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千古一霸,春秋生参上
在剧烈的摇晃之中,崔念奴醒了过来。
恍惚间传入耳中的是“轰”一声巨响。木床被震得一阵摇晃,崔念奴的耳畔嗡嗡的轰鸣着,脑袋一阵眩晕。
昨日的酒劲还没有完全消退,身体从头到脚充斥着无力感。她挣扎着张开双眼,坐起身子。然后,她惊讶的发现这间小屋里正在发生着难以想象的恐怖事件。
嗜血的少女眼中透露着凶光,罪恶的大锤高高举过头顶,在她脚下,几个楚楚可怜的小东西害怕的缩成一团。还有小东西四处散乱的残驱,和从残驱里流落出来的东西,狼藉不堪。大锤重重的砸了下来,没有带着任何感情的将最后这几个小东西也变得身首异处,场面惨不忍睹。
“啪”,倾河把大铁锤扔到一边,小心翼翼的捡起了地上砸开的核桃,幸福的填进嘴巴里。
“唔唔~好香,好好吃。”她自言自语的转过头,正巧和崔念奴正经的眼神对在一起。
砸核桃的少女终于意识到这个屋子里除了她还有一个需要休息的人,她吐了吐舌头,俏皮的捧着一手核桃递上去:“你也要来一颗吗?”
都说女人是记仇的,但某些少女总会把不愉快的事忘记的很快。
崔念奴摇了摇头,她抿了抿嘴唇,低垂下了眼睛,小声说:“你和孟旭是一起的?那你也是仙人喽?”
“唔,是……不是,我们是一伙的,但不是仙人。”
“没错,不是仙人,这个少女只是个闲人。”
孟旭推开房门,笑盈盈的说道。似乎很不欢迎他的出现,二女同时皱起了眉头。
“干嘛这么嫌弃我?”孟旭哭笑不得的说完,大咧咧的坐到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
“崔姑娘,既然你已经醒来那就回答我几个问题吧。恕我冒昧问一句,你真的是叫崔念奴吗?”
屋里的气氛冷了下来,倾河看着两人的脸色,识趣的站到孟旭身边,乖乖的不说一句话。
“不是。”
出乎孟旭的意料,崔念奴很爽快的回答了他。孟旭叹了口气:“是我的想法有些先入为主了——我一直以为只有一个穿越者。”
孟旭缓缓走到崔念奴身前,摊开手叹了口气:“在此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孟旭,冥界派来负责维持治安的公务员。崔姑娘,请务必详细的向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的名字在冥界并未记录,还有你穿越前的身份,也请告诉我。”
“哼!”
崔念奴冷哼一声,脸色变得如寒霜一般,“我凭什么告诉你?”
“没关系,不过暂时不能还你自由了。”孟旭脸色不变,依旧是一副欠揍的笑容,完全像是在嘲笑一样看着崔念奴。他点了点自己的胸口,笑着说道:“等这次的事解决,希望你和我一起回趟冥界。唔,你的嫌疑实在不小。”
孟旭说完,转过身子从倾河手心里抓了一把核桃,款款走出房门。倾河呆呆的来回看了看,忽然生气的喊了出来:
“孟旭你个大坏蛋!”
一夜之间,包围梁山的军队增加了五倍。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孟旭的猜想——宋徽宗已经回归,高俅为什么还要和梁山死磕到底?
难道是宋徽宗的主意?孟旭猜测着,或许是宋徽宗带回去梁山内部不和的消息让高俅有了趁机一举铲除梁山的决心。但是孟旭更清楚,这个消息,还不值得宋军如此大费周章。
五十万士兵,相当于整个宋国兵力的百分之八十,盘亘在梁山下,一直绵延到数十里外的山村。举全国之力围剿一伙山贼,前后五百年恐怕也找不出第二次。
天色渐晚,从黄昏开始,宋军攻寨的势头就一直没有消停过。饶是梁山有八百里水泊的防护,在巨大的人数差异面前依旧只能节节败退。梁山五关,在宋军面前简直和纸糊的一样,连拖延宋军前进速度的作用都起不到。
所幸,宋江也是知道屈伸的人,他下令不准硬撼,且战且退,所以伤亡谈不上惨重。大难当头,人心涣散,梁山上反对招安的声音已经没有多少了。只是宋江派出去送降书的探子一个接一个,至今毫无消息。看来官府这次是铁了心的,要赶尽杀绝。
背后就是忠义堂,退无可退。
一百零八好汉,加上孟旭、王小二几人,团团聚在忠义堂内,不时在人群里传出“如何是好”“跟他们拼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焦躁声。
“兄弟们,安静下来吧!”
宋江坐在头把交椅上,按着眉心,低沉的朝着堂下喊了一句。堂上顿时鸦雀无声,一双双眼睛投向了宋江身上,只等着他做最后的决断。
“弃寨,我们杀出去。”
堂下一片哗然,道理谁都懂,但是这个道理由谁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从吴用嘴里说出来,是谋略。王小二说出来,叫放屁。由宋江亲口说出这句话,那叫命令。
“收拾下行装,拿好兵器,兄弟们,咱们杀出一条血路!”
说完,宋江从椅子上站起来,对着孟旭深深一拜。
“孟兄弟是有大神通的人,梁山注定有此浩劫,与孟兄弟无关。请快快离开吧。”
“祸是我闯的,人是我让放的。”孟旭摇了摇头“把你们都扔下,我临阵脱逃,这哪是人干的事?”
孟旭说完,瞥了眼一旁冷眼偷笑的王小二,瞪眼道:“怎么,你很开心吗?”
王小二嘿嘿一笑,说:“你们都要招安,要招安,现在呢?在朝廷眼里,根本就容不下梁山。太可笑了,太愚蠢了,哈哈哈……”
“没时间了。大伙快开始行动。”
没有理会还在发狂的王小二,宋江当机立断开始部署逃命计划。梁山的人马分成五路,由宋江、卢俊义、柴进、公孙胜、关胜分别带领。孟旭自然是“保护”着崔念奴和王小二与宋江一路。迎着宋军的轮番轰击,孟旭他们的前进速度受到了极大的困扰。而最大的麻烦,在他们经过梁山二关之时,终于遇到了。
白发黑袍的男子站在万军阵前,阻断了前行的路。孟旭感到吃惊,不是因为来的人有多少,而是这个男子和他遇到过的春秋豹一样,脸上也蒙着一层竹简。
春秋八奇的人!
还有一点让孟旭疑惑的,就是自从白发男子出现之后,崔念奴的身体就不停的在发抖。
无论是谁来阻拦,都只有一战。最先动手的是李逵,他看着眼前严峻的形势,再顾不上什么计划,一时间杀性大起,挥舞着双斧冲向了白发男子。
这一次,他那把无往不利的双斧没能延续奇迹。白发男子轻轻一笑,慢慢的,慢慢的抬起了手,按在了势大力均的斧子上,就这样硬生生的止住了李逵的动作,任他怎么挣扎,也挥不动半分。
林冲、鲁智深见势不妙,赶紧挺起兵器杀了上去。宋军阵中没有人出来助战,白发男子依旧一只手按着李逵的双斧,一只手不动对前来发难的林冲二人如同无视。
风驰电掣之间,林冲的长枪改变了轨迹,和鲁智深的禅杖碰撞在一起。二人大骇,那人做到这些只是用另一只手看似轻巧的拨了一下兵器。
三人一起出手还是占不上便宜,梁山阵中,又冲出两元大将。一个是霹雳火秦明,一个是金枪手徐宁,两人迅速加入战团,不料却发现,依旧奈何不了对方。
白发男子从始至终没有用兵器,只靠着一双钢铁般的手,在五人中间游刃有余。他脚下步伐诡异,但细细观看绝对是一种高明的轻功。
并不是一场同一水平上的战斗,这场战斗何时结束,全看白发男子什么时候准备用真功夫。
片刻以后,随着白发男子轻轻在五人身上各自打了一拳,五名在梁山上最顶尖的高手倒在了地上,一个个抽搐着,失去了作战能力。花荣、董平这些人还要上前,却被孟旭一把拦了下来,“不用了,他跟你们不是同一类人。”
孟旭走出人群,和白发男子的眼神对视在一起。他忽然觉得一阵恶寒,记得春秋豹曾经说过,同一时代是不会有两名以上春秋八奇出现的,那么眼前的人既不是春秋豹,一定是前任八奇无误了。
“喂,长头发的,你和春秋豹是什么关系。”
回答他的是一记重拳,这一刹那面对孟旭,银发男子展现了远比之前更为可怕的实力,即使以孟旭的反应速度拼尽全力将移动速度提到八倍,还是被他准确无误的命中。
“孟旭!”
倾河和崔盼冲了上去,倾河接住了孟旭飞出的身体,崔盼则伸腿挡下了白发男人的第二拳。
“咳咳……”孟旭咳出一口血,脸色刷白。他终于意识到这个身份神秘的八奇和他之间的实力差距,这个差距大概有十三亿个王小二那么多。
银发男子落回地上,扭了扭自己的拳头。而崔盼落回地上时,直接单腿跪下,单手撑地。仅仅过了一招,他的腿就快要失去了知觉。
银发男子没有趁机继续发难,他站在原地,看不出竹简后的表情。这时他做了一个让孟旭很费解的动作,他摆出了战斗的姿势,手掌面向孟旭,恐怖的能量在掌心凝聚。
“八奇,春秋生,参上!”
第十二章 通往黄泉的钥匙
关于春秋生的来历,他的生平事迹史书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所有传说均来自一副无名氏所作的画像。春秋时期有人曾猜测,春秋生只是他的化名,他的真实身份是辅佐越王勾践的谋士范蠡。秦汉之时,又有吴越遗民称为秦始皇帝寻找不老仙药,出海远航的方士徐福和画像上的男子有十分相似。
再后来,到了隋唐、宋元时期,更是众说纷纭。唐代长安的一些说书人,认为春秋生并非生于春秋,而是对后世一人的谣传。这个人就是唐末的起义领袖黄巢。
时过境迁,对春秋生真实身份猜测的声音依然时有出现。纯阳子吕洞宾、建文帝朱允炆、闯王李自成、某贪污受贿官员……
这些猜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人最终都下落不明。
不过,谁会想到这些猜测的身份居然会是一个人呢?
这些是孟旭所不知道的。眼前的春秋生,已经展现了他睥睨四方的可怕实力,孟旭能够感觉到自己胯下的肋骨至少断了三根。刚刚一瞬间,春秋生的拳头落在孟旭身上时,孟旭没有来得及开启如山。一瞬间的爆炸力全部靠着身体硬接了下来,直接结果就是孟旭暂时丧失了敏捷力。
实力的差距还体现在力量的掌控上。收拳的一瞬间是他最脆弱的时刻,崔盼抓住了这个机会,并且释放了全力一击。结果依旧是无用的,春秋生的在拳头和腿的较量中,最终还是赢了下来。
拥有足以媲美“冥王不死身”体质的崔盼,在和别人交手时吃了亏,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孟旭是不会相信的。
所以,能否打倒眼前的劲敌,这个重担落在了倾河肩上。
在此之前,孟旭、崔盼和倾河三人没有过并肩作战的经验,尤其是面对未知的敌人,贸然出击可能会换来更大的牺牲。
“倾河,认真听我说。”孟旭深吸几口气,握紧了倾河的手“接下来,我会和崔盼一起夹击这个混蛋,你寻找机会用法术将他击杀。记住,用你最擅长的招数,只有一次机会!”
倾河认真地点着头:“嗯,孟旭哥哥,你放心好了。”
看着倾河虽然严肃起来却依旧透露着顽皮的脸蛋,尤其是她嘴角没擦干的口水,孟旭在心里苦笑了一声:“我怎么可能放心啊。”不过留给他的时间不多,春秋生已经准备发难了。孟旭将全身的一起一瞬间集中在脚上,如同爆炸般弹射出去。
“崔盼!”
半跪在地上的崔盼,看着身后疾驰而来的孟旭,从他的眼神里读懂了战术。崔盼低下头,紧绷的肌肉上开始燃起一层黑烟,一直在手中拿着的黑色笔记不见了,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黑烟的颜色和笔记的封面是一个颜色。这是法力在剧烈燃烧时蒸发出的热气,黑色的烟雾缠绕在身上,崔盼整个人的皮肤也变得乌黑一片。
猛然抬头,眼中透露着赤红的凶光,雪亮的牙齿“嗤嗤”的吐着热气,伴随着这种变化,崔盼的身体又发生了第二段异变。他浑身的肌肉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整个人的身体渐渐增长到了原来1.5倍的比例,看上去相当雄壮。
很简单的战术,最大的依仗是祈祷崔盼的冥王不死身能够挡住春秋生的攻势。
当带着面具的男人出现在孟旭眼前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身受重伤的他现在是作战计划中最薄弱的一环,对方很明白柿子要找软的捏。
同样的重拳几乎砸在了同样的位置上,千钧一发之际,崔盼将春秋生的身体扑向一边。孟旭的头上冒着汗滴,只差一点,他就可以提前回冥界报道了。没有过多思考,孟旭嘶吼着喊出了进攻的口诀:
“冥道??如火!”
火焰风暴炽热的灼烧着周围空气,将崔盼和春秋生包裹在了一起。噼里啪啦的烤焦声传出来,两道黑色的身影在火焰中却丝毫不动。孟旭脸色一变,“倾河!”
几乎和春秋生从火焰中伸出的手同时间到达,爆裂的冰晶把那条带着火焰的手臂硬生生挡在了孟旭鼻尖两寸前。冰晶顺着手臂,攀上了春秋生的身体,将他冰封成了一具硬邦邦的冰雕。
火焰熄灭了。孟旭长舒一口气,跌坐在地上,崔盼的身体也已经恢复原状,衣衫不整的慢慢向孟旭走来。
“咔嚓,咔嚓。”
细小的声音传到孟旭三人的耳中显得无比刺耳。
“轰!”
碎裂的冰晶刺了孟旭一脸,等他意识到春秋生破冰而出时,身体已经开始龟裂。
恐怖的白色能量在春秋生的手掌间凝聚,面具之下的表情依旧无法预料。孟旭无奈的笑了,紧接着身体被白色能量所吞噬。
冥界公务员孟旭扑街,全剧终,完结撒花……是不可能滴。
孟旭是冥界公务员,严格来说也是一个鬼,一个除了活过来无所不能的鬼。所以,当他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时,就会触发与冥界的联系。冥界的大门将会打开,将公务员安全的送回冥界,所以不会死。
只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多么痛的领悟。
冥界大门打开时,耀眼的黑光刺的春秋生向后一退。趁着这个空隙,孟旭把崔盼和倾河送了进去。就在他打算进入冥界的下一秒,异变发生了。
还未关上的冥界大门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只剩下孟旭傻傻的站在原地。
发生了什么?门儿都没了,还玩个蛋啊!
“原来这就是冥界的通道……终有一日,我会亲自进去的。”
平静的声音毫无感情的从孟旭身后响起,平淡的让人毛骨悚然。孟旭回过头,想要知道这个春秋生究竟用了什么手段居然关闭了冥界的通道,然而回过头来,等着他的还是震惊。
一把巨大的钥匙,大概和正常女性的d罩杯那么大,被握在春秋生的手里。只不过,与其说是钥匙,倒不如说是一把钥匙形态的剑,金灿灿的,闪耀无比。
“是宝物吗?难道就是靠那个改变的冥界通道动向?”孟旭正思考着,春秋生忽然又将那把钥匙举了起来。
“这把钥匙,不只是能够打开有形的东西,还可以打开无形的事物,比如你的记忆、尘封的时空或是头顶的天空。我知道你们冥界的人是不会死亡的,所以我准备了更友好的方式来对待你。这是我和那个人交易的筹码,放逐吧。”
春秋生放下手臂,将钥匙对准了孟旭。他翻转手腕,恍惚间似乎有一声“咔嚓”的开门声,毫无征兆出现的红色的光芒在钥匙前方汇聚成一点,如同漩涡般旋转着,而后射向了孟旭跌坐着的位置。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啊,越级打boss被反杀这种事不是应该只发生在网络小说里吗?为啥我会碰到这种事情?”
即使是死亡也无法阻挡孟旭的吐槽。红芒将要抵达的前一瞬间,一道鹅黄色的身影伸开手臂挡在了孟旭的身前。
那是多么瘦弱的身体,在凶恶的红芒之中就像一片树叶般被吞噬了,鹅黄色的裙子轻轻飞舞,一头靓丽秀发飘起,露出了凄美的侧脸。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这个场景多么像是《诛仙》的故事中碧瑶为张小凡挡下诛仙剑的经典画面,只可惜此刻在这里的是孟旭和崔念奴,一对活冤家。
孟旭的眼眶湿润了,声音有些哽塞的问:“美女,你为什么要替我挡这一下?”
“我……我不能让他伤害你,我……我要保护你……”崔念奴一边吃力地说着,身体已经跪在了地面上,看上去相当痛苦。
孟旭的眼眶更加湿润了,他的眼角滑落了一颗温热的眼泪。
“保护个蛋啊,都穿透了。”孟旭看着被红芒穿过的身体渐渐透明,而崔念奴已经彻底消失在了眼前,不由悲愤的喊了一声,“尼玛疼死老子了!”
悲愤过后,这片战场上再没有了孟旭的身影。
对于王小二来说,今天的震撼已经足够多了。决斗的双方,展开的结界笼罩了一小片天空,虽然在场的梁山好汉和宋军士兵失去了行动力和知觉,但是作为穿越者的王小二却没有受到影响。他看着孟旭消失,然后失神的抬头看了看那个带着面具的身影。
他也在看自己。
王小二跌坐在了地上,恐惧的向身后蜷缩着。他看着面具男走到自己身前,然后一只手将他提到了半空中。
“你就是他们在找的穿越者?你叫什么名字?”春秋生问。
王小二哆哆嗦嗦的回答道:“我……我叫王小二。”
春秋生看着王小二,眼神如同在看待一只家养鸡,如果今天他想喝鸡汤的话,他就会毫不犹豫杀掉这只鸡。
对王小二来说幸运的是,春秋生没有这么做。
春秋生松开手掌,放下王小二,而后淡淡说道:“冥界的人还会回来的,以后你跟着我,我要你做我的仆人。”
“是。”
王小二奋力的点着头,而后忽然失神的看向孟旭消失的地方。
还会回来,是吗?
第一章 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安静,可怕的安静。
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白色建筑,被绝望的死寂笼罩着。冥女王推开医院的大门,忍不住皱起了了眉头。
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直扑口鼻,伴随着从门缝溜进来的微风,无端的侵蚀着来到这里的人们。
医生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病人家属还在他面前苦苦哀求着什么。注意到冥女王的到来,整个大厅里的人微微点了点头,刻意的把说话声放得更轻了。
冥女王没有说话,直接走上了二楼。
二楼病房是重症患者房间。每个房间里都充满着死亡的气息,吊瓶滴答作响,仿佛在给每一位穿着条纹病服的人们的生命倒计时。尽管很多人保持着乐观,试图打破这种绝望的氛围,但始终比不过那种死亡的气息。
当一个人对死亡司空见惯时,只会变得越来越冷漠,就像冥女王。她从走廊走过,伸头看了看第一间病房。
刚刚去世的老人,鬼魂已经去投胎了,他的子孙围在病床边哭哭啼啼。记得这个老人在冥界当了500年的清洁工人,因为任期已满,下辈子要投胎到一个官宦世家,享尽齐人之福。
叹了口气,冥女王又向前走了几步。到了第二间病房外,她又趴在小玻璃窗上,向屋内看去。
这次病房里的只有一个孩子。说是孩子,其实已经在冥界生活了300年,一直保持着生前十二、三岁的摸样。不久前,他向冥女王申请了投胎,而他投胎的对象是前世父母的转世。于是,冥女王解除了他在冥界的永生之力,男孩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不得不住进了医院护理。
忠孝乃大道,他生前死后都没有蒙羞。
到了第三间病房。
“遥控器给我啊!我要看快乐大本营!大本营!”
“九公主,请不要无理取闹。快乐大本营每周都可以看,世界杯决赛可是四年才有一次。”
“我不管,总之你把遥控器还给我啊!”
冥女王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喧闹,头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伸手一拳在病房门上打了个窟窿。
屋内立刻鸦雀无声。
伸过黑咕隆咚的窟窿,冥女王暴力的拆掉了门锁,踩着高跟鞋走到装乖的两人病床前。她抱着胸,目光扫视着二人,问:“看起来,你们恢复的不错。”
“呃……呃……”崔盼适时的翻着白眼,呻吟了两声。
倾河裹着被子点了点头:“除了不能下床走路,不能干体力活,我们好的差不多了。”
“少来!”
冥女王板着脸娇嗔一声,拿起了二人病床前的病号单。
崔盼,体力透支及重度击伤导致的气血不足,右腿有轻微骨折。已进行药物治疗、石膏复位、近视眼康复、割包皮手术以及……顺带还割了双眼皮。
倾河,因暴饮暴食导致的消化不良,胃部痉挛,轻微糖尿病。不需要任何手术,也不需要药物,每天控制饭量,定时输送好喝的葡萄糖。
“啪”一声,病号单连着木板一起摔在了地上。冥女王压着牙齿,握紧了粉嫩的拳头。“崔盼,告诉我,为什么在同伴生死不明的时候,你在这里割双眼皮?”
“我……我其实……好吧,我错了。”
“冥姐姐,孟旭哥哥还没有找回来吗?”倾河天真的看着冥女王。冥女王叹了口气,摊开手掌,“通往北宋宣和三年的那段历史通道被关闭了,我通知了技术部的人去检查,不过没有十天半个月恐怕是修不好的。”
“孟旭哥哥不会真的有危险吧?”
“我也不知道啊。”冥女王叹了口气,目光又看了看两个人“你们再把事情的经过仔细和我叙述一遍。”
……
孟旭醒来时,正躺在崔念奴的胸前,以一个极其暧昧的姿势压在大美妞儿的娇躯上。
幸亏不是早晨,孟旭没有像正常男人那样做定时的升旗仪式,否则后果真的不敢想象。
孟旭恋恋不舍的爬起来,这时候,他听到“咕噜”一声响。
经过反复确认他发现这声音是从他肚子里传来的。
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深深地恐惧:他居然会有饥饿的感觉。
“啊,一定是在做梦,我要清醒一下。”
孟旭捡起一颗大石头,狠狠的砸向自己大腿
血水流了一地,剧烈的疼痛感让孟旭嗷嗷乱叫。
然而伤口,终究没有愈合。
孟旭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他失去了法力,变成了一个会冷,会饿,会变老的凡人。
会死。
嗷嗷的叫声吵醒了崔念奴,醒来后的第一眼,她看见孟旭盘腿坐在不远处,血液正汩汩的从他腿上流下来。
“你还好吧?”崔念奴惊呼。
孟旭可怜兮兮的盯着她,摇了摇头:“不太好,我好像失去了法力……这意味着我会无法保持容貌。现在,我又老了一天。”
即使是深陷陷阱也能笑着面对,这是孟旭的作风。崔念奴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她环视四周,皱眉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孟旭也注意到了,这里的沙石多的有些不寻常。就在几十米外,有一处修到一半的城墙。光着膀子,虎背熊腰的板砖工人,有条不紊的从周围经过。
看来,是一处古代工地无疑了。
“喂,那个时候,你为什么要挡在我前面?”孟旭忽然问。
崔念奴显得有些局促,回答道:“我说了,我只是不想让那个人杀了你。”
“交流起来真是困难……让我先想想,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们,可能是被黄泉钥匙送来的。”崔念奴忽然说道。
“你知道什么?”
“那把钥匙,叫黄泉。是一个奇怪的人交给他的,有打开时空、将人放逐到平行时空的能力……”
“也就是说,我特么这次被穿越了?而且因为切断了和冥界的联系,身上的法力用不了?”孟旭郁闷的讲道“那你呢?你到底是谁?”
“我就是崔念奴,以前也叫崔仙儿、崔妙妙什么的,不过最近的名字就是崔念奴。”她浅浅一笑,掩着嘴说“孟旭大人,奴家真的不是穿越者。我啊,是从春秋时一直活过来的。”
孟旭的表情凝固了,“你在逗我吗?凡人掌握了长生之术?活了一千多年?”
“是真的,有人参破了天机,把这个秘密带到了我在的那个时代,并且真的实施了。我和那个拿钥匙的男人就是最早接受这个改造的。你别看我现在这副样子,其实从那以后就没有变过了。”
说着,她娇羞的捂着自己的脸颊,娇滴滴的哼哼了两声。
“不是卖萌的时候啊,大姐,我们倒是该怎么回去?”孟旭已经是在求崔念奴了。不过看上去崔念奴似乎并不是很在意。
“无所谓,大不了再活过去。”
“我等不了啊!”孟旭急的直跳脚“我没有法术,按我这未老先衰的体质,过不了几年就要变成孤魂野鬼了。”
崔念奴耸了耸肩,示意自己帮不到什么。看着孟旭气的通红的脸,崔大妞儿“噗嗤”一声笑了。
“其实每个朝代都有些奇人异士,或者有些奇珍异宝,只要找到这些,我们还是有机会回去的。顺便提一句,这里可能也有一个八奇”
“那个……能最后多问一句吗,你和春秋生究竟什么关系?”孟旭贱贱的挖着鼻孔问“你好像对春秋八奇的事情很了解?”
“你好烦啊。”崔念奴站起身子,生气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负气的向着那边工地走去。
“喂,你去干嘛。”
“饿了,去讨点饭,一起?
“好的,带上我。”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是假的,掉毛的凤凰不如鸡绝对是真的。没有法力的孟旭老爷彻底沦落成了吃软饭的全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如果不是崔念奴从搬砖兄弟们手上讨来了一些剩饭,两个人真的只能饿死街头了。
之后的两天,相依为命的二人也逐渐明白了现在的大环境。这个时候是公元前209年的汉末,秦始皇已死,秦二世当政,陈胜、吴广刚刚在大泽乡起义。
赵高掌握着中央实际权力,唯一能够对他构成威胁的李斯也已经被他弄死,秦二世完完全全就是庙里贡的神仙——摆设。
项羽还没有动身,江东子弟兵依旧在养精蓄锐。
至于刘邦?孟旭他们现在在的这块儿地方,正是刘邦发迹的老巢——沛县。
崔念奴能弹会唱,又有一身迎逢男人的手段,这样的女人到哪里都饿不着。不到两天的时间,她就寻到了一处好窑子,混进去重操旧业。
顺便一提,崔念奴能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高明之处更是在与她从来没让男人碰过。越是引得你想去吃,越让你吃不到,身价自然是水涨船高。到了最后,男人争着抢着挤破头甚至都不敢奢望能真的共赴枕席。
这也是为什么跟十个八个男人好过的大破鞋往往比刚结婚的小媳妇行情更高的原因。
至于“我是全废我骄傲”的孟旭老爷,也终于找到了一份属于他的工作——他有幸成为了卖狗肉的樊哙探子摊前第一个说书的。
第二章 一日唱彻大风歌
“今天讲的是《名侦探柯南》第26集,密室杀人事件。话说这一天,柯南君和他亲爱的女友小兰姐姐来到葫芦岛莲花乡参加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的生日宴会。生日宴会进行到一半,老头子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家炕上。小兰就喊“啊,杀人啦,杀人啦,柯南君快来啊”,于是柯南君就爬上炕,把老头子穿的花裤衩一脱,自信的说……”
“真相只有一个!”
围在狗肉摊前的男女老少异口同声的抢答道。
孟旭愣了愣,毫不在意的撇撇嘴,自言自语道:“唔,我讲到哪咯?”
“小兄弟,这个柯南怎么去哪哪死人啊?”卖狗肉的老板,被称作“樊哙”的络腮胡汉子挠着自己咯吱窝,瓮声瓮气的对孟旭说道:“这个故事不好玩,我想再听一遍《葫芦娃大战变形金刚》那个。”
“对,我们也想听《葫芦娃》。”
“换个吧,再换个吧。”
看着眼前兴致勃勃的众人,孟旭无奈的挠了挠乱成一团的头发,回应道:“先说好,换故事可是要加银子的。”说完,孟旭稍微顿了顿,猛吸一口气开始讲道:“葫芦娃,葫芦娃,一棵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
这就是孟旭引以为豪的新工作,说书人。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先后讲完了20集的《葫芦娃》、100集的《天龙八部》、300集的《还珠格格》和700多集《火影忍者》。现在沛县大街小巷的男女老少都知道樊记狗肉铺外多了一个能言善道的说书人,每天吃过早中晚饭,总会在这一块儿围成两小圈,听他讲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
这些故事其实很多他们都听不懂,所以孟旭一讲起来,围观的人问题就特别多。什么“福尔康和小燕子没有在一起是不是因为尔康的鼻孔比较大”,“段誉和自己干妹妹做羞羞的事情真的没问题吗?”,“鸣人最后有没有当上火影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之类的。
不过,也有例外。
孟旭注意到人群里有这么一个男人。他四十多岁,身材不高,长相猥琐,穿着寒酸,还老是在樊哙的狗肉摊赊账。但就是这么个男人,听起故事却一动不动,从来没有任何疑问。如果有人问问题打断孟旭,他还会抢着回答,而且从没答错过。
后来,孟旭知道了他的名字——刘邦。
这位草莽出身、被后世认为“能屈能伸,知人善任”的草头皇帝,在孟旭看来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市井之徒。刘邦好酒、好肉还好色,但是比起这些,他心思细密、义薄云天更为可贵。有次讲故事中,孟旭错把《天龙八部》里的丁春秋说成了他师弟苏星河,刘邦立刻就指出苏星河在多少多少集的时候就已经嗝屁了。刚来那阵子孟旭赚不够饭钱,也多亏了刘邦这个泗水亭长的芝麻官接济才没饿着,当然,刘邦助人为乐的方式也很原始——还是赊账。
孟旭不知道刘邦到底屁股上欠了多少债,但是他很亲切的喊这个管他吃饭的人叫刘大哥。他还知道刘大哥家里有位如花似玉的老婆,是远近闻名的母老虎,所以刘邦经常宁愿在这里留下听故事,也不愿回家见自己老婆。
“来到蛇精洞前,三娃子大喊一声“歹!妖孽,快放了俺爷爷”,一头钻进了蛇精洞穴。三娃是金刚不坏,那些蛤蟆精、毛毛虫精、鸡精鸭子精什么的拿他没一点办法。只听啪啪啪三声响,蛇精祭出了法宝,一条玉簪化作软剑缠上了三娃的身子。三娃,扑街。”
孟旭讲完这一段,抬起头,发现除了在场的50岁以上的大妈,男女老少都扭过头,没有在听。孟旭气急,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发生了什么。他向正对面的烟雨楼上看去,果然,崔念奴正站在二楼栏杆前搔首弄姿,看到孟旭的目光,还向他**的抛了个媚眼。
“whatthe**!(这是何等的操蛋!)。”孟旭拍拍屁股站起来指着崔念奴破口大骂道“大姐,能不能别大早上的在这里发浪,耽误我生意啊!”
“哼!”
崔念奴娇哼一声,跺跺脚,一步三扭的走回了房间。
孟旭越来越猜不透崔念奴的想法了。这个女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勾引男人的,每次孟旭去找她时,发现她对面坐着的都是不同的男人,这些傻蛋让崔念奴骗光了钱,一点便宜没占着不说,还要感恩戴德的夸一句:真是天下第一美女。
啊呸!
孟旭想想挺窝囊的,他一天累的口干舌燥也就赚个几十文钱,崔念奴勾勾手指就有几十两银子。要不是两个人约好凑够三千两银子后一同去寻找回去的方法,孟旭真想羞愧的就此离开,离崔念奴远远的。
被崔念奴这么一捣乱,孟旭也没心思接着讲了,他摇了摇头,朝人群摆摆手:“散了吧,散了吧,葫芦娃晚上接着讲。”
众人发出一阵叹息,悻悻的离开了。刘邦没有走,他那对儿绿豆似得小眼早就瞧出了门道,嘿嘿一笑凑到了孟旭身边,“旭子,你和那位念奴姑娘好像交情不菲。”
孟旭看着刘邦那张笑的很欠扁的脸,就觉得他没安好心。因为这种笑容他也会有,在他打算骗人之前也会这么笑,化解对方的警惕。孟旭说道:
“哦,她啊,是我丈母娘。”
“丈—母—娘?”刘邦的笑容凝固了。
孟旭挖着鼻孔,解释道:“刘哥,你别看她长的年轻,其实她跟你年龄差不多,四十好几了。以前碰上过一个奇人,教了她一些驻颜之术。你看她挺漂亮是不?偷偷告诉你,她身上该硬的都软了,该软的全都硬了。”
说着孟旭在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下。
刘邦恍然大悟,忽然表情玩味的看向孟旭:“旭子,你这么清楚,该不会是……”
“咳咳,我对二手老娘们可没兴趣。”孟旭说着就打算收拾凳子,回客栈睡觉,安抚刘邦说:“有空多回家看看嫂子,浪子回头金不换,老牛回头吃嫩草。刘哥,努力!”
“努力,努力啥啊,你嫂子身上该硬的也都软了……”刘邦摇了摇头,独自伤神,忽然抬起头一把拉住孟旭,“旭子,先别走,我有事和你商量。”
“还有事啊?啥事?”
“这不是马上要出去公干了嘛。”刘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听着他讲了半天,孟旭总算明白了刘邦想要干嘛。原来沛县县令最近抓了一伙儿农民,需要押送上京帮秦始皇修陵。沛县向来人手短缺,能够办事的就那么几个,都抽不开身,想来想去,县太爷想到了刘邦。邦子,多好的人选,有他看着多放心。
可是刘邦却不乐意干这差事。要知道,平安到达还好,万一途中有一个人逃脱,按大秦的法律法规,负责押送的官员与逃跑者同罪,要砍头的!再说又不是押送大姑娘、小媳妇,带着一堆满腹怨言的犯人风餐露宿,这苦谁受得了?
“那刘哥你什么意思?”孟旭挠挠头,听刘邦说的虽然挺可怜,可是关他什么事?弄的人一头雾水。
“嘿嘿,兄弟,刘哥平时待你不错吧?”刘邦奸笑道。
“还行。”孟旭冷冷道,他隐隐约约猜到了刘邦想说什么。
“那刘哥求你件事,你可一定要答应我。”
“除了陪你一起出差,什么都答应你。”
孟旭可一也点不傻,他现在没有法力,虽然能够靠着身体使用一些简单的武技,但是如果碰上高手,绝对还是只有挨揍的份。弄不好,还要赔上小命。
现在死了,可就是真死了。
“别介啊,你不能看着我去下火海吧?”刘邦急了,扯着孟旭袖子不放“出来混,你可得讲义气。”
“那么多人,你干嘛非找我。”孟旭叹了口气,掰着手指头给刘邦数道:“樊哙、曹参、萧何、夏侯婴,他们哪个不比我强?我去了,出了什么事还不是送死。”
一说到兄弟,刘邦就来了兴致,马上抬起了胸膛,拍着胸脯说:“我,刘邦,出来混就靠三样。第一,我武功好,赤手空拳,三五个大汉近不了身。第二,我脚力快,能跑过我的人现在还没出生。第三,我兄弟多,承蒙道上的弟兄们看得起,叫我一声刘哥,平日里能够使上的人还是不少的。”
“汝甚**,汝父知否?”孟旭甩开刘邦的手,还是要走。这下刘邦再也不敢说大话了,堵在孟旭前面,就差跪下求他了。
“旭子,我刚刚都是在吹牛的,这群王八蛋一听说老子要做这倒霉差事,就没一个肯出力的。尤其是王八蛋樊哙,惦记我上个月欠他的肉钱还没还,还要拎菜刀剁我。我现在能求的可只有你了,兄弟——”
好一声兄弟,孟旭有些后悔,当初不该吃刘邦送他的东西,不该认识这么个兄弟。但是吃人嘴短,再说对方日后可是汉高祖,按历史发展应该是不会出什么篓子的。孟旭一咬牙,索性说道:“好,跟你走,不过你可不能少了我的好处。”
“五十两,做完马上给你。”
五十两,连嫖一次崔念奴都不够,气死人啊……
第二天一早,刘邦就亲自来客栈接了孟旭出门。这趟要运送的犯人还真不少,足足五十多个,装了满满三大车。这么多人自然不会只有刘邦和孟旭押送,沛县县令给刘邦配了十几个衙役,帮他照看。这些衙役身穿制服,腰配钢刀,有他们在,一般二般的山贼是不用担心了。
“启程了!”
刘邦一声令下,浩浩荡荡的车队出发了。他走在最前面,看着跟在身边睡眼惺忪的孟旭还有规规矩矩听他调配的衙役,心情大好,忍不住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第三章 斩白蛇起义
人生路,美梦思路长。路里风霜风霜铺面干……
离开沛县已经三天了,这三天来风餐露宿,加上日夜兼程,已经走了不小的一段路程。孟旭和队伍里的衙役关系处的很好,一路上聊天打屁,倒是很合得来。
车轮滚滚而动,面色红润的衙役走在孟旭的前方,不时地回头看两眼。看着孟旭累的喘气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几声。
“孟兄弟,你和我弟弟很像,虽然看起来很强壮,不过体力差得很。”
“多谢夸奖……”孟旭垮着肩膀,耷拉着脑袋说“你弟弟,没有像你一样做衙役啊。”
红脸衙役的脚步猛地一滞,沉默半响,边走边低沉说道:
“我弟弟,12岁就去世了。被一个富家子弟活活打死,人家赔了四十两银子。”
孟旭猛地抬起头,诧异道:“竟有此事,那为何不报告官府呢?”
红脸衙役回头苦涩的一笑:“我就是官差啊……那家人,势力太大了。”
“哦,那这个社会真是没救了。”孟旭说罢,也不再言语。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队伍里已经有人体力透支了。刘邦看着大伙都是筋疲力尽的样子,所幸下令原地休息一阵。几个被关在囚笼里的农民,一个个嚷着要喝水,刘邦这次出来带的水并不多,四处看了看,命令人打开囚笼。
“西北那边有一处湖泊,你们都去那里饮水吧。不要有逃跑的想法,我知道你们每个人的来历,你们跑了,你们的父母妻儿就会替你们受罪!”
刘邦恶狠狠地说完,啐了一口,又吩咐身边两个衙役说:“牛大,牛二,你们跟过去,看好犯人。”
“是,亭长。”
刘邦坐在地上喝了点水,又把水袋递给了懒洋洋躺在一边的孟旭,叹气道:“这路真他娘的长,也不知道几时能到骊山。”
“都是白费功夫,骊山墓是假的。”孟旭咂咂嘴“秦始皇根本没有埋到那,为了一个假墓劳民伤财,大秦活该灭亡。”
此话一出,不能不称之为大逆不道。刘邦看孟旭的眼神变了,他对孟旭这番话感到相当惊讶。骊山墓是假的,聪明人猜得到,秦始皇狡诈如斯,怎会大张旗鼓的修建一个坟墓,难道是在向那些盗墓贼邀请吗?可是这番话从一个说书的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的,说书的能说出“大秦活该灭亡”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刘邦不信。
他开始疑心孟旭的身份了。
“怎么还没回来?”
过了许久,去喝水的人还没有回来,刘邦不由有些疑心,站起来向湖边走去。等到走近了,他大吃一惊,湖边四处都是血迹和零零散散的碎肉,两个官差佩刀插在自己胸膛上,死相极惨。周围哪还有囚犯的身影?
“他们跑了!”
刘邦大骇,正要转身离去。忽然被人从背后一把拉住。
“别急,有些不对劲。”
拉住刘邦的正是孟旭。孟旭严肃的打量着现场,皱眉道:“这两名衙役身上的伤有些蹊跷,这些碎肉也不像他们身上的。刘哥,恐怕那几个逃犯的处境现在更糟。”
“你是说他们被袭击了?”刘邦震惊道“什么人会这么残忍。”
说完,刘邦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么残忍,怎么可能是人?
孟旭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对刘邦说:“回去别告诉其他人,省得他们动乱。就说犯人把衙役杀了,已经都跑了。”
“不管死没死,修墓的苦力不见了,到了骊山我是死定了。”刘邦不由的叹了口气。
孟旭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也不一定。刘哥,你想没想过大丈夫顶天立地,要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刘邦眼中的精芒一身而过,“你的意思是劝我谋反?”
“我靠,这是你自己说的,我本来是劝你隐姓埋名做点小生意。你自己说要谋反的啊。”
“那就反了!”刘邦一咬牙“做就做大的,我活不成,想杀我的人也不能”
自古以来,帝王大多心狠手辣,刘邦更使其中的佼佼者。为了自己的统治,帝王残忍、严格、征服、掠夺,为了利益而扫除一切障碍,对会给他们造成威胁的人绝不留情。
所以,他们不只是暴君,还是英雄。
回到休息的地方,从刘邦和孟旭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异样。刘邦板着长脸,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他走到那些囚犯身前,将镣铐的钥匙扔在他们脚下。
“刘亭长……你这是……”
刘邦摆摆手,制止了要继续说下去的衙役,面对着众多农民,严肃道:“犯人逃了,逃一个也是死,逃一群也是死。既然我刘邦必死无疑,今日就做做好事。你们,都逃命去吧!从今以后,我也和你们一样亡命天涯。”
一阵欢呼雀跃的声音爆发开来,剩下的衙役看着刘邦的眼神充满了畏惧,最后偷偷地离开了。镣铐哗啦啦的落在地上,那些农民对着刘邦感恩戴德的拜了又拜,纷纷四散而去了。
还有十几人解开镣铐后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看着刘邦。
刘邦怔怔的抬起头,“你们还不走?”
“我们不走。”其中一人应道“亭长,我们跟你一起逃跑!”
“好,好……”
见有这么多人肯留在自己身边,刘邦激动极了。孟旭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无奈的笑了笑。
对于自己帮助过人的感恩,比对自己的恩人还要亲切,这一点上刘邦和孟旭是同一类人。
月黑风高,人心惶惶。
在商议过后,刘邦和孟旭商量好了计划,他们绕个远路,骗过沿途的关卡,让官兵以为他们已经去了骊山。而后转头回沛县,瞒天过海。在信息不发达的秦朝,这点子还是贼好使的。
两名壮实的汉子自告奋勇守夜,让众人安心睡觉。孟旭躺在篝火前,看着那俩人强壮的像是春哥一样的胸肌,放心的点了点头,屁股朝下脸朝天,安安稳稳的睡下了。
“小心,有野兽!”
睡梦中,一声咆哮传来,孟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头强壮的熊瞎子正趴在离他们不远处,示威般的捶着胸膛。
那两名守夜的汉子也不是吃素的,大概都是练家子。两个人来来回回,牵制着熊瞎子,只是不敢近身,毕竟双方的战斗力实在相差巨大。
“嗞,嗞……”
什么声音?
孟旭谨慎的抬起头。做为多年的冥界公务员,他在岗位上养成了良好的反应力,对危险有着远超常人的预知。刚刚的声音但愿是他听错了……否则,按这股妖味儿,大概是个能够团灭他们的大妖物。
“嗞,嗞……”
那边的人熊对峙还在继续,这种奇怪的声音却越来越响。就在孟旭肯定是妖物出没时,异变发生了。
巨大的蛇头从草丛中冒了出来,只是一张嘴就带走了一个强壮的男子。剩下一人一边还在面对熊,一边目瞪口呆的注视着比身高还要大上三倍的蛇头,惊呆了。
怪物没有留情,吞下一人的同时,蛇信子席卷而出,带着另一人卷入嘴中。
‘“咕噜”一声,它吐出了一口碎肉和森白的骨头。
孟旭和刘邦的脸色同时变得刷白,他们现在明白之前那伙人究竟遭遇了什么东西。
熊瞎子依旧很嚣张,它盯着怪物的一对眼睛,两只熊腿撑着直立起来,发出一声咆哮。
“哧!”
怪物看上去对熊瞎子的挑衅很生气,吐着信子,发出一声怪叫。它的身体从从森林中彻底钻了出来,直到这时孟旭和众人才看清楚了怪物真实的样子。
这是一条蛇,snake,嘶嘶~~
它不只是蛇。这条通体雪白的蛇足足有七丈多长,身体的粗细大约要二十个人手拉手才能环抱一圈。这种庞然大物,却偏偏长了一对看上去极为精锐的眼睛,能够捕捉到他们很细小的动作。
此外,白蛇的腹下有一对本不应该出现的爪子。虽然比起巨大的身躯很小,但那的确是爪子无疑。
化龙!
孟旭震惊了,他遇到的居然不是一只普通的妖怪,而是一只正在化龙的蛇。草蛇化龙,听上去不可思议,确是切实可行的。龙,尊贵权势,蛇,则代表了卑微的族群。相传,当蛇历经千年修炼,长出四脚,那它就会成为——
四脚蛇。
四脚蛇是对龙族的蔑称,但是说过这个词的人,都已经被变成龙粪。孟旭能够如此清楚蛇化龙的过程,是因为他的身边就有一头货真价实的龙——龙王九公主倾河妹妹。
忽然间,原本一人多高的熊瞎子居然暴涨到两丈多大小。孟旭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这不会是西游记吧,怎么妖怪遍地都是。
熊瞎子的异变没有引起白蛇的恐慌,反而是熊瞎子的眼里充满了谨慎。白蛇出动了,如同离弦之箭直奔熊瞎子,张开了血盆大口。
片刻后,一张不完整的熊皮被吐到了地上,毛色鲜艳,材质很好。
白蛇吃掉了熊瞎子精,似乎还不满足,它的眼睛看向了地上的人群。
然后,它又做了件让孟旭大跌眼球的事——它说话了。
“嘶嘶,现在轮到你们了。”
第四章 屠龙宝刀,点击就送
有些事情永远做不得,有些妖怪永远惹不起。屠龙宝刀,点击就送,极品装备,一秒刷爆。这种奇怪的设定永远只存在于少年漫画或是玄幻小说里,至于现实中……正在白蛇面前跪地求饶的刘邦是个很好的例子。
《西游记》能够写一百回82万字,不得不佩服吴承恩的灌水能力。吴灌水给师徒四人设定了一条艰难的打怪升级道路,为了获得极品装备《大乘佛经》,必须扫清九九八十一难。
苦逼一点的妖怪都被泼猴乱棍打死了,有些则没有。究其原因不外乎一点——这些妖怪上面有人。
妖怪也分高富帅,妖怪也有矮穷挫。想想**丝六耳猕猴,空有一身本领,最后就因为没关系,告到领导如来佛祖那里,被泼猴一棍子敲死了。佛祖也只是责备了泼猴几句,就把他放回去了。再看看人家大鹏,祖上是凤凰、孔雀,在佛祖那里关系杠杠的,泼猴闹了半天最后大鹏还是安然无恙的回灵山了。悟空其实也挺可怜的,**丝猴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一路取西经真正经他手解决的妖怪只有十三只……这也充分证明了,有*的妖怪惹不起。
比如现在孟旭面前这条白蛇精,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
它本名白帝子,意思是白帝的儿子——炫富到这份上也的确很作死。但是白帝子平日里没人敢招惹,除了它那个白帝老爹,还因为它有一对威名如雷贯耳的爷爷奶奶。它爷爷是太白金星,奶奶是仙女皇娥,就是牛郎织女的故事里七仙女的六个姐姐之一,织的一手好布。
当《狂蟒之灾》从电影变成现实,没人会希望自己成为电影里的主角。刘邦一见这白蛇口吐人言,就知道是个修炼有成的妖精,吓得跪在地上连连求饶。孟旭虽然表面上很冷静,但是手心已经紧张的捏出了汗。
没有法力,意味着用不了冥道六技,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被咬一口就是死。虽然孟旭的身体强度本身比起普通人要强到3—5倍,但是就好比老鼠和蚂蚁,面对恐龙时都一样的渺小。
好消息是,从刚刚的战斗来看,这条白蛇行动很迟缓。
孟旭心里模拟着将要发生的战斗,一边在手里召唤着宝具。
宝具与主人血脉相连,即使不用法力,只要靠契约驱动,也一样可以召唤出来。比如之前对付九婴时孟旭用过的超电磁炮,孟旭现在依然能够使用。
但是孟旭选择了他众多宝具中最强的一样——无毁的湖光。
亚瑟王传说中首席圆桌骑士兰斯洛特的武器,与誓约胜利之剑成对,同为湖中精灵托付给人类的宝剑。因为有着相同起源,其坚韧能与誓约胜利之剑匹敌。剑身皆有精灵文字的刻印。此剑的特征是有着如同月下闪耀湖水般的光辉、绝不会毁坏的刀刃。
因为有打倒过龙的典故,这把剑还被赋予了另一个名字——斩龙剑。
有效范围不过五米,最大捕捉也只有一人,相比超电磁炮,斩龙剑简直逊爆了——但是对于白帝子而言,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将要大难临头。
孟旭的手上凭空多出一把古怪的剑,对刘邦的震撼丝毫不比眼前的白蛇小,他忍不住问道:“旭子,你不会是神仙吧?”
“我说我是佛祖你一定也会信吧。”孟旭痛心疾首的说“其实我就是七个葫芦娃的爷爷啊。”
刘邦的脸上写着不相信,但是看到巨大的蛇尾甩向孟旭,他的脸色顿时变了。
“小心!”
越是弱小的生物对于危险总是有更强大的感知。孟旭躲过了蛇尾的横扫,并且借着白蛇还未收回尾巴的机会,一跃跳上了白蛇的背脊。
不能飞行真是件坏事。白蛇的背上覆满了光滑、坚硬的蛇鳞,如果用心观察会发现,有些鳞片已经开始变色,隐隐约约有向龙鳞发展的趋势。
“修炼千年不易,若非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坏了它的道行。”孟旭心里想着一连串的奔跑已经跳到了蛇头上,举着斩龙剑狠狠的插了下去。
噗嗤!
血液四溅,白蛇痛苦的摆着身子,嘶吼道:“嘶嘶,我要让你忍受最痛苦的折磨!”
孟旭脸上的戏谑不见了,他不敢有丝毫差错。这头半蛇半龙的怪胎,只要毒牙触碰到他,他将必死无疑。所以一边催动着出入蛇头的斩龙剑,一边还要小心的平衡身体,不被甩下去。
“嘶嘶!!!”
白蛇发出了痛苦的呻吟,身体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似乎体内的能量被斩龙剑吸取了不少。这就是斩龙剑,对龙族血脉有着天生的克制。
超级英雄拯救世界总要说些漂亮话。孟旭看着身下的白蛇已经筋疲力尽,打算再为难它一会儿,就把斩龙剑拔下来。
说些什么来结束好呢?孟旭在心里想着最帅的、最装逼的话,最后,他觉得以前玩过的一款网页游戏的宣传语很不错。
“单挑boss,怒刷装备。
皇城pk,胜者为王。
屠龙宝刀,点击就送。
极品装备,一秒刷爆。
幸运抽奖,惊喜不断。
经典装备,极品属性。
神秘宝箱,开箱有礼。
无限刷怪,双倍经验。
我不断地寻找,有你的世界在哪里。”
白蛇的头上喷出一缕鲜血,示意自己已经快要嗝屁了。巨大的蛇身此时也盘成了一圈,绕在地上,瑟瑟发抖。孟旭寻思着再给它放血它可能就真的要扑街了,于是手握着斩龙剑,用力拔了出来。
几乎就是在同一瞬间,原本已经消失的强悍杀气又一次在这片小树林升腾而起。
“不好!”
接下来的话还没有喊出声,之前萎靡不振的白蛇一瞬间犹如回光返照,凶猛的抬起头张开血盆大口。孟旭站立不稳脚一滑从蛇头上掉了下来。好在他匆忙中伸手乱抓,挂在了白蛇的牙缝上,可是斩龙剑却远远地掉落在地上,够不着了。
书上说苍蝇会装死,可是没人教过孟旭连蛇也会装死。挂在白蛇牙缝上的孟旭吃力的蹬了蹬腿,坐进了白蛇的嘴里。
白帝子觉得今天已经够倒霉了,现在它只想把这个该死的人类碎尸万段。它“嘶嘶”的叫着,狠狠一口咬下。
一颗晶莹的泪滴从白帝子眼角滑落。
疼啊!那个该死的人类躲进它的嘴巴里,抱着它的舌头(信子)满地打滚,还把它的舌头伸出来,差点一口咬断。
天杀的人类!白帝子暴走了,即使身体已经虚弱无比,他也要让这个男人葬身腹中!
腥臭的毒液渐渐从牙缝间分泌出来,孟旭捂着鼻子,皱眉道:“想消化我?没门。”他扒着白蛇的口腔,姿势优美的从蛇嘴里跳了出来。
这画面太美,他都不忍直视了。
但是随即他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他现在离地五丈,十六七米,并且是凌空状态,零点零七秒后,他与地面的距离可能成为负数。
砰!
强壮的身躯深深嵌入地面,砸出了一个大大的人字,即使是五倍于常人体质的孟旭,也昏迷了过去——至少还活着,已经相当幸运了。
白帝子在孟旭跳下后,感到一阵头晕目眩。说实话,他已经没有力气收拾剩下的人了。分泌毒液也是需要消耗法力的,现在他的状况,大概就和普通的草蛇差不多,只是个头比较大。
好在,剩下的人里面,没人敢在反抗他。
“咣当。”
顺着声音,白帝子抬起头。惊愕的看到之前跪在地上的那个人正手提斩龙剑,满脸的杀气腾腾。
刘邦不是个胆子大的人,但是绝对是个肯为兄弟卖命的。老婆孩子甚至爹被人抓走了,老刘也能拍拍屁股逃之夭夭。唯独你不能动他兄弟,跟着他出生入死,荣辱与共的人,他看的比命都重要。
因为他其实是个自卑的人。
年近五十,一事无成,既无半点家资,也没有社会地位。除了打架、吹牛一无是处,这样的他,居然也能有兄弟,也能被兄弟们所认同。
所以当他的兄弟倒下时,他一定会站出来。
高举的剑刃爆发出闪亮的红光,斩龙剑上的精灵文字一时间闪烁起来,像是在抵抗着什么。刘邦在这一刻丢掉了胆小,只记得他的兄弟孟旭还在危险中。
这种红色的异变看在白帝子眼中简直如同死神降临。它心里是无比恐惧的,偏偏庞大的蛇身无法动弹,嚎叫道:“你是赤帝子!你是赤帝子!”
刘邦不知道赤帝子是什么,不过他举着剑,又一向前走了一步。
血染山林之丘。
“赤帝子,你天命所归,我争不过你。”白蛇的身体断成了两半,带着蛇头的那一段依旧直躺在地上,眼神虚弱的看着刘邦“但是你今天欠下的账总有一天要还的。你斩了我的头,我就篡你的头,斩我的尾巴我就篡你的尾,现在你把我腰断两截,我就在中间平帝时,篡你的朝。”
说完,巨大的蛇身如同风化了一般,变作点点微尘,散落在空气中。
第五章 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再次见到崔念奴,已经是七天之后了。
那日醒来时,孟旭的头上肿了个大包。身边不见了怪蛇,刘邦还是那副吊儿郎的废柴大叔样子,笑眯眯的看着他。只不过同行的其他人看向他们的眼神怪怪的,似乎望而生畏。
至于经过,刘邦说了,那头白蛇已经被他给撸了。
孟旭只能信了,毕竟史书上本来就这么写的,汉高祖斩白蛇起义,举旗号赤帝子。问题是这位后世的汉高祖现在在孟旭的眼里整个就是一二流子,他能斩白蛇?扯得一塌糊涂的蛋啊。
有了这么一处戏,一群人都不敢久留了。不等天亮,他们举着火把,带着干粮,连夜就赶起了路。好在一路上没有再遇到别的麻烦,围着骊山绕了一个大圈,最后平安回到了沛县。
“呦,几天不见,胖多了。”崔念奴伸手戳着孟旭头顶的包,没良心的取笑着。孟旭鼓着腮帮子,气哼哼的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
“这是我这趟赚的钱,一共五十两,都放你这吧。”
一提到钱,崔念奴的眼里就闪起了异样的光彩。一双纤纤玉手接过钱袋,仔细的数着银子,嘴角带着痴痴的笑,就和孟旭看见美女洗澡的表情一个样。
人各有志,英雄所见略不同。
收起钱袋,崔念奴抬起眼睛,看着孟旭的眼神里充满了鄙夷。
“前日,有位萧公子送了我一颗夜明珠,我当了钱,换了八百两。现在我一共有两千四百多两。孟大爷,您老赚钱的本事还差得远。”
“我又不会卖。”孟旭嘀咕着,看见崔念奴杀人般的眼神,赶紧改口说“我是说,我不像崔姑娘你这般国色天香,我就是去当牛郎,也没人肯光顾啊。你说是不是?”
“哼!”
崔念奴没好气的轻哼一声,转身施施然的离开了。
“等过了这阵子,帮刘邦把这段特殊时期度过,也该启程去寻找回去的方法了。”
孟旭心里想着,提起手边的大茶壶,不留心里面盛的全是热水,烫得他直咧嘴。
刘邦是帝王家,也是政治家,是阴谋家,也是破落户。
此外,在这些身份之前,他是一个畏妻如虎的小男人。
“世界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子丹叔在《叶问》里的这句经典台词送给天下所有男同胞,我想说,他丫昧着良心说话……
刘邦这趟出门,从亭长变成了逆党,这意味着他老婆吕雉从城管婆变成了死刑犯媳妇。刘邦回到家,秉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侠义精神老实交代了一切——不管吕雉怎么埋怨他他也不会还嘴,老刘连离婚的打算都做好了。
没想到吕雉听完后沉默了,半响,她给了老刘一枚香吻。刘邦愣了,这可是平生第一次,他做过的二流子事也不少了,哪次回家都是被老婆骂的狗血喷头。吕雉的凶名与艳名都是远近闻名的,不打不骂就算了,怎么还亲起来了?
“娘子,你莫不是被为夫气傻了?”刘邦苦着脸问。
吕雉横了老刘一眼,娇嗔道:“我是为自己的高兴,我家相公终于肯做一些顶天立地的事了。”
“你不怕跟我亡命天涯?”
“不怕,嫁鸡随鸡,嫁你随你。”
“你不怕我被人砍了脑袋,让你当寡妇?”
“不怕,我男人是英雄,我守一辈子寡也值得。”
“干他娘的。”
刘邦激动地一把将吕雉搂在怀里,咬牙道:“你放心,你男人死不了。”刘邦说完,对着门外大喊一声:“进来吧!我的葫芦小金刚!”
“吱呀”一声,门开了,孟旭贼眉鼠眼的探出半个脑袋。看见刘邦涨红的脸,还有他怀里一脸惊异的美人。
额……贼你妈的刘邦,你们小两口亲热喊我干嘛。孟旭尴尬的关上门,贼兮兮的站在一边看着老刘。
吕雉的脸上飘起两朵红霞,显得更加娇媚无比。她今年年过三十,若是再年轻几岁,真有和崔念奴一较高下的资本。吕雉打量着孟旭,一副温柔可人的样子问:“这位小兄弟是?”
刘邦帮着介绍道:“这是旭子,就是我跟你提过在街上说书的那个。是我铁哥们,这次和我一起去的骊山。”
孟旭谦逊的行了个礼,“见过嫂嫂。”
“这么说就是一家人了。”吕雉眼珠子一转,方才的娇羞状一扫而空,笑盈盈的拿胳膊顶了顶刘邦“快叫你兄弟入座啊,让人家站在门口多失礼啊。”
刘邦这才醒悟,拉着孟旭就坐。端茶递水的活也是他包办的,吕雉坐在孟旭对面,一双美目在孟旭身上扫来扫去。孟旭被她看的浑身不自在,总觉得吕雉的眼睛像刀子一样,多看他两眼都会掉肉。
“旭子,我找你来,是让你给我出出主意。”刘邦落座后,指着吕雉说道“你嫂子是个聪明的女子,你们一起参谋参谋,咱们要举事该怎么行动啊?”
“抢!”
“抢!”
孟旭和吕后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脱口而出。刘邦愣了愣,不解的挠起了头:“抢?抢谁啊?”
孟旭点了点下巴,示意吕雉先说。吕雉也不推让,还以笑容,说道:“奴家听说沛县县令是个耳根子软的,平日里最听信萧何、曹参的话。夫君和萧、曹二人是刎颈之交,何不借他们之口,说服县令起义,等到大事一成,咱们暗地里做些手脚,让他横死,夫君顺理成章自然就成了义军的领袖。孟小兄弟,你觉得呢?”
好狠的女人啊。孟旭心中汗颜,干笑一声道:“其实认为没必要把县令玩死……咱们先抢了官粮,再架空他身边的人,控制了军队。到时候他光杆县令一个,还不是听我们的?”
吕雉摇了摇头,“不成,名不正则言不顺,咱们要起义自然是要有个名头。要不然哪还能号称义军?”
刘邦来回看了看俩人,老脸堆笑道:“旭子,你和娘子说的都对。这次跟我回来的还有十几个人,他们现在无路可走,对我是忠心耿耿。县令老爷虽然带我不薄,不过要是妨碍了咱们的大事,该杀还是要杀的。”
孟旭漠然,刘邦不愧是一个帝王,即使他被后世许多人黑的出翔,但是在杀伐果断这一点上,他足够和许多千古明君并齐。哪怕他现在还没有坐上皇帝的位子。
“那就这么定了,回头我去联系萧何、曹参。”
刘邦拍了拍大腿站起身,孟旭也站起来,说道:“那小弟先告辞了,刘哥,嫂子,别送了。”
“兄弟且慢,我有话说。”
吕雉小声叫住了转身要走的孟旭,孟旭心里咯噔一下,回过头,“嫂子……还有事?”
“咱们是一家人我就不说外话了。你帮了你刘哥这么大忙,事成后自然是少不了好处,以后你刘哥走到哪一步,你都是他最信任的人。”
孟旭汗颜,这是在收买我吗?无奈的对着吕雉一笑,摊手道:“嫂子放心,我对刘哥一片丹心,不会做出出卖他的事,告辞了。”
“兄弟慢走。”
吕雉的嘴角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倚在门边看着孟旭渐行渐远的背影。
“娘子?”刘邦酸溜溜的凑上来,他看着吕雉的眼神,总觉得不对劲,不会是春心荡漾,看上孟旭那小子了吧?
吕雉回过头,脸上像是盖了一层寒霜。
“邦子,长能耐了,这么大的事都敢瞒着我和外人说?”
刘邦脚下一软,结巴道:“旭……旭子不是外人,再说你还不放心我看人的眼光?我能一眼认定你做我媳妇,还能看错人?”
“那是我眼瞎,上了你的当。”吕雉美目一横,娇嗔道“你那个兄弟,不是个简单的主,千万要把他结结实实栓在你身边。我有感觉,他比萧何、曹参会更有用。”
“瞧你说的,旭子是老实人。”
一声惨叫从老刘家里爆发出来。
“啊,疼疼疼疼疼,你这婆娘又耍什么疯。”
“老娘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意思办你难看,你还蹬鼻子上脸了了是吗?刘邦,我可警告你,别忘了你在老娘面前是什么身份!”
“是是是是是……我是娘子的乖相公,娘子说话最大……你先松手啊。”
……
沛县县令刘贵,和刘邦是同辈的人。他做了三年县令,治下风调雨顺,一片大好。不过刘贵也不是安生的主,他知道现在硝烟四起,秦朝灭亡在即。不久前听说江东一代有个楚国大将项燕的后人斩了当地地方官,召集义军起义。看那势头,迟早要打到沛县来。
刘贵动过起义的心思,无奈身边能动用的人不多。今早上,萧何和曹参来见他,劝他随大势揭竿而起。还向他推荐了刘邦这个人。
刘邦……
他走脱人犯的事刘贵已经知道了,懒得追究而已。对他的能力,刘贵也是相信的。刘邦为人机灵,翘舌善辩又颇有人缘,算起来的确是个可用之才。
只有一点让刘贵放不下心,刘邦来了,他说话还能算话吗?
思考半天,刘贵得出了结论:刘邦来了,他说话就不算话了。
第六章 美女,流氓,屠狗辈
一个公司老板,手下至少要有一个能干的总经理,但是如果只有一个能干的总经理,老板是不能给他太大的权利的。试想一下,你是这个公司的老板,整个公司里,威望最高、人缘最广、实际权力最高的人却是是一个给你打工的,那你这个老板是不是已经被人架空了?
当然,再能干的总经理也比不上一个能干的秘书,呵呵呵呵呵……
现在,刘贵是老板,刘邦就是那个给他打工的总经理。
刘贵是个聪明人,他敏锐的政治嗅觉察觉到了刘邦对他的无形威胁,所以他做出了一个日后让自己后悔无比的举动——把刘邦调离权利中枢。
沛县城外,刘邦带着又一批刑犯和前来送行的孟旭、萧何等人一一话别。
刘邦苦笑着:“旭子,没想到县太爷又给我安排了这苦差事。你就等等吧,等刘哥回来,咱们再从长计议。”
孟旭一双眼睛像是没睡醒一样,嘴角挂着微笑,懒洋洋回答道:“刘哥,不用等,一切按说好的进行。”
刘邦诧异的看着孟旭,环顾四周没有外人,小声道:“旭子,你有主意?”
孟旭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意味深长的看着刘邦笑了笑。
刘邦马上就明白了,同时他对孟旭的印象更为恶劣了——简直和他一样坏的流脓。
“旭子,你放心,使诈、阴人、下黑手我是行家,你大胆去做,我一定配合的天衣无缝。”
“刘哥,你就等着好消息吧。”
二人会心的相视一笑,一旁的萧何不知怎的觉得背后一凉,看着这两人猥琐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可能上了贼船。
刘邦上路以后,孟旭没有回到客栈,他去了趟崔念奴那里。这次他是真的有事相求。
崔念奴正在逗弄她新养的的那只猫,孟旭进来时,连正眼都没看。整座窑子里的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孟旭大爷是崔念奴的姑娘的恩客,只是身份特殊,崔姑娘虽然每次对他大呼小喝,却没收过他一分钱。两个有眼色的婢女,瞅见孟旭走进来,识趣的走出门,临走还不忘对孟旭笑了笑。
“钱又不够花了?”崔念奴淡淡的问道。
“别老提钱行吗,我又不是你养的小白脸”孟旭不好意思的摸着自己头发,说“有件事想拜托你。”
“给钱吗?”
“……事成了,给!”
崔念奴放下手中的猫,脸上含笑小步走到孟旭面前,“先告诉我什么事?”她一双玉手勾上了孟旭的脖子,两瓣红唇看的孟旭蠢蠢欲动。
勾人的小妖精啊!孟旭偷偷掐了掐自己大腿,清醒一下,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让你帮忙把知县老爷约出来。”
崔念奴立刻警惕起来,看着孟旭的眼神凌厉了许多,“你想干嘛?”
“不干嘛,想帮刘邦一个忙。”
“你想杀知县!”崔念奴推开孟旭,愤怒道“你不是冥界的人吗,不是自诩公平公正吗,怎么自己也干涉起人间的事了?”
孟旭耸了耸肩,摊开手掌示意自己纯属无辜。
“我又没有干涉什么大事,不会打破历史轨迹的。刘邦的子孙在我活着的时候对我有恩,再说过一阵子咱们就要走了,临行前算我送他个人情吧。”
看着崔念奴一副冷艳高贵的表情,孟旭心里也火了,不耐烦道:“到底帮不帮啊,不说话算哪样?”
“我可以帮你,但是别后悔哦。”崔念奴嗤的一笑,见孟旭正一副色眯眯的样子盯着她胸脯看,崔念奴顿时得意的挺了挺自己胸前的骄傲。孟旭咽了口口水,支吾道:“那个……崔姑娘,我告辞了。”
“不送。”崔念奴走到自己床边解下了发簪和腰带,一回头,见孟旭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于是挑逗的扬了扬眉毛:“官人,人家要沐浴了,官人也要参观吗?”
“好啊好啊。”孟旭兴冲冲的往前走了两步,说“让拍照吗?”
“滚!”
……
刘贵收到了烟雨楼念奴姑娘的邀请,这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上次去烟雨楼,他本想一睹这位绝色美人的芳容,不料当时正赶上几个年轻公子哥也在,刘贵一个年过半百的大叔站在一群风流倜傥的美少年中,自惭形秽,没等崔念奴出现就灰溜溜的走了。
难道是她偷偷看到了本官,对本官一见倾心?刘贵想着心中暗喜,连忙吩咐下人备轿,色急的向烟雨楼出发。
看着沛县县令的轿子出行,围在县衙门口卖菜的小贩议论纷纷,小声嘀咕着:
“狗官又去祸害谁家姑娘了?”
“这个狗官,现在天下大乱,他也不为咱们沛县规划规划。”
“唉,老天无眼,怎么没有让叛军打到沛县来,取了这狗官的人头?”
骂吧,使劲骂吧。刘贵在轿子里听得清清楚楚,不屑地冷哼一声。这些刁民懂个卵子,只要叛军一天没打到沛县,他就还是沛县的县令,吃香的,喝辣的,手下大大小小百十号城管,任他胡作非为。
叛军来了怎么办?投降呗,献城投降,乖乖在叛军首领那送些银子,然后纳了投名状入伙,照样是荣华富贵。就算受苦受难,那也是下层百姓的事,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什么叫阶级,这就是阶级。
没过多久就到了烟雨楼。刘贵走出轿子,随手打发那些随从说:“你们回去吧,回去告诉我夫人,就说我……说我去了县丞家,有些要紧事,要明天才能回。”
刘贵说完,走进了烟雨楼。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看着富丽堂皇的大厅,闻着空气中**蚀骨的胭脂香味,刘贵的雄性荷尔蒙已经在身体里蠢蠢欲动了。他走到老妈子面前,问:“念奴姑娘何在?是她约本官来的。”
“大人您楼上请吧。”
刘贵点了点头,自我感觉良好的走上了楼。推开一扇门,刘贵愣在了那里,房间里的确有一个美女在等着他,可关键是不只是一个美女,还有两个……抠脚大汉?
“呦,终于到了啊。”孟旭灿烂的笑着,对刘贵表示了诚挚的欢迎“欢迎来到我们的宴会,县令大人一定也很喜欢醇酒美人吧?”
刘贵觉得自己被戏耍了,他看着房间里的两个男人,忽然一愣:“等等,我认识你们。”
樊哙咧着嘴嘿嘿一笑,“大人怎么会不认识我呢?衙门每月都要从我这里赊许多狗肉,不曾给过我一个子,大人当然应该记得我!”
“住……住嘴!”刘贵下意识的想要退出房间,不料樊哙抢先一步堵在了他身后,把门关上,恶狠狠道:“大人,还是听我们把话说完再走吧?”
刘贵知道今日是中计了,他一双小眼在孟旭、樊哙、崔念奴身上来回扫视,不敢有什么大的举动。樊哙像抓小鸡一样一手提起刘贵把他拎在半空,可怜的刘老爷连话都不敢讲,就怕惹到了这一屋子的人,死的不明不白。
“你们怎么能对县令大人这么粗鲁呢?”崔念奴呵斥了一声,款款走到刘贵面前,装作楚楚可怜道:“大人啊,人家才没有想害大人呢,都是那边那个银卷卷使得坏。大人可要认清了哦。”
刘贵哪敢说“他化成灰我也认出来他”,担心的看着崔念奴,颤抖道:“姑娘,我到底哪里得罪了你们?你们抓我干嘛?”
崔念奴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听得刘贵浑身酥软。不过接下来他就该硬的东西也软了……
“啪!”一声,崔念奴拎起裙子,绣花鞋毫不留情踢到了刘贵的裤裆,随着崔念奴咬牙切齿来回扭动的脚,刘贵的一张脸也渐渐扭曲,扭曲……
孟旭骇的赶紧把崔念奴拉回来,哪有大姑娘家不顾形象踢人家裆的,孟旭板着脸喝道:“崔念奴!在我下命令前不准乱动!”
崔念奴丝毫不给孟旭面子,她挽了挽凌乱的头发狠狠的瞪着孟旭,伸出玉手指着刘贵说:“你看他从进门到现在眼睛离开过本姑娘的胸脯没,除了你,他是我见过最色的男人!”
“啊哈哈,看来是同道中人,失敬了。”
“喂,我好歹跟你是一起的,他这么看我,你就没有一点保护欲?我……我可是个美女啊!”
孟旭嘿嘿一笑道:“我又不是狗,怎么会护食。再说我要是狗,你不就成了那啥了吗?”
两个人还在斗嘴,樊哙郁闷的一手挠了挠头。猛地警觉另一只手还掐着刘贵的脖子,刚才好像还在动弹,这一会儿没动静了?
樊哙低下头,可怜的刘老爷翻着白眼,吐着长长的舌头,显然已经去了。
“孟兄弟,县令死了!”
“死了就死了吧……反正本来他也活不了。”孟旭不理崔念奴,探了探刘贵的鼻息,挠头道:“嗯,把他送回衙门吧,我有办法把他的死赖到别人头上。”
樊哙不解道:“人都死了还怎么赖?”
“嘿嘿嘿……”孟旭阴险的笑了起来,樊哙打了个冷颤,他猜孟旭可能又要害人了。
果然,只见孟大官人捏着自己的下巴,幽幽道:
“老子看了20年新闻联播,会各种坑蒙拐骗。精通封杀、造谣、人肉、禁播等1000多种手段,会上万种歌功颂德的方法,精通几千种空话套话,认识几百种骗术,制造各种假象,巧妙利用政治、舆论、伪科学等多种迷惑工具,千万别惹我,否则天王老子来了也保不了你!”
第七章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
全县人民喜迎物价上涨,一夜之间,这个劲爆的消息传遍了沛县大街小巷。
一纸布告张贴在衙门外,清清楚楚的写着这次涨价的具体事项。
百姓其实早已经麻木了。以前也不是没涨过物价,哪次衙门钱不够花了,狗官就借口涨价,提高赋税。可是从来没像这次这么过分的!
全县的茶叶蛋被要求涨价一百倍。一百倍啊!普通百姓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吃颗茶叶蛋就鸡毛不剩了!
还有城外养马的,租一次要十两银子。烟雨楼的姑娘一次才收费五两,一匹马等于两个女人?因为比较雄壮?
至于天价馒头、黑心大米之类的更是不胜枚举。沛县的百姓抓狂了,这特么还让不让人活了?
就在群众情绪最激动的时候,从城外传来了另一则消息:泗水亭长刘邦劝谏县令未果,被赶到了城外,现在正苦苦和守城士兵对峙,希望得到乡亲们的支持。
这个消息引发的直接结果就是沛县爆发了本地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民愤。愤怒的乡亲们拎着菜刀、棒槌、擀面杖闯进了衙门里,直喊着要砍了狗官的脑袋。县令迟迟不现身,县衙里百十号衙役群龙无首,吃了不少拳脚,也不敢对百姓武力镇压了,只能无奈的听天由命。
愤怒的乡亲们打进知县的卧室,发现狗官居然裹在被子里呼呼大睡。于是,十八般武器招呼上去,血花四溅,整个床上惨不忍睹。待到众人打累了,才发现知县已经血肉模糊的不成人形……
刘邦春风得意的走进了沛县。他对着夹道欢迎的众多百姓感谢着,行着礼。孟旭挤在人群里,抬头看着刘邦,神色古怪道:“总觉得我跟刘哥现在特适合一成语,叫啥来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崔念奴接过话,调皮的说。
孟旭横了她一眼,懒得反驳,眼神四处游离,观察着周围人的脸色。
百姓的脸上带着着掩饰不住的笑容,应该形容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对改朝换代的欢迎,至少他们也意识到从今天以后他们就不再是大秦的子民。
为什么秦能灭六国?因为六国的百姓希望。为什么项羽能灭秦?因为秦国的百姓希望。为什么刘邦能灭项羽?
因为刘邦走运,项羽倒霉。
并不是所有人看上去都很开心,比如夹在人群中的一小撮奇怪的家伙。孟旭注意到这些人穿的都是一样的麻布衣服,大概是哪家的佣人。可是他们脸上洋溢着的戾气可不是佣人应该有的,那表情一定是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
“请刘亭长止步,我等有话要说。”
人群中忽然冒出来几个穿着华贵的人堵在刘邦的队伍前。刘邦怔了怔,示意队伍停下,拱手说道:“还未请教几位是?”
“我们是赵钱孙李四大财主!”
四人脸上都是一副飞扬跋扈的姿态,其中一个身穿蓝色长袍的胖子,身体肥硕的像是头公猪一样,看上去是他们中的首领。胖子手里摇晃着折扇,还是个爱好附庸风雅的人,他用扇子指着刘邦叫嚣道:“刘邦,你算什么玩意,这次起义大事是大伙一起出的力,现在知县死了,你这么大张旗鼓的进城干嘛?想捡现成的啊!”
孟旭站在那儿皱眉,崔念奴附在他耳边说:“我认得他们,是泗水郡的四大财主。说话的这个叫赵四,是泗水郡第一财主。他们在沛县的生意不大,平时很少来的,今天怎么这么巧,县令刚死他们就到了?”
孟旭恍然大悟,原来是这群土豪眼热刘邦,想来夺食了。不过孟旭倒不担心,这伙人拽的跟二五八万似得,其实一个个也就是人傻钱多的土财主。刘邦可是在流氓界摸爬滚打多年的行家,这些人在他眼里纯粹就是来送钱的。
果然,刘邦那双贼溜溜的小眼睛打量了一番四个粮商,马上陪笑道:“四位说的是,是刘某人得意忘形了。咳……大伙散了吧,刘邦还是刘邦,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没啥好看的。”
虽然围观的百姓不少人对四大粮商当众让刘邦下不了台的做法感到忿忿不平,可是现在当事人都当起了缩头乌龟,他们还起哄个什么劲儿啊?三三两两的离去,大街顿时清净了许多。孟旭转过身正打算走,却被崔念奴拉住了。
“诶,你去哪儿啊?”
“唔,回去收拾东西,这几日咱们就该启程了。”
“你不帮刘邦对付他们了吗?”崔念奴好奇的眨着眼睛,朝正在点头哈腰的刘邦怒了努嘴。
孟旭回头瞥了一眼,说:“多少对汉高祖有点信心嘛,这种小角色他还是应付的了的。”
话音未落,孟旭身后传来了刘邦的惨叫声。
孟旭诧异的扭过头,顿时吓得脚下一软,差点坐地上。
刘邦,汉高祖啊,此刻四肢朝地,低着脑袋,被人一脚一脚踢在屁股上,正要从那个姓赵的财主胯下钻过。人们总是津津乐道韩信忍胯下之辱是能屈能伸。但是此时亲眼目睹,孟旭恨不得向后世的史学家们哭诉:钻别人裤裆的不是韩信,其实是刘邦啊!你们不能冤枉好人呐!
孟旭飞奔到刘邦面前,一脚踹开踢他屁股的那个人,然后扶起刘邦,就喊道:“韩信!你是不是又忘吃药了?
刘邦愣了一下,马上明白了孟旭的意思,连忙接话道:“老弟,他们把我当成刘亭长了,你这么给我说漏了。”
四个财主听到他们的对话,一时间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了看。还是赵四狐疑的看向了孟旭:“兄弟,他不是刘邦啊?”
“唉,让各位见笑了。”孟旭干笑着说“他是我哥哥,叫韩信。因为长的和那位刘亭长十分神似,连坊间乡亲们都经常认错。他是个疯子,脑子不好,各位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刘邦是出了名的精似鬼,他猜到有人会为难他,就让我哥哥冒充他走个过场,他本人早就溜回家了!”
“竟有此事?”赵四气愤的跺着脚,又问孟旭“兄弟,你可知道刘邦他住哪?”
孟旭手指着远处说:“杀狗街小胡同进去第一家就是。”
那不是樊哙家吗?刘邦干笑着瞅了瞅孟旭,见他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容,不由暗暗佩服的竖起了大拇指。
赵四觉得实在是太倒霉了,本来想带人过来给刘邦一个难堪,以后好掌握他。没想到被刘邦耍了一顿,在其他三个财主面前丢了大人。赵四对着孟旭摆了摆手,“走吧走吧,没你们什么事了。以后把你哥哥看紧点,疯子就不要让他整天出门嘛。”
“唉,好嘞。”
孟旭给刘邦使了个颜色,一老一少两个流氓脚底抹油,眨眼间就没了踪影。躲在不远处的崔念奴,玩味的看了眼孟旭的背影,聘聘婷婷的走回了烟雨楼。
刘邦和孟旭走了,忍胯下之辱的屎盆子就这么被扣在了还不知道在哪里的韩信头上……
后来有消息传来,在一个阳光明媚,伸手五指亮晶晶的中午,樊哙没招谁没惹谁的在自己家里好好睡着觉,忽然被一伙入室打劫的歹徒痛殴了一顿。杀狗大户樊哙可不是谁都能惹的主,暴怒的樊屠夫当下拎着杀狗刀,狂砍八条街,把那伙歹徒打的屁滚尿流。
据事后统计,樊哙丢失破鞋一双,砍死砍伤人员五名,新任县令还没定下来,衙门里没人做主,这件事也只能不了了之。
“韩信,刘邦,樊哙,还有那个银卷卷的小兔崽子……这些人老子一个也不会放过。”被揍的鼻青脸肿,躺在床上的赵四悲愤的叫喊着,拳头重重砸在床沿上。胸中一阵气血翻涌,又咳了起来。
而此时,本案的始作俑者孟旭正在刘邦家里做着一件大事——包饺子。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这是后世一位哲人说过的。孟旭吃饺子在行,但是玩嫂子……算了吧,吕雉都人老珠黄了,再说他也不是种马小说的男猪脚,哪能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上一个。
吕雉包饺子的动作很快,看得出来是个秀外慧中,勤劳能干的好女人。孟旭跟着帮忙,倒像是帮倒忙的。捣弄了半天,包出了十几个奇形怪状的疑似饺子的东西,形状全像是狗啃过一样。吕雉抿嘴偷笑,说:“旭子,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没成家啊?”
好意思说自己打了一千多年光棍吗?孟旭鼻子一酸,说:“不漂亮的我看不上,漂亮的看不上我,就这么闲置到了现在。”
吕雉眯着眼睛,淡淡道:“我看烟雨楼那位崔念奴姑娘人长的那么漂亮,对你也挺有意思的,要不嫂子帮你俩撮合一下?”
恶寒!孟旭的心里又升起了警惕,他知道,吕雉的下一句话绝对是有事相求,不然不会忽然对他这么好,一定是个阴谋!
“旭子,跟你商量个事。你说怎么才能让你刘哥坐稳这沛县知县的位子?”
孟旭长舒一口气,幸好不是更麻烦的事。他思索一番说:“解决问题最快的方式是杀人。不过刘哥最仰仗的就是仁义、民心,所以这招行不通。退而求其次,咱们循序渐进,先要有钱,然后用钱去招募义军,等到兵权在手,刘哥的地位自然而然就稳了。”
吕雉没有说话,抿着嘴只是微笑。她把饺子下了锅,忽然转身贴上了孟旭的身子。
“嫂嫂,你这是干嘛?”
吕雉盯着孟旭的眼睛,精芒一闪而过。
“旭子,你刘哥不能杀人,不代表你不能。循序渐进什么的难免夜长梦多,我看不如由你出面解决了那个赵四,你放心,嫂子是通情达理的人,到时候你刘哥得到的好处,嫂子保证有你一半。”
吕雉充分证明了一个只会花钱逛街的败家娘们和一个有雄心壮志的贤内助之间,有多么大的差别,前者能够把皇帝变成糊涂蛋,比如纣王的老婆苏妲己:后者能够把糊涂蛋变成皇帝,比如吕雉。
第八章 将远行
吕雉包的这顿饺子,孟旭吃起来就像是香喷喷的狗屎。哪怕再香喷喷的,也是狗屎。吃完大嫂的饺子,就得帮大哥做事了。孟旭并不情愿去对付赵四,不只是因为他去意已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对刘邦渐渐展露的狠毒性格十分担忧。
刘邦对兄弟讲义气,对敌人赶尽杀绝。有一点他和吕雉是一样的,他认为只有死人才能彻底的让人放心,才不会构成威胁。孟旭见惯了生死离别,不代表他能够淡然的去害人性命。但是他终究答应了帮刘邦解决四大财主的问题,不为别的,他想借这个机会改变刘邦这种腹黑的性格。
孟旭花了两个馒头的代价才从街口乞丐的嘴里摸清楚四大财主的行踪。这四个大户还算有些防范心,落脚的地方就在县衙边,有十几个随从保护着。摸清了对方的老巢,孟旭心里就有了底,再然后,他要开始祸害人了。
先是孙财主收到匿名举报信,抓到李财主和自己家小妾偷情,两个老头一气之下为了个半老徐娘大打出手,在大街上糊了一脸血。钱财主过来劝架,好说歹说才算让俩人消停下来,逼着李财主给人家老孙赔礼道歉。
没等两天又出事了。李财主养了十几年的那条公狗旺财被人发现中毒死了,李财主怀疑是孙财主为了上次的事怀恨在心,就去找孙财主理论。孙财主不承认,两个老头于是上演了全武行第二季,就此彻底决裂。
两家大户势同水火,在沛县一刻也呆不下去,各自回家准备在生意上的决战了。钱财主忧心忡忡,每日到赵四床前诉苦,有意无意的还透露了想和赵四联手,趁机吞占另外两家的打算。
赵四是个明白人,知道跟钱财主一起干肯定要当冤大头,就推辞了。两人不欢而散,不多久钱财主就带着下人回乡了。
久病床前无孝子。赵四病了大半个月,他膝下两个儿子早为了争夺家产的事闹得不可开交了。赵四那叫一个气啊,他还没死呢,只是受了点外伤,这俩小兔崽子就惦记上他那点遗产了。赵四一怒之下找来自己的四姨太,写下遗书称自己要是有什么事,家产就由四姨太继承。
第二天,赵四在洗澡的时候被自己的四姨太摁住头,溺死在了澡盆里。
那位四姨太,后世的戚夫人。害死了赵老头子,转眼的工夫,又嫁给了刘邦。用孟旭的话来说,就是一朵鲜花从一坨牛粪转移到了另一朵牛粪上。
这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是孙、李两名财主的争斗,还是赵四家两个儿子的争夺,都是孟旭策划挑拨的。虽说前前后后用了一整个月时间,但结果总是好的。除了那个赵四死的有点冤,在孟旭意料之外,没有其他的牺牲者。
刘邦继承了大笔财产,立刻从破落户翻身成为暴发户,穿的衣服也讲究了,脖子上还挂起了大金链子。他听孟旭吩咐,把大笔的钱掏出来征兵,自己还在城门口设下招贤台,欢迎四方豪杰来投。
此刻,刘邦的面前,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
刘邦在纸上胡乱划着,装出一副文化人的样子,开口问:“叫什么名字?先说说都会干什么?”
“俺叫彭越,扫地做饭洗衣服,俺全部都会。”
刘邦和身边的孟旭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对大汉竖起了大拇指。
“你把这些都做了,那你媳妇做啥?”
彭越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道:“俺没媳妇,就是听说当兵了能娶上媳妇,俺才来的。”
孟旭啧啧的摇了摇头,说道:“我问你,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媳妇?”
彭越羞答答的低下头,嘿嘿一笑:“俺想找个媳妇,能陪俺一起练功,又能和俺讨论带兵打仗的事。俺和兄弟喝酒吃肉,她帮俺倒酒。晚上回家,俺给她做饭,她要夸俺。俺想和她一起……”
“懂了。”孟旭叹了口气,嘴里叼着毛笔渺无表情的看着彭越“你需要的不是一个女朋友……你需要一个男朋友。”
彭越先是一愣,接着苦恼的思索起孟旭这句话的含义。
孟旭伸了个懒腰,说道:“看你体格还不错,你被录用了。快去后面找一个叫樊哙的报道,下一个!”
大汉欣喜地站起来,对着刘邦、孟旭再三做拜,问:“俺要怎么称呼两位?”
“就叫我们梦想导师吧。”孟旭点着头说道。
第二个来入伍的,是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不等刘邦问话,他自己就贼兮兮的笑道:“两位大哥,小弟纪信,给二位哥哥请安了。”说罢,他还像模像样的行了个礼。刘邦乐了,说道:“小伙子听自来熟的,都喊哥了。”
“俺是真心的,看见您俺就和看见亲哥了一样。”
孟旭眯着眼睛打量着他说道:“小伙子,知不知道当兵最重要的是什么?”
纪信顿时紧张起来,肃然起敬道:“请哥哥教我。”
“第一,拍马屁。第二,拍马屁。第三,还是拍马屁。当兵的别老想着立功,千功万功不如马屁功。小子,你很有想法,跟我学拍马屁吧。”
纪信欣喜道:“真的?谢谢哥哥!”
“嗯,去吧,去后面找那个掂勺的厨子报道,说我推荐的。”
“厨——子——啊?”纪信的笑容顿时僵硬下来。
孟旭放肆的笑了出来,指着纪信说:“你这嘴挺溜的,在基层好好锻炼几年,以后有前途!”
纪信欣喜地领命而去,刘邦看着他欢快的背影,有些过意不去,觉得孟旭又坑实在人了。
“旭子,这两个人一个是软脚虾,一个是马屁精,你怎么都给我收进来了?”刘邦闷闷不乐道。
孟旭摆出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解释说:“刘哥,你看人虽准,但是还比不上我。这两个人都有他们的过人之处,那个彭越,虽然有些不够男子气概,但是他身板结实,性格细腻,是难得的护卫人才。至于第二个纪信,嘿嘿,刘哥,你不觉得他和你很像吗?”
“瞎扯。”刘邦不悦道“我风流倜傥,哪里和他像了?”
“刘哥,我留下他是为你着想。这个纪信不但油嘴滑舌为人灵活,而且身材长相也和你有几分相似。多了他,关键时刻,你就多了一条命啊。”
刘邦恍然醒悟,拍手道:“旭子,我真是信了你的邪了!你简直就是猴子托成的,脑子太好使了。”
“你等可是在征兵吗?”
一声瓮声瓮气的说话声打断了刘邦和孟旭的交谈。肌肉夸张的大块头如同一座山一样挡在两人面前,把阳光都给遮住了。孟旭大汗,这大块头少说得有两米一了吧,放到现在至少能在nba拿上千万美元的年薪了!
这个小山峰一般的男子长相也颇为不凡。一脸浓密的胡子,膀大腰圆,眼神里透露着杀人的气势。脸上的浓眉毛,像是两把西瓜刀一样,横插在额头下,显得不怒自威。最夸张的是他的眼睛,他每只眼睛里居然都有两个瞳仁。
孟旭不怀好意的揣测:一种原因,他的美瞳带歪了。这得是多二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事……
另一种可能就是,他是传说中的“圣人之相”,天生重瞳。
重瞳,就是一只眼睛里有两个瞳孔,拥有这种相貌的人,一般被认为有帝王之相。但实际上现代医学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是一种瞳孔粘连畸变,并且被认为是早期白内障的现象。
孟旭可不敢怠慢眼前的大块头,不管他是不是白内障,至少打起架来两个孟旭也不是个儿。
“我问你们,是在征兵吗?”
大块头颇有些不耐烦,刘邦慌忙站起来,说:“正是正是,壮士是来参军的?”
大块头看了刘邦,一扭头指着城外说:“你要是打算征兵起义,我送你3000精兵如何?”他说这话的时候从容的不像是在谈论军队,倒像是街口卖菜的王姨,“小伙子买黄瓜吗?买二斤黄瓜,送两棵葱!”
“这个……”刘邦干笑一声,瞅了瞅孟旭,抬头说:“壮士,你不是在消遣我们吧?”
谁知那汉子像是受了极大的侮辱,横眉竖眼直瞪着刘邦,一拍桌子喊道:“某向来说话一言九鼎,你若是不信某,大可去打听我江东项羽的名号,看某可曾消遣过何人?”
“你是项羽?”孟旭大惊失色,站起来扒着大块头的衣服着急道“你真的是项羽?楚霸王?”孟旭说完,意识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楚霸王项羽,项羽就算在,也应该只是个将军,称霸也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大块头挺起胸膛,“不错,某就是项羽,如假包换。”
这下孟旭可懵圈了,刘邦这不还没有称沛公呢,项羽怎么就提前到了?这样两人还怎么合作,看项羽这架势,显然是要收编老刘啊!
“怎么样?我给你3000精兵,你入我麾下,做我的偏将如何?”项羽趾高气扬的对刘邦说。
刘邦一听对方是有名的江东项羽,已经有些动心了。又有兵带,又有官当,当下老刘就嘴角流着哈喇子说:“好好,我同意。”
“我拒绝!”
孟旭急忙拦在二人中间,把刘邦摁在桌子上,项羽纳闷的看着俩人,摸着下巴的胡须怪异道:“你又是何人?为何不肯加入某麾下义军?”
刘邦挣扎着,就是翻不过来身,吼道:“他是我兄弟孟旭,我是刘邦,他和我是一伙的。”刘邦说完又对着孟旭破口大骂道:“旭子你发什么疯,你他奶奶的干嘛摁老子!”
孟旭哭丧着脸,一时也没了主意,说:“刘哥,你听我的,咱不跟他混,以后我慢慢跟你解释。”
一双大手从孟旭身后轻松的将他和刘邦提了起来,只听背后的项羽哈哈一笑,爽朗的声音环绕在耳边:
“你是怕某会加害你们?哈哈,某向来光明磊落,此次义军联合有十几路诸侯,跟着某,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第九章 此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原来项羽这次从江东来,已经整合了六万多义军,打着他叔父上柱国项梁的旗号,所向披靡。他的军队到了沛县,听说了刘邦斩白蛇、杀县令的事迹,觉得老刘是个靠谱的人选,就有意把他收到麾下。
孟旭心里干着急,汉高祖投身楚霸王麾下,那历史还不乱了套了?他反思之后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了——就怪他不该帮刘邦磨磨唧唧的对付那个赵四。
按照历史上走势,这个时候刘邦早就聚集了一伙兄弟,称了沛公。因为他的劝阻,刘邦起义的步伐推迟了,导致项羽来时,老刘还是个没归属的野军。这么一来双方就不存在合作的问题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你刘邦既然还没起义,干脆和我项羽一起混不得了。
“不行,绝对不行。”孟旭急了,一把挣开项羽的手臂,对着刘邦说“刘哥,这事要做决定你还得先请示上面的那位领导。”
项羽松开手,一副丈二秃驴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显然没听懂孟旭说的刘邦的领导是谁。他沿途打听到的消息,刘邦就是沛县义军的实质首领,难不成消息有误,刘邦上面还有人?
刘邦一时间也没想通,问道:“旭子,你说的是谁啊?”
“哎呀,就是家里那位啊。”孟旭说着,拿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刘邦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孟旭说的是家里的管事婆——吕雉。
刘邦畏妻如虎,这事早就不新鲜了,一想到吕雉怒发冲冠的样子,刘邦的脚跟子顿时一软,赶紧握住项羽的手说道:“兄弟,这事我还真做不了主。容我再考虑考虑。”
项羽郁闷极了,刘邦这跟吓破了胆似的,难道那位幕后指使人有这么可怕?
“某不强求你,某就在萧县屯兵,三日之内,你若是想通了,便来萧县寻某。”
话说完,项羽又行了个礼,就这么潇洒的离去了。
项羽走了许久,孟旭还傻傻的站在原地。刘邦凑上去拍了拍他的脸,“旭子,到底怎么回事?”
“你别问了。”孟旭看着项羽走远,并且没有再回来的意思,长舒一口气。跟着他搂上刘邦的肩膀,“刘哥,走,咱们去喝两杯。”
孟旭不想再干涉刘邦的人生了,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穿越者会想要改变历史,有的时候的确是身不由己。他因为和刘邦成了朋友,伸出微小的援手却差点让历史发生了偏斜。能够想象,如果再这么下去,他迟早和那些穿越者没有区别。
不想改变历史,就不要让自己置身事中,坐看云淡风轻。
孟旭带着刘邦,打算趁这个机会就和他道别了。想来想去,最后还是烟雨楼最合适。
“你带我来这干嘛?你嫂子知道我来逛窑子,肯定又得揍我”刘邦坐在崔念奴房间内,就像屁股下烧了一盆火,恨不得赶紧离开。崔念奴对这位后世的汉高祖没什么好奇心,只不过孟旭不打招呼,带人来找她,让她挺恼火的。
“刘哥,我和念奴这几天就要走了。有件事我得交代你一下,省得我走后,你捅出什么大篓子。”孟旭淡淡说道。
刘邦惊讶道:“旭子,你要和念奴姑娘私奔了?”
“啊哈哈,这都被你发现了。”孟旭荡漾的笑着,瞥了瞥崔念奴“她和我两情相悦啊。”
顿时,刘邦的眼睛瞪的更大了:“可是她不是你丈母娘吗?”刘邦说完,眼神在崔念奴身上走了一圈,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崔大妞儿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了孟旭的老丈母娘,不过她一脸微笑地走到了孟旭身后,一双玉手搭上了孟旭的肩膀。
“哦,原来我是你丈母娘啊~~你对别人还说了什么呢?”
孟旭打了个冷颤,支支吾吾道:“那个……刘哥,之前我说着玩的,你别当真,念奴和我是旧相识,你就当她是我妹子就行了。”
刘邦的撇着嘴,脸上明显的写着“我不信”。
臭不要脸的,居然承认了!崔念奴咬牙切齿,上前一步,似躬身祭天,绣花小鞋的后跟儿,则狠狠跺在孟旭的脚趾头上,然后脚后跟辗呀……辗呀……,孟旭的面孔就随着她小蛮腰的动作,扭曲……扭曲……
这种时候,刘邦机智的选择性失明了。这种时候,只需要微笑就可以了。
“对……对不起,我错了还不行吗?”孟旭委屈的抬头看着崔念奴,一副弱受的表情。崔念奴冷哼一声,“道歉有用的话,还要冥界公务员干嘛?”
“冥界公务员?那是什么?”刘邦接过话问。
屋里陷入了沉默,过了好半响,孟旭才开口转移话题道:“刘哥,我问你,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成为万人之上?”
“有,小时候我一直这么想。”刘邦坦诚的说道,眼神里一片炽热。
“那就行了。刘哥,自己干吧,我祝你武运必彰。”孟旭说完,举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刘邦显然也意识到孟旭这次没有在开玩笑,他咬着牙问:“旭子,你跟我说实话,为什么你那么坚持要我自己起义?你究竟是什么人?”
“抱歉,唯独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孟旭呵呵一笑,他实在不能说的更多了。
项羽走了,他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下行军的脚步,何况刘邦只是他眼里一个小小的拼图。紧跟着要走的还有孟旭和崔念奴。烟雨楼的老板娘含泪送别了崔念奴,对崔念奴嫁了个银卷卷、死鱼眼的小混混感到十分痛心——没办法,孟旭敷衍她的理由就是他们打算回老家结婚了。
烟雨楼的姑娘站成了一排,哭哭啼啼的欢送崔念奴,在她们身后,还有两排富家公子,崔念奴号称少男杀手,这些男子都是她的崇拜者,一听说崔大妞儿要嫁人了,一颗颗悸动的少年之心“啪啪”的碎了几半。
“你看,我人气还是挺高的。”崔念奴得意的扬了扬下巴,指着自己这边欢送的人群,再指指孟旭空荡荡的身后,向孟旭炫耀着。
“唉~连刘哥都没来,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啊!”
轰隆隆的响声从街道另一边忽然传来,这声音简直像要地震了一样。孟旭不解的回过头,骇然发现,居然是平时爱听他说书的沛县的大姑娘、小媳妇、老少爷们儿们,足足百十号人。这伙人一路奔跑,远远地高喊着:
“孟旭,不准走!”
“留下来,孟旭,我们不会让你走的!”
“孟旭,老娘不会让你走的!”
关键时刻,同志们经受住了考验,来为小孟同志送行了!孟旭的眼眶湿润了,他不愧是中老年妇女之友啊!他得意洋洋的朝崔念奴看了一样,张开双臂迎向了跑来的人群:“大家,我爱你们!”
情况有些不对劲,孟旭停下来脚步。来欢迎他的人,为啥手里都拿着大铁锹、擀面杖、锅碗瓢盆各种兵器?
“你狗日的不准走!”众人走进了,当先一名大妈愤怒的举着手里的大黑锅,喝道“孟旭,不把《葫芦娃》的大结局讲完,老娘废了你狗日的!”
众人纷纷赶至,一个个跟着叫嚣道:
“对,不准太监,不准烂尾!不讲完《火影忍者》,废了你狗日的!”
“还有《还珠格格》,本姑娘哭了一宿,你不准就这么太监了!”
“我们要听《冥界公务员》,你接着给我们讲啊混蛋!”
汗,巨汗,瀑布汗!十八般武器从头顶飞向了孟旭,在它们落地之前,孟旭机智的闪开,并且带着崔念奴一路狂奔,像是开了加速器一样绝尘而去,只留下身后目瞪口呆的一群催更的好汉、女侠。
此番离去,孟旭打算暂时和这个纷乱的时代告一段落。孟旭想带着崔念奴遍访名山大川,寻找有仙灵之气的洞天福地。崔念奴说的奇人异士,奇珍异宝大多都是在一些深山老林里——难道你能说不是吗,梦入神机、烽火戏诸侯那些大神书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嘛,大神怎么会骗我们呢?
无论是奇人异士也好,奇珍异宝也好,孟旭的首要目标是恢复法力。只要他恢复了法力,就能打通和冥界的联系,到时候想回去自然会有办法。
首先要拜访的地方是东海下邳,就是现在江苏省睢宁县境内。之所以选择拜访东海,是因为孟旭想起了一个秦末汉初的得道高人。此人名叫黄石公,据说后来得道成仙,被道教列入神谱。不管怎么说,大小也算个神仙,或许对孟旭能帮上些忙。
礼多人不怪,这个道理孟旭还是懂的。他吃不准那些住在深山老林的神仙都喜欢什么东西。这些老家伙不愁吃,不愁喝,娱乐基本就是打坐念经,孟旭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到底该送什么给他们。
有了!
孟旭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现,他兴冲冲的找崔念奴要了几十两银子,去了趟附近的集市。而后屁颠屁颠的向东海赶去。
第十章 这个张良不靠谱
东海下邳,平安镇,锦绣山河,风光大好。静静的小河缓缓流淌,作坊的水排鼓风机引着河水灌溉着耕田。一亩一亩的方田上是辛勤耕作的农民,老黄牛哞哞的的叫声荡漾在原野上,背上还驮着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
平安镇坐落在天王峰下,相传此地得益于天王峰上神仙的庇佑,百年来风调雨顺、无旱无涝。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座天王峰的山路异常难走。每年都有渴望寻得仙缘的人慕名而来,上山求道。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停在了半路上。九千阶阶梯铺成的山路,不知是何人所建,有人爬到过三千阶,有人爬到过六千阶,也有人连八百阶都爬不到。
渐渐地,人们终于明白,仙人不愿意受到打扰。
神仙鬼怪,对于平淡无求的普通人来说就太过遥远了,只要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他们很容易就能满足。比如这位坐在小趴趴屋前的大眼萝莉,她的生活就是无比美好的。没有毕业考,也没有补课班,只有一只小兔子懒洋洋趴在她腿上。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多可爱。
忽然出现一只大手,抓起了小白兔的耳朵,将小兔子从小萝莉腿上一把拎起。
小萝莉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男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哥哥,银色卷毛,猥琐长相。女人是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脸蛋粉嫩嫩的,比乡花姐姐还要漂亮。
“真是怀念麻辣兔肉的味道啊,看这腿儿,这牙口,啧啧,一定很美味。”
孟旭对上了兔子滴溜溜的小眼睛,兔子仿佛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恶意,原本平静的它忽然发了狂一样拼命挣扎起来。
才不是大哥哥,怎么会有人想把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当成食物!小萝莉的眼圈泛起一层雾气,嘴里哼哼着,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呜呜呜~~~小兔子被奇怪的人抢走了!”
“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崔念奴咬牙切齿的从孟旭怀里夺过小白兔,笑着还给呜呜大哭的小萝莉,“乖哦,小妹妹,姐姐不是坏人哦。”
兔子刚落到小萝莉膝上,蹭一下蹿到地上,拼命地逃远了,哪里还顾得上自己主人什么心情。不过这只傻兔子似乎有些慌不择路,闭着眼睛一头撞到了大树上,连声闷响都没有,就躺尸了。就在这个时候,刚好有一个人走到兔子身边,将兔子捡了起来。
所以说,这里讲的其实就是守株待兔的典故啊。
“你们是哪里来的?”说话的男人怀里抱着兔子,轻轻抚摸着。他的打扮和那些农夫农妇大不相同,身上穿着素青色长袍,一头长发披散着,扎了小小的一团发髻。看上去,像个读书人。他身材娇瘦,比高大的孟旭矮了整整一头。
孟旭觉得这个男人哪里有点眼熟,再看了看身边的崔念奴,他恍然大悟,像!真像!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和女子一般,精致的五官甚至不输崔念奴。只可惜,他是个男人。
俊秀的男人看到崔念奴也不由一怔,微笑着行了个礼:“姑娘有礼了。”
“公子有礼。”面对帅哥,崔念奴嚣张的气焰一点也没有了,说话的声音嗲的像是一只小绵羊。
孟旭依稀记得一句俗语,“女人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爱。男人身高一米七,不是备胎就是基。”作为一个小心眼又很虚荣的人,孟旭对崔念奴当着他的面向这个小白脸发嗲的做法十分愤怒。
“小哥儿,你是这里的乡长吗?”孟旭脸上笑着,语气却相当不友好。
不过对方的反应,实在让孟旭大为惊讶。俊秀男子,仰起头,夸张的伸着手,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天呐,兄台你还是太年轻了。乡长应该是那种提着鸟笼子,牵着癞皮狗,身后还跟着两个狗奴才,每天调戏良家妇女的中年人。我这般打扮,难道很像乡长吗?”
如此纯洁的外表下居然掩藏着一颗这么龌龊的心!这个男人简直是生命史上的奇葩啊!
孟旭一口老血涌到喉咙口,要不是拼命忍住,恐怕已经喷他一脸了。
俊秀的男子摇摇头,他施施然做了个揖,自我感觉良好的对着孟旭二人微笑道:“在下张良,初次见面,还请多多关照。”
孟旭根本没有听他的自我介绍,而是反复咀嚼着那句“你还是太年轻了”,回过神来,指着俊秀男子问道:“你说你是谁?张良?黄石公的亲传弟子张良?”
“然也。”
孟旭一脸兴奋道:“那你一定知道黄石公在哪了,张兄弟,黄石公是不是就住在这座山上?”
张良一愣,继而对孟旭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原来兄弟是来寻找家师的。不错,家师就住在这座天王峰上。”
这一刻,孟旭的干涸已久的心如同被阳光照耀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就像当初的西门庆第一次遇见潘金莲,就像谢长贵第一眼看上谢大脚,就像还没去西天取经前的八戒第一次遇见高老庄的大姑娘……总之,孟旭心情相当激动。
“张兄弟,在下孟旭,是特地来拜访黄石公仙人的。”孟旭握紧张良的手,都快给人搓下来灰了。张良尴尬的甩开,扭了扭手腕,笑问道:“孟兄,你找家师是为何事啊?”
孟旭犹豫了半天,琢磨着自己穿越这事还是不要告诉张良了,万一被他当成疯子,那他肯定不会帮自己去见黄石公。孟旭想了想,一把搂过崔念奴,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道:“唉……我啊和娘子成亲两年了,夫妻生活一直不怎么协调,到现在连个孩子都没有。我听说黄石公老仙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就想求他老人家给我们两口子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好办法。”
崔念奴张大了嘴,她万万没想到孟旭居然又用她来做挡箭牌。她记忆中孟旭曾经将她的身份说成过娘子、女儿、丈母娘、丫鬟、妹妹、姐姐、二姨、小舅妈和大外甥女,现在当着这个帅哥的面,又把自己说成了他娘子,他……他好无耻!
可是崔念奴还不敢给他说穿了,她也知道帮孟旭恢复法力的事最要紧。无奈只好偷偷的瞪了孟旭个没良心的一眼,然后配合的装出哭泣状:“奴家和相公看过许多大夫,都没有效果。为了要个孩子,家里的钱都花去买药了,可是……可是奴家的肚子就是不争气……”她这般说着,一头扎进孟旭怀里,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可是孟旭却猛地感觉自己后背一疼,再看崔念奴的表情,正恶狠狠地笑着。崔大妞儿下手真不轻啊,都要掐出血了。
张良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黄石公什么时候成了看妇科病的大夫?这俩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哪有仙人是看妇科病的。
就算有也是看胸科、骨科、耳鼻喉科的。
孟旭和崔念奴的小动作没有逃过张良的眼睛,精明如他,马上就看穿了这蹩脚的谎言。不过张良也没有说穿,不诚实的人,想要到山顶基本是没戏,就算侥幸上去了,以师傅的性格,也绝对会好好惩戒他们一番。
想起师傅的惩戒……嘿嘿,张良忽然恶作剧的想要帮他们一把。
张良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说:“两位请随我来,我指引你们上山。”然后向着山脚走去。孟旭和崔念奴精神一震,还以为张良是被他们的谎话骗过了,兴冲冲的追上前。随着张良来到山脚下,孟旭这才看清楚原来这座山峰还是有点高的——至少上个六楼都要吃新盖中盖才能不喘气的孟旭,觉得挺高的。
张良从怀里取出两条项链,交给孟旭和崔念奴,“这是家师特制的红玉项链,没有这个是上不了山的。”
孟旭把项链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皱眉心中暗道,“怎么一股花露水的味道?”当然,他也不会真的认为仙人会无聊到用花露水来做宝物,所以恭敬的对张良感谢道:“多谢张兄了。”
张良点了点头,伸手指着高耸的山峰说:“天王峰高两百丈,有9000阶楼梯。其中在800阶、3000阶、6000阶和9000阶处各有一处障碍,如果不能解决障碍,就无法继续前进。孟兄弟,这是家师定下的规矩,如果你诚心想要找到家师,就请像其他人一样按规矩走上去。”
“哦,多谢提醒,我自然会按规矩的。”
“咳咳,孟兄弟,我给你的红玉项链或许在途中会有妙用,但是只靠它最多登上3000阶。家师居住在天王峰顶的云霄宫,等你过了6000阶,他老人家自然会注意到你的行踪,到时就全凭你自己了。”
孟旭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道:“这全凭技术!”
“那祝二位好运,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不便一起前往了。”张良躬了躬身子。
纯真少年孟旭旭和他的小伙伴崔念奴开始了攀爬“断腿山”的道路,只是他完全没有发现,在送别他们之后,张良绕过一条小路,比他们先一步上山了……
第十一章 断腿山
作家要经过从鼻子里掏出西瓜的痛苦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老妈要经历从肛门里挤出宇宙的痛苦才能把孩子给生出来,人都是要经过痛苦才能成功的。
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就算有孟旭也不知道。硬石板铺成的山路蜿蜿蜒蜒,走过800阶,再往前,石板上布满了杂草,郁郁葱葱。崔念奴平日里养尊处优,爬起山来早早的便体力不支。走过500阶时,一条巴掌大的草蛇在草丛里晃了一下,崔大妞儿吓得哇哇大叫,慌张之下还崴到了脚。倒是那条小蛇被崔念奴的反应吓得不轻,蹭一下就钻地下了,如果不是长了颗蛇脑袋,孟旭真怀疑丫是不是一条蚯蚓。
“我……我崴脚了。”崔念奴撅着嘴,泪眼婆娑的小声嘀咕着。孟旭苦着脸走到她身前蹲下,卷起崔念奴的裤脚,摘下鞋子,脚腕处一片红肿,看来崴的还不轻。
孟旭替崔念奴穿好鞋子,然后背对着她转过身。崔大妞儿好奇的戳了戳孟旭的背,“你是要背我吗?”
孟旭翻了翻白眼,“我背的不是你,是狗。”
“你滚啊!”
“姑奶奶,上来吧,这天都快黑了才爬这么点路,你再磨蹭下去咱们就要露宿山林了。”
崔念奴咬牙切齿的搂上孟旭的脖子,一张小脸因为怄气红扑扑的。丰腴的大腿本来紧紧缠在孟旭腰上,可是孟旭从地上一起身挤的她胸前一阵变形,崔大妞儿不禁心猿意马,腼腆的把腿放下了。
“怪了,不是说800阶阶梯这里会有一道障碍吗,难道就是刚刚那条小蛇?那是镇山灵尊?”
孟旭嘀咕着继续向上爬,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堆花花绿绿的小眼睛正盯着他。那些眼睛正是一条条小蛇,和先前“袭击“崔念奴的那一条十分相似,估计都是一窝的。这些蛇虽然对孟旭两人虎视眈眈,却似乎又颇为畏惧,不敢离近十步之内。直到孟旭走得远了,蛇群才悻悻的散去。
其实这还要感谢张良赠送的那两条红玉项链。红玉项链是黄石公淬炼过的道家法宝,有驱除蛇虫鼠蚁的效用。它的香味清淡出尘,它的作用简单实用,它造价昂贵却也物有所值。
顺便一提,其实超市里10块钱一瓶的六神花露水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孟旭,我们走了多久了?”
崔念奴乖巧的趴在孟旭肩头,随着天色渐晚,她变得小鸟依人起来。或许怕黑是女人的天性,越是黑,崔念奴搂着孟旭脖子的手臂就抓的越紧。
“不知道,我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我也记不清了。”背着崔念奴走了几个小时,孟旭也开始喘气了,他头上冒出了汗滴,又腾不出手去擦,只能任凭汗珠流下。
鹅黄色的袖子遮在了孟旭眼前,为他抹干了汗水。“咦?”孟旭惊奇的半回过头,他看到崔念奴的脸上飘起了两朵红霞。
“你是不是不好意思了?”孟旭的嘴角露出了贱贱的笑容“思春期的女生总是喜欢想那些不三不四的东西,看到黄瓜和球就会马上往那方面想,啊哈哈,你一定是对我有非分之想了……啊!!!”
崔念奴的脸蛋红扑扑的,这丝毫不会影响她牙齿咬在孟旭肩膀上的力度,等她悻悻的松开嘴,孟旭的衣服上除了湿漉漉的口水,还有两排整齐的小牙印。
忽然出现的寒风打断了两个人的思绪。孟旭停下脚步,感受着脸上的冰凉,确信随着寒风而来的是大雪无疑。
“明明已经立春了,这种时候怎么还会下雪……”孟旭低头,愕然发现这些雪居然是从地上冒出来的。
就是毫无征兆,凭空出现,地上不知何时积满了厚厚的,深过脚腕的雪。
雪是不会凭空出现的,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了——这是位于3000阶的第二道考验。
“幻术吗?有趣……”孟旭嘿嘿的笑着,笑声相当淫荡。崔念奴有些担心的问道:“孟旭,这个幻术是不是很厉害?”
“幻术都是由人想象构造的,这个幻境简直天衣无缝,所以构造幻境的人实力很强。”孟旭的眼中闪耀着光芒“我很高兴。他越是强,越有可能帮到我们。”
上山的路被风雪掩盖了,这种时候已经难以辨别方位。孟旭放下崔念奴,让她坐在一块儿大石头上,自己则四处走走,寻找着破解环境的漏洞。
“阿嚏~”崔念奴打了个打喷嚏,把孟旭裹在她身上的衣服围得更紧了。崔念奴担忧的看向孟旭,发现孟旭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居然……不是幻境!”孟旭颤抖着声音说“这……这就是我们一直在爬的那座山,真特么见鬼!”
崔念奴想要站起来,努力了几下还是失败了,她无奈的放弃了这个举动,小声说:“那我们怎么办?”
“我不理解啊,是怎么做到让雪从地上突然冒出来的?”孟旭抓着头发,抬起头望向了月亮。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今天的月亮有些不对劲。
“喂,你有没有觉得今天的月亮特别像一朵大菊花?”孟旭望向崔念奴,他希望这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错觉。
“是,不过你就不能换个词……大盘子,大皮球什么的。”
“这大菊花绝对有问题!”孟旭伸出右手,召唤出了久未登场的超电磁炮,朝着月亮校准了方位。
“喂喂,孟旭,你不要乱来啊!”
乱来?孟旭冷哼一声,当常规方法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只能打破常规了。
“轰”一声,超电磁炮喷射而去,轰在了月亮上。刹那间,风停了,雪消了,上山的道路又一次出现在了眼前。
为了花容月貌,每日对天一炮。摘自孟旭的美容妙谈。
“所以,还是幻术?”崔念奴张着小口轻呼。孟旭摇了摇头,“不是普通的幻境。施术者把同一空间地点下的时间调换了,简单地说,就是地点没有变,把我们从现在的四月初四换到了腊月份的风雪日。是相当投机取巧的做法啊。
“好厉害!你是怎么发现的?”
孟旭伸出手指,直直的指向了那轮弯弯的月亮。
“都说了今天是四月初四,刚刚那月亮圆的跟朵大菊花似得,我瞎啊!”
幻术这种把戏,一旦被看穿了,也就不存在了。上山的路只走了不到一半,前方还有两个大难关在等着,经历过刚刚破解幻术的一幕,在崔念奴心里,孟旭的形象终于发生了细小的变化,从完全靠不住的废柴大叔到偶尔会发发光的废柴大叔,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孟旭重新背起了崔念奴,随着他们越来越靠近山顶,前方的路却越来越亮。五颜六色的极光铺满了天空,无法想象这种美丽的极光是怎么形成的,它们透过漫天的云彩,照耀在山路上,原本凄凉的山路也仿佛多了平添了活力。
直到前路消失在第6000阶阶梯下,孟旭知道,又一道考验来了。
前方,没有路了。
断裂的阶梯前是黑不见底的悬崖。阶梯的另一边至少在离这里五十米开外。左侧也是悬崖,右侧的山壁光滑无比,几乎是地面垂直的,攀爬的可能根本不存在。
孟旭不会傻到认为这是黄石公没钱修路或是建筑事故现场,老头子留下这道考验,一定有他的用意。
怎么过去呢?孟旭郁闷无比,换做以前,他能够御空飞行,这种难题自然不会有,现在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冥界要开设飞行课了,原来要做一名优秀的飞行员,不止要会打飞机,还要有有优秀的飞行技术。
极光照耀在那片断层处,忽然,孟旭眼前一亮,他发誓刚刚绝对看到了什么。他聚精会神的注视着刚才的地方,等到大概过了十五分钟,极光又一次扫过,光芒一闪而逝。孟旭欣喜地一跳而起,他知道这道障碍的秘密了!
站立在悬岩边,如果稍有不慎,跌落下去就是两条性命。崔念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了过去,孟旭虽然也被睡意缠绕,不过他还是打起精神,等着极光再一次出现。
机会来了!
随着极光又一次扫过,孟旭一跃而下,向着悬崖跳去,不过诡异的是他没有掉下去,而是凌空立在了半空中。
真是个调皮的仙人。孟旭跺了跺脚,发出一阵梆梆的响声,看来脚下相当牢固。悬崖中间是有跳台的,只不过这些跳台不但是漂浮的,而且还透明。只有极光扫过的那一刹那才会被染上颜色,露出形状,孟旭就是抓住这个机会认准位置跳了上去。
同样的跳台还有几十个,按极光十五分钟一次的频率,孟旭还要再这么跳上好几个小时。这些跳台或高或低,或大或小,并且是每个小时都在变幻着位置。带着背上的崔念奴,孟旭必须全神贯注,一刻也不放松才能勉强跳准位置。
比起这个,孟旭还有更担心的事:如果天亮了,极光消失,那他会不会被困在悬崖中央呢?
第十二章 实在是太下流了!
距离天亮大概还有不到五个小时,继续这种龟速的前进方法,今晚最多只能走到悬崖的一半。孟旭尝试试一次跳两个跳板,不过很遗憾,因为距离太过遥远,他几乎差一点就掉下了悬崖。
甚至于他都尝试把超电磁炮当成手电筒来映射跳台,不过还是失败了。这些跳台似乎对除了天上的激光有用之外,别的光源没有任何反应,照射之下就像什么都没有。
最后的结果,是极光消失前,孟旭依然没能通过这条深渊。
旭日东升,崔念奴揉着惺忪的睡眼,从梦里醒了过来。她迷迷糊糊的扭动着身子,忽然觉得屁股下面凉凉的,于是好奇的低下了头。
孟旭的裤子撑起了一顶小帐篷,还有……她居然悬浮在空中!
“最好不要乱动了,妞儿,我们被困的这块儿地方不怎么宽敞。”
孟旭和煦的笑容在崔念奴看来真是极差的,她四下瞅了瞅,又敲了敲屁股下面硬邦邦的透明物体,终于恍然大悟,“我们还在昨晚那里啊?”
“你说对了……”
机智的崔念奴马上就明白了情况,老老实实的坐在孟旭身前,望着近在眼前却咫尺天涯的彼岸说道:“那我们怎么办啊?”
“等呗,等天黑了,极光一出现,咱们又能过去了。”
崔念奴顿时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
“那现在怎么办?”
“睡觉。”孟旭说完闭上了眼睛,双手捏着兰花指,就像一个入了定的淫僧,如果他此时能对崔念奴说一句“不来一发吗?”,那他就更像淫僧了。
崔念奴无聊的眼神四处乱瞟,最后无奈的倚在孟旭怀里,伴着轻轻地呼吸声,在心里数起了羊……
夜未央,天未亮,孟旭背着崔念奴,迎着凛冽的山风,又开始了他的跑酷跳跃。他有种想法,这次的经历应该被改变成游戏——就叫《天天酷跑》吧。
双脚踏上彼岸的那一刻,孟旭心酸的几乎哭了出来。
肚子饿得咕咕响,孟旭庆幸现在在身边的是崔念奴,不是倾河——饿着肚子的倾河可是什么都吃,什么都做得出来,她的储备粮包括但不限于孟旭。
向前的路宽敞无比,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孟旭已经爬到了最后的第9000阶阶梯。宏伟的宫殿就在眼前,雕栏玉砌,金光闪闪,看得出来宫殿的主人是个又烧包又装逼的家伙。宫殿前有一条长长的天梯,大约一百多阶,孟旭想着老子9000阶都爬了,还怕这100多阶?于是他背紧了崔念奴,努力的攀爬上去。
终于走完了阶梯,就在这时,一只草鞋毫无征兆从宫殿里飞了出来。孟旭大骇,赶紧蹲了下去,那只草鞋就这么从他头顶飞了过去,落在了天梯下。
一道苍凉又悠扬的声音从宫殿内响起。
“年轻人,帮我把鞋子捡回来。”
孟旭一怔,随即他明白了这是黄石公对他的最后考验,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对方把他当成了上山拜师的凡人,这才有意为难。孟旭想起上山前张良说的那句“按规矩来”,于是放下崔念奴,哼哧哼哧的下楼梯去捡鞋了。
刚刚爬完断腿山,孟旭现在全身上下都是又酸又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下山时腿比上山更疼。孟旭忍着疼痛走下去,心里抱怨着黄石公这个老家伙屁事真多。
好不容易捡回破鞋,走上楼梯,孟旭正要说话,这时候忽然又有一只破鞋从他头顶飞了过去。
“帮我把另一只也捡回来。”
依然是那个苍凉的声音,毫无感情又漫不经心。孟旭翻着白眼,鼻子出着大气,这糟老头子是不是变态啊?
但是他又只能乖乖的再跑下楼梯去捡回鞋子,这次刚刚走回到半山腰,只听两声划破风声的啸响,两只草鞋一左一右的从他身边飞了过去。
“把这双也捡回来。”
“我#¥%……&*!”
孟旭心里狠狠的的咒骂着,他觉得这个素未蒙面的老头子简直是在考验他为数不多的包容心。孟旭在心里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捡鞋子,若果老头子再让他跑上跑下,他就……他就……天呐,那是什么!
孟旭怔怔的站在天梯中间,看着如同漫天箭雨迎面而来的无数草鞋,这一刻,他觉得时间被定格了,就这么注视着草鞋飞,飞……然后,他被砸了一脸。
“把这些都捡回来。”
“你二大爷的!老子和你没完,给老子滚出来!”
孟旭羞愤交加的冲了上去,不料一股大力忽然将他推了回去,冲锋还没开始,结果就掉回了鞋堆里。宫殿里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这次孟旭彻底明白了——里面住的就是个神通广大但是心理变态的老混蛋,老扔鞋子让他捡,准时年轻的时候捡肥皂捡多了现在报复社会。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心浮气躁。老夫先睡个觉,等你捡完了鞋,再来见我吧!”
宫殿的大门猛地开了,崔念奴在惊叫中被吸了进去。孟旭哭丧着脸,看着大门关闭,再回过头,身边是数不清的大破鞋……
直到太阳快要落山,孟旭终于捡起了所有鞋子。他把这些鞋子包在一起,装成一袋,疲惫的向着天梯上拉去。
走完天梯,这一次,宫殿的大门自己打开了。
孟旭鼻子一酸,他从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他回去后一定要找崔盼好好查查生死薄,给这个老混蛋把阳寿四舍五入减掉一半。
空荡荡的大殿里,正对大门的是一尊十几丈高大的人像,既不像西土的佛祖,也不像道家的神仙,孟旭看着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
大殿的正中央是一个大的八卦图,上面画满了奇奇怪怪的符号,两边挂着灯座蜡烛,还有红色的幔布从房梁上垂下。
大殿两旁各有四扇门,通往其他房间。绕过佛像,还有两扇大门,看上去是去后院的。明明是个宏伟的大殿,却因为没有声音,显得有些凄凉。
“孟兄弟,恭喜你通过了家师的考验,进入云霄宫。”
孟旭回过头,张良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背后。
原来如此,孟旭恍然大悟,问道:“你骗我们爬楼梯,自己抄近路,你好卑鄙啊!”
张良干笑一声,拱了拱手:“请随我来,家师已经恭候许久。”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跟着进了右侧一扇门,孟旭叹了口气,跟上去,都到了这个份上了,想必黄石公也不会更无耻了。
所以说黄石公说孟旭太年轻了真是一点没错。
张良带着孟旭进了那扇门,随后通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来到一扇小木门前。这里与刚才宏伟的大殿风格截然不同,而且离得远远的孟旭就闻到一股子骚味。
张良敲了敲门,“师傅,人已经到了。”
回答的声音相当沉重,就好像说话的人是在拉屎一样。透过那扇木门,里面的人说道:“很好。老三,去准备一下晚饭,把那个小姑娘也带过去。我马上就拉完了……”
他真的是在拉屎……
“是。”张良躬了躬身,似笑非笑的看了眼孟旭,默不作声的转身离去了。
张良走后,厕所里又传出了老头子的声音。
“年轻人,你叫孟旭是吧,你来找本仙人是有何要事?”
孟旭没有回答。他当然不会回答,因为他在全心全意做另一件事——超电磁炮一级准备!
“轰”一声,曾经把大妖怪九婴轰炸的一头血的超电磁炮,此刻近在咫尺的轰进了厕所内,连孟旭自己都被爆炸的余波震飞出了十几米。他要轰死丫的,对,管他是仙人还是老变态,轰死丫的!
晚宴上的餐桌上,崔念奴大口大口的吃着食物,补充体力。坐在他身边的孟旭聋拉着脑袋,一声不吭,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张良看了看他,又看看鹤发童颜、板着大长脸的黄石公,忍不住问道:“师傅,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您老身上好浓的臭味……”
黄石公瞪了眼张良,又狠狠的瞪了眼孟旭,没好气的说:“为师像是一把年纪还在厕所玩爆破的人吗?这个小兔崽子下手真黑啊。还有,小子,你究竟是何方神圣,既然有这般神通还来找我作甚?”
“我……”
孟旭干笑两声,摸着自己后脑勺不好意思说道:“对不起啦,前辈,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孟旭,是冥界的公务员,来自两千年后。因为遇到点问题,莫名其妙到了前辈这个时代,还失去了法力,我想请前辈帮帮忙,看有没有办法帮我恢复法力。”
黄石公听完孟旭的话,整个人的表情几乎就像被爆菊了一样。他张大了嘴,举着筷子的手颤抖着抬起来,指向孟旭,“你说你真是从两千年后来的?”
“真的,有身份证、驾照、户口本各种证明,您要是不信随便问我问题,我历史学的还是不差的。”
“我信。”黄石公表情凝重的说道“因为你不是第一个这么对我说的人。”
(期末考来临,做几天一更党,下个月1号开始咱再开启疯狗模式哈!)
第十三章 另一个孟旭
“跟我来。”
黄石公从桌子前站起来,孟旭疑惑的跟在他身后。两人一前一后慢悠悠的向来时的通道走去,直到来到大厅的那尊人像前才停下。
“这就是在你之前来过的那个人。整座云霄宫,都是他一手创建的。”
刚刚进门时孟旭并没有太过注意这尊人像。此时孟旭仔细打量了一遍,忽然诧异的说道:“老头儿,你觉不觉得这个人有点像我啊?”
黄石公翻了翻白眼,鄙夷的瞥了眼孟旭,恭敬的走到人像前点起三炷香,低声细语的说了些什么,这才走回孟旭面前没好气的训斥道:“不得再冒犯我派祖师,不然休怪老夫无情。”不过说完,他又若有所思的嘀咕道:“不过别说,你个小兔崽子眉宇间还真和我派祖师有几分相似。”
“我说是吧,说不定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孟旭嘻嘻笑道。
“啪!”
崔念奴揉了揉手掌,看着孟旭捂着脸颊愤怒的样子,冷哼道:“你脸上有只苍蝇,太恶心了。”
“那我还对不起了!”孟旭咬牙切齿的横了她一眼,想骂又骂不出口。最后面向黄石公问道:“你这个祖师是什么来头?”
黄石公听到孟旭的问话挺直了腰杆,并没有作答。微微眯着眼睛,只是微笑。
看着老头子不怀好意的笑容,孟旭觉得背后一凉。该不会是老头记恨自己炸他家厕所,故意为难老子吧?孟旭心里飞速过滤着和老头搞好关系的方法,这时想起自己上山前买好的见面礼,一拍脑袋,赶紧掏了出来。
一本书,封面看上去很旧,甚至连书名都没有。黄石公傲慢的接过来,捧在手里感觉这本书上没一点灵气,大概不是武功秘籍。
拿一本破书就想贿赂老子?黄石公不屑的翻开封面,顿时老眼瞪的像是一对儿茶叶蛋似的,眨都不眨。
这是一本古色古香、地地道道、原汁原味、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印刷精美的——黄书。
“山上平时没什么人,我就是带副麻将来你和张良也凑不了一桌,所以我就带来了这个。仙师无聊的时候,可以聊以自慰……”
不等孟旭再说下去,黄石公愤怒的咆哮道:“老夫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早就尘缘已了。岂是你脑中那般龌龊,罢了罢了,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哦?那你把书藏起来干嘛,不要就还给我,这可是绝版的。”
“罢了罢了。”黄石公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朝孟旭挥挥手,“你随我去一个地方,我带你去见祖师。”
这个祖师居然尚在人世,这得有多少岁了,都成人精了吧!孟旭大为吃惊,站在他身后的崔念奴,听到也不禁娇躯一震。
推开云霄宫后院的大门,云霄宫的后院又一次带给了孟旭别样的惊讶。天高云阔,风语如歌,整个后院空无一物,绵延至数里外。和左半边的鸟语花香、草木丛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整个后院的右侧居然是寸草不生的荒野。站在这片空旷的土地上,能够饱览整座天王峰下的景色。这种环境下,无论是谁都会产生一种油然而生的敬畏感。这是值得敬畏的大自然的杰作,是天王峰独有的净土。
这样,大家就能够理解,此情此景,一个在这种时候还在挖鼻屎的男人是有多么的让人想痛揍一顿。
“你祖师是哪只?”孟旭指着远处一蓝一黄两只蝴蝶,坏笑着问黄石公。
黄石公想张嘴骂孟旭,可是转念一想,觉得对孟旭这种人是没用的,又闭上了嘴。,一边向前走,一边向两人解释道:“这里原本是一条古天路,当年祖师曾在这里得到一份仙缘,从此法力大增。后来,祖师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你能让我们以体验一下仙缘?”孟旭吃惊道“老头,难道说你其实很厉害?”
“……我只能让你亲眼去见证祖师当年求道的那一幕,这是这片仙灵之地自己记录下的影像,我只是帮你打开影像的开关。”
孟旭点了点头,回身拉过崔念奴的手,看着崔念奴魂不守舍的样子,皱眉道:“妞儿,从刚才开始你就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是不是有什么不舒服的?”
崔念奴从发呆中回过神来,吞吞吐吐道:“没事,我没事……”
“那就开始吧!”
凛冽的寒风围绕在三人身边咆哮而起,如同在风中隐藏着一条巨龙在呼啸。受到巨风的洗礼,整个天空的颜色也变得明亮起来,并且有着向红色渐变的倾向。孟旭站在狂风中央,搂紧了崔念奴,虽然睁不开双眼睛,但是他感受到了巨风中夹杂着的微弱的法力波动。
历经百年沧桑,连植物都已经枯萎的山顶上居然还留有法力残余,可以想象这些法力的主人当初是个多么强大的存在。这种法力波动随着巨风的呼啸越来越杂乱无章,孟旭骇然发现,它们居然像是在寻求目标吞噬一般。
从来只有人吞噬法力,法力吞噬人?简直是天方夜谭。
狂风翻滚着向着孟旭卷来,随即,颠覆。
等到孟旭再次睁开双眼,他的面前是如同血色般的残阳。
遍地的花花草草,不同于之前一半草木、一半荒野的景像,在这种生机勃勃的地方,二人不远处伏着一头黑龙。那头黑龙的身体足足有八丈远,背上长着羽翼,是典型的西方神龙,嘴里呜呜的沉吟着,像是十分屈辱。黑龙的背上还有两个人,其中一人被红芒掩盖着,看不清面貌。另一人黑衣白发,面带竹简,居然是孟旭的老熟人。
春秋生!
“居然是他,难道说这个云霄宫居然是春秋生创建的?”孟旭瞪着眼,虽然知道这一切都不过是幻境,他和崔念奴只不过是幻境外的游客,春秋生是绝对不可能发现他们。但是上次被春秋生击败后的阴影让孟旭至今十分在意,所以就算今天无法恢复法力,孟旭也是相当兴奋的。
至少要知道,这个春秋生为什么会这么强。
红芒中的人看上去正在龙背上和春秋生对峙着,两个人都在等待对方先说话。孟旭很纳闷,两个大老爷们不动手,难道还能靠眼神杀死对方?宇智波·春秋生?
“我以为你能认同我的想法。”红芒之中传出一声幽幽的叹息。
春秋生背着手,淡淡说:“我认为你是对的,但是我不想靠你的方法,如果一个人坐到那种地步,实在太恶劣了。”
“这是没有办法的。人的情况和树相同。它愈想开向高处和明亮处,它的根愈要向下,向泥土,向黑暗处,向深处——向恶。”
春秋生叹了口气,很明显的道理,他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你说的都是对的,唯独这些是我无法做到的。从我选择背叛的那一天起,我就不会和任何人联手。我是个信奉报应的人,所以我不想被别人背叛。”
“叼你老母!”
孟旭一愣,看向那片红芒。高手之间对话,骂人也太没有风度了。而且刚刚的那句方言——卧槽,高手还是个广东人?
“既然如此,唯有用武力来让你屈服了。无法成为盟友,就只好让你成为我的属下了。”
那团红芒在春秋生的注视下分散开来,紧接着一把钥匙一样的剑出现在了那人的手中。这把剑的样式很古怪,但是孟旭看来再熟悉不过了——他就是被这把剑送来的,如今应该落到了春秋生手中,名为“黄泉钥匙”的宝具。
强劲的能量向着春秋生呼啸而去,春秋生向着身后急退,那团能量却如同长了眼睛一样紧追在他身后不放。春秋生无奈之下,嘴里低声念了句咒语,面前出现一面看不见的盾牌,抵挡住了汹涌而来的能量。
红色能量撞击在隐形盾牌上,发出嗤嗤的声音,虽然从春秋生的侧脸看他已经是大汗淋漓,但是同样的,红色能量无法伤及他分毫。全部被阻挡在了隐形盾牌的后方。
孟旭惊讶的张大了嘴,用文艺点的说法来形容,他的下巴要掉脚底板上了。
完全的法力免疫,这绝逼是冥道六技里的招数——万法自然。就算孟旭还没能修炼到这么高级的水平,他也是知道这招数的!并且据他所知,整个冥界会掌握这一技能的,包括冥女王在内也不到五个!
在发出那样毁天灭地的一击之后,红芒下的人并没有步步紧逼,而是得意的注视着春秋生。法力消散后,春秋生的情况依然不容乐观,那股能量虽说没有伤到他,但是冲击力也让人很不好受。
“咔嚓,咔嚓。”
脸上的竹简发出崩裂的声音,被能量冲击下的竹简面具终于断裂开了。“啪”一声,掉在了地上,春秋生白发下的那张脸彻底暴露在了空气中。
然而更诡异的是那张该死的脸居然见鬼的和某个银卷卷的混蛋长的一模一样!
他分明就是另一个孟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