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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云非云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txt下载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61章 十一长假

    第61章 十一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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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异植物并不是指植物有了灵智,只是相比普通植物能够吸引天地间游离的灵气而已,实际上,这些变异植物都是大自然的宠儿,也是最好的风水树,长期与变异植物相处,对人类的身体有极大的好处。

    这些变异植物品级差不多是一品灵植,如果生活在灵气浓度超过30%的环境里,还能向更高的品级成长。

    虽然分解一棵变异植物,能给叶泉带来数十甚至数百的灵能值,但他对村里的这些变异植物没有什么企图,倒是那棵快枯死的百年桃树,还要想办法救活才行。

    这棵老桃树的主人是村里一户叫叶添福的人家,叶添福四十还不到,但比叶泉大了两辈,是地道的农民,当他听叶泉说要花一千元买下这棵老桃树,并移植到自家后院里去时,自然奇怪:“这棵桃树听我父亲说结的桃子最甜,整个桃源村的桃树都没得比,不过五几年就不结果了,只是种的地方偏僻,也没去砍它,现在被雷劈了一下,眼看就死了,你还买它干嘛?”

    叶泉编了个理由,说能从一家科学院弄来一种生命药水,是最新的科研成果,可以救活这棵老桃树,并说这棵老桃树很珍贵,绝对值一千元。

    叶添福听了大手一挥,道:“你想要就尽管挖去,一棵快死的树要什么钱?要是让人听到了,还不戳我的脊梁骨。”

    说起来,整个桃源村没有哪一家不是沾亲带故的,叶泉见对方坚持不要,也不再坚持,只能以后打个机会再回报一下。

    第二天,叶泉便打了个电话给叶新龙,让他叫来几个人,花了一个上午才将这棵只剩五六根树枝,叶子都快枯萎了的老桃树移植到叶泉家旁边的果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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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明昌夫妇每年十一长假的时候都会回村一趟,今年虽然一个把厂里的工作给辞了,一个把家里的小杂货店给关了,却因为忙于观赏鱼店的事,抽不出时间来。

    叶泉也曾打电话让父母再招聘一两个员工,自己只管管账目就行了,但叶明昌和曹淑芸两人一想到店里价值数百万的东西,就有一种放不下心的感觉,加上十一长假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就更加不愿离开了。

    叶婷正在上高三,只有三天假,兴致勃勃地说要去鱼店勤工俭学,让哥哥准备给她发三倍工资。

    倒是陈浩对叶泉的老家很感兴趣,特别是在网络一个论坛上得知桃源村这边的具体情况后,很是惊喜,约了几个朋友,说要来桃源村过农家乐,还准备去山里进行野营。

    叶泉与大棚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商量了一下,在答应支付双倍工资的前提下,国庆节期间照常开工,至于桃源村来帮忙的村民就更加没意见了,农村只过春节、元宵、端午和中秋这些传统节日,对于其它的节日没什么想法,最大的影响无非是学校放假了,孩子回家了,即使是传统的节日,只要有钱赚就没有什么要休息的念头。

    陈浩等人乘两部越野车,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出发,下午三点钟就赶到了平江乡,此时平江乡到桃源村的水泥路正如火如荼地建设着,道路不通,费了不少工夫,才让两部越野车开到了渡口。

    这次一共来了八个人,三男五女,陈浩的牧马人上坐了四个,除了谢燕,还有申剑峰和他的妻子袁仪程,申剑峰是叶泉与陈浩的校友,比他们大一届,是一位软件工程师,三人的关系,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毕业后一直都很好。

    同行的还有一部大切诺基,上面也坐了四个人,男的叫廖再华,是陈浩从小就认识的朋友,据他介绍,廖再华的父亲是江宁市建设局的局长,他本人刚刚从部队退伍,还带了一条德国牧羊犬,一行人中,隐隐以此人为首。

    还有三个女孩都是刚刚二十出头,是江宁大学的学生,一个叫廖小蕾,是廖再华的妹妹;另两个分别叫韩月盈和元慧,都是廖小蕾的同班同学。

    叶泉早就认识袁仪程,在年初时还参加过她和申剑峰的婚礼,气质沉静,是一位室内设计师。

    廖小蕾皮肤白皙,身材健美,浑身散发着青春活力。

    元慧娇小玲珑,还长着一张娃娃脸,如果不是特别说明,任谁都不会想到她已经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了。

    最让叶泉注目却是名叫韩月盈的女孩,长发披肩,天生丽质,气质脱俗,举止之间带着一丝拒人于外的冷清,几乎就是叶泉心目中完美的情人形象。

    叶泉带着虎妞,赶了马车,在渡口等到了一行人,一见面,陈浩就打趣道:“你小子行啊,跑到深山野岭里来隐居了,难道是看破红尘了?”

    叶泉捶了他胸膛一拳,道:“跟你这种俗人没有共同话题,说好了只住四天,到时候别赖着不走。”

    谢燕走上前道:“老板,国庆节店里的生意也很好,为了能让大家加班,我可是许诺了三倍工资,我可别让我失信。”

    叶泉笑着道:“辛苦大家了,三倍就三倍,反正亏不了,如果不是怕顾客不满,让大家休息个三五天也行。”

    陈浩给叶泉和廖再华等人相互介绍了一下,末了又道:“你们不知道,叶泉这小子,大学四年从图书馆借的书超过了七百本,在图书馆里呆的时间也超过了两千个小时,所以有个外号叫‘书呆子’。”

    “真的?”廖小蕾等人一听,都瞧向了叶泉,她们还是在校的大学生,平时进图书馆的次数不说屈指可数,但还真没几次。

    叶泉微微一笑,道:“别听他说的,有些夸张了,再说,这又不是什么英雄壮举。”

    才一个月大的虎妞见了比它高大几十倍的德牧,不仅不害怕,反而冲上去吼了两声,只是它的声音太过稚嫩,气势上就弱了九分。

    廖再华打量了一下,惊讶道:“这是一条小土狗吧,居然不怕卡尔?卡尔可是一条得过军犬比赛冠军的犬王,就是一般的大狗也见了它也不敢上前。”

    陈浩道:“你上次不是在乌筱义那买了八条名贵幼犬吗?怎么还养条土狗?”

    叶泉也不多说,只是道:“这可不是条普通的土狗,是我们这山里狗王的后代,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你的狗叫卡尔?你不会是怀念警犬卡尔吧?”

    廖再华听了会心一笑。

    叶泉也笑了,他对这部八十年代播放的日本电视剧也有些印象,那条名叫卡尔的德国牧羊犬,聪明又勇敢,简直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总能在危难之时第一个出现,解救人质、制服歹徒、排除障碍、锁定真凶……

    《警犬卡尔》八十年代引进新华国大陆播放时,曾掀起一阵热潮,对如今24岁以上的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有些印象。

    那句“卡尔,上!”,不比“人间大炮一级准备”、“燃烧吧,小宇宙!”之类的口头禅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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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来者是客

    第62章 来者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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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虎妞的挑衅,身躯高大威猛的卡尔不仅没有发怒,反而小心地后退了几步,神情警惕,让一旁的廖再华惊掉了下巴。

    几位女士对毛茸茸、披黑、黄、白三色皮毛的虎妞大发爱心,韩月盈上前伸出双手想抱抱它时,却见虎妞的身子灵巧的一闪,躲在了叶泉的身后。

    过了渡船,众人将行李搬上马车,向桃源村行去。

    还未进村,一行人就仿佛走进了一幅画卷一般,眼前的景致让他们美不胜收,现在是资讯发达的网络时代,众人也见过的不少乡村风光图片,但像桃源村这样古朴、优美,自然风光与田园完美融合的世外桃源,真的不多见。

    蓝天下群鸟飞翔,千姿百态,拔地参天的百年古木随处可见,明清时代的古民居坐落在绿树之中,远处的青山绿水,路旁的野花野草,到处都是充满着诗情画意般的田园风光。

    就连村边那条长达上千米、高五米、宽两米以上的拦洪堤,和破了修补坏了重建,一直矗立了数百年的水车,都惊叹不已。

    申剑峰不时地停下了脚步,望着某处让他十分感兴趣的地方,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赞道:“还不愧名字上带了‘桃源’两字,不虚此行。”

    叶泉道:“可惜现在晚稻都收了,你们要是早几天到,还能看到一片片金黄的稻田。”

    走到离院子还有几十米的时候,一条如牛犊般高大的高加索犬迎了出来,对着走在前面的叶泉摇头摆尾。

    却是叶泉考虑到进山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带上一条猎犬是必不可少的,而虎妞才一个多月大,便把两条成年高加索犬中的公犬放出了空间,取名“豹子头”,准备进山时带上。

    两条高加索犬被叶泉进行了全面的进化后,虽然还达不到灵兽的等级,但绝对兽中之王那一级的,面对虎狮也有一战之力。

    而且,在短短的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两条高加索犬的体重从四十多公斤长到了六十多公斤,毛色也从浅灰色变成了银灰色,就算是它们以前的主人见到了,也绝对认不出来。

    “高加索犬!好气势!”

    廖再华眼中一亮,他可是识狗之人,仅从精神面貌和动作体态上,就能感觉这条烈犬的厉害,见脚边的卡尔背上的毛炸了起来,弓腰竖尾,作出了全力戒备的样子,但那条高加索犬只是扫了卡尔一眼,并没有回应,显然,对方没有把卡尔放在眼里。

    要知道,卡尔可是一条极为优秀的军犬,在云西边境参加过上百次的缉毒搜捕行动,见识过枪林弹雨,哪怕遇上野狼和野猪之类的野兽,也敢斗上一斗。

    叶泉将家中另外两个卧室打扫了一下,本来还想安排陈浩、谢燕和申剑峰夫妇在自己家住下,廖再华与三名女大学生则安排到叶明诚家去住。

    但三个女大学生一见叶家的大院,就被院子里的布景迷住了,这些天,叶泉对整个院子下了一番工夫,长出来的杂草拔了,从空间里拿出了十多盆兰花和各种盆景摆上,角落有三棵没有落叶的葡萄树,水池的边沿铺了瓷砖,还往里面移植了十多棵莲花,放养了十多条各色锦鲤。

    叶泉还在后园的角落里,从空间移植了几棵方竹,方竹的竿直立挺拔,高3-8米,竹秆为青绿色,小型竹杆呈圆形,成材时竹杆呈四方型,绿色婆娑成塔形,别具一格,除了观竿外,也是适宜观笋观姿的竹种。

    此外,竹杆可制作手杖,笋味鲜美,可供食用。

    种下去不久的白菜、莴笋、香葱、大蒜和茄子等蔬菜,在空间泉水的浇灌下,早已长出了嫩芽,葱绿一片。

    巍峨苍劲的老树,古朴天然的石桌凳,含苞欲放、玉洁冰清的莲花,色彩斑斓的锦鲤在莲叶下,在假山旁悠然自得地游动着。

    三女为景色所迷,纷纷要求也住在叶泉家,对于没房间的问题,廖小蕾小手一挥,道:“我们这次来就是想野营,都带了帐篷和睡袋,就先在你家院子里安营扎寨吧。”

    廖小蕾的提议不仅引得韩月盈和元慧的赞同,就连谢燕等人也动了心思。

    一行人来桃源村之前,并不知道这里的风景会这么优美,只是想找一个野营的地点,参加的人自然都是野营的爱好者,住房间睡床铺,一年有三百六十多次机会,但是住帐篷睡睡袋,享受这种野趣,一年能有几次?

    叶泉笑了笑,道:“在院子里还不如去沙洲,那边靠江的地方有一片石滩,风很大,晚上也没有蚊子。”

    陈浩道:“不错,凉快点可以不用空调和风扇。”

    从院子穿过一片水田和沙洲,位于平江拐弯处的就是那片石滩,有十来个篮球场那么大,寸草不生,如果不下雨,不涨水,是绝佳的宿营地。

    叶泉小时家里没风扇,每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就喜欢三五成群地带上竹席和薄毯,用田间的稻草铺在鹅卵石上,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着星星酣然入睡,有时还会遇到其他人,很是热闹。

    最终,大家去看了一眼后,都决定在石滩上立帐篷睡觉,反正天气很好,没有下雨的迹象,而且,叶泉老家的卧室到底不是宾馆,摆放的还是以前的木板床。

    虽然来者是客,叶泉平时也喜欢自己动手烹调美食,但要他一个人供应**个人的伙食就不行了,于是准备了一堆食材,从山珍到河鲜,从新鲜蔬菜到腊肉烧肉都有,提议晚餐的时候,每个人做一道菜。

    除了陈浩脸皮厚,表态不同意外,其他的人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毕竟这次来不是去一些收费的农家乐,免费吃住在叶泉家,还要叶泉伺候他们就太不好意思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陈浩的意见被无视了。

    叶泉做了一道清蒸龙虾,他七月份就放养的一千澳洲红螯螯虾,经过空间两个多月的养殖,现在已经长到两三百克,最大甚至已经有四百克了,这种淡水龙虾在外界一般只要半年就能性成熟,而在空间里,只两个多月就开始繁殖了,这么多的龙虾,叶泉就是一天吃几十只都吃不完,他已经考虑在越安市开一家水产店了。

    叶泉先将龙虾宰杀后,剥下虾壳,取出虾肉切成块,然后把切好的虾肉放入虾壳内,加入料酒、葱姜汁、精盐、白糖,腌溃入味,再将龙虾加葱段,姜片等放入蒸锅内,用大火蒸至熟透取出即可,做法简单,但龙虾的肉质细嫩、滑脆,味道鲜美香甜,风味别具一格,众人尝了后,赞不绝口。

    九个人做的菜有好有坏,最差的是陈浩和廖小蕾,两人绞尽脑汁选了两道最简单的菜式——肉丝炒青菜和西红柿炒鸡蛋,结果不是盐放多了就是油放多了,做出来的菜,连他们自己也不愿多尝。

    不过,像申剑峰做的红烧鲤鱼,袁仪程做的金牌手撕兔,韩月盈做的山鸡炖蘑菇等,都给大家带来了惊喜,这一顿晚餐吃得十分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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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满天星

    都市的年轻人很少有看电视的习惯,更何况初到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山村,正是充满新奇的时候。

    吃饱后,众人搬着椅子来到门前的晒谷场看起了星星。

    性子最为活泼的廖小蕾一出大门,抬头看到如镶满了钻石一般的夜空,不由“哇”一声惊叫起来:“天啦!这么多的星星?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韩月盈也瞪圆了眼睛,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道:“是啊,我从来不知道夜晚能看到这么多的星星?”

    除了叶泉,在场的人都出生在城市,而现在的城市夜晚,再晴朗的夜空也看不到多少星星,骤然见到这满天的繁星,被震撼一下很正常。

    廖再华的神情还算正常,道:“我在云西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能见到这么多的星星,回到城里就好像是另一个星球的夜空。”

    叶泉观察了一会,笑道:“我小时候在夏天最晴朗的天气里,见到的夜空那才叫壮观!星星挤在一起,仿佛一层又一层,每过几秒钟就有一颗流星划过,眼睛看都看不过来,现在已经差了许多,再也看不到那种震撼人心的景象了。”

    众人坐在靠椅上,吹着清爽的夜风,听着田野里传来的蛙鸣声,争论着辨认星座,一切都显得安详又舒适。

    真要找到不和谐的地方就是讨厌的吸血蚊子了,虽然已经是十月份了,但农村的蚊子依然很多,叶泉点了两盘蚊香,周围的嗡嗡声才变小了一些,不过依旧有不怕死的向众人发起强攻和偷袭。

    以前,当地人都用晒干后的艾蒿将其点燃,用烟来薰赶蚊子。

    现在,蚊香已经普及,只有一些老人不怕麻烦和烟薰,依旧还在用这种方法。

    对于蚊子,人们有许多误解,比如认为蚊子是以吸血为生的,又或者以为雄蚊子茹素,雌蚊子才吸血。

    实际上,不管是雌蚊还是雄蚊都是饮花露、草汁为生的。

    雄蚊的上、下腭已经退化或消失,无法吸血,一般都在室外,只有天气冷了后才会躲进室内避寒。

    所以,吸血的都是交配后的母蚊子,雌蚊吸血是为了卵细胞的成熟,而不是为了个体自身的营养,当它吸饱后就会飞到有水的地方产卵。

    雌蚊吸血是一个补充营养的过程,没有血的营养其卵巢是不能发育的,而一次吸的血仅够雌蚊一次产卵使用,要产下一次卵必须再次吸血。

    雌蚊一生可产卵六至八次,每次200-300粒,也就是说,一只雌蚊一生中可能会吸六到八次血。

    蚊子吸血是有选择性的,有人认为是血型的不同,但这个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实际上,蚊子喜欢叮咬爱出汗、体温高、皮肤嫩、爱化妆、饮过酒、新陈代谢快和穿深色衣服的人。

    说到打蚊子,申剑峰说起了一件趣闻,M国一名妇女因为打死了一只蚊子,造成肌肉受到小孢子虫属真菌感染而死亡。

    对此,还有一本全球性的权威的医学期刊将此事刊登了出来,于是这宗蚊子引起的“血案”,引起了全世界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后来据研究人员推测,蚊子吸血时会在皮肤上留下一个伤口,当它正在吸血时,如果突然被人拍死,蚊子的口器来不及拔出,人皮肤上的伤口就不会愈合。

    而蚊子身上所携带的致命真菌,可能就会随着还没来得及愈合的伤口,侵入体内引起细菌感染,最终导致死亡。

    一位医学专家为此,还严肃地提了一个看似搞笑的建议:“如果蚊子正在咬人,最好轻轻将它弹走,而不是一巴掌打死。”

    廖小蕾听了,道:“这也太恐怖了,要是真这样,我以后都不敢打蚊子了。”

    叶泉微微一笑,不以为然,他从小到大,打死正在吸血的蚊子,没有一千只,也有几百只吧。

    廖再华哈哈一笑,道:“那位妇女的死因是不是这样,暂且不论,就算是真的,这机率也太小了,还不如杞人忧天,去担心一下地球被流星砸中。”

    叶泉也觉得这是农村不太好的地方,他自己倒无所谓,当他放开精神念力时,在两米范围内能控制两公斤以下的物品,要隔离细小的蚊虫自然没问题,而且他还发现,随时在自己身体的表面上依附一层念力,虽然很耗精神,但对提升念力的掌控却有不小的好处。

    不过对别人就只能爱莫能助,将来倒是可以在院子里种上一些夜来香、薰衣草、猪笼草、食虫草和柠檬桉等植物,既能美化环境,又能赶跑这些讨厌的家伙。

    廖小蕾、韩月盈和元慧三人昂着脑袋,争论着哪两颗星星才是牛郎星和织女星,谁也不服谁,叫旁边的人评理,陈浩等人都受到高等教育,自然知道一些天文和星座知识,只是没有初实践经验,好在夜空中那条明显的白色星带,就是传说中的“天河”,而牛郎织女星各处一边,但具体的方位在哪?众人也是稀里糊涂的。

    最后,还是叶泉以前看多了满天星,比众人了解多一些,仔细找了找,指着一颗银白色的亮星道:“那应该就是织女星了,她旁边有四颗组成菱形的星星,相传那是织女用来织布的梭子,她对面的那颗亮星就是牛郎星了,他旁边的两颗小暗星就是他们的两个儿子。”

    叶泉这一指点,众人顿时清楚了,心中无不想起小时候听过的这段传说故事,仙女下凡与凡人相爱,却又被王母相阻,从此一年只能在七夕那天相会一次。

    说完牛郎织女,几人又辨认起其它的星座来,说到星座,大家自然会想到白羊、金牛等黄道十二星座,世人将这十二个星座与出生日期结合起来,在许多年轻人的心目中,比十二生肖还重要,用来分析性格,预测运势等。

    实际上,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将星域分为通用的八十八个星座,除了最著名的黄道十二星座外,还有五个北天拱极星座、十九个北天星座、十个赤道带星座和四十二个南天星座。

    申剑峰看着争论不休的几人,手里摇着一把旧蒲扇,油然向往道:“要是有一架天文望远镜就好了。”

    叶泉听了心中一动,点了点头:“这个提议不错,我过段时间就去订购,白天晒晒太阳,晚上看看星星多好。”

    谢燕撇了撇嘴,道:“等你买到的时候,我们早就走了。”

    廖小蕾道:“那我们下次再来。”

    旁边的人一齐笑了,停下了争论。

第64章 照田鸡、捉鳝鱼

    叶泉趁这个时间去了一趁叶明山家,叶明山跟曹天东一样,以前都是山里的猎手,叶泉以前在秋冬的时候,还曾跟着到山里打过猎。

    八十年代国家禁猎后,叶明山当上了护林员,每过几天就要进了趟山,巡视附近的山林,防止有人偷猎、砍伐和生火,桃源村的村民如果要带外来人深入山林,一般都会跟叶明山打声招呼。

    叶明山五十多岁,是个黄脸汉子,耳朵下面有一条明显的伤疤,骨节粗壮,有一双蒲扇般的大手,他下午刚从山里巡视回来,见到叶泉时,眼中的光芒微微一亮,有些意外地道:“咦,你突破明劲了?”

    叶泉到了习武年龄时,叶明昌正好进了机械厂,所以他的筑基功夫更多是跟叶明山学的,两人有一层师徒关系,叶明山对叶泉的武学修为还是比较了解的,对于叶泉进城里后拳术一直没有进步,很是惋惜。

    叶泉点头道:“是,刚刚突破不久。”

    叶明山脸上露出一丝少见的微笑,道:“好!好!本以为你去了城里,现在功夫多荒废了,没想到还有精进,见到你们这一辈能出几个能传承武学的人,总算没有愧对先祖。”

    叶泉暗自惭愧,他这些年的确是荒废了身上的功夫,听到叶明山的话,他问道:“大伯,我这一辈的族人还有谁突破了明劲?”

    叶明山道:“就我所知,还有叶东和世豪,可惜一个已经定居了宝岛,一个却不走正道。”

    叶明山说的这两人,叶泉倒也知道一些,叶东的祖父曾是**党军队的军官,在解放前就去了宝岛,九十年代才回故乡认的亲,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孙子,算是叶氏在宝岛的一个支脉。

    叶世豪比叶泉大了四岁,在十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桃源村,独自外出闯荡,听说在海港市替人看守场子,成了一个**上的老大。

    叶泉说了这次来的目的:“大伯,我明天带人进山,要在山里露营两天。”

    叶明山问了一下具体的人数和行进的路线,最后叮嘱道:“这些年收了枪,进山的人少了,山里的野东西就多了起来,城里人不懂山里的规矩,到了卧龙潭那里就不要往里闯。”

    叶泉道:“我知道,这次进山的还有几个女孩子,走不了多远的。”

    叶明山点点头,又有些不放心:“还有生火也要注意,山里已经晴了一个星期,生火时要有人看着,走时要浇灭火种。”

    “是,我会注意的。”

    实际上,南越岭是国家自然保护区,按规定是不准生火甚至搭建帐篷的,但在外围有一定的弹性,加上有叶泉领着,叶明山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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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回到晒谷场,便见陈浩老远就叫道:“阿泉,快过来看看,你们这有变异的蚊子,居然有这么大!太可怕了!”

    叶泉一头雾水,道:“什么变异的蚊子?”

    陈浩干脆跑了过来,将手掌伸到叶泉面前,道:“这是刚才韩月盈发现的巨蚊,被我打死了,你看,比一般蚊子大了十倍还不止!要是有人被咬一口,起码要被吸掉半两血。”

    廖小蕾也在一旁道:“不会被什么化学品、放射物污染变异了吧?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

    叶泉借着星光,看到陈浩的手心里躺着一只巨大的长脚蚊子,心里有些哭笑不得,道:“什么变异的蚊子?你们好莱坞科幻电影看多了吧?这是大蚊,不咬人,不吸血的。”

    这回轮到陈浩等人一头雾水了,道:“什么大蚊?不是吸血蚊子吗?”

    叶泉哈哈一笑,道:“没文化真可怕,这是蚊子跟吸血蚊子很像,只是体型要大十多倍,在我们不算少见。”

    这时,袁仪程在一旁已经用手机上网了,查到资料后,解释道:“原来名字真叫大蚊,不吸血的。”

    元慧拍了拍胸口,道:“不知道的话,还真吓人。”

    陈浩听了,惺惺地道:“原来很常见啊,我还以为发现了新的物种,报给杂志报纸,能来个名利双收啦。”

    说完赶紧将手上的大蚊尸体扔了,突然看到远处有灯光闪过,似乎有人影晃动,向叶泉问道:“那是在干嘛?”

    叶泉笑道:“这么晚了,不是照田鸡就是捉鳝鱼。”

    陈浩一听大感兴趣,道:“怎么照?怎么捉?”

    叶泉道:“田鸡、青蛙到了晚上用灯光一照就不会动弹,而天气热的时候,鳝鱼会在晚上出来纳凉,也特别好捉。”

    “那一定好玩吧?我们也去捉!”陈浩道。

    叶泉在空间里养了不少田鸡和鳝鱼,自然不在乎去捉野外的,闻言劝阻道:“照青蛙和田鸡一定最好用强光的,一般的手电筒不行,而且在夏天最好,现在田里都放干水了,再说,晚上到外面去一定要穿高筒橡胶鞋,免得被蛇咬。”

    这些都是叶泉有亲身体会的经验之谈,喜欢夜间出来活动的毒蛇有金环蛇、银环蛇和蝰蛇等,而这些毒蛇桃源村附近的野外都有分布。

    而灯光如果不强的话,就只能照到癞蛤蟆和小田鸡,像大一点的蛙类照样会跳走。

    “晚上也有蛇出来吗?”元慧问道。

    叶泉道:“当然,很多蛇都是到了晚上才出来觅食的。”

    陈浩还是不肯放弃,道:“我们是来野营的,带了几把强光电筒,再说大家都走在一起,有蛇的话肯定早被惊跑了。”

    见大伙都想体验一下这种乐趣,叶泉也只好相陪,当下从屋里找出一个广口细颈的竹篓,一个水桶和两个网袋,然后又向叶明诚家借了三双高筒橡胶鞋,凑成五双,给五位最怕蛇的女士穿了,一齐出动。

    田鸡的学名叫虎纹蛙,广泛分布于南方各省,成年蛙的体重可达250到500克,一般白天极少活动,到了晚上才出来觅食。

    而且田鸡与一般蛙类不同,不仅能捕食活动的食物,还可以凭借视觉、嗅觉和味觉直接发现和摄取静止的食物。

    田鸡的食谱极广,不仅觅食蜘蛛、蚯蚓、虾、蟹和泥鳅等。令人难以致信的是它还吃泽蛙、黑斑蛙等蛙类和小老鼠,相当凶猛。

    田鸡出没于水田、沟渠、水库、池塘、沼泽地等处,以及附近的草丛中。

    众人听着“呱呱”的蛙鸣声,有时一照就能照到两三只,这东西的眼睛被灯光笼罩,呆在原地一动也不动,直接捉起来就行了,也有被众人的动静惊动的,慌忙逃走了。

    不到半小时,叶泉挎在腰间的竹篓和陈浩、廖再华手中的网袋居然装了快一半,加起来足有四五斤,而且都是两三两以上的田鸡,像青蛙和小一点的田鸡,叶泉让众人不要捉,桃源村的人很少吃青蛙。

    这样的战果让叶泉也感到意外,他以前也捉过,运气好的话也要一个晚上才有十来斤,看来,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的保护,这些益虫又多了起来。

    突然走在前面的元慧惊叫起来:“啊!水里有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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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上三江了,看着收藏、点击和推荐都在往上涨,子云心里真高兴,

    谢谢孤独、慢跑,

    ヅ恶魔ぺ璇律,

    傲世メ坷唲"殺氣光速,苍穹海蓝等书友的捧场,也要谢谢书友

    郁闷々心情的七张更新票,虽然子云做不到,是一个很“悲催”的作者。(一见催更就悲了)

    子云码字属于龟速,又喜欢修修改改,一个章节总要修改三五遍才放心,加上工作上的事,总觉得时间不够。

    有书友说《随身带着未来空间》最大的硬伤就是更新!这点子云承认,能保证的只有不断更(除非玛雅预言成真了)。

    实际上,每天多更一章,子云还是能做到的,但对质量实在没有信心,所以,子云还是希望能自己安排更新,当然,以后子云码字飞速或专职码字了另说。

第65章 出发

    叶泉吃了一惊,连忙上前一看,只见路旁的水沟里有一条长长的黑影蜿蜒游动,还真像一条水蛇。

    “这不是蛇,这是鳝鱼,个头倒不小。”

    叶泉用强光电筒照住这条大鳝鱼,再伸出三根手指头,迅速地往水面下一捉,正好夹在鳝鱼的鳃部,将这条手臂长、拇指粗的鳝鱼捞了出来,丢进谢燕提着的水桶里。

    鳝鱼主要以各种小动物为食,也喜欢晚上才出来活动。

    走了几步,水沟里又出现了一条鳝鱼,不过几个女孩子对这种滑溜溜的冷血动物实在有些害怕,都不敢伸手去捉。

    陈浩倒是不怕,他看准了方向,猛地将鳝鱼捉在了手里,只是鳝鱼表面有一层润滑液体,陈浩本来捉住头部,很快就滑到腹部,于是急忙用另一只手去捞,但不管使再大的劲,这条鳝鱼还是在他的十指间滑动,搞得陈浩一阵手忙脚乱,结果还是掉在了水沟里,一头钻进了淤泥里。

    叶泉看不过去,上前捉住这条鳝鱼的尾巴一甩,再紧紧夹住它的鳃部,任凭鳝鱼如何挣扎扭动,也逃不出叶泉的三根手指。

    申剑峰叹道:“真不简单!这捉个鳝鱼也要有窍门、有功底才行。”

    实际上,当地人捉鳝鱼会用专门的竹夹,也不会盲目地去找,而是用脸盆、竹筒和竹笼之类的工具,在里面装上煮熟的猪骨、猪肝和米糠之类的饵料放在田里或水沟里来诱捕鳝鱼,等第二天天亮再去捡现成的就行了。

    或者找出鳝鱼洞,用带钩的铁丝串上蚯蚓,然后放进洞里去钓,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手,钓起鳝鱼来十拿九准,有鳝鱼的洞,一是水比较浑浊,二是洞壁比较光滑。

    叶泉小时候,还用过一种专门用来抓泥鳅和鳝鱼的工具,就是一根棍子,一头装了有七八根针刺的铁梳,照到泥鳅、鳝鱼时,一把扫过去,泥鳅、鳝鱼就被钉在铁梳上,很少有失手的,一个晚上能捕到好几斤。

    不过,捉鳝鱼最好的季节还是夏天,那时天气更热,到了晚上,鳝鱼几乎会全体出动。

    捉到了几个人够吃的分量后,叶泉便带着还兴致勃勃的一行回到了院子,托他前段时间大动土木的福,新建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卫生间,铺设了白色的瓷砖,解决了大家的冲凉问题。

    考虑到方便女孩子,叶泉带着几位男士干脆先去了石滩,就在平江里洗了一个澡后,然后开始搭建帐篷。

    为了赶时间,大家决定明天天一亮就进山,所以早早就睡下了。

    *************************

    叶泉四点钟就起了床,准备熬一大锅粥,他先将昨晚捉的田鸡和鳝鱼倒进空间的池塘里,然后又从空间里捉了十多只田鸡和六条大鳝鱼,宰了后切成块状,然后加上姜、盐、蒜头、生抽、生粉和料酒等混合搅拌均匀腌好。

    等米粥快熟时,放入田鸡鳝鱼再煮十分钟,然后加入适量的盐和鸡精调味,再撒上香菜、葱花和麻油搅拌一下即可。

    可惜家里的砂锅太小了,叶泉只能用一口大铝锅,不然味道更好。

    一大锅田鸡鳝鱼粥煮好后,其他人才陆续醒来,收拾东西从石滩赶了过来,陈浩等人尝到田鸡粥的味道后,都一个劲的叫绝,吃完味道鲜美的田鸡粥后,一行人收拾好行李,带着豹子头、卡尔和虎妞出发了。

    本来叶泉不想带虎妞去的,但考虑到有女孩子同行,路程不会太远,而虎妞经过全面进化后,不管是体力还是耐力都远远地超出了同期的幼犬,想来带上也不会妨事。

    去野外露营,用来舒缓平时积累下来的压力,亲密接触大自然,无异是一件很刺激、很有挑战性的事,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喜爱上了这种运动。

    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到深入山野,远离现代社会,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上次,叶泉去盘王岭去野营,只前进了四十里还不到,原因除了只有一个人,害怕出危险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的体力跟不上。

    想想住的、用的和穿的,还有几天吃的喝的,全部都要背在身上,哪怕再精打细算,也要背上三十斤以上的东西才行。

    桃源村的南边是平江乡的集市,向西则通往南坪乡,而向东往竹山走和向北往虎尾岭走,都是通往南越岭的主脉和支脉。

    叶泉走在前面,带着一行人从虎尾岭的十里坡开始,向这片原始而古老的山林前进。

    叶泉见大家都穿了长衣和长裤,鞋子也是野外用的高帮登山靴,还将袖子口和裤脚口都用带子扎紧了,在裸露的皮肤上擦了避蚊胺,看来大家对准备工作下了一番心思,根本不用叶泉提醒。

    经常去野外的人都知道,最害怕和麻烦的并不是野兽,而且毒蛇、蜈蚣和蝎子之类的毒虫,还有吸血蚊、山蚂蟥、跳蚤和蜱虫之类的小东西,所以,这些防护措施是必要的。

    廖再华通过南岭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弄到了一张详细的南越岭卫星地图,叶泉见上面不仅标出了桃源村,连大一点的山头、河流和道路都有标示,不由大喜。

    南越岭不是旅游地区,市面上根本没有详细的地图,有了叶泉这个向导,再加上这张地图,绝不可能发生迷失方向的事。

    叶泉直截了当地道:“这地图我以后有用,就归我了。”

    十里坡一带多是桃源村村民开出的山地,当初桃源村的先民们为了方便走路,将山脚长达近十里的山坡,用数十公分厚,长度不等的青石板修建成一级级的石阶,或者直接在岩石开始出来,陈浩等人走在这条光滑的青石板山路上,不禁为这项浩大的工程感叹。

    不过,在家务农的人越来越少,连距离近的田地都荒了不少,十里坡这边山地不是荒了就是种植了树木,平时少有人来,青石板之间已经长出了长长的野草。

    石道两旁有许多上百年的参天古树,偶尔从树冠上传来鸟类的鸣啼和一阵吱吱的叫声。

    叶泉听到后抬起头,在茂密的树枝间找到一些跳动的小精灵,道:“你们看!”

第66章 山里的野果

    十多只漂亮的小松鼠正欢快地追逐着,它们跳动着前进,身形敏捷,灵活而轻快,不时地发出响亮的叫声。

    也有数只松鼠发现了树底下经过的人群,正翘起尾巴,低着头,用闪亮的眼光好奇地看着众人。

    队伍中的几位女性一见,顿时惊喜地叫了起来。

    “哇!是松鼠!太可爱了。”

    “是啊,真想自己养一只。”

    “快看!它们身上还有条纹。”

    这些喜欢居住在高大树木上的精灵,当地人称其为“跳鼠”,当然不是那种生活在地洞里,长着大耳朵,有一双长长的后腿,像袋鼠一样跳跃前进的小老鼠。

    据叶泉推测,生活在南越岭的这种松鼠应该是条纹松鼠的一个亚种,比普通松鼠要小,背部和侧面有漂亮而清晰的若干条纹,尾巴更短更小,行动也更灵活。

    普通松鼠多生活在北方,叶泉在一些资料上看到,条纹松鼠只分布在缅甸等东南亚地区和中国云西省的南部,经常会在地面上活动。

    但南越岭的确生活着许多这种松鼠,而且叶泉从未见过这种松鼠在地面上活动。

    这些松鼠好奇心颇重,发现了众人,都停了下来,注视着他们,举止可爱,有一只松鼠变魔术般,也不知从哪掏出一颗榉实,用前肢捧着,放在嘴里啃着,每咬两口还往众人看上一眼,仿佛想馋馋大家。

    廖小蕾被这只松鼠的“萌”态给挑动了心弦,连忙摇着她哥哥廖再华的手,道:“哥,能不能帮我捉一只回去养,我太喜欢这东西了!”

    廖再华看了看面前这棵高达二十多米、枝繁叶茂的山毛榉,顿时苦笑着摇了摇头,树高还是其次,问题是这种松鼠的速度超过了所有的鼠类,当它们快速跳跃时,人的眼睛都很难捕捉到它们的身影,基本上,出生十天后的条纹松鼠,用鸟铳之类的砂枪也许能打死打伤几只,但想要活捉是不可能的。

    见众人都有些意动,叶泉不由好笑,他小时候养过八哥、鸽子、土狗、斗鱼、蚕和兔子,还养过大多数人见了都害怕的中华土龙子,和枫杨树上长刺毛、会吐丝的大青虫,听说将蚂蟥砍成两半就能变成两条后,他连这种让人见了不寒而栗的东西也养过一段时间,倒是没养过松鼠。

    不过,叶泉了解到,刚离巢的小松鼠跟父母离开后,很容易饲养,而且养熟后能在掌心里逗弄,也喜欢跟人亲近,倒是可以找机会养一只,别的不说,用来讨好女孩子,肯定百试不爽。

    在这片山毛榉林里逗留了好一会,几个女孩才在男士们的催促下重新赶路。

    *************************

    路边有村民开辟出来的山地,偶尔见到有十月份成熟的梨、桃和蜜柑等水果,叶泉便上前摘了些,分给众人解渴。

    摘了几次后,谢燕问道:“你们家种了这么多的果树?”

    叶泉道:“不是我们家的。”

    谢燕笑道:“那你怎么碰上了就摘,跟自家似的。”

    叶泉笑了,明白她的意思,道:“桃源村的水果很少能卖出去,很多吃不了的都是烂在树上,在山里赶路口渴了,摘几个果子吃没谁会在意。”

    路边不仅有村民种植的果树,也有不少野果,最多的还是一种当地人叫做“刺泡泡”的野果,也就是刺莓的一种,藤条和叶柄上小刺,果实呈果球形或卵形,直径1-1.5厘米,成熟后为鲜红色,直至发紫,味道酸甜可口,叶泉小时候喜欢摘了回家用水洗净,再用糖水泡一下,这样味道更好。

    不过出行在外,其他的人又是感到新奇,都是用水淋了一下就丢进嘴里了,完全成熟的刺莓其实很甜,没有多少酸味,几人吃得爽口,一边走一边在路边的灌木丛里采摘。

    袁仪程走在后面一点,吃了几颗后,也吃出经验来了,知道越红越软的越甜,若有底部还有青绿色,那就是还没完全成熟的,有些酸味,吃了容易倒牙。

    在一丛灌木后面见到几颗又红又大的野果,袁仪程还有些庆幸前面的人将它们漏过了,连忙伸手去摘。

    申剑峰就在她身后,见了连忙拦住妻子,道:“别摘错了,那是蛇莓,是有毒的。”

    “有毒?”

    袁仪程一听不由傻了,她比较了一下手中摘的刺莓与眼前这种蛇莓的区别,发现外形都是差不多,不知道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吃错!

    袁仪程连忙叫住前面的人,将这事一说,队伍停了下来,看到两种野果,众人争论起来,有说蛇莓是有毒的,也有说没毒,更多的像袁仪程一样,连刺莓都是第一次见,第一次吃,就别提发表意见了。

    走在最前面的叶泉,听了争论,笑了笑。

    廖小蕾忙问道:“叶泉,你说有毒还是没毒?”

    众人之中,只有叶泉算是出生农村,又是在山里长大的人,其他人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城市,就连廖再华虽然当了兵,还是对野外生存要求极高的侦察兵,但论及对南越岭的认识,未必强过一个村里的小娃。

    叶泉指着地面上那几颗红灿灿的果子,道:“这的确是蛇莓,我们这边也叫‘蛇泡泡’,跟刺莓其实很好区别的,刺莓是一粒一粒的,它的藤上有刺,而且整株要大得多,蛇莓只是一小丛,果实也不多,而且蛇莓是不分粒的,它更红、更圆、也更漂亮,味道也很淡,没多少甜味。”

    廖小蕾一听叶泉说起蛇莓的味道来,便道:“你吃过?那它是没毒的了?”

    叶泉哈哈一笑,道:“我们当地人也说它有毒,小孩子都知道这是不能吃的。”

    元慧这下犯迷糊了,道:“那它到底有毒还是没毒啊?”

    叶泉道:“你们看,刺莓熟了之后,有许多是被小动物或鸟类啄食的,而这种蛇莓从来都是完整无缺的,没有任何动物去吃它,这也是一种区别方法。我小时候听人说蛇莓有毒,不肯相信,还专门吃了一颗,结果一点事都没有。

    后来长大了还专门去查过资料,蛇莓其实是一味药,能治各种肿痛和烫伤,在野外被毒虫咬伤,就地采蛇莓草捣烂了敷患处,效果也很好,只是有点小毒,吃三五颗没事,吃多了就容易上吐下泻。”

    众人听了不由点头,觉得又长了不少见识。

    叶泉见每个人的手中都捧了一把刺莓,连一些发青的也不放过,不由有些好笑,他也知道,这些野果未必比其它的水果更好吃,大家享受的更多是一种野趣和亲手采摘的快乐。

    这山中不仅有刺莓和蛇莓,还有树莓,树莓的味道要比刺莓好吃多了,可惜树莓成熟期一般在五到六月,不像刺莓,从四月到十一月,在山里都能见到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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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野猪的踪迹

    虎妞跟着一行人走了几里路,又爬了几里坡,终于有些体力不支了,小嘴大张,粉嫩的舌头伸在外面,一直喘着气,它虽然被进化到了灵兽,成年后能与狮虎搏斗,但毕竟只有一个多月大。

    几个女孩子见了顿时爱心泛滥,想把它抱起来,偏偏虎妞不喜欢跟陌生人亲近,小身子灵活无比,躲开几女的双手,叶泉将背包上面的拉链打开,将它放在了背包里面,只露出一个小脑袋。

    到了十里坡的中间路段,还建有一座古老的亭子,以四根巨石为柱,巨木为梁,青瓦亭顶,在靠山的两面还竖着七八块石碑,经过长时间的风雨侵蚀,有些字甚至模糊不清了。

    登了三四里的山坡,几个女孩子都有些累了,见了这座凉亭,顿时喜出望外,越过叶泉等人,冲进亭子,把身上的背包御下后,迫不及待地坐在亭中的青石条上面,背靠着四根清凉的石柱。

    廖再华打量了一下石亭,道:“这亭子怕是有几百年了吧,称得上文物古迹了。”

    申剑峰放下背包后,也不休息,而是蹲在石碑前面,辨认起上面的刻文起来,他见头一座石碑上面刻着“大清雍正二年”的字样,不由道:“雍正元年好像是十八世纪吧,距今有两百多年了。”

    叶泉笑道:“这座石亭是明朝万历三十七年修建的,已经有四百多年了,这些石碑都是历次修复石亭时,记载先人募捐的功德碑。”

    “居然有四百多年的历史!这座石亭和石碑完全可以申请成为文物了。”韩月盈望着那七八块石碑,赞叹道。

    谢燕也咋舌不已:“乖乖,四百多年还保存得这么好?”

    叶泉解释道:“木梁和青瓦是后来修复的,但这四根石柱和这些石条凳都是当年的原物,你们看石柱上的刻字就知道了。”

    众人一听,这才发现四根要两人才能合抱的石柱上果然有一些模糊的刻字,只是时间太久了,经常被人靠着的地方已经光滑如镜,只有比人高的地方还能看出有字迹来。

    廖小蕾等人随身带了数码相机,当下选了几个位置,把古石亭拍了下来,又给众人拍了不少单身照和合影。

    古亭这里不仅是山民赶路时休息的地方,也是观赏风景的好位置,可以俯视整个桃源村和附近的地形。

    叶泉站在石凳上指点江山:“那边就是老庙丘,种植基地就在那,西面挨在一起的三座山峰叫三指山。

    那座两边高中间低的山叫马鞍山,临江的那片林子是桃树林,春天开花的时候最好看,三指山过去那片林子是村里的果园场,有五百多亩,多是蜜柑和雪梨。

    村子后面是竹山,有八百多亩毛竹林,中间有一个小湖泊叫无底潭,旁边还有一个瀑布,风景极美,跟《卧虎藏龙》里拍摄的那个景点特别像。

    竹山过来是青螺坪,那里有三眼温泉,水能喝,特别少见。

    十里坡过去就是镇龙山,故老相传山底镇压着一条龙,镇龙山里面有一个很深的水洞,叫游龙洞,我们也叫龙宫,洞里有一条阴河,可以坐小船进去游览,没人知道有多深,九四年国家地质局曾派了一个探测队进去,结果进去了两天一夜也没有找到尽头。”

    陈浩赞叹道:“这一趟来得太值了,这些好的条件,你们完全可以发展农家乐旅游啊。”

    叶泉点头道:“等道路和桥梁修好了,肯定会有人前来的。”

    风景如画的大好河山尽收眼底,让人感觉心胸开阔,廖小蕾童真未泯,双手放在嘴角,朝着远处的山岭大喝一声,引起群山回荡,余音久久不息。

    陈浩、谢燕和元慧等人,也跟着大喊了起来,随着这一喊,顿时感觉心底积存的压力和情绪都释放了出来。

    **************************

    休息十分钟后,众人继续上路,过了石亭,越往山里走就越荒凉,虽然还有路,但已经被两旁的野草灌木遮盖了大半,叶泉不得不取出一把尖头开山刀,劈砍这些拦路的枝条,这把开山刀长65厘米,还是他上次去盘王岭野营之前买来的。

    随着众人的前行,偶尔还能看到野鸡和野兔的踪影。

    野鸡在当地是很笼统的叫法,最常见的是环颈雉鸡,但有时也把红腹锦鸡、柳叶鸡、银鸡和黄腹角雉之类禽鸟,也统统叫做“野鸡”。

    在桃源村的附近就能见到环颈雉鸡,这东西跟野猪一样,多了也会祸害大豆、四季豆等农作物,就连土里的花生也会刨出来吃。

    随着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和国家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山地被种上了树木或干脆就荒了,结果,往年差不多快要绝迹的野兔、野鸡和野猪之类的动物也多了起来,以前很热闹的十里坡,到了现在,一个人的话都不敢独自过来。

    从路旁的草丛里再次窜出一只野鸡,豹子头和卡尔吠叫一声,先后扑了过去,却被茂密的灌木丛所阻。

    随着狗吠声,前方数百米的地方突然传来一阵嚎叫,夹杂着树枝折断的声音,豹子头和卡尔更是不甘示弱,如果不是叶泉和廖再华的制止,恐怕已经冲了过去,就连叶泉背上的虎妞也发出几声稚嫩的叫声。

    气氛顿时有些紧张,让队伍中的几个女孩把心都提到嗓子眼。

    “哥,那是什么东西?”廖小蕾问道。

    “是野猪!”廖再华沉声道。

    叶泉点了点头,他现在的精神念力只能搜索数十米的地方,再远就没办法了,但这种叫声他一点也不陌生,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亲眼见到大舅家的猎狗与野猪进行过一次血腥搏斗。

    对山民来说,野猪的危害性最大,近年来已经给桃源村的村民造成了一些损失,像距离远又偏僻的一些山地,桃源村的村民早就放弃了,也不敢独自一人深入,不说种下的玉米、红薯会被祸害,万一遭遇到野猪也有危险。

    叶泉也没想到,在距离村子只有十多里的地方就碰上了野猪,这附近的区域,以前都是村民经常劳作的地方。

    叶泉见几女有些紧张,笑着安慰道:“别害怕,野猪除非受了惊,否则不会攻击人的,它现在比你们更害怕,实际上,在野外极少有野生动物会主动攻击人类,哪怕是最危险的狮子、老虎和狼群,在遇到人多时也会退缩的。”

    “在它们不饿的情况下。”叶泉在心里加了一句。

第68章 可持续发展

    廖再华迅速从包里掏出一具两用狩猎弩组装了起来,这东西一看就不是凡品,钛合金弓片,滑道采用8分力技术,还带红外瞄准镜。

    过了一会,那边没了动静,两条大狗在主人的安抚下,也安静了下来。

    陈浩有意缓解紧张的气氛,笑道:“可惜野猪跑了,我们连真面目都见到,不然拍张照回去炫耀一下也好。”

    韩月盈道:“不见才好,听说野猪很凶的,还有什么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叶泉听了心道,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并不是指野猪比老虎还厉害,而是指老虎一般深入山林,而野猪的活动范围经常与人类交集,造成的伤害最大。

    叶泉并不太担心,被空间强化过的豹子头,战斗力和智力都远远地超过了同类,一般的野猪遇上了是送死,就算碰到了三百斤以上的大猪奈何不了,也会将其引开,要是在没有得到灵能空间之前,手里没有这些底牌,叶泉还真不敢带着几个女孩子随便进山。

    叶泉见了廖再华手中的猎弩也有些眼热,这些带杀伤性的东西,有几个男人不喜欢?

    叶泉用的野营用品都是上次去盘王岭时购买的,那时的他囊中羞涩,没买这类非必要品,而且所买的物品虽然不是最便宜的,但也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类。

    像他的开山刀是用一般国产冷钢生产的,求生刀是几十元一把国产仿制品,背包也是国内不知名的杂牌货。

    而廖再华开路用的是154CM不锈钢打造的美**用丛林刀,匕首是用S30V粉末钢打造的世界经典名刀,背包则是去年最新款式的德国名牌登山包。

    就连陈浩这个买了之后耍酷多过实用的闲人,手中也有一把芬兰山地师军刀!

    虽然叶泉在空间里还收藏了两把五四手枪,却是见不得光的。

    叶泉眼红之余,也下决心这次回去之后,去订购一些自己眼馋了许久的野外用品,好歹自己也是一个月入百万的富翁了,虽然没有达到钱多得花不完的地步,但只要不是太过奢侈的物品,想买就能买。

    当然,国货是要支持的,前提是品质上要拼得过。

    而且,叶泉对奢侈品并没有多少盲从心理,哪怕现在腰包鼓了,对购买的东西也只认实用和合适,并非只认名牌,就如他手中的手机,已经用了三四年,只要能通话就行。

    组装好狩猎弩后,廖再华试着向二十米外的一棵小树瞄准、射击,338MM的三羽长猎箭顿时钉在了树杆上,箭尾颤抖不止。

    陈浩见状,也从包里取出了一具三用手弩,装上钢珠,拿在手上东瞄瞄西看看。

    叶泉道:“你们进山原来是想祸害这些山里的美味啊。”

    虽然山里很多野味都是国家保护动物,但只要不是珍稀动物,叶泉也不会叫嚷着不准猎杀,就像环颈雉鸡,虽然名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人工养殖却不少,光是他的空间里就养了五十只七彩山鸡,其中有十多只母山鸡已经开始下蛋了。

    这种从M国引种的七彩山鸡,就是雉鸡的一种,北美并没有原生的环颈雉鸡,也是从欧亚大陆引进过去进行繁殖,多用于狩猎,八十年代再引进加大陆,全国各地都有养殖。

    当然,叶泉虽然不是猎户,但山里传统的规矩还是会遵守的,像幼兽不打,怀孕和带仔的母兽也不能打。

    《礼记?王制》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

    麛,意思是指小鹿、幼鹿。也就是说,不能捕猎的对象包括幼小的动物、动物的卵和蛋、怀孕的动物,也不能去破坏动物的巢穴。

    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并不是近代才有的意识,我国的古代先民们很早就有了这一方面的认识。

    公元前十一世纪,也就是三千多年前,西周颁布了《代崇令》,规定“……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其中还有禁止采集鸟卵和禁止用毒箭狩猎的规定。

    在夏代曾规定:“……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周代规定,“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不敢取卵”。

    《秦律十八种》之一的《田律》,主要是讲农业生产的法律,其中有一系列规定是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

    实际上,我国历朝历代差不多都发布过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令。

    儒家经典《礼记?王制》里面说:“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後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後田猎。鸠化为鹰,然後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可以火田。”

    《史记?周穆王世家》有:“王田不取群”的说法。

    《正义》曹大家云:“群,众,粲,皆多之名也。田猎得三兽,王不尽收,以其害深也。”

    《吕氏春秋

    .孝信览.义赏》篇中说:“竭泽而渔,岂不多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

    (打猎),岂不得多?而明年无兽。”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些法律和教导都是考虑到了“可持续发展”,不涸泽而渔,也不赶尽杀绝。

    **************************

    为了提前发现猎物,廖再华一头钻进密林,赶在队伍前面去了,半个小时后,又转了回来,手上多了一只野鸡。

    廖再华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取出自己的开山刀,代替叶泉开路的工作。

    陈浩见廖再华猎到的那只野鸡怕有两斤多重,不由有些眼红,也想赶在前面去猎杀一只。

    叶泉急忙叫住他,道:“等等,山里的毒蛇有很多,你最好别乱闯。”

    南越岭中的蛇类有数十种,其中有十多种是毒蛇,更有金环蛇、银环蛇、五步蛇、竹叶青和眼镜蛇等剧毒的蛇,中国最毒的十种蛇,这里就占了一半,廖再华是侦察兵退伍,有丛林生存的经验,陈浩却是纯粹的菜鸟,叶泉如何放心。

    陈浩道:“来之前,你不是专门让我买了海港蛇药和南通蛇药吗?怕什么!”

    叶泉被气得笑了起来,道:“我身上还带了云南白药呢,你要不要给自己捅一刀?”

    陈浩嘻嘻一笑,不再逞强,但两眼一直东张西望,希望从草丛里能冒出一只猎物来,让他也开一次张。

    说曹操,曹操到。

    走不到十分钟,在经过一个弯道时,一条长一米左右,身上有黑白条纹相间的蛇突然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正要横过山道,向另一边爬去。

    陈浩和谢燕一先一后,两人离得最近,却是一样的怕蛇,见脚边滑过了一条颜色怪异的蛇,不由都吓了一跳,一个惊叫,一个慌乱,都向两旁远远地避开。

    “是银环蛇!小心!”廖再华喊道。

第69章 最毒的蛇

    那条银环蛇似乎也被两人的反应惊到了,居然停在了路面上,头部人立起来。

    叶泉一个箭步上前,将开山刀递给左手,右手向银环蛇的七寸处抓去!

    其他人见了这一幕都有些心惊胆战,就连捉过不少毒蛇的廖再华也是头皮发麻,捉蛇的人大多会用一些蛇钳、蛇夹或蛇钩之类的工具,简单一点的也会用木杈、网罩或索套等,像叶泉这样直接徒手去抓七寸的,只能用不要命来形容。

    廖再华等人自然不知道,叶泉并不是在冒险,在精神念力的作用下,又拥有超人一等的反应速度,捉一条毒蛇并不会有什么危险,如果被精神念力笼罩着毒蛇发动了攻击,叶泉有十足的把握先行避开。

    银环蛇在当地人口中有个“四十八段”的俗称,毒腺中有两种神经毒素,是整个新华国最毒的一种蛇类,毒性还在眼镜蛇、五步蛇和金环蛇之上,被咬后的人不会感到疼痛,反而困乏想睡,很快就丧失知觉,在短短的数小时内,如果没有送到医院或没有血清,就会没命。

    银环蛇喜欢在夜晚活动,白昼隐匿于石下或洞中,极少出来,虽然是最毒的毒蛇,但比起眼镜王蛇、舟山眼镜蛇和尖吻蝮这些会主动袭击人的蛇类来,性情比较温和,除非遭受攻击或受惊,一般不会主动攻击。

    不过,再温顺的毒蛇也是有攻击性的,而且银环蛇在攻击前不会发出警告,攻击起来更有隐蔽性。

    这条银环蛇在叶泉用手来捉时发起了攻击,不过,在精神念力的安抚下,显得有些迟疑,动作慢了不少,被叶泉右手闪电般一晃,捏住它的七寸!

    银环蛇在南越岭的数量可不少,就是在桃源村的田间地头也经常会碰到,也有人被咬伤过,民间有“见蛇不打三分罪”的说法,叶泉既然捉住了,就没有放生的理由,向脸色有点苍白的陈浩笑道:“以前还不知道你这小子这么怕蛇?晚上把它炖了,给你压压惊。”

    陈浩看着缠绕在叶泉手臂上的银环蛇,不敢靠近,苦笑道:“你以为谁都像你?捉银环蛇就跟捉黄鳝一样。”

    其实,叶泉虽然玩过无毒的小蛇,但对有毒的蛇还是向来敬而远之的,若是没有逆天般的精神念力和过人的敏捷,他比陈浩好不到哪去。

    叶泉取了个网兜将银环蛇装了,怕不保险,在外面又套了一个。

    *************************

    中午快十二点的时候,九个人停下来吃了一些干粮后,休息了一会,便整理背包,开始上路了。

    走了大概四五十分钟,韩月盈和元慧两女就开始感觉两腿像灌了铅一般,迈不开脚步,提议休息一下。

    不说叶泉,陈浩平时喜爱运动,体力上并不差,而廖再华当了三年兵,还是侦察连的,自然比一般人要强的多,所以身上的东西比几个女孩要重得多,公用的设备都由男士背着,但几个男士还是有些高估了女孩们的体力。

    袁仪程和丈夫申剑峰两人都喜欢到野外旅游,性格也坚忍得多,而廖小蕾从小就是野丫头,喜欢各种运动,体力上不错,而韩月盈和元慧两女都是第一次来到山里野营,在上午时一鼓作气,还跟得上众人的脚步,到了下午便有些后继乏力了。

    “那就休息一下吧。”廖再华道。

    叶泉自从精神念力突破之后,看人的眼光一直很准,早就知道每个人的强弱,当下从背包里取出一把山楂果,道:“大家尝尝这山楂果,有点酸,正好生津止渴,恢复体力。”

    山楂果带酸涩,正好是八到十月成熟,平时众人未必爱吃,但此时都感到口干舌燥,喝了水也只是缓解一下,当下都笑嘻嘻地接了。

    两个山楂果吃下去,众人顿时觉得舌底津涌,喉咙舒服了许多,廖小蕾吃了几个还不过瘾,道:“真好吃,还有吗?我以前都不知道山楂果会有这么好吃。”

    叶泉又从包里抓了一把,这山楂果是空间出产,味道自然要比寻常的山楂果好得多。

    山楂有重要的药用价值,自古以来就成为健脾开胃、消食化滞、活血化痰的良药。

    现代研究发现,山楂含糖类、蛋白质、脂肪、维生素C、胡萝卜素、淀粉、苹果酸、枸橼酸、钙和铁等物质,具有降血脂、血压、强心和抗心律不齐等作用。山楂内的黄酮类化合物牡荆素,还是一种抗癌作用较强的药物。

    他在神农山上一共种了二十棵山楂树,就是准备用来消食开胃用的,不管是生食还是制成干品,味道都不错。

    再次上路时,叶泉帮两个女孩带了不少东西,背包比上次去盘王岭野营时还要重得多,虽然有灵能空间随身,但叶泉还是把必要的东西都背在身上,一来怕露出马脚,二来就当成是对自己的锻炼,而且这一次行程对叶泉来说,轻松得很,他现在的体力和耐力几乎是以前的两三倍,75L的背包总共有五十多斤,在他的背上轻若无物。

    叶泉与廖再华体力最好,两人轮流在前面开路,同行了一个小时,倒是开始熟悉起来。

    廖再华身上不缺一丝骨子里的傲气,虽然是个官二代,但没有多少纨绔之气,倒是军人作风很明显,记叶泉放下了成见。

    廖再华也对叶泉刮目相看,他在部队里当了三年兵,最后一年甚至在云西省的边疆地带,深入丛林执行过十数次危险的任务,自认实力不比一般的特种兵差,野外的生存能力更是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但叶泉不管是体力耐力,还是对野外环境的适应,都不比他差半点,这让他从心底感到敬佩。

    对此,叶泉倒不以为然,他曾在假期里,跟着大舅和叶明山在深山老林里打过几次猎,所以对南越岭的情况十分熟悉。

    过了三点半的时候,不仅韩月盈和元慧两人感到浑身困乏,其他两女的气息也沉重起来,每过三四十分钟,便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下。

    叶泉走在众人前面,偶尔挥刀砍去拦路的枝条,突然间,他停了下来,并示意后面的人不要出声。

第70章 弹弓打野鸡

    陈浩小声问道:“怎么了?”

    叶泉指着前面的灌木丛,道:“前面有野鸡。”

    陈浩听了大喜,道:“在哪?让我开张一下。”

    陈浩随着叶泉指的方向,好不容易才在十多米外,一处灌木丛的后面看到了露出来的鲜艳羽毛。

    跟前面碰到的环颈雉鸡不同,这是有着漂亮长尾巴的红腹锦鸡,又叫金鸡,体态纤巧,步履轻盈,因腰腹部羽毛艳红夺目、羽毛在阳光照射发出闪闪金光而得名。

    雄鸟羽色华丽,体长约一米,头具金黄色丝状羽冠,上体除上背浓绿色外,其余为金黄色,后颈被有橙棕色而缀有黑边的扇状羽,形成披肩状,下体深红色,尾羽黑褐色,满缀以桂黄色斑点,尾羽的长度超过身体的两倍以上,全身羽毛颜色互相衬托,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具全,五彩缤纷。为中国特有鸟种,也是驰名中外、最漂亮的观赏鸟类之一。

    雌鸟与雄鸟形体相差很大,体重要小三分之一,羽色以棕褐色为主,头顶和后颈黑褐色,其余体羽棕黄色,披肩不发达,尾羽较短,羽毛上虽有斑彩,但不及雄鸟艳丽。

    一般来说,在山里遇到不是白色环颈的野鸡就不要打。

    红腹锦鸡在山里的数量要比雉鸡少得多,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过考虑到这种鸟类已经大范围地人工养殖,野化起来也容易,打上一两只也无妨。

    陈浩看到后一阵兴奋,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按住他,道:“等等,有两只,应该是一公一母。”

    叶泉从包里取出一把自制的弹弓,裹了一颗钢珠,向陈浩小声道:“我们一起射,你打前面那只,我打后面那只。”

    陈浩没有叶泉用精神念力搜索周围环境的能力,只看到前面的那只野鸡,藏在后面的那只连根羽毛都没有瞧到,见叶泉手执农村小孩子才玩的弹弓,笑道:“这东西能打到野鸡吗?”

    叶泉瞄了他一眼,道:“说你没文化还不信,这东西在远古的时代就用来猎杀小型动物,练熟了在二三十米内,指哪打哪,咱们一起射,看看是你的现代手弩厉害还是我的古老弹弓厉害?”

    弹弓早在人类蒙昧时代就出现了,《吴越春秋》上有一首《弹歌》,上面记载“断竹,续竹,飞土,逐宍。”

    诗歌以二字短句和简单的节奏,写出了砍伐竹子,制造弹弓,射出弹丸,射中鸟兽的狩猎过程。

    历史上,既有汉代韩嫣、春秋晋灵公和魏国末代皇帝曹芳之类的人,因弹弓而得恶名;也有像南齐桓荣祖和隋朝长孙晟这样,因善射弹弓百发百中,而留下美名的人物。

    叶氏先祖是将门出身,步战、马战和箭术皆精,有专门的箭术传给后人,族人定居桃源村后,又因地处南越岭,山中多猛兽,为了自保和打猎,对射箭这门绝学自然不敢放下,叶泉在未迁居以前练习过一段时间的箭术,小时候更是随身携带弹弓,到处祸害鸟兽。

    叶泉自制的这把弹弓,是闲暇之余用榆木枝作弹弓叉,以八根扎血胶带作弓弦,以他现在的蛮力,在二十米**起钢珠来很有威力,如果再用精神念力来瞄准和锁定,在三十米内也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网络上有不少用现代工艺制造出来的弹弓出售,不管是威力还是精准度都要比自制的好得多,但叶泉玩弹弓,只是缅怀一下儿时的乐趣,这制作的过程自然不能假手他人。

    随着一声惊响,两颗钢珠分别从手弩和弹弓兜里射了出去!

    叶泉射出的钢珠飞进了灌木丛里,而陈浩射出的那颗钢珠准头不错,正打在草丛中露出来的那片羽毛上,可惜的是,他不清楚那片鲜艳的羽毛是锦鸡尾巴上的,瞄准的位置应该再向左偏一点。

    尾羽被钢珠击中,那只锦鸡并未受伤,但受到的惊吓可想而知,顿时一声惊叫,扇着翅膀猛的跳了起来,在众人眼中留下一个漂亮的身影,然后向前方一窜,不见了。

    “哎呀!没打中!”陈浩叹道。

    卡尔从廖再华身边窜了出去,不一会儿,口中叼着一只锦鸡跑了回来,陈浩见那只锦鸡的眼睛部位被打出一个血洞,明显不是卡尔咬死的,不由瞪大了眼睛,看着叶泉,有些难以置信地道:“怎么回事?该不会是你打到的吧?”

    叶泉笑而不答,倒是谢燕取笑道:“你射的那只锦鸡怕是跑出十里了,还能是你打的?”

    陈浩苦笑了一下,向叶泉道:“你真是变态啊,我连影子都没看到,你居然能打中这野鸡的眼睛?”

    廖再华捡起野鸡看了一下,在心底也是赞叹,锦鸡被钢珠击中了眼睛,可以说被一击毙命,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最重要的是,他就站在叶泉的身后,却没有发现有两只锦鸡躲在哪?实在是太丢侦察兵的脸了。

    叶泉道:“运气而已,我也没想到会正好打中眼睛。”

    跟刚才廖再华打到的雉鸡不同,叶泉打到的是一只成年的公锦鸡,有七彩斑斓的羽毛,特别是尾羽长达两尺多,艳丽多彩。

    元慧等几女围了上来,对锦鸡的尾羽爱不释手,韩月盈也很喜欢,不过见到锦鸡血肉模糊的脑袋,心有怜惜地道:“打了两只够吃了吧,还是别再打了。”

    廖小蕾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笑道:“没想到我们的盈盈还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呆会吃的时候,可别跟我抢。”

    谢燕也道:“这些野鸡很多地方已经人工养殖了,打几只没事的。”

    叶泉道:“不打野鸡就打兔子吧,不过,山里的兔子比平原的兔子要难打多了。”

    山里到处都是草丛灌木,如果打猎时被野兔警觉,很容易就能逃掉。

    打猎的时候,猎人们都会悄悄会靠近,像他们这么一大群人行走过来,动静不小,再多的野兔也会提前察觉,从而躲起来。

    廖再华也知道这些,干脆又脱离了队伍,独自一人带着卡尔钻入了山林之中,半个小时后,提着一只肥大的野兔归来。

    叶泉也用念力搜索,锁定了一只躲藏起来的野兔,指挥着豹子头上前将其驱赶过来,用弹弓再次建功。

    见两人又打到了猎物,自己却还是两手空空,陈浩着急起来,不再将目光只放在野鸡和野兔上,看到了动物就开弓,在浪费了七八颗钢珠后,终于让他祸害到了一只大山雀。

    在经过一棵老树的时候,突然惊起了一只猫头鹰,这东西白天的视力不好,飞行的姿势摇摆不定,就像是喝醉了酒一般。

    陈浩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连忙把他拦了下来,解释道:“别打,这东西现在很少了。”

    猫头鹰以前在南越岭一带很常见,叶泉小时候经常会在集市里,见有人将其关在笼中出售,他自己也吃过,只是近年来极为少见了。

    人类是大自然中的一员,也是肉食动物,叶泉从不认为打几只野生动物有什么不好,他只是对不计后果的滥捕滥杀感到深恶痛绝。

    听大舅和明山大伯这些人说,真正的猎人心中都有一杆称,山里的哪些野东西多了就多打一些,那些野东西少了便少打一些,从来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未必知道“生态平衡”、“自然保护”这些名词,但控制种群的过度增长,保护食物链的平衡,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资源,这些道理却是明白的。

    相反,有些野生动物多了也会造成生态灾害,像野猪、野兔、螃蟹、巨蟾蜍、野生骆驼、猫、麝鼠、金鱼、狗、蜗牛、福寿螺和鹿等,这样动物都因人为的盲目引进和顽强的生存能力,在世界各地造成了危害。

    特别是孤立的海岛和澳洲大陆,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第71章 野芭蕉

    南越岭有近百平方公里的面积,属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贯穿了南岭省与湘江省两地,其中最高的山峰超过了海拔一千米。

    已是深秋季节,山林中不少树木的叶子都染黄了,有金黄的、有深黄的、也有浅黄的,一阵凉爽的秋风吹过,便见黄叶纷飞,飘飘洒洒,若是被一些文人见了,难免要伤春悲秋,引发种种感慨。

    不过,南方的自然林更多的却是四季常青的松、柏、桂之类的树木,总是保持着本色,让人赞叹它们的傲骨峥嵘。

    南越岭有大山峻峰,有悬崖峭壁,也有深壑幽谷,千姿百态,绚丽壮观,每行一段距离,每换一个角度,总有不同的景致,仿佛置身一道长长的风景画廊,多姿多彩,让人心旷神怡。

    上午的时候,云雾还未散尽,一些山峰幽谷如轻纱笼罩,缥缈起伏,让山野间多了一丝神秘,随着日头的升高,山林染上一层光彩,另有迷人之处。

    正是如此清新的空气,赏心悦目的风景,让登山越岭的疲劳也被减轻了不少,毕竟大家来到这里,更多的是为了体验野营的乐趣和山里的美景,而不是自找苦吃。

    山岭间多清溪,长流不息,遇陡峭处便成一飞瀑,没有那些大瀑布一泻千里、飞流直下的雄伟壮观,但小溪流水,也有它妩媚秀丽之处,每到此处,众人都会洗漱一遍,擦擦汗水,或掏出相机,相互留影。

    路上遇到从石缝里流出的清泉,众人便是一阵狂饮,市面上出售的矿泉水让人真假难辨,这送到眼前的如何能放过。

    袁仪程、韩月盈等几女开始还有些担心卫生问题,听叶泉解释了一下,又见其他人毫不在意,也跟着喝了起来。

    这山里没半点污染,泉水又是从清凉的山腹中流出的,没有蚂蟥之类的水生虫子,完全可以放心喝。

    申剑峰喝了几口,感觉到其中清甜可口的味道,叹道:“这才是纯正的矿泉水,要能天天喝到就好了。”

    袁仪程也笑道:“是啊,说不定还能益寿延年呢。”

    几个喝光了水的人,纷纷将空瓶子装满。

    陈浩眼尖,看到不远处的树丛里隐藏着几棵叶子奇大无比的绿色植物,不由惊喜叫道:“这是野生的芭蕉树吗?还结了好多芭蕉。”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果然见到了四五棵芭蕉树,其中最大的一棵有近四米高,结了一长串芭蕉,其它几棵也分别结了数十个。

    芭蕉并不是树木,而是一种大型的多年生草木植物,南方的山林中多有野生的,挂果期从三四月开始,一直到十二月都有,当地人还有“屙屎不出怪芭蕉”的俗语,意思是指一个人出了意外的事故,却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只会怪他人。

    芭蕉与香蕉同属于芭蕉科芭蕉属,其树形、叶子和高度几乎没有区别,果实的外形也极为相似,要区别的话,便是香蕉要更甜,体型更长,果皮有五到六个棱;芭蕉带酸,两头尖,中间粗,果皮只有三个棱。

    两者的营养价值差不多,从中医角度讲,都有润肠通便功效,但香蕉性凉,而芭蕉是中性,一般老年人和体质偏寒性的宜吃芭蕉。

    陈浩赶在前面,来到那棵最大的芭蕉树下面,见上面结的芭蕉有的还青翠如故,也有一小半已经泛黄了的,便动了心思。

    叶泉见陈浩用开山刀砍断了一根小树,又用绳子将刀绑在树干上,便知道陈浩想干什么,笑道:“这芭蕉吃不了的。”

    陈浩自然不信邪,用刀将整串芭蕉都砍了下来,陈浩和廖小蕾等人从上面各扳了一个泛黄的芭蕉,撕开果皮后,便往嘴里送。

    叶泉笑着也不制止。

    陈浩闻着芭蕉散发出来的果香味,心里美滋滋地咬了一大口,还未咽下,只在嘴里嚼了几下,便“呸”一声,弯下腰将嘴里的芭蕉全部吐了出来。

    那边廖小蕾、元慧等人也是同样的下场,一边吐还一边道:“这是什么芭蕉啊?又酸又涩!”

    这酸味倒也罢了,问题是那种涩味能将整个口腔都麻住,舌头、上腭和两颊仿佛沾上了什么东西,用水漱口用洗不掉。

    芭蕉与香蕉一样,摘下后都要放置一段时间才能吃,野生的芭蕉没有任何肥料的催化,更是如此。

    不论是芭蕉还是香蕉,一般都要经过人工催熟,最好的方法是将其与成熟的水果放在一起,并密封,或者像当地人那样,干脆放到谷仓里,等一阵子再拿出来。

    这个道理,陈浩等人倒不是不知道,只是见了有的芭蕉的果皮已经泛黄了,心存侥幸而已。

    陈浩将咬了一口的芭蕉丢掉,又用刀砍了两片比较嫩的芭蕉叶,道:“正好打了两只野鸡,晚上弄个叫化鸡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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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芭蕉虽然吃不了,但十月份的山里,野果还真不少,没走多远,众人又发现了几棵梨树,树上结了不少已经泛黄了的梨子,这些野梨又硬又小,但众人一尝之下,又是又香又甜,感觉连一半的味道,都比那些价格昂贵的进口梨要好吃。

    现在很多超市里卖的那些梨又大又漂亮,但很多都是未完全成熟便摘了下来,又经过长时间冷冻,吃起来寡淡如水,甚至靠近果柄的那一半还是酸的!还不如山里的野果。

    吃过野梨没多久,一行人又碰上了一棵鸡爪梨树,这回连叶泉也惊喜起来。

    鸡爪梨是本地的俗称,学名枳具子,又叫林琴、万字梨、万寿果、金钩子、鸡距子、梨枣、拐梨等,模样很是古怪,其果柄肉质,红褐色,扭曲如万字符“卍”,又称万寿果。成熟季节正好是8—10月。

    鸡爪梨含多量葡萄糖和苹果酸钾,经霜后清甜可口,味道独特,可生食或酿酒,果实可以入药,有利尿通便,抗惊厥,降血压,防止手足抽搐痉挛等功效。

    因含有大量的葡萄糖、有机酸,既能扩充人体的血容量,还能解酒毒,所以又有解酒安神的作用。

    另外,鸡爪梨含有大量的葡萄糖、蔗糖、果糖、有机酸、无机盐、维生素等,能生津止渴,清热除烦,并能给人体补充养分,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是一种上佳的野果。

    叶泉自己都有十来年未吃过了,心中颇为想念。

    这株鸡爪梨树高达十多米,果实皆长在高高的树枝上,叶泉招呼大家休息一下,自己放下背上的行囊,活动了一下手脚后,在树杆上借力几下,如一头豹子般灵活地爬到树上。

    “你们在下面接住。”

    鸡爪梨虽然栽培历史久远,但基本多是野生水果,少有种植,陈浩等人都不认识,廖小蕾接到叶泉从树上摘下的果实后,问道:“这东西能吃吗?”

    叶泉笑了笑,丢了几串,自己就靠在树上先尝了起来,闻言道:“吃了就知道。”

    众人一尝连说好吃,忙叫叶泉多摘一些。

第72章 宿营地

    一行经过一片竹林时,队伍休息了一下,叶泉让众人找找有没有刚出土的竹笋。

    竹笋号称素中第一鲜,各地的人都喜欢吃,特别是南方,出产多,各种做法也多,可以搭配许多食材。

    陈浩有些奇怪:“秋天也有竹笋吗?”

    叶泉道:“哪你认为什么时候才有?”

    “不是春天才有竹笋吗?”

    不至陈浩,还有廖小蕾等人似乎也是这么认为的。

    叶泉解释道:“竹笋分春笋、夏笋、秋笋和冬笋,当然春笋最多,秋天也出笋有麻竹、绿竹和苗竹等,这片竹林里就有麻竹。”

    麻竹笋又叫甜竹笋,南越岭的麻竹一般在七月至十一月出笋,温度越高长得快,最大的能达到二三十斤重,仅次于巨龙竹笋,麻竹笋个子虽大,但味道在竹笋家族中却是名列前茅,具有鲜嫩甘甜,清脆爽口的特点。

    而且竹笋是一种极为讲究环境的植物,同一个品种竹笋,因所处地理环境气候、土壤上的不同,在味道上有极大的差别,像桃源村不少人屋前舍后都种了竹子,其中出土的竹笋,没有任何人去吃,不是舍不得吃,而是味道不好,就连村子后面竹山上的竹笋也很少有人去吃,想吃的话,也会去深山老林里挖,味道更甜、更脆。

    大型的竹笋如果不考虑经济因素的话,没出土的竹笋味道才是最好的,只是没出土的竹笋还在地面下,一般人根本找不到。

    当然,像叶泉这样拥有精神念力这个作弊器的怪胎例外。

    这片麻竹林面积不小,九人展开地毯式搜索,还真找到了十多二十根,其中叶泉通过念力搜索,找到五根没出土的竹笋。

    最让叶泉惊喜的是,他居然一丛枯竹旁边找到了一些竹荪!

    竹荪有“真菌之花”、“菌中皇后”之誉。

    因为在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又被人们称为“雪裙仙子”、“山珍之花”等。

    竹荪营养丰富,香味浓郁,滋味鲜美,自古就列为“草八珍”之一,在市面上价格等同黄金。

    竹荪还具有滋补强壮、益气补脑、宁神健体的功效,被食客们奉为上品珍肴。

    韩月盈经过这段时间,已经与众人熟识了不少,性子开朗活泼了许多,笑道:“别忙着采,先拍照,回去后也好显摆一下。”

    等拍完了照,叶泉小心地将十多株竹荪采了,又选了八根没出土或刚刚破土的竹笋,用折叠铲挖了出来。

    众人见叶泉随便找了个地方,用铁铲挖了几下,一根竹笋便出土了,不由惊奇,忙问窍门。

    叶泉自己也不懂,好在他听一些老人说过,如何根据竹枝的走向和竹叶的多寡,来判断出竹笋的位置。

    不过,理论是理论,没有十年以上找竹笋的经验,听了这些也没用。

    为了减轻负重,众人当场将竹笋剥了出来,丢掉笋叶,申剑峰道:“这可是真正的山珍野味,还是最新鲜的,有钱也难到。”

    叶泉道:“要吃野菜还是早春来这里最好,竹笋、蕨菜、蘑菇和各种野菜,漫山遍野都是。”

    蘑菇只要气候、温度合适就能生长,正好国庆节前几天下过一场雨,山林中长出的蘑菇数量不少,只是叶泉自己也认不出几种能食用,只采了些鸡枞菌。

    鸡枞菌肉厚肥硕,质细丝白,营养丰富,味道鲜甜香脆。无论炒、炸、腌、煎、拌、烩、烤、焖,清蒸或做汤,其滋味都很鲜,堪称菌中之冠

    而且鸡枞菌的生长与白蚁的活动有关,到目前为止,还不能人工栽培,只有野生的。

    鸡枞菌的生长还有一些规律,从夏至冬都能生长,但以农历的六七月最多,一般都是成窝地生长,而且找到了一窝,往往能在附近找到第二窝,采下鸡枞菌后,第二年在原地还会生长。

    廖再华也采了两三种自己认识的蘑菇,至于其他人都是凑趣,即使采了也没人敢吃。

    经过一棵枯死的老树时,上面长了十多丛黑木耳,廖小蕾等人大喜,别的菌类不认识,这黑木耳总不会错吧?

    走在前面见几个人每人都采了一丛,打击道:“别采了,新鲜的木耳不能吃,必须晒干之后,再用水泡开,才可以吃的。”

    新鲜的木耳因为含有一种卟啉的光感物质,最好不要直接食用。否则,人食用后经太阳照射可引起皮肤瘙痒、水肿,体质严重过敏的甚至可致皮肤坏死。

    市面上出售都是经过暴晒处理的成品,在暴晒过程中会分解大部分卟啉,而在食用前,干木耳又经水浸泡,其中含有的剩余卟啉会溶于水,这样对于人体就没有伤害了。

    当然,有些人体质不过敏,吃了也没事,或者用开水烫一下,但叶泉可不敢让众人冒这个险。

    听叶泉仔细解释了一下,廖小蕾等人不舍地将黑木耳丢在地上,这木耳她们平时也许吃两口就不想吃了,但在这山中,自己采摘的总感觉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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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叶泉和廖再华帮忙拿了不少东西,几个女孩们还是感到体力不支,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加上山里黑起来要比平原快得多,不到四点钟,叶泉便开始寻找起合适的宿营地点来。

    不过这一带到处都是茂密的山林,直到快五点钟时,一行人才找到一块理想的宿营地点。

    这是一块平地,没有树木,只有一些杂草和灌木,地势高而且平坦、干燥、不怕水淹,三面有高大的树木,能避风,一面视野开阔,离一条山溪只有两百多米,也方便用水。

    见找到了宿营地,身体最弱的韩月盈和元慧两女,也顾不得形象,将背上感觉沉重无比的行囊往地面上一扔,然后一屁股坐上了草地上。

    一整天的赶路,叶泉用实际行动已经赢得了众人的肯定,即使没有明说,也形成了听从他指挥的默契,连廖再华这个官二代加退伍侦察兵也不例外。

    叶泉让廖再华去勘察附近的具体情况,看有没有野兽的足迹、粪便和巢穴,以免建在有蜂巢,或毒虫、蚂蚁和老鼠多的地方。

    陈浩和申剑峰开始平整营地,将野草、落叶、灌木和碎石之类的东西清理出去,随着清理,许多昆虫,甚至蜈蚣之类的毒虫纷纷暴露出来,落荒而逃。

    平整好宿营地后,两人又挖了排水沟,并在周围撒上驱虫药粉。

    有些工作看似没有必要,却不能事到临头再去做,毕竟野外不是家里,离有人居住的地方有一天的路程,一切都小心谨慎。

    五位女士则趁天还没有黑,到四周去拾些干柴。

    叶泉先建好一个炉灶,再去山溪里提了一桶水,开始烧水。

    卡尔跟在廖再华身边,叶泉让豹子头跟着几女,防止意外,只有虎妞跟在他的脚边,摇着小尾巴来回跑动,今天赶路的时候,虎妞大半时间呆在背包里,此时显得精力十足。

    廖再华很快就回来了,向叶泉招了招手,示意跟他过去。

    +++++++++++++++++++++PS:谢谢爱吃苹果的螃蟹、郁闷々心情、Lollipop{茶叶}、星辰夜落雨、ヅ恶魔ぺ璇律和蛮好的撒等书友的捧场。

第73章 兽道

    叶泉跟着走了三四百米远,廖再华才停了下来,指着地面道:“你看!有很多野猪的脚印,这群野猪的数量不少,我估计最少有十多只,从脚印的深浅上看,最大的那只恐怕有两百斤以上!”

    野猪与家猪的脚印相差无几,而猪蹄谁都见过,所以最好认,再没经验的人也能看出来,但要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出野猪的大小体重,就需要许多经验了。

    叶泉以前虽然玩过几次鸟铳,但真正打猎的经验少得可怜,不过他倒是见过野猪脚印,还听大舅讲解过,仔细观察了地面上显得十分零乱的脚印,认同了廖再华的判断。

    随着脚印的延伸,隐隐有一条通向山溪的小路,叶泉道:“这是一条兽道,野猪去喝水的时候肯定会经过这里。”

    廖再华道:“这里离营地不远,要换地点吗?”

    叶泉看了看天色,只见头顶的天空上,百鸟已经开始归巢,夕阳烧红了西方的天际,他伸出右手放在眼前,发现太阳离地平线只有三根手指多一点的距离,一根手指代表15分钟,三根手指多一点,就表示距离天黑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了。

    当下苦笑道:“这附近的丛林很密,要想找一块理想的宿营地不容易,其他人都累了,恐怕折腾不起,天黑后也有危险。”

    廖再华想了想,道:“这群野猪我估计只有一两头大猪,要不先杀了,剩下的小猪崽构不成威胁。”

    叶泉笑了笑:“这倒不用,打了猪崽会惹怒大猪,打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又吃不完,太浪费了,再说,野猪也怕人,少有主动攻击人的,我们晚上轮流守夜,再加上两条大狗,足以应付了。”

    *************************

    当夕阳还露出大半边脸时,众人终于搭建好了各自带来的帐篷。

    叶泉和廖再华是单人帐篷,陈浩带着女朋友、申剑峰带着老婆都是双人帐篷,廖小蕾三女共用一个大帐篷。

    廖再华的帐篷守住山溪的方向,叶泉的帐篷则搭在面对兽道的方向,将三个年纪最小的女孩围在了中间。

    喝了煮开的水后,叶泉提起猎来的野鸡和野兔,向众人叫道:“趁天还未黑,赶紧去水边将这些东西料理一下。”

    申剑峰、袁仪程和谢燕三人留下来搭建公用帐篷,并烧火煮饭,其他人也提着猎物和采来的蘑菇跟在后面。

    山溪离宿营地最近的地方是一个拐弯,而且有一段落差,形成了一道不高的瀑布,在瀑布的下方是一个水潭。

    水潭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靠岸的地方并不深,水质很是清澈,能看到不少鱼类在水里悠然地游动着。

    廖再华和陈浩料理打来的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和几只野鸟。

    叶泉早有准备,用刀砍了一短两长三根细木棍,绑成一个三角架,又取出一团细网套在上面,然后脱了鞋子和长裤,跳入水中捞起鱼来。

    南越岭一带的人,经常用一种叫“虾铲”的工具,在河流的浅水处捕捞小鱼小虾,叶泉制成的工具就是小型简易版的“虾铲”。

    水潭里的野生鱼极为灵活,没经验的人要想捉到还真不容易,叶泉知道天快黑要赶时间,便用上了精神念力来帮忙,搜索鱼群的位置,只一分钟的时间,就捞了七条鱼和十几只小虾上岸,七条鱼中最大是鲫鱼,有巴掌大,三条是沙鳅,一条是虾虎,另一条居然是极少见的匍石鱼。

    元慧见了形状古怪的匍石鱼,问道:“这是什么鱼?”

    叶泉道:“匍石鱼,学名叫爬岩鳅,味道极美,我小时候吃过几次,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韩月盈对叶泉广博的知识很是佩服,对山里的事物什么都懂一些,而且还不是文弱书生,不说捉蛇的事,光是背着队伍中最重的行囊还要在前面开路,却不像其他人露出疲惫的神色,当下道:“这种鱼我好像从未见过。”

    叶泉道:“只是现在少见了,以前山里的河流连娃娃鱼都有很多。”

    “这条河里还有娃娃鱼吗?”正在下游给野鸡除毛的陈浩听了,连忙问道。

    叶泉知道这小子肯定是垂涎欲滴了,笑道:“要看运气了。”

    廖小蕾见叶泉在水中似乎很好玩的样子,不由道:“这水里没危险吧?能不能在这洗个澡?”

    叶泉望了望只剩最后一道余晖的天空,道:“这水里危险倒没有,只是天色马上就要黑了,说不定有野兽会来喝水。”

    韩月盈正蹲在一块石头上清洗蘑菇,突然从石头下面爬出了一只碗口大的螃蟹,举着两只大螯,耀武扬威地横行着。

    韩月盈先是被吓了一下,见是一只螃蟹后,倒是不怕了,只是有些奇怪这深山里怎么也会螃蟹?

    谢燕有点不确定地道:“这是山螃蟹吧,听说味道很好吃。”

    叶泉点了点头,道:“不错,这些东西一般都藏在离水源不远的石缝里或石头下。”

    廖小蕾兴奋地道:“螃蟹我会捉!我来捉一些回去煮着吃。”

    说完,就翻起岸边的石头来,结果不仅山螃蟹捉到不少,就连藏在石头下的小鱼小虾也捞到了一些,不过,趴在石头下的多是一些小螃蟹。

    叶泉捞了数十条鱼虾,便上了岸,倒是那架迷你型的虾铲被几个女孩子拿去,兴致勃勃地在浅水区捕捞。

    陈浩处理完了一只野鸡,挖了一些岸边的细泥,问叶泉道:“你看这细泥行不行?”

    做叫化鸡最好的是酒坛泥,其次是陶土,不过在山中这些是别想了。

    叶泉倒是吃过叫化鸡,但并不知道具体做法,掏了内脏,再用泥土包裹丢进火堆,那只是最粗劣的做法,真正的叫化鸡作为一道名菜,传承久远,其做法之繁琐,花费的时间绝对能让一般人望而生畏。

    陈浩向来好美食,闻言道:“这你就小看我,叫化鸡我已经做过三四次了,只是材料不好带,只能将就了。”

    叶泉将在路上捉到的那条银环蛇剥了皮后,将几个在水里玩得不亦乐乎的女孩子叫上,回来了宿营地。

第74章 野营美味

    第74章 野营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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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已经完全下山,营地挂起了防风灯,照亮了方圆数十米的地盘,光照也引来许多蚊虫飞蛾,在营地里横冲直撞,让人不胜其烦,即使在周围点了三圈蚊香,每个人在裸*露的皮肤上抹了驱蚊水,依然阻挡不了蚊子向美味发起的冲锋。

    山里的花脚蚊子比平原地区的蚊子要小一些,毒性却更大,被咬一口后起的肿块很久都不会消。

    众人之中,除了叶泉和廖再华经历过真正的山林生活外,其他的人最多只是在一些类似景点、有帐篷出租的露营场所野营过几次,来之前也有一些心理准备,但还是被蚊子骚扰得抓狂,不时传来“啪”的拍击声和惨叫声。

    叶泉倒是不怕蚊子,在精神念力的笼罩下悠然自得,见其他人很是狼狈,叫苦不迭,便花了100点灵能值,从空间里兑换了一种驱蚊器,这是三级文明的成熟产品,原理与电蚊香有些类似,但效果却是电蚊香的数十倍,对蚂蚁、飞蛾之类的小昆虫同样有效。

    从外形看,像是一个音乐盒,叶泉在上面按了一下后,又随意放在了一个角落处。

    随着科技超过了地球数百年的驱蚊器开始工作,营地里的各种蚊虫纷纷夺路而逃,渐渐没了踪影,有手脚慢的,干脆一头栽下死掉了。

    短短一分钟的时间,整个世界就清净了许多,其他人心底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是以为点燃的蚊香终于起了作用。

    九张嘴要吃的东西不少,而且众人或多或少都带了些烧烤的食材,于是又在营地里垒起了一个炉灶,一个用来煮,一个则用来烤。

    陈浩将两只野鸡的脖子和爪子斩去,用刀背敲断鸡翅骨、腿骨、颈骨等,放入锅中,先用酱油、黄酒和食盐腌了一会,再将丁香、八角等五香粉涂抹鸡身,接着往鸡腹内放入葱花姜末、八角虾仁、火腿等馅料,然后用洗净的芭蕉叶包上两层,用绳子捆好,将细泥裹在上面,再用包装纸包裹,分别丢进一个炉灶里。

    要将叫化鸡烤熟至少要两个小时,只能留到最后慢慢吃了。

    两只野兔和另一只野鸡被架起来用火烤,蛇肉则用来熬汤,加了十来种叶泉早就准备好的药材,和一些姜片、陈皮、竹笋、蘑菇等,将砍下来的鸡脖子和爪子都放了进去。

    至于捞到的鱼,根据各人的口味,想烧烤的就自己动手,剩下则煮成一锅汤。

    捉到的十多只螃蟹也是一样,除了留下几只想试着用来烧烤外,其余的也全部下了锅。

    烤鱼和鱼汤熟得最快,赶了一天的众人顾不得烫嘴,先慰劳了一下肚皮。

    这些食材都是原汁原味的山珍,加上早就饿了,大家无不吃得畅快淋漓,大呼过瘾,鱼肉的鲜美,烤鸡、烤兔的香嫩,让众人享受了一顿顶级的山野盛宴。

    廖再华随身带了一小瓶五粮液,而叶泉也变魔术般地从背包里拿出了四罐啤酒,当即被众人瓜分了。

    可惜,叶泉放在空间的各种饮料和果汁不好拿出来,不然更加尽性。

    最后,就连那几十只个头不大的山螃蟹也被众人啃了个精光,骨头、蟹壳之类的喂了三条狗。

    蛇肉细腻鲜美,不过要煮好却很麻烦,在野外只能简单对付,炖了两个小时后,蛇肉快炖烂了才算大功告成,闻着从锅里飘出来的香味,从来不吃蛇肉的几个女孩子也尝了一下味道。

    在火堆里烤了两个小时的叫化鸡也散发出阵阵浓香,陈浩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用两根木棍取了出来,敲掉外面的泥壳,再揭去芭蕉叶,顿时,焦黄的野鸡呈现在大家眼前,刚吃饱还不到一个小时的众人,感觉肚子又空了。

    两只野鸡分到九个人手中,东西实在不多,只是让大家解解馋罢了。

    就着蛇汤,几人三五下就将两只野鸡吞下了肚子。

    时间刚到九点,有了困意的众人都打算早点睡,这个时间若是在城里,恐怕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虽然有两大一小三条狗随行,但在深山老林里还是要有人守夜才让人放心,女孩子体弱便算了,四位男士商量了一下,由经验稍差的陈浩和申剑峰两人守到十二点,由叶泉从十二点守到三点,再由廖再华从三点守到六点,那时天色已经亮了。

    几个女孩子白天赶路出了一身香汗,平时都爱干净的她们总感觉浑身都不舒服,便提出结伴到水潭里简单泡洗一下。

    那个水潭周围便没有什么遮挡物,男士自然不好随行,好在有豹子头和卡尔两条烈犬跟去,距离又不太远,想来出不了太大的问题,廖再华等人只是叮嘱了一下几女要抓紧时间,便同意了。

    于是,五位女士拿着电筒和换洗的内衣,带着两条大狗,出发了。

    二十分钟后,五位女士还没有回来,四个男同胞相视一眼,都苦笑着摇了摇头,在他们看来,三五分钟内就能完成的事,这些女人们非要拖上半个小时不可。

    叶泉担心夜长梦多,正要让陈浩等人去催促一下,突然水潭那边先是传来了豹子头的怒吼声,紧接着,卡尔的叫声也传了过来。

    叶泉等人大吃一惊,也顾不得其他,抓起身边的手电筒,沿着白天开出来的小路,一齐冲了过去,只是虎妞早得了叶泉的吩咐,不准它走出营地,颠着小腿跟着跑了一会,又转头跑了回来。

    叶泉等人赶到水潭边时,五位女士已经穿好了衣服,没有泄露春光,只是赤着脚,紧紧聚在一起,神色紧张,手中拿着电筒一起指向水潭的另一个方向,倒是两条大狗都没见身影。

    见人没事,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叶泉听到前方约五十米处,豹子头传来的叫声中并没有搏斗的动静,更多的是一种威慑敌人的意味,在犬吠声中还夹杂着几声十分低沉的兽吼声,叶泉心中有些好奇。

    叶泉举步便向叫声传来的地方赶去,廖再华等人一见叶泉往黑暗的密林中钻去,都担心起来,于是跟了过去。

    叶泉见另三人跟在身后,忙拦住道:“你们不要跟来,先回营地去,我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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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预知天气

    第75章 预知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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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泉仗着能搜索二十多米范围的精神念力,和随时能进入空间躲避的能力,只要不是像远距离阻击这样让人反应不过来的伤害,其它的危险都不怕,而且豹子头就在不远处,在经过空间进化后,战斗力比同类强上数倍,只要叫唤一声就会赶到。

    见叶泉信心十足,众人只好听从,回到了营地。

    好在不到五分钟,叶泉便带着两条大狗安全回来了,众人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叶泉笑道:“没什么,是一头云豹,被豹子头追到树上去了,可能是来水潭边喝水的。”

    “云豹?”

    “你们这还有豹子?”

    众人一听,既有惊奇的,也有害怕的。

    叶泉道:“是头小豹子,刚成年,还不到四十斤,云豹在豹类中体型最小,从不主动攻击人。”

    廖再华道:“云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吧?”

    叶泉也有点惊喜,道:“不错,云豹野生的全世界加起来还不到一万头,多数还在国外,我们这还是南越岭的外围,居然能遇上云豹,说明数量不少,也许能算一个族群。”

    云豹再小,也顶着一个“豹子”的头衔,自古以来,狮、虎、熊、豹就是人们心目中最强大、最厉害的三种野兽,像狼、豺之类的,如果单个论的话还要等而次之。

    可惜,灵能空间现在除了神农山上的果林,连一片成型的树林都没有,还不适合大中型的野生肉食动物生活,而且单单一只云豹也繁衍不了,不然,叶泉早就将其收进空间了。

    陈浩问道:“南越岭还有些哪些猛兽?不会连老虎都有吧?”

    叶泉坐了下来,道:“老虎以前还真有过,不过,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六十年代了,当初为了猎杀老虎,还专门组织民兵成立了一支打虎队,此后就再没人见过,除此之外,还有金钱豹,这种豹子比云豹大多了。”

    听到这里还出现过老虎,申剑峰不由惊奇:“是华南虎吧,听说现在已经没有野外生存的了,也不知是不是?”

    前几年,曾发生轰动一时的“虎照事件”,这一场闹剧历时半年多,让一个地道的农民一夜成名,也为此锒铛入狱,其中的一波三折,让人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也让网民们见识到了各种丑陋的嘴脸。

    叶泉倒是为华南虎惋惜,这种中国特有的亚种,是所有虎类的始祖,以后,恐怕只能饲养在动物园或繁育基地里,再也见不到百兽之王威风凛凛、啸傲山林的身影了。

    元慧胆子很小,此时问道:“又有虎,又有豹,这山上会不会还有狼?”

    叶泉道:“狼倒没有,不过有豺,我们叫豺狗,这种野兽外形与狗、狼很相近,体型比狼小,性格十分凶残,而且是成群结队地出现,少的三四只,多的能达到三四十只,是以前南越岭中最危险的野兽,不过,据我们这的老猎人说,已经有二十多年没在山里见到了。”

    豺和狼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同属犬科动物,人们称其为“豺狼”严格来说是错误的,仅仅算是俗称。

    豺群是在所有兽群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密、等级最森严的,豺群中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群体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而严谨的军事组织。

    豺不仅能捕食鼠、兔、狍等小型兽类,也袭击水牛、马、鹿、山羊、野猪等体形较大的有蹄类动物,甚至成群地向狼、熊、豹等猛兽发动挑逗和进攻,利用族群的力量将猛兽吓得落荒逃走或爬上大树,从而夺取它们口中的食物。

    据说,在印度曾经发生过多起孟加拉虎与一群豺为了争食而血战的事,结果每次都是在老虎咬死、咬伤几只或十几只豺之后,没能冲出重围,时间一久,终于精疲力尽,倒地不起,被穷追不舍的豺群活活咬死。

    因此,可以说在亚洲各地的山林中,豺群是最危险的,只有体型巨大的亚洲象能够免遭它的威胁。

    豺的名声在民间并不好听,多视其为害兽,加上豺皮一度很值钱,在野外的数量已经越来越少,曾经除了宝岛和天南省,新华国各地都有分布,但时至今日,人们已经很难见到野外的豺。

    走了一天的山路,大家都累了,洗漱一遍后,叶泉等人也抓紧时间去水潭边冲洗了一下,然后留下陈浩和申剑峰守夜,其他人都躺进了帐篷。

    到了十二点,叶泉被震动的手机叫醒,替换两人守夜。

    夜晚的山林神秘而寂静,偶尔从远处传来一声嚎叫,打破了这种沉静的气氛,叶泉坐在火堆旁,静心宁神,试着控制着四根无影针围绕着他的身体来回穿梭,这些天他一有空闲就练这些,精神念力明显有了提升,控制着无影针向更多、更远、更快和更灵活的方向进步。

    叶泉沉迷于修炼,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廖再华从他的帐篷里钻了出来,示意叶泉去睡觉。

    叶泉在帐篷里睡了一个小时,感觉身上有些闷热,便爬了过来,到帐篷外打水洗脸,清醒过来,他沿着营地巡视了一下,觉得丛林里特别安静,顿时心中一动,放开了全部的精神念力,仔细感知着空气的细微变化。

    半晌后,叶泉脸色有了一丝变化,向廖再华道:“可能很快要下一场雨,我们最好做一些准备。”

    廖再华听了心中大奇,他自然知道许多山里人都会看当地的天气,但那是根据云、霞、雾和动物活动等变化去推测的,从来没听说过半夜也能预知天气。

    “你确定?雨势大不大?”廖再华道。

    叶泉道:“确定,空气中湿气很重,雨小不了,可能还要下很久。”

    自从念力值突破200大关后,叶泉在生活中又发现自己拥有了一个特殊技能,就是通过念力感知空气中的水气变化,从而预知天气,虽然只能简单地知道是不是要下雨,而且预知的时间一般在下雨前的一个小时左右,这不是什么强大的技能,但对叶泉来说却还算有点用,不算鸡肋。

    廖再华道:“我们的营地建在高处,倒不用担心山洪,不过要下很久的话,就要做些准备了。”

    两人简单商量了一下,把陈浩和申剑峰叫醒,四人将炉灶堆高一些,还在上面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遮雨棚,并增加了几条排水沟,叶泉和廖再华还打着电筒,到附近的林子里去拾了一些干柴。

    谢燕和袁仪程也被外面的动静吵醒了,在一旁帮忙。

    忙了半个小时,遮雨棚就搭建好了,长宽各三米,高两米多一点,用四根大腿粗的木桩埋进地下作立柱,棚顶用树干相互绑在一起,形成中间高、四周低的棚顶。

    之所以速度这么快,是因为叶泉拿出了一块彩条布作为棚顶遮雨的材料,省去了一半的时间。

    这块彩条布却是叶泉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借口自己考虑到了下雨的可能,来之前拿到了背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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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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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未来空间介绍:
一个神奇的空间,改变了叶泉平凡的人生轨迹。
居然能提升自身的各种实力?
什么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都是小菜一碟!
还能兑换无数的未来科技产品?
隐身衣、机甲、太空飞船、海底基地、机器人军队,一个都不能少!
做个种田农民,逍遥自在?
还是当超级英雄,救人于危难之中?
或者干脆称霸地球、统治人类?
这些选择让叶泉觉得有点为难……随身带着未来空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随身带着未来空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随身带着未来空间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