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大明英烈纪念碑(第四更)
崇祯十七年,六月十三,山东有流民冲击衍圣公府。
等山东的官员得到消息,调动兵马赶到孔府,整座孔府已经毁于一旦,只剩下大火焚烧后留下的断壁残垣。
此事一出,瞬间传遍天下,顿时,天下哗然。
孔府,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孔圣人所在。
孔府衍圣公,那可是当代文人表率,道德标杆,是天下读书人的偶像。
天下文人士子,顿时群情激愤,表示必须要严惩那些流民。
可是,那些流民在抢劫完孔府之后,似乎早就留了退路,逃之夭夭,除了抓到几个倒霉鬼,剩下的绝大多数人都不见了踪影。
朝堂之上,不少官员也是悲愤难耐,联名上奏,希望彻查到底,还衍圣公一个公道,同时,希望能再次册立衍圣公。孔府的人死绝了怎么办?不要紧,反正,又不止孔府的哪些人是孔子的后代。孔子的后代可是多不胜数。
这其中,自然有涉及到了不少人的利益。谁都希望,这个衍圣公的名头落下来,自己能捞点好处,至少落到和自己熟悉的孔姓人手中吧!
但是,当崇祯抛出两封密信的时候,顿时,朝堂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最后,礼部侍郎长叹一声,怒骂道:“圣人后代,竟然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真是给圣人丢脸!是读书人的耻辱!”
里面所记载的,自然是这些年,孔家人在山东做的恶事。
兼并土地,逼良为娼,强抢良家妇女……罄竹难书。
这种事情,稍大一点的家族,那都差不多,比比皆是。
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里面有两封孔家通敌的密信。
谁不知道,当今皇帝,最痛恨的就是鞑子?甚至,要把鞑子铸造成铜像,跪在忠烈庙前,世世代代唾弃。
可如今,竟然搜出了孔家的通敌密信,这回,没有人敢再帮孔家说话了。
难怪,刚才礼部侍郎把关系撇的那么快。这只老狐狸,一众官员心中暗骂。
此事,就此打住,所谓再册封新的衍圣公也没有人再敢提了。
世人总是善于遗忘的,孔府的事情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当然,其中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如今,整个大明都被忠烈祠的报道给充斥了。
官方邸报,通篇宣传报道忠烈祠和相关的军人的英勇事迹,很快就把舆论给引导了。
没错,忠烈祠建成了。
就等一个黄道吉日,挂上牌匾。
这一步,当然需要崇祯亲自到场。
这一日,北京城,几乎所有的人全都出门了,朝城西而去。
那里,便是忠烈祠的所在地。
一片浩大的广场,在正中央,树立着一块石碑。
石碑长高达三丈,在石碑上面,被打磨的光洁如镜。
在广场的两边,各有两道长达百米的石墙。上面,镌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
那是一个个人名,每一个人名,都代表着,曾经在战场上,牺牲的军人。
整个广场的造型,都是崇祯从系统里兑换的设计图,据说,是后世一个类似的纪念英雄的广场,又稍作了一番修改,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风格。
在广场的北边,一座古庙宇样式的建筑,坐北朝南,轩轩辉煌。在起门牌匾位置,挂着一块长绸,将字遮掩,等待题名。
此时,不过是刚刚日出,但是广场上早已经是人山人海。
北京城的百姓,听说今日是忠烈祠的落成仪式,早就赶早过来观看了。
经过这些天的宣传,可谓是上到文武百官,下至黎民百姓,都对这些功勋碑上的名字尊敬无比,很多百姓,手中都带着香纸蜡烛。因为,这些名字当中,也有他们的亲人。
当然,更多的人,是因为听说皇帝会到场而过来看热闹的。
如今的崇祯在大明百姓的眼中,那就是天,是千古无一的好皇帝。
“陛下到!”
“皇后娘娘到!”
“懿安皇后到!”
一连几声高唱。人群顿时有些沸腾喧哗起来。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所有百姓都翘首以盼。
很快,在长街尽头,一辆龙辇缓缓驶来。崇祯一身正装,只有在大祭之日才会穿的如此庄重。
在他的身后,还有两辆凤辇。
一辆是皇后的,一辆是懿安皇后的。
懿安皇后并不是崇祯的妻子,而是先帝天启的妻子张嫣。当初,张嫣怀孕被客氏所害流产。客氏弄了个怀孕的宫女想要篡位。正是张嫣劝说天启帝传位于崇祯。使得大权没有被客氏夺走。所以,一直以来,崇祯对张嫣都十分尊重。
不过,张嫣也明事理,从不干涉朝政,也不露面。这一次,还是觉得这些为国捐躯的烈士应当受到最高的待遇,才决定出宫一次。也算是代替天启帝而来。
在后面,就是太子,皇女,文武百官等等。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老百姓情绪高涨,十分兴奋,疯狂的呐喊。
这让那些守卫在行道两侧的护卫都有些紧张。
好在,这个时代,皇帝就是天威,倒是没有人头脑发热敢冲过来。这要是换了后世一些疯狂的粉丝,恐怕,崇祯会被扒的内裤都不剩。
但是,众人眼中的狂热和尊敬,那是无法掩饰的。
皇后和懿安皇后相识了一眼。懿安皇后欣慰道:“先帝没有选错人,可惜,要是早个二十年就好了。”世人都知道天启帝不喜欢当皇帝,登基纯属赶鸭子上架,不得不干,这样,也导致劳心劳力,英年早逝。若是崇祯早二十年有此番能力,以天启帝的性格肯定会禅让,然后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崇祯缓缓走上广场中央的高台,屹立于纪念碑的下方,挺拔的身躯也宛若一座顶天立地的丰碑。
“诸位平身。”
崇祯虚抬双手,声音宛若洪钟大吕,清晰的传遍了每一个角落,道:“今日,乃是忠烈祠落成之日。朕身后这块碑,就如那些大明军人的脊梁,顶天立地。在朕的身后,功勋碑上,镌刻着千千万万的名字,是他们的浴血搏杀,才让大明有朗朗乾坤,才让诸位能享受太平。所以,他们值得大明每一个的尊敬。朕今日,便赐名此碑为大明英烈纪念碑。凡是为国争光者,皆可题名,从今以后,每年的今日,都是国祭。只要日月当空,大明不倒,此事永不改变。”
说罢,崇祯纵身一跃,手中宝剑挥洒光芒,石碑之上,石粉簌簌而下。
片刻之后,原本光洁如镜的石碑正面镌刻着遒劲有利的八个大字:
大明英烈永垂不朽。
“万岁!万岁!”
众人齐声呐喊,尤其是以那些军人最为激动,面色涨红,恨不得扯破喉咙。
ps:在火车上,本来想再写一章,但是身体不太舒服,这火车摇摇晃晃我跟晕车一样恶心。等晚上到家补上。
第一百零六章 忠烈祠前跪铜像(第五更)
忠烈祠前的长绸已经被揭下,“忠烈祠”三个大字熠熠生辉。
在广场上,巨大的香炉,香烟袅袅。
崇祯最先祭拜,旋即是皇后和懿安皇后和跟着上了一炷香。
然后是太子、公主、各路藩王和文武百官等等。
皇后和懿安皇后在上完香之后,便带着一众公主和女眷离开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她们也都清楚,不太适合她们在场观看。也有调皮捣蛋的公主想要留下,但是被训斥一番之后,带走了。
崇祯冲骆养性微微颔首,顿时,轰的一声擂鼓。
骆养性走上前,高声大喊:“带人犯!”
十几道身影被押了过来。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多尔衮、八大晋商、范文程、孔有德等人!
得益于这些天邸报对忠烈祠的宣传,这些人都被当做了反面材料,所以,老百姓都认识他们,顿时群情激愤起来:
“狗汉奸!”
“杀了他们!”
“打死这些狗汉奸,狗鞑子!”
百姓群一边叫骂,一边将手里的东西砸过去。
短短百米的路程,多尔衮、范文程等人已经是被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砸了个狗血淋头。
崇祯伸手压了压,全场的百姓这才稍稍停歇。
“诸位。我大明,有无数英烈,正是他们的浴血搏杀,才使得,我们大明有今日的太平。但是,我们的英烈在前线流血流汗的时候,却有一批商人,勾结鞑子,给鞑子送情报,送粮食,让我们无数勇士,白白牺牲。你们说,这些人,该不该杀?”
“该杀!”
“该杀……”
全场山呼海啸,声音如排山倒海,气势惊人。八大晋商的家主,早就是吓得屁滚尿流,站都站不稳了。
崇祯微微颔首,冲着八大晋商,冷笑一声,道:“朕最痛恨的就是汉奸。大明对你们不薄,大明的将士在前线用生命换来的安宁,才使得这天下能太平,你们能好好生活。可你们,不但不思回报,反而勾结鞑子,给鞑子送粮送兵器,用来屠杀我大明的百姓。你们对得起大明百姓吗?你们对得起这些死在战场上的英烈吗?”
崇祯声音如雷,滚滚而动,震的八大晋商噗通跪倒在地。
“饶命,陛下,饶了我们吧!”八大晋商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然而,崇祯面不改色,漠然道:“你们不该向我求饶。这满墙的名字,不知有多少人,是间接的死在你们的手中。你们就世世代代,跪在此地,向他们赎罪吧!”
“行刑”
很快,便有人上前来,几棍子下去,把八人的腿脚打断,用绳子捆住,折叠跪在地上。
然而拿了模具,给八人套上,死死的扣住,只在头顶处,留了一个洞口。
“这就是明人的刑罚?不过如此!”多尔衮咬牙,心中冷笑,不要说断手断脚,就算是把他凌迟,他多尔衮也绝对不会求饶半句。
然而,下一刻,多尔衮的目光陡然紧缩,面色惊骇欲绝。
只见广场之上,摆起了一座高炉,几袋铜块被丢了进去,很快就在炙热的火焰之下,融化成了铜水。
“他们要干什么?”多尔衮等人,心中浮现出一个无比可怕的猜测。
旋即,心中惊骇,浑身都忍不住打哆嗦起来。
只见,几个人将那铜水从八大晋商的头顶灌了下去。
“啊……”
凄厉的惨叫,在广场之上回荡,空气中,似乎都弥漫起了一股烧焦的肉香。
大明的百姓,不少人捂着小孩的眼睛,但更多的人面色涨红,紧握着拳头,兴奋无比。可不要以为他们会害怕,对待敌人施以酷刑,他们只会兴奋。
铜水很快就冷却了下来,几个官兵上前,把模具拆掉。
八座栩栩如生的铜像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把人,面容还残留着惊恐和扭曲,双手背在身后,双腿跪着,朝着忠烈庙、英烈碑的方向跪着,似乎在忏悔,在赎罪。
“好狠毒!”多尔衮哪怕是自诩满清勇士,文武双全,对明人不屑一顾,此时也是面色惨白,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而他的身后,范文程、孔有德早就吓的昏死了过去。
但是,别说是昏过去,就算死了,也逃不过。
崇祯挥了挥手,立即有几个士兵将范文程,孔有德拖到了人前,被一桶凉水给泼醒。
崇祯冷笑道:“你们现在知道怕了?孔有德,你本也是我大明参将,可你却贪生怕死,投效鞑子,还把我大明最精锐的火炮带过去了,让鞑子从此有了攻城利器,导致我大明无数军人死在火炮之下。你看看这满墙的名字,你手上的血,一百年、一千年也洗不干净!”
“动刑!”
范文程、孔有德恐慌挣扎,但是,直接被硬生生的套进了模具中。
滚烫如岩浆的铜水从头顶灌注而下,原地,再次多出了两尊铜像。
最后是多尔衮等满清的一众贵勋,一个也没少,全部被装进了模具,用铜水,直接铸成铜像,跪在地上。
对待这些屠杀了无数同胞的鞑子,那就更不用说,行刑的人故意放慢了灌注的速度,似乎要硬生生的折磨他们一般。
凄厉的惨叫,足足响彻了半柱香的时间,才随着渐渐冷却的铜像,消失无声。
这些鞑子的铜像,也是个个面目狰狞,宛若恶鬼一般恐怖。
……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诸位都看到了,我大明,绝对不会忘记有功之士,更不会忘记这些汉奸。英烈世世代代都将受到敬仰和祭祀。而汉奸,则永远要被唾骂,钉在史书的耻辱柱上。”
“这天下,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当汉奸!”
崇祯几句后,如洪钟大吕,狠狠的敲击,烙印在人们的心底。
“这些汉奸、鞑子死的好,以后我见一次,吐一次唾沫……”
不知哪个角落,有人大喊,旋即,整个广场,所有人都跟着大笑起来,掌声如潮。
无数人,回去,都教育自己的孩子,以为国争光为荣,以投敌汉奸为耻。谁也不希望,被铸成铜像,被世人走过就吐一口浓痰。
而从这一天起,整个大明的读书人,读书,先读“爱国”二字。读书不爱国,对国家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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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倭寇和海盗(第一更)
忠烈祠的落成,等于在大明军人的心中,扎下了一根定海神针。
没有人不希望名留青史,更没有人希望自己被钉在耻辱柱上。
所以,大明军人,越发的忠诚奋战。
而且,全国各地,参军入伍的人越来越多。
各地征兵以往都是千难万难,除非是日子过不下去。否则也不会有句古话叫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完全的逆转了过来。
当兵,不但福利好,而且还能拿军功,有鱼跃龙门的机会。哪怕战死,家人也可以生活无忧,自己还能名垂青史。
甚至,不少读书人都开始参军了。
在以前,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寒门苦读,都是为了一朝榜上留名,看遍长安花。一旦考取功名,那就脱离了底层,高高在上。以当官为荣。
现如今,变成了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了。
如此一来,整个明军的战斗力也是提升了一大截。毕竟,识字有文化,在学习战术,执行战术上速度更快。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
而崇祯,在系统里看到了这句话,自然记在心里。也开始,在军队之中,安排人教授文化,教士兵识字。那些参军的读书人,就成了最好的老师。而这些人,也有了一个称呼:指导员!
西边剿灭叛军的战争如火如荼,捷报频传。
李自成、张献忠等人,节节败退,已经退进了山里面,正在苦苦挣扎,但也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
农民军的战斗力始终是有限的。
以前,李自成等人之所以能屡败屡战,是因为,天下的流民太多,可以轻易的补充兵力。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崇祯清查土地,人人有田。
大家看到了希望,自然没有人想造反。
甚至,有不少反贼偷偷的离开了叛军,重新以流民的身份,转走其他地方,登基户口分到了田地。
慢慢的,李自成等反贼首领,发现自己身边的兵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派出去的斥候都逃走了,重新回家种地去了。
这个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可惜已经完了,穷途末路。
除此之外,全国清查土地的事情也进展的十分顺利。
北方早就被打的稀巴烂,被李自成等反贼,抢掠多次,那些乡绅地主都被杀了个精光,他们的土地自然是无主之物,成了国有土地。
而李岩在江南,略施小计,便从哪些官员乡绅的手中,弄到**成的土地,这些土地,比之前,那些普通百姓所有的土地加起来还要多,可见,这些官员、乡绅兼并土地,贪婪到了何等的地步。难怪百姓活不下去会造反。
当然,整个清查土地的过程,也不是没遇到过抵抗。但是,神机营一出,红娘子策马而出,身后便是人头滚滚。加之,现在当兵待遇好,军心所向,哪怕有不少武将本身也是大地主,但也不敢造反,因为,手下的兵根本就不会跟着他们造反。他们要是造反,说不定,当天晚上睡觉就会被卫兵割下脑袋。
李岩率军从江南往南边推进,江西、湖南直到福建,终于遇到了麻烦。
有人不满清查土地,反了!
若是以往,红娘子铁骑出征,神机营所向披靡,无人可敌。
但是,这一次,她们却无可奈何。
因为,对方根本不恋战,直接远遁了海外。
此人,便是福建都督同知郑芝龙。
郑芝龙历史上记载并不多,但是他的儿子却大名鼎鼎,名垂青史。那就是郑成功。
郑芝龙信奉天主教,年轻的时候,跟随荷兰人做事,前往了日本,并且在那里娶妻生子。
后来,郑芝龙家道困境,就勾结日本倭寇,回到中原,劫掠东南沿海的百姓。
郑芝龙本就是福州人,对东南沿海的情况非常熟悉,有他做带路人,倭寇可谓是无往不利。
渐渐的,郑芝龙自己也招揽到了一支人马,变成了东南沿海最大的海盗。他心狠手辣,在劫掠的时候,不留活口,比倭寇还狠毒。
但是,此人狡猾无比,大明对他无可奈何,只能诏安。
接受诏安的郑芝龙,靠着当海盗积累的财富,行贿上官,同时暗地里有劫掠平民,伪装成倭寇来袭肆意收敛财富,加上,他本身对倭寇十分了解,还真的抓住过一些倭寇,打了几次胜仗。
如此一番手段,竟然让他爬到了都督同知的位置,那可是相当于一方军区的首长。
可以说,福建就是他郑芝龙说的算,哪个要是不服?当晚便会被“倭寇”杀个满门死绝。
而郑家,在福建也是当起了土财主,大肆兼并土地,收刮财富,闹得是天怒人怨。
这一次,李岩来到福建,要清丈郑家的土地,还要郑家向江南的官员学习,捐出一半的家产,这无疑是要割郑芝龙的肉!
郑芝龙在福建作威作福多年,哪里能忍?
当晚,李岩便遇到了暗杀,若不是神机营守护,说不定还真的被对方得手了。
就这样,郑芝龙直接反了。
不过,郑芝龙也没想到,神机营的战斗力太过厉害,郑家人根本就不是对手。一开始被打得节节败退。
但是,同样李岩也忽略了一点,郑芝龙和别人不一样,郑芝龙是海盗出身,打不赢就跑,直接退到了海上。
面对茫茫大海,神机营也是无可奈何,空有战斗力却发挥不出来。
相反,郑芝龙还率领海盗,时不时的冲上来劫掠一番,海岸线太过漫长,根本就无法防备。李岩被骚扰的身心俱疲,只能向崇祯求助。
在李岩他们看来,崇祯肯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崇祯,早就在他们心中,成了无所不能的存在。
只是,他们不知道,无所不能的不是崇祯,而是系统。
崇祯看到李岩送来的密信,也是一阵头大。大明海军,可谓是江河日下,甚至不能用江河日下来形容,那简直就是江河没水了。
以前,大明的战船,那可是一大利器,郑和下南洋,宣扬大明国威,震惊世界。
可是,后来大明实行海禁,不要说海军了,连船都给拆了当柴火。否则,区区倭寇,哪来的胆子劫掠大明?
所以,崇祯也只能眼巴巴的求助于系统了。
第一百零八章 军舰开起来(第二更)
明朝的海军,曾经强大无比,世界顶级,但早就是昔日黄花。
如今的大明,正儿八经的战船都找不到几艘。
所以,要对付郑家那些海寇,自然要求助于系统。
系统里,光芒一闪,密密麻麻的战舰、潜艇等等琳琅满目,把崇祯的眼睛都看花了。
这些后世的军舰,随便拎出一艘,别说打郑家那些海盗了,就算是横扫整个世界都没问题。
崇祯口水都要留下来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哪个都想要。
但是,这些战舰都非常的昂贵,动则就是上亿积分。
虽然说,崇祯的积分早就过亿了,而且,现在随着李岩等人不断的查抄江南乡绅,收敛财富,他的积分还在不断的快速增长当中,如今已经有三亿多。
可依然买不了几艘战舰。这让崇祯有些遗憾。
不过,这也是洛夜有意为之。
洛夜要培养崇祯,为的是希望大明强大,改变中华的命运,提升汉人的地位。
如果只是单纯的依靠他,而自身不发展的话,一切都只是空中楼阁,强大的只有崇祯一人,而不是整个大明。
所以,大明要想强大,要换取更多的技术。有了技术,才会有人才,才能研究出更强大的东西,使得社会进步。
洛夜要做一个引路人,而不是统治者。统治者才希望社会停滞不前,百姓愚昧不堪。
所以,洛夜提醒崇祯道:“系统里的商品,你可以换取相关的技术,自己动手制造。这样可以便宜很多!”
崇祯感动不已,系统果然是好啊,还知道帮自己省钱。
当然,对于洛夜而言,传授知识所消耗的能量也远远比制造实物要小得多。
不过,以现在大明的技术,就算得到了军舰的技术也造不出来,再者,就算研究,也没那个时间。
当务之急是扫清海盗,其他的可以慢慢发展。
所以,崇祯还是选择了兑换一艘小型军舰。
花费了足足一亿积分,然后又添补了大量的燃料和炮弹等武器。一下子让崇祯的积分少了一半。
这艘军舰,是后世的军舰,长一百二十多米,上面配备了舰炮和导弹,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只是小型军舰,但是对于这个时代而言,绝对是无敌的黑科技了。
不过,这又让崇祯,必须亲自前往福州一趟。
都因为,除了他,别人也不会开这个军舰啊!
所以,崇祯交代了一番朝堂的事情之后,便亲自赶往了福州。
这一次,崇祯可不是开车前去。
虽然说五菱是神车,但是,道路复杂,尤其是南方,现在正值夏天多雨,到处都是泥泞,很难行驶。
崇祯找系统兑换了一架小型的武装直升机,这又花费了他三千多万积分。
不过,几亿积分都花了,还在乎这几千万?
崇祯切切实实的体验了一把飞翔的感觉。
那叫一个爽,看着地上如蚂蚁一般渺小的人,崇祯也是不得不感慨,系统就是厉害,还能让人飞起来。
崇祯开着直升机,丝毫不停歇,当晚就赶到了福州。
对于如此快速到来的崇祯,李岩等人自然是吃惊无比。当看到崇祯开着一架铁鸟从天上飞下来的时候,他们更是目瞪口呆。
“别傻看着了,这是仙人送我的法器!”
李岩等人瞠目结舌,不过好在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以前连坦克都见识了,反正,崇祯再拿出什么厉害的东西他们也仅仅是觉得吃惊而已。
崇祯拍了拍真皮座椅,道:“要不要上来飞一圈?”
李岩等人拼命摇头,开玩笑,上天?小心脏受不了。
唯有红娘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却被李岩拼命拉住了。
“既然如此,那就走吧,带上兵马去海边。朕这一次,要彻底清除海患!”
东南沿海的海盗、倭寇对于大明一直都是藓疾,根本就无法根治。强如俞大猷、戚继光等名将,而只是战略性的打退了几次倭寇,根本无法彻底驱除倭寇。
因为,大明的海岸线实在是太长了。倭寇随便从哪个地方都可以登陆,等明军得到消息赶过来,人家早就烧杀抢掠人去楼空了。
现如今,内地的动乱差不多的快平定了,现在正好,彻底解决掉这些海寇,还大明一个干干净净的大海。
而且,崇祯也意识到了海洋的重要性,决心这次过后,一定要大力发展海军。
崇祯开着直升机轰隆隆的起飞,红娘子瞪了丈夫一眼,旋即急忙策马追了上去,李岩也是无奈一笑,带着神机营纷纷赶上。
到了海边,在那早就有一艘大船等着了。
“这就是陛下弄来的船吗?好大的船!”李岩等人,纷纷惊呼。他们本就是来自北方,都是旱鸭子,别说战船了,商船都没见过几艘。
而那些跟随而来的老水手还算镇定,吃惊了一番后,笑道:“李大人您可是不知道,当年,郑大人下南洋,那个宝船才大呢,像一座山飘在海上。那时候,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还在船上跟着出过海呢……”
大明身份阶级固定的,以前,匠人的后代永远是匠人、军人的后代永远是军人,所以,这些人都是当年那一批水手的后代,一直在这生存了几百年,可惜,大明海军没落,早就没有了他们施展身手的机会。
当众人走近,再次忍不住惊呼:“这船是铁的,铁船怎么能浮在水上?”
“几位大人不知道,有很多船外面会包一层铁皮或者铜皮,这样就能防腐尤其是海盗船,为了耐撞。那些佛朗机人的船都是这样……”
说着,老水手还敲了敲船身,陡然惊呼,不敢相信道:道:“这船不是包铁,竟然是全铁的。这怎么可能!”
全铁的船有多重?且不说会不会沉,这么重的船,根本就划不动,而且也没看到帆。估计有帆风力也吹不动。
这时,崇祯已经驾驶直升机降落在甲板上,放下梯子让众人爬上船来。
“陛下,这船竟然是全铁的,这怎么开得动?”老水手一生都和船打交道,哪怕面前的是皇帝,心中敬畏却也依然忍不住问出心中的疑惑。
崇祯哈哈一笑,道:“我这船,可是仙船,不用人力就能轻易开动,而且跑的非常快!”
崇祯把李岩还有几个老水手带到了驾驶舱,开动了驾驶。
只听一声轰鸣,船上喷出一道黑烟,旋即,整条船轰隆隆的开动起来。
“你们指路,朕带你们去征服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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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来自军舰的碾压(为壹醉成圣加更)
寂静的夜空,在海面上,投下万千星辰的倒影,波浪起伏,翻动着月光的银色。
在深夜里,茫茫的大海一片黑暗无垠,根本就看不清方向。
不过,在场的都是老水手,当然能辨别方向。
而且,崇祯更容易,直接打开了地图,放大,让老水手指出方向。
“陛下,据我们所知,早年间,郑家人一直是占据澎湖岛,后来他们被朝廷诏安,其实也暗中勾结海盗,所劫掠的金银财物都藏在澎湖岛。而且,这段时间,郑家几次上岸劫掠,从厦门、到莆田,到福州都受到过攻击,如果推断不错,郑家人现在肯定是以澎湖岛为据点!”
澎湖岛!
崇祯按照系统的提示,在地图上搜索。
立即,就显现出了一个亮点,放大一看,果然是一个个小岛组成,就在琉球岛的下方。
琉球岛,便是台湾。
崇祯觉得奇怪,问道:“琉球地理位置更加优越,为何郑家人不占据琉球?”
旁边,一个老水手苦笑道:“陛下有所不知,琉球此时正被红毛鬼所占据呢!”
红毛鬼,就是荷兰人。
天启二年,荷兰人就曾经占据过台湾,不过被当时的巡抚南居益派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等打败,擒荷将高文律。
后来,大明内乱,无暇管理海外的事情。荷兰人便再次占据了台湾,直到现在。
郑芝龙虽然是最大的海盗,但是,比起荷兰人来,还要差上不少。
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火炮,红衣大炮,便是根据西洋的弗朗机炮改造的。
在火力上,郑家人根本不是荷兰人的对手。
当然,随着崇祯得到系统,一切都改变了。什么狗屁弗朗机,垃圾红衣大炮?一切都是渣渣。
“这群王八蛋,对付外人跟软脚虾一样,欺负自己人就来劲!”崇祯不屑,冷哼道:“这些海寇,比倭寇更加可恶,不思进取,不敢侵略外国人,只知道抢劫自己国家的同胞。全都该死!”
“还有,这些红毛番子,竟敢强占我琉球岛,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崇祯当即道:“先去琉球,把红毛番子给我全部杀光,再去收拾郑家那些跳梁小丑。”
不管什么时候,对于崇祯而言,现在,这些外国侵略者都是必须第一个干掉。
以前的满清必须死,现在的红毛鬼荷兰人也一样。
正巧,澎湖岛还在台湾的下方,要去澎湖岛正好要经过台湾。
军舰乘风破浪,速度是这个时代的帆船无法比拟的。
等天蒙蒙亮的时候,前方已经肉眼可见一片陆地了。
轰……
隐约,有炮声传来。
“有炮声!”李岩等人吃惊,难不成军舰被发现了?
“是弗朗机炮……那是红毛鬼的船!”有人惊呼起来。
在前方,视线尽头,靠近海岸的地方,几条战船绞杀在一起。
炮声,火铳声音不绝于耳。
借着望远镜可以看清楚,中间被围住的几条船上的是黄皮肤黑头发,身穿的也是汉家打扮。而其他人则都是西洋人。
“那些是郑家的船!”有老水手认出了那些汉人的船,上面,挂着郑家的旗帜。
郑家人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大,敢跟红毛鬼干仗了?要是没有好处,郑家可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这可不符合郑芝龙那只老狐狸狡诈的风格。
“不管那么多,冲过去!”
呼……
军舰乘风破浪,宛若箭矢,冲了过去,仿佛要把大海劈成两边。
而此时,那些正交战在一起的红毛鬼和郑家人也发现了军舰的到来,一时间都有些傻了。
这是什么船?怎么这么大?速度怎么这么快?
双方面面相觑,都以为是对方的帮手。
顿时,红毛番子也慌了,来了这么一艘怪船,怎么办?
当即,不少红毛番子的船就开始调动船舷,朝军舰开火。
轰轰轰……
一道道炮弹轰然而来。
然而,军舰的速度奇快,他们根本就无法瞄准,瞬间就把炮弹躲开了。
饶是如此,几个炮弹也差点擦这船舷飞了过去,看的李岩等人满头冷汗。
“不用怕,区区一些弗朗机的垃圾火炮,伤不到朕的军舰!”
不过,尽管这么说,但是,崇祯也不希望船就这样被挨打,而且,冲过去之后,距离越来越近,躲避炮弹也肯定越来越困难。
这可是花了大价钱兑换的军舰,要是真的被炮弹打中,尤其是上面的精密仪器有什么损伤,那修复的代价可就太大了。
崇祯要是开炮,一炮下去,就能轰沉对方的船,但是,他也不想误伤了那些汉人。尽管可能是郑家人,也得抓回去公开处决。
但是,对方的炮弹不断的打过来,挨打不还手,可不是崇祯的性格。
“妈的,老虎不发威当朕是病猫?我去炸了他们的炮!”
崇祯直接上了甲板,开动武装直升机呼啸着飞了起来。
武装直升机盘旋了一圈,飞快的朝对方飞去。
这些红毛鬼哪认识飞机?见到有这么一只大鸟在天上飞,全都吓傻了。
而且,此时,就算他们想把天上的怪鸟打下来也无能为力啊。他们的炮,最多只能小角度抛射,可打不到天上去。
崇祯开着直升机在红毛番子头顶上不足十米的地方盘旋了一圈,丢下几捆手榴弹,将这些人的火炮炸了个精光。
这一下,所有红毛番子都傻眼了。
这还怎么打?弄个会飞的玩意,这不是欺负人吗?
没错,就是欺负你们!
崇祯冷笑,留着你们的命,还有更好玩的等着呢!
崇祯开着直升机重新降落甲板上,回到驾驶舱,高声道:“全速前进,你们都给朕扶好了别摔着,朕要碾碎这群红毛番子。”
呜呜……
军舰喷出一道黑烟,全力加速,速度达到了三十节,湛蓝的海水被卷起白花花的海浪。
强大的螺旋劲在海中翻起一道长长的海浪线,几条大鱼瞬间被切成几段。
军舰就宛若一座钢铁浇筑的大山,朝着前方,十几条木制的战船,狠狠的碾压了过去。
轰隆!
最前方,那是红毛番子最大的海船,体积都不比军舰小多少了。
但是,二者一接触,对方瞬间分崩离析。
船体炸裂,上面上百个红毛番子哭爹喊娘,双手狂舞想要抓住什么,却全都摔进了海浪之中。
军舰丝毫没有停顿,直接一路碾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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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郑成功(第一更)
轰隆!
一声巨响!
宛若闷雷炸开,海浪翻滚,水花冲起三丈多高。
李岩、红娘子等人,只觉得船体猛地一抖,身体也跟着朝前倾,但是,他们早就得到了崇祯的提醒,这股惯性很快就过去了。船只再次朝前轰隆隆的开进。
相比于军舰内的波澜不惊,外面则像是发生剧烈的海啸。
那几艘荷兰人的战船,十分高大,接近军舰的高度,甚至,因为这个时代的海船的明显特征,这艘战船的底部很宽,不像军舰那么窄,这样远远的看起来,就仿佛是一个胖娃娃,被军舰从中间穿过。
如同被一柄利刃,从中间直接劈断。
荷兰战船上的甲板瞬间分崩离析,船只解体,仿佛遇到了海啸,不少人直接被掀飞了出去。
这还没完。
就在不少荷兰人,好不容易拼命抓住了断船上的甲板,桅杆之时。
这个时候,耳边陡然一声轰鸣,那高达如山岳的军舰,狠狠的碾压了过来。
“啊……”
凄厉的的惨叫不断的响起。
荷兰战船直接化作碎片,连带上面的红毛鬼,一起被碾如了海中。
鲜血瞬间就翻涌了上来,将这一片的海水都染红了。
“继续!”
崇祯在驾驶舱,冷冷的一笑。
这些红毛鬼的船只真是不堪一击,他根本就不需要用舰炮,直接碾压就行。
就好像我骑着一头大象在冲锋,而你骑着几只土鸡瓦狗,我随时可以把你连人带坐骑一齐碾碎。
能用横的,干嘛要动脑子?
能直接撞碎,碾压,何必要浪费炮弹?这就是崇祯的理念。
李岩、红娘子等人也是面色涨红,身后那些神机营的士兵更是齐齐呐喊,兴奋的嘶吼起来。
这种碾压对手的感觉,那是隔着几百几千米打死对手时完全体会不了的。
而那几个老水手,更是老泪纵横。
这就是大明的战船啊,仿佛重新恢复了祖先的荣光,回到了郑和下南洋的时代。
大明战船一出,谁与争锋?
外面,已经是鬼哭狼嚎。
那些红毛鬼,看着军舰撞来,早就以前跳了海,生怕走了同伴的后路。
就这样,军舰一路披荆斩棘,所向无阻,一口气,撞碎了七八搜荷兰战船,冲到了郑家的战船前面。
郑家人也是如临大敌。
他们纵横南海,当了这么多年的海盗,什么战船没见过?可眼前的这个铁家伙,还真的闻所未闻,让人根本难以生出反抗之力。
若不是船头上,那个年轻人压着阵势,这些人也早就学着红毛鬼跳海了。
轰!
军舰一个急停,在海中依照惯性冲了一段距离,眼看着就要把郑家战船撞个粉碎,却陡然一转,和郑家战船擦舷而过。
噗通……
郑家战船上,不少人接连瘫倒在地,好像一个个南瓜东倒西歪。
唯有船头上,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双手紧紧的抓着船舷,双脚如钉子一般牢牢的站在甲板上,面不改色。
呼……
年轻人也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没有人知道,他的后背早就被冷汗湿透了。
“不错!”
一道带着称赞味道的声音传来。
旋即,年轻男子便见,那艘铁船中走出了一行人,为首之人,龙行虎步,尤其是他身上的金色龙袍,在阳光之下熠熠生辉,极为耀眼。
崇祯看着面前,面不改色的年轻人,微微颔首,道:“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郑家也能出你这种人,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男子微微一愣,目光在崇祯身上的龙袍定格了一下,旋即陡然跪倒在地,恭敬道:“我叫郑森,参见陛下!”
“哦?你倒是机警,竟然能看出我的身份!”崇祯微微颔首,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这时,李岩低声的说道:“郑森,便是郑芝龙的儿子。我刚到福州的时候,郑森曾经想让他父亲配合我的政策,却没想到,郑芝龙野心太大,非但没有答应,反而把他给关起来了,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崇祯点了点头,这时,他也得到系统的提示,知道了,在后世,郑森还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郑成功。
能被系统记录提醒的,都是不凡之辈。崇祯瞬间就对郑森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这小子,这么早就跟荷兰人打起来了,看来真是天生的宿敌。
“你为何会在此地?”崇祯也有些好奇,郑森这个时候怎么会和荷兰人起了冲突?
郑森知道眼前的人是皇帝,加上,那无敌的铁战船,只能老老实实的把事情的缘由说了一番。
原来,郑芝龙叛乱之后,逃到了海上。
郑森和他父亲的意见不合,被关押了一阵子,最近偷偷带着手下的人跑了出来。
现在,整个郑家都是钦犯,他身为郑芝龙的儿子,也不例外。大陆是不能去了,所以,便想着到琉球落脚,自己发展一番事业。
却不曾想,还没上岛就被荷兰人堵了个正着,幸好崇祯的战船来了,否则他们都支撑不了太久。
“我听你的所言,看你行事,也是爱国之人,何必落草为寇?你可愿参军入伍?”崇祯看这小子是个人才,起了惜才之心。正好,崇祯打算建设大明海军,人才短缺。
郑森老老实实的说道:“我一直都想参军,可惜我父亲不让。而且,现在,我父亲背叛大明,我若是参军,必和我父亲兵戎相见,不为人子!我若是徇私,则对不起陛下……”
“朕不是没有肚量的人,你看我身边,李岩红娘子夫妇,当初都是李自成手下的干将,如今,弃暗投明,我照样重用他们。你也一样,如果你弃暗投明,一心报效国家,我绝对不吝赏赐。只要你战功卓越,封王拜相也不是不可能!至于你的父亲,他作恶多端,劫掠百姓,本罪该万死。但是,如果你立下功劳,我可以赦免他的死罪。”
崇祯面色淡然,幽幽说道:“是做海盗,劫掠百姓,被跪在忠烈祠前遗臭万年。还是参军入伍,凭自己的本事获得功勋,入忠烈祠受万世香火,名垂青史。你自己选择吧!”
郑森面色变换了一阵,旋即苦笑道:“臣愿为陛下效死!”
郑森知道自己没有第二个选择了。首先,他现在的小命就在崇祯的手中拿捏着。其次,他也不认为郑芝龙那几条破船能挡得住崇祯的军舰,到时候,恐怕整个郑家都会陪葬。如此,还不如他参军入伍,戴罪立功,为郑家赎罪!
第一百一十一章 打成荷兰猪(第二更)
若是以前,崇祯只想保住祖宗基业就不错了。
但是,随着实力的越来越强大,野心也同样日益增长。
尤其是,在系统中,看到了完整的地球地图之后,大明的土地已经满足不了崇祯的野望了。
征服世界!
这才是崇祯的目标。
只有征服世界,开创千古唯有之霸业,才能真正的称之为千古一帝,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大明开国的洪武大帝更强,才配得上这个称号。
而要想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海洋。
地球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面积都是海洋。
谁掌控了最强大的海军,谁就掌控了话语权。
现在,红毛鬼、弗朗机人都打到大明南海来了,在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可见这些西洋番子海军发展的极快。
所以,发展海军,那是大明迫在眉睫的事情。
要武器,可以兑换,要战船,可以兑换。
唯有人才难得。
尤其是海上的人才。
这个时代,武将世家,传承的都是马背上杀敌的本事。大明,只听说有武将,不曾听说有海将。
哪怕是当年,郑和下西洋的那些人,他们的后代,继续在海上吃饭的也不多。只剩下了几个老水手,不堪重用。
而郑家,这些人做了几十年的海盗,可以说,对海上的情况非常的熟悉,包括海战都非常有经验。
如果能收服郑家,必定是一股即战力。可以大大的提升大明海军的实力。
但是,郑家的人,经常伪装成倭寇,劫掠东南沿海,丝毫没有爱国之心,尤其是郑芝龙,被诏安之后,竟敢叛乱,可恨、该杀。
这样的人,崇祯并不想用。
而眼前的郑森,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首先,郑森出身郑家,从小就在海上长大,精通海战。而且,忠心爱国。尤其是,此人能在几年后,赶走红毛鬼占据台湾名垂青史,可见是一员骁将。
这样的人,不收入麾下,太浪费了。
“恭喜陛下又得一员大将!”李岩笑着说道。他这番称赞郑森,也是真心实意。
前段时间,李岩刚到福州的时候,就和郑森接触过,两人志同道合,相互欣赏,一度成为了知己。只可惜郑家反叛,郑森也不得不跟着远走海外。没想到,今天在这样的情况下重逢。
崇祯哈哈一笑,道:“你们早就相识,也就不用我介绍了!”
“李大哥,以后咱们就是同僚了,还要请你多多照顾!”郑森又不傻,现在的李岩可是他的上官,哪能不巴结?朋友是私交,到了官场上,还是看谁的乌纱帽大。
“哈哈,我还不了解你的本事吗?有你在,大明的海军如虎添翼,陛下有心征战海洋,接下来就是你建功立业的好时机。说不定,过一段时间,我就要喊你上官了!”李岩反笑道。
郑森哪是李岩的对手,顿时苦笑道:“李大哥别笑话我了,陛下的战船无坚不摧,连红毛番子都挡不住,我哪能帮上什么忙?”
李岩悄声对他说道:“现在,海军草创,这艘战船只有陛下一个人懂得如何驾驶。但是,陛下乃是九五之尊,不可能常年待在海上吧,所以你要抓住机会……”
闻言,郑森目光闪了闪,燃烧起了一股憧憬。
若是自己能开着这一条船,大杀四方,横扫海洋……
“好了,以后肯定少不了你打仗的机会。现在,还是先收拾红毛鬼吧。陛下最痛恨的就是汉奸和异族,红毛鬼强占琉球岛,我估计陛下都等不及收拾这些红毛鬼了!”
果不其然,崇祯已经开始指挥人,打捞那些落水的红毛鬼。
这些家伙,战船被军舰撞了个稀巴烂,不少人都跟随着破碎的战船沉入海底,也有一些倒霉的直接被军舰碾成了碎肉葬身鱼腹。但是,还有一些幸运儿,抱着破碎的木板,飘在海上没死。
不过,这也是垂死挣扎,如果没有人救他们。等鲨鱼闻着血腥味过来,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很快,几个老水手和神机营一起动手,把渔网撒出去,从海面上拖过,把那些活着的红毛鬼一网打尽,全部捞了上来。
几十个红毛鬼,被渔网兜住,就如同白条鱼一样在渔网里拼命的挣扎,嘴里还叽里呱啦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不过,肯定没有好话。
“陛下,这些红毛鬼怎么处置?”
崇祯弹了弹手指,冷笑道:“对待俘虏怎么处置还用朕教你们吗?难不成,还要朕跟这些俘虏讲一通圣人之言?”
“先打,把他们打服了,打的乖乖的,再来谈!”
崇祯一声令下,几十个红毛鬼直接被渔网兜起,挂在了桅杆上。
很快,一阵噼里啪啦的鞭子声就响彻甲板。
惨叫声,不绝于耳,传入茫茫的大海中。
没过多久,几十个人直接被打成了猪头。
这一下,红毛鬼荷兰人直接变成荷兰猪了。
“放下来吧,朕有话问他们!”
几十个人仿佛下饺子一般从渔网里摔了下来,跌在甲板上,就好像一条条死鱼,一动不动。
“朕问你们,你们在台湾的军事基地在哪?有多少人?”崇祯说出来的,竟然是荷兰语。
顿时,四周的人宛若见鬼一般。
尤其是郑森,目瞪口呆,不敢置信的问李岩:“陛下也懂得红毛鬼的话?”
李岩也是微微一愣。不过,他好歹跟了崇祯这么久,坦克飞机导弹都见过,区区几句番邦话算什么?
“陛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乃是天神转世!你看这铁战船,这飞鸟都是陛下所造,乃是仙界之物。”李岩高深莫测的摸了摸胡子。
郑森讷讷的道:“陛下,真乃神人也!”
甲板上,崇祯和红毛鬼用荷兰语交流了一番。李岩等人是云里雾里。郑森经常和佛郎机人打交道,对番邦之语也是有所了解,勉强听懂了琉球、荷兰几个词。
很快,崇祯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况。
这些红毛鬼又不是什么硬骨头,早在还没挨打的时候就求饶了。只不过崇祯只是单纯的想要把他们打成猪头而已。
至于崇祯为什么懂得荷兰语?自然是找系统兑换的。
见一众人崇拜的看着自己,尤其是刚收服的郑森也是一脸崇拜,崇祯微微颔首,显得有些高深莫测,朗声道:“我已经了解了红毛鬼在琉球上的情况,诸位随我出战,收服琉球,就在今日!”
第一百一十二章 收复琉球
台湾,又叫做琉球。
起初,被西班牙人占据过一段时间,后来,荷兰人到来,赶走了西班牙人,彻底统治了这里。
并且,实行了非常残酷的压迫。
原本,琉球自古就是大明的领土,荷兰人占据台湾,大明肯定是不允许的。
正如,当年在天启二年,当时的巡抚南居益派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等将荷兰人打败,擒荷将高文律。
后来,大明内乱,无暇管理海外的事情,便再次被荷兰人所占据。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毕竟,前几年,大明内部,名不聊生,烽烟四起,北方又有满清鞑子虎视眈眈,实在是无暇顾及南海的事情。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崇祯已经平定了北方这个最大的敌人,整个大明被清肃一空,自然要着眼于海外,不能再任由荷兰人占据宝岛。
而且,不光是荷兰人占据的琉球,还有佛郎机人占据的澳门都要收复回来。
荷兰人起初占据的是台南,但是,这些年,早就把势力扩展到了台北。建立了堡垒据守,在海岸线上,还修筑了炮台,用以防御海盗。
当初,荷兰人之所以在被大明打败之后,还敢回来。就是因为有汉奸的带路。
这个汉奸便是一个名叫李旦的海盗。正是这个李旦,当初,被郑家打败过,不甘心便投靠了荷兰人,想要依靠荷兰人的力量,击败郑家。却不曾想,郑家转身一变,被诏安成了大明的军官。
直到前段时间,郑芝龙反叛,郑家再次入海。
李旦多年的心思又死灰复燃了,报仇,他辛辛苦苦给荷兰人做狗,不就是为了报一箭之仇吗?
所以,李旦听说郑芝龙前往日本之后,便设了一个局,引郑成功过来,想要斩断郑家的一条臂膀。
却不曾想,半路杀出了大明海军,崇祯亲自,直接把这群荷兰人碾压了。
连李旦本人,也在刚才的一番碾压之战中,葬身大海,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这些情况,当然是崇祯刚才从那些被俘虏的荷兰人嘴里问出来的。
这些荷兰人可不是什么硬骨头,被打了一顿之后,老老实实,连小时候偷看了贵妇洗澡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而台北的情况,现在崇祯已经是了如指掌了。
此地,距离台北并不算远,军舰航行,仅仅两个小时,就已经接近台北。
远远看去,只见一片无边的海岸线上,一个码头显得很突兀,而在那地势较高的地方,有十几门大炮,黑洞洞的对着这边,防御着海外的敌人。
而此时,台北的荷兰人,也看到了正在快速接近的军舰。
通过望远镜了,甚至清楚的看到了,被渔网挂在半空中的几十个荷兰俘虏。
“那是大明人?好古怪的船!”
荷兰人心中也是微微一惊,没有见过军舰的模样。
未知,有时候是可怕的。但更多的时候,无知还代表无惧。
“把他们放近一点,再开炮!”荷兰的指挥官做出了人生最愚蠢的决定。当然,无论是什么决定,最后的结局都早已注定。因为,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所遇到的是何等的存在。
轰轰轰……
岸上静悄悄,而海面上,陡然炸响炮声,火光冲天,如一道道陨石拖着长长的尾巴急事儿来。
“哦,上帝,那是什么炮?”
不少荷兰炮兵目瞪口呆,目光随着炮弹的飞行路线而不断的太高,最后……
轰隆一声。
炮弹精准的落到了荷兰人的岸防炮旁边。
剧烈的火光炸开,强大的气浪,瞬间将这些荷兰人撕成碎片。
而且,一瞬间,安防炮旁边的火药全部被引燃,爆炸声就如同爆炸一样不绝于耳。
从军舰上,可以看到,在海岸上,陡然间升起一朵朵璀璨的烟花。
仅仅是一轮扫过,整个海岸线上,已经不见了一门大炮。
荷兰人死伤惨重,大部分人,连尸体都找不到,连人带炮弹一起化作了灰飞。
“好厉害的炮!”郑森狠狠的吞着口水,要是有这种大炮在手,天下海船根本就没有扛得住的。连安防炮都扛不住,可以随时从海上,进攻敌方的陆地。
“好好干,少不了给你打炮的机会!”崇祯拍了拍郑森的肩膀,萝卜加大棒。
郑森狠狠的点了点头,一脸憧憬,心中已经在欢喜自己开着军舰,在大海上纵横四方,打的那些倭寇抱头鼠窜,打的红毛番子、佛郎机人跪地求饶的场景了。
崇祯可不知道身边这位正值中二时期的少年脑子里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
他一边控制军舰,飞速的贴近海岸线,一边指挥神机营做好准备。
很快,军舰就开进了荷兰人修筑的码头,这也算是荷兰人做的一件好事,有这样一个码头,军舰就不用找地方靠岸了。
要是让荷兰人知道,自己辛辛苦苦修建的码头反而给了敌人便利,当年不知道会不会直接一炮给码头轰了。
暗伤的红毛番子一个都没看到,看样子,在被舰炮一轮轰炸之后,就彻底的放弃了海岸线,退回了内陆,想要避开军舰这种大杀器进行抵抗。
然而,到了陆地上,神机营才是无敌的大杀器。
“弟兄们,跟着我冲!杀光红毛番子!”
红娘子兴奋大喊,端着冲锋枪就冲了出去,李岩拉都拉不住。
主将如此,其他士兵就更不用说了,个个热血沸腾,奋勇好战。
这支神机营,装备的都是最好的武器,每个人身上都是冲锋枪,手雷,防弹衣。
尤其是防弹衣,在后世,根本无法防御子弹的杀伤。但是,在这个使用散弹、鸟铳的时代,那可跟金刚不坏差不多。
所以,神机营根本就无惧岸上丛林里打出的黑枪,如虎入狼群般冲进了小树林。
紧接着,小树林中,便接连传出了枪声和惨叫声。
整个战斗结束的非常快,不到半个小时,红娘子已经拎着几个人头回来了。
“陛下,这人好像是他们的将军。我看到其他人都听他的,就把他的头砍回来了!”红娘子把人头丢在地上。
“嘶……此人正是荷兰的主将,他的父亲正是当年入侵澎湖列岛被大明俘虏斩杀的将军高文律!”郑森仔细辨认了一番,认出了此人的身份。
“那正好,回头问问当年他老子的尸体丢到哪了,把他的脑袋也送过去。既然是一家人,就让他们死个整整齐齐!”崇祯摆摆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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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洋|奸(第二更)
荷兰人强占台湾之后,烧杀抢掠,采取高压政策,可谓是弄的名不聊生。
如今,大明击败荷兰,收复台湾的,对于台湾的居民而言,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几乎是夹道欢迎。
根本不会有人会反对大明入驻台湾,更何况,台湾本就一直都是大明的属地。
虽然说,荷兰人在台湾坏事做绝,但是,也把台北、台南几个地方建设的不错,尤其是军事堡垒,若不是神机营武器先进,仅凭这个时代的武器和战斗力,恐怕没个一两万兵马不要想收复台湾。
这些荷兰人留下来的军事堡垒,可以直接充当军事基地,为大明海军,将来的南下做中转站。
崇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便从台北打到了台南,彻底收复了台湾。
而后,在郑森的指引下,进入了澎湖列岛。
此时,郑芝龙去了日本。
郑家群龙无首,加上郑森本就是家主的儿子。所以,郑家人很干脆的投降了。
连带郑家的财富,一并收归国有。
本来,崇祯还是老规矩,只收一半。
但是,郑森知道,郑家现在是戴罪之身,尤其是郑芝龙反叛,绝对是皇帝心中的一根刺,没有哪个皇帝会真正的大度到原谅反贼。
所以,郑家要做的,一是将财富全部献上,算是买命钱。同时,也是表示,自己没有私财发展私人军队了,也没有了再次反叛的能力。毕竟,要当反贼,那是需要花钱的。
其次,郑森也有野心,他不想活在父亲的余光之下。如今,他得到了崇祯的看重,可以说,将来前途无量,只要他拼命,绝对能搏取不少战功,到时候,封侯拜相。世人提起郑家,第一个想起他郑森,是郑森的郑家,那才是大丈夫应该有的风光。
而远在日本的郑芝龙,得到郑家投降的消息,当即气的吐血,大骂了三声逆子,而后昏了过去。
接收了郑家的海盗势力之后,崇祯手下,再也不是光杆军舰一艘了。
虽然说,军舰在这个时代,战力无双。但是,海军,还是需要有一支庞大的舰队,这样,才能运输更多的资源和战兵。否则,打到别人国家去,仅凭军舰上这几个人也占领不了对方的领土。
想想当年郑和下西洋,船只数百艘,战兵两万多,加上各种随行的船只,商船,浩浩荡荡,所向披靡,那才是真正的天朝上国应该有的风采。
收服了郑家,海军实力再次壮大,崇祯也是心情大悦,根本就不停歇,挥师继续南下。几十艘战船,跟在军舰的后面,浩浩荡荡,声势浩大。
最后,崇祯嫌弃这些战船速度太慢,干脆用铁链,将战船一只只连起来,在军舰后面拖行。
就这样,军舰充当火车头,带着几十条战船,上千刚收编的海盗,浩浩荡荡的南下来到澳门。
此时的澳门,被弗朗机人占据,也就是葡萄牙人。
弗朗机人,早在一百年前,就来到了大明。向大明传教、经商,也带来了那边的火炮。红衣大炮,便是从弗朗机炮改造而来。
跟荷兰人不同,弗朗机人还算老实,想要的只是经商,加上,给大明提供了不少炮火。
所以,大明对弗朗机人也算优待。允许他们租借澳门经商,不过要交租金,每年两万两。并且关税征税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都在明朝政府手里。可惜,后来在满清的手中,澳门彻底沦落成为了殖民地。
虽然说,现在的弗朗机人还比较老实,但是,从后来的发展来看,这些番子都是喂不饱的野狼,迟早会露出獠牙。
所以,崇祯未雨绸缪,决定把这些弗朗机人也全部扫清。
如此以来,才能真正的把南海掌控在大明的手中,还一个朗朗南海。
不过,此时的弗朗机人和大明之间的关系还算友好。
所谓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哦不,是打个招呼。
崇祯自然不会像对待荷兰人那样,二话不说直接干。
所以,崇祯只是开了一炮,打了个招呼。
呼啸的炮弹,狠狠的撞击在海岸上,爆发出一道震天动地的巨响之后,在海岸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弹坑。
弗朗机人全都被惊醒了过来,急匆匆的跑到海边,就看到,一艘怪模怪样的铁船,后面还跟着几十条战船正在逼近。
那日月当空的龙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强大的气势压迫得弗朗机人不断后退。
“朕,乃大明皇帝,叫你们管事的出来!”崇祯声音如来,夹杂着内力滚滚而出,震的弗朗机人耳朵轰鸣,不少人都一屁股坐在了沙滩上。
太恐怖了!人的声音怎么可能这么恐怖?
这些弗朗机人想起来,明国的皇帝,据说是神龙化身,是上天的儿子,是神灵下凡……看来,是真的……
在这个时代,不但是中原百姓蒙昧迷信,外国也一样。尤其是这些外出他国的人,早期基本上都是传教士,更是坚定的神灵主义支持者。
一时间,不少弗朗机人直接跪在沙滩上,祈求上苍之子不要发怒。
很快,就有一个五十多岁,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走上前来,用汉语恭恭敬敬的说道:“福斯托德索萨罗雷亚参见明国皇帝!”
“什么名字?”李岩等人都面面相觑,这番子的名字好长。
怕崇祯听到,对方急忙道:“陛下可以称呼我大明的名字,老罗……哦不,小罗!”
他正要说出平时大明人对他的称呼,但旋即想起来,对方可是大明至高无上的皇帝,谁敢在皇帝面前称大?那不是找死吗?还是称呼小罗比较好。
“你的官话不错!”崇祯微微颔首,带着称赞的味道,用葡萄牙语说道。
“陛下竟然会说葡萄牙语……”小罗目瞪口呆。
“那是自然,朕不但会说葡萄牙语,还有荷兰语,西班牙语,英语,日耳曼语……只要你说得出来的语言,朕都会说。”
“陛下真乃神人也!”小罗既震惊又恭维道。
崇祯挥了挥手,道:“马屁就不要拍了。朕告诉你,荷兰红毛鬼半天前已经被我灭了,你是想走荷兰人的后路,还是想活命?”
小罗看着崇祯身后几十条战船,又扫了一眼海滩上那巨大到恐怖的弹坑,吞了吞唾沫,道:“陛下。那些荷兰鬼强占大明的土地,该死一万次,但是我们一直和大明人做生意,从来没做过坏事,而且每年都按时交租两万两,不曾触犯过大明的法律啊!”
“废话少说,朕若不是看在你们还算老实的份上,现在,跟你说话的就是我的大炮了!”崇祯再次一挥手,身后的大炮轰鸣,这一次,直接轰向了远处,弗朗机人停在海边的战船。
轰!
瞬间,就有几条战船直接被撕成了碎片。
咕隆
小罗喉结狠狠的动了动,眼睛几乎要瞪出来。
看到弹坑,虽然猜测,崇祯的火炮很厉害,但是,哪有眼前这一幕来的震撼?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荷兰人会短短半天就被灭掉了,这么厉害的大炮,恐怕他们连半天都坚持不了。
所以,小罗很直接的跪了:“陛下饶命,我们只是商人,赚点小钱,大明法律若是不许我们经商,我们这就走!”
他们来大明,为的只是钱,可不想丢了小命。
“别急!”
哪知道,崇祯嘿嘿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道:“你们这些弗朗机商人,从欧洲走到我大明,应该对这一路沿海,还有欧洲的情况非常熟悉吧!只要你乖乖跟我们合作,带我们悄悄的进入欧洲,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成为欧洲的人上人!”
小罗又不傻,这是要他们给大明海军带路,打进欧洲?以大明这种大炮的威力,恐怕整个欧洲的舰队加起来都挡不住,到时候,甚至连弗朗机也会被大明踩在脚下,自己岂不是成为了弗朗机的罪人?
对了,大明有一个词叫什么来着?好像汉奸!
那这岂不是要让自己做弗奸?欧奸?
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小罗当然是答应了!
管他欧洲战火、管他弗朗机洪水滔天,只要老子能赚到钱就行!
“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好好干,我肯定让你成为番子里的人上人!”崇祯拍了拍他的肩膀,小罗脑海中浮现出人上人的画面,顿时飘飘欲仙。
第一百一十四章 踏平倭国,核弹洗地
世界上会有汉奸,自然会有“洋奸”。
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背叛。更何况是这群心中只有金钱的半商半盗的西洋人。
所以,崇祯丝毫不怀疑对方会拒绝。
至于答应对方的事情,崇祯一诺千金,自然会做到。
不过是让小罗这些人成为欧洲的人上人而已,反正,崇祯也没打算把欧洲那些番子当人。
有了这些弗朗机人的加入,舰队再次扩大,浩浩荡荡,战船已经有了上百条。
这上百条战船,全都由军舰拉着,朝着东方驶去。
这一次,再次让小罗见识到了军舰的威力。
哪怕是拉着上百条船,军舰的速度,依然比他们的战船快得多。
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舰队便来到了日本。
远处的港口,可以看到停着十几条船,有商船,也有战船。
“是我们郑家的船!”郑森目光微微一缩,脸上浮现出一丝不自然。
因为,此时的郑芝龙就是日本。而郑森,趁着郑芝龙不在,把大权夺了投降了崇祯,作为一个臣子,他是合格的。但是,作为儿子,他无疑是逆子。
相比,郑芝龙见到这个儿子,恐怕会无比的愤怒。
“我答应过你,郑家可以将功赎罪。郑芝龙怎么处理,看你自己的!”崇祯深深的看了郑森一眼,缓缓说道。
郑森心中猛地一震,清楚,这是崇祯的通牒,要他劝说郑芝龙不要垂死挣扎,否则,崇祯恐怕不会手下留情。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国家。郑森绝对是很难抉择的。但是,最终,还是忠君爱国的思想和建功立业的野心占据了上风。而且,郑森绝对不认为,郑芝龙能抵挡的了崇祯的舰队,反抗只是垂死挣扎,死路一条。
“多谢陛下!臣一定劝服父亲弃暗投明,哪怕是绑也会把他绑来给陛下请罪!”
旋即,郑森叫上几个家丁,下了船,直奔一个方向。在那里,有郑家在日本的据点。
崇祯微微颔首,既然答应了郑森,他就绝对不干涉。只要郑芝龙不自己找死,饶他一条狗命也没什么,反正,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旋即,崇祯挥了挥手,道:“全军出击,上岛扫荡,朕要倭国,鸡犬不留!”
此言一出,顿时,所有人都深深的震撼。
这可不只是要屠城啊,还是要灭族啊。
上一次,见到崇祯如此那还是在盛京。
为何,崇祯会对这个小小的倭国如此痛恨?仅仅只是那些倭寇吗?众人觉得似乎不太可能。
他们自然是不知道。
崇祯曾经多次,向系统询问过未来的历史。不但了解到了明亡史,还有后世满清占据江山,列强入侵,甚至,连小小的倭国都曾经侵略过中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屠杀了无数国人。简直是罪不容诛。
所以,为了将来,不再发生那样的惨案。
崇祯决定,把一切根源都毁灭。必须要灭掉倭国,将其亡国灭种。如此一来,将来,总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了吧!
不过,让崇祯没想到的是,当他发布屠杀令之后,系统突然蹦出一道奖励提示:“宿主的行为可以避免数百年后,中原生灵涂炭,功德无量。所以,特此奖励宿主,积分一亿,战舰两艘,核弹三枚,改良种子若干……
崇祯连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积分就不用说了,那是实打实的财富。还有战舰,更是能让大明海军战斗力提升几倍。核弹……看到上面的简介之后,崇祯更是倒吸一口凉气,一颗核弹就能毁灭一个城市?太恐怖了!这绝对是镇国重器。
而改良的种子里面,有杂交水稻、玉米、棉花等等。这更是大明生产所需的东西。有了这些改良的种子,粮食产量可以翻好几倍,那么大明就不会再受困于天灾粮食减产导致难民频发的情况了。
有了系统的支持和肯定之后,崇祯愈发觉得自己决定屠光倭国简直不要太明智。
“给我杀,一条狗都不要留!”
崇祯一声令下,顿时,身后的人嗷嗷叫的冲上了岛屿,开始屠戮。
郑家的人还有弗朗机人本就是海盗出身,烧杀抢掠什么都干过,根本就没有丝毫怜悯之心,杀的那叫一个起劲。
而神机营更不用说,战斗力强大到惊人。他们不找那些普通百姓,直冲倭国的官府和军队,灭掉对方的有生力量。
杀到最后,崇祯亲自上阵,端着加特林,身上挂满了子弹,开始扫射。
别说人了,连天上的麻雀都没逃掉,血淋淋的羽毛掉了一地。
他们从长崎横推,一北上,横推到了江户。
江户,便是后世的东京。此时被倭国的征夷大将军德川家康占据,而此时的倭国,也在德川的控制之下,被称之为德川幕府。
然而,在崇祯的大炮之下,所谓的德川幕府,征夷大将军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的机会,直接被推平。
连当代的征夷大将军也被崇祯挂在旗杆上,一炮给轰成了渣渣。
崇祯继续率军北上,得到系统的支持之后,崇祯一颗心是不杀光倭国的狗杂种根本不罢休。
在他们走后,一道身影凭空出现。
这人年龄二十多岁,穿着一身后世的休闲服,伸了个懒腰。
不是洛夜还能是谁?
来到大明之后,因为,一心支持崇祯中兴大明,南征北战,这还是他第一次以真身降临这个世界。
说起来,大明的风光他见识了不少,并不是很感兴趣。
而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太低了,若不是洛夜想要拯救汉族,弥补大明的遗憾,他也不会一直呆在这个世界。
不过,也不得不说,崇祯还是比较给力的,屠戮满清、倭国之后,想必,西出欧洲,南下澳洲,美洲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摆平。
到时候,大明就能真正的统一世界。当然,在系统的支持下,崇祯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那还不如找根面条回煤山吊死。
而经过这段时间,系统也快到了升级的边缘。
现在的系统,仅仅只能穿越低级的世界。
升级之后,就可以穿越更高级的世界了。
洛夜自然是希望系统可以早点升级。
不过,系统升级,需要大量的能量。上一次,洛夜就是拼死挨着雷劈,给系统冲能,这一次洛夜看中了富士山。
富士山是一座活火山,经常喷发,里面的能量非常的充足。
只要将富士山吸收了,就不用等回到现代去寻找能量了。
所以,洛夜则才留了下来,选择了现身。
认清楚方向,洛夜直奔富士山而去。
此时的富士山,是一座活火山,里面,岩浆沸腾,随时可能喷发。
半日之后,洛夜离开的时候,富士山已经变成了一座冰冷的死山了。
“江户?东京!这个地方我不太喜欢!”
洛夜看着眼前的风光,想起了儿时的梦想,屈指一弹,从系统中复制了颗核弹,丢了出去。
到日本放几个核弹,这是多少人心目中的梦想?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现在的洛夜做到了。
他笑了笑,身形一闪,消失不见,回了系统。
在江户城中,一些躲在地窖,暗道中的漏网之鱼,正在庆幸大明军人离去,刚刚从地下爬出来,却看到,头顶陡然多出了一个太阳。
旋即,万物如冰雪一般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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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卷,今天就要结束了。有一些瑕疵在所难免。但是,大部分都写出了我的想法。感谢各位的支持!
第一百一十五章 日月当空永不落
崇祯沿着海岸线,一路横推,一直打到了北方四岛。
然后才折返。
这一次,舰队没有南下,而是直接西渡,进入渤海,在天津登陆,而后再回到北京。
此时,崇祯离开北京,已经足足有大半个月了。
此行,不但平乱郑家,而且收回了澳门、台湾,扫平了日本。
当崇祯回到北京,在朝堂之上公布此事的时候,满朝文武都傻眼了,瞠目结舌。
谁能想到,崇祯只不过是出去了几天,就干了这么多事情?还灭了一个国家。
很快,这则消息,也通过邸报传遍了天下。
如今的邸报,是官方喉舌,专门宣传此类的消息,宣扬崇祯的丰功伟绩。
当世人看到邸报的消息之后,全国都沸腾了。
对于澳门大家不在意、对于荷兰红毛鬼,大家也不熟悉。但是,对于日本,对于那些常年在东南沿海劫掠的倭寇。大家可是痛恨无比。
当年,戚将军苦战多年,也仅仅是短暂的打退了倭寇而已。后来没过多久,倭寇又卷土重来。
可以说,倭寇就是一块藓疾,无法根治。每年,死在倭寇手中的百姓不知道有多少,被抢走的金银财物更是不计其数。
若不是倭寇无法久战,只能抢掠一波就退走。倭寇对大明的威胁,绝对不会比满清鞑子弱。
而现在,连整个倭国都被灭了,以后都不可能再出现倭寇了。
这叫世人怎么能不高兴?
东南沿海地区,更是家家户户都放起了鞭炮。
原本,身处南方没有遭受过鞑子屈辱的他们,对崇祯这位皇帝并不是很崇拜的他们,但此时也是家家户户都供起了长生位。
这些,潜移默化的改变,崇祯并不知晓。此时的他,正在北京,大肆的扩招海军,训练海军。
不要以为北方人都不通水性,海军必须从南方招收。在北方,渤海地区有不计其数的打鱼为甚的渔民。这些人,可是常年四季跟大海打交道,对海洋的熟悉程度,不比东南沿海的老水手差。
自从军队改革之后,当兵就成了人人羡慕的身份。以前这些渔民不少都想参军,但是大多数都不符合条件,这让他们对那些内陆当兵的人可羡慕的不得了。可现在他们的机会来了。招收海军,谁能比得上他们?
一时间,整个沿海都刮起了参军的风潮。
很快,大明海军,就招收到了数万人。
这些人,常年生活在海上和海洋打交道,根本就不用培训海洋知识。
只需要,训练他们的战斗能力就行。
所以,大明海军的成军速度非常快。
这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崇祯从系统中,兑换了不少军训的法子。
甚至,有时候,崇祯亲自上阵训练示范。
尤其是军舰的操作、这是必须要教会手下人的事情。毕竟,崇祯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跟随着海军去远洋打仗。身为皇帝,治理国家才是他的工作。
让崇祯感到欣慰的是,郑森果然是个人才,狠下功夫,最快的速度掌握了军舰的操作。
崇祯信守诺言,将“日出号”交给郑森管理。
“日出号”就是第一艘军舰,已经是战功赫赫。
除此之外,还有两艘灭掉日本之后,系统奖励的军舰,分别被取名为“明月号”“胜利号”。
有日月当空,逢战必胜的意思。
这三艘军舰,“日出号”交给郑森,“胜利号”交给了红娘子。本来,是想把明月号交给红娘子,但是,红娘子嫌弃太娘了,非要胜利号。
崇祯十七年,七月一日,“日出号”和“胜利号”率领战船三百艘,共计一万海军,三千神机营南下,通过南海,进入印度洋,横扫印度,兵发欧洲。
而明月号,则交给了一个名叫俞忠明的将领。此人,是抗倭名将俞大猷的后代,官至副总兵,精通海战忠心耿耿。崇祯派遣他率领一百条战船北上,通过白令海峡,前往美洲。
“凡是有日出月落之地,必要插上我大明的旗帜!”这是出行前,崇祯对俞忠明的命令。
……
给海军送行之后,崇祯终于开始着手国内的事情。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闯贼。
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早就是秋后的蚂蚱,只剩下几个虾兵蟹将躲在山里。一直在打游击,闹得也有些头疼。
崇祯下令,只取贼酋之首,其他人既往不咎。
没过两天,李自成和张献忠的脑袋,就被叛军主动送到了官府。
就此,大明内乱轻松被平定。
然后,崇祯下令,推广改良的种子。
全国境内,南方,全部种植杂交水稻。北方种子玉米、马铃薯、番薯等高产作物。
一开始,百姓多多少少还有些抵触。毕竟,是没见过的东西,谁知道产量怎么样?
不过,崇祯收回了各路藩王的地盘,又清算了达官贵人,乡绅土豪的田地。天下的土地,已经百分之**十都归为了国有。
除却那些分给了有战功的士兵之外,还剩下有六七成。
这些国有土地,全部都是崇祯自己的,想种什么就种什么。而那些依靠战功获得田地的士兵,早就把崇祯当做了神明一般,崇祯说什么就是什么,崇祯要种什么,他们就跟着种什么。连皇帝都种番薯,难不成,皇帝还能让自己吃亏?
这样一来,大明的土地,**成都按照崇祯的想法,种上了高产作物。
而剩下的那些,基本上都是一些保守的乡绅土豪,他们原本就怨恨崇祯收刮了他们的田地,更不会按照要求去种,反而和往常一样。
结果,等到秋收之时。那些种植了良种的田地,全都丰收,亩产一千多斤,而那些乡绅土豪的田地,亩产不过三百多斤。这个时候,这些乡绅土豪才悔不当初。而那些,听从官方政策的老百姓,全都丰收,过了个好年。
半年之后,前往美洲的明月号折返,带回来大量的黄金宝石财富。他们,一路走到了南美洲,确实按照崇祯所说,把大明的旗帜,擦遍了每一个角落。
一年之后,远征欧洲的舰队折返,他们,不但打下了欧洲,而且还一路打到了非洲好望角。
从此,世界臣服。凡是有日出月落的地方,全都插满了大明的旗帜。
第一百一十六章 碧瑶爱自拍
幽静的花园。
一朵小花儿在夜风中轻颤,有晶莹露珠,附在粉白花瓣之上,玲珑剔透。
隐隐幽香,暗暗传来。
忽然,一支纤纤玉手,仿佛从永恒黑暗处伸来,带着一分幽清的美丽,印着天上月光星光,探到这支花上。
折下了它。
那是一个水绿衣衫的年轻少女。
站在那儿,像是引住了满天光芒,轻轻把花朵放到鼻前,深深闻了一下。
忽的,
“叮咚!”
一声古怪的声音在少女的耳边响起:“恭喜你激活仙道系统,是否绑定系统?”
“谁?”
少女陡然一惊,四下张望,眉宇中带着冷冽,呵斥道:“什么人说话?”
此地,乃是她的闺院,哪怕是侍女也不能随意闯入,更何况,刚才的声音还是一个男人。
“不用找了,系统无处不在,只不过,刚才你正好折断这株花,在茫茫大道中激活了一丝仙道,让系统复苏。”
那道声音继续说道:“我乃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无所不能的仙道系统,可以帮你达成一切愿望!”
“一切愿望?”少女水汪汪的眼睛陡然一亮,“我想让死去的人复活,你能做到吗?”
“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付出足够的代价。”那道声音循循善诱。
少女美眸带着期盼道:“我想让我娘活过来,你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太过严厉和冷漠,虽然她什么都不缺,但是,始终感受不到温暖,希望能重新回到小时候那个温暖的怀抱中。
“可以……只要你修炼成仙,打破轮回,起死回生自然不在话下!”
少女眼神陡然一暗,低声道:“成仙,世上真的有仙人吗?怎么从不曾见过?一切都是传说!”
“仙人,自然有。我可以帮助你成仙……”
“我需要做什么?付出什么代价?”少女直接打断,非常的理智。
“绑定系统就行!”那道声音回答道。
“你为什么要帮我?要是真的有成仙的好事,怎么会落到我的头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少女并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好运给冲昏头脑。看样子,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失去警惕。
“还是那句话,仙渡有缘人!一花一世界,一尘一乾坤。当你折下那朵花,一切都已经注定!”
一花一世界,一尘一乾坤。
少女嘴里默默念叨,回味这句话,只觉得奥妙无穷,忍不住感叹道:“能说出如此有道韵的话,我倒是有些相信你了!”
不过,也仅仅只是有一些而不是完全相信。
系统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忽的,光芒一闪,一道金光闪闪的事物掉进了少女的手中。
“这是?!”少女不解中带着震惊。
这东西,真的是凭空出现。
少女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只见这巴掌大的东西,亮晶晶的,背面好像还镀了一层金,金光闪闪,光滑无比,看着好像一件美轮美奂的艺术品。
女人就没有人不喜欢这种金光闪闪,亮晶晶的东西。
“此物,名为手机,乃是仙界产物,通过此物,两个人之间哪怕相隔千万里也可以实时联系,看见对方和对方通话!”
“这样啊,倒是和传讯玉简有些相似,不过,传讯玉简只能单面的联系,而且可不能随时联系……要是此物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厉害,倒真是一件好宝贝!”少女有些不太相信。
旋即,一道信息传入了她的脑海中,瞬间,少女就掌握了手机的使用方法。
她没有打电话,因为,不知道打给谁。
而是直接打开了摄像头,来了张自拍。
咔嚓
一张倾国倾城的容颜定格在屏幕上,屏幕中少女笑脸盈盈,头上还插着一朵小百花。
“真的是我,比镜子都要清晰一百倍……太美了!”少女毫不脸红的自恋道:“这朵花能配在我的头上,真是这花的福气,是这花三生三世修来的。”
“现在,你总该相信本系统了吧。本系统,天上地下,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包括,你的修炼功法,天书,各大门派的修炼功法,无一不知,无一不精……”
哪知道,这一次,少女干脆利落道:“废话少说,赶紧把这系统给本小姐绑了!”
“叮!恭喜宿主万碧瑶成功绑定系统。”
系统中,洛夜也是擦了擦头上的汗,这还是他穿越这么多世界遇到最难对付的宿主。
没错,这个系统,当然是洛夜了。
自从大明世界完成统一,崇祯称霸世界之后,也给系统带来诸多好处,而洛夜,也控制系统吸收了大量的能量,推动了系统的升级。
系统原来只能穿越初级位面,升级之后便可以开通中级位面了。
洛夜自然是心里痒痒,忍不住开始了第一次的中级位面穿越之旅。
他当年,十分喜欢诛仙这部小说,对其中,人物的悲剧,尤其是碧瑶的凄惨结局极为不满,所以才希望,能穿越到这个世界,帮助碧瑶改变命运。
哪知道,碧瑶身为鬼王宗的圣女,从小什么阴谋诡计没见过?好说歹说都没忽悠碧瑶绑定系统。
最后,还是拿出了对付女人的大杀器美颜自拍的水果手机。
果不其然,修仙的女人也是女人,根本抵挡不住自拍的诱惑。
旁边,不断的传来咔嚓咔嚓的快门声。
不过一会儿,碧瑶就拍了上百张照片,各种姿态,表情的应有尽有,还有不少搞怪的鬼脸,活脱脱一个行走的表情包。
此时的碧瑶,才真正的像一个青春少女,那种开怀的心情和笑容,美丽到了极点。正如碧瑶所说,那朵花,能遇上碧瑶,那是花的服气。
这样一个,美丽如公主,聪慧如精灵的少女,就应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而不是卷入所谓的魔道之争,为一个不值得付出的男人,拖累一生,魂断黄泉。
洛夜心中,越发的坚定了自己的选择,要好好的保护这个女孩,改变她的命运和结局。
原著中,那种凄惨悲哀的事情,绝对不允许发生。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天书
拿着手机美美的拍了一阵之后,碧瑶小心翼翼的将手机收入怀中,旋即再次问道:“我要成仙,需要怎么做?”
她自始至终,都没忘记初始的念头,那就是复活母亲。
既然说,成仙可以复活母亲,那么先成仙再说。
“成仙?很简单!”
系统叮咚响了一声,旋即,一道光幕出现在碧瑶的脑海之中。
系统商城,琳琅满目:
九转仙丹、九转真仙诀,阴阳仙果……
无数种,碧瑶前所未闻的事物,但是,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这些东西,任意一样,你得到之后,都可以成仙。只要你有足够的积分,就可以和系统兑换!”
“积分?我怎么才能得到积分?”
“宿主可以通过兑换宝物、功法、或者完成系统任务,获取积分……”
旋即,洛夜把积分解释了一番。
碧瑶很快就明白过来,看着那九转仙丹、各种仙功后面那一串零,有些眼晕。这些东西,把她卖了,也买不起啊。这下,碧瑶倒是真的有些相信这些是真正的仙丹、仙功了。
不过,她不知道,这些东西,其实都是洛夜随意编造出来的。
这么多无上的宝物罗列出来,还怕宿主没有动力?
不过,以系统现在的实力,还远远无法制造出这么高级的物品。所以,洛夜把价格设定到了一个极高的数字,短时间内,碧瑶肯定是无法获得如此都多的积分。
但是也不能打击碧瑶的积极性。
想要马儿跑,可以不给草,但一定要会画大饼。
希望还是要给的。
洛夜当即通过系统提示道:“鉴于宿主太穷,无法兑换仙功,建议宿主,自己收集仙功!”
碧瑶无语,我要是能得到仙功,还用得着系统?早就成仙了。
顿了顿,洛夜继续说道:“大道五十,曾有一部天书,化作遁去的一,遗落在此界。宿主可以通过完成任务,获取天书的线索。”
“嘀!触发任务,寻找天书!任务提示:天书降临此界,曾有一天界家族,追随而来,成为天书守护者,宿主可找到天书守护者,查探天书下落。”洛夜开始挖坑。
碧瑶果然来了兴趣,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还有一部可以成仙的天书。追问道:“我要怎么才能找到这个天书守护者?他有什么特征?”说到最后,碧瑶不禁有些怀疑,鬼王宗乃是这个世界顶级的势力,怎么不曾得到一丝半点天书守护者的传说?
“天书共分五部,天书守护者修炼过天书,只要同样修炼过天书的人,便能相互心生感应。任务提示:魔道第一功法,便是由第三卷天书改编而成,只要宿主能得到这卷天书,就算天书守护者隐藏在天涯海角,宿主也可以感应到他的方位。”
魔道第一功法?竟然是天书改编而成?
碧瑶美眸翼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魔道第一功法,对于别人而言,自然是不传之秘,但是,她可是鬼王宗宗主的宝贝女儿,也修炼了此功,却不曾想,这部功法竟然是第三卷天书改编而成。
而且,这部功法,据说,就是魔道祖师通过祖洞中的一副石刻演化而来。而魔道祖洞,就在鬼王宗。如此一来,她想得到第三卷功法,简直就是探囊取物啊。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碧瑶完全没想到一切来的这么容易。
不过,很快,碧瑶就想明白了。这也是她,是鬼王宗的小公主,换做别人得到系统,就算知道有魔道功法是天书演变而成,也绝对得不到这卷天书。
旋即,碧瑶就直奔魔道祖洞而去。
一路上,守卫重重。不过,见到是碧瑶来了,所有人都面色陡然一变,旋即,看星星的看星星,看月亮的看月亮,还有人低着头数起了地上的蚂蚁。
无他,实在是碧瑶在鬼王宗可是“凶名赫赫”可以说,除了宗主还有从小照顾碧瑶的有意,其他人都曾经遭遇过碧瑶的恶作剧,被得罪之后,整的那叫一个惨啊。虽然说性命无忧,但绝对会被宗里的人当做笑话讲一年。
再说了,这是祖洞,对别人而言是禁地。可小公主要进你还能拦着?所以,干脆就装作没看见。
要是以往,碧瑶肯定会留下几个恶作剧。但是这一次,碧瑶急着去看天书,没有理会这些家伙,直接进入了祖洞。
在她踏入祖洞的一刹那,身后响起一道道吐气的声音,几乎可以想象的出这些守卫如释重负长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没过一会儿,碧瑶的声音再次从洞口浮现出来。
旋即,门外的一道道身影再次低着头,数起了蚂蚁。
“咳!”碧瑶轻咳了一声。
顿时,一片人仰马翻。
一众护卫惊慌失措,手中兵器齐齐拔出,冷冷的看向四周,喝道:“谁?”
旋即,才看着碧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道:“原来是碧瑶小姐,不知来此有何贵干?是要进祖洞吗?还请出示鬼王的手令!”
看着这群家伙一个个演技狂飙的模样,碧瑶的两个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笑眯眯道:“我就是过来检查一下你们认不认真。不管是谁,没有我爹的手令都不准进去。虽然你们拦住了我,你们也真是尽忠职守。我记得库房那里还有一些千日醉,你们去领一坛,赏给你们的!”
“多谢碧瑶姑娘!”几人大喜。千日醉,便是凡间的说法,因为,凡人只要喝一小口,就会醉上千日。但是,对于修士而言,却是大补药,可以提升功力。极其珍贵。平时,非立下大功的人不可获得。
眼见着碧瑶蹦蹦跳跳的消失在视线中,一众护卫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旋即高兴起来。千日醉啊,没想到,竟然会捡到这样的好事。
忽的,一个护卫面色狂变,道:“碧瑶小姐这么开心,该不会是在祖洞里搞了什么大破坏吧!”
其他人旋即也想起来,当年,碧瑶曾经也是和这次如出一辙,后来,鬼王进洞,发现,里面的魔道祖师像被画了一只大乌龟,气的七窍生烟。
“赶紧去通知幽姨,让她进去检查一下!”
第一百一十八章 碧瑶私定终身了?
碧瑶出了鬼王宗,直奔城南而去。
因为,在她得到第三卷天书的时候,她心中便突然生出了一股特殊的感应。
这让她极为震惊,难不成,那个天书守护者就隐藏在这圣城之中?
圣城,可是魔道的圣城,是鬼王宗的驻地。若是真的隐藏了一个大高手,怎么可能一直没被发现?
转念一想,或许,这就是灯下黑吧。
不过,这还需要等找到人查明真相才知道。
碧瑶施展身法,速度很快。
圣城之中,也不全是修炼者,大部分都是凡人。她的身影如一道风一样掠过,没过一会儿就来到了城南。
前方,心中那股感应越来越强烈。
忽的,碧瑶想起一个问题。
既然,修炼天书的人,相互之间会有感应,那么对方岂不是也能感应到自己在靠近?
这时,好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系统提示道:“你放心,系统会自动为宿主屏蔽一切外人的感知,不但对方感应不到你修炼过天书,甚至,只要宿主愿意隐藏修为,任何人都发现不了你是修炼者!”
原来如此!
还好有系统,否则,对方感应到自己在接近,肯定会逃走,或者,设下陷阱之类的。
不过,现在就好了。
碧瑶心中笑了起来,自己知道对方在哪,可对方却不知道自己。敌在明,我在暗。嘿嘿……
跟随着心中的感应,碧瑶渐渐的来到了城南的一条街上。
“糖葫芦,冰糖葫芦……”
“驴肉火烧……”
“正宗的老王烧饼,老王被我打断腿,拿秘方跟我换的,大家放心……”
这里是凡人居住的地方,十分的繁华,到处都是小贩叫卖的声音。
碧瑶放慢了脚步,似乎,也化作了凡人。旁人,只是惊异她的美丽,却不知道眼前这位是修炼者,而且还是魔道大名鼎鼎的小公主。
渐渐的,碧瑶走到了街道尽头。
这里的人声已经稀少,很少会有人走到这最里面来,所以,小贩也没有。
但是,在墙角下,一张幢幡被一根竹篙撑起,洗的发白的布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算命!赛神仙!”
而在幢幡的下面,摆放着一张老藤摇椅,一个年轻男子,歪歪扭扭的躺在上面。甚至,不能说躺,应该说瘫在上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半身不遂的人。
这幅形象,活脱脱一个江湖骗子的模样。
若不是心中那股感应越来越强,直指对方,恐怕碧瑶会转身就走。
这种人,怎么可能是天书守护者?
可是,碧瑶能感应到,心中的那股天书的波动,就是源自对方。
为什么天书守护者会落魄到江湖混饭吃的地步?
除非……是故意为之。
没错!
碧瑶心思通透,很快就“明白”。对方,肯定是大隐隐于世。天下人,就算知道有天书守护者,恐怕也没人会想到对方敢躲在魔宗圣城。而且,这样一幅江湖骗子的模样,只能骗骗老百姓。真正的修炼者肯定不屑一顾,根本不会在意。如此一来,岂不是能瞒天过海?
好算计!好聪明的家伙,也就比我万碧瑶差那么一点点。
可惜,你遇到了我,而且有系统的帮助,你无法感应到同为天书修炼者的我。碧瑶心中得意。
想了想,碧瑶轻咳一声。
老藤椅上,那道身影睡眼惺忪的睁开了眼睛,疑惑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美貌少女。
“赛神仙?你是神仙吗?你会算命吗?”碧瑶指了指幢幡,一脸“好奇”,好像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女。
呼……
老腾上的身影顿时来了精神,一个鹞子翻身就起来了,一屁股坐的老藤椅嘎吱作响,一本正经道:“本座不是神仙,只是一个云游天下的散仙而已,小姑娘,你要算命吗?我看你有缘,只收你半价。”
碧瑶:“……”这家伙,听到有人算命送钱,立马就来了精神,这幅江湖骗子的模样装的还真像啊。
不过,碧瑶也不揭穿。心中冷笑:既然你要玩,那本小姐就陪你好好玩!
于是乎,碧瑶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道:“我最近遇到一些怪事,很是恐怖,所以,想请大师帮我算算,化解厄运……”
“诶,小事一桩。”“赛神仙”摆了摆手,道:“有我赛神仙,保准你前世今生,一清二楚!”
顿了顿,“赛神仙”伸出两根手指,搓了搓,继续道:“不过,泄露天机是要遭天谴的。本座虽然是金刚不坏之躯,就算被天谴雷劫劈个几下也没事,不过,还是会消耗很大,需要买些高贵药材之类的补品花费……”
“……”
碧瑶无语,这家伙,还真是吹牛不知脸皮厚。就你这样还渡天谴雷劫,金刚不坏之躯?小心,本小姐打你满头包。
不过,虽然说,碧瑶可以叫人把这个家伙抓回去。但是,天书降世无数年,天下都没有传出相关消息,相比,这个天书守护者家族口风非常严密。把人抓回去严刑拷问也无用。
既然要演戏,那就把戏演足了。
碧瑶装作楚楚可怜,道:“小女子最近家境困难,已经没什么钱了……”
她可是魔宗小公主,出门什么时候带过钱?看到对方面色不好看了,碧瑶想了想,一咬牙,把脖子上的项链取下,道:“小女子身无长物,只剩下这条项链,乃是我母亲留下,还能换些银两!”
项链金光闪闪,还带着少女的体香和体温。“赛神仙”接过之后,凑到嘴里,咬了一口,金的,旋即,美滋滋的收入怀中。
碧瑶见此,心中咬牙切齿,不过,耳后却升起了一团红云。那可是刚从她身上取下的,还带着她的体温呢,竟然被对方用嘴……哼,等我找到天书,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家伙。
只见赛神仙掐指一算,忽的“哎呀”一声惊呼,道:“小姑娘,这可是大大的不好啊,你命运坎坷,乃是天煞孤星之命,祸急家人……”
碧瑶的面色越来越难看,眼中燃起了两团火苗。两颗虎牙,几乎是咯吱咯吱作响了。这个混蛋,给他三分颜色就敢开染坊了。还天煞孤星,本小姐打的你满头冒金星。
只听“赛神仙”拍了拍胸脯,道:“不过,你遇到本座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你赶紧回家,在东南角,点燃三根香,祭拜天地,等香燃尽,把香灰喝了,厄运就不敢再来找你了……”
说着,“赛神仙”眼睛滴溜溜的转动起来,好像在四处扫描。
见此,碧瑶心中微微一顿,立即就明白过来,对方坑到钱财肯定是要跑路了。
旋即,碧瑶一步上前,抓住了对方的衣袖,道:“赛神仙,你大慈大悲,就帮帮我吧。以前的算命先生也是这么说的,我喝了香灰根本没用。既然你是神仙,肯定懂得法术,邪魅不敢来找你,不如让我跟随在你身边吧!”活脱脱,一副病急乱投医的模样。
“不行!”赛神仙当即跳脚,连连摆手:“这不行,这怎么能行?”
这家伙越拒绝,说明,他肯定越不想身边跟着人,怕泄露天书的消息。本小姐就偏偏要跟着你。
碧瑶紧紧的攥着赛神仙的衣袖,道:“神仙,我很能干的,不如你收我为徒,让我跟随在你身边。你教会了我法术,邪魅肯定就不敢来找我了。我帮你洗衣做饭,做什么都可以!”
“不行,不行!本座向来独来独往,不受尘世拖累……”
赛神仙拔腿就跑,却被身后的碧瑶一把抱住。
恰在此时,一道身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巷子口。
看着前面,一对抱在一起的年轻男女,幽姨顿时目瞪口呆,心中震惊:碧瑶什么时候和人私定终身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拜师任务
巷子尽头的两个人几乎是以一种极为亲密的状态纠缠在一起。
巷子口,幽姨目瞪口呆,深吸了一口气,才强忍着没有冲过去。
毕竟,碧瑶的身份不一般,虽然说她是把碧瑶当做了自己女儿看待。但是对方终究是魔宗小公主,不受她拘束。碧瑶真的想做什么她也拦不住。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冲过去打破这个局面,反倒会让大家尴尬。
还不如,先看看再说。等回头再旁敲侧击,同时调查一下这个男人的身份,如果身份非凡,门当户对,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对方只是一只蝼蚁,想要攀龙附凤,那就别怪她不客气。魔道手段这么多,有的是办法让一个人消失的无影无踪。
两人并不知道这幅场景已经落入了别人的眼中。
碧瑶死死的抱着赛神仙的一条胳膊,一脸悲戚道:“你不能走……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啊!我下半辈子全靠你了……”
幽姨听到这一句话,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心中又惊又怒:难道,碧瑶已经和这个男人那啥了?
谁知道,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让她怒火中烧。
只见,那个男人,面对碧瑶的哀求,非但不动心,反而粗暴的把碧瑶推开。
一个女人哭泣哀求,男子却粗暴推开想要离去。
这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副,无情郎抛弃妻子的模样。
幽姨眼神冒着怒火,双拳紧握,气的想打人。碧瑶那可是她一手养大的,就跟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眼见着碧瑶被欺负,她如何能不发怒?
但是,幽姬也清楚,此时绝对不是现身的好时机。碧瑶性格要强,要是这么丢脸的事情被人看到,肯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碧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被幽姬看到。
她紧紧的抱着“赛神仙”的胳膊就是不放手,在碧瑶看来,赛神仙修炼了天书,修为肯定高深莫测,说不定她一松手对方就跑了,到时候,可就再难寻找了。
而且,赛神仙越拒绝,碧瑶就越发认定,赛神仙绝对是天书守护者,肯定是怕身边跟随了人容易露出马脚泄露天书的秘密。否则,面对她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哪有男人能不动心?还能拒绝的?除非对方不是男人。
面对碧瑶镜湖耍赖的纠缠,赛神仙也似乎没办法了,叹了一口气,道:“小姑娘,咱们有话好好说,不要拉拉扯扯,被人看到了影响不好,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呢!”
“那你不准跑,我就放手!”碧瑶警惕的看着他。
赛神仙满脸“无奈”的点了点头。
碧瑶小心翼翼的松开手,道:“大师,你是活神仙,肯定有办法改我的命格,对不对?你就让我跟随在你身边,沾沾仙气吧!”
赛神仙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摇头叹道:“本座云游四海,你小小年纪跟着我,怕是吃不了那个苦啊!”
“大师,你放心,我什么苦都能吃!”碧瑶反正就是打定主意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家伙跑了,一定要跟在对方身边,把天书的消息给打听出来。
哪知道,赛神仙还是不同意,摇头道:“你我男女有别,你跟在我旁边,别人会说闲话的,都你一个姑娘家可不是好事!”
碧瑶本就是修炼者,加上,又是鬼王宗的小公主,哪能在乎这个?
不过,她现在,装出的身份可只是一个普通人,面露戚戚之色。
便在这时,她的脑海中,响起系统的提示音:“宿主,可想办法,拜天书守护者为师,成为下一任天书守护者,自然可获得天书传承。任务:拜师!任务奖励:天书第一卷线索!”
嗯?
碧瑶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就如同两颗明珠,水汪汪的。
系统的想法,简直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而且,没想到,还能得到第一卷天书的线索,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拜师!必须拜师!
碧瑶当即就要跪下去拜师。
不过,赛神仙似乎早有预料,一把拖住了她,故作讶然道:“哎呀,你这是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
碧瑶泫然欲泣,道:“小女子命途多舛,承蒙神仙化解为难。但是,小女子已经是无家可归,还希望,神仙能收我为徒,小女子愿做牛做马,供奉神仙!”
“这怎么行?不行不行,我不能随便收徒的!”赛神仙连连摆手。
碧瑶心道,果然如此,你是天书守护者当然不能随便收徒。不过,本小姐偏偏要拜你为师。
“神仙,你要是不收我为徒,小女子就长跪不起,直到神仙答应为止。”说着,泫然欲泣,又要跪下。
“这……”赛神仙一脸为难,最终无奈一叹,道:“行吧,你就暂时先跟着我,我可事先和你说明,你要是受不了苦,可别怪我!”
“当然!”碧瑶满脸笑嘻嘻,哭了这么久脸上哪有眼泪?
同时,脑海中也响起了任务完成的提示音。
“空桑山万蝠古窟!”
这便是第一卷天书的线索吗?
碧瑶暗自欣喜,忽的,看到一道怒气冲冲的身影从远处而来,顿时面色微微一变。
来人自然是幽姬。
幽姬在巷口偷看了多时,眼见着碧瑶几次遭受羞辱,甚至要下跪恳求对方,这叫她怎么受得了?
碧瑶可是她亲手养大和亲闺女一样啊,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碧瑶被渣男骗、甚至被抛弃呢?
可是,碧瑶为什么一定要这个男人呢?甚至,遭受羞辱都不肯离开他?难不成,碧瑶已经委身与他?甚至坏了他的孩子?除此之外,幽姬实在是想不出,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女人,卑微到如此地步。
所以,幽姬不能忍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幽姬决心,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小子,让他知道,他所面对的到底是什么身份的人!
碧瑶看着幽姬怒气冲冲的跑过来,顿时面色微变。
她倒是没想到刚才的一切都被幽姬看到而且产生了某种巨大的误会,只是担心,幽姬一来,暴露她的身份,让她刚才的一切努力都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碧瑶急忙上前,把幽姬拉到了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