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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盗帅二代     大唐盗帅txt下载     大唐盗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长乐公主(上)

    杜荷睁开了双眼,看着已经微亮的天色,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哈,坐了起来。

    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杜荷记起自己昨夜跟大唐的皇帝李世民聊得太过尽兴,直至近凌晨才觉天色已晚。

    于是,在李世民的邀请下,自己就在皇宫的客房里借宿了一宿。

    皇宫里的宫女就是专业,杜荷这才刚刚坐起身来,立刻有一个长的非常正点的宫女推开了房门,端着洗漱的用具走了进来。

    “皇上呢!”杜荷问了一声,用手指沾了沾类似于牙膏的药物,涂抹在牙齿上,然后以木质的牙刷熟练的刷着牙。

    “皇上早已上朝去了!”宫女的回答让杜荷有些汗颜。

    他每日大约五点早起练功,已经养成了固定的生物钟,但想不到李世民更早。

    “他有什么交待没!”杜荷接过宫女递来的湿毛巾敷在了脸上。

    “皇上说了让您自便,更吩咐我们要好生伺候!”

    杜荷点了点头,问起了自己的佩剑。

    在唐朝佩刀佩剑是一种时尚,即便是他父亲杜如晦这个文臣身上也会配着一把仪刀。这也是唐朝重武的一个表现,起源于渭水之盟。

    在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刚刚即位,(东)(突)厥颉利、突利二可汗率兵十余万人直逼长安。大军驻扎在城外渭水便桥之北,距长安城仅四十里,京师大震,长安戒严。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亲率高士廉、房玄龄等六骑至渭水边,隔渭水与颉利对话,指责颉利负约。

    当时大唐刚刚平定天下,实力还不足以与突厥对抗,李世民被迫向颉利、突利低头,送出了大唐国库里的金银签订了渭水之盟。

    这渭水之盟,其实是渭水之耻。

    李世民从那时起,加紧了备战,甚至亲自垂范练兵,每日命兵卒与皇宫中操练。不论文武,都可以佩戴刀剑。结果自然不言而喻,颉利被李靖杀的大败,让李宗道生擒活捉了来,被关在长安当了一个大将军。

    杜荷自放假后,外出身上都带着佩剑,入皇宫也是一样,只是在面见李世民的时候,兵器让李世民的护卫给缴了。

    “李大人已经差人将兵器送来了,就挂在厅外的墙上。”宫女恭敬的说着,将脸盆毛巾端了出去。

    杜荷找到了自己的佩剑,来到院里池边的柳树下练了起来。

    微风拂过,缀满嫩芽的柳枝,随风轻盈的起舞,万千条绿丝带,在飘逸中洒脱唱。

    杜荷剑入情景,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李白的《侠客行》,不由得高声吟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太玄经。”

    杜荷边吟边舞,手中的长剑,刹那间就刺出一片剑影,极寒气流在涌出剑身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梨花突然绽开,大开大合,杀意纵横。

    杜荷忍不住长啸了一声,啸声中满是畅快之意:李白这诗充满了一个侠客的豪迈气概,于铁血大旗门的“铁血十三式”意境暗合,双方相互印证,竟让他的剑术在意境上做了新的突破。

    杜荷突觉有人偷看,回望去,却见长乐公主一脸震撼的站在院内。

    长乐公主依旧一身白衣,除了一头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犹似天宫仙子。

    *************

    长乐公主最近心情烦闷,满脑子都是杜荷与李雪雁之事。

    她生于武德四年,在全部姊妹中排行第五,取名丽质。

    这是一个让人产生想象的名字。等到李家有女初长成,李世民不禁要为女儿的名字而洋洋得意了,因为公主果真人如其名,天生丽质,是位容色绝姝的美人。志文为此盛赞道:“公主资淑灵于宸极,禀明训于轩曜。……皎若夜月之照琼林,烂若晨霞之映珠浦。”意译过来便是:“公主就像一位仙女,将凡的灵气带到皇宫;禀承父母师长的训诫,修身立德。……高洁清丽,秀逸脱俗,犹若月光洒落在葱郁的树林之中;鲜妍明媚,光彩夺目,好似早晨的霞光照耀在珠江之上。”

    词采华美,着意为文,读来琅琅上口,将长乐公主的容貌描绘的淋漓尽致。

    唐太宗一生酷爱书法,他的子女也多写得一手好字。长乐公主更是以美闻名又雅擅丹青,也有词称赞“散玉轴于缥帙,悬镜惭明;耀银书于彩笺,春葩掩丽。”意思是“展开公主所作的画卷,悬挂的明镜就显得黯淡无光;展示公主所写的书法,就连春天的花朵也被掩去丽色。”

    如此人物,可谓尽得苍天怜爱,更得大唐皇帝、皇后的溺爱,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更难得的是长乐公主受到这般荣宠,可身上全无主公的那种娇蛮之气,就如长孙皇后一样,贤惠淑德,是那种标准的贤妻良母。

    也是因为她的如此性格,才造就了今日的局面。

    长乐公主贤惠淑德,所以对于当初李世民的赐婚并没有拒绝,心底也已将杜荷视为未婚丈夫,只因当时杜荷年纪不过十二,所以两人才没有急于成亲。

    面对着杜荷这位未婚丈夫,长乐公主暗地里观察了三年,对于杜荷有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只是这印象全都是坏的。想起自己的未婚丈夫是如此德行,最终还是忍不住闹腾了起来。

    婚约顺利解除了,长乐公主这一口气还没有松懈下来。

    杜荷变了,失魂症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能让大唐第一大儒孔颖达拜师的书法大家,变成了一个能够打赢小霸王罗通的高手,变成了一个成绩能上忧的“好学生”,变成了一个谈吐风趣,深得女人欢心的风流公子。就连他的父王也在不久前称赞他将会如杜如晦一样,成为大唐奠基磐石。

    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让长乐公主彻底的傻了。

    如今的杜荷不说是少女理想中的夫郎,但也属于长乐公主理想中的夫婿。

    有才华,能文能武,而且能为大唐王朝做出贡献,成为他父皇的得力助臂。

    面对全新的杜荷,长乐公主的心态渐渐的变了,那三年累积起来的怨念,那三年存在的深刻印象,渐渐成为了新的感情。这种累积多年的情感,一但爆出来就如黄河决堤,一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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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长乐公主(下)

    杜荷的改变让长乐公主对于杜荷非但不再排斥,反而会因杜荷和李雪雁的斗嘴嬉闹而暗自嫉妒,有股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那日更是如此,但听见杜荷与李雪雁打算两人一起上街,那股难以言喻的滋味复上心头,更是让她有股想哭的冲动。

    万万想不到,这哀怨之下,竟然引了体内蛰伏已久的气疾。病时的那种症状,长乐公主早已尝试过许多次了,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尤为厉害。

    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恐怖感觉,让长乐公主甚至起了一死了之之心。

    但就在这个时候,杜荷不断鼓励的声音传入她耳中。

    长乐公主虽旧疾复,难过若死,但神智依旧清醒,见杜荷为她强闯皇宫,又不住的关心鼓励。这些举动,这让她的心底涌现出了股求生的**,支持着她挺了过来。

    在太医署内,长乐公主听到了父皇李世民与杜荷在商讨着国家大事,她的心情竟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昨夜,本来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约好,三人一起用膳的,但李世民却意外的推迟了。

    细问之下,长乐公主才知道是因为杜荷来了。杜荷得到了李世民的重视,长乐公主心底有股难以言喻的喜悦,最后更是听说李世民竟留着杜荷在皇宫里住了下来。

    要知道,自李世民登基以来,他从未留过任何人留宿皇宫,杜荷可是第一个。

    今日一早,长乐公主罕见的没有晨读,而是在宫里游逛,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杜荷居住的庭院,无巧不巧,正好遇上杜荷高吟着《侠客行》在树下练剑。

    杜荷所练的“铁血十三式”大开大合,刚强豪迈,正欲《侠客行》的意境暗合。

    如雪的剑光,刚强的剑影,俊俏潇洒的人物,还有豪迈的诗篇,这在长乐公主眼中几乎成了一副完美的画卷。

    “公主?”杜荷意外的看着院外的长乐公主,想不到暗自偷窥的人竟然是她!

    长乐公主这时回过神来,想到自身处境,慌忙解释道:“我是来道谢了,没有别的意思。”

    “哦!”杜荷应了一声,摇头表示无妨,收剑回鞘,笑道:“你我相识一场,举手之劳而已。”

    一句“举手之劳”却让长乐公主感到有些失落,顿了顿,欲言又止,最后终道:“先前那诗是你作的?”

    “呃……”杜荷本想说不是,但他记得清楚,李白是唐玄宗时期的人,现在才是贞观初唐年间,李白还未出生,若说他作,细究下来反而不美,当下也点了点头,道了一声:“侠客行!”

    “侠客行!”长乐公主低念了一句,道:“好名字,但诗意更好!”她本身就受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影响,学识渊博《侠客行》中的意境,已经了然于胸。

    杜荷有些脸红,这诗仙作的诗,能不好嘛!

    长乐公主张了张嘴,却不知说些什么。

    杜荷走上前去,笑道:“若公主还未退婚一事儿感到尴尬,我看大可不必。你也知道,过往的事情我早已记不得了。所以,公主无需介怀,也无需在意,就当我们是重新认识的吧!”

    杜荷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别具魅力,让人有股如浴春风的感觉。

    长乐公主怔了怔,随即露也出了爽朗的笑容。她早有此心,但当初闹着悔婚的是她,她实在无言要求和好!

    杜荷的开怀大度,正好解开长乐公主心底死结,令她露出了真挚的笑容。

    “在书法上我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不知你可有时间!”长乐公主酷爱书法,杜体字是一种全新的字体,以气势风靡大唐,长乐公主也对杜体字情有独钟。只是,这种字体当世只有杜荷一人能写出各中神韵,也只有他才能完美的解答杜体字的任何疑问。

    对于美人的要求,杜荷向来都是有求必应,当即点头:“只要有我杜荷效劳的地方,我杜荷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杜荷请长乐公主入殿说话,吩咐宫女,准备纸笔,根据长乐公主的疑问亲自给她讲解杜体字的写法以及关键之处。

    “你这写法不对!”杜荷见长乐公主始终无法写出个中要领,伸手握着她执笔的小手,道:“我教你写!”

    长乐公主吓了一跳,但见杜荷一脸肃然也知他并非存心轻薄,忍着羞意,任他为之。

    “杜体字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浑圆一体,气势磅礴,注重字的充实美。”杜荷握着长乐公主的手,写了一个简体字的“永”字。

    他放开了手道:“简单的说就是字要肥,丰满,尤其是下笔的时候,手腕要用力。若练不熟练,可以先将要写的字放大来写,等到熟练了再来缩小。”

    “我刚才教你的这个‘永’字,看似简单,但却蕴涵着书法中至关重要的八法,练熟此八划后,即可延伸多样笔画,并各得其精神气度。”

    这些都是当初杜荷在后世时,他父亲教他写字时说的。此刻他现买现卖,一并交给了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看着杜荷握着她手写的这个“永”字,眼中露出了莫名的神采。

    “书法重练,想要练好这杜体字,还要看你是否能下苦功夫了!”

    杜荷解决了长乐公主在杜体字上的所有问题后,并未多留,而是告辞出宫。

    长乐公主有些不舍,但也找不到借口挽留,只能将他送到出内宫。

    回到住处,长乐公主禀退了所有宫女,来到书桌前,摊开了书桌上的卷轴,脑中浮现着竟是杜荷在柳树下练剑的情景,提笔全神贯注的画了起来。

    “长乐!”敲门声响起,温润的语音在外响起。

    但长乐公主似乎毫无所觉,只是认真的画着画。

    足音响起,一身着宫装的美艳少*妇来到了长乐公主的身后,即便如此长乐公主依旧毫无察觉。

    美艳少*妇见长乐公主如此全神贯注,也不打扰,只是在一旁看着。

    长乐公主多日未成作画,这刻心血来潮下画来竟然觉得流畅无比,很多时候似乎手中的笔有自己的意识,自己在行走一般,她所要做的不过就是扶著笔不让它倒下去便行了。

    长乐公主想起阎立本所说的一句话来:“作画的最高境界便如佛教所讲的禅定一般,是一种无为之作。起笔以后,心中便忘了画,就如禅定以后便忘了禅定前所想的事一般。这个时候,只是潜意识在引导手中的笔作画,往往能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有惊人之作。”

    长乐公主又惊又喜,更不去多想,只凭意识去画,待她的意识回到面前的宣纸上时,才现,那画已经完成了。

    惊异之余,忙凝神打量。

    只见画中朝阳初生,天边红霞似锦,但却朦朦胧胧的,看不太真切。近处一侠客在柳树下舞剑,剑寒九州,飘飘然犹若传说中的剑仙,潇洒,豪迈。

    这真的是我所画?是我的水平吗?

    长乐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画出来的,突然她脸色红如朱砂,显然现画中的人物竟如杜荷有七成的相似,确切的说她画的正是杜荷!

第三十三章 悲剧的长孙冲

    长乐公主面对着神来之笔,满腔的得意之情,但又觉得少了些什么:“对,题诗!《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太玄经。”

    她低声念了一遍,但却怎么也下不了笔,豪迈的画,豪迈的诗,应该配上豪迈的字,但她却没有下笔的自信。

    “若能有他亲笔提笔,那该多好!”长乐公主长叹了一声,但也知这不可能。不是杜荷小气,而是自己根本无颜让他题字。

    “这个‘他’是谁?”站在长乐公主身后的美艳少*妇终于出声了,脸上露出了丝丝诡异的笑容。

    “啊!”长乐公主惊得跳了起来,忙将画藏在身后,看清来人,顿时手足无措,怯怯的叫了一声:“母后!”

    来人正是母仪天下的贤后长孙皇后。

    “母后,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事先通知一声!”长乐公主目光闪烁,做贼心虚的将身子移了移,慌乱之下,竟以掩耳盗铃的方式将画藏起来。

    “别藏了,在藏画要皱了。母后在你画的时候就进来了,什么《侠客行》,什么那个他,母后可听得一清二楚。别怪母后没有通知,怪只怪你画的太入神,没有听见而已。”长孙皇后自若的淡笑着,一对凤目满是戏谑之意。

    长乐公主被看得无地自容,只恨不得找个地窖钻下去。

    “长乐,如实招来。那个他是谁?还有《侠客行》是谁所创?你性子如我一般,这种大气豪迈的诗句你是作不出来的。”

    “你不好意思说,母后也不强求。你今晨出去一探,回来后画出了此生力作,又身怀《侠客行》这足以留传千古的诗句,定是在宫里遇上了什么人,生了什么事情。母后要查,一定查的出来,只是那个时候,只怕会闹得人尽皆知了!”

    长孙皇后轻轻地缓缓地说着。

    不愧是大唐贤后,她没有用任何强迫的手法,只是理智的分析这一切,让长乐公主不得不对之屈服。

    “好了!母后,我说就是了!”长乐公主被逼无奈,跺了跺脚道:“是杜荷啦!”

    听了这个名字,长孙皇后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就是那个救了你一命的杜荷?”

    长孙皇后对杜荷印象不可谓不深,当初长乐公主闹腾起来的时候,她还特地的找来哥哥长孙无忌了解杜荷的为人,知道他的本性后,为了长乐的终身幸福,凭生第一次跟李世民对抗了起来。

    完全可以说杜荷在她的心底,印象是相当差的。

    即便传来杜荷创出杜体字,成为书法大家的时候,长孙皇后还为此惋惜,字写的再好,但人品差有什么用?

    直到不久前,杜荷闯宫救了长乐公主,这才让她对杜荷的印象改观。但她毕竟深居宫中,对于杜荷并不了解。

    她是过来人,看的出来长乐公主此刻就是一个怀春的少女,对杜荷已经产生了感情。

    错综复杂的关系,让长孙皇后感到有些头疼了。

    若有感情,当初何必闹得解除婚约,若无感情,长乐公主又怎会露出如此怀春的情绪。

    长乐公主明白长孙皇后的感受,当初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于是,她详细的将得了失魂症的杜荷重新介绍给了长孙皇后认识,这其中也包括了李世民对杜荷的器重以及今日生的一切。

    长孙皇后听得目瞪口呆,也想不到一个离奇的失魂症会让一个人有如此变化。

    “会不会这其中有什么缘故!”

    长乐公主认真的点着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一定是长孙冲。他小心眼的胡乱诋毁杜荷!”说起长孙冲,温柔贤惠的长乐公主竟有着一肚子的火气,脸色也不善了起来。

    “冲儿?”长孙皇后立刻扳起了脸,喝道:“那是你表哥,不许胡说!冲儿才思敏捷,可谓人中之龙,正是我大唐难得的栋梁之才。”

    长孙皇后对于自己的娘家还是很在意的,尤其是长孙冲。

    长孙冲乖巧机灵,长孙皇后对他的印象不是一般的好,自婚约解除后,多次都想撮合他与长乐公主的婚事。

    “母后,那只是你一人的看法。长孙冲确实是个小人,不信,你问父皇去。”长乐公主撅着嘴不满的说着。

    长孙皇后忙问缘由。

    长乐公主问她可知罗通?

    长孙皇后点头答道:“就是郯勇公罗士信的独子?记得他被人称作小霸王,好勇斗狠,当年将尉迟将军的儿子打了。你父皇心知尉迟将军好颜面,心眼小,担心他找罗通的麻烦就将罗通调入弘文馆,让他成为弘文馆的学生。他怎么了?”

    “罗通他看不惯长孙冲的行径,笑了他一句‘鼠辈’。结果,长孙冲气不过,招集了一般人去教训他,还动用大舅的权力调离了长安城的巡逻士卒。最后让父皇抓了个正着,为此父皇还特地将大舅找来训斥了一顿哩,说他教子无方!”长乐公主有些鄙夷的说道。

    “竟有此事?会不会是谣言?”长孙皇后一脸的震撼,在他眼底长孙冲是属于乖宝宝类型的人物,那想他竟会干出这等事来。

    “我前些天去找父皇,正巧父皇在训斥大舅。这一切都是父皇亲口告诉我的,这还有假?”

    长孙皇后长叹了口气,李世民将这事告诉了长乐公主,正是否决了自己打算将长乐嫁入长孙家的做法,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这孩子……”李世民如此决定了,长孙皇后也无能为力,更何况长乐公主的态度就摆在她的眼前。

    “哼!孩儿现在甚至怀疑长孙冲给我的消息都是假的,从头到尾都是他设下的骗局。他曾说杜荷一无是处,字写的像狗抓鸡爬,可是如今他却成了大唐著名的书法家,那一手书法连父皇都称赞不已,没有多年的功底,怎么可能写的出来。他还说杜荷作的诗连小孩也不如,但他作得《侠客行》连母后也说是可以流传千古的佳作。这样也是小孩的水平?他说杜荷文不成武不就,可杜荷文能作出《侠客行》,武能胜过小霸王罗通,这也叫文不成武不就!”长乐公主越说越气,说道最后竟然哭了起来。

    原来长乐公主很少出宫,对于杜荷的一切事情都是从长孙冲这里得来的。

    所以,当杜荷展现出了另一面的时候,长乐公主心底就开始对长孙冲产生了怀疑,最后到了厌恶。

    若不是长孙冲,她也不会对杜荷失望透顶,若不是长孙冲,她也不会大闹悔婚;若不是长孙冲,她现在依然会是杜荷的未婚妻;若不是长孙冲,她如今也不会如此的难受。

    一切都是长孙冲的错。

    女人的理性是不可理喻的,即便在贤惠的人也是如此。

    若长孙冲知道长乐公主真实的想法非气背过去不可,跟他比起来窦娥的冤情,那还叫冤吗?

    虽然长孙冲在向长乐公主汇报的时候,不免会添油加醋,但他绝对是将一个真真实实的杜荷告诉长乐公主的。

    事实的杜荷也确实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纨绔子弟,只是因杜长天的穿越使得一切都变了。

    长孙冲也因此成为最悲剧的人物,在长乐公主的心底更是成了一个讨厌至极的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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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马球盛行

    杜荷悠然自得的出了皇宫,却不知此时此刻朝堂上已经抄翻了天。

    李世民颁布的各种最佳奖项,让一个个文武大臣都红起了眼睛,上至宰相,下至谏官,一个个的眼中都泛起了寒光。

    无欲无求,这是屁话。

    入朝为官,所求者无非是报国扬名,手掌大权。

    若被李世民指认为年度最佳大臣,年度最佳将军,年度最佳谏官等,这无疑是对于他们这一年努力的肯定,名气、权势自然会接踵而来。

    满朝的文武大臣,无不大赞李世民英明,夸他是明君圣主。

    这称赞声未落,李世民又投下了一计重磅炸弹。

    就在这朝堂上,李世民将杜荷马球赛的设想说给了满朝文武听。

    果不其然,孔颖达这老头儿第一个就跳了出来,大叫:“玩物丧志!”若李世民说推广天下人学习孔孟之道,这老家伙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但这推广玩乐,这老头儿第一个就不同意了。

    以他那脑瓜子也就在文事上有些建树了,哪里知道体育的重要丝毫不逊于书本。

    这可是后世总结出的经验。

    跟孔老头儿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其中有位姓张的谏官甚至叫嚣着要将提议的佞臣拖出去斩,以儆效尤。

    李世民将脸一板,喝道:“这是朕想出来的主意,是不是连朕也要拉出去斩?”

    这一问吓得那谏官几乎瘫了,在大唐谁敢斩他李世民的脑袋。

    李世民被誉为明君,自然并非等闲。他早已料到,此事颁布,必然会惹得满朝议论,在今日朝会之前,他已经暗自拉拢了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绩等等大臣。

    当然若是杜荷的这提议于大唐王朝无利,即便李世民如何拉拢,对于大唐忠心耿耿的房玄龄、杜如晦、李绩这些人是不可能同意的。

    但正是因为杜荷的提议确确实实能够取得良好的功效,激百姓练习马术的兴趣,这才得到了他们一致的认同。

    他们面对朝中儒士披头盖面的进攻,很快给予了有力的反击。

    让朝堂成了一个菜市口,辩的不可开交。

    但因李世民的支持,加上房杜两位宰相以及长孙无忌这老狐狸的一并出力,支持推广马球赛举办球赛的意见占据上风。

    这时魏征也加入了进来,表示支持举办马球赛。

    至此,朝中最有印象力的几位大臣都以肯定的态度支持着李世民。

    最后程咬金这家伙似乎让群臣吵了不耐烦了,叫喝一声:“你们这些书生吵什么,不就是为了马球赛嘛,值得这样泼妇骂街!这玩意我最喜欢了,别争了,回头老程我立刻组建一支球队,这冠军,我老程拿了!若有不服了,尽管来找我老程单挑,骑马射箭比武比力气都行。”

    他这大大咧咧的一喝,竟意外的震住了所有的大臣。

    那一个个的大臣都对程咬金抛去了鄙夷的神色,一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猛将找他们这些文人单挑,这货也说得出口。

    程咬金却将这些鄙夷视为膜拜,一个人在那里洋洋自得。

    “好了!”李世民也开始打了圆场:“锻炼能够让人拥有强健的体魄,让人免于病痛。此事有利于我大唐百姓身心健康,朕意已决,无需多言。”

    马球从这一刻起被定为了大唐最重要的运动。

    为此李世民还设立了一个马球监,设马球祭酒和马球博士,用来处理球赛一切事情。

    当天夜里,在饭桌上,杜如晦捻须轻笑,双眼望着杜荷道:“那什么马球是你这混小子想出来的注意吧!”

    杜荷也没指望能瞒过史上这一个个智计过人的家伙,点头坦诚了下来。

    大哥杜构愕然道:“不是皇上自己的主意吗?”

    杜如晦自得的“哼”了一声,“为父追随皇上多年,以皇上的为人,这办法是想不出来的。皇上只不过是为二郎顶缸而已。”

    若李世民说此计由杜荷所出,那满朝文武必然会说杜荷年少无知,玩物丧志,即便李世民一意孤行,回头也会有一大票文士指责杜荷,说他是佞臣。

    杜荷虽不在乎世人怎么说,但让人指指点点总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李世民说办法自己出的,那些大儒就没有啥办法了。

    李世民听贤纳谏是公认的,你在朝堂上明说,他即便再气,也不会拿你怎么样。但若想在私下以舆论攻势,逼迫他就范,那也别怪他给你穿小鞋了。

    杜构道:“二弟也是,这马球玩玩就好,何必要让天下人都学这玩意!”杜构是那种老好人行的人物,大本事没有,但看家守业却是绰绰有余,也没看透这马球背后的深意。

    杜荷微微一笑,并未多做解释。多月相处下来,杜构对他这位小弟还是很照顾的,也没跟他争辩。

    杜如晦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多说。

    杜构是长子,自己多年打拼留下来的基业都将由他继承。所以杜构无需太过聪慧,能保住家业足以。太过聪慧,反而不美。杜荷次子,在继承上有些吃亏,想要成为人中龙凤,一切都需要他自己打拼,如此也必须要有过人之能。显然最近的杜荷,已经初露头角,而且还得到了李世民的认可。

    杜如晦虽仅有二子,但一个守家,一个创业,正好互补不足。

    二子日后都不足虑,杜如晦心中自然父怀大慰,此愿足矣。

    随着李世民将马球定位国家运动,并且颁布了各项比赛,指令,整个大唐都为之疯狂了起来。

    古人重名,试想一下,若球队获得大唐第一的称号,这是何等的荣耀。

    于是乎,大唐各道各州各郡各县都兴起了组建马球队的热潮。

    尤其是各大世家,他们一个个的抛出了橄榄枝,以高价四处聘请骑术高明的人,进行训练。这些人不用干活,且可以领高薪水,天天的骑马嬉戏,这等好事让一个个百姓都红起了眼睛。

    闲暇之余,他们也自主的展开了骑术的训练,有的更是聚在一起,胡乱的玩耍了起来。

    马球一下子红遍了整个大唐。

    尤其是杜荷创建的新式马球。

    以往的马球是一群人在很小的一块场地上争球,打门,根本无法展开激烈的比斗。

    而杜荷所创的马球却不一般,他将比赛场地扩大了数倍,正规的马球场必须长方形,而且长不得多于三百米少于二百七十米,宽不得多于二百米少于一百八十百米。

    球场上如足球一般,隔中分为左右场,球场上每队十一人,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以及门将。

    场上带球攻方可以进行对守方进行冲撞,守方能够正面阻挡,以冲撞迎击,但不许从侧面撞击。

    总的来说,比赛是相当野蛮血腥的。所以,正规赛的双方都必须佩带护具,就如橄榄球一样,马匹披甲,马上的球员也必须穿戴皮甲防护。

    大唐尚武,这种激烈的比斗,恰好如他们所喜。

    马球也在短短的时间风靡了起来。

    当然这最先风靡的地方毫无疑问的是长安。

    长安世家贵胄最多,短短的十天,就成立了近百支球队。

    其中最嚣张的就是程咬金这货,这货能生有八个儿子,个个都是程咬金的翻版。一支球队八个前锋,一个中锋,一个后卫,一个门将。比赛起来那是横冲直撞,只攻不守,可比中国的功夫足球,牛x到了极点。

    当然成绩也如国足一样。

    这天杜荷正在院里练武,罗通突然来府里找他,劈头就问:“青莲,不如我们两也组个马球队来玩玩!”

第三十五章 搞个球队玩玩

    罗通的提议让杜荷眼中一亮,这推广马球的幕后者正是自己。但对于自己创的马球,说实话心底也没有什么自信。

    毕竟,马球他接触的少,所有的比赛规则,注意事项都是源于足球、篮球。也不知运用起来是否合理,是否有不为人知的漏洞。

    杜荷性子随意,但只要插手某件事情,他就会认认真真,不愧余力的将他办到最好。

    马球的所有规则都是他一手包办,杜荷觉得自己有这义务让它更加的完善,让它更加的大众化,以达到公平、公证人人可玩,人人易上手的体育运动。

    这要想了解自己创的马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加入其中,身临其境去感受。

    “这提议不错!”杜荷立马回应了一句。

    罗通接话道:“马球我从小就爱,皇上颁布这全新的马球更是有趣。我研究过,这全新的马球比赛不再是一个人的游戏,而是注重配合,要有攻有守,如此才能战无不胜。就拿程家的勇士队来说吧,程处默、程处亮、程处弼等八人,他们一个个都得程老将军的真传,马术一流,球技也个个不凡,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但真正比斗起来那输得不堪入目。他们的后防线太差,一个个拿到球就想当勇士,怎么也不舍得传球,稍微脑子的球队就能够将他们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我认为,这全新的马球赛更注重团队合作。我认识一些人,组个球队是绰绰有余,但缺少向你这样的好手。我们组成一队,也许能拿个第一呢!”

    罗通说的头头是道,杜荷也不住的点头。

    看来他确确实实在这个上面花了一些功夫。

    这全新的马球是杜荷根据篮球、足球来设定的,最注重攻防战术以及团队配合,像程咬金那样舍弃中场后防的全攻阵容,不输才怪。

    “好!我加入!”杜荷确实没有打过马球,但是他会暗器,他的暗器功夫也许比不上楚留香,但百米之内不说百百中,九十九中也是有的。

    打马球不过就是多一根球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骑术,杜荷也不曾下过功夫苦练,但他会轻功,他身轻如燕,控制马匹,做高难度的动作,即便是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也未必比的上他。只要多下功夫,骑术也不是问题。

    杜荷跟着罗通来到了城外的封地。

    罗通父亲去世的早,但在当时罗士信是李世民当时最器重的猛将之一,一直随李世民南征北战。

    那时窦建德余部刘黑闼在河北起兵,李世民率军征讨。

    刘黑闼猛烈围攻河北南部军事重镇,李世民率军三次救援,都被刘黑闼所阻击,不能前进。李世民恐怕守将王君廓不能支撑,罗士信这时主动请缨,请求接替王君廓。

    于是,李世民命令王君廓率领部队突围而出,罗士信率领曲部杀向城下,奋勇攻击,以神勇突破包围进入城中。而这时竟天降大雪,李世民后续救兵为风雪所阻,无法进城,导致罗士信因寡不敌众被俘获,最后因不愿投降而被杀害。

    所以对于罗士信的死,李世民也有些内疚,对于罗家人也很是照顾,封给罗家的封底地在长安城外不远处的黄金地段。

    来到了马球场,一个标准的马球场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球场上已经有十六人在进行着训练,他们分为两队正在球场上相互争着球。

    他们没有设彼此的守门员,只是一群人为争球抢球而练。

    “这能练出什么?”杜荷问了一句。

    罗通道:“自然是球员的拼抢技术?”

    “扯淡!”杜荷也意识到第一个问题所在,他将队员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但似乎没有详细的讲解他们的用途。

    杜荷道:“前锋位于球队最前方,他们的任务就是进球。他们就如一把利刃,随时准备插入敌阵,撕裂敌阵的防线,从而攻破对方的大门。中锋位于前锋之后,后卫之前,他的任务既要辅佐前锋进球,也要辅佐后卫防守,尤为重要。所以有一句话得中场者,得天下。所以一个好的中锋,不但要具备进攻防守能力,还要拥有卓越的控球能力,极好的运球能力以及精妙的传球。后卫是球门前的柱石,主要任务自然是防守、抢截和阻止对方进攻,以及由守转攻时要组织进攻,传好第一传,至于守门员的任务就不用说了。所以,一个好的前锋,不需要防守,能进球就可。一个能传出好球的中锋,就是合格的中锋。至于后卫,没有进攻能力无关紧要,只要他们防守过硬,那就是好的后卫。你这种训练,完全是胡闹!”

    这一番话说的罗通是目瞪口呆,但却又是一脸的兴奋。

    罗通好勇斗狠,但并非有勇无谋,从他先前对全新马球的了解就可以看得出来。听杜荷如此一分析,立刻叫了起来道:“我明白了,前锋、中锋、后卫各有其职,各有任务。前锋主攻进球,所以训练因该以度、灵活、技巧等等撕裂敌人防线的技术为主,中锋需要一定的攻防技巧,但关键在于他能否传出好球,所以中锋应该着重训练传球,至于后卫,守门员也是如此。”

    杜荷会心一笑道:“各安其职,然后相互配合,练习自身能力之余,培养团队精神,这才是竞技的目的。”

    罗通听杜荷如此说来,眼中更是一亮,笑道:“想不到青莲对于马球的理解比我丰富的多。”

    杜荷翻了一个白眼,这马球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一手创办的,若是没有一些斤两哪行。

    “啪!”

    罗通双手一合,笑道:“就这么定了,从今天起青莲就是我们这支球队的队长,主管我们训练,以后我们就听你的了!”他压根就不给杜荷拒绝的机会,对着球场上的众人叫道:“停下,从今天起,我身旁的这位,就是我们大伙儿的队长了。他叫杜荷,杜青莲,大家一起来拜见队长。”

    杜荷怔了怔,唯有摇头苦笑。

    罗通很聪明,他压根不在意什么队长的职位。他创建球队的目的只为了玩,为了练习自己的技术。见杜荷对马球的了解远在他之上,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果断的让出了指挥权,与其让他自己胡乱指挥,不如让贤,令球队更加的强大。

    杜荷也思索着:既然要玩,那就痛痛快快的玩一玩,想着假期也没有什么事情。这打马球也能练习马术,日后有机会上战场也好有个踏实的功底。

    杜荷痛快的接下了队长的职位,然后根据所有成员的特点,合理的分配出了前锋、中锋和后卫以及守门员。

    罗通技术过硬,又有强烈的进攻**,当之无愧的前锋人选。

    杜荷万能,自然成了核心中场。

    其实杜荷还有当守门员的想法,以他的眼力和度,再快的球他也能够轻易的接下。

    那将是卡恩中的卡恩,而且是能够保证零丢球的那一种,属于无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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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约会

    即如杜荷想象中的一样,又稍稍有些偏差。

    骑术、球技比他想象中的更加难一些,但经过半月的训练,杜荷凭借一身特有的能力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各中技巧,尤其是骑术。

    毕竟他杜荷是个热血儿男,身在这种世界,若不亲临阵仗,冲锋陷阵,岂不辜负了老天对他的恩宠?

    这冲锋陷阵,自当离不开战马。故而对于骑术,杜荷格外的下功夫。

    他的骑术老师是罗通,罗通这小霸王之名也非浪得虚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像他爹罗士信一样,冲锋陷阵。罗士信十四岁就加入了齐郡通守张须陀的麾下,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将,那一年他独自冲入千人队中,杀的千人不敢与战。

    罗通就如罗士信一样,自幼苦练骑术枪法,年纪虽小,但已经拥有相当高的水准。

    但杜荷仅仅用了半月就吸纳了罗通所有的骑术技巧,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各种罗通教他的技巧以及高难度的动作,杜荷无不得心应手,甚至比罗通这位师傅更加的出色。

    看着在马背上上下翻腾的杜荷,罗通不岔叫道:“到底谁是徒弟,谁是师傅!”

    杜荷嬉笑着说道:“当然你是师傅我是徒弟,不过徒弟是天才,师傅却有点拙!”

    罗通为之气结,这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

    他自幼好武,因家境不错,六岁时,就开始骑小马驹嬉戏,得异人传授枪法骑术,练习近十余年,却不如杜荷半月,这之间的差距,让他不免有些嫉妒。

    这嫉妒是人的情绪之一,也并不是什么可怕的情绪,嫉妒心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关键在于人是否能够正视这种情绪,小人会因嫉妒而怀恨在心,但君子会因嫉妒而奋自强。

    罗通并非小人,所以嫉妒之余,也由衷的为杜荷赶到高兴,为了不落于人后,对自我的训练也更加刻苦了起来。

    至于球队的事情,杜荷也算是尽心尽力。

    他个人并没有做过教练的经验,但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根据所有球员场上的位子分给他们不同训练,前锋主攻,后卫主守,让他们能够在球场上各尽其职。

    这天,杜荷没有去球场训练,而是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任城王府。

    这是杜荷来到大唐的第一次约会,所以他打扮的格外光鲜。身穿白色底绣上花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腰间还挂着镶着宝石的宝剑,配合他那俊俏帅气的面容,尽显英伟气势。

    等了许久,一个窈窕的人影,飘飘走了出来。

    “等久了吧!”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鲜红衣裳,腰间系着根银色的丝带,饰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打扮,盘卷起来的长上挂着五件可爱头饰。配合李雪雁那调皮可爱的脸庞,开心爽然的笑容,显得格外迷人。

    不同于长乐公主那端庄的不可方物的美,李雪雁的美让人心旷神怡,让人有一股打心底想要跟她亲近,分享她快乐的感觉。

    杜荷爱美,这点他从不隐瞒,更加不会不好意思。

    那双眼睛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对方,薄薄的嘴唇微微翘了起来,赞叹道:“真漂亮!”

    作为古代人,李雪雁对于杜荷这种直言不讳的赞美,显得格外脸薄,羞的顿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但心底还是很开心的,暗想着:不枉自己花如此长的时间精心打扮。

    杜荷正容道:“漂亮的东西让人欣赏,让人称赞,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走吧!”

    李雪雁乐滋滋的点了点头,上了一匹较为矮小温顺的马驹,与杜荷并排而行。

    府里的护卫打算随行护卫,李雪雁赶忙拒接。这难得的相处机会,多了电灯泡,岂不大煞风景。

    杜荷也不愿让人搅了他的约会,笑道:“今日我来保护你们家小姐!”他凌空跳下了马背,身形瞬间移动丈余,然后回到了马背上。

    坐在马背上的他,手中多出了三把刀。

    没有人看见他是如何出手的,就好像那三把刀原先就在他手上一样。

    打算护卫的三名护卫还未反应过来,只是怔怔的看着杜荷手上的刀,那是他们的兵器,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到了杜荷的手上。

    他们看的见杜荷的身影,但看不见杜荷的手。

    作为一个天下第一的大盗,这偷东西的本事杜荷也可谓是天下无双。

    “怎么样?我有资格保护你们家的小姐了吗?”杜荷温和的笑着,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他将三把刀甩了出去。

    三把刀没有任何的偏差,如长了眼睛一样的回到了他们的刀鞘里。

    三人互望了一眼,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相互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李雪雁惊愕的瞪着双眼佩服道:“好厉害,怎么做到的?”

    杜荷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微笑的说道,“秘密!”

    “不说就算!”李雪雁赌气似的抽响了马鞭。

    杜荷大笑的跟了上去。

    “去哪?”

    李雪雁将头一撇,一副我很生气,不理会你的模样。

    杜荷却笑道:“听说风乐坊最近来了一个戏班,演的相当不错……”他自言自语的说着,眼睛瞄向了李雪雁。果然见李雪雁的那耳朵竖的高高的。

    李雪雁擅琴好音乐喜欢看散乐,这是杜荷前些天打听到的消息。

    这次约会,作为男人,杜荷早已有了万全的备案。

    “只是时间快到了,在不赶快就来不及了!”杜荷轻轻的说着,但特地减慢了马术。

    “好了!我不气了,快走吧!”李雪雁只能妥协。

    散乐在后世其实跟杂技差不多,包含了武术、幻术、滑稽表演、歌舞戏、参军戏等民间表演艺术。

    对这方面杜荷没啥兴趣,但李雪雁却看的津津有味,直到演完后依旧一副意犹未尽,郁郁不乐的模样。

    直到杜荷承诺下次在带她来看,这才让她喜笑颜开。

    两人随后又开始了逛街之旅,作为王侯女,李雪雁这还是第一次逛街,一切都显得兴趣十足,这里逛逛,那里看看。

    杜荷也不厌其烦的充当她的向导。

    两人来到西市,走进了一家饰品店。

    李雪雁在店里认真的找寻了起来,口中问道:“你说送我爹爹什么好!”

    “孝心最好!”杜荷随口回答:“你爹还缺这些?”

    “我知道!”李雪雁对于这个答案有些不满意:“我说的是实物!”

    “这我不知道!”杜荷在饰品架上现了一支碧玉色的朱钗,眼中一亮,拿在手上,笑道:“但我知道这个一定适合你!”

    正在这时一身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伸手竟然欲夺杜荷手中的朱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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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火爆女

    杜荷有些莫名其妙,但亦不得不认真对付。只因对方来抢的手法,竟是高明的擒拿术,而且对方出手相当快捷,功夫也是不差。

    但杜荷是何等人物,手中的东西有岂容他人抢去?手腕一翻,将朱钗夹在手心,以手背挡住了对方的来击。

    对方一击不中,又来一击。但见对方五指并拢,做鹰爪状,啄击杜荷手肘麻筋,只要麻筋受击,手中的朱钗自然脱手。

    杜荷手腕翻转,后先至,先一步点在了对方的麻筋上,内劲吐出,对方惊呼了一声,连退开来。

    他们两人之间的比斗,只在转瞬间生。

    杜荷甚至还未看清楚对方的模样,是男是女。直到那一声惊呼传来,杜荷才知道先前跟自己比试的竟然是一女子。

    而且还是一个相当漂亮,容貌不属于李雪雁的少女,可人儿。

    杜荷的目光停留在她的俏脸上,眼中也露出了赞叹的神色: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配以云状的髻,缀着明珠的武士服,脚踏着小蛮靴,腰间还挂着一把月牙弯刀,给人一种英姿飒爽,女中英雌的感觉。

    少女见他目不转睛看着自己,露出不悦之色。

    “是你……”李雪雁看清来人突地惊呼了一声,随即很不客气的说道:“你来干什么?”

    黄衣少女一震,往李雪雁看去。

    李雪雁正冷冷打量他,神态颇不客气。

    黄衣少女微微一笑,也很不客气的回应道:“这里不是你李大小姐的家,我李薇灵为什么来不得?”

    她们就如生死大敌一般,相互冷哼了一声。

    那自称李薇灵的少女用那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杜荷,客气道:“这位公子,这朱钗我很喜欢!不知能否割爱,让给在下!”

    杜荷让她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心儿一阵狂跳。这丫头大胆豪放,跟长乐公主、李雪雁比起来有一种独特的滋味。

    “不行!”杜荷还未回答,李雪雁已经叫了起来,两眼怒视着李薇灵。

    李薇灵秀目抖了抖,不屑道:“又不是你的,你凭什么拒绝!”

    “我们是一起的,这朱钗是他打算买给我,送给我的!”李雪雁洋洋得意的说着,那表情活脱脱的像只骄傲的孔雀!

    李薇灵瞪大了眼睛,不可置疑的看着杜荷。

    杜荷虽有些觉得不好意思,但正如李雪雁所言,这朱钗通体碧玉,尾部雕这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非常的漂亮。便是身为男子的杜荷都眼前一亮,故而有心买来送给李雪雁。

    “确实如此!”杜荷点头确定,“姑娘,真的抱歉!你若当真喜欢,就让店家重新定做吧!”

    李薇灵气急,却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望着店家。

    店掌柜摇了摇头,也是一脸的无奈道:“制造这饰品的大师在月前去世,这碧玉凤钗是他毕生的杰作,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件了。”

    听了这话的李雪雁竟然咯咯的笑了出来,从杜荷手中拿过碧玉凤钗,得意的在手中摆弄着,炫耀似的把玩着,口中嘀咕道:“这碧玉凤钗真漂亮,应该怎么戴好呢?”

    杜荷额头上露出了一条黑线,钗还分好几种戴法,也不知李雪雁跟着叫李薇灵的有何冤仇,如此挑衅于她。

    李薇灵气得火冒三丈,叫喝道:“李雪雁你休要猖狂,这碧玉凤钗本是我先看中的,只是没带银钱而已。今日这碧玉凤钗姑奶奶我是要定了!”

    她出手如电,再次伸手抢夺。

    杜荷瞬间插入两人中间,伸手挡下了李薇灵的这一招。

    “一个朱钗而已,何必如此?”杜荷好言相劝,并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跟一个长的如此漂亮的美人儿动手。

    李薇灵本就有着火爆的性子,受到宿敌李雪雁的如此挑衅,哪里还忍耐的住,更不会听劝了。她双手齐出,更不答话,呼的两掌便击了过来。

    她以知杜荷厉害,这一出手就是自己最厉害的绝技。

    杜荷眼中一亮,这叫竟李薇灵的少女竟使出了一套高深莫测的掌法来。杜荷武艺不如前世,但眼光犹在,愕然现李薇灵的这套掌法论精妙竟然不亚于大旗门的绝技大旗风云掌。

    只是李薇灵火候根基尚浅,无法挥这套掌法的精髓。

    杜荷见猎心喜,以大旗风云掌对攻了过去,他想看对方掌法,掌下留有五分力道,占据上风之余,也在迫她使出杀招。

    李薇灵见使出看家门领久战不胜,心中焦虑,将心一横,拔出了腰间的弯刀,刷的一声,竟直刺杜荷心口而来,这一招又快又狠,竟欲置杜荷与死地!

    杜荷心中恼怒,想不到这丫头年纪轻轻,心肠如此歹毒,伸手握住她的手腕,以空手夺白刃的功夫将她的刀夺了过来。

    他恼对方手段狠辣,也下了重手,直将李薇灵的右手手腕给折了。

    李薇灵痛叫了一声,红着眼眶,却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

    杜荷见此模样也有些心软,松开了手。

    李薇灵怒瞪了杜荷一眼,似乎要将他的模样记在心里,狠狠的离去了。

    “你伤者她了!”李雪雁突地低呼了起来,神色竟有些惶恐。

    “怎么了?”杜荷讶然的问了一句,随即想起她们似乎认识,而且有仇,忙问道:“她是谁,如此狠辣!”

    李雪雁答非所问,竟意外的一脸自责,囔囔道:“都是我不好,累你闯祸了!”

    杜荷更是好奇,推了推她,让她冷静下来,再次讯问那李薇灵的身份。

    “她是卫国公李靖将军最小的孙女,也是红拂女最溺爱的小孙女!”李雪雁说出了那少女的身份。

    红拂女!

    杜荷露恍然大悟,难怪李薇灵小小年纪,竟身怀如此高明的掌法。

    红拂女与李靖、虬髯客合称“风尘三侠”,其中红拂女与虬髯客都是身怀绝技的游侠,尤其是虬髯客更是一等一的高手。

    李薇灵身怀绝技,不足为奇。

    见杜荷并没有任何表情,李雪雁继续说道:“那红拂女年岁虽高,但脾气如年轻时一般。她这人极其护短,对李薇灵过分的溺爱。偏偏她功夫极高,我爹曾说上阵杀敌,她比不上翼公秦琼、吴公尉迟敬德,但单打独斗,他们未必会是红拂女的对手。她若找上门来,可如何是好!”

    李雪雁都急出了汗来,抓着杜荷的手叫道:“老公,不如我们上门请罪?”

    这一声老公叫的杜荷骨头的酥了,微笑着勾了勾李雪雁的鼻子,自信满满的道:“无妨,便是那红拂女亲临,老公我也丝毫不惧!”

    由于内功大进,杜荷的轻功已经有了一定的火候,或许那红拂女当真如传言一般了得,但也未必奈何的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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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军神之孙

    因李薇灵一事,杜荷与李雪雁也失去了继续游玩的心情。见日以当空,杜荷提议去酒楼吃饭,小酌两杯,转换一下心情。

    李雪雁以杜荷为主,也未拒绝。

    来到附近的一家酒楼,杜荷出手阔绰,衣着华丽,一看就知非富即贵。

    店小二奔走趋奉,服侍殷勤,请他们上三楼。

    三楼属于贵宾楼,只有寥寥数人。

    也许是冤家路窄,杜荷刚一上三楼就看见了李薇灵这火爆的丫头。她与一个英伟的青年同桌,关系相当的亲昵。

    两人目光对上,那漂亮的大眼睛露出了强烈的愤慨,尤其是注意到李雪雁头上的碧玉凤钗和杜荷腰间那本属于她的弯刀时,更是露出了愤恨的神色。

    也许是忌惮李薇灵家里的那红拂女,李雪雁意外的没有跟她针锋相对,甚至还有心避让。

    李雪雁的性子本也好强,若非担心杜荷,怎样也不会向李薇灵低头,更加别说是避让了。

    杜荷明白李雪雁的心意,但依然坦然自若的坐了下来。

    杜荷性子随和,但从不怕事,更加不惧麻烦,管她红拂女不红拂女的,杜荷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杜康,与李雪雁互聊了起来。

    足音响起,李薇灵身旁的那英伟少年走了过来。

    “在下李翼李业诩,见过二位,舍妹无礼,我代她向二位赔罪了。”英伟少年李业诩从容的作揖,说话不卑不亢之余,也露出了一些无奈。

    “无妨!”伸手不打笑脸人,杜荷摇头微笑道:“舍妹也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麻烦,只是手段过于歹毒。若非遇上我,他人一时不查,必死无疑!”

    杜荷这必死无疑说得相当的重,这不是他危言耸听,而是李薇灵那一招让他有些心有余悸:那一招手法阴狠歹毒,刁钻狠辣,一击必杀,中者必死无疑。那似乎不是正统的武技,而是独门的杀人招式。

    说着他还横了李薇灵一眼,意外的现听了他这话的李薇灵除了一脸的气恼,眼中还有着一丝的庆幸后怕。

    杜荷如此厉声警告,李业诩也未现怒色,只是低叹了口气,道:“那是我祖母的绝技,只是舍妹性子骄躁,怒极之下,用了出来,绝非她本人阴毒。但错以铸就,我也不会偏袒,此事我会如实禀告祖父,让他处置的。”

    红拂女当年是杨素府中的舞女,杨素是当时朝中最有影响力的权臣,凭着南征北讨,战无不胜,而功高震主,深受文帝猜忌。

    杨素本身亦非易与之辈,手下能人辈出,尤其是在暗处隐藏着一支实力极为强悍的杀手部队,用来排除异己。红拂女名为舞女,实则是训练有术的杀手,而且是其中翘楚,极精刺杀之术。

    红拂女溺爱李薇灵,怕她遇上意外,传授了她一招置敌于死地的杀招,叮嘱她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许使用。

    在饰品店中,李薇灵气急之下,竟用了出来。事后李薇灵也是一阵后怕,到也非杜荷想的那样阴狠毒辣。

    这个中缘由,杜荷自然不知,不过李业诩的话到让杜荷好感大生,并不是因为他处事公正,而是因为他一举一动都充斥着军人的风范,言语严谨,说话刚强有力,让人信服。

    军人可谓男儿中的表率,杜荷也有些向往,这李业诩无愧是大唐军神李靖之孙。

    杜荷站了起来,笑道:“既然李兄如此说了,此事就告一段落吧!在下杜荷……这是令妹的弯刀,劳烦代为转还。”

    “莫非是创杜体字的青莲先生?”李业诩显然听过杜荷的大名,低呼出声来。

    杜荷摆手笑道:“虚名而已,这先生二字可把我叫老了!”

    杜荷这一承认身份,四邻的宾客竟同时走了过来,向杜荷问好,然后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句“青莲先生!”

    在大唐也有追星族,只是他们追捧的不是演戏唱歌的戏子,而是学问好的大儒以及字写得好的书法名家。

    杜荷书法名家的大名早已落实,故而这一表露身份,立刻有人上来问好。

    杜荷只能一一回礼,说了些客套话,这才让他们满意离去。

    “不就是字写的好点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李薇灵有些受不了杜荷如此受人尊敬,阴阳怪气的说着。

    李业诩再度报以歉意的苦笑,有一个如此的妹妹,也不得不说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杜荷摇了摇头报以同情的微笑,不理会李薇灵的挑衅。

    到是李雪雁忍不住回应道:“确实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文能得书法名家的称号,武嘛,能够轻易的将不自量的小丫头打的落花流水就是了。”

    她本就与李薇灵不和,两人势同水火。本来还因不想惹到那传说中的红拂女,有心忍让,但听她说杜荷没啥了不起,却也怎么样也忍不住了。

    因为在她的心底,杜荷可是一个了不得的存在。

    “你说什么?”李薇灵脸上挂不住“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死盯着李雪雁,粉脸崩的紧紧的。

    李雪雁做了一个怪脸道:“没什么,只是实话实说而已!”眼睛不甘示弱的回瞪了过去。

    吱吱!

    两人的眼神相互碰撞在了一起,杜荷、李业诩两人似乎听到了电流碰撞的声音。

    “不如我们到一旁去聊?”杜荷低声提议!

    李业诩看了二女一眼,点了点头,心有余悸,表示同意。

    杜荷拿酒,李业诩端菜,两人找了个偏僻的位子,低声聊了起来。

    杜荷对于古代军事非常的痴迷,从小就喜欢看《三国演义》、《说岳》、《隋唐》等战争小说,酷爱历史的兴趣也是由此而起。

    对于李业诩的祖父李靖,不可谓不熟悉。

    自古以来,兵家正统孙吴韩白,卫霍李岳。李靖用兵放眼整个中国历史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作为他的孙子,在这方面应该不弱。

    杜荷有意将话题引向军事上。

    李业诩是一个军人,跟他谈风月那是对牛弹琴,跟他说文事那如叫猪减肥。杜荷跟他说军事,这也对了李业诩的胃口。

    两人谈古论今,点评历史战役,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李业诩为人谨慎,饱读兵书,一言一行,莫不是稳重求胜,让杜荷受益匪浅。

    杜荷想法大胆异想天开,但却又妙在其中,也让李业诩万分叹服。

    也不知过了许久,杜荷突然感到一股寒意,如此同时,李业诩也打了一个寒颤。

    两人不约而同的向后望去,不知何时,二女已经结束了她们的瞪眼比赛,正站在他们的身后,用吃人的目光看着他们。

    杜荷、李业诩再度互望了一眼,彼此眼神交流,汇成了一句话:

    “兄弟,各自珍重!”

    ps:由于明天开始三更,更新时间也略作修改。凌晨o点左右一更,上午11点左右一更,晚上6点左右一更。

    今晚凌晨起,开始冲榜,若能挨到o点睡的,支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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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马蹄铁

    杜荷费了好大的劲才安抚下李雪雁,随即问道:“你跟那疯丫头有仇?”

    “生死大仇!”李雪雁点着头,咬牙切齿一脸肯定的说着。

    杜荷怔了怔,忙问是什么样的生死大仇!

    “那臭丫头曾也是弘文馆的学生,自小与我不和,处处同我作对。有一次,她在树上掏鸟蛋,竟将鸟蛋砸在我的脑袋上,滑溜溜的难过极了。我气不过,将梯子推倒,丢到了湖里去,让她在树上哭了一个时辰。”

    杜荷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继续听着。

    “在不久以后,一天我在学堂的课桌子上多了一个盒子,不知是谁放的。我好奇的打了开来,谁知……”说道这里的李雪雁竟意外的打了一个寒颤,张了张嘴,终于说道:“盒子里面竟然装满了癫蛤蟆……那东西,黏糊糊的,身上满是疙瘩恶心死了。它们乱爬乱跳,有些更是跳到我身上来。这当然是李薇灵那臭丫头干的,她为了报仇,知道我怕这恶心的东西,亲自下田抓的。不过此事引起了先生的震怒,将那臭丫头赶出了学堂。”

    “你说,如此大仇,怎能给她好脸色!”李雪雁愤愤然的舞起了拳头。

    “呃……”杜荷无语而对,这就是生死大仇?确实有够大的,女人,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

    两人的约会并没有因李薇灵突然出现而扫了兴致,杜荷将李雪雁带到了长安有名的小吃街。

    这里是平民百姓活动的地方,没有什么豪华的酒楼,有的只是路各式各样的小吃,什么灌汤包子,卤汁凉粉、锅贴等等。

    起初李雪雁还觉得,这里的东西不干净不卫生,不敢入口,但吃了一个锅贴鱼后,两个眼睛就反射出异样的神采,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了。

    先前在酒楼里,李雪雁光顾着与李薇灵斗气,忘记了用餐,此刻正好可以敞开胃来吃。

    杜荷笑道:“山珍海味,千篇一律,但说真正有滋味的食物,还是非这种特色小吃不可。”

    李雪雁原先不觉得,但此刻却忙不迭了点着头道:“恩,逆烁德莫蹉(你说的没错)!”她嘴巴里不顾形象的塞满了食物,话也说不清楚了。

    吃饱喝足,杜荷又带李雪雁游览了孔庙,带她到东市买了给李道宗的礼物,这才尽兴而归,来大唐的初次约会,也算是圆满结束。

    送李雪雁回到任城王府后,见时间还早,杜荷快马来到了罗家封地。

    却意外的见罗通正一脸深情款款的看着自己的爱马,眼中竟是不舍的意思,手中的刷子温柔的给它刷着毛。

    杜荷冷不丁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尴尬的道:“明达(罗通字),难道你好这口?”

    罗通奇怪的看了杜荷,见他眼神有些别有深意,幡然醒悟,怒骂道:“你小子才好这口!练习的太厉害,马蹄受损,不能跑了。这马跟随了我近十年,有些不忍而已!”说着他一拍马臀,拿着那匹马的后蹄给杜荷看。

    原来是因为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马蹄外边的那一层**角质脱落了。

    杜荷蓦然巨震,低喝道:“马掌,马蹄铁……怎么没有马蹄铁?”

    “什么是马蹄铁?”很迷茫的罗通,压根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杜荷恍然意识道问题的所在,在这文化鼎盛的唐朝,居然没有马蹄铁。

    心念电转,杜荷脸色严肃了起来。

    推广打马球的目的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全民练习骑术,让大唐百姓人人精于骑术,以便大唐能够组建一支纵横天下的骑兵军团。

    杜荷这想法无疑是好的,但第一个问题却显露了出来。

    大唐是富庶的,百姓家家户户几乎都有马匹。只是他们的马主要用来耕种,属于那种矮小马。空闲时,用来练习骑术,练习马球确实可以提高他们的骑术。

    但由于没有马蹄铁,他们如此做来等于是在伤害马匹,现在或许没有察觉,可一但问题出现,他们必然会因为心痛马匹而放弃训练。

    如此,杜荷的规划亦将前功尽弃。

    “好险!”杜荷暗自捏了一把冷汗,叫道:“多谢了,明达,你可救了我一命啊!”

    罗通好骑术,日夜训练,才使得马匹受损,现在是农耕时节,寻常百姓没有很多时间精力花在马球上,所以即便他们有心练习时间也不长,这短短时间里不足以让他们马匹受损,事情还有的救,他急忙赶往皇宫。

    杜荷身怀李世民给的高级令牌,在宫里可畅通无阻,不一刻就在甘露殿找到了李世民。

    天色暗淡了下来,李世民却还在书桌上批阅奏章,一脸的满足,略带一些疲惫。

    未等杜荷上前问好,李世民就爆出了一阵洪钟般的大笑:“多亏了贤侄的提议,你看朕现在几乎都要忙不过来了。每个大臣为了那最佳大臣的封号,一个个的卯足了劲为我大唐出谋献策。短短半月,朕以三次下令修改不足的唐律,让我大唐的律法,国策更加的完善。”

    李世民虽然有些疲惫,但笑容却异常的充实。

    对于他来说,没有比能够让大唐富强更加高兴的事情了。

    “劳逸结合,李叔叔还望多多注意身体。您是我大唐王朝的擎天玉柱,可不能倒啊!”杜荷半开玩笑的说着。

    李世民却道:“无妨,朕年轻力壮,前几天还亲自射了一只大熊。对了……还留有一只熊掌,回头朕让人给你送去。”

    顿了一顿,李世民又道:“你小子若非有事,绝不会那么好心来找朕聊天的,快快说来,朕忙着呢!”

    杜荷肃然的将问题反映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脸色也严肃了起来,他最善用骑,曾经也是一员冲锋陷阵的悍将,对于此事并不陌生。

    “这事怪不得你,朕也没有顾虑到,关键在于应该如何解决!”李世民还是相当明白事理的,并未因此加罪。

    “针对此事,小侄有了一个想法!”杜荷说出了马蹄铁的理念,并且亲自画了一幅构造图,说明了用法。

    李世民动容的站了起来,拉着杜荷就往外闯,同时吩咐侯君集、李绩、程咬金赶往少府监会见。

    少府监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包括冶炼锻造之术,里面有大唐最出色的工匠。

    根据杜荷给的构造图,匠师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打造出了一幅马蹄铁,在杜荷的指点下匠师将马蹄铁装在了马蹄上。

    侯君集、李绩、程咬金三人一并赶了过来。

    李世民将缘由一说,三人眼中都爆出了炽热的光芒。

    他们都明白,这马蹄铁意味着什么。

    李世民指着马道:“程将军,你骑上它,试上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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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开疆盘龙剑

    至程咬金疾驰而去后,李世民、侯君集、李绩三人在焦急的等候着。

    唯有杜荷一脸轻松,胜券在握。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实验,未知结果的实验,但对于杜荷来说,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马镫、马蹄铁的出现,是骑兵崛起,不可避免的利器。

    过了些许时候,李世民、侯君集、李绩都有些急不可耐。

    便在这时!

    “咚、咚、咚……”如同打鼓的蹄音响起。

    人影未到,程咬金那中气十足的笑声,已经传到了四人的耳中。

    李世民、侯君集、李绩相互对望了一眼,心知此事成了,杜荷依旧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模样。

    “皇上!”程咬金甩镫下马,别看他年事以高,可动作却是干净利索,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

    “太过瘾了!”程咬金大笑着,想擂杜荷一拳。

    杜荷不知不着边际的小退了一步,避让了开来。这老家伙不知轻重,这一拳若被他擂中,至少要痛上三天。

    程咬金一拳打空,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笑道:“杜家小子果然了得,老程我骑着它淌泥沙,冲火海,急行三里,马蹄竟毫无损伤,足可大用。你们看……”

    程咬金抬起了马蹄,马蹄光亮如新,没有丝毫的损坏。

    李世民、侯君集、李绩皆动容了起来。

    李世民道:“贤侄,你又为我大唐立下大功了!”

    侯君集、李绩不约而同,同时对杜荷恭恭敬敬的行了个大礼。

    杜荷赶忙上前相扶,却有些莫名其妙。

    这马蹄铁确实对战马大有利处,但不至于如此劳师动众吧!

    李世民知他所想,解释道:“你有所不知了,这马蹄铁的出现,对我大唐的骑兵将士那是福音啊!以往我大唐骑兵与敌交战,最吃亏的便是战马。一场大战下来,战马伤者至少八成,死也有三成。根据统计,战马因马蹄受损而伤的占据多数。我大唐不比那些游牧民族,他们的马匹可谓源源不断,伤了立刻更换,不计成本。而我大唐骑兵战马若是损伤,却只能更换两匹,若两匹也伤,便只能带伤上场。这对马,对人都是极大的危害。有了这马蹄铁,我大唐将士可免去此苦,也不用在为此事由愁了!”

    原来,骑兵之战,骑士不但要远距离奔驰,要近距离冲刺,还要在满是刀兵火海泥地里来回冲杀。

    马蹄的表面的那层角质皮遇到这种情况最容易脱落,一但脱落马蹄立刻受损,而且不能再战。

    大唐虽说马匹充足,但毕竟比不了那些游牧民族。因此吃亏的战例并不少见,故而,李世民、侯君集、李绩这些过来人个个都别有感受。

    在他们看来,杜荷“明”这小小的马掌的功劳,并不亚于打了一场胜仗。

    “侯爱卿,你立刻传令军部,让我大唐所有战马的马蹄都必须钉上这马蹄铁。此外,朕也要诏告天下,让这马蹄铁的妙用,流入千家万户!”李世民处事雷厉风行,立刻下令将这马蹄铁的妙处传告天下,让天下人免去马匹角质皮脱落之苦。

    侯君集、李绩、程咬金先后告辞离去。

    杜荷原本也打算告退,但却让李世民叫了住。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在回宫的路上。

    李世民长叹了声道:“贤侄,你又为我大唐立下一大功了,你说朕应当如何赏你?”

    杜荷无所谓的笑了一笑,道:“李叔叔有这份心就好了,这功赏不得的!”

    从意义上讲,杜荷这马蹄铁确时是一大功,可以减少我大唐在马匹上的劣势。但说白了不过就是在马蹄上装块铁,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就如他提议的推广马球赛一样,理论上确实可行,但实际成果也是未知之数,谁也无法肯定。

    若是明赏也实在说不过去,正是明白这点,李世民才出面顶了杜荷推广马球的那份功劳,不论成败都由他来承受。不然以李世民之贤,又岂会跟杜荷抢功?

    这次也是一样。

    “你倒是想的明白!”李世民对于杜荷的识时务,相当的赞赏,眺目远望,悠悠道:“但朕也不是那种赏罚不明的昏君,明的不行,暗的总可以吧!听皇后说你善舞剑,还作有一《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好诗好句,朕就从这诗中出现的东西,任你选择一样,赏赐给你!先,‘赵客缦胡缨’是衣服,也即是盔甲,朕有一副百战狮王铠,不说刀枪不入,但也能抵挡绝大部分的利器,可保你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其次‘吴钩霜雪明’这是兵器,朕有一把开疆盘龙剑,还有一把定国斩将刀都是吹毛即断的利器,可助你杀敌斩将。最后‘银鞍照白马’是马,朕有六骏:特勒骠、青骓、什伐赤、飒露紫、拳毛騧、白蹄乌,匹匹都是曾经随朕征战天下的宝马良驹,朕也可以割爱送你一匹!”

    “如何?这几样宝贝,任你选择!”李世民眼睛望着杜荷,那眼中的器重欣赏之意,不言而喻。

    杜荷心知李世民作为大唐皇帝,君无戏言,此话一出,若是拒绝,反而不美,当下也琢磨着该选那样宝贝好。

    百战狮王铠名字倒是威风,但自己暂时用不到,拿来也没有。何况自己长于轻功,若穿着一副笨重的铠甲,岂不是舍长取短?

    百战狮王铠先排斥!

    随即是六骏,这六骏的大名杜荷在是清楚不过了,李世民为了纪念这六匹随他征战天下的神驹,命令阎立本亲手将六匹马雕刻下来,置于昭陵中陪葬,故而又称“昭陵六骏”。其中的“飒露紫”和“拳毛袼”两骏,1914年被盗卖到美国,杜荷成为盗帅的时候取得第一件中国国宝就是“飒露紫”和“拳毛袼”。

    他们随着李世民征战疆场,彼此双方都有了深厚的感情,从李世民让绘画大师阎立本亲手雕刻那六匹战马与昭陵陪葬,即可看出。

    这马是好马,但夺人所爱,却不是杜荷的所好,也划去。

    剩下的只余兵器了。

    “我选择开疆盘龙剑!”杜荷没有任何的犹豫,果断的选择出了自己想要的。

    “好!”李世民眼睛笑得眯了起来,“朕就赐你开疆盘龙剑!”

第四十一章 不招人嫉是庸

    开疆盘龙剑本名盘龙剑,定国斩将刀也名斩将刀,只是李世民既有心赏赐杜荷,又有拉拢之心,故而在面前特地加了开疆、定国二字。

    盘龙剑、斩将刀都是当世知名的神兵利器,尤其是盘龙剑。

    盘龙剑是李世民在幼年无意得来的宝剑,是他的随身佩剑,随他征战疆场多年。

    李世民让人取来盘龙剑,盘龙剑剑鞘朴实无华,平平无奇,并未有特别之处,但李世民一拔剑出鞘,一股肃杀之气,弥漫大殿,整个大殿的温度似乎了骤然下降,森然凌厉,剑寒九州。

    杜荷神色微禀,但见那剑较之寻常剑要长上三分,从剑身到剑尖,盘握这一头腾飞于九天的神龙,神龙似乎都在吞吐着寒森森的火焰,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锋芒毕露。

    “好剑!”杜荷由衷赞叹,脸上也露出喜色。杜荷好剑,作为一个剑术大家,能得到一把好剑,确实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

    “却是好剑!”李世民收剑归鞘,说来也怪,盘龙剑归鞘的那一刹那,肃杀之气,消失不见,殿里的温度似乎也恢复了正常。毕露的锋芒,完完全全让这朴实的剑鞘掩盖了起来。

    杜荷突然想到《三国演义》中曹操的一段话,说道:“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这把盘龙剑与盘龙剑鞘正因对了这番话。”

    李世民听了这番话,虎目圆瞪,深深望着杜荷道:“这龙乘时变化,犹如人得志而纵横四海。只是不知你小子是龙是虫!”

    杜荷笑道:“那要问李叔叔希望我成龙,还是成虫了!”他对着李世民眨了眨眼。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你小子果然是个滑头,想要套你的话可真不容易!”他将盘龙剑抛给了杜荷,肃然道:“自然是成龙,而且是能够为我大唐立下盖世功勋的人中之龙。”

    杜荷接过盘龙剑,深深作揖道:“还是那句话,为国效力,万死无悔!”

    杜荷告辞离去。

    杜荷走后,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更胜:他阅人无数,手下更是能人辈出:兵者有李靖,有李绩,谋者有房玄龄,有杜如晦,武者也有秦琼有尉迟敬德,他们那一个不是举世无双的人物?

    但他李世民却能让他们一个个的俯帖耳,这不得说是莫大的本事。

    可杜荷的出现却让李世民有些拿捏不准,始终也看不透他,只是越接触越觉得他身上的神秘能力越惊人。

    李世民能够自信的驾驭李靖、李绩、房玄龄、杜如晦、秦琼、尉迟敬德这些了得的人物,却始终没有自信能够完全驾驭神秘的杜荷。

    他需要确认杜荷的存在对于大唐究竟是利是弊。

    答案正如他心中所想,或许他并不了解杜荷,但以能够肯定,杜荷的存在对于大唐来说绝对没有坏处。他的那句“为国效力,万死无悔!”绝对是自内心的呼喊。

    作为一个皇帝,作为一个统治者,李世民唯一做的就是以海纳百川的胸襟接纳杜荷的神秘,让他能够全心全意的为大唐江山效力。

    杜荷回到了蔡国公府,杜如晦第一眼见看见了杜荷腰间的那把盘龙剑,神色微变,低呼道:“这可是盘龙剑?”

    杜荷点了点头,将马蹄铁一事,告诉了杜如晦。

    杜如晦闭目沉吟了半响,道:“此事对我大唐骑兵来说确实是个福音,二郎这些奇思妙想,虽说有些怪异,但确实利在我大唐,为父甚为欣慰。只是……”他略露担忧之色,道:“二郎年纪轻轻就如此受到皇上器重,留于宫中住宿不说,如今还将自己当年征战疆场的盘龙剑赏赐给你。如此荣宠,便是在我们这些老臣中都不多见,更何况是你们年轻一辈。”

    “爹爹这是担心孩儿锋芒毕露?”杜荷领会了杜如晦的意思。

    杜如晦点了点头,“为父身为宰相,备受恩宠,在朝中以隐隐惹人嫉恨。二郎又如此耀眼,只怕对二郎以后有所不利。”

    杜如晦高居相位六年,对于一些事情看得异常通透。如今朝堂看似平静,但其实却是暗流涌动。

    尤其是太子之争,李世民正当壮年,年不过三十六七,至少还有二三十年的寿命。太子无德,不喜天朝文化,反好偷盗,崇尚突厥文化,私生活也极不检点。

    在这漫长的二三十年中,谁也无法肯定会生什么事情。

    杜如晦虽无法肯定将来是否会易储,但以他的聪明才智,以隐隐有所预料。

    一但太子行为过激,触犯了李世民的底线,一场政治风暴,将无可避免。

    杜荷毕竟年轻,锋芒过露,必将是他人拉拢的对象。在这政治风暴的中心,一但站错岗位,势必会给全家都带来不可避免的伤害。

    毫无疑问,杜如晦的担忧是正确的。

    历史上杜荷正是因为太子之争而站错了岗位,与李承乾密谋对付李世民,结果导致了杜家身败名裂。

    但历史已成过去,全新的杜荷亦非历史上的那纨绔子弟。

    听杜如晦如此忧心,杜荷从容不迫道:“爹爹,不知你可听过不招人嫉是庸才这话!是金子终有光的一天,是龙也有腾飞之日。哪怕在深的土,也掩盖不了金子的光芒,在深的潭,也无法阻挡龙的腾飞。就如爹爹一样,爹爹惊才绝艳,能断大事,一但父亲决断的大事,几乎如皇上的金口玉言,皇上莫不相从。这等荣耀,又岂会不受人嫉恨。但那又如何,父亲不是一样过的有滋有味?孩儿既然有胆量站出来,自当是不惧任何阴谋诡计。或许孩儿这话有些自大,但婴儿不学会跌倒就学不会走路。正如孩儿一样,若不受到各种阴谋诡计的洗礼,又怎能如父亲一样成就大事。更何况……”

    杜荷呵呵笑了起来:“孩儿可是个二世祖,即便是闯了什么大祸,上头不是还有爹爹撑腰嘛!”他说着对着杜如晦调皮的眨了眨眼睛。

    杜如晦笑骂了一句,对于杜荷的回答也很是满意,捻须轻笑:“二郎敢拼敢闯,到是为父多虑了。”

    两人闲谈间,下人突然来报说李世民命人送来了一只熊掌,慰劳二杜。

    “熊掌?”杜如晦眼睛一亮,道:“为父今日又沾二郎的光了!”已然看出,李世民这熊掌慰劳的主要还是杜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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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长孙老狐狸

    长安城东,一座豪华富丽的庄园中,千檐百宇,气象恢宏,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尽显大富大贵之气。庄园外两座石狮,重逾千斤,显示着这家主人的地位。

    站在石狮的前方,可以看见“赵国公府”四个金璧辉煌的大字,落款更是刻有李世民的字样。

    能让李世民亲笔题字赠扁的当世之上,也仅有赵国公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是李世民的大舅子,在一统天下的过程中,没有什么显赫之功,但却是最早跟随他的大臣,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心腹。

    此刻长孙无忌与长子长孙冲正在商议了家族锁事。

    长孙冲已经没有了那股温文尔雅的气质,一脸的颓废,失落,还有不甘、不满、以及嫉恨:“父亲,皇上为何如此偏爱杜荷,留他夜宿皇宫不说,还将自己的佩剑赏赐给他!”

    长孙无忌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看着长孙冲,看着自己的爱子兼长子,有股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你错了!”他更正了长孙冲的态度,道:“皇上从来不会偏爱任何人,从来不会。他如此厚待杜荷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杜荷值得他如此!”

    长孙无忌面上毫无表情,只是轻轻地缓缓的说着,似乎在说一件于己无关的事情。

    “皇上是一位前无古人的君王,不论是谁,只要你有能力,只要你能为我大唐王朝做出贡献,他就会重用你,器重你。”

    “所以,你不能怪皇上偏颇,只能怨你自己不如杜荷!”

    不如杜荷!

    长孙冲听了这话,登时眼红耳赤了起来,呼吸急促,极不平静。

    “不如杜荷,怎么可能,我哪里不如他了?”他有些失声裂肺的咆哮着,从小到大,杜荷都是被他踩在脚下的人物,要让他承认自己不如杜荷,那是万万不能。

    “这点你就不如他!”长孙无忌面对长孙冲的咆哮,心中暗暗一叹,脸色却依旧不动声色。

    “你不如他冷静,不如他果敢,更没有他那副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领。”长孙无忌想起了自己跟杜荷的第一次见面,那是在太医署。

    面对皇帝,面对魏征的责难,杜荷那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根本不像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那时的他表现出来的急智,即便魏征也让他逼得哑口无言。

    从那时起,长孙无忌就将杜荷记在了心底,因为他知道杜荷的出现,很可能意味着他日后的政治生涯里将会多出一位劲敌。

    因为杜荷是杜如晦的儿子。

    杜如晦、房玄龄二人是如今他政治场上最大的敌手。

    有他们在,自己这外戚的身份,实难掌握朝中大权。

    作为大唐王朝最狡猾的狐狸,早已看清楚了自己在朝堂上的对手。他没有动,只是时机不对。

    如今大唐正在蓬勃展中,李世民最依赖的两人就是善谋的房玄龄以及善断的杜如晦。这两人如今对于李世民来说就如同与左膀右臂,谁针对他们就如砍李世民的手臂一样。

    这愚蠢的事情,长孙无忌决计不会去干的。

    正面不行,长孙无忌采取的是以迂为直的办法,从杜荷身上入手,以杜荷来拖垮杜如晦。

    原本这一计长孙无忌一直引以为傲,因为他快要成功了。

    杜如晦贵为宰相,大唐新立,诸事繁杂,本来身体就不是很好的他,以隐隐有些不支。

    长孙无忌暗自用杜荷来打击杜如晦,多番让长孙冲密谋陷害杜荷,让本性本就恶劣的杜荷成为长安最著名的纨绔子弟。

    让杜如晦国事缠身之余,又要为杜荷这个败家子而忧心,而生气。

    贞观四年,杜如晦因杜荷偷了家里御赐的翡翠去典当换取赌资,而气得一病不起,险些丧命。

    只恨那李靖,只恨那药王孙思邈,毁了他一切算计。

    因为李靖在运送传国玉玺的途中莫名其妙的昏迷,李世民请来的孙思邈给他医治,恰好杜如晦此时病危,孙思邈顺道一医,竟让他妙手回春,将杜如晦救活了过来。

    天意如此,长孙无忌只能继续利用杜荷打压杜如晦。

    眼看又将成功,杜荷却因失魂症也性情大变,几乎成了另外一个人。

    杜如晦竟因为爱子转变,心情舒畅,精神身体越来越好,使得他多年密谋,前功尽弃。

    长孙无忌输得莫名其妙,但也不以为意。

    他狡猾的如狐狸,耐力又可比乌龟。他等,他相信自己终究会等到时机的来临。

    他长孙无忌终有一天,能够成为大唐最有实力的权臣,而不是如今一样,空有虚名,却没有任何实权的挂着开府仪同三司、司空、司徒等等称号。

    “父亲,你帮帮我吧!孩儿,孩儿是真心喜欢表妹的,失去了表妹,孩儿……孩儿真不知改怎么办了!”长孙冲近乎哀求的望着眼前的父亲。

    “混账!”长孙无忌那千年不变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怒火,他自诩算尽一切,但有些事情始终不如他所料。

    尤其是长孙冲与长乐的事情。

    李世民、长孙皇后溺爱长乐公主,人尽皆知。

    谁要是娶了长乐公主,飞黄腾达那是一定的。

    长孙无忌之所以迟迟不给长孙冲行冠礼入朝为官,正是为此。

    只要能娶长乐公主,长孙冲的政治生涯将会是一帆风顺,至少至少也能免去十五年以上的打拼。

    长孙无忌极力想促成彼此的婚事,但想万万不到婚事未定,长孙冲竟自个陷了进去。

    为了一个女人,长孙冲竟如此的窝囊,长孙无忌心头不禁怒由心生。

    但是很快长孙无忌恢复了那种不苟言笑的面容,道:“此事你还是别抱太大的希望为好!”

    “为什么?”长孙冲神色惊恐,对于长乐公主用情已深:“是因为杜荷?”他眼露狠色,咬牙切齿。

    “不,因为皇上!”长孙无忌心底也有些悲哀,自己十二个儿子,竟然没有一个可造之材,唯一一个较为出色的长孙冲却因长乐公主的关系,而丧失了常性。

    长孙无忌长叹道:“在大唐作为臣子,你可以不了解任何敌人,但不能够不了解皇上。皇上是何等人物?你今年十八岁,一事无成,而皇上十八岁,就开始劝说先皇暗聚实力,准备争夺天下。皇上为人最看中的是能力,最讨厌的就是依仗父势的纨绔子弟。你为一小事,而针对罗通,让皇上逮住,你觉得他还会将自己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你?”

    长孙冲脸色以一片惨白。

    “也罢!”长孙无忌摇了摇头道:“在过一月是你皇后姑姑的寿诞,为父给你创最后一次机会。皇上那里以行不通,皇后这里是你最后的出路!”

    长孙无忌也不想就此放弃,能够娶到长乐公主,不仅仅是长孙冲,即便他长孙无忌也将得到莫大的好处!

    “至于杜荷!”长孙无忌阴阴的笑了起来:“这小子有些能耐,但我自有办法对付他。”

第四十三章 马球开幕赛

    经过一个月的训练,杜荷所率的马球队的总体实力有了飞越性的进步。

    本来他们都是各中好手,拥有不错的功底,受杜荷合理分工训练,让他们尽展所长,实力更胜一筹。

    比赛将近,为了参赛,杜荷给球队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叫做铁血霸王队,并且报名参赛。

    在这比赛将临之际,杜荷也不忘他们的实战训练,经常邀请别的球队或是被邀请来打友谊赛,杜荷他们的铁血霸王队连战连捷,以全胜的姿态而在长安小有名气。

    尤其是在跟程咬金的那支勇士队的比赛中,杜荷领着罗通他们连灌了对方十三个蛋,场上除了守门员人人都有所获,更是让他们名气大振。

    这天长安上下热闹非常,正是第一届马球比赛开幕的日子。

    为了表示对马球赛的看重,李世民不但亲自参加马球赛的开幕仪式,而且还决定亲自欣赏第一场比赛。

    这与民同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李世民显得格外慎重。

    百姓也是一般,李世民即位以来的政绩有目共睹,在大唐无人不说大唐皇帝是一个明君,能够与明君圣主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也不多。所以,百姓也异常的激动。

    李世民所到之处,无不欢呼雀跃。

    见百姓如此爱戴政绩,李世民的尾巴都翘了起来。如历史记载一般,李世民是明君不假,但有些好大喜功也是真的,毕竟人无完人,李世民也不例外。

    一路来到了长安城外的马球场,这是李世民亲自下令建造的类似于国家体育场形势的马球场地。

    球场属于半开放的形势,除了东边李世民以及一干大臣观看的特别席位隔绝以外,其他地方都完全开放,任由百姓观赏。

    也许因为李世民亲临的缘故,场面异常的火爆,偌大的球场完全爆满,聚集了近乎三万百姓围观。

    若非因场面火爆,出人意料,为了安全,另行控制,只怕远远不只这个数。

    李世民先表了感言,然后下令球员入场。

    杜荷领着铁血霸王队进入了场内,看着四周那密密麻麻的观众,有的队员腿都有些软了:“我的娘也,这么多人,怎么比!”

    罗通也有些心虚,问道:“为什么我们要是第一场比赛的球队?”

    “因为我们实力够强!”杜荷有些自傲的说道,这绝非虚言。

    要想马球风靡整个大唐,必须要让百姓知道马球的乐趣。

    这第一场比赛,正是第一个好的开始。

    所以,这比赛绝对要精彩,要让来看球赛的百姓都能够自内心的喜欢上马球。

    李世民暗查所有球队纪录,唯有杜荷的铁血霸王队以及卫国公府的劲旅队保持不败,而且名声显赫,大手一挥,就决定了下来。

    这开幕赛就由他们两强碰撞。

    双方队员入场,杜荷看着对面领队的人物,不由得笑了起来:“想不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李业诩也笑了起来,“我也想不到,不过我期待这一战却是很久了!”

    “彼此彼此!”杜荷也落有所指的说道,他们都顶着常胜之名,早有一决高下之心,只是让李世民制止了,要求他们将比赛延迟至开幕赛。

    两队各自列队,杜荷摆的阵势是433阵型,这是是一种纯进攻类型的足球战术。

    这是杜荷根据铁血霸王队的特点而采用的一种战术,罗通进攻意识极其强悍,攻击力也相当的惊人,另外两名边锋罗强、罗刚也是难得的进攻手,虽比不上罗通,但也具有前锋的潜能。

    同时也在于杜荷的强大,杜荷将暗器的手法运用在打马球上,经过多日的训练,他击球在二十米内可以打中任何物体,精确率已经不足以用惊人二字来形容,而是恐怖。

    另外,他身怀绝技,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着一个中锋最重要的洞察力,他能够在前锋最需要球的时候传出精准的一球,由他们出致命一击。

    如此阵型配合他们的综合实力,在球场上那是所向披靡。

    杜荷望向对方的阵势,心底竟暗吃了一惊,对方也摆出了阵势,而且是著名的352阵势。这种阵型是3后卫,5中场,2前锋。

    在中场投放了5名球员,但也因只有3名后卫,使得后防薄弱,容易为擅于强攻的队伍有机可乘,采用这种阵型的球队,一般是实力强于对手,运用压迫式打法向对手施加压力,以取得全功。

    对方似乎口气大了一些!

    杜荷眼睛眯了起来,罗通拥有撕裂一切的能力,对方后防薄弱,正好是他们的可乘之机。

    这一场比赛,己方胜券在握了。

    但事实并非如他想的那样简单,杜荷率领的铁血霸王队在开场的时候就陷入了苦战。

    杜荷一方得到了开场的球权。

    杜荷作为核心,先将球控制在了马下,策动了第一次拨攻势。

    在杜荷拿球的那一刹那,李业诩与对方的9号球员竟同时来夹击杜荷。在这一开场,他们就采取了两人盯防的形势,来困杜荷,似乎早已知道杜荷的厉害!

    杜荷眼中露出一丝惊愕,他所摆的433阵型看似关键在于前锋的犀利,实在关键在于中场的控制,尤其是杜荷的妙传。

    只要压制住中场,困住杜荷,433阵型势必威力大减。

    杜荷暗忖:“他们莫非一开始就看穿了自己的战术,在中场安排了五人目的是压制住中场,困住自己?”

    这一交手,杜荷就失先手,立刻明白这支劲旅果然不愧是常胜之师,却有能耐。

    不过杜荷又岂是轻易能够压制的?

    杜荷自信一笑,一手控球,人与球宛如一体,人又与马合做一处,便是军旅出身的李业诩,也让他晃了个晕头转向。

    杜荷那高的控球技术以及马术,登时引起了满堂喝彩!

    他故作突围,实则却瞧准漏洞将球准确的传到了罗通的面前。

    那犹如机器精妙计算好的一球,再度外全场动容。

    李世民也不禁叫了一声:“传的好!”突然,他眼角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得走了过去。

    一个身材魁梧,须皆白健壮老者正坐在角落里,拿着纸笔看着球在纸上记载着什么。

    李世民走到他的身旁,见老者在之上竟然画出了双方的阵势,而且在做攻防比斗。

    李世民想起先前杜荷受到夹击的一幕,恍然大悟,“药师,这小辈嬉戏,怎么将你也掺和进去了!”

    那须皆白的老者,竟然是大唐军神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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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教练是大唐战神

    李靖抬头,见来人竟是李世民,忙起身行礼。

    李世民赶忙制止,道:“李爱卿无需多礼,朕今日忙里偷闲,只是一个看客而已。”

    他也不管其他,直接在李靖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靖今年六十五岁,处于半退休状态,神龙见不见尾的,今日相遇,李世民正打算与他聊聊,增进一下感情。毕竟在一些关键的时候,大唐还需要这位军神坐镇。

    李靖老脸有些微红,看着球赛,回答了李世民先前的那个问题。

    这赋闲在家,李靖平日除了写写兵书,看看兵书,只能看看小辈嬉戏了。些许时间不问窗外事,日子也过得悠闲自得。

    前些日子,李世民颁布了全新的马球规则。

    李靖见李业诩玩的有趣,也从这孙儿的口中知道了李世民推广马球一事。

    他李靖是何等人物,大唐军神,论心思机警,天下不做第二人选。

    杜荷、李世民推广马球的用意有如何瞒的过他,深感李世民圣明外,对于这新型的比较热血的游戏也产生了兴趣。

    只是毕竟年纪大了,不能像小辈一样上场,只能在一旁观看。

    一日,李靖见李业诩摆出了一套奇怪的阵势,攻防之间,竟颇有排兵布阵的架势。

    细问之下,才知这是杜荷率领的铁血霸王队惯用的一种阵法,相当的厉害,只是他们无法挥个中神妙。

    李靖当即心动,这老了闲不住,于是乔装了一番,偷偷的去看杜荷与其他队伍打的友谊赛了。

    李靖被称为军神,自然不是浪得虚名,杜荷这套433阵型的妙用,仅仅只是看了上半场就已经了然于胸,暗叹之余,也在思索破解之法。

    在下半场结束后,李靖对于433阵型的破解之法,也了然于胸。

    回到家里,见李业诩还在研究433阵型,于是忍不住指点了一番。

    433阵型根本不适合李业诩的劲旅,因为他们没有杜荷这强大的中场也没有罗通这所向披靡的前锋。无论怎么学,都只是东施效颦,反而失去了劲旅真正的实力。

    于是,他耐不住寂寞,直接指点了起来。

    根据杜荷433阵型的特点,创出了相对克制的352阵型,让他们练习来对付杜荷的铁血霸王队。

    今日开赛,李靖闲来无事,带了纸笔也来凑着热闹。一来看看自己创的352阵型能否克制杜荷的433阵型,也想看看杜荷有没有办法破他的352阵型。

    前因后果都说给了李世民知晓,李靖的老脸依旧有些泛红,毕竟这跟后辈争斗,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就李靖诉说缘由的时候,罗通已经连人带球晃过了一名后卫的阻截,切入对方禁区中去,那三军辟易的气势,绝对是任何后卫门将的噩梦。

    刁钻的一球,直飞球门的右上角死角。

    面对这必进的一球,杜荷几乎已经举起手臂欢呼了。可就在这时候,人影闪动,对方的门将竟如门神一般,整个人腾空而起,将球接了住。

    “真的假的!”杜荷瞪圆了眼睛,罗通这一射门,几乎是贴着球门横梁内侧,这球竟也接得住。

    “那人是我大哥李业嗣,他不如我一样,而是自幼跟随母亲学习武艺,拥有于常人的度眼力,至今为止,我劲旅队一球不失,全赖他的功劳。”李业诩见杜荷一脸惊愕,微笑着在一旁解释,语气中充满了胜券在握的自得情绪。

    “比赛才刚刚开始,谁胜谁负,还不知道呢!”杜荷说的轻松,但脸色却是一片严肃。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一个武者充当门将的后果,武者那持之以恒的苦练,可以让他们的六识远远过常人,拥有更为敏捷的行动,拥有人的眼力以及过人的意识。

    若是他当门将,别说是球,便是蚊子也休想飞进球门。

    李业诩自信一笑,在他的身后有大唐军神撑腰,对于这场比赛是信心十足。

    “反攻!”他高举着球棒,策动了他们的第一次进攻。

    “回防!”杜荷冷静的指挥着球员回防。

    铁血霸王队并没有李业嗣那种身手敏捷的守门员,但却有着凶悍的防守。

    在球场上有一句至理名言,进攻赢得观众,防守赢得胜利。

    所以,杜荷对于防守很是重视,尤其是这集合篮球足球之长的热血新式马球。

    杜荷交给他们的都是凶悍的拼抢。

    两马相冲,拼着受伤,也要挽扼对方的攻势。

    凶悍的防守,截断了劲旅队的攻势,球再度落到了杜荷的马前。

    这一次杜荷选择了进攻,直接带着球冲向了对方的腹地。

    对方想要阻挡,但都被杜荷以高的技巧闪避过去。

    李业诩由正面直冲过来,但杜荷竟在马匹前冲的情况之下,控制坐下战马,腾空而起,斜刺里让马往右强移寸余。

    李业诩只能与杜荷擦肩而过。

    杜荷一骑当千,连晃对方两名中锋,强行撕裂了对方的防线。

    劲旅队的后卫终于无法坐视不理,冲了上来。

    好机会!

    杜荷阴阴一笑,将球传给了空无一人的罗通。

    罗通冲到球门前接到球就是一击猛射。

    这一次,李业嗣并没有能够从容的接住球,而是将球用拳头打了出去。

    又是一次精彩的进攻。

    来观看的百姓想不到马球竟如此的激烈,如此精彩。原本他们一个个都为李世民而来,如今却一个个都被比赛吸引,大声欢呼了起来。

    场边李世民、李靖二人也全神贯注的看着球赛。

    见罗通再度射空,李世民叫了一声:“可惜!”随后对一旁李靖笑道:“现在你怎么看!”

    李靖眼中也闪过一丝笑意,道:“杜荷比我想象中的厉害,业诩他们两人都困不了他。而且他也看破了我这阵势的防守不足,故意吸引后卫以照成后防空挡,指挥若定,有大将之风,果然无愧杜相之子,了不起。有他在球场中央坐镇,还有罗通这个尖刀手,他们进球是迟早的事情。不过,这马球不是一人的游戏,若失去了罗通,失去了他这把尖刀,杜荷必然独木难支,这场比赛我方必胜。”他叫来了叫来了小厮,道:“去告诉业嗣,让他挑衅罗通,激起罗通的怒火,让他失去理智!另外,通知业诩让他吸引杜荷进入半场,打防守反击战!”

    李世民怔了怔,恍然大悟,摇头哭笑:“药师,你还真来劲了!”

    李靖眯起了眼睛道:“老臣闲闷多时,难得这马球赛暗合布阵用兵之道,就陪小辈们玩玩。这胜负是其次,我在意的是杜荷这小子,他会用什么办法面对当前的劣势。”

    李世民望着在球场上指挥若定的杜荷,也眯起了眼睛:“你也看好这家伙!”

    李靖点了点头,道:“看他在球场上指挥球队,给我一种他在指挥三军的感觉!也许他会是继皇上、我、懋功之后,又一能够统帅三军的奇才。不过是与不是,还待考证!”

    李靖别有深意的看着球场上的杜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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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马场激斗

    “砰!”一声巨响!

    罗通厉喝一声,挥棒射门,球犹如一道流星,直冲门将李业嗣的面门。

    李业嗣伸手抱住了球,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小退了一步,但终究将球稳稳的接了下来。

    李业嗣咧嘴一笑,高声道:“都说了,你这小屁孩,想从李爷手中进球还早得很呢!”

    他挑衅的对着罗通摇了摇指头,一脸的不屑。

    罗通目喷火焰,牙齿咬的死死的。

    李业嗣一计大脚,将球远远的开了出去。

    这一脚力量极大,竟直接飞过了半场。

    杜荷神色微变,暗叫:“不好!”

    比赛已经接近上半场尾声了,如今的比分是2比o,他们已经连失两个球了。

    这一战,杜荷打的非常被动。

    也不知什么原因,自己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命令,背后的用意似乎都让对方看穿,而且轻易的破解。

    在战术上他们已经逊色一筹,关键只能看他们两个核心的挥。

    杜荷尚好,挥出了自己的水平,为了限制他的挥,看防他的人已经增加到了三个。本来这正是最好的进攻机会,虽然杜荷的行动受到了限制,但是他一人球牵扯了对方三人,意味着在人数上他们是占据优势的。

    可是罗通在这个时候偏偏被李业嗣激怒了,完全打起了个人足球。

    以致战术乱套,此消彼长,对方自然是越打越顺手,分别进了两球。

    为了追回比分,杜荷为不得不加入了攻击阵容。

    此刻他人在对方的半场内,但李业嗣这一大脚,却将球踢到了他们的半场里,便是回防度再快也无济于事了。

    失去了杜荷这强援,李业诩与三名队友直冲己方球门而去。

    他们或许没有杜荷那种人马合一的技术,也没有罗通那如尖刀一般撕裂敌阵的本领。但他们有配合,有默契。

    一个个如军人一般,不贪功,不冒进,以传球配合,迅的突入禁区,最后在李业诩的一击刁钻的射门下,将球打进了球门。

    3比o,劲旅队扩大了比分的优势。

    杜荷神色没有那么的严肃:这是防守反击!对方针对自己加入攻击阵容而用的防守反击战术!对方的教练是谁,不但看破自己每一步意图,还针对球队的弱点,针对每一个可趁之机,采取了相因的战术手段。

    难道也有足球教练穿越了,而且还当了劲旅队的教练。

    这怎么可能?

    杜荷甩掉了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不得不缩紧阵容,打起了防守战,将比赛拖至上半场结束。

    回到了场边休息,杜荷道:“明达,下半场你不用上了!”

    杜荷有些阴沉着脸,输球很正常,大家都有责任,他也没有打算将罪名推卸在罗通的身上,只是罗通不冷静是事实,继续打下去没有意义。

    “为什么!”罗通瞪大了眼睛不情愿的跳了起来。

    杜荷淡然道:“不为什么,就因为我是队长!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他不再理会罗通,而是将余下上场的球员聚集了起来,根据当前的情况颁布了全新的战术。

    针对当前劣势的战术!

    下半场开始!

    球场边李世民、李靖继续看着这一切。

    “罗通下去了!”李世民脸色有些郁闷,他很看好杜荷的铁血霸王队,私心里希望铁血霸王队能够取得优胜。

    但因为李靖的加入,让杜荷处处受制,以致连失三球,心底有些难以释怀!

    李靖却点头赞许:“明智的决定,这新的马球如同两军对阵,至关重要的大将失去了理智,若不更换,只会带来更大是损失。”

    “但失去了罗通,铁血霸王队犹如则去一臂,威力大减,看来胜负已定!”李世民低叹了口气:杜荷与李靖本来就有着差距,加上李靖在暗,杜荷在明,失败也在情理之中。

    “若不出意外,当是如此。除非,杜荷能想出什么奇招来!”李靖那双纵观全局的眼睛,依旧在球场上来回扫视。

    球场如战场,任何疏忽都能够导致失败。

    即便此刻,李靖依旧没有放松警惕。不轻敌,这是一位名将,最起码的基本。

    “反攻了!”李世民突然低喝了一声。

    断了劲旅队球的后卫,将球传给了杜荷,杜荷带球前冲,立刻有三人将他围了起来。

    杜荷将球一挑,传给了边路的罗强。

    罗强接到球后,由边路飞驰,见罗刚已经位于禁区中,没有任何犹豫——传中。

    罗刚接球,做出了打门的姿势。

    李业嗣咧嘴一笑,正欲扑球,却见罗刚将球传给了后方横切上来的杜荷,心中一禀,忙将目光锁定在杜荷身上。

    杜荷接球也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打门,球往球门的右下角飞去。

    李业嗣从容的一跃而起,便在这时,异变突,那球竟然没有弹起而是违反常理往另一边滚进球门。

    1:3铁血霸王队终于追回了一球。

    球场一片寂静,三万人个个都看呆了。

    随即又爆出了一阵震天的呼喊,所有的人都为杜荷的这一球而倾倒。

    杜荷高兴的握起了拳头,刚才那一球杜荷运用了打乒乓球的旋球技巧,以马球杆为球拍,以内力加持,让球成三百六十度旋转,所以落地后球并没有弹起,而是斜刺里滚进了球门。

    比赛继续,在这下半场,杜荷因为失去了罗通这进攻手,果断的采取了防守反击的战术,将阵型改为532阵型,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防守反击打法。

    虽说是防守,但依然精彩万分,只看四周百姓那阵阵的呼喊就知道精彩的比赛,已经深入人心。

    下半场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杜荷又迎来了一次机会。

    李业诩将球传给了身旁的球员,打算以二过一的技巧避过中锋的阻截。

    杜荷事先预料,果断前插,抢断了李业诩传出的球,将球传给了边路的罗强。

    精准的传球再一次让全场观众倾倒。

    罗强带球狂奔,见后卫来阻,球杆一挥传中。

    罗刚接球,再度做出了打门的姿势,然后如前次一般将球传给了后方的杜荷。

    杜荷在万众瞩目下,再一次以同样的手法,将球打向了球门。

    李业嗣怒喝一声:“我怎么可能被同样的方法再进一球!”

    他直冲球而去,这一次他失算了。

    杜荷不是打门,而是传球。

    罗刚斜刺里插上,先李业嗣一步,将球反方向打进了球门。

    2:3,铁血霸王队再度追回一分。

    这一次杜荷、罗刚、罗强以差之毫厘的精妙配合,赢得了满堂喝彩。

    看着渐渐追回的比分,李靖的眉头终于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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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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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介绍:
盗帅楚留香的隔代弟子杜长天无意间触动了中华瑰宝“传国玉玺”的神秘力量,致使穿越到了大唐王朝,来到了贞观年间,且成为了名相杜如晦的儿子。 在这史上最繁华的时代,杜长天凭借后世知识创办新式马球、举办运动会,发明了一些古怪稀奇的东西。 他写一手好字,被人尊为书法大师,一字千金;背了几首情诗,被人赞称风流才子。 作为穿越大军的一员,集王侯将相于一身,以独特的方式铸就了一座辉煌的大唐王朝。大唐盗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唐盗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唐盗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