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2章 外国媳妇(感谢复生的万赏)
这天,沈隆和陆援朝等一波人在外面骑摩托车玩儿呢,玩累了大家伙儿会饭店喝酒的时候,有人问道,“春明,有啥赚钱的门路没?拉兄弟一把,我这在单位上班总觉得不自在,早就想出来闯荡闯荡了,可想了半天又没啥好门路。”
“现在赚钱的门路可是多了去了,只要你胆子大点肯闯荡,想赚钱还是很容易的。”沈隆回答道,这一时期赚钱就是一个莽字,胆子大就能赚到钱,对个人的素质要求并不高,不过这也导致了第一代富起来的人往往没几个能坚持到最后的。
因为日后对商人、对企业家的要求就高了起来,你只有一百万的时候可以莽,甚至有了一千万也可以,可是等到你有了一个亿,手下管着成百上千员工的时候,光靠莽可就不行了,那时候就必须得有一定的文化,要懂得管理,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领域深耕,这样才能将自己的事业延续下去,但这一时期大多数有钱人缺的就是这个。
就如今沈隆知道的一些有钱人,大多都是个人素质不够,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才不得不投身商海的,通过倒卖喇叭裤、香江磁带、霓虹收音机等稀缺商品发了财,但这股子风潮来得快也去的快,这一行门槛不高,很快他们就被后来者冲击的无所适从了。
仔细想想,这一时期的商人,能把自己的事业延续到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也就只有刘家兄弟、鲁冠球、曹德旺等少数人了,而他们无一不是从一开始就扎根实业,他们应该算是企业家,而不只是商人。
这些人有的原本就有一定文化基础,有的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错过了读书的机会,可在日后的时间里却从未放下学习,如此才能让自己的事业得到延续。
“我胆子倒是不小,也有点门路,可找到合适的门路也不容易,那些倒卖点小零碎的生意我懒得干。”这位还有点挑剔。
“我瞅着你就想找个好玩的生意路子,你就是贪玩。”沈隆笑了,自家的保龄球馆里,还就他去的次数最多,“要说好玩的生意,那还真有。”
“啥生意?赶紧给哥们儿说道说道!”他赶紧凑了过来,饭桌上其它人也竖长了耳朵,自从卖生发水和罐头换汽车两件事儿之后,沈隆在这群人中的地位直线上升,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真正有本事的人。
“咱们国家发展的比较晚,所以现在去外面看看,有什么外面已经火起来的行业,而国内没有的,只要是不违反国内的法律规定,那么把这门生意引进来,就肯定能赚钱!”这也是从现代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存在的现象。
“我之前去霓虹,发现霓虹有个好玩意儿,叫卡拉ok。”这门生意沈隆自己不想做,不过却可以交给他去做,他就是直管部门的子弟,干这个比别人方便的多。
“这玩意儿就是把歌配上画面录在录像带上,播放的时候画面下方是歌词,唱歌的人声音被消了,不过伴奏什么的都还在,你拿着话筒就能跟着唱,还能帮你修音,让你的声音变得好听。”你在包厢里听自己唱歌的声音,和别人在包厢外面听你唱歌的声音,绝对是完全不用的体会,这就是修音的功效。
其实这才是卡拉ok最能吸引人的地方,要是光有伴奏和歌词提示的话,你一唱就觉得声音难听,那还有多少人愿意玩这个啊。
“我可以去霓虹帮你弄一套这种设备,让他们派人过来帮你调试、培训,你就找一地方,装修个歌舞厅出来,只要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生意肯定能做,而且能赚大钱,这玩意儿在香江也已经开始流行了,那些香江来的商人肯定喜欢玩,就和保龄球一样,他们喜欢玩了,肯定能带动京城的爷们进来玩。”
“到时候收收门票,买卖酒水什么的就能赚钱。”最早的卡拉ok可不是一个个的小包厢,而是放在大厅里大家轮流上去演唱,沈隆琢磨着,除了习惯之外,还有就是这一套系统太贵了,刚开始大家伙儿都没有这么雄厚的实力可以一次性买进这么多。
“这样的话似乎要经过文化部门还有公安部门审批,不过没事儿,我能搞得定!”那位稍微考虑了下,就觉得这生意既能赚钱有好玩,他马上就想干了,“春明,那弄设备的事儿就拜托你了,大概得多少钱?”
“具体的我还不清楚,肯定不便宜,不过也没关系,我先把设备弄进来,等开业之后你再慢慢还我也行;到时候我再给你弄一个灌录影带的设备吧,霓虹那边都是日语歌,谁会唱啊?你去香江弄些录像带,咱们再自己录一些,这事儿就齐活了,将来要是有人跟风,咱还能把录像带卖给他们。”
光有设备也不行,还得有歌可唱,你弄一些日语录像带回来也没啥用啊,到时候录一些京城人喜欢的歌儿,生意保证好。
“行,那我回头就去看地方,你也帮我参谋参谋。”都是一起混了好几年的熟人,他也不客气,马上就开始着手做这件事。
等找好地方,按照沈隆所给的方案开始装修,沈隆就坐上灰机,准备去霓虹帮他进口设备去了。
到了霓虹,沈隆让自家公司的手下帮忙联系卡拉ok厂商,然后在诸多报价中选了一份比较合适的,去对方的公司参观。
这家公司在一座满是音乐公司的写字楼里,进去之后大家伙儿谈的比较愉快,设备的效果也不错,很快就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价格和细节的事儿就交给手下人去办好了。
谈完之后从公司出来,进入电梯里面,下降了两层,电梯门又开了,一名容颜清丽、身材瘦削、眼神安静,笑起来如同邻家女孩儿一般的姑娘走了进来。
沈隆一眼就认出了她,咦,似乎找个外国明星当媳妇儿也不错啊?
第1953章 强行泡妞
“中岛小姐,很高兴见到您,我很喜欢您的歌曲。”电梯里也没其它人,沈隆就和中岛美雪打起招呼来,在个人魅力的加成下,沈隆的搭讪并没有引起反感。
“非常感谢您的喜爱,我会努力写出更好的歌曲的!”中岛美雪礼貌地回应,她看起来有些害羞,一点儿也不像是已经成名的大歌星。
中岛美雪成名很早,早在十年前在藤女子大学文学院国文学系就读的时候,就参加了全国歌谣音乐祭,以一曲《我时常这样想》得到赏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学业直接进入歌坛,而是继续在校园里读书。
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曾经就读过的高中担任国文老师,并在一些业余场所进行演出;工作一年后才正式出道,接连获得多个音乐大赏,正式进入歌坛成为职业艺人,一开始作为词曲作者崭露头角,又以一首《离别之歌》夺得单曲冠军的宝座,自此开启了中岛美雪时代。
接下来又推出了《习惯孤独》、《恶女》等大红大紫的歌曲,一跃成为霓虹当下最后瞩目的女音乐人,《习惯孤独》后来还被邓丽君翻唱成《漫步人生路》,中岛美雪养活了半个港台音乐界的神话自此开启。
尽管已经是时下最当红的女音乐人,中岛美雪却没有一点儿架子,事实上她和坂井泉水差不多,不像其他艺人那般高调,不炒作、不上节目、不闹绯闻,甚至连绯闻都木有,唯一流传的那个也只是粉丝的想象而已。
电梯里的时间虽然短暂,不过沈隆很快就用娴熟的话语获得了她的好感,沈隆知道她的性格,了解她的喜好,再结合自己多年的泡妞经验,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不过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更进一步的进展却是不够的。
然而也没有关系,沈隆的办法多得是,他悄悄利用魔法破坏了电梯门的控制系统,把自己和中岛美雪关在了电梯里面,这样两个人就有更多的时间接触了。
电梯已经到达一楼,门却迟迟没有打开,中岛美雪不仅有些害怕,沈隆赶紧安慰,“中岛小姐,可能是电梯出了故障,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已经到了一楼,不会有什么事情的,通知工作人员把我们救出去就行了!”
沈隆马上呼叫工作人员,让他们先停止这台电梯的运行,然后派人过来开门,接着退后站在电梯的角落,尽量和中岛美雪隔得远一些,女人在狭小的环境中总是会觉得紧张,没有安全感,这么做可以让她稍微放心一些。
“他们很快就到了,中岛小姐不要太紧张。”沈隆提议聊聊音乐来缓解紧张的气氛,他们说起了中岛美雪最新的曲子,给柏原芳恵所创作的《春天》,柏原芳恵也是当下很红的女歌手,她和周慧敏是好朋友,周慧敏还翻唱过她的《最爱》。
“虽然我没读过高中,不过这首曲子也让我想起了当年很多事情。”《春天》是一首以毕业离别为主题的爱情歌曲,嗯,霓虹的毕业季在春天,里面有一句歌词,“请给我纪念,将这枚纽扣抛向蓝天”,这句歌词有着特殊的意义。
霓虹有一种风俗,就是毕业典礼那天,女生如果可以要得到男生知的第二个扣子,表示对方的意中人正是你。
沈隆知道,不过他并没有就此展开,而是说起了另一个类似的故事,“我听过琼-贝兹所写的《钻石和铁锈》,里面有句歌词‘十年前我送袖扣给你’,然后又变成了‘二十年前我送袖扣给你’,似乎琼-贝兹对鲍勃-迪伦的思念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却依旧没有丝毫变化,中岛小姐这句歌词是从这里来的么?”
“啊咧,您不是霓虹人么?斯米马赛,聊了这么久还没请教过您的名字,真是太失礼了!”中岛美雪赶紧道歉,是霓虹人的话肯定都知道毕业季送纽扣的典故吧?
“的确不是,我是中国人,我叫韩春明,这次来霓虹是谈点小生意,能认识中岛小姐实在是太荣幸了。”沈隆自我介绍道。
“诶?中国人也会听我的歌?抱歉,我没有其它意思,只是我的歌似乎还没有传到中国吧?”这顿时勾起了中岛美雪的好奇心。
“因为生意的缘故,去年我在霓虹待了几个月,偶尔听到了中岛小姐的歌曲,自此就喜欢上了您的曲子;其实我还试着把您的歌词改成中文来翻唱呢。”说着沈隆便唱起了普通话版的《漫步人生路》,嗯,这首曲子邓丽君眼下还没发呢,沈隆就毫不客气的拿过来了。
沈隆在音乐方面的造诣也是相当不俗,听得中岛美雪一愣一愣的,一曲终了她赶紧鼓掌,“虽然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不过您的演唱非常好。”
“呵呵,主要是曲子好,中岛小姐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可以给您解说歌词的含义。”唱完了接着聊,中岛美雪在词曲创作和演唱方面都是天才,沈隆的音乐水准同样很高,还开了挂了解中岛美雪的喜好,双方是越聊越高兴了。
一直到工作人员过来帮他们打开电梯从里面出来,中岛美雪还觉得有点没聊尽兴,沈隆看出了她眼中的不舍,于是顺势发出邀请,“中岛小姐,恕我冒昧,请问您一会儿有什么安排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您共进晚餐呢?”
“韩桑太客气了,我是霓虹人,您来了霓虹,应该是我请您用餐才对,我知道附近有家餐厅很不错,店里也很安静,不知道您能不能吃得惯霓虹料理?”中岛美雪爽快地答应下来。
于是在电梯里还没聊够的两个人又一起到了餐厅里接着聊起来,聊到最后双方交换了联系方式,彼此间也不在使用“韩桑”,“中岛小姐”这样的称呼,而是直接称呼起了对方的姓名。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隆把工作交给公司的下属,几乎每天都去找中岛美雪约会,直到即将回国。
第1954章 进展飞快
“美雪,下星期我就要回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见到你。”这天在银座共进晚餐的时候,沈隆说道。
“诶?这么快就要回去了么?”中岛美雪感到了一阵儿意外,同时心中涌起浓浓的失落,这样的话岂不是不能再像这段时间一样,经常见到他了么?
“是啊,生意已经谈好了。”沈隆叹了口气,“现在虽然不是春天,却迎来了离别。”这句则是化用了《春天》里的歌词。
“春明你终究是中国人啊,不管在霓虹待多久,都是要回国的吧?”中岛美雪眼睛里流过浓浓地不舍,难得才遇见聊得这么投机的人,可惜现在却要分开了。
“不知道我又没有荣幸,能够把这个送给你作为纪念呢?”沈隆取下衬衫的第二颗纽扣递给中岛美雪,在之前的交谈中,中岛美雪已经给他说过这个典故了,“虽然我们都已经不是学生了,不过我觉得这个仪式最能表达我现在的心意。”
中岛美雪的眼圈有些泛红,她缓缓伸出手,既想要又有些担心,“所以拿到纽扣之后,我们就会像许多高校毕业生那样,从今以后就很难再见了么?”
“不会的,以后我还会经常来霓虹,其实……其实我也想邀请美雪你去中国看一看,甚至……甚至是嫁给我,就是担心你不会答应!”有你在我怎么舍得不来啊,宝钗黛玉只是名噪一时的明星罢了,你可是整个东亚乐坛的天后啊。
“春明,其实我也喜欢你来着,虽然我很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可以旅行,一个人可以笑,但是一个人哭真的好孤单啊,自从遇到春明你之后,我才开始觉得终于有一个能让我在他面前哭却又不会觉得难为情的人了!”中岛美雪哭了。
“不过我们在不同的国家,我有比你大几岁,我们在一起真的能够幸福么?”中岛美雪是1952年生人,韩春明是1958年的,她比韩春明整整大了六岁,在八十年代女方比男方大这么多一般人还是有点很难接受的。
“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喜欢你,你喜欢我,这就足够了,而且你现在看起来就和二十三四岁一样,一点儿也不比我大。”沈隆取出手绢帮着她擦了擦眼泪,才大六岁怕啥?白素贞比我打了一千多岁我说啥了?你这点年龄差距算个毛线啊?
“春明,你总是会讨我欢心。”又有那个姑娘不喜欢别人说自己年轻来着,中岛美雪被沈隆逗乐了,俩人又聊了一阵儿,在沈隆的劝说下,中岛美雪终于鼓起了勇气,“既然你距离回国还有几天,那么不如和我一起回北海道见见我的父母吧!”
于是沈隆就和她一起乘坐飞机到了中岛美雪的老家,北海道的札幌市,中岛美雪的家境相当不错,她的父亲中岛真一郎是一位妇产科医师,祖父中岛武市长期经商,并担任过北海道带广市议会的议长,想让这样的家庭接受一个外国女婿还真是有点难。
所以在听说沈隆年纪比中岛美雪小,还没读过大学之后,中岛真一郎夫妇一开始还真有些犹豫,不过等真正开始聊的时候,这俩人很快就被沈隆的谈吐折服了,不管是艺术、文学还是医学,沈隆都能说得头头是道,简直比大学的教授还要渊博。
“春明,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吧?你没能读大学简直是太可惜了,不然的话就算是去当东大教授也没问题啊!美雪这孩子一直没有恋爱的打算,当初可是把我们急坏了,不过现在才觉得,她的等待是值得的,不然怎么会遇到你这么好的男人!”中岛真一郎表示了支持。
中岛美雪的母亲也表示了赞成,“我的女儿也终于学会恋爱了啊,我总算是可以放心了,美雪,这次你就和春明一起去见见他的家人吧。”
“请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美雪的!今后我也会调整自己的事业方向,多来霓虹陪伴美雪,您二位完全不用担心。”沈隆和老丈人丈母娘打交道的经验也挺丰富的,马上就抓紧时机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学识出众、经济实力也不错,除了是外国人之外,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完美的女婿,至于唯一的问题似乎也不用太担心,中岛美雪原本就不喜欢各种活动,到时候还可以去中国躲清闲。
在札幌呆了两天,带上中岛真一郎夫妇准备的礼物,沈隆和中岛美雪一起回到了京城,下了飞机,来接他的陆援朝被吓了一跳,“卧槽,春明,这才几个月的功夫,你就拐了一霓虹姑娘回来了?”
当得知中岛美雪还不是一般霓虹姑娘,而是霓虹当下最红的歌星之后,陆援朝就更不知道说啥才好了,只能竖起大拇指,“还是你牛逼,哥们儿我今天算是服了!啧,早知道你去啥霓虹啊,干脆去美国算了,到时候拐个美国明星回来那该多气派!”
额,这个美国明星我已经拐过了,就不用你操心了,不过稍微惊讶了一会儿陆援朝也就淡定了,毕竟他韩春明也不是圈里第一个拐到霓虹明星的,之前栗原小卷,咳咳,这个就不说了。
陆援朝开车把他们送到友谊宾馆,这是如今京城为数不多可以接待外宾的酒店,大名鼎鼎的友谊商店就在楼下,这里可以提供西餐、中餐、日料、阿拉伯餐饮等不同的菜系,中岛美雪住在这里就不用愁吃不惯了。
安排好住的地方,休息了一会儿,等中岛美雪恢复过来之后,沈隆带着她回到了大杂院的家里,中岛美雪一出现,大杂院顿时就炸了,啥?韩春明拐回来一个外国姑娘?诶呦喂,这可是出大风头了。
“妈,这是我在霓虹认识的女朋友中岛美雪;美雪,这是我母亲。”沈隆给他俩做了下介绍。
韩母直接愣住了,春明啊,我是催你找媳妇了,可你这也太快了吧?马上就给我带了一外国媳妇回来?
第1955章 你们唱的都是我老婆的歌
明星的保养自然比普通人要好得多,韩母愣是没看出中岛美雪的年龄,只觉得和韩春明差不多大,在经历了刚开始的惊讶之后,就赶紧把中岛美雪迎到屋里面,拉起了家常,沈隆在中间充当翻译,嗯,好歹去霓虹待了那么久,会日语也没不会引起太多惊讶。
“呦,这姑娘的爷爷当的这是啥官啊?”老京城人最关注的就是这个,所以韩母一听说中岛美雪的爷爷当过议长之后就赶紧问道。
“额,差不多相当于人大的头头吧!”沈隆只能用她能理解的方式做了个比喻。
“哦,还是干部家庭的孩子;爷爷是干部,爸爸是医生,这家庭挺好。”哎,就是离得远了些啊,这要是京城的姑娘该多好啊。
“哎,你都长大成人了,只要你觉得好就好,明天把你哥哥姐姐他们都叫来一起见见吧。”聊到最后,韩母也不知道说啥才好了,孩子遇到中意的对象了她自然高兴,可这要是结婚了孩子是不是就得经常去外国啊?
不过她一想到沈隆现在也隔三差五就跑的老远,于是又淡定了,以前不知道他都跑那儿去了,现在好歹能知道地方,那就这样吧!
他们在屋子里面聊得高兴呢,院子里其它邻居也纷纷说着这事儿,“嘿,春明还真是出息了啊,竟然找了一外国媳妇儿?”这时候刚刚打开国门,大家看待国外都是各种高大上,纷纷对沈隆把中岛美雪拐回来表示佩服。
“春明这以后怕是要出国吧?”这时候出国同样是热潮,不过沈隆可没有换国籍的打算,咱又不是没在国外待过,以后还是继续待在京城好了,顶多陪中岛美雪到处去开开演唱会什么的,剩下的时间就陪她宅着。
凭什么啊,以前苏萌喜欢他,现在又找了一外国姑娘,咋什么好事儿都让他给占了?程建军可是羡慕地要死。
苏萌陷入郁闷之中,同时她似乎也终于明白了,人家韩春明是真的已经不喜欢她了,她直接趴在床上哭了,苏老师和苏母叹了口气,过去安慰一番。
第二天,韩春松、韩春生、韩春燕、韩春雪姐妹四个都过来了,还带着各自的家人,换上最好的衣服,姐姐和嫂子们看到中岛美雪的打扮羡慕不已,“瞧瞧人家这衣服,多好看啊。”
“人也好,懂礼貌,不像那些干部家庭的孩子一样眼睛都快长到头顶上了。”两个哥哥则对中岛美雪的礼貌表示了称赞。
“你辛苦了,刚认识的时候都这样,等熟悉后就好了。”沈隆知道中岛美雪喜欢安静,不喜欢这么热闹,所以私下里安慰了一番,免得她受委屈。
“他们都是你的家人,我肯定要用心对待。”中岛美雪倒是没觉得什么,“感觉春明的亲人都是很淳朴的人呢,我一定能和他们处好关系的。”
这样就好啊,大家伙儿在屋里说了一会儿话,就去友谊宾馆吃饭去了,这么多人沈隆这个小家可挤不下,嗯,等日后政策继续开放了,咱也和许非一样到郊区弄个大院子去,到时候在那儿看着中岛美雪作曲作词,该多惬意啊。
“明天休息下吧,我带你去京城转转,尝尝烤鸭什么的。”到第二天沈隆就带着中岛美雪到处看了看,爬长城吃烤鸭,或许这种经历让她可以萌生出新的灵感,创作出现实世界中没有的经典曲目也不一定。
然后才带着中岛美雪去了饭店,见了下李成涛和蔡晓丽他们,李成涛的反应和陆援朝他们差不多,“行啊,春明,出去一趟竟然勾搭了个外国姑娘回来,厉害!”
蔡晓丽则有些失落,不过比电视剧里的情况要好,沈隆这些年一直注意和她的关系,宽慰了不少次,想必如今她大概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嫁给程建军了吧?她和李成涛俩人走到一起就挺好的,到时候俩人合作继续把饭店搞得红红火火的。
孟小杏一时有点不能接受,又闹了起来,不过沈隆已经提前和中岛美雪说过这事儿,她倒是没感到意外。
然后去了关老爷子和破烂侯那儿,他俩对沈隆找了个日本姑娘还有点不满,但是等沈隆拿出从霓虹淘回来的中国文物之后,他俩就顾不上这些了,立马认真研究起来。
在京城转了一圈儿,带中岛美雪熟悉了自己的亲朋好友,然后沈隆又和她一起回到了霓虹,回去之后沈隆买了套大房子,俩人就住到了一起,虽然还不如千原老爷的房子大,不过他俩都很满足,沈隆啥豪宅都见识过了,中岛美雪只要是和他在一起,住哪里都开心。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等中岛美雪忙完之后又一起回到了中国,开始到处旅行,参观国内的大好山河,然后俩人根据中岛美雪在旅游过程中冒出来的灵感,进行歌曲创作,还真弄出了几首原位面中岛美雪并没有创作过的经典曲目来,在霓虹引发了不小的轰动。
从国内来到霓虹,俩人又在霓虹四处游玩,又过了一年多时间,双方终于打算正式结婚了,中岛真一郎也带着妻子来到京城,举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
沈隆在一家大酒店包了整整一层,大杂院的邻居、自家的亲戚,还有陆援朝、李成涛、蔡晓丽这些朋友都来了,嗯,蔡晓丽如今已经和李成涛结了婚,如今正挺着大肚子帮着沈隆招呼客人呢。
沈隆挽着中岛美雪的胳膊,挨个桌子过去敬酒,等敬到一桌文艺圈儿来宾的时候,沈隆脑子里突然冒出个念头来,这要是历史依旧按照原位面那样发展,以后自己岂不是可以骄傲地对那些港台歌手说,你们翻唱的都是我老婆的歌儿了?
就在酒席结束,俩人正式进入洞房的时候,沈隆的脑海里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这个任务终于算是完成了,估计是苏萌看到他结婚才彻底死心了吧?
第1956章 黄金瞳沈隆(1000月票加更)
沈隆并没有选择马上回归,还是和上次的理由一样,要是刚结婚就走人,这就有些太不厚道了,他在这个世界停留了一些时间,陪着中岛美雪一起度完了蜜月,然后又去霓虹待了一段时间,才选择回归现实世界。
重新回到自己的家里,沈隆脑海中传来了系统的奖励提示音,“来自《正阳门下》的韩春明非常感谢您帮他实现了愿望,让他摆脱了苏萌的纠缠,现将他的古玩学识和天赋全部赠送给您,是否接受,请确认!”
“接受!”沈隆估摸着也是这个奖励,韩春明身上最有价值的也就是这个了,他在这方面的积累和天赋的确不错,要不然也撑不起一家博物馆来。
随即一道白光闪过,沈隆脑海中多了不少东西,都是些关于文物的,如何通过风格鉴别一具瓷器的年代,如何分辨某个鼻烟壶的制作匠人是谁,如何判断某件文玩到底是真品还是后世的仿制品亦或是假货,这些都清清楚楚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再加上沈隆在任务世界里从破烂侯那儿弄到的几本书,以及和关老爷子聊天的经历,沈隆现在可以说是国内一流的文物鉴定专家了,你就算让他去主持鉴宝节目也绝对不会比马未都差,甚至还要超出,因为马未都可没有透视眼。
有些东西仿造的很真,但看外表可看不出什么,但内部还是有些不太一样的,这时候沈隆的透视眼可就派上用场了,一眼就能看到里面的构造,马上就能鉴别出真假,他要愣说是真的,那拿起榔头直接砸了就行。
嘿,还真有点想回京城了,在老家这种地方可看不到多少文物,这要是回了京城,在琉璃厂溜一圈儿估计就能捡不少漏吧?虽然沈隆不差这几个钱儿,可从一大堆东西里,找出老板没发现的珍宝,这种感觉还是很有趣的。
不过没关系,估摸着现在都快复学了,距离一切恢复正常应该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了吧?到那时候再带着艾莉亚一起去逛琉璃厂好了,嗯,我长得这么年轻,身边又带这个外国妹纸,那些老板肯定不会以为自己是行家。
这样的话弄上几样好玩的物件儿,再拿去馋馋石璞他们,一定很有意思,沈隆忍不住yy了起来,他现在家里摆的书画不如我房里的,写字、作画也不是自己的对手,就指望着鉴别古董的本事在我面前显摆了,到时候把他这项骄傲也给打没了,他该不会生气再也不来我这儿玩了吧?这样的话可就少了不少乐趣啊?
应该不会的,你没瞅见他每次来我院儿里,看苏东坡、黄庭坚他们那几幅字时候的眼神,他才舍不得失去欣赏这些大家作品的机会呢。
老家的这种东西虽然少,不过也并不是没有,沈隆忽然想起了过年时候在街上写春联认识的那位,他好像还是本地书法协会的成员,自古文玩不分家,喜好书法的人中大多都喜欢捣鼓点这个,他那个圈子里肯定有人玩这些。
反正也是闲的蛋疼,于是沈隆给他打了个电话,刚开始时候他还有些纳闷呢,可等沈隆一说起对联的事儿,他马上就想起来了,“哎呀,沈老师啊,你好你好,你现在还没回京……要得要得,我最近也没啥忙的,能和沈老师交流可是机会难得啊……好好好,不瞒沈老师,我还真有点收藏,一直都是自己玩,也不知道真假,沈老师要是能帮忙鉴定,那肯定好得很!”
第二天,沈隆就带着艾莉亚去参加聚会了,这位叫洪游的中年人在本地文化局上班儿,工作清闲也爱结交朋友,本地喜欢写字爱收藏点古董的都认识,所以沈隆一进他家房门,就看到五六个同好在里面等着。
他们手上大多捧着锦盒,里面放着一些瓷器、砚台之类的物件儿,见沈隆进来大家伙儿一起起身,“哎呀,你就是沈老师啊,你给老洪写的字我们都见了,写得就是好!老洪过年都没舍得贴出来,还说要裱起来当传家宝呢,沈老师今天给我们露两手,让我们开开眼吧?”
寒暄过后,沈隆挽起袖子就给他们写了一幅字,不是别的,正是王安石那首《登飞来峰》,“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当即就赢得了一片叫好,“沈老师这字写得好,起码已经有了王安石九成的风骨。”
沈隆笑而不语,这那只有九成?你就算把王安石自己拉过来,写得也就是这个样儿了;写完了字,给大家伙儿开过眼,接下来就是正事儿了。
洪游率先出马,他将一个瓷碗放到沈隆面前,“请沈老师掌掌眼,我们都是自己在家瞎玩儿,比不过沈老师这字见过大世面的。”
“洪老师客气了,我看你淘的这个物件就很不错么!”沈隆就着这个瓷碗给他们讲起如何鉴别瓷器来,“辨别瓷器的新旧最重要的是光泽,新瓷光泽明亮,火光耀眼;一件陶瓷器胎、釉、装饰、色彩、器型都符合古陶瓷的条件,但只要火光明亮,火气十足,那么一票否决:这件陶瓷一定是新的;年代久远的陶瓷器,形成自然的酥光,光泽柔和,温润如玉;釉上彩瓷,年代久远的,有一种习惯上叫蛤蜊光的彩晕。”
“辨别瓷器的年代,有个简单的办法,就是看碗底,你看这个瓷碗碗底中间有个圆润的凸起,这叫乳突,元代的乳突最为明显,明代早期的乳突也比较大,至永乐宣德年间,乳突变得细小,后来的弘治,正德乳突比较少见,不过到了嘉靖,万历年间有重新出现乳突,一直到崇祯末年才消失。”
“再看这儿,明代前期,因为胎土中的铁含量比较高,加温时露出胎土的部分会氧化成砖红色或者羊肝色,明代民窑的削足出火石红特别明显…..”沈隆说得大伙儿一愣一愣的。
嗯,你们可以叫我黄金瞳沈隆。
第1957章 《小李飞刀》
“所以啊,你这个应该是正德年间的瓷碗,还是有一定收藏价值的。”说了半天沈隆才把瓷碗放下,众人纷纷点头,大有今天总算是长见识了的感慨。
“沈老师,您再看看我这个玉牌。”尽管沈隆的年纪比在场所有人都小,可他们还是尊称沈隆为老师,毕竟达者为先么,人家的学识绝对当得上一声老师。
“我看看啊。”沈隆先让他把玉牌放在桌上,然后才用戴手套的手拿起来,这也是这一行的规矩,免得在交接过程中意外摔碎不好判断究竟应该是谁负责,拿出放大镜对准玉牌仔细观察,“你这是子冈牌啊,不过肯定不是陆子冈亲手做的,如今流传在世的子冈牌可谓是凤毛麟角,一般人可见不到。”
陆子冈乃是明朝嘉靖年间的玉雕匠人,技艺冠绝天下,名声直达宫中,就连皇帝大婚也请他来雕琢各种玉器,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国宝级的手工匠人;当时一般玉匠可是没资格在作品上刻下名字的,到了陆子冈这儿,他偷偷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背面、底部、里盖等不显眼的地方,由此形成了他特有的标记。
而子冈牌则是他新开创的一种玉雕作品,一改明代玉器陈腐俗气,以精美的玉料,高超的玉雕技法,将印章、书法、绘画艺术融入到玉雕艺术中去,把中国玉雕工艺提高到一个新的艺术境界;形若方形或长方形,宽厚敦实,犹如牌子,故简称为子冈牌。
其内容通常是一面琢文人山水画,另一面琢诗文印章,高雅脱俗;陆子冈故去之后,吴中的玉雕匠人继承了子冈牌的雕刻方法,这种玉雕手艺一直延续到现在。
“明代的子冈牌以西北青白玉为主,少见白玉,因为当时西北不在大明手中,想要获取羊脂白玉十分困难;所以单从玉质上来看,你这块就不是明代的作品,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你这块玉牌上的字是阴刻的,而子冈牌应该是阳刻。”
“阴刻文字是在将玉料表面被打磨的十分平整后,再在其上直接雕刻而成,因此玉牌完工后整体平整度很好,相对阳刻文字比较简单;而阳刻则不同,雕刻凸起的文字是要把字体笔画旁边的玉料一点一点削下去,削下去的地方会坑坑洼洼,高低不平,试想,此时要把除了凸起的字体以外所有高低不平的点重新找回到同一个平面上,谈何容易!”
“一般的玉雕匠人根本没有这个本事,只有真正的高手才敢这么做;从雕刻手法的风格,还有玉质,画面的内容来看,你这枚应该是嘉庆年间的作品,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至于工艺么,也就马马虎虎了,肯定不是什么名家的手艺。
真正的子冈牌沈隆也见过,他可是当过大明皇帝的人,皇宫里陆子冈的宝贝多得是,不光有玉牌,还有陆子冈为皇帝大婚所制玉嵌金合卺杯、青玉婴戏纹壶、青玉山水人物纹方盒,杯子上的字还是祝允明写得,如今这些宝物大多藏在故宫博物院里。
之前在《正阳门下》世界里的时候,沈隆给关老爷子和破烂侯看了一块他从大明带出来的子冈牌,闹得这两位差点给打起来了,最后还是沈隆又拿出来一枚,才没让他俩彻底闹掰。
“至于书画么,说实在的,咱们一般人想弄到真正的名家书画怕是有点难,所以咱们不谈名家书画的风格,单从纸张来鉴别。”
“明天启至清康熙年间的好纸较少,嘉庆时期的纸笺多为仿前朝制品,所以乾隆时期的纸笺最为名贵;其次,最好不要相信印在纸笺上的年代,因为清末民初仿制了大量乾隆时期的帝王专用笺,所以古玩市场上几乎皆为赝品;其三,要熟悉、掌握各种纸笺的制作特点、形式及装饰图案;其四,要看清纸表面是否光滑匀净,是否有杂渍或颜色的陈旧是否自然,通常古纸偏厚,破碎后呈小块状,断面多有斜纹。”
“……所以李老师你这幅字所用的纸应该是镇巴秦宝宣所产的纸,肯定比不上泾县鸟汶宣纸、露皇宣这些顶级宣纸,不过在咱们西北山区,这已经算是一等一的好纸了;这位聂知县在咱们县当知县的时间和秦宝宣生产的年代是相符的,而且聂知县在当时书法界名声不显,不大可能有人伪造他的字,所以您这幅应该是真的。”
沈隆整整白话了一个下午,从瓷器说道玉器,再从玉器说道书画,把大家伙儿拿出来的书画古董都点评了一番,大家伙听得都佩服不已,“沈老师果然学识渊博,目光敏锐,可惜我们这穷山沟里没得啥好物件,怕是污了沈老师的眼啊!”
“这话就过了,过了,要是看物件光看能卖多少钱那就落了下乘,一些普通物件里也能看出当时的人文风情、技艺发展水平,今天看了这么多我也是收获颇多啊。”沈隆打了个哈哈,这些东西自然远不能和他的收藏相比,不过看看倒也有新的收获。
“沈老师要是不忙的话,那明天再过来,我们再搜集一些物件过来请沈老师鉴赏。”这些都是生活比较悠闲的人,难得有机会遇到沈隆这样的大师,肯定想和他多交流交流。
于是这段时间沈隆就把外界的纷扰抛到一边,也不管自己先前放出的各种消息在美国掀起了多大的风波,就整日和这些小县城的文人们混在一起,帮他们鉴别收藏,沈隆和这些人并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大家说话都很客气,每日品酒鉴茶,把玩书画古董,日子过得倒也逍遥愉快。
这天,又去看了一套民国时期仿制的家具,喝了点酒回到县城的房子里,这套房子如今也已经装修好了,让白泽帮自己放好水,进到里面泡在浴缸里,而就在这时候,脑海中再次传来了任务的提示音,“来自《小李飞刀》世界的李寻欢请求您的帮助……”
第1958章 你知道道心种魔吗?
“……他觉得自己亏待林诗音太多,想让她今后能够过得好一些。”沈隆又收到了新的任务,他在浴缸里坐了起来,武侠世界啊?
也不知道进入这个世界是什么时候?要是早一些的话,那就简单了,李寻欢之所以放弃林诗音,是因为龙啸云重病,他对李寻欢有救命之恩,李寻欢不忍心看到龙啸云憔悴致死,故而做出了让步,但是只要沈隆去了,龙啸云怕是想死都难,这个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可要是在原著开始之后再进去呢?那就有点难了,那时候龙啸云和林诗音早已结婚,在归云庄生活多年,连龙小云都那么大了。
到底该怎么完成这个任务才好呢?沈隆洗漱完毕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让白泽帮他把原著调出来飞速浏览一番,然后又找出许多穿越到《小李飞刀》世界的网络小说,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灵感。
这一看可谓是大开眼界,窝草,王动你觉得林仙儿太脏了不碰她就是,为啥让她给你那啥捏?还有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就把九阳神功和降龙十八掌练得这么威猛了,直接吊打天机老人、上官金虹,就不怕到时候长喉结长胡子么?
喂喂喂,这个脑洞也太牛逼了吧?百分百被动空手接白刃是什么鬼?哦,你拿出剑一挥,只要喊谁的名字,谁就得跑过来空手接白刃,这也太赖了吧?
在下服了,你们这些人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我有点扛不住了,你们简直都是秀儿,都是***,都是造化钟神秀啊!怪不得你们能成神呢,一般人和你们根本不能比,不能比。
不过这些书看起来还真有意思啊,沈隆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得过瘾了甚至还打赏了一些盟主、白银大萌什么的,反正现在也有钱了,既然看得高兴也该打赏下,这样才好鼓励作者更好的写作么,毕竟作者也是要恰饭的,吃得饱了才有力气码字么。
刷了两天网文,沈隆做好了进入的准备,一道白光闪过,他顿时觉得温度降低了不少,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沈隆如今已经从西北小城温暖的春天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塞外,放眼望去四周全无人烟,唯有北风怒号、大雪飘飞,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闯关东》世界的岁月,沈隆已经猜到这是什么地方了,所以他并没有乘坐筋斗云离开。
而是沿着几乎已经被大雪掩埋的道路前进,随手从空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打开喝了一口,酒液入喉犹如一道火线从咽喉烧到胃部,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一时间豪气顿生,忍不住唱起了另一部武侠作品中的主题曲。
“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犹记别离时,徒留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梦未醒,痴情换得一生泪影……”歌声在大雪中飘扬,一直传向远方。
在沈隆身后,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突然这双眼睛定住了,李寻欢的耳朵动了动,他听到了沈隆所唱的歌。
“好曲子,痴情换得一生泪影,这说的何尝不是我么?”于是他掀开车帘,对那名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说道,“再快些。”
铁传甲没有听到沈隆的歌声,不过李寻欢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更何况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是应该快些。”
很快李寻欢就发现车辙旁突兀地出现了一行足印,他没有看到脚印的来处,就好像有人从天上掉下来落到了这里一般;每一个脚印的深浅完全一致,脚印和脚印之间的距离也一样,就像是有人用刀子刻出来的一般。
铁传甲不仅有些担心,他已经看出脚印主人的武功肯定不是自己能比的,他忍不住回头提醒,“少爷。”
“没事,那些蝇营狗苟之辈可唱不出这么豪气的歌来,多年不回中原,料想中原又出了些新的豪杰吧?”李寻欢继续让铁传甲驾车向前。
李寻欢继续雕刻,他听到歌声越来越近,对方应该已经发现了马车,但是他丝毫没有为之所动,依旧一边前行一边唱歌。
李寻欢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这人走得很慢,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但雪花却从未落在他身上,他那件单薄而又奇怪的衣服竟然一点儿也没有湿。
整个人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潇洒,李寻欢正要开口,那人却突然回过头来,“你知道道心种魔**么?”
第1959章 亲,别做舔狗好不好?
“道心种魔**?那是什么?莫不是西方魔教的绝学?”一说起西方魔教,纵然是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探花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五毒童子、大欢喜菩萨这些人就连他也轻易不愿意招惹。
沈隆查资料的时候,看到有人说李寻欢最适合练这个,送钱送房,送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强行让自己进入一种求而不得的心镜,等到十年后自己神功大成,再收回龙啸云这颗魔种,如此便可练成道心种魔**,纵使破碎虚空也在一念之间。
“既然没听到也就罢了,只是我看阁下似乎挺适合练这门功夫。”哎,可惜啊,我没去过《大唐双龙传》、《覆雨翻云》、《边荒传说》、《日月当空》这些世界,没弄到《道心种魔**》,要不然还真想让你练一练,看看能练到什么境界。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觉得对方实在是个有趣的人,于是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也好。”沈隆也不客气,抬脚迈入马车之中,马车里铺着厚厚的地毯,沈隆刚才走了很长一段路,脚上却没有沾染任何泥土,踩在地摊上连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他随手将酒瓶抛给李寻欢,“你请我坐车,我请你喝酒!”
铁传甲听到这话想要出声阻止,可惜李寻欢的动作比他想象的还要快,拿起酒瓶毫不犹豫就喝了一口,烈酒入喉,脸颊多了几分红润,“好烈的酒!”
然后俩人聊了起来,从谈吐之中李寻欢发现此人颇为不俗,无论聊起诗词歌赋还是天文历法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正要问对方的姓名来历,却见前方又出现了一道身影。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李寻欢向他发出邀请,却被他拒绝了,沈隆则又摸出一瓶酒递了过去,阿飞再次拒绝了,沈隆笑笑说道,“我先请你喝酒,等你能买得起酒的时候请我喝好不好?”
阿飞这才收下,然后马车继续前行,李寻欢好奇地打量着沈隆,他身上的衣服并不像是能藏下酒瓶的样子,也不知道他那些酒是哪里来的,于是他想起了刚才没来得及问出口的话,“阁下学识渊博,若是参加科举恐怕状元也不在话下;在下李寻欢,敢问阁下高姓大名,又是何等身份?”一般人家可出不了这种人。
状元?这个我真没当过,不过倒是录过几个,我是给他们排名次的,沈隆呵呵一笑,“免贵姓沈名隆,至于身份么,你就当我是神仙好了;不知道小李探花可有什么心愿?或许我能帮你完成。”嗯,以我的能力,在这样的世界当个神仙那还真不成问题。
“神仙?沈兄说笑了。”江湖之中多有异人,李寻欢也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至于我的心愿么?他脑海中浮现出林诗音的身影,恐怕纵使神仙来了,也无法解除我的烦恼吧?
俩人继续聊起了诗词歌赋,铁传甲继续驾车前行,不多时便到了一处小镇,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铁传甲去找店家安排住处,沈隆和李寻欢找了张桌子坐下对饮。
铁传甲很快就安排好回来了,“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两间,也已打扫干净,少爷和沈先生随时都可以休息。”然后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象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押镖的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然后沈隆看了一番热闹,金狮镖局的镖师们吹起了牛,碧血双蛇为了寻找金丝甲找上了他们,一番较量之后诸葛雷认输将包袱送给碧血双蛇,然而碧血双蛇今天实在是太不走运了,阿飞听到了他们的吹牛,一剑刺穿了白蛇的咽喉,吓得黑蛇狼狈而逃。
这些和沈隆没有一点儿关系,他也懒得起搭理这些人,这些人原本就该死,可惜阿飞刚出道还不知道江湖的险恶,他以为他救了诸葛雷,诸葛雷会感激他,却没想到诸葛雷已经打算杀人灭口了。
诸葛雷突然暴起,拔剑刺向阿飞的后心,李寻欢刚把飞刀拿在手里,就见沈隆微微张开嘴巴,一道寒光从他嘴里飞出,在空中绕了个圈儿就斩去了诸葛雷的脑袋。
客栈之中一片宁静,所有人都看着沈隆,李寻欢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先前在马车里沈隆说起自己是神仙的时候,李寻欢还只当是笑话,可他刚才露的那一手,分明是唐人小说中所描述的剑仙手段。
阿飞看到了沈隆,他充满了野性的眸子里,竟似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他没有看到沈隆刚才的手段,走过来说了一句话,他说,“我现在有钱了,我请你喝酒。”
“好。”沈隆面带微笑答应了,哎,多好一孩子啊,为啥非要当舔狗呢?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不当舔狗啊?
两个人一碗一碗的喝着,李寻欢也加入进来,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今天遇到的两个却都很有趣。
客栈里的人趁着他们喝酒都悄悄走了,没人敢带走诸葛雷的包袱,沈隆看着那个包袱,他知道里面装得是金丝甲。
第1960章 算命
“走吧,这里已非久留之地。”李寻欢站起身来,“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也好,阿飞,你要继续和我们喝酒么?”沈隆起身把那个黄布包袱提在了手里,虽然金丝甲对他没什么用,可丢在这里还是太浪费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阿飞有些惊讶,不过还是跟着他们一起上了马车,铁传甲给车轮上套了一些铁链继续前进,三个人在车厢里喝酒。
一坛酒下肚,沈隆拉开窗帘看了一眼,“天已经黑了,马儿也该歇息下了,不如我们就在前面停下过夜吧?”
“这里怕不是过夜的好地方!”李寻欢看见窗外白茫茫一片,如今他们正好走到了一处荒原当中,外面一片平坦,根本没有遮风挡雪的地方,要是在这样的地方休息,恐怕人和马会冻死的吧?还不如继续前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山谷森林之类的地方。
“这倒没什么,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了么,我是神仙啊!”沈隆笑呵呵推开车门,马车依旧在前行,也不见沈隆有什么动作,他就从车厢里消失,出现在路边,只见右手一抬,一栋无比华丽、似乎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房子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整栋屋子就好像被水晶包裹住了一般,里面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让人看了就觉得温暖。
“唏律律~~”驾车的马儿被突然出现的光芒吓了一跳,铁传甲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拉住缰绳,不断地安抚马儿,才让它们暂时安静下来。
“李探花,阿飞,如今天色已晚,不如到我的房子里歇息一晚吧?”沈隆站在门口,笑着发出邀请,布尔玛帮沈隆打造的房子在他身后熠熠生辉。
“我现在终于信了,你真是神仙。”李寻欢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这才确定自己并不是做梦,阿飞更是惊讶地说不出话了,愣愣地跟在李寻欢身后,来到房子门口。
铁传甲则左看右看,也没有找到马厩,不由得心生疑惑,难道神仙都不用骑马么?是了,神仙都是腾云驾雾的,那里用得着这些啊!
沈隆也刚刚反应过来,布尔玛还真没有给房子准备马厩,不过却是准备了车库,于是打开车库的门,让铁传甲把马儿牵进去,“先让马儿在这里将就一晚上吧,我这里还有些苜蓿、鸡蛋,可以为它们吃,今天它们于是辛苦了。”
铁传甲去喂马去了,李寻欢和阿飞则跟着沈隆进到了客厅里面,穿过自动门一阵暖风顿时迎面吹来,让人感觉格外的惬意,三人在沙发上坐下,沈隆取出点心凉菜供他们享用,当然也少不了一瓶瓶的二锅头。
喝了几杯酒,李寻欢和阿飞才从震惊中缓和过来,李寻欢发出了和王雱同样的感慨,“这到底是天上的白玉京,还是龙王的水晶宫啊?”
阿飞关心的则是另一件事,“神仙?我有件事很想知道,不知道你能不能告诉我答案。”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他的确是你的父亲,但是他抛弃你们母子俩却不是有意的,那时候他以为你母亲已经死了,还给她立了碑,将你母亲当成了他的妻子。”阿飞的父亲是沈浪,母亲是白飞飞。
在《武林外史》的结尾,白飞飞为了救沈隆身中毒箭而死,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死,她只是受了朱七七的恩惠,才假死脱身罢了,要不然只要她还在,沈浪就会一直在她和朱七七之间纠结,最终三人都不能安稳。
正因为如此,白飞飞才一直教导阿飞不要受人的恩惠,他才会对别人的好意如此警惕,不过幸好他遇到了李寻欢,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冷漠。
“所以,你大可不必为此伤心,你父亲没有对不起你母亲,这只是命运的作弄罢了!反倒是你可能会有大麻烦!”沈隆喝了一口酒,“你会遇到一个女人,一个表面如同仙女一般纯洁美丽的女人,然而在背后她却是个人尽可夫的妖女。”
阿飞最终还是从林仙儿的阴影中走了出来,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有了自己的后代,在古龙另一部小说《碧血洗银枪》里面,有一位红叶公子沈红叶,据说他就是昔年天下第一名侠“沈浪”的后人,据说“小李探花”生平最好的朋友,天下第一快剑“阿飞”就是他的祖先,看来他的后代过得还不错,就是倒霉了些,刚出场就挂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年轻人总是要遇到一些挫折才能真正成长起来,才会知道谁才是你值得爱的人,遇到不该爱的人不算遗憾,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却主动放弃才是遗憾。”沈隆看了李寻欢一眼。
李寻欢苦笑一声,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刚刚喂完马进来的铁传甲听到这些,想要开口反驳,但到最后唯有长叹一声,什么也没有说。
“李探花,要不要我也给你算一算?”沈隆却不想就这么简单地放过李寻欢。
“算了又如何?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李寻欢继续苦笑。
“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你为什么又要回来呢?为什么还在不停地用你的飞刀雕刻她的样子呢?而且有时候自己看到的事情也不一定是真相。”就比如你以为龙啸云不知道林诗音是你青梅竹马的对象,只当是你表妹,然而其实龙啸云早就知道;你以为林诗音和龙啸云过得很好,却不知道她依旧在思念着你。
如果你知道这些的话,你还会把龙啸云当你的兄弟看么?你还会在看着林诗音饱受相思之苦么?
“是啊,我为什么还要回来呢?我就该孤身一人老死在塞外啊!”李寻欢忽然想起了沈隆先前对他说过的话,“你有什么心愿?或许我能帮你完成。”
先前李寻欢还不相信,当见识过诸多神异手段之后,李寻欢还是忍不住开始考虑,要是我向他许愿的话,就真的能够实现么?
第1961章 林仙儿
不过李寻欢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他觉得林诗音现在和龙啸云一定很幸福,他并不想打扰他们,沈隆也没说什么,痛饮过后就安排他们去卧室睡觉去了。
期间还有个小插曲,见了那么干净的床,铁传甲死活不肯睡,宁愿去客厅打地铺,还是李寻欢发话他才听;不过看第二天他眼睛通红的样子,想必昨天晚上肯定没有睡好,这么软的床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不适应了。
吃过早饭之后继续前行,拉车的马儿昨天在车库里美滋滋睡了一夜,还吃了鸡蛋、豆子和苜蓿,因此显得格外精神,一路欢快地跑着,直到他们被雪人挡住了去路。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抛出雪球打在雪人脸上,表面的雪花落下,露出了里面的真人,赫然就是在客栈里逃走的黑蛇,李寻欢似乎发现了什么,于是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象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
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
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然后又出现了四个人,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象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像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这私人却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他们自然是来抢那个装有金丝甲的包袱的,沈隆笑笑就想动手,然而阿飞却先出手了,轻而易举便用那把看起来像是烂铁片的剑杀死了这六个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好手,然后飘然而去,看来尽管沈隆已经给他说了那么多,他还是想自己验证一番。
阿飞已经走了,沈隆却并未离开,依旧和李寻欢继续前行,不久之后他们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李寻欢还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他们在这里遇到了二十年前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蔷薇夫人,以及当年同她一起私奔的紫面二郎孙逵,他们自然也是冲着金丝甲来的。
孙逵向李寻欢透露了一个消息,三十年前名满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
“全身并无丝毫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沈隆笑了笑,“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只可惜金丝甲并不一定能防得住梅花盗,你们也抓不到她。”就算抓到了这俩也得不到应有的奖励,毕竟在这件事里,裁判和运动员都是一伙人。
说到这儿沈隆吸了吸鼻子,看向门口,旋即一个青衣人走了进来,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那么不用说来的就是林仙儿了,青魔手伊哭死后,他的弟子把青魔手送给了林仙儿;嗯,这家伙名字取得实在是不好,伊哭一库,一库一库,一库完了可不就没力气了么。
孙逵和蔷薇夫人死在了林仙儿的青魔手之下,她无视了李寻欢走到沈隆面前,李寻欢也看出了些门道,所以笑笑出去了。
“那间客栈里的人都说你是剑仙,然而我觉得他们只是见识少罢了,你肯定是修炼了一门极其高明的剑术,不过话说回来,能把剑术修炼到这个地步已经能称得上是剑仙了;既然你的剑术如此高明,那还要金丝甲干什么?不如就送给我吧?”林仙儿说道。
她拿出了青魔手,又拿出了藏剑山庄少主游龙生送给她的鱼肠剑,想要用这些来和沈隆交换金丝甲,沈隆倒是对鱼肠剑挺有兴趣的,可一瞅却也不过是把凡兵而已,于是摇头拒绝了。
林仙儿也不气馁,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也是,阁下剑术如此高明,自然用不着这些,那么这个呢?”
第1962章 林仙儿老师
林仙儿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她的手来,这双手,似乎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她身子轻轻的扭动,说完这句话,她身上已只剩下一缕轻纱制成的内心,雾里看花,最是**;林仙儿银铃般笑着,褪下了鞋袜;任何人脱鞋子的姿态都不会好看的,但她却是例外,任何人的脚都难免有些粗糙,她也是例外。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若说这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连沈隆都不得不感慨,“要是足控遇到你,一定会发疯的吧?”
她又露出了她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这一刻沈隆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只有三个字“腿玩年”,林仙儿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尽管此刻她身后还有两具尸体,可这一点儿也没有减少林仙儿的魅力,反倒是更增添了几分诡异的吸引力。
“你觉得我美么?”林仙儿迈着窈窕的步子,向沈隆走来,无论是动作还是声音,都是那么的魅惑,沈隆现在有点理解阿飞为啥陷进去了,他可不是我这样阅片无数的老司机,遇到这样的妹子真会要人命的。
“罢了吧,属于那种男人见了就像花钱以求一夕之欢的极品;不过真正有魅力的姑娘,应该将衣服穿得紧紧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她们什么都不用付出,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的确比那些小视频里的小姐姐好看,不过也仅此而已。
林仙儿的步子出现了一刹那的迟疑,不过还是走了过来,“我没她们那么贪心,我和你交换那金丝甲后,立刻就会走的,以后只怕永远再也不会相见,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是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
“如果你离我远一点儿,或许我还不会感到那么厌恶!”沈隆皱了皱眉,林仙儿固然好看,可他一想起林仙儿曾经做过的事情,就觉得格外不舒服,他可没有王动那么重口,连这种妹子也愿意那啥。
林仙儿在沈隆心中,就好比当年曾经在硬盘里看过的那些老师一样,只是看的话或许觉得格外诱人,但真要把老师请到他面前来,然后告诉他,他想对这位老师做什么都可以,刚听到这些的时候可能还有点小激动。
然而转念一想,回想起一个个视频里老师那些表现,这位老师可不是刚入行的素人,人家可是老司机了,什么重口味的片子都拍过,和黑叔叔的,和各式各样的猥琐男的,一个人的,两个人的,很多人的,还有其他一些让人看了就会觉得恶心的镜头……
一想到这些肯定顿时就没胃口了,然后开始怀疑和她那什么会不会染上什么不治之症?沈隆虽然不怕,可也不想和这些有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啊。
沈隆看待林仙儿就像是看待那些老师一样,表面看起来似乎很漂亮,可谁知道她有没有染上什么病,立刻就没了胃口。
沈隆手指轻弹,一道寒光从林仙儿脖子边擦过,鲜血冒了出来,林仙儿已经被吓住了,柔软的身体变得僵硬,呆呆地站在原地,她完全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够拒绝自己的魅力。
“其实你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漂亮!也没有你自己想象的那么诱人。”沈隆说道,咱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什么样的片儿没看过?你这点小儿科而已。
过了半晌,林仙儿忽又笑了,嫣然道,“我早就知道,你还是不忍杀我的,要不然刚才那下就不会是从我脖子边擦过了。”
“呵呵,我不杀你是因为你还有用,你做的那些事情对我很有帮助。”主要是阿飞还等着你去磨砺呢,“等这些事情结束以后,你要是再敢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杀死你的。”
看着沈隆冷冷的光芒,林仙儿真的信了,她咬咬牙穿起了衣服,朝门口走去,等到了门口,沈隆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出声将她拦住,“等等。”
林仙儿飞快地回过身来,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都可以!”
“不是,我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罢了!”沈隆双手一抖,亮出两件宝甲来,“姑娘,请问你想要的是这件金色的软甲呢,还是这件银色的软甲?”金色的那件自然就是金丝甲了,而银色的则是他在《指环王》世界里从矮人那儿用酒换来的秘银锁子甲。
额,林仙儿顿时愣住了,她可没有听过金斧头、银斧头的梗儿,她下意识就想要金丝甲,可看到秘银锁子甲熠熠生辉的样子,又觉得这肯定是一件宝物,一时间不知道究竟该要什么才好,她想了想,脸上的妩媚又增添了几分,“人家两件都想要么,我可以为你做得更多!”
更多是什么意思?解锁更多姿势么?谢谢,不用了,我真对你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沈隆脸色一冷,将两件宝甲都收了起来,“贪心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啊,现在,这两件都不给你了,你赶紧滚吧,滚得越远越好,最好从今以后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
林仙儿狼狈地走了,她离开的时候甚至没敢骂沈隆;沈隆出了屋子,看见李寻欢坐在马车上喝酒,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哦?神仙竟然这么快?”
“这可不像是探花该说的话啊。”哼,有本事比一比?看到底是谁快!沈隆瞅了瞅李寻欢脸上的神色,“不过我还真是有点佩服你了,一般人中毒了可没有你这么淡定,而且竟然还敢喝酒,你是生怕毒气攻心太慢么?”
“有沈兄在我还担心什么,难道还有神仙也解不了的毒么?”李寻欢依旧笑着。
“有理!”沈隆走了过去。
第1963章 龙小云
真说起来,古龙的武侠世界可是比金庸的武侠世界危险得多,这并不是因为古龙武侠世界的武功比金庸武侠世界高,而是古龙武侠世界更为混乱;古龙世界的江湖中人并不执着于光明正大的交锋,暗器、毒药等出乎意料的手段比金庸武侠世界厉害得多。
金庸武侠世界里,一说到用毒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就是西毒欧阳锋了,欧阳锋的毒药不一定比古龙世界的差,但用毒的手法却没有古龙世界里面那些高手那般无孔不入,或许他身为天下五绝之一的骄傲不允许他这么做,但古龙世界里面的用毒高手可没有他这么矜持。
韦小宝光靠蒙汗药、暗器就能在金庸武侠世界里混得如鱼得水,可你让他来古龙武侠世界里试一试?恐怕随便一个店小二都玩得比他溜。
像李寻欢这样的高手在金庸武侠世界里面,别人想毒到他恐怕千难万难,然而在古龙武侠世界里,李寻欢、陆小凤这样的高手中毒可不是一次两次了;以至于中毒之后甚至没多少惊讶,反倒是淡定异常。
沈隆也有点无话可说,感觉李寻欢中毒就好像非洲的黑蜀黍听到枪响一样,似乎这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他也只能点头,“只要有我在你就算想死也死不了。”
他走到李寻欢跟前,并没有一上来就拿出仙术魔法或者方术这样的大杀器,而是根据胡青牛《医经》和王难姑《毒经》里面的记载来给李寻欢诊治,和他想的一样,这一世界的用毒技巧并没有超出胡青牛和王难姑的学识,只是下毒的手法更加独到而已。
《九阳真经》的内力可解除百毒,沈隆先用内力护住李寻欢的心脉,然后慢慢帮他将毒素从身体里清除出去,最后拿出几颗在《射雕英雄传》世界里从黄药师那儿弄到的九花玉露丸给李寻欢,“吃了这些,你体内的残毒也就清理干净了。”
“倒是和在下想得有点不一样。”李寻欢吞下九花玉露丸之后说道,“在下还以为仙人赐给的灵药能让人白日飞升呢。”
“呵呵,就算我有这种灵药,你舍得吃么?”沈隆笑道,“你在红尘之中尚有颇多难舍之事,恐怕没那么容易舍弃这一切吧?”
“有理。”李寻欢不说话了,眼神飘香远方,不知道是不是又想起了林诗音,眉头也微微皱起,眼睛里满是忧伤。
“你就不奇怪你为什么会中毒么?小李飞刀已经十多年未入江湖了,为什么这次一入关就遇到这么多的事情?”沈隆问道。
李寻欢摇摇头,“我也不晓得,或许当年有些恩怨还有人放不下吧?”
“说得也是,不过这些人恐怕和你想的那些不太一样。”沈隆坐上马车,让铁传甲继续前行,李寻欢以为这些人是他当年的仇人,然而真的是这样么?
沈隆感觉这一路就像是小时候玩街机横版过关游戏一样,一路上不断出现敌人,先前遇到了诸葛雷和林仙儿,这次又有人拦在了他们前面。
这次还是一家客栈酒馆,沈隆和李寻欢坐下刚刚喝了几杯,就有一个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口上,却又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虽然戴着顶文士方巾,但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看来就象是个穷酸秀才的家伙坐在了面前。
他盯着李寻欢看了半天,“奇怪,奇怪,你中了这样的剧毒竟然还能活到现在?而且竟然敢喝酒?你难道不知道你体中如今尚有残毒,若是饮酒恐怕会有性命之忧啊?”
李寻欢道,“生死等闲事耳,怎可为了这种事而耽误喝酒。”
穷酸秀才附掌大笑道,“不错不错,生死事小,喝酒事大,阁下此言,实得我心。”他忽又瞪起眼睛,瞪着李寻欢道,“阁下想必已知道我是谁了。”
“梅二先生的大名我还是听过的,久闻‘妙郎中’梅二先生医术天下无双,用毒亦是天下无双。”李寻欢笑道。
“哈哈哈,没想到小李探花还记得我,哈哈,哈哈,呜呜~~~”梅二先生笑着笑着却又哭了起来,“医术天下无双,用毒天下无双这些话还是不要说了,我以为我的‘寒鸡散’天下无人可解,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人破了。”
“哦?原来我中的就是梅二先生的‘寒鸡散’么?如此倒是有缘。”听闻害自己中毒的元凶就在面前,李寻欢却是一点儿也不惊讶。
“哼,我梅二先生配的毒药,又何必让其它人来解?”梅二先生忽然一把拉住李寻欢的手,“走,你体内尚有残毒,跟我回去,我家老大梅先生就在附近,寒鸡散的解药就在他那里,保证你去了药到毒尽。”
李寻欢看看沈隆,沈隆面带微笑,“去去也好,我也想看看梅二先生的解药和我想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嗯?我的寒鸡散是你解的?好好好,待会儿一定要和你好好比试比试。”梅二先生眼睛一亮,就好像西门吹雪听说了叶孤城一般,他在用毒和医术上一向自傲,现在遇到一位竟然能解除寒鸡散的高手,自然想和他较量一番。
于是马车里又成了三个人,李寻欢斜倚在车座上,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仿佛在听他们说话,又仿佛早已神游物外,一颗心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人间的污秽,似乎已全都被雪花洗净,自车窗中望出去,天地一片银白。
车马在梅二先生的指挥下,转入了一条山脚下的小道,走到一座小桥前,就通不过去了;小桥上积雪如新,看不到人的足迹,只有一行黄犬的脚印,象一连串梅花似的洒在栏杆旁。
几人下车走过小桥,就望见在梅树丛中,有三五石屋,红花白屋,风物宛如图画;梅林中隐隐有人声传来,走到近前,他们就见到一个峨服高冠的老人,正在指挥着两个童子洗树上的冰雪。
交谈片刻,又出现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龙小云。
第1964章 熊孩子
龙小云现在十来岁,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来就象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满是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而其余两人眉目间都带着忧闷焦急之色,一人只有三十多岁,短小精悍,目光炯炯,手里托着个长长的木匣子;另一人面如重枣,长髯过腹,披着件紫缎团花大氅,顾盼之间,目卑睨自雄,显然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物。
老者乃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铁胆震八方秦孝仪,另一人乃是他的随从巴英,他们一上来便拿出了王维王摩诘的真迹画作,想要请梅大先生去为秦孝仪的儿子诊治,秦孝仪的儿子还是少林方丈唯一的俗家弟子,同时身兼世家传人和少林弟子双重身份,可谓相当了得。
然而梅家兄弟却对李寻欢的病更感兴趣,亦或是想存心挑起他们和李寻欢之间的纷争,故而一再推脱,非要先给李寻欢看完再说,“你们的病人要紧,我这里的病人难道就不要紧?”
巴英道,“梅二先生这里也有位病人?”
梅二先生道,“不错,不将他的病治好,我绝不能走的。”
沈隆笑着插话道,“我这里倒是不急,反正也只剩下些许残毒而已,过上几天就消了;二位先生不如先去给这位秦公子诊治吧。”寒鸡散的残毒继续吃九花玉露丸就可以清除,他说这话倒不是怕了秦孝仪,而是想看看梅家兄弟到底是什么心思。
李寻欢也点头附和,“沈先生说的是,在下的病情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倒是没想那么多,只觉得的确应该先诊治病情更加严重的病人。
梅二先生跳了起来,“你莫要小看了寒鸡散,纵然只有区区残毒,若不及时清除也能要了你的性命!”这话倒也正常,可接下来就有点不对了,“秦孝仪的儿子又怎样?少林和尚的徒弟又怎样?难道他的命就能比我这病人的命值钱么?”
这却是把他们的怒火到了李寻欢身上,秦孝仪当即怒容满面,龙小云眼睛转了转,忽然道,“你这病人若是死了呢?”
梅二先生冷笑道,“他死了自然用不着我再治,只可惜他死不了的。”
龙小云嘻的一笑,“那倒未必。”他忽然一枝箭似的窜了过来,身法之快,连屋里的虬髯大汉都吃了一惊,巴英望了秦孝仪一眼,两人居然都没有阻拦;龙小云眼睛就瞪在李寻欢身上,大声道,“你就是那病人?”
李寻欢笑了笑,“小兄弟,你难道想我快些死么?”
沈隆也笑了,“他盼着你快些死,外面的人却是盼着他也快些死在你手上呢。”这龙小云显然是被惯坏了,秦孝仪稍微一挑逗,他就直冲冲送上门来了,以往那些武林中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估计龙啸云不敢动手,然而今天他却是踢到铁板上了。
秦孝仪听到沈隆的话,这才开了口,不过却不是劝龙小云的,而是火上浇油,“想来这两位定是武艺过人,小少爷你年纪尚幼,恐怕不是他们的对手,还是算了吧,我儿的性命我再自己想办法好了。”
这话听起来似乎是为龙小云着想,然而秦孝仪早就摸清楚了他的性子,知道他自幼娇生惯养、无法无天,肯定听不得这些。
果不其然,龙小云一听这话就火了,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李寻欢的面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
沈隆笑笑不再说话,退到一边看起热闹来,李寻欢轻轻一伸手便把袖箭抓在手里,在他面前玩暗器和班门弄斧也没太大区别,只是惊讶于龙小云这么小年纪就如此狠毒,因此心生不快,责怪了他几句。
龙小云就更火大了,拔出两支短剑连变多种狠毒的剑招像李寻欢攻去,并称自己七岁就开始杀人,听得沈隆都想一雷把他给劈死了,这种熊孩子留在人世间肯定是个祸害。
李寻欢终究有些心软,开始时一直只守不攻,言语之间不断劝说龙小云,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卵用,龙小云的攻击愈发狠毒起来,甚至还拿出了假装拜师,却从背部射出紧背低头花装弩的伎俩,这下彻底把李寻欢给惹火了。
当下再不留情,一掌劈了过去,龙小云那些花哨手段根本不起一点儿作用,被李寻欢劈到了胸口,浑身只觉得暖洋洋,这一身功夫已经被李寻欢给废了。
这时候秦孝仪和巴英才赶过来,连呼手下留情,沈隆冷笑道,“先前他要杀人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难道别人的性命就不是性命么?”
李寻欢淡淡道,“原来是秦大侠替他撑腰,怪不得他敢随意杀人,他父母若想复仇,叫他们来找我就是,现在你赶快带这孩子回去吧,若是调制得法,将来虽不能动武,行动总无妨的;这只不过是叫你以后莫要再随意出手伤人而已,你也许反而可以因此活得长些,否则似你这般心狠手辣,迟早必遭横祸无疑。”
龙小云请求秦孝仪给自己报仇,秦孝仪眼中闪过恶毒的笑意,就要开口揭穿龙小云的身世,沈隆起身拦住他们,“若不是你怂恿这孩子,这孩子何至于落到如此地步?”
“呵呵,我又做了什么?”秦孝仪摊开双手,倒是一点儿也不害怕。
“不管你做了什么,现在马上给我滚蛋,要不然就把命留下来吧。”沈隆张开右手,龙小云落在地上的短剑便飞到了他手中,旋即闪电般划出,秦孝仪和巴英根本来不及反应,头顶的发髻便已经被沈隆斩去,变成了披头散发的模样。
秦孝仪和巴英不敢再说什么,赶紧匆匆离开了,连龙小云也顾不上带走,等他们走后,沈隆看着李寻欢,“要说起来,这孩子变成这样,和你还有莫大的关系啊,你可知道他是谁的孩子?”
“他便是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儿子龙小云!”沈隆揭穿了龙小云的身份,李寻欢当即如遭雷劈,定在了那里。
第1965章 兴云庄
“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孩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难道没想过么?”沈隆问道,龙啸云最早并不算是坏人,林诗音知书达理,按道理说他们俩养出来的孩子,再差也应该是游龙生那样的世家公子,可以骄傲但绝不至于狠毒下作。
而成了现在的样子,沈隆只能说这孩子估计是有爹娘生没爹娘管教了,龙啸云和林诗音只懂得溺爱,却不会管教,然后这孩子就跟着兴云庄里外的武林人士学坏了。
龙啸云不忍心管教这孩子,大概是对林诗音心生愧疚,而林诗音不管教则是因为她不喜欢龙啸云,心里还念着李寻欢吧?故而对这孩子情感复杂,没办法好好待他,他们俩都可能很溺爱这孩子,但很难做到悉心教导。
李寻欢陷入为难之中,龙啸云和林诗音的人品他是知道的,为什么他们俩的孩子会变成这样?李寻欢不愿意去想,也不敢去想,他只能长叹一声,“这都是我的错,还请先生出手救救这孩子吧?我去向大哥和……诗音赔罪。”
梅二先生扶起龙小云检查了一番,缓缓摇头,“李探花,这孩子已经没救了,以后做个普通人或许可以,想要恢复武功却是千难万难。”
沈隆也摇摇头,“我自然是能救他的,不过你真的做错了么?让这样的孩子恢复武功真的就是好事么?”就龙小云这性子,被打死是迟早的事儿,要说武功他在同龄人里的确算是不错的了,可远不能同那些真正的高手相比。
一般人可能看在龙啸云的份上忍让一番,但要遇到阿飞、荆无命这种狠角色,龙小云保证活不了,他们要杀龙小云,说杀也就杀了,保证不会有一点儿犹豫。
“呵呵,七岁就开始杀人,这么多年下来,死在他手上的无辜之人恐怕为数不少,别说废了他的武功,就算是取了他的性命,谁又能说个不是?再者,这回可不是你要找他的麻烦,而是他要杀你,江湖中人,既然想杀人,就得做好被别人杀死的准备。”沈隆冷冰冰的目光扫过龙小云,龙小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真的害怕了。
李寻欢被沈隆说得无言以对,的确,以龙小云的所作所为废了武功还是轻的,让他没了武功说不定还能活得更久一些,但这终究是林诗音的孩子啊,他只能再次恳求,“他终究是我大哥和诗音的孩子,还请先生援手。”
“呵呵,他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就不是命了么?没想到小李探花也是这般,我救好了他再让他去杀人么?”沈隆冷笑道,“若想我救他倒也不是不行,只要你能教好他,让他赎清当年所犯下的罪孽。”
“你杀了我吧,我爹娘会替我报仇的!”尽管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龙小云已经看出李寻欢对自己心生愧疚,于是开始撒泼了。
“看看,看看,这么小的孩子就有这么深的心机,我要是救了他,只不过是谋害更多无辜之人的性命而已!你若是不忍心动手,就让我来结果他的性命好了,你要是担心没办法给龙啸云、林诗音交代,那我就先把你打个半死,再杀了这孩子,然后把你治好就行了!”沈隆缓缓走向龙小云。
这回龙小云再也不敢说话了,脸色变得苍白无比;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惊讶地看着沈隆和一脸担忧的李寻欢,此人到底是谁?堂堂小李探花竟然没有反对他的话,难道他真能轻轻松松就打残小李探花么?那怕是《兵器谱》上排名更靠前的天机老人、上官金虹,甚至是西方魔教的教主都不敢这么说吧?
“先生且慢。”李寻欢知道沈隆绝对有这个能力,而现在唯一能阻止他这么做的只有这个了,他连忙走到沈隆和龙小云中间,“我听沈先生的,从今以后我就把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让他改邪归正!”
“好,若是你做不到,我再来取他的性命!”沈隆还真不能马上就把龙小云宰了,不管林诗音对他是什么感情,他终究是林诗音的孩子,要是李寻欢看着龙小云被杀死,那林诗音就绝对不会原谅他了。
龙小云下意识抱紧了李寻欢的腿,他现在也只能依靠李寻欢了;沈隆满意地点点头,他虽然没啥兴趣和谢小萌一样组建权力帮,不过让李寻欢教导龙小云这事儿还是可以干一干的。
“死罪可赎,活罪难饶,他的性命暂且交给你了,不过我也得给他长个教训。”沈隆手里还提溜着龙小云的短剑呢,李寻欢、梅家兄弟等人根本没看清他什么动作,就见一道寒光向龙小云卷去,只见寒光卷过,龙小云就被沈隆剃成了光头,衣服也被割开了数道口子,胳膊上的袖箭,背后的软弩全都被沈隆废掉。
龙小云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他这时候才知道,自己昔日为之得意的手段,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根本算不得什么。
沈隆和李寻欢带着龙小云重新上路,他把车厢让给了李寻欢,让他在里面教导龙小云,自己则和铁传甲坐在了前面,车厢里半晌无语,李寻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和龙小云说什么。
“沈先生,我们去那儿?”铁传甲恭恭敬敬地问道。
“去李园,哦,现在应该已经改名归云庄了吧?”沈隆说道,马车遂向李园行去。
这话传到车厢里,李寻欢和龙小云又是完全不同感受,李寻欢想着自家的祖宅竟然已经改名了?旋即又苦笑,是啊,现在这园子既然已经是龙啸云的了,那么他当然有改名的权力。
至于龙小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他不由得开始想,我家之前为什么会叫李园,怎么从来没人和我说过这件事?
昔日的李园,如今虽已变成了兴云庄,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却仍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李寻欢牵着龙小云的手走下马车,看到光头的龙小云,门口的护卫马上惊呆了,不一会儿,龙啸云迎了出来。
第1966章 高手云集
沈隆看着对联有些发愣,其实这幅对联并不合规矩,不说平仄,单就对仗而言,一门和父子显然是对不上的,不过这也不怪古龙,他的写作受日本剑戟小说以及西方侦探小说的影响大一些,对古典文化的研究不如金庸透彻,要是换成金庸来写这幅对联,相比更加工整。
对联里的内容也让沈隆觉得有些别扭,不管哪朝哪代,一个出了七名进士、三名探花的家族在当地绝对是数一数二的豪族,当家人怎么可能去混黑社会啊,更不可能舍弃祖宅,这可是莫大的不孝;不过想想古龙世界连王爷都要当剑客,沈隆也就勉强接受了这一设定。
一身锦袍的龙啸云出来抱住了李寻欢,眼睛里已经是泪流满面,拉着他说了好一会儿话才看到光秃秃的龙小云,当下出声责骂,“这畜生被他母亲惯得实在太不象话了,我本就不该传他武功的,兄弟你教训的是!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莫说是废了他的武功,就算杀了他,那也是应该的。”
这话让李寻欢心里更加难受了,沈隆却不想听这些,君子可欺之以方,龙啸云是掐准了李寻欢的性格才这么说的,他拉着李寻欢往里面走去,“走吧,里面有很多客人已经等急了。”
龙小云眼中闪过一丝惶恐,往日里他把龙啸云当成了最大的依仗,而现在连龙啸云也不敢和眼前之人翻脸,他怎能不感到害怕?只能让李寻欢拉着进到里面。
“李探花,看来你虽然久离中原,可名声却是一点儿也没有弱,今天竟然来了这么多人迎接你?”进入大厅之中,沈隆看到了铁胆震八方秦孝仪,当代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传人游龙生,洛阳府的田七,有大侠之称的公孙摩云和赵正义,而在大厅上首,则坐着一名须发俱已苍白,眼神却炯炯有神的老僧,想来便是少林寺的心眉大师了。
李寻欢不是傻子,对这么多武林好手聚集在一起也颇为疑惑,龙啸云连忙说道,“兄弟千万不可误会,如今梅花盗重出江湖,心眉大师和诸位大侠正是为商讨如何对付梅花盗而来的,现在兄弟你也回来了,料想那梅花盗只有死路一条。”
“阿弥陀佛,小李探花多年未入中原,今日一见气色依旧不减,实属幸甚幸甚。”心眉大师双手合十说道,其余众人也纷纷起身打招呼。
“呵呵,这倒也巧了,小李飞刀多年未入江湖,梅花盗也是销声匿迹久矣,如今梅花盗重出江湖,小李飞刀竟然也来了。”天山雪鹰子的传人游龙生有点不忿众人如此礼遇李寻欢,开始在一边阴阳怪气了。
沈隆拖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准备看热闹,嗯,这些人厚颜无耻的样子还挺值得学习的,旁边有人看到了龙小云如今的模样,不仅大吃一惊,“龙少爷,您怎么成了这幅模样?秦大侠,少爷不是和你一起出门的么?”
秦孝仪老脸一红,旋即冷笑道,“小李探花要出手,区区秦某人又怎么拦得住?”
“哦?小李探花和龙四爷可是八拜之交啊,他为何会对龙少爷出手?难道连兄弟之情也不顾了么?”赵正义跟着挑拨。
“哼!我龙某人……”龙啸云听到这些就想帮李寻欢说话。
“哼,爹娘不管教当叔叔的管教不是应该的么?”谁料话才出口就被沈隆打断了,沈隆翘着二郎腿指着龙小云说道,“这孩子平日里跟着一群乌七八糟的人学坏了,李探花帮着管教一二又怎么了?”
“你又是什么人?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游龙生拍案而起。
“金丝甲就是他抢走的,此人来历可疑,说不定和梅花盗又勾结。”有人立刻指出沈隆就是当初抢走金丝甲的人。
“龙少爷原本是跟着秦大侠去请梅二先生为孩子诊治的,小李探花不仅不让梅二先生为人诊治,还打伤了龙少爷,这也太过分了吧!莫不是没把龙四爷和秦大侠看在眼里?”有人唯恐天下不乱,继续煽风点火。
“依我看,此人剑法诡异,兼有无人知晓,恐怕他就是梅花盗吧?小李飞刀竟然和梅花盗混在一起,真是想不到啊。”甚至还有人使出了栽赃陷害的拿手好戏,想把梅花盗的名号扣在沈隆头上,沈隆估摸着这家伙怕是受了林仙儿的蛊惑才如此说的。
“阿弥陀佛,诸位稍安勿躁,想必此事定有隐情,不如听李探花慢慢道来。”心眉大师试图打圆场,不过听他话里的意思,对沈隆和李寻欢也未必没有怀疑。
“能有什么隐情?不过是孩子没被教好,然后被居心叵测之人稍微一挑拨,就先动手了呗,然后技不如人被废了武功,要我说这孩子出事,一半责任在他父母身上,另一半责任缺失在秦孝仪身上;小李探花不仅没错,反倒是有功,像这样的孩子,若是继续仰仗武艺生事,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沈隆懒洋洋说道。
“哼,阁下空口白话,想要欺骗大家恐怕不易。”秦孝仪才不肯背这口锅,“龙少爷只是担心小儿病重,说话急切了些,李探花便以大欺小,我秦孝仪武功不如人,只能眼睁睁看着龙少爷被废了武功;龙四爷,出了这样的事我也没脸留在这里了,既然小少爷已经回家,秦某人就先走了。”
龙啸云连忙拦住,“秦兄何必如此,我还能信不过秦兄么?”
“就是,秦大侠是何等人物,他说的话定然才是事实,你休要栽赃他人。”其它人可不管真相是什么,他们只知道秦孝仪和自己是同党,必须支持他,于是大厅里的众人纷纷出言,要么支持秦孝仪,要么驳斥沈隆。
沈隆也懒得做口舌之争,一甩袖子道,“究竟怎么一回事,你们亲眼看了不就清楚了?”
一束光从沈隆袖子口射出,在空中显现出画面,正是秦孝仪带着龙小云和梅二先生交谈的场景,大家伙儿都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