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沈玉妍的身世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一章沈玉妍的身世
林敏这句话一说出来,牧云也愣住了,她脸上迅地飘起了一片红霞,随即眉头紧皱,怒道:“小敏,你瞎说什么呢,谁是你嫂子?荒唐!”
“啊?我刚才叫了嫂子吗?”林敏听了这话,顿时露出了一副手足无措的神情。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哼!”牧云脸罩寒霜,重重地冷哼了一声。
“哎呀,对不住对不住!”林敏吐了吐舌头,娇笑道,“刚才我做了个梦,梦见牧云姐跟我哥结婚了,还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不,刚做完梦,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呢,就顺口叫了出来……”
“呸!坏人做坏梦!”牧云听林敏越说越不像话,脸上的红霞也越聚越多,转眼间已绯红一片。她恨恨地啐了一口,然后小腰一扭,就快步走出了病房。
“笨蛋老哥,还不快去追?”林敏见林半还站在原地呆,赶紧死劲地掐了掐他腰上的肥肉,在他耳旁悄声笑道,“我可给你创造了机会,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你的了。”
林半这才省过神来,知道林敏是故意挑破这层云掩雾笼的模糊关系,想撮合自己和牧云。可她又哪里知道牧云的仙子身份和脾气呢,这简直是瞎胡闹!
“疯丫头!”林半瞪了妹妹一眼,赶紧追了出去。
“嘻嘻……我就是要疯一下!”林敏用小毛毯盖着脑袋,捂着嘴,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林敏忽然小嘴一撇,眼里又没来由地冒出了雾气。
她紧紧地抱着一只枕头,就像小时候抱着林半一样,嘴里轻声嘀咕道:“哥……有了嫂子以后,你就会离开妹妹吗?”
屋外,牧云的身影已经化成了一片轻烟,转眼间就奔下了三层楼梯,来到了寂静的院子里。
牧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这么快,只是被林敏这么突然一叫,她心里便没来由的一慌,脸上也是一片滚烫,急需出来冷静一下。
林半紧跟在牧云身后,但牧云跑得贼快,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让他怎么也追赶不上。最后林半被迫把度异能用到了极限,才在院子里追上了牧云。
“牧云,你怎么了?”林半眼明手快地拉住了牧云的胳膊。
“都是你!还明知故问!”牧云一把甩开林半的手,恨恨地跺了跺脚,嘴巴也嘟了起来。
牧云平时总是平静而冷漠地,这一回,她很难得地露出了一副小儿女的姿态,让林半一时间有些看呆了。
“我怎么了?”林半心中大乐,却故意装出一副茫然的表情,继续明知故问。
“没什么。”牧云仰头看了一会星空,忽然平静下来,头也不回地说道,“以后要你妹妹不要说这些疯话,要不我可真生气了!”
她的语气也终于平静下来,虽然仍有一丝掩饰不住的颤动。
“我刚才已经骂过她了。”林半赶紧解释道,“这死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回头我再好好教育她!不过她也不是有意的,正做着梦呢,就被我吵醒了,脑子一迷糊,不就说错了话?”
“做那种梦,本身就不应该!”牧云这才消了点气,她哭笑不得地说了一句,这才回头看了看林半,问道:“怎么深更半夜跑回来?”
“出了点事情……”林半叹了口气,把这两天生的事,包括给沈玉妍等三人拍裸照的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牧云,只是把对沈玉妍逼供的一些细节给隐瞒了下来。
牧云表面上很平静,内心却听得一惊一乍。她打量了林半好几眼,见他气血旺盛,确实不像受伤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冷哼道:“走,回去找他们算账去!”
“别去了。”林半赶紧说道,“牧云,这件事我也没吃亏,就到此为此吧。再说了,凡间的事也很复杂。孟涛说得对,一个人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和国家机器对抗……”
林半苦口婆心地解释了半天,牧云才明白这件事的复杂程度,她叹了口气:“唉,凡间的这些事……真无聊。对了,你刚才说沈玉妍是同性恋,还对我有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这个……”林半愣了愣,一时间还真不好解释,于是拿出手机,上网百度了一下相关的词条,然后递给牧云看。
牧云看了一会,脸上就绯红一片了。她把手机拍到林半手里,怒气冲冲地转身就走。
“牧云,你要去哪?”林半赶紧追了上去。
“找她算账去!”牧云咬了咬牙,怒道,“卑鄙的凡人,竟敢对我动这种龌龊的念头,我饶不了她!”
“算了吧,她也挺可怜的。得了这种怪毛病,也是迫不得已。”林半赶紧拉住了牧云。
“怎么回事,还有人逼她不成?”牧云皱眉质问道。
“从医学上说,这是一种恐男症,和她的身世有关……”林半叹息道。
沈玉妍是天南省木阳市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她刚满6岁的时候,她父亲就有了外遇,不久就丢下妻,离婚另娶。从此,沈玉妍只得与母亲相依为命。
从那以后,沈玉妍年幼的心中,便对男人的善变和花心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和排斥感。
沈玉妍18岁时,她母亲所在的单位倒闭了,只得摆地摊卖盗版碟片为生。正读大一的沈玉妍寒假回家,也常去帮忙。某个冬日的晚上,她们母女收拾东西回家时,途经一个巷口时,恰好遇上一群刚喝完酒的地痞。那些地痞见沈玉妍母女俩长得漂亮,顿时兽性大,乘着酒兴,七拉八扯地把她俩拉进小巷,想要趁着夜色强奸她们。
沈玉妍虽然在大学校园里学过一点跆拳道,但根本不是众多壮汉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她便被几个地痞给制住,衣服也被撕扯开来。沈玉妍的母亲见状大急,全力反抗之下,一口咬住一个为的地痞的耳朵,生生地撕扯下了半边。地痞们顿时大怒,围着她狂踢猛揍,片刻间便把她踢得满脸是血……
沈玉妍见到母亲的惨状,自己又被地痞们撕开衣服,急怒攻心之下,神智陷入癫狂,竟然神奇地激出身体的度和力量潜能,一把将按住她的两个地痞甩飞。之后,她出手如电,气势如虹,竟连杀四人,并重伤三人,救下了脑部被踢成重伤的母亲,也震惊了整个木阳市的地下世界。
警察介入此案后,认为沈玉妍虽然是正当防卫,但明显属于防卫过当,杀人过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于是案当晚便将她刑事拘留,不久后就转为逮捕,并准备起诉。
这桩奇事传到了国安部异能二组那里后,一位大能颇觉惊异,派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了案经过,最终看中了沈玉妍的能力,并利用国安的种种渠道以及社会舆论为沈玉妍开脱,最后让沈玉妍无罪释放。
沈玉妍在国安解救她的过程中,和国安达成了秘密协议。重获自由后,她便冒着生命危险接受了蜂鸟基因的改造。
这种基因改造的要求比较苛刻,要求对象具备一定的度和力量潜能,就算不是固化的异能,也要有这种异能的激历史,这样改造身体时才有希望成功并活下来。否则一旦基因改造失败,就很容易爆体而亡。而沈玉妍,恰好满足这种改造条件。
沈玉妍之所以要冒这个险,一方面是因为她感激国安的帮忙,要报答他们,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母亲脑部受了重伤,需要巨额的手术费,她迫切需要得到一笔收入。而这次基因改造有一大笔酬金,正是她所需要的。
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无畏精神,沈玉妍勇敢地参加了基因改造行动,并最终改造成功,幸运地活了下来,从此正式成为一名体系高手,并为国安工作了五年。
这五年来,沈玉妍为国安做了不少事,也得到了不少钱,她的母亲的脑病也做了两次手术,基本好了,只是病情仍时好时坏,经常头痛失眠,甚至还有严重的焦虑症,人也十分消瘦。所以沈玉妍才这么迫切地想拉林半进国安,让自己解脱出来,好一心一意地照顾母亲的病情……
也是因为这两件往事,沈玉妍从此对男人深恶痛绝,把他们都视为洪水猛兽、无耻之徒,并不知不觉地沦为了同性恋,从此只对女孩们感兴趣……
“凡事有果必有因,沦为同性恋者,也大多有一番不堪提起的往事。”林半说到这里,叹息道。
“原来如此……”牧云听后也沉默了半晌,然后叹息了一声,“既然是这样,你就不该那么对她!”
“我事前不知道啊,还以为她是那种很随便的女人。”林半苦笑道。
“你侵犯了她,现在内疚了,对吗?”牧云一眼就看出了林半的心思,叹道,“这种内疚,会有损你的道心,你想好补偿她的办法了吗?”
“想好了啊,以身相许嘛!”林半笑道,“把她的同性恋怪毛病给治好,就当是补偿她了。”
“哧……”牧云白了林半一眼,不屑地说道,“前几天,你不是才说要对黎乐雪以身相许吗?”
“呵呵,开个玩笑。”林半挠了挠头,说道,“说实话,我准备抽时间去一趟木阳市,看能不能帮她母亲把病治好。毕竟我师父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治人一病,则胜造三级浮屠,这也算是积德行善了,另外这样也可以彻底化解我们之间的恩怨。”
“你又要输仙灵之力到凡人身体里?”牧云吃了一惊。
“不,先试试我师父的一种法子。”林半笑道,“仙灵之力我是不会乱用了,否则被天界监督知道了,就又是大祸事,我可不敢再坑你了。”
“你父母的事,你准备怎么办?”牧云沉默了一会,忽然问道。
“怎么办……凉拌!”一提到这件事,林半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半晌才叹道,“我估计,他们早就死了。就算他们现在真还活着,以我现在这点实力,也根本不可能救出他们。只有先抓紧练习今晚偷来的修炼方法,提高实力,之后再做打算了。”
牧云点了点头,眼神也忽然柔和下来。她默默地看着林半,似乎想安慰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良久,牧云忽然伸出小手,轻轻地握了握林半的手掌,柔声道:“别难过,好好练功。”
虽然是炎热的夏夜,但不知为什么,她的小手冰凉。
林半一惊,然后一喜,这还是牧云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
“我回去睡觉了。”林半正想握紧牧云的小手,牧云却飞快地抽回手去,然后飞快地溜走了。
林半痴痴地看着牧云的背影,良久,才咧嘴傻笑起来。
之后,林半也去了林冬至的房间,倒头酣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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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一掷亿金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二章一掷亿金
清晨六点,林半还在睡梦中,在飞沙县的那间出租屋里,孟涛三人已经相继醒过来了,然后现自己的手脚终于能动了。
三人从床上和沙上跳起来,四处查看了一下,然后坐在客厅里,大眼瞪着小眼。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林半走了,不在家。”莫羽瑞第一个说话。
“这个死家伙!算他跑得快!”沈玉妍刚咬牙说了一句,就倒吸了口冷气。
她明明是想骂一句“王八蛋”的,怎么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很有点暧昧的“死家伙”呢,难道是自己还没睡醒?
“不好!昨晚怎么睡得这么死,而且到现在头还昏沉沉的,是不是林半在那杯水里放了迷药?”孟涛第一个想到了其中的蹊跷。
孟涛这句话一说出来,沈玉妍的脸色就变了,赶紧直奔厕所,检查了一番身上的衣物。
一想到自己被林半下了迷药之后,可能被他破了身,沈玉妍的两条腿都是软绵绵的。
还有,衣服还算齐整,而且身体的关键部位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沈玉妍仔细检查了一番之后,这才松了口气,又走回了客厅,脸上却不自禁地浮起了一丝微笑——你小子总算没落井下石,否则,否则……
沈玉妍忽然郁闷地现,她居然有点对林半恨不起来,连那句原本说得很顺口的“将你碎尸万段”,竟然都有些不忍心说出口。
“擦,老娘今天中邪了不成?”沈玉妍欲哭无泪。
“孟叔,怎么办?”莫羽瑞愁眉苦脸地说道,“我的精神力还被林半锁着呢,得找他要回来!我现在就和普通人差不多了,甚至还不如!”
“唉,还能怎么办?我们的把柄都捏在他手里,还是先帮他瞒下那件事,度过这一关再说吧,否则我们三个人都有大麻烦……”孟涛郁闷地说道,“还好,枪和证件我刚才都找到了,否则麻烦更大。”
三人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番,最后还是决定按孟涛说的方案办。
他们又哪里知道,他们都中了林半的侵蚀仙法,“林半是我的朋友”以及“帮助林半”这类念头,已经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了。所以尽管林半拍了他们的裸照,威胁了他们,但他们此时也兴不起多少对林半的仇恨之心。也正因为如此,沈玉妍才会有那样奇怪的反应。
至于这种化敌为友的奇特效果能维持多久,就难说了。
“真是丢人啊,我们三个国安的高手,被这样一个没出道的家伙给算计了……”莫羽瑞无精打采地嘀咕道。
“被他算计了,不算丢人!”孟涛叹息道,“俗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孟叔的意思是……他老爸以前也做过这样卑鄙无耻的事?”听到后一句话,莫羽瑞好奇地打听了一句。
孟涛沉默了一会,脸上露出了回忆的表情,眼里也色迷迷地眯了起来:“楚戈在国安多年,什么事没做过?这种照片嘛,他自然也拍过。记得有一回,我们去对付月来国的一个厉害角色,那是个很漂亮的东洋女子,身材一流棒……”
沈玉妍听到这里,敏感地问道:“你们?你也在场?”
孟涛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半晌才答道:“是啊,我也在场。当时我负责拍照……”
莫羽瑞:“……”
“活该!”沈玉妍愣了好一会,然后大笑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你们这些臭男人!知道吗,这叫报应!”
孟涛:“……”
莫羽瑞则委屈地嚷道:“沈姐,我是无辜的,我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
沈玉妍鄙视地看了莫羽瑞一眼,然后盖棺定论:“你以后会拉的!”
莫羽瑞:“……”
………………
第二天,黎乐雪就打来了电话,说那批翡翠已经出手一半,卖了一亿六千三百万,钱已经都给林半打到了卡上,剩下的翡翠则正在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买主,现在已经有买主开价了。
林半听后大喜,租了个车,拉着牧云直奔沙州市的各大珠宝店,开始疯狂地购买钻石。并通过吸收钻石中的纯净灵气,为牧云增加仙灵之力。
当然,钻石要买,价钱也是要谈的。林半使出了浑身本领疯狂杀价,和各个店主讨价还价。由于他本钱充足,购买的量大,价钱也被他压下来不少,一些商家甚至把一些长期卖不出去的钻石以进价卖给了他。
不过光是沙州市的钻石,还明显不能满足林半的需求。他又带着牧云租车直奔省城明海市和附近的两个大城市,仅用了两天,就花掉了一亿四千七百万,可谓花钱如流水。
林半从前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一掷亿金,但有了上次在腾冲空头山布阵时花费掉价值数亿的极品翡翠的经历,他也就比较淡定了。何况他有今天,全凭牧云所赐,因此为了给牧云提高功力、对付大敌,他也就狠心把还没捂热的钱给用掉了。
一句话,为了牧云,他什么都舍得!
说来也好玩,当林半和牧云去购买钻石时,经常遇到店主和售货员怀疑的目光,毕竟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两个少男少女能一次买这么多钻石。但当林半潇洒地刷卡转账、动辄就消费数百万时,店主和售货员们都被惊呆了。
于是两天之后,神秘商人疯狂购买钻石的消息在天南省不胫而走,珠宝商们都翘期盼着这对神秘男女的到来,还有一些奸商趁机更换标签,把一些普通的钻戒价格至少提高了一倍……
可惜林半和牧云这时钱快用完了,已经停止了采购。而且就算他们继续采购,对于钻石的好坏和价值,他们也决不会上当——对于钻石内灵气的浓郁,又有谁能瞒得住牧云和林半呢?
“这批卖翡翠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千六百万了。”在沙州市中医院附近的一家宾馆里,林半盘点了一番后,笑道,“牧云,你的仙灵之力恢复了多少?”
“两成左右。”牧云微微一笑。
“什么?”林半吃惊地跳了起来,“上次在空头山,你就恢复了两成,怎么现在还是两成?”
牧云的神情很有些尴尬,垂头不语。
在空头山布阵吸收灵气之后,她确实恢复了两成仙灵之力,之后虽然分了半成给林半,但理论上至少还剩一成半。只是在后来与苏玲珑的秘密对决中,为了救林半,她使出了乾坤扇,几乎把仙灵之力一次性耗尽了,但这件事她又不打算告诉林半,因此一时间也没法解释。
“唉,看来这些钻石都白买了!”见牧云不吭声,林半无奈地说道,“既然这样,以后还是去布聚灵阵法吧,但一定要少吸点灵气,免得造成上次那样的大麻烦。”
“不,就用钻石吧。”牧云掰着指头算了算,说道,“上次你说那批翡翠价值五、六亿,也只给我恢复了两成。这次只有一亿多的钻石,同样给我恢复了两成。比较起来,还是钻石划算一些。”
“你的意思是……这次还是增加了两成仙灵之力,只不过上次的仙灵之力被你用完了?喂,怎么用完的?”林半瞪大了眼睛,终于听出了玄机。
牧云再次垂头不语,相当于默认了,却不准备解释,也不准备撒谎。
她不像林半,可以谎话张口就来。
林半追问了一番,最后才大致得知,牧云上次的仙灵之力确实是用完了。虽然牧云不肯说是怎么用完的,但林半也猜出她是为了对付“天界监察”才用完的。再联想到那天在中医院,牧云说的为不能用仙灵之力为凡人逆天改命一事,林半就隐隐猜出,这件事的根源,十有**是在自己身上……
算完账后,林半叹息不已。毕竟和用翡翠布阵比较起来,购买钻石就不是牧云说的“划算一些”,而是划算得太多了——五、六亿和一亿五,简直就是三四倍了。这样算起来,上次布阵不但损失了好几亿,还惹上了国安这个大麻烦,真是连内裤都亏掉了。
“我事先也不知道聚灵阵在凡间的效果会这么差,这都是因为灵气太少,魔气太重。”牧云解释道,“为了过滤妖魔之气,起码损耗了七成的聚灵石!”
林半沉吟了一会,说道:“牧云,以后不要随意动用仙术了,你还是试一试国安的修炼之法吧。在凡间,不用仙灵之力也可以使用法术的,这样至少省钱得多。”
“嗯。”牧云点了点头。
之后,林半便把自己用搜魂识魄手法获取的修炼方法输送给了牧云,牧云研究了半天,最后兴奋地说道:“好像不难嘛!”
自此,林半和牧云便分头研究这些修炼方法,并互相交流学习心得。
搞定了这件事后,第二天一早,林半便匆匆赶回了飞沙县,去填报高考志愿。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九十三章 廉政风暴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三章廉政风暴
购买钻石的这两天,林半一直有点提心吊胆,担心对沈玉妍他们施下的侵蚀术法失灵,他们会找上门来兴师问罪。
幸好这两天一直平安无事,孟涛他们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林半这才放下一大半心来,知道自己的一番设计总算没有白费。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7月1日,林半再次回到了飞沙县,去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高考志愿。
对普通考生来说,填报高考志愿是很费心力的。不过对于林半来说,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毕竟他考出了全省最高分,报考哪里都不会落选,而且他要报考的学校也很明确,就是燕京大学,所以用不着像其他同学那样纠结。
只是在专业选择上,班主任贺旭觉得林半选择的哲学系太过冷门,于是苦劝林半选择一个热门一点的专业,却被林半否决了。
林半只是把学哲学当成领悟人生哲理、提高功法的工具,根本没准备毕业后去上班,自然用不着选择什么热门专业。
再说了,他一直担心着牧云说过的末日大劫。虽然牧云没说大劫的具体时间,但玛雅人曾预言2o12年12月21日就是世界末日,所以林半一直不自觉地将这二者联系起来。既然如此,现在离大劫的时间就只有一年半了,什么大学毕业恐怕都是浮云了。
填完志愿后,林半就戴上一副墨镜,赶紧离开了学校。毕竟有了省文状的招牌和电视台的系列报道后,他在飞沙县一中已经是个大名人了,走到哪里都容易被人围观,确实挺麻烦的。
刚走出校门,黎乐雪又打了个电话过来,说牧云的身份证已经快办好了,过几天就会按照林半留下的寄过来。
林半听后大喜,有了这个真实的身份证,牧云的人间身份就算是正式解决了,以后也不用担心被警察查身份证了。
这个身份证,花了林半十五万元——办一个普通身份证,自然只要一点成本费,但要无中生有地为牧云办个真实的身份证,以及配套的户籍资料,就很难了。这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包括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等等,还要买通体制内的人,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但自古以来,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没有什么事是办不成的。
到了腾冲后,林半见黎家在当地很有些势力,就委婉地和黎乐雪说了一下这件事,称牧云其实不是自己的高中同学,而是一个失忆的女孩,被自己捡到了,现在想帮她办个身份证。黎乐雪一听说这个真相,顿时高兴起来,当即帮林半穿针引线,给他介绍了一位在当地神通广大的能人。
见面后,林半谈妥了条件,就一次性砸出了十万元预付款。那位能人也还算守信用,只用了一周,就把相关的文件给制作好了,并为牧云申请了身份证,过几天就会寄来了。
这样一来,牧云以后见了警察,就不用像老鼠见了猫那样紧张了。即使是国安来查她的身份,仓促间也未必能查出端倪。
一想到这里,林半便心情大好,一边走着,一边吹起了口哨。
…………
几家欢乐几家愁,林半在吹口哨的同时,张尔阳正处于崩溃之中——昨天他接到市公安局的一个电话通知,让他立即赶去省城开一个重要会议。至于会议的具体内容,市局的人透露说,可能和一起流窜多个省份、多次抢劫银行的重要嫌疑人有关。
难道是这个凶神恶煞流窜到了天南省?那可是大事件,要是能把他抓到或者击毙,我指定能立下大功,说不定能捞到县公安局局长的宝座……在去省城的路上,张尔阳一直在盘算着如何升官的问题。
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到达省公安厅指定的宾馆房间里,房间里早已坐着三个神情肃穆的中年人了。
“张尔阳?”为的一个胖子扬眉问道,“我们等你很久了。”
“你们是什么人?”张尔阳心中一惊,本能地就想往退到房间外面去。只是两个年轻人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了他的身后,堵死了他的退路。
“我们是中纪委的。”胖子端坐在椅子上,淡淡地说道。
听到“中纪委”这三个字,张尔阳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有些天旋地转起来。
对于官场上的人来说,被纪委的人找上,就意味着凶多吉少了,更何况是中纪委的人?
张尔阳虽然不知道中纪委到底掌握了自己什么事情,但他知道,他的官运已经到头了。
不过张尔阳毕竟当过这么多年警察,定力还是有的。只那么惊慌了一两秒,他就及时反应过来,露出了茫然的神情:“中纪委?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张尔阳的茫然神情很逼真,可惜已经晚了。
亲耳听到了张尔阳的声音,又见到了张尔阳一闪而逝的惊慌神情,胖子心中顿时笃定起来,立即断定张尔阳十有**真有问题,看来那位匿名人士提供的录音证据极有可能是真的。
“有什么事,应该问你自己。”胖子从容地笑道,“我想你心里应该很明白。”
“我真不明白……”张尔阳继续装傻。
一场心理战就这么拉开了帷幕,只是中纪委官员手里有林半提供的录音证据,张尔阳注定是未战已输了。
…………
林半一直在苦苦等候着中纪委的动静,幸好中纪委没让他失望,在他提交录音证据一周之后,一场大规模的联合行动终于展开。
7月4号,从省城抽调来的大批纪委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和武警悄无声息地进驻了沙州市和飞沙县,并雷厉风行地展开了系列抓捕行动,一场沙州地区有史以来最大的廉政风暴就此展开。
从工作组进驻以来,飞沙县的居民们就兴奋莫名,不断有某某高官忽然落马或神秘失踪的小道消息传来,就连以往从未断绝的地痞流氓,也忽然在街头失去了踪影——这次联合行动不仅抓捕了一大批贪官污吏,还抓捕了一批欺压百姓、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此外,一些平日里屡屡用行贿手段获取暴利的富商、煤矿老板,也纷纷被公安和纪委人员传讯和拘留。
一时间,整个飞沙县的权贵们都陷入了愁云惨雾中,百姓们却是兴高采烈,大街小巷鞭炮声不绝于耳,正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自从上级派来的工作组进驻飞沙县纪委、信访局和公安局后,这几个单位就人满为患。上访者和告状者,大多是被一些官员和黑社会欺压过的百姓,他们络绎不绝地将举报信和控告信交到了调查人员手中,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举报信,矛头直指飞沙县最大的黑社会头目——杜之龙。
杜之龙原本只是一个以贩养吸的吸毒小混混,除了心狠手辣之外,几乎什么能力,他的上位也颇具传奇——传说地产大佬刘斯辰十分看好杜之龙,于是不遗余力地提拨他,没几年就把他捧上了飞沙县黑老大的位置。而且刘斯辰和白道的关系也不错,这么一来,白道和黑道便相安无事,杜之龙的这个老大位置也就稳稳当当地坐了六七年,一直没人动他,就连天南省近几年的反黑风暴也没涉及到他。
当然,只有林半和张尔阳知道,杜之龙的上位,就是因为他在张尔阳的授意下,开了台车,把上访者林冬至给撞成了瘫痪,成了刘斯辰心目中的大功臣。当然,刘斯辰扶持杜之龙上位,主要还是为他自己的地产事业开道。
因为林冬至这件事,杜之龙成了刘斯辰的忠实打手。而杜之龙上位之后,也确实显现出了一个吸毒者的心狠手辣和无所顾忌,手里的人命都有好几条,至于打伤打残的飞沙县居民,就更多了,民愤很大。只是从县到市,都有张尔阳等官员的保护伞,所以每次出了大事,杜之龙都只交出几个马仔顶罪了事,他自己则一直逍遥法外。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控告信都要求政fǔ严惩凶手,将杜之龙绳之以法。
可是令工作组头疼的是,这个杜之龙竟然神秘失踪了。
在张尔阳的那段录音中,杜之龙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人物之一,也与很多高官的犯罪事实有关联,如果能抓捕到他,无疑将大大推进侦破工作的进展。所以工作组来飞沙县的第一件事,就是秘密抓捕杜之龙,但杜之龙也不知得到了什么风声,让省城来的警察们扑了个空……
这个关键人物的失踪,成了工作组的一块心病。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九十四章 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四章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杜之龙戴着一副宽边墨镜,脸色阴沉地坐在一间四星级宾馆的房间里,听周宇和彭涛向他汇报来自飞沙县的最新消息。
杜之龙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因为常年吸毒,人很削瘦,还带着些病态的苍白,看上去有些像大病初愈。但他的一双小眼睛显得格外.阴沉,眼睛一眯,便如狼视鹰顾,透出一股凶厉之色。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杜之龙是个不折不扣的亡命之徒,以前为了弄到钱买毒品,杜之龙可以开车去撞林冬至。后来刘斯辰扶他上位,为了弄到更多的钱,为了争地盘,他同样可以去杀人。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让他惧怕。
只除了一样东西——国家暴力机器。
没有谁能跟国家机器对抗,黑社会也不例外。而现在,国家终于对他们这帮利益集团动手了,这让杜之龙极为愤怒,也极为恐惧。
好在杜之龙头脑很灵活,也一直很警觉。就在张尔阳去省城“开会”的第二天,杜之龙就给张尔阳打电话,要和他商量一件事,没想到张尔阳的电话关机了。
杜之龙知道,张尔阳的电话轻易是不会关机的,就算是开会,也只会调成振动,所以他颇觉疑惑。
次日,张尔阳的手机还是打不通,杜之龙本能地觉得事情不寻常了,于是又给张尔阳的妻子打电话,得知张尔阳以往出差,总会每天给家里打个电话,跟儿子洋洋说两句话,但这一次去了省城,却一反常态地没打电话回来。
一定是张尔阳出事了!这是杜之龙的第一个反应。
张尔阳和杜之龙都是刘斯辰扶持起来的两大得力干将,前不久刘斯辰忽然破产,之后更在云南跳楼,让杜之龙心惊肉跳了好一阵。而现在张尔阳的出事,更让他有兔死狐悲之感。
杜之龙当机立断,立刻把能带走的现金都集中起来,带着手下的四大金刚,开了一台宝马车离开了飞沙县,准备避一避风头,看看形势再说。
杜之龙的四大金刚分别是蔡勇、周宇、金凡东、彭涛。这四人身手不凡,胆大心细,是杜之龙最为信任的手下,也为杜之龙立下过汗马功劳,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在杜之龙离开的第二天,就6续有小道消息传来,但都不是很靠谱。杜之龙向沙州市体制内的老关系户打听消息,也没得到任何有价值的情报。
这时杜之龙已经高度警觉起来,一直在亡命狂奔,并把车牌也临时换掉了,以避免被人察觉和跟踪。
而第三天,就传来了确切的消息——大批工作组和警察、武警同时进驻沙州市和飞沙县,抓了很多人,包括杜之龙的手下。
杜之龙暗自庆幸自己警觉性高、跑得够快,这时,他已经日夜飞驰,来到了千里之外的云南河口县,任那些警察神通广大,恐怕也想不到他已经离开了天南省,来到了这么远的地方。
为了防止警察的追踪,杜之龙和四名手下都把原来的手机卡给毁了,换上了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以防被********,并通过一些很隐秘的关系,打听着飞沙县的最新动态。
但即使是这样,杜之龙还是有心惊肉跳的感觉。他知道,公安机关在初步稳住飞沙县的局面之后,很快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出通缉令,到那时,就什么都晚了。
“去越南!”听完手下的汇报,杜之龙脸色阴沉地说道。
“真要离开华夏?”蔡勇的脸色一变。
“再不走,就迟了!”杜之龙站起身来,问道,“宇子,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今晚就有船送我们过去,很安全!”周宇点了点头。
云南河口县位于云南省南端,座落在中越交界处,是一个边境开放城市,与越南老街市、谷柳市隔河相望,办个简单的出境手续后,去越南旅游十分方便。
不过杜之龙并不打算办出境手续,而是打算偷渡。这一是因为他不能完全确定公安内部是否了通缉令,二是因为他带着大笔的现金,是正常出境所不允许的。
凭着这些年来的积累,杜之龙也收刮了不少财富,尤其是来自煤矿的这块收入,让他跻身于富豪之列。虽然现在他被逼离开国内,但仅凭他手上的这几箱钱,也足够他们五人在越南安度余生了。
杜之龙是个很精明的人,早在刘斯辰这个大靠山出事之后,他就意识到了有人在向他们这帮人动手,于是早早地联系上了云南河口的黑道朋友。现在他只要等到晚上,度过那条边境河,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当然,杜之龙并不甘心就此沉沦,他还想在越南做一番事业。
他不但要做警察手里的一条漏网之鱼,还要在越南某地做一条过江强龙!
杜之龙早已安排好了以后的计划,也联系好了越南的朋友,他有充足的信心东山再起。
事实上,由于这一回沙州地区的秘密抓捕行动刚刚展开,公安机关确实还没出杜之龙等人的通缉令,所以杜之龙棋高一着,赶在了警察撒网之前逃到了云南。而几个小时后,他就将真正地逍遥法外了……
“放心吧,这只是暂时的离开。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回来的,而且会比以前过得更好!”杜之龙望着窗外的风景,阴森森地说道。
“老大英明,我们誓死追随老大!”四大金刚一齐点头道。
杜之龙正踌躇满志地设计着自己的未来的时候,林半已经在宾馆下方等了他很久了……
杜之龙一路上换了不少车,原本以为自己很精明,摆脱了所有可能的追踪。但他万万想不到,他身上有一根肉眼看不见的灵识金线,另一端连着林半,无论他走到哪里,林半都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
杜之龙是意图杀害林冬至的元凶,也是他开车把林冬至撞成瘫痪的,林半自然对他格外留意。早在7月1号填完志愿那天,林半就打听到了杜之龙的行踪,得知他当时正在一家酒店里喝酒。林半在酒店外面等了半天,才见到杜之龙满脸红光地出来。听到别人叫他杜老大,林半就知道他就是杜之龙,当即不动声色地和他擦肩而过,同时悄悄附了一丝灵识上去。
有了这根灵识金线,杜之龙随后的行踪,林半都一清二楚,自然也包括了杜之龙和手下“去云南河口、如果情形不对就去越南”的那番密议。
当杜之龙带着手下和钱离开飞沙县时,林半也花大价钱租了台车,一直远远跟在杜之龙的身后。由于有灵识金线,虽然双方一直距离十公里以上,但林半还是稳稳地跟定了杜之龙,始终没有脱钩。
林半本不想自己出面,只是想远远地见证警察抓捕杜之龙的那一幕就好。但公安机关的通缉令一直没下来,杜之龙这一行人一路上也没遭到警察盘问和扣押,这就让林半有点着急了。而现在,听到杜之龙说晚上就要偷渡去越南,林半知道,自己必须出手了,否则杜之龙就真正地逍遥法外了。
“杜之龙,你们杀人放火,坏事做尽,现在想逍遥法外?你以为你是我啊!”林半摸出手机,嘀咕道,“靠,既然法律的大网不住你,那就看我的小网吧。”
林半事先已经得到了进驻飞沙县的调查组的举报号码,他正准备打电话找一下他们的负责人,说一下这件事,就现杜之龙已经带着四个手下出了宾馆主楼,去了停车场,上了那台宝马车。
“云南菜我吃不习惯,还是找家天南菜系的馆子吧。”杜之龙边走边说道,看来是准备出去吃晚饭了。
林半见状,赶紧收起了手机,在心中冷哼了一句:“姓杜的,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九十五章 致命的幻觉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五章致命的幻觉
金凡东,39岁,退伍老兵,从在部队服役时就开始开车,至今已有二十年的驾龄,驾驶技术非常高明。他胆大心细,勇武果敢,曾经在几次公路追杀中反败为胜,有惊无险地杀出一条血路。因此只要杜之龙出远门,他都会让金凡东开车。
这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都是金凡东开车。只有在他极度疲倦时,杜之龙才会让蔡勇开一阵车。而金凡东在后座上休息两三个小时,便立即重新生龙活虎起来。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不过因为连续开了两天的车,金凡东今天还是很疲倦了,所以杜之龙体贴地说道:“蔡包子,今天你来开。慢点,别闯红灯,别惹上交警。”
“明白。”绰号“蔡包子”的蔡勇咧嘴一笑,麻利地动了汽车。
周宇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金凡东和彭涛一左一右地坐在后座,把杜之龙夹在中间。
这一路上,他们都是让杜之龙坐在最中间的位置,并给他系上安全带。这样一来,无论是遇到狙击,还是遭遇车祸,杜之龙都始终处于最安全的位置,逃生的希望最大。毕竟杜之龙虽然狠辣,但对手下还是很够意思的,所以这帮人都很服他、敬重他。
当然,在县城里开车,不可能开得很快,所以今天杜之龙也就没系安全带了。
蔡勇刚把车子开出停车场,就觉得脑袋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自己的脑海里。紧接着,蔡勇就觉得脑海里的意识忽然猛地一摇晃,整个脑袋都忽然恍惚起来。
“草,我中邪了?”蔡勇不自禁地闭了一下眼睛,然后他忽然听到了一句“条子来了”。
条子,是黑社会对警察的称呼。一句“条子来了”,也不知让多少黑社会心惊胆战。
蔡勇自然也不例外,他猛地睁开眼睛,便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站住!”一群警察一边喊着,一边从停车场的各个角落里潮水般地冒出来,然后朝着他们的车子猛冲过来。
这群警察,黑压压的一大片,起码有四、五十人。有些警察手里提着手枪,有些则提着电棒、胶皮棒之类的东西……
“草,坐稳了!”蔡勇惊叫一声,本能地一脚把油门踩到底,趁着警察的包围圈还未合拢,车子朝着包围圈的一个缺口猛冲过去。
宝马车的加性能极好,转眼间,宝马车的动机便疯狂轰鸣起来,车迅提升,4o,6o,8o……
“蔡包子,你干什么?”
“你疯了?”
“喂,快刹车!”
随着车子的忽然加,杜之龙等人身子都猛地往后一仰,然后惊叫起来。
“条子来了!”蔡勇一边喊着,一边瞪大了眼睛,紧张地注视着前方。
在他的前方,警察们终于还是怕了,纷纷闪避开来,任由宝马车冲出包围圈。
“哪有条子?”
“条子在哪?”
杜之龙等人听到蔡勇的这句话,都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却根本没看到有警察。而且他们刚叫嚷了这两声,就绝望地现,这时宝马车正笔直地向着一堵围墙冲去,眼看就要撞上去了。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宇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拉上手刹,然后猛地扑到了蔡勇的脚边,要用手去强行按住脚刹。
“你找死!”金凡东也猛地跳了起来,左手勒住蔡勇的脖子,右手强抢方向盘,要把方向盘纠正过来。
“啊……”蔡勇惊叫一声,右脚拼命地狂踩油门,并用腿使劲地挤开周宇的手。同时他双手一齐用劲,左手死死地把住方向盘,右手则猛地伸出去,重新把手刹放开。
“蔡勇疯了?”杜之龙看到这一幕,顿时瞳孔一缩,惊诧至极地吼了一声,同时双手一张,使劲地抓着了前排两个座位的靠背。
在杜之龙的心目中,蔡勇是不可能叛变的——他手上有两条人命,如果叛变,他也决没有好果子吃,所以唯一的结论,就是他忽然失心疯了。
“砰……”
说时迟,那时快,蔡勇和金凡东、周宇抢争的这两秒钟时间内,宝马车已经飚到了接近一百的时,直直地撞在停车场的围墙上,车头被撞得凹进去了一大块。
以这么高的时撞上围墙,结局可想而知的悲惨,杜之龙等人都被撞得头破血流,全身多处骨折,昏迷不醒,也不知是死是活。
杜之龙坐在后排中间,前面没有什么遮拦,又没系安全带,所以撞车的瞬间,他直接飞到了粉碎的车窗玻璃上,随后又撞到了围墙上,并被反弹回车里。此刻,他满脸鲜血,左眼被碎玻璃给扎瞎了,浑身的骨头也不知断了几根,结局颇为凄惨。
结局最好的,本来应该是肇事者蔡勇的,因为车上的这几人中,只有蔡勇系了安全带,还有弹出来的安全气囊保护头部和脖子。但事实上,蔡勇是最悲惨的,因为撞墙时,蔡勇的脖子正被金凡东用胳膊给勒着,所以撞车的一瞬间,金凡东直接用胳膊夹断了蔡勇的脖子……
金凡东也不好过,他本是半站着的,撞车的一瞬间,他的身子被弹飞起来,脑袋和车顶狠狠地撞了一下,随即昏迷过去。
周宇的副驾驶位置上虽然也有安全气囊,但撞墙时他正趴在蔡勇的脚下抢按脚刹,所以脑袋直接被撞裂了,头破血流,结局也很悲惨。
倒是坐在右后座的彭涛运气最好,事时他一直紧紧地抓着前面的座椅靠背,并把脑袋趴在胳膊里,虽然也受了重击,但伤势最轻,此刻还保持着神智清醒。
彭涛挣扎着打开车门,正要呼救,就觉得脑海里一阵刺痛,眼前一黑,随即昏死过去。
在彭涛昏死前的一秒钟,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几十米外,有一个戴着墨镜的少年,正在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只是没等彭涛看清楚那少年的长相,他就已彻底陷入了昏迷中。
这少年,自然就是林半。刚才这一场车祸,自然也是他做的手脚——这一次,他终于尝到了“御灵”能力中控制思想的妙处。
刚才林半是分出一部分精神力,直接钻进了蔡勇的灵识之海里,然后大喝了一声“条子来了”!
林半知道,像蔡勇这种逃犯,最害怕的就是警察的抓捕,因此他一边喊这句话,一边猛地掀起蔡勇灵识之海中的海水,将那些与警察抓捕有关的记忆和画面揪了一些出来,让蔡勇陷入自我催眠的境地,出现了被警察围追堵截的幻觉。
蔡勇的精神力本来就比较弱,被林半催出了幻觉之后,便深信不疑,于是猛踩油门,向着他幻觉中的逃生之路疾驰而去。
而事实上,那里根本就不是路,只有一堵厚实的围墙。
之后,当周宇和金凡东试图阻止他时,蔡勇更是进一步产生了幻觉,把他们当成了警察……于是车祸生了。
杜之龙曾经给上访者林冬至制造了一场人为的车祸,而现在,他同样“被车祸”了,正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至于侥幸在车祸后保持清醒的彭涛,林半自然不会给他和朋友联系求救的机会,于是毫不犹豫地用精神力钻入他的灵识之海,狠狠一拖,把他的灵魂之火拖离出中心地带。彭涛并非灵系异能人士,又哪能经得起这般折腾,当即昏死过去。
之后,林半又担心有漏网之鱼,于是用精神力逐一钻进这几人的脑海里,把他们本已摇摇欲堕的灵魂之火又折腾了一番。这样一来,他们至少在几个小时之内是无法恢复清醒了。
林半自然没把杜之龙的灵魂直接拉出体外,这样虽然解恨,但他活着的作用显然更大,有利于调查组的破案,有利于挖出那些社会蛀虫。而且杜之龙所犯的累累罪行,足够枪毙他好几回了,被警察抓住之后,他最终也活不了。
至此,害得林冬至瘫痪了整整十年的四名元凶,都遭到了应有的报应——因为贪图钱财而助纣为虐的村长张清宇疯了,人财两空。幕后主使者刘斯辰破产了,然后跳楼了,同样的人财两空。雇凶杀人的公安副局长张尔阳被抓了,即使不判死刑,也将在大牢里度过漫长而痛苦的一生。至于直接行凶的杜之龙,也“被车祸”了,虽然还没死,但等警察抓住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正所谓:贪财的,最后破了财。贪权的,最后丢了官。行凶的,最后丢了命……
一想起这四个人的下场,林半便觉得牧云那句“有因就有果”颇有哲理,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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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成何体统?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六章成何体统?
车祸之后,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林半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用神州行手机卡给调查组举报中心打了个电话。
“听说你们在找杜之龙?”林半问清楚对方的姓名之后,就开门见山地问道。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你是?”接电话的中年人试探着问道。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林半含糊答道,“想知道杜之龙在哪里吗?”
“你知道他的下落?”接电话的中年人马上兴奋起来。
“当然知道。他现在就在云南河口县四方宾馆的停车场里,刚遭遇了一场车祸,现在处于昏迷中。同行的,还有他的四名手下,分别是蔡勇、周宇、金凡东、彭涛。”林半仍然像以前那样,捏着嗓子,变了声音,并有意识地把语放得很慢,方便对方记录。
“这消息可靠吗?”中年人一边匆匆地在纸上记录着,一边激动地问道。
“你和河口的交警部门联系一下,自然就知道真假了。当然,建议你们和河口的刑警队也赶紧联系一下,进行抓捕。”林半微微一笑,然后挂断了电话。
十分钟后,交警和医院的两台车呼啸而来,交警忙着拍现场照片,护士则忙着抢救伤员。
再过了几分钟,河口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台警车也及时赶到了现场。刑警们身穿防暴服,手持枪支,如临大敌地围了上来。
只是当他们看到或死或重伤的几名嫌疑人时,都松了一口大气,赶紧搜起杜之龙他们的身来,看是否有手枪、管制刀具之类的东西。
“喂,你们干什么?他们可是重伤垂死的伤员,不能乱移动他们!”一名正在给杜之龙输氧气的护士尖叫了一声,张开双臂护住了杜之龙。
“你知道他们是谁吗?他们是逃犯,身上还有枪!”一个中年警察瞪了瞪眼,喝道。
“啊……”听到“逃犯”二字,那女护士再次尖叫一声,闪电般缩回护住杜之龙的双手,跳到了一旁。
接下来,警察们从宝马车的后备箱里搜出了几只沉甸甸的皮箱,打开一看,里面塞着一叠叠的百元大钞,还有几把手枪和一些子弹,甚至还有几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
“看来真是他们!”刑警们对视了一眼,都是满脸欣喜。
“这些逃犯还真是运气不好,在宾馆里都能出车祸。”一名警察感叹道。
“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另一名警察盖棺定论。
此刻,刑警们的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既然人赃俱获,剩下的事就很好处理了,他们只需要把这几个伤员看守好,再移交给天南省的警方,这场抓捕行动就算圆满完成了。
这一回,河口的刑警们算是莫名其妙地立了个大功。
而真正的功臣林半,这时已低调地悄然离去。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林半回到沙州市时,林敏脸上那层薄薄的疤已6续开始脱落。
林敏现在每天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照镜子。她喜滋滋地看着镜子里新生的自己,脸上的笑容就像迎春花一样绽放开来。
又过了三天,林敏脸上的疤彻底脱落完毕,整张左脸上除了还略有些新生肌肤特有的粉红色外,已见不到一丝黑色。
而这种粉红色,大约一两周后就会消退掉,到时林敏的脸上就完全没有异样了。
林敏本来就长着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鼻梁秀挺,大眼睛明亮动人。只是上帝和她开了个玩笑,才用那么大一块胎记遮掩住了她的秀丽容貌。而此刻,当胎记被彻底消除,她就像一只出水的荷花,生平第一次展现出了她的美丽,她的芬芳,有着无比旺盛的蓬勃生机。
这天早上,林半刚走进病房,就看到了焕然一新、喜气洋洋的妹妹,不由得在心底吃惊了一下——原来自己的老妹还是长得挺漂亮的嘛……
“哥!”林敏看到林半进来,赶紧连蹦带跳地奔到他的面前,侧着脸娇憨一笑,“你看!”
“看到了,我妹妹变成大美女了,以后回头率一定是百分之两百。”林半呵呵一笑,刮了刮林敏的鼻子,忍不住开了个玩笑,“以后也不知哪个帅哥会有天大的福气,能娶到我的漂亮妹妹……”
林半知道,林敏以往还是有些自卑的,所以从现在起,他就要经常说些这类的话,让林敏意识到自己的巨大改变,从此变得自信起来。
没想到林敏听到这句话,忽然心中一酸,一把搂住了林半,嗔道:“哥,我谁也不嫁!我不想离开你!”
“傻丫头,这怎么可能呢?每个女孩长大了,都要嫁人的。”林半怜爱地摸着林敏长长的秀,又拍了拍她的后背,笑道,“再说了,现在还早得很呢。等你读完高中,再读完大学,怎么也得是七八年之后的事了。到时你长大了,自然就会有喜欢的人了,就会想着嫁人了。”
“不嘛,我就不嫁,我要陪哥一辈子!哥,你别丢下我嘛!”林敏把脑袋钻在林半的怀里,磨磨蹭蹭地撒起了娇来。
“好,不嫁就不嫁,哥养你一辈子。”林半只得放弃了这个主题。
“好,这可是哥你说的,一言为定!”林敏这才满意地笑了起来。
牧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难道在凡世间,兄妹间也是可以这样……像恋人一样拥抱的吗?
这成何体统?
“对了,他们不是亲兄妹……”牧云蓦然想起了这个问题,心里一时有点不是滋味。
“小敏,我要找刘医生来看看。”幸好林半说完那番话,就借口要去找医生,轻轻地把林敏推开了。
林半和林敏长大之后,很少像今天这样拥抱在一起。毕竟林敏虽然才十六岁,但已经育得差不多了,胸脯也是鼓鼓的。像这样搂着她,林半也会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
尽管林敏并不是自己的亲妹妹,却和林半一起生活了七年之久。在感情上,林半已经完全把她当成亲妹妹了。
林半不是妹控,也没有萝莉养成计划,所以他不会有什么离奇的想法——牧云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离开病房之后,林半就找到了负责为林敏治疗的激光美容中心主任刘洁,让她来看一看林敏的脸。
刘洁这几天很忙,但也经常关注一下林敏的最新动态。跟着林半来到病房后,虽然她早有思想准备,但当她看到完全新生的林敏时,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和激动,连声惊叹道:“太神奇了,太神奇了!竟然一次就治好了!”
刘洁从事激光美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一次性治好了这么大面积的胎记。而以往,这种深色胎记最少要用激光打三次以上,而且效果也不会如此完美,总会留下一点打不干净的地方。像林敏这样的成功病例,确实是刘洁从医生涯中难得的神作。
刘洁惊叹不已之余,立即将这事汇报给了周院长。周院长听后也十分高兴,又请来沙州市的记者,对刘洁和林敏进行了一番采访,以便再次扩大中医院的名气。
为了掩饰哥斯达一次性吸尽林敏脸上的先天魔气的真相,林半自然又把全部功劳推到了刘洁的神奇医术上,再三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还让人制作了一幅锦旗送给刘洁。
和上次一样,林半也请周院长、刘洁和记者吃了顿饭,分别塞了一个红包,让他们满意而归。
而真正的大功臣哥斯达,却只得到了几顿烤鸡翅的奖赏。好在哥斯达现在体积变小之后,性格也变得很低调,丝毫没有居功自傲的意思。
林半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哥斯达了,只可惜魔神大人念念不忘的就是要赶紧恢复实力,尽快离开林半这个无耻的凡人,离开那个该死的主仆协议。
自从牧云上次提出要借哥斯达一用之后,哥斯达就已经做好了随时恢复身形、进行战斗的准备。只是牧云一直以“实力未恢复”为借口,屡次推迟行程,让哥斯达很有些心焦……
“回家!”酒席散后,林半使劲地拍了拍自己装满了百元大钞的鼓鼓挎包,豪迈地笑道,“回到青龙村,咱们就大摆宴席,请全村人来吃饭,还要给他们派红包,给咱们林家挣一回脸!”
“好!”林敏第一个拍手赞成。
“要低调!”林冬至毕竟老成持重一些,当即语重心长地嘱咐道,“我说过多少次了,财不露白,了财,也不要张扬!老人们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老爸,咱们家的事,媒体都报道过很多回了,全村人都知道了,咱们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了。”林半搂着养父的肩膀,笑呵呵地说道,“再说了,你的腿好了,妹妹的脸也好了,我又了财,还考了省文科状元,这可是四喜临门啊!咱们低调了一辈子了,就不兴高调一回,让老妈在九泉之下也沾点喜庆之气?”
林冬至一想也是这么个理,最后只得同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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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衣锦还乡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七章衣锦还乡
说服林冬至之后,林半当场给村里的能人黄修打了个电话,委托他明天代办5o桌酒宴。
“5o桌?太浪费了吧?”黄修知道林半财了,不在乎这点酒宴钱,但青龙村总共只有一百零九户村民,连老带小,现在在家的,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我们林家难得办一次酒,浪费一点也不要紧,吃不完的饭菜还可以喂猪嘛。”林半笑呵呵地嘱咐道,“黄哥,辛苦你了。记住,酒席就摆在村里的祠堂旁边,那里地方宽,能摆得下。另外一定要把菜尽量弄好一点,不用为我省钱。”
谈妥酒席的事情之后,林半一家人直奔阳光家电市,买了台五十多寸的液晶大彩电,又买了洗衣机、冰箱、空调之类的家电,让老板一会就派车送到自己的家里去。
之后,林半又到另一个市里买了些糖果瓜子花生、香烟茶叶酒水鞭炮之类的东西,装了满满的几大纸箱,准备用来待客。毕竟回村之后,村里会有很多人前来祝贺,家里如果还像以前一样,连一点招待用的东西都没有,也对不住客人。
“喂,你不讲价的?”见林半花钱如流水,连价都不讲,林冬至有些急了。
“老爸,这些小东西没必要讲价的,都是小钱。”林半苦笑道。
前几天,黎乐雪给林半汇了一亿多卖翡翠的钱款,在购买钻石之后,还剩下16oo万,加上从云南带回来的八百多万,现在林半手头上还有二千四百多万,可谓财大气粗,花起钱来自然眼睛都不眨一下。
暴户之所以显得满身都是铜臭,大半是因为他们以前穷怕了,现在有钱了就总觉得该抖擞一下,才算对得起自己以前所受过的苦、遭过的罪。
林半虽然一贯节俭,但现在钱来得太容易,心态也早已改变了,所以买这些小东西也懒得讲价了。不一会,他就搞定了这些琐事,然后租了台面包车,把那几箱食品搬上车,直奔青龙村。
回到青龙村后,林半一家人受到了村民们隆重的围观。不断有闻讯前来贺喜的村民来到林家,到后来客厅里都坐不下了,加上家电商场的工人正在安装电视机之类,林半只得在院子里摆了两张桌子,放上点心和茶水、烟酒,招待这些客人。
现在,林半已经是飞沙县赫赫有名的大名人了,也是传说中的巨富。虽然电视中的新闻早就播放出来了,也在村民中传开了,但不亲眼看到他,听他亲口证实一下,村民们总觉得这件事还是太玄乎了——这小子一个月前还口口声声不想考大学,并借了一笔钱在青龙山上种西瓜,怎么忽然就摇身一变,变成了省文科状元,而且还一下子成了青龙村的富?
对于林冬至,村民们也是同样的好奇。虽然早在电视上看过林冬至康复的新闻,但亲眼见到瘫痪了十年之久的林冬至重新健步如飞,还是让村民们啧啧称奇。
至于林敏,现在已经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也让村民们惊艳不已,连称青龙村出了一朵漂亮的花儿。那些以往对林敏比较冷淡的少年们,此时都后悔不已,拼命地从人群中挤上前来,要和林敏搭话,让林敏疲于应付,哭笑不得。
林家的一家三口人,因为家境的贫寒,以及林冬至的瘫痪、林敏的阴阳脸,这十年来都是异常低调地做人——说得好听是低调,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弯着脊梁、夹着尾巴做人。
而现在,一切的阴霾都已经散去,他们终于都挺直了脊梁骨,挺胸拨背地接受着全村人的审视目光。
钱能壮人胆,健康更能壮人胆。这一刻,林家人觉得了从未有过的充足底气!
这其中,改变最大的自然是林冬至。以往他一直瘫痪在床,心里总是有一股莫名的悲愤和不平之气,还有一股奇异的自卑感。村里人来看他,跟他说话,他却总觉得别人是在同情他、可怜他,这让他这个大老爷们很难受,甚至经常想方设法地自杀。
而现在,儿子有出息了,有钱了,自己的瘫痪也神奇地治愈了,他终于恢复了良好的心态。此刻,他腰杆挺得笔直,红光满面地和那些老朋友们寒喧着、说笑着,声音格外地有底气和响亮,简直是声如洪钟,和以往完全换了个人。
这让林半看得感慨万千——小时候那个熟悉的养父,今天终于回来了,活过来了!这正是枯木又逢春啊……
而林敏的改变也是非常明显的,以往她长着一幅阴阳脸,外表虽然活泼,但心里其实挺自卑的,所以和别的村民交谈时总是小心翼翼的,也总是看着别人的下巴说话,很少正视别人的眼睛。而此刻,她终于有了底气,敢盯着别人的眼睛说话了,也敢开那些小伙子的玩笑了,谈笑风生间有了满满的自信和从容,简直就是脱胎换骨了一样。
至于林半,作为林家的主心骨,以往他欠了一屁股的债,又有小时候偷了东家偷西家的不光彩历史,因此和村里人说话时,他总是习惯于陪着三分小心和七分笑容,从不敢张扬。而现在,他已经是巨富和人仙之体了,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变得自信和张扬,让村民们看着都有点恍惚——这还是以往那个林半吗?怎么半个月不见,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一个人的到来——牧云。
如果没有那一晚的奇遇,没有牧云,林冬至现在还是瘫痪在床,林敏还是阴阳脸,林半也还是在守着他的那块西瓜地,琢磨着该如何赚钱还债……
一想到这里,林半就觉得应该让牧云这个真正的大功臣出来接受一下村民的朝拜。于是他跑进卧室里,把正在饶有兴致地观看师傅们安装空调的牧云强行拽走了:“牧云,别猫在屋里了。外面很多客人,你赶紧出来,帮我招待一下。”
“喂,喂……我的墨镜还没拿!”牧云一边挣扎,一边说道。
“戴墨镜见客人多不礼貌?免了吧。”林半哭笑不得地答道。
不一会,牧云就俏生生地站在了院子里。
不戴墨镜的牧云,显现出了清丽脱俗的面容和气质,让村民们看得大为惊叹。林半从小到大的玩伴们顿时都怦然心动,赶紧把林半拉到一旁,追问起牧云的身份来。
“林半,这美女是谁啊?”一个名字叫林博兴的骚年加帅哥两眼放光地问道。
“我同学。”林半云淡风轻地解释道。
“你同学能跟你回家?老实交代,和你是什么关系?”林博兴羡慕嫉妒恨地追问道。
“没什么关系。”林半无奈地说道。
“真的?那我可要追她了啊!”林博兴当即张开五指,把三七开的头刮了又刮,兴致勃勃地说道。
“滚!那可是我嫂子!”林敏赶紧挤了过来,悄声解释道。
牧云听力灵敏,虽然站得远远的,却听到了这几个字。她脸上顿时飘起了一片红霞,抓起桌上的一个花生,随手一扔,便精准地砸在了林敏的嘴巴上。
“唉呀!”林敏摸了摸嘴巴,赶紧补充了一句,“是未来的……”
牧云脸上的红霞更甚,这一回,她抓起了一大把花生……
林敏赶紧娇笑着跑开了,躲进了屋里,牧云也不依不饶地追了进去。不一会,就传来了林敏的娇笑声和求饶声:“牧云姐,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院子里,只留下了林半,正被玩伴们死缠烂打地追问着,逼他交待自己和牧云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还是不是处男……
“骚年们,别说这些了,咱们来喝酒吧。”林半欲哭无泪地转移了话题,然后搬出一个纸箱,从里面拿出来一条七十块一包的蓝芙蓉王,给村民们散着烟。之后他又拿了几瓶五粮液出来,倒在一排酒杯里,任村民们自取自饮。
青龙村招待客人有三种必备品:茶叶、点心和米酒,但从没有人像林半这样,会用一千多块一瓶的五粮液招待普通的村民。而这种软包装的蓝芙蓉烟,在青龙村也算是很稀罕的烟了,以往只有张尔阳过年过节回家时,才会散这种高价烟。
所以这些烟酒一拿出来,就在那些识货的村民中引起了小小的轰动。一些资深的老酒鬼,忙不迭地围在桌旁,就着那些花生米之类,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着,并大声地赞叹道:“五粮液,好酒啊!”
当然,也有喝惯了米酒的个别村民觉得,这种高档白酒还比不上张寡妇家自酿的米酒。不过看到林半能拿出这种酒来招待他们,也让他们挺眼热的。
林半感受到村民们羡慕和嫉妒的目光,就知道自己确实有些张扬了。不过他就是要刻意张扬一下,给林家挣个脸,也给自己九泉之下的养母长个脸。
这样一来,每逢清明节时,在那片小山包上,从养母坟前经过的那些村民们或许就会停下脚步,羡慕地念叨一句:“雨青,你有个好儿子啊。虽然你没能享到福,但林家兴旺了,你这辈子也算值了!”
林半想,养母如果在天有灵,能听到这些话,一定会笑得很开心吧……
一想到这里,林半的眼眶就有些湿润,酒也劝得格外勤,不一会,那几瓶五粮液就见底了。
儿须成名,酒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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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接到临时通知,下周要去千里之外的广州开四天工作会议,加上来回的路程,就要五到六天。偏偏这段时间上班很忙,没时间码字,存稿也用完了,杯具……下周有页推荐,为保证下周的更新,今天和周末就暂时一天一更了。周末我拼命多码点字,争取保证下周能继续一天两更,但万一晚上八点没有第二更,就说明这一天只有一更了。老胡星期天回来,下下周会恢复一天两更。毕竟码字是兼职的,饭碗要紧,所以还请各位书友见谅……
第一卷还有几章就结尾了,第二卷更为波澜壮阔,敬请期待。
另外,谢谢“很想失忆”、“秀才杀猪”、“苏门”等兄弟的打赏,并感谢曹刿兄弟的章推,曹刿的《宦海风流》是一本不错的官文,我一直在追看,喜欢官文的去看看吧,下面有链接,呵呵。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九十八章 傻子阿弟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八章傻子阿弟
见到那几瓶五粮液被喝光了,林冬至当即笑容满面地出了邀请:“今天大家随便喝一点,明天中午我们在祠堂那摆酒席,请大家赏个脸,全家人都来吃个饭。到时候,咱们再好好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老林,你明天要摆多少桌?”有村民好奇地问道。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我们准备了五十桌!”林冬至呵呵一笑,郑重地说道,“你们全家都要来,否则坐不满,菜就浪费了。”
听了林冬至这句话,村民们都为之哗然,这可是青龙村从未有过的大手笔。以往酒席摆得最多的,是张尔阳结婚的时候,在村里摆了三十九桌。而现在,林家就要打破这个纪录了。
而第二天,村民们坐到酒桌旁边,就更加哗然了——满桌都是山珍海味,而且每桌都摆了一条蓝芙蓉王、四瓶五粮液,这可真是大手笔啊,光每桌的烟酒就接近一万块了。
另外,每家每户都收到了林半派的一个特大型号的红包,里面是一叠没拆开银行封条的百元大钞。
“一万块?”立即有懂行的村民惊呼出声来。
按银行的规矩,一叠没拆封的钞票就是一万元……
“确实是一万块!”有村民快地数了数,然后大声宣布道。
“天哪,这么多钱……”
“林半,你这是干什么?”
“唉呀,这怎么好意思呢?”
“小林啊,这真是给我们家的?“
现场的气氛顿时达到了**,村民们都七嘴八舌地喧哗起来。
这个红包,还真是很大了。青龙村共1o9户村民,除去林半家,以及因为张尔阳被捕而没好意思到场的张清宇家,这里到场的1o7户,就是1o7万!这在青龙村来说,应该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
村民们哪里见过这种大阵势,顿时都喧哗起来。
这时,正忙着红包的林半停了下来,他拎了一个高音喇叭,站上了祠堂前的一块平台。
这块平台,以往是村民开会时村长的专属地盘,张清宇曾高高在上地站在这里,号施令数十年。而现在,他已经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去了,正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今天,是我们林家四喜临门的好日子,我老爸的腿治好了,妹妹的脸也治好了,我考上了燕京大学,还了点小财,所以今天请大家吃个便饭,喝杯水酒,还请大家多喝两杯,喝个尽兴。”林半开门见山地说道。
高音喇叭的效果很好,场下顿时都寂静下来,大家都竖着耳朵,要听林半说些什么。
“自从我老爸瘫痪后,这十年来,我们林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多亏有大家的接济和帮忙,我们才挺了过来。说句良心话,要不是你们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我去你们家里偷鸡摸狗,我可能早就饿死了。你们的帮忙和照顾,我林半都时刻记在心里,一直想着如何还大家的这份人情。”
林半说到这里,向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朗声说道,“谢天谢地,最近我做生意赚了点钱,今天总算能完成这个心愿了。这个红包,算是我的一点小心意。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去读大学了,还希望大家以后继续帮衬我们林家,让我爸爸能安度晚年,让我妹妹能安心读书。以后,我也会尽自己的能力,帮青龙村做点贡献,让青龙村变得更好……”
“哗哗哗……”林半还没说完,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还有不少满怀感激的村民站起身来,或向林半拱手致谢,或直接鞠躬。
林半赶紧鞠躬回礼,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
林冬至看得直摇头,他大步走到平台上,从林半手里夺过高音喇叭,嚷道:“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兄弟,就别这么拜来拜去的了,客气话也不要多说了。一切都在酒里,来,干杯!”
“干杯,干杯!”
“谢谢啊,老林!”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回应着,然后纷纷站起身来,端着酒杯向林冬至贺喜。
林冬至看着平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听着村民们的感谢声,心中有着满满的喜悦。
他活了这么多年,从没有哪天像这么自豪过,开心过。
林半说要给每家一万块红包时,林冬至被吓了一大跳,拼命反对。之后林半终于说出了部分实情,说他现在又卖掉了一些翡翠毛料,已经有二千多万了。林冬至再次被吓了一大跳,思虑了半天,这才勉强同意下来。
林冬至还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转眼间就成为了千万富翁。每次一想到千万富翁这个词,林冬至就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又像是醉酒一样,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等林冬至走下平台,他的那些老朋友们都围了上来。
“老林啊,林半还没谈朋友吧,你觉得我们家闺女怎么样?”村里一个叫黄清云的中年人笑眯眯地拉住了林冬至的胳膊。
“得了吧,林半现在可是大富豪了,就你们家闺女那张麻脸,他看得上才怪。”另一个叫做唐滔的老者调笑道。
“滚!麻脸又怎么了,麻鸡婆还最会下蛋呢!我家闺女以后准能生儿子!”黄清云顿时大怒,反驳道,“再说了,小敏的阴阳脸都能治好,我家闺女去美个容,不就更漂亮了?”
林冬至听得笑了起来:“呵呵,林半还小,过两个月就要去燕京读大学了。等他毕业了再说吧,现在暂时不说这些事情。”
“老黄,我是玩笑的,你别生气啊。来,咱俩碰一个!”唐滔见黄清云气得脸红脖子粗,赶紧陪了个不是。
这时,那群老伙计们已经围着林冬至,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冬至啊,你的病终于好了,恭喜啊恭喜,以后大家可以一起打麻将了。”
“冬至啊,你可真有福气,有了这么个有良心和有出息的儿子,还有一个和花朵一样漂亮的女儿。”
“是啊,老林啊,我们真羡慕死你了!”
“冬至,你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要像你昨天说的那样,不醉不归!”
“好,咱们不醉不归!”林冬至笑容满面,酒到杯干,不一会就喝得满脸红光。
林冬至已经被一点仙灵之力改造过身体,能自动排除一些酒精。所以林冬至虽然喝了很多酒,但醉酒的程度并不深。
“我酒量什么时候这么大了?”林冬至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最后,林冬至还是喝了个酩酊大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作为一个父亲,天底下还有什么事,能比自己的儿女有出息更让人陶醉的呢?
这是林冬至一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而林敏此刻也忙得不亦乐乎,十多个长得帅气的小伙子正围着她,向她大献殷勤,并努力在言谈中展示着自己的幽默风趣——林敏的胎记治好之后,就成了一个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小美女,自然就吸引了帅哥们的目光。当然,更重要的是,帅哥们知道林家现在很有钱,如果能娶到林敏,自己也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这种想法很现实,但也是人之常情——脸蛋也是男人的资本之一,如果长了幅好脸蛋,却不能借此上位,无疑也是一种浪费。
只可惜林敏冰雪般聪明,早就看穿了他们的心肝脾肺肾,只冷淡地应付着他们,倒是和一个绰号叫“阿弟”的傻小子谈笑甚欢。
阿弟的本名叫做唐易,以前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成绩都很好,后来还考上了天南大学的计算机系。他对编程很感兴趣,也很有天赋,没过两年就成为了天南省有名的黑客之一,还在学校里泡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从此爱得死去活来。
但幸福后面往往紧跟着不幸,某日阿弟忽然现在一辆宝马车上,女友正被一个富家公子搂着亲嘴。阿弟顿时愤怒欲狂,捡起两块板砖冲上前去,砸烂了宝马车的挡风玻璃。
那富家公子为了保险起见,带了个保镖出来泡妞。当时那保镖刚蹲在车外抽了半根烟,就看见车子被砸,顿时心里一哆嗦,觉得自己的饭碗多半也被这块板砖给砸碎了。
保镖又急又怒,冲过来对着阿弟拳打脚踢。阿弟玩电脑厉害,但身材单薄,打起架来根本不是保镖的对手。争斗中,保镖夺过阿弟手里的板砖,狠狠地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当场把阿弟给拍晕过去。
也不知是因为被板砖给拍成了脑震荡,留下了后遗症,还是因为精神受到了重大刺激,从此阿弟就总是痴痴傻傻的,大学也无法读下去了,最后只得辍学回家休养。阿弟的家人找医生给他治过很多次,但始终治不好。于是好好的一个娃,硬是让一个女人和一块板砖给毁了。
阿弟的精神虽然出了问题,但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只是他有一个怪毛病,如果看到漂亮的女孩,他经常会流着口水,“媳妇、媳妇”地追着喊,甚至会上前拉拉扯扯的。好在村里的女孩都知道他脑袋有点毛病,所以也不怎么计较,最多抛给他一个大白眼,啐上一口“死流氓”。但阿弟的家人就头疼了,根本不敢让他离开青龙村,否则一旦犯病了,一定会被人当成流氓暴打一顿或直接送公安局去。
村里的男孩们经常用石头扔阿弟,以此取乐,村里的女孩们则都远远地躲着阿弟,省得被他凑过来耍流氓。只有心地善良的林敏同情阿弟的遭遇,经常塞点吃的东西给阿弟,还经常陪他说话。
或许是因为长着阴阳脸的林敏实在够不上美女的标准,阿弟在面对林敏时,神智一般都会保持清明,甚至在林敏偶尔叹息着说“你我其实都一样,都是苦命人”之类的话时,阿弟的脸上还会流露出罕见的痛苦神情,不再是没心没肺的痴傻模样。
有一回,阿弟又犯病了,调戏起一个高中少女,最后被少女的哥哥打倒在地。当时林敏正经过那里,见阿弟满脸是血,赶紧把他挽扶到了自己家,帮他擦掉了脸上的血迹,还帮他抹药、包扎伤口,最后又塞了两个花卷给他,柔声道:“吃吧,吃饱了好去追媳妇。”
当时阿弟的神智已经清醒多了,他捧着那个花卷,痴痴地看了林敏半天,最后说了一句:“你真美。”
林敏脸红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漂亮。
“以后我谁也不追了,就追你!从今天起,你就做我媳妇吧。”阿弟又说道。
“滚!”林敏哭笑不得地笑骂道,“我长得丑,你别拿我取乐子。”
“不,你一点也不丑!脸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要这里美才行。”阿弟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认真地说道,“做我的媳妇吧,好吗?”
那一天,林敏走到哪里,阿弟就跟到哪里,嘴里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做我媳妇吧。”
林敏被傻子阿弟给纠缠得没了主意,最后顺口答应下来:“好好好,做做做!求你别唠叨了,千万别让我爸和我哥听到了,否则他们会抽死你。”
林敏没想到,傻子阿弟虽然傻,但他的记心和耐心都好得出奇,软磨硬泡的工夫也是一流。从此以后,阿弟就口口声声地管林敏叫媳妇了,甚至还管林半叫“大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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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入乡随俗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九十九章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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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林半每次一听到这句“大舅哥”就火大,林敏虽然长着副阴阳脸,但以后也不可能找一个傻子啊,如果任由阿弟这么乱叫,岂不是把林敏的名声都给败坏掉了?所以只要阿弟敢这么叫,林半立马就是一脚踹过去,再加上几句“厚颜无耻的臭流氓”、“再乱叫就揍死你”之类的训斥。
只是傻子有傻子的坚持和执着,阿弟完全无视林半的威胁恫吓,不但照叫不误,还整天往林敏家里跑。他不但和林敏说话唠嗑,还主动帮林敏做些洗碗扫地、下田插秧、帮林冬至翻身、上厕所、洗澡之类的琐事、脏活。甚至林敏白天去读书的时候,他就整天守着林冬至,俨然正式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虽然他洗碗时经常会打碎碗,插的秧也永远是歪歪斜斜的,每次都要林半和林敏返工重插一遍……
时间一长,林敏也慢慢习惯了被这个傻小子纠缠,哪怕是被他叫声“媳妇”也不恼,因为她知道阿弟其实人并不坏,就算和他单独相处时,他也决不会动手动脚,最多只是口花花而已。何况其他男孩见了林敏就躲,她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个人陪着说话、打寂寞,其实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更何况,阿弟是真心实意地对林家好,帮林敏做了很多事,否则林敏早累趴了。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整个村子里,只有阿弟喜欢找林敏说话,也只有林敏愿意搭理阿弟。
“一个傻子,一个丑八怪,也只有他们能玩到一块。”有些村民背地里对他们如此嘲讽。
以往村里的帅哥们并不觉得林敏和阿弟玩得好有什么不对头,反正他们都属于被人无视的对象。但现在,林敏这个丑八怪已经变成了大美女,她还和阿弟走得这么近,甚至任由阿弟“媳妇媳妇”地乱叫,这就很让他们伤心了——这不是眼睁睁地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吗?
往小了说,这是伤心伤自尊。往大了说,这是唾手可得的终生幸福被傻子给夺走了!
“傻子,媳妇是你能乱叫的吗?滚开!再敢调戏林美女,哥揍死你!”终于有青年摆出英雄救美的正义姿态,恶狠狠地一把推开了阿弟。
“喂,你们别这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有口没心的!”林敏本能地张开双臂,护在了阿弟身前。
见到这情形,青年们更眼红了,他们七手八脚地拉扯着阿弟,要赶他走,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傻子,别在这恶心人了。你再不滚,哥们可真动手了啊……”
倒也不是这些青年有多坏,只是人类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在求偶时都会变得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这也算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吧……
林敏见状,无奈地推了推阿弟,说道:“阿弟,你先去你爸爸那桌吃饭,一会我再找你说话。”
“你也要赶我走?呜,媳妇不要我了……大舅哥,你在哪啊,快来帮我评评理啊……”阿弟被那些青年一欺负,本来就急得面红耳赤了,此刻见林敏也要他走开,顿时急了,傻病也犯了,坐在地上干嚎起来,状极狼狈。
见阿弟出丑,帅哥们都得意地哄笑起来。
林敏听到阿弟公然嚷出这些疯话,也是脸一红,再也顾不上阿弟,赶紧飞快地跑开了,离开了是非之地。
林半早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听阿弟这么乱嚷,他又气又好笑,却不好意思当众上前让阿弟闭嘴,否则就是自已承认是阿弟的大舅哥了。无奈之下,他只得摇头苦笑。
“哥,你说阿弟的病还有治吗?”这时,林敏跑到了哥哥的身旁,轻声问道。
“这个……怎么想起这个事来了?”林半诧异地看了妹妹一眼。
自己的老妹,不会日久生情什么的,真喜欢上了这个傻子吧。
“咱们现在有几千万了,干脆拿点钱帮他治病吧,他也挺可怜的。”林敏人如其名,心思灵敏,她知道哥哥在怀疑什么,脸红红地低声解释道,“他和我小时候一样,也是被人嫌弃的主,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这也算是同病相怜吧。再说了,他也帮我们家做过不少事……”
“做事?”林半苦笑着打断了林敏的话,“就他打碎的那些碗,插坏的那些秧,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可是那个时候,毕竟有个阿弟愿意搭理你老妹,还不嫌脏不嫌累,帮老爸洗澡、上厕所,要不然,我不知苦成什么样呢。”林敏不满地看着林半,嘀咕道,“哥,你可别过河拆桥啊!”
林敏这句话倒是大实话,她这几年育之后,也逐渐懂得了男女之事,让她帮林冬至这个大老爷们洗身子、抹澡、上厕所,不但自己有点难为情,林冬至也不怎么乐意,宁肯脏着身子,等林半回家来收拾。要不是有阿弟天天上门帮忙,林冬至和林敏这几年还真不好熬过来。
听了这句话,林半愣了好一会,才缓缓点了点头:“好,我想办法帮他治。”
说实话,林半也还是念着阿弟的好的,要不然也不会允许他整天往自己家里跑。他以前只是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赚到钱,把妹妹的脸治好,让她变漂亮,而阿弟是精神有问题的大龄青年,治了好几年都没治好,这辈子算是毁了。哪怕阿弟再怎么对妹妹好,自己也决不能让妹妹跟他好,否则不是把妹妹往火坑里推,害了她一辈子吗?
也正因为这样,林半才会对那句“大舅哥”如此反感,并再三警告林敏不能对阿弟动半点心思。
可是现在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倒不是说林半对花钱把阿弟治好有信心,而是他对自己的仙术有信心。
医院治不好的病,仙术应该有办法吧,大不了就把阿弟当成实验品,实验一番好了。
更何况,这还是一举两得之事——林半这两天正琢磨着怎么给沈玉妍的母亲治病,而她和阿弟一样,都是因为意外事件,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然后患了脑病。虽然程度深浅不一样,但如果自己能想办法治好阿弟,凭着这些经验,治好沈玉妍的母亲应该也不在话下。
如果自己治不好阿弟……他本来就是傻子,难道还能变得更糟糕吗?
想到这里,林半便打定了主意。
“真的?”听到林半这句话,林敏顿时兴高采烈起来,笑容也绽放出来。
“嗯。”林半刚点了点头,就看到了林敏如花般的笑容,忍不住皱眉试探道,“小敏,如果哥把他治好了,你不会喜欢上他吧?”
“哥!”林敏俏脸绯红,她狠狠地在林半的胸膛上擂了一拳,撒娇道,“你瞎说什么呢?”
林半无奈地苦笑一声,女人心,海底针,他还真不知道林敏的真实心思是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对自己的老妹使用读心术……
商量好这件事后,林半就和养父一起,挨桌去敬酒,听了满耳朵的恭维和祝贺。
再之后,林半让养父和妹妹招待好还没散席的客人们,自己则提着两箱礼花,和牧云一起来到了养母谢雨青的坟前。
在谢雨青的坟前,林半点上香烛,燃放了那两箱1oo的礼花弹,然后朝着那块做工简陋的墓碑跪了下来,一连磕了九个响头。
牧云却只是对着墓碑作了个揖,然后就负手而立,淡漠地看着林半磕头作揖。
林半转头看了牧云一眼,不满地说道:“牧云,在我们凡间,祭奠亡故的亲人是要下跪的,你也跪下吧。”
“可是……她不是我的亲人。”牧云摇了摇头,皱眉道。
要仙子跪拜一个凡人,还真是让她不能接受的事情。
就算她肯跪,可一个仙子的跪拜,一个凡人能承受得起吗,那还不折了阳寿?
当然,已故者是没有阳寿可言的,可是不还有阴寿、冥寿一说吗?
林半本来想开句“你不是林敏的嫂子吗”之类的玩笑,但话到嘴边,还是缩了回去,改成了一句半带哄骗的话语:“我不是教过你,一定要入乡随俗吗?在凡间,祭奠好朋友亡故的亲人,也是一样的礼节。人死为大,必须对亡者有足够的尊敬,才不会违反天道和人道,才不会让道心有亏欠……”
“真的?”牧云犹疑地看着林半。
“千真万确!”林半用力地点头。
牧云看了看林半脸上的盼望神情,又看了看墓碑上谢雨青的画像,犹豫了好半晌,终于磨磨蹭蹭地跪在了草地上。
牧云刚跪下,一股阴风忽然没来由地刮了起来,将烧了一半的纸钱吹得满天都是。
这风冷飕飕的,刮在身上遍体生凉,让林半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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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一百章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见牧云真肯跪下来,林半心中大喜,也不管什么阴风不阴风的,赶紧递了三根香过去,让她插在地上。
之后,林半一边烧着纸钱,一边轻声念叨起来:“老妈,你听到了吗,刚才是儿子为你放的鞭炮,足足有一百响呢。还有,现在在祠堂那里,我们家正在请大家吃饭,摆了整整五十桌,还每家每户了一万块红包,算是把以往的人情债都还清了,咱们林家从此没有亏欠了,你也可以安心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摆这些酒,是因为咱们家四喜临门——老爸的腿好了,不瘫了,妹妹的脸也治好了,成了美女了。儿子现在也成了千万富翁,有出息了,还考上了燕京大学……”
“还有,我遇到了一位仙女,跟她学习修仙之后,现在我已经很厉害了,老爸的腿,老妹的脸,都是我治好的。如果以后我能修仙成功,我想,我想……”
林半每次上坟,都会唠唠叨叨地和养母说上半天话,给躺在冰冷地下的养母解解寂寞。只是今天刚说了几句,他就忽然卡壳了,然后有些惊慌地看了牧云一眼。
他说得入神,差点忘了牧云就跪在自己身旁,差点说漏了嘴,把自己的心事吐露出来……
“别想了!你母亲已经过世了十年,肉身已经腐烂完了。就算你成仙得道,想让她还魂也是不可能的。”牧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道。
“我知道,我想的也不是这件事。”林半一边说着,一边偷瞟了牧云两眼。
不知为什么,林半的眼神忽然有些闪躲,神情也变得有些猥琐和闷骚。
“那你想的是什么?”牧云见状疑心大起,追问道。
“个人**,不能告诉你。”林半微微一笑。
“哧!”牧云不满地皱了皱鼻子,眼里的好奇更重,却无可奈何。
林半不再理会牧云,他对着墓碑上的照片,在心里默默念叨道:“老妈,这女孩叫牧云,是个下凡的仙女,就是她帮了我们林家,我看上的媳妇也是她。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她也给你下跪了,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她吧……”
“现在我还不能追她,等我断掉七情六欲,修仙成功,我就要拼命地去追她,把她娶到手。老妈,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能成功吧……”
“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个八卦消息,我已经亲过她,摸过她了,感觉她的身体构造和凡人没什么区别,应该能帮咱们林家传宗接代的,你就放心吧……”
林半刚默念到这里,一阵阴风再次刮了起来,把纸钱吹得到处都是。
牧云忽然动如脱兔般地跳了起来,脸上也迅地飘起了一片红霞。
“你怎么了,慌里慌张的!”林半吃惊地看着牧云。
“没……没什么……”牧云破天荒地有些结巴起来,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吓到了。
“喂,你不会对我用了读心术吧?”看到牧云脸上的红霞,林半忽然疑心大起,同时颇有些惊慌失措。
要是自己刚才的那些龌龊心思被牧云知道了,迎接自己的必定是七十二道滚滚天雷啊!
“哧,凡人,你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我会在你身上浪费仙灵之力?”牧云定了定神,然后不屑地看了林半一眼,“再说了,你也是仙人之体,我对你用读心术,你难道不会觉?”
“是这样吗?”林半将信将疑地问道,“那你刚才到底是怎么了?”
“那里……刚才有只老鼠探出头来……”牧云脸上的红霞更甚,指着草地上一个圆圆的小洞口说道。
林半愣了半晌,才放声大笑:“哈哈,原来天下的女人都怕老鼠,连仙女都怕!”
“不准笑!”牧云恼了,沉下脸来喝道,“我不是怕,是讨厌!”
见牧云恼羞成怒了,林半终于勉强收敛了笑容,继续烧纸钱,继续念叨着自己的心事。
“老妈,咱们刚才说到哪了……对了,传宗接代!老妈,你在天有灵,最好能保佑我们生个大胖小子……”
一阵大风忽然再次刮了起来,吹飞纸钱的同时,也把牧云的一头秀吹得飞飞扬扬。
牧云拂了拂秀,然后微眯着眼睛,看着风儿吹来的方向。
她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眼里也忽然掠过一丝伤感。
这一天很奇怪,不断有阴风阵阵刮过,把纸钱灰吹得满天都是。
“难道是这片乱葬岗里真有什么鬼魂,感受到了仙子的气息,所以集体暴动?”林半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心里忽然有些害怕。他运足了天眼,四处张望着,却什么也没看见。
下山的时候,牧云淡淡地问道:“你后来默默地念叨了半天,到底跟你妈说了些什么?”
林半警觉地看了牧云一眼,嬉皮笑脸道:“我向我妈保证,争取尽快带个媳妇回来见她。”
“呸!”牧云啐道,“你就装吧,什么争取,什么尽快?沈玉妍,黎乐雪,白清灵,这三个女人,你随时都可以带回来呀。”
“什么,白清灵和沈玉妍?”林半愣住了,“她们和我有什么关系?”
“别装糊涂了!”牧云伸出纤纤素手,随手在林半的头上一抓,抓出了三根细如毫毛般的青色丝线,“你身上有三根情丝缠绕着你,我都查看过来历了,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我还真不知道,你没教过我这招啊!”林半运足天眼,仔细地看着那三根细线,半晌才看出了一点端倪,于是惊叹道,“白清灵大约是因为我送了那个玉佛给她,误以为我对她有意思,所以对我动了点心。可是沈玉妍……她是个同性恋啊,这怎么可能?”
“那就要看你对她做了什么事,让她无法忘记你了。要知道,所谓爱恨纠缠,恨里也可以夹杂着爱的,这也是一种执念。”牧云淡淡地解释道。
“我也没对她做什么啊……”林半想起自己隐瞒下来的那些逼供细节,顿时有些心虚了,眼神闪烁地说道,“我就是拍了她的裸照而已。”
“你肯定是第一个看过她身体的男人。”牧云叹了口气,“既然这样,她当然忘不了你了。”
牧云一说到这里,林半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刚才对着养母念叨过的那件事——当初牧云坠落到凡间时,自己试图用人工呼吸抢救牧云时,曾经按过她的胸,还变相地亲了她的嘴……
“这么说来,我应该也算第一次接触过她身体的男人吧,那么牧云会不会和沈玉妍一样,也会忘不了我,也会有一丝情丝缠绕在我身上呢?”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但一谈到这个话题,林半心里那个早已死去的念头还是死灰复燃了——如果真是这样,或许现在就可以追她,不用等到虚无缥缈的修仙成功之后……
“牧云,你能帮我斩断这些情丝吗?”林半沉默了半晌,试探着问道,“要不然,被这些情丝缠绕着,会影响我的修炼效果吧?”
“以你目前的定力,就算勉强斩断,也还会再生的。除非你有大智慧,大定力,才能真正拨慧剑,斩情丝,让她们的念头无法缠绕到你身上来。”牧云摇了摇头,“这种事情,只有靠你自己,谁也帮不了你。”
“唉,这还真是麻烦啊。”林半苦笑一声,继续把话题巧妙地引导到自己想要的地方,“我不算特别帅,也没做过什么事,怎么就会招惹上这么多女孩,用情丝缠住我呢?”
听了林半明贬暗褒的自吹自擂,牧云淡淡一笑,没有答话,只信步往山下走去。
“牧云,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林半痴痴地看着牧云窈窕而飘逸的背影,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这句话,是极其老套和恶俗的一种表白方式。林半遍阅电视无数,肚子里有千万种时髦和有趣的表白方式,但他自己也没想到,事到临头,自己却鬼使神差地说出这句话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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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不是喜欢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1o1章不是喜欢
听了林半这句极其庸俗的表白,牧云的脚步有了片刻的停顿。
林半的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实际上却是提心吊胆地等着牧云的答案。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尽管知道牧云没有七情六欲,但林半偶尔还是会骚扰一下这位冰清玉洁的仙子,用言语调笑她几句,并冠冕堂皇地把这说成是“入乡随俗的锻炼方式,你今后应对色狼的基本素质”。
好在通过林半的辛苦调教,牧云现在确实越来越入乡随俗,脾气也越来越小。对于林半类似的亵渎话语,她大多是顾左右而言其他,或者一笑置之,根本不予回答。
不过今天牧云的心情似乎不错,于是给了林半一句正面的回应——她头也不回地淡淡答道:“还可以吧。”
林半听后大为失望,他哈哈一笑,又用了一种漫不经心和开玩笑的口吻,大胆追问道:“不会吧?我岂止是可以,简直就是优秀!像我这么优秀的人,很多女孩都喜欢我呢,你应该也不例外吧?”
这句话,是林半对牧云说过的最大胆的表白,同时也是最能恶心人的表白。
这是因为林半刚才在母亲的坟前许下了那个愿望,又被沈玉妍情丝的联想勾动了心思,所以心情也忽然变得迫不及待起来,于是口不择言地说出了这句话。
当然,这也是林半的一种小聪明和自我保护,毕竟越是庸俗和肉麻的话,听起来就越像是一句单纯的玩笑话,就算被拒绝了,也不至于太过尴尬……
这一刻,林半已经把自己要修仙成功之后再追牧云的计划抛到了脑后。他下定了决心,今天就要试探出牧云的真实心思。
听到这句颇为唐突的话,牧云的脚步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她的眼神颇为狼狈、慌乱,脸上也是绯红一片,红得就像被煮熟了的虾子。
这是牧云从未有过的怪异表情。
如果林半这时能走到牧云身旁,从正面看看她的脸,或许能现一点端倪。
只可惜,此刻林半只是提心吊胆地远远看着牧云的背影,一颗心也越跳越快。
难道这一次,牧云又要逃避,又要不回答吗?
一句自己想要的回答,究竟要等上多少天,多少年?
真要等到修仙成功的那一刻吗?
好在这一回,林半仍然得到了牧云的正面回应……
牧云悄悄地深吸了一口气,强行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沉默了好一阵,才轻声说道:“你和那些普通的凡人不一样,我对你的感觉当然也不一样。但是,那不是喜欢……”
此刻,牧云脸上的红霞已经渐渐退去,眼神恢复了清明,语气也很镇定,再没有了当初的慌乱。
“不是喜欢,不是喜欢,不是喜欢……”
这四个字虽轻,却如天雷一般,在林半的耳朵和灵识之海里不停地回荡着,让他一下子失去了全身的力量,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行走在棉花堆里。
这几句交谈云淡风轻,似乎只是一场不经意的玩笑,但牧云的这句话,确实把林半彻底打击坏了。
此后几天,林半一直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还经常看着天空呆,让林敏十分担心。
“哥,你到底怎么了?”林敏又一次追问道。
“没什么。”林半勉强一笑,却笑得比哭得还难看。
“跟嫂子吵架了?”林敏敏感地追问道。
“以后别这么叫她,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你乱叫,她会生气的,我……也会生气的!”林半皱眉说了一句,然后急匆匆地快步离去,似乎在逃避着什么东西。
“看来真是吵架了。”林敏看着老哥的背影,若有所思。
林半虽然一向乐观坚强、开朗爱笑,心志也一直够坚定,可是牧云是林半的初恋,也是林半长期以来的单相思对象,这情关又岂是那么容易闯过去的?
所以这几天来,林半始终沉浸在浓浓的失落情绪中,不管是林敏还是其他人,都没有谁可以真正安慰得了他。
他必须依靠自己,才能走出这个挫折,走出这个感情的漩涡,从此触摸到“情”字的真谛,在感悟中让逍遥功法再次精进,否则他的心中就可能诞生出心魔来。
到了第三天,林半的心情虽然好了一点,但还是无法挣脱心底的那片阴影。于是他独自去了一趟青龙山的道观,找到师父宋守一,向他诉说了自己的苦恼,并请教解决之道。
宋守一静静地听着,然后微微一笑:“人仙有别,仙境和凡间只能相望,不能相守。林半,你竟然动了这种心思,可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你跟随我修炼多年,养心静气功夫也是一流的,怎么这种痴心妄想就是丢不下呢?听师父的,放下吧!”
“放下……”林半默默地咀嚼着这两个字,脸上的表情十分苦涩,“师父,这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放下,很简单的两个字,说起来也确实容易。可是这天下,能真正做到放下的,又有几人呢?
世人都知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道理,可谁又能一辈子不杀生、不吃荤腥,谁又肯抛开手中可以让人生、让人死的滔天权势?
世人都知道放下贪念才能养心静气、才能长寿的道理,可又有谁能真正做到不贪不痴、心如止水?
“难?难也要去做,不去做就更难!”宋守一斩钉截铁地答道。
林半听后若有所思,他皱眉沉吟半晌,最后请教道:“师父,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放下?”
“唉,你这孩子,总是偷懒使滑,不肯学习道家典籍,所以现在连个情字都堪不破……”宋守一闭目沉思半晌,然后睁眼说道,“这样吧,我传过你一篇张三丰真人所写的《无根树》,你先入静,然后诵读十遍,其义自现!“
“张三丰?”林半双眼一亮。
张三丰真人的《无根树》,直指人心的种种弱点,告诫世人该如何看破人间苦海的真相,言简意赅,是公认的道家修炼经典法诀。
不过这篇法诀虽然字面意思不难看懂,但自古以来,真正能读懂读透的人并不多,这是因为他们缺少道家修炼的基础——悟性和慧根。
《无根树》的奥秘就在于:大慧悟者初次阅读,便能心领神会,小根器者则整日诵读,却百年不明。
宋守一把这篇道家经典传给了林半,并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为林半细细讲解了一番,让林半大开了一番眼界。
在后山灵气最为充足的茶树林里,林半按宋守一教给他的“听息”和“观光”入静方法,排除了心中的所有杂念,进入了似听非听、似想非想、似睡非睡的奇妙境界。
之后,《无根树》的那些玄妙字句便在灵识之海里逐一浮现,有如佛音梵唱——
“无根树,花正幽,贪恋荣华谁肯休?浮生事,苦海舟,荡去飘来不自由。无边无岸难泊系,常在鱼龙险处游。肯回,是岸头,莫待风波坏了舟……”
默背到这里时,林半忽然想起了刘斯辰、张尔阳、张清宇和杜之龙这四个仇人的一生。
“无根树,花正清,花酒神仙古到今。烟花寨,酒肉林,不断腥荤不犯淫。犯淫丧失长生宝,酒肉穿肠道在心。打开门,说与君,无花无酒道不成……”
默背到这句“无花无酒道不成”时,林半则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沈玉妍。
“无根树,花正红,摘尽红花一树空。空即色,色即空,识破真空在色中。了了真空无色相,法相长存不落空。号圆通,称大雄,九祖升上天宫……”
第一次默背到这里,林半若有所得,对于世人耳熟能详的“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心境也隐隐有突破的意味,禁不住心中一喜。
但就是这么一喜,那种空明的心态便忽然消失了,人也从入静状态中清醒过来。
林半重新入静,接着背诵,但一直默背到第十次,也无法再找回那种空明的心态了,于是不由自主地有些焦躁起来。这么一来,他便再次从那种奇妙的入静状态中清醒过来了。
“牧云仙子说得对,入世才能出世。你现在才刚刚尝试爱恋的滋味,还不算过来人,自然不能真正领会张三丰真人的妙意。”宋守一听了林半的心得述说之后,摇头苦笑道,“你还是先下山吧,好好去修炼。或许不久之后,你就能真正感悟那些意境了。”
林半听后半晌不语,随后默默地下山去了。
在下山的路上,林半躺在草地上,看了半天的浮云苍狗,心情不知不觉地豁然开朗——感情的事是不能强求的,还是万事由心,一切随缘吧。
一言以蔽之,那就是——浮云吧……
这一趟上山,林半终究有所斩获,因此下山后便抛开了这件事,面对牧云也不再有尴尬和怨念,并开始和牧云投入到练功的大业中。
仙灵之力得来不易,仙法因此不能随意动用,何况林半的武修和法修基础都几乎为零,因此如何消化从沈玉妍等异能高手处搜刮来的修炼方法,就成了林半变强的关键,也成了牧云如何适应凡世的关键。
好在这些修炼方法都很系统,同时牧云见识广博,还能结合林半和她自己的现状加以变化、改进。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半和牧云的实力都一直在稳定而迅地提升着。
这段时间,林半和牧云小部分时间住在青龙村,大部分时间则去了青龙山的小道观。毕竟青龙山上人烟稀少,很少有外人来干扰,灵气也更为充足和纯净,更适合异能修炼。此外,宋守一也修炼多年,可以和他相互参研,交流心得。
练功之余,林半还请人把那片西瓜地重新犁了一遍,把哥斯达空降时留下的痕迹全部消灭掉了。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不知不觉间,一个月过去了,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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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1o2章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这段时间,林半为了专心修炼,不但不看什么电视电脑,手机也一直关机,每日里闻鸡起舞,日落而息,算是彻底把电子产品从自己的生活中剔除出去了。
这封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林敏亲自送到青龙山上来的。看到通知书,林半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现在已经是八月十号了,再过半个多月,他就该去上大学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这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了,也不能整日和牧云一起练功了。
林敏让林半给班主任打个电话,林半这才想起了自己一直被关机的手机。他跑到道观里取出手机,开机后,居然有上百条短信提示。
粗略查看了一下,其中大部分是沈玉妍和黎乐雪来的。
对于林半的关机,这两位女孩都颇有些抱怨,不过黎乐雪的抱怨很委婉,而沈玉妍的语气则很强硬——
“姓林的,你敢关机,不接老娘的电话?”
“林半,你这个不讲信用的王八蛋!你的事,老娘已经帮你办好了,你却消失了!我问你,照片呢,照片呢,照片呢……”
“王八蛋,王八蛋!半个月都不开机,你已经死了吗?告诉我,你死在哪里,老娘亲自来鞭尸!”
林半无奈地苦笑了一声,沈玉妍来的其他信息他也不看了,批量地删掉,然后给班主任贺旭打了个电话,把自己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的事情告诉了他。之后,他给同学打了些电话,处理了一些事情后,又给黎乐雪打了个电话。
“哥,你还想得起给我打电话?”黎乐雪的声音显得很意外、很欣喜,还夹杂着一些委屈。
“小雪,这段时间我正闭关修炼。”林半呵呵一笑,答道,“你呢,金丹大道练得怎么样了?”
“很多地方不懂呢,要问你,也找不到人!”黎乐雪嘟嘴答道。
“那等到了燕京再说吧,现在电话里也说不清楚。”林半挠了挠头。
这一个月里,黎乐雪早已经把剩下的翡翠都卖掉了,总共卖了两亿五千四百万,并已经全部打到了林半的账上,自己一分钱也没留。
林半没有销售翡翠的渠道,这批翡翠的量很大,如果他自己去卖,不但卖不到合适的价钱,还可能引出很多麻烦来,所以让黎乐雪利用黎家的渠道去卖掉是最理想的。按照林半最初的计划,是要按百分之十给黎乐雪提成的。这批翡翠一共卖了四亿一千七百万,按理来说,光给黎乐雪的提成就要四千一百七十万,黎乐雪却一分提成都没留下,全给了林半。
黎乐雪的慷慨,让林半很有些感动,也有些内疚,于是提出要给黎乐雪寄一笔提成过去。
“不要!你要寄,我就跟你急!”黎乐雪坚决地说道,然后挂断了电话。
“有几千万都不要,这女人不是有点傻,就是有慧根……可惜贫道不能收女弟子,唉,可惜啊!”一旁的宋守一顿时对黎乐雪大感兴趣。
“她才不傻呢。”林半呵呵一笑,“古人说得好,要一个金蛋,不如要一只会下金蛋的鸡……”
宋守一于是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就是那只鸡!”
林半:“……”
之后,林半又给沈玉妍打了个电话,苦笑道:“姑奶奶,你骂人也要留点口德吧?连鞭尸这种词都说得出来,这是记者应有的素质吗?你……”
“姓林的,你还知道打电话过来?”沈玉妍打断了林半的话,怒气冲冲地质问道,“为什么一直关机?”
“我在青龙山上修炼,山上也没信号,干脆就关机了。”林半解释了一句,然后问道,“国安的事,你们都办好了?”
“哼!”沈玉妍余怒未息地冷哼了一声,然后平静了一下情绪,这才娇笑一声,甜甜地说道,“是呀,都帮你小祖宗办好了,现在没人怀疑你们了。我问你,照片呢?”
林半在修炼之前,给沈玉妍了条短信:“我要闭关修炼了,这段时间你们别来打扰我,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沈玉妍接到短信后就立即给林半打电话,可是林半已经关机了,之后就再也没开过机,弄得沈玉妍这段时间抓狂到了极点。
说起来,林半拍的那些裸照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时刻悬在沈玉妍等三人的头顶上。这一个月来,他们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时刻惦记着这件事。要不是顾忌着林半事前打的这个招呼,以及他说的那些厉害后招,沈玉妍他们早就杀上青龙山来了……
“照片我已经全部删掉了。”林半呵呵一笑,顺口敷衍道。
“真的?”沈玉妍将信将疑。
“千真万确。”林半笑道,“我誓,真的删掉了。”
“林半,你要是敢撒谎,我有一万种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沈玉妍咬牙说道。
“喂,这你么说就伤感情了。”林半苦笑了一声,同时心中暗自惊讶——看沈玉妍这态度,难道侵蚀术法已经失效了?
“伤感情?我们之间有感情这种东西吗?”沈玉妍嗤之以鼻。
“好像确实没有……那么,再见。”林半呵呵一笑,然后果断关机了。
“喂喂!”沈玉妍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了“嘟嘟”的忙音,她又气又急,对着手机狂叫起来。
等沈玉妍拨打林半的电话,现林半又关机了之后,她气得把手机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考虑到自己快要去上学了,林半抽空回了一趟青龙村,为阿弟治疗精神方面的毛病。
林半原本准备把阿弟脑海里关于原女友的相关记忆给删除掉,但一想到沈玉妍母亲的治疗经历,林半就果断否决了这种方案——沈玉妍的母亲遭遇了那次重大惊吓后,虽然脑部做过两次手术,但病情时好时坏,经常头痛失眠和心悸。沈玉妍看了心疼不已,于是找了位灵系高手为她母亲治疗,那位灵系高手进入她母亲的灵识之海,小心翼翼地删除掉当日的相关恐怖记忆。不料沈玉妍的母亲从此又得了新毛病,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且这件事跟自己和女儿的命运有非常重要的关系,她却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为此,她的脑子里经常是空白一片,越想不起来就越要想,越想就越愁,最后头疼失眠心悸,病还是治不好,还得了严重的焦虑症,人也日渐消瘦,这也是沈玉妍急于离开国安、照顾母亲的原因。
“看来完全删除记忆是不行的,心病还要心药治……”林半在下山途中,左思右想,最后还是决定用侵蚀术法。
到了青龙村,林半把阿弟叫到自己家,并趁着阿弟神志清明的机会,给他灌输了一番“那件事不是你的错,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你自己,是很愚蠢的行为”、“天涯何处无芳草,既然你想追我妹妹,就不能再想着别的女人”之类的道理。
阿弟听得不断点头,但林半这番话,触动了他最深层的记忆,对他的刺激也不小,眼看着他脸色潮红,又要犯病了。
林半果断地点了他的昏睡穴,然后用精神力进入阿弟的灵识之海,找出当初对他的精神形成致命刺激的那些记忆片断,用精神力把这些记忆片断模糊化处理,并把它们锁在灵识之海的最底层。这样一来,阿弟就需要费很大的心力,才能模模糊糊地想得起这些记忆片断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这些记忆片断会不时地跑出来,刺激他本已脆弱的精神。
把这些记忆模糊化、边缘化之后,林半又把“忘记初恋、忘记那个女人,再也不要想她,再也不要责怪我自己,从此以后开始新生活”之类的意念,用侵蚀术法巧妙地植入了阿弟的脑海中。
有了前面的那番长谈作铺垫,林半相信这个侵蚀术法应该很有效果,说不定阿弟醒来后就会恢复正常。
之后,林半又继续沉浸在修炼中,只在8月17号至22号离开过青龙山五天,和牧云四处去采购钻石。
林半原本就有二千多万,加上黎乐雪的这两亿五千四百万,可谓资本雄厚至极。
经过一番疯狂采购之后,林半把钱花得只剩一千九百万了,牧云的仙灵之力也提升了近三成。这么一来,牧云的仙灵之力就总共有五成了,恢复了一半。
这些仙灵之力,牧云没有分给林半,林半也没向她要。因为林半知道,牧云要去应对挑战,身上的仙灵之力自然是越多越好。
“有了这些仙灵之力和哥斯达,再加上最近的修炼成果,我想我应该能出山了。”在一次修炼结束后,牧云忽然说道。
听到这句话,林半心中猛地一颤,他深吸了一口气,试探着问道:“牧云,你要去完成下凡的任务,还是去对付天界的监察?”
“我的事,你不要过问,这是为你好。”牧云沉默了一会,才含糊地答道。
“可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牧云,你带上我吧。”林半期待地说道。
“你的实力……还太差了一点,只会成为我的包袱。”牧云静静地看着林半,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最终却只微微一笑,“我知道,你一直想把我调教成一个普通人。你看,现在你成功了,我事事遵守凡间的规矩,也懂凡间的礼貌,我一个人出去闯荡,你完全不用担心的。”
林半知道,离别应该就在眼前了,因此他没日没夜地修炼,全力提高着实力,希望自己到时能偷偷跟去,并能帮得上忙。
只是8月28日的清晨,林半从梦中醒来时,便现牧云已不辞而别,她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十个字:“好好修炼。保重。有缘再见。”
看到这行清秀的繁体字,林半只觉得浑身的力量一瞬间都消失了,然后无力地坐倒在地上。
虽然知道牧云总有一天要离开,但这一天突然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很难受,就像心和肺一瞬间都被掏空了一样,整个人都没着没落的。
此时,在一片荒山中,牧云正飘然地行走着,身后跟着已经变形为一条小狗大小的哥斯达。
“牧云仙子,我们到底要去对付谁?”哥斯达飞快地迈着小腿,气喘吁吁地问道。
“一个天仙。”牧云头也不回地答道。
“哦,也是天仙啊……”哥斯达松了口气,又追问道,“她厉害吗?”
“比我厉害。”牧云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答道,“她的实力,应该接近仙尊了。我们两个加起来,对付她大约只有三成把握。”
“啊?那太冒险了!”哥斯达被吓了一跳,赶紧说道,“我看咱们还是别去冒险了,躲着她就完了……”
“不行,必须冒这个险!因为她一直在暗中窥伺我们,想要伤害林半。而我还有很多事要做,不能一直守在林半身旁。”牧云斩钉截铁地说道,“既然这样,我们就打上门去,跟她做一个了断。另外,如果我们能找到我丢失的戒指,赢她的机会就有五成。”
“我还是觉得……这不是最好的办法。”哥斯达愁眉苦脸地说道。
“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牧云忽然停下了步伐,她仰起那张清丽的小脸,望着从天穹深处跃出的朝阳,轻声说道,“我在凡间听了一句话,觉得很对——最好的防守,是进攻!”
在牧云的身后,有大风刮过,吹动了满山的树叶,出哗哗的响声。
大风起,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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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到此结束,下一卷《风起云涌》将是热血沸腾的一卷,敬请期待。感谢“苏门”等书友的打赏,推荐好友写的玄幻书《颠覆传说》,并继续求收藏。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
第103章 谁跑得最快?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1o3章谁跑得最快?
和煦的阳光洒在湖面上,给鳞鳞碧波镀上了一层金色。
远处湖水荡漾,近处柳枝飞舞。这一刻,未名湖有如一位美丽的女子,风情万种。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在沉寂一个暑假之后,燕京大学的未名湖再次迎来了莘莘学子,不少新生正欢乐地在湖边合影留念,让未名湖畔十分热闹。
“牧云,我已经来了燕大,现在就坐在未名湖畔。你呢,现在在哪里?”林半独自坐在未名湖畔的一张石椅上,轻声自语道。
他习惯了和牧云整日交谈,一旦身旁没有了那个熟悉的人,还真有些不习惯,每每便会不由自主地自语起来,似乎身边依然跟着那个不喜欢说话、却善于倾听的美丽女子。
他还记得,自己和牧云提起燕京大学的未名湖时,牧云曾有些羡慕地赞叹道:“未名湖,不取名字的湖,却闻名于天下。不争,就是争,这个名字里藏着一点‘大道’……”
所以林半来了燕京大学的第一件事,不是报道,而是来看未名湖。
也算是替牧云看一眼了。
未名湖是燕京大学校园内最大的人工湖,位于中北部,形状呈u形。湖的南部有翻尾石鱼雕塑,中央有湖心岛,由桥与北岸相通。湖心岛的南端有一个石舫,南岸上还有钟亭、临湖轩、花神庙和埃德加?斯主和战乱,就只剩下这一弯湖水了。8o多年前,这里成为燕京大学的一部分,校方为这个湖取了很多名字,都不够满意,最后一位教授提议命名为未名湖,获得赞同。而就是这个特殊的名字,给这个人工湖平添了无数的想象空间,最终成为佳话。
未名湖的湖水还算清澈,也算开阔,湖旁古树颇多,绿意盎然。这种湖泊虽然在国内随处可见,但在校园里能有这么一湾碧水,倒也显得稀奇和别致,更何况这湖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和历史,湖旁还有些清朝遗迹,另外还有相得益彰的博雅塔倒映在碧波之中,于是最终构成了一副“湖光塔影”的完美景象。
博雅塔位于未名湖东南部,是一座十三级的密檐宝塔。这本是1924年7月燕京大学为了解决生活用水掘的一口水井,为了让水井不大煞风景,设计者决定建一座塔式水楼,并依照通州燃灯古塔的样子,取辽代密檐砖的样式,建成了这座共13级、高37米的别致宝塔,可谓是点石成金、神来之笔,成就了华夏国最高学府中永恒的经典。
因为博雅塔成了燕京大学的象征,所以燕京大学的任何一个建筑物都不能比博雅塔高。基本上走在校园里的大部分地方,举头一望,便能望见那座塔尖。
林半独自绕着未名湖走了一圈,才现这湖看起来不算太大,但绕一圈还是挺远的。走完一圈下来,竟然花了近半个小时,可见燕京大学本身的规模就挺大。
只可惜博雅塔现在早已不对外开放了,所以林半只能在外面观瞻了一番。
看完了末名湖,林半便去办了报名手续,在学宿中心扔下行李,又去看“一塔湖图”中的最后一个景点,燕大图书馆。
“一塔湖图”,是指一塔、一湖、一图书馆,也就是博雅塔、未名湖和燕大图书馆这三大标致性景点。不明就里的人初次听来,往往会误以为是“一塌糊涂”。
“燕大,还真是大啊……”走着走着,林半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声。
燕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华夏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其成立标志着华夏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一直被公认为华夏国的最高学府。或许正因如此,燕大的地盘便非常特殊,不但主校园占地面积达5o85亩之多,而且校区直接揽括了淑春园、勺园、朗润园、镜春园、鸣鹤园、蔚秀园、畅春园、承泽园等明清时著名的皇家园林,校园北与圆明园毗邻、西与颐和园相望,因此燕大校园又称为燕园。
当然,这些皇家园林早被炮火洗劫得体无全肤了,好在变身为燕大校园后,其格局仍在,神韵犹存。所以燕大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势,又有着江南山水的独特秀丽,校园里山环水抱,湖泊相连,堤岛穿插,风景宜人,配上那些亭台楼阁、参天古木、鸟语花香,可谓步移景异、风景如画,让林半看得目不暇接。
在习惯了飞沙县一中那个小校园之后,头一回来到这么大的学校里,林半差点要迷路了。好在林半是个比较谨慎的人,来燕大之前就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还查到了燕大的地图,并用强悍的记忆能力硬生生地背了下来,所以他人还没到燕京,就基本上记住了燕大里所有的建筑和景观,自然也包括“一塔湖图”这些著名景观。
所以虽然是刚报道的菜鸟,但林半已经轻松而老练地在校园里闲逛起来,并用脑海里的地图和眼前的建筑物对照着,努力地记忆着这些大路小径。
只是记地图是一回事,会走又是另一回事。走在这广阔得让林半吃惊的校园里,林半一时间还是有些找不着北的感觉,就像一头小鹿跑进了大观园里一般。
在飞沙县一中,林半最近可是风云人物,老师们把他当成学校的骄傲,学生们把他当成学习的榜样。而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林半是谁,就算刚才报名时,接待他们的老师和师兄们也只是机械地帮他们办理了入学手续,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几乎没有对林半这个省文科状元表示出任何的惊讶和重视。
林半有些被冷落的感觉,也略有些郁闷。
要知道,他在被燕大录取后,这个暑假过得特别风光,不但省、市、县的电视台都大篇幅地进行了报道,而且县教委和学校的领导也亲自登门祝贺,更别提那些络绎不绝地登门道喜的亲朋好友们了。而现在,在燕大校园里,没有人在意他,重视他。不管他之前有多风光,现在都从零开始。在燕大,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生而已……
事实上,这是大学新生的普遍感觉,因为他们在中学里基本上都是成绩很好的学生,在班上或者学校里都算是风云人物。但在大学里,他们就变成了很普通的学生,就如同地上的一片落久的国立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新馆于1998年建成后,总面积达到5oooo平米,阅览座位4ooo多个,总藏书容量过6oo万册,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也是北大的骄傲,因此和未名湖、博雅塔一起成为北大的三宝,并拼出了那句“一塔湖图”。
林半只是在外面瞻仰了一下,并没有进去。他才经历完高中的苦读,现在看到书就有些头痛,于是便站在图书馆外面,留意起四周不断飘过的女生们。
刚开学,学校里十分热闹,到处都是拖着行李的新生,还有行色匆匆的老生,一些新生连路都找不到,便四处向老生问路。
林半没拿行李,不少新生也把他们当成了老生,所以向他问路的也有不少,包括一些女孩。只是这些女孩大多是眼镜妹,而且大多长得很普通,甚至有些恐龙级人物……好看的美女,林半暂时还未现。
这个杯具的时候,林半就特别怀念牧云、白清灵、沈玉妍、黎乐雪她们。
尽管知道“色即是空”的道理,但哪个男孩又不喜欢看美女呢。毕竟这是人之本性,就和人类喜欢欣赏鲜花一样自然。
正想到黎乐雪,黎乐雪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哥,你在哪呢?”
“我在燕大图书馆附近。”林半顿时心情大好,笑呵呵地说道,“小雪,我问你,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是谁?”
“牙买加的那个鲍威尔?”黎乐雪犹豫了一会,答道。
“不,是曹操。”林半笑道。
“为什么?”黎乐雪疑惑道。
“因为说曹操,曹操就到啊。”林半笑道,“小雪,看来你真是读书读傻了,连这个流传很广的脑筋急转弯居然都没听过。”
“呸!”黎乐雪恨恨地啐了一口,“讨厌,你又在跟谁嚼我的舌头?”
这句话刚说出口,黎乐雪就觉得有些不妥,脸上顿时一红,想道:“唉呀,嚼舌头、嚼舌根之类的话,对林半这个坏家伙说出来,会不会让他联想到接吻?讨厌死了!”
这也不怪黎乐雪多心,毕竟恋爱中的女人总是联想特别丰富的。
“没有啊。我一个人呢。”林半却没有那么丰富的联想,笑呵呵地答道。
黎乐雪心里顿时甜丝丝的。
因为从曹操这句话上,黎乐雪明白了,林半刚才正在想她。
虽然“想到她”和“想她”是两回事,但黎乐雪自动地把中间那个字给无视掉了……
“哥,你在图书馆大门那里等我,我马上来找你!”黎乐雪叮嘱道。
“你最好快一点,因为现在正有两个美女想泡我。”林半开了句玩笑。
“去死!”黎乐雪哭笑不得地啐道,却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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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和《潜能极限》一样,主角也是上了北大这本改为燕大,所以有些校园景物之类的描写,就部分借用了上本书的内容,省得再去查资料了。上本书仓促结尾,大学生活基本没来得及展开,这本书会把遗憾给弥补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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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们去租房吧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1o4章我们去租房吧
没过多久,黎乐雪就出现在了图书馆外面。
黎乐雪长着一张精致如画的瓜子脸,秀挺的鼻梁,一口洁白如雪的贝齿,一双明如秋水的大眼睛,不仅美丽动人,气质出众,而且身材高挑,接近一米七,还有一个修长迷人的小蛮腰,在普通学生的眼里,算是能打95分以上的极品美女了。所以她刚出现在图书馆外,就吸引了众多学生的目光,不一会就有几个男生壮着胆子凑上前来搭讪。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美女,你是哪个系的?”
“同学,你好,我是法学院的,能认识一下你吗?”
“美女,你也来看书啊……”
“咦,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请问你是姓张吗?”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未名湖在哪吗?我是新生,刚来这里,不熟悉路……”
搭讪的借口千奇百怪,而且那位自称新生的少年,手里夹着根烟,正从上到下地打量着黎乐雪,他的眼神贪婪,怎么看都是个老油子,一点也不像个新生。毕竟新生的目光总是有些怯怯的和充满好奇的,而且他们刚进校园,还没从高中生的身份彻底摆脱出来,一般不会叼着根烟到处乱跑,更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看女生的身材。
黎乐雪在高中就是一朵校花,对于这些情形早已司空见惯,她一边心不在焉地随口敷衍着他们,一边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身影。
“同学,你给我带个路吧,这里我真的不熟。”最后来搭讪的那位少年把手里的烟随手扔掉,死皮赖脸地纠缠道。
这少年长得眉目清秀,斯斯文文的,挺有几分阳光帅气。只是他笑得太过热情,把眼睛笑得只留一条细缝,笑容里就透出了一股猥琐。
不过,看来他泡妞的经验挺足,并不因为黎乐雪的冷漠而觉得有什么挫折感,反而更加来劲了,大有自来熟的味道。
“我在找人,没空!”黎乐雪皱眉看了那少年一眼,有些不耐烦了。
“用不了你多久时间的,我有车。”那少年终于见状把心一横,抛出了自己的绝招。
要泡妞,特别是泡极品美女,有一副帅气的脸蛋明显是不行的,得有房有车,才是王道。
“车?”黎乐雪终于有点好奇了,又看了那少年一眼,“自行车?”
“不,是宝马车。”那少年顿时来劲了,并特意强调道,“有车就很快的,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哦?还带车来上学?你是燕京人?”黎乐雪微微一笑,开始套少年的话,要摸摸他的底细,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是的。”少年点了点头,又把胸脯挺了挺,一时间更加来劲了,顺口抛出了另一个诱饵,“我家在燕京有好几套房子,也算京城里的中产阶级了。放心,我绝不是什么坏人。”
“哟,那你家的资产过千万了?”听了少年的卖弄,黎乐雪轻笑道,“最近燕京的房价涨得很快,听说要好几万一平呢。”
“是这样,不过我们家买得早,赚了。”少年呵呵一笑,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郑子健,郑成功的郑,孔子的子,健康的健,我是哲学系新生,请问你贵姓……”
“别以为有辆宝马,家里有个几千万,就可以随便勾搭美女上你的车。我实话告诉你,我对富二代根本不感兴趣!”黎乐雪忽然沉下脸来,打断了郑子健的话,冷声说道,“如果我说我这个暑假就赚了几千万,又把那几千万送人了,你信不信?”
黎乐雪的话,还真没半点水分,光是那批翡翠的销售提成,就有四千多万,只是她没要而已,全给了林半。
也因为这样,黎乐雪这句话说得格外有底气,也格外盛气凌人。
“呃……”存心卖弄家世的郑子健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黎乐雪说的是真的,那他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敢情还抵不上这美女一个暑假赚的外快?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过了半晌,郑子健才吭吭哧哧地答道,“我信……不过我没有卖弄的意思,真的……”
“你叫司机给你带路吧,他肯定知道路。”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抽身就走。
“哎,等等!”郑子健赶紧跟在了黎乐雪身旁,喋喋不休地纠缠道,“我那司机有急事,刚走了。”
“那谁开车?”黎乐雪头也不回地问道。
“我啊,我会开。”郑子健赶紧答道。
“你有驾照?小弟弟,满十八了吗?”黎乐雪轻蔑地说道。
“满了!今年暑假考的驾照!”郑子健挺胸答道。
“那就是个新手罗……对不住,我不坐新手的车,不安全。”黎乐雪淡淡地答道,“再说了,我现在真没空,我在找人。”
“我帮你找。”郑子健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被黎乐雪连续打击了两次,都硬撑着跟了上来,“请问你要找什么人?”
黎乐雪停住了步子,看着郑子健叹了口气:“找我男朋友。”
郑子健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但片刻后,他的笑容又重新绽放出来:“不介意让他多一个竞争对手吧?你知道的,男人要有竞争,才有危机感,才会珍惜你……”
“够了!”黎乐雪哭笑不得地喝道,“郑子健同学,你这个名字取得真好。”
“他们都这么说。”郑子健嘿嘿一笑。
“你知道哪里好吗?”黎乐雪扬了扬眉,冷笑道,“健,贱!我看你还真有点犯贱!”
“他们都这么说!”受到了第三次沉重打击后,郑子健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道,“我的同学都叫我贱人,当然,我还有另外两个绰号,炸子鸡,贞子……唉,都是我这姓名惹的祸……”
这也是郑子健的泡妞绝活之一,先用这些或有趣或搞怪或自降身份的绰号,勾引起对方的好奇心甚至是同情心,然后再打蛇随棍上。
即使对方没有好奇心,但这些别致而容易记住的绰号,多少会给对方留下一些印象,也算是聊胜于无,起码为下一次的见面打下了基础……
可惜黎乐雪对这些招数一点兴趣也没有,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再次加快了步伐,嘴里还冷声说道:“贱人,你再纠缠,我就叫保安了!”
“别这么叫我……容易被别人误会,还以为我占了你的便宜。”郑子健笑嘻嘻地跟上来,脸皮简直比长城还要厚。
黎乐雪这回真是哭笑不得了,也略有些惊慌起来,她赶紧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位置,同时掏出了手机,准备给林半打电话。
“小雪,我在这。”林半苦笑着看着这一幕,然后举了举手。
林半的听力和目力都很好,虽然隔了百米开外,但还是听清楚了全过程。他原本以为能考上燕京大学的尖子生们,都是一些木讷的书呆子,还真没想到,在闻名华夏的燕京大学校园里,竟然能遇到郑子健这样的极品男。
而这个富二代郑子健还自称自己是哲学系新生,那么就和林半同一个系了,弄不好还会是同班同学,这让林半更加哭笑不得了——在林半决定填报燕大的哲学系时,班主任贺旭曾经摇着头说了一句“学哲学的都是吃饱了饭没事干的富人折腾的玩艺”,当时林半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贺老师竟一语成谶了,不愧是真相帝……
而郑子健对黎乐雪死磨硬泡的这一幕,也让林半的心态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过程。毕竟黎乐雪一直是对他热情似火的,也多次大胆表露爱意,所以在林半的心中,已经把黎乐雪列入自已的女朋友人选之中。刚开始看到黎乐雪和郑子健谈笑甚欢,林半的心里一直酸溜溜的,挺不是滋味,直到后来黎乐雪拉下脸来,痛斥起郑子健来,林半的心里才忽然快活起来,就像一缕阳光照进了黑暗的洞穴……
“林半!”黎乐雪转头一望,顿时惊喜地尖叫了一声,然后就在那些男生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包围下,朝着林半一路小跑地奔了过来。
郑子健闻言一惊,终于停下了脚步。他眯着眼,脸色阴沉地打量着林半,同时点燃了另一根烟。
“小雪,你瘦了。”林半静静地看着一个多月没见到的黎乐雪,下了一个结论。
“真的?”黎乐雪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故作幽怨地说道,“还不是想你想瘦的?你一个多月不接我的电话……”
“呃,小雪,你能不能不这么直接?”面对着坦率无比、热情似火的黎乐雪,林半还真是有点头疼了。
“好,那我委婉点吧。为了不让我继续瘦下去,哥,我们就别住校了,等会就去租房吧,这样每天一醒来,我就能见到你了。”黎乐雪笑盈盈地说道。
黎乐雪这一笑之间,便露出了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里面盛满了开心和幸福,这是之前她对那些搭讪者绝未有过的甜美笑容。
“租房……”林半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这两个字还叫委婉吗?当然,比起“同居”、“开房”之类的词语,这确实算是比较委婉了……
至于这话语里的浓浓暧昧,就让林半更难拒绝了。
什么情形能叫做“每天一醒来就能见到你”?除了同床,还有什么?
想想看,和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同居甚至同床,这该是何等的人生幸事?
这简直就是对林半这个闷骚小处男的绝杀!
于是在入学第一天,林半就开始面临着致命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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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吞噬
第一卷调教仙子]第1o5章吞噬
“这样不太好吧?这才开学第一天,你就想搬出去住……”林半对黎乐雪的提议怦然心动,嘴里却是另外一套说辞。
要说起对燕大的了解,范飞应该比大多数新生要熟悉。比如他知道燕园里住着哪些大师,还知道燕大里有一所附中和一个幼儿园,甚至他连住宿的规定都搞清楚了,所以也不准备住在学校里。因为燕大的宿舍大多是六人以上共住的,而且晚上十一点就得熄灯锁楼,严重违反宿室规定者还得受处分,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这让散漫惯了的林半觉得挺不自在。所以在黎乐雪提起这件事之前,他就在琢磨着怎么争取到可以在校外住宿的小特权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只不过这是黎乐雪提出来的,所以他仍然努力地想矜持一下,以免让自己太像一个小受了,这才口是心非地说了那么一句话。
“有什么不好的?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外面租房呢。我们住在一起,出双入对,也省得那些色狼再来骚扰我!”黎乐雪心思灵敏,立即听出了林半的言不由衷和话里的动摇,于是趁热打铁地说道,“再说了,你现在好歹也是亿万富翁了,还和别人挤在那个破宿舍里,不觉得窝囊吗?”
“哇!”
“靠,亿万富翁?”
“尼玛的,吹牛吧!亿万富翁还会来读大学?尼玛,每分钟都是美元啊……尼玛,肯定是个骗子!”
“就是!”
那几个对黎乐雪大感兴趣的男生根本没走远,一直在附近逗留着,并竖着耳朵偷听着黎乐雪和林半的对话。一听到林半和黎乐雪要去租房同居的话题,他们心里都是酸溜溜的,再听到这句“亿万富翁”,顿时就炸了开来。
而口口声声“尼玛尼玛”,并断言林半是个骗子的,就是那位郑子健同学。
听到这句“尼玛”,林半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他迅地转过头去,死死地盯着郑子健,同时双拳紧握,一言不地大步向他走去。
被林半这么盯着,郑子健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老鹰盯着的小兔子,顿时从心底冒出了一股寒意。
“哥,你想干什么?”黎乐雪赶紧一把拉住了林半,同时轻声说道,“这才开学第一天,你可千万别和人打架,要不会被处分,甚至开除的!”
“管他呢,先打了再说!”林半冷笑一声,轻轻推开黎乐雪,然后加快脚步,冲到了郑子健身前,抡起右臂,一个耳光朝他的脸上扇了过去。
打人不打脸,这是林半的基本原则,但这个原则有时也会被修改——因为在林半的世界观里,“打人不打脸”和“骂人不骂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林半的脾气其实不算坏,不管别人骂他什么,他都可以忍下来。但养母谢雨青是林半的逆鳞,从小到大,只要谁敢骂他的娘,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养母早已入土为安了,又怎能再被人辱骂,死后都不得安宁?更何况,现在林半知道了自己生母丁燕寒的下落,得知她也极有可能早就与世长辞了,又怎能任人辱骂她?
虽然只是一句来源于网络语言的“尼玛”,并没有太大的恶意,但这偏偏是林半的逆鳞,所以此时他怒冲冠,再也顾不上什么处分不处分的后果了。
有些人在被人骂了娘之后,喜欢说些“有种你再说一遍”之类的话,为自己留一条退路。而林半绝不会说这样的废话,因为他一直坚信,规矩是打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
见林半一言不地动手,要扇自己的耳光,郑子健脸色一变,眼中精光暴射。
林半忽然觉得自己的脑海里恍惚了一下,紧接着陷入一种奇怪的感觉中——就像牧云说的在水中挥拳效果,整个人的动作都变得缓慢起来,这一巴掌挥出去,竟然像慢动作一样,瞬间变得奇慢无比,就连自己的心跳和眨眼,也忽然变得缓慢起来。
“嘶……”林半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根据莫羽瑞的灵系修炼体系的记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迟缓异能吗?怎么随便在燕大校园里碰到个小痞子,都是有灵系异能的家伙?
这一刻,林半确实被震惊到了。
在林半离开家乡前,师父宋守一曾对他说过一句这样的话——“燕京是华夏都,也是藏龙卧虎之地,全国的人精和异能高手都集中在那里,能人异士很多。林半,你此去燕京,一定要小心,要低调,不要随便惹事,以免吃亏……”
当时林半还不以为然,但此刻,他终于知道师父说的那些话是对的。
“敢扇我?”与此同时,郑子健冷笑一声,也是一巴掌向林半的脸上扇来,而且后先至,转眼间便快碰到了林半的脸上。
“嗯?”林半哪肯让郑子健的手挨到自己粉嫩的小脸,于是徒然动起自己的度异能。
但郑子健的迟缓异能确实很有效,林半把度异能用到了极限,才刚刚避过了郑子健的手掌——郑子健的指尖挨着林半的脸擦了过去,这一巴掌虽然没有扇实,但也很惊险了。
“咦?”见林半躲开了自己势在必得的这一扇击,郑子健顿时大为惊讶,手臂却没停下,反手一抡,又是一记耳光扇了过去。
“啊!不要!”眼看林半躲避不及,这一巴掌就要扇中他了,黎乐雪不禁惊叫了一声,赶紧冲上前去,想抓住郑子健的手臂。
但刚才对黎乐雪死缠烂打的郑子健,这一回看都不看她了,只抡圆了手臂,加足了劲道,要在林半的脸上狠狠扇上一记。
“哼!”就在这关键时刻,林半的眼中忽然精光暴射,眼中恢复了清明,动作也忽然加快,左手闪电般伸出,一把抓住了郑子健的手腕,轻轻一捏,郑子健就“唉哟”一声惨叫出来,痛得满头冷汗。
与此同时,林半的右掌如电般拍在郑子健的脸上,“啪”的一声脆响,便结结实实地扇了郑子健一个大耳光。
“啪啪啪……”脆响声不断响起,转眼之间,林半正正反反地扇了郑子健四个大耳光。
林半这四巴掌虽然没用上力量异能,但用的力道也不算小,转眼间,郑子健的两边脸上各浮现出清晰的几道红色指印,状极狼狈。
“呼……”刚来得及抓住郑子健右臂的黎乐雪松了一口气,惊讶地说道,“林半,你刚才怎么了?”
林半的能力,黎乐雪虽然不是很清楚,但他既然练了金丹大道,在瑞丽时又曾轻易地制服那个开出租车的劫匪,所以黎乐雪相信他和郑子健单挑时是绝不会吃亏的。没想到林半刚才出手时动作忽然变得很缓慢,倒像是舍不得拍下那一巴掌一样,让黎乐雪吃惊不已。
“刚才……忽然头昏了一下。”林半苦笑着回答道。
这件事确实很古怪,又涉及到异能世界的一些机密,一时间还真不好向黎乐雪解释——
就在躲开郑子健第一巴掌的同时,林半已经分出一些精神力,迅地进入了自己的灵识之海查看起来,并现海水上方有一片十分可疑的黄雾,正包裹住自己的灵魂之火。
在这片黄雾中,原本是青色的灵魂之火也被夹杂了一些黄色,火苗变得青中带黄,颇有些怪异。
“原来问题出在这里!”林半顿时心中有数了,精神力瞬间化为一阵狂风,一下子吹了过去,把那片黄雾席卷起来,然后绞成了碎片。
“呃……”那片黄雾闷哼一声,便无声无息地散成了点点粉末,最后上面的意识也被林半迅抹去,化为了一片纯净的灵魂能量。
化为纯净能量之后,这片黄雾已经转为青色,慢慢地融合到了灵魂之火中,成为了林半灵魂的营养品。
这一招“吞噬”,还是林半最近才学到手的——他用了搜魂识魄大.法,从莫羽瑞的记忆中提取了灵系异能的系列修炼方法,其中就包括这种“吞噬”方法。
所谓吞噬,就是吸取别人的灵魂之火或者精神力,然后抹掉上面的本体意识,让它们化为纯净的灵魂能量,成为自己灵魂的补品。
学会这一招之后,林半便把莫羽瑞那天攻进自己脑海中并被自己强行扣押下来的那些精神力消化掉了,也让自己的灵魂之火变得更为强壮。这么一来,林半总算知道莫羽瑞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灵魂异能者可以通过吞噬其他异能者的灵魂来增强自身,所以这是真正的弱肉强食、人吃人的世界。实力越弱,越难自保,会成为其他灵魂异能者的食物。”
这段时间,林半已经把吞噬这一招练得很熟练了,所以片刻间,就绞杀掉了郑子健攻进来的精神力,并让自己恢复了度异能,于是迅反败为胜。
这还是林半事先没想到郑子健竟是灵系异能高手的原因——这段时间林半苦练了灵系的防御之术,并按照牧云改进之后的方法,在灵识之海四周布下了一些防御阵法,时刻运转着。只不过这些阵法的运行是需要耗费一些精神力的,而在燕京大学的校园里,林半丝毫没有觉得危险的存在,所以让这些阵法停了下来,这才让郑子健的精神力趁虚而入。否则的话,郑子健的迟缓效果可能根本没机会挥出效果来。请记住的网址,如果您喜欢胡吹写的《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