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要走,一起走吧
克鲁尼长老也使出一个旋风斩,无数层嗜血刀气朝二蛋袭来。
二蛋双眼仿佛看到了无数只骷髅厉鬼扑面而来,满嘴的獠牙。诗诗也睁眼看了一下,又连忙闭上了眼睛,太吓人了。
“二蛋,你还没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呢。”
“姑奶奶,你就安生一下吧!!等我把吸血鬼杀光了再给你解释。”
“什么?吸血鬼?你说这些人是吸血鬼?怎么可能啊!!”
诗诗定睛看了周围的“人”,许多都现出吸血鬼的真身,獠牙尽出,恶魔一般。诗诗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即使这些家伙不是吸血鬼,那也不是人。
二蛋单手持刀,凌空劈向克鲁尼的方向。
半空中万道精光和无数的骷髅亡灵绞杀在一起。
嘭一声巨响!炸雷一般!一道白灿的精光直冲天际。场景有点像闪电。
迪拜一年到头也下不了几场雨啊!!要是真下雨就好了。
骷髅亡灵发出震慑心魄的哀嚎,被精光刺穿身体瞬间就化为无影。可是无数的骷髅亡灵又从克鲁尼长老的屠刀中衍生出来,整个迪拜塔顶层就像是修罗地狱一般。
此刻,魔鬼聚集在这里。
安妮亚震惊不已,吸血鬼们也震惊了!十三圣器的屠刀可是几百年没出世了,没想到这么霸道。二蛋手中的山寨屠刀威力也不赖。
二蛋单手持刀打得很吃力,倒退三步吐出一口血来。
安妮亚杀出血族的包围圈,眨眼之间就出现在二蛋的身边。
“二蛋,把诗诗交给我。”安妮亚说道。
“我掩护你们离开这里,替我好好保护好诗诗。”
“放心好了,我可是血猎一脉。”
二蛋把诗诗交给安妮亚就完全放得开了,一把屠鬼刀使得虎虎生威,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克鲁尼长老也是心惊不已,对二蛋手里的刀很好奇,竟然能克制屠刀中的骷髅亡灵。看来爱德华亲王让自己多带些人来杀李二蛋是对的。李二蛋的实力简直超乎自己的想象许多。
二蛋不敢恋战,毕竟保护两个女孩离开这里才是第一位的。
诗诗双脚发软,必须得安妮亚扶着才行。诗诗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见到了一个不同的暗黑世界,同样对二蛋也有了全新的认识。
“我想起来了。”诗诗突然惊道,“我在爸爸的医院里见过你,你就是那个谁,……”
这小妮子也真够可爱的,一点也不怕了。是啊,有二蛋在,就没什么可怕的。
“现在你还有心情管我是谁?安生一点,不要再让二蛋分心了。如果二蛋有什么意外,我不会放过你。”
“你们什么关系?我才是他女朋友好不好。”
“都分手了,还敢说是二蛋女朋友,脸皮还真厚。”
“我高兴。”
“再废话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楼下去。”安妮亚脸色一冷说道。
“你……”诗诗吓得不敢说话了。
……
如果没有克鲁尼长老在,这些血族的虾兵蟹将根本就不够二蛋看的。并不是二蛋变厉害了,而是有了神物宝刀在手才更厉害。如果克鲁尼没有屠刀的话,二蛋自诩不会怕他。
二蛋拿着宝刀对着血族猛砍,越打越趁手,吸血鬼一个个倒在地上。如果安妮亚家族血猎还要人的话,二蛋去报名肯定第一个录取。
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眼瞅着就到了楼梯口,二蛋又挑翻了两个,回头对安妮亚说道:“安妮亚,你带着诗诗先走。
“恩,你也小心,我在下面等你。”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急窜而来,伴随着九天魔音,“想走,把命留下。”
二蛋正砍杀一个吸血鬼呢,一转脸诗诗和安妮亚都没了。
“二蛋,救我啊!!”诗诗大声叫道。
天台围栏之上,克鲁尼长老两只手各提着一个人,诗诗和安妮亚。只要克鲁尼松手,接下来的场景可想而知,地面上会出现两团肉泥。
要说来阴的,二蛋哪是活了几百年的老不死克鲁尼对手,嫩着呢。
“哈哈哈!!”克鲁尼长老轻狂的大笑道,“李二蛋,如果我把她们扔下去,你会跟着下去吗?”
“卑鄙!!”
“还有更卑鄙的呢,你要不要看看?”
“你把他们放了,我任由你处置。”二蛋突然很冷静的说道。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看你粉身碎骨的样子了。”克鲁尼说道。
诗诗一个普通女孩,没有还手之力很正常,可是安妮亚竟然也被克鲁尼左右了,可见克鲁尼实力之强。
克鲁尼双手发力,安妮亚和诗诗惊叫着就被扔了出去,八百多米的高空。
“不要啊!!”
二蛋大叫道,可是克鲁尼长老根本不鸟他。
“如果你爱她们,就陪她们去死吧!省的脏了我的刀。”
诗诗和安妮亚急速下坠,失重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两人的脑海里就像过电影一样,一个人的模样尤其清晰,同一个男人,李二蛋。
诗诗很后悔啊,后悔没亲口对二蛋说已经原谅了他。安妮亚也很难过,还想生个小二蛋呢,挂掉了的话还生哪门子的小二蛋啊!
如果二蛋眼睁睁的看着两女摔得粉碎,二蛋肯定会后悔终身的,只怕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如果自己跟着跳下去的话,除非长了一双翅膀,否则只有殉情的份。
还有比这更纠结的吗?!
二蛋没有半点迟疑,在克鲁尼扔出两个女孩的时候快速奔向围栏,一个纵身跳跃也朝楼下跳了出去,疯狂,不排除一时头脑发热。即使头脑正常二蛋也会这么做。因为二蛋爱得深沉啊!
绝世好男人不就是这个样子吗!?暂且不说二蛋花不花心,就冲这种魄力,再多的女孩对二蛋倾心都不为过。
二蛋并不会腾云驾雾,只是不想两个女孩走的太孤单罢了。要走,一起走吧!
克鲁尼可不认为二蛋会跟着跳下去,除非傻逼才跳呢。别的吸血鬼也惊呆了,这这这,这他妈的也可以啊!!人类进化到现在,怎么越来越傻逼了呢。搞不懂,搞不明白。
第三十五章 完蛋了?
血族不是人类,没有人的感情,脑袋里面装着的只有自己的利益。二蛋的做法,他们永远不会懂。
二蛋纵身一跳,双脚踏着水泥围栏,猛一用力,如利箭一般朝半空中的两个女孩直射而去,速度不知道快了多少倍。男人的雄风全被二蛋施展出来了。不可否认,这一刻的二蛋是最帅的,帅到爆。
两个女孩被扔出去相距并没有多远,二蛋先是抓住了诗诗,另一只手也抓住了安妮亚。
“二蛋,你疯了吗!!!”安妮亚臭骂道。
“二蛋,你怎么可以跟着跳下来啊!!”诗诗埋怨着说道。
“你跳,我也跳。”
咦,这句对白怎么那么耳熟呢?
安妮亚和诗诗感动的哭了。你妹啊,情话被说的这么酸好不好,人家女孩子受不了。
风声刺耳,诗诗的长发和安妮亚的长发翘到天上去了,俊美的面容依旧,美得让人窒息,能和心爱的男人死在一起,一辈子值了。
把迪拜塔的尖顶避雷针去掉,落下的高度算做八百吧!按照自由落体公式,下落到地面的时间大概是12秒。好吧,再把空气阻力算上,十四秒。
十四秒,太短暂了。如果知道自己人生还只剩下十四秒的话,许多人肯定自暴自弃了,闭着眼睛倒计时。
二蛋可不是一般人,无数次的与死亡擦肩而过,早就练就了二蛋如钢铁般的意志,只要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绝不能放弃。即使自己活不下去,也要让两个女孩活下去,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她们还年轻,还有大好的光阴没享受,就这么随自己去了怪可惜的。
电光火石间,一个想法已经在二蛋的脑海中酝酿开来了,那就是让两女活下去,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二蛋最后看了两女,深情的眸子,刚毅的脸庞,死亡之前的最后告别。
别了,吾爱!还有神马的今世不能在一起,来生一定要做夫妻!此刻二蛋这厮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有些伤感,有些酸,又有些不甘。
虽然李二蛋同志做过不少坏事,龌龊事,但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因父及子及神之名,相信主会原谅他的。
迪拜塔的高处某一层,奢华公寓,一对俊男靓女光着屁股正在表演节目呢,女的靠着阳台围栏,男的在后面。
恩,不错,后入式。从动作看已经很熟练了,之前肯定没少练。
迪拜塔那么高,也不怕别人偷看。即使看见又咋滴,这可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一个性解放得很彻底的年代。
男女正在**处呢,突然上方落下三个人,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人急速朝他们飞了过了。
一个尖锐的女声刺破寂静的夜空,张扬的不像话。伴随着女声,一个女孩带着很夸张的动作飞了过来。
这个女声二蛋很熟悉了,诗诗的尖叫声。
诗诗是被二蛋推开的,力道绝对很合适。
正在运动的男女傻眼了。
“噢,my,god!”男。
嘭一声,诗诗撞到男的身上。
女的顿感空虚,嘴巴张着,愣住了。
诗诗只感觉到浑身酸疼,骨架要散了一般。男的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丫,晕了。光着屁股的女孩也吓得一愣一愣的,连忙夹紧双腿。
“嗨!!”女孩很有礼貌的和诗诗打了一个招呼。
诗诗哪有心情搭理女孩啊,连忙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力不从心。
“二蛋,二蛋,,,,”诗诗大声叫道,自说自话。
根据物理学知识可以知道,二蛋和安妮亚距迪拜塔的距离又远了一些。
时间二蛋拿捏的正好,稍有不慎撞到墙壁上就是一条人命啊!
安妮亚知道接下来二蛋要把她推开了,小丫头死命的抓住二蛋,“要死,我们一起死。”
“好好的活着,替我!!”
“我不,我不,,,”
又落了两个楼层,二蛋双手用力把安妮亚也推了出去。安妮亚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惊叫两声就飞了出去,把公寓的玻璃窗给撞碎了,直勾勾的落在卧室柔软的席梦思大床上。
迪拜塔的公寓可比咱们华夏尚海陆家嘴顶级豪宅汤臣一品还贵啊,能搞到一套的都不是一般人,钱多的冒泡。能在迪拜塔搞到一个公寓,里面的设施能差?那席梦思大床即宽阔又柔软,一张十几万美金,反正安妮亚落到上面就跟落到一个气垫子上似的,一点也没伤到。
“二蛋!!!”安妮亚撕心裂肺的大叫,慌张,激动,眼角流出的晶莹剔透的液体不是眼泪又是什么。
安妮亚自打记事起就没流过眼泪了,心智早已坚如磐石,但人家这一刻流了。要不是情到深处,眼泪是流不出来的。
就冲人家姑娘的眼泪,李二蛋可以放心的去了,世间有牵挂他的人,清明忌日的时候肯定有人烧纸。
席梦思大床上可不止安妮亚一个人啊!还有一个阿拉伯男子呢,这厮正做着春梦,一个天使从天而降钻进他的被窝,后头的场景还没开始呢就被惊醒了。
此情此景,阿拉伯男子猥琐的笑了。
“嗨,你是天使吗?”阿拉伯男子瞪眼说道,毛手毛脚也是必须的。
天上掉下来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好落到你的床上,你要是冷眼看着,那不就是傻逼了吗!!
“滚!”
“别嘛!我知道你是上帝赐给我的。从现在开始我改信上帝了,安拉从来不会满足我的愿望。”
回应阿拉伯男子的是一记霸道的封眼锤。
克鲁尼长老很赞赏的笑了,不错,很有人情味的一个人。如果不是敌人的话,克鲁尼都想把李二蛋吸收到血族里来了。
“长老,那两个女孩要不要……”
“算了,由她们去,只要李二蛋死掉就行了。”
并不是克鲁尼长老变仁慈了,而是被二蛋的举动感动了。都是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彼此的关系不必要弄得这么糟嘛!!克鲁尼长老看的还是很开的。
整个时间过去了十秒钟。二蛋的下坠速度也达到了惊人的百米每秒,相当于将近四百公里每小时,他丫比法拉利f430最高速还快。在这么快的速度下,呼吸都很困难,二蛋的脸部肌肉都被风吹变形了,但是依稀还能看到帅气的面貌,只是不太具体罢了。
临挂掉也要把自己最帅的一面展示出来,自尊心害死人啊。再帅有个屁用,摔倒地面上还不是一团烂肉。
二蛋的意识还很清晰,可见他的意志是多么的坚强。
眼见着就要落地了,二蛋笑了,很无奈的笑了。
往事一幕幕在二蛋的脑海回荡,不受人为控制,小李村的点点滴滴,疼爱自己的奶奶,大黄牙,同村小伙伴,以及雷劈重生后的那些事,一个人来的江东市讨生活的那段岁月,再然后就是进入特勤局,喜欢的女孩肯定不能落下啊,小时候的梦中情人李梦茹,女神宋微微,女汉子白小青,空姐汪诗诗,萝莉林婉儿,少妇陈雨婷。暂时就这么些了。
眼瞅着生活就要奔小康了,钱不缺,女人不缺,地位名声也凑活,才二十出头,就这么去了,二蛋不甘心啊,挨谁谁也不甘心。
二蛋虎躯一震,人生豪迈,大不了重头再来。只是二蛋没有再来的机会了,等待他的只有来生,下辈子。
哥们这一辈子,值了,不枉此生。二蛋最后得出这个结论。
全文,完?!!!戏剧性的人生。有史以来最悲催的男主角!!
第三十六章 差点完蛋
(写完了吗?老弼真的打算完结了,以后也不会再写东西。不想写了,写累了,写烦了,肚子里没货了,坚守一本扑街的书也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不写完的话,对不起自己之前的努力,辛勤的耕耘,老弼真的很用心在写,虽然没有具体的大纲,可是情节走向都在脑袋里酝酿着呢。同样也对不起那几个坚持看正版的读者,每天奉献两毛钱。对着电脑码不出来字是最痛苦的,没写过书的不知道其中滋味。每一个章节虽说都是瞎扯淡,看似很轻松,老弼也是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资料没少参考。我也在努力创造自己的写作风格,不跟风不抄袭。尼玛,还有人说我照搬别人的,天下书本一大抄,那叫借鉴好不好。那些看盗版的读者,就他妈的别催更了,我已经把所有的业余时间用在码字上了,等不了就别看,没人逼你看,你看与不看对我也创造不了一毛钱效益。考虑一宿,觉得还是留个完美的结局吧,坚持完本。)
笑话,李二蛋要是这么容易挂掉,还写个屁啊!!英雄不能这么容易死掉。
千万别忘了李二蛋乃是降龙罗汉转世,修缘修缘,才修了一半的缘就挂掉,有点太对不起释迦牟尼和观世音的好意了吧!!
二蛋手里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扇子,破旧的扇子。破扇子精光直闪,灿烂如佛光。不仅破扇子上有佛光,二蛋的脑袋上也笼罩着一个黄色的光圈。
人生头一次,二蛋看到自己头顶佛光。
原来,一切都是真的。二蛋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佛有缘,还是他丫的降龙罗汉转世。
我擦!!电光火石间二蛋又生出了活下去的希望。
二蛋暗恨自己太傻比,只顾着煽情了,再煽几秒的话佛祖来了都救不活自己。
二蛋拿着扇子往下扇的话,形成的狂风完全可以减弱自己的下冲的惯性力啊!!
有希望就有动力!!
二蛋凌空翻了一个筋斗,脑袋朝下,两只手攥着扇子死命的扇。效果很明显,济公扇卷起满天狂风,最终形成一股龙卷风。
迪拜塔广场晚上还是很热闹的,许多人在其中溜达。广场一景一物都经过仔细斟酌,就像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莫名的,广场上刮起了一场大风,许多人被吹倒了,更有甚者被吹飞了。好不容易栽活的花草树木被狂风这么一吹,东倒西歪。
有些人已经看到天上飞下来一个人了,惊叫不已。
在风力的托动下,二蛋只感觉自己下落的速度越来越慢。可是眼瞅着着地了啊,再慢也是下坠啊!!
迪拜塔广场有个音乐喷泉,水足够深。扑通一声二蛋落进了喷泉水里面。
同一时刻迪拜塔顶一个怪物张着蝙蝠双翅直扑而下,带着满腔怒火。
“李二蛋,你必须死!!”克鲁尼长老边扇动翅膀边说道,脸部狰狞可怖。
克鲁尼长老无论如何想不到李二蛋还有这一手绝活,鼻子都快气歪了。
诗诗和安妮亚亲眼看到二蛋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破扇子,扇起狂风减弱了下坠速度,掉进音乐喷泉里也有看到。
两女见到二蛋没有死,又是喜极而泣。
这种男人要是不嫁的话,试问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
二蛋一个“鲁莽”的举动让两个女孩对他死心蹋地,非他不嫁,这笔买卖赚大了。
克鲁尼生出一双翅膀,这绝不是扯淡,也不是电视里的镜头,是真实发生的事。
血族里能生出翅膀的必须道行很高才行,一般的血族做不来,这也和史料记载不谋而合。所以说如今血族里能长出翅膀的主要是长老。如今的长老多是四五代吸血鬼,因为第三代吸血鬼被上帝捆缚住了。如果第三代吸血鬼被释放出来,那将会天下大乱。如果狼族也被释放了的话,那就有好戏看了。
话说,血族能生出翅膀,这不是无缘无故天生具备的,这里面有个故事。别急,且听笔者慢慢道来。
相传第三代吸血鬼,也就是该隐的孙子辈,这些小家伙年轻的时候特别淘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冒险。
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一轮皓月挂在天际,无数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睛。趁着爹妈和爷爷奶奶都睡着了,小吸血鬼们鬼鬼祟祟的离开家里面,到一个新发现的山洞去冒险。小吸血鬼们不是头一次这么做了,每次都有惊无险。
山洞具体位置在哪已经没有记载了,应该在希腊爱琴海那一带。山洞深不可测,纵横交错如迷宫一般。十三个吸血鬼艺高人胆大,丫,就是地狱也照闯不误。
洞穴里很潮湿,还有一股难闻的刺鼻味道,更恐怖的是还有一股簌簌声。
走了不知道多久,反正最后是迷路了,绕不出去。
“哥哥,哥哥,我要回家。”老幺胆战心惊的说道,小脸都吓白了啊!
“好弟弟别担心,哥哥一定会带你回家的。”老大说道,然后话锋一转,“老二,点起火把!”
话说,小时候吸血鬼十三个兄弟关系还是很好的,只是后来,唉,兄弟相残。
老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隐约猜到了什么,忙大声说道:“二哥,别点火把,如果我没猜错,我们现在在蝙蝠洞里面。”
老三的话晚了一步,老二已经点起了火把!!
我勒个去啊!恶心瘆人的场景会让人变得疯狂。
在火把的照耀下,洞壁四周弥补数以千万计的蝙蝠,样貌丑陋就不说了,他丫还都长着獠牙,正儿八经的吸血蝙蝠,个头大的有牛犊那么大。
吸血蝙蝠vs吸血鬼,很有看头啊!
“快跑啊!”老大咋呼一声。
老大很讲义气,让弟弟们先跑,他来垫后。
哪有那么容易跑啊!数以千万计的吸血鬼蝙蝠整个就把洞口给堵严实了。
十三个小吸血鬼被咬的遍体鳞伤,身上的血液差点都被喝光了。最后该隐爷爷和爸爸找到这里,把他们救了出来。
吸血蝙蝠喝了吸血鬼的血液,不可避免的要和吸血鬼交换血液。谁也想不到的是,血液的交融发生了异变,让十三个小吸血鬼因此变得更强大,背部长了一双能自动伸展的翅膀。也因此,第三代吸血鬼比第二代更厉害,最后打败了第二代吸血鬼,成为血族的统领。
只见克鲁尼张开巨翅,俯冲直下,速度快的惊人,手里的屠刀凌空朝二蛋挥下。此刻的克鲁尼也变成了血族的真面目,丑陋的让人想呕吐。
其余的吸血鬼有的沿墙而下,突突就下来了,速度也很快。对于血族来说,攀爬墙壁就跟玩似的,那一身本领要是让攀岩高手看到了,肯定会羞愧的不敢见人。
基恩正在抽着烟,欣赏美女美男呢,突然狂风乍起,直吹得睁不开眼睛。
扑通一声,突然有人掉进了音乐喷泉里面,基恩定睛一看,我擦,是个大熟人,李二蛋。
李二蛋从空中掉了下来?
基恩本能的仰天看了一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啊!张着翅膀的大怪物到底是什么破玩意啊,那么吓人,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大刀,而大刀凌空劈下的方向赫然是对着音乐喷泉里挣扎着刚站起来的李二蛋。
第三十七章 军火贩子加尼姆
“开枪射击!往死里打!”基恩大声对兄弟们说道,也管不了这里是市区迪拜塔了。
一时间枪声肆虐,子弹不要命的对着克鲁尼射击。
要是一般的小手枪克鲁尼看都不看,架不住人家用的是自动步枪机关枪啊,尤其是m16枪管下面还装置了榴弹发射器。更嚣张的是有个雇佣兵把火箭筒都拿了出来。
克鲁尼愤恨一声,“无耻渺小的人类,死去吧!”
半空中的屠刀变换了一个方向,对着基恩和他的雇佣兵砍去。
屠刀劈了下来,数以万计的骷髅亡灵张牙舞爪的扑面而来,刀光剑影,一点也不比热武器逊色。
克鲁尼长老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了屠刀,他就有了五百万死灵战士!!!毁灭人类有点扯了,因为人类有七十个亿呢,但是弄死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雇佣兵绝对是小菜一碟。
整个广场上千口子呢,大家都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有些人还以为是在拍电影呢。直到有个游客被骷髅亡灵撕咬成碎片,大家才狂奔起来,吓得哇哇大叫。
这两天整个迪拜心情最差的人,迪拜王子默罕穆德拉赫曼肯定要算一个。
拉赫曼本来想和诗诗共枕一宿呢,哪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该死的欧米人。小妞被抢走了不说,自己竟然也被揍得鼻青脸肿,没脸见人了都。这么糗的事要是被皇室的兄弟姐妹们知道,自己的英明神武肯定不保。
要是普通人遇到这点倒霉的事没什么,可是拉赫曼不一样啊,迪拜王子,英俊潇洒的帅哥,自尊心比天还高,比地还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人一般都是报复心重,惹不得的。
拉赫曼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还有那个美丽高贵的华夏小妞,拉赫曼决定多留她在自己的公寓里多住几晚上,给吃给住,陪睡就行了,以弥补自己心灵上受到的创伤。
今天拉赫曼在皇室大宅待了一宿,打高尔夫,骑马,赛车,等等神马的,反正就是一些富人的游戏。晚上和家人共聚晚餐的时候,拉赫曼收到小弟们的信息,已发现华夏小妞的行踪,还有那个把自己暴揍一顿的小子,他们就在迪拜塔里头呢。
拉赫曼当即食欲全无,无视满桌人的目光,包括酋长老爹和酋长夫人老妈,他丫离席了。弟弟妹妹们已经习惯了哥哥拉赫曼的作风,该吃的吃,该喝得喝。可是老拉赫曼却来气了,臭小子完全没有把老爹放在眼里嘛!
“站住,这么晚到哪去?!”老拉赫曼厉声对小拉赫曼说道,语气中明显的是不满,聋子也能听出来里面的味道。
“你不也经常这么晚出门吗!”小拉赫曼奚落道。
拉赫曼的妈妈脸色很难看,她知道丈夫经常大晚上出去会情人。现在看来不仅自己知道了,就连儿子也知道了。拉赫曼从小叛逆,和家庭环境是分不开的。
老拉赫曼愤恨一声也离席了。
唉,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皇室也不例外。
拉赫曼穿上特制特质的道奇战斧摩托车骑士服,威风凛凛的头盔卡在头上,一个英俊的硬汉就这么诞生了。不得不承认,拉赫曼王子很有料。
拉赫曼没有急着到迪拜塔找坏人算账,因为听小弟们说对方人多势众,恐怕干不过人家。拉赫曼就捉摸着请一个朋友帮忙。
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地下社会,就连一个小村庄也有若干个混世的呢,可想而知,地下社会无处不在。统治阿联酋地下社会的是个本地人,石油巨头,同样也是个建筑商,拥有的财富在整个迪拜排的上前五,几十亿美金没压力。此人名叫阿瓦德·加尼姆。
说到加尼姆,在整个中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并不是他钱多,也并不是他长得帅,而是这家伙和**的关系很不错,彼此之间是合作关系。
这年头,混黑的你要是不沾点黑,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昏黑的,太拿不出手。
加尼姆私下里是个军火贩子,和**的关系就体现在这一点了。**手下好多军火都是出自加尼姆之手,各种手枪机关枪手雷炸弹,等等,甚至导弹火炮都搞得到。米国某情局曾把加尼姆抓住两次,查不出线索,最后不了了之。
加尼姆和我们华夏江东帮的叶四关系很不错,都是干相同的勾当,想不熟悉都难啊!彼此之间也有业务往来呢。叶四的一部分军火就是专卖给加尼姆的,赚取差价。
叶四也想直接把军火卖到买家手里啊,这样能赚更多的钱,可是中东好些地方的军火销售都被加尼姆垄断了,想卖军火必须得先卖到他手中。所以叶四对加尼姆没有好感,甚至恨之入骨。
加尼姆要想在迪拜混,肯定要和皇室打好交道了。加尼姆是皇室的座上宾,有事没事送个小礼,给公主买个钻石,给王子买个跑车,送个洋妞,关系很铁。
拉赫曼找加尼姆帮忙,加尼姆二话不说,这个忙帮定了!!
“谢谢加叔,我只是想把人揍一顿罢了,没必要把场面整得太大。加叔就借几个人给我用就行了,不烦您老亲自出马。”
“呵呵,我现在也没事,正好陪你走一遭。我倒要看看敢欺负我们迪拜王子的欧米人是何人,明摆着不把我们整个迪拜放在眼里。还有那个华夏小妞,有你吹嘘的那么漂亮吗?反正我是觉得咱们阿拉伯的女孩更漂亮,更有味。”
“你见到就知道了,他的美貌我无法用语言描述出来。如果真有天使存在的话,那她肯定要算一个。”
“呵呵,被你这么一说,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我听小弟们说,他们的人很多,此刻正在迪拜塔的塔顶呢,也不知道要干啥。”
“哦?有点意思。迪拜塔顶可不是什么人想上去就能上去的。惹你的那个人可能不简单。弄不好是米国人报复911事件,要把迪拜塔给炸了。”。
第三十八章 修罗地狱
“加叔,这,就有点扯了吧!炸世贸大楼的是基地组织,和我们迪拜可没半毛钱关系啊!”
“这你就不了解了吧!现在外面世界对我们有偏见,认为信伊斯教的都是基地人。更有甚者,见到我们伊斯人就躲得远远地。上周我在迪拜街头看到一群伊斯兰卖切糕的,一个欧米小孩子想吃切糕,小孩的妈妈无论如何不愿意给她买,见到卖切糕的就像见到瘟神一样。”加尼姆。
“不会吧,切糕我也买过一次。当时我带着几十个兄弟,人家也没把我怎么样嘛!当时我要切一斤尝尝,卖家一刀切下去,好家伙,切多了,切了二十斤下来。我当然要多给钱了,出门在外赚点钱也不容易,可是人家愣是不多要。”拉赫曼。
“谁不这么说呢,我觉得我们伊斯兰才是地球上最爱好和平的人。”加尼姆。
“那,那,我们报警吧!要不然迪拜塔真被炸了,……”拉赫曼。
“报警先不必了,我们现在先过去看看。要是欧米人真的图谋不轨,我全他丫的给抓住。”加尼姆。
“加叔的爱国之心,我很敬佩,如果我们国家多几个加叔这样的英雄,帝国何愁不兴!!”
加尼姆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马屁味,可是恭维的话谁不爱听呢,更何况是从皇室王子口中说出,加尼姆很受用,感觉此刻自己真的就是一个民族英雄,带领万千民众重振波斯帝国的雄风。
加尼姆的私人力量可以整一个加强连了,两三百口子还是有的。再说加尼姆本来就是军火贩子,手下配备的武器能差?
趁着基恩的雇佣兵拖住克鲁尼的短暂时间,二蛋上了岸,浑身湿成了落汤鸡。
此刻,迪拜广场就是地狱。数以千计的骷髅亡灵在屠刀里憋屈久了,猛一释放出来,想吸血,想杀人,也想让别人尝尝别囚禁的滋味。
凡是被屠刀杀死的人,无一例外的会成为屠刀的骷髅亡灵,连投胎都不行。
屠刀,多邪恶霸道的武器!这可都是上帝造的孽啊!要不是上帝为了对付狼族打制了这把屠刀,根本不会有后来升级版屠刀的存在。
地面上唯一的抵抗力量就是基恩的雇佣兵了,可是实物枪子对骷髅亡灵不好使,对人家造成不了伤害。广场上是有不少巡逻保安,可是拿着电棍上去干得话,只不过是炮灰的命,充其量给屠刀多增加几只骷髅亡灵罢了。
克鲁尼长老对着雇佣兵挥下一刀就直奔二蛋而去,数以千计的骷髅亡灵足以把雇佣兵给消灭掉。
基恩的雇佣兵都是经过死亡洗礼的铁血战士,天不怕地不怕,短暂的失神之后很快也调整了过来。
基恩手持一把m16,火舌就没有停止过,可是铺天盖地张牙舞爪而来的骷髅亡灵气势不减啊!丝毫没有受到伤害。
“他妈的,这到底什么鬼玩意,怎么打不死啊!!”基恩大骂道,眉头紧锁,凝重的不像话。
基恩纵横沙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没见识过啊,就连基因战士杰克都见识过,可是今天的场景让他大开眼界了。
一个体型高大的骷髅亡灵最先扑向一个雇佣兵,巨口张开,暴吼之音把雇佣兵的心脏震得粉碎。紧接着骷髅亡灵又把雇佣兵撕得稀碎,肉飞血溅,惨不忍睹。
“队长,这仗没法打了,我们快撤吧!!”一个雇佣兵对着基恩大叫道,哭丧着脸,这仗打得憋屈啊。
基恩也发现了端倪,这些鬼东西是从“怪物”手中的大刀衍生出来的,刀枪对他们没有伤害,看来只有从源头消灭他们了。
“大家隐蔽,集中火力射击那个长着翅膀的鬼东西。”基恩吼道。
克鲁尼还在半空中嘚瑟呢,扑扇着翅膀。所以说长着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不一定是鸟人,还有可能是吸血鬼呢。
一群骷髅亡灵朝基恩袭来,铺天盖地,躲无可躲,大有把基恩碎成肉泥的趋势。
基恩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小觑,打出一梭子子弹之后躲到悍马的另一侧,拉开车门直接就钻了进去。本能的,基恩打开悍马的车灯。高亮度的聚光灯闪瞎人的眼睛都不是事,反正就是亮中带着白,白中又带着一丝炽热。
接着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铺天盖地而来的骷髅亡灵凡是被悍马车灯照到立马呈痛苦的扭曲状,张牙舞爪,随时可能会暴裂一般。
果不其然,骷髅亡灵被聚光灯照射没几秒就暴裂了,也就是灰飞烟灭了。
可见骷髅亡灵并不是杀不死的,因为这玩意是阴魂,见不得光。只要被强度的光照射,很快就会失去战斗力,甚至灰飞烟灭。
骷髅亡灵都很忌惮灯光,知道基恩是个“硬茬”,于是就调转方向,对付其余的雇佣兵。
另一个战场。
二蛋冷哼一声,对着满天而来的骷髅亡灵不断的挥舞着破扇子。一时间满天的精光盖过骷髅亡灵。鬼哭狼嚎之声不绝于耳。凡是被精光射中的骷髅亡灵无一例外的灰飞烟灭。
二蛋越来越喜欢这把破扇子了,整个就是重量级的宝贝啊!!给再多的钱都不卖。
威猛的火力对着半空中的克鲁尼不断地吐着火舌,轰隆巨响声是枪榴弹爆炸的声音。克鲁尼不得不分出一部分精力对付这些可恶的人类。
纵使如此,还是有许多无辜的人死掉了,横七竖八的躺在迪拜广场之前。如果战事还在这儿继续的话,肯定会死更多的人。二蛋捉摸着离开市区,最好到郊外的沙漠地带和血族交战。
更多的骷髅亡灵朝二蛋聚拢而来,把二蛋围在中间。
地狱里的场景,也不过如此罢了!!心智要不是很强,一般人早就被吓死几百回了。所以说英雄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人格魅力要出众,心智要坚定,最重要的还是老天要垂青。
基恩的眼睛瞪着半空中的克鲁尼几秒钟,捉摸着得把这个老家伙干掉才行。可是一般的小枪小炮对这个老家伙好像不起作用。
第三十九章 悍不畏死的雇佣兵
这个时候火箭筒就派上了用场。悍马里还真放着两具火箭筒呢,正宗的俄国货,坚实耐用。
车门打开,基恩肩扛火箭筒就下了地,火箭弹已经就位。
克鲁尼离基恩也就一百米远的样子,算不上多远,而且那么大的目标,基恩光凭感觉就能打中。
“老怪物,见鬼去吧!!”
嗖的一声,火箭筒从火箭筒的筒口飞奔而出,直奔克鲁尼而去。
克鲁尼看是在对着满天的骷髅亡灵施法,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战斗,其实这老头精着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基恩抱着火箭筒对着克鲁尼的时候,克鲁尼就感觉到了一股浓烈的杀气。
火箭弹的速度多快啊,可是基恩刚开枪半空中的怪物克鲁尼就消失不见了。
基恩一愣神,一个怪物扑扇着翅膀从另一个方向就来到了他的面前,速度快的不能再快了,人的眼睛甚至发现不了。
克鲁尼的鬼样子确实让人不敢恭维,狰狞可怖。基恩还没欣赏完全呢,一股巨大的力道传来,整个人就飞了出去。
“渺小的人类,去死吧!!”
地狱般的声音让基恩一阵头皮发麻。扑通一声,基恩落尽了喷泉之中,性命犹在。要是落到地面上状况可就不容乐观了。
“我艹,艾格李,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怎么打不死,我这笔买卖真是亏大了。我已经死了几个兄弟。”
二蛋也是刚知道屠刀这玩意儿,真心不是让基恩的雇佣兵来送死的。
沿墙而下的吸血鬼也加入了战斗,全都奔着二蛋而来。
“基恩,实在是抱歉,带着你的兄弟退出战场,你死去的兄弟我会每人赔偿一百万美金。”
“法克鱿,你瞧不起我老基是不!!!你也是我兄弟,也是我的梦中基友,我怎么可能眼整整的看着你送死呢。要死,咱们一块儿死。用你们华夏的一句话说,我们生不能在一起,死一定要在一起。”
“你他妈的能别说这些恶心的话吗!!老子都要吐了。要想帮我的话,就对那些吸血鬼开枪,打他们的脑袋和心脏,骷髅亡灵不是你们能杀死的。”
“好吧,我听你的。艾格李,记住了,你今天欠我基恩一个人情。”
……
基恩和雇佣兵已经对对刚加入战斗的吸血鬼开枪了,枪法犀利,有的吸血鬼被爆头,有的心脏处被枪榴弹嘭一下子就开了花。很快吸血鬼就死了好几个,主要是一些功力不强的骑士了。因为骑士吸血鬼速度慢了不少,而且战斗经验不丰富,有的甚至是最近几十年才成为吸血鬼的。爵位以上的吸血鬼老奸巨猾,不仅速度快的惊人,还会绕弯子躲避子弹。
这不,一个人高马大的雇佣兵拿着机关枪扫射的正欢呢,突然感觉胸口一痛,低头一看,心脏没了。
“你还我的心脏!!!”雇佣兵对着一个满嘴是血的吸血鬼说道。
“我喜欢当着一个人的面毁掉他最重要的东西,然后看着他绝望到死的表情。”吸血鬼说着就捏碎了雇佣兵的心脏,嘴角带笑。
吸血鬼的笑可以理解成藐视,对人类的藐视。
突然心脏没了的雇佣兵也笑了,说道:“死,我也要拉一个陪葬的。”
雇佣兵佣金平生最后一丝力气,把枪口对准了吸血鬼,扳机扣下,子弹出膛。
吸血鬼震惊了,眼睛睁得比牛蛋还大,红润的脸蛋突然吓得苍白。可是双脚还没迈动,一梭子子弹就打到了胸口中。
噗噗噗,吸血鬼的胸口血水四溅,血洞一个连着一个,别提多恶心。
一梭子子弹还没打完,心脏被掏空了的雇佣兵就倒下了,很洒脱的去了。自己死了,也要拉一个陪葬的,可见雇佣兵真的惹不起。
其实雇佣兵不知道,人死了要不上天堂,要不入地狱,而吸血鬼不然,既上不了天堂,也入不了地狱,而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存。
所以说,那些梦想做个吸血鬼,却又相信转世的,可要考虑仔细了。人虽命短,可是有来生啊,可以转世啊!!吸血鬼要不永远活下去,要不永远消失掉。
死去的雇佣兵更没有想到的是,被他打了一梭子子弹的吸血鬼并没有死去。这是个公爵爵位的吸血鬼,在血族里面已经算是地位很高了。在鬼才济济的血族里面想混个公爵,可不容易啊!!没有几斤道行,那就是骑士的命。骑士骑士,就是用来被别人骑的,听别人使唤。
面貌还算英俊的公爵吸血鬼突然变异起来,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得丑陋,变得壮硕。如果说之前的公爵吸血鬼是一头猪的话,变异之后的公爵吸血鬼完全可以说是一头熊,而且还是一头大暴熊。
变异后的公爵吸血鬼腰部一挺,身上的肌肉尤其惹眼,铁疙瘩一般。
噗噗噗!!!
钻进体内的子弹怎么进来的怎么出去。如果离得近的话,可以看见血洞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合。
吸血鬼真的很难杀死,子弹打进心脏都死不了,必须得把心脏弄烂掉,血水流尽。要不就爆头,脑壳都打碎的那一种爆头,要不就是用火烧,烧成灰的话肯定死了。
整个过程也就十几秒的样子,只是笔墨用的多点罢了。好了,镜头回转。
雇佣兵都是很讲义气的,彼此都是兄弟般的关系。战场上,大家一起杀敌,空闲的时候,一起玩女人,关系肯定很铁。
一个雇佣兵眼瞅着自己的兄弟被一个吸血鬼掏出了心脏,然后悻悻死去,复仇的**瞬间传遍全身。尤其是当鬼东西中了几十枪还没死去的时候。
公爵吸血鬼身上的伤很快就复原了,一点事也没有。就在公爵吸血鬼还在藐视人类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股凛然的杀气。
余光一瞥,公爵吸血鬼看到了有个愚蠢的人类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袋。
“去死吧!!!”
轰隆一声巨响,公爵吸血鬼的脑壳就开花了,正儿八经的被m16的枪榴弹爆头了。
第四十章 依旧是修罗地狱
以上只是战场一角,如果起个标题的话,可以叫“新世纪人类大战吸血鬼”。
搁在几百年前,人类和吸血鬼大战的时候,拿着长矛大刀都是炮灰的命。现在不了,有热武器防身,至少有可以和你一拼的实力。
克鲁尼也没料到二蛋还留有这一手,竟然请了雇佣兵过来帮忙。看着吸血鬼族一个个死去,克鲁尼心里面早已如翻江倒海。
吸血鬼并不是刀枪不入,他们的速度虽然很快,可是还快不过枪子,而且自动步枪冲锋枪,一分钟几百发子弹,根本躲无可躲。最让雇佣兵占优势的是吸血鬼怕光。只要被高强度的聚光灯照到,定力不强的吸血鬼瞬间就会失明几秒钟。就是定力超强的爵位吸血鬼战斗力也要打上折扣。这时候一梭子子弹对着心脏处射击,只要不是枪法太臭,杀死一个吸血鬼不难。
可是只要吸血鬼靠近了雇佣兵,同样是秒杀。吸血鬼死了几个,可是雇佣兵死得更多。
拉赫曼骑着战斧一个急刹车停在广场上,后头还跟着一大群人呢。加尼姆坐在一辆悍马里头抽着烟,翘着二郎腿。后头还跟着一大串子越野车呢,从稀稀拉拉车队的长度来看,起码有十辆。由此看来加尼姆带来的人不下于五十个,是真的要把把拉赫曼暴揍一顿的那个家伙弄死。
拉赫曼的眼睛直了,加尼姆的眼睛也直了。漫天飞舞的骷髅亡灵见人就杀,已经朝他们飞去了,速度快得惊人。
我艹,这,这这,神马情况?拍电影吗?怎么感觉这么逼真呢?地上的血也不像红墨水啊,死去的人被撕得稀巴烂,不像是模型,怎么看怎么像真人。
“快点离开这里,快点,快点!!!”加尼姆咽下一口唾沫大声说道。
司机腿脚都差点吓软了,什么鬼地方啊这是!!撤离,第一时间撤离。
二蛋定睛一看,好霸道的道奇战斧,骑在上面肯定带劲,想不拉风都难。
拉赫曼倒吸一口凉气,摩托车发动起来就要离开,此地不宜久留啊。可是道奇战斧那么庞大,想转弯得绕个很大的圈子才行。眼瞅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骷髅亡灵张开巨口就咬了过来,后面还有更多的骷髅亡灵啊,拉赫曼甚至闻到了血腥味。
地球,不再安全了!!从现在开始。
拉赫曼正在转弯呢,尼玛,四个轮子的摩托车转小弯很困难。拉赫曼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开车跑车过来了,敞篷拉上说不定还能抵挡一下。
都是拉风惹的祸!!!
嗖的一声,一个骷髅亡灵张开巨口朝拉赫曼的脑袋要去,明摆着是要把拉赫曼的脑袋咬掉。
这个时候道奇战斧刚提起速度,还在绕弯呢。
拉赫曼只感觉脊背冰凉,冷汗直冒,菊花也在本能的收紧。伴随着骷髅亡灵而来的阴森之风吹得拉赫曼头发零乱起来。
鬼使神差,拉赫曼转头看了一眼。
拉赫曼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因为自己的脑袋已经在骷髅亡灵的巨口中了,只差一个骷髅亡灵上下牙关闭上的短暂时间。
难道自己要挂了!???
反正这一刻拉赫曼懵了。
二蛋手持宝刀飞身而上,动作那叫一个迅速,对着浮在拉赫曼上方的骷髅亡灵一道劈下。
骷髅亡灵虽然没有意识,没有思维,可怎么说也是一缕魂魄啊,当受到威胁的时候跑路保命还是知道的。
咦,吓人的骷髅鬼玩意哪去了??
安拉保佑!!!信安拉,得永生,果不其然。
拉赫曼收紧的菊花瞬间绽放开来,总算小命还在。此时不跑路,更待何时!!
拉赫曼猛一转动油门把手,车速就提了上去。
“借你的车用一下!!”一个声音在拉赫曼身上响起。拉赫曼疏松绽放的菊花突然间又收紧了,不带这么吓人的啊!!
二蛋不管拉赫曼同不同意,小鸡一样把这厮提起来扔到地上。
拉赫曼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才稳住身子,浑身摔得生疼。
“我艹你大爷,你还我的车。”拉赫曼口不择言,对着抢了他的车的华夏人李二蛋破口大骂。短暂的几秒钟,拉赫曼还是把二蛋的面貌看到眼里了,帅得不是很具体的一个华夏小伙子。拉赫曼决定了,一定要让这位抢自己摩托车的孙子好看,弄死他丫的。
二蛋也只不过是借拉赫曼的车用一下罢了,又不是不还,这已经是很仁慈的了。要是二蛋知道拉赫曼差点夺了诗诗的贞操,弄不好把他的老二给割掉喂狗。这年头最不得不报的仇恨就是夺妻之恨。
一群骷髅亡灵见到一个大活人,双眼放光,直奔而来。拉赫曼也顾不上**的痛疼了,站起来拔腿就跑。
再看看拉赫曼口中的加尼姆蜀黍,所谓的民族英雄,这厮开着车已经逃出老远了,丝毫不管拉赫曼小侄啊!!!尼玛,关键时刻掉链子。这也难怪,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大多数人脑袋里肯定想到的是保命,保自己的命,尤其是富人。
拉赫曼的速度快,跑得可欢了。本来这厮就身高马大,壮得像头牛,又是被一群魔鬼追赶,潜能释放的淋漓尽致,甚至某一时刻的速度比牙买加黑人博尔特毫不逊色。
越是急切越是容易出乱子,突然脚下一个不稳,拉赫曼绊倒在地上,摔了一个狗吃屎。
英俊潇洒的迪拜王子拉赫曼曾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几十年的霉运都在这两天爆发了似的。
骷髅亡灵已经近在眼前了,气势不减。
拉赫曼屁股坐在地上,用手支撑着往后退,英俊的脸庞吓得苍白,身子骨有些发软。
咦,手面怎么这么滑?还有一股腥味。
拉赫曼低头一看,一地的血水,旁边还有一句被撕成的没有人样的尸体。不出意外,几秒钟后拉赫曼也是这个样子,死无全尸。
这时候一阵阴风袭来,骷髅亡灵张开巨口凌空咬向拉赫曼的脑袋。
拉赫曼头部一沉,丫,晕了。
第四十一章 金刚狼王杰克
克鲁尼长老右手持刀在空中挥舞一圈,一道光环顺着刀的轨迹铺散开来,诡异的血红色光环,克鲁尼的嘴里也在念念有词。所有骷髅亡灵就像受到召唤一般,急速退回屠刀之中。
拉赫曼王子因此捡了一条命回来。这厮以后应该安生一些了吧!!!
别以为顶着王子的光环就能把世界踩在脚下。没有绝对的实力,还是干好自己的分内事再说吧!!
道奇战斧二蛋还真是头一次开,可是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飞机的发动机装在摩托车上可不是盖的,油门稍微一提,速度立马飙升,最高时速能达到七八百公里呢,整个就是飞机的速度,一般人还真左右不了。
二蛋前脚刚走,克鲁尼长老扑扇着翅膀就追了过来,速度虽然逊色一点,可是飞得高望得远啊,不管二蛋往哪个方向赶去,克鲁尼长老都能第一时间发现。二蛋并不是逃窜,而是想找个人少一点的地方决斗罢了,以减少不必要的误伤。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面上,你追我赶,这场打斗很有看头啊!!!
血族和雇佣兵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双方各有伤亡,血族死了十个,雇佣兵还剩下五个。
伤亡对狼群雇佣兵来说太正常不过,甚至小分队全军覆没都有发生过。
血族今天要对付的目标不是雇佣兵,而是李二蛋,所以见到李二蛋逃走之后,也一个个离开了,转瞬即逝,战场一片安静。
血族速度再快也快不过车的,这一点必须得承认,尤其是道奇战斧这种变态车。迪拜塔周围路边随处可见超级跑车,血族们一点也不客气,两个人一辆,开着就跑。
基恩也不敢久留战场,最后看了死去的兄弟们一眼,开着车也离开了,直追血族方向而去。
老大都发话了,雇佣兵们都不敢不从啊,虽然心里都打着鼓呢。
二蛋以前在迪拜待过一段时间,几个月前才从迪拜回江东的。对于迪拜的道路和地形,二蛋心里有底。
迪拜一面面海,波斯湾,三面环沙漠,其实整个城市就是建在沙漠上的。
迪拜广场发生了这么大一档子事,整个迪拜都震惊了,警车一辆辆出动。
对于这些邪门鬼道的事情,鬼啊,僵尸啊,木乃伊复活啊,大怪物啊,外星人啊,等等,人们都抱着不可信也不可全信的心态。其实许多国家都会有这么一个隐秘的部门,专门调查和应付这些邪门的事,只是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一直没有对外公布罢了。
网络年代,信息传递的是很快的。迪拜广场发生的震惊一幕,已经有人录像上传到网上了,神马的蝙蝠人手持大刀飞天伤人,骷髅亡灵vs铁血战士,……
视频画面里的主角非李二蛋莫属,可不是嘛,李二蛋手持大刀凌空横劈竖砍,佛祖扇中的万道精光直射而出,有如烟花绽放一般,煞是好看,战斗力丝毫不亚于半空中的蝙蝠人,别提多霸道了。只是,大晚上的,拍摄的不清楚,从轮廓依稀能看到是个不是很丑的华夏人。
有一点可惜的是,视频里没有女主角,怎么看怎么觉得少了一点什么。这个时候安妮亚和诗诗正在电梯里往下赶呢。
为了不视觉疲劳,调转一下镜头,现在转向和华夏隔着一个太平洋的米国。
米国,沙漠之中,某军事基地,超能战士实验室,基因战士研究所和成果转化中心,宽阔的地下练武场地中央,一个光着膀子的彪形基因战士面对一百个陆军特种兵凛然不惧。周围遍布的高清摄像头能捕捉到基因战士的每一个动作,这样的话基因战士若是某个动作没做到位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以把潜能发掘到极限。
这个基因战士不是别人,正是和二蛋干过好几次可是每次都铩羽而归的金刚狼王杰克。
前面有提到过基因战士杰克这个人,或者说这个怪物。杰克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很年轻呢,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
说起杰克其人,也是个悲剧啊,刚生下来没多久就被狼叼到深山老林中。狼没有吃掉小杰克,而是把他当做孩子一样抚养。杰克成了一个狼孩,悲催的狼孩。
杰克和二蛋,可以说是同病相怜啊!!自古英雄多磨难,古人诚不欺俺!!
提到杰克,就不得不提“基因狂人”瓦克斯曼教授。如果不是瓦克斯曼教授,杰克铁定还过着狼崽子一般的生活呢,茹毛饮血。说瓦克斯曼教授是杰克的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瓦克斯曼教授在整个地球的生理基因领域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做出过许多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凡是他做出的研究,很快就会被别的院校疯狂模仿。
只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瓦克斯曼也是个怪人,糟老头子一个,家为小事业为大,把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献给了人类。要不是瓦克斯曼做的某些研究有违人道,人兽杂交神马的,肯定会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还不止一次。
杰克已经和一百个陆军特种兵开战了,战胜是毫无悬念的,研究员关注的是杰克能在多长时间内打败这一百个陆军特种兵。
杰克是瓦克斯曼命名的一号基因战士,是所有基因战士里面最成功的一个,战斗力也远超瓦克斯曼的想象。
可是基因战士杰克为什么这么成功呢?而别的基因战士无一例外的战斗力逊色不少?
瓦克斯曼教授也不止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难道是因为杰克曾经是狼孩这个原因?这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推敲的原因之一。
为了证实这个想法,瓦克斯曼教授向国家相关机密部门提出申请,让他们再找个狼孩过来,再做一次实验。
可是狼孩哪有那么好找啊!!尤其是这个现代化年代,狼都少见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狼孩没找到,却找到了一个熊孩。不错,就是熊孩,小时候被熊叼走后背熊抚养的孩子。
第四十二章 困兽斗
瓦克斯曼教授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已经连续工作两个星期了,外人也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再说瓦克斯曼教授是超能战士实验室的老大,别人想管也管不到啊!!
瓦克斯曼教授给熊孩起了一个名字,叫杰瑞。在瓦克斯曼教授的眼里,杰克和杰瑞可都是他的孩子啊!!
这段时间瓦克斯曼教授一直都在改造熊孩杰瑞的身体呢,打乱基因编码,重组基因神马的,等等,反正就是一些非常高深苦涩难懂的科技。瓦克斯曼教授准备在杰瑞身上做一个更大冒险的实验,涉及到米**方机密,后面再谈。
瓦克斯曼从熊孩杰瑞身体也有很多发现,所有的发现总结起来,瓦克斯曼教授得出一个结论,熊孩杰瑞可以变身成熊人,其战斗力甚至不逊于一号基因战士狼孩杰克。可情况也并不全是乐观的,种种迹象还表明,身体改造过后的熊人杰瑞可能会没有感情,是一个只知道战斗的机器人罢了。
不管怎么样,瓦克斯曼教授决定把实验进行到底。
半分钟时间过去了,练武场地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陆军特种兵都躺在地上抽搐呢。杰克像狼一般吼叫着,两个大拳头疯狂的砸在胸大肌上,地狱恶魔一般,离杰克比较近的一个陆军特种兵甚至都吓得尿裤子了。
杰克的表现很完美,研究员很满意。看来瓦克斯曼教授对杰克的后续改造还是有很大进步的。
被打倒在地的陆军特种兵一个个都被抬下去了,狼人杰克的战斗还没有结束。
练武场中央,杰克所站立的地方,突然从天顶之上落下一个钢筋焊接而成的方形囚笼,差不多有二十米见方吧!杰克仰头看了一眼,轻蔑的笑了,对于接下来会出场什么,心里面已经有数了。
几声狮子的吼叫声在封闭的练武场地内响起,回音久长,颇具震慑力。就冲这霸道的嗓音,狮子不愧为森林之王。
伴随着狮子的吼叫声,四辆铲车鱼贯而入,前头的铲子上都搁着一个铁笼子呢。笼子里面赫然是体型庞大的狮子,地球上最威猛的动物,非洲狮,从个头看体重只怕不下于两百五十公斤,加上尾巴的长度近三米。
四头狮子都是公狮,刚刚从非洲大草原捕获没多久,身上都带着一股野性呢。为了让狮子发挥出最大的爆发力,饲养员已经两天没给他们喂水喂食了。
狮子见到人类,狂吼不止,一股嗜血的**直冲脑海。狮子发飙了,在笼子里横冲直冲,奈何铁龙太结实了。
杰克所在的大囚笼有小铁门,铲车就把盛放狮子的笼子推到小铁门旁,也就是门对着门。做好这些之后一个男子直接把笼子的挡门抽开,嗖的一声狮子就像游龙入海一般冲进杰克所在的大铁笼。
第一只冲进囚笼的狮子撒丫子朝杰克扑去,太饿了,也太渴了。大草原的狮子都好久没吃人肉了,闻到人肉就兴奋。
具营养学家研究表明,人肉是营养最丰富的,含有各种动植物生长所需要养分。这也说得通,因为人吃东西是很讲究的嘛!荤素搭配,鸡鱼肉蛋,牛奶,各种果汁饮料,等等,要什么有什么!
除了人类,还有什么动物有人类有这么好的福气?
所以砖家说人肉营养丰富,也不是无稽之谈,至少人家有迹可循,经得起推敲。
不过,人肉,最好不要吃,会坐噩梦的,能不好阎王爷还会找你麻烦。
重达五百斤,长三米,的巨无霸非洲狮嗖的一声,一蹦三尺来高,牙齿张开的方向赫然对着杰克的脖子。
动物捕食,都喜欢咬脖子,狼也是,狮子也是豹子也是。因为脖子是动物最薄弱的地方,有动脉血管流经此处。
五百斤,一般人就是压也会把你给压死。更何况非洲狮还带着一股子冲劲呢,力道只怕不下万斤。
杰克死死的盯着袭来的狮子,眼神犀利,四肢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强大的爆发力隐约可见。
非洲狮暴吼一声,速度极快,咔嚓一声咬向杰克的脖子,两只前腿也成张开之势,要把杰克死死抱住扑到在地。
突然嘭一声巨响,杰克的出拳速度更快,半空中已经接近目标的非洲狮朝斜方向飞了出去。紧接着又是轰隆一声巨响,非洲狮砸到地面上。好在非洲狮皮厚肉糙,甩动几下脑袋又站了起来。
杰克神人一般挥舞着拳头,双眼赤红。狼一般的爆吼声可一点也不亚于狮子吼啊!!
这时候又一只非洲狮被放了进来。
第一只非洲狮只是来探路,弄清楚了人类的战斗力,第二只非洲狮就不敢肆无忌惮的行动了。
因为这个人,好像不大好对付。
狮子和老虎不同,喜欢群居,是群体动物。捕猎的时候,一般都是狮群出动,就是狼群见了都要害怕。
很快四只非洲狮全都放进了囚笼里。
杰克还是站在囚笼中央,眼睛闭着,岿然不动安如山,心里面根本就没有把四只狮子放在眼里。
四只饿极了的野非洲狮在杰克周围绕圈子,步伐强劲有力,错落有致。
狮子也从人类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杀气,所以它们不敢妄自行动,找到破绽再进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就过了五分钟。狮子的耐性还真不一般,杰克的定力也是异于常人。如今杰克的实力,和上次与二蛋对干,实力提升了不是一星半点。杰克自信能把二蛋打得满地找牙。
四只狮子,四个方向,同一时间朝杰克扑去。这一幕看在研究员的眼里,真的是惊天地泣鬼神。
历史上一个叫斯巴达克的牛叉哄哄罗马奴隶,不也才干掉一头狮子吗!!杰克对付的可是四只非洲狮啊!!
杰克耳朵一动,感知到了狮子的进攻。杰克虽然闭着眼睛,可是四只狮子的一举一动一直了然于胸。
狮子配合的很不错,四个方向都把杰克卡的死死的,跑都没地方跑。战术用的很到位,要是一般的普通人,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去见上帝。
第四十三章 冷血的人类
杰克是腹背受敌,冷哼一声,双脚朝地上猛一顿,在狮子快扑到自己身上的时候猛地朝半空中跳起,好家伙,一蹦不止三尺来高了,差不多两米的高度啊!远超人类的弹跳极限。
杰克的一个就地跳起,四只狮子根本躲闪不及,有三只狮子迎头撞上了,别提多滑稽了。
半空中的杰克急速下坠,很精准的落到一头狮子的背上。另外三只狮子又扑了过来。
被杰克踩着的狮子勃然大怒,使劲的抖动身体想把杰克抖下来。可是无论狮子的身体怎么抖动,杰克都能稳稳的站在上面。
自始至终杰克的杀手锏一个都没有用出来,金刚利爪和突变成狼人。和特种兵打斗的时候不使出杀手锏可以理解,怕伤着人。和畜生对战还隐藏个屁啊!还不是怎么潇洒怎么用。
只听咔嚓咔嚓几声清脆的机关声音,杰克两只手背各伸出三根金刚利爪,在日光灯的照耀下闪着寒光,仅凭眼力就能感受到金刚利爪的锋利。杰克的金刚利爪是采用地球上最坚硬的材料炼制而成,其硬度仅次于金刚石,可谓削铁如泥。
杰克不想和这些畜生玩了,还是速战速决来的好吧!!
第一个扑向杰克的狮子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杰克手上钻出的利爪,嘴巴张着一阵兴奋呢,马上就能吃人肉喝人血了,能不兴奋吗!!而且还是大补!
狮子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三只利爪从它的嘴巴里插了进去,直接从脑袋瓜子钻出来。
凶猛的狮子一招被杰克ko了。
杰克动作并没有停止,另外两头狮子同样被杰克以同样的手法干掉了。剩下的最后一头狮子就是杰克脚底下的那只。
杰克从狮子的背上跳了下来,可笑的是狮子吓得逃窜了,整个身子蹭在囚牢的栏杆上,眼中满是惊恐,森林之王的威严荡然无存。此刻杰克才是真正的森林之王。
杰克看了看吓得瑟瑟发抖的非洲狮,脑海中竟然浮现了小时候抚养过他的狼妈妈,尤其是眼中出现的面对人类的恐惧,何其相似。
那是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森林食物匮乏,狼妈妈的孩子一连两天都没吃到食物了,肚子都饿得瘪瘪的。狼孩小杰克也不例外,饿得吃下一头牛都不是问题。
狼妈妈决定冒一次险,到农家去偷一只羊回来,要不然孩子们会饿死的。
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这种夜晚最适合袭击羊群了。
狼妈妈前脚刚走,小狼崽子们也跟着去了,包括杰克。
狼崽子们亲眼看到狼妈妈接近羊圈,突然响起一阵风铃声。狼妈妈并没有在意风铃声,而是一下子跳进了羊圈里。
这时候农户提着一把猎枪已经靠近了羊圈。狼妈妈没注意到,可是不远处正嘴馋的狼崽子们都看到了啊!!
原来精明的农户在羊圈周围布置了绳子。绳子一头系着风铃,只要有动物碰到绳子,风铃就会响起。
羊圈乱了套,咩咩声此起彼伏。
狼妈妈费了很大力气捕杀来一只大肥羊。
嘭一声枪响,狼妈妈的腿部中了一枪。
狼妈妈这才知道被农户发现了。眼瞅着农户又要开枪了,这次对准了狼妈妈的脑袋。
狼妈妈吓得六神无主,电光火石间想到的应该是自己的孩子们吧!!如果自己死掉了,那孩子们可怎么办哦。他们肯定会被冻死掉。要不然就会成为别的动物口中的食物。狼妈妈怕得要死,从他那恐惧的眼神可以看出它还不想死。
就在农户要开枪的时候异变突起,一群狼崽撕咬他的腿部。狼孩杰克干脆就把羊圈的门打开了,上百只羊蜂拥而出。
焦头烂额的农户只好把精力放在把羊群重新赶回羊圈内。狼妈妈捡回了一条命。
“杰克,把最后一只狮子干掉,你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练武场的喇叭中响起了一个声音。
杰克还在发呆。
“杰克,法克鱿,你到底在干什么?我让你杀了最后一头狮子,你脑袋秀逗了还是耳朵里塞进了驴毛?!!”
杰克被喇叭声拉回了现实,对喇叭中的狗屁话语只是充耳不闻罢了。
杰克朝狮子走去,每走一步地面都要震一下,仅凭气势就压得狮子喘不过气来。
狮子吓得朝另一边跑去,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杰克调转方向,狮子又是逃窜,就是不给杰克面子。
“站住!!”杰克对着狮子厉声说道。
狮子听不懂人语,可是被杰克咋呼一声,还真的站着不动了。
杰克抚摸狮子项上的毛发,最后又把脑袋贴在狮子的背上。那种感觉,好熟悉。狮子也感受到了这个人类毫无恶意,于是就大胆的在人类的身体上蹭了几下。
研究员气得要死,对他们来说,需要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而不是一个向动物施舍感情的奶爸!!
嘭一声枪响,狮子的脑袋就被爆了。
“杰克,你太让我失望了。对着一头狮子都能动情,你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同一时间,喇叭里响起了这个声音。
狮子被爆了头,当即毙亡。血水溅得杰克一脸都是。
短时间杰克懵了,气冲牛斗。
“啊啊!……”杰克仰天长啸几声,很快叫声就变成了狼吼声。不仅如此,杰克的身体也在发生变异,身上的黑色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疯长,骨骼脆响声也听得很清楚。
仅仅半分钟的时间,杰克变成了一只狼人。
变成狼人的杰克没有半点人性,因为人性已经被兽性控制了。从面貌只能大概看出人的面貌,整个就是人和狼的综合体,全身是黑色茂盛的毛发,头部是狼的头,那张脸隐约还能看到杰克的样子。狼人既能直立行走,也能四条腿行走,速度极快,类似于血族的速度。狼人的力量更没的说,熊瞎子般的力量。
直径三公分粗钢筋焊成的囚牢被杰克一下子就扯开了一个口子。
杰克怒火攻心变成了狼人,现在只想杀人。
第四十四章 新的战场
实验室早已有了准备,一时间十几把麻醉枪对准了狼人杰克。尼玛,一把两把不好使啊!
“放枪,让他休息一下吧!!!”喇叭中响起了一个命令。
暴怒中的狼人杰克中了麻醉枪,都快被戳成刺猬了,没跑几步就倒下了,身体也在慢慢变成人样。
镜头再转向迪拜。
二蛋驾着道奇战斧摩托车,风驰电掣一般,速度都放在三百码以上。半空中的克鲁尼扇动着蝙蝠翼速度也很快,一直紧紧跟着二蛋。冷不防克鲁尼还会挥刀朝二蛋劈一下。二蛋每次都能闪身躲过。
迪拜很小的,仅仅十多分钟二蛋开着摩托车就出了城区。大晚上的,离城越远人越少。人越少二蛋的速度就可以放得越快,最后达到了惊人的四百码!!
沙漠之中,也不知道什么鬼地方了,反正就是离迪拜城区很远,警察一会半会也追不到这里。二蛋把摩托车停下,眼睛瞄着夜空。
克鲁尼被二蛋给撇下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呢。二蛋只希望这个老家伙别迷路才好,今晚一定要分出一个胜负。不给血族一点颜色看看,他们还会以为你好欺负呢。
空中先是出现一个黑点,然后一点点变大,近了可以看清是个“鸟人”。克鲁尼长老扑扇着翅膀飞来了。
和二蛋的这次打斗,可以说是克鲁尼自出道以来最窝囊的战斗之一。
苍凉的沙漠,一人,一吸血鬼。这将是血族和人类的第一场君子之战。
克鲁尼又变成了人样,英俊潇洒的中年长者。
两人相距二十米的距离,二蛋先开口问道:“打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方便说出你的名字吗?每年这个时候,我心情好的时候兴许会给你烧几张纸钱。”
“好大的口气。虽然你很强,但是你注定是我的手下败将。”克鲁尼长老轻蔑道,“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的身份,因为你今晚必须要死。我是魔宴乔凡尼氏族的长老,克鲁尼。你能死在我的屠刀下,是你的荣幸。”
二蛋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一个国际玩笑那般好笑,“曾经也有人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后来他们都死得很惨。包括你们魔宴派到江东刺杀我的两个吸血鬼。”
魔宴派到江东刺杀二蛋的可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艾德森领主,尼古拉斯公爵,费德勒公爵。刺杀的时候费德勒到市第一医院刺杀路易伯爵,后被鬼面男爵所杀。
“那我就更不能留你活命了。”
克鲁尼长老说着就率先发起了进攻,诡异的步伐瞬间就来到了二蛋的身边,速度甚至比二蛋的还要快上几分。
二蛋修真炼气现在已经是炼神还虚的境界了,如果阳神不灭,就踏入了仙界小门槛。可见血族的实力并不比我们华夏道家佛界弱多少。
克鲁尼掐着二蛋的脖子飞奔而出,转眼之间就跑的看不到人影。克鲁尼长老猛地甩手而出,二蛋就倒飞了出去。
这一点小打小闹对二蛋造成不了实质性的伤害。
二蛋凌空翻了两个筋斗,身体转了几圈,很容易就落稳了。克鲁尼长老又一次欺身而来。这一次二蛋同样没有避让,而是迎了上去。
根本看不到人影,只能从沙漠地面人经过形成的痕迹推测人所在的地方。
嘭一声巨响,毁天灭地的力量,两只铁拳砸到了一块,两人都是身形一阵,手臂酥麻不已。
拳头形成的气场,也就是冲击波,击打到地面上的时候溅起了黄沙。地面赫然出现了一个凹坑。
短暂相接,两人又迅身离开。
克鲁尼长老气势不减,老当益壮,越战越勇。二蛋知道今天碰到了一个硬茬,速度不比自己差,力量也不比自己差,战斗经验更不是自己能比的。
沙漠之上,两个人打得难解难分,互有挂彩。
没过多久吸血鬼们也赶到了这里,十几辆超级跑车,好不拉风。雇佣兵也跟了过来。
克鲁尼长老和二蛋的战场太过惨烈,吸血鬼们根本插不上手,上去也是添乱。正好这时候基恩带着五个雇佣兵也赶来了,吸血鬼正好可以为死去的血族报仇了。
六个雇佣兵六辆车。
这次雇佣兵学精明了,不和血族硬碰硬,而是充分利用好天时地利。
六辆悍马尾巴靠在一块,组成一个圆形,车灯全部亮起。
嘭嘭嘭!!寂静的沙漠地带响起了枪声。
血族和雇佣兵的巅峰对决,同样也很有看点。只是雇佣兵明显的不是对手,火力还行,就是人太少了,而对手又太过强大了。
血族真的很忌惮高亮度的聚光灯。可还是有几个吸血鬼仗着速度的优势试图靠近。
诗诗和安妮亚来到迪拜广场的时候二蛋和雇佣兵以及血族已经离开这里了。
迪拜广场一片狼藉,哀嚎声此起彼伏。短暂的几分钟死了只怕不低于五十人。
战争,害死人啊!!可是战争又能促进经济,科技,等等的飞速发展。一直天下太平,也不是好事。
进出迪拜塔的一般都是非富即贵,那死掉的人,可想而知,许多也都是非富即贵。
可见,在死亡面前,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
这时候雇佣兵的悍马车队还没跑出多远,诗诗和安妮亚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追了上去。
二蛋和克鲁尼长老硬功夫分不出胜负,现在开始斗法了。
克鲁尼的法器还是屠刀,二蛋的法器还是济公扇。两人之间隔了五十米。
克鲁尼扮演的是进攻的角色,二蛋扮演的是防守的角色。
克鲁尼轻手抚拭刀刃,口中念着咒语。屠刀在黑夜中竟然亮了起来,血红的颜色。甚至能清楚的看到涌动在刀身之内的无数骷髅亡灵,哀嚎声也能听得到。
憋屈的骷髅亡灵嚎叫着,想冲破屠刀的禁制,可是每次都是徒劳无功。
克鲁尼长老故意划伤了右手,把血水滴溅到刀背之上。诡异的是血水竟然被刀背吸收了。最后又成了骷髅亡灵的腹中餐。
第四十五章 詹姆斯王
克鲁尼长老凭空甩出几个剑花,猛地朝二蛋凌空劈下,无数的骷髅亡灵打了鸡血似的从刀身中涌出。骷髅亡灵喝了克鲁尼长老血水,体型变得更大,战斗力更强悍。
二蛋也不赖。济公扇精光直闪,一时间佛光闪现,把二蛋的身体笼罩在其内。二蛋头顶的一串佛光尤其明显,就跟孙悟空的紧箍咒似的。
二蛋对着迎面而来的骷髅亡灵扇动济公扇,无数道精光直射而出。
克鲁尼还在源源不断施法,骷髅亡灵还在不断涌出。
二蛋很有节奏感的甩动扇子,并不是胡乱甩动,而是要把真气逼到扇叶之上才行。要不然济公扇会给你好脸色?
枪声渐渐弱了,包括基恩,六个雇佣兵又死掉了四个,现在只剩下基恩和一个叫詹姆斯王的华夏雇佣兵。
当初狼群雇佣兵到江东把梁家给灭了,詹姆斯王就有参与。
这次血族死的更多,死了起码有十个,剩下也就十个血族了。
詹姆斯王和基恩背靠背,稍有动静机关枪就会吐出火舌。
“队长,你先离开,我掩护你。”詹姆斯王对基恩吼道。
“没用的,血族不会让我们离开。要不我们把他们杀光,要不他们把我们杀光。”
“我们华夏有句古话,邪不胜正。我们一定会打败这些狗日的吸血鬼。”
“如果这一战我没有死去,我一定会到华夏看看。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没到华夏去过呢。”
“好啊!到时候我给你引路。虽然我在华夏只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去过的地方却不少。”
“那最好不过。”
空旷的荒野响起了警笛声,警察也追到了这里。
迪拜的警察配备的车辆在全球可都是顶呱呱的,各种超级跑车,越野车神马的。迪拜警察得到消息,有一小撮雇佣兵和魔鬼在迪拜广场闹事,用的还都是重武器,连火箭弹都有。迪拜警察不敢小觑,当即把情况反映给军方。
警察的先头部队先赶了过来,后面还有架着重机枪的军车,以及装甲车呢。迪拜好久没有这么兴师动众了。
我擦,天上那扇动着翅膀的铁家伙不是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又是什么,30毫米链式火炮随时可能吐出火舌,杀人于无形。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当属肋下悬挂的反坦克导弹,地狱火。
养军千日用在一时,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从目前反应速度看来,迪拜军方的部队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没白花纳税人的钱。
血族不能等了,必须赶在迪拜警方赶到之前把最后两个雇佣兵解决掉。
突然,六辆悍马的车灯一个个的灭掉了。
夜空一片黑暗。
一阵风声袭来,基恩和詹姆斯王同时开枪扫射,打出一个扇形。
至少有两个吸血鬼被打中了,不过不要紧,只要不是把心脏打碎了,把脑袋打爆了。
一梭子子弹打完,基恩就把枪给扔了,赶紧换另一把枪。觑准时机,一个吸血鬼扑向了基恩。
詹姆斯王猛一回身,对着扑向基恩的吸血鬼一通扫射,直打得吸血鬼皮开肉绽。
“詹姆斯王,小心身后。”基恩大声提醒道。
吸血鬼的速度多快啊,基恩的声音刚落,詹姆斯王的脖子就被拧断了。
基恩半躺着持着枪对着吸血鬼打出一梭子子弹。
这时候警车已经到了。几十辆警车,上百口子警察。
吸血鬼不敢恋战,赶紧闪身逃窜。
基恩也不敢留在这里,蹿进悍马里赶紧逃离。迪拜隔壁有个卡塔尔国,同样是波斯湾隔壁,基恩打算到那里躲一下。因为迪拜没法呆了。
可是基恩能成功逃跑呢?天上可是飞着一架“阿帕奇”啊,对付坦克都不是事,别说一辆悍马越野。
基恩开着悍马车跑没多久,后面车队就追了过来。跑在最前头的警车分明是一辆价值四五千万华夏币的布加迪威龙。
“前面的车辆请停下,不然我们就开枪了。”迪拜警车喊话道。
“我艹。”基恩气愤的骂道,今天的买卖亏大了,弄不好把自己赔进去。
距离快速拉近中,没办法,布加迪威龙的速度太快了,三百码以上。铁家伙悍马根本跑不快,太重了,速度一百五就不错了。
嘭嘭嘭一梭子子弹打出,迪拜警察枪法真不是盖的,全打到车身上了,只是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钱难挣屎难吃,雇佣兵看似风光,他娘的就是把脑袋悬在裤腰上,地球上最危险的工作啊!
基恩今天带过来的十几个兄弟全死了,真的全死了,那可是十几条生命啊!!最让基恩感到难过的是华夏雇佣兵詹姆斯王,王天一。因为王天一曾经救过基恩两条命,加上今天这次,一共三次。
王天一加入狼群已经**年了,时间过得很快。初加入狼群,王天一才二十多岁,如今已经人到中年了。王天一在阿富汗娶了一个漂亮媳妇,生了一个儿子,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王天一以前是部队里的人,某著名军校刚毕业就加入了特种侦察大队,从军了,而且刚进入就是正连职上尉。
一般专科军校毕业,排职少尉,本科是连职中尉,硕士是正连职上尉,博士是副营职少校。
人家王天一在学校里牛啊!!也难怪,这家伙读大学的时候就是将近一米九的身高,一身的肌肉疙瘩,学校篮球队队长。王天一老家是某个武术故乡的,从小习拳,一身武艺就连大学里的武术教练都汗颜,打遍全校无敌手。不管是文化课还是各项体能考核,王天一都是佼佼者。王天一毕业越级被授予正连职上尉那是因为人家立了一个二等功,逮到一个到军校窃取情报的西方间谍。
根正苗红,王天一要是在部队里待下去,将来肯定是个了不起的将军。奈何造化弄人啊!!
王天一在部队里干得很不错,对得起连长这个职位,带的兵都很服他。加入特种部队第二年,王天一老家出事了,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外甥,一夜之间全死了。
第四十六章 詹姆斯王(二)
王天一回到家里之后才知道是暴力拆迁惹的祸。拆迁理由千千万万,抗拆理由万万千千,出了人命就不应该了。无非就是赔偿款项谈不拢,一个硬拆,一个抗拆。硬拆的放狠话,还打人,人五人六的警署局长当众扇人耳光,副警署局长然后再踹一脚,防暴警署人员笑呵呵的看笑话。天黑的时候小痞子隔三差五还来骚扰。
小痞子们什么事干不出来啊,而且还没有个度。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小痞子用啤酒瓶加生石灰制作了一个炸药,然后扔进王天一老家的水缸里。生石灰遇到水放出大量的热,瓶子就炸了,玻璃渣子飞得满屋都是。
“怎么样?我牛逼吧!!”制作炸药的小痞子甲很骄傲的说道。
“牛逼,你长得就像牛逼。”小痞子乙奚落道,“你那威力不够猛,充其量是个低能小蛋蛋,让你瞅瞅什么叫聚能炸药包。”
“我日,你怎么把开山用的雷管带来了?不行不行,会闹出人命的,到时候我们吃不了兜着走。”小痞子丙说道。
“没出息的货,知道我们现在给谁做事吗?有那么大一个保护伞,放眼全市有谁敢动我们。”小痞子乙道。
“我觉得我们这么做有违人道,都是街坊邻居,没必要弄得这么僵吧?”小痞子丙。
“二子,你他妈的脑袋进水了,还是被驴踢了,还还是不信马克思改信上帝了???”头目小痞子丁。
“唉唉,三哥你别打我啊!!我别的不怕,就怕王天一找我们麻烦啊!那小子是特种部队的,听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小痞子丙。
“知道什么叫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吗?现在整个街道都是我刘一刀说的算。再说我们上头有人,不怕。他王天一要是敢来硬的,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小痞子丁。
王天一的老爸也是暴脾气,听到爆炸声端着一把猎枪就出来了,站在门框往外一看,好家伙,几十个小痞子呢。
“你们这些b日的都给我听好了,是谁在我家水缸里扔石灰水瓶?老子杀你全家。”王天一老爹暴吼一声,气得脸红脖子粗。
“呦呦。”小痞子头刘一刀很夸张戏弄道,“刑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老王你这是明摆着知法犯法啊!!”
刘一刀这孙子曾经就因为私藏枪支蹲过监狱,刑法这一条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嘭一声枪响,刘一刀脚趾头前方一厘米处溅起了一团灰尘,而沙土地面上赫然出现一个弹坑。刘一刀吓得菊花一紧,冷汗直冒。要是枪口对准了心窝,铁定自己正在去找阎王爷报到呢。
“都给我滚!!”王天一老爸骂道,“再不滚老子打死你们这些狗-日的。”
刘一刀愤恨一声带着兄弟们撤了,可是心里的憋屈告诉他可以做出一些出格的事。
刘一刀带着兄弟到大排档大吃海喝,很快时间就到了凌晨。
刘一刀让带着开山雷管的小弟留下,其余的都撵回家了。带着酒劲,刘一刀准备到王天一家报“一枪之仇”。
“大飞,把雷管给我,炸他娘的。”刘一刀晕乎乎道。
雷管哥家里就是开山的,有个砂石场。开山的话免不了用到雷管。雷管哥从小就玩火药,制作雷管就跟玩似的,而且威力巨大。
“刀哥的事就是我大飞的事。虽然我和王天一是一起长大的,但是他爹今晚开枪就是不对。炸,必须得炸,第一时间炸。”
雷管哥和刘一刀只是想吓唬吓唬王天一的家人,哪成想最后酿成了血案。
雷管哥身上带着十几根雷管呢,这孙子也够狠的,把雷管捆成一扎,点燃,顺着窗口就扔进了王天一家的自建二层小洋楼。
这哪里是来吓唬人啊,分明是爆破拆楼的。
王天一姐姐一家人也在,结果就酿成了五死零伤,震惊当地的“911惨案”。
王天一在军队听到这个消息都懵了,不敢接受这个现实。
人家里头发生这么大的事,你要是不放假也说不过去。部队就给王天一放了半个月的假,处理完家事速速归队。政委百般叮咛,不要做傻事,要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人民,歹徒肯定会受到惩罚的。
关于王天一的事迹,完全可以再开一本书,《王天一正传》啥的。这里只能长话短说,可是又说来话长。
王天一回到了家,在乡里乡亲,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很快就料理完家事。可是杀人凶手并没有抓住。
有些事情是包不住的。王天一走街串户,很容易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弄得清清楚楚。可恶的警署局长副局长及其土地开发商,街道维和大队,当地小痞子们,等等,一大铺子人,全都罪无可恕。
目前为止,王天一还是相信政府的。
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王天一在部队里始终没有听到杀人凶手被捕的消息。
耐心,耗光了!!
自己的事,还需要自己来做,因为有的时候上帝的眼睛是瞎的。
王天一请了五天假,因为最近老是心不在焉,没有精力,无法正常工作。王天一的状况领导也看在眼里,就准了他的假,回家休养两天。
当地人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十一月九日,“119仇杀案”,死亡102人,受伤十人。
一个是911灭门案,一个是119复仇案,上帝开了一个多么大的一个玩笑。
不错,就是王天一这厮干的,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杀了这么些人。
特种部队的尖子兵伤不起啊!谁惹谁倒霉,灭你全家没商量。其实王天一本性并不坏,只是被逼急了,在仇恨的驱使下才做出这么出格的举动。
当天晚上当地某驻兵装备仓库被盗,丢失七九微冲4支,子弹五百多发,77式手枪2支,子弹三百多发,80式反坦克手雷10枚,狼牙格斗军刀两把。
第四十七章 詹姆斯王(三)
破败的家中,王天一看着床上摆放着的上述偷盗来的军火武器,内心此起彼伏。
难道除了杀人就没有别的办法?自己可是个军人唉!!军人本应保家卫国,如果杀人的话,真对不起祖国母亲这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啊!!
可是一家五口含冤而去,灭门之仇,如果不报,那自己还是人吗?不是,连畜生都不如。
男人,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好,拿什么去保护祖国?
最终王天一还是脱掉了身上的军装,从这一刻开始,自己不是军人,以后也不是。
当地的小痞子们喜欢聚集在一个地下台球室玩耍,看黄色录像,嗑药,赌博,等等啥的,反正就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城市虽小,可是乐子不少啊!关键要会创造乐子!
今晚地下台球室有些小热闹,起码有四十多口子人在玩耍呢,包括经常到王天一家捣蛋的那伙人。今晚之所以这么热闹,是因为刘一刀大哥今晚过生日。而且地下台球室就是刘一刀开的。
台球室里面两个大功率的音响播放着迪斯科舞曲,要不是房屋质量好,肯定会震出几道裂缝出来。
酒足饭饱之后就开始切蛋糕了。
“音乐停下,太他妈的聒噪了。”雷管哥大声叫道,“下面老寿星要许愿,大家配合一下拍起手掌唱生日歌。谁他妈的不拍掌,今晚蛋糕就没有他的。”
生日歌响起。
“好,许一个就许一个!!”刘一刀说着就双手合十,眼睛睁着,说道:“我希望我刘一刀能长命百岁……”
嘭!一声枪响,刘一刀的眉心中了一枪。
刘一刀瞬间挂掉,眼睛还睁着呢,死不瞑目,那深深的控诉好像是在说,“他妈的为什么是我啊?”
又是嘭一声,厚重的地下室大铁门关上,一个英俊略显粗鲁的九尺大汉走了进来。这个汉子一看就知道不简单,身高一米九以上,壮硕的像一头牛,一身的肌肉疙瘩,体重只怕不低于九十公斤。汉子的脸有些黑,正儿八经的“部队脸”,风吹日晒所致。
此人就是王天一了,某军区某特种部队的尖子兵,佼佼者。只是此时的王天一脱掉了军装,身上穿着黑色的风衣,脚穿黑色高筒皮鞋。
王天一一脸的杀气,手里拿着一把七七式,身上挎着一把七九微冲,子弹一百多发,格斗军刀一把,反坦克高爆手雷四枚。其余的武器王天一放在了别的地方,这里解决之后会过去。
“王天一,天一哥,别乱来,有话好好说。”雷管哥声音略带颤抖着说道。
小痞子们哪遇到过这档子事啊,吓得夺门就要跑,差点都要踩踏了。
嘭嘭嘭!!!
七九微冲吐出火舌,十几个小痞子当场毙命。剩下的都吓瘫了,更有甚者吓得尿裤子了。
王天一看了看这些小痞子们,好些认识的呢,小学初中到高中的同学都有。
“天一哥,我们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们吧!!!”一个小痞子哭着说道。
“是谁在我家墙上泼粪便的?”王天一冷声问道。
场面安静的不像话,小痞子们噤若寒蝉。
“没人说是吧,那我就一个个把你们打死,直到有人说。”
“王天一,你是军人,你不能这么做。你就不想想后果吗?”雷管哥心一横说道,说来两人中学曾经还是同桌呢。
“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军人。”王天一说道,“你知道是谁在我家墙上泼粪便的吗?”
“哼,不知道。”雷管哥。
“你知道说不知道的下场会怎么样吗?”王天一。
“别他妈的吓唬人,你要是敢杀我,我爸肯定不会放过你。”雷管哥。
雷管哥的老爸在当地可是一霸啊!!谁敢惹他,他就用雷管炸谁,多霸道的一个人啊!!
“我不知道在我家墙壁上泼粪便你有没有参与,但是把扎捆的雷管扔进我家肯定是你干的。”王天一声色俱厉,咬牙切齿。
王天一没有用手枪一枪把雷管哥大飞给崩了,而是掏出虎牙格斗军刀朝他走去。
雷管哥眼中此刻的老同学王天一眼睛赤红,整个就是恶魔啊!!雷管哥吓得直往后退。正好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把大砍刀呢。雷管哥突然加速后退,一下子就把大砍刀握在了手里。
“呀!!老子砍死你个狗日的。”
雷管哥一蹦一尺多高,直扑王一天而去。
刀剑这类冷兵器,乃是一寸长一寸强。雷管哥的大砍刀比王天一的虎牙格斗军刀大了好几倍,占据了不少优势。
突然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在地下室内响起,扑通一声,雷管哥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右手齐腕而断,伤口触目惊心。
王天一手中的宽背虎牙格斗军刀还在滴着血呢,泛着血红色。
对待王天一这种恶魔,必须得请警署叔叔帮忙。几个痞子偷偷摸摸的拿出手机就要报警。王天一发出一阵无奈的冷笑,拿起手枪就是一阵点射。又死了七八个。
雷管哥还在地上抽搐着呢,英俊神武指点江山的气势是看不到了,哭成泪人一样。
“大飞,告诉我是谁在我家墙上泼粪的。我们是同学,这个忙你要是不帮就没人会帮我了。”王天一很平静的说道,任聋子都能听出来话里头的杀气。
“天一哥,我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我吧!!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和我一般见识。我可以赔你钱,你要多少我赔多少,你知道我家很有钱的。”
“可是我对你家的钱不敢兴趣,只对你的命感兴趣。”
虎牙格斗军刀直接刺进雷管哥的心脏,带着一股子狠劲。
“是谁在我家墙上泼粪的!!”雷管哥从王天一的心脏处猛一抽出格斗军刀,一脸凶狠的说道。
十个小痞子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没办法,泼粪的时候都有参与。
这次王天一没有废话,杀红眼了,人性泯灭,兽性爆发。
所以,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真的很难说。
最后地下室的四十多人全被王天一杀了,不排除有些是无辜的。没办法,只能说他们命该今日绝。
人杀完之后王天一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把四个高爆手雷制成了拌发雷,就是用绳牵着,被外物一扯就会爆炸的那种。
第四十八章 狼群覆没
做好之后王天一就报警了,让警署多派些人过来。死了四十多人,人少了忙不过来。
结果可想而知,警局出警二十人,都被炸得粉身碎骨。
王天一跨上偷来的摩托车直奔下一个目标,土地开发商。闲言就少叙了,相关人等死了不少,十几个还是有的。
抽王天一老爹耳刮子的警署局长,踹王天一老爹肚子的副警署局长,以及别的相关公务人员,也都被王天一杀了。
做好这些好剩下最后一个目标,街道维和部队。因为拆迁的时候街道维和部队也有参与,而且还动手打人,王天一一家子都被打了一遍,包括八岁的小外甥。
“街道维和部队”在全球享有盛誉,战斗力强悍的让特种部队都汗颜,被称为仅次于米国“海豹突击队”的全球第二战斗小组。街道维和部队曾经做出过“拳打北海幼儿园,脚踢南山敬老院”的惊人壮举。
至于王天一和街道维和部队是什么干仗的就不细说了,战况有点让人不敢接受,因为战无不胜的街道维和部队竟然败了,死了不少人。
从那以后,拆迁啥的,开发商都小心谨慎得调查住户的情况,家里有在部队当特种兵的尤其得慎重,别的就怕,就被又冒出来一个王天一啊!
这就是震惊古今的“119仇杀案”,死亡102人,受伤十人。这才只是开始,后来王天一逃往,一路上又杀了不少警署人员。没办法啊,想活命就必须得杀人。经过重重围堵,过程可比唐三藏到西天取经遇到的八十一难还要危险,最后王天一来到了金三角。
金三角是个好地方啊,豪杰云集之地,犯了事的都喜欢跑到这里躲避,一不小心还有可能混个大毒枭当当,人生再次焕发光彩。绝不是虚言,确实犯事的逃犯在金三角混的不错,拉帮结派,独霸一方。
王天一在金三角混了一年,也没混出个什么名堂,可是却得罪了不少人。
要想在金三角,你能不见点血?反正王天一没少杀人,最后被毒枭追杀。
没办法,金三角混不下去了,王天一又先后来到了巴基斯坦,阿富汗。在阿富汗,因缘际会王天一认识了狼群雇佣兵的大队长基恩。再以后的故事就是詹姆斯王的雇佣兵生涯了。充满传奇色彩和悲剧色彩的一生。
扯得有点多了,言归正传。
基恩开着悍马狂奔,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
“法克鱿,法克鱿!!!”基恩气得直拍方向盘。
嘭嘭嘭,又是几声枪响。
普通的子弹对军用悍马造成不了多少伤害,悍马依旧跑得虎虎生威。
车子里面放着不少火箭弹呢,这种武器攻击车辆效果最好的了,打得准了,一颗就见效。
悍马顶盖打开,基恩肩扛着火箭筒就对准了已经逼近了的超跑警车。
“我擦,火箭弹,火箭弹,躲避!!”布加迪威龙警车副驾驶座上的迪拜警察大叫道。
漆黑的夜空,伴随着拽长的火焰,轰隆一声巨响,超跑警车被命中了。还在行驶中的超跑警车在惯性力的作用下翻了好几个跟头。后面的警车躲避不及,至少有两辆追尾了。
基恩哈哈大笑起来,太他妈的够劲了。
基恩现在多希望有一个帮手啊,一个开车,一个放心得打。
基恩刚坐到车内,突然菊花一紧,空中一个高速飞行的物体急速飞射而来,分明是从阿帕奇武装直升机上飞射而下。
三个字眼瞬间闪现基恩的脑海,地狱火。
地狱火反坦克导弹威力巨大,高爆,高能,穿甲,子母弹,等等物理化学知识于一体。
基恩想也不想,推开车门就跳了出来。
毫无悬念的,地狱火命中悍马越野。
漫无边际的沙漠,想找个躲身的地方都不行。
基恩撒丫子还在跑呢,往沙漠深处跑。可是你丫跑得再快能有武装直升机快?!!
阿帕奇上投射的灯光正好把撒丫子跑的基恩映在中间。
迪拜军方也够有意思的,并没有下来抓人,而是架着飞机追着基恩跑。基恩不跑都不行,只要停下来,30毫米机炮就轰隆隆响个不停,不把你打死,就吓唬你。
堂堂狼群雇佣兵大队长,曾经的米军大校,基恩同志,从来没这么狼狈过。
基恩又跑了几公里,最后虚脱了,再也跑不动了。
等待基恩将是牢狱之灾!!!
二蛋和克鲁尼长老现在置身在沙漠深处,鸟不拉屎的地方,反正就是离公路很远。
安妮亚和诗诗坐着出租车赶到这里都要哭了,哪里有二蛋的人影啊!!如果二蛋要是再有什么闪失,两女肯定会遗憾终身的。
“两位小姐,你们赶紧离开这里,这里不安全。”迪拜警察对两女说道。
“你有见到一个非常帅气的华夏人吗?”安妮亚问道。
华夏人?警察脑门一转,刚才有一具尸体确实是华夏人的,模样也不差,够雄壮!!就是死的有点惨,脑袋被拧断了。
“我有见到一个,请问你们和他是什么关系?”迪拜警察。
“我是他的女朋友。”安妮亚和诗诗异口同声道。
诗诗傻眼了,心里有点小气,这个破小妞不就是一个保镖吗,在市第一医院见过的,就是长得太过妖艳惑众罢了,什么时候也成了二蛋的女朋友?!!
安妮亚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真不是故意说得。
“你们都是那个华夏人的女朋友?”迪拜警察不敢置信的说道,“希望你们下一个男朋友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你们现在的男朋友已经死掉了。”
安妮亚和诗诗只觉得五个炸雷在脑袋上连番轰炸,根本就不敢相信二蛋已经死去的事实。
“你胡说,二蛋不会死的,他不会死的。”诗诗歇斯里地道,委屈的眼泪都流出来。
安妮亚故作镇静,又不是人家真女朋友,何苦担这个心来着。其实安妮亚内心也很难受。
“我骗你们干啥!!不信你来看看。”
安妮亚和诗诗跟着迪拜警察走到尸体堆放的地方。
十几具尸体呢,迪拜警察也不知道哪一具是华夏人的,就一个个找。找到第五具的时候,终于找到了詹姆斯王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