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5章(求票~~)
“再来一个!”贺军尧抬抬眼沉声说道,南儿夹过来的就是好吃!
方默南心念一动,笼屉的一朵精致的烧麦直接飘到他的面前,贺军尧张口就吞进了嘴里。
包厢里就他们两个,吃的又是烧麦,其结果就是筷子不用,两人心念一动,烧麦在他二人中间飞来飞去,相互喂着吃。为了锻炼贺军尧的准头,方默南还特意的摇晃着脑袋,玩儿起了躲猫猫,其结果是烧麦不是差点儿掉在脑袋上,就是差点儿糊到眼睛上,或者是差点儿吃进鼻子里。
玉哥儿撒欢儿地鸣叫着,那嘲笑的意味明显着呢!
好在经过最初的慌乱,贺军尧顺利的掌握住了力度,这样两人是吃饭、练功两不误。
方默南他们这边变着花样吃,玉哥儿吃着生牛肉吃得不亦乐乎。
也只有烧麦、饺子一口一个可以这样吃。换成炒菜,估计像方默南他们这样飞来飞去就不成了。
玉哥儿看着眼前飞着的烧麦,突然好奇那是什么味道,张嘴一叼,叼进了自个儿嘴里。吃完还砸吧砸吧嘴,品品滋味儿。
“玉哥儿你这小嘴儿也不怕噎着!”方默南笑着打趣道。
玉哥儿那双玉爪嫌恶把眼前的生牛肉盘子推到了一边,一双鹰眼,眼神灼灼的看着笼屉里的烧麦。
贺军尧直接拿了一笼屉放在玉哥儿眼前,“吃吧!”
玉哥儿垂下头。一嘴一个吃的是倍儿香。但是看见空中尤其是飞向贺军尧的烧麦,玉哥儿毫不客气的一一截胡!
吃进嘴里后,嗯!抢来的东西就是香,尤其从他嘴边抢来的。玉哥儿高昂着头,那得意洋洋的小模样,逗的方默南哈哈大笑。
贺军尧漫不经心地轻轻抬起手,挥挥手指,指尖冒出淡金色的真气。玉哥儿鸣叫了几声,低垂着头乖乖吃自己的,不会说人话的它。只能用鸟语。表达自己的不满、愤慨,也就过过嘴瘾而已。
“呵呵……玉哥儿对你很不满啊!”方默南眉眼含笑道,也知道他刚才在威胁一直鸟来着。没想到啊!他真这么干了!方默南抿嘴偷笑。
贺军尧不以为意,已经吃了一多半。估计剩下的堪堪够玉哥儿吃。他又重新点了些烧麦。还有饺子、馅饼、鲁系风味的炒菜。
等上菜的期间,贺军尧和方默南两人只好聊天,当然聊天的范围逃不过吃的。更多的是围绕着都一处。
“可惜马连肉、糟肉和炸三角,都失传了。”贺军尧不无遗憾地说道,“这些曾经是这里的招牌菜。”
方默南摩挲着杯沿,无奈道。“想要恢复这些菜肴都不能通过标准化机器生产出来,越是纯手工的越难制作,也就越是饮食文化的精华.这才是真正的京韵、京味儿。”
“这些复杂而神秘的传统老工艺,现代科学技术是无法替代的。这些有着百年历史的工艺都是传家宝,都是各家老字号的独门秘籍,而那些厨房也理所当然地成为禁地,等闲的人是进不去的。”贺军尧顿了一下道,“要想重现昔日的辉煌,他们会竭尽全力找回来的。到时候咱们再来。”
“哎!我听说当初乾隆皇帝坐的龙椅被供奉起来,后来失传了。”方默南挑眉好奇地问道。
“那是一把大红色的罗圈椅,解放前夕,被仍在杂物房里,最后不知所终了。”贺军尧说道。
“都一处起初是山西人王瑞福开设的一家小酒店——王记酒铺。清乾隆十七年,因皇帝来此小酌,并亲笔御赐“都一处”蝠头匾,使都一处名声远扬。乾隆走过的甬路也因长年不扫而成“土龙”,在清代被列为京城的“古迹之一”,与永外“燕墩”齐名。清同治年间,曾有《竹枝词》吟咏都一处:“京都一处共传呼,休问名传实有无,细品瓮头春酒味,自堪压倒碎葫芦。”
数百年来,都一处形成了精湛的烧麦制作工艺,尤其是走槌压皮技艺独到,用走槌压出的皮呈二十四个花折,代表二十四个节气,缺一不可,所以啊!你不用数的,他们可不敢砸了自己的招牌。
制皮和包馅的过程,也极具艺术观赏性。成形的烧麦外观上独特,封口露馅不干,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烧卖馅料调制考究,根据季节时令的不同,制作出四季烧卖:春季的春韭烧麦,夏季的西葫芦烧麦,秋季的蟹肉烧麦和冬季的猪肉大葱烧麦等。食之香而不腻,回味无穷,堪称一绝。”贺军尧接着道,“招牌菜有些吃不到,听听饱饱耳福。”
“从古到今,开饭馆的大多能赚钱,是因为自旧社会就有开饭馆的倒三七之说。倒三七就是三分的本,能赚七分的利。”方默南笑着说道,不管什么时候餐饮业都蓬勃发展,人们最先满足的是口腹之欲,如果餐馆有名气、有历史,又真材实料,那么客似云来就指日可待。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能拿到定点接待这一块儿肥得流油差事,就不只是三七分了。不然也不会一杀公款吃喝,许多餐饮大呼吃不消。
“什么时候都有起有落,日伪时期,都一处和京城里所有的工商业一样,受到了沉重打击,长期以来生意不振,还有许多饭馆因此而关了门。战争年代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解放后,公司合营,又碰上十年浩劫,能挣扎着存活下来就不错了。所以由此东西失传就不足为奇了。”贺军尧说道。
“幸好还留有一样烧麦!”方默南话音刚落,他们所点的烧麦、饺子、馅饼,几盘热菜陆续的端了上来,量不大,精致的很!
热气腾腾的佳肴香味扑鼻!可惜的是玉哥儿已经吃饱了,只能干瞪眼!哎呀!失策啊!
没有了玉哥儿的捣蛋,方默南和贺军尧吃饭的速度也就加快了,很快桌子上就被扫荡一空。
结账走人,“接下来咱们去哪?”坐进车里方默南问道,“得让玉哥儿活动一下,这家伙今儿中午吃的太多了。”她敲着它的脑袋说道,“玉哥儿在这么胡吃海塞,早晚有一天你飞不起来。”
冬天的京城满眼的萧瑟,还真没什么好看的,再说了前几年和姥姥他们不是来过吗!
方默南和贺军尧二人喜静,最后去了香格里拉酒店的咖啡厅,而玉哥儿是一路飞过来的,全当锻炼身体了。
咖啡厅格调高雅,当然价格也不菲,然而却令精英人士趋之若鹜,这是体现他们身份地位的最好的途径之一。
下午上班时间,咖啡厅里的人不多,有也多是业界精英,来谈生意的。
方默南两人坐在角落里靠窗的位置,前面和右面有绿色的植物隔断,后面和左面则是玻璃幕墙,正好形成私密的空间。从这里看出去,整个咖啡厅尽收眼底。
两张乳白色的双人沙发相对摆放,中间隔一张黑色的桌子。沙发上都有两三个厚实的靠垫,宽绰得坐下两人毫不嫌挤。桌角一盏小小的台灯,微黄的灯光映衬出灯罩上清晰的布纹。越过台灯看向窗外,可以清楚地看见窗外的京城,方默南手支着下巴,不拘喝点什么,气定神闲地看街道上熙熙攘攘、摩肩擦踵人群。
隔着落地玻璃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期间夹杂着几栋饱经风雨的老房子,带着砖块上微微风化的痕迹安静地站着。而俯视街道,多少红男绿女兴高采烈地走过。
轻缓的音乐,温暖的阳光,笼罩在二人身上,暖意融融的。
玉哥儿站在茶几上看着窗外,原来不用飞上天也能俯视着下面啊!
方默南深深地陷进沙发里,放松地靠着、倒着、趴着,静静地看着对面贺军尧双手在手提电脑的键盘上飞舞,时间彷佛凝固了一般。
难怪人们总说“认真工作,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刻”。好男人有无数种,有的品正,有的德高,有的才奇;有的勤勉,有的温厚,有的风趣;有的清雅,有的挚烈,有的淳朴。但不论哪种,最最根本的是他要有根本,这个根本就是“认真工作”,这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刻。
方默南就这样凝视着他,他依然面不改色的飞舞着十指,这定力可见一斑。
方默南看了一会不再打扰他工作,沙发够长,绝对容的下她,吃饱了就容易犯困。尤其暖阳熏得南儿醉。
总算是不在看他了,贺军尧心中松了口气,被自己心爱的人这么看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有心猿意马。眼见着她迷迷糊糊地要睡的模样,便直接从沙发上拿来自己的黑色大衣,起身绕过茶几,倾身给她盖上,掖好。 给她盖上时,目光却落在她脸上。方默南微微低着头,眼睛闭着,一副睡着了的模样,脸颊在阳光的照射下,晒得微微发红,白里透红的肌肤,如上好的羊脂玉般细腻。睫毛小刷子般在脸上落下一片翦影,安详而恬淡。 贺军尧望着她的粉嫩的唇瓣,心中微动,身子便欺身上来,在她脸上投向一片阴影。
方默南却睁开眼,眼底神色清明,轻轻挑眉,勾唇一笑,邪魅且慵懒,“想干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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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
“你说呢!”贺军尧幽深的目光锁住了她,反问道。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方默南耸耸肩道,看着他黑又亮的眼睛,自己的身影倒影在他的眼睛里面,上一次自己送上门,这回可不能轻易让他得逞 了。“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方默南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眼中的戏谑清楚的看在他眼里。
“吻你!”贺军尧的话落头就压了下来,在两人的唇就要接触的那一刻,方默南早有准备,抬手轻轻捂住了他的嘴,“嘘!你听!”
贺军尧停下了动作,翻身把方默南给抱在了怀里,大庭广众也不是亲密的地方。她制止的非常及时,正好也让他转移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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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姐,架子还够大的嘛 !还要三请四请才能请的到你。”高傲且雍容地中年女子的声音就在方默南身后响起。.
莫小姐?跟妈妈一个姓哎!
听这声音就知道优越感不是一星半点的,不止是京城人士,家境肯定也不错。
“请问这位夫人是什么意思?”清脆甜美的声音略带一丝愤怒,在方默南耳边响起。
方默南张大了嘴巴,嘴里嘀咕道,“这世界还真小。”
贺军尧挑挑眉,低垂头在她耳边轻声细语道,“认识?”
方默南拉着他的手在他的手掌心上写道,“我表姐。莫巧云,中央美院的学生。”不知道毕业了没有。
“我是萧楚的妈妈!”声音傲慢不可一世。
方默南看着她又挑挑眉,在他手掌上写到,‘认识?’
“嗯!”贺军尧点点头。京城里不入流的小世家,主要是这位说话之人,算得上豪门千金。“蒋二少的小姑姑。”他在方默南手心儿里画着。
至于当年为何下嫁,那就是当知青的历史原因了。这种事情在那个年代稀松正常,能像他们修成正果可是少之又少,多数是抛弃或者是被抛弃的。
“萧夫人,我没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在电话里。我想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对您的儿子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莫巧云对眼前这位母亲非常的无语,电话直接打到了宿舍,幸亏宿舍里只有她自己。不然真不好看。
这回更过分。直接把人给劫到了这里。她的态度已经摆的非常明了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勾引你的儿子。”她举手保证道。
“哼!说的比唱的好听!还不是女人惯用的伎俩,欲擒故纵把戏!”她不屑地嗤笑道。
莫巧云实在悲催,现在恼怒地她想骂娘。这叫什么事!只不过室友为了显摆她家的权势,请全宿舍的人在兰苑会所聚了一次餐而已。正好遇见室友的朋友,碰上而已,只是一面之缘甚至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事后就被人缠上。她没有跟他单独相处过一次,反而总是不停的拒绝,可对方黏着不放,好在对方没有用强的,还算斯文有礼。
莫巧云真想着一走了之,要不是还有几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了,她才不会在这里穷蘑菇。
萧楚一看就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和眼前这位母亲有的一拼,嚣张的不可一世,好像他的垂青,她就该感激涕零,外加谢主隆恩!
拜那位室友所赐,莫巧云对京城里的圈子不说知之甚详吧!也知道那是她高攀不起的,她有自知之明。她可不想沦为他们的玩物。
四九城是华夏都城,是华夏大国的政治中心,是华夏民众的心中圣地,也是华夏权力人物的集中地。到了京城才知道官小,也知道自家这点儿家底,跟本上不了人家的眼。
虽然她不知道萧楚的具体的家世如何,但能让一向对她们趾高气昂的室友对萧楚敬畏有加的态度,巴不得把她送作堆的样子,也知道家世不凡。从眼前的这位母亲也看得出来,人家不是暴发户,那骨子里流露出的高傲地气质,可不是一两天沉淀下来的。
“说吧!到底怎么才能让你离开我儿子,一万、五万、十万,小姑娘不要贪心,小心有命拿钱,没命花钱。”
莫巧云心里虽然很气愤,少顷摇头失笑,看来练气的功夫还不到家啊!不然又要被龙师傅他们几个骂了。但出门在外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她再次说道,“萧夫人,我最后说一次,我对您的儿子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您要是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她摊开双手耸耸肩道,“不如把他拴在您身上,走哪带哪!”
“放肆!”她手指着她怒火高涨。
萧楚的妈妈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不应该还是女孩儿,不得不说抛却背景家世看的话,绝对是个美丽的女孩儿。她的美恣意而灵动,年轻脸庞上肆意飞扬,是那么不容忽视,然而却不张扬。这样的青春,给她的美丽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光晕,长发散在身后,发尾有些微微自然的卷翘,齐眉刘海下,一双仿佛会说话的秋水明眸,平静无波,盈盈一动间却是流光溢彩,灵气逼人。很难想象这样的年轻人在如此高档的咖啡厅里,居然这么平静,眼神里没有一丝微澜。
如此平静的眼神,更加证明她心机深沉,所图更大。
这让本来想借此打击她的人,大大的出乎意料,小地方出来的女孩儿举手投足间居然比她的气质还要优雅,那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雅!
难怪楚儿被她的迷的找不到北了,沉静地气质,配上肆意张扬的脸蛋儿,奇异的糅合在一起,散发着惊人的魔力。狐狸精!
对于她的愤怒,莫巧云置若罔闻,端起眼前的咖啡优雅的哆了一口,撇撇嘴,还不如她的自己煮的好喝!
萧楚的妈妈看着莫巧云,见这女孩儿对自己怒火,竟然没有丝毫的畏惧,还优雅地品着咖啡。是倚仗着楚儿对她的宠爱,还是真的无欲所求!
要知道,她家的楚儿从小到大,抛却自身的背景,拿出来也是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的。身边就没断了女孩子追求,一是因为萧楚不但学习成绩好,还长的帅气。就算在京城这藏龙卧虎之地,楚儿的家世、人品一点儿也不坠于人。现在讲求个性开放,所以以往温婉含蓄的女人如今都特别的主动,从小学开始,就不断有小丫头给楚儿送东西。
西方电影看多了吧!送什么巧克力,饼干、奶糖等,还有什么小手套,小围巾,那会,她还真没怎么操心。孩子还小,加上楚儿虽然拿着,往往都进了其他人的嘴里。而那些实用的东西,直接让这个当妈的送到福利院去了,谁让她在民政部门工作。
主要是进了初中之后,她开始担心自己的儿子交友不慎,怕被别人拐带坏了,才留心干涉儿子身边的朋友。
有几个小丫头,还真不死心,被她一一给摆平了,上了高中后,儿子虽然玩儿的疯,但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京大!男女关系上萧楚的妈妈也就不再管得那么严,人不风流枉少年!好在儿子知道分寸。
但是这个莫巧云的出现,着实让这当妈的吃惊了,虽然家里资产不菲,好吧!长得还算可以,然而在她眼里那是个屁!根本配不上她的儿子,真正让她感到威胁地是,她影响了楚儿的心绪,这是绝对不行的。
萧楚的妈妈平复了自己的怒气,眯起眼睛一双如探照灯似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她,很不得把她看穿,剥下她虚伪的面具。
莫巧云闲适地品尝着咖啡和甜点,对于她肆无忌惮地眼神,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打定主意不在和她啰嗦,免得浪费口水。
“你真的不是欲擒故纵,你凭什么这么笃定!”萧楚的妈蒋女士突然问道,莫巧云和以往其他女孩儿不同,要么拼命的讨好她,要么畏畏缩缩,怯懦的上不了台面。像她这般赌咒发誓的还是第一次看见。
蒋女士看了很不舒服,她想看的是莫巧云的惊慌,莫巧云的自惭形秽,莫巧云的失措。可惜,莫巧云面不改色的让她失望了。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莫巧云放下茶杯淡淡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我儿子难道配不上你不成!”蒋女士对她的行为大为恼火。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居然这么气定神闲。
莫巧云认真的点头道,“他还真不是我的菜,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
“噗……”方默南差点儿失笑,被贺军尧捂住了嘴,才没有笑出声。
没想到莫巧云的变化这么大,从她的声音方默南听出来,是真的无欲则刚,就像她说的,她对蒋女士的儿子,没有非分之想。
方默南从胖子和林老爷子那里得知,莫巧云不像她那个妈,四六不通的,为了改善和奶奶的关系,当然是不是奶奶无所谓,也许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被姥姥堵死门路的情况下,莫巧云没有放弃,而是曲线救国,莫巧云每年的寒暑假都会参加云县龙翔海他们这些海龟办的管理培训班!在这里她真正认识到了自己是井底之蛙。才知道原来的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开始向海绵一样,吸收着各种知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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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方默南对于莫巧云上培训班的事她有所耳闻,龙翔海他们也知道莫家老宅的恩怨,所以刚开始莫巧云来他们属于不闻不问,甚至还有诸多刁难,没想到小姑娘硬生生的扛了下来,后来小姑娘好学才打动了他们,这才倾囊相授。
方默南是无所谓的态度,好学又凭自己本事,总比庸庸无为的强,眼光要向外看,别总是盯着那一亩三分地。
当然名师出高徒,莫巧云变化真是让方默南吃惊。从她现在的表现来看,当真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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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上大学开阔了她的眼界,那么跟着龙翔海他们学习,才真正提高了境界。不但学到了许多大学里学不到的实用技巧,还打着奶奶那边的名义,全方位的学习各种知识,当然包括各种的礼仪。
莫巧云这么镇定反驳绝对不是无的放矢,抛开他父亲现在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不说,人家自个儿也有底气的。
在生活中,有不少东西是对立的,有不多的东西可以难以置信地和谐统一,比如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
艺术价值就是画本身的独特属性,只要有人欣赏,画的艺术价值就存在。而商业价值,就是画处于流通环节,在作为商品交换而产生的价值。作为艺术家,关注艺术价值是根本;然而艺术的价值却往往是用商业价值来体现的。
莫巧云知道作为一个美院的大学生,何谈艺术价值。那简直是扯淡!就甭谈商业价值了。她很清楚要想成为书画大家何其艰难,即便家里富裕完全可以承担她画画的费用,能成功的也是凤毛麟角,这也得看个人机缘。所以她直接奔着商业价值去的,有钱才能有底气去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连肚子都喂不饱,何来艺术价值。
从大一下半学期,莫巧云就开始接私活儿,室内设计,当然这些灵感来源于奶奶家的别墅。
在这个过程中她再一次受到了磨练,因为面对客户在不懂的情况下提出的各种各样的古怪问题。其实更像是刁难。对她来说都是挑战。不是你说好就好,要客户说好才行,她慢慢地积累经验,闯出了名头。三年多来收获颇丰。如果用物质来衡量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在京城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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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听到她如此看扁儿子。当妈的还能憋的住,这火气就咕咕的往外冒,气得口不择言。“我儿子哪点儿配不上你了。啊!”她的儿子只能看不上别人,绝对不能如此的被一个乡下丫头嫌弃。
莫巧云听了她的话是哭笑不得,“萧夫人,你忘记你来的初衷了。”她好心善意地提醒道。
“对哦!被你气的都忘了来干什么?”蒋女士回过神来,嘀咕了一句。看着她气定神闲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是你这恬淡云清、百般拒绝的性格反而成功地引起了我儿子的兴趣。你不能改改!”
“那依萧夫人的意思,我该怎么改?”莫巧云秀眉轻挑,玩味儿的问道。其实她刚想说,男人就是贱! “怎么改?你就不能像其他爱慕虚荣的女人一样,缠着我儿子。我晓得我儿子的性子,只要你变的庸俗些,使劲儿缠着他,我保证三天他就把你丢开了。”蒋女士信誓旦旦地说道。
“噗嗤……”方默南抿嘴偷笑,看着贺军尧小声地嘀咕道,“这蒋女士太自以为是了,真以为自个儿是太阳,大家都围着她转。”
“有些人的心态就是这么的自我感觉良好!”贺军尧附和道。
两人不说话,接着看,应该是听这出狗血大戏!
莫巧云不屑地撇撇嘴,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萧夫人,你觉得那可能!”眼神中的轻蔑轻蔑清晰地表达给对方。丫的!真当自己是盘菜啊!
她儿子是人,捧在手里如珠如宝,别人的命就是根儿草,随意让他们作践啊!
“你那什么眼神,怎么 我说错了,如果你不肯这么干,那你就是欲擒故纵。”蒋女士梗着脖子说道,每次听到称呼萧夫人,讽刺的意味很浓厚。
莫巧云听着她的话,明显一愣,随即好笑地摇摇头,心里腹诽道,‘没吃错药吧!’“萧夫人,如果没别的事,我告辞了。”她起身说道,来这里跟她废话干什么?简直是浪费时间,回去还得赶紧把设计图赶出来。
“哼!你不能走,你还没答应我呢!”蒋女士出手抓着已经起身的莫巧云。
“妈,你在干什么?放开云儿。”明朗男人的声音焦急地说道。
蒋女士放开了莫巧云,不过莫巧云此时手里多了一张信用卡。
“你怎么来了。”蒋女士看着自家儿子怜爱地问道。
“妈!我能不来嘛!”他突然请求道,“妈,我是真的喜欢云儿,请你成全。”
“不可能!”蒋女士断然拒绝道,“你想都别想,有我没她,有她没我。”她厉声说道。
“妈!云儿很好的,您相处过后就知道她非常的好!”他极力游说道。“妈,求你成全吧!”
“好什么好?人家不还是为了钱,不要你了。”蒋女士拉着莫巧云的手,摊开上面静静卧着一张信用卡。
“不可能,云儿不会这么做的。”萧楚摇摇头,“妈,这是你一贯的伎俩,我不会相信的。”
蒋女士看着儿子,你相不相信无所谓,只要这女孩儿承认就行,她希冀地看着莫巧云。
“萧夫人,我看着就那么软弱可欺。”莫巧云眼中的怒火积聚着,这种事情都干的出来。
“怎么收了钱,还想装清纯。”蒋女士斜睨地看着莫巧云道,真是这张嘴她想怎么说都成。
“楚儿你来的正好,咱们三方都在,当面锣对面鼓的,楚儿你先听听莫小姐怎么说的。”蒋女士得意洋洋地说道。
莫巧云无语的看着这对母子,为了以后的安宁日子,能解决最好,“萧楚!我刚才跟你妈妈说清楚了,我不想跟你有任何牵扯。这件事情,是我不想,跟你妈妈没关系,你明白吗?”
“还有这钱,我收了。”莫巧云两根手指夹着摇了摇,利用我怎么也得收压惊费吧!
蒋女士是欣喜若狂啊!这丫头当面承认了,实在太意想不到了。
“不可能!一定是我妈逼你的。”萧楚不断的摇头道,“我妈的手段我清楚的很,她是不是那学籍还有家人逼你啊!”
莫巧云看着他一字一句道,“萧楚,没有任何人逼我,是我不喜欢你。”
“一定是我妈逼你的。”萧楚突然拉着莫巧云的手,往外走去。“我们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他的话还没说完,“你放手!神经病啊!”莫巧云抬高声音喊道,使劲儿想要甩掉他钳制的手。
“琼瑶剧看多了吧!”方默南摇头失笑道。“学人家私奔!果然幼稚到家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
“噗嗤……”方默南笑的倒在贺军尧的怀里。
已经够狗血了,还有没有更狗血的,果然没让方默南失望。一个慵懒声音,“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
一袭黑色的西装革履,一副成功男士的派头的男人,抓着萧楚的手,萧楚吃痛的不得不松开莫巧云的手。
而他趁机则把莫巧云带入怀里,莫巧云刚想挣扎,他低垂着头,在她耳边低语道,“想摆脱那对母子就听我的。”
莫巧云抬眼望去,只见他身材伟岸,肤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他的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
莫巧云静静地说道,“先生,请放手,我不认识你。”她不想前门驱狼,后门招虎,而且她一看对方就不是个好惹的,像是久历社会之人,可不是萧楚那个温室里的花朵,气走了就不再来了。
“宝贝儿别再生我的气,对不起我来晚了。”他小心翼翼地求饶道,并且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他心里笑了,心情颇好很久没看见能这样不发花痴的女人了。
“放手!”莫巧云轻斥道,“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云儿,他是谁?”萧楚一脸被戴绿帽子的样子,愤怒地问道。
“不是说了吗!我是云儿的男朋友。”他大手如铁钳般的紧紧箍着莫巧云的肩膀。
“原来早有了野汉子了,楚儿看清楚了,根本不是清纯的女孩子。”蒋女士趁机加油添醋道。
“萧夫人,我尊重你是长辈,你不要污蔑我清誉。”莫巧云一张小脸因愤怒儿变的更加的艳丽。
“哈!清誉,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野男人搂搂抱抱的,我不知道她还会有清誉。”蒋女士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脸,极尽侮辱着莫巧云。
“这位女士请你闭嘴,我们是男……呀!”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突然叫道。
原来莫巧云穿着高跟鞋,狠狠滴踩到他的脚面上,趁他不备然后莫巧云用右手抓住他的反方向手肘,然后迅速的切入进去,用臀部顶住他的腰部,把对方拉向自己,‘砰……’的一声,他结结实实四仰八叉的躺到了地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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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莫巧云这一招过肩摔把在场的三人给镇住了。她拍了拍手,凌厉地眼神看向萧楚道,“萧楚!你想私奔,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走,你能给我带来什么,你家世好,你有背景,你有后台,可你家世再好,后台再硬,那都是你爹妈的人脉!除去这个,你有什么?自个儿都是靠爹妈养活的,你还出息了学人家私奔!”
“你怎么说话呢?”蒋女士不愿意了,好歹那是自个儿捧在手心儿里儿子,哪能让一个乡下野丫头这么数落。
“我怎么说话呢!大婶儿麻烦你把这个小朋友领走,回去拴在裤腰带上,别在弄丢了,好好的看着啊!”莫巧云现在是彻底地爆发了,一脸嫌恶地说道。妈的老娘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云儿,实在太帅了。”萧楚看着大发雷霆的莫巧云给迷的眼睛都不舍的眨一下。
“嘎?真是神经病!”莫巧云挥手道,“这病得治!”
“哈哈……”躺在地上的男人,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把莫巧云拥入怀中,“女人!你实在太对我的口味儿了。”
“你连生气都那么美丽动人!”他邪魅地眼神带着丝丝诱惑紧紧盯着莫巧云如玉的面容。 他手掌攀上柔软的蛮腰。脸上带着迷醉的神情。唇慢慢似有若无地贴近莫巧云的脖颈。浓重、干爽地男性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耳边。
莫巧云他们这边这么大的动静很快引起了咖啡厅里的服务人员的注意力。
“都是神经病。”莫巧云点了下他胳膊上的麻劲,一转身。优雅从容地离开。
然后莫巧云背上平常用的帆布包,扭头就潇洒地离开了,然后就消失在他们三人眼前。
萧楚警告这个后来者,“别打她的主意!她是我女朋友。”
“小弟弟还是回家吃奶吧!”他斜睨地看着这对母子讽刺挖苦道,他望着莫巧云离开的方向摩挲着下巴,黑潭般幽深的眼眸如觅食的猎豹霸气十足,紧盯着自己的猎物。
“混账!混账!”蒋女士气的手发抖,“野蛮!粗鲁!”看着儿子迷醉的样子,“你想都别想,你死了这条心吧!人家跟本看不上你。”当妈的为了彻底断了他的念想。不介意撒上一把盐。
虽然自己心痛的要死!看着儿子眼神的光彩。迅速的沉寂下来,虽然没有按着剧本走,但效果是一样的。
女主角不在了,他们二人还在这里争斗有什么意义。
待身后这三人陆续走了。方默南才敢大喘气。“莫巧云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彪悍了。”她点人麻穴。手法可是非常的熟悉。我到不知道,林老爷子还教了她这个,不过女孩子出门在外。还是学点儿防狼之术的好。
贺军尧眯着眼睛望着三人消失的方向,“怎么后来的这个你也认识?”方默南看着他的样子问道。
“认识?只是他不是在美国吗?怎么回来了。”贺军尧喃喃自语道,看他的样子混得还不错。
“后来的那个男人不好惹,不用知会你表姐吗?”贺军尧低头说道。
“我和我表姐连十句话都没说过。”方默南摇头失笑道,前世小时候,常常围着莫巧云转,恨不得长在人家家里,直到回市里上小学后,才渐渐疏远,断了联系,甚至她嫁给什么人,生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这关系只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而已。
今生倒好,两人压根儿就没说过话。她倒是讨好姥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算让姥姥老而安慰。从今天来看,她可不是善男信女,她能如此的果断,显然也知道对方不是萧楚那般好惹的,快刀斩乱麻。
就是不知道莫巧云成功引起了两人的注意力,想来她有后招吧!
“怎么回事?”贺军尧看着南儿变化莫测的眼神好奇地问道。
方默南把大舅家和姥姥之间的恩怨简单的说了一遍。“哎!婆媳问题,千古难题!”
从古到今,家庭里最难处理和解决的矛盾是婆媳矛盾。多少年来,这个千古难题,令许多英雄好汉大伤脑筋。在旧社会,做媳妇的是属于“弱势群体”,与婆婆形不成“分庭抗礼”的局面,那时的婆媳矛盾,表现形式只能是媳妇受婆婆的气。在新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提高了,讲究平等了,不许再虐待媳妇。媳妇和婆婆“势均力敌”,可以分庭抗礼,于是婆媳矛盾就形成了对抗的局面。
不过大舅家的婆媳矛盾可是他们自个儿找的,不就是家里穷,不想照顾老人呗!这两家富裕起来了,倒想改善关系,哪有那么容易!姥姥可是今非昔比了。
“南儿不用担心这个。”贺军尧语气中一闪而逝的哀伤,可瞒不过方默南。
方默南仰起头,娇笑着,生硬地转移话题道,“咦!你的工作做完了。”
“没有!”贺军尧摇头心说,有你在,我还哪有心思啊!
“那你还不赶紧工作。”方默南拍拍他的手,示意放开,“大庭广众之下有伤风化!”
贺军尧放开了方默南,抱着她坐在自己身侧,招手又点了红茶和甜点,全当下午茶了。
“嘻嘻……还是你了解我,听戏,听的我都饿了。”方默南挽着他的胳膊笑眯眯地说道。
贺军尧打开电脑,重新开始工作,方默南则松开他和玉哥儿吃的不亦乐乎,“来张嘴。”方默南说道。
贺军尧乖乖听话的张开嘴,方默南把红酒肉末咸蛋糕喂进他的嘴里。“我不吃甜的。”
“这是咸的!”方默南笑着说道。
茶点不多,也就一小碟,三、两口就吃完了。吃完后方默南无所事事,斜靠着他的肩膀,听着他清脆的打字声。
贺军尧的电脑上的字,看得方默南眼晕,都是军事专业术语,“未来的武器精准度高,擒贼先擒王,完全可以精准的实现。”
“这不是精确打击与斩首战嘛!”方默南粗略的看了一遍,惊讶地说道。
“咦!这个提法不错,更简练明了。”贺军尧的手指顿了一下继续打字道。他把语言重新组织了一下,方默南就看到一下的内容:精确打击是联合部队在所有军事行动中发现、监视、识别并跟踪目标,选择、组织并运用适当的武器系统进行打击,产生预想的打击效果,对打击效果实施评估,并在必要时以决定性的速度和作战节奏再次实施打击的能力。简而言之,精确打击是以效果为基础的战斗,与所有的作战样式都有关。精确打击的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传感器、投射系统和打击效能之间的相互联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作战力量上的精确、打击手段上的精确、后勤保障上的精确。
精确打击,将是对传统的“轰炸机集中轰炸,坦克强力突击,步兵收拾战场”的战斗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贺军尧特别强调,在此形态下,前线与后方纵深的概念将越来越模糊,战争由士兵面对面浴血厮杀“接触式”,转变为以太空低轨卫星、无人侦察机代表的先进指挥、管理、情报和通讯系统,和巡航导弹为代表的战场外攻击的“非接触式”。利用隐形、防空区外打击武器、优势的信息战能力等有利条件,使用同敌人保持一定空间距离的高技术部队,采取集中火力而不是集中兵力的方法,进行脱离接触的作战行动。一是使用海基和潜射巡航导弹,攻击距离可达2000千米以上。二是使用空中作战平台,从防空区外发射精确制导武器,攻击距离可达25~220千米。三是使用陆基战术导弹,攻击距离可达100千米。这个在刚刚过去的海湾战争,美国已经部分实现了。
而斩首作战,方默南就太知道了,全世界人民都知道,这种作战方式,因为萨达姆和本?拉丹两位大叔而闻名天下,同围绕他们二人的口水战、新闻战一样,方默南就是不想知道也不行啊!印象太深刻了。
“斩首行动”在华夏古代兵法中叫“擒贼先擒王”。意思是要击败对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首先干掉对手的头领,使其群龙无首,失去组织指挥能力,不战自乱。
而贺军尧写到斩首战认为如同战场上狙击手的使用、政治中的暗杀一样,利用远程打击力量或小股部队如特种部队对敌方指挥官、指挥部、信息中心等战略节点进行突袭,追求最大的瘫痪其作战效能的作战方式。这一作战要求,有准确的情报以侦知敌方最重要战略节点,要有精确的武器系统以达到一击中的的目的。
这真的是术业有专攻,方默南了看了这些,这世界上果真有天才,令我等小民是望尘莫及啊!
不过贺军尧却叹了口气,“这些可都是要金钱堆砌而成的,首先还的有计算机人才才行。”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在传统战争中,双方更注重在物质力量基础上的综合较量。如机械化战争,主要表现为钢铁的较量,是整个国家机器大工业生产能力的全面竞赛。信息化战争并不排斥物质力量的较量,但更主要的是知识的较量,是创新能力和创新速度的竞赛。知识将成为战争毁灭力的主要来源,计算机中一盎司硅产生的效应也许比一吨铀还大。”(未完待续。。)
第709章
方默南理解的拍拍贺军尧的肩膀,贺军尧了解的拍拍落在他肩膀上的那只小手,这是个系统庞大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战争伴随着杀戮是那么的残酷!”见识了真正的战场,贺军尧真的不希望战争,然而别人在军备国防建设上突飞猛进,你裹足不前,那么落后就挨打,想要和平安稳的局面,是需要强大的武力保证的,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战争什么时候不残酷了。”方默南讥诮道,“在以往的文明里,人类继承了动物的丛林法则,相互之间经常进行战争,有学者统计,战争吞噬了35.4亿人的生命,财富损失不可计数。单单两次世界大战,就被人称为‘绞肉机’,其实说白了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大实话!”
“我可以接着看吧!不涉及机密吧!”方默南眼神紧盯着荧屏头也不抬的问道。
贺军尧搂着她的肩膀,“看吧!这些未来都有可能要发表的。”
方默南则一目十行的,快速的看着:传统的战争主要目的是获取物质生产资料;在信息时代里美国经济的主要支柱一是技术通过专利获取利润,一个是金融业,依仗强势美元地位以及所谓的“金融创新”在世界金融市场上大量获取不义之财。其次还有文化产业和军火工业。
在以往的文明里战争使用大规模的物质破坏力量,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资金、原材料、能源。双方注重的是在物质力量基础上的综合较量,它造成的后果是大规模的物质破坏——物质财富的破坏,物质生存环境的破坏以及作为人的物质存在的人身的伤亡。我们可以把这种战争称作物质主义战争,在信息社会里,由于出现了破坏力量过分巨大的武器系统,物极必反,倒反成为了一种抑制战争的力量。
战争从主要依靠物质力量逐步向主要依靠文化(技术、知识)力量的方向转移,“与世俱进”的战争所依靠的是知识,是信息,是电脑网络。是创新能力和创新速度。于是征服的力量也开始转移。
所以未来二十年将不会有大的世界性的战争。而只是局部的小规模的战争,但是西方资本的掠夺不会为此减少,反而以各种形形的扩大,防不胜防。
方默南看了频频点头。“分析的不错!”
“你这丫头!”贺军尧伸手摸摸她细滑的发丝。“在海湾战争中美国对对方的电脑网络实行了攻击。使对方网络瘫痪,指挥失灵,伊拉克失去了眼睛、耳朵。所以迅速败北。获取战争信息无论是在冷兵器,还是未来的信息化战争都至关重要。”
“嗯!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妈!”方默南笑着说道。
这不稀奇,为了做到这一点,人家美国还全球监控呢!后世的网络战喧嚣尘上,国家从打击黑客攻击和恐怖组织袭击转入国家扩大攻击力量和遏制力量的阶段,网络空间的间谍和攻击主体往往是国家机构,成败取决于国家的综合力量。许多国家都在建立网络战部队和网络战司令部。
“网络战可以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使对方的各种设备瘫痪,从而使整个军队失去了战斗力,不得不投降。传统战争是绞肉机,战火纷飞,横尸遍野,‘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华夏古代著名军事家孙子所向往的战争的最高境界,未来战争可能达到这种境界。”方默南说道。
“嗯!”贺军尧点点头。
“未来的战场,士兵们的武器将会变成鼠标和键盘,他们的战场也转移到了拥有无限可能的网络空间。 ”方默南语带讥诮地说道。哼哼!
以网络攻击受害者示人的美国,其实自己才是网络攻击的幕后最大主使。早海湾战争期间,美国“网络战士”就已得到广泛运用。美国是第一个引入网战概念的国家,并且组建了网络黑客部队,后世拥有“网军”近9万人,专业黑客达5000多名。这些网军已经被纳入了军队建制和作战体系。 典型的贼喊抓贼。
“未来的战争可是烧钱的玩意儿,美国佬再有钱也不带这么烧的,没便宜干的事,它可不傻!”
“没钱他可以借啊!”方默南抬头瞥了他一眼道,“由于地缘的关系,美国这块儿金子招牌,他可以满世界的借钱,从80年代以来,随着对外投资速度的持续下降,美国转而倚重来自国外的投资以支撑本土经济的增长。1985年美国从净债权国变为债务国,结束了自1914年以来作为净债权国长达70年的历史。”
89年树立在纽约的国债钟,上不停跳动,时间分秒逝去,国债钟数字也节节攀升。20多年来,美国国债总数由1989年的2.7万亿美元到现在的约15.2万亿美元。国债钟的鲜红跳动似乎并没有遏制住美国政府不断发债的躁动,高悬于空中的国债钟的警示也显得苍白无力。
“老百姓都知道借钱容易,还钱难!现在是黄世仁和杨白劳颠倒了。新时代的杨白劳和黄世仁的社会地位同旧时代相比已经完全颠倒,在这个时代里,杨白劳是爷爷,黄世仁成孙子。”方默南感慨道。“矮矬子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吗?他不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嘛!加班加点的工作,出口出去的‘真金白银,’换回来的随时可能贬值的废纸。日元一升值,相对的美元不就贬值了。”
贺军尧点点头,“惨痛的教训,倒是给世人警醒!”
方默南心里腹诽:警醒……可惜!
贺军尧黑眸直勾勾地就这么看着她,“看什么?我脸上又没花!”方默南保存后退出文档,在贺军尧的电脑上,十指敲击着键盘,快速的编了个杀毒软件。
“你比花好看!”贺军尧莫名地说道。
“噗嗤……”方默南十指不停,笑着道,“什么时候学会甜言蜜语了。”
“喜欢听……咦!这是什么?”贺军尧眼神扫向荧屏就再也离不开了,摩挲着下巴道,“杀毒软件。”
“嗯嗯!”方默南点点头,十指还是不停,“好了!”
贺军尧看着荧屏研究了一会儿,很快就知道了怎么回事了,轻蹙的眉头松开。十指也在键盘上敲击了几下,“呀!”方默南回头瞪大眼睛看着他道,“贺大哥也会编程!”把她的漏洞给补了起来,更加完善。
“跟二叔学的。”贺军尧漫不经心地说道,“万事开头难!这玩意儿入了门就简单多了。”
瞧瞧人家说的多轻松!
想当初他也如看天书似的,看那些编程的书籍,不过有二叔领着,他掌握的很快,举一反三那是不在话下。不过在思路方面不及方默南。
方默南他们这边说的开心,玉哥儿可不愿意了,鹰嘴叨叨桌子。他们二人看向它,玉哥儿朝外努努嘴。
“呀!这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了。”方默南敲敲玉哥儿脑袋,“这么快就又饿了。”
“走吧!吃饭去,吃完饭,送你们回去。”贺军尧关机合上电脑,给方默南穿上大衣,结过账后,二人一鹰出了酒店。
“砂锅居如何?”坐进车内,贺军尧说道。
“我没意见!”方默南耸耸肩道。“就是那个中午摘幌,半日买卖的砂锅居。”
这些天方默南拿着京城的旅游地图,专门在上面找那些好吃的老字号!要说京城的老字号方默南以前也就知道全聚德的烤鸭和东来顺的涮羊肉,其他的还真一概不知。这几天为了吃专门恶补了一下。
“砂锅居的买卖———过午不候这是皇城根儿流传的谚语。现在不会了,日伪时期,因砂锅居风味独特,名气很响,所以日本和汉奸中的要人,常在此吃喝请客。这些人不管什么店规店矩,经常是下午和晚间来此吃喝,店主慑于日伪的淫威,不得不改变多年的经营习惯,实行了全天营业。从此,砂锅居中午不摘幌子,增添了晚餐。娄锐在《首都杂咏》写的‘打破旧规添晚卖,为合时代也牺牲’,说的就是这件事!”
“形势比人强!”
老字号,砂锅居。
三层楼典型的清代建筑,门脸上挂着一副对联,曰:名震京都三百载,味压华北白肉香。天还没黑呢!里面已经人头攒动了。
“走吧!”贺军尧拥着方默南上了三楼的雅座。
来砂锅居,吃的就是砂锅菜。事先定好的位子,所以菜上的很快,经典的菜式,砂锅白肉。两个一鹰人要了六个砂锅,谁叫他俩都是吃货,饭量大呢!
由于急着赶回医院,加快吃饭的速度,不过玉哥儿可不能直接埋头进入砂锅里叼肉吃,那还不把鹰头给烫熟了。
所以贺军尧亲自拿筷子把猪肉都夹出来,放在碟子里,稍微凉凉后,玉哥儿吃的那个叫香。
“这家伙有了熟食就不吃生的,以后放飞,瞧你怎么办!”贺军尧说道。
“小灰和大叶子,在农场也是吃熟食,不过这猎物都是他们自个儿抓的。我就成烧饭的了。”方默南笑着道,“不提起他们不说,还真有点儿想他们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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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余长龙的病大约还要多久?”贺军尧手里的筷子不停,头也不抬地问道。
方默南筷子一顿,“大约还要一个多星期,他的双腿就能恢复的差不多,不过想要走路,还得复建。复建可是很漫长的,比治疗还漫长。不过这些就交给医院的专业人士吧!咱不和人家抢了。”
贺军尧点点头,看着方默南地眼神满是柔和。
“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就是不差!”方默南抬眼正好看见他柔情地眼神,打趣道,“不会又说我比花好看吧!”
“咳咳……吃饭!”
“嘻嘻……这砂锅白肉真好吃!”方默南看着贺军尧难为样儿,傻笑道。
砂锅白肉吃时蘸油、蒜泥、腌韭菜花、腐乳汁和辣椒油,汤味浓厚、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方默南吃的是喷香,满嘴流油。
“在三九隆冬之季,吃上一个砂锅白肉,香在口中、暖在心头。”贺军尧给玉哥儿夹完才开始吃。
接下来一门心思吃饭,这速度自然就快。
方默南吃饱喝足放下筷子,贺军尧这边也是吃了个底朝天,两人结完帐,穿戴好衣服,向外走去。
贺军尧去了厕所,所以方默南则和玉哥儿就站在走廊上等他们。无所事事的她打量着建筑,内部装修典型的清代宫廷式样。
这也难怪了砂锅居本来就是官府菜的典范,清宫廷在每年的正月初二。有一种独特的满清风俗,吃皇帝亲祭的神肉。祭祀用的猪,必须是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因此,民间称这种祭神的黑猪为“黑爷”。
祭神后分给侍卫大臣吃,大块的猪肉不进盐,祖制禁用酱油,成了名副其实的“白肉”。皇上皇后率领百官祭祀,皇后亲自打理祭肉,赏给王公大臣“进克食”用满族话叫“吃祭肉”。
吃祭神肉时。君臣都一律不加佐料。白嘴吃白肉,又称“吃晶饭”。这实质上是“忆苦饭”,皇家如此赏宴群臣,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昔日围猎射骑之艰苦生活。使得子孙后代不忘满洲习俗。
拜帝王赏赐。即便白肉无味。王公大臣不得不吃。当差的侍卫苦不堪言,尤其是宫廷晚上当班的,每天凌晨下班刚回到办公室。白煮肉准时端上来了,谁也无法下咽,宫廷内想出了各种应对办法。
其中在乾清宫当差的侍卫,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预备一种渍过酱油的草纸,吃时将草纸浸在肉汤里,将肉浸在肉汤里吃,有酱油之用,无酱油之名,就不违反祖制了。
要说这清宫白肉煮的是没的说,功夫到家了。肉片有手巴掌大小,有肥有瘦,切薄到可以跟京城冬天卖羊头肉媲美,真是凝脂玉润,其薄如纸。
当然白肉蘸酱汁,夹在卷子里吃,甘腴适口,肥而不腻。而要是干巴巴的啃,味道自然就不那么好吃了。
王府吃祭神肉时有剩余,就把祭祀用的全猪赏给更房的更夫们享用。以后,更夫们与曾经担任过御膳房的厨师合作,用一口直径约四尺的大砂锅煮肉。那口据传是明代年间的大砂锅,实则是铁锅上面接了半截缸沿。由于这口大砂锅,久而久之,人们就将和顺居亦称为砂锅居了。
方默南站在走廊外看的正出神,一个大力的撞击,直接把她给撞的踉跄地退后两步,直接撞到了熟悉的胸膛,身体才稳住了。
贺军尧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这一幕,吓得他飞也似的接住了方默南,“南儿,没事吧!”
玉哥儿则飞了起来扑棱、扑棱地扇着翅膀,一双鹰眼瞪着撞人的人。
“对不住!不好意思,俺急着上厕所,真是对不住!”来人弯着腰,双腿夹着,一脸的痛苦的样子。
贺军尧眼睛眯了起来,扯淡明明是想抓玉哥儿,他眼睛又不瞎!别有深意地看了下他的腰间,他不动声色的拉着方默南侧了下身子。
方默南抬眼看向他时浑身打了个机灵,“人有三急,你先走吧!”虽然心中震惊,但脸上亦是不动声色,掂起脚尖,在贺军尧耳边小声嘀咕道,“他手里有枪,不是官身,还背着人命。”
玉哥儿灵性可比人类强多了,所以扑棱着翅膀就没停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声。
“笨蛋!”方默南恨不得拔光玉哥儿身上的毛。
而就在他和贺军尧两人擦身而过时,两人同时出手。他摸向腰间,而贺军尧一道暗劲打出,掌风直接击中了他的丹田。枪还没有拔出来,人直接便向后飞撞出去,这么近的距离直接撞在墙上,‘砰……’的发出好大的一声响,栽落在地,木制的墙皮震落了半面墙壁,盖在他的身上,人却是一动不动了。
贺军尧心念一动枪自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南儿说他不是官身,“五四手枪,不是境外流进来的那么就是警用的,警用的都有编号,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关的信息。”
贺军尧这边发生这么大的动静,早有店内的人报警了。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看见贺军尧手里的枪,民警同志纷纷举起了佩枪,“举起手来!”
其中一个高大的民警向贺军尧走去,身后的同事急切地叫道,“疯子,你干什么呢?没看见他手里有枪啊!”
他走到贺军尧面前,举了个军礼。“啪……队长!”
顿时碎了一地的下巴,原来认识啊!
“封志!”贺军尧看着眼前的眉清目秀地脸孔,熟悉的脸孔勾起他的回忆,随即叫道。
“是!队长!”封志激动地热泪盈眶地说,他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大队长。
“齐哥!自己人!”封志回头朝同事说道。然后回过头来又道,“大队长,怎么回事!”
“这是他身上的,这枪来路不明,回去查一下,一准能出来。”贺军尧把枪放进别人递给封志的塑胶袋里。
封志一看见贺军尧手中的枪眼神猛的一收缩,把五四手枪递给同事,直接拿出手铐,铐住了还躺在地上的危险分子。
地上的人,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摇摇头,冰冷的手铐,让他的神智立马恢复了,他抓狂的叫了起来,“民警同志,你们凭什么抓我,他无缘无故打我,你们干嘛抓我!”
“叫什么叫!老实点儿!”封志直接甩了他个大耳瓜子,打得他是眼冒金星。
“小子,看看这是什么?”齐哥拿着枪在他眼前晃了晃。
“这……这枪……”这回真的是在劫难逃, 交代是个死,不交代说不定还能拖上一段时间,那人干脆眼睛一闭,对民警的问话置之不理了。
这人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的地方,干了那么多次活,民警都拿他没辙,谁知道这此不过是看见海东青,心里痒痒,刚起了个念头,又没有成功,过去就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这俩人身上,真是阴沟里翻船。
他老家是东北的,可是真的稀罕海东青,尤其是看见极品的玉爪,这心痒难耐的,就想着从一个丫头片子身上抢过来,还不是手到擒来。没想到……
“不说是吧?有你掉眼泪的时候……带走!”齐哥喊道。
他身后的两个民警直接上前,把人给架了起来。
这样的人民警们见得多了,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回到派出所一查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说也不怕!
贺军尧上前拍拍封志的肩膀,“这里交给你了。”
贺军尧从兜里掏出一些钱,递给了站在外面围观的大堂经理,“修理费。”然后拥着方默南下楼!
“疯子,他……他就这么走了……,这笔录怎么写啊!”其中一个民警喊道。
“回去再说!”齐哥说道。
坐进绿色的帆布吉普车里,齐哥看着封志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我部队的老领导。”封志激动地说道。
“我记得你是特种大队的吧!”齐哥哆嗦着嘴问道。
“嗯!”
齐哥倒抽一口凉气,接下来就不再问什么了。
派出所内,封志和齐哥他们几个守着办公室内的传真机旁,等待局里反馈回来的信息。
“xxx,三十岁,东北xxx市人,一九八三年杀害驻地民警抢得枪支后在逃,**年在南方某市抢劫了运钞车,现金20万,还打死了四名押钞员,国家a级通缉犯!”
公安内部专门有一套对全国在逃的犯罪分子的详细记录的网络系统,等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通报就发了过来,在那份传真上,还有一张面目清晰的照片。
“啧啧……这小子胆真肥儿,居然藏在这天子脚下。”其中一个民警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人,五条人命啊!可是这报告怎么写啊!”
办公室内的民警都看向封志,羡慕的眼光怎么都掩饰不了,毫无疑问,人家队长摆明了不想出头,那么捉到这条大鱼的首功,肯定要落在封志的头上了。
不过封志这小子也不傻,是个厚道人,直接说了是大家的功劳,真是一个大大的馅饼儿直接砸到他们派出所的头上。(未完待续。。)
第711章
方默南他们从砂锅居出来后,天色渐暗,华灯初上,清幽的月色流泻着七彩的霓裳。高楼林立,灯火辉煌,张扬而温暖。提醒着脚步匆匆回家的人们,其间总有一盏灯,切切亮着等着回家的人。
“你这只臭老鹰,要沉得住气才行啊!”方默南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巴掌拍在站在她腿上的玉哥儿脑袋上,笑骂道。
玉哥儿翅膀扑棱、一番嘶鸣,弄的持枪歹徒是心烦意燥,所以就铤而走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只是这会踢到铁板了。
玉哥儿不满地瞪了方默南一眼,那意思,人家还不是好心提醒你们嘛!
“笨蛋!要不动声色!”方默南拍着它的脑袋继续说道。
贺军尧听着方默南数落玉哥儿,嘴角上弯,翘起一个圆滑的弧度,“南儿怎么知道,那家伙是歹徒的。”
“你忘了我会看相啦!”方默南蹭蹭鼻子笑着道。
事实上也确实是看出来的,方默南倒在贺军尧怀中,站稳后,第一时间就看向那个人,看着他娴熟的表演,没有一点儿破绽,给人老实忠厚的感觉。
虽然他这个身材不高,年龄三十上下,但非常的粗壮,脖子和肩背几乎连在了一起,看上去就和个石墩子差不多,非常的壮实,然而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的那张脸。 “贺大哥还记得那人的面相吗?”方默南见他点头,接着又道。“那人双耳和头侧的角度,差不多有45度的样子,是典型的兜风耳,在面相口诀里,两耳兜风,卖田祖宗。”
“嗯!”贺军尧点点头。
“而且这类人性格极其固执,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方默南顿了一下接着道,“他这人 除了耳朵之外,那个男人的天庭处明显的凹陷了下去,而且嘴唇很厚。说明他对物质的**十分强烈。”
“这种面向很普通吧!”贺军尧挑眉道。“普通人谁没点儿物质**的。”
“嗯!招风耳虽说是破败祖业同时自尅,其实也不完全如此,有此耳者性格叛逆,硬颈的意思是说倔强。一条道走到黑。拉都拉不回来的意思。”方默南接着又道。“相不独论,就比如说同一个形状的耳朵和鼻子在脸型不同的人的脸上所得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富贵有的人却得要饭。相术不能常常看一个部位来断定一些事情是很片面的。”
既然这么说,“你还看出了什么?”贺军尧挑眉问道。
方默南轻蹙着眉头说道,“就像你说的, 如果单是上面这些,倒也罢了,毕竟这种面相的人为数不少。”她当看到他的眉眼时,心跳忍不住加快了几分。
贺军尧感觉到方默南的情绪不对时,直接把车停在了路边的黑暗中,拉上手刹,倾身上前把方默南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怎么了?”
“没什么?”方默南摇头,故作轻松道,“那人眉骨反刀,眉乱如草,双眼不与人对视,却隐隐露出一股子凶光来。 相法有云:眉骨横露主性凶,须分燕尾主刑克。眼恶露光主犯法,鼻钩无灶主蛇毒。只一眼就可以断定,那人身上一定背有命案,而且还不是一桩。”
方默南都不用动用天眼就能感觉到他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身上肯定是携带了凶器,这让方默南也微微有些紧张起来。
尤其看到他狰狞的双眼,让她想起了前世因抢劫而身死之事。潜意识里她害怕这种抢劫,尤其是在那种狭窄的空间里。又有玉哥儿这种有灵性的生灵,对危险的嗅觉超过了人类,所以才会不停的乱扑腾着使得气氛更加的诡异,那种令人窒息的感觉!令她想起来打了个颤抖。
见惯了大场面了,会害怕!不是人矫情,而是那记忆太深刻了。
这浑身都颤抖了,“真没事!”贺军尧不放心地问道。
“没事?”方默南被他搂在怀里,近得能闻见他身上清冽的男性气息,如同厚重的大地,令她有著微醺的感觉!仿佛置身于飘渺太虚,让人沉醉,让人迷离。
方默南拍拍他的双臂,示意他放开,抬眼望去,却一下子撞进男子漆黑如墨,又深邃明亮的眼眸中,自己如同被盯住猎物一样,脑中顿时警铃大作。
方默南瞬间便要往后退,可惜他的两个手臂如铁箍一样,把她困在他的怀里,脑袋向下压低。
方默南眸底眼神一变,莞尔一笑,哪能那么在让他轻易得逞,周身灵气一开顿时震出一道暗劲!
贺军尧双臂被震开,直接震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软玉温香顿时没了,唉!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不是不能制止住她,他的功力也不差,而是不愿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伤害了她。宁可自个儿受伤,不愿伤她一分一毫。
方默南挣脱后,两人相视一眼,在这狭小的车子里,两人上演了全武行!
两人同时出手,二人的招数颇为精妙,挟着劲风而来,端的是讯若飘风,疾如闪电,凌厉无匹,有雷霆万钧之势。
两人身法极快,身形变动,人影飘飘,点、打、扫、拂、拐、劈,动作大开大合,妙招纷呈,倏忽见贺军尧向方默南连攻了七八招,招招都暗指向她的周身大穴。
方默南眉眼含笑间,眼神波光流转,轻轻松松地拆掉他的招式。两人上三路攻个不停,下三路也没闲着,缠、踢、摆、扫,你来我往,是招招凌厉,招招不虚!
方默南是越打眼睛越亮,贺军尧则是奉陪到底,唇边泛起一丝笑意。
陡然间贺军尧的攻势刚猛起来,招数奇幻,或五虚一实、或七虚一实,配以奇快的身法,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瞻之在左,忽焉在右。一使开来,就令方默南眼花缭乱,摸不透招式的去向。
突然间贺军尧停止了攻击,方默南发现自己已然躺在了他的怀里动也不能动。“迷踪点穴法!”方默南惊呼道。
“嗯!”贺军尧点点头,看着她因刚才运动而渐渐绯红的脸颊,在她耳边低沉地呢喃道,“不害怕了吧!”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性感,她的脸更加红晕了。
“有你在,不怕。”方默南抬眼望向他娇嗔道。
两人尽情地打了一通下来,方默南一扫先前的颓势,车子里静了下来,两人彼此的呼吸都没有紊乱,缠绕在一起。能感觉彼此的气息,感觉彼此的心情,空气中变得暧昧旖旎起来。
贺军尧倾身上前,方默南抬眼望去他的眸色在她的眼中,渐渐的微沉而黑如墨,静静的,能感觉道眼底深处的暗流涌动,能感觉到他胸前精劲而有力的肌肉和烫人的温度。
贺军尧压低了头,轻轻的贴着方默南的额头上,两人鼻息间已经紊乱、急促,彼此的心跳加快,无声无息的吻上稚嫩的唇瓣。
方默南抬起了手,轻轻搂着他的脖子。
贺军尧心神一震,垂眸望去,看着娇笑嫣然的她。晶亮乌黑的水眸,酡红的脸颊,纷嫩娇艳的红唇,洁白的贝齿轻咬着那纷嫩的唇,看起来那样可口,诱人……这样的默认无异于火上浇油,彻底点燃了他的热情。
他压抑了已久的气息顿时变得充满了掠夺、侵略。一双一手臂,穿过她的腰身,眨眼间本来还躺在他怀里的精灵,已经被他抱在了怀里,稳稳地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
瞪大眼睛,惊呼声!方默南还没喊出来,就瞬间被他吞没在唇齿之间。
他的唇火热的烫人,吻没有任何的技巧,厮磨啃咬,依旧粗鲁霸道,带着占有的气息,像一只发情的雄狮在宣告着自己的专属权,被贺军尧搂在怀里的她没有一丝的反抗余地,被动的承受了着他最直接如此直白的掠夺方式。
那红艳柔软的唇,香甜,仿佛是毒品,令他沾上便欲罢不能。
他精壮而有力的手臂,紧紧地困她在自己的怀里,有力的大手,沉稳有力的摩挲着她的后背,这一吻不知持续了多久,她感觉自己的唇越来越痛,他才放开怀中的少女,幽深的眼眸看着她酡红的小脸,那晶亮澄澈的水眸,锁住了被他啃得红肿的唇。
“嘶……粗鲁的家伙。”方默南轻扯着嘴角说道。
“抱歉!”贺军尧看着唇瓣沁出丝丝血丝,“你可以咬回来。”
“去!咬回去,不还是你占便宜啊!”方默南粉拳捶在他的肩头。
方默南微微抬头,朝着他嗔怪一眼,黑夜里的星眸异常光亮。她这般娇俏妩媚的模样,看得他心头悸动,黑眸渐渐幽深起来,头再次压了下来。
“痛!”字还没喊出声,他的吻落在了她的脖颈上。两人同时轻颤,男人的双唇转而开垦他如凝脂般的脖颈,辗转吮吸,双手不安分的抚摸着娇嫩的躯体。
那双浸染**的黑眸热情如火,那迷人灼热的气息仿若随时都可能将她燃烧成灰烬。
感觉到他的狂野,让她有些招架不住了,双手抵住他的胸口,企图推拒他,可他哪肯轻易放过他,他的双臂如铁钳一般牢固,这时的她依着本能扭动着推拒着他。
但她这一扭动,明显感觉他声音嘶哑闷哼声,便感觉到他火热的滚烫,抵住自己的下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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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方默南自然清楚那是什么,浑身打了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过来,“军尧,放开!”她声音沙哑且性感。
眼前的男人第一次听她呢喃着他的名字,顿时一个激灵,身下的**有变大了。“别动!让我抱会儿。”声音暗哑而压抑,他不在有任何动作,头埋在她的脖颈之间。
他强制按捺着自己的**,冷汗滴落下来,而她是一动也不敢动,乖乖地坐在他的腿上。直到他的**渐渐退却。
贺军尧把方默南抱到副驾驶座上,她自个儿扣上安全带。
两个人都沉默着不说话,气氛静谧而紧绷,好像随时都会断裂。方默南则看向车窗外,天已经黑透了,窗外黑漆漆的,她能感觉背后男人粗喘的呼吸,压抑地意味十分明显。
下一刻车子便呼啸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车子就这么开进了医院,车子停了下来。贺军尧转身从后座上拿过方默南的羊绒大衣,给她穿上。又把她的高领毛衣的衣领部分彻底放开,遮住了整个脖子。
他这样的动作,方默南还能不明白脖子上意味着什么?她气恼地瞪看着他,“你干的好事!”更像是撒娇。
“我送你上去。”贺军尧穿戴整齐后,下车牵着她的手朝里面走去。
行动之间,方默南不放心的使了个‘净身咒’,起码衣服不在褶皱。
幸亏是冬天有高领毛衣,方默南又拉拉衣领。这一路上的时间,足以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恢复如常了。浸着血丝的红唇,已不再红肿,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电梯门刚刚打开,魏启红就等在电梯口,看见方默南的到来,偷偷地松了口气,总算回来了。
“抱歉!来晚了!路上出了点儿事!”方默南眼含地歉意说道。
魏启红一听她的话。立马担心起来。“路上出了什么事?”
方默南边走边说,把在砂锅居的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现成的挡箭牌。
“这天子脚下,首善之区。竟然还是这宵小之徒。你没受伤吧!”魏启红略带气愤的小脸。关切地问道。
“没有!没有!人已经被抓了。”方默南摇头说道。
“谁被抓了。”余老抬眼问道。
魏启红把事情简单的复述了一遍,其结果不言而喻声讨声立即一片。
“人已经抓了,相信他很快就会得到应有的报应了。不用在惊动什么人了吧!”方默南制止住他们打电话的冲动。一个无权无势的犯了法的小老百姓,不用那么兴师动众的,法律一定会秉公处理的。
“小潜儿和余先生,今天感觉怎么样!”方默南话锋一转问道。
一说起他们这父子俩,魏启红婆媳两个就像打开了话匣子说个不停,当然最多的是父子俩的病情比昨天更进一步。
不是医生的她们,肉眼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气色更好!
方默南先去看了看小潜儿,护士正陪着玩儿呢!所以也没进去打扰,饭吃了,药也喝了,剩下的就是护士哄着睡了。
重新回到余长龙的病房,方默南从自己的房间里抱出陶罐,魏启红婆媳二人不用说,自动的消毒洗手。
贺军尧则趁机告辞离开,方默南去送他,站在电梯口他低头在她耳边小声地且沙哑地叫道,“南儿!”舌尖轻舔了下她的耳垂,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时,他快速的闪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刹那别有深意地目光,让方默南的心漏掉一拍,感觉着耳朵热乎乎的,红彤彤的都能滴出血。
方默南深吸两口气,平复了自己的情绪,转身回了病房,推开房门魏启红她们已经出来了,拉回了方默南的心神。
站在电梯里的贺军尧苦笑地看着自己身下支起的分身,一路飙回了松园,在后院打拳打到后半夜,才发泄完多余的精力,稳定了心神之后,才开始打坐修行。
“今天还是疼痛!忍着点儿。”方默南把白纱布,团成团。
“疼痛!不怕,只要不像昨儿一样,痛咱不怕!”余长龙表现的非常英勇及大无畏。
魏启红她们二人在他的腿上均匀的抹上黑漆漆的药膏。
“咦!好像和前两天有所不同。”余长龙闷哼说道。
“咋地啦!很疼吗?”余老太太一听见儿子的声音,手顿住,立马关心的问道。
“妈!没事,感觉上比昨儿疼痛减轻了。”余长龙皱着眉头,细细感觉道。
“那只是心里作用,尤其昨天收到那种无力感的刺激,下意识的才会觉得疼痛减轻了。”方默南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他道。
玉哥儿倒是谨记贺军尧的嘱托,没有站在她的肩膀上,而是站在沙发的靠背上,当然离的她非常的近。
方默南的话音刚落,破碎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余长龙的嘴角溢出,同往常一样,又是折腾了一夜,期间方默南盘腿打坐,继续吟唱清心咒。而余长龙则是疼的晕了就晕了,醒来了接着是难熬的疼痛,来来回回的折腾。
天还没有亮,魏启红看着自己的丈夫又一次疼的晕了过去,拿出白毛巾擦拭他发迹的汗水。
方默南睁开眼睛,看了下窗外,“把药膏擦拭掉吧!”
“哎!好嘞!”魏启红是立马精神百倍,一扫先前的疲惫。兴致高昂的快速的把他双腿的药膏抹了去。
听着他细细的鼾声,魏启红高兴地终于又熬过了一天。一兴奋就睡不着了,再说昨儿她可是一天都被余长龙给困在床上,让她睡觉,这些天熬的眼圈都红了。
睡着了,两人自然在外面的套间聊天,魏启红问道,“这两天都上哪玩儿了。”
方默南简洁地说道,“大冬天,冷飕飕的一派萧瑟,也没什么好去处,没上哪玩儿,而重点都花在吃上面了。”
说起来吃,魏启红可是地道的皇城根儿脚下的人,那可是比谁都清楚,还一套一套的,“老京城的饭庄有约定俗称的规矩,叫堂的最大,所谓堂,即可办宴会,又可以唱堂会,饭庄里不仅有桌椅,还有舞台和空场,很是气派,最早的堂一般都在皇城周围。”她接着说道,“福寿堂的翠盖鱼翅,同和堂的天梯鸭掌,东兴楼的烩鸭条鸭腰加糟、盐爆肚仁、乌鱼蛋汤;什刹海会贤堂的什锦冰碗,外加玉华台汤包、春华楼银丝牛肉、丰泽园糟蒸鸭肝、厚德福糖醋瓦块……正是南北荟萃。”她是如数家珍啊!
魏启红抿抿唇接着道,“比堂略小的才叫庄,再次之的叫居。它们与堂很大的区别在于只办宴席,不办堂会,是一般官员或进京赶考秀才落脚之地。清未民初号称京八大居,即是如此。八大居包括:前门外的福兴居、万兴居、同兴居、东兴居(此四家又称‘四大兴”),大栅栏的万福居、菜市口北半截胡同的广和居、西四的同和居、西单的砂锅居。 其中福兴居的鸡丝面颇有名,光绪皇帝每次逛八大胡同,必去那里吃鸡丝面。砂锅居你去过了。
广和居是鲁迅先生邀朋聚友常去的地方。广和居是道光年间专为 南方人开设的南味馆,其中南炒腰花、酱豆腐、潘氏清蒸鱼、清蒸干贝、蒸山药泥,都驰名一时。京城里最早的粤菜馆叫醉琼林,至光绪年间红火的粤菜馆要数陕西巷 的奇园和月波楼两家。陕西巷即八大胡同之一,自南而北的走向,这两家粤菜馆在南端热闹之处。
这京城还有八大楼、八大坊、八大春。”她不无遗憾地说道,“经过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沧桑后,能开到今天的已经不多了,许多具有历史性留下来的饭庄或者饭店,随着岁月的变更有的面貌皆非了,人们可能只是听说过这些名字,也记不起是什么风味,在什么地方,到底是哪年有的了。”
“《东京梦华录》所描写的东京,早已荡然无存。燕京梦华录所描写的北平,又有多少痕迹,留得下来?瞬息京华,求诸他日,惟有梦寐,惟有文章。 ”方默南感慨道。
魏启红笑着道,“ 真正的京城人士,很少去什么所谓的‘老字号’或者什么星级大酒店吃饭的,在他们看来,那都是忽悠外地进京办事钱多人傻的孙子们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哎!我不是说你啊!”
方默南笑而不语,一开口不就承认自己是钱多人傻的孙子了。
魏启红赶紧找补回来,“这些老字号,各有特色,名不虚传,但想要品尝真正的美味,那还是得去胡同小巷里开的私房菜馆,那味道绝了。”
魏启红接着点评起来哪家菜做得好吃,哪家菜最正宗,那架势皇帝点评御膳也不为过。
“这些你都品尝过。”方默南抬眼诧异地问道。
“嘿嘿……没有。”魏启红摸了摸鼻尖道,“这些都是听我姥爷说的,他是个老餮,人家是望梅止渴,我们是听菜止饿!”
“噗……”方默南毫不客气地笑喷了。
“哎!你别笑啊!那个年代凭票供应,家里的孩子多,吃饱饭的可不多,尤其动乱期间,我们家的成分高,饿的饥肠辘辘的那是常有的事,所以每当姥爷描绘那些美食的时候,我们呀!馋得呀都没法形容。”魏启红回忆起往事带着丝甜蜜,有带着无限的伤感,终于家里平反了,姥爷也去世了。(未完待续。。)
第713章
“很难想象你会喜欢这些老古董!”魏启红摇头失笑道,“我以为你赢该喜欢汉堡包、麦当劳、西餐的!”
方默南挑眉不屑地说道,“那些垃圾食品!哪有咱们的中华美食好吃!”
“新的不一定就是好的,‘现代’在斩钉截铁的到来之前,反而暗示无数可能,成为最有活力的一刻。在那一刻里,各样的故都百态,春明好景,曾乍现即逝。”方默南伤感地说道,“当过去丢得一干二净,现在也就索然无味了。”
魏启红听着方默南富有哲理的话语,有所感慨道,“我现在能体会姥爷当时的心情了。”
“哦!怎么说?”方默南挑眉好奇地问道。
“那时候我还小,姥爷为了生活拉着我整日的转悠在京城各处,北海的小白塔,景山公园中最高的万春亭。站在正阳门——又名前门——箭楼、**,再往北看,隐约可见一城楼……无论外城内城都在眼底。
姥爷说:他那记忆中的大圈圈小圈圈黄圈圈的京城,只剩下黄圈圈中的宫阙楼台。城没了,城楼也没了, 我的城楼呢? ”魏启红记得姥爷当时说这一句话时,老人家当时就潸然泪下,当时她不明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明白了。
魏启红接着说道,“姥爷总是独自一人,唠唠叨叨的,‘城墙不在了,东安市场改名东风市场,变成一个水泥建造的大统舱。琉璃厂书店里什么也没有,四合院挤满了寒伧的住户,豆汁喝不着了,故都美食,无不需在群众间排队等候,而且味同嚼蜡。至于日思夜想的京戏,已为样板戏所取代。祖国在进步中,城墙拆毁,记忆坍塌!
那时候姥爷很苦闷,这些只能憋在心里。也不敢大声的说话。总是一个人午夜望着漆黑的夜空,喃喃自语:太平盛世如果这算得上的话的要义,不外是来几顿家常便饭,哼两句西皮二黄。由此延伸开来。那复杂的京城生活脉络才显得意义非常。姥爷嘴里念叨着各式各样的美食。馋得她睡都睡不着。陪着姥爷枯坐。
至于梅兰芳的书画、程砚秋的新腔、马连良家的鸡肉馅饺子、尚小云新订作的皮底跷鞋,内行外行,众说纷纭。旁及其他。琉璃厂、大栅栏、什刹海、天桥、东安市场、八大胡同、护国寺、雍和宫、白云观、潭柘寺……一处有一处的风情;换取灯的、卖羊头肉的、裱画的、卖古董的、拉洋车的、送殡撒纸钱的,还有“水阀”、“粪阀”……一行有一行的门道。不论美丑,都成为故都的人文特色,因而有了审美意义。姥爷说这才是京城的真正魅力。这才是真正的京味儿。可惜现在没了。”
毁掉传承很容易,要想恢复却是千难万难!
“哎!好在还有遗留,不然真的只能在老一辈儿们的记忆里才能找到。”魏启红叹了口气说道。
方默南笑而不语,抬眼看了下窗外。
“呀!一会儿的功夫天就亮了!”魏启红起身抬眼透过玻璃,看向窗外,天色微曦!“看样子今儿又是个好天色。”
方默南起身去了卫生间,解决完生理需要后,弯腰洗手的时候,抬眼看见镜子里脖子若隐若现的吻痕!她拉下高领毛衣,白皙的肌肤上点点红梅,真是鲜艳刺目。“这家伙,野兽一个!”
方默南从反手凭空出现白色的瓷瓶,打开一缕清香弥漫在开来,她倒出进手心儿里一汪绿色,摸在脖子上,很快点点草莓消失不见了。
“呼!”方默南松了口气,把毛衣领卷了下来,又使了个净身咒,回身看见站在洗漱台上的玉哥儿。
“你昨晚儿上跑的到快。”方默南敲着它的脑袋,“没义气的家伙。”
其实也不怪玉哥儿主要是方默南他们两个一开打,暗劲使出,它可抵挡不住,不然真的被掌风所伤。
‘叽叽……’玉哥儿冲着方默南讨好叫道,它可不敢待在车里,它一只鸟可挡不住他鹰隽凌厉地眼神。
“上来吧!去看看他们醒了嘛!”方默南拍拍肩膀笑着道。
‘嗖……’的一下,玉哥儿高兴的飞落到方默南的肩膀上,那小模样别提多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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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志站在四合院门口,他所在的派出就在着破旧的四合院里。他猛的搓搓自己的脸,揉揉自己酸涩的眼睛,一张口就有白白的气冒出出来升上天空,刺骨的寒风呼呼的吹着。“真冷!”
封志裹着衣服急匆匆地朝公共厕所跑了过去,很快就从厕所里跑了出来。
“叭叭……”汽车喇叭声响起,引起封志的注意,“军车!”封志停下脚步,看向车里。
贺军尧正准备下车的时候,就看见封志从派出所里跑了出来,看着他的去向,所以他在外面等了会儿。
贺军尧拉下车窗,胳膊搭在车窗上,“上车!”
“是!队长”封志朗声说道,“队长您稍等,我提前进去请个假。”话落封志匆匆地跑进去,又很快跑了出来。
话说交接班,一般在七点到八点之间,而封志是片警,干的都是琐碎之事,往往交班的时候,都快九点了。
封志拉开副驾驶座,坐了进去,车子驶离了胡同。
封志坐在副驾驶座上,激动地说道,“队长那个家伙身上背着五条人命,还抢劫运钞车,国家a级通缉犯。”
“知道笔录怎么写吧!”贺军尧淡淡地说道。他不想暴露南儿,去警局肯定要录口供的,再说了这种名儿他也不需要!
“队长!那是……”您的功劳!封志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贺军尧。“嗯!”
“是!队长!”封志苦笑的接下这个天上掉下的馅饼儿。
“我记得你不是退役后不是分配到西城区刑警队了,怎么成了派出所的民警了。”贺军尧打着方向盘右转弯直接上了大路。
“队长,我这条右胳膊!”封志挠挠头笑着说道,他当时退役就是因为出任务时,这条胳膊差点被废了,虽然没有截肢,但不能提起重物,开枪都成问题。刑警工作在一线,直接和歹徒交手的,他这身体无法胜任。所以只好成了片警。
难怪昨晚上会见到他。“那你的胳膊,说实话。”贺军尧问道。
本来还想轻描淡写的封志,老实地说道,“哦!只要不提重物没事。阴天下雨手臂会疼!”
“队长。他们都还好吧!”封志知道退役后不该在问部队的事。尤其是他们这种秘密部队,但是他很想知道。
“他们都很好!有几个退役了,回头我给你地址。你可以联系他们。”贺军尧沉声说道。
“是吗!太好了。”封志高兴地蹦了起来,头一下子撞到了车顶。
“你干什么?”贺军尧侧头看向他,车子的速度也放慢下来,好在清晨路上的车非常的少。“没事吧!”
“嘿嘿……没事!没事!”封志摸摸自个儿的脑袋,太激动了忘了这是在哪了!“队长咱们现在上哪啊!”
“去医院!”
“医院?”封志头脑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上医院干什么?
贺军尧下车后,朝封志说道,“在这里等着,我很快就回来。”
“是!队长!”封志挺胸抬头,朗声说道,乖乖的待在车里等着。
封志很快就看见,他家队长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牵着手!他瞪大眼睛,看看车窗外刚刚升起的太阳,没有从西边出来啊!
这女孩子很面熟了啊!还有那只海东青。啊!他想起来了昨晚儿上见过的。昨天兵荒马乱的,他还真没过多的留意。
“坐后边去!”贺军尧看着他那副呆呆地样子,摇头道。
“呃!好!”封志从副驾驶座上爬到后座上,看着他家队长不但殷勤的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还亲自给她扣上安全带。
封志傻呆呆的,脑子风中凌乱了。贺军尧把肩上的药箱递给了他,“接着!”
“噢!”封志看着眼前的古朴药箱,“这是……”
“药箱,看你的手臂能否治好,或者减轻痛苦。”贺军尧淡淡地说道。
“队长!”封志激动地说道。
“你好!我是方默南!昨儿晚上我们见过的。”方默南自我介绍道。
“你好!你好!我是封志。”封志笑着说道。
“你家在什刹海附近吧!”贺军尧肯定地说道。
“是!”封志说道,没想到队长还记得。
“带路!”
“去……去……我家啊!”封志结巴地说道。
“是啊!不去你家,怎么治病。”方默南扭头笑着道。
车子在胡同口停下,车子进不去,贺军尧他们下车朝里面走去。
一路上就听着封志笑眯眯地跟街坊邻里打招呼!
“小封下班了。今儿怎么这么早啊!带朋友回来了。”
“嗯!我的战友,今儿请假提前回来会儿。”
“李大爷,您吃了吗!”
听的方默南倍感温馨。
“汪大爷,这是要出去遛弯儿啊!”.
“封警官的人缘还真不错啊!一路上问候声是不绝于耳。”方默南笑着说道。
“嘿嘿……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看着我长大的。”封志笑着说道。
这还是在胡同里, 方默南他们穿过了,大杂院的两扇斑斑驳驳,脆干的漆皮层层剥落,暴露出颇具年代感的古朴的木纹的小门,就更热闹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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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方默南他们跨过门槛进入四合院内,绕过影壁,眼神快速的扫了一下大杂院内低矮的平房。
封志的家时老燕京内城小胡同里很典型的院落。现今仍然留存下来的那些独门独户的四合院,都是有权有钱的红贵、富贾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才能享用得起,平民老百姓几户甚至十几户住得这些院子,叫做大杂院。
清晨的大杂院里是吵杂的热热闹闹的。大院里脚步声和人声嘈杂:有扛着自行车出了大门槛,下了台阶,蹬着着自行车上班的,空气中能闻见浓浓地菜香。有占着水龙头洗衣服的,水龙头和水管子包着厚厚的破衣服,防冻的。有朝院子里大榕树下泼洗脸水的,还有往铁篦子下水道里倒尿盆的……
绳索上搭着刚刚洗好的衣服,很快就冻得硬邦邦的了。
四合院建筑,是我国古老、传统的文化象征。“四”东西南北四面,“合”是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这就是四合院的基本特征。
燕京的四合院,既合院建筑之一种,所谓合院,即是一个院子四面都建有房屋,四合房屋,中心为院,这就是合院
有钱的人家摆阔气,可以建设三进、四进的院子,亦为前后相连。在合院中植花果树木,以供观赏。
全家人在合院里,院中住的人十分安适,晚上关闭大门,非常安静,适合于以家族为中心的团聚生活。
到白天。院中花草树木,十分美丽,夜里花香,空气清新,晚间家人坐在院中乘凉、休息、聊天、饮茶,全家合乐,家里人在院子里,无论做什么,外人看不见的,私密性很好。这符合国人的习惯。
清代最有代表性的居住建筑是宫室式第宅。这就是官僚、地主、富商们居住的大中型四合院。院落二三重乃至多重,气派而豪华。也可以说,清代是京城四合院发展的巅峰时期。
自清代后期起,华夏逐渐衰弱。四合院的发展也开始逐步走下坡路。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使华夏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市民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很多原来住独门独院的居民已没有能力养更多的房子。只好将多余的房子出租,以租金来补贴生活。
居民的住房越来越少,院里的房客越来越多。独门独户的四合院开始变成多户杂居的大杂院,四合院的居住性质发生了变化。
建国以后,由于所有制的变更,很多清代遗留下来的王府、宅院由私产变为公产。它们不再为昔日的贵族所占有,转而成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幼儿 园、俱乐部等公用住房。使用功能的改变,使得建筑本身与使用者的需求之间产生了难以解决的矛盾,最终的结果,不是人服从建筑,而是建筑被人所改造。
那些仍作为住宅用的院落,己不再为独家占有,变为多户居住的“大杂院”。这些用途上的变化,使四合院再难保持昔日的深邃、安谧、幽雅和温馨,四合院被分割、改造、瓜分成了普遍现象。
打从清末开始,大杂院逐渐成了京人居住的主要地方。从大的方面来说,从清末到抗战结束这一段时间应该是整个京城迅速没落的时期,政权的更迭,战乱,日本人的掠夺式统治,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等,都是京城衰败的原因。
从小的方面说,市民阶层生活水准的普遍降低,大批精英的出走,贵族的平民化等,是造成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当然,齐整的精致的宅院也还是有的,但却越来越少,到了40~50年代,独门独院在一条胡同中已经占少数了。
方默南80年代能买下一座完整的大四合院当真是幸运了。
四合院是皇城根儿建筑的一大特色,京城四合院遍布全城,雕梁画柱的门廊,曲折幽静的庭院,为这座城市平添一份幽雅。如果注意观察,会发现四合院的典型布局是:正房坐北朝南,大门开在东南角。如果问一问四合院居住的老人,他们会告诉你,这样的建筑布局叫做“坎宅巽门”,跟风水有关。封建社会选址建房,一般都按此布局,至今一些人家建房还在遵循这样的建筑模式。
封志领着方默南他们去了应该是东厢房。东西厢房在过去是子孙们的住房,一般为三间。以东厢房为尊、西厢房为卑。
“妈,回来了。”封志低低地喊了一声。
封大妈掀开厚厚的门帘,瞧了一眼:“小志,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快进屋,外面冷!”
门帘打着补丁,还补丁落补丁,能看见里面硬邦邦的黑黑的棉花。看那棉花用旧的程度,估计比封志的年龄都大。
“小志,这两位是谁啊!”封大妈这时才看见儿子身后的两人,尤其那个高大冷峻的男人。
“妈!这是……”封志本想说领导来着,贺军尧突然说道,“我是封志的战友,我姓贺。”
“你好!我是方默南。”
“快进来,快进来,小志的战友。”封大妈热情地招呼道。
南墙根儿屋里的一个中年圆润的大婶,听见动静端了个盘子出来:“小志啊!下夜班啦?吃葱油饼吗?你花婶儿刚刚烙出锅的,香着呢!还剩下你爱吃的炸油饼!”
“花婶儿,你吃了吗!”封志笑着打招呼道。
“呀!你家来客人了。”花婶儿这才看见封志身边的两人。
“是啊!小志的战友。”封大妈笑着说道。
封志从花婶儿递过来的盘子里,卷起一块儿葱油饼。“这就够了。” 花婶儿嘴里嚼着葱油饼,嘴唇油花花的,咕哝道:“都拿去,你这不家里来客人,你妈做的油饼可不多。再说了,我吃不了了。”
花婶人看向贺军尧他们道,“小志他战友啊!别嫌弃啊!”
“不会!”方默南笑着摇摇头。
“谢谢花婶儿。”封志接过了盘子,大冷天的就不再这外面较真儿,等回来在找补回来就行。
封志他们是一进屋,封大妈就捧着热毛巾就迎上来。
“擦擦,哎呦瞧这脸花的,好好擦擦吧你……暖和一下。”
封志感觉热毛巾糊在脸上,热乎乎的,整个毛细孔都舒展开来,舒服着呢!
“妈……唔……嗯嗯,我自己擦……战友还在呢!”封志赶紧接过封大妈手中的毛巾。
“妈,您先招呼我的战友,我先进去换件衣服。”封志掀开右边的门帘进了里间。
封大妈从靠着煤球炉旁边低矮的凳子上,倒了两杯茶,放到茶几上,又拿了一个浅底儿的白色瓷盘子,上面放着瓜子,花生、柿饼放在茶几上。
“大麦茶,你们将就一下吧!”封大妈有些不好意思道。
“大麦茶,可是好东西啊!”方默南笑着道,“喝大麦茶不但能开胃,还可以助消化,还有减肥的作用。”
方默南拿起茶杯,茶汤呈现的是黑褐色,大麦应该被碾压过了,闻着是类似咖啡茶的清香。轻轻地抿了一大口,“唔!舒服。”
封大妈看着他二人穿衣打扮,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所以这大麦茶真怕怠慢了他们。看着他们二人喝了下去,封大妈别提多高兴了,看着他们是个实诚人。
“你们在这儿稍等,我进去催催!”说着封大妈挑开帘子进了内室。
“妈,你怎么进来,不是让你招呼我战友的嘛!”封志一看他妈进来了,赶紧说道。
“我这不是看你换好衣服了没,不能让人家一直等你呗!”话说着封大妈开始帮着儿子穿衣服。
封志母子俩进去了,外间就剩下贺军尧他们二人了。房间的格局没有大的变化,摆设很简陋,正门对面靠墙放着插肩榫翘头案,案前面是一张八仙桌,上面摆着黑白电视。电视机旁边是破了角的茶壶茶杯。屋子里摆放着四把圈椅,两张小茶几。
屋子里正中间放着一个煤球炉子,烟囱从门头的通向屋外,上面放着一个小锅,里面熬粥喷香的大米粥。取暖、做饭,两不误,难怪屋子里热乎乎的,一点儿也不冷。
这四把圈椅是古明式圈椅。古朴简洁,不加装饰,注意材质美,充分运用木材的本身和纹理不加遮饰,利用本质肌理本色特有的材料美而制作的。
圈椅是明代家具中最为经典的制作。明代圈椅,造型古朴典雅,线条简洁流畅,制作技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天圆地方”是国人文化中典型的宇宙观,不但建筑受其影响,也融入到了家具的设计之中。
圈椅是方与圆相结合的造型,上圆下方,以圆为主旋律,圆是和谐,圆象征幸福;方是稳健,宁静致远,圈椅完美的体现了这一理念。从审美角度审视,明代圈椅造型美、线条美,与书法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又具有中国泼墨写意画的手法,抽象美产生的视觉效果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点。
圈椅的扶手与搭背形成的斜度,圈椅的弧度,座位的高度,这三度的组合,比例协调,构筑了完美的艺术想象空间。
“嗯!这圈椅,正宗的黄花梨木,还是明代的。老物件,好东西!”方默南摩挲着圈椅上的扶手,色泽黄润、材质细密、纹理柔美、香气泌人,倾身探过茶几小声地说道,“告诉他千万别当废品卖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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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章
“嗯!”贺军尧点点头道。他侧头看向方默南,眼神晦暗不明地盯着她光滑白皙的脖子,方默南顺着他的眼神位置低头看下来。
方默南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娇嗔道,“哼!看哪儿呢!”眉角眼梢都是掩不住的风情恣意,妖娆摄人。
“怎么没了?”贺军尧依旧凝望着她的脖子,目光半分也不转开,不声不响地说道。
“噗……你!”方默南听到他的话,不知是羞得还是气得双颊变得酡红,煞是好看!
贺军尧把花生瓜拨了到一边,从盘子里拿出两个核桃,手中的真气一震,核桃坚实的外壳成了两半,而仁完好无缺,手心儿里一磕就出来了,他递到方默南的眼前,“吃吧!”
“哼!”方默南扭起核桃仁放进嘴里,嚼着,“我还要!”
核桃不多才四个,两下就被贺军尧给捏完了,进了方默南的肚子里。接着他又开始剥花生,给她吃。
玉哥儿也不甘寂寞,人家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叨着瓜子嗑,别说,还挺像那么回事。
方默南吃的欢实,内里间的母子的说话声,清晰的传了出来。
“儿子,来!我帮你!”封大妈帮封志穿上军棉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儿子垂直的右手,现在就是个摆设,一点儿力气都使不上。
封志看见封大妈的眼神,就知道她又胡思乱想了,“妈。别伤心,比起被截肢的,我已经很幸运了。我这不是挺好的,在派出所工作,离你和爸又近,多好啊!”
“好什么好!少糊弄我,你妈虽然现在我退下来了,我这些年在居委会工作,我会不知道片警有多辛苦。
面对邪恶势力要敢于挺身而出横刀立马,你得敢拼、敢打!面对我么这些小老百姓你还要善于做小伏低。跟孙子似的!还要十八般武艺俱全。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爬得上围墙,缠得过大妈。打得过流氓。真是能文能武!”
“噗嗤……”方默南抿嘴偷笑。封大妈不愧是干居委会的。说起话来是一套一套的。她继续吃着贺军尧剥好的花生。
“忙起来是不着家,每年元旦春节,两会。暑假,国庆,至少忙这么四轮,再赶上治安严打,那就不用说了;平时吧!是每四天值一次24小时的班,夜里要是抓了现行,第二天还得加班再审……儿子,我有多久没看见你了。”封大妈嘴里念叨着。“儿子你年纪不小了,什么时候娶房媳妇儿回来!和你同龄的人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妈!我战友还在外面呢?”封志赶紧转移话题道,不然自个儿老妈会发挥居委会大妈的缠功,他今儿就别想出去了。
找媳妇儿,封志在心中苦笑,就他现在这样子,不说这手臂,单单就他的工作,姑娘嫌弃他穷,没房子,还住在大杂院里。没房不说,工资还低。 工资低也就罢了,竟然还工作时间超长,成天加班,接警随叫随到,节假日是想也不要想! 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对其他公民都有效遵循,就是对公安无效无法。越是全国人民阖家团圆欢度节日的时候,派出所全员满血值勤,上街巡逻;家家户户吃团圆饭年夜饭的时候,封志还要提着警棍在他派出所所管辖的大大小小各条胡同里扫街,巡视,维护社区治安,震慑不法犯罪分子。
说白了别人工作他们也工作,别人休息他们还得照样工作。 这日子过得,一天两天还能忍,谁忍得了几乎全年无休啊!谁家闺女受得了啊?全给吓跑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哪个女人找丈夫不是这样?要么图钱,要么图这人老实可靠是宜家宜室的男人,封志可是两头都不靠谱。
所以他宁愿在派出所执勤,也不愿回家听老妈的唠叨,总觉得对不起爸妈似的。
“唉!”封大妈叹了口气,她是满腹辛酸,无人知啊!她也知道儿子嘻嘻哈哈那只是为了让他们这老两口放心,有什么事,宁愿憋在心里,自己苦着。
母子两个掀开门帘走了出来,“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几天没回来,衣服都脏了。所以……”
方默南和贺军尧起身,她笑着道,“没关系?”
封大妈说道,“请坐吧!站着干啥!”说着便坐在对面的圈椅上,贺军尧出声道,“封志这边坐。”他指着自己的位置道。
“队长!我坐这里就行!”封志笑着手上打了请的手势道。“队长坐!”
“过来坐吧!不然怎么把脉!”方默南笑容恬淡如水,有着阳光灿烂的气息,充满亲和力。
“把脉?”封家母子对视一眼,不会是他们所想的吧!
方默南点点头微笑着道,“就是你们心中所想的,右胳膊看看能不能治好!”
“啊!儿子,妈没听错吧”封大妈双手紧抓着儿子手。
“妈!妈!别激动!”封志吃痛地叫道,他妈激动起来,这手劲儿可是非比一般。“咱先看看!”封志很快镇静了下来,八字还没一撇呢!别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对!对!”封大妈也冷静了下来,把儿子跟摁到了座椅上。
方默南接过贺军尧递过来的药箱,从里面拿出脉枕。
“中医?”封大妈满脸疑惑的问道。‘行不行啊!’
“嗯哼!”方默南点头道。
贺军尧说道,“封志让她给你把脉!”
“是!队长!”封志朗声回道,郑重地把右手放到了茶几上的脉枕上。
方默南讪笑,心里腹诽着,真是条件反射了。她三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眯起眼睛细细的品脉。丝丝灵气探入他的右手臂,大约一刻钟后,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后,她撤回手。
对方默南来说只是一瞬间,对封志母子来说好漫长,这段时间室内安静的只有煤球炉上大米粥咕嘟咕嘟声音。
“怎么样?”封大妈急切地问道,儿子手臂是他们全家的伤口。
方默南地笑容,亲切令人如沐春风而安心,“你们放心,右手的活动能力,能恢复八成。”
“八成?”封大妈激动地说道,“八成就好!八成就好!”她抓着封志的手,“儿子听见了吗!你的手臂能治好了。”
“咱家小志的手能治好!”一个老人掀开门帘站在门口一脸的错愕道,手中提溜的烧饼油条因为激动掉了下来,贺军尧一个箭步接住了早餐。
“谢谢啊!”老人回过神儿来忙不迭地说道。
“小志他爸,小志的手臂真能治好!”封大妈高兴地热泪盈眶道。
“好!好!”封爸拍着老伴儿的肩膀,偷偷的拭去眼角的泪水。
等封志他们一家三口的情绪平复了后,方默南从药箱中拿出毛笔和宣纸,斟酌了片刻写下了药方。药方写好后,方默南吹了吹纸张,干了后递给了封志。“这张药方,吃上一个疗程,十天,一日三次。”
“你的右臂手术接骨很成功,但筋脉受损严重,外邪入侵,瘀血阻络,气血筋脉受损,气血运行不畅,经气不通,以致瘀血内停,脉络痹阻,筋脉弛缓,以肌肉、筋骨、关节发生酸痛、麻木、手部肌肉萎缩、手握力下降,上肢提重物功能下降,感觉障碍,严重影响上肢、手的功能和日常生活。”
“对!对!医生你说的都对。”封志一家三口齐齐点头道,“内伤最难治。”
“奇经八脉与五脏六腑、体表器官关系密切,奇阳虚损、经络气机阻滞则肌肉失去营养,表现为肌肉颓废无力。这张药方以健脾扶正、补益元气、温肾填精、养血平肝、强筋壮骨。经内服药物全面调理运动神经元病患者的经脉,气血。通过振奋奇经、通畅络气,平衡人体阴阳,培补人体元气,修复受损的经脉。”
“嗯嗯!”封大妈点头道。“我会盯着他的认真吃药的。”
方默南又从药箱里,拿出一个陶罐,递给了封大妈,“这个外敷,涂满整个右臂,三天换一次药!这个主要是能快速修复损伤神经元、填充缺失的神经组织,并激活自身神经细胞实现自身细胞分化、自我更新功能。促进神经细胞的新陈代谢,激活自身新神经细胞产生,实现了持续分化出新的神经元、星形胶质细胞及少突胶质细胞。实现自我更新,修复并代替大量损伤的神经细胞。”
“好的!好的!”封大妈说道,“我现在可以给他抹膏药吗!”
“当然可以!”方默南笑着道。
“我去同仁堂抓药!”封爸立马起身,朝外走去。
“回来,小志他爸!药铺还没开门呢!”封大妈招手道。
封爸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激动都忘了!”
“那咱先去抹药。”封大妈拉着儿子朝内间走去。
“妈!咱是不是先吃早餐啊!”封志拉住封大妈的衣袖,努努嘴道。
“好!好!先吃早饭。”封大妈看向封爸风风火火地道,“小志他爸,拿上咱家的锅,快去巷口买些早餐回来。”
“呃!好!”封爸进来时大衣都没脱,所以转身就走,出去拿着一口大锅,推着自行车,朝巷口走去。
锅太大,长时间两手端的话,手臂可受不了,所以用自行车推,端的话,也就四合院这段路程,不会太累!
端回来后,封爸直接把大锅放在了火炉上,热乎的好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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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
早餐很丰盛,封爸恨不得把早餐店里的早餐全都买回来,花样还繁多,但量不多,也足够他们吃了。“粗茶淡饭,怠慢了!”封爸不好意思道。
“不会!这就很好!”方默南笑着道。
当然人家封爸也不会忘了给玉哥儿买上两个烧鸡腿,让它啃。玉哥儿只要站在那里,是谁都无法忘记的,难得遇到这么听话的海东青。
热热闹闹地吃完早餐,封爸拿着药方,迫不及待地蹬着自行车去了同仁堂,准备一开门第一个杀进去。
留在家里的封大妈顾不上收拾碗筷,拉着儿子进了内间,帮着封志脱下衣服,露着半个膀子。封大妈洗干净手,开始给儿子上药。
方默南坐在马扎上笑着道,“药膏抹上去有轻微的酸、麻、痒的感觉,你应该可以忍受。”
“嗯!”封志看着黑乎乎的手臂,“这点儿还真是 小意思!我忍得住。”
封大妈抹完药膏,洗手回来,“儿子,咱请十天假行不!为了能更好的治疗你这条手臂。”她接着又道,“妈求你还不成!”
“行!我请假还不成吗!”封志赶紧说道,“妈!你别哭,我请假。”
封大妈破涕为笑道,“这才是妈的好儿子。”
方默南抿嘴偷笑,“记住啊!手臂好了之后,要想恢复,要循序渐进的锻炼,切不可操之过急。不然后果难料。”
“嗯!嗯!我一定会看好他!”封大妈拍着胸脯保证道。
说话当中封爸蹬着自行车回来了,顺便把家里煎药的砂锅清洗了一下。
“儿子。你先跟你的战友聊,妈给你煎药去,吃了药咱在睡觉。”封大妈拿着药包和砂锅走了出去。
方默南起身道,“这药我亲自煎,您老跟着学学。”
“呃!好!”两人鱼贯而。
煎药可是门大学问,先把药泡在砂锅里浸泡半个小时,这些封大妈显然自己煎过中药,很明白。不过不是所有药材都要浸泡,有些药材的有效成分易水解的药物不宜浸泡。
汤剂的疗效与其煎煮质量密切相关,徐灵胎曰:“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李时珍指出:“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古人已认识到煎煮过程中有诸多因素影响煎煮质量。
其实在古时行医,是有“方”跟“法”之分的。方是药方,有方而无法,药效必然要打折扣,而最能体现“法”的,就是煎药了。古时良医煎药,要求非常严格,共用几升水,煎去几升,还剩余几升;先煎何药,后煎何药;什么病要用井水煎,什么药要用河水煎,这些都是有讲究的。
甚至什么药应该热着服用,什么药要凉了才能服用,也是法度严谨。煎煮中药的方法更不能马虎。药材根据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熔化”、“冲服”等几种方法。一些矿物和贝类药材如磁石、牡蛎等,因性质坚硬难煮,以及一些毒性药物如川乌、附子等,久煮可破坏其毒性,都得“先煎”,即先煮30分钟后再加入其他药材。
一些较贵重的药材如人参、冬虫草之类,为了更好地煎出其有效成分避免浪费,需要单独煎煮,煮好后再掺入已煮好的其他药汁中。
中药还包括一些容易挥发的药物如薄荷、大黄、番泻叶、佩兰等,必须在其他药材快煮好时才加入煮五分钟,这即所谓的“后下”。
方默南的开的一味药就属于后下之药,所以交代给封大妈。
煎煮中药学问何其多,人们生活节奏又那么快,现在已有许多中医诊所采用自动化机器煎药。自动化机器煎药的缺点,是无法把原有的药性完全煎煮出来,除非煎煮的时间慢及煎煮前的长时间浸泡才能达到效果,可这又不符合经济效益。所以中药还是自己煎煮较好。
谈到服药时间,《汤液本草》:“药气与食气不宜相逢,食气消则服药,药气消则进食”。所以为免影响食物的消化和药物的吸收,饭后一小时服药为好。不过现在讲究科学,有了饭钱、饭后,睡前用药。
今儿药只需饭后服用就好。
封大妈怕自己记性不好,特地拿出纸笔记录了一下,煎药的过程。
今儿这药算是简单的,复杂些的就只能方默南亲自煎药了。
封志看着乌黑的汤药,眼睛一闭,心一横,一饮而尽。
“封志好好休息!十天后我们再过来。”贺军尧起身又道,“千万别胡来。”
“是!队长!”封志高声回道,“我这些天就在家当木头人。”
“呵呵……”方默南笑了笑。
“哼!那样最好,这几天妈伺候你。”封大妈笑着说道,“你们放心我会看着他的。”
“封志别送了,几天没合眼,赶紧睡觉去。”贺军尧阻止了他起身穿衣的动作,看着他双眼泛红的血丝,黑眼圈道。
“好!”封志看向自家父母道,“爸、妈,麻烦你们去送送队长。”
“这还用你说。”封大妈直爽地说道。
两位老人一直把贺军尧他们二人送到车上,直到汽车消失在他们面前,两人才回身往家里走。
“对了那几包草药多好钱,你实际慌忙的往外走,也忘了给你钱了。”封大妈说道。
“不贵!不贵!一包药,也就一块来钱。”封爸笑着道。
“啥!这么便宜。”封妈瞪大眼睛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我骗你干啥?”封爸瞪着眼睛说道。“我当时也不信,可是收款人就这么说的,我还特地问了两遍。”
“这治好病!才花这么点儿钱。”封大妈觉着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人家也没理由,骗着咱好玩儿吧!”封爸轻蹙着眉头说道。
“瞎想什么呢?”封大妈拍了老伴儿的肩膀道,“只要能治病,管他贵不贵。”
“哎呀!我忘了给你人家诊金了。”封大妈敲了下自己的脑袋道。
“别急,他们十天后不是还要来的嘛!”封爸赶紧说道。
“对哦!”封大妈转身朝胡同外走去,封爸叫着她道,“你这是上哪啊!”
封大妈头也不回地说道,“我去派出所给儿子请半个月的假。”话落回身道,“孩儿他爸,你也请几天假,咱俩在家好好的看着那混小子。”
“知道了,你先去吧!等你回来,我再去单位请假。”封爸挥手道。他看着老伴儿走路都带着风的样子,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抹了把脸,也大踏步的回家。
天空中灿烂的阳光亦如封家人的心一样,灿烂!
坐在车内,“咱们现在上哪?”方默南看了下太阳的位置,“哦!都十点多了。”
“接下来听我的安排如何?”方默南挑眉道,说话当中手中弹出一枚铜板,“接下来就靠你了。”
人家卜卦问吉凶,她是卜卦找小吃,要是让风水相师看到她这样做,肯定直呼她败家。
“听你的!”贺军尧说道,他常年出任务,在京里待的时间,十指可数。前几天去的地方都是老百姓耳熟能详之地,而清末皇城根儿留下的600多种小吃至今还能剩下多少种,没人统计过。
“跟着我包你吃香的喝辣的!”方默南很豪爽地拍拍他的肩头,那模样活脱脱一个女土匪。
“走喽!去前门!”方默南挥着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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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里了。”方默南指着一间店面说道,透过玻璃窗看进去,店小的大约只有四十平方,这还包括后厨了。
这个小店的门面很普通,一块旧旧的招牌——小肠陈,懒洋洋地挂着,透着皇城根儿下人们的闲适。一个普通工作日的上午10点多,小店里就坐了几桌客人了,这足以说明,它的味道确实诱人。
方默南他们走进店里,只见一位年轻的掌柜端坐在柜台后面,看见有客人进来,便面带微笑用一口京腔招呼道:“您来点什么?”
“你们的招牌菜。”贺军尧说道。“卤煮小肠!”
“年轻人会点。”旁边其他食客竖起大拇指道。
‘年轻人?’可不相比于其他的食客年龄大多在五十、六十多岁,就连年轻的掌柜也四十出头了,贺军尧可不就成了年轻人了。
“好嘞!您稍等!”年轻地掌柜说道。
“苏造肥鲜饱志馋,火烧汤渍肉来嵌。纵然饕餮人称腻,一脔膏油已满衫。”——《燕都小食品杂咏》
卤煮小肠:原型是宫廷小吃苏造肉,百姓为了省钱,把主料五花肉换成了猪下水,就此,诞生了别有一番风味的卤煮小肠。
菜还没上来,年轻地掌柜为了给大家解闷,刚过四十的他虽然没有经历,但讲起家里的卤煮那也是绘声绘色。“解放前,咱北平的小吃很少有店面的,都是街边的小摊。那时候,我们家在老戏园子就有个摊位。支几张小桌,铺上青布,挑盏汽灯,这就开张了。我堂兄小的时候就在那个摊儿帮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卤煮这项小吃都是路边的营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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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7章
年轻地掌柜说起来自家的往事,那是既骄傲又自豪,“那时候,我们家这个摊挨着戏院子近,生意可火爆了,很多百姓看完戏都爱来这儿吃上一碗,下了戏,来一碗卤煮,然后热热乎乎地回家了。而一些梨园名角,梅兰芳大师、张君秋、新凤霞等都在唱罢大戏后叫碗卤煮当宵夜。当时深受百姓喜爱,人们还送了雅号‘小肠陈。’”
从他的描述,可以想像出,当年那冒着热气的路边摊的热闹。
“真的,假的啊!”小店里的人起哄道。
“这点我能证明。”一个老食客说道,“我家里有老照片可以作证。”头发几乎全白,脸上清晰可见的老人斑,可见老人家高寿了。
“哇……”年轻地掌柜蹭的一下蹿到老人家面前,激动地搓着手,“呃……老人家?”
“想看照片!”老人家抬眼斜睨地看着掌柜笑眯眯地道。
“他不止想看!”旁边的食客都笑了起来。
“就是!就是把老照片贴在店里,绝对的能吸引大批的忆当年的老人。”
“嘿嘿……”被人家给揭穿年轻掌柜的老脸一红,尴尬地挠着脑袋。
不愧是国都的人,沐浴在政策之下,脑子就是转的快,一切向钱看嘛 !
年轻的掌柜希冀地看着老伯,等了半天,老人家终于开口道,“照片可以看。”
掌柜的并没有喜形于色,因为重头戏还没说呢!肯定有但是。
“但是我是不会给你的。”
早知道会这样了。掌柜的也没有失望之色,意料之中的事。
“不过,我家里有许多剪下来的旧报纸,也许上面刊登着那些老照片。”
“老伯您老人家可真会吊人家的胃口。”
“不过这也是个思路,没有照片,旧报纸也行啊!”
“说的容易,这么多年了谁会留下来,关键是能留下来不!”
报纸啊!不当擦屁股纸就不错了。
“也是哦!”
“这个得讲究机缘的。”
众食客纷纷说道。
掌柜的双手合抱拱手道,“谢谢各位老少爷们儿了。”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成,但是个不错的思路。
“掌柜的接着说吧!你还没说解放后呢?”食客说道。
年轻的掌柜又道。“解放后。由于公私合营,大师傅都被吸收进了各大饭店,所以这名号也就没了。就在前年我家马上就要退休的堂兄,辞了工作。又重新拾起了这门手艺。于是。便有了现在的小肠陈了。”
“赚不赚钱无所谓,最主要的是不想这祖传的手艺消失了。当然赚钱就更好了。”掌柜的笑着说道,一团和气的样子。和气生财嘛!“以往是不能干,现在是能干了,趁着这老胳膊、老腿还能动,咱也冲动一回。”
掌柜的说的大伙儿都笑了起来,“你们冲动的好啊!我们可是有口福了。”
“快看,快看,陈师傅要表演绝技了。”众食客,屏住呼吸,看着后厨。
厨房是开放式的,可以很清楚的看见陈师傅的表演。
近六十来岁的人了,从滚烫的大锅里捞出主料,刀起刀落,片刻之间案板上已是片儿成片儿、块儿成块儿,既干净又齐整,随之以刀当铲儿装入碗中,再淋上醋蒜汁、辣椒油……一股香气直窜肺腑。那叫一个干脆利索。众食客看着眼都不眨一下,那叫个都过瘾,这手活儿简直就是一种表演。
也寄托着皇城根儿下老百姓的屡屡情思,追忆着当年,当真是唯席上,千年丰盛永不变。
很快卤煮小肠一一被端了上来,贺军尧给玉哥儿把小肠、肝、肺、肚等下水,还有五花肉一一给挑出来,感谢小家伙儿有眼色,昨儿晚上躲了出去。
众食客嘀咕这海东青怎么吃熟食啊!还吃的鸟嘴喷香,稀罕的不得了。
方默南看向他们,出言提醒道,“你们不吃,凉了,味道可就打折扣了。”
“哦!哦!”众食客回过神儿来,一垂下头,就再也没有抬起头来。
方默南也和他们一样,肠肥而不腻,肉烂而不糟,火烧透而不粘,汤浓香醇厚,堪称一绝。
方默南他们还没吃完,小店外已经排起了长龙,有的食客估计是回头客,和年轻的掌柜熟识了,就道,“我说小陈,生意这么红火,你们怎么不扩大经营啊!”
“就是!就是!”其他人纷纷附和道,这是今儿来得早,不然他也得在瑟瑟寒风中排队,那滋味谁也不愿意受。
年轻的掌柜摇了摇头,“我们不会扩大经营的。”
不是不想而是压根儿不会,听了他的话,众食客纳闷了,还有送上门来的钱,不要的。
掌柜的解释道,“这买卖一定要自己亲自参与才行,选料、放料都要靠自家人,这样味道才正宗。把摊子铺得太大自己肯定就照顾不过来,味道不正宗就把自己的招牌砸了,这样的事情咱们不能干。”他坚持着自己理念,“而且我堂兄跟我一个想法。老爷子现在年纪还能动弹,事事亲力亲为,做出最正宗且美味的佳肴。再说了来这里的多是回头客,老主顾,进门打个招呼,大家天南海北地聊会儿天。要是有两个月不来,我都会记在心里,下次再来,我肯定得问问‘怎么两个月都没来了’,顾客听着心里温暖,说大了这是咱皇城根儿下小吃的文化,说小了这就是个乐儿。”小陈掌柜笑着,看得出他这种坚持给他的快乐。
刚才那个有着老照片的老人家附和道,“就是要的这个小,要是大了 ,还不对味儿呢!”
“这话怎么说的。”众食客纷纷看着眼前这位年龄最大的老人。
老人放下碗筷,抹了下嘴,“知道馄饨侯吧!”
“知道,咱们京城的老字号,80年第一批恢复的老字号,连锁店可是开了不少!”
“我以前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东风市场听戏,戏散了也就是晚上**点钟的光景,这时候正是‘馄饨侯’小摊前热闹的时候,那时候的掌柜天天都守着他的摊子,一边包一边煮,一口大锅里煮的是浓浓的鸡汤,掌柜的节奏掌握得刚刚好,摊前总是排着三五个人,边聊边吃,单等人多了,掌柜就让伙计加鸡汤,伙计端着一大盆鸡汤专拣人多的地方走,嘴里还得吆喝着‘紧走两步,快闪身您哪,馄饨侯添汤了’,这是周围的食客都会跟着喊声‘好’。”
他一脸的怀念,接着又道,“不久前我去京城连锁的‘馄饨侯’吃了一次,环境不错,汤头也还可以,但我却摇着头走了出来。”
“为什么?”
他回忆道,“那时‘馄饨侯’的旁边还有一家是卖醉青虾的,虾是每天从津门运来的,酒是晋省的,老板姓孙,和梅兰芳梅老板很熟,吃完馄饨我总是点上二两醉虾、二两酒,再和孙老板配上一段戏,等微醉了叫辆人力车回家。现在馄饨还在,醉虾也应该还有,可是微醉的感觉没有了。”
“哥吃的不是馄饨,哥吃的是回忆!”方默南笑着说道。
“说的太对了。”老人家叫道,“现在生活的节奏变了,原有的京味儿小吃需要的是慢慢咂摸,讲究的是做工,吃的是氛围,味道还在其次。现在,胡同没了,四合院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二三百米的高楼,是朝九晚五的作息,于是大家在味觉上也开始追求强刺激,辣的、臭的、酸的,地道的小吃变味也就理所当然了。”
“嗯!你去看看东华门小吃街之类的。一气儿煮好,来人就热的爆肚不能代表京城小吃,同样满街的炸羊肉串也不能,旧有的味道只能在胡同深处寻找,但现在胡同也越来越少了。”老人无限感慨道。
“这是一种萦绕在心里的情结,不说这陈记卤煮好吃,单单是一天不去店里,不听见小陈掌柜的问好就不舒坦。”老人家笑着道。
“呵呵……原来我的魅力这么大啊!”掌柜的摸摸自个下巴,笑着说道。
“是啊!跟你侃大山,忆往昔,确实舒坦。”老人家笑着说道。
“走了,走了,该给后面排队的人,腾地儿了。”老人家起身,背着手,踱着步、嘴里哼着京剧向外走去。
呼啦啦……其他食客也起身离开,很快小店就坐的满满当当的。
现在的街头现在有数不清的豪华饭店,想吃大餐,地方有得是;想换口味,东南西北的味道都找得到。但人们之所以还是这么想着、念着、寻找着这些记忆里的小吃,更多的是怕失去记忆深处小吃曾带给我们的那份暖融融的情分。
**************
“接下来咱们去哪儿!”贺军尧问道。
“我想买手工雕刻的工具。”方默南靠着靠背,懒洋洋地说道。
方默南想给家里人都配上一件护身的风水法器,她有道家法术可用,可是这玩意儿哪能随便用的出来,起码得找个人能接受的理由,所以她现在慢慢向‘神婆’的方向发展。有个大家都能相信的借口,不过她的正职还是医生。
反正家里的玉石籽料多的是,农场一个大的地下仓库里堆的满满当当的。
九十年代的玉石很不值钱,曾经有人花几百块买了一袋子籽玉放家里鱼缸里面,十年之后价值百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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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章
现在的玉石价格,尤其九十年代初期低廉的很!卖了实在不划算,反正他们又不缺钱花,继续屯着吧!
这些玉石籽料拿来雕刻成十二生肖或者其他造型,在空间中养一养,或者在外面找了一处风水极佳的阴阳穴眼,布上聚灵阵,滋养成法器,批量生产,完全不是问题。
给家里人佩戴的法器,雕工可不能太差了,带出去也不好看。所以方默南打算买雕刻工具回家先练练手。
这护身的法器,戴在身上不但有提神开智,驱鬼辟邪的作用,到了危机的时刻,这玉石还能有自行护住的能力,挡灾化煞。她又不能时时的在家人的身边,因为工作散落在四方,有这护身法器最好不过。
时近中午,早起还明媚的阳光,现在晕成了蛋黄了,看样子又要变天了,这寒风刮的飕飕的,趁着这天就更冷了。
贺军尧载着方默南直接到了玉石店,这类专业工具,也只有这里有的卖了。
方默南挑了一套秀气小巧的手工雕刻工具,有带锯、绳锯、磨轮、锉刀、磨针、金刚石雕刻工具、磨棒等金刚石工具。
别看这些工具精巧,却很是锋利,别看玉石一摔就碎了,真要雕刻起来,你会发现它的质地坚硬的很。
除了玉石雕刀,方默南还买了一套木雕工具,练手用的。有坯刀、圆刀、平刀、斜刀、玉碗刀、三角刀、中钢刀。木雕的辅助工具:主要是指敲锤、木锉、斧子、锯子,非常的齐活。
俗话说:“人巧莫如家什妙”、“三分手艺七分家什”。这雕刻手艺先不说。起码工具得趁手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买完东西,出了玉石店,“我给你的手串一定要不离身的带着啊!”
那可是菩提木做成的,空间里的那棵树,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了,不说木头的价值,这手串也是师傅制作出来的法器,非一般法器所能比的。
贺军尧抻开袖口,那手串立马出现在方默南眼前。方默南把刀具放在车的后座。然后拉着他的右手。气针探出,扎向他的中指,血冒了出来。
血滴在左手腕上的手串上,血滴在木头上。很快消失不见了。她手指掐两个金印打在上面。这下就在也手串就退不出来了。也算是认主了。
方默南做完一系列的动作。贺军尧脸色平静无波,眼都不眨一下。
方默南挑眉,勾唇一笑。“这么镇定,不怕我害你啊!”一双眉眼勾魂夺魄,眼角波光流转,道不完的狡黠。
贺军尧深邃的黑眸中波光闪了闪,淡淡地叫着她的名字,“南儿!”声音深沉、厚重又充满磁性。
这一声呼唤如丝绒般柔软,让方默南心下一颤,她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声控的迹象。
贺军尧黑色的星眸中瞬间流转闪过一丝笑意,倾身上前,在她耳边,认真且郑重地说道,“对你!我永远不怕!”
这话说的是不怕她害他,还是不怕她高深莫测能力,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两者兼有。
方默南一侧头,正好吻上他紧抿的嘴唇,两人同时轻轻一颤,快速的分开。
刚才轻轻的碰触,让他们彼此想起昨晚的那个粗鲁且缠绵的吻。
时间地点不对,贺军尧只好按住自己心中的**,方默南则推门下车,冷风一吹,瞬间冷静了下来。
方默南一下车,贺军尧紧跟着也下来。
“前面是哪儿?”方默南指着前方各式各样的地摊儿问道。
“潘家园!”贺军尧说道。
“走……咱们去看看。”方默南兴奋地说道,后世来的她即使没逛过潘家园旧货市场,也听过它的鼎鼎大名。
潘家园旧货市场,号称全国最大的旧货、收藏品 、民间工艺品市场,也是亚洲最大的旧货市场。
贺军尧锁好了车,拉着方默南朝里走去,“这里去年才开张,是京城率先全国设立的三个试点古玩市场之一,经过一年的发展已经小有规模了。”
还没有走进去,方默南的眉头就轻蹙了起来,因为隔着老远,她就感觉到了一股子阴煞之气,这种阴煞只有土里出来的物品才有的,而且年代久远,不然也不会沾染煞气啊!
啧啧……这里很多东西都不是很干净,上面带着一股阴煞之气,有几处煞气凝结的地方,已经可以对人身造成伤害了。
简直成了盗墓贼的销赃场所。
“怎么了?”贺军尧顿住脚看向方默南道。
“这里的东西不大干净。”方默南挑眉,唇角勾起一个笑容道。
“全国各地的倒卖文物会都集中在这儿了,其他省正规文物商店不敢收的东西,也都在这儿了。”贺军尧沉声说道。
“要想富,挖古墓,一夜能成万元户”,这是80年代流行于中原、三秦、三晋、陇西、等文物出产大省的一句顺口溜。现在,这几个文物大省,群众性的盗墓挖坟以及贩卖文物之风屡禁不绝,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行业。
两年后,国家文物局没有就此试点发表任何看法,于是,其他省市也纷纷开设民间收藏文物市场,古玩市场蓬勃发展起来,收藏热逐渐高涨。
玩古董的人都知道,虽然国家规定乾隆六十年前的文物不能出境,但潘家园 的货主什么都敢卖,青铜器、陶俑、唐三彩……外国人常常一次买上百件、上千 件,集装箱运出境。
市场的形成,反而以正规的交易形态掩盖了非法的文物贩卖,成为文物倒卖、走私的主要渠道。到后世回头再来看这个市场的发展,对国家是没有好处的。
80年代末,有关方面对文物管理工作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强调要开发利用,“以文物养文物”,另一部分人坚持认为文物不是摇钱树 ,保护第一。连管理者都犹豫不定,下面的人可不管,没有硬性的规定,谁管你,钱到手了再说。
尤其京城开设了试点,哈!这口子一开还能刹得住,没有看到利弊之前,起码现阶段刹不住。
在一条并不是很宽敞的街道上,地面上倒是干净整洁,堆在墙边的积雪化的差不多了,只有南墙根儿下,晒不到太阳,还能看到乌黑的白雪,证实着前几天下了两天的大雪。
街道的两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旧货摊子,一个个摊主均是冻得满脸通红,带着个能包裹的住耳朵的帽子,跺着脚、搓着手大声招揽着顾客。
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全国的古玩市场,基本上都叫做旧货市场,古玩、文物太惹眼,工艺品又不说明问题, 旧货的涵义就宽泛多了。旧字等于个老字,只有老的物件才能被称之为古玩,所以很多人说古玩真假的时候,也喜欢称之为老物件。
不管是地上的散摊还是摊子后面的店铺,清一色卖的都是些钱币玉器、瓷器、陶器,还有些造型古朴的青铜器,反正一眼看上去都像是旧东西。
嗯!真品居多,还没有到后世造假泛滥的地步,现在这里还是销赃的场所。
倒是很少见书画类的,这东西不好收藏,又是这种鬼天气,不适合。这万一被打湿了甭管真假都会变成不值钱的画了。
还别说,这条街道上的摊子摆出来的还真不少,有裹着军大衣戴着眼镜的老头,也有打扮时尚的姑娘小伙,均是带着各自不同的目地在这里游玩着。
为生存而活的人们,可没有寒暑、节假日之分,一天没有进账,下顿都不知道在哪?
熙熙攘攘的古玩街上,一对外形极为俊俏的年轻人牵着手,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两人走在街道上,那就是待宰的肥羊,只要他们所到之处摊主都极力的推荐着自己旧物。
尽管贺军尧依然是冷脸、冷颜,摊主们都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而他看向身边的少女,脸色柔和了许多,这也是摊主敢于兜售的原因。当然是向方默南兜售。
方默南嘴角刮着浅浅的笑意,迈着悠闲的步调,停在一个摊子前。
方默南朝贺军尧小声地嘀咕道,“这里的真品还真不少。”
那位摊主耳朵挺尖的,也很会来事,自来熟的给两人介绍了起来,“不瞒您二位说,来这淘弄物件算是来对了,绝对的真品,这潘家园去年才开张的,可以随意的兜售旧物。”
方默南看着摊子里摆放最显眼的地方,放着一枚铜钱,她拿了起来。
“啧啧……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至宁元宝可是孤品,除了博物馆典藏的一枚,就这一枚了。”摊主极力的推销起来。
“呵呵……”方默南笑着放了回去,她之所以拿起来,是因为这个造假,造的能乱真。
她空间中有几枚至宁元宝,现在已经孕育成了法器了。
至宁元宝:是古泉五十名珍之一。
金代卫绍王完颜永济,至宁元年铸造。存世仅有一枚折五型铜钱孤品,典藏于国家博物馆,书体与北宋崇宁小平楷书相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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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章
华夏早在夏朝就有用兽骨,龟壳,开始做为钱币交换实物,商代则是用贝壳作为实物货币一直沿用到春秋时期。 春秋以后,各国大量使用青铜铸造不同样式的流通货币,如刀币,铲币,圆形币等等,由秦始皇统一铸造方孔圆钱,一直延续到清代末期。 虽然每朝每代新皇即位,都会将之前的铜钱融化铸造新币,但是这么多朝代更迭,仅是陪葬所用的钱币就不计其数。 流传到今天,各种铜钱的数量并不在少数。看看这市场上,几乎每个摊位面前,都能见到堆满在地上的铜钱。
这摊主的面前就堆放着一堆的铜钱,而单单只有这一枚至宁元宝,放在垫着红布的盒子里,非常的显眼。可见摊主知道它的价值。
铜钱数量太多,所以在铜钱的收藏中,玩的是精品是珍品,物以稀为贵嘛!一般盛世王朝发行量极大的钱币,到了现在是一文不值,只有一些发行稀少的古钱币,才是藏家们所追求的。
由于历经岁月沧桑、兵火战乱、人为毁坏等诸多原因,有些古钱币至今已如凤毛麟角,存世量极少。
有的至今仍是“孤品”,如五代十国“开平通宝”、北宋隶书“绍圣重宝”、明代“永乐通宝”背三钱;有的存世仅有数枚,如五代十国的“大蜀通宝”、“大齐通宝”,辽代的“天显通宝”,有的存世不过数十枚,如先秦的“三孔布”、齐“六字刀”。五代十国的“天策府宝”、“乾元重宝”等。
至宁元宝为民国名家方药雨旧藏,至今仍为孤品,现藏国家博物馆。
所谓五十名珍,就是华夏钱币收藏界对50个品种珍稀古钱币的统称,一般收藏古钱币的人,如果手上不掏弄几个五十名珍的钱币,都不好意思对人说自己是玩钱币的藏家。
当然,这些稀世古钱币基本上已进入各个博物馆或已成为大收藏家的箧中珍品,难得一见。以“捡漏”价买入它们的机会几乎等于零,捡漏哪有那么容易。
“哎!小姑娘再看看不!这瘦金体字清晰可见。您看这字口深峻。文字遒劲,书法之美都值得称道。这品相保存的完好、这包浆圆润,你瞧这铜钱体表的黑漆吉锈,一看就年代久远。”摊主化身话唠。继续他的忽悠大计。“今儿还没开张。得小姑娘您要是想要的话。我算你便宜点儿,3000元。我已经很吃亏了。”
“再说了,紧存的一枚在国家博物馆。不可能拿出拍卖的,您要是买了,这世上能流通的可就这一枚了。”摊主那样子,您要是不买整个一个傻大姐,这么大便宜您还不沾。
方默南摇头失笑的看着他上蹿下跳的样子,“你说的天花乱坠的,您能确定它是真的。”
“嘿嘿……这个得考校您的眼力了。”摊主笑着道,“小姐您看这至宁元宝要是真的3000元也不贵,转手到拍卖行里,那价钱啧啧……”他砸吧着嘴道,“这要是被打眼了,损失也不大,关键还是您的眼力了,我说的可不管用。”
古玩这行当,说到底拼的就是眼力。没有人因为觉得买错了而回头登门退货的,一是觉得丢不起这个人,怕别人知道自己打了眼;二是买错了说明自己眼力不行,怪不得别人,只能认缴学费。
“你倒是会讨巧!”方默南摇头轻笑道。她的天眼一开,清楚的看见一丝微薄的天地元气,看样子是个旧仿,难怪造的如此逼真。
古玩造假这行当,自古就有。连宫廷造办处,也仿造前朝的瓷器,不过人家的款识就明说了是仿造的,但是这些仿造的瓷器流传至今也是身价倍增。
摊主给定价倒也实诚,他按的是旧仿的价格。
“呵呵……”摊主一脸的憨笑,这玩意儿从乡下祠堂里收上来的,混杂在一堆的铜钱里,他清理这些铜钱时,看见了如获至宝啊!至于真假他相信是真的,他让人鉴定过,这真伪不好说,有人说真,有人说是旧仿。所以在这路边摊上买喽!让买家辨别,希望能碰见个冤大头。
能卖个高价最好,卖不了,就留着呗!反正铜钱论堆收上来的,当时收来没花多少钱。
古玩这行当,赝品遍地,旧仿的也有值得收藏的。关键就看买家看不看得上眼!就算是真品,遇不上想收藏的藏家,那它就是冷门,除了那不懂的历史研究价值,卖不出大洋去,在他们眼里就一文不值!但是如果遇上想收藏的藏家,即便是赝品,它也身价倍增!古玩就是这么个行当,就这么回事!
“怎么样?小姐你还要不要?”摊主又道。
旁边一个摊位的中年人开口说道:“二子,行了,人家小姑娘已经放回去了,就别在絮叨了。”人家摆明了已经看过了,不管真假人家都不要了。
“得买卖不成仁义在,您看看还有相中的吗?我这里别的可都是真品。”摊主继续游说道。
他这话,方默南倒是相信,摊位上其他的物品,多少都有些阴煞之气。她摇摇头,这阴煞之气太小了。刚才转了一圈,粗略的看了一边,有阴煞浓郁大的大凶之器,不过不能用来做趁手的兵器。
“哎!小姐,你怎么老是摇头啊!您说您到底想买什么?”摊主看着眼前的人像个买家,实在不愿意放走。
这里多是土里出来的,方默南想找一件趁手的兵器。“你这里有古兵器吗。”
“怎么小姑娘家家的,喜欢刀枪之类的东西。”摊主嘴里嘟囔道,更多的是遗憾,他这里没有她所需的。
古玩这个行当接触,感觉就是四个字‘活色生香’。它考验定力,充满戏剧性,平静中布满杀机,讲究边玩边赏。‘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进一出都是大票。
摊主一脸的可惜,就是现在去找,也没合适的啊!这是在太冷门了。
这行当一般都是门可罗雀,很少有门庭若市的情况。因为真假问题和价钱问题,买家都是反复来几次才能和老板达成共识,那种.一锤子买卖只有欺骗外行人才可能出现。人家小姑娘摆明了是行家里手,忽悠了这么久,人家都没入瓮。所以这次摊主老实地说道,“我这里没有那种冷门的收藏。”
在收藏界,冷兵器收藏家人数并不多,究其原因,市面上古董刀剑数量太少。冷兵器,因其具有实战功能,杀孽太重,一般被视为不吉之器,在国人传统的观念中,并不是一种值得下工夫收藏或研究的对象。流散在民间的兵器一部分被回炉改制成民品,一部分种类被直接当做农具使用,再加上多年的锈蚀、磨损、破坏,特别是在解放后,大量的古代冷兵器因大炼钢铁,许多被毁,所以能留存下来的越来越少。
从古玩收藏的大类别论,包括书画、玉器、青铜器、瓷器、古家具、杂项等等,都已经被收藏爱好者和市场认可并形成了收藏热潮,但其中几乎没有冷兵器的位置,就算是在杂项中,它也是一个比较冷门的众类。
“小姑娘,您要找兵器,我手里有一件,就不知合您的意不!”旁边的那个中年男子出声道,不过并没有拿出来。
“哦!”方默南挑眉道。
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劝说道,“小姑娘,这古兵器,尤其是土里出来的,往往煞气太重,对身体不好,我劝您,还是不要的好!”
“对对!小姑娘别不相信这个。”年轻的摊主左右看看,小声地嘀咕道,“墓葬都是经过风水师指点的,里面出来的东西,多数带有阴煞。”
“小姑娘这是真的。”两位摊主齐齐点头道。
对于他二人极力劝说,方默南还是挺有好感的,她抬眼在二人脸上打了一个圈,面相皆敦厚,是个实诚人。
方默南退后一步,站在大叔的摊子上,“大叔您卖的可真够齐活的,不过倒是有些老物件……” 这个摊子上摆放的东西倒是清晰分明,在摊子的一角堆满了各种铜钱,中间则是一些青铜器,四周还散放着玉器和瓷器等物件。
方默南能看得出来,这些物品都是从一些人家收上来的,不是土里出来的物件。而不是像旁边的摊子都是土里出来的,带着阴煞之气。 方默南看向那个年轻的摊主道,“我说大哥啊!您这物件还是少收一点儿,多了可是对身体不好!”
“谢了!小姑娘,不瞒您说,我不怕这些死气!”摊主笑着回道。
“哦!”方默南挑眉重新打量着他,难怪,她一脸的恍然,原来人家身上有护身符啊!一枚玉石法器。
“就当是为子孙积阴德,少碰为妙!”方默南好心提醒道。
虽然这位年轻的摊主,身上没有死气,因为死气,这种气息只有经常出入坟墓的人身上才会有的。 这种死气也是煞气的一种,不像盗墓贼那般凄惨结局。
自古干盗墓这一行当的人,都极少能得善终。
而这位摊主专门收倒斗手上的物件,阴煞之气平时对人不会有什么伤害,但是凝结的多了,等到老年或者是走背运的时候,这种煞气发作起来,却是会让人的下场无比的凄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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