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科幻灵异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TXT下载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全文阅读

作者:旅行的土拨鼠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txt下载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北极行(远东登陆)

    (有大佬不喜欢这段旅行的剧情,觉得无聊,可以跳过,从“第三十九章骑鲸游四海”看起。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第六十一章,才正式开始电影里的剧情。)

    不提程凡在横滨港造成的灾难,他压根不知道自己出了名,正欢快地在太平洋里游来游去,他准备一路向北,先去北极圈晃悠一下,看看野生的北极熊和驯鹿。

    嗯,要是有机会的话,再顺品尝一下它们的味道如何。

    依靠手腕上的指南针指明方向,程凡也不担心自己会迷路,每日泡在海中潜泳,很少有时间浮出水面。

    作为一只小怪兽,程凡当然不会毫无准备地出现在人类世界,他可不认为披着一张怪兽皮的他,人类会对他和睦友好,谈什么地球万灵共荣之内的扯淡话题。

    何况,他昨天刚把横滨港给烧了,送了人类一份大大的惊喜,估计现在人类对他确实很感兴趣。

    当然,是感兴趣地将他捕捉起来,送进实验室好好研究一番。

    在自己没有足够的自保之力前,还是当一只暗地潜伏、四处观光旅游、有机会再冒头的小怪兽的好。

    海里的旅途,对程凡这头小哥斯拉而言,不是什么大的问题,随着海域的变化,所看到的物种和风景也在变化,越是往北,海水的温度越低,栖息的生物虽然依旧繁多,但程凡明锐地察觉到,生物种类是在减少,不如温带和热带海域多。

    作为一条三米多长的怪兽,一直在海中潜泳,这样的体型堪比鲨鱼,自然没有多少海中猎人敢于对程凡下手,倒是程凡狠对海中生物猛下杀手,每天各种海鲜不绝于口,让他大饱口福。

    从虾、龟、鱼、海星、海参、海胆,各种海贝,偶尔遇到一条鲨鱼,他还会勇敢地冲上去与鲨鱼搏斗一番,将鲨鱼变成盘中餐。

    只是,在海中难知昼夜更替,他记不得自己游了多长时间,更是再次不知今昔是何年,看来只有等下一次遇到人类或者到达人类居驻地,才会知道又是何年何月。

    海里的旅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大洋茫茫,谁也不知在水面之下的海中栖息着什么样的怪物,危险也是同样如此。

    程凡在一次捕食时,引起了一条虎鲸的注意,这家伙可比他要大得多,以程凡目前的小身板,除非爬到虎鲸肚子去,否则根本对抗不了,即使能对抗,这些大家伙可是有家族的,能搞定一条,也干不过一群。

    无奈之下,程凡被追得在海里乱窜,幸亏这厮在水里动作灵敏、速度不赖,跑到了海底珊瑚丛里躲着,才险险逃过一劫。

    经过这次惊心动魄的海底逃亡,程凡对海中的危险有了更深的认识,尤其是当望着那漆黑的海底深渊,鬼知道里面会不会伸出一只大触手将他给拖进去。

    吃饱赶路,赶路饿了吃,累了就在海底找地方睡觉,睡醒再继续赶路,这样的日子也不晓得持续了多久,反正程凡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又长大了十几厘米。

    在一路向北的过程里,他也数次看到过陆地和小岛,遇见有人的地方,他就悄悄避开,在没人出没的地方,他还曾跑到陆上去观光一圈,找些岛上特产吃吃。

    在一个满天星斗的夜里,程凡浮出了水面,根据指南针和他浅陋的地理知识判断,他目前所处的位置是温带北面,再继续往北下去,迟早会跑到寒带,至于具体处在哪片海域,往前会从哪里上岸,那他就不知道了。

    时间又过了不知多久,大概是一个多月吧。

    程凡感到海水的温度越来越低,他看到了前方有一块陆地,这块大陆不再是岛屿那样,可以绕过去的陆地,而是有漫长的海岸线,要想绕过,需要游的路程和花的时间都是极大。

    他在接近陆地的海域中出没,悄悄观察,在海上发现有人类的渔船出没,从这些渔船上的旗帜判断,这里应是属于俄国的领土,从他游过的大致路线来估计,此地应是远东地区。

    不声不响地尾随一艘俄国渔船,程凡游到了一个港口,可港口写的都是俄文,即便不是俄文,也是英文,根本没有他熟悉的文字。

    那俄文和英文写成的城市名字,就是拿给程凡看,他也不晓得那是啥玩意儿,更无从判断此地究竟是在哪里?

    他在港口下的海中观察了几日,便又离开了,从人多的城市登陆,明显不是明智之举,他要再游一段,避开人口多的城市,从荒郊野外登陆上岸。

    巧或不巧,程凡在沿着海岸线寻找登陆点时,看到了海里不远处有潜艇驶过,这些潜艇自然是俄罗斯的军事潜艇。

    哦,不是俄罗斯,这时还应该称之为苏联。

    程凡发现了潜艇,潜艇上的声纳系统也发现了他,不过可惜的是,潜艇只将他当作了一条普通的鲨鱼,完全无视而过。

    在明月照亮大地的夜色下,一处满布礁石的海滩边,夜晚的海潮一浪一浪不歇地拍打着海岸,忽然海浪中一个地方鼓起,哗哗的水流流下,一只漆黑的怪兽从海水中走出,一步一步朝着岸上陆地走去。

    皎洁的月光照耀怪兽,怪兽身上的海水未干,不停有水流到地上,怪兽细密的鳞片乌黑,在月光下并不反光,一双冰蓝色的眼睛仿如两颗黑夜中的晶钻闪闪闪发亮。

    怪兽立在海滩,咸腥、有些寒冷的海风吹拂着他的身躯,他畅快地呼吸着空气,似乎是很久没有如此痛快地呼吸,小怪兽眼里露出人性化的笑意,赶紧跑步,朝着陆地深处跑去。

    众所周知,俄国的国土面积世界第一,但俄国人口不多,而且散布极不均匀,欧洲地区作为俄国经济和文化较为繁荣的地区,人口约占了全国的百分之八十,而广大东部地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不足一人。

    用一句话来形容,这远东地区十分荒凉,难见人烟,自然环境保持的相当原始。

    程凡行在荒野中,也能感受到这里的人烟罕至,至于说荒凉,那是对人类而言,对他来说,这种自然原始的生态环境反而更为他添了一份安全保障。

    由于是在陆地,不比在海中容易逃跑,程凡这一路,专挑的是荒山野岭行走,遇到有人烟的地方,仅是撇过几眼,便不声不响地绕开。

    渴了饮小溪小河的水,饿了就捕捉野兔和老鼠来吃,晚上的荒野中,时常能听到群狼嚎叫。

    这里的狼极多,都是成群出没,那些俄国人行走在野外时,都会带着火把枪支,以防夜晚的野兽。

第十六章 北极行(夜遇狼群)

    (新书,求大佬们收藏推荐!)

    程凡在赶路,他的赶路是并不分夜晚和白天的,累了就找地方睡觉,醒了又继续,他的脚步不快,似在慢慢一边走,一边欣赏这天地的美景。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山地,山林主要由温带和寒带植被为主,预示着此地并不是一个温暖的地方,冬季气候可能极为寒冷。

    这又是一个夜晚,月光洒下,照耀在山林,四周皆是树木的黑影,月光为这阴暗的森林添了几分亮堂,但这亮堂并没给人多少光明之感,反而是让人倍感到阴森恐怖。

    林间,不时有夜行动物活动的响声传来,“沙沙”的夜风拂过树梢,周围的树木黑影随风一起摇摆,远远望去,像是有一群厉鬼出笼,群魔乱舞一般。

    “嗷呜”

    听到不远处传来的一声声狼嚎,程凡正走到一汪水洼之前。

    前几天森林刚下过一场大雨,林中的某些坑洼积了些水,便形成了不少这样的水洼。

    水洼里积下的雨水由于沉淀作用,除了十几片悠飘在其上,水质十分的清澈,面积不大的水洼里倒映着天上的月亮,月虽明,却不满,代表这不是一个月半时节。

    “嗷呜~”

    “嗷呜~”

    “嗷呜~呜~”

    周遭,更多的狼嚎声响起,程凡猛地抬头,眼睛看向月光之下却依旧漆黑的森林,那些狼嚎声越来越近了,这些声音跟之前略有不同,像是发现了猎物,召唤同伴一起狩猎一样。

    “是将自己当作猎物了吗?”

    程凡尾巴一甩一甩,扭了扭头,月光下,冰蓝的眼睛平视前方,看到有几条狼在森林里奔跑跳跃,快速朝他接近,身后的丛林也同样有动静,声音很轻,都不用看,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群狼的猎物,要将他猎杀于此。

    在荒野中第一次听到狼嚎之后,程凡就知道自己迟早会碰到这些大自然中的黑夜猎手,但他并不害怕,身为一头身强体壮的小怪兽,表示啥巨熊、巨鳄、鲨鱼都成了口中美食,区区几头野狼,又算得了什么?

    伸伸胳臂踢踢腿、扭扭脖子摆摆尾,在林间月下,程凡丝毫不担心害怕,还很有闲情逸致地做着战斗前的热身运动。

    狼这种生物,是陆地上既狡猾又强悍的猎手,很少有孤狼独自猎食生存,一般是以团体成群行动,此时出现在程凡面前的,无疑就是山地之中的某一个狼群。

    幽幽的光芒离程凡数十米开外闪烁,像是一团团绿色的幽盏点燃在林中,狼群没有立即进攻,而是很有耐心地观察,毕竟这也是它们头一次遇见程凡这种物种。

    狼群十分聪明,很狡猾,想要看出程凡的深浅和弱点,可观察了好一会儿,它们也没认出这生物是啥,更无法判断程凡厉不厉害。

    “嗷呜”

    一声雄浑的狼嚎在黑夜里响起,程凡看到一只体型明显比其它狼要大的狼仰头嚎叫,狼嚎传荡在森林,甚至在森林边沿也能听到。

    一座小木屋中,一位睡不着的护林员睁开眼睛,听到这声狼嚎,知道这是狼群出动,将要进攻猎物的号角。

    就是不知今夜被群狼狩猎的猎物是谁?

    果然,在头狼发出进攻的命令之后,狼群开始动了,一只只狼冲刺奔跑,速度很快,借着森林里的植被掩盖,像是一道道暗夜幽影朝程凡突袭。

    程凡没注意到究竟有几条狼冲来,他看到了正前有三条,但身后和两边没有能观察到。

    正面的三条狼到了程凡近前,从地上一跃扑起,即使是进攻,三条狼也井然分工有序。

    一条攻击程凡脑袋,一条向程凡咽喉咬去,另一条朝程凡腹部咬去,狼口大张,露出森白锐利的尖牙。

    身后和旁边也同时有狼袭来!

    成群结队,分工猎食,狼的个体猎食能力算不上大自然中最顶尖的猎手,但这种有效的群体组织模式,使得它们比那些更强的猎食者们走得更远。

    程凡身体弯曲微弓,时刻处于爆发攻击的状态,在那一只迎面而来、要咬他脑袋的狼扑到近半米时,程凡动了,两条腿一蹬,他从地面弹起,撞向了那只咬脑袋的狼。

    他这一跳,使得其它狼的进攻落到了虚处,望着那颗张开嘴的狼头,程凡坚硬的头颅一偏,而后狠狠一甩,先避开了狼嘴,再撞在了这条狼的脖子上。

    和狼擦肩而过,程凡听到狼脖子处发出骨折声,没有多怜悯同情,程凡的一只手爪从狼的脖子划过。

    “扑哧”,利刃破体,滚热的狼血从划开处飙起。

    “砰咚,哗啦”

    未死的狼砸落在地上,好巧不巧的是,这条狼正好落在了那汪水洼里,倒映的月影被搅散,水花溅起,还将几片飘在洼中的叶子浪出。

    本清澈的水被狼血染红,只是在月色下,看到的是趋于暗红的光芒。

    这条狼未死,发出“呜呜,呜呜”的低鸣,像是一条被人打伤的小狗在小声哀嚎,它的生命已经无多,那流出的鲜血在裹挟着它生命的力量。

    同伴受伤濒死,阻挡不了狼群继续的进攻,要是因为有同伴牺牲就停止狩猎,那狼这个种群也不可能从几百万年前一直走到如今。

    撕咬扑杀,狼群想要同它们以往对待猎物一样,要么直接咬断猎物咽喉,要么咬伤猎物腿部,再穷追至死。

    可它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怪物!

    这不是普通动物猎食者,而是一只怪兽,尽管如今的怪兽还没彻底长大……

    一尾巴将一头想要偷袭的狼抽飞,被程凡刻意锻炼、如钢鞭的尾巴抽在狼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血痕,眼框被抽中,眼球爆出一团血水乌浆,这条狼捂着眼睛痛得在地上打滚。

    但这就是自然竞争的残酷,程凡也不会手下留情。

    一条狼朝程凡扑来,张嘴与其对咬,可程凡的嘴比狼嘴更大。

    于是,出现了很生猛血腥的一幕,巨大的咬合力下,程凡直接将这头狼的半张嘴给撕了下来。

    又是接连两爪穿过了两头狼的身躯,血水迸溅,自腹部穿出了两个血洞。

    两头狼摔在了地上,将地面积落的叶子扫出了好大一片,可能是摔的力量过大,从那腹部的血洞,连沾着血水的破肠子都漏了出来。

    的确残酷而又血腥,可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程凡还记为人时,曾经看过的动物世界里的一幕。

    一只斑马在渡河时被鳄鱼咬穿了腹部,挣扎着逃上了岸,可内脏和肠子在不断流出,即使斑马用嘴想要将内脏从腹部的大洞塞回,挽留自己的生命,但最终不过是河岸边鳄鱼嘴下的一堆白骨。

    程凡如今生存在原始的自然中,与野兽为伍,既然生活在野兽的世界,当循守野兽之间的生存法则,若不,则是他将死亡的一刻。

第十七章 北极行(山中河谷)

    (新书求收藏、求推荐)

    突然,程凡感到尾椎连接尾巴的地方一疼,偏头一看,那条头狼不知不觉、静悄悄地摸到了那里,正一口咬住。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狼的咬合力不比鳄鱼和鲨鱼,但同样达到了数百公斤,不可小觑,头狼这一嘴下去,少说也有七八百斤的力量,咬破了程凡身上的细密鳞片,可碍于程凡坚持不懈的锻炼以及这躯体的天生优势,头狼的牙齿竟被紧密的肌肉卡在了其中,一时拔不出来。

    这一时并不长,很短暂,但对于生死交战的双方,任何一个细节上的失误,一个小机会的把握,都可能造成失败或奠定胜利。

    头狼牙齿被卡,程凡当然不可能会手下留情,身体一转,两只手爪从头狼的背颈处直插而入,割破了毛皮,穿透了血肉,直接无情地从上而下将血光切裂。

    血水飙起,头狼痛苦地疾呼,周围的狼群又朝着程凡进攻,程凡心一横,插入头狼颈部的双爪猛地就是一撕,血肉伴着血水四溅,他居然将头狼半颗狼头从颈部扯了下来。

    提着血淋淋,没有了半边皮毛覆盖、显得更加狰狞恐怖的狼头,程凡漠然地瞪着那些又欲进攻的狼。

    “吼,吼,吼”

    程凡对着狼群咆哮,尾巴一摆一摆,月色照耀,浑身沾满了狼血,竟震慑得狼群瑟缩,向后退了几步。

    “砰,骨碌”

    那颗被扯下的头狼头颅被程凡扔了过去,从地上滚到了狼群不远。

    头狼那两只幽绿的眼睛睁着未闭,半边完好,半边被剥掉了外层的皮,血肉直接袒露外面,看上去,十分恐怖恶心。

    “嗷呜,嗷呜”

    狼群和程凡僵持了一段时间,一条狼站了出来嚎叫,群狼跟着它一起发出凄厉的嚎叫传向原野,随后狼群深深看了程凡一眼,也不管地上倒着的同族尸体,转身没进了夜色森林的深处。

    程凡目送群狼远去,重新找回在战斗前被他扔到不远处的指南针,又回头看着地上七具狼尸。

    这些狼体型不小,鼻尖到尾巴尖有两米左右,体色主要成灰棕色、夹着些许的黑白杂毛,外形如狗,只是远比狗更加凶恶。

    森林中若是有独行的旅人遭遇到这些家伙,没有好的防御工具和措施,必将下场凄惨。

    或许是刚才的厮杀太过激猛惨烈,一地狼尸,少有几具是完好的,程凡瞄了几眼,选择了狼群体型大、躯体尚完整的狼尸,一手拖着一具,继续在月光下前行。

    巍峨的高山,连绵的山林,月光退去,又是一日之晨。

    程凡抵达了一条流过山中的小河边上,小河四周都是山峰,有的地方更是陡峭悬崖,程凡顺着指南针的方向一路走到了这里,正好歇息一下。

    他将两具狼尸去了皮毛,在河水中洗刷干净,然后坐在河畔的岩石上,一边望着河水沿着山势流向远方,一边吃着狼肉歇息。

    虽然尝不出狼肉究竟是啥味道,但这肉十分有嚼劲,全是瘦肉,几乎没有多余的脂肪。

    想想其实也是,这些狼都是常年在捕猎在外,需要与猎物奔跑搏斗,久经的锤炼下来,即使曾经有一身肥肉,如今也早成了结实的肌肉,远不是那被养在动物园里长膘的动物可比。

    休息半晌,太阳已经升高,阳光照耀在这片常年温度不高的山区,也终于有了一点热度。

    程凡在河水里洗了洗昨夜大战狼群时沾染的气味污迹,便又重新上路。

    在他昨夜大战群狼的森林,一名老年的白人护林员牵着一条猎狗到了那处战场,地上的还未被拖走的狼尸残骸在告诉这名护林员,昨夜这里,有生物与狼群发生过激烈交锋。

    从他在这里几十年担任护林员的经验来看,狼群必然是吃了亏,不然不会抛下这么多同族尸体逃走。

    护林员皱了皱眉,是什么样的生物敢与狼群正面交锋?还交战赢了,让狼群仓皇逃走。

    难道是熊?

    不可能,狼群不会主动去惊扰熊,熊也不会去招惹狼群,即便熊能杀死几头狼,但一定会被群狼杀死或者遁逃,绝不能是它将狼群撵着跑。

    护林员正在思考,这样的生物一定要找出来,看它是否危险,是不是会对这里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

    “汪汪,汪汪”

    忽然,他手中牵着的猎犬似乎发现了什么,冲着一堆枯烂的落叶叫个不停,并且向后警惕地退着,那是一种狗害怕的反应。

    护林员走到那堆落叶前,蹲下身,伸手轻轻拂开落叶,一只只藏在落叶下的小虫慌忙逃去,他从落叶中捻起了一块破碎的黑鳞,在林梢透过的阳光下仔细端详。

    这不是鱼鳞,也不是蛇鳞,很像蜥蜴和鳄鱼身上脱落的鳞片,只是鳄鱼不会出现在这么远的森林中,蜥蜴在这里,也从未没见过这么大的。

    护林员拿出一个袋子,小心翼翼地将枯叶间的鳞片全部放了进去,他要上交给国家,让国家来探查这是什么生物。

    程凡自是不知他刚走后,屁股后面就有人发现了他活动的痕迹,还把他破碎的鳞片收集起来,准备上交给国家。

    他这时正悠哉乐哉地跟着小河一路向北。

    小河流淌在山峰形成的山谷中,两边的树林在阳光下成茂盛的绿色,河水“哗哗哗”地流淌,只是河面不大,河水大多的地方不深不急,布满着许多大块干燥的岩石,或许在雨水充沛的季节,这些石头才会被水所淹没。

    而此时已是夏季末梢,漫长的冬季又将到来。

    边走边看四周幽景,千山万绝,只影独行,唯有他一人独自欣赏这幽谷美景,除了偶尔几声不知声在何处的鸟叫,似这茫茫的天地一方,唯唯剩下了他。

    河中水清而浅,能看得清河里游动的鱼,兴致来了,程凡还屁颠屁颠跑过去逮鱼。

    真别说,仿照贝爷在浅水河中捕鱼的方法,当真给程凡抓到了几条筷子长的鱼。

    嘴里啃着捕获的鱼,顺着小河走,没过多久,小河到了尽头,程凡来到了一处飞流的瀑布上方。

    瀑布的水流倒是不宽不大,只是瀑布很高,以程凡的目测计算,大约有三十来米之高,瀑布边上的崖侧长了一些顺着向下的青青藤蔓,崖底还有几棵大树生长了上来。

    站在瀑布边上,程凡向远处看去,瀑布的下方已经出了这片山林,是一方辽阔的原野,在原野的远方天边,还有成片的山脉影子,表明这是在群山之中难得的一处平原。

第十八章 北极行(草原追兔)

    (新书求收、求推)

    自然给程凡出了个难题,要么攀爬两边,从山林里绕路,只是这样花费的时间会长一点,但安全无虞;要么想办法从瀑布崖壁上直接往下,这倒是一条捷径,省路程时间,但有一定的安全风险。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程凡在瀑布上考虑了一会儿,仔细察看了四周。

    那些崖壁的岩石在常年潮湿的环境下,变得极为光滑,有的地方虽没一直被水流冲刷,但生满青苔,同样难以落足;那些附生在崖侧的藤蔓,程凡拽过来一根,用力扯了扯,藤蔓很不给面子,“嘣”的一声直接断了。

    至于从崖底长到了上面的大树,看着那些个不比人胳臂粗的枝桠,或许它们能承受得住一个人往下爬,可不一定能承受得住一只两百来公斤的小怪兽重量。

    程凡看过贝爷的《荒野求生》,但他不是贝爷,而且贝爷的很多危险行为,常人根本无法办到。

    想了想,程凡朝瀑布两旁的山峰重新爬去,他准备在山林找到更平缓安全的地方,再到达那处平原。

    小命才是最重要的,活着才有一切。

    花了两个小时多的时间,程凡从一方山麓上下来。

    这时,阳光已经西斜,颜色不再那么明亮,而是在外围渐泛起一层红晕,表明已是午时过后,再过一两个小时,又该到了太阳落山的时间。

    走在原野上,野草无人收割放牧,生长得十分茂盛,足足过半人来高,随着从远处山脉吹来风摇摆,茫茫草原,给人以自然辽阔、天地博大的感觉。

    一只反正是程凡不知道名字的鹰在高空飞过,嘹亮的鹰啼传响天空草原,仿佛间草原更加大了。

    苍鹰草原,天高地远!

    嘴里叼着一根不知啥时候顺爪采过的草叶,这还是程凡第一次来到真实的草原,以往都只在荧幕和图片之中见过。

    举目眺远,远方的那些山脉看着是在不远之处,很近,似乎要不了多久就可到达,但程凡却知道,靠着步行,那至少也得好几天的路程。

    草原并不是像程凡在瀑布上所想的一样,是环绕在群山之间的一小片,而是极为苍茫博大。

    望看前方隐约的山脉,再回头瞧瞧他来时的山林,这草原是夹在两方之中,横贯了出去,而横贯的两方,一眼难以望见尽头。

    程凡是一路朝北的,也即是说他向前的方向为北,背朝为南,也便是这个草原横贯了东西。

    程凡边走边注意到,那些从小河中流下的河水在草原上重新汇聚,不仅是它,还有了更多的同伴。

    一条条不算大的小河小溪在原野上交织,像是要任性地将草原分成数份,只可惜它们太小太浅,反而被草原容纳,成了草原的点缀,为生存在这里的生物们提供了生命源泉。

    一只灰毛野兔从程凡面前的草丛里突然跃起,刨动短腿飞快消失在了茫茫草野。

    这些个天生会打洞、繁殖能力强的生灵,几乎在世界大多的地方都能见到它们的踪影。

    现在还尚在一年中阳光温暖的时节,也是兔子们繁殖哺育后代的时间。

    当然,程凡来这里的时候有些晚了,小兔子们恐怕已经长大换毛。

    继续前行,不时会惊起藏在草丛中的小动物们,兔子奔跑,吃草籽的鸟雀飞天。

    程凡看到许多的生物栖息于此,甚至他还远远看见一头狐狸在草丛里一闪而没。

    这不,程凡又惊扰起了一只兔子,不过这只兔子可没先前被惊起的同类那么幸运,或许是受到了草原的感染,程凡很想奔跑,他疯狂追逐在兔子的后面。

    于是,在广袤的草原形成了这样一副奇怪的画卷,一只兔子在前边“开路”,一头黑色的小怪兽在后面横冲直撞。

    成年的哥斯拉体型庞大,身体结构紧密(吨位过重),又不会主动想办法锻炼,导致陆地上的速度相当堪忧。

    程凡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增强自己生存能力,在岛屿上的时候,每天都会主动跑步锻炼速度,他如今的速度尽管是不及兔子,但他耐力可比兔子要好得多,即使十只兔子跟他玩接力赛跑,也未必能跑得过他。

    这只兔子跑得很急,如果它有人性的思维想法,它一定会破口大骂,背后那王八蛋怎么穷追不舍,连歇一口气、让它钻地的机会都不给,简直是要跑死兔啦!

    追了兔子八条街,程凡记起了曾为人时,小时候在孤儿院中长大的一些往事。

    那时条件艰苦、环境穷,院里自己养了一些鸡。

    某天,小程凡也不知是哪根神经不对,撵着一只母鸡就疯跑起来。

    人儿不大,体力却不差,他将母鸡撵得四处乱跑,从院里的操场撵到后山菜园,再从菜园追到操场,虽然他也很累,但他将鸡直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那只鸡或许是在危急中灵光一闪开了窍,在小程凡追到操场的一棵树下,“呱呱呱”叫了几声,从屁股蹦出一颗蛋样的东西吸引住了小程凡,便趁机给跑了。

    那东西是蛋,只是那蛋还不成熟,小程凡跑过去捡起来,一层白色的皮包着,摸起来软软的,里面还有液体流动。

    他咧嘴一笑,那时候居然把鸡追得下了一颗软蛋!只是时间已远,一切都成了回忆……

    忆起小时候的趣事,此刻这幕不就彷如当年吗?

    只是不晓得这只兔子被追得不耐烦了,会不会也从屁股后面蹦出一颗蛋来?那蛋该叫什么?兔蛋,还是蛋兔?又会不会从蛋中孵出一只小兔子来?

    程凡无厘头地想着,脚步不停,依旧追着兔子疯赶。

    人说疯兔疯兔,他跑起来,比兔子还疯。

    野兔跑的比程凡快,但它的耐力慢慢到了尽头,它的呼吸节奏紊乱、渐渐跟不上了,长久奔跑会使体温升高,而体温升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忽然,兔子和程凡先后从草野蹿出,一方静谧的湖泊出现在了眼前,兔子“扑通”一声扎进了水中,这当然不是它为了求生而跳,而是这家伙慌不择路,没注意蹦了进去。

    古有人守株待兔,今有兽逐兔入湖,程凡也“扑通”一下跳进了湖中,一片水花溅起,一圈一圈的波纹扰乱了这片湖泊的宁静。

    兔子会游泳吗?

    这个问题程凡不知道,他没研究过,但他肯定,这只落水的兔子,已经注定是他口中食、盘中餐了。

    兔子进入水里,发现这里不是陆地,没地方给它奔跑,在水中扑腾着四只小短腿,狠灌了几口冰凉的湖水,兔躯渐渐要彻底没入湖中,无法呼吸,水全从口鼻进来了,很呛兔,让兔很难受,肺失去空气,难受得几乎快要炸开。

    这时,一只兽爪逮住了它,将它提出了水面。

    “哗啦”

    一小片湖水冒开,一只小怪兽从水里冒出,提着一只呛水挣扎的兔子,望向天空,太阳已经彻底偏到了西方,再过不久,黑夜又将重回大地。

第十九章 北极行(曾经的故人)

    (新书,求收求推荐)

    太阳终于是完全没到了西边的地平线下,但天地并未因此而彻底陷入黑暗之中,就如此时的夜空,浅淡的黑色里混杂着一缕缕蔚蓝,似是白日的蓝天留恋,不忍如此匆忙地离开还未曾看够的大地。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一颗又一颗的星星挂在天上,调皮地眨呀眨着眼睛,从天俯视着苍茫夜色下的辽阔草原,悄悄观察这黑夜中的天地万物。

    这些星辰每一颗看起来很小,挂在那里闪闪发光,实则与它们隔着不知道多少亿万里的距离。

    它们在天上汇成一条璀璨的星河,仿佛是跨越了人世难记的沧桑。

    宇宙洪荒,天地玄黄,如此博大浩渺,置身其下,使人倍感自身渺小如烟。

    短暂的生命又如何与那日月星辰对比?

    微凉的夜风徐徐吹过,草原上野草拂动,一望成海,浩瀚无垠。

    因为太阳的光芒已暗,野草涌动的黑浪成片,天与地相接,白昼与黑夜交织,既不完全黑暗,也非光明如昼,而是混沌交割,朦朦胧胧,如若鸿蒙未判。

    远方又有狼嚎传来,一只猫头鹰从原野上的一棵树上飞起,“咕咕”地叫了几声后,挥翅消失在苍茫的夜色,想必它又是去开始一个属于它的夜间生活。

    在草原上,一处宁静的湖泊,好似是整片星空都被收在了湖中,湖水随风起波,映在湖中的星辰随之起伏,一时间,竟是分不清是湖水在起舞,还是那片璀璨的星空在舞动?!

    湖畔,几缕炊烟袅袅,一堆火光燃烧,在黑夜中分外的引人注目,像是有野外的旅人经由一天长途跋涉,在此扎营安歇,正生火做饭。

    凑近了一看,并不是旅人在湖边扎营,而是一只小怪兽坐在火堆旁,正聚精会神地在火上架烤着一只兔子和几条肥鱼。

    那只被程凡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慌不择路跳进了湖中的灰毛野兔,此刻已被拔毛洗净,由一根树枝穿过兔身,架在火堆上烧烤,随小怪兽手爪不停翻动。

    兔肉流出油脂,滴落在火上,火焰稍稍腾起瞬又复归原样,发出“滋滋”的燃烧声。

    光是看到这幕,就已经使人食指大动,再闻到空气里弥漫的肉香,怕是一个刚吃饱的人也会忍不住吞咽口水。

    跟着兔子一起被烧烤的是几条程凡在湖中捉到的鱼,这些鱼每条都有近半米长,属于一种高纬度冷水域生长的鲑鱼,火堆上架烤的有三条,还有四条被用木棍穿着,插在地上等待烧烤。

    闻着鱼肉和兔肉的诱人香味,程凡很耐心地继续翻滚着未完全成熟的肉。

    他为人时,在大学期间为了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做过不少的兼职,其中就曾在一家烧烤店里打过工。

    那家店规模不大,但环境极为干净整洁,餐厅也被老板精心装修布置过,加上烤肉的师傅,也即是烧烤店老板自己的手艺没得说,因此每天来店里吃烤肉的人络绎不绝。

    只是老板的作息时间规律,按时开门,按时关门,绝不为晚到的客人服务。

    程凡在店里的工作是处理材料,就是将那些鸡啊鸭啊、兔啊之类进行宰杀,再清理干净备用。

    闲暇店里不忙的时候,程凡和其他几个店员就听老板讲故事,老板是一个和蔼胖胖的中年大叔,一张常开的笑脸就像佛教中的弥勒一样。

    老板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老板说他年轻时,也是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子,只是曾经为了一个心爱的女人,跟着去了异国。

    然而人心人性变幻莫测,有人的爱情能海誓山盟、真持之永恒,而有些人和有些事终因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改变,老板的爱情亦如是。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其实对于恋爱中的男人而言,同样也没有什么智商可言。

    老板满怀一腔热血,抱着对爱情最美好的执着信任,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抛弃国内的一切,跟他心爱的女子到了异国。

    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啥都没有,一切需从头开始。

    那时是六十年代,立宪改革不久,刚到异国的爱情男女一下子认识到了世界这么大,原来还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终于,有人被花花世界的物质所吸引,女人抛弃了他,投入了当地一个白人富翁的怀抱。

    老板本是个很聪明细心的人,但在爱情自带的debuff光环下,智力被严重削弱,他和女人都是过来留学的,他一直被蒙在鼓里。

    直到有一天,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同样从帝国过来的留学生告诉他,他才知道这隐瞒有好长一段时日的真相。

    他起初不肯相信,还打了那名同学兼好友的老乡一顿,可当他真在校门外看着女人被一辆黑色的林肯接走,他顿时想通了这段时间,为什么女人那么奇怪,那么神秘。

    年轻热血,好事而冲动,一股怒火自心底燃出,他带着一把尖锐的长水果刀冲向那白人富翁的家里,可他毕竟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别人又有保镖守卫,哪里是对手?

    他被直接抓住,狠狠地毒打了一顿,那白人富翁本来还想将他移交警局,好在那女人还有点良心,向富翁求情,才放过了他这次。

    从富翁家狼狈出来,老板感到万念俱灰,啥学业、啥人生、啥未来,自觉都没有了意义,他一个人宿醉街头,还是那名被他打了的老乡找到,将他扛了回去。

    他回国了,等不及学业结束,就离开了异国,离开那让人伤心的繁华城市。

    回国之后,他一直郁郁不乐,家人让他出去散心,他便收起行囊,走过了许多的地方,认识了很多人,见过了很多的事。

    一别风雨数十年,他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英俊斯文的青年,而是一个饱经风霜岁月的未婚中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也即是程凡读大学的城市,用他在各地区旅行学来的手艺开了这家烧烤店。

    闲暇之余,老板教过程凡一些烤肉的技巧,比如怎么辨认肉的成熟度、怎么用火、以多大的转速时间才能使肉受热更均匀、怎样搭配佐料等等。

    望着发光发热的火堆,火光中似乎倒映出老板大叔、服务员学弟他们的面貌,程凡取下了烤好的兔子,将三条鱼放进了火里,看着火焰将鱼肉烧焦,然后烧成一堆黑炭,以手爪举着兔子对火光敬了敬。

    岁月流逝,记忆埋葬,曾经的一切,终究是随风远去,以此祭奠那些在生命旅途中相遇又离去的故人。

第二十章 北极行(又遇上熊了)

    (求收藏、求推荐!)

    在湖边过了一夜,清晨迎着晨风,踏着晨光,在从湖里抓了几条叫不出名字的鱼一番生食之后,程凡又向北出发。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路漫漫而途远,这里由于已靠近北极圈,从海洋吹来的风又被成片的山脉阻挡,导致这片地区的温度常年不高,一年中有八个月都是处于寒冷的季节,冬季十分的漫长。

    一年四季,温暖的月份只有很短的时光。

    程凡到来的时间虽然正好还处在温暖的季节,但已是温季的末梢,随着他在这片土地上越往北走,越是感到了这种温度的明确变化。

    草原上的青草依旧茂盛,远方的山林依旧葱郁,小河们蜿蜒流淌在原野之上,看似生机勃勃的背后,实际已有枯败、萧瑟的秋意暗藏。

    程凡盯着身边一株草,他看到草叶的尖端部分已经开始枯萎,带起了点点萎黄,他想起了一件不太妙的事情,他记得从诞生的海岛上出发是在五月末,大约估算下在海中漂泊和陆地上晃悠的时间,那么他在这时一路前往北极,恰好是一年里最不适合去北极的时候。

    也就是说,他一定会遇上极夜!

    甚至,说不定此刻极夜已经开始,极夜的范围正在慢慢扩大,他这么走下去,相当于是在主动投身在长达半年的黑夜之中。

    “要不,现在掉头回去?”

    立在原地,手爪不自觉掐断了那株草,程凡脑袋里闪过这么个想法。

    仔细想了想,他又摇了摇头,开什么国际玩笑,跑了这么几个月过来,区区一个极夜就想阻挡本兽?不就是半年无光照,看不见太阳嘛?本兽在黑暗中又不是看不清东西!

    程凡狠狠一拍巴掌,继续,朝北走,老子要去看驯鹿,老子要去跟北极熊比划比划!

    这么一想,程凡一甩尾巴,潜没在草丛中远去。

    一连四天,程凡都在草原中穿行,这片草原面积不小,本是横贯东西,那么他朝北走,便是在跨越草原之宽,还未曾真正见识草原的辽阔。

    他在草原上追过兔子撵过狼,逮过狐狸摸过鱼。

    说起狐狸,那是程凡平生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野生的狐狸,这种狐狸是属于分布广、最常见的赤狐。

    他倒没想尝尝狐狸的味道,不过是一时猎奇,不惜花了一天的时间终于给逮到了一只。

    在仔细将狐狸上下看了个干净后,程凡又不怀好意地拔了几根狐狸毛后,便将这狐狸给放走了。

    这是一只公狐,在脱离了程凡的魔掌之后,头也不敢回地疾速消失在草原中,生恐这头奇怪的怪兽又将自己给抓回去。

    要是这狐狸足够聪明、能够和程凡说话,一定会痛骂这个家伙是头混账色兽、兽中流氓、超级兽类大变态。

    因为这家伙将它逮住,翻过它肚皮,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狐狸的某些构造,比如它的小丁丁,临放时,不仅拔毛,还不忘弹了几下。

    穿过草原,又是山地。

    这地区本就多山,程凡站在一处草坡,望着连绵起伏的山脉,就是它们一座座、一片片耸立大地,将东边海洋吹来的风和水汽挡住,导致这里的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

    如果从降水量来讲,这里本应属于半干旱的地区,可这片土地内河网密织,分布着许多面积不大的天然湖泊,滋养大地万物,实则并不干旱缺水。

    重新走进山林,程凡感到这里的植被种类有了不小的变化。

    阳光透过并不茂密的林间,虽阳光照在身上,但程凡一点也不觉得温暖,甚至还有种料峭的寒意。

    他感到越往北天气越发寒冷,动植物种类越发稀少,山地的森林近乎是清一色的针叶林,生长的其它植物也全都是比较耐寒的植被,动物活动的痕迹不多,偶尔能看到一些狼留下的粪便和脚印,有时还能见到松鼠在枝头蹦来跳去。

    这确实是一处未开发、人迹罕至的原始地区,但自然原始,不代表这里环境不恶劣。

    每年长达八个月的时间是寒冷的冬季,夏日不长,只有短短两月,因此,一些地方的冰雪长年不化。

    每当到了冬季,食物更加稀缺珍贵,为了生存下去,此地的动物都是拼尽了全力。

    在冬季食物最稀缺的是时候,一些胆小的动物饿的疯了,也会变成凶猛的野兽。

    这里固然是自然风光风光优美的原始地带,但同样也是求生挣扎的残酷之界。

    程凡深入到山林里,他的食物倒不缺,尽管群山连绵成片,但山间小河和湖泊不少,现在又还未到冬季,湖泊和河流没有结冰封冻,有着良好的食物来源。

    今日,在一处河边,两边皆是高山,一条宽敞的河流自两山之间流过,河面很宽,但河水不深,十分平整地从一片石头河谷中流经。

    程凡在河里捕鱼,在岸上已经摆了十几条大小不一的鱼,那是他辛勤劳作的收获,在与他相隔几十米的地方,河畔一头棕熊盯着他,不时低吼咆哮,刨动前腿,似在宣示这是它的领地。

    哪里来的怪兽,给熊大爷(熊大妈)滚出去!

    程凡没空理它,棕熊的分布范围很广,世界大多的地方都有其身影,他在进入山地时,就发现过熊活动的踪迹,会经过一头熊的领地、正好撞见遇上也并不奇怪。

    这头棕熊是在程凡捕了七八条鱼时,从山上冲下来的,它认为程凡是入侵者,要抢夺它的领地。

    程凡不理它,这熊大爷可没那么好心情,“嗷吼”,它暴躁地怒吼一声,朝正捉鱼的程凡冲来,一路狂奔,踩起大片大片的水花。

    小怪兽很人性化地在河中叹了口气,看来今天除了鱼,又得在食谱上增加一种食物了。

    据说,熊掌和蜂蜜更配,记得来的时候,看到那片树林里就有蜜蜂出没,待会儿得去找找。

    只不过,他记得好像以前背过一片课文,叫“熊掌与鱼不可兼得”啥的,他今日倒要试试,两者兼得又会如何?

    持着手里用来敲击水面、震昏鱼的木棒,程凡想起了一句话“呼你熊脸”,当即也不犹豫,直直冲了过去,当头一棒,只听“砰”的一声,果真重重呼在了棕熊脸上。

    “嘎吱”

    木棒自身脆断,这一棒用力之大,打得棕熊眼里似乎泪花都要飙出来了。

    这可真特么的疼啊!

    木棒在棕熊头上断成了两截,程凡侧身避开扑来的棕熊,随手将断了的木棒扔掉,看着棕熊熊脸一道笔直的痕迹,能想到这货确实是被一棒打得很痛。

第二十一章 北极行(熊与蜂窝)

    (新书,求收求推)

    棕熊被这“当头一棒”打得有些懵了,摇了摇胖乎乎的熊头,两只熊眼紧盯不远处的怪兽,爪子在水里刨动,嘴中发出低沉的嘶吼。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熊,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平日里看起来温驯憨傻、笨拙迟钝,但熊一旦被激怒发起狂来,便是山中老虎也得绕路而行。

    这头熊现在就处于被激怒的状态!

    熊的攻击力自不必多说,就连人们常以为熊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定跑不快、速度很慢。

    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熊的奔跑速度绝对不慢!

    这头棕熊发起了进攻,右爪一拍河水,在高高溅起的水花下,一颠一颠地朝程凡冲来。

    河滩很浅,水流对熊的速度几乎无阻,它和程凡距离又不远,只是几秒便已至程凡面前。

    恶风扑鼻,棕熊嘴中露出尖牙,竟直立而起,迎面扑来,宛若一道厚实的熊墙压至。

    程凡首先想到了不是如何反应躲避,而是这厮究竟有多久没刷牙了?

    熊嘴刚张开,就有一股恶臭扑至。

    程凡眼珠转了转,那眼神看着这头棕熊的皮毛颇有些不怀好意的味道,在熊要扑到身上时,右爪尖利的爪刃弹出,并合一处,像是一把锋利的长剑贯穿而出,他的身体和棕熊撞在了一起。

    “砰”

    程凡被撞得倒退了几米,落在了水中。

    “吼,吼”

    棕熊发出沙哑的嘶吼,肥硕的熊头下脖颈处,一口不小的血洞正汩汩冒着热腾腾的熊血。

    熊直立着,想要用两只肥厚的熊掌捂住那口流失生命的血洞,可它再怎么努力,也堵之不住,无法挽留自身生命的流逝。

    “砰,啪嚓”

    棕熊人立起的身体倒下,在河中溅起一片水花,它的眼睛渐渐失神,脖颈被割裂处流下的熊血浸入水中,染红了大片的河水。

    这头棕熊算不得很大,一米六七左右,应是最近一两年内才离开母熊独自生存。

    程凡将熊尸从河中拖上岸,开始对熊进行处理,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将熊皮切割下来。

    他刚才一击格杀棕熊之前,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弄一张熊皮,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兽。

    仗着爪子锋利和力气大,程凡没费多大功夫便将整张切除了脑袋的熊皮剥了下来,接着又对熊肉进行切割处理,在流淌的河水中将熊皮和熊肉清洗干净,又用几根木棍搭成一个简易木架,将熊皮用草绳绑在木架上张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如果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毛,晒干时不用架子张开,那么皮毛会失水收缩,导致不够匀称,得到的面积也小。

    这是程凡前世在看埃德斯塔福德的荒野求生节目中学得的一些小知识。

    将切好的熊肉在河边的岩石上晾晒,程凡看了看四只被摆在同一块岩石上的棕色熊掌,转身跑进了山林,他记得在来时附近的树林就曾看到过蜜蜂出没。

    跑到树林中,阳光已过午后,太阳高悬正空。

    这里的温度依旧不高,尽管太阳在身,仍能感到一阵寒意。

    林间倒是被阳光点亮,缕缕光辉透过林梢和叶间的空隙落下,照耀地上,让山林显得极为干净明澈。

    空山静而鸟语大,“嗡嗡嗡”的翅膀振动声被这安静的树林被衬托得更大,在一棵树下,程凡抬头便见,离地七八米高的一根大树枝桠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蜂窝。

    密密麻麻的蜂洞中进进出出许许多多的蜜蜂,准确说这是马蜂窝,每一只都比寻常蜜蜂大,来往成群。

    程凡在树下摆尾仰头观察,也不知这些家伙在漫长的冬季里怎么存活下去?难道它们会冬眠不成?

    对此,程凡只得感叹生命的奇迹,自然造化的神秀。

    树是一棵白桦树,属于耐寒树木,树很高,树皮呈白色、易燃,是一种在野外良好的引火材料。

    看着蜂巢离地这么高,瞧了瞧树的粗壮程度,爬树和直接砍断树的方法并不可取。

    程凡在四周望了望,找到了一棵生长有十来米高、树干不粗的落叶松,费了一番蛮力将这棵小松割断弄倒,也没剔除多余的枝桠,程凡扛着它到了蜂巢底下,他准备用树捅下蜂巢。

    捅蜂巢这样的事,他在曾为人时的童年,跟小伙伴们做过多次,那时虽然经济不发达,但山清水秀、环境很好,山上时常可以见到兔子、野鸡和竹鸡等出没,林间也生长着野生的兰花草和各种菌类。

    每当到了春时农忙或夏日,一场雨后,山中有松花菌、鸡蛋菌(地方称呼)、鸭蛋菌、伞把菇等山林美味成熟,便会跟着一群小伙伴下河摸鱼、跑去山中采蘑菇捉竹牛等。

    当然,那时没有糖吃的他们,对甜甜的蜂蜜极为渴望,发现一处蜂窝后,大伙儿一起捅蜂窝的事情也没少干。

    最初不懂技巧,被蜜蜂追着狂蜇,一个两个手脚脸上都肿成胖子,还舔着一勺蜂蜜笑得合不拢嘴。

    回想那些时光,过得贫穷,却开心愉快,而那些光阴年华,终究是化成了意识当中美好的童年记忆,随风一去不返!

    程凡抓着那长达十来米的松树,利用松树顶端的枝桠和叶子往上一捅,立时那座蜂巢摇摇晃晃,欲坠而不落。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程凡这一捅,惹得蜂巢内大军出动,从一个个巢穴的蜂孔中钻出一只只守卫工蜂,“嗡嗡嗡”振翅,成一团黑云寻找着入侵者,将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捍卫蜂巢、惩治来犯者。

    程凡也不躲避,蜜蜂们一眼就瞅到了树下那拿着一根长树棍捅得正欢的家伙。

    没错,就是他,兄弟们,跟我上啊!

    “嗡嗡”

    “嗡嗡”

    小团黑云朝程凡涌来,在他身上爬满,从双腿到尾巴、从腹部到上肢,再到脑袋眼睛,发生了密集恐惧症患者害怕的一幕,许多马蜂爬在程凡身上,将他掩盖掉了,一只只露出蛰针,狠扎入程凡皮肉,并将蜂毒向内注射。

    但这并没啥鸟用,马蜂倒是自己刺完后,一只只从程凡身上掉落,像是刚进行过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精疲力尽、身体被掏空了一般。

    实际它们确实身体被掏空,它们在蜇人时,蜇针会连同肠脏扯出,留在敌人皮肤中,故其很快就会死亡。

第二十二章 北极行(文明的火光)

    (新书,求大佬们收藏推荐)

    蜜蜂对程凡的蜇刺,未让程凡受伤,只让他感觉遍身酸麻痒痒,还有点点轻微的疼痛,他身体震了震、背后的尾巴在身上来回扫动,不停有蜜蜂从他身上掉落,很快密密麻麻掉了一地。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些失去了蛰针和内脏的蜜蜂,没立即死去,还在地上摆腿挣扎,可惜它们的生命无多,即将到达尽头。

    一批批死去,又有一批批不怕死地涌上来,工蜂们勇士般地出击捍卫自己家园,却毫无作用。反而蜂巢在程凡接二连三地捅击之下,摇摇晃晃,终于不堪重负,从树桠上落了下来。

    程凡两手捧起落在地上的蜂巢,蜂巢中仍有蜜蜂不断爬出守卫,只是数目已经很少。

    程凡将爬出的蜜蜂用手爪扫开,仔细打量着这蜂巢。蜂巢成不规则的椭圆形,比一个篮球要大,通体乌褐,仅从外观看上去,就像是一坨被人捏成球团的牛粪。

    这种模样的蜂巢,程凡在小时候常看到,多是筑起于高高的树枝头,也有些筑在人们房子的屋檐下,有时在农村路过树林,看见它们,不惊觉像是一颗炸弹被挂在树梢。

    能筑起这种蜂巢的蜜蜂比一般蜜蜂体型更大、更具有进攻性。因此老人们常叮嘱小孩们,不要顽皮去招惹它们,即使大人们要摘除它们,也会提前做好准备。

    模样虽不好看,但确实是蜜蜂铸成,内里有着甜甜的蜂蜜和幼嫩富含高蛋白的蜂蛹。

    程凡捧着蜂巢回到了河边,他才出去一会儿,岩石晒着的熊肉没被人偷走,还老老实实晒在那里。

    风轻轻拂过,河水缓缓流淌,阳光映照青山绿水,携着丝丝的凉意。

    程凡将几块晾晒的熊肉胡乱塞进嘴里后,便开始用采集来的白桦树皮引火,没有打火石、也无火柴打火机,他采用的是从野外求生栏目中学得的知识生火。

    看着节目里,别人生火迅速,觉得会很简单,然实际自己做起来并非那么容易,程凡一连试了好几次,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偶然制造出几粒可怜的火星落在引火物上生起了火苗,小心翼翼将脆弱的火苗护住,生怕随意一阵风吹来,这得之不易的光明就突然熄灭。

    这是一副奇特的画面!

    一只小怪兽在河畔使劲生火,他旁边是一条潺潺流淌的河流,周围的岩石上晒着许多切好的肉,还有几根木棍打成的架子晾晒着一张兽皮,颇有原始时代文明初开的味道。

    小怪兽认真地花费着功夫,一缕火苗的微光出现在河畔,在小怪兽小心地呵护下,火苗壮大,燃成一座火堆。

    火,在人类的记述中,常被用作是文明出现的象征,代表由蛮荒原始逐步迈向了文明前进,意义十分重大。

    要是有科学家在此,看到一只乌漆墨黑的小怪兽自己生火,怕在第一时间会想到,难道怪兽也要走出蒙昧,进化出文明了吗?地球将要出现第二大智慧物种了吗?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这里是远东,本就天亮的早,同样也黑的早。

    夜的帷幕罩着群山,两岸的树林传来“沙沙”的声音,时而夹杂有夜行小动物们活动活动的轻微声响,几只猫头鹰鸣叫着飞过,让夜的风味更浓,山林更加幽静。

    远处山野,还有声声凄厉的狼嚎穿山过林。

    两边黑暗的山林看不清白日的面容,像夜晚使它们觉醒,改变了形态,如两只卧躺巨兽蛰伏苍茫大地,随时伺机而动,奇葩的是一堆火光燃烧在两只巨兽之间,一股烤肉味飘在空气中。

    程凡坐在火堆旁,望着火架上的两只熊掌,越烤越奇怪,凑近用鼻子嗅了嗅,一股浓浓的味道扑鼻,一点都不香。

    “是我烤的方式不对?”

    程凡用爪子挠了挠头,他自己并不知道熊掌该怎么处理,怎样烹食?!前世身为一个很普通的小人物,只在动物园和荧幕中见过熊,但吃熊掌和烹饪熊掌,那是从未有过的事。

    将熊掌继续翻来覆去烤了很久,大概到了深夜,程凡用手指戳了戳,指爪能够插进,证明至少熊掌的肉已经烤熟,将一只熊掌从火架上取下,用爪子切开熊掌上的厚皮,露出里面的肉,不顾入嘴的滚烫,程凡大咬了一口。

    入口柔弹,嘴里满是胶质的肉,至于说味道,对于失去了正常人类味道的程凡而言,你是在说啥?有啥好吃不好吃的?

    很快,程凡将两只熊掌消灭完毕,又吃掉了那些从河中抓来的鱼和好几十斤熊肉下肚,肚皮朝天地仰躺在地上,望着天空遥远那轮皎洁的月亮,耳畔听着天地自然演奏的流觞曲水,满足地拍了拍肚子,我也是一只吃过熊掌的兽啦!

    日出清晨,山林覆着薄薄的雾气,燃烧了一夜的火堆未熄,拨开外层的灰尘,能看见里面通红的木炭。

    在作晚睡觉之前,程凡挖了一个大坑,将剩下的熊肉和两只熊掌用树叶包裹扔了进去,用土将大坑填上,然后烧起了一大堆火,用这种方式将熊肉和熊掌烤熟。

    等程凡一觉醒来,扒开火堆,挖出近乎被热量烧干烤焦了的树叶,用手爪拨开,袅袅热气蒸腾,一块块完全熟透了的肉呈现在程凡面前。

    抖了抖昨天捅下来的蜂巢,从中流出了一股浓郁芳香的蜂蜜,闻到这味道,似乎看到了百花开放、林木初生成荫的季节。

    用手爪接住流下的蜜汁,先用舌头舔了舔,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是没啥味道的感觉。

    烤肉前已经将蜂蜜抹在过肉上,程凡在肉烤熟后,又再抹了一层蜜汁,一边吃着熊肉,一边从蜂巢里抓出一只只蜂蛹放在火红的木炭上碳烤。

    蜂蛹,也是一种食物,富含各种营养物质,对于一头长身体的小怪兽而言,食物不可浪费,尤其这种高营养的食物,更不可浪费。

    吃完熊肉,将蜂巢的蜂蜜喝了个干净,再将烤熟的蜂蛹找了几片叶子兜着,像一个小孩提着一袋装满零食的袋子走路,程凡也是一路边走边吃,扛起那张晾晒了一天的熊皮,程凡继续上路。

    河边已熄灭的的火堆被他踢进了河中,虽然无法做到彻底抹除他在这里生火的痕迹,但人类怕是也想不到曾有一只小怪兽在这里生火烧烤,扎营了一夜。即便他们有人猜测联想到,怕也不会相信。

第二十三章 北极行(极夜)

    (求大佬们收藏推荐!谢谢大佬们!)

    俄国远东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条件艰苦,不仅是因为多山地高原的地形,而且由于处于靠近北极圈的高纬度地带,导致常年温度不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因此这里的陆上交通并不发达,甚至到了21世纪,还不难从俄罗斯铁路、航海线和通航河流图上看到,远东大片的区域,竟然连一条铁路都未通达。

    这里的人们交通运输多依靠空运和水运。

    尽管这里常年的降水量很少,但境内水网密织,为水运提供了便利。只是一年中温度太过寒冷,到了冬季,山林湖泊被雪色覆盖,大河江流也凝结出了厚厚的冰。

    程凡曾在帝国北方某座城市呆过一段时间,每年到了冬天寒时,湖泊河流结冰,连海边一定范围的海水也同样被冰封。

    帝国北方还不算最北,冬季之寒已是如此,程凡现踏足的远东地区到了冬日,那寒冷冰雪自是不必多言。

    严酷的自然条件,使得这些地区地广人稀,人类聚集的城市村落虽不说很分散,但聚集处人口大多稀少,即使是一个城市,也没有多少的人口。

    成片成片的土地都是未曾开发过的森林荒野,再者无繁茂的铁路和公路网,程凡行了这么多日,除了偶尔远远望见山的那头平原地带有几个小村落之外,几乎不见人烟。

    程凡初到远东的时间大概是在七八月份之交,现又几十个日夜交替,这方寒冷时节远大于温暖时节的土地,将再次迎冰雪回归大地,让万千层林尽染。

    天空有些黑了,不是日升日落的那种黑,而是越向北,北极圈极夜的范围扩大,导致看上去如天空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黑色烟纱。

    太阳躲在黑纱之后,不冒头出来,配上周围凛冽的寒风四吼,恍惚之间,仿佛人到了鬼魅横行于世、永夜无昼的鬼域魔界。

    可是,太阳实际还是在东升西落,只不过越往极点,这东升西落所带来的光明和黑夜界限越模糊。

    程凡越是往前,越感到自己似乎是在向死神的国度前进,而死神正张开自己的神国领域、派来它的冰雪和北风使者来迎接于他。

    四周已经是白茫茫了,植被的绿色、赭红或黑黄的山体,已是极少,零星的像是一颗颗点缀在大地白雪银盘上的美丽宝石。

    那一条条夏日里奔驰流涌的河流,此刻已被雪掩没,结上了厚厚的冰,宛如一条条长长的银带缠绕大地腰间。

    程凡踩在雪里行走,身上披着一张熊皮抵御风雪,但他失算了,熊皮冻得发硬,根本不软和,反而像是一张硬纸板被搁在身上。

    偶尔一阵风吹过,卷起地上未积实的雪,瞬间风加雪打在脸上,如果是人在此,定会感受到那是一种小刀在人脸上开口切肉的痛。

    一对冰晶蓝色的眼睛在雪野中灵动地望着,身后的尾巴一甩一甩,爪子上举下抖,若是不活动,尾巴和爪子上很快就会覆满冰霜。

    这还真是个严酷的世界!

    程凡心语,抬首看了眼昏沉的天空,山麓那边乌云朵朵,正在大量汇集,现在雪停了,但程凡通过这几日的观察知道,待会儿会有更大的暴风雪来袭。

    下雪后的森林,的确是人间仙境,绝美美到了极致,仿佛身在画间。

    自然的白配上自然的绿,大自然这位造诣超凡的大魔术师表演了一场若不属于人间的大型魔术。

    此刻的森林安静得吓人,耐寒的树木枝叶间积留着白雪,但从雪之间又漏出一抹抹叶之绿。林间的空地自然是被雪覆没,天地俱寂,万籁无声,一眼望不尽,苍林雪海,大地茫茫。

    在林间走着走着,“砰”,程凡的脚被什么东西挡住,雪里鼓鼓的成了一个雪包,想也没想,程凡下意识飞起就是一脚,从雪中踢出了个什么奇怪的玩意儿,“骨碌碌”地滚得老远。

    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挺肥硕的雷鸟。

    这只雷鸟尸体保存极为完整,大概是在冰雪封山的时节出来觅食,不慎被树上落下的雪团砸中,没能及时逃离,被冻死在了这里……

    有食物当珍惜,不可浪费,尤其是当前这幅天地图景。

    程凡将包住雷鸟的冰层敲去,提着雷鸟两只腿,继续往前。

    林中的一切都似被冰封住了,小溪断流结冰,夏日里枝头蹦跳的松鼠没了踪影,棕熊们正不知在哪棵树洞里呼呼酣睡,只是在雪中,还能看到狼的脚印,那是它们还在活动、仍在冬日里狩猎的证明。

    生存于此,比其它温暖、食物充沛的地区更残酷无情,每年都会有不幸的动物被严寒冻死、找不到食物被活活饿死。

    这即是天淘地汰的自然选择,无情而又冷漠,而上亿年的生命之路,便是这么从远古一直走来!

    大概是因为这怪兽身体本身的因素,程凡并不多畏惧寒冷,即使外面冰天雪地,他也能活动自如。

    他披着的那张熊皮实际并不能给他带来温暖,可他还是带着,倒不是要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小怪兽,其实是他想把熊皮做成一个袋子,盛装些东西。

    极夜时间,极夜范围,天色永远那么发暗,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外界是白昼还是黑夜,程凡走了很久,感到空气中风带雪落,知道暴风雪又来袭了。

    这时候要是还在外面晃悠,实在不是件明智的事情。尽管这身体强壮、无畏寒冷,但在暴风雪天气下的雪山间赶路,风吹怒号,谁知道哪座山上的雪不够积实,崩塌形成雪崩,那从山上冲下的积雪力量,远非人力可抗。即便能在雪崩中活下来,可被厚厚的雪层埋没,想要爬出来,也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

    程凡在一处背风的山坳,挖出了一个洞窟,呆在洞窟里,吃着冷冰冰的雷鸟肉,听着外面风雪怒号,不难想象,此时外面必然是天色阴沉、风魔作祟、雪魔狂啸的场景。

    吃完了雷鸟肉,也不理会外界的风雪漫天,程凡在洞里沉沉睡去。

    等到睡醒,舒展了下身体,精神恢复饱满,将掩在洞口处的积雪挖通,来到荒野,四下里一看,雪野连绵,地上的积雪又厚厚地添上了新的一层。

    这里是远东,冬季,属于冰雪的季节!

第二十四章 北极行(冰河世界)

    (求大佬推荐收藏!)

    身处极夜的范围,没有黑夜和白昼分别,在这里也就不能像世界其它地区的人们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此时的风雪已经住了,但天色依旧阴沉,太阳也不知正躲在哪个角落睡觉,不愿在这片土地放其光明。

    程凡看了看爪腕处用一根红绳绑着的指南针,尽管现在一眼望去,大地尽乎银白,肉眼难辨方向,但指南针还是依然老实地为程凡分着南北。

    继续往北而行,雪野极为静寂,除了呼呼的风声,偶而某处积雪松动滑落的沙沙声,天地间就没有其余的杂音。

    昨日的暴风雪让地面的积雪又厚了一层,这些新的积雪不实,一脚踩上去便是一个雪中的坑洞,程凡觉得在这里行走,自己仿佛是在一片大泥地里玩拔萝卜的游戏,只是“萝卜”生长的“泥地”换成了积雪荒原,而这“萝卜”则是他的两条不断踩落、再不断拔起的腿。

    在这样刚下过的新雪的山野里穿行,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新的积雪会将地面掩盖,同时也将平日里地上明显的坑洞和裂缝等陷阱也一起掩盖。

    有些往往看上去觉得结实、踩上去没问题的地方,一脚下去却极有可能是一条深深的冰沟裂隙。

    而在这茫茫雪海,一人独行,若是不慎掉进了冰缝,那可不是一件很好玩很有意思的事情,不能及时爬出,轻则冻伤,重则夺人性命。

    并且,大雪积在山上,并不稳定,稍有一点大的响动震荡,可能便会发生成片雪崩。

    坐在家里,捧一杯热茶,隔着荧幕看雪崩的场景,似乎……还不错,但在自然中亲身遭遇,那是一种极其要命的体验。

    冰雪茫茫从山坡滑落,那场面形如古战场上,万千白马汇成洪流奔驰,一齐从山上冲下,所携带的冲击力量似欲摧垮一切,足以瞬间将人重伤致死。

    哪怕有幸能躲过雪崩冲击,但雪崩之后,被一层厚厚的雪覆盖,空气隔绝,要想再活着挖出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程凡在雪地走着,他的身后留下了一长串深深的脚印,他爪子里持着一根木棍,每走一步,便用木棍向前方的雪中插一下,探查是否有冰缝坑洞。

    这里的雪积得很深,这才不到半个多月,这里的积雪厚度已经过人高了,但上层的积雪将下层的积雪压实,走在上面宛如在地面行走,一点无碍。

    雪地里活动的动物越加少了,绕在山川之间的河流被冰封住,有时候,都看不出那里是条河,似乎已跟这白雪山川融为一体。

    可在这厚厚的白雪冰层下,还有许多生灵在活动,河面虽结冰堆雪,但河下却是并不多寒冷,这些抗寒的鱼儿仍不知外界严寒冬日已到,仍在自己的天地活动不息。

    “扑通”

    这寒冷的风雪天里,竟传来一声落水声,要有人在此,一定会循声望去,同时心想,“这是哪个不怕死的家伙,敢在这样的天气跳水下河?”

    那在冰河里游泳的画面,光是脑海里想一想,都使人觉得脊背生寒,更别提还真有人跳下去游泳。

    结冰的河流,整个河面近乎是全被冰雪封住,但冰层的厚度并不是一样,大多的地方冰层很厚,哪怕一辆汽车从河面驶过也是无碍,而有的地方冰面看似厚、实则薄,一脚上去,冰层崩裂,便会突然落入冰河之中。

    那些冰薄的地方,是结冰河流上天然的陷阱,人要是不小心掉进了冰河冰湖,若没能及时爬起来,过不了多久,体温下降,便会死亡。

    这次倒不是某个调皮的小孩、自诩胆大的青壮落入河中,而是一只黑色的小怪兽主动敲碎了薄弱的冰面,跳进了河里。

    河外冰天雪地,气温往零度以下,河面结成了冰。可河内和河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河内的水却是流动的,水温也远比河外要温暖舒服得多。

    物理中,水在凝固点时会凝结成冰,冰的温度在凝固点或凝固点以下,但自然接存在的液态水温度几乎不可能到达凝固点以下,反而是河面这层寒冷的冰成了河流的保暖衣,将它覆盖,替它保温。

    由此造成了河外冰雪覆没、冷得骇人,而河内却河水温暖,不少的鱼儿仍未冬眠,仍在觅食活动。

    程凡从敲碎的冰洞跳进河内,瞬间便感到周围的温度升高了几十度,好像一个才还在极地吹风的人,眨眼就到了赤道附近。

    他自怡地在河中游动,河内的温度其实也说不上多高,但比之于外界,可谓温暖似到了春天。

    他跳下河可不是为了好玩耍帅,而是要来觅食。这在常人眼里望而生怖的冰河,却是他最佳的食物来源。

    河中有不少的鱼儿在活动,只是天寒地冻,这些鱼都处在较为中下的水层,那里的温度比靠近河面的水层更要温暖几分,只是由于外边黑夜,又有冰雪覆盖,导致这里漆黑无光。

    黑暗的河水中,程凡一双眼睛像两颗冰蓝的宝石一样,不过这宝石并不会发光,不会真在黑夜里闪亮。

    程凡自在地游着,双目四下里搜寻猎物,看到前面有一条不小的鱼游过,他一个猛潜,尾巴用力一摆,身体加速过去,一口叼住了鱼,三下两口狼吞虎咽,便已将鱼吞进了腹中。

    程凡吃完这条鱼,一个熟练的水中翻身,继续向河底探去,这连串动作十分流畅,看起来他竟比河中的鱼更像生活在水的生物。

    说来,他这一身极佳的水中功夫,还多得益于那两个多月在海中的长途旅行。

    潜水到了河底,环境变得更黯淡无光了几分,但程凡看到,这里活动的底层鱼类更多,甚至有几条体型较大、形似鲟龙鱼一样的鱼类从不远处游过。

    或许并不是形似,它们就是某一种鲟龙鱼,毕竟这里处于科雷马河流域,出现鲟龙鱼这种古老的鱼类也并非不可理解的事情。

    不过,是鲟龙鱼也好,非鲟龙鱼也罢,反正程凡都不认识,在他眼里,皆是一群吃起来嘎嘣脆、鱼肉味的高蛋白、提供生命活动能量的食物。

    四处瞅瞅目标,程凡盯上了一条一米多出头的鲟龙鱼,悄悄尾随其后,鲟龙鱼似乎也发现了他,结实有力的鱼尾一摆,像离弦之箭般蹿出,毫不给程凡机会,不过几秒就消失在了程凡眼里。

    程凡愣了愣,这家伙游得可比他快多了,摇了摇头,重新选择目标,这次看中的是一条高白鲑,这货傻愣愣的,可不如那条鲟龙鱼那么幸运、跑得那么贼溜,被程凡追上,用爪子当作鱼叉使,直接插住,然后就在水里啃食了起来。

    冬季冰雪封盖的水下,俨然成为了程凡狩猎的场所。

第二十五章 北极行(极光)

    (新书,求推求收)

    在温暖的河中,一顿捕食吃饱,补充得元气满满,也该到了继续赶路的时刻。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说实话,从外面零下几十度的冰天雪地来到这十几度的河内,暖洋洋的环境让程凡颇有点不想离开,很想吃饱了就在这里睡上一觉,最好是一睡几月,待到来年冬去时、夏归大地百花开,再重新醒来上路。

    但作为一只勤奋、能吃苦耐劳的小怪兽,才不会被这温暖舒适的环境所诱惑!

    真怪兽,当敢于直面严苛的环境,正视暴风雪的极夜!

    程凡在水里晃荡了一圈,决定还是出去继续赶路。

    可破开冰面下河易,想从冰河里再爬上去,这就有些难办了。

    不然,那些不慎落入冰河冰湖中的人,怎么很少有不需要别人救助、自己就爬出来的?

    在冰面上,人没有好的着力点,即便空有一身力气,也无地使用,且冰水的温度不断消耗人体热量、冻伤肌肉组织,若是前面不能及时爬出,后面会越加的难了。

    所以方会看到冰窟窿里的人前面还在使劲挣扎,后面就没了动静。

    当然,这对一只小怪兽来讲,问题不大。

    程凡浮到冰层下方,开始观察各处冰层的厚度,越是靠近河岸的冰结得越厚,反而往河中深处的地方,结冰越薄。

    程凡在水中挠了挠脑袋,围着冰层转了几圈,想了想,回顾了下贝爷从冰窟窿里爬出的经验,有了个想法,他选了一处冰不太薄也不太厚的地方,以爪子将冰面从河中破出一个窟窿。

    爪子才刚伸出外面,程凡立刻感到一股寒流来袭,似要将他的爪子立即冻成冰棍。

    “外面好冷,还是河里舒服,要不就呆在这里,等到来年?”

    程凡将爪子迅速地收回河中,心里有个声音似在引诱他着呆在河里,直到来年开春。

    他坚定地摇了摇头,将冰面的窟窿再继续扩大,大到足够他爬出去。

    冰窟窿已开好,剩下的工作就是爬出冰河,重归冰天雪地。

    程凡在水里活动了活动下身体,做做热身准备,然后尾巴猛地一加速,像是一根兽形火箭自后面点火,朝着水面冲起。

    在冰雪的的世界,处处银白,天色阴沉不见阳光,光是看上一眼,就已觉此地极寒冰冷,真个要是去到那里,心想也怕是难以承受那种严酷的寒雪霜冻,更别说是下河再从河里摸出来。

    可在这寂静银白的世界中,突然从一方冰窟窿里,一道黑影冒了出来,带着四溢的水珠飞溅,那水珠还尚在空中,便已开始凝结成冰,足可显现此地的温度是有多冷。

    黑影动作十分麻溜,两只爪子插进前方的冰里,半个从河中冒出的躯干尽可能躺在冰面上增大接触面积,从而减小对冰面的压强。

    然后,一爪子一爪子如钢钎般快速插进冰里,以插进的点像一条蛇一般滑动,在冰面以不慢的速度向河岸滑去。

    寒风凛冽刺骨,但这并不是程凡最大的困难,而是此地那冰冷的温度才是。每滑出一米,他都能感受身上哪里的鳞片在结冰,要是不快点,他整只兽都会被冻成冰棍。

    或许被冰冻不会致死,可正常兽才不喜欢被冰冻呢!

    程凡扭摆着身体,快速地滑到了河岸,爬出冰河的目标是达到了,然而活动不能停止,他要将身上的水分及时擦干,顺便以运动身体取暖。

    由于跳进冰河和爬出冰河的地点不一致,他那张棕熊皮也不知丢在了哪里,他在雪地里连打了几个滚,以雪将身上水分吸收,然后在雪野中奔跑前进。

    若有人在此,定会看到一片银白的雪野世界中,一只漆黑的小怪兽在跑来跑去。

    这里冬日的天气不但寒冷,而且多变化。

    他下河时,还风停雪住,这才没多长时间功夫,天上的乌云已是沉甸甸压来,转身,风雪又将重临天地。

    在风雪中跑路,苍茫壮丽的雪景,让程凡心中热血澎湃,似有种恨不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敢把青天换日月的冲动,忍不住就想要高歌一曲,嚎上那么一嗓子。

    然而,理智还是压下了程凡如打了鸡血般高涨的情绪,在这鬼地方乱嚎一通,肯定是没人要钱,但铁定是……要命的!

    不能乱嚎,程凡就在雪野中狂奔,他飙行的速度很快,都赶上了一辆小货车了,在山脉之间穿梭跑动,近乎轻功雪上漂,一连两个多小时,他终于奔出了那片山地。

    从鄂霍次克海初进入马加丹,程凡一路往北,穿行过马加丹大片的高地和原始森林,目前已处在北极圈极夜范围,大约的位置还在苏联解体后才改名为萨哈(雅库特)共和国的境内。

    出了山地,迎目是一片平坦的雪原,这里才是万物皆白,几乎看不见一点除了白之外的杂色。

    在夏日里能看到的远方山脉,在此时昏暗的天色下,已看不清楚。

    程凡回首望,跑过的群山还在身后,北风呼呼地刮,雪花纷纷地飘。

    “吼吼吼,昂,嗷嗷”

    他朝着群山怪叫了几嗓子。

    “吼吼吼,昂,嗷嗷”

    “吼吼吼……昂……嗷嗷……”

    瞬间,群山像是活了过来,像在回应他,也传来“吼吼吼,昂,嗷嗷”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当中还夹着一些其它声响。

    “嘣”

    声音产生的震动,让山上本就不稳的雪层结构崩塌,发生了雪崩。

    程凡在远处望见,大地在震颤,那山在颤抖,“轰隆”巨响,雪白的浪潮从山上卷落,犹如千万匹白马飞驰,所向披靡,肆意践踏摧毁一切。

    一座山雪崩发出的震动和巨响,让其余几座也跟着一起发生了大规模雪崩。

    几座山上的厚重积雪崩塌,“轰隆”一声,雪花撞在山下的河谷,巨大的碰撞力量不仅使河谷震荡,更将雪花撞碎,满天都是碎了的细小冰粒,如扬尘一般轻舞飞扬。

    几座山的雪崩力量下,好似这方大地地壳都在被震颤晃动!

    这就是大自然的力量!

    满满的积雪塞满了河谷,掩没了程凡来时的路,或许只有等到来年春夏,冰雪消融,万物始终,这河谷积雪才会融化。

    见识过自己乱嚎造成的灾难,程凡转身又奔向了雪原,不当他跑出多远,昏暗的夜空出现了大片美丽炫彩的光芒。

    这些光芒不是一束一柱,而是在天空成片地展开,如一条条缎带般在夜空飘舞。

    这是极光!

    程凡不禁停下了脚步,仰头望着那绿色划亮夜空的光芒,如带如云,美丽超凡,仿佛是有神话中的人物要从中走出,亲身降临在这尘世一般……

第二十六章 麝牛

    不知道是在冰雪掩没的大地具体走了多久,反正程凡已是记不清了现身在何年何月!

    天色昏暗混沌,不见日光,只余呼呼的风雪刮涌,大地银白封冻,仿佛从久远的岁月以来,这方大陆便是如此模样。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程凡穿过了北极边沿的茫茫的山地森林,到达了北极圈深处,此地已是冻土苔原。

    在夏日之时,冰雪河流相融,这里也曾是一方绿色植被铺盖、有着动物活动的地区。

    然而,在现在极夜之冬,千里万里尽覆冰雪,丝毫看不出在那短暂的夏日,这里曾有过生机的痕迹。

    此刻,张目望去,天地之间,唯余寒风萧!

    往日里那在雪中行走跑动的北极狐去了哪里?那些在海边捕食北极熊们又都藏在哪个洞穴中呼呼大睡?

    绿衣苔原、苍森翠林,统统都不见了踪影,能看到的只有无尽冰雪枯枝,雪野连绵成片……

    或许……,在那厚厚的冰雪之下,方有植物嫩芽沉睡安眠,等待来年之春,再一展生机芳华。

    不!不是或许有,而是真有!因为程凡看到,这冰雪的天地中仍是有动物活动的痕迹。

    此时,程凡站在一个雪包上四目眺望,他看到在银白的世界当中有一坨不和谐黑色的东西在动。

    不对,那不是一坨,而是一群!

    发现有活着的生物,程凡连忙跑下了雪包,朝着这群动物快步跑去。

    很快,这群动物的真实面容呈现在了他眼前。

    这,是一群牛!

    程凡站在不远处,尾巴轻摆着,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这群在雪地里觅食的牛。

    这群牛的形貌像极了帝国藏区那边的牦牛,可却有着不同。

    它们浑身生长着乌黑的牛毛,毛同牦牛一样浓密而厚,想必是为了抗拒这里的严寒而生;它们的牛角却不如牦牛那般尖锐、看着就富有攻击性,而是稍弯曲短小,但它们的脑袋很大,看起来头就很铁,要是被正面直接以高速撞上,想来那效果一定感人。

    不过,这群牛四肢短小,身上生长的长毛都快要垂到风雪之中,想来速度应该不会很快!

    可这种仅凭外表的主观判断也不绝然,想那大象狗熊,看起来笨重,实际跑起来贼溜。

    程凡边打量,边在心里分析,他从前没研究过北极的物种,自然叫不出这种动物的名字,但隐约有些熟悉,好像是在看《蓝星动物》啥的节目里见过几回。

    牛群在雪地里觅食,它们用头将地上覆盖的冰雪拱开,寻找出冰雪埋没下的苔藓和嫩叶啃吃。

    突然,有牛发出几声“哞,哞,哞”的低吼,那是牛群卫兵发现了程凡这只从未见过、乌漆墨黑的小怪兽。

    牛群相当的机警,不能确定为敌,那就先当作敌人对待好了。

    身强力壮的公牛迅速将那些小牛和身体略小一点的母牛围了起来,成一个圈对着程凡。

    “这还是一群不好惹的货色啊?!”

    程凡在心里暗道,但他打定注意要在这里猎食一头牛,最近老是下河摸鱼,早就想换换口味了,而且这眼前动物稀罕,没吃过,正好尝尝味道。

    他向前跑了几步,围在外边的公牛立刻呼着白气、前蹄刨地、牛眼大睁,低吼发出警告,示意他不要再过来,再过来我就发飙了!

    程凡停下了脚步,公牛进攻的架势不改,他看了看公牛的体格和数目,再看看自己,冲进去硬杀肯定不是良策,即便能干掉一只,但自己也会被这群公牛围殴受伤。

    想了想,他决定慢慢磨,寻机偷袭。

    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十几米,大概是到了牛群认为相对安全的距离,牛群的警戒放下,吃草的吃草,撒欢的撒欢,该警戒的还是在警戒。

    这时,程凡又靠了过去,牛群立刻围成一圈,丝毫不给他半点可趁之机!

    “警戒心还真特么重,难怪会在这里生存下来!哈,但我啥都没有,就是不缺耐心和时间!”

    程凡心里翻了个白眼,只好又退了回去,等牛群要散开觅食,他又前进让牛群围成一圈,如此反复十几次,他也乐此不疲。

    在残酷的自然界混了这么久,程凡早已经懂得,作为猎手,当有耐心,若连一点成功之前的耐心都没有,何谈去成功?

    作为一只还未长大、不够强、不具备挑战人类秩序的小怪兽,最好还是在自然界蛰伏,当一段时间有耐心的猎手更好。

    虽然好像小哥斯拉危险时,可以远距离召唤同类过来帮忙,但万一在大哥斯拉到达前就被搞死了,那就只有去阴曹地府蹲着画圈圈了!

    况且,大哥斯拉也非无敌,比如现在那货就被人类困在火山,在岩浆里愉快地洗澡。

    因此,做人行事须当谨慎,要低调,做兽亦得如此!

    程凡如此来来回回搞了几十次,进了退、退了进,要是正常人类,说不定都被他搞得早就发飙了,这群牛却安之如泰山,对这货的防备心理极重,走远拱雪吃草,走近结阵迎敌。

    只不过,以牛的智慧终看不出这个家伙究竟吃肉还是吃草,程凡这厮想了个花招,在雪地里也学牛们拱起雪,啃起了冰雪下的苔藓嫩叶。

    苔藓类植物存在时间悠久,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强,生长分布范围几乎遍及世界。

    吃起来的口味像是充满了水的嫩绿蔬菜,这是由于它们吸水能力强大,植物体内大部分都充着水。

    程凡记得,哥斯拉在未受到核辐射前,是一种生活在海岛上的植食性恐龙,后来由于核能量产生了改变,才变成了巨兽哥斯拉。

    作为小哥斯拉,食物范围很杂,可吃肉可吃草,甚至吃掉核物质也不是啥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一边啃着植物,一边向牛群靠近,牛们仍保持警戒心,但牛的大眼里很疑惑,要是它们会说话,恐怕早会凑上前问程凡,“嘿,大兄弟,也吃草呢?”

    一连两天,程凡都在慢慢以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手段淡化牛群对他的警惕,牛群估计是见这头小怪兽没有任何特异行为,渐而渐地容忍了程凡的靠近,但程凡也啃了两天的草,还跟着牛群在冰原上迁移一段不远的路程。

    相比于性子沉稳的大牛,小牛们天性活泼,在不停觅食之余,时而会远远地抬头打量这只离它们族群不近不远的奇怪动物。

    开始时,它们不敢靠近,但发现程凡没“危险”后,有胆大的小牛开始跑到他身边近处观察。

    这些懵懂的牛儿啊,还不知道它们的动作多么危险,简直是把脖子送到了程凡爪下,只要他奔跑几步、突然出击,便会将这些牛犊全部杀尽。

    程凡对小牛的好奇熟视无睹,本兽继续吃草,等吃完了再吃你们。

    嗯,荤素搭配,干活不累。

    见他没有动静,一头小牛犊的胆儿越来越肥,这一次竟然凑近程凡身边,用牛头拱了拱他,然后还用鼻子在他身上到处嗅嗅。

    其余的大牛们纷纷抬头,盯着这里,牛群中大概是这头小牛的母亲,还发出吼声,示意小牛危险、快回来,可程凡理都不理小牛,继续吃草,要做一只喜欢吃草的“温顺”动物。

    见小牛没受到攻击,又有几只顽皮的小牛跑过来骚扰程凡,用牛头顶顶他,用鼻子嗅他,还有头小牛跑来抢他吃的。

    见程凡没有发飙伤牛的动作,牛群的大牛们也低下头吃草,对程凡基本没了啥戒心。

    它们是牛,又怎会想到这只从未见过的小怪兽其实一直在打着它们**的主意?

感谢一下仍在支持本书的大佬们

    看到有新的读者在书评区里留言提出问题,我是真的很感激的,至少让我知道“妈的,这本书我还不是一个人在单机”。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所以发个单章感谢一下那些还在支持本书的大佬们!谢谢你们的收藏和推荐!

    最近“北极行”的这部分内容果然是不讨喜的,更多的大佬们还是喜欢有冲突、刺激的剧情,等“北极行”和“亚马逊雨林”这部分剧情过去,就会开始新的剧情。

    本书第一卷的时间线是以哥斯拉系列电影的时间来排的,并不是随便扯的一个,现在主角所处的时间是1985年,要等到4年后,碧奥兰蒂的剧情才会开始,这个时间是用来给主角成长的,为了让他有能力参与到剧情中去。

    关于成长吧,我认为一只有智商的怪兽,没有抗衡人类的能力之前,肯定不会过早的暴露在人类世界的,至于去人类世界搞事,我觉得是在作死。有能力的时候,当然怎么样去搞事都无所谓了!

    没啥别的意思,就感谢一下支持的大佬们!顺便介绍一下一二卷的大纲……

    本书第一卷哥斯拉世界卷主要是主角成长,后面嘛,则是各个穿越时空,吊打世界,哦,也就是俗称的作孽……

    类型:科幻、无限流

    主角:程凡,孤儿,前世为蓝星一普通青年,由于多年的社会打拼,性格较冷静沉稳,喜谋定后动,不喜无脑热血,简单说,即是心冷手黑

    能力:哥斯拉幼体,可吞吃核物质,并以体内的细胞进行核子变化、具有超高自我修复能力,及强烈进攻性(可掠夺其它超级生命体基因结构)

    主线:以旅行、探索世界、变强为主,风格趋于平淡残酷向,不会过多热血

    第一卷大致内容:蓝星青年程凡在不知名的原因(因为不知名,书前期不交代)下,一觉睡醒后,穿越至哥斯拉世界(系日本《哥斯拉》系列电影世界,非美帝哥斯拉电影),于太平洋一座荒岛中重生为一头小哥斯拉

    穿越后,于荒岛生活一段时间,程凡得知此世并非是前世所在的蓝星,而是一颗拥有哥斯拉等其它超级生命的神奇星球

    于是,程凡在这个世界上开始踏上探索未知的旅途,在北极见识过极夜极光,在北大西洋与北海巨妖搏杀,在亚马逊热带雨林寻找巨蟒的秘密(狂莽之灾中的血兰)

    在不断变强的过程中,开始萌生探究世界奥秘、灵魂意识之秘的决心

    在随后的《哥斯拉》电影剧情中,依靠吞噬其它超级生命(怪兽)获得能力,并以碧奥兰蒂(哥斯拉系列电影中一种怪兽)的能力窃取人类的知识

    在最终一战(电影:哥斯拉最终的战役)之后,因为人类制造的黑洞武器(哥斯拉系列电影中的武器)穿越至另一时空,并接下来在数个世界中旅行

    第二卷(时空穿梭卷):由于人类的黑洞武器,使得程凡进入虫洞,漂流到《龙之战》(韩国电影)的世界,吃掉棒子龙(看棒子不爽)

    然后以空间技术跳跃,于《生化危机》中在生化危机爆发前,改造火星成为生态星球,等生活危机爆发后,将剩余的人类强行迁往火星,然后把地球当成试验场,研究并让t病毒生物自由进化,观察最终会进化出什么玩意儿

    穿越到《星河舰队》,觉得虫族名不副实,不够厉害,暗中控制虫族脑虫,将虫族改造,以虫族军团与联邦交战,逼迫联邦不断提升武器科技,自己则趁机获取……

    本书的新封面是不是很好看啊?哈哈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七章 又遇上熊了?哦,这次是白色的!

    (感谢黑夜之伤大佬的打赏,新书,求推求收)

    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它在那里痛鸣,声音凄凉,那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哀叫,是生命对活着的挽留。

    有其它牛跑到它身边拱它,似要助它站起,但终究是失败了,注定已经无力回天!

    剩余的牛发现了程凡这个罪魁祸首,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一部分公牛将母牛和小牛围在中央保护,另一部分则长嚎一阵,聚集族人向程凡冲来。

    它们的速度说不上快,但短距离进攻冲锋倒也不慢,十几头牛一起顶着牛角冲锋,程凡又不傻,才不会跟这群牛玩一对多的群殴。

    所以……他很明智地一溜烟跑了,还故意跑在一个牛群想追上又追不上,可放弃又不甘心的距离。

    毕竟这么大体格,牛群追了程凡几圈,发现追不上后,便回到牛群中送别那头公牛。

    这时,程凡又贼头贼脑地靠了过来,牛群立刻掉转头对他吼叫,再也不欢迎他。

    如果牛们有高度智慧,能说话,必会以血泪控诉!

    说好的,牛与兽之间的信任呢?你就是这么欺负温顺善良、喜欢吃草、可爱又老实的牛牛?

    我们如此信任你,你居然想吃我?以后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

    哼,不带你一起吃草了!

    牛群站在一起,对着公牛尸体低吼,像在集体默哀,为一位即将逝去的同伴送行。

    愿天堂没有欺骗,愿天堂没有可恶的小怪兽!

    程凡远远看着,牛群中一头年老的母牛发出吼叫,整个牛群慢慢向背离程凡的地方远走。

    有一只猎食动物一直虎视眈眈在此,牛群果断选择离开了这个徒惹牛伤感的地方。

    目送牛群在风雪中走远,程凡屁颠屁颠跑过去享用自己的猎物。

    当第一口牛肉口,程凡禁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子吃了几十天的鱼、啃了几天的草,终于他丫的能换个新鲜点的东西了。

    欢快地摇着尾巴,就在充满血腥味的雪地上,程凡用爪子将麝牛皮肉撕开,大快朵颐起来。

    一顿吃饱,捂着肚子直叫好爽,在雪地里连打了好几个滚,看了看还剩下一半的牛肉,当然不能浪费。

    于是乎,在风雪弥漫的冰原上,能看到一只小怪兽拖着一头仅剩半块残躯的麝牛尸体前行。

    警告,警告,北极地区,有熊出没,游人小心,不得随意下车。

    这里的熊是指人们所熟知的北极熊,这货一身雪白,外形看起来憨态可掬,实则却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相当凶猛,十分具有攻击性,一点也不温顺可爱。

    而且,莫以为现处于极夜冬季,这些大家伙们就一定会在巢穴里趴窝。虽然机率不高,但在冬季,有时发现一两头还在外面晃荡的北极熊,那并非什么稀奇不可思议的事。

    比如,程凡现在,就跟一头体色近乎融入雪里的北极熊对峙。

    “这家伙不冬眠吗?”

    程凡盯着这头除了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能看出个熊样,刚刚差点以为是坨雪在动的大家伙,心头跳出这么个疑问。

    他一直以为是熊都会冬眠,连北极熊应该也不例外,而且又是在北极,不应该冬眠得更久才对吗?

    可眼前出现的这货,明显颠覆了他所谓的常识!

    有时候,以自己觉得的常识经验去判断事物,很有可能会得出一个错误的结果!

    大白熊很大,比程凡见过的岛上巨熊还大,体长已经超过了两米,体高足有一名普通人类女性般高,熊口中呼着浑浊的热气,正和程凡互瞪。

    其实,北极熊也要冬眠,只是它们冬眠并不是死睡,而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醒来出去遛达一下,它们的嗅觉极其敏锐、奔跑速度不慢。

    程凡看到它身后渐被风雪掩没的熊掌印,这个家伙应该是恰好醒来觅食,在老远闻到了麝牛的血味,才被一路吸引至此。

    程凡眼神一凝,冬季里的动物寻找食物困难,而北极熊又冬眠沉睡过,它此刻肯定非常饥饿,急需饱餐一顿,吃饱了再回去接着睡觉。

    而饥饿的动物,在相遇的情况下,特别危险,更何况这本就是一头攻击性十足、本性凶猛的北极熊。

第二十八章 熊兽斗(又名决战雪原之颠)

    (新的一周了,感谢“阿懦懦懦懦啊”的打赏,求大佬们推荐收藏,谢谢支持!)

    北极熊从未见过程凡这样的小怪兽,也许它或它的同类远远望见过大哥斯拉,但凭借它们的智商,很难将那种横行这颗星球的庞然大物同眼前这只漆黑的小怪兽联系在一起。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北极熊虽然饥饿,但却没有立时急着进攻,但凡食肉动物捕食前,都会先仔细观察对手,等待时机。尤其是当遭遇到从没遇过的猎物时,更是会先行试探这猎物是否好招惹。

    北极熊既不进攻,也不离开,一对熊眼死死盯着程凡拖在身后的麝牛肉,眼神透露着对食物的极度渴望。

    牛肉上的鲜血已经凝固,肉上结满了冰霜,若是现在程凡抛下肉离开,北极熊也不会追他,完全可以避免一场生死搏杀的大战。

    程凡和北极熊对峙,完全没有面对北极野兽霸主的样子,他也没主动进攻,而是在北极熊的面前却做着些熊看不懂的动作,揉揉爪子踢踢腿、扭扭屁股摆摆尾。

    北极熊那张熊脸上一片茫然,根本不明白眼前这厮是在做热身运动,准备跟它对垒。

    “昂呜,昂呜”

    熊口中发出低沉有力的咆哮,这不似狼嚎凄厉尖锐,而是十分雄浑很有力量。

    这是北极熊将发动进攻的号角!

    分分秒秒,饥饿的火焰不断燃烧北极熊有限的耐心,北极熊已经等不及了,它的胃想要那种食物充满的饱足感,它的身体想要大口吞吃新鲜的血肉。

    饥饿难以忍耐,可使生灵陷入疯狂,处于饥饿状况下的动物,那是没有什么理智和规律可讲的,一群饿疯了的松鼠敢于袭击一条狗,一个饿疯了的乞丐敢与野狗争食,在乱世流离的年代,饿疯了的难民敢吃人!

    程凡眼里的这头北极熊,已经处于饥饿的临界红线,它眼神犀利凶狠,头颅压低了一点,后腿弯曲、蹬着雪地,前腿双爪压在地上,整头熊如一根上满了的发条,蓄力已满。

    程凡明白,北极熊,要进攻了!

    他的后腿也弯曲,尾巴停止了摆动,整个兽身也同样呈现出一种欲进攻的姿态。

    几乎在同一瞬间,一熊一兽同时动了,程凡后腿绷紧弹出助力,在雪地飞奔,迎着北极熊那大块头撞过去;北极熊四蹄踩雪,同样凶猛地飞奔而至。

    它看着憨厚敦实,体重大,可速度不慢,一路将跑过的雪扬起,和程凡是要先来个硬碰硬。

    不过几秒,程凡和北极熊已撞在了一起,两只野兽强猛的力量在周围的积雪扫出了一个小坑。

    一熊一兽碰撞,但两个家伙都不是直接地撞后两相分开,而是撞抱在了一起。

    北极熊直立,整个熊身贴在程凡身上,两只爪子抱住他,妄图以体重的优势将程凡压倒,一张熊口大张、散发着阵阵恶臭,疯狂地要啃咬程凡的脖颈。

    程凡则是一只爪子将北极熊抱着,另一只爪子则撑住了北极熊的嘴,不让它咬到自己,这个家伙的咬合力可是不弱,一口咬到脖子,不一定致命,但那铁定是要撕下一块肉来。

    程凡在进攻时,有机会用爪子杀死北极熊的,可他没有,他决定不但要吃了它的肉,更要得到这一张北极熊的皮,然而这北极熊一直摆动脑袋想要咬他,力量大得出奇。

    一时间,他根本腾不出手来割穿它的咽喉。

    程凡被北极熊的摆动惹得有些烦了,冰蓝色的眼神冷冽,他右爪握拳,狠狠的一拳打在北极熊脸上。

    这一拳打得极重,程凡近距离看到北极熊的脑袋歪了过去,鼻子有血迹冒出,趁北极熊脑袋被一拳打歪,程凡左爪松开,又一记左勾拳从下往上打在北极熊的嘴上,打得北极熊脖子向上一扬,将程凡抱住的双爪也短暂松开。

    “噌,噌,噌”

    程凡后退两步,回身一转,身后一条尾巴如钢鞭般破风抽来,一尾巴挞在熊脸上。

    “昂呜,昂呜”

    北极熊吃痛,也赶紧往后退了几步。

    两兽从合抱状态退开,彼此对视,在第一轮交锋里,程凡占据了绝对优势,在北极熊那张熊脸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鞭痕。

    北极熊呲着牙、咧着嘴,对程凡发出低沉的吼声,只是嘴巴受到拳击,有点儿歪。

    作为一只想要吃熊肉、剥熊皮的小怪兽……

    作为一头饿疯了、想要猎食程凡的北极熊……

    一兽一熊自然没有什么共同道理可言……

    风雪在此吹没,一熊一兽像两位决斗的绝世剑客。

    过了几秒,两个家伙兽眼一瞪、熊眼一怒,又冲向了彼此。

    北极熊在风雪里咆哮,它,是这片地区千百年来的霸主,哪怕是后来至此的人类,它也敢于袭击!

    它朝前奔着,嘴中寒刃抖露!

    熊人族,无所畏惧!

    兽人,永不为奴!

    不过,可惜的是,它在这里遇上的是程凡!

    程凡向前奔跑,清醒地计算着与北极熊的距离,仔细洞察北极熊的动作。

    一步、两步……

    近了、更加近了……

    一熊一兽再次撞在了一起,北极熊人立而起,以近三米高的厚实熊躯扑向程凡,程凡右爪一巴掌直接按在了北极熊头上,将它的嘴给死死抓住。

    北极熊两只前掌的爪子弹出,熊掌强劲有力,向程凡拍来,耳畔隐约之间,都带起“呼呼”的气流声。

    程凡猎杀动物时,很少用到嘴去撕咬,而是一对灵活的爪子造成严重杀伤,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要的便是这家伙直立起来,右爪按住北极熊那张咬合力惊人的嘴,左爪如刀,化为终结生命的杀戮之刃,无情而利索地插进了北极熊的脖颈,一捅而入!

    这样的动作程凡做了很多次了,熟得很。

    插进脖子、割断气管动脉、再眨眼拔出,一套格杀的动作简洁明快,看着已不像是弑杀生灵的残忍血暴手段,而是升华到了一种艺术的境界。

    对,杀熊杀多了,自然成了杀熊的艺术。

    程凡将抓住北极熊的右爪松开,与北极熊擦身而过。

    此时场景像极了电视电影中常出现的画面,林间空地竹叶纷飞,两名绝世高手相对而立。

    高手站在那里装x的时间多,而交手时间少,快到只是过身一瞬,吃瓜的群众们还没看清楚,两名高手已然再次背对而立,可其中一名要么已经重伤,要么已经彻底地挂了。

    这一刻,竹叶变成了雪花,两名绝世高手成了一熊一兽……

    “扑哧”

    一抹血花溅起,热血染红雪地,如点点寒梅于雪中绽放。

    “呼呼”的风雪飘零,“砰”,北极熊庞大的身躯无力地倒在雪中,压起一片雪尘。

    动物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在受到致命伤时,也不会马上死去。

    程凡回头,北极熊在血和雪中挣扎,他眼神没有怜悯,也不可惜。

    这就是自然之道,是千百万年、上亿年来的生命生存进化之道!

    哪怕是人类的文明社会,也掩盖不了这种自然物竞天择、相互竞争的血腥残酷。

    甚至,可以说正是人类,才造成了自然最残酷的种间斗争,消灭掉的物种不计其数!而和平和文明的光辉,不过是人类将种内斗争的残忍美化了一些,换了另一种方式进行。

    实质,还不是跟动物们一样吗?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16998/ 第一时间欣赏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最新章节! 作者:旅行的土拨鼠所写的《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为转载作品,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介绍:
简介无能,简单点来说就是:这是一只“有理想、有抱负、有知识、有文化”的四有哥斯拉纵横时空,在各个世界作孽的故事。(阅前提示:主角非人哉!很“作孽”!很凶残!杀人盈野!不喜勿入!)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