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野蛮与文明(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罗马帝国攻克君士坦丁堡的四天之后,通过西域的电报线路,这一消息就传到了中都,传到了监国的皇太子的岸前。尽管最近几年国内大小事皆决于监国,但是这件事却不同小可,必须要以大明天子的名义表示祝贺。
当然,除此之外,朱和嘉还告诉了父皇另一件事。
“父皇,儿臣听闻,老九在那里实施的政策,似乎是想要实施俄罗斯式的农奴制。”
或许最近半年,朱和嘉最熟悉的就是俄罗斯,甚至作为监国的他,还曾邀请过代表团到皇家园林参加了一次宴会,对于俄罗斯的农奴制也有一定的了解。
不过,现在俄罗斯的使团已经归国了,带着丰厚的成果他们同大明签署了合办“明俄铁路”以及“明俄银行”的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大明将会在修建一条通往莫斯科的铁路,最终这条铁路将直抵波罗的海。这当然又涉及到了秘约的一部分大明将帮助俄罗斯训练一支5万人的军队,设立明俄合办之军械厂聘用大明技师,并采买大明材料。待训练完成后,他们将会向瑞典宣战,以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
那个条约签定前,曾经朱和嘉曾经拿给父皇看过,至今他都不知道父皇为什么会说一句“就是个二十一条罢了”,确实,合约也就只有二十一条。
“哦?怎么说?”
看着面前的棋盘,朱明忠半眯着眼睛说道。
最近几个月,他觉得自己的精力似乎不像过去那么充沛了,人当真是老了,不过他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毕竟在知识的整理过程中,他发现许多自己所忽视的知识,不仅仅局限于科学,还有许多人文社会政治等各方面的资料。
作为大明帝国的中兴之君,他希望自己能够嫡造一个千年的帝国,所以才会尽量的想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都留下来,也许可以给予未来一些启示。
“听说他把所有的庄园都封赏给了军团的兵士,完全继承了土耳其人的封邑制度。”
“哦,我听说过,奥斯曼帝国封邑制度的原型,来自拜占庭帝国的普洛尼亚制度和塞尔柱苏丹国时代的伊克塔制度。土耳其苏丹曾宣布所有耕地皆即国有土地,只有称作穆勒克的自由领有地和称作瓦克夫的宗教地产不在其列。”
对于土耳其的制度,朱明忠有一定的了解,毕竟,当年在自己登极之初,也曾充分借鉴过各国的采邑制度,大明或许没有采邑,但事实上勋田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军事采邑。
“土耳其人的封邑不仅仅有土地,还有耕种土地的农民。封邑的耕作者构成国家的佃农,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世代享有土地的耕作权,地租的征纳标准、征纳时间和征纳方式由苏丹确定,封邑的领有者无权更改。奥斯曼帝国的法律禁止农民弃田出走,封邑的领有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权追回逃亡的农民,就这一点上来说,与农奴制是有一定区别的。”
“父皇,两者确实有所区别,不过就儿臣所知,一直以为土耳其的封邑数量都是逐年减少的,现在他们国内最多只有40%的土地是封邑,而现在他却重新恢复了这一切,把所有的土地都进行了重新的封邑,甚至,他还计划借鉴俄罗斯的农奴制,把所有的佃农都交给采邑主管理,并且禁止佃农离开土地,所有逃亡农民,不论逃亡的时间多长,捕到后,连同家属和全部财产一律归回原主。儿臣觉得……”
眉头紧锁着,回忆着他所得知的情报,朱和嘉又说道。
“他这无疑是在逆师倒行,就是在南洋实施的奴婢制,奴婢的生命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在那里邑主有权绞死佃农,而且不需要经过审判……”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朱和嘉同样也有他的底线,他的底线就是南洋的奴婢制,不过那些奴婢的生命是得到保障的,而且根据法令,奴生子三代之后,就可以获得自由。
但现在通过军正司的情报,他诧异的发现,罗马帝国正在上演的一切,正在触碰他的底线。
“哦……”
朱明忠抿了下嘴唇,然后说道。
“那时太远了,到底他为什么那么做,我们都不清楚,但是我们要学会体谅他,毕竟,高加索一直流行掠夺奴隶,或许这也是他的妥协吧,毕竟他的军团时90%的部队的都是高加索人。难免会有些陋习,体谅一下就好,况且,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想到了西域的那些旗人奴婢。
“你记得我们收复西域后,那些的所谓的汉军吗?他们心甘情愿的做包衣,甚至以此为荣,即便是在我们夺回了西域,满清覆灭的情况下,仍然有许多人心甘情愿的做包衣,甚至见到旧主时,还是会跪下叩头……”
提到那些做不够奴才的家伙,朱明忠忍不住摇头长叹,甚至这也是大明没有法令强制归还奴婢自由的原因,既然他们愿意做奴才,那就世世代代永远做奴才吧!
“现在罗马帝国虽然已经光复了,可是当地人口构成中,正教徒不超过30%,其它的都是忠诚于土耳其人的异教徒,利用土地把他们固定在主人的家中,有利于下一步的教化,毕竟,人们总会信服自己的主子,就像那些包衣一样,当年他们也不习惯,甚至反抗过,可是不过短短十几年之后,他们却以做奴才为荣,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鞭子?”
朱和嘉的回答,让朱明忠点点头。
“就是鞭子,远古时期,人类祖先通过捕捉、关押、虐打、喂食、共同生活等途径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化,于是狼变成了狗,野马变成了家马,野兽变成了宠物。其实,人也是一样,一样的可以驯化。人性能够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遭遇残酷惩罚或严重恐惧时,受害者随时面临生命健康威胁,而此时施暴者成为受害者唯一面对的对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害者会认为自己吃的一口饭,喝的一口水,甚至一次呼吸都是施暴者给予的宽容和慈悲。对于施与自己暴行者,受害者会将恐惧转化为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下意识的以为施暴者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甚至会极力维护施暴者。”
其实,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当然,在这个时代并没有这门学说,但是并不妨碍千百年来,人们通过对人的奴役对人进行驯化。
“现在,他在那里做的一切,其实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把反对罗马帝国的人,变成帝国的支持者,尽管这种支持是迫于恐惧,迫于生计,但是久而久之,他们就会习惯,到时候就会认同。其实当年奥斯曼人也是这么做的,现在只过又重演了一次而已。”
说出这番话后,朱明忠看着朱和嘉用极为严肃的语气说道。
“你记住一点,每一个地区都有他们特殊的情况,千万不要想当然的套用本国的办法,要因时制宜要因地制宜,只有如此,才能长治久安。”
在叮嘱着儿子的同时,朱明忠的心思却已经完全沉浸到未来之后,他担心自己身后……倒不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也不是因为担心自己将不久于世,而是出于对帝国的未来的担心。
“很多时候,我们会犯一些习惯性的错误,嗯……蛮夷畏威而不怀德,这句话自然有他的道理,天下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与天朝一样,就是天朝也是千差万别,南洋推行教化,自然有他特殊的地方,可是教化归根结底还是离不开“威”字。”
在父皇提及“威”时,朱和嘉颇为感慨的说道。
“这个儿臣明白,诸夏到了那里,变人宗庙、易人习俗、更人语言,如果不行以威,他们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接受教化。”
在海军的时候,他曾不一次远航过南洋,也曾接触过那里的土人,也知道教化是靠什么推行的,仅仅只是一纸法令?那不过只是笑话罢了。
“确实是如此,这是扩张的本质,我华夏先贤从中原之地,分封九州,后来又开拓岭南,你以为靠的是什么?”
摇摇头,朱明忠长叹口气。
“朕说过,有时候,文明是很好,但是要是文明的时间长了,就会忘记野蛮,而野蛮……”
盯着朱和嘉,朱明忠用极为认真的语气说道。
“野蛮才人类的本质,人类的本质是野蛮的,所谓的文明,不过只是借用法律、道德等教化形成的,这需要长期的时间才能形成,而在这种情况下,试图以文明的方式与野蛮同室相处可吗?”
看着儿子受教的模样,朱明忠心叹了口气,有些事情大明或许已经改变了许多,但也只是一程度上的改变,人文明太久了,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忘记野蛮,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发达的社会,越容易出现“傻白甜”吧。
罢了,现在,也许不需要考虑这些了,毕竟,现在野蛮对文明的征服,已经不复存在了,即便是几百年后可能的“子宫征服”,也很有可能不复存在,毕竟……罗马帝国的复兴,必定会对两河流域等地区产生出人意料的影响,也许在巴格达,在许多地方,都会再一次出现新正教堂,至于其它……
谁知道呢?
野蛮……或许会从这个世界消失吧!
而在另一方面来说,包括罗马帝国、埃及等“帝室华夏”的出现,对于诸夏而言,未尝不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皇家出身于大明皇家的他们不同于西洋他们的血统让他们可以享受诸夏的便利,可以引进大明的学者、科学。但是在居民的血统上,却与大明有着根本的不同。
而这个安排能让华夏文明保持充分的活力,竞争并不仅仅局限于大明、诸夏,现在还有第三势力的介入“西夏”……或许吧,截然不同的文明构成,还将会给华夏文明注入新的活力,他们是将会在华夏文明的影响下,结合自身的文明创造同样灿烂的新文明。
而这种激烈的竞争,恰恰是华夏,甚至让人类文明保持前进的原动力,甚至可能是主要因素,仅仅只是凭借着“诸夏”或许并不一定能够形成压力,但是血统有一定区别的“西夏”,可以加大某种外部压力,让其转化为文明进步的动力。
“父皇所言甚是,另外儿臣还有一件事,就是老九希望重新构建新的语言,土耳其语势必是要被抛弃的,帝国的统一必须要有统一的语言,他认为汉语太过复杂,而且文字太过繁琐,与当地人没有任何联系,所以……”
“和埃及一样?”
朱明忠反问道。埃及用的是科普特语,至于汉语……是宫廷语言。
“是的,他的初步打算是结合希腊语、拉丁语以及亚美尼亚语,制定新罗马语,当然,也会借用许多汉语发言,他的想法是,未来的罗马语是易学的,这样可以让各民族尽快掌握新的语言,同时,说罗马语的人也能够与我们达到简单的沟通,”
呃……这个想法让朱明忠愣了愣,有这种可能吗?似乎好像,只有另一个时空中掺杂着大量汉字的日语,做到了这一点,但那也是书面上沟通。
“贪多不厌!”
摇摇头,朱明忠沉吟道。
“你写信告诉他,在语言上不需要强求所有人说同一种语言,让他们说着各种语言,保持汉语是宫廷语言就可以了。上行下效,久而久之他们必定会学会汉语。汉语……”
望远处望去朱明忠感叹道。
“看似复杂,但是汉语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语言啊,”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朱明忠的语气中充满着期待,什么时候,世界才会说着同一种语言?他并不知道,但是有一天,汉语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层人士的通用语言……这一天必定会到来的。
第506章 俄罗斯的眼泪 (新书发布,求支持)
时间过的很快。
在时间进入18世纪后的第一个十年结束的时候,世界,至少几乎整个欧洲仍然在战争的阴云笼罩下。
因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王位空缺,法国波旁王朝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为争夺西班牙王位,而引发的一场欧洲大部分国家参与的大战。战争实质上是为遏制法国吞并西班牙而再次独霸欧洲的局面。因而引发半个欧洲组成新大联盟对抗法国。
这场持续了十五年的战争,对于欧洲各国而言无疑是极为惨烈,而且战争的方式也与上一个世纪截然不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代表了军事史上绝无仅有的大战争。尽管大明的工业革命刚刚影响到欧洲,但是在战争期间,大明工业革命的成查带来了军事上的巨大进步,交战双方使用了线膛击发步枪作战,到战争末期,纸壳后装枪也投入了战场,使用铁路和蒸汽船实现快速的兵力机动和集结,使用蒸汽战舰进行海战,到战争的末期甚至投入了铁甲舰。
这场战争给参战各方带来了超过两百万人的死亡,虽然法国赢得了战争最后胜利。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军事力量严重削弱,法国一度失去霸主地位。但仍是欧洲主要强国。战争引发了军事科技的变革,同时形成了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大明第一次通过军事调停,确认了大明对欧洲的支配地位。
尽管在战争期间,大明海量的剩余军火被卖到欧洲各国,但是最终结束这场战争的同样也是大明。当战争的双方仍然在战场上拼尽全力,试图击败对方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大明已经从另一个方向渗透进入了欧洲。
在战争爆发的第二年,经达长达6年的施工,大明终于把铁路修进了莫斯科,并在留下了向北的延长线,在俄罗斯于大北方战争期间夺取了前往波罗的海的出海口后,铁路继续向北延伸。与此同时,两国共同成立的成立的,实际是由大明控制的明俄银行,拥有了俄罗斯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代收税款等特权。这个银行从成立的那天起就一直是大明借地筑路的工具。
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间,在俄罗斯土地上出现了一条条新的铁路,一直深入到俄罗斯的腹地。
1717年的初春,从新都圣彼得堡返回领的的安德烈公爵前往由他在图拉领地,当他在圣彼得堡的时候,那里一直都是由他的儿子监管。和其它人一样,他同样选择了火车,这是返回图拉最快的方式。
火车轰鸣着向南行驶着,他坐在豪华的车厢里上,初春的太阳透过车窗照在桌子上,他不时地望望外面的草地,透过白桦林看着窗外蔚蓝色的天空,尽管景致迷人,但是他的神情中却带着几分忧郁。
“你看从铁路线两侧的土地,看似是俄罗斯的土地,可是实际上,都属明国……”
凝视着车窗外的土地,安德烈轻声叹息道。
“当年修建铁路的时候,明俄铁路公司以建造、经理和防护铁路为名,大量廉价收买铁路沿线的我们的土地,在原划定用地的基础上不断扩充占地,铁路线两侧虽然很窗,但是一旦有火车站,多者数万俄亩,少亦数千俄亩,都是属于铁路,他们以铁路为名购买土地,建市招商,十年前,沙皇陛下就已经认识到他们的阴谋,我们试图限制农奴进入,结果大量的明国人却过来了,现在这里有他们的官员、法院、警察、看起来根本就是另一个明国,像这样的地方有多少?”
说话的时候,他们驶过了个小站,尽管只是一规模不大的小站,但却也是一座市镇,在那里随处可以看到生活在那里的明国人。
“他们在铁沿线的大小约130个城市,相继建有小学、公学堂等教育设施,及公园、图书馆、医院和文化卫生机构,投资经营报社、交易所等,那些地方无疑是当地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再加上沿线的小站,可以用星罗棋布来形容。”
皮埃尔看着伯爵说道。
“目前俄罗斯有超过150万明国人在这些铁路附属地生活,而附属地内还生活着超过200万俄罗斯人,而且沿线的贵族、富人都愿意生活在附属地,因为那里风景优美的公园,有自来水、下水道,见不到肮脏的街道和村落……”
凝神着远处的白桦林,安德烈默默的点着头,他的神情中带着些许忧虑,事实上每一个有远见的俄罗斯人都会对明国的在俄罗斯的渗透感到优虑。
“今年冬天,我们的大使在中都向太子殿下提请,希望能够分期赎回铁路,”
“听说,太子殿下并没有拒绝,甚至表示愿意就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可为什么后来没有消息了。”
皮埃尔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没钱。”
安德烈说道。
“根据我们的核算,目前他们在俄罗斯拥有6276俄里铁路以及72.65万俄亩附属地,不包括铁路两侧30俄尺的路线用地,我们一共需要支付3.7亿卢布!”
“我们应该可以负担和起吧。”
“按这个价格当然能负担得起,即便是算上利息,我们也可以在50年内还清贷款,可是,上帝可以作证,明国的商人是极为奸诈的,他们拿出了土地增值的一套来告诉我们,我们的计算是错误的。”
“他们开出的价格是多少?”
“79.7亿卢布,足足增涨了二十倍,主要是附属地的升值,按照这个价格,我们根本负担不起,甚至就连贷款的利息,也是无法负担的,所以,也就没有了谈判的必要了。”
作为主张收回路权的一员,安德烈伯爵一直试图收回路权,在过去的几年间,他一直在尝试着、努力着,但是现在,他却心灰意冷了。
“现在,我们不但无法收回过去修建的铁路,甚至他们还要修建新的铁路俄罗斯的路权,不在我们,在明俄银行,在铁路公司,我们在当初的谈判中,就把这一切交给了他们,甚至在大北方战争期间,为了获得贷款,还把海关抵押了给了明国,现在,他们控制着我们的方方面面……”
凝视着窗外的风景,安德烈伯爵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他不知道如何摆脱这一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清楚的看到这一条条铁路就像镣铐似的,把俄罗斯死死的捆绑起来了。
“当年沙皇陛下试图引进明国的资金、技术改变俄罗斯落后的面貌,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明国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的想要夺取所有的一切,我们70%的煤矿属于他们,80%的工厂在附属地里,而且大都也是他们的企业,甚至就连同几乎所有的大学也全都在附属地,不,现在在圣彼得堡有一所我们的大学,不过,那里依然用着汉语的教材,教授们依然说着汉语……该死的,他把俄罗斯拱手让给了明国人。”
皮埃尔随口嘀咕了一句,对于他说的是什么,安德烈像是没有听到似的,只是默默的看着车窗外,他的心里也是这么觉得,沙皇真的把俄罗斯拱手让给了明国。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先生……”
突然,一串有些生硬的俄语,传到他们的耳中,是一个明国人,原本他正在看着报纸,似乎没有任何人看到他。
“我们从来没有试图通过铁路控制什么,而是一直通过铁路让俄罗斯人享受到了科学进步的福音,过去俄罗斯的粮食很少出口,但是现在你们的粮食却可以出口到世界各地,这不正得益于铁路嘛?”
那个明国人面露笑容说道。
“而且新建立的学校、医院,都使千百万俄罗斯人从中受益,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铁路带来的,这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先生,那是你们的铁路,你们通过铁路抢走了许多属于俄罗斯人的财富,那些铁路就像是国中之国一样,你们在那里实施着你们的法律……”
“治外法权吗?这是为了公平起见,毕竟,天朝人已经习惯了天朝的法律。”
在皮埃尔与那个明国人的争论中,安德烈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这样的争论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作用,在前往明国的使者回国时,面对众人的询问,他只说了一句话。
“除非我们在战场上击败天朝,否则我们永远不可能收回铁路!”
永远不可能……击败天朝。
别说是天朝,甚至就连同“西夏”的一员罗马帝国,几年前,俄罗斯曾试图从罗马帝国的手中夺取顿河出海口和黑海沿岸土地,结果吃了大亏,甚至最后不得不割让给他们数万平方俄里的土地,才换取了停战。
一个内乱不止的罗马帝国都无法击败,更何况是更为强大的天朝?
“但愿将来,天朝会主动放弃一些权力吧?”
安德烈公爵想到了,他从代表团那里得知的另一个消息似乎九岁的伊丽莎白公主凭着她的倾城之貌,征服了十三岁皇太孙,似乎皇后也非常喜欢她,而且她还见到了深居于宫中的天朝皇帝。
“也许,再过几年的,伊丽莎白公主可以嫁给明国的皇曾孙,也许将来,在她的影响下,天朝会同意在铁路问题上作出一些让步,谁知道呢?”
他环顾四周,看着车厢里的那个明国乘客,安德烈的心里又突然想道。
“而且现在很多贵族都愿意让儿子娶明国人,并且自己的女儿嫁给明国人,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在俄罗斯的明国人,也会成为俄罗斯的一部分……就像,我的祖先,不也是蒙古人吗?”
安德烈在心里的这么对自己说道,似乎他想要借此来缓解内心的忧虑,列车依然在朝着南方行驶着,这条铁路一直修到亚速,那是罗马帝国的城市,那并不是唯一一条通往罗马的铁路,还有一条铁路从西域取道波斯进入罗马帝国,直到君士坦丁堡。
这些铺设在亚欧大地上的铁路,就像一条条盘据地各地的吸血怪兽似的吮吸着当地经济资源。或许铁路方便了所在地人们的生活,但是铁路却让这些国家一步步的滑向半殖民地的边缘……
对于这一切,安德烈尽管感觉到警惕,但是时代的眼光却使得他根本看不到铁路的威胁,甚至他还会在内心深处浮现出一些不应该存在的幻想,终于,在火车抵达的了图拉的时候,在火车尚未停稳时,他就透过车窗看到了窗外月台上的儿子,穿着一身天朝式儒袍的菲力普站在那里,他看起来除了相貌与天朝人有些区别,其它的地方,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
“也许,应该同意他去天朝留学……”
安德烈在心里默默的想到,许多贵族都会把儿子送到明国去留学,但是他并不愿意,因为几乎每个去明国的回来的人,都会谈论明国的先进,谈论那里的发达,他们会成立“圣教志同社”以说汉语为荣,他们品茶、作诗、欣赏明国的文学作品、画作,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正因如此,他才不愿意儿子到明国留学,可即便是如此,也没有阻挡得了他效仿明国人的生活。就像现在这样。
终于,在列车停稳之后,安德烈伯爵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他看到儿子像明国人一样行揖礼……面对这一切,他的心里不禁有些五味杂阵,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父亲,您在想什么?”
儿子言语中的尊重,让安德烈伯爵笑了笑,然后说道。
“我在想,你不是一直希望到天朝留学吗?也许……”
就在安德烈想要给儿子这个惊喜的时候,突然,站台不远处的传来一阵惊喊声,喊声是从电报房里传来的,然后附近的明国人都围了过去。
“怎么了……”
就在安德烈刚想问的时候,混乱中他听到那些人说。
“陛下退位了……”
第507章 这不是结局 (新书发布,求支持)
皇帝退位!
兴乾五十五年的这个春天,对于大明而言,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事情,皇帝退位为太上皇,皇太子继位。
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大明上下以及诸夏早就习惯了太子监国。而且最近几年,随着皇帝的年过耄耋之年,许多人甚至都已经做好了皇帝随时会驾崩的准备,但是当皇帝在新年举行大朝仪时表示考虑退位时,众臣还是被吓了一跳。
接下来的几天里,上至内阁下至百官纷纷上折,表示皇帝身体康安,绝不应退位。
其实,对于兴乾皇帝的长寿,朝野之中谁都没有想到。
在位五十五年,古往今来,还没有这么长寿的皇帝,即便是神宗皇帝也无法与之相比。或许也正因如此,他们才用了“绝不应”,而不是“绝不能”,或许,即便是他们也觉得让一个年过八十的老人主持国政,似乎有些不妥。
至于太子,五十七岁的皇太子,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早就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他足以成帝国的掌舵人。而且百官们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也习惯了皇太子,皇帝本人除了每年几次大朝仪外,已经很少出现在大臣面前了,尤其是在三年前皇后和昭妃先后去世后,皇帝甚至除了正旦之外,冬至、先日的大朝仪都是由皇太子主持。
皇帝的退位……固然出乎意料,但却没有在大明引起什么太多的风波。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之后,在春暖花开的阳春三月,在皇宫的皇极殿内,朱明忠下旨退位,由皇太子朱和嘉继承皇位。
在百官和诸夏代表的朝贺声中,朱和嘉坐上了龙椅,那个龙椅是从京师带来的,是少有的几个永乐年间遗留下来的老物。
不过,这一切,都和朱明忠没有了关系。
现在的他,说是太上皇,可实际上,对于将来,朱明忠有着自己的计划。
几乎是在朱和嘉登极接受百万朝贺的同时,朱明忠就坐上了前往城外皇家园林的马车,在马车中除了他之外,还有皇曾孙朱伯涛,只有十三岁的他并没有参加典礼,他的父亲在那接受新皇帝的册封成为大明新的皇太子。
“祖爷,咱们这是去那?”
朱伯涛朝着车窗外看去,车窗外并没有跟随的骑兵,只有几名侍从。
“去林子看看……”
朱明忠宠溺的摸了下曾孙头上的总角,他还没到蓄发的年岁。
马车出城后,沿着宽敞的官道行驶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林子,经过几十年的生长,这片皇家园林早就变成了一座原始森林,尽是合抱粗的苍天大树,甚至在林子里还有一些来自北美的巨杉,尽管不像在北美老家那么高大,但在要林子里却显得很是显眼,其实沿着皇家园林一路北上,到了北方的山区那里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巨杉。
终于,马车一路行驶到了皇家园林的深处,在一栋白色的西洋式宫殿前停了下来,这座宫殿是朱明忠在二十几年前建的行宫。
来到了这里,朱明忠对朱伯涛说道。
“涛儿,往后皇祖爷就住在这里了。”
现在自己是太上皇,不应该再呆在皇宫里了,甚至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朱明忠有先后让自己的妃子们去了孩子们的封国,她们到了那里既可以和儿子团聚,也可以成为一国的王太后。
大明封国一百四十三!
南洋六十三,北美六十二,新夏七国,锡兰一,夏威夷、新西兰……许多曾经熟练的地方,都已经成为了大明的封国。再加上埃及、罗马、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特兰西瓦尼亚、阿尔巴尼亚这些前奥斯曼帝国的属地,在奥斯曼覆灭后,面对来自奥地利的压力,纷纷邀请大明皇子作为国王,他们的贵族们选择了大明,当然他们的贵族也趁机与讨价还价地获得大量的特权与权利保障。但这一切,同样也注定了“西方诸夏”与诸夏的截然不同。
儿子多了并不一定是好事,朱明忠甚至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把最小的儿子分封出去之后,他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因为已经无地可封了。
现在暹罗、高棉、西贡、马来、沙巴、沙捞越、吕宋、棉兰等地都是大明的封国,当地王公不是被废,就是被处决,南洋的全面华夏化,已经是不可逆转了。
“幸好和嘉只有三个儿子,否则,可真够他头痛的。”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长叹口气,似乎,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三年前,就已经把自己毕生所学,都系列的抄录了下来,在未来的两百年里,应该可以继续给予大明一定的指引,至于再往后,谁知道呢?
尽管朱明忠刻意的退出了皇宫,想在园林里作一个安乐太上皇,可是到了下午,刚刚继位的朱和嘉还是赶到了行宫。
“父皇……”
不等他开口,朱明忠便看着他摆摆手打断他说道。
“和嘉,现在你已经是大明的皇帝了。”
看着儿子颇为伤感神情,朱明忠哈哈笑道,摆摆手说道。
“其实,从你娘去世后,为父就在考虑着退位的事情,这几年一直在考虑……”
为什么不愿意退位,其实是因为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他希望能够在位超过六十年,可是到去年的时候,他想通了,没有必要那么偏执,毕竟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甚至就连满人……至少有一支满人逃出了阿富汗,到底逃到了什么地方,无从得知,其实,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为父已经八十多岁了……已经是垂暮之年,这些年你处理国政的时候,为父一直看在眼里,将来国家如何,华夏又该如何,我相信你不会辜负天下的。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是中兴创业之君,大明交在你的手上,为父放心!”
现在,朱明忠已经不愿意再用“朕”来自称了,他顿了一顿,然后又继续说道。
“其实为父子现在就一个心思,就是在有生之年,允够周游华夏各地,亲眼看一看,为父这么多年苦心缔造的华夏,这个华夏啊……不单单是大明啊!”
这个华夏太大了,大到朱明忠甚至有些怀疑,大明、诸夏、西夏,都是华夏的一部分。
“南洋那边,为父已经去过几次,所为父想去西方看看,从西域走,坐火车过去,一路到君士坦丁堡,然后再到塞尔维亚、保加利亚,朕想到那些国家游览一下,想要看看西夏的风光,然后,为父还准备去一趟俄罗斯,彼得……他也算是为父的晚辈,这些年咱们大明在俄罗斯的布局……一切都还很顺利,这次过去,我准备给伯涛说一门亲事……”
“父皇是说伊利莎白?”
朱和嘉的眉头微微一皱,在几个月前俄罗斯使团来访时,他当然注意到这位俄罗斯公主的倾城之貌,她们姐妹俩特意穿上了大明的宫廷礼服,令在场的许多人为之倾倒。伯涛同样也是其中之一。
“怎么,似乎你不太高兴。”
“爹……”
换上这个更家常的称呼后,朱和嘉说道。
“伯涛是皇太孙,是大明未来的皇帝,他的妻子就是大明的皇后,不应该……”
“不应该是蛮夷是吗?”
看着儿子,朱明忠当然知道,尽管在过去的五十五年间,有千百万异国的女子以及奴婢的身份进入大明,成为大明百姓的妻妾,但是大明人骨子里仍然极为骄傲,以轩辕血脉而骄傲。
“我觉得总有不妥,毕竟,他是的儿子未来也是大明的皇帝,帝家的血脉不应……”
话说到一半,朱和嘉想到他还有十几个弟弟妹妹的母亲是色目人,是欧洲人。
“和嘉,未来的大明,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那个大明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华夏内部的融合从来不曾停止过,在南洋,当地的土人正在融入华夏,甚至在西夏,那些王卫也是纷纷娶当地女子为妻为妾,这样的融合对华夏是有利的,其实,大明,甚至华夏的未来,能否长治久安,核心的问题就是上床问题!”
一个粗暴而直白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后,看着儿子皱着眉头说道。
“人类社会是个父系社会,民族的属性也是随父不随母,大明的男子娶纳异族女子为妻为妾,是有利于未来大明的长治久安的……”
“爹,这个道理孩儿知道。在南洋过去土人的人口有一两千万,如今纯正的土人可能只剩下三五百万,而大多数子民都是拥有华夏血统,他们基本上都是父亲明人和母亲土人,抚夷归夏的真正目的,本身就是从生理上、血统上改变南洋的构成,这我们都知道。”
提着南洋的例子时,朱和嘉看着父亲说道。
“但是这不应该是伯涛的责任,毕竟,他是未来的皇帝。”
“就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啊……他才有这个责任啊!”
看着儿子,朱明忠笑了笑。
“毕竟,将来,我们肯定是要用兵俄罗斯的,伊利莎白可以保证皇家对俄罗斯的继承权,更重要的是给俄罗斯的贵族们一个效忠的理由继承权,我们现在确实可以随时出兵吞并俄罗斯,但是,我希望……”
沉默片刻,朱明忠望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希望俄罗斯能够成为某种试验,也许,我们可以通过另一种和平的融合,把他们融合进入华夏的大家庭之中,也许……”
顿了顿,朱明忠笑了笑,然后看着朱和嘉说道。
“还有西夏、甚至欧洲,谁知道呢?如果我们不去尝试一下,永远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把他们融和进来,就像现在,上百万俄罗斯女人成为大明移民的妻妾,这种融合不也挺好的吗?反过来的情况却是不大多的,哦还有许多俄罗斯贵族以娶华夏妻子为荣。”
朝着远处看去的时候,朱明忠感叹道。
“爱情啊……有时候,也是一种武器,军事可以征服……不,征服女人,或许才是最成功的征服……”
然后,朱明忠摆了摆手,对陷入深思中的朱和嘉说道,
“不过,这只是为父的一个想法,至于将来如何决定,还是由你去决定吧,毕竟,你已经是大明的皇帝了,现在你是大明的掌舵人了,至于朕……”
站起身来,缓步走到窗边,朱明忠凝视着远,然后轻声说道,
“朕,这几天就会出发,就不要通知外界了,对外面就说朕在这里修道吧,不是有一直有传言说,朕这些年不临朝,是因为修道吗?好吧,就这么和他们说吧……”
几天后,和普通的老人没有任何区别的朱明忠踏上了西去的列车,尽管已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列车的速度依然不快,只有四五十里的时速,最快也不到三十公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朱明忠偶尔也会感叹着技术的落后,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他更像是一个游客,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一路向西,沿途经过了太多的地方,从新疆到草原、再到安西,沿途只有波斯不在华夏的序列,最后,列车驶进了罗马帝国。相比于诸夏的各国安定,罗马帝国内部却是动荡的,宗教上等传统上的撕裂带来的动荡,并不是朝夕间能够结束的。
好像一直以来,施奕文都对这时有所期待,并不仅仅是因为这里华夏体系中的另一个皇帝,而是因为这个地方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
和任何一个游客一样,朱明忠来到了君士坦丁堡后,下车后的第一站,就是圣索菲亚大教堂。只不过与其它的游客不同,置身于这座教堂中的他,心底总是会浮现出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既不是得意,也不是骄傲,而是一种凝重……
“如果世界是一个国家,伊斯坦布尔一定是它的首都。”
在另一个时空中,拿破仑曾经这样描述过这个城市。
或许,未来这座城市会成为西方华夏的中心吧……就在朱明忠走出了教堂,心里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看到一辆马车朝着这边驶来,驱赶着马车的大胡子叫嚷着陌生的似乎又是有点熟悉的言语……
第508章 新的开始 (新书发布,求支持)
咳咳……
猛地睁开了双眼,然后朱明忠就开始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在他的鼻息之间,依然还充斥着爆炸时刺鼻的硝烟味。双耳嗡鸣着,头晕脑胀的根本听不到其它的声音。
慢慢的视线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只不过视野中充满了闪动的光点。
“刚、刚才是怎么了……”
挣扎着站起身来,朱明忠揉着头,头很痛,就像是被人用锤子狠狠的敲打了一顿的,想让自己感觉舒服一些,同时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空气中依然是呛人的硝烟味。
爆炸!
刚才似乎发生了剧烈的爆炸。
慢慢的朱明忠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之前的遭遇。他清楚的记得爆炸的火焰如何把自己吞噬,甚至身边的卫士都没有来得急把他扑倒在地下,然后就被冲击波炸飞了。
过了好一会,耳鸣消失了,视野中的雪花也少了许多,剧烈的头痛也开始打量起周遭。入目之处尽是一片狼籍,黑色的烟雾在街道上弥漫着。顺着黑烟看过的去,朱明忠看到了几十米外那架已经被炸散的,燃烧着冒着滚滚浓烟的汽车。
汽车……
不知所措的看着那辆汽车,朱明忠睁大了眼睛,已经恢复了听觉的他,听到周围传来的哭喊声,还有刺耳的警笛声。
再往街道两侧看去,高耸的楼房让他的目中尽是迷茫,这里是那,我不是在君士坦丁堡吗?
茫然且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朱明忠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并不断强迫自己回忆之前发生的事情。
爆炸,然后呢?
身旁的卫士朝自己扑来时,似乎自己已经被火焰吞噬了,然后……
闭着眼睛,爆炸后的瞬间,那有些诡异的一幕又一次浮现出来。几乎是在一瞬间,朱明忠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某种静止的状态,时间好像凝固了似的,火焰也在自己的身边停止。
世界仿佛凝固了一般,他甚至能够看到扑来的卫士浮在半空中,以及周围的人们惊恐的模样。
也许时间停滞了一秒,也许过了更长时间。
天知道到底有多长时间,然后无数的光影光速般的在他的身边飞过,异样的光线最后变成白光。下一瞬间,一切又恢复了正常了。
然后“轰”的一声巨响,强烈的冲击波径直将他掀到在地……
好不容易站起身来,然后……这他么的到底是什么地方?
呛人的硝烟呛得朱明忠不住的剧烈的咳嗽着,一直咳到面红耳赤,也没有停下来。在他的耳边,到处都是尖叫声,那些人说话是各异的。
“救命啊……”
是汉语。
“……”
鬼知道是什么语言,还有在街道上奔跑着的人也是形形色色的,有欧洲人,也有明人?
可他们穿的是什么?
他们穿的并不是汉服,而是一种似像非像的西装,瞧着有点像是明军军装的改良。
我去!
该不会是那场梦重演吧!
已经八十几岁的朱明忠不由的摸了下额头,这时他注意到,自己的衣袖发生了变化,不等他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另一个变化给吸引了手上的皱纹、老年斑都消失了。
“这、这是……”
即便是见惯了风浪,但是朱明忠仍然被吓到了。他跌跌撞撞的跑到了路边,站到了落地玻璃窗面前,窗户上的映出了一个人一个年青人。
镜中的人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盘领衣,即使是不用看,朱明忠也认出来,这就是之前自己穿的衣裳,只是自己变年青了,瞧模样,似乎重新回到了18岁!
睁大眼睛,朱明忠摸了下脸,他看到玻璃上的人影也在做着相同的动作。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呀!”
手指碰到额头上的伤口时,朱明忠更是痛得龇牙咧嘴,这下好了,甚至都不用抽个嘴巴,他也可以断定……不是在做梦。
隔着玻璃窗,朱明忠甚至看到了店铺里正在播放的电视黑白的。
我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老子又穿越了!
就在朱明忠依然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到身后有人对他说道。
“先生,你没事吧……”
然后朱明忠看到一个穿着护士袍女孩,正紧张的看着他,在看到他额头上的血迹时,立即紧张道。
“先生,你坐在这里别动,我给你包扎伤口。”
就这样,朱明忠被眼前的小护士按坐在马路牙上,任由她摆布着,不过他的眼睛却盯着街道,看着街道上奔跑的、尖叫的人们,看着一辆辆赶过来的救护车、警车。
那些汽车看起来有点像是老电影里的汽车,而街道上的人们,穿着打扮却又与朱明忠记忆中的老电影截然不同,男人穿着的衣服类似猎装夹克,但却又有所不同,至于女人们穿的衣裙有点像老电影里的衣裙,但是其中却又有些汉服的元素。
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朱明忠感觉极为茫然,他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今昔何年。
但是他可以确定,自己恐怕……又一次穿越了,只是这是那?
“先生,你可真走运,只有额头上有一个小伤口,衣服都烧成了这样,身上居然没有一点烧伤……”
听着女护士说着一口流利的官话,朱明忠试着问道。
“这是什么地方?”
“慕尼黑。”
“现在是那一年?”
“永平五十年,先生,你怎么样?”
小护士关切的问道,朱明忠摇摇头。
“没事,没事……”
“那你先坐在这里,我去看看其它的伤员,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可以喊那边的巡捕……”
“你放心吧,我没事。”
冲小护士笑了笑,朱明忠就坐在那马路牙上,一边平缓着呼吸,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慕尼黑!
永平五十年……
这是什么情况?
尽管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里绝对不会是大明,如果是大明,路边商铺的招牌就不可能是外语。
他们说的是德语?
好像是还有官话。
这是怎么回事?
当朱明忠坐在那里,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的时候,又有一个巡检走到他的身边,在确认他只是看起来伤势严重,其实也就是衣裳烧成了布条后,才总算是松下一口气。
“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该死的,一定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到处刺杀贵族,这次他们袭击你们,肯定是想挑动天朝和帝国之间的战争,该死的,如果老皇帝还在的话,一定会把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全都绞死……”
老皇帝?
天朝……这肯定是在说大明。帝国……那是什么玩意?还有老皇帝?
也许是朱明忠的问题刺激到了这个巡捕,于是他开始滔滔不绝地喷吐着口水。
“你知道吗,自从老皇帝去世之后,在帝国内部到处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刺杀贵族,刺杀各国使节,他们是想要挑动战争,他们总觉得只要能够挑起战争,战争结束之后,贵族的统治就会结束,我的上帝,没有了贵族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他们根本就是一群疯子!”
“没有贵族……也还是正常的世界……”
朱明忠小声提了一句。然后那个巡捕的另一句话,让他整个人都忘记了其它。
“没错,二十年前,一八三0年,就是那年老皇帝去世了,二世皇帝登基后,一切都失去了秩序……”
这个慕尼黑巡捕后面又说了什么。朱明杨峥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二十年前……这家伙在说什么?
当然,朱明忠的脑子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尽管那个巡捕在那里的喋喋不休的抱怨着,抱怨着皇帝的仁慈,抱怨着无政府主义者的残暴,甚至还抱怨他们这些天朝人,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旅游。
在巡捕的抱怨声中,朱明忠又一次咳嗽起来,剧烈的咳嗽让他感觉有些窒息,但是人却在那里强撑着。
慕尼黑巡捕喋喋不休的声音,让人感觉有些厌烦,可是其中隐含的信息量却让朱明忠几近崩溃。
现在他可以充分的确认一件事自己他么的又一次穿越了。
即便是见惯了风浪,可是再次穿越的现实,仍然让朱明忠感觉有些目眩,也不知道是因为一时难以接受,还是穿越的后遗症,或者是爆炸带来的影响,坐在路边的他只觉得眼前一黑,人就倒了下去。
“该死的,来人,快来人,医生,医生,这里有个晕倒了,一定是内出血……”
看到朱明忠倒下去之后,巡捕大声喊着医生。
“医生,快点过来,可千万不能再死人了!要不然天朝那边肯定会抗议的……”巡捕的语气变得有些不安。警车的警笛声和救护车的声音在街道上回响着,现场仍然是一片混乱……
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人身边,看到了父亲、看到了母亲,看到了生日子时他们笑靥满面的捧出了生日蛋糕……
或许,是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尽管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父母,可朱明忠仍然感觉到这只是梦!
“爸、妈,我想你们……”
然后朱明忠醒了,睁开眼睛时,他能感觉到眼角的泪水,呼吸着有些刺鼻的消毒液的味道,这种味道是久违而又熟悉的。
这里是医院!
坐起身来,打量着这间病房,这是一间单独的病房,除了味道之外,其它的都很干净。
“这味道可……真让人怀念啊。”
几秒钟之后,适应了久违的味道之后,朱明忠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他已经接受了现实。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于一个八十几岁的老人来说,没有什么是他不可以接受的。
“哎,看来又要重头再来一次了。”
突然,朱明忠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身无分文!
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带钱的习惯,买东西干嘛的都是侍卫付钱,做了那么多的皇帝,早就忘记钱是什么模样的了。
真他么的操蛋!
意识到自己身无分文之后。虽然内心里为变得年青而感到兴奋,但是身无分文的现实,还是让他头痛起来。
片刻后,头痛不已的朱明忠开始思索,接下该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这个陌生的时空,与自己有没有关系。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身份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连忙生存都是问题。
帝国……这里又是那个帝国?
在这个帝国,自己有生存的机会吗?
就朱明忠纠结于自己全新人生究竟应该如何开始的时候,病房的门被推开,胸前捧着厚厚病历的护士走了进来。
咦,是她!
尽管先前在路边只看了她一眼,但朱明忠还是对这个年纪看起来十五六岁模样的小护士有些印像,因为她……很漂亮。尤其洁白的肤色耀眼的就像玉石一般。
小护士一直在看手中的病历,看到朱明忠已经醒来后。随即,笑容在她的脸上绽放,甜糯的声音从口中吐出。
“咦,你醒了?之前医生已经检查过了,你的内脏并没有受伤,让我看看……”
说着,她伸手抚在朱明忠的额头,片刻后又放下手。
“也没有发烧。”
她从口袋里拿出铅笔,在病历上计着什么。
“你昨天来医院的时候,一直就处于昏迷中,不过应该是惊吓过度,对了,警官在袭击的现场发现了你的手提包,包里有你的钱包和证件……”
“我的证件!”
朱明忠急忙打断了护士的话。
“是我的证件吗?”
“应该是吧,警官已经核对过了,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你知道,我只是护士。”
相貌秀美的小护士耸了耸肩,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是可以下床的话,可以到医院警务室去领你的东西,说起来,你可真幸运,车都被炸成了那个模样,你居然只受了那么一点伤,不过和你一起来的那些游客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现在伤亡已经统计出来了,除了二十三个幸存者之外,现场有十二个人死亡,其中有十个都是你们旅行团的游客,另外还有两个人失踪……”
第509章 迷失在大明的新世界 (新书发布,求支持)
照片,黑白照片。
久违的黑白照片上有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尽管并不愿意承认,但是看样子确实和朱明忠有六七分相貌似,难怪他们会认错人。
“朱铭和,永平三十年三月十七出日……”
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来,他并不是宗室。
看着与自己的相貌有几分相似的照片,朱明忠在叹息之余,又长松了口气,至少现在身份不是问题了。
“这就是我的证件,我就是朱铭和了。”
除了身份的问题,最让朱明忠欣慰的是这小子的钱包里居然有不少钱足足五百多两,尽管不多,但是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却足够在这个时空落脚的了。
“大明淮海银行……”
瞧着纸币上熟悉的银行,朱明忠总算是松了口气。还好,这里是他的时空。
突然,包里的一张纸吸引了他的注意,展开一看……
“我去,这是什么?遗愿清单?”
看着纸上写着的一条条还没有实现的愿望,最后一项居然是“在多佛尔角跳入海中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除此之外,居然还有一封信,信是遗书,无非就是告诉别人他是自杀的,原因居然如此的狗血,因为爱情……想恋多年的恋人,嫁给了一个贵族。
“真是……可真够狗血的,”
不过,现在也好,既然你如愿以偿了,从今往后,我就替你好好的生活下去吧。
接下来要怎么办?
自然是想弄清楚,自己离开后的将近一百三十年间,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
想了解历史,应该去什么地方?
当然是去图书馆。
现在五百多两银圆券的购买力是多少?
买一身外套就是那种猎装夹克,包括衬衫、鞋子在内,一共花了不到20元,看来银元券依然还很坚挺。
换了一身衣裳后,朱明忠就去了附近的图书馆,尽管城市是陌生的,甚至语言不通,但是在这里说官话并没有什么问题,似乎很多人都会说汉语。甚至在图书馆中,他还看到了许多汉字书籍。
“至少有三成的书都是汉字书。”
这只是普通的市政图书馆,而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汉文化的影响力甚至可能远远超过另一个时空中的英语。
不到一百三十年的时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就在朱明忠寻找着想要找的通史之类的书时,突然一本书映入眼中。
“皇明世祖皇帝传!”
世祖皇帝?
谁能称世祖?
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朱明忠拿起这本书,作者是斯家福,名字有点怪。
翻开书本,朱明忠直接跳过了前面的内容,什么皇城岁月,什么逃出生天,游落江湖……都是假的,谁能比他自己更清楚,他更关心的是兴乾五十五年……不对,应该是兴业元年才对,那天在君士坦丁堡发生了什么。
“……嗯?”
眉头猛然一蹙,朱明忠的神情变得有些凝重。
书上清楚的写到兴业元年十月,世祖皇帝于中都郊外皇家别苑内安详去世。
我是在中都……
去,不应该是在君士坦丁堡吗?
随即朱明忠明白了,无论如何大明都不可能宣称世祖皇帝死在了君士坦丁堡,甚至自己出行本身就是秘密他们以为自己是在修练。
“这事整的……”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相信恐怕就连南京的陵墓里埋着的恐怕也只是衣冠而已。
毕竟,自己好模好样的活着,只不过到了一百二三十年后。
“哎,修了那么大的园子,这下白瞎了。”
心里嘀咕着,朱明忠又继续在书架上寻找史书,很快就找到了所需要的史书,然后,整个人就沉浸于历史之中……
那不到一百三十年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直到傍晚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朱明忠仍然处于极度的震惊之中。
兴德二年,大明以铁路遭到破坏为由入侵波斯,阿富汗,罗马帝国占领巴格达后向南方沙漠发起了进攻。然后那里发生了什么?“只有死人才可以保留所谓的传统”,冰冷而残酷的言语,是朱和嘉面对请愿者的回答。
在随后的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大明似乎在世界范围内和那些人干上了,从波斯到半岛,再到阿富汗,到印度。大明三代皇帝顶着国内的压力,通过武力,同化等方式彻底根除了所有的一切。至于罗马帝国更是付出了一位皇帝身死征途的结果。甚至就连同埃及,也在所谓的“文明远征”中牺牲了两位王子。
有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大明以及诸夏都把目光盯到了那些人的身上。
为什么会这样……
外界永远不能理解,在他们看来这是帝国最后的扩张,但是事实上……却是为了复仇。
“这群傻小子……”
朱明忠当然知道原因,是儿子们在报所谓的“父仇”,他们在得知那个消息时会有多痛苦,那么他们的仇恨就会有多深。深到他们可以彻底抹去一个文明存在过的痕迹。
当他们把注意力倾注于那些人的身上,试图通过消灭某些事物的存在的时候。欧洲在那一百年里发生什么?
作为大明的好学生,他们学习着,改变着,然后……法国居然还是爆发了革命,大革命似乎与历史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大革命的各方互相杀戮,只不过在弹仓步枪的时代,杀戮更为有效。
出人意料的是,拿破仑仍然崛起了,不是远征埃及,而是远征中非1730年后,面对新大陆已经被大明和西班牙、葡萄牙分割的现实,作为世界上最后一块处女地,英、法、荷等国纷纷把目光投向非洲,开始了对非洲的征服。
现在的非洲,除了南部的部分地区和北非之外,全都是法国、英国、荷兰以及葡萄牙的殖民地,数千万人幸福的生活在那里……书上的说法。
当然,更出人意料的是,北美诸夏在五十年前,经漫长的谈判,终于决定组成联合帝国华夏帝国。
“分久必合,古人诚不欺我啊。”
感叹着北美的统一,让天朝真正意义上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朱明忠的心里却又松口气。
事实证明,诸夏体制在自己离开之后,一直运转良好。唯一的例外就是桂国,四十几年前,那里曾爆发过一场暴乱,起义者试图推翻国君的统治,然后……“尊勤君王,攘斥暴徒”,在邻国的武力平定下,暴动无疾而终。
不过,更让朱明忠惊奇的是,在过去的一百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大明的科技进步速度之外,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当他们的敌人还处在冷热兵器混编,甚至处于冷兵器时代的时候,有了后膛枪、蒸汽机的他们,并不满足的投入了高能炸药、铁甲舰。在随后的一百年间的,蒸汽机被持续完善,内燃机也在一百年前被投入使用,发电机、电动机……在长达百年的时间,人类的科技文明飞速进步着。在其它国家刚刚开始进入蒸汽时代的时候,大明就开始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世界进入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直到现在……
不过,这个时代似乎又与朱明忠所熟悉的有所不同。
尽管早在70年前,就已经造出了飞机,可是现在满天飞的却仍然是螺旋桨飞机。一百年前就造出了汽车,可是满地跑的都是老爷车。
在大洋上大明的大炮巨舰仍然喷吐着黑色的烟雾,在世界各大洋上巡航,当然,还有法兰西帝国的、西班牙帝国的,甚至还有英荷帝国的英国失去了爱尔兰,却得了荷兰,面对法国的压力,他们居然合并为一个国家。
至于俄罗斯……按照朱明忠当年的安排伊丽莎白彼得罗芙娜在十五岁时,嫁给了朱伯涛,在叶卡捷琳娜一世去世后,为了保护伊丽莎白的继承权,大明向俄罗斯派出了军队。
军队的进攻几乎没有遭到任何抵抗,只是有操纵彼得二世继位的缅什科夫等人,在圣彼得堡组织了草草抵抗,然后,俄罗斯帝国就不复存在了,他们的贵族们组建了俄罗斯贵族议会,向伊丽莎白宣誓效忠。俄罗斯成为了大明的一部分,其实的,当时,俄罗斯的三千多万人口中,有超过一千万是明俄混血儿,甚至绝大多数贵族本身都是混血儿。
“往西,过了波兰,就算是回国了。”
想到这,朱明忠差点没笑出声来在这个时空,波兰不仅没有被俄普瓜分,而且还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国,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南美也涌现出一批共和国。只不过这个共和国的存在,是在大明的羽翼下庇护下。
当然,在这个时空中,对于世界而言,大明依然是极为强大的存在,即便是占有了普鲁士、奥地利以及意大利的法兰西帝国,也无法对大明构成威胁。
……
径直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走着,路边的路灯散发出柔和灯光,路边驶过的汽车,让朱明忠有一种身在老电影中的感觉。
好奇之余,更多的是对现实的茫然,也许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漫无目的地乱逛,有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只是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着。
以后该怎么办呢?
在这个时空中,自己应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朱明忠整个人都变得有些茫然,他甚至想到了在多年前,闲着无聊时曾计划的事情把存有巨款的银行存单夹在书籍的夹页里,然后放在图书馆等待着别人的发现,甚至就连同那本书,朱明忠都已经想到了。
“你怎么就不去做呢?”
朱明忠不禁有些懊恼,只有五百多两……以后该怎么生活呢?
但是,对于一个能从南京欧洲来旅游的人,他的家境应该不差吧。不对,似乎在他的遗书中清楚的写到,他对不能埋在父母的身边感到很遗憾,希望能够把他的衣裳葬在那里。
这家伙……条件一般般啊。
“算了,幸福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挣取……”
自言自语时,朱明忠这才抬头朝着周围看去这里是那?
暂停了思绪的朱明忠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摇摇头,朱明忠打算暂时不想这些。比起将来怎么样,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嗯,解决肚子的问题。
“你在这!”
突然,朱明忠听到前面传来的话声,是她,居然又是那个小护士。
朱明忠发现自己和这个漂亮的小护士似乎很有缘,自己穿越过来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而且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见了三次。
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借着灯光,朱明忠第一次认真的打量着面前的小护士,不可否认她确实非常漂亮,即便是作为皇帝见惯各种各样的美女,在他看来她仍然极为漂亮。
“喂,你这样看我是很不绅士的举动。”
喝着茶的女孩抬起头,用那双如小鹿般的眸子看着朱明忠。就在他想要道歉的时候,女孩展颜笑道。
“不过,我很喜欢。”
轻微美妙的话声伴着女孩特有的娇笑。
“我叫伊丽莎白,你可以叫我茜茜。”
“茜茜……有点耳熟。”
下意识地的说了一句,朱明忠笑道。
“我叫朱明……和,你可以叫铭和。”
朱明忠慢悠悠地说道,和过去自己的道别吧。
从现在开始,自己就是朱明和了,至于朱明忠……已经是过去式了。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天朝人,我是说朋友。”
“这是我的荣幸,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朱明忠用更加低沉的声音说道,他的话语让茜茜的脸蛋微微一红。
“谢谢,你什么时候回国?”
“我想,我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不过,我对这里并不怎么熟悉,你愿意做我的向导吗?”
面对眼前这个有着超凡的美貌而且又有着健美挺拔又苗条身姿的女孩,朱明忠觉得似乎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既然现在是太平盛世,自己应该以朱铭和的身份享受生活的乐趣,或许,这也是自己应得的……
第510章 最伟大的发明(新书发布,求支持)
慕尼黑火车站,扩音器在广播着。
“旅客们请注意,十点钟开往中都的火车就要从十号站台发车了。”
在月台上,一个身材高大的天朝人,站在那扫视着周围,想要找出来给自己送行的人。
“她应该会来吧。”
朱明忠暗自想到,车站上的广播是用法语说的。他不大会说法语,更听不懂。不过好歹他听清了“中都”这个地名。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人潮中的一抹红色,即便是距离很远,也可以看到她,她穿着一身红色裙子,充分的显现她苗条的身姿,她的个头很高,至少有一米七而且还很短,随着她的走中裸露着一双雪白的脚踝,看到朱明忠的时候,她立即欢喜的跑了过来。
“铭和!”
她朝月台跑来的时候,就像精灵一般,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她。
“茜茜。”
看着跑来的女孩,朱明忠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哎,真的好可惜啊,我本来以为你可以再呆一段时间的,也许,那时我会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以后有机会的。”
朱明忠依然笑看着这个小女孩,她确实很小,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而已,在过去的几天里,她一直是他在慕尼黑的向导。
“真的有机会吗?你都要回天朝了。”
茜茜嘟着嘴,神情显得有些失落。
“做火车……只要几天的时间。”
朱明忠朝着一旁的火车看去,这是一台内燃机车。蓝色的车厢看起来颇有年代感。
居然有从巴黎通往中都的火车,这确定超出他的意料。
“朱先生,火车就要出发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浅灰色衣服男子走过来提醒道,他是领事馆的职员,两天前,他通知在袭击中未受伤的乘客今天乘车回国。
尽管有些不太情愿,但朱明忠最后只能选择离开。看着面前化着淡妆显得素净淡雅的女孩,呼吸着她身上散发的香味。
这香味极为熟悉,是大明宫廷的香水。有名的高档货。
面对领事馆官员的督促,在将要上车的时候,茜茜的身体前伸,脸蛋微微侧仰,在朱明忠将要问上她的脸颊告别时,她扭头迎了上去。唇瓣轻触的瞬间,朱明忠不由愣住了。
片刻后,脸颊绯红的女孩看着他说道。
“再见……”
人很挤,四面八方来的人流把朱明忠挤上了车,站在车门处,和女孩告别时,他听到女孩大声喊道。
“这是我的初吻,你要记住啊……”
直到列车驶出的时候,看着月台上的那一抹红色,朱明忠才回过神来,手指轻触嘴唇,似乎是在想着什么。
“哎,都永平五十年了,依然还是有那么多西洋女孩想傍上一个天朝人,尤其是那些普通女孩。”
对面卧铺上,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感叹道。
“不,她是巴伐利亚的贵族,似乎……”
朱明忠突然笑了笑,原本只是觉得她的名字比较熟悉,可是却不曾想,她真的就是另一个时空中,以超凡的美貌而为世人所熟知的茜茜。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双温柔的似小鹿般眼睛,红色的嘴唇带着甜美的微笑,轻微美妙的声音,腼腆但十分优雅的举止。
在过去的六天中,她给他带来的欢乐超出他的的想象。只是,欢乐总是短暂的。
“哦,贵族啊,那就没有希望了,你可不是贵族,贵庶不通婚,你忘记了吗?”
然后对面的男子拱手自我介绍道。
“鄙人李瀚章,字筱泉,南直隶庐阳人士,未请教……”
李瀚章?
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人,朱明忠感觉有些诧异。
这是怎么了?
怎么碰到的尽是“熟人”。
“在下朱铭和,字……维新。”
为什么起这个字?
或许是希望从新开始吧。朱明忠心想道。在自我介绍之后,算是熟悉了的两人就在那里聊了起来,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李瀚章说,朱明忠听。
前往中都的旅程是漫长的,按照李瀚章的说法,即便是需要9天的时间,这也是目前欧亚大陆之间最便捷的交通方式。
“铁路,改变了世界,有时候,在国内会有一些观点说,当年我们的铁路公司是如何威逼利诱一个又一个国家签下一个个不平等条约,可是他们那里知道,在一百多年前,我们把火车修进欧洲的时候,给那些处于蛮荒中的人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冲击,我们把火车修到莫斯科,在火车站附近建立起了新的城市,建立了新的学校,他们在那里接受教育,还有华沙,如果不出来的话,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铁路给世界带来了什么样的改变,我敢说,这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对于李瀚章提到,朱明忠只是笑着说道。
“就是太慢了点,要九天半的时间才能到中都……”
为什么不能坐飞机呢?
朱明忠朝着窗外看去,看着蓝色的天空,飞机已经发明半个多世纪了,可是空中旅行,依然的是少数有钱人的专利。
“坐飞机吧,飞机很快,可是维新,你要知道,飞机的航程才多远?即便是最先进的大鹏3,也就只能飞到莫斯科,然后呢?不断的降落,加油,其实,也快不了几天。还是坐火车舒服。”
说着李瀚章懒懒的躺到了铺位上,然后说道。
“你看这多舒服,可以睡在这里,九天时间是长,可是我们可以睡觉,可以看书,可以到餐厅里吃饭,甚至可以去看演出,这些都是飞机上享受不到的,我告诉,如果不是因为袭击……恐怕我们都没有机会坐到头等车厢上,你知道是谁给我们掏的车票钱吗?”
“法国的皇帝?”
“对,就是他,他之所以让我们尽快离开,就是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比如再次发生袭击啦,又有人死了,中都那边肯定有议员指责的,朝廷也会介入,一系列的麻烦事,够他头痛的,所以他才希望我们赶紧离开,哦,对了,还给了我们一些经济补偿,我看你受伤了,是2000两对吗?”
看着的喋喋不休的李瀚章,朱明忠都怀疑他是不是只是与那个人同名,不过从他的话中,朱明忠双得到了一个信息议会,所谓的议会其实就是贵族院,五十多年前设立的一个机构。
在接下来的一路上的,有了这么一个好说话的家伙,倒也不寂寞,尽管在大多数时候,朱明忠只是一个听众,但是偶尔的一句话,却又会让李瀚章陷入沉默,就像在行驶了两天两天夜才到莫斯科的时候,朱明忠随口说了句。
“这铁路太慢了,帝国的幅员这么辽阔,早就应该修建高速铁路了,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速铁路。”
然后李瀚章第二天早晨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确实,天朝确实需要快速铁路,否则过于辽阔的帝国,早晚会因为交通陷入分裂”。然后从他的口中,朱明忠知道,大明现在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东西两边,西方就是过去的俄罗斯,而东方就是大明,尽管现在想找到一个纯正的俄罗斯人难困难,但是却西部的文化却明显受到正教的影响。地域、文化上的差异,更是让两边的人在学校中、在报纸上经常发生种种争论。
“有超过95%的天朝人,终其一生都不可能从东部到西部,也不会从西部到东部,也许高速铁路可以弥补一切……”
一个高铁话题,他们从莫斯科聊到了亚洲,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当火车驶过浩瀚的中亚大草原的时候,这天清晨,朱明忠从床铺上爬起来,摇摇晃昊地走到盟洗室,一边洗漱刮脸,一边听车厢广播里的。
“我们不能嘲笑这种努力……”
在他刷牙的时候,听到广播里传来这样的话声。
“那些欧洲人,他们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在非洲干了什么呢?就像他们在南美干过的一样,他们把男人变成奴隶,为他们开垦土地、开采矿石、种植橡胶、香料以及其它各种作物,他们把女人带到自己的床上,变成他们的生育工具,为他们繁育后代,整个南部非洲,除了我们的西平总督区,其它所有的地方,都变成了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以及英荷人的乐园……”
一边在下巴上涂肥皂泡,朱明忠一边哼着小调,听着广播里对欧洲人的各种讽刺,那种讽刺主要集中在他们在非洲的殖民地干的事情,广播里继续说道:
“……我们已经成功地预见到非洲的前景以及发展趋势,不管怎么样他们几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把非洲变成了自己土地,那里生活着的人们是什么样的人们呢?是法兰西人?日耳曼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荷兰人?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都是有着当地土人血统的人,至于当地的土人,也许这正是他们犯下滔天大罪现在人类只能通过照片去看到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哦,在南美似乎还有一些,他们也是被欧洲人当作奴隶贩卖过去,天知道欧洲人犯下了多少罪恶……”
在朱明忠穿衣服的时候,听着广播里传来的讽刺,他的心情却是有些复杂……
欧洲人对于非洲的征服是残酷的,他们在那里进行的殖民活动,甚至远远超过南美洲的事务,他们在非洲的内陆烧毁丛林,把当地土著人变成他们的奴隶,当一代又一代的欧洲女孩远嫁到大明的时候,欧洲的男人们把非洲变成了他们乐园。
当大明发动持续百年远征的时候,欧洲人差不多已经占领了整个非洲,除了埃及控制下的北非以及西平、马达加斯加之外,整个非洲大陆都被他们占领了。
欧洲各国利用大明无力西顾的时期,完成了他们的海外殖民,建立起各自的殖民帝国时,大明最早到达非洲,但是非洲却在了欧洲人的非洲。而且这次他们不会落后了。
他们吃一堑,长一智。欧洲各国在非洲的远征是极其残酷的,土著人全都沦为他们的奴隶。
想到这,朱明忠的手僵住片刻,然后长叹口气。
后膛枪、火炮、高能炸药,只是让欧洲人的屠杀变得更加有效,野蛮掌握了先进的武器之后,并不会改变他们的本质。
广播里继续着对欧洲人的讽刺,从非洲到无政府主义的盛行,也正因如此,朱明忠突然意识到,似乎,这个世界只剩下了两种人华夏人与欧洲人,华夏人不仅仅局限于大明、诸夏就是西夏,同样也是如此。也不知道,西夏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西夏?你是说罗马帝国、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那些地方吧?”
面对朱明忠的疑问,李瀚章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拿起一本画报杂志,指着封面问道。
“你看她漂亮吗?”
杂志封面女郎当然非常漂亮,她的相貌有点像中欧混血儿。
“她是塞尔维亚最知名的电影明星,好像叫,叫徐丽。”
塞尔维亚电影明星?
徐丽?
也许是看到了朱明忠的不解,李瀚章摇头长叹道。
“所以说啊,你们这些年青人,根本就不去了解外面的世界,你们总以为大明就是世界,世界就是大明,真的是太自以为是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说铁路是最伟大的发明吗?”
看着朱明忠,李瀚章反问之余,又解释道。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把铁路修到那里,我们的人就会到达那里,过去的都是没有继承权的,身无分文的次子,可即便是如此,对于当地人而言,天朝人依然是高贵的,就是普通的小贵族也没有天朝人高贵,他们都娶到了当地的女孩,一百多年里都是这样,你看……”
翻过的其中的一页画报,李瀚章笑道。
“今年的奥运会你没看过吗?整个阿尔巴尼亚代表队,只有一个队员的相貌像欧罗巴人,其它人和我们并没有多少分别。铁路为什么伟大?就因为通过铁路,我们的文明扩散到沿线的每一个城市、乡村,当然,还有华夏的血脉,这些都是港口、轮船到不了的地方,你说铁路是不是最伟大的发明?”
第511章 陌生且熟悉的中都 (新书发布,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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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是最伟大的发明。
对于它究竟有多么伟大,朱明忠当然没有办法作出评价,但是对于铁路在诸夏的融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却倍觉欣慰,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这似乎是梦想的实现。
在火车驶过亚伊克河,也就是“乌拉尔河”之后,就算是进入了哈萨克大草原。
在兴乾五十五年退位后,朱明忠曾经做火车来过这里,如今也算是旧地重游,尤其是当火车驶过位于大草原上的绥安时,看着铁路两边一望无际大草原时,尤其是在看到那一团团像白云似的绵羊时,朱明忠的神情有些疑惑,似乎又一次回到了过去。
而随着铁路继续向大明的腹地延伸,一路上总是能感受到时间的变化,比如铁路两侧原本只有一些绿色的荒山秃岭,大都被绿色覆盖,尽管大都是灌木,但也出现了许多似乎是天然形成的森林。
望着铁路两侧绿色的山林取代的曾经的荒山秃岭,朱明忠的脸上露出若隐若现的笑容,西北的绿化是何等的不易,首先是大量的百姓迁往草原总督区、安西总督区,然后,西北的许多荒山秃岭开始了自我繁衍,首先是薄土层和石缝里生起杂草,然后草丛中长起了灌木,再接着从灌森中生起乔木。这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没有了人为的破坏后,西北的自然环境,在过去的一两百年间,得到了恢复。
有时候当火车从山边驶过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山上的紫穗槐、柠条,这些豆科植物都是当年西北绿化特意选择的灌木,他们都庞大的根系,有根瘤菌,有固氮作用,经过二三十年的生产,可以让贫瘠的土来,水分蓄起来,高大的乔木也会自然生产。
那年朱明忠经过这里的时候,人工撒播的紫穗槐等灌木只是初显效果,而现在经过一百多年的时间,曾经光秃秃大山完全变成了绿色,朱明忠甚至产生一种错觉,铁路不是在甘肃行驶,而是行驶在西南,空气的温润也与想象中干燥有着明显的区别。
不过,似乎所有人对此都不觉得有什么新鲜的,他们似乎早就习惯了的这一切,习惯了青山绿水,甚至当他透过车窗看到公路不远处,有一群马鹿正在安祥的于草木间行走,而颇有些欢喜指给别人看时,李瀚章也只是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哦,就是一个马鹿群,这一路上还有很多。”
也许是因为看到朱明忠太“年青”,李瀚章随口说道。
“在甘肃、陕西,有三多,山多、林多、动物多,但是人少,你瞧,其实原来这里也是有很多人的,我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在陕甘进行过调查,曾经深入其中,在这些山里头分布着许多古村寨遗址,骚站,旅馆,以及废弃的古窑、场、碾、磨、院落,很多很多。那个时候,这里的人口稠密。后来世祖皇帝那会,为了移民实边,考虑到陕甘土地贫瘠,所以尽发陕西甘两省百姓去东北、西域,然后,这里的人几乎全都迁走了,仅仅只是在沿线的一些城市里留下的极少数的人,按照环境学上的说法,叫做人退林进,大自然仅仅只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就把这里的荒山峻岭变成了原始森林,你过兰州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兰州城外的山上,到处都是苍天古树,林子多、草场多,这动物也就多,不过,就是人太少了,陕西省现在人口也只有三百多万,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现在人都是往城里流动……”
朝着车窗外看了眼,李瀚章问道。
“回国后,你准备去什么地方?准备留在中都吗?”
“可能吧。”
朱明忠点了点头。
从书上,他知道中都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超过3000万人生活在那里,甚至这还不包括京畿道。
相比朱铭和生活的小城市,中都无疑是最为理想中的城市,首先那座城市拥有很多的人口,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有数不清的工作机会。更重的是在那座三千万人口的城市里,根本就不需要担心碰到熟人,然后无法回答某些话题。
朱铭和原本的家乡太小了,十几、二十万的人口,经常能碰到熟人,总会有人注意到他,到时候不定就会引起什么麻烦。
“其实,像你这么年青,在大城市里总是会有更多的机会,如果你问我有什么建议的话,我希望你能够进入书院进修一下,毕竟,在大明拥有更好的学历,就意味着更好的机会……”
尽管只有三十岁的样子,但李瀚章却仍然摆出了一副长辈的模样,对此,朱明忠也就只是笑笑而已。
在列车驶过潼关之后,沿途的冷清消失了,因为是洲际高速列车,所以小站不停车,在列车经过河南时,也就只在开封停了一次,然后就直接驶往中都。几个小时后,列车驶进了帝国火车站这是大明最大的火车站。
不过,并不是建于朱明忠主政的时代。尽管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但是他更感兴趣的是这座“阔别已久”的城市。
中都,这座内陆城市,作为大明帝国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首都,无疑是繁荣的。一出火车站,映入眼前的就是无数耸立的摩天大楼所组成的钢铁丛林,在这个时空中,大明的工程师们同样用高层建筑彰显着人类的创造力。街道、高架桥与隧道组成的立体交通网络,让朱明忠突然有一种错觉,似乎自己正置身于他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种都市之中。
不过下一瞬间,不等道路上的那些老爷车提醒他,耳边的声音就提醒他身在何处。
“大家往前面看,前方的那座建筑就是大凯旋门,它的位置就是中都老城德胜门的位置,不过因为中都没有城墙,只是依照传统设立了城门的位置,明德二十三年,当时时值诸夏联军彻底平定大月氏的叛乱,也意味着“文明远征”的胜利,所以明德皇帝下旨于德胜门修建“大凯旋门”,它的设计灵感来自世祖皇帝在世时绘制的草图……”
旅游大客二层露台的乘客们赶紧埋头记下这一重要信息,接着纷纷站起来,涌到大客的一侧,带着赞叹的表情望着那座巨大无比的雄伟建筑。和所有初来中都的人一样,朱明忠在火车站坐上了这座旅游大客,开始了他的中都一日游。
导游是位中年妇女,穿着一身对襟汉服,不过这身衣裙显然是经过改良的,穿起来更方便,也更显她的身形,她的声音温婉可人。
“大凯旋门的建筑原料,来自于“文明远征”期间,诸夏征服的波斯、大月氏、天竺河流域、巴比伦、亚丁等地。它既然象征着文明在那些地区的传播……”
然后旅游大客从凯旋门中间驶过,就驶进了像隧道一样的门洞。
“……在它内侧的墙上,铭刻着在“文明远征”期间为祖国牺牲的三十六万战士的姓名。”
女导游的介绍,让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之前并没有想到死了那么多人,但也可以想象得到,毕竟战争持续了近百年的时间,就像大月氏的部落抵抗就持续了整整一百年。游客们的神情无不是变得庄重、肃穆,当然,他们还会用相机拍下照片。
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说,朱明忠感觉自己可以看出这些游客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既有来自南洋诸夏的,也有来自罗马帝国的,当然还有来自美国这个时空的美国是美利坚帝国,当然绝大多数游客来自大明内部,从几个人说话音调中,他听得出来,有些乘客应该来自俄罗斯俄罗斯在合并大明后,作为一个地区的名字保留了下来,甚至直到三十年前,俄罗斯议会才并入帝国议会。
望了一眼铭刻有阵亡者姓名的大理石,朱明忠突然感觉有些沉重,因为他知道所谓的“文明远征”,并不是表面上海说的那样“为了消除野蛮对于文明的威胁,为了让世人沐浴文明的光辉”,仅仅只是为了复仇。
一个人与三十六万……
大客驶出了长长的门洞,重新回到铅灰色的天空之下置身于这座拥有3000万人口的城市,朱明忠感受最多的并不仅仅只是拥挤,而是汽车的尾气,相比于西北良好的环境,中都的环境似乎并没有那么好。
“离开凯旋门后,我们就进入了朱雀大街的主要路段。这条大街始建于兴乾元年,于兴乾二年全部竣工。它有一百六十米宽,它的长度是九点九公里。现在在你们左边可以看到刑部和交通部大厦,右边是农工部、内政部……”
尽管对中都进行规划的时候,考虑到将来的交通问题,把道路规划的更宽一些,是朱明忠的初衷,但是现在看来这些在他看来已经足够宽敞的城市动脉,每逢上下班高峰期仍然会显得拥堵不堪。
毕竟,这里生活着太多的人,有着太多的车辆。朱明忠甚至感觉,这座城市比他想象的更为拥挤一些,毕竟这么宽的道路上都是车水马龙的,而且汽车的速度普遍不快,这里尚都不畅通,更何况其它地方。
观光汽车经过了一段高级商店、影剧院和饭店林立的繁华街道,穿过一座圆形广场后,又进入了一群带着东方建筑色彩的现代建筑群之中,那样的建筑在兴乾四十年后,随着钢骨混凝土的广泛使用,而日益时兴起来。
“现在大家看到的是军勋会馆。”
女导游拿着扩音器,继续介绍道。
“这里是天朝最大的战争博物馆,里面陈列了天朝在战争中缴获的大量外国战利品,在这里大家可以充分感受得,天朝在过去一百多年征战所取得的骄人的战果……”
“有一天,或许可以去参观一下。”
朱明忠暗自在心里自言自语道,从战争中可以的感受到历史的变化。
“在你们的前方,”
这时,女导游带着略为炫耀的自豪语气介绍说。
“在城市的最北端,是天朝的心脏,也是世界的中心大明皇宫。”
“天朝的心脏、世界的中心……”
朱明忠轻声重复道,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在旅游大客驶近皇宫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抬起头,纷纷拿着相机拍着照片,他们在那里交头结耳着,似乎所有人都显得非常兴奋,从他们的言语中,朱明忠可以感受得到他们对于皇家的尊重,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从去年冬天就开始省吃俭用,筹措这次“长途旅行”。毕竟,从俄罗斯到中都,实在是太远了。
或许,中都并不是人间仙境,甚至比不上他们的家乡那里有蔚蓝的天空,而这里的街道却充斥着汽车尾气,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这座城市却是特殊的,不仅仅因为这里是都城,同样也因为皇室的存在。
远远的隔着宫墙,看着皇宫,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有些异样,曾几何时他一直在那里生活着,和自己的妻子们、孩子们,现在他们呢?
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即便是看淡了生死,可是当这种惆怅于心底浮现的时候,朱明忠的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闷。
终于,当一天的旅游结束之后,朱明忠从汽车上下来的时候,面对正是晚高峰时拥挤的街道,呼吸着刺鼻的汽车尾气,他突然对这本应该熟悉的一切,感觉到有些不安,即便是在慕尼黑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感觉。
“接下来怎么办?我应该去那?”
置身于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朱明忠的心底浮现出这样的疑问,看着眼前的一切,他甚至感觉有些茫然,这是过去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自从茫然更多是对未来的一种担忧,他根本就不知道,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时空之中。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生存下去。
第512章 关于未来的决定(新书发布,求支持)
屏幕上一片雪花,房间里只有“嘶嘶啦啦”的响声。
声音很刺耳。
又一次,当朱明忠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不过只是凌晨5点多,昨天晚上什么时候睡的,他根本就想不起来,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视又开了一夜。
永平五十年的大明,没有二十四小时的电视,电视台会在午夜停播,然后在第二天上午六点再次播放节目。
就这一点来说,有点像是朱明忠幼时的电视,但也仅仅只是局限于此,实际上,对于中都这座城市,除了拥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感觉熟悉的,当然,这指的是他第一次穿越前的记忆。
其实也不可能找到什么相似的地方,毕竟并不是相似的时代,除了交通的拥堵。并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哎,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的!”
抬头看着天花板之上的些许透水的痕迹,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走过去关了电视。半地下室并没有陷入黑暗,除了路灯透过狭窄窗子照进来的一缕光明外,偶尔的车灯的远光也会把这里照的通亮。
隔壁的让人无法安然入睡的咯吱声,这会已经消失了,凌晨时的中都,似乎是安静的,但是隐约的可以听到警笛声,听起来像是从远处传来的,但是听得却很真切。
对于再次年青的朱明忠而言,恢复青春的感觉是奇妙的,身体上许多老化的器官,再一次焕发出全新的活力,那种少力让他极不适应,并不仅仅只是听力上的,还包括某个隐秘地方。
就这么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朱明忠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年青的身体带来的全新体验,不过他并没有起床,而是看着发黄的天花板,陷入了沉思之中。
来到中都已经半个月了,不过他并没有去找工作,而是住在兵工厂四十六街的一间半地下室,兵工厂就是兴乾年间的兵工厂,当年正是这里生产的武器供应着大明军队,正是这里生产的枪炮击退了满清,奠定了大明的今天。但是,随着城市的扩大,兵工厂早不知道迁往什么地方去了,只留下了这么一个地名,这里的房租相对便宜,这也是他选择这里的原因,按照朱明忠的估计,以这里的房租和开支,2300多元的财产,足够他在这里过上两三年,1717元,这是去年天朝的人均收入。不过按报纸上招聘侍应生的广告,一个月的薪水也就是七八十元而已。
有了一个住的地方,也算是暂时安定下来了。当然,最后朱明忠还是要找一个工作,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一个做了五十五年皇帝的人,可能到那家公司里打工吗?
显然,朱明忠是不可能适应这种生活的,尽管生活总需要适应,可天知道,他一直在努力的适应着,比如每天早晨只是一个简单的煎饼果子,外加一杯牛奶,至于午餐,可能是份快餐,晚餐的话就是简单的一碗面条,适应这种生活,很不容易,毕竟,他早就习惯了另一种生活方式。
不过,除了强迫自己适应身为普通平民的生活之外,对于朱明忠而言,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不需要再考虑国家,考虑将来,唯一所需要的就是享受生活的乐趣,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其它的压力了。
在过去的半个月里,朱明忠就像是任何一个初到中都的乡下佬一样,在大街上逛着,如果不是因为没有钱的话,恐怕他会到所谓的“高消费地区”去继续享受着生活,享受着着生活的乐趣。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金钱。
而这也恰恰是朱明忠所欠缺的。
尽管看似轻松,但是穿越以来一直潜伏在心底的心虚感,同样也困扰着他,因为他知道,对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生存下去,仅仅只是靠着那2000多元,又怎么可能生活下去呢?
或许朱明忠现在可以昂首挺胸地在中都游玩着,可是一年、两年之后呢?等到钱花钱的时候,怎么办?
拿破仑二世是不可能再赔给他2000元的,再过两年,也许就连这间半地下室也住不起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接下来怎么办?
总有一天需要找一份工作。
但是自己适合干什么工作?
就这么躺在床上,朱明忠的心里如此寻思着,每天在街上混迹着,看着街上鱼龙混杂的人们,他很清楚,如果继续这么无所事事的混下去,那么早晚有一天,他会成为混杂的人潮中的一员。
这显然不是朱明忠所渴望的,他向往普通人的生活不假,可并不意味着他愿意过贫寒的生活。
“你需要一份工作!”
又一次,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有工作意味着有薪水,有了薪水意味着将来的食宿有了着落,意味着人生的全新开始。也许只要几年,就可以搬离开这样的地下室,也许再过几年,可能会娶妻生子,然后过完一生……似乎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这不正是自己所渴望的生活吗?
尽管真心觉得那样的生活才是生活,可是现实却告诉朱明忠那样的生活,绝不是天堂,所谓的天堂是以金钱为前提的。
接下来怎么办?
公园里,一个小女孩划着旱冰鞋从人群中做了个漂亮的动作一闪而过,看着那小女孩,朱明忠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容,多年前,为了让孩子们玩的开心,他“发明”了带有四轮的旱冰鞋,可以做转弯、前进和后退的各种动作,其实就是后世流传最为广泛的轮滑鞋。不过在那个时候,只有少数富人能够玩得起,毕竟,它的成本太高,四个微型的轴承造价很高。
而现在,显然这种旱冰鞋已经得到了普及。
因为不是周末,所以公园里的只有不多的游客,大多数长椅上空荡荡的。在坐到一个椅子上的时候,朱明忠下意识地瞧了瞧椅子,椅子上的青铜制成的铭牌上清楚的写到。
“兴乾三年,孝贤皇后恩赐”
这是当年灵儿赐赏给附近百姓的公园,在这座公园里郁郁郁葱葱的树木中,朱明忠甚至可以找到当年与灵儿一同种下的几株树,那些树已经长为参天大树。
坐在长椅上,朱明忠思索了很长时间,最后他又长叹了口气。在起身的时候,又一次看着那个铜牌,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默默的离开了。
中都皇家图书馆,是大明历史最悠久的公共图书馆,也是规模最大的,在大明几乎每一座城市都有一家皇家图书馆,都是当年朱明忠从内库出资兴建的,甚至大多数馆藏的书籍,也就是皇家捐赠。多看来,大明百姓一直受益于此,即便是最偏远地区,百姓也可以看到最新出版的书籍。
广开社学、图书馆,被称为“兴乾三大德政”,这当然是后世的评价,对于朱明忠而言,尽管他在意后世对自己的评价,但是相比于探究所谓的三大德政,对天朝的贡献,他更需要通过图书馆里的藏书,去了解这个时代。了解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
在接下来的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里,朱明忠就像许多学生一样,沉浸于图书馆里,在了解历史的同时,同样翻看着各种各样的技术期刊。
“大鹏三型客机,两台1000马力星型发动机,最大航程五千里,时速三百十五里,21座……”
看着《航空时代》杂志上介绍的最新式的客机大鹏三型客机以及杂志上的图片,感觉这种飞机与另一个时空的dc-3型飞机有些类似的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差不多是30年代左右的技术水平。”
然后,朱明忠的眉头皱了皱,尽管技术一直在进步,但就他这一段时间的了解,可以清楚的感觉到,现在大明的技术是某种程度上落后的,或者说这个空间的技术是落后的。
汽车发明了七十多年,飞机发明了五十年,但是就技术整体来说,相比另一个时空,落后差不多二十年。
“如果按照正常的技术进步,现在天上飞着的应该是喷气机了才对。”
自言自语之余,朱明忠继续在图书馆里逛着,有时候,他会拿起一本杂志看看,相比于汽车、航空等技术的落后,天朝百姓的生活水平,却领先于时代,从杂志上可以看到这个时代标准的“样版间”一间干净的公寓里淡绿色墙壁裹着弧形踢脚线,白色冰箱上放着造型简约的不锈钢水壶,飞碟形吊灯下面是张上好的木质圆桌,窗帘外绿草如茵,街角有个造型别致的电话亭,透明的球形防雨罩显得格外的新潮。不过,那种投币的机械转盘式电话,却又提醒着他,这个时代的技术,似乎正在陷入某种停滞。
“怎么会这样呢?”
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朱明忠,眉头紧皱着他一边在书架间漫步,一边思索着问题,在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却意外的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书区,这是摆放着文学作品的书籍,看着眼前这片浩瀚的书海,朱明忠随手拿出其中的一本,然后翻看了一下。
这是一本小说,写的是海外历险类的小说。
翻看着手中的小说,朱明忠的脸上带着丝淡淡的得意,如果说在自己主政的那么多年间,除了这片庞大的版图之外,还有什么让自己得意的话,恐怕就是明代的小说繁荣在兴乾年间再一次得到了复兴。
“也许可以借阅一本,回来……”
正想靠小说打发时间的朱明忠,眼前突然一亮,喃喃自语道。
“也许,可以……写个小说……”
……
在回家的路上,朱明忠的想了很多,作为穿越者,尽管是第二次穿越,但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经验”,其实这事根本谈不上计划,一开始的时候,肯定都是随波逐流,就像朱明忠一开始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无非就是帮助郑成功避免北伐的失败,甚至还寻思着北伐失败后的退路。
如此种种,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可言,一开始的时候,那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帝王。
当初没有章法,现在同样也是随波逐流,尤其是在这个太平盛世,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救国救民、宏图大业了,所面对的其实就是鸡零狗碎的日常琐事,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如何生活,甚至生存下去的琐事。
坐吃山空肯定不是办法。
在图书馆里看到的小说,反倒给了朱明忠一些灵感。
写小说,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知识,就他所知,早在兴乾五年,南京的李渔就靠着写小说百为了百万富翁。
得了,那就写小说吧……
纸是坚排的稿纸,笔是新明牌的金笔,后者是大明的名牌,也是大明的能工巧匠在皇帝的直接授意下,用了十年的时间,才制成的金笔,其实也就是钢笔而已。
摊开纸,汲满墨,朱明忠坐在桌前开始考虑该写什么。
应该说是该抄什么。
朱明忠大学读的的工科,但因为爱好的关系,也算是读书破万卷,当然,要是像“池中物”、“白j”之类的书要是算的话,对明代的小说市场多少也有些了解。正所谓“卖古文不如卖时文,卖时文不如卖小说”,通俗的白话小说,早就是社会最主流的读物。
而现在永平五十年,白话小说当然更是市场的主流,既然想靠写小说维持生活,那肯定应该以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为主,比如武侠、科幻以至于言情,甚至就是像灯草和尚之类的小说,也可以考虑一下。
当然,朱明忠绝对不会自己去写小说他决定“抄”抄几本小说,维持一下生计,兴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端坐于案前,朱明忠想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决定先写一些供人消遣的作品,比如武侠小说,穿越之前,看过那么多小说,其中不乏大量那些名家的作品。毕竟,对于他来说,小说基本上也就等于他的小说启蒙。
可那么多小说里面应该抄那部小说呢?
第513章 白发魔女传 (新书发布,求支持)
其实,最困难的就是抄书。
因为说起来,但凡是畅销小说,它们都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就像网络上大卖的小说,拿到几十年就不一定畅销,至于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搁到网络时代,也不见得会受欢迎。
总之,不同时代的读者,有着不同时代的爱好,太过新潮的小说,放到永平五十年是否畅销尚不可知,但读者能不能适应也是尚未可知。
尽管思来想去,也就是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更贴近时代,但是应该抄谁的小说呢?
或许说那么多书里究竟该抄哪部作品呢?
反正到最后,都是我的作品……
首先,先在纸上写了一个《龙虎斗京华》,然后刚准备列下书名,朱明忠就把这个名字划掉了。
“我鞑清都没有了,还义和团呢。”
好吧,先把与清朝有关的武侠小说划掉吧,林林总总列了几十部,选了一圈,朱明忠选出了一本小说《白发魔女传》,这部武侠小说的风格在这个时代是否水土不熟尚不可知。但是这本在树立了一个武侠史上的经典女性形象练霓裳,至少女侠、爱情,嗯,这都是小说的基本流行元素吧。
回忆着《白发魔女传》的情节,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当朱明忠刚一回忆时,脑海中立即涌现出原作的内容。在宫里抄书的那些年,他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或入土,这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吧。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正沿着绵亘川陕两省边界的大巴山脉,放马西行。行在前头的是几个雄赳赳的武师,中间一辆敞篷骡车……”
那许是在宫里“抄”了那么多年的书,朱明忠的笔速很快,凭着脑海中浮现出的内容,他飞快写下小说内容,不过只是几个小时,算了下居然写了一万多字。
练了几十年的书法,现在朱明忠的字还不错,而且写了几十年的繁体字,现在倒也习惯了繁体。
即便是再年青,也不能仗着年青熬身体,对于重新年青一回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十点钟,他就准时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6点起床,简单梳洗一番,已经决定认真对待每一天的他,就到附近的公园跑步锻炼,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在公园里倒是碰到几个正在跑步的女孩,尽管谈不上漂亮,可是却充满青春活力,引得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或许是因为重回青春,身体的许多器官也是充满青春活力,难免有些少年人的燥动。感觉到内心的燥动,朱明忠立即作出决定,动起来。
运动可以消耗体内过剩的体力。
作出这个决定后,朱明忠加快了步子,他越跑越快,甚至超过一个正在骑自行车锻炼的路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许发生了某些奇异的改变。否则他怎么可能还活到现在。
尽管上一次穿越后,朱明忠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强壮,富有力量,但是现在却感觉更加强壮了,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在公园里奔跑着,就这么在公园里跑了半个小时,再一次停下来的时候,尽管微微喘着粗气,但人却没有感到任何疲惫。
“似乎速度比过去快了点……”
皱了皱眉,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敲着鼓的肚子提醒着他,应该去吃点东西。或许跑了半个小时不觉得的累,但肚子却很饿。
吃过饭,朱明忠并没有直接回住的地方,那间半地下室白天实在是太热闹了一些,根本就不适合写东西,相比于住所,他更愿意在路边的某处露天茶座。
半个小时后,坐在公园附近一家茶座的露天坐位边,朱明忠点了一杯咖啡,或许茶叶是这个世界最流行的饮料,但是咖啡同样也很流行,早在兴乾年间,就有青年人以这种异域的饮品为新鲜,为时尚。
当然,朱明忠点一杯咖啡,不过只是因为他需要一杯咖啡提神,或者说,需要咖啡里的糖份,这是过去在宫里抄书时的发现,尽管那个金手指让他可以清楚的回忆出自己看过的书籍,但是却会消耗很多能量,而补充糖份是最好的选择,咖啡自然也就成了比茶叶更好的选择了。当然,这间茶座的女侍也很养眼。
穿着淡青色制服的女侍身材高挑,相貌带着鲜明的混血特征,一头长发利索的扎成大马尾,透过衣裙显露的胸怀,更是分外的勾人。
当然,再美好的风景,看上一通也就足够了,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朱明忠还是和过去一样,一边小口抿着高糖的咖啡,一边蹙着眉头回忆,另一只手拿着钢笔不断的书写着。
不知不觉杯中的咖啡见了底,而面前的稿纸也有几十张了,从清晨到中午,就有朱明忠感觉到有些饿了的,正考虑到什么地方吃饭时候,漂亮的女侍端着咖啡壶微笑着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需要续杯么?先生。”
“嗯?”
还没从小说中回过神来的朱明忠没听清她说什么。
“打扰到您的思路了吗?真的很抱怨,你还需要续杯么?”
“好的,谢谢。”
朱明忠报以微笑。
“我看你写了一上午,你在写什么?是小说吗?”
女孩看着桌上散乱的稿子问道。先前续杯时,她已经偷看了几句。
“嗯,”
点点头,朱明忠应道。
“不过,我看你似乎不太满意,中间你停了好一会。”
女孩的话,让朱明忠抿了抿嘴,然后说道。
“确实碰到了一些问题。”
停顿了一下,抬头看着女孩,朱明忠说道。
“我正在构思一本小说,武侠小说,你看过武侠小说吗?”
“当然,武侠小说是很受欢迎的。”
端着咖啡壶的女孩又往稿纸上看了一眼。
“而且你的文笔也很好,”
“不过,我的这部小说里的主角是一个女侠,而且小说又与爱情有很大的关系,我不知道,读者不能接受。”
朱明忠愁眉苦脸地说道。
“毕竟,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还没有人这么写……”
本来只是简单的客气一下的女侍突然变得兴趣十足。
“你是说,你的小说主角是个女侠吗?”
“是的,一个女侠。”
朱明忠继续说道。
“这个女主角为了爱情,一夜之间变成白发。”
女招待眼神中闪过一丝喜色。朱明忠话锋一转。
“但是我不知道,这样的主角,会不会受到读者们的欢迎!”
朱明忠顿住了,其实选择了《白发魔女传》之后,他还是有些担心,担心这部小说,受不受欢迎。
“我敢说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小说。”
女孩笑嘻嘻的说道。
“毕竟,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你的这个小说听起来就很吸引人,我觉得的,将来它甚至可能会拍成电影,毕竟,电影院里最受欢迎的就是武侠电影。”
“呈你吉言……”
笑看着面前的女侍,朱明忠笑道。
“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要你做女主角。”
“我?女主角?真的吗?”
女孩兴奋地笑着。
“要是有那一天的话,可就再好不过了。你不知道,我来到中都,就是想要当个演员,可是……”
女孩嘟着嘴唇说道。
“可是他们说我的相貌,混的太明显,不适合当演员。”
“角色问题,关键是你很漂亮,漂亮,很多时候,都是女演员成功的第一前提。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这个女孩确实非常漂亮,看起来有点像娜塔利波特曼,不过相貌更东方化,而且身形更火爆一点,而且皮肤更白,甚至更细腻,如凝胭一般。
“我叫韩冰凌,来自四川,你呢?”
四川……也许,她的妈妈或者奶奶是西洋的婢女吧。
“你好,认识一下,我叫朱明忠,来自颖州府。”
就这样两人就算是认识了,认识了一个漂亮茶座的女侍,并不会给朱明忠带来太多的好处,晚上他仍然是一个人睡。早晨依然要跑上一个小时,发泄过剩的精力。
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在他“抄”小说的时候,韩冰凌都会主动的给他续杯,而且多加几块方糖,似乎,这就是唯一的好处了。
当然,朱明忠自己也不吝啬,每一次离开的时候,都会在咖啡杯下,放上一元钱,其中差不多有一大半,都是小费,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六七十元的侍女来说,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就这样,朱明忠在这里写了好几天,直到十天后的下午,他突然停了下来,然后把书稿都收起了来。
“怎么停下了?”
又一次,端着咖啡壶走过来时,韩冰凌问道。
“写完了。”
朱明忠笑了笑,然后说道。
“给我换杯茶吧,咖啡太甜。”
“你不喜欢吗?”
韩冰凌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不写东西的时候,没必要喝那么甜的。”
换了一杯茶后,韩冰凌看着他问道。
“那么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等着,五天前我就给报社寄去了稿子,不过,还没有消息。”
端着茶杯的朱明忠,默默的轻语道。
“也许,他们并不喜欢吧。”
第154章 稿酬 (新书发布,求支持)
其实,朱明忠想多了。
和大多数初出茅庐的写手一样,朱明忠同样是把自己的小说往《小说期刊》,这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杂志,也是最知名的小说杂志。兴乾后,小说从最初的印发发展成了报纸连载,然后又到期刊连载。发行的渠道多了,同样竞争也越发激烈。
五天前,朱明忠就把二十万字的稿子装在信封装进去,寄给了的《小说期刊》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也正是这种等待,让朱明忠显得有些焦虑,为了把小说尽快寄过去,他选择了特快专递,按照邮局的说法,第二天就能到南京,毕竟是空运的邮件。第二天就可以送达杂志社。
《小说期刊》的杂志社在南京,一直以来,南京都是出版业最繁荣的地区,即便是中都也无法与其相比,作为全国最知名的小说期刊,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因为稿件众多,朱明忠的稿子一直压着。
编辑部的赵国维,从金陵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杂志社当编辑,十几年来一直都是如此,和往常一样,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他先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才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两眼就知道是不是杂志社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盖章退回既可。故事和文笔不错的,批注两句建议再退回,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又是个富家公子哥……”
审阅了几份稿件后,看到那个蓝色信封,那是特快专递的信封,普通人可不会用它寄稿件,于是乎,自然而然的他选择了忽视那封信,在他看来,那些富家公子哥,除了风花雪月外,大抵上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他们投稿无非就是为了在女子面前显弄文采。那些富家子弟或许其中也有几位有文采的。但是大多数人,写出来的东西顶多也就是语句通顺罢了,看他们的东西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稿件总会来新的,就这样怀揣着内心的轻视,那份稿件被压了三天,直到第三天下午,篮子里的稿件读完了,他才拿出来。
“这字……可真不错。”
一看信封,赵国维就被信封上的字给吸引了。
怕是得有几十年的功底吧!
原本心怀轻视的赵国维,因为信封上的字,反倒认真对待了,有时候对于一些稿件,看字就知道了,有没有审阅的必要了。
打开信封,取出厚厚的稿件,赵国维就看了起来,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有点意思,但也仅此而已。
可是慢慢的,随着故事的进展,越发的精彩起来,让他立即沉浸于其中。到最后,不知不觉间,居然直读到半夜也未曾发现。
“实在是气人至极,这玉罗刹怎么就这么瞎了眼睛,居然爱上了卓一航……”
读完之后,整个人完全沉浸于小说之中的他气恼的大骂之余,更是对接下来的故事好奇起来。
“哎呀,哎呀,着相了……这小说写的确实不错,险些错过了,真是不该以貌取人……”
恰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人喊道。
“维祉,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
一回头,赵国维就看到副主编李平朴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身后,他背着包看样子像是要下班,再一看周围,他才注意到夜已经深了。
“哎,副主编,这正好,我这有一份稿子,你一定得看看,写的可真不错!”
拿起稿件,径自拦住要下班副主编,赵国维说道。
“你说好,那肯定是不错了。”
原本正要下班的李平朴戴上眼镜认真品读起来,他看的速度很快,很快把稿子看完,相比赵国维看完后的恼怒,他反倒显得非常高兴。
“这是哪位大家的作品?不说故事精彩至极,就是这文风可是舒服的很。”
心里暗叹之余,赵国维又一次看了稿子,文字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着实让他心折不已。小说精彩不说,而且非常流畅,完全没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恐怕也是爬格子的老手。
“朱铭和,中都寄过来的。”
中都、朱铭和,这个名字没听说过啊?
思索片刻,李平朴说到。
“《西域奇侠传》差不多连载完了,社里正愁着没书续,我看用这部《白发魔女传》正好接上。”
那可是期刊最好的位置,赵国维一愣,诧异道。
“要不要和钱主编商量一下?”
“这事我作主了,明天我和他说。”
“那稿酬方面怎么定?”
稍作考虑后,李平朴问道。
“故事精彩,文风上乘,你看什么价格合适?”
“正常的新人价肯定不行的,虽说是新人没名气,可这部小说之后,名气必定会有的。”
赵国维看着副主编说道。
“现在咱们省下几个钱,将来有了名气,肯定会被别人挖走也是要给别人作嫁衣的。”
思索片刻,李平朴笑道。
“这样,我后天去中都和小说林的徐总编见个面,到时候,你也一起过去,我们当面跟他谈吧。”
赵国维的电话,朱明忠并没有接到,尽管在他租的地下室内有电话,不过那是公共电话,他是在咖啡馆抄了一天的书,回到地下室时,才听管理员说,有电话找他。
按留下的号码回了过去,片刻的嘀声后,朱明忠听到电话那头有话声传来,尽管电话很原始,但却让他感觉极为亲切。这是久违的“高科技”。
“你好,我是朱明……和,请问你是?”
“是《白发魔女传》的朱先生吗?我是小说期刊的编辑赵国维,我和副主编正好在中都开会,如果您方便的话想请你过来坐一下。”
尽管见过太多的风浪,可是在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话语时,朱明忠的内心深处难免有点小雀跃。
按照约定来到“东方饭店”一楼的罗马餐厅,任何时代,人们总是会对异域风情充满兴趣,无论是大院子弟口中的老莫,还是后来小资们口中西餐、料理,其实都无关其它,仅仅只是换换口味而已。早在兴乾年间,来自西域的、罗马的各种美食,就已经在中都流行起来。而“东方饭店”的罗马餐厅,也是中都最早的几家“异域餐厅”。
即使是过了百年,这里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变化,除了水晶吊灯变成用电外,其它的一如过往。
在侍者的引领来,来到一张餐桌前,餐桌前的两个中年人,看到朱明忠时,无不是一愣。
“你好,请问是《小说期刊》的李主编和赵编辑吗?我是朱铭和”。
直到朱明忠自我介绍时,他们才惊讶的站起身来。朱明忠的年青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原本按他们的想象,能写出那一手好字的人,至少也得有四十岁。
在惊讶之余,李平朴热情地跟朱明忠握手道。
“朱先生真是年轻啊。”
朱明忠实际年龄已经80多岁了,但是在穿越后,却不知为何重新恢复青春,好像重回了少年时代,看起来,顶多也就是20岁的模样,那怕就是说他只有18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鄙人李平朴,字朴业,这位是我们杂志社的编辑,赵国维,你的小说就是他审阅的,多亏他慧眼识英材。”
“李主编你好。”
简单的客气几句之后,朱明忠从包里拿出带来的稿子说。
“这是小说后续的内容,还请两位过目。”
之前赵国维在电话中询问过他,是否有新稿子,所以他又带来了二十万字。
李平朴见他直入主题,便笑道。
“那就恕我怠慢了,李先生请坐,我看完稿子再说。”
李平朴看着稿子,赵国维同样也是急不可耐的看着,一时间,这餐桌边的三人,有两人看着稿,只有朱明忠自己坐在椅子上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他来过这里,上一次来这里,似乎是……和灵儿,慢慢的品着茶,偶尔陷入回忆中的他,神情中难免带着一丝落寂。
相比于他,李平朴、赵国维两个人都完全沉浸于情节之中,他们偶然会皱眉,偶尔会露出微笑,情绪完全给小说左右了,终于,当翻过最后一页后,兴致正浓的赵国维连忙问道。
“还有吗?”
“还有一些稿子。”
朱明忠笑了笑,其实早就写完了,现在他正在写另一部小说。
将稿子合上,李平朴笑道。
“先生大才,《白发魔女传》比起当下的武侠,确实写出了诸多新意,尤其是那玉罗刹,简直颠覆了古往今来所有小说中女子的形象,至情率性、喜怒无常,实则却是自由自在之奇女子,先生能把写出这样的奇女子,实在是让我等汗颜。”
“李主编谬赞了。”
朱明忠谦虚道,他最关心的还是稿费。
又聊了一会玉罗刹,聊了会卓一凡,李平朴才切入正题说道。
“聊了这么多,也就不耽误朱先生的时间了,这次约你过来,一是想认识一下朱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这二呢当然是要谈稿费的事情。”
笑而不语的看着面前两人,朱明忠端起茶杯,继续喝起了茶,偶尔的他还会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女侍,那些女侍看相貌有点像是波斯或者闪米特人,身形窈窕充满异域风情。
见朱明忠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女侍,李平朴便笑着说道。
“这样,我先和朱先生讲讲目前诸多名家作者稿费的情况,现在大明的名家稿费大多是千字20元到50元不等,只有少数几人能超过50元,至于像先生这样的新人大部分都是千字五元左右。”
其实在此之前,朱明忠已经在杂志上查过稿费的情况,自然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所谓的少数几人能超过五十元,其实还是税前,税后收入大都是五十元以内。
相比之下,在中都普通人一月工资也就只有一百元左右,像韩冰凌那样的女侍,一个月不过区区六七十元。其实,这么多年,大明的人均收入增加的到没有想象的那么迅速,不过唯一庆幸的是,物价也不算贵,就像朱明忠在茶座里泡上一天,也就是只花几角,即便是到饭店里要一碗牛肉饭,也不过一角钱。
至于城中非繁华地区的四室两厅的公寓,也不过三千多元,这么算起来,其实大明的百姓,并没有多少生活压力。难怪即便是在中都,大家似乎过得都很轻松。
其实,这样的生活挺好的,没有多少压力。
一番感叹后,放下茶杯的朱明忠看着李平朴笑道。
“著书都为稻粱谋,不知李主编以为我这部小说值多少?”
朱明忠笑看着李平朴,问的很有技巧,他没问给他开多少稿费,而是问小说值多少。
“著书都为稻粱谋,好词,好词!”
笑了笑,李平朴说道。
“先生的这部《白发魔女传》所写的内容可谓是前所未闻,情节更是精彩非常,我相信这必定是本能够吸引许多读者的作品。按它的质量,即便是开五十的高价,也是理所当然,但是……”
顿了顿,李平朴又说道。
“冒然开出这样的高价,鄙人愿意,可社里的董事必定不会答应,这样吧,朱先生,你毕竟是新人,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所以在价格我不能违了规矩,但请朱先生放心,只要这部小说的名气一出去,我会立即提高稿费,到时候也好像董事们交待。”
在商言商,书商也是商人,对此朱明忠只是笑了笑。
“李主编直说稿费多少吧。”
“千字十元!”
抿了下嘴,朱明忠没有说话,这个价格,对新人来说,不算低,可他并不满意,尽管不知道,《白发魔女传》会不会水土不服,但是,既然对方找上了门,那肯定会成为畅销书。
“如果只有千字十元的话,那就抱歉了。”
朱明忠笑了笑,手往稿子上放去。他这个动作,让一旁的赵国维急忙按住书说道。
“朱先生别急,稿费可以慢慢谈。”
第155章 异乡客(新书发布,求支持)
“就是,朱先生,你看这样……”
像是做出什么重大决定似的李平朴说道。
“千字十五如何?”
“千字二十!”
怎么着也得弄个名家的价格。
“千字十八!”
“千字二十!”
面对不作任何让步的朱明忠,李平朴又说道。
“二十可以,但税务自理。”
“税后二十!”
开玩笑,亲自制定个税的朱明忠又岂不知道稿费要取百分之十的税款。要是拖欠了,那是以流放的……呃,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一说,不过这个税还是交给杂志社打理的好。
假意为难了一会,李平朴长叹道。
“那行,就税后千字二十。”
其实,李平朴既然来了中都,就没打算给他新人价格,尽管名家的二十略微高了点,但也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过作为副主编,他当然要压压价,这样才能向董事们交待。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对这二十,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既是意料之中,同样也是意料之外。毕竟是新人,既然是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认知,至于将来,有名气再涨涨稿费吧。
按照千字二十的标准,之前递的稿子有二十万字,再加上这十万字,总共三十万字稿费也就是6000元,尽管之前谈价格的时候,李平朴压了价,但给钱的时候却极为利索,直接拿出支票本开了一张三千的支票。
开出支票之后,在赵国维准备合同的时候,李平朴又笑说道。
“我们《小说期刊》除了发行期刊外,同样也发行小说,而且单论小说发行渠道来说,目前全国的没有谁能比得上我们,毕竟我们的杂志一直发行到北美,如果朱先生有信得过鄙人,这部《白发魔女传》的小说可以委托我们出版,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找你们就是看了你们的渠道。
朱明忠心里自言自语道,不过他注意到,即便是直到现在,大明的百姓对北美的华夏帝国的称呼仍然是“北美”,这也让他想到,似乎对于“华夏帝国”的“独立”,帝国内部一直有太多的争议,而百姓更是视北美为叛徒。甚至于有人拿北美诸夏在“文明远征”期间的不闻不问,指责他们从没有把自己当成诸夏的一员。
尽管对于“文明远征”的起因一直有许多争论,但是毫无疑问对于大明而言,那是一件大事,对于诸夏,同样也是如此。
诸夏列国酣战百年,灭国百余,伤亡不下百万!
简单的一句话,可以看出那场战争对于大明的影响。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北美诸夏心怀不满。不过朱明忠却可以体谅他们北美诸夏人口太少,而且他们不是没有出兵,只是出动的很少,更多的是一种象征。
签下合同之后,朱明忠把支票塞进钱包里后,点点头道。
“行,如此,就麻烦李主编了。”
相比于杂志连载,出书反倒简单一些,毕竟那个价格早在百年前,就已经随着几次版权官司,定下了出版书籍的出版商与作者之间的分成。
在简单的敲定了由《小说期刊》代理出版《白发魔女传》之后,谈完了正事,自然开始点菜,吃饭,在吃饭时,李平朴自然又叮嘱了一番,对于朱明忠的作品,他自然非常简单,但同样也提醒他要注意质量,所以他不希望因为想着多得稿费,就随意的糊弄。
“著书都为稻粱谋是不假,可万万不能只为稻粱,而忽视了质量。”
朱明忠笑应道。
“这是自然,《白发魔女传》是我第一本书,我自然会尽量写的尽善尽美。”
是抄吧!
朱明忠心底自言自语道,不过,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在罗马餐厅用餐的时候,尽管朱明忠找到了一些回忆,但是却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会碰到一些故人的后代,甚至于就连同朱铭和的故人,也没有碰到,毕竟,他只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普通书院毕业的年青人而已。至于他那位嫁给某个小贵族的青梅竹马,似乎也不会再和他有任何交际。
吃完晚餐之后,谢拒了李平朴喊车送自己回家的举动,离开了罗马餐厅的朱明忠,径直朝着附近的地铁站走去,现在的中都,有着世界上最密集的地铁网,毕竟这是一个有着近四千万人口的城市。
与曾经坐过的带着煤烟味的亮着油灯的地铁不同,现在的地铁用得是电力机车,车厢里亮着的是电灯,车厢显得有些阵旧,因为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车厢里的人并不多,包括朱明忠在内,只有五个人,两个学生模样的青年男女,他们看似在看书,可朱明忠却能看到,他们手彼此相握着,显然是一对年青的恋人,一个中年妇人,一个上班族,上班族抱着公文包,正打着瞌睡,车厢里静悄悄的。
或许是因为太过安静,闲来无事,朱明忠拿出了那张支票。这是一张金陵银行的支票六千元。
这六千元,相当于普通上班族四到五年的收入,更相当于韩冰凌差不多一百个月的收入,而朱明忠所付出的只是区区几天时间而已。
“挣钱似乎也没有什么难的。”
朱明忠不由的嘀咕道。
曾几何时,他还在为生计担心,可是现在呢?不过只是随手抄本小说,就挣到了几千元,而且接下来会挣到更多,毕竟小说的稿子还没有交完,再加上后继的出版。只会越挣越多。
至于这六千元可以干什么?
以中都的房价,可以买四套面积不大,拎包入住的公寓,当然,想到市中心,每天至少要倒2个小时的地铁。
如果是在市中心的话,这些钱够买一套公寓,地段普通的连体小楼,至少需要一万元以上,至于地段上佳的,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从来都是买的人多,卖的人少。
中都,永远都对世人充满吸引力。
“也许,应该考虑租一间公寓,至于这地方……还是搬出去吧。”
本身就不适应地下室的朱明忠,在回住处的路上不由自主的想到,最后,直接到了路边一家酒店里住下了,相比于地下室,至少这里更安静一些,其实也安静不到那里,甚至更加吵闹,隔壁一对狗男女一夜没闲着。
第二天,一夜没睡好的朱明忠,在吃过早餐之后,又一次来到了茶座,他刚一坐下,咖啡杯就放到了他的面前,是韩冰凌。
“看样子,你昨天晚上应该没睡好。”
“嗯,昨天碰到高兴事了。”
高兴……高兴的想要杀了那对狗男女,朱明忠心里暗骂道,可脸上却带着笑容。
“高兴事?难道,你的小说要发表了?”
韩冰凌笑道,
“那今天这杯咖啡我请你,表示对你的祝贺。”
“谢谢,”
或许是因为她是他在这里唯一的熟人,所以朱明忠倒想和她分享一下喜悦。
“什么时候发表?是那个杂志?还是报纸?到时候你一定要提醒我一声。”
看着满面喜色的韩冰凌,朱明忠恶劣的心情也好了很多,便开玩笑道。
“我觉得,我的那部小说,很有可能会拍成电影。也许,到时候,可以让你去做女主角。”
“啊!真的吗?”
原本还只是为朱明忠高兴的韩冰凌,指着自己难以自信地问道:
“我?我可以吗?我的相貌,我的……”
“当然行。为什么不行呢?相貌,你的相貌很漂亮,持色行凶,这句话听说过没有?女主角只要漂亮,这部电影也就成功三分了。”
朱明忠说笑道,看着激动到甚至都无法呼吸的韩冰凌,生怕她有什么意外的他连忙站起来,拍着她的后背说道。
“别激动,我知道你很激动。冷静,冷静……深呼吸,对,吸气,呼气……很好,好了,现在可以了吗?”
“嗯……”
韩冰凌一边深呼吸,一边应着声。
“好了,我告诉你……其实,这件事,估计还要等很长时间,毕竟,我的小说还没有发表,”
啊……原本激动不已的韩冰凌,这才反应过来,似乎自己白激动了。前一刻还是满面激动的她,转瞬间脸上挂满了失落。人家只是说也许,到时候……天知道,这个到时候,他的小说能不能拍成电影,你想当电影明星想疯了。
“不过我昨天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可以早点下班,然后我请你吃顿大餐,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算你有良心!”
心情已经恢复如常的韩冰凌,往店里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等我下班。”
“行,没问题,你先忙你的,我先写一会。”
朱明忠指着桌上的稿纸说道。
然后,一切又都和平常一样,朱明忠坐在临街的坐位着“写”着小说,至于韩冰凌尽管空欢喜一场,但还是和平常一样,会不时的走过去给他续杯。
一天过完后,直到傍晚,换下了工作服的韩冰凌来到朱明忠的面前,对他说道。
“走吧,我们到那里吃饭?”
第516章 文豪与导演(新书发布,求支持)
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其实也不可能有会发生什么,顶多也就是两个身在异乡为异客的人吃顿饭而已。
清晨,朱明忠打着哈欠便起床了,揉了一下太阳穴,昨天又没睡好的他,感觉只是微微有些疲倦。
“年轻可真不一样……”
感概年轻的躯体所拥有的旺盛的精力,一宿半睡半醒,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年轻并不是资本。
起床,离开的酒店,朱明忠在酒店附近的公园里跑了一个钟头,在回酒店的路上,
落脚的问题又一次摆到了眼前。
是租公寓?还是买公寓?该怎么决定呢?
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来说,往往首先需要解决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正当他举棋不定时,他注意到一块房地产公司的招牌。这招牌就挂在街旁一幢建筑的前。于是便径直走了过去。
“这是幢刚刚翻修一新的房子。”那位妇女说。一头花白头发的妇人,脸庞遍布皱纹,但是装扮的却很得休,显得很优雅,她是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这是她带他看的第三处房子了。
“这房子应该是最适合你要求的,位于顶层,所以很安静,但是它有电梯省得你辛苦的爬楼梯,有一个漂亮的顶层露台,两间卧室、有厨房、卫生间,有暖气,甚至还有电风扇……”
打量着眼前的房子,朱明忠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很符合他的要求。酒店式的公寓住起来非常省心。
电梯,电灯,甚至电视机。这些早已经久违的物件,现在又一次出现在生活之中。确实是让人有些感慨。
甚至让他有种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感觉。
“这里一个月多少钱?”
“35元,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理。”
长安居大不易,要是韩冰凌的话,估计半个月的薪水都搁在房租上面了。
“行,就这儿吧。”
手里有钱,决定做的倒也利索,接下来的一切都很简单,付押金、房租签合同、拿钥匙,然后在那个妇人离开后,置身于这间有沙发、有电视所有东西都一应俱全的房间里,朱明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无论是抗击满清时,还是后来成为帝王时,朱明忠都曾多次感到过害怕他害怕失败,因为他知道失败的代价,以驱逐满清时,失败会让民族陷入奴役,成为帝王时,失败会让民族近代陷入黑暗。
总之,无数次他半夜醒来时,都会感到莫名的惶恐,那种恐惧是对未来的恐惧。他甚至还能清楚的记得当时心怦怦乱跳,一个劲儿地恶心,汗水浸透了衣衫。
不过那个时候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一种惶恐。即便是醒来之后也会感觉到惶恐,感觉到压力。那种压力总是会伴随着他。
而现在,置身于这间甚至比他在皇宫里的一间卫生间还要窄小的房间时,不知为什么,他却感觉有些安心。曾几何时,那些压力都在慢慢的消失。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再也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家国天下。整个人完全是放松的。
对。没有压力的生活!
过去那么多年,自己失去了什么?而现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生活的机会。
或许,这正是上天给自己的回报吧。现在,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了。
生活这才是我需要的。从现在开始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人生了。
就这样,朱明忠当天就搬进了这间公寓。
不过,我的生活应该从那里开始呢?
从再抄一部小说开始?
这当然是必须的,生活的前提是金钱,至少现在,写小说是朱明忠维持生计的法子。
伏身于书桌前奋笔疾书,朱明忠手中的钢笔在方格信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个方块字,随着他的笔尖划动,《萍踪侠影录》里那个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计世仇,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奔波于塞北中原之间,屡建奇功的大侠张丹枫的生动形象就这样跃然浮现于纸上。
良久之后,在“写”完脱不花两军阵前为张丹枫自尽以后,朱明忠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就那张丹枫是我很喜欢的武侠人物,可惜,他犯了这本书里每个人都犯的一个毛病,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反而没有脱不花的坚毅决绝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
这本书既是梁羽生武侠小说的扛鼎之作,亦是梁羽生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同样也是朱明忠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印象最深的是,里边所有的感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也许应该改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我姓张,双名丹枫。丹心的丹,枫树的枫。”
暗自咀嚼这句话,朱明忠的唇角溢出不可止的微笑。至情至性,让生命最初对男子惊艳的,唯有张丹枫。
相较于古龙、金庸,梁羽生的作品让人留住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古龙的作品用字少,却表现意境完整,而且故事的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至于金庸叙事能力强,描写的人物众多,场面宏大,故事的可看性高,当然改编成电影电视最多的也是他。相比他们两个人,梁羽生的故事总是有点波澜不惊的味道,但是这部《萍踪侠影录》却是朱明忠为数不多的喜欢!尤其是对张丹枫这个主角,更是心怀好感。
不过有点遗憾是书的后半部节奏把握的不太好,有点虎头蛇尾之嫌!
“那就改一下吧!让故事更完美一些。”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读这本书,对它心怀遗撼,所以,朱明忠便对小说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改,以便让它更加完美一些。
其实有时候抄书就是这样,操着操着总会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朱明忠也不例外,过去看起来并不满意的内容,被他稍稍进行了一些修改。
良久,从夜深人静,再到天色放明,足足在书案前趴了一夜的朱明忠,再次起身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看着纸面了更加鲜活的张丹枫,朱明忠笑了笑,突然间他有一个想法。
女的自己写了一个邪魔妖女练霓裳,男的写了一个公子如玉的张丹枫,算起来,也算是把梁羽生最经典的两部小说给写完了。
“梁羽生的小说,抄上这两部就差不多了,还得再想想办法,自己再怎么着,也是当文豪的人,不能就写写武侠小说吧!”
朱明忠大言不惭的自言自语道。
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啊。
就像写《***》的李渔,人家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就成了百万富翁……呃,不过,他似乎不是文豪啊。
嗯,也算是传世之作吧!
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要是还没有拍成电影的话,自己去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似乎也不错,应该不需要交版权费吧。
就是不知道那部大作没有机会在电影院里放映。
调侃着李渔,想着成为一代名导的同时,朱明忠却又不得不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将来。
或许,眼下这种轻松的生活,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至于写武侠小说,那也不过只是为了挣点钱花差花差,改善生活。
可是人总得有一些更高的追求吧。
比如说名利双收……写一部有影响力的严肃作品,然后成为闻名于世的大文豪。当然也可以成为大导演。那时可真就名利双收,当然也可以白色兼收。
“名利双收?”
突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什么名能大过皇帝?你都是做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偏执,眼下这样的日子不就挺好的嘛!”
自嘲之余,朱明忠总算是跳出了那片刻的“执着”,随后感觉有些疲倦的他双手交叉反扣,向上伸展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啊……”
打了个哈欠的朱明忠望窗外看去,窗外朝阳正跃过远方的一栋高楼。看着远处那些带着大屋檐的高楼,一种时空的错愕感又一次与他的心底浮现,这个时空给他带来了太多了新奇。
新奇的时代,新奇的建筑,甚至就连服装也是新奇的,广袖飘飘的汉服尽管没有被淘汰,但是以军装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却成为街道上的主流。
源自后世的忠义军军装,在兴乾年间不仅被军警接受,同样也被工厂吸收作为工装,毕竟相比于传统衣衫,它们更适合在工厂中工作,慢慢的,类似军装的各类服装在兴乾年间开始流行。
而到了这个时代,男子更是以军装发展起来的猎装夹克为主。至于建筑,那种带着明式风格的高层建筑,早在兴乾末期就已经出现在中都等地,现在,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建筑变得更高,但是不变的仍然是中式风格的整体装饰风格。
或许,这才是历史真正的必然吧!
就这样,眺望着远方,朱明忠欣赏了好一会都市的清晨后,才再次回过神来。
“居然写了一夜。”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六点多了,肚子里头正敲着鼓,是有些饿了。
“得,吃饭去,往后可不能再这么熬夜了……”
第517章 新的机遇(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卫生间里简单洗漱,整理完仪表,朱明忠就出了门。
因为不需要像通勤族一样每天为生计奔波,现在朱明忠的日子倒也还算空闲,在离开公寓他,他想去找个报亭买份《小说期刊》。
在中都的街头,报亭随处可见,毕竟,现在尽管电视已经初显峥嵘,可是报纸、杂志依然是主流舆论的王道,街角就有一个报亭。
径直走了过去,看着正在报亭看着报纸的男子,朱明忠张口问道。
“老板,有没有《小说期刊》。”
正在看报的报亭老板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是随口说道。
“这个新来的五角一本。”
价格不贵,也谈不上便宜……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的。
“给你钱。”
朱明忠笑了笑,从一旁抽出一本小说期刊,在简单的封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期杂志主打的几个小说,而《白发魔女传》赫然位于榜首。
“终于出版了!”
看着手中的这本杂志,朱明忠的心情显得颇为愉悦,毕竟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从报亭老板那买到一本《小说期刊》后,朱明忠并没有第一时间就看,而是找了一间早餐饭,进去点了一份早餐,一笼包子,一碗糊辣汤,然后正当他准备,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看着杂志的时候。
那边挂在墙上的电视里,却传来了新闻记者的话声。
“今天是“永昌号”沉船二十周年纪念日,在纽约当年的幸存者们以及纽约当地官员齐聚于码头,为遇难者默哀……”
听着新闻,朱明忠并没有急着去期刊,而是听起了新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似乎自己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过去手机取代了电视,而后来,却没有电视可看。
现在……看着彩色电视机上并不算清楚的画面,朱明忠自言自语这道。
“也许,以后应该经常看看电视。”
至于也是一个了解外界环境的渠道。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继续看了下去。
“……永平三十年3月17日,从圣彼得堡驶出的“永昌”号,它是当时世界上吨位最庞大、内部设施最豪华的邮船,有“永不沉没”的美誉。途径丹麦、南安普敦、瑟堡-奥克特维尔,驶向大洋彼岸的纽约。4月3日23时04分左右,“永昌号”与一座冰山相撞,船上有3574名乘客……”
听着电视机里介绍着事件的背景,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这个新闻听起来似乎有点儿熟悉,也就是换了个轮船的名字而已。
或许时代已经改变了,但是有一些自然环境因素并没有什么改变,北大西洋恶劣的自然环境,一直都是海上航行最大的敌人。
“或许,可以考虑一下写本泰……《永昌号》,把杰克和露丝之间的爱情写出来,可的写张三与露丝的……”
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朱明忠抿了抿嘴唇,不由想起曾经让他颇为感动的那个电影,然后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可以拍成一部电影啊!如果有船的话,投资应该不高吧。”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便继续看着新闻,这个电视刚刚发明不过三十多年的时代,尽管电视机早就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且节目众多,但是以他看来,新闻播报的方式实在是太过原始了。
当然,这也许和他早就习惯了另一个时空的“直播”有很大的关系。
新闻原始,当然电视节目更加的原始,广告更是如此,看着电视中播放的广告,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后世乡镇电视里播放的粗制滥造的虚假广告,在这里都变成了艺术口。
终于,不愿意继续接受视觉轰炸的朱明忠,直接将翻开了手中〈小说期刊〉,然后翻到了赫然写着《白发魔女传》的那一页。看着上面的铅字,他的嘴角微微一扬,心底得意道。
“好了,这就是我的小说了。”
说完这句话后,他的唇角微微一扬,面上的微笑带着一丝得意。
不过,得意之余,朱明忠却又陷入了沉思,难道就这样靠着剽窃他人的小说度过一生吗?
尽管昨天还调侃着自己是要成为文豪的人,可是实际上,对于什么文豪,他压根就没有什么兴致。
毕竟,是曾经做过皇帝的人,文豪的虚名,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
“其实,把那些大咖们的作品带到这个时代,娱乐世人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不是?”
独自一人坐在公园的长条椅上,坐在那陷入沉思的朱明忠,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是一座雕塑,坐在那思考着人生的他,脑海闪动了许多念头,尽管心里这样说服自己,可是潜意识之中,他觉得,这似乎并不是自己所追求的。
“你追求的是什么呢?”
生活?
乏味的无所事事的生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尽管朱明忠抄写着小说,看似有些得意,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成就感。当然,那种信手拈来的得意还是让人感觉颇为舒坦。
可是然后呢?
永平五十年的中都,是世界的中心,同样也是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行走在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略显陈旧,周围的一切,看起来,既然新奇又复古,周围的路人既有留着汉式的发髻,也有少数人留着短发,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结发会慢慢的被时代所淘汰。
除此之外,城市与城市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公交站台上年龄各异的人们夹着公文包坐公车,苦苦的等候在那里,一有车来,便开始蜂拥着往上冲,到后来整部车里面人挤人,其中还有不少女乘客,难免有人被吃豆腐被揩油。当然更多的人则是开着那种旧式的老爷车,品牌各异,可惜朱明忠根本就认不出来。
偶尔的,他还会欣赏一下街景,街道两边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就像后世城区的步行街一样,有专卖店性质的精品门店,有杂货铺似的小卖部,当然,还会有一些百货公司。
除了这些,还有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各样招牌,就那么悬于半空,墙上还有能占去半面墙的广告,当然路边的玻璃窗内的电视正播放着广告,而有些唱片店里播放着音乐,听着从音像店里播放的在悠扬的歌声,朱明忠坐在那里,静静的听着那些与他所熟悉的流行音乐截然不同的音乐。
这个陌生的世界,总是给他太多的新奇,不仅仅是悠扬的歌曲,甚至就连同玻璃窗前供人休息的长条椅,也是新鲜的,坐在那里欣赏着歌曲的并不是他一个,还有一个路人坐在那,显然他并没有欣赏歌曲的闲情逸志,而是匆匆的吃着东西,不时的会抬腕看着手表,显然,他是在赶时间。
在都市中,像这样的路人是最常见的,无论任何一个时空,这样为生计奔波的凡人,是最平常的,也是最为相似的。
感觉有点累了的朱明忠,直接坐到椅子上,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到玻璃窗内的唱片机。
盯着播放着音乐的唱片机,欣赏着陌生的歌曲之余,朱明忠不禁暗自思索道。
“看样子,磁带应该还没有发明出来吧……这技术可真是有点落后啊。”
想到这,朱明忠不禁有些感慨。不过在感慨之余,他的眼前突然一亮。
“如果发明出这个磁带呢?”
尽管只是在少年的时候接触过盒式磁带,而且对于它的原理并不怎么清楚,但是有一些东西,往往只是应用理念上的创新,磁带就是其中之一。
电影早就已经发明,而且也有了有声电影,这也就意味着“发明”磁带的前提因素,已经得到了解决,心底灵机一动,朱明忠心下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要不然……
就在这时,路边的电话亭的突然响起了电话声,坐在他旁边一直吃着东西的路人,听到电话铃声,连忙起身跑过去,接过电话说道。
“你好,好的,好的,半小时,我可以赶到,你放心,绝对不会耽误你时间的……”
说完,那人就了电话,然后伸手拦车。
“出租车。”
在拦下出租车后,那个人就匆匆的坐上出租车,在那人离开后,正准备进店里询问一些事情的朱明忠,却意外的看到了一旁落在地上的公文包。显然是先前那个人落下的。
“这人……越是着急,越是容易丢三落四的。”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拿起了公文包,然后走进了唱片店,唱片店里有着琳琅满目的唱片,当然还有歌星的海报,不能免俗的是,永平五十年,同样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海报上不可避免的有不少美女,当然,他的兴致倒不在那些女歌星的身上。
“老板,这是刚才有人落在你们店门前。”
“放在柜上就行,那个人我知道,是个业务员,成天跑业务。已经不是第一次把东西落在这儿了。”
显然店老板已经见怪不怪了。
先把公文包放到玻璃柜上,朱明忠又向老板问道。
“你们这里有录音的设备吗?”
第518章 重新创业(新书发布,求支持)
录音设备。
还别说,朱明忠在唱片店里还真没有买到,按唱片店老板的说法,那东西太贵。
“除了军正司、侦缉处那样的机构,其它的什么地方能用到录音设备?”
尽管音像店的老板这么说,但是他还是给朱明忠提供了一本杂志,杂志上有“录音磁带卷轴”的广告,抄下广告上的电话后,朱明忠特意联络了一下代理商。尽管惊讶于一部录音卷轴的高达一千多元,几乎相当于房价的昂贵,但朱明忠还是到代理商所在的写字楼,特意以客户身份看了一下那个什么“录音磁带卷轴”,结果不曾想,瞧着居然有点眼熟,就是在一些老电影中看过的那种大型的,两个卷轴磁带录音机。
技术成熟……
离开了写字楼后,面带着微笑朱明忠到了附近的一家百货公司,特意买了几袋零件塑料包装袋,看起来分外的亲切。
又一次来到了清河书院,书院的大门让朱明忠感觉分外的亲切,这所他一手缔造的大学,经将近两百年的发展,早已经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学府,早在兴乾年间就已经是世界科技的中心,而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它更是引领着世界科技的前沿,无数改变世界的发明正是于这里诞生。
蒸汽机、电报、内燃机、电动机、电灯、电影……有太多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都诞生于这所研究型的学府,同样也让这所学府成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圣地。
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他隐约的能够猜出来,为什么这里可以成出现那么多发明,恐怕还是与他留下的那些资料有一定的关系。
只是,为什么现在这个时代的科学会落后时代那么多呢?
进入书院之后,朱明忠特意抬头看了眼书院院中的那个青铜像,那是书院建院一百周年时,经过多年争论后,在皇家的同意下建立世祖皇帝青铜像,是为了纪念世祖皇帝一手缔造这所书院。
“似乎还是不太像啊。”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摇头轻叹着,他发现自己似乎正在一点点的淡去某些记忆。
立在那座气势恢宏的青铜塑像前,朱明忠还没来得及感慨一些什么,一辆飞驰的敞篷轿车却轰鸣着驶来,然后猛的一下在了他的面前。那辆车夸张,大红色的车身,显得分外的醒目,标志却是一只熊,也不知道怎么用这样的标志。车上戴着墨镜的男人,停下车后,笑嘻嘻的对朱明忠说。
“哟,没想到我们居然在这见面了,朱铭和。”
这厮是那个家伙?
朱明忠突然觉着有些郁闷,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家伙是谁,毕竟,他只是冒名顶替而已。原本以为在中都不会碰到朱铭和的熟人,自己可以不需要与他的和过去有任何联系,但是这么大的城市居然都能碰到熟人。
这真是走了狗屎运。
不认识他,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看来他们两个的关系非常一般。
直直地盯着眼前的这个家伙,良久朱明忠还是转身离开了,就在他刚要离开的时候,就听到那家伙主道。
“你不想知道她的情况?”
“你什么意思?”
冷着脸,回头看着这个陌生人,朱明忠冷冰冰的说道。
“他与我何干?”
“唉,你小子真的变了……”
车上的人伸了个懒腰,朱明忠的反应让他感觉有些无聊。盯着朱明忠打量了一会。
“确实变了不少,模样有了些变化,就连气质也变成了不少,所以,爱情是会让男孩变成男人,尤其是受到打击的爱情,好了,就这样,既然你来了中都,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
丢下这句话,伴随着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那辆大红的敞篷轿车又一次驶离了。
呼吸着呛人的汽车尾气,朱明忠一阵气结……这是什么人哪?
这家伙又是什么鸟?
他是什么鸟并不重要,对于朱明忠来说,他之所以来到这所全世界最为知名的大学,就是为了从这里招聘一些研究人员。
对于磁带,甚至对于许多东西,朱明忠都是外行,但是至少他见过,他知道什么是盒式磁带,知道它的潜力,知道它的原理,剩下的就是需要有人去实现他的想法,而清河书院的研究生们则是他最好的选择。
想比于那些功成名就的专家学者,这些研究生用起来更顺手,而且更容易接受朱明忠的一些想法,研究生是兴乾年间建立一种教育制度,确立了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这一制度也是世界范围内产生深远的影响。
不过研究生们一直以来都是以忙碌著称,在试验室中加班熬夜很正常,十天半月不回宿舍也是常有的事,所以研究生的日子从来都不轻松,尽管他们中的不少人毕业后进入研究所,可是获得丰厚的收入,但是实际上,加班仍然与之相伴,这似乎都是不可避免的。
不过,在永平五十年,并不是所有的研究生都可以进入研究所,都可以从事科研工作,即便是最高等的学府,同样有着就业压力。这个时代并没有就业招聘会,甚至有些不太透明,书院会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给某些公司、商会,至于大多数学生准备好简历,按照书院提供的招聘信息,积极准备面试,推销自己,展示自己的过人之处和闪光点,当然他们很多时候都是申请实习职位,期待着在实习期间有着出色的表现,然后向到公司的雇佣。
和大多数企业一样,朱明忠同样也需要到书院登计,登计职位信息,书院会通过校刊等渠道发布信息,然后……所需要就是等待。
作为一家刚刚创办的研究所,甚至才挂牌三天,朱明忠发布的招聘信息,就那么挂在那里,等待着,等待着有人上门应聘。
不过在等待之余,朱明忠倒也没有闲下来,毕竟,对于只有不到八千块钱的他来说,创办研究所,这点钱还差太多,单就是购买设备可能都不够,所以要挣钱还是要继续写小说。
可是再抄本什么小说呢?
“……云澄后面还有几匹坐骑,那是云重和他母亲,澹台灭明和他的妹妹,一齐看着他们,微微含笑。澹台镜明策马上前两步,与云重同行,扬鞭笑道:“丹枫,快活林中已布置一新,园林更美,你还不快进城么?”张丹枫如在梦中初醒,低声说道:“小兄弟,你也进城么?”云蕾盈盈一笑,种种恩仇,般般情爱,都尽溶在这一笑之中。……”
伏身于书桌前的朱明忠,笔尖在纸上划过,在思来想去之后,他还是决定再抄几本武侠小说,毕竟,现在刚刚打出名声,当然要最大化的利用一下。
不知写了多久,终于,把最后一个字写下之后,感觉有些疲惫的朱明忠打了大大的哈欠,放下手中的钢笔,揉了揉有些疲劳的双眼,从早上起来,就开始“抄”写《萍踪侠影录》,整整不眠不休的写了六个小时,即便是穿越后的身体非常强壮,但是仍然让他感觉到有些疲惫。
“这下算是抄完了。”
看了一眼刚刚抄完的《萍踪侠影录》,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不是全抄,因为修改了一些内容,所以新的《萍踪侠影录》差不多有四十万多字的内容。即便是按照先前的价格,也能卖个小一万块。
“差不多应该够办研究所的了吧。”
有了差不多一万八千万块,估计差不多够研究所的早期开支后,朱明忠觉得自己是时候休息一段时间。
不能让自己太辛苦了,这是原则问题。
简单的梳洗一番,朱明忠换上外出的衣服,正准备出去吃饭的时候,就听到了电话的铃声。
电话是一个叫钱乐的人打来的,他是清河书院的学生,看到招聘信息后过来应聘的,想了一下,朱明忠就和他约定了面试的时间地点,地点就是茶馆。
和往常一样,在朱明忠坐在老位置上的时候,一杯咖啡就已经端上了桌。
“你这阵子很忙?”
韩冰凌看着朱明忠问道。他有一阵子没来了。
“谈不上忙,前些天搬到安康路了,离这里有点距离。”
朱明忠如实的回答道。
“哦,那就不打扰你了。”
看了眼朱明忠,韩冰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在转身的时候,她回头说道。
“你的小说写的非常精彩,我很喜欢,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情。”
答应她的事情?
一头雾水的朱明忠这会早就忘记了先前有许诺。
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思索着与磁带有关的记忆时,朱明忠听到有人问道。
“请问您是朱先生吗?”
陌生的声音,让朱明忠下意识的一愣,抬起头来,他看到一个戴着厚重眼镜的青年。
“你是钱乐?”
“是的,朱先生,这是我的简历。”
接过简历,朱明忠略微看了一眼,学业并不算出色,但他也不挑,而是直接问道。
“钱乐,你的简历我很满意,不过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第519章 保护伞公司(新书发布,求支持)
什么问题?
直到现在,钱乐仍然觉得不靠谱,是自己的老板不靠谱。
“建一家从事录音器材研究的试验室需要多少钱?”
“需要招聘那些学科的人才?”
“试验室需要多大的面积?”
诸如此类的问题,一一摆在钱乐的面前,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保护伞公司”,不过只是一家“皮包公司”。
除了招聘他的董事长之外,他是唯一的雇员,而他这个雇员,并不仅仅要从事研究,还要负责购买的试验室所需要器材,当然,还有就是招聘新的员工。
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头开始。
这里真的靠谱吗?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磁带研究的试验室所需要的设备采购齐全后,如果不是因为那位比他还年青几岁的董事长,豪爽的付了采购设备的费用后,钱乐甚至会立即辞职。
当然,新的公司意味着新的机会,而钱乐同样珍惜这个看起来有些荒谬的机会,毕竟,在书院中他的学习并不是最优秀的,但现在他却有机会持掌一家试验室。
那怕这间试验室的规模不大实际上只有三间地下室,但是,待遇确实不错。
再一次来试验室。
这是他事隔两个月之后,又一次来到了试验室,除了感慨之外,浑身上下还充满了斗志。因为曾几何时,在这间试验室里,他是最郁郁不得志的那种,书院从来都不是什么象牙之塔,即便是导师对于学生也有偏爱,而钱乐从来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
他的性格太爱较真,所以很容易得罪人。在试验室里,他也是一个被边缘化的角色。当然,他今天来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
而是来这里公司招聘员工的,实验室里还需要六到七个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分工,这些人并不需要特别的优秀,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热情了。但是就他所知,绝大多数人似乎都是单纯的把研究当成工作,而不是一项事业,或是一种追求。而研究人员如果没有这两个觉悟,是绝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但是问题就在这个地方,之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是因为在各个试验室、研究所里论资排辈的现象很严重,严重到年青的研究员只能当个打杂的下手,当然这不是绝对,但却很普遍。
不过,在保护伞公司,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高高在上的老人。
站在门口,隔着窗户向里面看了一会儿。
他可以看到李美红在几个人身后站着,别人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与其说是在试验室里当助手从事研究学习,倒不如说是在打杂,像酒店里的侍者一样,不停的递着东西。
即便是在学校的试验室中,同样也有论资排辈的现象。
什么一级生、二级生,什么本科生,诸如此类,似乎,在任何地方,这都是无法的,曾几何时,钱乐也是这么熬下来的,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热情在消失,但是这有什么办法呢?
过去没有,现在有了。
李美红,正是钱乐的目标当然,只是招聘的目标,她对研究充满热情,尽管她只是个旁听生。
在兴乾年代,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读府学,进入书院,所以在书院中就出现了旁听生,他们靠着同窗、同乡等情谊,在书院里的“蹭课”,尤其是在官办的书院中,旁听生一直都是大量存在的。
对于这些人,书院一开始是睁只眼闭只眼,后来,面对越来越多的旁听生,书院有两个选择,或者驱逐或者承认,而在兴乾皇帝的授意下,书院选择了承认,并且设立了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获得书院结业证,即便是直到现在,清河书院仍然有许多旁听生,而在他们之中,同样也诞生过许多学者、科学家。
……
当李美红离开试验室的时候,她已经换好了衣服,脱掉白大褂的她,现在一身淡色的长裙,虽然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但是却难掩五官的精致。
不可否认,她是一个美女,不过对于她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比研究工作更值得她投入精力,所以……白瞎了那副好底子。
“李美红。”
“你是……钱师兄?”
显然,在试验室里,钱乐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呵呵,非常高兴,你记得我。”
钱乐笑着说道,他和李美红只有几面之缘。
“你现在已经毕业了吧,找到工作了吗?将来要是有机会,钱师兄一定要照顾小妹啊。”
李美红开玩笑的说道。
“不用等将来,现在就可以。”
一旁的宋明杰说道,他也是钱乐新招聘的职员。
“是这样的,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需要雇佣几名研究员,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钱乐问道。
“嗯……”
睁大眼睛,李美红诧异道。
“我是旁听生,还没有拿到结业证。”
“没关系,我了解你的能力,怎么样,你愿意吗?”
“当,当然……不过,你能做得了主?”
李美红好奇道。
“既然我来找你,肯定是做得了主的。”
或许,那位董事长不太靠谱,但是至少那位董事长,给了他足够的权限,就不知道他现在在忙着什么……
朱明忠很忙!
因为成立公司很花钱。
设备一万二。
租房五百。
林林总总的费用支出很多……除了设备是分期付款之外,其它的都需要付现金,现在朱明忠已经快山穷水尽了。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亲自坐快车前往南京,这个时代同样也有“高铁”蓝钢特快,这是一种电力牵引的快速机车,与时速八十里的内燃机车相比,使用电力的蓝钢特快的速度可以达到二百五十里,运行时速超过一百三十里,这种列车舒适快捷,与普通的列车不同,他采用密闭式双层车窗,全列车配备有空调装置以及电动按钮控制的可调节自动式座椅。列车编组为6节车厢,机车之后为行李车、两节定员88人的三等车厢、餐车、一节定员68人的二等车厢以及一节流线型头等展望车也就是尾车,定员48人。
尽管在五年前就已经投入使用后,但是直到现在,只有开通了中都到南京、中都到海州两条线路,尽管它的速度远远无法同朱明忠所知道的高铁相比,但是只用了不到三个小时,他就抵达了南京。
在这个时代,无疑是最快捷的交通方式。当然,还是无法与飞机相比。
即便是如此,在上午十点左右,朱明忠就来到了《小说期刊》杂志社。
一下车,他就径直朝着《小说期刊》杂志所在的大楼走去。
尽管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因为之前电话里已经联系过了,所以已经有人在前台等着他,在他进入杂志社表明身份后,除了有专人接待外,前台也立即用电话通知了李平朴。
在朱明忠走出电梯的时候,李平朴快步走过来,伸出手笑道。
“朱先生,咱们又见面了,我正想这几天抽时间去中都!”
朱明忠笑着跟对方握手道。
“《白发魔女传》正好也写完了,刚好有事情到这边来,就把剩下的稿子送过来,也免得你过两天去拿了。”
“哦?朱先生写书可是够快的,这么快就已经写完了?”
李平朴没有想到朱明忠写书的速度居然这么快。
“写的快难道不好吗?”
朱明忠笑道。
其实朱明忠也不想写这么快的啊,毕竟是靠手写,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脑子不累手累,每天写个几万字,手着实感觉有些累,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他需要钱,需要稿费来做大事。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闲着也是没有事做,所以才会写小说。毕竟,再次穿越之后,闲暇的时间多,而且在这个时代也没有多少娱乐消遣的选择,即便是想喝酒,也没有朋友陪,在这种情况下,写书也成为唯一的乐趣,或者说打发时间的唯一选择,当然还能赚一笔稿费。
有了稿费,就可以用这笔稿费做一些事情,比如提升一下时代的科技水平。改善一下自己的,当然也改善一下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
“怎么不好,只是我从业这么多年,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不拖稿,而且写的如此快的人。”
李平朴在杂志社干了这么多年,不知催过多少人的稿子,但凡是靠写字为生的文人,就没有人写稿不拖稿的,几乎从没有碰到像朱明忠这样写文速度这么快的人。
对此,朱明忠微微一笑,他总不能说自己是“抄书”吧,顶多只能说现在自己十分悠闲,几乎等于无所事事吧!
“闲来无事,也就只有靠写书打发时间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在进入李平朴的办公室之后,朱明忠看了一下外面,然后问道。
“李总编,赵兄不在?”
李平朴一愣,然后叹了口气说道。
“维祉病了,正在医院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