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广告
“催灯一书中,所涉及的众多层面,引人入胜,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篇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引入,讲述三位当代校尉,为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一处处失落在大地深处的龙楼宝殿。”
“6666………→_→”
“鬼催灯是一本讲主人公胡八一和朋友一起探险的故事,情节曲折起伏引人入胜!你别看名字是“鬼吹灯”名字挺吓人的,但是故事里最让我目不转睛的不是孤魂野鬼!而是主角的惊奇历险!什么昆仑不冻泉,霸王蝾螈,火瓢虫,都让我爱不释手!
说《鬼催灯》是奇书,一点儿也不为过,遭遇火瓢虫如何扑灭鬼火?
突发雪崩深陷地下如何逃脱?
看得我是一身冷汗……真是比咖啡都提神,惊险创造了奇迹,幽默杀死了寂寞;体验中国式古墓探险,洞开一扇神秘的探索之门。
内容是主人公胡八一上山下乡来到中蒙边境的岗岗营子,带上了家中仅存的一本书《十六字风水秘术》,闲来无事将书中文字背得滚瓜烂熟。
之后参军到西藏,遇上雪崩掉落一条巨大的地沟当中,胡八一利用自己懂得的墓葬秘术逃得不死。
复员后,胡八一和好友胖子一起加入了一支前往新疆考古的考古队。一行人历经万险来到了塔克玛干沙漠中的精绝古城遗址,进入了地下“鬼洞”。
洞中机关重重、陷阱不断,最后凭着自己的运气成功逃脱!
这本书其实不是很恐怖,因为其中的历险太让我惊奇了!同时还能锻炼想象力!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鬼吹灯》,是一部描写盗墓者经历的一本写的很精彩的半纪实性小说。
虽然背景多是虚构,但却能引人入胜。
这部小说现在我还没有全部读完,可是却被小说里的情节深深的所吸引。
也许,盗墓会被很多人所鄙视但是有没有人想过盗墓者又何其的有头脑与才华。
因为他们不光得懂得历史、天文、地理、生物、文学等一系的的盗墓者必备的知识还得有一定的野外求生经验与一些精良武器的运用。
他们不但冒者生命危险还要承受着精神的压力。
如果说他们不是为了个人的得失求财,我真的会崇拜他们为我心目中的英雄。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国家的考古对员们,他们何尝不是也在冒着生命危险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呢?
只是他们的出发点不同,他们所做的是为了让子孙后代更好的了解我们人类的历史与探索人类起源的秘密。→_→(简单来说还是刨人祖坟*^_^*)
有多少考古对员牺牲在了探索的道路上,那如果说我不能崇拜盗墓者,是不是我可以用我的心来崇拜我们做着伟大而神圣考古工作的考古对员们呢。
《鬼催灯》我还没有完全看完,这只是我看了《鬼吹灯》一小部后的感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我会继续真实的记录下我的感受。”
“诶,突然发现好多新入坑的书友啊?”
“很正常嘛,李导的作品每天都会有新增的读者,这个一点也不稀奇,只是最近有点多了而已。”
“这个倒也是(e)”
“mmp,其他的我不管,就是作者大大能不能更新快点,两本还在连载的小说,都是雷打不动的定时更新,真的是太让人着急了!着的感动。
学时代到现在。有时候是漫不经心的用来打发时间,有时候是工作生活累了疲倦了用来激励自己。
不管动机怎样,每一次都会被感动到热泪盈眶。
想起它99年的世纪末在全港影院惨淡收场的情景,仍然叫人有些嗟叹,从那时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阿星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他也由当初的毛头小子步入而立之年。
事实上,看星爷的电影越多,看喜剧越多,看香港电影越多,就越来越认识到《喜剧之王》里的人生蕴涵着怎样可贵的精神。
星爷的《喜剧之王》之所以是他最伟大的作品,之所以几乎达到了喜剧电影的最高境界,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拍出了他自己。
很多时候,感动观众不用太多成本,以诚动人。
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都可以用这句话概括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优秀的电影也不例外。
想当初,我看尹天仇这个死跑龙套的怎么死都死不了,在娟姐后面翻来滚去浪费菲林,不明白这到底是出自怎样的故事。
直到若干年后星爷空降人大,在八百人面前说起他的不堪往事,我才恍然大悟。
当年拍射雕,他演一个被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一爪抓死的小龙套时,就跟导演说,可不可以挡一下再死,导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于是,“我就不停的开开心心的提建议,再开开心心的被拒绝”。
很多人看星爷,都是从大话开始,或者有些人是从苏乞儿开始,有些人是从唐伯虎开始,但是把他的作品看的差不多了之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喜剧之王》作为他们最珍惜的电影。
在星爷诸多无厘头、够疯狂、够恶搞的作品中,突然间插入了这么一部带有强烈的悲剧色彩的正剧,当时都没有人能接受,但是喧闹背后,浮华过尽,你会发现,真正的经典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打动人心的力量,是星爷的真诚,一个人在书写自己的时候,一定是最真诚的。
所以一开始,我们就能看到那个穿着劣质西服、面对海浪大呼“努力奋斗”的背影,那就是星爷自己数十年来摸爬滚打不改对电影的痴心的写照。
在这部电影中星爷献出了自己最好的本色演出,在片场每天只求有便当的小跑龙套却抓紧机会在摄像机前过过瘾,这样的开场一贯的无稽,却也够真实。
粤语版看了很多遍,国语版也看过无数遍。
比较了一下,虽然石鱼的配音尽出神采,但星爷自己的原版原调反而更能打动人。
这实际上和电影本身的写实风格也是搭调的:石斑鱼的声音特质显然比星爷本人要夸张得多。
所以到现在,我都还是会背诵很多粤语台词。
李旭升在大学的光景里,《喜剧之王》看了一遍又一遍,就像一种鼓励。
在给人看人生逆境里不屈美好的那一面,也在告诉我们轻轻松松的摆平不顺和委屈。
有的时候大家一起看完了跑到阳台上对着空气大喊几声:“努力!奋斗!”
小人物的自我励志,是不能不珍惜的一份人生财富。
好比星爷,从邻里街坊中走出来,抓紧小孩们在街坊活动室打乒乓球的功夫看书,三句台词也会紧抓剧本不放,没有人来看也照样摆齐了番茄酱演雷雨,即使爱上的人是个***郎,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什么都可以不介意。
很多人最感动的大概是尹天仇冲出屋子对柳飘飘大叫一声“我养你啊!”,这一瞬间我时常会想起她跟我提过的那个女生,她和他一样都热爱《喜剧之王》。
那时候第一次接吻之前,她就很狡猾的问他:“要不要涂点唇膏?”
星爷以往塑造的人物身上多多少少会有小人物市侩、好色、贪婪,另一大特点就是夸张,甚至有点神经质。
然而在尹天仇这个角色身上也比较少看到。
这个人物突出的一个性格特征就是执着、单纯和善良。
例如,他仅仅只是一个临时演员,却总是抱着一本《演员的自我修养》,对于出演机会一次一次的争取,一次一次的失败,甚至一次一次的被人羞辱,最后他仍然坚持他那句:“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他单纯,其实单纯与执着总是相伴的,复杂的人必定会有很多的思考,也自然会有很多的顾虑。
想想看,现在许多向往演艺道路的年轻人,有多少是仅仅因为热爱表演呢,如今考中戏、上戏、北影的人远远比过去要多,除了物质条件的提高给予考生们的支持外,另外的一份动力就是来源于铺天盖地的娱乐资讯中大家可以看到的明星们的那份风光与荣耀,以及成为明星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诱惑,所以,如今想成为明星的比想成为演员的多。
而尹天仇,还记得那两场戏吗,他第二次去找那个副导演sunny 哥,说演什么都行,不要钱也行,只要有个便当;另一场,娟姐告诉他让他作男主角,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他说:“是不是每天都有便当可以吃?”
朦胧,物是人变。
埋尽繁华,埋不尽思念。
为你敛却,爱恨情仇三千。
为你描画,今生的韶颜。
淡影重重,那场梦湮灭。
恍若初逢,看见你笑颜。
初生之地感慨万千。
又是晴天,哪处风筝断了线。
挽留,却再难如从前。
雪落,谁曾天涯望断了秋水间。
舞长剑,江湖共你策马并肩。
曾笑说,这一生守侯竹林边。
若回首,还仿佛是当年。
挽袖,唱罢了年华丝弦。
今生,不负你携手人间。
这一世,为当初相顾无言。
相望间,此情已追随流年。
飞雪,覆过你的眉眼,再不见。
诀别,将情用一生写,全毁灭。
夜半月下,飞过小雪。
埋尽繁华,埋不尽思念。
为你敛却,爱恨情仇三千。
寥寥可数见神仙眷属,潮汐散淡看江湖路。
为你描画,今生的韶颜。
看落叶,守望神树等你千年。
入尘埃,宿命轮回转动因缘。
执素手,纵然相隔碧落黄泉。
观剑舞,把天地都覆灭。
若重逢,恍如昨日旧颜,看你的笑颜。
迷茫间,将谁拥入怀间,生死尽尝遍。
繁花开遍,陌上红尘万千。
天际水连,度了几行归雁。
笛声悠远,诉说谁此生恩怨。
皆忘尽,与你长守眷恋。
念白:
请记得,我,一直在等你。
这是仙剑里,雪见的故事,犹如仙落凡尘。
就像之前说的,纯音乐,填词了说一种遗憾,不填词亦是一种遗憾。
多么单纯的想法,多么执着的信念:只要有一口饭吃,就要为自己的理想坚持到底。
星爷大红大紫的时候,大多星迷尚在求学路上。
那时候的星迷看星爷,更多是看他如何桀骜不驯、特立独行,看他如何玩弄权贵、传统、教条、古板的思维定势于鼓掌之间,看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洒脱。
笑到花枝乱颤。
现在,这帮子80后都走进了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工作问题。
当理想与现实发生碰撞的时候,当鲜花与掌声没有如期而至的时候,当你烦了闷了累了痛了想要放弃的时候,你是否还记得那位曾在年少时带给你开心和笑容的导师?
他并不只是无厘头的搞笑大师,并不是部分人士口中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
如果你真的在现实与理想中苦苦挣扎过,有过一个平凡人喜怒哀乐的生命体验,请你回过头再来看看星爷,看看《喜剧之王》,你会发现星爷的嬉笑怒骂之间,蕴藏的尽是做人的道理,鼓舞每一个平凡的人要勇于拥抱理想,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坚守自我,永不言弃。
你可能依然会笑,但不是花枝乱颤,而是内牛满面。
关于他的善良,剧中的表现也许不是很多,有这样一个情节,那位洪爷的手下被尹天仇踩了几脚,洪爷带着他去找一位老太太要钱,老太太仅有的一百块被他拿走,看到这一幕的尹天仇走了过去,扔了一百块在地上,还说,老太太你钱掉了。
这一细节可以看出,这个人物身上的善良。
这样看来,尹天仇这个人物身上确实有许多优点,但他仍然是一个小人物,他仍然卑微。他热爱表演,却始终没有机会,他生活潦倒,想拿个便当却也被剧务扔了喂狗。
第403章 空落落
而他他人那般,读书能读出一个顿悟,所以我更乐意读些不太需要动脑子的休闲小说,不求修身养性,但求能读到些畅快淋漓的段子、浮一小白罢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但即使是这样的休闲小说,读个通透,亦可能心有所触,读出许多感同身受的唏嘘来。
所谓触类旁通,触及了文字,其实便是触及了作者落笔时的识海心境。
我抱着寻觅自己旧梦的心意去读书,有时候竟能在字里行间窥见作者相似的梦境,激荡之间,让本来早就被我们淡忘得差不多的旧梦清晰起来,而作者藏在字句间的隐晦心思也因此明晰了起来有时候便是这样同病相怜的感觉,将作者和笔者紧紧地系在了一起吧。
或许这不是顿悟,但也许只不过是一次意料之外的午夜梦回。
像酩酊大醉般的午夜梦回。
荒唐、辛酸、可笑。
只不过是一些夸张的文字罢了,凭什么就能让这颗冷漠太久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只不过是几句矫情地煽情罢了,凭什么就能让这双干涸太久的眼眶突兀地湿润起来?
原来自始至终,我们的心底,仍残留着几分天真、几分脆弱、几分追梦的幼稚。
所以老黄逝去时,我会觉得荒唐。
不荒唐,徐凤年怎么舍得让这个忠憨的老人独自去武帝城以死证剑道?
事过后再独自悲伤悔恨,甚至不惜亲上武帝城想试着为老黄报仇?
故人已去,什么悔恨、复仇,真是做得愈多愈觉得可笑的东西,失去了再抓狂又能挽回什么?
越觉得荒唐,越觉得愤怒。
并非因为作者写死了老黄而愤怒,而是愤怒于过去的自己。
曾几何时,我们身边也有一位“老黄”,或者是一位长辈、或者是一位挚友,安安静静地陪在我们身边呵护庇佑着我们,而我们就像一个无知的熊孩子,只懂得去享受这份呵护与庇佑,从不知道回报以关怀。
直到某一天,他以一种我们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方式离开了我们,我们才开始慌张、害怕,才开始伤感、痛苦,然后便虚伪又恶劣地把这些慌张、害怕、痛苦转化为一些莫须有的仇恨,只为了掩盖藏在身心深处的内疚
其实我们一直明白,身边那些默默付出着不求回报的人,其实才是天底下最容易被感动的一群人,因为他们总是被像我们这样卑劣、自私的人忽略着,偶尔一句体己话,也许就能让他们开心好一阵子。但我们仍然在不停地忽略着他们,直到失去他们。
老黄是幸运的,因为他临死前,至少完成了自己的一个梦想;
徐凤年也是幸运的,因为他至少能堂而皇之地告诉自己,他当初没有挽留老黄,是放手让老黄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而且他还可以用为老黄报仇的形式来抹掉心中的悔恨。
但我们人生里的那些“老黄”,大多数只是那么平淡到甚至有些凄凉地离开了我们,而事后,我们也不可能有什么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安抚自己,更何谈报仇的对象比起老黄的逝去,原来是我们自己更加荒唐。
所以洪洗象甘愿舍却一身修为,只为让徐脂虎登仙时,会觉得辛酸。
辛酸,不是因为洪洗
辛苦恣情的人必然也麻木,而飘飘则是一个还没有麻木的人。
因此,当尹天仇说出那句“出来卖的”时,飘飘愤怒了,其他的妓.女却没有,甚至有一个妓.女还拉住愤怒的飘飘说道:“别这样,我们本来就是嘛。”
不错,飘飘不甘心,她并不愿意作一辈子妓.女,她仍然渴望尊重,向往爱情。
而太多的苦难使她扭曲。在终于找到一份真爱时,她仍有她的惶恐。
因此,在尹天仇说:“我养你啊。”时,她拒绝了:“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
但是她感动了,转身之后坐在taxi上终于不能自已,哭的一塌糊涂。
说实话,看这个桥段更加感动和难过,因为人总是会随着长大而变得愈发理性,变得成熟稳重,那么是否还有勇气为一件自己认为值得的事,做一次非惯性思维的决定呢?
接下来,为了这份真情,被打得遍体鳞伤的飘飘坚决地说着:“不行!”宁愿被打死都不愿意再去做妓。女接客。
当她再次来找尹天仇时,她仍然没有马上说出她来的目的。
那句:“喂,你上次说你要养我是不是真的?”在看到天仇身边的鹃儿时,她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气才开的口。
最后一场戏中,尹天仇晚归,飘飘一连串的骂中,同样体现着她的卑微与惶恐。
“你上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煮不煮你的饭呀!怎么穿成这样,你不是演主角的嘛,告诉你,不管你是主角还是跑龙套的都要养我一辈子的。”
其实,她是惶恐的,害怕又遭到抛弃,但她的言辞中似乎是在恐吓,这便是飘飘的特点,飘飘的表达方式。
而她也真的很爱尹天仇,为他织了围巾,坐在门口等他回家。后来她看见尹天仇领口上的血迹以为是唇膏印,说:“红的,唇膏印?你出去鬼混?这次放过你,下次不许了。”
其实,任何一个女人,在看到这种情况都要闹得天翻地覆,可飘飘却是“这次放过你,下次不许了。”
同样是因为她卑微,她不敢对对方要求太多,毕竟她曾是一个妓。女。
而后来又加上一句:“干吗,不服气,打我啊?”同样是飘飘的表达方式。
她卑微,又不想让人察觉。
关于这部戏的两条主线理想与爱情。
理想。
尹天仇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演员,这也是星爷的理想。
据说这部影片有传记的性质。但凡传记,往往会描写一个成功人士从默默无闻到一鸣惊人,但这部影片仅仅只描述了默默无闻,结尾处更给人以狗尾续貂的感觉。
但我不认为这是该片的败笔。恰恰相反,正是这样的一个结尾才成就了本片的伟大。
成功的光辉每个人都看得到,但奋斗的历程却有几人知晓。
人生往往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选择才有这样的结局,没有人可以看着结局做出选择。
如果今天的星爷不是星爷,而仍然是这个尹天仇,他会不会坚持下去?
又或者说,当年的星爷难道是预见到自己会有今天才坚持下来的吗?
再说爱情。
《大话西游》中的爱情确实震撼而经典,但它毕竟是空中楼阁。
而《喜剧之王》讲述的却是一份可以在你身边真实发生的故事。
而这份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的纯洁。
尹天仇的单纯筑就了这份纯洁,飘飘那尚未泯灭的对人生的希望筑就了这份纯洁。
还记得当尹天仇终于有机会做男主角时,被打得遍体鳞伤的飘飘来了,她对着远去的轿车喊到:“喂,你上次说你要养我是不是真的?”
尹天仇是这么回答的:“是啊。”
飘飘:“你不会骗我吧?”
尹天仇:“当然不会了,正等着你呢。”
其实每个人都清楚,尹天仇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机会?
而他的那句“是啊”将断送他的前程。
可他却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之后还兴致勃勃的去找娟姐。
事实上,他根本想都没想过,真爱和事业之间,他只能做到二选一的决定。
人如果没有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尹天仇只单纯的知道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也只认定这条正道,想都没想过别的渠道。
而飘飘呢,她跟着尹天仇,难道真的只是希望有个人可以养她?
老实说,作妓,女一定比跟着这个“死跑龙套的”生活要宽裕。
可她要的正是这份尊重与这份真情。
还记得那句“不管你是主角还是跑龙套的都要养我一辈子的”,飘飘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跟着尹天仇,不论他是功成名就,还是一文不名,她都会跟着他。
这份爱情是纯洁的,这份爱情也是难能可贵的。
飘飘和尹天仇过完夜的第二天早上,尹天仇打电话问洪爷外面的小姐过夜是什么价位,然后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飘飘。
包括他用来撑门面的一块表。
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源自于他小人物的卑微。
一个连吃饭都有问题的人,凭什么相信自己能拥有爱情。
而飘飘在看到那些钱时的反应是:“谢了,老板。”转身离去。。
多么自暴自弃的话!多么令人痛心的转身!
而此前一刻,坐在窗台上的飘飘,不施脂粉,是那般的纯净与美好。
那些钞票让她意识到,自己依然只是一个妓。女,又凭什么去拥有一份爱情?
爱情,在她眼里,是那么高尚和遥不可及。
当初李旭升看《喜剧之王》时正是《流星。花园》热播的时候,奇怪的是,看了那部戏,除了觉得那几个男孩子长的还不错,并没有感受到这部戏所要表达的主题爱情。
他们都太富裕,爱情于他们而言,是茶余饭后需要去考虑的问题;他们又太有社会地位,有权利去讲高尚,当然也有权利去拥有高尚的爱情。
而柳飘飘与尹天仇呢,以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而言,还能相信爱情,是不是更叫人为之动容?
想想看,一个拥有金山的人,愿意与你分享他的金山,比起一个只剩下一个馒头却还愿意分一半给你哪一个更令你感动。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后者。
所以童话故事中,向来不喜欢《灰姑娘》,而惟独钟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常常在想,王子为什么要娶灰姑娘,而不帮助一下卖火柴的小女孩呢。
很高兴,尹天仇还是鼓起勇气,喊出来:“我养你啊?”
而飘飘,也大声地喊出:“你上次说你要养我是不是真的?”
他们终于突破了自我,没有放弃希望,没有放弃对爱的追求。
不管现实是怎样的残酷。
这份爱情真的很伟大。
剧中还有一个场景第一次我看笑了,第二次第三次看的时候,却哭了。
尹天仇和杜娟儿试戏。他声泪俱下,鼻涕快流到她的嘴里,仿佛几十年的压抑不顺在倾刻间得到释放和爆发,我相信那个时候,他并没有在演戏,而是在讲自己。
他说:娟儿,我这一辈子,已经受过太多的挫折,我实在太累了。要是连你也失去,我真的支持不下去了。
这段话其实是尹天仇在说自己,也在说给飘飘听。
飘飘拒绝他之后,没有任何镜头和台词交代尹天仇内心是什么样的感受,却在尹天仇和杜鹃儿试戏的时候进行了最贴切的交代。
他在那一刻人戏不分了,所以我们所有人动容了。
关于这部戏的两个关键词汇卑微与伟大。
“屎,我是一滩屎。命比蚁便宜,你坐奔驰,我挖鼻屎,自知死也再难移。”
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真的很心酸,尤其是那句“自知死也再难移”,全世界有那么多人,成功的、伟大的又有几个?
人的一生又那么短暂,有些人到死都只是一滩屎。
有一部电视连续剧,叫做《难兄难弟》,感觉里面的李奇、谢源,有点象生活中的星爷和梁朝。
当然,星爷没有李奇那么倒霉。
在我们这,《难兄难弟》只放了20集,据说后面,声名狼籍、前途尽毁的李奇成了出租车司机。
还记得《烈火雄心》李的司徒拔,就因为他爸爸不会写出类拔萃的萃字,他就只叫了个司徒拔,而他的人生也是一样,始终在“拔”,却永远不曾“萃”过,他到死也没有拼清楚success。
他们的一生是如此的卑微。尹天仇正是如此。
可他又是伟大的,他对于理想的坚持与执着,对于爱情的坚守与珍惜,成就了他的伟大。
伟大不因你所从事的事业而有分别,孙中,山伟大,尹天仇一样伟大,每一个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都很伟大,每一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坚持正道实现理想的人同样伟大。
第404章
啸云父子乍看起来很牛逼,其实一直沦为表哥的杀人工具,还收获一身臭名,末了被表哥宅心仁厚地“解救”还要表示自己要痛改前非,在灵魂深处闹革命。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表哥的手段已经接近某party,实在让人不服不行。
表哥的目的是什么呢?
很简单,成为天下第一。(e)
序幕就是他从关外贩玩牛羊玩完俄罗斯妞以后回来,别以为他回来是为了某某人,他只是为了争夺天下第一。
要争夺天下第一就得除去对手,他的对手很明了,就是天下第一天机老人,天下第二上官金虹以及阿飞和杨艳(惊鸿仙子),只要除去这四个大傻逼,表哥就可以仰天长啸:我才是天下第一,我才是天下第一!!
傻比的龙啸云父子当然不在此列,这两个人还他妈天天吹什么是人就会有弱点,其实他们自己的弱点:被仇恨冲昏头脑早就被表哥收入眼底,已经不值一提。
表哥才是太上无情,无欲则刚,金身不坏。
但是表哥既然要成为天下第一,当然需要心思缜密,所以他还是配合梅二先生演了一场戏,引出当时已进入中科大少年班的龙小云,废了他的武功,将下一代接棒人扼杀在摇篮中,手段之毒辣,令人发指。
他还有变态的猥亵幼童倾向,每次总是拖延和龙小云呆在一起的时间,目不转睛地眼爆着小云,同时感受小云那美妙地童声声声呼唤他“叔叔”的快感。
这样变态的性癖,已足以青史留名,与法国萨德侯爵双峰并峙。
当然啦,表哥是全国统一高考第三名,是高级知识分子,不会和那些中专生大专生一般见识,所以对付他们自己不会亲自动手,实际上,他那两把破飞刀也是浪得虚名,根本伤不了上述四大高手,只能杀点这样的小角色,这一点,可以从最后在杨艳的协助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杀掉上官金虹而且自己还差点被打个对穿看出来。
可是表哥虽然差点被打个对穿,但是表哥心里很高兴,因为经过此役,两大劲敌都被除掉,自己可以打起锣鼓唱起歌来。
至于阿飞和天机老人就更加简单,阿飞就是一个武功高强的非主流脑残,用一个自己玩剩下的林仙儿就可以k.o.他,让他整天人不人鬼不鬼。
至于一段时期的背叛更是表哥的拿手好戏,可以让阿飞“幡然悔悟”之后更加感觉愧疚,死心塌地的跟着表哥,成为表哥的杀人工具。
天下第一的天机老人有勇无谋,被表哥用计将全身功力传于表哥手下第一杀手阿飞,****而死。
表哥为防止天机老人后代报仇,亲自出马色诱孙小红,让天机老人唯一亲人成为自己的**,而天机老人的唯一传人阿飞又成为表哥最忠实的小弟。
表哥做事,滴水不漏,名利双收,实在让人佩服佩服。
回头说说表哥的感情,表哥从小父母双亡,一人坐拥李园,和表妹组成国王王妃的性模式,这种模式不仅让表哥心理扭曲,而且使得他***无餍,成为日后武林头号yin魔。
表哥不仅杀人,也诛心,杀的是天下豪杰,诛的是人间痴心。
表哥自己则八风不动,一尘不染。
表哥在感情上故意做出模棱两可的姿态,使得龙啸云,林诗音,林仙儿,杨艳一生痛苦,又做出大义凛然的模样,直接把龙小云和荆无命两大豪杰少年送进中国残疾人协会,剧中的人无一不被表哥整的得白天打瞌睡,嘴上冒燎泡,晚上睡不香,被窝打飞机,表哥一一收入眼底,觉得心中实在快慰极了。
表哥还是一个严仇对柳飘飘: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尹天仇对柳飘飘:如果你非要叫我跑龙套的,可不可以不要加个“死”字在前面?
尹天仇对杜鹃儿:因为导演没有喊“卡”。
尹天仇对柳飘飘:要不是椅子挡住我的腿,我未必打不过你。
尹天仇:嘿!
柳飘飘:干什么?
尹天仇:走了?
柳飘飘:是啊。
尹天仇:去哪里啊?
柳飘飘:回家。
尹天仇:然后呢?
柳飘飘:上班啦。
尹天仇:不上班行不行?
柳飘飘:不上班你养我啊?
尹天仇:嘿!
柳飘飘:又怎么了?
尹天仇:我养你啊!
柳飘飘:你先养好你自己吧,傻瓜。
柳飘飘对尹天仇:谢了老板。
尹天仇对柳飘飘:恭喜你了,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出色的坐台小姐。
柳飘飘对尹天仇: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出色的死跑龙套的。
柳飘飘对尹天仇:咦!你的嘴唇都破皮了,需不需要润唇膏啊?
尹天仇对霞姨:霞姨,完全看不见的有没有?
吴孟演的那个对尹天仇:屎,你是一滩屎,命比蚁便宜。我坐奔驰(中文的也有说“我喝宾士”),你挖鼻屎,自知死也再难移。
尹天仇:临时演员也是演员!
尹天仇:不管你看得起看不起我,我都是一个演员。
尹天仇对四眼仔:给我点火!
柳飘飘对尹天仇:你吸什么狗屁奶嘴啊?
柳飘飘对尹天仇:你有吃什么狗屁wasabi?
柳飘飘对尹天仇:你有个狗屁泪水在眼眶里转啊转啊的?
柳飘飘对尹天仇:你含什么狗屁哒哒呀?
尹天仇对柳飘飘:当然对于一些志同道合有兴趣的朋友,大家还可以坐下来一起研究研究。
尹天仇对导演:因为我的角色呢是比较调皮一点的,所以我内心的潜在台词就是我不想死。
导演对尹天仇:我靠!你不想死也得死啊!
尹天仇:对不起!我是卧底!
尹天仇对导演:每天都有便当可以吃吧?
尹天仇对吴演的那个:不管你看得起我看不起我,我都要拿回属于我的三个便当。
尹天仇:番茄蛋饭25块半谢谢!
sunny对尹天仇:要是在两年前,我早就一刀捅死你了!
柳飘飘对龙少:处女啊,正点哪,便宜你拉。
小混混对尹天仇:那,《雷雨》呢就是要讲义气!
尹天仇对导演:其实你再多等一会尔我就死了,而且死定了。
小混混对尹天仇:我们出来混的最重要的就是要讲义气。
柳飘飘:划拳你都不会,你念过书没有?
(飘飘正在门口织围脖)尹天仇:飘飘。
柳飘飘:干什么?天都黑了,电话也没打来。要不要做你的饭啊?
尹天仇:我刚才……
柳飘飘:你怎么穿成这样,不是演主角吗?我不管你做主角也好,跑龙套也好,你都要养我一辈子。
(拿围脖)来,试试看,合不合适。
(看到尹的脸)哇,红色的,是唇膏印,你去鬼混?
这次我就给你条生路,再有下次我就不给你饭吃,走啊。看什么看啊?不服气啊?打我啊笨蛋。
尹天仇:飘飘,我爱你。”
……
……(e)
“影片吸引我的地方是这部影片展现的是小人物的奋斗历程,也是周导具有自传性的一部影片。
喜欢周导的电影,不仅仅是因为影片的幽默搞笑,更多的是周导向人们传达的一种生活情感。
影片中有许多经典台词:实际要比想象,复杂的多的;其实我是一名演员;群众演员就不是人吗;你看前面是黑暗,但是只要你坚持,就可以看见黎明了;我只是想要个机会……
我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了解一些周导的背景资料,知道他在学生时代的刻苦钻研,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他付出的努力。
这些都是影片中的伊天仇受他人的嘲笑与不给肯定的时候说出,他对理想的坚持不懈与单纯直接通过这一句话足可说明,他的理想是当个演员,一个只为至少可以拿到一个便当的演员,他不是看重那个便当,他看重的是那个便当后面的意义,作为一个片场演员被肯定的“标志”。
在这里,更可以看出他的高贵之处,他不是想当明星,明星与演技,艺术是没有等号关系的。
他身上没有如今想当明星的那些人的浮躁,他是踏实与努力奋斗,他为他的理想奉献的是他对理想的真诚与执着。
可能就是因为这些,给予我深刻的感触,在再次观看影片的时候,才会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当尹天仇大声的对着飘飘喊:“我养你啊!”。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虽然可以看出他下决定之前的那份犹豫,我想那不是他不爱她,而是太爱她了而不知道怎么让她过得更幸福,是不是真的可以养起她。
这句看似简单而幼稚的话语,里面包含着尹的简单和直接的真情。
柳飘飘说了句傻瓜还是走了,可车上的她,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而哭得一塌糊涂。
作为一个舞女,是很卑微的,有什么理由去渴望别人的爱。
风月场上的逢场作戏都已经麻木了,于是一个“傻瓜”说出这四个字的爱情宣言时,她无法抗拒眼中的泪水,更无法抗拒在内心深处的感动。
影片到了这里,让人看的不再是无厘头的搞笑,用一颗成熟的心再来观看这部影片的时候,会笑,可是笑的时候多是心头一堵的感觉。
因为它赋予的意义更多,它是一部值得回味和让人有所收获的影片。”
“影片的开头,是他的背影和一片大海,他大喊“努力!奋斗!”。
那么,这怎么能算得上是喜剧呢?或者该说是一部励志片吧。
那个穿着劣质西装,西裤永远稍短一截的尹天仇,那个眉尖紧蹙、永远一脸尴尬地坚持着自己自尊的年轻人,那个没有多少底气却一遍又一遍地强调“我是一个演员”的死跑龙套的,那是尹天仇,那也是周星。
最打动人心的力量,是真诚。
一个人在书写自己的时候,一定是最真诚的。
所以影片开头面对海浪大呼努力奋斗的背影,在片场每天只求有便当的小跑龙套却抓紧机会在摄像机前过过瘾,这样的开场一贯的无稽,却真实得让人动容。
如果要在《喜剧。之王》里选一个最让人感动的桥段,大概所有人都会选择他冲出屋门对张柏芝喊出来的那句“我养你啊”。
这不是简单的儿女情长卿卿我我,甚至仔细揣摩,比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爱情更让人感动。
柳飘飘穿着尹天仇的衬衫,散着头发,靠在窗台上安静的看着远方。
干净的画面,干净的脸。
我想看过此片的人一定记得那个画面,微风徐徐,姿态优雅,与之前那个夜总会三陪小姐的身份格格不入,显得纯洁又美好。”
……
“如果说,喜剧片的最高境界是让人笑中带泪。
那毫无疑问,《喜剧!之王》是这类片中无可争议的代表之作。
这个叫尹天仇的龙套演员,你都搞不懂他为何会对演戏有如此大的热情。
不管是多么扑街的机会他都愿意去尝试;
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嘲笑,他都会一本正经地跟人解释“我是一个演员”;
甚至到了半夜,他还会拿出一本奇奇怪怪的《演员的自我修养》来鼓励自己。
然而,至始至终,他都只是一个龙套演员。
做过的最大一番事业,不过是在街坊福利会里举办了一次表演。
看着他从台前到台后,滑稽地跑来跑去,忍不住地哈哈哈大笑,但随后又有眼泪冒出来。
谁说,电影中的喜剧,不是生活中悲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呢?”
“虽然早已习惯了周导的电影,但我一直不特别喜欢,这种笑闹的无厘头,这种搞笑背后的悲伤。
这部电影,其实看得挺感动的,小人物的坚持,而且是高规格的坚持,如此的不易,如此艰难。
主演都是人生巅峰时的样子,都还在打拼事业,没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也是女主颜值极高的时候。
电影中最动人的两句,就是“其实我是一个演员”,“我养你啊”,在职业上,这是一份有尊严的追求,让人动容;后一句,或者是女人心中最希望男人的承诺,无论是否需要。”
第405章
“脑门,开始思考要写什么?
然后想到了侠客,行。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得,既然已经选择了它,那要是没有其他类型的出现,岂不是一大缺陷……”
侠客行这小说毕竟不同于他以前写的那些。
就像古大侠和金大师两人的写法风格就不相同。
但从侠客行的一书来看,反响还是不错的。
起码没有出现说,写的什么玩意的话语来。
要不然李旭升就真需要好好思考一下,该不该写金系列了!
“不过在此之前,也该安抚一下大家了!”
看着自己星网的评论热热闹闹的,李旭升笑笑,然后快速编辑了一段话,更新了出去。
内容无法就是什么什么,然后说明装备开新书的事情。
……
……
也就在李旭升更新内容道同时,无数正在刷评论的粉丝,一看到有更新,先是不置信,然后一下子就炸开了锅了!
“我的天……→_→李导出现了吗?”
“哇,抓到一只野生动物李旭升*^_^*”
“撒花,终于有李导的消息了!”
“啊啊啊,才一转眼,评论就破十万了,说,你们是不触手啊?这么快?”
“以老夫单身二十年的麒麟臂,居然都没抢到第一→_→?这事绝对有猫腻……”
“猫你个头,劳资还是第一个看到李导更新内容道的,那又如何,一发评论,已经到99999楼了!”
“楼上,你为何那么秀……”
“哇,看到李导还有这么多粉丝支持,我也就放心了!”
“+1……”
……
……
而这会儿,李旭升已经知道写什么了!
越女剑,一部短小而精悍的短篇武侠小说。
甚至有的人认为,里面女主阿青的武功已至玄幻……
当然,对于这话,李旭升是不认同的。
武侠就是武侠。
起舞弄清影,飞雪连天,笑书神侠都还不曾出世,在那个遥远的战国。
一个叫阿青的清秀女子,单眼皮,柳叶眉,巴掌大清瘦的脸,她从小在山林中和白猿嬉戏,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却也孤独寂寞。
她从竹叶上的一端跳跃到另一端,笑的清爽干净,她没有父母,也没有朋友,谁生的她,不知;活着有什么意义,也不知。
不知不觉,叶里藏花一度,梦里踏雪几回,十六年漫长的岁月须叟而过,凤舞九天求其凰,天南地北双飞客,小翅几回寒暑,岁月的嬉戏之间,天地浩然正气,雪花润物而细无声息,阿青领悟出了绝世的武功,这种武功清澈如水,来源于自然,却以一敌万,无人可挡。
她连剑也不用,只用竹棍,就力拔山兮,攻城略池,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确实有点玄幻道影子(e)
她比孤独求败,东方不败还神奇,她简直不是武侠人物了,更像是遗落凡间的襄王神女,注定要遭受一次爱而不得的苦,注定要间接的拯救一个国家,灭一个国家。
越**队打不赢吴**队,越国的剑客也比不过吴国的剑客。
可是,可是,越国兵士只是偷看了阿青舞剑时的影子,没错,是影子,不是完整的舞剑,越国兵士皆惊,世间竟有如此剑法,浑然天成,不脱离带水,一剑一江湖,一剑一浮生。
可谓天下无双……
越军记住了一瞬间击溃心的伪装,泪在其中奔流。
他们老了之后,也许飘飘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每个人都坚信她会记得这句话。
也许天仇想起这个承诺便会觉得那是这辈子最甜蜜的负担。
太美的爱情美的不是本身,而是那些穿越重重阻碍击破世俗的勇气。
纯真的心灵不是没有受到俗世熏染的心,而是被世界蹂躏嘲笑后依然含着希望的微笑。
富有不富有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决定。
我一无所有,我却有你,有梦。
这是我的青春我的舞台我的爱。
关于梦,关于爱情,关于挫折,周导又给了一个最通俗的启蒙。
忍不住把这段剧本粘贴来。
我养你……
可谓天下无双……
越军记住了一瞬间击溃心的伪装,泪在其中奔流。
他们老了之后
(飘飘走出门回头看看,没有人,而天仇多在窗子后面偷看飘飘走远。天仇追了出来)
天仇:喂!
飘飘:干什么?
天仇:走了?
飘飘:是啊。
天仇:去哪里呀?
飘飘:回家。
天仇:然后呢?
飘飘:上班喽。
天仇:不上班行不行?
飘飘:不上班你养我呀?
(天仇一笑,飘飘也一笑,两人挥手再见,飘飘继续走。天仇追了上来)
天仇:喂。
飘飘点燃一支烟背对天仇:又怎么了?
天仇:我养你呀!
飘飘:你先照顾好你自己吧,傻瓜!(这时飘飘的眼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在即乘车上飘飘热泪盈眶,手里还攥着天仇的《演员的自我修养》)。
我养你……
(天仇上了杜鹃儿的车,慢慢驶去,)
飘飘突然大喊:喂!你上次说养我是不是真的?
(车子嘎然止住)
天仇:是啊。
飘飘:没骗我吧?
天仇:当然没骗你,等着你呢!(飘飘高兴的跳了起来)
我养你之(e)
(天仇家门口,飘飘在织毛衣,天仇回来了。)
天仇:飘飘。
飘飘:你干什么去了,天都黑了也不打电话回来,煮不煮你的饭呀?
天仇:我刚才.........
飘飘:你怎么穿成这样?你不是演主角吗?不管你是主角也好,跑龙套的也好你都要养我一辈子的啊!呐,试试,看合适不合适?哇红色的,唇膏印啊,你去鬼混啊!呐,这次我放你一条生路啊,再有下次,我不给你饭吃。走,走啊。看什么看?不服气呀?打我呀,笨蛋!
天仇:飘飘,我爱你。
(两人相拥在一起。)”
“周导的电影,我最爱这一部。
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海边。
双手卷成喇叭状,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喊:努力!奋斗!
如同一个蚂蚁在蕉木坑边挥动八只脚,蕉木坑对面有一梳快腐烂的香蕉。
真是徒劳。
然而未尝没有希望。
除了冬天,蕉木坑里总是灌满水的。对蚂蚁而言,也算是太平洋。
对我而言,只算游乐场。
妈妈在干农活,我便在蕉木坑里捉鱼、挖泥鳅。
待到一坑的水被搅得浑浊不堪,就停下来,看蚂蚁觅食。
蚂蚁是有八只脚的,我仔细数过。
看着蚂蚁觅食,就像多年以后看着尹天仇努力奋斗。
如此的目标明确,如此的坚持,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无能无力。
我是说,命运有时总跟蚂蚁开玩笑,我摆一个蚱蜢在它的既定路线,谁知它在离蚱蜢几步之遥时偏偏又改了方向,走向未知。
那是它的选择。
如果硬要继续说命运这么玄妙的东西,那么我得承认我不信命运。
不信就是不信。
你觉得当年在蕉木坑边捉鱼挖泥鳅的小屁孩,如今安坐电脑前打一些无聊文字,这是命运的安排么。
你觉得当年一个跑龙套都嫌他迂腐的小演员,如今成为功夫了得的喜剧之王,这是命运的安排么。
在一块小小的蕉地里,一只蚂蚁有无数的路。
无数的,也许也可以称为没有路。
随便走就是了。
在一场电影里,主角有无数种人生,但编剧只告诉我们其中一种。
看过《演员的自我修养》的人有无数个,他们各自有各自的际遇,不一定都成为喜剧之王。
其实我可以在蕉地里长大。
在蕉地里老去。
像我的父辈。
但如今我坐在这里。
是因为我的选择,许多个选择使我成为现在的我,而不是命运。
即使蚂蚁有八只脚,也只能走一条路。
戴眼镜的港大毕业生也可以做古惑仔,收保护费的古惑仔也可以演雷雨。
皆大欢喜。
只是我故意不说柳飘飘。”
……
“(阴森恐怖的音乐,一群僵尸般的路人飘来飘去……)
天仇:(不满意)cut!
(临时演员停止走路,看着天仇。)
天仇:精神点!临时演员也是演员。(走到临时演员跟前)现在我们不是在排鬼片,虽然你们是扮演路人甲乙丙丁,但是一样是有生命,有灵魂的,应该要好好的珍惜这个机会。精神点好不好?
(重新回到镜头后)action!
(镜头中再度出现一群
(摄影棚外)
天仇:阿姨,我做错什么啦?
霞姨:你不要再问我啦,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走吧!
天仇:(恍然大悟)你提醒了我,我还要回街坊福利会开门,我很快就回来。
霞姨:你不用回来啦!拜托你啦!
-----------------------------------------------------
(出口处)
堆放起来的便当饭盒,天仇走出来。
(天仇顺手要拿一个饭盒,被另一只手抓住了)
剧务:干什么的?
天仇:剧务大哥你好!我想拿个便当!
剧务:(甩开天仇的手)还没发饭呢!
天仇:哦~因为我要先走,所以……
剧务:(站起)那你先走吧!知道为什么没发饭吗?就是因为你这个王八蛋!死来死去都不死!害的所有人都没饭吃,我也没吃饭那!
(拿起一个饭盒,打开)你不是想吃饭吗?啊?
(丢到路边,一只狗上前来)跟它一起吃吧!
天仇:(尴尬地走)
---------------------------------------------------
街坊福利会
(天仇呆坐,福利会内是无聊的老人和小孩子。
一个光屁股**的小胖墩……走来走去)
(天仇草草吃完饭,看表,再次又去打阿姨电话)
天仇献媚的说:喂,阿姨,在哪里呀?
(电话又被挂断)(回到小屋,天仇左思右想,心情难以平静)
(天仇到镜子前,理了理衣服,看了又看自己的造型和眼睛)
(观众席只有一个小孩,其他的老人正在做健身操)
天仇:我跟你们约好了。
(来到那小孩面前)嘉嘉,明天吃完晚饭干什么?
嘉嘉:拉屎。
天仇:那拉完屎来看叔叔演戏,你说有多开心啊?最重要的是叫爹地,妈咪一起看,如果他们不来呢,那就哭,撒野,乱吐口水,直到他们来为止那就乖了,叔叔最疼嘉嘉了。
(使劲捏小孩的脸)
嘉嘉:(想走,被天仇一把抓住,拉回凳子上)
天仇:嘉嘉,如果我明天看不到你来,你的下场就跟这个娃娃一样。
(夺走小孩手上的玩具,将脑袋拧下来。)
(恶狠狠)听到没有?
嘉嘉:(哭……)
……
(有一个阿婆在打太极拳被勒索)
(一切都被天仇所见)
天仇:(装作路过)啊?阿婆,你钱掉了。
阿婆:(捡起钱)啊,幸好。啊,先生……
天仇: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
阿婆:干什么?
天仇:街坊剧场要演出《雷雨》耶!
……
(夜总会内)
顾客:这位同学叫什么名字啊?
飘飘:飘飘啊,你呢?
飘飘:有名字你就叫嘛,问那么多干么?
顾客:你是不是真的学生啊?
飘飘:当然是真的啦!还是处女呢!正点吧!便宜你了大叔!
……
(在片场)
导演:各部门,准备!
(大家走进摄影棚,天仇也往里混,被副导一把抓住)
副导:我没发你通告,你来干嘛?
天仇:是这样的,上次你不是叫我回家想想怎么死吗?我想过了,又让我领悟到了一些新的启发。相信我现在的演出一定会让你更加满意的。
副导:如果是两年前,我就一刀捅死你!
……
……
片场
天仇躺在地上。
天仇:多谢照顾呀,sunny哥。要不要先化个妆?
……
(街坊福利社)
connie带着一班小姐走了进来。
connie:喂,看门的。这里是不是有人教演戏呀?
天仇:我本身呢,从事艺术工作已经很多年了,
不论是电影或者是电视都有很丰富的演出经验,
也曾经在街坊剧场担任过创意总监,
所以也使的我这么的能歌善舞。
connie:那就是说你教了?
天仇:不敢说教,不过呢这里有很多的街坊都是戏剧的发烧友,都会喜欢来找我研究。
飘飘:(打量天仇)你呀!
天仇:哦?
飘飘:你不就是那出什么电影?啊叫什么来着?随便了,站在后面踩到香蕉皮摔到地上的那个家伙。
天仇:是呀。你有注意到我的演出呀。
第406章
李旭升在看到关于自己在零点中文这边写小说的情况被公布后,确实引起网友的极大讨论。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正常点的……
“太惊讶了,完全想象不到,一个把传统武侠小说写得这么好的作者,居然连想象力丰富多彩都网络爽文都能写得这么棒,大爱……*^_^*”
“天啊!真没想到两个作者居然是一个,而且还是我喜欢的,真棒(e)”
“我去,李导怎么哪都有他的身影啊?23333……”
“略略略略……我觉得大家应该注意李导下次又该做什么了?[笑哭/]”
“大爱,最喜欢李导的龙蛇了,希望有一天李导能把这部作品拍出来。”
“咦,不错(^し^)”这时,李旭升看到这条评论,不禁笑道。
把龙蛇这部小说拍成影视剧,这个他一早就有想法的。
要不然何至于现在还在写这些小说呢?
自从把自己定位为导演后,李旭升就有自己的计划了!
起码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自己在这世上写出来的东西,转变成影视作品。
那种乐趣,才是最重要的。
“66666……完全不敢相信,这不同题材的小说,真是李导写的?”
“应该错不了,毕竟是网络总局发布的信息。”
网络总局,自然指的就是管理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局。
也就是网监的意思。
不过在这里,网络总局的制度已经很完善了!
“哈哈哈,李导的作品是真好看,本人表示看不得李导的武侠小说,但是网络小说我却是看得很入迷。”
“同楼上……→_→”
“哼哼,虽然都是李导的作品,但在我看来,还是比不过李导的武侠小说,特别是最近的陆小凤系列?不服来辩?”
“66666……我只是一条咸鱼。路过……→_→”
“咸鱼滚粗,呵呵,我大搜神何时怕过。”
“mmp,敢欺负咸鱼党→_→兄弟们,快粗来(e)”
“咸鱼一号报道→_→”
“咸鱼二号来也(e)”
“咸鱼……*^_^*”
“咸鱼88888号到……”
“金枪不倒鱼……额⊙⊙!,走错片场了!告辞(e)”
后面的评论虽然有攀比,但还算正常。
自然,也有些不正常的,比如说,眼红的?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李旭升在小说方面到底赚了多少钱,但是,能够在短短半年内豪掷二十亿的运作益基金机构的,怎么看,都是赚了大钱。
也有人根据李旭升在各行业所出的作品算了一下,虽然其他都很赚钱,但从数量来看,无疑小说这一块是比较多的,而且受众也很广。
如果说他的武侠小说出版后可以卖到上千万册,那么在网络小说上,订阅数也是多达上亿。
而这只不过是零点中文的订阅人数。
还有其他渠道没算。
所以说,在小说这一块,那赚的才是大头。
根据计算,全国各地起码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知道或者看过他的小说。
华有自己的爱情观,我认为,既然不快乐,就撇开么?
谁知有人告诉我,有些东西,是撇不开的,或者,是很难撇开的。
周导是个天才,不过只是局限于喜剧之中,无厘头的港式语言在他身上发展到了及至从而有了所谓的周氏风格,然而他却不是无厘头的鼻祖,黄的电影中,就已经可以时常感受到这种市井的快乐,只不过,在为了搞笑而搞笑的原则上,周星驰是最坚持的人。
因此,我们会很容易在他的电影里将胸中最后的郁闷发泄出来,然而周导忘记的一点或者是他已经无法做到的一点,就是将人心中的郁闷挖空之后,填补一些什么,因此在经历了新鲜,狂笑,回味之后,观众突然发现,似乎周氏电影里,总是缺点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在于,不是他的电影低俗,简单,幼稚,而是低俗的没有让我们幡然省悟的痛悔,简单的没有让我们爱不释手的钻研,幼稚的没有让我们黄粱一梦的重生。
因此,当他在面对梁辉,张荣,梁伟的电影时,失败就显而易见了。
当然,这一切只是在于电影,不在于人,并不是说,周导只能作一个center,然后故作天真的瞪大眼睛,说kao那么简单,同样的,在周导那么多票房成绩不俗的电影中,还是可以找到一两部,或许是用了心去对待角色的电影。
所以就有了《喜剧,之王》。
听名字你似乎觉得这是一部将搞笑发挥到及至的电影,然而这部1999年的电影并没有像当年春晚《昨天》那样挖掘观众每一个欢乐细胞,相反的,在这部电影中,周导第一次洗去铅华,变得不那么帅,鬼灵精怪,耍宝。
但就是这么简单的周导,让我有了感动,这个在周氏电影里,似乎格格不入的字眼。
起初是因为:对不起,我是一个演员。
周导电影里,太多小人物的挣扎,然而没有一个是挣扎的如同尹天愁这样痛苦并自我暴露的,以前的周导,痛苦转变成了无畏,玩世不恭的搞笑遮盖了本应是小人物有的悲伤和落寞,因为隐藏的太好,所以我们看不出任何的尴尬和难堪。
这是香江社会里很经典的人物奋斗史,有点类似美国,但却更加现实和残忍,比如《食神》,可是从另一个方面讲,周星星的喜剧天分弱化了这种本应属于自己的悲剧感。
因此我们已经习惯了在周星星的言谈举止里自我麻醉,因为我们也是小人物。
然而,尹天愁的个人悲剧第一次被**化,让人更加有不忍卒读的感觉,似乎在这部戏里,我们才能真正发现自己是否真是强者,因为人人都会自我麻醉,却并不是人人都有直面人生的勇气。
尹天愁的演技是优秀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的演技是拙劣的,在那不停的重复的:我是一个演员啊里面,很容易的我们就会产生容纳和接受,这是一个生活中彻头彻尾的弱者,弱的似乎没有理由去苛责,影片中的尹天愁失去的更多的是机会,但是我们在现实中连失去机会的机会都没有。
因此,周导第一次如此勇敢的直面角色,就让我们产生了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感觉,这似乎是周星星可以开掘的新路,只是可惜后来把意向转到特技上去了,这是后话。
第二就是影片的主旨:简单说爱。
喜剧片能不能说爱?
当然能,但是这爱必须是为了喜剧效果而存在的,不然的话,观众会说:喜剧片还能让我哭?
这算什么喜剧片?
当时是没有这种新喜剧的概念的,现在,接受仿佛也很困难。
周星星和香港女星合作无数,很多的感情之中,只有三个让人怦然心动,一个是《大话,西游》一个是《国产,凌凌漆》还有就是《喜剧,之王》。
如果说,《大话,西游》是周星驰的心路历程进而误打误撞,《国产,凌凌漆》一半功劳要记在袁咏仪身上的话,《喜剧,之王》才是星爷真正意义上的突破之做,尽管他没有为星爷带来金像奖,尽管它的票房不是最高,却不影响它是周导许多电影中,如此突出的一部。
尹天愁和飘飘的悲剧命运相似却有不同,他们都是无法调和命运和自我的关系而最终付出青春,不同的是,尹天愁的抗争是明显的,突兀的,飘飘的抗争是隐含的,无谓的,在故事的最后,两人似乎到了个个。
尹天愁在娟姐的暗示下似乎已经忘却以前那棱角的人生,飘飘却在有钱男人说行不行这以前再也熟悉不过的场景下说不行,两人的悲剧命运在延续,因为尹天愁最终的一句:当然是真的可以说断送了他所有的前途,而飘飘得到这一句而终得到解脱,两人的命运在这一刻产生了契合,救人=自救,剧情在这里,很自然的发展到高峰。
可以说,影片的剧情很现实,也似曾相识,当两人面对大海时说:好黑啊,前面什么也看不见,没关系,明天太阳出来就能看见了。
当飘飘被人打的半死还坚持说不可以时,当被问:你爱我是不是真的尹天愁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啊,等着你呢。一部很简单自若的爱情悲喜剧上演了,就是简单,抛去所有的光怪陆离,最原始的周星驰给我们了一部最清新的片子。
还有最后,尹天愁重新一贫如洗的时候对着嘴角还没完全好的飘飘说:我爱你。
这原本在言情片里说烂的三个字,原本令人如此恶心的三个字,原本已经无法挑起我任何感情的三个字,突然的,就让我湿润了眼眶。
就是简单的说爱,比什么海誓山盟,天崩地裂都来得真,来得纯。
所以我们说,星爷的这部姑且还叫喜剧的电影里,并没有解脱掉我们多少郁闷,但是,它填补的东西,远远超过了《大话,西游》,因为当爱变得简单,真实,触手可得,未必我们就不会珍惜,因为我们以前触到的,不过是爱情巧克力外面的那一层锡箔而已。
因此,我个人认为,看电影,不能因为电影人在笑,你就跟着笑,笑容还有很多种,尽管这样很累,却踏实。
更何况,《喜剧,之王》给了我们的,并不复杂,而是很简单的爱情罢了
更何况,你怎么知道简单就一定简单呢?
……
不论是再看一遍,哪怕已经是物是人非了!
李旭升再看后,人不是原来的人了,但情意还是那样浓。
所以说,他把这剧本写出来,是正确的。
因为他相信周导的能力。
……
……
而在这段时间里,喜剧之王大火至整个亚洲区域。
颇有种君临天下的样子。
而其中票房也是节节高升中。
……
最终,李旭升没有继续去关注这些内容,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里,他发现,自己好像也挺忙的。
忙什么呢?
自然是拍戏了啦!
佛本电影结束了,虽然还没上映完,但那也是迟早的事。
而现在他要拍的,并不是玄幻神话类,而是武侠题材电影。
关于这个,他早有想法。
之前的七种武器系列也是颇受欢迎的,不过李旭升也不在乎。
他现在拍武侠电影,可不是在乎外界的人的评价。
而是他想拍了!
他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华夏传统文化。
武侠电影只是一部分而已。
而这次,他拍板了三部作品,当然,都是改编他写出来的那些。
而且都是古大侠的作品。
多情剑客无情剑。
陆小凤系列。
还有一部新作,绝代双骄。
反正该拍成电影的就拍电影,该拍电视剧的他也会拍。
……
所以在这段时间里,他都在更新着绝代双骄的内容。
至于剧组的事情,这个自然不用他出手。
许幽梦只是一听说李旭升有拍电影的打算,立马就根据李旭升的要求,快马加鞭的把剧组所有东西备好。
还有演员等事情都安排好。
以现在千越文化的影响力,只要对外说有电影或者电视剧拍摄,就不愁没有演员的。
特别是知道导演是李旭升后,更是挤破脑袋都想参演。
现在谁不知道李旭升的电影能大火的。
要是一个不好,就连一个配角都能火也说不定。
……
而在李旭升更新绝代双骄的同时,也是引起了多数书友的讨论。
毕竟这本书确实不错。
《绝代,双骄》是古大侠发表的武侠小说。
该书也是古大侠唯一一本亲自重新修订的作品,也是古大侠单个故事里篇幅字数最长的武侠小说,可见古大侠对这部作品的喜爱程度。
这个作品是以双胞胎兄弟小鱼儿与花无缺为故事主线,讲述了一段爱恨情仇的故事。
武林第一美男子江枫和移花宫的一个女徒弟花月奴从移花宫逃走,在变卖家产寻天下第一大侠神剑燕南天商量对策的时候,花月奴诞生一对双胞胎,但江枫和花月奴此刻却被书童江琴出卖,受到十二星相以及移花宫主破害,双双死亡。
第407章
移花宫主为了报复江枫,决定把这对兄弟分开抚养,授以其中一人武功,另一人留给燕南天抚养,等他们长大后自相残杀。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将其中一人抱走抚养授以武功的是花无缺;另一人留下被留下的是小鱼儿,燕南天发现他后带在身旁。
不料,燕南天在恶人谷中遭恶人毒计所害,几乎丧命。
十大恶人为了培养出最大的恶人,就没有杀死小鱼儿,并且轮流传授其武功绝学。
小鱼儿长大后聪明绝顶,在江湖上搞出许多恶作剧,成为人见人怕的恶人谷魔星,而花无缺武功超凡,是江湖上后起之秀第一人,他们变成一对亦敌亦友的朋友,却非要一战定生死不可。
但他们的心地都很善良,都不忍杀死对方。在最后的决斗中,小鱼儿使用妙计,使移花宫主说出了当年的秘密,两兄弟终于相认,移花宫主花了二十年实行的这条毒计完全失败。
最后自相残杀的不是小鱼儿和花无缺,而是恶人谷的十大恶人。
……
“上天最大的公平是对所有人都不公平。
一个是君子如玉,行事完美的花无缺;一个是潇洒乐天,古灵精怪的小鱼儿。
很难说作为女生一定会抉择哪个,但我想,若是我,与小鱼儿一起是会更加快乐的。
花无缺太好、太完美,从相貌品行到家世背景无一不凌驾在众人之上。
这样高高在上的天才、骄子说来少见其实也常见。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那么至少一个,各方面在我们来看完美无缺的人。
是的,只是看起来。
我一直认为人无完人,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这些天之骄子们也有他们的缺陷,只是他们隐藏的太好。
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活着太累,估计太多,反而失去了生命本身的意义,所以,我对所谓的天才骄子们并没有过多的艳羡,反而有着一些怜悯。
上天是公平的,因为他对所有人都不公平。
他们得到的多,那么相应付出的代价也一定少不了。
小鱼儿,这个人物其实有些复杂。
他顽固,对整个世界好坏邪恶的观念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若不想旁人没办法改变他分毫;他睿智,有许多事他了解却不说破,洞悉一切却不戳穿,等待真相自己现出原形;他矛盾,他嫌弃女人麻烦,终其一生却又不断的与女人纠缠。
与其说他坏不如说他乖张,就是这样的男人,却又每每能动人心弦。
我爱他身上纯净,永远保有一颗赤子之心,也爱他洒脱不羁的性情,更爱他最后的选择,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
相较于铁心兰、小辣椒,苏樱是到很后面才出现的人物,对她的描写刻画也自然不若前者的多,可是,印象最深、内心最爱的却是她。
书中是这么形容她的:“她也许不如铁心兰的明艳,也许不如慕容九妹的清丽,也许不如小仙女的妩媚……她也许并不能算很美。
但她那绝代的风华,却令人自惭形秽,不敢平视。”
就是这样寥寥几句就将这个芳华绝代的女子映入了我的心中。
也只有似她这般聪慧果敢的女子才配的上,驾驭的了小鱼儿吧。
他两是我心中最爱的一对,若是我,定将绝代双骄写成他们二人的故事,如此双骄也不错啊,哈哈哈。
总说字如其人,其实文也如其人。
作者的文字就如同他本人一样,落拓简单。
没有绒长的描述,几字、几句,就将一个场景描绘完毕,我喜欢这种明快简介的文风,也喜欢他文里有血有肉的人物们,总觉得看着的并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一场恢弘盛大的人生。”
“我一直以为此书是双主角模式,其实不完全是,小鱼儿的笔墨明显多于花无缺,单看小鱼儿的这些经历,完全可以组成另外一部小说了。
十二星相,十大恶人在书中是最大的亮点,只是十二星相中的四灵之首中的龙一直没有出现。最后李大嘴,屠娇娇,哈哈儿,杜杀,阴九幽,白夫人,白开心互相残杀而死,印证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人必将尝到恶果。
苏樱虽然笔墨不多,但她的风头却盖过了书中的所有女生。
江别鹤,江玉郎父子的结局令我没有想到,燕南天废去了两人的武功,又让小鱼儿去杀了他们,但小鱼儿放过了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以仇恨去解决仇恨,得到了会是更大的仇恨。
小鱼儿放下了仇恨,选择了宽恕,这是一种大爱,宽广的胸怀。
怜星公主是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物,时好时坏,让两兄弟自相残杀的主意是她提出来的,后来两兄弟打起来时是她想要阻止的,最后死于邀月公主之手,实在让人叹息。”
“第一,苏樱智慧,医学,机关确实高于其他女性,但还是相貌不如邀月张菁铁心兰慕容九这些出场女性。
论武功更是被邀月一掌打死没有反击能力。
第二,江别鹤江玉郎是在被废除武功以后由顾人玉看管的前提宽恕的。
而不是如同马空群那样一身武功还在,自由自在的宽恕。
换句话说小鱼儿宽恕对方也限制了对方,防止了江氏父子再次做恶,而叶开放了马空群却很有可能一些好人再次受到伤害。
因此是小鱼儿的做法高于叶开,而非叶开高于小鱼儿。”
“我喜欢燕南天,就像喜欢乔风一样。
燕南天在《绝代双骄》中,这个角色,可以说他是一位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人的大英雄,平生从未做过一件见不得人的事,这样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绝代英雄,恨他之人纵然要骂他也不知该如何骂起。
他为人心地善良、重情重义,只是性子又强又拗,不过也因此他才是江湖中最有男人气概的男子汉。
燕南天五官长得虽不英俊,但身上却有别人学也学不像的绝代气派,江湖人称天下第一神剑,燕神剑掌中无剑,亦胜有剑,无论什么顽铁,到了手里,也成了削铁如泥的利器!燕南天不但武功强绝天下,同时他也是干云豪气,凛然大义的绝代大侠,燕大侠在江湖时每一两个月必然做几件人人称道的大事让人愧煞佩服。
他颧骨棱棱的脸上有墨般浓眉,眯眼如懒虎,张目似闪电;八尺长躯骨骼长大,双肩宽阔,两手垂膝,雄伟身材生无余肉。
他拥有天生神力的体质,金刚之躯有如天神般的气势,一身杀气可使人汗毛直竖,灵魂出窍;声如洪钟的嗓音能响彻群山,一声叱咤,便可令群贼丧胆。
他不但自创了纵横开阖,刚强威猛,招式强霸的天下无双剑法神剑诀,更练成了武道佛禅的旷世神功,完整版本【嫁衣神功】,是天下无敌的强者。
燕南天拥有金刚不坏之身,惊天一剑,败尽英雄豪杰,天下更无抗手。
他虽然有和昆仑七剑同炉所炼的宝剑以及搜集的古玩珍宝,但平时却用一把锈铁剑,打扮也像个穷汉一样。
被后世誉为江湖第一正剑!
绝代气派的天下第一神剑大侠燕南天是绝世风采的天下第一美男子玉郎江枫之结拜大哥。
而且也是后辈天下第一聪明人魔星小鱼儿的心中偶像和江湖新秀无缺公子花无缺所心服之人,只因燕南天大侠可以做到别人所不能做的事,还能忍别人所不能忍之事。
燕南天的四大优势:
神剑之术天下第一
完整版本嫁衣神功
天生神力世无匹敌
勇气盖世战意无双
邀月在《绝代双骄》一书里绣玉谷移花宫的大宫主,犹如神话般的人物。
邀月与生俱来便带着一种慑人的魔力,不可抗拒的魔力,她似乎永远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令人不可仰视!
其性格如火似冰,利剑锋芒,是鬼又是神。
她是一个绝世美人,她绝顶美丽的脸上有一对远胜“星眸”的明亮眼睛和“春山”不及的婉约秀眉,薄薄的嘴紧紧闭着,显示出她是个很有毅力和决心的人,那坚挺的鼻子使她看上去有一种慑人的威严,她的神情更显出她一向是唯我独尊。
同时她又气质出尘,绝代风华,她的一双纤纤玉手柔若无骨,她走路的姿态得风神之美,风姿没人能及,绝代无双。
她身上竟似含蕴一股无比强大的吸引之力,纵然身旁都是貌美如花的绝色少女,但她却只要个背影,便已足够将天下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再也不会瞧到别人身上,只怪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如此纤细的腰枝,如此美的腿。
她说话语气能体贴和婉又温柔的时候极少,如若她用柔美的语声,可令人心神俱醉,她的语声虽然十分淡漠,却是无比的优美,这种清雅的魅力,远比那种甜蜜娇媚的语声都要大得多。
一般时候她的声音灵动、缥缈,不可捉摸,虽然语调冷漠、无情,令人战栗,却又清柔、娇美,摄人魂魄。
她轻功傲世,早就登峰造极强于踏月摘星,听力超绝已达百丈,会冠绝天下的掌法移花接玉,虽柔和平静,其实却是无坚不摧,因练成内家正宗的绝顶心法【明玉功】第九层不但越来越年轻得以青春常驻,还使她冰一样苍白冷酷的脸上出现玉一般晶莹柔润的光。
邀月的四大优势:
移花接玉掌法第一
明玉神功九层境界
傲世轻功飘渺无踪
听觉能力超绝百丈。”
“我最最喜欢这一段:
这天,他来到个不算很小的城镇──城镇的大小,其实也和他没什么关系,他根本就远离了人群。
他不走大街,只走小巷,竟不知不觉在一家厨房的后门外停了下来,这对他说来,真是种讽刺──所有高贵的香气,都不能令他,但这世上最庸俗、最平凡的味道,却诱惑了他。
这厨房很大,香气也很浓,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桶水倒了出来,倒了他一身。
他既不生气,也不动。现在,他已懂得什么事才值得他生气,像这种事你请他生气,他也不会生气的。
厨房后门里,却探出张圆圆胖脸来,赔笑道:“对不起,我没有看见你。”
小鱼儿笑了笑道:“没关系。”
那张圆脸一笑,缩回了头,过了两盏茶工夫,又探出头来,瞧见小鱼儿还站在那里,竟笑道:“我这里还有些饭,你要是不嫌脏,就进来吃吧。”
小鱼儿又笑了笑,道:“好,谢谢你。”
他既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也不客气,走进去就吃,一吃就吃了八碗,吃完了就站起来再笑了笑,道:“多谢。”
那圆脸一直在瞧着他,像是觉得这小伙子很有趣,小鱼儿拱了拱手就要走,这圆脸汉子竟笑道:“我这里还少个洗碗的人,你要是愿意做,每天少不了有你吃的。”
小鱼儿想了想,笑道:“我吃得很多。”
那圆脸笑道:“开饭馆的,还怕大肚汉么?”
小鱼儿想也不想了,一伸手就提起水桶,道:“要洗的碗在哪里?”
第二天,小鱼儿就知道这里原来是“四海春饭馆”的厨房,那圆脸汉子自然就是大师傅,名字叫张长贵。
于是小鱼儿就开始每天。他发觉一个人若是躲在饭馆的厨房里,那当真是谁也不会认出他来。
这饭馆并不好,客人散得很早,收了炉子,张长贵常会拉小鱼儿陪他喝两杯,聊聊天。
小鱼儿喝的酒虽不少,但说的话却绝不超过三句。
有一天,锅里的油已热了,张长贵突然,抛下锅铲就跑,小鱼儿接着锅铲,替他炒了两样菜。
张长贵回来,不免有些担心,怕炒菜炒得不好。
却不知天下第一名厨也在“恶人谷”里,小鱼儿从小就跟他学了不少手艺,像小鱼儿这样的人,有什么学不好的?
过了半晌,外面的堂倌突然唤道:“方才炒的羊肚丝和麻辣鸡,照样再来两盘。”
这一次,张长贵自然不会再让小鱼儿动手了,但又过了半晌,四海春的彭老板突然走进厨房来,瞪着眼道:“方才有两盘羊肚丝和麻辣鸡是谁做的?”
第408章
喜欢他,痴痴地喜欢着他,不止是他有着武侠小说下的俊美的面貌,更喜欢他真实的人生。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虽然他是作者UU小说的反面人物,邪恶的人物。
但是当年他也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一个痴痴地爱着人,也被爱着的人。
他不是坏,他是怕被抛弃,被伤害。
他担心被抛弃被伤害,所以他愿意先杜绝能伤害,抛弃他的人。
他真实的反映出每个人最黑暗的地方,最深层的地方,最懦弱的地方。
但是这个地方一般人就算到死也不会反映出来,要不然那世界上不都是病态的了。
后简也是很痛苦但是又幸福的人,痛苦的是当年她没有跟随麻峰一起离开冰川。
如果她能在勇敢一点,如果她能勇敢的说出来,自私的为自己一次,或许她和麻峰的命运会改变。
幸福的是她得到了一些美好的时光,为了麻峰而死,后简死之前知道,麻峰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命,为了刘星才愿意说爱她。
但是她很高兴,就算是个假象,她也愿意装瞎子,装聋子来留住这个假象。
其实麻峰刚开始是有目的的,但是到后来,他也分不清是有目的还是真心的了,因为那种快乐的感觉让他陷进去了,黑川的死让后简悔恨自己,是自己的自私让自己分不清善恶了。
她要脱离麻峰,但是后简的离开让麻峰发狂,他不许,他不许后简在离开,离开他的视线,离开他的身边。
后简的死对他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后来的相遇,开始是愤怒,到后来的要留住她,绝对不能再让她离开自己...……
到最后的后简为自己牺牲,他才知道,他的后简一直没有变,依然是开心着他的开心,伤心着他的伤心。
一直是他的后简,从未改变,他才知道,不管千年,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只有后简!!
结尾对大家来说,都是悲哀的,如果后简没有死的话,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但是后简死了的话,我但愿是现在这个结局。
因为麻峰我不想让他孤单的活在世上,痛苦的活着。
我不知道有没有天堂或者地狱,但是我希望他们能在相逢。
讨厌他的人虽然我不希望大家能不讨厌他,但最起码讨厌他没关系.但是不能侮辱他。
当然刘星是被狗血了.在怎么样也不要啊,不要死......那就太悲了.!”
“我只能这是近几年能够让我看得下去的武侠片,还没看过小说版的。”
“话说,是不是没点感情的评论,还不能评论了?”
“感觉都是大佬?”
“23333……”
“说实话,看完电影版的《七种武器之孔雀翎》,再回头看作者的小说,前者显得相当气势磅礴,人物繁多,各条线路纷繁交错,花样叠出。
女主是后来添加进去的;原著里没有什么美女可言,唯一一个有“美女”、“小公主”之称的是个又瞎又瘸、发育不全的畸形儿。
我想即便是深爱着她的高立对此也是看得很明白的。
这样的一位女子,要判断她外表的美丑,那几乎是连审美观都不需要便能做出的。
实话有时是会伤人的,因此秋凤梧见过后,十分配合,大赞双双的美丽;只在私下对高立说:“她的外貌也许并不美,到可以与之媲美的武侠小说。
《绝代双骄》的成功,还在于古龙精心刻画了形形色色的艺术典型:燕南天、江鱼儿、花无缺、江别鹤、江玉郎、“十大恶人”、“十二生肖”、铁心兰、慕容九、黑蜘蛛、南宫柳、苏樱、顾人玉..一个个神态毕真、呼之欲出。
这些艺术典型各具面目、各具个性,通过他们可以去体味人生的经验,去领略世界的不平。
你要领悟侠义的涵义,去拜访燕南天;
你要知道爱情的嫉妒,去看邀月宫主;
你要明白世间的奸诈,去结交江别鹤;
你要懂得可怕的忍耐,去认识江玉郎;
你要惊叹人类的残忍,不妨进恶人谷;
你要体味女人的深情,不妨追求苏樱;
你要辨出人生的乏味,不妨找花无缺;
你要了解少女的心态,不妨寻铁心兰;
你要一睹豪赌的气派,看好轩辕三光;
你要悟出经历的磨难,去神交江鱼儿。
第三,《绝代双骄》不仅总体上气魄宏大,而且有些章节尤其写得精采。
我忘不了江枫与花月奴的悲惨下场;
我忘不了江鱼儿在恶人谷中上人生第一课;我忘不了江玉郎在粪坑下面挖出一条生路;我忘不了戴上面具的“江南大侠”的陋舍;我忘不了黑蜘蛛的来去无影;
我忘不了苏樱为爱情跳井求爱;
我忘不了人前露笑、背后下手的恶人;
我忘不了江鱼儿与花无缺的最后一战。
这些场面,这些情节,读者读得惊心动魄,牵肠挂肚,心驰神往,欲罢不能。
读了后又是浮想联翩,惊叹倍加,思绪万千,大彻大悟。
《绝代双骄》不是没有缺点,不是没有漏洞。
但《绝代双骄》毕竟是中国武侠小说史上的一部巨著,一部兼有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好作品。
它以悲剧落笔,以喜剧收尾,是一幕人生的悲喜剧。
它在艺术上完全可以和作者的《天龙,八部》等媲美,当然,各章标题也太平庸。”
……
“像绝代双骄这样一部不仅在作者作品中处于巅峰位置,甚至在整个武侠小说的范畴里都称得上是绝顶的神作。
我不想赘言书籍本身故事编织的精巧和完整,人物的繁多和各具特色,这些都已经算是耳熟能详了。
江小鱼这样的人物,从本心的善良到后来主动的侠义的意识,从原本多少有些倚仗自己的聪明而不屑苦功到后来的发奋,这些大转折的变化,在绝代双骄这部书当中,都被作者用合情合理的情节、故事做出了铺垫和解释。
初出恶人谷的自由自在,到后来结识越来越多的人之后所受到的打动和感触,再到数次可谓生死之间的大冒险,他逐渐的从一块璞玉变成了真正无愧绝代的英雄。
更难得的是,作者在这些重点情节处所表现出来的笔力、控制力和充沛的情感,也真正的让读者可以体会到,在武侠小说中,不仅依靠情节,同时也依靠文学技巧和诉诸笔端的真情实感,到底可以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和境界!
江小鱼性格洒脱,骨子里那种让人倾心的浪子般的不羁情怀,似乎与生俱来。
小鱼儿叹了口气,道:”你们既将它说得这么好……好吧,我就马马虎虎收下来也罢,但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屠娇娇道,”哎哟,小鬼,你还想要?你的心倒是真黑,你也不想想,我们的好东西,这些年来早已被你刮光了,哪里还有什么!”
小鱼儿歪着头,想了想,提起包袱,站起来就走。
李大嘴道:”喂喂,你干什么?”
小鱼儿道:”干什么?……走呀。”
李大嘴道:”你说走就走?”
小鱼儿道:”还等什么?酒也不准喝了,东西也没有了……”
李大嘴道:”你要到哪里去?”
小鱼儿道:”出了谷,我就一直往东南走,走到哪里算哪里。”
李大嘴道:”你想干什么?”
小鱼儿道:”什么也不干,遇见顺眼的,我就跟他喝两杯,遇见不顺眼的,我就害他一害,让他哭笑不得。”
遇见顺眼的,我就跟他喝两杯,遇见不顺眼的,我就害他一害,让他哭笑不得。
真是让人击节的潇洒劲头!庸庸碌碌的人生,当真就是需要江小鱼这样快意人生的家伙来搅合搅合。
接下来,我想请大家一起来回忆一下这一段不朽的篇章:仅仅靠着景物描写就可以让我头皮发麻的体验……
小鱼儿终于走出了”恶人谷”!
星光满天,天高得很,虽然是夏夜,但在这藏边的阴山穷谷中,晚风中仍带着刺骨的寒意。
小鱼儿围起了斗篷,仰视着满天星光,呆呆地出了会儿神,如此星辰,他以后虽然还会时常瞧见,但却不是站在这里瞧了。
他立刻要走到一个陌生的天地中,他怕?他不怕的!
他心里只是觉得有种很奇怪的滋味,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但是他没有回头,他笔直走了出去。
黄昏,山色已被染成深碧。
雾渐渐落下山腰。穹苍灰黯,苍苍茫茫,笼罩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风吹草低,风中有羊嗥、牛啸、马嘶混合成一种苍凉的声韵,然后,羊群、牛群、马群,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这是幅美丽而雄壮的图画!这是支哀宛而苍凉的恋歌。
黑的牛,黄的马,白的羊,浩浩荡荡奔驰在蓝山绿草间,正如十万大军长驱挺进!
小鱼儿远远地瞧着,脸上闪动着兴奋的光,眸子里也闪着光,这是何等伟大的景象!这是何等伟大的天地!由薄暮,至黄昏,由黄昏,至黑夜,他就那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他的心胸己似突然开阔了许多。
就像我曾经评价长生剑时提到的,和作者的经验、技巧都已经没有必然的联系了,纯粹是发乎于心的灵感和情绪的迸发所至,即使作者本人,恐怕都是难以复制。
我重读至此,仿佛和江小鱼的感观合一,十几年前初次离家,背上行囊面对广阔世界的那种踌躇和激动竟然就这样再次激荡而起在绝代双骄中,再达到这样水准的段落恕我也无法找到,但是,这就是可遇不可求的杰作,只要有这么一段就已经足够铭记。
作者就是用这样的饱满情绪,描写着江小鱼这样一个天下第一聪明人(天下最可爱的武侠英雄)一步步由自发的侠向自觉的侠进化的变化;他遇到挫折后的痛彻心扉、蛰伏江湖的隐忍淡定都和他在人前故作轻松的大大咧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和戏剧效果,他遇到的每个人物,几乎对他世界观的形成和变化都或多或少的造成了影响(哪怕像神锡道长这样出场短短的次要人物)谁说作者不擅长写复杂立体的人?
最终完成体的江小鱼几乎是如此的完美,在他理想中的江湖(部分已经在绝代双骄中实现),应当是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是即使是恶人也应当有赎罪之途,没有仇恨、只有欢笑,有情人终成眷属,皆大欢喜的江湖。
故事里其他人物的塑造也体现出了作者难得的耐心和细致,十大恶人,十二星相,江氏父子,移花宫这些人物几乎各个都性格鲜明,跃然纸上,就连那些路人型的配角都让人印象深刻,桃花、海红珠……当然,更值得一提的是,位于作者的侠的概念最顶峰的人物之一的剑客,燕南天。”
“最喜欢的几本武侠之一,小鱼儿作为主角没像沈浪、李寻欢那样的独步天下,从一个花拳绣腿的毛头小子一点点成长起来,看着虽说少了那种爽快感,但是让故事更跌宕起伏,整本书的背景和发展也算是很独特的吧。
写着一段主要是想说一下十大恶人,我感觉是<绝代>甚至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作者的书里最好的一个设定也最能触动我。
他们抚养小鱼儿长大,连最冷酷的血手杜杀在出谷后再见到小鱼儿是都透出一种温柔的关怀确实很感动我。
小鱼儿掉到山腹里之后正小鱼儿说死能让屠娇娇流泪也值了的时候心里有一点酸楚,最后十大恶人自相残杀的时候看的心里真的很不好受,只能为他们哀叹。
李大嘴临死前的悔悟,对自己的,对十大恶人的,每次看到都让我感觉这个将死之人是在对我倾诉心中的悔恨。
最近两次重看<绝代>的时候都刻意回避了这两回,实在于心不忍。
说了这么多好像略有点偏题,总之对我来说有这十大恶人的设定在,<绝代双骄>就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本好书了。”
第409章
句“微步纹生”,倒叙小白脸学凌波微步。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段呆子原本不想学,只一味对玉像神仙姊姊敷衍了事。
但是为了香喷喷的婉妹,只好勉为其难学来逃命,所以段小白脸其实不算得特别负心。
段誉有博爱性格,对初相识的美少女显得情深义重、不离不弃。
文弱书生,以无缚鸡之力的手,做其护花人,于是轻而易举的赢取木婉清和钟灵二人的芳心。
第六句“谁家子弟谁家院”。借婉妹的眼,一步步揭露这个似傻非傻的书呆子原来位列大理国皇位继承人名单的第二。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婉妹便怕起来了,怕大富大贵的段郎会寒盟变心。婉妹心里叙述段老狗和观音娘娘的模样乃是极高明的伏笔,看第一遍《天龙八部》的时候估计没人会注意这个细节,暗示国字脸的段老狗只是便宜老爸,与段小狗的样貌不似,待到最后一卷,才知是“观音娘娘”出去播撒“杨汁玉露”的结果。查诗人真是深谋远虑啊。
第七句“无计悔多情”。原来段郎虽不负心,老天爷却会开玩笑!师父原来是妈妈,公公却是爸爸,爱郎变了兄长。唉!爸爸不能由人挑,拗不过老天爷。这事又怪不得师父妈妈,所以便需“悔多情”了。天下第一恶人却有计,只是此计万万行不通。
第八句“虎啸龙吟”是说大理国皇家,依江湖规矩行事,劳师动众去营救小王子。众高手较量武功,龙争虎斗。龙低吟而声小,虎长啸而声高。
第九句“换巢鸾凤”。“换巢”指华赫艮巧挖地道,拿了钟灵去换木婉清。然后便“鸾凤和鸣”了,段大哥他日要娶钟灵妹子,就有一大票的证人见证,钟贵妃倒是坐稳了钓鱼台!
第十句“剑气碧烟横”,写小段皇爷初学天下第一剑,打败了鸠摩智。“剑气”当然是以气驭剑、无形无影的“六脉神剑”;而“碧眼”正好又对应鸠摩智的绝招“火焰刀”;一剑一刀,你来我往,纵横交错,又对上了一个“横”字。
作者这首《少年游》做得四平八稳,词意有段十回做后盾和脚注,一句一回,生动贴切,怎能不为回目词之巅峰之作?”
“没错,楼上说的不错,我回去又看了看,发现里面隐藏的诗词。第一部《少年游》
青衫磊落险峰行,玉壁月华明。马疾香幽,崖高人远,微步毂纹生。
谁家子弟谁家院,无计悔多情。虎啸龙吟,换巢鸾凤,剑气碧烟横。
第二部《苏幕遮》
向来痴,从此醉,水榭听香,指点群豪戏。剧饮千杯男儿事,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
昔时因,今日意,胡汉恩仇,须倾英雄泪。虽万千人吾往矣,悄立雁门,绝壁无余字。
第三部《破阵子》
千里茫茫若梦,双眸粲粲如星。塞上牛羊空许约,烛畔鬓云有旧盟。莽苍踏雪行。
赤手屠熊搏虎,金戈荡寇鏖兵。草木残生颅铸铁,虫豸凝寒掌作冰。挥洒缚豪英。
第四部《洞仙歌》
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且自逍遥没谁管。奈天昏地暗,斗转星移。风骤紧,缥缈峰头云乱。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梦里真,真语真幻。同一笑,到头万事俱空。糊涂醉,情长计短。解不了,名缰系嗔贪。却试问,几时把痴心?
第五部《水龙吟》
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老魔小丑,岂堪一击,胜之不武。王霸雄图,血海深恨,尽归尘土。念枉求美眷,良缘安在?枯井底,污泥处。
把古大侠UU小说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诠释得都尽如人意,怕是少之又少,吴岱融真是诠释了好一对的黑白配,赞!
还有88年版《绝代双骄》的两首影视歌曲是《愿你知我心》和《情丝牵我心》,如果可以把这两首歌与故事人物对应起来,前后歌曲分别是“双骄”小鱼儿和花无缺的主题旋律。
《愿你知我心》欢快活泼的曲风像极了小鱼儿调皮的个性,歌词对他乐观、豁达的心态理解剖析得更为透彻,比如“敌友猜不透/恩怨猜不透/但我心不记恨”“但我偏偏要恩怨一招了/让你知我决心”,与此相反,《情丝牵我心》表达的情感相对忧郁苦闷,则是花无缺情感复杂内心矛盾的写照。
两首歌曲都很精彩。
但这里仅凭个人兴趣对《情丝牵我心》略作赏析。
《情丝牵我心》为剧中插曲,多随花无缺的出场而出现,渲染人物感**彩。
除了人声演唱版本的歌曲,还有二胡和电子乐器等演奏的纯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衬托其温雅或忧郁的心境。
歌曲选用的是六声羽调式,加入偏音7作为过渡音使用;由三段构成:第一段音乐主题有4个乐句,每句旋律基本相同,只是改变了每一乐句的一两小节来变化旋律,形成来回反复的效果又不觉乏味,选用下行的旋律方向则予人一种迂回低落的心情;第二段把第一段的音高升了八度并由音色柔美的女声齐唱,整段节奏舒缓,曲调哀婉。
第二乐句最后一个尾音选用变宫7,情感色彩上加重了凄怨之感。
这一乐段还使用了两个单倚音,分别在“渺”和“飞”字上。从装饰音到主音的变化,突出“飘渺”“纷飞”的动态特点;第三段又转由男声独唱,但旋律与前两段不同,而且节奏稍微加快,一字对应一音符,似在苦叙。
两段结束小节的旋律相同,只是末尾收音有别:第一段的尾音是低音区的5和6,情绪下沉,苦闷被压抑难以言表,唯有“悠悠独对一明月”,而第二段改为中音区的5和6,把音乐推向**,情绪变为激动,似将胸中压抑之气渲泄而出,“悠悠恨爱无从绝”。
作曲者王宇没有选用民族乐器而是采用电子器乐演奏作为这首古装影视歌曲的伴奏,让这首歌曲营造出了梦幻飘逸的浪漫情调,这与影片的主要画面风格是相配的。
使用现代电子乐,能凸显出当时的时代变化特征,现代流行元素渐渐取代传统戏曲调式,从当下观影者的欣赏角度来看似乎更容易让人接受和认可。
最后说说歌词,意境上有着“无可奈何花落去,小园香径独徘徊”的隐忍之情与含蓄之美,也有“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的矛盾内心与痴惘情愫,这样的情怀恐怕也只有剧中花无缺才有吧。
只有看过这部绝代双骄的人才知道为什么原作有那么多人喜欢苏樱这个角色
这部剧我前几天才看的,看到屠娇娇,眼前一亮,我想如果苏樱有你这种样子我都不会觉得看这部剧亏本:见到演张箐的人出来,胆水都要呕出来:铁心兰出场,男装没什么好感,女装一出,难怪当时你被人称为古装第一美女,两个字耐看。最后苏樱出来,这个电视剧里的苏樱和原作的苏樱虽然有一些出入,但我觉得再也不可能有人比这部剧的苏樱演的更像苏樱了。
这是都快30年前的电视剧,30年前的化妆技术,30年前的演员。说实话我一个9几年出生的人,如果几天前,你要我去看那个年代的电视剧,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我都不会去看。
也是看过之后,才知道不是三十年前的电视剧太好,而是现在电视剧比30年前的电视剧更“30年前“.
可笑现在的化妆技术简直就像60年前的化妆技术一样可笑,可笑现在的演员就像导演从女公共厕所随便找出来人的一样可笑,可笑现在喜欢加进搞基这种恶俗的情节,可笑现在的电视剧还找韩国女人来演男性角色,可笑现在的要不像白开水一样白要不就像泥巴一样混的剧情
如果给女人评容貌满分100分,原著中的苏樱就像一个只有80分的美女,但是因为她的眼睛她的气质却让人觉得即使评200分也不为过。这部剧里的女主苏樱个人觉得就算不及原作,也真的所差无几。
不拖沓,不罗嗦,不煽情,不幼稚,打斗简单但是很好看,尤其是像女主挥舞丝带,养眼。
这个苏樱把她应有的长者一般的睿智演出来了,把她那敏锐的看人性的洞察力演出来了,把那份属于原著中苏樱那份只属于她的自信演出来了。
原著中苏樱说过一句话,我当时就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听到一个像苏樱的女人把这句话说来,那一定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没想到这句话尽然真的在这部剧里出现了。
“我听人家说生过孩子的女人会笨一点。”
这就是为什么当时跪着看完那集电视剧的原因。
也尤记得至今没有看完的电视剧。
当时我上小学,当时电视里的地方台,总放些盗版港台录相带。
当时晚上的黄金时间,还老是停电,每逢深夜复来时,看《绝代双娇》时的背景,大概就是这样。如此断头残脚,却不妨碍对它的追捧和期待:天下第一剑客燕南天,天下第一美男子江枫,恶人谷十大恶人,还有白衣胜雪花无缺,古灵精怪小鱼儿,显而易见,这样的噱头对当时的我们而言,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当然,《绝代双娇》带给我的记忆,剧情精彩还在其次,更让人无法释怀的,还是放映的突然腰斩,大结局收关在即,晚上也难得地没有停电,电视台却突然掉头转向,放起了另一部完全不相干的剧集。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给观众挖了好大一坑。
因何如此,囿于当时资讯不畅,我们无从知晓,也无法用其他方式补偿,唯一能做的就是傻等,一等就是多少年以后。
我想我对该剧的所谓情结,根源大概也就在此。
成长岁月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还保持着对《绝代双娇》的念念不忘。
燕南天会不会醒过来?
铁心兰到底选择了兄弟俩谁?
小鱼儿和花无缺真的要死一个吗?
也有曾经是看金大师系列看的比较腻烦了,然后看到古大侠的作品,自然有点儿兴趣。
比如有一版,觉得不足之处就是刘美,娟的张菁颜值不高,如果邓萃,雯来演就好了。
这版《绝代双骄》虽然改动很大,但也尚在可以接受范围。
伟仔的小鱼儿自然不用多说,也是大家公认的经典,虽然梁,朝伟的小鱼儿确实很出色,但个人对梁朝伟已经没有当初那么深情了,这片反倒让我认识了吴岱,融,吴岱,融真的帅得不要不要的,铁战委托花无缺把铁心兰交给小鱼儿的那场戏,吴岱融真的太帅了,在雨中都那么儒雅,也不负网上一片称赞了。
黎美娴的戚芳也很好,我还是喜欢听国语,粤语实在听不惯,黎美,娴在《倚天屠龙记》的赵,敏国语配音真的不好听,显老气。
如果没听错的话铁心兰和戚芳是同一个人配音的吧,比赵敏的配音好听多了,要是赵敏也让铁心兰这个配音演员来配该多好。
除此之外谢,宁真美啊,《倚天屠,龙记》中的黄衫女虽然漂亮,但戏份还是太少了,《连城诀》剧情不好,造型也不好,给谢宁的美貌打了很大的折扣,虽然她的苏樱不太符合原著(戏份太多,出场太早,合并了慕容九),但却让我真正的感受到了谢宁的美。
除了张菁比较失望,这版演员大多数都很满意,例如苗,侨伟和戚美珍这对真cp演的江枫和花月奴、江玉郎、万春流、燕南天、屠娇娇、邀月等。
要说改编,我觉得让江别鹤吃掉江玉郎挺有创意,改的不错,只是后来变成**oss,杀了屠娇娇等人,有些失望。
还有就是让燕南天真的死了让人很不满意,原著里死的是路仲远不是燕南天啊,燕南天和路仲远也被合并了。
一句话来说,这部剧让人真正感受到了谢,宁的魅力,也认识了偏偏公子吴岱,融。
第410章
看戏,就是他第一次和柳飘飘见面时,对方不断的叫他“死跑龙套的”,他却笑着、似乎不经意的强调着:“其实,我是一个演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实际上表明了尹天仇内心是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个表象下面,更打动人的是,在历经艰辛屡遭挫折的背后,他对自己理想的尊重,不管面临什么样恶劣的状况,都不会动摇对自己理想的尊重。
还有,柳飘飘走后,尹天仇一个人去找吴演的剧务,对他说:不管你看得起我看不起我,我都是一个演员,你还欠我三个便当,我想要拿回来。
柳飘飘的拒绝让尹天仇感觉生活已经将他赶到绝路,事业上,前程渺茫,爱情,遥不可及。
一个人如果走到绝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现实,萎靡不振;另一种,就是绝地反击,重整旗鼓。
而尹天仇,选择的是第二种,所以他决定改变,首先从改变自己的内心开始,从剧务欠他的三个便当开始。
他去拿的不是盒饭,而是自己的尊严。
面对剧务凶悍的面孔,面对杀气腾腾的的锯条,尹天仇面色凝重、小心翼翼却又无比坚定地捧起三个便当,捧起自己作为人的尊严。
在多次遭飘飘嘲笑后,他也有他的情绪,他说了一句:“其实你们出来卖的,如果懂得尊重别人一下,那别人……”当然,这句话没说完,就被飘飘打断了。
其实小人物就是这样,他们渴望获得别人的尊重,在自尊受到伤害时,他们往往会选择以伤害别人的方式来寻求心态上的平衡。
这句“出来卖的”,就是对飘飘的“死跑龙套的”的回应。
当然,尹天仇始终是善良的,当飘飘愤怒的站起来说:“你说什么?”时,他立刻说:“对不起。”
记得王的《东邪西毒》里张所扮演的西毒有这样一段开场白:“很多年以后,我在江湖上有个绰号,叫做西毒。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变得很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做嫉妒。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不希望看到别人比我更开心。”
人格的扭曲,便是由此开始。
当然,王的电影大多描绘的是人性中比较阴暗的一面。
《喜剧。之王》中的柳飘飘便有这样的心态。
她是个妓.女,可以说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
她们卑微、轻贱。
飘飘之所以不断叫尹天仇“死跑龙套的”,正是因为她自己卑微,就不希望看到别人比她高尚。
什么研究表演艺术,什么教人家演戏,不就是个“死跑龙套的”吗,凭什么要我们把你当老师一样尊重?
她自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不止是得不到尊重,妓。女是没有人把她们当人看的,因此她同样以伤害别人的方式来寻求心态上的平衡。
然而,就是这一点,体现了她与其他妓女的不同。
记得鲁迅先生的《故乡》,里面有这样三个人物:我、闰土和杨二嫂。
我,辛苦辗转;闰土,辛苦麻木;杨二嫂,辛苦恣情。
如果说,尹天仇是辛苦辗转的人,那些妓。女就是辛苦麻木,飘飘,当然并不是辛苦恣情。
辛苦恣情的人必然也麻木,而飘飘则是一个还没有麻木的人。
因此,当尹天仇说出那句“出来卖的”时,飘飘愤怒了,其他的妓.女却没有,甚至有一个妓.女还拉住愤怒的飘飘说道:“别这样,我们本来就是嘛。”
……却叫她又怎能点头?
花无缺是真备胎s plus
花无缺和小鱼儿比武,铁心兰是唯一与花无缺在一起的,但就连她都希望他输,而且理由冠冕堂皇:
最奇妙的是,到了这时,每个人心里竟还是希望他能打倒花无缺,苏樱固然一心想他得胜,铁心兰也不忍见到他被击倒时的样子。也不知为了什么,她总是认为花无缺比较坚强些,所以也就不妨多忍受些痛苦,所以她宁可伤害花无缺,也不忍伤害小鱼儿。
花无缺和小鱼儿决战前夜,铁心兰来到花无缺房间,流泪说意识到对他感情超越兄妹之情,两人相拥一起。本有点感动,结果铁心兰让花无缺承诺不杀小鱼儿,意思就是让他去死。比武开始,花无缺抱着决绝之心望眼铁心兰,铁心兰心如刀割,实在不能忍心见他死在自己面前,于是……她悄悄退了出去。
铁心兰嘴唇都已咬得出血,颤声道:“因为………因为我求他莫要杀小鱼儿,他答应了我,自己只有死……”
苏樱吃惊的张大了眼晴,望着她,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人似的。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道:“你明知花无缺只有一死,还要求他莫要杀死小鱼儿?”铁心兰全身似已痉孪,痛苦地咬紧了牙。
苏樱道:“花无缺明知如此,还是答应了你?”
铁心兰痛苦的目光中露出一丝温柔之色,道:“他本就是世上最伟大的人。””
“顶楼上,确实有同感。”
“6666……”
“说得好。”
……
“对于这本书,是越看越喜欢,比如说角色:
十大恶人:在小说中有两派恶人成系列成建制的存在,一组是十二星相,另外一组则是十大恶人。
一组12人,另一组11人。各自都有响亮的名号和对应的是极其特质的个性。
但相比而言,十二星相的待遇就差多了,徒有外在个性,对内在个性的描述仅仅停留在映衬表面,没有深入描写,而十大恶人的描写,“坏得讨喜“,个个坏出了风格,坏出了水平,但却不讨人厌。
从小鱼儿对这些抚养他长大的“亲人“的感情来看,明知道真相,却无法动容去除掉他们,反倒在闯荡江湖许久后再见到他们时充满了亲切感,并将亲切感传递给了我这个读者。
他们坏吗?
坏事是没少做,特别是他们对燕南天所作所为在小鱼儿知道后更应该恨得彻底,但只却是他认为他们这么做只是因为它们就是坏人,就要做坏事这么天经地义,仿佛他们这么做是其必然的选择,用这个理由去可怜他们。
至少在这一点上,作者UU小说的坏人比其他武侠小说中塑造的坏人坏得可爱多了。
在书中小鱼儿这样形容十大恶人:
其实世上比他们更恶毒的人还不知有多少,只不过,这些人做事特别不正常,毛病特别大而已。
那些人真可算是坏人中的天才了,已坏的炉火纯青了,他们竟能将一件卑劣低下,或是很恶毒残酷的事,做的令人反而觉得很有趣。
小鱼儿的评价我认识是对十大恶人最贴切的评价了,两个字评价“有趣”。
在这里再摘抄一段李大嘴等人碰见燕南天逃跑时留下了一段话:
手下留情,多谢多谢,不辞而别,惶恐惶恐,不够胆量,也许也许,不够义气,未必未必。
读完真的让人越来越喜欢这些个坏人了,相比于两个江大侠还有其他坏人,他们坏的实在是在传统太无趣了。
燕南天:涨工资说的太好了,我什么都不用说了。
武侠史上,罕见的高手气派。因为高手正面勾勒,太难写,许多人写高手,都写得惫懒随意,关键时刻才显神威,以显对比。
而燕南天,从出场到结束,每个细节都堂堂正正,龙行虎步。
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没有多余的废话谦虚。
对兄弟情深义重,直接往恶人谷去闯龙潭虎穴。
能忍,忍到伤势全复。
能放,放走已经重伤的李大嘴。
在作者的高手堆里,很难得的,没有文艺腔的造作气。刚毅雄伟大丈夫。
“冀人燕南天”,作者小说里最气贯天地的一句报名。
魏无牙&苏樱:这两个角色是小说后三分之一才出现的,虽然在剧情中占据了无比重要的角色,虽然魏无牙我以为他会死的更壮烈一点。古龙对魏无牙那张脸的描写实在是太传神了,如下:
他那张脸:那副模样看起来绝对不是人,他看起来就像是老天用一只老鼠、一只狐狸、一匹狼斩碎了,再用一瓶毒药、一碗臭水揉在一起造成的活鬼。
苏樱对小鱼儿的爱初看是莫名其妙的,我甚至推测是作者懒得去写其中的过程了(根据他的为人,绝对有可能),只不过看到了苏樱谈为什么救小鱼儿:
也许是你见了魏无牙时那种神气,也许是因为你中了毒刀后,还瞧我笑。。。临死前还要对我笑的人,我怎么能眼看他真的去死。
其实爱没什么原因,作者就是这个意思。
读作者的书我享受到的乐趣远不止上文所写的,我爱读他的书也绝不仅仅是这些原因,也许就是打开这本书看到他用八个字无比生动传神地描述了我用八万字也达不到的意境:
鲜花怒马,马行如龙。”
……
“这本书确实好看,作者非常善于描写景色来衬托出人物心情或者整体布局的气氛。
最喜欢第一一七回:狂狮铁战
在介绍名字的时候:感觉大家都好有雅致。
陈凤超,祢十八。
鬼童子皱了皱眉,一把拉住了他,道:“你就算恨姓曹的,姓陈的人又有什么关系?“
击鼓老人怒道:”谁说没有关系?若不是陈宫放了曹操,我祖宗怎么会死在曹操手里?“他这么一闹,乐声就停止了下来,大家也不知道他胡说八道在说些什么,只有慕容珊珊突然笑道:”如此说来,前辈莫非南海烈士祢衡的后人么?”
击鼓老人道:“不错,自蜀汉三国以来,传到我老人家已是第十八代了,所以我老人家就叫祢十八。”
陈凤超这才弄明白了,原来这老人竟是祢衡的子孙。
祢衡以“渔阳三挝”击鼓骂曹,被曹操借刀杀人将他害死,现在这祢十八却要将这笔账算到陈凤超的头上,陈凤超实在有点哭笑不得。
只听慕容珊珊正色道:“既是如此,前辈就不该忘了,陈宫到后来也是死在那奸贼曹阿瞒手里的,所以前辈和姓陈的本该敌忾同仇才是,若是自相残杀,岂非让姓曹的笑话?”
“姓钟的”李大嘴,俞子牙。
这人高瘦颀长,怀抱着一具瑶琴,白开心只当他和姓钟的人有什么过不去,立刻指着李大嘴道:“这人就姓钟。”他以为李大嘴这次一定要倒楣了,因为慕容家的姑娘绝不会帮李大嘴说话的。
谁知道这抚琴老人却向李大嘴一揖到地,道:“老朽俞子牙,昔日令祖子期先生,乃先祖平生惟一知音,高山流水传为千古佳话,今日你我相见,如蒙阁下不弃,但请阁下容老朽抚琴一曲。”
李大嘴少年时本有才子之誉,否则铁无双也就不会将女儿嫁给他了,伯牙先生和钟子期的故事他自然是知道的,所以白开心说他姓钟,他一点也没有反对,此刻也立刻长揖道:“前辈如有雅兴,在下洗耳恭听。”
只见俞子牙端端正正坐了下来,手拨琴弦,帅琮一声响,已令人觉得风生两腋,如临仙境。
李大嘴装模作样地闭起眼睛听了许久,朗声道:“巍巍然如泰山!快哉,妙哉。”
俞子牙琴音一变,变得更柔和悠扬。
李大嘴抚掌道:“洋洋然如江河,妙哉,快哉。”
俞子牙手划琴弦,戛然而止,长叹道:“不想千古以下,钟氏仍有知音,老朽此曲,从此不为他人奏矣。”
屠娇娇早已看出这些老人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但她却未想到他们竟如此迂腐,如此容易受骗。
她忍不住暗笑忖道:“一个人越老越糊涂,这话看来倒没有说错。
这些人实在是老糊涂了。”
只见俞子牙竟拉起了李大嘴的手,将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一一为他引见。吹箫的就姓萧,自然是萧弄玉的后人;击筑的就姓高,少不得也和高渐离有些关系。
吹笛的会是什么人的后代呢?
原来是韩湘子的后人,自然和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也有亲戚关系。
第411章
看到这里,我也说一句,说实话,一本小说的书评,往往反应了一部小说的质量,虽然不乏大量水分,但是精品也往往隐藏其中。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所以我还是挺羡慕那些没看过雪中的人,因为还有这么一本好书在等着他们。
十杯酒,敬温华,少年聊笔江湖梦。
敬老黄,劣马黄酒六千里。
敬轩辕,莫道书生无胆气。
敬义山,空留青史颂玄机。
敬徐骁,生当人屠死鬼雄。
敬徐凤年,此生逍遥天休问。
敬李淳罡,青锋三尺笑红尘。
敬李当心,我自如来亦如去。
敬洪洗象,不负苍天不负卿。
最后一杯,一起为这个没有年头的江湖干一杯。
或许,李导还能写出别样的江湖出来?
只恨不是书中客,来生愿做北凉人。
如果说几十年前的小说是老一辈的武侠梦,那么雪中就是我们的武侠梦。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情这一字。
不知所起,不知所栖。
不知所结,不知所解。
不知所综,不知所终。
不知你所知,我不知所止。
青草明年生,大雁去又回。
春风今年吹,公子归不归?
青石板青草绿,青石桥上青衣郎,哼着金陵调。
谁家小娘低头笑?
黄叶今年落,一岁又一岁。
秋风明年起,娘子在不在?
黄河流黄叶黄,黄河城里黄华娘,扑着黄碟翘。
谁家儿郎刀在鞘?
刘松涛泪流满面,沙哑哭笑道:“当年三人一起逍遥江湖,赵黄巢负你不负江山,你负刘松涛。刘松涛有负逐鹿山,只不负你。”
短短一句话,就像在开一本书。
莫说我穷得叮当响,大袖揽清风。
莫讥我困时无处眠,天地做床被。
莫笑我渴时无美酒,大江是酒壶……
世上无我这般幸运人,无我这般幸运人啊……”
纳兰右慈本来就是个g,ay,纳兰右慈缓缓闭上眼,小声呢喃,喊着一个名字:义山。
世间豪杰女子,都只恨自己是女儿身。
可我纳兰右慈,却只恨自己是男儿身。
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不知所栖。不知所结,不知所解。不知所踪,不知所终。不知你所知,我不知所止。
说雪中不好看的,只因为你没看到李淳罡的一声剑来,曹长卿的独守西楚城,邓太阿的拦天门斩仙人,王仙芝的无敌一甲子,轩辕敬城的一步入圣请老祖赴死,老黄的给公子上酒,洪洗象的为红衣兵解修道千年,张巨鹿的生死为天下百姓,温华的为兄弟折剑出江湖,北凉的悲苦………只是因为你还没有进入这个江湖……
[贫道立誓,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
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
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
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所以,我很羡慕你们(e)”
“看完后,心里有点难受
特别是想到某处。
《望城头》
西楚有女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先帝侍女三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大凰城上竖降旗,唯有佳人立墙头。
十八万人齐解甲,举的“高级”快乐。
怎么说呢?
看影视剧比一。
大凰城上竖降旗,唯有佳人立墙头。
十八万人齐解甲,举的“高级”快乐。
怎么说呢?
看影视剧比。。。。
看小说原著多的,76年的电影《多情剑客无情剑》。
虽然不喜欢李寻欢,却不得不承认《多情剑客无情剑》在古大侠小说中非常突出,非常经典,非常超乎想象又非常顺理成章,总之,绝对是。
这个故事里,包含了很多游离于人生边缘的悖谬、荒诞、温情、决然、危机……或者说,包含了太多层次的丰富人性。
这决定了它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一类可以改,但改成和原著相媲美的经典就很难(古大侠的小说似乎都有这个特点。)
相对而言,楚,原版的《多情剑客无情剑》绝对是其中最好的一部,因为他做了最聪明最好的取舍。
一直怀疑《多情剑客无情剑》指的是阿飞,因为李寻欢是用刀的(古大侠的主角,武器不是刀就是索性没有,这是他气质的体现,因为他要写的是浪子,是边缘人物,是马槽里诞生的圣人,剑对他们来说太实在太主流太正统又太锋利了),用剑的当然只有阿飞,也只有阿飞的剑是无情的,李寻欢连刀都很多情(为了救人而不是杀人)。
当然不否认李寻欢的主角地位,只是说,楚,原大概非常敏锐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的电影中,似乎不自觉的把主角的位置给了阿飞,狼一样的少年阿飞。
这一点细微的改动非常之妙。成长中的中二少年阿飞自然远比神神叨叨的李寻欢更适合作为商业电影的主角,而更重要的是,在一部90分钟的电影里,讲好阿飞的故事远比讲好李寻欢的故事要容易得多。
一直欣赏楚,原的聪明,他不是一个有大野心的导演,很敏感的就知道自己能力的边界所在,所以只在自己的格局里尽情的舒展,不会自不量力,也绝不越矩。
这份聪明是现而今导演中极少有的。
“野心太大,撑不起来”简直是个噩梦,老老实实说好一个故事很难吗?
或许,真的很难。
原著中近百个人物,实际上最重要的只有四个:李寻欢、阿飞、林仙儿、龙啸云(林诗音就是个装饰)。楚,原知道只要把这四个人物立起来了这部电影就不可能失败,所以他成功了一大半,至少一半。
林诗音似乎总是一个花瓶角色,在哪个版本的改编中都差不多。
不过余安安的林诗音是真美,为什么不和井莉换一个角色了?
阿飞是楚原塑造的最好的人物,楚,原改编下的阿飞和李寻欢也是所有改编古大侠剧中描绘最到位最富张力的情感。
光凭这一点,我想这部电影被认为是楚原的代表作,古大侠改编剧的代表作都毫无问题我们所渴望看到的好电影,不就是它抓住了最简单的一点却直接击中你的内心么?
楚,原的阿飞做到了。
阿飞是爱李寻欢的,那种爱,超出了普通人所能想象的极限,也几乎不可能简单“友情”两个字来形容。
惟有现实中无父精神上无母的阿飞才能真正理解并且认同自带光环的“圣父”李寻欢因为沉沦底层私生子的他受过的苦,因为他从未得到过的爱,也因为他性情中纯粹偏执又来不及经历挫折的少年锋芒,还有狼一样天生的直觉。
他知道如果这个世界有有一个人能绝不算计你,全心全意为你考虑,甚至可以为你牺牲所有,当然是李寻欢,只有李寻欢。
问题在于一般人根本承受不起李寻欢这种“大爱”,他们绝不相信真有这样的人,更无法理解他的任何逻辑所以只能成天提心吊胆的怀疑他别有用心。
这是“圣父”的悲哀,人性的软弱的,“水至清则无鱼”在任何时候都适用。惟有初出茅庐的阿飞简直是小鸡遇到了鸡妈妈,一出场便认定了李寻欢,这是奇妙的缘分,而更多,则是两人气场的契合。
阿飞是一株长在贫穷土壤之中亟待成长需要精心灌溉呵护的奇花异草,而李寻欢则是无时无刻都在发散光和热不发散就会爆炸的小太阳。
所以阿飞自然只能像向日葵望着太阳那样眼巴巴的望着李寻欢,甚至有些可怜兮兮没办法,这就是爱。
第一次见面,李寻欢要请陌生人阿飞喝酒,桀骜不驯的阿飞“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绝对不喝”生生怼了回去。
但就因为一句“等你有钱了,你请我喝酒如何?”阿飞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前所未有的信任、尊重和理解(可怜的孩子,你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之后就飞蛾扑火了,为你生,为你死,为你生不如死
李寻欢自然也爱阿飞(他爱所有人),不过比起阿飞,他更爱龙啸云,因为龙啸云的出现成全了他“圣父”人格的完成,没有龙啸云,他一生也不会知道自己竟然能这样的伟大,能牺牲这么多,能给予别人这么多!
这好像是李寻欢用尽一生力气等待的一个机会,他如何不满足?
“我这一生,该如何报答你!”龙啸云总是喃喃的说。
可李寻欢何须报答?
他只需要自己仰望自己。
所以他才会把一切都给了根本不会报答他的龙啸云,却几乎什么也没给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阿飞。
然而阿飞得到了一点点就会想着自己得拼命长高开花结果(李寻欢只和他喝了一顿酒,他就能用命闯兴云庄),只是他不知道“报答”本身就是李寻欢本能逃避的。
真有趣!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如此难以捉摸,龙啸云和阿飞都是李寻欢命里难逃的劫数。
对李寻欢来说,龙啸云这样的人才是他一生追求的挚爱吧……又是一个“我心照明月,明月照沟渠”的故事。
至于龙啸云了,那就悲催了,原著中他是一个强行被拉近李寻欢编导的戏剧人生中的观众,古大侠自己都说,他不坏,只是怕,是懦弱:他的一切都是李寻欢施舍的,他怕李寻欢随时都会拿走,而自己根本不能说个“不”字因为他比谁都清楚他本就配不上得到的这一切。没有人能承受不属于自己却被别人设定的人生。
楚,原也许拍不了这样的龙啸云,他电影中的龙啸云设定是处心积虑的要打败李寻欢,所以他处心积虑救了李寻欢,处心积虑抓住李寻欢的性格缺陷让他心甘情愿的把一切让给自己,最后处心积虑的要让李寻欢成为江湖公敌,身败名裂而死。
从未爱过任何人的龙啸云于是瞬间成了全电影中气场最强的人物,远远压倒了李寻欢。
这肯定不是注重讨论人心细微幽深之处的古大侠想要的,但在这部电影中却可以说“合适”:唯有这样的boss才配得上李寻欢的自以为是,“你想要利用感情的时候,就得像我,够冷够狠,否则就像你,一辈子都被感情支配着,在痛苦和悔意中过日子!”
真是给了李寻欢一记狠狠的耳光啊。
剧情集中的电影要寻找一个恰当的点让所有人物的张力全部打开,楚原确实牺牲了龙啸云的复杂性以及这个人物身上人性深度,不过作为电影,倒意外的圆满了。
坏得丝毫也不犹豫的龙啸云。
岳,华演过不少反派,在楚,原的电影中比较重要的就演了律香川、无花、唐傲、李玉函等,但不得不承认,龙啸云是他演得最出彩最淋漓尽致的角色。
尤其是到了最后,毫无悔意的龙啸云杀死林诗音,又不顾一切要杀李寻欢时,这个意志如此坚决把坏贯彻到最后一刻的人顿时让人肃然起敬。
至于林仙儿,实在是一个败笔。
那个纵情任性的魔女,只有古大侠才能塑造的出这样的女人,这样的聪明,这样的贪婪,这样的本能,这样的强烈可惜这个人物似乎让所有人都退却了,荧屏上没有出现过真正的林仙儿。
小家碧玉的井莉不演天下第一美人还说得过去,一演还要演个为父报仇的孝女,那就真的吃不消了。
井莉也演不了真正的尤物林仙儿,算了,这部电影中的林仙儿纯粹是个过目即忘的人物,倒是后续81年的《魔剑侠情》中的林仙儿有几分原汁原味。
井莉并非不美,但不是让人惊艳的那类阿飞和林仙儿这条线在这部电影中淡化了很多。
一是林仙儿实在没有那份颠倒众生的魅力,迷住阿飞有点说不过去,二是这部剧的官配绝对是欢飞啊。
第412章
想要拍好电影,可不是随便一个在那指指点点就能完成的。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拍电影你需要剧本是不?
需要导演,需要演员,需要钱等等。
而这些元素加在一起,也未必能拍好一部叫座又叫好的电影。
因为往往里面的某一个细节出现了问题,就会出现缺陷。
比如说演员不认真,或者是本身达不到要求的演员,要是如此,基本上这部电影也就那样了!
而此刻,大话电影的大火,出乎意料,也是意料之中。
毕竟周导本身就有很大的号召力,加上大家也是对于他的电影很期待,所以大火是应该,但火爆到这种程度,首月近五十亿票房,别说许幽梦还有周导惊讶了,连本身就没怎么关注的李旭升,听到这消息,也很惊讶。
想想前世一部华语电影总票房破五十亿都已经让人兴奋的要死了!
而现在在这里,首月票房就快要达到了这个地步,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能是这里的消费价值不同吧。
在这里,好像花钱看电影那是天经地义,甚至看上几遍十几遍的也不在少数。
只要能引起他们的兴趣就好。
一张电影票的点在几十到上百不等。
想要更好的体验,自然是越高越好。
总而言之,在这两部曲的电影下,不仅把周导推向了另一个高度,更是让千越文化娱乐公司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要知道,现在还没有哪个娱乐公司有什么作品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有这样票房的。
就算是总票房,也没几部电影能够相比的。
更别说现在的大话电影才刚刚开始上映。
后面的路还长呢!
当然,大话电影这么火热,不说是不是眼不眼红的问题,到也有不少人在吐槽。
当然不是吐槽电影了!
而是吐槽大话电影的占屏率太高了!
意思就是说大话电影的排片率太高了,几乎达到了八十以上。
那么,排片率和上座率两个指标都高,是不是就能判定影片票房大卖呢?
答案依旧是不能!
不过“双高”的影片至少可以为票房创造更多机会。
实际上,排片率和上座率都是一个较虚的概念,它的高低是相对的。
假设给一部影片排的全是上午10点以前或者晚上22点以后的场次,它排得再多也不见得有用。
同样,上座率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影厅的大小,一个100人的小厅,80人看,上座率为80%;而一个500人的大厅,200人看,上座率才40%。
所以,直接决定票房的是票价和观影人次。
票价是变动的,比如周二电影票是半价、非黄金场次8折、3d影片比2d要贵、不同额度的会员卡可以打折……
而观影人次,则是“排片比例+影片实力+影片热度”的直接体现,观影人次高,票房肯定差不了。
而大话电影的排片高,上座率也高,弄得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喷?
特别是那些同行的导演。
本来对自己的作品信心满满的,甚至想象着能够票房飞起的美梦→_→
只是现在,一切成了泡沫。
不说还能不能回本了!不亏死就已经很好了!
当然的东西那么的少,爱和恨,不妨都拥有一点。”
……
“教你怎么圆润的装比。
第一招扇子。
就是阿飞请他喝酒的客栈,他发完飞刀还用扇子表明身份,问世间最高的出名的方式是什么,不是把名字写在头顶上,也不是让自己的家臣像说传说一样说出来,也是用一把扇子,低调又华丽,低调是不想亮身份的时候就把扇子折起来,想给谁知道身份的时候就把扇子打开。
第二招随时穿着官服。
这样一来,走在哪里都人有会知道你是做什么的,或者曾经是做什么的。
第三招连同家产把至爱送人。
在他的眼里表妹已经不至爱了,她只是一件物品,用来报恩的物品,这种送人送房的好事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觉悟,送完之后,再来个借酒浇愁,显得自己痴情加仗义。
第四招黑锅我背,送死别人去。
回到山庄之后,就一直背着黑锅,这样认识他的人就越来越多,因为黑锅是会洗白的,但是死去的人就只有领便当了,所以背黑锅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要深信自己是主角,主角的世界没有解不开的黑锅。”
……
……
“电影与书一起看了,真的莫名流泪。
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
十年后,流放者归来。
这本书在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
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
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
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
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
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
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
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
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
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
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
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
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
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
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
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
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
“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
《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
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第413章
虽然如今有关武侠小说的话题仍然是褒贬皆有,但我们应以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分析评价武侠小说。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而李导的武侠小说,在目前看来,已经算是华夏武侠小说的顶峰,确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
李导的一系列作品为华夏文学长廊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
而这部《天龙》中的乔风这一人物形象尤其令人瞩目,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武侠小说中塑造最成功最令人震撼的英雄。
本人对乔帮主好生敬佩。
唯大英雄本色,乔风当之无愧。孔庆东:我最敬仰的人是萧峰,顶天立地,担当天下,为民族和平可以气壮山河的一死。
“乔风是个“完美的英雄”,他“重视责任和社会规范”,“以天下为己任”。
作者UU小说的英雄人物极多,但若论意气之豪迈,行笔之光明,胸襟之开阔,唯有乔风。
可以说作者UU小说几乎没有缺点的英雄,乔风是唯一一个。
且乔风是儒家之侠的典范。
纵观乔风一生的所作所为,其无一处不体现着儒家的道义和精神。
而乔风最后因仁而死,其结局也证明了这一点。
再说说乔风的武功与智谋。
乔风自幼拜师玄苦大师,修炼少林武功。
少林武功乃天下武学正宗,少林七十二绝技威震天下。
以此雄厚资本,配以乔风天生异禀,后又拜中原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汪剑通为师,加入丐帮,既得“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等绝顶武功,又得以常年奔波劳碌实战历练。
武功高深是意料中事。
但他的武功究竞高到什么境界呢?
《天龙》中乔风一出场,第十四回“剧饮千杯男儿事”中。
乔风使出“龙爪手”,一招便将“打架大王”风波恶夺刀点穴,又一招将包不同拿下。
“北乔峰,南慕容”。
慕容负的两大干将在他的手下都走不了一招。
接下来又以“擒龙功”神功令缠斗不休的风波恶大开眼界,心服口服。
杏子林中,面对叛乱,他处变不惊,于微笑言语中辨明主谋,突然袭击,以倒退两步,行程两丈余,瞬间反手制住叛首。他不会“凌波微步”,自然发挥,却胜似“凌波微步”。
又于众人不觉察中,暗地用内功令叛首下跪且哑口无言。
叛首外号“十方秀才”,为人足智多谋,武功高强,面对乔风,武功与智谋毫无用处。
将乔风这位英雄人物的惊人武功与智谋表现的淋漓尽致。
聚贤庄一战,少林寺玄难等天下英豪俱是身怀绝技之辈,可是乔风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
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他孤身一人连毙数十名好手,当真是威震天下。
战后,中原群雄恨之切齿,却也是闻之落胆,回思其时庄中大厅上血肉横飞的惨状,兀自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浚河边,船舱中,地方狭窄,施展不开手脚,乔风却能大有大斗,小有小打,擒拿手和短打近攻的功夫,在不到一丈见方的船舱中使得灵动之极。
斗到第七回合,赵钱孙腰间。”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
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
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
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
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
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
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
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
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
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
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
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就像一句话,“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
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
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
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
如果要推选武侠小说里的荡妇代表,林仙儿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对待爱情的态度消极无力。
他小说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动角色,如楚留香、陆小凤之类的风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他们只要视乎情况,加以选择。
《多情》里出现的就是两种典型范式:邻家少女对中年男子的出击(孙小红对李寻欢),性感尤物对青涩少年的诱惑(林仙儿对阿飞)。
这种设计,当然有男权主义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灵魂作祟呢?
**对男人为人处事所产生的影响。
所以他把荷尔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迈过武侠小说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侠小说的成熟维度。
对这类女人的恐惧,东西方竟然有不约而同的认识。
一战后,美国硬汉派小说和好莱坞黑色电影充斥着蛇蝎心肠的金发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绞架。
而中,国《水浒传》式的江湖传统逻辑更是为人熟悉:能够视美女如粪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
初出茅庐的阿飞遇上了林仙儿,这是江湖赐予他最严厉的一次考验。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个要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另一个是猛烈地要离尘凡向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不是沉沦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间没有第二种选择。
阿飞最终“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亚于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一般的壮举,完成了从武艺到精神的一次飞跃。
到了《边城浪子》,已是千帆过尽的阿飞坐在小铺里慢慢吃面,面对傅红雪的快刀,内心完全平静。
在欲场的决斗里,林仙儿一败涂地。
她的失败在之前已经埋下了种子,第一次,她想挑拨阿飞与李寻欢的关系: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飞,现在才知道这想法错得多么厉害。
阿飞的确是爱她的,爱得很深。
但在一个男人的生命中,却还有很多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击是在第二次,阿飞坦然应承杀死了上官金虹的儿子,林仙儿觉察到自己的心动:
他随随便便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连眼睛都没有眨,简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这句话能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们都吓呆了。
就连林仙儿都吓了一跳,在这刹那间,她心里忽然有了种很奇异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怜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对阿飞有这种感情。
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为别人的真情感动。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断,让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掷,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为我所用。林仙儿的悲惨结局就此注定。
……
当魅力四射的枭雄们想在江湖建立等级秩序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强烈抵抗。
作者UU小说的权力角逐者与他们大异其趣。
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勾当,他们依靠的是自己的强人魅力。
作者对官场文化毫无兴趣,他关心的始终是张扬着强烈生命力的个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灿烂。
作者部分写的是童话,世道人心的童话。
上官金虹摒弃了一切享乐,他办公的地方甚至没有一张椅子,因为他和写作时的海明威一样,随时随地都要站着,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对李寻欢除之而后快?
在《多情》的个体江湖里,李寻欢只是一个独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遥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对他不管不顾,追求自己的王图霸业。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风暴,何必在意一粒尘埃?
克尔凯郭尔说:“每一种事情都变得非常容易之际,人类就只有一种需要了需要困难。”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况下,还是收他当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计划成功,完全压倒陆小凤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奋力一搏,要让对手力尽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单独与李寻欢决战,甚至手下留情,只为了接一次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权力的时候,他们又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他们不仅要超越他人,还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惧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这是作者写作的浪漫主义,你可以邪恶,但你不能猥琐。
你追求权力,但你内心里始终有比权力更重要的东西在。
若不是如此,你不仅没资格成为大侠,甚至没资格成为大盗。
传统武侠小说的游戏规则是,主人公战胜仇人之后,马上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当上武林盟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作者的小说呢?
他多次描写主角胜利后说不出的疲倦和无奈。
因为他们击败的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有些对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们更强大。
有何胜利可言?
挺住即是一切。
……
每个社会都有阶级。
划分阶级的标准,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权力,可能是才华,当然也可能是武艺。
如果把江湖看成现实社会的缩影,那么在竞技场上角逐的武林高手们,相当于如今占据各个行业、争夺资源分配权的大佬。
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尝不是商业社会的兵器谱?
武侠武侠,侠不可缺,武也万万不可缺,否则小说立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隐喻价值。
作者的小说里,兵器和武艺往往是侠客本人气质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脚者,多是人情练达、左右逢源的快乐侠客,如沈浪、楚留香、陆小凤、卜鹰;用剑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坛艺术家……
第414章
似乎呦我去,看完本书,脑海中不自觉脑补了画面,类似于,来范蜀黍教你诱拐少女:
范蠡本是楚国宛人,为人倜傥,不拘小节,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表,当地人士都叫他范疯子。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范蠡这厮不羁洒脱、特立独行、风流倜傥的形象跃然于纸上。
能让羊女阿青和绝色西施一见钟情,想必相貌不俗,许是位美男子。
他是个有大智大慧的人,行事往往不同于寻常人,疯子般轻狂古怪,极易招惹非议,难怪后来连他府上的人都误会他不务正业,还悄悄向文种打小报告了。
一个人有与众不同的行为,凡人必笑他胡闹;他有高明独特的见解,庸人自必骂他糊涂。
幸好,还有文种懂他。
后来范蠡荒唐地整天跟阿青去牧羊时,文种不以为然:他行事与众不同,原非俗人所能明白。
众人皆醉我独醒,幸得一知己。
范蠡摆摆手,几下就搞定一位妙龄少女,除了自身魅力外,那招数啊,快捷干脆,可谓泡妞界的翘楚啊!
再看他的招数:察言观色!
范蠡走上几步,问道:“姑娘尊姓?”
那少女道:“你说甚么?”
范蠡道:“姑娘姓甚么?”
那少女道:“我叫阿青,你呢?”
直接来搭讪!范蠡好样的。
说话文绉绉了,阿青也就听不懂。
范蠡聪明机警,懂得立即用口语再问一遍姑娘芳名,并猜到她是不懂礼法的乡下姑娘。
眼光毒辣。
然后,范蠡正式开展诱拐大计。
他叫阿青到他家吃饭去,阿青不允,说要赶羊去吃草。
于是,他开骗了:“我家有大好的草地,你赶羊去吃,我再赔你十头肥羊。”
天啊,蜀黍,还以为你家有草原呢根本就只是个花园,羊群去了没草吃,只好咀嚼各种名花,羊嚼牡丹来着。
范蠡真像个拐萝莉的怪叔叔,什么让阿青的羊来吃草啦,不吃她的羊啦,下令缝起老白尸体埋葬啦,答应往她家送米送布啦,懂得顺着阿青性格来下套,简直宽厚又体恤。阿青还真上了他的当。
再下来。
“众仆役见羊群将花园中的牡丹、芍药、芝兰、玫瑰种种名花异卉大口咬嚼,而范蠡却笑吟吟的瞧着,无不骇异。”
唉,遇到这样的人,能不倾心么。
何况是言语幼稚,于世务全然不懂的阿青。
最后,范蜀黍带着少女青在花园的凉亭中,喝茶吃饼,闲谈半天。
阴险真阴险。
根本就是为了套话而已。
接着,“一连数日,范蠡手执竹棒,和阿青在山野间牧羊唱歌,等候白公公到来。”
这样的日子,未尝不美好。
在山上,他还为她讲故事。
可惜范蜀黍是另有目的。
他想的是:为了越国和夷光,跟她去牧羊却又怎地?
他从来是为了国家和心爱的女人。
对阿青,其实没真正摆在心上。
阿青坐在他身畔凝神倾听,一双明亮的眼睛,目不转瞬的瞧着他……啧啧→_→
这样明显的少女情态,是喜欢了吧。
女孩子只会带着发光的双眼定晴望她的心上人。
好了,收获成果吧!
其实到这里,范蜀黍已经把阿青搞定啦。
少女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情》。
阿飞为李寻欢冒充梅花盗,李寻欢为阿飞束手就缚,两人之间的情义纠缠,是《多情》交响乐中最响亮的音符。
但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师亦友的父子之情。
父亲一方面可以为儿子牺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儿子可以沿着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却不知儿子早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出了他的视线范围。
阿飞后来对李寻欢的痛责,定有着反抗父权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运的是,李寻欢施加给阿飞的影响是绝对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温情和坚持,慢慢同化了这个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则的孤傲少年:
李寻欢道:“你就算将他们全都杀了也没有用,还是没有人会承认你杀了梅花盗,这道理你难道还不明白么?”
阿飞发亮的眼睛渐渐变成灰色,缓缓道:“不错,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这道理,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迟早还是要变成梅花盗。”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是么?”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阿飞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这笑容看来是那么潇洒,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着道:“如此看来,我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成名的了。”
这是阿飞在《多情》里最潇洒的瞬间,和他最后甩脱林仙儿的段落不相伯仲。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两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拥有了武侠小说中少见的双线结构,齐头并进,一边是阿飞成熟化的成长故事,一边是李寻欢世俗化的回归故事,时进时退,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武侠小说的文体革命正式掀起,以诗为文,一句一段,长短句交错,字里行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形成强烈的张力。
文字之外,古龙在人性的冲突和矛盾中提炼出残酷的诗意,熔冶成文,充沛饱满的感情几乎要溢出书外。
场景蒙太奇的切换技巧,已经完全成熟。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以禅论战探索武学颠峰的同时,阿飞正在绝望的沉沦和堕落。
一页之中已是两重天地,古龙精确控制着读者的情绪,欲大起时大起,欲大落时大落,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义思想的引入、极端人性的刻画、对武学的新定义、兵器谱概念的提出……很难想象,一部小说可以同时取得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动人心弦的悲剧,李寻欢身边虽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经印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瓦莱里说:“美的定义是容易的:它是让人绝望的东西。”
不管作者本人是否承认,也许悲剧真的比喜剧更动人心魄。
最后一章“蛇足”,作者强颜欢笑,他写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长亭依依惜别,男子希望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上官金虹、李寻欢,是不是暗示着江湖即将开始新一轮的轮回?
无论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感谢作者带来这样的杰作,沸腾了四海少年的热血,又让他们低回不已的杰作。
最后,让我引用一句对菲茨杰拉德的评语来结束本文,这句话安在作者身上一样合适:
“终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写自己……但他写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们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个世界。”
……
“惊鸿一瞥蓝蝎子。
蓝蝎子在多情剑客中真正出场只有两次,每次都和王熙凤在林妹妹初进贾府那一章里出场方式一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第一次在孙驼子的酒店里,李寻欢已经醉了,孙小红正准备把他带走,忽然有人说,你可以走,但这要醉猫却得留下来!
这声音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
随着这样的声音,蓝蝎子现身了,她腰很细,腿很长很直,该瘦的地方绝对不胖,该胖的地方绝对不瘦,她的眼睛长而媚,她的嘴巴很大,嘴唇很厚,她的皮肤虽白,却很粗糙,而且毛发很浓。
作者UU小说动人的女人不少,但是蓝蝎子无疑是别具一格的,能说得出名字的女角虽然都有细腰长腿,但像她这样具有狂野的性感的诱惑力的人长相的却很少,而她的沙哑低沉的嗓音和她的长相更是相得益彰,成为蓝蝎子独特的标志。蓝蝎子是来为死去的情人伊哭找李寻欢报仇的(伊哭因为林仙儿死在阿飞手上,怎么又跟李寻欢扯上关系了,可见这女人蛮不讲理和任性,也可见人怕出名啊)。
蓝蝎子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着一个在路上钓上她的男人。
为向孙小红证明她有能力带走李寻欢,她一招杀了这个男人,她笑着告诉这个男人,母蝎子和公蝎子交配之后要吃掉公蝎子的。
第二次李寻欢被郭嵩阳点了穴,有人敲门时,林玲玲将她藏在衣柜里。
李寻欢居然只觉得那个声音熟悉,不知道当时小李探花是心神不定还是真的老了,这样的声音他居然一时记不起来。这一次蓝蝎子依然是为了伊哭来找林仙儿寻仇的,为了不使李寻欢受到至尊宝的糟蹋,也为了报他不杀之恩,蓝蝎子杀了至尊宝,并因此丧失性命。
蓝蝎子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毫不在意享受男人,这些自以为钓到美女玩玩的男人多半也没有好下场,但是她又为伊哭千里迢迢来报仇,而这个她满意的情人正是因为旁的女人的诱惑而死去的。
说她看透了男女关系吧,她始终还是放不下伊哭的;说她看不透,有几个女人像她这样潇洒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她不像林仙儿找男人是为了满足金钱名利赞美,她只是像男人玩弄女人一样玩弄男人。
同时她还是一个恩怨分明,敢作敢当的女人,李寻欢不杀她,她救了他一命,并放弃了向他讨要一只胳膊的机会;杀了至尊宝,她没有逃,没有推卸责任,主动去找大欢喜女菩萨领罪。
如果只看到这些潇洒,自如的个性,毕竟还是不够的,她也有她的彷徨,她的伤心,她的悔恨。
李寻欢劝她,也许找到人代替,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她怔怔的流下了眼泪;她明知自己在毁别人的同时也在毁自己,却还是要报复,她不是不知道伊哭并不是个可靠的男人,毕竟还是有了感情。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伤心的往事,成就了今日的局面,蓝蝎子还年轻,若她不死,必定成为一个真正洒脱自如的女人,那个时候散发出来的魅力,应该更动人吧。”
……
“李寻欢从来不完美。
却让人肃然起敬。
每当他在生死边缘徘徊,只求一杯酒。
每当他在胜负成败间,放手一搏,且,放人一马。
高人不是随便的虚名,而是真的与众不同,从心底里,多些什么。
很喜欢他跟上官金虹最后的对决
很喜欢阿飞醒悟时的那句话
李寻欢的人生,也是千千万万人所有的颠沛流离
而他的错过的幸福,也是平平凡凡人心中停留的遗憾
林仙儿是书中不可缺的人,也是古龙的经典视角女人如衣裳
而世间偏偏又有个阿飞
就像有了林诗音李寻欢这一种沧桑一样
错一步,便再难回头
善恶终有报,其间却要付出太多
只有留着一个残存希望的心
安然的等待明天”
……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天下无敌,但从来不夸耀自己,总是说别人的好处,低调是自信的表现。
探花郎,文武双全,名门之后,家财万贯,只因情与义,放弃一切,出关隐居。
李寻欢的名字很好,到处寻欢,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然而无论如何放纵都无法抹去内心的寂寞和痛苦,每当看到他雕刻时,每次听到他咳嗽时,你会心痛吗?
无情剑,稳准狠,只有刺这一招,然而,铁片、冰溜子、竹片皆可杀人,专注的力量。
阿飞长在荒野,与野兽为伴,十年没有爱和被爱过,性格孤僻。
不幸,爱上了不该爱得人,被玩弄于股掌之间,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几经磨难方得到重生。
最耐人寻味的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女魔头最后居然爱上了这个呆子,痴情的力量。
作者的文笔真好,我不知道怎样形容,感觉清晰明快,无需任何停顿,不知不觉就读完整本书。”
第415章
一十年之后,她们终于重逢,而他却伤了她的孩子,面对着那个所爱之人,开口说出的,却是大嫂。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是何等的折磨?
我当真不明白他为何回来…他还是如实年前那个梅花旁的仙子一般,高远,傲然,冷漠亦如梅花。
现在更是加了不可亲近,这是多么的讽刺?
梦中的触手什么都没有,只能刻成木雕。
而此时,故人便在面前,却无论如何连伸手都做不到,更遑论执手了…
他的心都快碎了,两人珠帘隔座,她还认识他么?
轻轻上小楼的步子已经可以将他的心碾碎。
小楼依旧,若不是那四碟小菜,我想他都不敢认她了。
过其实一切为有那么糟,因为更糟的是龙啸云变了!
而龙啸云却是为心爱的女子而变的,而他变便是因为他从未真正的得到什么,他没有得到她的心。
十年如此之长,林诗音爱的,始终只是他李寻欢。
想到这里,原来他回来是对的。牵挂他的,他所牵挂的都在此。
他们的感情很深,深到被古龙大侠淡去了痕迹。
多情的剑客,一把无情的剑,似乎恰恰的避开了这个风流的公子。
他们的交流似乎只有几个眼神,和几句清减的言语,然而那如同不经意之间的谈话流露出来的,让李寻欢莫去找林仙儿而没有说出的话,不就是她还牵挂他么?
而作者却用李寻欢的回避与狂放作了回答答案是,他和十年前的决定一样,为了与龙啸云的兄弟之义,舍弃倾心之情。
叹息不绝………寻欢寻欢………他寻了十年之久,然后回到起点,回到起点,再一次选择继续漂泊。
这仿佛是一个宿命的轮回在说李园的对联只能是父子三探花………永远都是探花,永远都要有“离”。
若即若离,离就是即,情已得矣,只有有了情,才能到无情。
李寻欢已经得了,所以他似乎可以看得更开一点,只要她好,他便好。
他用十年想清了这一点,回来,看着她好好的,足矣。
十年之后,他又认识了一个男子,这个人才可以真正堪称他的朋友。
他是阿飞。
阿飞便是那个多情的剑客,他的剑可以一剑夺魂,他的人却为林仙儿深深迷住。
我想李寻欢便是不想看他那么下去吧………
因为历经了十年,他知道了该去何处寻欢,该何去何从,不要有第二个自己,不要任何一个人想自己一样放逐十年………
尤其是对于阿飞这个前途无限的少年。
他亦选择了在用自己解释“寻欢”这两个字的时候已停止了这种漂泊,虽然流落在江湖,却让心不那么漂泊流落………
他的身形或者给人的印象虽然显得瘦弱一些,但是那个人却是那么的有张力,似乎是一种魔力来吸引一切,吸引那些人为他所动。
阿飞的剑法几近与无懈可击,而他却没有那个女人那么深厚的心机,他舍身救过李寻欢,他却也误会过李寻欢。
李寻欢在为这一切伤怀的悲痛的时候,孙小红出现了。
孙小红是
影片也将原著自身的漏洞和逻辑矛盾进行合理的弥补与解决,从而保证了故事的合理性,使熟悉和喜欢作者作品的观众觉得无可挑剔。该片的摄影技术,使“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紫禁之颠成了陆小凤系列中的翘楚。
……
记得看完绣花大盗时,在贴吧里看到一个看完全部10集的人的评论,说整个系列里拍得最差的就是决战前后。
这句话我记下了,心里明白,这个最知名的故事,自然是非常引人注目,也是很难拍出原作意境来的。
前一日,看到cctv6的预告。严宽还是如剧照上白皙英俊,何润东还是嘟着唇作严肃状。
没有花满楼,本就没有,也不会再出现。
但,让我稍微更绝望一些的是,高手间的决战,终究沦落为动画的简单描绘。
我始终,很讨厌,以拙劣动画来充实武打场景的武侠片。
每次都是在看完电视版的一个故事后,再到网上把原作看一遍。
这样做至少比颠倒这个程序要好毕竟文字的空间更大,更充分,也更加能够体现作者本来的构思。
由于时间长度的控制,如今这个电视版注定不得不砍掉甚至改动很多枝节。
看原作的安排和描绘,常常能够发觉意外的精彩。
严宽的外形真是不错。
叶孤城的脸“很白,既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一种白玉般晶莹泽润的颜色。”
“他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是两颗寒星。”
就这两句话,基本符合。
陆小凤自不必谈,大仙的认可度在最近是相当高的。
令人很没有想法的,是欧阳情和西门吹雪。
丹丹姑娘本身并不难看,可为啥服装配色如此没品?
peter则是早已被口诛笔伐得够戗了罢。
我不讨厌何本人,虽都说他在演出前未看过原作,可毕竟按照剧本演戏也并没有错。
看得出来,他有认真去扮剧本故事里那个白衣酷剑客。
尽管如此,他还是不适合这个角色,他还是难以达成大多数人的期待。
这个人,除了某几刻的背影,他根本,就离西门吹雪过于遥远。
在金鹏王朝的故事里,我们可以选择可以忽略他,而在决战前后中,我们无法躲避。
当镜头一寸一寸向他推近,我们只有感叹,唉,这个剑神咋会这么黑……
当决战前一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脸同时出现在画面中,已经无心关注下一瞬间的变化,惟一句,ohgod,白云城主真是比万梅山庄的那位保养得好太多了。
刚开播那会儿,很是腹诽男一号陆小凤的配音。
结果到这一段里,反倒其他角色更让我有按mute的念头。
loli声的欧阳情,每句话都听不出一点语气。
西门吹雪那句突兀而生硬的“百分之百的把握”,着实令人心有余悸。
不想用太难听的词汇来描绘,只是难以想象cctv制作的影视剧听上去这么像路边买的草台配音的盗版碟。
前面提过,为了长度控制,故事免不了有所更改。
前2个(改编)故事金鹏王朝和绣花大盗,虽然削减了角色和枝节,总算还基本保持了原作的曲折与大部分精彩环节。
而决战一部,或许编剧实在太想着力于决战的重头戏,舍弃其余部分角色和次要情节后,连整个故事的光彩都消去了几分。
包括主角陆小凤,他的灵犀一指在这一部中几乎甚少涉及但小说中相关的细节还是很多的。
本想凸显朋友情义的两场戏,又因实际效果中气场太差(怎堪比之前花陆啊~~),没有给观众留下什么印象。
干瘪的情节,令除了陆、叶、西门以外的人物根本没有任何余地,导致只有主线,趣味全无。
不合适的选角和失败的配音,使核心内容塑造上产生偏差。
作者UU小说那一战的气质,远非简单的后期动画所能绘出;
那样的一个西门对着那样的一个叶城主,令坐到电视机前的人,只能叹息:若真有时光机器,倒宁可去看一眼实景,哪怕留下武林外传中的结局,也总好过这本身就美感不足的拙劣模拟。
对,模拟。
故事里的事,想在眼前看到,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模拟。
但此番,决战紫禁之巅的模拟,并没有做到灵魂附体。
……
以李旭升以前看过的改编来看,就是这么个理。
“陆小凤传奇中,最喜欢这一部,些许遗憾,便是写欧阳情那一段,以及古大侠这次又把花满楼忘记了。
或许我还沉浸在薛冰的伤感里,还无法融入欧阳情。
但这部作品的结局,真叫人惊喜之外,似要喜极而泣。
最妙的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比剑。几经波折,计中有计,峰回路转。天下懂我者知我者,哪里不是与自己一样高处不胜寒的敌人?
他们不互相怨恨,却注定了仇恨。在尊敬的对手剑下死去,或许是视剑如生命的飞仙最好归宿。
最爱结束时陆小凤,司空摘星,老实和尚,木道人……一群人仰天大笑,乐不可支出宫去的背影。
朗朗夜空,偌大皇城。时空在这一秒停顿该多好。
陆小凤究竟向皇上要了什么?这永远是个谜。我想古大侠恐怕也没想清楚罢?
这或许就是古大侠一直写的一种人生状态,在清醒与沉醉之间偃仰啸歌,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倘若陆小凤的故事的结局就是这里了,当真美妙潇洒到了极致。”
“这本的推理不如上一本《绣花大盗》,但是个人觉得《决战前后》的意境是最高的。
西门吹雪作为陆小凤的朋友很早就出场了,白衣胜雪,不染俗尘,又是个顶狠绝的人,没有人可以强迫他,又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他一拔剑,必有人要死于剑下。
每次看到他的段落,都会想到花无缺,因为他们都是那么地不真实,固然所有人都是虚构的,但他们更加地不真实。
不像这个尘世间的人。
叶孤城则是在上一本匆匆一现,这人有寒星般的眼睛,冷得像远山的冰雪,一招天外飞仙将陆小凤逼入绝境。
这样的人即便站在你对面,你也会觉之悠远,望之生寒。更不必奢望他还有凡人的惦记和感情。
这两个人都太不像人了,像神。没有人知道神是什么样的,但在潜意识中都会觉得神该是没有七情六欲的,该是孤高清冷的,该是凡人难以理解的,该是不会失败的,除非他们遇上了彼此。
月圆之夜,紫金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月圆之夜只在一天,天外飞仙只在一瞬,决斗非常之短促,却用了一本书去酝酿。
西门吹雪已然变了,他有了妻子,有了未出世的儿子,他的剑上有了牵绊,故不如从前那般灵动了。
叶孤城也变了,他卷入了一场惊天的阴谋,丢掉了赤诚之心,手中有剑,心中却无剑。
可不论如何,这场决战一定会打响的,因为决战双方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决战之际,二人都无愧于自己的声名,可剑上似系了一条线的西门吹雪落了下风,叶孤城招招迅疾,如云似风,却又在必胜的杀招间偏移了剑势。
一两寸的偏差,生与死的距离。
这一战之伟大不只是因为他们是江湖最卓越的剑客,练就了绝世的剑法。
更因为他们是最懂彼此的人,懂彼此对于剑的痴,对于战的执,对于生死的决绝,懂彼此那愚笨而奇妙的坚持,懂彼此那无可言说的孤独心境,从一开始这就是两个灵魂的对话。
他们体察着对方的一呼一吸,一举一动,感受着对方的眼神与心灵。
叶孤城自然知道西门吹雪的剑上有了牵绊,灵活下已然笨拙许多,西门吹雪也知叶孤城已无退路,成败皆死,甘愿成全他死在自己剑下。
垂死之际,叶孤城目中流露出感激之意。
这本该是最为冷绝的对峙。
却成了最温情而默契的一场告别。
因为他们都不是神,是活生生的人,西门吹雪绝不是因为遇上孙秀青才有情的,他从来有情,叶孤城决战前最后的话是说与陆小凤的:“不管怎么样,你总是我的朋友。”
他们不过是独特,不过是曾上巅峰,不过是两个剑痴。
决战结束了,而后便是茫茫天地间的肃杀与寂寞了。
但好在,人间有情。”
“和陆小凤其他篇章比,这一部更浑然一体,奇异诡谲。
用书中自己的话来说:“每件事好像都互相有点关系,却又偏偏串不到一条线上去。”
从一开始,陆小凤的旧相识相继遇害,叶孤城、孙老爷、公孙兰、欧阳情、三英四秀……这些人表面没有一点联系。
最后得知,其中有些人牵涉进阴谋,还有些人是真凶放的烟雾弹,那些所谓的“联系”也很牵强,以本格派的观点来看,完全不公平。
第416章
这看到这里,我也说一句,说实话,一本小说的书评,往往反应了一部小说的质量,虽然不乏大量水分,但是精品也往往隐藏其中。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所以我还是挺羡慕那些没看过雪中的人,因为还有这么一本好书在等着他们。
十杯酒,敬温华,少年聊笔江湖梦。
敬老黄,劣马黄酒六千里。
敬轩辕,莫道书生无胆气。
敬义山,空留青史颂玄机。
敬徐骁,生当人屠死鬼雄。
敬徐凤年,此生逍遥天休问。
敬李淳罡,青锋三尺笑红尘。
敬李当心,我自如来亦如去。
敬洪洗象,不负苍天不负卿。
最后一杯,一起为这个没有年头的江湖干一杯。
或许,李导还能写出别样的江湖出来?
只恨不是书中客,来生愿做北凉人。
如果说几十年前的小说是老一辈的武侠梦,那么雪中就是我们的武侠梦。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情这一字。
不知所起,不知所栖。
不知所结,不知所解。
不知所综,不知所终。
不知你所知,我不知所止。
青草明年生,大雁去又回。
春风今年吹,公子归不归?
青石板青草绿,青石桥上青衣郎,哼着金陵调。
谁家小娘低头笑?
黄叶今年落,一岁又一岁。
秋风明年起,娘子在不在?
黄河流黄叶黄,黄河城里黄华娘,扑着黄碟翘。
谁家儿郎刀在鞘?
刘松涛泪流满面,沙哑哭笑道:“当年三人一起逍遥江湖,赵黄巢负你不负江山,你负刘松涛。刘松涛有负逐鹿山,只不负你。”
短短一句话,就像在开一本书。
莫说我穷得叮当响,大袖揽清风。
莫讥我困时无处眠,天地做床被。
莫笑我渴时无美酒,大江是酒壶……
世上无我这般幸运人,无我这般幸运人啊……”
纳兰右慈本来就是个g,ay,纳兰右慈缓缓闭上眼,小声呢喃,喊着一个名字:义山。
世间豪杰女子,都只恨自己是女儿身。
可我纳兰右慈,却只恨自己是男儿身。
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不知所栖。不知所结,不知所解。不知所踪,不知所终。不知你所知,我不知所止。
说雪中不好看的,只因为你没看到李淳罡的一声剑来,曹长卿的独守西楚城,邓太阿的拦天门斩仙人,王仙芝的无敌一甲子,轩辕敬城的一步入圣请老祖赴死,老黄的给公子上酒,洪洗象的为红衣兵解修道千年,张巨鹿的生死为天下百姓,温华的为兄弟折剑出江湖,北凉的悲苦………只是因为你还没有进入这个江湖……
[贫道立誓,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
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
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
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所以,我很羡慕你们(e)”
“看完后,心里有点难受
特别是想到某处。
《望城头》
西楚有女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凤有陆小凤的境界,不似花满楼的透,也不像西门吹雪的白,看得开看得透却装糊涂。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凤有陆小凤的境界,不似花满楼的透,也不像西门吹雪的白,看得开看得透却装糊涂。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凤有陆小凤的境界,不似花满楼的透,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这两位江湖上一等一的绝世高手,相约在紫禁之巅进行生死决斗。
却在陆小凤初来京城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众多命案,条条命案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明明看到后10%才开始决战,前90%看的却也津津有味,节奏紧凑,环环相扣,看到最后恍然大悟。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本是不相上下,可惜西门吹雪已经不是之前的西门吹雪,叶孤城也不是之前的白云城主,西门吹雪的妻儿是一到无形的牵绊,叶孤城的野心也注定了自己不再心无杂念,有了念,就不是神,就不能使出剑神的剑法。
西门吹雪诚于心,叶孤城却诚于剑。
两人注定是对手,注定会有此一站。
也许,天下只有陆小凤才能知道谁才是真正会胜的。
【陆小凤道:“那么我告诉你,我几乎有把握接住世上所有剑客的出手一击,只有一个是例外。”
他盯着西门吹雪的眼睛,慢慢地接着道:“这个人就是你!“】
……
“你走的时候,我也许不会送你,可是你若再来,无论刮多大的风,下多大的雨,我也一定会去接你。”他勉强笑了笑:我一向不喜欢送行。“离别总是令人伤感的,他虽然轻生死,却重离别。
我们可以死,却不能败!
无论是剑法,是琴棋,还是别的艺术,真正能达到绝顶巅峰的,一定是他们这种人。因为艺术这种事,本就是是要一个人献出他自己全部生命的。
对一个情绪低落的人来说,朋友的一句鼓励,甚至比世上所有的良药都有用。
剑上还有最后一滴血!
西门吹雪轻轻吹落,仰面四望,天地悠悠,他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寂寞。
陆小凤道:”我们这些人,有的喜欢钱,有的喜欢女人,有的贪生,有的怕死,可是一到了节骨眼上,我们就会把朋友的交情,看得比什么都重。“
皇帝道:“天外飞仙,一剑破七星,果然是好剑法。”
时孤城道:“本来就是好剑法。”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冷笑,平剑当胸,冷冷道:“请。”
皇帝道:“请?”
叶孤城道:“以陛下之见识与镇定,武林中已少有人及,陛下若入江湖,必可名列十大高手之林。”
皇帝笑了笑,道:“好眼力。”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
皇帝道:“好一个强者为胜。”
叶孤城道:“我的剑已在手。”
皇帝道:“只可惜你手中虽有剑,心中却无剑。”
叶孤城道:“心中无剑?”
皇帝道:“剑直、剑刚,心邪之人,胸中焉能藏剑?”
叶孤城脸色变了变,冷笑道:“此时此刻,我手中的剑已经够了。”
皇帝道:“哦?”
叶孤城道:“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只能伤得自己而已。”皇帝笑了,大笑。
叶孤城道:“拔你的剑。”
皇帝道:“我手中无剑。”
时孤城道:“你不敢应战?”
皇帝微笑道:“我练的是天子之剑,平天下,安万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以身当剑,血溅五步,是为天子所不取。”
他凝视着叶孤城,慢慢的接着道:“朕的意思,你想必明白。”
叶孤城苍白的脸铁青,紧握着剑柄,道:“你宁愿束手待毙?”
皇帝道:“朕受命于天,你敢妄动。”
西门吹雪忽然道:“你学剑?”
叶孤城道:“我就是剑。”
西门吹雪道:“你知不知道剑的精义何在?”
叶孤城道:“你说。”
西门吹雪道:“在于诚。
叶孤城道:“诚?”
西门吹雪道:“唯有诚心正义,才能到达剑术的颠峰,不诚的人,根本不足论剑。”
叶孤城的瞳孔突又收缩。
西门吹雪盯着他,道:“你不诚。”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忽然也问道:“你学剑?”
西门吹雪道:“学无止境,剑更无止境。”
叶孤城道:“你既学剑,就该知道学剑的人只在诚于剑,并不必诚于人。”
他们大笑着走过天阶,走入灯火辉煌的街道,路上的人、窗子里的人、店铺里的人,都在吃惊得看着他们,没有人能想到,这些人都是当今天下武林中的绝顶高手,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绝没有人知道,永远没有人知道……”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冷笑,平剑当胸,冷冷道:“请。”
皇帝道:“请?”
叶孤城冷冷道:“以陛下之见识与镇定,武林之中已少有人能及,陛下若人江湖,必可名列十大高手之中。”
皇帝笑了笑,道:“好眼力。”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
皇帝道:“好一个强者为胜。”
叶孤城道:“我的剑已在手。”
皇帝道:“只可惜你手中虽有剑,心中却无剑。”
叶孤城道:“心中无剑?”
皇帝道:“剑直,剑刚,心邪之人,胸中焉能藏剑?”
叶孤城脸色变了变,冷笑道:“此时此刻,我手中剑已经够了。”
皇帝道:“哦?”
叶孤城道:“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只能伤得自己。”
皇帝笑了,大笑。
叶孤城道:“拔你的剑。”
皇帝道:“我手中无剑。”
叶孤城道:“你不敢应战?”
皇帝微笑道:“我练的是天子之剑,平天下,安万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以身当剑,血溅五步是为天子所不取。”
他凝视着叶孤城,慢慢地接着道:“朕的意思,你想必也已明白。”
叶孤城苍白的脸已铁青,紧握了剑柄,道:“你宁愿束手待毙?”
皇帝道:“朕受命于天,你敢妄动?”
叶孤城握剑的手上,青筋暴露,鼻尖上已沁出了冷汗。
王安忍不住大声道:“事已至此,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
南王世子道:“他一定会动手的,名扬天下的‘白云城主’,不会有妇人之仁。”
叶孤城脸上阵青阵白,终于跺了跺脚道:“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
皇帝道:“为什么?”
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
皇帝默然。
叶孤城道:“我也说过,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必伤自己。”
他手里的剑已挥起。
月满中天。
月更圆。
秋风中浮动着桂子的清香,桂子的香气之中,却充满了肃杀之意。
风从窗外吹进来,月光从窗外照进来,风和月同样冷。
剑更冷。
冷剑刺出,热血就必将溅出。
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间,一个人忽然从窗外飞了进来。
他的身法比风更快,比月光更轻,可是他这个人在江湖中的分量却重逾泰山。
只有这个人,才能阻止叶孤城刺出的一剑。
只有这个人,才能使叶孤城震惊。
“陆小凤!”
叶孤城失声而呼道:“你怎么会来的?”
陆小凤道:“因为你来了。”
叶孤城忽然长长叹了口气,道:“我何必来,你又何必来?”
陆小凤也叹了口气,道:“你不该来,我不必来,只可惜我们现在都已来了。”
叶孤城道:“可惜。”
陆小凤道:“实在可惜。”
叶孤城再次叹息,手中的剑忽又化作飞虹。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
……
看过的故事越多,我就越容易失去耐心,讨厌一上来就兜圈子,出来一堆看似牛逼其实很快傻逼的人物的写法。
《决战前后》没犯这种毛病,节奏相当紧凑,陆小凤在京城第一天的遭遇,就占了至少1/4的篇幅。
在正式接触古龙之前,我听说得最多的人物除了楚留香,就数西门吹雪了,没办法,这名字太闪瞎狗眼,令多少毛头小子念念不忘。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为什么要在紫禁之巅决战?
是不是太无聊了,日子过得太好太空虚?
作者似乎预知我的想法,便在字里行间解释:“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只要活在这世界上,就有很多事是他非做不可的,无论他是不是真的愿意去做都一样。”
是啊,正如武侠小说的读者总是忍不住对人物的武力值进行排名,这样两个号称当世数一数二的剑客,当然也想知道究竟谁是一,谁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