牛肉李子塔吉锅,炖的烂烂的牛肉块上,摆着果肉厚实的李子脯,李子上面撒着松子仁和芝麻,李子的酸甜中和了牛肉的厚味,一口下去,肉香、李香、干果香,互相配合着,在唇齿间缠绵回荡。
光吃肉有点腻,不过没关系,还有蔬菜什锦塔吉锅,土豆、胡萝卜、西红柿、鹰嘴豆覆盖着摩洛哥“饭”—库斯库斯,这可不是米饭,而是加了鸡汁和奶油的细小面疙瘩,经过长时间的焖炖,黄橙橙的麦粉吸饱了菜和肉的精华,口感松软香甜。
主食吃完了,又开始品尝小吃,萨洛克饼烤得焦黄,脆皮土豆派酥脆,杏仁甜卷配果酱甜美,俩人吃得都有些撑了,于是沈隆又端过来一个果盘解腻消食,除了椰枣、西瓜、橙子等常见的水果之外,还有几种当地的特色水果。
撒哈拉沙漠虽然炎热干燥、植物匮乏,但是在一些绿洲,以及大西洋沿岸的狭长地带,还是有一些水果出产的,比如刺角瓜,看起来很像长了刺的圆黄瓜,切开之后里面是一种凝胶状的水果肉,果肉细腻而又多汁,吃起来口感非常清甜,很适合解腻。
对了,《妇联4》里面灭霸退隐江湖当农民种的那种水果,其实就是这玩意儿,倒是可以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说不定还能混几个赞。
吃完饭还得来一杯餐后酒吧?不过在非洲,就用不着喝什么啤酒、白酒、红酒了,直接吃马鲁拉果就行了,这种果子的果肉中酒精含量非常高,大象吃了都会变得晕晕乎乎的。
“糟了,吃了这么多会不会变胖啊?”吃的时候没注意,吃完之后艾莉亚却紧张起来,摸着鼓鼓的小肚子问道。
“和我在一起,想变胖怕是也难啊!”我这这么多好东西,你吃多少也不怕胖啊,天庭里那么多仙女,你见那个胖了?至于猪八戒这种走了十万八千里路也没瘦下来的绝对是基因的问题,和吃啥没关系,他一路上可没吃过几次好的。
“好了,我们这次出来可是要去太空啊!光待在沙漠里算怎么回事儿?现在沙漠也玩过了,当地的美食也吃过了,那么就出发去太空吧!”沈隆起身带着艾莉亚出了别墅,将别墅还原成胶囊放进随身空间里,又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妮子带自己去太空的飞船。
用放大灯照了下,飞船就还原成原来的大小,打开舱门钻了进去,固定好安全带,按下起飞按钮,飞船尾部喷射出蓝色的火焰,推动飞船飞向天空,周围根本无人察觉,只有几支沙蝎被震动惊醒,从洞里钻了出来。
飞到空中之后,沈隆就启动了隐身模式,至于起飞时候留下的那些痕迹会不会被人发现他就不关心了,就算被卫星捕捉到踪迹,有人顺着这些踪迹来到发射地,除了被发射火焰灼烧的沙子之外,他们什么也找不到。
他们要是有精神的话,大可以在这里建设基地慢慢研究么,反正沈隆下次去太空也不会从这里走。
咦,你说我要是下次起飞的时候,把发射地点选择在美国的五十一区里面,会是什么样的呢?到时候全世界都会炸了吧?人们都会以为五十一区里面的外星人是真的吧?然而美国人却知道,这艘飞船根本不是自己发射的,这事儿想想就觉得有意思啊。
飞船很快就穿过了对流层,进入平流层,大片大片的白云都落在了身后,继续向上又穿过了中间层,进入到电离层里面。
电离层的空间可就大了,从离地面约50公里开始一直伸展到约1000公里高度的地球高层大气空域都属于电离层,低到高依次分为d层、e层和f层等,其中f层还可分为f1层和f2层。
离地面约50~90公里是d层,离地面约90~130公里是e层,离地面约130~210公里是f1层,离离地面约210公里以上则是f2层,到了f2层沈隆让飞船停了下来,从这里开始观看地球的景色。
从太空中看地球,地球包裹在白色的云层当中,地球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金黄色光芒,这一幕壮丽的景色让沈隆和艾莉亚都张大了嘴巴,尽管他们已经从电视上、手机里、电脑屏幕上多次看到过同样的场景,可那有亲眼目睹来的震撼?
如今他们正好处于晨昏分隔线上空,地球一半光明一半黑暗,夜幕下的地球呈现出泾渭分明的迹象,北美、东亚和欧洲闪耀的灯火连成一片,发达的经济让这些地方即使在夜晚也笼罩在繁华当中。
而非洲大陆大多数区域则满是黑暗,这里不仅经济落后,还长期处于混乱和战争之中。
看了一会儿,沈隆又重新启动飞船,向北极的方向飞去,据说在太空中看极光和在地球上看完全是两个概念,结果也没有让他失望,色彩斑斓的极光笼罩在空中,让人为之迷醉。
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儿,沈隆重新调整飞行的方向,我的征途可是星辰大海啊,老是围着地球转圈儿算怎么一回事?也得去看看其它星球的景致不是?
“走吧,我们先去月亮上看看!”飞船向月球飞去。
第2788章 月球旅行(600月票加更)
地球与月球的平均距离是 38万千米,由于月球环绕地球运行是一个以一个轴心为主的椭圆形的轨道,因此,月球距离地球最远比最近时多5万公里,近地点的距离是36.3万千米,与地球远地点的距离是40.6万千米。
当年阿波罗号宇宙飞船载着尼尔-阿姆斯特朗、埃德温-奥尔德林和迈克尔-柯林斯,经过75小时的长途跋涉,才跨越了三十八万公里的距离,进入月球引力圈,不过音巢组织的飞船速度可要比阿波罗号快多了。
目前虽然还没有发动全部功效,就已经超过了16.7公里每秒的第三宇宙速度,这就说明音巢组织已经掌握了载人飞出太阳系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妮子竟然还执着于成为最强的人类,这简直是太蠢了,开启太空大航海时代不好么?
凭借这一成就,他必然会超越牛顿、爱因斯坦等,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类,只可惜这娃脑子不够用啊。
仅仅几个小时之后,白泽操控的飞船就抵达了月球附近,这里虽然一向是各种太空望远镜和宇宙探测器关注的热点,但音巢组织的隐身能力绝对可以保证这些设备根本发现不了这艘飞船,他们就这样来到了月球上空。
“宏伟而又苍凉!”沈隆从太空中俯瞰月球,发出了和当年奥尔德林同样的感慨,明亮一些的地方是月陆,它是大面积的熔融结晶的岩石覆盖,是月球上最古老的岩石,年龄约41亿~46亿年,这也是月球上地势较高的部分,它的反照率比较高,因此看上去比较明亮。
而那些明暗交织的地方则是月球上最显著的特征环形山,这是自从数十亿年前开始不断有陨石撞击的结果,月球帮助地球挡住了无数陨石的冲击,才让地球诞生出如此灿烂的文明,这些环形山就像战士的伤痕一样,都是功勋章。
月球上同样有山脉,而且这些山脉的命名也借用地球山脉的名字,有阿尔卑斯山脉、高加索山脉等,其中最长的亚平宁山脉长约1000km,也有用人名来命名的,比如月球最高峰,位于南极的莱布尼茨山,这座山峰高达9000米,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
这些山脉大多都是由陨石撞击形成的,小行星或者彗星高速撞击月球表面,使月球地壳发生位移和隆起,在极短时间内形成了这些山峰。
那些陷入黑暗之中的地方是月海,月海里面并没有谁,而是月球表面上广阔的低平原,因为地势较低反射率不高就显得暗了些,目前已知的月海有22个,其中最大的“风暴洋”面积约500万平方千米,大约相当于半个中国的面积。
“现在我们是第十三和第十四个登上月球的人类了!”沈隆将飞船降落在月球上,和艾莉亚一起走了下来,在进入飞船之前,他俩就穿好了宇航服,音巢组织的宇航服要比人类目前的宇航服轻便了不少,这让他们的行动更加方便。
从1972年阿波罗十一号带着阿姆斯特朗和奥尔德林登月之后,美国又进行了五次登月活动,阿波罗十二、阿波罗十四、阿波罗十五、阿波罗十六和阿波罗十七号分别运送两名宇航员登上月球,这么算的话,沈隆和艾莉亚就是第十三和十四个了。
“明天刚好是周末,你也不用上学,我们有的是时间在月球上好好玩玩。”沈隆带着艾莉亚在月球上跳了起来,月球的重力只有地球的六分之一,在这里前进用蹦跳的方式比走路更加方便快捷,也更有趣。
月球表面上也因此留下了他们的脚印,因为月球没有空气,所以这些脚印必然会长久保留,不过没关系,反正短时间之内人类似乎并不打算再次登月,而且沈隆选择的降落地点比最科学的登月地点远了很多,就算人类上来了一时也发现不了,月球虽然比地球小,但表面积也有三千八百万平方公里,想在这么大的地方找到两串脚印也没那么容易。
“这里真是太安静了,如果在这里睡觉一定很舒服!”艾莉亚通过通话器和沈隆说道,地球固然繁华,可有时候也太繁华了,就算到了夜间,也有无数嘈杂的声音,在这种环境下难免会影响睡眠质量。
“偶尔一两次还可以,时间长了恐怕不行,因为月球和地球的重力不一样,会影响身体的!”在月球上睡觉的地方倒也不缺,布尔玛的别墅再加上哆啦a梦的适应光线,绝对可以让他们在这里也和在地球一样。
咦,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有了适应光线,那还用得着宇航服啊!音巢组织的宇航服虽然比人类现有的轻便了不少,可还是有些笨重。
于是沈隆拿出适应光线,对着自己照了照,然后对着艾莉亚照了照,俩人脱下略显笨重的宇航服,就穿着平日里的便装站在了月球表面。
“这下可是舒服多了!”穿着短裙t恤衫的艾莉亚好奇地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不是说月球上的气温很低么?怎么自己一点儿也不觉得冷?
“你现在已经可以无视温度的影响了,就算是去岩浆里游泳也没有问题!”月球上现在似乎还没有找到活火山,不过没关系,木卫一上可是有超过四百座仍然在喷射中的火山呢,到时候去趟木卫一,找个合适的地方洗个岩浆浴,似乎也挺不错的。
沈隆唤出了筋斗云,虽然月球没有空气,但筋斗云依旧可以飞行,俩人坐在筋斗云上,开始浏览月海、月球山脉、环形山和月陆,不时拿出手机拍摄几张,这些照片要是让天文学家看到了,肯定会羡慕死的吧?这可是第一手的月球研究资料啊。
回头看向地球的方向,沈隆似乎发现了什么,然后控制筋斗云向一座月球山脉的顶端飞去,“我们运气不错,在这里刚好可以看到一幕极其壮观的景象,相信等会儿你一定会感到无比震撼的!”
第2789章 火星土豆
有句古诗“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说的是月出海上的美景,在地球上,在海上看月出,和在山顶看日出都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在地球上昼夜交替的黎明和黄昏时分,就可以看到太阳东升西落的情景,太阳慢慢落下或者升起,将天空中的云彩染成金色。
这种美景是悠然而又缓慢的,有足够的时间让人们欣赏品味,但是在月球上,日出则要更加直接猛烈;月球上几乎没有大气,缺少了大气层的遮蔽和折射,太阳刚刚露出一角,月球上的漆黑就一扫而空,亮光瞬间莅临。
从太阳露出面到整个升起,会继续1个小时左右。在这一过程中,月球外表越来越亮,跟着光照强度的添加,温度也继续上升;因为月球上没有云,所以不会有地球上那般灿烂的朝霞,和地球上相比,这一过程就有些太直接了。
而到了日落时分,太阳一旦整个落下,月球会立刻笼罩在一片无边的漆黑之中,也没有绮丽的晚霞可以欣赏,接着月球外表温度的继续下降,冰冷漆黑的月球之夜就此开始。
和地球相比,在新鲜过后,月球的日出就显得有些无趣,不过在这里,却又一种地球上无法欣赏到的美景,那就是地出。
太阳出来叫日出,那么地球从地平线上升起来自然就叫地出了,这一景色可不是在月球任意一个角落都能看到的。
月球的正面一直朝向地球,在这里看地球不会看到地出地落,只能看到地球静静地悬在半空中,直径大约是在地球上看月亮的4倍。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地方,在月球赤道东西经82度~98度之间,将会分别看到地球从月球地平线升起,直到完全升入天空,然后缓慢下沉,完全消失,这个过程会非常的缓慢整个从地出到地落结束需要半个月。
一个完整的地出地落要半个月之久,全程看完就太耗费时间了,而且这一过程大多数时间都会显得很无聊,幸好沈隆和艾莉亚的运气不错,如今这个点正是地球缓缓冒出月球地平线的时间,他们坐在山顶稍微等了一会儿,就看见蔚蓝色的地球冒出头来。
“来,戴上这个!”沈隆从随身空间里掏出墨镜递给艾莉亚,在月球上看地球,可比从地球上看月亮要亮得多,那些宇航员穿着宇航服,有头盔过滤光线还不要紧,他们直接现在却是直接用肉眼观看的,要是不戴上墨镜说不定会弄伤眼睛。
戴好墨镜之后,就看见蔚蓝色的地球从月球的地平线上冒出一角,这可比在地球上看月出要大多了,沈隆和艾莉亚同时张大了嘴巴,为这一奇观而赞叹不已。
因为没有大气层的遮蔽,所以他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地球上白色的大气层,还有蓝色的海洋,这可比只有黑白两色的月球漂亮多了,地球冒出头的部分越来越多,一直到整个地球完全呈现在他们眼前,俩人都没有说话,完全沉浸在美景之中。
直到艾莉亚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一个完整的地出地落要半个月之久,仅仅是整个地球冒出来也比在地球上看日出月出要长的多,不知不觉,先前吃得那些撒哈拉美食就完全消化干净了,现在又饿了。
“可惜这里没有广寒宫,没有桂花酒和玉兔,要不然抓几只玉兔来吃倒也不错!”沈隆耸耸肩道,“不过在月球上吃兔肉,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你稍微等一下,我去买点兔子回来。”
沈隆这回就没继续用胶囊了,而是直接拿出了音巢组织的太空空间站,飞船虽然也不错,可空间还是太窄了,远没有空间站舒服,刚才在撒哈拉沙漠之所以不直接发射空间站,是担心空间站尺寸太大,容易被人发现。
现在就没啥问题了,沈隆已经转到了月球背面,这里可没多少探测器能看到,用放大灯将空间站恢复原来大小,带着艾莉亚进去,给她找了个地方休息,然后沈隆拿出任意门,穿过任意门回到地球,买齐了食材之后才回来。
麻辣兔头、烤全兔、宫保野兔、手撕兔……各种各样兔子做得美食摆了一桌,再拿出桂花酒来品尝,再把空间站升到空中,一边透过舷窗欣赏月球的美景,一边吃着兔肉喝着桂花酒,这感觉不要太爽啊。
吃完饭,沈隆让白泽控制空间站向火星飞去,其实如果按照平均距离算,距离地球最近的应该是金星才对,最近的时候只有3820万公里,等于十个地球到月球的距离,不过金星的景致没有火星的好,所以沈隆选择了先去火星。
火星距离地球最近的时候约5500万公里,距离地球最远的时候约4亿公里,就算是有音巢组织的太空站,也需要好几天时间才能到。
不过沈隆并不担心会耽误艾莉亚上课,他还有任意门这种好东西呢,先在空间站里休息,等上课的时间快到了就打开任意门把她送回四合院,然后去学校,放学了再把她接回来就是了,一点儿也不耽搁。
有白泽在,不用沈隆担心空间站的飞行路线问题,于是沈隆就可以尝试下在太空中啪啪啪是什么感觉了……前往没有人工重力的地方摸索了一番,沈隆得出结论,因为缺少重力的缘故,可以进行很多在地球上无法实现的姿势,然而也因为这个,却有点使不上力,动作也有些缓慢,可谓是有得有失吧!
周末结束,艾莉亚继续去学校上课,沈隆留在空间站里,大多数时候,在宇宙中飞行都是很无聊的,放眼望去周围只有黑黝黝一片,不过偶尔还是有些景致的,倒也不会太寂寞。
经过一番漫长的跋涉,他们终于到了火星上方,这颗红色的星球清晰地呈现在他们面前,等空间站降低到合适的高度,沈隆带着艾莉亚走出太空站,往火星表面落去,沈隆还没忘了提上一袋土豆,准备一会儿种下。
第2790章 飞船要吗?
《火星救援》里,马特达蒙被留在了火星上,他在基地里找到了一袋土豆,然后把基地的一部分改造成了适合土豆生长的温室,在里面铺上用火星土壤和粪便混合成的土壤,用来种土豆,让土豆长出更多的土豆,这样就可以吃得更久了。
这个计划看起来当然非常聪明,土豆是一种长得很快的植物,它的块茎里面有很多淀粉,能给人提供充足的能量,但认真考证的话却有点不太现实。
马特达蒙找到了基地剩余的火箭燃料,可以通过燃料进行化学反应产生氢气,再点燃氢气让氢气和氧气反应,就能变成水了,有了水,有了土壤,似乎就可以种土豆了,然而火星土壤非常干燥,想要在这里种植土豆就需要大量的水。
光靠化学燃料制造出来的那些水远远不足以种植这么多土豆,更何况水也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物资,再加上马特达蒙的消耗,那缺口就更大了。
而且他直接用粪便来当肥料也是错误的,农村使用粪肥还要经过堆肥、发酵的程序,把粪便和一些垃圾放在一起,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才能够撒进田地里的,这个过程称为腐熟,直接使用粪肥会把种子烧死。
而且在火星上也没有那么多微生物可以来进行腐熟反应,就算是按照标准的堆肥流程操作,恐怕也没办法让这些粪肥转化为可以给植物提供营养的肥料。
当然,这毕竟是电影而不是纪录片,不必那么仔细,要不然的话马特达蒙就只能饿死在火星上了,不过沈隆自己要在火星上种土豆,那可就得做好一切准备。
好在他的准备比马特达蒙充分地多,降落在火星地面上之后,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土地,搭建起温室大棚,然后给里面注入空气,拿出锄头翻一遍地,再用哆啦a梦的遥控雨云给土地浇水、施肥,最后再把土豆种子埋下去。
这可不是一般的土豆种子,而是二十二世纪的速生土豆种子,种子刚一埋下去,绿色的嫩苗便冒了出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攀援生长,然后开出一朵朵白色的小花来,土豆是有性繁殖植物,所以沈隆又找出哆啦a梦的机械蜜蜂来帮这些花授粉。
授粉结束之后,这些白色的小花慢慢凋零,长出一颗颗绿色的、小拇指肚大小的果实,这东西切开了有点像西红柿,这些其实才是土豆的果实,这里面的籽其实也是能繁殖土豆的,只是繁殖效率不高,所以人们通常采用土豆块茎进行无性繁殖。
不过在一些科研机构,还是会利用土豆的果实来进行育种,以完成一些块茎无性繁殖没办法完成的实验,沈隆在小雷家的时候,就曾经在种子研究所见过。
看到这些果实成熟,沈隆就知道,埋在地下的土豆也可以挖出来食用了,拿出锄头挖了几下,大块大块的土豆就被挖了出来。
把土豆洗干净去皮切块,再把准备好的鸡腿和鸡翅剁成块,青椒掰成块,洋葱切块,红椒掰成块,姜切片,蒜切片,干红辣椒剪成段。
然后给锅中加适量清水,凉水下锅,先把鸡肉焯水;接着给锅中倒上油,油热后放入八角、花椒、干辣椒、香叶、蒜、姜煸炒出香味,再倒入郫县豆瓣酱煸炒出红油。将鸡块放入锅中煸炒匀均,放入冰糖、生抽煸炒至上色,把啤酒和一碗水倒入锅中,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炖一刻钟,再加入土豆又炖一刻钟。
最后将青椒、红椒、洋葱煸炒均匀,大火收汁,一道西北特色的大盘鸡就做好了,硕大的盘子摆在桌上,沈隆和艾莉亚对着火星的美景吃了起来,还真别说,火星上的景色和西北某些荒漠地带还真有点像,只是这里更加荒芜,丝毫看不到植物的踪影。
首先夹起一块儿土豆,送到嘴里轻轻一咬,这种土豆又软又糯,可谓是入口即化,再加上里面吸满了汤汁,这味道简直太赞了!
“火星土豆做成大盘鸡简直是无上美味啊!估计用来炖排骨、炖红烧肉也不错!”吃完之后,沈隆惬意地摸着肚子,这种又软又糯的土豆不适合拿来炒土豆丝,因为不够脆,但是用来炖各种肉类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吸满汤汁的口感再配合土豆原来的香味,吃多少都不够。
“看来以后可以在火星弄个农场,既然能种土豆的话,似乎其它东西也可以拿来种!”这样的话,好多不方便种在地球上的天材地宝就可以拿出来了,回头把人参果树也种在这里吧,不知道火星上的灵气是不是比地球上更足,这里种出来的人参果说不定效力更强。
沈隆倒也不担心被人发现,大棚可以用隐身材料制作,这样地球上的望远镜就看不见了,然后在地址的选择上尽量避开人类探测器的探测路线好了,火星这么大,人类发射的探测器又那么少,藏下几亩地的种植大棚那就太简单了。
沈隆让白泽查了查近些年人类各国的火星探测计划,再结合火星的地质地貌,选好了地址,开始将各种种子撒了下去,再用时空包袱皮催熟,等快要休息的时候,大棚里已经是绿油油一片,到处都是茁壮生成的植物幼苗了。
得,以后吃菜就不用去外面买了,来火星种植园里收就行了,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沈隆美滋滋地想着。
回到空间站,他收到了白泽的提醒,今天又该给吕院士他们回复邮件了!
这些天全在太阳系到处溜达了,竟然忘了地球上的时间,不过不要紧,这座空间站的通讯能力足以满足沈隆的需求,在这里写邮件他们也能收到。
和往常一样,沈隆先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然后帮他们指明了下一步的研究方向,等写好邮件准备发送的时候,沈隆想想又加了一句,“我这儿有艘飞船,你们要么?”
第2791章 你还有啥?(700月票加更)
“飞船宽四点三米,高七米,自重九点八吨,可载重十二吨,能容纳两名宇航员,飞行速度在三分钟内可达到二十公里每秒,从地球到月球只需要六个小时时间。”把飞船的性能资料介绍了一遍,沈隆又从音巢组织的数据库里找出几张照片发了过去。
“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就送你们了,到时候给你们个地址,你们自己找去!”沈隆编辑好邮件,给吕院士那边发了过去。
听到邮件的提示音,吕院士马上放下手头的工作,和光刻机组、昆式战斗机组等团队的代表一起来到电脑前阅读邮件。
“嗯,这个地方倒是和我们预想的一样,果然是这么解决的,不过这里我们就没想到了,竟然还能这样解决!思路确实新颖啊!”吕院士一边阅读自己的部分一边在心里嘀咕着。
其它团队的人也都不说话,一边观看一边认真记录要点,稍后这些资料会在审核后发放给不同的团队,让他们进行分析研究。
快拉到邮件末尾的时候,吕院士的眼睛突然瞪大了,啥?宇宙飞船?这让我怎么回复?这我可做不了主啊!他赶紧向上级汇报。
负责保密工作的林千军也迅速赶来,在确定了邮件内容后,接到了上级的指令,马上将这些资料拷贝下来,送到某航天保密部门,给该部门的几位院士浏览。
“这是那儿来的资料?nasa都没有这水平吧?不过从这艘飞船的整体构造以及空气动力学造型来看,倒也有几分门道啊!”几位院士也有点懵,你要说是真的吧,以他们对全球航天事业发展的了解来看,不管是美国还是俄罗斯,那家也造不出这种飞船啊。
可你要说是假的,这些资料看起来却非常可信,经过测算验证,资料里罗列的某些性能数据都非常符合科学,这难道是某家机构预研的概念飞船么?
“这么说几位觉得这些资料都有用了?那如果有一艘原型飞船,对咱们的工作能有多大帮助?”林千军试探着问道。
“有用,怎么会没用?就算是预研的概念模型,那也是有大用的啊!”这几位院士压根就没觉得这是真飞船,但就算如此他们也想早点看到实物。
“那好,这件事还请各位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稍后如果有新的消息,我会按照上级的命令通报给各位!”有了这几位院士的背书,领导终于批准吕院士回复邮件了,很快吕院士就在邮件里请求沈隆把飞船送过来。
他还按照命令给出了几个地点,想请沈隆尽量把飞船放在这几个地方,同时他保证,不会有任何人监视,现在他们对沈隆的神通广大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之前送过来的那些东西足以证明沈隆有能力把飞船放在任何地方。
“知道了,半小时后告诉你们地址!”沈隆回复道,不过他可不打算把飞船放在上述几个地点中的任意一个,吕院士说得虽然好,可难保有个万一啊。
于是他在某个沙漠公路附近把飞船放下,外面蒙上一层布,又给上面盖了一层沙子,这才把地址坐标发给了吕院士,“好了,你们可以去这个地方寻找!”
收到邮件后,林千军第一时间通知了上级,上级部门已经准备了十多支机动人员,见到地址马上命令最近的一支队伍前往。
某军事基地里立刻起飞了两架战斗机和两架直升机,然后基地大门洞开,一列车队风驰电掣地出去,朝坐标飞驰而去。
战斗机率先抵达目标,他们一边向上级汇报,一边在周围盘旋,“报告,雷达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目标,肉眼也没有任何发现!”
然后是直升机,他们直接降落到了地面上,拿着探测器四下搜寻,很快他们就有所发现,“发现信号,根据信号指引,目标在前方十一点方向一百二十五米处!”
哗啦一声,乘坐直升机降落的士兵们以目标为圆心,展开防御阵型,将目标团团围住,然后两名代表慢慢接近信号发出的地方。
沈隆特意给飞船里面安放了信号发生器帮他们指明方向,并在邮件里告知了获取信号的方法,以方便他们寻找。
两名代笔慢慢挖去笼罩在飞船上的沙子,露出了下面的篷布,伸手敲了敲,传来清脆的金属声,这应该就是要寻找的目标了吧?
随后车队赶过来,将飞船整个挖出来,运上载重卡车,然后盖上伪装布,运往最近的秘密基地之中,与此同时,那几位院士也分别乘坐军机前往该基地。
等他们到了基地,沈隆包在外面的篷布已经被拆开,露出了飞船的真容,见到原型,几位院士顿时瞪大了眼睛,“这不是概念飞船,是成品!”
打开舱门,里面的电脑屏幕上还有几个文件夹,有飞船设计原理、生产工艺流程以及操作手册,既然送礼那当然是送全套的啊,光送个飞船还不够啊!
几位专家赶紧把文件拷贝下来,这么多资料当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完的,但就算是匆匆扫上几眼,他们已经能看出很多东西了。
“几位,这艘飞船真的能飞么?这些资料是否真实?”某位大领导也到了现场。
“虽然还没有经过试验,不过我刚才简单看了下资料,以及飞船实体,能飞的可能性极大!”几位院士小声商量一番后回答,然后追问,“这艘飞船到底是那儿来的?和我们已知的几家机构的风格都有些不太一样啊!”
领导无视了这个问题,这可是最高机密,怎么能随便泄露?他又问道,“那么,以诸位来看,这艘飞船的水平领先我们多少年,又领先美国航空航天局多少年?”
“这个暂且不太好说,不过如果这份说明书上的信息属实的话,领先我们三五十年时间也是往少里说的。”一位院士道。
三五十年时间?这家伙到底还藏着多少好东西啊!
第2792章 《还珠格格》
很快,飞船被转移到航天部门的研究基地里,由专门的团队开始日以继夜的秘密研究,一项项性能被证实,一**全新的收获让基地的工作人员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恨不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这里研究。
最后还是领导扛不住了,你们研究进展快的确是好事,可也别豁出命去研究啊,这要是把人累坏了可怎么办?他赶紧下了命令,严格限制研究人员的工作时间,尤其是那几位老院士,你们要是有啥问题,那可是全中国的损失啊。
好说歹说,又请了大领导亲自来劝说,才算是把这几位院士安抚下去,不过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收获已经很瞩目了。
“这艘飞船的发动机、外壳所使用的金属我们已经按照资料合成出来了,这种全新的合金重量更轻,耐腐蚀性、耐高温能力更强,不管是用在航天设备上还是航空设备上,都能大大提高我们现有设备的性能!”一位院士兴致勃勃地拿着一小块金属解说着。
“飞船所使用的燃料同样性能优越,安全性好、单位体积所蕴含的能量更高,而且燃烧产生的烟气无毒副作用,安全可靠,比我们现在的火箭、导弹所使用的燃料先进太多了!”另一位院士手里脸上同样乐开了花。
“发动机的构造也给了我不少启发,这种全新的构造能量转化率更高,同样的燃料,采取这种构造能够飞得更快,飞行更长时间!只要把这种发动机吃透,咱们的火箭就能飞得更快、飞得更高!”这位院士是专门搞航天发动机的。
“这艘飞船的空气动力学造型更符合科学,不过这并不是我这次最大的收获,我在资料里找到了几个关于空气动力学的公式,使用这几个公式我们就能对不同型号的飞船外形进行修改,让他们的性能更加优化,从而减少飞出大气层的消耗!”这位是空气动力学的专家。
“那么这几个公式能不能用在飞机上?”领导连忙问道,要是可以的话,那这个研究团队是不是又要扩大了?
“当然能用,要说起来这几个公式反倒是在他们那里作用更大!毕竟飞机一直都在大气层内飞行,而飞船和火箭还要飞到外太空去呢!”专家果断答道。
这样就好啊,美国人那边都开始吹嘘第六代战斗机了,我们有了这些全新的资料,自家的第六代战斗机研究工作肯定会迈上一个大台阶,哦,差点忘了,另外一个基地里面正在搞这方面的研究呢,他们的进度可是比美国人还快。
额,这方面的资料好像也是这位给的,真想把这个人找出来啊,领导在心里嘀咕着,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人家不愿意露面,而且现在的合作已经非常愉快了,要是非要寻找的话很有可能适得其反,这个责任谁都扛不住。
“诸位这段时间辛苦了!人民会记住你们的功劳,不过也不要太累了,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稍后我们会安排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项目里面…….”领导对这些专家的贡献表示感谢,然后劝说大家要注意身体,最后询问他们还有什么需要没有。
一说起这个,专家们纷纷开口,不过核心只有一条,“领导,我们现在已经把飞船的操作手册都吃透了,从手册上来看,这艘飞船的操作非常智能便捷,我们能不能进行一次真正的飞行试验啊?”
这艘飞船依旧能飞,不看着它飞一次,这些专家总觉得不甘心啊,而且在飞行过程中也的确能搜集到许多有用的信息。
“这个还是再等一等吧,毕竟我们现在只有这一艘飞船,万一在发射过程中有个意外,那可怎么办?我看还是等成功复制出第二艘飞船的时候,再用新飞船来进行试射吧!”这玩意儿要是拿出去,全世界都该炸了吧?
专家们虽然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听到之后还是忍不住叹息,哎,真想看看这种飞船飞上太空的样子啊。
这话要是让沈隆听到,他一准儿说绝对没问题,你们直接飞就是了,要是摔坏了我再送你们一艘好了,反正音巢组织的总部里,这样的飞船还有好几艘呢。
在火星种植了一大片植物之后,沈隆又带着艾莉亚去了木星,不过却没有直接登陆木星,木星可是气态巨行星,没那么方便登陆,不过木星有众多卫星,这些卫星倒是可以上去看看。
于是沈隆登陆了木卫二,这颗行星让艾莉亚想起了她的家乡,木卫二的表层全部被冰层覆盖,看上去倒是有些像绝境长城之外的景色。
木卫二上最醒目的是遍布交错的十字形条纹,这些条纹都是由由表层冰壳开裂较温暖的下层物质暴露而引起的冰火山喷发或间歇泉所造成,相较于其他星球,这里倒是热闹不少。
此外还有遍布四野的或大或小或圆或椭的暗斑,这些暗斑有的突起如穹有的凹陷如坑有的平坦如镜,也有的纹理纷糅粗糙,这些应该是下方的暖冰冲破表层形成的。
倒是和电影、还有漫画里看到的灭霸老家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木卫二的冰层下面是什么还没有被发现呢,要不我试着往下挖一挖,看看能不能把灭霸挖出来?或者我在这里建个大棚,种点刺角瓜出来。
到时候把火星出产的马克达蒙同款土豆当主食,把木卫二出产的灭霸同款刺角瓜当餐后水果,似乎也不错啊?
沈隆一边踩着雪橇在木卫二的冰面上飞驰,一边胡思乱想着,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传来了新的任务提示音,“来自《还珠格格》世界的……”
我去,这个任务有点猛啊!沈隆听了浑身一哆嗦,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一连串极品台词,“紫薇,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好难过。”
“尔康,不要难过,看到你这样难过,我的心里就会更加难过。”
“我知道我不该让你更难过,可是我切实没有措施让自己不难过。”
这可是真要命啊!
第2793章 要人命啊
“来自《还珠格格》世界的萧剑希望您能帮他报仇雪恨!”但是尽管沈隆再扛不住,那也得听任务啊。
还好还好,这个任务倒是也勉强能接受,要不然换成帮那几个极品谈恋爱,沈隆就真扛不住了,那还不如进去直接用哆啦a梦的道具帮他们实现愿望,然后一口气全砍了算了。
萧剑到底是谁来着?《还珠格格》称霸荧屏多年,不过沈隆还真没认真看过,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角色,和满清朝廷有深仇大恨,但到底是什么仇恨他就不清楚了。
在木卫二上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回到空间站中休息,第二天早上醒来,送艾莉亚去学校上课,然后沈隆才有时间让白泽搜集相关信息。
原来萧剑和小燕子是亲兄妹,他们的父亲是杭州知府方之航,后来因为方之航写了一首诗,被误认为是反诗,遭到灭门,方家十九口受牵连,仓猝间仅有兄妹二人逃生,萧剑被带至云南,拜一得道高僧为师,习文习武!小燕子阴错阳差被弃置于一尼姑庵前,从此下落不明!萧剑长大后,带着一箫一剑踏遍大江南北,一心找寻妹妹,而血海深仇更是刻骨铭心!
呸,血海深仇个毛线啊!杀你全家的难道不是乾隆么?为毛你最后竟然还和乾隆和解了?还把自家妹妹嫁给仇人的儿子?
难道就因为皇帝把晴儿嫁给了你?你是不是在做梦啊?满汉不通婚知道不?你一个汉人,凭啥娶满人家的格格?更何况那还是亲王家的女儿?
还有,书里、电视剧里一直说你是文武全才,琴棋书画全能,可是看你写的那两首诗,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如今五事皆更变,箫剑江山诗酒茶;一箫一剑走江湖,千古情愁(仇)酒一壶,两脚踏翻尘世路,以天为盖地为庐。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干休所的老干部写得都比你好吧?就这还号称才子?怕是只能骗骗小燕子这种没文化的妹子了?至于晴儿?我就当是满人家的姑娘不读书吧!
关于报仇这事儿,书里倒是给了解释,说是乾隆查清了方之航案真相,告诉萧剑真正的仇人是方式舟,可这事儿能糊弄过萧剑,却说服不了沈隆,搞文字狱的不是你么?要是没有你,方式舟就算想陷害那也没机会啊?
最后你把锅丢给方式舟就算完事儿了?那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等我进去了,方式舟自然是要杀的,你也不能放过!
那么,接下来该干啥了?沈隆不由得胆颤心惊,按照以往的习惯,这时候肯定得先把小说和电视剧过一遍啊!可是看《还珠格格》,这不是要人命么?谁扛得住啊!
算了,这回我就不找别的妹子陪看了,这么折腾人的事儿还是我一个人承受好了,沈隆随即让白泽找出《还珠格格》的视频,加快到二倍速,这就跟喝中药一样,既然难看那就看快点儿,慢慢看的话真会出人命啊。
不对啊,中药虽然苦,可那是治病救命的,《还珠格格》看了有啥好处?只会让人感到身心不适吧?
“你和她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都没有和你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和她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以后只和你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紫薇,你故意让我担心惧怕是不是?不乐意和我毕生相守了吗?以前你身份不明不白的时候,我担忧害怕,你当初身份水落石出了,我仍是担心畏惧,我求求你了,咱们把这种担心的日子停止了吧。”
“紫薇不是一个神,她是个人,是个女人!她有女人的细微,有女人的敏感,也有女人的嫉妒和自私!事实上,晴儿也一样!请你不要把紫薇想像得太高傲,也不要把晴儿想像得太清高,更不要把我想得‘太能干’!我自认没有同时爱两个女人的‘才能’!假如我接收了老佛爷的支配,我就太对不起紫薇了!也太对不起晴儿了!我不能这样损害紫薇!也不能这样伤害晴儿!这样做,紫薇会疼痛,我会左右难堪,晴儿会伤心!最后,我们三个都会瓦解,都会覆灭!”
呕~沈隆扛不住了,飞速冲到卫生间吐了起来,如来佛的五指山没让我害怕,姥姥的触手没让我害怕,普渡慈航的魔音梵唱没让我害怕……但是《还珠格格》真要命啊!
“白泽,给我找场国足的比赛看看!”沈隆决定找个替代品缓缓,看了一会儿,虽然觉得难看,但和《还珠格格》一比,似乎也没那么恶心人了。
看完一场比赛,沈隆又开始接受折磨,“对,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
“那你就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
“我哪里无情!?哪里残酷!?哪里无理取闹!?”
“你哪里不无情!?哪里不残酷!?哪里不无理取闹!?”
“我就算再怎么无情再怎么残暴再怎么无理取闹也不会比你更无情更残酷更无理取闹!”
“我会比你无情!?比你残酷!?比你无理取闹!?你才是我见过最无情最残酷最无理取闹的人!”
“哼,我相对没你无情没你残酷没你无理取闹!”
“好,既然你说我无情我残酷我无理取闹我就无情给你看残酷给你看无理取闹给你看!”
“看吧,还说你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现在完全展示你无情残酷无理取闹的一面了吧。”
“呕~”沈隆又吐了。
吐啊吐啊,沈隆实在是受不了了,“算球,老子不看了!这破烂世界,就算不知道全部内容,也应该可以直接横扫吧?”
于是沈隆果断地选择了进入任务世界,一道白光闪过,沈隆就从木卫二的空间站到了我大清境内,沈隆看着外面的街道,嘴里哼唱起了白景琦最爱的段子,“看那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它个干干净净!”
第2794章 乾隆二十三年(800月票加更)
拿出镜子照了照,怎么看都觉得辫子太丑,于是沈隆退了客房,来到郊外,身子一晃变成了道士,学会了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倒是简单了,要不然还得先让头发长出来,再从空间里拿出道袍换上才行。
为什么要变成道士呢?没办法,在我大清,可以堂堂正正不剃发的就只剩下道士了,道教在清朝时候不太兴盛,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原因之一。
顺着大道来到下个城市,在城门口上的告示上,沈隆知道了如今的年月,现在正值乾隆二十三年,换算成公元纪年的话则是1758年。
这一年,俄罗斯占领了东普鲁士;卢梭开始撰写《剧场论》;英国斐迪南亲王率领的3.2万英军,在七年战争中的克里福德战役打败了4.7万法军,并将法军赶回莱茵河西岸;奥地利在七年战争中的霍克齐战役战胜了普鲁士。
同样是这一年,华盛顿当选为弗吉尼亚州下院议员后,辞去了民兵部队中的职务;哈雷慧星第一次在人们预言的时间里出现,捷克天文爱好者巴利奇发现了它,这是人类智慧的胜利,是科学的一次大胜利。
此时,距离伟大的艾萨克-牛顿去世已经三十一年,距离欧洲开启工业革命已经过去了八年,而这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依旧处于大清的蒙昧统治之下。
城门口的士兵无精打采的看着进出的行人,唯有收取入城费和敲诈勒索的时候才稍微精神点,沈隆走进城门的时候,这些士兵看到沈隆那一身价值不菲的道袍,不仅没收他的入城费,还点头哈腰陪着笑脸打招呼。
进到城里,找了家酒店,店小二连忙将他迎进雅间,沈隆点了几个招牌菜,一边吃着一边琢磨着,刚才在城门口沈隆已经得知,如今他是在杭州附近的嘉兴府,这地方他倒是挺熟的,在《射雕英雄传》世界就曾经在这里生活过很长时间。
根据回忆,箫剑这是刚刚在杭州祭拜了自己全家,然后准备北上去寻找乾隆报仇雪恨,然后沈隆就穿越过来了。
照这么看的话,小燕子还没遇到紫薇,因为在小说原著里小燕子和紫薇结拜的时候,她们互相通报了年龄,小燕子说她只知道自己是壬戌年生的,今年十八岁,几月就不清楚了;而紫薇也是壬戌年生的!生日是八月初二。
壬戌年是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到现在过去了十六年,就算按照虚岁算,紫薇和小燕子都没有十八呢,沈隆估摸着要到明年剧情才会真正开始。
紫薇当做信物的那副画上写着“辛酉年秋,大明湖畔,烟雨蒙蒙,画此手卷,聊供雨荷清赏。”落款是“宝历绘于辛酉年十月!这儿还有我爹的印鉴!印鉴上刻的是长春居士。”
辛酉年是1741年,弘历和夏雨荷十月份在大明湖畔打了几炮,然后八月份紫薇出生,这时间倒也对得上。
估摸着小燕子现在应该在京城当女飞贼吧?哎,好歹是箫剑的妹妹,我去把她接回来得了,免得她日后和紫薇、永琪这帮子极品凑到一块儿学坏了。
吃过饭,沈隆买了匹马,一路骑着慢悠悠向京城走去,如今时间还早,不用太着急赶往京城,先一边走着一边查看江南百姓的生活吧!
原本沈隆的心情还比较轻松,可看着看着就有些受不了了,江南可是富庶之地,风流倜傥、一掷千金的公子哥儿倒也遇到了不少,然而乡间的百姓生活就太苦了,因为受灾而被地主夺去土地从而流离失所的,因为种桑养蚕却被丝行压榨导致破产的……类似的情况层出不穷,城市里沿街乞讨的百姓比比皆是。
哎,这就是所谓的康乾盛世啊,不知道把那些吹嘘满清的文人拉到这时候来,让他们体验一番这些百姓的生活,又会是什么反应呢?沈隆心里嘀咕着。
满清收税的能力比大明强,尤其是乾隆他爹雍正摊丁入亩之后,每年的岁入大概有3000万两白银,但是收入高开支也大啊,除了八旗的铁杆庄稼职位,乾隆连年用兵,耗费巨大;如今又开始南巡北狩,铺张浪费,再加上官吏层层贪污,中饱私囊,此前多年的积累已经快被榨干了。
同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百姓生活愈发艰难,于是在乾隆后期开始接连不断地爆发各种农民起义,乾隆三十九年的王伦起义,乾隆五十一年的林爽文起义,乾隆末期开始的白莲教大起义等等。
由此看来,农民起义的基础是有的,只需要一个严密的组织,再加上一点儿火星,就能将这个腐朽的帝国彻底点燃。
等先去京城找到小燕子,然后就找个地方筹划起义吧,直接去紫禁城里杀了乾隆倒是挺容易的,不过这样的话就太便宜他了,要干就干得彻底点儿,直接把清朝给灭了,然后让乾隆凄凄凉凉地死去,这样才过瘾么!
离开嘉兴府一路北上,来到了松江府,自打明朝以来,就有松江衣被天下的说法,这里的手工作坊倒是极其兴盛,可惜这些机户的日子就太惨了,那些大商人一个个富可敌国,每日享用不尽,他们却只能勉强维生而已。
再向北先后经过苏州府和南京城,这两座城市同样以富庶而著称,然则和其它地方也没什么两样,有钱的富人生活奢靡,没钱的穷人饥寒潦倒,正应了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看得沈隆唏嘘不已。
这天到了江宁府,沈隆找了家客栈歇息,到了晚上一时兴起,于是从窗户里出来翻身上了屋顶,打算找个官员人家劫富济贫一番,虽然他空间里有的是金银珠宝,可既然能让这些当官的不痛快一番,又何乐而不为呢?
踩着屋顶一路腾跃,不多时便到了知府衙门里面,到后院里从知府大人的房子里搜刮了一堆金银,沈隆满载而归。
但是回去的时候,某个小院却引起了沈隆的注意。
第2795章 这妹子我要了
这是一座两进的院子,在后院的二楼阁楼上,窗户打开着,一个年轻姑娘正举着望远镜观察月亮,这一幕让沈隆颇为惊讶,咦,我大清竟然还有爱好天文学的妹子?
于是他停下了脚步,坐在不远处的屋顶上默默地观看着,只见这姑娘观察片刻便放下望远镜,在纸上记录着什么,沈隆一时好奇,忍不住隐去身形,过去偷窥一番。
“奇怪,从望远镜里看,月亮是个完整的球形,那为什么又会有月食呢?”她思索一番,回到屋里,开始拿出各种工具进行演示。
她把房中桌上的水晶灯被悬挂在房梁上当作太阳,小圆桌被放倒在灯下当作地球,手里拿着一面镜子当作月亮,一边移动着反复试验,一边不断观察太阳、月亮和地球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当看到镜子被小圆桌挡住,上面出现了阴影时,她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月亮靠反射太阳光而发光,凡光线传播恒以直线进行,日光被大地所阻,不能前进,就会在它的背面成一黑影,横亘天空,所以月亮上就出现了阴影!”
厉害啊,虽然早在汉代,张衡就已经发现了月食的部分原理,他认为是地球走到月亮的前面把太阳的光挡住了,“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于地也,是谓暗虚,在星则星微,遇月则月食。”
而在西方,哥伦布抵达美洲大陆的时候,也曾经用过月食的原理来恐吓当地土著,但在大清境内,又一名女子能够通过自己的研究判断出月食的成因,这实在是太难得了。
“既然月食是大地挡住了日光所致,并非有天狗吞月,那么月食出现的频率和时间应该是能计算的吧?可是又该怎么计算呢?”姑娘回到圆桌边坐下,拿出纸笔开始计算,浪费了几张纸后,她又叹了口气,“哎,可惜西洋的天文书籍实在是难找,要是能找到几本关于这方面的书就好了。”
“月食计算并非只有西洋人才会,汉代刘洪在《乾像历》中就有月食食限的计算方法,曹魏杨伟的《景初历》中有食分的计算方法,刘宋何承天《元嘉历》有云‘朔望去交分如合数以下……望则月食’,刘宋祖冲之《大明历》中推算日食、月食都极其接近实际……”沈隆一时没忍住开口说话了。
要是一般的姑娘,大半夜听到有人在窗外和自己说话,肯定会吓一跳,然而这位却是一脸的激动,“这些书我都看过,只是书里所记载的算法太过繁琐,而且失之粗陋,有没有更简单的计算方法?”
“简单的算法也有,只不过那就要用上西洋人的算学了!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清楚的!”沈隆显出身形,坐在阁楼窗户旁边的屋顶上说道。
“这位道长,还请借书一阅,小女子感激不尽!”那女子走到窗口,对着沈隆福了一福说道,眼睛里满是对知识的渴望,却不见多少害怕。
“泰西有一位天文学家名曰开普勒,他在一百多年前观察天空多年,总结出了行星运动三定律,其一曰椭圆定律:所有行星绕太阳的轨道都是椭圆,太阳在椭圆的一个焦点上;其二约面积定律,行星和太阳的连线在相等的时间间隔内扫过的面积相等;其三越调和定律:所有行星绕太阳一周的恒星时间的平方与它们轨道半长轴的立方成比例。”
“并著有《宇宙的奥秘》、《天文学的光学需知》、《蛇夫座脚部的新星》、《新天文学》、《折光学》、《世界的和谐》、《哥白尼天文学概要》、《鲁道夫星表》等书,你若是有兴趣,我明日倒是可以给你送来!”沈隆说道,天文学的资料他这有很多,但更后世那些对这姑娘来说就太深了,把开普勒的著作拿过来倒是刚好合适。
“多谢这位道长,小女子别无长物,这些还请道长收下,就当是我借书的费用了,小女子定会保存好这些书籍,不敢有丝毫损坏。”那姑娘连忙取出自己的首饰盒,双手递给沈隆。
“却是不必,难得遇到如此好学之人,借几本书又算得了什么呢,明日此时,你在这里等着便是。”说罢沈隆几个腾跃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那女子默默地看着他消失的方向,许久之后才嘀咕着,“这位莫不是《唐传奇》里剑侠一般的异人?他为何懂得这么多天文学识?”
沈隆原本第二天就继续北上,不过遇到了这么一位有趣的姑娘,于是就在江宁停了下来,早上醒来之后,到附近打探一番,弄清楚了这女子的身份。
原来这姑娘叫做王贞仪,乃是学者王锡琛之女,宣化太守王者辅孙女,昔日曾随父宦历楚粤,出塞省视,从蒙古人学骑射,通星象,精历算,工诗文,通医理,更兼文采。
这样的姑娘若是放到后世,甚至是唐宋时期,必然是追捧的对象,然则在这个时候,人们却将她视之为异类,堂堂官宦人家的女儿,都十**岁了,连个上门求亲的人都没有。
不过人家也不在乎,整日里要么在祖父的书房里看书,要么在院子里观察星空,练习算筹,倒也自得其乐。
咦,这位在后世倒是大大有名,2000年2月8号,北京天文台发现了一颗小行星,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就用了我国一位古人的名字为它命名——wang zhenyi(王贞仪),曾入选最权威的科学学术期刊《自然》,被写入“50位改变世界的杰出女科学家”故事中,在金星上还有一个陨石坑以她命名。
只不过这位应该十年后才会出生才对,为什么提前了?大概是这个世界不够严谨的缘故吧?这样倒是好了,原本以为《还珠格格》世界的姑娘都是神经病,一个都不想招惹来着,没想到还会遇到这样的奇女子。
嗯,这妹子我要了,她比什么紫薇、晴儿、香香可是要好多了啊!
第2795章 纸鹤传书
又到了晚上,王贞仪还是像往常一样拿着望远镜在阁楼上的窗口看月亮,只是今天在看一会儿便把望远镜放平,四处打量一番,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你是在找我么?”沈隆看到这一幕不禁笑了,然后又坐在了老地方,伸手将厚厚一摞书递过去,这还是他昨天晚上用打印机打出来的。
“给,这是答应你的书,除了开普勒的著作之外,还有一些数学方面的书籍,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开普勒的书。”天文学的基础是数学,数学水平要是跟不上,那也看不懂开普勒的书,所以沈隆这次带了厚厚一大摞书过来。
“对了,这些书是用西洋人的方式印刷的,需要从左到右横着看。”这里面有好多公式,横着印就太不方便了,于是沈隆索性就按照原来的样子横着印算了,只是做了简繁文体转换。
王贞仪连忙接过翻开了几页,然后强忍着把目光从那些行星运行图上挪开,再次对沈隆行了一礼,“多谢道长赠书,小女子感激不尽。”
“别别别,别叫我道长,我可不是道士,穿这身衣服只是为了行走江湖方便罢了!”沈隆赶紧摆手,咱可不能当出家人,免得让她误会,虽然说正一道的道士可以结婚,但相较而言,还是普通人的身份更合适一些。
“是小女子冒昧了,敢问先生高姓大名?”王贞仪连忙问道,哎呀呀,一看道袍就把人家当成道士,这可是有点失礼了。
“在下的真实姓名不便透露,你就叫我沈隆好了!”什么箫剑压根就不好听啊,还是换回我原本的名字好了。
“小女子姓王,见过沈先生!”现在姑娘的闺名可不能随便告诉别人,所以王贞仪只告诉了沈隆自己的姓氏。
“王小姐如此虚心向学,恰好我手头有这些书,交给王小姐倒是刚刚好,王小姐也不用顾忌,这些书我都看过,里面的东西也都记住了,这些书就任你处置好了!”比这更高深的天文学书籍我这也有呢,“日后王小姐若是把这些书看完了,只需捎一封信给我,我就会把下一批书送到,其中有什么不解的问题也可以问我。”
王贞仪觉得这就太劳累沈隆了,有些不好意思,然则对知识的渴望还是盖过了害羞,于是点头应了下来,“如此有劳沈先生了,不知沈先生仙乡何处,小女子又该如何写信联络?”现如今一个姑娘家和一个陌生男子通信,同样不太合适,容易招惹闲话,但王贞仪还是顾不了那么多,如今大清懂这些的人可不多,错过这个村可就真没这个店了。
“倒也不必那么麻烦!这东西你收好!”沈隆想想拿出一张纸,叠成纸鹤的形状,向上面吹了一口仙气,就见纸鹤马上活了过来,扑棱着翅膀飞到王贞仪面前落下,“以后写了书信交给它就行了,无论我在天涯海角,它总能找到我!”
这只是沈隆从白素贞那儿学到的一点儿小技巧,却让王贞仪大为震惊,“原来沈先生是神仙中人,小女子见过沈仙长!”
别啊,一会儿道长一会儿仙长的,你就不能把我当成普通人好好谈个恋爱?沈隆心里不住地吐槽,脸上却保持着和蔼的笑容,“我并非神仙,只是稍微懂得多一点的凡人而已,王小姐不必如此拘束。”
“好了,书已经送到,我就不打扰王小姐了,王小姐还是继续精心,若有疑问随时可以写信给我。”说罢沈隆便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王贞仪望着沈隆消失的地方,怅然若失良久,她还有好多天文学和数学的问题想问沈隆呢,沉默片刻后,王贞仪看到了那只纸鹤,于是回到书桌边坐下,开始给沈隆写信,先郑重地表达了一番感谢之后,王贞仪写下了最近自己遇到的几个难题。
吹干墨迹,将信纸叠好,犹豫着放到纸鹤面前,这只纸鹤真的能把信送到么?看到了面前的书信,原本安静不动的纸鹤突然活了过来,伸出长喙叼起信纸,扑棱几下翅膀飞入黑夜之中。
等到第二天,王贞仪一觉醒来,就发现仙鹤又回到了自己的闺房之中,脚下正放着沈隆的回信,沈隆先说了下自己的近况,告诉王贞仪自己已经离开江宁北上,不过不用担心,不管他距离有多远,纸鹤都能很快把信送到。
然后解答了王贞仪提出的几个问题,在信的末尾沈隆提到,她这座阁楼还是太低了,用来观察星空的话未免有些不太合适。
就这样,沈隆的和王贞仪开始利用这只纸鹤当起了笔友,几乎每天都有书信来往,等第二次沈隆给王贞仪回信的时候,他还送了王贞仪一具更加先进的望远镜,利用这具望远镜,王贞仪可以更加清晰地观察到月球和其它星星。
王贞仪将其视若至宝,在信里再三感谢了沈隆,就这么来回写上几封信,俩人慢慢变得熟络起来,王贞仪也慢慢地放下了对沈隆的戒备,开始在信中透露一些小女儿心态,还把自己写的诗交给沈隆
““亦曾习射复习骑,盖调粉黛逐绮靡……足行万里书万卷,常拟雄心似丈夫,这几句诗倒是挺不错的,起码比箫剑的水平高得多!”
“不过现如今这年月,姑娘家的通常只能待在家里,你想要足行万里书万卷怕是不容易吧!但是也没关系,有我在这儿呢,带你出来玩还不是很轻松的事情?”
于是沈隆在回信里写到,“我有异法可瞬息千里,王小姐要是想到高处看月食,只需要今夜子时放出纸鹤即可!”
收到回信,王贞仪对沈隆的能力倒是毫无怀疑,叠一只纸鹤就能让它带着这么重的望远镜飞数百里地,带个人飞上几千里应该也很简单吧!
只是我一个姑娘家的,大晚上跟男子出去,这若是传出去,我的名声可就彻底完蛋了,那么要不然答应呢?
第2797章 大明湖畔夏雨荷
权衡良久,王贞仪还是没忍住去高处看星星的诱惑,在子时之前用纸鹤给沈隆传来了消息,只片刻之后,沈隆就出现在了老地方,带着王贞仪坐上筋斗云往江宁城外的钟山飞去,嗯,就是“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的那个钟山。
钟山还有一个名字叫紫金山,这里日后会建成中国第一座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这可是经过后世科学家详细考证过的天文观测地,在这里观测星空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带着王贞仪到后世紫金山天文台安放望远镜的地方落下。
沈隆便先后挪了几步,将最好的观测地点让给王贞仪,“方圆数百里地,最合适看星星的地方就是这里了。”现如今南京城还没有扩大,更没有那么多的光污染,就算是夜间也是一片通明,可以是说非常适合的天文观测点。
王贞仪拿起望远镜向天空看去,很快就沉浸在比她家的阁楼清晰许多倍的星空之中,沈隆则随着她望远镜方向的转动,报出一颗颗星星的名字,先是报上中国古天文学的名字,然后又报上西方对这些星球的命名,以及和这些星星有关的知识。
王贞仪听得如痴如醉,不时向沈隆询问,时间就在他们的问答中悄悄过去,不知不觉就过了子时、丑时,沈隆不得不提醒道,“王小姐,时候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休息了!”
“再看一会儿吧!”王贞仪哀求道,“平日里我都是晚上看星星,白日很晚才起来,家里人都见怪不怪了!再看半个时辰也没问题!”说罢她脸上一红,毕竟白天那么晚才起来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很影响她淑女的形象啊!
“若非如此,王小姐的天文学造诣也不会这么深啊!”沈隆倒是没觉得奇怪,如今观测能力有限,想要观测星空就必须选择晴朗的夜空进行,可不就得晚睡晚起么,更何况对后世的人来说,昼夜颠倒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事。
“那就再看半个时辰吧!”沈隆答应了下来,半个时辰之后,才把王贞仪重新送回到家中,然后悄然离去。
沈隆走后,王贞仪连忙趴在书桌前记录今晚的收获,等记录结束洗漱一番上床休息,往日里一般这个时候王贞仪都会很快入睡,但是今天,她满脑子都是刚才的事情,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竟然有点睡不着了。
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她的理想状态,能在更好的地点用更好的望远镜观测星空,身边还有懂她的人陪着,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好的生活了;可是,这样的生活能持久么?家里人虽然已经习惯了她这些喜好,但女儿家总是要嫁人的吧?等嫁了人之后还能这样么?
不知道为何,王贞仪突然想起萧史弄玉的故事来,传说中弄玉是秦穆公的女儿,她长得非常漂亮,而且很喜欢音乐,是一个吹笙高手,她住的凤楼中,常会传出美妙的箫声,有一天晚上,她又坐在凤楼中,对着满天的星星吹笙。
隐约中,弄玉觉得自己并不是在独奏。因为,星空中似乎也有一缕箫声,正与自己合鸣;晚上弄玉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英俊少年,吹着箫,骑着一只彩凤翩翩飞来,少年对弄玉说,“我叫萧史!住在华山,我很喜欢吹箫因为听到你的吹奏,特地来这里和你交个朋友。”
说完他就开始吹箫,箫声悠美,听得弄玉芳心暗动,于是也拿出笙合奏,他们吹了一曲又一曲,非常开心。
秦穆公按女儿梦中所见,派人寻至华山明星崖下,果遇一人,羽冠鹤氅,玉貌丹唇,正在吹箫,此人名萧史;使者引至宫中,与弄玉成了亲,一夜两人在月下吹箫,引来了紫凤和赤龙,萧史告诉弄玉,他为上界仙人,与弄玉有殊缘,故以箫声作合,今龙凤来迎,可以去矣,于是萧史乘龙、弄玉跨凤,双双腾空而去。
我如今遇到的情况简直就和弄玉公主一模一样啊,难道那位沈先生也是天上的仙人,见我如此倾心于天文,所以就想萧史一样来帮我么?
沈隆不知道王贞仪想了这么多,不过他在紫金山上的时候完全能够感觉到,王贞仪对自己的态度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有了变化,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喜好天文算学的王贞仪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是一个寂寞的女子。
而这样的女子突然间遇到一个知音,从而产生倾慕的想法也是完全正常的!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沈隆白天一边观察各地的风土民情,一边北上,晚上在客栈休息的时候,则会接受王贞仪的邀请,一起前往合适的观星点观测星星,他们的踪迹渐渐不局限于紫金山,上海佘山,云南凤凰山、抚仙湖,新疆天山等多个地点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慢慢地,王贞仪已经不满足只是在晚上进行观测了,有时候白天也会借口睡觉,然后偷偷用纸鹤叫来沈隆,然后俩人一起前往渺无人迹的峰顶观看星空。
这时候他们已经不仅仅只局限于交谈天文和算学的相关知识了,也会说些彼此的情况,也会一起烹饪品味美食,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沈隆估摸着自己要是现在上门去提亲,他父母或许还有所疑惑,但王贞仪一准儿会答应。
这个先不着急,恋爱吗还是要多谈一阵儿的好,结婚的话,等我从京城回来再说吧。
不知不觉,沈隆就从江宁府走到了山东,这一日他进了济南府,来到了大明湖畔,如今的济南府没有白景琦的黑七泷胶庄,也没有陈六子的大华染厂,不过却有大名鼎鼎的大明湖畔夏雨荷。
也不知道夏雨荷现在挂了没有?紫薇有没有带着书画去京城找乾隆,要不我先去找找看吧?她家到底在哪儿来着?
哦,想起来了,书里说了,夏雨荷住在大明湖边趵突泉路江家巷五十二号,啧,我大清竟然都有门牌号了!
第2798章 投资大失败啊(900月票加更)
这话可能有点不够精确,应该说大清没有这种现代化的门牌才对,现代化的门牌号是工业社会发展的需求,起源于英国,随着城市的发展,在对外交往、邮政通信、紧急救援、户籍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产生了精确定位城市中某个地点的需求,于是门牌号就诞生了,形成了城市、街道、门牌号的精确管理体系。
中国的门牌号是从租界里流传出来的,并随着近代化进程的推进慢慢扩散开来,大清现在虽然也有门牌,但和“趵突泉路江家巷五十二号”这种完全是两回事。
清代的门牌是根据保甲制度来的,从清朝流传下来的文物来看,门牌是只知的,高30.5厘米,宽25厘米,其文字印在粗黑线构成的栏框内,上首印“门牌”两个大字。
横隔线下是竖排的繁体正文,“桂东县正堂薛某某为稽查保甲事业,奉某官员各宪钦遵某某上谕,颁行条款,饬今,实为盘查保甲,以靖地方合行,饬令刊刷门牌,验发为此牌,仰该牌长于所辖十户内,每户计牌一张,牌内将本户姓名、丁口、年岁、地亩、生业及左右邻人,详细填注,毋得遗漏,此谕。”
接着是门牌正式内容,桂东县第几都第几甲第几门牌某某人住某某坊第几户那一年生多大年龄岁妻妾是谁,有几亩地干啥营生。
后面是该户的其他人口,祖父母、父母、伯父、叔叔、同居外姻、左右邻、男、媳、女、兄、嫂、弟、弟媳、孙、孙媳、侄、侄媳、仆、奴、雇工都是谁等等。
最后的落款是某年某月颁发的门牌,牌头、保正、甲长都是谁等等,压根就不可能出现趵突泉路江家巷五十二号的说法。
这时候可没有规划局,房子都是随便盖的,你家今年在江家巷往里第五十二家,明年有人在中间盖了新房子,你家的门牌号难道还要往后挪么?
哎,都说金庸的历史学问不过关,不过我看啊,金庸还算是好的了,他的历史学识给琼瑶当导师那绝对是绰绰有余啊。
不管怎么说,有地址找人就方便了,沈隆在大明湖边了一圈,然后就到了西南边的趵突泉,一过来就看到“天下第一泉”的碑刻,下面的落款不是别人,正是乾隆,据说这位从京城出来下江南的时候,路过了趵突泉,尝过泉水之后便封趵突泉为“天下第一泉”。
既然乾隆都说了好,那自然吸引了无数文人墨客到访,所以沈隆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几个文士在这里吟诗作对呢,沈隆听了听,水平倒是不咋地,他哈哈一笑,便吟诵出了关于趵突泉最有名的那首诗,“趵突泉,泉趵突,三股水,光咕嘟,咕嘟咕嘟光咕嘟!”
这是沈隆的老熟人,狗肉将军张宗昌写的,趵突泉这地方虽然有名,然而遗憾的是却没留下什么经典诗词,曾巩、赵孟頫这些著名文人倒是来过,也写过诗词,然则水平却很一般,远不足以流传于世,反倒是张将军这首诗因为太过奇葩而流传甚广。
这群文人当场被张将军的大作震得目瞪口呆,沈隆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扬长而去,一转身便进了江家巷,找了家客栈住下。
正要找人打听呢,就看见店小二向一位抱着琴的文士打招呼,“秦先生,今天又到您来教琴了?”
沈隆马上接过话题,“我说小儿,你这江家巷莫不是还有什么才子不成?若是如此,贫道倒是要去拜会一二。”
“道长,这位您可不方便去拜会!这学琴的不是什么才子,而是一个姑娘。”店小二答道,这男女有别啊,你还是别去了吧。
“能请先生给孩子教琴的,定然是书香门第,不知她家大人是做什么的?”沈隆已经断定,刚才那位必然是去给紫薇教琴的。
店小二露出为难的神色,不过沈隆丢过去一块碎银子,他就啥都说了,“要说这原本是咱们江家巷的一件丑事,夏家原本也算是济南府的读书人家,只可惜夏老爷子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将来给夏姑娘找个门当户对的姑爷,那也不愁养老。”
“然则这位夏姑娘却未婚生女,这可是把夏老爷子两口子给气坏了,没过多久便病死了。”
“夏姑娘生下女儿之后,就变卖了家产,请来济南府最好的师傅,教女儿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前几年还请了师傅,教他满文,怕是想让女儿入宫啊!照我看她怕是得了失心疯,我大清向来是满汉不通婚,这秀女只能从满人家的闺女里选,她那有指望啊!”
“哎,想当年半条箱子都是夏家的,到如今全填了无底洞,只剩下那栋小院儿了,而且夏姑娘最近又生了病,眼看着这家人就撑不下去喽!”
沈隆听了笑笑,夏家的老爷子估计真是气死的,不过气得大概不是夏雨荷未婚生女吧?紫薇给小燕子讲自己的身世是这么说的。
“我外公和外婆当时是知道的,我想,他们心里想成全这件事,甚至是希望发生这件事的!我外公当时在济南,是个秀才,听说,那天,我爹为了避雨,才到我家小坐,这一坐,就遇到了我娘,后来小坐就变成小住;小住之后,我爹回北京,答应我娘,三个月之内,接我娘来北京,可是,我爹的诺言没有兑现,他大概回到了北京,就忘掉了我娘!”
既然是秀才,肯定有几分见识,瞅见乾隆过来躲雨,心里怕是有了啥不该有的想法,于是夏雨荷就和乾隆这么相遇了。
如今可是理学当道,秀才家的姑娘怎么能随便见外人?肯定是看出乾隆气质不俗,所以想卖女儿抱大腿啊!
只可惜乾隆拔掉无情,睡过就完事儿了,回到京城就把这事儿忘得干干净净,夏老爷子也不敢去找,眼瞅着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那夏老爷子能不生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