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叫郑四斤
溪边的青草地上,两匹马正在吃着青草,它们吃得是那么的香甜,就仿佛在吃着上等的珍馐美味,这让萧绰不知不觉地羡慕起它们来了,人要是也能如它们一样,只吃青草就能过活,那样过省得许多麻烦。
李煜也走了过来,他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颠箥,一路上真是又渴又饿,一夜的决斗撕杀,使他提心吊胆,如今放松下来,他就像一枝柳枝,随时要被风吹走了似的。
可是他有信念在此,有希望在此,他却不能倒下,那所有的信念和所有的希望,都源于一个人——萧燕燕。为了她,自然是可以连江山都不要,可是这一点却不能足以打动她。
因为萧绰有她自己的一片领域,有她自己的一片江山,只是,她现在还没有占领而已,不过对于她来说,想要江山真是太容易不过了,她要的不仅是这些,她的心错宗复杂,也可以说人的心都是错宗复杂的。
她,萧绰,现在她的心里又在想些什么,如果是她的心愿,她真希望做一只草原上的雄鹰,自由的飞翔,可是,她却不能随着自己的心意任意而为,人有时没有一只鹰快活。
李煜的肚子不住的叽哩咕噜,他生平实在是没有这样饿过,可以说从来没有尝到过饿的滋味,可是他看到萧绰心里却是甜的,他道:“燕燕,你饿不饿?你说我们能不能被饿死?”
“当然不能了……”萧绰还没有说话,离这不远处的韩德让已经说话了。他正坐在溪边不远处的青草地上,他手里扶着盘龙棍,在那里闭目养神。
折腾了一夜,此时对于韩德让来说,最需要的不是一顿饱饭,而是,急需要补充体力调节内力,他此时可以说是养精蓄锐,专心致志。
虽然是山角下,没有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但是此时刚刚这了三月,而且在这枝繁叶茂的树林之中,风一吹,也让人觉得寒意渐升。
韩德让的青色衣衫上沾满了烟熏火燎过的痕迹,他就那样闭目坐在那里,却稳如一座泰山,风一吹,他依旧衣袂飘飘,依旧尊严威猛不可侵犯,就像一只雄狮,虽然在那里闭目打盹,可谁敢靠近侵袭?
李煜自然是不敢招惹他了,可是,此时他却主动,跟李煜说话,这让李煜感到惊奇,李煜不由得望向韩德让,韩德让也突然睁开眼,他还是坐在那里,可是,李煜看到他睁开眼的那一刹那,不由得也是一颤。
韩德让道:“你才饿了一宿,怎么会饿死?再说了,正常人都是晚上睡觉,都是不吃饭的。你昨天晚上只不过是睡得晚了一些而已。”
李煜道:”可是,我睡得并不舒服,浑身难受死了。再说天到此时,早该吃饭了呀,难能跟你们习武的比,那么抗寒抗暑,而且还抗饿的。“
韩德让却突然微微一笑,他道:”看样子你底气十足,一点也不像马上就要饿死的人……“韩德让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站起。
李煜还要说什么,可是,萧绰明显感觉到韩德让的神态不对,她推了一下李煜,示意他不要在说话,可就是这么一推,已让李煜心神荡漾。
萧绰黛眉一皱,轻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一阵风吹过,韩德让已来到了两前面前,萧绰甚至这问话还没有问完,那韩德让就已经到了。把李煜着实吓了一跳,从心神荡漾的飘渺空间中,又移到了现实中来。
韩德让轻声道:”东边来了一个人。”他的语气坚定,简直是毋庸置疑,他说完就把两人挡在自己的背后,他把盘龙棍往地上一顿,静观其变。
李煜被韩德让宽大的背影挡住,有些影响他的视线,这一路上,刚刚韩德让是第一次跟自己说话,而且面带嘲讽,好像自己是个吃货似的,李煜不知怎么对韩德让一点好感也没有,除了有一丝丝的害怕,就只剩下抵触了。
再怎么说他也算是南唐国主,再怎么说他也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怎么说也比这个五大三粗性情莽撞的人强上不知多少倍,他居然敢对自己的妃子居心叵测,这简直是让人气愤。
还好,这气愤的情绪随着一个人的到来李煜瞬间就消失了。
远远走过来一名樵夫,他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身高八尺左右,身宽能有三尺多宽,就像一座石碑,长得又像是墩墩实实的一座大石墩。
他光头没戴帽子,挽着牛心发髻,他天庭有些发秃,只有转圈有头发,面如青蟹盖儿,两道刷子眉,一对环眼,大鼻子头,鲢鱼嘴,满嘴的大黄板牙,光着膀子,露着一拃多长的护心毛,胳膊粗的像房顶的椽子,大腿粗得像房梁,穿着多爪麻鞋,打着鱼鳞裹腿,大衩蹲裆滚裤,腰里扎着一巴掌宽的犀牛皮带。
使李煜眼前一亮的并不是这樵夫的长像,而是,他挑着重重地一摞柴草上,居然还绑着一只麋鹿,一只死了的麋鹿,李煜口水差点都流了出来,他仿佛闻到了烤麋鹿的香味。
李煜竟然不顾萧绰和韩德让的挡拦跑了过去,他来到这樵夫面前,轻施一礼道:“请问这位樵夫,你这柴上面的麋鹿卖不卖?”
樵夫一抬头,黑红的脸上更现出一丝惊讶,他又看了看李煜身后的两人,开口问道:“呀,请问这位先生,您贵姓高名?为何到此处啊?”
李煜随口说道:“在下姓李名……”
李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韩德让拦了一下,韩德让道:“他叫李小六,我们是到河东投亲的,请问樵夫,你高姓大名啊?”
韩德让说完这话,李煜也是一惊,在这荒山野岭的偏辟之地,自己怎么能随意的就把真实名姓告诉陌生人呢,看来自己的经验还是太少了。
李煜惊奇的是,韩德让居然说自己名字叫李小六,自己身为江南的一国之主,怎么让他随意给起了这样一个贱名?真是有辱身份,不过自己确实排行第六,这也就勉强罢了。
可还令李煜更加惊奇的是,这韩德让刚才还在离自己十多丈远的距离,可是,还没等自己说完话,这韩德让竟然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全然不知,他是怎么来的?飘来的吗?
那樵夫脸上一副憨厚的表情,他道:“哎,这位兄弟真会说笑,我一个山野村夫,哪里有什么贵姓高名啊,我姓郑,家住山后的村落,只因我生下来四斤半,家人给我起了个名,叫郑四斤。”
(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换肉来吃
可还令李煜更加惊奇的是,这韩德让刚才还在离自己十多丈远的距离,可是,还没等自己说完话,这韩德让竟然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全然不知,他是怎么来的?飘来的吗?
那樵夫脸上一副憨厚的表情,他道:“哎,这位兄弟真会说笑,我一个山野村夫,哪里有什么贵姓高名啊,我姓郑,家住山后的村落,只因我生下来四斤半,家人给我起了个名,叫郑四斤。”
此时,萧绰也缓缓走了过来,按道理,遇到一个陌生的男子,一个小姑娘应该回避才是,可是,萧绰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不是不懂礼数之人,而是对这样的礼数视为粪土。
她道:“郑四斤,我们是去河东投亲的,马受惊了,我们错走到此地,如今还没吃东西,你这身上的糜鹿可不可以卖给我们。”
郑四斤黑红的脸上露出爽朗的笑意,他笑得脸色更加黑红,显得更加憨厚了,他道:“哎呀,你们要去河东啊,那兵荒马乱的,好像大宋正在跟河东打仗呢。”
这话让李煜听起来却是一惊,他对萧绰道:“燕燕,你看……”他的意思是,既然双方打仗,那肯定是过不了雁门关了,不如咱们还是回南唐吧。
可是,除了李煜外,韩德让和萧绰早已发现些端倪,萧绰轻轻笑道:“郑四斤,没想到你一个山野村夫,竟然见多识广的,连远在河东的事,你都知道。”
这郑四斤当然就是郑元规所扮了,他此时也觉得说话有些露嘴,竟然让这个女孩子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个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郑元规来不及多想,他也不用多想,此次前来,本来就是要把盘龙棍骗走就好,而且是尽快骗走。
他打个哈哈,道:“哎,几位是外地来的,对此地有所不知,这紫蓬山上有个李陵墓,还有个西庐寺,又叫做李陵寺,这些年兵荒马乱的,上这西庐寺上香请愿的香客众多,我因家就在此地,所以也每每上西庐寺上香请愿,这些事情都是听香客说的,甚于这些是不是真的,我却不知道了。”
韩德让道:”郑老兄,你以砍柴为生,经常到市集中卖柴,消息自然灵通些,请问郑老兄,你打柴为何不见砍刀,而这鹿,你是怎么样打死的呢?“
郑元规一听,心里不禁一颤,妈的,这傻大个儿竟然观察得这么仔细,看来不仅这个女孩儿子已经发现些问题了,连这个五大三粗的韩德让也觉得不对了,要尽量快些把盘龙棍骗走啊。
好在,郑元规脸就是那黑红的颜色,否则一定会被看出来他的脸色不对,不过郑元规很快就稳住情绪,他虽然没有韩佩奇那样灵活多变,可是做为药王门的掌门也不是白给的。
郑元规笑道:”你这兄弟说得不错,我还有个兄弟在深山之中,我们是一起来的,只因今天收获颇丰,他让我先把这些柴草和鹿送回家中,然后再去接应他,所以,砍柴工具全在他那儿呢?“
萧绰一愣,随即说道:”哦,你还有个兄弟啊,对了,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人,他去山上捉野味去了,不知你们刚才可看到他了吗?“说罢,萧绰把霍隽的身高体貌向郑元规叙诉了一遍。
郑元规心里暗暗吃惊,这霍隽果然是跟着他们三人一起来的,只不过,河东五十寨寨主跟这契丹的走狗韩德让怎么会走到一起去了呢?
可是,这实在不值得让郑元规多想,他只想快些把盘龙棍骗走,妈的,为什么韩佩奇骗走霍隽的七灵宝剑那么容易,而自己骗走一根盘龙棍却处处卡壳呢?
难道是自己不如那韩佩奇有头脑?还是这几个人比霍隽聪明得多?现在,他已经后悔要来骗盘龙棍了,弄不好自己的命都搭在这儿了。
郑元规道:”这山大得很,你那朋友在下实在没看到。“郑元规看到萧绰眼角处有一丝失望的表情,而韩德让还在阴情不定的看着自己,而那李煜却眼睛盯着自己背上的鹿。
郑元规道:”几位一定是饿坏了,那我就把这只鹿卖给各位吧!本来呢,我们农户人家也舍不得吃这鹿的,好不容易捉住,当然是要把市集卖个好价钱,既然几位想要,那就卖给你们吧!“
李煜忙道:”那太好了,最好把你这柴也卖给咱们,咱们直接就可以把鹿烤着来吃了,但不知道你这连柴带鹿一共卖多少钱?“
郑元规道:”卖给你们当然省得不少的脚力,就比到市集上便宜一些,卖你们二十钱吧!“
李煜张大嘴,道:”哦?才这么点钱啊……“,他将手一摸袖口,突然发现自己没带分文,当时定在那里,话说了半截也说不出来了。
这李煜虽然爱好游山玩水,但每次出游的时个身边总跟着随从,特别是后来结识了春秋四友,出行的时候,衣食住行根本没用自己操过心,所以他对钱财银两根本没有什么概念,他身上从不带银子的,因为自然有人替他付钱。
可是,今天,他真的有些傻眼,片刻,他从腰间取下一块玉佩,递给郑元规,他道:”这位小哥,这块玉佩给你,不知道能不能抵得这鹿钱和柴钱?“
萧绰看到李煜这个举动大感吃惊,人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是上好的羊脂白玉,上面系着平安扣,这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却只换得一只鹿一捆柴?
郑元规接过这羊脂白玉也不由得手心轻轻一颤,他做为药王门的掌门,有时也会用玉做为药引子,这种上等的玉,他一眼就看出是出自大理的瑞、丽。
能手里有这样上等的玉的,此人也定是非同小可,郑元规不由得又打量了李煜一番。他头上带着方巾,顶梁门安着块美玉,两根飘带飘洒在背后,身穿对花袍,腰系着丝绦,脚上穿着厚底福字履。
他是大脸盘,两道九转狮子朱砂眉,如通两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狮子鼻,火盆嘴,有三绺墨髯飘洒在前胸,二目一瞪放出两道光来,往这一坐身前身后是百般威风,显得神圣不可侵犯,让人看了望而生畏。(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被抹毒药
能手里有这样上等的玉的,此人也定是非同小可,郑元规不由得又打量了李煜一番。他头上带着方巾,顶梁门安着块美玉,两根飘带飘洒在背后,身穿对花袍,腰系着丝绦,脚上穿着厚底福字履。
他是大脸盘,两道九转狮子朱砂眉,如通两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狮子鼻,火盆嘴,有三绺墨髯飘洒在前胸,二目一瞪放出两道光来,往这一坐身前身后是百般威风,显得神圣不可侵犯,让人看了望而生畏。
郑元规这一看不由得心下一惊,他虽然是药王门只善长制作各类的药品,但是,对于面相方面多少也了解一些,一看此人就是大富大贵之相。
就算是不看面相,一看此人的穿戴,也知道此人非富即贵,一定不是普通人物就是了。别说自己手上的这块羊脂白玉,就是他顶梁门上的那块美玉,也是价值不菲的。
此时郑元规心里也开始疑惑,此人到底是做什么的呢?如果这羊脂白玉是大理独有人产物,那么此人应该就是大理国的达官显贵了。
但是,郑元规看他的年龄判断出他决不是大理皇帝段素顺,他说他姓李,又不是姓任,如果姓任就应该是大理昭通县,富可敌国的任家人了。
不管怎么样,此时也不能再追问此人的身份了,因为自己的身份就是个樵夫,如果追问多了,韩德让很快就人产生怀疑的。
只不过,大理的达官显贵跟契丹国的韩德让能在一起,而且,还有个河东的霍隽,这几个人能凑到一起,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块玉佩简直是太吸引人了,郑元规在这一刻犹豫了,他的心里矛盾极了。任何人在这样的利益诱惑下,都会产生矛盾的。一方面,如果骗来盘龙棍也是献给晋王赵光义。
一方面,如果要来这绝世玉佩,也许这辈子吃喝都不用愁了。可是,他在晋王府也许就没有立足之地了。到底要不要呢?郑元规怔了片刻。
不过,郑元规终究是郑元规,既然能做药王门掌门,就不是普通人可比拟的。在片刻犹豫后,他还是做出了决定,不能要这块绝世美玉。
为了得这块美玉而从此失去声誉,这样的事,真是划不来。而只要得到这盘龙棍,他以后在晋王府会牢牢站稳脚跟,这样的事,是关系到祖孙万代的事情。
郑元规脸上依然现出憨憨的笑,他把那玉佩又递了回去,他道:“这位兄台,我看这玉是你随身之手,我怎么好夺人之美呢?况且,我要这玉实在是没用。”
李煜摇了摇头,他虽然不懂行事,可是,他知道,就凭自己这块玉是足可以换得这鹿和柴,甚至再换几只也没问题的。李煜道:“这个……”。
郑元规道:“我一个山野村夫,要说用得着的,对于我来说这玉还不及这根铁棍子呢!”他随手一指韩德让的那根盘龙棍,脸上露出憨憨的笑。
韩德让先是一怔,顿时恍然,他道:“哦,原来你的用意是在我这棍子上啊。”他露出高深莫测的笑意,把盘龙棍递到郑元规面前,道:“你要我这棍子做什么?”
郑元规依旧是憨憨地笑,他道:“用处很多呀,比如说砍柴时可以挑柴用,遇到豺狼虎豹,这么长的棍子还可以抵挡它们的侵袭。”
郑元规一边说一边眼睛盯着盘龙棍看,他眼睛都看直了,恨不得把这盘龙棍吸到眼睛里去。禁不住道:“我可以摸一摸吗?”
韩德让依然是高深莫测地笑,他道:“你就这么喜欢我这盘龙棍?是自己用呢?还是为了送人呢?这么好的东西我想自己用太可惜,还是送人的好。”
可是,韩德让没等说完,那郑元规没经过韩德让的同意就真的碰了一下,另一只手中依旧拿着那羊脂玉佩,此时这羊脂玉佩对于郑元规来说,简直是一文不值了。
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再没有比得到一件稀世的宝兵器更让人高兴的事儿了,本来他就是浪子出身,做为浪子,只要有一壶酒一件兵器就够了。
郑元规眼中大放异彩,他把那玉佩递给李煜道:“我要这铁棍子就行了,这玉还是还给你吧。”
李煜刚把手伸过来要接这玉佩,说实话,这玉佩一直随身携带,跟自己形影不离,若真给了人,他还真有些舍不得。他是最重情的人的,无论对人对物。
可是,玉佩还没等落到李煜手中,也就是郑元规刚刚松手的一瞬间,’啪‘地一声,那玉佩竟然划破长空,飞出天际,消失不见了。
所有人皆是一惊,唯独韩德让,他只是冲着那玉佩吹了口气,在郑元规看来他是那样的漫不经心地一吹,可是却内力十足,把那玉佩给吹得不异而飞。
郑元规道:“你……”。
郑元规的话还没等说完,只见韩德让突然把手中的盘龙棍一挥,那郑元规反应甚是迅速,他向一闪身,就闪到了一棵橡树之后。
谁知,那棍也脱手而飞,而飞的方向不是袭击郑元规,而是向着这棵橡树的树顶之上。那盘龙棍一甩手足有二百来斤,树林中虽然风声阵阵,而那盘龙棍的破风之声如同海豚尖叫。
’扑簌簌‘如同雷雨之声响起过后,好棵有三人才能抱得过来的参天大树,竟然’吱嘎嘎‘之声不断响起,细一看,原来这棵树在缓缓的断裂。
’嘭‘地一声,盘龙棍的落地之声响起后,树上竟然跳下来一人,而那盘龙棍当即就被郑元规捡起,郑元规道:“哈哈,你怎么把棍子扔了?“
而树上跳下来那人,是个青年男子,年纪大约二十多岁,身高能有九尺开外,身穿银灰色长袍,腰系白色丝绦,眉清目秀,温文儒雅,头带白绸壮士巾,脸上和身上有斑斑点点黑迹。
手里握着把宝剑,萧绰不禁一惊,因为那把宝剑正是七灵宝剑,是霍隽的随身之物。
(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袖箭飞出
’嘭‘地一声,盘龙棍的落地之声响起后,树上竟然跳下来一人,而那盘龙棍当即就被郑元规捡起,郑元规道:“哈哈,你怎么把棍子扔了?“
而树上跳下来那人,是个青年男子,年纪大约二十多岁,身高能有九尺开外,身穿银灰色长袍,腰系白色丝绦,眉清目秀,温文儒雅,头带白绸壮士巾,脸上和身上有斑斑点点黑迹。
手里握着把宝剑,萧绰不禁一惊,因为那把宝剑正是七灵宝剑,是霍隽的随身之物。萧绰不由得一阵惊呼,她道:“那是霍隽的剑。”
李煜却对韩德让喊道:“我的玉佩你为什么给扔了?”
韩德让没有回头,却内力十足,他说道:“你们两人快快钻进马车底下。”
李煜当然明白事情不妙,那樵夫并非善类,而这刚刚从树上跳下来的这个书生打扮的青年更是功夫了得,决不是外表那样温文而雅。
但是李煜不明白,韩德让为什么把自己的羊脂白玉玉佩给扔飞了,那可是自己极为珍爱之物,若不是为了燕燕和自己的肚子,自己又怎么会舍得把它跟别人交换。
可是,没等李煜来问韩德让,一只柔软的手已抓住了自己的手腕,李煜回头一看,竟是萧绰,他顿时感觉心神荡漾,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萧绰并不想让李煜说什么,她只是快速地把李煜拉到了马车前,自己率先钻到马车下面,她对着发愣地李煜说道:“快进来!”
李煜生平中从来没有遭过如此的待遇,作为一名江南国主,怎么可能钻到马车底下,可是这一怔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既然决定跟着萧燕燕去辽国了,那么以后还会经历各种的坚难与困苦,区区的车底藏身之苦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还有燕燕陪伴,想到此处,李煜低身钻入了车下。
韩德让没有回头,但是已经听到两人已经钻入了马车下面。他的心稍稍安稳了一些,只要萧绰暂时没有事是就好了,他竟然把眼睛都闭上了。
这个举动竟然把郑元规和韩佩奇都看愣了,两人对视一眼,不知道韩德让要搞什么鬼?他就那样站立不动,任凭风声阵阵,吹着他的长衫。
突然’咔嚓‘一声巨响,刚刚被韩德让用盘龙棍打到的那棵粗大橡树已经完全拦腰折断了。’磅‘地一声巨响,是那棵橡树击到地面的声音,顿时枝叶纷飞,如果海浪欢快地飞舞,惊飞众多飞鸟。
郑元规和韩佩奇离树最近,其实那树倒的方向跟两人正好相反,就是砸也砸不到他们,可是两人动作敏捷,偏偏不约而同地向前闪躲开来,这一闪躲竟然离韩德让近在咫尺了。
韩德让依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他的气场是那么地足,竟让两人望而生畏,可是这种畏惧也只不过是片刻,两人随即相视一笑。
是啊,就算韩德让是头猛虎,可爪子上的尖勾也没有了,韩德让现在已经没有了武器,有什么可怕的呢?——此时,韩佩奇手中握着七灵宝剑,郑元规手中握着盘龙棍,这都是战利品。
可是,两人终究没有逃走,竟是是韩德让拦住了去路,一个失去爪子的猛虎,还能算是虎吗?郑元规握着盘龙棍,轻声笑道:“韩德让,你的铁棍子怎么不要了?难道真的给我换鹿吃?你饿疯了吧?”
此时的风声一阵紧似一阵,那郁郁葱葱的橡树的枝叶被刮得摇摇欲坠,而一些不坚固的橡树叶子,已经被飞吹得漫天飞舞,伴随着山花的香气,迷人的眼睛。
而韩德让是不怕迷眼睛的,他的眼睛一直闭着,他嘴角现出一丝冷笑,他道:“既然你知道我是韩德让,那就应该知道我的盘龙棍并非是根铁棍子——它是纯银打造。而银子就能辨别毒药。”
韩德让的底气十足,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穿透力,让做贼心虚的人,心生寒意,而这两人恰恰是做贼心虚的。特别是郑元规,他没想到自己在摸盘龙棍和那羊脂玉佩时,很随意地抹上了’五毒追魂红云砂‘,竟然被韩德让识破了。
郑元规此时再一细看,那露着寒气发出银光的盘龙棍上面,确实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灰蒙蒙的气层,那就是自己’五毒追魂红云砂‘产生的效果。
而在马车底下的李煜也听得真切,他不禁出了一身的冷汗,饥饿感顿时忘掉了,有谁在生死面前,还记得饥饿?刚刚如果自己接过那玉佩,那么身体立时会染上毒药,这真是令人后怕啊。
而萧绰在刚刚那郑元规来时就觉得此人比较奇怪。在这儿荒山野岭的,他正好就奔着他们三人来,而正好又拿着一只鹿。萧绰看了一眼李煜,如果他真把那鹿换了过来,想必那鹿身上也抹满了毒药。
韩德让却早对这郑元规有所防范,自从他来时,韩德让就听出那脚步声音,混厚有力,一看就是内力十足之人,却偏偏扮作樵夫,韩德让只是看看他的目的到底是做什么?原来,是为了自己的盘龙棍。
而韩佩奇却眼珠一转,他突然一阵怪笑,笑得人发瘆,笑得飞鸟走兽也躲得远远的,他道:“韩德让,你来看,我手中的七灵宝剑,可是你那朋友的?你如果不想跟他一个下场,那就快快闪开。”
韩德让依然闭着双眼,只因那七灵宝剑的剑光太过耀眼,扰乱他的心志,也是因为,他只有闭着双眼的时候,才更加冷静。
此时,他就非常冷静,再没有比这个时候更加冷静了,他摇了摇头,道:“你们两个小辈,只能做些偷鸡摸狗之事,又怎么能够杀得了他!”
郑元规道:“什么?你说我们是小辈?专门偷鸡摸狗?你可知道我们是谁吗?”
韩德让轻笑一声,他道:“现在不用,你们一出招,我就会知道!”话还没说完,突然手腕轻轻一抖,一只袖箭已悄无声息地冲着郑元规的面门袭去。
(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飞虹剑法
韩德让轻笑一声,他道:“现在不用,你们一出招,我就会知道!”话还没说完,突然手腕轻轻一抖,一只袖箭已悄无声息地冲着郑元规的面门袭去。
韩佩奇是崆峒派神拳门的掌门,他们的功夫以灵动为主,韩佩奇平时里心思机灵,就靠耍些小心思,取胜。郑元规因着是药王门的掌门,平日里,都靠着偷袭加人,随机应变的扔洒一些毒药,来取人的性命。
两人今里一听韩德让竟然嘲笑他们是鸡鸣狗盗之辈,在说中下怀的同时,立时恼羞成怒。谁知,在他们还没等下手之时,韩德让先动手了。
平时都是以偷袭取胜的郑元规,如今遇到别人偷袭自己,而且这动作之快,令他顿时一惊。要不是此时树林内风声阵阵,要不是那袖箭的破风之声特别,郑元规早已中招。
可就是这破风之声,让耳听六路的郑元规听出有所不同,仓促间单手一只盘龙棍,飞跃到了另一棵橡树的树枝上,‘当’地一声,清脆的声响,那是袖箭碰击到盘龙棍的声响。
紧接着袖箭和盘龙棍同时掉落到了地上。韩德让也不去捡回盘龙棍,事实上,他没有办法去捡,那上面已经沾满了巨毒,只有用解药清洗后,才能碰触。
不过,让韩德让惊奇的是,没想到此人的身手还是很灵敏的,他没有睁开眼,如果他睁开眼,就能看到,其实仓促间逃跃到橡树之上的郑元规,他那左腿的滚裤已经从裤根划破到裤角,风一吹,露出他那带着粗大腿毛的大腿,而那大腿上,在流着鲜血。
虽然只是袖箭轻轻一带,碰到一丝皮肉,可是已经让郑元规疼得撕心裂肺,呲牙裂嘴,郑元规是勉强跳跃到树枝上的,如果韩德让再连着飞出一只袖箭,他一定会逃不过去。
可是,就凭这一招,韩德让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他嘴角又露出轻蔑的笑,他道:“药王门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到了你这辈,就只会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韩德让这声音穿透力特别的强,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传到了郑元规的耳朵里,可是他不敢出声,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韩德让听到自己的所在位置。
郑元规的‘五毒追魂红云砂’并不多了,而此时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他还不舍得用,用一回,就要有十足的把握,他看了一眼树下的韩佩奇,韩佩奇握着七灵宝剑,随时准备动手。
其实,韩德让的眼睛并没有瞎,如果他想睁眼,就能看到郑元规的所在,根本不在乎也不需要他喘不喘粗气,可是他不屑于睁眼找郑元规,这种品质的人,甚至连跟自己交手都不配。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花和叶,吹得迷人眼睛,韩德让依旧闭着眼睛,任凭那七灵宝剑的剑光灼人,他也全然不在意,他如一座山,稳稳的屹立不倒,他暂时没有出手,他仿佛在等着对方先出手,也或是随时要出手。
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韩佩奇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韩德让的手。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虽然盘龙棍不在手中。
可是却不是他想像得那样——韩德让并不是一只没有爪子的老虎,他的手随时可以飞出令人闻风丧胆的袖箭,他还有什么武器?韩佩奇不得而知,可是,就仅凭着这袖箭,韩佩奇就已经后悔要留下来了,不过,他还是决定要和韩德让斗一斗,因为他无别选择。
韩德让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更确切地说,此刻他好像变了个山似的,他的头发经过一夜的奔波,虽然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落拓,但看起来并没有一丝潦倒,也没有一丝憔悴,有的只是让人望而生畏的感觉。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他在那里屹立不动,稳如泰山,却令别人不敢侵范,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甚至不用看到它灿烂的光华,已经知道它的魅力所在。
韩佩奇手中握着绝世宝剑,身为崆峒派的一个神拳门的掌门,韩佩奇对剑法也是相当精通的,特别是他们崆峒派的绝技‘飞虹剑法’,更是出神入画,韩佩奇也深得其中的要领。
可是,此时韩佩奇却没有出手,他看着韩德让,有种压迫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的眼睛还在盯着韩德让的手,一刻也不肯离开,人还未动,已被韩德让的威力震慑到了。
而此时,韩德让终于睁开了双眼,他就是那样的如同刚刚睡醒似的缓缓地睁开了双眼,而不是如雄狮那样,猛然间睁开放出精光。
但是,既使这样,也把那韩佩奇吓了一跳,他不知道为什么韩德让此时睁眼,要出招了吗?一直不屑于先出手的韩德让要出手了吗?
就连树枝上刚刚站稳的郑元规都是一惊。韩德让怎么睁眼了呢?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以致于,郑元规根本就没想到反抗,却下意识地又往枝叶茂盛的地方躲了一躲。
而郑元规和韩佩奇都在注意韩德让的眼睛了,谁也疏忽了他的手,他的手民伸出,手里已多了一支袖箭!而这支袖箭并没有飞出,如果飞出定然一箭封喉。
这使韩佩奇简直吓出一身冷汗,如果当时袖箭飞出,自己的性命一定不保,可是,韩德让为什么没有飞出?而是把袖箭明晃晃地亮了出来?
韩德让似乎看出了韩佩奇的想法,他冷笑道:“我不会像你那样,靠着偷机取巧取胜,我要让你看到,我手中的袖箭,你先出手吧。”
这实在是有些太欺负人,甚至有些侮辱人了,先亮出兵器先你看到,却不先出手?好吧,难不成自己在崆峒派白呆了,不管怎么样也要全力拼战的。
韩佩奇没有说话,其实,他已怒得说不出话来,他把七灵迎风挥出,一道耀眼的寒光直取韩德让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整个崆峒派的武功,都起源于敦煌的舞蹈有感而发。长虹剑法,是崆峒派创始人飞虹子所创,剑法以舞为技,轻柔应对,剑声为曲,只守攻相间,若想取胜,非借助对方声势以攻之。
(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飞虹剑法
韩佩奇没有说话,其实,他已怒得说不出话来,他把七灵迎风挥出,一道耀眼的寒光直取韩德让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整个崆峒派的武功,都起源于敦煌的舞蹈有感而发。长虹剑法,是崆峒派创始人飞虹子所创,剑法以舞为技,轻柔应对,剑声为曲,只守攻相间,若想取胜,非借助对方声势以攻之。
这招虽然狠毒,但是韩佩奇所挽的剑花,和飞舞的身姿,就如同轻歌漫舞一样,特别是那七灵宝剑的破风之声,竟似音乐飘然奏起,甚是好看,如果,这剑法不是用来杀人,那一定是很吸引众人眼球的一种表演。
可是,这不是表演,这是决斗,是你死我亡的决斗,韩德让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橡树的树干。他道:“你是崆峒派的?看来你也是晋府十兄弟之一了。”
韩佩奇出手之快,连风都追不上,所以剑到之处,有破风的声音,可是,韩佩奇却清清楚楚地看到韩德让的脚步一溜,然后轻而易举地躲开自己的这一剑。
不仅躲开自己的这一剑,而且,只这一招就一猜出自己的身份,这使韩佩奇十分惊讶,也可以说是惊呆,可是,他依然嘴硬,他道:“你既然已经猜出那樵夫是药王门的,我跟他是一伙儿的,当然就能猜出我是晋府十兄弟之一了,有什么稀奇?”
韩佩奇话没说完,他已在空中翻转了两周,如天外飞仙,他本来长相清俊,此时更加超凡脱俗,此时他已欺近到韩德让的近前,人未落地,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韩德让在知道他是崆峒派的人后,就不打算再伤及他的性命,他就如同观赏着一场精彩地表演似的,赞道:“飞虹剑法不错,我还想再看看。”说罢,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在这生死决斗的时候,还在观赏我们崆峒派的剑法吗?还是根本就没拿自己当一回事?韩佩奇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韩德让赞道:“飞虹剑法,名不虚传!”
韩佩奇从下至上,直刺过去,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树都飘飘落下。这景象凄绝!亦艳绝!飞虹剑法,果然如同舞蹈一样慑人心脾。
此时韩德让已经滑到了树顶,在一棵小小的橡树枝叉中稳稳站立,他身高丈二,却如同一张纸片轻得没有份量。
郑元规眼睛都看呆了,如果韩德让跃到的是自己的棵橡树上,那么他一定会搂草打兔子似的把自己顺手毁灭掉,韩德让没有了盘龙棍,依旧是叱咤风云的韩德让。
韩佩奇的剑光此时已逼近韩德让的脚下,韩德让退无可退让夫可让,他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橡树树叶纷纷飘落。
韩佩奇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着韩德让当头洒了下来。他的长啸并不尖利,而是如同音乐,飘飘渺渺。
就连不懂剑法的李煜,在马车下面,听到这长啸,都觉得是一种极其压韵的曲调,如果此时有琴,他恨不得谱写一首美妙的歌词来配合这音乐。
可是,李煜根本看不到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煜看不到这剑的威力,韩德让却清清楚楚,周围方圆三丈之内,都已在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可是韩德让依旧不愿意出手,前前后后韩佩奇只出了三招,韩德让就看出了飞虹剑法的门道,他不愿意出招,是因为他不愿意得罪崆峒派。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韩德让手里的袖箭,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这让韩佩奇都吃了一惊,他每每死死盯着韩德让手中的袖箭,都是以防那袖箭飞出的。
谁想到韩德让手中的袖箭,不只是用来飞射,也可以做为兵刃来和自己拼击。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满树的葱绿色叶子却还未落下,空气好像就定格在这画面之中。
瞬间,枝叶纷纷掉落,如同倾盆大雨,韩佩奇就呆立在这如大雨落叶之中,他的剑仍平举当胸。韩佩奇的袖箭也还在手中,那箭头却已被七灵宝剑折断!
韩德让静静地望着韩佩奇,韩佩奇却呆呆地望着韩德让,两个人面上都没有说话,但是面上的神情却完全不一样,心情也完全不同。
韩佩奇不明白,明明韩德让可以使用袖箭飞击自己的咽喉的,他也正应该如此做,任何一位高手都应该这么做。可是,为什么韩德让却使出如此笨劣地方式,竟拿着袖箭碰一把宝兵器?
这实在是太让人意外,就连最低级的武林中人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除非脑子坏掉了。而韩德让却面容十分平静,他道:“你是不是姓韩?”
这令韩佩奇更加糊涂了,糊涂之外,一阵心惊,姓韩?他怎么猜得到?自己姓韩,韩德让也姓韩,难道两人之间有什么渊源?
此时,最后的一点橡树的枝叶碎片已落下,橡树林中又恢复了静寂,死一般的静寂!
韩佩奇刚要张口相问,他有太多的疑团解不开了。韩德让明明可以一箭射死自己,却只守不攻,而韩德让又问自己是不是姓韩。
韩佩奇道:“你……”。
韩佩奇的话还没有说完,却一阵怪风掠过,韩佩奇一惊,那韩德让更是比韩佩奇耳朵更加灵敏,他瞬间已经跃到数丈开外。
这时,只听一声长啼,那是一只仙鹤从天而降,它振翅的同时,一些红色的粉末已经粘遍了它的全身——那是郑元规洒下的’五毒追魂红云砂‘。
当郑元规看到下面的韩德让和韩佩奇两人瞬间定格的画面时,他就知道再也没有比这时偷袭更好的机会了,他手中的毒药实在不多,千万不能浪费。
他瞅准时机,把所剩的全部的’五毒追魂红去砂‘全部洒了下去。他知道,那毒药在淋向韩德让的同时,肯定也能淋到韩佩奇,可是,他一点也不担心这个,既使是韩佩奇短暂的中毒也无妨,他的解药自然来得及救下韩佩奇。
(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原是一家
当郑元规看到下面的韩德让和韩佩奇两人瞬间定格的画面时,他就知道再也没有比这时偷袭更好的机会了,他手中的毒药实在不多,千万不能浪费。
他瞅准时机,把所剩的全部的’五毒追魂红去砂‘全部洒了下去。他知道,那毒药在淋向韩德让的同时,肯定也能淋到韩佩奇,可是,他一点也不担心这个,既使是韩佩奇短暂的中毒也无防,他的解药自然来得及救下韩佩奇。
而这只仙鹤的到来,真是给郑元规打个措手不及,千算万算,却无论如何也算不到仙鹤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而且,把那毒药全部挡了过去。
郑元规此次到紫蓬山就是为了寻找这仙鹤,因为他知道这儿的仙鹤比别的地方的仙鹤灵性要高,但是他不知道,这只仙鹤已经被黄梦蝶训服了。
黄梦蝶虽然在紫蓬山顶呆了有几个年头了,但是,她为了练习返老还童之术,却从没下山走过,而且在紫蓬山最高的山顶,那孤辟的悬崖之上,是没有人能够上得去的。
郑元规在此处久等了许多日,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竟然遇到了仙鹤,而且,这仙鹤竟然把自己的毒药粉全部扇飞,它的动作之灵敏,是一般武林高手都难以企及的。
郑元规又惊又喜,喜的是仙鹤终于让自己盼来了,而且居然还有此等功夫?果然比一般地方的仙鹤灵性要高,令他吃惊的是,这仙鹤为何帮着韩德让他们呢?
可是,郑元规实在是来不急多想,因为,这仙鹤竟然直挺挺地奔着自己而来,难道是投怀送抱的吗?哦!不是,那仙鹤长长的尖尖的嘴,正奔着自己的右眼刺来。
郑元规大小也经过百战,在江湖上立足已有十多年,以前都是捉仙鹤,如今第一次跟仙鹤打斗,这仙鹤的一击,着实的凌利,使郑元规对这仙鹤不敢小觑。
他在一闪身的同时,从腰间甩出了一把链子锁,向着仙鹤的头颈处飞去。这把链子锁就跟夜间飞檐走壁时,所用的链子锁差不多,只不过比那样的短一些,它的头部也有一只铁爪,如果这只铁爪要抓住那仙鹤的头,那只仙鹤当场就会头身分家。
可是,这仙鹤却像是身经百战似的,它冲着郑元规说道:“你这个多毛的家伙,也敢来取我头上的鹤顶红?你也不掂量掂量你算个什么东西?”
说罢,一双细长的爪子霍然间伸长,猛然把那链子锁的链子部分抓住,直刺刺地一拽,那郑元规本来在树枝上站着,却被那仙鹤一带,立时松了手,而顺势跳到了树下。
在郑元规看来,那只仙鹤只是冲着自己‘嗷嗷嗷’地不停地尖叫,好像在和自己说话,但是,他实在听不懂仙鹤在说什么?但看仙鹤这个举动,肯定不是在表示友好啊,难道它早已知道自己是来捉它的吗?那样的话就更证明了,这只仙鹤的灵性之强大啊。
郑元规越看这仙鹤心里越喜欢,竟然忘了,下面还有韩德让,这也是一瞬间的事,韩德让此时正看着韩佩奇,而韩佩奇正看着那只仙鹤。
仙鹤把那链子锁猛然间拽走后,竟然又向着郑元规砸去,那链子锁的铁爪头冲着郑元规的头顶,如果真要被砸中,立时脑袋开花不可。
此时,郑元规正在仰面观看,面对这样的情形自己着实吓了一跳,这真是神鹤啊,如果把它收服,让它为自己办事,那么自己的威名将会大大的提升。
突然被一股力道一掠,郑元规不由得向后滑退数丈,再回头一看,原来是韩佩奇把自己拉向一边,只听‘当’的一声,那把链子锁,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郑元规有些想入非非了,自从这只仙鹤的到来,他就已经完全进入无穷无尽的海阔天空的忘乎所以当中,以致于都忘了,这只仙鹤是在要自己的命。
直到,那一声链子锁重重地砸地之声,方才把他惊醒,惊回到现实中来,他明白这只仙鹤不是他所能驾驭的后,才下定决心要杀它,可是此时这仙鹤飞得好高,就算他跃起三丈也碰不到它,自己只有干着急的份了。
这只仙鹤又在空中盘旋了几周,它嘴里不停的啼叫,然后直飞云宵,消失在无穷无尽的天际当中。这时,郑元规才急道:”你给我站住……“
他紧走两步,可是,这样也没有办法追上仙鹤,与此同时,背后一股寒气袭来,刚待回身,后背只觉得一股力道已将自己督脉的‘命门穴’抵住。
郑元规自是一惊,他还没来得及回身,只听身后的韩德让道:”把解药交出来!“他说得语气非常的坚定,让人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韩德让正是用一支新的袖箭抵住郑元规的后腰‘命门穴’的,这个穴位,如果被点中,那将全身的血液和气流隔断而瞬间死亡。
韩德让只是用袖箭的箭尖抵住了这个穴门,而没有点中,他不想要这郑元规的命,而只是想要出解药,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勿庸致疑,以致于郑元规面色更加红了。
那是受到惊吓后的红色,但是,郑元规还是心有不甘,他的‘五毒追魂红云砂’已经全部用没了,暂时已经没有办法再用毒药害人了。
‘河东毒龙’没了毒药,那‘龙’也变成了’虫‘了,他知道韩德让不会跟他讲情面的,可是,那韩佩奇哪去了?他不由得偷偷扫了一眼。
不远处,韩佩奇手中仍然握着七灵宝剑,他知道刚刚只是跟韩德让比了三招,可是,三招中已经见胜负了,韩德让为什么不杀自己?
此时的他,已经顾不得郑佩奇了,他问韩德让道:”你怎么知道我姓韩?我和你有什么关系?“
韩德让道:”你娘可是’金铃仙子‘纪彩霞?“
当韩德让说出自己母亲的名字时,这让韩佩奇不得不从新审视韩德让了,片刻,他恍然道:”原来,我们是堂兄弟?怪不得你爹叫韩匡嗣,我爹叫韩匡山。原来,我们竟是一家人。“
韩佩奇的脸上突然露出欣喜之色,他早该想到的,可是,自己的父亲从来没跟自己提过辽国大名鼎鼎的上京留守韩匡嗣,更没跟自己提过,堂兄是白山仙翁徒儿韩德让。
(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群鸟来攻
当韩德让说出自己母亲的名字时,这让韩佩奇不得不从新审视韩德让了,片刻,他恍然道:”原来,我们是堂兄弟?怪不得你爹叫韩匡嗣,我爹叫韩匡山。原来,我们竟是一家人。“
韩佩奇的脸上突然露出欣喜之色,他早该想到的,可是,自己的父亲从来没跟自己提过辽国大名鼎鼎的上京留守韩匡嗣,更没跟自己提过,堂兄是白山仙翁徒儿韩德让。
这是怎么回事?既是一家人,为什么自己的父亲从来没有提起过?难道是因为韩德让的父亲已投奔辽国,做了契丹之狗?
韩佩奇想想,这也不对,他家自小生长在西夏贺兰山处,大夏此时虽然名义上的对宋称臣,其实,是山高皇帝远,也是不用言明的自立称王。
以致于西夏本土的人士,只知道有大夏王,根本不知道有宋主,更不要说别的地方诸多小国了。他虽然知道自已家是后搬来的,但是,那韩德让要是契丹的走狗,那么他们也算是党项的走狗了。
所以韩佩奇想,自己的父亲当然不会觉得韩德让一家丢人才不说出自家跟他家的关联的。可是,姓韩的确实是不多,为什么韩佩奇没有想到这点呢?
此时的韩佩奇,竟有一丝兴奋,当然了,自己虽然是神拳门的掌门,但是,岂有韩德让威风?认了这样的堂兄,自己脸上也沾光啊。
可是,韩德让却微微一笑,他道:”很好,很好……“。
郑元规却眼睛一亮,他刚一动,却被韩德让的袖箭抵住,他身体一顿,不敢动弹,突然眼睛一亮,道:”哈哈,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既然你们都是亲戚,那么咱们也是兄弟呢。“
韩德让仍然用袖箭抵着他,他只要动一下,那箭锋就会从他的后背一直穿出前胸。郑元规自知不给解药是不行了,他道:”解药就在我怀中,韩兄弟自己去取吧。“
韩德让却轻轻一笑,他道:”我又没点住你的穴位,你自己把解药取出,抹到我的盘龙棍上,就没你的事了,否则,我只是失去一只盘龙棍,而你,却失去了性命。“
韩佩奇道:”郑兄弟,既然都是一家人,你就别耍什么小手段了,你想啊,我堂兄如果要自己去取那解药,谁知你身上粘没粘毒药呢?你还是自己取来,把那盘龙棍上的毒药解了吧。“
韩佩奇说罢,竟然冲着韩德让友善地笑笑,而韩德让竟然冲他轻蔑地一笑,转而再不看他一眼,这是怎么个情况?本来韩佩奇就诡计多端,看到韩德让这表情,就是普通的智商也能发现出情况不对。
可是,此时已来不及多问了,因为,已有无数只各个种类各个颜色的飞鸟,乌压压地向着这边飞来。这种场景恐怕实在不为多见。
这群鸟从四面八方,把天都盖满了,天地间顿时竟遮盖得一片昏暗,幸亏还有那把七灵宝剑的光辉,使得几人能完全看清,那不是乌云,而是一群铺天盖地的鸟儿。
韩德让早已松开手中的袖箭,此时这郑元规的解药和盘龙棍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萧绰的安危,他两步就蹿到马车的面前。
萧绰和李煜还在马车下面,刚刚三人停手的时候,就是当仙鹤飞走,而韩德让好像在认亲的时候,李煜都要出来了,他觉得危险已过了,而肚子又饿了起来。
可是,萧绰却一把拉住他,萧绰紧紧地盯着李煜,没有说话,却重重地摇了摇头。
李煜停下,他也紧紧地盯着萧绰,没有说话,却重重地点了点头。
此时,韩德让已蹿了过来,韩德让道:“萧妹妹,不要怕,只要我活着,没有人能伤害你。”
他说这话时,其实心里是怕的,他和人打斗了半生,却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这样说,一方面是安慰萧绰,一方面是给自己打气,他转这身子,仰面迎着群鸟,手里多出一把袖箭,他已做好的战斗准备。
却听马车下面,萧绰的清脆的声音传出,她道:“这些鸟儿是不会伤害我们的——是谁想要害那鸟王,这些鸟就要攻谁的?”
李煜奇道:“鸟王?”
萧绰解释道:“就是那只仙鹤!”
果然这些鸟都奔着郑元规袭来,它们都没有叫,只有翅膀震动地声音,它们很快就来到了郑元规的头顶,好像确认一下,稍稍停顿后,首先来到的一批先直上而下地攻之。
那些鸟的嘴细而且尖,任何人被这坚硬的嘴叨上一口也会受伤的,何况是一群鸟。那些鸟实在太多,它们又对付的是一个人。
它们只好分期分批地进攻,先是一群鸟在郑元规的头顶围成一圈儿,尖尖地嘴直冲他的顶门,然后这些鸟退去,在换在它们后面排队等候的另一批鸟。
郑元规刚刚从韩德让的袖箭下死里逃生一般,受惊的心情还没有得到恢复,又来了这些鸟来攻自己,他手里没有毒粉了,可是他的身上全是毒药浸泡过的,只要谁碰上都会中毒的。
他手中没有武器了,他的链子锁还在数十丈的地上静静地躺着,此时的他再也没有能力去取来兵器,就算是取来,面对这铺天盖地的群鸟,你有能力都打死吗?
郑元规先是双臂翻飞,利用双臂的内力化作一团气场,使这些鸟无法靠近,果然这些鸟儿真的无法靠近,都贴到他的气场以外,但是,这些鸟并不飞走,甚至说不敢飞走,有哪只鸟敢违背仙鹤的命令呢?
郑元规的力气很快就要用完,他知道,当力气用完时,就是这些鸟儿把他啄成肉酱的时候,情急之下,他大喊:”韩佩奇,快来救我!“
韩佩奇手中握着七灵宝剑,片刻的惊呆,但是,只是这片刻的惊呆,郑元规就已支持不住了。韩佩奇绰号’妙手秀士‘,好使一些小巧的功夫,也就是偷机的功夫。
让他此时去对付一群的鸟,他没这么打过,可是,他不得不试一试了,因为,他们是晋府十兄弟啊。此时,韩佩奇一挥七灵宝剑,就要冲上前去。
(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金铃仙子
郑元规的力气很快就要用完,他知道,当力气用完时,就是这些鸟儿把他啄成肉酱的时候,情急之下,他大喊:”韩佩奇,快来救我!“
韩佩奇手中握着七灵宝剑,片刻的惊呆,但是,只是这片刻的惊呆,郑元规就已支持不住了。韩佩奇绰号’妙手秀士‘,好使一些小巧的功夫,也就是偷机的功夫。
让他此时去对付一群的鸟,他没这么打过,可是,他不得不试一试了,因为,他们是晋府十兄弟啊。他怎么可能不去管而听之任之呢?
韩佩奇一挥七灵宝剑,就向着群鸟儿冲了过去,剑光闪处,一些在外围准备攻击的小鸟受到剑气掠碰,已经受伤,一声惊叫后,扑簌簌地落了下来。
那些小鸟开始注意到了韩佩奇,它们居高临下,既
可是,韩佩奇还没等到郑元规近前,就见一道身影一挡,他猛抬头一看,竟然是韩德让如闪电般地来到自己的面前。韩佩奇道:”堂兄,你为何要拦着我……“。
韩德让面沉似水,他道:“只因为这些群鸟并没有找你的麻烦,你如果也参战,会死得很惨。”
韩佩奇当时释怀了,哦,原来堂兄是为了自己的安危啊,顿时心里暖暖地。他向韩德让解释道:“堂兄啊,咱们崆峒派是名门正派,做事也讲究光明磊落,像这样见死不救不是大丈夫所为,况且他与我已八拜结交,如果此时我不救,将来传出去,会让江湖人耻笑的。”
韩德让却轻轻一笑,他道:“没有人会耻笑你的。”
韩佩奇:“……”
韩德让道:“因为,你也得死,也许比郑元规还要早死一些,——谁会耻笑个死人呢?”
韩佩奇此时像是嘴里刚刚塞进去个鸡蛋,看着韩德让面上虽然是笑,但是,不知为什么自己却是一身冷汗,他道:“堂兄,谁会杀我……”
韩德让却嘴角微微一笑,嘴角现出一丝不着痕迹地笑意,那笑意里充满着轻蔑和不屑,他道:“堂兄?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你堂兄了?”
诶?不是吗?那刚才?……想了一想,刚才韩德让确实没有承认他是自己的堂兄,可是,这不太可能啊,不是一家子,为什么知道自己的母亲的名字?还不杀自己,要知道刚刚那三招,如果韩德让出手飞出袖箭的话,那么自己是一定逃不掉的,有太多的义问使
韩佩奇片刻缓了缓情绪,道:“可是,你为什么知道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早在二十年前就退隐江湖了,还有我父亲,他叫韩匡山,而你父亲叫韩匡嗣,你不是我堂兄?你……”
韩德让道:“我知道你是崆峒派的后,有心留你一条命,因为崆峒派算是名门正派。可是,后来知道你姓韩,你的娘是’金铃仙子‘纪彩霞,我就决定,亲手杀了你……”
韩佩奇一头雾水,刚要开口再问,只见韩德让一拳已经向着自己的面门袭来,这一拳混厚有力,虎虎生风,直击虑佩奇的要害。
韩佩奇必竟是身经百战,此时虽然陷入无限迷茫,无限的好奇,可是,他知道韩德让这一拳这回是毫不留情,目的就是想让自己死啊。
当即一闪身,向后一蹿,跃开了韩德让的拳风范围内……
原来,这韩佩奇的母亲’金玲仙子‘纪彩霞,原来是许配给韩德让的父亲韩匡嗣的。纪彩霞原是辽国一个奴属国——黑水国的一个普通百姓家的女儿。
当时,韩匡嗣在辽国皇宫做一等近身侍卫,深得皇帝的赏识,本来黑水国为了讨好辽国,给辽国皇帝送来美女做为礼品,或当侍女或当歌妓全都由辽国皇帝做主。
只因纪彩霞长相秀丽脱俗,而且,舞技一流,深受辽国皇帝喜欢,但是,必竟纪彩霞身份太过低微,就连给辽国皇帝当个普通的侍、寝都不配。
辽国皇帝因为赏识韩匡嗣,就把纪彩霞赏给了韩匡嗣。韩匡嗣当时还没有成亲,辽国皇帝的意思也是让韩匡嗣娶了纪彩霞。
可是,当时韩匡嗣的父亲韩知古,身为辽国彰、武节度使,在辽国也算是一品的武臣,韩知古觉得自己的儿子怎么可能娶一个歌妓呢?
可是,既然是皇帝赏的,又不好回绝,韩知古决定让儿子韩匡嗣娶一个门当户对的正妻后,再把纪彩霞收为偏室。韩匡嗣接受了他父亲的意见。
韩匡嗣初次看到纪彩霞只觉得她太过妖艳,而且,韩匡嗣一心都在武学方面,对于不会武艺只会些舞技的纪彩霞也不怎么来电。
所以韩匡嗣只是把纪彩霞安置在自己宅院的一间屋子里,给她配两名侍女服侍。韩匡嗣依然平日里练习武艺,到了他当班的时候,去皇宫当侍卫。
可是,纪彩霞当看到韩匡嗣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一个女人怎么能忍受一个男人这么冷落呢?女人都是不甘寂寞的,因为她们知道,青春不复,好时光就那么几年,而有哪个傻女人会甘愿在如花的年纪,寂寞地自生自灭?
纪彩霞为了讨韩匡嗣欢心,结合她那高凡的舞技,研习出一套独门的武功,其实那武功也跟舞蹈差不太多,只是长长的飘带上面,按着两把金铃而已,出手时虽然快虽狠,却如同跳舞一样。
纪彩霞每日在院中练习,没有惊动到韩匡嗣,却引起了他的哥哥韩匡山的注意,此时的韩匡山也没有成家,他和韩匡嗣都没有分家,跟着父亲韩知古住在一起,只不过是住在各自不同的院落而已。
韩匡山对做官十分不上心,对武功也差劲,却对游山玩水感兴趣,父亲韩知古就这么两个儿子,韩匡山爱如何就如何也由着他的性子,所以韩匡山只在辽国任个了校尉的闲职。
韩匡山被纪彩霞的相貌和舞姿深深地吸引,他看到纪彩霞想学武功,又看到她的身姿,突然想到了西夏崆峒派。崆峒派的武术就是以敦煌舞为基础的。
纪彩霞知道了这件事,也很想让韩匡山带着自己去西夏去看看,可是,以她目前的身份,是不可能出韩府一步的,更别说去辽国了。
(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金铃仙子
韩匡山被纪彩霞的相貌和舞姿深深地吸引,他看到纪彩霞想学武功,又看到她的身姿,突然想到了西夏崆峒派。崆峒派的武术就是以敦煌舞为基础的。
纪彩霞知道了这件事,也很想让韩匡山带着自己去西夏去看看,可是,以她目前的身份,是不可能出韩府一步的,更别说去辽国了。
纪彩霞当时的初衷确实就是为了学些武艺,能跟韩匡嗣志同道合,两人有共同的爱好,当然话就多了,当然就能使韩匡嗣看上自己了。
在韩府里武师还是有很多的,谁都能给她指点一二,纪彩霞又聪明好学,时间一久,学习了一套独门的功法。可是,并没有赢得韩匡嗣的欢心。
那时纪彩霞太过年轻,太过简单,太过纯真,她只知道讨男人的欢心,只要跟他有一样的爱好就好了。谁知,男人并不是这样的。
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人,并不需要对方和自己有一样的爱好,如果都一样,那只是自己的影子而已。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也不需要她长得多么出众,并不需要她浓妆艳抹得花着心思打扮。
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人,看得只是第一眼,那种感觉——男人是感性的动物。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纪彩霞过了许多年后,才明白过来,但那时,她的光彩早已不在。
无论怎么样,佳人被冷落总是一件不妙的事情。不管纪彩霞在别人眼里算不算佳人,至少,她是这么认为自己的,而佳人,有哪个能耐得住寂寞?
纪彩霞当初是因为韩匡嗣而学习的武术,如今,她竟然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武术上,这也是一种寄托,也是一种排遣寂寞的方式。
渐渐的,她喜欢上了武术,就在她心中只有武术的这个时候,韩匡山来了。其实,韩匡山早就来了,只是,这个院落是自己弟弟的院落,他不愿轻意踏足而已。
可是,这个院落里却有个使他魂牵梦绕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注定是属于自己的弟弟的。他只有默默地观看,暗暗地为纪彩霞喝彩。
直到,纪彩霞发现了韩匡山,这时的韩匡山已经观注她很久很久了,已经到了无法自跋的阶段了,美人常遇不常求,他也想过,求自己的父亲韩知古,把纪彩霞许给自己。
可这样是根本行不通的。自己的爹是辽国彰、武节度使,他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舞妓作妻子,而且,这个舞妓还是皇帝亲自赏给自己的弟弟的。
别说是给自己做正式的妻子,就算是给自己做个妾室,自己的爹都不会同意,并且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自己怎么好跟他的亲弟弟挣一个女人。
何况,这个女人_____纪彩霞,人家也未必看得上自己,也许自己只是一厢情愿罢了。不过,既然被她发现了,那么就索性闲来无事时,跟她谈一些歌舞和武功方面的事情,只要心底无私,心情就赫然了。
他从此光明正大地出入弟弟的院落,甚至看到韩匡嗣,也跟他讲明了,自己喜欢纪彩霞的舞蹈,韩匡嗣当然不能妨着自己的哥哥了,何况这个女人,韩匡嗣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韩匡山想开了,也就不想了,但当他想离开这个女人时,已是晚了——他大病了一场,人也瘦了一圈儿,眼看就羹米不进,病入膏肓了。
家里所有的人根本就猜不到他得的是相思病,就连辽国最好的大夫也没有诊断出他的病因。韩匡嗣平时在皇宫内院,他并不在乎纪彩霞,就根本注意韩匡山的心思。
只有纪彩霞知道,只有她明白,她来到韩匡山的病榻前,给他讲了个故事,韩匡山的病就好了,从此后,韩府中再没有看到过纪彩霞和韩匡山。
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韩匡山和纪彩霞私奔了,可这纪彩霞必竟是皇帝送的,也得回禀皇上,皇上为此事生气还降了韩知古的职。
韩知古在朝堂上没有脸见人,在族人面前也没有脸见人,一肚子气无处发泄,一股火憋在肚子里,病了,而且很快就病死了。
整个韩府如今只剩下韩匡嗣一人支撑,韩匡嗣也不明白事情为何会弄成这样,如果自己的哥哥向自己要那纪彩霞,他一定会成全的。
而如今,自己的爹爹因为这件憋屈死了,而自己呢?被人窃窃私语成戴了绿、帽子。韩匡嗣有心罢官做个平民,从此隐居,但时逢乱世,皇帝对自己恩重如山,皇帝离不开自己,不放他走,他也没有办法。
后来韩匡嗣由皇帝作主成亲完婚,娶了辽国公主为妻,别人才不敢小觑。
可这件事终究是韩匡嗣多年的心病,韩匡嗣当年为了这事,差一点自杀。多年后,他生下韩德让,他把这事说给韩德让听,就为了让儿子以后在江湖上遇到他们,知道他们并不是自己的亲人,而是让你父亲蒙羞了一辈子的仇人。
韩德让是江湖中人,虽然他的师父白山仙翁隐居在长白山上多年,但对武林的事情了如指掌。他告诉韩德让江湖上一些出了名的人物和派别。
韩德让才知道原来那纪彩霞和韩匡嗣早已在二十年前就到西夏了,纪彩霞跟着崆峒派的掌派学得了飞虹剑法,成了章派的俗家弟子。
后来,纪彩霞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绰号‘金铃仙子’。而她和韩匡山从些就生活在贺兰山附近,两人的儿子,后来也投奔了崆峒派,由于聪明好学,成了神拳门的掌门,后来投靠了赵光义。
今天韩德让在此地恰巧遇到了韩佩奇,他确认后,才要亲手杀了他,只见他离韩佩奇此时只有两三丈远,迎面一拳向着韩佩奇扑了过来。
韩德让的身形异常高大,来势更快得惊人,人还在两三丈外,已有一种凌厉的冷风直逼韩佩奇的眉睫。韩佩奇立刻就发觉韩德让练的是一种极奇诡阴森的外门掌力,而掌力之强,就算是不用盘龙棍,光靠掌法也算是顶级的武林功夫。(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林外来人
今天韩德让在此地恰巧遇到了韩佩奇,他确认后,才要亲手杀了他,只见他离韩佩奇此时只有两三丈远,迎面一拳向着韩佩奇扑了过来。
韩德让的身形异常高大,来势更快得惊人,人还在两三丈外,已有一种凌厉的冷风直逼韩佩奇的眉睫。韩佩奇立刻就发觉韩德让练的是一种极奇诡阴森的外门掌力,而掌力之强,就算是不用盘龙棍,光靠掌法也算是顶级的武林功夫。
但是韩佩奇实在猜不出来这是什么掌法?他闯荡江湖很久了,可以说,人,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江湖,各个宗派的功夫他都有了解。可是,这掌法,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应对了。
韩德让这掌法当然是跟白山仙翁所学,白山仙翁长期隐居长白山中,无宗无派,所创掌法,自然也跟各个宗派的掌法不同。
他见多识广,他了解各个宗派的掌法武器和人物,但是别人不了解他的。他把江湖各个有名的人物和宗派所属都跟韩德让说了一遍,而自己独创的掌法,暂切叫做‘白山掌法’。
可是,掌法终究没有剑法凌厉,没有剑法快的。韩佩奇绰号‘妙手秀士’,既然称作秀士,当然就是有一定头脑的,可是,此时他的头脑反应的虽然迅速,但却是所有人都知道都明白的。
那就是,他突然觉得,原来自己手中有把七灵宝剑,七灵宝剑的剑锋就可以把对手致于死地。于是,在韩德让的掌风已让韩佩奇感觉到了睫毛都在闪动时,他把七灵宝剑挥了出来。
那韩佩奇明明是后出的招,而且是在乱不择乱之时,随意的就冲着那掌风一挥,可就是这样,既使是后出手,剑气是速度依然比那掌风要快得多。
韩德让果然收手了,他的掌法虽然致刚致猛,又奇快无比,可是,韩佩奇终究拿得是七灵宝剑,想当初任堂睿拿着七灵宝剑,都给跟白云瑰比划两下。
何况,如今是武林一流的高手在挥剑,他学飞虹剑法已经有二十来年了,韩佩奇如今二十五岁,也就是说,他从五岁开始就学习剑法,那些招式和应变能力,已经根深蒂固的印在脑子里了。
此时虽然他慌不择乱,但那飞虹剑法也是信手而来,只这一挥,就直奔韩德让的手腕的‘阳池穴’而袭来。掌风再凌厉也比不上剑风之快。
此时,韩德让和韩佩奇的身形都在往前扑,无论谁若想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间抽身闪避,纵能成功,也势必要被对方抢得先机,那么,等到对方第二招击出时,他再想闪避,就难如登天了!
而韩佩奇真的已出第二招了,也或是说一共只是一招而已,飞虹剑法,以舞为技,轻柔应对,剑声为曲,他已经习惯了,七灵宝剑一挥并没有停顿,不管韩德让收不收手,都直挥‘阳池穴’后,直穿心脏。
韩德让的身形突然向后退了出去。他身形的变化,竟似比鱼在水中还要灵活。就如同一片树叶,根本不受剑风的控制,也或是像被剑风吹飞了一样。
如果不是亲眼谁也想像不到,一个身高丈二,体重看上去足有二百斤的韩德让,此时,却如同轻飘飘的一片树叶,让风吹走了。
韩佩奇竟也没想到韩德让居然能突然收手,而又能后退闪出,他的出招之快,又收缩自如,令韩佩奇感到吃惊,尽管他已经知道韩德让的功夫了得了,可还是吃了一惊。
他随意地用另一只手一弹剑背,那剑背微微一颤,发出一阵龙吟,如同轻扬地歌声,他紧接着,根本没有停顿,呼啸着向韩德让压了下来。
韩德让箭一般退了出去,身子几乎已和地面平行,他的手似乎并没有什么动作,但袖箭已经射了出去。此时虽然是白天,可树林内郁郁葱葱,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那袖箭一闪,如黑夜中的流星!
韩佩奇忽然狂吼一声,冲天飞起,凌空转了个身,“飞鸟投林”向树林后如飞奔逃了出去。那袖箭直袭到了韩佩奇的肚子上,虽然没有大碍,可还是令韩佩奇惊慌失措。
此时的韩佩奇,还没有感觉到疼痛,因为这袖箭的速度实在是太快,甚至那肚子处还没来得及流血,韩佩奇转身逃跑完全是下意识的,因为,他知道,两人比武打斗,都是不给对方留余地的。
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一招出完连着出第二招,所以,韩佩奇知道,韩德让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既然非要致自己于死地,就一定会再发出袖箭的。
可是,韩德让脚跟一点地,身子就站了起来,他像是很悠闲地站在那里,居然并没有追赶之意。也没有再顺着韩佩奇地背影给他补上一袖箭。
他竟然走出几步,把韩佩奇丢落的七灵宝剑捡了起来,在剑背上轻轻一弹,那剑身上果然发出了龙吟之声,他看着韩佩奇地背影,发出一声叹息。
就在这时,树林外,飘进来一道黑影,那道黑影直奔着韩德让而来,韩德让看到,那是一个人,而那人如一道寒光,奔着自己的面门而袭来。
那的确是道寒光,那是那人手上的一把剑。这一剑非但来势奇快,这剑居高临下,而且剑气激荡,凌厉无比,纵然迎面刺来,也令人难以抵挡.
可韩德让手中必竟刚刚拿着七灵宝剑,这宝剑剑锋就能杀人,可是,他使这剑却一点也不得心应手。而那剑说到就到。
韩德让若是向左闪避,右肋就难免被剑锋洞穿,若是向右闪避,左肋就难免被洞穿,若是向前闪避,前胸的正中就要多个窟窿,因为他无沦如何闪避,都不可能比这一剑更快!
而韩德让手中仍握着那把七灵宝剑,却根本不可能有还手的机会,既使是这七灵宝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林外飞来的这居高临下的一剑。
他身经百战,却从未遇见这么快的剑!“哧”的一声,剑锋刺入了韩德让的袍子里面。但韩德让的身子却已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肌肤时,他只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纪彩霞到
而韩德让手中仍握着那把七灵宝剑,却根本不可能有还手的机会,既使是这七灵宝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林外飞来的这居高临下的一剑。
他身经百战,却从未遇见这么快的剑!“哧”的一声,剑锋刺入了韩德让的袍子里面。但韩德让的身子却已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肌肤时,他只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韩德让身经百战,却也从未有如此这般接近死亡,他终于定了一下心神,他终于顺势拿起手中的七灵宝剑,向着此人的脖颈挥去。
对面那人此时已落到地上,但是就如同凭空落下个重物一样,激起了已经落到地上的树叶,刹时间,满地的绿叶漫天飞舞,遮住了此人的面目。
那人站定后,身上仿佛带着铃铛,铃声犹自阵阵清脆地响起,仿佛在唱着一曲《伤别离》,对方一剑刺空,似乎觉得更吃惊,剑锋一扭,横划过去。
韩德让也很吃惊,他身经百战,却从没有遇到这样的人,一般情况下他的剑挥出对方都是先躲闪,再攻击,如像对方这样,一上来就不闪不避,奋力直击,难道他不知道,在他伤到对方的同时,自己也会受伤。
这种两败俱伤的事情,韩德让是不会做的,就算这么做,也要看对方是谁?这么做值不值得?两人此时,同时挥剑,同时向着对方的脖颈处挥去。
韩德让自然不必害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中的宝剑是七灵宝剑,剑锋就能伤人,只是,用霍隽的兵刃,他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
这一路上,他就算是脑子笨些,慢慢看也能发现出苗头,也许霍隽本人都不清楚,但是,外人却看得清楚,霍隽明明对萧绰有了一丝情义。
这让韩德让很恼火,要知道他和萧绰可是青梅竹马啊,所以韩德让明知霍隽救过自己和萧绰几次,他也不领情,只是冷脸对他。
可是,此时居然用得上霍隽的宝剑来救自己的命了。可是,不这样也没有办法,他本来把七灵宝剑拣起,然后以一种胜利者居高临下,俯视的角度去还给霍隽的。
这样的话,以前多多少少觉得亏欠霍隽的地方,他就可以一笔勾消了,可是,此时,却不得不用这七灵宝剑来救自己了。
可是,韩德让算错了,对方的宝剑竟然也是宝剑,那凛凛的剑风,已足让韩德让感觉到寒意。——两人,竟同时住了手。
漫天的绿叶夹杂着花瓣还在飞舞,两人还在挥着剑,只是,两人都是离对方咽喉一寸的时候停住。两人的姿势动作,都定格在这个画面中,只有对方身上的铃声,和那漫天的花叶,才能让人感觉到,这时空不是静止的。
花叶终于落下了,韩德让看清了对方的脸——原来,竟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妇人。
那妇人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大约也是三十**岁,腰缠白纱飘带,长辨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旖旎如画。
这样的装束显然不是中原人的装束,也不是辽国的装束,韩德让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西夏的装束。她的那金铃却没有缠在腰间,却挂在了剑柄之上,而那口剑,确实也是一把宝剑,韩德让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鱼肠剑。
而她是谁,韩德让不用问,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就是‘金铃仙子’纪彩霞。
而令韩德让比较困惑的是,当初,号称辽国第一舞妓的纪彩霞,当初跟着自己伯父私、奔了的纪彩霞,如今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的脸固然还是如花似玉,可是她的身材——竟好似腰间挂着个大水缸,是水缸不是水桶!如果这水缸里灌满了水,多了不用说,少了也能灌溉两亩地。
韩德让当知道家里有这种不光彩的事时,有的时候也会想像一下这个纪彩霞的长像,能让自己的伯父舍弃一切,不顾一切,跟着她海角天涯的女人,究竟是何等的面容。
后来,又听自己的师父白山仙翁讲过,这纪彩霞绰号‘金铃仙子’,用金铃蛊惑人的心志,有许多的男人,只要听到她的铃声,就不忍下手,连动手都不肯动手的男人,自然是败在这女人的手下了。
又听说,这‘金铃仙子’在二十年前隐退江湖了,只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了崆峒派学习武功。韩德让真的不知道,这样的体形,自己的伯父如今吃不吃得消?
韩德让突然笑了,他连自己也没想到,见到纪彩霞第一面,会笑得出来,给自己家族带来羞辱的罪魁祸首如今就站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不是应该咬碎钢牙才对吗?
可是,韩德让却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声若洪钟,根本就停不下来。他一边笑一边后退,指着纪彩霞,笑得说不出话来。
纪彩霞也是一愣,她收起手中的鱼肠剑,看了一眼周围,一眼看到地上赫然躺着的盘龙棍,那棍虽亮,却蒙上一层灰朦朦的颜色。
纪彩霞道:“你就是韩德让?”
她的说话虽轻,但是每个字都能清清楚楚的渗进韩德让的耳朵里。可是,韩德让还在笑。
纪彩霞轻轻皱了皱眉,她道:“你笑什么?”
韩德让终于停止了笑声,他看着纪彩霞,纪彩霞也看着他,两人谁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纪彩霞才悠悠地说道:“你长得真的很像你父亲。”
韩德让道:“不仅长得像,就连性格也差不多,我和我父亲心灵相通,如果当初我遇到像你这样的女人,也不会看得上的。”
他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可纪彩霞却胸脯起伏得厉害,渐渐地呈现出怒容。突然,她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片刻,她道:“你和你父亲都是契丹的狗,有谁跟你父亲和你这样的狗在一起,岂不也变成狗了吗?就算你父亲当初看不上我这样的女人又怎样?你们家还不是为了我,而一辈子鸡犬不宁?”
(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一个故事
他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可纪彩霞却胸脯起伏得厉害,渐渐地呈现出怒容。突然,她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片刻,她道:“你和你父亲都是契丹的狗,有谁跟你父亲和你这样的狗在一起,岂不也变成狗了吗?就算你父亲当初看不上我这样的女人又怎样?你们家还不是为了我,而一辈子鸡犬不宁?”
纪彩霞话还没有说完,突然眼前寒光一闪,那是一支袖箭,闪着寒光,直奔纪彩霞的咽喉而来。纪彩霞的笑声未绝,她那柄剑上的铃声还未绝。
‘当’地声,那支袖箭已被鱼肠剑碰到地上,那把袖箭只不过是平常的镔铁所铸,而鱼肠剑却是上古十大兵器之一,哪里禁得住轻轻一击?
那铃声不断的响起,好像是被风吹得阵阵清脆,又好像似独自奏着音乐,而这不是普通的音乐,这声音只要一响起,就叫人心神不宁。
可是,纪彩霞并没有乘胜追击,她停了下来,本来如果不穿白裙也许还会显得苗条些,可是,她偏偏要穿着白裙,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
剑上的金铃还被风吹着,但是,非常奇怪的是,那风竟然通得人情,或者说是通得音侓一样,居然那高低起伏,在唱着《高山流水》。
韩德让知道,风是不解人意的,那明明是纪彩霞把真气疏入到剑柄之上,随着真气的轻重带出的金铃响动,竟然能奏出一首《高山流水》。
可是,这曲调虽美,却勾魂慑魄,让人欲罢不能,思绪也竟随着这曲调或悲或喜。韩德让不禁闭上了眼睛,他尽量避住穴位,不让这勾魂的音乐来迷惑住自己的心志。
纪彩霞也不还手,她轻轻的走了两步,不远处,萧绰和李煜还在马车下面。李煜也不禁闭上了眼睛,他跟韩德让不一样,他是在享受这优美的音乐。
萧绰道:“你在做什么?”
李煜还在闭着眼睛享受,有些等天籁之音,他怎会错过,他道:“这曲子实在是太妙了,正好说中我的的心事!”
萧绰道:“只是曲子而已,又没有歌词,如何能说出你的心事?”
李煜道:“不,它明明在说,你听,它在说,高山陪流水,月光绕屋围,苍松映云翠,我与谁相随?琴随子期碎,我心碎,今生谁抚慰?”
李煜忽然睁开眼睛,拉住萧绰的手,他有些激动地道:“燕燕!这首曲子正是说我们两个……”。
萧绰一下甩开李煜的手,看了他一眼,道:“哼!”
而这曲子也实在是太过悠扬,一时间,‘呼啦啦’那一群鸟儿都四散飞去,飞向树林之上,飞向紫蓬山腰,它们甚至都没有喊叫,也许生怕打扰了这美妙的曲子。
也许不是这样,也许是那些鸟儿完成了任务,飞去交差罢了。因为,谁也没在意,那些鸟儿飞走后,地上已经现出一摊血淋淋的肉泥,那些肉泥稀少的地方,现出白色的骨头——那是郑元规的尸体,此时,已是血肉模糊了。
可是,谁也没在意那一摊‘肉泥’,韩德让闭着眼睛,调节自己的神志。而纪彩霞看着他,她又轻走两步,完全不顾那腰间笨重的肥肉。
她道:“这首《高山流水》,是我初次看到你父亲的时候歌唱的。那时我还是皇宫的一名舞姬,而你父亲是皇宫的侍卫,他只能站着看,我也是冲着皇上舞的,可是,那舞明明是给他看的,那歌也明明是给他看的。”
韩德让依然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好像是睡着了。
纪彩霞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年以前,好像又回到了皇宫,好像又初次看到了韩匡嗣,她的眼睛是那么的空洞,是那么的忧怨。
她轻轻地吟道:“月光似缎,披青山,似绫绕绿水,晚风抚铃,轻轻唱,唱的人迷醉,时光似酒,让人醉,似诗催人泪。
半壶漂泊,慢慢熬,熬得人憔悴,爱与恨,虽无连,却常在诗中伴,我与你,虽无缘,叹今生谁来陪?蝶伴花枯萎,谁为谁负累?
红妆亦无味,自古英雄几人归?苍松映云翠,我与谁相随?晚风抚铃,轻轻唱,唱的人迷醉……”
纪彩霞还没有吟完,韩德让突然开口了,他还闭着眼睛,刚刚纪彩霞吟的那些,他好像根本没听到,他问的话也跟这些词曲毫无关系,他问道:“我只想知道,你那天找我伯父说了什么?让他会下决心跟你走?”
纪彩霞一愣,她道:“我只是跟他讲了一个故事!”
韩德让依然闭着眼睛,他道:“哦?”
纪彩霞道:“我早就知道韩匡山对我有意,而我也早知道韩匡嗣对我无情。可是,那时我偏偏喜欢上你的父亲,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就是皇帝将我赏给他,也是我求着皇帝这么做的。”
韩德让恍然道:“啊。”但他还是没有睁眼。
纪彩霞道:“可是,你父亲却偏偏对我不冷不热,我就故意讨好他,他喜欢功夫,我就拼命地学。可是,我越主动,你父亲却离我越远。而你伯父,他早已对我对情很久了,可是,他却不敢表白,他越是这样我越觉得厌烦,我越远离他,他反而离我越近,多年后我才发现一个道理。“
韩德让道:”哦?“
纪彩霞道:”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喜欢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越接近他,他就越远离你,而你越远离他,他就越接近你——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而女人,恰恰相反,就算是再有定力的女人,也无法抗拒男人的死缠烂打。“
韩德让还在闭着眼睛,他好像真的睡着了,若不是从来没有人见到人站着能睡着,就真的以为他是睡着了,片刻韩德让才懒懒地说道:”我只想知道,那天你跟我伯父讲了什么,才使得他跟你走的?“
纪彩霞长叹一声,仿佛很久没有人听她的心声了,她恨不得把所有的心事一股脑地都讲完,而对于韩德让的冷淡她却完全不在意。
(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一个故事
韩德让还在闭着眼睛,他好像真的睡着了,若不是从来没有人见到人站着能睡着,就真的以为他是睡着了,片刻韩德让才懒懒地说道:”我只想知道,那天你跟我伯父讲了什么,才使得他跟你走的?“
纪彩霞长叹一声,仿佛很久没有人听她的心声了,她恨不得把所有的心事一股脑地都讲完,而对于韩德让的冷淡她却完全不在意。
而她那剑柄上的铃声,也突然停了。只有,风声吹得树枝乱舞的声音。
纪彩霞道:”那天我跟他说了很久,他的眼睛由无光,到渐渐发出光彩。我跟他说,晋国有个侠客毕阳,他的孙子叫豫让,在当时也是一名有名的剑客,当初豫让给范、中行氏做大臣,但并未受到重用,于是他就投效知伯,不知怎地,知伯却对豫让很喜爱,豫让得到宠信……“
韩德让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纠正道:”那不能叫做喜爱,喜爱指的是一个人对于某个物品的喜爱,或是说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喜爱。而男人对男人,只是相互之间的欣赏。“
纪彩霞没有否认,她竟然还沉思了片刻,道:“你说得很对,还是男人了解男人。”
韩德让道:“这只能说是男人了解自己罢了,后来呢?”
纪彩霞仿佛结识了位很好的听客,而生怕这个听客走了,不听了,她紧接着道:“后来韩、赵、魏三国瓜分了知伯的土地。其中赵国的赵襄子最痛恨知伯,把知伯的头盖骨拿来作饮器。而此时豫让却逃到山里。”
韩德让仿佛是很感兴趣,他道:“哦?”
纪彩霞道:“豫让逃到山里,并没有从此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而是时时刻刻在寻找机会,为知伯报仇。”
韩德让道:“这豫让受了知伯的知遇之恩,就想着报答也是难得,可是,他一定技不如人,如果他有我这样的武艺,那么至少在当时,也能把知伯救走,可是,他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纪彩霞道:“也许当初他觉得那赵襄子不能杀知伯,更不能拿他的头盖骨拿来作饮器。三国的汉献帝当初降了曹丕,曹丕也只是把他封为山阳公。而有些降将还得到重用。”
韩德让怒目看着纪彩霞,他知道纪彩霞是在指他们韩家,他一句话不说,仿佛已经气得说不出来话了。
纪彩霞仿佛没有看到韩德让的表情,她接着道:“于是豫让就隐姓埋名化装成一个受过刑的人,潜伏到王宫里用洗刷厕所作掩护,以便趁机杀死知伯的仇人赵襄子。不久赵襄子入厕,忽然觉得心跳,就下令把涮厕所的人提来审问,才知道是豫让化装行刺。”
韩德让突然一阵冷笑,他重复道:“哼,突然一阵心跳?”
纪彩霞皱了皱眉,如果不看她的身材,她的面容还是极好的,而她一皱眉,就露出脖颈上的纹路,她突然也是一阵冷笑,她道:“这有什么奇怪?每个天子都是天上的神龙演变的,他们做皇帝自然有一定的定数的,如果命不该绝,老天自然要保护的。”
韩德让摇了摇头道:“这也说不通,如果那豫让是武林高手,他失手后,一定会逃出皇宫的,又怎么能让宫内侍卫发现呢?”
纪彩霞道:“他还没有动手哪里来的失手?也许他还在等待时机,就被莫名其妙地带去审问了。”
韩德让道:“哦。”
纪彩霞接着道:“通过审问,豫让竟拿出匕首说‘我要为知伯报仇!’卫士拿下他,要杀他,可是赵襄子却制止说‘这是一位义士,我只要小心躲开他就行了。因为知伯死后没留下子孙,他的臣子中有肯来为他报仇的,一定是天下有气节的贤人。’于是赵襄子就把豫让释放了……”
韩德让却突然哈哈大笑,他笑得纪彩霞莫名其妙,他道:“真是成者为王败者寇,这纯是给赵襄子扬名立威,却不想那赵襄子如果真这么大仁大义,心胸宽广,就不会拿知伯的头盖骨当饮器了。”
纪彩霞有些发怒,换作是谁遇到这样一个爱挑毛病的听客,也是件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她道:“你跟你伯父真是不同,你伯父当初只是静静地听,他可没有那么多的话。”
韩德让却又噗哧一笑,他道:“我当然和我伯父不同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我和我父亲是一样的——都没有那么好骗。”
纪彩霞知道韩德让是在指她,而这是韩德让对自己刚刚那句’降臣‘的话的报复,纪彩霞摇了摇头,道:“但你和你父亲还是有不同的,就是你丝毫也不肯吃亏。”
韩德让点了点头,表示承认,他道:“你继续!”
纪彩霞也很愿意把这个故事讲完,她没有继续和韩德让争辩,她接着道:“豫让继续图谋为知伯报仇。他全身涂漆,化妆成像一个生癞的人。同时又剃光了胡须和眉毛,把自己彻底毁容,然后假扮乞丐乞讨,连他的妻子都不认识他,看到他以后只是说’这个人长像并不像我的丈夫,可是声音却极像,这是怎么回事?‘。
韩德让道:”那只能说明他的妻子跟他不是那么情深,如果真要是情深的伴侣,只要一听脚步声,就知道是自己的爱人来了。“
纪彩霞看了看韩德让,有些惊讶,她道:”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倒是很懂感情,你还没有成亲,难道有这样的女子,令你知道她走路的声音?“
韩德让不说话,他心里突然想到了萧绰,其实萧绰就在他身后,可是,他却也在想着她。其实只要听到萧绰的走路声,韩德让真的就能知道是她来了。
但是,韩德让不能承认,也不能低头,更不能脸红,他不能有任何表情让纪彩霞看到自己的心事,这除了关乎一个男人的尊言外,韩德让更是觉得那纪彩霞实在不配知道他的心事。
韩德让的目光迎着纪彩霞,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道:”你接着说吧!”
(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女为己容
这时,树林外,冲进来一人,他却哭得异常惨烈,哭得捶胸顿足,他冲了进来,与韩德让和纪彩霞擦身而过,却好像没看到韩德让和纪彩霞一样。
但是,韩德让不能承认,也不能低头,更不能脸红,他不能有任何表情让纪彩霞看到自己的心事,这除了关乎一个男人的尊言外,韩德让更是觉得那纪彩霞实在不配知道他的心事。
韩德让的目光迎着纪彩霞,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道:”你接着说吧!“
可纪彩霞却完全没有了讲这故事的兴趣,反而对韩德让的这个秘密很感兴趣,她道:“你越是面无表情,越是掩示不住自己的秘密。”
纪彩霞看着他,虽然他脸一丝都未红,可那是因为强大的内力所支持的原因,这一点,纪彩霞完全知道的,她好像什么都知道了,她道:“哈哈,没想到韩家出了一个多情的种子……”
听到这句话,韩德让不禁心头一凛,他遥感到情况不妙,她说他们韩家出了一个多情的种子,自然是指自己,那么他的伯父韩匡山呢?不算是吗?这些年确实在江湖上只听到过’金铃仙子‘,却从没有听说过他伯父的音讯。他突然道:“我伯父怎么样了?”
纪彩霞道:“怎么?你还认你这个伯父?”
韩德让还是一丝表情都没有,他道:“当然!”
纪彩霞道:“哦?你不觉得他为你们家族蒙羞?”
韩德让还是没有表情,但这回真得不是用内力逼出来的,而是,他真的懒得跟这样的女人解释太多,他道:“血浓于水,我和我父亲恨的是你!”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再直白不过了,兄弟如手足,无论手足做什么事情,都是唇亡齿寒,骨肉连心。
纪彩霞点了点头,突然笑了,虽然韩德让这话说得一点都不好笑,可是,她却觉得再没有比这话更好笑的了。她道:“不错,在你们眼里女人永远是祸水,可怜我,一腔热血,一副好年华,却托付错了人。”
韩德让一句话不说,看着她,他眉头皱了皱,显然很不耐烦,却忍着看着纪彩霞发感慨。
纪彩霞道:“那天,我只不过跟他讲了一个故事,他就下定决心跟我走了,可是,我当初下这个决心却花了很长的时间……”
韩德让道:“哦?”
纪彩霞道:“我知道你伯父对我有意,可是,心里却总放不下你的父亲,希望有一天,他能回心转意,而跟你伯父在一起,我也有意无意地故意让他知道,让他看见,就是想激起他的关注,可是,他却一直未曾关注过我,直到你伯父病入膏,我深受感动,才决定跟着你伯父远走他乡。”
韩德让道:“哎。”
纪彩霞看着他,却不说话,她不明白韩德让这声叹息是为了什么?在可怜自己?还是在同情他的伯父?还是两者都有?这一声叹息,实在让纪彩霞搞不懂了。
韩德让道:“你讲得只不过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故事,我伯父当时心里感激,一时冲动,就跟你走了,到后来,他一定后悔了。”
纪彩霞的眼睛睁得比之前大上一倍,她惊讶地看着韩德让,道:“你怎么知道?”
韩德让道:“道理很简单,你是感动,他是冲动,你们之间根本没有根深蒂固的感情,当冷静下来后,当然会后悔,不仅他后悔,你也后悔了吧?”
纪彩霞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知道得却不少。”她叹了口气道:“不错,韩匡山带我到了西夏,到了贺兰山,没多久他就后悔了,除了生活的不适应,大多数的原因是对家人的愧疚,没多久,他就病了,病得很重,他什么也不说,后来真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直到死,眼睛都没有闭上,而他眼神看着的方向,竟是辽国。”
韩德让又闭上眼睛,想像着当时的情景,他的伯父含羞而死,他本来想带着自己爱的人,去一个世外桃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却发现,现实远没有想像得浪漫。
纪彩霞道:“那天,我确实是讲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地故事,我在告诉他,一个女人,遇到欣赏自己的男人,一定会感动,自始自终,我没有骗他,我确实告诉他,我是因为感动,才决定跟着他走的。”
韩德让突然睁开眼睛,他的脸上似乎有怒气,他道:“可你讲得明明是’士为知己者死‘那个故事,做为一个男人,谁听了这个故事,也会为之动容,一腔热血也会发泄一下,因为他把你当成了知己,等冷静下来,却发现,你不是知己,根本没有志同道合的事情了。”
纪彩霞脸上一红,如同晚霞,又如同火烧云一样,她不是害羞而这样的,她完全是恼羞成怒,她道:“为什么?为什么?难道刚开始,他不是看中我的美貌,看中我的武技,为什么到后来全都变了?志同道合,难道当初他苦苦守候,就为了看我舞一段《高山流水》,那不算志同道合吗?”
韩德让看着纪彩霞激动地表情,迷茫地神情,突然一笑,而刚刚一笑,就忍不住大笑起来,就如同开了口子的河堤,一发不可收拾。
韩德让笑了片刻,他道:“你的相貌?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谁看了都忍不住想吐,甚至想把昨天的饭都吐出来,我本来很饿,可是,看到你,突然什么都不想吃了,因为,吃完了,还是要吐的……”
纪彩霞脸更红了,却极力忍住怒气,因为,她还想问一句话,问完了,再发脾气,她道:“一个男人,如果真心喜欢一个女人,不是不在乎她的身材、相貌,只在乎一种感觉的吗?”
韩德让接着笑,他道:“可是女人首先得尊重自己啊,像你这样不管不顾,只知道吃,吃成这样,不知道保养自己,尊重自己,又有谁会尊重你,喜欢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