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七章 外国美食
不等吴中元接话,控制室里就传来了高局长的声音,“牛副科长,这可不行啊。” “有啥不行的?”胖子随口反问。 “没有持拿护照过关属于非法入境。”高局长说道。 “小吴也是非法入境啊,他行,我为啥不行?”胖子问道。 “这个……” 不等高局长说完,胖子就打断了他的话,“我算看明白了,一朝君子一朝臣,李局长退休了,你们现在拿我是一点味儿都没有了。” 吴中元不想看到胖子和高局长闹僵,便出言问道,“牛科长,你的美元在哪儿?” 眼见吴中元接话,胖子兴奋的说道,“在车里,我马上去拿,好几万哪。” “好,你马上去,我三分钟之后去接你。”吴中元说道。 胖子兴奋的应了一声,随即就是呼啦咣当的杂音,想必是胖子跑的急,撞倒了什么东西。 胖子跑出去之后,高局长的声音传了过来,“小吴啊,如果带上了牛副科长,你的移动速度会很受影响啊。” “放心吧高局长,”吴中元说道,“我不带他同行,吃完饭就送他回去。” 高局长仍不放心,“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暂时借用他的美元,最好还是不要带他出境了。” “没事的,如果有什么意外,我可以瞬间将他送回去。”吴中元说道。 吴中元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高局长也就不便再说什么,吴中元暂时离开餐厅,去到一处无人角落,施出瞬移回返十八分局,胖子的大奔驰就停在不远处,此时胖子正撅着屁股自后备箱里拿钱。 待得掏出钱来发现吴中元已经回来了,唯恐高局长等人跟出来阻止,胖子快步向吴中元跑了过来,“走了,走了。” 吴中元也不犹豫,伸手搭上了他的肩膀,他现在乃上元修为,可以同时携带两个以上的人瞬移,带胖子自己毫无压力。 眨眼之间胖子就来到了乌克兰,这里的气温比国内要低不少,胖子打了个冷颤,搓手四顾,“都说乌克兰出美女,怎么全是大胖子?” 吴中元早就猜到胖子动机不纯,但他也没有嘲笑或是小瞧胖子,因为他之所以选这里落脚也是为了看看传说中的乌克兰美女。 “走,餐厅里有几个。”吴中元低声说道。 “长的咋样?”胖子一脸兴奋,“好看不,白不……” 不等胖子说完,吴中元就指着通讯装置示意他不要乱说话,胖子见状伸手抓过吴中元的手腕,一通摆弄,将通讯装置关了,“这不就行了吗,你不会使啊?” “不怎么会。”吴中元笑道。 “走走走,看看去,到底长啥样儿。”胖子也笑。 想要跟一个人搞好关系,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一起去干好事儿,而是结伴去干坏事儿,吴中元虽然身份尊贵,却不端拿造作,这一点令胖子很喜欢他,二人一前一后进了餐厅,一个身形婀娜的服务员微笑着走了过来。 不等对方开口,胖子就抢先冲人家打招呼了,“哈喽啊,阿斯唯达宁。” “阿斯唯达宁。”美女竟然回了一句。 吴中元没想到胖子竟然还会乌克兰话,便对其刮目相看,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胖子也只会这一句,说完就不会了,不过他也不用会,这家餐厅的菜谱上都有图片,胖子直接看图点菜,这家伙是真有钱,先前吴中元亲眼看到他拿了两捆塞进了兜里,点完菜之后直接抽出两张递给了服务员。 服务员一脸愕然的看着他,胖子微笑说道,“提普,提普。” 虽然胖子的英语很是蹩脚,但那美女服务员却听懂了他说的是小费,欢喜接过,冲胖子说了句桑秋,抱着菜单离开时还不忘含情脉脉的看了胖子一眼。 胖子貌似很享受这种感觉,整理了一下衣襟,换了个舒服的坐姿,四顾张望的同时等着上菜。 “哎呀,这地方不错呀,很有外国味儿。”胖子冲吴中元笑道。 “牛科长,你哪儿来那么多美金?”吴中元问道。 “出国时换的,老婆看的严,一直没来得及花。”胖子说道。 “你怎么把钱放在了后备箱的垫子下面?”吴中元笑问。 胖子嫌弃的了瞅了吴中元一眼,怪他明知故问。 与国内高档饭店里的繁琐不同,这里上菜很快,最先上来的是一盘子黄不拉几的粘稠的半液体和几片面包。 “我操,什么呀这是?”胖子龇牙咧嘴。 “是不是野鸡肝酱?”吴中元记得菜谱上的英文。 “图上画的不是野鸡吗,怎么是这玩意儿?”胖子实在没什么食欲,冲不远处的服务员吆喝,“我要的是野鸡,不是鸡屎。” 服务员自然听不懂,只当他在出言召唤,便微笑着走了过来,胖子指着鸡肝酱一通比划,后者误会了,只当他不会吃,便亲自示范,帮他在黑面包上涂抹了鸡肝酱,然后送到了他的手里。 胖子满脸带笑的接过,也不嫌弃了,吃过一口之后冲吴中元说道,“你也吃啊,味道不错。” 眼见胖子盛情难却,吴中元只能拿过一片面包缓慢咬嚼,至于那鸡肝酱,他实在没有勇气去尝试。 不多时,又上来两钵汤,红不拉几的,名字就叫红汤,吴中元用勺子翻动查看,发现所谓的红汤其实就是乱炖,尝了尝,味道很怪,不好喝。 接下来上的是一盘儿奶油青口,价格还挺贵,但上来之后二人面面相觑,胖子疑惑挠头,“这啥玩意呀,这哪是青口啊,这不就海虹吗?” “应该还是有差别的吧。”吴中元说道。 二人一人尝了一个,双双撇嘴皱眉,味道不咋地,与海虹一个味儿。 接下来上的是第四道菜,一盘子生肉,这玩意儿二人都认识,名叫萨落,算是很有代表性的乌克兰食物。 但是这东西分明就是生的,二人拿着刀叉看了半天,最终也没有勇气尝试,胖子抬头看向吴中元,“要不让他们给咱烤烤?” “算了吧。”吴中元硬着头皮吃了一口,就是猪肉味儿,只不过有点咸,很多人都知道乌克兰人喜欢吃生肉,却很少有人知道我国现在养殖的大白猪当初就来自乌克兰,与本土的黑猪相比,白猪瘦肉更多,但口感更差,黑猪的肥肉炒菜那才叫一个香。 第五道菜是鱼子酱,只有一点儿,尝了尝,也不是很好吃,实则也不能这么说,确切的说是吃不惯。 最后上的是饺子,跟我国的饺子差不多,但里面却是土豆泥,用难以下咽形容有些夸张了,但要说好吃,那可真是昧良心。 最后上了点樱桃汁和两个小面包,这个二人还吃的比较顺口,胖子一比划,要了二十个小面包,二人喝果汁吃面包,勉强吃了半饱。 “走吧,这里吃的不好,咱们换个地方吃去。”胖子结账。 “不吃了,差不多了,”吴中元说道,“我得走了,我先送你回去。” “别别别,”胖子连连摆手,“钱还没花完呢。” 二人说话之间,先前收了胖子小费的美女微笑的走了过来,冲胖子再次表达谢意。 美女一笑,胖子乐了,转身冲吴中元说道,“你要是吃饱了就先走吧,我再吃点儿。” 吴中元皱眉歪头,“不好吧,我不能把你自己扔在这里。” 胖子伸手重新打开了吴中元的通讯装置,“你先走吧,我在这里准备一下执行任务需要的东西。” “你这……” “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办正事儿……”
第九百七十八章 万里奔袭
胖子执意不走,吴中元感觉有些不妥,正如高局长所说,胖子在这儿属于非法偷渡,而且胖子的英语很是蹩脚,人生地不熟,滞留在此很容易出问题。 不过转念一想,胖子很不着调,带胖子执行任务怕是会坏事,还不如将他留在这里,也能少些麻烦,最主要的是胖子随身带了不少钱,不至于流浪街头。 想到此处,便冲胖子说道,“那你小心点儿,注意安全,我先走了。” “好好好,快走,快走,”胖子摆手催促,言罢,突然想起一事,“差点忘了,你给我留下个灵气信物,我要是这里的事儿办完了,就通知你过来接我。” “你不是有通讯器吗?”吴中元说道。 “万一坏了咋整。”胖子冲吴中元做了个鬼脸。 见胖子这般表情,吴中元知道他不愿总部时刻监听他的一举一动,犹豫片刻随手凝变出一根筷子递给了他,“事情办完了将筷子就中折断,我会马上过来接你。” 胖子伸手接过,再度催促吴中元快走。 吴中元又冲胖子叮嘱了几句,这才隐去身形,离地升空。 吴中元开始移动之后,总部再度开始为他导航,还是继续向西,横穿乌克兰。 凌空飞渡的速度是没有飞机快的,飞机一小时可以飞七百到一千公里,而凌空飞渡的速度只能达到三百左右,在此之前吴中元对于凌空飞渡的速度并没有直观概念,此番长途奔袭,总部就能通过卫星定位精准的测算出来。 下午四点来钟,吴中元进入波兰境内,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半夜时分进入德国境内,德国是工业强国,联合国五常是最大的五个武器出口国,德国的武器出口甚至比身为五常的法国和英国还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总部指挥吴中元紧贴着德国北侧的海岸线向西圈绕,经过长达两天两夜的奔波,终于来到了距目的地一千多公里的比利时海滨。 那处原本用来流放囚犯的哈瑞纳岛位于公海之上,根据先前卫星拍回的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到岛上设有雷达,岛屿周围布有大片水.雷。 总部根据雷达的照片确定了雷达的种类,这是一种很精密的NF性能雷达,感应信号的覆盖面积包括了整个空域,海平面十米以上的目标都能被其敏锐的捕捉到,说白了就是想要靠近海岛,就得紧贴着海面儿。 水面以下的水.雷呈全方位分布,自海面到海底都有分布,任何金属制造的水下航行器都可能触发引爆。 如此严密的防御措施防范一般性质的外来侵入者是足够了,但防范吴中元这样的高手却毫无效果,不过吴中元也不敢掉以轻心,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距海岛三百公里时就开始紧贴海面儿向前移动。 这处名为哈瑞纳岛的岛屿并不比心月岛大多少,岛上的植被并不多,悬崖峭壁,怪石嶙峋,两台雷达被分别安放在城堡顶部和靠近海水的崖顶。 岛屿周围并没有码头,只在岛屿高处设有一处直升机停机坪,这说明想要登岛只能乘坐直升飞机。 他此次前来只是为了观察岛上的情况,并不是为了摧毁这里,便没有急于登岛,岛上的建筑并不多,除了山顶的古堡,就只有负责瞭望警戒的几处哨塔。 哨塔里有哨兵,荷枪实弹,吴中元凝神遥感,发现这些哨兵无一例外的带有魔族气息。 感应这东西是相互的,担心会惊动可能存在的魔王,吴中元便没敢感知地下,但可以确定的是岛上有很大面积的地下空间,而悬崖上的城堡就是进入地下空间的入口。 隐身绕岛一圈儿,吴中元悄然退去,改道向南,他已经知道这里的大致情况了,还得赶往另外两处,将这三处可疑地点逐一探查一遍,他就可以施展瞬移在极短的时间内自这三处可疑地点快速换位,前期的观察只是为了了解情况,一旦动手直接感应三处可疑地点的气息,一处没有魔王的气息就立刻改换下一处,率先攻击魔王所在的那处区域,兵贵神速,甚至不给敌人感应报信儿的机会。 到得雷区外围,吴中元对水.雷的材质进行了确定,实则他只是确定水.雷是不是纯铁的,探查的结果是这些水.雷并不是纯铁,只要不是纯铁他就可以操控,届时动起手来可以直接将这些水.雷移到岛上。 比利时的南面就是法国,此前数日吴中元一直在马不停蹄的奔袭,人不是机器,终究是会累的,法国大餐是全世界闻名的,难得来一趟,不尝尝实在是太可惜了。 没钱不是问题,他可以凝变出包括钞票在内的任何东西,英镑比欧元和美元都值钱,一英镑大约可以换人民币八块八。 难得吃顿大餐,自然是吃最好的,花了三千多块,鹅肝是比较有名的,但吴中元硬是吃出了一股子脂肪肝的味道,龙虾倒是不错,但他也没感觉有多好吃,黑松露他始终感觉有股臭脚丫子味儿,田螺也不好吃,黏黏糊糊的,口感有些像河蚌肉。 有些东西也就是尝尝了,什么是好东西,自己喜欢的就是好东西。 法国的巴黎也是出了名的浪漫之都,不过吴中元对邂逅没什么兴趣,什么邂逅,什么偶遇,在他眼里都与一夜.情划等号,无非是说的好听点儿罢了,分明是很原始很初级的东西,非要披个美丽的外衣干嘛。 不想浪漫就不去浪漫的地方,就如同不想喝酒就不去酒馆,不想找刺激就不去夜场一个道理。 总部对他是比较放心的,知道他不会做很出格的事情,便主动建议他南下的时候取道意大利,意大利最出名的是跑车,法拉利,布加迪,玛莎拉蒂都是意大利的,总部建议他取道意大利,很可能是给他一个开开豪车的机会。 吴中元听从了总部的建议,但他却没有趁机感受豪车的轰鸣声,倒也不是不想,而是他不会开车。 他此行不是出来游山玩水的,便没有过多的关注风土人情,他此番要穿越地中海进入非洲,那处位于沙漠里的倒金字塔建筑就在非洲大漠……
第九百七十九章 奔波之苦
先前多日的长途奔袭令吴中元疲惫非常,到得海边再度生出了想搭顺风车的念头,但总部出于安全考虑,并不建议他搭乘飞机,无奈之下吴中元只能继续以凌空飞渡跨海向南。 其中辛苦自不必说,腾云驾雾在世人眼中是很惬意的事情,但吴中元此番出来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不愿在这件事情上耽搁太多的时间,一路上便将速度催到极致,终于赶在第二天上午进入非洲大陆。 第二处目标位于撒哈拉沙漠某处,撒哈拉沙漠是世界第一大沙漠,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当吴中元风尘仆仆,蓬头垢面的赶到目标区域时已是第三天的中午。 照例,他没有过分靠近那处区域,只是自远处对那片区域进行了观察,这片区域有多达十余处暗堡,周围全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他隐身观察的时候恰好有直升飞机飞来,地下停机坪自沙漠中缓缓升起,直升机降落之后,停机坪缓缓下落。 吴中元抢在入口关闭之前隐身来到入口上方俯视观察,只见下方是一处巨大的空间,这是一处倒金字塔建筑,最上层的空间面积最大,直径目测在一公里左右,主体建筑为石质,后期被人为进行了改造,增加了一些现代化的设备。 金字塔的入口呈方形,直径在三十米左右,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站着一些戴着墨镜的人,这些人以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居多,也有一些黄种人。 这里是吸血鬼的巢穴,这些戴着墨镜的人无疑都是吸血鬼,吸血鬼是畏惧太阳的,这是它们最大的弱点。 担心感知探查会惊动可能存在的魔王,吴中元便没有进行细致的感知,在直升机沉入金字塔,上层的伸缩罩顶彻底关闭之前抽身离去。 最后一处可疑地点在亚马逊流域,很多人都听说过亚马逊原始丛林,却很少有人知道亚马逊是什么,亚马逊是世界第二大河流,它所流经的区域统称为亚马逊流域,而亚马逊原始雨林只是亚马逊流域的一部分。 亚马逊雨林位于南美洲,具体位置在美国的南面,横跨了八个国家,亚马逊雨林占据了全球森林面积的五分之一,足见其广袤无垠。 自撒哈拉沙漠赶到亚马逊雨林足足用了五天时间,这还是吴中元日夜不休的结果,他虽然移动速度很快,奈何世界实在是太大了。 亚马逊雨林非常原始,一望无际,茂密的丛林里面生存了包括毒蛇猛兽在内的各种生物,亚马逊雨林属于热带雨林,热带雨林最大的特点就是植物可以长的很大,而动物也比寒冷地区的同类体积要大,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中普通人几乎寸步难行。 得益于可以凌空飞渡,也得益于总部用卫星导航,吴中元终于找到了最后一处可疑地点,这里是位于雨林深处的一处山峰,山并不高,高度估计不会超过一百米,山上有几处大型石质建筑,无疑是狼人的祭坛,由于年代久远且这里温热潮湿,祭坛上长满了厚厚的苔藓,有些大树的树根也攀附到了祭坛的石壁上。 这里也有直升机停机坪,位于祭坛的顶部,祭坛的样式很像金字塔,只不过没有塔尖儿,不是后期被人为改动了,而是原本就没有塔尖儿。 在山脚处的林荫下有不少木屋和窝棚,应该是一处原始部落,不过这处原始部落的主人并不是土人,而是狼人,虽然尚未变身,但吴中元能清楚感受到它们气息异常 短暂的观察之后,吴中元瞬移回返,他没有直接回十八分局,而是又跑回了学校,这时候是中午时分,卖煎饼果子的应该还在。 买了两个煎饼果子,吴中元瞬移回返十八分局,他也没有急于进去,就坐在十八分局的台阶上大口咬嚼。 总部根据定位装置知道他回来了,方奕是第一个迎出来的,见他风尘仆仆,多有狼狈,急忙上前说道,“真是辛苦你了,别吃这个了,食堂今天中午伙食不错。” 吴中元站立起身,“走。” “高局长出去开会去了,不在单位。”方奕说道。 吴中元点了点头,他不关心高局长在不在,他此时饥肠辘辘,更关心食堂中午吃什么。 方奕将吴中元带进食堂,为他打好了饭菜,吴中元已经五六天没吃东西了,吃完煎饼果子又吃了两份儿工作餐。 待他吃完,方奕终于等到了说话的机会,“怎么样?有收获没有?” 吴中元正在端水漱口,听得方奕发问,便点了点头。 “需要做什么准备?”方奕又问。 吴中元摆了摆手,“什么都不用,只要我亲自去过的地方,我都可以瞬间前往,等我回回神儿,歇两天就动手。” “你具体有什么计划?”方奕问道。 吴中元说道,“我们的目标是魔王,但目前我还不能确定那三处可疑地点哪一处才是魔王的藏身之处,等我休息好,我会施展瞬移逐一感应探查,如果魔王不在那里,我就不着急动它,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魔王的藏身之处,将它杀了再说,另外两处不理它都成。” “需要我和牛副科长做什么?”方奕追问。 吴中元摇了摇头,“你们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对了,牛科长跟你们联系没有?” “没有,”方奕摇头,“他把定位装置关了,我们现在也不确定他在哪里。” “正好儿,别惊动他了,让他在乌克兰玩儿吧。”吴中元站立起身,往门口走去。 方奕迈步跟了上来,“还是把他找回来吧,我们两个与你一起行动,万一有什么闪失,也能有个照应。” “我如果有什么闪失,你们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吴中元摇头说道,“还是我自己来吧,小心点儿也就是了。” “咱们之前不都说好了吗,怎么又变卦了。”方奕多有失望。 吴中元来过十八分局好多次了,对这里也很熟悉了,绕行前往王欣然先前居住的房间,“我说了你别不高兴,我真的不认为你们能帮上什么忙。” “带我们出去开开眼界也好啊。”方奕压低了声音。 吴中元说道,“我赶到一处地方会立刻感应有没有魔王气息,如果魔王不在那里,我就会马上瞬移前往另一处,一旦找到魔王,当我感应到它的时候,它也能感应到我的到来,我必须立刻动手,分秒必争,如果顺利的话战事可能在几分钟内就结束了,你们哪有机会开什么眼界?” 吴中元说话之间走到了王欣然的房间,他知道密码,摁下密码,打开了房门。 方奕想跟进来,却被吴中元关在了外面,“我好几天没合眼了,先让我睡一会儿……”
第九百八十章 谋而后动
此前长达十余日的长途奔袭令吴中元疲惫非常,进到房间之后歪身躺倒,虽然王欣然已经离开很久了,但房中的被褥上仍然残留有她的气息,熟悉的女性气味令吴中元感觉到分外的安宁,灵气一撤,精神一松,很快昏昏睡去。 睡觉的本质是恢复精力,到得他现在这种修为,如果灵气不撤,可以一直不睡,即便睡觉也只需两三个小时就足够了,但这次吴中元自下午两点开始睡觉,一直睡到次日下半夜三点方才悠悠醒转。 夜深人静,周围寂静无声,吴中元起身去了个厕所,实则他现在连解手都可以省略掉了,但多年的习惯改不了,他也不想改,因为这让他感觉自己还是个人。 回到床上,吴中元闭着眼睛将之前去过的三处地点自脑海里逐一想过,在远古时期他已经养成了谋而后动的习惯,不管是做一件事情还是打一场战争,前期的谋划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他的目标只是杀掉可能存在的魔王而不是将三处据点儿里的魔族一网打尽,所以他只需要攻击魔王所在的那处魔族据点,他先前之所以耗时费力的将三处魔族据点尽数走一遍,为的就是在动手之后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自三处魔族据点快速移动,因为魔族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一旦他催动元神全力感知,在感知到对方气息的同时,对方也能感知到他的存在。 万一藏在感应区域的不是魔王而是魔王手下大将,对方就会立刻利用心灵感应向魔王传递消息,告知魔王他已经出现,届时魔王就会有所防备,要么及时躲避,要么启动可能存在的针对他的一些装置,对他进行攻击拦截。 故此一旦动手就是分秒必争,必须利用瞬移与对方的心灵感应赛跑。 魔王在远古时期就是上元修为,这时候是什么修为还无法确定,如果是太元修为就可以施展瞬移,要知道瞬移并不是法术,任何人只要拥有太元以上修为都可以使用。 如果魔王恢复了上元修为,它就可能催生元婴,如果催生元婴,那就很难被杀死了,上次他自远古时期之所以能够一举杀掉魔王,乃是因为那时候魔王刚刚脱困,尚未来得及催生元婴。 不过仔细想来魔王恢复到上元修为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根据那个俘虏的口供来看,魔王应该在夏天才能彻底复活,而现在只是初春时节。 先前他曾经感应过魔王的那截断尾,对于魔王的气息很是熟悉,他将感应魔王断尾时的感觉自记忆深处调了出来,自脑海里重复强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动手之后能够精准的感应到魔王,要知道这三处魔族据点的核心区域都是位于地下深处的,自地面上感应下面的气息不会那么清晰强烈,而且除了魔王,魔族据点里还有很多与魔王气息相似的魔族,他必须确保自己可以在杂乱且微弱的气息中精准的找出魔王。 寻常兵器是杀不死魔王的,想要彻底消灭魔王只能依仗阴阳长剑,在感应到魔王气息的同时也能锁定魔王所在的具体位置,届时以最快的速度靠近魔王并以阴阳长剑斩杀其肉身和元神。 以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靠近魔王?瞬移无疑是最快的,但是瞬移的施展有个前提,那就是目的地必须是曾经亲自去过的地方,那三处魔族据点他之前都没有去过,按理说是无法施展瞬移的。 不过瞬移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目视瞬移,所谓目视瞬移就是自己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也可以瞬移前往,目视瞬移给了他很大启发,那就是感应瞬移有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不管是瞬移还是目视瞬移,本质都是给瞬移提供了一个参照物,而感应瞬移理论上也是可行的,只不过参照物变成了对方的气息。 由于感应瞬移在平日里施展的机会并不多,且存在的价值也不大,便很少有人尝试施展,不过仔细想来感应瞬移理论上也是可行的,有些像穿墙术,无非是穿的墙更厚一些罢了。 想到此处,立刻加以尝试,他能清晰感应到周围房间里正在休息的工作人员,感应寻找之后,他挑选了一个离此较远且从未去过的男性工作人员的房间,隐去身形,以对方的气息为参照,强行瞬移。 一试之下,不成,瞬移不得起效,他还在原处。 灰心之下正准备另寻他法,突然想到隐身状态很可能限制了瞬移,于是便现出身形,再度以对方的气息作为参照物施展瞬移。 事实证明感应瞬移是可行的,但是由于不了解对方房间里的陈设和布置,吴中元瞬移之后被卡在了墙里,但他与那些凭借仪器设备进行空间转移的人不同,他自身可以自虚实之间进行转换,即便被卡在墙里也能快速抽离,全身而出。 吴中元并没有惊动正在睡觉的工作人员,再度凝神感知,此番所选的参照物是十八分局门口的门卫,他此时位于地下深处,门卫的值班室离此甚远,尝试感应瞬移,也可以移位现身。 确定感应瞬移可行,吴中元暗暗松了口气,也只有这一个办法才可能快速靠近魔王,不然一旦惊动了魔王麾下的天仙大将,对方一个意念送出,肯定能够抢在他之前向魔王通风报信儿。 既然感应瞬移可行,吴中元便生出了将魔族天仙大将逐一斩杀的想法,但思虑过后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熟悉魔王的气息,却并不熟悉敌方天仙大将的气息,想要确定它们的身份,只能通过感应它们的灵气修为,但感应灵气修为比单纯的感应气息要麻烦许多,绝不能浪费时间,节外生枝。 确定了详细的行动步骤,推敲了各种细节,最后吴中元开始推敲动手的时间,只要是活物就有生物钟,不同的生物生物钟也不相同,魔族的怪物,不管是魔鬼还是狼人亦或是吸血鬼,都是夜行性的,夜行性的生物在白天通常会休息,站在这个角度上说,白天动手应该可以起到攻其不备的效果。 但人类习惯自白天行动,敌人也知道这一点,故此在白天,它们休息的时候防守很可能是最严密的,如果有相应的高科技安保措施,在白天也肯定是全部启动的,从这个角度上说,白天并不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夜行性的动物与常年上夜班的人类有相似之处,不少企业是三班倒,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这个时间段儿,十二点半到一点半是最困的。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这个时间段儿,晚上九点到十点是最困的。而十二点到早八点这个时间段儿,两点到三点,五点到六点这两个小时是容易犯困的。 由于三处魔族据点分别位于不同的经纬度,彼此之间存在时差,想要自三者之间找一个比较理想的时间点是相对困难的。 到了早饭时间,方奕来敲门,喊吴中元一起去吃早饭。 吃饭的时候吴中元趁机冲方奕请教这三处不同地点彼此之间的时差,二人讨论的时候一名姓胡的女性工作人员听到二人的讨论并主动加入,小胡是总部的一名内勤调度,对于世界各地的时差了如指掌。 结合生物钟的困乏期详细推算过后,小胡得出了结论,北京时间早上七点四十到八点十分这半个小时三处据点的魔族都处于困乏期。 得到结论,吴中元歪头看向墙上的挂钟。 “已经八点多了,今天肯定来不及了。”方奕说道。 “还有五分钟,足够了。”吴中元站立起身。 “你可千万别……” 不等方奕说完,吴中元便消失了,方奕和小胡面面相觑,片刻过后方才反应过来,扔下餐盘冲向调度室。 调度室里有面很大的显示屏,上面有所有佩戴了通讯定位装置工作人员的位置,以绿点标识,绿点大部分都集中在国内,只有一处编号为五十二的绿点位于遥远的撒哈拉沙漠,而五十二正是吴中元临时佩戴的通讯装置的编号。 二人刚刚找到绿点所在的位置,绿点却突然消失了,转而出现在了亚马逊雨林。 这次绿点儿没有闪动消失,一直停留在固定区域,二人屏气凝神,直盯着屏幕,大气都不敢喘。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四十秒,一分钟不到,绿点儿再度消失。 见此情形,二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在屏幕的下方的控制台上有诸多绿灯,方奕急忙低头看向绿灯,却发现五十二号绿灯并没有熄灭。 与此同时小胡也找到了五十二号所在的位置,“在这里,他已经回来了……”
第九百八十一章 己所欲勿施于人
定位装置显示吴中元已经回到了十八分局,但具体在十八分局的什么位置二人却无法确定,不过吴中元既然已经回来了,应该可以尝试与之进行通话。 通话请求发出去之后,通讯装置里很快传来了吴中元的声音,“我在门口。” 知道吴中元的确切位置,方奕立刻自控制室跑了出去,小胡也跟在了后面,十八分局其他同事见二人跑的急切,也纷纷跟出来确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片刻过后,众人来到门口,只见吴中元正自大门一旁的洗手池旁边洗手,如果不是提前与吴中元联络过,他们绝对无法在第一时间认出他来,因为吴中元此时穿的是古代衣着,腰挂金色长剑,身披金龙披风。 看到吴中元的同时,众人看到了洗手池旁边的东西,这是一条土黄色的大型毒蛇,体长两丈左右,约有碗口粗细,这条大蛇此时已经身首异处,蛇身和蛇头都在洗手池旁边,由于刚死不久,毒蛇的一些植物性神经还没有完全消失,仍在蜿蜒扭曲。 十八分局常年处理超自然事件,大蛇巨蟒自然见过不少,吴中元带回来的这条大蛇相较于他们之前见过的那些蛇蟒在体型上并不算特别巨大,但是他们此前遇到的包括蛇蟒在内的所有奇异生物都没有给他们带来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仅仅是看上一眼就呼吸不畅,肢体麻痹,这还是在这条蛇已经被杀掉的情况下,如果这条蛇还活着,所带来的无形威压肯定势必更加强大,他们不敢想像被这条大蛇注视会是怎样一种感觉,直接吓死或是被吓尿都有可能。 吴中元知道众人出来了,歪头看向众人,见众人双目圆睁,愕然发愣,这才想起自己没来得及化生现代衣着,心念闪动,改变穿戴,然后冲方奕说道,“找人来收拾一下,这东西剧毒无比,别直接碰它。” “这个,它,这东西……” 吴中元知道方奕想说什么,不等他磕巴着说完,便出言说道,“这就是魔王,它的本体是一条玄黄大蛇,在五千年前我曾经跟它接触过,对它的气息非常熟悉。” “你这……这么快?三分钟也不到啊,你怎么说动手就动手。”方奕有些语无伦次,如此重要的任务,吴中元竟然说动手就动手,而且前后三分钟不到就结束了。 吴中元甩着手上的水滴出言说道,“它的灵气修为已经恢复了九成,和我一样可以施展瞬移了,如果我真的耗时三分钟,它早就跑掉了。” “这个……” “别这个那个了,”吴中元说道,“我确定它就是魔王,不会错的,你们把尸体收拾一下,可不要再让它死灰复燃了。” “这东西我看上一眼心里就发毛,你怎么能这么快把它给杀掉。”方奕仍然没有自震惊之中平静下来。 “一件事情难度的大小并不取决于这件事情本身,而是取决于什么人来处理它。”吴中元再度指着大蛇的尸体说道,“赶快找人处理吧,它散发出的气味都有剧毒。” “好,我们马上处理,”方奕侧身让路,“你先进去歇会儿,局长在外面开会,我们马上通知他。” 吴中元摆了摆手,“我就不进去了。” “什么意思?”方奕不解。 “我之所以留在这里就是因为要帮你们处理掉魔王,”吴中元说道,“而今正事儿已经办完了,我也该走了。” “走?”方奕愕然瞠目,“你这就要走?” 同样露出惊讶表情的不止方奕自己,其他众人亦是这般神情。 吴中元笑着解下了手腕上的通讯装置递给了方奕,“为了处理这件事情我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我的臣民还在古代等着我,我得抓紧悟道,尽早赶回去了。” 众人没想到他会说走就走,纷纷出言挽留,只道即便要走也要等高局长回来,也有人说胖子还在乌克兰,应该把他带回来再走,也有人说要吃过庆功宴再走,总之就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挽留。 吴中元去意已决,推辞拒绝。 众人都没想到他会走的这么急,既然他已经交回了通讯装置,自然是不会再与众人见面了,眼见永别在即,纷纷请求合影,心中怅然,万般不舍。 人都是这样,只有在即将失去时才会紧张不舍,吴中元没有拒绝众人拍照留念的请求,与众人拍了张合影。 拍完照片时众人转头想与他说话,却发现他已经离开了。 担心照片里没有他的身影,众人便快步冲向负责拍照的门卫,自门卫手中抢过手机,簇拥细看,待得发现合影里有他的身影,这才如释重负。 “方奕,他还会回来吗?”小胡看向方奕。 众人知道方奕与吴中元走得比较近,听小胡发问,纷纷转头看他。 方奕摇了摇头,“估计不会了。” 吴中元虽然长的不高,用现代的审美眼光来看也算不上帅,但是他自信从容,洒脱随性,便免不得会受到异性的青睐和心仪,听得方奕言语,小胡暗暗叹了口气。 “之前吃饭时我听他说,他好像还要在现代待上一段时间。”有人说道。 方奕摇头说道,“他是来办事儿的,不是来度假的,咱们还是不要再去打扰他了。” 吴中元现身之处是一处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位于南方的一座城市,他之所以选择自这里现身是因为当年为了给林清明筹集医药费春节期间跟车卸货曾经来过这里。 接下来他还有两件事情要做,一是继续练气,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与此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的观察世人,体察百态,明窥人性,以此为随后即将化生的两个元婴丰满人格和性格。 服务区往往在郊外,空气比较好,空气好的地方灵气就多,吴中元来到服务区之后就一直待在这里,就坐在角落里观察前来服务区休息的形形色.色的人。 这是一处很大的服务区,二十四小时营业,晚上也有很多过往的车辆来这里加油住宿,除了观察人,吴中元还观察这里的猫和狗,这里有一条流浪狗和几只流浪猫。 这里还有几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都是自不远处的村子里雇来的,都是岁数不是很大的老头儿和老太太。 吴中元自这里一待就是半个多月,练气的同时进行观察,他不是有目的的观察,也不是无目的的观察,不是为了观察而观察,也不是为了悟道而观察,实则他已经悟道了,此时进行的观察不太可能再给他带来什么比较大的感悟了,只是为了验证他悟道所得,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他已经知道答案了,此时的观察只不过是一次次的验证自己感悟的正确性。 来这里加油买东西上厕所的人对这些猫狗的态度并不一样,大部分人会无视,也有一小部分人会买了食物喂它们,由于过往的旅客很多,即便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喂它们,也足以保证它们不会饿死。 吃东西就免不得要屙屎,猫屎狗屎会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有几个老头见到猫狗会撵走,也有几个会任凭它们在周围游荡寻找食物。 喜欢猫狗的环卫工人发现不喜欢猫狗的环卫工人驱逐或是殴打猫狗,往往会说上几句。不喜欢猫狗的工人发现喜欢猫狗的工人将捡到的食物喂给猫狗,往往也会唠叨几句。 谁对谁错?答案是没有对错,喜欢与不喜欢都是一个人的自由,有句古语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话对不对?对,但格局小了,真正的大格局应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也勿施于人,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不但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不能强迫别人去做,就算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能强迫别人去做,张三喜欢的事情,或者是认为正确的事情,李四就不一定喜欢,也不一定认为是正确的,没必要进行争吵,因为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不同,没必要做到完全的统一,凭什么非要让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活着? 任何试图改变别人的人都是自私愚蠢的,正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只有当事者本人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随便举个例子,有些人喜欢贷款在城里买房子,然后省吃俭用的还个几十年房贷,而有些人则喜欢在农村居住,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两种生活状态哪一种是对的?没法儿说哪一种是对的,只能说喜欢就是对的,贷款买房子的人不能去嘲笑住在农村的人不思进取,住在农村的人也不能去嘲笑贷款买房子的人死要面子,归根结底一句话,喜欢就是对的。 时间和生命是怎么浪费的?用来确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要浪费一部分时间,其实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搞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浑浑噩噩,随波逐流,七成以上的人是这样,依附于集体,跟随大部队,以此获得安全感……
第九百八十二章 金仙极致
确定自己想要什么会浪费一部分时间,不对,这么说不精准,确切的说法是花费而不是浪费,因为思考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是非常正确而有必要的。 真正浪费时间的就是“己所欲,施于人”,成天跟那些与自己想法不同的人生气,成天为别人不听自己的劝告而生气,成天为别人跟自己行事风格不一样而生气,成天怪别人没素质,不会办事儿,心里没数儿,以德报怨,各种看不顺眼,各种愤慨,各种矛盾,各种冲突。 选择永远比改变更重要,遇到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或是人生观价值观差异较大的人,不要试图去改变对方,正确的作法是立刻换人,选择那些与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交往,谈恋爱是这样,共事也是这样,在相处的初期发现有本质分歧,那就必须当机立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等着自食恶果,反目成仇吧,有多少夫妻是凑合着过了一辈子的,有多少是过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的,分明一败涂地,到最后还自欺欺人的告诉孩子,‘我和你爸吵了一辈子,不也过了一辈子吗?’ 吵一辈子过一辈子是对的吗?对个毛啊,虽然过了一辈子却也吵了一辈子,一辈子在啃拌嘴吵架的地瓜窝头,一辈子也没吃过人家夫妻和睦,情投意合的大白馒头,然后还回过头来告诉孩子,婚姻就是吃地瓜窝头,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大部分不幸的孩子都是毁在父母手里的。 选择与志趣相投的人相处,远离令自己感觉不愉快的人,这其实也是人类的本能,所有人都喜欢与那些能令自己感觉愉快的人在一起,和珅让乾隆感觉舒服,所以乾隆就喜欢他。丑男能满足美女被宠溺的虚荣心,所以美女最后嫁给了丑男。不怎么漂亮的女人能处处依着帅哥儿,所以帅哥最终娶了她。会办事儿的下属能让领导感觉舒服,于是获得了领导的提拔。 想要走捷径很简单,让身边的人感觉舒服就行,不过前提是自尊心不能太强。 想有尊严的活着,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自己足够强大,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就没必要讨好任何人,其他人会主动来讨好你。 这段时间吴中元几乎是七天才会小憩片刻,晚上看似是闭着眼,却也没有停止练气,晋身上元时他已经对晋级需要多少气息有了大致的概念,想要再晋玉元至少还得一个月。 练气的同时,他也在丰满着两个元婴的性格,两个元婴,一个神恩如海,一个神威如狱,施恩于人的本质是奖励,施威于人的本质是惩罚,奖励和惩罚都不是绝对的公正,只有互相兼容才能达到绝对的公正,就像阴阳太极,黑鱼和白鱼各占一半才得永恒长久。 世人崇尚中庸之道,求稳求平,但吴中元不这样认为,他倾向于道家的动静结合,静若处子润物无声,动若脱兔霹雳雷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话是对的,但只对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老虎如果从不发威,别人永远会当它是病猫。 前半个月吴中元一直在通过观察验证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究竟想要活成什么样子,观察的结果是大部分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活着也只是活着,是出于惯性活着,绝大多数人没有一个清晰且长久的目标,想要活成什么样子。 下半月吴中元开始通过观察验证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实则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而是一个上升到了极限高度的哲学命题,对于这个命题他其实是已经有答案了的,那就三个不亏负,一是不亏负天地,二是不亏负他人,三是不亏负自己。 人活于天地之间,理应敬天法祖,善待天地,善待天地是个宽泛的说法,说白了就是不要破坏环境,不是每个人都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排污大户,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量不要去破坏环境,不要为了挣钱而滥用各种药物和添加剂去破坏生态平衡。 不亏负他人也很好理解,不要辜负任何一个对自己心存善意的人,就这一句话,但具体做起来很难,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善意并不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而是发生在自己所有已经度过的人生轨迹当中,大部分时候我们做不到现时现报,只能记在心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逐渐淡忘他人曾经对我们的善意,亦或是因为某件事情已经与对方反目成仇了,这就容易辜负他人,当我们要对一个人做什么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个人对自己所做的所有事情全部回忆一遍,一分恩抵一分怨,恩怨相抵之后再决定怎么对待对方。 同理,茶余饭后,入睡之前可以抽空将认识的人回忆一遍,回忆一下与对方交往时的诸多细节,以此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为对方做些什么。 最后就是不亏负自己,在不亏负天地,不亏负他人的前提下,一定不能亏负自己,人活一辈子不是为了忍辱负重,吃苦受罪的,酒色财气可以沾一点,父母和老婆孩子在家里吃肉的时候,自己可以跑出去跟朋友一起喝个小酒撸个串儿,家人衣食无忧的情况下,自己可以抽个好烟买个好车,没必要跟受.虐狂一样分明能过从容的日子,却成天节衣缩食。只要丢了工作老婆孩子不至于挨饿,只是生活水平降低一点,就没必要在单位低声下气的装孙子。很多时候都说活着累,活的不如狗,其实都是夸张了,真的把无理取闹的老板桌子掀了,或是给摸手摸屁股的领导一个大嘴巴,大部分人也不至于饿死,无非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买更贵的包,住更大的房子,开更好的车而选择忍辱负重,这就不值得同情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做人不能太亏待自己,不然会缺乏奋斗的动力,委屈一辈子,死了都闭不上眼。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一个半月转瞬即逝,春夏交替,服务区里都开始有蚊子了,吴中元顺利晋升玉元。 晋升玉元之后吴中元离开了服务区,但并没有急于化生元婴,原因有二,一是两个元婴的人格还不够丰满,他还需要观察积累,二是他发现利用自己的悟道所得与金简玄文互相佐证,还可以往更高的品阶冲刺……
第九百八十三章 无惑无我
离开服务区之后吴中元去了一处一线城市,行走于街头,流连于巷尾,有时候会在路口坐上半天,打量过往的路人,有时也会自银行门口站立片刻,观察前来办业务的顾客。
每天夜里都会出去闲逛,偶尔也会出入各种夜场,冷眼旁观风花雪月。由于起的比较早,偶尔也会去逛早市,平静的看着市井小民与菜贩子讨价还价。
还是那句话,他现在已经悟道无惑了,观察也不是为了给自己什么启发,只是为了一次次的验证自己感悟的正确性,就像一个学会了乘法的人,再看二十一就知道是三乘七,看五十四就是六乘九,验证了几十上百次,全能对得上。
忙忙碌碌,碌碌无为,这是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不过生活的层次与一个人的幸福值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说白了就是有钱人并不比普通人更快乐,不管生活在哪个层次的人都会有烦恼,金钱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开夏利的人羡慕开大众的,开大众羡慕开奥迪的,开奥迪的还会羡慕开保时捷法拉利的,人的**是无止境的,这话貌似是贬义的,实则不然,这话是中性的,只不过如实表述罢了,痛苦来源于**得不到满足,而快乐则来源于**得到了满足,一旦满足了现阶段的**,人又会生出更大的**,而**又刺激世人继续努力,往更高的地方走。
站在这个角度上说有**是好事儿,就像有虚荣心是好事儿一样,人不怕有**,也不怕有虚荣心,就怕无欲无求,无欲无求往往伴随着苟安现状,止步不前。
很多人悟道喜欢跑到深山里去,跑到深山悟道的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悟道初期,想要远离俗事干扰,以此专心致志,静思深远。还有一种就是叶公好龙,哗众取宠,博取世人眼球儿,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实则真正的道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随便举个例子,早市上跟菜贩子讨价还价的大妈,各种计较,猛扒人家的白菜叶子,然后一分一毛的讲价,最后成交,心满意足的去了,但他看的很清楚,菜贩子耍秤杆子了,短斤少两了。而遇到那些不计较的顾客,菜贩子往往不会缺斤少两。这其实也是道,得到和付出永远是成正比的,就像四十块的驴肉肯定是骡子肉,三十块的羊肉肯定注水是一个道理,一分钱一分货,物美价廉是商家最大的谎言,信的都是傻子,真正的好东西怎么可能便宜。
想与别人搞好关系,看不看社交书籍不重要,学不学社交技巧也不重要,讲不讲礼节礼貌都在其次,所有的技巧都可以忽略,只需做到一点就ok,大方,大方的本质是乐于与身边的人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所有人都喜欢跟大方的人交往,也都喜欢帮助大方的人,自作聪明的跟别人各种算计,其实到最后也占不到什么便宜,还不如大大方方,还能得个好人缘儿。
他本身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古代有什么好东西也从不吝啬,随手就分了,也正因如此他的那些部下臣子才佩服他并愿意跟随他,待人要宽厚,斤斤计较只能让自己活的焦头烂额,手忙脚乱。
与大方相反的是吝啬,算小账儿,斤斤计较是最惹人讨厌的,以泡妞为例,隔三差五请人家吃饭,三天两头送礼物,什么要求都别提,时间一长对方自然会心生好感,最怕的是请人家吃一顿饭就恨不得把人家给睡了,好像不睡就吃了天大的亏,各种叽歪,龌龊丢人。
大方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自己有钱,有小钱儿就小大方,有大钱就大大方,没钱就赶紧努力工作去吧,也别泡妞了,那是有钱了之后才能干的事儿,没钱非要泡,也只能泡些老弱病残,歪瓜裂枣。
真相有时候是很扎心的,所以大部分人更喜欢喝鸡汤,也有人专门熬鸡汤,熬鸡汤的这些人是最坑人的,其实熬鸡汤的人情商都极高,他们很清楚别人喜欢听什么,于是便投其所好,其实他们本人并不是那么认为,他们之所以散布害人的鸡汤只是为了获得认同和关注,然后设法变现赚钱。
吴中元从没去过洗头房和洗脚房,但他知道这种地方不是真正意义的洗头和洗脚,疑惑就得消除疑惑,进去看看,他可以变出现金,去高档的地方。
他猜的没错,这些地方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要说黄吧也算不上,但肯定不算白,揉揉捏捏,磨磨蹭蹭的,换成别的男人免不得被她们撩拨的心猿意马,但他不会,因为他眼皮子高,看不上这些肤浅的东西,而他眼皮子高是因为他的女人都是非常优秀的,而这帮家伙充其量也只是有几分姿色,给他的感觉就是一群丑陋的母猴子在旁边搔首弄姿。
去过洗头房洗脚房,又去推拿按摩的地方转了转,也不是什么好地方,说句武断的话,去这种地方的人潜意识里都有其他想法,如果纯粹,那就去找瞎子,他们是真的会按摩推拿。
吴中元“深入生活”并不只是为了观察那里的工作人员,也会观察那里的顾客,大部分去这种地方的男人都喜欢吹嘘,各种吹嘘,动辄成百上千万的大项目,要不就是倾诉,什么自己遇人不淑啊,对哪个女人如何如何真诚,结果对方怎么怎么把他给辜负了,差不多都是这种情况,然后那些女的就会迎合他们说话,博取好感,给对方留下幻想,然后请对方充钱办卡。
如果吹牛的男人不办卡或是不加项目,那些女人的态度就会转冷,爱答不理,然后男的就会感觉受到了羞辱,就会投诉她们,然后女人们就会私底下骂他们装吡。
自城里待了一个多月,吴中元一次都没有出手,倒不是没有遇到欠揍的人,而是他发现有些负面的东西也有其存在的道理,没有坏人也就没有好人,就像没有黑暗,人们永远不会理解什么是光明,这个世界需要不同的颜色,有沉檀龙麝的沁人心脾,也得有鲍鱼之肆的刺鼻恶臭,没有比较就分不出好坏,不能说存在即是合理,只能说存在即有必要。
每隔一段时间吴中元就会前往自己来到现代时现身的那片区域,确定古代是否有消息传来,那里是一片麦田,刚来的时候麦田里还是麦苗,现在麦子已经开始抽穗了,麦子的收割季节是农历的六月初,麦子收割的季节就是他必须回去的季节。
此时已经是四月底了,他只剩下了最后的两个月,随后他有针对性的进入了“精神分裂”状态,所谓精神分裂,就是分化出不同的两种人格。
他有把握在六月初六之前化生元婴,只要化生元婴,他就可以让元婴施展瞬息千里将他送回去,而以他目前的玉元修为加上另外一个元婴,在与兽族和神族的九场赌斗之中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化生元婴只是备用方案,最佳方案是继续进阶,跨越金仙进入更高的层面,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不管是神王白牧还是兽王苏阳都无力再与他正面抗衡,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各种规则。
他人化生元婴追求的是与本体完全相同,以求心灵相通,而他化生元婴是反其道而行之,两个元婴与本体都不相同,但这种不同并不是完全不同,如果完全不同,就不可控了,他采用的方式是以自己完整的元神为母本,两个元婴的神识自母本的基础上分别向左和向右衍生,这样可以确保两个元婴与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全相同,只是看待和处理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有所差别。
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困惑,也都希望自己不要有疑惑,但是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无惑的后果是什么,不是对世人的失望,也不是丧失美感,更不是四大皆空,而是彻底的超脱,人生的所有乐趣都来源于困惑,没有了困惑也就没有了乐趣,一个人没有了情绪上的波动就会陷入一种很平静很平和的状态,既不是心如死灰的孤独无趣,也不是明窥阴阳的满心欢喜,就是很平静,很安宁,很豁达,这种感觉很难用言语形容,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接近于无我的一种忘我,任何事情都能看透,反倒会忽视自身的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元婴的神识和人性越发丰满,在遇到某件事情的时候,脑海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声音,并不是真正的声音,而是两种不同的想法和处理意见,但即便两种想法有很大差异,也不会自相矛盾,互相攻击。
无数次的观察和验证,每次都是正确的,这让吴中元坚信自己已经真正悟道的同时,也让他对天地阴阳和世间万物有了更深的理解,所有的一切都是阴阳二气交融而生的结果,他很难让外人明白这种感觉,既像用显微镜看肌肉组织,又像自太空里俯视地球,看到的都是本质,却又与之前看到的不同。
每天吴中元都做着不同的事情,但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对阴阳天道的理解是正确的,在世人看来无数次的失败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却不知无数次的正确也很可怕,这说明他飞的越来越高,离这个世界也越来越远。
天气越来越热,人们的穿着由棉衣变成了单衣,由单衣变成了t恤,而现在已经换上了短袖。
吴中元确定了一下时间,六月初二,还有三天就是六月初六。
吴中元再次回到已经成熟的麦田,在麦田里他看到了一面石板,上面刻有字迹,“诸事俱备,金龙甲亦已寻得,谨问归期。”
短暂的沉吟过后,吴中元自石板背面写下了一列文字,“初六卯时,准时回返……”
第九百八十四章 无私无求
写下文字之后,吴中元施出瞬息千里将石板送走。
在此之前他曾经多次来过这里,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唯恐引起忙碌于田间地头农人的注意,但这次他没有立刻离去,原因有二,一是他已经定下了归期,远古时期不会再传来消息了。二是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往哪里去。
人都需要归宿感,没有归宿感人就会感觉孤独,但归宿感存在的同时对自身也是一种限制,没有归宿才是最终的归宿,没有归宿到处都是归宿。
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和积累,两个元婴的人格已经丰满完成,只是不曾分离出去,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他已经很少说话了,确切的说是很少与别人说话了,更多的是自己与自己说话,几个人格之间偶尔也会互相对话。
此时他的本命元神正在思考接下来去哪儿,而另外两个元婴的神识则分别在思考另外两个问题,左元神在思考分明已经触摸到了更高层次的天花板,为什么始终无法突破,就差一点点了,但还差一点点,到底差在哪儿?而右元神则在思考要不要为世人留下点儿悟道心得,让世人多些豁达,少些困惑。
站立片刻,吴中元右手微抬,延出灵气凝聚土石平地起碑,碑高三丈,宽两丈,偌大的石碑只有七个字,“己所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是他留给世人最后也是最大的忠告,希望别人跟自己一样,是世间所有烦恼的源泉,自己是个痴情种,就希望对方也跟自己一样痴情,结果对方不是,自己就会失望痛苦。
自己是个聪明伶俐的人,就希望身边的人跟自己一样聪明,结果对方不是,自己就会失望痛苦。
自己是个有礼貌有修养的人,就希望其他人也跟自己一样有修养有礼貌,结果对方言语粗俗,自己就会失望痛苦。
自己是个干脆利索的人,就希望别人做事情也跟自己一样干脆利索,结果对方黏黏糊糊,自己也会因此失望恼怒。
自己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就希望别人也跟自己一样心存感恩,结果对方做不到,自己就会失望痛苦。
自己对朋友付出真心,就希望朋友也跟自己一样讲义气,结果对方做不到,自己就会失望痛苦。
自己喜欢安静,就希望别人都跟自己一样,谁要是喜欢热闹,自己就会烦躁厌恶。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这是个置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式,是他悟道的最大心得,也是此前任何人都不曾触及的角度和高度,不要希望别人跟自己一样,不要对别人有过高的期望和要求,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不一定能做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别人也不一定会喜欢。
世界之所以精彩,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要豁达洒脱,一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被传为千古佳句,实则这句话的格局并不高,我愿将心向明月就足够了,至于明月照哪里那是明月的事情,奈何明月照沟渠,怎么听都透着一股子幽怨和矫情。
做好自己,自己就会对自己给予肯定,没必要通过别人的肯定来肯定自己,对待工作认真,对待领导忠诚,对待爱情专一,对待友情真诚,对待父母孝顺,对待子女慈爱,所有这些难道是建立在对方给予自己回报的基础上的吗?如果是,请反省自己,自己并不高尚,只是希望进行对等的交换罢了。
天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但如果只是自己明窥天道,一点儿也不告诉别人,那就成了孤芳自赏,独善其身,这么做格局可不高,为了让世人能够理解,只能用他们可以理解的方式和语言对天道进行描述,尽管不是百分之百的精准,至少他们能懂,如果他如实讲述天道,谁也听不懂。
自以为是几乎是所有人的特点,吴中元虽然留下了石碑,却并不奢望所有人会因此受益,甚至会有一些人对碑文嗤之以鼻,但他还是留下了石碑和碑文,他毕竟在现代生活过,总要留下点什么,能帮一个是一个,能叫醒一个算一个。
三丈几乎是三层楼的高度,他之所以留下这么巨大的石碑,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引起世人的重视的,还是希望世人能少些烦恼的,尽管世人并不知道留下石碑的人是谁,而他也并不需要别人感谢他,他只是做了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如果认真工作却没有得到升职加薪,请不要怨恨。
如果朋友需要帮助时你倾囊相助,而你需要帮助时朋友却推三阻四,请不要寒心。
如果对父母孝顺有加,而父母却偏爱其他子女,请不要郁闷。
如果你对爱人掏心掏肺倾其所有,而爱人却移情别恋,始乱终弃,请不要悲伤。
不要因为被无情的辜负过,被狠心的伤害过,被卑鄙的算计过,就变成无情,狠心,卑鄙的人去辜负,伤害,算计别人,人生总会遇到狗,不要因为被狗咬过就变成狗,世上还是人多,只要不变成狗,迟早会遇到人,那才是同类,那才是朋友。
由于石碑过于巨大,很快便引来了农人的围观,不过他们并没有看到吴中元,因为吴中元隐去了身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很快相关部门也赶来了,对突然出现的巨大石碑进行检测,石碑矗立在麦田里,周围并没有起重设备碾压的痕迹,这可比麦田怪圈更神秘,到最后围观众人几乎是里三层,外三层。
吴中元就在附近,但没人看得到他,这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为什么一直冲不破天花板进入更高的层次,原因其实很简单,他还处于“有我”状态。
“我”是什么?我是主观,只要有主观,就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客观,在我看来,我认为,我感觉,我相信,只要加上“我”,就一定会带有主观好恶,就一定会带有立场和角度。
随便举个例子,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有些人选择躲避,有些人选择隐忍,有些人则选择反抗。选择躲避的人认为躲避是正确的作法,选择隐忍的人认为隐忍是正确的作法,而选择反抗的人自然是认为反抗才是对的,如果他们不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就不会这么做。
这就是“我”在起作用,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我”有不同的认知和理解,到底哪一种作法才是对的,很难确定,在选择躲避的人眼里反抗是愚蠢的作法,很容易受到伤害。在选择反抗的人眼里,躲避和隐忍都是姑息罪恶,会令坏人变本加厉,得寸进尺。
对和错是最没有争论价值的,因为每个人的立场不同,而且都带有自己的主观想法,只要带有主观想法,就会失去客观,客观都没了,哪里还有什么对错。
这就是“我”对格局和层次的限制,只有进入无我状态,才能冲破天花板,直飞云霄。
对于自己的感悟,吴中元并没有进一步的推敲验证,因为他早就发现自己正在进入无我状态,无我不是说自己消失了,而是不再受立场,身份,认知,固有思维的限制,完全彻底的超脱了。
想到此处,吴中元笑了,他终于完全彻底的悟道了,只有无我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掌握天道的力量。
还得举例说明,如果他无法自黄帝的身份里超脱出来,一旦拥有了巨大的力量,就可能站在人族的立场戴着有色眼镜对神族和兽族进行打压,这是天道所不允许的,判案的法官必须是局外人,也只有局外人才能拥有判案的权力和能力。
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自然会引起质变,但是在质变之前,他还有一些旁枝末节需要推敲和前瞻,那就是自己进入无我状态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无我并不会导致他的消失,他还是人族的黄帝,只不过拥有了更高的格局,更宽广的胸怀,不再局限于人族立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客观公正的,左元神和右元神的存在是他对人性的保留,本命元神会超出人性,升格为天性。
想明白这些,吴中元心中释然了,但他并没有加速进入无我状态,此时已是傍晚时分,他施出瞬移现身于黄家村,随后两日他将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都走了一遍,算是故地重游,也算是向自己曾经的生活轨迹道别。
吴中元感觉自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都不长,奈何去过的地方太多,不知不觉已是初五深夜,明天一早他就要走了,他再次瞬移出现在了城市的街头,坐在路旁看着闪耀的霓虹和晚归的路人。
四更时分,一个身穿便服的年轻男子突然出现在了吴中元的旁边。
感知到对方的金仙修为,吴中元歪头看了那年轻男子一眼,“我以为你不会见我。”
林清明正在燃点香烟,没有立刻接话,待得点燃香烟深吸了一口,方才出言说道,“我不知道这么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只要发生的事情,必有其发生的原因。”吴中元说道。
“我现身阳间乃是擅离职守,不能滞留太久。”林清明说道。
“卯时我也得赶回去,”吴中元站立起身,“走吧,还有一个时辰,找地方坐会儿……”
第九百八十五章 黄帝回归
由于时间太晚,还在营业的店铺并不多,不远处就是一座广场,在广场出口处有个露天烧烤的摊子,这时候已经没什么人了,夫妻二人正准备收摊儿。
吃什么不重要,跟什么人一起吃才重要,白酒啤酒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起喝。
吴中元为林清明倒上了酒,“哥,你怎么来了?”
“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来看看你。”林清明说道。
吴中元本想说我明天就回去了,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自己回去之后见到的是五千年前的林清明,而不是现在的林清明。
“你等到嫂子了吗?”吴中元问道。
“嗯,”林清明点了点头,“她知道我来见你,托我向你问好。”
吴中元如释重负,长喘了一口粗气,转而又问,“师父呢,你应该也见到了师父。”
“见到了,但不是在下面见的,”林清明拿出烟盒儿,取出一支香烟,对点接续,“师父生前是授箓过的道士,羽化之后被天庭委派了个芝麻绿豆大的差事,常驻广元,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看他。”
“哥,住在黄家村的时候你有没有想到咱们会有今天?”吴中元笑问,不是开心的笑,也不是失落的笑。
“黄家村?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林清明端起酒杯喝酒。
二人是兄弟,自然不需要像外人那样互相敬酒,自己喝自己的,林清明喝,吴中元便跟着,
林清明的话一直不多,喝过酒也没有说话,只是若有所思的抽烟。
吴中元也没有说话,拿起酒瓶为二人倒酒。
长达几分钟的沉默之后,林清明伸手拍了拍吴中元的肩膀,与此同时叹了口气,“我的兄弟呀。”
吴中元看得出林清明心中的悲伤和怅然,他能理解林清明的怅然,因为对他来说他只是半年没见林清明,而对于林清明来说已经好多年没见到他了,但他不太明白林清明因何悲伤。
“哥,我回去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吴中元问道。
“从何说起呢。”林清明随口说道。
“三族赌斗结果如何?”吴中元问道。
林清明没有立刻回答,也不知道是在担心会泄露天机还是过去太久回忆不起细节。
“人族应该不会输。”吴中元说道。
“嗯,”林清明点了点头,“我们赢了,但我们赢的很惨,九场赌斗,三方共有二十七人下场,活下来的只有你们三个君王。”
听得林清明言语,吴中元眉头大皱,“什么意思?”
“虽然约定只分胜负,不决生死,但事关本族的荣辱兴衰,我们输不起,人家也输不起,”林清明说道,“由于准备的都很充分,三方所有下场的人都是三灵修为,想要分出胜负很难,但散功自爆,玉石俱焚却很容易。”
沉默过后,吴中元沉声问道,“我是第几个下场的,我都派了谁下场?”
林清明说道,“你是第一个下场的,抽签抽的不好,先打兽王,再打神王,你们是打的时间最长的,好像是打了七天还是九天,最后你赢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你没杀他们。”
林清明说到此处端杯喝酒,放下酒杯继续说道,“第二场是你舅舅,就是鸟族那个族长,我都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黎泰。”吴中元说道。
林清明点头,“嗯,是他,第三场是你大舅子,就是能变成白龙那个。第四场是那个黑蜘蛛,她打的是最惨的,第一轮就已经被人家打出原形了,八条腿就剩下了两条,肚子也被对手豁开了,硬撑着等到第二轮,散功自爆跟神族的对手同归于尽了。”
林清明叹气过后出言说道,“我印象很深哪,她散功之前冲你喊了句知遇之恩,以死相报。”
“别说了。”吴中元冲林清明摆了摆手,他不想再听下去了,有时候提前知道结果并不是好事。
“不,我还是说完吧,”林清明说道,“天亮之后你回去的时候他们还都活着,想跟他们说点什么你也有机会。”
吴中元闭目叹气,没有接话。
林清明继续说道,“第五场是你的一个皇后,会用法术的那个,她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一把激光剑,她打的还是比较轻松的,但最后她大意了,对手虽然掉了脑袋却没有死透……”
“哥,别说了。”吴中元再度摆手,麻风岭的借记手札上记载了几处超自然现象的古墓,他探寻了两处,最后一处没来得及探寻,但王欣然知道线索,吴荻所用的激光剑无疑就是自那里得来的。
“我也不知道跟你说这些会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他们打的真的很惨,你做人还是很成功的,他们都很佩服你。”林清明说道。
林清明说完拿起酒瓶喝了几口,转而冲吴中元说道,“你认的那个干姐好像认识兽王,不过她也没有放水,后面两场是你撮合的那对夫妻,过去太久了,我已经忘记他们叫什么了,那个女的好像怀孕了,开始你好像没发现,后来发现了便阻止她下场,当时我就在你旁边,我看的很清楚,你拿了一枚可以变色的内丹给那个用棍的狼王,想让它冒险提升修为接替那个女人,但那时候那个男的已经死了,那女人生无可恋,强行下场……”
“哥,别说了。”吴中元抬高了声调。
林清明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已经说完了,他只说了八个下场的人,而他是最后一个。
长时间的沉默过后,林清明打开了一瓶酒。
吴中元回过神来,伸手.抢过,为他倒酒。
“天快亮了,你该走了。”林清明说道。
“事后是怎样一种情形?”吴中元问道。
“那场惨烈的赌斗并没有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林清明说道,“你虽然定下了规则,但它们并没有严格遵守,人族与兽族和神族的战争一直持续了好多年,具体情况我也不是非常了解,因为那时候我正带人在阴间作战,期间你也下来过一次,是来找人的,那个女人好像知道关于镜子的秘密,应该是与时空穿越有关,但当时你赶时间,没来得及详说。”
吴中元点了点头。
林清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站立起身,再度拍了拍吴中元的肩膀,“他们都在皇宫等着你,回去吧,出战之前敬他们一碗酒,他们没有跟错人,你也没有看走眼。”
“哥。”吴中元站了起来。
林清明握拳抬手,冲着吴中元的胸脯打了一拳,“我走了,你也走吧。”
吴中元心中多有不舍,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得说道,“代我向嫂子问好。”
林清明并不是个婆妈的人,点头过后消失了身影。
吴中元呆立良久,回过神来掏钱付账,他身上还剩下一点钱,是蓝精灵之前送给他的,还有几百块,都给了那对被吓坏了的夫妻,林清明先前离开时是直接消失的,他们都看到了。
夏天天亮的早,此时东方已经放亮了。
此前吴中元一直在有意克制,将自己的灵气修为保持在玉元层面,实则距更高品阶只剩毫厘,意念送出,气息汇聚,瞬间破茧进阶。
金仙以上品阶不但可以化生元婴,还可以反逆乾坤,穿越古今,吴中元深深呼吸了一口现代的空气,最后一次打量环顾,转而现出原本穿戴,静心凝神,反逆穿梭。
他此番直接现身于中天殿前,诸位王爷以及高阶勇士巫师已经等候多时,见他现身,喜不自胜,齐撩衣摆,轰然跪倒,“恭迎圣上还朝……”
.那三个字我就不说了,大家都懂。
完本感言
归一写了三年了,是我唯一一部超过三百万字的作品,对于归一,大家的评价褒贬不一,毁誉参半,年轻人认为水平下降,成年人认为境界提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已经过了跟大家吵嘴争辩的年纪了,大家看到了什么就是什么。
我作为作者,归一作为网文,我对它的评价是这部作品还是不错的,符合我的水准,却不是我的最高水平,实则之前的所有作品我也不认为是我的最高水平,我始终感觉我还能写的更好。
陪伴了大家三年的一本书突然完本,不舍是必然,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到了后期是不是有些厌烦了,不那么喜欢它了?是我水平下降了吗?不是的,是大家腻了,就像一个大美女,一开始的接触的时候惊为天人,慢慢就习惯了,适应了,到最后就变的不那么喜欢了,识趣的,聪明的,就应该在人家腻烦之前悄然离开,留下一丝念想。
也别怪我为什么又是开放式结尾,残袍我善心大发,设法给了左登峰一个好结局,结果被喷的体无完肤,被骂画蛇添足,应该写到他死就完本,说白了吧,我不管怎么完本儿,都会挨骂,还是我自己拿捏吧。
暂时我还不会封笔,这个大家可以放心,但我现在身心俱疲,迫切需要休息,跑了三年了,这辆老车需要大修了,下本书什么时候开书暂时还没有计划,不过大致思路可以率先透露一下,下本书不再是仙侠,应该算是武侠,有玄妙道术,有神通佛法,有绝世武功的武侠,字数不会太多了,以后所有作品的字数都不会太多了,身体和精力都不允许了。
归一适合心静的时候看,大家不妨连贯的重读一遍,里面有很多道家为人处世的东西,我并不好为人师,在很多人看来婆婆妈妈的说教只不过是善意的回馈,道士从不会主动传道,其实我的这种作法并不符合道家大道自然,清静无为的宗旨,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少些疑惑,多些豁达,不管大家是否能正确理解,以后的作品都不会再有说教了。
大家如果愿意,可以加微.信群,目前有五个群,方法是关注公众号:fengyujiuqiu,发送信息“加群”,按提示操作加群。什么时候开书会第一时间在群里通知。
我现在还不能休息,大梦还得写完,这是部中篇,春节之前也会完结。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之前生日加更有一部分没加,一来是精力真的跟不上,二来盟主加更是一次呀,归一写了三年,年年让我加,不太好吧。
现在干什么?出去喂喂兔子吧,大雪封山了,今天还没来得及喂兔子,说到喂兔子我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饭,我先去找点东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