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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实     诗意的情感txt下载     诗意的情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867章.职业倦怠

    职业倦怠张宝同

    我们总是用“干一行,爱一行”的警言来教育年轻人敬业爱岗,专心致志地干好本职工作。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可是,我们自己却总会有那种“干哪行烦哪行”的职业倦怠。

    职业倦怠是一个人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应,在工作压力下所产生的一种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记得我在西安车站行李房上班时,有位领导喜欢一位年轻女孩,就想树立她为车间的标兵。本来,女行李员都是在库房工作,而与列车行李员办理交接手续的都是男行李员。因为列车行李车的装卸时间有限,有时十来分钟里要装几百件货,还要卸几百件货,不能有任何的差错。有时列车都开很远了,我们只能在离站台很远的平交道那边跳车。所以,女同志不适合担任站台行李员。因为领导有意培养,那女孩就上了站台,而且领导不但亲自手把手教着她,而且还为她配备了最有经验的装卸队长。可是,她毕竟是女的,装的货一多,卸的货再一多,她的心就慌了。一般情况是两个车门一装一卸,有时货多了,就四个车门一起作业。到了这种情况,她就更是头脑发昏手足无措了,就让装卸队长帮他。可是,装卸队长还要忙着装货卸货,哪能顾得上她。所以,常常搞得货走了,票还在手里;要不就是票走了,货还在站台上。有时一错还不是一两件,而是一整板和一整批。铁路运输安全第一,每次出事,车间和班组都得全部留下来开分析会。出过几次事,她心里更是发憷了,压力山大,但又不敢对领导说。时间久了,就对工作产生了沮丧、恐惧和厌倦,夜上常常失眠,有时还偷偷地哭泣。后来,连续出了几次事,领导也看出了她的为难情绪,又把她调回了库房里。

    记得过去我在学校时,有位中年教师是从外地的一所大学调来的,专门教奥数。可是,我们学校是所普通高中,他的才华在我们学校一点都施展不开,因为他的教学方式属于跳跃式,学生们就听不懂跟不上,所以,教学效果一直不好。而另一所省重点高中开设有奥数班,学生都是从全市和全省挑来的尖子生,却没有专门教奥数的老师,就三番五次地要调他过去,还许愿要给他分房子。可是,学校领导以人才不外流为名就是不放他。这位老师心情非常压抑,工作越干越没劲,整天精神不振,三天两头地找校长闹着要调动,教学成绩一塌糊涂,家长们意见很大。最后,校长没办法,只好放他离开了。

    其实,在所有的职业倦怠中,表现最突然的应该是和单位领导有直接关系。有件事让我记忆深刻。一位从音乐学院毕业的年轻女教师,原来和老校长关系比较近,可是,后来老校长退休了,副校长当上了校长,因为老校长和新校长矛盾很大,势不两立,所以,新校长就对这位音乐教师进行报复。因为都是女同志,心眼又小,成见很深,互不相让,势不两立。校长就不断地寻衅找岔,想方设法让女教师不好过,最后搞得这位女教师几乎要得神经病了,常常走到了学校门前就是不想朝里进。女教师在学校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就托老公的关系调到了街道办事处。

    工作不仅只是谋生和养家糊口的手段,它还应该是我们展示才能和体现价值的场所。过去我们一周要上六天班,而今我们每周要上五天班。可以说我们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所以,我们人生感觉好不好,心情是否快乐,工作的意义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是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还是当成一种负担,其中是有着许多的因素,有内在的因素和外在的因素。这两种因素相互混合,又相互地作用,从而使得倦怠感会越来越强。

    也许很多人会认为出现职业倦怠是因为我们没有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其实不然,当中学教师曾是我的人生理想,为此,我通过考学离开了西安车站,当上了中学教师。可是,当了教师之后,才发现当中学教师并非那么美妙。开始教初中英语,可初中学生非常地不好教,而且多数学生并不喜欢学英语,课堂纪律就比较难组织。所以,给快班学生上课感觉还好一些,可是给慢班学生上课就跟受难一般。后来教高中,高中学生比初中学生懂事一些,可是,学生中大多数人还是不喜欢学英语,所以,他们学英语不是自愿爱学,而是老师在求着他们学,在逼着他们学。英国人说“教不爱学习的学生学习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所以,这让我对教学产生了一种为难和厌烦情绪,成为了一种让自己最不想做的事情。而且老师之间一个个都非常地争强好胜,常常为选一个先进都要争得脸红脖子粗。尤其是学校领导私心严重,老是想着给自己大捞一把,还培植一帮亲信担任各部门的负责人,对一线老师指指点点,盛气凌人,让人感觉一线老师的地位很低,什么事都得要求别人,都要看人家的脸色。所以,没教几年书,我就对当教师厌倦了,就开始练习写作,后来,就调到了教育中心负责宣传工作。

    别说当教师,当医生、当公务员、就是当领导、当作家、当老板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倦怠感。我们可以在新闻中看到,有些国家的总统和总理也常常会遇到一些难堪和难题,也会表现出一副哭笑不得和无可奈何的样子。我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都希望工作能给自己带来快乐和荣耀,渴望着能在工作岗位上成就一番事业,担任一个重要的职位,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可是,当日常工作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伟大和快乐时,你会感到沮丧、失望和困惑,这也是非常地正常。平淡枯燥和繁琐杂乱的工作会很快把我们对工作的新鲜感的满腔激情消磨殆尽,甚至会让我们感到许多的压力和不适,产生职业生涯的危机感。一旦你陷入这种情绪的泥潭中,就必须要想办法从中解脱。

    这种危机状态会导致你出现失眠、不适、胃痛以及心烦意乱和心情烦燥。对此,好的办法是不要做任何鲁莽和过分的举动,认真考虑自己应该怎样做,如果能找到一个更适合于你的职业更好。如果不能,就要想办法消除紧张的情绪,调节自己的心情,理清相关方面的关系,做出一些必要的改变,再选择一种让自己喜欢的活动方式,以减轻你心中的烦燥和压力。有句话说得好:在我们无法改变环境时,我们就要改变自己。

第868章.机会无处不在

    机会无处不在张宝同

    为什么有的人觉得生活艰难,老是看不到机会和希望;可是有的人却能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眼前处处都是机会?这里自然会有许多的原因。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为此,你要有闯荡和拼搏的观念和勇气,要有充分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有持续不断的追求与上进。

    在二十年前,我曾去过陕北的一个地方,遇见到一个小伙,壮壮实实,高高大大,可是,思想观念十分地陈旧。家里穷得只剩下了一间破窑,多大年龄了还说不上个媳妇,还死活不肯出外打工。我劝他应该出外闯荡一下,见见世面,长长本事,可他却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土窝。这种连家门都不愿意出的人,他到底会有多少的希望和机会?再看看那些沿海地区的南方人,别说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在几百年前就开始飘洋过海,闯荡打拼,所以,现在再到东南亚看看,有多少华人早就成了富商。

    中国有句古话说,人挪活,树挪死。这个挪字就是闯荡的意思。中国还有句古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要你敢于闯荡,不断进取,你的人生命运和环境就会越来越好。就跟登山一样,看到一座山很高,你就去攀登,登上山顶,发现还有更高的山,所以,你就再往更高的山峰攀登。而人生的高峰就是一峰高过一峰,永无止境。

    人生的机遇就如登山,不会让你感觉所以的山都已经登遍了,所以的机会都已经绝迹了。在我们的一生中,机会总是在随着我们的成长在不断地出现和消失。有些机会是我们可以预见的,有些却是我们不可知的。有些机会是我们主动放弃的,有些机会却是我们没能把握的。

    我们曾找过许多对象,可是,最后只选择了其中的一个;我们也曾遇到过许多的工作机会,可是,我们还一直坚守着那个岗位。

    关于机会,我有两件刻骨铭心的记忆。一次是我通过考试被应聘到西安外贸公司驻德国法兰克福办事处,可是,妻子和她家坚决不同意我离家出国,因为那时我们的婚姻正处在危机之中。还有一次是单位书记要我为他写一篇报告文学在铁路刊物上发表。可是,办公室主任却想讨好书记,就对书记说我不愿意写。结果主任自己写了,因为写得不行,书记的事迹就没能在刊物上发表。为此,书记就对我怀恨在心,连续两次干部调整,单单把我亮在了一边。直到我离开了教委机关之后,书记才问我为什么不肯写他的报告文学。可是,从来就没有人要我给他写报告文学。如果我要是知道书记让我写他的报告文学还能不受宠若惊?而且书记还说人家都是把百分二三十的精力用在工作上,把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用在人际关系上,而我却把百分之百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是这样,如果我能把一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巴结领导,连络感情方面,我的职位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了。可是,有些事情是我们不知道,有些事情是我们不愿意去做。所以,无形中就导致了许多机会不知不觉地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

    其实,在我们的一生中还会有许多的机会,可是,由于我们没有上心或是没当回事,也就让它无谓地溜走了。如在大学里的每一堂课或是每一次考试恐怕都有可能是我们人生的一次机会。我们在工作中的每一笔交易,一个礼貌,或是一次担当也可能是一次机会。我们与他人在交往中的一个诚实的举动,一个热情的相助,或是对信心的一次证明也都可能是一次重大的机会。每一次荣誉的获得和责任的承担都是一种无价的回报。当一个人获得的荣誉和信任足够多时,他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多。

    既然我们会有那么多的机会,干嘛还要无所事事无动于衷地等待着?年轻人,你可想到过?在你们出生之前,土地早已被占用,地球早就停止了增长,座位早就被人占满,资源早就被人开发,是不是所有的机会都已经消失了?是不是大自然的奥秘都被人掌握了?难道你就真地觉得眼下已经山穷水尽,无路可走了?想想看曹操在赤壁大战后不停地败退,眼看华容道又被关羽给堵住了,悲叹自己这次是命该死定了。可是,不料天无绝人之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老天这时又给了他放出了一条生路。至少我们还没有像曹操那样地凶险和狼狈。如果我们要想选择,恐怕就不会像曹操那样只有华容一条小路可走。所以,不要再傍惶犹豫地等待,要拿出那种“挑战不可能”的决心和勇气,为自己的人生未来开辟出一条阳关大道。

    坦率地说,把握机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的性情、兴趣、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会影响我们对机会的选择和把握。如同我们走在人生的岔路口时,选择了这条路而没有选择那条路,而这条路的风景并非不如那条路上的风景。就像我在《诗意的情感》第一章的那篇《失去未偿不是机遇》中所说的那样,有时失去了一次机会,会有更好的机会在等待着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我们没有把握住机会晋官升职,但我们肯定会少一些官气,而多一份文气。也许我们没能出国荣耀,但我们肯定能和家人多呆在一起。不管我们是官是员,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只要我们能生活得开心快乐,就是幸福。

    我们要看准目标,时刻准备着,一旦机会到来,就牢牢地把握住。如果有些机会真是不知不觉地擦肩而过或是偷偷溜掉,也没必要过于计较与悲哀。得之我兴,失之我命。因为机会只能改变我们的职业和待遇,改变不了我们的本质和信念。

    信念能让黄土变成金子,辛勤的汗水能浇出最美的花朵。一个人只要活在世上,机会就一直会伴随在他的身边。我们要用拼搏的勇气和辛劳的奋斗创造机会和把握机会,不断地改善和提升人生的境界。

第869章.金色的花海

    金色的花海张宝同

    清明之前,去了趟罗平,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大的花园。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我看过许多非常大的花园,包括国内的和国外的,甚至看过荷兰种郁金香的花园。因为郁金香是荷兰的国花,象征着美好、庄严、华贵和成功。美丽而高贵的各色郁金香大片大片地在花园中迎风怒放,有几百亩甚至是上千亩。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花园。可是,和眼前罗平这片花海一比,就真是差得太远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细雨之中,薄雾飘飘,清新而潮湿的空气中,金灿灿的油菜花一眼看去望不到边际,像一片一望无际的金色的海洋。罗平是位于滇、黔、桂三省交界处的小城,素有“鸡鸣三省”的美誉,得山川湖泊之灵气,兼之青山绿水之秀美。这也难怪油菜花在这里能生长得如此浓密茂盛,生机盎然。要说它是金色的海洋,绝不是夸张与渲染。海洋是宽敞辽阔,浩瀚无际,罗平的花海就是这样。那金色耀目的惊喜之色延伸到山边,延伸到天边。不管你走到哪里,那美丽的金色就摇曳到哪里,那醉人的花香就飘荡在哪里。只要你走不出罗平,就走不出那片花海。

    这里是全国最美的景区,是世界上最大的花园。这里有你看不够的美景,有你赏不完的幽情。三月中下旬可谓是油茶花的盛期,这时的花色最浓最艳。雨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中的油菜花得到了雨水的滋润,变得更加地鲜活美丽,露出着喜色,露出着真情,迎风摇摆,就像无数清丽可爱的小姑娘在欢快地跳着舞。

    这迷眼醉人的花海实在是太大了,让你能走得进,却觉得出不来。当你看了这片再看那片,就觉得一片比一片美,一片比一片艳,于是,你就越走越深,越走越远,等醒过神来,才发现已经走得太远太深了,出不来了,但更多的时候是你自己已经不愿意出来了。

    罗平本身就像一位养在深山的美丽少女,清秀美艳且多彩多姿。它紧邻鲁布格三峡风景区,在12公里的河道内,滩头密布,河水碧蓝,瀑布丛生,流云飞渡,林木繁茂,翠竹成林,奇花异草,景象万千,宛如风水宝地,宛如世外桃源。当此山灵水秀与金色花海汇集在一起,那种相互缤纷的辉映与兼容该会是怎样的奇特与秀美?

    如果你觉得在花海中观花赏花还不过瘾,可以到弯子水库的边上看花海。这是一座喀斯特地形的水库,幽静碧蓝的水面与灿烂金黄的花海相映成趣,巧夺天工。你还可以登上金鸡峰,一览平坦的花海中,不时地有几座孤峰突起,被雨雾笼罩,别有一番情趣。你还可以来到牛街乡,看着层层梯田中油菜与小麦和蔬菜等农作物相连相接,不同的色块交织在一起,在细雨中呈现着另外一种清新的韵味。你还可以上到九龙瀑布的上面观赏花海,或是乘坐昆明到罗平的火车上观看花海,这样会让你的视觉有种如梦如幻,变幻有致的神秘感和层次感。

    从罗平的花海中走过一遍,那种清新艳丽、灿烂无边和广袤深远的美真是让你喜不自禁,美不胜收,也许是心中装了太多的美,也许是这种美太能打动人心,就很想把它分享给别人,很想把它保留起来好随时地游览和观赏。可是,因为天气一直阴沉,细雨不断,雾气不散,景色虽好,却不适合拍照。所以,拍了一些照片,但效果不好,不免觉得有些遗憾。

    一位相遇的游客把他拍的照片拿给我看,每一张都十分地精美,让我羡慕不已。他对我说每年的2、3、4月是罗平油菜花开最美的时节,长满油菜花的地块金光灿烂,长着小麦的地块碧绿如玉;油菜花海沿着平川到梯田一圈圈地往上延伸,就像无数金龙盘卧。各种农作物,花地与水田相互地交织在一起,就形成了色彩鲜明、线条优美、奇妙无比的美景。这些景色无论你看过多少遍都不会觉得满足,反而会觉得越看越亲切,越看越想看。

    听着他的话,我想到明天的二三月再来罗平,再来观赏这花海的美景,并要拍摄很多精美的照片。

第870章.修仙小说为何火爆

    修仙小说为何火爆张宝同

    我看过介绍过几位大神,他们都是修仙小说题材方面的塔尖似人物,有许多让我感到目瞪口呆的地方。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比如他们兼着职上着班,每天还能日更八千字到一万字。我的天呀!一天八千字,十天就是八万字,一年就是三百多万字。这差不多都要成写作机器了,咋能不让人吃惊?更要命的是他们一天的读者群就有几万甚至是十多万,让我都感到像是天方夜谭一般不敢相信。

    可不,我也是的签约作家,作品《诗意的情感》在起点的《生活随笔》栏目中一直排名第一,尽管我签约有两三年了,每天都在不停地写作和更新,可是,读者群总是稀稀拉拉,一天之中的读者多则不过一二百,少则只有二三十,跟人家一比,不是差了几十倍或是几百倍,而是差了上几千倍或是上万倍。为此,我曾问过编辑,编辑对我说这个栏目的读者本身就少。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就想修仙小说到底好在哪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读者?为了搞清这个问题,我就决定选上两三本最红最火的作品拜读一下,好弄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看修仙小说。过去,我只知道小说有现实题材,武侠题材,历史题材和军事题材等,不知道还有修仙这种小说题材。我在网上直接点击了点击量最大的一部大神的作品,可是,只看了半章,就看不下去了。觉得大神的手笔还真是不错,可是里面的内容让我一点都看不进去。接着,又看了另一部作品,感觉几乎是一模一样。

    我就想是不是自己的年龄大了,思想观念与欣赏水平已经落后了,而且我也有自知之明,那就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并不见得别人也不喜欢。于是,我又在网上查阅,寻找答案。可是网上的回答多是负面的评价,说修仙小说属非文学主流;说修仙小说的读者品味不高,只是为了消遣;还说这种小说让人看上一阵就不想再看了。可是,这种评价似乎并不准确,因为喜欢看这种作品的读者是那样地多,一点都不像网上评价的这样轻描淡写,不温不火。

    许多人认为男人们喜欢看修仙小说,而喜欢看这种小说的原因是成为强者是绝大多数男人的追求。修仙小说就是主角一步步成为强者的故事。而且还有个女人发问:我老公为什么喜欢看凡人修仙传、仙逆之类的修仙小说?现实中人是不可能成仙的呀,这不是白日做梦吗?他是不是精神有病?

    看了这些答案,我也在问同样的问题。每个男人都想成为强者,可是,现实中有许多强者的角色,如一个单位的领导,一项技术的能手,一个企业的老板,一个团队的核心。为何这些现实中的强者他们不感兴趣,而要把自己沉浸在一个虚幻无望的想像中?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的感觉和认识并不准确,如果真是这样,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装疯卖傻,而且是如痴如醉?是啊,不是几个人或几十个人,而是有多少万人在痴心不改地追崇和追捧。这又该如何解释?

    于是,我决定找上一两本最经典的修仙作品再看看。我找到了一本被称为修仙作品的扛鼎之作《飘渺之旅》。书中内容为主角李强原本只是一个精明商人,因为失手杀死了老婆的情夫而逃走。后与修真高手傅山相遇,因与其法宝“紫炎心”有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一个修真者,从此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刚入门时发生了意外,被传送到一个陌生的星球,由于人缘好,加上精明生意头脑和机缘巧合,结识了许多的朋友,不断地奇遇,并得到了很多奇珍异宝;最后经过许多波折,他直接从修真者跳过了修仙这一步,成为了修神者。

    本来,我还想好好地看看这本书,可是一看介绍,我就连书都不想看了。因为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题材和情节。有人在解释修仙作品时说:一千个读者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这是他们的感慨,但在我的心目,修仙作品中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哈姆雷特。因为哈姆雷特只能在伟大的经典中出现。而修仙作品与现实和伟大毫不沾边。

    也许有读者看过我的这篇文章后忿忿不平,会说,“你有能耐,写一部让我看看!”其实早就有些朋友问过我签约写作的收入如何,我对他们说少得可怜。只是我有退休工资,并不靠它生活,只是把写作当成一项爱好,消磨时间而已。听着这话,朋友就劝我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看修仙小说,你不妨写些修仙方面的小说,也许能挣大钱。而且,我也在电视节目中看到过贵州山区的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小学体育教师,闲来无事,就坐在电脑前试着写修仙小说,结果一炮走红,第一年就挣了50多万,不但买了房子,还买了车子。

    与这位刚毕业的体育老师相比,别说我在写作技巧和表现手法上比他高明得多,就是人生阅历也比他丰富得多。虽然我不熟悉修仙小说,但只要看上几本这方面的书,也就能很快地熟悉和把握。可是,我真地不喜欢这种小说和作品。我觉得文学作品是在影响读者和引导读者,既然是影响读者和引导读者,就要把人家往正路上引。而修仙的内容充其量只能当成一种消遣,而不能把它当真,只能把它当成一种快餐,而不能把它当成正餐。

    我们成人都知道汉堡和炸鸡吃多了对身体有害,可是,汉堡和炸鸡店里依然是人满为患。人们都知道喝可乐和雪碧对牙齿有害,可是,这一点也不影响可乐和雪碧的销量。也许修仙小说就是这种快餐和饮料,人们虽然不把它当成正餐,可是因为喜欢,还是每天都要吃上一两次。所以,这就是修仙小说为什么这样火爆的原因。

    反观我们整天写的这些正经八百的文章和作品,读者却是少得可怜,但我一点也不感到失意和惭愧。写作本身就是一项艰苦而劳心的劳动,尽管这种劳动的收益还微不足道,获取与付出之间的差距还很大,但我还是想把自己的思想和文字转换成为读者人生道路上的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这并不是在眩耀我的思想多么高尚,而是我的思想和观念就是这样。

    在一切都在朝钱看的当今社会,这种思想和做法不免会被人笑话,至少会被人轻视。不少的亲朋好友得知我在签约写作,以为能挣不少的钱,当我对他们说几乎不怎么挣钱时,他们马上就收敛起羡慕的目光,显出了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似乎在说我是在做无用的功,是在给一个不支付工钱的老板打工。

    我签约写作只有两三年的时间,接触起点也只有两三年,却见起点每年都能推出一些大神级的人物。这些大神大多出自于修仙题材的作者群中。这些大神就像是在不断地创造神话一般,不断颠覆着我在写作方面的许多观念和常规。我记得过去常常给报纸和杂志投稿,写一篇千字短文,从构思、写作到修改少说也要三四天的时间,可是,他们竟能日更八千字或是一万字。我写上一篇千字短文,最多只能获得50元钱的稿酬。而他们一年就能挣到50万到100万,据说这样的小说写上两三本就能舒舒服服地养老。这常常让我感到我是在老老实实地给人家拉磨,而人家是在大把大把拾钱。

    其实,天上哪会掉馅饼。一个作家能成名,一部作品能火爆,真是有着许多的偶然和必然。首先,作品必须能吸引人能打动人,否则,读者一看不行,马上就窜了。因为网络世界有着他们读之不尽,选之不竭的作品。再是要有编辑的推荐。没有编辑的推荐,你的作品再好,也会像一根针落入在大海之中。我的长篇历史小说《印加悲歌》就写得不错,可是,每天的读者只有寥寥几人。当初我的《诗意的情感》每天的读者也只有三两人,但签约之后,连续不断地被编辑进行推荐,读者就明显地多了起来。

    虽然我对修仙题材的作品说了一大堆不恭不敬的话,但我对那些大神们还是非常地尊崇,非常地敬佩。修仙作品虽然是快餐,可是,他们却能把快餐做得让人喜欢,让人爱吃,能做到这一点就非常地不得了,就该被称为大师和大神。他们就是我心中的大师和大神,因为他们的写作与成名就如同现代神话,至今都让我不可思议。有些人劝我去学学他们,可是,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这世界上的有些事不是你能学得到的,也不是你真心去想学的。

第871章.当我们还是女孩

    当我们还是女孩张宝同译

    在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我家住在田纳西河的岸边,那里的夏天十分地美好,十分地有趣。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我们在没完没了的潮湿的夏日里狂奔撒野,仿佛是在融化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日子。我们在平日里顺着河水漂流,把学校、规矩、父母和幻想抛在了一边。我姐姐和我都是非常听话的好女孩,从来不让父母担心和生气。而这个漫长的夏天就属于我们的,这让我们对生活有了美妙的渴望。

    一条单车道的乡村公路从我们家房前通过。每天早上,等父母上班离家后,我就等着

    那位女邮递员到我们家的信箱里放邮件。有一些日子,我会用一些邮票换成一个梅森坛子放在信箱里。我不想用这种交易来麻烦那位女邮差,因为这会让她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我很想让她知道我们家有人在向外面寄信。

    我喜欢光着脚走到信箱前,在露水的草地上留下脚印。我想象着脚底潮湿的感觉让我成为一个诗人。除了一些艾米莉狄金森的作品之外,我从未读过别的诗。但我想象着那些知道这些事情的人也会赤着脚走到他们的信箱前。

    我们在芭比娃娃的帮助下策划了我们的婚礼,我们的院子里种着许多紫色的野花。我们把自己当成科学家,测试着牛奶、橙汁和漱口液的混合物。我们吃了一大把苦味的巧克力片,舔着勺子上的花生酱。当我们把甜食吃完了,就从药柜里偷拿着含糖的燧石维生素。我们又成了卡夫通心粉和奶酪午餐的主人。我们会每天给正在上班的母亲打三次电话,向她讲述着我们的冒险经历。但电话不能打得太多,说话的声音也不能过大,否则,公司的人就会报怨,老板会把妈妈解雇。就这样,整个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远离大人们窥视的目光,我们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安排着生活。我们找到了爸爸买的那些花花公子,并让邻里男孩们付费借看。我们在县里打了个电话,告诉人们他们中了一辆新车。他们会问,“什么样的?”我们说,“红色的。”我们穿上妈妈的旧舞会礼服,戴着手套和帽子,这些是我们在爸爸的转盘上找到的,并为c.w. mccall歌曲护送队演唱。

    我们到屋后的树林里远足,从带刺的铁丝篱墙下爬过,穿过缠绕杂乱的灌木丛。树叶把热气和潮湿散发在我们潮红的脸上。每次我们总是会意外地遇到溪流,于是我们就得涉水而行。我们从那些离路很远的被丢弃在树林里的小车和汽车的零件旁走过。我们会走出森林,出乎意料地进到一个奶牛牧场。我们还会爬在大门上,或是爬在巨大石灰色的岩石上,那是我们房子后面树林的尽头。

    一天,田纳西河上空一场电闪雷鸣之后,风暴把白天变成了黑夜一般,温热的湿气渐渐地消失了。起初,天空中依然安静,但空气中有电,夏日的空气像是被寒风吹散一般。我们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这时,我们听到从两个小镇的广播站传来的经典乐曲的声音,我们让风吹进来,让它肆意搅动着我们的夏日。我们让那些熟悉的音乐在屋里咆哮。我们一起旋转,在起居室里随风旋转,在音乐中旋转。一边旋转着,一边想像着我们就是诗人、舞蹈家、科学家和春季的新娘。

    我们旋转着,想像着我们如果能让世上所有的一切,包括雷声、风暴、风和世界都能进入到田纳西河岸边的那所房子里。那样,我们就能永远地活在我们夏日的梦里。

    当我们还是女孩时。

第872章.人生抱负

    人生抱负张宝同编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抱负。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这种抱负可以是一种雄心壮志,也可以是个人的野心。总之,它是一种不甘寂寞和平庸的志向。几乎我们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理想抱负,也希望自己的儿女有理想抱负。对于这种人生的抱负,我们常常会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人们都想成名成家,事业有成,出人头地,不同凡响。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励志之言,无不在鼓励着人们去闯荡拼搏,靠拼搏奋斗去打下一片天下。可是,闯荡拼搏的目的到底为了什么?对绝大部分的人来说是光宗耀祖,衣锦还乡,是黄金屋和颜如玉。如果人生抱负只是为了一已之利,那么它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但很多人会把人生抱负与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我们毫不怀疑,科技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如工业革命的不断创新就推动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我们的这个世界是否比过去更安全了,更幸福快乐了?

    尽管人生抱负被世人所推崇,但它也并非只有好的一面。可以想一想,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抱负和野心的世界里,也许这个世界会更加地友善与平和,没有过分的需求,没有人为的摩擦,没有无助的失望。在平和与友善的氛围中,大家无忧无虑,和睦相处,没有竞争,没有冲突,没有压力,没有猜疑,没有神经紧张,没有怨怒忿恨,大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集体,而并非出自于个人的私利。大家只为了快乐和艺术而生活,社会变成了一个亲切友爱的大家庭。这实际上才是人类理想和憧憬的美好境界。在这种平和与友善之中,人们不会因为抱负和野心而导致中风,也不会因为压力和紧张患上心梗,人们只是一心一意地劳作、生活和享乐,寿命也会在不断地增长。

    问题是这样平和与平淡的生活会让人们感到枯燥乏味,失去耐心。于是,就有人会想用自己的聪明去尝试一种新鲜而有刺激的生活,用自己的投机行为为自己谋取多一些个人利益。于是,平和与平淡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竞争和争夺也就开始了,人们开始有了诸如抱负这样的雄心和野心。在这种雄心和野心的驱动下,人们发明了机器,发明了枪炮,发明了电脑,发明了核弹;也有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其实,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在许多时候就是因为某个人的抱负和野心所导致的。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人生抱负是一种神话,是一种成功的激励。而把野心当成是一种不可能成功的虚伪。其实不然,希特勒和日本****都成功地发动了战争,占领了亚洲和欧洲的大部分领土。雄心与野心只有一字之差,而在不同人的心目中,它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我们会说希特勒和日本****是狼子野心,可是,在当时许多德国和日本人的眼中,他们可是雄心大略。

    我们应该承认,除过天时、地理、人和,每个人的奋斗和努力都会有其作用和有其意义。

    我们无法选择出生,无法选择父母,无法选择时代,无法选择出生的国家或成长环境,甚至无法选择死亡的时间和条件,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如何地生活,是勇敢地生活还是怯懦地生活,是追求辉煌的生活还是平淡无奇地生活,是荣耀地生活还是不光彩地生活,是目标明确地生活还是随波逐流地生活。我们知道生命中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微不足道的,哪些是我们应该去做的,哪些是我们不能去做的。不论这个世界和社会对我们多么地漠不关心,我们都会选择和决定去做那些我们认为应该去做的事。这种选择和决定就是我们选择和决定的生活方式。而这种选择和决定的生活方式也就决定了我们今后的人生抱负和生命意义。

    有些人生抱负是对个人和社会有益的,有些人生抱负是对个人有利但对社会有害的,有些人生抱负是对个人和社会都会有害的,所以,我们把对社会和个人有利的人生抱负称之为雄心壮志,而把那些对社会或是对个人有害的抱负称之为野心勃勃。对怀有雄心壮志的人我们要敬重,要给予培养;而对有狼子野心的人我们要警惕要遏制,要把这种野心扼杀在摇篮之中。

第873章.临终之际(上)

    临终之际张宝同

    过去,我曾在小说和电影中看到过人的临终状况,总体感觉人在临终时的过程很短,大概只有几分钟,可是,近来我在医院里护理已年近90岁且身患肝癌的岳父,对一个人的临终状况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也改变了我对人在临终之际的印象。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岳父是前两天用救护车送到陕西省中医研究所的,这是他时隔一周之后第二次住进肝病科。不过。这次他住的是抢救室,由上次的普通护理升至为特别护理。送到医院后人处在半昏迷状态,经过抢救已趋于平稳。

    这天是我和妻子来值白班,我们八点钟到达病房时,值夜班的大姐和姐夫一脸的疲惫,他们说岳父整整折腾了一夜,让他们整夜没眨一下眼。这个我相信,因为岳父过去常常夜间失眠,住院后整天躺在床上,不停地打针吃药,夜间失眠的情况更加地恶化了。所以,凡是值过夜班的人都叫苦连天。

    大姐特别强调说导尿管非常难插,而是要找外科的医生来插,所以,要一定注意不能让岳父把导尿管弄出来。接着姐夫要我每隔半小时打开一下导尿管,把尿排出来。

    一接班,我先把导尿管里的尿液接到一个大量杯里,把尿量记录在本子里,然后把尿液倒入卫生间的马桶里。本想岳父夜间折腾了一整夜,白天就会睡觉,人会相对地安定一些。可是,他还是安定不下来。

    他虽然闭着眼睛,但并没有睡实,身子无时无刻不在扭动着。因为他身上插着一些皮管,小便处还插着一根导尿管,胳膊上压着一些针头。特别是他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两个月了,浑身的皮肉已经处在极度的疲劳状态,所以,他浑身地不舒服,就不停地翻动着身子。而且他的身边每分每秒都不能离人。你稍一离开,哪怕没有一点动静,他都能感觉到,马上把眼睛睁得很大,显出一副恐慌之色。护理的人要自始自终坐在他的床边。

    见我和妻子坐在床边,他就不停地对我们嘟囔着说,“让小马过来坐一会。”他的话已经非常地含糊不清,我听了几遍都没听清,就让妻子过来听。妻子把耳朵放在他嘴边听,听了几遍才听懂。就哄着他说,“爸,我就坐在这里。”可是,他还在不停地说,“过来坐坐,过来坐坐。”我知道他是害怕孤独,就用手拉着他的手安慰着他。他就拉着我的手不放。我不时地轻抚着他的手臂。他朝着我看了好一会,就对我笑了笑,笑得很畅快很放松,而且充满着真挚感,说,“谢谢,宝同。”这是我多少天来第一次看到他的笑,觉得非常地亲切可贵。于是,我也对着他笑了笑。

    不一会,医生过来检查,大声地对他说,“老马,你疼不疼。”他看着医生,摇着头表示不疼。医生就让护士开始给他挂吊瓶。我问医生要打多少瓶。医生说多着呢。我看了一下本子上的记录,有头孢、氨基酸、消炎药、人血白蛋白、止疼药、利尿药等,据说要打一整天。因为针头埋在胳膊上,直接就把皮管往针头上一插开始输液。

    这时,妻子给他喂药,他一见药就摆手,把药往他嘴里放,他咬着牙不张嘴。然后,妻子就问他吃不吃饭。他说想吃。妻子就把小米粥放在微波炉里加热,来喂他。他要我把他扶着坐了起来,可是,当妻子给他喂饭时,他还是摆手表示不想吃。实际上,他很想吃饭,只是他已经没了胃口,一见到饭就想呕吐。

    他不但不想吃药,不想吃饭,也不想打针,手常常会无意识地去摸针头和针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住院和打针,他的手上、胳膊上和脚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针眼。在给他冲洗膀胱时,他的反应明显地加剧,躁动不安,面色痛苦,手不停地要去拔插在小便上的导尿管。我就抓着他的两只手,用十分着急的目光盯着吊瓶。有一阵子他非常地狂躁,非要坐起来,不停地向我伸着手,朝我喊道,“拉我起来,拉我起来。”我指着同时挂着的两个吊瓶对他说,“你看,医生不让动。”可是,他不听,一直喊着,“起来,起来。”说着,便要用胳膊撑着要起来。好像不从床上坐起来,就会被憋死。因为正在冲洗膀胱,医生不让动,所以,我就安抚着不让他起来。他张着大嘴,舌头露了出来,舌面上积着厚厚的一层白苔,在不停“啊啊”地呻吟着,好像要把病体中的痛苦释放出来。大概二十分钟后,冲洗膀胱的吊瓶打完了,他才开始感到有所缓解,情绪也稳定了一些。他不停地伸着胳膊,像溺水者向人呼救那样朝我喊着,“拉拉,起来。”看到他那可怜和焦躁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地把抱起来坐在床上。可是,他只能在床上坐上半分钟,就要躺下。因为他的体力已经让他支撑不住了。他躺在床上,急剧地喘气,感觉身上的力气已经全部用尽了。

    可是,一躺下来,他又开始全身扭动,就像身子被绻缩在一个小笼子里,让他感到非常地不舒服不舒展,所以,他想要挣脱,想要舒展。他急剧地喘着气,仿佛是被憋得透不过气。只有坐起来,才能舒缓和舒展一些。我一连扶他坐了几次,因为担心导尿管脱落,所以,妻子不让我再扶他起来。可他根本不管那些,还是继续喊着,“拉我起来。”见我不肯拉他起来,他就恼怒地说,“我老是为你考虑,你就不为我考虑。”然后,就自己试着从床上坐起来。他使尽全力的力气,用胳膊撑着床,用脚蹬着床边,努力地想坐起来,像是在用这种办法测算着生命还能支撑多久。可是,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死命地撑着蹬着,还是没能坐起来。努力,失败,再努力,再失败,有几次几乎要坐起来了,可是,最后还是失败了,直到身上的力气全部耗光了,只得放弃。他躺在床上,大口地喘着气,现出一副悲天认命的绝望。

    过去,哪怕就在半月之前,从床上坐起来还不算是件什么事,可是,现在,已是那样地遥不可及。他当然不甘心,于是,他躺在床上,张着大嘴用力地喘着气,好等上一会,等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之后,拼上全力再试着从床上坐起来。因为这就是他生命的希望。实际上,跟半月前相比,他已经瘦多了,他已经从昨天起就不再吃东西了,就连非常稀的小米粥都不能下咽了。他的身体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胳膊和腿上的皮肤粗糙得像鱼鳞一般。他哪还有什么力气!

    有一段时间,他会睁开眼睛直直地朝着窗外望着,眼眶里会渗出一两粒泪水。我知道他是在向往着屋外的世界,他已经有一两个月没再出外了,过去,他总是岳母两人在大街上不停地散步。他喜欢看着这世界上那些平凡如常和生动热闹的景象。可是,因为是在高层,窗外除过灰蒙蒙的天空,什么也看不见。但他就是在眼巴巴地朝着窗外看着。也许他在想着他的过去,那些让他感到幸福和快乐,感到欣慰和美好的如烟往事。可是,那些如烟往事正在向着越来越远的地方慢慢地飘逝,再也不会向他招手和点头了。这样想着,泪珠就嗽地一下从眼眶里涌出,直到模糊住他的眼睛。

第874章.临终之际(下)

    临终之际张宝同

    过了中午,他的状况就差了许多。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他显得十分地疲惫,眼睛已经有着睁不开了。可不,他翻动和活动了一整夜和一早上了,也的确是疲惫不堪了。可是,他还是不闲着。身子还在不停地扭动着和翻动着,因为他身上的病痛还没有解除,扎在身上的针头和插在他身上的皮管和导尿管还没有拔下来。所以,这时的他几乎处在半迷糊半清醒的状态。但是这种状态的他非常地让人担心和可怕。他老是无意识地用手去拔身上的皮管和导尿管,甚至去拔胳膊上的针头。所以,我和妻子轮换着抓着他的两只手,不让他的手去抓针头和皮管。虽然他已经不能从床上撑着坐起来,可他的力气还是挺大。他拉着我的手能从枕头上半仰半撑着。如果一旦让他摸到针头或是皮管就能一下子拔出来。这是非常地危险。可是,他觉得难受,不舒服,所以,他想要拔掉它。

    他是个性格很倔的老头,但还是知情达理。因为看他住院打针受罪可怜,家人们也都在放纵了他的倔强。你对他不停地说不能起来,可是他还是一个劲地要你扶他坐起来。你不扶他起来,他就死命地撑着要自己坐起来。你给他说不敢用手去动针头和皮管,可是,他还是一次次地把手伸过去要拔针头和皮管,完全不理示你,完全是一种孩童般的任性和执拗。其实,那不是他清醒的举动,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因为有这些东西扎在和插在他身上,他感到非常地不舒服。

    到了下午两点之后,他已是极度地疲惫,眼睛完全睁不开了,但嘴巴却一直大大地张着,因为他现在一直是在靠嘴巴大口地呼吸。这时的模样完全可以用残灯枯照和奄奄一息来形容。此时此刻可以说是他离生命的终点最近的时刻。他精疲力竭,疲惫不堪,但他不想安静地躺着睡觉,好像一旦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所以,他要奋力挣扎,不让自己一睡不醒。他微闭着眼睛,尽力地不让神志沉迷。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人虽处在半迷糊状态,手却在不住地去抓着针头和皮管,有时还要顽强地坐起来。以表明他生命的顽强和不息。因为他昨天还对儿子说,“我这两天就要走了。”而实际上他又对离开这个世界感到如此地恐惧和害怕。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人在临终弥留,奄奄一息的情景。那是一种被极度的困乏和疲惫熬煎得昏迷不止,但又被极度的恐惧吓得不敢睡去的绝望与无奈。即使我父亲去世时,我都没有看到这种情景。因为我父亲是早上起床后,坐在椅子上就离去了,当时,我妈刚好出外去厕所。而我们兄弟姐妹们都不在身边。所以,他死时好像一点痛苦都没有,不像我岳父要遭受这样大的痛苦。不过,我父亲去世时才只有76岁,而我岳父现在都有90岁了。

    下午四点左右,值班护士和接班护士交班,这时,护士大声地喊道,“老马,痛不痛?”一连问了两声,他都没有一点反应。还是妻子喊道,“爸,护士叫你。”可是,他马上应了一声,但并没有听懂妻子说的啥话。接班护士要再次给他进行膀胱冲洗。针一插上,他马上就睁开眼睛,神情显出极端的痛苦,就跟耶稣遇难一般。为了排解这种突然加重的痛苦,他大声地呻吟,浑身扭动,显出一副极度不堪忍受的样子。接着,就用胳膊撑着床,不停地喊着,“起来,起来。”那样子就像是在跟别人堵气要马上离开这里。可是,这里没有人跟他堵气,他也不能想离开就离开。

    他非常地狂躁,非常恼怒地喊道,“起来,起来。”可是,没有人帮助他。妻子在旁边不住地哄着他,好让他安静下来。我用力地拉紧他的两只手,不让他去掀身上的单子。其实他要掀盖在身上的单子,是想透过单子摸一摸身上插管的地方或是插针头的痛处。这时他已经困乏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但是疼痛却让他无法安定,直想去拔掉身上的皮管和针头。所以,我就把他的两只手紧紧的抓着。

    他挣扎了好一会,力气用完了,就唉声叹气地大口地喘着气。每当他眼望着窗外时,表情就显得非常复杂。好像窗外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眼睛会突然发亮,但是很快就暗淡下来,然后把眼睛闭上。眼角里又有泪水涌出。我用餐巾纸给他擦了擦眼睛,可是,擦干了又流了出来。我想他是在留恋着这个世界,不想离开亲人。但是窗外是一片灰色的雾气,让他一点希望都看不到。

    到了傍晚时分,窗外已经有些昏暗了。我们在等待着妻弟来接班。这段时间过得非常地缓慢。妻子坐在病人的旁边,一边抓着她的手,一边对他说着话,好让他能安睡下来。因为他一整夜一整天都没有睡觉了。

    可是,这时,值班护士过来通知说要给他做中药洗肠。我过来问妻子。妻子说他都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为啥还要洗肠。护士说本来应该昨天晚上洗肠,可是,昨天晚上没有洗,所以,就拖到了今天晚上。而且还说如果我们不想洗肠,他们就不准备了。于是,妻子就让我过来看着岳父,她好给她姐和她弟打电话问情况。

    我从对面的护士站进到了屋里,坐在了岳父的旁边。可是,我马上就看到他的小便处的导尿管出来了,就大惊失色地喊叫护士。护士来了,一会医生也来了。医生非常地恼火,说导尿管必须要请外科的医生来说,而且每次请人家都非常地难。可是,没办法,导尿管已经出来了。除过再往里插,说得再多也没用了。妻子就大声地责怪着我,可我说从外面一进到屋里,就见导尿管出来了。妻子就说可能是在她从他身边离开的那两三秒钟期间,他就把导尿管拔了出来。

    还好,值班医生还是把外科的医生叫来了。我和护士把岳父抬起平放着。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子竟是这样地瘦小,整个身子没有一点肉。让人用手轻轻地一托就起来了。然后,医生开始给她插导尿管。医生把导尿管用一根钢丝顶着往他的小便里插入差不多一尺多深,然后打气囊,再把钢丝抽出来。看着这整个过程,我心里恐惧得当即就差点昏倒。因为我看不了这种可怕的场面。记得有次看到医生给一个小孩子的额头上缝针,我当即就昏倒在地。

    插好导尿管,值班医生再次朝我们叮嘱说病人做过前列腺手术,每插入一次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我们把病人看紧一点。值班护士当即拿来了一个绑带,把他的右胳膊拴在床架上,让他的手不能够到导尿管。他嫌胳膊被绑住了,不能随便地活动了,就非常地不高兴,甚至还有些恼怒,可是,没有人再可怜他了,因为大家都害怕他再把导尿管拔出来。

    又过了一会,妻弟他们来了,我们把注意事项对他们一说,也就换班了。这时,我们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有种解脱感。可是,病人的痛苦还在继续。不到他真正地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的痛苦只能是越来越深,越来越重。

    第二天早上,当我们再来医院时,发现岳父已处在昏睡状态,再没有说过话,而且呼吸也非常地吃力。医生说要给他注射人血白蛋白,而且其它药也要加大到最大剂量。到了接近中午12点时,他突然嘴里和鼻子里开始流水,像是中药汁子,把床边弄湿了一大片,擦都擦不及。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中药汁子,而是血。于是,我马上叫护士,护士一看马上叫医生。医生一看血压已经降到了54/42,人也没了呼吸,就对我说没救了。

第875章.遗 产

    遗产张宝同

    那天,妻子的一位很久未见的好友灵霞哭着对妻子说常生不在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常生是灵霞的老公。灵霞和常生两人80年代就从厂里下岗了,这些年来的日子过得很清苦,连房子还是拆迁分下的。而且,灵霞还得了直肠癌,命差点都要丢了,至今身上还带着一个粪袋。但常生一直对灵霞很好。两人风风雨雨几十年,终于熬到了退休,都拿到了养老金。常生还在负责街道的清扫工作,每月还能再挣上两千多元。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可是,半年前常生突发心脏病不冶身亡,灵霞从此陷入孤单,一想起常生平时对她那样地好,就伤心地以泪洗面,夜里整夜睡不着觉。说着说着,她就用非常懊悔的口气向妻子说,“是我害了常生。”妻子非常疑惑,说常生明明是突发心脏病而死,咋能是你害的?

    于是,灵霞就把心里一直藏着秘密告诉了妻子。她说母亲已死去许多年,父亲这些年来一直在负责一家工业区的管委会工作,工资还算不少。可是,去年年初,父亲突然患病而死。因为灵霞的房子给了结婚的儿子住了,她和常生就住着父亲的房子。父亲的房子一共有三间,其中把最大的一间让他们在住。

    父亲下葬之后,小弟弟拎着一把斧头进到了父亲的房子里。灵霞不让弟弟进屋。可弟弟把斧头一举,威胁着说,不让我砸父亲的柜子,我就要砍人。因为小弟弟本身就是街道上的闲皮,不好好工作,好逸恶劳,而且心狠手毒,什么事都敢干。于是,灵霞就把老公常生叫来。常生拿着一根铁棍,与小弟弟对峙。可小弟弟说,他愿意把父亲的钱与她平分。听着这话,灵霞就让小弟弟和常生一起把父亲的柜子砸开了。柜子里共有存款50多万。结果小弟弟拿走了30万的一张存单,把那张20万的存单给了灵霞。后来,灵霞的大姐和小妹,还有两个哥哥一起过来商议父亲的遗产分配,发现父亲的柜子已经被砸开了,就知道是小弟弟和灵霞合伙干的。于是,他们四人便合着伙把父亲的房子卖掉,把钱平分了。

    从此,兄弟姐妹之间便成为了世仇一般,关系断绝。本来,这事至此也算是结束了。可是,不出半年,小弟弟突发脑梗死了。接着,半年之后,灵霞的老公常生也突发心脏病死了。所以,灵霞就老是认为这是老天因他们砸了父亲的柜子在惩罚他们。她十分懊悔地对妻子说,要是她知道今天会有这种结果,她宁愿一分钱不要也不会让常生去砸父亲的柜子。

    也许灵霞的小弟弟和老公常生的死都是因为脑梗和心脑病突发而猝死,可是,因为他俩都干了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所以,就会很容易的被认为这是老天对他们的惩罚。但这不管咋说都该算是一起由父亲遗产而引发的悲剧。

    我们的父辈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历过非常艰难的时期和国家快速发展的年代,因省吃俭用和节衣缩食,多多少少都会积蓄一些存款,留下一两套房子。这些就是遗产。可是,他们辛辛苦苦留下来的这些遗产,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安慰,相反,却往往会成为儿女们争夺和翻脸的根源。

    我家过去的一位邻居,父亲是位铁路工人,不到六十来岁就患病去世了,只给两个儿子留下了一套房子。因为老大多年来一直在跟父亲住在一起,所以,父亲去世后,老大就顺理成章地把父亲这套房子改在了他的名下。可弟弟觉得哥哥成年累月地沾着父亲的光,现在又把父亲的房子独占了,就多次要求哥哥把房子卖掉,两人平分。可是,哥哥坚决不同意,觉得房子就该归自己。经过三番五次地争吵,弟弟就失去的耐性,觉得跟哥哥论理根本没用,于是,就开始拎着菜刀来跟哥哥讲理。哥哥一看弟弟耍二蛋,多少有些害怕,所以,再见弟弟来,就干脆把防盗门一关,不让弟弟进来。可是,弟弟没有得到应得的钱,他当然不会善罢甘休,所以,就一次次地拎着菜刀来找哥哥讨要。虽然哥哥老是躲着弟弟,可是,躲了初一,能躲过十五?躲过了今年,是不是还能躲过明年。所以,大家都非常地担心,终有一天,弟弟急了或是失控了,那菜刀就很有可能会落在哥哥的头上,真是到了那时,就是用十套房子也换不来这种结局。

    我过去在教委机关工作时有位关系很好的同事,因为遗产问题,至今都跟自己的弟弟形同陌路,两人现在住在单位高层的上下楼里,常常在同一个电梯里相遇,却谁也不看谁一眼。原因是这样的,同事家有兄弟四人,还有一个妹妹。父亲临终前曾对兄弟四人说这套房子要留给弟弟。因为四兄弟中只有弟弟是在渭南县城工作,而其他人都在西安。但是,父亲死后,母亲要有人膳养。于是,大家提出谁膳养母亲,房子就归谁。可是,弟弟不愿承担,因为他不在西安,无法承担起这项任务。而且其他人也不想承担,最后没办法,我那位同事只得承担,因为他是四兄弟中的老大。因为他要膳养老人,就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子里。后来,母亲去世后,这房子被拆迁。而这时弟弟也从渭南调到了西安。回到西安因为没有房住,弟弟就朝哥哥要房子,因为父亲曾当大家的面说过这房子是留给他的。可是,哥哥却把大家都叫在了一起,让大家说话。大家当然是向着哥哥,因为这是他们在一起定下的协议。所以,弟弟就觉得他们合着伙篡改了父亲的遗嘱,剥夺了他的继承权。而哥哥却认为这房子是他膳养母亲的回报。后来,弟弟只得在父亲的单位买了房子。而且,哥哥的房子也分在了同一栋楼上,刚好两人就是上下楼。但十多年过去了,两人至今相见还是如同仇人一般。

    遗产如同天上掉下的馅饼,对儿女们的诱惑太大了。如一套房子,如果让儿女们现在去买,少说也得七八十万或是上百万。而这些钱对一般的儿女来说,几乎要奋斗上一辈子。即使一二十万的钱款,也得要让一家人辛辛苦苦地干上两三年。所以,对这样不劳而获的一大笔财产,谁能抵挡住它的诱惑?在巨大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亲情和骨肉之情也就显得淡泊而苍白。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没有永远的亲情,只有永远的利益”。从古到今,生存法则从来都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用这两句话来分析,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争夺也就不能理解了。

    作为当父亲的总是想能给儿女们积蓄更多的财产,好等自己离世后,给儿女们留下一笔遗产,好让他们还能生活得很好。他们的想法是好的,只是料想不到他留下的遗产到底会给儿女们造成怎样的后果。有多少兄弟姐妹本来还是和睦亲近的一家人,可是,因为遗产分配不公或是不如意,最后结仇结恨,如同仇人一般,甚至是对簿公堂。如季羡林和候耀文的遗产风波,陈逸飞儿女们为了争夺遗产不惜闹上法庭。他们的遗产非但没有给后人留下多少欢乐,反而给他们带来了诸多烦恼。如果死者在九泉之下得知儿女们因遗产而争夺不休,反目为仇,他们也许宁愿把遗产捐献出去,也不会留给他们。

第876章.守 时

    守时张宝同

    丢失的东西可能再次被找回,但失去的时间永远也无法重新获取。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时间比物质的东西更具有价值。时间就是生命本身,不守时的人不但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也是在浪费他人的生命。不守时就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可以想一想,如果一个人被邀请参加晚宴,可他没有准时到达,所有的客人和主人都得要等他。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准时常常就是一种守约,如果不能守时,那么,就等于失信于人。我在长篇小说《印加帝国的覆没》里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在印加王帕查库特克统治时代,克丘亚省有位叫卡尔卡的年轻人,聪明勤快,一表人才,但家中除了一间破旧的草房之外,什么也没有。但他性情温和,忠厚朴实。他与当地头人的女儿一见钟情。女孩叫恰斯卡,年方二八,长得十分秀美。一天,卡尔卡鼓起勇气向领主提出要娶他女儿为妻。领主委婉地回答说,“你是个好青年,我希望女儿能和你一起生活。爱情虽然是美好的,可婚姻却是非常现实的。我的女儿从小娇生惯养,衣食无忧,我担心她婚后不能和你一样吃苦耐劳。”卡尔卡当然明白此话的言外之意,就对领主说,“请给我一年的期限,我会竭力为你的女儿和我未来的妻子提供一种令你满意的生活保障。否则,我会忍痛割爱,劝她听从您的安排。”

    就在恰斯卡在家里等待时,许多美貌英俊的小伙子慕名而来,想获得少女的垂青。其中有位酋长的儿子,也是位受人尊重的青年。恰斯卡的父母对这位年轻人很是满意。但是,领主跟所有的印第安人一样恪守信用。他做了两手打算:一是信守对卡尔卡许下的诺言,他希望卡尔卡能有出息,因为那样才能让女儿真正地幸福快乐;再是向酋长表态说,“酋长大人,我与那个叫卡尔卡的年轻人有个约定,如果在那个期限未到之前,我是不能应允您的。”但两位老人都认定卡尔卡决无成功的可能,便一致同意积极筹备婚礼,如果卡尔卡到期爽约,则结儿女亲家;如卡尔卡成功归来则作为贺礼为恰斯卡和卡尔卡举行婚礼大典。

    恰斯卡日夜期盼着卡尔卡能在一年最后的几天满载着财富和荣誉还乡归来。但是,却迟迟听不到他的任何消息。而卡尔卡在离开心上人和家乡以后,来到了帝国沿海的一个印加亲王所属的盐场做工。他在劳动中吃苦耐劳和诚实聪明,很快被提升为盐场的主管,亲王赐予卡尔卡许多的金银财宝,并给了他两个月的婚假。

    可是,此时,正值雨季来临,河水暴涨,道路中断。尽管他日夜兼程,但速度还是很慢。等到达尤加拉河边时已距最后期限只有一天时间。雨越下越大,面对滚滚的河水和洪流,他仿佛可以透过雨幕看到恰斯卡正望眼欲穿地哭喊着他的名字,责怪他的无能和不守信用。

    而这天,为恰斯卡操办婚事的准备工作正在隆重地进行。远道而来的客人和当地的村民聚集在一起欢声笑语地等待着,因为婚礼将在太阳初临人间时举行。而一直等不到卡尔卡的音信和归来,恰斯卡已是心灰意冷。渐渐地,天已经大亮,太阳就要升起来了。送亲的人们已聚集在太阳神庙旁专供青年男女成婚用的大厅里围成一个圆圈,主婚的王室贵胄搀扶着新娘站在当中,旁边站着那位穿着新郎装的酋长之子。恰斯卡感到了一阵天昏地暗,差点要昏倒在地。

    就在太阳的第一束光线照进大厅里时,人群中突然响起一片欢呼声,“卡尔卡,卡尔卡”。此时,年轻英俊的卡尔卡出现在大厅的门前。恰斯卡惊叫一声,飞一般扑在了卡尔卡张开的怀抱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卡尔卡不能准时地回到恋人的身边,便会永远地失去她,成为一个被人耻笑和蔑视的人。准时和守时的人往往会被看成是一种原则性强和诚信守约的行为。康德有一次要去拜访一个朋友,事先约好了时间。为了不迟到,他提前很长时间就动身出发,不幸的是路上遇到了洪水,河上的桥被冲垮了。康德乘坐的马车不能过河,于是他四处找船。但是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眼看约会时间就要到了,他就给了一个农民很多钱,把他的房子拆了做一条船渡河。这样才没有迟到。所以,人们称他是守时的典范。

    准时和守时是一种观念和习惯,而不是因为他的确时间很紧而匆忙不及。在我接触的朋友中,每次一起相约外出时,有些人总是要提前五分钟出门,有的人却非要踩着点到,而有些人老是要迟到那么三两分钟。记得我过去在学校当书记,常常要带着老师们出外旅游和参加活动。本来在大会上定好的7:40集合,8点整准时开车。可是,有的人到了8点多了还不见人。于是,就打电话。接到电话,就见他匆匆忙忙地跑来了,可是,还没上车,就对我说,“书记,不行,我得先去大便一下。”然后就往厕所里跑去。所以,满车的人都得要等着他。还有一位好友爱打麻将,有时就约着我们晚上打麻将。因为大家关系不错,人家约了就不好不去。可是,我们到了麻将馆,他还没到。一打电话,说他正在车上朝这边赶,让我们等上20分钟。我们三人就一起等着。可是,20分钟过去了,他人还没到,再打电话,他说他还在钟楼那边呢。我们听着不禁长叹一声,只得再等上半小时。等大家一起坐在了麻将桌旁,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了。所以,每次再集体出外或是再约在一起打麻将,我就要对那些爱迟到的人专门地进行叮嘱。再是,我和校长常常在一起检查,发现不迟到的人一个学期都不迟到一次,喜欢迟到的人次次都是他迟到。

    据我多年的观察,在铁路单位工作过的人一般极少迟到,可那些农村出身的人对时间的观念就比较差。时间观念强的人总是要赶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而时间观念差的人,喜欢磨磨蹭蹭,觉得迟到一会不算啥。这有时也和纪律的约束直接相关。记得我从铁路教委移交到未央区教育局后,第一次参加校长书记会议。结果我提前十分钟到了会场,可是,到了开会时,竟有三分之一的参会人员还没到场。所以,那次会议开始时整整晚了四十分钟。局长躁了,宣布以后谁再迟到,就直接点谁的名。点过两次名后,校长书记就很少再有人迟到了。

    过去,常听说日本人非常地准时,开车接人几乎不差分秒。我觉得这很神奇。后来,我才知道日本人在接人时,车早就开到了离你不远的地方在等着,到了时间,才把车开到你面前。让你觉得日本人很神,时间观念如此了得。

    不论是私事还是公事,不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如果你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出现,就会有人对你抱怨和反感,虽然人家不表示出来,但却装在心里,认为你不是一个守时守纪的人,不是一个可以依赖和信任的人。如果这样的事出现过两三次,那么,这种印象就成为了一种固定的概念。对于这样的人,领导和同事都不会把重要的任务托付于他。而失去领导和同事的信任,这比任何的物质损失都要更加严重。

    如果你不能守时,你跟一个人相约,就是在浪费那一个人的时间,如果你要是和许多人相约,那就是在浪费许多人的时间,就会遭致许多人的恼怒和反感。就是和你关系最好的人朋友,都会对你的迟到不耐其烦。我们每天都要上班或跟别人相约,准时和守时对我们非常重要。如果你想做个让别人喜欢的人,就要从准时和守时做起。

第877章.粉红的回忆(1.漂亮妹子)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大年初三这天,天色有点阴,但并没有下雨。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我在屋前站了好一会,看着天色。年后的天气总是这样,有些阴冷,但寒气却不重。昨夜新雨,屋旁的草地上已萌发出一片鹅黄色的鲜绿。再看门前水塘边,柳树的枝条上泛出了一串串新春的绿芽。尽管对面的山坡上还是一片惨败的枯叶蒿草,霜白的雾气懒散地弥漫在林间,但吹来的风中已经有点春的气息了。

    我对坐在堂屋吸烟的良宝说,“表哥,过年了,我想去给姨妈送些纸钱。”我已经三年没回来过了,这次回来就是想给姨妈上个坟。父母是军人,多少年来一直在西藏工作,所以,我从小是跟着姨妈长大的。直到要上初二了,父母才从西藏出来,落户在西安。从那时起,我才离开了这湘北山村,回到了父母的身边。但姨妈的养育之恩,让我时时记在心里。只是姨妈这一生实在可怜,三十来岁时,姨父就出了事,死在了外面。姨妈没有再嫁,而是带着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儿子良宝一直生活着,不料前年春上得了一场大病,没怎么冶,人就不行了。当时父母都回来了,只是我因要参加中考,没能回来。

    良宝马上从小凳上站了起来,把一个塑料袋递给我,说,“纸钱和香火都给你准备好了。”我一看这袋子,知道这是良宝要给父母上坟用的,我说,“这不是你要用的?”良宝说,“你先用,我一会再去坡下小店买一些。”

    我拎着塑料袋离开了屋子,顺着水塘边的小路朝坡下走去。小路弯弯曲曲,不知曾留下我多少的足迹。我和良宝天天上学走这条路,来来回回,有多少往事留在了路上。那些往事让我记忆犹新,回想起来,就觉得好像是昨天才刚发生。这些乡村往事亲切而真实,每一件都清新敞亮地珍藏在我的心中,常常触动着我的心灵,让我深切怀念,无限向往。与之相比,在西安的这三年里,日子却是过得蒙蒙懵懵,好像除过学习,别的事都不曾发生过。

    下到坡下,有一片树林,林边有一片坟地。我知道姨妈的坟就在这里,因为我过去每年清明都要跟姨妈来给姨夫上坟。姨妈和姨夫的坟就在林边的路旁。寒冬刚过,林中还是一片枯枝败叶,风一阵阵地吹着,把树上的枯叶吹得哗哗作响。林边的坟地里长满了半人高的荒草,几乎要把坟头给盖住了。阴沉沉的天空下,呈现着死寂般的凄然。我想已经有很久没有人来看过姨妈了,她一定感到了寂寞。

    我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把砍刀,把坟上的杂树和荒草齐齐地砍了一遍,把姨夫和姨妈的坟地整修了一下。然后,把一个小盘放在姨夫和姨妈的墓前,放上贡品,点着了香火。香火的烟雾在坟前缭绕,我的思绪陷入梦中。我仿佛又看到了姨妈那慈祥而忧伤的面孔。姨妈对我非常地娇宠,远远地超过了亲生儿子良宝。姨妈时常打骂良宝,却对我从未打过骂过。姨妈家很穷,粮食欠缺,一年中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吃红薯。每天早上和晚上吃饭时,姨妈就煮上一锅红薯,一人盛上一大碗,这就是家里的一顿饭,连点小菜都没有。红薯一吃多就胃酸,就要吐酸水。真不知这种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所以,此情此景让我每每想起就感到胃里充满着酸液和苦水。可是,姨妈每顿饭都会给我蒸上一小碗米饭,煮上一个鸡蛋,再把辣椒和鸡蛋切碎,把大蒜砸碎,放在一个小碗里,倒点香油,端给我吃。儿子良宝见了,哭着闹着也要吃米饭吃鸡蛋。可是,姨妈就拿竹棍打他,对他说我是城里人,是家里的客人,对待客人就得要讲究一点。久而久之,良宝也就不再哭闹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地立志,等我长大了,去挣很多很多的钱,要让苦命的姨妈和良宝能过上好日子。可是,没等到这一天,姨妈就早早地离去了。

    泪水像泉水一般从我眼里流出,我跪在坟前,把带来的纸钱和烧纸用火柴点着,一张一张地烧着。纸钱和烧纸烧着之后,闪出一片亮光,然后便绻缩成一片片黑色的灰烬,被山风一吹,朝着四处飞散而去。我久久地跪在姨妈的坟前,回忆着姨妈的种种恩情和慈爱,泪水止不住地流淌着。

    烧完纸钱,我把一挂鞭炮点燃,鞭炮在坟边劈里叭啦地炸响。之后,我擦了擦眼泪,抬起头时,感觉天空突然明亮了许多,好像太阳要从云层中露了出来。我离开了坟地,朝着林边的小路走去。就在这时,一阵清亮明快的歌声象夜莺划破黎明的夜空,从山坡那边山林中传了过来:

    “太阳出来依,照山岭哟;金光满山哪,心敞亮依哟。细妹子起得早依,采青茶哟,山歌好听哟,动我心依哟。太阳出来依,山儿绿哟;金光满山哪,心敞亮依哟。细妹子我爱他依,他爱我哟,天地百年哟,不分离依哟。”

    这歌是《采茶曲》,是当地人最爱唱的一种曲调,就跟陕北人爱唱的信天游一样。不过信天游里的曲调多是一些悲伤的调子,而采茶曲则是一种欢快的曲调,就跟农家少女在春季采茶时的那种自由与欢快。这歌我过去常听,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唱得这样好听。

    我不禁站在路边,屏心静听。这歌声是那样地清纯明亮,美妙悦耳,一听就知是位青春年少的细妹子唱出的歌。特别是她的嗓音如此之高,仿佛能穿透那宽阔无边的天穹,能唤起人们心中那久远的思念。这让我感到吃惊,因为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是根本唱不出这样高的音调,也唱不出这样地委婉动听。

    随着一片红光从林边的小路上闪现。一位乡下妹子穿着一件鲜红的上衣和蓝色的裤子,挎着一只竹篮,甩着两根辫子,步履轻盈,飘飘欲仙地从林中小路那边走来。这妹子约十五六岁,身材优美,容貌清秀,加上那款款飘动的姿态,就象神话中的仙女步入人间。

    我从未见过这样清秀的妹子,我的目光一下子惊呆了,就张大着眼睛直愣愣地朝她望去。那妹子看到了我,不觉地怔了一下,马上停住了歌声,绯红着脸,低着头朝着我这边走来。当她走到我面前时,像是有意地放慢了步子,抬起头来,朝我大大方方地莞尔一笑,然后从我面前的小路上匆匆走过。

    她的笑是那样地美丽动人,摄人心魂,让我一时惊若天人,便呆呆地站在路边目送着她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山坡下,心却还在擂鼓一般咚咚地响着。我不禁在想:这是谁家的妹子,竟美丽地像天仙一般?我曾在这乡下呆过七八年,直到初一下学期才离开这里,这十里八乡的漂亮妹子我差不多都认识,可是,却没见过这个妹子。

第878章.粉红的回忆(2.少年钟情)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我像中了邪一样,梦游一般地回到了屋里。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屋门关着,但没有上锁。我进到屋里,见良宝出去了,单车也不在了,就知道良宝骑车去坡下的小店买烧纸去了。因为感觉心里很乱,什么也不想干,就躺在床上。可是,一闭上眼睛,就发现满脑子里都是刚才遇见的那些情景和画面。那张清秀美丽的笑脸,那副芊芊柔美的身材,还有那清亮悦耳的歌声,无不像一杯杯醇香的美酒在让我心迷意醉。人在迷醉的时候什么也干不了,只能迷迷瞪瞪地发呆。如果是喝酒喝醉了,睡上一觉也就清醒了。可是,我却越是躺着,就越是感到迷醉。

    于是,我从床上起来,拿起书本看着,可是看了半天书竟不知都看了什么内容。没办法,我就拿出试卷练习做题。可是,题还没做出一两道,思想就抛锚了。眼前又浮现起那个妹子的模样和笑脸。想着她的模样,看书和做题便一下变得枯燥乏味,毫无意义,只得把书本和练习册丢在一边,心里像丢了魂一样,直想着要去找到那位可爱的妹子。

    可是,我又不能这样去做,我才十七岁,还是个高二年级的学生,咋好看到个漂亮的乡下妹子就要去追?因为我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人也长得英俊帅气,所以,我一向不把别的女生和妹子放在眼里。记得我上初三时,个头就差不多有1.7米,同学们都叫我帅哥。坐在我前排的一位女生,还是副班长,不但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不错,是许多男生的偶像。可是,她不喜欢别人,单单就喜欢上了我,上课时老是回过头来朝我打眉眼,还给我写过一封情书。可是,我嫌她有点胖,就对她说你还是先减减肥吧。结果,她生气了,从那以后再也没理过我。不过,中考之后她去了一所市重点,而我则考进了一所省重点,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在上高一时,班里同时有两位漂亮的女生都喜欢上了我。一位是学习委员,一位是县长的女儿。其实那两位女生都不错,都对我很好,可是,我对她们却没有感觉。我知道女生在生理方面总是比男生早熟,过去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嫁人了。可是男生到了二十岁还傻虎虎的。所以,我觉得她们已经成熟了,可我还没成熟,我得要等自己成熟后再找女朋友。至于我什么时候才能成熟,我觉得至少在大学毕业之后,所以,我决定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决不恋爱。

    大学毕业是什么年龄?我算了一下,最早是22或23岁。可是,现在我才只有十七岁,就让一位偶然相遇的乡下妹子给迷住了。我是不是也已经成熟了?我不知道,但我已深深地爱上了那个妹子。也许我已经成熟了,只是一直没有遇到让我心爱的妹子。记得我在上小学四年级时,从甘肃兰州那边来了一个细妹子,人漂亮得没法说,真是比画中的美人还漂亮,人也极为聪明,凡是我们知道的她都知道,我们不知道的她也知道,有时,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老师都没听说过,她却能给大家讲个头头是道。那时,别说乡下的同学们把她当神一般地敬着,连我都是把头扬得高高地仰视着她。我甚至都在想,这妹子不得了,要是在过去,长大了准会被选进皇宫。后来,那妹子在学校里只呆了半年,又回到了兰州。从那之后,我常常会想起她,觉得她的离去像是让我丢失了什么宝贝。如果说我的情窦初开之时,就是我开始对那个兰州妹子心怀依恋之际。今天能被那位漂亮的乡下妹子所迷恋,也该算是我爱情的一次觉醒。

    其实,我也曾多次被一些漂亮的妹子迷恋过,但我从未跟任何妹子谈过爱。我对谈爱的印象几乎全部来自于书本和大人们的谈论。对我影响最深的是那本《初恋》的小说,是俄罗斯作家伊万屠格涅夫写的。小说中的那种初恋的甜蜜感和神秘感让我对爱情寄以无限的憧憬和向往。但是,现实中却没有一个女生能给我这样的神奇与美妙,所以,我才对那些向我示好的女生没有任何的感觉。可是,让我意外的是就在今天早上,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妹子突然出现了,就像一个石块落在了深潭,在我平静的心灵水面上荡起了一片片涌动的波澜。

    良宝买烧纸回来了,把单车往门前一掷,拎着东西进到了屋里,见我把书本乱糟糟地丢在小桌上,呆呆地坐在门前,朝着外面出神地望着,就感到奇怪,问,“你发么子呆呀?”因为他知道我对学习抓得很紧,从来不会在学习上浪费时间。

    我淡淡地一笑,叹了口气,说,“没啥。”他以为我是想游览外面的风景,就说,“等天气好了,我带你出去转转。”我马上摆手,说,“你忙你的。我要是想出去,自己认得路。”因为我知道他这几天要出去走亲戚。

    良宝是姨妈唯一的儿子,今年差不多有二十岁了,因为家穷,房屋破旧,现在还没找到妹子。所以,整天形单影只,衣装不整。但良宝和姨妈一样,非常地诚实善良。本来,我父亲一直想让他到单位里当厨师,因为没人帮着种田和看家,他才一直没有离家。

    米饭做好了,又把过年剩下的一些菜一热,就端在了小桌上。有咸鱼、熏肉、还有烧豆腐和炒青菜。每个菜都非常地好吃。所以,我一连吃了两碗米饭。不只是良宝做的菜好吃,这乡下的婆婆和公公随便拉上一个人,都能做得一手美味的湘菜。要不,那些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差不多都出外给人家当厨师去了。

    我对良宝说,“我在西安吃什么饭都觉得没口味,顶多吃上一小碗,可是,你做的这饭我越吃越想吃。”良宝说,“城里人做饭用的是煤气。做饭自然不如我们乡下用松枝和稻草做的饭好吃。”我说,“咱这里的人本身就会烧菜做饭。我小时候就喜欢吃姨妈做的饭烧的菜。姨妈炒的冬瓜片、空心菜,特别是姨妈烧的鸡和熏的鱼,是我这一生中吃过的最美味的菜。”良宝听着,就说,“你爱吃,我晚上早点回来,给你杀只鸡。”我马上说,“不用,你才养了几只鸡。还是留着下蛋吧。”

第879章.粉红的回忆(3.芊芊少女)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吃过饭,良宝在刷碗。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我问良宝,“姨妈不在了,就你一人,挺孤单的,为何不找个妹子陪着你?”良宝摇了摇头说,“说起容易,你晓得山里找个妹子要好多钱?”我摇了摇头。良宝伸了两个指头。我说,“两千?”良宝说,“两万。”

    我吓了一跳,因为良宝就这两间破房子,屋里除过两张小床,几件下地用的农具,几个竹筐和几件锅盆,就再也没什么东西了。总共加起来也卖不了一千元钱。我就说,“要不,你还是去西安吧。到哪个饭店当厨师,随便一年就能挣上一万多。过不了两三年,新屋和妹子都有了。”良宝说,“我是早就想出去打工了,可就是担心家里的房子和田地没人管。”我说,“就让别人种嘛。你一人不可能忙着外面,又顾着家里。黄瓜没有两头甜嘛。”良宝说,“也就是。”

    这时,我想朝他打听那妹子,说,“刚才在路边见到个好漂亮的妹子。真没想到咱这山里还有这样的妹子,简直跟仙女一般。”良宝笑道,“爱上了吧?”我有点不好意思了,说,“那道不是,就是觉得这妹子真是好漂亮,而且身材也极好。”良宝说,“你说是许晴,晴妹子,她可是咱这四村八乡里最水灵最清秀的妹子,今年只有十六岁,才初中毕业,跟着父母给人家唱戏呢。”说着,便做出十分认真的样子,说,“你要是喜欢,我给你作媒。”我脸上有些发烫,连忙说道,“我还是个学生。”

    吃过饭,没有午休,我就要出门。良宝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她家就在竹山冲。”我说,“是不是她家门前有个水塘?”良宝说,“是的。”我说,“那我晓得,她爸爸叫许老倌,别人家有了红白喜丧,他老是给人家去吹唢呐。她妈妈过去在县剧团呆这,会唱花古戏。”良宝连忙说,“是的,是的。”

    竹山冲离秀灵只有四五里路,一条依山傍水的山间小路直直地通往那里。从那里再往南走三五里有个蓝湖,是用山里的几十座山峰筑成大坝修建的,湖区有几十里的纵深。过去我们上小学时,老师每年都要带我们去那里春游。那里曾留下过我许多美好的记忆。

    我顺着山坡下的那条通往湖边的小路走去,已经几年没再从这条小路上走过了,小路上的树林和草地,还有那坡上坡下的情景,多少显得有些生疏了,但模样还是没变,只是感觉和从前不一样了。我的心被一样让我着迷的东西吸引着,这让我对眼前的一些充满着亲切与好奇。

    太阳不知何时从云层里出来了,明晃晃地照在山路上。山间的小路弯弯曲曲,上上下下,冷冷清清,十分地安宁。走了约二十分钟,从一个山坡上出了林子,下到山坡下,就见路旁有一个水塘。水塘边是一片平平展展的谷场。谷场边上,背靠着青山,建有一大排整齐的房屋。房屋新建不久,刷着白色的涂料。这可是当地少见的宽敞漂亮的房屋。可是,在我的印象中,许老倌家的房屋是一栋十分陈旧的土坯房,就和良宝家的房屋一样。

    这时,我见有位老人从对面的小路上走来,就问道,“老伯,这可是许晴她家?”老人一怔,朝我打量了一下,说,“是的,这就是睛妹子家的房屋。”接着,又朝我问道,“你可是许晴的对象?”我笑了笑说,“我是她的同学。”老伯歉意地笑了笑,就离开了。

    来到许睛家的门前,可是,还是见不到想见的妹子。因为天气还冷,人家恐怕都在家里烤火呢。我站在水塘边的一棵树下,无奈地朝着屋门那边张望着。阳光下本来没风,可是,水塘边上却是冷风不断,让我感到有些寒冷。

    我把冰凉的双手放在裤兜里,在水塘边的树下站了许久,可是,许家的屋门一直是关着的,好像家里没人。我走到门前看了看,门上并没有上锁,显然屋里是有人的,可是,里面好像没有一点动静。

    过了好一会,那位老伯又从原路上回来了,看到我还在水塘边的树下站着,好奇地问我,“这位同学,你为何还在这里站着?”我有些难为情,就撒着谎说,“他家没人,我在这里等一会。”可老伯说,“怎么会没人呢?”说着,便走到睛妹子家门前,推开了屋门,朝着里面喊道,“晴妹子,你的同学来找你了。”

    听着这话,我吓了一跳,想赶忙跑掉。可是,一位红衣妹子已经从屋里出来了,朝着我这边看着。我感到十分地尴尬,想跑跑不了,想呆呆不住,心里咚咚地擂鼓狂跳。

    那妹子朝我大大方方地走来,十分客气地说,“你是良宝家的林伢子?”我叫罗兴林,过去我在这里时,人们都叫我林伢子。我一听她认识我,有点受宠若惊,问,“你怎么晓得我?”因为我过去从未见过她。

    她说,“我怎么不晓得?你姨妈与我家还是亲戚呢。你姨夫就是我堂伯家的老表。”对这种复杂的关系,我搞不懂,也不想搞得那么清。我整个心里只想着这个妹子。我就问,“可是,我过去为何没见过你?”

    她用手理了理被风吹在眼前的头发,朝我很妩媚地看了一眼,说,“我还去过你姨妈家吃桃子。”我姨妈家有几棵桃树。每年夏季都能结很多的桃子,又鲜又大,非常甘甜。所以,每到桃子成熟时,姨妈就会请一些亲戚来吃桃子。可是,这种事我从来都不注意。我摇了摇头,说,“可是,我怎么在学校里没见过你?”

    许睛说,“村里一组到九组的孩子都在关山小学上学,我们十组到十五组的学生是在向阳小学上学,我们就不在一个学校里。后来你上完初一去了西安,我才进到长乐中学。所以,我们一直没在一起读过书。”

    正说着话,许睛的母亲从屋里出来,走到我们面前,对我说,“你是良宝家的林伢子?”我一见许睛母亲,觉得面熟,因为她来过姨妈家几次。不过,她面色比过去老了一些,但人却比过去富贵多了。我马上向她鞠了一躬,叫了声,“许妈。”许妈朝我好一番打量,亲切地拉住我的手,说,“好英俊的伢子,只怕要上大学了?”我说,“我还在上高二。”许妈说,“站在这里好冷,到家里去烤火。”说着,就拉着我去了她家。

第880章.粉红的回忆(4.音乐才女)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睛妹子家墙上涂着白漆,地上铺着磁砖,显得很宽敞很明亮很洁净。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客厅里的摆设完全跟城里人家一样,一个长长的茶几前摆着一个长沙发,长沙发的两边还有两个单人沙发。沙发一看就是那种名贵时尚的品种,一点也不垮气。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家不但有电视,还有电话。因为在西安虽然家家都有电视,可是有电话的人家还只是少数。

    正是过年期间,茶几上摆着许多果盘,装着一些名贵的奶糖,蜜桔和瓜子。许晴父亲拿出一瓶屈原大曲和一个酒杯要给我斟酒。我知道这山里农民虽然并不富裕,但在招待客人方面还是非常地讲究。过去招待客人一般都是上豆子茶,就是把黄豆炒熟,把茶叶、生姜、芝麻、盐混在一起泡茶。不过,现在有许多人家都用花生代替了黄豆。如果是贵客登门,还要用红糖鸡蛋茶待客。可是,有些有钱的人家还要讲究一些,就直接用饮料和白酒招待客人。那位老伯就正坐在沙发上一边喝着白酒,一边吃着瓜子。

    我摆着手对许父说我不喝酒,许父就让我吃糖。我就拿起一个奶糖吃着。许父许母跟我说了一会话,说的都是有关我姨妈和我父母方面的事。其实这些都是跟他们毫无关系的话,只是因为表示对我客气。我一边说着话,一边不停地朝着睛妹子看着。睛妹子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言不发,但眼睛却一直在看着我。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对我很有好感。

    跟许父许母说了一会话,就觉得再也没话可说了。睛妹子见我显得有些拘束,就向我招了招手,带着我去了她的房间。她的房间收拾得十分地干净漂亮,从墙上到床上全是一色的粉红,很有那种梦幻少女的温情。床上铺得是席梦思床,床上的被子和床单跟新的一样,也是粉红色,叠得平平展展,一点折都不打。墙壁上贴着许多李谷一的画像。写字台上放着一些歌本和一本新华字典。旁边的箱子上还放着一架电子琴,还是雅玛哈的。我知道这种电子琴很贵,我们老师上音乐课时就用的是这种电子琴,听说要一千多元钱。

    我把电子琴放在写字台上,开始弹那支邓丽君演唱过的《甜蜜蜜》,想表达我对晴妹子的赞美和爱慕。可是我弹琴的水平实在有限,就把一支歌曲弹得呜里哇啦,但睛妹子却在十分认真地听着。我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对睛妹子说,“我这人没有音乐细胞,还是你来弹吧。”睛妹子就走到电子琴前,对我说,“就弹一曲《粉红的回忆》吧。”她弹得真好,而且这曲子也非常地好听。如果不是她站在我面前,我还真以为是哪位专业人员在演奏。

    一曲奏完,我惊讶地夸赞着她说,“你弹得真是太好了,是不是从小练过?”她笑了笑,说,“我本身就是学音乐的。”我像是听错了话,说,“你是学音乐的?”我只听说城里的孩子有学音乐的,哪有乡下的孩子学音乐?我们班里就有个学音乐的,听说每个周日下午要去音乐学院让教授辅导,一节课少说也要一百元。乡下的人家哪能支付这样的费用?就是能支付,也没时间三天两头地往城里跑。所以,听她说她在学音乐,我就十分惊异。她说,“是啊,我就是学音乐的。”我问,“你在哪学音乐?”可我听良宝说她才初中毕业。

    睛妹子说,“我在岳阳艺专学音乐,要学五年时间。”她的话让我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她才只有十六岁。十六岁时我还在上高一。我说,“这样说你已经在上大专了?”她说,“已经上半年了。”我说,“那你怎么帮着父母演出?”她说,“学校一般周五下午就没课了,我就乘车回家,到了周日下午再回学校,中间就有两三天时间可以演出。还有平时的节假日和寒暑假,都有很多的时间。如果平时我不在家,就只能请别人帮忙。”

    我说,“难怪,昨天早上一听你唱歌,我就惊呆了,我想咱这山里哪有人能唱得这样好。”说着,我要请她给我唱两首。她问,“唱哪支歌?”我说,“就唱那支《粉红的回忆》”因为我觉得刚才她用电子琴弹的那首歌的确很好听。她犹豫了一下,对我说,“咱们出去唱。”我有些不解,说,“干嘛要出去唱,外面冷不冷?”她对我说,“这歌是支情歌,让父母听到我在给你唱情歌,多不好意思。”我说,“好啊。”我也希望能和她一起出去。

    我们来到客厅跟她父母打了个招呼,就一起出了门,沿着房后的一条林间小道朝着山上走去。小路在山林里一直朝山上蜿蜒着,地面潮湿,落叶满地,风在不紧不慢地吹着。她带着我走在前面,不停地回过头来跟我说话。林中有些阴暗,却是非常地寂静,让她的音容笑貌显得更加地亲切秀美,神情模样也显得更加地可亲可爱。她的身材极好,腰肢非常地柔细,让我由不得地想起了那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的诗。原来我总认为清秀的女孩可爱,可是,没想过腰细的女孩也很可爱。清秀的女孩让人想去亲吻,而腰细的女孩会让人由不得地想去搂住。而她离我又是这么近,我一伸胳膊就能搂住她,不会有任何人能看到。可是,我还是不敢,害怕她生气,害怕自己不像个君子。毕竟我还是个高二的学生,还不能像电视里的成年人那样。

    我们上到了山顶,坐在林边的一片草地上。午后的阳光从林隙间透了进来,洒下一片明晃晃的亮光。我们兴奋地相望着,会心地微笑着,都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说,“唱吧,在这林中,除过我们,谁也听不到。”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就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问我,“唱啥歌?”我说,“你不是说要唱那支《粉红的回忆》?”她点了点头,说,“好吧。不过,唱不好,你莫要耻笑。”说着,她便唱了起来: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

    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

    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

    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

    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

    给我一个粉红的回忆

    噢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

    世上还有这么好听的歌曲,我都没听过。我真为自己感到遗憾。于是,我说,“真是太好听了,你再唱一遍。”可她说,“算了,我再给唱支《红河谷》吧。”我想她可能觉得一支歌唱两遍,就没了新鲜感。我就说,“好,《红河谷》我也会唱。”

    她就站在我面前,又唱起了《红河谷》,“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照耀在我们的心上。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还有那热爱你的朋友。”

    听着她忧伤的歌,我心里开始惆怅起来。再有两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今天是初三,我对父母说我最晚初五回西安。也就是除过今天,还有明天一天,后天一早我就得离开这里,再也不能和睛妹子在一起了。说实在的,在见到睛妹子之前,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平平淡淡,没有任何的波澜,也没任何的惊异。自从今天早上见到了晴妹子,我才发现自己的生命中还隐藏着这样绚丽璀璨的色彩,还会有着这种浪漫美好的经历,就像一只鲜红的玫瑰突然地含苞绽放,要开出最鲜艳最美丽的花色。是的,我的生命就是因为她的清秀而美丽,因为她的美丽而怒放。她仿佛就是我生命的阳光雨露和五彩缤纷。所以,我不想离开她,离开她我会感到枯萎和凋零,会失去人生最美好的情怀和感觉。

第881章.粉红的回忆(5.夜间的小路)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晴妹子见我一脸的伤感,用关切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怎么了?”我有些丧气地说,“过了明天,我就要回西安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她一听,脸色也马上阴沉下来,说,“开学还早呢,干嘛要急着回?”我说,“我给家里说过我要初五回,因为初六我们就要开始分班和补课了。”看着我把目光朝向远方,她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坐在我的身边。

    远方的天边,太阳已经停在了西山上,久久地不肯沉落下去。不觉间,凉风开始从林间吹了起来。虽然大年一过,气温开始回升,但天气依然还冷。特别是晚风一吹,树叶哗哗地响着,让人有种阴沉沉的感觉。晴妹子说,“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说着,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可是,我不想离开,我还想和她一起这样地坐着,如果我们一旦离开这里,亲切美好的时光也就结束了。她看我不肯离开,就伸过手,抓住我的手,用力地拉着我,说,“走吧,小帅哥,天就要黑了。天一黑,这里会有野猪。这里的野猪有蛮多,我家种的红薯都让它们吃光了。”一听说有野猪,我当即站了起来。我知道野猪耍起蛮来比狼都可怕。但我乘机抓住她的手不放,觉得拉着她手的感觉美妙无比,就像有股电流从她的心脏传到了我的心脏。

    她红着脸认真地对我说,“莫要这样,让别人看到了不好。”说着,便用力地把手从我的手中抽出,然后,也不理我,就快步地朝着山下走去。我心里不由地一怔,觉得她像是生气了。我追到她的面前,歉意地说,“你生气了?”她微微地抿嘴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朝着山下走去。

    一直走到山下,来到她家的房屋边,我看她还是有些不肯理我的样子,就对她说,“我要回去了。”她这才回过头来,朝着我看了看,说,“你不去给我爸妈打个招呼?”我觉得当然应该,否则人家会认为我不懂礼貌,没有人会喜欢不懂礼貌的人。于是,我就跟着她进到了屋里。

    许父正在忙着打电话,跟人家协商着有关演出的事情。我就进到厨房向许母告辞。可是许母说,“回么子回,饭已经烧好了,就在这里吃晚饭。”我说,“表哥还在屋里等着我呢。”许母说,“他等你不到,自己就会吃饭。他又不是不晓得你在我们家。”我说,“他哪里晓得我在你们家,我怕他等我不回,以为我出了么子事。”许母说,“不会的,他刚才还来过我家,说是来找你。我说你和睛妹子上山看风景去了。”晴妹子也在旁边说,“让你莫回就莫回。”说着,便让我帮着往餐桌上端菜。

    大圆桌上摆满了菜,有辣椒熏鱼、梅菜扣肉、炖土鸡、清炒鹅毛菜、虾仁冬瓜片和青菜豆腐。菜上了桌,许父让我和他坐在一起,开始用酒杯给我斟酒。我说我不会喝酒,可是,许父不容分说,就把酒杯倒满了酒,放在了我的面前,然后,对我说,“这杯酒代表我和家人的愿望,希望你将来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有出息有名望。”说着,跟我碰杯。人家对我这样客气,还对我寄予厚望,我说啥也得把这杯酒喝了。于是,我就跟许父碰杯。

    许妈和晴妹子也在杯子里倒了半小杯酒要与我碰杯。既然人家一家三口都这样地看重我,我也得要敬重人家。于是,我就给自己倒满酒,给他们敬酒。因为大家你来我往地敬酒和陪酒,这顿饭就吃了很长时间。吃完饭时,天早就黑了下来。我赶紧告辞要回秀灵。许父怕我喝多了酒不放心,就要送我回去。可我不让,坚持要自己回。晴妹子就起身要送我。我就没有回绝。

    夜晚的天空十分地幽暗,可以看到满天的繁星闪烁。有晴妹子在身旁,就觉得这乡间小路上充满着温情与浪漫。夜间十分地寂静,没有风声,没有鸟鸣,我甚至能听到睛妹子的心跳。她就走在我的旁边,像是有意要跟我保持一段距离,也不跟我说话。可是,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想找她说话。我对她说,“我不是有意冒犯你,只是有些太放肆,没有控制好自己。”她明知故问地追问,“你为什么没能控制好自己?”这话显然是想要为难我,我很想说,“因为我喜欢你。”可是,我不能这样说,这样说就等于把我们之间隔着的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我说,“是因为你唱的那支《粉红的回忆》,把我的心搞乱了。”这样,我就可以把责任推在她的身上。晴妹子想了想,说,“那我以后不能再给你唱这支歌了。”她道会以守为攻。我暗暗在佩服这妹子真是好聪明呢。我不同意她的话,就说,“你以后要多唱呢,唱多了,我就适应了,就不会那么激动了。”

    睛妹子笑了,说,“我还只是唱了一遍,你就激动得控制不住了,要是我再多唱几遍,不晓得你会如何激动。”我恳切地表白着说,“你不晓得我这人的感情十分地敏感脆弱,听到缠绵深情的歌曲就会迷醉,一迷醉就不免会失态。”晴妹子揶揄着说,“看样子,我们两人不能在一起,我天生爱唱歌,一天不唱歌就好不舒服,可你一听到我唱歌,就要发神经。”我赶忙说,“是的,我一听到别人唱这种歌,就会发神经。”听着这话,睛妹子笑得更厉害了。见她高兴起来,我也就放心了。

    送到坡上的林边路口,我要让睛妹子回去,可是,她说我喝多了酒,非要再多送我一程。于是,我们说着笑着,不知不觉就走过了大半路程。我不放心让她一人回去,就要送她回去,可是,她坚持说这夜里的路她走惯了,非要送我回到屋里。没办法,我就让她把我送回了屋。这时,良宝才刚刚吃完饭,正坐在昏暗的灯下吸着烟。见晴妹子送我回来了,就对我说,“林伢子,你真是有蛮厉害,不用半天功夫,就把这样漂亮的妹子给带回来了。”我马上严肃地对他说,“表哥,莫要乱说,人家晴妹子还是个学生。”良宝马上应道,“是的,是的。”

    我再三向晴妹子表示感谢,然后让良宝送晴妹子回家。良宝显得非常高兴,还说,“不怕我把晴妹子给引走了?”我说,“看你有没有这本事。”良宝说,“只要你放心就好。”说着,便推着单车,对晴妹子说了声,“我们走。”我马上拉住单车,说,“莫要骑单车,夜间小路好危险,别把睛妹子带到沟里去了。”良宝就点了点头,把单车交给了我,然后带着晴妹子出了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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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的情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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