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咦,这话怎么也怪怪的。
总之,时间过的总是很快的。
路小苏最近挺闲的,自从一个多月前,拍完那两则公益广告后,他就没有再启动什么新的项目了。
路冬传媒的网剧部依旧有条不紊的运行着,最近正在拍摄《灵魂摆渡》。
网剧的拍摄要求都不高,所以现在都是由公司里培养起来的导演拍摄。
倒是交给王笙的《琅琊榜》,总算是拍完了。
这部剧拍了有一年了,因为男主出了一场车祸,在医院休养了一段时间,所以拍摄暂停了几个月。
老样子,新剧拍完后,老王都会把路小苏请来一起剪辑。
毕竟对于新剧的把控,路小苏比他要好得多。
剪辑的过程中,路小苏不由点了点头。
老王的水平真的越来越高了,《琅琊榜》是一部充满了小细节的良心剧,观众如果看两遍的话,能发现每一次看的观感都不同。而这些细节,王笙全部都拍出来了。
毕竟老王现在也是新人导演里排得上号的存在了,螺旋稳。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被路小苏改变了人生的人。
剪辑完之后,路小苏就带上苏灵犀,坐上了飞机。
他和某人拉勾勾过的,这都两个月了,要是再不去的话,怕是会说他赖皮鬼吧。
……
……
老小村,路小苏所建的希望小学。
林小青一如既往的扎着两条小辫子,一如既往的爱荡秋千。
现在正是大课间的时间,孩子们有二十分钟可以嬉闹。
林小青的身边,坐着她的同桌,是个小胖墩。
他手中正拿着一包小饼干,吃得格外开心。如果路小苏在场,怕是会有一种叶胖子即视感。
路小苏所建的每一所希望小学,每周都会有一天“零食日”,会给每个孩子发一包小零食。
小孩总是馋嘴的,都爱吃点小零食。可这些可怜的孩子或许没多少机会吃上,所以路小苏才特地安排了这么一个“零食日”。
童年嘛,那可是吃一包干脆面都喜欢掰碎了吃的时光。会把调料包一点不剩的倒进去,然后用手指抓着吃。吃完后,还不忘舔干净每一根手指,甚至把袋子里余下的调料粉全部倒进嘴巴。
基本上每个孩子,都是个小吃货。
这不,小胖墩吃完了自己的小饼干,就忍不住眼巴巴的看向林小青。
“不行!”林小青明确拒绝,没有丝毫的退让。
小胖墩一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小表情。
林小青哪里都好,很热于帮助同学,但是她和自己一样,是个吃货。
吃这方面,决不妥协!这是原则问题。
谁都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任何一块小饼干!
林小青坐在荡秋千上晃啊晃,但是很快,她就看到了操场上朝她走来的一男一女。
怀疑是自己没看清,她又看了几眼,然后甩下荡秋千,就往前撒开小脚丫跑去。
小胖墩也不懂林小青干嘛突然跑了,他好奇的快速跟上。别看我胖,我跑的可快了。
林小青很快就跑到了路小苏与苏灵犀的面前,然后,就发生了小胖墩难以置信的一幕。
林小青攥着手中的零食,朝路小苏递了过去,开怀道:“呐,小苏哥哥,我这里有小饼干哟!”
……
……
特地坐飞机过来,就为了看望一下小女孩,可见路小苏最近是有多闲。
但林小青很开心,感觉整个世界都亮了。
开心到可以让她放弃吃货的尊严,把小饼干都拿出来分享。
这又是一个被路小苏改变命运的人,而且她的命运,还会被持续改变。
路小苏有时候甚至都会想,老天爷让我穿越到这里,是不是想让我让这个世界变得有一点点不一样?
嗯,自恋的人,老容易想太多……
住在希望小学的宿舍里,苏灵犀躺在路小苏的怀中,问道:“接下来你准备去哪?”
“回魔都吧,你妈应该想你了。”
“嗯。”苏灵犀点了点头。
当然,路小苏觉得老爹肯定也很想念他。呃,或许……但愿……
更何况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天方娱乐的总部过了。
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回天方娱乐的次数寥寥可数。
哪怕回去,也是因为两位师叔有事找他。
很多时候录歌都是在京都的分部录制的,因为来回坐飞机实在是麻烦。
像her的三个少女,像叶一青这些人,自然也不好意思让路小苏特地赶过来给她们的歌曲进行监制,一般都选择自己屁颠屁颠的跑去京都。
但不管怎么说,天方娱乐一直是路小苏的根基所在,他现在所建造的娱乐帝国里,天方娱乐是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总该多回去几次。
而且啊,今年又新招了一批新人,这群嗷嗷待哺的新人练习生们,做梦都渴望着接受小苏总监的“调教”。
在老小村又呆了一天后,路小苏和苏灵犀就回到了魔都。
苏灵犀回家陪韩茹,路小苏则回家给老爹做饭……
他回家唯一的好处就是,老爹多了个厨子,但这厨子话超多,很唠叨,老爹很嫌烦。
吃完午饭后,老爹照例带五花肉出去遛遛。
经纪人小娟早就在家楼下候着了,接路小苏回天方娱乐。
小苏总监今天要来公司的消息,早就在天方娱乐传开了。
他已经好久没回来了。
到了公司后,所有人都很热情的和路小苏打着招呼。
“小苏总监好!”
“嗯,你好。”
可以看出,天方娱乐的工作人员,看向路小苏的眼神都是带有一丝亲近和一丝崇拜的。
毕竟因为他的存在,天方娱乐更进一步,隐隐成了三大唱片公司之首。
作为员工,公司发展得越好,他们的福利自然也越好。
更何况公司里大部分都是艺人,看向路小苏的目光就更是热切了。
尤其是新人们。
公司里还流传着不少故事呢,比如叶一青私底下找路小苏买歌,比如her的三个少女被路小苏点石成金等。
哪怕路小苏很久没回公司了,但公司里大家讨论最多的,最为津津乐道的,始终还是他。
王离开了他的国,可那里依然流传着他的传说。
……
(ps:第一更,第三卷【林深时见鹿】开始啦~~)
第四百六十四章 曾许人间第一流
对于路小苏来说,天方娱乐,就是他的王国。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是他一飞冲天的地方,同时,他也改变了这里很多人的命运。
就像外界所说的那样,路小苏出道前的天方娱乐,和他横空出世后的天方娱乐,根本就不是一家公司。
以一己之力对抗另外两大唱片公司,也只有“背景深厚”的路小苏可以做到。
毕竟啊,他的后台可是整颗地球。
所以与天方娱乐签约的歌手,心中多多少少有着野心,那就是希望自己能被路小苏看到,被他选中。
他有着一双点石成金的手,毕竟他最擅长为人量身打造歌曲。
但是很多人盼着盼着,始终没有盼到小苏总监的身影。
他实在是太忙了,而且这一年主要在忙影视方面的事情,都顾不上提携新人了。
毕竟像her的三个少女,还有叶一青等人,都已经走上了正轨,路小苏帮他们制作歌曲,会省力许多。
但是,对于唱片公司来说,新鲜血液及其重要。
首先,现在这年头,一飞冲天太容易了。
纵观现在的娱乐圈,每年总会出一两个“爆款”新人,
其次,新人的合同肯定没有那些大牌歌手那么优渥,唱片公司可以从中获利更多。一个红起来的新人,比相同程度的“老人”更赚钱。
最后,粉丝本来就是蛮喜新厌旧的一批人,人嘛,都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
至少这一年,天方娱乐在新人这一方面,不如磁石唱片和东方唱片发展的好。
磁石与东方这一年可以说是心里美滋滋,妈蛋,被路小苏所统治的恐惧总算散去了!
高级地图咱们刷不过,那咱们就去新手村称王称霸!
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
有点心酸,但没办法,脚踏实地谋发展吧……
现在啊,他们只希望路小苏安安心心在影视圈混着,让我们这两年在唱片界把前两年的落后给追回来。
可惜的是,路小苏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
哎呀!最近我是怎么了,怎么忘记去虐待这些老对手了?
不行不行,不能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我路小苏要做一个长情的人!死盯着他们虐!
正好公司最近招了一批新的练习生,所以他准备过来看看,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苗子。
不过天方娱乐作为国内的三大唱片公司之一,能来当练习生的,也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只不过路小苏所要考量的可不只是唱功。他有把握把人捧红,可他不想给他人做嫁衣。
他手中的资源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对他而言,可能一个人的品行要更为重要些。
在小娟的带领下,路小苏来到了位于公司13楼的练习室。
吴波师叔已经早早在那等着了,同时,还有今年新招进公司的17位练习生。
老傲娇吴波见路小苏来了,也就放心离开了。
他作为音乐总监,路小苏担任副总监后,他的工作就至少少了一半,每天别提过得多滋润了。
反正他也是长辈,路瘸子老子惹不起,他儿子总还是使唤得动的吧!
见吴波师叔屁颠屁颠的离开了,路小苏只觉得满头黑线。
您才是音乐总监好吗?
他准备向董方师叔打小报告,年底少给吴波师叔发点年终奖。
自家人,就是用来互相伤害的嘛。
吴波走后,路小苏把目光望向了17位练习生。
男9人,女8人。
其中,有半数都是俊男靓女,剩下的长相就比较路人了。
其中,还有一个男的看起来肯定已经年过25了,可能有二十七八岁了。
练习生都是比较年轻的,基本上都在20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像这种二十七八岁的人,绝对是练习生中的“老怪”了。
练习生的日子很苦,待遇也很差。华夏虽然不像泡菜国那么夸张,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公司愿意花钱培养你就不错了,又不是请你来享福的。
这些人的资料路小苏大致都看过一遍了,对这个练习生中的“老怪”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其实对这个老怪蛮好奇的,不由的多看了他一眼。
感受到了路小苏看过来的目光后,这个“老怪”只觉得身子都有些发僵。
不只是他,确切的说,是现场的气压有点低,所有人都很紧张。
本来面对脾气火爆的吴波总监,大家都是束手束脚的。可眼前这个小苏总监看起来很阳光干净的样子,但大家却莫名的越发紧张了。
可以说,整整十七个人,都没几个敢和路小苏对视的。
他们只是最最平凡,最最底层的练习生而已,能不能出道,都由公司说了算。
他们是一群命运被掌控在他人手中的人。
而眼前的路小苏,则是如今华夏年轻一辈里的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全能型巨星!影视歌三栖!
在他面前,这些练习生的确卑微到了尘埃里。
愿意吃这碗饭的人,都是偏外向的,喜欢表现自我的,都是偏自信的。
可在路小苏面前,他们的骄傲是那么不堪一击。
差不多的年纪,可他却已高高在上。
“好了,不必紧张。”路小苏拍了拍手道。
只不过他这句话明显没有任何作用……
本来路小苏还想和大家先聊聊的,看来也没啥好聊的了。
所以,他直接单刀直入道:“我会在魔都呆一段时间,负责你们的特训。我话先说在前头,会很苦,会比你们以前所经历的苦得多,希望你们能坚持下来。”
这十七个人里,他最多只会挑三人好好培养一下,毕竟他的精力再如何旺盛,那也是有限的,实在带不动那么多人上天啊!
三飞,他自己预估精力的极限。
双-飞的话,应该还是蛮轻松的。
“特训明天开始,不过我今天想交给你们一个任务。”
所有人抬起头来,好奇的看向路小苏。
“每人写一句座右铭,明天交给我。”路小苏笑着道。
接下来的地狱调教,怕他们撑不住,所以心中必须要有信念。
他也蛮好奇的,这些人对于梦想的信念到底强不强烈。
说得俗一点,哪怕你就是单纯的想出名赚钱,那也要让我看到你们的野心!
让路小苏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练习生中的“老怪”却抬起头来看向了路小苏,道:“小苏总监,您能告诉我,您的座右铭是什么吗?”
“你叫林泓译对不对?”
“是的,小苏总监。”
路小苏打了个响指,用开玩笑的语气道:“满足你!”
说着,他转过身去,在白板上用黑笔写下了一句激励过他无数次的话。
写完后,他盖上笔盖,对所有人道:“明天八点半,不可以迟到。”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
路小苏都走了,林泓译却还睁大双眼,紧盯着路小苏写下的那句话。
眼睛里仿佛有光!
路小苏写的是: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
(ps:第二章。抱歉,更新迟了。今天高中同学会,我毕竟是班草,这群男女死活不肯放我走,唉,所以回来迟了。)
第四百六十五章 【梦想这个东西】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句话出自《题三十小像》。
网络上流传的版本,多为“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更为简单易懂些,但并非原文
或许这句话,真的扎进了林泓译的内心吧。
林泓译已经27岁了,这年纪其实还算年轻人,但在练习生里,他真的是“老前辈”了。
按理说,这年纪还没出道,还在公司里当练习生,那是很诡异的一件事情。
如果说他是这几年才接触唱歌这个行业,那还勉强可以理解,可实际上他19岁的时候就已经在一家小公司当练习生了。
貌似本来可以出道的,但因为某些原因,他久久没有出道,硬是当练习生呆到了合约期满。
没办法,如果他违约,他赔不起。
当初路小苏看到林泓译的资料的时候,他都没有去思考这人为什么没出道。
按理说,他后来能被天方娱乐选中,肯定有其过人之处。
可娱乐圈这种地方,或者说当今的社会,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头的。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话没有错,可总有些泥巴和尘埃会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让你迟些发亮!
有些人恶心这些泥巴,有些人干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为一块带着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译有可能是前者。
别看他是男的,娱乐圈的潜规则,不分男女。
这个圈子太乱了,乱到什么样的人都有。
比如湾湾某知名偶像剧制作人,就很爱玩小鲜肉。
还有很多公司男高层,特别“热心”,钟情于“古道热肠”……
再加上现实远比小说更离奇,小说男主在开篇的时候,老能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这种事儿其实在普通人身上也时常发生。
林泓译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后,沉寂了两年,从他的资料里显示,他曾尝试过创作。
毕竟现在走网络歌手的路线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创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苏还特地去听了一下他的歌。
然后他的表情就有些别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这词写得也太臭了!
臭到让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个人。
地球上的娱乐圈里,也是有无数“王者”级别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称为什么什么王。但有一个的外号尤其响亮。
炮王!
讲真,炮王吴亦凡的外在条件的确不赖,个子又高,对于很多女性来说,他有着极强的杀伤力。
按理说,你就老老实实圈一波颜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于是,他开始走起了“创作才子”的路线……
在《中国有嘻哈》里,他点评某选手的时候,说的是:“我之所以不给你通过,是因为我觉得你的歌词太简单了一点。说唱音乐,其实是像写诗一样的。”
然后,他自己所写的歌词是:
【看什么?
6!
你和我,走一波!】
写诗一样,不存在的。
林泓译写得词,和炮王有得一拼,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网络歌手这一行,其实也不好混,毕竟没公司推广,你的歌必须要让人喜欢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鳖喜欢啊。
林泓译……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进步。
“也是蛮奇怪的,在家闲了两年,个人水平还提高了。”路小苏自言自语道。
如果不是因为实力进步了,天方娱乐根本看不上他。
可这是为什么呢?
……
……
17位练习生,林泓译是最后一个离开练习室的。
离开前,他还不忘关了灯,捡了地上不知道是谁留下的纸屑。
站在门口,他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苏写下的句子。
字体飘逸潇洒,但话语却铿锵有力。
至少对于林泓译来说,振聋发聩!
27岁了,身边不少人都事业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训练,晚上偶尔还要去酒吧驻唱。
酒吧驻唱的收入其实还不错,一天少说有几百,那种小有名气的,则能更多些。
可林泓译没那么多时间,他一个月只能去几次。
按理说,今晚他该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全身心的投入到特训中去,可他不得不去一趟酒吧。
因为真的没钱了。
他现在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岁了,实在没脸伸手拿钱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后,他才背着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台上,底下全是为他欢呼的歌迷。可他现在拥有的,只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调-情的男女。
回到家里,打开房门,却发现父母还没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译愣了愣,道:“爸,妈,怎么还不睡呢?”
母亲走过来,接过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后道:“又去酒吧驻唱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
父亲把手中的香烟掐灭,瞥了他一眼道:“你这明星当的,还真可怜。”
母亲瞪了他一眼,然后给林泓译倒了杯白开水。
林泓译却是习惯了父亲的刀子嘴,笑道:“我都还没出道呢,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是明星。”
母亲把白开水递给他道:“别理你爸,就会嘴酸。你不是说今天你们公司那个很厉害的音乐总监要回来给你们特训吗?怎么样了?”
林泓译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这么大晚上,他们还不睡。
父亲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但却微微侧身,明显有认真在听。
烟灰缸里有着不少烟头,他们已经等了自己许久。
“挺好的,明天才开始特训,今天只是见个面。”林泓译道。
母亲忍不住又唠叨了:“明天都要训练了,你今天还去酒吧干什么啊!没钱了你和妈说啊!”
父亲转过身来,准备回房睡觉。进房间前,他看了林泓译一眼道:“记住我们的约定,今年是最后一年,如果还没混出个人样,就不准唱歌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他也清楚这一点。
在关上房门前,父亲道:“酒吧就别去了,都养了你这么多年了,不差这一年!”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道:“别忘了,你当初在我和你妈面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译已经27岁了,怎么可能还会听不懂话语里藏着的温情。
父亲是想告诉他,爸有钱,今年你就为你的梦想,最后一搏吧。
父母进房间后,林泓译看着烟灰缸里堆满的烟头,轻声道:“没忘呢。”
……
第二天,所有练习生的座右铭都交到了路小苏的手中。
路小苏一张接一张的看过去。
看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林泓译。
……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节了。)
第四百六十六章 老傲娇吴波的第二春
每一个练习生的座右铭五花八门,有些还写了路小苏所写的歌词。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路小苏看了后也就没当回事了,这哪里是座右铭啊。
算了,先训着吧。
天方娱乐17位练习生的地狱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每天早上八点半开始特训,会有专业的老师来进行教学。而路小苏主要负责每三日的考核,还有量身指导。
三天一次的小考,可以说是所有人的梦魇。
小苏总监真的好严格。
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但在工作的时候好像变了个人。
这种反差,反而让大家手足无措。
明明吃午饭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勾肩搭臂的啊,下午立马板着一张脸。
而且小苏总监的耳朵太过于灵敏了,一点点小差错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林泓泽刚唱完,就双手交叉在前,如同一个乖学生一样站着。
“唤气的地方不对。”路小苏微微皱眉道。
不过很快他就笑了笑道:“整体上来说,你是十七个人里完成的最好的。”
这个练习生里的“老怪”,给他带来了不少惊喜啊。
林泓泽的声线偏低沉,且带有磁性。这种声音很适合唱民谣或者曲调不是很高的情歌。
唱功不错,比her的三个少女要高上一线,和叶一青的水平差不多。
这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事情了,毕竟他在家里呆了两年,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他很可能和路小苏一样,每天都会抽出一部分时间吊吊嗓子,日积月累的沉淀。
如果让他唱民谣的话,他的水平已经绰绰有余了。
倒不是说民谣不需要唱功,也需要,只是相对没有那么严苛。
因为民谣更注重“意”,而不是技。
歌中所蕴含的情感,比技巧要重要得多。
这也是民谣耐听的原因之一。
当然,也正因此,导致很多民谣歌手的唱功其实很一般,像陈粒之类的例外,人家的嗓子那是老天爷赏饭吃。
哪怕是民谣里的代表性人物朴树,现场演唱,在不修音的情况下……呃,不提也罢!
这人的水平太飘忽不定了,纯粹看个人状态……
之前呢。路小苏挖掘了一个外卖小哥赵鸿野,丢出了三首民谣探路,探出了一个民谣的春天。
说实话,天方娱乐在情歌歌手这一块并不缺,尤其不缺男歌手。
不说路小苏本人那一张震惊乐坛的专辑《情歌王》,光是天王张明宇,一线歌手黄明浩和叶一青等人,就把场子给撑起来了。
倒是民谣这一块,就一个赵鸿野,感觉有点少了。
这个时空的民谣啊,现在才刚流行起来,怎么说呢,就是还没烂大街。
如果你在开车,小妞一坐到副驾驶,听到你在听民谣,愣是觉得你还挺文艺挺闷骚的嘛!
不像后来,都成街歌啦,大街小巷都在放,成了热门分类。歌单里有几首民谣,一点都不稀奇。
这一块市场其他公司还没有太上心,路小苏却一直盯着呢,毕竟他脑子里的民谣好歌并不少,而且都是经典,或者说是爆款。
林泓译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路小苏盯上了,他现在只知道低头沉思路小苏提出的“换气问题”,在思索如何提高自己的水平。
一个二十七岁的人,被一个小自己好几岁的人指导,居然还觉得超级兴奋!
以后如果跟外面说,咱是词曲鬼才路小苏的记名弟子,感觉也挺装逼的。
至于其他练习生是怎么想的,林泓译就不知道了。
反正他是巴不得路小苏死劲“虐”他,越严厉越好。
越是苛刻,说明对我越是用心。
人家堂堂巨星,没必要来我们这种小喽喽身上刷一波爽感吧,肯定是真心实意在教导的。
也许以后回想起来,这将是一段能把自己都感动到的时光。
在这方面,年纪比较大的林泓译想得比较通透,另外一些小年轻私底下还老是哭爹喊娘。
尤其是那些女练习生。
小苏总监好似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相反,他及其擅长辣手摧花。
更别指望与他发生点什么了,他连凑你近一点都不愿意……好像我们身上有病一样。
笑话,路小苏哪敢呐!
老爹那么宠苏灵犀,吴波师叔和董方师叔也把她当亲侄女。路小苏要是敢在公司胡来,他们绝不会帮路小苏隐瞒的。
尤其是老傲娇吴波,肯定屁颠屁颠的跑去打小报告。
路小苏的求生**很强烈,他想活下去。
别靠近我!
外面的女人,最讨厌了!
你们这些野花,在我这里连一滴水都别想得到!
至于家里的女人,那自然要用心呵护咯。每天请她吃“豆浆油条”都没关系。
小爷我就是那么大气!
……
……
虽然人在魔都,且负责着练习生的特性,但路小苏其实三天去一次公司就行。
一堆练习生而已,也不值得他每天盯着,他又不是保姆。
更何况有很多专业的老师帮他分担工作,其实他还是蛮闲的。
正在家里“虐狗”的路小苏,手机却是响了。
五花肉开开心心的扭了扭自己肉嘟嘟的屁股,赶紧溜。
真是要死了,每次见面都要我减肥!你这是为难我胖虎!
我吃的的确是你家的狗粮,但我也是凭本事吃这么多的好吗?
路小苏踹了一脚五花肉的屁股,然后坐在沙发上看了看来电人。
一个熟悉的名字:宁樱主编。
“喂,宁姨,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路小苏打了个哈哈道。
他心知肚明,肯定是来催稿的。
可是催有什么用?《龙族》都已经出到第三本了,我还嫌写得太快了呢!
不是我不够勤快,我也很绝望的啊!我还指望地球上的好朋友把《龙族5》烧给我呢!
“小苏,听说你回魔都了?”宁樱那略带倦懒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
“宁姨你怎么知道?”路小苏有点纳闷。
他的行程一向很保密的。
“你说呢?”宁樱主编苦笑一声道。
经她这么一提醒,路小苏恍然大悟!
吴波师叔,你这个老淫-棍!
老爹他们师兄弟三人啊,在婚姻这一领域挺迷的。
老爹,丧偶。
董方,二婚。
吴波,离异。
是的,老傲娇吴波现在是个老光棍。
一次机缘巧合,他与宁樱见了一面,然后惊为天人!
路小苏也不懂,你一个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多年的老傲娇,什么女人没见过?居然玩起了一见钟情这一套?
很明显,为了和宁樱多聊几句,为了强行制造话题,他把路小苏给卖了个精光。
别人都是:“美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
他是:“美女,路小苏了解一下?”
妈蛋!私底下他还帮着宁樱催稿呢!
要死了,自家人帮忙催稿,直接内部击破,无敌了。
可是,一想到宁樱主编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的特殊关系,路小苏就打从心底里同情吴波师叔。
人到中年,以为自己要焕发第二春了,结果爱上了一朵春天里的百合花。
可悲啊!
……
(ps:第二更。为了证明我真的有女朋友,我明天一定要出门活动一下!)
第四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念头
吴波师叔并不知道,自己认准了的第二春,其实是一段孽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如果他是网络小说男猪脚的话,碰到这种百合花,那绝对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个还有一个,完全的买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这种百合啊,相处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担心变成修罗场,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甚至连隔壁老王都不用担心,毕竟你不在家的话,她俩可以自行解决……
可老傲娇吴波是男猪脚的人设吗?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为他是被老爹从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呵呵。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东挨揍,三十年后还在河东被抓着打,别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经打,长大他妈的还是打不过!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个阴险狗头军师的男二人设,所以吴波撑死了就是个傲娇男三号。
而且以路小苏对这两朵百合花的了解……广大男性还是对她们死了心吧。
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你以为就要美滋滋的时候,分分钟教你做人。
路小苏也曾委婉的劝过吴波师叔,他也只能委婉的劝,毕竟这是她俩的小秘密,她们喜欢偷偷的百合,觉得老刺激了,路小苏也不好公之于众。
可吴波师叔对于路小苏的劝说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宁樱是“言情小说第一主编”,我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音乐总监,实在是太登对了!
宁樱这种“黄金剩斗士”哪怕年纪不小了,但肯定还是超级抢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钱,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没错,一点不虚!
除了路瘸子,老子见谁都有底气!
而且宁樱经常主动找我聊天,没错,经常。
每次都打着“打听路小苏”的旗号和自己聊天,还真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啧啧啧,我喜欢!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苏就是块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罢了,我看破不说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体贴。
这一波,稳了!
飞龙骑脸,怎么输!?
对于傲娇加自我感觉良好的吴波师叔,路小苏也表示无能为力。
这货最近还异想天开的开始研究起了言情小说,他觉得宁樱既然是这一方面的主编,而且相传她很敬业,那么一定很热爱言情小说。
就像自己,因为热爱歌曲,所以当了音乐总监。
要投其所好,多研究研究。
嗯,这一波分析,真他娘的缜密!逻辑超清晰!
他还去苏灵犀那虚心请教,苏灵犀也不怎么看,但别忘了,小夏曾经给苏灵犀推荐过不少霸道总裁文。
于是乎,吴波师叔最近看霸道总裁文看得无法自拔,还在努力学习里面的套路。
路小苏都能脑补出结局了。
“女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个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娇三秒。
心疼完他后,路小苏心中愤恨,妈蛋,谁心疼一下老子?
宁樱约了饭局,他也不好拒绝。估计依旧是由蒋新颜下厨,然后由她灌酒。
蒋新颜这彪悍的女人,神他妈能喝。
她毕竟是个能和宁樱做完羞羞的事后,光着屁股躺床上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饭饱后,两女也肯定不会带他一起做点羞羞的事,一个劲的就知道催稿。
没劲!这他妈真是一辆去幼儿园的车!
还他妈逼老子写作业!
码字好累,不想码字,好想咸鱼……
万恶的吴波师叔,自己遇到孽缘就算了,还卖我!
路小苏想当个佛系写手,所谓的佛系写手,就是有灵感了就写,没灵感也不强求。能写多少凭感觉,什么时候写看心情,反正随缘呗。
可他和榕树出版社是写过合同的,里面是有最低标准的。
怎么办?怎么才能在不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还能当一条咸鱼?
一个念头从路小苏的脑子里冒了出来,然后疯狂滋长。
把榕树出版社买了!
……
……
为了不码字,把出版社给买了……
什么叫豪?什么叫有钱任性?
这就是!
其实,这只是一小个原因。
他一开始,内心中冒出买下出版社的念头的时候,路小苏都被自己逗乐了。
可是笑着笑着,他的眼里突然放起了光!
为什么不买?是啊,为什么不买?
现在言情小说市场有点卖不动了,这是榕树出版社主打的市场,虽然靠自己的《龙族》给续了一波命,可还是大不如前了。
毕竟青春幻想小说,不是榕树出版社擅长的。
李峰山手头的那一批言情小说的版权,现在根本不怎么值钱。
出版社每年都在走下坡路,这也是他和宁樱总是催路小苏写书的原因。
这种情况下,只要价格合理,李峰山很可能愿意卖掉出版社。
他可能还会笑嘻嘻的觉得路小苏是个脑残接盘侠。
至于那些小股东,就更别提了。
而买下出版社,真的是赔钱买卖吗?
暂时是的。
现在买来,肯定是亏的。
可如果再过一两年呢?
路小苏比谁都清楚,“大ip时代”就要来了!
而榕树出版社,手握最红的言情小说里的一半版权!
等“大ip时代”来临的时候,这些版权会再一次值钱起来!
就像地球上的《何以笙箫默》、《微微一笑很倾城》等,都是很多年前的言情小说,然后在多年后进行ip运营,大捞一笔。
路小苏又有自己的影视公司,还有自己的视频网站,还有自己的唱片公司搞配乐和歌曲,完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甚至连营销宣传方面他都有一百多个微博大v博主。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确要相互给钱,但路小苏作为大老板,不过是左手到右手。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自己给自己来个一条/龙服务!
最可怕的是,就像在地球上的几年前一样,现在这个时空的人,除了受路小苏影响的这一批人外,其他人都还没有这种ip意识!
他们都还不知道,这些版权以后有多值钱!
既然连出版社都要买,那何不趁机把局布得更大一点?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一个更为疯狂的念头,从路小苏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
(ps:情人节快乐~今天不保证有第二更,我真有女朋友,我们不一样。)
第四百六十八章 不疯魔,不成活
【不疯魔,不成活。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句话原先是京剧业内的一句行话,指的是一种职业精神,甚至是职业境界。在《霸王别姬》这部经典影片里出现过这句话。
当然,这句话现在被广为引用。
仔细想想,大多数的成功人士,在早前都被大家视为疯子。
路小苏也准备疯一把!
光是一个榕树出版社,只能让他在大ip时代来临的时候抢占先机罢了。
可他想要的,不只是先机!
某卖手机的雷总曾说过:“站在风口,连猪都能飞起来,还会问你are-you-ok?”(请自动脑补他的英语腔。)
路小苏现在就站在风口,而风……还没开始刮呢!
现在的情况,充其量就是“吹皱一江春水”,距离“大风起兮云飞扬”,那还有一段时间。
而这一年左右的时间,就是路小苏施展拳脚的时候。
他要的,是半个蛋糕!
……
……
自穿越以来,路小苏走的每一步基本上都是稳扎稳打,循序渐进。
而他的娱乐帝国的初步建立,其实和现在的情况有些相似。
他正是抢占先机,购买了一大批微博账号,才有了现在年收入破亿的路冬文化!
只不过当初啊,投入的资金不过几百万而已。
而现在的投资,将会是一个比较骇人的数值。
哪怕路小苏现在很能圈钱,也会伤筋动骨,或者说他这次甚至是把全部身家砸进去了!
他很快就拿起手机,给董冬东打了个电话。
“喂,小苏,什么事?”董冬东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
这货最近也处于咸鱼状态呢。
路小苏直接开门见山道:“我想收购一家网站,你帮我去接洽一下。”
“网站?”
董冬东有点懵。
咱们是混娱乐圈的,视频网站已经买了,还要买什么网站吗?
不过路小苏想做的事情往往都是正确的,他也懒得去深究,只是问道:“哪个网站?”
“你最爱看的那个文阅!”路小苏直接道。
董冬东听完后,更懵了。
文阅?那个网络小说连载平台?
买它干嘛……
它有毛用……
路小苏见董冬东云里雾里的,笑道:“不只是文阅,我还要买下榕树出版社。”
“你又买出版社又买网络站,到底是为什么啊?”
“你忘了我之前跟你念叨的ip了吗?”路小苏道。
“记得啊,听不大懂啊,没具体概念啊!”
“没有就对了!要是人人都有,还怎么体现出我的厉害之处?”
董冬东:“……”
我竟无言以对。
不过他觉得路小苏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他现在自己做起了老板,他很清楚,人人都懂的话,哪里还轮得到你赚钱呢?
某个行业,人人都觉得这个行业很赚钱的时候,你已经来不及入行了。
“那我去接洽一下吧,不过我估计不一定愿意卖啊。”董冬东道。
他是二次元迷,同时也是小说迷,特别爱看二次元小说。
而且他属于那种土豪读者,动不动就给一个白银盟主甚至是黄金盟主打赏的大土豪,分分钟让丝写手们叫爸爸。
毕竟董冬东不管是现在还是从前,都是一个钱烧得慌的富二代。
没错,他现在也是个富二代,路小苏把这个师兄当儿子呢。
男人间的塑料友谊就是这样,都想当对方的爸爸。
可以说二次元小说的月票战,只要董冬东参战,光是靠打赏,他都能砸出一片天来。
所以很多网络小说写手和他都有加过好友,偶尔也会聊上几句,他对这个行业以及文阅,其实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
由于这个时空严打盗版,所以网文写手的收入普遍高一些,不像地球上,写书不如要饭。
地球上的大多数扑街写手,每天写着几千字甚至上万字的量,却赚着低保的钱。哭爹喊娘的求订阅,看盗版的依旧看盗版。
很多读者眼中,作者是神仙,不用赚钱吃饭,而且可以全年无休的24小时码字……
而且越是盗版读者逼话越多,还会动不动来一句“弃书”,讲真,巴不得你别看,还能净化一下社会风气呢。
在这方面,这个时空做的比较好,也正因此,文阅的收益也更高。
毕竟网站是从作者的稿费里赚取抽成的,大家稿费越多,网站赚的也越多。
想在这个时空买下文阅,怕是真要疯狂砸钱才行。
人家网站又不是亏本运营,真要收购的话,那也是溢价收购。
溢价收购这方面,企鹅特别擅长。
先抄你,如果你告我,我就买你!
不卖?
十倍!
好的爸爸,你说啥就是啥!
狗大户路小苏,现在就准备来一波溢价收购,稍微溢出一点,他可以接受,只希望别狮子大开口就行。
现在,他要出门和宁樱主编吃个饭了。
和她提出收购榕树出版社的建议,同时,他要偷偷的黑一波吴波师叔。
你个老傲娇,让你卖我!看我不黑死你!
还指望我帮你泡妞?还想泡百合?做梦吧您!
一家人,互相伤害谁怕谁啊!
……
路小苏开车来到了熟悉的高档小区,一进门,就听到厨房里的炒菜声。
蒋新颜探出自己的脑袋,道:“来啦?”
果然是她在炒菜,果然炒的依旧是秋葵……
我看起来这么需要进补吗?
饭后,果然按照流程,开始灌酒。
不知情的人,可能以为这两位美人别有所图。
先补身子,再灌酒,怎么看都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毕竟一男二女嘛,的确该补补。
但这次路小苏悠着喝,没喝多。
反正他不悠着点也喝不过蒋新颜这个死女人。
拍《仙剑奇侠传》那会,蒋新颜是演林月如的,休息日的时候,她没少拉着路小苏和苏灵犀喝酒,用她的话说,她能喝三个路小苏……
喝了几杯,微醺。
路小苏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来意,毕竟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也懒得说一些客套话。
宁樱和蒋新颜对视一眼,齐齐懵逼。
老娘催过那么多作者的稿子,还头回见到用这种方式逃避催稿的!
别催我,如果你再催我,我就把你买了!
原来,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
(ps:除夕快乐!!!!)
(ps2:过年期间更新不稳定,一更保底。我有很多亲戚要去拜年,光我奶奶就生了七个……而且开书至今,哪怕生病,我也坚持更新,其实蛮想学其他写手休个年假,放松放松,大家也知道,我每天睡的都很迟。可想到以前承诺过永不断更,就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叫你装逼!
自己装的逼,哭着也要装下去。
所以,不断更!)
第四百六十九章 【凝视深渊】
路小苏现在究竟多有钱?
从他一年可以捐出近两个亿就能看出一部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仔细想想,老子都辣么有钱了,还被两个臭娘们追着催稿,实在是给广大穿越者们丢人了。
别人都是追着主编给稿子,因为咱要装逼啊,要人前显圣啊,不然怎么让读者老爷们爽?
路小苏不一样,他只会停车来,打开车门道:“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
这些暂且不谈,反正现在,宁樱主编是被豪气冲天的路小苏给镇住了。
感觉一道金气从路小苏身上喷薄而出。
这个时候应该来一段那个戴着大金链子和墨镜的bgm。
不过震撼之余,仔细想想,她觉得李峰山很可能真的愿意卖。
宁樱是榕树出版社的元老,可以说是立下过汗马功劳。所以她在出版社也是占股的,算是小股东。
但是,她从事这一行,更多的原因还是热爱这个行业,她早前还是个言情写手来着。
可李峰山不一样,这人是个很纯粹的商人。
别看他一副雅痞的样子,其实他的雅都是装出来的。
简单点说,他这种雅痞,就是一个精通装逼之道的臭流氓。
从他换秘书的频率,还有秘书一个比一个能干,就能看出这一点。
讲真,路小苏不是很喜欢他,因为大家的三观不是很合。
但路小苏也不厌恶他,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太多太多了。
至于宁樱嘛,对于路小苏收购出版社也没有什么抵触情绪。
很明显,李峰山已经无法带领出版社继续走下去了。她对于出版社是有情感寄托的,而路小苏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在文娱领域,路小苏是个天才。
只是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一直在走下坡路的出版社,有什么好收购的呢?
真的是因为不想再被催稿了?
路小苏看起来可不像是村头的二傻子。
……
……
同样,李峰山也不觉得路小苏是个二傻子。
他现在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闭目沉思着。
能干的秘书则正在帮他捏肩。
李峰山有两个秘书,一个能干的,一个也能干。
一个负责帮他处理工作,一个则更像丫鬟一样伺候着他。
很多时候,他化身后羿,对秘书做后羿对太阳做的事儿。
他从宁樱那里得知路小苏想收购出版社的消息后,第一个念头是懵逼,第二个则是惊喜,但很快他就冷静下来了。
隔壁老王终于看到了接盘侠!讲真,应该很兴奋才对。
可李峰山能把出版社壮大,说明还是很有能力的。
至少,他绝对是个合格的商人。
出版社一直在走下坡路,那不是因为他的个人能力不行,而是因为市场不行了。
就像你在熊市里炒股捞金,终归是难了些。
他已经思索了快一个下午了。
然后……一无所获。
妈蛋,路小苏买老子的出版社干嘛?
老子的出版社看起来有那么迷人么?
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又想不出哪儿不对劲。
诡异啊,太诡异了!
难不成他想泡宁樱?
不对不对,听说天方娱乐的吴波总监最近在追宁樱,这件事情在音乐圈和出版圈基本传开了,李峰山也有所耳闻。
可路小苏有那么尊重长辈吗?为了给师叔创造机会一掷千金?
搞笑呢吧!
我的出版社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好处!
妈蛋,老子不知道,结果外人知道!这才是最郁闷的地方!
就像自己老婆有多好,自己不知道,隔壁老王却直喊:“妙妙妙!”
“行了,别按了,出去吧。”李峰山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
小秘书摇晃着自己被套裙包裹着的浑圆如满月的翘臀走了出去,轻轻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李峰山现在只想约路小苏吃顿饭,探探口风。
他必须要对路小苏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坐地起价。
是的,他想卖,但必须卖个好价钱。
有钱他才可以继续为所欲为嘛!
可尼玛的,路小苏从不和他吃饭!
是的,他常约路小苏,但路小苏从没应约过。
就是那种表面客气,但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我对男人又没兴趣,你那么躲着我干什么?
就连这一次收购计划,宁樱也说了,路小苏会派人过来谈。
很明显,他自己不会来。
李峰山并不知晓,路小苏的确不是很想和他这类人打交道。
一边虚伪的客套,然后明枪暗箭齐发。一边奉承着,一边又探你的底……
跟这些人打交道,你只能用同样的方式,但路小苏不喜欢。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句话很有道理,路小苏怕他自己误以为:“我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看我把他们耍得起团团转”,然后自己也变成了那类人,那类他不喜欢的人。
与他们打交道久了,很容易被同化。
不是说这类人不好,这都是他们的本事,但路小苏个人不吃这套而已。既然重活一次,那就洒脱随性点,爱谁谁!
路小苏的这种态度,却难倒了李峰山。
不怕对手有套路,就怕对手懒得理你……
凑合着谈吧,就看路小苏愿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了。
只要是溢价卖,李峰山就愿意卖!
路小苏心态就很好,他早已做好了准备。
……
……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路小苏依旧忙于练习生们的特训。而手底下的人也在和李峰山接洽。
谈得蛮累的,双方都不怎么愿意让步。
有溢价,但不是很高。
这给李峰山带来了一个错觉:路小苏肯定看中了我们出版社的某个地方,但这个地方其实也没那么赚钱,不然也没必要死咬着价钱不放。
这应该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而这个价格,其实已经达到了李峰山的预期。
嘿嘿,被我看透了吧!
尼采在《善恶的彼岸》里说过一句话:【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李峰山凝视了深渊,甚至觉得自己看穿了深渊。
路小苏就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一言不发。
……
(ps:不少人打赏了啊,看来大家拿了红包之后并没有忘记我啊!感恩感恩,大家新年快乐哈~)
(ps2:尼采这句话在他书中的原意和文中的意思其实有所出入。)
第四百七十章 啥玩意!?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所以,看可以,但是别看太久。
李峰山就是“看”太久了,自以为已经看破了路小苏。
实际上他后来的想法都是多余的,都是他自己脑补出来的,自己把自己说服了。
自我攻略,最为致命……
对于能溢价这么点就收购了榕树出版社以及其手中的所有版权,路小苏表示超出了自己的预期。
其实价格再高点他也能接受。
至于“大ip时代”来临的时候,他能靠这些版权赚多少……
其实他也不知道。
或许会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吧。
李峰山唯一一次成功与路小苏见面,是在签合同的时候。
他看路小苏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接盘侠。
路小苏则一直带着礼貌的微笑看向他,但却一如既往的懒得理他。
签完合同后,李峰山就美滋滋的离开了。
赚大了!这么多钱,完全可以投资其他项目!
没必要守着这家走下坡路的出版社不放。
现在言情小说的实体市场已经卖不动了,路小苏哪怕再厉害,也不可能扭转市场的。
他又不是这个世界的真命天子!
真以为世界跟着他转?
这种“夕阳红”产业还能溢价卖,李峰山真的做梦都能笑醒。
路小苏因为对李峰山这人蛮无感的,本身也不想溢价买。
可是没办法,因为人的内心世界都是很复杂的。
假如是李峰山主动卖,那么肯定是亏本卖,能保底他就乐开花了。
可路小苏主动买,他就会去思考路小苏买的原因,会觉得自己的出版社肯定有闪光点,不溢价的话很难谈妥。
对于路小苏来说,他需要快刀斩乱麻,经不起时间的消耗与浪费。
他不觉得自己是这个时空唯一的聪明蛋儿。
现在“大ip时代”已经露出了冰山一角,指不定有些人已经往这方面开动小脑筋了。
他需要与时间赛跑,因为时间在他这儿,的确就等同于金钱。
而钱,就是幸福本身嘛!
李峰山很快就走了。
宁樱看向一脸如释重负的路小苏,内心中有些纳闷,她也没想明白路小苏为什么那么想要买下出版社。
但相比于李峰山,她更看好路小苏。
所以,她笑着向路小苏伸出自己的右手,道:“路总,以后请多多关照。”
路小苏笑着和宁樱握了握手道:“宁姨,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出版社就交给您了。”
宁樱:“???”
搞什么?你难道不应该是出谋划策,带领出版社走向更好的明天吗?
路小苏在文娱领域可是有着不败神话的,宁樱对他有信心。
在她看来,路小苏之所以买下出版社,内心中一定是已经定下了计划,想好如何运营榕树出版社了。
可看路小苏这态度,她是真的有点看不懂了。
嗯,高人,总是那么的让人看不穿。
正常正常,可以理解!
“那么宁姨,我就先走啦。”路小苏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宁樱主编这下子更懵了。
你就一句话都不对我交待吗?
看着宁樱疑惑的表情,路小苏惊讶道:“宁姨,你莫非不知道我是个出了名的甩手掌柜?”
“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你还这么大声喊出来?”宁樱在心中无语道。
“可是小苏,你买下出版社,就不准备好好发展一下?制定一些新的方针之类的……”
“没这个打算啊,这方面我也不懂啊,宁姨,以后出版社,就由您全权负责了!”
宁樱真的很想爆粗口。
那你丫的买出版社干嘛?你以为这是买了古董还是买了房,静候它升值吗?
呃……人们似乎总是不愿意相信真相。
路小苏的确只打算静候它升值。
反正等大ip时代来临的时候,会有一堆狗大户拿着钞票排队买版权,咱们等着他们找上门,然后狠狠宰一刀就成啦!
这杀猪场一样的生意,实在是不要太轻松。
于是乎,宁樱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路小苏迈着豪迈的步伐扬长而去,独留她一人在空调风中凌乱。
李峰山离开的第一天,想他。
……
……
既然这段时间都呆在魔都,苏灵犀也就继续学起了琵琶。
她的师父叫周玉卿,是国内知名的琵琶大家,年过六旬的她,一身琵琶技艺可以说是出神入化,在全国都能排进前三的人物。
她对苏灵犀这个小弟子很满意。长得漂亮,又聪明,而且有着极强的乐感,学起乐器来特别快。
女朋友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路小苏除了“调教”和“折磨”练习生们外,也没什么事儿做,于是,他就找上了张明宇。
张天王有点懵,找我学唱戏?
你一个人气巨星,怎么会对京剧突然来了兴趣?讲真,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年轻人并不多。大多是嘴巴上说感兴趣,但这辈子都从没有从头到尾听完过一场戏的货色。
“国粹嘛!弘扬中华文化嘛!人人有责嘛!”路小苏昂首挺胸道。
就差来一句“富强、民主、爱国……”了。
张明宇表示你说的话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但路小苏的确对戏曲特别感兴趣,他也的确想试着弘扬一下这方面的文化。
我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吗?为什么不相信我?
路小苏是路天的儿子,张明宇年轻那会就是老爹的狗腿子,他不可能拒绝路小苏这么简单的要求,并且可以当路小苏的老师,想想还是挺美滋滋的。
于是,路小苏的戏曲之旅就开始了。
他也没打算学得多厉害,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就行了。毕竟唱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臭小子,还弘扬戏曲呢,我看你就是女朋友太忙了,来我这儿打发时间的。”张明宇翘着二郎腿道。
“打发时间只是一小部分原因!”路小苏很正直的道,险些把张明宇气去。
“那你倒是说说,你想怎么弘扬戏曲?”张明宇道。
对这方面他很关心,毕竟是戏曲世家出来的人。
别看他早年间跑出来唱情歌,把他的亲爷爷气得半死。可当爷爷走后,他在坟前一跪,高唱京剧,那一瞬间,他又重新是京剧张家的传人了。
“宇叔,你忘了《新贵妃醉酒》了?”
“哦?你还有这样的歌?”张明宇立马来了兴趣。
“有倒是有,但想比《新贵妃醉酒》普及度更高,难!”路小苏直接道。
这首歌虽然有点街歌,但普及度的确高。
“那你的意思是……”
路小苏笑道:“流行与戏曲的结合既然玩不转了,那何不换个分类?”
“换个分类?什么分类?”
路小苏学着街头递传单的小哥的声音道:“先生,古风戏曲了解一下?”
……
(ps:昨晚太迟了,撑不住就睡了。我一定是被“经典完本”这个推荐诅咒了,从未断更的我居然断更了,一定是这样的……)
第四百七十一章 【给世界一记重锤】
“古风和戏曲?古风是什么东西?”张明宇愣了愣道。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路小苏对此倒是并不意外。
哪怕在地球上,古风也是比较新颖的歌曲风格。21世纪以前,是不存在古风歌曲的,而且就是在近几年,古风歌曲才慢慢的发展的越来越好。
在这个时空,古风歌曲其实也一样存在,只不过没有人明确的给出过这个风格的定位。
简单点说,举个例子,就像网络小说里,或许在《凡人修仙传》之前,也有过凡人题材的书,可《凡人》火了,成了代表作,那么,“凡人流”这一流派,也就出现了。
在歌曲这一领域,比小说相对复杂点,一个流派的产生,也需要代表作,而且一首是不够的。
现在就处于一种还在摸索尝试的状态。
与地球上类似,这个时空在古风领域摸索的,也多为网络歌手。
讲真,华夏能人辈出,高手在民间,不少网络歌手也是颇具才华的。
路小苏看着张明宇,解释道:“古风,是我对如今网络上一些歌曲的总结和定位,我个人觉得这类风格的歌可以叫古风。”
“放一首给我听听。”张明宇好奇道。
“好嘞!”
路小苏说着,就拿出手机,选了一首在他看来还算成熟的古风歌曲,叫《大风谣》,是这个时空一位网络歌手的原创。
张明宇静静听着,听完后道:“和你开创的中国风还真不一样!”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嗯,完全不同。”
很多人都误以为古风和中国风是同种东西,其实并不是。
首先,中国风的词只能说是“半古”,古风也说不上“全古”,和古诗词肯定还有差距,但比之中国风,肯定是古韵更重些的。
其次,曲风上也不同。
由路小苏所开创的新式中国风歌曲,伴奏的乐器上是以中式古典乐器为主,西式乐器如钢琴之类的为辅。
而古风则不同,古风强调的是中式民族古典乐器和电子合成器的使用。西式乐器不大会出现在古风歌曲里,但也并非没有。
最后,古风歌曲大多会有念白或者文案,中国风则没有,哪怕是《烟花易冷》的背景故事,那也是网友瞎编的,《洛阳伽蓝记》写的也是佛教建筑,不存在爱情故事,都是以讹传讹。
但是,这并不代表古风比中国风高级,古风更能体现中华文化……
其实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程度上又没有。
古风歌曲一直被很多人诟病的一点就是,你丫的叫古风,说的好像唱的就是中华的古文化,可尼玛的怎么那么多歌的曲子都是直接用的rb歌曲?
是的,不少很火的古风歌曲,曲子都是直接用的rb歌曲。如近几年大火的《我的一个道姑朋友》。
古风圈其实与二次元圈重叠很大,二次元嘛,毕竟玩的最6的始终是rb。
但是讲真,华夏人对于自己国家的文化底蕴有着无穷无尽的骄傲与自信,上下五千年,万邦来朝,空前绝后!
你说你玩个古风还要用rb的曲子,rb的古曲不就是抄袭和学习我们的嘛,何必呢?
不出意外的话,大部分歌曲用了别人的曲子,可能还没给钱……
还有就是由于词曲过于古韵,导致流行性欠佳,普及度和中国风是绝对没法比的。
现在的古风歌曲,就是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听着都觉得难受。
在网络上比较活跃的群体,喜欢古风的会稍稍多些。
中国风相对来说,国人基本难以抵抗,总有那么一两首中国风会是你的心头爱。
但这并不代表古风不好,这个分类由于主体是网络歌手,所以比较驳杂,但里面有很多纯原创歌曲,还是很赞的。
张明宇闭目思考了一下,道:“这类歌曲和戏曲结合倒是比较容易,毕竟风格也比较统一。”
他指尖在沙发上敲了敲,问道:“我还是比较好奇,你怎么突然对弘扬戏曲那么感兴趣了?还学得挺急,我很忙的好吗,哪有功夫天天教你。”
路小苏搓了搓双手道:“这不是我获封全球慈善大使了嘛,最近有一场去非洲的慈善义演,我想唱几首戏曲。”
路小苏话刚说完,张明宇立马噌的一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就给自己的助理和经纪人打了电话,让他们把最近的活动能推了就推了。
别忘了,他可是京剧张家的传人,他在坟前一跪之后,京剧张家的担子就重新被他担在身上了。
张家的几位先辈,包括张明宇去世的爷爷,都是曾让举世震惊的老先生。
地球上,当初梅兰芳先生在国外演出,轰动全球,这个时空,张家的几位先辈也是如此。
他们为戏入魔,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戏曲。
先生千古。
“小苏,你这个想法很正确。”张明宇眼睛都在放光。
他并非自吹自擂,实际上戏曲在国内很多年轻人不爱听了,但在国外,很多人只觉得“666”!
华夏很多传统文化,国人对此无感,在国外却有无数人敬仰。
来华夏学习这些东西的外国人,实在太多太多了。
对外国人来说,戏曲实在是太新鲜了,而且那唱腔,对国人来说已经听习惯了,但对外国人来说,简直就是开口跪啊!
你去这种国际性质的舞台表演,唱什么歌曲好?
摇滚?嘻哈?r&b?
这些都是人家的东西好么!
他们会震撼么?
绝无可能!
而戏曲不同,那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瑰宝,是国粹!
老外们肯定听不懂,但绝对会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这段时间,你就给我好好学,别到时候给我张家丢人!”张明宇看着路小苏道。
“好嘞宇叔!”路小苏笑道。
“不过话说回来,你拿古风与戏曲结合,那些老外会不会不好接受啊,毕竟太古了,国人都不一定懂。”张明宇皱眉道。
毕竟文化输出是好事,但通俗易懂一点,会更方便。一下子就来这么晦涩的,其实并不好。
“放心吧宇叔,你别忘了摇滚我也很在行,老外对摇滚的接受度很高,我可以再来一首摇滚加戏曲嘛!”路小苏满不在乎道。
张明宇:“……”
行吧,还是年轻人会玩。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路小苏的肩膀道:“加油吧小子,希望你能用中华戏曲,给世界一记重锤!”
……
(ps:讲真,老外听中国风其实蛮无感的,但听唱戏都是一脸的“”……)
第四百七十二章 【我选中了你】
自从知道路小苏要参加慈善义演后,张明宇对于教他京剧,就变得比较上心起来。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一次慈善义演,路小苏至少要准备三首歌,而且按他的意思,是要准备三首与戏曲相关的。
一首,戏曲加古风。
一首,戏曲加摇滚。
一首,戏曲加武术。
是的,最后一首他直接想与武术结合。
在老外眼中,华夏戏曲是很震撼的表演形式,不管是地球上的梅兰芳先生,还是这个时空京剧张家的几位老先生,都是享誉中外的人物。当初梅兰芳出国演出,可以说是场场爆满,且来过不少大人物。
轰动到什么程度呢?
有两家美国大学,眼巴巴的跑过来给他荣誉博士学位。
但是,要说老外对神秘东方的什么东西最感兴趣。
那绝对是华夏的功夫。
其实不只是国外,就是在国内,功夫也有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有的是真功夫,有的……不提也罢。
戏曲和武术结合,蛮有意思的。
于是乎,苏灵犀同学开始忙于琵琶的学习,路小苏则开始学起了唱戏。
每天咿咿呀呀的唱着,还要挨训。
张明宇以前怎么被他爷爷训的,他就怎么训路小苏。
张明宇怎么训路小苏,路小苏就怎么训那批练习生。
站在食物链最底层的练习生们表示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他们也不敢说。
路小苏收购榕树出版社的事情,虽然低调处理了,但还是传到了外界。
业内人士的想法和李峰山差不多。
“路小苏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溢价收购,当李峰山的接盘侠?”
“言情市场都卖不动了,他难不成还想力挽狂澜?”
对此,路小苏根本懒得理他们,他甚至还在私底下联系了一些出版社,想买一些曾经火爆过的小说的版权。
多多益善嘛!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唯有吴波师叔一脸激动的跑来,握着路小苏的双手不肯放。
“小苏啊,没白瞎师叔一直以来那么疼你!”吴波就差老泪纵横了。
好师侄啊!为了让我接近宁樱,居然直接买下了“夕阳红”的榕树出版社,太尼玛感人了!
得了,吴波师叔又开始自我攻略了。
路小苏嘴角抽了抽,你个老傲娇还疼我?哪次不是把一堆麻烦事扔我身上?
臭不要脸!(此处语气为罗志祥版。)
但他脸上却认真道:“师叔,自家人,不用客气!”
那样子,好似那天在宁樱面前狂黑吴波的不是他一样。
正经而戏多,那是最骚的。
反正吴波此刻在宁樱心中,已经是一个恶毒心肠的老男人形象了。
对此,路小苏毫无愧疚。
师叔,我是为你好啊,长痛不如短痛啊!
还被蒙在鼓里的吴波师叔很积极的给路小苏当起了三首歌曲的监制和制作人,顺便打打下手。
那态度,别提多好了。
慈善义演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只是三首歌而已,对于路小苏来说时间还很充裕,他一点儿也不急。
……
……
与路小苏的悠哉悠哉不同,今天对于17位练习生而言,是无比紧张的一天。
长达一个半月的特训,已经结束了。
细细回想起来,还真是一段能把自己都感动到的日子啊。
太尼玛苦了!
小苏总监完全没把我们当人看!
他们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匹匹骡子,被狠心的主人疯狂摧残,天天都在推磨。
好在大家都撑过来了……
而就在今天,小苏总监将宣布十七个练习生里,第一批出道人选的名单。
他们很清楚,既然加入了这次特训,天方娱乐肯定会让他们出道的,而且资源不会太差。
但第一批出道,资源绝对是最好的。
很有可能,小苏总监会亲自操刀出道单曲!
要知道,业内都盛传,只要能拿到路小苏的歌,很有可能直接就会一飞冲天的!
所以大家既紧张又激动,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小苏总监给挑中。
“选我选我选我!”
这句话可以说是这17人的心声了。
当练习生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谁都想成为舞台上最光芒万丈的那一个。
依旧是那个最熟悉的大型练习室,17位练习生们如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来了,然后乖乖站成一排。
练习生中的“老怪”林泓译在最角落的位置站好,他已经27岁了,他这种年纪的练习生,在其他公司可能找都找不出来。
这17个人里,他是最拼的那一个,他的实力也是比较靠前的,但他却是最融不进圈子的那个。
娱乐圈很现实,或者说大部分人都很现实。
看好他的人并不多。
林泓译倒是心态很好,虽然身边的人没有理他,但他还是礼貌性的笑一笑。就像每天训练结束,他都会在练习室自己一个人再练会,然后把地扫干净,把灯关上,才悄悄离开。
做好自己,那便够了。
那句【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他铭记于心!
今天他没抱太大期待,因为在练习生里,他年纪实在是太大了,能有第二批,他就满足。
九点整,路小苏踩着点走了进来,手上什么也没拿。
看着站成一排的练习生,他每个人都看了几秒,内心中把他们一个多月的表现回忆了一下。
有些人外形条件很好,因此而不够努力,只想做一个吃颜粉的偶像派。
有些人天赋不够,就有点自暴自弃,缺乏了一点上进心。
有些人则表现的中规中矩,游走在中游,并不突出。
路小苏的想法很简单,第一批出道的,必须是这批人里最刻苦的那一个。
他看着他们道:“在你们心中,大明星是不是都是光芒万丈的?”
不少练习生很本能地点了点头。
路小苏笑了笑,继续道:“等你们真正走进圈子里,会发现,很多曾经红过的人,就红那么几年。而真正的常青树,往往背地里比谁都刻苦。”
此等例子太多了,比如成龙都这年纪了,还坚持不用替身。
比如黄渤不止会拍戏,唱歌跳舞也样样行,靠的就是那股劲儿。他给肯德基拍的短片,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路小苏环视所有人一眼,道:“第一批出道的人选,我只定了一位。”
一瞬间,气压仿佛都低了下来。
居然只有一个名额!之前大家的猜测都是三到五个!
会是谁?
最漂亮,跳舞又性感的宁冰清?
还是说唱功不赖,又有一定创作才华的黄纶?
路小苏没给他们太多猜测的时间,他直接沉声道:“天方娱乐,今年第一批出道的练习生”
“林泓译!”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
一瞬间,整个练习室都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先是懵了一会,然后面面相觑。
谁?林泓译?我们没听错?
所有人纷纷散开,往后退了几步,找了半天才找到了站在最角落,最不显眼的林泓译。
七八年了,这个做了七八年练习生的人,不应该是最没潜力的那一个吗?
此刻,林泓译正蹲在地上,双眼发红。
他以为自己心态很好,以为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心理建设,但却没想到这一切居然能砸到他的身上。
这么多年的一幕幕在脑中闪过,父亲的那一句“你这个明星当的还真可怜”在耳边炸起,还有父亲最后递给他的那根烟,还有那一句“好好练,别去酒吧驻唱了,爸有钱”……
还有他散下的汗水,还有他拉韧带时候痛出来的大叫,还有……
他将头埋在膝盖间,旁若无人般的大哭出声。
慢慢的,慢慢的,哭声甚至变成了干嚎。
没有人笑他。
他一直站在最偏僻的角落,现在也是蹲在墙旁。
练习室的墙上,一直贴着几个大字,这几个大字此刻正在他的身边。
【越努力,越幸运】。
……
(ps:这章蛮长的。明天开始和女朋友出去旅游了,为期一周,更新比较……随缘。哇哈哈哈,现在你们总相信我有女朋友了吧!?)
第四百七十三章 【敬礼】
【越努力,越幸运】。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六个大字在天方娱乐的每一间练习室内都有写着。但没有人太去注意,也没有人太当回事。
就像学校里,总会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样,别说向上了,大部分人别跳崖就不错了。
林泓译被路小苏看中的,就是这一份努力,是他的不忘初心。
路小苏仿佛看到了地球上的自己。
更何况林泓译除了年纪稍大之外,其他条件都不赖,尤其是他的嗓子,唱民谣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路小苏走出练习室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门外朝里看了一眼。
他看到了林泓译把头埋在膝盖间的场景,不由一笑。
这个时候,没有人会嘲笑他的。
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后,吴波师叔很快就走了过来。
对于路小苏挑选了林泓译,他作为音乐总监自然是知晓的,虽然有些意外,但他并不准备过多干涉。
他之所以过来,是要和路小苏商议林泓译的出道单曲。
作为今年天方娱乐的第一批出道练习生,林泓译享有很多特权,可以说,他被路小苏选中后,就成了天方娱乐今年的力捧对象。
公司会在他身上进行资源倾斜,尽可能的让他直接一炮而红!
而且这两年磁石唱片与东方唱片在新人领域发展的比天方娱乐要好一些。
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趁着路小苏这一两年没有捧什么新人,咱们赶紧在新人领域偷偷发展。
“小苏啊,你确定要让林泓译唱民谣?”吴波问道。
路小苏愣了愣道:“不可以吗?”
吴波沉思了一会道:“也不是不行,毕竟这两年民谣慢慢的被大众所接受了,新歌周榜上也经常能看到一些民谣歌曲上榜……”
“只是,以民谣出道,肯定还是不如一些大众歌曲来得效果更好。以林泓译的嗓子,他唱中低音的情歌,应该不错。”
说完,吴波看路小苏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只能直接指出重点道:“而且民谣重意不重技,情感比技巧更重要。你确定林泓译能唱出歌里的情感来吗?”
路小苏听完,耸了耸肩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师叔,你忘了我在歌坛的外号了?”
“记得啊,歌坛第一快枪手嘛!”
路小苏:“……”
他气的大声道:“是词曲鬼才!”
他看着吴波师叔,直接道:“我会为他量身打造一首单曲的,保证引发他的情感共鸣!”
如果真是这样……那倒是没什么问题了。
只是吴波也没想到,路小苏居然还蛮重视这个林泓译的,居然还要为他量身打造单曲。
林泓译可能自己都没想到,这七八年里,他一直在“等风来”,现在终于风来了,而且还是大风。
能让他扶摇直上的风!
……
……
“咚咚咚。”
吴波办公室的敲门声响起。
他的助理对吴波道:“总监,林泓译到了。”
吴波点了点头,摘下自己的眼镜,道:“进来吧。”
林泓译拘谨的走了进来,然后在吴波的示意下,拘谨的坐下。
对于一个小小的练习生来说,天方娱乐的音乐总监,那绝对是个大人物。
可以说在歌坛,吴波都是呼风唤雨级别的大佬。
而且他在公司里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老傲娇总是动不动就发火,所以艺人们其实都挺怕他的。
“林泓译,我现在可以正式代表公司告诉你,公司接受了路小苏副总监的提议,将你纳入今年第一批出道人选之中,也是第一批里唯一一位出道歌手。”
林泓译坐在椅子上,双拳微微握紧,指甲盖都快抠到手掌心里了,只为了让自己清醒些。
吴波继续道:“路小苏副总监最近还有事情要忙,所以你的出道单曲将由我来监制。”
听到吴波的话,林泓译愣了愣。
我的出道单曲不是小苏总监负责吗?
内心中莫名的有了点失落。
但很快他就调整好了情绪,甚至很想给自己一巴掌。
林泓译!你太贪了!
这些小情绪全部落入了吴波的眼中,不由得微微点了点头。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半透明的文件袋道:“但他为你写了歌。这里面是路小苏副总监为你写的出道单曲,词与曲都在里面,你这几天好好熟悉一下,后天正式开始录制。”
林泓译猛然抬起头来,一脸的难以置信。
不是说小苏总监还有事要忙吗?
“这是路小苏副总监为你量身打造的单曲,他说希望你不要让他失望。”
吴波说完,就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林泓译如同梦游一样走出了吴波的办公室,紧握着手中的文件袋,好似活在梦里。
他的指关节都微微有些发白了,可见到底有多用力。
这份文件袋,好像很沉很沉。
一个七八年来,受人冷眼,被人瞧不起,被人无视的练习生,凭什么收获路小苏的青睐?
他知道自己天赋只能算中游,外形条件也说不上多么出众,他很笨,所以只知道笨鸟先飞。
这一飞啊,就是七八年。
真是够笨的。
他迫切的想打开文件袋看看,但他只是一个练习生而已,公司里还没有给他配备专门的休息室。
所以他很自然的又回到了平日里训练的练习室里。
坐在练习室的木质地板上,他微微靠在墙壁上,墙上依旧是【越努力,越幸运】这六个大字。
他慢慢打开文件袋,就像是在打开专属于自己的宝藏。
习惯性的,本该先看词。
他也不知道小苏总监会给他作何定位。
小苏总监的歌路很杂,或者说是样样精通。
他写的出词句绚丽的歌词,也写的出洗脑的口水歌。
但他从不会写扑街歌。
是的,他的歌都红了。
只是不知道他为自己选择了哪一条路?
基于这份好奇,他放下歌词,先看向曲。
一遍之后,他微微一愣。
曲风上来看,有点像是……民谣?
林泓译从来没有尝试过民谣。
他知道,民谣很重视“情感共鸣”,也不知道这份歌词里的情感,他能不能唱出来。
他打开歌词,只看了歌名,突然间就有了点信心。
歌名很简单,叫做《理想》。
同样的,这个歌名也很不简单。
因为这个词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很难写。
他把歌词全部看了一遍后,过去七八年的记忆直接在脑子里翻飞。
真是一段能把自己都感动到的岁月啊!
这首歌的词,很扎心!
但我能唱好!
绝对能!
林泓译慢慢起身,在离开练习室时,他如同往常一样,微微打扫了一下,然后关上了灯。
漆黑的练习室里,他站在最中央。
就像是站在舞台的中间一样。
他慢慢弯腰,然后鞠了一个90度的躬,迟迟没有起来。
有点像是演唱会谢幕,又有点像是刚刚开场。
或许,他是在敬路小苏。
或许,是在敬曾经的自己。
……
(ps:现在人在巴厘岛,别人都在泳池里嬉戏,我却拿着手机在码字,绝对是真爱了……)
第四百七十四章 《理想》
路小苏给林泓译的歌,叫作《理想》,是赵雷以往的代表作之一。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建议边听边看这章。)
他第一次听这首歌,是比较迟的时候,那会儿这首歌已经发布有一段时间了。
那天他闲着也是闲着,就窝在家里看网剧,然后惊讶的发现,一本烂尾甚至可以说是太监的经典网文《陈二狗的妖孽人生》,拍网剧了。
基于好奇心,他也就看了一下。
咬牙撑了两集,毒发身亡……
整部网剧的前两集,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这首赵雷的《理想》,一首他在8平米的屋子里写出来的歌。
那时候,剧里的男主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坐在公交车上如同土包子一样,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和人来人往,这首主题曲格外的应景。
自古烂片配神曲啊!打不破的定律……
假如你曾有过理想,你曾为它奋斗过,甚至遍体鳞伤过……那么,这首歌一定能扎入你的心里,就像一根刺。
特别是那些在大城市奋斗的人,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会尤其的感同身受。
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它们也瞧不起你那可怜的理想。
林泓译作为一个做了七八年练习生的“渣渣”,第一次看歌词,就直接扎心了。
他喜欢这首歌,也想唱好这首歌。
也因此,他格外感谢路小苏。
虽然他从没有唱过民谣,但他能感受到这首歌的份量。
他并不知道,路小苏拿出这首歌的时候,是有点肉痛的。
赵雷的代表作当然是《成都》,但相较于爆火的《成都》,路小苏个人更喜欢这首《理想》。
这首歌说不上有多红,至少和《成都》没法比,但绝对是他的心头爱。
要不是看林泓译真的蛮顺眼的,要不是他的年纪和年轻有为的辉煌战绩不适合这首歌,他绝对不会拿出来给人。
想想也对,你才20出头就站在娱乐圈的高处了,你丫的还唱这种歌,跟“一无所有王健林”、“悔创阿里杰克马”、“普通家庭麻花腾”有何差别?
当然,为别人量身定做还是可以的。
歌曲很快就录制完成了,吴波不由有些惊讶。
他对林泓译了解不多,但路小苏没有挑错人。
他不是一个矫情而又油腻的中年大叔,他是个脾气火爆的老傲娇,但这首歌还是打动到了他。
或许,这个当了七八年练习生的家伙……
真的要红了!
……
……
魔都。
普通的上班族孟凡拎着自己的公文包,走过一条逼仄的小巷,来到了自己得出租房。
很难想象,魔都这座世界知名的大都市,也有着许许多多像这样简陋的房子。
或者说这类房子,在各种大城市都有。
它们藏在高楼大厦的阴影下。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sh为什么又被称为魔都?
其实是源自于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某位rb作家的小说《魔都》,用“魔”字形容sh的错综迷离,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
在孟凡的眼中,魔都的确是魔都。他感觉这座城市就像是一只匍匐着的恶魔巨兽,吞噬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他每天坐公交回家,其实地铁会更快一些,但无疑公交更便宜。
这里有着大量的富豪,在街上你能频繁的看到法拉利、阿斯顿马丁、兰博基尼等超跑,也能在路过高级场所的时候,看到为老板打开劳斯莱斯车门的司机。
当然,更多的其实是像孟凡这样的普通人。
他们很多也不是魔都人,在这个物价和消费水平吓人的城市,拿着微薄的工资,倔强的扎根。
泡了一碗泡面后,孟凡如同享受般的闻了闻泡面的香味。
泡面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甭管味道如何,反正香味是浓郁到了极致。
在开吃前,他习惯性的打开手机里的企鹅音乐,想要听点歌。
这算是他一天辛劳后的消遣吧。
听歌吃饭,然后继续工作。
是的,白天上班,晚上他会接点“私活”,他懂点美工技巧,并不精湛,但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封面图和简单的海报。
一边吱溜吱溜的吃着老坛酸菜面,他一边扫了眼企鹅音乐推荐的新歌。
在系统推荐的新歌里,排在第一位的歌叫做《理想》。
他嗤笑了一声道:“真他妈神烦这种歌,歌词肯定又是那一套!”
一看歌手,林泓译。
谁啊,不认识。
但鬼使神差的,他还是点击了播放。
【一个人住在这城市,
为了填饱肚子就已精疲力尽。
还谈什么理想?
那是我们的美梦。】
浑厚又带有些微烟嗓一样的声音响起,歌词却让孟凡愣了一下。
这首歌的词,好像有点不一样。
他把歌词往上拉了拉,在作词人处看到了一个让他讶异的名字路小苏!
与孟凡相似的人很多,可以说有“路小苏光环”加持,这首歌发布的第一天,就被不少人收听了。
其中,有无数和孟凡差不多的人。
而路小苏的歌词,却又太真实了。
【公车上我睡过了车站,
一路上我望着霓虹的北京。
我的理想,把我丢在这个拥挤的人潮,
车窗外已经是一片白雪茫茫。】
歌词里透露出的迷茫情绪,传达给了每一个听众。
让无数人感同身受!
京都,魔都,深城,广城……
这些城市都太大了,可它明明那么大,为什么切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孟凡听着歌,看了眼手中的泡面,不由嘟囔道:“哪还有什么理想啊!”
可他却怎么也说不出,自己为什么还坚持呆在魔都,还倔强的在这座物欲横流的城市里挣扎。
他说不出!
【理想今年你几岁?
你总是诱惑着年轻的朋友。
你总是谢了又开给我惊喜,
又让我沉入失望的生活里。】
何其的相似,好像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代入感很强,像孟凡一样的人,忍不住陷入了歌词之中。
尤其是听到下一句:
【又一个年代在变换,
我已不是无悔的那个青年。
青春被时光抛弃,
已是当父亲的年纪。】
我心怀这个理想多少年了?
理想你今年几岁了?
你为什么要引导我在这里挣扎,给了我们自己配不上的野心?
有几个人是真正的无怨无悔?
都这个年纪了,还谈什么理想?
可是。
可是。
可是!!!
……
明明这首歌前面所有的部分,都是大家心里所想的一切,给人以强烈的代入感,把理想“贬低”成了“可恨”的东西,也唱出了那一份心酸。
这明明就是现实,可内心中为什么还是如此的难受?
就像孟凡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挣扎了这么多年,却还煎熬的留在魔都一样。
就像歌唱者林泓译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能熬这么久,当这么久的练习生。
直到他看到了路小苏写下的那句座右铭。
歌曲很快就到了最后一段,歌声无疑高昂了一些,唱得格外的用力。
尤其是这一句:
【理想永远都年轻!!】
理想今年你几岁?理想永远都年轻!
哪怕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无悔的青年!
这首歌结束,孟凡立马点击了暂停。
这是一首他暂时不敢听第二遍的歌。
犹豫了片刻后,他打开了歌曲的评论区。
一条评论进入他的眼中:
“我11岁的时候,认识理想。
它是一名优秀的足球运动员,现在理想12岁了。
然而,我膝盖第三次重伤,一年过去,仍然在康复。
理想犹豫了很久,最后,它决定等等我。”
这些类似的评论,让他暂时更不想听这首歌了,但却果断的点击了下载。
他取出一根廉价的香烟默默点上,然后再次走到了小巷子里。
来来往往的有很多和他一样穿着衬衫西裤,但却生活拮据的穷人,他们不是社会的精英,在这种简陋的楼房里扎堆。
他深吸了一口香烟,不由的想起了歌里的最后一句。
【阳光之中,
到处可见奔忙的人们
被拥挤着,
被一晃而飞的光阴……忽略过。】
……
(ps:旅游期间感受到了读者们的恶意,吓得我赶紧跳起来写了一章……强推《理想》。)
第四百七十五章 这章很好看
《理想》突然就红了,红的格外的突然!
在地球上,这首赵雷的歌曲肯定不如他的《成都》,但也是一首在民谣圈子里挺红得歌。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因为这首歌不只是网剧《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主题曲,还在《我是歌手》里演唱过。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我是歌手》里,《成都》排名第一,但《理想》却排了第七。
所以赵雷的不少粉丝称:“他们听懂了《成都》,却没有听懂赵雷。”
这类评论有点偏激,但《理想》这一首出自于8平米小屋的歌曲,的确更扎心一些。
因为词曲人都是路小苏,再加上天方娱乐在资源上的倾斜,这首歌还是获得了不少宣传的。
正巧现在属于民谣刚刚兴起的时候,很多对这类歌曲感兴趣的人,迫切的想要听到更多的民谣好歌。
这首《理想》的出现,恰到好处。
第一天,就冲上了企鹅音乐新歌周榜的前五,第二天就直接冲上了第一。
不得不说,有着“路小苏光环”的加持,的确有点像开挂。
他的歌曲口碑太逆天了,这就是口碑效应。
“挂逼”林泓译自己都是懵的,他好像碰到了奇遇,路小苏成了他的“老爷爷”。
对于出道,他已经感觉很激动了。他只是用心的录了歌,其他的也不敢多想。
新歌周榜第一,那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梦到的位置!
那天晚上,他的父亲和他喝了不少的酒,话没有说多少,可整整一晚,他的父亲都没有抽一根烟。
林泓译还记得他从酒吧回来的时候,父亲身前烟灰缸里的烟头。父亲烦躁的时候,就会不停抽烟。
逢年过节,只要在亲戚面前,父亲其实是抬不起头来的。
毕竟当初夸下海口要当明星,家里的亲朋好友都知道。
可混了七八年,都没有正式出道,何其可笑?
看着已经喝多了的父亲,林泓译不由笑了,身上的担子好像都轻了不少。
他今天看到了好几次,母亲偷偷抹着眼泪。
是啊,七八年了。
希望我依旧是你们的骄傲。
……
……
京都,路小苏与苏灵犀的小家。
苏灵犀光着小脚盘膝坐在沙发上,笔记本电脑则被她放在大腿处。
电脑里,播放的是《理想》这首歌。
【理想今年你几岁……】
【理想永远都年轻……】
她已经学会这首歌了,时不时的还会跟着唱几句。
“老菜鸟,这个林泓译的确比你更适合唱这首歌诶!”苏灵犀对路小苏道。
她是听过路小苏唱这首歌的,拿着吉他自弹自唱。
林泓译的嗓子略带烟嗓,比路小苏的嗓音要更显成熟,更贴近歌词。
假如是《春风十里》这类的民谣,路小苏唱的就肯定比林泓译要好。
“啪!”路小苏毫不留情的在苏灵犀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道:“反了天了你!居然敢说他唱得比我好?”
“嘤嘤嘤!”苏灵犀学着动漫和小说里叫了一声,故作求饶状。
路小苏闻言,忍不住又打了好几下,一边打一边道:“我打死你个嘤嘤怪!”
一拳一个嘤嘤怪!凡是嘤嘤怪,吾辈必调教!
苏灵犀朝他吐了吐小舌头,反正一点也不疼,就当是享受着臀部按摩好啦!
她趴在沙发上,像只靠在火炉旁的慵懒小猫咪,还忍不住微微眯起了双眼……直到路小苏的双手开始不老实起来。
然后路小苏就“biu~”得一声,飞下了沙发。
路小苏气急败坏的站了起来,揉了揉自己被踢的地方,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苏小鹿同学。
话说今天可是腊八节呢。
不由让他想起了杜蕾丝在腊八节里的广告海报。
上面写着“先挑豆,再煮粥”。
玩起了谐音梗。
然后配图是腊八粥,生米煮成熟饭……
不得不说,杜蕾丝在广告方面真的很逆天,各大节假日你准能看到他的逆天广告,连父亲节都不会放过。
父亲节的海报上写的是:“又欠你们一个父亲节,反正也没打算还。杜蕾丝。”
就连春晚这种段子手集结的日子里,杜蕾丝广告部还要来抢段子手们的生意。
在今年春晚,周董演唱完《告白气球》后,杜蕾丝就发了广告:“告白气球的制作方式。”
配图自然是一大把的套-套。
皮一下真有那么开心?还皮得那么社会……
有时候路小苏都在思考,他脑子里记住的优秀广告,有一半是来自于杜蕾丝,要不要在异界卖套啊?
可能一不小心比混娱乐圈赚得还多啊!
好像也没有听说过穿越异界卖套的穿越者,我会不会开了先河啊?
看着“蠢蠢欲动”的路小苏,苏灵犀连忙光着脚丫跑到一边,用极其僵硬的“乾坤大挪移”道:“你刚刚不是说在写歌曲的文案吗?写好了吗?”
“写好了啊!就是因为写好了,所以可以做点羞羞的事情了嘛!”
路小苏刚刚的确在写文案,古风加戏曲,是他准备的第一首歌,古风歌曲大多是有文案的,也可以理解为歌词的背景故事。
“给我看看呗!”苏灵犀道。
路小苏撇了撇嘴,将一张打印好的a4纸递了过去。
文案不长,依旧是路小苏的风格,开虐的那种。
苏灵犀其实看习惯了路小苏的作品,免疫力已经大大提高了,但是却开口道:“啊啊啊!我被虐到了,这个故事太虐了!”
说着,她还瞄了路小苏一眼。
我都被虐到了,公子就别惩罚奴家了。
也不知道这些套路她都哪学来的。
闲着也是闲着,苏灵犀道:“我们出门逛逛吧?”
冬天对明星来说逛街比较便利,因为大家也都戴围巾和棉帽,他们可以放心的全副武装。
两人“全副武装”后,路小苏站起身来,对苏灵犀伸出一只手道:“最近手头有点困难。”
苏灵犀愣了愣,路小苏最近又是收购出版社,还想收购站,开销的确很大。
“你是想找我借钱吗?”
“不是,是借你的手牵。”
看着路小苏认真的表情,苏灵犀不由笑了笑道:“噗嗤!老菜鸟,你真的好/骚/哦!”
戏多而正经,那是最骚的。
路小苏:“#%*……”
苏灵犀嘴上这么说,但心里还是很喜欢这种生活中的小情趣的。
“喏!”说着,她伸出了自己的小手。
口嫌体正直。
在路小苏这儿,陈独秀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坐下!
……
两人出门逛了逛,听到不少商场里都在放着《理想》这首歌。
民谣的春天真的来了。
苏灵犀不由想起网络上的很多评论。
很多歌迷在评论区写着:从几年前就开始听xxx的民谣,希望xxx红,但红了之后总感觉空落落的,因为他以前是那么小众,感觉只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
这种思想有点怪,但其实也是人之常情。
苏灵犀倒是完全没有这种想法,她巴不得路小苏红一点,再红一点。
反正不管他多红,都是我一个人的。
……
(ps:标题党然后塞狗粮的感觉,真好啊~写日常的感觉,很好啊~
今天调整下状态,先一更,明天开始恢复两更。想写部主旋律电影,大家留言一下,我看看大家的意见,虽然我写啥都肯定很好看~)
第四百七十六章 社会我苏哥,人秀逼事多
林泓译一炮而红后,一直想当面感谢小苏总监,可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见到小苏总监一面。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慈善义演已经快开始了,算上这一个月的时间,路小苏一共也才学了两个月左右的京剧。哪怕有张明宇这种名师指导,他撑死了他只能算是刚刚入门。
京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所幸他只需要唱出来就好,不需要学习京剧的舞台表演,否则更吃力。
他现在的水平就是半壶水晃荡。自己写的三首歌里的京剧,他能唱得超专业,其他嘛……也就那样。
今日,路小苏就该坐飞机前往非洲了。
这一次慈善义演可以说是全球瞩目,毕竟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都是巨星级的人物。
路小苏在五人里资历最浅,年纪最轻,而且论及全球知名度,其实他也是最低的。
他被欧美各国所熟知,只是因为《faded》这首歌和他获得了全球慈善大使的身份。
可以说全华夏都在关注和期待着他的演出,亚洲的诸多国家也有不少他的粉丝,但抛开亚洲地区,其他各大洲的人其实没多少人对他感兴趣的。
所以他的表演被安排在了第一位……
对此路小苏倒是心态平和,其他几位都可以说是他的前辈,而且他也清楚,文化输出这一块,华夏的确差了些。他的歌曲大多为中文歌曲,欧美国家听中文歌的其实并不多。
第一个就第一个呗,以二十多岁的年纪,能登上这样的舞台,已经是世界首例了!
可稍加了解了一下路小苏的行程信息后,国外不少媒体都懵了。
这个华夏的小年轻,阵仗太大了!
由于是慈善义演,阳光慈善组织虽然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但大部分准备工作还是由明星们自己承担。
比如你要带多少工作人员,带多少舞美,要怎么布置舞台,全由你自己搞定。
另外几位巨星带着四五十人就已经算是多的了,路小苏整整带了一百多人……
这阵势,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是古代的时候,王公贵族的马车才四匹马或者六匹马,一个土大户非要九匹马拉车。
很多人不由觉得,这个来自遥远的东方的小子,是不是在故意摆排场啊。
每人三首歌的小型义演而已,哪里需要那么多的随行人员?
装什么逼呢!
所以一到机场,来自全球各地的记者们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看着一百多的黄皮肤黑眼睛,只觉得有点懵。
主要是不知道为啥,感觉气势有点吓人。
特别是跟在路小苏身后,那些穿着统一服饰的人。
一个个腰杆笔直,看起来也不是很壮,但一个个精气神十足。
这种人几十个扎堆,视觉冲击力还是蛮强的。
这阵仗,不会是带了几十个保镖吧?感觉好社会啊……
社会我苏哥,人秀逼事多。
你是来这里义演的还是来占领殖民地的?
不少记者纷涌而上,唧唧呱呱说的话,路小苏也听不大懂。
他只听得懂中文和大部分的英文。
而且要知道,各个国家说英文的口音也不同。听着这些记者的话,路小苏感觉脑仁都有些疼。
没办法,他还必须要挑几个回答。毕竟他这次既然来了,就代表着华夏的脸面。我们华夏人在外头,都喜欢营造出一副谦逊有礼的形象,路小苏也不例外。
反正脸上笑嘻嘻,心里mmp嘛。
翻译官给路小苏翻译了几个问题,一部分是问他表演歌曲的内容的,一部分是问这么多人,都是些什么人。
如果说这几十个人都是保镖,那么无疑,路小苏明天开始就直接臭大街。
什么玩意,来义演还带几十个保镖?
而且这几十个可不是一二十个,是整整81个……
路小苏面带温和的笑容,大致回答了一下问题。
唱的歌没有多说,但点明了都是新歌。
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里,只有他是准备了新歌的,其他人都是唱自己的代表作。
由此看来,这个东方的年轻人好像蛮有诚意的……如果他身后不是有着81个“保镖”的话。
对于第二个提问,路小苏不由笑道:“都是工作人员,只是为了让舞台展露出更好的效果。”
所以说,这八十一人,不是保镖吗?
其实大明星多多少少会配几个保镖,但谁他妈出行会带81个啊!路小苏又不是陈浩南,身后还能跟着一连串小弟。
只是不知道路小苏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到底要是什么样的歌曲舞台,居然能用得上那么多人?
你就不怕由于人数太多,导致舞台过去混乱吗?
排场铺这么大,很冒险的。
离开后,到了阳光慈善组织安排的休息处,路小苏才对站在他身边的中年男子拱手道:“霍师傅,那这次就拜托您了。”
被路小苏称作霍师傅的男子连忙摆手道:“哪里话,能弘扬华夏武术,是我们欠你的。”
没错,这九九八十一人,尽是练武之人。
路小苏的第三首歌,是武术加戏曲,他想呈现出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撼的舞台!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
第二首歌摇滚加戏曲。
最后一首,则是阵仗最大的武术加戏曲。
既然有摇滚歌,拖拉机乐队自然全员出动了。
更何况我们的苏灵犀同学现在的琵琶技艺已经比较高超了。
路小苏需要她。
后天就是正式表演的时间,大家今天一路奔波,也就都早早休息了。
第二日,由于路小苏的阵仗太大,上了全球各大新闻门户的新闻。
有些新闻的报道是比较中肯的,也有一部分暗含讽刺。
尤其是欧美各国比较傲慢,对来自华夏的明星也没怎么当回事。
在他们眼中,我们的明星阵仗大一点是理所当然,你阵仗搞那么大,你自己担得起吗?
华夏人的台风,哪有我欧美歌手的霸气?
从气场来来说,我欧美歌手要强得多了!
你带这么多“舞美”,你个小年轻撑得起舞台吗?
不过也正因为众说纷纭的报道,让全球范围内,更多的人好奇起了路小苏的表演。
也不知道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能带来一个怎样的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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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七章 《牵丝戏》
异国他乡,睡不安稳。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非洲人民是华夏人民的好朋友,但不代表你去好朋友的家里就能睡的很舒服。
讲真,这边的条件的确差了些。
还是祖国好啊。
驻此的华夏大使馆里的领事还和路小苏见了一面,聊了几句,还找路小苏要了个签名。
因为他的宝贝女儿是路小苏的铁杆歌迷,而且还是脑残粉级别的那种。
父女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一个签名,或许能给女儿带来莫大的惊喜。
对此,路小苏自然不会吝啬,还赠送了一件由拖拉机乐队全员签名的纪念t恤。
白色的t恤,正中间写着拖拉机乐队五个大字,再加上几人的签名,怎么看怎么土。
但就是这么一件土气的t恤,其实能卖不少钱。
义演并非在晚上,而是在下午。
由于这边设备也不行,大晚上的挺麻烦的。
更何况这儿的人吧,一到晚上就和黑夜融为一体了,只能看到眼睛和大白牙在天上飘。
想象一下你在台上唱歌,台下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大白牙飘啊飘,还蛮诡异的。
多嘴一句题外话,听说黑人虽然乌漆麻黑的,但皮肤却是人种里面最光滑的呢,听闻摸起来很上瘾……
另外几位全球慈善大使,路小苏就见了一位,也只认识这一位。
凡是比较火的欧美明星,在华夏肯定是有外号的,这位女歌手在华夏就被叫作丝丝。
金发白人,且和很多欧美明星一样,不大爱戴胸/罩。
这个不戴“大凶之兆”,但有着“轩然大波”的女人,在这个时空的地位和地球上的“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差不多,只不过没有霉霉那么多的前男友而已。
每次和她见面,路小苏都会目不斜视,反正绝对不往不该看的地方看。怕因此挫伤身边苏小鹿敏感的自尊心。
丝丝是在第二位演唱,在路小苏之后。
其他四位明星全球影响力半斤八两,也就一个出自华夏的路小苏比较尴尬。
互相打了个招呼后,就一起往后台走去。
“噢!亲爱的路!能给我写首歌吗?像《faded》这样的。”丝丝开口道。
她不是唱电音的,确切地说她的歌路和电音相差甚远,只不过有点感兴趣,想尝试一下。
路小苏直接就答应了,反正给的钱不会少,他也有着不少用不到的歌。
由于路小苏是第一个上台,所以丝丝也便不做打扰。
在临走前,她还不忘问道:“亲爱的路,你等会是唱英文歌吗?”
“不,唱中文歌。”路小苏直接道。
她走后,苏灵犀还皱着自己的小鼻子,低头看着自己颇具规模的胸脯。
明明也不差嘛!
路小苏笑道:“不差了不差了,至少是小康以上的中产阶级了,够我吃喝无忧了。”
听着路小苏的话,苏灵犀忍不住就想掐死他!
又开车!还说我只是中产阶级!就我这层次,少说也是个小富婆好么?
一番打趣后,两人对于上台倒是一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由路小苏与苏灵犀两人完成。
古风歌曲多由古筝、琵琶等乐器伴奏,路小苏把这首歌的曲稍作修改,基本就成了以琵琶为主调了。
……
……
路小苏与苏灵犀都是穿着汉服上台的。
汉服其实是很美的服饰,大街上偶尔也能看到一些汉服爱好者上街。
俊男靓女,两人气质又都出众。在汉服的衬托下,居然带了丝仙气。
苏灵犀缓缓坐下后,纤纤玉手拨弄起了琵琶。
一阵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尤为动听。
对于外国人来说,琵琶真的很新鲜。
路小苏准备的歌曲叫《牵丝戏》。(ps:老样子,建议边听歌边看。)
一首在古风圈子里很红的歌,算是古风代表作之一。
牵丝戏,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偶戏。几根细丝牵着木偶表演。
这是一首以木偶的口吻演唱的歌,歌词其实有不少地方强行押韵,但站在木偶的角度来看,还算ok。
但这首歌的文案(故事背景),蛮厉害的。
在苏灵犀的伴奏下,大屏幕上闪过画面,那是一个孩子看完牵丝戏后,哭着闹着要学牵丝戏的情景。
然后画面一闪,由孩子变成青年,由青年变成老年,他四处漂泊,四处表演,终究也不过是个贫困的街头艺人罢了。
苏灵犀慢慢唱出声来,前面部分都是偏流行歌曲的唱法,由她负责。
【你褴褛我彩绘,并肩行过山与水。
你憔悴,我替你明媚。】
台下的观众与记者们虽然听不懂这种以木偶口吻为形式的歌词,但却看得懂屏幕上的画面。
老人衣衫褴褛,四处漂泊。
陪伴他的,仅有一个女孩形态的娇艳彩绘木偶。
是他自己做的,他自己涂的色彩。
【是你吻开笔墨,染我眼角珠泪
演离合、相遇、悲喜为谁?
他们迂回误会,我却只由你支配
问世间哪有更完美?】
画面上,是他为木偶点上“泪妆”的情景,是他拿着木偶演着牵丝戏,诉说着一段段悲喜离合的戏曲故事的情景。
可是,他终究是老了,老到大雪天里,他都不敢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冷得用稻草取暖。
他想起了自己的一生,一辈子啊,整整一辈子!
除了牵丝戏,他还会什么?
贫困落魄了一生,到老连个躲雪取暖的地方都没有。
眼前的柴火也要熄灭了,老人家只觉得更冷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木偶,突然把她扔进了火堆!
眼看着冬天是熬不过去了,还不如把你烧了!还能现在暖暖身子!
因为牵丝戏,耽误了一生啊!
娇俏艳丽的木偶在火堆中燃烧了起来。
火光舔过木偶一身绮丽舞袖歌衫,燎着了椴木雕琢的细巧骨骼,烧出哔哔啵啵响动。
那一瞬间,她好似活了过来,在火堆中跳起了舞。
就像是平日里老人牵着她,表演牵丝戏的时候一样!
她是如此的端庄妩媚,老人为她点上的泪妆是如此明显。
正当现场观众与记者,乃至于是全球收看直播的观众看着画面入迷的时候,路小苏猛然开腔。
专业的京剧唱腔,响遍全场!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
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
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
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一瞬间,无数人看着火光中,木偶翩然起舞的画面,再配上路小苏的戏曲,猛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一曲舞罢,在火光中娇艳妩媚的木偶,扬起自己带泪的脸庞,朝着老人作揖,然后弯身一拜。
此刻,配上画面,路小苏再开戏曲唱腔!
【假如你舍一滴泪,假如老去我能陪
烟波里成灰,也去得完美……】
他终究是个落魄老人,她终究只是个妖艳木偶。
咔嚓一声,木偶成灰。
独留老人坐在破庙里,愣神道:
“暖矣……”
“孤矣……”
猛然间,老人大哭了起来。
嚎啕得就像当年被爹娘阻拦着,不准去看牵丝傀儡戏的那个孩子。
……
(ps:第二更。我以前从来不听古风,写书后被读者安利,还是不习惯,听多了却有点上瘾。这首歌文案很好,大家闲着可以搜搜看。歌曲我个人喜欢圈9的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