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章、再次突破!
这尼玛的,太诡异了!他能够很明显的在林森的身上看到,那厮的身体,随着他的话,竟然诡异的出现了一道虚影:
那就是华夏神龙,金黄色的华夏神龙!
而林森的气势,也在这一刻暴涨了起来,直把黄不息压的无法喘息!
龙?竟然真的是龙?
传说中的华夏神龙,竟然出现在了林森的身上?这诡异的一幕,让黄不息忘记了那威严庄重的威压之力,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林森。具体来说,是看着林森背上的那条华夏神龙虚影!
黄不息发现他都不能完全看清楚那虚影的,那明明是一条龙,在黄不息的眼中,却没有具体的形象,看不出那条龙是什么造型的。
他只是深深的知道,那就是龙!完全不能直视看不清楚的龙!
也只有龙,才能产生那么巨大的威压,那么庄重的威压之力!
虽然身体都不能动弹了,可因为林森对黄不息没有什么恶意,黄不息在那条龙身上感受到的,没有威胁,反而有一种淡淡的温馨感!
那是所有华夏人的归属,龙的传人,见到自己的老祖宗了,自然会有归属感的。
黄不息忍不住的跪了下去,那是发自心底的膜拜,是最原始的动作!
好一阵,林森身上的那条虚影才消失,看到跪在面前的黄不息,这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忙扶起了黄不息,说:“大哥,你这是干嘛啊?发生了什么?”
黄不息苦笑了样子很,说:“刚才你的背上出现了一条龙,就跟你在美国战胜了叶窗的时候化成了蛟蛇一个造型的。不过,刚刚那条龙,已经是真龙,不是简单的蛟蛇可以比拟的。林森,你真的太厉害了,你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蛇属性异能啊,而是真正的龙,龙属性异能!有你在,我就放心了,你肯定能够抢到那传说中的东西的。甚至,我都敢说了,那个东西,完全就是为了你准备的啊!”
林森不知道黄不息在说什么,皱了皱眉,但也没有问。该说的,黄不息会说,用不着他做太多的询问。很多时候,稍微有点耐心,是很不错的一件事,绝对不会吃亏的。
“好了,你太牛叉了,我再给你介绍一下其它的四兽,然后,我跟你商量一件真正的大事,关系着整个异能界兴衰存亡的大事!”
林森重重的点了点头,他现在需要思考,并且内视。他的实力,经过了刚刚的莫名其妙的昏迷,那神奇的华夏神龙属性的能量,已经暴涨到了三千多万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了一名双s级强者,这尼玛的,简直不是人啊!
他不敢说出来刺激到了黄不息,看来最幸运的还是他,真是上天的宠儿,在他的身上,不管是发生了什么,真的,都用不着惊讶的。
黄不息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接着刚刚的白虎的介绍说:“最初的西天星神是熊和猫头鹰,但后因古羌族的图腾在由熊变为龙的时候。而又到黄帝的向东发展时,龙的图腾被带到东方,跟‘东方苍龙星座’合而为一,朱鸟则成了统一南方时凤图腾在天国的新居,因两大部族融合而终于成‘龙凤呈祥’。作为古代图腾是东凤而西龙,作为星象则是东苍龙而西朱鸟。”
停了喘息了一阵,黄不息这厮觉得有些累,。这么滔滔不绝的说话,还真是很累的啊!好在林森的样子勉强算是专注了,并且他说的这些跟真正的大计划有关,那是必须说的。
“而到周朝以后,封建制度正式确立,五行思想也成熟,把天像重新划分,朱鸟放到了南方,和祝融火神一起崇拜了。而西方的就崇拜白虎。在部族斗争及迁移,西北方的龙向东移,东方的凤向南移,南方的虎向北移,全国显示一个大周转的观念运动。到汉代五行观念成了统一的思想,再补出玄武完成‘四方之神’的配套。在古时《史记.天宫书》‘东宫苍龙、南方朱鸟、西宫咸池、北宫玄武。’在这里的不是白虎,而是咸池。而咸池是主五谷的星,主秋季,因五谷是在秋天有收成的,所以就把它放在秋季,但它不是动物,如何能和龙、鸟、龟配成四灵呢?在《正义》:‘咸池三星在五车中,天演南,鱼鸟所扥也。’所以在宋代己提出质疑:‘苍龙、朱鸟、玄武、各总七宿而言之。”
“至于咸池,则别一星,自在二十八宿之外。咸池还有一个解释,就是太阳洗浴之所。在《淮南子.天文篇》:‘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可见咸池原是羌人视为日出之处,咸池也就是碱水湖,应是岷山地区的芋个湖泊,或是青海。由此可证明原始人所崇拜的星宫天象尚没有青龙白虎的观念。在《礼记.礼运》所谓:‘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把不属于动物的咸池换成麒麟。”
“后世有四灵有麟、四象有虎的习惯。又由于白虎是战伐之神,所以有多位的猛将被说成为白虎星充扥世的,如:唐代大将罗成、薛仁贵父子等人。除此之外,白虎又被道教吸放,被神化起来,成为了各庙宇的门神。”
白虎的介绍就是这些,黄不息看林森若有思索的样子,还以为是自己的话对林森产生了启发,不禁高兴的说:“既然你喜欢听,那我就继续说了啊,在白虎后面,就是南方朱雀了。朱雀又可说是凤凰或玄鸟。朱雀是四灵之一,也和其他三种一样,它是出自星宿的,是南方七宿的总称:井、鬼、柳、星、张、翼、轸。联想起来就是朱雀了。朱为赤色,像火,南方属火,故名凤凰。它也有从火里重身的特性,和西方的不死鸟一样,故又叫火凤凰。”
说真心话的,黄不息这厮的语言功底还是不错的,记忆里也是超群,他的父亲黄斗只给他说过一遍,他就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当真是难得。
“在古籍的记载中凤是一种美丽的鸟类,而以它的歌声与仪态为百鸟之王,它能给人间带来祥瑞,同时也拥有‘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饮’的特殊灵性,而由于它是‘羽虫’之长所以和‘鳞虫’之长的龙在传说中就渐渐成了一对,一个变化多端,一个德性美好,就成了民俗中相辅相成的一对,更由于龙象征着至阳,而原来也有阴阳之分的凤(凤为雄,雌为凰)在跟龙相对之后就渐渐的成为纯阴的代表了。而凤凰它的原形有很多种。如锦鸡、孔雀、鹰鹫、鹄、玄鸟(燕子)等等...又有说是佛教大鹏金翅鸟变成的。凤凰神话中说的凤凰是有鸡的脑袋、燕子的下巴、蛇的颈、鱼的尾、有五色纹。又请凤是有五种品种,以颜色来分的:红是凤、青则是鸾鸟、白是天鹅、另有黄和紫的。”
说到这里,一支烟再次抽完,他再次点燃了一根新的。老实说,抽习惯了雪茄的人,抽这种普通的香烟,真心没多少感觉,就只能一支接着一支的抽,那才勉强能够压制住烟瘾的。
“而玄鸟的说法就是从《诗经.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它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中,就是殷商说的后代说自己的先袓-契是由玄鸟生下来的,建立强大的商朝。因此玄鸟就成了商人的始袓了。《史记.殷本记》也记了这段历史:‘殷契、母曰简狄,有绒氐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随其卵,简狄取而吞之,因孕生契。’”
“除了殷商之外,战国时的秦,满清的始袓和朝鲜新罗的始袓也是和仙女吞食玄鸟卵有关的。不论玄鸟或是凤凰,都是随道教的发展,而把它由一只雀鸟,或孔雀或山鸡等等...先变成一个半人半禽的、传人兵法的仙女到完全是人的仙女,都是随道教的发展的。而在北京过去就有三座专祀玄女的庙宇,叫九天娘娘庙、玄女庙。在北方和南方的地方也都有玄女庙。”
说完了朱雀,黄不息滔滔不绝的进行了下一轮的介绍,那就是北方玄武!
“玄武是一种由龟和蛇组合成的一种灵物。玄武的本意就是玄冥,武、冥古音是相通的。武,是黑的意思;冥,就是阴的意思。玄冥起初是对龟卜的形容:龟背是黑色的,龟卜就是请龟到冥间去诣问袓先,将答案带回来,以卜兆的形式显给世人。”
玄武是林森比较感兴趣的东西,所以这厮也开始认真的听了起来。他自身就是华夏神龙异能,甚至有可能是华夏神龙转世,本身就是真龙之身啊!综合种种考虑,林森渐渐的明白了,那个神秘的中国城老板易天行,肯定是一名实力强悍的异能者,看出了自己的真龙之身,才会帮自己的吧。
说白了,那还是宿命的。
黄不息继续说:“因此,最早的玄武就是乌龟。以后,玄冥的含义不断地扩大。龟生活在江河湖海(包括海龟),因而玄冥成了水神;乌龟长寿,玄冥成了长生不老的象征;最初的间在北方,殷商的甲骨占卜即‘其卜必北向’,所以玄冥又成了北方神。它和其他三灵一样,玄武也由天下二十八星宿变成的:斗、牛、女、虚、危、室、壁。而古时后的人对玄武它的解释有以下的数种,‘玄武’即龟。《礼记.曲礼上》云:‘行,前朱鸟而后玄武...’‘玄武’乃龟蛇。《楚辞.远游》洪兴祖补注:‘玄武,谓龟蛇。位在北方,故曰玄。身有鳞甲,故曰武。‘玄武’为蛇合体、龟与蛇交。”
“但玄武被后世的道士们升级做北方的大帝“真武大帝”。有别于其他三灵。其他的青龙和白虎,只做了山庙的门神,而朱鸟就成了又天玄女。玄武在宋代身价培增,并被人格化。这与宋代各帝推波助澜分不开。宋初太祖时,即有真武、天蓬等为天之大将的传说。未真宗天禧元年,在军营中发生了一件事。”
真心很累,黄不息喝了一口水,说:“在《事物纪原》卷七载:‘营卒有见蛇者,军士因其建真武堂。二年闰四月,泉涌堂侧,汲不竭,民疾疫者,饮之多愈。’真宗听说此事,下诏就地建观,赐名‘祥源’。这大约是中国最早的真武庙。真武大帝的身世,后人多说是在隋炀帝时,玉帝将自己的三魂之一,化身投胎于挣乐国皇后,厌恶尘世,舍位入武当山上修行成功飞升,镇守北方,号曰:玄武。”
相比较前两者,林森对玄武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勉勉强强的听进去了几句。要不然的话,黄不息这厮当真是白说了,半点效果都没有啊!
241章、比拼
林森看到黄不息那一脸疲惫的样子,开口称赞道:“大哥,你说的真好,你的知识真的是太渊博了,我完全想不到,你能够知道那么多的东西。”
黄不息谦虚的笑笑,说:“其实没什么的,这些东西在一些古书上也有记载的,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注重古老的东西了,很多神奇的事务,都逐渐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这是一种损失,全人类的损失。”
“是啊,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大约就是这个意思吧?”
林森小小的感慨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跟这个东西有关系吗?
可黄不息这厮偏偏就很赞同林森的话,笑着说:“是的,就是这个意思,现在的社会,大家都在追逐金钱,环境被破坏的不成样子了,要不然的话,是不可能灵气稀缺培养不出实力强悍的修真者的。”
“嗯,我在一些书上看到过一些消息,灵气这种东西是很玄乎的存在,很难解释它是怎么孕育出来的,但我想那肯定跟环境有关系。你刚刚说的,修真者都回避到了他们自己的小世界去了,在这个大世界里,是我们异能者的天下。其实这也是我们的机会,要现在还是修真者的天下的话,那就很难做了,我们异能者,将会受到无情的打压,甚至被当成是邪恶的异端怪异的物种来处理。属性异能者还好,但是我们兽性异能者的话,就是彻彻底底的异端物种,很难在这个世间生存的。”
黄不息点了点头,说:“也许吧,很多东西,不会随着我们的志愿而转移,我们只能顺应着这个时代的规则,按照自己的道路走下去。”
说完了这个,黄不息苦笑了几句,说:“林森,刚刚我说了我们东方的神兽和神奇,那你知道,在西方,有什么神兽和神器吗?”
林森终于忍不住的问了出来,说:“大哥,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说的大秘密大事件,跟东西方神兽神器有关系吗?”
林森越来越迷惑了,这尼玛的,西方神兽和神器?他还真的知道!
“是的,有很大的关系。”
黄不息点点头,脸色很凝重。林森还从来没有在黄不息的脸上看到过这种凝重的神色,那是前所未有的。
“我知道一些,西方神话中的神器,你要听吗?”
西方神话一直是林森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在大学时代,他认真的读过一些书,那上面记载着西方神话中的神器和神兽。
黄不息点点头,说:“既然你知道的话,你就说吧,我对西方了解很少,但这次的大事件,真的跟那些事情有关系,我想知道。”
林森没有什恶魔好犹豫的,解释说:“那先给你说神器吧。第一个是“圣杯”(sangreal):众所周知,传统意义上所说的“圣杯”就是耶稣受难时用来盛放耶稣鲜血的圣餐杯据说如果喝下盛於“圣杯”中的水,即可返老还童得到永生而来自於丹??布朗《达??芬奇的密码》一书中则对“圣杯”的含义进行了重新的诠释这也是目前对於“圣杯”最新的解释,书中说道,“圣杯”并不是意指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所使用的杯子而是隐喻耶稣的配偶,象征著神圣的女神。”
“嗯,这个我听说过,你继续。”黄不息摊了摊手,老样子的,点燃了香烟继续抽。林森也拿了一支过来抽,缓解了一下疲惫和压力。
“第二件是,“太阳神的纹章”(amon'semblem):在古埃及人眼中,圣金龟(圣甲虫)是太阳神在清晨的化身。圣金龟把动物的粪便滚成球,古埃及人认为圣金龟滚出了太阳,并置与空中,圣金龟在球上产卵,又意味著多产、生命和再生。“太阳神的纹章”正是一枚刻有圣金龟的纹章,象征著创造与再生之意。第三件是“所罗门王的宝藏”(kingsolomon'smines):所罗门是《旧约》有关基督的所有表记中最重要的其中一位。所罗门王也就是以色列的国王,据说所罗门王拥有超人的睿智和智慧,他统治以色列时,政治修明、民生安宁,以色列达到了空前的繁荣昌盛,而所罗门王囤积的大量的财富也成为了冒险者们追寻的目标《圣经》曾这样形容所罗门王的财富,“他使耶路撒冷的银子多如石头,香柏木多如桑树”。“所罗门王的宝藏”暗号所特指的关键词是“财富”。”
黄不息在很认真的听着,他有一个林森所不具有的优点,那就是对不熟悉的东西,他就会认认真真的学习,即便那种东西,他并不是很感兴趣。当然了,那是他强大的记忆里的保证,有着那么强大的记忆里,不好好利用的话,就可惜了。
“接下来是“王者之剑”(excalibur):英国最具传奇性的不列颠之王亚瑟王所使用的宝剑,“excalibur”一词在古塞尔特语中有“断钢”之意。有关於该剑的来历众说纷纭,有人说该剑是亚瑟王从石头中抽出,但大家比较认同的说法是,亚瑟王在战斗中折断了佩剑,在魔法师梅林的引导下,来到了一个湖畔,湖中的精灵阿瓦隆为其打造了这把剑锷由黄金所铸造,剑柄镶嵌有黄金宝石,银色的锋刃上反映著淡绿色的光芒,这柄剑以长大厚重为主,豪华的装饰则显示出王家风范。自此,这柄象征著英雄之力的神剑伴随著亚瑟王所向披靡,直至到其败亡的卡姆兰之战后,“王者之剑”才又回到了湖中精灵的手中,永远消失在那静谧湖水深处。”
林森最喜欢的就是剑,西方的王者之剑,和东方的轩辕剑,是他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黄不息说:“就是王者之剑,过一段时间,王者之剑就会出土,到时候你要好好努力,争取把王者之剑拿下来。”
黄不息这厮终于透露了一点秘密,但只说了那么一句,就停止了,没有继续说下去。林森的心底大为震惊,要真是那样的话,他拼命也要去抢啊!
“还有就是“朗基努斯之枪”(spearoflonginus):据《圣经》记载,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一位名叫“朗基努斯”的战士用枪刺伤了他的侧腹,耶稣的血滴入了朗基努斯的眼睛,朗基努斯在瞬间被感化,於是他放弃了战士的身份,成为了一名虔诚的僧侣,并拥有了行使神迹的能力,后来他被追认为圣徒,称为“圣朗基努斯”。“朗基努斯之枪”是传说中唯一伤害过神之子的武器,该枪也因刺伤耶稣的战士之名而命名,此枪又被称为“命运之枪”或“圣枪”。曾有传说,如果同时拥有“圣杯”和“圣枪”的人就是上帝所挑选的能够统治世界的人,意即“朗基努斯之枪”能够给予持有者以“胜利”。”
西方的神器还是很多的,林森说完了,黄不息笑着说:“你的知识也很渊博啊,很多东西我都没有听说过呢,都是你现在说了,我才知道的。所以我们兄弟两个应该多多的交流才是,那样的话,我们都能够获得更多的知识了。”
林森表示赞同,通过跟黄不息的这次聊天,他的收获真心很大。不是那些暂时没有什么作用的知识,而是突破到了ss级的程度,也就是中国异能界所说的天级。他估计,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能够跟黄不息的父亲和大伯一较长短了,甚至能超越他们。至于那个神秘的易天行,是林森心底最不敢得罪的存在。
黄不息说:“那我给你说几个西方神话中的妖兽,不然你都要把我给看扁了。
ahuizotl(水猴)中美洲神话中的食人水怪,半人半猴,尾部长有一只手,用于攫取水边的人。有时会用自己的哭声把人引到水边,将人掠食。
airavata(阿拉伐陀)印度神话中因陀罗的座骑,一头巨大的白象。对它的描述不一,有的说长着六只长牙、有的说有八个长鼻,有的则说三个头。
ammut(阿穆特)古埃及的鳄头狮身怪,后半身似河马,喜食腐肉。传说是死而复生的埃及之王奥西里斯的手下,被判定有罪的亡灵将成为它的口粮。
basilisk(鸡蛇)圣经中记载的“一条拥有蟾蜍和公鸡的特性的蛇。等同于中世纪的cockatrice,拥有公鸡的头和腿,蛇的尾巴,身体像鸟,但却没有覆盖羽毛,而是覆盖着蛇的鳞片。”
西方神话中的妖兽很多,可惜的是,黄不息只知道这几个。
林森笑着补充道:“还有behemoth(贝希摩斯)旧约《约伯记》所记载的巨兽。其中15至18节写道:“这就是我所创造的贝希摩斯,它像牛一样吃草,它的力量集中在腰部,集中在肚脐附近的腹部。它的尾巴如杉木般挺直,肌肉如石头般结实,骨骼如铜铁般坚硬。”
burak(布拉卡)阿拉伯先知、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的座骑拥有人的面孔和声音、驴的耳朵、马的身体、孔雀的翅膀和尾巴,眼睛如蓝宝石般湛蓝,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在这里我把人面变成了猿面。后面所有牵涉到与人类有相同特征的地方我均用猿代替了~~
catoblepas(卡托布莱帕斯)据普林尼在《自然史》中的记载,catoblepas产于尼罗河的源头处。体小而笨重,四肢不灵敏,头却大得出奇,因此常把头垂在地上,否则很可能把周围的生命全部杀光。”
黄不息第一次觉得,林森不但是一个实力强悍的男人,还是一个很有头脑的男人。这些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知道的。林森能知道这些,不知道看过了多少书,付出了多少时间。现在的人,如果不是自己需求的话,谁还会去在乎那些东西?都在忙着赚钱争名夺利而已。
242章、神秘事件
“大哥,还要继续说吗?你最想知道的是哪一个?西方神话中的妖兽是很多的,要是完全说出来的话,估计天都要黑了。”
林森有些蛋疼,遇到了黄不息感兴趣的问题,他想不说也是难了。
黄不息理所当然的点点头,说:“必须要说啊,还没有说到重点呢。那我现在就给你透露一点,这次大事件,大约就是一头东方神兽拿着一把神剑,跟一头西方妖兽拿着一把神器,来一次大对决。那就是我们的机会,等它们两败俱伤的时候,就是我们的机会了。”
林森迷惑的问道:“到底是什么,你直接说出来不是更好吗?”
“不行,暂时还不能说,你先把你知道的妖兽说完,我对这方面的问题很感兴趣,你不能让我憋着吧?”
说完,黄不息率先开炮,说:“据我所知,还有centaur(人马怪),那是希腊神话中大名鼎鼎的半人半马怪,是贴撒里国王伊克西翁和云的产物。centaur有很多分类,有的拥有人的身体和四肢,但从腰部向后却延伸出马的躯干和后腿,有的拥有一双翅膀,有的还长有一对马的耳朵,由此也衍生出onocentaur、bucentaur和leontocentaur等称呼。
然后就是cerberus(刻耳柏洛斯),厄喀德那和堤丰的后代,希腊神话中的地狱看门犬。这条狗有三个头(赫西奥德的《神谱》中记载有50个头,为了雕刻方便而减为3个)狗嘴滴着毒涎,下身长着一条龙尾,头上和背上的毛全是盘缠着的条条毒蛇。更多的我就真心不知道了,你知道的话,可以给我说说,我洗耳恭听。”
黄不息的态度很认真,就好像是一个好学的小学生一样。林森无奈的叹息,这尼玛的,有什么意思吗?他是一个很简单直接的人,喜欢简单直接的事,黄不息的作法,就是坑爹的。
“好吧,我还知道chimera(凯米拉),同样是厄喀德那和堤丰的后代,“chimera”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山羊”。它拥有羊身、狮头(赫西奥德的《神谱》中记载有说它有三个头)和蛇尾,会喷火,最终被骑着飞马的贝勒洛方所杀。也有人说它是九头蛇许德拉的后代,或说是厄喀德那和她的儿子双头犬所生。在中世纪的叙事诗、绘画、雕刻和建筑中常会出现。凯米拉的来源众说纷纭,比较切实的说法认为它产于利西亚火山区,该火山的山脚下盛产蛇类,较高的山坡上盛产山羊,荒凉的山顶则是火山口,有狮子出没其中,因此凯米拉可能是这一地区的隐喻。
criosphinx,古埃及传说中的羊头狮身兽,阿曼的圣物。与男面翔狮兽androsphinx,鹰首狮身兽hieracosphinx一起都属于女面狮身兽斯芬克司sphinx的亚种。
dragon(西方龙),这个东西你肯定不陌生了,它的特征是四足两翼,会喷火,相当于爬行动物和鸟类的混合体。还有就是fafnir(法夫尼尔),北欧英雄传奇中一只居住在地下的巨龙,保护着光的财宝,后被英雄锡格尔德所杀。《尼贝戒指》的故事中曾经提到过这只巨龙。
garuda(迦楼罗),印度古代神话中一种类似鹫鸟,性情猛烈的巨鸟,以龙为食。曾为毗湿奴天之坐骑。gryphon(狮鹫兽)狮鹫兽最早出现在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神的传说里狮鹫兽是被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而后在希腊神话中,狮鹫兽是一种鹰头狮身有背生双翅的怪兽,它的身体大于八头雄狮,高度则超过一百只老鹰有着长长的耳朵,生着豹子嘴,脚上有大如牛角的利爪,为最高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厄梅西斯拉车战神阿瑞斯的头盔上也刻有狮鹫兽标志。”
其实这些已经不是传统的西方神话范畴了,那已经到了印度神话。林森搜肠刮肚的说出了这些,为的只是满足黄不息的好奇心,真尼玛的坑爹啊!
“嘿嘿……想不到你的知识那么渊博,我真是什么都比不上你啊。我这个做大哥的,真没面子。”黄不息贱笑了起来,笑的林森直感莫名其妙。
“大哥,你笑什么啊?”
“没有,其实我还知道一些,比如hippocampus(马头鱼尾怪),一种半鱼半马怪,长着马的头和海豚的尾巴(或说马尾或蛇尾),有的有前腿,有的没有,脚爪之间有蹼,背部有鳍,在罗马神话是海神尼普顿的坐骑。
还有hydra(许德拉),希腊神话中厄喀德那和堤丰所生的九头蛇,身躯硕大无比,性情十分凶残。生有九个脑袋,其中八个头可以杀死,而第九个头,即中间直立的一个却是杀不死的。许德拉在阿耳哥利斯的勒那沼泽地里长大,常常爬到岸上,糟蹋庄稼,危害牲畜。大力神赫尔克里斯的第二个任务就是杀死这条九头蛇。”
犹豫思考了一阵,黄不息继续说:“还有就是karkadann(中东的独角兽),在波斯,阿拉伯,印度和北非,凶残的karkadann,是一种人畜都惧怕的动物。然而,人们为了获得它的角,偶尔会试图去捕捉karkadann。它的角可以用来制成长笛或者被用来制作解毒药剂。
接下来是manticore(曼提柯尔),巴特洛迈乌斯??安戈里克斯著的《物之属性》描述了它拥有红色的狮身,人面(我改成里猿面)、人耳和蓝色的眼睛,上下颚各有三排利齿,尾端像蝎子一样长有致命的毒刺,这些毒刺可以向任何方向发射出去。曼提柯尔的行动非常敏捷,可以作强有力的跳跃,常出没于印度丛林中,觅食人类。关于曼提柯尔的最早记述应该来自古代的波斯,公元前5世纪时期的希腊医师塞特西亚斯曾经收录过一段古波斯人对曼提柯尔的记载。此后许多希腊和罗马的科学家,如亚里斯多德和普林尼等都作过相同的描述。”
林森彻底无语了,你都知道,还问我干嘛啊?到底是想考验老子还是想卖弄自己?林森暗自把黄不息鄙视了一个遍,既然都说到了这份上了,那就继续说吧,他不惧怕任何挑战!
“嗯,我还知道mushhushshu(西鲁什),传说是古巴比伦主神马尔都克的坐骑,一种狗头蛇身、有些像龙的神兽。我查了很多资料,在google的英文资料里搜到了它的名字叫mushhushshu,而在百度的中文资料里则找到了中文名字“西鲁什”。两个名称的翻译显然不一样,资料描述它有有四条腿,腿很长,后脚上有钩状爪甲,全身披鳞,长颈上有一颗扁平的头,眼睛很大,双角直立,口吐两叉舌。
naga(那迦),这个东西熟悉吧,好多游戏上都有这个角色的。印度神话中居住在地下的蛇神,一般被描绘为上半身人形,有的被描绘成七头蛇。是古代印度人对眼镜蛇的崇拜神物,它常常成为迦楼罗的食物。
navagunjara据我的了解,它是印度的神物,它拥有公鸡或孔雀的头,骆驼的背,前足分别是人手和象足,后肢则是虎足和马蹄组成,尾巴则是条蛇。
然后还有pegasus(珀伽索斯),希腊神话中的东西,宙斯之子珀尔修斯割下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颅后,从她的躯体里跳出双翅飞马珀伽索斯和巨人克律萨俄耳,他们都是波塞冬的后代。相传这匹飞马在赫利孔山上踏过时踩出了希波克里尼灵感泉,诗人饮之可获灵感。因此这匹飞马也被视为文艺、科学女神缪斯的标志。”
黄不息对林森表示佩服,能知道这么多,真心很难得了。但是既然是较量,他就不会轻易的认输,思忖片刻,说:“继续吧,peryton(佩利冬),生长于亚特兰蒂斯上的一种半鹿半鸟怪,拥有鹿的头和腿,鸟的羽毛、翅膀和后半身。佩利冬在阳光中投下的并不是半鹿半鸟的影子,而是人形的影子,因此被人们认为是客死他乡的旅人变化而成的一种精灵。据说佩利冬是人类的敌人,罗马的毁灭就是由它们造成的。
questingbeast(寻水兽),蛇头豹肚狮臀的怪物,混乱的标志。长着野兔的爪子(或说鹿的蹄子),奔跑速度很快,到处寻找水源,以暂时平息永远无法消除的口渴的感觉。它在奔跑的时候,腹部会发出四十只猎犬的叫声。这一怪兽在马洛里的书中曾多次出现。
quetzalcoatl(奎兹特克),阿兹特克人传说中的羽蛇神,它们的翼上与尾上拥有鸟羽。它不但是“太阳的人”,并且是风的神,这个神源于马雅人的库库尔坎kukulcan,它原来还有雷神的意义。
sleipnir(斯雷普尼亚),北欧神话里众神之父奥丁的灰色战马,有八条腿,跑得比风还快,可以在空中、地上和地狱里任意驰骋。一旦哪里有战争,奥丁就会戴上鹰盔,骑上这匹八条腿的灰色宝马出战。出现在它左右的总有两只乌鸦和两匹狼。”
北欧神话都出现了,真强!
林森不甘示弱,说:“thunderbirds(雷鸟),美洲奎纳殷特尔人神话中一种神奇之鸟,太平洋沿岸印第安人认为,雷鸟为一巨禽,身负一湖,为降水之源,专噬鲸鱼,吐其骨于群山之巅。山地印第安人则认为它为一双翼发射闪电之箭的小红鸟,双翼鼓动便为响雷。
然后还有unicorn(独角兽),这个东西你肯定知道的,很出名的一个妖兽。最早提到独角兽的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医生凯特西亚斯。据他说这是一种与马差不多大小的野兽,身体为纯白色,头部为暗红色,眼睛为深蓝色,头顶有一犄角,长约一英尺半。罗马科学家普林尼曾对它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说这是一种“非常暴躁凶残的野兽,体似马,头似鹿,足似象,尾似野猪,吼声低沉有力,额头上的犄角为黑色,大约两尺来长。”
两人的比拼结束了,最后没有胜者,林森和黄不息两个人,只可以说是各有所长罢了。
243章、自私
黄不息神秘莫测的笑笑,说:“刚刚你提过的那些东西,会有一个握着王者之剑出现,你猜猜是哪一个?”
既然是握着王者之剑的,那就一定会有手。林森稍微思考了一阵,说:“是希腊神话中大名鼎鼎的半人半马怪吧?”
黄不息击掌赞叹,说:“聪明,就是那个东西。那你再猜测一下,在我们东方,会有什么猛兽出来应战?”
林森毫不犹豫的说:“青龙化为人形,手握着轩辕剑,对吗?”
黄不息愣住了,他本以为这个问题能够难住林森的,没想到林森这厮直接说了出来,并且还是很标准的答案。
这尼玛的,怎么做到的啊?
不过,不管林森是怎么做到的,黄不息都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能不能在那两个猛兽出现的时候,抢到它们手上的剑!
不管是王者之剑还是东方的轩辕剑,都是一等一的神物,只要得到了一件,就会是无止尽的提升实力的!
现在的异能界真心太弱了,等到修真界介入到凡尘的时候,整个异能界都会迎来一场浩劫。一句话,要么臣服,要么灭亡!
身为奋斗会的少主,权势滔天的人物,黄不息不会被臣服在那些修真者脚下,唯一能做的,就是现在打好算盘,到时候去抢夺轩辕剑!他更倾向于轩辕剑,比西方的王者之剑好用多。
轩辕剑是东方神剑,最适合东方人的身材使用,而王者之剑是西方双手大剑,不是很好用的。在黄不息向来,凭借着他老爹和伯父的实力,在异能界呼风唤雨的实力,有希望抢到轩辕剑的。至于林森,有着强大神秘的易天行做后台,要抢到一把剑,也不是难事。
这才是他这么了看重林森的原因,要不是林森的背后有神秘的易天行最后台,他才不会把这些东西全部告诉林森呢。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要想成功,要想获得更高的实力更好的东西,就不能不自私。谁不自私,谁就输了。
“自私”的构念通常包含于“自我中心”里。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但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
当然了,其实黄不息这种行为和心态,还不算是很自私的。首先,如果一个人损人利己,才叫做自私。其次,自私,指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利益;归个人私有;偏私。
然后,自私自利是个人主义的道德境界,是私有制的产物,有各种不同的程度和表现形式。有的人极端的自私自利,公开露骨的损人利己;也有一些人设法寻找一种既能满足自己的私利,又能照顾别人利益的处世哲学,宣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但就其实质来说,利己是核心,是根本基础,是推动他们活动的根本动力。
不管在哪里,自私都是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其实那并非因为人们经常使用而便于给它定义,作为研究,怎样才能比较科学地定义以概括其全部本质特征呢?有人甚至将生命的最基本单位基因也说成是“自私”的。“自私”概念的意义推而广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争夺养料,鸟吃虫,猫吃老鼠,一只狗同另一只狗争抢骨头,人吃猪肉,食谷物,这统统是“自私”的表现。尽管基因既无意识,也无情感。实际上,任何生物体表现的有利自身、且以损害其它生物体为代价的“客观行为”统称为“自私”。
黄不息的自私,起码没有为他自己营造出多少的利益,只是拉帮结伙搞大事罢了!
自私,作为人的属性之一,作为广泛而复杂的社会现象,既可表现为人的客观行为,又可表现为人的主观意识、观念、动机。由于人的意识、行为的统一性,自私可兼指行为、观念二者;又因为人的行为、意识之间可能脱节,空间时间上发生分离,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现,它又可独指行为或观念。那么,究竟从主观意识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还是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只要是东西就会自私。
有人侧重从客观行为及其效果方面给自私定义,认为“自私,是指人以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为”。换言之,自私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我将此定义称为“自私的客观行为定义。”
该定义符合人们在道德评价中着重行为效果的习惯,而且,许多人在许多场合是在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意义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该定义失之于简单。
首先,按照该定义的规定,只有当人事实上表现出损人利己的行为时,人才可以被称为自私。如果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那就不是自私的。然而,众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识,动机,但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犯罪的行为一样,人有损人利己的意识,也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因为:一、动机、意识指导行为的产生,其间尚有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一种动机、意识可能已经改变或消失,被另一意识、动机所取代;二、一种动机、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或由于另一意识、动机的抑制,该意识、动机暂时没有指导行为的产生而潜伏下来。
黄不息的计划,并没有什么损人不利己的,也不是损人利己,他完全是损了人,也有利了自己。
因此,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他头脑中一定不存在损人利己的意识、动机。由于客观行为的定义没有将此种情况包括进去,在解释有些现象时,便显得生硬、牵强附会。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现了损人利己的行为。按客观行为的定义,就只能这样解释:他由不自私变成了自私。但事实上,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这种客观行为的变化是动机、意识相应变化的结果;二是行为虽然变化,但动机没有变,动机是原来就存在,是连续的。按客观行为定义来解释第一种情况,是合理的,但解释第二种情况,则显然不妥。
其次,如果在严格的“损人利己”的意义上使用自私的概念,那么,当有人遇难不帮或见死不救时,这类行为也不能被称为自私。因为行为者他既不损人,也不利己。而事实上,人们没有例外地将此种行为称为自私,这类行为者被称为自私的人。尤为重要的是,当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表现为利己利人(互惠)时,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观行为的定义那也不能称为自私。
我们知道,利己利人的客观行为效果,常常是从“为我”的主观动机出发的结果(当然有其他情况)。当有人实施客观上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时,“利他者”很可能是为了从他人、社会那里获得相应报酬。“他的良好行为是一种老谋深算之举,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观念、动机是自私的。正因为是“为了我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
黄不息心念急转,老子的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自私呢?应该不算吧?
所以,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利他)没有能使他从对方获取他认为的相应报酬,或少于他认为的相应报酬,那么可以预期,他的良好行为将消失或减少,假如他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他的良好行为将继续表现。这类行为,虽然仅从行为效果(利己利人)看,从静态的意义上看,的确不便称为自私,但如果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称为自私。
由此看来,仅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虽然考虑到了行为动机的统一性,但由于没有注意到观念、行为的矛盾性与脱节的可能,故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自私这一概念的全部内涵,所以,有相当的局限性。
其实在黄不息的世界中,自私并不只是这么定义的。
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为自私定义怎样?
无疑,从主观意识方面为自私定义是有根据的:一、只有人才具有鲜明的意识(当然是在相对的意义上),所以从主观意识方面定义,可以将人的自私与其它动物的“自私”(本能)很好地区别开来。并且,这符合我研究自私只限于人的目的;二,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给自私定义,便于从动态的角度认识自私与人,从而避免客观行为定义的局限;三、动机、意识比行为本身更有力,其逻辑是:通常情况下,人的行为总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果我们能够真正消灭意识、动机,那就能同时消灭行为本身,但消灭了行为,却并不等于消灭了意识、动机,而只要动机、意识仍然存在,它又可将消灭过的行为重新生产出来。。。。
于是,黄不息将自私定义为:当人同他人、社会发生利益关系时,他首先考虑的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当人认为自己同他人的利益不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即可指导客观上利人利己的行为;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会的利益相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就表现为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来维护发展自己的利益的行为。
对自私作如此界定,也许仍然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该概念的全部本质特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自私这一概念,必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把握。为此,就必须将对人的主观意识、动机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
并且,自私其实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
自私的相对性意义之一,是指自私相对无私(大公无私)而言。
没有自私,便无所谓无私,反之亦然。它们是一对矛盾,相互依存。
一些思想家们认为,支配人处理与他人、社会利益关系的一个原则、规律是“利己”(自私),在处理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关系时,人只有一种观念、意识、动机,那就是“为自己”,人不会为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
即便有人在客观上表现了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甚至这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那也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同情心、满足自己爱惜荣誉的冲动的需要,
早些年,我国一些青年人曾讨论人生价值问题,著名的潘晓也谈到了自私的问题,认为,即使是被人们称为崇高的大公无私者,那也不过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客观上有利于他人、社会,我们总要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问题,“主观为自己”这个事实是对社会毫无实际影响的,而“客观为别人”则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就是利他主义的无私性”。
黄不息每每想到这个,都觉得自己很伟大啊,哪里有什么自私,他甚至都为林森考虑呢。他要抢轩辕剑,林森就抢王者之剑,不是很好么?
244章、定计
“林森兄弟,你完全说对了,就是希腊神话中的那个半人半马怪,拿着王者之剑,而我们东方的青龙,化成人形拿着轩辕剑对战!王者之剑和轩辕剑都是极品宝物,只要得到了其中的一件,就非常牛叉了!林森兄弟,我希望我们能合作,一起去抢那两把宝剑。抢到后你我公平分配,或者是在谁抢到的就规谁!我跟你是结拜兄弟,我只放心你。”
黄不息拍了拍林森的肩膀,他的如意算盘打的真美妙,不是一般的美妙!
林森皱了皱眉头,说:“大哥,难道你觉得我有实力抢夺那些东西吗?我想,即便只是简单的围观一下,都会受到波及吧?”
黄不息摇了摇头,说:“没你想的那么夸张了,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你本身就有实力,再加上你身后的人肯定会帮你,老实说,你成功的概率比我的大的多!”
“我背后的人?大哥,你别笑话我了,我就一个孤家寡人,哪里来什么背后的人的?我那帮手下,根本就没有什么高手。在异能界还好,可你说的是神仙一流了,到了那种境界,我那手下的兄弟们,哪里有什么用处的?”
林森想不明白,黄不息口口声声的说,他身后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呢?
黄不息犹豫了一阵,说:“兄弟,你真的不知道我说的是谁?”
林森摊了摊手,很显然的,他是不知道的。
黄不息有些无语,感情易天行那猛人,还没有告诉过林森任何情况啊!
好吧,易天行不说,那他自己说好了。
“兄弟,你知道俄罗斯杀手事件吗?”黄不息说的没头没脑的,林森自然是不知道的。
“好吧,那我给你讲一段小故事好了。苏联解体后,雇佣杀人在俄罗斯一度极为猖獗,职业杀手成为了恐怖的代名词。据俄媒体报道,俄罗斯的职业杀手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克格勃出身的顶级杀手,也被称为“传奇杀手”。这些人曾在克格勃接受过特殊训练,负责执行境外暗杀行动。苏联解体后,一部分克格勃特工迫于生计走上黑道,他们像幽灵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往往不动声色便致人于死地,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
第二类职业杀手是前警察和退役军人,也被称为“精英杀手”。这些人身手不凡,作案干净利落,让警方十分头疼。索洛尼科便是其中一位。索洛尼科便是上世纪90年代名噪一时的职业杀手,俄媒体称之为“俄罗斯第一杀手”。1960年出生的索洛尼科曾在苏军服役,退役后当过警察,后来走上了黑道。“索洛尼科像狼一样凶狠,像狐狸一样狡猾”,他警惕性极高,随身总是藏着两只装满子弹的手枪,他所居住的9层楼没有电梯,只能步行上楼。索洛尼科的绝活是能够双手同时开枪,而且枪法奇准,一枪毙命。此人每次出手杀人都会开出数万美元的佣金,30多名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成了他的枪下之鬼,其中多数人都是名头很响的黑帮头目和商界大亨。
第三类杀手是一些犯有前科的罪犯或者是外地的无业游民。这些“低级杀手”多数来自贫困地区,被带到莫斯科或圣彼得堡来执行暗杀任务。俄央行副行长遇刺案日前已基本告破,3名杀手就是来自乌克兰的无业游民。
这三类杀手,杀人从来不讲政治背景,也没有任何意识形态,眼里只有金钱和清算。不过,他们也有一些区别。一些低级杀手为了蝇头小利就会致人于死地,而高级杀手通常一两年才出山接一个活。”
“大哥,你说这些干嘛?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现在的俄罗斯,早就是西伯利亚雇佣军的天下了,你说的那些事,半个世纪以前的事,有意义吗?”
林森很无语,他根本就不知道黄不息说这些到底是想干嘛。。。。。。
这尼玛的,浪费时间,也不是这么浪费的啊,他还要赶着回去跟林姗姗团聚呢。出来那么多天了,说实话,林森真有些想念林姗姗那个柔弱的女人了。女人嘛,其实柔弱一点是很好的,可以得到男人最多的爱。
黄不息不理会林森的疑问,继续说:“莫斯科的夜晚灯火辉煌,一名车臣黑帮老大带着贴身保镖悠闲地坐在一家临街的日本餐馆享用晚餐。突然,一辆拉达轿车疾驰而至,从车上跳下来两名蒙着面罩的杀手,他们手持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向餐厅里一阵扫射,雨点般的子弹将这名黑帮老大和保镖打成了筛子。在食客们的惊叫声中,杀手扔下冲锋枪驾车扬长而去。这一幕血腥的场面并不是电影中虚构的情节,而是发生在记者所住外交公寓附近的真实故事。
据俄媒体报道,根据暗杀对象的不同,雇凶杀人的价格从100万到300万美金不等。俄内务部一名官员曾透露:“暗杀杜马议员尤申科夫的价格是5万美元,而在俄罗斯的偏远地区,这种活只要几千卢布就会有人干。有时为了一瓶伏特加,有些无家可归的人也能用一把菜刀了结对方的性命。”据统计,莫斯科大约有40名隐姓埋名的高级杀手,地下市场中每年雇佣杀手的佣金总额约为15000万美元。
为避免事情败露后受牵连,雇主从不与杀手直接打交道,而是通过中间人进行。他们的关系大致可以用“雇主―中间人―杀手”这个链条来表示。一个杀手供认,他曾在莫斯科枪杀了一名高加索模样的中年男子,后来看了报纸才知道,他杀的是亚美尼亚黑帮头子格沃尔强。中间人从每笔交易中可以获得巨额回扣。比如雇主本来出了2万美元,但杀手只得到5000美元,其余被中间人扣留。
统计显示,遭到暗杀最多的主要是政界高官、商界精英和新闻记者三类人。迄今为止,共有几十名杜马议员和政府官员相继被杀。今年4月,莫斯科专门举办了一次名为“市长――俄罗斯最危险的职业”的研讨会。据会议透露,最近10年中,共有14位市长被暗杀,仅在莫斯科附近的卫星城中就有7位市长丧命。
商业界的恐怖活动同样屡见不鲜。上个世纪末期,欧洲最大的饭店集团之一――“俄罗斯饭店”经理车姆巴利斯托夫在其寓所惨遭杀害。对于新闻记者来说,俄罗斯堪称“最危险的国家”,敢于揭露真相的记者往往难逃职业杀手的魔掌。在过去15年中,共有42位记者遇害,高居全球第3位,仅次于战乱时期的伊拉克和阿尔及利亚。
雇凶杀人在俄罗斯之所以如此盛行,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俄罗斯的“影子经济”猖獗。“影子经济”是游离于法律监督之外的灰色收入,其规模差不多与联邦预算相当。这些财富拥有者当然不能在法庭上解决问题,于是“雇凶杀人”的原始方式便大行其道。
第二,俄罗斯人大都不相信警察、检察院和法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长、花销大,而且许多警察暗中同黑帮相勾结。相比之下,雇佣杀手解决争端要简单得多。而且,地下市场中有大量职业杀手愿意为钱财铤而走险。
此外,枪支泛滥则使杀手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犯罪工具,其中包括威力巨大的火箭筒。俄内务部长努尔加利耶夫指出,俄目前活跃着116个犯罪团伙,近4000名成员,黑帮已经侵入俄经济的几个关键领域,掌控着约500个重要的经济实体,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此,近年来,俄加大了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力度。”
又来?林森都快疯了,大哥啊,赶时间啊,说点正事啊!
黄不息随意的笑了笑,抽出一支大雪茄来抽,笑着说:“林森兄弟,刚才的只是铺垫而已,我要告诉你的是,一直都在你的背后站着的那个人,纽约中国城的神秘老板,易天行,就是杀手之王,毫无疑问的杀手之王。他的年纪没有人知道,但有人知道,早在上世纪初期,他就活动在地下世界里了。这么算起来,他恐怕都是一两百岁的年纪了吧。。。。。。”
“你的意思是,易天行是神秘的修真者?”林森吓了一跳,能够那么牛叉的人物,能够活那么久的老怪物,不是修真者能是什么?只有那些传说中的修真者,才能活那么久的。那真心不是人了。
“是的,易天行就是修真者,强悍的修真者,整个修真界都惧怕的修真者。他的实力,在这个地球上,估计没有什么敌手吧。但是他从来都不会介入修真者和异能界之间的战争的,他能够帮助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谁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的是,他的本事很强,没有他杀不了的人。你想想看,他能够让美国兄弟会的洛克菲勒家族一点犹豫都没有的把整个组织交给你,那份实力,还能弱了吗?他罩着你的,异能界真正的高层都知道。可以说,有他在,你就是异能界的霸主级地位了。”
黄不息对易天行的盲目崇拜,让他在说起易天行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激动的。。。。。。
245章、用心良苦
“易天行要罩着你,就连我的父亲和伯父,对你,都只能客客气气的不敢有丝毫的得罪。我能够跟你结拜,是非常荣幸的一件事。我的父亲和伯父最近因为这件事在夸我,每次都夸我做了一件好事,全是你的功劳啊!”
黄不息再次拍了拍林森的肩膀,喷吐出了一个漂亮的烟圈,很是自豪啊!
林森愣神了几秒,说:“你的意思是说,易天行是杀手界的鼻祖级人物,现在的所有杀手,几乎都是掌握在他的手中的?”
“用天气比喻的话,杀手是清冷的雨夜。用季节比喻的话,杀手是落叶纷飞的秋天。用饮料比喻的话,杀手是带着酸味的蓝山咖啡。用食物比喻的话,杀手是淋上柠檬汁液的秋刀鱼。真是胡扯。一点人类学的涵养都没有。有一百个杀手,肯定就有一百种杀手。有人说,他是个不爱冒险的杀手。有人说,他只是很喜欢从容不迫的感觉。也有人说,他没兴趣听见子弹钻进人体的声音。易天行就是那样的一个杀手,地球上最厉害的人物,同样也是最厉害的杀手。没有他杀不了的人,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顿了顿,易天行继续说:“现在活跃在市面上的那些杀手去,其实都是一些小角色而已,真正的厉害的人物,都躲在暗处的。就像易天行的中国城,里面有无数的高手,每一个都是可以堪比s级巅峰接近双s级的存在。那些人才是精锐,任何人都无法抵挡的精锐。”
在中国异能界,一共有十大顶尖级的异能者组织:
1、中国奋斗会:黄奋黄斗两兄弟,土控者,s级。其父为唯一双s级黄战天(先为国家异能老大,后被日忍社、黑手党与美国兄弟会s级首领围攻,同归于尽。所以两个儿子不想再为国家卖命,自己建立组织)
2、西伯利亚雇佣军:俄罗斯熊王为首领,s级。
3、非洲独立团:刚果狮王为首领,s级。
4、意大利黑手党:没有s级,拥有最多的金钱,武器。但有上百a级强者。
5、日本忍者神社:没有s级,但有上百a级。
6、美国兄弟会:没有s级,但有上百a级。
7、东南亚商人:首领商人蒋先生,水控者,s级。
8、南美蛇人联盟:盟主为巴西蛇王,唯一的女性s级。最强大的s级。(由于是女性首领,故排名靠后)
9、澳洲矿工俱乐部:首领钢铁王,金控者s级。、
10、伊斯兰军:首领不详,火控者s级,拉.登只是其手下a级成员。
每个等级都有固定的划分,属性之力,兽之力,神之力(基因改造者专用)
f级:精锐特种兵,相当于超过100点力。
e级:能够躲避子弹,速度明显提升,必须达到500点力。
d级:**强横,可撞破墙壁,1000点力。
c级:能够施展技能,属性技能或者兽技,或者基因改造产生的各种携带技能,可以损毁卡车,10000点力。
b级:强者范畴,施展技能一次性摧毁小型建筑,**可挡炮弹,50000点力。
a级:可以引发天地异象,借助天地之力摧毁巨型建筑,如大楼,十万点力。
s级:产生只属于自己的领域,摧毁一个街区,一百万点力。(中国称地级)
双s级:一千万点力,相当于核弹头。异能界普遍范围内只有一个双s级的存在。即黄奋黄斗之父。(中国称天级)
传说级:一亿点力,只在传说中存在。(中国称盘古级)
其实这些都只是最开始的划分,到了现在,很多猛人付出了水面,没有人会继续天真的认为,异能界就那么点实力。要真是只有这么点实力的话,只靠几个超级强者,早就把整个异能界都统一了。现在神秘的修真界也冒了出来,靠这点实力,根本就不够看的。
在林森的眼中,s级强者,都已经不算是东西了。。。。。。。只有到了双s级,才能被称为是强者。至于真正的强者,那必须是上亿点能量值的猛人,传说级强者,也就是盘古级!!!
也只有那样的强者,才能有笑傲的资本,才能跟强大的修真者抗衡。林森不知道哪些修真者到底有多强大,但是即便是想想,也就很强大了。
等修真者真正大规模的出现,才是最终决战的时候。那一天不是很远了,异能界绝对不会听从修真者的话,成为可怜的附庸。
林森没有多少信心,他的注,已经悄然之间压到了那个神秘的易天行身上。听黄不息的口气,易天行绝对是牛人一个,超级牛的那种。。。。。。。。。。
黄不息继续说:“林森,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不但是所有的杀手,而且包括所有的毒.品,都被易天行一个人垄断了。你想想看,即便是这些东西,他一年就可以赚多少钱。。。。。。”
世界四大毒.品产地,第一名自然是金三角。金三角所谓“金三角”,是指位于东南亚的泰国、缅甸和老挝边境地区的三角地带。这里群山起伏,丛林密布,道路崎岖,且地处偏僻,各国政府鞭长莫及,一直是种毒、贩毒之地。近几年来,由于国际社会的干预,“金三角”罂粟的种植面积大幅度下降,当地农民正陆续弃毒从农。但是,“金三角”缅北地区仍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境外毒源地,中国查获的海.洛.因绝大多数来自该地区,其生产的冰.毒也不断进入中国境内。
第二名是银三角,所谓“银三角”,是指拉丁美洲毒.品产量集中的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和巴西所在的安第斯山和亚马逊地区。这一地带总面积在20万平方公里以上,由于盛产可卡因、大麻等毒.品而闻名,所以从上世纪70年代起,被人们称之为“银三角”。
第三位是金新月位于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交界的三角地带,该地区有跨越3000多公里的边界线,因其形状近似新月且又盛产鸦片,故被称为“金新月”。“金新月”虽然是国际海.洛.因市场的“后来者”,但它一鸣惊人,由于它所生产的海.洛.因纯度高达80%以上,因此很快畅销西方毒.品市场。
最后一位贝卡谷地黎巴嫩的贝卡谷地,沃野千里。然而,随着国内动荡局势的加剧,五颜六色的罂粟花开始在这片千里沃野上盛开。如今的黎巴嫩,早已由一个山地小国,跃升为毒.品大国。毒.品加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在贝卡谷地成批地出现,毒.品一经出厂就被毒贩们源源不断地沿着崇山峻岭中的秘密小道偷运出境,通过地中海运往岛国塞浦路斯南部后,再转运到欧美。
这些地方都是非常神秘恐怖的存在,一般人无法涉足的存在。林森暗自咋舌,这尼玛的,毒.品比什么都赚钱啊,易天行到底有多少钱,谁都无法算清楚。并且加上杀手组织的收入,那就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好吧,我会找个机会找易天行前辈好好聊聊的,对这个神秘的三番五次帮助我的猛人,我很想认识一下。在美国的时候没有机会,他都不啃见我,我也没有办法。”
林森有些郁闷,算是平白无故的帮助自己了把,却什么表示都没有,不见自己,不说说他的意图,这种事情很坑爹,林森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老实说,林森最近的日子过的很虚无,那是一种很难受很不舒服的感觉。提升的也太快了,不管是实力还是势力,都提升的那么快,简直就是火箭一般的速度啊。。。。。。
错了,火箭都没有那么快的速度的。。。。。。
未知的的东西总是恐惧的,林森充满了恐惧。
但所谓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现在暂时不用管那么多,想多了,就是让自己伤身罢了,没有任何好处。
跟黄不息的聊天也差不多该结束了,再这么聊下去,几个通宵的时间都不够的。林森跟黄不息都是那种一说起来都很啰嗦很没玩没了的人物,并且两个人还暗暗的较劲比比谁的知识更加渊博,那就很漫长了。。。。。。
“大哥,那就这样把,有什么消息你通知我,我回家一趟,然后要带着东南亚商人俱乐部的人去非洲大陆打拼一段时间的。答应了要振兴东南亚商人俱乐部,我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林森还是决定去非洲的大陆看看,那是很久之前就有的计划了,要是不去一次的话,会很遗憾。
但是黄不息不是这么认为的,他说:“以你现在的势力,你还要非洲大陆那贫瘠的地盘吗?别秀逗了,不该去浪费时间的,你该好好的享受一下最后这段时间的快乐生活的,大约在一个月之后,异能者就会出现,王者之剑和轩辕剑也会出现,那才是你大展生手的舞台啊。。。。。。”
黄不息很难理解林森这种奇葩的思想,已经坐拥那么大的势力和地盘了,还要去非洲大陆抢金矿?这尼玛的,没这么缺钱吧?
林森苦笑了几声,说:“我回去好好想想吧,暂时还做不出什么决定的。大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对了,那我就告诉你好了,就在你刚刚介绍东方神龙的时候,我的异能获得了突破,可能应该也许达到了双s级了吧。。。。”
为了不刺激到黄不息,林森用可能估计大概这种字眼,真是用心良苦了。
246章、神就是强大的异能者
可即便是这样,黄不息也被林森给震惊得就就说不出话来了。何解?林森的这种超级神迹,到底该怎么解释?这尼玛的,也太夸张了吧?
a级巅峰突破到s级就很难很难了,林森这厮倒好,直接就从s级中段跳到了双s级?
真是难以置信!
“真的?你确定你没有开玩笑?”
黄不息知道林森不会开玩笑,这厮苦笑了一阵,欲哭无泪。那么问,也只是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而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当然没有开玩笑了,你看我像是那种开玩笑的人吗?”
林森尴尬的抓了抓头发,他也知道自己的这种表现实在是太奇葩了,简直就是逆天级别的存在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种样子的,总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就现在看来,这就是福气,没有半点祸事。
不管怎么样,实力提升了,总归是好事……
“谁知道呢,也许你就是开玩笑笑话我的。”
黄不息的表情很幽怨,就像被人爆了菊花几百遍!
顿了顿,黄不息长叹了一口气,说:“你真的太牛叉了,即便是易天行那神秘的家伙,用不了多久,你都能超越了吧。只要你到了传说中的盘古级,你就是毫无疑问的第一人,任何人都不会是你的对手的。强悍的无比,绝对的威武霸气!”
“嘿嘿,我也想尽快达到那一天的。”
林森满满的都是期待,谁会不期待自己达到更高更深的成就呢?
“说真的,你再继续往上走的话,绝对要比那上帝和宙斯还厉害了。”
黄不息无语了,林森的这种表现,绝对不能用常理来形容。
“上帝?宙斯?那是什么玩意儿?难道真的存在吗?”
黄不息就是一个大神棍,林森再次激起了好奇心。
“当然了,其实说白了,他们都只是一些修为很高深的人罢了,没有多少稀奇的地方,只要你到了盘古级,我想,那个时候你的实力,不会比他们差。”
黄不息淡淡的语气淡淡的眼神,让林森彻底震撼!上帝跟宙斯是厉害的异能者?这尼玛的,不至于吧?
在圣经旧约里,耶和华就是上帝,耶稣诞生后的圣经新约里,上帝说耶稣是圣子。以人间来说他们是父子关系。但是他们又是属于三位一体的圣灵。不分父子,同是圣灵一体。对圣经的理解是:上帝耶和华分出他的部分灵体,借圣母玛利亚产下他的肉身,也就是耶稣。耶稣既有上帝部分圣灵,也有真实的**。能显上帝的神迹但也受肉身的限制。为了信服他的信徒,他要承担肉身的苦,来说服众人,必要时也显神迹来证明他的神性。所以肉身的耶稣也会向上帝祈祷,请求指示和帮助。中国的宗教里也有很多分身的说法,譬如天后娘娘也是观音菩萨的分身下凡投胎来救苦救难。
林森知道,从神话传说中来看,上帝和宙斯不是一个人,而是完全没有多少关系的两个人。在宙斯派系了,还有很多猛人,按照现在的猜测,那些猛人都是异能者罢了……
哈迪斯是希腊神话里的冥界之王,也就是普路托。撒旦是率领众天使反抗上帝的天使的首领,被上帝打入硫磺做的地狱。路西法是仅次于撒旦的叛乱的天使。
路西华lucifer称号:似神般的光辉、最明亮的星星。职称:神座之前。象征物:全能者的武器(令牌)。englishchinesereligiousdictionary里解释:“带光者——金星”。神赐与路西华及米凯尔“神座之前”的职位。传说神赐的称号与职位都具有法力,而他与米凯尔的称号:“似神”也代表两人有着类似神的容貌、力量、性格等等的特质。
记载里说路西华性情狂烈冷峻,因为他想要得到与神一样的地位而掀起了天地大战,最后被他的双生天使——天使长米凯尔打落地狱。圣经里提到他反叛的事实:“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他失败而坠落的描述如下: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为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为何竟被砍倒在地上”。这一段经文里的“明亮之星”指的就是“带光者——金星”,也就是路西华。
都是猛人,林森甚至都估计,中世纪的时候地球上就出现了大量的异能者,后来出现了一些事端,所以没能把异能者延续下去。最大的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有一只大手在掌控着很多事情,避之不及。到了三十多年前,异能者再次出现,恢复了元气。甚至在这其中,隐藏着一些滔天的大阴谋。
《圣经》中出现的撒旦,在合版“新约”中有这样的注释:撒旦就是“抵挡”的意思,乃“魔鬼”的别名。“撒旦”为“抵挡”之意,于旧约中约只有四次是代表“有恶意的魔鬼”。《圣经》中,撒旦时而扮演“试炼者”试探耶稣,时而扮演“背叛者”的角色,因他的形象亦正亦邪,所以后来有人称呼他为看守天使。撒旦曾是最崇高的天使之一,于神的右席(加百列为左席)。因为想更进一步取得和神平等的地位而被逐出天界——这个说法与“路西华”的身世又混淆在一起了,让人以为这是同一个人。“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练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这节经文显示,的确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但并没有指出到底是谁,这里指的或许是复数而非单数,是很多“撒旦”(魔鬼)而不是一个“撒旦”。“……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既然东方都有强大的修真者,那么在西方,这些东西肯定也是存在的。说白了,异能者,就是西方神话中的后人。林森深深的看了黄不息一眼,说:“大哥,你觉得那些都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绝对不会有假。”
林森点了点头,《圣经》“启示录”中多次提到龙,又明指它是撒旦,这与拂晓之星的路西华重叠在一起了。另还有以下经文:“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阿。”“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若撒旦赶逐撒旦,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如果就“若撒旦赶逐撒旦”再与“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来看,“撒旦”就是一个名词,并非单指一个人。
又有经文:“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茵’。众水的三分之一变为茵;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圣经》中用来比喻魔鬼的名词相当多,这个叫作茵的星也是被当成撒旦,有人认为米凯尔(米迦勒)就是耶稣,但这些推测其实都是因为典故上没有详细的指名道姓之故,因此说法与看法就变得很多。在素兰的作品中,撒旦(叶)与路西华设定为两位不同的天使。
林森也知道,那传说中所谓的神与神之间的战斗,实际上就是强大的异能者之间的战争罢了。比如他现在,就是强大的异能者。要是跟同等级的异能者大规模的战斗起来,带来的危害是无穷无尽的。那就是一个很显著的信号,两个强大的人就是神,起码在一般人的眼中,那就是神。
星辰之战:无数宇宙年之前,天使长路西华举军叛变,他的双生天使米凯尔奉命统领天使军对抗,后来大败路西华的大军,路西华化为星星,在宇宙拖曳了无数晨昏而堕入地狱。后来天使们称这个战争为“星辰之战”。
大天使战争:这里指的是后来于封印之境,大天使长加百列与其双生天使——后来的撒旦叶之间的战争。此战役仅持续几个人界年,但却改变了封印之境内的生态,无风的封印之境后来已经有时间之风的流动。有神之力之称的加百列在此战役中殒落。
天使长的授带:这样的授带共有四个,是天神所赐,只有天上大君(天使长)能够拥有。四条带子各有神的一项祝福,分别为:米凯尔的瑞德斯特,加百列的贝罗希尔,拉斐尔的格林梅达,尤利耶儿的路嘉莱尔。
武装的天使:一般的天使共有三种形态,一种是身穿大礼服的样子,一种是平时的打扮,最后一种就是武装。这三种形态是制定在天使的生命里的,因此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变成三种之其一,若要作其它的打扮,则像人类一样必须用穿戴的方式。当然也可以视个人喜好,搭配自己喜欢的装饰品。
林森长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句话绝对没有错。
“大哥,那我回去吧,刚刚下飞机就被拖到了这里聊天,不知不觉三个多小时过去了。要不是我没有跟家里人说过我要回来,他们估计都要急疯了吧。”
两人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分了开来,黄不息要送林森,林森也没有答应。他知道,黄不息在这种时候脑袋里肯定很混乱,需要更多的时间休息整理思路。
247章、最好的妻子人选
回到了胡山成的庄园,林森的到来却没有引起多少波澜。胡山成在忙公司的事,没有回来,林母和林政国都旅游去了,庄园里就只有林姗姗一个人在。
林森有些郁闷,幻想了很多遍的热闹场景没有出现,他带来的礼物也暂时送不出去的。
太坑爹了,要早知道是这样的话,还不如留在咖啡馆里跟黄不息多聊聊天。不过,其实上,有林姗姗在,就足够了。
小别胜新婚,林森跟林姗姗来了一个拥抱加热吻,林姗姗的脸色很快就红了起来,低声说:“林森,这次回来要住几天?”、
听到林姗姗这么问,林森瞬间就有些失落,觉得对不起林姗姗了。作为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不能多多的陪伴,还算是什么男人?
本来决定去非洲大陆看看的,但是现在的风云突变,林森有些举棋不定。被林姗姗这么一说,林森瞬间就下定了决心,不去了,那算是什么事?自己的亲人自己的女人,才是最重要的。
林森温柔的拍打着林姗姗的背部,笑着说:“不走了,我的事情忙完了,这次要在k市呆很长时间,不会走了。我要多陪陪你,你放心吧。原来陪伴你的时间很少,我现在给你说声对不起。”
林姗姗激动的在林森的脸上亲了一口,兴奋的说:“真的吗?”
“真的,绝对是真的,”
林森很是感慨,其实很多时候,幸福这种玩意儿是说不清楚的,女人的要求其实很少,有吃有穿,就足够了。关键问题是,那个她喜欢她深爱的男人,应该陪伴在她的身边,那样就能感受到简单的幸福,简单的快乐。
“那真好啊,你是干大事的人,难得能够闲下来。”
林姗姗心情愉快至极,连林森在她的屁股上摩挲的大手,都没有什么想法了。男人嘛,能够对一个女人起色心,其实也证明了,那个女人很有魅力啊!
“嘿嘿。。。。。。我是干大事的人吗?我怎么不知道呢?那么现在,我们就来干点大事吧。。。。。。”
“你要干什么大事?”
什么大事,还用问吗?
林姗姗娇.媚的看着林森,眼睛里柔情似水。林森早就把抱进了房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除了尽情的欢爱,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了,就只是欢爱而已,小别胜新婚,不是开玩笑的。。。。。。
林森没有回答林姗姗的话,野蛮的推倒,野蛮的压到了林姗姗的身上,感受着那惊人的弹性和柔软,笑道:“你说呢?你想做点什么?”
林姗姗假意要伸手推林森,可她不用劲,林森搂的很紧,她逃不了,也不想逃。
林森的右手伸到了林姗姗的身后,垫在了床上,在有限的范围内给予了林姗姗温柔的爱抚。而他的左手,已经攀上了林姗姗的坚挺双峰,隔着衣服和文胸,不轻不重的玩弄着。
林姗姗的气息渐渐的重了起来,感受到林森那雄起的小弟弟在她的重要部位蹭来蹭去,她浑身都因为兴奋而微颤,脸颊上飘满了红晕,煞是迷人。
林森的力道猛然加重,林姗姗一时间受不了,性感的嘴唇里轻轻的吐出了这两个字,却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林森受到了“鼓励”,更加卖力的在她的双峰上尽情的大力抚摸。。。。。。。这尼玛的,那真心不是抚摸,但只能用抚摸这种美好的字眼来形容的。
“轻点……”
林森不听林姗姗的话,这种时候,女人的话一般都是反话的。林森一边在林姗姗的嘴上亲吻着,同时,他的右手也从林姗姗的腰间探索了下去,贴在了她的一个半球上。感受着那滑腻的皮肤,林森取笑道:“很重吗?”
林姗姗微微点头,林森才停止了在她胸部作乱的大手,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一边给予了林姗姗激吻,一边用那两只邪恶的大手手分别捏住了林姗姗性感白皙弹性十足的两个臀.瓣,用劲的收放。
林姗姗的的双峰受不住大力,两个后半球就完全能够承受男人的暴虐**。林姗姗随着林森的大手动作哼了起来,眼睛已经闭上。林森很是享受那份快感,林姗姗自然也是很享受的。,她闭上了眼睛,其实证明了,她比林森还要享受。。。。。。女人嘛,在床上的时候,男人是主动服务的一方,只要男人服务的好,女人就会比男人享受啊!!
女人在床上眼睛半睁半闭嘴唇微张微合的时候是最美的,林森吻住了林姗姗那红润有光泽的性感双唇,林姗姗也热烈的回应着,伸手搂住了林森的腰,在他的背上乱摸一气。
“姗姗,你真美。能够得到你,是我的福气。”
林森赞美了林姗姗几句,得到了林姗姗更加激烈的回应。他松开了林姗姗的嘴唇,转而进攻她的天鹅粉颈。从耳根到锁骨,到处都有林森的爱的印记。都说女人要有肉眼可见的锁骨才美,没有肉眼可见的锁骨的话,整体身材就差了一截。林姗姗的锁骨不算很突出,却恰到好处的连接起了脖子和秀美的肩头,突一分嫌多,陷一分嫌少。
那是女人的一个敏感点,林森的嘴在林姗姗的锁骨上停留了很长时间,嗞嗞有声。他很有经验,跟女人欢爱了那么多次,再没有经验的话,就不像话了。再没有经验的男人,只要跟女人欢爱几十次,经验也锻炼了出来啊!要是锻炼不出来的话,只能说明那个男人没有情调,就是一木头。。。。。。
林森自然不是木头,他很善于学习。
林姗姗受不了这种刺激,主动开始扒林森的衣服。见林姗姗主动了,林森得意的重新吻住了她的红唇,双手也不闲着,也开始脱她的衣服。男人会很享受帮女人脱衣服的那个过程,要是少了那个过程,就不美了。三下两下的互相扒光,林森只剩下了一条裤衩,林姗姗变成了动人的三点式。女人在这种时候其实是最美的,不是**裸的时候才最美,三点式的美女,在床上的时候,吸引力会比**裸的女人更大,这是一个很奇妙的现象,很多人都想不通的,但不可否认的说,那就是铁一般的事实。
黑色蕾丝胸罩,黑色蕾丝内裤,蕾丝永远是性感女人的最爱,也是男人的最爱,可以充分的调动起男人的**。林姗姗原先不会穿那么性感的内衣,但是慢慢的她知道了林森喜欢那种内衣,就逐渐的放开了。女人吗,在床上把男人伺候舒服了,她其实会更加舒服,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在生活上,都会很舒服,满足的男人是力量无穷尽的,不管做什么,都能干劲十足。当然了,不能满足的太厉害,那就要肾虚了,吃巨能钙都不起作用啊!
“姗姗,你终于学着穿蕾丝了,女人穿蕾丝真的很好看,我很喜欢。实际上,当一个女人喜欢上穿蕾丝后,就证明,她开始变骚了。”
林森不忘记打趣林姗姗一番,这是一种情调。一上来就只知道恶狼般埋头猛烈运动的的男人,不是好男人。男人与女人的亲密融合,需要女人彻底的来了兴致才行。林森自问是绝顶好男人,自然不会那么做。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看起来挺正经,实际上却是闷骚男一个。”
林森色笑了几声,一只手从林姗姗的性感黑色蕾丝内裤里探了进去,在她的桃花源洞口徘徊爱抚。另一只手伸到了她的后背,轻车熟路的解开了胸罩扣子。
白皙坚挺却又很硕大的两只大白兔弹了出来,林森握住了一只细细把.玩,低下头吃了另外一只。
林姗姗闭上了眼睛享受,她很喜欢林森的这些动作,男人要懂女人,懂女人的需要,才能很好的愉悦女人。同时,也愉悦了自己。
林森邪恶的在林姗姗的私密部位上爱抚了一阵,就伸出了那只手,上面有从林姗姗桃花源流出的小溪水。把手指凑到了林姗姗的鼻孔处,林森坏笑道:“林姗姗,这是什么?”
说罢,在林姗姗的惊呼中,林森毫不犹豫的压了上去。
一男一女彻底的融合在了一起,享受着难得的美妙一夜。
这一夜,林森就像是一头野兽,来了一次有又一次。林姗姗也很难得的给力起来,应付了林森好一阵子,才彻底投降了。实力达到了ss级程度的林森,那方面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一个林姗姗自然是不能满足他的。
要说真正满足的话,几个林姗姗才行。
“姗姗,我把蒋菲叫过来k市一起住吧,你觉得怎么样?”
满足后的女人是非常好说话的,所以林森这厮趁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其实就算是在很清醒的时候,林姗姗都会答应他面对要求,更别说是现在这种满足异常的状态了。
“你们男人呐,都是这个样子,好色呀。。。。。。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满足不了你,你找多少个女人都没事的,只要你自己的身体受的了,我就不会有意见的。”
善解人意的林姗姗,这才是最好的妻子人选。只有在林姗姗这里,林森才能够得到那种毫无保留的满满的爱。
248章、天使
第二天早上,林姗姗早早的起床给林森做了早餐。能够给心爱的男人做东西吃,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女人就是厉害,劳累了一夜,第二天就能神清气爽的起床了。而林森这厮却没那么容易的,虽然他那方面的本事很强大,但是弄的次数太多,免不了的腰膝酸软无力,久久的赖在床上舍不得起来。
“林森,快点起床吃早餐,都快凉了。”
林姗姗催促了几遍,可林森这厮根本就不为所动,继续赖床。早上的时候醒着睡在温暖的被窝里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林森很喜欢那种感觉。
难得的清闲了下来,是该好好的享受生活了。
成为一名异能者实际上才有半年多的时间,但是林森觉得自己的心境已经老了,老了很多很多。
一般的异能者,半年多的时间能够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做,混混日子就过了。林森的进步太神速,达到了现在的高度,没有任何人能够意料到。
到底是为什么,林森不知道,恐怕只要那个神秘的易天行,才能知道一些内幕消息。
要是易天行都不知道的话,林森就真的没辙了。可问题是,易天行都不见他,他去纽约的中国城餐馆拜会易天行,没有得到任何应允,就连易天行的人,都没有见到。易天行就是易天行,毫无疑问的第一猛人,即便是林森,见不到易天行,也没有任何怨言。
赖床了一阵,林森跟林姗姗吃了早餐,就在庄园里随意的闲逛着。逛到了小树林那边,一个俊秀的年轻人出现在了林森的眼前,不是易天行还能是谁?
“姗姗,你先回去,我有点事情。”
易天行出现的实在是太诡异了,就好像是突然之间出现了一样,让林森有些措手不及。这尼玛的,大白天的见鬼了吗?
林姗姗点了点头,她也看到了那个俊秀甚至是妖异的年轻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物。虽然她想跟林森一起面对,但是她知道,她只会是累赘而已。
“林森,很意外么?”
林姗姗走后,易天行几乎是瞬移到了林森的面前,满脸都是温和的笑意。
林森点了点头,不是一般的意外,这个易天行,简直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啊!
“算起来,我们是见过面的,在纽约洛克菲勒酒店的时候,就见过面了。”
“是的,易先生,我一直有很多疑问,希望这次您能给我解答。”
林森表现的很恭敬,可以说,他能够这么快这么神奇的成为美国兄弟会和洪门的头领,易天行的功劳很大。
易天行随意的笑笑,说:“今天一切的谜团都会揭开,这也是我来找你的原因。在谜团解开之前,我有一些东西要问你。”
林森自然是点头应允的,面对这个妖异一般的人,他不会有任何隐瞒。说白了,也是不敢隐瞒的。易天行身上的那股妖邪的气质,让林森暗自心惊。
易天行笑了笑,坐到了一边的草地上,说;“你知道天使这种东西吗?”
“不知道,但我猜测,其实所谓的神灵,也就是强大的异能者罢了。”
林森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惹得易天行阵阵赞叹。
“你能这么想真好,你说的没错,那些所谓的天使,就是强大的异能者罢了。天使一共有七个等级,也可以说是七个阶层。第一阶:第一等-炽天使第二等-智天使。三等-座天使。二阶:第四等-主天使。五等-能天使。六等-力天使。三阶:第七等-权天使。八等-大天使。第九等-一般天使。
大天使:是上帝的近邻,被立于上帝的四周,接受最初的“神显”与“完全”。它们的称号都表明他们与上帝的本质的相似之处。位临神的大天使共有七人:是米迦勒、加百列、拉斐尔、乌利尔、梅塔特隆、拉贵尔、拉结尔七人分别管理着七个天使阶级,还有其他大天使则因为各种原因而背离了神界,所有大天使均是有八支圣光之翼。
炽天使:圣名是“撒拉弗”意思是造热者,传热者,具有六支金黄之翼。是神的使者中最高位者,也是最具神威的天使,原炽天使的天使长路西法更具有接近于创世神的能力,在路西法堕天后,便由米迦勒所带领。
智天使:象征神的智慧,守护者,其语源为仲裁者,具有四支兰色之翼,持有火焰之剑,守护着生命之树。天使长为加百列。
座天使:称号表明它们之中有一种对一切尘世缺陷的超越,同样有着四支白色之翼,由于它们毫无激情和没有对物质的关怀而完全适宜于接受神圣的巡视。天使长为拉结尔。
主天使:称谓表示它们拒绝空洞的外表,彻底回归向真正的主,并尽最大可能享有一切主治的永久和神圣的泉源。具有四支金黄之翼。天使长乌利尔,现由拉斐尔代理。
力天使:意思是神的美德,指在它一切与上帝相像的行动中的一种豪迈而不可撼动的勇气。它们是神迹的执行者,英雄与奋战不懈者的挚友,给予受苦难的义人勇气。亦代表着守护之意。具有两支白色之翼。天使长拉贵尔,现由拉斐尔代理。
能天使:别名权威,表明神界的和理性的权威的有序本性。传说中,它们是神所造的第一批天使,与恶魔争战时的神界前锋。然而能天使与黑暗势力的接触频繁,因此也产生了一些堕落者。不过堕落的能天使,也许其真正的目的是调和神与恶魔也说不定。具有两支白色之翼。天使长拉斐尔。
权天使:是唯一以”领域”为职务的天使阶级,是守护神国土的天使。依俗世的国家、城市、宗教团体划分其势力范围。具有两支白色之翼。天使长梅塔特隆,现由拉斐尔代理。
天使:意为神界的使者,共有三个特级,七个下级,下级由第三级的大天使所管辖。七个下级代表着天使的能力,从天使之翼便可以看出,最强的大天使均是八翼天使。另外,在神界中的天使团,有破坏天使、惩罚天使、复仇天使及死亡天使四个天使团,均为拉斐尔所率领,拉斐尔也是唯一的一个没有八翼的大天使,本身是一个只有六翼的炽天使,但其是圣光六翼,在路西法叛离神界之后,便位升大天使之列。真正的大天使,并不只有七名,而是有十四名,但因种种原因,现在只剩下了七名。”
易天行做了一些简单的介绍,虽然林森不知道他到底要说什么,但是也一直都在认认真真的听着。那是林森的优点,不知道的东西,就会虚心的听,暗自记在脑袋里。反正脑袋的容量是无穷无尽的,多加下一些东西,是有好处的。
易天行微微一笑,继续说:“还有,所谓的天使之翼:天使所背负的翅膀并不是由羽毛组成的,则是纯能量体的表现,也称为光翼,光翼的数量决定着天使力量大小,光翼也有颜色之分,代表着天使所持的不同力量顺序,最强为圣光,黄金,蓝色,白色。
黄道十二宫:有十二名天使组成,负有十支黄金之翼。在参与生命树之战一役后,只剩一位,巴那内,同时也是神界的最高管理者。
破坏天使团:多由能天使所组成,因其数量众多而成为神界与魔界交战的先锋。
惩罚天使团:由智天使组成代表着仲裁,同时也管辖着人界。
复仇天使团:由主天使及智天使所组成,分别守护着,神,人,魔三界的入口。
死亡天使团:也称为毁灭天使团,由炽天使组成。”
顿了顿,易天行继续说:“天使也有七天只说,第一天,称为shiamaim,由加百列掌管。驻守此地的天使群也负责管理星星、气象等等。(月球天:最接近尘世的天界,信仰不坚者的居住地。)
第二天,称为akira,大天使拉斐尔的领地、部份受惩天使的禁闭所亦设于此。(水星天:第二重天,力行善事者,死后灵魂居于此天。)
第三天,sagoon或shehkim,支配天使为权天使anael。在伊斯兰教中,死亡天使azrael领有此一天界。(金星天:多情者的灵魂居所。)
第四天,zeble或mahanon,还有数种不同称呼,由大天使米迦尔支配。启示录中所记载的天上耶路撒冷城,便坐落于太阳天,以诺书亦声称生命之树长在太阳天的义人之园中。(太阳天:智者与圣者被安置于此重天。)
第五天,mahon,此天之北部为荒凉废墟,设有天使的牢狱,南方则是舒适宜人。火星天的支配者一说为metatron的双生子sandalphon,一说为堕天使samael。详见下文(火星天:殉教者的灵魂被赐居此天。)
第六天,zebel或maccon,天使学习智识的所在,智天使的大本营。日与夜分别由zeber、saabs掌管。(木星天:明君的居所,介于炎热的火星和寒冷的土星之间,因此气侯宜人。)
第七天,arabot,神的御座设于此,诸天使环绕飞行,为充满荣光的所在。(土星天:隐士、清心寡欲者的灵魂住在这里。)恒星天:(圣彼得于此查核信徒的资质。)水晶天(原动天):(神的所在地,宇宙动力的来源。天使军团的大本营就设在其中。”
249章、血族
“林森,恐怕你一直都在猜测我的身份吧?”
易天行见林森侧耳倾听的样子,有些好笑。其实他就是无聊的蛋疼想要找个人聊聊天罢了,刚刚说的那些东西,跟他自己的身份,有一些关联,但关联不是很大。
林森点点头,这个没什么好隐瞒的,他却是一直都很想知道易天行的身份,现在易天行主动送上门来,看他那样子,是要把他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了。要不然的话,他不会那么问。
这种牛叉的人物,每一句话都会蕴含着深意,林森深以为然。
“是的,您一直都在幕后帮我,帮了我很多东西。现在我取得的地位,有一大半是您赐予我的,我一直都很想知道您是谁。我也听人说过一些您的事迹,心中有很多疑问。”
林森直言不讳,严肃的看着易天行。
易天行笑道:“你是想我问我的年纪吧,那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已经几百岁了,具体是多少岁,我也不知道。这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里,我见过了太多太多的东西,也一直都在等一个人,只有那个人的出现,才能够让我解脱。”
林森心底大震,难道是找我?
易天行神秘莫测的笑笑,说:“答案一步一步揭晓,你别急。刚刚说完了天使,现在我来给你说说神秘的吸血鬼,也就是血族。对了,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那些神奇的存在吗?比如血族,比如狼人……”
林森自然是相信的,就连修真者都有了,那么西方神话中的东西,也应该是有的。
“我相信。”林森点点头,易天行笑了,犹如一抹春风浮上了林森的心间。
“首个吸血鬼该隐(cain),史上第一个杀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他和亚伯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该隐种植,亚伯畜牧。到了供奉的时候,该隐供奉种植物,而亚伯供奉的便是上好的牛羊。上帝很喜欢亚伯的贡品,便夸奖亚伯。事后该隐觉得委屈,便杀了亚伯。同时他也因为自己的罪行而被上帝放逐到人间。三个富有爱心的天使在该隐的流浪旅途中找到了他,并且劝说该隐只要其能够虔诚的祈祷宽恕,那么放逐的生活就将结束。然而,三次劝说都被拒绝了,于是伴随着天使们的绝望,该隐被诅咒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
不知不觉,该隐在其流浪生活中度过了十个年头。最后,他来到了一个人类聚居区,该隐说是一个小镇或者小城,我们称之为“第一城市”。拜于该隐自身强大的异能和不死身躯,人们都将他奉为城市的统治者。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该隐对于自己的统治十分满意,但是这种情况并不能维持多久。因为该隐必须面对一个作为吸血鬼所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孤寂。于是该隐选则了三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孩子并且将吸血鬼的血统传给他们。因诺奇(enoch),希拉(zillah)和爱兰德(irad)。他们不停的繁衍着自己的后代,很快在城市中吸血鬼的数目就超过了人类。尽管人类和吸血鬼在一起也平静的度过了一段时期,但是在吸血鬼的眼中从未将人类当做过朋友而是奴隶。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和该隐的纵容分不开的。然而正是这种罪行的存在,所以迎接他们的只有诺亚大洪水。洪水将整个城市包括住民,无论是吸血鬼还是人类都吞没了。
该隐怀着愤恨离开了第一城市,他相信诺亚大洪水是上帝对于他的惩罚,因为他让别人一起分担了他的诅咒。由于他的离去,其他人再也不必按照他的教条来处事了。于是那些从诺亚大洪水中幸存下来的第三代吸血鬼无情的消灭了他们的长辈---第二代吸血鬼。同时他们又重新建造了一座城市,称之为“第二城市”。作为该隐的子孙,他们统治着这座城市就象该隐当年的统治一样。但是平静的生活同样不能维持多久,在吸血鬼之间发生了争执。他们不断的收买人类作为自己的爪牙来互相抗衡。争执使得每样东西都被毁坏了,于是吸血鬼的圣战(jyhad)开始了
第三代应该算所有吸血鬼中力量最强大的一代,他们有着号称可以和神并肩的能力。所以他们成为了以后数代吸血鬼的主要领导者。
第四、五代。几千年以前,他们以玛土撒拉的旗号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传说他们的力量已经可以和其祖辈相匹敌。还继续在活动的玛士撒拉已经越来越少了,据说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进入了休眠期。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密党(camarilla)的核心领导层和魔党的执政者都是玛土撒拉中拥有强大能力的一员。
第六、七、八代参加圣战的那些吸血鬼中,大多数都是属于这几代的。由于他们的领导者有着强大感应力和魔力,所以他们通常被第三代吸血鬼和玛士撒拉作为士卒。虽然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有所意识到自己是别人手中的棋子,但是仍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密党中属于这几代的成员大都具有几个世纪的年龄,而那些年轻的密党成员也习惯将他们称为长老。
第九、十代;作为这两代的吸血鬼,生活应该是相当危险的。由于自己的年轻,使得他们无论在能力还是在经验上都逊色不少。而且他们也很难把握住机会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在吸血鬼社会中的地位。在他们中只有极少数的成员能够在社会等级阶层中有所作为。十一到十三代这些吸血鬼的年龄一般都在几十岁左右,甚至一百多岁了。他们的能力十分出众,如今大多数的吸血鬼都是来自于这几代。
第十四、十五代;在现代时期的深夜中,越来越多的这代吸血鬼出现了。相对来说他们这代吸血鬼和传统意义上的吸血鬼已经有所差别了。不仅在个人能力上有很大的退步,而且他们中的某些居然可以在阳光下行动几个小时,同时他们也能在人类社会中生活而不露出任何马脚。不过可悲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不幸者会和人类一样有衰老的过程,只不过他们衰老的速度要比人类慢很多。”
易天行神秘的笑笑,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把手杖,林森完全能够感受出来,那里面蕴含的力量,跟他那把黑色短刀一模一样!
神奇的地狱诅咒!
黑色短刀和白色短刀都在林森的手上,传说中只要参透了奥秘,就可以领悟新的异能,成为超级强者。林森现在终于明白了,黑色短刀是血族的玩意儿,白色短刀是天使的玩意儿!
这尼玛的,绝对是!
易天行继续说:“在血族,有几件很厉害的东西,分别是:凶匙——拥有神奇的能量,传说他是开启地狱大门的钥匙。尸手——第一位血族该隐的左手,手中藏有世界的秘密。腐镯——疾病之源,传播瘟疫,史上所有的大型瘟疫都是腐镯造成的。魔偶——能吸食人的血液并化成所吸食过人或血族模样。骨琴——声音的魔力,粘上血后能发出骨骼咯吱咯吱的响声,会化成保护骨琴主人的骨甲。血杯——会溢出鲜血的杯子,可以溢出指定某人的鲜血喝了血杯中的血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拥有血液主人的能力。灵杖——恢复的能力,能诱发出血族成员新的能力,也能引发人类或动物的能力。魂戒——能够控制人的思想,对血族成员同样有效,可引发人的邪恶**。屠刀——传说这把刀杀死过500万人,被屠刀杀死的人的灵魂就附在刀上,成为刀主人的奴隶,手握屠刀就等于拥有500万的死灵战士。刑斧——持斧人可将力量提升数十倍,但同时身上会流血不止。幻镜——将血滴在镜面上就能看到血液主人的过去,镜中反射的光可影响人和血族的能力,光本身也有很强的杀伤力是幻镜主人的盾牌。鬼灯——鬼灯的光芒能使人产生幻觉,并能控制人的行为。毒瓶——将血滴入瓶中,血液在瓶中产生异化,喝了瓶中的异化血可使人、兽或血族发生变异变成恐怖暴戾的怪兽并能力暴增。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卡玛利拉'或译作'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法官(justica)。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分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或译作'撒霸特')。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lasombra&tzimisce)。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250章、戒条
“其实很多时候宿命这种东西是必须相信的,就像你,天生的好运气,无数的东西都是围绕着你来完成的,你想逃避也是逃避不了的。”
易天行把那把手杖递到了林森的手上,说:“你感受一下,是不是跟你那把黑色短刀一样?”
林森微微点头,那股冰凉刺骨的寒意,那股地狱一般的杀伐气质,绝对是跟他的黑色短刀一样的。
“想必你也猜到了一些东西吧?”
易天行挥了挥手,那把手杖就从林森的手上神秘的消失了!
是彻彻底底的消息,林森还没有任何感觉,就消失不见!那才是神迹,真正的神迹,完全超乎了普通的异能者的范畴!
易天行的实力,强悍到了这种地步!
“我这个手杖,就是血族神器中的灵杖,有恢复的能力,能诱发出血族成员新的能力,也能引发人类或动物的能力。至于你那把黑色短刀,想必你也猜到了,没错,就是屠刀!那么浓烈的血腥味,没有任何人能够拿着它却不受影响的,除了你。并且,你的运气好的离谱,那把白色短刀,是天使神族的东西,也落在了你的手上。”
易天行长叹了一口气,幽怨的看了林森一眼,说:“很很多时候,我都在嫉妒你。只有你,能够不受白刀和黑刀的侵蚀,还能保持本性。这是你的使命所在,你想逃避,也是逃避不了的。”
“什么使命?”
易天行没有直接回答林森的话,而是继续了刚刚的那个话题,道:“血族有六个戒条,第一戒条:避世thefirsttradition:themasquerade不能对非吸血鬼露出自己的真面目(除圣地和血仆以外),否则,其他吸血鬼会和你断绝一切关系。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吸血鬼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吸血鬼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吸血鬼社会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thesecondtradition:thedomain你在你的领地有着自己的权利,到你的领地内的吸血鬼要尊重这种权利。在你的领地里,无人能违背你的话。中世纪以前的吸血鬼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吸血鬼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吸血鬼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thethirdtradition:theprogeny只有在得到你的长老同意才能创造新的吸血鬼。如果你没有得到长老的同意而创造了新的吸血鬼,你和你的后裔都将被处死。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密党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吸血鬼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征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吸血鬼,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密党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thefourthtradition:www.uu234.netounting那些你所创造出的吸血鬼是你的晚辈。在他们被让渡之前,你应该在各个方面教导指挥他们。他们的罪要当成你自己的来忍耐。吸血鬼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吸血鬼社会中,晚辈是被当做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吸血鬼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吸血鬼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吸血鬼的耻笑。新吸血鬼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吸血鬼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thefifthtradition:hospitality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通常吸血鬼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吸血鬼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吸血鬼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吸血鬼,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吸血鬼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杀亲thesixthtradition:destruction严禁杀害你的同类。猎杀的权力只属于你的长老。只有长老之中最年长的一个有权下发猎杀令。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吸血鬼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密党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吸血鬼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吸血鬼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吸血鬼捕杀犯戒者。若有其他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吸血鬼,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吸血鬼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密党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princeofnew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于1743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历史上,人类对于吸血鬼种族的首次认识始于1484年。当时整个欧洲处于吸血鬼的战争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间出动,大范围与人类初拥。很多一部分人无法接受初拥而导致神经紊乱。因为接受初拥的人类症状与瘟疫相仿,所以当时的人类社会认为这又是一次大范围的瘟疫。
许多人类在未完全死亡的时候,或者在初拥的作用未回复之前就被他们的同类埋入地下的墓穴,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发现这些尸体已经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那是人类初次接触到的吸血鬼。从此,吸血鬼的传说就在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流传。
1710年,吸血鬼的战斗再次展开,战争发生的地点是东普鲁士一带,被初拥的人群又一次弥漫了大地,城市和村庄被笼罩在死亡的气息里。古老的传说再次流传在惊恐的人群中。东普鲁士当局为了制止被初拥的吸血鬼复活,大范围的挖掘死尸的坟墓,把每一具未腐烂的尸体身上都钉上大量的木钉。同时,宗教裁判所动员大量的骑士对吸血鬼进行战斗,每场战斗都无比惨烈。但是这些战斗通常都只有贵族知晓,而大多数的民众对此一无所知。
事实上,除非大战或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否则吸血鬼族群一般是不会主动大范围的进攻人类的,因为这个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会给他们带来何种后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吸血鬼,因为某种原因胡乱吸食人类的血液。
1725年,一个名叫pierreplogowitz的农民在被初拥之后变成了吸血鬼,他在一个名为kilova的村庄里令8人死亡。另一个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paole,他令一个叫medwegya的村庄的大量人口丧生。”
251章、我就是吸血鬼
易天行说到了这里,眼神变得很奇怪很奇怪。他那眼神里蕴含着缅怀,痛苦,得意,怨恨等等复杂的表情,林森根本就看不出来,易天行到底在想什么。
“林森,你想到了吗?我就是一个吸血鬼,一个中国的吸血鬼,一个唐朝盛世前往欧洲淘金被初拥的第四代吸血鬼!”
易天行淡淡的抛出了重磅炸弹,这尼玛的,吸血鬼?
难怪他知道那么多的历史,原来他就是一个吸血鬼!
林森一时之间愣住了,太刺激了,吸血鬼?这个世界上,还有那种神奇古老的生物吗?既然是那样,为什么还有异能者的存在,为什么异能者能够称霸世界?吸血鬼都是很强大的,他们想称霸世界的话,完全可以!
林森问出了自己的疑惑,易天行苦涩的笑笑,解释道:‘哪里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吸血鬼这种东西,见不得光的,除了我之外,现在的吸血鬼,实力都不算很强,比不上东方古老的修真者。他们一直都视我们为异端,只要我们大规模的行动,东方的修士就会出手。况且,即便是在西方,我们也有敌人,那就是教廷。即便我们有密党和魔党,我们有十三个氏族,都难以招架双方的打压。异能界真的很小很小,在异能界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世界,那才是真正的战斗场!”
林森几乎陷入了呆滞,他现在才知道,自己真是井底之蛙!
易天行长叹了一口气,说:“我现在是血族的头目,是血族唯一的帝王。那些亲王级别的人物,都跟你们异能者的双s级强者差不多,一共有十三个,分别是十三氏族的头领。”
血族十三氏族,哪一个不是强悍之极的存在?
布鲁赫族:一般认为brujah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确实,brujah成员体格基础是所有血族中最好的。不过brujah成员信仰观念的复杂程度也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从纳粹主义者到环境论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外人看来brujah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与事实也差不太远了。有一个笑话说,brujah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事实上brujah的不统一主要因为他们的成员人数。没有任何其他氏族有像brujah那么多的成员成为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可以这么说,每天晚上都有brujah成员背离密党的事情发生。那些依然留在密党中的brujah成员对长老和亲王来说也是些麻烦的家伙。尽管如此,brujah成员还被认为是重要的武士--因为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哪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gangrel也许是所有血族中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这些漂泊不定的独行者们不喜欢社会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生活。不过他们怎样在野外避开狼人的进攻还是个迷。也许他们有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别人的能力,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吸血鬼变成了狼或者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是gangrel。和brujah一样,gangrel成员通常是强大的战士。不过和brujah不同的是,gangrel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
gangrel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beast)。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当gangrel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像是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成员看起来更像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迈卡维族:即使是其它招人憎恶的家伙也非常害怕malkavian成员。他们被诅咒的血液污染了他们的神志。一个malkavian成员在被初拥(theembrace)后不久就会变得神经错乱。这些家伙神经错乱的症状可谓多种多样,从狂大症到妄想症到多重人格都是很普遍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症状从未出现过。malkavian通常被认为非常危险。由于他们常受突如其来的**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而且由于他们的疯狂使他们失去了对疼痛和最终死亡的恐惧,所以要制服他们也非常的困难。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被整个血族社会排斥。但实际上在癫狂的背后,malkavian成员往往有着过人的洞察力,甚至可以说是智慧。
诺菲勒族:由于他们丑陋扭曲的外貌,nosferatu必须远离人类社会在地下生活,而不能像其它的吸血鬼那样藏身于人类社会中。nosferatu在被初拥之后就一天天变得丑陋,其它的血族都排斥这些生活在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的家伙,认为他们是令人生厌的东西,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和他们来往。由于他们的丑陋和污名,他们在地面行动时尽量避免被人发现,这也使他们比任何别的生物都了解城市中暗巷和角落。再加上他们高超的潜行和偷听技术,城市里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能逃过nosferatu的耳目。而且由于共同的残疾和受到的蔑视,nosferatu的成员间极其的团结,这里不会有在其它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你如果得罪了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也就等于得罪了全部的nosferatu成员,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托瑞多族:toreador有很多的别名,包括“坠落者”,“艺术家”,“装腔作势者”,甚至“享乐主义者”。但是任何概括的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toreador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也许这个氏族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带审美感的热情。toreador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他们中间许多成员生前就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而其它更多成员则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toreador成员和ventrue成员一样喜欢待在上流社会。不过和领导密党的ventrue的成员不同,toreador成员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tremere是已知的氏族中历史最短的之一,它是在黑暗时代(darkages)早期成立的。tremere最初的成员是一群渴望永恒生命的人类魔法师,他们不知是受到什么力量的帮助,竟然通过炼金术,魔法和一个tzimisce长老的血得到了吸血的能力。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原来的法术不再有那么大的威力。但通过学习和奉献,他们掌握了一种新形式的魔法--thaumaturgy。这种魔法是借助血的力量完成的。由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方法,他们成为了其它吸血鬼氏族的敌人。不过,由于tremere成员在抵挡人类挑起的“超自然生物歼灭战争”(inquisition)中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严守潜藏戒律(themasquerade),tremere终于在密党中有了一席之地。在密党中,tremere用他们魔力证明了自己是强大的盟友--当然,也可能是危险的敌人。事实上,tremere为密党使用他们魔力的次数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次数差不太多。
梵卓族:文雅,贵族化的ventrue是密党的领导者。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渡过难关。即使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ventrue的成员担任。在古代,新的ventrue成员要在贵族,富商或者其它上流社会成员中挑选。到了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或者政治要人中选出。不管他们生前是干什么的,ventrue成员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且决定密党的方向。如果你问一个ventrue成员他们氏族所起的所用,那么他会回答说潜藏戒律全靠他们来维持执行,如果没有他们潜藏戒律就不会被执行,如果潜藏戒律不被执行那么血族将不复存在。虽然他们和toreador成员一样经常出现在上流社会,但他们对炫耀自己和闲谈不感兴趣。有些其它血族误认为他们傲慢而贪婪,但是对于ventrue成员自己来说,领导人的角色带来的负担远比荣誉要多。
252章、井底之蛙
血族,高傲的血族,优雅的血族,神秘的血族,易天行竟然是血族?
并且还是血族当中的帝王?
这尼玛的,那么他的实力,会恐怖到什么地步?
难道他刚刚是从美国瞬移过来的?恐怕到了他的那种实力,从美国到中国,横渡了太平洋,真的只是一个瞬移就完成的事情吧……
太强悍了,太剽悍了!
林森第一次发现,自己是那么的渺小,简直就是井底之蛙!
易天行随意的笑了笑,继续介绍道:“林森,其实十三氏族,并不都是那么的强大,刚刚那些氏族的确是很强大的,但是后面那些氏族,就弱了很多。甚至,有的氏族只有几个吸血鬼,因为在教廷的监控下,根本就不敢随意的发展后裔,即便是发展了后裔,那些后裔的实力也是很弱很弱的,根本上不了台面。就拿你们异能界来说吧,一些后裔,大约只有b级异能者的程度,你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掐死一个。当然了,强悍的氏族也有,一个氏族就可以灭了整个异能界。”
“只是,那种氏族,在教廷的打压下,不敢冒头,更别说是统一世界了。”
易天行说完,给林森介绍了剩下的几个氏族,弱了一线的氏族。但即便是那样的氏族,林森也不敢小视。
勒森魃族:lasombra家族优雅而具侵略性,认为自己是血族的极致。他们笃信权力神授与优胜劣败的法则,对没有力量的吸血鬼没什么耐性,却感到怜悯,因为那不是对方的错。勒森布拉家族是高贵亲切与全然鄙视的奇妙组合。从修道院大厅到王宫里的走廊,勒森布拉家族会主动寻求可得的权力,却对随之而来的头衔与荣耀不屑一顾。大部分的勒森布拉家族倾向于扮演幕后的黑手,而不愿自己走到幕前。
lasombra家族是暗与影的笃信者。许多血族认为沃恩图恩族和lasombra族互为对方的扭曲镜像。lasombra族拥有一切,却放弃了原有的地位。血族的混乱历史与魔宴同盟的成立让大多数族人不愿提起氏族的起源。现在lasombra族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了身为吸血鬼、被诅咒的命运。lasombra是优雅的坠落者,其中的成员对此也甚感满意。在他们身上,优雅与残忍并存,高贵与颓废同在。lasombra也是天生的领导者,而且他们相信自己比别的同类都要强的多。在原来的brujah族领导人背叛无主义者(anarchs)之后,lasombra开始领导魔党。几乎所有的魔党摄政者都出自lasombra。他们指导(有时是鞭打)着魔党,使之成为一个不会缓和的力量。lasombra成员认为自己有着对于初拥(theembrace),谋杀以及兽性爆发(frenzy)的权力及权威——很多lasombra成员成员会问,如果你想要做个吸血鬼,那么怕这些事干吗?此外,lasombra成员大都参加了某个系群(pack),并且靠这个提升自己的力量。lasombra和tzimisce不同,他们并不蔑视抵.制一切人类,只不过觉得由自己来控制那些家伙比较有趣。
茨密希族:不知何时开始,茨密希家族便出没于欧洲大陆,其踪迹甚至越过了易北河(elbe)。沿著奥德河(oder)与多瑙河(danube),穿过普利佩特沼泽(pripetmarshes),在喀尔巴阡山(carpathian)的陡峭崖壁里住著冷酷的茨密希族。他们有自己的地盘,对入侵者毫不留情。几千年来,茨密希族在无数的战斗淬链后变得极端残暴,即使在吸血鬼中,茨密希家族的残暴也是恶名昭彰。现在,茨密希家族离开故土,加入了魔宴同盟。他们引导同盟排拒所有的人性。茨密希族拥有重塑血肉的异能,可以藉由毁损对手躯体,塑造自己惊人的美貌。如果说lasombra是魔党的心脏,那么tzimisce就是魔党的灵魂。他们曾经是所有氏族中最强大的,但是在与tremere的斗争和无革命中,他们受到了重创。革命过后,tzimisce与lasombra一道成立了魔党。tzimisce可以通过异能改变自己的外貌,这使得他们周围的血族总是心神不定。“魔王”这个外号就是那些受到惊吓的血族给tzimisce起的。但事实上tzimisce是所有血族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其中的成员大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对于知识有着极强的渴望,年长的tzimisce成员可能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生物之一。tzimisce对于魔法就像对于科学一样的精通,不过,水平比不上tremere。tzimisce为了了解吸血鬼的本质,做了数不清的可怕试验,试验的对象包括了人和其他吸血鬼。
乔凡尼族:和其他氏族相比,giovanni也许贬多于褒,其族人大多是企业家或死灵法师。藉由玩弄世俗凡人的商品与经济,giovanni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和财富。成为吸血鬼后不久,giovanni的领导人便谋杀了主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建立此一氏族。
雷伏诺族:ravnos是旅行者和强盗,像风中稻草般散布整个欧洲大陆。每个国家都有ravnos的足迹,但他们的行踪飘忽不定,随兴而至。他们喜欢独处,宁愿以痕迹和记号与同伴联络。漂泊的ravnos族来自印度,是吉普赛??;罗马(gypsy;roma)的后代。他们以操惊人幻像的能力闻名。许多吸血鬼迫害雷伏诺族,就因为他们经常引起混乱。然而,雷伏诺族以更加轻蔑的态度回应,使得双方关系势如水火。
阿萨迈族:来自中东荒漠的assamite是血族中的杀手。assamite成员为给那些他们酬劳的雇主工作,而酬劳通常就是雇主的血液。在接受雇佣后,他们就开始追踪目标,直到把目标杀死,或者发现雇主欺骗了他,比如说雇主告诉他这目标是个第9代血族而实际上是第6代。如果受雇的assamite成员反被目标杀死,那么assamite氏族并不会找他复仇,以后也不会再接任何以他为目标的暗杀合同。由于他们特殊的背景,assamite的信仰是多种中东宗教和吸血鬼神话的混合体。他们认为吸血鬼到达天堂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尽可能的接近最初的吸血鬼(theone),就是努力降低自己与最初吸血鬼之间的辈分差距。这通过吸榨(diablerie)比自己年长的吸血鬼来实现。为了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assamite称他们氏族的创始者就曾经手刃过两个第2代吸血鬼。对于assamite来说,吸榨别的吸血鬼就好像是在食用圣餐。
希太族:followersofset通常也被称为setites。他们在吸血鬼社会中遭到的猜疑远多于其他氏族。这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他们相信自己起源于set,埃及的夜与黑暗之神。set原本叫做sutekh,是一个强大的吸血鬼,到达埃及后由于经常以可怕的形态在夜间出没而被人们当做夜与黑暗之神。后来sutekh改名为set,并且与另一个吸血鬼,埃及的司阴府之神osiris展开了斗争。最后的结果是set落败,追随者被杀死,他自己也被放逐。后来他又开始培养自己的势力,不断的吸引追随者,其中有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甚至闪族人。他的势力遍布西班牙山脉到黑海之间的区域。不过在公元33年set却突然消失,在消失之前他告诉追随者们自己终有一天会回到这个世界。而setites--set忠实的追随者们也在一直努力使set复苏,而方法就是使整个世界笼罩在很黑暗下。虽然setites认为set在世界上存在的时间比该隐还要长,但其他的氏族认为set其实是一个第3代吸血鬼,而他的突然消失则是为了避免在千年圣战(jyhad)中受创。不过无论如何,setites一直在努力把世界拉向黑暗以促使set复苏。他们使用毒品在内的种种手段诱使其他血族或人类坠落,事实上现代海地的一些黑社会以及中东的几个恐怖组织就在setites控制之下。
卡帕多西亚族:在血族的千年历史中,卡帕多西亚族一直以“死亡之族”著称。事实上,其他血族也经常因卡帕多西亚的阴森兴趣而避免与其接触。尽管卡帕多西亚族的神秘特质令人畏惧,但同时也为他们赢得了不少尊敬。在吸血鬼的社会里,卡帕多西亚族通常充当着顾问或亲王的角色。他们的洞察力与智慧广受推崇,对世俗权力缺乏兴趣则使他们获得信任。最近卡帕多西亚族吮拥了一群死灵法师,以作为研究之用。
无论是哪一个种族,对比异能界的战力来,都只强不弱!
前面的大氏族,都有单独消灭整个异能界的实力!
由此可见,异能界的实力是多么的弱,兄弟会的高层能够完全彻底的听命于易天行,不是没有原因的。
也可以看出,东方的修士界,西方的教廷,是多么强悍的存在!
林森真的是井底之蛙了。
253章、卖关子
林森敢发誓,他活了这么多年,经历的东西,也没有最近这几天刺激!
从一个小小的s级异能者,变成了双s级超级强者。从一个小头目,变成了东南亚商人俱乐部、美国兄弟会、洪门三个大组织的头领……
并且,经过了黄不息和易天行的介绍,他的眼界开阔了无数倍,那真不是一般的开阔!
在异能界之外,还有更加精彩也更加恐怖的世界,那才是一个真正男人应该去拼搏的世界!
林森不知道易天行为什么给他说这些,但是他总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很多东西,都是跟他有关的,要不然的话,易天行也不会说。
既然易天行说了,肯定就有他的深意。
那样的一个猛人,不会是平白无故的来找自己讲故事的吧?
“易先生,您到底想说什么?”
林森有些着急了,易天行一直都在卖关子,把他吸引的无以复加,却始终都没有什么正题,没有说多少关于他的事,这叫他的心里火烧火燎的……
易天行笑了笑,说:“你别急嘛,故事要慢慢解开才好玩,要不然的话,直接告诉你,很多东西你不知道,那也是没有意思的。”
说罢,易天行站了起来,微微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我们血族一直都受到教廷的打压,那些该死的教廷人士,本来应该跟我们和平相处的,都什么时代了,还那么古板,真是该死!”
林森没有说话,他根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易天行笑了笑,说:“在基督诞生前的三百年时,一位母亲生了十二个儿子。可她是那样的贫困潦倒,不知如何来养活这些儿子。她天天向上帝祈祷,请他施恩,让她所有的儿子能和那预言要降临人间的救世主在一起。当她生活越来越窘困时,她就把儿子一个个从身边打发出去找活路。老大叫彼得,他已出门走了一整天,走了很远的路,最后进入了一片大森林。他想找一条出去的路,却再也找不着,反而越迷越深。加之他非常饥饿,几乎都站不起来了,他实在太虚弱了,只得躺下来,并深信死神就在咫尺了。
突然从他身边冒出了个小男孩,浑身上下闪着光,像天使一样和善。孩子拍了拍手,彼得只得抬起头望着他。只听小孩问道:“你为什么这般绝望地坐在这里?”“唉!”彼得答道,“我正四处流浪,想找条活路,希望能见到那即将降临人间的救世主,那也是我最大的心愿。”孩子说:“那就跟我来吧!你的愿望会满足的。”
他拉着可怜的彼得的手,领着他穿过悬崖,来到一个山洞前。他们走进了山洞,里面全是金银水晶,一切都在闪闪发光。在洞的正中央有十二个摇蓝挨个儿排放着。小天使说:“躺到第一个摇篮里睡一会儿,我会摇你入睡的。”彼得照做了,天使边唱歌边轻轻晃动他着,最后摇他进入了梦乡。当他睡熟时,老二也被他的保护天使领来了,他也像哥哥一样被摇着进了梦乡;接着其他兄弟一个接着一个都来了,直到最后十二个兄弟都躺在金色的摇篮里睡着了。他们睡啊,睡啊,一直到三百年后的最后一个晚上,救世主降临了,那时他们醒了,最终和救世主在一起,成了人们所说的耶稣的十二门徒。”
“林森,你听过这些传说么?”
“没有。”林森蛋疼的紧,看来又是讲故事了。
易天行点了点头,说:“那就听好了,很多东西,不给你解释清楚,你是不会知道的。十二门徒中,第一个是雅各,西庇太的儿子,使徒约翰之兄,当时被称为大雅各。雅各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行传记载了他的殉道:希律王下手苦害教会中几个人,用刀杀了约翰的哥哥雅各。。根据优西比乌的教会史,革利免曾于其institution(的第七册中记载,雅各在殉道之前,喜乐盈溢,毫无畏惧。引他到审判台的人,因看到此景,深受感动而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两人一同被带去赴死的路上,那人要求雅各赦免他,雅各考虑了一下,回答说,平安归于您。并亲吻他,然后他们同时被斩首。第二个是约翰,根据约翰福音,约翰是主耶稣所爱的使徒,并在十字架下受托照顾耶稣母亲马利亚。在五旬节召会成立以后,约翰、彼得和主的肉身兄弟雅各布三人,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约翰所写的五卷书信,皆被列入新约正典里。历史告诉我们,约翰在多米田皇帝逼迫期间,被放逐到拔摩海岛,并在那里看见异象,写成启示录。根据爱任纽、革利免、耶柔米等教父的记载,使徒约翰从拔摩海岛释放出来后,仍继续在以弗所传扬福音,建造召会。约翰晚年满了爱心,带给弟兄们许多安慰。他年老不能走动时,便由人抬到聚会之处,每次讲到均提及:小子们哪!你们要彼此相爱!最后一次的讲道,也是这两句话,讲完之后,就在讲台上安然离世。
第三个是彼得,西门巴约纳,后被耶稣改名矶法——即彼得。主耶稣钉死复活之后,彼得曾带领门徒回去打渔,后在提比哩亚海边,遇见主向他显现。五旬节那天,彼得刚强为主作见证,开启了犹太人的门,后又受主启示,在哥尼流的家中,开启了外邦人的门。彼得与雅各布、约翰同为耶路撒冷的长老,为初期召会极具影响力的使徒。根据殉道者犹斯丁的记载,彼得在革老丢年间到达罗马,然而行传告诉我们,主后44年,51年,彼得都应在耶路撒冷。之后他到了安提阿,并在小亚细亚一带服事,甚至曾经转往巴比伦一带。
彼得晚年在罗马竭力广传福音,因他热切传道的影响,许多人离弃偶像,归向真神。据说彼得以罗马郊外的地下墓窟作为传道之所,避免引起罗马政府的注意。后来暴君尼罗大肆逼迫,并下手捉拿彼得。根据革利免与爱任纽的说法,保罗与彼得几乎同时在罗马殉道。据说彼得被处死前,曾对刑史作如此的要求:请把我倒过来钉在十字架上,我的主曾为我竖在十字架上,我不配像他一样受死。特土良是首位提到彼得钉十字架的教父,俄利根更进一步的提到,彼得乃是倒钉十架而死。
安得烈是彼得肉身的兄弟,也是十二使徒之一。当教会在耶路撒冷遭遇逼迫时,众门徒都分散到各处去,安得烈遂乘船出航,四处传扬福音。有些教会的传统认为安德烈是西古提的使徒,因此俄国教会视安德烈为护卫圣人。最终,安得烈回到了亚该亚省的帕特拉,在那里被钉死殉道。相传安得烈被钉的十字架为x形,从此此一形式的十字架就被称为圣安得烈十字架。根据耶柔米的记载,安得烈在上十字架前,对群众发表了一篇精彩的讲论,然后毫无惧色地殉道,使许多人相信耶稣是主。
据传腓力也和其它使徒一样,四处传道。据传他在小亚细亚的希拉波立,带领许多信奉蛇神的人信主,毁坏蛇神的偶像,遂触怒官员与以迷信牟利的祭司,而将他下狱,施以酷刑,最后被倒钉十字架而死。以弗所监督polycrates给罗马监督victor的信里,提到了使徒腓力和他的女儿:在亚西亚,发光的圣徒已经沉睡,但在主显现的末日会再复活。那时主要从天带着荣耀而来,再次聚集圣徒。十二使徒之一的腓力和他两位年老守童身的女儿,在希拉波立沉睡。腓力另一位活在灵中的女儿,则葬在以弗所。
巴多罗买,有些解经家认为巴多罗买可能就是拿但业,因为在十二使徒的名单中他常与腓力排列一起,又是腓力领他信主的。虽然圣经并未记载他的言行,但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海滨向七个门徒显现时,拿但业也在内。巴多罗买是亚兰文名字,而拿但业是希伯来文。教会传说他在犹太国外多处传道和行神迹,并将马太福音译成多国语言。印度有传说称当保罗在西亚传教时,使徒多马和巴多罗买开始向东方传教。前者在印度,巴多罗买则进而到了中国。巴多罗买最后在亚美尼亚被异教徒棍打、钉十字架、再用刀杀死。
多马又名低土马,人们称他为多疑的多马,因为他曾对主的复活非见不信。根据教会历史记载,在主复活后,多马与西面、德丢三人前往帕提亚传道。在使徒时代,帕提亚是一个疆域由里海至波斯湾的独立国家,后来的教会传统认为多马的行踪甚至超过帕提亚而远达印度,在那里传扬福音,建立教会,并至终于异乡殉道。目前在印度不但有一些以多马为名的教会,而且还可找到他不少遗迹。
雅各布的儿子犹大或称达太达太又名利拜乌或犹大,是亚勒腓的儿子。教会传统相信,达太曾多次乘船远行传道。教父耶柔米也曾提及达太曾到今日土耳其境内,因治愈国王押迦的重病,而将土耳其人民带领归主。至终因在波斯传福音,致使当局不满,遂遭钉十字架处决。
奋锐党的西门西门在跟随主之前是奋锐党党员,是一个个狂热的爱国分子,也是个严格谨守摩西律法的人。主要的传道区域在美索不达美亚。后来亦在波斯为异教徒所杀,有种说法是钉十字架而死,也有人说西门是被锯成两段而死。
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亚勒腓的儿子,可能身裁矮小或年纪比亚庇太的儿子雅各布为小,故被称为小雅各布。将福音传到埃及的即是这位雅各布。关于小雅各布的下落,遗传说他在基督徒受逼迫期间,被处锯刑,身首分离。另也有人说他曾到波斯传道,在当地殉道。因圣经上仅记载了他的名字,并未记载他的事迹,因此人将其称为未被歌颂的使徒,是许多寂寂无名的殉道者之一。
税吏马太马太又名利未,本是一个罗马政府的税吏,受犹太同胞恨恶和鄙视。后著有马太福音,向犹太同胞传扬福音。晚年曾到中东各地、走遍非洲埃塞俄比亚,建立教会,并在波斯殉道。
马提亚耶稣升天后,众使徒摇签选出马提亚,取代了犹大的使徒职分。马提亚原是七十门徒中的一位,相传他在耶路撒冷殉道,先被人丢掷石头,后斩首而死。
254章、男人的楷模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说这些吗?”易天行卖关子还卖出理由了,林森非常的郁闷,但又只能装出很感兴趣的样子来听着。那感觉,不是一般的难受啊!“不知道,还望告知。”林森的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面对这种牛叉的人物,适当的礼貌,是非常有必要的。哪怕他已经很烦躁了,都还必须装出很喜欢听的样子来。人类都是虚伪的,林森也不例外。在一定的时候虚伪一下,其实也是有必要的。你不虚伪的话,就难以在这个世界上立足,这就是现实,**裸的现实,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只能去接受。易天行反问道:“那你知道,耶稣这个派系的人,还有对手吗?耶稣手下有天使军团,那些天使,都是耶稣的人。但是在西方,他们并不是无敌的,我们血族是一个对手,还有一个很大很难缠的对手,你知道是谁吗?”林森犹豫了片刻,说:“这个我倒是知道的,应该是宙斯派系的人吧?按照现在的观点来看,耶稣其实也是强大的异能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支持,编造出来的神迹。而宙斯那伙人,是原来的西方统治者,后来被耶稣弄的很难看。”“聪明,就是那样!”易天行对林森竖了竖大拇指,聪明人就是好,一点就透了……“林森,那你知道宙斯的一些事情么?包括他的儿子们。”易天行的脸色变得很诡异,这尼玛的,难不成他藏着什么阴谋?这个林森倒是知道的,点点头说:“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第三任神王,是奥林匹斯山的统治者,克洛诺斯和瑞亚之子。宙斯,掌管天界,奥林匹斯的许多神祇和许多希腊英雄都是他和不同女人生下的子女。他以雷电(又称“霹雳”)为武器,维持着天地间的秩序,公牛和鹰是他的标志。他的兄弟波塞冬和哈迪斯(哈得斯)分别掌管海洋和冥界;女神赫拉是宙斯的最后一位妻子。宙斯作为天空之神,掌握风雨等各种天象,霹雳、闪电等是他用来向人类表示自己意志的手段。他掌握人间一切事务,与命运之神混同,但有时他自己也不得不听从命运支配。宙斯坐镇奥林匹斯山,拥有无上的权力和力量,他是正义的引导者,他对人类的统治公正不偏。他的劝告不易理解,他的决定不可改变,他的意愿是神圣的,正确无误的智慧的意愿。”顿了顿,林森见易天行不住的点头微笑,就继续说道:“宙斯的主要圣地在埃利斯的奥林匹亚,那里建有宙斯神庙,每4年举行一次盛大的祭祀性竞技会。现代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即起源于为纪念他而举行的体育竞技。宙斯同一些女神和凡间女子生过不少子女,他们或为天神,或为半人半神的英雄,因此宙斯又被称为天神和凡人之父。宙斯的形象经常出现于古希腊的史诗、悲剧等文学作品中。宙斯是克洛诺斯之子。克洛诺斯是时间的创造力和破坏力的结合体,他的父母是天神乌拉诺斯和地神盖亚,他的妻子是掌管岁月流逝的女神瑞亚。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每个孩子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她决心保护这个小生命。她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将石头一口吞下肚里。于是,宙斯躲过一劫,他被送到克洛诺斯的姐姐宁芙女神那里抚养。宙斯长大成人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决心救出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娶聪慧女神墨提斯为妻,听从妻子的计谋,引诱父亲克洛诺斯服下了催吐药,克洛诺斯服药后不断呕吐,把他腹中的子女们都吐了出来。他们是波塞冬、哈迪斯、赫斯提亚、德墨忒尔。为了酬谢他们的兄弟宙斯,他们同意把最具威力的武器雷电赠给他。宙斯对其父的政极为反感,他联络众兄弟对其父辈进行了一场战争。宙斯为了尽快取胜听取了兄弟普罗米修斯的建议,放出了囚禁在地下的独眼巨人和百臂巨灵,这六位地母之子有着非凡的力量,宙斯和他的兄弟们终于取得了胜利。他们的父亲和许多泰坦神被送进了地狱的最底层。伟大的胜利之后到了决定谁来作王,宙斯和他的兄弟们都互不相让,眼看他们之间又要开战,这时普罗米修斯提出用拈阄来决定。结果,宙斯做了天上的王,波塞冬做了海里的王,哈迪斯做了地狱的王。宙斯之父克洛诺斯推翻其父亲乌拉诺斯取得最高权力。后娶姐姐瑞亚为妻,并生下了数名子女。但因乌拉诺斯死前预言克洛诺斯必为其子所抢王位,于是一旦有婴孩出生,克洛诺斯就将他们吞入腹内。在失去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以后,瑞亚不忍下一个儿子宙斯被吞,于是拿了块石头假装成宙斯。真正的婴孩则在克里特岛产下。宙斯长大后,从父亲肚内救出兄弟姐妹,于是以前被吞下的赫斯提亚、德墨忒尔、赫拉、哈迪斯和波塞冬便再生了。虽然他们实应算作宙斯的哥哥和姐姐,但因为他们是被吞入后再被吐出的,可看作一种重生,于是尊宙斯为大哥。他们联合起来,一同对抗父亲与提坦族。战争进行了十年,几乎要毁掉宇宙,但始终分不出胜负。后来宙斯听从兄弟普罗米修斯的建议,前去拯救被囚的独眼巨人族和百臂巨人族。为了报答这份恩情,独眼巨人送给宙斯闪电火,给波塞顿三叉戟,而给哈迪斯隐形头盔;百臂巨人则在战场上奋勇作战。最后终于战胜了克洛诺斯。宙斯将那些战败的泰坦族囚禁在地下世界的监狱中。为了避免他们逃走,宙斯命令哈迪斯在监狱四周建造青铜门窗以及墙壁,再令百臂巨人负责看守。此时,大地之母盖亚生下了一个名为堤丰的怪物,对世界造成莫大威胁,并对抗众神。宙斯于是前去与之交战,以闪电火和雷霆打击他,火焰烧入堤丰的心脏,让它力气顿失。关于堤丰最后的结局,一说是他被压在埃特纳火山一带的地下。当他发怒时,会让火山流出岩浆。若干年后,因盖亚对宙斯把她泰坦族的儿子们囚禁一事怀恨在心,于是怂恿阿尔库俄纽斯巨人族大王反抗宙斯。但在海克力斯与众神阻挡之下,最后阿尔库俄纽斯失败了,并被打入地狱。由此时起,宙斯终于得以安然统治世界,他并将世界分给手足们。宙斯掌天界,波塞冬掌海界,哈迪斯则掌冥界。宙斯乃成为掌管宇宙的最高统治者,并和众兄弟姊妹一同居住于奥林帕斯山的宫殿中。”林森对宙斯这个人很是熟悉,他看过一些书,奇怪的是,一遍就记了下来。甚至是对宙斯和他的情人妻子们,林森都很是熟悉。“宙斯神殿是古希腊的宗教中心。神殿位于希腊雅典卫城东南面,依里索斯河畔一处广阔平地的正中央,为古希腊众神之神宙斯掌管的地区;目前这地方尽是一片黄澄澄的丘陵,但是在古希腊时期,四周环绕翠谷和清冽溪水,景境幽雅,不远处更有一座密林,绿意浓郁,林中小径两旁更是花木扶疏,争奇斗妍,美不胜收,更是当时的宗教中心。在古希腊时代,那地位于雅典城墙外,到了哈德连帝时代为了扩大雅典城规模,将城墙往外扩展,才把神殿纳入城内。他有很多妻子和情人,简直就是男人的楷模。第一位:聪慧女神墨提斯(metis),是宙斯的堂姐(或表姐),生雅典娜、宇宙宙斯??玉龙国主。第二位:正义女神忒弥斯(themis),是宙斯的姑妈(或姨妈),生时序三女神,即秩序女神、公平女神、和平女神。第三位:海洋女神欧律诺墨(eurynome)堂、表姐:生美惠三女神,即光辉女神、激励女神、欢乐女神。第四位:丰产、农林女神德墨忒尔(demeter)二姐:生珀尔塞福涅。第五位:记忆女神摩涅莫绪涅(mnemosyne)姑、姨妈:生九缪斯女神。第六位:暗夜女神勒托(leto)堂、表姐:生孪生姐弟阿尔忒弥斯与阿波罗。第七位:天后赫拉(hera),是宙斯的三姐,生战神阿瑞斯、火神赫淮斯托斯、青春女神赫柏和埃勒提亚。风雨女神-迈亚,生神使赫尔墨斯,忒拜公主塞墨涅,生酒神狄俄尼索斯阿尔戈斯公主达娜亚,生大英雄、提林斯王珀耳修斯,迈锡尼公主阿尔克墨涅,生大英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河神阿索波斯之女安提俄佩,生忒拜王安菲翁,河神阿索波斯之女埃吉娜,生沃诺斯王、冥界判官埃阿科斯。”腓尼基公主欧罗巴,生冥界判官拉达曼提斯与克里特王、冥界判官弥诺斯,以及小亚细亚吕喀亚国王、英雄萨尔佩冬(特洛伊战争中死于帕特洛克罗斯之手)[1]斯巴达王后勒达,生英雄波吕杜提斯、卡斯托尔与绝色美女海伦河神伊那科斯之女赫拉女祭司伊俄,生埃及王埃帕福斯吕基亚公主,生吕基亚王阿尔忒弥斯的仙女卡利斯托,生猎人阿卡斯(小熊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