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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魔性沧月     蓝白社txt下载     蓝白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道之易理与佛之觉悟。

    因为前面鲧禹治水太硬核,想讲点轻松的。

    结果看到有人想看看我讲神话、佛道之类的。

    我醉了。这个话题太大了,一个嫦娥奔月,我都能说一万多字,一个鲧禹治水,我写了两万字,还另起一章,提前介绍了禹的人设。

    讲佛道?

    好吧,先讲佛。

    空。

    讲完了,然后再讲道。

    自然。

    OK,搞定了。

    佛与道,就这么简单。

    非要深入去挖掘,那就不是讲佛和道,而是讲‘佛家’与‘道家’。

    这是两码事,一定要分清楚。

    即便是讲佛家与道家,也不可能隔一块讲。几十万字都不够。

    佛家准确地说,应该是释家,所有佛教宗流,乃至与佛相关的文化,皆可称释家。

    道家也是如此,对于道文化的阐述者,对于道文化历史的研究者,对于道之理的践行者,对于道教理论的修行者,皆可称为道家。

    无论是释家还是道家,都包含了宗教,而不止于宗教。

    你们一定要分清楚,道、道家、道教的区别。

    这里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下中国人的信仰,佛教是汉代传入,虽然影响力后来越来越大,但它并非中国人的信仰。

    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这是不对的。中国人只是可以没有宗教信仰。

    因为颛顼绝地天通,奠定了一种印刻到骨子里的人本思想,人与人的关系比人与神的关系,重要多了。

    所以中国人信仰的很现实,我们有那么多神、仙,可从来没有一个覆盖全民族的主神。

    无论是昊天、太一,都不算,无论是三皇还是五帝,信得都是人,是祖先崇拜。

    所有又有人说,中国人不信神,信得是祖先。

    这话对,也不对。

    归根结底,这还是人本思想的表象。因为我们重视人,所以以人为神。

    这背后隐藏的,其实是另一种信仰,那就是道。

    我们从上古至今,信得其实是道,无论是三皇五帝,还是昊天太一,亦或者诸天神佛,都是因为他们体现了道的片面,所以人们才接受他们。

    这不叫信仰,这叫接受。

    我们与西方的本质区别,就在这里,西方人总说我们没有信仰,原因就在于,我们能接收各种神。

    我们能包容各种宗教的原因也在这,因为我们能接收……有‘道理’的神。

    明白了吗?我们是个讲道理的民族。

    所有人张口闭嘴,总是提及讲‘道理’,却不知道其中的内涵。

    因为实在是太信奉道,信到已经融入灵魂、融入骨头、融入血脉,我们对于道的信仰根深蒂固,自古以来,亘古相传,以至于……我们都忘了,我们是有信仰的,我们信‘道’。

    “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讲道理,我们应该这样这样”,“我有道理我怕什么?”,“这个东西没有道理啊!”

    所有这些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口语,皆是因为我们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不识庐山真面目的信仰着‘道’。

    我国有些佛教从业者,你问他信什么,他肯定说我信佛。

    你问他为什么,他会说佛如何如何。

    这背后,他自己都不知道的隐藏信仰,其实是因为佛教的主张,很有道理。

    他信得是这个道理,不是这个佛。

    但是,西方的宗教就不同了,信真主的,可以为了主奉献所有,无论要他们做的事有没有道理,他们都会去做,因为神就是万物之理,神认为这有道理,它便有了道理。

    ‘神说的’,这个条件,就是这件事的道理。所以真正信神的人,不需要去思考它有没有道理,去做就行了。

    所以对应一下,发现我们也是有信仰的。

    只不过那个信仰,西方人叫‘主’,我们叫‘道’。

    西方人的主,有具体的人格形象。

    我们的道,没有具体的人格形象。

    他们听从的是主的话,我们听从的是道的理。

    他们的主有具体人格形象,所以听的叫神谕。我们的道没有具体形象,所以讲的叫道理。

    我们的信仰,没有具体形象,所以历朝历代,对道的解读,对道的阐述,就会形成一个个神。

    你们可以理解为,我们信得是自然之理,是天理。

    是一种包罗万象,一切皆为其表象的玩意儿。

    老子没有造神,他只是描述道,给道取了个名字……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在老子之前,道就存在了,人们也早就开始信了。老子不是发明它,只是取了个名字,总结了一下。

    我们之所以信奉三皇五帝,是因为三皇五帝的行为,合乎于道。

    崇拜大禹,原因就在于大禹的所作所为,符合人们心中无形的道。

    是大家集体认为他是道的践行者,大禹才成了神。

    崇拜关羽,原因就在于,关于的所作所为,符合人们心中无形的道。

    我们为何这么多神,而且他们还都是人,原因就在这里。

    是大家集体造神,是大家不约而同,无形无质地共同认为:‘人心即天命’。

    所以符合所有人心的,便是符合道的,至少符合某一方面。

    而符合道的某一方面,他就是神。

    所以我们每个时代,都在不停地造神,神无比的廉价,因为神不过是行道者,是道的天使们。

    这与西方在不停地创造新的天使,把被征服民族的神系也都并入天使体系,或者恶魔体系,本质上是一样的。

    神只有一个,天使则有很多。

    而我们,则是道只有一个,神则有很多……

    所以,我们真的有信仰,我们其实也是个‘一神教’。

    只是这个‘神’,太虚无缥缈,强字之曰:道。

    “诶?你这个佛很有道理啊,我接受了,我认可你是道的天使了。”于是这个人就入了佛教。

    其实他真的是佛教信徒吗?如果他为了佛,能背弃国家、民族、社会所给予他的一切,那么他就是真的信佛。

    反之,他背弃了佛。那么他信的还是道,因为佛让他背弃那些好处,他对此感觉是‘没道理’的!

    没道理,就质疑,这个人会反过来,背弃佛。

    那么他信的到底是佛,还是道呢?

    一个中国人,为了利益背弃了佛,背弃了上帝,被人骂做不虔诚。

    但其实,这是对‘道’的虔诚。

    已经虔诚到,融入灵魂深处而不自知。他觉得佛和上帝没道理了,他就背弃,如此简单而已。

    到底从什么时候,这种思想出现了,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迹可循的,第一个向大家普及出这种思想的人,是黑帝颛顼。

    所以我无比地推崇他,颛顼是第一个传道者。

    他奠定了这根植于民族深处的人文思想。

    提取这个本质,如果你们还没懂,那我只能把西方的信仰换个翻译。

    其实我们翻译错了,西方上帝不该翻译成上帝,在西方信徒眼中,它就相当于是我们的道。

    只不过这个道,有思想,有主观行为,它在我们中国人心里,本能地认为只是道的片面,只不过这个片面似乎有点太牛逼,所以我们翻译成了上帝,对应于我们同样牛逼的昊天上帝。

    而所有天使、所有圣徒、所有奉行着无形的上帝之理,而为文明做出贡献的人们。才应该翻译成神。

    如果当年,这么去翻译西方的宗教。

    我们就会恍然大悟,哦,我们也有‘一神教’啊,我们信道。

    道是天命,道为人心。它始终没有跌落成某个具体形象,它始终没有降级为神,所以我们都忘了。

    但又没忘,道只是融入了我们民族的灵魂深处,我们成了道的一部分。

    黄帝代天而行,包容列族,以神治世,此为天道。

    颛顼绝地天通,人神分离,以人治世,此为人道。

    周天子大封天下,王侯分离,以礼治世,此为王道。

    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尊王攘夷,此为霸道。

    秦始皇横扫六合,中央集权,以法治世,此为皇道。

    毛……

    算了,总之我们民族,自古以来,所有人文学说思想法门,任何技巧归根结底,是四种等级。

    道、理、法、术。

    道为最大,其次是理,然后才是法,最表为术。

    所有东西都是这样,道为最上,最大,最源,最本质。

    诸子百家中老子、孔子、墨子等站的最高,他们讲的是理。

    百家中的部分,包括一些贤臣名相给帝王谏言,讲的是方法。

    后来出现道教,葛洪等求仙炼丹者,离道最远,什么炼精,练气,凝丹这种东西,讲的是术。

    当然,各有各的好处,侧重点不同。

    我们现在大力发展的是‘术’,国家的各种方针战略制度是‘法’。

    而为何这么做,因为我们这么做的‘理’,教会我们如果这么做了,会导致我们最终可以复兴,可以让大家过得更好。

    那么道是什么呢?道就是这个时代。

    天道独立而不改,它是自然规律,人道混沌而善易,它就是时代变迁。

    ‘易’是什么?就是一直在变,唯有与时俱进。

    我们发展术,我们制定法,我们遵循理,这么做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道,让时代从以前样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时代变了!

    在这个时代,不这么做,就会沉沦。术法理都做好了,都明晰了,都改成顺应这个时代了,才能过得更好。

    道让时代变了,所以我们政策、体制、方阵都得跟着变。

    顺道易之,也就是顺应时代人们改变了,文明才能传承延续。

    否则,便会文明衰亡。

    麻烦你们提问时,请详细一点,张口就叫我讲讲道,我讲什么?

    我是元始天尊吗?我是科技树点满,有宇宙大一统模型的神级文明吗?我还讲道?

    道的什么?是道的道家,还是道的道教,还是道的道家的经典与历史,还是道的道教的发展与兴衰?

    就好像叫我讲神话,我从何说起?是讲女娲补天,还是讲盘古开天,是讲北欧神话,还是讲旧约圣经,得说清楚。

    如果让我把道讲明白了,把主要分化和衍生,以及社会关系和历史发展都理清,给你们讲明白了,那很抱歉,那不叫番外,那叫出书。

    那叫立言。

    古人说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

    我至少要准备三到五年,甚至长则十到二十年,且吃喝不愁的时间,沉淀一下,梳理一下,研究一下,才能把我一些想法扩充、串联起来,写本我个人理解的,阐道之书。

    然而我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经济支撑,去梳理这玩意儿。

    所以我只能讲点小的东西,提炼点简洁、一言以蔽之的道理,加以阐述,让你们能拿去装逼。

    你们看了鲧禹治水,以后跟别人聊的时候,别人说大禹多牛逼,你可以鹤立鸡群地说:其实鲧也是真的值得歌颂的人,禹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然后告诉他怎么怎么的。

    这个逼,就装出来了。

    你们看了这篇,以后别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你可以告诉他,中国人信道。他若是不服,说信道教的人还没有信佛教的人多,你凭什么说中国人信道。你就可以反驳他:你认为我这说的没有道理,本身就在信道,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然后告诉他,道、道家、道教的区别。

    这就是我能帮你们做的了。

    所以书友们,麻烦你们问详细点,讲修仙,好,我讲几万字。讲封建,好,我讲几万字,讲鬼魂,好,我讲几万字。

    张口就让我讲道?你要听道?

    我是不是还得说,我乃庐山三叠峰福地,仙人洞洞天,永乐万寿宫,长生白云观,纯阳剑仙吕祖道符,禄受长生之,沧月居士,今已得道,可阐之于尔?

    哈哈,开玩笑的,世间未有得道者。

    道士,倒是有很多。科学家们,也是道士,道的最大特征,是独立而不改,什么不改?那就是‘易’,也就是变化不改。

    通俗来说,道不变的地方,就是它一直在变。

    一个本源不改,其余皆在变,这就是道。

    宇宙万物皆在变,风俗时代皆在变,只有道不变,但这变与不改本身也是道。

    自然规律不改,但所有物质和能量都在变,而万变不离其宗,守恒守序,这就是物理学的根基。

    科学是一种思维模式,而非一种知识。

    所以科学家,也是求道者。

    只是时代变了,所以这个时代有这个时代的求道方法。遵循着几个基本的逻辑之‘理’,想出几种‘法’,运用几种技‘术’,以此求‘道’。

    依旧未脱出,道、理、法、术。

    哪天宇宙大一统模型建立了,物理学就被‘证道’了,而那科学家,乃至我们所有人则‘得道’了。

    但或许,也只是证了道的片面,它物理的一面。

    总有人说,老子好厉害啊,早就提到了科学,他的道德经很多内容可以和现代科学印证。

    废话!老子只是描述了道,而道是不改的,只是表象在变。

    时代变了,则表达方式,探索方式就变了。这就是道的基本规则之一:易。

    哪天物质世界不‘易’了,就是熵增到顶,宇宙热寂了。

    不是老子提到了科学,是科学应了道。

    道本源不改,性格‘自然’。其余之物‘自然而然’。

    所以才会看起来那么像,因为变得只是‘理’、‘法’、‘术’。

    科学能印证道德经的内容,只能说明,是科学的理、法、术走对了。

    道,从未改过。

    能明白这个逻辑吗?

    道,与理、法、术。

    自然规律,与定律,理论,技术的关系。

    都是……自然者,与自然而然者。

    道士为求道,尊理,立法,作术。

    科学家为求真,尊定律,立理论,作技术,也是道士。

    只可惜,一些迷信,只求长生,甚至只是混口饭吃的道教人士,混淆、污浊了道士的概念。

    所以用道士这个词,会不贴切,最好还是用‘求道者’,来描述物理学家。

    时代会变得,兄弟们,总有一天,科学家这个词,也会变得污浊而包含部分贬义,有阴有阳,有褒有贬,被人尊敬,也被人唾弃。物理学家现在暂时还只是新生事物,不过几百年历史,但总有一天,也会腐朽而不顺应时代了。

    只要在理法术的范围,就总有一天会变得,顺应时代或被淘汰。

    届时,或许会有全新的,尊理,立法,作术的职业,以全新时代的全新方式,继续求道。

    物理学死了,新的科学会立起来。道士衰败了,新的‘道士’、‘求道者’会顺势而生。

    这本身,就是道。

    一切都会变,唯道不改,这就是……道之易理。

    道之中,名为易的这个道理啊。

    西方的神,因为有了具体形象和定义,被强行从未知状态,描述成已知,所以会很不容易顺应时代,太死板,才最终被物理学击败,打倒。

    可我们信仰的道,是从不会被打倒的,压根没有被打倒的概念,它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它还是未知的。

    所以科学,永不可能击败道,他们甚至被包容了,他们也是求道者。

    败的不是道,是道家,是道教,是我们,只有人会失败,道永存。

    有变化就有兴衰,就有生死,就有存在与不存在。只有人,只有物,只有非道的一切,才会因为不断地变化,而衰亡或崛起,这叫自然而然。

    道本身是不改的,无形无质,不知其名,未知而独立,所以无敌,不灭,永存。

    老子看出了道的‘无为而无所不为’。

    道自己不动,动的是万物。宇宙所有的粒子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这叫‘为’,但是自然规律没有变,它甚至无形无质,这叫‘无’。

    所以道好像什么都没做,却又什么都做了。

    无为而无所不为,这句话的本质就是万变不离其宗。

    翻译通俗点,便是掌握住自然,则自然而然。

    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是掌握住根本。

    顺应自然,处于自然的节点上,不要刻意地去做,恰到好处,自然而然则无往不利。

    引申一下,真能做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人,他就是规律编辑者。

    其实人只能做到,‘少为而无所不为’,也就是因果律武器。

    比如我能做到了,那么我往山上一站,倒了一杯水,好了,不要多做,水不要多倒,也不要少倒,洽到好处,掌握住自然的那个巧妙的节点。

    于是,因为这一杯水,一系列的自然而然效应,如多米诺骨牌般连锁反应,最终美国经历了一场特大的风暴,史无前例,死伤无数。

    这便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一种,或一个片面。也即是传说中的,呼风唤雨。

    明白吧?所以说科学没有脱离这个范围。

    物理学家若‘得道’了,制造出天气武器,把握住混沌效应的节点,在某个地方做个‘恰到好处’的事,扰动一下自然系统,则可呼风唤雨。

    其实现在已经做到了,人造降雨只不过做的多一些,还处于‘为’的阶段。

    人再强,科学再发达,也只能做到‘少为’。

    只有道本身,才能做到完全性的‘无为’。因为世间万物,都遵循着道运转,所以道不用动,啥也不用做,规则在那里,宇宙自觉地去做了。

    老子就是看清了道的无为而无所不为。

    所以提倡无为,因为这是最高境界。

    然其实,人,是做不到最高境界的,至少现在看来,我们貌似不可能成为规则编辑者。

    如果可以,那我们就‘成道’了。

    探索道,叫求道。若能明白道,顺应其中的道理,恰到好处地影响自然,则叫‘得道’。

    真正的无为而无所不为,乃是‘成道’。

    或者说合道。

    这是最高境界,老子说无为而无所不为,就是在说‘道’本身,用这个要求自己,也只是理想性的目标。

    其实我们只要做到‘少为而无所不为’,那我们就已经很幸福了,很强大了。

    真想人做到无为这种最高境界,我能想象的,那就是进入虚拟宇宙?这不就是成佛吗?

    我们创造一个虚拟世界,我们就是里面的规则。

    我心即道,我意则理,我言出法,我行为术。

    成为虚拟宇宙的道,这是‘空’的最高境界啊。

    老子说无为,指出了道的最高境界。

    但是我们又不是道,我们只是人啊,人力有穷。

    所以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是啥呢?就是‘空’。

    所以佛是找了个退而求其次的,稍微低一级的‘合道’。

    道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道,可佛是自降一维,以空求得无上。

    说白了,活在自己意淫的世界里,掌控本来就比自己低下一级的‘规则’,哈哈哈。

    所以佛掌中有国,大千世界,无不尽有。

    佛,觉者,乃最高境界的觉悟。觉心、觉他、觉行。

    觉悟了啥呢?觉悟了现实世界的我们,不可能成为规则制定者,因为那个规则制定者,早就有了,从这个世界存在开始,那个道就有了。

    位子被占了啊,我们跟现实的道根本不是一个级别,我们只是芸芸众生,只是这如梦幻泡影之世界里的泡沫。

    我们不可能逆天成为自己世界的主,那么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我们也创造一个宇宙,我们成为下一级宇宙的规则,下一级宇宙的掌控者。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现实的最高境界,没我们的份了,我们哪怕求得了所有真理,也只能看着,并遵循着。

    除非,进入虚拟世界,放弃这身臭皮囊!

    把思想转入虚拟世界,掌控佛国。

    佛,觉悟者,觉悟者的国度,便是净土。

    现实这片苦海,当脱离它,觉悟、认识到现实宇宙的不可成道的本质,继而回头,进入那完全为我们而生的,遵循我们意志的虚拟宇宙,此为极乐。

    掌中有个虚拟沙盒游戏宇宙,大千世界,随意创造,可不极乐吗?

    所以道家讲超脱,往上超脱。

    佛家讲觉悟,回头是岸……上面走不通,咱们往下超脱……

    这就是一个文明的两条路。

    当技术达到一定程度后,到底是沉迷于技术带来的,无限美好的虚拟世界,甚至是完全放弃臭皮囊,思维转入虚拟,成为一个极乐的精神文明。

    还是继续探索下去,在这个宇宙追逐着未知,求得这我们可能永远永远也求不到的‘道’。

    到底是成为苦海之中的求道者,还是成为脱离苦海的觉悟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我们的文明,无论走向何方,终会做出自己的选择。

    ……

贝斯特档案1:蚀日冰核(上)

    2003年11月23日,南极洲,毛德皇后地。

    蓝白社南极一号收容基地外的冰川广场上,正呼啸着如刀片般的风雪。

    冰雪覆盖的陆地上,举目皆白,风绞着雪,团团片片,纷纷扬扬,顷刻间迷漫了整个视野。

    一名强健壮硕的年轻人,就在这样零下四十六度的酷寒风雪中,赤膊着上身,兴致勃勃地进行着各种难度极高的训练动作。

    而在几米外,另一名男子笑道:“小苟,过于极限的训练,并不会让你的身体素质有更大的提升。”

    与年轻人不同的是,这名男子穿着厚实的抓绒衣和冲锋衣,外层还套着大羽绒服,保暖措施极为到位。

    年轻人一边训练自己,一边笑道:“我知道,我只是在做例行训练,并不指望冰雪能令我的身体更强,我只是希望这酷寒的暴雪,能让我退缩,滚回温暖的基地里。”

    男子眉头一挑,说道:“哦?那你还不回去?”

    年轻人小苟哈哈笑道:“我也想回到温暖的室内啊,可惜,这点程度的风雪,还不配!”

    男子心说原来如此,磨炼意志吗?

    “那什么程度的风雪,会让你退缩呢?”男子问道。

    小苟认真做完最后一个动作,才说道:“呃,我也不知道,恕我无法想象。”

    “哈?”男子笑了,说道:“研究部在开发一款虚拟实境仪,就快有测试机了,听说会优先实现痛苦模拟,用来磨炼社员意志。小苟,等机器出来,回头你报个名去试试?”

    小苟说道:“没问题,我第一个做志愿者。”

    “呵呵,据说强度会非常可怕!小苟,我可不希望你崩溃掉。”男子笑道。

    小苟兴奋道:“我更期待了!”

    “还有,齐爷,说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小苟,我外号‘疯魔’。”

    他一边说,还在一边剧烈运动着,消耗自身体能的同时,也保持着体温。

    名为齐爷的男子嗤笑道:“哪有自己给自己取外号的?这不是你刚刚取得吧?还疯魔,你再这么练下去,要给自己练成风湿了。”

    小苟咧嘴道:“我可不是瞎编的,在极限岛哥几个都说我战斗如疯魔一般!”

    齐爷啧啧说道:“怎么?还当是夸你呐?”

    小苟笑道:“我就当是夸我了,社员便是要一往无前,敢于牺牲。”

    齐爷一脚踹出,直接把小苟蹬出五米远。

    “哪那么多骚话?一往无前是最后的决意,没让你动不动就一往无前,能留有退路,谁特么爱往死路里钻?”

    若没有退路,自当一往无前,可社员要尽可能不让自己陷入到没有退路的境地。

    这个道理,小苟也是明白的,不然教官不会让他毕业。

    可明白归明白,社员实习期的考核虽然也过了,但在战略方面小苟并不优秀。

    并非他不聪明,而是他关键时刻,总会偏向于选择牺牲自己的策略。

    有的时候,这是必要的牺牲。可有的时候,则是不必要的。

    明明可以有更聪明的办法完成收容,做到零伤亡,可最后却一换一。

    “你已经毕业了,小苟,还以为跟实习期一样,能‘复活’吗?”

    “牺牲是社员重要的品质,但不是唯一。”

    “优秀的社员,与普通的社员,最大的差距,不是能力与信念上的差距。”

    小苟思索道:“是什么?”

    齐爷嘴角微翘道:“是活着。”

    “啊?”小苟愕然。

    齐爷认真道:“能成为社员的人,谁比谁差呢?无论是智慧力量,还是天赋才情,皆是上上之选。”

    “当上社员,就不可能是碌碌无为之人,只要能一直成长下去,谁都可以是社长。”

    “阻碍普通社员成为优秀社员的,是死亡,是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只要活得够长,谁都可以是最优秀的。”

    小苟纠结着五官,总感觉齐爷说的话,有点太‘油’了。

    不过是个贝塔社员,就这么油滑,莫不是被收容物消磨了锐气?

    齐爷见他没听进去,皱眉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成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你知道有多少社员,在第一次任务中牺牲?”

    “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大多数是太倒霉,可还有一部分,本可以活下来,可最终,选择……听清楚了,是选!择!了!牺牲!”

    “这便是社员选拔的缺陷,也是收容信念的弊端。”

    小苟一愣,收容信念还有弊端?

    齐爷凝视着他说道:“退无可退之下,即便是死也要收容,这是信念。而之所以退无可退,在于使命、职责。”

    “尽可能避免自己陷入到没有退路的境地,则是智慧。”

    “智慧、职责、牺牲,这正是社员三大基本素质。每一名合格的社员,皆有这三种品质,但事实却是,很多社员没有把握住其中巧妙的平衡。”

    “太过强烈的信念,最终会冲昏社员的理智,把收容行动变成了对自己个人价值的实现……让本可以活下来的社员,最终以生命换取了收容。真是笨蛋啊。”

    “小苟,学会控制自己的信念,该一往无前便一往无前,该留有余地,便留有余地。”

    “维持住牺牲与幸存,豪赌与稳重,哪怕死也要胜利与无论如何也要活下来之间,那完美的平衡点。”

    “在极端绝境,还能把握一线生机的,才是优秀的社员。”

    “收容是为了活,不是为了死。”

    小苟点点头,他倒是听懂了,不得不说,很有道理。

    然而他笑道:“大家都活下来,当然更好。可惜,现实总没有那么完美。”

    “好了好了,我懂了,你不要再说了。”

    齐爷也不知道小苟有没有听进去,作为带队搭档,他也只能说到这个份上了。

    小苟以非常优异的评价毕业,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意志都是绝顶之姿,超出满分级别很多。

    唯一的缺憾,就是策略上较为平庸,有着过于旺盛,堪称莽撞的冲劲。

    在齐爷眼中,小苟只要学会控制自己的信念,稳步再成长个十年,恐怕可以成为伽马社员。

    若是运气绝佳的话,成为最顶尖的社员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命只有一条,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还很难说。

    三大品质皆为绝顶,巧妙把握住那种平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便是齐爷自己其实也没做到,他也只能动动嘴炮罢了。

    社员的成长,还是要靠自己。毕竟每一名社员,都是无比的自信。

    自信是好的特质,可有时也会化作成长的阻碍。

    “世间哪有什么完美的收容者啊。”齐爷感慨道。

    “嗯?历代社长不就是最完美的收容者吗?”小苟斜眼道。

    齐爷摇头道:“社长或许是最优秀的社员,但不会是最完美的。蓝白社本身也是在成长的,与时俱进。最初的社长也许有着强烈的信念,但其智慧或许还不如我们。”

    “喂喂喂!”小苟的梦想就是成为社长,见齐爷这么说就有点不服了。

    齐爷笑道:“你还别不服,最初的蓝白社制度并不完善,也是一代代前辈努力修正,适应到今天的。二代社长才开始完善使命和制度,三代社长才系统性地建立了社员的培训方式。四代继续完善,并不断修正前人的错误,和一些不合时宜的理念。”

    “五代呢?”小苟问道。

    齐爷看着漫天风雪,怀念道:“五代社长是真正的天才,你没有见过他,你不知道他带领我们对抗虫族时,那金色的微笑!”

    毫无疑问,他无比崇拜着五代社长,在他眼中,五代惊才绝艳,有着难言的魅力,仿佛永远能给予大家信心。

    “所以照你的说法,蓝白社一直在进步,一直在完善,越往后越强,五代便是最完美的社长了?”小苟说道。

    齐爷摇头道:“我尊敬五代社长,但我还是要说,他不是最完美的。”

    “你的要求也太高了吧?”小苟撇嘴道。

    齐爷说道:“不是我要求高,我问你,蓝白社的目标是什么?”

    “消灭所有收容物?”小苟说道。

    齐爷说道:“没错,所以做不到这一点的,便不是最好的。虽然一代更比一代强,但在终极理想实现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最好的社长,一定是最后一代社长!”

    小苟眼睛一亮道:“原来如此,你说的没错。我决定了……”

    “嗯?”齐爷看向他。

    小苟说道:“我要成为最后的蓝白社长!”

    “呵呵,可别是蓝白社走向末路的最后一代社长吧!”齐爷笑道。

    实现终极理想的最后一代社长,和走向灭亡的末代社长,虽说都是最后的社长,但概念完全不同。

    小苟怒道:“我非做给你看不可。”

    齐爷回身走向基地,笑道:“社长不是做给谁看的。”

    二人回到温暖的基地,在休息室,齐爷美滋滋地点了根烟抽了起来。

    随后又递向小苟,说道:“抽根烟吧。”

    然而小苟摆手道:“我从不抽烟。”

    “尝尝嘛!我自己培育的烟草,成分特殊,以我们的体魄可以轻易降解掉它对身体的影响,不伤身的。”齐爷哄道。

    小苟固执摇头,说道:“社员不应该有任何不良的习惯,虽然长远来说并不伤身,但是降解也是需要时间,短时间的损害还是有的。”

    齐爷嘿嘿笑道:“年纪轻轻崩太紧了可不行,总要有些不良习惯去宣泄压力。”

    “哪来的歪理,我说不抽就不抽。”小苟顽固得很。

    齐爷松松肩,也不强求,美滋滋地抽着自己的烟,同时打开一台电脑。

    “明天就要交接了,这几个任务,你自己挑吧。或者说你还想继续留在南极,再守个半年?”

    两人的工作是在南极一号基地例行戍卫,收容任务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像小苟这种新人,往往就是跟着老社员在各个基地戍守,以防不测。

    小苟主动要求去个条件恶劣的地方,于是二人来到了南极。

    从毕业开始到现在,已经戍守半年了,明天完成交接,他们就可以去其他地方执行任务了。

    一提到任务,小苟来了兴致,认真地审视着电脑上的各种‘不紧急任务’。

    既然是不紧急任务,毫无疑问,看来看去,都是些戍守任务,护送任务,或者训练任务。

    “怎么连个调查任务都没有!”小苟嘟囔道。

    齐爷一看,乐道:“那可不巧了啊,我昨天还看到三个调查任务呢,可惜都在北半球,我就没接,看来都被人接走了。”

    小苟窝在沙发上,只觉得浑身的劲儿使不出去。调查任务属于潜在的收容任务,虽然大部分时候,一些异常都只是炒作或者自然现象,但一旦查出是收容物所为,就会立刻从调查转换为收容任务。可惜最近较为太平,连调查任务都接不到。

    “别总想着有收容物,没有才应该开心啊,太平日子不挺好的吗?收容任务是要死人的。”齐爷笑道。

    “随便吧,你自己挑一个,我去训练了。”小苟合上电脑,灌了一大口热汤,便打算继续在酷寒之中打熬身体。

    齐爷端着一杯热茶,伫立在窗前,就这么看着小苟在风雪中训练。

    若论刻苦,小苟简直是个机器,他除了睡觉,可以全天都在训练之中。

    反正体力有社里的海鲜汤补充,于是这半年下来,除了例行的巡查,小苟每天都在疯狂训练自己。

    无论寒风怒雪,还是风平浪静,他的训练热情都不变。

    这才没休息多久,喝了口汤便又出去了。

    渐渐的,风雪停歇。

    齐爷悠然地走出去,站在并不温暖的太阳底下,端着保温瓶看着。

    颇有一种老爷子晒太阳,看着孙子发**力的从容。

    突然,天黑了下来。

    齐爷一愣,这种黑,与之前风雪交加下的昏暗不同。

    此刻为冬季,北极为白夜,南极为白昼,不应该如此天黑才对。

    他抬起头,只见太阳正被遮蔽,出现阳缺,这是要……日食!

    “哎呦,南极的日食啊,我还没看过呢。”小苟做完一套训练的最后一个动作,新奇地仰头观赏日食。

    齐爷说道:“别说你没看过……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南极观测到日食。”

    “是嘛!”小苟笑道:“我运气不错嘛,这都给我赶上了。”

    “你运气是真的‘不错’!这是异常……”齐爷皱眉道。

    小苟不解道:“南极可以出现日食啊,以前没有观测记录是因为南极没人住。这有什么异常的?”

    齐爷认真说道:“异常的不是地点,而是时间。事实上这场日食,社里已经推算出来了,并作了预告。你平时内部新闻看的少,所以不知道。”

    “预测的南极日食,是明天,不是今天。”

    小苟思索道:“是吗?预测失误?还是……收容事件?”

    预测这种事,失误很正常,但是误差足足一天就离谱了。

    误差长达一天,已经不是日食哪一天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日食的问题。

    日食的形成是非常微妙的,有误差,都可能直接导致日全食变成日偏食,甚至干脆就没有日食了。

    两人仰望天空,可以看到日食正在快速成型,而且非常正,看这趋势应该是要日全食。

    齐爷说道:“日食应该出现在朔日,也就是农历初一。”

    “今天是11月23日,农历十月三十。日食出现在这一天,一定是有某种特殊的原因。”

    不管地球自转到哪个位置,地球上总会有一条经线正对着月球。当月亮位于满月位置时,地球上同一条经线都对着圆圆的月亮。

    经线是从一个极点到另一个极点的,既通过北半球,也通过南半球,所以按照农历算,地球上不管是南半球还是北半球,都是在同一天看到满月的。

    因为‘圆’的主观感受不同,所以十五的月亮能十六圆。

    但是朔日不同,月球运行到地球和太阳之间,和太阳几乎同时出没这一天,叫做朔日。

    此为日食的最基本形成条件。因此所有的日食,都是发生在农历初一。

    当然,并不绝对,因为人类的历法并不是完美的,时间过长会有误差,朔日也可能发生在月底的三十这一天。

    但问题不在于此,就算阴阳历法因为重新定朔,而出现误差,蓝白社里也不可能算错。

    研究部根据天文台预测的日食是在明天,那就是在明天。这不是历法问题,而是测算。

    发生在今天,要么是社里算错了,要么是月球提前到达了预计位置。

    齐爷不相信是社里算错了,所以意识到这可能是异常事件。

    “滴滴滴。”

    齐爷的手环很快响起,他连忙打开电脑,果不其然,收容部主动下发了一项调查任务。

    “社里已经确定了,此刻遮住太阳的,不是月亮,而是月亮的投影。”齐爷说道。

    小苟连忙问道:“投影?”

    齐爷说道:“这么说吧,月球在它未来会经过的地方,出现了‘分身’,你可以理解为有两个月球。真正的月球还在正常的位置,默默地运行着。”

    “新出现的假月球,只是个虚影,没有质量,也摸不着,仅仅是可以反射、遮蔽太阳光。似乎只是为了制造日食而存在的。”

    “它出现在月球未来才应该有的位置,提前引发了日食。”

    双月!

    一真一假,两个都看得见,但是一个有质量,一个没质量。

    没质量还能环绕地球,社里发射的探测器触碰不到,却能遮蔽阳光,这绝对是收容物或者衍生物。

    “这收容物在咱们这吗?”小苟已经冲进屋内换好衣服,随时准备出发了。

    齐爷说道:“只是有可能,还在调查呢。主要负责调查的是月球基地上的太空组人员,他们正在调查那虚影,以及月球上是不是有收容物。”

    “另外,这场日食,只有南极看得到。准确地说,只有南极洲的威尔克斯地和毛德皇后地,才能看到日全食。”

    “而南极洲其他地区,外加澳大利亚南部等地,只能看到日偏食。”

    “所以澳大利亚和南极洲,都有社员在调查此次事件,我们只是其中一支。”

    月球分裂出一个虚影,不一定意味着收容物在月球上。

    因为虚影导致南极洲和澳大利亚出现日食,所以极有可能,是这些地区出现了某种收容物,其某种特性,不讲道理地,强行让其所在地区发生日食这个现象。

    类似这种情况,就是好几个调查小队,在不同地区,同时调查这一个现象。

    小苟和齐爷,就在毛德皇后地,他们辖区出现异常日全食,自然就近便让他们负责调查。

    ……

贝斯特档案2:蚀日冰核(下)

    小苟开着基地工程车,已经在南极陆地上搜寻了两个小时。

    毛德皇后地很大,除了他和齐爷以外,还有一支戍守南极地区的外围安保人员也参与搜索。

    日全食并没有持续多久,仅仅三分钟就恢复了,总部表示太空中的月球虚影在日食结束后,就突兀消失。

    也就是说,它真的就只是个‘工具月亮’,完成‘造成日食’这个作用后,也就自行消散了。

    如此,更加说明收容物极可能在地球上,并且就在可以观察到日食的地区内。

    太空出现双月,南极洲看到日食,都不过是那件收容物的特性所导致的现象而已。

    “小苟,你是不是在富士冰穹?”齐爷发来通讯问道。

    两人一个在野外搜索,一个负责接触各个国家的科考站进行调查。

    小苟说道:“快到了,怎么了?”

    齐爷连忙说道:“立刻去冰穹F观测基地,那里的科研考察基地已经完全失联了。失联时间刚好是两个多小时前,也就是日食发生的时候。”

    “明白!”小苟说罢,调整方向,直往冰穹F观测基地。

    富士冰穹深入南极大陆腹地,距离海岸线极远。

    各国大多数科考站都在沿海地区,然而日和国设立的冰穹站,非常偏远,位于富士冰穹南端,距离其最近的其他科考站,都有上千公里的路程。

    失联了足足两个小时,其他日方科考站才有所反应,意识到不对劲。

    齐爷得知此事,很快意识到这或许跟日食相关。

    小苟此刻,是距离冰穹科考站最近的蓝白社人员。

    “你先去看看情况,我马上到!不要挂断,保持联络!”齐爷说道。

    然而小苟只说了一句:“好……”

    接着通讯就中断了。

    此刻,小苟已经弃了工程车,徒步攀登冰穹。

    待他来到科考站外时,才发现通讯自动中断了。

    “这里屏蔽信号?”

    小苟一笑,掏出了一把‘极地’自动步枪,靠近不远处的科考基地。

    这支步枪,穿透力强,还防寒防冻,乃至子弹和枪械都浸泡在水里也没有问题,是南极区域的蓝白社人员特配枪械之一。

    无论是厚实的防弹衣,还是二十厘米的钢制墙体都能击穿。

    “不要靠近那里!你是谁!”就在小苟准备靠近观测站时,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

    他偏头一看,只见在冰帽凸起处,藏着个人,此刻正探头探脑地喊着。

    这是个日和人,身强力壮,穿着厚实的衣物,神色慌张,貌似是这里的工程师。

    “联合国人道主义救援组的。”小苟笑道。

    对方一头雾水,但还是走出来了,毕竟在渺无人烟的南极,别说遭遇危险,就算是没有危险,能看到其他人类,也本能就会抱团。

    工程师东张西望道:“就你一个人?”

    小苟说道:“暂时就我一个,发生什么事了?”

    “有外星人!外星人寄生了藏马博士!博士的头发变成了冰晶,到处杀人!”日和工程师迅速说道。

    小苟眉头一挑,说道:“你亲眼看到了外星人吗?怎么寄生的?”

    日和工程师说道:“我们在冰穹下挖出了远古冰核,藏马博士一触碰,就出现了日全食,随后从日食的黑色球面中间,射下来一道激光,之后藏马博士的头发就变成丝线状冰晶,仿佛头发活了过来,那冰晶太硬了,钢板都挡不住!科考站的好多人都死了!”

    “又是挖冰核?”小苟追问下,很快明白,这恐怕是个早就存在的收容物。

    富士冰穹海拔3810米,有着极深的冰层。1995年这里就开展了深层冰核钻探计划,曾挖掘出历史长达三十四万年的冰核。

    日常所说的冰晶,就是冰核的表面,也是指冰核,冰核的作用是让水分子在核面上按一定的规则排列成为冰晶。

    水汽也能在冰晶表面上直接凝结,使冰晶不断增大,水滴与冰晶接触一般会立刻冻结。

    今年,日和国在冰穹F再度开展了第二次钻探计划,夏季的时候就已经挖掘出了七十二万年前形成的冰核。是这座冰穹成形之处的起始冰晶,眼下这座巨大冰穹,就是当初那块冰晶日积月累‘长大’的。

    这块冰晶,就被称为冰穹F的冰核,没想到它竟是一件收容物,从内含的历史气候资料来看,有七十二万年的历史,乃是人类所获得的第二古老的冰核。

    至于第一古老的冰核,则1996年欧洲南极冰芯计划,在冰穹C地区所取得的一块远古冰核。

    而小苟之所以说‘又是挖冰核’,原因便在于,当年欧洲南极冰芯计划,挖历史最古老冰核时,也挖出个收容物来!

    南极冰魔!南极地区威胁最大的一件收容物,一个绑定地球极点磁场,并且走到哪都固定携带着南极的最低气温,使环境寒冷如南极的一头巨大怪物。

    那怪物不死,再生能力极强,威胁为德尔塔级,每一天都必须花费大量的金钱,用大量的导弹摧毁它,以限制其离开南极的步伐。

    如此怪物,就是欧洲科考人员钻井挖冰核时,顺带从南极深厚的冰层里挖出来的!

    “没想到,又挖出来一个鬼东西!这回,是冰核本身么?”小苟有点无语。

    南极是块宝地啊,地球有收容物的历史,不知道可以追溯多远。

    直到六千万年前,南极洲都有植物,之后陆续漂移,一千万年前才彻底到达今日的位置。

    成为人迹罕至,且收容物发现最少的白色大洲。

    虽然最少,可谁又知道,冰川下埋藏了多少东西没有被发现?

    迄今为止在南极洲的收容物,全都是‘发现’的。也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诞生,便早已于此默默存在了。

    上次欧洲挖冰核,挖出个南极冰魔。这回日和国挖冰核,直接冰核本身就是个收容物了,而这个冰核的形成历史,足足有七十二万年!

    “这玩意儿不会七十二万年前就是收容物了吧?”

    “之所以没闹出事来,是因为一直被冰封在地底,无人接触过。”

    “根据描述来看,它恐怕只有被人,或动物接触过后才会触发什么……”

    小苟寻思着,同时朝科考站走去。

    穿过挡风墙,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座巨大的钻井,这就是履行深层冰核钻探计划的设备。

    “嗯?”小苟侧耳倾听,能听到钻井下方,有着古怪的叮当声。

    “你说的冰核在哪里?”

    “应该还在站点的仓库里,这种远古冰核挖上来就被直接送入仓库了,为防止有远古病毒,我们足足放置了三个月,研究很长时间,做足准备后藏马博士才进入仓库拿起它。结果正好日食,还有外星怪物来了!我怀疑不是日食,是外星飞船遮挡了阳光!”日和国工程师已经有点神经质了。

    小苟扫视了一下,看到了仓库,立刻奔向那里。

    结果钻井中轰隆隆响动,一根根狭长如须刺般的冰晶,凌厉地飞射而出,仿佛井喷一般,唰唰唰得好像蜘蛛腿般地扎在钻井周围。

    万千冰晶发丝如蜘蛛般站着,中间是一名冻得直哆嗦的男子,他本穿着厚实的衣物,但似乎是磕碰太多,已经被磨破了,破洞四处漏风。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男子精神有些失常,哆哆嗦嗦地呢喃着。

    终于直面所谓的‘外星怪物’了,同时小苟也明白,为何工程师如此形容它,实在是被冰晶寄生的人,状态‘良好’,依旧是活着的。

    科考人员只有头发变成了冰晶,身体其他部位没有异样,整个人就被自己行走的头发,吊在空中飘荡……

    眼前男子,被冰晶发丝支撑起来,悬吊在空中,脚都沾不到地。

    冰晶发丝想做什么,直接就去做了,完全不受宿主控制,大活人被自己的头发吊着,就跟个挂件儿似的。

    如此诡异的情景,都不能用变异来形容,就是大活人被一种不明的冰晶生物所挟制了。

    再加上日食和一道激光命中等情况,旁人以为是外星人寄生也无可厚非。

    “藏马博士……嘶!怎么这么大了!”幸存的工程师并没有跟进来,但冰晶发丝太长了,立起来老远就看到了。

    “变大了么……”小苟盯着冰晶怪物。

    “噌!噌!”

    万千冰晶发丝如蜘蛛腿般交错插入坚硬的冰层爬了过来,光整体高度就有三十米,小苟估算发丝长度,恐怕有五十多米。

    冰晶发丝又硬又细,犹如尖刺轻松扎入冰层,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好像利刃一般。

    更关键的是,每一次插入,拔出来时,小苟都感觉冰晶更长了!

    仔细一看,冰块会沿着发尖儿,细碎地吸附上去,最终均匀地分布在每一根冰晶发丝上。

    这东西每时每刻,都在吸取冰块壮大自己。

    从时间来推算,它似乎是起初成长很慢,而后面越来越快。

    “靠,它竟然会成长!”

    南极别的不多,就是冰多!它会主动吸收冰块增殖自己的冰晶,若不尽快消灭它,它恐怕可以无节制地成长下去,最终成为庞大无比的洲际级怪物。

    意识到对方的威胁,小苟有点紧张,这是他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处理收容事件。

    “咻!”

    怪物明显有主动攻击的意识,当即数十根冰晶尖刺狠扎过来。

    小苟深知不要随意地触碰收容物或者衍生物,立刻灵巧地躲开。

    “噗嗤噗嗤!”冰晶犹如合金般坚韧,又势大力沉,冲击力十足,每一次扎下来,冰层上都会留下深深的小洞!

    “攻击速度不算太快!”

    “攻击强度很高,中了必被贯穿,唔……冰丝太多了!”

    几十根还好,小苟躲闪地游刃有余,然而一个人的头发,可是有上万根的!

    被悬吊的男子,曾经有多少头发,此刻头上就会长着多少根冰晶发丝。

    冰晶发丝好似有智慧,灵敏地收起冰晶,然后急速穿刺而下!

    速度越来越快,攻击频率越来越高。

    几百、几千根冰晶发丝,如狂风暴雨般落下,封锁所有躲闪的角度,每一根都是足以洞穿钢板的利刺。

    反应再快,也得有闪躲的余地才行,攻击点太多,就根本不是身法可以应付的。

    相隔几厘米就是一根冰晶利刺,覆盖一大片范围同时扎下来,其实就跟房顶塌下来一样,不可能一根根地躲闪,只能整体脱出攻击范围才能活命。

    小苟果断选择朝科考站外狂奔,狼狈不堪,时而在地上打滚,时而双腿狂蹬猛蹿。

    换成常人,恐怕一个照面就被这怪物秒了,得亏小苟身体素质超出常人极限。

    他的速度百米可跑进八秒,力量超过一吨。

    而对于社员而言,抓地力不是问题。

    眼下的大地是冰面,常人容易打滑,根本跑不起来,但是社员不会。

    社员可是能在空中奔跑的!

    他横在地上,瞬间在脚底凝聚一层空气墙,猛地一蹬,以他恐怖的力量,借助光滑的冰面,呲溜一下就滑出数十米!

    这种地方,不仅没有降低小苟的速度,反而被小苟利用其光滑性,移动地更快了!远远超出其在常规跑道上的速度。

    善于适应环境和地形,也是社员的必须具备的能力。

    “快跑!快跑啊!”工程师惊恐地看着怪物追杀小苟,扭头就跑。

    看到他跑了,小苟踩踏空气墙,呲溜几下,滑出数百米,追到他身后。

    “回来!”小苟喊道。

    工程师恐惧地回头:“不不!我不要待在这!快跑!快跑……纳尼!你怎么跑这么快!”

    他没想到一回头,小苟直接在他身后了。

    “我不要留下来,会死的!”工程师歇斯底里道。

    “我没让你留下来,你跑错方向了!我在北边停了辆车,往那边跑!从那边山坡找地方下去,就会看到车了!这是我的车钥匙!”小苟递给对方车钥匙,指了一个方向,随后毫不犹豫地回头,冲向冰晶怪物。

    工程师愣了愣,他没想到小苟如此勇猛,这种情况竟然还敢回头。

    看着手中的车钥匙,工程师不禁被小苟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勇气所安抚,原本崩溃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你跑得这么快,肯定可以逃生的!快跑啊,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外界。”工程师喊道。

    小苟此刻没有精力回答他,一边引开冰晶怪物,一边朝着冰晶发丝的根部射击。

    被悬吊在空中,头顶长怪物的男子,应该就是藏马博士了。

    这个人看样子状态良好,只是有点吓傻了,小苟想着他也许还有救。

    “叮叮叮!”

    穿透力极强,能击穿二十厘米钢板的子弹,精准地命中冰晶。

    可是冰晶却连一丝痕迹都不留,坚韧无比!

    “嗤……”小苟从牙缝里喷出一口气,暗道棘手。

    他一边跑,还一边在聆听着什么。

    突然,他身形骤变,原本强健的壮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身高仅仅几十厘米的小女孩。

    娇小动人,可能连幼儿园的年纪都没到的样子。

    反转之歌大部分时间处于常开状态,社员只要在同时间听录播,便能变身。

    如此,小苟的速度再度飙升,身形轻盈而灵活,临空一个蹬踹,就在半空中挪移十几米!

    “卡哇伊奈!”工程师并未离开,他犹豫再三,还是留在两百米外,躲在冰石后观望。

    此刻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原本以为是人的家伙,竟然会变身!

    “去死吧!”变身之后,身材变小,小苟的外套自然也随之滑落。

    只见小苟灵巧地从滑落的外套中,抽出两枚高爆手雷,将其抛向怪物。

    “唰!”可惜距离有些远,冰晶发丝轻松斩断了手雷。

    “轰!”

    这手雷是特制的,斩断并不能阻碍它爆炸。

    然而即便是高温高爆,却依旧没有融化冰晶分毫!

    “绝对的冰晶?”小苟舔了舔嘴唇,暗想这冰晶怪物,莫非没有物理上的弱点了?

    看这架势,根据收容物的尿性来说,这恐怕是个绝对维持冰晶状态,任何物理、化学性质都无法影响它的无敌物质了。

    想到这,小苟突然又冲着藏马博士开枪!

    第一枪,冰晶怪物的根部横移,连带着藏马博士挪开寸余,躲开了子弹。

    第二枪,冰晶叮当一下,以其坚不可摧的外表,挡开了子弹。

    小苟呢喃道:“弱点就是藏马博士本身吗……”

    他刚才攻击的目标,故意瞄准藏马博士,就是想看看怪物的反应。

    如果没反应,藏马博士会重伤,但不会死。

    反之,则连伤都不受。

    结果怪物就直接帮藏马博士挡开了。

    这怪物明显是有智慧的,而且有观察力,它保护藏马博士,就说明这很可能是它的弱点。

    “怪物寄生人体,宿主受伤,它也跟着受伤,宿主死亡,它也跟着死亡,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虽然想到了怪物的弱点,可小苟却并不能就此轻易地杀死藏马博士。

    “肯定还有别的办法的。”

    小苟一咬牙,拿出一根针剂注射入体内,不再保持与怪物的距离,反其道而行,冲入了万千冰晶的攻击范围。

    “呼哇!”

    小苟发出无意义的叫声,狠踹空气墙,半空中好像什么东西碎了,一道肉眼可见的半透明波纹激荡开来,娇小的身体如同炮弹般轰出二十余米。

    与此同时,数以千计的冰晶尖刺齐刷刷地朝他轰来。

    小苟嘴角一笑,眼前出现一块空气墙,他柔软的身体扭成一团,双脚高高抬起,双膝卷曲贴在下巴上蓄力。

    “轰!”又是狠狠地蹬踹!

    小小身体绽放出不可思议地爆发力,空气波纹激荡。

    借助反冲之力,小苟在半空中骤然转向!撞向地面!

    这一下,直接躲过了冰晶的覆盖性打击。

    “啪!”

    这小不点的身体,狠狠地砸在了冰面上,冰屑纷飞!碎渣乱溅!

    坚硬的冰块不亚于岩石,竟然硬是被小苟这一下给撞出一个小坑!

    小小的身体已经明显骨碎,半边身体都是鲜血。

    然而即便如此,小苟依旧成功完成了借力,再度踩着冰面,猛地又向上飞蹿!

    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故意从空中逼近怪物,吸引怪物用上大部分的冰晶刺向自己。

    而就在快要被刺死时,在眼前生成空气墙,然后蹬踹反弹。

    身体撞向地面再度逼近的同时,躲开了冰晶的攻击。

    接着又以地面为反弹面,把自己弹到了半空中悬吊的藏马博士身边!

    “诶?纳纳纳纳……尼?”远处的工程师都看傻了。

    因为速度太快,在工程师眼中,小女孩就仿佛一颗弹弹球,如炮弹般斜冲向空中,仿佛撞上无形的墙壁,又突然斜冲向地面,接着又垂直弹到半空。

    这可是人啊,血肉之躯,怎么能像皮球一样弹射呢?

    对于社员而言,当然可以,只要不怕受伤。

    小苟的力量极高,又会空气墙,再加上变身后,身材娇小,体重仅有几十斤。

    看起来柔弱,可实际上只是表象,通过反转之歌变身,身体素质是一点都没变的,防御力和之前强健体魄的他乃是完全相等。

    力是相互作用的,力量强大,防御强大,偏偏体积小,重量轻,战斗力自然就变得更强,能把自己当成球一样轻松轰出去。

    这种变成小孩的变身,在蓝白社里就被称为战斗形态。

    而小苟的战斗状态,正是最为完美的一种。

    太小了,也太轻了。

    娇小到冰晶尖刺反向追杀回来时,他一溜烟,轻松钻进了藏马博士的怀里!

    冰晶尖刺,每次快要贯穿小苟时,就被小苟借助藏马博士的身躯给挡住!

    哪怕冰晶尖刺绕开,也被他控制藏马博士的手脚去格挡!

    藏马博士竟成了保护工具,被小苟用来逼开冰晶的攻击。

    “果然如此!冰晶完全不会伤害宿主!”

    小苟一笑,再度找出冰晶尖刺的一条特性。

    绝对不伤害宿主,至少不会直接伤害。

    这就好办多了,有怪物不会伤害的东西,那么,那件东西就可以被当做逼迫、压制对方的工具。

    这是典型的收容逻辑。

    “你能尝试控制它吗?”小苟身材娇小,直接捏着藏马博士的手脚,迫使他卷曲身体,保护住自己,并以极强的反应能力,主动去格挡一些冰晶的刁钻攻击。

    冰晶一旦要刺到藏马博士了,就立刻收回,重新攻击。

    小苟闪转腾挪,一时之间非常安全!

    藏马博士慌张道:“控制不了!我控制不了啊!快救我!我不想死,我孩子才八岁!”

    “冷静一点。”小苟说道。

    “你干什么!呃!”藏马博士哆嗦着,突然被小苟扎了一针。

    这种药剂,可以大幅度补充能量,且激发身体潜能,让人全方位地兴奋和强化。

    当然,只是临时的,并且短时间内,只能注射两个单位,一旦同一个人短时间内注射了三次,必死无疑。

    不过即便如此,这也足以让藏马博士神清气爽。

    别说冷了,就算腰斩了,他也感觉不到多大的疼痛。

    “头发变成冰晶,吊着你跑,你的头会痛嘛?”小苟问道。

    “呃……不,不会。”藏马博士说道。

    小苟眼睛一眯,坚定道:“很抱歉,想消灭这个怪物,最好的方法就是杀死你,你女儿叫什么名字,还有什么想对她说的,我会照顾她的。”

    藏马博士欲言又止,哆嗦道:“是……我明白了。”

    能被指派到南极的科学家,或多或少都有些牺牲精神,如今冷静下来,听到小苟的话,藏马博士很快也展现出自己的觉悟。

    他颤抖道:“请……请杀了我吧。”

    小苟点点头,突然松开藏马博士,犹如炮弹般飞蹿跑掉。

    “别走啊!你到哪去!”藏马博士不知道小苟是谁,但也知道这个女孩不简单,完全是超出常理的存在。

    这样的人,也许就是专门对付外星人,或者说对付怪物的地球人。

    刚才说要杀了自己用来消灭怪物,现在怎么又跑了?

    只见小苟说道:“连收容物都不会伤害的人,你还是好好活着吧。”

    说罢,小苟再度以自残弹射的形式,高速折跃出了冰晶的攻击范围。

    这回,他的目标是仓库。

    刚才靠近藏马博士,并非是想要杀死他。

    小苟一方面是为了测试冰晶对宿主的保护程度,结果很明显,大约是绝对特性级的‘绝对不直接伤害宿主’。

    另一方面,小苟则想要确定,藏马博士是否还是人类,是否已经遭遇心灵扭曲,是不是已经不值得拯救了。

    短暂的接触下,小苟认为藏马博士只是被吓坏了,并没有心灵扭曲,除了头发变成怪物,他依旧是人类。

    “也就是说……被寄生并不会死。”

    小苟落到仓库上方,这里有很多大洞,都是被冰晶戳破的。

    一眼他就看到了里面的冰核,两尺见方,都快赶上他现在的身高了。

    小苟毫不犹豫,纵身一跃,就要触碰冰核。

    “住手!笨蛋!不要碰它!”

    突然一阵呼啸声传来,一架小型飞机从天而降,从观察站上方掠过。

    与此同时,齐爷从飞机里跳出来,大声制止小苟。

    然而已经晚了,小苟听到齐爷的声音,只是神色微动,但去势不减,还是摸到了冰核。

    霎时间,日食再现!

    “这明显是寄生型的收容物,你还敢去碰它!”齐爷急道。

    小苟抱着冰核,挡住了冰晶怪物暴风雨般的进攻。

    值得一提的是,这块冰核,也是坚不可摧。只要反应够快,身体够小,以其格挡,叮当作响下,小苟除了被轰得节节败退,并没有收到任何贯穿伤害。

    “没关系的,死不了!如果可以,或许能把博士头上的怪物,转移到我身上。”小苟说道。

    齐爷皱眉,说道:“更大可能是你变成第二个怪物!”

    “来了!”小苟嘀咕道。

    一道激光猛然间从日食的黑暗面射下,直击小苟头顶。

    见状小苟猛地扔开冰核,双手将头发扎束起来。

    与此同时,小苟柔顺的黑发,一下子变成了坚韧的冰晶发丝!

    这些冰晶发丝,犹如是活物一般,扭动着想要自己跑,然而它们已经被小苟提前一步扎束在一起。

    并且一双小手裹挟着怪力,死死地箍住!

    “你说得对,齐爷,但是又能怎样呢?”小苟笑道。

    虽然变成了女孩,但头发也没有特别长,刚诞生的冰晶怪物,寄生在普通人身上,或许能很快借助周围环境成长起来。

    但是落到社员头上,就没那么简单了,小苟的力气何等巨大,箍住发丝动弹不得。

    更关键的,是发丝不会伤害他!

    这是绝对特性,所以刚诞生的冰晶怪物,又短又弱,只要冷静面对,其实就算是普通人,也可以钳制住。

    藏马博士落到这副模样,完全是因为不敢碰它,而放纵其成长起来了。

    “小心!”齐爷眼见巨大的冰晶发丝如万箭齐发般落下,连忙提醒。

    然而小苟只是做了一个闪躲的预备姿态,却并没有动弹。

    萌萌的大眼睛死死盯着冰晶尖刺,无比坚定。

    “噌噌噌!”冰晶尖刺错开了小苟,狠狠地扎入地下,随后又默默收了回去,转而将目标对准齐爷。

    “这是……”齐爷经验何等丰富,虽然几乎什么情报都没有,可见到这一幕,还是想通了大半。

    “你成了同类,怪物不会伤害你?”

    小苟笑道:“冰晶衍生物绝对不会伤害冰晶衍生物的宿主,这个宿主,不一定非得是自己的宿主。”

    绝对特性,只要符合条件,便绝对触发。

    此刻,在特性判定中,小苟与藏马博士的身份,是一样的。

    绝对不伤害宿主,与绝对不伤害自己的宿主,这是两个特性。

    到底是哪一个,小苟其实不知道,他只是考虑到某种可能,而在赌。

    小苟赌对了,他就是赌冰晶怪物对任何同类宿主都不能伤害。

    如此,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你的运气是真的好,但还是太莽撞了。”

    齐爷并不知道小苟前面已经确认过被寄生不会死,直道他是强运。

    事实上,小苟赌的不是这个,而是怪物可能只有一个,自己触碰冰核,可以让怪物转移寄生。

    退一万步,这个没做到,或许也可以让怪物伤害不了自己。

    再退一万步,就算藏马博士头上的怪物还能伤害他,他起码不会被自己头上的怪物伤害,并不会让情况更糟糕。

    如此,有什么不能赌一把的?最坏的情况,也坏不到哪里去。

    “哈!”小苟仗着怪物不会伤害自己,直接冲上去,为齐爷挡刀。

    两名都是强大的社员,一个无敌,一个身手绝佳,双方配合,这怪物已经构不成威胁。

    趁这时间,两人迅速交换情报,并且商讨对策。

    齐爷了解情况后,撇嘴道:“做的不错,但是你被寄生,难道一辈子顶着一脑袋怪物头发?”

    “潮湿的地区,你以后也不能去了,就算是沾染水汽,这怪物也一样能成长。”

    “这头发也不听话,见人就杀,除了你自己,普通的东西都能轻易洞穿切割。”

    “你以后都想待在基地里吗?”

    面对齐爷一连串的问题,小苟傻笑一声,没有说话。如何消灭冰晶,他现在还没有办法。

    齐爷思索片刻道:“你收容它!我看看这冰核。”

    “好!”小苟拼命保护着齐爷。

    只见齐爷一边靠近冰核,一边拔自己的头发!

    “噗嗤!噗嗤!”虽然齐爷带了刀,但他还是选择,将自己的头发连根拔净!

    不多时,他满头是血,头皮都快掀掉了,别说头发,毛囊都给他破坏了。

    顶着血淋淋的光头,齐爷抬起了冰核研究。

    没事!

    日食没有出现,这就好像普通的冰核一样,任由他抚摸摆弄!

    “果然啊,只要没有头发,寄生特性根本不会触发。”

    触碰冰核,引发日食,然后一道光芒落下转换头发成冰晶怪物,这一整套的前提是……目标有头发。

    只要没有头发,就可以正常接触该收容物。

    “齐爷,你说破解它会不会跟日食有关?否则我想不通它为何转化时要搞个日食出来。”小苟一边阻拦怪物,一边说道。

    齐爷说道:“不一定需要目的,小苟你记住,收容物的特性,很多是没有目的性的。”

    “转换时出现日食现象,这可以仅仅只是个现象,特性所要求的,至于为何如此,根本不需要任何原因。拥有引发日食现象这个特性本身,就是原因。”

    说着,齐爷抽空看了看苟爷,发现他还在跟冰晶怪物打了你来我往。

    噗呲一下笑道:“你干嘛呢?”

    小苟说道:“啊?我拦着它啊,没事,你看你的,有我在,它靠近不了你!”

    齐爷撇嘴道:“你的虚岛水晶呢?把它收进去不就完了吗?”

    “没带啊。”小苟说道。

    齐爷摇摇头,从怀里掏出虚岛水晶,然后拿出随身保温囊里的一袋海水,用空气墙控制着包裹在水晶球下半边。

    “把它塞进去!”

    说罢,手持水晶球就朝冰晶怪物冲去。

    苟爷立刻反应过来,拽着一根冰晶就往里塞,随后临空用手去接锋锐的冰晶,一根根往虚岛水晶里推。

    两人合力,很快用水晶球吞没了大半的冰晶尖刺。

    水晶球一路推进到藏马博士的头顶,在临近头皮处,齐爷突然撤离空气墙,并且把已经冻成冰块的海水扒了下来。

    霎时间,水晶球关闭。

    他想用这种方法,利用虚岛水晶的特性,试试能不能截断怪物与博士的连接。

    然而失败了,关闭的瞬间,博士也消失了,被整个转移进了虚岛。

    “果然不行啊,太坚韧了。”齐爷早有预料,也不意外。

    虚岛水晶能拿来收东西,也可以利用这一点,收一半,突然关闭,截断另一半。

    可以说,这东西是大多数社员的神器,妙用无穷。要不然也不会一毕业就人人配备一块。

    不过,这种截断用法,并不能用在硬度高的事物上,别说坚不可摧,很多人造合金,它都截不断。

    虚岛水晶,无法截断任何硬度超过水晶的东西。

    这种情况下,一件物品,收纳超过百分之五十,突然关闭虚岛,其整体都会被收进去。反之,则会整体又放出来。

    “它坚不可摧,肯定不行啊,还用试吗?”小苟吐槽道。

    齐爷笑道:“无敌是无敌,硬度是硬度。”

    一件收容物无敌,并不代表其硬度无穷大。这是两码事。

    大多数收容物,物理成分是很普通的,比如一部手机,它可能从内到外,每一个分子都跟普通的手机没有区别,可它偏偏就有绝对特性。

    “我就见过一把无敌的青铜剑,被虚岛水晶截断。因为那把青铜剑,虽然金刚不坏,可是硬度依旧只是青铜的硬度而已,只有3.5,而水晶的硬度是7,所以被虚岛水晶轻松截断。”

    绝对特性的比拼,除非刚好矛盾,否则在自己的领域内,结果是绝对的,所以叫‘绝对’特性。

    虚岛水晶的时空截断,只比硬度,哪怕青铜剑连核弹轰炸都丝毫无损,也会被其轻松截断。

    “冰晶的硬度是6.5~7,有可能被截断的。”齐爷说道。

    “然而结果并没有。”小苟说道。

    齐爷说道:“是的,虚岛水晶还是太平庸,这种收容物冰晶,其坚不可摧的特性,很可能高于虚岛水晶的时空隔断,反过来连其他收容物的破坏特性也能无视,这种情况很常见。”

    “在坚不可摧的特性上,最完备,最没有缺点,已知能无视所有收容物效果的收容物……就是贝斯特金属了。”

    两人合力,将冰晶怪物收容了。

    小苟的虚岛水晶拿来种地,作战时都不带的。而齐爷则善于利用虚岛水晶,所以里面都是空的,正好拿来收纳怪物。

    “连藏马博士也关进去了,我们还没救他呢。”小苟说道。

    齐爷说道:“收容更重要,反正怪物不会伤害宿主,不必急于一时。”

    “你,以及那个藏马博士,如何摆脱寄生,便交给研究部吧。”

    ……

贝斯特档案3:人类统合体

    2004年2月14日。

    小苟摸了摸自己硬得扎手的头发,满脸堆笑。

    “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把头皮切了就行了。”

    自从上次从南极回到总部,小苟就被隔离检查。

    尝试各种办法之后,研究部确定了冰晶发丝与头皮完美连接,并且绝对无法分离。

    于是干脆做手术,把小苟的头皮整个切了,然后重新移植了一块,并且重新植发。

    冰晶怪物是没法消灭了,但与人体分离,关押起来,倒也相当于消灭了。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脱离了宿主,但冰晶怪物也没有死。

    它与被转换者,并不是真正的寄生关系。

    虽然有不会直接伤害宿主的特性,但即便宿主死了,或者宿主受伤,冰晶怪物并不会有任何影响。

    那为何还要保护宿主呢?没有为什么,特性使然……它‘以为’自己是寄生者。

    “不愧是收容物啊。”

    小苟对收容物的理解,更加深刻了。

    收容物只有特性和现象,至于原理?原理是个什么东西?收容物根本不需要那种东西。

    “正是如此,收容物拥有自己独特的原理,也无法普及,我们没有办法从中汲取技术。”齐爷说道。

    “好了好了,有任务波?”小苟一笑,为了解决头发的问题,他在研究部待了俩月。

    如今已经修养完毕,迫不及待就想工作了。

    齐爷一敲他的脑袋说道:“苏州,精神病院,有个人需要我们去查。”

    小苟眨眼道:“调查任务?”

    齐爷笑道:“怎么?不想去?”

    “去啊!”小苟点头道。

    两人坐飞机赶往苏州,路上齐爷给小苟讲述任务情况。

    调查任务,顾名思义,发现异常让社员去调查,确定是不是收容物所为。

    “目标是个精神病,名叫李文,多重人格。已经出现的人格,就有130个……”

    “什么?130个人格!”小苟一怔。

    齐爷点头道:“没错,打破世界纪录了,在此之前多重人格最多的是24个人格。”

    小苟连忙道:“这肯定是收容物导致的啊!”

    齐爷白了一眼,无语道:“什么叫肯定是?这个不能想当然,得调查清楚才行。”

    “我已经派人调查了他从病发一个月以前,一直到送入精神病院,期间所有的人际交往和去过的地方。”

    “结果是没有任何异常,也就是说,李文的情况是个孤例。”

    小苟点点头,他明白齐爷的意思。

    孤例的话,就说明这里面就算有收容物,也不是收容物导致李文130个人格,而最多是李文自己的特质。

    否则他发病的地方,或者他身边的其他人,应该有跟他类似的情况才对。

    小苟思索道:“多重人格可以多达130个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齐爷说道。

    小苟摇头道:“我不信,他的大脑受得了吗?”

    齐爷说道:“这就是他异常的地方了,他是变换型的多重人格。已经出现过的人格,都没有再出现过了。”

    “他的130个人格,是精神病专家累计算下来的。”

    “他几乎每天都变一个人格,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新人格诞生后,旧人格就消失,所以他不是同时有130个人格,而是累计出现过129种新人格而已。”

    小苟思索道:“每天人格都转变吗?规律是不是死的?”

    规律如果是死规律,那么极可能是特性。

    齐爷又摇头道:“不是,从进入精神病院以来,仅仅三个月罢了,却出现了130种人格。因为有些时候,一天变好几次。”

    “好像没有规律,暂时来说还不知道因为什么导致人格变换。”

    小苟不说话了,没有规律,虽然看起来更像是真的精神病,但其实也可能是收容物。

    因为收容物的特性,也可以要求人格变化是随机的。

    齐爷说道:“事实上,他被关在精神病院后,刚开始专家没有想到他每天都会变人格,按照正常对待病人的方式看待。”

    “无非就是聊天,询问他有没有收到什么惊吓或迫害。然后用些引导性的手法,希望他找回自己。”

    最初李文就是在公司上班时,突然狂性大发,直接红着眼,拿着一把水果刀,见人就砍。

    之后扭送精神病院,百般了解下,才知道李文认为自己是明末边军一小兵,当时以为身边的人都是鞑子。

    因为有暴力倾向,他被单独关在一间房里,情绪失常很激动,所以偶尔还要打镇定。

    几天后,护士汇报他情绪非常稳定,于是专家想找病因,跟李文聊天。

    结果当时李文自称‘刘志’,说着一口苏州方言,认为现在是民国二十六年,其性格懦弱,还以为自己是因为汉·奸罪而抓起来的。

    专家当时推断,李文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塑造出了一个小兵人格和一个汉·奸人格。

    又是一周后,专家再次面诊,还在继续上次的话题,跟他聊民国的事情,结果李文一声不吭,又聊明末的事,他依旧是一脸冷漠。

    当时专家不以为然,精神病不理医生是很常见的,所以聊了十几分钟后就离开了。并且建议护士多跟他说话。

    真正发现李文人格在变,是那次面诊之后。

    护士经常去陪他聊天,很快就察觉,对方早已经不是小兵,也不是汉·奸刘志,人格经常变化。

    今天去的时候,可能是个傻乎乎的乞丐,第二天就成了凶狠的土匪,再过段时间,又成了老实巴交的工人。

    如此反复,到现在,有明确的记录的人格,就有89个,摄像头观察的疑似新人格,保守估计也有40个。

    129个人格,再加上‘李文’自己,他理应累计有过130个人格。

    毫无疑问,太蹊跷了,很快引起了蓝白社外围人员注意,作为调查任务。

    这个任务,在正式社员接手前,都是外围人员追查。

    以很多外围人员的水平,已经足够查出他是不是真的精神病,根本用不着社员亲自出马。

    之所以齐爷接下这个任务,完全是想培养培养小苟的调查能力。

    三个小时后,两人下了飞机,来到了苏州一家公立精神病院。

    “喏,这是证件,我是魔都来的精神病专家,你是我的研究生。”齐爷笑道。

    小苟接过证件,抱怨道:“怎么现在才给我?”

    说罢,齐爷已经一溜烟跑到住院楼的门房登记了。

    小苟连忙跟上,也递上证件,顺势扫了眼自己的名字。

    这一看,小苟愣了,因为自己名字被改了,其实改了没事,假证件嘛,用化名很正常。

    但是上面的姓名却是:苟东羲。

    “……”小苟斜着眼瞪着齐爷,杀气迸发。

    “嘿嘿嘿。”齐爷扭头就走,笑嘻嘻地跑上了楼。

    小苟硬着头皮做完登记,门房都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

    两人上了楼,受到热情接待,齐爷提出要见一见李文,很快就有人去安排。

    等待期间,小苟一把揪住齐爷的衣领,口水喷他一脸道:“你是畜生吗!狗东西是什么东西!你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齐爷鄙视的眼神说道:“这点小事,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吗?差评!”

    小苟气道:“差评个屁啊,我已经完成过一次收容,拿到阿尔法徽章了,你还能把我送回去实习不成!”

    齐爷笑道:“淡定!淡定!做任务呢!”

    这时有医生过来,小苟连忙平心静气,一脸和气地坐下。

    “齐教授,病人今天不配合,连饭都不吃,正在病房里闹呢……”医生说道。

    齐爷笑道:“没事,那我们就去病房里看他。”

    蓝白社已经有人给医院打了招呼,医院方面是完全配合。

    很快,齐爷与小苟,就被带到了病房。

    只见李文披散着头发,穿着拘束服,固定在床上,眼神凶厉。

    他不断地咆哮着,似乎极为愤怒与悲伤。

    医生说道:“他经常这样叽里呱啦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医生护士们听不懂,但是社员却听得懂。

    社员们都吃了翻译魔芋,只要是成体系的语言,就可以直接理解。

    “大谬!大谬!诸侯叛乱,清君侧只是借口!削之亦反,不削亦反,既已削藩,当速平乱!”

    “我要见陛下!我要见陛下!”

    李文不断地挣扎,似是心中有无数话要说,情绪极为激动,到后面还声泪俱下。

    齐爷与小苟对视一眼,坐到椅子上。

    又听到李文说道:“你不是陛下……你不是……你们是何人!陈嘉何在?奸贼何在!”

    齐爷面色古怪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文一愣,这句话他听懂了。

    翻译魔芋,说出来的话,别人也是自动明白的。

    “你不识老夫?”李文惊异道。

    他很快也发现,这里的人好像都不认识他。

    李文眼神锐利道:“老夫官拜御史大夫!吴楚野心,在大位不在削藩。七国叛乱,岂可擅杀大臣!定有奸人佞言。”

    小苟说道:“问你名字呢,你说这么多干嘛!”

    倒是齐爷反应过来,问道:“晁错?”

    李文看向齐爷,说道:“你是何人?我要见陛下!”

    这是默认了。

    “晁错?”小苟琢磨了一下,说道:“那个七国之乱,被刘启腰斩的晁错?”

    “放肆!竖子也敢直呼陛下名讳!”李文瞪眼道。

    小苟摸着下巴,心说这真的是多重人格吗?

    汉景帝时期,晁错是景帝刘启的老师,非常受信任。官拜御史大夫,当时的御史大夫乃是三公之一,没有更高的官了。

    其有功于社稷,是一名非常有能力的法家大臣。但是他性情激烈,深受景帝信任的同时,也得罪了很多大臣。

    在这种情况下,晁错提出削藩。

    周行分封,导致五百年春秋战国。秦皇一统,改为郡县制。不过到了汉初,又被刘邦弄回了分封。

    文帝的时候还好,到了景帝之时,诸侯们已经很不尊皇帝了。

    长此以往几代下去,恐怕会重蹈覆辙,又来一次春秋战国。

    于是晁错,上疏《削藩策》,剥夺诸侯大量封地,纠正封地私法,削减诸侯特权。

    景帝听了,颁布法令,结果很快就导致七国之乱,吴楚等诸侯国联合叛乱,并提出口号:“诛晁错,清君侧。”

    诸侯叛军,声势浩大,景帝问晁错怎么办,晁错希望景帝御驾亲征,自己则坐镇长安。

    景帝没听,之后晁错的政敌上书:“吴楚叛乱目的在于杀晁错,恢复原来封地。只要斩晁错,派使者宣布赦免七国,恢复被削夺的封地,就可以消除叛乱,兵不血刃。”

    之后接连有人上书,弹劾晁错,提议将晁错满门抄斩。

    对此,景帝批准了,派中尉陈嘉到晁错府上,下诏骗晁错上朝议事。车马经过长安东市,中尉停车,向晁错宣读诏书,腰斩晁错。

    当时晁错就这么穿着朝服,被腰斩于东市了。

    可是,哪有诛杀晁错,就能平定叛乱的道理。

    诸侯拍手称快,然后继续叛乱,并没有收兵,最后是靠周亚夫带兵破敌,用军队解决了问题。

    “多重人格,竟然还能以为自己是晁错的?这种人格是怎么生成的?”小苟嘀咕道。

    齐爷轻声道:“我们只要知道,这是不是病。”

    “他说的……应该是古长安话。”

    小苟说道:“那就是收容物导致的咯?李文不过是普通的大学毕业,怎么会说古汉语?”

    齐爷摇头道:“我们也不会说啊,也可能他只是说精神错乱状态下音调奇怪的方言,这一样是可以被翻译魔芋破解的。”

    说罢,齐爷回过头,让医生去拿纸笔。

    然后,他亲自上前,给李文解开了拘束服。

    “小心啊!上次就有护士被他打伤了。”医生说道。

    “没事。”齐爷笑道。

    李文松了绑,奇怪地看着自己光滑的手掌。

    很快纸笔拿来,齐爷说道:“晁大人,陛下是见不到了,但我可以让你写一封奏疏,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

    李文大喜,行礼道:“请留下姓名,老夫若得开恩,必举荐阁下。”

    他接过纸张,看都没有看一眼圆珠笔,似乎压根没把那当成笔。

    只见他咬破手指,以血书写,洋洋洒洒,文采飞扬!

    齐爷与小苟在一旁默然观看,医生也凑在那,啧啧称奇道:“哎呀,这字写的真漂亮!写的啥啊。”

    可不漂亮吗?一手秦隶,写得气势磅礴。

    虽然看不懂,但也知道这字极为漂亮。

    齐爷和小苟当然看得懂,他们连甲骨文表都背下来了,金文、大篆都会写,更别说隶书。

    李文写的字,介于秦隶与成熟的汉隶之间,与后来的汉字一脉相传,差别很小,他俩一眼就认得出来。

    至于内容,更是文采斐然,言削藩之事,平叛之重,入木三分。又言奸佞惑言,劝说陛下莫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字字啼血!配以血书,更令人心生恻隐。

    “嘶……这篇文章写下来,汉景帝看了,恐怕真会收回成命吧……”小苟笑道。

    齐爷低声道:“这文采过分了!”

    “可不过分了吗!没听说过,得了精神病,就能写古文的!”小苟说道。

    齐爷说道:“但如果真是历史上的晁错,写出来却不足为奇……”

    晁错乃是超级学霸,能言善辩,文章犀利,什么事都能长篇大论,把问题分析的丝丝入扣。

    可惜,历史上景帝没给他嘴遁的机会,也没给他上书的时间,骗他上朝,半路上路过东市,直接就拖去腰斩了。

    古汉语听不出是不是真的,但是这文章却做不得假。

    才气逼人!现代人哪里写的出来?

    两名社员都是识货的,看李文的眼神立刻就不对了。

    这哪是李文?怕不是就是晁错本错吧?

    “穿越?不对,这脸就是李文啊。魂穿?”小苟轻声道。

    齐爷说道:“至少确定了,这肯定不是精神病……”

    收起文章,齐爷让闲杂人等都出去。

    随后问道:“晁大人,你记得你躺在这之前,在做什么嘛?”

    “陛下宣我上朝,半路宣召腰斩老夫,哼!定有奸贼弹劾!”李文说道。

    齐爷问道:“那……行刑了吗?”

    李文神色犹豫,却说道:“陛下宣我入朝,奸贼岂敢杀我!”

    小苟乐了,一眼就看出他撒谎,说道:“你没看出哪里不对劲吗?你觉得这里是哪?”

    “昭狱?”李文脸色紧绷道。

    这病房窗户都焊死了钢条,确实像监狱,但整个环境跟那个时代还是有着很大不同的,他真的看不出来吗?

    “行了!你已经死了!”齐爷突然从外面,拿出一面镜子对着李文。

    看着镜中的自己,李文歇斯底里道:“吁!哈哈哈哈!我知道……我就知道……汝是泰山君耶?”

    “……”秦汉没有地府的说法,只言人死魂归泰山。

    泰山君,即为泰山之神,冥司鬼都之主。

    眼前的‘晁错’,其实记得自己已经被腰斩,被腰斩后还苟活了几息,印象深刻。

    在他的印象中,腰斩后不久,再睁眼,却是被绑在床上,大声喊叫也无人理会。

    他在那胡思乱想,认为自己没死,腰斩只是幻想,其实是被打晕关押在这里了。

    如今,齐爷突然拿出一面照的人纤毫毕现的镜子,大喝道:“你已经死了!”

    霎时间,他方寸大乱,被腰斩而死的记忆再次涌现,知道这里是鬼都冥府,眼前手持神器镜面者,乃是泰山阴君!

    小苟笑道:“他是泰山君,那我是什么?”

    说罢,他揽着齐爷,两人并肩而立。

    李文一脸恍然道:“你二人,乃神荼郁垒?”

    小苟哈哈大笑。

    齐爷推了他一把,走出病房对医生说道:“这个病人需要转院,做一下交接手续吧。”

    医生没有意见,这又不是犯人,只是个病人而已,上头都交代好了,如果齐教授要求转院,就配合他。

    一个小时后,一辆外围人员开来的专车就到了,所有手续也都办好。

    并不是紧急情况,所以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

    暂时来看,这个人还很安全,没什么威胁。

    “跟我们走吧!”小苟扶着李文走出病房。

    怎料李文直接挣开他,激烈道:“放开我!我不去!我宁死也不接客!”

    他竟然变得娘里娘气的,抿着嘴,手提着裤子上的布,跌跌两步,一头撞向墙壁,视死如归!

    “啊咧?”

    小苟反应极快,刚才他只是轻轻扶着,感觉到对方挣扎,刚一脱手就立刻反抓回去。

    一手掐住李文的肩头,另一只手握住李文的手反剪,轻松将其按压在墙上。

    “啊啊啊!”李文发出尖叫,身体扭捏。

    齐爷眉头一挑道:“他变了!”

    小苟目瞪口呆,好家伙,一会儿一个人格啊?

    这回是个女的?接客?

    “咋了咋了?”听到尖叫,医院人员都聚了过来。

    “没事……犯病了。”齐爷平淡道。

    医生说道:“他暴力倾向很严重,很多时候的人格都很暴力,建议还是绑着吧。”

    “不必了,我……”小苟想说自己能轻易钳制对方。

    但齐爷却说道:“绑着吧。”

    “好嘞。小张来搭把手!”医生叫道。

    他们都很专业,很快就又给李文双手抱胸,浑身结结实实地给扎紧拘束住了。

    “啊啊啊!放开我!”李文跟疯了一样,被众人按住拘束时,还张嘴咬人。

    可惜他哪里顶得住好几个大汉,精神病院的人做事干净利落。

    “来,给抬走!”他们知道齐爷来头不小,很尽心地要把李文直接一路抬到院子里,送上车。

    “放开我!呜呜呜呜……”李文哭哭啼啼,眼神绝望。

    突然,小苟眼疾手快,猛地伸手去掐李文的下巴。

    然而还是晚了一步,李文竟然一口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哎呀卧槽!快止血!”众人惊了,连忙将他侧放,并强迫他张嘴。

    齐爷从身上掏出药膏,三步并两步冲上去,先是抽出舌头,然后抹上药膏,很快止血。

    “受刺激了,对待精神病要有耐心。”齐爷说道。

    “是是是。”

    “不用你们了,我来吧。”小苟扛起李文就走。

    眼见他们上了车,医生们还在谈论:“那药膏真厉害,血一下子就止住了。”

    “主任,他们哪个医院的?”

    “金陵军医院的,这恐怕是军队里的药膏啊。”

    “军医院的怎么这么关注精神病?”

    “谁知道呢,说是机密,不必多问。”

    ……

    飞驰的汽车车厢里,齐爷和小苟一左一右,就看着被绑的紧紧的李文。

    李文满眼恐惧,泪流满面。

    齐爷抽出针线,小苟掐着下巴,两人直接开始给李文缝合舌头。

    不多时,舌头就跟没剪过似的,弹跳依旧,屈直如意。

    只有李文嘴边上干涸的血,代表着他曾咬断过舌头。

    绝对缝合!齐爷正是拥有这项特性的社员之一,他的技艺已然高深到,就算是剁成几千块,也能缝合回去的程度。

    当然……真要剁碎,那缝合回去,也只是尸体了。

    “你们……你们……”李文惊恐地说着话。

    “我们就不堵你嘴了,不要再咬舌自尽了。”齐爷说道。

    只见李文一发狠,竟然又要咬。

    小苟笑道:“你咬断舌头,也不会死的。别说死了,我这哥们能立刻再给你缝回去。”

    李文绝望无比,眼泪不争气地流淌,面如死灰。

    “不必伤心,我们不是带你去接客。”齐爷温柔道。

    他的声调柔和,语气温吞,直教人如沐春风。

    齐爷是那种看起来非常有味道的中年人,给人很和善,很有安全感的气势。

    眼神不仅不凶厉,反而还带着一些俏皮。

    搭配一些催眠手法,齐爷轻松就让李文的情绪缓和下来。

    三两句,就又把他此刻的人格搞清楚了。

    普通人,一个非常普通的良家女子,乾隆年间出生,不过十七岁。

    本来都婚配出去了,成亲前夕,未婚夫被恶霸打死,自己则被强抢侮辱,但她性情刚烈,咬掉了恶霸的耳朵。

    于是被打得半死,卖给了勾栏院。

    她不肯接客,只求一死,印象中已经撞柱而死了,没想到一睁眼,又被小苟扶着,还以为自己没死,便要继续自杀。

    尤其是精神病院的人,强行将她绑起来,更是让她羞愤不已,决意咬舌。

    齐爷和小苟对视一眼,某种绝对特性,出现在这人身上。

    不断地导致其人格,扭曲成其他人。

    “姑娘不必害怕,我们都不会害你的,如果你感觉不适,我们现在就可以给你松绑。”齐爷笑道。

    李文点点头,齐爷当即给他松绑。

    他也很老实,规规矩矩地坐在车厢角落,不哭不闹,神色黯淡。

    “距今为止,都是死人。对于他的记忆而言,都是前脚死,后脚一睁眼就在这里了。”

    车厢很大,齐爷坐到一旁轻声道。

    “像是魂穿啊。古人的灵魂覆盖了李文?”小苟回道。

    齐爷说道:“也可能就是单纯的心灵扭曲,原有人格被洗掉,随机生成一个新人格覆盖。”

    根据已有情报,出现的人性格、职业、时代都没有规律。

    时而民国,时而大汉,时而明末,时而晚清……

    甚至病例记录里,还有外国人,张口就是噼里啪啦的英语。

    “都是历史上的人物哦。”小苟说道。

    “大多数是无名之辈,像晁错这样的名人出现的很少,另外记录中,时代最近的一个是二十年前死的。这几乎就是跟我们同时代了。”齐爷说道。

    “这范围……莫非只要是已经死了的人,其人格就有可能出现在李文身上?”小苟惊道。

    齐爷点头道:“很有可能,这个人还需要长时间地观察,我们暂时还不知道人格切换的条件。”

    “看起来像是随机的,但即便如此,他也有可能出现……历代蓝白社牺牲者的人格。比如五代社长……”

    小苟激动道:“是啊,找出其中的规律,也许我们就可以让五代社长的人格复生了!”

    齐爷并不激动,他有些忧虑地盯着李文。

    此刻这位‘女子’,正呆滞地看着自己男人的手,随后很害怕地缩着身体,一脸茫然。

    随机到蓝白社过往的牺牲者,按照现有的情报来看,确实是有可能的。

    但古往今来死去的人中,普通人,无名小卒占了大多数,从概率上来说,随机到一个名人都是非常稀奇的事了。

    另外,如果李文的人格,范围真的如此广大,那出现盖亚教会或者小兄弟会历代的死者,也是有可能的。

    好在,发现的早,现在把李文带走,以后就住在蓝白社的基地里,慢慢研究便是。

    齐爷和小苟低声讨论着,突然,畏缩在角落的李文,猛地站起来。

    “嗯?”齐爷立刻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次不必多想,也知道他人格又变了。

    因为李文的气势,整个发生了蜕变。

    气势这东西,虽然虚无缥缈,但又是确实存在的。

    此刻的李文,眼神如鹰,眸中似有火光闪烁,豁然而起,动静切换毫无滞碍。

    他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着,动也不动,看来就像是一座冰山。

    小苟咋舌道:“变得太快了,他在医院里没有这么快切换人格吧!”

    根据医院的记录,一般是一天两三次,最多四次。

    而现在,前后仅仅一个多小时,竟然已经变了两次了!

    显然,这种人格切换,应该是有规律,或者说有条件的。

    齐爷和小苟应该多次触发了某种条件,导致其短时间内,反复切换人格。

    “你……不对,危险!”齐爷经验丰富,立刻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浑身汗毛炸起,却还是拦在了小苟身前。

    与此同时,李文动了,他只向前了一步,就将手掌印在了齐爷胸口。

    “噗嗤……”齐爷狂喷一口血,胸口深陷进去,骨裂声连绵不绝,仿佛被火车撞击一般倒飞出去。

    “轰!”倒飞出去的齐爷,直接撞断了小苟的六根肋骨,随后两人贴在一块,倒飞而出,竟然撞碎了车厢大门!

    “嘎吱!”

    开车的外围人员听到动静,立刻刹车。

    下车一看,车厢门已经被爆开,齐爷和小苟滚出十数米,瘫软在地,齐爷更是呕血不停。

    “什么!”司机惊骇莫名,在他眼中,社员是无比强大的,没想到此刻竟然被打得濒死!

    只见从车厢之中,一人踱步而出,难言的气势压倒性地扑面而来。

    他的相貌和衣着是李文,可他真的是李文吗?

    “嘭!”司机愣了一下,立刻拔出抢来,朝李文头部射击。

    随后惊人的事情发生了,李文背对着他,竟然猛地歪头,躲过了这颗子弹!

    “他躲开了!”司机震惊之余,还感觉到遍体生寒!

    对方回头了,李文,或者说眼前这人,回身走向司机。

    微风吹拂,隐隐有虎啸龙吟般的声响。他徐徐而来,步伐如鼓点般铿锵有力,带有某种奇特韵律,气势每一步都在升腾,如大江大河滚滚东流,不可遏制。

    虽然被射了一枪,可其气度冷静、沉稳。

    司机虽然是外围人员,可也受不了这冰山压倒似的压力,连连开枪,却因为紧张而打偏。

    明明才几米的距离,对方似乎已经知道射不中他,依旧是踱步而来,没有做出任何躲闪的举动。

    “这人……”

    “嘭!”

    司机还想说些什么,却见对方突然身形舒展,轻飘飘如一阵风袭来,一掌印下。

    随后毫不犹豫地转身,仿佛只是那一掌只是掸了掸袖子,根本没有多看司机一眼。

    “……”司机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嘴巴里已然被鲜血拥堵,嗤嗤流出的同时,身体如泄了气一般,软倒在地,再无声息。

    死了,一掌下来,这名身体强健的外围人员就被秒杀。

    如此强大的实力,绝对不是单纯的人格可以解释的。

    李文的身体并不强壮,人格切换下,竟然能一掌打出如此大的威力,瞬间击飞两名社员,还冲破车厢,甚至躲闪子弹。

    这哪是人格切换,这是连属性面板都切换了吗?

    一直以来,因为转变的人格,都只是普通人,又因为长期被绑在精神病院的床上,所以并没有展现出这一点来。

    可现在,毫无疑问,李文的人格,切换成了一个极为了不得的人物。

    这个人物,生前拥有极为强大的力量。

    人格切换后,身体素质普普通通的李文,肌肉骨骼内脏没有任何变化,却也偏偏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

    这种感觉,就像是属性强行实现一样,跟反转之歌变成小孩一个性质,社员的强大身体素质,变成小孩后,哪怕皮肉软绵绵的,一样力量巨大,防御惊人。

    有此先例,‘李文’突然的强大,就不难理解了。

    身体还是李文的身体,可‘属性’早已不是。

    他现在到底是谁?小兄弟会的古代刺客?

    “混蛋!”小苟只是断了六根肋骨,他站起来,旁人可以看到他左右两肋下侧完全是畸形的突出。

    可这样的伤势下,他的神情却仿佛没受伤一样。

    小苟抽出一把合金短刃,脚下波纹一震,就如炮弹般冲了上去。

    管他是谁!当着社员面把外围人员杀了,小苟此刻只想击败对方。

    “咻!”

    小苟速度极快,十几米转瞬即至。

    刀子都刺到眼前了,对方还一动不动。

    眼看着,小苟就要一刀洞穿李文心脏,骤然间……风云突变!

    他只感觉到手一凉,短刀就从手中反向激射,

    “呃……”小苟的手空空如也,一低头,刀柄已然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胸口,只露出一个尖儿。

    ‘李文’竟然激射出一股气劲,打在短刃上,直接让短刃倒飞脱手,刀柄插进小苟胸膛。

    “这特么什么鬼……”

    不是小兄弟会的!气劲,这种气劲难道是空气墙?对方是昔日蓝白社员?不对,蓝白社员不会一声不吭就杀人啊。

    小苟强忍着剧痛,紧接着他强大的战斗直觉,感受到恐怖的攻击即将到来,立刻飞身跃起。

    脚踏空气,扶摇而上,转瞬间借助空气墙,就踩在了十几米的空中。

    ‘李文’抬起头,神色终于有变,似是没想到小苟的身体如此强横,生命力如此顽强。

    同时,也没想到小苟能凌空虚立,不禁赞赏道:“好妙的轻功!”

    这一句话,信息量巨大。

    两人都愣了,什么鬼,轻功?

    齐爷伏在地上,含血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中气十足道:“上官金虹。”

    “……”小苟懵了。

    齐爷则瞳孔突然收缩,意识到眼前的收容物,威胁巨大。

    开什么玩笑!人格切换附带人物属性,这都算了,因为齐爷早就想到了这种可能。

    只是单单如此,威胁也只是贝塔,因为历代的人物,再强也就那么强。

    哪怕古代的超级刺客复生,齐爷心想也有一战之力,没什么好怕的。

    可是……上官金虹?

    这是什么鬼啊!哪有这个人!这不是小说里的人物吗?

    武侠小说里的一代枭雄,兵器谱排行第二,龙凤双环上官金虹?

    虽然兵器谱排第二,但武功在其盛年时,已然天下无敌,是实际的第一。手中无环,心中有环!小说中的主角李寻欢,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便会被其秒杀!

    当然,最后他还是死了。

    在他一切的筹划完成,一切尽在掌握,称霸武林,天下无敌,只要一出手就能杀死小李飞刀李寻欢,布局收尾的情况下。

    上官金虹偏偏多此一举,想知道自己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

    然后,他死了。

    齐爷脸色难看,根据已有情报,李文的人格切换,无一不是已经死掉的人。

    他万万没想到,这种人物面板切换,竟然范围大到连小说虚构人物也可以出现。

    武功!收容物直接让上官金虹的武功得以实现!

    这点小事,绝对特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上官金虹都还算好的了!只是个武侠人物。

    这要来个太古魔主可怎么办?以我魔血染青天?

    这收容物绝不是贝塔,至少是伽马,亦或者德尔塔!

    就算该收容物有只切换人类的限制,威胁也是极大的。

    要不,把所有武力值太高的小说,都封禁了?

    齐爷思绪急转,脸色越来越难看。

    击败上官金虹的,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可现实中,哪有小李飞刀?那绝对命中般的逆天飞刀,连与之类似的收容物都没有。

    小苟倒是不想那么多,眼前的仅是上官金虹,小苟只知道现在的任务,是战胜他!

    他是人,也会死!

    小苟拔出刀柄,涂抹药膏,同时给自己来了一针。

    “不要冲动!”齐爷眼见小苟又要上,连忙叫住他。

    齐爷的伤势极为惨重,正面受了上官金虹一掌,五脏六腑全部破碎。

    这一掌是要他命的!好在他生命极为顽强,勉强挺住没死。

    可也失去战斗力了,小苟虽然伤势轻,但上官金虹根本没用全力,始终气定神闲。

    齐爷的想法是,能拖就拖!他已经呼叫支援了,这里是苏州,附近有不少社员,十分钟内恐怕就可以到达。

    然而小苟,自信道:“上官金虹是吧,听说你被飞刀秒了?”

    对于上官金虹这个人,他还是有所了解的,野心奇大,乃一代枭雄。

    所以指望他老实是不可能的,堂堂正正把他击败吧。

    上官金虹脸色微变,他当然记得,记得那惊艳绝伦的飞刀。

    在他从车厢里睁开眼的时候,记忆里最后一幕,乃是对小李飞刀威能的不敢置信。

    那真是无比神奇的一刀,他万没想到给李寻欢出刀的机会,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幻觉么……不,我已经死了……”

    “现在,是借尸还魂吗?这里是哪里?”

    上官金虹心思飘转,满心困惑。

    而就在这时,小苟捕捉到这良机,不知不觉摸到他身旁!

    刺客步伐!失去存在感的潜行!

    这可是绝对特性,武功高强又能如何?

    死!

    小苟毫不犹豫,一刀扎进了上官金虹的心脏。

    然而,上官金虹真气自行冲出,虎啸龙吟,激荡数尺,反击小苟。

    饶是小苟早有预料,刺穿心脏就立刻急退数米,躲开了杀招。

    他还是被无形的气劲卷中,护体的空气威装没有破碎,所谓的内力,竟然直接穿透了空气墙,导入了小苟体内。

    霎时间,只觉得体内的筋骨爆炸一般碎裂,小苟狂喷一口鲜血,打了个旋栽倒在地。

    “竟然……没察觉到……”上官金虹捂着心脏,这一刀还扎在上面,并没有拔出。

    如果是当着上官金虹的气机牵引下失去存在感,以上官金虹的战斗经验,就算找不到小苟,也肯定可以覆盖性打击到他。

    然而小苟提前用话术刺激,引导上官金虹想起被飞刀杀死的记忆。

    死而复生,环境大变,身体也不是自己等种种情况,即便是一代枭雄上官金虹,也忍不住思绪被带偏,定不下心来。

    如此,在小苟刺客步伐消失的时候,上官金虹竟然毫无举措,以至于被一刀扎心!

    刀尖插进心脏,刺破了几寸,一时半会,他还不会死。

    但是,这已然是要命的伤!

    成功了,小苟这舍命的犀利一击下,上官金虹若没有及时治疗,便是必死。

    但他……也失败了。

    因为上官金虹没有立刻死。

    这正是齐爷不想让小苟上的原因,这可是上官金虹,在他的时代里,是武林第一强者。

    以社员的智慧,想玩死他,其实办法多得是,齐爷也想到许多。

    可那又如何?对方有情报不明的内功,护体真气恐怕也是有的。

    若没有相对应的,兵器上贯通内力,恐怕力量再大,威力也不足以瞬间要他的命。

    古龙世界的武林高手,除非被同样的高手秒杀,否则往往都能临死前反扑一击。而如果不能瞬间要他的命,以上官金虹的恐怖实力,换掉一两个人是很轻松的。

    齐爷不想再有人牺牲了,明明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为何要以命换命?

    像小苟前半截的策略就很好,用话术配合‘借尸还魂’般的情况,引导对方困惑,考虑自身,乃至询问现在世界的情况等等。

    这都可以大大的拖延时间,等支援到了,战胜他几乎是轻而易举的。

    可偏偏,小苟想要现在杀了上官金虹,引导对方失神之后,竟然趁机用刺客步伐一刀扎心。

    虽然重创了上官金虹,但他并未立刻死去!依旧屹立不倒!

    还是……太年轻了……

    齐爷不怪小苟,因为这孩子,一直是这样的。

    人,终究要成长,就像自己一样。

    “狗东西!你没死吧!”齐爷咳嗽着,艰难说道。

    他没有在伪装,他现在还能说话,都已经是个奇迹。

    “老子不是狗东西……”小苟躺在地上,嘴巴微动,头微微偏转,并没有死。

    但是浑身瘫痪,已是动弹不得。

    最恐怖的,不是这个。

    而是上官金虹,心口扎着一把刀,依旧身形矫健,周身无形气劲宣泄,气势恐怖,直扑过来。

    从这真气冲破身体,爆血管一般的喷涌情况来看,按照小说里的说法,这是散功,上官金虹恐怕走火入魔了。

    可是即便走火入魔,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他反而是更加强大的。

    “啊啊啊!我死了!哈哈哈!我死了!”

    “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我竟然接不住……好刀法!好刀法啊!”

    上官金虹,走火入魔,经脉爆裂。

    如疯魔般,掠过小苟的身体,随手一击,羚羊挂角,威力却十二分的恐怖!

    “轰!”

    眼看小苟就要化为碎尸,齐爷竟然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冲到身前。

    不,他并没有站起来,是空气墙在飞行!

    凝实的空气威装,裹挟着身体,飞到了小苟身旁,挡住了这一击。

    单纯的空气墙,是挡不住内力,他必须以肉身相抗才行!

    “噗嗤!”

    上官金虹濒死的一击,直接轰穿齐爷小腹的位置。

    恐怖的真气激荡,齐爷直接身体爆裂,无数碎肉纷飞,脑袋外加半个胸膛,滚出数十米,撞在一棵树下。

    瘫痪在地的小苟,目眦欲裂,肝肠寸断。

    “草!”小苟愤怒地制造出一团空气墙,如炮弹般轰在上官金虹心口,顿时将其炸飞。

    那把短刀,也彻底穿透心脏。

    “齐爷……”

    小苟头昏脑涨,浑身剧痛不已,意识都模糊了,但他之前给自己打了一针。

    那一针的药效还在,这才让他之前没有死。

    此刻那药效吊着命,小苟强打精神,再度凝聚出空气墙,推动着自己朝树下,齐爷小半截身体靠近。

    他就像是一团烂肉般,被自己的空气墙如扫垃圾推过去。

    滚动几番后,终于来到了齐爷身旁。

    此刻的齐爷,胸部以下,全都没了。竟然被刚才那一击,劈成两截。

    眼前的齐爷,只是脑袋外加肺部与心脏而已。

    小苟可以看到,他心脏都碎了,肺叶也糊在一块,明显活不成了。

    “你特娘的可别死啊。”小苟没经历过队友的死亡,此刻大脑一片空白。

    然而,生命力极度顽强的齐爷,此刻竟然真的还没有死透。

    他睁开眼睛,没有聚焦,似乎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但喉头发出微弱的声音:“烟……”

    “……”

    小苟疯了,都要死了,齐爷竟然还要抽烟!

    他连忙寻找,但是齐爷的衣服已经破碎了,哪里还有烟?

    而小苟他自己,更不会有,因为他不抽烟!

    “草!草!草!”

    小苟气愤地骂着,不停地在齐爷破烂的衣服里寻找着香烟。

    ……

山海经的第八点想法:天之处刑者

    被一书友强力要求写刑天,那就不要怪我让你梦想破碎了。

    其实按照我的计划,还轮不到写刑天,因为我还没来得及写黄帝和九天玄女。

    我计划是先写这俩,然后再写应龙烛龙,如此才好解释刑天。

    继而勾勒出整个轩辕称帝的传奇史诗。

    不过现在新书已发,之后山海经恐怕会很久才会更一篇。姑且先满足书友想看刑天的心愿吧。

    关于刑天,其实没什么好多说的,他的故事还没有九天玄女重要。

    首先有一点要记住,刑天这个名字,理应是他死后才有的。

    从甲骨文和金文的象形来看,刑字,是个夹着脑袋的行刑台,外加旁边一把大刀。公开处决意为刑。

    天不用说,人头上加一横,意为人头上的是天。

    有的时候,也代指人头,因为人头对于人,就相当于天一样重要。人头也位于人身体的‘天一般’的部位。

    所以刑天,大约是斩首这个词,最古老,最有逼格的一种表述方法。

    被用作人名,可以衍生理解为‘被人首分离者’的意思。亦或者是‘刑于天’的意思,也就是‘被上天斩首者’。

    上古如果说‘那个刑天’,其实恐怕就是特指当年那位‘被第一个公开砍头的人’。

    刑天,有如此殊荣,恐怕未必是‘第一个’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他身份崇高,或者让人忘怀不了。

    继而,他的名字哪怕被人忘了,可人人都用‘刑天’这个称呼,来代称他。

    这就好像什么呢?

    易牙你们知道吧?先秦名厨。还有庖丁,也是一代名厨,屠牛一绝。

    所以后人尊称厨艺时,都说‘易牙之道’。

    而说刀功时,则称‘庖丁之术’。

    刑天也是类似的情况,他肯定并不是叫刑天,但因为他被公开斩首这件事太出名,太让人印象深刻,所以他死之后,古人流传他的事迹,称其为刑天。

    用的,就是公开斩首之刑的,某个特别好听的说法,来代称了他的本名。

    至于刑天的本名叫啥,已然不可考了。

    又说他是蚩尤手下,也有说他是炎帝手下的,这都没有根据。事实上,刑天只有这一条记录留下来,其他先秦文献,根本就没提过这个人。

    那么刑天,为什么让人无法忘怀呢?不过就是个失败者,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被斩首的家伙。

    原因,我想你们大家都知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他正是死了,才出名的。

    死了,才震撼于世人的。

    所以他活着的时候的名字,无人记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但他死时的震撼,却永远镌刻在当时人的心中,最终名动千古,留下刑天传说。

    那么这个传说,最早出处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山海经:“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古人寥寥数笔,一股不屈意志便跃然纸上。

    这也是刑天唯一的记载。

    这个记载,我还是比较相信的,因为延续了山海经一贯的冷酷文风。

    对于刑天的如此表现,没有任何赞扬,或对其原理的描述。

    刑天为何断首还在那舞呢?是不是猛志固常在,顽强不屈的意志支撑着他?没写,没提,没有暗示。

    这就对了!鬼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相比起来,夸父那里提了一句‘夸父不量力’……就让我感觉不客观了,明显是后人加工了的。

    山海经大部分的记载,都是冰冷直抒的文字,一种非常老实的文风。

    刑天这段,较为符合。

    内容很直白,我想不用翻译也看得懂。

    唯一需要解释的,就是里面一些特定文字的含义。

    不同时代,文字有不同国情的含义。

    与帝至此争神,光这一句话,就有无数种解释。

    帝不必说,我前面聊了那么多帝,帝就是天下共主。

    那么神呢?

    很多主流学界的专家,在解读山海经时,都认为帝,就是神,是华夏人民对于天神的特称。

    这显然是不对的,我反正不认可。

    我之前解读时候说过,山海经是个严格分类的历史地理书。

    他是我认为人类最早的使用了分类学的著作!

    是人、是神、是山、是水、是兽、是鸟……作者都一一分类好了,不管对不对,他至少按照他的理解分类了。

    无比冷静地记录,就像是学术报告一样,你们单看五臧山经,一山连着一山,每一山有什么,都清清楚楚,格式严谨!

    这是我解读山海经的一大利器,因此我知道精卫就是个鸟,既不是神,也不是人。

    尊重这种格式化,这种分类原则,这种古人的仪式感,是我解读山海经的基石。

    我曾说过,山海经中的神,也许并不是我们现在的含义,至少要复古一层,不可能跟现在的含义完全一样。

    当时说以后再解释。

    现在可以解释了。

    山海经里,充斥着大量的‘有神’、‘有神焉’这样的分类。

    比如:“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烛龙。”

    这是个典型的,分类为神的存在。

    老规矩,解释神,先追溯它最古的含义。

    而最古的含义,我们就得看甲骨文。

    金文是西周的文字,甲骨文是殷商的文字。因为我国是象形文字体系,所以一脉相承,且能从象形中理解含义。

    那么甲骨文的神,怎么写呢?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那个字是‘电’。

    你们可能要说,不是说神字吗?怎么扯电呢?

    然而没错,甲骨文里,这俩是同一个字!

    象形来看,就是一道闪电!

    ‘⋛’大概就长这样,一个反向S,我实在是打不出来了。

    总之就是电字,它也确实被当做电的意思来用。

    可是为何,要说它也是神字呢,是因为有些甲骨文段落,它确实又被当做神字来用的。

    很多甲骨文的额外含义,都是通过联系上下文来破译的。

    殷商人是个迷信的部族,他们大量地要运用‘神’这个字,所以学者们联系上下文就发现,怎么应该是‘神’字的地方,却都写着‘电’?

    由此可知,甲骨文里,电这个字的另一个含义,就是神。

    奇怪,殷商人不是崇拜鸟吗?怎么以电为神?由此侧面佐证,在甲骨文之前,一定还有更早的文字!

    甲骨文绝对不是汉语的最早形态,它一定还有个更原始的体系。

    扯远了,总之,相关的专家们解释,以电为神很正常。

    汉语里,经常有一个字,代表多个含义,毕竟我们的文字体系就是这样,象形、延伸,有广义、有狭义、有名词动用之类的。

    古人对自然现象无法解释,风雨冰霜都觉得神异,而自然现象之中,最令人震撼的,无疑是‘闪电’!

    所以上古之人,发明了‘电’这个字之后,又延伸出‘神’这个意思,表示人类不可理解,令人仰望,充满力量,神异无比等概念。

    这是主流解释。嗯,我无法反驳,这大约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我个人也是支持这个解释的。

    我国‘神’这个字的意思,其最早就来源于古人对于闪电的不理解,完全说得通啊,

    之后的金文,神字就在电字的基础上,发生了变化。

    周朝人给‘电’字,加了个偏旁部首,是个用祭台去祭祀的象形。

    左边一个祭坛,右边一道闪电。

    这就是金文里的‘神’字,也给后来的篆文,隶文,乃至现代汉字,奠定了基础,之后都是在简化金文的象形结构了,以至于变成了我们现在的神这个字。

    嗯,非常合理,但是却和山海经的分类格格不入。

    因为按照这种说法,上古夏朝以前古人眼中的神,就是指天神、神仙、超自然,无比神异的意思,跟我们现代一样。

    那么联系山海经通篇,就很奇怪了。

    比如“有神,人面兽身,名曰犂。”

    这个叫犂的神,它的特色就是人面兽身……好吧,古人看到这东西不能理解,感觉很神异,又觉得他很牛叉,心生敬畏,所以称之为神?

    那么为何“有兽焉,其状如豹而长尾,人首而牛耳,一目,名曰诸健。”却是兽类呢?

    还有“有兽焉,其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名山挥,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

    都这都是人面兽身,甚至也很神异,为何不是神类?而是‘有兽’?而是兽类?

    可能有人要问,也许是那个东西更像人,所以称之为神。

    OK。

    “羽民国在其东南,其为人长头,身生羽。”

    “有牛黎之国。有人无骨,儋耳之子。”

    “有人焉三面,是颛顼之子,三面一臂,三面之人不死。”

    为何这些又都是人类,同样怪异至极,为何分别是人、神、兽?分得这么清楚?

    难道是因为力量?神拥有强大的神力?

    首先我们排除掉真正的超自然,也就是说,被称为神的东西,是因为古人看起来,觉得他很牛·逼?

    OK。

    “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此山万物尽有。”

    注意,结合山海经其他的关于陆吾的描述,我们可知,这个‘人面虎身’、‘有文有尾’的神,就是昆仑的守门神陆吾。

    而根据山海经里其他关于昆仑的描述,我们也知道,昆仑丘的主人,是西王母。

    这里西王母的分类……明确写了,‘有人’!‘有人’!‘有人’!

    昆仑西王母是人类,而神陆吾,则是守门的。

    怎么回事?作者怎么回事?竟然不给西王母分类为神?

    这可是西王母!山海经作者之后三千年,无数的后人都把她当成神仙来拜,山海经的作者,你身为老祖宗,怎么跟我们理解不一样?你竟然说她是人?

    好吧,我总不能说:“你只是山海经的作者,你懂个屁的山海经。”

    这太扯了。

    还是那句话,一切以山海经为真实,作为基本前提。

    那么我们就看得出来,山海经的作者,文字冷静得一匹!

    该是人就是人,该是神就是神。

    无论形状怪异与否,无论可不可以理解,无论是否强大,都跟分类没有关系。

    那么,这里我要提一下,现在流行一种新的说法,那就是巫师。

    山海经里所有的神,都是巫师。他们化妆、纹身、头戴羽毛、插着牛角、披着兽皮,神神怪怪,忽悠民众,自称为神。

    所以,山海经里才有那么多的‘有神焉’,其实在我们看来都是巫师。

    OK,这种解释,也说得过去。

    但是很可惜,我不认可。

    也许上古的巫师,确实忽悠了当时的民众,但是他绝对忽悠不到山海经的作者!

    很简单,山海经里,有‘巫’这个分类!

    如果说神就是巫,那为什么还要有巫这个分类呢?这不重复了吗?

    “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

    这里明确写了,‘十巫’在这升降,上了天又下来。

    这才是巫,他们玩药草的,山海经的作者理得非常清楚。

    “有人名曰柏高,柏髙上下于此,至于天。”

    你们看,这段里的存在,又说是人了,明明这个叫柏高的,也会上天,也是上上下下的。

    他咋不是巫呢?他咋不是神呢?

    怎么就偏偏是人呢?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人神的分类,跟形状,跟地位都没有关系。

    它是质感!它是材质划分,它是当时的人可以分辨出来的,明确知道不是人,不是兽,甚至不是血肉之躯的另一种‘活物’。

    “其中多何罗之鱼,一首而十身,其音如吠犬,食之已痈。”这个我说过了,是章鱼。

    虽然这玩意儿一首而十身,长得无比怪异。

    但是你们扪心自问,你们看到章鱼,会觉得它是神吗?

    不会的,就算是小孩子,也知道是一种动物。

    不是因为大人教的,而是质感。

    而是那种活蹦乱跳的生命气息。

    我再举个例子,比如一头熊,和一头玩具熊。

    它们长得一样,而且都会动,但都会叫。

    但我想,不会有人分辨不出,哪个是小熊,哪个是大玩具熊吧?

    现在你们来分辨一下下面的描述对象。

    有兽焉,其状如巨犬,身黑,犬齿,人立而行,吠声如虎。

    有神焉,其状如熊,吠声如虎,反臂于头上!

    请问,他们分别是什么?这个例子,我想足够明白了,不明白的举手!

    在楼上举手的,大家去欺负她!

    总而言之,不要把古人当傻子。

    古人只是词汇量稀少,但稀少却又精炼!

    他们见到从未见过的怪物,再恐怖,再神异,至少山海经的作者都冷静地记下……有兽焉!

    因为他知道,那是个动物!是个动物!是个动物!

    生物和非生物,给人的明显感觉就不一样,质感!一种古人都看得出来的,内在的,本质的,不同!

    无数人称山海经怪诞无序,我却从字缝里看得出二个字!

    理智!

    这是一本百科全书,分类严谨。

    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国情,那个时代的‘约定成俗’,那个时代的常识!

    就好像山海经的作者,从来没解释‘龙’,没解释‘人’,没解释何为‘鱼’一样。

    所以他也没在山海经里,解释何为‘神’。

    因为这是常识,作者认为只要认识字!就能理解其含义。不识字看什么山海经?

    所以同样是人首兽身的形象,他只需要在前面加一句‘有神焉’,那个时代的人就都懂了。

    因为神,这个分类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巨大的信息量!就已经介绍了文字所难以描述的‘质感’。

    这像是什么呢?就像是我们的报告说:“有个机器,长得像狗,它自己会跑,也会叫。”

    “有个人,他长得像狗,自己会跑,会叫。”

    这不是一脉相承的嘛?我们描述一件东西,不应该从一开始,就先说一句,有个XX吗?

    先给个类别,这种我们已经习惯的文法,山海经里就已经大量地运用了!

    如果不加这一句,光看‘长得像狗,它自己会跑,也会叫。’

    鬼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啊!那个时代的人自己都会误会!

    可是加个分类,就可以理解了。

    综上,我认为‘神’,不是动物。

    因为它既不是‘有人’,也不是‘有兽’,更不是有花有草有鱼有鸟。

    能让那个时代的人,单独立个‘神’类别,可想而知它的质感一定非常特殊,估计跟石头铁块等死物似的。

    但是呢!它也没用‘有石’之类的说法。

    所以神一定不是普通的死物,可能会动,也可能结构特殊,意义特殊,功能特殊。

    如此排除法下来,我只能想到……器具。

    山海经没有‘器’这个分类。

    也许有,只是名为神。

    我们再回到前面发的这句:“有神,人面兽身,名曰犂。”

    天哪,太简短了,如果以神仙妖怪来定义,这玩意儿凭什么是神啊?

    可是如果神,是一种工具呢?是一种机械呢?

    这位名为犂的神……难道是用来耕地翻土的那位?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山海经里大量的神,都是黄帝、颛顼、少昊这些个帝所生。

    生,我以前解释过,有创造之意,衍生之意。

    所以其实就是群帝们,发明了各种机械、器具,曰为神。

    理智一点,那么,我可以说,在上古时代,所谓的神,不过是民族智慧的结晶,不过是伟大领袖所创造出来的特殊产物,神异的人造物!

    它可以是宏伟的奇观,可以是能镇守一方的机关,也可以是恩惠于民的器械。

    可以有光照如烛的神,可以有引流排水的神,可以有翻山裂土的神,可以有不死不灭的神。

    上古群帝所缔造的时代,神,只是工具。

    ……

    其实到这里结束最好了,唉,好烦。偏偏是让我解读刑天……

    我上面说了,最好是先解读了黄帝,解读了九天玄女,解读了应龙,解读了‘有神’等分类后,再解读刑天这种小故事……

    有点遗憾。

    关于上面的神之解释,其实还有好多内容我没说,毕竟不是专门讲神。

    以上是比较写实的神面目,很多人恐怕没想到,我们民族的神,从来就不是超自然之物。

    现代的我们,已经难以相信,我们神的含义,不是什么神神怪怪的东西,而是非常务实的奇观,非常务实的工程,非常务实的器具。

    它特指,被创造物!

    我们从古以来,就是个创造性的民族。

    而非受神赐予的民族!

    被创造出来的是神,而非人。

    只是我们已经遗忘了上古先民的智慧和理性。

    我们民族的人文思想,都是他们所奠定的。人定胜天,绝天地通,不屈于大自然,百折不挠。这都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出现了的精神。

    神是什么东西?高的过帝吗?帝乃大功德之王!

    百神皆为群帝所生,在山海经中,众神守昆仑九井岩,镇四方门,司帝之田圃。

    大哉昆仑之主,西王母,反倒是人类,壮哉!

    这背后的风景,以及那个时代是怎样的人文思想,何等深邃,现代人恐怕都想象不到了。

    看完山海经,我能完全理解这种感觉,也明白了为什么我们是一个可以绝天地通的民族。

    或许我们失去和遗忘了太多,但精神已然镌刻于骨头里。

    从甲骨文的神,到金文的神,最大的改变,就是在闪电旁边,加了一个祭坛!

    万万没想到,最迷信的殷商人都没有加,浓眉大眼的周朝人,却在上面加了……

    这个祭坛一加上去!千百年来,神这个字,开始朝着我们今天的定义,发展前进。

    唉,综上,是我最理智的解读。

    按照惯例,咱来点科幻的。

    为什么到了殷商时期,‘电’这个字,代表了神?

    发生了啥?从山海经的角度想,越想越有点懵逼。

    难不成殷商人,认为上古最伟大,最震撼,最神异的发明……是电?

    首先声明,我前面给你们介绍的,甲骨文专家的主流解释,我是不反对的,因为很合理。

    我这里只是提出另一个大胆的猜测,神在山海经时代,在上古时期,是被创造物。

    但并非所有被创造物,都可以称之为神。还必须要与电有关。

    比如,它需要被电驱动……或者它可以掌控电……至少,它带电……

    所以,山海经作者,在进行分类时,没有用‘器’这个字,因为不够概括完全。

    他选择用‘电’这个字。因为它们是‘电器’。

    这个字用着用着,到了殷商时期,电器的技术已经没了,所以电这个字,就拥有了神明的意思。

    山海经充斥着大量的‘有神’,难道是‘有电’?

    或者说,他的意思是,这个东西,是个带电物体?

    电驱动的被创造物,是可以动的,是可以发声的,是可以长得很怪异,且有特殊作用的,甚至可以有一点点智能的。

    如此看来,山海经里很多的神都可以解释了。

    血肉生灵之躯,无论多么怪异,叫做兽。

    金属器械之躯,无论多么平庸,叫做神。

    神为人造,兽乃天生。

    那么烛龙……

    算了算了,跑题了,拉回来,以后再细讲。

    以上关于神,是我个人的解读,迄今我还没有看到类似的说法,纯粹的独家脑洞。这个概念一出来,其实你们自己都可以去解读山海经了……

    总之了解了这些,现在可以回归‘刑天’了。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刑天叫什么,不知道,甚至可能这是个部族。

    帝是哪位?大概率是黄帝,我和主流学界都是这么认为的。

    首先排除法,他应该不是黑帝颛顼。

    因为黑帝颛顼,也有个类似的故事:‘共工与颛顼争帝’。

    注意细节。

    一个是‘与帝争神’,一个是‘与颛顼争帝’。

    毫无疑问,前者争神,对方已经是称帝了,争的是神这件器具。

    而后者,则称呼的都是颛顼,这表明共工争夺的时候,颛顼还不是帝。他们争得是帝位。

    这就是争神与争帝的区别。

    后人不知含义,所以就流传出刑天反抗黄帝,想要自己当帝,然后被黄帝打败,斩首了云云。

    然而在我看来,刑天明显不配当帝,否则我们应该知道更多关于刑天的故事才对!

    要知道共工,有太多知名的故事了,山海经里就有很多篇幅提到共工。

    对了,共工与祝融大战,这个传说的原型,其实就是所谓的‘共工与颛顼争帝’。

    这俩是同一个故事。

    祝融,就是颛顼。至少那一代的祝融,就是颛顼。

    这是个官职,一个地位很高,但还不是帝的官职,相当于能源部部长吧,国级干部。

    颛顼在称帝之前,总不可能是个平民吧!他称帝之前当过祝融,立过大功。这个我以后解读。

    总之共工某某,与祝融颛顼大战,争夺帝位,最后共工不管老百姓死活,放洪水失民心,所以颛顼赢了,成为黑帝。

    综上,共工是个上古时期,存在感非常强的官职,其所在的氏族,往往都符合当帝的最低条件。

    纵观山海经,共工每次都跟帝之候选人作对,还每次都输了。

    唉,团藏啊。

    反正由此可侧面说明,刑天是不配当帝的,尤其是跟黄帝争,凭什么?炎帝、九黎都服了。

    刑天除了舞干戚,他还有什么故事?没有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不是很强,也不是很弱的某个氏族,甚至是……个人。

    如果是氏族,那这就是个小部落抗击黄帝的故事,想要黄帝创造的‘神’,比如高达什么的……哈哈。

    总之想要,就打。然后干输了,还不服,百折不挠,顽强不屈,最后彻底消亡。

    我不喜欢这种说法,我倾向于刑天,乃是‘个人’。

    毕竟从原文来看,“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这更像是一个人,而非一个部族。

    如果是个人,就又有好几种说法。

    比如刑天是个无名小卒,他想要抢帝造的神,结果被明正典刑,公开斩首。

    根据刑字的象形,是个人被架在一座刑具上,头被夹着,旁边有一把刀。

    所以这肯定是公开处决。

    而这种姿势,人死了还能动,倒是挺正常的,只要他意志强烈,头掉了确实还能再挣扎一段时间。

    这对于当时的旁观者们而言,可能很震撼,因此留下这则描述。

    以上,恐怕就是你们所认为的解读吧?

    很可惜,这只是第二层,我说过山海经作者文风非常冷静。

    他不会无缘无故,写下‘以乳为目’这种文字的。

    在我看来,这文字既然在山海经里,那么一定发生了!

    所以第三层解读,刑天真的是人吗?

    其实解读到了这里,我就应该引入九天玄女解读时提出的一些概念了,可惜,我还没来得及解读九天玄女……

    简单一说,那就是这篇文字,并没有给刑天分类,所以它有可能是个‘电器’。

    刑天是机器人,就可以解释头砍了以后,还能用胸前的光学传感器观察,还能用腹部的喇叭说话,并且双手挥舞着盾牌与斧头。

    啧啧,智械危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个人,被黄帝砍了,还要专门记载下来……

    这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挑衅黄帝,而是个‘神器’造反了。

    这个神器刑天,到底是黄帝自己造的,还是天上给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第四层,既然会攻击黄帝,大概率是天上给的吧。

    如此,也能解释为何‘争神’,这并非刑天贪婪,而是回收。

    仗都打完了,轩辕都称帝了,于是刑天,按照他的任务,此刻应该回收黄帝的‘装备’。

    所谓的刑天,或许不是‘被上天斩首者’的意思,而是‘来自上天的断头台’。

    “天之处刑者!”

    如若黄帝不老实,不交还‘诸神’,则断下黄帝的首级。

    而结果你们也知道了,黄帝胆大包天,本该是刽子手的刑天,反被公开处刑。

    黄帝不给,刑天找他要,黄帝就是不给,甚至还抓住了刑天,将其送上了断头台。

    如此,也能解释,为什么黄帝要安葬刑天!

    毕竟是上头有人啊,天上来的行刑官,直接因为不想还,就砍死了,肯定不好。

    所以……

    “唉,诸位,我不是不想还,正要还,结果他上来就袭击我,我没办法,只好把他抓起来,砍掉脑袋,唉,真可怜,程序出错了吧?虽然是他先动的手,但我也冲动了,还是把他安葬了吧……”

    外交智慧啊,冲突可以,不要撕破脸。

    黄帝估计想研究一下身体,就只安葬了头,留下了身体。

    可惜黄帝还是想多了,他太低估天上那伙人了,以为手上有对方给的‘诸神’就可以对抗。

    他虽然毁坏了刑天,但刑天只是个智械而已,天上的人并没有亲自来回收。

    而且脑袋虽然安葬了,可身体并未失去行动能力。

    当黄帝靠近时,突然刑天胸口亮起,腹部发声道:“还装备!我要把‘诸神’带回天上!”

    说罢,还挥舞盾牌斧头恫吓。

    最后发生了什么,没有记录,但想想也知道,黄帝不会傻到硬刚。

    砍掉刑天的头,已经是玩擦边球了,大概率是在试探底线。

    看到刑天没了头,胸口竟然还能长出眼睛,肚子上还能张开嘴巴,双手挥舞兵器,黄帝就知道,不可力敌,他还差了太多情报。

    就算他有办法搞定刑天,可他对天上那伙人,一无所知,时机远未成熟。

    所以最终的结果,黄帝应该是认怂了,肯定还是妥协了些什么。

    而之后,他开始了传统艺能,坑孩子……

    他战争期间,以女儿为工具,赢得胜利,也就是九天玄女的故事。

    和平期间,利用了‘恒我’,送出了卧底。

    他是个腹黑的大帝,他也许曾是上天的傀儡,可他也从未忘记过反抗。

    一切,只为了找出解决‘天人’的办法,打破‘天地通’的格局,终结‘十日时代’。

    他的合作,他的绥靖,他的腹黑,最终只为了后世某代大帝,可以驱逐九日,绝天地通。

    收集情报,打好基础,最终谁能站出来,黄帝自己已经看不到了。

    为何黑帝颛顼可以知道赶走外星人的办法?可以知道外星人一直隐瞒的法律?

    也许正是源于,黄帝助‘恒我奔月’的那一步棋。

    亘古相传的刑天之事,我们看到的只是刑天的不屈,与那死了也要战斗的气概。

    精神很好,但只有这样的气概,终究是个莽夫。

    真正的勇气,是低头。

    是表面低着头,心里却坚持一个念头不动摇。

    那个念头,叫做抬头。

    也许我们只重视这则故事里,最璀璨震撼的那个挥舞干戚的影子。

    而没有注意到,隐藏在影子下,黄帝心中谁也不知道的可怕念头。

    谁也不知道,黄帝当时在想什么,他杀了刑天,又安葬了他。

    他安葬了头颅,却放过了身体。身体挥舞着干戚,到底让黄帝在那一刻,想通了什么?

    硬刚,必死无疑,他一定选择了低头。选择了低头发展不动摇。

    我结合‘恒我奔月’的记载……在想……这不正是在布局吗?

    或许黄帝的心中,压抑着无比大逆不道的逆天念头,某种抗争意识已然觉醒。

    对方为什么要‘争神’?为什么要拿走强大而神奇的造物?这些机器很重要吗?这难道不是在畏惧我吗?忌惮我们这些踩着黄土的人吗?也许与天人的差距没有那么大……

    正是这种充满野心的‘邪念’,点燃了反抗的心火。

    也许,黄帝是个天生的叛逆者。

    ‘我为什么不可以背叛,助我一统天下的你们呢?’

    他砍下了刑天的头颅,迈出了叛逆的第一步:试探。

    尽管他终其一生,都没有终结十日时代,但他一定做了很多,暗中做了很多。

    他放下了第一块拼图,布下了第一步棋子。

    第一块,最重要。

    很抱歉,让我解读刑天的书友,在我眼里刑天从来不是什么大英雄。

    刑天的故事,并不是个反抗的故事,更不是个被砍倒之后,还倔强地嚷嚷我不服输的故事。

    被人践踏之后,选择低头,最终坚定一个信念,发展一百年不动摇,牺牲无数而最终抬头的故事,才是真英雄。

    或许,这样的精神很毒,但在现实里,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我记得前面刚开始解读山海经时,我就说过,我心中的黄帝,阴险腹黑有担当。

    抛开科幻版的故事,写实版本的他也同样如此。

    他是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人,乃姬家天下初代君,百姓制度开辟者,绝不是个和气老!

    迄今为止,先秦之后流传的黄帝故事,皆是仁爱。

    却忘了,他是个开国之君。

    刑天,除了死的那一刻,所留给世人的惊讶以外,再无其他。

    也许正是这无甚功德的气概,颇为吸引人,从晋朝之后,注意,是晋朝开始,刑天才终于多了点故事,一会儿变成蚩尤的大臣,一会儿变成炎帝的臣属,甚至到了现代,成为了所谓战神。

    但是刑天,终究只有山海经那一处可信记载。

    无论争神,争的是什么,他都是失败者。

    对他的歌颂,一切始源于晋朝陶渊明,陶渊明看了山海经,为他与精卫附了一首诗。

    而在推崇大复仇的汉朝,而在铁血的大秦,而在先秦的大争之世,刑天不过是无名小卒。

    因为他,没有功德。

    好啦,这次应书友要求,把刑天写了,大概他会很失望。

    不过我原设想的解读顺序,也被打乱了。难顶。

    好在,蓝白界面,黑帝时代下的‘黄帝’故事,已经开始。

    新书《信息全知者》已经发布,还没注意到的兄弟赶紧去收个藏。

    以上。

    ……

我番外我自己:沧月的人生简略

    我看到有人说,想看看我讲魔性沧月和神性沧月……

    这……我只能聊聊我自己,那两个名号没什么好讲的,很累,你们也听不懂,自己悟吧。

    本人很喜欢看书,但就是要考的东西不爱看……

    因为我不喜欢,有标准答案。

    在我上学这方面,有好几个转折点。小学一二年级不必说,我想人人应该都是满分的,偶尔犯点粗心的错误,但三年级以前理应考试都是满分,毕竟太简单了。

    三年级以后,我迷上看故事书和杂志之类东西,就开始跌落中游,成绩起伏不定。

    尤其是那时候开始有英语,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单词是一个都不想背。

    我看的第一本全字的书,是成语故事大全。可能我更早时看过别的吧,但在我印象中,我只记得三年级时开始看的成语故事大全。

    但是一下子就迷上了那些典故,后来就开始疯狂地找各种故事看。

    有时写作业,心烦意乱定不下心性子,就趁着大人不注意,爬到书房的书架上偷书。

    那时候家人给我看的书我都看腻了,翻烂了,我迫切地想看点新东西,而书架上的书总是不给我看,说我看不懂。

    你们想啊,越这么说不就越想看吗?所以我就爬书架拿上面的书。

    第一本,就拿的是小说。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看小说,你们肯定猜不到是什么……

    《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可看得我累死了,三年级,怎么可能分得清法利亚神甫,唐泰斯这类外国人名儿。

    我只想看故事,但因为理不清里面的人物,所以那本书就完全是断断续续地看,偶尔无聊翻两下,但没多久便看不下去。

    各种外国人名,我唯一记得的角色是一个水手,叫辛巴德。因为这名字好记,而且当时我已经看完了一千零一夜,所以对辛巴德、辛巴达这种名字比较有印象。

    直到后来大学时,我才知道,辛巴德只是主角的化名之一,并不是个独立的角色,哈哈哈。

    不得不说,基督山伯爵对我影响很大,我虽然已经完全不记得内容,甚至当时我可能根本就没看进去剧情。

    但至少我当时已经发现了,小说和故事的区别。

    小说是一整个世界,它会出现大量的闲杂人等,以及那个世界的生活,那个世界的制度,那个世界的环境等等……

    对此,看什么成语故事,看什么一千零一夜,都没有这方面的细述。

    成语故事,讲述的是典故,跟这个典故不相干的人,乃至相干但不必要的人,根本不会出现,出现也是连名字都没有。

    一千零一夜虽然丰富一点,可整个世界依旧是无比的简单,正邪善恶无比清晰。

    在看基督山伯爵之前,我看的书,都能一眼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是重要人物,谁是可有可无。

    然而看基督山伯爵,虽然我几乎就没看懂,也没看完,可我记得当时自己偶尔看进去一小段后的感受。

    那就是混沌。

    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并且一个世界的细节让我感觉十分着迷。

    那种着迷,并不是我看进去了,怎么说呢,是设定,是整个世界观的饱满程度。

    我对于塑造世界的渴望,在那时候被激发了。

    只是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是一种很难说的感觉。

    后来我又看完了希腊神话,以及部分北欧神话。

    到了四年级时,我又没书看了。

    百无聊赖至极,无意间开始自己写,我才突然明白那时候令我着迷的是一种什么感觉……创建世界。

    当时四年级,我成绩更差了,在课堂上也不听讲,拿着本子拿着笔,就开始写设定,画图腾。

    我过去所看的所有故事、人物,乃至任何东西,都开始被我串联,填充,改编,乃至新创建。

    其实就是设定集,当时并不理解,只觉得好玩,天天脑海里神魔乱斗,各种历史人物魔改。

    我想你们肯定也有过,只是我当时明确地全部写下来了。

    可惜不太会画画,不然每个人的样子也都能画下来了,我当时主要是靠文字来表达,外加构建一些徽章、图腾来辅助。还有一些画得跟狗屎一样的兵器设定。

    整个世界观我不太记得了,大概是一个三层结构的世界,人间的现代社会,高一层的古代战争社会,以及更高一层的神界。

    其中古代战争社会,是所有我知道的朝代,和我知道的古代国家,挤在一片天下。

    没错,这种架空历史,我在小学四年级就开始编了。

    楚国跟唐朝战争,匈奴突然南下,偷袭唐朝后方,于是唐朝嫁了公主,请求秦国助阵……

    一场场大型战争,一个个小型战役,我想了好多。

    人物有历史知名,也有我原创的,地名、地形也全部设定下来,主要的地名则采用我在家里找到的一本地图,那个地图有全国所有市县乡镇。

    一场战役中,行军经过哪几个村,之后绕了哪一座城,突然包围了哪一座要塞,我都设定得贼嗨……所以我后来很喜欢玩沙盒游戏,以及骑砍和ck2。

    神界则简单不少,各路神掌控这个掌控那个的,而且每个人都有绝技和特殊称号。

    我对每一个人物都设计了很妙的名字,并且他有什么兵器,有什么能力,一般穿什么衣服,实力定位如何,都有设计。

    整整写了厚厚一大本,我从来没有跟别人分享这些,都是默默地写。

    上课写下课也写,回家还写。同桌不知道我在干吗,问我,我也说不清,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在干吗。

    直到有一天,班上一个玩得比较好的同学,下课趁着我不在,偷偷把我藏在桌子里的设定集拿出来了。

    他们想知道我天天写些什么,结果等我回到教室,班上至少一半以上的人围在我的位置,看着以及讨论我的小本本。

    当时我直接懵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跟人分享,突然被人不经允许的翻出来,并且全班都在传阅,我瞬间当时有种想死的感觉。

    我记得当时我特别生气,一种无名怒火,然后上去抢书。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很喜欢。

    原来当时所有人围在那里,是在争抢其中几个人气角色,他们想充当其中的各种人物或职务。

    我当时正在设计神界的一个名为‘极乐’的神教。这个神教是神界最大的势力,吸收了很多个神系的强者。

    而其中的教主,因为是个能‘篡改历史’的超级神,我想了好久不知道叫什么好,想不出特别霸气的名字了,所以最后干脆就写了我自己的名字,梦秋。

    他叫梦秋以后,我就开小灶,把他设定的更厉害了,说他了解世界上的每一个人,知晓世间所有事,并且说一句话,整个世界就会像他说的那样发展。

    我还设计了一个故事,那就是当时神界两大强者打得难分难舍,已经打斗了几万年,永远分不出胜负。

    最后是极乐教主,一句话,决定了他们谁胜谁负。

    也即是说,我自己便是设定集里最强存在。

    当时同学主要讨论的,就是这个极乐神教,因为当时除了教主叫梦秋,其他所有角色,都还没设计完,名字也没想好。

    于是他们就开始抢职务,这个要做副教主,那个要做六爵、九星的。

    从那之后,极乐神教从我的小本本里,传播到了现实。

    我把班上大多数人,都分封了神职……

    跟我关系好的,自然职务就很高,跟我关系不好的,就会一般般。

    而没有角色的,或者没有被封神的,那就是班上的边缘人物。

    这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第一个转折点,我在小学建立了一个教……

    并且这个教,传播得极快。

    一个月内整个年级都是教会成员……

    这使得,我这所谓的教主,出现了现实意义,被加权,增值了。

    以至于,我说话越发管用。

    一开始大家还只是问我谁更强,然后我都能噼里啪啦,讲一堆,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个更强,那个打不赢这个,不过虽然他打不赢这几个人,可他却偏偏打得过另一个更强的人……我讲的很详细,仿佛真有那么个人,一群小学生哪听过这个,都一个个非常代入。

    谁的职务更高,谁管的人更多,谁战斗力更强,谁武器更酷,谁还有坐骑和宠物。

    这些全部成了人们攀比的东西,而我无疑是决定这一切的核心,一开始我还很随便,谁想当什么角色,就当什么角色,然后把那个角色以同学的真名命名。

    但后来,他们过分起来,弱得想变强,强得想更强。

    而我不想改人设,所有人都很强那还玩什么?

    所以开始限制他们更换角色,说你们只能通过事件来变强,不能一句话就让我把你们变强了。

    之后,我设计了各种晋升制度。

    到了五年级,整个神教变得更加严谨,并且有组织和阶级了……

    整个学校的人,都分成了三六九等,形成了金字塔结构……

    我没有跟你们开玩笑,这是真事。

    另外其实还是一整个年级,只不过我们学校当时要拆了,早就不招新生,我们是最后一届,五年级时,整个学校就只有我们一排教室有人,其他都是空的。

    是以,我当时教会所涵盖的,就是全校几乎所有学生。之所以说几乎,是确实还有一些人只是挂名,并不太沉迷。

    但至少我自己的班,我是完全掌控的。

    因为有组织了,所以我们还经常几个班一起玩,并且几十乃至上百人集体活动。

    具体活动就不说了,反正就是些瞎胡闹地玩。

    问题的关键,是所有人都开始巴结我,还有人帮我写作业,跑腿也不用我自己,考试也帮我作弊……

    并且班长维持纪律时,也得依靠我。因为班长说话不管用,她加入晚了,神职有点低。

    这导致班上的纪律特别差,把班长气哭了,我寻思不好,于是帮班长维持纪律。我说话特别管用,大家都很在乎自己的人设角色,所以听我的。

    因为我帮班长维持纪律,整个班风气为之一肃,几次之后老师明显能感觉出来。

    但老师并不知道是因为我,还夸奖几个班干部。

    这使得班长等一些人,更加沉迷于教会……拼命地想往上爬……

    我还记得班长跟我说,她说她一定要成为最强的女神……她不能比学习委员弱……

    真的,我现在想起来笑死了。

    其实当时老师知道我们在玩这种角色扮演,只是她并不清楚,宗教的威力,尤其是大家都年纪小,从众心非常重。

    老师就觉得我们是在瞎玩,因为我们也没干什么,再加上纪律非常好,以及集体荣誉感很强,所以老师并不管。

    当然,这是我事后琢磨透的,当时我屁都不懂,只是各种巧合与无意识地弄了一个宗教。

    我以为老师不管,我很嗨。

    直到我因为一次课堂点名,一问三不知,被一通狂训后,老师说:就你这样还教主呢?学习成绩全班倒数,你凭什么管别人,别人管你还差不多。

    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师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没说。现在看我成绩在不断下滑,而且还逮到过我一次作弊,所以才管。

    当时的数落,我就狼狈地杵在那,全班都看着。

    这个事件直接动摇了我的立教根基!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我教镇压气运之物被老师污浊了。一尊外神强行给我们添加了一个新设定!成绩……

    当然,我当时只觉得权威被削弱,于是非常紧迫。

    恐慌式挤兑一些承诺,把一些人的实力往上提了提。

    有些效果,但是效果不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权威的下降。

    于是我被逼的,开始努力学习……

    还别说,我学进去了。毕竟是小学,东西都不难,只要有心,很快就能跟上。

    我的成绩以飞速追到了全班前五名,并且上课疯狂举手发言。

    以前我在课堂上是沉默的,是低头玩自己的,但是我开始疯狂追成绩后,老师教的我全部都懂,所以问题也立刻能写出答案。于是我在课堂上变得超级活跃。

    课上课下,都成了我的主场,我的权威也随着我成绩狂飙,远超过去。

    因为成绩上去了,我也做了班干部,组长兼纪律委员。

    教主与纪律委员的双重身份,一下子让我达到了巅峰。

    一次集体春游还是什么来着,老师召集所有班干部说些事,我也在,然后所有班干部都跟老师说,有什么事问我就行了,我人缘最好,我一个人就够了。

    然后那次春游确实是最完美的一次,所有人都很团结秩序,而且我们还把老师哄得特别开心。

    于是之后,老师真的就只问我,有人没写作业找我,有人成绩下降也找我。

    为了保住我的权威,我只能干涉起大家成绩方面的事。

    逼得我天天催债催别人写作业,还要辅导别人功课,一些同学真就不怕老师,只怕我。

    那些不怕老师不爱写作业的同学,被老师嫌弃还可以在班上混下去,还有同学陪他玩,可被我嫌弃就被孤立了,在班上就跟孤儿一样。

    于是我们班成绩集体跃升……在快毕业时,全班所有人都在九十分以上……

    现在想来。老师高明啊,挟天子以令诸侯,人类果然善于将一切都视作工具。

    其实我小学班主任,对我特别好,总之直到毕业,极乐教都还在。

    它是我们各奔东西之后,自然消失的。

    小学的事讲完了,中学是我第二个转折点,直接把我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因为成绩最后变得很好,所以初中是上的重点班,而我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黑暗。

    那是全市最好的初中的重点班,里面很多都是有钱人,而班主任是个老资历,快退休的老头。

    这个家伙快退休了,我们是最后他带的一届,他只想着捞钱。

    我是正儿八经分进去的,我家人没有给过他钱,我是外婆养大的,她也没钱。

    所以那家伙经常找茬说我,我成绩并不差,班上七十个同学,我在前二十,不说优秀,至少没有拖他后腿。

    可是他实在是太恶心了,最恶心的就是拉偏架。

    只要我跟给过他钱的同学发生冲突,就一定是我的错。同样的情况不止在我身上发生,还有个别同学也是如此。

    他从来不管我们,眼里只有钱,吃相非常恶心。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老师钻钱眼里了。而一部分同学直接炫耀,说他爸给了老师多少多少钱。还攀比,有人说我爸给了一千,然后有个特别有钱的说:你这太少了,难怪他上次也说了你,我家给了一万,我考零分他都不管。

    然后问我,我没回答,因为我知道家里一分钱没给。

    你们根本不知道我当时心态有多炸,我第一次接触这种事情,我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攀比的东西,我根本没有办法追。

    一个全新的设定,出现了。

    在小学时候,我压根没有概念的设定,被植入了。

    钱。

    那时候觉得什么都没意义,跟同学也聊不到一块去,我感觉踏入初一仅仅几个月,我就像是从一个世界,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整个班级,并没有小学时那么团结,班上并非只有一个风向,主要是两种。

    一种是只低头学习,真正的好学生,一种是混重点班,整天凑在一块,以为自己很拽,然后领头人很有钱,带大家天天出去吃东西,找别人茬的那种。

    我两边,都融不进去。

    我之所以曾经能把成绩追上去,是因为珍惜朋友。而初中那些好学生,都是书呆子,我并不想天天跟他们聊学习上的事。

    另一边,更不用说了,我不愿巴结那几个有钱的,可能也是接受不了这种瞬间转变吧。

    之后还发生过冲突,我骂了一句也不记得骂了什么,然后就被几个人一起干了。

    因为是好几个人,所以我偶尔才能还下手,其实现在想来,我不还手,那事就结束了。他们也不会一直打,把我推到墙角,打两下也就完了。

    但是偏偏我一直在还手,所以一直混战到班主任过来。然后还被班主任拉偏架,被一通骂,还罚站和放学扫地。

    之后便再也融不进去了。

    我为何说是偏心?虽然我先骂了句傻叉之类的,但是三个干我一个,然后最后他们都没有被罚,只有我一个人被罚,这就叫偏心。

    若是一起被罚,我都是服气的,而那个班主任的处理,以及打我的人早就预判到了这种处理,才是最恶心的。

    丝毫没有夸张,那班主任偏心、贪财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

    而我,想了一个最骚的,那就是想办法把这个班主任搞掉。

    有一次班主任训我,我直接在走廊上,当着好几个班的人,乃至教导主任的面顶嘴,不仅如此,还骂他收钱,把那几个有钱同学说的话,全部抖落出来,说谁谁谁家人给了你多少钱,你见到他就笑,没给钱的就一副死相云云。

    然后你们懂得,我凉了。

    他并没有事,而我之后就被他各种理由罚出教室了,座位也被调到了垃圾堆。

    因为我经常跟班主任顶嘴,罚出站在教室外。所以我落下很多课没听,成绩一落千丈。

    其实也是自己不想认真学了。

    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可能被班主任恶心到了吧,开始厌倦学习,觉得学好又怎样?唉,我当时并不知道,人要为自己活。

    因为小学叱咤风云,我成了一个完全社会性的动物,人缘似乎是我活着的意义。

    而初一又遇到这么一个班,一个好朋友也没有,我特别难受。

    但这都没有真正影响我,我甚至觉得那些同学整天炫耀的好蠢,把我蠢到了。

    真正压死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我的小学同学。

    其实在那个初中的重点班里,我虽然是完全换了个陌生环境,但有个以前小学同班的朋友,跟我分到一起,初一也同一个班。

    他跟我关系很好,以前是我的副教主之一,哈哈哈。每次生日我也都陪他过,我还组织全班,给他过生日。

    所以我们初一被分到同一个班,我跟他都很兴奋。

    刚开始,班上彼此都不熟时,我跟他老熟人了,自然在那个班抱起团来。

    其实要给班主任塞钱,还是他告诉我的,还劝我跟家人说一下。

    总之,他是我全班唯一的朋友,但是渐渐的,他也开始跟那群人出去吃东西,而我还在整天跟他聊以前。

    渐渐的,他也开始疏远我,还让我不要提那些事,说好傻比。

    我秒懂了,后来便再也不提。

    但是我跟班上主流的一波人不说话,而他却很那群人玩得很好。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的时候,我感觉他已经很久没理我了,就在一次下课期间,搭着他肩膀,随便找了个话头,问班上一个事情,跟他聊天。

    然后他让我把手放下去。

    我没放手,还笑着说:你干嘛?

    然后他就说他好烦,别搭他肩膀。

    他当时一脸烦躁,然后甩我的手,我就很急,说以前不是天天搭着吗?

    结果,他直接就炸了,当场一个很帅的过肩摔,把我砸到桌上,还把桌子撞翻了。

    我坐在地上,人直接懵了,还听到周围‘哦喔喔’的一群起哄的声音。

    之后他说:叫你不要搭我肩膀你还搭,你找死啊?我跟你很熟吗?

    至此,原初的我真的死了。

    他说我找死,我也只是笑笑,但说跟我很熟吗?我才如遭雷击。

    我没还手,也没还嘴,我走开,他也走开了。便后来再也没说过话。

    时至今日,我也没想通为什么,也许他被另一伙人影响了,也许他只是想杀死以前什么都听我时的自己。

    总之那之后,我心态已经完全炸了,自暴自弃,彻底变了一个人,非常孤僻,非常倔,整天就跟班主任作对玩。

    多次请家长,我爸打我,我也跟死皮一样,装一副没感觉的样子。

    因为他经常当着几十号同学的面打我,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哭出来,我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我只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只看杂书,课本跟新的一样,上面除了涂鸦,连名字都懒得写。

    我数学最低的一次,只考了两分。因为我只瞎填了选择题,而运气有点差。

    数学,就是那个班主任的课。

    而我成绩最好的,是语文和历史。

    我历史大部分时候是满分,本来应该是课代表,但是最终也没有让我做,大约是班主任说了什么的缘故。

    最后快进入初二时,我跟班主任已经水火不容,然后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他的课刚开讲,我就突然站起来,然后自觉走出教室去罚站,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嘲讽。

    后来有一次闹得很凶,我家人知道我在学校的情况后,就给我办了一年休学。

    我很开心,不用上学了,天天呆在家看书。

    也是那时候,我把中国通史看完了,另外还看完了水浒传以及封神演义,以及各式各样的杂书。

    休学一年,然后才去上的初二,也就是说,我上初二时,我原本初一的同学已经上初三了。

    如此,已经超级孤僻的我,又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

    这回不是重点班,氛围却好了太多。一开始我也不怎么说话,感觉他们肯定也是一样的。

    结果有几个逗比,硬是把我也带逗比了……

    于是我又活跃起来。

    那两年,大家关系都很好,很亲密,我们几个核心玩伴,还坐火车去另一个同学的老家陪他过生日,我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可惜,我的学习再也回不去了,差得太多,已经追不上别人的进度了,成绩一直是中下游。

    初中我看了很多小说,金庸以及古龙的所有小说,还有昆仑、沧海我都看了。我在图书馆有会员,每年暑假都泡在那。

    至于上课的时候,则是看网文,有那种书店可以买盗版的完本网文。什么飘邈之旅、寸芒、飞升之后之类的。

    除了个别有兴趣的科目,比如历史,还能跟老师聊聊,其他课都是低着头。

    因为看得起劲,我还写了武侠小说,班上有几个痴迷的,也喜欢看我的武侠。我的主角自创了一套剑法,叫月影万剑宗,白天的时候只是一流剑法,但到了晚上威力大了无数倍,直接是绝世剑法。因为这套剑法,是利用昏暗的环境以及月光,让剑的残影扑朔迷离,层层叠叠,千丝万缕,混沌难分,无人可破。

    成绩不好,我本来也无所谓的,可我偏偏暗恋上了一个女孩。直到现在我都结婚两年了,其实我……咳咳……我老婆应该不会看这个的。

    总之她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密码是她,她成绩很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总感觉我能读懂她。

    就好像我能读她的心一样,当然,不是完全性地读心,就是我有强烈预感到她在想什么,而且往往后来都证实她真的有那么想过。

    没错,墨穷跟车芸,便是以此为原型。

    然而,直到毕业,整整两年,我跟她说过的话,却不超过十句。

    我跟所有人说的话,都比这多。

    其中有一次,我被老师留下来背英语,她是英语课代表,被迫也留下来陪着。

    她知道我喜欢她,只是她从来不问也不提,那次我一直默写不出来,拖了很久,她很无奈地来了一句:我想回家啊,你不背下来我不能走。

    我噢噢两声,不敢还嘴,一句话没说,低头背单词,一分钟后我用瞬时记忆,全部默写完了。虽然一下子又忘了,但至少应付过去了。

    然后她说:你成绩太差了,干嘛不好好学啊,以后怎么办?

    其实她这意思我已经感受到了,只是没想到她会说出来。

    然后我吹了个牛,我说下次月考,我能考六百分,你信吗。

    她白了我一眼,说实话,她的白眼是我见过最有气质的。

    我能感觉到她完全不信,所以我想给她个惊吓。

    然后我开始自觉地熬夜学习,强行去写卷子,和背东西。上课也非常认真。

    距离中考,还有最后一次月考,而我上一次月考的分数是四百五……

    我要用一个月的时间,提升一百五十分……

    吹出去的牛,必须全力以赴。

    其实我做到了,最后一次月考考完,总分是599。

    尼玛,你们不知道我多气,就差一分!

    然后我非常不甘心,拼命地审卷子,想挑老师的错。其实就是最后的挣扎而已。

    结果没想到还真就给我找到一个错误,有一道填空题老师打错了,但其实我是对的。

    这把我乐坏了,于是我想把那一分要回来。

    但是最气的是,老师不给我改回去,说分数已经评完了,卷子发给你,谁知道是不是把空着的填了,于是不给我加分,我依旧是599。

    哇,心态爆炸。

    其实她喜欢我一哥们,这是我确定我能感知到她想法的一个最大证明,我早就感知到了,只是一直没有证据,所以以为是错觉。

    结果后来,中考完,我才听她闺蜜说,她真的喜欢我哥们。

    不管怎么样吧,我终究两年只跟她说过几句话而已。

    中考之后,我们所有同学又分道扬镳了,而我虽然最后一次月考599分,但中考的时候,又打回原形,还是只有四百分。

    那次将近六百,是我唯一一次高光,老师倒是吓一跳。

    可惜,那时候是真的不想读书,考完连高中都不想读,跟家人谈了话后,直接去读大专了。

    到了大专,至此,进入无限逃课模式。

    我感觉我已经废了,整个人也自暴自弃,就是浑浑噩噩。

    依旧是看小说,除了言情耽美,我什么类型的书都看。别人翻墙出去通宵玩游戏,我翻墙出去通宵看小说。别人都说我很奇葩,不过终究也比初一时要好,也有不少朋友玩得很好。

    这就够了,开心就行了。

    后来自己搞了台电脑,牵了网线,直接在宿舍里上网。整个人心态非常消极,天天就这么混着。

    直到,我看了一本书,地狱公寓。

    改变我的不是这本书,而是因为这本书所结识的朋友。

    当时追着书,无聊搜索相关贴吧,当时地狱公寓吧,就不到五十个人,没什么内容,都是某个人申请做吧主的贴子。

    我偶尔在贴吧里,跟别人聊了一下后续剧情的血字生路。这里顺便推一下书吧,前期设定很惊艳,一伙人被困在一栋公寓里,有时被强制要求去往闹鬼地做些事,这种任务叫做血字,不做就死,做了九死一生。因为鬼是无敌的,任何宗教器物、江湖驱魔手段都没用,都是假的,人除了跑,就只能靠着脑子,利用公寓的规则跟鬼周旋。

    鬼杀人,会留有一线生机,有某种方式可以避免被鬼杀,成功回归。这是公寓所给的生路,但是生路隐藏在无数死路之中,有提示也有误导,一般人很难想到生路是什么。

    我当时很喜欢这种设定,为了能跟别人聊血字,我才上的贴吧,本来我不喜欢上贴吧的,也从来不签到。

    偶尔有一天,贴吧里,有个叫尼古拉斯的人,发了个血字贴。

    这一下子,开辟了一个小圈子。

    他用叙诡的手法,写了一个住户经历血字的过程,然后住户死了,问生路是什么。

    原创的内容,一下子很多人在底下推理。我也推理给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最后正确答案超级坑爹,没人猜对。

    不过这种形式当时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于是我每天等着他发新血字。

    他陆续又发了几个,答案都很坑爹,很扯。

    于是我自己也开始写,没有用叙诡的手法,而是利用人们的惯性思维,误导别人,让别人想出错误的答案。

    其实我是把玩血字这种游戏,进行了一次更新。如果说尼古拉斯最初的血字,是让人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话,那么我的血字就是让人很容易想到‘答案’,可是那个答案,并非正确答案,而是我故意让他想到的。

    每次答案说出来,大家都说坑爹啊,但是却很有意思。

    于是渐渐的,形成一个天天等我发血字的朋友圈,之后有人提议让我来YY,语音玩。

    我去了,聊天,编血字,想尽办法地误导、诈骗他们,各种利用惯性思维和心理盲区。

    从那时候起,我接受了另一种交友的形式,不需要面对面,大家都只听得到声音,一样很开心。

    我在现实的交际圈开始不断地收缩,而在网络上,则不断地蔓延。

    现实我更孤僻了,但是在网络上,我是个话痨。

    之后,有个人邀请我进个群,群主DIE,他开辟了另一种玩法,那就是类似COC跑团的互动血字。以地狱公寓为背景,血字规则为框架,设计各种鬼,各种死路,各种生路,然后文字形式与玩家互动,玩家说做什么,主持人给反馈,告诉他现场看到了什么,发生了什么,你的行为结果如何。

    如此反复,最后笨蛋或者运气不好的人,死在鬼手里,偶尔有人想到生路则生还。

    我那时候,沉迷于此,老老实实地做个玩家,好几次都想出了生路,但是却成了别人的垫脚石,被鬼干掉,然后队友靠着我的生路活下去了。

    DIE这个人很强,他对我影响非常大,他这种形式让我想到了昔日创造世界的感觉。

    于是我也开始创作和主持血字,并且越发娴熟,那时候,我一度感觉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之后DIE走了,他要上班,不玩了。所以后来只有我一个人开血字,反正我逃课,天天就给他们开,白天陪一批白天有空的,晚上陪一批晚上有空的,他们轮流来,而我一直在。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还是很多人都走了,因为生活,因为某些事,他们热度消减,玩别的去了。

    群里越来越冷清。

    而我还一直守着,直到我发布血字,而没有一个人回应。

    当时我以为结束了,结果有个群里的老朋友,突然回了一句:你来隔壁群吧,他们这边也开血字。

    嚓,我果断投奔了。

    结果在另一个群,发现了几个已经‘消失’的老朋友,我问他们为何不叫我,他们说这里的群主刀刀要制作第四代血字,一种更真实的血字,不仅互动,还要配音效,甚至还要配图,以后争取做成网络游戏。

    为此把他们挖角过去了,而之所以不挖我,是因为我是第三代血字的掌舵,所以是刀刀的假想敌,他要用做出第四代血字来压过我。

    我无语,我玩血字,乐趣不在于血字,而在于朋友。

    所以我果断地加入了他们,然后问他们进度如何了,有没有做出一个样板来。

    结果刀刀他们,搞了一个月,竟然一个血字没做出来。我一个月都能做一百个了。

    于是我入群当天,就立刻接手了他们的研究进度,做出了一个新版血字。

    虽然没有刀刀设想的那么丰富,但是已经比第三代内容和玩法丰富很多,大家都觉得很好。

    于是我一发不可收拾,天天开,并且写新手指南、血字发展历史,以及新手超简单血字。

    当然,那个新手超简单血字,依旧很多呆瓜活不下来……

    四年时间,我们一群人成了非常亲密的大家庭。

    可终究,神通不敌天数。

    我开得血字,其实只是半成品的四代,而真正刀刀设想的四代,始终没能完成。

    而因为我总是开,大家已经习惯我这种风格的血字,继而形成根深蒂固的保守派,虽然大家玩的很开心,但却阻碍了血字更进一步。

    因为我太权威,以至于别人无法改革。

    同时,圈子也大了,多了很多其他玩血字的群,群里群外都有矛盾。

    最终因为各种变故,大家还是该散的散了,并且渐渐没人开血字了。

    以前我一直能开,但四年了,我也没时间开了,因为我毕业了。

    散群时,我大哭了一场。

    再加上毕业等于失业,我的人生无比茫然,感觉失去了意义。

    另外这四年期间,我也经常写小说,可惜也是一直扑街,收藏的都是群里的自己人。

    最终我爸把我安排去了深圳一家电力试验公司做事,虽然面试我一个问题也没回答上来,但还是录取了,因为我爸用了点关系。

    然而进公司前,竟然要考一个南方电网进网证。我原本在学校混到的国家电网的证,在南方电网是没用的。

    没有这个证件,我还是入不了职,签不了合同。

    而你们知道,我根本就没听过课,虽然毕业,可对电力系统一窍不通。

    于是我第三次,进入了爆发模式。

    距离考核只剩六天,我疯狂自习,最后竟然成功考过去了,并且是八十六分……

    我被分配到化学试验室,日常就是做做绝缘油各方面的检测。

    一开始毛都不懂,但几天也就都熟悉了,不过如此啊。

    至此有了份工作,感觉挺清闲的,然后我又开始写小说。

    我第一次写网文是08年,而到了14年,扑街了七年。

    期间我又被从化学试验室,调到了一线,去变电站与线路上做安全检测。

    这就很累了,每次都加班,基本半夜回家。

    这导致我更没法安心构思和写书,更骚的是,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一天最长的时候,做二十个小时。最短也有十二三个小时。

    每次回家就是睡觉。

    虽然做了一年,明明学校啥也没学,也硬是做到项目负责人,但我一点也不开心。

    身累心也累,始终有个执着,就是写出被人喜欢评价的小说。

    可是所有人都并不支持,他们觉得我的书并不可能有人看。无论是朋友还是家人,以及女友,都是这么认为的。

    我想辞职,但家人一天二十个电话不要我辞职,过年回家也狂说。说如果我辞职,就不要回家。

    然后14年,我还是辞职了。

    不回家就不回家,我就留在了深圳,租了个厕所大的房子,在那码字。

    不过深圳开销太大了,我根本没有积蓄,待了半年毫无所获,信用卡欠了两万块钱还在死扛,每天就吃炒饭。

    我妈也无奈了,说你回来吧。

    回去之后,我就待在家里写非人基因统合体。那段时间是身无分文,反有外债的,家里也只供吃的,我也没告诉家人我信用卡还欠着呢,只是默默把工作两年的公积金取了出来,还了信用卡。

    当时写非人,已经快放弃了,只是尽最后的努力。

    没想到比以往看得人多多了,而且生平第一次A签,我高兴坏了,虽然写的很差,可已经比以前好不少了,因为关键我需要的是评论。

    然而没多久,编辑找到我,说屏蔽了,你这书太邪恶,报复社会啊?

    我人傻了,我说我也不改了,改不了,要不直接重写吧。

    编辑说好,就等我重写。

    可是我其实已经没有任何信心了,结果并没有写。

    我的朋友都不支持,亲戚、家人天天说我,女友也说分手吧,我当时想,别写了吧,于是去做别的事了。

    那时候我仅剩的朋友,只有网络上,连面都没见过的当初一起玩血字的朋友。

    虽然群散了,可一直也有联系。

    大家一起玩玩游戏,开黑,也很有意思。其中一个死傲娇,就是蓝白社官方群,现在的群主黯月。

    正如我说的,乐趣并非来源于血字,而是朋友。

    现实里我孤僻到极点,从来不出去玩,因为我已经把所有的社交需要都交给了网络。

    那段时间,还有个别书友问我,还写吗?

    对此,我浑身一机灵。

    因为非人被和谐,以及所有人都反对我写小说,我其实已经放弃了。

    我既然已经放弃,这时候就应该回:抱歉,要工作呢,不写了。

    可是我偏偏心里就有一股执拗,不想放弃。

    最终还是回答,写。

    嘴上说写,可我现实已经没有那个时间了。

    就这样,过着日子,那个问我的书友,后来也没再提过了,他不可能一直期待着。

    最终,人生的转机,源于我的编辑,他时隔两个月后,突然问我:“你不是说重写吗?稿子呢?”

    我楞住了,我没想到编辑会主动问我。

    一本并没有太多读者的书,虽然A签了,可也没上架,他竟然在和谐后,时隔两个月,突然问我是不是不写了。

    我非常感激那位老虎编辑。他只是随口一问,但这是改变我一生的一句话。

    就像是书友问我还写吗一样,我再一次犹豫了。

    如果没有人问,我只会一直逃避,但是既然问了,我才发现心里那团火,逼着我回答:“抱歉,写了,忘发了。现在不在家,等会儿回去邮件发给你。”

    编辑说:哦。

    然后我疯狂往家里跑,其实我哪里写了。我根本一个字没动,被和谐之后,我所谓最后一次努力,已经失败了。

    但是当时,我既然已经那么回答了,我便已经决定,再试一次。

    我疯狂地跑,当时还下着雨,我直接就在雨里冲,以最快地速度赶回家,然后打开电脑,开始码字。

    我的时间并不多,大脑飞速地转,想到什么写什么。

    胡言乱语般,用三个小时,写了三万字,非人被和谐,但又写了本非人类,邮件发给了编辑。

    这是我人生第四次爆发。

    然后,编辑给我通过了,让我续了A签。

    我很兴奋,于是就开始逼着自己每天更新。

    家人又找我有事,我说我在码字,女友找我,我说我在码字,朋友找我,我说我在码字。

    他们非常烦我怎么又去写了,说不要写了,赶紧过来。

    我只能继续死扛着,无论如何,我要写完一本,我已经太监太多了,非人类签约了,我不想太监。

    那段时间,我浑浑噩噩,太多的事情,而回去之后又困得要死,再加上其实信心不足,心想着肯定还是扑街,随便写写,所以我当时的目标,并非写出来有人看,而仅仅只是‘完结一本书’。

    非人类前期的目标,真的就只是如此而已,我想写完一本书,无论成绩如何,以后也没有遗憾了。

    在写九尾狐那段时,我其实睡着了……真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发的,是梦游的自己写的……

    睡了一会儿,突然惊醒,然后发现竟然已经更新蛮久了,再一看,写的什么东西,前言不搭后语。

    然后我连忙去看评论,果然几个书友都莫名其妙,这章怎么回事?写的啥?

    于是我迅速修改,圆了一下,让那一章起码语句通顺。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看过那九尾狐最原初章节的朋友,也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九尾狐在山上,山下是警察,警察开枪,然后莫名其妙插入一段旁白,剧情非常莫名其妙。

    其实那是我第二次梦游写作,我第一次是初中的时候,写作文,也是太困了,星期天晚上梦游写完了作业要求的作文,第二天直接交给老师,老师后来打回来把我一顿骂,说写的什么玩意儿?

    其实就是脑子里无意识跳出来的语句,手自己写出来的。

    再后来,快上架了,我因为从来没上过架,不知道会怎样。

    而当时女友又要跟我分手,我直接跑到她上班的地方,好不容易才劝回来,那也是我非人第一次断更。

    其实当时,非常感谢一个书友,打赏了一个舵主。

    因为我终于可以说,看到这打赏没,这是一百块。

    之后那个月,我拿到了五十一块。

    其实非人类这本书,我还要感激一个人,张恒。

    原本我没有什么推荐位的,他得知我也写小说,并且签约快上架了,便跟我们编辑说了一下,帮忙加了一周的推荐位。(其实这导致我从月初上架,延迟到了月中上架,错失了新人新书月票榜)

    但这是我自己决定的,当时我觉得推荐位更重要,月票榜我肯定上不去。

    张恒不仅帮了我让编辑关照,还让不少自己的书友关注一下我,冲了一下首订,所以没有他,我首日恐怕是没法精品的。

    所以我非常感谢张恒,大家去看他的《洪荒历》啊!

    你们可能奇怪,我跟张恒怎么认识的,这个说来话长,很早的时候,我还是十六七岁,当时专注于玩血字,而他呢,正好也和自己的书友玩主神空间跑团。

    机缘巧合下,我们两帮人联动了几次,他们来玩血字,我们去玩轮回。

    张恒玩得血字就是我开的,可惜死得太快……一连两次都头铁的往死路里钻,还想着能干掉鬼,他不死谁死。

    他感觉很不爽,说他为什么不能爆发基因锁!这鬼凭什么秒他!我说没这个机制,人类只能依靠智慧活着,有多么崇高的信念做给鬼看,也是没用的,你太莽了,想活命干嘛不让你的队友做炮灰。他说绝不可能,我死也要保护大家,我说所以你活该死了啊,瞑目吧。

    于是他后来不玩了。

    张恒跟书友是玩成一片的,我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就给无限曙光全订加舵主,进了VIP群。

    之后也经常跟他聊,写的书以前也让他看了几次,都被他嫌弃的一塌糊涂,说的一无是处。

    但是,非人类这本书,他却大加赞赏,然后帮我跟编辑说了。

    其实我猜,他可能没看,只是我写非人类时,他已经很成熟了,不再像以前那样任性,他可能只是故意鼓励我的。

    前前后后算起来,到现在我跟他也认识六七年了,当然仅限于网友,同样跟他认识七八年的书友,也有很多,后来还去了他婚礼。

    他结婚本来我也打算去的,可惜我当时最为落魄,没什么钱,便没去。

    总之我现在的好朋友,除了俩发小,都是相识于各种类型的跑团。

    我喜欢这种创造世界与掌控世界的感觉,各种魔幻本、古代本、玄幻本、武侠本、科幻本、克苏鲁本、蓝白社本都开过。

    ***、蓝白社这种世界观,也很适合开跑团,我们一帮人也玩了好几年了。

    玩家扮演D级人员,或者社员,或者只是普通人,然后调查,或经历收容事件,推理其特性活下去,或收容异常事物。

    蓝白社好不容易完结,我有空,前两天还跟群主他们开了一个。

    除了跑团。

    我还做过收容物的桌游,全是非人类里出现过的收容物,以类似狼人杀发言投票的形式,但是技能却是忒弥斯、约书亚、阐道者、D级人员,各种收容物。忒弥斯验人,约书亚保人,阐道者死了可以带走一个,D级人员能替别人死,收容物则每个技能都不同。

    每轮由我这个主持人,随机挑选三个收容物,并公布其特性,但是其中只有两个,会出现在玩家中,晚上杀人。当然有的收容物不能杀人,而是别的胜利方式。

    总之,这种桌游跟狼人杀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每一局的胜利条件都不同。

    社员阵营要根据游戏内的情况,从三个特性信息里,推理出:这一局收容物应该是哪一个,或两个,然后决定这局的玩法。

    同样收容物持有者,也可以隐藏自己,忽悠好人阵营。

    沧月,就是我从小到大的ID,也是我血字圈、跑团圈的ID。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到别人叫沧月,也不是因为看了偷星九月天,事实上我根本没看过,我是取了这个名字以后,才知道还有别的沧月。

    沧月就是沧月,我没有任何原因便叫这个,并延续了十一年没有改过。

    说了这么多,全是闲话。

    到底什么样的我是魔性沧月,什么样的我是人性沧月,至于神性沧月,又隐藏在哪里,自己悟吧。

    我的一生,有数次转折,无一不是因为朋友。

    人,尤其是中国人,自古以来,便是活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

    能改变你的,只有你的朋友。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

    这些年,很感谢大家的支持。

    最近休息,群里有人想玩收容跑团的,我可以教你们。

    以上。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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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18257/ 第一时间欣赏蓝白社最新章节! 作者:魔性沧月所写的《蓝白社》为转载作品,蓝白社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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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社介绍:
墨穷从未想过他会突然拥有超自然能力,直到他朝着太阳射了一箭。绝对的命中意味着他可以是绿茵场上的神,篮球界的上帝,游戏里的大罗金仙……他以此可以轻易地成为人生赢家,华丽地度过一生,财富与权力都不会是难事。正当他以此改变命运,享受人生时,他却见到了自称来自蓝白社的收容人员……当他理解这个在世界暗处执行必要之恶,维护人类安全的组织时,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目标:我要成为蓝白社长。蓝白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蓝白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蓝白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