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真相!
这种匪夷所思的境况,是半张脸这辈子都没经历过的,哪怕,这个人,曾是他这一生自以为最熟悉的。
但眼下,却又是最陌生。
很快,对面那一半原本被定格的画面,再度开始动了起来。
溪水,开始缓慢地涨起,渐渐地开始漫延;
那一方画面,明明是立体的,但此时,看起来却又像是平面图一样。
大树下,只剩下老乞丐一个人。
溪水开始没过他的脚,然后又没过他的腰部,最后,没过了他的头顶。
但溪水的增涨趋势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开始继续地拔高,老乞丐的身体,则开始慢慢的下潜。
先前的溪水边大树下的场景,逐渐变成了深渊的环境。
这里,冰冷;
这里,苦寒;
这里,孤寂。
这里,半张脸,很熟悉。
这幽深的空间,压抑的环境,足以让人绝望的无尽长眠,曾是萦绕在其心头的最大梦魇。
当年,若非他孤注一掷,以骄人的天赋和天资硬生生地和赢勾决裂,独立出了自我,可能,若干年后,他也会堕落进这深潭之中。
老乞丐的躯体,虽然在越来越下沉,但并没有因此变得模糊起来,仍然很清晰,且随着四周深度的不断加持,视野也在逐渐变得更加宽阔。
终于,老乞丐落入了底部,许是因为水面浮力的作用,原本坐着的老乞丐,现在是站姿。
惨白的光,撒照下来。
显露出了老乞丐身边的景象,
在老乞丐的四周,则是密密麻麻地站着数之不尽的人。
他们在那里随着潭水轻轻的摇曳,像是生长在潭水深处那密密麻麻的水草。
所有人,都闭着眼,像是在沉睡;
但又像是所有人其实都“睁”着眼,在看着你,因为任何人在目睹到这个画面时,都会感到头皮发麻。
这里,
水葬着赢勾无数载岁月以来的狗;
是赢勾的手办陈列馆。
这个地方,周老板当初也曾来过,且有一段时间,因为赢勾的沉睡,导致这里面的手办陷入了躁动,最后,周老板是引来了泰山,直接将这些东西都给砸了!
那时,白夫人曾设法用自己所找到的仙器来帮助手办一员的李秀成回归,差一点,就让她成功了。
当然了,那段时间,只能是特例,大部分的岁月里,他们都是这般静悄悄的,悄无声息……
在看见这个画面后,半张脸的身体开始僵硬起来,仿佛在这一刻,他感应到了自己原本的归宿。
这是货真价实的感同身受,但他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本能,在全力克制着。
这是……假的!
假的,假的,假的!
半张脸将自己的头埋起来,像是一只鸵鸟。
这没什么可笑的,因为他现在所正承受的压力,确实是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咕嘟…………咕嘟…………咕嘟…………”
水声,开始响起。
半张脸微微抬起头,
看见前面的深渊里,那个老乞丐居然重新动了起来。
他像是在上浮,又像是一个被活埋了的人正在奋力地挖掘。
水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
老乞丐的身影,也正在越来越大。
这种感觉,如同你站在井口边,低着头,向下看一个正在从井里爬出来的一个人。
空间感,在此时已经被揉捏得粉碎了。
“噗通……”
老乞丐爬了出来,
他从深渊之中,
爬入了这间墓室。
在这一刻,
原本被割裂成两个的记忆画面,居然连通了起来。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相连,而是一种呈现方式。
应该是那位,主动从埋葬无数手办的深渊,将老乞丐召唤了出来。
是的,老乞丐也算是赢勾的一条狗,虽然这条狗,是半张脸当初给赢勾随便找的,但毕竟也是做了狗,哪怕是半路出家,那深渊里,照样会留下他的手办。
老乞丐站在了赢勾面前,很是恭敬,脸上,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神情。
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真的难以懂得那种被封存在深渊之下的痛苦。
要知道哪怕是现在,无论是部队里还是监狱里,也都还保留着关禁闭的惩罚方式,没真正去体验过“禁闭”的人,是无法懂得这种惩罚的可怕的,而这深渊内的禁闭,更是比外面的所谓禁闭恐怖无数倍。
半张脸身侧的赢勾缓缓开口道:
“还想…………下去么…………”
老乞丐马上跪了下来,对着赢勾疯狂地磕头:
“不……不……不……下面……下面真的太可怕了……”
老乞丐紧张惊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而这时,在老乞丐身后,那深渊里,忽然间,像是所有人的手办都一齐睁开了眼,开始疯狂地向上浮动,但他们没有得到允许,无法出来,只能继续在里面沉沦和孤寂。
他们,只是赢勾的玩物,没有赢勾的允许,自然就谈不上什么自由。
深渊处,无数的手办在盯着老乞丐,疯狂地抓挠着前方,强烈的嫉妒已经吞噬了他们的神智,他们不甘,他们不平,为什么老乞丐能出去,他们却不能!
那刺耳的抓挠声,就在身后,老乞丐的身子一直在打着哆嗦,且还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在看见了那些人的疯狂之后,他脸上的惊骇神情更加浓郁了。
好在无论他们怎么抓狂,都无法出来。
赢勾微微抬起头,发出了一声鼻音。
“呵……”
深渊之中,那些刚刚还在躁动的手办们在此时似乎都受到了禁锢,一个个不得不闭上眼,双臂下垂,再度缓缓地下沉,下沉,下沉到了底部。
且,先前割裂出来的深渊画面,在此时也慢慢的敛去,记忆结界所呈现出来的画面,再度完整,这里,依旧是古墓。
半张脸的目光不时地在男性傀儡身上和老乞丐身上巡回,
很显然,
老乞丐是看不见他的,毕竟老乞丐只是电影荧幕上的人物,
至于赢勾,他不同。
“我不想…………不想…………不想再下去了…………不要让他们抓我…………不要让他们抓我下去…………”
老乞丐继续磕头祈求着。
赢勾的诸多手办里,他可以说是,最没用的一个。
毕竟,这是当初成功分裂出来的半张脸,为了故意戏谑赢勾所给他找的新狗。
“我可以…………再给你…………几十年…………自由…………”
赢勾走下了台阶,来到了老乞丐的面前。
“谢谢…………谢谢…………谢谢!”
老乞丐喜极而泣。
“自己…………下去吧…………”
老乞丐听到这话,有些茫然,但其目光马上落在了赢勾身后的水潭那儿。
当下不敢耽搁,马上起身,爬到了水潭上。
这会儿,老乞丐近乎就在半张脸的面前。
老乞丐似乎有些犹豫,因为此时水潭里头还飘浮一具躯体,和下面站着的这个很相似。
但他也不敢问,也不敢多说话,小心翼翼地从边上慢慢地下去,尽量不去触碰那具飘浮在水潭中央的躯体。
就这样,老乞丐将自己整个人都没入到了黑色的水潭之中,等他再站起来时,张开自己的双手,脸上瞬间露出了笑意。
要知道,先前下去时,他还只是一缕亡魂,不,连灵魂都算不上,只是一道精神烙印,但现在,他有身体了!
而赢勾,则原地站着,他摊开了手掌,掌心破裂,一缕金色的血液滴落了出来。
血液没有落在地上,而是飘浮起来,且开始慢慢地雾化,缓缓地散开。
朦朦胧胧的持续了很长时间,
终于,
雾气开始散去,
一个和赢勾一模一样的存在,站在了赢勾的对面。
不过,这只是一道虚影,很淡也很虚弱。
就这样,一人一虚影,对视着。
少顷,
赢勾伸出自己的手,在虚影的眉心位置,摸了一下,其指甲轻轻地在那个位置,切割出了一个缝隙。
虚影开始变得更淡了,像是一个杯子,在底部被硬生生地戳破了一个洞。
赢勾后退了一步,继续看着虚影,开口道:
“你是谁?”
话音落下,
原本面容很平静的虚影脸上露出了思索之色,
不过这思索之色并没有持续太久。
虚影的神情开始变得冷冽,其眉宇之中,也流露出了和赢勾一样睥睨一切的气势,眼眸深处,同样变得深邃。
这一刻,半张脸有些恍惚,若非是一个是虚影一个更真实,除此之外,他真的无法分辨出哪个是真的赢勾。
虚影身上的气质陡然凌厉起来,目光之中,是一种蔑视众生的孤冷,
这时候,
他才开始回答赢勾的问题:
“我…………是…………赢…………勾…………”
赢勾笑了,
显然,
他很满意。
紧接着,
赢勾将自己的手放在了身边那具自己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男性傀儡身上。
傀儡开始了融化,宛若巧克力被放置在了高温下。
在这种过程下,傀儡的身体开始慢慢地变小,然而,这不是彻底地消融,真的只是……缩小。
从一个成年男子,缩小成了青年,又缩小成了少年,之后是儿童,最后,则是一个婴儿,躺在了地上。
赢勾看了眼地上的婴儿,
走到婴儿跟前,蹲了下来。
虚影学着赢勾的动作,也走到婴儿面前,同样蹲了下来。
赢勾将自己的手放在了婴儿的肚脐眼位置,虚影也是同样将自己的手放在了那个位置。
而这个婴儿,只是躺在那里,不哭不闹,毫无声息。
赢勾最后又看了虚影一眼,同时,另一只手举了起来,一道赤红色的印记开始在那只手的掌心流转。
“再告诉我一声…………你是谁?”赢勾问道。
虚影目光微微一凝,强盛的气势显露而出,
回答道:
“你…………不…………配…………知…………道…………”
赢勾闻言,没生气,反而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这时,没等赢勾有下一步的动作。
半张脸忽然鼓起了全身的勇气,抬起头,面向赢勾,急促地喊道:
“我知道你能听到我说的话,我知道你能感应到我,虽然你不存在,虽然这一切都是假的。
但请你告诉我,
为什么,
为什么当初让我离开?
为什么还要让我割裂走你的三千年积累!
我……我……我……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的天赋,我一直以为这是我的能力,我一直引以为傲,但……但……
但我现在知道,我明明是做不到的,你为什么会故意,故意放我走,还给我三千年积累,为什么?
难道,仅仅是为了戏耍我?
让我做了上千年的美梦?”
半张脸双目泛红,天知道他现在对着这个人说这些话时到底需要多么庞大的勇气,同时,他也清楚,要是这个时候不问,待会儿,就问不到了。
赢勾的动作,确实缓了下来。
半张脸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她,在等着他的回答。
他听到了,他肯定听到了,他肯定能听到!
赢勾没去看半张脸,
似乎被这样打断,有点不满;
随机,
他笑了笑:
“已经……很克制了……但还是……无法完全压制住………不分出来给你………我就要完全复原了……”
“…………”半张脸。
下一刻,
赢勾掌心的赤红色印记分别没入了自己的眉心和虚影的眉心,形成了一道封印。
随即,
一人一虚影开始一起没入这婴儿的身体之中。
很克制了?
很压制了?
但还是控制不住,不把力量分出来给自己,就要完全复原了?
所以,正好是要丢出去的东西,干脆就丢给我?
像是丢出一块骨头一样,让自家的狗,去追着玩儿?
半张脸垂着头,跪在地上,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了,但,他又被重重地伤了一次,就连周围的画面已经在读变化了,他也没有察觉到。
等到半张脸再次抬起头时,
发现自己正跪坐在柏油马路上,四周,路灯稀少,头顶,月明星稀。
而换了一身衣服的老乞丐正抱着婴儿站在自己面前,
老乞丐弯下腰,将婴儿放在了地上。
待得老乞丐转身离开时,
半张脸才得以看见前方铁门左侧的牌匾,
上面有五个字:
通城孤儿院。
第九十六章 笑
昏黄的路灯下,孤儿院的门口,半张脸跪坐在马路上,在其身前,襁褓中的婴儿被放置在那里,婴儿很乖,没哭,只是在吮吸着自己的手指。
他的人生,将会以这里为新的起点重新开始。
他会在孤儿院里成长,他会遇到孤儿院里的很多人,比如王轲,也比如孤儿院看大门兼保安的秦大爷。
复活伊始,半张脸曾以为赢勾和书店老板之所以把自己复活,其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去成为类似菩萨之于末代府君的角色。
他其实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
反正,他早就有点生无可恋了,倒不是消极的生无可恋,纯粹是活着没目的了,当不当这个替死鬼,真的随意。
那时,那个书店老板曾转述过赢勾对此的回应:
你不配!
当时还觉得荒谬,甚至是有气;
现在想想,的确,自己不配啊;
因为替死鬼,是他。
其实,作为赢勾来说,他其实在之前就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尤其是在庚辰所发现的那个古墓里,自那次之后,赢勾就很少说话了,也不再活跃,在那时,他其实已经完全明了和确认了自己的宿命。
墓室里,周泽可以操控水潭去制造傀儡,且能够模拟出水晶棺材里躺着的那些傀儡的模样变化,当时只是觉得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这里,且能窥觑自己的内心。
实际上,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因为当周泽走入这里时,作为自己设计的地方,他的意念,可以完美契合地去操控那个空间。
他其实是那个墓室里,真正的主人,不过他自己并不知道,等于是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
菩萨升天前,在游轮上,曾对谛听说过,赢勾,是藏得最好的人。
末代府君在菩萨找到自己之前,摆下酒宴,以肉做菜以血酿酒,其实,一开始招待的,坐在那里的,是周泽,而不是赢勾。
好几次了,府君所直接面对的,都是周泽,而非赢勾,当时可能以为是因为周泽是赢勾的代言人;
但再联想起当初,被府君亲手交托在周泽灵魂内的那座泰山虚影,可是完全听周泽的话,还曾帮助过周泽镇压过那时正和自己闹矛盾的赢勾。
这足以可见,有着天纵之才的府君,其实早就看出了端倪,那一口一个的“哥”,真的不仅仅是客气客气而已。
作为天骄,自然心比天高,更信奉的是一种拳头底下说道理的格局。
一个连自家老祖宗们都觉得是垃圾的末代府君,对赢勾那么尊敬,甚至伏低做小,怎么可能只是纯粹意义上为了尊老美德。
往更长的说,其实,在周泽和赢勾在最开始散步时所出现的那些画面里,已经暗示得很清楚了。
身为僵尸的莺莺,遵循着自己的感觉,天然地亲近周泽。
你可以说熟悉之后,莺莺一直坚定地站在周泽这边却对赢勾一直不感冒还能理解,但从一开始,莺莺就完全站在了周泽身旁,可能,这里面,真的有种女人的第六感在里面作祟吧。
监狱里,
周泽喊出了“煞笔”的名字,
导致煞笔直接认周泽为主。
但要知道,赢勾是认识这支笔的,若是真的只是纯粹地喊一声名字,这支笔就能认你为主,赢勾自己为什么不喊?
这种极品法器,且又是文房墨宝之体,本身就有着一种钟秀灵气,与其说是周泽机缘巧合下喊出它的名字,不如说是它在抉择之下,选择了周泽。
当初的日本神父为了研究周泽身上的秘密,不惜将周泽上辈子的骨灰从公墓里挖出来,不光拿活人做实验,自己也吃。
到最后,那几个活人成了行尸,而日本神父本人,最后变成了现在的死侍。
只因为上辈子周泽的身体,是真正的赢勾挑选出来的,那具身体,是从水潭之中爬出,其内,蕴藏着一股最为精纯的死气。
所以,得亏周泽上辈子一直忙于工作,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
否则,真的有可能会出现那种第二天一早醒来枕边人居然变成僵尸的刺激场景。
不过,确实是没人能算无遗策,比如赢勾所亲自挑选的肉身款式,却因为一个精神失常的鬼差,被毁掉了,从而换了一具肉身。
这或许,是那位女鬼差,这辈子最为高光的手笔,只可惜,她是没办法去知道和去自豪了。
但不管怎么样,事情的发展,有波澜,但大体上,还是向着一个方向继续着下去。
半张脸深吸一口气,
他忽然觉得那位虚影赢勾有些可怜,
他的杯底,一直是裂开的,
这是一种无法被修补的裂缝,
正如真正的赢勾先前所回答自己的那样,
他太强大了,强大到哪怕一直克制着压制自己的,却依旧无法避免要完全恢复。
也因此,才有了自己的出走,才有了自己在白骨王座前对其放下狠话转身离开时,坐在白骨王座上的赢勾脸上所露出的笑容。
那时的自己,在他看来,应该真的只是一个笑话吧。
半张脸摇摇晃晃地起身,画面里,孤儿院里的人发现了被人遗弃在门口的婴儿,很快有人过来将婴儿抱了进去。
“呵呵…………”
半张脸伸手,在这时,他终于撕开了这片意识结界,走了出去。
外面,
正热闹。
半张脸抬脚向前,
很快就出现在了海岸边。
他看见那群人还在乱战一团,
他看见了身形近乎要崩溃的旱魃再度厉啸着重新从海底飞出,冲向了仙王之手,如疯似狂。
四周,所有大能巨擘的目光在落到冰面上那个目光迷离空洞似乎还没从失去赢勾的打击里恢复过来的书店老板时,都带着一种强烈的火热。
哪怕仙王盖世之威,但众人依旧没有完全放弃,因为这里面很多人,是真的没有放弃的退路。
“呵…………”
半张脸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笑,是真的好笑。
这帮家伙,
到底知不知道,
自己到底在抢的,到底是什么?
第九十七章 调皮
此时的旱魃,身上的气息已经在疯狂地颤动,一缕缕黑气不停地从其身上溢散出来,宛若一颗糖,被丢入了一杯水里,正在慢慢地散开。
这意味着,她的体魄,已经崩溃了大半,像是一条堤坝已经出现了许多个裂口,无法继续储存里面的水了。
仙王之手的威能,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仿佛自己就是那只手掌下的一只虫子,一次次地扑上去,再一次次地被弹开,可能,唯一的区别在于自己的生命力比虫子更顽强许多。
但哪怕再强大的生命力,再强悍的体魄,也经不住这般的消耗,若是真正的巅峰期时的她,哪怕不敌,但也能稍微从容一点。
现在的她,本身就根基轻浮,此时的力量更如同是建立在空中楼阁上,宛若摇曳着的烛火,看似坚韧,但随时都可能覆灭。
周遭的乱战,还是在继续持续着,但外围的这帮人,倒是没有先前一开始的那种脑浆都要打出来的激烈了,更像是一种彼此心知肚明的敷衍。
打是在打着,但大家的注意力,还是在冰面上的那个男人身上,或者说,那个蝼蚁身上。
一旦旱魃或者仙王之手哪一方先不支,要么被灭杀要么放弃,那么,其余人就会马上开始出手!
仙王强大是强大,但凡是加入到战团的人,也没有哪个是无能之辈。
尤其是那些老菜帮子们,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别看你们俩现在打得这么热闹,但既然苟活到如今,大家家门里头到底是个什么虚实,谁没个数?
真当稍微粉刷一下门面就能装土财主了?
“砰!”
旱魃的身躯再度被仙王的手指击入了海面之下,掀起了滔滔巨浪。
周泽则是继续趴在冰面上,目光依旧空洞,只是,这种空洞,比之一开始,多出了一抹稍显主动的意味。
因为眼眸子里,有了些许思索之色。
不过,在这个当口,露出这种空洞般的迷茫,真的是和四周的画风格格不入。
明明是周边诸多大能所要争夺之物,却偏偏没有类似的觉悟,不见慌乱也不见硬着头皮吼一声我命由我不由天,只是在那里发呆发愣,似乎真的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吉祥物,谁能拿到就是谁的。
仙王之手再度落了下来,他的目标,赫然就是周泽!
然而,旱魃又一次地从海面下飞出,落在了周泽的身前。
此时的旱魃,长发披散,先前的少女模样完全消失不见,转而充斥着一种歇斯底里的戾气。
以旱魃为圆心,四周的冰层,开始疯狂地扩张开去,要知道,哪怕是在深冬,这块区域的大海也不会结冰,而旱魃亲自将这一定律改变。
眼下的她,看起来真的有一种先前赢勾登天而上时的味道。
肉身、煞气,本源,
这些东西原本就亏损严重,哪怕靠凤凰之血强行提拉了起来,也早就在仙王之手连续几次的打击之下崩散得七七八八了。
也因此,
旱魃现在更多的,开始依靠自己的意志去强行撑着。
简而言之……她有些不顾一切了。
仙王的手,再度落了下来,这一次,是握拳!
刹那间,
天幕之上,惊雷滚滚,苍穹似乎也被这一拳所裹挟,一起倾塌了下去。
当仙王的拳头砸落时,从远处观望,仿佛这一片区域的天空都跟着一起开始疯狂地下压。
“焚灭!”
旱魃发出了一声低吼,
先前的千里冰封,在此时瞬间点燃,这极端的变化,宛若将整片海给煮沸腾起来,狂暴的火焰凝聚出一条条火龙,疯狂地冲向四面八方。
“轰!”
只是,这看似壮丽的画面,在仙王的拳头面前,顷刻间就支离破碎。
仙王的拳头以摧枯拉朽之势,使得凡是靠近过来的火龙都在顷刻间湮灭。
然而,
旱魃却在此时转身,单手抓住了还躺在冰面上发懵的周泽,二人前方的火海当即分裂出一条路,旱魃抓着赢勾直接冲了出去。
这是,
要逃!
倏然间,
十多道流光直接从四面八方疾驰而来,他们先前或许是在缠斗或许是在乱战,但他们的注意力片刻都未曾离开冰层。
旱魃这明显是要遁走了,莫说仙王之手了,就是其他人也不可能任凭她带着众人的猎物就这般离开。
“吼!”
一头年迈的蛟龙自海面下席卷而出,拦在了旱魃面前。
“滚!”
旱魃伸出手,在前方狠狠地一抓。
蛟龙的身躯当即被抓出了五道恐怖的伤口,但它并没有后退,而是像一条蛇一样,瞬间将自己的身体蜷曲起来,组成了一道肉山墙壁,锁死了前进之路。
旱魃没做犹豫,抓着周泽转而向上,然而,上方有一尊鬼物和一把青色的纸扇垂直而下。
三方碰撞在一起后,
那一尊鬼物和纸扇器灵一起被弹开,而旱魃的冲势也被成功阻滞。
两番受挫之后,旱魃先前创造出来的离去契机已经近乎被锁死了。
四周,有越来越多的人向这边飞驰而来,参与堵截。
旱魃寒冷的目光扫视四周,
最后,
落在了周泽身上。
周泽似乎是被旱魃抓着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地给弄得有点晕,嘴巴张着,像是要干呕出来。
旱魃微微皱眉,虽然她瞧不上一个失去了赢勾做支撑的周泽,因为他只是一条狗而已,在主人不在之后,这条狗,已经没办法再蹦起来了。
但不管如何,作为赢勾的狗,外加旱魃早先对周泽的一些了解,并不觉得周泽是这般脆弱的一个人。
赢勾登天失败,宁愿让自己早早地消亡也要将其护佑下来,岂是让你在这里浑浑噩噩等死的?
“那座泰山呢,他为什么不来救你?”
旱魃厉声问道。
三亚的风波,外加前日地狱的剧烈动荡,末代府君忽然归来,落于泰山,这件事儿,本就是公开的,旱魃自然知道。
且她先前在雨中漫步时,就曾和那位府君打过照面。
虽然她曾言他已死,但哪怕是死了的府君,只要出现在这里,硬刚仙王不现实,但至少可以出手尝试帮忙把周泽给接应出去。
周泽听到了旱魃的发问,脑子里更是一团浆糊了,老实说,他现在有种重度发烧脑子快要烧坏的感觉,整个人都懵懵懂懂。
旱魃目光一凝,而这时,四周的追兵再度迫近过来。
先前一拳落空,被旱魃虚晃一枪给甩开的仙王之手,在此时又再度来临,其五根手指撑开,巨大的手掌,已经在上方的天幕里撑起了一片。
五根手指,每个指尖,都有雷霆垂落下来。
毫无征兆的,这恐怖的雷霆就这样砸落了下来,不管是旱魃还是正在堵截旱魃的人,全都遭受到了等同的待遇。
旱魃单手撑开,以自身的僵尸煞气硬抗这雷霆滚滚,至于四周的其余人自然是没这个底气,要知道仙王指尖散发出来的雷,是天雷,是仙王以自身的力量引导这一方世界进行的天罚!
他们都是苟命下来的人,对这种天罚本身就极为忌讳,当下,众人不得不选择后退,先行离开这片天罚区域。
一道道雷霆轰击在了旱魃身上的僵尸煞气上,每遭受一道雷击,旱魃的身影就会显得虚幻一分。
可以说,眼前的形式,已经是相当危急了。
旱魃张开嘴,两颗僵尸獠牙显露而出,
“我想要的,自古以来,没有拿不到的!”
旱魃对着周泽的脖颈直接咬了下去,这感觉,就像是绑匪被包围时,走投无路之下要选择撕票一样。
然而,就在旱魃的獠牙即将咬碎周泽的那一刻,她忽然停下来了。
周泽是她准备的衣服,她要在父君的剑来劈自己时穿在身上,换言之,必须得在那一天来临,轩辕剑当空时,再将周泽披在身上,或熔炼成器灵或干脆扒皮抽筋货真价实地穿在身上才有效果。
现在,她杀周泽,只有泄愤的价值。
旱魃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赢勾登天对抗轩辕剑失败时却主动帮周泽安排后路让其活下来的画面。
他,
想要他活……
“啊啊啊啊啊!!!!!!!!!”
旱魃发出了一声厉啸,
转而将周泽狠狠地砸入了身下的海面。
“噗通!”
周老板被沉入海中。
旱魃扶摇而上,
双臂撑开,
主动地迎着雷霆再次冲了上去,只不过,这一次的她,更多出了一份决绝!
岸边坐在那里看戏的半张脸见到这一幕后,下意识地摇摇头:
“女人,一旦惹上了爱情,这智商,也就没救了。”
然而,上方的仙王之手却在此时直接消失了。
似乎是连这只手都已经懒得再去和旱魃缠斗下去,
下一个瞬间,
这巨掌出现在了海面上,而上方的旱魃则是扑了一个空。
她下意识地低下头,往下看。
看见那只巨大的手,缓缓地从海面下浮现了出来。
在其微小到不能再微小的指缝间,
周泽被束缚在那里,低垂着头,像是已经失去了意识。
这时,
一个身形如鬼魅般的老者忽然出现在了赢勾身边看样子是打算玩一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嗡!”
指尖一颤,
想要火中取栗的老者身形直接崩散成一片血雾,灵魂更是被瞬间绞杀。
四周原本也还在继续蠢蠢欲动的众人见到这一幕后,不得不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直到此时,他们才认识到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他们毕竟不是旱魃,虽然都不是仙王之手的对手,但旱魃能凭借自己僵尸之祖的体魄一次次扛下来,但他们不行。
上方,旱魃双臂垂落,海风吹拂着她的发丝,凝聚而出的最后元气挥发出的一击击空后,旱魃清楚,自己已经有心无力了。
此时她的状态,真的和眼下正在岸边看戏的半张脸差不离。
不过,因为周泽现在已经不在她身上的缘故,所以周围倒是没有人再去攻击她了。
仙王之手抓住了周泽,并没有急着捏碎他,反而慢慢的把他举起,放在在这只手的后面,有一个不存在的脸,正带着快意的笑容盯着周泽。
先前,
赢勾登天时,为了避免自己出现会让轩辕剑转移目标,所以仙王没有急着下来,也因此,错过了亲自复仇的机会。
眼下,
虽有遗憾,
但既然眼前的这只蝼蚁,是赢勾陨落前都要特意去保护下来的,显然,这只蝼蚁对于赢勾来说,很重要。
既然如此…………
忽然间,
被仙王禁锢住的周泽在此时却缓缓地抬起了头,
他的眸子里,
不再是先前的茫然,也不是被束缚生死操之于他人之手的慌乱,
他很平静,
同时,
开口道:
“呵……又调皮了。”
第九十八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当仙王之手直接绕过了进行最后一击的旱魃转而将这场乱斗的彩头给收入手中时,
岸边上的半张脸慢慢地站起身,脸上的笑意越发浓郁;
讲真,可能半天前的他,还位于一种自身存在意义和价值被彻底否定的歇斯底里之中,但现在,嗯,好像是被连续打击了之后,居然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已经习惯的感觉。
况且,放眼四周,都是一方巨擘大能,坐在这边,看着他们的“表演”,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哦,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我这一个傻子。
这真的是一种莫大的抚慰。
怪不得人都喜欢群居,大概是因为当你觉得自己很蠢的时候,环望四周,总能得到慰藉吧。
不过,有一件事半张脸还不是很明白,赢勾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般筹划,这般布局,这般隐忍,早就远远地超过了末代府君,
而末代府君是为了活下去,
那,
赢勾呢?
…………
龟裂得密密麻麻的镜子前,
大长秋长舒一口气,虽然这个过程里,旱魃表现出了一种超出人想象的坚韧,但终究对大局和结果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仙王已经达成了他的目的。
虽然大长秋对所谓的仙王并不是很感冒,但那只手,毕竟是自己的五个弟弟所化,他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弟弟们发生什么意外。
小七和小八脸上也都露出了笑容。
当年先是被赢勾胁迫,近期又被末代府君胁迫,自己的兄弟一个接着一个地为了保全大家而自裁。
这种憋屈和苦闷,确实是让人煎熬,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再次发生这种事了。
…………
“啧啧,这事儿,总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像是听曲儿看剧一样,整场戏下来,总得有个抑扬顿挫转折翻转才有滋味儿。
眼前这一出,好看是好看,该气概的气概,该跋扈的跋扈,该嚣张的嚣张,该强大的强大,但却像是一路地平铺直叙,味道上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寡淡。”
宋帝王余砸吧砸吧了嘴,身为一尊阎王,这种举止显然有**份,但毕竟站在其身边的还是阎罗王包,倒是不用去拘束什么。
“这一次,怕是难以善了了。”
先前,九常侍上位,一是有菩萨坐镇,二是赢勾第二次横扫地狱,直接导致楚江王陨落,且泰山王也在那一天同时陨落,本就不甚团结的阎罗们只能捏着鼻子默认了退下去的现实。
最近一年多以来,新老两个圈子,倒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对于曾执掌地狱的阎罗来说,正是因为品尝过权力的滋味,再失去后,反而会更为难受。
也因此,在末代府君归来之时,阎罗们先把五官王给卖了,然后全都向那个新晋的平等王安示好,期待着大家能在末代府君的庇护下重新走上前台。
现在,随着仙王之手的回归,地狱那边,很可能要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他们这些个遗老遗少前日里还那么地跳,呵呵……
宋帝王余手掐兰花,直接唱了起来:
“这是命,这是命啊~~~~~”
…………
各方各个圈子,都认为自己对现在的局面有了一种清晰的认识。
也已经开始在做心理建设准备了,毕竟,仙王之手的强势,真的是无需多言。
若是仙王能够依靠着那件赢勾的遗蜕再躲过接下来轩辕剑的杀劫,那之后,仙王可能真的能完全归来,就算是再立仙庭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
笑到最后的,才是笑得最好的。
虽然在上古时期,仙王接连遭遇了黄帝和赢勾两位人杰,两次折戟,但现在,他才是最终的胜者。
然而,
哪怕再尖锐的目光估计也不大可能注意到,
仙王的手指,此时正在轻微地颤抖着。
…………
“你这人,真不记打。”
被仙王那巨大手掌攥着的周泽轻轻地摇摇头,随即,仙王的手指开始慢慢地张开,并非是仙王主动松开,而是因为被其攥着的周泽,开始发力了。
“嗡!!!”
很快的,近乎不用考虑,已经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的仙王直接再度召唤天罚降临!
一时间,比先前轰击旱魃时更为强烈数倍的强横雷霆被接引了下来!
周围,无论是先前在战团的还是更外围观战的,全都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大家赶忙地一起向外围退去。
旱魃则是站在原地,她没动,因为作为场上先前和仙王真正交手过的存在,她能感觉到仙王这一举措的怪异。
这时,旱魃的目光,再度落在了下方周泽的身上。
不知道怎么的,
一种近乎要窒息的强烈感觉正在逐步袭来,
这种内心情绪乃至于灵魂深处的情感莫名流转,让旱魃本来清冷的脸上泛起了轻微的潮红。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确实很可怕,尤其是在对自己在意的男人时。
狂躁的天雷,夹杂着毁天灭地的气势,以浩浩之威,轰然落下!
…………
龟裂的镜子前,
小八微微皱眉,
道:
“仙王这是要直接复仇?”
在他们看来,赢勾的遗蜕应该是对接下来应对轩辕剑时很有用,但仙王眼下直接召唤出了更多的天罚,这架势,明显是想要让那个遗蜕于这天威之中灰飞烟灭!
小七也是吸了一口气,疑惑道:“仙王这样,是不是太冲动了?”
虽然眼下那个遗蜕只能说可能存在着帮忙躲避掉轩辕剑的可能,外加赢勾临死前还要保护他,也从侧面烘托了他的价值。
就这么毁掉了……真的很可惜啊。
大长秋则是面色一沉,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咬了咬牙,
开口道:
“仙王,自然有仙王的安排,这次归来,仙王肯定已经什么都准备好了。
他的心思,岂是我等能揣摩的?”
…………
“这是直接要灭杀了?”宋帝王余忽然觉得有些荒谬,继续调侃道:“这位仙王,都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漫长的岁月竟然没能打磨掉他的性子。”
“许是恨屋及乌狠了吧。”
阎罗王包猜测道。
否则你根本没办法解释,先前一众大能拼命地争夺,甚至有人为此陨落,结果你抢到了这个彩头,二话不说就要将其毁灭。
只能说,恨入骨髓了,这种恨,必须要“鞭尸”才能消解些许。
…………
外面的人自然免不了会雾里看花,
这一刻,
真的没人能知晓此时仙王内心中的颤栗。
他躲开了轩辕剑才下来,他抢到了这个遗蜕,
然而,
直到真的握在手里后,
仙王才意识过来,
自己到底抓住了个什么东西!
这是一种颠覆,一种骇然,一种让游离在三界之外宛若孤魂野鬼的仙王完全始料未及的巨变!
尤其是,这个变化,还发生在轩辕剑刚刚斩落的背景下。
更让他惊骇的是,自从那个人临死前登天一剑灭仙之后,自己第一次尝试归来时,面对的,是这个人;
等到自己第二次归来,且是先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先陨落后再出现的,
居然,
这个人,
又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周泽仰起头,看着天上落下来的滚滚天雷。
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紧接着,舌头伸了出来,舔了舔嘴唇。
很久,
没吃雷了。
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一方天地,太过小气,曾经有一段时间,赢勾很喜欢拿雷霆下菜。
其实,雷霆,真的是个好东西。
无论是拿来入菜还是拿来洗澡,都是绝好的。
只可惜,
寻常的人哪怕是引雷下来,那雷的品质,也高不到哪里去,总是让赢勾觉得不过瘾。
曾几何时,赢勾还曾特意从幽冥之海来到阳间,故意引得苍穹的注意,让其降下雷霆,那段日子,过得是真叫一个惬意。
只可惜后来似乎这苍穹好像发现自己被骗了,转而每次只降落下平时凡间下雷阵雨时的雷霆敷衍意思一下。
对于赢勾来说,真的像是在挠痒痒。
也因此,赢勾真的是很久都不食雷味了。
这就像是一款病毒,杀毒软件拼了命地来回去“杀”它,但清都清不掉,最后没办法,只能把标记成“信任”文件。
让赢勾满意的是,论从洪荒上古到如今,这世上,你真的很难再找出一个比仙王更会引雷的存在。
毕竟,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仙王本身,就相当于秉承天地之意志的一种存在。
周泽张开嘴,
上方,
汹涌恐怖的雷霆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巨手直接掐住,无数道狂躁的雷霆被强行捏合聚拢了起来,到最后,竟然化作了一条涓涓细流,顺着周泽张开的嘴流淌了进去。
而周泽的身躯,也在吞没掉这海量恐怖雷霆之后,开始发生着新的变化。
他的肉身,正在重塑,以雷霆之力,开始重塑自己的肉身!
渐渐的,
似乎觉得继续这样有些枯燥乏味,
宛若光喝酒,却没个小菜搭配,酒再好,也没那种滋味了。
周泽的目光扫向了四周,
“轰!”
一道道雷霆从细流之中飞逝而出,在下一刻,直接洞穿了下方刚刚阻截过旱魃的蛟龙,蛟龙的身躯瞬间被击溃,血肉则被裹挟起来,融入了这雷霆之中重新汇聚到了周泽的嘴里。
接下来,
是一头狼妖和一尊鬼物,他们的身体也被瞬间击溃,血肉伴随着妖气和鬼气都被裹挟了过去,
雷霆随着周泽的目光在疯狂地逡巡着,
四周,
围观的诸多大能巨擘在此时宛若周泽面前的菜单,
而周泽正在做的,
是,
点菜。
第九十九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下)
岸边,半张脸十分激动,双拳紧握,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
老实说,今天,他的震撼和打击已经够多了,以至于眼下看到这一幕后,心里不光是没有丝毫的失落感,反而流露出了一种惊叹和向往。
人,就是这个样子,在面对只比你优秀一点儿的人时,你或许会嫉妒,会暗恨,会不平;
但若是那个人,早就已经超出你太多太多,俨然在另一个层次了,你反而会对其流露出一种很单纯地崇拜。
很长时间以来,半张脸对赢勾,一向是瞧不起的,至少,他会刻意地摆出一副瞧不起的样子。
他需要去从赢勾的分割中获取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自己对自己的那种认可。
然而,那只是一场梦,在梦破碎后,在见识到真正的风采之后,半张脸心里,剩下的,真的是只有臣服的感觉。
天地,宛若是为我圈养的牧场,世间大能巨擘,宛若地上长着的庄稼,随时供我取用。
这世上,之所以分人、神、妖,且还有诸如鬼物、器灵以及种种异生证道者,
是为了丰富我的口味,增补我的菜品!
这不是夸夸其谈,这是……理所当然!
如今,距离上古的岁月,真的是太过遥远了。
遥远到,很多事情,早已经被演化成了故事,风化成了传说。
哪怕至今地狱依旧流传着当年幽冥之海主人的故事以及他那白骨王座的来历;
相信的人,也难以去切身体会到那种真正的感觉;
至于不相信的人,只会觉得言过其实太过夸张了。
此时,
如同上古的情景再度呈现。
这是,真正的霸道,这是,真正的唯我独尊!
雷霆一连串地击穿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大能,
可以看出来,
赢勾更偏爱肉食,
那些大妖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它们的本体气血丰厚,不像是人族的一些老不死的,哪怕神通再为丰富,被摆放到餐桌上时,往往太过袖珍,难以形成饱满的口感。
同时,也有一些灵物成道的存在也被刻意关照了一下,这些可以当做饭后的甜品。
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恣意,蛮横,目中无人!
但正是这种决然和凌驾一切的狂霸之姿,直接冲垮了在场已经沦为“鸡鸭鱼肉”阶级的一众大能巨擘的心理防线。
要知道,就是仙王之手出手时,他们也依旧敢在旁边去尝试一把“火中取栗”,心中依旧有自恃,但眼下,他们是彻底崩溃了……
别说我们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将这魔头公敌给击败,
他们此时连回头多看一眼周泽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疯狂地逃窜,尤其是那些被重点关照的妖族,在此时真的是痛恨自己此生为何不是人?
爆炸,
还在持续,
血肉不停地被裹挟,又如同百川归海,不停地输送进周泽的嘴里,供其品尝。
许是沉睡了太久太久,
所以周泽才觉得,自己应该是饿了。
因为饿了,所以这会儿大脑有点不是那么的舒服,整个人,没那么多的精神,心间,竟然一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失落。
根据以前的经验,
饱餐一顿,应该就没问题了,心情,也会愉悦起来。
况且,
岁月悠悠,
确实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没真正意义上地进餐了。
一道雷霆直接冲到了旱魃面前,
旱魃没有躲避,甚至,没做丝毫的防御。
而这道雷霆则在其身前硬生生地止住,转而向上,将那把正在逃窜的扇子器灵给瞬间击溃,其灵气被极为强横地裹挟回来。
正在大快朵颐的周泽还在轻轻摇着头,
就像是一个老渔夫,指着面前的这条河,诉说着以前这条河里,还能捕捞到多么多么打的鱼,
现在嘛,呵呵;
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这些大能巨擘已经身死道消沦为了周泽的口中之食,却还得在死后继续承担着来自周泽的不满。
的确,上古之所以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年代,意味着在那个年代里,强者层出不穷,百族争鸣,哪像是现在,毛都没长全的狼崽子龙都没能化成功的臭皮蛇都敢封疆自立称尊。
渐渐的,
周泽的目光落在了自己面前的那只手上。
可以看出来,仙王的这只手,很纠结。
但当他感应到周泽的气机锁定向他时,他马上做出了回应。
巨掌周围的空间被撕裂了开来,这是准备直接逃离,而且,不是逃向三界之内的哪出地方,他是准备直接离开,重新归于混沌。
因为他清楚,眼前的周泽,并不是那种气血燃烧强行提升起来的强弩之末。
这个男人,已经恢复如初了!
而自己,却早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归来时的自己,甚至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周泽的脚向下一踏,
轰然间,
刚刚被仙王之手撕裂的空间瞬间被震塌,仙王之手也阻隔在了外面。
周泽的身形出现在了其上方,左手的指甲缓缓地长出,顺势一切!
“噗”
仙王的小拇指被切割了下来,先前看似无坚不摧的巨掌,在周泽的指甲面前,宛若纸糊的一般脆弱。
黑色的火焰自周泽掌心升腾而起,这节小拇指瞬间融化,化作了血食被周泽吸入口中。
他太饿了,
饿到现在只能去“狼吞虎咽”,
若是放在以往,倒是经常会抓到一头不怎么常见的凶兽,拿来慢慢地烧烤或者花点心思研究一下吃法,但那是吃饱喝足之后的休闲娱乐。
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所谓的吃相和用餐时的斯文,都是不存在的。
……………
“小六!”
“六哥!”
龟裂的镜子前,大长秋和小七小八一起惊呼。
这异变,真的是发生地太过突然,哪怕是现在,他们都无法理解这到底是为什么!
赢勾明明已经陨落了,刚刚已经被轩辕剑斩杀了,为什么他丢下来的遗蜕,那只蝼蚁,他所表现出来的力量,简直比真正的赢勾还恐怖!
事实是,他们并不懂真正的赢勾,到底有多恐怖。
…………
“你要的……转折,来了。”
阎罗王包一边和宋帝王余一边跑一边喊道。
他们得亏先前只是站在最外围的外围看戏,没想着去参与,所以当事情陡然变化时,他们的问题倒是不大。
但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那位万一心血来潮想尝尝当代阎罗滋味不是?
“这出戏,确实好看,这下子,那做平等王殿,应该是塌不了了。”
前日里书屋一大帮人去平等王殿体验了一把,这么大的动静这么多的人,自然是瞒不住有心人的。
但因为有末代府君镇着,哪怕从各个渠道打探到了消息,也没人敢去轻举妄动。
这下好了,一波未平一波又再度雄起。
宋帝王余不乏有些酸酸地道:“天杀的那个叫安不起的家伙,到底是怎样的好命,抱住这两条大腿。”
要知道,就算是阎罗们,对这大腿都眼馋得很啊,而且还一条比一条粗;
先前觉得末代府君当真是君临天下王者归来,
转头再看看这位,
直接拿一群当世大能开bbq!
…………
“阿嚏!阿嚏”
此时,书屋里正愁云惨淡对自己的未来极为迷茫的安律师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鼻子,继续自怨自艾。
…………
一根小拇指,可不过瘾;
接下来,是无名指,然后是中指,又是食指,
仙王之手在周泽面前,似乎再做任何的反抗都是没有意义的事,直接呈现出一种被碾压的态势。
当下,
仙王只剩下了一个大拇指,
模样是又凄惨又滑稽又讽刺。
不过,
周泽却没有再继忙着续赶尽杀绝,
而是缓缓地抬起头,
目光深邃,
似乎看穿了这片虚妄的阻隔,看见了游离在三界外的那尊仙王身影。
对方似乎是也感应到了周泽的目光,在那里无能狂怒。
周泽停下了身形,也停止了进食,饶是如此,已经有数十名巨擘大能已然沦为其盘中餐了。
甚至还有不少的浪费,被宰了但是血肉剩下来了,可以说是相当的暴殄天物了。
这时,
周泽站在海面上,伸手,撕开了自己的上衣。
在上衣撕开之后,
其左侧胸口位置,有一道金色的创口痕迹。
这是先前,轩辕剑刺过的位置。
他没事,因为已经有替身替他挡下这一剑了,但双方毕竟是关系太过亲密了,剑虽然没有斩杀自己,却也是留下了伤口。
而这,
正是周泽所需要的。
他的手,放在了剑痕位置。
旱魃就这么隔着一段距离,目光,一直盯着周泽。
她想上前,却又忽然不敢,仿佛情景再度回到了上古当年,他是自己父亲手下最为强悍的将军,而她,只是怀春思慕的公主。
周泽当然不会去在意旁边的旱魃到底在想什么东西,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甚至,
可以说是,
他布局了这么久,承受了岁月悠悠的变迁,为的,就是这一举!
末代府君,天纵人杰,提前感应到了轩辕剑的契机后,选择了以替死鬼的方式让自己得以活命,相较于其余的老不死的来说,他已经是绝对的惊才艳艳了,毕竟,绝大多数人无论是再怎么折腾之后,都只剩下等死的结局。
然而,
对于周泽来说,
这不够,
“我要的,不仅仅是求活!”
周泽的手,开始缓缓地往外拔。
一时间,其胸口剑痕的位置,仿佛在冥冥之中产生了一种牵引。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任何事物在经过时,都会留下属于其自身独有的痕迹。
眼下,
周泽所正在做的,就是通过自己身体上的这个伤口,通过自己这个“遗蜕”的身份,强行牵扯出轩辕剑!
轩辕剑是规则的化身,是虚向实的投影,规则,无疑是强大的,其实,以周泽的自信,哪怕自己真正巅峰时,去面对那把轩辕剑,到底能否真的扛下来,可能,把握也就五成左右。
因为轩辕剑的背后,有整个世界作为依托,等于是你一个人在与世为敌!
但现在,却是十足的把握!
既然是规则,那肯定就有规律,掌握了规律,那规则,也就流转于你手中。
四周的空间,在此时忽然颤抖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被硬生生地从这一方天地里给强行抽出。
“呜呜呜呜………………”
天幕之上,罡风呼啸,宛若苍穹正在抽泣。
一端剑柄,出现在了周泽的双手之中,且伴随着赢勾慢慢的往外拔的动作,剑身也在慢慢地呈现,到最后,
一整把轩辕剑,
竟然被周泽从自己胸口位置,强行以无中生有的方式,给“拔”了出来。
这一刻,
日月星辉仿佛在此时都黯然失色,
阴阳的规则在其身侧出现了剧烈的紊乱,
因为,
规则,
就在周泽的手中。
你可以说,他就是规则,当他握着这把剑时,他其实已经掌握了规则。
海面上,
单手持剑的周泽发出了一声长啸,
长啸之下,
人间还好,只是各地都出现了惊雷滚滚,但都只是光打雷不下雨;
而阴间,更为敏感的亡魂们集体开始了惊恐地哀嚎。
“黄帝,这把剑,我举起来了。”
当即,
周泽一剑劈向了前方只剩下一根大拇指的仙王之手。
相似的一幕,似乎再次发生了,一如先前赢勾虚影登天而上时那整个世界都在疯狂排斥的感觉,再度出现。
只不过,
这一次周泽是施加的一方!
仙王之手直接崩裂,
且这一剑还没有完,
轩辕的气机,规则的气机,开始顺着刚刚斩灭的仙王之手直接锁定向了游离于三界外的仙王意识。
已经做了无数载岁月的仙王意识开始了挣扎,开始了嘶吼,但终究难逃被世界规则彻底绞杀的命运,而这一次,
仙王将不会再有以后了。
上古时,黄帝曾手持轩辕剑,一剑断仙途。
至今日,周泽再持轩辕,彻底地将当年仙庭的一切,扫入了尘埃!
獬豸为躲避轩辕,甘愿自尽融入规则;
末代府君丢弃了基业,只为苟活一命。
而周泽,而赢勾,
所要的,
是要将这把被黄帝安排来斩杀自己的剑,
握在自己的手里!
此时,手里握着的,不仅仅是一把剑,而是这三界,是这个世界的意志!
“成仙,有什么意思,仙人,也是要死的。”
周泽轻声自语,
他的目标,
是永恒的不朽,是永恒的至高。
他的实力,加上这把剑,哪怕再来十个上古纪元,他也依旧将是站在最高峰的那一个,俯瞰众生!
不是屈服,不是妥协,而是,真正地执掌!
无数载的寂寞,漫漫岁月的安排,今日,终于功成。
周泽将轩辕剑横于身前,
细细地欣赏着这把黄帝当初的佩剑,
忽然间,
周泽的目光顿了一下,原本的那股子睥睨八荒的气势也忽然一滞,
因为他看见了在剑身上的一处污渍,
那污渍,
是一滴鲜红的血。
第一百章 最终章!(全书完))
距离台风过境,已经有旬日了。
那一场影响极大的台风似乎也顺手将盛夏的酷暑也一起带走了,已入九月,属于秋天的诸多气象也已经越来越明显。
虽说大正午时,依旧会稍显闷热,但也就那么一小段,早晚时,已经有了秋日的凉爽。
蜡像馆里,黑小妞一只手里拿着烤玉米另一只手拿着烤红薯,吃得正香甜。
死侍坐在她旁边,傻乎乎地笑着。
黑小妞嘴里包着食物,没好气地对死侍翻了个白眼,抬腿对死侍踹了一脚。
“唔唔唔,唔唔唔!”
虽然言语不清,但死侍懂得黑小妞的意思,下半身从泥地里拔出来,走到边上,将黑小妞早上就采摘下来也清洗好了的一筐水果背起来,再回过头对黑小妞傻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蜡像馆。
正午已过,此时是午后,一大筐水果确实不轻,但对于死侍来说,不算什么。
穿过一片面积很小的绿化带,也就到南大街街面上了。
药店门口,穿着婚纱的芳芳正拉着另外几个护士的手说着话儿。
今儿个,是芳芳结婚的日子,虽然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得很清晰了,但她和他丈夫却一直没来得及办婚礼。
她丈夫常驻边境,具体的工作连芳芳本人都不清楚,但休假回来一次真的很不容易。
好在,芳芳自己也看得开,对自己丈夫的工作也能理解,毕竟,没那个觉悟,也不会选择做军嫂。
芳芳瞅见了背着水果筐经过的死侍,热情地小跑过来,将两盒喜糖递给了死侍。
“给,一起喜庆喜庆。”
蜡像馆距离这边很近,且死侍和黑小妞也经常出现在书店里,芳芳和他们也早就熟悉了。
虽然不晓得他们的真实身份,但芳芳知道他们种的水果那叫一个真不赖,总之,就是比街面上买的水果好吃多了。
孕期反应开始明显后,黑小妞还特意给芳芳采摘了一些梅子过来,芳芳整天就抱着那一坛酸梅子吃得停不下来。
公婆瞅见了,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
死侍收下了喜糖,把背对着芳芳。
“吃,吃,吃水果。”
芳芳也没客气,“嗯”了一声后,伸手拿了几个大梨子,但想了想,还是把梨子放了下来,
转而拿了几个苹果和一串葡萄。
“晚上一起来吃饭啊,就在前面的南通大饭店,不远的。”
死侍傻呵呵地点点头,
芳芳也不懂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因为一直以来,芳芳都是把他当智力障碍患者看待。
当然了,这里不存在什么歧视不歧视的,人虽然看起来憨憨傻傻的,但心眼儿是真的好。
死侍准备离开前,眼角余光看见了勾薪在病房门口那儿对着外头探头探脑着。
不过,死侍对此不是很在意,事实上,他现在在意的事情,真的不多,每天的日子虽然过得简单,却也很充实。
芳芳拿着水果回来了,勾薪马上缩回到了病房里。
病房门很快被推开,芳芳把一些葡萄和一个苹果放在了病床床头柜上。
“老是吃你的东西,真不好意思。”
“客气啥,吃呗。”芳芳倒是不在意这个。
“你今天结婚是么,我给你转一下彩礼。”
“别别别,不用了,不用了,托你的福,这一两年咱药店的业绩一直很好,我们的分红也高得很,要不然我和我家那口子也凑不出钱买婚房,你已经帮了我这么多了,我咋还好意思收你的钱?
我要真收了你的钱,这还是人干的事儿么!”
“…………”勾薪。
那边,死侍已经推开门,走进了书店。
许清朗正好从厨房走出来,看见背着水果来的死侍,笑着走过来,帮他把筐子放了下来,顺手拿了一个橘子剥开。
死侍笑呵呵地点点头,指了指水果。
“好,谢谢了。”
“呵呵呵。”
死侍笑呵呵地转身,推开书店离开了。
许清朗一边吃着橘子一边走到了吧台后头,恰好碰见莺莺正抱着床单从楼梯上走下来。
“下雨了么,床单湿得这么厉害?”
许清朗说着还特意探头向玻璃门那边看了看,但不像是下雨的样子。
莺莺闻言,脸霎时就红了,赶忙抱着床单就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啊咧!!!”
卫生间里,传来了老道的尖叫声。
莺莺把门开了之后又马上把门给关上了。
“老道和猴子在里头泡澡呢,你动作太快了,没来得及提醒。”
说着,许清朗又给自己嘴里丢了两瓣橘子。
老道那边也不敢继续磨蹭了,马上擦了身子穿上衣服打开门出来,对莺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拿起一条干毛巾和吹风机去给猴子吹毛。
莺莺走入了卫生间,开始洗床单。
外头,许清朗把橘子吃完了,对老道喊了一声:
“老道,这儿有水果,自己拿了吃,我去买点排骨回来晚上炖。”
“好嘞,好嘞。”
老道一边答应着一边继续给小猴子吹着毛。
小猴子躺在吧台上,双臂双腿叉开,尽情地享受着吹干服务。
老道见这货这么舒服的样子,忍不住拍了它脑袋一记,笑骂道:
“瘪犊子,瞧给你嘘服的。”
“进来吧。”
门口,安律师主动地推开了书屋的门,领着俩陌生中年男子一起走了进来。
老道一边给猴子继续吹着毛一边抬头向那边瞅了一眼,喊道:
“安律师啊,你这回一趟家可不容易咧。”
这一周,安律师都没回来。
当然,肯定不是在外面野宿了,而是地狱里的事儿多,平等王殿刚刚恢复,选拔任用培植发展亲信什么的,那真是一摊子又一摊子的事儿。
书屋里的很多人,其实都已经在地狱那边开始做事儿了,比如林可他们,哦,还有从三亚带回来的那个毁容男,全族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反正留在书店里也有碍观瞻,干脆丢地狱那边挂个职随他晃悠去。
“话可不能这么说,这儿是我家,哪能不回来呢。”
安律师一边和老道回应着一边示意跟着自己一起进来的两个中年男子在沙发上入座。
老道给猴子把毛吹好了,把毛巾丢给了猴子,
“自己再擦擦。”
随即,老道去泡了两杯茶端送了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我要咖啡。”
安律师一边提醒一边分别把两杯茶推到自己所带来的两个客人面前。
“知道知道。”
老道点点头,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安律师带进来的两个人,俩人年纪看起来都是四十多岁的样子,一个还好,就是面容有些粉嫩,可见保养不错;
另一个,则是另一个极端,脸黑如炭。
因为实在是太黑了,老道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同时忍不住调侃道:
“嘿,小老弟,你这都和包青天一样黑了。”
那个皮肤特黑的中年男子端起了茶杯,点点头,道:
“好眼力。”
“…………”老道。
转身,
抬脚,
迈步,
老道感觉自己的双jio,有些发软。
妈……
额早该想到的才对咧。
安律师则是转身,手指后头墙壁上的那幅山水画,道:
“就是这幅画。”
两个中年男子马上起身,显得有些拘束。
“既然来了,自然得参拜一下。”
黑脸者说道。
“是极,是极。”另一个中年男附和道。
安律师点点头,做了一个自便的手势,然后很是云淡风轻地翘起二郎腿。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则整理了一下衣冠,走到画卷前,开始以大礼参拜。
“你好,快递签收一下。”门口来了位快递小哥。
“哦,好。”
安律师顺势起身,走到了门口,接过了快递,收件人是莺莺,发货方似乎是一个医疗用品的网上店铺。
这不禁让安律师觉得有些奇怪,要买医药用品的话自家的药店就在隔壁,还要特意发什么快递么。
老道此时已经端着安律师的超霸杯走了过来,眼角余光瞥见了在那幅画卷前正下跪参拜的俩人,眼皮再度跳动了几下。
不看不看,就当不知道他们是谁,不知道不知道……
“谁的快递啊?”老道见安律师拿着快递盒问道。
“莺莺的。”
“买的啥?”
“怎么能私拆人家的快…………”
“里面盒子上写着的验孕棒。”
这时,黑脸中年男走过来说道。
一个快递盒,肯定挡不住他的眼睛。
这时,宋帝王余伸手拍了拍阎罗王包的肩膀,示意他可以闭嘴了。
他知道,自己这位同僚,估计是真的不懂人间最近几十年才出来的一些新鲜玩意儿。
就像是当初菩萨还曾叫楚江王厉还阳时去买几箱电池看看一样。
咳咳……
安律师把快递盒放在了吧台上,同时嘀咕道:
“还没十天的功夫,哪里用得着这个,得找个时间,让林可过来给她科普一下生理知识。”
嗯,虽说林可现在身体不具备条件,但奈何人家经验丰富啊。
老道带着小猴子回楼上了,讲真,虽说安律师现在也算是阎王了,但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老道还真不敢和俩正牌阎罗坐在一起唠嗑。
安律师领着俩位阎罗又坐了下来。
“那位,不在么?”宋帝王余试探性地问道。
“在楼上吧。”
“哦,好。”宋帝王余显得有些拘谨。
“没事儿,放松点,都是自家人,我老板人很好的,一直教育我们要与人为善。”
“是的,是的。”
“那把剑…………”阎罗王包刚开口,就发现安律师的眼神一下子不对了。
宋帝王余有些嫌弃地瞥了一眼阎罗王包,唉,铁面无私有个近义词,那就是不会做人。
安律师沉吟了片刻,道:
“那把剑,自然是在我们老板手上,怎么,有什么问题么?”
“我想……看看。”阎罗王包说道。
安律师眉毛跳了跳,摇头道:
“想多了。”
就是他安不起,自那天结束后,也没有机会看一眼那把剑,也不晓得老板到底把那把剑藏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别看现在安律师在这两位阎罗面前表现出一种我跟我们老板贼铁的关系,真实情况是自那天之后,安律师之所以不怎么敢经常回书店,也是因为心里畏惧自家老板。
毕竟……天知道自家老板现在到底是谁?
人总是对未知的存在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恐惧,且对于安律师来说,那种未知,是可以抬手间让自己灰飞烟灭的大恐怖。
“没大没小的,规则之器,岂能随便示人?”宋帝王余忍不住数落身边的这位同僚。
安律师则是抬手压了压,帮阎罗王包解围道:
“也不是不能通融,等我找机会和老板说一下吧,毕竟平等王殿能这么快地搭建起来,两位老哥哥也是付出良多。
既然是自家人,就肯定不用太客气。”
花花轿子大家抬,两位阎罗,哪怕是阎罗王包这会儿也是笑脸对着安律师。
而对于安律师来说,能和两位阎罗面对面地坐着称兄道弟,这滋味,简直让人酥麻到了骨子里。
阎罗王包显然更实诚一些,这个人,做人做事,都带着一种真诚,所以,当时赢勾第一次横扫地狱时,也就他能得以幸存没遭受到打击。
当然了,也就不难理解他被排挤的事儿了,想当初的第一殿的位置,硬生生地被挤兑了下去。
“无数载岁月的布局,终于成功,说实话,每每回忆起那天海上的一幕幕,我这颗心,都难以平静啊。
分魂做主魂,主魂做分魂,瞒过了天下人,也瞒过了轩辕剑,最重要的,同时也瞒住了自己。
等到轩辕剑下来,那一剑刺过去之后,剑神上必然会留有分魂的痕迹;
到那时,主魂因为分魂的消亡和自动苏醒,再伴随着轩辕剑上残留着属于分魂的痕迹,以此作为呼应和连系,顺蔓摸瓜,强行将轩辕剑再抽取出来。
此等手段,此等布局,当真是让人高山仰止。”
可以听出来,阎罗王包是真心地在感慨。
“那是以我们的目光来看,是经过了岁月悠悠的隐忍,但实际上,就如同稚童入学堂,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日后的飞黄腾达一样。
在那位的眼里,时间这种东西,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概念。”
宋帝王余接话道。
安律师闻言,点点头,举起了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道:
“为老板喝!愿老板万寿无疆!”
两位阎罗也分别举起了茶杯,三人碰了一下杯子。
安律师仰起头,一顿牛饮:
“咕嘟咕嘟咕嘟…………”
这时,
一道身影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
“老板!”
安律师马上起身。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也迅速起身,看向了走下来的周泽。
安律师只是心里惴惴,但这两位阎罗则是将不安和惶恐的情绪流露在了脸上。
不是因为他们这般不堪,而是无论是谁,看见一位能把你当韭菜一样割的恐怖存在是,恐怕都不能够再继续淡定吧。
周泽似乎有事情,只是对安律师多看了一眼,然后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留意一下安律师身边站着的两位阎罗。
但两位阎罗没有丝毫的不满,甚至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周泽离开后,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分别暂作告辞,因为根据安律师路上对他们说的,礼多人不怪。
言外之意就是,别空手上门,多少弄点儿稀罕的物件儿上来。
越俗气越好,越贵重越好。
其实,阳间有不少隐藏着的天材地宝。
有了安律师的点拨,又已经见过真人后,两位阎罗现在都打算暂时离开书店,前去找礼物。
一个是说在距离通城不远的浙省位置,有一处玉脉,他去寻来。
另一个则是说在渤海深处,有一颗千年夜明珠,藏于水眼缝隙之中,他去取来。
打发了俩阎罗离开,
安律师这才坐下来,
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
这可不行,这不行啊,不管老板现在到底是谁到底是个什么性格,不管老板有没有什么变化,自己都不能和老板疏离了。
同时,安律师在心里也在不停地警告自己,不能志得意满,不能好大喜功,要勇往直前,再接再厉,已经舔出一个阎罗位置了,要相信,只要舌功深,铁杵磨成针!
说不定,还能舔出一个新一代府君来呢?
不过,要是等自己做了府君,道场得开在哪里呢?
泰山是不合适了,一来得给画中的那位留点面子,万一那位忽然哪一天想出来透透风,回老家看看时发现自家老宅被自己霸占了,那后果……
况且,泰山现在已经被当初伺候谛听洗澡的那个判官给承包下来了,现在已经种满了庄稼,堪称地狱培育基地;
也没自己再去修建宫殿的地儿了。
正在安律师沉浸在幻想之中时,书店门再度被推开,老张头走了进来,他直接坐在了安律师的对面也就是先前两位阎罗所坐的位置。
“刚那两位,是阎罗?”
其中一个的脸,辨识度太高,想不认出来都难。
安律师点点头。
他是知道的,自从那一晚之后,大局已定,老张头彻底成了一个“老妈子”,恨不得一整天都环绕在自己曾孙媳妇儿身边进行暗中保护。
对老张家新一代的降临,他可是紧张得很,甚至为此还特意辞掉了在平等王殿内的执事职位。
“你现在可真不得了了,往来无白丁啊,对了,剩下的那三个常侍,你不打算动他们了么,那些阎罗可都是请战得紧啊。”
“反正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留着,还能做一点儿制衡,咱们毕竟底子薄,先把班子搭起来再说吧,硬是让那些阎罗们全都翻身回来,也不见得对咱们时个好事儿。”
“得,这话说得,阵势有大人物的范儿了。”
安律师呵呵了一声,再次举起自己的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老张头微微皱眉,这阵子他可是连自家曾孙媳妇吃什么都会事先去做检查,防止出什么意外,所以对食品安全方面,比较敏感。
且以前是懒得说,现在则无所谓了,直接对安律师道:
“你再继续喝这个,小心肚子里全塞满结石。”
安律师不屑地对老张头翻了个白眼,
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眯了眯眼,
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神情,
道:
“我喝出了一个阎罗。”
………………
周泽离开书店后,其实也没走多远,转身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
它就叫百货大楼,十多年前,也算是通城的地标性建筑了。
当然了,眼下虽然没以前那般有鹤立鸡群的地位了,但其位于南大街商业圈的正中央,依旧保持着属于自己的腔调。
周泽在里面随意地逛了逛,本打算买点儿首饰什么的,但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满意的款式。
最后嫌麻烦了,也就不打算买了,直接坐电梯,上了顶楼,然后又走上了天台。
原本,他约了一个女人在这里见面,谁知道,当他走上来时,看见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身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撑着红色的伞。
在这个女孩儿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妇人,身子婉约,体态略显丰润,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
周泽眼眸里,不带丝毫的波动,默默地站在那儿。
旗袍女人微微一福,
有些谨小慎微,
开口道:
“妾身,只是想来看看您。”
旁边站着的旱魃闻言,则是马上道:
“现在看到了,滚回你的奈何桥去!”
穿着旗袍的孟婆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周泽,似乎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转身,身形消散,回归地狱。
天台上,此时也就剩下了旱魃和周泽两个人。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场。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
只是,
她面对的,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周泽转过身,背对着旱魃,双手抓着栏杆,像是在眺望。
天色,也很快地从午后转到了傍晚,天边,已经见到月亮的轮廓了。
“不管如何,父君的剑,在你手上,我是愿意的,也就只有你,才能想出用分魂当自己的替死鬼吸引轩辕剑下来斩杀同时将分魂的血凝聚在轩辕剑上的手段。
只要那滴血,还继续附着在轩辕剑上,那轩辕剑,就永远都和你存在着联系,也就无法再脱离你的掌控。
真的,赢勾,你变了,变得让我觉得很陌生,因为以前的你,不会去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计划这么多。”
旱魃一直在说着话,哪怕得不到丝毫的回应,但她只会认为时那个男人一贯的不擅表达。
毕竟,
这个世间,能配上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还记得当年父君第一次把你带回部落时,你只顾着抱着肉食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我看见你了,你也只会傻乎乎地对我笑。”
旱魃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真的很好奇,心里想着的是,父君怎么带回来一个傻子。
后来,开始打仗了,你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兵,后来,你越来越强大了,也开始带兵了,再后来,随着部落的日益壮大,你手下的兵,也越来越多。
我还记得在你阻击了蚩尤的那一天,你一身是伤的回来,我亲自给你包扎伤口,我埋怨你太傻,断后这么危险的事儿,还要去面对蚩尤,怎么不交给别人去做?p> 你回答我的是,其他人,不配和蚩尤交手。
那时候,我就感觉,你变了,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你到底变了多少。
已经变得让我觉得陌生了,甚至,让我觉得害怕了。
你说,如果一切,都能定格在最开始的那一天,那该多好。
蚩尤被斩杀的那一天,举族欢庆。
那天,父君去后山找你了。
你一直以为,父君让你娶我,是为了羁绊住你,让你继续为他效死。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仗,已经打完了,父君已经成为人主,后来,连仙庭都挡不住他的一剑。
其实,那一天,是我求父君去的。
但那天,你也拒绝了父君的提议,你知不知道,那晚,在举族欢腾庆祝胜利时,我一个人,哭得有多伤心。”
说到这里,
旱魃怅然若失地笑了笑,
“在你反出父君,孤身入地狱时,我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喊我一起走。
我宁愿不要再继续当这个公主,我愿意和你一起在地狱,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幽冥之海上,坐在属于我们的白骨王座上。”
旱魃深吸一口气,这时的她,真的和普通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原本,我以为我时间也不多了,因为其实我自己,对于能否熬过父君的剑,也没多大的把握。好在,现在轩辕剑在你的手里,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剑,已经消失了。
赢勾,我有很多时间,我们都有漫长的岁月,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说完,
旱魃看着周泽的背影,
等待了许久,
见周泽没有丝毫转身和想说话的意思,
旱魃脸上露出了一抹凄楚的笑容,
“我等你。”
话音刚落,
旱魃的身形消失,
直接出现在了百里之外。
而此时,
旱魃的脸上,已经充斥着一股子怨毒之色!
“赢勾,你宁愿去在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贱人,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好,你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护住那几个小贱人多久,别给我机会,否则,等我元气彻底恢复,我就一个一个地把那几个小贱人都镇杀了。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是否会后悔对我的冷漠!”
然而,
就在旱魃即将继续下一步的“咫尺天涯”回到自己先前无数岁月里的长眠之地时,
她的身形,
猛地顿住了。
她抬起头,
目光里,
先前的怨毒早已经消散一空,而是被强烈的惊愕所填充。
因为她看见,自己头顶上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剑!
“不可能,这不可能,轩辕剑,轩辕剑,这把剑不该是在你手上么,它怎么可能又回到了天上!
不可能的,赢勾,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那可是你费尽无数载岁月的谋划才拿到手里的剑,你怎么会把它丢开,怎么可能!”
不管有再多的不可能,无论有再多的难以置信,任凭有再多的不解震惊,
那把剑,
确实明明白白地又回到了天上,
且,
对着地上的旱魃,
斩了下来!
………………
天台上,
周泽继续保持着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姿势,
入夜了,
晚风宜人。
周泽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那一轮明月,
忽然笑着唱了起来:
“你看这个月它又明又亮,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许是唱得太过走调,让人觉得过于煎熬和羞耻了。
自周泽的心里,
响起了一道极为不耐烦的声音:
“看…………门…………狗…………”
完本感言
《深夜书屋》完本了;
其实,《深夜书屋》的开始,起源于一场意外。
上本书夭折的第二天,它就出世了,可以说,来得是相当的匆忙。
这一年半的时间,过得是真的快,似乎的地狱的上架,才是前俩月的事儿,而书屋的上架,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
《深夜书屋》,是一本轻松向的小说,是龙第一次进行这种风格小说的创作。
咸然悠悠,一杯咖啡,一份报纸,一缕阳光;
这是周老板最喜欢的氛围,也是《深夜书屋》的氛围。
其实,也是龙在写这本书时的心境。
可能,因为没事先对大家说“后天完本”或者“明天完本”,让大家忽然看见“完本”俩字时,有些猝不及防。
哪怕现在说过的,月底完本,也有些空泛了,虽然,现在确实是月底,毕竟下旬了。
这一点,是龙的疏忽,没给大家一个缓冲时间。
但说实话,《深夜书屋》的结尾,龙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
一步一步,一章一章,都是按照龙自己的节奏来的。
说句不害臊,同时也是实事求是的话,
长篇网文小说里,收尾能收得好的,真的是凤毛麟角。
龙自己也是看书的,在龙的印象里,大部分作品,在结尾时,其实都会因为作者自己的心态以及情节把握的失控,导致结尾翻车。
要么草草,要么烂尾,要么敷衍,可以说,这才是常态。
龙可以拍着胸脯说,龙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诚意和心血,以最严正的态度,把《深夜书屋》给收尾了。
安排在后期的反转大剧情,让一本将近四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在后期结尾时,依旧能够闪光,依旧能够让追读的读者燃起热情和兴趣,真的是殊为不易。
前些日子,龙在认真地码字,跟着自己的节奏走,一章一章的铺垫,一章一章的引导,只想着让这结局,来的时候有一种类似电影结局的感觉。
当时很多读者不理解,在弹幕和书评里,喷龙水,故意拖延。
讲真,看到这些评论时,龙的心情确实受到了一些影响,但这一切,都是为了最后的反转,能够达成龙想要呈现的效果。
好在,龙也是一个优秀的老作者了(叉腰),
所以,还是无视掉了那些评论,继续我行我素,跟着自己的节奏一步一步来。
编辑在一个月前,知道我快要完本时,跟龙说让龙可以抽时间把新书开头写一点儿,方便接下来的安排。
但新书,龙真的是一个字都没写,一个字都没敲出来。
怕的,就是担心新书一写,哪怕只是写一章,也会让自己分身,让自己无法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深夜书屋》里去。
真心的,感谢大家这将近两年时间的陪伴。
其实,龙真的不想写玄幻小说,哪怕写到玄幻层面上时,龙也尽量用自己的方式让其不落于俗套。
讲故事,讲人物,而不是去打怪升级。
可以说,书屋的前期,是秉持着一种《聊斋》的风格,也多少承接着上本书地狱的些许余韵。
之余之后,为什么要向偏玄幻风格去发展,
一是因为,想给大家一个结局;
否则,书屋的结局就得像是某一天,周老板打开了书店的门……以开放式的风格结尾。
想把菩萨,想把地狱的故事,都说清楚,解决都安排好,就难免要后期沾染上玄幻风。
二则是因为,还记得书屋上架后,龙去上海起点总部,和编辑们吃饭。
聚会结束,龙都已经走出来了,结果主编又追了出来,握着龙的手说:
你要控制住你自己啊!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去做一些取舍,为了活着。
与其再留给大家一个无法续接的遗憾,我还是更愿意让一个故事,完完整整地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快两年时间了,都这么久了,每天还有人会在微博或者其他渠道来私信龙,问龙地狱还能不能继续写了。
所以,龙不想再制造出一个新的遗憾。
关于新书,
很抱歉地对大家说一声,想像以前那样,老书新书无缝衔接,那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因为龙真的是太累了,精神上和身体上双重疲惫负担,真的是有点压得人喘不过气了。
《恐怖广播》写了一年多,然后无缝衔接上马了《他从地狱来》,他从地狱来熬过了新书期,上架不到一周,夭折了。
又硬咬着牙当晚就写《深夜书屋》的开头,第二天就发布,记得当时编辑要放年假了,马上要去机场赶飞机,硬是被龙求着先帮龙把书发布好了再急匆匆地赶机场,差点错过了航班。
那时候,满脑子想的是要重新证明自己,然后,又是两个月新书期地厮杀煎熬,再写到如今。
三年多的时间,龙没真的休息过,偶尔请一些事假,那也是因为特殊原因,当天确实没办法更新了。
其实,大家可以发现,书屋写到后期的时候,龙请假的频率比以往高了一些,因为确实太疲惫了,撑不住了。
前阵子才去做了个体检,大毛病没有,小毛病有几个,需要调理一下。
所以,龙大概要休息一个月,让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恢复元气,再加上准备新书的时间,所以,新书的发布,大概是在十月的下旬。
总之,新书发布前,龙会在公号、微博和群里进行通知的。
另一个原因,一本咸鱼轻松流写完,下本书,肯定不会再继续咸鱼了,新书不出意外的话,要回归悬疑压抑的风格。
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准备设计的时间,才能给大家呈现出更好的故事。
龙想要的是,那种从第一章开始,就让你们头皮发麻!
近年来,很多新读者会说,《深夜书屋》根本就不恐怖,这个作者也不会写恐怖的东西。
咱也不能去辩驳什么,也不能说人家说得不对,
毕竟咱名下就剩下一本咸鱼书屋了。
所以,
就让我们一起期待新书吧,
当初熟悉的那个小龙,
要回来了!
大家,
记得等我!
番外一 百日
闲适的风,闲适的云,闲适的雨,再加一条闲适的鱼。
新换的真皮沙发,特意订做的茶几,专门从生产地购买来的猫屎咖啡,再配上一壶雨前龙井。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味吧。
周老板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外面,小雨淅淅沥沥,老实说,他不是很喜欢下雨天,他更想要的,还是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
不过,偶尔来一场小雨润如酥,倒是还能接受。
日子,过得像是每天都在循环播放的视频,唯一的差别,可能就是报纸封页上的日期了。
门口,老道抱着一个大纸箱走了进来。
箱子里的东西,都是安律师找关系托人弄来的,都是老板平时用得着的奢侈消耗品。
里头,甚至还有其余的一些阎罗所凑的份子。
一开始,老道也还感慨过这地狱也是世风日下了,阎王爷都开始送礼行贿。
但次数多了,老道也麻木了。
抱着东西进来规整一番后,老道拿起了抹布,开始打扫卫生。
首先打扫的,是那一幅挂在墙壁上的画。
画中的人,白衣飘飘,风流倜傥,画中的两只猴子,一个憨厚可爱一个活灵活现。
老道仔细地给画框位置擦了擦,检查了一下画上是否落了灰尘和污渍。
“老板,听老张头说,他今晚要带自己大曾曾曾孙子回门。”
“回门?”
周泽有些意外地抬起头。
小峰的孩子前几个月刚出生,他是知道的,估摸着,孩子快百日了。
说把孩子带回来给大家看看,倒是无所谓,还特意说什么回门,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图个喜庆呗。”
“哦。”
周泽应了一声,继续拿起报纸。
老道擦完了画卷边缘后,又偷偷摸摸地瞅了一眼老板那边,见老板那儿没什么异常,也是心下长舒一口气,偷偷摸摸地拿出手机给老张头发了个微信。
其实,他是清楚老张头为什么要带孩子百日特地回书店的,这个孩子可是倾注了老张头这一年来的所有心血。
从孩子他妈怀孕时到孩子生下来后,老张头这无名英雄可没少操心。
现在孩子百日了,待回店里,要是能让老板认下来当个干儿子,龟龟,那可就真的发了。
哪怕没能认干爹,就是让小孩子吃点儿那些阎罗们为了讨好老板而刻意搜罗送过来的天材地宝,只要注意个适量,那也是这孩子天大的福报啊!
只能说,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了,尤其是在老张不在了之后。
唉,有时候老道也觉得老张头挺可怜的,活脱脱的一个失独老人形象。
放下了抹布,老道去厨房那儿找了许清朗,把事情说了一下。
老许笑了笑,显然老张头的心思瞒不住他,但也只是点点头,说了声知道了。
到了傍晚时,
也不知道老张头到底怎么撺掇的,总之,小峰夫妇带着他们刚百日的孩子来到了书店。
周老板继续靠在沙发上,来了客人,也懒得起身去招呼。
书屋的门槛很高的,哪怕是阎罗上门,都带带着丰厚的礼物,否则周老板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小峰特意走过来,给周泽递了根烟。
周泽接了烟,对小峰点点头。
“来来来,老板,你瞅瞅,你瞅瞅,这娃儿多可爱。”
也就是小男童体量的老张头赶不及地抱着自己的大孙子主动送到周泽的面前,像是献宝一样。
周泽看了一眼孩子,
老实说,
孩子还是要再大几个月才是真的好玩,眉眼也能长开一些,粉粉嫩嫩的,才有趣味。
现在,还是太小了一点。
好在,周老板也没直接评价一下“丑”,只是带着明显地敷衍点了点头。
莺莺这会儿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拿着俩烤土豆,都是蜡像馆那儿那株拿仙人奴仆当肥料培育出来的那株植物上借地。
“哇哦,这孩子好可爱啊。”
“嘿嘿,可爱,是吧?”
老张头见莺莺喜欢孩子,马上大受鼓舞,又像是献宝一样把孩子往莺莺面前凑。
搞不定主公,搞定主母也是一样的。
要是安律师此时在这里,肯定会猛敲一记老张头的脑袋。
果然,莺莺在看见孩子后,周围的人明显可以察觉到她的失落。
老张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也意识到自己似乎是拍到马腿上了。
周泽看见莺莺有些失落的神情,也是叹了口气。
快一年了,已经解冻了的莺莺肚子还是没消息。
周老板的这具身体,只是为了方便,还是徐乐的模样,但事实上,这具身体是在赢勾登天时用雷霆之力重新凝聚而出的,
所以,
也就不存在谁绿了谁这个问题。
但莺莺之所以怀不上,问题,还是出在他身上。
上古时期,百族争鸣,但到现在,已经凋零成什么样子了,尤其是妖族那边,什么猫狗两三只都敢跳出来称王称霸了。
因为生命层次越高,想孕育出子嗣的难度也就越大,就像是一个池塘,本身就这么大,所能饲养的鱼的数目,其实也是有个最高值的。
也因此,上古那些神兽们,在接连经历了几次动荡和大战之后,很快就销声匿迹了,实在是繁衍难度太高,一下子在大战中折损不少,根本就恢复不起来。
神话故事里,有不少神兽杂交的品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比如两个麒麟,血统都太高,实在是难以生出后代,只能去选择找一些低等生命去杂交了。
不过,周老板也不着急,慢慢来呗。
不能羡慕那些一枪命中的,羡慕不来的,那就只能去慢慢追求一种无心插柳的境界了。
“开饭了。”
许清朗已经把饭菜端上桌了。
“好好好,吃饭,吃饭。”老张头如蒙大赦,长舒一口气。
周泽在主座落座,大家也都随后坐了下来。
老道他们负责活跃气氛,饭桌上,倒是不失热闹。
只是,
看着这满桌子的菜,
再看着这个刚刚百日的婴孩,
似乎总觉得,
少了点什么。
书屋的门,在此时忽然被推开,
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挠挠头,
有些腼腆地喊道:
“哟,真巧啊,都吃着呐!”
番外二,瞎子
老街,小店,漏水的顶棚生锈的卷门,以及,惨淡得不能再惨淡的生意。
男子闭着眼,坐在店门口,今天有雨,自然就没有太阳,这确实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坐在椅子上闭着眼想象着阳光撒照在自己身上暖洋洋的感觉。
里屋,一个年轻的女人手里拿着菜刀正在对着藕片一刀刀地切下去,一般人吃藕时,切片就好了,但她不行,得切丁,因为他不吃片。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无条件地满足他,这个问题,她想了好几年了,却一直没能想出答案。
愣神的时候,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指尖微微一转。
刹那间,
菜刀和藕片自己悬浮了起来,
并且接下来藕片将完成自己对自己切丁的壮举。
“这样子做菜,是没有灵魂的。”
男人的声音自小厨房门口传来。
女人双手握拳,年轻却又丰盈的腿在白丝的衬托下越发得晶莹。
女人自然是好看的,而且穿着打扮很是时尚,这里是老街,就如同再光鲜亮丽的事物在其犄角旮旯处也会有污垢一样,这条老街,就是这座大都市的污垢。
不至于混乱,但确实有不少三无人员喜欢在这里聚集,人员构成的复杂自然也就难免聚集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人。
女人的精致,和这条老街是不匹配的,尤其是在晚上,失去了阳光也失去了摄像头的遮掩,有些贪念和冲动自然会因此迸发。
当然了,结局就是附近的好几家医院这几年所接待的挥刀自宫的病患比往年要多出了好几倍。
对此,他是知道的,他觉得过于残忍了。
为此,他特意说了她,对她科普说男人的那个地方,如果不割干净了,会很麻烦的,哪怕伤口愈合了,余生也会非常痛苦,所以,在古代那些有着真正高超技术活儿的净身房师傅往往最受追捧。
所以,他建议她下次割干净点,一刀没干净,大不了多来几刀,也方便之后插管子。
“灵魂,灵魂,梁瞎子,我就不清楚了,我用意念切和我自己拿刀切到底有什么区别!”
结过婚的男人都清楚,在你的妻子在厨房里为你做饭时,你在旁边提出过多的要求往往是一种很不明智的选择。
但更聪明的男人往往善于将不利的因素扭转过来,很显然,眼前这位双目无神已然失明的男子,确实有足够的智慧。
“因为太整齐了。”
“整齐,不好么?”
“整齐的话,口感就一样了。”
“我说,这样不好么?”
“我就吃不到你的心意了。”
“…………”唐诗。
瞎子走了,瞎子没继续去晒那今天根本就不存在的太阳,而是坐到了自己的画架前,开始了画画。
这些画,卖得自然不算好,连老街那本就很便宜的房租也不够支付。
但生活并未因此困窘下去,最近金价不断走高,而瞎子,没其他的本事,但金砖多,缺钱了,叫女人去一个地方挥一挥锄头,也就挖出一块金砖了。
“饭好了,吃饭!”
唐诗将饭菜端了出来。
一盘藕片炒肉,一盘芹菜炒香肠,一盘皮蛋包豆腐的凉菜,外加一大碗的西红柿蛋花汤。
很简单的菜,但两个人吃的话,也算是丰盛了。
瞎子和女人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女人拿出了两份红色的试剂,
一人一瓶,
开饭前各自喝了下去。
接下来,就是吃饭。
两个人吃饭都很慢,充分地在诠释着什么叫细嚼慢咽。
门口,走过来一个老者,老者身穿着道袍,肩膀上站着一只猴儿,像是个游方耍猴艺人。
“嘿嘿,老板,额来了。”
老道进了屋。
小猴子从老道身上跳了下来,马上窜到了天花板上去,在那里,有一只通体白色的猫,在和它对视着。
唐诗起身,走回了厨房,很快,厨房里又传来了炒菜的声音。
“嘿嘿嘿,别加菜了,这就挺好,这就挺好,额又不是什么外人,不用这么客气。”
“你饭量大,我们不够吃。”
瞎子的回应很实诚。
老道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才把东西放下来。
“老板,这里是彼岸花口服液,够你们用半年的了,这里是我们书店自家种的水果,好吃着呢,我这儿还特意做了几个水果罐头,方便你们放着吃,这些,可是好东西啊,对人很补的,得慢慢吃,不然身子受不了的,我也是腆着脸求来的,老板你多吃吃,说不定眼睛能复明呢。”
瞎子放下了筷子,安静地听着老道一个一个地介绍,表情安详。
“我出去给你买点酒。”
“这哪里使得。”
“你坐着。”
“额……好。”
瞎子站起身,走出了门店。
他确实是盲了,但出门从不用盲杖。
顺着老街,往北面走了一段路,他停下了脚步。
那里,有一家面馆,是一对来自川渝的小夫妻开的。
桌子支在店门口,那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客人,正在吃面。
女的在看见瞎子时,目光一凝。
男子则伸手摸了摸女子的手背,站起身,走了过来。
“你就是老道的,新老板吧。”瞎子问道,他微微低着头,态度良好,宛若一个被现实压弯了腰。
男子点点头,恍然间,才意识到对方看不见,才开口道:“是的。”
“谢谢你送来的口服液,吃饭,比以前舒服多了,真是,麻烦你们了。”
“别客气,你以前,也帮过我。”
两个男人,并排着沿着街面走着。
莺莺结了账,远远地跟在后面。
两人走了很长的一段,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处废墟前,拆迁,已经进行到这里了,但距离何时会拆到老街,谁也不清楚。
终于,还是周泽先一步打破了沉默:
“我可以帮你眼睛复原,只要你愿意,你现在就能看见东西。”
瞎子摇摇头,伸手示意不需要。
“是了,你不用眼睛,但也能看得比大部分人都清楚。”
瞎子闻言,发出了一声长叹,
感慨道:
“我要是不瞎,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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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妻子?
午夜的街头,
路灯黄黄,
人也惶惶,
天很冷,还有风,似刀子割人。
周泽也感到冷,
他不知道这里又是哪里,
但知道一件事,
这里是……人间。
他已经死了,但又回来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只能机械麻木地继续往前走。
他现在没有功夫去思考太多其他的事情,
比如自己刚刚下去的地方,
比如那个自己车祸前救治的老者,
比如水潭里身穿着红色衣裙的无面女,
比如……自己的指甲。
他回来了,本该是很喜悦的一件事,但哪怕身边偶尔有人走过,哪怕他再用力地打招呼,也依旧没人可以看见他和听见他。
他被这个世界给排挤了,隔绝了。
没尝试过被关“禁闭”的人,不会了解那种被完全隔离的痛苦,而对于周泽来说,眼下整个世界,就是他的囚笼,囚笼上还盖上了一层黑布。
没人能看见他,
也没人能和他交流,
他拿不起任何一件有实的东西,
甚至,
连风都能够从他身上轻而易举地吹过去。
他是那么的羸弱,
弱不禁风这个词在他身上,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而且,最让周泽震惊和骇然的是,
他能看见自己身上不断有淡淡的光点流散出去,
换言之,
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地变淡。
可能再过个一刻钟,自己就将彻底地消失不见,被抹去最后一丝微不足道的痕迹。
他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但他清楚,自己的时间,真的没剩下多少了。
八仙里,铁拐李就是以魂魄的方式进入了一位饿死倒地的人体内,才成了后世流传那种形象。
周泽也听说过关于鬼魂“借尸还魂”的故事,他也想去借尸还魂,他很冷,也很慌张,他需要一具**给自己去依附。
甚至,他不介意这个人是谁。
人在这个时候,总是自私的,周泽也不例外,而且,他是真的快受不了了。
但是,每当他准备靠近一个人时,那个人的头顶和双肩位置都会出现光火,直接让其无法靠近,甚至自己还因此受到了伤害,加剧了自己“挥发”的速度。
他有些累了,也有些麻木了,
他在等待自己的终结,
等待自己的结束。
作为一名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你让他再面临一次死亡,反而能够变得更坦然了一些。
而且,以周泽现在的情况,继续逗留在这里,逗留得时间越久,也就是意味着他承受折磨的时间越长。
“吱呀……”
前面,有一家还亮着灯的店面,好像是一家书店,因为隔着店门玻璃可以看见里面的一排排书架。
有人从里面将门推开走了出来,是一名穿着卫衣的男子,男子戴着帽子,看不清楚真容,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急匆匆离开了。
当然,男子是看不见距离他不到五米处所站着的周泽的。
原本,周泽没觉得有什么异常,但就在男子离开不久之后,周泽忽然自书店里,感知到了一种温暖的气息。
是的,
温暖的气息。
这种温暖,让周泽有些莫名其妙,但他眼下就像是一个即将冻死的人忽然得到一盒火柴一样,哪怕知道火柴救不了自己的命但还是会划开它让自己在临死前感知到最后的温热。
周泽向那边走过去,他的身体直接穿过了书店的玻璃门,继续往里走,来到了书店的书架后面。
书架后面,
躺着一个人,
是一个面容俊秀的年轻男子,年纪可能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因为店里开着空调,所以他身上穿的衣服不多,也就一件长袖外加一件薄外套。
他躺在地上,但在他身上,周泽感知到了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穷鬼,晚上走在路上捡了一袋子金币。
这种吸引力,无法拒绝,而且现在的周泽,也没资格去拒绝!
周泽走了过去,在这个年轻男子面前蹲了下来,
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进入对方的身体,但他明白该如何去接触自己所需要的温暖。
一只手伸出,放在对方的胸口位置,
周泽看见自己的指甲居然慢慢地嵌入到了对方的体内,
这是一种很诡异的感觉,不同于自己之前走在路上时“微风”吹过自己的身体,这是一种相融,以自己的指甲为媒介进行的一种融合。
慢慢地,周泽整个人开始进入到对方的体内,二者,开始了重合。
………………
“徐乐!你给我醒醒,醒醒!”
周泽被一番推搡给吵醒,不,确切的说,是被“惊动”,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书店柜台后面,之前自己是双手枕在上面。
“喂,你醒醒!”
女人的声音很尖锐,很高亢,带着一种颐气指使。
抬起头,周泽看着面前的女人,不,确切地说,应该是女孩儿,也就是高中生的年纪吧,虽然是大女孩儿了,却还是有点稚气未脱。
“喂,徐乐,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能耐了是吧,想给我爸妈给我姐脸色看了是吧,昨晚居然敢一宿没回家!
谁给你的这个胆子!”
徐乐?
是谁?
周泽有些茫然地摊开手,发现自己双手很平滑,自己以前的手可是因为长时间练习手术器械已经有了一些老茧,这双手却没有。
“喂,我在和你说话呢!”
女孩儿一巴掌拍在柜台上,气势汹汹。
周泽微微皱眉,站起身,走到了店门边的玻璃镜子前,他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是一张陌生的脸,不,这张脸自己见过,是昨晚自己看见的那张脸。
这身体,
是我的了?
“喂,你什么意思啊,我爸妈可都生气了,我妈还在家里发脾气了呢,我告诉你啊,你现在吃的喝的用的都是我家的,你这个上门女婿有什么资格在我家里摆谱?
你想做样子给谁看啊!
你今晚再敢不回家,信不信我过来直接抽你!”
女孩儿作势扬起自己的巴掌,但她忽然发现自己面前的男子也就是自己的“姐夫”没有像是往常一样躲闪和求饶,反而那一双眸子里的意味,让她感到有些害怕。
这时候,她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七点半了。
“哼,我先上学去了,晚上再和你算账!”
女孩儿气呼呼地走了。
周泽则是缓缓地坐回到了自己柜台后面的椅子上,这里有一台老式笔记本,笔记本旁边还有一部手机。
即使是现在,他依旧没能从自己身份转换的过程中适应过来。
他是周泽,是通城有名的年轻外科医生,而且,他是一个孤儿,
结果,
自己眼下变成这个身份,
刚刚那个女孩儿说什么来着?
我是……上门女婿?
有一个妻子?
还有丈母娘和丈人?
而且看自己这个小姨子刚刚自己这个“姐夫”面前说话的态度和语气,自己这个“上门女婿”还真是符合古代的优良传统。
上门女婿,俗称倒插门的,不光被妻子家里人看不起,在古代也会被周遭所有人看不起,甚至身份和罪犯差不多,汉唐的时候那些被强迫戍边的人里面往往也有赘婿。
拿起手机,手机没设置密码,也不知道是那货懒还是不敢设密码,至少在这个时候让周泽很轻松地打开了他的微信和qq。
qq列表里人很少,也就是些许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然后有一个家人的列表,里面只有一个人,备注是“老婆”。
打开了和她的qq聊天记录,空。
好吧,
周泽打开了微信,试着找了一下,找到了备注是“老婆”的女人,这里有回复了,基本都是徐乐问一些事情,比如今晚吃什么,今晚要准备做什么,进货需要花多少钱,最近书店卖了多少钱,你身体怎么样一大堆,
然后对方的回复往往很敷衍也很高冷,
以:
“哦”
“嗯”
“好”
来代替。
周泽将手机丢一边,这个人际关系,有点复杂了,他忽然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掌,自己的指甲和常人没什么区别。
但自己出车祸前救治的那个老者,自己从无面女人手中脱困,自己进入这个家伙身体等这些事情上,自己的指甲,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心随意动,
就在这个时候,
周泽发现自己的指甲开始慢慢地变长,同时也变得漆黑通透起来,甚至在指甲上,还有淡淡的黑雾缭绕。
“呼…………”
长舒一口气,
闭上眼,
再睁开眼时,
指甲又恢复了正常。
一直从早上到中午,周泽都坐在那里尝试去适应自己的这个新身份,也在平复自己身份转换所带来的不适应感,中午饭都没吃,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自己根本就不觉得饿。
这里依旧还是通城,周泽以前的家在崇川区,现在则是在港闸区,距离并不远。
到了下午时,周泽才叹了口气,默默地站起身,既来之则安之吧。
他开始试着打扫书架,总归,给自己先找点事情做做。
那个死前掐过自己的老者曾说过“他被发现了”以及地狱里无面女说过的“你迟早会被抓住”,让周泽心里产生了些许危机感。
他现在的状态,算是“苟活”了,死而复生,是邀天之幸,所以他很珍惜,至少,在没完全分清楚状况和掌握足够线索前,自己得代入这个身份,最好不要引起太大的异常,不要引起那些“要抓他的人”的注意。
这家店的生意,真的很不好,传统图书市场的低迷,早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而且这里又不是在学校的大门口黄金一条街上。
只能说,那个“徐乐”选择在这里开一家书店,能不能保本都是一个问题。
一直到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才走进来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客人在小学生读物那边转悠着,且转悠了很长时间。
周泽等了一会儿,还是走过去,问道:“选什么题材的?”
虽然,周泽也不懂。
“随便看看。”对方回答道。
“嗯。”周泽也就不再理会了,他现在还没融入这个“书店老板”的角色里。
但就在这时,
对方却忽然走到了自己身后,幽幽地开口道:
“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什么?”周泽问道。
“昨晚我用棒球棒打了你的头,抢了你的钱,
而且我还特意去试了一下,
你那时分明已经没有鼻息了的。”
第五章 陌生
警察同志,请问一下,我老婆叫什么名字来着?
这个念头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周泽也没蠢到这个地步,但他是真的不清楚自己这个“老婆”真名叫什么,这个年代,也很少有人用自己的真名做qq名和微信名。
倒是油腻男子一脸哀怨地瞥了周泽一眼:兄弟,你不厚道啊,说好做彼此折翼天使的呢?
周泽也有些无奈的回瞥了一眼:我也很意外啊。
油腻男子低下了头,叹了口气,小声地呢喃道:“我做的饺子很好吃。”
“走吧。”
“老婆”很清冷地说道,然后,自己直接转身往外走去。
周泽只能跟着一起过去。
她开着一辆卡宴,直接上了车。
周泽打开车门,坐入了副驾驶位置。
老实说,
有些尴尬。
如果那位倒霉鬼徐乐,他的夫妻和家庭生活能正常一点,那么自己还真不至于现在这么尬着,面对娇妻的关心自己还能找一些借口去解释解释,比如头晕了一些东西好像记不清了这类的;
但这位明显带着一种冰山女神的范儿,好像完全不爱搭理自己的样子,就算是从派出所领自己出来也只是例行公事一般。
我家狗走丢了,被保安捡到,
我去把它领回来。
就是这种感觉。
女人发动了车子,她其实挺年轻的,应该和自己(徐乐)差不多年纪,比原本的周泽要小个好几岁。
当车子开上高架路时,女人终于开口打破了沉默:
“没事吧?”
“哦,我没事。”周泽回答道。
然后,
又是沉默。
女人觉得自己丈夫今天有些过于安静了,但她没那个意愿去探究原因。
就在这时,女人的手机响了,她按了免提,车载音响里传来了电话那头的声音:
“林医生,青年中路那里刚刚发生了一起校车碰撞事故,现在已经有伤者正在向我们医院输送,主任让你赶紧回来。”
周泽微微一愣,
原来自己妻子也是一名医生,
还有,
原来自己妻子姓“林”。
“我知道了,马上回来。”女人挂断了电话,直接在前面下了高架,然后在红绿灯路口大转弯,开向了医院。
她没问周泽是否要把你先送回家或者是让周泽先下车自己打车回去,而是将车一路开进了崇川区人民医院的停车场。
老实说,周泽还真担心她让自己下车打车回家,想着到时候自己还得腆着脸问:
“老婆,咱家住哪儿来着,我忘了。”
就觉得很傻。
女人下了车,周泽也跟着一起下了车,女人进了医院大楼上了电梯,周泽也跟着一起进了电梯,女人进了女更衣室,周泽……
周泽在过道边长椅上坐了下来。
也就在这会儿,第一批车祸伤者被送来了,重伤一人,另外还有五个孩子伤势也不轻。
看着自己的“老婆”换了白大褂就出来忙碌救治,
周泽只能坐在长椅上发着呆,
这感觉,有点像是妈妈上班把自己儿子带着,妈妈在工作儿子就在旁边看着,自己玩。
不过,
医院特有的消毒水味道以及中央空调的闷热感,还真是让人怀念啊,熟悉的感觉。
前面就是急诊室,重伤且生命垂危的似乎是一个女孩。
出事的是幼儿园校车,看着一个个小朋友在手术台上哭喊着疼痛,这画面,确实挺让人揪心的。
周泽抿了抿嘴唇,以往这个时候,自己肯定已经换好了衣服参与救治工作了,他是通城年轻一代最有名的外科医生,而现在,自己只能当一个看客。
这种感觉,很不舒服,但他只能忍着,而且这家人民医院也算是通城明面上最好的医院,医生数量和质量也都毋庸置疑,他们应该能搞得定。
很快,下一批孩子也被送了过来,他们受的伤比较轻,只需要处理一下伤口或者进行简单地包扎就可以了。
有交警专门守护在这层楼的入口处位置,一些收到通知的家长已经过来了,情绪很激动,但这个时候让家长进来很可能会影响救治工作的展开,只能先把他们拦住。
周泽摇摇头,站起身,走到楼道最里端窗台那边,伸手把窗户架高,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了烟,他是抽烟的,徐乐也是抽烟的,这时候倒也方便。
“叔叔,不能在医院抽烟的哦。”
刚把烟头咬在嘴里,一道清脆的女童声音就从周泽身后传来。
周泽转过身,看见一名身穿着百合裙子的小姑娘站在自己身后,嘴巴嘟起来,气鼓鼓地看着自己。
咳咳,
有些尴尬啊。
周泽只能将烟收起来,不管怎么样,让一个小姑娘教育自己要遵守公德心总是有些难为情的。
“小朋友,你穿这么点不冷么?”周泽弯下腰问道。
小姑娘皮肤很精致,脸上点着点婴儿肥,大眼睛,很可爱,像是一个放大版的芭比娃娃。
“不冷呢。”小姑娘摇摇头,“叔叔,以后不能再在医院抽烟哦。”
“我知道了。”
周泽很认真地点头。
“你没事吧?”周泽又问道。
“我没事,其他小朋友都受伤了,他们很疼呢。”
小姑娘侧过身,看向自己身后那些正在被包扎伤口的小朋友,大部分都在哭,其实倒不是因为疼痛难忍,而是有一个人在哭其他人也就跟着一起哭起来。
护士们一边做着伤口处理一边还要哄孩子,
外面被交警暂时拦住的家长们在外面不停地吵闹骂人,
总之,
这一层楼,给人一种乱糟糟的感觉。
“那你可真幸运。”周泽感叹道。
小姑娘身上连一处疤痕都没有。
“恩呢,我坐在最后一排,所以没事。”小姑娘点点头,然后主动跑去那边安慰她的同学去了,这个看看,那边瞅瞅,还鼓励他们安抚他们。
挺懂事也挺坚强的一个孩子。
周泽转过身,下意识间又将烟取了出来,想想还是又放了回去。
重新走回长椅那边坐下来时,前面的急救室里,走出来三名护士还有两名医生。
一位男医生一位女医生,女医生也就是自己的老婆。
“没事的,我们尽力了。”男医生说着伸手想要搭住周泽老婆的肩膀去安慰。
作为丈夫,
周泽就坐在这里,
但他对这一幕并不反感……
坑爹的徐乐给自己留下这么复杂的一个坑,又是上门女婿,又是脾气极大的小姨子和脾气明显不好的丈母娘丈人。
周泽巴不得自己这个老婆赶紧红杏出墙踹了自己和自己离婚然后自己一个人去静静。
换谁刚死而复生进入一具新的身体里,都懒得去折腾什么现代都市的赘婿生活百味吧?
不过,让周泽有些意外的是,自己老婆竟然直接伸手挡开了那位医生的咸鱼手,直接指着他道:
“这是我丈夫。”
话语里没有丝毫柔情蜜意,简单,生硬,像是在说:这是我家养的哈士奇。
“哦,你好,先生。”那位男医生脸色有些尴尬,不管怎么样,当着人家的面撩人家老婆总是那么一点点没底气。
周泽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看来,自家媳妇儿很守妇道……但他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倒不是什么绿帽情节作祟,
只是单纯的,生活简单点多好。
“我去那边再看看,其他孩子都处理好了,应该没什么事了,你早点和你先生回去休息。”这位男医生说完后就走开了。
林医生则是在周泽旁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她摘下了口罩,脱去了手套,丢在了地上。
周泽看见她的眼圈有些泛红,贝齿轻咬着嘴唇,显然,她的心情很不好,这意味着那位重伤的小朋友,没能救回来。
这一副样子,很‘我见犹怜’。
周泽在心里有些理解徐乐了,这个上门女婿至少比其他同行要赚不少,老丈人家条件比自己好这是前提,之后这位林医生,真的确实是好看。
“别往心里去,以后要经历得多呢,求一个心安就好。”
周泽作为过来人在旁边安慰道,他的经验比自己这位“老婆”丰富很多,心理承受能力自然也强大很多。
“闭嘴。”
女人回了这两个字,如果是以周泽原本作为前辈的身份来说这种话,确实是劝导;
但周泽现在是徐乐,以他的形象来对林医生说这种话,就是纯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周泽耸耸肩膀,再度在心里鄙视了一把那位徐乐,看你怂的,你老婆敢在外面直接叫你闭嘴。
林医生红着眼,慢慢地站起来:“我去换衣服,回家。”
“好。”周泽点点头。
这时候,有两名护士将急救室的帘子拉开,露出了里面的病床,床上躺着一个小身体,盖着白布。
周泽目光扫了一眼,死者他见得多了,自己从医这些年来,救活的人很多,但就在自己面前无能为力只能死去的病人也不少。
“林医生,这是你丈夫吧?”一名小护士以调侃的意味问道,她们是知道林医生已经结婚了的,但林医生的丈夫和其他女医生女护士的男友不同,从没来医院露过面。
你不能指责她们在面对死亡时还能开个玩笑,这就像是你让那些去一次西藏就发朋友圈说自己心灵被净化好感动好虔诚的小清新长年累月在那里待十年他们也受不了一样,不现实。
“是。”林医生点头应道,这时候,她的情绪也平复了一些。
“那你们赶紧回去吧,说不定回去要有什么活动呢,您说是吧?
我跟你说,咱林医生可喜欢小孩子啦,你们抓紧回家去…………”
“艹!”
“…………”小护士。
周泽看见了白布外面露出了百合裙裙边,脑子“轰”的一声,猛然意识到自己刚刚见到的那位毫发无伤的小女孩,
她不是人!
第十一章 画
书店隔壁有一家面馆,生意其实也就一般般,几乎和周泽的书店一样,门可罗雀。
因为这条步行街本来是依托一个广场中心外围建立起来的,但这个广场中心已经“废”了,里面除了一家电影城以外其他的商户都已经搬走关门,也因此,整个广场几乎成了一座“人迹罕至”的荒凉区域。
至少在通城这里,城市建设过剩的症状已经体现了出来,前些年大肆建立规划商业中心,但通城毕竟不是上海,提供不了如此多的人气。
但好在,这家面馆还能做做外卖生意,而且生意看样子还不错,但很显然,不会有人忽然觉得精神“饿了”然后用外卖点几本书回去啃啃。
周泽靠在椅子上,还是有些头晕,林医生就坐在周泽的对面,帮周泽用自己的纸巾将筷子擦了一遍再放到周泽面前。
她很细心,也很体贴,正如她让徐乐睡床她睡地铺一样,但她同时又很冰冷。
周泽也没去问她是真的反对封建包办婚姻还是自己就是个拉拉,因为这个问题问得没什么意思,徐乐留下来的那个莫名其妙的人家关系网周泽本人不感兴趣,也没什么留恋。
“你的身体,真的没问题?”林医生又问道。
“小问题,小问题。”周泽自己就是个医生,他清楚自己这个吃饭和睡觉的毛病难以用现代医学的理论去解释,更不用提去治疗了。
好在,现在睡觉已经有着落了,就是这吃饭……头疼啊。
不吃饭,自己刚刚已经晕倒了,但吃饭……这个念头一想起就开始泛起了恶心。
“胃口不好,先喝一碗酸梅汁吧。”面馆老板年纪在三十岁左右,脸上却已经有一些皱纹了,生活的重担看来真是不轻。
“酸梅汁,有用么?”周泽有些无奈地问道。
“开胃的。”面馆老板笑了笑,然后对着后屋那边喊道:“媳妇儿,雪菜面好了没?”
老板走入了后屋,那边也传来了夫妻俩说话的声音。
周泽看着面前的酸梅汁,拿着一根汤匙,舀了一口,送入嘴里,刚咽下去,周泽脸色就变了。
“怎么了?”林医生抽出面巾纸送到周泽下巴前。
周泽扭曲着脸捂着自己的胃部,
然后深吸一口气,道:
“真酸啊。”
是的,酸到整个人都要痉挛了,甚至盖住了恶心感。
“来了,面条来了。”老板娘端着面走了过来,在周泽面前放下,同时道:“我家的酸梅汁儿可不能喝得这么猛。”
林医生看了一下面条,微微皱眉道:“这面条,煮得也太烂了。”
意思就是煮得时间过长,面条已经失去了筋道,很影响口感。
“这个……我家的面就是这样。”老板娘面露愧色的说道。
“没事没事。”
周泽摆摆手,烂不烂,筋道不筋道,对于眼下的他来说,没意义,能吃下去就可以了,他需要能量,若是再吃不下去,周泽只能选择去医院注射葡萄糖了。
很是郑重地抬起头,周泽感觉自己像是一名死士一样庄严肃穆,然后又猛地低下头,将那一碗酸得令人难以想象的酸梅汁一口气倒入自己嘴里。
嘶…………
那酸爽,
就像是往自己肠胃里泼硫酸一样。
但接下来,周泽直接拿起筷子,夹起面条就往自己嘴里送,要多狼吞虎咽就有多狼吞虎咽,五六口之下,一碗面就被送入自己腹中,紧接着又端起碗,将面汤全部灌了进去。
呼…………
“啪!”
周泽把空的面碗放下来,
长舒一口气,吃下去了!
下一刻,周泽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恶心感被酸梅汤压制住之后再度袭来,但东西已经送入腹中,周泽几乎用双手掐住了自己的脖子,才没有再吐出来。
没吐出来,就是成功的,
东西,
终于吃下去了。
周泽额头上汗珠都已经浸润出来,拿起桌上的餐巾纸直接擦了擦。
而此时,
林医生和这位老板娘都有些发愣,实在是周泽刚才的吃相,太过惊悚。
“呵呵,看来是真饿了,要不要再来一碗?”老板娘问道。
“不用了不用了。”周泽拒绝了。
“好嘞。”老板娘收拾了周泽面前的碗筷,对着后屋喊道:“他爹,把下午要用的面活好,等会儿就该有外卖单子来了。”
老板娘走了进去,背影谈不上婀娜,只能算得上是姿色普通,但妙在沉甸甸的胸脯以及高挺挺的下半身,反而增添了一种特殊的韵味,分外吸引人。
“你喜欢……这种的?”林医生开口问道。
因为周泽一直在目送老板娘进里屋。
“没。”周泽摇摇头,我倒是喜欢你这种的,但你不让睡啊。
周泽心里微微一惊,“不让睡”这个念头在他心里出现很久了,几乎成了他的一个执念,不得不承认,林医生确实长得很漂亮,而且人还年轻,
哪怕她是徐乐的老婆,
哪怕周泽上辈子没结婚,
但扪心自问,
他还是想睡她的,
正因为睡不到,所以才纠结,才会时常挂念在心中。
“不回家?”林医生又问道。
“不回。”周泽确认道。
“那我走了。”林医生站起身,“有事你打我电话。”
毕竟,他是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哪怕没有夫妻之实。
“好。”周泽点头,早知道你这么好说话,也这么体贴,之前没钱时真该向你借一点。
林医生走了,开着她的保时捷卡宴离开。
周泽却依旧坐在面馆里面,他的书店就在隔壁,哪怕面吃完了,但在这里坐坐聊聊天也是可以的,毕竟都是邻居。
老板从里屋走了出来,给周泽递了一根烟。
“多少钱?”周泽问道。
“客气了,一碗面哥哥还是请的起你的。”老板大气地挥挥手,都是邻居,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为了一碗面生分了。
“嫂子不会骂吧?”周泽问道。
“不会的,妇道人家,懂个什么,哪有她说话的份儿。”面馆老板的大男子主义气息扑面而来。
一个男人,不管在家里地位如何,至少在外面,总得装一装的,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外面怕老婆,就像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下面不行一样。
“呵呵,嫂子挺漂亮的。”周泽说道。
拿人家媳妇儿调侃,是一种忌讳,如果是两个男人面朝外,调侃一个在路上走过去的某个女郎,那就是男人之间的情趣话题。
老板愣了一下,没说什么,只是笑笑,老板脾气不错,一般做小本生意的人,总是懂得和气生财的道理。
周泽笑了,
老板也笑了。
“这玩笑,过了吧?”老板还在按住火气。
“嫂子万一同意呢?”周泽又继续道。
“刚那是你媳妇儿?”老板岔开话题。
“嗯。”周泽点点头。
“你愿意让出来么?”老板又问道。
周泽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虽然是徐乐的媳妇儿,但现在名义上是自己的,周泽是不愿意的。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愿意?”老板反问道。
“指不定你有什么特殊喜好和异常情节呢?现在这种事儿,又不少,不是么?”
“兄弟,老哥我很久没动手打人了。”老板站起身。
“叫你老婆出来,问问,我要听她说愿不愿意。”周泽身子微微后倾,微笑道。
“呵呵。”老板向周泽走近了几步。
“你站在这里,喊她出来。”周泽还在坚持。
“你是找死!”老板扑了过来。
“她能出来么?”周泽忽然问道。
老板愣住了,
然后脸上露出了惊恐之色,吓得连续后退了好几步。
周泽站起身,主动走向了里屋,掀开了帘子,里面空无一人。
唯有一张属于女人的人皮,
挂在一根衣架上,
因为掀开帘子有风进来的原因,
轻轻拂动,
缓缓飘荡。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老板缓缓走来,从他声音上,听不出喜怒。
“有句话叫……你糊弄鬼呢?”周泽转过身,看着老板,“你身上的这层皮,也该撕下来了吧。
我很好奇,
你是有多无聊,
在这里,
演这种双簧。”
第十六章 带带我
空气中,还弥漫着烟花爆竹的残烟味道,有些呛人,但似乎这才是过年该有的味道,也就是俗称的年味儿。
尤其对于此时的周泽来说,生活好像又多出了些许美好。
不是什么山盟海誓的恋爱,也谈不上山无棱天地合的夸张,
单纯地只是相当于一个平时基本没有零花钱的小朋友走在路上捡到了一张十块钱而身边没有路过的警察叔叔反而有一家靠得很近的小卖部。
地狱走一遭,换了具身体,至今还有许多发现和未发现的麻烦需要解决,自己的性格也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不小的改变。
遥想上一世的自己,从孤儿院走出,满脑子想的是靠自己的双手和能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其实细究起来,当时的自己之所以忽略掉当时的林医生,可能并非是五年前林医生到底有多呆萌多丑,那时候的少女,也应该是怀春的,否则不会把那张照片单独裁剪出来放在自己钱包里。
只可惜,那时的自己,没精力也没心思去多看一眼路上的风景,执念太重,一副苦大仇深又装作我很吊我吊得像是一股清流。
不似现在,人死了一次,又回来了,反倒是有种“无官一身轻”的洒脱和怅然。
但不管如何,
被人暗恋的感觉,甚至“死了都要爱”的感觉,
的确是不错。
打了电话,林医生又下来了,他下来得有些匆匆,从周泽手中接过了自己的女式包,笑了笑,没说谢谢,以二人现在的关系,说“谢谢”,比说“对不起”更不合适。
挥挥手,
周泽留下一个背影,
回去睡觉,
然后等待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林医生觉得自己丈夫的情绪好像发生了些许变化,像是如释重负的感觉。
或许,双方都能想得开,确实是一件好事吧。
与其别扭地继续纠结在一起,也不如洒脱地分开,各自重新面对人生。
只能说的上是世事无常吧,林医生也不可能想到,眼下自己丈夫的躯壳里,住的是另外一个灵魂。
是那个当初还是实习生的她,懵懵懂懂爱慕的那个男人。
周泽重新叫了车,然后蹲在小区门口抽着烟,手机屏幕上一直显示在搜索的消息,周泽有些后悔,干嘛让那位车主走了,自己应该让他再等等,好让自己再坐他车回书店。
现在好了,
年三十的夜里,
车还真难叫。
等了大概十分钟,烟抽了三根,周泽有些烦闷了,站直了,伸了个懒腰。
虽说他不是很怕冷,但就这样走回去,也挺累人的。
恰巧在此时,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周泽前面的路上开过来,经过周泽身边时他降下了车速。
“走不?”司机将头探出车窗,大圆脸,中年,胡子拉渣,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衣。
“走。”周泽没其他的选择。
“上车吧,不多收你钱。”司机笑了笑。
周泽上了车,说了书店的位置,谈好了价钱,司机再次发动了车。
这车,应该是新的,座椅垫子上还散发着塑料和皮革味儿,里面也很干净。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愿意拿新车出来载客跑车。
“那地方偏啊。”司机主动给周泽递了一根烟,周泽接了。
“嗯。”
“住那里的?”
“铺子在那里。”
“哦,那生意不好做吧?”那家商业中心早就死透透的了,也没什么人气了,很多人都清楚。
“你不是本地人?”周泽开口问道。
通城地方方言和其他地方方言不同,与普通话几乎是两种话风,很容易听出来。
“我家蓉城的,我在这儿上班。”司机点了烟,“抽吧,别客气。”
周泽也点了烟,抽了一口,微微皱眉,这烟味,淡得有些不像样子。
“过年也不回去?”
“老婆孩子在家,没啥问题,不回去了,想着再挣点钱。”司机将手伸出窗外,抖了抖烟灰,“我有四个小孩。”
“很厉害。”周泽赞叹道。
“也难啊。”司机砸吧砸吧了嘴,“我婆娘第一胎就是儿子,第二胎也是个小子,我就想着要个女儿,然后第三胎又是个小子,好在第四胎,终于是个闺女了,心满意足了。”
“可以。”周泽附和了一声,又抽了一口烟,然后将烟给丢出了窗外,这烟淡得,像是在抽纸卷儿。
“我不是什么老思想,也没重男轻女的意思,我就是喜欢孩子,想多要几个孩子,哈哈。”谈起自家孩子,司机的话也就多了起来。
“老幺的罚款还没交呢,等要上学时,再去交钱把户口办了,对喽,你是开什么店的?”
“书店。”
“生意咋样?”司机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怎么样。”
“也是,这年头网上也能买书了,还有优惠券。”
前面的路上,出现了一起车祸,有交警在那里设置了路障,原本的四车道现在只能走单车道,好在过年的深夜路上的车并不多,所以应该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大过年的车子碰到了,也是够倒霉的。”司机吐出一口烟圈,他说话的口吻很像领导,带着点批判的意味。
周泽身子向后靠了靠,换了一个更舒服一点的坐姿,问道:
“你这车是新买的?”
“嗯,我儿子送我的。”
周泽笑笑,“你才多大,你儿子多大了?”
“嘿嘿。”司机眼睛眯了眯,“儿子争气,这年头,有志不在年高,有手有脚有脑子,别命里尽犯背字儿,哪里能受的穷呢。”
“是这个理儿。”周泽点头同意。
“滴滴…………滴滴…………”
身后有车似乎是着急赶回家,喇叭声按得很频繁,催促着前面车利索点快点过去。
“催催催,催着见鬼呐。”
司机脾气也有些人来疯的意思,将身子再度探出车外对着后面的车骂道。
但后面的几辆车喇叭反而按得更频繁了,像是故意示威一样。
“嘿!”
司机作势推开车门,准备下车去好好理论理论。
就在这时,前面疏通交通的交警做手势示意这边的车快点通过,司机这才讪讪地坐回来,发动了车子开了过去。
“今儿个生意不好做哦。”司机又开始哀婉起来,“早知道还不如回家看看老婆孩子。”
“还行吧。”周泽不置可否,他看见隔壁的面馆生意还可以,大部分竞争对手都休息过年了,哪怕过年这段时间需求量小了一些,但总归比以前,生意还是要多一些的。
尤其是在刚才,周泽打个车打了这么久还没人接单。
“嘿,不好做哟。”司机还是摇摇头,“我也不敢歇,家里孩子的学费,每个月得往家里打钱,平时白天上班,晚上出来开半个晚上的车,这日子,过得挺没劲的,哪怕是这烟,也舍不得抽包好一点的。”
你这个烟……好像是假的。
周泽拿出了自己的烟,抽出一根,在手里把玩着。
“不过也好,现在网络也方便,晚上回到家睡前跟老婆孩子开个视频,也挺好的,能看见他们。”司机脸上露出了舒缓之色。
周泽微微闭上眼,他是睡不着的,但这个时候,不是很想说话和唠嗑。
但哪怕没有周泽的回馈和反应,司机还是继续说着自己的话,大过年的,他一个人独在异乡为异客,当然孤单。
从孩子的取名字,到孩子的学校,到自己爹妈,到自己村里的风土人情,司机一顿胡侃。
周泽到最后只是将额头靠在车窗上,催促道:“师傅,开快点。”
这司机把车开得太慢了,可能也就是三十迈。
要知道,这里可是高架路。
周泽甚至觉得对方是不是一个人太孤单了,所以才故意开慢一些找个人聊聊天,但周泽可没有当知心大姐的兴趣。
“嘿嘿,新车,还没有太熟悉,不敢开太快喽。”司机有些宝贝地摸着方向盘,“这车不值钱,甚至很便宜,但也是我大儿子的心意,我得好好珍惜和宝贝它。
争取用这车拉个几年生意,等我大儿子谈了对象后,给他弄一套房出来,先糊一个是一个了,我也不想大的带小的,这对大的不公平,毕竟决定要生的,是我这个当爹的,只要我还能干活,还能上班,就得咬牙扛着。咱不是没责任心的人,也不会干出管生不管养的事儿。”
周泽微微皱眉,
他觉得有些烦了,
然后他点了一根自己的烟,吸了一口,
“师傅,真的,求你再快点。”周泽有些想念自己的冰柜了,而且也有些后悔,早知道让林医生开车送自己回去就好了。
“别急嘛小伙子,大过年的,咱也是有缘分不是,用不着催的,我懂,我懂,我可是个老司机…………”
周泽弹了弹烟灰,
不小心没弹出车窗,
有一撮烟灰落在了车门内侧位置。
紧接着,
车门内侧位置被烟灰烫出了一个洞,
一个大拇指大小的洞,
外面的凉风不住“嗖嗖”从小洞内吹进来。
第二十二章 气愤!
周泽觉得自己应该是眼花了,刚听了一个醉汉关于狗的鬼故事,再加上路灯的昏暗,所以看花眼了很正常。
是的,肯定就是这样。
周泽不是龙虎山的张天师,他知道自己还有些“烂好人”,他改变不了自己,否则白天早就伸出自己的指甲去掐那个小萝莉了。
至于最终结果是自己被小萝莉掐死还是自己依旧被小萝莉掐死,
就不得而知了。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那就尽量让自己少受一些破事儿影响吧,看到的事儿,能躲就躲,能捂着眼就捂着眼。
反正那条狗已经作弄了那个男人七年,算算年头,
也到七年之痒的时候了;
如果那条狗真要害人,早就害了,至于它下面会怎么折腾,周泽无所谓。
人家女人到自己店铺里,买水赔书,钱给得很爽快,这就是一个善缘,够了。
不过周泽第一次发现,这个世界上,匪夷所思的东西,还真不少,或许因为以前自己是人,现在自己是鬼吧,圈子不同,看世界的角度自然也就不一样。
“怎么了?”林医生这个时候也走到店门口。
周泽笑了笑,“我很庆幸自己和蜘蛛侠不一样,没有一个莫名其妙地长辈亲人忽然冒出来对我说: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林医生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道:“我该回去了。”
不早了,确实该回去了。
“不再坐坐了?”
“明天可能还要坐班。”林医生系上自己的围巾。
“可以调的。”周泽说道。
“不方便。”
“不愿意?”
林医生微微蹙眉,这是她第一次从周泽身上感知到咄咄逼人的感觉,她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我媳妇儿。”周泽看着林医生的眼睛,很认真地说道。
林医生微微后退了半步,“昨天,你说……”
昨日的周泽,才说要结束,两个人都解脱。
“昨天是昨天。”周泽向前走了半步,“在我没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前,我都是你的丈夫,你都是我的媳妇儿,所以,我要你现在,留下来再陪陪我!”
周泽的声音越来越大。
林医生没说话,站在原地。
周泽心中忽然升腾出了一股无名火,
伸出手指捏住林医生的下颚做了一个很轻佻地抬起下巴的动作。
林医生看着她,目光清澈且平静,尤其那鲜红的唇瓣,让人目眩神迷,她很美,真的很美,是那种精致的面容加上气质的极高契合度,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周泽直接低下头。
林医生手抬起来,似乎准备扇面前男子一巴掌,但手抬起到中途,又缓缓地放了下来。
在其眼角,流出了晶莹的泪珠。
“你哭什么?”
周泽抬起头,看着林晚秋。
“你以为你哭,就能让我觉得愧疚?你以为你哭,就能让我停下来?
我告诉你,
你今天哭也没用,你是我妻子,我是你丈夫!
你看看你的爹妈,都是什么玩意儿,你看看你妹妹,平时是怎么看我的!
你再看看你,
你高贵,
你冷艳,
你是女神,
你不食人间烟火!
卧室里,你还和我分床睡!
结婚了,你已经是人妇了,却还假惺惺地在意自己的贞操,也不看看你还配么!
我知道,我就是个煞笔,在你们全家人眼里,我就是一个窝囊废加煞笔!”
周泽一只手掐住了林医生的脖子,将其推到了柜台旁,然后直接脱去林医生的外套。
“我今天就教教你,告诉你,妻子到底应该怎么做!”
“徐乐……”林医生没有反抗,她只是冷冷地看着周泽,“你这个……混蛋……”
“呵呵。”周泽笑了笑,浑不在意,然后脱去了自己的外套,直接把林医生压在了柜台上。
但就在此时,周泽忽然停住了动作,整个人踉跄地后退了几步。
在自己面前,林医生躺在柜台上,而周泽自己......
不,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林医生还躺在柜台上,她依旧睁着眼,她依旧没有反抗。
她对徐乐有愧疚,她是一个很独立也很坚强的女人,但她的社会存在环境以及她自小接受的家庭教育,让她一直很矛盾。
父母以死相逼,盼望孙子辈早早出来,让她不得不答应和徐乐结婚,她又坚持着自己的底线,心里有着其他男人,哪怕那个男人已经在半年前的车祸里离世,哪怕那个男人可能早就忘记了自己,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她这样子的一个女人在实习结束后的几年里,一直在偷偷地关注着他。
用句中学生课本上常用的批判风格来描述:就是林医生在生活中对封建礼法选择了屈服,却又不甘心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心中,还有着自己的坚持和抵触。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心里一万个不愿意,林晚秋依旧没有反抗,在刚才任由周泽施为的原因;
她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去反抗,周泽是自己的丈夫,她从结婚后的行为,自己也清楚,是对不起丈夫对不起这段婚姻的。
不接受,不同意,
但不反抗。
“穿上衣服,给我把衣服穿好!”
周泽对着还躺在柜台上的林晚秋吼道。
林晚秋愣了一下,站直了起来,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周泽,在刚才,她都已经认命了。
“老子还没来得及对你怎么样呢,你别一副刚被强、、、暴的样子,给老子穿上衣服,
现在,
立刻,
马上,
然后滚!”
林医生默默地将自己的衣服穿上,然后对着镜子整理了自己的衣角,她面无表情,等到一切收拾好后,她给周泽重新倒了一杯热水放在了柜台上,随即看都不看周泽,直接走出了书店。
周泽颓然地坐到了地上,有些茫然,有些不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停下来,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不继续下去。
明明......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有些不对,似乎,这不是自己想要的感觉。
他刚刚准备,
她也同意了,
但刚刚那一幕,和自己所想要的,完全不同。
周泽踉踉跄跄地爬起来,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吐出了热水,这水,滚烫,没有加丝毫的凉水中和。
丢下了杯子,任凭水打湿了地面,周泽环视四周,回忆着自己刚刚的举措,回想着自己刚刚说过的话语。
拳头,握紧后再度松开,然而又很快再度握紧。
他来到了卫生间,打开洗脸池的水龙头,直接将自己的头放在水龙头下冲刷着。
他需要冷静,需要平静下来,
不光是平息自己,还有自己心中的那团。
冬日的凉水冲刷,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周泽抬起头,只感觉自己脑子里一阵眩晕。
他看着面前的镜子,
镜子里,倒映出自己的样子。
周泽双手死死地抓着洗脸池瓷砖边缘,不停地喘息着,紧接着,他又慢慢抬起头,像是在自言自语,道:
“是你!
“是你这该死的王八蛋,是你这个窝囊废!
你在影响我,你企图操控我,
你这个垃圾,杂碎,杂种!”
周泽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痛骂着,
是的,
这不是他,刚刚他的表现也太异常了,那种无名而起的燥火,那种没理由的浑噩,那种莫名其妙地冲动,
绝不仅仅是血气方刚那么简单。
就在刚才,就在那时候,
有一个自己原本以为早就下了地狱,早就不存于世上的家伙,
他影响了自己。
他没走,
他还躲藏在自己身边,
甚至,
他就躲藏在自己的身体里!
他窝囊,他软弱,他在生前受尽白眼,不敢反抗,也没胆气去抬起头,但是在死后,他蜷曲在一个角落里,却想着借助他人的手,去以最简单粗暴地方式报复自己的妻子!
借助另一个人的力量,去报复自己的妻子。
“我以前还很同情你,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对不起你。”周泽喃喃自语,“现在我明白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把你之前的日子过成那样,只能说是你活该!”
“啪!”
周泽举起自己的拳头,直接打在了镜子上。
镜子破裂,
周泽的手掌也血流如注,鲜血开始滴落进洗脸池之中。
残缺的镜片上,
依旧倒映出周泽的面容,
不,
是徐乐的面容。
周泽站在那里没有动,
镜子里的人也没有动,
但就在下一刻,
镜子里的人眼里出现了一抹阴毒的光彩,同时开口道:
“哟,被你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