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依赖与被依赖
其实无论在那个世界总会有无脑黑与喷子,《九鼎记》的书评区当然也不能幸免,但是《九鼎记》不但自身优秀,而且在这一个网络小说已经被西方玄幻统治的世界更是一枝独秀,不是没有人去写其他新颖的题材,而是大多都怀着满腔热血去写然后扑街了然后为了生存只能去学习那些套路。好多人都因为网络小说的千篇一律而开始厌倦了,直到《九鼎记》的出现等于给这一个毫无新意的网文世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对于好多读者来说,这简直是网络小说的救星。无论是零点的书评区还是千度《九鼎记》吧里,只要喷子一出现马上被围攻直接往死里喷,麻痹德,这么好的书你也好意思喷?要是星辰被你们喷出来的粪恶心到了更新不了怎么办?来啊,大家一起喷死他。
无论是《九鼎记》零点上的书评区还是千度贴吧都有大量的在线等更新的忠实读者,在这种环境下势单力薄的黑子以出现马上被喷死,所以至今是少有人到这两个地方去喷,毕竟就算是喷子无脑黑一出现马上被围观喷死也是受不了吧?当然,喷子少的与这本书原本就优秀加上凌馨系统良心的将兑换品完美发挥的能力导致这本书更加可以挑剔的地方实在是少之又少。
凌昊看到书评区里一片卖萌求更脸上不知觉的咧嘴笑了起来,抬手发了一句:“大家早啊!”
“卧槽,小海露头了!”
“扑捉到一只野生星辰!”
“还早?快开门看看外头烈日当空!废话少说!星辰快更新!”
凌馨捧着牛奶边喝着站在哥哥身后已经好一会了,哥哥居然没有发现,一边小口喝着牛奶,一边看着与读者互动的哥哥。
印象中的哥哥可是一个阳光男孩,貌似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篮球,但是自从被自己叫去写小说以后除了学校篮球社的社团活动外,基本上很少看到哥哥抱着篮球出门了,印象中的哥哥可是一回家吃完饭后就抱着球往外跑,周末更是不在家里的话去学校篮球场准能找到他,但是如今呢?
看着哥哥已经冒出胡渣的下巴,凌馨不禁开始问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看着哥哥变成一个宅男她绝对不要!
看到哥哥已经在回复栏打好“好的,现在马上开更。”的一行字,凌馨忙伸手捉住哥哥那个已经放在了回车键上的手“不行!”
凌昊明显被突然出现的凌馨吓了一跳,看到是妹妹后任由其侧身趴在自己的腿上夺过了手上的鼠标。
看到妹妹转过头去看着电脑将那句还没发出去的话删掉,“怎么了?”凌昊低头闻着妹妹身上那熟悉的仿佛奶香味的特殊体香问道。
“你今天得陪我去玩!”虽然妹妹用后脑勺对着自己,但是听妹妹委屈的声音在脑海中已经自动浮现出妹妹撅着的小嘴。
原本还计划好今天利用今天星期天一整天的时间再来个十更爆发来着,但是又不忍心拒绝妹妹……
“不好意思啊,今天答应要陪妹妹玩,白天是更新不了了,晚上回来我会补上的。”看到哥哥在书评区了回复这句话后凌馨才满意地放开了哥哥。
“快去换衣服,你不会是想就这样出去吧?难道是想要我给你换?都半大不小了,还不会穿衣服么……”凌馨在哥哥的提醒才响起自己还穿着睡衣拖鞋,脸上一热猛地锤一下哥哥的腿才爬起来推开对门的房间然后重重地关上。
凌昊摇了摇头转身收拾桌上的牛奶瓶子然后无视电脑屏幕上那一串串滚动着的读者们的哀嚎将电脑关掉,没想到就这么一小会功夫妹妹却已经换完衣服出来了。
“咦?不对啊,怎么这么快?”凌昊看着上身穿着一件吊带背心下身穿着短裤短袜的妹妹。“要去哪里玩?”
凌馨跑到哥哥的床底下掏出一个篮球,“哥哥来教我打篮球吧!”双手抱着篮球递给哥哥。
“嗯,那好,你先下楼换上运动鞋,我换个衣服马上来。”凌昊低头想了一下,妹妹小时候身体非常不好,虽然没什么大病,但是小病不断,近几年来倒是好多了,但是身体也不算好,再加上长期在家里懒得动,教妹妹一下篮球乘机让她运动一下也是好事。
“哦。”凌馨点了下头乖乖的转身下楼,顺手还带上门,废话,不先下楼难道还留下来看哥哥换衣服么。
不得不说哥哥换衣服就是快,凌馨坐到鞋柜前的小板凳换着白色的运动鞋哥哥就已经换好了一套球服,单手抱着篮球下楼。
后来到的凌昊却比凌馨更快的换好鞋子,待凌馨穿好鞋子出门时哥哥已经把自行车骑推到门前坐在上面,“上车。”看到妹妹出来凌昊指了指车后的尾座。
凌馨带上门抱着哥哥的腰侧身坐到自行车的尾座上,抱着哥哥的腰看着路旁倒退的风景,埋首深吸一口属于哥哥的味道,那绝对算不上香味,但是却意外的让人喜欢,凌馨知道,这是属于哥哥专有的味道。
其实小区里就有一个篮球场,平常也就只有小区里几个小孩在玩,他们一般只会打半场,很多时候那个球场都没有人在用,所以根本就不用骑车。
看着自行车驶出小区门口,凌馨只是静静地抱着哥哥看着路旁的风景而并没有问出来,因为她知道没有必应问,像这种事请她的家人一向都会为她安排好的。
其实她想的没错,凌昊的确先想到了小区里的篮球场,但是马上就否决了,但是现在虽然已经九月,但是在江明市还是如夏天一样热,而且现在中午一点钟正是一天里太阳最猛的时候连经常训练的自己顶着这么大太阳打球都要小心中暑,更别说从来不锻炼的妹妹,别带她出来打球起不到锻炼的效果反而把她搞病了。而学校社团里除了一个露天球场外还有一个室内篮球场,他要去的正是学校里的那个室内球场,虽然要多踩二十多分钟的车去学校,不过是为了妹妹的话这不都是小事请么。
凌昊心里想着,嘴上却不扰人:“就你那小身板,这么大的太阳我怕把你晒伤了你又哭鼻子,到时候被爸妈看到了又得揍我了……”
凌馨头靠在哥哥的腰上,笑着感受着哥哥别扭地表达着关心,突然一个旋律冒上心头,
“都可以随便的
你说的我都愿意去
小火车摆动的旋律
都可以是真的
你说的我都会相信
因为我完全信任你
细腻的喜欢
毛毯般的厚重感
晒过太阳熟悉的安全感
分享热汤我们两支汤匙一个碗
左心房暖暖的好饱满
我想说其实你很好
你自己却不知道
真心的对我好不要求回报
爱一个人希望他过更好
打从心里暖暖的
你比自己更重要”
凌昊听到妹妹的歌声,自己的声音逐渐变小,然后静静地踩着车听着妹妹用那软糯的声音唱出的歌声,即使妹妹的确不擅长唱歌,虽然这首歌他没有听过,但是还是感觉妹妹好多地方音不对,但是他还是能从这首歌中感受到妹妹对自己的依赖。
如此,便足矣。
两人享受着这种依赖与被依赖的幸福感,静静的向学校驶去。
第二十章 教练我想学篮球(上)
因为载了个人,平常顶多二十分钟的路程用了差不多三十分钟才到学校,当然这里面也有因为是周日时间多所以并不赶的原因,而且凌昊还非常享受着尾座载着妹妹的这一种说不上来的幸福感,所以一路上都是慢悠悠地。
虽然是周日,但是校门口进进出出的学生却一点都不少,兄妹两人在校门前的停车线上下了车推着车入门,进入校门路过一旁的保安室时凌馨还转头看了一眼,毕竟自己不是这里的学生,凌馨都已经在心里准备被拦下来时的说辞了。
保安室里的大爷却低头看着报纸连眼皮都没抬,直接无视眼前来往的人。
转头看了一眼从始至终都只是看着前方推着自行车的哥哥。
凌馨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哥哥是早就知道的,毕竟校门口进进出出的学生太多,而周末又都穿着便服,光那一个保安拦下来检查学生证才放行的话更不不现实。所以对于进出的人,保安是不管的。当然,那些提着大砍刀光着的上身胸口纹着龙头一看就是有问题的还是会管的。
在哥哥的示意下再次坐上了自行车的尾座,哥哥在读的四中占地面积还真是挺广的,原本想着只是一个社团居然光篮球场就有两个,据说还有专门的更衣室什么的加起来占地面积肯定很广,所以学校应该也不小,不过还是低估了这个学校。
进门后就一直顺着右边的路前行,据说左边是教学楼实验楼什么的,左边一路倒是各种网球场羽毛球场一类的场地的社团活动场地。
大约过了三分钟才到了篮球社,即使是周日但篮球社里的人还是不少,用铁网围起来的社团里一侧的那个露天篮球场内居然还在进行着比赛。
凌昊带着妹妹从铁网前面的一个小门进去将自行车停在门旁的一排自行车里,
“哟,昊,好几周的周末没看到你回社团了。”两个穿着与凌昊身上一样的球服的学生走了出来,带头走在前面那个明显比旁边跟在后面的起码高了一个半头目测应该有一米八五以上的人抬手向凌昊打招呼。
“社长好。”跟在后面留着寸头肤色黝黑的那个小伙子也笑着问好。
“现在你才是社长。”凌昊笑着拍了拍那个小伙子的肩膀。
一般社团的社长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都会传位给下一任社长,并在最后一年的时间里协助教导下一任社长。
“这是我的妹妹凌馨,小馨,叫学长。”“学长好。”凌馨忙向两位学长鞠躬问好。
“小馨妹妹好可爱耶,有没有男朋友?”那个高个学长嬉皮笑脸的问道。
“这个笑的傻兮兮的叫做杜文,不过你不用理他就是了。”“你才傻兮兮!”高个子杜文速度极快一拳袭向凌昊的胸口,却像是预先约好一样被凌昊伸出来的手掌接住,显然两人经常这么开玩笑。
一旁的寸头却只是在一旁看着凌馨默默地笑着,黝黑的脸却难掩那一抹红色。
“这位是现任篮球社的社长,许力。虽然只是一年级,篮球技术却是篮球社一二年级中最好的,要知道我们四中在省里也是有名的篮球强队,个人技术不行的社长可是不能让其他社员服气的。小力,如无意外的话明年我妹妹也会到四中上学,你可要多多关照啊。”凌昊向妹妹介绍道,最后一句却是转头看着许力说的。
“社长请放心!”许力却严肃地立正鞠了一躬。
凌昊虽然也被其郑重的做法吓了一跳,“你啊,就是太认真了。”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显然那个名为许力的少年经常这样。
“室内场空着吧?”看到杜文点头后牵着妹妹走向一旁的建筑。“我用一下。”
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妹妹一直盯着那个室外球场的比赛。场内两队明显平均身高差了一个头。
“哦,那个啊。那是经常举办的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练习赛,毕竟实战是最好的锻炼,而初中篮球社就在隔壁,平常没什么训练安排都会来上那么一场。毕竟对于双方的实力提高都有好处。”看着妹妹看着场内疑惑的眼神解释道。
“那杜文学长、许力学长呢?”凌馨转头看着哥哥问道。
“笨啊,原本初中部对上高中部就有身高体力的劣势,我们主力全上那还不是但方面的虐杀啊,那还能锻炼到什么啊,这种活动一般是让高中部社团内一二年级实力不怎么样的新人练手的。”
凌昊牵着妹妹边解释边来到了门前,打开大门,这个建筑内赫然就是一个室内篮球场。
进入场内,尽管能听到空气调节器努力转动的呼呼声,但是房子内空气还是不太好。
相对于室外场地的热闹,室内球场却空无一人,凌昊见怪不怪地边走边解释。
“社团训练平常都是在室外的,毕竟各种比赛大多都是在室外场地,平常训练时尽量适应在烈日底下的剧烈运动,而室内球场一般都是在下雨天用的,平常是少用人用室内场的,毕竟习惯了室外场后,尽管室内有空气调节器,但是还是感觉空气没有外面好。”
带着妹妹走到场内罚球线的位置站定,凌昊一手拿着篮球转过身来正准备开始进入教学主题。
没想到妹妹却先一步上前双手将篮球夺了过来,摆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投篮姿势,凌昊并没有阻止,而是双手抱胸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妹妹,他可不记得妹妹有接触过篮球。
其实凌馨前世的时候篮球一度是他的爱好,高中时候还是学校球队的首发主力,所以她对篮球还真是很熟悉。
但是当篮球入手时她才发现问题。
凭借着记忆中的感觉,双膝内收微微下蹲,一手扶住球的一侧,一手手指张开……
做到这一步的时候除了感觉手上的球意外的沉外,最大的问题却是她那小手根本抓不住那“巨大”的篮球,不死心的在手上试了半天后才以“托”的姿势坎坎算是一手稳住了球将球举起。
这在落在一旁凌昊的眼里却是刚开始还好,拿球收膝下蹲的姿势像模像样,但后面完成“托”球瞄准后整个动作还真是不伦不类……
他就说嘛,妹妹根本就不会篮球,估计是模仿书上或者电视上的投篮姿势而已,不过前面模仿的还真像,差点被她骗到了……
果然像印证凌昊的想法一样,
在妹妹“咿呀!”一声娇喝出手的篮球却连球框一半的高度都没有飞到就往下掉。
“啪,啪,啪啪,啪啪啪……”凌馨定定地看着篮球落在地上又弹起。
凌昊仿佛能看到背对自己的妹妹后脑勺上布满了黑线。
看着妹妹跑出去捡起篮球抱着小跑回来,脸上明显的红熏。
“噗,哈哈哈!”凌昊还是没忍住,原本抱胸的双手下移抱着肚子毫无形象地弯腰大笑。
凌馨杏眼圆瞪咬牙借助跑势双手将篮球举过头顶向哥哥砸了过去。
“嗯,不笑了不笑了不笑了。”凌昊一个手接住飞来的篮球,另一手用手背擦着眼角。
“噗,哈哈哈。!”“不好意思,没忍住,”凌昊看到妹妹原本只是脸颊泛红,如今蔓延到耳朵整个耳朵都红遍了。
“真是的,第一次投没投进有什么害羞的啊。好好好,别瞪了,我不提还不行么。”凌昊无奈地摇了摇头,但是嘴角的笑意还是没掩盖住。
第二十一章 教练我想学篮球(下)
“咳咳,那么,直接进入主题吧。”在妹妹怒目注视下,凌昊右手握拳放在嘴前请了请嗓子,开始上课。
“小馨你刚才的投篮姿势是在电视上学的吧?那并不适合你,估计你刚才也发现了。我现在教你一个适合你的投篮姿势。”
不知道是不是作为篮球社社长经常教导学弟的缘故,凌昊认真教起来的确有一套,他明白对于新手来说先练习投篮要比练习运球传球之类要好,毕竟进球的喜悦更能促进他们学习的热情。而且印象中从没运动过、非常懒的妹妹估计热情更是少的可怜,估计提出学习篮球也只是一时兴起,说不定现在都要开始打退堂鼓了。激发出她的热情犹为重要,他可没忘记出门一趟是要让妹妹运动一下的目标,刚开始就没有热情怎么行。
“两腿自然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微屈,身体重心放在两脚之间,嗯,很好。就是这样,而身体稍微前倾,做好向前推球的姿势目视投篮目标,上身要挺直,挺直了!不要耸肩!”凌昊伸手拍了一下妹妹耸起来的肩膀。“否则会影响投篮。”
一旁的凌昊矫正完妹妹的动作后点了下头,“投篮时,两脚蹬地,腰腹伸展,两臂上伸,拇指向前压送,两手腕同时外翻,指端拨球,用拇指、食指、中指投出,腿、腰、臂然伸直”
“咿呀。”得到哥哥示意的凌馨娇喝一声用力跳起将球投出,“哐当!”篮球砸在球框上弹出。
“不错嘛,再找找感觉,马上就能进了。”凌昊在一旁鼓励道。
凌馨不断的投出,捡回,凭借记忆中的经验与及凌昊在一旁的矫正,在第三次尝试的时候居然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穿针。
一旁的凌昊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厉害啊,不愧是我妹妹。”
“哼,”凌馨抬起头骄傲地哼了一声“我是天才!”
得到鼓励,凌馨投的更起劲了,其实她完全可以在系统购买篮球技巧精通,虽然越高级的技能越贵,像篮球有四个等级,分别是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再往上就直接是灰色的不显示的空格,如果说职业是第四级的话,那么第三级高级就是业余的高手,中级就是像哥哥这种学生高手,初级的话就算是学校里技术不错的了,像初级的虽然还是有点贵,需要3000积分,但是凌馨不断刷着那个重复任务,减去之前兑换几本短篇小说的积分现在还有4300分的剩余,完全可以兑换初级的篮球技术。虽然凌馨前世的篮球技术还是不错的,应该勉强能算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也就是中级水平,但是刚才他也试过了,像是卡位、传球时机之类的还好,毕竟那是意识上的一个概念,但是像投篮手法,传球姿势这些就完全没用了,因为记忆中的技巧与自身的力量什么的完全不匹配而根本无法发挥。
但是她还是没有选择去兑换那个完全适合自身力量、身高等已经改变的因素的技巧,而是选择踏实的一步一个脚印地练习。
那是因为,前世的她一直有一个遗撼,那就是离开校园出去工作后面对生活不得不放弃的篮球,毕竟连吃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篮球,所以如今有机会能再次感受进球的喜悦,凌馨因为剧烈运动白里透红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
凌馨认真地摆好姿势,标准的胸前双手投篮,瞄准、投球、捡球、她知道,良好的投篮姿势非常重要,如果不在刚学篮球的时候学好,以后养成习惯后会非常难矫正。
就这样,摆好姿势、瞄准、投篮、捡球、回到罚球线、摆好姿势……不断重复,投了多少个球,凌馨不知道,投了多久,她也不知道。
直到哥哥叫住了她,她才像是正在做梦被惊醒一样停了下来。
凌昊神情复杂地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妹妹投了两个多小时的蓝,原本准备好在妹妹嫌累想放弃地时候说服她的满腹说辞一个都没有用上。
看着因为从小体弱而很少出汗,体温也比常人低的妹妹如今汗水已经浸透身上的衣服,通红的脸蛋满脸大汗,汗水将流汗打湿粘在光洁的额头上,还有那一起一伏的胸口、重重的呼吸声,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她已经非常劳累了,但是她却浑然未觉,如果不是自己打断她的话,她还会继续练下去吧?肯定会的,同样热爱篮球的凌昊太明白妹妹疲惫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所代表什么了。
“四点多了,快五点了,该回去了。”凌昊不禁露出骄傲的眼神,这么努力的训练再加上妹妹显然不错的天分成效是显然易见的,从一开始的根本连投篮姿势都不会到现在在罚球线上基本上能十投五中,要知道,妹妹可是第一次接触篮球。
看着妹妹脚步漂浮地抱着篮球走过来,凌昊忙迎上去,凌昊一动身上立马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骨头响声,原来,自己也不知不觉地站着不动站了两个小时,太久没动导致脚上发麻,凌昊差点摔倒在地,在重心失去之前忙向前跨出一大步才稳住免于在妹妹面前摔个大马趴的丢脸结局。
偷偷的活动一下手脚,才迎上去。
不过此时的凌馨实在累的够呛,刚才运动的忘我还没有发现,这一停下来才开始觉得累,手脚像灌了铅一样停不下来的大口喘着气胸口不说,眼前还有点发黑。根本就没有余力去注意凌昊的小动作。“哥哥,抱。”凌馨半趴在哥哥的身上。
凌昊任由妹妹倚靠在自己身上。用手臂扶着妹妹,双手绕过妹妹背后将那条扎在脑后因运动散落的马尾扎好,任由妹妹将脸埋在自己怀里,感觉到妹妹故意地将脸上的汗水擦在自己的衣服上,凌昊只是宠溺地笑着。妹妹平常很少出汗所以没有注意到,现在才发现,妹妹不像别人出汗时会有难闻的汗味,妹妹却会散发出一种像是奶香味一样的清香,凌昊知道,这是妹妹的体香,只是出汗后让它的味道更明显了而已。
用公主抱的姿势抱起妹妹,将篮球放在妹妹怀里让她抱着“小馨今天好厉害,我们回家吧。”
第二十二章 尝试长篇小说.txt
李婷牵着女儿走在大街上,低头看着身旁的女儿。
今天出来是因为《春季》的责编约好这周的周六也就是今天出来,据说是要谈论女儿连载的事请,据说杂志的总编也想趁这个机会见一见随心老师,作为监护人当然要陪着女儿。
无论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还是原本就是自身的爱好,出门前当然给女儿经过好一番打扮,纠结了半小时后才决定了女儿现在这身衣服。
一件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原本就白皙娇嫩的皮肤更加的水嫩,不像往常一样,今天并没有穿着裤袜,而是穿着一双白色的花边短袜,露出的膝盖微微泛红,再加上脚上同连衣裙一样颜色的红色圆头皮鞋。
李婷觉得她能读懂来往频繁回头人群的眼神——可爱到犯规啊!
给女儿打扮好带出街感受别人羡慕的眼神一直是李婷的爱好,因为无论是人还是衣服,可都是出自她手的!
但此时李婷低头看着女儿的眼神除了往常的骄傲神色外还带上了一丝其他的复杂的神色。
自从今年开始,女儿变得聪明勤奋了,以往一直垫底的成绩却突然变得优秀,还在杂志上发表了小说,据说反应还非常不错,每月打到卡里的一大笔钱已经能和丈夫的收入相比了,前一段时间开始一向懒得不想运动的女儿居然开始每周固定会和哥哥出去打篮球了,女儿突然变得这么优秀,作为母亲的自己理应高兴才对,但李婷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一直患得患失的感觉。
也许是低头发呆的时间太长,女儿察觉到了李婷的异常。
凌馨拉了拉母亲的手,惊醒了母亲的沉思,“怎么了?”
“妈妈,我累了。”凌馨崛起嘴张开双手做了个求抱抱的姿势,不知是那个“萌炎之魂”的缘故还是其与生俱来的本能,如今凌馨做起这种卖萌的行为已经炉火纯青。
看着女儿委屈的小脸,李婷摇了摇头,无奈的伸手抱起女儿,装作生气道:“你都要懒成小猪了!”
但是上翘的嘴角还是出卖了李婷此时心里的想法,是啊。无论多优秀,这还是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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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丁魄和凌馨的责编王雪莲坐在事先与李婷约好的咖啡厅内,丁魄搅拌着面前的咖啡,其实他很好奇,虽然从王雪莲口中不止一次听说随心老师是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小姑娘,但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一开始随心老师第一篇作品《萤火之森》的起点已经够高的了,没想到她随着在杂志上投稿的次数增加自己的水平还在以惊人的速度提高,要知道,很多作品是需要丰富的阅历才能写出来了,但是对方却是一个小学生,这除了天才意外实在是没有其他任何办法解释,特别是最近两期的作品,《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简直是神作!尽管以前从没试过一个总编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见一个连载不到两个月的新人,但他实在是按捺不住要来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的随心老师一面了,他实在是非常的喜欢这位随心老师的作品,特别是那篇《变色龙》。
其实凌馨第一次选择《萤火之森》到后面的《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是因为《萤火之森》固然优秀,但是其带有的童话色彩说它是出自一个小姑娘之手也不是那么难以让人信服,像《变色龙》这种富含人生哲理的你一个没有任何阅历的小屁孩写出来的肯定难以让人相信。凌馨明白,这需要循序渐进,至少上一周编辑打来的电话中虽然表达十分惊叹,但是还是被凌馨长久以来的“我是天才”给糊弄过去了。她可不像整天被人追着问你是怎么想到?所以无论是父母哥哥还是责编,每次惊叹她的作品的时候她都骄傲抬头扬了扬下巴哼了一声“我是天才”。
长久以来身边的人已经被她能写出惊人不符合年龄阅历的文章从惊讶到麻木,凌馨感觉已经差不多了才有了后面《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的出现。
当丁魄还在低头无意识地搅拌面前的咖啡回忆着《变色龙》中经典的人性描写,却感觉旁边的王雪莲用手肘碰了自己一下。
丁魄疑惑的看过去却看到王雪莲已经站了起来,“随心老师您好,李小姐您好。”
听到随心老师来了,丁魄忙站起来打量已经走到面前的人。
额,据说随心老师是小学生,那这个穿着ol装的成熟女人明显不是了,但是,
但是!小的这个也太小了吧?刚开始听说随心老师是小学生的时候还自动脑补了一个年少老成的女孩,毕竟自己家就有一个整天装深沉,每次与我吵架时都会冷哼一声“哼,愚蠢的人类。”
但面前这个长得像娃娃一样漂亮可爱,现在还赖在母亲的怀里不愿意下来的小女孩真的是随心老师?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吧?说好的年少老成呢?
“快下来!外人看着呢!”看到母亲脸上已经有点生气的趋势,凌馨切了一声“小气~”才顺着母亲放下来的手爬下来。
“这位就是随心老师了,嗯?”王雪莲再次用手肘顶了一下旁边的丁魄,今天总编是怎么了?怎么老发呆?
“哦?哦哦哦!”丁魄,忙握住眼前女孩伸过来的手,入手一片柔软娇嫩,丁魄甚至都不敢用力握住,生怕将其折断,难以想象像《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这样的文章会出自这一只白皙娇嫩从未经历过风雨的小手。这原本就是不符合常理的事请,只能说天才,还真的无法用常理来解释。
“这位是随心老师的监护人,随心老师的母亲李小姐。”今天的李婷专门翻出来自从当上专职太太后就没穿过的ol装,配上黑丝与窄跟的高跟鞋整一副职场干练女白领的样子。
“给她来一杯橙汁,我要一杯白开水就行了。”李婷对着迎上来的服务员随意点了两杯,
看到服务员走远后丁魄才直奔主题道:“相信您也知道了这次的人气调查随心老师的《变色龙》在短篇小说中排行第一,我们编辑部一致认为随心老师已经具备了连载长篇小说的实力,不知随心老师有没有兴趣?”
“其实我一直有在尝试长篇小说。”一旁的李婷并没有搭话,而是静静地看着女儿停下用吸管吮吸着果汁的嘴,抬头答道。
“那么我就期待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了……”
谈话的气氛很融洽,直到结束起身告别的时候丁魄才笑着提出:“其实,我是随心老师的粉丝,随心老师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凌馨很大方的在他早就准备好的递过来的方形签字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说不上什么漂亮的书法,却秀气可爱,凌馨满意地点了点头,1000积分兑换的“初级书法”还是不错的。
第二十三章 短篇人气第一名.txt
晚上十一点,企鹅一个名为“随心圣域”的群额外的热闹,如今随心老师横空出世,名气越来越大,据最新一期《春季》短篇小说人气调查随心以四百万票的成绩夺下了短篇小说人气第一名,要知道短篇小说的人气和长篇小说的人气是没办法比的,后者的人气可以通过一个长期的累积,所以人气调查一般都会将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区分开。
尽管随心老师并没有开设微博与公布企鹅号,但是其广大粉丝所组成的同好群,千度贴吧如雨后春笋,这个名为“随心圣域”的企鹅群却是最早的随心粉丝千人群,群内无一不是随心老师的铁杆粉。
群内什么职业人群都有,可以上网的时间都不一样,此时晚上十一点正是群内最热闹的时间。
id:夜苦寒:“恭喜随心老师的《变色龙》在《春季》短篇小说人气排名第一!”
id:职业厨师:“随心老师最新的《变身龙》好棒!随心老师通过一个富于戏剧性的街头场面,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寡廉鲜耻、欺下媚上的“变色龙”的典型形象,对其政权的爪牙们的专横霸道、欺压人民、阿谀权贵、看风使舵的丑恶行径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揭露,同时也对小市民们的逆来顺受、安分守己、“顺应”现实的庸俗生活态度加以批判。我都感觉这偏文章都可以写进教科书了!”
id:午后小雨点:“我倒是比较喜欢随心老师的《警察与赞美之诗》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都是带着一种轻松的心态,《警察与赞美之诗》中的主人公soapy无疑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作者通过对soapy的刻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诸多可笑之处,同时也衬托出了soapy性格上的缺点。可以说,soapy的悲剧既是性格悲剧,又是社会悲剧,也是命运悲剧,这部充满了诙谐与幽默的作品真是太棒了!”
id:我银万岁:“我倒是觉得随心老师的第一篇《萤火之森》才是最棒!想当初我都被治愈哭了好几遍!但是哭完又再看了一遍,再被治愈一边,欲罢不能……”
id:火腿要蘸生抽:“楼上+1,我也觉得《萤火之森》是最棒的,虽然随心老师其他的作品也非常棒,不过还是这篇适合我的口味,从我第一次看到这篇小说我就路转粉了!随心老师第一名那是应该的!实至名归!”
id:职业厨师:“我把街头小书店的一百多本《春季》包圆了给随心老师刷了一百多票略尽绵力,就为了我最喜欢的这篇《变色龙》!”
id:夜苦寒:“楼上我们做朋友可好?”
id:我银万岁:“做朋友+1”
id:多功能挖掘机:“大家晚上好啊!”
id:我银万岁:“惊现挖掘机。”
id:职业厨师:“卧槽挖掘机出现了。”
在这一个千人群里像“多功能挖掘机”这种整天潜水不太活跃的一般都会被请出群,但是其经常能拿出第一手关于随心老师的情报所以才免于被踢。群里的人猜测挖掘机应该是《春季》里的员工,估计职位还不低,要不然拿不到这些第一手资料的。
id:多功能挖掘机:“噔噔噔噔!新鲜出炉!随心老师亲笔签名!”
说完附上图片,方形的签字板上秀气可爱的随心两字。如果凌馨看到的话肯定能认出来,这赫然是在咖啡厅里写下的签名。
id:职业厨师:“随心老师的字好可爱啊,还有点调皮的圆乎乎的感觉,不过没有像想象中天才那样龙飞凤舞的书法签名。”
id:午后小雨点:“如果像书法家一样才奇怪吧?随心老师又不是书法家,字写的不难看就行。”
id:夜苦寒:“挖掘机,一万华夏币求转手!”
id:我银万岁:“哇,原来啊寒是真土豪!”
坐在电脑桌前的丁魄得意地回复。
id:多功能挖掘机:“不好意思啊,我也很喜欢随心老师的签名,所以不能转让。据内部消息,随心老师正在准备开始连载长篇小说。”
id:我银万岁:“挖掘机果然干货多啊。”
id:夜苦寒:“期待已久啊,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出来一定支持!”
···············
第二天,凌馨刚来到学校就被同桌的宁静拉着抱怨道:“小馨你最近都在写什么东西啊,还不如以前写的好了,特别是那篇《萤火之森》。”
宁静一边摇头一副我对你很失望的样子,看的凌馨忍俊不禁,的确,对于小学生来说极具教育意义的《变色龙》《警察与赞美之诗》的确是非常的无聊,他们根本无法理解里面的含义。
凌馨正准备哄一下好友,刚来到的坐在后面的姜瑜看到宁静手上抓着那本《春季》上面翻开的正是那篇《变色龙》,忍不住兴奋地搭话道:“你们也看了随心老师最新的《变色龙》吧,非常不错吧?随心老师真是太有才了……”
宁静无语地看着兴奋地自顾说着的姜瑜,自从第一次让他看了随心老师的小说后他就立马路转粉,将宁静等人当作志同道合之辈。
最让宁静无语的是昨天刚看到小馨又写了一片“难懂”的“无聊”的文章,气闷的宁静去找正好闲在家里的父亲,一边让父亲看一边在旁边说着“超无聊的对吧。”没想到父亲看完却深吸一口气,感叹了一句这位随心老师真是有才,这篇小说多么多么富含哲理云云。
此时看到姜瑜又在感言这一篇富含哲理的文章,宁静内心实在非常捉狂。
去他喵的富含哲理!我想学习哲理还看个毛小说!直接看课本不就得了!
无语的宁静看到一边来到的宁泽涛,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你觉得那篇《变色龙》怎么样?”
宁泽涛推了一下鼻梁上最近才新戴上的眼镜感叹道:“非常的富含哲理……”
得,宁静直接不听他接下来的评论,任由其与一旁的姜瑜一副志同道合的样子。
终于在宁静问遍了陆陆续续来到教室有看《春季》的学生,终于在前面找到了一个“知己”。
那是一个留着长直发的妹子,平常静静坐在那里,成绩一般,不爱说话,所以凌馨对她印象也不太深刻。
“虽然我也承认随心老师的《警察与赞美之诗》《变色龙》写的非常好,但是我还是毕竟喜欢《萤火之森》。”名为陈琳的黑长直妹子如此回答道。
寻遍了整个教室终于找到一个认同自己的宁静激动的握住陈琳的手,吓了她一跳。
直到上课回到座位,宁静还是没有忘记一早上来到学校要和凌馨说的事。
低声在其耳边叮嘱道,
“小馨!下次不要写那些什么富含狗屁哲理的文章了!”
凌馨只是笑着点头。
其实长篇小说要写什么,凌馨早就想好了。
第二十四章 属于美猴王的风采.txt
无论在哪家杂志上,短篇小说的人气排名都是比不得长篇小说的。长篇小说无论是人气的累积上还是各方面都会比短篇小说有优势,所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大多数是新人,在短篇区证明自己才转战长篇。
所以当随心老师在短篇小说展露风头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毕竟每个在杂志上连载长篇小说的那么多的作家都是在短篇上证明了自身的实力的。
什么?在短篇小说人气排行第一名?谁没有拿过?我承认他短篇小说写得很精彩,可是长篇小说可不一样!拿了短篇人气第一得到编辑推荐开始连载长篇小说然后扑街的人大有人在!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同样,凌馨也不敢就因为取得了这么一点成绩就自满大意。她可不愿意那些经典因为自己的缘故蒙灰。她的第一部的作品是没有任何的名气加成的,目前自己的粉丝根本就无法与那些成名已久的老牌作家相比,开始连载长篇小说代表着将与那些老作家同台竞技,而不是像短篇小说那样大多是新人,毕竟有实力的作家都去忙着连载长篇小说了。虽然她相信那些经典是最棒的,放在这个世界即使没有任何的名气加成也会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她认为,那些优秀的作品必须获得它们应有的荣誉!所以第一部作品的选择尤为重要,必须要是一部受众面广,让人印象深刻的经典。
为了这个事情凌馨烦恼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某一天路过小区门口,看到几个小区里几个小屁孩在打闹,一个小胖墩高举拳头嘴里还大喊着“吃我地牛流星拳!”,然后回忆起上个世界的童年,不禁感慨曾几何时自己也这么中二羞耻过,
突然灵光一闪,她知道,她要让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了!这个世界居然连它都没有出现!那么她一点要让它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绽放出属于它的光芒!
············
“总编!总编!”“咋咋呼呼的像什么样子?你还小么?”丁魄看到王雪莲拿着一份稿子激动的推门进来便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这一幕已经上演了好几回。八成是随心老师又写了什么好文章吧,几天是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开始连载第一篇,他还有点担心,毕竟他非常喜欢随心老师那种题材新颖的文章,不说随心老师的文笔有多么好字句多么华丽,但他总觉得随心老师写出来的文章就应该是那样写,文笔再华丽一分或者差一分都达不到这种完美的感觉,没错,就是完美。
其实他刚开始还是很担心随心老师的第一篇长篇小说能不能像短篇小说那样优秀,毕竟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那是两个概念,但是看到王雪莲兴奋的表情,看来自己的担心就是多余的,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也非常棒啊!
“哦,知道了。”王雪莲低头认了一下错,
但是很快就恢复兴奋的笑容高举手中的稿子递给丁魄,“先不管这个!总编快看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真是太棒了!我原本还担心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不如短篇那样优秀呢,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像随心老师那样的天才怎么可能。”王雪莲脑海中自动浮现了凌馨扬起小下巴哼的一声“我是天才!”
按理说以前王雪莲可从来不敢与总编这么没大没小的,首先对方是上司,然后丁魄一整天板着个脸,一看就是那种很严肃的老古董上司。但是自从她第一次看到总编被随心老师那篇《秒速五厘米》治愈得内牛满面,苦骂随心老师坑人,她才发现总编居然有这么小女生的一面,那次之后她就开始默默的关注总编,天!没想到严厉的老古董上司居然是一个有着少女心喜欢看网文动漫喜欢边喝着可乐边吃麻辣烫的货!记得她曾经问过总编,问他为啥老板着个脸一副别人欠他钱似得,总编反问道,总编不都是这样的么?不威严满满怎么治得住你们?王雪莲觉得总编有哪里说的不对但是却又想不出来地一度无言以对。
“嚷嚷什么!把门关上!”看到关上的门将靠近门外的桌位的两个编辑正伸长脑袋好奇地要窥视的视线隔绝,丁魄才露出兴奋的表情,伸手去接稿子“拿来拿来。”
“我跟你说啊,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里面……”
“停停停停!剧透党去死啊!!!”总编办公室的隔音效果明显还不错,丁魄大声打断这个可恶的剧透党的声音并没有传出去。
“切~”自从发现了总编的另一面后王雪莲才敢跟这个“严厉”的上司开玩笑。但她却没有再出声打扰丁魄。
丁魄自开始认真阅读便瞪大的眼睛在其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后才闭起来,丁魄感概道:“原本只是想着随心老师的新作也非常不错,但还是低估了她,她这是要逆天啊!”虽然这篇小说只是刚开始,并没有到**,但丁魄与王雪莲多年的编辑工作练就的眼光足以从其宏大的世界设定等推断出这绝对会是一本经典!
王雪莲与丁魄看到的正是凌馨刚交到她手上的长篇小说——《西游记》!
在凌馨的记忆中的另一个世界,到处遍布这一部名著的身影,从广告到小人纸,甚至连小伙伴们之间的打闹都是手举随手捡来的木棒大喊“吃俺老孙一棒!”但是在这一个世界却看不到它的身影。
虽说系统的强大是无需质疑的,所有兑换出来的文章都能发挥到完美。但是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西游记》这一部极具分量的名著理所当然的非常的贵,整一部下来居然需要一万积分!天知道凌馨在得到系统以来就算不兑换任何东西撑死就只有几千分,虽然现在通过凌馨每天努力“热心”地给同学们“解惑”刷着那个重复任务,但是也只有5150分而已!
还好看来系统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像《西游记》这种“大件”是可以分上中下三册兑换的,虽然分开兑换的话每册需要四千分会比一次兑换性贵,但是凌馨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上册的兑换。
这一次的交稿正是《西游记》的第一章讲述了石猴出生在花果山称王,每天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很快三、五百年过去了。一天正在玩乐时,美猴王想到自己将来难免一死,不由悲伤得掉下眼泪来,这时猴群中跳出个猴来,说∶“大王想要长生不老,只有去学佛、学仙、学神之术。”美猴王决定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神仙,学那长生不老的本领。
独自出外,终于找到来到一座高山前,突然从半山腰的树林里传出一阵美妙的歌声,唱的是一些关于成仙的话。猴王想∶这个唱歌的人一定是神仙,就顺着歌声找去,然后遇到了菩提老祖,得以拜在其门下。菩提老祖为其起名孙悟空。
拜在菩提祖师门下十教给他长生不老的法术又教了孙悟空七十二般变化的法术和驾筋斗云的本领,学会了这个本领,一个筋斗便能翻出十万八千里路程。孙悟空是个猴子,本来就喜欢蹦蹦跳跳的,所以学起筋斗云来很容易。有一个夏天,孙悟空和师兄们在洞门前玩耍,大家要孙悟空变个东西看看,孙悟空心里感到很高兴,得意地念起咒语,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棵大树。
师兄们见了,鼓着掌称赞他。
大家的吵闹声,让菩提祖师听到了,他拄着拐杖出来,问∶“是谁在吵闹?你们这样大吵大叫的,哪里像个出家修行的人呢?”大家都赶紧停住了笑,孙悟空也恢复了原样,给师父解释,请求原谅。
菩提祖师看见孙悟空刚刚学会了一些本领就卖弄起来,十分生气。祖师叫其他人离开,把悟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并且要把孙悟空赶走。孙悟空着急了,哀求祖师不要赶他走,祖师却不肯留下他,并要他立下誓言∶任何时候都不能说孙悟空是菩提祖师的徒弟。
···········
故事虽然只是开始,但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凌馨相信,很快,这个世界的人也能领略到属于美猴王的风采!
第二十五章 第二个重复任务.txt
《西游记》开始连载已经过了两周多,这天早上凌馨刚把第三话交到王雪莲手上,前面第二话的排行榜前天已经出来了,《春季》上两千多万名读者二十多篇的连载里以四百万票的成绩排行第七,这个成绩对于还是新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了,凌馨明白,人气是需要一个累积的过程,很多读者就只因为作者是的名字没听过,连看都不看一眼他的文章,而且长篇小说中也可以用“爆发”来拉人气,所谓“爆发”也就是小说里的**,因为考虑到阅读人群,所以凌馨并没有选用原版的《西游记》,因为那种文言文一样的形式足以让大部分人望而生畏,虽然那样也许会让一大部分喜欢文学的人喜欢,但是无疑会损失掉大部分的读者,所以凌馨所投稿的有点像是白话文版,里面的语句几乎完全翻译成了易懂的大白话。
早上王雪莲来到凌馨家里的一般都是大约早上起点左右凌馨一家开饭的时候,这是因为每次的短篇小说的投稿都需要签约,而凌爸爸只是每天的早上与晚上在,晚上的话杂志社都关门了,所以只能每次早上来取稿,今天来到凌馨家也毫无意外的凌馨一家在吃早餐,熟悉地被凌妈妈招呼着坐到饭桌上,自从凌馨开始连载长篇小说后倒是不像短篇那样每次投稿都要签约了,王雪莲拿到稿件后并没有急着走,反正距离出版社上班打卡还有一段时间,她一般都是看完稿件再走的,凌馨一家司空见惯地自顾自地吃着早饭,任由其坐在饭桌上翻阅着稿件。
凌馨就着母亲喂过来的勺子喝着粥,一边看着认真阅读稿件的王雪莲露出激动的神情。
没错,上次写到孙悟空取定海神针涂改生死簿的小**,《西游记》从第一话三百万票的成绩一跃到了四百多万,可以看出第一话的读者大多是随心短篇小说的累积的人气,到了第二话的成长才是这一篇小说的发力,虽然也有随着时间传阅的人增多的因素在内,但也不可否认小说精彩的**的重要性。
继上一话的小**,这一话才真正的大**,也是西游记经典的一幕,正是那个齐天大圣孙悟空一战成名的“大闹天宫”。
王雪莲脸色潮红地一口气看完十几页的稿件,轻呼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真是太精彩了!其实当第一话稿件拿到手的时候她就知道随心老师就算是转战长篇小说这一个更大的平台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作为随心老师的粉丝之一在第一话开始连载的时候还是有点担心就是了,毕竟是要和二十多篇拥有基础人气的老作家的文章同台竞技,即使是老作家,如果人气排行连续掉到尾端三次就要面临腰斩的危险,这是所有杂志社的规则,所有的作家都认可的规则,没办法,小说的世界也是很残酷的。
对随心老师的担心随着第一话的人气调查出炉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无论是出于随心老师的粉丝的角度还是责编的角度她都不希望随心老师的文章夭折。
随着第二话的出炉更是印证了总编与王雪莲的眼光,人气的上升甚至还带动整个杂志销量上升了五十万册,虽然这不是一个十分多的数字,但是这才是第二话不是吗?
所以当王雪莲拿到第三话的时候才这么激动,透过凌馨能将文章的意思完美表达的语句,她仿佛看到了那个一怒之下大闹天宫的美猴王,让她不禁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当看到孙悟空在如来的手指上写下“齐天大圣到此一游”八个大字又跑到第一个柱子下撒了一泡尿,王雪莲忍俊不禁地笑了出来。
“稿件我确实收下了,那么我就不打扰了。”直到看完稿件后王雪莲才对桌上几人点头示意推开椅子离去。
··········
告别母亲,回到教室才刚坐到椅子上就听到靠门座位上的那个小胖子吆喝了一嗓子,“凌馨!外面有人找!”
将书包放下后才离开座位走出教室。
“那个,我喜欢你,请做我的女朋友!”站在前面的小伙子虽然只是小学六年级但是已经让能凌馨“仰望”目测超过一米七了,凌馨记得这小子好像是三班的体育委员来着,此时这位体育委员垂在身侧的双手正握住拳头紧张地看着自己。
凌馨用眼角扫了一眼身侧,果然除了自己班窗户上冒出的一片看热闹的脑袋外,走廊的另一侧还站着一群男生,其中还有好几个握着拳头做着加油手势。
这一幕几乎每天都会上映,记得第一次的时候凌馨还在想现在的小孩子怎么这么早熟,然后两眼看天感概道这就是青春啊。还没等凌馨感概完脑海中居然传来了久违的提示音。
“叮,触发重复任务:不要伤害到小朋友弱小的心灵,完成条件:该同学毫不介意地露出笑容奖励:50积分失败惩罚:无。可完成无限次数。”
天知道最近凌馨的开销有多大,光是那一部《西游记》就已经将凌馨的“存款”给耗得七七八八,只能对着那一大张兑换列表干瞪眼。只有那一个教作业的任务可以刷实在是慢的可以,所以当听到第二个重复任务激活的时候凌馨不禁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可怜的娃看到面前的女孩可爱的脸上露出笑容还以为有戏,没想到立马就被发了好人卡,“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还是学生,现在还是要以学习为重不是吗?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成为好朋友的。”
仰望着面前“高大”的体育委员,凌馨“熟练”地漏出两个浅浅地酒窝:“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还是学生,现在还是要以学习为重不是吗?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成为好朋友的。”然后一脸期盼地伸出右手。
三班的体育委员愣了一下,还是轻轻地握住面前的那只白皙小巧的手,入手果然娇柔滑嫩,
“我不会放弃的。”然后很潇洒地转身向那一群为其加油的“亲友团”走去。
“啊啊啊,馨宝宝还是好可爱啊!”亲友团里一名带着眼镜的男孩感叹道,基本上那群“亲友团”里一半以上的人都对凌馨表白过,每次凌馨都是好脾气满脸笑容地发着“好人卡”,“漂亮可爱,学习成绩又好,脾气又好,又喜欢帮助同学,这样的女孩的确让人喜欢啊……”眼睛兄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同行的众人不禁点头附和。
不知道是为了任务的缘故还是自己的某种恶趣味?凌馨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发“好人卡”了,特别是看到对方一脸失望又感动“笑中有泪”的表情特别的带感,难道自己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看到众人散去,任务完成的提示音响起凌馨才转身走向教室。
“小馨还真是受欢迎呢。”身后响起班主任林老师的声音,“跟我去一趟办公室吧。”
凌馨毫无压力地跟在班主任前面,按理来说是应该被班主任老师叫去办公室单独谈人生谈理想大论早恋的危害云云,但是凌馨却一点都不紧张。这又不是第一次了。
其实正如刚才那位眼睛兄所言,如此漂亮、可爱、成绩好、热爱帮助同学的女孩谁都会喜欢的吧,当然其中也包括前面的这位班主任老师,尤其凌馨还是一名所有老师都喜欢的成绩优秀的好学生。
正如凌馨所料,班主任除了一开始调戏她两句后来到办公室只是指了一下桌子上的一摞作业本便自顾地坐下吃着早餐。
自从凌馨成绩稳定发挥每次都是班级前三年级前十,并且老师发现其经常教导同学们后便任命她为新一任的学习委员,其实学习委员的工作无非就是替老师拿一下批改完的作业,敬业一点的就去帮助同学教一下他们,这对于凌馨来说其实也不算多麻烦的事,却可以赢得老师的好感,至少现在凌馨上课低头无论是写东西还是发呆都再也没有被老师叫去谈话了,而且每次听到母亲向邻居炫耀自家的孩子的成绩后又多了一项,“我们家孩子不但成绩好,还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所以凌馨对于这个“官位”倒不算排斥。
抱着作业回到教室,因为还没有到上课时间,所以教室里还是挺吵的。迎面走来一个女孩,凌馨记得这个叫周芳芳的女孩就是上一任被自己“挤”掉的学习委员。
从凌馨身边走过,周芳芳俯视着她,每当这个时候周芳芳才觉得自己有一样东西能赢她,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这个凌馨还真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凌馨回以一个微笑,在她的眼中这个女孩也就是不满自己“抢”了自己的学习委员而已,自己可是“大人”,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干什么。
第二十六章 《西游记》发力
顾云是一名退休工人也是白云市里一个小书店的老板,其实他的书店位置有点尴尬,第一规模不如全国连锁的青华书店白云分店,第二位置不如市中心里几家书店,他家的书店坐落在这个城市的边缘,远离那些上班上课路线,这也意味着他将损失一大部分上班族以及学生客源。
不过顾云倒不是很在意,毕竟当初选这里开店的首要原因是房子是自家的,自己就住楼上,直接省掉一大笔店面的租金,再者当初选择开这家店的主要原因不过是因为无聊打发一下时间而已,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自己也是一个书虫,特别热衷于小说,经常被小儿子调戏说一大把年纪了还看。自己店里的书不说全部翻完,但起码百分之八十他都翻过。
一个业务员走了过来,你问顾云是怎么知道对方是业务员的?光凭顾云活了大半辈子,再加上每天当老板坐在柜台看着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早就练就这种最基本的看人眼光了,看对方穿着整齐的职业西装,手提公文包,最重要的是,人家挂在胸上的胸牌都写着“xxxx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xxx”了……
对于平常在早上七点的这个时间公务员这种属于上班族的这个群体会出现在自己这一家偏远书店,顾云今天一点都不奇怪,如果是昨天的话他可能还会惊讶一下……
“老板!来一份《春季》!”业务员进门朝着坐在柜台上的顾云道。
顾云并没有离开凳子,只是转了个身熟练地在身后的柜子拿出一本《春季》,此时他忍不住感概昨天把《春季》放到最顺手的位置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要不然老上上下下的他的老腰可受不了。
要知道昨天晚上来了十几个客人都是要这一本杂志,虽然十几个客人不算很多,但是对于自己这家平均每天客人不会超过十个的小店来说已经是很多了。
“没想到这家店还有货!”眼前的业务员小伙子迫不及待地就这样站在柜台前撕开了包装翻阅了起来。
“《西游记》在第十七页。”顾云笑道。
业务员小伙子还真是直接翻到了第十七页阅读了起来。顾云脸色的笑容更大了,昨天自己因为好奇这一本杂志怎么突然这么抢手了,其实对于这些杂志上的小说,顾云看的最多的还是《那时光》上郭四姚的小说,其作品《天珠格格》都已经拍成电视剧现在每天晚上八点都在白云台上放映,不过对于大热的《天珠格格》,顾云还是比较喜欢他写的《眼泪逆流成河》。
这一本《春季》倒是毕竟老牌的杂志了,不过近几年倒是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文章,不过在“老书虫”顾云眼里那些不错的文章他已经厌倦了,所以包括《那时光》也好,顾云都是很少翻杂志了,顾云觉得,随着看书的时间变长,人就会变挑,想找一本合眼的书真是不容易,现在在看的唯一一本小说也就是网上正在连载的《九鼎记》了,看到这样一本杂志突然“热卖”顾云按耐不住好奇心自己翻阅了起来,然后从中发现了那一篇精彩的《西游记》,然后就忍不住翻箱倒柜地找往期的《春季》,发现这位笔名随心的作家最近才开始连载长篇小说,以前的短篇小说也非常的赞……
“《西游记》在第十七页。”来这家书店的十几个客人可都是冲着这篇文章来的,看着那位业务员小伙子并没有否认而是直接翻到十七页,顾云露出了一种果然如此的笑容。
耐心地等着这位小伙子看完十几页的连载,顾云才出声问道:“市里不是有好几家书店么?你上班并不顺利吧,怎么跑我这里买了。”
“市里都抢疯了,每家书店都缺货……”仿佛为了印证业务员小伙子的话,一个穿着胸口印着xx中学校服的少年跑到门口,“老板,来一份《春季》!”“小伙你来的还真是时候,这是最后一本了。”顾云转身再次掏出一本《春季》。
“luck!”少年吹了一下口哨。
同样的时间,青华书店白云分店。
“小姐!有没有《春季》?”“不好意思啊,《春季》已经售罄了……”年轻的服务员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不知道是第几个要买春季的了,这两天《春季》怎么这么好卖,按照原本的每周《那时光》进了两千册《春季》进了八百册,这才发售第二天《春季》就已经售罄了……
“切,又没有了,走了走了。”中年男子失望地摇头离开。
这一幕同样在全国各地上演……
·············
今天的《春季》杂志社里也同样热闹非凡,社里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基本上电话刚放下立马响起,一律是各种要求加印的。
总编丁魄倒是悠闲地翻阅着最新的《西游记》连载,抬头瞄了一样窗外忙碌的下属,其实今天这一幕他早就预见到,作为随心老师的忠实粉丝之一,丁魄可是清楚随心老师其实也拥有着十分庞大的粉丝基数,虽然随心老师从来没有在网上露过脸公开微博丘丘什么的,丁魄早就有感觉,假以时日随心老师完全可以成为《春季》的台柱,可以与那位在小说界一枝独秀天才般人物郭四姚叫板。
但丁魄没想到的是这一天这么快到来,光凭随心以一人之力让《春季》水行线般的销量向上浮动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丁魄心情非常不错地自言自语道。
旁人可能不清楚以前的《春季》是与另外两家杂志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不知为何近几年却跌至如此,但是作为总编的丁魄却十分清楚。
因为《春季》与另外两家杂志不一样,《那时光》是隶属于国际前十的繁星娱乐集团的旗下的产业,而《沉思》背后更是国企单位,而《春季》的老板却是丁魄自己,没错,兼职总编的丁魄其实是《春季》的老总,《春季》其实是他老丁家的产业,二十年前从老爸那里接手的……
以前倒是差距不大,但近几年来,《那时光》利用背后繁星娱乐集团强大的实力,利用其旗下产业丘丘、繁星等媒体宣传,大搞各种活动筛选潜力写手,基本上有新鲜血液都被其挖走,而没有任何背景的《春季》只能干瞪眼。没办法啊,人家这样做广告,导致投稿的新手都往那边投了,人家从千万份稿件中挑选,你从几百份稿件中挑选出来的文章质量肯定是不如别人。虽然《春季》还是有几个水平不错的老作家的,但是没有厉害的新人加入意味着想要进步会非常的难。
所以丁魄是非常的不服气的,特别是老丁家的祖业在自己手上一天一天地衰落,其实他非常地不服气,如今随心的横空出世无疑给了他希望。
此时千度贴吧随心吧以及新建的《西游记》吧已然爆吧,入眼一片红标题,在第一位的却是这样一条帖子“随心老师新作《西游记》其实是一篇网络小说》”
“首先先说明一点我这并不是在黑随心老师,相反我还是随心老师的铁杆粉丝,从她的第一篇小说《萤火只森》就喜欢上了她的小说,好了,废话不多说,直奔主题。从第一话惊天地美猴王出生、第二回闹龙宫刁石猴借宝,到如今的第三话齐天大圣大闹天宫,难道大家不觉得随心老师UU小说的美猴王完全就是网络小说主角的模板吗?吸收日月精华而生说明其出身不凡,因身边同伴死去而去追求力量(学习长生不老),最后习得神功然后被大势力招安(天庭封其弼马温),然后发现受欺骗开始反抗强大的势力(大闹天宫),我真怀疑随心老师最近是不是网络小说看多了,当然,我并没有说这小说不好的意思,我反而很喜欢随心老师的新作品,此贴只是单纯的吐槽而已……”
“难怪在看《西游记》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楼主乃一语道破天机也。”
“楼主66666。”
各大论坛贴吧随心粉丝丘丘群基本上都在讨论《西游记》。
江迎市著名小说作家郭四姚的责编孙诚推开郭四姚的家门,轻车熟路地无视正坐书桌前的郭四姚径自从一旁的冰箱掏出一瓶啤酒坐到书桌旁边的沙发上。他是过来拿稿件的,只是趁着拿稿件顺便偷下懒而已……
“你也看到最近很火的《西游记》了吧?你要小心哦,那个随心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很有可能会成为你的竞争对手。”
“嗯,我有看啊。随心老师的每篇文章我都很喜欢。”郭四姚一米七的身高,长得非常清秀,如果无视掉那一头染成金色的杀马特的话倒是很有邻家男孩的感觉。
“喂喂,你倒是有点紧张感啊……”责编孙诚无语。
“有什么好紧张的?!你觉得还有人能超越我么?”郭四姚一脸中二的样子。
的确,正如其所言,其在文学界的地位的确是难以撼动了,尽管传统文学界的那批人整天喷着郭四姚,不过是他们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郭四姚的吸金能力傲视当代所有作家,最近更是多部小说改变成电视剧、电影,吸金威力更上一层楼。更被其粉丝尊奉为“教主”
“无敌了这么长的时间,我都已经寂寞了。”
孙诚看着郭四姚再度犯中二,只是向天翻了个白眼,并没有说话,的确,郭四姚是有这个自傲的资本的。
“不过,这位随心老师的小说写的真是非常棒啊!我都要路转粉了!没有对手,我都感觉没有激情了!我反而开始期待与她同台竞技的一天了!”
郭四姚双手一摊,“与随心老师在竞争**同进步然后创作出更好的经典,岂不美哉?”
孙诚已经懒得再翻白眼,只是低头默默地喝着啤酒。
第二十七章 向美好的前方前进!哦!
“啊啊啊啊!我死定了!”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语文考试结束,随着监考老师将试卷收好离开,宁泽涛双手抱头对天高呼。
所谓有人欢喜有人愁,教室里不乏考得好的同学,有的露出庆幸的神色开始互相对题目,有的直接就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
要知道,这可是期末考试!这可是期末考试!这可是期末考试!重要的事请说三遍!
期末考试可是关系到接下来的假期的质量!考的差的总会被家长念,就算没有被罚但是考砸了的心情直接影响这个假期的心情!特别是!这还是寒假的期末考试!寒假有什么?!过年啊过年啊过年啊混蛋!整个春节都不好了有木有!
教室里不乏幸灾乐祸的人当然也有同是天涯沦落人。
“啊涛!那些都已经过去!你知道为什么人的眼睛要长在前面吗?因为人就是要往前看!”坐在旁边同是五班的李小明遥指前方的虚空。
“没错!阿涛!撇开这些不愉快的!明天不就开始放假了吗?!马上不就春节了吗?!我们的未来还是很美好的!”刚考完回到自己座位的陈坤同样站起来遥指那一片虚空。
“啊明!啊坤!没错!拘泥于过去的我实在是太失败了!人就是要往前看!一次失败算得了什么?让我们抛开它!通往美好的前方!”宁泽涛激动地站起来,伸出食指,三个手指汇聚在一起遥指同一片虚空……
在隔壁教室考试的姜瑜考试结束后回到自己座位准备取书包回家,想着考完试了与班上几个关系不错的好友去游戏厅嗨皮一下的,还没等他开口,几位好友居然突然地念起像学园祭上的舞台剧一样羞耻的台词,然后还三人食指汇聚在一块遥指虚空……
这是要闹哪样?
看到周围还没有离去的隔壁班过来考试的同学以及陆陆续续回到自己班级的同学齐刷刷投来的视线,姜瑜忙将已经伸出去的右手缩回来。
宁泽涛一个转身一手捉住姜瑜就要收回去的手,一手继续遥指虚空,“啊瑜!我们一起去游戏厅吧!一起去追求那美好的前方!”
“不愧是我朝夕相处的同桌兼好友,果然你想的也是去游戏厅嗨皮一下么,我们还真是有默契。”姜瑜第一时间如此想道。
但眼角扫过发现教室里的视线已经从那三人移到自己身上来立马惊醒想道“你那羞耻的台词是怎么一回事?!快给我放手!”
姜瑜已经能感觉到自己的脑门上被画满了黑线了,还没来的及将心中所想说出,一阵甜糯的声音打断了众人的动作。
“那个,去游戏厅的话,能不能带上我?”四人惊讶地看着正走过来的凌馨。
也许是昨天降温的缘故,学校的冬季校服也就是大家熟悉的蓝色运动服下面明显加了其他的衣服,让她显得有点圆圆的感觉,却不会让人感到臃肿,反而显得其娇小可爱。
“不行吗?”看到四人毫无反应地看着她,略感失望地准备转身离去。
“不是不是不是,怎么会呢?欢迎啊,只是有点惊讶罢了……”站在前面的宁泽涛忙将女孩叫回来,又不是什么很难的事请,怎么忍心拒绝一个女孩啊,而且还是这么萌的女孩。
“宁静呢?”姜瑜四顾找着那个凌馨的同桌,虽然凌馨在班上人缘非常的好,毕竟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同学都找她请教过问题,学习好、又好说话、长得又漂亮,人缘能不好么,但是感觉和她走最近的还是那位同桌宁静。如果是要去玩的话应该是和那个宁静一起才对吧?
“她一考完试就没影了,八成是跑去打篮球了。”女孩崛起嘴不满道。
其实也不能怪宁静没有陪好友一起去玩,毕竟在所有人眼中的凌馨一直都是标准的乖乖女,下课从来不会跟朋友去逛街,一般都是放学后直接回家的。
今天的女孩居然提出要和他们一起去游戏厅玩,明显就是考完试想放纵一下尝试点新玩意嘛。
“没问题!”宁泽涛大手一挥,握拳上举再次进入中二模式“让我们向美好的前方出发!”
“哦!”身后李小明陈坤同握拳上举跟上。
姜瑜看到教室里再次汇聚过来的视线,单身捂脸转过头作“我不认识这几个人状”。
“哦!”甜糯娇软的声音传来,姜瑜顺着那个方向看去。
女孩单手握拳高举,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
宁泽涛一行五人来到市中心的虹达商城,作为江明市唯一一家商城,坐落在市内最繁华地段,商城分五层,第一层是各种电子产品,第二第三层是超市,第四层是全国连锁的青华书店江明分店,第五层则是他们的目的地——游戏厅。
五人直奔五楼的游戏厅,游戏厅里非常热闹。
前面曾经提到过这个世界里对于版权保护一直都是非常到位,当然这个版权不止于文学,其中当然包括游戏,像另一个世界里的各种盗版游戏横生直接导致很多游戏的游戏平台消失。
整个游戏厅分成两部分,分别是投篮、赛车、射击以及各类赌博机的游戏区,另一部分则是街机。在另一个世界,这种街机早已濒临淘汰灭绝的地步。
其中固然有街机游戏不如网游的互动性,但是非常大的原因还是盗版的存在,只需要在电脑上免费下载一个模拟器,然后就可以无限币一直玩,这样的话谁还会去游戏厅花钱玩?包括其他大部分游戏平台,也都渐渐没落。
在这个世界里,得益于充足的版权维护与及盗版打击,基本上你要玩一个游戏只能到对应的平台上玩,所以在这个世界游戏厅街机区还是非常的热闹,毕竟街机的魅力的确强大,很多人为了省钱怕麻烦而在电脑上下载一个模拟器玩街机游戏,但是凌馨觉得,没有摇杆的街机游戏还是街机游戏吗?
所以在前世,凌馨从来没有在电脑上玩过街机游戏,都是在街头的那家一个老头开的小游戏厅玩,但是后来随着电脑的崛起街机的淘汰,这一家游戏厅也难免关门的命运,要玩摇杆的街机只能跑到更远的地方,直到后来跑完市里居然没有一家游戏厅了,看着网吧的火爆,游戏厅的没落,回想起小时候下课就向游戏厅冲,掏出皱皱巴巴的五毛钱换两个币的情景,如今整个市里没有一家游戏厅,难免感概遗憾。
第二十八章 游戏厅里的街机
一行人来到柜台,宁泽涛在口袋里掏着那张没吃早饭省出来的五块钱,原本准备一块钱一个币买三个币剩下两块钱去租书的,他们四人经常结伴来游戏厅,一般都是各付各的,毕竟大家都不富裕,三个币也够玩一个小时了。但是今天可不一样,总不能让人家女孩掏钱吧?只能一脸心疼地捏住那张五块钱。
“谢谢能大家带我出来玩,这次请客的机会就让给我吧?”手背上一阵滑嫩的触感传来,低头才发现女孩已经一手按在了自己正在口袋上掏钱的右手。
“这不太好吧?”让女孩请客的不好意思在看到对方随意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紫色的百元大钞后瞬间打消,反而手中的五块钱都不好意思拿出手了……
“帮我拿五十块硬币。”女孩踮起脚尖将那张百元大钞高高举起递给柜台里的服务员。
刚才看到宁泽涛一脸心疼的表情,凌馨当然明白,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嘛。
自己虽然连载以来就没有看过那张存着稿费的银行卡,但是母亲给的零花钱一直都不少,每天五十块的零花钱对于小学生来说可是土豪一般的存在了,就连她哥哥凌昊也只是十块而已,当然哥哥凭借《九鼎记》的火热不差钱就是了,而凌馨自己平常倒是很少出门,每天领到的五十块就没有花过,平常都是下课了就回家,存了这么久床头上自己的小柜子已经塞得满满的了。
一人发了一把硬币,众人看到凌馨这么豪,出手就是百元大钞也就没有客气,兴致高涨地向街机区走去。
平常的话宁泽涛他们都是只到街机区玩的,毕竟他们口袋里那两个币打个枪战游戏开车游戏只能打一次,有的游戏还需要一次三个币到五个币,而且一会就结束了,更别说那些赌博机了,所以还是玩街机比较实惠。
凌馨前世的时候游戏厅逐渐被枪战游戏赛车游戏等以及各种赌博机占领,而街机却成了角落里的陪衬,只是偶尔一两个人怀旧地去玩一下,远远没有以前那种一群人守着一台机子轮流挑战的盛况了。
街机区里十分热闹,玩家激动的喊叫声、游戏的音效、用力敲打按钮交响的声音再次勾起凌馨的回忆。站在宁泽涛与陈坤身后看着他们玩着一款像另一个世界恐龙快打一样的游戏,只是人设更精美了。
而李小明则在一旁玩着拳皇,没错这个世界里居然也有这一个经典游戏,而且还非常受欢迎,光看整个游戏厅里五排街机每排十台机子居然有超过三排都是各种版本的拳皇就知道了。
曾经拳皇可是凌馨最喜欢的游戏,看着李小明跟电脑打的火热,凌馨忍不住在他旁边坐了下来,投币挑战。
李小明看到有人在旁边坐下并投币心里一突,像他们这种身上没几个币的最怕被人挑战了,因为如果是和电脑打的话则可以一路打到boss十几个队,加起来一个币可以玩半个多小时,如果被挑战的话赢了还好,输了的话就只能游戏结束了,这也就等于原本可以玩半个小时的,被挑战了就有可能一把几分钟就结束了。虽然裤兜里还鼓鼓的放着凌馨塞给他的十几个硬币,但是穷惯了,这是自然反应。
待转头一看发现是凌馨,悬起的心才落下,因为不希望被挑战的原因除了被击败后没得玩了以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一般敢挑战别人的都是技术不错的,虐他们几个小学生那还是足够的,毕竟出来玩游戏图的是开心,没有谁喜欢被纯虐。
而身旁的妹子明显不是那些高手,刚才她自己也有说吧?她是第一次来。也对,像这种乖乖女怎么会玩游戏?估计她在我旁边坐下来投币是想要像隔壁宁泽涛陈坤一样和我一起闯关吧?喂喂,这是对战类格斗游戏……
李小明看到对方有模有样地选完人,开始游戏,李小明只能转过头来认真地迎战,毕竟输给一个妹子可是非常丢脸的事请,而且还是一个第一次玩游戏的妹子……
凌馨毕竟在上一辈子虽然热衷于这个游戏,但他其实不算什么高手,顶多也就比李小明三人差不多能打得过电脑的水平高一点,但是多年没玩,技术生疏太多了,好多技能都忘记怎么发了,躲在角落里试验了半天而被打掉不少血,导致最后居然连李小明这一个在凌馨眼中的小学生都打不过。
输掉游戏的凌馨看着自己最后一个人物倒下不自觉的皱眉鼓了一下腮帮。
李小明越打越心惊,这位学霸妹子没想到玩个游戏都这么犀利,刚开始的时候明显的连招式都不会发,躲在角落里试验半天,还没等自己将心态放松准备来一场轻松的教学游戏,女孩居然在角落试了半天牺牲了半管血后突然发力,打得自己手忙脚乱,在最后居然还连起招来!没错!是连招!
作为一个新手,不是应该摇个小技能都要摇半天的么?连招那一系列快速的操作妹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想他从小学一年级玩这个游戏到现在整整六年的经验才坎坎学会两个人物的连招,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像小说一样有一个平行世界未来世界的街机之王的灵魂在她一盘指导,或者直接是附体了,要不然这怎么解释?这一点都不魔法!
妹子你这么犀利你家里人知道么?
看到两个好友游戏已经结束站在自己身后观战,这个时候正好是凌馨摸透了发招方式,一套小连招将李小明的人物打掉三分之一血,原本李小明还是故意被打中的,想着自己都要赢了,让一下人家嘛,被打一下也就下一小格血,没想到差点阴沟里翻船。还好最后有惊无险地收掉她最后一个残血的人物,要不然被好友知道自己输给第一次玩游戏的妹子,那真是丢脸丢大发了。
看到凌馨又掏出一枚硬币,再次开始挑战,其实李小明想说,旁边这么多空机子,去旁边打电脑一个币可以玩好久的,但回头一想女孩豪气地掏出百元大钞的一幕,便没有说出来。
一连打了好几把,李小明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谁说学霸妹子不会玩游戏?我保证不抽死他。
最后一把已经是险胜了,自己就剩一丝血皮了,天知道自己已经使出浑身解数了,他都感觉下一把就要被干掉了。
凌馨甩了甩拍按钮用力过猛震得发麻的右手,“我上楼看会书,我先走了,你们继续玩吧。”看到宁泽涛与陈坤再次开始游戏,而姜瑜泽一开始就坐在远处打着飞机游戏,就没有去跟他们打招呼,“帮我和他们三说一声吧。”
接过女孩递过来的剩下的几个硬币,李小明挥手告别,直到看到女孩的身影消失在游戏厅门口李小明才松了一口气,天知道他第一次玩个游戏这么累,如果对方是个高手,自己被虐得毫无还手之力还不至于这么累。
低头摸了摸装着硬币鼓鼓的口袋,李小明心情非常不错地再次投入游戏。
第二十九章 《西游记》上册
离开游戏厅,从来的楼梯原路向下回到四楼。
相对于楼上的游戏厅的热闹喧哗,楼下的青华书店更显安静。
楼梯口正对着书店大门,门框上青华书店四个打字用红色粉刷得额外醒目。
走进已感应到客人的到来自带打开的自动门,书店里开着空调,迎面一整凉爽扑面而来,随着凌馨进入,自动门关上,将身后即使是隔了一层楼却依然能传过来的热闹嘈杂的声音隔绝,突然的凉爽、安静,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
也许是方便顾客,摆设非常简单,一个又一个巨大的书架并列从门口排到尾,入门处便能一眼看到共有多少个书架,每个书架的侧面贴着该书架上书的总类,书架一直排列到墙角空出大约十米的距离便没有再放,而是设置了座位。
书架上百分之八十的书都是包着包装的,这一类的书是禁止试读的,而剩下百分之二十没有包装的书则是可以在书店里翻阅,那特别设置的座位就是供客人在店内翻阅的。书店内设有摄像头,擅自撕开包装的话是要把那本书买下的。
店内大约五十多个座位基本一半以上坐了人,加上那些驻足于书架前看书的人,书店里读书的人不在少数,其实凌馨也觉得,在这样一个安静、身旁的人都在认真阅读的环境下的确更能静下心来看书。
书店内并没有明文规定看完的书要放回原位、要爱惜书本、书店内禁止喧哗等等等等,但是大家都做到了,并没有看到管理员整理书架的身影,即使是交谈也是低声在耳边轻轻地说一句,书店里静得只能偶尔听到翻动纸张的声音。
当守文明成为大家的一种习惯性行为的时候,放纵自己不理会别人的感受的一些列不文明行为就会受到群众的谴责。人总是有从众心理,像另一个世界那样当不文明成为大家的一直习惯行行为的时候,个别人处处守文明反而成为了奇怪的行为。
在入口大门处向内走向最近的一个书架,也就是第一个书架作为正对大门的最显眼的书架,这个书架与其他的书架不一样,正如其他书架侧面贴着的分类标签比如生活类、学习教材、小说、杂志等等,这个书架侧面的标签上直接就写着热销两字。
书架的里面也有一些小标签,比如小说类书架里面就会有玄幻类、都市类等等,学习类书架就会有适用年级的标签。而这第一个的特殊的书架里面的小标签则是杂志、小说、散文等什么都有,只要是热销的都会摆在这最显眼的第一个书架上,据说在全国各地所有的青华连锁书店都是这么设计的,所以久而久之实体书上“青华第一个书架”就成为了一个人气的证明。
直接掠过前面的杂志类,毕竟青华的第一个书架上长期摆放的肯定会有《那时光》《沉思》《春季》这三本前三名的杂志。
凌馨今天之所以会出来逛逛,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早在一周前的早上责编王雪莲过来取稿的时候便已经告知,已经连载了四个月如今已进完成的上册部分的《西游记》的上册实体书已经出来了。
《西游记》连载开始人气以一个惊人的速度节节攀升上升,至第三话开始已经突破一千五百万票勇夺《春季》的人气排行第一名,一千五百万票的成绩即使是放在《那时光》《沉思》上也能稳拿前三,销量三千万册的《春季》就有了一半的人支持《西游记》的,剩下的则是各老牌作家常年累积的死忠粉,正是因为《春季》里会买这本杂志的人一般都是支持喜欢的老作家的死忠粉,导致原本两千万册就有一半以上的票是固定的,新手在这本杂志上还没开始发挥实力,人气就比那些老牌作家少一半,其实很多杂志上都是这样的一种状况,所以新人想要压过那些老牌作家其实是非常难的事请。毕竟读者都会优先去选择那些老作家的作品,也就等于是还没有打你就输一半了。
而《西游记》中的一千五百万票其中除了五百万票是《春季》的“老顾客”剩下的一千万票纯粹是因为这一部小说才买这一本杂志!这是什么概念?!是一部小说直接带动杂志的销量!而且还是一千万足足原本销量的一半!这是什么?!这是单凭个人逆天了!
其实还是有人可以办到的,因为长期累积庞大的人气以及原本就有保障的精彩的文章,比如《那时光》里的那位一哥郭四姚,据网上数据显示《那时光》每月销量六千万册以上,但是好几次却暴涨至八千万册,其实原本《那时光》的六千万册的成绩已经趋近于饱和状态了,毕竟全世界会买杂志、买得起杂志的人就那么多,分散于各家杂志,往往一方的成绩想要提上去就意味着要从别家杂志上抢客。而突然爆发的销量则是因为郭四姚突然爆发写出的精彩的剧情**然后粉丝热烈回应一人都买了好几本杂志来给他刷票……
《那时光》月均销量六千万册里郭四姚就占了四千万册以上,即使是《那时光》这一家老牌的畅销杂志都要像神一样供着他,没办法啊,原本几年前郭四姚还没有崛起的时候《那时光》的销量也有五千万册,但是自从他开始连载后迅速布教,如邪教一样洗脑的威力迅速吸引了大量读者成为其死忠粉,如今说《那时光》已经被郭四姚占领了也不为过……
可以想象,像郭四姚这位一哥如果跳槽到任何一家杂志上相信他的死忠粉绝对会跟随,所以《那时光》的总编现在对于郭四姚那真是又爱又怕。
而《西游记》的一千五百万票导致《春季》销量暴涨至三千册却没有看到其他杂志销量下滑多少,所以不少网上冒出来的“真相帝”指出《西游记》的一千五百万票其实是粉丝在刷票。
其实《西游记》的读者里面包括很大一部分人群都是已经厌倦了杂志上那种千篇一律的小说,偶然看到这一篇小说才会去买杂志的,包括好多一直不屑于商业小说的传统文学作家都为了这一篇经典买了这一部杂志。这一部分原本就没有存在的“新生”客源才导致了《春季》的销量像刷票一样。像这种原本已经不买杂志的客源却是最稳定的,因为他们已经厌倦了“杂志小说”,而《春季》却是唯一能打动他们的,如果某一天《春季》坑了他们也不会去买别家的杂志,因为那些小说他们早已厌倦,所以他们要么就买《春季》,要么就不看杂志了。
自《西游记》发力以来总编丁魄每天红光满面,不知情人士还以为他来第二春了……
至于为什么上周得知《西游记》发行了却到现在才来看,凌馨的回答是“我可是学生!而且马上要期末考试了!”她才不会承认是自己懒得跑去市中心呢!
《西游记》第一册正式发行的上周六,原本家里人都说好不去的,在房间里一觉睡到吃晚饭的时候却在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客厅上的书架赫然多了三本书与杂志社寄过来的两本《西游记》样本放在一起。
家里人这么默默地支持着自己,凌馨感动之余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重视这第一次发行单行本了,不过要走路去与回家是逆方向十多分钟路途的市中心真的是好麻烦啊!这也意味着走路去家的反方向的市中心要十分钟,再原路返回回家却要二十分钟,来回居然要走三十分钟的路啊!
然后听到宁泽涛他们要去市中心游戏厅,想着如果顺便玩一下游戏的话会让自己着半小时路途更有意义,所以才有了后面这一幕。
抽出一本摆在非常显眼位置的《西游记》,封面上师徒四人走在河边上,带头的孙悟空将金箍棒搭在脖子后双手耷拉在棒子的两端独自走在前方开路,身后的猪八戒挺着大肚子一手拿着九齿钉耙一手牵着白龙马目视前方前进,白龙马上唐僧安静地坐着,身后的沙和尚挑着扁担,默默地跟在众人身后,四人全都目视前方前进着。
作为热销的《西游记》当然不会有已经拆开封面的“试读本”,那些“试读本”大多都是发售一个月以上才开放的。
距离《西游记》发售从上周六到现在的周五已经过去了六天,据说刚发售的两天书店的门口还贴着《西游记》的海报,入口处还有一个身穿锁子黄金甲、头顶凤翅紫金冠、脚踏藕丝步云履、手持如意金箍棒等身大小的美猴王模型。
即使已经距离发售已经过去了六天,但余热却还没有散去,光凌馨低头打量手上《西游记》封面的这一小会,已经感觉身旁有好几个人过来拿走一本《西游记》了。
但,凌馨明白,这只是一个开始,对比与另一个世界《西游记》的影响力之深远,各类电影、动漫、同人、周边产品,这《西游记》第一册在别人眼中的惊人的热销成绩在凌馨的眼里不过是一个开始。
一手拿着书,一手隔着包装纸抚摸着封面上的师徒四人,低头轻喃“看着吧!我会让你们的光芒照耀到这一个世界!”
第三十章 来陪我打篮球(上).txt
“小静,今天有空么?”寒假的第一天凌馨居然没有像平常一样赖床,现在只是早上八点就已经起床洗漱完毕,与同样放假的哥哥坐在饭桌上,一边喝着母亲要求的每天早上一杯的牛奶一边拿起新买的雪梨手机给好友打电话。
“正准备出门到街头打篮球来着……”正如凌馨所料,自己的好友属于那种一到早上七点就睡不着的人,现在的宁静正系着鞋带准备出门。
“你等我啊!我马上就到!”没等宁静回话,便将剩下的牛奶一口干了,然后转身上楼将身上的睡裙脱了下来,换上一身篮球服。
女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许是每天喝牛奶的缘故?才过了半年凌馨就明显感觉自己长高了,母亲给量了一下果然从原本的一米二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三二,虽然在同龄人中还是显得额外的娇小,但是这进步速度已经不错了。原本身高长高了十公分很多衣服还是可以凑合穿的,但是李婷表示不差钱,那张存着巨额稿费的银行卡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花,李婷也不会贸然花女儿的钱,只是帮她存起来,天知道她每次看到定期打过来的越来越多的巨额稿费有多心惊,好多次都打电话给女儿的责编王雪莲问是不是多打了一个零,像是买衣服这种花在女儿身上的钱正好可以无压力地刷着女儿的稿费,原本给女儿挑衣服就是李婷的爱好,现在刷着那张超耐刷的银行卡,刷了半天都只是少了个零头,给女儿卖起衣服来更是没有后顾之忧了,李婷刷起来更起劲了,一句话,买买买!
原本因为长高了将不合适的衣服处理掉空掉一大半的衣柜瞬间补满,甚至还有越来越撑的趋势,原本凌馨想着假期有空,母亲想要逛街就陪母亲一下嘛,没想到母亲似乎激活了某种特殊属性并且毫无疲倦一样居然硬是拉着她逛了一整天,如果不是太阳早已下山,天色渐黑的话,凌馨估计母亲这是不将能逛的服装店逛完不罢休。不停地压马路走了一整天不说,最累人的还是那被当作洋娃娃一样不停的让母亲玩着换装play,然后母亲一个人还不够,还有各种店员、路过的大妈加入一起玩……
不是不想反抗,而是第一次反抗就被母亲立马按在腿上然后打屁股……
凌馨觉得如果不是在外面的话,母亲绝对会先脱掉她的裤子再打……
完了还拿出那张凌馨签订的“契约”质问“你想反悔么?”
正面对上母亲无论是武力上还是情理上都完败,至于在一边看好戏的父亲哥哥就更不用指望了。
正面反抗失败的凌馨只能选择迂回战术,母亲过来叫她去逛街她直接躺在床上装死赖着不动,没想到那一天李婷居然直接抱着她逛了一整天的街,那一天她感觉自己真的成了一个洋娃娃了,因为她都不需要动,母亲就抱着她给她不停地换衣服……
身上的篮球服倒是哥哥给买的,紫色的球服与哥哥的校队球服一样的颜色,外加一件白色t恤的里衬,上面没有标签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但衣服的材料穿着非常舒服,应该不便宜,哥哥可不像她,稿费都在母亲那里,哥哥的稿费可是在自己兜里存着的,凭借《九鼎记》的大火哥哥现在就是不差钱,花起哥哥的钱她那是一点都不心疼。
坐在在门口的小凳子上换上自己的白色运动鞋,推门出外却看到哥哥已经换好那身紫色的校队篮球服将自行车推了出来骑在车上。
看到妹妹愣了一下,“上车吧,你会要我帮忙的。”说完凌昊还摇了摇头。
“我要去和宁静打篮球哥哥跟过来干什么?”凌馨心中想道,但却没有说出来,出于对哥哥一贯的信任也没有问出来而是直接就坐上了自行车的尾座。
对于妹妹的这个从幼儿园就在一起的好友凌昊还是很熟悉的,当然也知道对方的家在哪里。只是三分钟左右的车程便来到宁静家楼下。
他记得宁静父亲好像是某个大财团的老板,一般这种国际上排名前百的财团肯定是与国家高级领导人有关系的,宁静家当然也不例外,据说宁静的外公是前任的常委……
但是一般人看到宁静的家根本就不会相信这会是一个大财团老板、官二代的家,三层高的小平房,占地面积刚好一百,坐落在十六小旁边,距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不要说别人了,就是凌昊自己都不太相信……
将单车向一侧倾斜方便妹妹跳下车,饶有兴致地看着妹妹垫着脚尖吃力地按着那个刚刚好勉强能够得到的门铃。
“小馨么,咦?昊哥?”开门出来的宁静看到一身球服的好友与在一旁的凌昊明显愣了一下,“你们干嘛?”
“能干嘛?穿球服当然是要去打球啦!你不是要去打球的么!正好!陪我!”凌馨拉上好友的手就往外走。
“我是在做梦么?小馨居然邀请我去打篮球耶!”任由凌馨牵着往前走,宁静感叹道。
出了宁静的家门往右一直走大约五百米的街头就有一个篮球场,平常宁静经常去那里玩,今天早上如果不是凌馨叫她的话她也还是到那里打篮球。
去到那个街头球场,两边的场地都有人在玩,都在玩着三对三的半场对抗,此时凌馨才想起为什么哥哥说需要他,还换好衣服跟了过来。如果哥哥没来的话就要去另找一个队友了。
“阿斌!加一队吧?”宁静走过去朝着一侧场内正在进行比赛的人说道。
“可以啊,就打五个球吧?”场内正在比赛的两队人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个高个转过头来答应道。
宁静三人站在场外等待着场内比赛结束,一直等到其中一方进够五个球退下到一边休息三人才入场。
对于凌昊的实力宁静还是知道的,篮球强校四中的篮球社首发兼社长,就算没有和他打过篮球光听这名头就知道非常厉害。而宁静自己虽然还是个小学生,但是发育非常良好,身高已经有大约一米六五以上了,看起来说是高中生也没有人怀疑,而且长期混迹于这个街头球场经常与那些高中的、大学生、甚至是已经出来工作的大叔交手,无论是技术还是其他素质都非常不错。至于那个即使是穿着篮球服也依然萌萌哒的好友,宁静觉得她完全就是个打酱油的,她可是清楚地记得这位好友讨厌运动的很,根本就没有打过篮球,看那在篮球服下露出来大片白嫩皮肤的细胳膊细腿,她甚至都不敢传球给凌馨了,怕把她砸到……
对方明显也认出来了凌昊,毕竟作为四中首发的凌昊经常活跃于各种市内省内篮球比赛,江明市里高中打篮球的基本上没有几个不认识他,那个啊斌则是一中的正选队员,还跟凌昊聊了起来。
“这不是凌昊队长么,怎么跑街头来玩啦,求轻虐啊。”
“陪妹妹玩而已,娱乐局娱乐局……”凌昊指着一旁的妹妹呵呵笑道。
对方也许也是觉得凌馨是来打酱油的,与她对位的那个小胖子根本就没有摆开架势认真打的意思,只是脸红地站着看向别处。
“我们发球吧?”凌昊问道。
“没问题!”啊斌爽快地答应了,如果是平常的话对上在高中篮球界大有名气的凌昊他可不敢托大,即使是平常的娱乐局他一向都是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一场比赛。但是如果说这是三打二那就不一样了……
“馨!”凌昊大喝一声传出球。
出乎场内众人意料,居然没有传给一旁的宁静而是传给了“打酱油”的凌馨。
凌馨双手接到球后盯防她的那个小胖子居然没有压上来防守,反而保持着一开始随意站立的姿势看好戏似的看着凌馨。
对于这种明显的轻敌行为,他的队友居然没有人出声说他,因为他的两个队友同样盯着女孩准备看她卖萌……
只有一开始将球传出去后大家的视线随着球落到接球的凌馨身上,却没有人看到,传球的凌昊脸上露出痞痞的坏笑。
看到对方居然都不防自己,
“那我就不客气了!”凌馨心中默念。
肘关节自然下垂,上体稍前倾,两膝微屈,身体重心放在两脚之间,目视投篮目标,标准的双手胸前投篮姿势一摆出,对方瞬间惊醒,可惜那个盯防凌馨的小胖子前面根本没有压上来贴近防守,距离凌馨还有两步远的距离。待他反应过来准备向前逼近并高举双手防守时凌馨已经出手。
可能是因为站在了三分线外,手臂力量不足的缘故,女孩两脚蹬地,向前方斜向上跳了起来仿佛全身的力量都用上了。
“咿呀!”随着一身娇喝篮球在空中划过一个漂亮的弧线。
“嗖”篮球居然连篮框都没有碰到直接一个漂亮的穿针球。
“啪,啪,啪啪,啪啪啪”篮球掉在地上弹起,对方三人明显被惊吓到一样愣住了。
第三十一章 来陪我打篮球(下).txt
凌馨转身朝哥哥比了一个剪刀手。
凌昊看到得意的妹妹,对于妹妹的投篮技术他是最了解了,四个月以来基本上每个周末他都会带妹妹去社团里教妹妹打篮球,刚开始是本着让妹妹运动一下的意思,到后来没想到妹妹对于打篮球非常有天赋,而且还很喜欢篮球。
虽说教了妹妹四个月,但是也只是周末抽空教半天而已,每个月四个周末,四个月也就十六天而已,十六天的训练,妹妹居然从一开始的一点都不会到现在没有人防的话,在三分线内命中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三分线外还有百分之五十的命中率,连新手最难掌握的运球不说非常流畅也能说是有模有样了。
一旁的宁静同样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这位好友。
感觉到宁静的视线,凌馨再次得意地比了个剪刀手。
“我擦,凌学长你妹妹好凶猛啊。”啊斌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说是这么说,其实啊斌并没有虚,因为同样的招式只能用一次,而一般女孩因为力量的不足所使用的双手胸前投篮因为出手点是胸前,有别于常用的投篮出手点在头上,出手点在胸前的投篮由于太低,非常容易被人盖,只要贴近防守,这种投篮方式是非常难出手的。
凌昊再次露出一丝坏笑,再次将球传了出去。
“我去!你还来!”啊斌看着女孩成功接到了球忍不住说了一句。
盯防凌馨的那个小胖子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迅速双手张开压了上来。依然做好了随时盖帽的准备。
果然女孩双手拿球置于胸前,小胖子立马出手右手由上至下准备将这一个由于双手胸前投篮姿势出手点已经非常低了,再加上女孩娇小的个子更加低的投球盖下。
众人已经预料到女孩双手间拿着的球被打落的一幕了。
小胖子手刷的向下,挥空了!惊讶地抬头才发现女孩原本两膝微屈下蹲向前蹬地的动作,改成了后撤一步两膝微屈向后上方蹬地,硬生生地将两人的距离拉开,所以那原本应该打到篮球上的盖帽却盖空了。
“咿呀!”再次随着一声娇喝出手。
“哐哐哐!”相对于第一次投出的完美的弧线,这一次的弧线明显略低了一点,篮球打在球框内侧弹了两下才掉进框里。
“呼。”凌馨一手按在胸口上平复了一下呼吸,才用另一手朝哥哥以及好友再次比出了剪刀手
“我擦,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看到女孩漂亮的后撤投篮啊斌已然无语。
凌昊再次拿着球,大家都认为还是会传给那个女孩,盯防凌馨的那个小胖子已经张开双手紧张地盯着凌馨,连额头上出来流下来的汗珠都没有空出手来擦。
看了一眼还在微微喘气的妹妹,其实妹妹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体力以及力量,妹妹三分线外的投球命中率变低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力量的不足,需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去蹬地才能勉强投满足力量的需求。按照妹妹现在的体力,三分球只能连续投五个而且越投随着体力的消耗命中率还会下降。而刚才的后撤跳投需要消耗的体力更多,因为如果是正常的向前跳投的话还可以利用身体向前的力量,但是后撤跳投虽然甩开了对方的防守却无法利用前进的力量,只能光凭手臂以及身体上升的力量,这样需要的体力是正常的三分球的两倍甚至三倍,
看到妹妹还没有平复的呼吸,凌昊只能将球传给一旁的宁静。
宁静接到球的时候众人明显愣了一下,显然包括她也想不到凌昊居然一直不按剧本出牌,但是长期锻炼练就身体的本能导致接到球后身体比思绪更快地反应过来,接到球后立马单身拍着运球就要绕过前面盯防自己的队员,就是慢了这么一拍,对方跟上的时候已经慢了半步,再加上宁静的运球技术非常的好,导致对方只能落后半步追着她。
宁静斜着突进到蓝底下轻松的一个上篮,“嗖”
“感觉我还真是啥事没干啊。”连输三球,从开始到现在站在凌昊面前盯防,全队实力最强的啊斌忍不住自嘲道。
“那是因为我也啥事没干嘛。”凌昊呵呵笑道。
再次抬手,篮球再次落在宁静手里,对方对于已然做好防守准备,比宁静高出一头的高中生压得宁静实在找不到好的出手机会,贸然出手也会因为对方的干扰导致命中率大幅度下降。
正准备传给一旁一脸兴奋的凌馨,对方明显也想到会传给她,盯防凌馨的那个小胖子已经利用自己的身长隐隐挡在凌馨与宁静之间,只要球传给凌馨,那么就会在飞过去的路线上拦截。
而盯防自己的那个名叫啊郝的高中生明显已经准备好,其实自己无论是速度还是技巧都不占优势,刚才能带球突进其实很大原因还是对方在发呆……
转头发现果然凌昊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已经准备好接球了。
单身运球做出准备再次带球突进的动作,对方果然立马随着自己突进的方向跟上移动防守,身体依然如带球突进一般向侧面突进,右手运着的篮球却从背后向左侧的凌昊传了过去。
凌昊接到球后迅速越过宁静两人向右方斜着向内突进,啊斌也不愧是一中的正选队员,面对在同龄人中明显超出一大截的运球速度与运球技巧的凌昊居然还能坎坎跟在其身旁一直防着,只是随着凌昊突进的速度加快以及灵活的改变方向,在越过站在右侧的凌馨与小胖子两人的时候隐约已经有了啊斌被甩开的迹象。
果然在越过右侧两人的时候凌昊突然一个急停然后迅速下蹲就要跳投。
“不愧是有着‘紫色旋风’之称的四中队长。”啊斌心中暗暗叫苦,全力光跟上还非常吃力,而且还隐隐有被甩开的趋向。果然对方一个急停自己却来不及反应顺着惯性向着原方向冲出两步才能回身,此时对方已经下蹲准备跳投了。就是现在跳起来也来不及了!
正在全部人都以为凌昊一个漂亮的跳投结束比赛,一个厚实的手掌出现在凌昊面前!
原来原本盯防凌馨的小胖子看到啊斌已经要守不住了,果断跟上补防,一个转身跟着凌昊跳了起来,伸手就要将这个跳投盖掉。
凌昊似乎对于小胖子出现在自己面前一点都不意外,对他咧嘴一笑,在他惊讶的眼神中对方原本托着球的右手似乎随意地将球往左侧一扔。
小胖子忙转头一看身侧,果然没人盯防原本站姿右侧三分线上的凌馨轻松地不太熟练地运球向前走了几步已经走到了一个非常轻松的投球范围,球置于胸前,肘关节自然下垂,上体稍前倾,两膝微屈。
“嗖”由于距离的拉近,这次的投球并没有花很多的力气,命中率也大大提高。
········
打了两轮后挥手告别对手,凌馨随意地一手用纸巾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朝凌昊挥了挥,“好了,没你事了,你可以回去了。”
凌昊一副被抛弃伤心的表情,“你这是过河拆桥啊!”
“得了得了,我们女孩子的约会你来凑什么热闹?你不是还要更新么,快回去,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拉起宁静的手不再管身后的凌昊往外走。
宁静回头看了一眼原本一脸怨妇脸的凌昊现在却露出八颗牙齿向自己挥手告别,也没有问好友是要干什么,她只是好奇,今天的好友太奇怪了,平常不爱运动、足不出户的好友居然突然说要和自己打篮球,篮球技术还这么好,现在还不知道要拉着自己去哪里。
低头深吸一口熟悉的女孩身上因为运动散发出更明显的像奶香味一样体香,宁静只是任由女孩拉着自己往前走……
第三十二章 反常的好友(上).txt
被凌馨一路拉着走到市中心的虹达商城,从篮球到市中心一路走来走走停停,两人基本上把街边的零食摊都尝了个遍,还好是因为各中小学已经放寒假了,零食摊开门的只有平常的百分之三十,尽管如此,一路走来还是吃得两人直打嗝,平常十分钟的路途从十一点打完篮球直接走到现在的十二点,本该吃午饭的时间但此时的两人的肚子已经被各种各样的零食填满了,估计晚饭也不用吃了。
凌馨一边一手拉着好友一手摸着自己已经微微凸起的小肚子,嗯,好撑。
其实她也没有吃多少,都是每样买一点尝一下味道,只是平常午饭只吃半碗米饭的自己的战斗力明显不足,对于一个隐性吃货来说这可是非常残念的事请。前世的自己是能吃却没钱吃,现在却是有钱了却吃不下……
不再去想这个残念的问题,低头看着与好友握在一起的右手,宁静的手由于长期打篮球,手上已经长出几个薄薄的茧子,肤色也不知何时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其实宁静的手也不算大,颜色也只是比较浅的小麦色,但是与凌馨白皙小瞧的手握在一起却显得额外的明显。随着成长季的到来,与凌馨残念的生长速度相反,宁静的发育非常好,身高目测超过一米六五,整整比坎坎越过一米三大关的凌馨高出两个头,站在她身旁凌馨即使只是看着对方那发育良好的胸部也要抬头。两人牵手走在一起,基本上别人都会以为是姐姐带妹妹出来玩。
此时的凌馨只是在心中感概,这是她两辈子以来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而且还是拉着女孩子的手逛街,当然母亲不算。
你没看错,是两辈子,不光宅男**丝的上辈子,连作为一个萌妹子,随便卖萌吃女孩豆腐都不会有问题的这辈子居然都没有牵过。在凌馨的记忆中,她可是一个标准的乖宝宝,谨遵母亲的教导,下课后立刻回家,不吃路边的小吃,所以下课后约会的高发期她是一次也没有去,而是下课后立刻回家。而周末更是不可能,因为她一到周末基本上都是躺在家里不愿意动了……
此时的宁静内心已经十分好奇,她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的这位从小一起玩到现在的好友可是一个非常不愿意运动的人,每次体育考试都是挂科,更别说什么苦练篮球技术了,以宁静对好友的了解这是不可能的啊,但又无法解释好友那一手漂亮的双手胸前投篮。再听话的孩子,难免会压抑不住那颗贪玩的心,下课后总会偷偷溜去玩的,可打从小学一年级认识她到现在,她却每天下课都是直接回家,刚开始邀请好友去玩却被拒接了还有点生气,还以为好友不愿意和自己玩,后来才知道这位好友那是绝对服从母亲放学立刻回家的命令……
所以两人熟悉后宁静都很少邀请这位好友放学后去玩了,因为她知道邀请了也是白搭,如果是别人的话宁静还会客气的邀请一下,但是对于多年感情的好友,没必要客气嘛……
其实宁静很多时候都在感慨,对于活泼、好动喜欢打篮球,一放学就到街边小摊吃小食,假期更是坐不住不是到街头打球就是到处找乐子的自己,这位安静的听母亲话的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才更像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吧?
不过此时的宁静也就只是好奇,而不是惊讶,因为这位好友已经让她惊讶的太多次了,已经免疫了,从一开始的成绩一塌糊涂到现在的每次考试保持年级前十,特别是那个“随心老师”的笔名名声大噪,她都不知道自己要跌碎多少副眼睛了,嗯,如果她戴眼镜的话。
对于好友就是“随心老师”的震撼,后面发生的事情已经不能让她感觉到惊讶了。不过一向不爱运动的好友却破天荒地邀请自己打篮球而且技术还这么好,一向不爱逛街不吃路边小食的好友却拉着自己兴致勃勃地吃了一路,宁静还是非常疑惑的。
看到好友拉着自己来到市中心虹达商城,宁静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难怪好友一副要给自己惊喜的样子。
抛开现实的身份不说,她可是“随心老师”的忠实粉丝,要知道自己以前可是从来不看小说的,即使是那个所谓的小说界一哥的郭四姚的书也打动不了她,但是却能耐心的看完每一篇随心老师的小说,可见随心老师的小说之精彩。特别喜欢随心老师的那一本《萤火之森》还有后来的《秒速五厘米》,非常喜欢把这两篇文章推荐给亲人朋友然后在对方认真看小说被小说吸引的时候观察对方的表情,宁静觉得,对方被治愈的表情真是太有喜感了。她都开始理解好友不公开身份的原因了,毕竟自己在看完好友经常的“治愈文”被治愈了一脸后可是非常想寄刀片的,得知好友就是作者,每次被治愈后都忍不住把她按倒挠痒痒,一起长大的宁静可是清楚地知道好友的身体是多么的敏感多么的怕挠痒痒,
无视对方的求饶与挣扎,一直挠到泄愤为止。
而随心老师的最新超人气长篇小说《西游记》上册首发,作为全国连锁的青华书店江明分店无疑是江明市最大的销售点,无论是出于对喜欢的“随心老师”的支持还是对好友的支持,在发售的第一天她可是一大早就过来了,她可是清楚的记得当时盛况,即使是公认的小说界第一人郭四姚的新书发售也不过如此。
书店的门口贴着《西游记》的海报,入口处还有一个身穿锁子黄金甲、头顶凤翅紫金冠、脚踏藕丝步云履、手持如意金箍棒等身大小的美猴王模型。当时的书店一改平常安静清凉的的气氛,里面人群涌动,空调努力地呼呼直转都无法驱散人群散发出的热量,好多人都直接从货架直接取出那本《西游记》然后直接到柜台结账,毕竟对于迫不及待地在这一个不再安静凉爽的环境撕开包装阅读,明显回家再阅读才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购买的人实在太多了,平常不算热闹的两个收银处就绰绰有余的书店,即使已经预计了今天的火爆而加到了四个收银口但还是显得拥挤。
客人已经在各个收银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本《西游记》,有的甚至拿着好几本。
不过宁静可是清楚地记得,《西游记》上册发售是上周六,可不是这周六的今天,看到好友兴致勃勃地拉着自己踏进虹达商城,直奔上楼的楼梯,宁静不禁有点无语,好友不会迷糊到这种地步吧?
凌馨拉着宁静兴致勃勃地往楼上走,很快地来到了四楼。
看到好友一下子爬了这么多层的楼梯已经在微微喘气,但是脸上还是带着兴奋的神色,宁静又不忍心出声提醒她了。
一马当先的凌馨可没有擦觉到宁静丰富心里活动,只是继续往上走。
宁静看着好友还拉着自己往上走,已经踏上了通往了五楼的楼梯,转头看了一眼身旁四楼的楼梯口写着“青华书店”四个大字的招牌。无语地看着一脸兴奋的女孩,她不会迷糊到这种地步吧?
“小馨,那个……青华书店在这边……”最终宁静还是忍不住小声地提醒女孩。
“我知道啊,小静要去看书吗?你不是不喜欢看书嘛?今天的小静好奇怪啊,居然想要去看书……”凌馨转过头来一脸“你好奇怪”的样子看着宁静。
你才好奇怪!你全家都好奇怪!宁静内心在呐喊,如果不是在这种公众场合估计她已经忍不住将对方按倒然后挠到对方求饶认错。
“呼,终于到了。”凌馨用空出来的左手捂住胸口平复了一下微喘的呼吸。然后拉着一脸惊讶的宁静一路走到柜台。
“帮我换三十个币!”从刚才打篮球的时候扔在一旁直到结束才背起的小背包掏出一张紫色的百元大钞踮着脚尖递到柜台上。
看着好友熟练地掏钱兑换了游戏币,对方明显不是第一次来。
不对吧?游戏厅不是应该是学渣的天堂,乖宝宝的禁地么?你是什么时候学坏的?不对!馨宝宝怎么会偷着学打游戏?嗯,对!娃娃机!绝对是要来玩娃娃机嘛,我就说嘛,乖宝宝小馨顶多也就只会玩一下娃娃机而已啦……
宁静的内心活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多,看着好友拉着自己已经向着娃娃机反方向的街机区走去,宁静已经无语了。
凌馨拉着宁静坐到一台街机上,熟练地投币开始游戏。
正是那天宁泽涛陈坤玩的“恐龙快打”。
原本就喜欢打游戏的宁静很快就抛开思绪投入到游戏中,没想到这个印象中从来没有玩过游戏的好友技术非常不错,跟一开始本着带新手好友过关的想法完全相反,两个人配合非常好。
第三十三章 反常的好友(下).txt
玩游戏的时间是过得非常快的,游戏厅内早已亮起灯光,只是喧哗的环境下以及投入地玩游戏导致没有发现,等到基本上所有游戏都玩了一遍后,尽兴地离开走出虹达商城大门时才发现天已经黑透了。
在位于南方的江明市的冬天,完全黑透的话应该已经超过起七点钟了,如果是平常这种超过饭点还没有回家的话估计家里都已经炸开锅了。
从小背包掏出那部雪梨手机,手机屏幕上浅蓝色的大钟已经走到了七点四十,也就是说她们两居然从下午十二点一直玩到现在共计七个小时零四十分钟了。难怪中午吃的那么饱都感觉到有点饿了。
正如凌馨所料,手机屏幕上一个未接来电都没有。
她早就跟哥哥说过了,让哥哥转告父母说她出去玩了,别人家的孩子都是一放假就跑去玩了,而她却整天懒在家里,这个年纪的孩子放假居然没有跟朋友成群结队地去玩,而是自己呆在家里,这样下去父母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自闭儿童了。第一次听到女儿居然要和朋友出去玩,父母当然支持。
又一次感谢哥哥的帮忙,拨通了哥哥的电话,“喂,嗯,好了,你过来吧。”
将雪梨手机放进小背包里,拉起宁静的手往回走。
路过十六小附近的宁静的家门,却没有让宁静回去,径自而是拉着宁静的手来到了她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
这个小公园离十六小不远,基本上一到放学时间就非常热闹,基本上是熊孩子的聚集地,与白天热闹相反,随着夜幕降临孩子都回家了,现在的公园反而显得十分幽静。
宁静也不问,任由对方拉着将自己按着坐在公园里的石板凳上然后静静地看着好友静待下文。其实在早上开始她就奇怪好友这一天下来的反常。
一声刹车声响起,在这一个幽静的公园里却额外地响亮。
直径超过一百米的公园里只有中央的一盏昏黄的路灯,在这一盏路灯下甚至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的样子,它的作用只是能让人能隐约看清路而已。
自行车却在离她们的小板凳还有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距离超过了十米,只能朦胧地看到骑在自行车上的身影,反而是自行车车轮上的金属环在灯光下反光显得额外的显眼。
“哥!”身旁的凌馨已经跑了出去。宁静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看着。
“好了!你可以走了!”宁静看到凌馨从那个人手上接过一个什么东西,光线太暗,看不清楚,只能隐约看到是一个方形的像是盒子一样的东西。
“呜,太伤心了,用完就让我走,唉,又过河拆桥。”果然从那个骑着单车的身影处传来了凌昊的声音。只有站在他面前的凌馨看的到他一边说着一边夸张地苦着脸摇头。
“你快走!”凌昊一边摇头一边骑上车离开。
看到凌昊慢慢消失在视线中的黑暗,凌馨才提着手上的东西小跑回到石板凳。
凌馨坐到石板凳的另一侧,将手上的盒子摆在两人的中间空出来的位置。
随着凌馨打开盖子,宁静才凭借昏暗的灯光看到——那是一个蛋糕。
凌馨快速地在单层的十英寸的蛋糕上插上十二根蜡烛,并拿起盒子里准备好的打火机将蜡烛点着。
看着好友一根一根地将彩色的蜡烛点亮,此时的宁静已经不需要再去猜好友这是要干什么了。
“完成了!”宁静没有说话微笑着看着好友将最后一根蜡烛点着。
烛光将石板凳上的两人照亮,即使是在此时的昏暗的公园里,宁静也能借着烛光看到好友兴奋的笑脸上的浅浅的小酒窝。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幸福祝你健康,祝你前途光明。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幸福祝你健康,有个温暖家庭!”烛光下的凌馨双手轻轻地打着拍子。
此时的宁静不知是惊讶还是感动的,只是定定地看着好友没有说话。
凌馨也没有打算让她说话,站起来,走到宁静的面前。
此时因为宁静坐着,所以凌馨才能站在她面前将她的头搂进怀里。
“嘘,小静,不要说话,听我说好吗?”宁静的头埋在好友的怀里,所以并没有能看到好友的表情,只是坐着伸出双手回抱凌馨的腰部,将头埋在好友的怀里呼吸着那属于好友的特有的像奶香味一样的体香。
“我呢,已经忘记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了,只是在记忆里,小静就一直在我的身边。”
“平常的我可能因为和小静没有什么共同爱,所以没有能和小静一起玩,反而和小静在一起的时间还非常的少,绝不会因为一起玩的多了就是好朋友,一起玩的少了就不重视,我绝对没有!我相信朋友就是命中注定的,没有任何的理由,这辈子,就你了!即使以后我还会因为懒,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能一直陪着你,但请你相信我!只要你需要,我愿意什么时候都在你的身边!”
“请相信我!小静对于我来说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
凌馨激动的声音在这个幽静的公园激起阵阵回响。
笨蛋,所以才要在我生日的今天陪我打篮球、陪我逛路边小摊、陪我去打游戏么?
“嗯。我都知道哦。”埋首在凌馨怀里的宁静闷闷地说道。其实连宁静自己都忘记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了。虽然每年的生日都有父母组织着搞一个盛大的派对,但是那个派对一般都会安排在生日前或者生日后尽量迁就家族里的人以及客人的时间,那样的宴会其实就是一个打着宴会幌子的商会,自己真正的生日却从来没有过过。
其实凌馨自己也不是那种会记得别人生日的那种人,多亏前天那个上一年就在床头那个电子钟设定好的提醒才知道好友的生日,想起自己唯一的好友生日都不记得,然后平常的时候还根本就没有陪好友玩过,生怕长久以来的“冷落”让好友误会,所以才有了凌馨今天的“补偿”式的陪好友玩一天她所喜欢的。
两人默默地拥抱着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宁静声音不再沉默而是声调上扬地说了一句,
“话说,小馨,这一年以来你没什么进步啊。”说完还用头拱了拱凌馨平平的胸部。
“你干什么呢!”凌馨放手向后一蹦跳开,“今天看着你是寿星的份上,本姑娘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
“快吹蜡烛!许愿!”
宁静笑着看着凌馨双手捂住胸部跳开,也没有继续调戏她,顺从地保持着微笑闭上了眼,过了几秒才张开眼睛一口气将身旁的蛋糕上的蜡烛吹灭。
“许了什么愿?”还没等宁静搭话,“算了,问了你也不会说。”
凌馨坐下低头把熄灭了的蜡烛拔掉,拿出蛋糕配套的一次性盘子与刀叉开始切蛋糕。
先将十寸的蛋糕切成八等份,将其中上面有着一朵大大地奶油花的一份用刀子铲到早已准备好的一次性盘子上。
此时的由于凌馨是低着头的,所以宁静没有看到她脸上的坏笑。
“这第一块蛋糕嘛,当然是要给……”压抑住笑意,用平静的语气边说着边一手端起这一块顶上带着一朵大大的奶油花的蛋糕。
“寿星啊!”随着快速说出的后面三个字,凌馨猛地抬起头露出脸上的坏笑,手上原本装作慢慢递过去的蛋糕突然加速。
此时的宁静还脸带微笑地伸手准备去接好友慢慢递过来的蛋糕,怎料好友的蛋糕居然乘宁静不注意快速越过宁静伸出去的双手。
“啪”拍到了宁静的笑脸上。在这幽静的公园里更显得那拍到脸上发出的声音分外清脆。
“哈哈哈。”凌馨随着出手后就再也憋不住笑意,抱着肚子弯腰大笑。
笑了大约十几秒,伸手擦掉眼角笑出来的泪水,才发现不对。
咦?宁静怎么没反应?怎么还是保持一大块奶油糊在脸上,伸着双手接蛋糕的姿势?
“不会生气了吧?”凌馨讪讪说道。
“不要这么小气啦~大不了,大不了让你弄回来总可以了吧……”
“小~~~~~”从宁静那张糊满奶油的脸上传来幽幽的声音,而且音调越来越高。
“馨!”随着音调到达一定的高度,宁静一声爆喝一手猛地抹掉糊在了眼睛上的奶油。
宁静的一声高喝吓得凌馨一跳,本能地起身就跑。
可惜还没有跑出去两步就被身后的宁静抓住,然后拉着回到石板凳前按倒在地,骑坐在凌馨的腰上用双腿固定住防止她逃跑,将凌馨两个手腕交叉重合在一起一手捉住固定在凌馨头顶上,凌馨试着扭动挣脱,果然头上的手被捉住根本动不了,更别说挣开骑坐在自己肚子上的宁静了。
挣脱不了,凌馨只好赔着笑脸,“对不起啊,开个玩笑嘛,至于嘛,不要生气啊,你大人有大……啊!!!!”
宁静一手捉住凌馨的双手,另一手直接拿过旁边石板凳上的一块蛋糕直接拍在被压在身下的凌馨脸上。“啪!”
“唔!唔唔!”一大块蛋糕直接将凌馨正张开求饶的嘴堵上。
“啪!”又是一块拍了过去。
“啪!”又是一块……
“啊啊啊啊啊,宁静!你这个小气鬼!呜呜。”“啪!”
“呜呜,女侠饶命啊啊啊啊啊”“啪!”
“姐,我叫你姐还不行么……”“啪!”
这已经是第七块也是最后一块了,“停!停停停!我还没吃呢!我买的蛋糕还一块没吃呢,最后一块不要浪费了!真的!”“啪!”
随着最后一块蛋糕拍下,整个公园恢复了幽静……