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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如火     仙武同修txt下载     仙武同修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583章:巨大的反差

    “这场比赛绝对会很精彩,两人都是刀客高手,都是新秀,都是一路连胜,看点真的太多了。”

    在这相对而言,有些不咸不淡的比赛,萧晨和林飞的比赛,还未开打,就引得好些人热烈讨论起来。

    林飞等这一刻,却是等待了很长时间,如外人所言他心中确实憋着一股火。裁判宣布之后,脚掌轻轻一蹬,人就落到了擂台之上。

    “萧晨,千万不要以为你战胜了公羊羽,就真的压过了我一头,你的连胜将会到此为止。”看到萧晨上台林飞不屑的一笑,故意出言调谑道。

    萧晨不为所动,平静的道:“你尽管出手,看是谁,终结谁的连胜。”

    对方的地脉刀法,神出鬼没,的确让人难缠。可真如萧晨前面所说,想要一招鲜靠出奇制胜,绝对不能一直走下去。

    地脉刀法使用的次数太多,也就不是什么奇招了。

    “呵呵,那握紧你的刀,我来了!”

    林飞轻轻一笑,整个人的气势陡然一变,目光锐利如刀,平地之间朝着萧晨急速的飞了过去。

    不得不说,林飞此人的确张扬,可一进入战斗状态,原先的那些不屑和急切,立刻消失不见。若是有人被他表现出来的气质所迷惑,一旦交手,可能就要吃大亏。

    嗤嗤!

    林飞的速度十分迅捷,身体的速度就像是一柄孤绝锋利的的宝刀,挡在他前方无形的气流,被分成两半如白纸一般切开。

    临到萧晨十米之时,就在众人以为他会正面攻击萧晨,或则绕道侧面攻击萧晨之时。

    他璞的一下,上半身突然间就向下倒了下去,若是寻常人还会以为他是被什么东西给突然绊倒了。

    武者们自然不会如此认为,林飞这是突然变招,他整个贴在地面之上,长刀不知何时早已经拔出来,刀锋之上寒光闪烁。

    整个人以极快的速度,朝着萧晨飞去,刀锋所指,正是萧晨双脚的膝盖。

    “真是出人意料想,林飞竟然会如此攻击,而且还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变招。”

    “最重要的是,他的动作一点破绽都没有,行云流水,显然平时演练过无数遍。”

    “这林飞,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看来绝对不是偶然。”

    台上有许多武者惊呼道,若是他们面对此种情况,很有可能猝不及防,就要被打的没有战斗力了。

    即便是反应迅速,暂时避了过去,也会立刻失去战斗的先机,被林飞逼的只能一直被迫防守。

    那萧晨会如何应对呢?

    很多人面对这一招,第一个反应就是退,因为习武之人的下盘是最难防守。

    而林飞出手又是如此的迅捷和意外,想要抵挡下来更加麻烦,所以退是最好的方式,哪怕失去先机也无可奈何。

    <。

    可萧晨却没有退,因为他根本就不需要退!

    在刀锋即将要触及双膝的电光火石之间,萧晨动了,左手握着没有出鞘的月影刀,直接用刀鞘的尖端,朝着林飞握刀的手腕剁了过去。

    尖端向下,速度快到了巅峰,发出刺耳之极的音爆声,只要林飞的手腕在停留片刻,这刀鞘就会直接将他的手腕钉穿。

    凭着强大的出手速度,萧晨后发先至,一下子便瓦解了林飞出其不意的一刀,反而将对方摆在了一个难堪的位置。

    刀锋在向前进一步,就能将这个强大的对手,立刻杀的没有战斗力,这是何等的诱惑力。

    可若是慢上了一分,他的手腕就会被洞穿,也会立刻失去战斗力。

    胜负只在其一念之间,简简单单的一招,就打的惊心动魄。萧晨这一招,就是要和林飞比快,不言不语,只问一句你敢不敢比。

    有没有这个胆量去比,你速度快,你就赢了,必受万人瞩目。你速度慢,立刻就会跌入深渊,如柳霄云那般惨不忍睹,颜面尽失。

    巨大反差,挑战着林飞的心境修为。

    若是心境修为差上一点,在这种近乎煎熬的决断之中,会严重的影响发挥。稍稍一个迟疑,就会连决定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落败。

    退,见识到萧晨和公羊羽的战斗,林飞深知萧晨的出手速度之快,所以他退了,终究还是不敢和萧晨比快。

    左手在地面一拍,身体咻的一声,便重新站了起来。

    奇袭失败,先机顿失,必须赶快和萧晨拉开距离,林飞面色难看,心中快速的思略道。

    嘭!

    一道巨响,萧晨刀鞘的尖端,轰的一下撞在了风雷台上,然后整整末进去了三公分。

    力道之大,让人膛目结舌,最可怕的是,如此大的力量之下,风雷台居然没有裂开,力量一点都没有分散出去。

    众人心中骇然,若是林飞不退,这一招之下,他的手掌可能都要被剁掉。

    咻!

    雷霆般的刀光闪烁,却是萧晨在刀鞘末入台上之后,没有一点停顿,直接拔出月影刀,直接双手握刀朝着林飞劈了过去。

    趁你病要你命,一直都是萧晨的作风,对方失去先机,此时就是绝佳的出手机会。

    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雷霆万钧,直接打伤打残对方。

    林飞刚刚起身,还来不及拉开距离,面对这奔雷怒吼的一刀,只得将左手抵在刀身之上,横在胸前被动的防守。

    铛的一声,巨大的力量撞击在林飞的刀锋之上,如一座雷霆山岳直接倒压了过来。

    林飞连反应的几乎都没有,吐出一口鲜血,身体如炮弹一般直接向后方弹了过去,撞在风雷结界之上。

    庞大的反震力,让其落到地面之上,再次吐出一口鲜血,脸色变得苍白无比。

    萧晨飞身上前,不给其喘息的机会,杀戮和雷霆意境轰然施展,不给其反应的机会,展开连绵不断的攻势。

    铛铛铛!

    兵刃交接,擦出一连串的火花,林飞疲于应付,被打的节节败退,苍白的脸上显得更加难看。

    萧晨的每一刀,力量都是庞大无比,在双重意境的加持之下,威力更是巨大,让林飞伤上加伤。

    如此下去,百招之内,林飞必败无疑!

    地脉刀法!

    忍耐了许久,林飞终于抓住一个机会,施展了其耐以成名的绝技。在挡住萧晨攻势之时,脚下突然间就迸射出一缕刀气,朝着萧晨的胸前攻去。

    那地脉刀气的威力也是庞大无比,以大地为势,丝毫不亚于林飞的全力的一刀。

    林飞也不求这一缕刀气能够伤到萧晨,只希望能给他一点歇口气的机会就可以了,被萧晨一刀重伤,到现在他就没有回气的机会。

    体内伤势是越来越重,如此积累下来,最后肯定压不住。

    萧晨微微一笑,平静的道:“地脉刀法,早已等候多时。”

    别人怕这地脉刀法,他可是从来就没有怕过。

    左手握拳,体内气力运转,拳锋之上汇集出青色的尖锐气流,正是龙爪拳的第三式破甲拳。

    砰!

    青色的尖锐气流和那缕刀气相碰,有着破甲属性的这一拳,立刻便让那缕刀气分崩离析,化为虚无,当然破甲拳的威力也被全部抵消掉了。

    左手出击的同时,右手握刀的动作,却是没有丝毫停止,轻轻一摆,就是一记弧光斩扫了过去。

    林飞的身上,再次留下一道伤痕,身体也被弧光之上的炸裂的雷电气流,轰飞了好几年。

    “欺人太甚,萧晨,你惹怒我了!”

    从比赛开始到现在,林飞从头到尾都被压着打,耐以成名的地脉刀法,更是被对方转瞬间破掉。

    心中的怒吼再也忍不住了,林飞怒喝一声,四尺刀身迅速的颤鸣起来,一股股凌厉的刀意,从刀锋之上迅速的蔓延出来。

    他平静的说道:“本来打算只在排名战上才使用的,萧晨,能逼我使出刀意,你也应该觉得荣耀了。”

    观众台上武者,顿时心惊不已,完全没想到林飞隐藏的如此深,竟然连刀客最难领悟的刀意都领悟了,而且还一直没有使出来。

    “这下萧晨麻烦了,有了刀意的加持,刀客的武技威力。最少能提升一半,看着林飞的刀意,也有两成的境界了,只比白起差上一点。”

    “而且同为刀客,一方有刀意,一方没有刀意,那种差距会更加的明显。”

    “是啊,剑客还有剑意抵挡一下,刀客拿什么去抵挡。”

    观众台上有武者,轻声的叹息道,刀意难以领悟。一旦领悟就威力无穷,已经是武者界公认的事实,局面估计要马上逆转了。

    草木皆枯!

    林飞一声怒吼,使出了自己的底牌武技,刀锋只上一股萧瑟的气息蔓延出来,让人感到重重死亡的气息。

    如果此地有花草树木,这一刀之力,肯定可以让那些植物迅速的凋零。

    在刀意的加持之下,此招的威力暴增,带着万物凋零之势,林飞这一次主动发起了攻击,力求一招扭转乾坤。

    萧晨微微一笑,淡淡的说道:“刀意吗?好像我也会。”

    嗡!

    漆黑修长的月影刀刀身,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一股比林飞的刀意更加强大的刀意,从刀锋之上疯狂的蔓延出来。

    强大的刀意穿过风雷结界,让离得较近的刀客,都感到一股心悸,手中的长刀也跟着颤抖起来。

    “这,这是小成巅峰的刀意,和白起的刀意,不分上下了!”

    “太惊人了,萧晨竟然也领悟了刀意,而且比林飞的刀意还要强上许多。”

第584章:不甘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地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当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当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衫,笑靥如花。

    众人撑着脖子往后看,却再见不到任何人,一匹神俊异常的骆驼,一个精灵可爱的女孩,众人只觉诡异,刹那间想起许多荒诞的西域传说,雪山神女、荒漠妖女……

    小女孩笑向他们招了招手,“我娘让我来带你们出沙漠。”

    赵破奴问:“你娘是谁?就你一个吗?”

    小女孩诧异地说:“我娘就是我娘呀!怎么就我一个呢?”拍了拍骆驼,“我有铃当,这是二哥送我的朋友。”指了指自己身后,“还有狼雪,娘吩咐她保护我。”

    众人这才发现小骆驼身后还随着一头浑身银白的狼。一只狼却让众人想到了矜持高贵的字眼。不怕狼的骆驼?不吃骆驼的狼?众人惊诧未完,“还有……”小女孩又从脖子里掏出一个小竹哨呜呜吹了两声,仰头望着天上两只随笛声落下的雕道:“还有小谦和小淘,这是爹爹给我找的朋友。”

    两只白雕还不大,但展翅间已露天空霸主的威严。一只落在了骆驼背上,一只却想落到狼头上,狼警告地呜叫了一声,伸爪欲扑,雕儿悻悻地飞起,却还不甘心地伺机盘旋着,小女孩笑道:“小淘,不要逗雪姐姐了,就在铃当背上休息一下吧!”

    众人看得又是惊奇,又是好玩,也明白过来为何小女孩能找到他们。赵破奴却是身子一震,心内骤然间翻江倒海,他一面细细打量着女孩,一面问:“你娘姓什么?你爹爹姓什么?你叫什么名字?你娘为何命你带我们出沙漠?”

    “哎呀!大叔叔,娘亲就是娘亲呀!我叫云歌,我娘说有位赵叔叔对她有恩,就让我来领路了。你们走不走呢?还要两天才能出沙漠呢!”云歌侧坐在骆驼上,说话时,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双葱绿的鞋子,鞋面上各缀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一只鞋她倒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只鞋却是半趿着,露着一截雪白的纤足,随着她一荡一荡,在绿罗裙间若隐若现。

    云歌看到少年望着她的脚看,因为还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朝少年甜甜一笑,少年却是年少早慧,已懂人事,本是无意之举,被云歌一笑,脸却不禁红起来,匆匆移开了视线,身上不合年龄的清冷漠然淡了几分。

    赵破奴看不出来这个小姑娘是天真未解事,还是故意相瞒,知道再问也问不出名堂来,只能作罢。一对雕儿的名字触动了往事,心中伤痛难说,虽知道万分不可能,可还是隐隐盼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是真,“我就姓赵,云歌儿,那就烦劳你领路了。”

    云歌跳下骆驼,笑向赵破奴恭敬地行了一礼,“赵叔叔,云歌代娘亲给您问安。”又指着骆驼背上挂着的一排水囊,“这是给赵叔叔的。”

    众人未等她语落,已经齐声欢呼,一扫先前的沉郁,笑闹道:“赵爷,就知道您是我们的救星。”

    赵破奴解下一个水囊正要给少年送去,却发现云歌已经拿了自己的水囊给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仿似没有听到云歌的问题,沉默地接过水囊,沉默地喝着水。其他人都一连声地对云歌道谢,少年却没有一声谢谢,甚至一个表示谢意的眼神都没有,神情清淡到近乎冷漠。云歌却一点不见怪,只是背着双手,仰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少年。

    少年将水囊递回给云歌时,望见她弯弯如月牙的眼睛,终于淡淡说:“赵陵。”

    云歌立即清脆地叫了一声“陵哥哥”,配着一个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从未被人如此唤过的赵陵只觉惯常黑漆漆的心中也投入了一线阳光。

第585章:四条龙脉苏醒

    富丽堂皇的屋宇,青铜熏炉中的渺渺青烟让高坐在上端的人面目模糊。

    一个四岁的小儿正立在宴席中央,背着双手诵书。

    “……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故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之谓也。尧在位七十载,乃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而归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此之谓也。至于殷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

    两侧旁听的人都面露惊叹,神童之名果非虚传。高坐在上方的老者也难得地笑着点点头。

    小儿背完书,刚想如往常一般扑进母亲怀中,又立即记起母亲事先一再叮嘱的话,于是一副大人模样地作揖行礼,然后挺直腰板,板着面孔,一步一顿地度着小方步退回自己的位置。

    他看没有人注意,立即冲母亲做了个邀功的鬼脸,侧坐在老者一旁的母亲含着笑轻点了点头,示意他坐好。

    …………

    风和日丽的夏日,蝉声阵阵。

    五岁的小儿藏在书房的帘幕背后,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盯着外面。

    外面脚步匆匆,一个女子温柔的声音,“陵儿。”

    小儿惊慌下,立即想出声阻止,可已是晚了一步。

    只听见齐齐的尖叫声,放置在门上面的水桶已经随着女子推门的动作翻到,一桶混了墨汁的黑水全部倒在女子身上。女子从头到脚变成了落水的黑乌鸦。一旁的侍女吓得立即黑压压跪了一地。

    小儿的贴身侍从于安早已经吓得瘫软在地,心里万分悔恨。他才刚做贴身奴才,才刚学会谄媚,才刚贪污了一点钱,才刚摸了一把侍女姐姐的手,难道天妒英才,不给他机会做天下第一奸诈奴才,就要要了他的命?

    小儿紧张地拽着帘子,母亲最爱美丽,这次肯定完了!

    女子在屋子门口静默地站了一会,刚开始的不能置信和惊怒,都慢慢化成了一脸无奈,“陵儿,出来!”

    小儿从帘子后探了个脑袋出来,快速晃了一下,又缩了回去,“阿姊把我画的画给剪了,我是想捉弄阿姊的。我会背书,会写字,会听先生的话,会不欺负阿姊,会……”

    女子走到小儿身前,揪着小儿的衣服领子把他拽出了帘子,用力给了小儿一个拥抱,又在小儿脸上揉了几把。

    小儿越来越害怕,终于停下了嘴里的唠叨,低下了头,“我错了。”

    女子看到他的样子,蓦然大笑起来,对身后的侍女吩咐,“你们还跪着做什么?还不去准备沐浴用具?要最大的浴桶。”

    小小的人儿本来衣饰精致,此时却也是满身墨水。他瘪着嘴,看着母亲,一脸敢怒不敢言,母亲肯定是故意的。

    自从三岁时失足落过一次水,他最讨厌的就是在浴桶里洗澡。女子看到他的样子,笑着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下,“是洗澡,还是领罚,自己选。”

    小儿刚想说“领罚”,看到女子眼睛瞟着于安,立即耷拉下了脑袋。果然是女子小人难养也,人家一个就很凄惨了,他却是两个都有,认命吧!

    …………

    重重叠叠的帘幕中,他曾经躲在这里让母亲找不到,在帘子内偷看母亲的焦急;也曾经躲在这里,突然跳出来吓唬过母亲和阿姊;也在不愿意听先生授课时躲到过这里……

    可是今天,他一点都听不懂帘子外面的人的对话,他只觉得害怕,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母亲正在跪地哀求,她的额头都已经磕出了血,可为什么父亲仍然只是视线冰冷地看着母亲。不是所有人都说他最宠爱母亲吗?

    “为了陵儿,你必须死!”父亲只是说着一个最简单的句子,他却怎么都不能明白。

    为什么是为了他?他才不要母亲伤心。他正要从帘里钻出,身后的于安死死扣住了他的手和嘴。于安满头冷汗,眼睛中全是哀求。他在于安的按压下,一动不能动。

    两个宫人拖了母亲出去,母亲原本的呜咽哀求声,变成了凄厉的叫声:“让我再见陵儿一面……陵儿,陵儿,陵儿……”

    母亲额头的鲜血落在地面上。

    一滴,一滴,一滴……

    涔透进地板中,成为他心上一生都抹不去的痕迹。

    那血腥气永远都漂浮在大殿内,也永远漂浮在他的鼻端。

    母亲时而哀求悲痛,时而绝望凄厉的声音,在黑暗的大殿内,和着血腥味,徘徊不止。

    夜夜,日日,月月,年年;

    年年,月月,日日,夜夜。

    从没有停止过……

    陵儿,陵儿,陵儿……

    那血越落越急,越落越多,已经淹没到他的胸口。

    “母亲,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

    是他的错,是他害死了母亲,是他的错……

    “陵哥哥,陵哥哥……”云歌轻摇着赵陵。

    赵陵整个人在毯子里缩成一团,一头冷汗,却紧咬着嘴唇,一声都不肯发出。

    ******************

    赵陵从噩梦中醒来的一瞬,一把推开了云歌,“大胆奴才,谁准你……”等看清是云歌,看清楚自己是睡在苍茫广阔自由的天地间,而非暗影重重的殿堂内,他立即收了声音,眼神渐渐从冷厉变成了迷茫。

    云歌被赵陵推得一屁股坐到地上,却只是揉着屁股,小声地问:“你做噩梦了吗?”

    赵陵定定看着夜色深处,似乎没有听见云歌的话。

    云歌坐到篝火旁,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荷包里,翻了一会,找出几枚酸枣丢进水中,待水煮开后,端给赵陵。

    赵陵盯着云歌手中的杯子,没有接的意思。云歌轻声说:“颜色虽然难看,可效果很好,酸枣有安定心神的作用。”

    赵陵依然没有动,云歌的眼睛骨碌转了一圈,“我不肯喝药时,我娘都给我唱歌哄我喝药,我也唱歌给你听好不好?”说着就要唱起来,赵陵看了一眼沉睡的众人,端过碗喝起来。

    云歌笑眯眯地望着他,赵陵喝完水,立即又躺了下去。云歌拥着毯子看了他一会后,往他身边凑了凑。她凑一寸,赵陵沉默地后退一寸,云歌再凑一寸,赵陵又后退一寸,云歌再凑一寸,赵陵又后退一寸……

    赵陵终于忍无可忍,压着声音问:“你想干什么?”

    “我睡不着,你正好也睡不着,那我们说会话,好不好?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不会。”

    “那我给你讲故事。”云歌未等他同意,已经开始自说自话。“有一年,我爹爹带我去爬雪山……”

    赵陵本想装睡,让云歌停止唠叨,可云歌却自己一人讲得很是开心,讲完了她的雪山经历,又开始讲她的二哥、三哥,赵陵冷着声音说:“我要睡觉了。”

    “那你睡吧!我娘给我讲故事时,我也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我二哥和我去大秦时,我五岁。大秦有很多人是金黄色的头发,碧蓝色的眼睛,很漂亮。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他们把狮子饿很多天,然后放了狮子出来和人斗,很多人坐在那里看,我讨厌看这个,三哥却顶喜欢看。他们送给爹爹两头小狮子,却被三哥拿了去养……你肯定不相信,但我发誓真有这样一个国家……”

    云歌还想罗嗦,赵陵截道:“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为什么不相信?先帝在位时,安息和条枝已有使者来拜见过,《史记•;大宛列传》中都有记述。既然西域再向西能有繁华可比汉朝的安息帝国,那安息的西边也很有可能有别的国家。听闻安息商人为了独霸我朝的丝绸,中间获利,才不肯将更西之地的地形告诉西域胡商和汉朝商人。”

    云歌和别人讲述她的故事时,很多人都嘲笑她胡说八道,第一次碰到有人相信,一下兴奋起来,“你相信我的故事?确如你所料,大秦就在安息之西,你去过安息吗?安息也很好玩。”

    赵陵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云歌等了一瞬,见他不回答,笑了笑,又自顾开始讲自己的故事,赵陵这次却没有再出声阻止,只是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是醒。

    赵陵从小到大,碍于他的身份地位,从没有人敢当面违逆他,和他说话时都是或谨小慎微,或恭敬惧怕,或谄媚顺从。他第一次碰到云歌脸皮这么厚的人,偏偏还厚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一点眼色都不懂看。本来只是无奈地忍受云歌的噪音,可渐渐地,他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真正听云歌的故事。

    从塞北草原到大漠戈壁,从珠穆朗玛峰到帕米尔高原,从惊涛骇浪的大海到安静宁和的雪窟,从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到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

    云歌的故事中有一个他从未接触过的世界,是他在书册中读到过,却绝不可能看到和摸到的世界。对他而言,那是一个近乎传说的世界。

    最后是他仍然在等着她的下一个故事,云歌却在“……那条蛇会跳舞,包着头巾的大胡子伯伯一吹丝笛,它就……跳舞……”的断续声中睡去。

    云歌睡觉很不老实,裹着毯子翻来翻去。眼看着越翻离篝火越近,云歌的头发已经要闻到焦味,她却依旧睡得人事不知,赵陵只能万般无奈地起身把她拽回来,然后她又朝着赵陵翻过来,越翻越近,赵陵轻轻把她推开,她又翻出去……

    拽回来,推出去,拽回来,推出去……

    赵破奴第二日醒来时,看到的一幕就是:云歌抱着赵陵的胳膊,正睡得香甜,嘴边犹带着笑意,不知道做了什么好梦。而赵陵却是一个古怪之极的姿势,拽着云歌衣袖一小角,似怕她跑掉,又似怕她接近。明明睡得很沉,偏偏脸上全是疲惫无奈。

    其他人都笑起来,赵破奴却是吃惊地瞪了云歌和赵陵半晌。早就听闻赵陵睡觉时,不许任何人接近,甚至守在屋子里都不行,只有于安可以守在门口,一路同行,也的确如传闻,云歌怎么让赵陵屈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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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秦:罗马

    安息:波斯

    中国历史上文字记载的第一个出使大秦(罗马)的人是甘英。甘英,字崇兰,东汉人。于汉和帝永元九年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罗马帝国)。他率领使团一行从龟兹(今中国新疆库车)出发,经条支(今伊拉克境内)、安息(即波斯帕提亚王国,今伊朗境内)等诸国,到达了安息西界的西海(今波斯湾)沿岸,但因为安息商人为了维持自己在丝绸交易中的中转商地位,故意隐瞒和大秦的陆地通路,干英未能到达他的目的地大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汉朝和罗马未能进行直接的交流。但我相信应该会有懂得安息语言的胡商(以现在的眼光看,也是汉人了),或者汉商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到过大秦,只是湮没于历史而已。毕竟文字记载在古代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那是少数人的权利,更何况对重农轻商的中国,那些事情不过都是小事。

第586章:一招定胜负

    走完这段戈壁,进入前面草原,就代表着他们已经进入汉朝疆域,赵破奴的神情轻松了几分,幸不辱命,终于平安。

    雪狼忽然一声低啸,挡在了云歌身前。赵破努立即命众人围成圈子,把赵陵护在了圈子中间。

    不一会就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在拼命奔跑,有汉朝官兵在后追赶,眼看着他们就要跑出汉朝疆域,可利箭从他们背后穿胸而过,几个人倒在地上。

    云歌看到箭飞出的刹那,已经驱雪狼上前,可雪狼只来得及把一个少年扑到在地。

    “大胆狂徒,竟然敢帮钦犯。杀!”马上的军官一挥手就要放箭,赵破努立即叫道:“官爷,我们都是汉朝人,是奉公守法的商人。”

    军官盯着他们打量了一会,命令停止放箭,示意他们上前说话。几句问话,句句不离货物和钱,赵破奴已经明白军官的意思,偷瞟了眼赵陵,双手奉上一个厚重的钱袋,“官爷们守护边防辛苦了,请各位官爷喝酒驱寒。”

    军官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钱袋,皮笑肉不笑地说:“你们来往一趟汉朝西域就可以回家抱老婆孩子,我们还要在这里替你们清除乱民。”

    有人早就看军官不顺眼,刚想发作,被赵破奴盯了一眼,只能忍气沉默,赵破奴命一旁的人又奉上一袋钱,军官才勉强满意,“你们可以走了。”

    云歌却不肯离开,执意要带那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少年一起走,赵破奴无奈下只能再次送上钱财,向军官求情,军官冷笑起来,“这是造反的乱民,死罪!你们是不是也不想活了?”

    赵陵冷冷开口:“他才多大?不过十二三岁,能造谁的反?”

    军官大怒,挥鞭打向赵陵,云歌一手轻巧地拽开了赵陵,一手轻扬,只见一团黑色的烟雾,军官捂着眼睛哭喊起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其他士兵立即拔刀挽弓,眼见一场血战。云歌不知害怕,反倒轻声笑起来:“乖孩子,别哭,别哭!你的眼睛没有事情,不是毒,是西边一个国家出产的食料,只是让你一时不能打人而已,回去用清水冲洗一下就没事了。”

    一直清冷的赵陵,听到云歌笑语,唇角也轻抿了丝笑,负手而立,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这两个人……年龄不大,脾气却一个比一个大!为了这一队官兵日后能保住性命,只能牺牲自己了。赵破奴无奈地叹了口气,一面大叫着不要动手,一面从怀中掏出一卷文书递给军官的随从,“这是我们出门前,家中老爷的一封信。”

    随从正要挥手打开,瞟到文书上的封印,面色大变,立即接过细看,又趴在军官耳边嘀咕了一阵,军官忙连连作揖,“您怎么不早说您是赵将军的亲戚呢?误会,全是误会……”

    军官又是道歉,又是要还钱,还说要请他们去喝酒吃饭,终于当赵破奴一再拒绝,一再表示不介意,还和军官称兄道弟了一番后,官兵们才离去。

    众人都嘻笑起来,“赵爷,您怎么对他们那么客气?这不是折他们的寿吗?”赵破奴却是看着赵陵好似清清淡淡的神色,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救下的少年估计是饿过头了,又连日惊怕,直到晚上才醒转。醒来后,一滴眼泪都没有,只是沉默地吃饼,一连吃了八张,还要再吃,云歌惊叫起来:“你会撑死的!”

    少年仍旧死死盯着饼子,“吃了这一顿就没有下一顿了。撑死总比饿死好。爹说了,饿死鬼连投胎都难。”

    云歌皱眉看着少年,一向很少说话的赵陵突然说:“把剩下的饼子都给他。”

    云歌立即将所有的饼子收到一个布囊里递给少年,少年抬眼盯向赵陵,一脸迟疑,赵陵微微点了下头。少年接过布囊,紧紧地抱在怀里,生怕有人会抢走的样子。突然间,他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娘,我有吃的了,娘……爹……我有吃的了,你不要把妹妹卖掉……娘……娘饿死了,爹……我爹死了,我爹也死了……”

    刚开始是无声地落泪,渐渐变成了嚎啕大哭,最后变成了撕心裂肺地哭叫声,一声声敲裂了宁静的夜色。

    因为收成不好,他们实在交不起赋税,可如果不交赋税,官老爷就要收走土地,为了保住土地,父母就只好把妹妹卖了。可是第二年因为闹了蝗灾,收成还是不好,交过赋税,他们是一点吃的都没有了,村里的树皮都被扒光了,饿极了甚至连土都吃。实在活不下去,有人说去富贵老爷手里抢吃的,他们就去抢吃的了,然后官府说他们造反,他们觉得不管了,只要能活下去,造反就造反吧!可是他们还是一个个都死了,都死了……

    “为什么你们有吃的?为什么我们没有吃的?娘说这是命!是谁规定的命?”少年满面泪痕,视线从他们脸上一个个盯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的问题。“和我们一起造反的识字先生说是皇上的错,因为皇上老是要打仗,为了打仗就要好多钱,所以赋税一再加重,人们交不起赋税,就没了土地,变成了流民,为了镇压流民,刑罚只能越来越重,一点小罪就要株连全家,既然是皇上的错,那为什么不许我们造皇上的反?为什么还说造反是错的?”

    赵破奴连着说了几声“不要说了,住口”,可都没有阻止住少年的话语。

    云歌其实听不大懂少年的话,只觉少年可怜,于是边听边点头:“我犯错时,娘亲都会罚站我。如果是皇上的错,的确应该造他的反,你们没有错。”

    赵破奴已经不敢再看赵陵的神色,唯一的感觉就是想仰天长哭,难道是他杀孽太多,老天打算选择今日惩罚他?

    赵陵目视着篝火,徐徐说:“官逼才民反,不是你们的错。”

    少年深深地盯了赵陵和云歌一眼,站起身,紧紧抱着饼子和水囊,朝夜色深处走去,“你叫赵陵,你叫云歌。你们是富贵人,我是穷人,我们的命不同,我不想和你们在一起。我应该谢你们救我,可也正是因为你们这样的富贵人让我娘死了,让我爹死了,所以我不能谢你们。不过我会记住你们的人情。”

    “喂,你去哪里?”云歌叫道。

    “我要活下去,我要去找妹妹。”少年的身影还找还盏厝谌胍股

    围着篝火坐着的众人都沉默无语,半晌后,才有一个人低低说:“现在的地方官吏大部分都如我们今日碰见的那个兵官,欺软怕硬,欺善怕恶,见钱眼开,对上谄媚,对下欺压,义正言词地说什么大汉律法,不能放人,可转眼就又为了惧怕权贵,把人放了。”

    赵破奴已经连阻止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大叫道:“天晚了,都睡觉!”

    赵陵起身向外走去,赵破奴想跟上去,赵陵头未回地说:“我想一个人走一走。”赵破奴为难地立在那里,云歌朝赵陵追去,向赵破奴指了指雪狼,示意他不要担心。

    赵陵走了一路,都没有理会云歌,后来索性坐到草地上,默默盯着夜色尽头发呆。

    云歌在他身后站了良久,赵陵一直一动不动。

    云歌用黛笔在自己手上画了眼睛眉毛鼻子,一只手的人有胡子,一只手的人戴着花。云歌把手放到赵陵眼前演起了手戏,一会老头子的声音,一会小姑娘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

    “你骗人,不是骗自己说没有不开心就可以开心的。”

    老头子板着脸不回答,戴着花的手又问:“你为什么整天冷着脸?”

    “因为我觉得这样看上去显得我比较深沉,比较与众不同。”

    “虽然我觉得你冷着脸挺好看,可是我觉得你笑一笑会更好……”

    “云歌!”赵陵忍无可忍地扭头,看见的却是一张比星光更璀璨的笑脸。两人鼻翼对鼻翼,彼此间呼吸可闻。云歌轻轻说:“陵哥哥,我明天就要走了。”云歌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语声忽然变得有些干涩。也许因为赵陵是第一个能听她唠叨,也能听懂她唠叨的哥哥。她虽有两个哥哥,可二哥年龄长她太多,即使疼她,能说的话却很少。三哥年龄虽相近,却绝对没这个耐心听她嘀咕,昨天晚上,要换成是三哥,早拎着她的脖领子把她丢到大漠里去了。

    赵陵楞了一瞬,才接受这个事实,是呀!她只是刚认识的小姑娘,她并不是会一直随着他回长安的人,可这样的笑颜……

    “你再给我讲个故事。”

    这个似乎连话都懒得多说的人居然会请她再讲个故事,云歌喜悦地大叫了一声,“躺倒,躺倒,你一边看星星,一边听我讲故事。我有很多好听的故事。”云歌未等赵陵答应,就扳着赵陵的肩让他躺倒,自己躺到赵陵身侧,赵陵的身子不自禁地就移开了一些,云歌却毫无所觉地顺势挪了挪,又凑到了赵陵身旁,靠着赵陵的肩膀,“你想听什么故事?”

    赵陵的身子虽然僵硬,却没有再躲开,淡淡说:“讲讲你为什么脸皮这么厚?”

    “啊!嗯?什么?哦!有吗?……”云歌嘴里嗯嗯啊啊了半晌,终于泄气地说:“人家脸皮哪里厚了?我们家脸皮最厚的是我三哥,错了!他是压根没有脸皮,因为他除了吃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我的脸皮是很薄的……”

    云歌说着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声象银铃,在星空下荡开,听着她的笑声,赵陵恍惚地想着长安城的那座空旷寂寞黑沉的宫殿,也许有了云歌的笑声,那座宫殿会变得也如她的笑颜,温暖明媚。也许随着她飞翔过的脚步,他也能飞翔于天地间,至少他的心。

    赵破奴来叫二人睡觉时,看到的就是星空下并肩而躺的二人,云歌靠在赵陵肩头,嘀嘀咕咕说个不停,赵陵虽然一声不吭,可神情却是从没有见过的温和。

    赵破奴心中暗惊,大着胆子上前说:“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赶路,趁早休息吧!”

    赵陵眼锋一扫,赵破奴只觉心中所思所想竟然无一能隐藏,腿一软,差点跪下来。

    “云歌,我有些渴了,你去帮我拿些水来,再拿两条毯子过来。”赵陵对云歌说,云歌笑点了下头,大步跑着去拿东西。

    赵陵依旧躺着未动,凝视着头顶的星空,“云歌的父母是谁?”

第587章:萧晨对战白展

    赵破奴心中震惊,面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异样,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天山雪驼和汗血宝马被誉为西域两宝,先皇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兵数十万攻打大宛,倾大汉国力,死伤无数,才得了宝马。这世间有几个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驼?还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云歌又说了你和她的娘亲认识,这般的人物在你认识的人中能有几个?”

    “我真地不知道。对方指点我们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对方来历?”

    赵陵沉默了一瞬,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是想追查他们的身份,我……我想留下云歌。”

    赵破奴大惊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万万不可!云歌的父母肯定不会同意!”

    “这里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来。”赵陵唇角微翘,似笑非笑:“你是替云歌的父母担心,还是替我担心?我倒想见见他们,只要扣下云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龙,也要显身……”

    云歌从远处一蹦一跳地过来,身侧的铃当驮着毯子,“陵哥哥,水来了。”

    赵陵向赵破奴挥了下手,示意他退下。赵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云歌真是她的孩子,那当年……当年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只暗定主意,即使一死,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云歌被扣下。

    赵陵用毯子把两人裹好。一狼、一驼卧在他们身后,两只雕卧在骆驼身上。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旷,繁星缀满天,再加上他们这个奇怪的组合,有一种神秘幽静的美。

    “陵哥哥,你还会来西域吗?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听说南疆苗岭很好玩,我还没去过,我们可以一起去。”

    “恐怕不会,就这一次机会还是我费尽心思才争取到的,这也许会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远的地方。你年纪比我小,去过的地方却远远比我多。”

    两人沉默下来,赵陵忽地问:“云歌,你的故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长安,你愿意来长安玩吗?”

    云歌轻叹口气,“我爹爹和娘亲不会答应,爹爹和娘亲不许我和三哥踏入汉朝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过……”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来,“我爹爹说过儿女就是小鹰,大了就会飞出去,我爹娘从来不管我二哥的行踪。过几年,等我长大一些时,等我也能自己飞时,我去长安找你玩。”

    赵陵望着她晶晶亮的眼睛,怎么能让这样一双眼睛蒙上阴影呢?半晌后,他缓缓点了点头,

    “好,我在长安等你。”

    云歌笑拍着手,“我们拉勾,谁都不许说话不算话。我到长安后,你可要尽地主之谊呀!”

    赵陵不解,“什么拉勾?”

    云歌一面教他,一面诧异地问:“你怎么连拉勾都不会?你小时候都做些什么?”

    两人小拇指相勾,云歌的声音清脆悦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人的大拇指相对一按时,云歌自己又大笑着加了句,“谁变谁是小猪!”

    赵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时眼睛内幽暗黑沉,可这一笑却仿似令满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内点点璀璨的光芒闪动,云歌看得一呆,脱口而出道:“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

    赵陵的笑意敛去,自己有多久没有真心笑过了?是从那个夜晚,躲在帘子后,听到父亲要杀死母亲时吗?太想忘记,也在努力忘记,可是每一个瞬间只是越发清楚……

    赵陵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到云歌颈间,“你到长安城后出示这个给守门人,就可以见到我。”的

    云歌低头细看,一条好似黑色丝线编织的绳子,手感特异,看着没什么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象是女子的一副耳坠。

    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脱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佩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佩……”赵陵小指头勾着腰间藏着的玉佩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云歌心里莫名一涩,她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赵陵盯了她一会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嘻嘻笑着,用力点头,“我不会忘记的,忘记的是小猪。”……

    云歌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云歌摸了摸了他锁着的眉头,“我给你唱首歌,听了就会睡得很香,不会做噩梦。”

    云歌清了清嗓子,小声唱起来:

    “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棂呀!

    蛐蛐儿叫铮铮,好比那琴弦儿声啊!

    琴声儿轻,调儿动听,摇蓝轻摆动

    陵哥哥闭上眼睛,睡了那个睡在了梦中……”

    世上最动听的歌曲大概就是摇篮曲,一首曲反复吟唱,要的不过是宝宝安睡。云歌虽然把“娘的宝贝”硬生生地替换成了“陵哥哥”,不过心意曲中露,赵陵忽然觉得也许这个歌声真能替他埋葬了噩梦。

    云歌的催眠曲没有把赵陵唱睡着,反倒把自己催睡了过去。太阳升起时,她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大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定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低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在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只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响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陪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杂种!妖孽!”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当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色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冷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取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第588章:刀客之间的战斗

    落花年年相似,人却年年不同,寒暑转换间,当日的垂髫少女已到及芨之年。

    一间通透明亮的屋子,虽只是一间,却有一般人家几间那么大。因屋子的地下生着火,外面的寒意仍重,屋内却已如阳春三月。

    窗上笼着的是碧茜纱,屋内摆着的是汉玉几,一旁的青石乳钵内散置着滚圆的东海珍珠。

    少女娇俏的笑语声隐隐传来,虽听到人语声,从门口望进去却不见人影。只看到高低间隔,错落有致的檀木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盆栽。有的结着累累的红子,有的开着碗口大的白花;有的只一色翠绿,从架子顶端直倾泻到地上,象是绿色的瀑布;有的却是沿着架子攀缘而上,只到屋顶,在屋顶上开出一朵朵火红的星星花。郁郁葱葱的绿色中,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融融暖意中,一室草木特有的芳香。

    一重屋宇,却恍若两个世界。猛然间,都会以为误入了仙子居,再往里走,穿绕过芬芳的花木,待看到水磨石的灶台,定会怀疑看花了眼。即使这个灶台砌的神气非凡,也绝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屋子中。可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厨房,此时正有一个面纱遮颜的黑衣女子在做菜。

    云歌斜斜坐在窗台上,双脚悬空,惬意地踢踏着鞋子。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青竺做菜,“青竺,你是做菜,不是练剑,手放轻松一些!没有招式,没有规矩,只有心意和心情。“

    青竺却依旧十分严肃,垂目盯着自己手中的菜刀,切出来的菜每一片都大小一样,厚薄一样。

    云歌不用去量也知道肯定和她第一次教青竺切菜时,她示范切出的菜一模一样。想到青竺待会炒菜时,每个动作也都完全和她一样,甚至连手势之间的间隔时间,青竺也会一瞬不差地重复,云歌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

    云歌正心中暗骂三哥,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剑客逼成了这样?一个小丫头匆匆跑到门口,嚷着说:“小姐,又有不怕死的来给你提亲了。“

    云歌嗤一声讥笑:“等娘亲把他们轰出去时,你再来叫我去看热闹。“

    小丫头笑着跑走,却是一去再未回来。云歌渐渐起了疑惑,对青竺说:“我去前厅看看,一会就回来。“

    青竺点了点头,却未料到云歌这个一会就回来,也变成了一去不回。青竺在厨房内直等到天黑都未见云歌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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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夜色,云歌背着包裹,偷偷从墙头翻出了园子。她回头看了几眼园子,似有犹豫,最终还是大步跑着离开。

    在她身后的背影中,一个年青的声音说:“云歌儿真被爹料中了,被我几句话一激,竟还真就离家出走了。这下人都跑了,提亲的人可以回了,娘也不必再为难。爹,要我过几日把她抓回来吗?“

    一声轻微的叹息,似带着几分笑意,又似带着几分怅惘:“如果我因为担心,而盯着你的行踪,你会乐意吗?“

    年轻的声音没有回答。

    “小鹰长大了总要飞出去,老鹰不可能照顾小鹰一辈子,她总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随她去吧!我的女儿难道来自己也照顾不了?“

    “那就不管她了?“年轻的声音平淡中却似含着笑意。

    “。。。。。。“沉默了一瞬后,一声几分自嘲地叹气:“道理是一回事情,却真做不到,就这么个女儿,又是老小,不免偏宠了些,总觉得云儿还没有长大。你有空留意她一下就好。“

    “爹呢?爹又要和娘出远门?“

    声音中满是笑意?“好不容易等到你们都长大了,当然要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了。“

    年轻的声音也笑起来,说话语气象朋友多过象父子:“云歌儿最喜欢粘着你们,爹,你不会是故做为难地不拒绝求亲,而把云歌儿这个小尾巴气出家门吧?“

    微风中,笑声轻荡。可他却在爹依旧锐利如鹰的眼睛中捕捉到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乎想起了一个故人,但他却无法想象什么样的人才能令天掉下来,不过掸掸袖上灰的父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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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从家里跑出来好几日,云歌心中依然是满腹委屈。不明白一向宠她的爹爹和娘亲为什么没有把那个上门提亲的人打出去,不但没有赶出去,听丫头说还招呼地十分周到。

    三哥更过分,不但不帮她拿主意,还对她十分不耐烦。三哥行事说话本就倨傲,当时更是一副巴望着她赶紧嫁人的样子。

    云歌满腹的委屈无人可说,又是气愤又是伤心,当夜就从家里跑了出来。人都跑了,看他们怎么办?要嫁他们自己去嫁,她反正绝对不会嫁。

    人人都以为她忘记了,爹爹和娘亲也肯定认为她忘记了,可是她没有忘,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许过的诺言。

    当日领路后回家,爹爹和娘亲见到她脖子上的饰物,问她从何而来,她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爹爹和娘亲的神色都变得严肃。她惊怕下,约定和送鞋之事就未敢再告诉爹娘。

    娘亲把发绳收走,并且命她承诺,永不再想去找陵哥哥玩。她哭闹着不肯答应,那是娘亲和爹爹第一次没有顺她的心意。最后娘亲禁不住她哭闹,虽然没有再逼她发誓不去找陵哥哥,可娘亲也无论如何不肯把发绳还给她。

    后来她偷偷去磨爹爹,想把发绳拿回,在她心中山崩于前都不会皱眉的爹爹居然叹了口气,对她说:“云儿,你娘亲是为了你好,不要让你娘亲担心。“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陵哥哥的面容都已经模糊,可那个星空下的笑容却一直提醒着她,提醒着她许下的诺言。

    当她第一次从书籍中明白,原来女子送男子绣鞋是私定终身的意思,她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明明四周没有人,她却立即把书册合拢,好似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那一日,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她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中和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望着星空半夜发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还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第589章:白起对战南宫紫月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只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第590章:雷劫刀法的恐怖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竹笠。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五官完美得有如玉石雕成,增之一分则过,少之一分则缺。

    眸光淡扫,笑若浮云,让一切形容美丽英俊的词语都相形见拙、黯然失色,用在这个人身上,甚至让人觉得亵渎。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虽然为对方的风姿震惊,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所以只呆看了一瞬,就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

    店主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店主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进店吃饭的乞丐,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公子。可衣着华贵的公子,吃不起一碗面,反倒一身泥污的乞丐出手豪阔。”

    云歌瞥到前面行走的二人,立即想溜。偏偏孟珏拽住了她,诚恳地向她道谢,云歌几次用力,都没有从孟珏手中抽脱胳膊。

    孟珏的相貌本就极其引人注意,此时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拉拉扯扯,更是让街上的人都停了脚步观看。行走在前面的许平君和刘病已也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人看到云歌,立即大步赶了过来。

    许平君人未到,声先到:“臭乞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否则要你好看!”

    街上的人闻声,都鄙夷地盯向云歌,孟珏满脸诧异震惊地松了手。

第591章:陆地神龙,海中蛟龙

    云歌想跑,刘病已挡在了她面前,面上嘻嘻笑着,语声却满是寒意,“你面孔看着陌生,外地来的吗?如果手头一时紧,江湖救急也没什么,可不该下手如此狠。行规一,不偷妇人,男女有别,偷妇人免不了手脚上占人家便宜;行规二,不偷硬货,玉器这些东西往往是世代相传的传家宝贝,是家族血缘的一点念想,你连这些规矩都不懂吗?”

    云歌想过无数次和陵哥哥重逢时的场面,高兴的,悲伤的,也想过无数次陵哥哥见了她,会对她说什么,甚至还幻想过她要假装不认识他,看他会如何和她说话。

    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厌弃鄙夷的眼神,是叱责冷淡的语气。

    她怔怔看着对面的陵哥哥,半晌后才嗫嚅着问:“你姓刘吗?”当日陵哥哥说自己叫赵陵,后来却又告诉她是化名,云歌此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陵哥哥姓刘,名字却不知道是否真叫陵。

    刘病已以为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长安城外地痞混混的头,点头说:“是。”

    “还给我!”许平君向云歌伸手索要玉佩,语声严厉。

    云歌咬着唇,迟疑了一瞬,才缓缓掏出玉佩,递给许平君。许平君要拿,云歌却好象舍不得地没有松力。

    许平君狠用了下力,才从云歌手中夺了过去。看街上的人都盯着她们看,想起刘病已叮嘱过玉佩绝不可给外人看到,遂不敢细看,匆匆将玉佩掩入袖中,暗中摸了摸,确定无误,方放下悬了半日的心。

    “年纪不大,有手有脚,只要肯吃苦,哪里不能讨一碗饭吃?偏偏不学好,去做这些不正经的事情!”许平君本来一直心恨这个占了她便宜,又偷了她东西的小乞丐,可此时看到小乞丐一脸茫然若失,泪花隐隐的眼中暗藏伤心,嘴里虽然还在训斥,心却已经软了下来。

    刘病已听到许平君的训斥声,带着几分尴尬,无奈地嘻嘻笑着。一旁围观的人,有知道刘病已平日所为,也都强忍着笑意。要论不学好,这长安城外的少陵原,有谁比得过刘病已?虽然自己不偷不抢,可那些偷抢的江湖游侠都是他的朋友。耕田打铁喂牛,没有精通的,斗鸡走狗倒是声名远播,甚至有长安城内的富豪贵胄慕名前来找他赌博。

    云歌深看了刘病已一眼,又细看了许平君一眼。他的玉佩已送了别人,那些讲过的故事,他肯定已经忘记了,曾经许过的诺言,他们谁都不能忘,也肯定已经全忘了。

    云歌嘴唇轻颤,几次都想张口,可看到许平君正盯着她。她的话怎么都没有办法问出口。算了!已经践约来长安见过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吧!

    云歌默默地从刘病已身侧走过,神态迷茫,象是一个在十字路口迷了路的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等一等!”

    云歌心头骤跳,回身盯着刘病已。其实刘病已也不知道为何叫住云歌,愣了一瞬,极是温和地说:“不要再偷东西了。”说着将自己身上的钱拿了出来,递给云歌,许平君神情嗔怒,嘴唇动了动,却忍了下来。

    云歌盯着刘病已的眼睛,“你的钱要还帐,给了我,你怎么办?”

    刘病已洒然一笑,豪侠之气尽显,“千金散去仍会来。”

    云歌侧头而笑,声音却透着哽咽:“多谢你了,你愿意帮我,我很开心,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她瞟了眼强压着不开心的许平君,匆匆扭过了头,快步跑着离去。

    刘病已本想叫住云歌,但看到许平君正盯着他,终只是挠了挠脑袋,带着歉意朝许平君而笑。许平君狠瞪了他一眼,扭身就走。刘病已忙匆匆去追,经过孟珏身侧时,两人都是深深盯了对方一眼,又彼此点头一笑,一个笑得豪爽如丈夫,一个笑得温润如君子。

    街上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都慢慢散去,孟珏却是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走,天色已经黑透,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继续不停地走着。

    “客官,住店吗?价格实惠,屋子干净,免费热水澡。”路旁的客栈,小儿正在店门口招揽生意。

    云歌停住了脚步,向客栈行去,小儿把她挡在了客栈门口:“要讨吃的到后门去,那里有剩菜施舍。”

    云歌木着脸,伸手入怀掏钱,一摸却是一个空。原先在家时,从来不知道钱财重要,可一路行来,她早已经明白“一文钱逼死英雄”的道理,心内立即着急紧张起来,浑身上下的翻找,不但钱袋并携带的首饰不翼而飞,连她收调料的各种荷包也丢了。她苦恼到极点,叹气苦笑起来,二哥常说“一饮一啄,莫非前缘”,可这个报应也来得太快了。

    小二仅有的几分耐心早已用完,大力把云歌推了出去,“再挡在门口,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小二的脸比翻书还快,语音还未落,又一脸巴结奉承,喜滋滋地迎上来,云歌正奇怪,已听到身后一把温和的声音,“他和我一起。”

    小二一个磕巴都不打地立即朝云歌热情叫了声“少爷”,一面接过孟珏手中的钱,一面热情地说:“公子肯定是要最好的房了,我们正好有一套独户小园,有独立的花园、厨房,优雅清静,既适合常住,也适合短憩……”

    孟珏的脸隐在斗笠下,难见神情,云歌瞟了他一眼,提步离去。

    “云歌,你下午请过我吃饭,这算作谢礼。”

    云歌犹豫了一瞬,却实在心身疲惫,再加上素来在﹂粕先魍眩?炷咀帕常?懔讼峦罚??诿乡迳砗蠼?丝驼弧?

    暖暖的热水澡洗去了她身上的风尘污垢,却洗不去她心上的疲惫茫然。在榻上躺了半晌仍然无法入睡。听到熟悉的琴音隐隐传来,她心内微动,不禁披衣起来。

    一路之上,是为了好玩才扮作男儿身,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下,就出了门。

    一弯潭水,假山累累叠叠,上面种着郁郁葱葱的藤萝。潭水一侧,青石间植了几从竹子,高低疏密,错落有致。

    孟珏一身月白的袍子,正坐于翠竹前,随手拨弄着琴。一头绸缎般的乌发近乎奢华地披散而下,直落地面。

    此情此景,令云歌想起了一首读过的诗,觉得用在孟珏身上再合适不过,“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听到云歌的脚步声,孟珏抬眼望向云歌,仿佛有月光随着他的眼眸倾泻而下,刹那间整个庭院都笼罩在一片清辉中。

    他并没有对云歌的女儿容貌流露丝毫惊疑,眸光淡淡从云歌脸上扫过,就又凝注到琴上。云歌也免去了解释,默默坐在另外一块石头上。

    从小就听的曲子,让云歌心上的疲惫缓解了几分。一曲完毕,两人依旧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后,云歌才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二哥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以前我不开心时,二哥常弹给我听。”

    “嗯。”

    “你和我二哥有几分象呢!可是又不象,怎么不象,我却说不上来。如果有一日,你碰到我二哥,你们两个也许可以做朋友。”

    “嗯。”

    “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偷那个女子的玉佩。我刚开始是想捉弄她一下,后来只是想仔细看一下她的玉佩。”

    “我知道。”

    云歌疑惑地看向孟珏,孟珏的视线从她的脸上掠过,“刚开始的确有些吃惊,可仔细一想你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你出身富裕。”

    “你肯定心里纳闷,不是小偷还会偷东西?二哥有一个好朋友,是很出名的妙手空空儿,他是好人,不是坏人。他为了吃我做的菜,教了我他的本领。不过他和我吹嘘说,如果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就绝对不敢有人说天下第一,可我的钱被人偷了,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当面嘲笑他一番,牛皮吹破天!”云歌说着,噘嘴笑起来。

    孟珏低垂的眼内闪过疑惑思量,唇角却依旧含着笑,轻轻拨弄了下琴弦,叮叮咚咚几声脆响,好似符合着云歌的笑。

    “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倒霉,本来以为到了长安能开心,可是没有想到是更不开心。和你说完话心里舒服多了,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现在有家回不得,那就好好在长安游玩一番,也不枉千里迢迢来一趟。”云歌拍了拍双手,笑眯眯地站起来,“多谢你肯听我唠叨!不打扰你了,我回屋子睡觉了。”

    云歌走了两步,突然转身,不料正对上孟珏盯着她背影的眼睛,那里面似有锐光,一闪而过,她怔了一下,笑着说:“我叫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玉中之王,现在我们真正是朋友了。”

第592章:巨头之战,萧晨对王权

    一夜好眠,窗外太阳照得屋内透亮时,云歌眼睛半睁不睁,心满意足地展了个懒腰,“红日高挂,春睡迟迟!”

    窗外一把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既然知道春睡迟迟,那就该赶快起来了。”

    云歌立即脸面飞红,随即自己又掩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孟珏,你能借我些钱吗?我想买套衣服穿。心情好了,也不想做乞儿了。”

    “好!你先洗漱吧!衣服过一会就送来。”

    孟珏的眼光果然没有让云歌失望,衣服精致却不张扬,于细微处见功夫,还恰好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云歌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绿罗裙,盈盈而立,倒是有几分窈窕淑女的味道。她朝镜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了屋子。

    “孟珏,你是长安人吗?”

    “不是。”

    “那你来长安做什么,是玩的吗?”

    “来做生意。”

    “啊?”云歌轻笑:“你可不象生意人。”

    孟珏笑着反问:“你来长安做什么?”

    “我?我……我算是来玩的吧!不过现在我已经分文没有,玩不起了。我想先赚点钱再说。”

    孟珏笑看向云歌:“你打算做什么赚钱?虽然是大汉天子脚下,可讨生活也并不容易,特别是女子,不如我帮你……”

    云歌扬眉而笑:“不要瞧不起我哦!只要天下人要吃饭,我就能赚到钱,我待会就可以还你钱。我打算先去七里香工作几日,顺便研究一下他们的酒。你要和我一块去吗?”

    孟珏凝视着云歌,似有几分意外,笑容却依旧未变,“也好,正好去吃中饭。”

    孟珏和云歌并肩走入七里香时,整个酒楼一瞬间就变得寂静无声。小二愣了半晌,才上前招呼,没有问他们,就把他们领到了最好的位置,“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珏看向云歌,云歌问:“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我们的店虽然还不敢和城内的一品居相比,可也是声名在外,很多城内的贵公子都特意来吃饭,姑娘尽管点吧!”

    “那就好!嗯……太麻烦的不好做,只能尽量简单一点!先来一份三潭映月润喉,再上一份周公思乡,一份嫦娥舞月,最后要一壶黄金甲解腥。”

    小二面色尴尬,除了最后一壶黄金甲隐约猜到和菊花相关,别的是根本不知道,可先头夸下了海口,不好意思收回,只能强撑着说:“二位先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厨子,食材可齐全。”

    孟珏笑看着云歌,眼中含了打趣,云歌朝他吐了吐舌头。

    店主和一个厨子一块走到云歌身旁,恭敬行礼:“还请姑娘恕罪,周公思乡,我们还约略知道做法,可实在惭愧,三潭映月和嫦娥舞月却不甚明白,不知道姑娘可否解释一下?”

    云歌抿唇而笑:“三潭映月:取塞外伊逊之水、济南趵突之水,燕北玉泉之水,清煮长安城外珍珠泉中的月亮鱼,小火炖熬,直到鱼肉尽化于汤中,拿纱过滤去残渣,只留已成乳白色的汤,最后用浸过西塞山水的桃花花瓣和沙盐调味。嫦娥月舞:选用小嫩的笔杆青,就是青鳝了,因为长度一定不能比一管笔长,也不能比一管笔短,所以又称笔杆青。取其脊背肉,在油锅内旺火烹制,配以二十四味调料,出锅后色泽乌亮,纯嫩爽口,香气浓郁,最后盛入白玉盘,盘要如满月,因为鳝脊细长,婉延其中,恰似嫦娥舒展广袖,故名嫦娥舞月。”

    云歌语声清脆悦耳,一通话说得一个磕巴都未打,好似一切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听得店主和厨子面面相觑。店主一个深深作揖:“失敬,失敬!姑娘竟是此中高手。嫦娥舞月,仓促间,我们还勉强做得,可三潭映月却实在做不了。”

    云歌还未答话,一个爽脆泼辣的女子声音响起:“不就是炒鳝鱼吗?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子,还嫦娥舞月呢!恐怕是存心来砸场子的!”

    云歌侧头一看,竟是许平君,她正扛着一大罐酒走过桌旁。一旁的店主立即说:“此话并不对,色、香、味乃评价一道菜的三个标准,名字好坏和形色是否悦目都极其重要。”

    云歌浅浅而笑,没有回话,只深深吸了吸鼻子,“好香的酒!应该只是普通的高梁酒,却偏偏有一股难说的清香,一下就变得不同凡响,这是什么香气呢?不是花香,也不是料香……”

    许平君诧异地回头盯了云歌一眼,虽然认出了孟珏,可显然未认出挑剔食物的云歌就是昨日的落魄乞丐,她得意一笑,“你慢慢猜吧!这个酒楼的店主已经猜了好几年了。那么容易被你猜中了,我还卖得什么钱?”

    云歌满面诧异,“此店的酒是你酿造的?”

    许平君自顾转身走了,根本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

    云歌皱眉思索着酒的香气,店主和厨子大气不敢喘地静静等候,孟珏轻唤了声“云歌”,云歌方回过神来,忙立起向店主和厨子行礼道歉:“其实我今日来,吃饭为次,主要是为了找份工作,你们需要厨子吗?”

    店主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云歌,虽然已经感觉出云歌精于饮食一道,可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需要做厨子为生。

    云歌笑指了指孟珏:“我的衣服是他给我买的,我还欠着他的钱呢!不如我今日先做嫦娥舞月和周公思乡,店主若觉得我做得还能吃,那就留下我,如不行,我们就吃饭结帐。”

    那个年老的厨子大大瞅了眼孟珏,似乎对孟珏一个看着很有钱的大男人,居然还要让身边水葱般的云歌出来挣钱很是不满,孟珏只能苦笑。

    店主心内暗暗合计,好的厨子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肠子即使悔青了也没有用,何况自己本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进入长安城和一品居一较长短,这个女子倒好象是老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那好!姑娘点得这两份菜都很考功夫,周公思乡,食材普通,考的是调味功夫,于普通中见珍奇,嫦娥舞月考得是刀功和配色,为什么这道菜要叫嫦娥舞月,而不叫炒鳝鱼,全在刀功了。”

    云歌对孟珏盈盈一笑:“我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孟公子了,多谢惠顾!”站起身,随着厨子进了内堂。

    顿饭功夫,菜未到,香先到,整座酒楼的人都吸着鼻子向内堂探望。

    周公思乡不是用一般的陶罐子盛放,而是装在一个大小适中的剜空冬瓜中,小二故意一步步地慢走。冬瓜外面雕刻着文公思乡图,瓜皮的绿为底,瓜肉的白为图,绿白二色相映,精美得象艺术品而非一道菜。菜肴过处,香气浮动,众人都啧啧称叹。另外一个小二捧着白玉盘,其上鳝鱼整看如女子广袖,单看如袖子舞动时的水纹,说不尽的袅娜风流。

    “周公思乡。”

    “嫦娥舞月。”

    随着小二高声报上菜名,立即有人叫着自己也要这两份菜。

    店主笑得整个脸发着光:“本店新聘大厨,一日只为一个顾客做菜,今日名额已完,各位明日请早!”

    云歌笑嘻嘻地坐到孟珏对面,孟珏给她倒了杯茶,“恭喜!”

    “怎么样?”

    云歌眼巴巴地盯着孟珏,孟珏先吃了一口剜空冬瓜内盛着的丸子,又夹了一筷子鳝鱼,细细咀嚼了半晌,“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也是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

    云歌身后立即传来一阵笑声,想是许平君听到孟珏说“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深有同感,不禁失声而笑。

    云歌侧头看许平君,许平君一扬眉,目中含了几分挑衅,云歌却是朝她淡淡一笑,回头看着孟珏筷子夹着的丸子也大笑起来。

    许平君一怔,几分讪讪,嘲笑声反倒小了,她打了一壶酒放到云歌的桌上:“听常叔说你以后也在七里香做工,今日第一次见面,算我请你的了。”

    云歌愣了一瞬,朝许平君笑:“多谢。”

    孟珏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二人:“今日口福不浅,既有美食,又有美酒。”

    三人正在说话,昨日被许平君揪着耳朵骂的少年,旋风一般冲进店堂,袖子带血,脸上犹有泪痕:“许姐姐,许姐姐,了不得了!我们打死了人,大哥被官府的人抓走了!”

第593章:认输

    许平君脸上血色刹那全无,声音尖锐地问:“何小七,你们又打架了?究竟是谁打死了人?病已不会杀人的。”

    “一个长安城内来的李公子来和大哥斗鸡,输了后想要强买大哥的鸡,大哥的脾气,姐姐知道,如果好商好量,再宝贝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碰到意气相投的人,不要说买,就是白送,大哥也愿意,可那个李公子实在欺负人,大哥的脾气上来,不管他出什么价钱都不肯卖,那个公子羞脑成怒之后命家丁殴打大哥,我们一看大哥被人打,那还能行?立即召集了一帮兄弟打回去,后来惊动了官府,大哥不肯牵累我们,一个人把过失都兜揽了过去,官府就把……把大哥抓起来了。”

    “你们……你们……”许平君气得揪住了何小七的耳朵,“民不与官斗,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有没有伤着人?”

    “大哥刚开始一直不许我们动手,可后来斗鸡场内一片混乱,人人都打红了眼睛,对方的一个家丁被打死了,那个公子也被大哥砸断了腿……啊!”何小七捂着耳朵,一声惨嚎,许平君已经丢下他,冲出了店堂。

    云歌听到店主常叔叹气,装作不在意地随口问:“常叔,这位姐姐和那个大哥都是什么人?”

    常叔又是重叹了口气,“你日后在店里工作,会和许丫头熟悉起来,那个刘病已更是少陵原的‘名人’,你也不可不知。许丫头是刀子嘴,豆腐心,人能干,一个女孩子比人家的儿子都强。刘病已,你却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最好一辈子能不说话。传闻他家里人已经全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却尽给祖宗抹黑。明明会读书识字,才学听说还不错,可性格顽劣不堪,不肯学好,斗鸡走狗、打架赌博,无一不精,是长安城郊的混混头子。许丫头她爹原先还是个官,虽不大,家里也衣食无忧,后来却因为触怒王爷,受了宫刑,许丫头她娘自从守了活寡,脾气一天比一天坏……”

    “什么是……”云歌听到宫刑,刚想问那是什么刑法,再听到后面一句守活寡,心里约摸明白了几分,立即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常叔,你继续说。”

    “许老头现在整日都喝得醉醺醺,只要有酒,什么事情都不管,和刘病已倒是很谈得来,也不知道他们都谈些什么。许丫头她娘却是恨极了刘病已,可碰上刘病已这样的泼皮,她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搭理他。许丫头和刘病已自小认识,对他却是极好,一如对亲兄长。唉!许丫头的日子因为这个刘病已就没有太平过。刘病已这次只怕难逃死罪,他是头断不过一个碗口疤,可怜许丫头了!”常叔唠叨完闲话,赶着去招呼客人。

    云歌默默沉思,难怪觉得陵哥哥性格大变,原来是遭逢剧变,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亲人竟都死了。

    “打死了人非要偿命吗?”

    “律法上是这么说,但是官字两个口……看打死的是谁,和是谁打死了人。”孟珏唇边抿了一丝笑,低垂的眼睛内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云歌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一般的百姓或者一般的官员如果触怒了王侯,下场是什么?许平君的父亲只因为犯了小错就受了宫刑。同样是汉武帝在位时,汉朝的一品大臣,关内侯李敢被骠骑将军霍去病射杀,若换成别人,肯定要祸及满门,可因为杀人的人是汉武帝的宠臣霍去病,当时又正是卫氏家族权傲天下时,堂堂一个侯爷的死,对天下的交待不过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被鹿撞死了’。”

    想到刘病已现在的落魄,再想到何小七所说的长安城内来的贵公子,云歌再吃不下东西,只思量着应该先去打听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孟珏说。“我已经吃饱了,你若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可以去逛街玩。”

    “好!晚上见,对了,昨日住的地方你可喜欢?”

    云歌点点头。

    “我也挺喜欢,打算长租下来,做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打个商量,你先不要另找地方住了,每日给我做一顿晚饭,算做屋钱。我在这里呆不长,等生意谈好,就要离开,借着个人情,赶紧享几天口福。”

    云歌想着这样倒是大家都得利,她即使要找房子,也不是立即就能找到,遂笑着答应。

    云歌在长安城内转悠了一下午,却因为人生地不熟,这场人命案又似乎牵扯的人很不一般,被问到的人经常前一瞬还谈兴盎然,后一瞬却立即脸色大变,摇着手,只是让云歌走,竟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云歌无奈下只好去寻许平君,看看她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黄土混着麦草砌成的院墙,不少地方已经裂开,门扉也已经破裂,隔着缝隙就能隐约看到院内的人影。

    云歌听到院内激烈的吵架声,犹豫着该不该敲门。不知道敲门后该如何问,又该如何解释。看到一个身影向门边行来,她赶紧躲到了一边。

    “我不要你管我,这些钱既然是我挣的,我有权决定怎么花。”许平君一边嚷着,一边冲出了门。

    一个身形矮胖的妇人追到门口哭喊着:“生个女儿倒是生了个冤家,我的命怎么这么苦?饿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大家都给那个丧门星陪葬才趁了你的愿。”

    云歌打量了一眼妇人,悄悄跟在了许平君身后。

    许平君跑着转过墙角,一下慢了脚步,云歌看她肩膀轻轻颤抖,显然是在哭泣。不过一会,许平君的脚步又越来越快,七拐八绕地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猛地顿住了脚步,盯着前面的店铺半晌都没有动。

    云歌顺着许平君的视线,看到店铺门扉侧处的一个“当”字,也不禁有些怔。

    许平君呆呆站了会,一咬唇走进了店铺。

    云歌隐在门侧,侧耳听着。

    “玉佩的成色太一般了,雕功也差……”

    云歌苦笑着摇摇头。她虽从不在这些东西上留心,可三哥在衣食起居上不厌求精,所用都一定要最好中的最好,那块玉佩就是比三哥的配饰都只好不差,这个店主还敢说成色一般,那天下好的估计也没有了。

    店主挑了半点错,最后才慢吞吞、不情愿地报了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价钱,而且要是死当才肯给这个价钱,如果活当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许平君低着头,摸着手中的玉佩,抬头的一瞬,眼中有泪,语气缓慢却坚定,“死当,价钱再增加一倍,要就要,不要就算。”

    云歌看到许平君拿着钱匆匆离去,已经约略明白许平君要拿钱去做什么。仔细地看了看当铺,把它的位置记清楚后。重重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走着。

    脑中思绪纷杂,却一个主意也没有。如果是二哥,大概只需轻声几句话,就肯定能找出解决的法子,如果是三哥,他马蹄过处,管你是官府还是大牢,人早就救出,可她怎么就这么没有用呢?难怪三哥老说她蠢,她的确蠢。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经全黑,她看到孟珏屋中的灯光,才想起答应过孟珏给他做晚饭,虽然一点心绪都没有,却更不愿意失言。正挽起袖子要去做菜,孟珏推门而出,“今日就算了,我已经让客栈的厨子做了饭菜,你若没有在外面吃过,就一起来吃一点。”

    云歌随孟珏走进屋子,拿着筷子半晌,却没有吃一口,孟珏问:“云歌,你有心事吗?”

第594章:没有最强,只有更强

    云歌随孟珏走进屋子,拿着筷子半晌,却没有吃一口,孟珏问:“云歌,你有心事吗?”

    云歌摇摇头,夹了筷菜,却实在吃不下,只能放下筷子,“孟珏,你对长安熟悉吗?”

    “家中长辈有不少生意在此,还算熟悉,官面上的人也认识几个。”    云歌听到后一句,心中一动,立即说:“那你……那能不能麻烦你……麻烦你……”云歌自小到大,第一次开口求人帮忙,何况还是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话说得结结巴巴,孟珏也不相催,只是微笑着静听。“你能不能帮忙打听一下官府会怎么处置刘病已,有没有办法通融一下?我……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

    云歌本来还担心着如果孟珏问她为何要关心刘病已一个陌生人,她该如何说,因为现在的情形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她和刘病已认识,却不料孟珏根本没有多问,只是温和地说,“你不是说过我们是朋友了吗?朋友之间彼此照应本就应该。这件案子动静很大,我也听闻了一二。你一边吃饭,我一边说给你听。”

    云歌立即端起碗大吃了一口饭,眼睛却是忽闪忽闪地直盯着孟珏。

    “刘病已得罪的人叫李蜀,这位李蜀公子的父亲虽然是个官,可在长安城实在还排不上号,但是李蜀的姐姐却是骠骑将军、桑乐侯上官安的侍妾。”

    云歌一脸茫然,“上官安的官很大很大?”

    “你知道汉朝当今皇后的姓氏吗?”的

    云歌一脸羞愧地摇摇头。

    “不知道也没什么。”孟珏笑着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这事要细说起来就很复杂了,我大致给你讲一下,当今皇上登基时,还是稚龄,所以汉武帝刘彻就委任了四个托孤大臣,上官桀、桑弘羊、金日?、霍光,这四个人,除金日?因病早逝,剩下的三人就是现在汉朝天下的三大权臣。当今皇后上官小妹,是上官桀的孙女,霍光的外孙女,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当了六年的皇后。”

    “上官安是上官皇后的亲戚?”

    “上官安的女儿就是上官皇后,他的父亲是托孤大臣之首左将军上官桀,岳父则是大司马大将军霍光。”

    云歌“啊”了一声,口中的饭菜再也咽不下。什么左将军大司马大将军的,云歌还实在分不清楚他们的份量,可皇后二字的意思却是十分明白。上官皇后六岁就入宫封后,显然不是因为自己。只此一点就可以想见她身后家族的势力。难怪许平君会哭,会连玉佩都舍得当了死当换钱。人若都没有了,还有什么舍不得

    “可是,孟珏,那个人不是刘病已打死的呀!刘病已即使犯了法,那也最多是打伤了那个公子而已。我们有办法查出打死人的是谁吗?”

    “刘病已是长安城外这一带的游侠头,如果真的是他手下的人打死的家丁,以游侠们重义轻生的江湖风气,你觉得他们会看着刘病已死吗?想替罪的人大有人在,可全部被官府打回来了,因为说辞口供都漏洞百出。”

    云歌皱着眉头思索,“你的意思……你的意思……不是刘病已的朋友打死的人,那是谁?……总不可能是那个公子的人打死的人?可除非另有人暗中……否则……”

    孟珏赞许地点头,“就算不是,也不远了。刘病已不是不知道李公子的背景,已经一再克制,可对方一意闹事,刘病已也许不完全知道为什么,但应该早明白绝不是为了一只斗鸡。汉武帝在位时,因为征战频繁,将文帝在位时定的赋税三十税一,改成了十一税率,赋税大增,再加上战争的人口消耗,到武帝晚年已经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十室半空。当今皇上为了与民休息,宣布将赋税减少,恢复文帝所定税赋,可朝中官员意见相左,分外了几派,以霍光为首的贤良派,以桑弘羊为首的大夫派,以上官桀为首的仕族派……”

    孟珏的目光低垂,盯着手中握着的茶杯,心思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他一会说汉武帝,一会说汉文帝,一会又说赋税,云歌约略懂一些,但大半听不明白。虽然好象和刘病已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但知道他所说的肯定不是废话,只能努力去听。

    孟珏若有所思地看向云歌,幽深的眼内光芒流转,似乎在寻求着什么,又在昭示着什么,云歌看不懂,只能抱歉惭愧地看着孟珏,“对不起,我只听懂了一点赋税的事情,那些什么党派,我没有听懂。“

    孟珏彷佛突然惊醒,眼内光芒迅速敛去,淡淡一笑,“是我说废话了。简单地说,少陵原的地方官是上官桀的人,而他们没有遵照皇上的法令与民休息。民众蒙昧好欺,刘病已却不是那么好愚弄,他对官员设定的赋税提出了质疑。如果事情闹大了,上官桀绝对不会为了低下的小卒子费什么功夫,地方官为了自己的安危,利用了那个李蜀,至于究竟是李蜀心甘情愿地帮他,还是李蜀也被上了套就不得而知。事情到此,化解得还算巧妙,上官安大概就顺水推舟了。”

    云歌木木地坐着,半日都一动不动,孟珏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原来是个死套。上官桀,上官安,这些陌生的名字,却代表着高高在上的权势,一个普通人永远无法对抗的权势。云歌一下站了起来,“孟珏,你借我些钱,好吗?恐怕要好多,好多,我想买通狱卒去看看陵……刘病已,我还想去买一样东西。”

    孟珏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借钱没有问题。不过光靠钱救不了人,你家里人可有什么办法?”

    云歌眼中升起了朦朦水汽,“如果是在西域,甚至再往西,过帕米尔,直到条支、安息、大秦,也许我爹爹都能帮我想办法,爹爹虽然不是权贵,只是个普通人,但我觉得只要爹爹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可是这是汉朝,是长安,我爹爹和娘亲从来没有来过汉朝,我二哥、三哥也没有来过汉朝,而且……而且他们也绝对不会来。”    云歌说话时,孟珏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似乎透过她的眼睛研判着话语的真假,面上的神情虽没有变化,可眼内却闪过了几丝淡淡的失望。

    快乐是每天偷偷一笑积累起来的!

第595章:王者意境

    云歌垂头丧气地坐下,“前段日子还一直生爹娘的气,现在却盼望着爹爹或者哥哥能是汉朝有权势的人,可是再有权势,也不可能超过皇后呀!除非是皇帝。早知道今日,我应该练好武功,现在就可以去劫狱,会做菜什么用都没有。”的

    云歌说到劫狱时,一丝异样都没有,一副理所当然该如此做的样子,和平招惺录涞奈潞徒厝徊煌?C乡宀唤?蛄怂啃Γ?敖儆?谴笞铮︺憧辖伲︵醪∫鸦共患?每虾湍懔魍鎏煅模?哟擞屑夜椴坏茫?游薅ㄋ?

    云歌脸色越发黯淡,头越垂越低。

    “做菜?”孟珏沉吟了一瞬,“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不知道你肯不肯?”

    云歌一下跳了起来,“我肯!我肯!我什么都肯!”

    “你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和你说。”

    “我一定吃,我边吃,你边说,好不好?”的

    云歌一脸恳求,孟珏几分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能同意,“有上官桀在,他即使不说话,朝堂内也无人敢轻易得罪上官安。只有一个人,就是同为先帝托孤大臣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可以扭转整件事情。毕竟就如你所说,此事虽然出了人命,可并非刘病已先动手,人命也并非他犯下。”

    “可是这个霍光不是上官安的岳父吗?他怎么会帮我?”

    孟珏把玩着手中的茶杯,淡淡笑着,“在皇家,亲戚和敌人不过是一线之间,会变来变去。传闻霍光是一个很讲究饮食的人,如果你能引起他的注意,设法直接向他陈词,把握好分寸,此案也许会罪不至死。不过成功的机会只有不到一成,而且搞不好,你会因此和上官家族结仇,说不定也会得罪霍氏家族,后果……你懂吗?”

    云歌重重点了下头,“这个我明白,机会再小,我也要试一下。”

    “我会打典一下官府内能买通的人,尽量让刘病已在牢狱中少受几分苦,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引起霍光的注意,让他肯来吃你做的菜。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之后的事情全都要靠你自己。”

    云歌站起来,向孟珏郑重地行了一礼,心中满是感激,“谢谢你!”

    “何必那么客气?”孟珏欠了欠身子,回了半礼,随口问:“你如此尽心帮刘病已是为何?我本来以为你们是陌生人。”

    云歌轻叹了口气,因心中对孟珏感激,再未犹豫地说:“他是我小时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只不过因为多年未见,他已经忘记我了,我也不打算和他提起以前的事情。”

    孟珏沉默了一会,似笑非笑地说,“是啊!多年过去,见面不识也很正常。”

    不知道孟珏用的什么法子,短短时间内居然先后请来了长安城内最红的歌舞女、诗赋最流行的才子、以及大小官员来七里香品菜、甚至长公主的内幸丁外人都特意来吃了云歌做的菜。

    到现在,云歌还一想起当日傻乎乎地问孟珏“什么叫内幸,内幸是什么品级的官员”就脸红。倒是孟珏脸色没有任何异样,象是回答今天是什么日子一样回答了她的问题,“内幸不是官名,是对一种身份的称呼,指他是用身体侍奉公主的人,如同妃子的称呼,只不过妃子有品级。丁外人正得宠,很骄横跋扈,你明日一切小心,不过也不用担心,只要没有错处,他拿了我的钱,肯定不会为难你。”

    孟珏建议云歌只负责做菜,抛头露面的事情交给常叔负责,而云歌本就是只喜欢做菜,并不喜欢交际应付所有人,所以乐得听从孟珏的建议。

    在孟珏的安排下,常叔特意隐去了云歌的身份和性别。所有来吃菜的人,除了丁外人,都没有见过云歌。

    名人的效应,云歌非凡的手艺,再加上孟珏有心的安排,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云歌这个神秘的厨师成了长安城内的话题人物。    七里香也因为云歌而声名鹊起,在长安城内开了分店,风头直逼长安城内的百年老字号一品居。在孟珏的有心谋划下,一品居的大厨为了捍卫自己“天下第一厨”的名号,被迫向云歌挑战,用公开擂台赛的方式决一胜负。

    经过协商,七里香和一品居达成协议,打算请五名公开评判,由他们当众尝菜决定胜负。孟珏又提议增设两个隐席,可以卖给想做评判、却又因为自己的身份,不方便公开参加的人,价高者得之。隐席的席位隐于室内,有窗户通向擂台,是当众品论菜式,还是独自吃完后暗中点评,由他们自己决定。

    一品居在长安享誉百年,很多高门世家的公子小姐自小就在一品居吃饭,而七里香不过是长安城外的小店,论和长安城内权贵的关系,当然一品居占优势。一品居的大厨觉得孟珏的提议对己有力,遂欣然答应。

    在一品居和七里香的共同努力下,一场厨师大赛比点花魁还热闹,从达官贵人到市井小贩,人人都谈论着这场大赛,争执着究竟是华贵的一品居赢,还是平凡的七里香赢。有人觉得一品居的厨师经验丰富,用料老道,而且一品居能在风波迭起的长安城雄立百年,其幕后主事人的势力不可低估,自然一品居赢;可也有不少人看好七里香,认为菜式新颖,别出心裁,有心人更看出云歌短短时间内就能在长安城声名鹊气,背后的势力也绝不一般。在众人纷纷的议论中,有钱就赚的赌坊甚至开出了赌局,欢迎各人去下注赌这场百年难见的厨师之争,越发将声势推到了极至。

    云歌却对胜负根本未上心,甚至内心深处很有些不喜这样浓艳的虚华和热闹,她满心挂虑的就是霍光会否来,“孟珏,这样做就可以吸引霍光大人来吗?”

    “

    机会很少。不过不管他来不来,这次的事情已经是长安城街知巷闻,他肯定会听闻你的名头和技艺,迟早会来尝你做的菜。”

    云歌听到孟珏肯定的话语,才感觉好过一点,遂静下心来,认真准备着大赛的菜肴,只心内暗暗祈祷着孟珏有意设置的两个隐席能把霍光吸引来。

第596章:天荒地老,万古不休

    对两个隐席的争夺,异乎寻常的激烈,直到开赛前一天,才被人用天价竞购走。那个价位让七里香的店主常叔目瞪口呆,居然有人会为了尝几盘菜,开出如此天价?都说因为先帝连年征战,国空民贫,可看来影响的只是一般百姓,这长安城的富豪依旧一掷千金。常叔想着七里香将来在长安城的美好“钱景”,眼睛前面全是黄灿灿的金光,本就已经把云歌看作重宝,此时看云歌的目光更是“水般温柔,火般深情”。

    到比赛当日,好不容易等到隐席的两位评判到了,云歌立即拖着孟珏去看。

    肯花费天价购买隐席的人应该都是因为身份特殊,不想露面,所以为了方便隐席评判进出,特设了壁廊,只供他们出入。

    此时壁廊中,一位素袍公子正一面慢走,一面观赏着壁廊两侧所挂的画轴。年级和云歌差不多,五官秀雅出众,行止间若拂柳,美是美,却失之阴柔,若是女子,倒算绝色。

    “太年轻了,肯定不会是霍光。”云歌低声嘟囔。

    那个公子虽听到了脚步声,却丝毫没有搭理他们,只静静赏玩着墙上的画,任由他们站立在一旁,好半晌后,方语声冷淡地问:“这些字画是你们拜托谁所选?虽然没有一副是出自名家之手,但更显选画人的眼光,长安城内胸中有丘壑的人不少,可既有丘壑,又有这雅趣、眼界的人却不多。”

    孟珏笑回:“能入公子眼就好,这些字画是在下所挑。”

    那个公子轻“咦”了一声,终于微侧了头,目光扫向孟珏,在看到孟珏的一瞬,不禁顿住,似乎惊诧于凤凰何故会停留于寻常院。

    孟珏微微一笑,欠身示礼,那个公子似有些不好意思,脸微红,却只点了下头表示回礼,就移开了视线,看向云歌

    云歌朝他笑着行礼,他微抬了下巴盯着云歌,既未回礼,也没有任何表情,云歌不在乎地嘻嘻一笑,耸了耸肩膀就自顾低下了头,暗暗祈求下一个隐席的评判能是霍光。

    孟珏伸手请素袍公子先行,他还未举步,一阵女子的嘻笑声,夹着扑鼻的香气传来,三人都向外看去。

    一个华衣男子正搂着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进入壁廊。男子的身材高挑刚健,却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子,因为他的头正埋在女子脖子间吻着,女子欲躲不躲,娇笑声不断。

    素袍公子不屑再看,冷哼一声,撇过了头,神色不悦地盯着墙上的绢画。

    云歌脸有些烧,可又觉得好玩,如此放浪形骸的人倒是值得仔细看看长什么样子。

    云歌似乎听到孟珏轻到无的一声叹息,她侧头看向孟珏,却见孟珏面色如常,容色温和地看着前方。

    那个男子直到经过他们身前时才微抬了抬头,身子依旧半贴在女子身上,目光轻飘飘地在云歌面上一转,头就又靠回了女子肩上,紧拥着女子进入了他们的席位。

    云歌并未看清他的长相,只觉他有一双极其清亮的眼睛。

    帘子还未完全落下,就听到绸缎撕裂的声音和急速的喘息声。一旁的素袍公子寒着脸看向领路的仆人,孟珏立即说:“我们会重新给公子设清静的房间,方便公子尝试菜肴。”

    孟珏示意仆人退下,他亲自上前领路。

    素袍公子看着孟珏的出尘风姿,听着一旁时低时高的娇喘声,红着脸低下了头,默默跟在了孟珏身后。身上的倨傲终于淡去,多了几分一般人的温和。

    云歌也是脸面滚烫,低着头吐吐舌头,一声不吭地向外跑去,脑子里面滑稽地想着,我们应该再给那位公子和姑娘准备衣裳,否则待会他们怎么出门回去呢?

    呀!呀!云歌儿,你在想什么呢?云歌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好不知羞!

    听到外面嘈杂的人语声,她一下醒觉,今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既然来的两个人都不是霍光,那她还需要做的努力很多,赢不赢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让长安城的人都记住她做的菜,都谈论她做的菜。只要霍光喜好饮食一道,就一定要吸引他来吃她做的菜。

    ———————————

    风荷凝露:以竹为碗,雕成荷叶状,透明的牛蹄筋做成珍珠大小,旧年梅花熬炖,配用无根水。入口之初,觉得淡,但吃过几口后,只觉清纯爽脆,唇齿留香,如同夏日清晨饮了荷叶上的第一颗露珠,整个人都似乎浸润了月色。

    馨香盈袖:一个长方形的白色糕点,没有任何点缀地盛放在青玉盘中。初看了,只觉诧异,这也能算一道菜?但当你迟疑着咬了第一口,青杏、薄荷、柑橘的香味萦绕在口鼻间,清爽青涩中,让人不禁想起少年时因为一个人的第一次心跳加速;咬第二口,白豆蔻、胡椒、肉桂、甘姜,辛辣甘甜中,让人想起了暗夜下的销魂;咬第三口,青松,绿叶,晚香玉,余香悠长中,让人想起了相思的缠绵……一口又一口,竟是口口香不同,不过指长的糕点,吃完后很久,却依旧觉得香气盈袖,如美人在怀。

    整整一天,云歌都呆在厨房。全副身心放在菜肴上。最后经过五位评判和两位隐评的评断,九道菜式,云歌三胜一平五负,虽然输了,可虽败犹荣。

    云歌在选料、调味、菜式整体编排上输了,可她在菜肴上表现出来的创新和细巧心思,特别是她善于将诗赋、书画、歌舞的意境化用到菜式中,从菜名到吃法都极具意趣,让原本在君子眼中腌?的厨房变得高雅起来,极大地博取了长安城内文人才子的赞誉,云歌因此博得了“雅厨”的称号。

    因为云歌只负责做菜,从不露面,惹得众人纷纷猜测这个神秘雅厨的年龄长相,有人说是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有人说肯定相貌丑陋,反正越传越离谱,云歌自己听了都觉得好笑。

    有人是真心欣赏云歌所做的菜,有人只是附庸风雅,还有人只是为了出风头,不管什么原因,在众人的追捧下,吃雅厨所做的菜成为了长安城内一条衡量你是否有钱、是否有才、是否有品味的象征。一时间,长安城内的达官贵人、才子淑女纷纷来预定云歌的菜肴,可霍府的帖子却一直没有出现。

    云歌为了一点渺茫的希望,苦苦奋斗。刘病已案子的最后宣判日却丝毫不因为她的祈求而迟来,依旧一日日地到了眼前。的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许平君整个人瘦了一圈,

    因为云歌和许平君同在七里香工作,云歌又刻意亲近,许平君恰好心中悲伤无助,少了几分平日的锐利泼辣,多了几分迷茫软弱,两人逐渐走进,虽还未到无话不说的地步,可也极是亲近。

    宣判之日,云歌陪着许平君一同去听刘病已的审判。两人听到“带犯人上堂”,视线都立即凝到了一个方向。

    不一会,就见刘病已被官差带到了堂上。一身囚服的他难掩憔悴,可行走间傲看众人的慵懒冷淡反倒越发强烈,唇边挂着一个懒懒的笑,一副游戏风尘,全然没有将生死放在心上的样子。

    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云歌忽然想起教她偷东西的侯老头常念叨的话,心中满是伤感。

    刘病已看到许平君时,面上带了歉然,许平君眼中全是哀求,刘病已却只是抱歉地看了她一会,就转开了视线。

    刘病已看到云歌和许平君交握的手,眼光在云歌脸上顿了一瞬,露了惊讶诧异。云歌朝他挤了一个笑,刘病已眉微扬,唇微挑,也还了云歌一个笑。

    审判过程,所有证词证据都是一面倒,刘病已一直含笑而听,仿若审判的对象不是自己。

    结果早在预料中,可当那个秋后问斩的判牌丢下时,云歌仍旧是手足冰凉,但心中的一点决不放弃,绝不能让陵哥哥死,支持着她越发站得笔直。

    许平君身子几晃,软倒在云歌身上,再难克制地哭嚷出来,“人不是病已杀的,病已,你为什么不说?兄弟义气

    气比命还重要吗?你为什么要护着那些地痞无赖?”

    看到官差拿着刑杖,瞪过来,云歌忙捂住了许平君的嘴。

    刘病已感激地向云歌微点了下头,云歌半拖半抱地把许平君弄出了府衙。

    因为官府怕刘病已的兄弟闹事,所以不许任何一人进入,一大群等在外面听消息的人看到云歌和许平君出来,都立即围了上来。

    许平君一边哭,一边恨怨地骂着让他们都滚开。何小七人虽不大,却十分机灵,立即吩咐大家都先离开。这些人看到许平君的反应,已经猜到几分结果,因心中有愧,都一声不吭地离开。

    何小七不敢说话,只用眼神问云歌,云歌朝何小七摇了摇头,嘱咐他送许平君回家,自己匆匆去找孟珏。

    孟珏正和一个容貌清矍,气度雍华、四十多岁的男子坐于七里香饮茶,瞅到云歌进来,仿佛没有看见云歌满面的焦急,未等她开口,就笑说:“云歌,等了你大半日,茶都喝了两壶。快去捡你拿手的菜做来吃。今日碰到知己,一定要庆祝一下。”

    云歌呆了一下,和孟珏的目光相对时,立有所悟,忙压下心内诸般感情,点头应好,转身进了内堂匆匆忙碌。孟珏看着她的背影,有些发怔,又立即收回心神,笑看向对面的男子

第597章:浓烈的战意

    两盏茶的功夫,云歌就端了三盘菜上来。

    男子每吃一道菜,云歌就轻声报上菜名,越往后越紧张,手紧拽着自己的袖子,大气都不敢喘。

    黛青的玉盘,如同夜晚的天空,点点星子罗列成星空的样子。男子夹了一个星星,咬了一口后问:“甜中苦,明明是木瓜,却透着苦瓜的味道。三道菜,一道是绿衣,一道是驺虞,这道叫什么名字?”

    云歌低着头回道:“小星。”

    “?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是命不同!” 男子慢声低吟。“绿衣,驺虞、小星,菜中有悼亡愤怨之音,姑娘的亲人有难吗?若心中不平,不妨讲出来,人命虽贵贱不同,可世间总有公理。”

    云歌瞟了眼孟珏,看他没有反对的意思,遂低着头,细细地把刘病已的事情讲了出来,那个中年男子一面听着,一面吃菜,间中一丝表情都没有。

    眼前的男子深不可测,喜怒点滴不显,听到女婿的名字时,夹菜的手连顿都未顿一下。云歌一段话讲完,已是一背脊的冷汗。

    那个男子听完云歌的话,没有理会她,对孟珏含了丝笑问,“小兄弟既然已经猜测到我的身份,怎么还敢任由这个丫头在我面前说出这番话?”

    孟珏立即站起来,向男子行大礼,“霍大人,你刚进来时,草民的确不知道你的身份。谁能想到大汉朝的大司马大将军竟然会一个随从不带,徒步就走了进来?还和草民说话聊天,待若朋友。所以刚开始草民只是把你当作了风尘异人,后来看到大人的吃饭姿势,心中略有疑惑,又留意到大人袖口内的宫绣,联系到大人起先的谈吐,草民才有八九分推测,也因为有先前草民一时大胆的品茶论交,草民才觉得云歌的话在大人面前,没有什么说不得。也许律法下,其理不通,可大人一定能体谅其情。”

    云歌听完孟珏的话,立即向霍光行礼,“民女云歌见过霍大人。”

    “你叫云歌?很好听的名字,你父母定是盼你一生自在写意。”霍光语气温和地让云歌起身,“难为你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我的女儿成君和你年纪相仿,她还只知道撒娇闹脾气。”

    云歌说:“霍小姐金枝玉叶,岂是民女敢比?”

    霍光视线停留在云歌眉目间,有些恍惚,“看到你,倒有几分莫名的熟悉亲切感,这大概就是世人常说的眼缘吧!”

    话里的内容大出云歌意外,云歌不禁大着胆子细看了霍光几眼,许是因为霍光的温和,云歌只觉心里也生了几分亲近,笑着向霍光行礼,“谢霍大人厚爱。”

    霍光站起身,向外踱步而去,“你说的事情,我会命人重新查过,公正地按大汉律法处置。”

    霍光的背影刚走远,云歌就猛一转身,握住了孟珏的胳膊,一面跳着,一面高兴地大叫,“我们成功了,成功了!多谢你!多谢你!多谢你!……”

    孟珏的身子被云歌摇得晃来晃去,“够了,够了,不用谢了!”说到后来,发现云歌根本没有往耳朵里面去,想到云歌这一个月来紧锁的眉头,难见的笑颜,心中微软,遂只静静站着,任由云歌在他身边雀跃。

    云歌跳闹了一会,蓦然发觉自己和孟珏的亲昵,她立即放开了孟珏的胳膊,大退了一步,脸颊飞红,讷讷地说:“我去告诉许姐姐这个好消息。”

    云歌不敢看孟珏,话还没有说完,就迅速转身,如一只蝴蝶般,翩翩飞出了店堂,飞入了阳光明媚的大街上。

    孟珏临窗凝视着云歌的背影,眼中不知是讥还是怜。

    真是个蠢丫头!霍光的话,你到底听懂了几分?忽地轻叹口气,算了!没功夫再陪这个丫头折腾了。看云歌现在对他的态度,他的目的早已经达到,也该收手了。刘病已,这一次就先便宜了你。

    “一月。”

    一道黑影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悄无声息地落在屋子内的暗影处。    “通知李蜀,就说这个游戏到此为止,霍光已经介入,他应该不想惊动了上官桀。他要的钱财都给他,他想要月姬,就让月姬先陪他玩一阵。丁外人那边也再下些功夫,他要什么就给什么,他喜欢高,那就顺了他的心意,尽力往高处捧。”

    一月低声说:“公子费了不少钱财把刘病已不落痕迹地弄进狱中,放过了这次机会未免可惜。”

    孟珏淡笑:“我自然有我的原因。想要刘病已的命,总会有机会,现在别的事情更重要。”

    他此行本是特意为了云歌而来,却没有料到撞见了寻访多年的人。

    云歌在树荫底下凝视着偷来的玉佩发呆时,隐在暗处的他也是思绪复杂地盯着玉佩。

    虽然只见过一次,可因为那块玉佩浸润着无数亲人的鲜血,早已经是刻入骨、铭进心。

    刘病已?他记得玉佩主人的真名应该叫刘询。

    他曾派了无数人寻访刘询的下落,甚至以为这个人也许已经死了,却没有想到刘询的胆子那么大,只改了个名字,就敢在天子脚下定居。可转念一想,最危险的地方不也是最安全吗?只此一点,刘病已此人就不容低估。

    那一瞬间,幼年的遭遇一幕幕从脑中滑过,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幼时想过无数次的事情,杀了刘病已。父亲不是说过刘询的命最宝贵吗?刘询的血统最高贵吗?那好……就让最高贵的人因为最低贱的人而死吧!堂堂的卫皇孙,因为一个低贱的家丁而死,如果父亲在地下知道了,不是很有意思吗?

    只是没有料到的事情太多了,孟珏没有料到会因为云歌找到刘病已,也没有料到云歌对刘病已的关心非同一般,现在又结识了霍光,而霍光对刘病已的态度难以预测。

    当年在众人齐心合力的陷害下,卫太子被逼造反,事败后,全家尽死,仅剩的血脉刘询流落民间,为了斩草除根,李广利和江允在明,上官桀和钩戈夫人、还有燕王在暗,想尽了办法去杀刘询,可霍光冒着风险偷偷护住了刘询,以至于上官桀和钩戈夫人都以为刘询早死。

    但这么多年间,霍光却又对刘询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似乎霍光的心底深处也很乐意看到刘询死。孟珏现在不确定霍光究竟知道不知道刘病已就是刘询,也还不想去试探霍光的底线。况且,他固然不喜刘病已,可更不想因为刘病已让上官桀回想起当年的旧事,心生警惕,坏了他的事情。

    一月弯了弯身子,“属下明白了。”

    一月刚想走,孟珏又说:“转告大公子,请他顾及一下自己的安危,若被人知道他私进长安,安个谋反罪名丝毫不为过,请他立即回昌邑。”

    一月颇是为难,孟珏沉默了会,轻叹口气,“实在劝不动就罢了,过几日我和他一起回去。这几日你们看好他,注意有没有人留意到你们。”

    一月行了一礼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暗影中。

    孟珏一个人负手立于窗边,居高临下地俯瞰着长安城的子民在他脚下来来往往。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阴影照到他身上,少了几分光明处的暖,多了几分阴影下的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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