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当仙王之手直接绕过了进行最后一击的旱魃转而将这场乱斗的彩头给收入手中时,
岸边上的半张脸慢慢地站起身,脸上的笑意越发浓郁;
讲真,可能半天前的他,还位于一种自身存在意义和价值被彻底否定的歇斯底里之中,但现在,嗯,好像是被连续打击了之后,居然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已经习惯的感觉。
况且,放眼四周,都是一方巨擘大能,坐在这边,看着他们的“表演”,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哦,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我这一个傻子。
这真的是一种莫大的抚慰。
怪不得人都喜欢群居,大概是因为当你觉得自己很蠢的时候,环望四周,总能得到慰藉吧。
不过,有一件事半张脸还不是很明白,赢勾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般筹划,这般布局,这般隐忍,早就远远地超过了末代府君,
而末代府君是为了活下去,
那,
赢勾呢?
…………
龟裂得密密麻麻的镜子前,
大长秋长舒一口气,虽然这个过程里,旱魃表现出了一种超出人想象的坚韧,但终究对大局和结果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仙王已经达成了他的目的。
虽然大长秋对所谓的仙王并不是很感冒,但那只手,毕竟是自己的五个弟弟所化,他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弟弟们发生什么意外。
小七和小八脸上也都露出了笑容。
当年先是被赢勾胁迫,近期又被末代府君胁迫,自己的兄弟一个接着一个地为了保全大家而自裁。
这种憋屈和苦闷,确实是让人煎熬,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再次发生这种事了。
…………
“啧啧,这事儿,总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像是听曲儿看剧一样,整场戏下来,总得有个抑扬顿挫转折翻转才有滋味儿。
眼前这一出,好看是好看,该气概的气概,该跋扈的跋扈,该嚣张的嚣张,该强大的强大,但却像是一路地平铺直叙,味道上总是让人觉得有些寡淡。”
宋帝王余砸吧砸吧了嘴,身为一尊阎王,这种举止显然有失身份,但毕竟站在其身边的还是阎罗王包,倒是不用去拘束什么。
“这一次,怕是难以善了了。”
先前,九常侍上位,一是有菩萨坐镇,二是赢勾第二次横扫地狱,直接导致楚江王陨落,且泰山王也在那一天同时陨落,本就不甚团结的阎罗们只能捏着鼻子默认了退下去的现实。
最近一年多以来,新老两个圈子,倒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对于曾执掌地狱的阎罗来说,正是因为品尝过权力的滋味,再失去后,反而会更为难受。
也因此,在末代府君归来之时,阎罗们先把五官王给卖了,然后全都向那个新晋的平等王安示好,期待着大家能在末代府君的庇护下重新走上前台。
现在,随着仙王之手的回归,地狱那边,很可能要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他们这些个遗老遗少前日里还那么地跳,呵呵……
宋帝王余手掐兰花,直接唱了起来:
“这是命,这是命啊~~~~~”
…………
各方各个圈子,都认为自己对现在的局面有了一种清晰的认识。
也已经开始在做心理建设准备了,毕竟,仙王之手的强势,真的是无需多言。
若是仙王能够依靠着那件赢勾的遗蜕再躲过接下来轩辕剑的杀劫,那之后,仙王可能真的能完全归来,就算是再立仙庭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
笑到最后的,才是笑得最好的。
虽然在上古时期,仙王接连遭遇了黄帝和赢勾两位人杰,两次折戟,但现在,他才是最终的胜者。
然而,
哪怕再尖锐的目光估计也不大可能注意到,
仙王的手指,此时正在轻微地颤抖着。
…………
“你这人,真不记打。”
被仙王那巨大手掌攥着的周泽轻轻地摇摇头,随即,仙王的手指开始慢慢地张开,并非是仙王主动松开,而是因为被其攥着的周泽,开始发力了。
“嗡!!!”
很快的,近乎不用考虑,已经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的仙王直接再度召唤天罚降临!
一时间,比先前轰击旱魃时更为强烈数倍的强横雷霆被接引了下来!
周围,无论是先前在战团的还是更外围观战的,全都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大家赶忙地一起向外围退去。
旱魃则是站在原地,她没动,因为作为场上先前和仙王真正交手过的存在,她能感觉到仙王这一举措的怪异。
这时,旱魃的目光,再度落在了下方周泽的身上。
不知道怎么的,
一种近乎要窒息的强烈感觉正在逐步袭来,
这种内心情绪乃至于灵魂深处的情感莫名流转,让旱魃本来清冷的脸上泛起了轻微的潮红。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确实很可怕,尤其是在对自己在意的男人时。
狂躁的天雷,夹杂着毁天灭地的气势,以浩浩之威,轰然落下!
…………
龟裂的镜子前,
小八微微皱眉,
道:
“仙王这是要直接复仇?”
在他们看来,赢勾的遗蜕应该是对接下来应对轩辕剑时很有用,但仙王眼下直接召唤出了更多的天罚,这架势,明显是想要让那个遗蜕于这天威之中灰飞烟灭!
小七也是吸了一口气,疑惑道:“仙王这样,是不是太冲动了?”
虽然眼下那个遗蜕只能说可能存在着帮忙躲避掉轩辕剑的可能,外加赢勾临死前还要保护他,也从侧面烘托了他的价值。
就这么毁掉了……真的很可惜啊。
大长秋则是面色一沉,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咬了咬牙,
开口道:
“仙王,自然有仙王的安排,这次归来,仙王肯定已经什么都准备好了。
他的心思,岂是我等能揣摩的?”
…………
“这是直接要灭杀了?”宋帝王余忽然觉得有些荒谬,继续调侃道:“这位仙王,都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漫长的岁月竟然没能打磨掉他的性子。”
“许是恨屋及乌狠了吧。”
阎罗王包猜测道。
否则你根本没办法解释,先前一众大能拼命地争夺,甚至有人为此陨落,结果你抢到了这个彩头,二话不说就要将其毁灭。
只能说,恨入骨髓了,这种恨,必须要“鞭尸”才能消解些许。
…………
外面的人自然免不了会雾里看花,
这一刻,
真的没人能知晓此时仙王内心中的颤栗。
他躲开了轩辕剑才下来,他抢到了这个遗蜕,
然而,
直到真的握在手里后,
仙王才意识过来,
自己到底抓住了个什么东西!
这是一种颠覆,一种骇然,一种让游离在三界之外宛若孤魂野鬼的仙王完全始料未及的巨变!
尤其是,这个变化,还发生在轩辕剑刚刚斩落的背景下。
更让他惊骇的是,自从那个人临死前登天一剑灭仙之后,自己第一次尝试归来时,面对的,是这个人;
等到自己第二次归来,且是先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先陨落后再出现的,
居然,
这个人,
又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周泽仰起头,看着天上落下来的滚滚天雷。
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紧接着,舌头伸了出来,舔了舔嘴唇。
很久,
没吃雷了。
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一方天地,太过小气,曾经有一段时间,赢勾很喜欢拿雷霆下菜。
其实,雷霆,真的是个好东西。
无论是拿来入菜还是拿来洗澡,都是绝好的。
只可惜,
寻常的人哪怕是引雷下来,那雷的品质,也高不到哪里去,总是让赢勾觉得不过瘾。
曾几何时,赢勾还曾特意从幽冥之海来到阳间,故意引得苍穹的注意,让其降下雷霆,那段日子,过得是真叫一个惬意。
只可惜后来似乎这苍穹好像发现自己被骗了,转而每次只降落下平时凡间下雷阵雨时的雷霆敷衍意思一下。
对于赢勾来说,真的像是在挠痒痒。
也因此,赢勾真的是很久都不食雷味了。
这就像是一款病毒,杀毒软件拼了命地来回去“杀”它,但清都清不掉,最后没办法,只能把标记成“信任”文件。
让赢勾满意的是,论从洪荒上古到如今,这世上,你真的很难再找出一个比仙王更会引雷的存在。
毕竟,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仙王本身,就相当于秉承天地之意志的一种存在。
周泽张开嘴,
上方,
汹涌恐怖的雷霆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巨手直接掐住,无数道狂躁的雷霆被强行捏合聚拢了起来,到最后,竟然化作了一条涓涓细流,顺着周泽张开的嘴流淌了进去。
而周泽的身躯,也在吞没掉这海量恐怖雷霆之后,开始发生着新的变化。
他的肉身,正在重塑,以雷霆之力,开始重塑自己的肉身!
渐渐的,
似乎觉得继续这样有些枯燥乏味,
宛若光喝酒,却没个小菜搭配,酒再好,也没那种滋味了。
周泽的目光扫向了四周,
“轰!”
一道道雷霆从细流之中飞逝而出,在下一刻,直接洞穿了下方刚刚阻截过旱魃的蛟龙,蛟龙的身躯瞬间被击溃,血肉则被裹挟起来,融入了这雷霆之中重新汇聚到了周泽的嘴里。
接下来,
是一头狼妖和一尊鬼物,他们的身体也被瞬间击溃,血肉伴随着妖气和鬼气都被裹挟了过去,
雷霆随着周泽的目光在疯狂地逡巡着,
四周,
围观的诸多大能巨擘在此时宛若周泽面前的菜单,
而周泽正在做的,
是,
点菜。
第九十九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下)
岸边,半张脸十分激动,双拳紧握,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
老实说,今天,他的震撼和打击已经够多了,以至于眼下看到这一幕后,心里不光是没有丝毫的失落感,反而流露出了一种惊叹和向往。
人,就是这个样子,在面对只比你优秀一点儿的人时,你或许会嫉妒,会暗恨,会不平;
但若是那个人,早就已经超出你太多太多,俨然在另一个层次了,你反而会对其流露出一种很单纯地崇拜。
很长时间以来,半张脸对赢勾,一向是瞧不起的,至少,他会刻意地摆出一副瞧不起的样子。
他需要去从赢勾的分割中获取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自己对自己的那种认可。
然而,那只是一场梦,在梦破碎后,在见识到真正的风采之后,半张脸心里,剩下的,真的是只有臣服的感觉。
天地,宛若是为我圈养的牧场,世间大能巨擘,宛若地上长着的庄稼,随时供我取用。
这世上,之所以分人、神、妖,且还有诸如鬼物、器灵以及种种异生证道者,
是为了丰富我的口味,增补我的菜品!
这不是夸夸其谈,这是……理所当然!
如今,距离上古的岁月,真的是太过遥远了。
遥远到,很多事情,早已经被演化成了故事,风化成了传说。
哪怕至今地狱依旧流传着当年幽冥之海主人的故事以及他那白骨王座的来历;
相信的人,也难以去切身体会到那种真正的感觉;
至于不相信的人,只会觉得言过其实太过夸张了。
此时,
如同上古的情景再度呈现。
这是,真正的霸道,这是,真正的唯我独尊!
雷霆一连串地击穿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大能,
可以看出来,
赢勾更偏爱肉食,
那些大妖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它们的本体气血丰厚,不像是人族的一些老不死的,哪怕神通再为丰富,被摆放到餐桌上时,往往太过袖珍,难以形成饱满的口感。
同时,也有一些灵物成道的存在也被刻意关照了一下,这些可以当做饭后的甜品。
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恣意,蛮横,目中无人!
但正是这种决然和凌驾一切的狂霸之姿,直接冲垮了在场已经沦为“鸡鸭鱼肉”阶级的一众大能巨擘的心理防线。
要知道,就是仙王之手出手时,他们也依旧敢在旁边去尝试一把“火中取栗”,心中依旧有自恃,但眼下,他们是彻底崩溃了……
别说我们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将这魔头公敌给击败,
他们此时连回头多看一眼周泽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疯狂地逃窜,尤其是那些被重点关照的妖族,在此时真的是痛恨自己此生为何不是人?
爆炸,
还在持续,
血肉不停地被裹挟,又如同百川归海,不停地输送进周泽的嘴里,供其品尝。
许是沉睡了太久太久,
所以周泽才觉得,自己应该是饿了。
因为饿了,所以这会儿大脑有点不是那么的舒服,整个人,没那么多的精神,心间,竟然一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失落。
根据以前的经验,
饱餐一顿,应该就没问题了,心情,也会愉悦起来。
况且,
岁月悠悠,
确实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没真正意义上地进餐了。
一道雷霆直接冲到了旱魃面前,
旱魃没有躲避,甚至,没做丝毫的防御。
而这道雷霆则在其身前硬生生地止住,转而向上,将那把正在逃窜的扇子器灵给瞬间击溃,其灵气被极为强横地裹挟回来。
正在大快朵颐的周泽还在轻轻摇着头,
就像是一个老渔夫,指着面前的这条河,诉说着以前这条河里,还能捕捞到多么多么打的鱼,
现在嘛,呵呵;
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这些大能巨擘已经身死道消沦为了周泽的口中之食,却还得在死后继续承担着来自周泽的不满。
的确,上古之所以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年代,意味着在那个年代里,强者层出不穷,百族争鸣,哪像是现在,毛都没长全的狼崽子龙都没能化成功的臭皮蛇都敢封疆自立称尊。
渐渐的,
周泽的目光落在了自己面前的那只手上。
可以看出来,仙王的这只手,很纠结。
但当他感应到周泽的气机锁定向他时,他马上做出了回应。
巨掌周围的空间被撕裂了开来,这是准备直接逃离,而且,不是逃向三界之内的哪出地方,他是准备直接离开,重新归于混沌。
因为他清楚,眼前的周泽,并不是那种气血燃烧强行提升起来的强弩之末。
这个男人,已经恢复如初了!
而自己,却早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归来时的自己,甚至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周泽的脚向下一踏,
轰然间,
刚刚被仙王之手撕裂的空间瞬间被震塌,仙王之手也阻隔在了外面。
周泽的身形出现在了其上方,左手的指甲缓缓地长出,顺势一切!
“噗”
仙王的小拇指被切割了下来,先前看似无坚不摧的巨掌,在周泽的指甲面前,宛若纸糊的一般脆弱。
黑色的火焰自周泽掌心升腾而起,这节小拇指瞬间融化,化作了血食被周泽吸入口中。
他太饿了,
饿到现在只能去“狼吞虎咽”,
若是放在以往,倒是经常会抓到一头不怎么常见的凶兽,拿来慢慢地烧烤或者花点心思研究一下吃法,但那是吃饱喝足之后的休闲娱乐。
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所谓的吃相和用餐时的斯文,都是不存在的。
……………
“小六!”
“六哥!”
龟裂的镜子前,大长秋和小七小八一起惊呼。
这异变,真的是发生地太过突然,哪怕是现在,他们都无法理解这到底是为什么!
赢勾明明已经陨落了,刚刚已经被轩辕剑斩杀了,为什么他丢下来的遗蜕,那只蝼蚁,他所表现出来的力量,简直比真正的赢勾还恐怖!
事实是,他们并不懂真正的赢勾,到底有多恐怖。
…………
“你要的……转折,来了。”
阎罗王包一边和宋帝王余一边跑一边喊道。
他们得亏先前只是站在最外围的外围看戏,没想着去参与,所以当事情陡然变化时,他们的问题倒是不大。
但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那位万一心血来潮想尝尝当代阎罗滋味不是?
“这出戏,确实好看,这下子,那做平等王殿,应该是塌不了了。”
前日里书屋一大帮人去平等王殿体验了一把,这么大的动静这么多的人,自然是瞒不住有心人的。
但因为有末代府君镇着,哪怕从各个渠道打探到了消息,也没人敢去轻举妄动。
这下好了,一波未平一波又再度雄起。
宋帝王余不乏有些酸酸地道:“天杀的那个叫安不起的家伙,到底是怎样的好命,抱住这两条大腿。”
要知道,就算是阎罗们,对这大腿都眼馋得很啊,而且还一条比一条粗;
先前觉得末代府君当真是君临天下王者归来,
转头再看看这位,
直接拿一群当世大能开BBQ!
…………
“阿嚏!阿嚏”
此时,书屋里正愁云惨淡对自己的未来极为迷茫的安律师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鼻子,继续自怨自艾。
…………
一根小拇指,可不过瘾;
接下来,是无名指,然后是中指,又是食指,
仙王之手在周泽面前,似乎再做任何的反抗都是没有意义的事,直接呈现出一种被碾压的态势。
当下,
仙王只剩下了一个大拇指,
模样是又凄惨又滑稽又讽刺。
不过,
周泽却没有再继忙着续赶尽杀绝,
而是缓缓地抬起头,
目光深邃,
似乎看穿了这片虚妄的阻隔,看见了游离在三界外的那尊仙王身影。
对方似乎是也感应到了周泽的目光,在那里无能狂怒。
周泽停下了身形,也停止了进食,饶是如此,已经有数十名巨擘大能已然沦为其盘中餐了。
甚至还有不少的浪费,被宰了但是血肉剩下来了,可以说是相当的暴殄天物了。
这时,
周泽站在海面上,伸手,撕开了自己的上衣。
在上衣撕开之后,
其左侧胸口位置,有一道金色的创口痕迹。
这是先前,轩辕剑刺过的位置。
他没事,因为已经有替身替他挡下这一剑了,但双方毕竟是关系太过亲密了,剑虽然没有斩杀自己,却也是留下了伤口。
而这,
正是周泽所需要的。
他的手,放在了剑痕位置。
旱魃就这么隔着一段距离,目光,一直盯着周泽。
她想上前,却又忽然不敢,仿佛情景再度回到了上古当年,他是自己父亲手下最为强悍的将军,而她,只是怀春思慕的公主。
周泽当然不会去在意旁边的旱魃到底在想什么东西,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甚至,
可以说是,
他布局了这么久,承受了岁月悠悠的变迁,为的,就是这一举!
末代府君,天纵人杰,提前感应到了轩辕剑的契机后,选择了以替死鬼的方式让自己得以活命,相较于其余的老不死的来说,他已经是绝对的惊才艳艳了,毕竟,绝大多数人无论是再怎么折腾之后,都只剩下等死的结局。
然而,
对于周泽来说,
这不够,
“我要的,不仅仅是求活!”
周泽的手,开始缓缓地往外拔。
一时间,其胸口剑痕的位置,仿佛在冥冥之中产生了一种牵引。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任何事物在经过时,都会留下属于其自身独有的痕迹。
眼下,
周泽所正在做的,就是通过自己身体上的这个伤口,通过自己这个“遗蜕”的身份,强行牵扯出轩辕剑!
轩辕剑是规则的化身,是虚向实的投影,规则,无疑是强大的,其实,以周泽的自信,哪怕自己真正巅峰时,去面对那把轩辕剑,到底能否真的扛下来,可能,把握也就五成左右。
因为轩辕剑的背后,有整个世界作为依托,等于是你一个人在与世为敌!
但现在,却是十足的把握!
既然是规则,那肯定就有规律,掌握了规律,那规则,也就流转于你手中。
四周的空间,在此时忽然颤抖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被硬生生地从这一方天地里给强行抽出。
“呜呜呜呜………………”
天幕之上,罡风呼啸,宛若苍穹正在抽泣。
一端剑柄,出现在了周泽的双手之中,且伴随着赢勾慢慢的往外拔的动作,剑身也在慢慢地呈现,到最后,
一整把轩辕剑,
竟然被周泽从自己胸口位置,强行以无中生有的方式,给“拔”了出来。
这一刻,
日月星辉仿佛在此时都黯然失色,
阴阳的规则在其身侧出现了剧烈的紊乱,
因为,
规则,
就在周泽的手中。
你可以说,他就是规则,当他握着这把剑时,他其实已经掌握了规则。
海面上,
单手持剑的周泽发出了一声长啸,
长啸之下,
人间还好,只是各地都出现了惊雷滚滚,但都只是光打雷不下雨;
而阴间,更为敏感的亡魂们集体开始了惊恐地哀嚎。
“黄帝,这把剑,我举起来了。”
当即,
周泽一剑劈向了前方只剩下一根大拇指的仙王之手。
相似的一幕,似乎再次发生了,一如先前赢勾虚影登天而上时那整个世界都在疯狂排斥的感觉,再度出现。
只不过,
这一次周泽是施加的一方!
仙王之手直接崩裂,
且这一剑还没有完,
轩辕的气机,规则的气机,开始顺着刚刚斩灭的仙王之手直接锁定向了游离于三界外的仙王意识。
已经做了无数载岁月的仙王意识开始了挣扎,开始了嘶吼,但终究难逃被世界规则彻底绞杀的命运,而这一次,
仙王将不会再有以后了。
上古时,黄帝曾手持轩辕剑,一剑断仙途。
至今日,周泽再持轩辕,彻底地将当年仙庭的一切,扫入了尘埃!
獬豸为躲避轩辕,甘愿自尽融入规则;
末代府君丢弃了基业,只为苟活一命。
而周泽,而赢勾,
所要的,
是要将这把被黄帝安排来斩杀自己的剑,
握在自己的手里!
此时,手里握着的,不仅仅是一把剑,而是这三界,是这个世界的意志!
“成仙,有什么意思,仙人,也是要死的。”
周泽轻声自语,
他的目标,
是永恒的不朽,是永恒的至高。
他的实力,加上这把剑,哪怕再来十个上古纪元,他也依旧将是站在最高峰的那一个,俯瞰众生!
不是屈服,不是妥协,而是,真正地执掌!
无数载的寂寞,漫漫岁月的安排,今日,终于功成。
周泽将轩辕剑横于身前,
细细地欣赏着这把黄帝当初的佩剑,
忽然间,
周泽的目光顿了一下,原本的那股子睥睨八荒的气势也忽然一滞,
因为他看见了在剑身上的一处污渍,
那污渍,
是一滴鲜红的血。
第一百章 最终章!(全书完))
距离台风过境,已经有旬日了。
那一场影响极大的台风似乎也顺手将盛夏的酷暑也一起带走了,已入九月,属于秋天的诸多气象也已经越来越明显。
虽说大正午时,依旧会稍显闷热,但也就那么一小段,早晚时,已经有了秋日的凉爽。
蜡像馆里,黑小妞一只手里拿着烤玉米另一只手拿着烤红薯,吃得正香甜。
死侍坐在她旁边,傻乎乎地笑着。
黑小妞嘴里包着食物,没好气地对死侍翻了个白眼,抬腿对死侍踹了一脚。
“唔唔唔,唔唔唔!”
虽然言语不清,但死侍懂得黑小妞的意思,下半身从泥地里拔出来,走到边上,将黑小妞早上就采摘下来也清洗好了的一筐水果背起来,再回过头对黑小妞傻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蜡像馆。
正午已过,此时是午后,一大筐水果确实不轻,但对于死侍来说,不算什么。
穿过一片面积很小的绿化带,也就到南大街街面上了。
药店门口,穿着婚纱的芳芳正拉着另外几个护士的手说着话儿。
今儿个,是芳芳结婚的日子,虽然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得很清晰了,但她和他丈夫却一直没来得及办婚礼。
她丈夫常驻边境,具体的工作连芳芳本人都不清楚,但休假回来一次真的很不容易。
好在,芳芳自己也看得开,对自己丈夫的工作也能理解,毕竟,没那个觉悟,也不会选择做军嫂。
芳芳瞅见了背着水果筐经过的死侍,热情地小跑过来,将两盒喜糖递给了死侍。
“给,一起喜庆喜庆。”
蜡像馆距离这边很近,且死侍和黑小妞也经常出现在书店里,芳芳和他们也早就熟悉了。
虽然不晓得他们的真实身份,但芳芳知道他们种的水果那叫一个真不赖,总之,就是比街面上买的水果好吃多了。
孕期反应开始明显后,黑小妞还特意给芳芳采摘了一些梅子过来,芳芳整天就抱着那一坛酸梅子吃得停不下来。
公婆瞅见了,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
死侍收下了喜糖,把背对着芳芳。
“吃,吃,吃水果。”
芳芳也没客气,“嗯”了一声后,伸手拿了几个大梨子,但想了想,还是把梨子放了下来,
转而拿了几个苹果和一串葡萄。
“晚上一起来吃饭啊,就在前面的南通大饭店,不远的。”
死侍傻呵呵地点点头,
芳芳也不懂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因为一直以来,芳芳都是把他当智力障碍患者看待。
当然了,这里不存在什么歧视不歧视的,人虽然看起来憨憨傻傻的,但心眼儿是真的好。
死侍准备离开前,眼角余光看见了勾薪在病房门口那儿对着外头探头探脑着。
不过,死侍对此不是很在意,事实上,他现在在意的事情,真的不多,每天的日子虽然过得简单,却也很充实。
芳芳拿着水果回来了,勾薪马上缩回到了病房里。
病房门很快被推开,芳芳把一些葡萄和一个苹果放在了病床床头柜上。
“老是吃你的东西,真不好意思。”
“客气啥,吃呗。”芳芳倒是不在意这个。
“你今天结婚是么,我给你转一下彩礼。”
“别别别,不用了,不用了,托你的福,这一两年咱药店的业绩一直很好,我们的分红也高得很,要不然我和我家那口子也凑不出钱买婚房,你已经帮了我这么多了,我咋还好意思收你的钱?
我要真收了你的钱,这还是人干的事儿么!”
“…………”勾薪。
那边,死侍已经推开门,走进了书店。
许清朗正好从厨房走出来,看见背着水果来的死侍,笑着走过来,帮他把筐子放了下来,顺手拿了一个橘子剥开。
死侍笑呵呵地点点头,指了指水果。
“好,谢谢了。”
“呵呵呵。”
死侍笑呵呵地转身,推开书店离开了。
许清朗一边吃着橘子一边走到了吧台后头,恰好碰见莺莺正抱着床单从楼梯上走下来。
“下雨了么,床单湿得这么厉害?”
许清朗说着还特意探头向玻璃门那边看了看,但不像是下雨的样子。
莺莺闻言,脸霎时就红了,赶忙抱着床单就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啊咧!!!”
卫生间里,传来了老道的尖叫声。
莺莺把门开了之后又马上把门给关上了。
“老道和猴子在里头泡澡呢,你动作太快了,没来得及提醒。”
说着,许清朗又给自己嘴里丢了两瓣橘子。
老道那边也不敢继续磨蹭了,马上擦了身子穿上衣服打开门出来,对莺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拿起一条干毛巾和吹风机去给猴子吹毛。
莺莺走入了卫生间,开始洗床单。
外头,许清朗把橘子吃完了,对老道喊了一声:
“老道,这儿有水果,自己拿了吃,我去买点排骨回来晚上炖。”
“好嘞,好嘞。”
老道一边答应着一边继续给小猴子吹着毛。
小猴子躺在吧台上,双臂双腿叉开,尽情地享受着吹干服务。
老道见这货这么舒服的样子,忍不住拍了它脑袋一记,笑骂道:
“瘪犊子,瞧给你嘘服的。”
“进来吧。”
门口,安律师主动地推开了书屋的门,领着俩陌生中年男子一起走了进来。
老道一边给猴子继续吹着毛一边抬头向那边瞅了一眼,喊道:
“安律师啊,你这回一趟家可不容易咧。”
这一周,安律师都没回来。
当然,肯定不是在外面野宿了,而是地狱里的事儿多,平等王殿刚刚恢复,选拔任用培植发展亲信什么的,那真是一摊子又一摊子的事儿。
书屋里的很多人,其实都已经在地狱那边开始做事儿了,比如林可他们,哦,还有从三亚带回来的那个毁容男,全族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反正留在书店里也有碍观瞻,干脆丢地狱那边挂个职随他晃悠去。
“话可不能这么说,这儿是我家,哪能不回来呢。”
安律师一边和老道回应着一边示意跟着自己一起进来的两个中年男子在沙发上入座。
老道给猴子把毛吹好了,把毛巾丢给了猴子,
“自己再擦擦。”
随即,老道去泡了两杯茶端送了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我要咖啡。”
安律师一边提醒一边分别把两杯茶推到自己所带来的两个客人面前。
“知道知道。”
老道点点头,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安律师带进来的两个人,俩人年纪看起来都是四十多岁的样子,一个还好,就是面容有些粉嫩,可见保养不错;
另一个,则是另一个极端,脸黑如炭。
因为实在是太黑了,老道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同时忍不住调侃道:
“嘿,小老弟,你这都和包青天一样黑了。”
那个皮肤特黑的中年男子端起了茶杯,点点头,道:
“好眼力。”
“…………”老道。
转身,
抬脚,
迈步,
老道感觉自己的双jio,有些发软。
妈嘢……
额早该想到的才对咧。
安律师则是转身,手指后头墙壁上的那幅山水画,道:
“就是这幅画。”
两个中年男子马上起身,显得有些拘束。
“既然来了,自然得参拜一下。”
黑脸者说道。
“是极,是极。”另一个中年男附和道。
安律师点点头,做了一个自便的手势,然后很是云淡风轻地翘起二郎腿。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则整理了一下衣冠,走到画卷前,开始以大礼参拜。
“你好,快递签收一下。”门口来了位快递小哥。
“哦,好。”
安律师顺势起身,走到了门口,接过了快递,收件人是莺莺,发货方似乎是一个医疗用品的网上店铺。
这不禁让安律师觉得有些奇怪,要买医药用品的话自家的药店就在隔壁,还要特意发什么快递么。
老道此时已经端着安律师的超霸杯走了过来,眼角余光瞥见了在那幅画卷前正下跪参拜的俩人,眼皮再度跳动了几下。
不看不看,就当不知道他们是谁,不知道不知道……
“谁的快递啊?”老道见安律师拿着快递盒问道。
“莺莺的。”
“买的啥?”
“怎么能私拆人家的快…………”
“里面盒子上写着的验孕棒。”
这时,黑脸中年男走过来说道。
一个快递盒,肯定挡不住他的眼睛。
这时,宋帝王余伸手拍了拍阎罗王包的肩膀,示意他可以闭嘴了。
他知道,自己这位同僚,估计是真的不懂人间最近几十年才出来的一些新鲜玩意儿。
就像是当初菩萨还曾叫楚江王厉还阳时去买几箱电池看看一样。
咳咳……
安律师把快递盒放在了吧台上,同时嘀咕道:
“还没十天的功夫,哪里用得着这个,得找个时间,让林可过来给她科普一下生理知识。”
嗯,虽说林可现在身体不具备条件,但奈何人家经验丰富啊。
老道带着小猴子回楼上了,讲真,虽说安律师现在也算是阎王了,但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老道还真不敢和俩正牌阎罗坐在一起唠嗑。
安律师领着俩位阎罗又坐了下来。
“那位,不在么?”宋帝王余试探性地问道。
“在楼上吧。”
“哦,好。”宋帝王余显得有些拘谨。
“没事儿,放松点,都是自家人,我老板人很好的,一直教育我们要与人为善。”
“是的,是的。”
“那把剑…………”阎罗王包刚开口,就发现安律师的眼神一下子不对了。
宋帝王余有些嫌弃地瞥了一眼阎罗王包,唉,铁面无私有个近义词,那就是不会做人。
安律师沉吟了片刻,道:
“那把剑,自然是在我们老板手上,怎么,有什么问题么?”
“我想……看看。”阎罗王包说道。
安律师眉毛跳了跳,摇头道:
“想多了。”
就是他安不起,自那天结束后,也没有机会看一眼那把剑,也不晓得老板到底把那把剑藏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别看现在安律师在这两位阎罗面前表现出一种我跟我们老板贼铁的关系,真实情况是自那天之后,安律师之所以不怎么敢经常回书店,也是因为心里畏惧自家老板。
毕竟……天知道自家老板现在到底是谁?
人总是对未知的存在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恐惧,且对于安律师来说,那种未知,是可以抬手间让自己灰飞烟灭的大恐怖。
“没大没小的,规则之器,岂能随便示人?”宋帝王余忍不住数落身边的这位同僚。
安律师则是抬手压了压,帮阎罗王包解围道:
“也不是不能通融,等我找机会和老板说一下吧,毕竟平等王殿能这么快地搭建起来,两位老哥哥也是付出良多。
既然是自家人,就肯定不用太客气。”
花花轿子大家抬,两位阎罗,哪怕是阎罗王包这会儿也是笑脸对着安律师。
而对于安律师来说,能和两位阎罗面对面地坐着称兄道弟,这滋味,简直让人酥麻到了骨子里。
阎罗王包显然更实诚一些,这个人,做人做事,都带着一种真诚,所以,当时赢勾第一次横扫地狱时,也就他能得以幸存没遭受到打击。
当然了,也就不难理解他被排挤的事儿了,想当初的第一殿的位置,硬生生地被挤兑了下去。
“无数载岁月的布局,终于成功,说实话,每每回忆起那天海上的一幕幕,我这颗心,都难以平静啊。
分魂做主魂,主魂做分魂,瞒过了天下人,也瞒过了轩辕剑,最重要的,同时也瞒住了自己。
等到轩辕剑下来,那一剑刺过去之后,剑神上必然会留有分魂的痕迹;
到那时,主魂因为分魂的消亡和自动苏醒,再伴随着轩辕剑上残留着属于分魂的痕迹,以此作为呼应和连系,顺蔓摸瓜,强行将轩辕剑再抽取出来。
此等手段,此等布局,当真是让人高山仰止。”
可以听出来,阎罗王包是真心地在感慨。
“那是以我们的目光来看,是经过了岁月悠悠的隐忍,但实际上,就如同稚童入学堂,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日后的飞黄腾达一样。
在那位的眼里,时间这种东西,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概念。”
宋帝王余接话道。
安律师闻言,点点头,举起了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道:
“为老板喝!愿老板万寿无疆!”
两位阎罗也分别举起了茶杯,三人碰了一下杯子。
安律师仰起头,一顿牛饮:
“咕嘟咕嘟咕嘟…………”
这时,
一道身影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
“老板!”
安律师马上起身。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也迅速起身,看向了走下来的周泽。
安律师只是心里惴惴,但这两位阎罗则是将不安和惶恐的情绪流露在了脸上。
不是因为他们这般不堪,而是无论是谁,看见一位能把你当韭菜一样割的恐怖存在是,恐怕都不能够再继续淡定吧。
周泽似乎有事情,只是对安律师多看了一眼,然后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留意一下安律师身边站着的两位阎罗。
但两位阎罗没有丝毫的不满,甚至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周泽离开后,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分别暂作告辞,因为根据安律师路上对他们说的,礼多人不怪。
言外之意就是,别空手上门,多少弄点儿稀罕的物件儿上来。
越俗气越好,越贵重越好。
其实,阳间有不少隐藏着的天材地宝。
有了安律师的点拨,又已经见过真人后,两位阎罗现在都打算暂时离开书店,前去找礼物。
一个是说在距离通城不远的浙省位置,有一处玉脉,他去寻来。
另一个则是说在渤海深处,有一颗千年夜明珠,藏于水眼缝隙之中,他去取来。
打发了俩阎罗离开,
安律师这才坐下来,
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
这可不行,这不行啊,不管老板现在到底是谁到底是个什么性格,不管老板有没有什么变化,自己都不能和老板疏离了。
同时,安律师在心里也在不停地警告自己,不能志得意满,不能好大喜功,要勇往直前,再接再厉,已经舔出一个阎罗位置了,要相信,只要舌功深,铁杵磨成针!
说不定,还能舔出一个新一代府君来呢?
不过,要是等自己做了府君,道场得开在哪里呢?
泰山是不合适了,一来得给画中的那位留点面子,万一那位忽然哪一天想出来透透风,回老家看看时发现自家老宅被自己霸占了,那后果……
况且,泰山现在已经被当初伺候谛听洗澡的那个判官给承包下来了,现在已经种满了庄稼,堪称地狱培育基地;
也没自己再去修建宫殿的地儿了。
正在安律师沉浸在幻想之中时,书店门再度被推开,老张头走了进来,他直接坐在了安律师的对面也就是先前两位阎罗所坐的位置。
“刚那两位,是阎罗?”
其中一个的脸,辨识度太高,想不认出来都难。
安律师点点头。
他是知道的,自从那一晚之后,大局已定,老张头彻底成了一个“老妈子”,恨不得一整天都环绕在自己曾孙媳妇儿身边进行暗中保护。
对老张家新一代的降临,他可是紧张得很,甚至为此还特意辞掉了在平等王殿内的执事职位。
“你现在可真不得了了,往来无白丁啊,对了,剩下的那三个常侍,你不打算动他们了么,那些阎罗可都是请战得紧啊。”
“反正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留着,还能做一点儿制衡,咱们毕竟底子薄,先把班子搭起来再说吧,硬是让那些阎罗们全都翻身回来,也不见得对咱们时个好事儿。”
“得,这话说得,阵势有大人物的范儿了。”
安律师呵呵了一声,再次举起自己的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老张头微微皱眉,这阵子他可是连自家曾孙媳妇吃什么都会事先去做检查,防止出什么意外,所以对食品安全方面,比较敏感。
且以前是懒得说,现在则无所谓了,直接对安律师道:
“你再继续喝这个,小心肚子里全塞满结石。”
安律师不屑地对老张头翻了个白眼,
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眯了眯眼,
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神情,
道:
“我喝出了一个阎罗。”
………………
周泽离开书店后,其实也没走多远,转身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
它就叫百货大楼,十多年前,也算是通城的地标性建筑了。
当然了,眼下虽然没以前那般有鹤立鸡群的地位了,但其位于南大街商业圈的正中央,依旧保持着属于自己的腔调。
周泽在里面随意地逛了逛,本打算买点儿首饰什么的,但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满意的款式。
最后嫌麻烦了,也就不打算买了,直接坐电梯,上了顶楼,然后又走上了天台。
原本,他约了一个女人在这里见面,谁知道,当他走上来时,看见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身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撑着红色的伞。
在这个女孩儿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妇人,身子婉约,体态略显丰润,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
周泽眼眸里,不带丝毫的波动,默默地站在那儿。
旗袍女人微微一福,
有些谨小慎微,
开口道:
“妾身,只是想来看看您。”
旁边站着的旱魃闻言,则是马上道:
“现在看到了,滚回你的奈何桥去!”
穿着旗袍的孟婆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周泽,似乎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转身,身形消散,回归地狱。
天台上,此时也就剩下了旱魃和周泽两个人。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场。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
只是,
她面对的,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周泽转过身,背对着旱魃,双手抓着栏杆,像是在眺望。
天色,也很快地从午后转到了傍晚,天边,已经见到月亮的轮廓了。
“不管如何,父君的剑,在你手上,我是愿意的,也就只有你,才能想出用分魂当自己的替死鬼吸引轩辕剑下来斩杀同时将分魂的血凝聚在轩辕剑上的手段。
只要那滴血,还继续附着在轩辕剑上,那轩辕剑,就永远都和你存在着联系,也就无法再脱离你的掌控。
真的,赢勾,你变了,变得让我觉得很陌生,因为以前的你,不会去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计划这么多。”
旱魃一直在说着话,哪怕得不到丝毫的回应,但她只会认为时那个男人一贯的不擅表达。
毕竟,
这个世间,能配上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还记得当年父君第一次把你带回部落时,你只顾着抱着肉食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我看见你了,你也只会傻乎乎地对我笑。”
旱魃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真的很好奇,心里想着的是,父君怎么带回来一个傻子。
后来,开始打仗了,你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兵,后来,你越来越强大了,也开始带兵了,再后来,随着部落的日益壮大,你手下的兵,也越来越多。
我还记得在你阻击了蚩尤的那一天,你一身是伤的回来,我亲自给你包扎伤口,我埋怨你太傻,断后这么危险的事儿,还要去面对蚩尤,怎么不交给别人去做?
你回答我的是,其他人,不配和蚩尤交手。
那时候,我就感觉,你变了,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你到底变了多少。
已经变得让我觉得陌生了,甚至,让我觉得害怕了。
你说,如果一切,都能定格在最开始的那一天,那该多好。
蚩尤被斩杀的那一天,举族欢庆。
那天,父君去后山找你了。
你一直以为,父君让你娶我,是为了羁绊住你,让你继续为他效死。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仗,已经打完了,父君已经成为人主,后来,连仙庭都挡不住他的一剑。
其实,那一天,是我求父君去的。
但那天,你也拒绝了父君的提议,你知不知道,那晚,在举族欢腾庆祝胜利时,我一个人,哭得有多伤心。”
说到这里,
旱魃怅然若失地笑了笑,
“在你反出父君,孤身入地狱时,我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喊我一起走。
我宁愿不要再继续当这个公主,我愿意和你一起在地狱,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幽冥之海上,坐在属于我们的白骨王座上。”
旱魃深吸一口气,这时的她,真的和普通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原本,我以为我时间也不多了,因为其实我自己,对于能否熬过父君的剑,也没多大的把握。好在,现在轩辕剑在你的手里,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剑,已经消失了。
赢勾,我有很多时间,我们都有漫长的岁月,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说完,
旱魃看着周泽的背影,
等待了许久,
见周泽没有丝毫转身和想说话的意思,
旱魃脸上露出了一抹凄楚的笑容,
“我等你。”
话音刚落,
旱魃的身形消失,
直接出现在了百里之外。
而此时,
旱魃的脸上,已经充斥着一股子怨毒之色!
“赢勾,你宁愿去在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贱人,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好,你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护住那几个小贱人多久,别给我机会,否则,等我元气彻底恢复,我就一个一个地把那几个小贱人都镇杀了。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是否会后悔对我的冷漠!”
然而,
就在旱魃即将继续下一步的“咫尺天涯”回到自己先前无数岁月里的长眠之地时,
她的身形,
猛地顿住了。
她抬起头,
目光里,
先前的怨毒早已经消散一空,而是被强烈的惊愕所填充。
因为她看见,自己头顶上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剑!
“不可能,这不可能,轩辕剑,轩辕剑,这把剑不该是在你手上么,它怎么可能又回到了天上!
不可能的,赢勾,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那可是你费尽无数载岁月的谋划才拿到手里的剑,你怎么会把它丢开,怎么可能!”
不管有再多的不可能,无论有再多的难以置信,任凭有再多的不解震惊,
那把剑,
确实明明白白地又回到了天上,
且,
对着地上的旱魃,
斩了下来!
………………
天台上,
周泽继续保持着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姿势,
入夜了,
晚风宜人。
周泽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那一轮明月,
忽然笑着唱了起来:
“你看这个月它又明又亮,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许是唱得太过走调,让人觉得过于煎熬和羞耻了。
自周泽的心里,
响起了一道极为不耐烦的声音:
“看…………门…………狗…………”
番外一 百日
闲适的风,闲适的云,闲适的雨,再加一条闲适的鱼。
新换的真皮沙发,特意订做的茶几,专门从生产地购买来的猫屎咖啡,再配上一壶雨前龙井。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味吧。
周老板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外面,小雨淅淅沥沥,老实说,他不是很喜欢下雨天,他更想要的,还是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
不过,偶尔来一场小雨润如酥,倒是还能接受。
日子,过得像是每天都在循环播放的视频,唯一的差别,可能就是报纸封页上的日期了。
门口,老道抱着一个大纸箱走了进来。
箱子里的东西,都是安律师找关系托人弄来的,都是老板平时用得着的奢侈消耗品。
里头,甚至还有其余的一些阎罗所凑的份子。
一开始,老道也还感慨过这地狱也是世风日下了,阎王爷都开始送礼行贿。
但次数多了,老道也麻木了。
抱着东西进来规整一番后,老道拿起了抹布,开始打扫卫生。
首先打扫的,是那一幅挂在墙壁上的画。
画中的人,白衣飘飘,风流倜傥,画中的两只猴子,一个憨厚可爱一个活灵活现。
老道仔细地给画框位置擦了擦,检查了一下画上是否落了灰尘和污渍。
“老板,听老张头说,他今晚要带自己大曾曾曾孙子回门。”
“回门?”
周泽有些意外地抬起头。
小峰的孩子前几个月刚出生,他是知道的,估摸着,孩子快百日了。
说把孩子带回来给大家看看,倒是无所谓,还特意说什么回门,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图个喜庆呗。”
“哦。”
周泽应了一声,继续拿起报纸。
老道擦完了画卷边缘后,又偷偷摸摸地瞅了一眼老板那边,见老板那儿没什么异常,也是心下长舒一口气,偷偷摸摸地拿出手机给老张头发了个微信。
其实,他是清楚老张头为什么要带孩子百日特地回书店的,这个孩子可是倾注了老张头这一年来的所有心血。
从孩子他妈怀孕时到孩子生下来后,老张头这无名英雄可没少操心。
现在孩子百日了,待回店里,要是能让老板认下来当个干儿子,龟龟,那可就真的发了。
哪怕没能认干爹,就是让小孩子吃点儿那些阎罗们为了讨好老板而刻意搜罗送过来的天材地宝,只要注意个适量,那也是这孩子天大的福报啊!
只能说,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了,尤其是在老张不在了之后。
唉,有时候老道也觉得老张头挺可怜的,活脱脱的一个失独老人形象。
放下了抹布,老道去厨房那儿找了许清朗,把事情说了一下。
老许笑了笑,显然老张头的心思瞒不住他,但也只是点点头,说了声知道了。
到了傍晚时,
也不知道老张头到底怎么撺掇的,总之,小峰夫妇带着他们刚百日的孩子来到了书店。
周老板继续靠在沙发上,来了客人,也懒得起身去招呼。
书屋的门槛很高的,哪怕是阎罗上门,都带带着丰厚的礼物,否则周老板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小峰特意走过来,给周泽递了根烟。
周泽接了烟,对小峰点点头。
“来来来,老板,你瞅瞅,你瞅瞅,这娃儿多可爱。”
也就是小男童体量的老张头赶不及地抱着自己的大孙子主动送到周泽的面前,像是献宝一样。
周泽看了一眼孩子,
老实说,
孩子还是要再大几个月才是真的好玩,眉眼也能长开一些,粉粉嫩嫩的,才有趣味。
现在,还是太小了一点。
好在,周老板也没直接评价一下“丑”,只是带着明显地敷衍点了点头。
莺莺这会儿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拿着俩烤土豆,都是蜡像馆那儿那株拿仙人奴仆当肥料培育出来的那株植物上借地。
“哇哦,这孩子好可爱啊。”
“嘿嘿,可爱,是吧?”
老张头见莺莺喜欢孩子,马上大受鼓舞,又像是献宝一样把孩子往莺莺面前凑。
搞不定主公,搞定主母也是一样的。
要是安律师此时在这里,肯定会猛敲一记老张头的脑袋。
果然,莺莺在看见孩子后,周围的人明显可以察觉到她的失落。
老张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也意识到自己似乎是拍到马腿上了。
周泽看见莺莺有些失落的神情,也是叹了口气。
快一年了,已经解冻了的莺莺肚子还是没消息。
周老板的这具身体,只是为了方便,还是徐乐的模样,但事实上,这具身体是在赢勾登天时用雷霆之力重新凝聚而出的,
所以,
也就不存在谁绿了谁这个问题。
但莺莺之所以怀不上,问题,还是出在他身上。
上古时期,百族争鸣,但到现在,已经凋零成什么样子了,尤其是妖族那边,什么猫狗两三只都敢跳出来称王称霸了。
因为生命层次越高,想孕育出子嗣的难度也就越大,就像是一个池塘,本身就这么大,所能饲养的鱼的数目,其实也是有个最高值的。
也因此,上古那些神兽们,在接连经历了几次动荡和大战之后,很快就销声匿迹了,实在是繁衍难度太高,一下子在大战中折损不少,根本就恢复不起来。
神话故事里,有不少神兽杂交的品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比如两个麒麟,血统都太高,实在是难以生出后代,只能去选择找一些低等生命去杂交了。
不过,周老板也不着急,慢慢来呗。
不能羡慕那些一枪命中的,羡慕不来的,那就只能去慢慢追求一种无心插柳的境界了。
“开饭了。”
许清朗已经把饭菜端上桌了。
“好好好,吃饭,吃饭。”老张头如蒙大赦,长舒一口气。
周泽在主座落座,大家也都随后坐了下来。
老道他们负责活跃气氛,饭桌上,倒是不失热闹。
只是,
看着这满桌子的菜,
再看着这个刚刚百日的婴孩,
似乎总觉得,
少了点什么。
书屋的门,在此时忽然被推开,
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挠挠头,
有些腼腆地喊道:
“哟,真巧啊,都吃着呐!”
番外二,瞎子
老街,小店,漏水的顶棚生锈的卷门,以及,惨淡得不能再惨淡的生意。
男子闭着眼,坐在店门口,今天有雨,自然就没有太阳,这确实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坐在椅子上闭着眼想象着阳光撒照在自己身上暖洋洋的感觉。
里屋,一个年轻的女人手里拿着菜刀正在对着藕片一刀刀地切下去,一般人吃藕时,切片就好了,但她不行,得切丁,因为他不吃片。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无条件地满足他,这个问题,她想了好几年了,却一直没能想出答案。
愣神的时候,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指尖微微一转。
刹那间,
菜刀和藕片自己悬浮了起来,
并且接下来藕片将完成自己对自己切丁的壮举。
“这样子做菜,是没有灵魂的。”
男人的声音自小厨房门口传来。
女人双手握拳,年轻却又丰盈的腿在白丝的衬托下越发得晶莹。
女人自然是好看的,而且穿着打扮很是时尚,这里是老街,就如同再光鲜亮丽的事物在其犄角旮旯处也会有污垢一样,这条老街,就是这座大都市的污垢。
不至于混乱,但确实有不少三无人员喜欢在这里聚集,人员构成的复杂自然也就难免聚集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人。
女人的精致,和这条老街是不匹配的,尤其是在晚上,失去了阳光也失去了摄像头的遮掩,有些贪念和冲动自然会因此迸发。
当然了,结局就是附近的好几家医院这几年所接待的挥刀自宫的病患比往年要多出了好几倍。
对此,他是知道的,他觉得过于残忍了。
为此,他特意说了她,对她科普说男人的那个地方,如果不割干净了,会很麻烦的,哪怕伤口愈合了,余生也会非常痛苦,所以,在古代那些有着真正高超技术活儿的净身房师傅往往最受追捧。
所以,他建议她下次割干净点,一刀没干净,大不了多来几刀,也方便之后插管子。
“灵魂,灵魂,梁瞎子,我就不清楚了,我用意念切和我自己拿刀切到底有什么区别!”
结过婚的男人都清楚,在你的妻子在厨房里为你做饭时,你在旁边提出过多的要求往往是一种很不明智的选择。
但更聪明的男人往往善于将不利的因素扭转过来,很显然,眼前这位双目无神已然失明的男子,确实有足够的智慧。
“因为太整齐了。”
“整齐,不好么?”
“整齐的话,口感就一样了。”
“我说,这样不好么?”
“我就吃不到你的心意了。”
“…………”唐诗。
瞎子走了,瞎子没继续去晒那今天根本就不存在的太阳,而是坐到了自己的画架前,开始了画画。
这些画,卖得自然不算好,连老街那本就很便宜的房租也不够支付。
但生活并未因此困窘下去,最近金价不断走高,而瞎子,没其他的本事,但金砖多,缺钱了,叫女人去一个地方挥一挥锄头,也就挖出一块金砖了。
“饭好了,吃饭!”
唐诗将饭菜端了出来。
一盘藕片炒肉,一盘芹菜炒香肠,一盘皮蛋包豆腐的凉菜,外加一大碗的西红柿蛋花汤。
很简单的菜,但两个人吃的话,也算是丰盛了。
瞎子和女人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女人拿出了两份红色的试剂,
一人一瓶,
开饭前各自喝了下去。
接下来,就是吃饭。
两个人吃饭都很慢,充分地在诠释着什么叫细嚼慢咽。
门口,走过来一个老者,老者身穿着道袍,肩膀上站着一只猴儿,像是个游方耍猴艺人。
“嘿嘿,老板,额来了。”
老道进了屋。
小猴子从老道身上跳了下来,马上窜到了天花板上去,在那里,有一只通体白色的猫,在和它对视着。
唐诗起身,走回了厨房,很快,厨房里又传来了炒菜的声音。
“嘿嘿嘿,别加菜了,这就挺好,这就挺好,额又不是什么外人,不用这么客气。”
“你饭量大,我们不够吃。”
瞎子的回应很实诚。
老道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才把东西放下来。
“老板,这里是彼岸花口服液,够你们用半年的了,这里是我们书店自家种的水果,好吃着呢,我这儿还特意做了几个水果罐头,方便你们放着吃,这些,可是好东西啊,对人很补的,得慢慢吃,不然身子受不了的,我也是腆着脸求来的,老板你多吃吃,说不定眼睛能复明呢。”
瞎子放下了筷子,安静地听着老道一个一个地介绍,表情安详。
“我出去给你买点酒。”
“这哪里使得。”
“你坐着。”
“额……好。”
瞎子站起身,走出了门店。
他确实是盲了,但出门从不用盲杖。
顺着老街,往北面走了一段路,他停下了脚步。
那里,有一家面馆,是一对来自川渝的小夫妻开的。
桌子支在店门口,那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客人,正在吃面。
女的在看见瞎子时,目光一凝。
男子则伸手摸了摸女子的手背,站起身,走了过来。
“你就是老道的,新老板吧。”瞎子问道,他微微低着头,态度良好,宛若一个被现实压弯了腰。
男子点点头,恍然间,才意识到对方看不见,才开口道:“是的。”
“谢谢你送来的口服液,吃饭,比以前舒服多了,真是,麻烦你们了。”
“别客气,你以前,也帮过我。”
两个男人,并排着沿着街面走着。
莺莺结了账,远远地跟在后面。
两人走了很长的一段,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处废墟前,拆迁,已经进行到这里了,但距离何时会拆到老街,谁也不清楚。
终于,还是周泽先一步打破了沉默:
“我可以帮你眼睛复原,只要你愿意,你现在就能看见东西。”
瞎子摇摇头,伸手示意不需要。
“是了,你不用眼睛,但也能看得比大部分人都清楚。”
瞎子闻言,发出了一声长叹,
感慨道:
“我要是不瞎,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咕咕,今晚无更
状态不好,实在写不出来,请假一天。
莫慌,
抱紧龙!
今天依旧一更,明天开始补
《深夜书屋》的第二册快出来了,收到了出版社快递来的签名页,今天就忙着签名了,签了2K份;
所以等第二册上架后还没能买到签名版的亲真的不要怪龙,龙真的尽力了……
且因为最近作息又调回正常了,所以到这个点,脑子已经在发沉了,这一段剧情,不想将就着写出来,不然太遗憾。
这样吧,今儿继续一更,明天龙争取一口气把这段剧情一口气写出来,让大家也能看个爽。
毕竟家里刀片堆得太多了,不说卖刀片致富了,送都送不掉了(ˉ﹃ˉ)
最后,
莫慌,
抱紧龙!
今日无更,挪明日。
刚写好了一章,说实话,不是很满意,所以不打算发了。
这一段的故事,会很精彩,龙心里早就想好了。
所以,一些铺垫确实是必不可少的,倒不是说故意去卖关子吊大家胃口、断章什么的,而是希望给大家呈现出最好的感觉。就像是看电影一样,如果一开始简介就给你剧透完了,反而没那种抱着期待感看到最后的滋味了。
龙需要时间缓缓,思路是清晰的,该写什么其实心里有数,就是今天的心态和情绪,很难支撑把脑子里的故事和画面很好地写出来。
耳朵耳鸣了一整天,很难静下心。
休整一天,明天龙争取多更几章。
也不用再被大家吐槽又吊我们一天胃口了,哈哈。
莫慌,
抱紧龙!
新书《明克街13号》已发布!
新书《明克街13号》已发布。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