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一万年太久
詹明信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居然看到一线生机,马上道:“只要不杀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叶承欢看了赵雅琳一眼,点起一支烟,淡淡道:“别谈什么杀不杀的,好像我很邪恶似的。今晚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也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你还做你的执行董事,不过你得答应和东方国际合作,这笔交易够划算了吧。”
詹明信连连点头:“好,好,我答应。”
叶承欢眼里精芒一闪,犀利的眼神好似要穿透詹明信的心:“如果回头你想找人干掉我,或是想玩什么花样,那我很欢迎,不过我保证你会死得很惨。”
眼睁睁看着这个男人不费吹灰之力的干掉几十个手下,詹明信这下服了,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全都心服口服,他有一万个理由相信,只要这个男人愿意,随时都会像捏死只蚂蚁似的捏死自己。
“怎么可能,我对天发誓,要是我敢对您有一点点别的想法,就让我出门被雷劈死,被车撞死,被转头砸死,被女人夹死……”詹明信大脑有点乱,一时间语无伦次,越说越离谱。
叶承欢皱了皱眉,一挥手打断他。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詹明信小心翼翼的请示。
“接下来就都交给你了,你自己看着办。”
詹明信连连点头,不停表示忠心,这家伙啰嗦起来简直比唐僧还烦,叶承欢懒得听他婆妈,带着赵雅琳到了一边。
“你真的相信他?”赵雅琳表示忧虑。
“当然不信,我宁愿相信一头狼也不信他。”
赵雅琳吃了一惊:“那你怎么还……”
“因为我们没得选择,杀了这么多人,这副烂摊子要怎么收拾,我可不想变成台湾警方的通缉犯,最重要的是我不想我们的生意泡汤。”叶承欢思索着道。
“你就不怕他伺机报复?”
“傻瓜才不怕呢,不过我不怕,担心的是你。”
赵雅琳挺起胸脯,“你不怕,我更不怕!”
叶承欢笑眯眯的在她丰满的胸脯上狠狠戳了两眼,赵雅琳忙上羞涩的缩了回去。
砰!砰!
两声枪响打破沉寂,他们闻声看去,只见詹明信大腿和肩膀多了两个弹眼,血水哗哗的流,他咬着牙,撕破衣服,给自己包扎起来。
赵雅琳面色苍白,一时间还没回过神,叶承欢却闪过一丝明悟。
做好了这些,詹明信打电话叫人,不久,一大批詹家的人来了,看到货仓里的情形时,一个个目瞪口呆,几个胆小的直接吓晕过去,还有些则被刺鼻的血腥气搞得当场呕吐。
詹明信泪流满面,抱着詹明礼的尸体放声大哭,半晌才断断续续的把准备好的台词说了出来,无非是歹徒收了钱后还是不放人,为了救弟弟的命,他只好拼了,可是寡不敌众,关键时刻叶承欢出现,经过一场血战,终于把歹徒干掉,只是,在这个过程中,穷凶极恶的歹徒枪杀了詹明礼。
看来詹明信果然没玩花样,这一下,叶承欢倒成了詹家的大恩人,作为回报,他客气几句,顺便添油加醋的把詹明信的义举表扬一通,两人还交换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詹明信哭的死去活来,绝对够个十足的演技派。
叶承欢这个动作明星则没那份好心情看他表演,他走出货仓,深深吸了口气,摸了把头发,把一夜的杂乱甩掉。
此刻,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东方冒出一线曙光,给平静的海面洒下条条金蛇。
“想什么呢?”赵雅琳默默的来到他旁边,一对水眸一闪闪的注视着他。
叶承欢长长的伸个懒腰,一把揽住赵雅琳白嫩嫩的肩膀,邪魅的一笑:“我现在只想赶快回去,陪你好好睡他娘的一觉。”
“呸!没正经!”赵雅琳推开他的手臂,默默的转过脸时,两片红云已悄悄爬上。
赵雅琳刚上了车,叶承欢猛地一脚油门,汽车好像被什么猛地推了下,轰的一声飞驰出去。
巨大的惯性把赵雅琳重重按上椅背,汗毛刷刷的往下掉,脸上好像蒙了层塑料,呼吸全都被压了回去。
“你干什么!”
“没什么,我赶时间。”
“干嘛赶时间。”
“因为我等不及要和你睡了。”
赵雅琳扬起粉拳,打了他一下,想再打时,车子甩出一道长长的漂移,把她直接按上车门。
她闭上眼,死死握着扶手,五脏六腑好似都贴在后背,想让他停车,张了张嘴才发现,喉咙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一路上,经过僻静的街道,也经过繁华闹市,可叶承欢的速度没有丝毫减慢过,整个穿梭如水银泄地,到了詹家庄园门口,叶承欢还是没有停车的迹象,汽车怒吼着,直接把门前的道杆撞成碎片,呼啸而过。
看大门的保安按了按被劲风吹歪的帽子,捂着砰砰直跳的小心脏,“干你娘!就算想死也不带这样的吧。”
到了停车场,叶承欢拉着手刹吱吱的在原地飘个大回环,不减速把车头调转,吱呀一声,汽车稳稳的在停车位扎住。
叶承欢看了看表,对这次的速度还算满意。
赵雅琳铁青着脸,抑制不住胸口的起伏,“叶承欢,我要杀了你!”
叶承欢嘴角勾出一道弧线,两手勾了勾,“小琳琳,来吧!”
“干嘛!”
“你的脚崴了走路不方便,我抱你回去。”
赵雅琳俏面一红,说了声“不用”,气鼓鼓的推开车门,那只脚刚一落地,便“哎呀”一声,腰也弯了下去。
“我说的没错吧,别强撑了。”叶承欢摸着下巴道,趁她还在下蹲的时候,目光准确的钻进腿缝里,在淡粉色的棉质小内内上找到焦点,两指的宽度,紧致的效果,还有那点点略显褐色的肌肤,让他的呼吸顿时艰涩起来。
赵雅琳只顾着疼,哪儿去注意到对方的变化,可到了此刻,她还是倔强坚持:“那也不用你管!”
“为什么?”叶承欢从她的表情捕捉到一丝端倪。
“我不愿意和两手血腥的杀人犯有一点点接触,你让我害怕,更让我恶心。”赵雅琳蹙眉道。
听到这儿,叶承欢有点恼了:“我是杀人犯?好!好!好!”连说了三个“好”字,目光已化缩成两点针芒,“你是圣母玛利亚么,你怎么不把你的这套理论拿去说教那些枪手,我要是不杀人,你早就和詹明礼一样下场了!”
赵雅琳的思绪有点混乱,这些道理她当然清楚,可她一时间还是无法接受这个刚刚连杀几十人的恶魔,这时,她镇定好多,抬起头,迎着对方的目光:“如果能拿我一个人的命去换他们,我宁愿去死!”
叶承欢的脸垮了下来,他可没那么好性子容忍她的倔强,反正现在又没别人,他二话不说,一步到她跟前。
赵雅琳处在他的阴影下,有点紧张:“你……你干什么?”
叶承欢嘴角一勾,“你不是宁愿死么,我成全你。”
说着,他居然对赵雅琳扬起了拳头!
赵雅琳内心凌乱,满脑子都是一个声音“他要杀了我么,他真的要那么做么”。
短暂的一秒钟后,她居然闭上眼睛,扬起俏脸,任命的听从一切。
她那种安详的表情一下子穿透叶承欢的身体,把他的思想、灵魂搅得一团糟,他怎么可能真的杀她,只是想恶作剧的吓她一下而已,没想到她居然一点都不怕。
叶承欢这只手白皙、修长、细腻、稳定,可就是这样的一只手,不知道摸过多少女人,不知道杀过多少强手,可此时却僵在半空,无所适从,最后搔了搔了后脑,他可没那么好耐性和她理论,忽然二话不说,一把将赵雅琳横抱起来。
女人睁大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他,“你干什么!”
叶承欢眉梢一挑:“不干什么,你腿脚不方便,我抱你回去。”
“放开我!”赵雅琳踢踏着小脚,可对方的两臂如同铁箍,根本挣不开半分。
叶承欢任凭她挣扎,闷着头,迈开大步,走向他们居住的独楼。
一脚踢开大厅的门,宋江和白小凤正坐在那里调笑着,叶承欢看也没看一眼,径直走向电梯。
两人目瞪口呆了半晌,宋江吞了下喉咙,喃喃道:“真没看出,他居然还是个粗暴的男人。”
进了电梯,叶承欢才把她放下,赵雅琳气得鼓着粉腮,小脸通红,胸脯一起一伏,“叶承欢,你太过分了!”
“我怎么过分了?”叶承欢人畜无害的道。
“你……”赵雅琳一阵语塞,他到底怎么过分,这个还真说不出来。
“小琳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赵雅琳的思绪马上飘到若干回忆的片段里,那是叶承欢第一次来公司面试,两人在电梯不期而遇,叶承欢不光说话冒犯了自己,还在自己屁股上拍了下。
那次见面并不愉快,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是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可她偏偏就挥不去,也忘不了。
在那之后,他们不知多少次在电梯里不期而遇。
就在她犹豫着不知该如何开口时,万万没想到,叶承欢忽然扑了过去,推着她的身子紧贴在电梯一侧,两手捧起她娇嫩的脸颊,迎接她的是一张比火焰还要滚烫炽烈的嘴唇!
女人下意识的想要推开对方的身体,双手接触到的却是男人坚实的臂膀,在她面前就仿佛一座巨大的高山一样以不可撼动的威势压迫过来,令她整个人处在对方的阴影下面,显得异常渺小。
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令她仿佛坠落于汪洋中的一片树叶,无法呼吸无法自持。
她睁大眼睛便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上的表情是如此深醉,原本冰冷到没有一丝热度的嘴唇被在对方的激吻下骤然升温,心里不断的在呼唤:“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进而变成“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
第197章 帝国权杖
冥冥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巨力,猛然推开叶承欢的身子。
叶承欢呆住,赵雅琳的神色也已冰冻。
电梯里的气场凝聚了两秒钟,本以为一切都不可继续的时候,赵雅琳忽然主动扑了上去,死死抱住对方的后脑,以前所未有的奔放,回吻他!
叶承欢要是稍微客气点,会是礼貌点、绅士点,他就不是叶承欢了,起码该自己给自己两个响亮的嘴巴。
两人的忘情的吻着,就仿佛两个贪婪的魔鬼,要把对方的灵魂从彼此的口中吸出,天地万物仿佛在这短暂的一瞬间都为他们定格,然后渐渐虚无,偌大一片空间,就只剩下两个跌宕交融的身影。
小小的电梯里没有别的,只有嘴唇和嘴唇摩擦的声响,津液的吞咽声,身体与身体的厮磨声,还有就是,剧烈的心跳声。
眼看电梯的灯亮了,叶承欢看也没看,随手按了制动钮,由此,两个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仍旧在狭小的空间里激吻着,拥抱移步的姿势很像两位娴熟的舞者,四片唇瓣始终深深交结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赵雅琳忽然硬生生把唇瓣脱离对方的嘴唇,吸了一大口气,两对眸子便如两泓湛蓝的秋水,深深的凝望着对方,说了声:“太快了!”
“什么太快了?”
赵雅琳一跺脚:“你怎么不明白,太快了就是太快了!”
这时,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叶承欢拉起她的手,快步来到房门口,赵雅琳想说什么的时候,便被叶承欢的嘴唇堵住。
香津暗度,走廊里回荡着暧昧的吻声,叶承欢伸手去摸钥匙,却怎么也摸不到,他急了,索性一脚把门踹开,两人身子贴着身子,一边吻一边挪进屋里。
叶承欢看也没看,脚尖往后一挂,直接门给关闭。
他们从门口吻到客厅,叶承欢压着她柔软的身子倒上了沙发,赵雅琳小脸红扑扑的,在狂风暴雨般的激吻下有种窒息的感觉,想要换口气,可叶承欢根本不给她换气的机会。
刺啦!
脱衣服嫌费事,他干脆一把撕扯开,胸腹上饱满的棱角让女人的心一阵飞跳。
可是等他刚碰到女人的衣领时,赵雅琳脑海忽然闪过一丝电光,全身猛地一颤,竟停住了,两只水汪汪的春眸望着叶承欢,“太快了!”
叶承欢皱了皱眉:“你到底想说什么,什么太快了。”他的手已经碰到她的衣领,刚要撕扯,却被赵雅琳一把握住。
赵雅琳呼哧呼哧的喘着:“我是说……我们发展的太快了。”
叶承欢邪魅的道:“你觉得快,我反倒觉得慢呢。”
赵雅琳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似乎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挣扎,和男人亲嘴这种事,过去她想都没想过,更别说接下来要发生的。
她本能的感到一丝不安和矜持,却又不忍说出口,几种复杂的情绪相互交织、撞击、冲荡,几经挣扎,她竟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看到这儿,叶承欢是什么感觉,就好像三九天被人兜头浇了盆冷水,一腔的火焰给灭的毛都不剩。
他慢慢从她身上起来,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支烟,默默地抽着。
赵雅琳停了哭着,脸上挂着泪珠,好像犯错的小女生,撅着小嘴,慢慢挪过去,抱住他胳膊,“你是不是生气了,对不起啊,我也不是故意的,可是我……我总觉得太快了,接受不了。”
叶承欢斜了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说白了你还是顾忌林佩珊。”
赵雅琳傲气上涌:“才没有,我们虽然是好朋友,但她是她,我是我,我有权做我想做的事,谁也阻止不了!”
叶承欢发现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千万别和女人讲理,因为不管怎么说,反正左右都是她的理。
赵雅琳主动在他唇上轻轻一吻:“是你的早晚都是你的,不是你也强求不来。给我点时间,早晚有天我会还你个惊喜的。”说着便出了房间。
嘴边还留着女人的唇香,叶承欢闷闷的思量,早晚有天到底是哪天,所谓的惊喜又会是什么,他宁可不要什么惊喜,一万年太久,咱只争朝夕行不行,青春宝贵啊!
三天后,洪基大厦。
三百多层集合中西建筑的光辉典范,长久矗立在台北市北投区,以俯视苍生的高度,笑看这座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
这里是堪与台北著名标志性建筑101大厦相比肩的地方,是台湾乃至亚洲的财富象征。
洪基电子集团新一次股东大会,在三十八层的巨展会议厅开幕了。
除了董事会成员,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公司所有高层和中层,诺大的会议室里满满当当的。
早上9点整,执行董事詹明信意气风发的步入会议大厅,全场起立鼓掌长达三分钟之久,全体股东们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心中的喜悦,以及对这位洪基新星的崇敬之情。
詹明信来到会议桌前,双手在胸前做了一个向下的动作,掌声止息,大家纷纷落座。
他整理下胸前的袖珍式话筒,身姿笔挺,笑容可掬,俨然一副当家人的气派,唯一的竞争者詹明礼死了,偌大的商业帝国由他一个人执掌,他很自然的把这次大会当成他的就职仪式来演。
清了清嗓音,声音朗朗的道:“感谢各位同仁对我詹某人的信任和厚爱。家父忙于参政,我接管公司事务以来,深感责任巨大,但我相信有诸位的扶持,有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洪基电子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感谢大家选举我为洪基电子新一届总裁。我很明白,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使命。如果要我谈感受,实话实说,我既不是喜悦,也不是感慨,而是有一种淡淡的遗憾!”
说到这儿,他黯然的低下头扶了扶镜框。
在场的人们纷纷愕然,大喜的日子他应该高兴才对,怎么忽然又觉得遗憾了?
詹明信停了片刻,清声道:“洪基创业20年,发展到今天,有十万名员工,遗憾的是目前管理层中,还没有人能够脱颖而出,挑起洪基这付重担,于是这担子责无旁贷,只有我继续挑下去了。既然要挑下去,就要尽心尽力,鞠躬尽瘁。”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当初他拉着洪基这辆车上山,山是30度的斜坡,他看不到山顶,有段时间他感到越拉越重,人也越来越累。20年来,这车越来越大,车上的人越来越多,现在这车拉起来反而越来越轻了。关键是自从公司转制后,洪基已经从原来一个人当老板,变成许多人当老板,当老板就是花自己的钱,做自己的事,肯定是追求多快好省,我们的股东现在有170多个,将来股东人数还会不断增加,所以今天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拉车,而是有许多人在一起拉。”
“对今天我的当选,我是有思想准备的,我也投了自己一票,我觉得这一届当选,对我来说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如果有合适的人选,我肯定想让贤,当个股东什么的,这是我的心里话。现在问题是洪基需要我,而且没有合适的人来替代我,我不当,谁当?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挺身而出,为大家服务,这是一种表态,如果不投自己票,那就是表示没信心,不想干了。”
“人在做,天在看。不求万事如意,但求问心无愧。我认为,老天已经对洪基,对我很厚爱了,洪基躲过重重灾难,奇迹般的生存、发展到今天,我认为是天意,如今洪基事业规模已成,实力雄厚,我们二十年来不断从事慈善公益活动,也是一种替天行道的方式。”
“最后,我很骄傲能为洪基工作,这里有如此棒的产品、如此优秀的人才,有凝聚、进取、激情的文化!我深信,我们会成功的,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詹明信对着全场人三鞠躬,然后窗外湛蓝的天空和层层云霭,满脸洋溢着满足的表情,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说:明礼,你看到了吧,大哥帮你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愿望!
这时一个明媚的一天,上午的阳光普照在熙熙攘攘的台北市街头,低矮的建筑物密密麻麻地铺陈在地平线上,广告牌上是大陆人并不十分熟稔的繁体字。
摩托车呼啸着在汽车间穿梭,行道树充满热带气息的影子在陈旧的永和豆浆门前摇曳。
不远处路上开来一个庞大的豪华车队,十辆s级奔驰簇拥着一辆加长版凯迪拉克,最前面是六辆警用摩托负责开道。
拉风的场面即使在台北也不多见,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詹明信坐在宽敞的凯迪拉克里,一手香槟,一手雪茄,好像刚刚加冕的国王握着帝国的权杖。
看着窗外一个个熟悉的画面飘过,只不过现在看来,心情格外不同。
今夕?昨夕?梦耶?非耶?
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心底深处那份膨胀感,无以言表。
这时车队缓缓驶过满溢古旧味道的九份。
日据时期的矿坑,在日本也已经罕见的三连栋建筑,这是属于这座城市的复杂记忆。
他还记得太子宾馆外的肉包子出奇的好吃,个子不大不小,肉馅带着点辣却又不会刺激人的味蕾,唯一的缺点是价格有点坑爹。
下山时远远瞧见半山坡上昔日日本神社的遗址,只剩下鸟居门孤立,晴空灿烂下竟有些萧索的味道。
再往另一边看去,巨大的、金光灿灿的关公隔着一条河肃穆地坐着,香火旺盛的关公庙俨然是信仰的另一个端头。
此时的,九份老街人潮汹涌,窄窄小巷两侧都是兜售小吃和特产的小店。
他想起小时候,和兄弟詹明礼第一次来到这条老街,吃吃看看,到处都觉得好玩。
第198章 宋江的三大爱好
红豆冰加了芋圆,甜甜的倒是没什么出彩,足足有内地“台湾香肠”两倍身量的黑毛猪香肠极是美味,看着肠身上一丝丝微微焦黑的纹路便是食欲大增,更休说入口微甜又鲜嫩的滋味了!
那时,路边的店里贴满老板娘和各色明星合影和旅游足迹,更为有趣的却还是店里大大小小的五六只狗狗,它们异常淡定的在地板上歇息,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纯净。
野柳海边,依旧是奇形怪状的蘑菇石,吹过一阵咸湿味道的海风,看金粼粼的夕色在水波上扭成一条旖旎的曲线。
想着想着,他的目光徐徐落在对面座椅上那只黑白相框,相片上的男人一副傻大黑粗的样子,正对着他咧嘴傻笑。
詹明信注视良久,终于喃喃的说了声:“二弟,你都看到了吧,全体股东都支持我坐上总裁宝座,剩下的就是老爷子一句话的事。这些都要感谢你啊,要是没有你,我也不会一下拥有这么高的威信,现在你应该知道了,其实你死了对你、对我、对谁都好。唉,让大哥说你什么才好呢,咱们俩从小斗到大,不管你怎么处心积虑,你都斗不过的,论头脑你不在我之下,可你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缺少城府,做事太心急了,起码可以等到老爷子竞选成功,完全把公司事务交给我们,至少你还能得到一半产业,可是现在呢?大哥不是不愿意让你坐这个位子,关键是你不适合,大哥也不想你活得那么辛苦。放心吧,二弟,詹家的担子由我来扛,再苦再累我都认了,谁让我是大哥呢……”
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变,詹明礼的遗像好像幻化成一片狰狞,一刹那,仿佛有只无形的手一把掐住詹明信的脖子,死死锁住他的喉咙!
詹明信相信这是幻觉,可这道幻觉怎么就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他握紧了拳头,全身的肌肉都条件发射般的绷紧了,“你瞪我干什么!怪我杀了你?没错,是我亲手杀了你,你能把我怎么样!这个秘密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你他妈的瞪我干什么!不服气么?就算让你再活一次,你也不是我对手。”
詹明信满头大汉,额角的青筋根根暴起,他忽然一把抓起相框,打开自动窗,奋力扔了出去。
啪!
相框砸到路边的广告牌上,砸成碎片,惊散了一批人群。
他低着头,闭上眼,两手狠命揉着太阳穴,嘴里嘟嘟囔囔不知在说什么。
世界上最不是人的就是人!
长时间戴着面具的生活,让他深刻的体悟到,原来这个世界最辛苦的行业是演员。
有太多的时候,他都很迷茫的问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的我,才是真实的?
回到詹家花园,他打开电视,借此放空下自己,让屏幕上那些编的栩栩如生的爱恨纠缠刺激下自己,让自己那天生不够发达的泪腺发挥下作用。
其实,他常常喜欢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韩国悲剧,听起来有点搞笑,一个大男人居然喜欢看韩剧,但事实正是如此,而且他觉得只有那个时候他才是真实的。
每次当泪水夺眶而出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还是个有知觉,有感情的人,这让他觉得心安。
至少没了詹明礼的威胁,老爷子又一心从政,因此他现在是詹家庄园唯一的主人,有大把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回到真正的自我。
他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舒舒服服的半躺在沙发上,认真的看起电视来。
这是一部目前很流行的偶像言情剧,尽管剧本台词写得一塌糊涂,演员的表演也太过夸张做作,但这对于此时的詹明信来说,并不影响他的观赏热情。
正看得酣畅淋漓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居然停电了。
他不禁看向窗外,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已是晚上。
突然的置身于黑暗之中,詹明信先是吃了一惊,詹家庄园怎么可能停电。
他愤愤的拿起手机,拨通了管家的电话:“这是怎么回事,连我的房间都停电了,你是怎么做管家的!”
管家是一直跟他父亲詹洪基身边,以往詹家上上下下都要礼敬三分,可现在詹明信时詹家的主人,说话也一下子硬气起来。
“看来是线路故障,我已经叫人检修了,现在没事了。”最后管家还不忘叫一声“主人”。
呼……
詹明信被他那声叫的神清气爽,长长舒了口气,挂掉了电话。
播完一集的时候,利用演序幕的时间,他下了沙发给自己拿了瓶上好的拉菲,回到沙发上时,序幕正好演完了。
接下来是广告时间,詹明信舒服的靠在沙发上,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等待着电视剧开演。
屋子里的灯忽然闪动了几下,然后,整个房间里又是一片漆黑!
居然再次停电了!
干你娘!詹明信平生第一次骂了一句粗口,他气恼的将酒杯放下,心里犯着嘀咕,怎么回事,难道是家里的电路出了问题?
他喝的熏熏然,不知道手机刚才丢在哪里,也懒得去找,决定洗个澡,明天把管家好好骂一顿,好让他明白自己现在是这所庄园真正的主人。
这是一间100平米左右的豪华浴室,装修风格十分奢华,整个浴室的地板一水的白色大理石,洁白的多功能浴缸大气的躺在浴室中央,上方是一盏金色的豪华水晶灯,浴缸的周围有半圈围成弧形的镀金置物架,躺在浴缸里一伸手,便能随意的取过置物架上井井有条的摆放着的各种物品。浴缸的底部,以及浴缸外围底座的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粉红色防滑垫。
往上看,整个浴室的天花板上都布满了翠绿的藤蔓,还有各色鲜花,六盏金黄色的吊灯分布在角角落落,浴缸的正上方,是一盏巨大的豪华水晶吊灯,与角落里的小灯相互辉映。
詹明信喜欢在夜深人静时洗澡,一个人静静的泡在牛奶浴缸中,他会思考人生,思考得与失,思考对手和朋友,以及一切东西。
但每每想到最后,他就会厌恶自己的思考。
常听父亲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去为那些飘渺的东西劳心费神?然后,他就会在舒服的玫瑰牛奶浴中渐渐睡去。
出浴更衣后,走出浴室的詹明信,便又变回了那个有着各种各样截然不同的过去。
今天的詹明信用来思考的时间比往日还要短,他觉得累了,所以他决定按照往日的习惯,好好的眯一觉。
习惯性的伸手往右手边的置物架上摸去,他要找他的红酒,缓解下疲劳、瓶子还按照老习惯摆在那里,从头数第三个,嗯?这瓶子怎么比平时大了好多?不对,这应该是沐浴乳……啊!
看来是瓶子摆放的太靠边沿了,他轻轻一碰,瓶子便从置物架上跌落了下来,更想不到的是,瓶子的盖子不知什么时候松动了,刚刚掉进浴缸里,里面的沐浴露便缓缓的流了出来。
他手忙脚乱的将沐浴露盖好,重新放回置物架,流出瓶外的沐浴露虽然很少,但已经开始与牛奶相融合,开始产生泡沫。
怎么回事?难道昨天晚上的时候我把瓶子的顺序放混乱了,还忘了盖好盖子?应该不会啊!
他看着雪白的牛奶中升起的泡沫,皱着眉头想到。
我明明记得盖好放好了的啊!
算了,反正泡沫不是很多,就这样吧。
他随手摸到滴眼露,在双眼里各自轻轻滴了一滴,然后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一阵清凉的舒适感从眼部传来,很快他便有些昏昏然。
睡意来的很快,很快便半梦半。头顶那豪华的吊灯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让他一瞬间有了这样的想象:海阔,天高,自己躺在宁静的海滩上,远处是低声嘤咛的海鸥,空中是各种形状的雪白云朵……
懵懵懂懂中,他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传来的轻微声。
什么声音?他睁眼寻声看去,不由的一怔,睡意登时散去了大半,猛地睁开了眼睛!
啪!
头顶那盏巨大的水晶吊灯,忽然毫无预兆的坠落!
詹明信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那重达二十多公斤的豪华吊灯,便毫无悬念的当头砸下!
砰!
无数玻璃碎片,扎满他满脸满身,求生的本能将他体内的潜力完全激发了出来,脑部受了重创而变得迷迷糊糊的詹明信,居然没有晕死。
他硬是双手撑着浴缸的边沿,从被鲜血染红的、满是玻璃碎片的浴缸里爬了出来,摇摇晃晃的向浴室外冲去,可他的脚刚刚踩上垫子,垫子忽然往前一滑,他的身体便不由自主的往后仰去。
啊!
他惊叫一声,双手胡乱往两边抓去,试图抓到什么,手刚刚碰到置物架的边缘,身体已经倒了下去。
后脑勺结结实实的磕在浴缸边缘,该死的置物架因为他刚才的一碰,哗啦一声整个歪倒,砸在身上。
詹明信一点察觉不到置物架砸到身上的疼痛。
在这之前,他已经晕死过去。
如果之前吊灯砸的那一下还能让他有求生的本能的话,那么这一磕简直就是致命的。
此时的他,赤条条的仰躺在地上,置物架压在了腹部,后脑受到了重创,鲜血在雪白的浴缸壁上蔓延开来……
詹明信瞪大了一对死鱼眼,空洞的望着天花板,直到一动不动。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就好像被死神精心安排好的!
这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命运又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这起意外迅速登上各大媒体头条,詹家一时间被推上风口浪尖,各种八卦新闻铺天盖地的袭来,无非给好这口的台湾民众添点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从这个角度看,詹明信兄弟的死也算给别人造福了。
詹明礼死了,詹明信死了,他们的老爷子到现在连个面也不见,一大把年纪了还整天做着当官梦,詹家上上下下一团糟,每天鸡飞狗跳,乌烟瘴气,搞得叶承欢都没心情待下去了。
第199章 原始社会好
詹家没了主事人,这么大的家族里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阴谋和诡诈,天有不测风云,看来詹家不是久留之地。
这桩生意到此看样子已经泡汤了,他们可没那份闲心等詹家推出新的主事人再来谈,于是叶承欢和赵雅琳简单商量一下,在这个问题上倒达成了一致。
经历了这些天的是是非非,两人的关系比从前更加微妙,彼此间似乎只隔着层窗户纸,虽然一捅就破,可谁也没有去捅一下的勇气,也许,他们都清楚,那不是什么窗户纸,而是林佩珊。
来到詹家,目睹了这么多尔虞我诈,遍地风流债的叶承欢也没那么好心情去捅来捅去的了。
倒是对面那两位,詹家的事已经不妨碍人家快乐,白天不是去各处游玩,就是疯狂扫货,到了晚上就响起咿咿呀呀进行曲,这样下去,非被他们折磨成神经衰弱不可。
这天,叶承欢正在收拾行李,就见宋江挺着草包肚子,一晃一晃的走了进来,这位老兄想必是春风得意,脑门油亮亮的,红光满面,可一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却吃了一惊。
“老弟,你这是干嘛?”
“打包回家,各找各妈。”
宋江嘬起牙花子:“老弟,你没事吧,好容易来台湾一趟,人家好吃好喝好招待,你居然要走?”
“我们来是谈生意的,不像你老兄。生意没谈成,詹家又出了这么大事,还有什么可留的。”
宋江夺过他的行李,笑眯眯的道:“生意没谈成又不是你的原因,詹家出事和咱有什么关系,好容易来一次,怎么能不好好玩玩呢,男人嘛,什么时候都不能亏待自己。”说着那对色迷迷的肉包眼又在放电了。
叶承欢脖子后面刷刷冒凉气,“没心没肺的我见多了,还没见过你老兄这么奇葩的。”
宋江打个哈哈:“没心没肺才是男人最高境界,要是什么都较真,那活得才累呢。谁叫我和你一见如故呢,听我一次,就算走也改到明天,今天我带你好好享受一回。”
“享受什么?”
“不瞒你说,老哥我一生三大爱好:喝酒、玩女人、泡温泉,这里的温泉非常有名,不光有温泉,好酒和美女应有尽有,而且……据说还是男女混浴哦。哈哈……住所我都定好了,一切花销我全包了。怎么样?”
叶承欢斜睨了一眼:“你会这么好心,别忘了咱们可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宋江把脸一绷,“老弟,我可是一片好心,咱们投缘我才请你。咱是哪门子竞争对手,江海姓沈,东方国际姓林,和咱有什么关系,说白了咱还不是人家手下的打工仔么。生意能成就成,不能成我也没办法,这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叶承欢暗自感叹,沈东泽真是瞎了眼,怎么派了这么个不着调的家伙来,这位脑满肠肥、一肚子大便,见了美女就腿软,上了床还是个银样蜡枪头,唯独吃喝玩乐这套理论总结得还挺别致。
看他那脸求贤若渴的样子,叶承欢盛情难却,只好答应了。
“真的?哈哈……老弟啊,你真是太给老哥面子了,你放心,包你大开眼界、不虚此行。我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嫂子去,你也叫上那位美女上司,两男两女快乐快乐。”
“那妞不是你干女儿么,什么时候变嫂子了?”
宋江脸色一僵,“呃……其实男女之间还不是那点事,叫什么都好,哈哈,哈哈……”
叶承欢把这个消息告诉赵雅琳,一听说是那个老色鬼,赵雅琳当即把小脸一绷,“要去你去,反正我不去!”
叶承欢皱了皱眉:“难得人家一片好意,好歹大家也是商业场上的人,这个面子总要给的吧。”
“谁的面子我都给,唯独那种人不行。也就你愿意和他结交,你们是一丘之貉。”
“真不去是吧?”
“不去!说不去就不去!”
“那正好,省的你在身边添麻烦,听说那边都是男女混浴,这下我可以放开怀抱玩个痛快了。”
赵雅琳睁大眼睛:“叶承欢,你……你要是敢去泡那种东西,我一定饶不了你!”
叶承欢促狭的一笑:“请问赵总,你是以上司身份命令我,还是以私人身份呢?”
赵雅琳有点语塞,脸蛋涨得通红:“我替佩珊命令你,总可以吧。”
叶承欢微叹一下:“小琳琳,你别总是拿人家林佩珊做挡箭牌好不好,明明是你吃醋,还偏不承认。”
没他这么干的,给人家女孩子当面戳穿心事,让赵雅琳的脸往哪儿搁,她又羞又恼,咬着玉齿,不知道说什么好。
“想管我也行,除非你愿意和我来个鸳鸯浴。”
他的笑声还在,人已经闪出门外,因为一件白乎乎的枕头已经丢了过去。
啪!
砸在门上,雪白的鹅绒散了一地。
坐在一辆豪华宽敞的黑色商务车里,叶承欢没那么好心情看宋江对小狐媚子上下其手,于是把目光转向窗外的台北。
渐渐地,这才发现,刚来的时候,对台北的第一印象其实挺肤浅的,这是一座旧旧的普通小城,这里有超级多的电单车,大家都带着安全帽,每每绿灯亮起,便一窝蜂的呼啸开去,这里有非常漂亮的亮黄色出租车,好似甲壳虫般。
不过幸好,尽管没怎么完整领略过台北的全貌,但此刻还是终究窥到了这座城的特别之处。
那些平凡中的精致和角落中的小资,以及那些只属于它的标签。
不恰当的归纳一句,如果去台北,不要把自己当做是旅行者,把自己当做是在那里生活吧。
用一枚生活的心和心态去体味这个城市也许会更容易了解一些它。
汽车在他散漫的思绪中不知觉加快速度,奔向本次行程的目的地,北投温泉。
北投温泉位于台北市北投区,据说北投原为平埔族中的凯达格兰族部落居住的地方,后来,清初时期汉人前来北投开垦,故改称北投。
北投温泉源头为林泉内里和湖山里,日据时期发现即在地热谷一带。
北投温泉在日人的思乡情怀中,快速发展为政商酬酢游乐的温柔乡。
当然,撇开昔日风华,这里几乎与色情画上等号。
从詹家庄园到北投温泉有三个多小时车程,一路上,宋江和白小凤折腾了半晌,那股兴奋劲过去,互相靠着睡着了,比较恶劣的是那死胖子嘴角还挂着口水,让叶承欢一度涌起想抽人的冲动。
汽车刚一抵达一处加油站,他就迫不及待的下车透了口气。
到达北投已是中午十二点的光景,干净的玻璃窗蒙上了点点雨滴。
匆匆用完午饭后,他们又驱车来到不远的北投公园。
北投公园近年来在市政府的规划整建下,已经结合邻近的露天浴池、地热谷,以及温泉区内的五处公园地,增辟为全新的北投温泉亲水公园。
放眼望去,整个公园依山势而建,园区草木茂盛、曲径深幽,尤其北投溪贯串其中,小桥流水,非常诗情画意。
以北投公园为起点,沿途设立具有日式风格的木制拱桥、凉亭,并以木栈道贯串整个园区。
厚重古朴的石造拱桥旁,流水潺潺,那种浓厚幽思情怀的日式风情,在公园的每个角落流传着。
园内异常安静,就是普通公园的景致,不过这里的植物修剪得圆润可爱,倒也形成一种风格。
不知什么时候,天上洒下一片牛毛细雨,将远处的山水都罩在一片朦胧里,好似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三个人直来到一家露天温泉旅馆。
这个温泉小旅馆依山傍水,环境很好。
虽然规模不大,但一派传统的日式风格室内装饰还是颇有特色的。
建物格式特殊,并保有日式木构架建筑风格,庭院外墙系以城垛型式建构,后院绿树成荫,幽雅苍郁,俯临北投溪,水流潺潺。
入门口柱上并刻有某书法名家踢的“梅庭”两字,银钩铁画,古意盎然。
干净的榻榻米、古色古香的壁灯、低矮的茶几,和大多数的日式房舍一样,明亮典雅且又有着淡淡的木香弥漫着。
三个人先休息了下,吃了点当地的特色点心,然后来到一间准备室。
这里有一些打算泡温泉的男男女女,一边脱衣服,一边有说有笑,如此赤诚相见,却一点儿不显得扭捏。
见叶承欢有点迟疑,宋江笑眯眯的凑过来,“老弟,在这儿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家脱光了还不是一个样么,唉,现在想想还是原始社会好啊,男人女人何时何地都一丝不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才叫潇洒。怪不得现代人关系都淡了,说白了还不是那层衣服搞的。”
叶承欢一阵好笑,这家伙不管何时都能冒出一大套理论。
还是白小凤比较讲效率,说话间已经脱得赤条条的,估计在这套业务比较熟练。
她刚刚裹好浴巾,便颤着一对**,笑盈盈走来,“帅哥,怎么,害羞啊,没什么的,大家都这样,又没人在乎你。”
叶承欢邪魅一笑,他会怕,开什么玩笑,三两下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露出一身筋腱的古铜色。
白小凤捂着嘴,显出很吃惊的样子,眼里发出光彩,发馋的舔着嘴唇,恨不得一口把他吞进肚里。
屋里其他几个人也都停止交谈,投来怪异的目光。
叶承欢满不在乎的裹好浴巾,把毛巾随手搭在肩上,招呼一声就要走。
白小凤忽然叫住宋江,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宋江打个哈哈,对叶承欢道:“呃,老弟你先去,我们先半点事,随后就来。”
估计这家伙又被小狐狸缠上了,八成又要送浆,叶承欢拍拍他肩膀:“你老兄这么大年纪了,悠着点儿吧,别回头把老命丢了。”
第200章 阴阳合气手印
宋江汗颜点头:“唉,没法子,三十如狼,三十如狼啊。”
走过一条长长的阶梯,穿过幽静的走廊,掀开古朴的帘子,露天温泉就在眼前。
茂密的枝叶将整片温泉划分成一个个独立的小区域,每个部分可以容纳五个人一起洗澡,每个温泉坑边都生出茂密的植被,形成一道天然屏障。
四处都是水汽蒙蒙的样子,无数雨丝落在水面上,泛起点点涟漪。
叶承欢用脚试了试水温,刚刚好,然后毫没犹豫钻进水里,两臂打在坑边,懒洋洋的枕着脑袋,一身疲惫一扫而光,脑子里空空荡荡,眼睛眯起一条线,望着昏沉的天空,犹如置身于幻境中一般。
半梦半醒的泡了好久,也不见宋江他们过来,不禁生出点疑色。
那位老兄就算鸟枪换炮也不至于这么久吧,搞不好真死在小狐媚子的肚皮上了。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就见水汽氤氲中走来一个半身**的女子,裹着白色浴巾,跳荡着两团丰乳,迈着小碎步来到跟前,媚眼如丝的道:“等急了吧?”
叶承欢聊起眼皮一看,正是白小凤,只是不见宋江,不禁讶道:“你干爹呢?”
“他累了,正在楼上休息,人年纪大了,有心无力啊。”白小凤抛个眼波,一副“你懂的”的样子。
“我陪你不是一样吗?”说着,她就那样在男人面前,缓缓解开自己的白色浴巾,一具白生生的**便出现在叶承欢面前。
白里透红的脸蛋,平坦的小腹,如墨的青丝,饱满的胸膛,浑圆的大腿……
叶承欢很大声的咽了下喉咙。
白小凤坐到他对面,看着那人的眼睛,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拿起小木勺,从雪白的脖颈一点点浇下去,无数水珠顺着优美的弧度流淌到胸口,被阻挡了下,又从乳缝里钻进去,落在水面上。
在叶承欢的印象里,白小凤姿色只能说很一般,也许是他身边都是大美女的缘故,可今天不知怎么的,这女人一下子好似美了十倍,那一身风情让人抓心脑干、欲罢不能。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叶承欢不得不想法转移下注意力,于是拿过烟盒,把一支烟塞进嘴里,刚要拿打火机,白小凤马上伸过素手抢了过去。
啪!
打火机点燃,豆大的火苗来回摇曳,好似在叶承欢胸膛里燃烧。
点燃了烟,叶承欢深吸一口,好像要把胸膛那点火苗都吸进肚里,然后徐徐吐出一个烟圈。
白小凤小嘴微张,吹气如兰,慢慢将那团烟圈吹散。
“你在想什么?”女人美目流转道。
“你要是男人,脱光了衣服和女人洗澡,你会想什么?”
白小凤的目光又在他下身一扫,“一定是一些不该想的事。”
“的确不该想,可现在偏偏就那么想了,这种事由不得自己。”
“既然想了为什么不做?”
“既然不该想,当然也不该做。”叶承欢苦笑道。
“不做怎么知道不该。”
叶承欢眉毛拧成八字,“你想怎么做?”
她的目光已经下移,落在他全身最突出的部位,眼睛里有种奇妙的变化。
泉水清澈,就算水里有一根针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更何况叶承欢的那个部位远比一根针要大得多。
叶承欢眯着桃花眼,一点也不肯吃亏,既然她那么直勾勾的自己最不该看的地方,他也用目光在她身上最不该戳的地方狠狠戳了两下。
白小凤居然也一点也没害羞:“这么做该不该呢?”
“当然不该。”
白小凤拉起了他的手,直接按上自己的**,又轻轻的压住他的手背,使他的手指陷入了柔软的乳肉中,脸蛋被春情烤的红扑扑的:“这么做呢,该不该?”
“很不该。”话虽这么说,可他的另只手也按上了女人的美肉,轻轻揉抚着,像是在摆弄两件无价的艺术品,生怕稍稍用力就会把它们碰坏似的。
她索性跨坐在他胯间,那根巨物刚好嵌在她两片丰满的臀瓣之间,捧起他的脸,在唇上一吻,“这样呢?”
叶承欢摇了摇头,一副受人欺负的样子,委屈的道:“相当不该。”
白小凤握着巨物,慢慢坐了下去,发出一声呻吟,感觉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发出畅快的欢叫,接着颤声道:“这样呢?”
叶承欢皱了皱眉,他知道这个女人够**,却没成想**到这种地步,事情的发展超乎想象,几分钟的功夫,面前的女人就由“嫂子”变成性伴,不过既然已经发生了,叶承欢总不能推开她,要真那么做,他就不是叶承欢,甚至不配叫男人。
于是,他换了个口气:“你就不怕宋江过来看到?”
白小凤妖媚的一笑:“看到又怎么样,我又不是他老婆,而是他干女儿,白白给他找个干女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叶承欢嘴里发苦,这么会儿功夫,自己已经变了好几个身份。
“我长得又不帅,又没钱,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了?”叶承欢有点发闷的道。
女人摸着他光秃秃的下巴,咯咯一笑,“因为你的下巴很有趣。”
这也算理由?我去!
“怎么个有趣法?”
“我从来没见过谁的下巴长得像女人膝盖似的?”
就这一个优点还被她发现了,叶承欢实在无语。
女人开始动作,一开始轻推慢摇,伴随着细细的微哼,胸前一对柔软也跟着翻起细浪。
不久,动作的幅度便开始加大,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平静的水面珠玉四溅,这个女人的业务很熟练,勾、挑、推、碾、颠,十八般武艺样样精湛,屁股如同一台充满电的小马达,湿漉漉的**滑不留手。
“嘶……”
叶承欢咬了咬牙关,有种被人当马骑的感觉,不过却很别致。
他懒洋洋的躺在水里,享受着女人的服务,渐渐地,全身的每一条筋肉都绷成一线,身体弯曲成一道绷紧的弓弦,迎着她的每一下套弄,时不时也有种要穿透她身体的冲动。
水雾和香汗粘湿了她的发丝,娇媚的脸蛋上更是红润润的,好像熟透的火龙果。
暧昧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散,还有暧昧的声音,暧昧的画面……
两具白生生的**缠在一起,动着,那种画面何止暧昧,而是香艳!
按照叶承欢过去的性格,他肯定是不忍打断这种画面的,可是这时,他却忽然冒出一句:“你把我那位宋老兄怎么样了?”
白小凤猛地停住,“我说了,他在休息。”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就算他休息也是你逼的,对吧?”
女人露出几分思索,面对面的盯着叶承欢的眼睛,两个人虽然身体连在一起,可心却各在彼此。
“你什么意思!”
叶承欢淡淡一笑:“别以为换个马甲,我就不认得你了,千代火舞小姐。”
一刹那的错愕过后,女人的脸色变了,紧接着笑了,这一笑,说不出的妖媚诡谲,但身体却一刻也没停止动作。
她伸手在脸上一抹,青丝散开,下面是一张绝美的脸,仿佛某种神怪传说中的画皮!
“北风之神,我现在算彻底服你了,我,作为樱舞媚忍的六代目,易容术居然瞒不过你。”
“错了!你的易容术很高妙,的确已经瞒过我了,可是你忽略了一样东西……”
千代火舞眉锋紧蹙,“什么!”
“味道!”
“什么意思!”
叶承欢浮出一丝说不清的笑意。
易容术,起码是世界上最神秘、也最古老的三种技能之一,另外两种技能是什么,以后再说。
没人能准确的说出这是种什么东西,就连叶承欢也只是通过道听途说知道那么一星半点儿。
据说,易容术起源于神州,后在日本发扬光大,易容者可以幻化任何人的模样包括声音,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幻术,可以用于潜入和刺杀,很难被人发现。
据说上古时期,大约是春秋战国那段时间,有位叫做黑麒麟的人,是个迷一样的人物,人称“月黑风冷,索命无形,千变莫名,墨玉麒麟”。
史料上没有多少关于他的记录,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唯一能推测的是,他是当时阴阳家的神秘高手,是追杀叛逆或异己分子的死亡使者之一,也是阴阳家的五大长老之一。
他外表妖艳动人,手段阴险毒辣,擅长使用幻术迷惑敌人。
她的双手由于常年修炼阴阳秘术,一种叫做阴阳合气手印的秘技,从而变得犹如火焰般赤红,并且呈现出奇异的银色花纹,指甲漆黑如墨,诡异之极。
当时著名的流沙刺客团首领卫庄对黑麒麟的赏识几乎无以复加,曾誉其为“天下第一杀手”。
此人无形无相,却可幻化众生。
他精通易容术,模仿人的声音、举止都几可乱真,几乎无人能察觉。
上千年过去了,人们通过各种资料了解到的无非几种东西,易容术一般借用的是动物皮革甚至人皮面具,易容术的强弱,关键取决于面具的制作。
可是光凭这点根本没法解释易容术的精髓,这门古老而神秘的技能流传到今天,在它的发源地神州早已失传,谁也不曾想象,这门技能却在日本发扬光大。
上古易容大师黑麒麟没人见过他庐山真面,可是在日本几个神秘流派却神不知鬼不觉的保留了上千年前的易容技巧,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
能够将一个人的面容变成他人的,已经堪称神技,但在媚忍这个神秘组织,却可以将整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从上到下,从头到脚,这种技能简直匪夷所思。
这也就是媚忍这个全是女人的组织,之所以能在刺客联盟占有一席之地的原因。
“你的易容术已经登峰造极,我的确看不出来,但是就因为你的味道出卖了你。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味道,就算你用再多香水也遮不掉的,恰好我的鼻子又比一般人灵敏。”叶承欢解释说。
第201章 脱皮
一代易容大师居然被人当面拆穿,千代火舞不由得很郁郁,咬着唇瓣,动作的更激烈了:“这么说你长了个女人膝盖一样的下巴,还长了个狗鼻子?”
叶承欢的脸垮了下来:“说话客气点,虽然我不爱杀女人,但别逼我一巴掌拍死你!”
白小凤踟蹰一下,被他眼里的某种东西吓了一惊,“北风之神,别唬我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被封印锁着,就算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没法施展。我的媚忍术现在对付你已经绰绰有余了,你觉得你现在还能自控么?”
叶承欢淡然一笑:“哦,那我真要听听,你的媚忍术有什么特别的?”
“媚术分为三层,最低境界是媚气的散发,让看到我们的男人都有冲动;中等境界就是所谓的阴阳合气手印,让男人狂射不止,直到脱精而亡,你们神州的古书中对这种死因是有记载的,这种媚术大部分天生就会,练的是如何加强和控制,这主要用于对不能留下外伤的目标进行刺杀,你今天就有幸体会一下;最高境界是对男人的精神控制,练到深处,可以随心所欲的支配世界上的任何男人,现今的‘媚忍’中只有我能达到了这个层次,但也只是触及了皮毛,最多进行短暂的控制,但这一点就已经够了。你现在有没有觉得两眼昏花,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叶承欢淡然一笑:“是又怎么样?”
“从你闻到我身上的味道开始,你就已经中了我的催情幻药,你可以试试动下真力,只要一动,你的全身就会有种火烧的感觉,我保证会让你生不如死。而且,那是我们媚忍的独门秘方,根本无解。”
叶承欢刚然干笑一下,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嘴巴发出个机械的声音:“咱不带这么阴险的吧。”
“就算你现在发现我是谁,不觉得一切都晚了么?能瞒过北风之神的眼睛这么久,说明我的易容术已经十分精深了。其实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白小凤这个人,把自己变成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人,这才是易容术的最高境界。”
“费这么大力气,你到底想要什么?”
千代火舞眉色紧峭:“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叶承欢皱皱眉:“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难道你不会冥想?”
“开什么玩笑,据说那种东西是古印度最奥妙的秘技,比读心术还要传奇,练到高深境界时,能看到任何人的内心世界,别忘了我是神州人,不是阿三。”
千代火舞脸一黑,“我没时间和你废话,我要盟约,我要诸神盟约!”
叶承欢叹了口气:“又是这套,你能不能玩点新鲜的,我都说过一万遍了,我根本不知道什么狗屁盟约,就算是有,这么重要的东西肯定会放在身边,我现在一丝不挂,你看看哪儿能藏东西。”
千代火舞目光一转,闪过一丝明澈:“表面上不能藏,不代表不能藏在你的七窍里。”
“是不是要我扒开屁股让你找找!”叶承欢有点不耐烦了。
千代火舞的脸垮了下去:“北风之神,你的命在我手里,你最好说话礼貌点儿!我有理由相信,盟约可能在你肚子里。”
“难不成你还想给我开膛破肚?”
千代火舞嘴边浮出一丝残忍:“可以考虑。”
听了这话,叶承欢脑后刮起道阴风,鼻子尖有点冒汗,他相信这个女人一定干得出来。
不过事到如今,他也坦然了:“剖不剖的随便你,要是剖开没有,到时候我死了,你可就连根毛都找不到了。”
他说的没错,至少现在千代火舞还没胆子冒那种风险。
“我不会那么做,不过你要是不交出来的话,我至少还有七种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叶承欢眨眨眼睛:“说来听听,比如说呢?”
“我会用阴阳合气手印让你狂泄不止,变成人渣!要不要试试?”千代火舞眼里闪过两道阴厉。
叶承欢舌头滑了滑,跳脱的一笑:“不是吧,还有这么好的事,我想试试人渣什么感觉。”
千代火舞把牙咬得咯咯响,万没想到居然还有人主动要求变人渣的,看来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是绝对不肯交出盟约的。
想到这儿,她暗自提了口气,下身的****一起收紧,忽然变得好似一只手,死死的握住那根巨物,前端被整个吸住!
紧接着丹田一股气流仿佛开闸的洪水般,全都往下身涌去,这一泄就有止不住的趋势,叶承欢吃了一惊,尽管有所准备,却没想到来的这么猛烈。
他顶着舌尖,把那股气往上提,可女人的体腔犹如强力水泵似的,那股强大的吸力一浪高过一浪,根本没法阻止。
她压下上身,吻了下男人的嘴唇,“夫君,你安心的射吧,一旦你变成人渣,我会好好照顾咱们的女儿……”
叶承欢的视野渐渐变得模糊起来,模糊中女人好似越来越美貌,越来越有好感,那个声音无比缠绵,也无比催情,让人恨不得按她的话做。
千代火舞不愧是一代媚忍大师,她的催情术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即使明知道一切都是幻象,可心神却不由得随她左右。
叶承欢深深吸了口气,然后闭住气息,唤起一道灵气,在体内流转一个周天,眼睛一下子变得比寒星还闪亮。
看到他出奇的变化,千代火舞脸上闪过一丝异色,这是怎么回事,看他的样子好像一点没有被幻术控制,她原本以为凭借她的独门秘技和秘药,就算意志力最坚强的男人都没法克制,他本该是昏昏欲睡的样子,怎么忽然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了?
不可思议的还在后面,叶承欢居然一下子从水里站了起来,邪魅的一笑:“总是这样不觉得单调么,要不要来点特别的?”
没等对方回应,他一把将女人推得爬了下去,啪的一声,小腹撞上她的雪臀,嫩肉乱颤的样子让叶承欢魔性大发。
这一下不要紧,女人长长一声呻吟,两眼翻白,舒爽的全身一颤,有种窒息的感觉。
啪啪声雨点般响起,一上来就是疾风劲雨,快感狂狼般一股股的袭来,叶承欢一巴掌拍在她雪白的臀肉上,马上多了个鲜红的手印,丰满的臀肉随即受惊似的乱颤。
小腹不停地撞击着,巴掌也不断拍打她的屁股,很快她的屁股便被拍红了,可千代火舞却为这种异样的刺激欲罢不能。
叶承欢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螓首昂起,舌头霸道的伸进女人檀口,一通猛搅。
女人做梦也想不到男人会如此狂猛,他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自己都产生了他从来没有向外抽出动作的错觉,自己的身子是在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疯狂的撞击。
“你不是想玩么,老子就给你玩个够!”叶承欢脸上挂着狰狞的表情,仿佛邪魔附体,他身下的女人可就没那么坦然了,她终于发觉自己不仅不能让对方泄身,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反而随着大量阴精的泄出而快速流失,她花容失色,脸上娇媚的神情突然一扫而光,就好像碰到了鬼魅一样,她只觉自己的阴精狂泻,身体里的力量也在被向外抽,一阵超强的快感从小腹向四肢百骸扩散,浑身都酥软了。
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浑身舒爽得如同虚脱了一般,内心想要抗拒,却半点力气也使不出,那些高深的媚忍幻术统统被男人践踏光了,只剩下无声的服从。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承欢才发现女人已经没了知觉,自己好像在玩一团死肉似的,实在没什么快感可言,他把千代火舞**裸的抱住水面,放在池子边上,摸了摸还有呼吸。
扬起了巴掌又停在半空,看着她精致的脸颊和完美的**,杀了她又有点不忍。
他不是什么善心人,杀了她只是一秒钟的事,可随之而来的麻烦也许就是一辈子的,他可不想把宝贵的人生整天用来应付那些找上门的大小****。
目光落在她带血的下体上,脸上闪过一丝满足。
他惦记着宋江,回到准备室里,匆匆换上衣服,一路找到宋江的房间。
一脚踹开门,就见那位老兄一丝不挂、四仰八叉的躺在榻榻米上,嘴角吐着白沫,萎靡的老二上还挂着男女的混合物,看样子被十有**是被******变成人渣了,说白了还不都是好色惹的祸么。
叶承欢摇了摇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宋江打了个冷战,慢慢睁开眼睛,眼神空洞的看着虚空,嘴巴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
叶承欢对所谓的媚忍人渣也基本无解,一把抱起宋江肥胖的身子,看着,摇着,“宋老兄,可能你还不知道,那个女人其实是日本媚忍组织的……”
话刚说了一半,好像有把锋利无匹的刀一下子斩断他的舌头!
“嘿嘿,我知道!”此刻,宋江的表情忽然变了,再也不是那种呆滞的样子,他居然张开嘴,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忽然吐出了舌头!
如果不是亲见,叶承欢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人的舌头居然还能是黑色的,黑的好似吃过油墨一般。
宋江吐出的那条舌头,比一根烟还长,舌尖还挂着一枚刮胡刀片!
看到如此诡异的画面,叶承欢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也许是半秒,也许是零点零一秒,总之,时间短得根本没法用表度量。
宋江的嘴里猛然呼出一口黑气,不偏不倚,刚好扑上叶承欢的鼻端。
腥腥的,还夹杂点高锰酸钾的余味,叶承欢闻到那股味道时,脑子里跳出第一个概念就是:毒!
那个意识还未变清晰,他的全身便如铁块般僵硬,一切思维活动瞬间冻结。
第二个概念还未跳出,寒芒乍现,宋江的舌头好似暴涨了十倍,连同那只刀片,倏地便往他喉咙舔去!
第202章 杀人是一种艺术
即便看到了,也没人能猜到,即便猜到了,也没人能躲开。冰@火!中文
更何况此时的叶承欢看不到,猜不到,更躲不开。
死亡是什么感觉,在此之前叶承欢一点都不知道,那种东西往往都是他带给别人的。
可是这一刻,他却真真切切的感觉到死亡,扑面而来的死亡!
直到许多年后,当别人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锁着眉头,心有余悸。
“那时你想到了没有?”
“没有,我又不是神仙,一点都没想到。”
“那家伙的刀片就快隔断你喉咙时,你在想什么?”
叶承欢涩然一笑:“什么也没想,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片空白是什么意思?”
“就是什么都没有的意思。”
“你有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吗?”
“想过,只是没遇到过。”
“真正遇到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要死的感觉。”
“可是你没死。”
“没错,其实差一点点就死了。”
“可是就那一点点你还是没死。”
“人生中有好多事都是差一点点。”
“一点点是多少,能不能说具体点儿?”
“一头发丝算不算,反正一点点就是一点点,比如我现在差一点点就想扁你,你说那一点点是多少?”
叶承欢说的没错,一点点的确说不清是多少,也许就是一头发丝的距离。
当时他们离得很近很近,而且叶承欢没有半点防备,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他这次都死翘翘了。
可是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一身冷汗还没等飙出,叶承欢的本能便已开挂。
本能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如果非要形象点来说,叶承欢的本能就好像一颗三万伏的蓄电池,只要外界稍微给点电,这颗蓄电池马上开挂,电流瞬间充满全身每个细胞,速度远远超越他的中枢神经。
陡然间,叶承欢的人吱的一声往后滑去,双脚在木地板上划出两道深深的轨迹。
惊悚、错愕、疑惑,这些从来没有过的情绪统统出现在他脸上!
宋江慢慢站了起来,脸上好像带了张面具,那种表情说不出的诡异,深藏在下面的情绪根本无法揣测。
接下来,他做了件让叶承欢一辈子都不想吃猪肉的举动,他用指尖在自己肚皮上一划,草包肚子就那么被生生割开,然后,他抓住破口处往两边一扯!
刺啦一声,好似撕开了张破皮革般。
然后,他脱衣服似的,把整张皮脱了下去。
整个画面仿佛科幻电影里的特效,却那么硬生生的出现在叶承欢面前,在视网膜上留痕。
他不知见过多少离奇的事情,但像这样把自己的皮剥掉还是第一次,而且他这辈子都不想有第二次。
剥掉的是一整张人皮,宋江一转眼化身成英俊冷厉的小伙,那人一头银发、一身银衣、五官精峭,眉峰冷峻,眉峰下是一对深藏的目光,如冰、如刀、如风!
这一刻,叶承欢差点以为这位小伙几乎和自己一样英俊了。
那人的声音也变了,略带沙哑的声线好似靡靡梵音,“不愧是北风之神,没想到我处心积虑的那一击还是被你躲过了。”
叶承欢皱起眉头,一脑门子官司,无论是谁被人差点干掉都会不爽的,更何况是他,“玩阴的有意思么,有种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那人嘿嘿一笑,笑声好似绣刀磨铁,十分刺耳:“我是杀手,不是动作明星,真刀真枪的年代早过去了。”
联想到此前了解的种种,叶承欢脸上闪过一丝思索,“你就是曼陀罗的魁首,杀手四十七,对吗?”
那人并没否认:“算你有点眼力,不过我很遗憾,见过我真面目的人只有一个结果……”
“什么?”
“死!”他口唇绽出这个字的时候,眼神也如冰锋般飞射而去。
叶承欢心里一动,这种眼神好像在哪儿见过,却又说不出来,那是来自地狱的眼神,苍凉、无神、空洞、冷酷,很轻易的就能勾起人内心深处那份最原始的恐惧。
叶承欢从他的眼里仿佛看到无数亡灵,在挣扎、喊叫。
世界上能有这种眼神的,除了他之外,还没见过第二个。
杀手四十七,杀手界的传奇,绝对可算是全世界最神秘的的几个人之一,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也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更没人见识过他鬼斧神工的杀人技巧,因为见识过这些的人都已被他送进了停尸间。
他凭借一己之力将曼陀罗推上世界杀手榜前列,也正是他,让原本普通的数字四十七成了死亡的代名词。
不过,叶承欢并不怎么荣幸见到他,甚至对这种人还很厌恶。
按理说,能让刺客联盟里的两大组织媚忍和曼陀罗的魁首联手对付一个人,本身就是个很有面子的事,可叶承欢一点都不这么认为,他宁愿从来没见过这两个人,宁愿没摊上这么大一笔麻烦。
“我一直以为千代火舞的易容术是当今第一,没想到你的易容术也这么高深,连我都没看出来。”对此,叶承欢并不怎么愉快。
“这就是顶级杀手和一般杀手的区别,能瞒过你的眼睛,我觉得很荣幸。”
“是吗?老子一点都不荣幸!你们两个狗男女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叶承欢说话一点也不客气,完全没把这位杀手之王放在眼里。
四十七反倒一点儿不生气,在他眼里,面前的那个男人已经和死人无异,“道理很好理解,因为你身上有我们共同想要的东西。”
叶承欢皱起眉头:“别给我说又是什么狗屁盟约吧?”
四十七淡淡一笑,“在你眼里是狗屁,在我眼里那却是至高无上的东西。”
“先别扯别的,我问你,你找上我不光是要盟约那么简单吧?”
“没错,我收了别人的钱当然要给人家做事。”
“又是沈东泽那个混蛋!”叶承欢叹了口气,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什么杀手什么宗师他统统不怕,最怕的就是沈东泽那种笑脸杀人的主儿,那家伙居然能请到四十七,一定花了血本,“他给了你多少钱?”
四十七伸出一个手指,“一个亿。”
叶承欢苦笑,“没想到我的命这么值钱啊!这样吧,你把那笔钱给我好了,我把命给你。”
“你的命早就是我的了,给不给由不得你。”
“除了要我的命之外,你还想阻止东方国际和詹家谈成那笔生意,对吧?”
四十七默认。
“你一看我和詹明信眼看就要达成协议,所以就杀了他,对吧?”
四十七微微变色,“我自以为做的很隐蔽,没想到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的确很隐蔽,没人能够制造意外去杀人的,除了你,这才叫真正的杀人于无形,死亡大师果然名不虚传,只不过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做到的?”
四十七对于赞美早就无感了,但这种话能从叶承欢嘴里说出来,他还是不禁有些得意,“每一个细节都是精心推算过的,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也做不到,杀手的最高境界就是杀人于无形。”
“我首先想确定的,是要制造意外的发生时间段。基本上可以分成三个时间段,第一个是詹明信走进浴缸前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他会打开浴室门,打开浴室灯,放水、启动加热器及其他电器,准备泡澡用的浴盐、浴花、浴巾等物品。
第二个阶段,就是泡澡的阶段,这个阶段很单一,他会一直泡在浴缸里,但时间却最长,要一个小时左右。
第三个阶段是时间最短的,无非就是走出浴缸,披上浴巾、排水、关闭电器,走出浴室。
那么首先我要确定,就是我所制造的意外,究竟发生上述三个阶段中的哪一个里。”
叶承欢仔细的听着,不由的眯起了眼睛,脑海里浮现出詹明信洗澡的全部过程,每个过程都是如此的细致,就仿佛真的发生在自己面前。
“我习惯用排除法,首先第三个阶段可以排除掉。这个阶段第一是时间短暂,第二,詹明信在这个阶段所做出的动作,基本上都是第一阶段动作的延续,比如你要在电器上动手脚的话,完全可以在第一阶段,他走进浴室一启动电器的时候,就让意外发生,根本不用等到第三阶段他关闭电器的时候。然后,再来看剩余的两个阶段,从时间上讲,泡澡的阶段最长,比较适合安排一些有潜伏周期的意外,比如让浴室里渐渐充满一种令人窒息毙命的气体等等。而从詹明信接触的物体多少来讲,还是第一个阶段比较容易些。比如可以在电器开关上动手脚,只要他一走进浴室启动电器,计划就完成了,再比如在那些浴盐浴花之类的物品上动手脚,也是比较容易的。”
我们现在来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就是推测每个可以制造意外的可能性。首先,他进入浴室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打开浴室里的灯。这个环节要制造意外的话,就是在灯开关上动手脚,比如让灯开关通电,在他接触开关的时候将他电击致死。
叶承欢道:“可是这种开关即使联电,也不会有那么高的电压以至于能电死人的。何况现在的家庭电路都装的很科学,一旦联电就会自动报警或者自动断电。”
“你的说错!所以这个可能性被我排除了。打开了灯之后,他便走进浴室,会打开水龙头放水,这个过程……我也没想到什么方法可以让他在一打开水龙头的时候就毙命,毕竟浴室里的水龙头不是高压水阀,没那么大的危险性。”
“更何况……”叶承欢借口道,“更何况詹明信并不一定用水泡澡,像他这种有钱而又懂得保养的人,你怎么能确定他不是每天泡啤酒浴,牛奶浴,或者其他更奢侈的浴?”
“这个……你说的很对,那么他用高级的浴的话,”四十七沉吟道:“就连水龙头都不用摸了。不过我们可以考虑在他的牛奶或者啤酒上动手脚,比如给他在牛奶或啤酒里加点腐蚀品之类的,这样他即使死不了,也要去医院治疗。只要他离开了别墅,哼!”他冷笑一声,继续说道:“准备好泡澡的水,他该做的就是准备洗澡用的其他东西了。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将浴盐啊香皂啊什么的,放在浴缸旁边的置物架上,这样用的时候,可以不用看一伸手便可以拿到。”
第203章 杀手之王
“你的意思是,到时候有可能会在这些沐浴用品上做手脚,比如也在洗发水里加点腐蚀品什么的,这样比加在牛奶或者啤酒里还要好些。冰@火!中文是吧?”叶承欢道。
“这倒不一定。”四十七严肃的道,“这个,到时候要看具体的情况,看置物架周围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总之,像这种盛放着零散的小物品,而詹明信又绝对要接触的东西。好了,然后,就是开始泡澡了。这一小时的时间里,你猜猜看,詹明信会一边泡澡一边做些什么呢?听音乐?看书?”
“都有可能。不过我觉得,他最可能做的,就是在浴缸里睡一觉。”叶承欢回答道。
两个人一唱一和,就好像在共同策划一起谋杀现场,至此一桩天衣无缝的杀人计划便完整的呈现出来。
“遇到你这种人实在是我的噩梦,看来我这次非死不可了。”叶承欢微叹道。
“这句话说对了。我并不介意在你死之前普及一下死亡知识。我刚才从嘴里吐出的黑烟是一种叫做氰化氢的剧毒物,那是处死犯人时常用的一种毒剂,可导致半小时內死亡。在非洲,政府军处死**游击队俘虏时,为了节省子弹,经常将大量犯人关在一个密闭的大屋子内,在屋子中间放盆水,将一小盘氰化钾吊在水盆上方,然后接着关上门,在外面一拉绳子,氰化钾便倒进了水盆中,一阵惨叫后,再通会儿风,便可以进去收尸了。你很幸运的成了我的毒剂试验品。”四十七优雅且从容的说道,“刚开始只是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呼吸带杏仁气味,有心悸、脉率加快、皮肤及粘膜呈鲜红色的症状。现在你会觉得呼吸和脉搏都在加快,心律不齐,瞳孔缩小,再过五分钟,你就会出现强直性抽搐。随后,你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叶承欢摊摊手,看来你对这方面还挺有研究的,可是去大学发表论文做教授了。
“杀人是一种艺术!”
“只可惜你说的那些症状我一点没感觉,会不会是你的药过期了,或是被无良奸商给骗了。”
四十七的笑容立刻没了,露出几分凝重和思索:“不可能!你不可能没反应!”
叶承欢伸个懒腰,打个呵欠:“这世上本就有很多不可能的事偏偏成了可能。”
四十七额角的青筋根根暴起,眼神死死盯着对方:“难道你已经打破了封印,恢复了真身?”
叶承欢嘴角微勾,笑而不答,目光却深邃得无法看透。
四十七脸上的表情从淡漠变得十分丰富,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带着几分思量很认真的重新审视对面的男人:“我想知道你到底打破了几道封印!”
“你杀人的本事不错,编故事的能耐更是一绝,自己编个故事骗骗自己吧。”
四十七冷眉一竖:“你到底有没有打破封印,我试一试就知道了。”
“不就是打架么,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尽管他不愿意打架,但他知道这场架非打不可,躲也躲不掉。
四十七眼里闪过一丝狂热,他很久没狂热过了,只因他很久没遇到如此强劲的对手,那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有足够的理由让他狂热一把。
他知道无论多么奥妙的暗杀手法,对面前那个男人都没用,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实力和实力的碰撞。
他没有亮出任何武器,因为他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杀人武器,甚至可说他的人本身就是一把剑,这把剑经过岁月的打磨早已褪去各种浮华,那股子深藏不露的杀气却越发凝练。
剑出鞘,必饮血!
如果说他是把剑的话,叶承欢就是鞘,永远是一副外松内紧的样子,微锁的眉宇间,两道湖水般忧郁的眼神里深藏的却是桀骜。
眼神也是武器,狭小的空间里,四道眼神碰在一起,在短兵相接的较量中,空气也似乎起了丝丝脉动,隐然有风雷之声!
就在这时,两个人的身子同时动了,出乎想象的是,一上来没有炫目的打斗,也没有精彩的交手,有点,只是两道流电的碰撞!
一个交错,四十七到了叶承欢的位置,叶承欢到了四十七的位置,两人彼此背对着对方,站在彼此的起点上,一动不动。
他们并非没有交手,就在那个短暂的交错中,四十七已经攻出七个绝杀,却全都被叶承欢给挡了回去。
高手较量,或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短暂的碰撞,彼此的实力就已了然。
四十七在感叹,叶承欢则皱起了眉头。
电光火石间,两人又是一个交错,这一次,四十七攻出二十三个绝杀,叶承欢只用了一招,一巴掌拍进成片的手影里,将他的整个杀手消弭于无形。
这次,他们没再停滞,彼此一个交错连着一个交错,一次过手连着一次过手,在小小的屋子里,卷起一片片风浪,一团团漩涡,一道道电影!
但他们的脚步和方向都像精心计算过似的,看似杂沓的脚步,却没碰到一件家具和摆设。
来来回回,七八个交错后,四十七忽然停住了,叶承欢也随之停住。
“这里空间狭小,不便施展,敢不敢跟我换个地方,”四十七淡淡道。
叶承欢一笑:“和我想的一样,我可不想破坏公共财物,更不想影响人家做生意。”
“跟我来!”四十七的声音还在,可他的人,已经不见了。
四十七的身子化作一道魅影,一忽间飘出窗外,两脚轻飘飘的落地,好像四两棉花一般。
他疾走如风,沿着山道快速漂移,山道虽然崎岖不平,可并不妨碍他的奔走,相反的,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从远处开,好似足不着地。
到了半山腰时,冷然一个回眸,只见叶承欢就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看样子还很悠闲的东张西望,他暗暗吃了一惊。
他快,叶承欢一点都不慢。
山色空蒙,空气中带着微微潮湿,灿烂的阳光下,一眼望不到边的油菜花开得正艳,将山顶涂抹成大片金黄。
叶承欢和四十七来到山顶的时候,正是晌午!
两个男人隔着大片油菜花相对而立,一股无形的杀气弥漫开来,隐隐的,那片油菜花无风自起,刷刷的往下掉,然后又打着旋的飞落。
此刻,四十七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刀,一把很薄很薄、很软很软的刀!
很多年前,他选择了杀手这个职业,就注定选择了寂寞。
杀手意味着他必须一个人去面对死亡、面对挑战、面对一切不可知的未来。
他的人也和他的刀一样,虽然历尽岁月沧桑,令人目眩的光芒已经不再,但那股子可怕的死亡之气却渐渐深藏、沉淀,岁月可以改变一切,却改变不了刀和人骨子里的寂寞。
每杀一个人,他那份寂寞就会加深一层,多年以后,他的寂寞已经似海深了。
他的刀呢?不知已染过多少鲜血,时至今日,上面满是斑驳,斑驳的好像一根枯枝。
他已经很多年没用过这把刀了,但此时此刻,握刀的手依旧沉着、稳定、有力,在握刀的那一刻,他再不寂寞,就好像历经风尘,终于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和四十七相比,叶承欢并不是个喜欢寂寞的人,相反的,他喜欢阳光、雨露、沙滩和朋友,当然,还有女人。
他没法想象,生活里如果没有了那些东西,他的人生会怎么样。
可只有一个时候,他才会感到落寞,那就是杀人的时候。
他不喜欢杀人,打骨子里就不喜欢,可是这个世界总会给他许多不得已去做的理由。
就算到了现在,他还是不想杀人,但对面那位可不会赞美他的爱心,他很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个什么样的对手,假如他稍稍有一点点心软,那么死的那个一定是自己。
“我提醒你一声,现在把盟约交出来,我还可以保证你死的体面点儿。”四十七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清晰的送进叶承欢耳鼓,他没有开玩笑,也没说大话,因为他从来不开玩笑,也从来不说大话。
叶承欢皱了皱眉,脸上多了条黑线:“你他妈的很烦啊,都说了我不知道什么狗屁盟约,你还唧唧歪歪的要什么!”
四十七冷眉一立,嘴角多了道残忍的弧度,一股铺天盖地的杀气,好似海啸般扑去,面前的一大片油菜花全都被那股杀气压了下去。
与此同时,四十七的身子仿佛化作一道银光,连刀带人,咻的一声飞射而去,一眨眼就到了叶承欢面前。
刀锋起,杀意现,一道惊虹掣电般的白芒,宛如银蛇飞舞,裹挟着一大片森寒,铺天盖地的落下!
四十七的速度快得已经远远超越了叶承欢的想象,那道冰冷的杀气一下就将他整个人裹住,汗毛刷刷的往下掉。
刀尖如毒蛇的芯子般逼近叶承欢的喉咙,快得无法想象,更无法躲闪。
叶承欢的身子猛地往后滑去,本以为逃过一劫,没想到刀锋居然如影随形的跟了过来。
他心里一突,那一瞬,根本无法用时间去度量的一瞬,甚至连反应都很难做出,生死一线间,叶承欢忽然一个后滚翻,寒芒贴着他的小腹划过,他甚至可以真切地感受到那种罕见的锋芒。
两脚着地时,叶承欢的后背已经湿透了,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招,就差点要了他的命,他没理由不湿透。
一把比纸还薄的刀,切菜都费事,可到了四十七手里,却成了件骨灰级的杀人利器。
有了这把刀,四十七的杀力一下提升了十倍,这才是他的真正实力。
叶承欢终于明白,为什么四十七能成为曼陀罗的魁首,令人闻风丧胆的顶级杀手,他甚至觉得以四十七的真正实力,应该排在杀手榜第一。
他皱起眉头,脸色有点儿变了,他从来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刀法,照他看来,这家伙的变态程度,堪称杀手中的战斗机。
第204章 神罚
刚起了身冷汗,四十七根本不给他反击的机会,寒芒像毒蛇的芯子倏然而至。<冰火#中文
这一击比前次更快,更准,更狠,角度刁钻的让人无从躲避,就连叶承欢也不能。
避无可避时,他伸出了两根手指。这两根手指不知帮他多少次脱险,它们好似不受大脑支配,而且各自独立的生命体。
那道凌厉无匹的锋芒和杀气,一刹那全都消失在叶承欢的指间。
叶承欢不知道用这两根手指夹断过多少锋刃,这一次也不例外,他手指轻错,微微一拗,没想到薄刃不仅锋利,柔韧性还出奇的好,就好像夹在手里的是一张纸,根本拗不断。
一愣的功夫,四十七手腕一抖,整个刀身翻起一道波浪,绵绵的柔力竟似要弹开他的手指。
叶承欢的心沉了下去,手指稍稍松懈了点,四十七手腕一翻,刀锋陡然偏转,要是他再不松手,手指一定会被削断。
叶承欢微微变色,他的两根金不换的手指第一次失手了。
一滴冷汗顺着他的额角淌了下去。
四十七根本没给他迟楞的机会,刀花绵绵不绝的袭来,发出嘶嘶的破空声。
他的出招依旧迅猛,握刀得手依旧稳定,刀锋依旧犀利。
叶承欢的动作越发迟缓,对方却一招比一招狠辣,逼得他连连后退,看样子不出三招,他势必会人头落地。
四十七的嘴角终于泛出一道冰冷的弧度,他抓住一个空隙,猛然间喝叱一声,刀锋波浪般倒卷过来,在虚空中忽然变成笔直,如龙吟虎啸、如长虹掣电、如疾风骤雨,纤薄的刀锋竟然带着远古雷神般的咆哮声。
这一击的力量凝聚了他全部的杀伐之力,阴阳两和、刚柔相济,那是力量和速度的完美结合,完美的没有一丝破绽!
刀锋,笔直的刀锋,没有任何绚丽招式的刀锋,倏然而至,下一刻,势必饮到男人的鲜血,只有敌人的鲜血,才可以祭奠它的辉煌存在。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儿飘来一团黑砂,对着四十七整片扬洒过去。
与此同时,从旁飘来一道迅疾的身影,刚好挡在两人之间,那一刀刚好刺进了一个柔软的胸膛。
扑!
血光四溅,给金黄的油菜花染上一层猩红。
叶承欢冷眸一闪……
那是谁!?
四十七一招得手,还没来及辨认,本能的弹射出去,堪堪避过那片黑砂,掣刀在手,前胸和后背也湿透了。
要不是反应奇速,恐怕非得被那团黑砂打成蜂窝煤不可。
叶承欢呆呆的看着面前那个清丽的背影,鹅黄色的束腰薄衫,牛仔休闲短裤,红色运动鞋,身材婀娜,青春气十足。
她慢慢转过脸来,笔直的发丝线条自然散落,清逸婉约,有种清纯飘逸的感觉,在风中微微盈动,刘海梳向一侧,小小发夹稍加点缀,就营造出清纯的气质,让人心醉。
素颜的五官精致如雕,嘴唇丰润、鼻梁高挺、黛眉一抹,两眼水汪汪的透着神采,精致的眼线好像描摹过似的。
只不过脸色有点苍冷,胸膛上多了个刀口,鲜血汩汩冒出,衣服染红了一片。
怎么会是她!
看到那个女人的一刹那,叶承欢拧紧眉头,蛋碎了一地。
清纯的笑意挂着淡淡的忧伤以及熟悉的眉眼,那张脸好似一记冷枪,正中叶承欢的心脏!
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楚文轩的妹妹,神州十二生肖守护神之一,神州最隐秘部队龙组组长,楚云轩!
叶承欢怎么也没想到,上次见面两人还火药味十足的样子,今天居然在这里相遇,而且她居然还用身体给自己挡了一刀。
“你他妈疯了还是傻了?你一个女孩子逞什么英雄?我他妈用的着你替我挡吗?”叶承欢眼里全是血块,子弹都打不穿的血块!
楚云轩浅浅一笑,却抹不掉眉宇间那点淡淡的愁云,她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我”字,整个人便倒在叶承欢怀里。
叶承欢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在鼻端闻了闻,有毒!
很显然,毒就在四十七的刀上。
叶承欢摇了摇她的身子,楚云轩却没半点反应,身体在他手里渐渐变冷。
“别费事了,中了我的毒,她死定了。看来你的女人缘不错啊,就连十二生肖守护神的火蛇都肯为你死。”四十七带着嘲讽的口气道。
可是叶承欢一个冰冷的回眸,却把他的笑容打得支离破碎!
四十七从来没见过那么凶残暴虐的眼神,它应该存在于噩梦里、幻想里,乃至一切荒诞的传说里,但绝对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叶承欢慢慢起身,脸上好像挂着层化不开的浓雾,无悲无喜,不怒不威,一道散漫的情绪渐渐铺开,仿佛是一道无边的死亡气息,所过处花叶凋零,油菜花像是被抽空了水分,被一大片灰黑笼罩。
这一次,他不可救药,无法阻挡,极端的,奔放的,怒了!
他用袖子随便擦了把额角的汗水,对着四十七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他的速度一点都不快,还是平时的步调,微风掀起他的发丝,露出紧皱的眉宇,两眼空空如也,好似两个幽暗、深邃的黑洞,一眼望不到底!
以他为圆心,释放出的气场吞噬天地般的向四十七涌去,整个空间一下子全被那股气息给霸占了,四十七感觉自己像只蚂蚁,随波逐流,随时都有被巨浪淹没的危险,那点杀手的小气场被狠狠地冲刷掉了。
他下意识的后退,拔出手枪,对着叶承欢就是一通怒射。
子弹,突破音障,接近那道气浪的时候,却陡然变缓,随后被叶承欢一巴掌打飞,脚步丝毫不停。
如果叶承欢是网游战士的话,那么一切的一切都在证明,此刻他已经开挂了。
四十七的脸色变了,颤声道:“你究竟打破了几道封印?”
叶承欢一个跨步就到了他面前,嘴角一歪:“你猜?”
四十七握刀的指节已发白,不由自主的后退,然后暴喝一声,腾身跃起,手里的刀如长虹贯日般,对着叶承欢的胸口猛然刺去!
没人能形容那一刀的辉煌,这一刀凝聚了他所有的力量,毕生的心血,还有一切惨无人道的杀伐手段,他相信世界上没有人能在这一刀下全身而退,除非对手是神一般的存在。
叶承欢不是神,当然也不能全身而退,事实是他根本就没打算全身而退。
他冷冷的看着刀锋一下穿透他的胸膛,在背后飙出一道热血,表情依旧无悲无喜,不怒不威。
四十七却呆住了,一瞬间,冰冻了似的,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就在他一愣的功夫,叶承欢伸出右手,划出一道蕴含天地奥义的弧线,看似缓慢的按上四十七的头顶。
四十七被电击了似的身子一颤,那只平凡无奇的手竟压的他丝毫不能动弹,泰山压顶是什么感觉,也许这就是了。
“难道是传说中的神罚!”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四十七的声音充满了绝望和恐惧,将要面临的是比死亡还恐怖的东西。
“你猜我打破了几道封印,猜对了我就放了你。”
四十七一片茫然,话到嘴边居然硬是说不出来,脑子里喃喃的只有一句话: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两腿一软,居然直挺挺的跪了下去,同时眼泪鼻涕全都不争气的涌了出来,眼睛里满是祈求。
什么样的恐惧能让这个惨无人道的家伙做出这种事?
“那就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话音刚落,四十七就觉得身体里的一切物质都在上升,叶承欢的手好像一台大马力的抽水机,正快速将他抽空。
他的身体在剧烈的抽搐中,好像泄了气的皮球,迅速干瘪,不光是血肉还有骨骼全都在萎缩,干枯,碳化!
他的神经感知不到任何疼痛,但灵魂却在饱受最残酷的煎熬。
七窍发出一团黑雾,越来越浓,直到将他们两人完全裹住,然后以两人为中心,卷起一道龙卷风,高速旋转着。
四十七的灵魂全都钻进叶承欢的手掌心里,一刹那间,他一生经历的种种,一幕幕在叶承欢眼前过电影似的飞快闪回,耳边仿佛响起了一个杀手的自白……
是的!那是一个改变了我以后生活的一个充满了黑暗的夜晚。
那是一个充满了死亡气息的夜晚,整个死亡就是那个夜晚的主题。
在我三岁时开始有了记忆开始,我的脑海里面就没有任何关于父母的概念。
我是一个孤儿,是一个被人个遗弃了的孩子,所以我的生活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面都是在孤独寂寞中度过的。
但是那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但我不会去感谢那个混蛋,因为他是一个魔鬼,是一个嗜血的家伙。
夜晚的到来更加让我感觉到孤单可怕,我一个人躲在一家豪门的屋檐下。
我已经一天都没吃东西了,饥饿好像一头猛兽,正将我生吞活剥。
那个人出现了,他递给了我一个包子,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吞掉。
那人向我伸出了手,我懵懵懂懂的就握住他的手,从此,我便跟随他。那一年我才三岁。
他的居住地显得是那么的隐蔽,仿佛不希望被外人打扰。
那是一处竹林的深处,一座简易的竹屋。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因为他是一个杀手。
他给了我一个代号,叫做四十七。因为他见到我时,刚好了杀了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十七个人。
我看见了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也是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他叫那个男人爸爸。
那人也让我这么叫他,他喜欢我们这么叫。
我后来在和那个小男孩的交往中,我知道他的名字,他叫三十三。
爸爸每次要去杀人时,都会把我和三十三带在身边。他要让我们熟悉血腥和死亡的味道。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三十三之间的友谊也越来越深。
第205章 你对我做了什么
但这却不是爸爸愿意看到的。
那天夜晚,下着蒙蒙的阴郁的细雨。
爸爸来到了我的房间,他叫我去杀一个人。
自从我和三十三可以独立去杀人的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出去杀过人。
我问他去杀谁,他竟然叫我去杀三十三!
他疯了吗?他不知道我和三十三的感情多好吗?
我告诉他我做不到,然后就看见他的手伸向他的枪。
我闭了了眼睛,等待着死神的来临,我知道反抗根本没用。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一声枪声,一枚子弹穿透爸爸的胸膛,开枪的人正是三十三。
爸爸转过脸去看着面无表情的三十三,一个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冷酷杀手。
他的双眼充满了惊鄂与不信,他的身体缓缓地倒了下去,嘴角向上一瞥,他居然笑了。
那个魔鬼死了之后,我离开了小竹林,离开了三十三,我最亲爱的兄弟。
一切的罪恶勾当都在黑暗笼罩的庇护下得以实现,而黑夜永远都是罪恶诞生的最佳时光。
作为一名杀手,我喜欢夜晚,没到夜色降临的时候,我就听到自己血液丝丝沸腾的声音。
我离开了小竹屋之后,就成为了一名寂寞的杀手,陪伴在我身边的就是三十三送给我的那把枪。
我的枪很快,凡是见到我的枪的人,无一例外都成了死人。
渐渐地,我听说在江湖上也有一名神秘杀手,他的枪像风一样的来去无踪,是见过他的枪人都也一定会变成死人。
我猜那个人就是三十三,他和我一样孤独的闯荡世界。
很多江湖上的人都想看看我们两个可怕的杀手到底是谁更厉害,到底谁的枪更快。
我可以杀任何人,但三十三例外。
风雨飘摇中,我来到了龙都,一切奇妙的事情就在那天发生了。
那一日,天气很好,我走在一天林间小道上,像是一名闲适的游客,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去杀人,景色很美,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相反的事。
我和一个白衣女子擦肩而过,不知怎么的,我的心头忽然一紧,脑子里白茫茫一片。
她对我报以礼貌的一笑,然后缓步过去。
是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情感。我自己也说不清那是什么。
在人类最重要的三种感情里,亲情对我来说并不存在,因为我是一个孤儿。
虽然我被那个叫爸爸的男人收养,但一点也体会不到亲情的味道,我只是他所培养出来的一件会杀人的机器而已。
友情,没错,我和三十三之间就是这种感情。
爱情,难道我对那个白衣女子产生了那所谓的爱情?
杀手怎么有资格去爱吗?
那一夜,我凌乱了。
第二天,我被一个单纯的念头怂恿着,又来到我们邂逅的地方,只是想再次遇到那个白衣女孩。
看着来来往往的游客们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一个人是多么落寞。
一抹白色出现在视野边缘时,我的心忽地一紧。
当她走到我的身旁时,我鼓足了勇气向她开口说话了。
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很大方的和我聊了很久。
我恍惚中邀她明天下午还来此地,没想到,这个胆大的要求,她竟然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切都像做梦似的,但只有一件事可以确定,我恋爱了。
她邀请我去到她的家,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别墅。
我们在一起,整整呆了一天,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傍晚的时候,她给我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我们还喝了整整一瓶红酒。
可是喝着喝着我的头开始发昏,凭借杀手的本能我马上知道,我没有醉,而是酒里有毒。
我不敢相信的看着她变得狰狞,我才知道这个美丽的梦原来是个陷阱!
她告诉我,她和我一样也是杀手,她收了别人的佣金,之所以接近我就是为了杀掉我。
我问她是谁,她没有说话,拔出一把枪,顶上我的脑袋。
庆幸的是,我发现我虽然头脑发沉,但我的手居然还可以动。
就在她即将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我拔出了我的枪,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她死了,手里的那把枪也掉在我面前。
可是在我的目光落在那把枪上时,我呆住了!
没错,那是三十三的枪,他的枪怎么会到了这个女孩手中。
我仔细辨认终于发现了让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事,那个女孩就是我的好兄弟,三十三。
她居然是个女人!
我用她当年送我的枪,杀了我的好兄弟,我的好恋人。
酒里根本没有毒,而是普通的催眠剂,她枪里的子弹根本没有弹头。
一切都在证明,她根本无心杀我,而我却杀了她。
感情,是个害人的东西!
我杀了世界上最亲的人,从此,我真正成了一具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
请你记住,我是一个杀手,代号四十七,只要你给足够多的钱,我可以为你干掉任何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浓雾卷着杀手的回忆渐渐散去,中心点只剩下叶承欢一个人,他面前是一摊烧焦般的碳化物,慢慢被风卷起,吹散。
叶承欢看了看手心,上面多了个环形的黑煞之气,他双手合十,将那股气息在体内运转一个周天,张手再看时,手心已经恢复了血色。
他眼里的那两团血块也慢慢化去,到最后只剩下落寞。
也许还不只是落寞,他的眼眶红彤彤的,泪水大滴大滴的滚落,四十七的故事就好像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一般,触动了他内心深处尘封已久的秘密。
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触及那个秘密的时候,他的心竟会那么疼!
他看了眼还在昏迷的楚云轩,抬起头,残阳如血,别样的凄美……
当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山间升起淡淡雾霭,渐渐弥散开来,很快便将山脚下的几栋木质阁楼裹住了。
一阵风送来几片铅云,不一会儿就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把阁楼外的几株芭蕉洗刷一新。
阁楼二层上,一灯如豆,楚云轩正躺在柔软的榻榻米上,额角上满是细密的汗珠,像是刚做了场噩梦。
叶承欢给她擦拭额角的时候,楚云轩蹙了蹙黛眉,慢慢睁开眼睛。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叶承欢那个好似女人膝盖的标志性下巴。
她眉梢一紧,想了想之前发生的事,又看看周围,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出溜一下便缩进被子里,连头都不敢露出来,但明显的,身子在发抖。
叶承欢静静地点上一支烟,幽幽的道:“好歹你也是龙组组长,十二生肖守护神,不至于这么矜持吧。”
楚云轩一下子露出半张脸,恼怒的瞪着他:“你……你无耻!”
叶承欢皱了皱眉:“咱不带骂人的,我咋无耻了,要不是我,你早死了!”
楚云轩面红耳赤,恼怒又不好发作,只好憋住一口气,喃喃的道:“我……我的衣服呢!”她说这话时,声音小的像蚊子,头低的像鹌鹑,脸红的像樱桃。
叶承欢给她拿来衣服,表情淡然的瞧着她,“要不要我帮你换上?”
楚云轩努起小嘴:“你给我出去!”
“为什么?”
面对这么一位蒸不熟、煮不烂的家伙,楚云轩眼前一阵阵发黑,咬了咬唇瓣道:“我不是我姐,别拿你对付我姐那套对付我,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叶承欢眨巴着眼睛:“不信!杀我一个看看。”
楚云轩就算能杀他现在也做不到,她还没试过光着身子去杀人的。
“不就是怕我看你**么,唉,其实真没这个必要,在你没醒的时候,我不知道都看了多少遍了,连你身上几颗痦子都知道。”
“姓叶的!”楚云轩伸手捂着耳朵,没想到被子一下滑落,露出胸前大片雪肌,挺翘的玲珑乳,诱人的小樱桃,香肩雪肤……
可是那道刀口却奇迹般的消失了,细润的皮肤光洁如初。
叶承欢直愣愣的看过去,咕嘟一声,咽了咽喉咙。
楚云轩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羞得满面桃红,出溜一下钻进被子。
叶承欢一看也差不多了,再挑逗下去,没准这妞真会发疯的,好歹人家也是龙组组长。
他来到窗下,点上一支烟,默默的望着窗外,明显是给她时间穿衣服。
楚云轩露出两只雪亮的眼睛,一闪闪的盯着他,确定他暂时不会转身,这才悄悄拿起自己的衣服,快速穿上。
穿好后,她终于松口气,同时一股子熊熊烈火也顶了上来,脸上的表情水火交融。
她的随身物品就在桌上,一只暴雨梨花针的鹿皮袋,一只箭筒,一把勃朗宁手枪。
她一把抄起手枪,喀吧一声,子弹上膛,一步跨到叶承欢背后,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的头!
叶承欢怎么可能听不到背后的动静,可他还是一动不动的站着,嘴角叼着烟卷,目光凄迷的看着远处。
就算他本事再大,就算他会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功夫,也不可能练到后脑,更何况那是子弹。
只要楚云轩手指一动,他这条风流命就算是香消玉殒了。
楚云轩死死咬着唇瓣,身子簌簌发颤,目光如烈火般燃烧着,一度试着扣动扳机,手指却僵在上面,怎么也扣不下去。
渐渐地,眼里那团火焰消失了,清澈的眸子上蒙了层水雾,化作丝丝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为什么还不开枪?”叶承欢头也不回的说道,好像背后长了眼睛,后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楚云轩刚放下的枪马上又扬起,枪口直接顶上他的脊背:“告诉我,你对我做了什么?”
“把你扒光了帮你治伤,顺便了解了下你的身体构造,不得不说你的身材很完美,只是胸脯稍微有点小,不过手感超好。”叶承欢一点儿都不在乎,好像顶着他后背的不是手枪,而是女人的**。
楚云轩真恨不得把这个大胆无耻的家伙枪毙五分钟,定定的停了几秒钟,“四十七呢?”
第206章 人类是这么诞生的
“我还活着,当然说明他已经死了。”
楚云轩微微蹙眉:“你杀了他?”
叶承欢没有否认。
楚云轩的神色有些游移,“还有我的伤也是你治好的?”
“不是我还有谁。”
“这么说你已经打破封印,动用了原力。”
叶承欢没有回答,也许是他不想回答,也许是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
“你疯了么,你知道动用原力是什么后果,你就不怕诸神的惩罚吗?”
叶承欢还是没有回答。
“回答我!”楚云轩尖声道。
“我讨厌被人用枪顶着回答问题。”
楚云轩满心说不出的复杂,手臂慢慢软了下去,啪嗒,手枪落地,其实她很清楚,叶承欢不惜动用原力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命。
叶承欢徐徐回身,脸上依旧挂着不羁的笑意,“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活着。”
楚云轩默默的低着头,睫毛轻颤,不知想些什么。
“现在该我问你了,你怎么会跑到台湾,又为什么要替我挨了一刀?”叶承欢目光一下子变得无比锐利,任谁都会相信,在这样的目光下,一切深藏的秘密都无所遁形。
“我们龙组盯着刺客联盟已经很久了,他们的人一到神州,我就知道了……”
叶承欢玩味着接口,“而且你还知道他这次的目标是我,你担心我的安危才跟到台湾的。而且关键时刻,你替我挡了一刀,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爱上我了。”
楚云轩身子一震,用力摇头:“我没有,咱们只见过一面,我有什么理由爱上你。龙组的任务就是保护神州的安全,我这次来台湾就是为了对付四十七的。至于那一刀,我是替我姐姐挡的。”
叶承欢凝眉:“什么意思?”
“你这个傻瓜,她喜欢你,难道你不知道么!”楚云轩显然不情愿说出这个秘密,可事到如今又不能不说。
叶承欢怔住了!
整个屋子里的空气仿佛一刹那被抽空了似的,和楚文轩的种种过往,如同电影胶片般在眼前闪回,闪回,闪回!
他不是自恋狂,不会真的以为全世界的美女都喜欢自己,对于楚文轩也仅仅停留在朋友层面,虽然丁香貌似之前提到过,但他也只是一笑了之。
说实在的,人家是市长千金,还是知名女主播,正牌白富美,可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自己呢,一个不入流的都市**丝,一个游走在黑暗与死亡世界的浪子,白富美倾心**丝男,那种事只有电视剧里才有,听听都觉得扯淡。
可如今她妹妹亲口说出来,不由得他不信,可他却一点高兴不起来。
世上最难了解的就是人心,尤其是女人的心。
楚文轩的爱他招架不了,也不想招架,因为除了危险和麻烦之外,他给不了她什么。
如果她知道了自己那些荒诞的身份和经历后,她还会爱自己吗?到那时,她又得陷入深深的痛苦。
那种在爱与不爱之间扯来扯去的事他早就受够了。
“那又怎么样?就算她爱我,可我不爱她啊。再者说和那一刀有什么关系?”
楚云轩淡然一笑:“因为你不能死,你死了她这辈子都会痛苦。”
叶承欢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上次叫我离她远点,这次又告诉我这些,你到底想干什么!”
楚云轩露出几分纠结情绪:“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我明知她要是和你在一起,会很危险,可是我不是她,我左右不了她的感情。而且,我不希望看到她嫁给那个混蛋……”
“哪个混蛋?拜托你一次性说清楚好不好?”
“我父亲逼她嫁给沈家长子,很快就要举办婚礼了。”
“什么!你是说沈东泽!”叶承欢脑袋嗡嗡作响,以前楚文轩说过她父亲逼她嫁给某豪门的事,为此自己还充当了一把冒牌男朋友,只是没想到那个人居然是沈东泽。
那个混蛋是什么样的人,叶承欢最清楚不过,楚文轩要是嫁给他,这辈子都别想幸福。
叶承欢定定神,看着楚云轩:“给我说这些什么意思?”
“我姐姐是真心喜欢你,你总不会忍心看她嫁给那个人面豺狼吧。”
“你就不怕我和你姐姐好上了?”
楚云轩显得有点纠结:“怕!虽然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起码比姓沈的好很多。”
“这种事好办,你随便派两个龙组特工把姓沈的干掉,不就万事大吉了。”
楚云轩冷笑:“龙组的任务是保卫神州的安全,却不允许干涉普通人的生活,更不能滥杀无辜,你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叶承欢摸着下巴道,“这样吧,这场婚姻不是你爸爸主宰的么,我杀了他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敢!”楚云轩气得嘴唇发抖,居然敢当着自己面说要杀自己父亲,是可忍孰不可忍。
叶承欢促狭的一笑:“开个玩笑,别生气啊,乖。就算你姐姐不喜欢我,看在朋友份上,只要她有需要,我肯定会帮忙的。”
楚云轩没听出他话里的暧昧情愫,听到这儿,才稍稍宽慰了些,有他这句话,自己那一刀就没白替他挡。
“其他的事说完了,现在说说我们的事吧。”楚云轩郑重道。
叶承欢一愣,“我们的事?我们什么事?”
楚云轩眼眶有点红,泪水几度要冲出眼圈,到最后还是被她生生给瞪回去了,“我曾经发过誓,第一次看过我身体的人,就是我的男人。既然……既然我的身体被你看过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
听了这话,叶承欢一脸的不可思议,“美女,玩笑可不是这么开的!”
眼里悲戚瞬间被冷厉取代,楚云轩把枪口对准了他:“现在你觉得我是开玩笑吗?”
叶承欢皱了皱眉,一扬手打掉她手里的枪,阴沉着脸道:“我说过我讨厌被人用枪指着回答问题。”
楚云轩一点都不怕他,反而迎着他潮雾一般的目光:“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你不答应我就杀你,要么你就杀了我。”
说着,她仰起脸,闭上眼睛,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叶承欢捏了捏拳头,咬了咬牙,却怎么也下不了狠手,只觉得满嘴发苦。
也许是天性使然,也许是命运巧合,这辈子的麻烦都来自女人,有一个林佩珊就已经够麻烦的了,和楚文轩的那点事还没摆平,现在又冒出她妹妹,而且这妞偏偏还是龙组组长,十足是个得罪不起的角色,要是真把她得罪了,十二生肖守护神不说,光是龙组那帮特工,他就别想安安稳稳的在神州待下去。
唉,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比女人更麻烦的!
“你应该知道,我有老婆的。”叶承欢咧嘴道。
楚云轩睁开眼淡然一笑:“她是她,我是我,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我只知道我要做你的女人。”
“这种事起码也要有点感情基础吧,咱们只见过一面,我一点不了解你……”
楚云轩打断他:“同样的,我也不了解,以后我们可以慢慢了解。”
叶承欢撇撇嘴:“我只是给你治伤而已,没对你做任何不该做的事,不信你自己可以检查下。”
楚云轩眉宇间射出一道冷光:“你看到了不该看的,就等于你做了不该做的,北风之神,我希望你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叶承欢无话可说了,没想到堂堂龙组组长居然在那方面那么保守,人家女孩都那么主动,再说下去就显得他太小家子气了。
不过他还是不得不提出最后一个疑虑:“要是你姐姐知道了怎么办?将来你们姐妹要都做我的女人,你这位刚烈小妹能愿意么?”
楚云轩还是那句话:“她是她,我是我,你要是对我们姐妹任何一个不好,我就和你没完!”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好吧,既然你是我的女人了,那咱们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楚云轩明白他的意思,马上后退一步:“不行!只要你帮我姐摆脱这次糟糕的婚姻,我就……”说到这儿,她吞声了。
“什么?”叶承欢还故意追问。
楚云轩把小胸脯一挺:“我就把我完全交给你!”
看着她雨润梨花的样子,叶承欢心里一荡,那股子痒痒的感觉没处抓没处挠,“就算现在不行,亲一下总可以吧。”
楚云轩红着小脸,犹豫一下,然后一声不响,默默的闭上眼睛。
叶承欢明白,这就代表默许了。
他一点不客气,一把揽住她的小蛮腰,一口噙住两片香喷喷、湿漉漉的唇瓣……
小雨下得正紧,一下下敲打着窗户,仿佛在为屋里的人助兴。
叶承欢捧着她的小脸蛋,把舌头探进女人的檀口,一通肆虐,吻得楚云轩娇喘吁吁。
这妞没什么接吻经验,只是被动的张嘴,任凭他舌头欺负。
良久,她再也忍不住,轻轻推开男人的身子,深深吸了口气,脸蛋红扑扑的滚烫着。
这一吻之后,看着叶承欢的眼神却多了几分亲近,心里则多了几分异样……
这一吻,对叶承欢也许不算什么,但对她却是宝贵的第一次,她默默的绞着手指,踟蹰半晌,才道:“我已经把我给你了,我……我要是有了孩子怎么办?”
叶承欢一愣,继而哈哈大笑,难得她还是龙组组长,在男女方面居然是个白痴,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看来有必要给她普及一下。
他凑近她耳边,悄悄嘀咕了几句,只见楚云轩的脸蛋由白变红,头低得不能再低,羞涩的恨不得一头扎进地缝里,捂起耳朵,满是怨念的瞪着他:“别说了,别说了,这么恶心的话亏你说得出口。”
叶承欢眨眨眼:“恶心吗?全人类都是这么诞生的。”
楚云轩甩开额前的发丝,对着他的眼睛,认真的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女人,我要你对我比对自己还要好,我要你爱我、疼我,每一分每一秒都要惦记着我,就算不开心了也不许打我、骂我,要像爱护你的眼睛一样永远爱护我!”
第207章 詹洪基
叶承欢被她说的脑袋有点发涨,皱眉道:“我做到这些没问题,关键是你呢?”
楚云轩一字字道:“我说的这些,都是我要对你做的。冰@火!中文”
叶承欢愣住,女人的表情认真的有点可怕,让他恨不得马上要退避三舍,他没想到一个初次经历感情的女人,会对感情如此偏执。
她的认真、她的偏执,除了让他感动外,还有那么一点点畏惧,他担心的只有一件事,如果有一天自己做不到她说的那些,她会怎么样?
一夜无话。
第二天醒来,叶承欢把早餐送到楚文轩的房间,“伊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那股淡淡的味道还在,可是人已经不见了。
楚云轩一定不是那种喜欢缠人的女人,作为龙组组长,她还有很多事要做,但叶承欢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回来的。
四十七已经被他从地球抹去了,千代火舞也没再找上门,也不知那位小****去了哪里,不过这都不是叶承欢关心的重点。
虽然这里风景如画,但经历了那么多事,他也没心情在这儿呆下去了,再呆下去,估计詹家花园那位小娇娘就要爆炸了。
他草草吃过早餐,在当地买了些土特产,打算讨好赵雅琳的,自己出来“风流快活”了两天。
还不知她会不会向那位玉菩萨告密。
租了辆车,回到詹家花园。
大包小包的提着,一路来到他们居住的独楼,没想到赵雅琳的房间里却空无一人。
他问过值班经理才知道,今天一早,赵雅琳便被一辆公务车接走了,具体去了哪里却不知道,打了她的手机,提示对方已关机。
叶承欢凝思半晌,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会不会是曼陀罗的余孽搞得鬼把戏,要么就是千代火舞,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赵雅琳一定凶多吉少。
想到这儿,他暗暗冒火,这妞的运气实在不敢恭维,上次被青红帮绑到北山球场,差点就没命了,这次到了台湾又碰到这种事,老天爷真是不开眼,你怎么非要和她过不去,能不能换个人整啊!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的电话忽然响了,心里一动,以为是赵雅琳打来的,拿起电话就没好气的道:“你跑哪儿去了,这是台湾不是龙都,万一走丢了可咋整!”
对面却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笑声,叶承欢的心一下子收紧了。
“叶先生,你是在说赵小姐吗?”
叶承欢的脸垮了下去,一字字道:“别给我扯淡,你是谁!”
那人干咳了两声,显然没料到叶承欢的回答如此粗暴,冷笑一声:“赵小姐现在在我这里,要是你还想见她的话就来宏盛帝宝。”
没等叶承欢回过神,他便挂了电话。
叶承欢蛋碎了一地,他的仇人多了去了,可那人的声音却陌生得很,不知道又是谁给自己玩猫鼠游戏。
不管怎么说,赵雅琳在人家手里,哪怕刀山油锅,他也非去不可。
刚要找人打听宏盛帝宝在哪儿,就见詹家的管家一脸笑眯眯的走了过来,鞠躬道:“叶先生是不是要去宏盛帝宝,我带您去。”
叶承欢一头雾水,自己要去哪儿他怎么知道的,看着他深藏不露的样子,叶承欢越发觉得这个管家绝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起码和这件事有很深的联系。
他一把抓住管家的衣领,鼻尖对着鼻尖,仿佛巨龙在俯视蝼蚁:“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管家不慌不忙的道:“叶先生,冲动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还想见到赵小姐的话。”
叶承欢放开他,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很讨厌,但话说得没错,人在他们手里,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赵雅琳的下落。
于是,他闷闷的跟着管家上了辆早就准备好的汽车,车子鸣了两声喇叭,缓缓驶出詹家庄园。
上了公路,汽车一路向台北县的方向驶去。
从一上车,这位讨厌的管家决口不提赵雅琳的事,丝毫不顾叶承欢的黑脸,一路上指点风物,谈笑风生。
要不是为了赵雅琳,叶承欢杀了他的心都有。
耐着性子听他叽歪了十几分钟,汽车穿过景福门,来到台北市寸土寸金的仁爱路。
这条路横贯台北市东西,台湾“总统府”、“外交部”、“国防部”、国民党原中央党部,都在这儿扎堆。
沿线路过“空军总部”、国父纪念馆,台北市议会、市府。
附近则是大安森林公园26公顷的绿地树海,颇受台湾富豪的青睐。
来到宏盛帝宝,一大片气派的建筑群卓然屹立。
管家又打开话匣子,给叶承欢做起免费向导。
这里的住户都是亿万富翁,多半行事低调、不爱张扬。
他们之所以选择这里,一方面是优越的地理位置,还有就是严密的保安措施。
宏盛帝宝为住户都配备了脉搏感应辨识器和钥匙,不同栋的住户都无法进入其他楼房。
一边说着,他们一边走进这片住宅区。
他们先来到豪宅区里的交谊厅等待,服务人员马上亲切的端上咖啡和点心,厅正中央有架大钢琴,一位身着白裙的金发女郎正款款演奏。
管家又说,交谊厅楼上还有全年开放的温水游泳池,没有刺鼻的漂白水味,据说是用臭氧循环杀菌,不伤皮肤。尤其每到晚间灯光亮起,名流们就会来此健身社交。不过有的富商为了**,干脆在自己的豪宅里盖了小型泳池,把低调的奢华发挥到极致。
他又指着东边的宴会厅说,举行宴会时,那里有装备完善的厨房,还有活动的巴洛克圆形屋顶,可以全部打开,兴致一来,就能边看星星边吃饭。
豪宅区内,还有一座露天小剧场,旁边有一块空地,可以作为自助餐或是户外宴会的场地,只要先向管理人员申请,就可以办一场演奏会或是户外聚会。
帝宝豪宅里,除了人们熟悉的演艺界明星小s,还有方便面大王康师傅企业的董事长魏应州,还有号称“河南王”的大陆台商王任生,全都台湾商界叫得响的人物。
叶承欢压着抽人的冲动,满脑子都是赵雅琳三个字,根本听不清他的叨叨什么。
过了一会儿,管家接到个电话,这才带着叶承欢起身离开交谊厅,在花园路上走了一阵,面前便赫然展现出一座金光闪耀的建筑物。
这栋豪宅矗立在蜿蜒流淌的淡水河入海口旁,四周的建筑都是比较低矮的,四十层的高度以及独特的色调,使它在一众建筑群中鹤立鸡群。
能住进宏盛帝宝的人就已是非富即贵,能住进这栋大楼里的人,会是谁呢?
经过安检通道,走进宏阔的大厅,大块的白色大理石建材,以及大量石柱型设计,让人耳目一新。
进了观光电梯,直达大楼顶层,出了电梯,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宝蓝色的湖水,幽幽的泛着磷光,一根根高大的大理石柱穿插其间,仿佛置身于古罗马帝王的神殿!
叶承欢暗自感慨,居然还有人在四十层楼建人工湖,这家伙可真够败家的。
走过一条长长的亲水走廊,穿过一道汉白玉拱门,满眼奢华中,就见赵雅琳楚楚动人的坐在一张沙发上,和对面一个华发男人相谈正欢。
叶承欢眉头紧皱,自己急得冒火,她居然还有心情在这儿聊天。
刚要开口,就见那个华发男人笑吟吟的起身,握住叶承欢的手,“叶先生,开个玩笑而已,得罪了。”
叶承欢这才仔细打量他,看样貌大约六十几岁的年纪,却已满头银发,脊背也已微驼,脸上满是刀劈斧砍般的岁月雕痕,加上肿胀的眼袋,显得十分苍老,和一身雍容华贵的中式黑绸裤褂很不搭。
他的手皱巴巴的,伸出来好像一支枯柴,每根骨节都很突出,但整只手却修长、稳定、有力,被这只手握住,让人没来由生出一种敬畏感。
叶承欢才不管他三七二十一,手心里都是汗,擦也不擦,就那么和他握着,皱眉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开玩笑的人么?”
那人面色一僵,看了看赵雅琳,作无奈状。
赵雅琳叹了口气,这家伙永远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对象的捅马蜂窝。
她嫣然一笑,把软绵绵的身子贴在叶承欢肩头,显得十分亲昵。
叶承欢心里一荡,什么好心情坏心情全都一扫而空,那颗浮躁的心顿时稳定下来,怔怔的有些失神。
“这位就是洪基电子董事长詹洪基先生,你别误会,詹老没有恶意的,只是想找我们谈谈。”
赵雅琳微微露齿笑道。
叶承欢眯了眯眼,原来这个老家伙就是詹洪基,到台湾这么久,发生了那么多坑爹的事,他现在才露面,这老家伙可真能坐的住金銮殿。
他只是不明白,詹洪基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到底想要干什么?
“请坐。”詹洪基道了个请字,宾主分别落座。
那位管家一改多嘴的毛病,恭恭敬敬的给三个人奉茶,然后规规矩矩的站在主人背后。
詹洪基笑容可掬的道:“两位请尝尝,这是台湾最著名的冻顶茶,被誉为台湾茶中之圣。这种茶产于台湾省南投鹿谷乡。它的鲜叶,采自青心乌龙品种的茶树上,故又名冻顶乌龙茶。”
叶承欢端起茶杯,吹了吹,细细打量着,叶底边缘有红边,叶中部呈淡绿色,汤色略呈柳橙黄色,有明显清香,近似桂花香,汤味醇厚甘润。
他轻轻品了一口,闭着眼睛慢慢回味着。
詹洪基盯着他的表情,等他说出那个“好”字。
没想到叶承欢忽然一口喷出,啪的一声,把茶杯顿在茶几上,冷着脸道:“姓詹的,你可真是好客啊,拿有毒的茶给我们喝,你到底想干什么!”
一句话出口,偌大的一片空间,鸦雀无声!
詹洪基蓦然变色,赵雅琳也满面惊异。
第208章 实验小白鼠
凝滞了几秒钟,叶承欢忽然哈哈大笑:“詹先生啊,许你开玩笑,就不许我开一个么。”
赵雅琳狠狠剜了他一眼。
詹洪基擦了擦额角的冷汗,长长松了口气,玩笑可不是这么开的,这位姓叶的可真是一点儿不肯吃亏,刚被小小戏弄了下,马上便还以颜色,看来和这位打交道要处处留心。
茶果然是好茶,却也架不住叶承欢一通牛饮,上万元一斤的顶级乌龙被他一口一杯,一口气就是六杯,别人都是品茶,他却是用来解渴的。
詹洪基满嘴发苦,却也不便发作,不然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了。
“这次请二位来,是要谈东方国际和洪基电子的合作。”詹洪基开门见山,率先打破沉默。
叶承欢和赵雅琳对视一眼,他们不远万里来到台湾,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到现在总算不虚此行了。
ps:这是本书最阴暗的一章,写这一章的时候,我一天没吃饭,因为吃不下去。
“我和你们东方国际的老总裁远东兄是老同学了,当初我父母在大陆那边做生意,我就在龙都中学上学,只不过我是个台湾人,性子又老实,大家都看不起我,还常常欺负我。
远东兄天生的侠骨剑心,经常出面为我打抱不平,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
后来。我们举家迁往台湾,父母去世后,我白手起家,创立洪基电子,可是当时台湾政局不稳,股市动荡,公司又在草创期,接连几笔生意坐下来,我赔了个血本无归。
多亏远东兄伸出援手,给了我一笔资金,我利用这笔钱东山再起,事业越做越大,洪基电子能有今天的成就,林远东功不可没啊。
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每每想起过去的事情,我都很想念他,感念他的高风亮骨。
只不过,两地相隔万里之遥,见一面很难,我去过龙都几次,可是远东兄已经解甲归田,唉,没想到龙都一别,忽忽就是四十年,当初的青涩少年,已经变成白头老翁,老了,老了。”
詹洪基指着自己一头华发,笑容里夹杂着些许苦涩。
“这次合作的事,赵小姐刚才已经介绍了,咱们都是生意人,感情归感情,生意是生意,坦白讲我之所以愿意合作,是看中了这笔生意的价值,洪基电子也有意进军大陆地产业,这正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何乐而不为呢。”詹洪基徐徐笑道。
叶承欢却没笑,他的大脑在高速转动,将来到台湾后经历的种种在脑中梳理一遍,总觉得里面藏着蹊跷,他目色闪动的道:“其实在此之前你就已经决定要接手这笔生意了,对吗?”
詹洪基点点头,似乎也从对方的目光里捕捉到一丝不容小觑的光芒:“没错,坦白讲你们还没到台湾,我就已经决定了。”
“那为什么你不出面,而是让你的两个儿子出面接洽?”
“我老了,以后是年轻人的天下,应该给他们机会历练历练。况且我不想做一辈子商人,人越老越不知足,做生意人我得了利,要想得到名,必须得从政,恰逢台湾四年一度的大选,我忙于竞选台北市长,只好把生意上的事暂时交给儿子们。”
“恐怕没这么简单吧。”
詹洪基脸上闪过一丝异色:“什么意思?”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点上一支烟,幽幽抽了几口,似笑非笑的道:“为什么恰好在你要参加竞选的时候,你把家族事务交给儿子打理,这一点让我很是好奇。”
詹洪基深湛的一笑,“叶先生,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是个精明人。”
叶承欢摆了摆手:“我再怎么精明,也赶不上你们商人。”
詹洪基没有马上回答,起身来到巨大的玻璃窗前,背着手望着窗外的景色,豪气干云的道:“那边就是台北市议会和政府,我的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坐在那里办公。”
叶承欢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詹洪基回过身,“世界上最没法估量的,就是男人的野心。一个没有野心的男人注定成不了气候。我这辈子都为了自己的野心在挣扎,过去我只是台北街头一个落魄的电器修理商,可那时我的野心就是成为全台湾最大最知名的电子企业巨头,我做到了之后才发现,我又有了新的野心。”
他伸出三个手指,“我一向把台湾人分为三类,第三是帮派人士,第二是商界精英,第一则是政客。我一向觉得,台湾和大陆一样,大家都是神州人,神州人讲的是士农工商,商人永远也不可能超过政客的地位,因为政客永远是政策的制定者,我们商人永远是待宰的羔羊,即便我成了全台乃至全亚洲电子巨头后,这个想法却越来越深。”
“所以你就甘心把你的两个儿子作为竞选的政治筹码,对吧?”
詹洪基怔了怔,继而竖起大拇指,点了点头:“叶先生,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你的话说得没错,他们两个就是我的政治筹码,只不过我设了这个局,是他们自己跳进来的。”
叶承欢皱了皱眉:“哦?这话什么意思?”
詹洪基望着虚空,幽幽的道:“事到如今,我没什么可对你们隐瞒的,其实明信和明礼并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叶承欢没有说话,在听他说下去。
“我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哪来的孩子,那两个孩子都是我收养的,而且我还编造了他们母亲的故事,为的就是不让他们怀疑。”
叶承欢半闭着眼,壁炉上的一张女士黑白照片,脸上闪过一丝明澈。
赵雅琳咬着嘴唇,一声不响的听着。
“我收养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小,这两个孩子从小性格就不一样,总是争来争去的。其实,我从小就在观察他们,看谁比较合我的心意,我也希望将来能有人继承我的产业。可是呢,这么多年来,我发现他们两兄弟并不是我想要的,他们一直在明争暗斗,恨不得至对方于死地。直到他们后来长大了,我不得不考虑继承人的事,恰好遇到你们要来洽谈生意,我就使了个计策,借助参政把公司事务交给他们打理,可是呢,结果和我当初预想的一样。两兄弟难当大任,而且为了家族产业恨不得杀掉彼此,我的洪基电子怎么可能交给这样的人呢,换做是你,该怎么办?”
“我明白了,原来你把家族事务交给他们其实是为了试探。”
“对!我苦心经营几十年,上千亿的资产,就那么平白无故的交给别人,这种事三思而行也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吧。”
叶承欢眼里闪过一丝冷厉:“你一方面参加竞选,一方面刚好利用这件事置身事外,为的就是看他们两兄弟的表演?”
詹洪基不疾不徐的拿起一支雪茄,用雪茄剪剪开烟嘴,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在手里晃了晃,似乎不屑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你早就猜到他们两兄弟会自相残杀,你只是坐山观虎斗!”叶承欢急促的声音道。
詹洪基斜睨了一眼,“你觉得很奇怪吗?”
叶承欢冷笑一声:“刚才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两个儿子都死了,你却能谈笑风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我再说一遍,自始至终,我都置身事外,路是他们自己选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时的詹洪基,早也不是那个和蔼慈祥的老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连叶承欢看着他都觉得害怕。
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恶魔,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恶魔,而是像恶魔一样的,人心!
“既然你早料到他们会有这么一天,当初为什么还要收养他们,为什么还要把家族事务交给他们打理?”
詹洪基靠在沙发上,长长吐出口烟雾:“年轻人,你没在我这个位置,你不会懂的,人都有老的一天,谁不希望找到个踏实可靠的衣钵继承人,可是豪门就是一个染缸,清白的身子跳进去,出来的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虽然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我一直抱着一丝侥幸,我希望我的儿子不会那样,可惜,呵呵……”
“说白了,他们就是你的试验品,哪怕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你也要赌一赌。”叶承欢冷笑道。
詹洪基凄迷的老眼一下子精光四射,忽然坐直了身子:“没错!他们就是我的试验品,如果没有我,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是我给了他们荣华富贵,一个人能得到这些,哪怕只活一天也值了。”
叶承欢凝眉,把牙咬得咯咯响:“老东西,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是吧,其实我告诉你,你那些都是屁话!你以为一个人这一生只为了荣华富贵么,你错了,对任何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生命。你以为一切都是他们自己的错么,你只给了他们荣华富贵,却没给他们良好的教育,你放任他们自生自灭,还恬不知耻的觉得,那是他们自己选的,其实罪魁祸首就是你,你才是杀死两个养子的凶手!”
听了这话,赵雅琳一颗心马上挂到嗓子眼,这家伙的老毛病又犯了,就算詹洪基对也好错也好,再怎么说那是人家的家事,眼看生意就要谈成了,被他这么一通胡搅,要是真把那老爷子惹急了,生意谈不成不说,搞不好连台湾都出不去就会遭到他的报复。
赵雅琳思绪复杂,为他深深捏了一把汗,下意识的把目光转向詹洪基。
詹洪基一动不动,听他骂完,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最后仰天打个哈哈:“好小子,你有种!”
他拿起一份报纸给叶承欢,继续道:“你怎么理解都行,你以为我会在意你那些话么,你错了。今天不妨把话挑明了吧,他们两兄弟斗的你死我活,对我没有坏处,这是今天的报纸,他们的死成功的帮我吸引了全台媒体的眼球,我成功获得了选民的同情,今天的民调结果显示,我已经远远超过了竞争对手,台北市长非我莫属。”
第209章 不知道人家脸皮薄么
没想到叶承欢居然蹬鼻子上脸,霍然起身,指着他的老脸,骂道:“我当然有种,没种的是你,要不然怎么连个崽子都生不出来,还要去养别人的孩子。就算你有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就算你真做了台北市长又怎么样,没事的话多考虑下怎么提高精子成活率,几十岁的人了还是个老绝户,我都替你脸红。养子怎么了,他们也是你儿子,不是你的实验小白鼠。从一开始你就动机不纯。人家别人没你这么有钱,也没你这么有地位,可是人家能享受到天伦之乐,即使过着平淡的生活也很幸福。老绝户,我问你,你幸福吗?”
詹洪基的脸没那么好看了,半晌才从嘴里迸出一句话:“我不是慈善家,我是商人!”
叶承欢顿时语塞,他一下想到了林佩珊,他清楚的记得林佩珊也用同样的语气说过同样的话,可是他怎么也没法把面前冷血无情的家伙和林佩珊联系起来,难道商人注定都是如此无情么,难道林佩珊也是和詹洪基一样的人么?
想到这儿,他冒出一身冷汗。
詹洪基苍然一笑:“不是我不能生孩子,而是从来没结过婚,因为我心中一直藏着一个女人……唉,也许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叶承欢冷笑一声,当然不信他的鬼话,他这种冷血无情的人也会是个痴情种子么,笑话!
“叶先生,不管你怎么骂我,我还是要谢谢你,你们的到来就像一根导火索,詹家长年深藏的阴谋和诡诈全都被引爆了。哈哈……”
叶承欢觉得好像有根针一下子刺进他的胃,肚子里一阵痉挛,忽然想吐。
“还有,我还要谢谢你从中帮忙,要不是你揭穿了明礼的把戏,明信也不会露出真面目。”
叶承欢抽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詹洪基身后的管家一呲牙,叶承欢全明白了,原来那个管家居然就是他的人。
人老精鬼老灵,小狐狸再怎么狡诈也瞒不过老狐狸。
“你的试验品没了,以后谁还继承你的产业,你不会以为自己能长生不老吧?”叶承欢酸酸的道。
“当然有人继承,你以为我就明信和明礼两个儿子么?”
叶承欢脸色变了,只见詹洪基拍了拍手,两个仆人分别抱着两个四五岁大的男孩从隔壁走来。
詹洪基把他们一边一个抱在怀里,笑道:“明智、明诚,叫爸爸……”
两个人小男孩咿咿呀呀的叫了声:“爸爸……”
叶承欢真不知该大笑三声,还是该大哭三声,两个满脸稚气的孩子还不知道,他们将是詹洪基的下一对试验品,他们的出现,将意味着下一个罪恶的轮回。
话都说透了,叶承欢对詹洪基这种人并不欣赏,毫不客气的拒绝了他的午餐,一个人闷闷的回往詹家庄园。
叶承欢忽然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最不是人的就是人。
但人是人,生意是生意,就算叶承欢再怎么不乐意,也不妨碍赵雅琳作为东方国际的全权代表,在第二天和洪基电子签署了协议。
也许是詹洪基害怕他们泄露自己的老底,或许他真的看中这笔生意,一次就答应向东方国际注资五百亿神州币,不管怎么说,这次的台湾之行总算没有白来。
见识了这么多家族阴谋和欺骗,叶承欢对这里一点儿都没好感,想到林佩珊,想到灵儿,想到丁香,楚文轩,还有豪情的那些小娇娘,整天抓心脑干的,简直归心似箭啊!
赵雅琳也是一样的想法,等她办完了一切合作事务,两人马上订了机票,詹洪基本想留他们多待几天,被婉言谢绝后也没再坚持。
去往机场的出租车上,车载电视刚好播放着詹洪基正式就任台北市长,对着国父画像举手宣誓的画面,司机有一搭没一搭的自言自语:“两个儿子都没了,为了台北市民的新福祉还要强颜欢笑,六十岁的老人可怜啊……”
又是一个无知的受骗者,估计全台北的人都像这个出租车司机一样,至今还被詹洪基蒙在鼓里。
叶承欢头皮一紧,不知哪来的一股子邪火,一拳把车载电视打个稀巴烂,随便一扯,把电视连着电线生生扯了下来,顺着车窗丢了出去。
吱~汽车猛地刹住,司机回头,汗涔涔的看着叶承欢,好像在打量火星人。
叶承欢皱了皱眉:“看什么看,开车!”
飞机起飞的时候,刚好下着小雨,窗外的台北全在一片烟雨中,越来越小,渐渐地缩成一个点。
赵雅琳看他闷闷不乐的样子,扯了扯他衣服,忧心忡忡的道:“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没什么,我想睡觉。”叶承欢打个呵欠,把衣服往上一兜,盖住了脑袋,很快便响起了鼾声……
飞机到了龙都机场时,已是第二天早上,他们下了飞机,出了机场,叶承欢深深吸了口新鲜的空气,这些天的阴霾终于一扫而光。
今天刚好是周末,不用上班,两个人当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他帮赵雅琳叫了辆出租车,赵雅琳一只脚踩进汽车,又收了回来,略带矜持的捏着衣角,显出几分不舍的样子,对着叶承欢忽然冒出一句:“你就不想对我说点什么吗?”
叶承欢被搞得一头雾水,不明白她什么意思,眨巴了两下眼:“没什么要说的,怎么了?”
赵雅琳“哼”了一声,气得一跺脚:“叶承欢,以后你再也别想让我理你,去死吧你!”说罢就一头钻进汽车,轰的一声,走远了。
叶承欢摇了摇头,表示很无奈,不过他对女人的善变早就免疫了,早就到了“阅遍天下a片,心中无码”的境界。
拖着一身风尘回到维多利亚的时候,自然受到婉姨和灵儿的热烈欢迎,灵儿小燕子似的拉着他的手摇来摇去,婉姨笑吟吟的嘘寒问暖。
和詹家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林佩珊正捧着一本书看,见叶承欢回来,只是白了一眼,啪的一声,把书倒扣在桌上,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灵儿吐吐舌头,指指林佩珊的方向:“佩珊姐好像生你气了,这几天在她面前连你的名字都不许提。”
叶承欢一皱眉头,这妞总是那么大脾气,不如改行去开蒸汽轮机好了,自己为了她的事千里迢迢的回来,居然连句问候都没有,也太不通情理了吧。
“承欢,你们两口子这么多天没见,去和佩珊说说话吧,她性子小,别和她一般见识。”婉姨劝道。
叶承欢冷哼一声:“她性子小,我性子也不大,大爷没空伺候。”
他拿出给婉姨和灵儿买的台湾特产,两个人都喜滋滋的收下,正聊着的时候,草坪上闪过一丝清丽的身影,林佩珊冷着脸说声:“叶承欢,你过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看来这位玉观音还是沉不住气了,居然放下面子主动来找自己。
叶承欢伸个懒腰,把鞋甩的噼里啪啦的走了出去。
露天泳池旁,林佩珊正坐在白色的遮阳伞下,一手抱在胸前,一手托着下巴,闷闷的望着宝蓝色的池水,丰挺的胸脯一起一伏,不知在和谁生闷气。
叶承欢摸着下巴,皱眉道:“什么事?”
他觉得自己很不争气,在天仙一样的老婆面前什么逆鳞都没了。
林佩珊还是望着水面,淡淡的道:“台湾之行还顺利吗?”
“当然顺利,不顺利能活着回来吗?”叶承欢闷声闷气的道。
林佩珊蹙起黛眉,“是不是经历了很多危险?”
“其实也没啥危险,无非就是豪门争斗那点事,肥皂剧里都演烂了,还用我说么。”叶承欢无所谓的点起一支烟,在她旁边的遮阳椅坐下。
“你今天怎么了,情绪很奇怪。”
“奇怪么,我怎么不觉得。”以往见了冰山老婆总要讨好谄媚一番,今天呢,他顶着一脑门子官司,一副牛脾气。
屁股还没稳当,林佩珊猛地撇过一个冰锥般的眼风,叶承欢一个激灵,屁股又抬了起来。
林佩珊的眼圈居然微微红了,恼怒中夹杂着几分委屈:“叶承欢,你有没有把我当你的妻子!”
叶承欢愣住了,没想到一句无心的话会惹来她这么强烈的反应,“什么意思?”
林佩珊咬了咬花唇:“你根本没有把我当你妻子,你把我当傻瓜一样对待。在台湾发生了那么多惊心动魄的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叶承欢心里一突,原来自己在台湾的一举一动都被她掌握了,关键是她怎么知道的,这妞的情报能力不次于黑暗风暴啊!
“这么多天,你为什么一个电话都没有打给我,在你心里我就那么无足轻重吗?”说到这儿,一滴晶莹终于跨过眼眶,顺着洁白的脸颊滚落。
叶承欢本以为她才不关心自己的生死,没想到自己这次错了,错的一塌糊涂。
搔了搔后脑,讪讪的道:“人家这不是怕你担心么……”
“你错了,你什么都不说,我只会更担心。什么也别说了,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
女人说出这种话时,往往就表示她一面在乎你,一面还怨恨你,叶承欢被她说得理亏词穷,索性把脖子一梗,“我没给你打电话,你就不会给我打个电话啊,我心里没你,你心里有我吗!”
“我……”林佩珊的脸涨红了,不是她不想打,好几次她都拿起电话又放下,怎么也冲不破自己心里的那道小壁垒。
不知道人家脸皮薄么,可是这种话又如何说出口,简直肉麻死了!
林佩珊急得支支吾吾,半晌也没说出一个字。
叶承欢顶着一脑门子官司,詹家的那些事让他恶心,更让他心烦,他不介意和魔鬼打交道,却不喜欢和禽兽打交道。如今又被林佩珊责备,一股无名火一下就撞上胸口,真想找个出口释放一下:“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烦,你要把我当你老公的话,就请你现在走开点儿,让我一个人好好冷静下。”
第210章 再敢那样试试
林佩珊还是第一次遭到他的驱赶,仿佛被电击似的呆在原地,面色苍白,泪光盈盈,心一点点沉下去。
一甩青丝,起身就走,忽然手臂一紧,一股强大的牵引力拉过她的身子,扑进温暖的怀里,一回头的功夫,水润润、香喷喷的小嘴便被一张火热的嘴巴咬住!
林佩珊一下子呆住了,泪光刹那间在眼眶凝结,整个人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任由他紧抱着自己的身子,吸血鬼般的一通强吻,有种灵魂被吸走的幻觉。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的身心完全被那个男人给夺去了。
半晌,叶承欢才离开她的嘴唇,眼里蒙着层潮雾,脸上的表情无比灰暗。
一个人要经历过怎样的事才能有这样的眼神和表情。
“这次去台湾,我见识了世界上最邪恶的阴谋和最丑陋的人心,估计接下来一个星期都不会有好梦了,一切都是为了你,这个吻算你补偿我的。”叶承欢徐徐道。
林佩珊只是怔怔的看着他,这次没有反抗、也没有恼怒,只是看着他起身走开。
他的确是为了自己,可是这个吻应该给他吗?
嘴角还挂着叶承欢给她的烟草味,林佩珊长这么大,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什么叫吻!
叶承欢哪儿也没去,一头扎进浴室,把水阀开到最大,似乎要用这种方式冲刷掉从台湾带来的晦气,洗完了之后,回到自己的卧室,门窗一锁,不管天不管地的沉沉大睡。
一觉醒来,已是夕阳西斜,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刚下了床,就听见几声敲门声。
揉着惺忪的睡眼打开门,只见林佩珊正人比花娇的站在门口,两人目光一碰,林佩珊电击似的低下了眼睑。
“现在心情好些了吗?”林佩珊避开他的目光,轻悄悄的问道。
叶承欢心里一暖,这妞终于学会体贴人了,早知道这样以后管她三七二十一,多给她几个狼吻,吻得她彻底归顺为止。
他嘴角微翘:“佩珊小宝贝,只要看到你我的心情就好极了!”
林佩珊闪过一丝释然,皱起瑶鼻,说了声“没正经”。
“换换衣服,跟我出去一趟。”
“去哪儿?”刚问了一声,一阵香风便已飘走了。
叶承欢思忖了下,这可是周末,不会又去搞什么计划吧。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林佩珊呢,做事就这么霸道,你有折吗?
换了身衣服,出了门,林佩珊已经乖乖的站在草坪上等候了。
来到地下车库,看着满满当当的名贵豪车,林佩珊有点拿不定注意,她做事一向低调,开宾利和劳斯莱斯显得太正式了,这是同学会,又不是商务活动。
可她的车库没有一辆低调点儿的车。
她对汽车不太懂,于是征求叶承欢的意见。
叶承欢扫了一眼,目光落在一辆红色跑车上,抚摸着流线型的车身,全透明的灯罩,他的血液一下子沸腾起来。
这是一台非常经典的红色法拉利360,黑色软蓬,两门两座跑车,乍一看还有点别扭。
193的宽度,与不足120的高度,让人觉得它实在太扁了,跟旁边的路虎极光放在一起,感觉有点滑稽。
360的高度刚过极光的轮子,但是比极光还宽。
可是叶承欢的目光落在两侧的4个进风口时,就再也挪不开了。
这是跑车专有的功能性设计,也是实力的表征,非常直接的向人展现着它非同寻常的寓意。
昂首矗立的银色ferrari小马在车尾部熠熠发亮,比车头的标志明显很多。
叶承欢扫一眼就知道,这是中置后驱跑车,发动机舱在座舱后,机舱盖是透明的,一眼就能看到纯红色的v8发动机,帅得让人流口水!
因为车身实在太低,他不得不采用了一个大劈叉的姿势坐进了车里,不过车里还是挺舒服的,相对于两个人来说,空间还是满大。而且视野感绝佳,除了两边略微突出翼子板之外,根本就看不见车头,前方路况一览无余。
“宝贝,上车!”叶承欢舔了舔嘴唇,手握方向盘,马上被那种令人澎湃的速度感点燃,眼里闪过一丝嗜血的光芒。
看了眼旁边的女人,米色的薄款抽绳工装风衣外套,版型很宽松,腰线一收,看起来就很有型,长短刚刚好,简单但很帅气,内衬一件黑丝修身连衣裙,搭配过膝打底袜,格外有几分都市小清新的味道。
不施粉黛的秀美脸颊,突显五官的精致和细腻。
这种装扮很难把她和上市公司总裁联系起来。
叶承欢心里暗叹,观音姐姐虽然脾气大了点儿,但不得不承认,人家是天生的衣裳架子,再普通的衣服穿到她身上总会散发别样光彩。
“佩珊小宝贝,今天我们去哪儿?”
“金沙国际。”
叶承欢了然,他还记得上次和她去那儿打网球的经历,“不会又是打网球吧。”
林佩珊也记得上次打网球被他戏弄的事,白他一眼,“今晚有一个同学会,我安排在金沙举办。”
叶承欢眨眨眼:“你想让我以什么身份出现,司机?保镖?还是公司职员?”
“随便你。”林佩珊嫌他唧唧歪歪,明知故问,于是没好气的道。
叶承欢脸上闪过一丝恶作剧的心态,忽然一脚油门,车头猛地往前一载,林佩珊的身子也跟着晃了下,吓得她花容失色,咬着嘴唇:“你,你,你要再胡闹,我就不带你去了。”
“不带我带谁,除了我你还有几个老公?”
林佩珊一时赌气,就说道:“我带沈东泽,这下你满意了吧。”
叶承欢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去,黑着脸一句话不说。
林佩珊知道自己失口,审视着他的表情:“我,我说气话的,你当真了么?”
叶承欢眼里精光一盛,“以后这种气话不要乱说,搞不好我会杀了他的,上帝不执行我执行!”
林佩珊脊背发冷,看得出他不是开玩笑,全天下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于是捂着檀口,默默的转过脸。
看着那些功能复杂的仪表盘,好像飞机驾舱一般,林佩珊有些担忧的道:“这辆车你会开吗,要不我们还是换别的吧。”
她倒不是成心的,只不过她不信叶承欢随便拿来辆车就能开走。
叶承欢淡淡一笑,飞快的拨片换档后打着了车,随着巨大的轰鸣在耳畔响起,但一点都不刺耳。
没有点速度,绝对对不起这么好的跑车!
从叶承欢深深一脚油门开始,林佩珊就心里一凉,这家伙不会又要发疯了吧?
一刹那的速度感,让林佩珊秀发飘扬,感觉车子随时飞起来的样子,身子都好似悬浮着。
叶承欢满意的点点头,高速的操控一样非常准确到位,转向变线根本不在话下。
可见,这辆车的底盘调教属于骨灰级水平,通常运动感这么强烈的车,悬挂应该很硬。
他试过不少以运动著称的车型,包括赛车,每次开完了都觉得腰酸,但是这次非常不错,360只把清晰的路感传递出来,并不是实实在在的震动,实在太帅了!
上了高速,360的性能才开始真正体现,4000至5000转才是它的常规转速。
时速170,整个感受依旧十分轻松,不在于它能跑多快,很多车都能跑得很快,问题在于360在如此高速行驶下表现的如此轻松惬意,和由此带来的舒适和享受。
他也开过很多动力很不错的车,但是无论怎样,总会有一种去有意识催动车辆发力的感觉,特别是在高速行驶时,总是不由自主的处于一种剑拔弩张的紧张之中。
360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他需要做的就是给它一点机会,把油门放的低一点,再低一点,再持续一点,感觉它的力量完全是自然挥洒,永远都游刃有余。
它又绝对不会超越作为车的本分,非常有控制力,叶承欢一点也不会担心它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难以驾驭,只要他需要,它就会乖乖的、迅速地达到他所希望的速度,连扎头的感觉都没有。
叶承欢完全没有半点紧张,只有兴奋,只要把目光放远一点,再放远一点就好了。
他完全没有有意识去追求多快,事实上已经200了,只觉得是在跟着车子飞!
这才真享受,没有负担的享受!
就好像和一个极品女人**的感觉。
事实上,他身边恰好就坐着一位极品女人,从她泛红的小脸和愉悦的神色看,她也在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快感。
吱呀。
车子稳稳的停下时,林佩珊还没从**般的余韵解脱出来,伴随丰胸的起伏,深深吸了口气,神色迷茫中,才发现金沙已经到了。
叶承欢胳膊肘挂在车门上,邪邪的一笑:“我的小宝贝,是不是感觉很刺激?”
林佩珊很小声的嗯了一声,便下了车。
看着她脸颊红润,美目如波,叶承欢忽然升起一股子冲动,不由自主的把嘴伸了过去。
这一下让林佩珊大惊,忙向旁退开,“你要干什么?你,你要是再敢对我那样试试!”
叶承欢回过神,有点落寞的舔了舔嘴巴,看来这妞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狼吻那招也不是什么时候都管用的。
叶承欢伸出胳膊,示意让她挎上,林佩珊犹豫了下还是挎上了。
金沙国际娱乐中心隶属东方国际,是龙都有名的高档娱乐会所,除了一应俱全的健身娱乐设施外,还有金沙大酒店提供五星级水准的餐饮服务。
金沙总经理以及酒店经理等一大帮人已经早早在此恭候了,林佩珊有点奇怪,事先并没告诉他们同学会的消息,这帮人真是无孔不入。
她马上又恢复了冷漠的表情,淡淡的说了声:“你们不用照顾我了,各自回到各自的岗位就好了。对了,这次的费用全部记在我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